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观汉记 [汉]刘珍等撰 目录 卷一纪一  世祖光武皇帝 卷二纪二  显宗孝明皇帝  肃宗孝章皇帝  穆宗孝和皇帝  孝殇皇帝 卷三纪三  恭宗孝安皇帝  敬宗孝顺皇帝  孝冲皇帝  孝质皇帝  威宗孝桓皇帝  孝灵皇帝 卷四表  诸王表 王子侯表 功臣表 恩泽侯表  百官表 卷五志  律历志  礼志  乐志  郊祀志  天文志  地理志  朝会志  车服志 卷六传一  光烈阴皇后  明德马皇后  章德窦皇后  敬隐宋皇后  孝和阴皇后  和熹邓皇后  安思阎皇后  顺烈梁皇后  窦贵人  孝崇匽皇后  孝桓邓皇后  灵帝宋皇后  灵思何皇后 卷七传二  齐武王縯  北海靖王兴  北海敬王睦  赵孝王良  刘弘  刘梁  城阳恭王祉  东海恭王彊  沛献王辅  楚王英  济南安王康  东平宪王苍  阜陵质王延  广陵思王荆  中山简王焉  琅邪孝王京  彭城靖王恭  乐成靖王党  乐成王苌  下邳惠王衍  梁节王畅  清河王庆  平原王胜  孝穆皇  孝崇皇 卷八传三  刘玄  朱鲔  申屠志  王郎  苏茂  庞萌  王闳  彭宠  卢芳 卷九传四  李通  邓晨  来歙  邓禹  邓训  邓鸿  邓陟  邓悝  邓弘  邓阊  邓豹  邓遵  寇恂  冯异  冯彰  岑彭  岑起  贾复  贾宗  冯骏  张丰  秦丰  邓奉 卷十传五  吴汉  盖延  陈俊  陈浮  臧宫  耿况  耿弇  耿国  耿秉  耿恭  铫期  王霸  祭遵  祭肜  祭参  郭况  邓让  孙咸  蒋翊  杨正  耿嵩  张重  姜诗 卷十一传六  任光  任隗  李忠  李纯  邳彤  刘植  刘歆  刘嘉  耿纯  朱祜  景丹  王梁  马成  刘隆  傅俊  坚镡  马武 卷十二传七  窦融  窦固  窦宪  窦章  马援  马廖  马防  马光  马客卿  马严  马融  马棱  朱勃  樊重  樊宏  樊鯈  樊梵  樊准  阴睦  阴识  阴兴  阴傅 卷十三传八  卓茂  鲁恭  鲁丕  魏霸  刘宽  伏湛  伏盛  伏恭  伏晨  侯霸  韩歆  宋弘  冯勤  郭贺  赵憙  牟融  韦彪  韦豹  桓虞  赵勤  王阜  宋杨 卷十四传九  宣秉  宣彪  张湛  王丹  陈遵  王良  杜林  郭丹  吴良  承宫  郑均  赵温  桓谭  冯衍  冯豹  田邑  申屠刚  鲍永  鲍昱  郅恽  苏竟  郭伋  杜诗  孔奋  张堪  廉范  王堂 卷十五传十  朱浮  冯鲂  冯石  虞延  郑弘  梁统  梁竦  梁商  梁冀  梁不疑  张纯  曹褒  郑兴  郑众  范升  陈元  贾逵  司马均  汝郁  张霸  张楷  桓荣  桓郁  桓焉  桓典  桓鸾  桓礹  丁綝  丁鸿  杨乔  毛义  薛苞  刘平  赵孝  魏谭  倪萌  王琳  淳于恭  江革  刘般  刘恺  蔡顺  赵咨 卷十六传十一  班彪  班固  班超  班始  第五伦  玄贺  钟离意  宋均  朱晖  乐恢  何敞  邓彪  张况  张歆  张禹  徐防  张敏  胡广  袁安  张酺  韩棱  周荣  郭躬  赵兴  陈宠  陈忠  尹勤  梁讽  何熙  应顺  应奉  应劭  李恂  庞参  祝良  陈龟  巢堪  郑璩  张表 卷十七传十二  崔篆  崔骃  崔瑗  崔寔  申屠蟠  闵贡  荀恁  冯良  杨震  杨秉  杨赐  张纲  陈球  杜安  杜根  李云  蔡邕  左雄  周举  黄香  黄琼  黄琬  李固  陈寔  吴佑  任尚  张耽  朱遂  张奂  段颎  陈蕃  王允  李膺  郭泰  荀昙  刘佑  宗资  符融  韩卓  孔融  皇甫嵩  袁绍  吕布  丘腾  韩昭  赵序  韦毅  周珌  郭汜 卷十八传十三  卫飒  茨充  任延  王景  秦彭  王涣  董宣  樊晔  李章  周纡  阳球  郑众  蔡伦  孙程  苗光  郭愿  曹节  刘昆  刘轶  洼丹  觟阳鸿  杨政  欧阳歙  戴凭  牟长  尹敏  高诩  魏应  薛汉  召驯  周泽  孙堪  甄宇  张玄  李育  杜笃  高彪  李业  刘茂  所辅  温序  索卢放  李善  周嘉  李充  范丹  刘翊  郭凤  郭玉  逢萌  周党  王霸  严光  井丹  梁鸿  高凤  鲍宣妻  庞淯母 卷十九传十四  蒋叠  丁邯  须诵  周行  刘训  梁福  范康  宗庆  喜夷  卜福  翟歆  魏成  毕寻  段普  刑崇  阴猛  张意  沈丰  萧彪  陈嚣 卷二十传十五  匈奴南单于  莋都夷  西羌  西域 卷二十一载记  王常  刘盆子  樊崇  吕母  隗嚣  王元  公孙述  延岑  田戎 卷二十二散句 补遗 附录  刘知几史通古今正史篇  蔡邕别传(范晔后汉书蔡邕传李贤注引)  马端临文献通考经籍考二十二  姚之骃后汉书补逸东观汉记序  四库全书总目东观汉记提要  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卷五别史类  本书辑佚校注引用书目和简称 卷一   纪一   东观汉记卷一   纪一   世祖光武皇帝   世祖光武皇帝,〔一〕高祖九世孙,承文、景之统,〔二〕出自长沙定王发,〔三〕定王生舂陵节侯。〔四〕舂陵本在零陵郡,节侯孙考侯以土地下湿,〔五〕元帝时,求封南阳蔡阳白水乡,因故国名曰舂陵。〔六〕类聚卷一二  皇考初为济阳令,〔七〕济阳有武帝行过宫,〔八〕常封闭。上将生,皇考以令舍下湿,开宫后殿居之。〔九〕建平元年十二月甲子夜上生时,有赤光,室中尽明。〔一0〕皇考异之,使卜者王长卜之。长曰:〔一一〕“此善事不可言。”是岁嘉禾生,〔一二〕一茎九穗,大于凡禾,县界大丰熟,因名上曰秀。是岁凤皇来集济阳,〔一三〕故宫皆画凤凰。〔一四〕圣瑞萌兆,始形于此。上为人隆准,日角,〔一五〕大口,美须眉,〔一六〕长七尺三寸。在舂陵时,〔一七〕望气者苏伯阿望舂陵城曰:“美哉!王气郁郁葱葱。”仁智明远,〔一八〕多权略,乐施爱人。在家重慎畏事,勤于稼穑。兄伯升好侠,非笑上事田作,比之高祖兄。〔一九〕年九岁而南顿君卒,〔二0〕随其叔父在萧,入小学,后之长安,受尚书于中大夫庐江许子威。〔二一〕资用乏,〔二二〕与同舍生韩子合钱买驴,令从者僦,以给诸公费。〔二三〕大义略举,因学世事。朝政每下,必先闻知,具为同舍解说。高才好学,〔二四〕然亦喜游侠,斗鸡走马,具知闾里奸邪,吏治得失。时会朝请,舍长安尚冠里,南阳大人往来长安,为之邸,闇稽疑议。为季父故舂陵侯诣大司马府,〔二五〕讼地皇元年十二月壬寅前租二万六千斛、刍稿钱若干万。时宛人朱福亦为舅讼租于尤。尤止车独与上语,不视福。上归,戏福曰:“严公宁视卿邪?”王莽时,〔二六〕雒阳以东米石二千,莽遣三公将运关东诸仓赈贷穷乏,又分遣大夫谒者教民煮木为酪,酪不可食,重为烦扰,流民入关者数十万人。置养赡官以廪之,盗发其廪,民饿死者十七八,人民相食。末年,天下大旱,蝗虫蔽天,盗贼群起,四方溃畔。荆州下江平林兵起,〔二七〕王匡、王凤为之渠率。时南阳旱饿,〔二八〕而上田独收。宛大姓李伯玉从弟轶数遣客求上,〔二九〕上欲避之。先是时伯玉同母兄公孙臣为医,〔三0〕伯升请呼难,伯升杀之。上恐其怨,故避之。使来者言李氏欲相见款诚无他意,上乃见之,怀刀自备,入见。固始侯兄弟为上言:〔三一〕“天下扰乱饥饿,下江兵盛,南阳豪右云扰。”因具言谶文事。“刘氏当复起,李氏为辅。”〔三二〕上殊不意,独内念李氏富厚,父为宗卿师,〔三三〕语言谲诡,殊非次第,尝疾毒诸家子数犯法令,李氏家富厚,何为如是,不然诺其言。诸李遂与南阳府掾史张顺等连谋。上深念良久,天变已成,遂市兵弩,〔三四〕绛衣赤帻。〔三五〕时伯升在舂陵亦已聚会客矣。上归旧庐,望见庐南若火光,〔三六〕以为人持火,呼之,光遂盛,赫然属天,〔三七〕有顷不见,异之。〔三八〕遂从南郭归宅,乃与伯升相见。初,伯升之起也,诸家子弟皆逃自匿,曰:“伯升杀我。”及闻上至,绛衣大冠,〔三九〕将军服,〔四0〕乃惊曰:“以为独伯升如此也,中谨厚亦如之。”〔四一〕皆合会,共劳飨新市、平林兵王凤、王匡等,因率舂陵子弟随之,兵合七八千人。上骑牛与俱,杀新野尉后乃得马。〔四二〕光武起义兵,〔四三〕暮闻冢上有哭声,后有人着大冠绛单衣。使刘终诈称江夏吏,〔四四〕诱杀湖阳尉。五威将军严尤击下江兵,〔四五〕上奉糗一斛,脯三十朐诣幕府营。进围宛城。〔四六〕王莽遣大司徒王寻、大司空王邑将兵来征,更始立,以上为太常偏将军。〔四七〕时无印,得定武侯家丞印,佩之入朝。〔四八〕二公兵到颍川,〔四九〕严尤、陈茂与合。〔五0〕尤问城中出者,言上不敢取财物,但合会诸兵为之计策。尤笑言曰:“是美眉目者耶?〔五一〕欲何为乃如此?”初,莽遣二公,〔五二〕欲盛威武,以振山东,甲冲輣,〔五三〕干戈旌旗,战攻之具甚盛。至驱虎豹犀象,〔五四〕奇伟猛兽,以长人巨无霸为垒尉,〔五五〕自秦、汉以来师出未曾有也。上邀之于阳关。二公兵盛,汉兵反走,上驰入昆阳,诸将惶恐,各欲散归。与诸将议:“城中兵谷少,宛城未拔,力不能相救。今昆阳即破,一日之间,诸将亦灭。不同力救之,反欲归守其妻子财物耶?”诸将怒曰:“刘将军何以敢如此!”上乃笑,且去,唯王常是上计。会候骑还,言大兵已来,长数百里,望不见其后尾,前已至城北矣。诸将遽请上,上到,为陈相救之势。诸将素轻上,及迫急,上为画成败,〔五六〕皆从所言。时汉兵八九千人,〔五七〕留王凤令守城,〔五八〕夜出城南门。二公兵已五六万到,〔五九〕遂环昆阳城作营,〔六0〕围之数重,〔六一〕云车十余丈,瞰临城中,旗帜蔽野,尘熛连云,〔六二〕金鼓之声数十里。或为地突,〔六三〕或为冲车撞城,积弩射城中,矢下如雨,城中负户而汲。二公自以为功成漏刻。有流星坠寻营中,〔六四〕正昼有云气如坏山,〔六五〕直营而霣,不及地尺而散,吏士皆压伏。〔六六〕时汉兵在定陵郾者,闻二公兵盛,皆怖。上历说其意,为陈大命,请为前行诸部坚阵。上将步骑千余,前去大军四五里。〔六七〕二公遣步骑数千乘合战,上奔之,斩首数十级。〔六八〕诸部将喜曰:“刘将军平生见小敌怯,〔六九〕今见大敌勇,甚奇怪也。”〔七0〕上复进,二公兵却,诸部乘之,斩首数百千级,连胜。遂令轻足将书与城中诸将,言宛下兵复到,而阳坠其书。读之,恐。上遂选精兵三千人,从城西水上奔阵。二公兵于是大奔北,〔七一〕杀司徒王寻,而昆阳城中兵亦出,中外并击。会天大雷风,暴雨下如注,水潦成川,滍水盛溢。二公大众遂溃乱,奔赴水溺死者以数万,滍水为之不流。〔七二〕王邑、严尤、陈茂轻骑乘死人渡滍水逃去。汉军尽获其珍宝辎重车甲,连月不尽。五月,齐武王拔宛城。〔七三〕六月,上破二公于昆阳。破宛后数日,〔七四〕收伯升部将刘稷,而伯升强争之。更始遂用谮诉,复收伯升,即日皆物故。上降颍阳,〔七五〕虽得入,意不安。门下有击马着鼓者,〔七六〕马惊硠磕。邓晨起走出视之,乃马也。上在父城,征诣宛,拜上为破虏大将军,封武信侯。更始害齐武王,〔七七〕光武饮食语笑如平常,独居辄不御酒肉,枕席有涕泣处。更始欲北之雒阳,以上为司隶校尉,先到雒阳整顿官府,文书移与属县,〔七八〕三辅官府吏东迎雒阳者见更始诸将过者已数十辈,皆冠帻,衣妇人衣,诸于绣拥□,〔七九〕大为长安所笑。知者或畏其衣,奔走入边郡。见司隶官属,皆相指视之,极望老吏或垂涕曰:“粲然复见汉官威仪。”〔八0〕贤者蚁附。更始欲以近亲巡行河北,〔八一〕大司徒赐言上第一可用。〔八二〕更始以上为大司马,遣之河北。十月,上持节度孟津,镇抚河北,安集百姓。〔八三〕上至邯郸,〔八四〕赵王庶兄胡子进狗●马醢。故赵缪王子临说上灌赤眉。〔八五〕赵王庶兄胡子立邯郸卜者王郎为天子,〔八六〕移檄购求公十万户。光武为王郎所追,〔八七〕至饶阳,称邯郸使者,入传舍。厨吏方进食,官属从者饥,遮夺之。吏卒惊起聚语,乃椎鼓数十通,诈言邯郸将军至,官属皆惧失色。上临升车还坐,曰:“请邯郸将军入。”久乃升,后有传呼,寺门开之,是雒阳吏耳。上出,蒙犯霜雪。〔八八〕光武大会真定,自击筑。〔八九〕上率邓禹等击王郎横野将军刘奉,大破之,〔九0〕还过邓禹营,禹进食炙鱼,上大餐啖。时百姓以上新破大敌,欣喜聚观,见上餐啖,〔九一〕劳勉吏士,威严甚厉,于是皆窃言曰:“刘公真天人也。”〔九二〕世祖引兵攻邯郸,连战,郎兵挫折。郎遣谏议大夫杜长威持节诣军门,〔九三〕上遣棨戟迎,〔九四〕延请入军,见公据地曰:“实成帝遗体子舆也。”公曰:“正使成帝复生,天下不可复得也。况诈子舆乎!”长威请降得万户侯。公曰:“一户不可得。”长威曰:“邯战虽鄙,君臣并力城守,尚可支一岁,终不君臣相率而降但得全身也。”辞去。而郎少傅李立反郎,开城门。汉兵破邯郸,诛郎。入王宫收文书,得吏民谤毁公言可击者数千章,〔九五〕公会诸将烧之,〔九六〕曰:“令反侧者自安也。”〔九七〕上围邯郸未下,〔九八〕彭宠遗米糒鱼盐以给军粮,由是破邯郸。更始遣使者即立公为萧王。〔九九〕诸将议上尊号,上不许。又击破铜马,〔一00〕受降适毕,封降贼渠率,〔一0一〕诸将未能信,贼亦两心。上敕降贼各归营勒兵待,〔一0二〕上轻骑入,按行贼营。〔一0三〕贼将曰:〔一0四〕“萧王推赤心置人腹中,安得不投死。”〔一0五〕由是皆自安。诏冯异军雁门,〔一0六〕卒万余人降之。光武北击尤来、大抢、五幡于元氏,追至北平,〔一0七〕连破之。后反为所败,军中不见光武,或云已殁。上已乘王丰小马先到矣,营门不觉。上破贼,〔一0八〕入渔阳,诸将上尊号,上不许。议曹掾张祉言:“俗以为燕人愚,方定大事,反与愚人相守,非计也。”上大笑。光武发蓟还,〔一0九〕士众喜乐,师行鼓舞,〔一一0〕鼓声歌咏,〔一一一〕八荒震动。过范阳,命诸将收葬吏士。至中山,〔一一二〕诸将复请上尊号,曰:“帝王不可久旷。〔一一三〕大王社稷为计,万姓为心。”耿纯说上曰:〔一一四〕“天时人事,已可知矣。”初,王莽时,上与伯升及姊婿邓晨、穣人蔡少公燕语,〔一一五〕少公道谶言刘秀当为天子,或曰是国师刘子骏也。〔一一六〕上戏言:“何知非仆耶?”〔一一七〕坐者皆大笑。时传闻不见赤伏符文军中所,〔一一八〕上未信,到鄗,上所与在长安同舍诸生彊华自长安奉赤伏符诣鄗,与上会。群臣复固请,上奏世祖曰:〔一一九〕“符瑞之应,昭然着闻矣。”乃命有司设坛于鄗南千秋亭五成陌。〔一二0〕六月己未,即皇帝位。燔燎告天,禋于六宗。〔一二一〕改元为建武,改鄗为高邑。〔一二二〕十月,帝入雒阳,幸南宫,遂定都焉。〔一二三〕光武破圣公,与朱伯然书曰:〔一二四〕“交锋之日,神星昼见,太白清明。”二年正月,〔一二五〕益吴汉、邓禹等封。上封功臣皆为列侯,〔一二六〕大国四县,余各有差。博士丁恭等议:“古帝王封诸侯不过百里,〔一二七〕故利以建侯,取法于雷。”〔一二八〕上曰:“古之亡国,皆以无道,未尝闻封功臣地多而灭者也。”〔一二九〕乃遣谒者,即授印绶。自汉草创德运,正朔服色未有所定,高祖因秦,以十月为正,以汉水德,立北畤而祠黑帝。至孝文,贾谊、公孙臣以为秦水德,汉当为土德。至孝武,倪宽、司马迁犹从土德。自上即位,案图谶,推五运,汉为火德。周苍汉赤,水生火,赤代苍,故上都雒阳。制郊兆于城南七里,北郊四里,〔一三0〕为圆坛,〔一三一〕天地位其上,皆南面西上。行夏之时,时以平旦,服色、牺牲尚黑,〔一三二〕明火德之运,徽炽尚赤,四时随色,季夏黄色。〔一三三〕议者曰:“昔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以配上帝。图谶着伊尧赤帝之子,俱与后稷并受命而为王。汉刘祖尧,〔一三四〕宜令郊祀帝尧以配天,〔一三五〕宗祀高祖以配上帝。”有司奏议曰:“追迹先代,无郊其五运之祖者。故禹不郊白帝,周不郊帝喾。汉虽唐之苗,尧以历数命舜,高祖自感赤龙火德,承运而起,当以高祖配尧之后,还复于汉,宜脩奉济阳成阳县尧冢,云台致敬祭祀礼亦宜之。”上遣游击将军邓隆与幽州牧朱浮击彭宠,隆军潞,浮军雍奴,相去百余里。遣吏上奏言:“宠破在旦暮。”上读檄未竟,怒曰:“兵必败,比汝归可知。”吏还,未至隆军,果为宠兵掩击破。浮军远,至不能救,〔一三六〕以兵走幽州。咸曰上神。〔一三七〕南越献白雉。〔一三八〕三年,光武征秦丰,幸旧宅。〔一三九〕十月,上幸舂陵,祠园庙,大置酒,〔一四0〕与舂陵父老故人为乐。以皇祖皇考墓为昌陵,〔一四一〕后改为章陵,因以舂陵为章陵县。〔一四二〕隗嚣上书,报以殊礼。〔一四三〕四年五月,上幸卢奴,为征彭宠故也。自王莽末,天下旱霜连年,百谷不成。元年之初,耕作者少,民饥馑,黄金一斤易粟一石。〔一四四〕至二年秋,天下野谷旅生,麻菽尤盛,〔一四五〕或生瓜菜□实,野蚕成茧被山,民收其絮,〔一四六〕采获谷果,以为蓄积。至是岁,野谷生者稀少,而南亩亦益辟矣。〔一四七〕建武五年,〔一四八〕初起太学,诸生吏子弟及民以义助作。〔一四九〕上自齐归,幸太学,赐博士弟子有差。野谷弥多。〔一五0〕六年二月,吴汉下朐城,〔一五一〕天下悉定,唯独公孙述、隗嚣未平。上曰:“取此两子置度外。”〔一五二〕乃休诸将,置酒,赏赐之。每幸郡国,下舆见吏辄问以数十百岁能吏次第,下至掾史。〔一五三〕简练臣下之行,〔一五四〕下无所隐其情,道数十岁事若案文书,吏民惊惶,〔一五五〕不知所以,人自以见识,家自以蒙恩。远臣受颜色之惠,坐席之间,以要其死力。当此之时,贼檄日以百数,忧不可胜,上犹以余间讲经艺,〔一五六〕发图谶。制告公孙述,署曰“公孙皇帝”。〔一五七〕嚣虽遣子入侍,尚持两心。嚣故吏马援谓嚣曰;“到朝廷凡数十见,〔一五八〕自事主未常见明主如此也。材直惊人,其勇非人之敌。〔一五九〕开心见诚,与人语,好丑无所隐讳。图讲天下事,极尽下恩。兵事方略,量敌校胜。〔一六0〕阔达多大节,与高帝等。经学博览,政事文辩,前世无比。”嚣曰:“如卿言,胜高帝耶?”曰:“不如也。高帝大度,无可无不可。今上好吏事,动如节度,不饮酒。”嚣大笑曰:“如卿言,反复胜也。”〔一六一〕代郡太守刘兴将数百骑攻贾览,〔一六二〕上状檄至,光武知其必败,报书曰:“欲复进兵,恐失其头首也。”诏书到,兴已为览所杀。长史得檄,以为国家坐知千里也。七年正月,诏群臣奏事无得言“圣人”。又旧制上书以青布囊素裹封书,〔一六三〕不中式不得上。既上,诣北军待报,〔一六四〕前后相尘,〔一六五〕连岁月乃决。上躬亲万机,急于下情,乃令上书启封则用,〔一六六〕不得刮玺书,〔一六七〕取具文字而已。奏诣阙,平旦上,其有当见及冤结者,常以日出时,〔一六八〕驺骑驰出召入,其余以俟中使者出报,〔一六九〕即罢去,所见如神,〔一七0〕远近不偏,幽隐上达,民莫敢不用情。追念前世,园陵至盛,王侯外戚,葬埋僭侈,吏民相效,浸以无限,诏诰天下令薄葬。〔一七一〕八年闰月,〔一七二〕车驾西征,河西大将军窦融与五郡太守步骑三万迎上。〔一七三〕隗嚣士众震坏,皆降,嚣走入城。〔一七四〕吴汉、岑彭追守之。九年正月,隗嚣饿,出城餐糗糒,〔一七五〕腹胀死。〔一七六〕十二年,吴汉引兵击公孙述,入犍为界,〔一七七〕小县多城守未下。诏书告汉直拥兵到成都,〔一七八〕据其心腹,后城营自解散。汉意难前,独言朝廷以为我缚贼手足矣。〔一七九〕遣轻骑至成都,烧市桥,〔一八0〕武阳以东小城营皆奔走降,竟如诏书。汉兵乘胜追奔,述距守。诏书又戒汉曰:“成都十万人,不可轻也。〔一八一〕且坚据广都城,〔一八二〕去之五十里,待其即营攻城,罢倦引去,乃首尾击之,勿与争锋。述兵不敢来,转营即之,移徙辄自坚。”〔一八三〕十一月,众军至城门,述自将,背城而战。吴汉攻之,述军大破,刺伤述,扶舆入壁,其夜死。夷述妻子,传首于洛阳。纵兵大掠,举火燔烧。上闻之,下诏让吴汉副将刘禹曰:〔一八四〕“城降,婴儿老母,〔一八五〕口以万数,一旦放兵纵火,闻之可为酸鼻。家有弊帚,享之千金。〔一八六〕禹宗室子孙,故尝更职,何忍行此?仰视天,俯视地,观于放麑啜羹之义,〔一八七〕二者孰仁矣。〔一八八〕失斩将吊民之义。”又议汉杀述亲属太多。是时名都王国有献名马宝剑,〔一八九〕直百金。马以驾鼓车,剑以赐骑士。〔一九0〕苑囿池□之官废,弋猎之事不御。雅性不喜听音乐,手不持珠玉,〔一九一〕衣服大绢,而不重彩。征伐尝乘革舆羸马。公孙述故哀帝时,〔一九二〕即以数郡备天子用。述破,益州乃传送瞽师、郊庙乐、葆车、乘舆物,〔一九三〕是后乃稍备具焉。述伏诛之后,而事少闲,官曹文书减旧过半,下县吏无百里之繇,〔一九四〕民无出门之役。十三年,〔一九五〕封殷绍嘉公为宋公,周承休公为卫公。〔一九六〕越裳献白兔。〔一九七〕十四年,封孔子后孔志为褒成侯。〔一九八〕十五年,诏曰:〔一九九〕“刺史太守多为诈巧,不务实核,苟以度田为名,聚人田中,并度庐屋里落,聚人遮道啼呼。”〔二00〕十七年,〔二0一〕上以日食避正殿,〔二0二〕读图谶多,御坐庑下浅露,中风发疾,苦眩甚。左右有白大司马史,病苦如此,不能动摇。自强从公,出乘,以车行数里,病差。四月二日,车驾宿偃师。病差数日,入南阳界,到叶。以车骑省,留数日行,黎阳兵马千余匹,遂到章陵,起居平愈。幸章陵,〔二0三〕修园庙旧宅田里舍。凤皇至,〔二0四〕高八九尺,〔二0五〕毛羽五彩,集颍川,群鸟并从,盖地数顷,〔二0六〕留十七日乃去。商贾重宝,〔二0七〕单车露宿,〔二0八〕牛马放牧,道无拾遗。十九年,〔二0九〕光武下诏曰:“唯孝宣皇帝有功德,其上尊号曰中宗。”上幸南阳、汝南,至南顿,止令舍,大置酒,赐吏民,复南顿田租一岁。〔二一0〕吏民叩头言:“皇考居此日久,陛下识知寺舍,〔二一一〕每来辄加厚恩,但复一岁少薄,愿复十岁。”上曰:“天下重宝大器,常恐不任,日慎一日,安敢自远期十岁。”复增一岁。二十年六月,上风眴黄瘅病发甚,〔二一二〕以卫尉关内侯阴兴为侍中,兴受诏云台广室。〔二一三〕甘露降四十五日。〔二一四〕二十五年,〔二一五〕乌桓献貂豹皮,诣阙朝贺。二十六年正月,诏曰:“前以用度不足,吏禄薄少,乃自益其俸。”〔二一六〕自三公下至佐史各有差。初作寿陵,〔二一七〕始营陵地于临平亭南。将作大匠窦融上言:“园陵广袤,无虑所用。”帝曰:“古帝王之葬,皆陶人瓦器,木车茅马,使后世之人不知其处。临平望平阴,河水洋洋,舟船泛泛,善矣夫!周公、孔子犹不得存,安得松、乔与之而共游乎!〔二一八〕太宗识终始之义,景帝能遵孝道,遭天下反覆,而独完其福,岂不美哉!今所制地,不过二三顷,无为山陵,陂池裁令流水而已。〔二一九〕迭兴之后,〔二二0〕亦无丘垄,使合古法。今日月已逝,当豫自作。臣子奉承,不得有加。”乃令陶人作瓦器。   上常自细书,〔二二一〕一札十行,报郡县。旦听朝,至日晏,夜讲经听诵。〔二二二〕坐则功臣特进在侧,论时政毕,道古行事,次说在家所识乡里能吏,次第比类。又道忠臣孝子义夫节士,坐者莫不激扬凄怆,欣然和悦。群臣争论上前,常连日。皇太子尝承间言:“陛下有禹、汤之明,而失黄、老养性之道。今天下大安,少省思虑,养精神。”上答曰:“我自乐此。”时城郭丘墟,扫地更为,上悔前徙之。〔二二三〕三十年,有司奏封禅。诏曰:“灾异连仍,日月薄食,百姓怨叹,而欲有事于太山,污七十二代编录,〔二二四〕以羊皮杂貂裘,何强颜耶?”三十二年,〔二二五〕群臣复奏言:“登封告成,为民报德,百王所同也。”遂登太山,勒石纪号。改元为中元。〔二二六〕中元元年,〔二二七〕上幸长安,祠长陵,还洛阳宫。是时醴泉出于京师,郡国饮醴泉者,痼疾皆愈,独眇蹇者不差。〔二二八〕有赤草生于水涯。〔二二九〕郡国上甘露降。群臣上言:“地祇灵应而失草萌,宜命太史撰具郡国所上。”上遂不听,是以史官鲜记焉。冬十月甲申,〔二三0〕使司空冯鲂告祠高庙曰:“高皇吕太后不宜配食。薄太后慈仁,孝文皇帝贤明,子孙赖福,延至于今,宜配食地祇高庙。今上薄太后尊号为高皇后,迁吕太后于园,四时上祭。”是岁,起明堂、辟雍、灵台,及北郊兆域。〔二三一〕二年二月戊戌,帝崩于南宫前殿,在位三十三年,时年六十二。遗诏曰:“朕无益百姓,如孝文皇帝旧制,葬务从约省。刺史二千石长吏皆无离城郭,〔二三二〕无遣吏及因邮奏。”太子袭尊号为皇帝。群臣奏谥曰光武皇帝,庙曰世祖。三月,葬原陵。〔二三三〕御览卷九0   汉以炎精布耀,或幽而光。〔二三四〕文选卷一一王延寿鲁灵光殿赋李善注   上东西赴难,以车上为家,传荣合战,〔二三五〕跨马操兵,身在行伍。〔二三六〕书钞卷一三九   帝即有仁圣之明,气势形体,天然之姿,〔二三七〕固非人之敌,翕然龙举云兴,〔二三八〕三雨而济天下,荡荡人无能名焉。〔二三九〕御览卷九0   光武诏曰:“明设丹青之信,广开束手之路。”〔二四0〕文选卷二三阮籍咏怀李善注   光武功臣邓禹等二十八人皆为侯,封余功臣一百八十九人。〔二四一〕御览卷二00   帝以天下既定,思念欲完功臣爵土,不令以吏职为过,故皆以列侯就第,恩遇甚厚,远方贡甘珍,必先遍赐列侯,而大官无余。有功辄增封邑,故皆保全。〔二四二〕聚珍本   光武封新野主子邓泛为吴侯,〔二四三〕伯父皇皇考姊子周均为富波侯,〔二四四〕追封外祖樊重为寿张侯,〔二四五〕重子丹为射阳侯,〔二四六〕孙茂为平望侯,〔二四七〕寻玄乡侯,〔二四八〕从子冲更父侯,〔二四九〕后父阴睦宣恩侯,〔二五0〕子识原鹿侯,〔二五一〕就为信阳侯,〔二五二〕皇考女弟子来歙征羌侯,〔二五三〕弟由宜西侯,〔二五四〕以宁平公主子李雄为新市侯,〔二五五〕后父郭昌为阳安侯,〔二五六〕子流绵曼侯,〔二五七〕兄子竟新郪侯,〔二五八〕匡发干侯,〔二五九〕以姨子冯邯为钟离侯。〔二六0〕类聚卷五一   光武皇帝虽发师旁县,人马席荐羁靽皆有成贾,而贵不侵民,乐与官市。御览卷三五九   〔一〕 “世祖光武皇帝”,即刘秀,字文叔,事详范晔后汉书卷一光武帝纪、袁宏后汉纪卷一至卷八。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薛莹后汉书、司马彪续汉书卷一、谢沈后汉书、袁山松后汉书亦略载其事。   〔二〕 “承文、景之统”,此句原无,聚珍本有,文选卷四张衡南都赋李善注引亦有此句,今据增补。   〔三〕 “发”,此字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九0引亦有,今据增补。   〔四〕 “舂陵节侯”,名买。   〔五〕 “考侯”,原作“孝侯”,后汉纪卷一同,皆误。范晔后汉书城阳恭王祉传云:“敞曾祖父节侯买,以长沙定王子封于零道之舂陵乡,为舂陵侯。买卒,子戴侯熊渠嗣。熊渠卒,子考侯仁嗣。”又文选卷四张衡南都赋李善注云:“东观汉记曰:‘舂陵节侯,长沙定王中子买。节侯生戴侯,戴侯生考侯。’……‘考’或为‘孝’,非也。”今据校改。   〔六〕 “因故国名曰舂陵”,此条御览卷六三、文选卷一班固两都赋李善注亦引,字句简略。此句下尚有“上隆准日角”云云一段文字,因与下条重复,今删去。   〔七〕 “令”,原脱,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论亦云:‘皇考南顿君初为济阳令。”今据增补“令”字。   〔八〕 “济阳有武帝行过宫”,原脱“济阳”二字。文选卷二0谢瞻九日从宋公戏马台集送孔令诗李善注引云:“济阳有武帝行过宫。”玉海卷一五五引同,今据增补。   〔九〕 “开宫后殿居之”,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论李贤注引蔡邕光武碑文云:“光武将生,皇考以令舍不显,开宫后殿居之而生。”与此相合。御览卷八七三,合璧事类卷一九、卷二二,记纂渊海卷四引云:“光武生于济阳县舍。”类聚卷八五、卷九九,御览卷八三九、卷九一五引云:“光武生于济阳。”   〔一0〕“有赤光,室中尽明”,此二句类聚卷一0引同,书钞卷一引作“赤光照室”,初学记卷二四引作“有赤光,堂上尽明如昼”,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论李贤注引作“光照室中,尽明如昼”。   〔一一〕“使卜者王长卜之,长曰”,“卜之长”三字原脱,不成文理。姚本、聚珍本有此三字,类聚卷一0引同,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论云:“钦异焉,使卜者王长占之,长辟左右曰:‘此兆吉不可言。’亦可证当有此三字。论衡吉验篇云:“光武帝,建平元年十二月甲子生于济阳宫后殿第二内中。皇考为济阳令,时夜无火,室内自明,皇考怪之,即召功曹吏充兰使出问卜工。兰与马下卒苏永俱之卜王长孙所。长孙卜谓永、兰曰:‘此吉事也,毋多言。’”蔡邕蔡中郎文集卷五光武济阳宫碑云:“世祖光武皇帝,考南顿君,初生济阳令,有武帝行过宫,常封闭。帝将生,考以令舍下湿,开空后殿居之。建平元年十二月甲子夜帝生时,赤光,室中有明,使卜者王长卜之。长曰:‘此善事不可言。’岁月嘉禾一茎生九穗,长于凡禾,因为尊讳。”“初生”当作“初为”,“空”当作“宫”。   〔一二〕“是岁嘉禾生”,水经注卷七,书钞卷一,文选卷二0应贞晋武帝华林园集诗李善注,晏元献公类要卷四、卷九亦引此事。   〔一三〕“是岁凤皇来集济阳”,“是岁”二字姚本、聚珍本作“先是”,类聚卷九九、御览卷九一五引同。“皇”字玉海卷一九九引同,书钞卷一引作“凰”,二字同。论衡吉验篇云:“有凤凰下济阳宫,故讫今济阳有凤凰庐。”   〔一四〕“故宫皆画凤凰”,“宫”字下聚珍本有“中”字,事类赋卷一八引亦有“中”字,类聚卷九九、御览卷九一五引皆无“中”字。   〔一五〕“日角”,额上之骨隆起如日,古人以为帝者之象。御览卷三六七引云:“光武为人日角,大口,美须眉。”   〔一六〕“美须眉”,书钞卷一引作“美须髯”。   〔一七〕“在舂陵时”,此句至“王气郁郁葱葱”诸句原无。书钞卷一五一引“望气者苏伯阿望舂陵城曰”以下三句。聚珍本有此数句,作“在舂陵时,望气者言舂陵城中有喜气,曰:‘美哉!王气郁郁葱葱。’”今据书钞卷一五一引辑录,并据聚珍本增补“在舂陵时”一句。   〔一八〕“远”,姚本、聚珍本作“达”,书钞卷六引亦作“达”。   〔一九〕“高祖兄”,“兄”字下聚珍本有“仲”字。仲为汉高祖刘邦兄,能治产业。史记高祖本纪云:“未央宫成,……高祖奉玉卮,起为太上皇寿,曰:‘始大人常以臣无赖,不能治产业,不如仲力,今某之业所就孰与仲多?’”   〔二0〕“年九岁”,此上原有“伯升”二字,聚珍本无。按当无“伯升”二字,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云:“回生南顿令钦,钦生光武。光武年九岁而孤,养于叔父良。”可证,今删去。   〔二一〕“受尚书于中大夫庐江许子威”,此句原作“受尚书经,师事庐江许子威”,今从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李贤注引校改。书钞卷一二仅引“师事子威”一句。   〔二二〕“资用乏”,此句至“以给诸公费”诸句原无,姚本、聚珍本和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李贤注引有,今据增补。文选卷三八任昉为范尚书让吏部封侯第一表李善注引亦有,“诸公”二字下有“之”字。   〔二三〕“以给诸公费”,书钞卷三引“僦驴给费”四字,即括引此文。   〔二四〕“高才好学”,此句至“舍长安尚冠里”七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今据增补。   〔二五〕“为季父故舂陵侯诣大司马府”,此句至“严公宁视卿邪”诸句原无,而有“尝讼逋租于大司马严尤,尤见而奇之”二句,今据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李贤注引增改。此段文字聚珍本作“尝为季父故舂陵侯讼逋租于大司马严尤,尤止车独与帝语,不视祜。帝归戏祜曰:‘严公宁视卿耶?’”朱祜即朱福。据范晔后汉书朱祜传李贤注,东观汉记“祜”作“福”,避安帝讳改。光武帝为舂陵侯讼租事,书钞卷三亦引,字句甚简。   〔二六〕“王莽时”,此句至“四方溃畔”诸句原无,聚珍本有,今据增补。   〔二七〕“荆州下江平林兵起”,此下二句原无,聚珍本有,文选卷一班固两都赋李善注引亦有,今据增补。   〔二八〕“时南阳旱饿”,此下二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云:“地皇三年,南阳荒饿,诸家宾客多为小盗。光武避吏新野,因卖谷于宛。”李贤注引东观汉记云:“时南阳旱饥,而上田独收。”今据增补。聚珍本亦有此二句,“上”字作“帝”。   〔二九〕“李伯玉”,聚珍本注云:“以下文事迹推之,李伯玉盖即李通,而范书李通传止云字次元,不言其一名伯玉,是可补其阙略。”   〔三0〕“先是时伯玉同母兄公孙臣为医”,范晔后汉书李通传李贤注引续汉书云“先是李通同母弟申徒臣能为医,难使,伯升杀之。”后汉纪卷一云:“初,通同母弟申屠臣善为医术,以其难使也,縯杀之。”书钞卷一二三引东观汉记亦云李通同母弟为申徒臣,与此不同。   〔三一〕“固始侯”,原误作“因始侯”,聚珍本作“固始侯”,今据改正。范晔后汉书李通传云:“建武二年,封固始侯。”   〔三二〕“刘氏当复起,李氏为辅”,此二句谶语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八七二引亦有,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载此谶语,但无“当”字。   〔三三〕“父为宗卿师”,范晔后汉书李通传云:通父守,“初事刘歆,好星历谶记,为王莽宗卿师”。李贤注云:“平帝五年,郡国置宗师以主宗室,盖特尊之,故曰宗卿师也。”   〔三四〕“市兵弩”,书钞卷三引“市弓弩”三字,即出于此。   〔三五〕“绛衣赤帻”,此四字上书钞卷一二七引有“皆着”二字,御览卷六八七、卷八一四、卷八七二引无。   〔三六〕“若火光”,此三字上御览卷八七二引有“有”字。   〔三七〕“赫然属天”,此句御览卷八七二引作“曈曈上属天”。   〔三八〕“异之”,此句姚本作“上异之”,御览卷八七二引同。   〔三九〕“大冠”,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李贤注引董巴舆服志云:“大冠者,谓武冠,武官冠之。”   〔四0〕“将军服”,此三字上聚珍本有“服”字。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李贤注、通鉴卷三八胡三省注引云:“上时绛衣大冠,将军服也。”“将军服”上亦无“服”字。   〔四一〕“中”,聚珍本作“仲”。按“中”字读作“仲”。此指光武帝刘秀。御览卷六九0引云:“光武起义,衣绛单衣,赤帻。初,伯升之起,诸家子弟皆曰:‘伯升杀我。’及见上绛衣大冠,乃惊曰:‘谨厚者亦复为之。’”御览卷六八七、玉海卷八一亦引,字句简略。   〔四二〕“杀新野尉”,“杀”字下原衍“进”字,姚本、聚珍本无,类聚卷九三、御览卷二六九引亦无,今据删。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云:“光武初骑牛,杀新野尉乃得马。”   〔四三〕“光武起义兵”,此句至“后有人着大冠绛单衣”三句原无,书钞卷一二八引此三句,今据增补。姚本作“光武起义兵,攻南阳,暮闻冢上有哭声,后有人着大冠绛单衣”。聚珍本同,惟“光武”二字改作“帝”。二本所辑皆有“攻南阳”一句,系出陈禹谟刻本书钞。聚珍本于“着大冠绛单衣”下注云:“此有阙文。考范书杀新野尉即在是时。”   〔四四〕“使刘终诈称江夏吏”,此下二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云:“光武初骑牛,杀新野尉乃得马。进屠唐子乡,又杀湖阳尉。”李贤注引东观汉记云:“刘终诈称江夏吏,诱杀之。”姚本、聚珍本即据此增改。   〔四五〕“五威将军严尤击下江兵”,此下三句原无。书钞卷一四七引作“上擢谷相,五威将严尤当击江贼,上奉糗一斛,脯三十朐诣幕府营”。御览卷八六0引作“严尤击江贼,世祖奉糗一斛,脯三十朐”。聚珍本亦有此三句,作“严尤击下江兵,帝奉糗一斛,脯三十朐”。今综合三处文字增补。汉书王莽传地皇三年载:“是时下江兵盛,……莽遣司命大将军孔仁部豫州,纳言大将军严尤、秩宗大将军陈茂击荆州。……世祖与兄齐武王伯升、宛人李通等帅舂陵子弟数千人,招致新市平林朱鲔、陈牧等合攻拔棘阳。是时严尤、陈茂破下江兵。”   〔四六〕“进围宛城”,据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更始元年进围宛城。更始元年即王莽地皇四年。   〔四七〕“更始立,以上为太常偏将军”,四库全书考证云:“按前汉书莽传云:‘莽地皇四年三月,汉立圣公为帝。四月,莽遣寻、邑发兵。’范书光武纪与前汉书同,惟谓更始即位在是年二月,今寻绎本文,则似更始之立,又在王莽发兵之后,与班、范二书异。”   〔四八〕“入朝”,此二字原无,御览卷六八三引亦无此二字。姚本、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李贤注引亦有,今据增补。   〔四九〕“二公”,聚珍本作“寻、邑”。   〔五0〕“严尤”,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李贤注引桓谭新论云:“庄尤,字伯石,此言‘严’,避明帝讳也。”   〔五一〕“美眉目”,聚珍本作“美须眉目”,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作“美须眉”。   〔五二〕“二公”,聚珍本作“寻、邑”,以下皆同。御览卷三三六、卷三三九引作“王寻、王邑”。   〔五三〕“甲冲輣”,此下三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三三六引亦有,今据增补。书钞卷一三九引作“甲冲棚,战攻之具甚盛”。御览卷三三九引作“甲冲輣,干戈旌旗甚盛”。“冲”,橦车,是一种陷阵战车。“輣”,楼车。   〔五四〕“虎”,此字原脱,姚本、聚珍本有,书钞卷一一八、类聚卷一二引亦有,今据增补。   〔五五〕“巨无霸”,汉书王莽传云:“夙夜连率韩博上言:‘有奇士,长丈,大十围,来至臣府,曰欲奋击胡虏。自谓巨毋霸,出于蓬莱东南,五城西北昭如海濒,轺车不能载,三马不能胜。’”“垒尉”,即垒校尉,主军垒之事。姚本、聚珍本作“中垒校尉”,书钞卷一一八引同。类聚卷一二引作“垒校尉”,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作“垒尉”。   〔五六〕“为画成败”,书钞卷一四引作“图画成败”。   〔五七〕“时汉兵八九千人”,此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一二引亦有,今据增补。   〔五八〕“留王凤令守城”,此下二句原无,聚珍本有,文选卷一班固两都赋李善注引亦有,今据增补。   〔五九〕“五六万”,聚珍本同,书钞卷一一七引亦同。姚本作“五六十万”,书钞卷一二一、类聚卷一二引与姚本同。   〔六0〕“作”,原无此字,聚珍本有,类聚卷一二、御览卷三三六引亦有,今据增补。寻、邑围昆阳事,文选卷五七潘岳马汧督诔李善注亦引,字句较简。   〔六一〕“数重”,御览卷三三六引同,司马彪续汉书天文志云寻、邑“围营数重”,后汉纪卷一亦云“围之数重”。姚本作“数百重”,类聚卷一二引亦作“数百重”。聚珍本作“数十重”,与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同。聚珍本注云:“姚之骃本作‘数百重’,参范书帝纪,则‘百’字误。”   〔六二〕“尘熛连云”,此句文选卷七潘岳藉田赋李善注引作“埃尘连天”。   〔六三〕“地突”,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作“地道”,后汉纪卷一作“地窟”。   〔六四〕“寻”,此字原无,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一二引亦有,今据增补。   〔六五〕“正昼有云气如坏山”,司马彪续汉书天文志云:“昼有云气如坏山,堕军上,军人皆厌,所谓营头之星也。占曰:‘营头之所堕,其下覆军,流血三千里。’”刘昭注引袁山松书云:“怪星昼行,名曰营头,行振大诛也。”   〔六六〕“压”,聚珍本同,御览卷八七七引亦作“压”。姚本作“厌”,类聚卷一二引亦作“厌”。按二字通。   