新定诗格 [唐] 崔融            ○十体   一形似体。二质气体。三情理体。四直置体。五雕藻体。六映带体。七飞动体。八婉转体。九清切体。十菁华体。   一、形似体。   形似体者,谓貌其形而得其似可以妙求,难以粗测者是。诗云:“风花无定影,露竹有余清。”又曰:“映浦树疑浮,入云峰似灭。”(如此即形似之体也。)   二、质气体。   质气体者,谓有质胄而作志气者是。诗曰:“雾烽黯无色,霜旗冻不翻。雪覆白登道,冰塞黄河源。”(此是质气之体。)   三、情理体。   情理体者,谓抒情以入理者是。诗曰:“游禽暮知返,行人独未归。”又云:“四邻不相识,自然成掩扉。”(此即情理之体也。)   四、直置体。   直置体者,谓直书其事,置之于句者是。诗曰:“马衔苜蓿叶,剑莹鹈膏。”又曰:“隐隐山分地,苍苍海接天。”(此即是直置之体。)   五、雕藻体。   雕藻体者,谓以凡事理而雕藻之,成于妍丽,如丝彩之错综,金铁之砥链是。诗曰:“岸绿开河柳,池红照海榴。”又曰:“华志怯驰年,韶颜惨惊节。”(此即是雕藻之体。)   六、映带体。   映带体者,谓以事意相惬,复而用之者是。诗曰:“露花疑濯锦,泉月似沉珠。”(此意花似锦,月似珠,自昔通规矣。然蜀有濯锦川,汉有明珠浦,故特以为映带。)又曰:“侵云蹀征骑,带月倚雕弓。”(“云”、“骑”与“月”、“弓”是复用,此映带之类。)又曰:“舒桃临远骑,垂柳映连营。”   七、飞动体。   飞动体者,谓词若飞腾而动是。诗曰:“流波将月去,潮水带星来。”又曰:“月光随浪动,山影逐波流。”(此即是飞动之体。)   八、婉转体。   婉转体者,谓屈曲其词,婉转成句是。诗曰:“歌前日照梁,舞处尘生袜。”又曰:“泛色松烟举,凝华菊露滋。”(此即婉转之体。)   九、清切体。   清切体者,谓词清而切者是。诗曰:“寒葭凝露色,落叶动秋声。”又曰:“猿声出峡断,月彩落江寒。”(此即是清切之体。)   十、菁华体。   菁华体者,谓得其精而忘其粗者是。诗曰:“青田未矫翰,丹穴欲乘风。”鹤生青田,凤出丹穴。今只言“青田”,即可知鹤,指言“丹穴”,即可知凤,此即是文典之菁华。又曰:“曲沼疏秋尽,长林卷夏帷。”(曲沼,池也。)又曰:“积翠彻深潭,舒丹明浅濑。”(“丹”即霞,“翠”即烟也。今只言“丹”“翠”即烟也。今只言“丹”“翠”,即可知烟霞之义。况近代之儒,情识不周于变通,即坐其危险。若兹人者,固未可与言。)   ○九对   第一,切对。   谓象物切正不偏枯。   第二,双声对。   诗曰:“洲渚递萦映,树石相因依。”   第三,叠韵对。   第四,字对。   字对者,谓义别字对是。诗曰:“山椒架寒雾,池筱韵凉飚。”“山椒”即山顶也,“池筱”傍池竹也。此义别字对。又曰:“何用金扉敞,终醉石崇家。”“金扉”、“石崇”即是。又曰:“原风振平楚,野雪被长菅。”即“菅”与“楚”为字对。   第五,声对。   声对者,谓字义俱别,声作对是。诗曰:“彤驺初惊路,白简未含霜。”“路”是途路,声即与“露”同,故将以对“霜”。又曰:“初蝉韵高柳,密茑深松。”“茑”草属,声即与“飞鸟”同,故以对“蝉”。   第六,字侧对。   字侧对者,谓字义俱别,形体半同是。诗曰:“忘怀接英彦,申劝引桂酒。”“英彦”与“桂酒”,即字义全别,然形体半同是。又曰:“玉鸡清五洛,瑞雉映三秦。”“玉鸡”与“瑞雉”是。又曰:“桓山分羽翼,荆树折枝条。”“桓山”与“荆树”是。如此之类,名字侧对。   第七,切侧对。   切侧对者,谓精异粗同是。诗曰:“浮钟宵响彻,飞镜晓光斜。”“浮钟”是钟,“飞镜”是月,谓理别文同是。   第八,双声侧对。   双声侧对者,谓字义别,双声来对是。诗曰:“花明金谷树,叶映首山薇。”“金谷”与“首山”字义别,同双声对。又曰:“翠微分雉堞,丹气阴檐楹。”“雉堞”对“檐楹”,亦双声侧对。   第九,叠韵侧对。   谓字义别声同,名叠韵对是。诗曰:“平生披黼帐,窈窕步花庭。”“平生”、“窈窕”是。又曰:“自得优游趣,宁知圣政隆。”“优游”与“圣政”,义非正对,字声势叠韵。   夫为文章诗赋,皆须属对,不得令有跛眇者。跛者,谓前句双声,后句直语,或复空谈。如此之例,名为跛。眇者,谓前句物色,后句人名,或前句语风空,后句山水。如此之例,名眇。何者?风与空则无形而不见,山与水则有踪而可寻,以有形对无色。如此之例,名为眇。   ○文病   第一,相类病。“从风似飞絮,照日类繁英。拂岩如写镜,对林若耀琼。”此四句相次,一体不异。“似”、“类”、“如”、“若”,是其病。   第二,不调病。不调者,谓五字内除第一字、第五字,于三字用上、去、入声相次者。平声非病限。此是巨病,古今才子多不晓。如:“晨风惊叠树,晓月落危峰。”“月”次“落”,同入声。如“雾生极野碧,日不远山红。”“下”次“远”,同上声。如:“定惑关门吏,终悲寒上翁。”“寒”次“上”,同去声。   第三,丛木病。诗云:“庭梢桂林树,檐度苍梧云。棹唱喧难辨,樵歌近易闻。”“桂”、“梧”、“棹”、“樵”,俱是木,即是病也。   第四,形迹病。形迹病者,于其义相形嫌疑而成。如曹子建诗云:“壮哉帝王居,佳丽殊百城。”“佳山”、“佳城”,皆为形亦坟埏,不可用。又如“侵天”、“干天”,是谓天与树木等,犯者为形迹。他皆效此。   第五,翻语病。翻语病者,正言是佳词,反语则深累是也。如鲍明远诗云:“鸡鸣关吏起,伐鼓早通晨。”“伐鼓”,反语“腐骨”,是其病。   第六,相滥病。相滥者,谓“形体”、“涂道”、“沟淖”、“淖泥”、“巷陌”、“树木”、“枝条”、“山河”、“水石”、“冠帽”、“衤鸟衣”,如此之等,名曰相滥。上句用“山”,下句用“河”;上句有“形”,下句安“体”;上句有“木”,下句安“条”。如此参差,乃为善焉。若两字一处,自是犯焉,非关诗处。或云两目一处是。   第七,涉俗病。诗曰:“渭滨迎宰相。”官之“宰相”,即是涉俗流之语,是其病。   (以上《文镜秘府论》四卷)   ○调声   傍纽者,“风小”、“月脍”、“奇今”、“精酉”、“表丰”、“外厥”、“琴羁”、“酒盈”。纽声双声者,“土”、“烟”、“天”、“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