〔六七〕“前去大军四五里”,此句聚珍本作“前去寻、邑军四五里而阵”,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作“前去大军四五里而陈”。   〔六八〕“数十”,原脱“十”字,姚本、聚珍本有,与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相合,今据增补。书钞卷一一八引云“斩首千级”。   〔六九〕“刘将军平生见小敌怯”,书钞卷一四引此下二句,文字稍异。   〔七0〕“甚奇怪也”,此句姚本作“甚可怪也”,书钞卷一一八引同。   〔七一〕“二公兵于是大奔北”,此下二句聚珍本作“寻、邑兵大奔北,于是杀寻”。   〔七二〕“滍水为之不流”,书钞卷一三引“滍水不流”四字。   〔七三〕“齐武王”,即刘伯升,光武帝建武十五年,追谥伯升为齐武王。   〔七四〕“六月”,此句至“收伯升部将刘稷”四句聚珍本作“后数日,更始收齐武王部将刘稷”。   〔七五〕“上降颍阳”,此句至“乃马也”诸句原无,御览卷三九四引有此段文字。聚珍本把此段文字连缀于上文“即日皆物故”句下。按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云:“光武因复徇下颍阳。会伯升为更始所害,光武自父城驰诣宛谢。”据此,聚珍本所做连缀基本可信,今从之。   〔七六〕“击”,聚珍本作“系”。   〔七七〕“更始害齐武王”,此句至“枕席有涕泣处”诸句原无,聚珍本有,类聚卷三五,御览卷三八七、卷四八八引亦有,今据增补。文选卷四0任昉百辟劝进今上笺李善注引亦有此段文字,字句稍异。   〔七八〕“文书移与属县”,此句原无,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李贤注、通鉴卷三九胡三省注引亦有,今据增补。   〔七九〕“诸于”,汉书元后传云:“是时政君坐近太子,又独衣绛缘诸于。”颜师古注:“诸于,大掖衣,即褂衣之类也。”“于”即“衧”之省。“绣拥□”,原“拥”字为空格,聚珍本有此字,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云:“诸于绣镼。”李贤注云:“或‘绣’下有‘拥’字。”李贤又注云“字书无‘镼’字,续汉书作‘□’,音其物反。杨雄方言曰:‘襜褕,其短者,自关西谓之□□。’郭璞注云:‘俗名□掖。’据此,即是诸于上加绣□,如今之半臂也。”“拥□”即□□。   〔八0〕“粲然”,此二字原无,聚珍本有,文选卷三0谢朓五言诗始出尚书省李善注引亦有,今据增补。“复见汉官威仪”,书钞卷一七引作“复见汉官仪”,文选卷三0谢朓诗李善注引作“复见官府仪体”。   〔八一〕“更始欲以近亲巡行河北”,此下二句原无,御览卷二0九引,今据增补。聚珍本亦有此二句,惟下句“上”字作“帝”。   〔八二〕“赐”,刘赐,光武帝族兄,事见范晔后汉书宗室四王三侯传。   〔八三〕“安集百姓”,文选卷一班固两都赋李善注引云:“圣公为天子,以上为大司马,遣之河北,安集百姓。”   〔八四〕“上至邯郸”,此下二句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一四六引有此二句,今据增补。又书钞卷一四五亦引,惟“上”字作“光武”。   〔八五〕“故赵缪王子临说上灌赤眉”,原无此句。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云:“进至邯郸,故赵缪王子林说光武曰:‘赤眉今在河东,但决水灌之,百万之众可使为鱼。’光武不答,去之真定。”李贤注云:“东观记‘林’作‘临’字。”是知东观汉记有临说光武帝事,今撮取范书大意增补此句。“赵缪王”,即刘元,以刃杀奴婢,谥曰缪。事见汉书景十三王传。   〔八六〕“赵王庶兄胡子立邯战卜者王郎为天子”,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云:光武帝“去之真定,林于是乃诈以卜者王郎为成帝子子舆,十二月,立郎为天子,都邯郸,遂遣使者降下郡国”。胡子与临是否为一人,无从确考。“天子”,原误作“太子”,聚珍本不误,今据改正。   〔八七〕“光武为王郎所追”,此句至“是雒阳吏耳”诸句原无,书钞卷一三九引,今据增补。书钞卷一三九所引无“光武为王郎所追”一句,此句系据书钞卷一四四引增补。又“至饶阳”句上书钞卷一三九引有“上发”二字,为使文义通顺,删此二字。此段文字聚珍本作“王郎追帝,帝自蓟东南驰至饶阳。官属皆乏食,帝乃自称邯郸使者,入传舍。传吏方进食,从者饥,争夺之。传吏疑其伪,乃椎数十通,绐言邯郸将军至,官属皆失色。帝升车欲驰,而惧不免,还坐,曰:‘请邯郸将军入。’久乃驾去”。姚本作“光武至饶阳,官属皆乏食”,其下各句与聚珍本同,惟聚珍本“帝”字姚本作“光武”。此段文字书钞卷一四三引作“光武至饶阳,称邯郸使者,如传合。厨吏方进食,官属从者饥,遮夺之”。   〔八八〕“上出,蒙犯霜雪”,此二句原无。文选卷二0应玚五言诗侍五官中郎将建章台李善注引“蒙犯霜雪”一句,今连缀于此。为使文理通顺,又增“上出”二字。聚珍本把“蒙犯霜雪”一句系于光武帝纪篇末,当作年代不可考者。据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所载,光武帝离饶阳传舍后,“南出,晨夜兼行,蒙犯霜雪,天时寒,面皆破裂”。是文选李善注所引“蒙犯霜雪”一句当编次于此,聚珍本失考。   〔八九〕“光武大会真定,自击筑”,此二句原无,书钞卷一一0引云:“光武大会真定,王制杨自击筑。”今据增补,删“王制杨”三字。“制杨”二字义不可解,必有舛误。此二句聚珍本作“大会真定,帝自击筑”,其上又有以下一段文字:“夜止芜蒌亭,大风雨,冯异进一笥麦饭兔肩。闻王郎兵至,复惊去。至南宫,天大雨,帝引车入道旁空舍,灶中有火,冯异抱薪,邓禹吹火,帝对灶炙衣。”考之范晔后汉书,此段文字当入冯异传。御览卷九0未引此段文字,聚珍本辑者是据书钞卷一二九、卷一三五、卷一四四所引连缀。   〔九0〕“上率邓禹等击王郎横野将军刘奉”,此句至“刘公真天人也”诸句原无。御览卷九0屡引东观汉记,有一处引云:“上破王郎,还,过邓禹营,禹进食炙鱼,上大餐啖。时百姓以上新破大敌,欣喜聚观,见上餐,劳勉吏士,威严甚厉,于是皆窃言曰:‘刘公真天人也。’”又卷九三五引云:“世祖率邓禹等击王郎横野将军刘奉,大破之。上过禹营,禹进炙鱼,上餐啖,劳勉士吏,威严甚厉,众皆窃言:‘刘公真天人也。’”今综合两处所引增补。聚珍本有此段文字,字句微异。又书钞卷一四五、御览卷八四七、范晔后汉书邓禹传李贤注亦引,字句较简略。   〔九一〕“餐啖”,书钞卷一四五引作“食啖”。   〔九二〕“刘公真天人也”,杜工部草堂诗笺补遗卷二四赠太子太师汝阳郡王琎引云:“光武过邓禹营,劳勉吏士,众皆窃言:‘刘公真天人也。’”节删颇多。   〔九三〕“杜长威”,范晔后汉书王郎传、袁宏后汉纪卷二亦载杜长威诣光武帝营请降事,“杜长威”作“杜威”。“持节诣军门”,此五字及下二句原无,聚珍本有,今据增补。   〔九四〕“棨戟”,范晔后汉书杜诗传云:“世祖召见,赐以棨戟。”李贤注:“汉杂事曰:‘汉制假棨戟以代斧钺。’崔豹古今注曰:‘棨戟,前驱之器也,以木为之。后代刻伪,无复典刑,以赤油韬之,亦谓之油戟,亦曰棨戟,王公已下通用之以前驱也。’”   〔九五〕“得吏民”,此三字上类聚卷一二引有“寻”字。   〔九六〕“公会诸将烧之”,书钞卷九引“烧吏民谤帝”一句,即系括引此文。   〔九七〕“令反侧者自安也”,上文“汉兵破邯郸”至此句,四库全书考证云:“按范书光武纪文与此同,王郎传则云:‘郎夜亡走,道死,追斩之。’说复小异。又此数句,姚本有之,而文有异同,今从永乐大典本。”“反侧”,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李贤注:“不安也。诗国风曰:‘展转反侧。’”“者”,姚本作“子”,类聚卷一二、文选卷四三丘迟与陈伯之书李善注引亦作“子”,与范书光武帝纪、后汉纪卷二同。   〔九八〕“上围邯郸未下”,此下三句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一四七引,今据增补。   〔九九〕“更始遣使者即立公为萧王”,文选卷四0吴质答魏太子笺李善注引此一句,无“即”字,又“公”作“光武”。初学记卷九亦引更始立光武帝为萧王事,字句极疏略。   〔一00〕“又击破铜马”,此句至“由是皆自安”诸句原无,类聚卷一二引,今据增补。聚珍本亦有此段文字,字句微异。   〔一0一〕“封降贼渠率”,此下二句类聚卷一二引无,今据文选卷四三丘迟与陈伯之书李善注引增补。   〔一0二〕“营”,此字类聚卷一二引无,聚珍本有,文选卷四三丘迟与陈伯之书李善注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0三〕“按行贼营”,书钞卷一四引此一句。   〔一0四〕“将”,此字类聚卷一二引无,今据文选卷四三丘迟与陈伯之书李善注引增补。   〔一0五〕“投”,聚珍本同,御览卷三七一引亦同,又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后汉纪卷二也作“投”,惟文选卷四三丘迟与陈伯之书李善注引作“效”。   〔一0六〕“诏冯异军雁门”,此下二句原无,聚珍本有,今据增补。姚本亦有此下二句,作“诏曰,冯异军雁门,囗卒万余人降之”。聚珍本注云:“‘诏’字下原本衍‘曰’字,今删。考范书帝纪及冯异传俱不载此诏,惟异拒朱鲔、李轶时曾北攻天井关,拔上党两城,则军雁门当即在是时。”   〔一0七〕“光武北击尤来、大抢、五幡于元氏,追至北平”,此二句至“营门不觉”诸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云:“光武北击尤来、大抢、五幡于元氏,追至右北平,连破之。又战于顺水北,乘胜轻进,反为所败。贼追急,短兵接,光武自投高岸,遇突骑王丰,下马授光武,光武抚其肩而上,顾笑谓耿弇曰:‘几为虏嗤。’弇频射却贼,得免。士卒死者数千人,散兵归保范阳。军中不见光武,或云已殁,诸将不知所为。”李贤于“追至右北平”句下注云:“东观记、续汉书并无‘右’字,此加‘右’,误也。营州西南别有右北平郡故城,非此地。”由此可知,东观汉记原有光武击尤来、大抢、五幡事。今据范书酌补“光武北击尤来”至“或云已殁”诸句,以使上下文理通顺。李贤又于“或云已殁”句下引东观汉记云:“上已乘王丰小马先到矣,营门不觉。”今亦补入。   〔一0八〕“上破贼”,此句至“上大笑”诸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四九九引,今据增补。   〔一0九〕“光武发蓟还”,此句至“命诸将收葬吏士”诸句原无,今据御览卷五五三引增补。聚珍本有此诸句,文字微异。   〔一一0〕“师行鼓舞”,此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四六八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一一〕“鼓声歌咏”,此句聚珍本作“歌咏雷声”,御览卷四六八引同。   〔一一二〕“至中山”,原有“上发蓟”三字,为避免与上文重复,今删去。   〔一一三〕“曰:帝王不可以久旷”,此二句至“万姓为心”诸句原无。文选卷三七刘琨劝进表李善注云:“东观汉记:‘诸将上奏世祖曰:“帝王不可以久旷。”’”又注云:“东观汉记:‘群臣上奏世祖曰:“大王社稷为计,万姓为心。”’”今综合两处所引增补。聚珍本未辑“帝王不可以久旷”句。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云:“光武从蓟还,过范阳,命收葬吏士。至中山,诸将复上奏曰:‘……大王初征昆阳,王莽自溃。后拔邯郸,北州弭定。参分天下而有其二,跨州据土,带甲百万。言武力则莫之敢抗,论文德则无所与辞。臣闻帝王不可以久旷,天命不可以谦拒,惟大王以社稷为计,万姓为心。’光武又不听。”   〔一一四〕“耿纯说上曰”,此下三句原无,聚珍本有,文选卷四九干宝晋纪总论李善注引亦有此三句,今据增补。   〔一一五〕“伯升”,姚本、聚珍本作“伯叔”,类聚卷一二引同。按“伯升”二字是,范晔后汉书邓晨传云:“光武尝与兄伯升及晨俱之宛,与穣人蔡少公等宴语。”   〔一一六〕“刘子骏”,即刘歆。歆字子骏,哀帝建平元年改名秀,字颖叔。   〔一一七〕“何知非仆耶”,此句类聚卷一二引作“何用知仆非也。”   〔一一八〕“时传闻不见赤伏符文军中所”,此句姚本作“时传闻赤伏符不见文章军中所”,类聚卷一二引同。   〔一一九〕“上奏世祖曰”,此下三句原无,聚珍本亦未辑录。文选卷三七刘琨劝进表李善注引,今据增补。   〔一二0〕“乃命有司设坛于鄗南千秋亭五成陌”,原无“五成陌”三字,文选卷一班固两都赋李善注引云:“乃命有司设坛场于鄗之阳千秋亭五成陌。”今据增“五成陌”三字。   〔一二一〕“燔燎告天,禋于六宗”,此二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五二八亦引,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李贤注云;“精意以享谓之禋。续汉志:‘平帝元始中,谓六宗为易卦六子之气,水、火、雷、风、山、泽也。光武中兴,遵而不改。至安帝即位,初改六宗为天地四方之宗,祠于洛阳之北,戌亥之地。’”   〔一二二〕“改鄗为高邑”,此句原无,聚珍本有,文选卷一班固两都赋李善注亦引,今据增补。此句下聚珍本尚有以下一段文字:“诏曰:‘故密令卓茂,束身自修,执节惇固,断断无他,其心休休焉。夫士诚能为人所不能为,则名冠天下,当受天下重赏。故武王诛纣,封比干之墓,表商容之闾。今以茂为太傅,封宣德侯,食邑二千户,赐安车一乘,衣一袭,金五斤。’”御览卷九0未引此段文字。据范晔后汉书,光武帝此诏在卓茂传,今依范书编次。   〔一二三〕“遂定都焉”,此句原无,聚珍本有,又文选卷一班固两都赋李善注引云:“建武元年十月,车驾入洛阳,遂定都焉。”今据补“遂定都焉”句。   〔一二四〕“光武破圣公,与朱伯然书曰”,此二句至“太白清明”诸句原无,御览卷五引,姚本、聚珍本亦有此数句,今据增补。“朱伯然”,御览卷五引误作“伯叔”。书钞卷一五0引云:“光武破二公,与朱伯然书曰:‘交锋之月,神星昼见,太白清明。’”今据改作“朱伯然”。姚本、聚珍本作“朱然”。聚珍本注云:“范书帝纪,未即位前使冯异、寇恂破更始大司马朱鲔军,即位后使邓禹破更始定国公王匡军,此云交锋未知何时。又‘朱然’太平御览作‘伯叔’。本文似有讹脱。”按朱伯然,不见范晔后汉书、后汉纪,此段文字的前后内容无从考知。   〔一二五〕“二年”,原误作“三年”,聚珍本作“二年”,与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后汉纪相合,今据改正。   〔一二六〕“上封功臣皆为列侯”,此句至“即授印绶”诸句原无,类聚卷五一引,今据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所载,将此段文字连缀于建武二年正月下。聚珍本把此段文字移入丁恭传内,无所依据。   〔一二七〕“古帝王封诸侯不过百里”,史记汉兴以来诸侯王年表序云:“武王、成、康所封数百,而同姓五十五,地上不过百里,下三十里”。   〔一二八〕“故利以建侯,取法于雷”,“雷”字御览卷一九八引同,书钞卷四七引作“周”。按“雷”字是,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作“雷”。李贤注云:“易屯卦震下坎上,震为雷,初九曰‘利建侯’,又曰‘震惊百里’,故封诸侯地方百里,以法雷也。”   〔一二九〕“闻”,类聚卷五一引无此字,聚珍本有,御览卷一九八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三0〕“制郊兆于城南七里,北郊四里”,此二句原作“制郊祀于城南”。御览卷五二七引云:“上都雒阳,制兆于城南七里,北郊四里。”今据增改。聚珍本与御览卷五二七引同,惟“上”字作“故帝”二字。   〔一三一〕“为圆坛”,此下三句原无,玉海卷九四引云:“光武于雒阳城南为圆坛,天地位其上,皆南面西上。”今据增补。姚本、聚珍本皆未辑此段文字。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云;“立郊兆于城南,始正火德。”李贤注引续汉书云:“制郊兆于洛阳城南七里,为坛,八陛,中又为重坛,天地位皆在坛上。”   〔一三二〕“时以平旦,服色、牺牲尚黑”,此二句原无“时以”六字,聚珍本有,御览卷五二七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三三〕“季夏黄色”,此句至“云台致敬祭祀礼亦宜之”诸句,原仅有“郊祀帝尧以配天,宗高祖以配上帝”二句,且“宗”下又脱“祀”字。今据御览卷五二七引增补。聚珍本亦有此段文字,末句作“云台致敬祭祀之礼仪亦如之”。   〔一三四〕“汉刘祖尧”,原脱“尧”字,聚珍本有,今据增补。   〔一三五〕“宜令”,此二字原误倒,今据聚珍本乙正。   〔一三六〕“至不能救”,此句聚珍本作“不敢救”。后汉纪卷四云:“浮远,不能救。”四库全书考证云:“按是时浮为幽州牧,彭宠攻浮于蓟,则宠为客,浮为主,非浮远至也。范书云:‘帝读檄,怒曰:“营相去百里,其势岂得相及。”宠果大破隆军,浮远,遂不能救。’最得其实,本书‘至’字疑衍。”按“至”字与“不能救”三字作一句读,文义可通。考证误以“至”字与上文连读,遂疑“至”字为衍文。   〔一三七〕“咸曰上神”,后汉纪卷四云:“吏还说上语,皆以为神也。”   〔一三八〕“南越献白雉”,此句原无,稽瑞引云:“光武建武二年,南越献白雉。”今据增补。   〔一三九〕“光武征秦丰,幸旧宅”,此二句原无,聚珍本有,文选卷四张衡南都赋李善注、玉海卷一七五亦引,今据增补。聚珍本注云:“范书帝纪及岑彭传,春三月,帝自将南征。夏四月,破斩邓奉。五月,还宫,令岑彭等南击秦丰。秋七月,大破于黎丘。至冬十月,乃幸舂陵。此牵连书之,殊未明晰。”   〔一四0〕“上幸舂陵,祠园庙,大置酒”,此事类聚卷三九、御览卷五二六亦引,字句相同。书钞卷一六引“置酒旧宅”四字,当为同一事。   〔一四一〕“以皇祖皇考墓为昌陵”,此下三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五五七亦引,今据增补。   〔一四二〕“因以舂陵为章陵县”,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云:“六年春正月丙辰,改舂陵乡为章陵县。世世复傜役,比丰、沛,无有所豫。”此盖牵连后事言之。文选卷四张衡南都赋李善注亦引此句,文字微异。   〔一四三〕“隗嚣上书,报以殊礼”,此二句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九亦引,今据增补。书钞卷一一引“待以殊礼”四字,与此为同一事。范晔后汉书隗嚣传云:“建武二年,大司徒邓禹西击赤眉,屯云阳。禹裨将冯愔引兵叛禹,西向天水,嚣逆击,破之于高平,尽获辎重。于是禹承制遣使节命嚣为西州大将军,得专制凉州、朔方事。及赤眉去长安,欲西上陇,嚣遣将军杨广迎击,破之,又追败之于乌氏、泾阳间。嚣既有功于汉,又受邓禹爵,署其腹心,议者多劝通使京师。三年,嚣乃上书诣阙。光武素闻其风声,报以殊礼,言称字,用敌国之仪,所以慰藉之良厚。”   〔一四四〕“一石”,书钞卷一五六引作“一斗”。   〔一四五〕“天下野谷旅生,麻菽尤盛”,编珠卷四、类聚卷八五亦引此文。“旅”,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上李贤注云:“寄也。不因播种而生,故曰旅。”类聚卷八五引作“旋”,误。   〔一四六〕“其”,聚珍本作“为”,文选卷三四枚乘七发李善注引亦作“为”。   〔一四七〕“野谷生者稀少,而南亩亦益辟矣”,稽瑞引云:“光武建武二年,野蚕自茧,披于山阜,民收其利,其后耘蚕稍广,二物渐息。”与此文字出入较多。又引云:“光武建武二年,野谷橹生。五年弥多。”“橹”当作“稆”,与“旅”字古通。“五年弥多”句,诸书皆未引征。   〔一四八〕“建武五年”,此句至“赐博士弟子有差”诸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五三四引,今据增补。   〔一四九〕“诸生吏子弟”,其上原有“宫”字,系衍文,聚珍本无,书钞卷八三、类聚卷三八引皆无此字,今据删。   〔一五0〕“野谷弥多”,此句原无,稽瑞引云:“光武建武二年,野谷橹生,五年弥多。”今据增补。“橹”乃“稆”之讹,上文注已有说。   〔一五一〕“吴汉下朐城”,平定董宪、庞萌,见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后汉纪卷五。   〔一五二〕“取此两子置度外”,范晔后汉书隗嚣传云:“六年,关东悉平。帝积苦兵间,以嚣子内侍,公孙述远据边陲,乃谓诸将曰:‘且当置此两子于度外耳。’”   〔一五三〕“至”,此字原脱,从文义来看,当有此字。聚珍本有,今据增补。   〔一五四〕“简练臣下之行”,书钞卷七引“简练臣下”四字。   〔一五五〕“吏民惊惶”,后汉纪卷五云:“每幸郡国,见父老掾吏,问数十年事,吏民皆惊喜。”   〔一五六〕“上犹以余间讲经艺”,“讲”字书钞卷一四引作“谋”,误。书钞卷一0三、类聚卷五八引云:“光武数召诸将,置酒赏赐,坐席之间,以要其死力。当此之时,贼檄日以百数,忧不可胜,上犹以余间讲经艺。”御览卷五九七、永乐大典卷二0八五0引同,惟脱“赏”字。   〔一五七〕“署曰‘公孙皇帝’”,范晔后汉书公孙述传云:“述亦好为符命鬼神瑞应之事,妄引谶记。以为孔子作春秋,为赤制而断十二公,明汉至平帝十二代,历数尽也,一姓不得再受命。又引录运法曰:‘废昌帝,立公孙。’括地象曰:‘帝轩辕受命,公孙氏握。’援神契曰:‘西太守,乙卯金。’谓西方太守而乙绝卯金也。……又自言手文有奇,及得龙兴之瑞。数移书中国,冀以感动众心。帝患之,乃与述书曰:‘图谶言“公孙”,即宣帝也。代汉者当涂高,君岂高之身邪?乃复以掌文为瑞,王莽何足效乎!君非吾贼臣乱子,仓卒时人皆欲为君事耳,何足数也。君日月已逝,妻子弱小,当早为定计,可以无忧。天下神器,不可力争,宜留三思。’署曰‘公孙皇帝’。述不答。”   〔一五八〕“到朝廷凡数十见”,范晔后汉书马援传云:“前到朝廷,上引见数十。”李贤注云:“东观记曰凡十四见。”通鉴卷四一胡三省注引同。   〔一五九〕“材直惊人,其勇非人之敌”,此二句书钞卷一四引作“才直惊人,勇非人敌”。   〔一六0〕“校”,书钞卷一四引作“受”。   〔一六一〕“反复胜也”,据范晔后汉书马援传,隗嚣听信马援之言,遂遣长子恂入质。而此记载隗嚣遣子入侍在马援之言以前,彼此歧异。   〔一六二〕“代郡太守刘兴将数百骑攻贾览”,此句至“以为国家坐知千里”诸句原无,文选卷四0任昉奏弹曹景宗李善注引有,今据增补。聚珍本亦有此段文字,字句微异。书钞卷七引,仅有“坐知千里”四字。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建武六年六月载;“代郡太守刘兴击卢芳将贾览于高柳,战殁。”又卢芳传云:建武“六年,芳将军贾览将胡骑击杀代郡太守刘兴”。   〔一六三〕“又旧制上书以青布囊素裹封书”,此句书钞卷一三六引作“上书以青布制囊素裹封书”。   〔一六四〕“报”,原误作“执”,聚珍本作“报”,今据改。王先谦后汉书集解引亦作“报”。   〔一六五〕“尘”,聚珍本同,注云:“太平御览作‘属’。”是聚珍本辑者所用御览与影宋本御览字异。按作“尘”作“属”,于义均通,而以“尘”字义长。文选卷一五张衡思玄赋李善注;“尘,久也。”王先谦后汉书集解引作“尘”。   〔一六六〕“上书”,聚珍本同,王先谦后汉书集解引作“尚书”。   〔一六七〕“刮玺”,聚珍本同,注云:“太平御览作‘引经’。”与影宋本御览字异。王先谦后汉书集解引作“刮玺”。   〔一六八〕“常以日出时”,“日”字下原衍一“日”字,聚珍本无,王先谦后汉书集解引亦无,今据删。   〔一六九〕“其余以俟中使者出报”,此句聚珍本作“其余禺中使者出报”,字有脱误,当以御览卷九0所引为正。王先谦后汉书集解引作“其余遇中使者出报”,亦有讹脱。   〔一七0〕“所见”,聚珍本脱,王先谦后汉书集解引亦脱。   〔一七一〕“诏诰天下令薄葬”,“诏”字下原衍“有”字,聚珍本无,王先谦后汉书集解引亦无,今据删。   〔一七二〕“八年闰月”,此年闰四月。   〔一七三〕“五郡”,原误作“五部”,聚珍本不误,今据改。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建武八年“闰月,帝自征嚣,河西大将军窦融率五郡太守与车驾会高平”。李贤注:“五郡谓陇西、金城、天水、酒泉、张掖。”后汉纪卷六云:建武闰四月,“窦融与五郡太守将步骑数万、辎重五千两与上会第一”。第一属高平县。   〔一七四〕“入”,聚珍本同,注云:“太平御览作‘西’。”聚珍本辑者所用御览与影宋本御览字异。   〔一七五〕“出城餐糗糒”,“餐”字下原衍“粮”字,聚珍本无,今据删。范晔后汉书隗嚣传云:建武“九年春,嚣病且饿,出城餐糗糒,恚愤而死”。李贤注云:“郑康成注周礼曰:‘糗,熬大豆与米也。’说文曰:‘糒,干饭也。’”   〔一七六〕“腹胀死”,此下聚珍本有以下一段文字:“十一年,幸章陵,修园庙旧宅田里舍。”注云:“文选李善注作‘过章陵,祠园庙’。”按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云:“十一年……三月己酉,幸南阳;还,幸章陵,祠园陵。”后汉纪卷六云:“十一年春三月己酉,上幸南阳,过章陵,祠园庙。”通鉴卷四二云:“十一年春三月己酉,帝幸南阳,还幸章陵,庚午,车驾还宫。”皆不言修园庙旧宅田里舍。初学记卷二四引东观汉记云:“建武十七年,幸章陵,修园庙旧宅田里舍。”显然,聚珍本所辑是据初学记,把十七年事误系于十一年。范书光武帝纪十七年载:冬十月“甲申,幸章陵,修园庙,祠旧宅,观田庐,置酒作乐,赏赐。……。乃悉为舂陵宗室起祠堂。……。十二月,至自章陵”。事又见通鉴卷四三。初学记所引与范书、通鉴完全相合。又光武帝在建武十一年幸章陵,来去匆匆,未能久停,不可能修园庙旧宅。而十七年幸章陵,停留两月之久,故有时间修园庙旧宅。聚珍本编次失误,可以肯定无疑。又按文选卷四张衡南都赋李善注引东观汉记云:“建武中,更名舂陵为章陵,光武过章陵,祠园庙。”此所引乃东观汉记光武帝纪建武三年文,已见前。聚珍本在此引李善注所引为注,舛乱失次。   〔一七七〕“入犍为界”,聚珍本注云:“范书帝纪,吴汉伐公孙述,出师实在十一年十二月。下‘入犍为界’云云,乃在次年正月,方是十二年事,此盖通始事言之。”   〔一七八〕“诏书告汉直拥兵到成都”,此“成都”乃“广都”之误。后汉纪卷六云:“汉入犍为界,诸县多城守。诏令汉直到广都,据其心腹,诸城自下。汉意难之。既进兵广都,诸城皆降。”可为确证。   〔一七九〕“独言朝廷以为我缚贼手足矣”,此句文义不明,必有脱文。   〔一八0〕“遣轻骑至成都,烧市桥”,此为拔广都后事,上文叙事未完。范晔后汉书吴汉传云:“入犍为界,诸县皆城守。汉乃进军攻广都,拔之。遣轻骑烧成都市桥,武阳以东诸小城皆降。”   〔一八一〕“成都十万人,不可轻也”,原无下句。此二句聚珍本作“成都十万余众,不可轻也”,今据补下句。范晔后汉书吴汉传云:“帝戒汉曰:‘成都十余万众,不可轻也。’”   〔一八二〕“且”,范晔后汉书吴汉传作“但”。   〔一八三〕“移徙辄自坚”,此叙事未完。据范晔后汉书吴汉传、后汉纪卷六所载,此下有吴汉违诏兵败事,被引书者删去。   〔一八四〕“下诏让吴汉副将刘禹曰”,此句文选卷五二魏文帝典论李善注引作“上诏让汉曰”。后汉记卷六作“诏让吴汉、刘尚曰”。按范晔后汉书吴汉传云:汉“副将武威将军刘尚”。李贤注云:“东观记、续汉书‘尚’字作‘禹’。”   〔一八五〕“婴”,文选卷五二魏文帝典论李善注作“孩”,与范晔后汉书公孙述传同。   〔一八六〕“家有弊帚,享之千金”,此二句原无,聚珍本有,文选卷五二魏文帝典论李善注、王应麟急就篇补注卷三亦引,今据增补。“家有弊帚,享之千金”,为民间习语,言人各自以其所有为善。   〔一八七〕“放麑”,韩非子说林云:“孟孙猎得麑,使秦巴西持之归,其母随之而啼,秦巴西弗忍而与之。孟孙归,至而求麑,答曰:‘余弗忍而与其母。’孟孙大怒,逐之。居三日,复召以为其子傅。其御曰:‘曩将罪之,今召以为子傅,何也?’孟孙曰:‘夫不忍麑,又且忍吾子乎?’”又载淮南子人间训、说苑贵德。“啜羹”,战国策魏策云:“乐羊为魏将而攻中山,其子在中山,中山之君烹其子而遗之羹,乐羊坐于幕下而啜之,尽一杯。文侯谓□师赞曰:‘乐羊以我之故,食其子之肉。’赞对曰:‘其子之肉尚食之,其谁不食?’乐羊既罢中山,文侯赏其功而疑其心。”   〔一八八〕“矣”,聚珍本注云:“太平御览作‘且’。”与影宋本御览字异。   〔一八九〕“名都王国”,聚珍本同,书钞卷一三九、类聚卷九三、文选卷一四颜延之赭白马赋李善注、玉海卷一四八引亦同。御览卷三四二、事类赋卷一三引无“名都”二字。书钞卷三一两引,一引作“屠耆国”,一引作“屠耆”。   〔一九0〕“马以驾鼓车,剑以赐骑士”,书钞卷一五、卷一二二亦引此事。   〔一九一〕“手不持珠玉”,书钞卷八引“不持珠玉”四字,与此相合。   〔一九二〕“公孙述故哀帝时”,此下有脱文。按范晔后汉书公孙述传云:“公孙述,字子阳,扶风茂陵人也。哀帝时,以父任为郎。……述性苛细,察于小事。敢诛杀而不见大体,好改易郡县官名。然少为郎,习汉家制度,出入法驾,銮旗旄骑,陈置陛戟,然后辇出房闼。”由此可以推知下文大意是说述哀帝时为郎,习见汉家制度,据蜀时,以数郡之地备汉家威仪。   〔一九三〕“益州乃传送瞽师、郊庙乐、葆车、乘舆物”,“郊”字原误作“交”,“乐”字下又脱“器”字。聚珍本作“郊”,亦脱“器”字。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云:“益州传送公孙述瞽师、郊庙乐器、葆车、舆辇,于是法物始备。”   〔一九四〕“下县吏无百里之繇”,此下二句书钞卷一五亦引。   〔一九五〕“十三年”,此句至“封孔子后孔志为褒成侯”诸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二0一亦引,今据增补。“十三年”,御览引误作“建武二年”。   〔一九六〕“殷绍嘉公为宋公,周承休公为卫公”,聚珍本注云:“范书帝纪,建武二年,封周后姬常为周承休公,五年,封殷后孔安为殷绍嘉公,至是改封。”   〔一九七〕“越裳献白兔”,此句原无,稽瑞引云:“光武建武十三年,越裳献白兔。”今据增补。   〔一九八〕“封孔子后孔志为褒成侯”,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十四年载:“夏四月辛巳,封孔子后志为袖成侯。”李贤注:“平帝封孔均为褒成侯。志,均子。古今注曰志时为密令。”   〔一九九〕“十五年,诏曰”,此二句至“聚人遮道啼呼”诸句原无,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李贤注亦引有此段文字,惟无“十五年,诏曰”五字,今据增补。   〔二00〕“聚人遮道啼呼”,聚珍本注云:“范书帝纪:十五年,‘诏下州郡检核垦田顷亩及户口年纪’。十六年,‘河南尹及诸郡守十余人,坐度田不实,皆下狱死’。又刘隆传:‘天下垦田多不以实,户口年纪互有增减。十五年,诏下州郡检覈其事,而刺史太守多不平均,或优饶豪右,侵刻羸弱,百姓嗟怨,遮道号呼。隆坐征下狱。’此所载诏文未完。”   〔二0一〕“十七年”,此句至“起居平愈”诸句原无,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李贤注亦引,仅无“十七年”三字,今据增补。书钞卷九六、卷一三九,御览卷七四一亦引此段文字,字句皆较简略。   〔二0二〕“上以日食避正殿”,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十七年载:“二月乙未晦,日有食之。”   〔二0三〕“幸章陵”,此下二句原无,初学记卷二四引,今据增补。聚珍本误置于建武十一年。   〔二0四〕“凤皇至”,此句至“留十七日乃去”诸句原无,初学记卷三0引,今据增补。“至”,聚珍本作“五”,御览卷九一五引同,类聚卷九九引作“出”。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十七年十月载:“甲申,幸章陵,修园庙,祠旧宅,观田庐,……有五凤凰见于颍川之郏县。”   〔二0五〕“高八九尺”,御览卷九一五引同。姚本作“高八尺”,六帖卷九四、万花谷后集卷四0、合璧事类别集卷六二、玉海卷一九九、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李贤注引亦作“高八尺”。聚珍本作“高八尺九寸”,类聚卷九九引同。   〔二0六〕“盖地数顷”,此上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李贤注引有“行列”二字。   〔二0七〕“商贾重宝”,此句至“道无拾遗”诸句原无,聚珍本有,文选卷四九干宝晋纪总论李善注亦引,今据增补。此句上李善注引又有“建武十七年”五字。   〔二0八〕“单车露宿”,书钞卷一五引此一句。   〔二0九〕“十九年”,此句至“其上尊号曰中宗”诸句原无,聚珍本有,惟“光武”二字作“帝”。御览卷八九引亦有此段文字,仅无“十九年”三字。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云:“十九年春正月庚子,追尊孝宣皇帝曰中宗。”   〔二一0〕“一岁”,类聚卷三九引作“一年”。   〔二一一〕“陛下识知寺舍”,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李贤注云:“风俗通曰:‘寺,司也。诸官府所止皆曰寺。’光武尝从皇考至南顿,故识知官府舍宇。”   〔二一二〕“眴”,原误作“□”,聚珍本作“眩”,御览卷七四一引亦作“眩”,按“眴”与“眩”,二字通。   〔二一三〕“广室”,御览卷七四一引作“庙室”。按当作“广室”。范晔后汉书阴兴传李贤注云:“洛阳南宫有云台广德殿。”通鉴卷四三胡三省注云:“余谓广室者,寝殿也。据晋书元帝纪有司奏太极殿广室施绛帐,帝令夏施青练帷,冬施青布,则广室之为寝殿明矣。”   〔二一四〕“甘露降四十五日”,此句原无,聚珍本有,今据增补。按御览卷一二引云:“光武帝时,甘露降四十五里。”又卷八七二引云:“光武时,甘露降四十五日。”合璧事类卷一九引同。所引皆未明言具体年代,范晔后汉书、后汉记、通鉴诸书亦未载降甘露事,聚珍本系于建武二十年,不知何据。   〔二一五〕“二十五年”,此下三句原无,聚珍本有,类聚卷九五亦引,今据增补。御览卷九一二引作“建武二十五年,乌桓诣阙朝贺,献貂皮”。   〔二一六〕“乃自益其俸”,此句聚珍本作“今益其俸”,王先谦后汉书光武帝纪集解引作“□今益其奉”。   〔二一七〕“初作寿陵”,此句至“乃令陶人作瓦器”一段文字原引作“四月,始营陵地于临平亭南。诏曰:‘无为山陵,陂池裁令流水而已。迭兴之后,亦无丘垄,使合古法。今日月已逝,当豫自作。臣子奉承,不得有加。’乃令陶人作瓦器”。而御览卷五五七引云:“二十六年春正月,初作寿陵,将作大匠宝融上言:‘园陵广袤,无虑所用。’帝曰:‘古帝王之葬,皆陶人瓦器,木车茅马,使后世之人不知其处。太宗识终始之义,景帝能遵孝道,遭天下反覆,而独完其福,岂不美哉!今所制地不过二三顷,无为陵地,裁令流水而已。’”卷九0又引云:“临平望平阴,河水洋洋,舟船泛泛,善矣夫!周公、孔子犹不得存,安得松、乔与之而共游乎!文帝晓终始之义,景帝所谓孝子也,故遭反覆,霸陵独完,非成法耶?”今综合各处所引增订。聚珍本所辑重复窜乱。“寿陵”,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李贤注云:“初作陵未有名,故号寿陵,盖取久长之义也。汉自文帝以后皆预作陵,今循旧制也。”   〔二一八〕“松、乔”,赤松子、王子乔,皆仙人。   〔二一九〕“陂池”,刊谬正俗卷五云:“陂池,东观汉记述光武初作寿陵,云‘今所制地,不过二三顷,为山陵陂池,裁令流水而已’。按陂池读如吊二世赋‘登陂陀之长阪’。凡陂陀者,犹言靡陀耳。光武言不须如前世诸帝高作山陵,但令小隆起陂陀然,裁得流泄水潦,不垫坏耳。今之读者谓为陂池,令得流水,此读非也。”   〔二二0〕“迭兴”,通鉴卷四四胡三省注云:“谓易姓而王者。”   〔二二一〕“上常自细书”,此为建武二十六年事。此句上原有“临平望平阴”至“霸陵独完,非成法耶”一段文字,详见注〔二一七〕。为避免与上文重出,今删去。   〔二二二〕“夜讲经”,书钞卷一二仅引此三字。   〔二二三〕“时城郭丘墟,扫地更为,上悔前徙之”,此三句原无,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二十六年李贤注亦引,今据增补。聚珍本注云:“范书帝纪,建武十五年,徙雁门、代郡、上谷三郡民置常山、居庸以东。二十年,省五原郡,徙其吏人置河东。二十五年,南单于奉蕃称臣。二十六年,遣中郎将段郴授南单于玺绶,令入居云中。于是云中、五原、朔方、北地、定襄、雁门、上谷、代八郡民归于本土。遣谒者分将弛刑补理城郭。所谓扫地更为者此也。”此三句下聚珍本有“草创苟合,未有还人”二句。按“草创”云云二句,范晔后汉书赵□传李贤注引,今归入赵□传。   〔二二四〕“污七十二代”,书钞卷八引此五字。史记封禅书云:“管仲曰:‘古者封泰山、禅梁父者七十二家,而夷吾所记者十有二焉。”正义引韩诗外传云:“孔子升泰山,观易姓而王可得而数者七十余人,不得而数者万数也。”说文解字叙云:“封于泰山者,七十有二代。”初学记卷九引桓谭新论云:“太山之上,有石刻凡千八百余处,而可识知者七十有二。”论衡书虚篇云:“太山之上,封可见者七十有二。”是知封太山、禅梁父有七十二家,此为通行说法。   〔二二五〕“三十二年”,此句至“勒石纪号”诸句原作“三十年,群臣复奏宜封禅。遂登太山,勒石纪号”。聚珍本同,惟“三十年”作“三十二年”。书钞卷九一引东观汉记光武纪云:“中元元年,群臣复奏言:‘登封告成,为民报德,百王所同也。’”今据聚珍本改“三十年”作“三十二年”,又据书钞卷九一所引光武纪增补“群臣复奏言”云云四句。此段文字御览卷五三六亦引,收入本书郊祀志。   〔二二六〕“中元”,原误作“中平”,聚珍本不误,今据改。   〔二二七〕“中元元年”,此句至“独眇蹇者不差”诸句原无,聚珍本有,类聚卷九八亦引,今据增补。又御览卷八七三亦引此段文字,字句较为简略。中元元年即建武三十二年,是年四月改元。   〔二二八〕“差”,御览卷八七三引同,聚珍本作“瘥”。按二字通。   〔二二九〕“有赤草生于水涯”,此句至“上遂不听,是以史官鲜记焉”诸句原无,类聚卷九八引,今据增补。聚珍本亦有此段文字,惟“上遂”二字作“帝”,“记”作“纪”,又无“焉”字。余与类聚卷九八引同。稽瑞引云:“光武中元元年,有赤草生于水涯。”又引云:“光武中元元年,祀长陵,醴泉出京师,又赤草生于水涯。”所引皆甚简略。   〔二三0〕“冬十月甲申”,此句至“四时上祭”诸句原无,御览卷一三六引云:“中元元年,告祠高庙曰:‘高皇吕后不宜配食。薄太姬慈仁,孝文皇帝贤明,子孙赖福,延至于今,宜配食地祇高庙。今上薄太后尊号为高皇后,迁吕太后于园,四时上祭。”又卷五三一引云:“中元元年十月甲申,使司空冯鲂告祀高祖庙,吕太后不宜配食,以薄太后配。迁吕太后于园,四时上祭。”今综合两处所引增补。聚珍本有此段文字,仅个别字歧异。书钞卷二四仅引“太后慈仁,子孙赖福”二句。   〔二三一〕“是岁,起明堂、辟雍、灵台,及北郊兆域”,此三句原无,聚珍本有,今据增补。初学记卷一三引云:“光武中元年,营造明堂、辟雍、灵台。”类聚卷三八引同。惟无“光武中”三字。御览卷五二七引云:“光武中元年,起明堂、辟雍、灵台及北郊。”三书所引皆有脱文。此三句下聚珍本尚有“宣布图谶于天下”一句,不知辑自何书。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中元元年载:“是岁,初起明堂、灵台、辟雍,及北郊兆域。宣布图谶于天下。”   〔二三二〕“长吏”,原脱“吏”字,聚珍本同,今据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后汉纪卷八所载光武帝遗诏增补。   〔二三三〕“原陵”,通鉴卷四四胡三省注云:“帝王纪曰:‘原陵,在临平亭东南,去雒阳十五里。’水经注:‘光武葬临平亭南,西望平阴,大河迳其北。’”   〔二三四〕“或幽而光”,此条文选卷四三孙楚为石仲容与孙皓书李善注、卷四六王融三月三日曲水诗序李善注,玉海卷四六亦引,文字全同。书钞卷四引“炎精布耀”四字,文选卷五0范晔后汉书光武纪赞李善注引“汉以炎精布曜”六字,书钞卷三引“或幽而光”四字。按此条文字出自东观汉记光武帝纪序,文选卷一一、卷四六、卷五0和玉海卷四六于此条文字前皆冠有“东观汉记序”五字。   〔二三五〕“传荣”,此二字有误,无从校正。   〔二三六〕“身在行伍”,此条文字从内容上看,似为光武帝纪序中语。   〔二三七〕“天然之姿”,此四字书钞卷五亦引。   〔二三八〕“龙举云兴”,此四字书钞卷一三亦引。   〔二三九〕“荡荡人无能名焉”,此条文字从内容上看,当是光武帝纪序中语。   〔二四0〕“广开束手之路”,此条文字不见范晔后汉书、后汉纪,年代不可确考,姑系于篇末。以下各条文字情况相同。   〔二四一〕“封余功臣一百八十九人”,聚珍本注云:“范书帝纪:‘建武十三年,功臣增邑更封,凡三百六十五人。’与此异。”   〔二四二〕“故皆保全”,此条文字聚珍本有,不知辑自何书。   〔二四三〕“新野主”,原误作“新野王”,聚珍本不误,今据改。“吴侯”,当作“吴房侯”。范晔后汉书邓晨传云:“晨初娶光武姊元。……汉兵败小长安,……元及三女皆遇害。……光武即位,封晨房子侯。帝又感悼姊没于乱兵,追封谥元为新野节义长公主,立庙于县西。封晨长子泛为吴房侯,以奉公主之祀。”李贤注:“吴房,今豫州县也。”   〔二四四〕“周均为富波侯”,聚珍本注云:“封均事范书不载。”   〔二四五〕“外祖樊重为寿张侯”,范晔后汉书樊宏传云:建武“十八年,帝南祠章陵,过湖阳,祠重墓,追爵谥为寿张敬侯,立庙于湖阳”。   〔二四六〕“重子丹为射阳侯”,封于建武十三年,见范晔后汉书樊宏传。   〔二四七〕“孙茂为平望侯”。封于建武二十七年,见范晔后汉书樊宏传。   〔二四八〕“寻玄乡侯”,原误作“彝乡侯”,今据聚珍本校改。据范晔后汉书樊宏传,寻于建武十三年封玄乡侯。   〔二四九〕“从子冲更父侯”,“冲”字范晔后汉书樊宏传作“忠”。冲封更父侯在建武十三年,见范书。   〔二五0〕“后父阴睦宣恩侯”,“睦”字原误作“隆”,“恩”字原误作“阳”,今据聚珍本改。书钞卷四七引东观汉记云:“建武三年,追尊贵人父睦为宣恩侯。睦,皇后父也。”聚珍本阴睦传“三年”作“二年”。范晔后汉书光烈阴皇后纪载,建武九年,下诏“追爵谥贵人父陆为宣恩哀侯”。陆即睦。   〔二五一〕“子识原鹿侯”,封于建武十五年,见范晔后汉书阴识传。   〔二五二〕“就为信阳侯”,范晔后汉书阴兴传云:“兴弟就,嗣父封宣恩侯,后改封为新阳侯。”李贤注:“新阳,县,属汝南郡,故城在今豫州真阳县西南。”“信阳”与“新阳”,二者未知孰是。范书虞延传、乐恢传,井丹传、吴良传皆称“信阳侯阴就”,冯衍传、朱晖传称“新阳侯阴就”。   〔二五三〕“来歙征羌侯”,范晔后汉书来歙传云:建武十一年,歙遇刺亡,帝“使太中大夫赠歙中郎将、征羌侯印绶,谥曰节侯,……改汝南之当乡县为征羌国焉”。   〔二五四〕“弟由宜西侯”,“西”字下聚珍本有“乡”字。范晔后汉书来歙传云:建武“十三年,帝嘉歙忠节,复封歙弟由为宜西侯”。李贤注:“东观记曰:‘宜西乡侯’。”   〔二五五〕“宁平公主”,李通娶光武女弟伯姬,是为宁平公主。“李雄”,李通少子。范晔后汉书李通传载雄封召陵侯,未言具体年月。   〔二五六〕“后父郭昌为阳安侯”,追封于建武二十六年,见范晔后汉书光武郭皇后纪。   〔二五七〕“流绵曼侯”,范晔后汉书光武郭皇后纪作“况绵蛮侯”。流之封在建武二年。   〔二五八〕“兄子竟新郪侯”,范晔后汉书光武郭皇后纪云:建武十七年,“后从兄竟,以骑都尉从征伐有功,封为新郪侯”。   〔二五九〕“匡发干侯”,范晔后汉书光武郭皇后纪云:建武十七年,“竟弟匡为发干侯”。   〔二六0〕“冯邯为钟离侯”,不见范晔后汉书。 卷二   纪二   东观汉记卷二   纪二   显宗孝明皇帝   孝明皇帝讳阳,〔一〕一名庄,世祖之中子也。〔二〕建武四年五月甲申,〔三〕皇子阳生,丰下锐上,颜赤色,〔四〕有似于尧,上以赤色名之曰阳。〔五〕年十岁通春秋,〔六〕上循其头曰“吴季子”。〔七〕阳对曰:〔八〕“愚戆无比。”及阿乳母以问师傅,曰:“少推诚对。”师傅无以易其辞。母光烈皇后,初让尊位为贵人,故帝年十二以皇子立为东海公,〔九〕三岁进爵为王。〔一0〕幼而聪明叡智,容貌壮丽,〔一一〕世祖异焉,数问以政议,应对敏达,谋谟甚深。温恭好学,敬爱师傅,所以承事兄弟,亲密九族,〔一二〕内外周洽。世祖愈珍上德,以为宜承先序。建武十七年十月,诏废郭皇后,〔一三〕立阴贵人为皇后,以上为皇太子,〔一四〕治尚书,〔一五〕备师法,兼通四经,〔一六〕略举大义,博观群书,以助术学,无所不照。〔一七〕中元二年二月,〔一八〕世祖崩,皇太子即位。〔一九〕帝即祚。〔二0〕长思远慕,至逾年,乃率诸王侯、公主、外戚、郡国计吏上陵,如会殿前礼。正月,上谒原陵,〔二一〕梦先帝、太后如平生,亲率百官上陵,其日降甘露,〔二二〕积于树,百官取以荐。会毕,上伏御床视太后镜奁中物,感动悲涕,令易脂泽妆具。左右皆泣,莫能仰视。长水校尉樊鯈奏言,〔二三〕先帝大业,当以时施行,欲使诸儒共正经义,颇令学者得以自助。于是下太常、将军、大夫、博士、议郎、郎官及诸王诸儒会白虎观,讲议五经同异。明帝封太后弟阴兴子庆为鲖阳侯,〔二四〕子博隐强侯,〔二五〕阴盛为无锡侯,楚王舅子许昌龙舒侯。永平二年正月,〔二六〕上宗祀光武皇帝于明堂,上及公卿列侯始服冕冠、衣裳。祀毕,登灵台。〔二七〕三月,〔二八〕上初临辟雍,行大射礼。〔二九〕十月,上幸辟雍,初行养老礼。诏曰:〔三0〕“十月元日,〔三一〕始尊事三老,兄事五更,〔三二〕安车憙轮,朕亲袒割牲,祝哽在前,祝噎在后。〔三三〕三老常山李躬,〔三四〕年耆学明,以二千石禄养终身。五更沛国桓荣,〔三五〕以尚书教朕十有余年,其赐爵关内侯,食邑五千户。”甲子,上幸长安,〔三六〕祠高庙,遂有事十一陵。历览馆舍邑居旧处,〔三七〕会郡县吏,劳赐作乐。有县三老大言:〔三八〕“陛下入东都,臣望颜色容仪,类似先帝,臣一欢喜。百官严设如旧时,臣二欢喜。见吏赏赐,识先帝时事,臣三欢喜。陛下听用直谏,默然受之,臣四欢喜。陛下至明,惩艾酷吏,视人如赤子,臣五欢喜。进贤用能,各得其所,臣六欢喜。天下太平,德合于尧,臣七欢喜。”帝令上殿,〔三九〕欲观上衣,因举虎头衣以畏三老。上曰:“属者所言我尧,削章不如饱饭。”十一月,〔四0〕诏京兆、右扶风以中牢祠萧何、霍光,出郡钱谷给萧何子孙,在三百里内者,悉令侍祠。〔四一〕永平三年诏曰:〔四二〕“登灵台,正仪度。”春二月,〔四三〕图二十八将于云台,〔四四〕册曰:“部符封侯,或以德显。”秋八月,〔四五〕诏曰:“琁玑钤曰:‘有帝汉出,德洽作乐,名予。’”会明帝改其名,郊庙乐曰太予乐,〔四六〕正乐官曰太予乐官,以应图谶。十月,〔四七〕上与皇太后幸南阳章陵,周观旧庐,召见阴、邓故人。上在于道所幸见吏,劳赐省事毕,步行观部署,〔四八〕不用辇。〔四九〕甲夜读众书,〔五0〕乙夜尽乃寐,先五鼓起,率常如此。四年,〔五一〕诏书曰:“朕亲耕于藉田,〔五二〕以祈农事。”五年十月,上幸邺,赵王栩会邺,〔五三〕赐钱百万。六年,〔五四〕庐江太守献宝鼎,出王雒山,纳于太庙。诏曰:“易鼎足象三公,〔五五〕岂非公卿奉职得理乎?太常其以礿祭之日陈鼎于庙,〔五六〕以备器用。”七年,〔五七〕公卿以芝生前殿,奉觞上寿。八年十月,〔五八〕上临辟雍,养三老、五更。礼毕,上手书赦令,〔五九〕尚书仆射持节诏三公。〔六0〕九年,诏为四姓小侯置学。〔六一〕十年闺月,〔六二〕行幸南阳,祠章陵。以日北至,〔六三〕复祠于旧宅。〔六四〕礼毕,召校官弟子作雅乐,〔六五〕奏鹿鸣,〔六六〕上自御埙篪和之,〔六七〕以娱嘉宾。〔六八〕至南顿,〔六九〕劳飨三老、官属。是时天下安平,人无徭役,岁比登稔,百姓殷富,粟斛三十,牛被野。〔七0〕十二年,〔七一〕以益州徼外哀牢王率众慕化,地旷远,置永昌郡。十三年二月,上耕藉田毕,〔七二〕赐观者食。有一诸生前举手曰:“善哉!文王之遇太公也。”上书板曰:“生非太公,予亦非文王也。”有司奏楚王英聚奸猾。〔七三〕十四年,〔七四〕帝作寿陵,陵东北作庑,长三丈,五步出外为小厨,财足祠祀。明帝自制石椁,〔七五〕广丈二尺,长二丈五。十五年二月,东巡狩。癸亥,帝耕于下邳。〔七六〕三月,幸孔子宅,〔七七〕祠孔子及七十二弟子。〔七八〕御讲堂,〔七九〕命太子、诸王说经。幸东平王宫。〔八0〕上怜广陵侯兄弟,〔八一〕赐以服御之物,又以皇子舆马,悉赋予之。〔八二〕十七年春,甘露仍降,树枝内附,〔八三〕芝生前殿,〔八四〕神雀五色,翔集京师。〔八五〕是夜,上梦见先帝、太后,〔八六〕梦中喜觉,因悲不能寐。〔八七〕明旦上陵,百官、胡客悉会,太常丞上言陵树华有甘露,上令百官采甘露。受赐毕,罢,上从席前伏御床,视太后镜奁中物,流涕,敕易奁中脂泽妆具。自帝即位,遵奉建武之政,〔八八〕有加而无损。初,世祖闵伤前世权臣太盛,外戚预政,上浊明主,〔八九〕下危臣子,汉家中兴,唯宣帝取法。至于建武,朝无权臣,外族阴、郭之家,不过九卿,亲属势位,〔九0〕不能及许、史、王氏之半。至永平,后妃外家贵者,裁家一人备列将校尉,在兵马官,充奉宿卫,阖门而已无封侯豫朝政者。自皇子之封,皆减旧制。尝案舆地图,〔九一〕皇后在傍,言钜鹿、乐成、广平各数县,租谷百万,帝令满二千万止。诸小王皆当略与楚、淮阳相比,〔九二〕什减三四,〔九三〕曰:“我子不当与先帝子等。”又国远而小于王,善节约谦俭如此。〔九四〕八月,〔九五〕帝崩于东宫前殿,在位十八年,时年四十八,谥曰孝明皇帝,葬显节陵。〔九六〕十二月,有司奏上尊号曰显宗,庙与世宗庙同日而祠,祫祭于世祖之堂,共进武德之舞,如孝文皇帝祫祭高庙故事。孝明皇帝尤垂意于经学,〔九七〕即位,删定拟议,稽合图谶,封师太常桓荣为关内侯,亲自制作五行章句。每飨射礼毕,正坐自讲,〔九八〕诸儒并听,四方欣欣。是时学者尤盛,冠带搢绅游辟雍而观化者以亿万计。〔九九〕御览卷九一   〔一〕 “孝明皇帝”,事详范晔后汉书卷二显宗孝明帝纪,袁宏后汉纪卷九、卷一0。汪文台辑薛莹后汉书、司马彪续汉书卷一、谢沈后汉书、袁山松后汉书、华峤后汉书卷一亦略载其事。类聚卷一二引袁山松后汉书云:“皇帝讳阳,一名庄,字子丽。”四库全书考证云:“明帝本名阳,建武十九年立为皇太子,始改名庄。范书明帝纪直作讳庄,盖举后以概前,观光武建武十九年诏书可见。”   〔二〕 “世祖之中子也”,初学记卷一七、御览卷四一一引云:“明帝,光武第四子。”范晔后汉书明帝纪云:“显宗孝明皇帝讳庄,光武第四子也。”   〔三〕 “建武四年五月甲申”,此句至“师傅无以易其辞”诸句原无,御览卷九一引,今据增补。   〔四〕 “颜”,类聚卷一二引同,范晔后汉书明帝纪李贤注引作“项”。   〔五〕 “以”,御览卷九一引作“曰”,类聚卷一二引作“以”,今据改。   〔六〕 “年十岁通春秋”,原误作“至十三年通春秋”。类聚卷一二引作“年十三通春秋”,“三”乃“岁”之讹。范晔后汉书明帝纪云:“十岁能通春秋。”可证。   〔七〕 “循”,抚摩。汉书李陵传云:“立政等见陵,未得私语,即目视陵,而数数自循其刀环。”颜师古注云:“循谓摩顺也。”“头”,类聚卷一二引作“颈”。“季子”,即季札。   〔八〕 “阳对曰”,四库全书考证云:“按东观为本朝之史,不应称帝名,当属后人所加。”   〔九〕 “年”,此字原无,类聚卷一二引有,今据增补。   〔一0〕“三岁进爵为王”,原无“进”字,类聚卷一二引有,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明帝纪云:“建武十五年封东海公,十七年进爵为王。”   〔一一〕“容貌壮丽”,书钞卷一引此一句。   〔一二〕“亲密九族”,书钞卷六引此一句。   〔一三〕“诏废郭皇后”,原无“诏”字,类聚卷一二引有,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建武十七年载:“冬十月辛巳,废皇后郭氏为中山太后,立贵人阴氏为皇后。”   〔一四〕“以上为皇太子”,此句类聚卷一二引作“上以东海王立为皇太子”。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建武十九年载:“六月戊申,诏曰:‘春秋之义,立子以贵。东海王阳,皇后之子,宜承大统。皇太子彊,崇执谦退,愿备藩国。父子之情,重久违之。其以彊为东海王,立阳为皇太子,改名庄。”   〔一五〕“治尚书”,范晔后汉书明帝纪云:“师事博士桓荣,学通尚书。”桓荣传云:“建武十九年,年六十余,始辟大司徒府。时显宗始立为皇太子,选求明经,乃擢荣弟子豫章何汤为虎贲中郎将,以尚书授太子。世祖从容问汤本师为谁,汤对曰:‘事沛国桓荣。’帝即召荣,令说尚书,甚善之。拜为议郎,赐钱十万,入使授太子。”   〔一六〕“四”,原作“九”,聚珍本同。书钞卷一二、类聚卷一二、唐类函卷二五引作“四”,今据改。   〔一七〕“无所不照”,此句以上一段文字,聚珍本据各书所引连缀为“孝明皇帝讳阳,一名庄,世祖之中子也。建武四年夏五月甲申,帝生,丰下锐上,项赤色,有似于尧。世祖以赤色名之曰阳。幼而聪明睿智,容貌庄丽,十岁通春秋,推诚对,师傅无以易其辞。母光烈皇后初让尊位为贵人,故帝年十二以皇子立为东海公。时天下垦田皆不实,诏下州郡检覆,百姓嗟怨,州郡各遣使奏其事。世祖见陈留吏牍上有书曰:‘颍川、弘农可问,河南、南阳不可问。’因诘吏,吏抵言于长寿街得之。世祖怒。时帝在幄后曰:‘吏受郡敕,当欲以垦田相方耳。’世祖曰:‘即如此,何故言河南、南阳不可问?’对曰:‘河南帝城,多近臣,南阳帝乡,多近亲,田宅逾制,不可为准。’世祖令虎贲诘问,乃首服,如帝言。遣谒者考实,具知奸状,世祖异焉。数问以政议,应对敏达,谋谟甚深,温恭好学,敬爱师傅,所以承事兄弟,亲密九族,内外周洽。世祖愈珍帝德,以为宜承先序。十七年冬十月,诏废郭皇后,立阴贵人为皇后。帝进爵为王,十九年,以东海王立为皇太子,治尚书,备师法,兼通九经,略举大义,略览群书,以助术学,无所不照”。其中“时天下垦田皆不实”至“具知奸状”一段文字,系综合类聚卷一六,御览卷一九五、卷六0六所引辑录。据范晔后汉书刘隆传,此段文字当出东观汉记刘隆传,今从显宗孝明皇帝纪中删去,移入刘隆传。   〔一八〕“中元二年二月”,“元”字原误作“平”,聚珍本尚不误,今据改正。“年”字下聚珍本有“春”字。据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世祖光武帝卒于中元二年春二月戊戌。   〔一九〕“皇太子即位”,“皇”字下原有“后”字,显系衍文,今删去。   〔二0〕“帝即祚”,此句至“莫能仰视”,诸句原无,御览卷四一一引,今据增补。原无“帝”字,据文义补入。初学记卷一七引云:“明帝,光武第四子,阴后所生。即祚,长思慕,至逾年正月,当谒原陵,梦先帝、太后如平生欢。朝率百官上陵,上伏御床视太后镜奁中物,感动悲涕,令易脂泽妆具,左右皆泣,莫敢仰视。”字句稍略。   〔二一〕“上谒原陵”,通鉴卷四四云:“永平元年春正月,帝率公卿已下,朝于原陵,如元会仪。乘舆拜神坐,退,坐东厢,侍卫官皆在神坐后,太官上食,太常奏乐,郡国上计吏以次前,当神轩占其郡谷价及民所疾苦。”“原陵”,光武帝葬此。   〔二二〕“其日降甘露”,书钞卷六引“甘露降”一句,即出于此。   〔二三〕“长水校尉樊倏奏言”,此句至“讲议五经同异”诸句原无,聚珍本有,不知辑自何书,今据增补。   书钞卷一二仅引“会儒白虎观”一句,唐类函卷二五引同。   〔二四〕“明帝封太后弟阴兴子庆为鲖阳侯”,此句至“楚王舅子许昌龙舒侯”诸句原无,聚珍本有,类聚卷五一亦引,今据增补。原脱“子庆”二字,范晔后汉书阴兴传云:“永平元年诏曰:‘……其以汝南之鲖阳封兴子庆为鲖阳侯,庆弟博为憙强侯。’”袁宏后汉纪卷九云:“永平元年四月癸卯,封故卫尉阴兴子庆为鲖阳侯,博为隐强侯,楚王舅子许昌为龙舒侯。”今据校补。   〔二五〕“博”,原误作“傅”,今据范晔后汉书阴兴传、袁宏后汉纪卷九校正。   〔二六〕“永平二年正月”,此句至“登灵台”诸句原无,文选卷一班固两都赋李善注引云:“永平二年正月,上宗祀光武皇帝于明堂,祀毕,登灵台。”又引云:“永平三年正月,上宗祀武皇帝于明堂,礼毕,升灵台。”“三年”乃“二年”之讹。又引云:“永平二年,上及公卿列侯始服冕冠、衣裳。”此段文字即据以上各处所引增补。范晔后汉书明帝纪云:永平“二年春正月辛未,宗祀光武皇帝于明堂,帝及公卿列侯始服冠冕、衣裳、玉佩、絇屦以行事。礼毕,登灵台”。袁宏后汉纪卷九云:永平“二年春正月辛未,祀光武皇帝于明堂,始服冕、佩玉。礼毕,登灵台,观云物,大赦天下”。   〔二七〕“登灵台”,据范晔后汉书明帝纪,永平二年春正月宗祀光武帝于明堂,礼毕,登灵台,遂使尚书令持节诏骠骑将军、三公曰:“今令月吉日,宗祀光武皇帝于明堂,以配五帝”云云。文选卷一班固两都赋李善注引云:“明帝宗祀五帝于明堂,光武皇帝配之。”即系括引诏文大意。此二句不便连缀于本书明帝纪中,姑置于注中。“五帝”,范书明帝纪李贤注引五经通义云:“苍帝灵威仰,赤帝赤熛怒,黄帝含枢纽,白帝白招炬,黑帝协光纪。”   〔二八〕“三月”,此句原作“永平二年二月”。“永平二年”四字,为避免与上文重出,今删去。“二月”乃“三月”之讹,文选卷一班固两都赋李善注有一处引作“三月”,卷三张衡东京赋李善注亦引作“三月”,范晔后汉书明帝纪永平二年载:“三月,临辟雍,初行大射礼。”通鉴卷四四同,今据改正。   〔二九〕“大”,此字原脱,文选卷一班固两都赋李善注两引皆有“大”字,又卷三张衡东京赋李善注引亦有“大”字,今据增补。   〔三0〕“诏曰”,此二字原无,据范晔后汉书明帝纪,下文“元日”云云为明帝诏文,此当有“诏曰”二字。聚珍本已补入,今从之。   〔三一〕“十月元日”,此句至“祝噎在后”诸句原无。范晔后汉书明帝纪李贤注于明帝诏“令月元日”句下引东观汉记注云:“十月元日。”书钞卷六七引云:“永平二年元日,始尊事三老,兄事五更,朕亲袒割牲,祝哽在前,祝咽在后。”又引云:“明帝永平二年元日,始尊事三老,兄事五更,安车憙轮。”又引云:“永平二年元日,始尊事三老,兄事五更。”文选卷三张衡东京赋李善注引云:“永明二年诏曰:‘十月元日,始尊事三老,兄事五更,朕亲袒割牲。’”“永明”乃“永平”之讹。此段文字即综合以上诸书所引增补。   〔三二〕“尊事三老,兄事五更”,礼记文王世子云:“遂设三老五更,群老之席位焉。”郑玄注:“三老、五更各一人也,皆年老更致仕者也,天子以父兄养之,示天下之孝悌也。”司马彪续汉书礼仪志刘昭注引卢植礼记注云:“选三公老者为三老,卿大夫中之老者为五更。”汉书礼乐志云:“养三老、五更于辟雍。”   〔三三〕“祝哽在前,祝噎在后”,范晔后汉书明帝纪李贤注云:“老人食多哽噎,故置人于前后祝之,令其不哽噎也。”司马彪续汉书礼仪志载养三老、五更之仪云:“养三老、五更之仪,先吉日,司徒上太傅若讲师故三公人名,用其德行年老者一人为老,次一人为更也。皆服都纻大袍单衣,皂缘领袖中衣,冠进贤,扶王杖。五更亦如之,不杖。皆斋于太学讲堂。其日,乘舆先到辟雍礼殿,御坐东厢,遣使者安车迎三老、五更。天子迎于门屏,交礼,道自阼阶,三老升自宾阶。至阶,天子揖自礼。三老升,东面,三公设几,九卿正履,天子亲袒割牲,执酱而馈,执爵而酳,祝鲠在前,祝饐在后。五更南面,公进供礼,亦如之。”   〔三四〕“三老常山李躬”,此下三句原无,书钞卷六七引东观汉记云:“明帝纪云:‘永平二年诏曰:“三老常山李躬,年耆学明。”’”又唐类函卷四九引云:“三老常山李躬,年耆学明,以二千石禄养终身。”此下三句即据二书所引增补。聚珍本有李躬传,辑入“三老常山李躬”云云三句。书钞卷六七已明言此为明帝纪语,聚珍本不编于明帝纪,而置于李躬传,失之。   〔三五〕“五更沛国桓荣”,此下四句原无,书钞卷六七引云:“明帝永平二年诏曰:‘五更沛国桓荣,以尚书教朕十有余年,其赐爵关内侯,食邑五千户。’”今据增补。本书桓荣传亦载此诏,文字大同小异。范晔后汉书明帝纪永平二年载:“冬十月壬子,幸辟雍,初行养老礼。诏曰:‘光武皇帝建三朝之礼,而未及临飨。眇眇小子,属当圣业。闲暮春吉辰,初行大射;令月元日,复践辟雍。尊事三老,兄事五更,安车憙轮,供绥执授。侯王设酱,公卿馔珍,朕亲袒割,执爵而酳。祝哽在前,祝噎在后。……三老李躬,年耆学明。五更桓荣,授朕尚书。诗曰:“无德不报,无言不酬。”其赐荣爵关内侯,食邑五千户。三老、五更皆以二千石禄养终厥身。……’”是此所辑诏语多所脱佚。   〔三六〕“甲子,上幸长安”,文选卷一班固两都赋李善注引云:“永平二年十月,西巡,幸长安。”与此略有不同。卷三张衡东京赋李善注引云:“永明二年十月,幸长安,祠高庙。”“永明”乃“永平”之讹。   〔三七〕“历览馆舍邑居旧处”,此句御览卷四六七引作“历览宫馆旧处”。范晔后汉书明帝纪永平二年十月载:“甲子,西巡狩,幸长安,祠高庙,遂有事于十一陵。历览馆邑,会郡县吏,劳赐作乐。”   〔三八〕“有县三老大言”,此句惠栋后汉书明帝纪补注卷二引作“时有县三老上章云”。此句至“臣七欢喜”诸句原无,御览卷四六七引,今据增补。聚珍本亦辑录此段文字,字句全同。   〔三九〕“帝令上殿”,此句至“削章不如饱饭”诸句原无。书钞卷一二九引云:“明帝时,至长安,有县三老上章云:‘见陛下甚喜。’帝令上殿,欲观上衣,因举虎头衣以畏三老。”又卷一四四引云:“显宗西巡,三老怀章大言。上曰:‘属者所言我尧,削章不如饱饭。’”今据二处所引增补。   〔四0〕“十一月”,此句至“悉令侍祠”诸句原无,类聚卷三八引,今据增补。此段文字御览卷五二六亦引,字句微异。范晔后汉书明帝纪永平二年载:“十一月甲申,遣使者以中牢祠萧何、霍光。”   〔四一〕“祠”,御览卷五二六引同,聚珍本作“祀”。   〔四二〕“永平三年诏曰”,“三年”原误作“二年”,范晔后汉书明帝纪云:永平“三年春正月癸巳,诏曰:‘朕奉郊祀,登灵台,见史官,正仪度’”云云。是此诏在永平三年,今据改正。聚珍本把此诏辑入永平二年,不可信。   〔四三〕“春二月”,此句至“或以德显”诸句原无,聚珍本有,今据增补。文选卷四0任昉到大司马记室笺李善注引云:“明帝册曰:‘剖符封侯,或以德显。’”疑聚珍本即据此辑录,又依文意略有增补。   〔四四〕“图二十八将于云台”,通鉴卷四四明帝永平三年二月载:“帝思中兴功臣,乃图画二十八将于南宫云台,以邓禹为首,次马成、吴汉、王梁、贾复、陈俊、耿弇、杜茂、寇恂、傅俊、岑彭、坚镡、冯异、王霸、朱祜、任光、祭遵、李忠、景丹、万脩、盖延、邳肜、铫期、刘植、耿纯、臧宫、马武、刘隆。又益以王常、李通、窦融、卓茂,合三十二人。马援以椒房之亲,独不与焉。”胡三省注云:“云台功臣之次,以邓禹、吴汉、贾复、耿弇、寇恂、岑彭、冯异、朱祜、祭遵、景丹、盖延、铫期、耿纯、臧宫、马武、刘隆为一列,马成、王梁、陈俊、杜茂、傅俊、坚镡、王霸、任光、李忠、万脩、邳肜、刘植、王常、李通、窦融、卓茂为一列。此序其次,不与前史合。”   〔四五〕“秋八月”,此句至“以应图谶”诸句原无。范晔后汉书明帝纪永平三年载:“秋八月戊辰,改大乐为大予乐。”李贤注云:“尚书琁机钤曰:‘有帝汉出,德洽作乐名予。’故据琁机钤改之。”文选卷一班固两都赋李善注引东观汉记云:“孝明诏曰:‘琁玑钤曰:“有帝汉出,德洽作乐名雅。”’会明帝改其名,郊庙乐曰太子乐,正乐官曰太子乐官,以应图谶。”“雅”字乃“予”字之讹,“太子乐”乃“太予乐”之讹,“太子乐官”乃“太子乐官”之讹。今据文选李善注所引辑补,又参酌范书明帝纪增补“秋八月”三字。文选卷四六颜延年三月三日曲水诗序李善注引云:“孝明诏曰:‘正大乐官曰大予乐官。’”字句较略。此段文字聚珍本辑作“秋八月,诏曰:‘尚书璇玑钤曰:“有帝汉出,德洽作乐名予。”其改郊庙乐曰大予乐,乐官曰大予乐官,以应图谶。’”所辑字句多有改易。   〔四六〕“郊庙乐曰太予乐”,通鉴卷四四胡三省注引蔡邕礼乐志云:“汉乐四品,一曰太予乐,典郊庙、上陵殿诸食举之乐。二曰周颂雅乐,典辟雍、飨射、六宗、社稷之乐。三曰黄门鼓吹,天子所以宴乐群臣。四曰短箫铙歌,军乐也。”   〔四七〕“十月”,此句上原有“三年”二字,与上复出,今删去。   〔四八〕“步行观部署”,“行观”二字原误倒,姚本、聚珍本作“行观”,又书钞卷一四0引云:“明帝幸南阳,所在见吏劳赐,步行观部署,不用辇。”亦作“行观”,今据改正。书钞卷一六引云:“历览宫观,步观部署。”与此有异。   〔四九〕“不用辇”,此句下聚珍本尚有“车”字。御览卷四三一引云:“明帝行部署,不用辇昼,甲夜乃解,偃读众书,乙夜尽寝,先五鼓起,率常如此。”“昼”乃“车”之讹。   〔五0〕“甲夜读众书”,“读”字晏元献公类要卷九引作“观”。书钞卷一二引“甲夜读书”一句。   〔五一〕“四年”,此句至“以祈农事”诸句原无,文选卷三张衡东京赋李善注引,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明帝纪云:永平“四年春二月辛亥,诏曰:‘朕亲耕藉田,以祈农事。京师冬无宿雪,春不燠沐,烦劳群司,积精祷求。而比再得时雨,宿麦润泽。其赐公卿半奉。有司勉遵时政,务平刑罚。’”此所引删削颇多。   〔五二〕“藉田”,范书明帝纪李贤注引五经要义云:“天子藉田,以供上帝之粢盛,所以先百姓而致孝敬也。藉,蹈也。言亲自蹈履于田而耕之。”   〔五三〕“赵王栩会邺”,此句原误作“徽赵王会邺”。聚珍本不误,今据改正。范晔后汉书明帝纪云:永平五年“冬十月,行幸邺,与赵王栩会邺”。此句下聚珍本有“常山”二字,系衍文。   〔五四〕“六年”,此句至“以备器用”诸句原无,聚珍本有,今据增补。文选卷一班固两都赋李善注仅引“永平六年,庐江太守献宝鼎,出王雒山”三句,又引“明帝曰:‘太常其以初祭之日,陈鼎于庙,以备器用’”四句。“初祭”乃“礿祭”之讹。范晔后汉书明帝纪永平六年载:“二月,王雒山出宝鼎,庐江太守献之。夏四月甲子,诏曰:‘昔禹收九牧之金,铸鼎以象物,使人知神奸,不逢恶气。遭德则兴,迁于商、周。周德既衰,鼎乃沦亡。祥瑞之降,以应有德。方今政化多僻,何以致兹?易曰鼎象三公,岂公卿奉职得其理邪?太常其以礿祭之日,陈鼎于庙,以备器用。……’”   〔五五〕“易鼎足象三公”,通鉴卷四五胡三省注:“三公鼎足承君,故云然。此盖易纬之辞。”按易鼎卦九四爻辞云:“鼎折足,覆公餗。”又系辞下云:“子曰:‘德薄而位尊,知小而谋大,力小而任重,鲜不及矣。’易曰:‘鼎折足,覆公餗,其形渥,凶。’言不胜其任也。”此即括引易文大意,非出易纬。   〔五六〕“礿祭”,尔雅释天云:“夏祭曰礿。”   〔五七〕“七年”,此句至“奉觞上寿”三句原无,御览卷九八五引,今据增补。   〔五八〕“八年十月”,袁宏后汉记卷一0云“八年冬十一月”,月份有误。   〔五九〕“赦”,聚珍本作“诏”。   〔六0〕“尚书仆射持节诏三公”,“持”字原误作“待”,聚珍本不误,今据改正。范晔后汉书明帝纪永平八年十月载:“丙子,临辟雍,养三老、五更。礼毕,诏三公募郡国中都官死罪系囚,减罪一等,勿笞,诣度辽将军营,屯朔方、五原之边县,妻子自随,便占着边县。父母同产欲相代者,悉听之。   其大逆无道殊死者,一切募下蚕室。亡命者令赎罪各有差。凡徙者,赐弓弩衣粮。”   〔六一〕“九年,诏为四姓小侯置学”,此二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六一三亦引,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明帝纪永平九年载:“为四姓小侯开立学校,置五经师。”张酺传载:“永平九年,显宗为四姓小侯开学于南宫,置五经师。酺以尚书教授,数讲于御前。”通鉴卷四五明帝永平九年载:“帝崇尚儒学,自皇太子诸王侯及大臣子弟、功臣子弟,莫不受经。又为外戚樊氏、郭氏、阴氏、马氏诸子立学于南宫,号四姓小侯。置五经师,搜选高能以授其业。”外戚樊氏、郭氏、阴氏、马氏诸子以非列侯,故称“小侯”。东汉会要卷一八“小侯”条注云:“颜氏家训谓以小年获封,故曰‘小侯’。”可备一说。   〔六二〕“十年闰月”,此年闰四月。聚珍本作“十年夏闰四月”。   〔六三〕“以日北至”,原无“北”字,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明帝纪云:“日北至。”今据增补“北”字。范书明帝纪李贤注云:“北至,夏至也。”   〔六四〕“祠”,水经注卷二八引作“祀”。   〔六五〕“弟子”,聚珍本作“子弟”,御览卷五八0引同。   〔六六〕“鹿鸣”,诗小雅中的一篇,为宴群臣嘉宾之作。毛诗鹿鸣序云:“鹿鸣,燕群臣嘉宾也。既饮食之,又实币帛筐篚,以将其厚意,然后忠臣嘉宾,得尽其心矣。”   〔六七〕“上自御埙篪和之”,明帝幸南阳,自御埙篪事,书钞卷一二、卷一六、卷八二,御览卷五八0亦引,又书钞卷一一一两引,字句或详或略。“埙”,风俗通义声音篇云:“世本:‘暴辛公作埙。’诗云:‘天之诱民,如埙如篪。’埙,烧土为也,围五寸半,长三寸半,有四孔,其二通,凡为六孔。”“篪”,风俗通义声音篇云:“世本:‘苏成公作篪。’管乐,十孔,长尺一寸。诗云:‘伯氏吹埙,仲氏吹篪。’”   〔六八〕“嘉宾”,水经注卷二八引作“宾客”。按“嘉宾”二字义长。   〔六九〕“至南顿”,原误作“至顷”,聚珍本不误,今据改正。范晔后汉书明帝纪永平十年夏四月闰月载:“闰月甲午,南巡狩,幸南阳,……还,幸南顿,劳飨三老、官属。”   〔七0〕“牛被野”,“牛”字下聚珍本有“羊”字。   〔七一〕“十二年”,此句至“置永昌郡”诸句原无,文选卷一班固两都赋李善注引,今据增补。“十二年”三字李善注引原无,系据聚珍本补入。范晔后汉书明帝纪云:永平“十二年春正月,益州徼外夷哀牢王相率内属,于是置永昌郡,罢益州西部都尉”。西南夷传云:“永平十二年,哀牢王柳貌遣子率种人内属,其称邑王者七十七人,户五万一千八百九十,口五十五万三千七百一十一。西南去洛阳七千里,显宗以其地置哀牢、博南二县,割益州郡西部都尉所领六县,合为永昌郡。”   〔七二〕“上耕藉田毕”,此事书钞卷九0、类聚卷三九亦引,字句大同小异。   〔七三〕“有司奏楚王英聚奸猾”,书钞卷七0引东观汉记云:“明帝纪云:‘永平中,有司奏楚王英聚奸猾。’”楚王英谋反在永平十三年十一月,败后,国除,迁于泾县。“有司奏楚王英聚奸滑”当在永平十三年或以前。因有司上奏具体年月不可确考,姑附置于此。姚本、聚珍本皆未辑此段文字。   〔七四〕“十四年”,此句至“财足祠祀”诸句原无。范晔后汉书明帝纪十四年载:“初作寿陵。”十八年又载:“帝初作寿陵,制令流水而已,石椁广一丈二尺,长二丈五尺,无得起坟。”李贤注引东观汉记云:“陵东北作庑,长三丈,五步出外为小厨,财足祠祀。”今据李贤注增补,又参酌范书增入“十四年,帝作寿陵”二句。此段文字姚本辑作“帝作寿陵,制令流水而已,陵东北作庑长三丈,五步外为小厨,财足祠祀”。聚珍本与姚本同,惟首句前增入“十四年”三字。   〔七五〕“明帝自制石椁”,此下三句原无,御览卷五五二引,今据增补。聚珍本作“帝自置石椁,广丈二尺,长二丈五尺”。   〔七六〕“癸亥,帝耕于下邳”,此二句原无,聚珍本有,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明帝纪云:“十五年春二月庚子,东巡狩。……癸亥,帝耕于下邳。”   〔七七〕“幸孔子宅”,书钞卷一六仅引“祀孔子宅”一句。   〔七八〕“祠孔子及七十二弟子”,“二弟”二字原无,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明帝纪云:“幸孔子宅,祠仲尼及七十二弟子。”今据增补。   〔七九〕“御讲堂”,书钞卷一二仅引此一句。   〔八0〕“幸东平王宫”,“东平王”,谓刘苍,光武帝子,建武十五年封东平公,十七年进爵为王。范晔后汉书东平王苍传云:永平“十五年春,行幸东平,赐苍钱千五百万,布四万匹”。   〔八一〕“上怜广陵侯兄弟”,光武帝子刘荆于建武十五年封山阳公,十七年进爵为王,明帝时因罪徙封广陵王,后自杀。永平十四年,封荆子元寿为广陵侯,服王玺绶,食荆故国六县,又封元寿弟三人为乡侯。见范晔后汉书广陵思王荆传。   〔八二〕“又以皇子舆马,悉赋予之”,“以”字原误作“圣”,今据聚珍本校正。范晔后汉书广陵思王荆传云:永平十五年,“帝东巡狩,征元寿兄弟会东平宫,班赐御服器物,又取皇子舆马,悉以与之”。   〔八三〕“内附”,范晔后汉书明帝纪李贤注云:“内附谓木连理也。”   〔八四〕“芝生前殿”,合璧事类卷一九引云:“明帝永平十七年,芝草生殿前。”   〔八五〕“翔集京师”,此句下聚珍本有“正月,当谒原陵”二句。通鉴卷四五明帝十七年载:“春正月,上当谒原陵,夜,梦先帝、太后如平生欢,既寤,悲不能寐”云云。   〔八六〕“上梦见先帝、太后”,类聚卷九八引作“明帝夜梦见先帝、太后”,御览卷一二引作“明帝永平十七年,梦见先帝、光烈皇后”。   〔八七〕“梦中喜觉,因悲不能寐”,书钞卷六仅引“真觉不能寐”一句,“真”字又误,当作“喜”。   〔八八〕“遵奉建武之政”,书钞卷六有“奉建武王之政”句,即出东观汉记明帝纪。“王”字系衍文。   〔八九〕“上浊明主”,此下二句原无,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明帝纪李贤注、东汉会要卷二三引亦有,今据增补。   〔九0〕“势”,此字事文类聚前集卷二二、合璧事类卷二三、范晔后汉书明帝纪李贤注引皆作“荣”。   〔九一〕“尝案舆地图”,此句至“帝令满二千万止”诸句原无,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孝明八王传论李贤注引亦有,今据增补。范书明德马皇后纪云:永平“十五年,帝案地图,将封皇子,悉半诸国。后见而言曰:‘诸子裁食数县,于制不已俭乎?’帝曰:‘我子岂宜与先帝子等乎?岁给二千万足矣。’”   〔九二〕“诸小王皆当略与楚、淮阳相比”,原无“小”字,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孝明八王传论李贤注引亦有,今据增补。   〔九三〕“什减三四”,书钞卷七0引东观汉记云:“明帝纪云:‘十八年,食租且饿。’”疑“食租且饿”句当在此句下。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九四〕“又国远而小于王,善节约谦俭如此”,此二句王先谦后汉书明帝纪集解载惠栋说引东观汉记作“又国远而小,易于为善,节俭谦约如此”。   〔九五〕“八月,”此为永平十八年八月。   〔九六〕“显节陵”,通鉴卷四五永平十八年胡三省注引帝王世纪云:“显节陵,故富寿亭也,西北去雒阳三十七里。”   〔九七〕“孝明皇帝尤垂意于经学”,书钞卷一二仅引“垂意经学”一句,即出于此。此句以下一段文字聚珍本系于永平二年“食邑五千户”句下。   〔九八〕“正坐自讲”,书钞卷一二引“正坐自讲,稽合图谶”二句,即出于此。   〔九九〕“冠带搢绅游辟雍而观化者以亿万计”,“万”字原脱,聚珍本有,今据增补。汉书儒林传云:“中元元年,初建三雍。明帝即位,亲行其礼。天子始冠通天,衣日月,备法物之驾,盛清道之仪,坐明堂而朝群后,登灵台以望云物,袒割辟雍之上,尊养三老、五更。飨射礼毕,帝正坐自讲,诸儒执经问难于前,冠带缙绅之人,圜桥门而观听者盖亿万计”。   肃宗孝章皇帝   孝章皇帝讳炟,〔一〕孝明皇帝太子。〔二〕永平三年二月,〔三〕以皇子立为太子。年四岁,幼而聪达才敏,〔四〕多识世事,动容进止,〔五〕圣表有异。壮而仁明谦恕,温慈惠和,〔六〕宽裕广博,亲爱九族,矜严方厉,威而不猛。〔七〕既志于学,始治尚书,遂兼五经,周览古今,〔八〕无所不观。于是上敬重之,〔九〕每事谘焉。以至孝称,孜孜膝下。〔一0〕永平十八年,孝明皇帝崩,帝即位。御览卷九一  诏曰:〔一一〕“行太尉事赵憙,〔一二〕三世在位,为国元老,其以憙为太尉。”〔一三〕书钞卷五二   建初二年,诏齐相其止勿复送冰纨、方空縠、吹纶絮也。〔一四〕御览卷八一九   建初四年,诏诸王、诸儒会白虎观,讲五经同异。〔一五〕初学记卷二一   章帝元和元年,日南献白雉、白犀。〔一六〕御览卷八九0   章帝行幸,〔一七〕敕御史、司空,道桥所过历树木,〔一八〕今方春月,〔一九〕无得有所伐,〔二0〕辂车可引避也。御览卷一九   章帝元和二年,东巡狩,〔二一〕至于岱宗,柴望毕,〔二二〕有黄鹄三十从西南来,经祀坛上,东过于宫,翱翔而上。孔子后褒成侯等咸来助祭。〔二三〕祀五帝于汶上明堂,〔二四〕耕于定陶。〔二五〕稽瑞、初学记卷一三、御览卷九一六、范晔后汉书卷三章帝纪李贤注   祠礼毕,命儒者论难。〔二六〕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中刘昭注   章帝东巡狩,祠泰山,还,幸东平王宫,涕泣沾襟。御览卷四八八   章帝元和二年,凤皇三十九、麒麟五十一、白虎二十九、黄龙四、青龙、黄鹄、鸾鸟、神马、神雀、九尾狐、三足乌、赤乌、白兔、白鹿、白鷰、白鹊、甘露、嘉瓜、秬秠、明珠、芝英、华平、朱草、木连理实,日月不绝,载于史官,不可胜纪。〔二七〕类聚卷九八   凤皇见肥城句窳亭槐树上。〔二八〕范晔后汉书卷三章帝纪李贤注   章帝元和二年,三足乌集沛国。三年,代郡高柳乌子生三足,大如鸡,色赤,头上有角,长寸余。五月戊申,诏曰:〔二九〕“乃者白乌、神雀、甘露屡臻,〔三0〕降自京师。”〔三一〕又有赤乌、白燕。永乐大典卷二三四五   元和三年,白虎见彭城。〔三二〕玉海卷一九八   章帝章和元年,嘉谷孳生。〔三三〕稽瑞   章和中,有华平生也。〔三四〕稽瑞   章帝时,白狐见,群臣上寿。稽瑞   章帝时,〔三五〕美阳得铜酒樽,采色青黄,有古文。御览卷七六一   章帝赐尚书剑各一,〔三六〕手署姓名,韩棱楚龙泉,〔三七〕郅寿蜀汉文,〔三八〕陈宠济南锻成。〔三九〕一室两刃,其余皆平剑。其时论者以为棱渊深有谋,故得龙泉。寿明达有文章,故得文剑。〔四0〕宠敦朴,有善于内,不见于外,故得锻成剑,皆因名而表意。初学记卷一一   明德太后姊子夏寿等私呼虎贲张鸣与敖戏争斗,上特诏曰:“尔虎贲将军,蒙国厚恩,位在中臣,宿卫禁门,当进人不避仇雠,举罚不避亲戚。今者反于殿中交通轻薄,虎贲兰内所使,至命欲相杀于殿下,不避门内,畏懦恣纵,始不逐捕,此皆生于不学之门所致也。”〔四一〕御览卷二四一   章帝时,嘉禾嘉麦,日月不绝。御览卷八七三   章和元年诏:“芝草之类,岁月不绝。”〔四二〕合璧事类卷一九   序曰:〔四三〕孝乎惟孝,友于兄弟,〔四四〕圣之至要也。干干夕惕,〔四五〕寅畏皇天,〔四六〕帝王之上行也。明德慎罚,汤、文所务也。〔四七〕密静天下,〔四八〕容于小大,高宗之极致也。肃宗兼兹四德,以继祖考。臣下百僚,力诵圣德,纪述明诏,不能辨章,岂敢空言增广,以累日月之光。御览卷九一   〔一〕 “孝章皇帝”,事详范晔后汉书卷三肃宗孝章帝纪,袁宏后汉纪卷一一、卷一二。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一、华峤后汉书卷一、袁山松后汉书、薛莹后汉书亦略载其事。   〔二〕 “太子”,聚珍本作“第五子也”。范晔后汉书章帝纪云:“肃宗孝章皇帝讳炟,显宗第五子也。”   〔三〕 “永平三年二月”,聚珍本无“二月”二字。下文“年四岁”移至此句下。   〔四〕 “幼而聪达才敏”,书钞卷七引“幼而聪达”一句。   〔五〕 “止”,原误作“正”,书钞卷八、晏元献公类要卷九引作“止”,今据改正。   〔六〕 “壮而仁明谦恕,温慈惠和”,文选卷五七颜延年阳给事诔李善注仅引“章帝壮而仁明”一句,书钞卷五仅引“温兹惠和”一句,卷七引此二句,又脱“壮而”二字。   〔七〕 “矜严方厉,威而不猛”,书钞卷八仅引此二句,文字全同。   〔八〕 “周览古今”,书钞卷一二仅引此一句,文字全同。   〔九〕 “于是上敬重之”,此句聚珍本作“由是明帝重之”。   〔一0〕“以至孝称,孜孜膝下”,此二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今据增补。初学记卷一七引云:“章帝殂,明帝子,以至孝称,孜孜膝下。”“殂”字系衍文。姚本、聚珍本即据此辑录。   〔一一〕“诏曰”,明帝于永平十八年八月卒,章帝即位,十月即下此诏。   〔一二〕“赵憙”,原作“赵喜”,下同。按字当作“赵憙”,范晔后汉书赵憙传作“赵憙”,文选卷一0潘岳西征赋李善注引赵憙他事,字亦作“赵憙”,今据改正。   〔一三〕“其以憙为太尉”,本书赵憙传、范晔后汉书赵憙传亦载此诏。但此条文字当系于章帝纪,书钞卷五二明言此条文字出“东观章帝纪”。   〔一四〕“诏齐相其止勿复送冰纨、方空縠、吹纶絮也”,此条御览卷八一六亦引,卷八一九又一处引征,字句皆较简略。范晔后汉书章帝纪李贤注云:“纨,素也。冰言色鲜洁如冰。释名曰:‘縠,纱也。’方空者,纱薄如空也。或曰空,孔也,即今之方目纱也。纶,似絮而细。吹者,言吹嘘可成,亦纱也。”汉书贡禹传载禹奏言:“故齐时三服官输物不过十笥,方今齐三服官作工各数千人,一岁费数钜万。”颜师古注云:“三服官主作天子之服,在齐地。”东汉亦然,故诏齐相止送冰纨等物。   〔一五〕“讲五经同异”,此条御览卷六一五亦引,字句稍略。范晔后汉书章帝纪载,建初四年十一月,下诏命“太常、将、大夫、博士、议郎、郎官及诸生、诸儒会白虎观,讲议五经同异,使五官中郎将魏应承制问,侍中淳于恭奏,帝亲称制临决,如孝宣甘露石渠故事,作白虎议奏”。通鉴卷四六建初四年载:“校书郎杨终建言:‘宣帝博征群儒,论定五经于石渠阁。方今天下少事,学者得成其业,而章句之徒,破坏大体。宜如石渠故事,永为世则。’帝从之。冬十一月壬戌,诏太常:‘将、大夫、博士、郎官及诸儒会白虎观,议五经同异。’使五官中郎将魏应承制问,侍中淳于恭奏,帝亲称制临决,作白虎议奏,名儒丁鸿、楼望、成封、桓郁、班固、贾逵及广平王羡皆与焉。”   〔一六〕“日南献白雉、白犀”,范晔后汉书章帝纪元和元年春正月载:“日南徼外蛮夷献生犀、白雉。”南蛮传载:“肃宗元和元年,日南徼外蛮夷究不事人邑豪献生犀、白雍。”   〔一七〕“章帝行幸”,书钞卷一三九引无此句,而有“元和三年”一句。“三年”乃“元年”之误。据范晔后汉书章帝纪,此为元和元年事。   〔一八〕“树”,书钞卷一三九引作“林”。   〔一九〕“今”,此字原无,书钞卷一三九引有,今据增补。   〔二0〕“无得有所伐”,此句书钞卷一三九引作“毋得斫伐”。   〔二一〕“章帝元和二年,东巡狩”,此为元和二年二月事。   〔二二〕“柴望毕”,此句姚本作“柴,望秩山川群神”。聚珍本同,惟“神”下有“毕”字。   〔二三〕“孔子后褒成侯等咸来助祭”,此句下聚珍本有“大赦天下”一句。   〔二四〕“祀五帝于汶上明堂”,汉书郊祀志云:武帝“封泰山,泰山东北址古时有明堂处,处险不敞。上欲治明堂奉高旁,未晓其制度。济南人公玉带上黄帝时明堂图。明堂中有一殿,四面无壁,以茅盖,通水,水圜宫垣,为复道,上有楼,从西南入,名曰昆仑,天子从之入,以拜祀上帝焉。于是上令奉高作明堂汶上,如带图。及是岁修封,则祠泰一、五帝于明堂上座”。章帝祀五帝于汶上明堂,仍沿武帝旧制。   〔二五〕“耕于定陶”,稽瑞引云:“章帝元和二年巡狩至岱宗,燔柴望祀毕,有黄鹄从西南来坛上,东北过于宫,翱翔而上。”初学记卷一三引云:“章帝东巡狩,至于岱宗,祀五帝于汶上明堂,耕于定陶。”御览卷九一六引云:“章帝至岱宗,柴望毕,白鹄三十从西南来,经祀坛上。”范晔后汉书章帝纪李贤注引云:“孔子后褒成侯等咸来助祭。”此条即据以上诸书所引辑录。又类聚卷三九、卷九0,事类赋卷一八亦引,字句较略。范晔后汉书章帝纪元和二年二月载:“丙辰,东巡狩。己未,凤凰集肥城。乙丑,帝耕于定陶。……辛未,幸太山,柴告岱宗。有黄鹄三十从西南来,经祠坛上,东北过于宫屋,翱翔升降。进幸奉高。壬申,宗祀五帝于汶上明堂。”   〔二六〕“命儒者论难”,范晔后汉书章帝纪元和二年载:“三月己丑,进幸鲁,祠东海恭王陵。庚寅,祠孔子于阙里,及七十二弟子,赐褒成侯及诸孔男女帛。”“命儒者论难”即在此时。   〔二七〕“不可胜纪”,此条他书引征较多,皆略于此,而且间有异同。稽瑞引云:“章帝元和中,有嘉瓜生。”类聚卷九九引云:“章帝时,凤皇百三十九见。”御览卷九一五引云:“章帝时,凤皇三十九见。”类聚卷九八引云:“章帝时,麟五十一见。”御览卷八八九、事类赋卷二0引同。玉海卷一九八引云:“麒麟五十二。”类聚卷九八引云:“章帝元和二年,黄龙四见。”玉海卷一九八引同,仅无“章帝”二字。类聚卷九九引云:“章帝元和二年,九尾狐见。”卷九九又引云:“章帝元和二年,白兔见。”又引云:“章帝元和二年,白鹿见。”玉海卷一九八引同,仅无“章帝”二字。玉海卷一九七引云:“章帝元和二年,芝英、华平,日月不绝,载于史官,不可胜纪。”范晔后汉书贾逵传李贤注引云:“章帝时,凤皇见百三十九,麒麟五十二,白虎二十九,黄龙三十四,神雀、白燕等,史官不可胜纪。”玉海卷一三、卷二00引同。玉海卷二00引云:“又有青龙、黄鹄、鸾鸟、神马、九尾狐、三足乌、赤乌、白兔、白鹿、甘露、嘉瓜、秬秠、明珠、芝英、华平、朱草、木连理,日月不绝,载于史官,不可胜纪。”疑此条系汇集符瑞之文而成。   〔二八〕“凤皇见肥城句窳亭槐树上”,玉海卷二00亦引此条,“树”作“木”。据范晔后汉书章帝纪,此为元和二年事。   〔二九〕“诏曰”,原脱“曰”字,文选卷一班固两都赋李善注引云:“章帝诏曰:‘乃者白乌、神雀屡臻,降自京师。’”今据增补。   〔三0〕“乃者”,此二字原无,今据文选卷一班固两都赋李善注引增补。   〔三一〕“降自京师”,此句原无,今据文选卷一班固两都赋李善注引增补。范晔后汉书章帝纪元和二年五月戊申诏曰:“乃者凤凰、黄龙、鸾鸟比集七郡,或一郡再见,及白鸟、神雀、甘露屡臻。祖宗旧事,或班恩施。其赐天下吏爵,人三级,高年、鳏寡孤独帛,人一匹”云云。则此所载章帝诏文删削颇多。此条六帖卷九四、御览卷九二0、合璧事类别集卷七二、玉海卷九八亦引,字句稍略。   〔三二〕“白虎见彭城”,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三三〕“孳”,与“滋”字同,蕃也。   〔三四〕“华”,与“花”字同。   〔三五〕“章帝时”,具体年代无考。聚珍本系于代郡高柳乌生子事后,今从之。玉海卷八九引此条,亦云“章帝时”,未言确切年代。   〔三六〕“章帝赐尚书剑各一”,此事不知确切年月,姑系于此。   〔三七〕“韩棱楚龙泉”,书钞卷一九引“赐龙州”一句,即出此。“泉”字范晔后汉书韩棱传作“渊”,“州”乃“泉”或“渊”之讹。   〔三八〕“寿”,原误作“焘”,下同,姚本亦作“焘”。聚珍本作“寿”,书钞卷一二二、御览卷二一二、万花谷后集卷九、合璧事类后集卷二六、翰苑新书卷一四皆作“寿”,与范晔后汉书郅寿传合,今据改正。   〔三九〕“锻成”,书钞卷一二二引作“椎成”。范晔后汉书韩棱传云:棱“五迁为尚书令,与仆射郅寿、尚书陈宠,同时俱以才能称。肃宗尝赐诸尚书剑。唯此三人持以宝剑,自手书其名曰:‘韩棱楚龙渊,郅寿蜀汉文,陈宠济南椎成。’时论者为之说,以棱渊深有谋,故得龙渊。寿明达有文章,故得汉文。宠敦朴,善不见外,故得椎成”。李贤注云:“汉官仪‘椎成’作‘锻成’。”姚本、聚珍本皆作“锻成”,御览卷二一二、万花谷后集卷九、合璧事类后集卷二六、翰苑新书卷一四亦皆作“锻成”。   〔四0〕“文剑”,此二字聚珍本作“汉文剑”,书钞卷一二二引作“汉文”,御览卷二一二引作“蜀汉文剑”。   〔四一〕“此皆生于不学之门所致也”,范晔后汉书未载此事,章帝下诏的具体时间无从确考。今参考聚珍本,姑将此条编置于此。   〔四二〕“岁月不绝”,范晔后汉书章帝纪章和元年载壬戌诏曰:“朕闻明君之德,启鸿化,缉熙康乂,光照六幽,讫惟人面,靡不率俾,仁风翔于海表,威霆行乎鬼区。然后敬恭明祀,膺五福之庆,获来仪之贶。朕以不德,受祖宗弘烈。乃者凤皇仍集,麒麟并臻,甘露宵降,嘉谷滋生,芝草之类,岁月不绝。朕夙夜祗畏上天,无以彰于先功。今改元和四年为章和元年。”则此所引章和元年诏,删削颇多。   〔四三〕“序曰”,此句下聚珍本有“书曰”二字。   〔四四〕“孝乎惟孝,友于兄弟”,论语为政篇云:“或谓孔子曰:‘子奚不为政?’子曰:‘书云:“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是亦为政,奚其为政?’”作伪古文尚书者把“惟孝,友于兄弟”二句采入君陈篇。   〔四五〕“干干夕惕”,书钞卷九引作“朝干夕惕”。易干卦九三爻辞云:“君子终日干干,夕惕若厉。”“干干”,自强之意。“惕”,惧也。   〔四六〕“寅畏皇天”,尚书无逸篇云:“周公曰:‘呜呼!我闻曰,昔在殷王中宗,严恭寅畏,天命自度,治民祗惧,不敢荒宁’”云云。“寅畏”,敬畏。此序所言即本尚书无逸篇。   〔四七〕“明德慎罚,汤、文所务也”,书钞卷五仅引“明德慎罚”一语。尚书康诰篇云:“王若曰:‘孟侯,朕之弟,小子封,惟乃丕显考文王,克明德慎罚,不敢侮鳏寡,庸庸祗祗,威威显民,用肇造我区夏’”云云。左传成公三年载申公巫臣言云:“周书曰:‘明德慎罚’,文王所以造周也。”此序所言即本尚书康诰篇。   〔四八〕“密静天下”,书钞卷一五仅引此一句。   穆宗孝和皇帝   孝和皇帝讳肇,〔一〕章帝之中子也。〔二〕母曰梁贵人,早薨。上自岐嶷,〔三〕至于总角,孝顺聪明,宽和笃仁。〔四〕孝章由是深珍之,〔五〕以为宜承天位。年四岁,以皇子立为太子,初治尚书,遂兼览书传,〔六〕好古乐道,〔七〕无所不照。章和二年春二月,章帝崩,太子即位。永元元年,〔八〕诏有司京师离宫园池,悉以假贫人也。二年二月壬午,〔九〕日有食之,史官不觉,涿郡言之。三年春正月,〔一0〕帝加元服。〔一一〕时太后诏袁安为宾,〔一二〕赐束帛、乘马。诏曰:〔一三〕“高祖功臣,萧、曹为首,有传世不绝之谊。〔一四〕曹相国后容城侯无嗣,〔一五〕朕甚愍焉。望长陵东门,见二臣之墓,〔一六〕生既有节,终不远身,谊臣受宠,古今所同。遣使者以中牢祠,〔一七〕大鸿胪悉求近亲宜为嗣者,须景风绍封,〔一八〕以彰厥功。”〔一九〕四年春正月,〔二0〕单于乞降,赐玉具剑,羽盖车一驷,中郎将持节卫护焉。六月,〔二一〕大将军窦宪潜图弑逆,〔二二〕幸北宫,诏收捕宪党射声校尉郭憙,〔二三〕使谒者收宪大将军印绶,遣宪及弟笃、景就国,到皆自杀。五年正月,宗祀五帝于明堂,遂登灵台,望云物,大赦天下。自京师离宫果园上林广成囿悉以假贫人,〔二四〕恣得收捕,〔二五〕不收其税。六月,〔二六〕郡国大雨雹,大如雁子。六年六月,和帝初令伏闭昼日。〔二七〕七月,〔二八〕京师旱。幸洛阳寺,〔二九〕录囚徒,举冤狱。未还宫而澍雨。〔三0〕九年春正月,永昌徼外蛮夷及擅国重译奉贡。〔三一〕改殡梁皇后于承光宫,〔三二〕仪比敬园。〔三三〕初,后葬有阙,窦后崩后,乃议改葬。十年五月丁巳,〔三四〕京师大雨,南山水流出至东郊,坏民庐舍。十一年,〔三五〕复置右校尉官,置在西河鹄泽县。十二年,象林蛮夷攻燔官寺。〔三六〕秭归山高四百余丈,〔三七〕崩填溪水,厌杀百余人。〔三八〕十一月癸酉夜,〔三九〕白气长三丈,起国东北,指军市十日。是月,西域蒙奇、疏勒二国归义。十三年春正月上日,〔四0〕上以五经义异,〔四一〕书传意殊,亲幸东观,览书林,阅篇籍。〔四二〕十六年十一月己丑,行幸缑氏,登百坯山。〔四三〕元兴元年五月,右扶风雍地裂。〔四四〕朝无宠族,〔四五〕政如砥矢,惠泽沾濡,鸿恩茂笃。〔四六〕外忧庶绩,内勤经艺,〔四七〕自左右近臣,皆诵诗、书。〔四八〕德教在宽,仁恕并洽。是以黎元宁康,方国协和,〔四九〕贞符瑞应,〔五0〕八十余品,帝让而不宣,故靡得而记。元兴元年十二月,〔五一〕帝崩于章德前殿,在位十七年,时年二十七,葬顺陵,庙曰穆宗。御览卷九一  序曰:穆宗之嗣世,正身履道,以奉大业。〔五二〕宾礼耆艾,动式旧典。宫无嫔嫱郑、卫之宴,〔五三〕囿无槃乐游畋之豫。躬履玄德,虚静自损。是以屡获丰年,远近承风云尔。〔五四〕御览卷九一   〔一〕 “孝和皇帝”,事详范晔后汉书卷四孝和帝纪,袁宏后汉纪卷一三、卷一四。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一亦略载其事。   〔二〕 “章帝之中子也”,据范晔后汉书和帝纪,和帝为章帝第四子。   〔三〕 “自”,姚本、聚珍本同,类聚卷一二引亦同。王先谦后汉书和帝纪集解载惠栋说引作“幼”。“岐嶷”,谓幼年聪慧。诗大雅生民云:“诞实匍匐,克岐克嶷。”毛亨传云:“岐,知意也。嶷,识也。”郑玄笺:“能匍匐则岐岐然意有所知也。其貌嶷嶷然有所识别也。”   〔四〕 “笃仁”,此二字书钞卷六引同,姚本、聚珍本作“仁孝”,类聚卷一二亦引作“仁孝”。   〔五〕 “孝章”,此二字王先谦后汉书和帝纪集解载惠栋说引同,姚本作“帝”,类聚卷一二引亦作“帝”,聚珍本作“章帝”。   〔六〕 “兼览书传”,书钞卷一二屡引本书,其中一条仅引此四字。   〔七〕 “乐”,书钞卷一二引作“学”。   〔八〕 “永元元年”,此下三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初学记卷二四亦引,今据增补。“永元”二字姚本、初学记卷二四引皆作“孝和”,聚珍本作“永元”,今从之。按此事不见范晔后汉书和袁宏后汉纪。范书和帝纪永元五年载:“二月戊戌,诏有司省减内外厩及凉州诸苑马。自京师离宫果园上林广成囿悉以假贫民。”事又见袁宏后汉纪和本篇下文。疑此所载即永元五年事。   〔九〕 “二年二月壬午”,此下四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永元二年载:“二月壬午,日有食之。”李贤引东观汉纪注云:“史官不觉,涿郡言之。”今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文句增补。此段文字姚本作“和帝二年二月壬午日食时,史官不觉,涿郡言之”。聚珍本改“和帝二年二月”为“二年春二月”,余与姚本同。二本所辑,亦系据李贤注所引,又参酌范书。   〔一0〕“三年春正月”,此句上原有“永元”二字。按上文已出“永元”年号,依修史体例,此不当重出,今删去。此下二句聚珍本漏辑。   〔一一〕“元服”,仪礼士冠礼云:“令月吉日,加尔元服。”汉书昭帝纪颜师古注云:“元,首也。冠者首之所着,故曰元服。”   〔一二〕“时太后诏袁安为宾”,此下二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李贤注引,今据增补。此二句又辑入袁安传。   〔一三〕“诏曰”,此句至“以彰厥功”诸句原无,类聚卷五一引,今据增补。类聚所引,原无“诏曰”二字,聚珍本辑作“三年诏曰”云云,御览卷四七四引云:“和帝永元三年,诏曰”云云,文选卷三八任昉为范始兴作求立太宰碑表李善注引云:“和帝诏曰”云云,今据以上各书增补。姚本把此段文字未辑入和帝纪,而编入末卷散条中。   〔一四〕“谊”,姚本、聚珍本同,御览卷四七四引作“义”。按二字古通。   〔一五〕“曹相国后容城侯无嗣”,王先谦后汉书和帝纪集解引钱大昕云:“顾淞云:‘此诏萧、曹并举,而独云曹相国无后嗣,则酂侯有后矣。今据前书功臣表,酂侯九世孙禹,王莽建国元年,更为萧乡侯。莽败绝,而平阳侯十世孙宏,光武建武二年,以举兵佐军绍封,传子旷,表云今见,则孟坚修史时尚存也。此与诏文正相反,未知其审。’予按韦彪传亦云,建初七年,诏求萧何后,封何末孙熊为酂侯。建初二年,已封曹参后曹湛为平阳侯,故不及焉,则曹之有后审矣。而一云建武所封,一云建初所封,其名又互异。且班表、韦传皆云平阳侯,而此诏称容城侯,皆事之可疑者也。”   〔一六〕“见二臣之墓”,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李贤注引东观汉记云:“萧何墓在长陵东司马门道北百步。”又引庙记云:“曹参冢在长陵旁道北,近萧何冢。”“墓”,姚本、聚珍本同,御览卷四七四引亦同,文选卷三八任昉为范始兴作求立太宰碑表李善注引作“陇”。   〔一七〕“遣使者以中牢祠”,此句上御览卷四七四引有“可”字。“祠”,原作“祷”,姚本同。聚珍本作“祠”,御览卷四七四引同,今从改。   〔一八〕“须”,原误作“顷”,姚本、聚珍本尚不误,今据改正。“景风绍封”,“景风”,或云南风,史记律书云:“景风居南方。景者,言阳气道竟,故曰景风。”或云东南风,淮南子坠形训云:“东南曰景风。”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李贤注引春秋考异邮云:“夏至四十五日,景风至,则封有功也。”白虎通义封公侯篇云:“封诸侯以夏何?阳气盛养,故封诸侯,盛养贤也。”   〔一九〕“以彰厥功”,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永元三年载:“十一月癸卯,祠高庙,遂有事十一陵。诏曰:‘高祖功臣,萧、曹为首,有传世不绝之义。曹相国后容城侯无嗣。朕望长陵东门,见二臣之垄,循其远节,每有感焉。忠义获宠,古今所同。可遣使者以中牢祠,大鸿胪求近亲宜为嗣者,须景风绍封,以章厥功。’”与此字句大同小异。   〔二0〕“四年春正月”,此下五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和帝纪云:永元“四年春正月,北匈奴右谷蠡王于除鞬自立为单于,款塞乞降。遣大将军左校尉耿夔授玺绶”。李贤引东观汉记注云:“赐玉具剑,羽盖车一驷,中郎将持节卫护焉。”此下五句即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增补。姚本、聚珍本辑有“单于乞降,赐玉具剑”云云四句,但聚珍本把此段文字误系于永元二年下。据范书匈奴南单于传。持节卫护者为任尚。   〔二一〕“六月”,此句上原有“四年”二字,因与上文复出,今删去。   〔二二〕“大将军窦宪潜图弑逆”,此句下聚珍本有“庚申”二字,与范晔后汉书和帝纪同。   〔二三〕“诏收捕宪党射声校尉郭憙”,原无“射声校尉郭憙”六字。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永元四年六月载:“庚申,幸北宫,诏收捕宪党射声校尉郭璜。”李贤注云:“东观记‘璜’作‘憙’,音同”是东观汉记载及郭璜,且名作“憙”字,今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增补。   〔二四〕“自京师离宫果园上林广成囿悉以假贫人”,六帖卷三八引云:“诏有司京师果园悉以假贫人。”字句较略。此为永元五年二月事,见范晔后汉书和帝纪、袁宏后汉纪卷一三。   〔二五〕“收”,聚珍本脱,范晔后汉书和帝纪作“采”。   〔二六〕“六月”,此下三句原无,御览卷一四引,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永元五年载:“六月丁酉,郡国三雨雹。”李贤引东观汉记注云:“大如雁子。”此段文字姚本作“六月,雨雹,大如雁子”,系辑自李贤注,又酌取范书文字作了增补。聚珍本则与御览所引同。   〔二七〕“六年六月,和帝初令伏闭昼日”,此二句原无,史记封禅书索隐引下句,今据增补。上句则参考范晔后汉书和帝纪补入。范书和帝纪永元六年载:“六月己酉,初令伏闭尽日。”李贤注引汉官旧仪云:“伏日万鬼行,故尽日闭,不干它事。”此段文字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二八〕“七月”,此句至“未还宫而澍雨”诸句原无,御览卷六四二引,今据增补。   〔二九〕“寺”,初学记卷二0引无此字。按当有此字。“寺”谓官舍。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李贤注引风俗通义云:“寺,嗣也,理事之吏,嗣续其中也。”通鉴卷四三胡三省注引风俗通义云:“寺,司也,诸官府所止皆曰寺。”华严经音义卷四引风俗通义云:“寺,司也,延之有法度者也。今诸侯所止皆曰寺也。”   〔三0〕“未还宫而澍雨”,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永元六年载:“秋七月,京师旱。诏中都官徒各除半刑,谪其未竟,五月已下皆免遣。丁巳,幸洛阳寺,录囚徒,举冤狱。收洛阳令下狱抵罪,司隶校尉、河南尹皆左降。未及还宫而澍雨。”   〔三一〕“九年春正月,永昌徼外蛮夷及擅国重译奉贡”,此二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和帝纪云:永元“九年春正月,永昌徼外蛮夷及掸国重译奉贡”。李贤注云:“东观记作‘擅’,俗本以‘禅’字相类或作‘禅’者,误也。”此二句即据李贤注,又摘取范书字句增补。   〔三二〕“改殡梁皇后于承光宫”,此句至“乃议改葬”诸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永元九年九月载:“甲子,追尊皇妣梁贵人为皇太后。冬十月乙酉,改葬恭怀梁皇后于西陵。”此下李贤引东观汉记“改殡承光宫”至“乃议改葬”一段文字作注,今据李贤注所引增补。李贤注所引原无“梁皇后于”四字,聚珍本参酌范书增入,今从之。和帝母梁贵人,为窦皇后所谮,忧死,窦皇后养和帝以为己子。和帝即位,窦皇后为皇太后,控制了朝政。永元九年闰八月皇太后卒,于是和帝始有改葬其生母之举。   〔三三〕“仪比敬园”,范晔后汉书梁贵人纪云:和帝“以贵人酷殁,敛葬礼阙,乃改殡于承光宫,上尊谥曰恭怀皇后,追服丧制,百官缟素,与姊大贵人俱葬西陵,仪比敬园。”李贤注云:“敬园,安帝祖母宋贵人之园也。”   〔三四〕“十年五月丁巳”,此句至“坏民庐舍”诸句原无,司马彪续汉书五行志三刘昭注引,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李贤注亦引,字句稍异。此段文字下,聚珍本辑有以下一段文字:“十一年,帝召诸儒,鲁丕与侍中贾逵、尚书令黄香等相难,丕善对事,罢朝,特赐履袜。”此当出鲁丕传,今移入丕传。姚本亦把此段文字辑入和帝纪。   〔三五〕“十一年”,此下三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永元十一年四月载:“己巳,复置右校尉官。”李贤注引东观汉记云:“置在西河鹄泽县。”玉海卷一三三、卷一三七亦引此句。此下三句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文句增补。   〔三六〕“十二年,象林蛮夷攻燔官寺”,此二句原无,文选卷五七潘岳马憙督诔李善注引下句,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永元十二年载:“夏四月,日南象林蛮夷反,郡兵讨破之。”又南蛮传载:“和帝永元十二年夏四月,日南象林蛮夷二千余人寇掠百姓,燔烧官寺,郡县发兵讨击,斩其渠帅,余众乃降。”“十二年”一句则据范书增补。聚珍本有此二句。   〔三七〕“秭归山高四百余丈”,此下三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李贤注引,今据增补。据范书和帝纪,永元十二年闰四月戊辰,秭归山崩。司马彪续汉书五行志四亦云:永元“十二年夏闰四月戊辰,南郡秭归山高四百丈,崩填溪,杀百余人”。   〔三八〕“厌”,读作“压”。   〔三九〕“十一月癸酉夜”,此句至“西域蒙奇、疏勒二国归义”诸句原无,御览卷一五引,今据增补。首句御览卷一五原引作“和帝永和十二年癸酉夜”,“永和”乃“永元”之误。今删“和帝永和十二年”七字,又据御览卷八七二所引增补“十一月”三字。   〔四0〕“十三年”,原误作“十二年”,聚珍本作“十三年”,与范晔后汉书和帝纪相合,今据改正。“上日”,朔日也。尚书尧典云:“正月上日,受终于文祖。”   〔四一〕“上”,此字原无,姚本有,类聚卷一二引亦有,今据增补。聚珍本作“帝”。   〔四二〕“览书林,阅篇籍”,书钞卷一二仅引此二句,文字全同。   〔四三〕“十六年十一月己丑,行幸缑氏,登百坯山”,此三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永元十六年载:“十一月己丑,行幸缑氏,登百岯山。”李贤注云:“东观记作‘坯’,并音平眉反,流俗本或作‘杯’者,误也。”可见东观汉记载和帝至缑氏县,登境内百坯山事。今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文句增补此三句。   〔四四〕“元兴元年五月,右扶风雍地裂”,此二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和帝纪元兴元年载:“五月癸酉,雍地裂。”李贤注云:“东观记曰‘右扶风雍地裂’,流俗本‘雍’下有‘州’者,误也。”今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增补。   〔四五〕“朝无宠族”,书钞卷一五仅引此一句,“族”作“幸”。御览卷九一所引此句与上文“阅篇籍”句相衔接,文义不相连属,此句上有阙佚。   〔四六〕“笃”,聚珍本作“悦”。按“笃”字是。   〔四七〕“内勤经艺”,书钞卷一二仅引此一句。   〔四八〕“自左右近臣,皆诵诗、书”,书钞卷一二仅引“左右诵书”一句,系括引大意。   〔四九〕“方”,姚本、聚珍本作“万”,类聚卷一二引同。   〔五0〕“贞符瑞应”,此句姚本、聚珍本作“符瑞”,类聚卷一二引同。按如作“符瑞”,则当与下句连读。   〔五一〕“元兴元年十二月”,此下一段文字聚珍本移置于上文“朝无宠族”句前。   〔五二〕“以奉大业”,书钞卷一七仅引此一句。   〔五三〕“宫无嫔嫱郑、卫之宴”,此下二句书钞卷八引作“宫无嫔嫱之燕,囿无盘乐之豫”,文有节删。“郑、卫”谓春秋战国时的郑国和卫国的民间俗乐。因与雅乐不同,故被排斥,视为淫靡之乐。礼记乐记云:“郑、卫之音,乱世之音也。”   〔五四〕“远近承风云尔”,此条文字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孝殇皇帝  孝殇皇帝讳隆,〔一〕和帝之少子也。和帝皇子数十,生者辄夭,故殇帝养于民。元兴元年十二月,和帝崩。是日仓卒,殇帝时生百余日,乃立以为皇太子。其夜即位,尊皇后邓氏为皇太后。帝在襁褓,太后临朝。殇帝诏省荏弱平簟。〔二〕延平元年八月,帝崩于崇德前殿,年二岁,葬康陵。御览卷九一  孝殇襁褓承统,〔三〕寝疾不豫,天命早崩,国祚中绝,社稷无主,天下敖然,〔四〕赖皇太后临朝,〔五〕孔子称“有妇人焉”,〔六〕信哉!御览卷九一   〔一〕 “孝殇皇帝”,事详范晔后汉书卷四孝殇帝纪、袁宏后汉纪卷一五。   〔二〕 “殇帝诏省荏弱平簟”,此句原无,御览卷七0八引,聚珍本连缀于“延平元年八月”句前,今从之。此诏范晔后汉书殇帝纪失载。“平簟”二字疑有讹误。   〔三〕 “孝殇襁褓承统”,从文字内容来看,此下诸句是殇帝纪序中语。   〔四〕 “敖”,聚珍本作“嗷”。按“敖”乃“嗷”的同音假借字。又作“謷”、“熬”、“嗷”。说文云:“嗷,众口愁也。”   〔五〕 “临朝”,此二字聚珍本脱。   〔六〕 “孔子称‘有妇人焉’”,论语泰伯篇云:“舜有臣五人而天下治。武王曰:‘予有乱臣十人。’孔子曰:‘才难,不其然乎?唐虞之际,于斯为盛。有妇人焉,九人而已。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周之德,其可谓至德也已矣。’”所谓“妇人”,是指文王妃太姒。列女传母仪传云:“太姒者,武王之母,……旦夕勤劳,以进妇道。太姒号曰文母。文王理阳道而治外,文母理阴道而治内。” 卷三   纪三   东观汉记卷三   纪三   恭宗孝安皇帝   孝安皇帝讳祜,〔一〕清河孝王第二子也。〔二〕少聪明敏达,〔三〕慈仁惠和,宽容博爱,好乐施予。自在邸第,数有神光赤蛇嘉应,照耀于室内。又有赤蛇盘纡殿屋床笫之间,〔四〕孝王常异之。年十岁,善史书,〔五〕喜经籍,〔六〕和帝甚喜重焉,号曰“诸生”。数燕见在禁中,〔七〕特加赏赐,下及玩弄之物,诸王子莫得与比。殇帝即位,邓后临朝,以帝幼小,诏留于清河邸,欲为储副。殇帝崩,以王青盖车迎,〔八〕齐于殿中,〔九〕拜为长安侯,〔一0〕乃即帝位。谦让恪懃,孜孜经学,志在供养,〔一一〕委政长乐宫。永初元年,徼外羌龙桥等六种慕义降附。〔一二〕永昌献象牙、熊子。〔一三〕号皇太后母邓夫人为新野君。〔一四〕新城山泉水大出,突坏人田,水深三丈。〔一五〕十一月,上始讲尚书,□于典艺。〔一六〕二年春正月,帝加元服。〔一七〕六月,雹大如芋魁、鸡子,风拔树发屋。〔一八〕闰七月,徼外羌薄申等八种举众降。〔一九〕三年,雁门乌桓及鲜卑叛,战九原高梁谷。〔二0〕四年,司隶、豫、衮、徐、青、冀六州蝗。〔二一〕新野君薨,〔二二〕赠以玄玉赤绂,赙钱三千万,布三万匹。五年,〔二三〕汉阳人杜琦叛,琦自称安汉将军。汉阳故吏杜习手刺杀之。六年正月甲寅,谒宗庙。〔二四〕七年,郡国蝗飞过。〔二五〕滨水县彭城、广阳、庐江、九江谷九十万斛,送敖仓。〔二六〕元初元年,〔二七〕日南地坼长百八十二里,广五十六里。二年,青衣蛮夷堂律等归义。〔二八〕安定太守杜恢与司马钧等并威击羌,〔二九〕恢乘胜深入,至北地灵州丁奚城,为虏所害,钧拥兵不救,收钧下狱。蛮田山、高少等攻城,〔三0〕杀长吏。州郡募五里蛮夷、六亭兵追击,山等皆降。赐五里、六亭渠率金帛各有差。四年,〔三一〕武库火,烧兵物百二十五种,直千万以上。诏曰:“方今八月案比之时。”〔三二〕虔人种羌大豪恬狼等诣度辽将军降。〔三三〕延光二年,〔三四〕九真言嘉禾生,禾百五十六本,七百六十八穗。三年,〔三五〕凤皇集济南台丞霍穆舍树上,赐帛各有差。〔三六〕卫县木连理,定陵县木连理。〔三七〕颍川上言白鹿见。〔三八〕颍川上言麟见。〔三九〕黄龙见历城,又见诸县。〔四0〕四年三月,帝崩于叶县,在位十九年,时年三十二。御车所止,饮食、百官、鼓漏、起居、车骑、卤簿如故。及还宫,皇后与兄显,〔四一〕中常侍江京、樊丰等共与伪诈,〔四二〕不欲令群臣知上道崩,〔四三〕欲伪道得病,遣司徒等分诣郊庙社稷,告天请命,诬罔灵衹,以亡为存。其夕发丧,〔四四〕群寮百姓,如丧考妣,塞外蛮夷,致祭涕泣。葬恭陵。御览卷九一  立章帝孙济北惠王寿子北乡侯犊。〔四五〕范晔后汉书卷五安帝纪李贤注   圣德炳着。〔四六〕。书钞卷七   〔一〕 “孝安皇帝”,事详范晔后汉书卷五孝安帝纪,袁宏后汉纪卷一六、卷一七。汪文台辑薛莹后汉书、司马彪续汉书卷一、谢沈后汉书、袁山松后汉书亦略载其事。   〔二〕 “清河孝王”,名庆,章帝子,建初三年生,四年立为皇太子,七年废,封为清河王。事详范晔后汉书清河孝王庆传、章帝纪。   〔三〕 “聪明敏达”,书钞卷七仅引此一句。   〔四〕 “又有赤蛇盘纡殿屋床笫之间”,“又有赤蛇”四字原无,聚珍本有,今据增补。“笫”,床上以竹编制的垫子。范晔后汉书安帝纪云:“帝自在邸第,数有神光照室,又有赤蛇盘于床笫之间。”   〔五〕 “善史书”,书钞卷一二仅引此一句。范晔后汉书安帝纪李贤注云:“史书者,周宣王太史籀所作之书也。凡五十五篇,可以教童幼。”   〔六〕 “喜”,原误作“嘉”,聚珍本不误,今据改正。   〔七〕 “在禁中”,此三字聚珍本作“省中”。   〔八〕 “王青盖车”,“王”字聚珍本误作“玉”。“车”字原脱,聚珍本有,今据增补。司马彪续汉书舆服志云:“皇太子、皇子皆安车,朱班轮,青盖,金华蚤,黑□文,画轓文辀,金涂五末。皇子为王,锡以乘之,故曰王青盖车。”   〔九〕 “齐于殿中”,“齐”,聚珍本作“斋”,二字古通。“于”,原误作“中”,聚珍本不误,今据改正。范晔后汉书安帝纪云:“殇帝崩,太后与兄车骑将军邓骘定策禁中。其夜,使骘持节,以王青盖车迎帝,斋于殿中。”   〔一0〕“拜为长安侯”,范晔后汉书安帝纪李贤注云:“不即立为天子而封侯者,不欲从微即登皇位。”通鉴卷四九胡三省注云:“余谓先封侯者,用立孝宣帝故事也。”   〔一一〕“志在”,聚珍本作“笃志”。   〔一二〕“徼外羌龙桥等六种慕义降附”,此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安帝纪云:“永初元年春正月,……蜀郡徼外羌内属。”李贤注引东观汉记云:“徼外羌龙桥等六种慕义降附。”玉海卷一五二亦引。此句即据李贤注和玉海卷一五二所引增补。聚珍本亦辑有此句。范晔西羌传云:“安帝永初元年,蜀郡徼外羌龙桥等六种万七千二百八十口内属。”   〔一三〕“永昌献象牙、熊子”,此句原无,类聚卷九五引东观汉记云:“安帝永初九年,永昌献象牙、熊子。”“九年”乃“元年”之讹。以永初为年号仅有七年。范晔后汉书安帝纪载:永初元年三月“己卯,永昌徼外僬侥种夷贡献内属。”又西南夷传云:“永初元年,徼外僬侥种夷陆类等三千余口举种内附,献象牙、水牛、封牛。”可证永昌献象牙、熊子为永初元年事,确切时间为元年三月己卯。今据类聚卷九五所引增补此句。   〔一四〕“号皇太后母邓夫人为新野君”,此句原无,书钞卷四八引,今据增补。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此句。范晔后汉书安帝纪永初元年载:“六月戊申,爵皇太后母阴氏为新野君。”和熹邓皇后纪载:“永初元年,爵号太夫人为新野君,万户供汤沐邑。”   〔一五〕“新城山泉水大出,突坏人田,水深三丈”,此三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安帝纪永初元年十月载:“辛酉,新城山泉水大出。”李贤注引东观汉记云:“突坏人田,水深三丈。”今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字句增补。   〔一六〕“□于典艺”,书钞卷一二仅引此一句。   〔一七〕“二年春正月,帝加元服”,范晔后汉书安帝纪云:“三年春正月庚子,皇帝加元服。”袁宏后汉纪卷一六、通鉴卷四九所载皆同。此“二年”当作“三年”。   〔一八〕“六月,雹大如芋魁、鸡子,风拔树发屋”,此三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安帝纪永初二年载:“六月,京师及郡国四十大水,大风,雨雹。”李贤注引东观汉记云:“雹大如芋魁、鸡子,风拔树发屋。”今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字句增补。通鉴卷四九胡三省注亦引“雹大如芋魁”云云二句。   〔一九〕“闰七月,徼外羌薄申等八种举众降”,此二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安帝纪永初二年闰七月载:“癸未,蜀郡徼外羌举土内属。”李贤注引东观汉记云:“徼外羌薄申等八种举众降。”今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增补。通鉴卷四九胡三省注亦引“徼外羌薄申等八种举众降”一句。据范书西羌传载,薄申等八种降汉者共三万六千九百口。   〔二0〕“三年,雁门乌桓及鲜卑叛,战九原高梁谷”,此三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安帝纪永初三年载:“九月,雁门乌桓及鲜卑叛,败五原郡兵于高渠谷。”李贤注云:“东观记曰:‘战九原高梁谷。’‘渠’、‘梁’相类,必有误也。”通鉴卷四九胡三省注又引李贤注。今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字句增此三句。聚珍本作“三年,雁门乌桓及鲜卑叛,五原郡兵败于高梁谷”。亦依李贤注和范书辑录。   〔二一〕“四年,司隶、豫、兖、徐、青、冀六州蝗”,此二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安帝纪永初四年载:“夏四月,六州蝗。”李贤引东观汉记注云:“司隶、豫、兖、徐、青、冀六州。”通鉴卷四九胡三省注引同。今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增补。   〔二二〕“新野君薨”,此下四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安帝纪李贤注引,今据增补。新野君阴氏于永初四年十月卒,谥曰敬君。见范书安帝纪、和熹邓皇后纪。   〔二三〕“五年”,此下四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安帝纪永初五年载:“九月,汉阳人杜琦、王信叛,与先零诸种羌攻陷上邽城。十二月,汉阳太守赵博遣客刺杀杜琦。”“汉阳人杜琦、王信叛”句下李贤注云:“东观记曰:‘琦自称安汉将军。’”又于“汉阳太守赵博遣客刺杀杜琦”句下注云:“东观记曰:‘汉阳故吏杜习手刺杀之。’”此下四句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字句增补。   〔二四〕“六年正月甲寅,谒宗庙”,此二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安帝纪载:永初“七年春正月庚戌,皇太后率大臣命妇谒宗庙”。李贤注云:“臣贤按:东观、续汉、袁山松、谢沈书、古今注皆云‘六年正月甲寅,谒宗庙’,此云‘七年庚戌’,疑纪误也。”今据李贤注增补。聚珍本作“六年春正月甲寅,皇太后率大臣命妇谒宗庙”,于李贤注外,又据范书作了增补。袁宏后汉纪卷一六云:永初“六年春正月甲寅,皇太后初亲祭于宗庙”。所载与东观汉记相合。又御览卷五三一引东观汉记云:“永初六年,皇太后入宗庙于世祖庙,与皇帝交献焉,如光烈皇后故事。”此条已编入本书郊祀志。   〔二五〕“七年,郡国蝗飞过”,此二句原无,类聚卷一00引云:“永初七年,郡国蝗飞过。”今据增补。   〔二六〕“滨水县彭城、广阳、庐江、九江谷九十万斛,送敖仓”,此二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安帝纪永初七年载:“九月,调零陵、桂阳、丹阳、豫章、会稽租米,赈给南阳、广陵、下邳、彭城、山阳、庐江、九江饥民,又调滨水县谷输敖仓。”其下李贤引此二句作注,今据增补。   〔二七〕“元初元年”,此下三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安帝纪元初元年载:“二月己卯,日南地坼。”李贤注引东观汉记云:“坼长百八十二里,广五十六里。”今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字句增补。   〔二八〕“二年,青衣蛮夷堂律等归义”,此二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安帝纪元初二年正月载:“蜀郡青衣道夷奉献内属。”李贤注引东观记云:“青衣蛮夷堂律等归义。”今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增补。   〔二九〕“安定太守杜恢与司马钧等并威击羌”,此下六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安帝纪元初二年十月载:“乙未,右扶风仲光、安定太守杜恢、京兆虎牙都尉耿溥与先零羌战于丁奚城,光等大败,并没。左冯翊司马钧下狱,自杀。”李贤于“战于丁奚城”下注云:“东观记曰:‘至北地灵州丁奚城’也。”又于“自杀”句下注云:“东观记曰:‘安定太守杜恢与钧等并威击羌,恢乘胜深入,为虏所害,钧拥兵不救,收钧下狱’也。”此下六句即据李贤注所引,又参酌范书连缀增补。范书西羌传云:元初二年,“使屯骑校尉班雄屯三辅,遣左冯翊司马钧行征西将军,督右扶风仲光、安定太守杜恢、北地太守盛包、京兆虎牙都尉耿溥、右扶风都尉皇甫旗等,合兵八千余人,又庞参将羌胡兵七千余人,与钧分道并北击零昌。参兵至勇士东,为杜季贡所败,于是引退。钧等独进,攻拔丁奚城,大克获。杜季贡率众伪逃。钧令光、恢、包等收羌禾稼,光等违钧节度,散兵深入,羌乃设伏要击之。钧在城中,怒而不救,光等并没,死者三千余人。钧乃遁还,坐征自杀。”可与此相参证。   〔三0〕“蛮田山、高少等攻城”,此句至“赐五里、六亭渠率金帛各有差”诸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安帝纪元初二年载:“十二月,武陵澧中蛮叛,州郡击破之。”其下李贤引东观记“蛮田山、高少等攻城”云云一段文字作注,今据李贤注增补。   〔三一〕“四年”,此下四句原无,司马彪续汉书五行志二云:“元初四年二月壬戌,武库火。”刘昭注云:“东观书曰:‘烧兵物百二十五种,直千万以上。’”今据刘昭注,又参酌司马彪书增补。范晔后汉书安帝纪、袁宏后汉纪卷一六、通鉴卷五0亦载元初四年二月壬戌,武库发生火灾之事。   〔三二〕“诏曰:‘方今八月案比之时’”,此二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安帝纪元初四年七月载:“京师及郡国十雨水。诏曰:‘……夫霖雨者,人怨之所致。其武吏以威暴下,文吏妄行苛刻,乡吏因公生奸,为百姓所患苦者,有司显明其罚。又月令“仲秋养衰老,授几杖,行糜粥”。方今案比之时,郡县多不奉行。……’”李贤于“方今案比之时”句下注云:“东观记曰:‘方今八月案比之时。’”此二句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字句增补。“案比”,核验民户口数,汉代规定在每年八月进行。范书江革传云:“建武末年,与母归乡里。每至岁时,县当案比,革以母老,不欲摇动,自在辕中挽车,不用牛马,由是乡里称之曰‘江巨孝’。”李贤注云:“案验以比之,犹今貌阅也。”由此看来,案比时,人们都要亲自到官方接受查验,以便国家准确掌握户口情况。   〔三三〕“虔人种羌大豪恬狼等诣度辽将军降”,此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安帝纪元初四年十二月载:“甲子,任尚及骑都尉马贤与先零羌战于富平上河,大破之。虔人羌率众降。”其下李贤引此句作注,今据增补。   〔三四〕“延光二年”,此下四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安帝纪延光二年六月载:“九真言嘉禾生。”李贤注引东观记云:“禾百五十六本,七百六十八穗。”今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字句增补。东汉会要卷一五注亦引“禾百五十六本,七百六十八穗”二句。   〔三五〕“三年”,此下三句原无,类聚卷九九引,今据增补。“三年”上类聚原引有“安帝延光”四字,因与上文重出,今删去。御览卷九一五亦引此下三句,文字与类聚全同。   〔三六〕“赐帛各有差”,范晔后汉书安帝纪延光三年二月载:“戊子,济南上言,凤凰集台县丞霍收舍树上。赐台长帛五十匹,丞二十匹,尉半之,吏卒人三匹。凤凰所过亭部,无出今年田租。赐男子爵,人二级。”   〔三七〕“卫县木连理,定陵县木连理”,此二句原无,类聚卷九八引东观汉记云:“安帝延和三年,卫县木连理。又其年,定陵县木连理。”今据此增补。类聚所引“延和”乃“延光”之讹。范晔后汉书安帝纪延光三年七月载:“颍川上言木连理。”定陵县属颍川郡,东观汉记所云“定陵县木连理”,与范书安帝纪所云“颍川上言木连理”当为同一事。   〔三八〕“颍川上言白鹿见”,此句原无,类聚卷九九引东观汉记云:“安帝延光三年,颍川上言白鹿见。”今据增补。   〔三九〕“颍川上言麟见”,此句原无,类聚卷九八引东观汉记云:“安帝三年,颍川上言麟见。”今据增补。类聚所引“安帝三年”,当指安帝延光三年。范晔后汉书安帝纪延光三年七月载:“白鹿、麒麟见阳翟。”阳翟县属颍川郡,东观汉记所云“颍川上言白鹿见。颍川上言麟见”,与范书安帝纪所云“白鹿、麒麟见阳翟”当是同一事。   〔四0〕“黄龙见历城,又见诸县”,此二句原无,类聚卷九八引东观汉记云:“安帝延光三年,黄龙见历城,又见诸县。”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安帝纪延光三年九月载:“辛亥,济南上言黄龙见历城。”又十二月载:“乙未,琅邪言黄龙见诸县。”可与此互证。   〔四一〕“显”,指阎显。   〔四二〕“共与伪诈”,此四字聚珍本作“共为诈”。   〔四三〕“欲”,聚珍本作“容”,误。   〔四四〕“其夕发丧”,通鉴卷五一载发丧经过云:延光四年三月“庚申,帝至宛,不豫。乙丑,帝发自宛。丁卯,至叶,崩于乘舆。年三十二。皇后与阎显兄弟、江京、樊丰等谋曰:‘今晏驾道次。济阴王在内,邂逅公卿立之,还为大害。’乃伪云‘帝疾甚’,徙御卧车,所在上食、问起居如故。驱驰行四日。庚午,还宫。辛未,遣司徒刘熹诣郊庙、社稷,告天请命,其夕发丧。”   〔四五〕“立章安孙济北惠王寿子北乡侯犊”,范晔后汉书安帝纪载:安帝卒后,“尊皇后为皇太后。太后临朝,以后兄大鸿胪阎显为车骑将军,定策禁中,立章帝孙济北惠王寿子北乡侯懿”。李贤注云:“东观记及续汉书并曰‘北乡侯犊’,今作‘懿’,盖二名。”此句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字句辑录。通鉴卷五一载:“太后欲久专国政,贪立幼年,与显等定策禁中,迎济北惠王子北乡侯懿为嗣。”考异云:“东观记、续汉书作‘北乡侯犊’,今从袁纪、范书。”   〔四六〕“圣德炳着”,此句为书钞卷七标目,其下注“东观孝安”,知此为东观汉记安帝纪中文字。疑此句出安帝纪序。   敬宗孝顺皇帝   孝顺皇帝讳保,〔一〕孝安长子也。母早薨,〔二〕追谥恭愍皇后。〔三〕上幼有简厚之质,体有敦悫之性,宽仁温惠。〔四〕始入小学,诵孝经章句,〔五〕和熹皇后甚嘉之,以为宜奉大统。年六岁,永宁元年,为皇太子。受业尚书,兼资敏达。〔六〕初,乳母王男、厨监邴吉为大长秋江京、中常侍樊丰等所谮愬,〔七〕京惧有后害,遂共构太子,〔八〕太子坐废为济阴王。〔九〕安帝崩,〔一0〕北乡侯即尊位。王废绌,不得上殿临棺,而悲哀泣血,不下餐粥。〔一一〕北乡侯薨,车骑将军阎显等议:〔一二〕“前不用济阴王,今用怨人。”〔一三〕白阎太后,复征诸王子,〔一四〕闭门发兵。〔一五〕中黄门孙程等十九人共讨贼臣,〔一六〕以迎济阴王于德阳殿西钟下,〔一七〕即皇帝位。司空刘授以阿附恶逆,〔一八〕辟召非其人,策罢。永建元年,〔一九〕太傅冯石、太尉刘熹以阿党权贵,李郃以人多疾疫免。三年,〔二0〕大傅桓焉无清介辟召,策罢。四年,〔二一〕汉阳率善都尉蒲密因桂阳太守文砻献大明珠。诏曰:“海内颇有灾异,而砻不推忠竭诚,而喻明珠之瑞,求媚烦扰,珠今封却还。”太尉刘光、司空张皓以阴阳不和,〔二二〕久讬病,策罢。司徒许敬为陵轹使者策罢,以千石禄终身。〔二三〕六年,叶调国王遣使师会诣阙贡献,〔二四〕以师会为汉归义叶调邑君,赐其君紫绶,及掸国王雍由亦赐金印紫绶。阳嘉元年,〔二五〕望都、蒲阴狼杀女子九十七人,为不祠北岳所致。诏曰:“政失厥中,狼灾为应,至乃残食孤幼。博访其故,山岳尊灵,国所望秩,而比不奉祠,淫刑放滥,害加孕妇。”二年,〔二六〕汝南童子谢廉、河南童子赵远,〔二七〕年十二,〔二八〕各通一经。以太学初缮,应化而至,〔二九〕皆除郎中。疏勒王盘遣使文时诣阙,〔三0〕献师子、封牛,师子形似虎,正黄,有髯耏,尾端茸毛大如斗。冬十月庚午,〔三一〕以春秋为辟雍,隶太学,随月律。十月作应钟,三月作姑洗。元和以来,音戾不调,修复黄钟,作乐器,如旧典。四年,〔三二〕太尉施延以选举贪污,策罢。诏曰:〔三三〕“朕以不德,谪见于天,零陵言日食,〔三四〕京师不觉。”永和元年,〔三五〕大将军夫人躬先率下,淑慎其身,追号为开封君。六年十二月诏:〔三六〕“故将军马贤,前伐西夷,克敌深入,父子三人同命,其以汉中南郑之武阳亭封贤孙承先为武阳亭侯,〔三七〕食租税。”汉安元年,〔三八〕雒阳刘汉等百九十七家为火所烧,其九十家不自存,诏赐钱廪谷。时以远近献马众多,〔三九〕园厩充满,始置承华厩令,秩六百石。八月,〔四0〕遣侍中杜乔、光禄大夫周举等八人分行州郡,〔四一〕颁宣风化,举实臧否。二年,诏禁民无得酤卖酒曲。〔四二〕建康元年八月,帝崩于玉堂前殿,在位十九年,时年三十。遗诏无起寝庙,衣以故服,珠玉玩好皆不得下,务为节约。葬宪陵,庙曰敬宗。御览卷九二  有司奏言:“孝顺皇帝弘秉圣哲,龙兴统业,稽干则古,钦奉鸿烈。宽裕晏晏,宣恩以极,躬自菲薄,以崇玄默。遗诏贻约,顾念万国。衣无制新,玩好不饰。茔陵损狭,不起寝庙,遵履前制,敬□慎终,有始有卒。孝经曰:‘爱敬尽于事亲,〔四三〕而德教加于百姓。’诗云:‘敬慎威仪,〔四四〕惟民之则。’臣请上尊号曰敬宗庙,天子世世献奉,藏主祫祭,进武德之舞,如祖宗故事。”露布奏可。〔四五〕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下刘昭注   中常侍籍建,遇奸追臣,〔四六〕追封为汝阴东乡侯。〔四七〕书钞卷四七   〔一〕 “孝顺皇帝”,事详范晔后汉书孝顺帝纪,袁宏后汉纪卷一八、卷一九。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一亦略载其事。   〔二〕 “母早薨”,范晔后汉书顺帝纪载:“母李氏,为阎皇后所害。”   〔三〕 “追谥恭愍皇后”,范晔后汉书顺帝纪永建二年载:“夏六月己酉,追尊谥皇妣李氏为恭愍皇后,葬于恭北陵。”   〔四〕 “宽仁温惠”,书钞卷六仅引此一句。   〔五〕 “诵”,书钞卷一二引作“通”。   〔六〕 “兼资敏达”,书钞卷二二仅引此一句。   〔七〕 “乳母王男、厨监邴吉为大长秋江京、中常侍樊丰等所谮愬”,此句下聚珍本有“杀之,太子数为叹息”二句,系据范晔后汉书顺帝纪增补。   〔八〕 “遂共构太子”,“构”字下聚珍本有“陷”字。范晔后汉书顺帝纪同。   〔九〕 “太子坐废为济阴王”,此安帝延光三年九月事。袁宏后汉纪卷一七延光三年载:“九月丁酉,废皇太子保为济阴王。太子尝有疾,避于野王君王圣第。太子乳母王男、厨监邴吉与中常侍江京、樊丰及圣、永等争言相是非,遂诬谮男等,皆幽死狱,父母妻子徙日南。太子思恋男等,数为叹息。圣、永惧有后患,乃与京、丰共谮构太子。是时阎后宠盛,京、丰媚于阎显等,信之,遂与后共助毁太子。……是日太子废。”袁纪所云“永”,指王永,为王圣女。   〔一0〕“安帝崩”,此句上聚珍本有“明年三月”一句,范晔后汉书顺帝纪同。   〔一一〕“下”,书钞卷六引作“暇”。   〔一二〕“车骑将军阎显等议”,原脱“将军”二字,聚珍本有,今据增补。   〔一三〕“今用怨人”,此文义未完,当有阙脱。袁宏后汉纪卷一七云:“北乡侯薨,车骑将军阎显、中常侍江京等谋曰:‘前不用济北王,今立之,后必怨人。’”   〔一四〕“复征诸王子”,“征”字下聚珍本有“立”字。范晔后汉书顺帝纪云:阎显等白太后,“秘不发丧,而更征立诸国王子”。袁宏后汉纪卷一七云:阎显等“乃言于太后,征济北王、河间王子,将以为嗣”。   〔一五〕“闭门发兵”,此句聚珍本作“闭宫门,屯兵自守”,范晔后汉书顺帝纪同。   〔一六〕“中黄门孙程等十九人共讨贼臣”,“孙程等十九人”,包括中黄门孙程、王康、黄龙、彭恺、孟叔、李建、王成、张贤、史泛、马国、王道、李元、杨佗、陈予、赵封、李刚、魏猛、苗光,长乐太官丞王国,见范晔后汉书宦者孙程传。“讨”,原误作“计”,聚珍本不误,今据改正。“贼臣”下聚珍本有“江京等”三字。   〔一七〕“德阳殿西钟下”,据通鉴卷五0载,安帝延光三年九月,废皇太子保为济阴王,居于德阳殿西钟下。胡三省注云:“按帝纪,德阳殿在北宫掖庭中。蔡质汉仪曰:‘正月旦,天子幸德阳殿,临轩,公、卿、将、大夫、百官各陪朝贺,蛮、貊、胡、羌朝贡毕见,属郡计吏皆觐,宗室诸刘杂会。’又曰:‘德阳殿,周旋容万人,陛高二丈,皆文石作坛,激沼水于殿下,天子正旦、节会朝百僚于此。’”   〔一八〕“司空刘授以阿附恶逆”,此下三句原无,范晔后汉书顺帝纪延光四年十一月载:“司空刘授免。”李贤注引东观记云:“以阿附恶逆,辟召非其人,策罢。”今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增补。   〔一九〕“永建元年”,此下三句原无,范晔后汉书顺帝纪永建元年正月载:“辛巳,太傅冯石、太尉刘熹、司徒李郃免。”李贤注引东观记云:“冯、刘以阿党权贵,李郃以人多疾疫免。”今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增补。   〔二0〕“三年”,此下三句原无,范晔后汉书顺帝纪永建三年载:“冬十二月己亥,太傅桓焉免。”李贤注引东观记云:“无清介辟召,策罢。”今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增补。   〔二一〕“四年”,此句至“今封珠却还”诸句原无。稽瑞引云:“顺帝永安四年,汉阳率善都尉蒲密因桂阳太守文砻献大明珠。诏曰:‘海内颇害异,而砻不惟竭忠,而喻明珠之求也,求媚烦扰。’令封珠还蒲密。”御览卷八0二引云:“永建四年,汉阳太守文砻献大珠。诏曰:‘海内颇有灾异,而砻不推忠竭诚,而谕明珠之瑞求媚,今封珠却还。’”事类赋卷九引云:“永建四年,汉阳太守文砻献大珠。顺帝诏曰:‘海内颇有灾异,而砻不推忠竭诚,而喻明珠之瑞以求媚,今封珠却还。’”今综合三书所引增补。聚珍本云:永建“四年,汉阳率善都尉蒲密因桂阳太守文砻献大明珠。诏曰:‘海内颇有灾异,而砻不惟竭忠,而远献明珠以求媚。’令封珠还蒲密”。字句稍异。袁宏后汉纪卷一八载永建四年献珠事云:“五月,汉阳都尉献大珠。诏曰:‘海内有灾,太官减膳,都尉不宣扬本朝,而献珠求媚,今其封还。’”   〔二二〕“太尉刘光、司空张皓以阴阳不和”,此下三句原无,范晔后汉书顺帝纪永建四年五月载:“丁巳,太尉刘光、司空张皓免。”李贤注引东观记云:“以阴阳不和,久讬病,策罢。”今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增补。   〔二三〕“司徒许敬为陵轹使者策罢,以千石禄终身”,此二句原无,范晔后汉书顺帝纪永建四年载:“冬十一月庚辰,司徒许敬免。”李贤注引东观记云:“为陵轹使者策罢,以千石禄终身。”今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增补。   〔二四〕“六年,叶调国王遣使师会诣阙贡献”,此下五句原无,范晔后汉书顺帝纪永建六年载:“十二月,日南徼外叶调国、掸国遣使贡献。”其下李贤引“叶调国王遣使师会诣阙贡献”云云四句作注,今据增补。“六年”一句,系据范书补入。玉海卷一五二引“遣使师会诣阙”一句。   〔二五〕“阳嘉元年”,此句至“害加孕妇”诸句原无,范晔后汉书顺帝纪阳嘉元年载:“冬十一月甲申,望都、蒲阴狼杀女子九十七人。”李贤注云:“望都,县名,属中山国,今定州县也。章帝改曲逆为蒲阴,亦属中山,与望都相近,故城在今定州北。东观记亦作‘蒲’,本多作‘满’字者,误也。东观记又云:‘为不祠北岳所致。诏曰:“政失厥中,狼灾为应,至乃残食孤幼。博访其故,山岳尊灵,国所望秩,而比不奉祠,淫刑放滥,害加孕妇”也。’”今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增补。   〔二六〕“二年”,此句至“皆除郎中”诸句原无,书钞卷六三引,今据增补。   〔二七〕“赵远”,当作“赵建”,姚本、聚珍本作“赵建”,御览卷二一五、唐类函卷五五亦引作“赵建”。书钞卷五六引续汉书云:“左雄奏征海内名儒为博士,使公卿子弟为诸生。有志操者,加其俸禄。及汝南谢廉、河南赵建,年始十二,各能通经,雄并奏拜童子郎。”范晔后汉书左雄传同,皆可证“赵建”二字为是。   〔二八〕“十二”,姚本同,御览卷二一五引亦同,聚珍本作“十三”,唐类函卷五五引同。按“十二”不误,书钞卷五六引续汉书、范晔后汉书左雄传皆云谢廉、赵建年十二。   〔二九〕“应化而至”,此句御览卷二一五引同,姚本作“应召而至”,陈禹谟刻本书钞卷六三、唐类函卷五五引与姚本同。聚珍本作“召而至”。   〔三0〕“疏勒王盘遣使文时诣阙”,此句至“尾端茸毛大如斗”诸句原无,范晔后汉书顺帝纪阳嘉二年六月载:“疏勒国献师子、封牛。”李贤注引东观汉记云:“疏勒王盘遣使文时诣阙。”又御览卷八八九引东观汉记云:“阳嘉中,疏勒国献师子、封牛,师子形似虎,正黄,有髯耏,尾端茸毛大如斗。”此句至“尾端茸毛大如斗”诸句即据李贤注和御览所引增补。事文类聚后集卷三六、卷五六,玉海卷一五四,笺注倭名类聚抄卷七亦引,字句与此略同。聚珍本漏辑“师子形似虎”云云诸句。   〔三一〕“冬十月庚午”,此句至“如旧典”诸句原无,隋书音乐志下引为东观汉记顺帝纪中文字,今据增补。此句上原有“阳嘉二年”四字,因与上文重出,今删去。范晔后汉书顺帝纪李贤注、玉海卷一0四仅引“元和以来,音戾不调,修复如旧典”三句。玉海卷六两引,一引字句与隋书音乐志下所引全同,一引字句与范书顺帝纪李贤注所引相同。范书顺帝纪阳嘉二年载:“冬十月庚午,行礼辟雍,奏应钟,始复黄钟,作乐器随月律。”   〔三二〕“四年”,此下三句原无,范晔后汉书顺帝纪阳嘉四年载:“夏四月甲子,太尉施延免。”李贤注引东观记云:“以选举贪污,策罢。”今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增补。书钞卷五一引东观汉记云:“太尉张酺、郑洪、徐防、赵喜、随延、宠桓,并以日蚀免。”“随延”疑即“施延”之讹。   〔三三〕“诏曰”,此句至“京师不觉”诸句原无,范晔后汉书顺帝纪李贤注引,今据增补。此句上原有“阳嘉四年”四字,因与上文重出,今删去。   〔三四〕“零陵言日食”,司马彪续汉书五行志六载:“阳嘉四年闰月丁亥朔,日有蚀之,在角五度。史官不见,零陵以闻。”阳嘉四年闰六月。   〔三五〕“永和元年”,此句至“追号为开封君”诸句原无。书钞卷四八引东观汉记顺帝纪云:“大将军夫人躬先率下,淑慎其身,超号为开封君。即大将军梁冀之妻也。”“大将军夫人”云云,似为顺帝诏文。末句系虞世南所加注释之语,且又有讹误。范晔后汉书梁商传载:阳嘉“三年,以商为大将军,固称疾不起。四年,使太常桓焉奉策就第即拜,商乃诣阙受命。明年,夫人阴氏薨,追号开封君,赠印绶”。所谓“明年”,即永和元年,司马彪续汉书五行志二载:“永和元年十月丁未,承福殿火。先是爵号阿母宋娥为山阳君,……追号后母为开封君,皆过差非礼。”所谓“后母”,即梁商妻阴氏。从范书、司马彪书记载来看,书钞“超号”二字当作“追号”,“梁冀”二字当作“梁商”。今据书钞所引,又参酌范书、司马彪书增补“永和元年”至“追号为开封君”诸句。   〔三六〕“六年十二月诏”,此句至“食租税”诸句原无,书钞卷四七引东观汉记顺帝纪有此段文字,今据增补。此句上原有“永和”二字,因与上文重出,今删去。   〔三七〕“其以汉中南郑之武阳亭封贤孙承先为武阳亭侯”,范晔后汉书西羌传载:永和“五年夏,且冻、傅难种羌等遂反叛,攻金城,与西塞及湟中杂种羌胡大寇三辅。……拜马贤为征西将军,……且冻分遣种人寇武都,烧陇关,掠苑马。六年春,马贤将五六千骑击之,到射姑山,贤军败,贤及二子皆战殁。顺帝愍之,赐布三千匹,谷千斛,封贤孙光为舞阳亭侯,租入岁百万”。与此略异。   〔三八〕“汉安元年”,此下三句原无,司马彪续汉书五行志二载:“汉安元年三月甲午,雒阳刘汉等百九十七家为火所烧。”刘昭注引东观汉记云:“其九十家不自存,诏赐钱廪谷。”今据刘昭注,又酌取司马彪书字句增补。   〔三九〕“时以远近献马众多”,此下四句原无,范晔后汉书顺帝纪汉安元年载:“秋七月,始置承华厩。”其下李贤引此下四句作注,今据增补。玉海卷一四八亦引此下四句,文字与李贤注全同。御览卷一九一引云:“顺帝汉安元年,始置承华厩舍令。”东汉会要卷三四“顺帝汉安元年,始置承华厩”下引东观汉记注云:“时以远近献马众多,园厩充满,始置。”   〔四0〕“八月”,此句上原有“汉安元年”四字,因与上文重出,今删去。   〔四一〕“八人”,谓侍中杜乔、光禄大夫周举、守光禄大夫郭遵、冯羡、栾巴、张纲、周栩、刘班,见范晔后汉书顺帝纪。   〔四二〕“二年,诏禁民无得酤卖酒曲”,此二句原无,御览卷八五三引东观汉记云:“顺帝诏禁民无得酤卖酒曲。”按范晔后汉书顺帝纪汉安二年十月载:“丙午,禁沽酒。”顺帝诏当在汉安二年。今据御览所引,又参酌范书增补此二句。   〔四三〕“爱敬尽于事亲”,此下二句见孝经天子章。   〔四四〕“敬慎威仪”,此下二句见诗大雅抑篇。   〔四五〕“露布奏可”,玉海卷六四引云:“有司奏孝顺号曰敬宗,露布奏可。”又卷二0三引云:“有司奏孝顺号,露布奏可。”“露布”,谓不加检封,公开宣布。此条东汉会要卷四引,首句前有“顺帝崩”一句,其余诸句文字全同。   〔四六〕“遇奸追臣”,此四字有讹误。姚本、聚珍本和陈禹谟刻本书钞皆无此四字。   〔四七〕“追封为汝阴东乡侯”,此条文字姚本、聚珍本皆入籍建传。按书钞卷四七于此条前冠有“东观汉顺帝纪云”七字,可见当入顺帝纪。中常侍籍建追封为汝阴东乡侯的具体时间不详,姑将此条文字置于顺帝纪末。范晔后汉书宦者孙程传云:“初,帝(谓顺帝)见废,监太子家小黄门籍建、傅高梵、长秋长赵熹、丞良贺、药长夏珍皆以无过获罪,建等坐徙朔方。及帝即位,并擢为中常侍。……建后封东乡侯,三百户。”   孝冲皇帝   孝冲皇帝讳炳,〔一〕顺帝之少子也。年三岁,〔二〕是时皇太子数不幸,国副未定,有司上言宜建圣嗣。建康元年四月,立为太子。顺帝崩,太子即帝位,尊皇后梁氏为皇太后。帝幼弱,太后临朝。永熹元年正月,〔三〕帝崩于玉堂前殿,在位一年,葬怀陵。御览卷九二   〔一〕“孝冲皇帝”,事详范晔后汉书卷六孝冲皇帝纪。袁宏后汉纪卷一九、卷二0,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一亦略载其事。   〔二〕“年三岁”,从下文来看,此谓冲帝年三岁时立为太子。但范晔后汉书冲帝纪云:“建康元年,立为皇太子,其年八月庚午,即皇帝位,年二岁。”袁宏后汉纪卷一九亦云冲帝由太子即位时年二岁。   〔三〕 “永熹”,聚珍本作“永嘉”,袁宏后汉纪卷二0作“元嘉”,汲古阁本、武英殿本范晔后汉书左雄传云:“迄于永熹,察选清平,多得其人。”按“永熹”、“永嘉”、“元嘉”皆误,史绳祖学斋占毕卷三云:“淳熙二年春,邛州蒲江县上乘院僧治基增筑大殿,辟地几仞,得古竁焉。其封石刻作两阙状,中有文二十九字,云‘永□元年二月十二日,蜀郡临邛汉安乡安定里公乘校官掾王幽,字珍儒’。”则冲帝年号当作“永□”。钱大昭后汉书辨疑有说,可以参阅。   孝质皇帝   孝质皇帝讳缵,〔一〕章帝玄孙,千乘贞王之曾孙也,〔二〕乐安王孙,〔三〕渤海王子也。〔四〕年八岁,茂质纯淑,好学尊师,〔五〕有闻于郡国。孝冲帝崩,征封建平侯,即皇帝位。传勉头及所带玉印、鹿皮冠、黄衣诣洛阳,〔六〕诏悬夏城门外,章示百姓。本初元年闰六月,帝崩于玉堂前殿,在位一年,时方九岁,葬静陵。御览卷九二   〔一〕 “孝质皇帝”,事详范晔后汉书卷六孝质皇帝纪、袁宏后汉纪卷二0。   〔二〕 “千乘贞王”,即刘伉,和帝长兄,建初四年封千乘王,立十五年卒,谥贞,见范晔后汉书章帝八王传。   〔三〕 “乐安王”,即刘宠,宠又名伏胡。千乘贞王伉卒后,子宠嗣,永元七年,改国名乐安,立二十八年卒,见范晔后汉书章帝八王传。   〔四〕 “渤海王”,即刘鸿,乐安王宠卒后,子鸿嗣。质帝立,梁太后下诏,改封鸿为渤海王,立二十六年卒,见范晔后汉书章帝八王传。   〔五〕 “好学尊师”,书钞卷一二仅引此一句。   〔六〕 “传勉头及所带玉印、鹿皮冠、黄衣诣洛阳”,此下三句原无,范晔后汉书质帝纪永□元年载:“三月,九江贼马勉称‘黄帝’。九江都尉滕抚讨马勉、范容、周生,大破斩之。”其下李贤引此下三句作注,今据增补。   威宗孝桓皇帝   孝桓皇帝讳志,〔一〕章帝曾孙,河间孝王孙,〔二〕蠡吾侯翼之长子也,〔三〕母曰匽夫人。〔四〕年十四,袭爵,始入,有殊于人,梁太后欲以女弟妃之。本初元年四月,〔五〕征诣雒阳。既至,未及成礼,会质帝崩,无嗣,太后密使瞻察威仪才明,任奉宗庙,遂与兄冀定策于禁中,迎帝即位,〔六〕时年十五。太后犹临朝,御却非殿。〔七〕改元建和。元年,芝草生中黄藏府。〔八〕江舍及李坚等伏诛。〔九〕永兴二年,〔一0〕光禄勋府吏舍夜壁下忽有青气,〔一一〕掘之,得玉玦,〔一二〕各有钩,长七寸三分,玦周五寸四分,身中皆有雕镂。诏司隶:〔一三〕“蝗水为灾,五谷不登,令所伤郡国皆种芜菁,以助民食。”延熹元年三月己酉,〔一四〕初置鸿德苑,〔一五〕置令。〔一六〕二年,〔一七〕大将军梁冀辅政,纵横为乱。帝与中常侍单超等五人共谋诛之,〔一八〕于是封超等为五侯。〔一九〕五侯暴恣日甚,毒流天下。司徒韩縯、司空孙朗并坐不卫宫,〔二0〕止长寿亭,减死一等。以爵赎之。初置秘书监,〔二一〕掌典图书,古今文字,考合异同。烧当等八种羌叛,〔二二〕护羌校尉段颎追击到积石山。三年,白马令李云坐直谏诛。〔二三〕四年,〔二四〕京师雨雹,大如鸡子。五年,〔二五〕长沙贼起,时攻没苍梧,取铜虎符,太守甘定、刺史侯辅各奔出城。以京师水旱疫病,〔二六〕帑藏空虚,虎贲、羽林不任事者住寺,减半奉。时贼乘刺史车,〔二七〕屯据临湘,居太守舍。贼万人以上屯益阳,杀长吏。七年冬十月,〔二八〕上幸云梦,至新野公主、寿张敬侯庙。〔二九〕诏曰:“存善继绝,实藉德贞。武骑都尉樊演高祖父重,以光武皇帝元舅,扶助中兴,追封寿张侯,谥曰敬,祖父茂封冠军平望乡侯,五国并建,〔三0〕其二绝者祠之。”〔三一〕八年,〔三二〕妖贼盖登称“太皇帝”,有璧二十,珪五,铁券十一,后伏诛。九年,〔三三〕戴异锄田得金印,到广陵以与龙尚。七月,〔三四〕祀黄老于北宫濯龙中,以文罽为坛,饰金银釦器,采色眩耀,祠用三牲,太官设珍馔,作倡乐,以求福祥。名臣少府李膺等并为阉人所谮诬为党人,下狱死。〔三五〕永康元年,西河言白兔见。〔三六〕在位二十一年崩,年三十六。御览卷九二  桓帝好音乐,善琴笙。〔三七〕书钞卷一一0   〔一〕 “孝桓皇帝”,事详范晔后汉书卷七孝桓帝纪,袁宏后汉纪卷二0、卷二一、卷二二。汪文台辑薛莹后汉书、司马彪续汉书卷一、袁山松后汉书亦略载其事。   〔二〕 “河间孝王”,即刘开,章帝子,永元二年封河间王,立四十二年卒,谥孝,见范晔后汉书章帝八王传。   〔三〕 “蠡吾侯翼”,范晔后汉书章帝八王传云:“蠡吾侯翼,元初六年,邓太后征济北、河间王诸子诣京师,奇翼美仪容,故以为平原怀王后焉,留在京师。岁余,太后崩。安帝乳母王圣与中常侍江京等谮邓骘兄弟及翼,云与中大夫赵王谋图不轨,窥觎神器,怀大逆心,贬为都乡侯,遣归河间。翼于是谢宾客,闭门自处。永建五年,父开上书,愿分蠡吾县以封翼,顺帝从之。”   〔四〕 “匽夫人”,名明,为蠡吾侯翼媵妾,和平元年,追尊为孝崇皇后。事详范晔后汉书孝崇匽皇后纪。   〔五〕 “本初”,原误作“太初”,聚珍本不误,今据改正。范晔后汉书桓帝纪作“本初”。   〔六〕 “迎帝即位”,通鉴卷五三载桓帝即位经过云:本初元年闰六月甲申,质帝卒,“将议立嗣,固(谓李固)与司徒胡广、司空赵戒先与冀(谓梁冀)书,……冀得书,乃召三公、中二千石、列侯,大议所立。固、广、戒及大鸿胪杜乔皆以为清河王蒜明德着闻,又属最尊亲,宜立为嗣,朝廷莫不归心。而中常侍曹腾尝谒蒜,蒜不为礼,宦者由此恶之。初,平原王翼既贬归河间,其父请分蠡吾县以侯之,顺帝许之。翼卒,子志嗣,梁太后欲以女弟妻志,征到夏门亭。会帝崩,梁冀欲立志。众论既异,愤愤不得意,而未有以相夺。曹腾等闻之,夜往说冀曰:‘将军累世有椒房之亲,秉摄万机,宾客纵横,多有过差。清河王严明,若果立,则将军受祸不久矣!不如立蠡吾侯,富贵可长保也。’冀然其言,明日,重会公卿,冀意气凶凶,言辞激切,自胡广、赵戒以下莫不慑惮,皆曰:‘惟大将军令!’独李固、杜乔坚守本议。冀厉声曰:‘罢会!’固犹望众心可立,复以书劝冀,冀愈激怒。丁亥,冀说太后,先策免固,戊子,以司徒胡广为太尉,司空赵戒为司徒,与大将军冀参录尚书事,太仆袁汤为司空。汤,安之孙也。庚寅,使大将军冀持节以王青盖车迎蠡吾侯志入南宫,其日,即皇帝位,时年十五。”。   〔七〕 “太后犹临朝,御却非殿”,此二句原无,范晔后汉书桓帝纪云:桓帝即位,“时年十五,太后犹临朝政”。李贤注引东观记云:“太后御却非殿。”今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增补。   〔八〕 “芝草生中黄藏府”,此句原无,御览卷九八五引云:“桓帝建和元年,芝草生中黄藏府。”今据增补。御览卷八七三、记纂渊海卷四、合璧事类卷一九引云:“桓帝时,芝草生中黄藏府。”字句与御览所引稍有不同。稽瑞引云:“皇帝建和元年,芝草生中黄藏府袭。”“皇”字乃“桓”字之讹,“袭”二字疑为衍文。范晔后汉书桓帝纪建和元年四月载:“芝草生中黄藏府。”李贤注引汉官仪云:“中黄藏府掌中币帛金银诸货物。”   〔九〕 “江舍及李坚等伏诛”,范晔后汉书桓帝纪建和元年十一月载:“陈留盗贼李坚自称皇帝,伏诛。”李贤注引东观记云:“江舍及李坚等。”今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增补。   〔一0〕“永兴二年”,此句至“身中皆有雕镂”诸句原无,御览卷三五四引,今据增补。此句上御览引有“桓帝”二字,因与上文重出,今删去。   〔一一〕“青”,原无此字,稽瑞引有,今据增补。   〔一二〕“得玉玦”,此句至“周五寸四分”句稽瑞引作“得玉钩一枚,钩长一寸三分,玦周五寸□□”。   〔一三〕“诏司隶”,此句至“以助民食”诸句原无,御览卷九七九引,今据增补。此句上御览引有“桓帝永兴二年”一句,因与上文重出,今删去。范晔后汉书桓帝纪永兴二年载:“六月,彭城泗水增长逆流。韶司隶校尉、部刺史曰:‘蝗灾为害,水变仍至,五谷不登,人无宿储。其令所伤郡国种芜菁,以助民食。’”   〔一四〕“延熹元年三月己酉”,此下三句原无,玉海卷一七一引,今据增补。   〔一五〕“初”,此字原无,御览卷一九六引云:“桓帝延熹元年,初置鸿德苑。”今据增补。初学记卷二四引又无“初”字。   〔一六〕“置令”,范晔后汉书桓帝纪云:“延熹元年春三月己酉,初置鸿德苑令。”李贤注引汉官仪云:“苑令一人,秩六百石。”   〔一七〕“二年”,此句原无。据范晔后汉书桓帝纪载,桓帝诛梁冀在延熹二年,今据补“二年”一句。   〔一八〕“单超等五人”,谓中常侍单超、徐璜、具瑗,小黄门史左悺、唐衡,见范晔后汉书宦者单超传。   〔一九〕“封超等为五侯”,封单超新丰侯,徐璜武原侯,具瑗东武阳侯,左悺上蔡侯,唐衡汝阳侯,见范晔后汉书宦者单超传。   〔二0〕“司徒韩縯、司空孙朗并坐不卫宫”,此下四句原无,范晔后汉书桓帝纪延熹二年八月载:大将军梁冀等被诛,“司徒韩縯、司空孙朗下狱”。李贤注引东观记云:“并坐不卫宫,止长寿亭,减死一等,以爵赎之。”今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增补。   〔二一〕“初置秘书监”,此下四句原无,初学记卷一二引,今据增补。此句上初学记引有“桓帝延熹二年”一句,因与上文重出,今删去。书钞卷五七引云:“桓帝延嘉二年,初置秘书监,典掌图书,古今文字,考合异同,皆统之也。”同卷又引此文,无“典”字,无“皆统之也”句。御览卷二三三亦引此文,“典掌”二字互乙,无“皆统之也”句,余与书钞卷五七引同。书钞、御览所引“延嘉”为“延熹”之讹。万花谷前集卷一二引云:“桓帝延熹二年,初置秘书监,掌国史。”“延熹”二字尚不误。六帖卷七四引云:“桓帝延熹二年,初置秘书监。曰国史之兴,将明得失之迹,谓之实录,使一代之典,焕然可观。散骑常侍崧,文质彬彬,思义通博,历位先朝,莅事以穆,宜掌秘奥,宣明史籍。”合璧事类后集卷三六引同。按“曰国史之兴”以下,非东观汉记中语。初学记卷一二在引东观汉记“桓帝延熹二年,初置秘书监”云云数句后,又云:“温峤举荀崧为秘书监曰:‘夫国史之典,将以明失得之迹,谓之实录,使一代之典,焕然可观。散骑常侍崧,文质彬彬,思义通博,历位先朝,莅事以穆,宜掌秘奥,宣明史籍。’”六帖、合璧事类所引皆本初学记,而又脱“温峤举荀崧为秘书监”九字,遂以温峤举荀崧语误属东观汉记。范晔后汉书桓帝纪延熹二年八月载:“初置秘书监官。”李贤注引汉官仪云:“秘书监一人,秩六百石。”   〔二二〕“烧当等八种羌叛”,此下二句原无。范晔后汉书桓帝纪延熹二年十二月载:“烧当等八种羌叛,寇陇右,护羌校尉段颎追击于罗亭,破之。”李贤注云:“东观记曰追到积石山,即与罗亭相近,在今鄯州也。”通鉴卷五四胡三省亦引李贤注。此下二句即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增补。按范书段颎传载:“延熹二年,迁护羌校尉。会烧当、烧何、当煎、勒姐等八种羌寇陇西、金城塞,颎将兵及湟中义从羌万二千骑出湟谷,击破之。追讨南度河,使军吏田晏、夏育募先登,悬索相引,复战于罗亭,大破之,斩其酋豪以下二千级,获生口万余人,虏皆奔走。明年春,余羌复与烧何大豪寇张掖,攻没钜鹿坞,杀属国吏民,又招同种千余落,并兵晨奔颎军。颎下马大战,至日中,刀折矢尽,虏亦引退。颎追之,且斗且行,昼夜相攻,割肉食雪,四十余日,遂至河首积石山,出塞二千余里,斩烧何大帅,首虏五千余人。”可见段颎追羌于罗亭,是延熹二年时事,三年春,又追羌至积石山。桓帝纪亦云:延熹三年闰正月,“烧何羌叛,寇张掖,护羌校尉段颎追击于积石,大破之”。   〔二三〕“三年,白马令李云坐直谏诛”,“三年”二字原无,范晔后汉书桓帝纪延熹三年闰正月云:“白马令李云坐直谏,下狱死。”今据范书增“三年”二字。   〔二四〕“四年”,此下三句原无,范晔后汉书桓帝纪延熹四年五月载:“己卯,京师雨雹。”李贤注引东观记云:“大如鸡子。”今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增补。   〔二五〕“五年”,此下五句原无,范晔后汉书桓帝纪延熹五年载:“夏四月,长沙贼起,寇桂阳、苍梧。”李贤注引东观记云:“时攻没苍梧,取铜虎符,太守甘定、刺史侯辅各奔出城。”今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增补。   〔二六〕“以京师水旱疫病”,此下四句原无,范晔后汉书桓帝纪延熹五年载:“八月庚子,诏减虎贲、羽林住寺不任事者半奉,勿与冬衣。”其下李贤即引此下四句作注,今据增补。   〔二七〕“时贼乘刺史车”,此下五句原无,范晔后汉书桓帝纪延熹五年八月载:“艾县贼焚烧长沙郡县,寇益阳,杀令。”其下李贤引此下五句作注,今据增补。   〔二八〕“七年冬十月”,此句至“其二绝者祠之”诸句原无,聚珍本有,今据增补。姚本亦辑有此段文字,惟“七年冬十月”句作“延寿七年十月”,余与聚珍本同。姚本“延寿”二字乃“延熹”之讹。此段文字不知二本从何书辑录。   〔二九〕“至新野公主、寿张敬侯庙”,新野公主即光武帝姊刘元。光武即位前,为乱兵所杀。光武即位,追封谥元为新野节义长公主,立庙于新野县西,见范晔后汉书邓晨传。寿张敬侯即樊重,光武帝之舅。建武十八年,光武南祠章陵,过湖阳,祠重墓,追爵谥为寿张敬侯,立庙于湖阳,见范书樊宏传。   〔三0〕“五国并建”,范晔后汉书樊宏传亦云“樊氏侯者凡五国”。据樊宏传,宏建武五年封长罗侯,十三年封宏弟丹为射阳侯,兄子寻玄乡侯,族兄忠更父侯,十五年定封宏寿张侯,二十七年封宏少子茂为平望侯。   〔三一〕“其二绝者祠之”,聚珍本注云:“新野公主,光武姊元也,嫁邓晨,韶中不及祠之之意,当有阙文。”   〔三二〕“八年”,此句至“后伏诛”诸句原无,御览卷五九八引,今据增补。此句上原有“桓帝延熹”四字,因与上重出,今删去。范晔后汉书桓帝纪延熹八年十月载:“勃海妖贼盖登等称‘太上皇帝’,有玉印、珪、璧、铁券,相署置,皆伏诛。”李贤注引续汉书云:“时登等有玉印五,皆如白石,文曰‘皇帝信玺’、‘皇帝行玺’,其三无文字。璧二十二,珪五,铁券十一。开王庙,带王绶,衣绛衣,相署置也。”袁宏后汉纪卷二二延熹八年十月载:“勃海盗贼盖登,自称‘太上皇帝’,伏诛。”   〔三三〕“九年”,此下三句原无,范晔后汉书桓帝纪延熹九年正月载:“沛国戴异得黄金印,无文字,遂与广陵人龙尚等共祭井,作符书,称‘太上皇’,伏诛。”其下李贤引“戴异锄田得金印,到广陵以与龙尚”二句作注。今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增补此下三句。   〔三四〕“七月”,此句至“以求福祥”诸句原无,书钞券八八引云:“皇帝九年七月,祀黄老于濯龙中,以文罽为坛,饰金钿器,祠用三牲,作倡乐。”御览券五二六引云:“桓帝初,立黄老祠北宫濯龙中,以文罽为坛,饰淳金釦器,采色眩耀,祠用三牲,太官设珍馔,作倡乐,以求福祥。”今综合二书所引增补。书钞所引“九年七月”,即指延熹九年七月。范晔后汉书桓帝纪延熹九年七月载:“庚午,祠黄老于濯龙宫。”司马彪续汉书祭祀中载:“延熹……九年,亲祠老子于濯龙,文罽为坛,饰淳金釦器,设华盖之坐,用郊天乐也。”皆可证。初学记卷一三、类聚卷三八,万花谷后集卷一七亦引桓帝于濯龙宫中祀黄老事,然文字甚简。聚珍本据御览所引辑录,系于永康元年,不可据。   〔三五〕“下狱死”,延熹九年,李膺等被诬为党人,并坐下狱。李膺之死在灵帝建宁二年。事见范晔后汉书桓帝纪、灵帝纪。   〔三六〕“永康元年,西河言白兔见”,此二句原无,类聚卷九九引,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桓帝纪永康元年载:“十一月,西河言白兔见。”   〔三七〕“善琴笙”,范晔后汉书桓帝纪论云:“前史称桓帝好音乐,善琴笙。”李贤注云:“前史谓东观记。”疑此条文字为东观汉记序中语。六帖卷六二、合璧事类外集卷一六亦引此条,字句较略。   孝灵皇帝〔一〕   到夏门外万寿亭,群臣谒见。〔二〕范晔后汉书卷八灵帝纪李贤注  灵帝时,故大仆杜密、故长乐少府李膺各为钩党。〔三〕尚书曰下本州考治。时上年十三,问诸常侍曰:“何钩党?”诸常侍对曰:“钩党人即党人也。”即可其奏。〔四〕文选卷五0范晔宦者传论李善注   会稽许昭聚众自称大将军,立父生为越王,〔五〕攻破郡县。范晔后汉书卷八灵帝纪李贤注   陈行相师迁奏,〔六〕沛相魏愔,前为陈相,与陈王宠交通。范晔后汉书卷八灵帝纪李贤注   使中郎将堂溪典请雨,因上言改崇高山名为嵩高山。〔七〕范晔后汉书卷八灵帝纪李贤注   有白衣人入德阳殿门,白衣人言“梁伯夏教我上殿”,与中黄门桓贤语,因忽不见。〔八〕范晔后汉书卷八灵帝纪李贤注   有黑气墯所御温明殿庭中,如车盖隆起,奋迅,五色,有头,体长十余丈,形貌似龙。〔九〕范晔后汉书卷八灵帝纪李贤注   灵帝光和四年,初置绿骥厩,〔一0〕领受郡国调马。〔一一〕御览卷一九一   光和四年,郡国上芝英。〔一二〕类聚卷九八   五年,帝起四百尺观于阿亭道。〔一三〕聚珍本   中平二年,造万金堂于西园。〔一四〕聚珍本   三年,又造南宫玉堂,筑广成苑。〔一五〕聚珍本   灵帝铸黄钟二千斛,四悬于嘉德端门内,二在云台殿前也。〔一六〕书钞卷一0八   〔一〕 “孝灵皇帝”,名宏,事详范晔后汉书卷八孝灵帝纪,袁宏后汉纪卷二三、卷二四、卷二五。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薛莹后汉书、司马彪续汉书卷一、华峤后汉书卷一、袁山松后汉书、张璠汉记亦略载其事。据隋书经籍志着录:“东观汉记一百四十三卷。”注云:“起光武记注至灵帝。”是知东观汉记帝纪止于灵帝,而缺献帝。   〔二〕 “群臣谒见”,范晔后汉书灵帝纪云:“建宁元年春正月壬午,城门校尉窦武为大将军。己亥,帝到夏门亭,使窦武持节,以王青盖车迎入殿中。庚子,即皇帝位,年十二。改元建宁。”“帝到夏门亭”句下李贤引此条文字作注。   〔三〕 “钩党”,范晔后汉书灵帝纪李贤注云:“钩谓相牵引也。”   〔四〕 “即可其奏”,通鉴卷五六灵帝建宁二年载:“初,李膺等虽废锢,天下士大夫皆高尚其道而污秽朝廷,希之者唯恐不及,更共相标榜,为之称号:以窦武、陈蕃、刘淑为三君,君者,言一世之所宗也。李膺、荀翌,杜密、王畅、刘佑、魏朗、赵典、朱寓为八俊,俊者,言人之英也。郭泰、范滂、尹勋、巴肃及南阳宗慈、陈留夏馥、汝南蔡衍、泰山羊陟为八顾,顾者,言能以德行引人者也。张俭、翟超、岑晊、苑康及山阳刘表、汝南陈翔、鲁国孔昱、山阳檀敷为八友,友者,言其能导人追宗者也。度尚及东平张邈、王孝、东郡刘儒、泰山胡母班、陈留秦周、鲁国蕃向、东莱王章为八厨,厨者,言能以财救人者也。及陈、窦用事,复举拔膺等。陈、窦诛,膺等复废。宦官疾恶膺等,每下诏书,辄申党人之禁。侯览怨张俭尤甚,览乡人朱并素佞邪,为俭所弃,承览意指,上书告俭与同乡二十四人别相署号,共为部党,图危杜稷,而俭为之魁。诏刊章捕俭等。冬十月,大长秋曹节因此讽有司奏诸钩党者故司空虞放及李膺、杜密、朱寓、荀翌、翟超、刘儒、范滂等,请下州郡考治。是时上年十四,问节等曰:‘何以为钩党?’对曰:‘钩党者,即党人也。’上曰:‘党人何用为恶而欲诛之邪?’对曰:‘皆相举群辈,欲为不轨。’上曰:‘不轨欲如何?’对曰:‘欲图社稷。’上乃可其奏。”范晔后汉书灵帝纪建宁二年载:“冬十月丁亥,中常侍侯览讽有司奏前司空虞放、太仆杜密、长乐少府李膺、司隶校尉朱寓、颍川太守巴肃、沛相荀昱、河内太守魏朗、山阳太守翟超皆为钩党,下狱,死者百余人,妻子徙边,诸附从者锢及五属。制诏州郡大举钩党,于是天下豪桀及儒学行义者,一切结为党人。”   〔五〕 “立父生为越王”,事在灵帝熹平元年。范晔后汉书灵帝纪熹平元年载:“十一月,会稽人许生自称越王,寇郡县。”臧洪传载:“熹平元年,会稽妖贼许昭起兵句章,自称大将军,立其父生为越王,攻破城邑,众以万数。”司马彪续汉书天文志下载:“熹平元年……十一月,会稽贼许昭聚众自称大将军,昭父生为越王,攻破郡县。”而通鉴卷五七熹平元年载:“十一月,会稽妖贼许生起句章,自称阳明皇帝,众以万数。”与他书所记稍有不同。   〔六〕 “陈行相师迁奏”,据范晔后汉书灵帝纪,此为熹平二年五月时事。   〔七〕 “因上言改崇高山名为嵩高山”,范晔后汉书灵帝纪熹平五年四月载:“复崇高山名为嵩高山。”李贤注引东观记云:“使中郎将堂溪典请雨,因上言改之,名为嵩高山。”此条文字即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文句辑录。玉海卷九八引作“灵帝使中郎将堂溪典请雨,因上言改崇高山为嵩高”。按堂溪典请雨嵩高山在熹平四年,金石录卷一六汉堂溪典嵩高山石阙铭云:“中郎将堂溪典伯并,熹平四年来请雨嵩高庙。”可为确证,聚珍本把此事系于熹平四年,甚是。嵩高山改名崇高山在武帝元封元年。汉书武帝纪元封元年载:“春正月,行幸缑氏。诏曰:‘朕用事华山,至于中岳,获駮麃,见夏后启母石。翌日亲登嵩高,御史乘属,在庙旁吏卒咸闻呼万岁者三。登礼罔不答。其令祠官加增太宗祠,禁无伐其草木。以山下户三百为之奉邑,名曰崇高,独给祠,复亡所与。’”   〔八〕 “因忽不见”,范晔后汉书灵帝纪光和元年载:“五月壬午,有白衣人入德阳殿门。”李贤引东观汉记云:“白衣人言‘梁伯夏教我上殿’,与中黄门桓贤语,因忽不见。”此条文字即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辑录。   〔九〕 “形貌似龙”,范晔后汉书灵帝纪光和元年载:“六月丁丑,有黑气墯所御温德殿庭中。”李贤注引东观汉记云:“墯所御温明殿庭中,如车盖隆起,奋迅,五色,有头,体长十余丈,形貌似龙。”今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辑录。   〔一0〕“初置绿骥厩”,事在光和四年正月。范晔后汉书灵帝纪李贤注:“騄骥,善马也。”   〔一一〕“领受郡国调马”,此句下原有“调谓征发”一句,非东观汉记旧文,系后人注语,今删去。   〔一二〕“郡国上芝英”,此条御览卷九八五亦引,“芝英”作“芝草英”,“草英”二字当互乙。范晔后汉书灵帝纪光和四年载:“二月,郡国上芝英草。”   〔一三〕“帝起四百尺观于阿亭道”,此条不知聚珍本辑自何书。范晔后汉书灵帝纪光和五年载:“八月,起四百尺观于阿亭道。”   〔一四〕“造万金堂于西园”,此条不知聚珍本辑自何书。范晔后汉书灵帝纪中平二年载:“是岁,造万金堂于西园。”宦者张让传云:“造万金堂于西园,引司农金钱缯帛,仞积其中。”   〔一五〕“筑广成苑”,此条不知聚珍本辑自何书。范晔后汉书灵帝纪中平三年二月载:“复修玉堂殿。”宦者张让传载:“使钩盾令宋典缮修南宫玉堂。”类聚卷八四引华峤后汉书云:“灵帝时,遂使钩盾令宋典缮治南宫。”   〔一六〕“二在云台殿前也”,范晔后汉书灵帝纪中平三年二月载:“铸铜人四,黄钟四。”宦者张让传载:“使掖庭令毕岚铸铜人四列于仓龙、玄武阙。又铸四钟,皆受二千斛,县于玉堂及云台殿前。”类聚卷八四引华峤后汉书云:“灵帝时,……使掖庭令毕岚铸铜人四,列于苍龙、玄武阙外。又铸四钟,皆受二千斛,悬于堂及云台殿。”“堂”上脱“玉”字。诸书所载皆云铸四钟,据书钞所引则铸六钟,恐有讹误。 卷四   表   东观汉记卷四   表   诸王表〔一〕 王子侯表 功臣表 恩泽侯表   〔一〕 “诸王表”,史通古今正史篇云:“在汉中兴,明帝始诏班固与睢阳令陈宗、长陵令尹敏、司隶从事孟异作世祖本纪,并撰功臣及新市、平林、公孙述事,作列传、载记二十八篇。自是以来,春秋考纪亦以焕炳,而忠臣义士莫之撰勒。于是又诏史官谒者仆射刘珍及谏议大夫李尤杂作记,表,名臣、节士、儒林、外戚诸传,起自建武,讫乎永初。事业垂竟而珍、尤继卒。复命伏无忌与谏议大夫黄景作诸王、王子、功臣、恩泽侯表,南单于、西羌传,地理志。”据此可知,东观汉记有“诸王表”等四表。此四表文字全佚,今仅存其目。   百官表〔一〕   窦宪作大将军,置长史、司马员吏官属,位次太傅。〔二〕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一刘昭注  大将军出征,置中护军一人。〔三〕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一刘昭注   其将军不常置,〔四〕比公者又有骠骑将军。〔五〕建武二十年,复置骠骑将军,位次公,〔六〕有长史一人。〔七〕类聚卷四八   度辽将军司马二人。〔八〕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一刘昭注   章帝又置祀令、丞,〔九〕延平元年省。〔一0〕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一刘昭注   永平六年,以廷尉皆曹吏强为廷尉,以明用达法理,超迁非次。〔一一〕类聚卷四九   大鸿胪,〔一二〕汉旧官,建武元年复置。属官大行丞一人,〔一三〕大行丞有治礼员三十七人,〔一四〕主斋祠傧赞九宾之礼。又有公室,主调中都官斗食以下,〔一五〕功次相补。〔一六〕唐类函卷四七   鸿胪三十六人,其陈宠、左雄、朱宠、庞参、施延并迁公。〔一七〕初学记卷一二   其主薨无子,置傅一人守其家。〔一八〕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三刘昭注   桓帝延熹元年三月己酉,置鸿德苑,置令。〔一九〕玉海卷一七一   州牧刺史,汉旧官,建元元年复置牧,十八年改为刺史,督二千石。〔二0〕御览卷二五四   交趾刺史,持节。〔二一〕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五刘昭注   其绍封削绌者,〔二二〕中尉、内史官属亦以率减。〔二三〕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五刘昭注   建武元年,复设诸侯王金玺綟绶,〔二四〕公、侯金印紫绶。九卿、执金吾、河南尹秩皆中二千石,大长秋、将作大匠、度辽诸将军,郡太守、国傅相皆秩二千石,校尉、〔二五〕中郎将、〔二六〕诸郡都尉、〔二七〕诸国行相、〔二八〕中尉、〔二九〕内史、〔三0〕中护军、司直秩皆二千石,〔三一〕以上皆银印青绶。中外官尚书令、御史中丞、治书侍御史、〔三二〕公将军长史、中二千石丞、〔三三〕正、平、诸司马、中宫王家仆、雒阳令秩皆千石,尚书、中谒者、谒者、〔三四〕黄门□从四仆射、〔三五〕诸都监、中外诸都官令、都候、〔三六〕司农部丞、〔三七〕郡国长史、丞、〔三八〕候、〔三九〕司马、千人秩皆六百石,家令、侍、仆秩皆六百石,〔四0〕雒阳市长秩四百石,〔四一〕主家长秩皆四百石,以上皆铜印黑绶。诸署长、〔四二〕楫棹丞秩三百石,〔四三〕诸秩千石者,其丞、尉皆秩四百石,秩六百石者,丞、尉秩三百石,四百石者,其丞、尉秩二百石,县国丞、尉亦如之,县、国三百石长相,丞、尉亦二百石,明堂、灵台丞、〔四四〕诸陵校长秩二百石,〔四五〕丞、尉、校长以上皆铜印黄绶。县国守宫令、相或千石或六百石,长相或四百石或三百石,长相皆以铜印黄绶。而有秩者侍中、〔四六〕中常侍、〔四七〕光禄大夫秩皆二千石,〔四八〕太中大夫秩皆比二千石,〔四九〕尚书、〔五0〕谏议大夫、〔五一〕侍御史、〔五二〕博士皆六百石,〔五三〕议郎、〔五四〕中谒者秩皆比六百石,〔五五〕小黄门、〔五六〕黄门侍郎、〔五七〕中黄门秩皆比四百石,〔五八〕郎中秩皆比三百石,〔五九〕太子舍人秩二百石。〔六0〕司马彪续汉书舆服志下刘昭注   〔一〕 “百官表”,史通古今正史篇叙东观汉记成书过程时云:“至元嘉元年,复令太中大夫边韶、大军营司马崔寔、议郎朱穆、曹寿杂作孝穆、崇二皇及顺烈皇后传,又增外戚传入安思等后,儒林传入崔篆诸人。寔、寿又与议郎延笃杂作百官表,顺帝功臣孙程、郭愿及郑众、蔡伦等传。”据此知东观汉记有百官表,为崔寔、曹寿、延笃所作。书钞卷五四所引书有“东观汉记百官表”。   〔二〕 “位次太傅”,此条窦宪传亦辑入。范晔后汉书窦宪传载:和帝永元元年六月,车骑将军窦宪等与北匈奴战于稽落山,大破之,遂登燕然山,刻石勒功而还。九月,诏使中郎将持节即五原拜宪为大将军。“旧大将军位在三公下,置官属依太尉。宪威权震朝庭,公卿希旨,奏宪位次太傅下,三公上;长史、司马秩中二千石,从事中郎二人六百石,自下各有增。”据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一所载常制,大将军属官长史、司马皆一人,秩千石。此条前聚珍本尚辑录有两条,一条云:“太尉掌邦,(原按云:“此下有阙文。”)册皇太子捧上其玺绶。”按此条不见姚本。唐类函卷三五所录书钞有“册皇太子授玺绶”一条,注云:“汉百官表云:‘太尉掌邦,册皇太子捧上其玺绶。’”聚珍本所辑显系据唐类函。但汉百官表未必是东观汉记百官表。孔广陶校注本书钞卷五一“郊祀之事则亚献,拜太子授玺绶”条注云:“续汉百官志云:‘太尉凡郊祀之事主亚献,大丧则告谥南郊。’志云:‘掌邦政,拜皇太子以上授其玺绶也。’”“志云”句有脱文。唐类函改“志云”为“汉百官表”,其他文字也多有删改,本不可据。聚珍本从唐类函中摘录此条置于东观汉记百官表中,证据不足,今不录。另一条云:“司空,唐虞之官也,金印紫绶。”按孔广陶校注本书钞卷五二“唐虞之官,金印紫绶”条注云:“汉百官公卿表云:‘司空,唐虞官也,金印紫绶。’”陈禹谟刻本书钞与孔本全同。聚珍本所辑当即本此。汉书百官公卿表云:“书载唐虞之际,……禹作司空,平水土。”又云:“御史大夫,秦官,位上卿,银印青绶,掌副丞相。……成帝绥和元年,更名大司空,金印紫绶,禄比丞相。”很明显,书钞所引即出汉书百官公卿表。聚珍本把“司空,唐虞之官也”云云辑入东观汉记百官表,全无依据,今删去不录。   〔三〕 “置中护军一人”,此条通鉴卷六三胡三省注亦引。王先谦续汉书百官志一集解云:“李祖楙曰:‘……中护军见班固传,护军见马成、傅燮、彭宠、邓禹、岑彭、吴汉、耿弇传。窦融在河西有左护军,是护军有左称,见文苑传。’”   〔四〕 “其将军不常置”,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一云:“将军,不常置。”又云:“主征伐,事讫皆罢。”   〔五〕 “比公者又有骠骑将军”,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一本注云:将军“比公者四:第一大将军,次骠骑将军,次车骑将军,次卫将军”。   〔六〕 “位次公”,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一云:“世祖中兴,吴汉以大将军为大司马,景丹为骠骑大将军,位在公下。……明帝初即位,以弟东平王苍有贤才,以为骠骑将军,以王故,位在公上,数年后罢。”范晔后汉书东平宪王苍传亦云:“苍少好经书,雅有智思,为人美须髯,要带八围,显宗甚爱重之。及即位,拜为骠骑将军,置长史掾史员四十人,位在三公上。”东平王苍拜骠骑将军,位三公之上,是为特殊宠遇。   〔七〕 “有长史一人”,此条御览卷二三八亦引,字句全同。   〔八〕 “度辽将军司马二人”,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一云:“明帝初置度辽将军,以卫南单于众新降有二心者,后数有不安,遂为常守。”刘昭注云:“东观书云司马二人。”玉海卷一三七引与刘昭注同。此条即据刘昭注,又参酌司马彪书辑录。刘昭注又引应劭汉官仪云:“度辽将军,孝武皇帝初用范明友。明帝永平八年,行度辽将军事。安帝元初元年,置真,银印青绶,秩二千石。长史、司马六百石。”   〔九〕 “祀令、丞”,此为太常属官。   〔一0〕“延平元年省”,此条玉海卷一二三亦引,字句全同。   〔一一〕“超迁非次”,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一二〕“大鸿胪”,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二云:“大鸿胪,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云:“掌诸侯及四方归义蛮夷。其郊庙行礼,赞导,请行事,既可,以命群司。诸王入朝,当郊迎,典其礼仪。及郡国上计,匡四方来,亦属焉。皇子拜王,赞授印绶。及拜诸侯、诸侯嗣子及四方夷狄封者,台下鸿胪召拜之。王薨则使吊之,及拜王嗣。”   〔一三〕“属官大行丞一人”,此句聚珍本作“属官有丞一人,大行丞一人。”据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二所载,大鸿胪属官有丞一人,秩比千石。又有大行令一人,秩六百石,其下置丞一人。   〔一四〕“大行丞有治礼员三十七人”,“三”字聚珍本作“四”。按“四”字是。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二云有“治礼郎四十七人”。刘昭注引汉官注云:“其四人四科,五人二百石,文学五人百石,九人斗食,六人佐,六人学事,十二人守学事。”凡四十七人。   〔一五〕“又有公室,主调中都官斗食以下”,原无“公室主调”四字,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二“治礼郎四十七人”句下刘昭注引东观汉记云:“主斋祠傧赞九宾。又有公室,主调中都官斗食以下,功次相补。”此四字即据刘昭注所引增补。“斗食”原误作“升食”,聚珍本不误,今据改正。   〔一六〕“功次相补”,此条唐类函卷四七录自类聚,但类聚卷四九引作“大鸿胪,汉旧官,建武元年复置。属官有治礼员三十七人,主齐傧赞。又有中都官升食以下,功次相补”,文字稍略于唐类函所引。书钞卷五四引作“大鸿胪,汉旧官,主斋祠傧赞九宾之礼”,文字又疏于类聚所引。初学记卷一二引作“大鸿胪,汉旧官,建武元年复置。属官大丞一人,大行丞有理礼员四十七人,主斋祠傧赞九宾之礼”。御览卷二三二引作“大鸿胪,汉旧官,建武元年复置。属官有丞一人,大行丞一人,有理礼员四十七人,主斋祠傧赞九宾之礼”。“理”字当作“治”,为避唐高宗李治之讳,改“治”作“理”。玉海卷一二三仅引“主斋祠傧赞九宾”一句。   〔一七〕“陈宠、左雄、朱宠、庞参、施延并迁公”,据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殇帝纪、陈宠传,陈宠于永元十六年,由大鸿胪代徐防为司空,延平元年卒。范书左雄传及他篇皆未载左雄为大鸿胪和迁官三公之事。范书顺帝纪永建元年载,朱宠由大鸿胪为太尉,参录尚书事,明年即罢。范书顺帝纪、庞参传载,永建四年庞参为大鸿胪,同年由鸿胪迁为太尉,录尚书事,阳嘉二年免,四年复为太尉,永和元年以久病罢。范书顺帝纪载,阳嘉二年,施延由大鸿胪为太尉,四年免。   〔一八〕“置傅一人守其家”,此傅为宗正属官。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三云:“诸公主,每主家令一人,六百石。丞一人,三百石。本注曰:其余属吏增减无常。”其下刘昭即引此条文字作注。   〔一九〕“置令”,此条亦辑入本书桓帝纪。据范晔后汉书桓帝纪,延熹元年春三月己酉,初置鸿德苑令。李贤注引汉官仪云:“苑令一人,秩六百石。”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三上林苑令下刘昭注亦云“桓帝又置鸿德苑令”。鸿德苑令为少府属官。   〔二0〕“督二千石”,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五云:“外十二州,每州刺史一人,六百石。本注曰:秦有监御史,监诸郡,汉兴省之,但遣丞相史分刺诸州,无常官。孝武帝初置刺史十三人,秩六百石。成帝更为牧,秩二千石。建武十八年,复为刺史,十二人各主一州,其一州属司隶校尉。诸州常以八月巡行所部郡国,录囚徒,考殿最。初岁尽诣京都奏事,中兴但因计吏。”书钞卷七二引汉官解故云:“京畿师外十有三牧,分部驰郡行国,督察在位,奏以言,录见囚徒,考实侵冤,退不录职。”“师外”二字有误。平津馆辑本汉官解诂注云“奏”上当有“敷”字,“见”当作“视”,“录职”当作“称职”。   〔二一〕“交趾刺史,持节”汉制,刺史八月巡行所部郡国,皆不持节。而独交趾刺史持节以行。聚珍本注认为:“以其所部绝远,故重其事权也。”四库全书考证云:“按欧阳询艺文类聚载苗恭交广记一条云:‘建安二年,南阳张津为交址刺史。交址太守士燮表言:“伏见十二州皆曰州,而交独为交址刺史,天恩不平。”诏听之,以津为交州牧。’交之称州,盖自此始,其前只称交址刺史也。”   〔二二〕“其绍封削绌者”,谓皇子封王绍封削绌者。   〔二三〕“中尉、内史官属亦以率减”,汉制,皇子封王,其郡为国,置傅一人,相一人,秩皆二千石。又有中尉一人,秩比二千石,其职类似郡都尉。又有内史一人,主治民政,详见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五。   〔二四〕“綟绶”,四库全书考证云:“按前汉书诸侯王盭绶。晋灼曰:‘盭,草名,出琅玡平昌县,似艾,可染绿,因以为绶名。’又按急就篇注:‘綟。苍艾色,东海有草,其名曰●,以染此色,因名綟云。’知‘盭’与‘綟’通也。”   〔二五〕“校尉”,此云校尉秩二千石,据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一云:“大将军营五部,部校尉一人,比二千石。”   〔二六〕“中郎将”,此云中郎将秩二千石,据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二云:“五官中郎将一人,比二千石。”又左中郎将、右中郎将、虎贲中郎将、羽林中郎将秩皆比二千石。又百官志五载使匈奴中郎将一人,秩亦比二千石。   〔二七〕“诸郡都尉”,此云诸郡都尉秩二千石,据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五云:“每属国置都尉一人,比二千石。”诸郡都尉秩与之同。郡守秩二千石,郡尉位略次于郡守,秩亦当稍在其下。   〔二八〕“诸国行相”,此云诸国行相秩二千石。据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五所载,封国之相一人,秩二千石,“行相”即暂时摄代之相,秩当略低于相,应为比二千石。   〔二九〕“中尉”,此云封国中尉秩二千石,据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五云:“中尉一人,比二千石。”   〔三0〕“内史”,此云内史秩二千石。按在封国中,内史主治民政,中尉主治武事,职如郡都尉,内史之秩当与中尉相同。内史本为西汉封国职官,据汉书百官公卿表,成帝绥和元年,省罢内史,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五亦云:“成帝省内史治民,军令相治民。”东观汉记记内史一官,可能东汉初年一度恢复,亦未可知。   〔三一〕“司直”,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一本注云:“世祖即位,以武帝故事,置司直,居丞相府,助督录诸州,建武十八年省也。”献帝建安八年复置司直,所属与职掌皆不同于故司直。“秩皆二千石”,上述诸官秩有明确记载者,皆云为秩比二千石,“皆”字下当增补“比”字。聚珍本有“比”字,甚是。姚本亦脱“比”字。   〔三二〕“治书侍御史”,此云治书侍御史秩千石,而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三云:“治书侍御史二人,六百石。”   〔三三〕“中二千石丞”,此云中二千石丞秩千石,而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四云:“凡中二千石,丞比千石。”如太常、光禄勋、卫尉、太仆、大鸿胪、宗正、大司农、少府、执金吾等皆中二千石,皆有丞一人,秩比千石。   〔三四〕“中谒者、谒者”,此云中谒者、谒者秩六百石,据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四,大长秋属官有“中宫谒者令一人,六百石”。又有“中宫谒者三人,四百石”。与此异。姚本、聚珍本皆有“中谒者”三字,而脱“谒者”二字。   〔三五〕“黄门□从四仆射”,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三少府下云:“中黄门□从仆射一人,六百石。主中黄门□从。居则宿卫,直守门户。出则骑从,夹乘舆车”。又云:“尚书仆射一人,六百石。”百官志四大长秋下云:“中宫黄门□从仆射一人,六百石。主中黄门□从。”此有三仆射,另一仆射不知何所指。百官志二光禄勋属官虎贲中郎将下有左右仆射一人,但秩比六百石,亦不当在此“四仆射”之列。   〔三六〕“中外诸都官令、都候”,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二刘昭注引应劭汉官名秩云:“皆选孝廉郎年少薄伐者,迁补府长史、都官令、候、司马。”司马彪书百官志二卫尉属官有“左右都候各一人,六百石”。本注曰:“主剑戟士,徼循宫,及天子有所收考。”   〔三七〕“司农部丞”,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三大司农下云:“部丞一人,六百石。”本注云:“部丞主帑藏。”   〔三八〕“郡国长史、丞”,郡有丞一人,郡当边戍者,丞为长史,见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五。   〔三九〕“候”,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四城门校尉属官有门候。雒阳十二门,每门有候一人,六百石。   〔四0〕“家令、侍、仆秩皆六百石”,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三宗正下云:“诸公主,每主家令一人,六百石。丞一人,三百石。”刘昭注引汉官云:“主簿一人,秩六百石。仆一人,秩六百石。私府长一人,秩六百石。家丞一人,三百石,直吏三人,从官二人。”   〔四一〕“雒阳市长秩四百石”,雒阳市长本为大司农属官。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三本注云:“雒阳市长、荥阳敖仓官,中兴皆属河南尹。”刘昭注引汉官云:“市长一人,秩四百石。”“市长”即谓雒阳市长。   〔四二〕“诸置长”,此云诸置长秩三百石,而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所载诸署长有四百石者,如百官志三少府属官黄门署长、画室署长、玉堂署长、丙署长皆秩四百石。   〔四三〕“楫棹丞”,西汉于上林苑中置此官,属水衡都尉,见汉书百官公卿表。东汉初年尚沿置,主御用船只。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未载。   〔四四〕“明堂、灵台丞”,太常属官。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二云:“明堂及灵台丞一人,二百石。”本注云:“二丞,掌守明堂、灵台。”   〔四五〕“诸陵校长”,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二太常下云:“先帝陵,每陵园令各一人,六百石。丞及校长各一人。”本注曰:“校长,主兵戎盗贼事。”   〔四六〕“侍中”,此云秩二千石,据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三,侍中秩比二千石,与此异。   〔四七〕“中常侍”,此云秩二千石,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三云:“中常侍,千石。后增秩比二千石。”与此异。   〔四八〕“光禄大夫”,此云秩二千石,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二云:“光禄大夫,比二千石。”与此异。   〔四九〕“太中大夫秩皆比二千石”,太中大夫为光禄勋属官,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二云:“太中大夫,千石。”本注曰:“无员。”刘昭注引汉官云:“二十人,秩比二千石。”   〔五0〕“尚书”,据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三,尚书令下有“尚书六人,六百石”。   〔五一〕“谏议大夫”,为光禄勋属官。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二云:“谏议大夫,六百石。”   〔五二〕“侍御史”,据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三,御史中丞属官有“侍御史十五人,六百石”。   〔五三〕“博士”,此云秩六百石,但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二云:“博士祭酒一人,六百石。本仆射,中兴转为祭酒。博士十四人,比六百石。”与此异。   〔五四〕“议郎”,此云秩比六百石,据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二,光禄大夫属官有“议郎,六百石”,与此异。   〔五五〕“中谒者”,此云秩比六百石,上文又云秩六百石,前后相乖。   〔五六〕“小黄门”,此云秩比四百石,而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三云:“小黄门,六百石。”与此异。   〔五七〕“黄门侍郎”,此云秩比四百石,而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三云:“黄门侍郎,六百石。”与此异。   〔五八〕“中黄门”,此云秩比四百石,而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三云:“中黄门,比百石。后增比三百石。掌给事禁中。”与此异。   〔五九〕“郎中秩皆比三百石”,郎中为光禄勋属官。据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二记载,五官中郎将下有“五官郎中,比三百石”。左中郎将下有“郎中,比三百石”。右中郎将下有“郎中,比三百石”。虎贲中郎将下有“虎贲郎中,比三百石”。与此所云相符。   〔六0〕“太子舍人秩二百石”,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四云:“太子舍人,二百石。”本注曰:“无员,更直宿卫,如三署郎中。”文选卷四五杨雄解嘲李善注引东观汉记云:“印绶,汉制,公侯紫绶,九卿青绶。”玉海卷八四引东观汉记云:“建武元年,复设诸侯王金玺綟绶,公、侯金印紫绶,九卿至二千石银印青绶,中外官尚书令至四百石铜印黑绶,诸舍长至丞、尉、校长铜印黄绶。”二书所引,皆节自此条。聚珍本将文选所引另列一条,置于此条之上,内容重复,今删去,仅辑司马彪续汉书舆服志下刘昭注所引一条。聚珍本注云:“刘知几史通谓此表为崔寔、曹寿、延笃所作,今与司马彪百官志参考文多不同。如志云诸侯王赤绶,而此云綟绶,又如王国内史、上林楫棹丞系西汉官名,东汉都从裁省,丞相司直亦于建武十八年省去,而篇中具列之。盖司马彪之志本之胡广所注正隆汉官篇,多顺帝以后所更改。而此表则述建武、永平间旧制也。” 卷五   志   东观汉记卷五   志   律历志〔一〕   凡律所革,以变律吕,相生至六十。〔二〕聚珍本   〔一〕 “律历志”,司马彪续汉书律历志中刘昭注引袁山松书云:“刘洪,字元卓,泰山蒙阴人……及在东观,与蔡邕共述律历记,考验天官。”则东观汉记律历志出自蔡邕和刘洪之手。   〔二〕 “相生至六十”,此条不知聚珍本从何书辑录。   礼志   立春之日,立青幡,施土牛于门外,以示兆民。〔一〕书钞卷一五四  章帝行幸,敕立春之日,京都百官皆衣青衣,令史皆服青帻。〔二〕书钞卷一五四   汉承秦灭学,〔三〕庶事草创,明堂、辟雍阙而未举。武帝封禅,始立明堂于泰山,〔四〕犹不于京师。元始中,王莽辅政,庶绩复古,〔五〕乃起明堂、辟雍。御览卷五三三   〔一〕 “以示兆民”,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司马彪续汉书礼仪志上云:“立春之日,夜漏未尽五刻,京师百官皆衣青衣,郡国县道官下至斗食令史皆服青帻,立青幡,施土牛耕人于门外,以示兆民,至立夏。唯武官不。”论衡乱龙篇云:“立春,东耕为土象人,男女各二,秉耒把锄,或立土牛。象人、土牛,未必能耕也,顺气应时,示率下也。”盐铁论授时篇载贤良语云:“发春而后,悬青幡而策土牛。”隋书礼仪志亦载立春出土牛事,是隋时仍沿汉制。   〔二〕 “令史皆服青帻”,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三〕 “汉承秦灭学”,此句上冠有“蔡邕礼乐志曰”一句。蔡邕礼乐志即东观汉记中礼乐志。蔡邕所撰东观汉记诸志,是礼、乐分志。从本条内容看,应为礼志中文字。   〔四〕 “武帝封禅,始立明堂于泰山”,初学记卷一三引蔡邕礼乐志云:“孝武帝封禅岱宗,立明堂于泰山汶上。”又类聚卷三八引蔡邕礼乐志云:“孝武封岱宗,立明堂于泰山汶上。”文字与此稍有不同。   〔五〕 “庶绩复古”,聚珍本脱此句。   乐志   汉乐四品:〔一〕一曰大予乐,〔二〕典郊庙、上陵殿诸食举之乐。郊乐,易所谓“先王以作乐崇德,〔三〕殷荐上帝”,周官“若乐六变,〔四〕则天神皆降,可得而礼也”。宗庙乐,虞书所谓“琴瑟以咏,祖考来假”,〔五〕诗云“肃雍和鸣,〔六〕先祖是听”。食举乐,王制谓“天子食举以乐”,周官“王大食则令奏钟鼓”。〔七〕二曰周颂雅乐,典辟雍、飨射、六宗、社稷之乐。辟雍、飨射,孝经所谓“移风易俗,〔八〕莫善于乐”,礼记曰“揖让而治天下者,〔九〕礼乐之谓也”。社稷,诗所谓“琴瑟击鼓,〔一0〕以御田祖”者也。礼记曰“夫乐施于金石,〔一一〕越于声音,用乎宗庙、社稷,事乎山川、鬼神”,此之谓也。三曰黄门鼓吹,天子所以宴乐群臣,〔一二〕诗所谓“坎坎鼓我,蹲蹲舞我”者也。〔一三〕其短箫铙歌,军乐也。〔一四〕其传曰黄帝岐伯所作,以建威扬德,风劝士也。〔一五〕盖周官所谓“王师大献则令凯乐,〔一六〕军大献则令凯歌”也。〔一七〕孝章皇帝亲着歌诗四章,列在食举,又制云台十二门诗,各以其月祀而奏之。熹平四年正月中,出云台十二门新诗,下大予乐官习诵,〔一八〕被声,与旧诗并行者,皆当撰录,以成乐志。〔一九〕司马彪续汉书礼仪志中刘昭注   〔一〕 “汉乐四品”,此句上冠有“蔡邕礼乐志曰”一句,从所引内容看,当是东观汉记乐志中文字。   〔二〕 “大予乐”,范晔后汉书明帝纪永平三年载:“秋八月戊辰,改大乐为大予乐。”李贤注云:“尚书琁机钤曰:‘有帝汉出,德洽作乐名予。’故据琁机钤改之。”   〔三〕 “先王以作乐崇德”,此下二句见易豫卦象传。   〔四〕 “若乐六变”,此下三句见周礼春官大司乐。   〔五〕 “琴瑟以咏,祖考来假”,此二句见尚书益稷篇。“假”,益稷篇作“格”。按“假”亦音“格”,二字音同义通。易萃卦云:“王假有庙。”王弼注云:“假,至。”   〔六〕 “肃雍和鸣”,此下二句见诗周颂有瞽篇。   〔七〕 “王大食则令奏钟鼓”,周礼春官大司乐云:“王大食,三宥,皆令奏钟鼓。”“大食”,郑玄注云:“大食,朔月、月半以乐宥食时也。”   〔八〕 “移风易俗”,此下二句见孝经广要道章。   〔九〕 “揖让而治天下者”,此下二句见礼记乐记。   〔一0〕“琴瑟击鼓”,此下二句见诗小雅甫田篇。   〔一一〕“夫乐施于金石”,礼记乐记云:“若夫礼乐之施于金石,越于声音,用于宗庙、社稷,事乎山川、鬼神,则此所与民同也。”与此所引文字微异。   〔一二〕“天子所以宴乐群臣”。御览卷五六七引崔豹古今注云:“汉乐有黄门鼓吹,天子所以宴乐群臣。”但汉帝也用来宴乐贵宾。如范晔后汉书东夷传云:“顺帝永和元年,其王来朝京师,帝作黄门鼓吹、角抵戏以遣之。”   〔一三〕“坎坎鼓我,蹲蹲舞我”,此二句见诗小雅伐木篇。“坎坎”,状鼓之声。“蹲蹲”,舞貌。郑玄笺云:“为我击鼓坎坎然,为我兴舞蹲蹲然。”   〔一四〕“其短箫铙歌,军乐也”,庄述祖汉铙歌句解云:“短箫铙歌之为军乐,特其声耳,其辞不必皆序战阵之事。”宋书乐志四载汉鼓吹铙歌十八曲,叙战阵者仅战城南一篇,其余皆与战阵无涉。庄述祖说可能是正确的。御览卷五六七引崔豹古今注云:“短箫铙歌,鼓吹之常,亦以赐有功诸侯也。”   〔一五〕“风劝士也”,宋书乐志一云:“……短箫铙歌,蔡邕曰:‘军乐也,黄帝岐伯所作,以扬德建武,劝士讽敌也。’”宋书所引蔡邕语,即出蔡邕所撰礼乐志。   〔一六〕“王师大献则令凯乐”,周礼春官大司乐云:“王师大献则令奏恺乐。”“大献”,谓战胜献捷于祖庙。   〔一七〕“军大献则令凯歌”,周礼春官镈师云:“军大献则鼓其恺乐。”   〔一八〕“大予乐官”,谓大予令、丞,属太常。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二云:“大予乐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伎乐。凡国祭祀,掌请奏乐,及大飨用乐,掌其陈序。丞一人。”大予乐令下有员吏二十五人,其二人百石,二人斗食,七人佐,十人学事,四人守学事。乐人八佾舞三百八十人,见司马彪书百官志二刘昭注所引汉官。   〔一九〕“以成乐志”,此条通鉴卷四四胡三省注亦引,字句极简。此下聚珍本尚有“国家离乱,大□未安,黄门旧有鼓吹,今宜罢去”一段文字。此段文字系辑自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一三0。据孔广陶校注本书钞卷一三0所引,知此段文字已经陈禹谟窜改,且此段文字出和熹邓皇后传,不当入乐志。参阅本书和熹邓皇后传注〔二六〕。   郊祀志   太尉赵□上言曰:〔一〕“自古帝王,每世之隆,未尝不封禅。陛下圣德洋溢,〔二〕顺天行诛,拨乱中兴,作民父母,修复宗庙,救万姓命,黎庶赖福,海内清平。功成治定,群司礼官咸以为宜登封告成,为民报德。百王所同,当仁不让。宜登封岱宗,正三雍之礼,〔三〕以明灵契,望秩群神,以承天心也。”〔四〕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上刘昭注  中元元年正月,群臣复奏言:〔五〕“登封告成,为民报德,百王所同。陛下辄拒绝不许,臣下不敢颂功述德业。〔六〕谨按河雒谶书,〔七〕赤汉九世,当巡封泰山,凡三十六事,傅奏左帷。陛下遂以仲月令辰,遵岱岳之正礼,奉图雒之明文,以和灵瑞,〔八〕以为兆民。”上曰:〔九〕“至泰山乃复议。国家德薄,灾异仍至,〔一0〕图谶盖如此。” 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上刘昭注   上东巡狩,〔一一〕至泰山,有司复奏河雒图记表章赤汉九世尤着明者,前后凡三十六事。与博士充等议,以为“殷统未绝,黎庶继命,高宗久劳,犹为中兴。武王因父,受命之列,据三代郊天,〔一二〕因孔子甚美其功,后世谓之圣王。汉统中绝,王莽盗位,一民莫非其臣,尺土靡不其有,宗庙不祀,十有八年。陛下无十室之资,奋振于匹夫,除残去贼,兴复祖宗,〔一三〕集就天下,海内治平,夷狄慕义,功德盛于高宗、武王。宜封禅为百姓祈福。请亲定刻石纪号文,太常奏仪制”。诏曰:“许。昔小白欲封,夷吾难之;季氏欲旅,仲尼非焉。盖齐诸侯,季氏大夫,皆无事于泰山。今予末小子,巡祭封禅,德薄而任重,一则以喜,一则以惧。喜于得承鸿业,帝尧善及子孙之余赏,盖应图箓,当得是当。惧于过差,执德不弘,言道不笃,为议者所诱进,后世知吾罪深矣。”〔一四〕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上刘昭注   北夷作寇,千里无烟火,〔一五〕无鸡鸣狗吠之声。〔一六〕文选卷二0曹植五言诗送应氏李善注   封禅,其玉牒文秘,天子事也。〔一七〕文选卷五左思吴都赋李善注   明帝宗祀五帝于明堂,光武皇帝配之。〔一八〕聚珍本   诏曰:〔一九〕“经称‘秩元祀,咸秩无文’。〔二0〕祭法‘功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以日月星辰,民所瞻仰也;山林川谷丘陵,民所取材用也。非此族也,不在祀典’。传曰:‘圣王先成民而致力于神。’又曰:〔二一〕‘山川之神,则水旱疠疫之灾,于是乎禜之。〔二二〕日月星辰之神,则雪霜风雨之不时,于是乎禜之。’孝文十二年令曰:‘比年五谷不登,欲有以增诸神之祀。’王制曰:‘山川神祇有不举者,为不敬。’今恐山川百神应典祀者尚未尽秩,其议增修群祀宜享祀者,以祈丰年,以致嘉福,以蕃兆民。诗不云乎:‘怀柔百神,及河乔岳。’〔二三〕有年报功,不私幸望,岂嫌同辞,其义一焉。’〔二四〕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中刘昭注   祠礼毕,命儒者论难。〔二五〕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中刘昭注   孝成时,匡衡奏立北郊,复祠六宗。至建武都雒阳,制郊祀,六宗废不血食,大臣上疏谓宜复旧。上从公议,由是遂祭六宗。〔二六〕姚本   永平三年八月丁卯,公卿奏议世祖庙登歌八佾舞名。东平王苍议,以为汉制旧典,宗庙各奏其乐,不皆相袭,以明功德。秦为无道,残贼百姓,高皇帝受命诛暴,元元各得其所,万国咸熙,作武德之舞。〔二七〕孝文皇帝躬行节俭,除诽谤,〔二八〕去肉刑,〔二九〕泽施四海,孝景皇帝制昭德之舞。〔三0〕孝武皇帝功德茂盛,威震海外,开地置郡,传之无穷,孝宣皇帝制盛德之舞。〔三一〕光武皇帝受命中兴,拨乱反正,武畅方外,震服百蛮,戎狄奉贡,宇内治平,登封告成,修建三雍,肃穆典祀,功德巍巍,比隆前代。以兵平乱,武功盛大。歌所以咏德,舞所以象功,世祖庙乐名宜曰大武之舞。元命包曰:“缘天地之所杂乐为之文典。”文王之时,民乐其兴师征伐,而诗人称其武功。琁机钤曰:“有帝汉出,德洽作乐。”各与虞韶、禹夏、汤护、周武无异,〔三二〕不宜以名舞。协图征曰:“大乐必易。”诗传曰:“颂言成也,一章成篇,宜列德,故登歌清庙一章也。”汉书曰:“百官颂所登御者,一章十四句。”依书文始、五行、武德、昭德、盛德修之舞,〔三三〕节损益前后之宜,六十四节为舞,曲副八佾之数。十月烝祭始御,用其文始、五行之舞如故。进武德舞歌诗曰:“于穆世庙,肃雍显清,俊乂翼翼,秉文之成。越序上帝,骏奔来宁,建立三雍,封禅泰山,章明图谶,放唐之文。〔三四〕休矣惟德,〔三五〕罔射协同,〔三六〕本支百世,永保厥功。”〔三七〕诏书曰:“骠骑将军议可。”〔三八〕进武德之舞如故。〔三九〕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下刘昭注   章帝初即位,赐东平宪王苍书曰:“朕夙夜伏思,念先帝躬履九德,〔四0〕对于八政劳谦克己终始之度,〔四一〕比放三宗诚有其美。〔四二〕今迫遗诏,诫不起寝庙,臣子悲结,佥以为虽于更衣,〔四三〕犹宜有所宗之号,以克配功德。宗庙至重,朕幼无知,寤寐忧惧。先帝每有着述典议之事,未尝不延问王,以定厥中。愿王悉明处,乃敢安之。公卿议驳,今皆并送。及有可以持危扶颠,宜勿隐。思有所承,公无困哉!”太尉□等奏:〔四四〕“礼,祖有功,宗有德。孝明皇帝功德茂盛,宜上尊号曰显宗,四时祫食于世祖庙,如孝文皇帝在高庙之礼,奏武德、六始、五行之舞。”苍上言:“昔者孝文庙乐曰昭德之舞,孝武庙乐曰盛德之舞,今皆祫食于高庙,昭德、盛德之舞不进,与高庙同乐。今孝明皇帝主在世祖庙,当同乐,盛德之乐无所施;如自立庙当作舞乐者,不当与世宗庙盛德之舞同名,〔四五〕即不改作舞乐,当进武德之舞。臣愚□鄙陋,庙堂之论,诚非所当闻所宜言。陛下体纯德之妙,奋至谦之意,猥归美于载列之臣,故不敢隐蔽愚情,披露腹心。诚知愚鄙之言,不可以仰四门宾于之议。伏惟陛下以至德当成、康之隆,天下乂安刑措之时也。百姓盛歌元首之德,股肱贞良,庶事宁康。臣钦仰圣化,嘉羡盛德,危颠之备,非所宜称。”上复报曰:“有司奏上尊号曰显宗,〔四六〕藏主更衣,不敢违诏。祫食世祖,庙乐皆如王议。以正月十八日始祠。仰见榱桷,俯视几筵,眇眇小子,哀惧战栗,无所奉承。爱而劳之,所望于王也。”〔四七〕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下刘昭注   建初四年八月,上以公卿所奏明德皇后在世祖庙坐位驳议示东平宪王苍,〔四八〕苍上言:“文、武、宣、元祫食高庙,皆以后配。先帝所制,典法设张。大雅曰:“昭哉来御,从其祖武。’〔四九〕又曰:‘不愆不忘,率由旧章。’〔五0〕明德皇后宜配孝明皇帝。”〔五一〕御览卷五三一   永初六年,皇太后入宗庙,〔五二〕于世祖庙与皇帝交献焉,如光烈皇后故事。御览卷五三一   〔一〕 “太尉赵□上言曰”,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上云:“建武三十年二月,群臣上言,即位三十年,宜封泰山。”赵□上书即当在此时。此句上姚本、聚珍本有“建武三十年”一句,系据司马彪书增补。   〔二〕 “陛下圣德洋溢”,书钞卷六仅引“德泽洋溢”四字。   〔三〕 “正三雍之礼”,据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儒林传,光武帝中元元年,初建三雍。“三雍”,谓明堂辟雍、灵台。   〔四〕 “以承天心也”,赵□虽然上书劝光武帝行封禅礼,但未被采纳。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上云:群臣言宜封禅,“诏书曰:‘即位三十年,百姓怨气满腹,吾谁欺,欺天乎?曾谓泰山不如林放,何事污七十二代之编录!桓公欲封,管仲非之。若郡县远遣吏上寿,盛称虚美,必髡,兼令屯田。’从此群臣不敢复言。”   〔五〕 “中元元年正月,群臣复奏言”,原无“中元元年正月”一句和“复”字,御览卷五三六引有,今据增补。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上云:建武“三十二年正月,上斋,夜读河图会昌符,曰‘赤刘之九,会命岱宗。不慎克用,何益于承。诚善用之,奸伪不萌’。感此文,乃诏松等复案索河雒谶文言九世封禅事者。松等列奏,乃许焉。”“松”即梁松。“群臣复奏言”当即在建武三十二年正月。据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是年二月即封泰山,禅梁父。四月改年为中元元年。此句上姚本有“建武三十二年”一句,聚珍本有“三十二年”一句,皆依司马彪书增补。   〔六〕 “业”,御览卷五三六引无此字。   〔七〕 “谨按”,此二字原无,姚本同,聚珍本有,御览卷五三六引亦有此二字,今据增补。   〔八〕 “和”,姚本、聚珍本同,御览卷五三六引作“祈”。   〔九〕 “上曰”,此下诸句御览卷五三六引作“于是许焉。至泰山乃复议曰:‘国家德薄,灾异仍至,图谶盖如此邪。’其下又引以下数句:“上东巡狩,至太山,有司复奏河图谶记表章赤汉九世尤着明者,后凡三十六事。”因与下条文字重出,今删去。   〔一0〕“仍”,频繁。   〔一一〕“上东巡狩”,原无“东巡狩”三字,姚本同,聚珍本有,御览卷五三六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二〕“受命之列,据三代郊天”,聚珍本注云:“二句疑有脱误。”   〔一三〕“除残去贼,兴复祖宗”,文选卷五六陆倕石阙铭李善注引云:“博士等议曰:‘陛下除残去贼,兴复祖宗。’”又卷五九王巾头陀寺碑文李善注引云:“博士议曰:‘除残去贼,兴复祖宗。’”皆为节录。   〔一四〕“后世知吾罪深矣”,玉海卷九八、卷二00亦引此条,字句极略。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云:“中元元年春正月,……丁卯,东巡狩。二月乙卯,幸鲁,进幸太山。北海王兴、齐王石朝于东岳。辛卯,柴望岱宗,登封太山。甲午,禅于梁父。”据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上所载:二十二日辛卯的大清晨,燎祭天于泰山下南方。则禅梁父之甲午为二十五日。光武帝封禅经过和施用典制,司马彪书祭祀志上及刘昭注所引应劭汉官马第伯封禅仪言之颇详,可参阅。   〔一五〕“烟火”,文选卷二七王粲五言诗从军行李善注引作“火烟”。   〔一六〕“无鸡鸣狗吠之声”,此句原无,文选卷三八傅亮为宋公至洛阳谒五陵表李善注引云:“北夷寇作,无鸡鸣狗吠之声。”今据增补。光武帝于中元元年二月行封禅礼,立碑刻石,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上录其碑文,内有“北夷作寇,千里无烟,无鸡鸣狗吠之声”诸语。聚珍本辑者未能细考,郊祀志未收此条,而列入“无篇可归”的佚文篇内。   〔一七〕“天子事也”,此条文选卷三五张协七命李善注亦引,无此句,余同。   〔一八〕“光武皇帝配之”,今据增补。光武帝于中元元年二月行封禅礼,立碑刻石,司马彪续汉书于明堂,祀毕,登灵台。”据范晔后汉书明帝纪,此事在永平二年正月辛未。据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中云:“明帝即位,永平二年正月辛未,初祀五帝于明堂,光武帝配。五帝坐位堂上,各处其方。黄帝在未,皆如南郊之位。光武帝位在青帝之南少退,西面。牲各一犊,奏乐如南郊。卒事,遂登灵台,以望云物。”可见此条所云“明帝宗祀五帝于明堂,光武皇帝配之”,时间亦在永平二年正月辛未,与文选所引当为一事,但文字有所不同,不知聚珍本此条文字从何书辑录。文选所引已编入本书明帝纪。   〔一九〕“诏曰”,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中云:“章帝即位,元和二年正月,诏曰:‘山川百神,应祀者未尽。其议增修群祀宜享祀者。’”此诏与司马彪书所载章帝元和二年诏当是同一诏文,只不过东观汉记所录较详,而司马彪书多所删节。   〔二0〕“经称‘秩元祀,咸秩无文’”,尚书洛诰篇云:“周公曰:‘王,肇称殷礼,祀于新邑,咸秩无文。予齐百工,伻从王于周,予惟曰庶有事。’今王即命曰:‘记功,宗以功作元祀。’”“经称”云云即本此。曾运干尚书正读云:“元祀,大祀也。”又云:“咸秩者,有秩序也。无文者,言无旧典可凭也。”而尚书孔安国传释“咸秩无文”云:“皆次秩不在礼文者而祀之。”就东观汉记所引来看,当以孔安国所释为是。   〔二一〕“又曰”,此下所引为左传昭公元年子产之语。   〔二二〕“禜”,古代的一种禳灾之祭。聚草木为束,设为祭处,以牲、圭璧等祭日月星辰山川之神,消除风雨雪霜水旱疠疫等灾害。周礼春官大祝云:“掌六祈以同鬼神示,一曰类,二曰造,三曰禬,四曰禜,五曰攻,六曰说。”   〔二三〕“怀柔百神,及河乔岳”,语出诗周颂时迈篇。“岳”,此指岱宗。   〔二四〕“其义一焉”,此条玉海卷一0二两引,字句皆略。是时章帝将东巡狩,礼祀神祇,故有此诏。   〔二五〕“祠礼毕,命儒者论难”,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中云:元和二年二月,章帝东巡,上泰山,柴祭天地群神如故事。“因行郡国,幸鲁,祠东海恭王,及孔子、七十二弟子。”其下刘昭即引此条文字作注。此条又辑入章帝纪。   〔二六〕“由是遂祭六宗”,此条又见聚珍本,不知二本从何书辑录。此所载祭六宗,乃安帝元初六年时事。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中云:“安帝即位,元初六年,以尚书欧阳家说,谓六宗者在天地四方之中,为上下四方之宗。以元始中故事,谓六宗易六子之气日、月、雷公、风伯、山、泽者为非是。三月庚辰,初更立六宗,祀于雒阳西北戌亥之地,礼比太社也。”刘昭注引李氏家书云:“司空李郃侍祠南郊,不见宗祠,奏曰:‘按尚书“肆类于上帝,禋于六宗。”六宗者,上不及天,下不及地,傍不及四方,在六合之中,助阴阳,化成万物。汉初甘泉、汾阴天地亦禋六宗。孝成之时,匡衡奏立南北郊祀,复祠六宗。及王莽谓六宗,易六子也。建武都雒阳,制祀不道祭六宗,由是废不血食,今宜复旧度。’制曰:‘下公卿议。’五官将行弘等三十一人议可祭,大鸿胪庞雄等二十四人议不当祭。上从郃议,由是遂祭六宗。”范晔后汉书安帝纪元初六年载:“三月庚辰,始立六宗,祀于洛城西北。”所谓“六宗”,自古聚讼,竟无定说,或云天、地、春、夏、秋、冬,或云四时、寒暑、日、月、星、水旱,或云水、火、雷、风、山、泽,或云日、月、星、岱、海、河,或云星、辰、司中、司命、风伯、雨师,等等,司马彪书祭祀志中刘昭注言之甚详,可参阅。   〔二七〕“作武德之舞”,汉书礼乐志二云:“武德舞者,高祖四年作,以象天下乐己行武以除乱也。”   〔二八〕“除诽谤”,汉书文帝纪二年五月诏曰:“古之治天下,朝有进善之旌,诽谤之木,所以通治道而来谏者也。今法有诽谤訞言之罪,是使众臣不敢尽情,而上无由闻过失也,将何以来远方之贤良?其除之。民或祝诅上,以相约而后相谩,吏以为大逆,其有他言,吏又以为诽谤。此细民之愚,无知抵死,朕甚不取。自今以来,有犯此者勿听治。”   〔二九〕“去肉刑”,汉书文帝纪十三年载:“五月,除肉刑法。”刑法志云:文帝“即位十三年,齐太仓令淳于公有罪当刑,诏狱逮系长安。淳于公无男,有五女,当行会逮,骂其女曰:‘生子不生男,缓急非有益!’其少女缇萦,自伤悲泣,乃随其父至长安,上书曰:‘妾父为吏,齐中皆称其廉平,今坐法当刑。妾伤夫死者不可复生,刑者不可复属,虽后欲改过自新,其道亡繇也。妾愿没入为官婢,以赎父刑罪,使得自新。’书奏天子,天子怜悲其意,遂下令曰:‘……今法有肉刑三,而奸不止,……今人有过,教未施而刑已加焉,或欲改行为善,而道亡繇至,朕甚怜之。夫刑至断支体,刻肌肤,终身不息,何其刑之痛而不德也,岂称为民父母之意哉?其除肉刑,有以易之,及令罪人各以轻重,不亡逃,有年而免。具为令。’”   〔三0〕“孝景皇帝制昭德之舞”,汉书礼乐志二云:“孝景采武德舞以为昭德,以尊太宗庙。”   〔三一〕“孝宣皇帝制盛德之舞”,汉书礼乐志二云:“至孝宣,采昭德舞为盛德,以尊世宗庙。”   〔三二〕“虞韶、禹夏、汤护、周武”,汉书礼乐志二云:“舜作招,禹作夏,汤作濩,武王作武。”风俗通义声音篇亦云:“舜作韶,禹作夏,汤作护,武王作武。……武,言以功定天下也。护,言救民也。夏,大承二帝也。韶继尧也。”   〔三三〕“依书文始、五行、武德、昭德、盛德修之舞”,“昭德、盛德修之舞”七字原作“昭真修之舞”五字,有讹脱,今据聚珍本校改。然文仍有误,“修”字似为衍文。汉书礼乐志二云:“高庙奏武德、文始、五行之舞。……文始舞者,曰本舜招舞也,高祖六年更名曰文始,以示不相袭也。五行舞者,本周舞也,秦始皇二十六年更名曰五行也。”   〔三四〕“放”,效也。   〔三五〕“休”,美也,善也。   〔三六〕“罔射”,诗周颂清庙云:“不显不承,无射于人斯。”“射”与“斁”音同字通。“罔射”即无厌。   〔三七〕“永保厥功”,宋书乐志一云:“至明帝初,东平宪王苍总定公卿之议曰:‘宗庙宜各奏乐,不应相袭,所以明功德也。承文始、五行、武德为大武之舞。’又制舞歌一章,荐之光武之庙。”   〔三八〕“骠骑将军议可”,骠骑将军谓东平王苍。明帝即位后,即拜苍为骠骑将军。范晔后汉书明帝纪永平三年载:“冬十月,蒸祭光武庙,初奏文始、五行、武德之舞。”即依东平王苍之议。   〔三九〕“进武德之舞如故”,“故”字聚珍本误作“数”。此条东汉会要卷八全文引录。玉海卷六一、卷一0七亦引,字句极为简略。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下刘昭注引蔡邕表志云:“孝明立世祖庙,以明再受命祖有功之义,后嗣遵俭,不复改立,皆藏主其中。圣明所制,一王之法也。自执事之吏,下至学士,莫能知其所以两庙之意,诚宜具录本事。建武乙未、元和丙寅诏事,下宗庙仪及斋令,宜入郊祀志,永为典式。”   〔四0〕“九德”,尚书皋陶谟云:“皋陶曰:‘都,亦行有九德,亦言其人有德,乃言曰,载采采。’禹曰:‘何?’皋陶曰:‘宽而栗,柔而立,愿而恭,乱而敬,扰而毅,直而温,简而廉,刚而塞,彊而义,彰其有常吉哉!’”而逸周书常训篇以忠、信、敬、刚、柔、和、固、贞、顺为“九德”,文政篇以忠、慈、禄、赏、民之利、商工受资、祗民之死、无夺农、足民之财为“九德”,宝典篇以孝、悌、慈惠、忠恕、中正、恭逊、宽弘、温直、兼武为“九德”。此所云“九德”,当取尚书说。   〔四一〕“八政”,礼记王制篇云:“齐八政以防淫。”又云:“八政,饮食、衣服、事为、异别、度、量、数、制。”逸周书常训篇云:“八政和平。八政,夫妻、父子、兄弟、君臣。”此所云“八政”,当取礼记说。   〔四二〕“三宗”,谓太宗文帝、世宗武帝、中宗宣帝。   〔四三〕“更衣”,范晔后汉书明帝纪云:明帝卒,“遗诏无起寝庙,藏主于光烈皇后更衣别室”。李贤注云:“礼‘藏主于庙’,既不起寝庙,故藏于后之易衣别室。更,易也。”又注云:“更衣者,非正处也。园中有寝,有便殿。寝者,陵上正殿。便殿,寝侧之别殿,即更衣也。”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下云:“明帝临终遗诏,遵俭无起寝庙,藏主于世祖庙更衣。”   〔四四〕“□”,赵□。   〔四五〕“世宗庙”,姚本、聚珍本皆作“世祖庙”。中华书局标点校勘本司马彪续汉书所据底本亦作“世祖庙”。聚珍本注云:“前文东平王苍请名世祖庙舞为大武,诏仍进武德之舞,无盛德舞之名。此句疑有讹舛。”聚珍本辑者所疑甚是。上文云“孝武庙乐曰盛德之舞”,是“世祖庙”乃“世宗庙”之讹。世宗即孝武帝。作“世宗庙”,则上下文义了然。中华书局标点校勘本司马彪书已正作“世宗庙”。   〔四六〕“有司奏上尊号曰显宗”,范晔后汉书章帝纪永平十八年云:“十二月癸巳,有司奏言:‘孝明皇帝圣德淳茂,……功烈光于四海,仁风行于千载。而深执谦谦,自称不德,无起寝庙,埽地而祭,除日祀之法,省送终之礼,遂藏主于光烈皇后更衣别室。天下闻之,莫不凄怆。陛下至孝烝烝,奉顺圣德。臣愚以为更衣在中门之外,处所殊别,宜尊庙曰显宗。……’制曰‘可。’”据此,“有司奏上尊号曰显宗”是在永平十八年十二月癸巳。下文云“以正月十八日始祠”,此“正月十八日”时属建初元年。这样看来,章帝报东平宪王苍书的时间当在永平十八年十二月癸巳至次年正月十八日之间。   〔四七〕“所望于王也”,此条玉海卷九七两引,字句皆极简略。   〔四八〕“上以公卿所奏明德皇后在世祖庙坐位驳议示东平宪王苍”,据范晔后汉书章帝纪所载,建初四年“六月癸丑,皇太后马氏崩。秋七月壬戌,葬明德皇后”。此所谓“公卿所奏明德皇后在世祖庙坐位驳议”,即明德皇后葬后公卿所议祔庙事。   〔四九〕“昭哉来御,从其祖武”,此二句聚珍本作“昭兹来许,绳其祖武。”诗大雅下武篇同。吴闿生诗义会通云:“兹犹哉也。昭哉、昭兹,呼而戒之之词也。”“绳”,继也。“武”,迹也。   〔五0〕“不愆不忘,率由旧章”,此二句见诗大雅假乐篇。“愆”,过也。“率”,循也。   〔五一〕“明德皇后宜配孝明皇帝”,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下刘昭注引谢沈书云:“上以公卿所奏明德皇后在世祖庙坐位驳议示苍,上言:‘文、武、宣、元祖祫食高庙,皆以配,先帝所制,典法设张。大雅曰:“昭哉来御,慎其祖武。”又曰:“不愆不忘,帅由旧章。”明德皇后宜配孝明皇帝于世祖庙,同席而供馔。’”所引“昭哉来御,慎其祖武”,当本三家诗。聚珍本注云:“刘昭注引谢沈书一段与此同,末有‘与世祖庙同席而供馔’句,尤为完密。”   〔五二〕“永初六年,皇太后入宗庙”,“皇太后”谓和熹邓皇后。此事范晔后汉书安帝纪记于永初七年春正月庚戌,而李贤注云:“东观、续汉、袁山松、谢沈书、古今注皆云‘六年正月甲寅,谒宗庙’。”袁宏后汉纪卷一六亦云:永初“六年春正月甲寅,皇太后初亲祭于宗庙”。范书安帝纪所载年月不可信。宏后汉纪卷一六亦云:永初“六年春正月甲寅,皇太后初亲祭于宗庙”。范书安帝纪所载年月不可信。   天文志〔一〕   〔一〕 “天文志”,据范晔后汉书蔡邕传李贤注,邕撰东观汉记十意,其中有天文意,即天文志。此志全佚,未见他书征引,今仅存其目。初学记卷一载:“蔡邕天文志言天体者三,一曰周髀,二曰宣夜,三曰浑天。”四库全书考证云:“按刘昭司马书天文志注引蔡邕表志云:‘言天者有三家,一曰周髀,二曰宣夜,三曰浑天。’按徐坚初学记引此文竟题为蔡邕志。今按此乃表志之文,非即蔡志也。”   地理志〔一〕   萧何墓在长陵东司马门道北百步。〔二〕史记卷五三萧相国世家集解  霍光墓在茂陵东司马门道南四里。〔三〕范晔后汉书卷二明帝纪李贤注   王莽分钜鹿为和成郡。〔四〕范晔后汉书卷一光武帝纪李贤注   蛇丘有芳陉山。〔五〕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三刘昭注   东缗,〔六〕县名,属山阳郡。〔七〕范晔后汉书卷一七冯异传李贤注   光武中兴,都洛阳,又于南阳置南都。〔八〕初学记卷二四   鲁阳乡在寻阳县。〔九〕范晔后汉书卷三七丁鸿传李贤注   西海有胜山。〔一0〕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三刘昭注   秦时改为太末,〔一一〕有龙丘山在东,有九石特秀,色丹,远望如莲华。〔一二〕苌之隐处有一岩穴如窗牖,〔一三〕中有石□,可寝处。〔一四〕王先谦集解本范晔后汉书卷七六循吏任延传李贤注   建安二十年,复置汉宁郡,分汉中之安阳、西城。〔一五〕又分钖、上庸为上庸郡,置都尉。〔一六〕姚本   安帝即位之年,分三县来属。〔一七〕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五刘昭注   临济,王莽更名利居,安帝永初二年,改从今名。〔一八〕水经注卷三   永兴元年,乡三千六百八十二,〔一九〕亭万二千四百四十二。〔二0〕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五刘昭注   〔一〕 “地理志”,据史通古今正史篇,此志为侍中伏无忌、谏议大夫黄景所撰。   〔二〕 “萧何墓在长陵东司马门道北百步”,此条范晔后汉书明帝纪和和帝纪李贤注亦引,文字全同。“长陵”即汉高祖陵墓,在今陕西咸阳市渭水北岸。“司马门”为寝庙宫垣之外门。此句末聚珍本注云:“上陵属京兆尹。”   〔三〕 “霍光墓在茂陵东司马门道南四里”,据今人考古勘测,霍光墓在茂陵东北方向一千米处。“茂陵”为汉武帝陵墓,在今陕西咸阳市渭水北岸,与高祖长陵、惠帝安陵、景帝阳陵、昭帝平陵合称五陵。文选卷一班固西都赋云:“南望杜、霸,北眺五陵。”刘良注云:“宣帝杜陵、文帝霸陵在南,高、惠、景、武、昭帝此五陵皆在北。”此句末聚珍本注云:“茂陵属右扶风。”   〔四〕 “王莽分钜鹿为和成郡”,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云:更始二年,“王莽和成卒正邳彤亦举郡降”。其下李贤引此语作注。   〔五〕 “蛇丘有芳陉山”,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三济北国下云:“蛇丘,有遂乡,有下讙亭,有铸乡城。”其下刘昭注云:“东观书有芳陉山。”此条即据刘昭注,又参酌司马彪书辑录。   〔六〕 “东缗”,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三山阳郡下属县有东缗,并云:“春秋时曰缗。”   〔七〕 “属山阳郡”,范晔后汉书冯异传载:建武二年,封异阳夏侯。异卒,长子彰嗣。“十三年,更封彰东缗侯,食三县。”其下李贤引此条文字作注。   〔八〕 “又于南阳置南都”,此条记纂渊海卷八亦引,文字全同。   〔九〕 “鲁阳乡在寻阳县”,范晔后汉书丁鸿传云:“建初四年,徙封鲁阳乡侯。”其下李贤引此语作注。寻阳县属庐江郡。   〔一0〕“西海有胜山”,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三琅邪国属县有西海,刘昭注云:“东观书有胜山。”此条即据刘昭注,又参酌司马彪书辑录。   〔一一〕“秦时改为太末”,聚珍本注云:“太末县属会稽郡。此句之上当有阙文。考司马彪郡国志刘昭注,太末,左传谓姑蔑。”   〔一二〕“华”,与“花”字同。   〔一三〕“苌”,龙丘苌。范晔后汉书循吏任延传云:“吴有龙丘苌者,隐居太末,志不降辱。王莽时,四辅三公连辟,不到。掾史白请召之。延曰:‘龙丘先生躬德履义,有原宪、伯夷之节。都尉埽洒其门,犹惧辱焉,召之不可。’遣功曹奉谒,修书记,致医药,吏使相望于道。积一岁,苌乃乘辇诣府门,愿得先死备录。延辞让再三,遂署议曹祭酒。苌寻病卒。”御览卷五0二引谢沈后汉书亦略载其事。   〔一四〕“可寝处”,此条姚本未辑,为聚珍本所录。据王先谦集解本范晔后汉书,此条文字出“东观记”,而据中华书局标点校勘本范晔后汉书李贤注,此条文字出东阳记。按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四会稽郡太末下刘昭注云:“东阳记:‘县龙丘山有九石,特秀林表,色丹白,远望尽如莲花。龙丘苌隐居于此,因以为名。其峰际复有岩穴,外如窗牖,中有石林。岩前有一桃树,其实甚甘,非山中自有,莫知谁植。’”疑王先谦集解本范书李贤注所引“东观记”乃“东阳记”之讹,此条当从本书中剔除。   〔一五〕“复置汉宁郡,分汉中之安阳、西城”,此亦见聚珍本。聚珍本注云:“司马彪郡国志刘昭注西城下曰:‘巴汉志云汉末以为西城郡。’不言属汉宁。”按三国志魏书武帝纪载:建安二十年,武帝平巴、汉,“复汉宁郡为汉中,分汉中之安阳、西城为西城郡,置太守”。由这一记载来看,汉宁郡之设在建安二十年以前,建安二十年恢复汉宁郡为汉中郡。又安阳、西城二县在建安二十年前属汉宁郡,建安二十年,始归西城郡。   〔一六〕“又分钖、上庸为上庸郡”,此亦见聚珍本。此条不知姚本从何书辑录。三国志魏书武帝纪亦云建安二十年,分汉中之钖、上庸二县为上庸郡,置都尉。   〔一七〕“分三县来属”,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五玄菟郡属县有高显、候城、辽阳,原皆属辽东郡。三县下刘昭引此条文字作注。此条文字姚本、聚珍本据司马彪书和刘昭注辑作“安帝即位之年,分高显、候城、辽阳属玄菟”。   〔一八〕“安帝永初二年,改从今名”,水经注卷三云:济水“又东北过临济县南,县故狄邑也。王莽更名利居。汉记:‘安帝永初二年,改从今名。’”此条辑录时参考了水经注内容,字句略有增改。此所引汉记,杨熊合撰水经注疏杨守敬引惠栋说认为即指东观汉记。此条姚本、聚珍本均未辑录。   〔一九〕“八十二”,玉海卷一七、卷一八引同,聚珍本作“八十一”。   〔二0〕“四十二”,聚珍本作“四十三”,玉海卷一七、卷一八亦引作“四十三”。   朝会志〔一〕   〔一〕 “朝会志”,史通古今正史篇记东观汉记撰修始末云:“熹平中,光禄大夫马日磾,议郎蔡邕、杨彪、卢植着作东观,接续纪传之可成者,而邕别作朝会、车服二志。”可知东观汉记有朝会志、为蔡邕所修。此志全佚,未见他书征引,今仅存其目。   车服志〔一〕   天子行有□罕。〔二〕文选卷四六颜延年三月三日曲水诗序李善注  永平二年正月,公卿议春南北郊,〔三〕东平王苍议曰:“孔子曰:〔四〕‘行夏之时,〔五〕乘殷之路,〔六〕服周之冕。’〔七〕为汉制法。高皇帝始受命创业,制长冠以入宗庙。光武受命中兴,建明堂,立辟雍。〔八〕陛下以圣明奉遵,以礼服龙衮,祭五帝。〔九〕礼缺乐崩,久无祭天地冕服之制。按尊事神祇,洁斋盛服,敬之至也。日月星辰,山龙华藻,天王衮冕十有二旒,以则天数;旗有龙章日月,以备其文。今祭明堂宗庙,圆以法天,方以则地,服以华文,象其物宜,以降神明,肃雍备思,博其类也。天地之礼,冕冠裳衣,宜如明堂之制。”〔一0〕司马彪续汉书舆服志下刘昭注   武冠,俗谓之大冠。〔一一〕类聚卷六七   贵人、相国绿绶,三采,绿紫白,纯绿圭。〔一二〕公、侯、将军紫绶,二采,紫白,纯紫圭。〔一三〕公主封君同。〔一四〕九卿、中二千石青绶,三采,青白红,纯青圭。〔一五〕千石、六百石黑绶,二采,青绀,纯青圭。〔一六〕四百、三百、二百石黄绶,一采,纯黄圭。〔一七〕百石青绀绶,一采,宛转缪织圭。〔一八〕御览卷六八二   孝明帝作玭珠之佩,以郊祀天地。〔一九〕书钞卷一二八   赐段颎亦帻,故知自上下通服之,皆乌也。厨人绿,驭人赤,舆辇人黄,驾五辂人逐车色。〔二0〕其承远游进贤者,施以掌导,谓之介帻。承武弁者,施以笄导,谓之平巾。事物纪原卷三   〔一〕 “车服志”,据史通古今正史篇,此志为蔡邕所撰。   〔二〕 “天子行有□罕”,此条海录碎事卷一0亦引,文字全同。“□”与“罕”皆为鸟网。此所谓“□罕”,指载网之猎车。文选卷八杨雄羽猎赋云:“荷垂天之□,张竟□之罘。”又云:“罕车飞扬,武骑聿皇。”此“□”与“罕”分言,实为同类之物。李善注云:“罕,□罕也。”   〔三〕 “春”,姚本、聚珍本作“举”,误。玉海卷七八、卷八一、卷八二引皆作“春”,字尚不误。卷六一引作“奏”,与“春”形近致误。   〔四〕 “孔子曰”,见论语卫灵公篇。 颜渊问如何治理国家,孔子以“行夏之时”云云相答。   〔五〕 “行夏之时”,杨伯峻论语译注卫灵公篇注云:“据古史记载,夏朝用的自然历,以建寅之月(旧历正月)为每年的第一月,春夏秋冬合乎自然现象。周朝则以建子之月(旧历十一月)为每年的第一月,而且以冬至日为元日。这个虽然在观测天象方面比较以前进步,但实用起来却不及夏历方便于农业生产。就是在周朝,也有很多国家是仍旧用夏朝的历法的。”   〔六〕 “乘殷之路”,“路”与“辂”通。殷辂即大辂,汉代祭天,尚乘大辂,东汉称为桑根车。殷辂较周代车子朴质。孔子生当周代,主张“乘殷之路”,是表示崇尚俭朴。左传桓公二年云:“大辂、越席,昭其俭也。”   〔七〕 “服周之冕”,孔子主张礼服华美,论语泰伯篇孔子肯定禹“恶衣服而致美乎黻冕”,可证。周冕较前代华美,所以孔子主张“服周之冕”。   〔八〕 “建明堂,立辟雍”,据本书光武帝纪载,中元元年,起明堂,辟雍。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亦云中元元年,“初起明堂、灵台、辟雍”。   〔九〕 “五帝”,据范晔后汉书明帝纪李贤注引五经通义,指苍帝灵威仰、赤帝赤熛怒、黄帝含枢纽、白帝白招矩、黑帝协光纪。   〔一0〕“宜如明堂之制”,此条玉海卷八三亦引,字句极略。据司马彪续汉书舆服志下所载:“秦以战国即天子位,灭去礼学,郊祀之服皆以袀玄。汉承秦故。至世祖践祚,都于土中,始修三雍,正兆七郊。”光武帝时,郊祀天地之礼尚为简朴。至明帝,“初服旒冕,衣裳文章,赤舄絇屦,以祠天地”。范晔后汉书明帝纪李贤注引董巴舆服志亦云:“显宗初服冕衣裳以祀天地。衣裳以玄上纁下,乘舆备文日月星辰十二章,三公、诸侯用山龙九章,卿已下用华虫七章,皆五色采。乘舆刺绣,公卿已下皆织成。陈留襄邑献之。”又引徐广车服注云:“汉明帝案古礼备其服章,天子郊庙衣皂上绛下,前三幅,后四幅,衣画而裳绣。”明帝在郊祀天地时舆服礼制的改变,当即发自东平王苍之议。   〔一一〕“武冠,俗谓之大冠”,此条海录碎事卷五亦引,文字全同。司马彪续汉书舆服志下云:“武冠,俗谓之大冠,环缨无蕤,以青系为绲,加双鹖尾,竖左右,为鹖冠云。五官、左右虎贲、羽林、五中郎将、羽林左右监皆冠鹖冠,纱縠单衣。”   〔一二〕“纯绿圭”,司马彪续汉书舆服志下云:“诸国贵人、相国皆绿绶,三采,绿紫绀,淳绿圭,长二丈一尺,二百四十首。”与此所载微异。御览卷六八二引董巴舆服志云:“诸国贵人、相国绿绶,三采,绿紫白,淳绿圭,长二丈一尺,二百四十首。”绶三采之色与东观汉记所载同。   〔一三〕“纯紫圭”,司马彪续汉书舆服志下云:“公、侯、将军紫绶,二采,紫白,淳紫圭,长丈七尺,百八十首。”御览卷六八二引董巴舆服志亦云:“将军紫绶,二采,紫白,淳紫圭,长一丈七尺,百八十首。”   〔一四〕“公主封君同”,司马彪续汉书舆服志下云:“公主封君服紫绶。”御览卷六八二引董巴舆服志亦云公主封君绶制与将军同。   〔一五〕“纯青圭”,司马彪续汉书舆服志下云:“九卿、中二千石、二千石青绶,三采,青白红,淳青圭,长丈七尺,百二十首。”御览卷六八二引董巴舆服志云:“九卿、中二千石,一云青緺绶。”   〔一六〕“纯青圭”,司马彪续汉书舆服志下云:“千石、六百石黑绶,三采,青赤绀,淳青圭,长丈六尺,八十首。”与此所载略有不同。御览卷六八二引董巴舆服志所载与司马彪书同。   〔一七〕“一采,纯黄圭”,此二句原误倒,今据上下文例乙正。御览卷六八二引董巴舆服志云:“四百丞、尉,三百长相,二百石,皆黄绶,一采,淳黄圭,长丈五尺,六十首。”亦可证此二句当作“一采,纯黄圭”。又司马彪续汉书舆服志下云:“四百石、三百石、二百石黄绶,一采,淳黄圭,长丈五尺,六十首。”   〔一八〕“宛转缪织圭”,原脱“圭”字。司马彪续汉书舆服志下云:“百石青绀绶,一采,宛转缪织圭,长丈二尺。”御览卷六八二引董巴舆服志云:“百石青绀绶,一采,宛转缪织圭,长丈二尺。”今据二书增补。此条文字上尚引有“掠得羌侯君长紫绶十七、艾绶二十八、黄绶二枚,皆入簿”诸句,此为段颎事,已入本书段颎传。   〔一九〕“以郊祀天地”,此条上书名引作“蔡邕车服志”。蔡邕车服志即东观汉记中车服志。此条御览卷六九二、唐类函卷一六八引同。   〔二0〕“驾五辂人逐车色”,“驾五”二字疑为衍文,或文有讹脱。 卷六   传一   东观汉记卷六   传一   光烈阴皇后〔一〕   有阴子公者,生子方,〔二〕方生幼公,公生君孟,名睦,〔三〕即后之父也。范晔后汉书卷一0光烈阴皇后纪李贤注  上微时,过新野,〔四〕闻后美,〔五〕心悦之。后至长安,见执金吾车骑甚盛,因叹曰:“仕宦当作执金吾,〔六〕娶妻当得阴丽华。”更始元年,遂纳后于宛。〔七〕御览卷一三七   光烈阴皇后,上即位,立为贵人。〔八〕上以后性贤仁,宜母天下,欲授以尊位。后辄退让,自陈不足以当大位。〔九〕御览卷一四四   后为皇后。〔一0〕类聚卷一八   失亲数十年,言及未尝不流涕。〔一一〕书钞卷二四   〔一〕 “光烈阴皇后”,名丽华,南阳新野人,事详范晔后汉书卷一0光烈阴皇后纪。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一亦略载其事。范书皇后纪论云:“汉世皇后无谥,皆因帝谥以为称。虽吕氏专政,上官临制,亦无殊号。中兴,明帝始建光烈之称,其后并以德为配,至于贤愚优劣,混同一贯,故马、窦二后俱称德焉。其余唯帝之庶母及蕃王承统,以追尊之重,特为其号,如恭怀、孝崇之比是也。”据史通古今正史篇,东观汉记有外戚传,本卷所收光烈阴皇后等传,原当皆在外戚传。   〔二〕 “子方”,姚本注云:“子方即腊日以黄羊祠灶神者。”范晔后汉书阴识传云:“宣帝时,阴子方者,至孝有仁恩,腊日晨炊而灶神形见,子方再拜受庆。家有黄羊,因以祀之。自是已后,暴至巨富,田有七百余顷,舆马仆隶,比于邦君。子方常言‘我子孙必将彊大’,至识三世而遂繁昌,故后常以腊日祀灶,而荐黄羊焉。”事又见风俗通义祀典篇。阴识即光烈阴皇后前母兄。   〔三〕 “睦”,范晔后汉书光烈阴皇后纪李贤注云:“今世本‘睦’作‘陆’。”是唐代传世本有“睦”作“陆”者。   〔四〕 “上微时,过新野”,此二句聚珍本作“初,光武适新野”,类聚卷二六、御览卷二六引同,书钞卷五四引作“光武初过新野”。   〔五〕 “闻后美”,此句聚珍本作“闻阴后美”,书钞卷五四、类聚卷二六引同,御览卷三八0引作“闻阴丽华美”。   〔六〕 “当”,书钞卷五四引作“须”。   〔七〕 “更始元年,遂纳后于宛”,范晔后汉书光烈阴皇后纪云:“初,光武适新野,闻后美,心悦之。后至长安,见执金吾车骑甚盛,因叹曰:‘仕宦当作执金吾,娶妻当得阴丽华。’更始元年六月,遂纳后于宛当成里,时年十九。”   〔八〕 “立为贵人”,范晔后汉书光烈阴皇后纪云:“光武即位,令侍中傅俊迎后,与胡阳、宁平主诸宫人俱到洛阳,以后为贵人。”   〔九〕 “自陈不足以当大位”,建武二年,以光烈阴皇后固辞后位,遂立郭后。至十七年,乃废郭后而立阴后,事见范晔后汉书光武郭皇后纪、光烈阴皇后纪。此条永乐大典卷二九七二亦引,字句全同。   〔一0〕“后为皇后”,类聚卷一八引东观汉记云:“初,光武闻阴丽华美,心悦之,叹曰:‘娶妻当得阴丽华。’后为皇后。”“娶妻当得阴丽华”以上诸句,上文已作辑录,今删去,仅辑“后为皇后”一句。御览卷三八0亦引此条文字,仅无“之”字,余与类聚卷一八引同。   〔一一〕“失亲数十年,言及未尝不流涕”,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范晔后汉书光烈阴皇后纪云:“七岁失父,虽已数十年,言及未曾不流涕。”   明德马皇后〔一〕   明德皇后尝久病,至卜者家为卦,问咎祟所在。卜者卦定释蓍,仰天叹息。〔二〕卜者乃曰:“此女明年小疾,必将贵。遂为帝妃,不可言也。”〔三〕御览卷七二七  后长七尺二寸,〔四〕青白色,方口美发。〔五〕初学记卷一0   明帝马皇后美发,为四起大髻,但以发成,尚有余,绕髻三匝,复出诸发。〔六〕眉不施黛,装不求饰。〔七〕独左眉角小缺,补之如粟。常称疾而终身得意。〔八〕范晔后汉书卷一0明德马皇后纪李贤注   先人后己,发于至诚。〔九〕书钞卷二五   荐达左右。〔一0〕书钞卷二五   永平三年春,有司奏请立长秋宫,〔一一〕以率八妾。〔一二〕上未有所言。皇太后曰:“马贵人德冠后宫。”遂登至尊。先是数日,后梦有小虫飞无数随着身,〔一三〕入皮肤中,复飞出。〔一四〕御览卷三九八   明德皇后既处椒房,太官上饭,累肴膳备副,重加幕覆,辄撤去,谴敕令与诸舍相望也。〔一五〕御览卷八四七   明德马后不喜出入游观,〔一六〕希尝临御□牖。〔一七〕御览卷一八八   马后袍极粗疏,诸主朝望见,〔一八〕反以为绮。后曰:“此缯染色好,故直用之。” 御览卷八一六   明德马皇后尝有不安,时在敬法殿东厢,上令太夫人及兄弟得入见。〔一九〕初学记卷二四   马皇后志在克己辅上,不以私家干朝廷。兄马防为虎贲中郎将,〔二0〕弟为黄门郎,讫永平世不迁。〔二一〕书钞卷五八   明德马后,时上欲封诸舅,〔二二〕外间白太后,〔二三〕曰:“吾自念亲属皆无柱石之功,俗语曰:‘时无赭,浇黄土。’” 御览卷四九五   太后诏曰:〔二四〕“吾万乘主,〔二五〕欲身率众,〔二六〕身服大练缣裙,〔二七〕食不求所甘,〔二八〕左右傍人皆无薰香之饰。〔二九〕前过濯龙门上,〔三0〕见外家问起居,车如流水,马如游龙,仓头衣绿□,〔三一〕领袖正白,〔三二〕顾视御者,不及之。亦不谴怒,〔三三〕但绝其岁用,冀以默止讙耳。”〔三四〕书钞卷一三九   上欲封诸舅,〔三五〕马太后辄断绝曰:“计之熟矣,勿有疑也。〔三六〕至孝之行,安亲为上。〔三七〕今遭变异,谷价数倍,忧惶昼夜,不安坐卧,而欲封爵,违逆慈母之拳拳。〔三八〕吾素刚急,有胸中气,不可不慎。〔三九〕穣岁之后,唯子之志,吾但当含饴弄孙,不能复知政。” 类聚卷五一   后素谨慎,〔四0〕小感慨辄自责,如平生事舅姑。时新平主家御者失火,及北阁后殿,深以自过,起居不忻。至正月当上原陵,言我守备不精,惭见原陵,〔四一〕不上。御览卷一三七   明德马后置织室,〔四二〕蚕于濯龙中,数往来观视,内以为娱乐,外以先女功。〔四三〕类聚卷六五   明德后诏书流布,咸称至德,王主诸家,〔四四〕莫敢犯禁。广平、钜鹿、乐成王在邸,入问起居,帝望见车骑鞍勒皆纯黑,〔四五〕无金银彩饰,马不逾六尺,〔四六〕于是以白太后,即赐钱各五百万,于是施亲戚,被服自如。〔四七〕御览卷一五0   〔一〕 “明德马皇后”,马援之小女,事详范晔后汉书卷一0。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一、张璠汉记亦略载其事。   〔二〕 “卜者卦定释蓍,仰天叹息”,聚珍本无“息”字,此二句下有“问之”一句。书钞卷二三有“释蓍叹息”一句,即本此二句。   〔三〕 “不可言也”,书钞卷二三引“相当大贵,不无言也”二句,当系括引。“无”字乃“可”字之讹。范晔后汉书明德马皇后纪云:“后时年十岁,干理家事,敕制僮御,内外谘禀,事同成人。……后尝久病,太夫人令筮之,筮者曰:‘此女虽有患状而当大贵,兆不可言也。’后又呼相者使占诸女,见后,大惊曰:‘我必为此女称臣。然贵而少子,若养他子者得力,乃当逾于所生。’”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一云:“母尝使善卜者相后,曰:‘此女必当大贵,遂为帝王妃,然而少子。’”   〔四〕 “七尺二寸”,姚本、聚珍本同,书钞卷二三、御览卷一三七、万花谷后集卷八引亦同,惟御览卷三六七引作“七尺三寸”。按御览卷三六七所引误。范晔后汉书明德马皇后纪亦云后“身长七尺二寸”。   〔五〕 “方口美发”,书钞卷二三仅引此一句。   〔六〕 “复出诸发”,此句原无,御览卷一三七引有,今据增补。   〔七〕 “装不求饰”,此句原无,书钞卷二五引有,今据增补。   〔八〕 “常称疾而终身得意”,此条类聚卷一七,六帖卷三一,御览卷三六五、卷三七三亦引,字句皆较简略。   〔九〕 “先人后己,发于至诚”,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类聚卷一五引续汉书云:“明德皇后马氏……年十三,以选入太子宫,接侍同列而承至尊,先人后己,发于至诚,由是见宠。”   〔一0〕“荐达左右”,范晔后汉书明德马皇后纪云:“显宗即位,以后为贵人。时后前母姊女贾氏亦以选入,生肃宗。帝以后无子,命令养之。……后于是尽心抚育,劳悴过于所生。肃宗亦孝性淳笃,恩性天至,母子慈爱,始终无纤介之间。后常以皇嗣未广,每怀忧叹,荐达左右,若恐不及。后宫有进见者,每加慰纳。”类聚卷一五引续汉书载明德马皇后事亦有“荐达左右”语。   〔一一〕“长秋宫”,范晔后汉书明德马皇后纪李贤注云:“皇后所居宫也。长者,久也,秋者,万物成熟之初也,故以名焉。请立皇后,不敢指言,故以宫称之。”   〔一二〕“八妾”,汉书五行志上云:“春秋桓公十四年‘八月壬申,御廪灾’。……刘向以为御廪,夫人八妾所舂米之臧以奉宗庙者也。”颜师古注云:“一娶九女,正嫡一人,余者妾也,故云八妾。”   〔一三〕“后梦有小虫飞无数随着身”,此句姚本、聚珍本作“梦有小飞虫万数随着身”,御览卷九四四引同。书钞卷二三仅引“梦飞虫着身”一句。   〔一四〕“复飞出”,“出”字姚本、聚珍本作“去”,御览卷九四四、事类赋卷三0引同。此条书钞卷一0亦引,字句较为简略。   〔一五〕“谴敕令与诸舍相望也”,此条御览卷七00引作“明德马皇后既处椒房,太官上饭,重加幕覆,辄撤去”。聚珍本即据御览卷七00辑录,仅删去“明德马皇后”五字。   〔一六〕“不喜出入游观”,书钞卷二三仅引“不喜游观”一句。   〔一七〕“希尝临御□牖”,“尝”字姚本、聚珍本作“常”,初学记卷一0引同。按二字古通。“牖”字姚本、聚珍本作“望”,初学记卷一0引同。御览卷一三七引续汉书载孝明马皇后事云:“性不喜出入游观,未尝临御□牖。”   〔一八〕“诸主朝望见”,“主”字姚本作“王”,书钞一二九、御览卷六九三引同。按“主”字是,聚珍本作“主”。范晔后汉书明德马皇后纪云:“朔望诸姬主朝请,望见后袍衣疏粗,反以为绮縠,就视,乃笑。后辞曰:‘此缯特宜染色,故用之耳。’六宫莫不叹息。”益可证“主”字是。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一载此事云:“诸王亲家朝请,望见后裙极粗疏,以为绮,就视,乃笑。后曰:‘此缯染色好,故用之耳。’老人知者,无不叹息。”   〔一九〕“上令太夫人及兄弟得入见”,玉海卷一五九亦引此条,字句较为简略。   〔二0〕“马防”,此二字原无,书钞卷六三引有,今据增补。   〔二一〕“讫永平世不迁”,“迁”字御览卷二四一引作“转”。聚珍本注云:“以上明帝时事。”类聚卷一五引续汉书载明德马皇后事云:“后志在克己辅上,不以私家干朝庭。兄为虎贲中郎将,两弟黄门郎,讫永平世不迁。”事又见初学记卷一0、御览卷一三七所引续汉书。   〔二二〕“时上欲封诸舅”,“上”指章帝。范晔后汉书明德马皇后纪云:“建初元年,帝欲封诸舅,太后不听。”   〔二三〕“太后”,此二字聚珍本重,属下句读。   〔二四〕“太后诏曰”,此句原作“明德后曰”,今据姚本和初学记卷一0引校改。   〔二五〕“吾万乘主”,书钞卷二五引同。姚本、聚珍本“乘”字下有“之”字,初学记卷一0引亦有“之”字。   〔二六〕“欲身率众”,此句原无,姚本、聚珍本亦未辑录,书钞卷二五引有此句,今据增补。   〔二七〕“身服大练缣裙”,此句原作“身服大缣”,姚本、聚珍本作“身衣大练缣裙”,初学记卷一0引同,今据增补“练”、“裙”二字。   〔二八〕“食不求所甘”,此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初学记卷一0引亦有此句,今据增补。   〔二九〕“傍人皆”,原无此三字,姚本、聚珍本有,初学记卷一0引亦有此三字,今据增补。   〔三0〕“濯龙”,通鉴卷四六胡三省注云:“续汉志:‘濯龙,园名,近北宫。’”   〔三一〕“绿□”,范晔后汉书明德马皇后纪李贤注云:“□,臂衣,今之臂鞲,以缚左右手,于事便也。”通鉴卷四六胡三省注云:“余据字书,臂□之□从革,此□从衣,释单衣也,皆音古侯翻。”按“鞲”与“□”音同字通,“鞲”亦作“□”。“绿□”即谓绿色臂衣。   〔三二〕“领袖正白”,通鉴卷四六胡三省注云:“言其新洁无垢污也。”   〔三三〕“亦”,原作“遂”,聚珍本作“亦”,类聚卷九三引同,今从改。   〔三四〕“冀以默止讙耳”,范晔后汉书明德马皇后纪云:建初二年,“大旱,言事者以为不封外戚之故,有司因此上奏,宜依旧典。太后诏曰:‘凡言事者皆欲媚朕以要福耳。……吾为天下母,而身服大练,食不求甘,左右但着帛布,无香薰之饰者,欲身率下也。以为外亲见之,当伤心自敕,但笑言太后素好俭。前过濯龙门上,见外家问起居者,车如流水,马如游龙,仓头衣绿□,领袖正白。顾视御者,不及远矣。故不加谴怒,但绝岁用而已,冀以默愧其心,而犹懈怠,无忧国忘家之虑。……’固不许。”御览卷一三七引续汉书云:“太后素自喜俭,前过濯龙门上,见外家问起居,车如流水马如龙,苍头衣绿□直领,领袖正白。顾视旁御者,远不及也。亦不谴怒,但绝其岁用,冀以嘿止喧耳。”可与此相参证。   〔三五〕“上欲封诸舅”,据通鉴卷四六,此为章帝建初二年时事。   〔三六〕“勿有疑也”,原脱“勿”、“也”二字,姚本、聚珍本有此二字,范晔后汉书明德马皇后纪、通鉴卷四六同,今据增补。   〔三七〕“至孝之行,安亲为上”,通鉴卷四六胡三省注引扬子云:“孝莫大于宁亲,宁亲莫大于四表之欢心。”   〔三八〕“拳拳”,范晔后汉书明德马皇后纪李贤注云:“拳拳犹勤勤也。”   〔三九〕“慎”,范晔后汉书明德马皇后纪、通鉴卷四六作“顺”。   〔四0〕“后素谨慎”,书钞卷二六有“太后慎谨”一句,当系东观汉记马皇后传中语。此句上原引有以下一段文字:“后长七尺二寸,青白色,方口美发,为四起大髻,但以发成,尚有余,绕结三匝,复出诸发。眉不施黛,独左眉角小缺,补之如粟。”因与上文重出,今删去。   〔四一〕“原陵”,光武帝之陵。范晔后汉书明帝纪云:中元二年“三月丁卯,葬光武皇帝于原陵”。李贤注引帝王世纪云:“原陵方三百二十步,高六丈,在临平亭东南,去洛阳十五里。”   〔四二〕“织室”,西汉时少府下有东织、西织,成帝河平元年省东织,更名西织为织室。掌皇室丝帛的织造和染色。   〔四三〕“外以先女功”,此条书钞卷二六,初学记卷一0、卷一四,类聚卷三九,六帖卷三六,御览卷八二五亦引,字句皆较此简略。   〔四四〕“王主诸家”,御览卷八九四引作“王主诸处”,聚珍本未辑此句。   〔四五〕“黑”,原误作“墨”,姚本、聚珍本作“黑”,书钞卷一二六两引,类聚卷四五,御览卷三五八、卷八九四皆一引,均作“黑”,今据改正。   〔四六〕“不”,此字原脱,聚珍本有,类聚卷四五,御览卷三五八、卷八九四引亦有,今据增补。   〔四七〕“于是施亲戚,被服自如”,此二句聚珍本未辑录。   章德窦皇后〔一〕   进止得适,人事修备。〔二〕书钞卷二五  后性敏给。〔三〕书钞卷二五   〔一〕 “章德窦皇后”,大司空窦融之曾孙,窦勋之女,事详范晔后汉书卷一0章德窦皇后纪。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一亦略载其事。   〔二〕 “进止得适,人事修备”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御览卷一三七引续汉书云:“孝章章德窦皇后,右扶风平陵人,窦勋之女。……母沘阳公主欲内之,帝闻后有才色,数以问诸家。建初二年,后与女弟随主入见长乐宫,进止得适,人事修备。”   〔三〕 “后性敏给”,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范晔后汉书章德窦皇后纪云:窦皇后“入掖庭,见于北宫章德殿。后性敏给,倾心承接,称誉日闻。明年,遂立为皇后”。御览卷一三七引续汉书载窦皇后事亦有“后性敏给”之语。   敬隐宋皇后   敬隐宋后以王莽末年生,〔一〕遭世仓卒,其母不举,弃之南山下。时天寒,冬十一月,再宿不死。外家出过于道南,闻有儿啼声,怜之,因往就视,有飞鸟纡翼覆之,沙石满其口鼻,能喘,心怪伟之,以有神灵,遂取而持归养,长至年十三岁,乃以归宋氏。御览卷三六一  章帝宋贵人,时窦皇后内宠方盛,以贵人名族,节操高妙,心内害之,欲为万世长计,阴设方略,谗毁贵人,由是母子见疏。数月,诬奏贵人使婢为蛊道祝诅,七年,遂被谮暴卒。〔二〕御览卷一四四   〔一〕 “敬隐宋后”,父宋杨,永平末年,选入太子宫,章帝即位,立为贵人,生庆,立为皇太子。旋以谗废,贵人自杀。后殇帝卒,立庆长子祜为帝,是为安帝。建光元年三月,追尊祖妣宋贵人曰敬隐皇后。事见范晔后汉书清河孝王庆传、安帝纪,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一。   〔二〕 “遂被谮暴卒”,事详范晔后汉书清河孝王庆传。章德窦皇后纪亦略载其事。此条永乐大典卷二九七二亦引,字句全同。   孝和阴皇后   孝和阴皇后,〔一〕聪慧敏达,有才能,善史书。永元二年,〔二〕选入掖庭,为贵人,讬以先后近属,故有宠〔三〕御览卷一四四  巫蛊咒诅。〔四〕书钞卷二六   〔一〕 “孝和阴皇后”,光烈阴皇后兄执金吾阴识之曾孙,吴房侯阴纲之女,事详范晔后汉书卷一0和帝阴皇后纪。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一亦略载其事。   〔二〕 “永元二年”,范晔后汉书和帝阴皇后纪云:“后少聪慧,善书艺。永元四年,选入掖庭,以先后近属,故得为贵人,有殊宠。”御览卷一三七引续汉书云:“孝和阴皇后,吴房侯纲之女也。后为人聪惠,有才能。永元四年,选入掖庭为贵人,以讬先后近属,故有异宠。”此云“二年”,而范书、司马彪书云“四年”,疑当作“四年”。   〔三〕 “故有宠”,此条永乐大典卷二九七二亦引,字句全同。   〔四〕 “巫蛊□诅”,此句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范晔后汉书和帝阴皇后纪云:“自和熹邓后入宫,爱宠稍衰,数有恚恨。后外祖母邓朱出入宫掖。十四年夏,有言后与朱共挟巫蛊道,事发觉,帝遂使中常待张慎与尚书陈褒于掖庭狱杂考案之。朱及二子奉、毅与后弟轶、辅、敞辞语相连及,以为祠祭祝诅,大逆无道。奉、毅、辅考死狱中。帝使司徒鲁恭持节赐后策,上玺绶,迁于桐宫,以忧死。”   和熹邓皇后〔一〕   和熹邓后年五岁,〔二〕太夫人为剪发,〔三〕夫人年老目冥,〔四〕并中后额,虽痛忍而不言,〔五〕一额尽伤。左右怪而问之,后言:“夫人哀我为断发,难伤老人意,故忍之耳。”〔六〕御览卷一三七  和熹皇后六岁,诸兄持后发,后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奈何弄人发乎?”〔七〕类聚卷一七   六岁能书。〔八〕书钞卷二五   诸兄读经,难问其意。〔九〕书钞卷二六   和熹邓后七岁读论语,志在书传,母常非之曰:“当习女工,今不是务,宁当学博士耶?”后重违母意,昼则缝纫,夜私买脂烛读经传,宗族外内皆号曰“诸生”。〔一0〕御览卷六一四   和熹邓皇后尝梦扪天体,荡荡正青,滑如磄●,〔一一〕有若钟乳,后仰嗽之。〔一二〕以讯占梦,言尧梦攀天而上,〔一三〕汤梦及天舐之,〔一四〕皆圣主之梦。〔一五〕御览卷三九八   博览五经传记。〔一六〕书钞卷二六   和熹邓后逊位,手书谢表,深陈德薄,不足以奉承宗庙,充少君之位。〔一七〕书钞卷一0三   和熹邓后即位,万国贡献悉禁绝,惟岁时供纸墨而已。〔一八〕初学记卷二一   邓太后赐冯贵人步摇一具。〔一九〕类聚卷七0   和熹后时,新遭大忧,法禁未设,宫中亡大珠一箧,〔二0〕主名不立。太后念欲下掖庭考问之,恐有无辜僵仆者,乃亲自临见宫人,一一阅问,察其颜色,开示恩信。宫人盗者,即时其服,不加鞭箠,不敢隐情,〔二一〕宫人惊,咸称神明。〔二二〕御览卷一三七、卷八0二   邓太后雅性不好淫祀。〔二三〕范晔后汉书卷四殇帝纪李贤注   邓太后临朝,上林鹰犬,悉斥放之。〔二四〕类聚卷九一   下□尚书曰:〔二五〕“国家离乱,大□未安,黄门鼓吹,曷有燕乐之志。欲罢黄门鼓吹。”〔二六〕书钞卷一三0   和熹邓后称制,〔二七〕永初二年三月,〔二八〕京师旱,至五月朔,太后幸雒阳寺,省庶狱,举冤囚。徒杜泠不杀人,〔二九〕自诬,被掠羸困,使舆见,〔三0〕畏吏,不敢自理。〔三一〕吏将去,微疾举颈,若欲有言,〔三二〕太后察视觉之,即呼还问状,遂信,〔三三〕即时收令下狱抵罪,尹左迁。行未还宫,澍雨大降。类聚卷一00   邓太后尝体不安,〔三四〕左右忧惶,至令祷祠,愿以人为代。太后闻之,即谴怒,敕掖庭令以下:“何故乃有此不祥之言?”左右咸流涕,叹太后临大病,不自顾,而念兆民。后病瘳,岂非天地之应与?〔三五〕御览卷五二九   和熹邓后自遭大忧,〔三六〕及新野君仍丧,〔三七〕诸兄常悲伤思慕,羸瘦骨立,不能自胜。〔三八〕御览卷三七八   〔一〕 “和熹邓皇后”,名绥,太传邓禹之孙,护羌校尉邓训之女,事详范晔后汉书和熹邓皇后纪。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一亦略载其事。范书皇后纪论云:“初平中,蔡邕始追正和熹之谥,其安思、顺烈以下,皆依而加焉。”李贤注引蔡邕集谥议云:“汉世母氏无谥,至于明帝始建光烈之称,是后转因帝号加之以德,上下优劣,混而为一,违礼‘大行受大名,小行受小名’之制。谥法‘有功安人曰熹’。帝后一体,礼亦宜同。大行皇太后谥宜为和熹”。   〔二〕 “和熹邓后年五岁”,此句原无“和熹邓”三字,御览卷三八四引有,今据增补。此句御览卷三六四引作“和熹皇后年五岁”。   〔三〕 “剪”,书钞卷二五引作“剃”,御览卷三八四引作“断”,于义皆通。   〔四〕 “夫人年老目冥”,“老”字御览卷三八四引作“耆”。“冥”字原误作“寔”,聚珍本作“冥”,御览卷三六四、卷三八四引亦作“冥”,字尚不误,今据校正。   〔五〕 “而”,原无此字,御览卷三八四引有,今据增补。   〔六〕 “故忍之耳”,此句下尚引有以下一段文字:“及为太后,时宫中亡大珠一筐。太后念欲下掖庭考问之,恐有无辜僵仆者,乃亲自临见宫人阅问,动察颜色,开示恩信,宫人即时首服,不加鞭箠,不敢隐情,宫人惊,咸称神明。”已移至下文。范晔后汉书和熹邓皇后纪云:“后年五岁,太傅夫人爱之,自为剪发。夫人年高目冥,误伤后额,忍痛不言。左右见者怪而问之,后曰:‘非不痛也,太夫人哀怜为断发,难伤老人意,故忍之耳。’”可与此互证。   〔七〕 “奈何弄人发乎”,此条文字御览卷三七三亦引,字句微异。   〔八〕 “六岁能书”,此句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范晔后汉书和熹邓皇后纪云:“六岁能史书,十二通诗、论语。”此句有节删。   〔九〕 “诸兄读经,难问其意”,此二句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范晔后汉书和熹邓皇后纪云:“诸兄每读经传,辄下意难问。”   〔一0〕“宗族外内皆号曰‘诸生’”,书钞卷二六引“皆号诸生”一句,当即出此。御览卷一三七引续汉书载和熹邓皇后事云:“后七岁读论语,十二岁通诗,诸兄读经,辄难问微意,志在书传。母非之曰:‘当习女工,以供衣服,今不是务,汝当举博士耶?’后重违母意,则缝绽极女工事,暮夜,私买脂烛读经传,宗族内外皆号曰‘诸生’。”可与此互证。范晔后汉书和熹邓皇后纪亦有相类记载。   〔一一〕“滑如磄●”,姚本、聚珍本无“如磄●”三字。“磄●”,怪石。“●”与“磃”通。   〔一二〕“后仰嗽之”,“后”字原误作“若”,姚本、聚珍本云:“后仰□之。”类聚卷七九引同,今据校正。书钞卷二三引“梦扪天仰嗽”一句,系括引大意。此句范晔后汉书和熹邓皇后纪作“乃仰嗽饮之。”   〔一三〕“言尧梦攀天而上”,王先谦后汉书和熹邓皇后纪集解载惠栋说引周宣梦书云:“昔圣帝明皇之时,神气昭然先见。故尧梦乘龙上天,汤梦布令天下,后皆有天下。”   〔一四〕“汤梦及天舐之”,此句原脱误作“汤反天砥之”,姚本、聚珍本作“汤梦及天舐之”,今据校正。范晔后汉书和熹邓皇后纪云:“汤梦及天而咶之。”“咶”与“舐”通。   〔一五〕“皆圣主之梦”,此句上姚本、聚珍本有“此”字,类聚卷七九引同。此句下姚本、聚珍本有“吉不可言”一句,不知从何书辑录。范晔后汉书和熹邓皇后纪有此句。据范书和熹邓皇后纪,永元七年,后与诸家子俱选入宫,八年冬,入掖庭为贵人,时年十六。   〔一六〕“博览五经传记”,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御览卷一三七引续汉书载和熹邓皇后事云:“后自入宫,遂博览五经传记。”   〔一七〕“充少君之位”,范晔后汉书和熹邓皇后纪云:永元“十四年夏,阴后以巫蛊事废,后请救不能得,帝便属意焉。后愈称疾笃,深自闭绝。……至冬,立为皇后,辞让者三,然后即位。手书谢表,深陈德薄,不足以充小君之选”。   〔一八〕“惟岁时供纸墨而已”,御览卷六0五亦引此条,字句全同。聚珍本把此条连缀于下条之后,并注云此为殇帝延平元年事。按聚珍本编排失次,注文亦误。范晔后汉书和熹邓皇后纪云:永元十四年冬,邓贵人立为皇后。“是时方国贡献,竞求珍丽之物,自后即位,悉令禁绝,岁时但供纸墨而已。”通鉴卷四八亦将此事系于永元十四年,可见邓后令万国仅岁供纸墨事在和帝时。   〔一九〕“邓太后赐冯贵人步摇一具”,“冯”字原误作“马”,姚本、聚珍本作“冯”,今据改正。元兴元年,和帝卒,葬后,宫人并归园,冯贵人王赤绶,以未有头上步摇、环佩,加赐各一具。见范晔后汉书和熹邓皇后纪。释名释首饰云:“步摇,上有垂珠,步则摇动也。”司马彪续汉书舆服志下云:“步摇以黄金为山题,贯白珠为桂枝相缪,一爵九华,熊、虎、赤罴、天鹿、辟邪、南山丰大特六兽,诗所谓‘副笄六珈’者。诸爵兽皆以翡翠为毛羽。金题,白珠珰绕,以翡翠为华云。”   〔二0〕“箧”,竹笥。   〔二一〕“不敢隐情”,书钞卷二五有此一句,当即东观汉记邓太后事。   〔二二〕“咸称神明”,御览卷一三七引云:“及为太后,时宫中亡大珠一筐”云云,详见上文注〔六〕。又卷八0二引云:“和熹后时,新遭大忧,法禁未设,宫中亡大珠一箧,主名不立。太后乃亲自临见宫人,一一问阅,察其颜色,开示恩信。宫人盗者,即时首服。”此条即综合两处所引辑录。范晔后汉书和熹邓皇后纪亦略载此事。通鉴卷四八将此事系于元兴元年十二月殇帝初即位时。   〔二三〕“邓太后雅性不好淫祀”,范晔后汉书殇帝纪延平元年载:“夏四月庚申,诏罢祀官不在祀典者。”其下李贤即引此条文字作注。和熹邓皇后纪载:殇帝即位,邓太后临朝,“常以鬼神难征,淫祀无福,乃诏有司罢诸祠官不合典礼者。”由此看来,此句当系于殇帝延平元年。而聚珍本系于下文邓太后省庶狱,举冤囚,澍雨大降一条后,以为安帝永初年间事,与史不符。书钞卷二三有“不好淫祀”一句,即系东观汉记邓太后事。东汉会要卷五引东观汉记云:“邓太后性不好淫祀。”   〔二四〕“悉斥放之”,“放”字御览卷九二六、事类赋卷一八引作“卖”。范晔后汉书和熹邓皇后纪云:“悉斥卖上林鹰犬。”通鉴卷四九将此事系于殇帝延平元年六月。胡三省注云:“东都亦有上林苑,在雒阳西。‘斥’,开也,弃也。”   〔二五〕“下囗尚书曰”,此句有脱误,无从校正。此句上冠有“东观记云:和熹后传云”九字,知“下囗尚书曰”云云为和熹邓皇后传中文字。   〔二六〕“欲罢黄门鼓吹”,范晔后汉书安帝纪永初元年九月载:“壬午,诏太仆、少府减黄门鼓吹,以补羽林士。”又见通鉴卷四九。疑此邓太后命罢黄门鼓吹与范书安帝纪永初元年所载为同一事。通鉴卷四九胡三省注云:“汉官仪曰:‘黄门鼓吹,百四十五人。羽林左监主羽林八百人,右监主九百人。’杜佑曰:“汉代有黄门鼓吹,享宴食举乐十三曲,与魏代鼓吹、长箫伎录,并云丝竹合作,执节者歌。’”姚本、聚珍本皆未收此条。聚珍本乐志有“国家离乱,大□未安,黄门旧有鼓吹,今宜罢去”一条,系辑自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一三0。陈本经过窜改,不足为据;且此条为邓太后诏中语,据孔广陶校注本书钞所引,不应入乐志。   〔二七〕“和熹邓后称制”,此句书钞卷二三引作“太后临朝”。   〔二八〕“永初二年三月”,此句原无,御览卷一一、事类赋卷三引有,今据增补。   〔二九〕“徒杜泠不杀人”,原无“徒”字,御览卷六四二引有,今据增补。“泠”,姚本、聚珍本作“冷”,御览卷六四二引作“洽”。   〔三0〕“使舆见”,“舆”字原误作“兴”。姚本云:“使舆见。”聚珍本云:“便舆见。”今据改正。御览卷六四二引作“便与见”,“与”字亦误。通鉴卷四九云:永初二年“五月丙寅,皇太后幸雒阳寺,及若卢狱,录囚徒。雒阳有囚,实不杀人而被考自诬,羸困舆见。”胡三省注云:“舆,箯舆也。狱囚被掠委困者,以箯舆处之。”箯舆编竹木为之。   〔三一〕“自理”,此二字御览卷六四二引作“白”。   〔三二〕“微疾举颈,若欲有言”,此二句御览卷六四二引作“举头若有言”。   〔三三〕“遂信”,姚本同,聚珍本作“遂得申理”,御览卷六四二引作“遂得申列”。   〔三四〕“邓太后尝体不安”,事在安帝永初三年秋,见范晔后汉书和熹邓皇后纪。   〔三五〕“岂非天地之应与”,此条孔广陶校注本书钞卷九0两引,一引云:“以人为代。”一引云:“和熹邓皇后尝体不安,左右忧惶,至令祷祠,愿以身为牲。后即谴怒止之,后疾遂瘳。”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九0亦两引此条,一引云:“以人为代。”另一引云:“邓太后尝体不安,左右忧惶,至令祷祠,愿以身代牲。太后闻之,甚怒,即敕令禁止,以为何故乃有此不祥之言。左右咸流涕,叹息曰:‘太后临大病,不自顾,而念兆民。’后病遂瘳,岂非天地之应与?”其下注“补”字,即谓此条文字已据他书增补。姚本、聚珍本即据陈刻本辑录,所不同者,一二字而已。   〔三六〕“自遭大忧”,谓和帝、殇帝卒。   〔三七〕“新野君”,和熹邓皇后母阴氏。范晔后汉书安帝纪永初元年载:“六月戊申,爵皇太后母阴氏为新野君。”又永初四年载:“冬十月甲戌,新野君阴氏薨。”阴氏卒后谥曰敬君。“仍”,重也,再也。   〔三八〕“不能自胜”,此条御览卷三八六亦引,字句稍略。范晔后汉书和熹邓皇后纪云:“及新野君薨,太后自侍疾病,至乎终尽,忧哀毁损,事加于常。”又邓骘传云:永初“四年,母新野君寝病,骘兄弟并上书求还侍养。太后以阊最少,孝行尤着,特听之,赐安车驷马。及新野君薨,骘等复乞身行服,章连上,太后许之。骘等既还里第,并居冢次。阊至孝骨立,有闻当时”。   安思阎皇后〔一〕   〔一〕 “安思阎皇后”,名姬,阎畅之女,事详范晔后汉书卷一0安思阎皇后纪。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一亦略载其事。史通古今正史篇叙东观汉记递修经过云:“至元嘉元年,复令太中大夫边韶、大军营司马崔寔、议郎朱穆、曹寿杂作孝穆、崇二皇及顺烈皇后传,又增外戚传入安思等后。”据此可知东观汉记外戚传中有安思阎皇后传。此传文字今全佚,仅存其目。   顺烈梁皇后〔一〕   有光景之祥。〔二〕书钞卷二三  九岁诵论语。〔三〕书钞卷二五  孝顺梁皇后,〔四〕永建三年春三月丙午,〔五〕选入掖庭。〔六〕相工茅通见之,〔七〕瞿然惊骇,却再拜贺曰:“此所谓日角偃月,〔八〕相之极贵,臣所未尝见。”〔九〕太史卜之,兆得寿房,〔一0〕又筮之,得坤之比。〔一一〕御览卷七二七   顺帝阳嘉元年,立顺烈皇后。是时自冬至春不雨,尊后之日,嘉澍沾渥。〔一二〕御览卷一0   太后摄政。〔一三〕书钞卷二三   〔一〕 “顺烈梁皇后”,名妠,大将军梁商之女,事详范晔后汉书卷一0顺烈梁皇后纪。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一亦略载其事。御览卷一三七引续汉书载梁皇后事云:“和平元年崩,群臣奏谥曰顺烈皇后,合葬宪陵。”据史通古今正史篇所载,顺烈梁皇后传是桓帝元嘉元年令太中大夫边韶、大军营司马崔寔、议郎朱穆、曹寿等人所作。   〔二〕 “有光景之祥”,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范晔后汉书顺烈梁皇后纪云:“后生,有光景之祥。”御览卷一三七引续汉书云:“梁皇后,大将军商女,后有光景之祥。”   〔三〕 “九岁诵论语”,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按范晔后汉书顺烈梁皇后纪云:梁皇后“少善女工,好史书,九岁能诵论语,治韩诗,大义略举”。御览卷一三七引续汉书云:梁皇后“既有女工之巧,尤好史书学问之事。九岁能诵孝经、论语,遂治韩诗,大义略举”。   〔四〕 “孝顺梁皇后”,类聚卷七五引作“孝顺梁后”。按“孝顺”二字当作“顺烈”,初学记卷一0引“顺烈梁皇后传曰”云云,可证。   〔五〕 “三月丙午”,姚本、聚珍本作“三月丙申”,初学记卷一0引同。按永建三年三月辛丑朔,丙午、丙申日均在三月。   〔六〕 “选入掖庭”,时梁皇后十三岁,见范晔后汉书顺烈梁皇后纪。   〔七〕 “茅通”,原脱“茅”字,姚本、聚珍本有,初学记卷一0引亦有,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顺烈梁皇后纪、御览卷一三七引续汉书皆有“相工茅通”之语。类聚卷七五引作“莱通”,误。   〔八〕 “此所谓日角偃月”,书钞卷二三有“日角偃月”一句,当出东观汉记顺烈梁皇后传。   〔九〕 “臣所未尝见”,此句下姚本,聚珍本有“也”字,初学记卷一0、类聚卷七五引同。   〔一0〕“寿房”,原作“戴房”,误。聚珍本作“寿房”,范晔后汉书顺烈梁皇后纪同,今据改正。据范书顺烈梁皇后纪载,梁皇后先为贵人,阳嘉元年,于寿安殿立为皇后,与“兆得寿房”相应。   〔一一〕“得坤之比”,范晔后汉书顺烈梁皇后纪李贤注云:“易坤卦六五爻,变而之比,比九五,象曰:‘显比之吉,位正中也。’九五居得其位,下应于上,故吉。”   〔一二〕“嘉澍沾渥”,书钞卷二三仅引此一句。   〔一三〕“太后摄政”,书钞卷二三引此句,孔广陶注云:“是孝顺梁皇后事。”今据孔注把此句置于顺烈梁皇后传内。御览卷一三七引续汉书载梁皇后事云:“阳嘉元年,立为皇后。冲帝在襁褓,太后摄政。”   窦贵人〔一〕   窦章女,顺帝初,入掖庭为贵人,早卒。帝追思之,诏史官树碑颂德,章自为之辞。〔二〕御览卷五八九   〔一〕 “窦贵人”,范晔后汉书卷二三窦章传略载其事。   〔二〕 “章自为之辞”,“章”字姚本、聚珍本作“帝”。范晔后汉书窦章传云:“顺帝初,章女年十二,能属文,以才貌选入掖庭,有宠,与梁皇后并为贵人。……贵人早卒,帝追思之无已,诏史官树碑颂德,章自为之辞。”   孝崇匽皇后〔一〕   申贵人生孝穆皇帝,〔二〕赵夫人为穆皇后,〔三〕匽夫人生桓帝。帝既立,追谥赵夫人为穆皇后,匽夫人为博园贵人。〔四〕和平元年,桓帝诏曰:“博园匽贵人履高明之懿德,资淑美之嘉会,与天合灵,笃生朕躬,‘欲报之德’,〔五〕诗所感叹,今以贵人为孝崇皇后。”〔六〕御览卷一四四   〔一〕 “孝崇匽皇后”,名明,为蠡吾侯刘翼媵妾,生桓帝,事详范晔后汉书卷一0孝崇匽皇后纪。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一亦略载其事。   〔二〕 “申贵人生孝穆皇帝”,聚珍本无“帝”字。“申贵人”,为章帝贵人。“孝穆皇帝”,即章帝子河间孝王刘开。   〔三〕 “赵夫人为穆皇后”,此句聚珍本作“赵夫人生孝崇皇”。孝崇皇即蠡吾侯刘翼。范晔后汉书桓帝纪本初元年载:“九月戊戌,追尊皇祖河间孝王曰孝穆皇,夫人赵氏曰孝穆皇后,皇考蠡吾侯曰孝崇皇。”   〔四〕 “匽夫人为博园贵人”,事在本初元年十月,见范晔后汉书桓帝纪。李贤注云:“博本汉蠡吾县之地也。帝既追尊父为孝崇皇,其陵曰博陵,置园庙焉,故曰博园,在今瀛州博野县西。贵人位次皇后,金印紫绶。”   〔五〕 “欲报之德”,诗小雅蓼莪篇云:“父兮生我,母兮鞠我。拊我畜我,长我育我。顾我复我,出入腹我。欲报之德,昊天罔极。”   〔六〕 “今以贵人为孝崇皇后”,范晔后汉书桓帝纪和平元年载:“夏五月庚辰,尊博园匽贵人曰孝崇皇后。”则桓帝此诏当在和平元年五月。此条永乐大典卷二九七二亦引,字句全同。   孝桓邓皇后〔一〕   孝桓帝邓后,字猛,〔二〕父香,早死,猛母宣改嫁为掖庭民梁纪妻。纪者,襄城君孙寿之舅也。〔三〕寿引进令入掖庭,得宠为贵人,故冒姓为梁氏。〔四〕御览卷一四四   〔一〕 “孝桓邓皇后”,事详范晔后汉书卷一0桓帝邓皇后纪。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一亦略载其事。   〔二〕 “邓后,字猛”,范晔后汉书桓帝邓皇后纪云“邓皇后讳猛女”,御览卷一三七引续汉书亦云“邓皇后字猛女”。   〔三〕 “襄城君孙寿”,永乐大典卷二九七二误引作“襄城君县寿”,聚珍本作“襄成县君孙寿”。“孙寿”,大将军梁翼妻。范晔后汉书冀梁传云:桓帝时,“弘农人宰宣素性佞邪,欲取媚于冀,乃上言大将军有周公之功,今既封诸子,则其妻宜为邑君,诏遂封冀妻孙寿为襄城君,兼食阳翟租,岁入五千万,加赐赤绂,比长公主”。“舅”,原误作“男”,永乐大典卷二九七二引同误,聚珍本作“舅”,范书桓帝邓皇后纪同,今据改正。   〔四〕 “故冒姓为梁氏”,范晔后汉书桓帝邓皇后纪云:邓皇后,“和熹皇后从兄子邓香之女也。母宣,初适香,生后,改嫁梁纪。……后少孤,随母为居,因冒姓梁氏。……梁冀诛,立后为皇后。帝恶梁氏,改姓为薄,封后母宣为长安君。(延熹)四年,有司奏后本郎中邓香之女,不宜改易它姓,于是复为邓氏”。   灵帝宋皇后〔一〕   左道。〔二〕书钞卷二六   〔一〕 “灵帝宋皇后”,章帝宋贵人之从曾孙,宋酆之女,事详范晔后汉书卷一0灵帝宋皇后纪。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一亦略载其事。   〔二〕 “左道”,范晔后汉书灵帝宋皇后纪云:“后无宠而居正位,后幸姬众,共谮毁。初,中常侍王甫枉诛勃海王悝及妃宋氏,妃即后之姑也。甫恐后怨之,乃与太中大夫程阿共构言皇后挟左道祝诅,帝信之。光和元年,遂策收玺绶。后自致暴室,以忧死。”   灵思何皇后〔一〕   长七尺一寸。〔二〕 书钞卷二三   〔一〕 “灵思何皇后”,事详范晔后汉书卷一0灵思何皇后纪。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一亦略载其事。   〔二〕 “长七尺一寸”,范晔后汉书灵思何皇后纪云:何皇后“家本屠者,以选入掖庭,长七尺一寸”。 卷七   传二   东观汉记卷七   传二   齐武王縯   縯字伯升。〔一〕王莽末年,天下大旱,蝗虫蔽天,盗贼群起,四方溃畔。伯升遂起兵舂陵。〔二〕范晔后汉书卷一四齐武王縯传李贤注  伯升进围宛,莽素震其名,大惧,使画伯升像于埻,〔三〕旦起射之。〔四〕姚本   平林后部攻新野,〔五〕不下,宰潘临登城言曰:“得司徒刘公一信,〔六〕愿先下。”及伯升军至,即开门降。〔七〕姚本   伯升作攻城斗车,上曰:“地车不可用,谁当独居此上者?”伯升曰:“此兵法也。”上曰:“兵法但有所图画者,实不可用。”伯升遂作之。后有司马犯军令,〔八〕当斩,坐斗车上。书钞卷一三九   更始遂共谋诛伯升,〔九〕大会诸将,以成其计。更始取伯升宝剑视之,绣衣御史申屠建随献玉玦,更始竟不能发。御览卷八一五   刘伯升部将宗人刘稷,〔一0〕数陷阵溃围,勇冠三军。闻更始立,怒曰:“本起兵图大事者,伯升兄弟,更始何为者耶?”更始闻而心忌之。以稷为抗威将军,稷不肯拜。更始乃收稷,将诛之,伯升固争,并执伯升,即日害之。〔一一〕御览卷四三四   〔一〕 “縯字伯升”,原无此句,据东观汉记传例当有,今增补。齐武王縯,范晔后汉书卷一四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聚珍本注云:“縯,光武兄,范书本传及太平御览各书俱称伯升,当是以字行。”   〔二〕 “伯升遂起兵舂陵”,原无此句,范晔后汉书齐武王縯传云:“莽末,盗贼群起,南方尤甚。伯升召诸豪杰计议曰:‘王莽暴虐,百姓分崩。今枯旱连年,兵革并起。此亦天亡之时,复高祖之业,定万世之秋也。’众皆然之。于是分遣亲客,使邓晨起新野,光武与李通、李轶起于宛。伯升自发舂陵子弟,合七八千人,部署宾客,自称柱天都部。”今括取范书大意增补。此句虽非原书旧貌,但文义当无相违。   〔三〕 “使画伯升像于埻”,后汉书齐武王縯传王先谦集解引惠栋说云:“太公金匮云:‘武王伐纣,丁侯不朝,尚父乃画丁侯于策,三旬,射之,丁侯病大剧。’莽盖法古为厌胜之术也。吕氏春秋正月纪:‘万人操弓,共射一招,招无不中。’高诱注云:‘招,埻的也。’说文:‘埻,射臬也。’”   〔四〕 “旦起射之”,此条文字又见聚珍本,字句全同。范晔后汉书齐武王縯传云:“王莽纳言将军严尤、秩宗将军陈茂闻阜、赐军败,引欲据宛。伯升乃陈兵誓众,焚积聚,破釜甑,鼓行而前,与尤、茂遇育阳下,战,大破之,斩首三千余级。尤、茂弃军走,伯升遂进围宛,自号柱天大将军。王莽素闻其名,大震惧,购伯升邑五万户,黄金十万斤,位上公。使长安中官署及天下乡亭皆画伯升像于塾,旦起射之。”“塾”,李贤注云:“东观记、续汉书并作‘埻’。”由此可知东观汉记载王莽令天下射伯升像事。姚本、聚珍本所辑即本于范书和李贤注。   〔五〕 “平林”,原作“平陵”,今据范晔后汉书齐武王縯传校改。   〔六〕 “信”,原作“言”,今据范晔后汉书齐武王縯传校改。   〔七〕 “即开门降”,此条文字聚珍本亦有,字句与姚本全同。范晔后汉书齐武王縯传云:“圣公既即位,拜伯升为大司徒,封汉信侯。由是豪杰失望,多不服。平林后部攻新野,不能下。新野宰登城言曰:‘得司徒刘公一信,愿先下。’及伯升军至,即开城门降。”“新野宰登城言曰”句下李贤注云:“王莽改令长为宰。东观记曰其宰潘临也。”姚本、聚珍本所辑即据范书和李贤注。   〔八〕 “后有司马犯军令”,此下三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三三六亦引,今据增补。   〔九〕 “更始遂共谋诛伯升”,此句上有阙文,致使文义未为完足。范晔后汉书齐武王縯传云:更始元年“五月,伯升拔宛。六月,光武破王寻、王邑。自是兄弟威名益甚。更始君臣不自安,遂共谋诛伯升”。   〔一0〕“刘伯升部将”,“升”字下原衍“都”字,聚珍本无此字,范晔后汉书齐武王縯传亦无此字,今据删。   〔一一〕“即日害之”,此条下聚珍本尚有以下一段文字:“有二子,建武二年,立长子章为太原王,兴为鲁王。十一年,徙章为齐王。十五年,追谥伯升为齐武王。章少孤,光武感伯升功业不就,抚育恩养甚笃,以其少贵,欲令亲吏事,故试守平阴令。”姚本亦有此段文字。按此条文字辑自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七0“抚育如子”条。旧本书钞“抚育如子”条注文本作“东观汉记北海王传云:‘北海靖王兴,上抚育如子,每朝廷有异政,辄下问兴。’”陈禹谟删去旧本书钞所引东观汉记原文,补以范晔后汉书齐武王縯传“有二子”至“故试守平阴令”一段文字,文末注曰“补”,又冠以“东观汉记曰”,遂使姚本、聚珍本辑者把范书文字误辑入东观汉记。   北海靖王兴   兴迁弘农太守,〔一〕县吏张申有伏罪,兴收申案论,郡中震栗。时年旱,分遣文学循行属县,理冤狱,宥小过,应时甘雨澍降。〔二〕姚本  北海靖王兴,上抚育如子,〔三〕每朝廷有异政,京师雨泽,秋稼好丑,辄驿马下问兴。〔四〕其见亲重如此。类聚卷四五   〔一〕 “兴”,范晔后汉书卷一四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兴为齐武王縯次子,于建武二年封鲁王,二十八年徙封北海王。   〔二〕 “应时甘雨澍降”,此条文字又见聚珍本,字句全同。二本所辑,不知出自何书。范晔后汉书北海靖王兴传云:“兴……试守缑氏令,为人有明略,善听讼,甚得名称。迁弘农太守,亦有善政。”李贤注云:“续汉书曰:‘弘农县吏张申有伏罪,兴收申案论,郡中震栗。时年旱,分遣文学循行属县,理冤狱,宥小过,应时甘雨降澍。’”书钞卷七五亦引续汉书,文字微异。二本所辑,疑出续汉书。   〔三〕 “上抚育如子”,原无此句,姚本、聚珍本亦未辑录。书钞卷七0引,今据增补。   〔四〕 “辄驿马下问兴”,原无“问”字,姚本、聚珍本有,书钞卷七0引亦有,今据增补。此句御览卷一五0引作“辄乘驿马问焉”。   北海敬王睦   北海敬王睦,〔一〕显宗之在东宫,尤见幸。而睦性谦恭好士,名儒宿德,莫不造门。〔二〕永平中,法宪颇峻,睦乃谢绝宾客,放心音乐。岁终,遣中大夫奉璧朝贺,〔三〕召而谓曰:“朝廷设问寡人,大夫将何辞对?”使者曰:“大王忠孝慈仁,敬贤乐士,臣虽蝼蚁,敢不以实?”睦曰:“吁,子危我哉!此乃孤幼时进趋之行也。〔四〕大夫其对以孤袭爵已来,志意衰惰,声色是娱,犬马是好。”使者受命而行。御览卷四二三  北海敬王睦善草书,〔五〕临病,明帝驿马令作草书尺牍十首焉。御览卷七四九   〔一〕 “北海敬王睦”,范晔后汉书卷一四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敬”字原误作“靖”,聚珍本作“敬”,与范书合,今据改。睦为北海靖王兴子。   〔二〕 “名儒宿德,莫不造门”,姚本云:“时法网尚疏,睦性好士,夙夜滋恭,千里人民土地财贿结欢,由是名儒造门者陆沉。”注云:“‘陆沉’,字似有误。”书钞卷七0引云:“时法网尚疏,诸侯通宾客,千里人士财贿结欢,由是宿德名儒造门者沉陆。睦性好士,夙夜滋恭。”   〔三〕 “中大夫”,范晔后汉书北海敬王睦传李贤注云:“王国官也。”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云:王国大夫,“比六百石,无员,掌奉王使至京都,奉璧贺正月,及使诸国。本皆持节,后去节”。   〔四〕 “此乃孤幼时进趋之行也”,范晔后汉书北海敬王睦传李贤注云:“东观记、后汉书并云‘是吾幼时狂惷之行也’。”聚珍本已据李贤注引改。   〔五〕 “敬”,原误作“静”。   赵孝王良〔一〕   光武初起兵,良搏手大呼曰:“我欲诣纳言严将军。”叱上起去。出合,令人视之。还白方坐啖脯,良复讙呼。上言“不可讙露”。明旦欲去。前白良曰:“欲竟何时诣严将军所?”良意下,曰:“我为诈汝耳,当复何苦乎?”〔二〕范晔后汉书卷一四李贤注  干私出国,〔三〕到魏郡邺、易阳,止宿亭,令奴金盗取亭席,金与亭佐孟常争言,以刃伤常,部吏追逐,干藏逃,金绞杀之,悬其尸道边树。国相举奏,诏书削中丘。〔四〕范晔后汉书卷一四赵孝王良传李贤注   〔一〕 “赵孝王良”,光武帝叔父,建武二年封广阳王,五年徙为赵王。范晔后汉书卷一四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   〔二〕 “当复何苦乎”,此条书钞卷一四五引作“光武初起兵,良大怒,叱上,出阁外饮食,令人视之,还白方坐啖脯”。御览卷八六二亦引,字句稍略。   〔三〕 “干”,赵孝王良卒,子节王栩嗣。栩卒,子顷王商嗣。商卒,子靖王宏嗣。宏卒,子惠王干嗣。据范晔后汉书安帝纪,元初三年九月宏卒,干嗣立为赵王当在安帝元初四年。又据桓帝纪所载,干卒于桓帝延熹七年。   〔四〕 “诏书削中丘”,范晔后汉书赵孝王良传云:“元初五年,封干二弟为亭侯。是岁,赵相奏干居父丧私娉小妻,又白衣出司马门,坐削中丘县。”与东观汉记所述不同。   刘弘〔一〕   刘弘,字禹孙,〔二〕年十五,治欧阳尚书,布衣徒行,请诵孜孜。〔三〕书钞卷九八  弘字孺孙,先起义兵,卒。范晔后汉书卷一四成武孝侯顺传李贤注   〔一〕 “刘弘”,成武孝侯刘顺叔父,事见范晔后汉书卷一四成武孝侯顺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各书皆不载刘弘追封爵谥,故此以姓名立目。   〔二〕 “字禹孙”,范晔后汉书成武孝侯顺传李贤注引云:“弘字孺孙。”   〔三〕 “讲诵孜孜”,此条聚珍本连缀于邓弘传中,不可据。邓弘虽然也喜学讲诵,范晔后汉书邓骘传云邓弘少时也治欧阳尚书,与刘弘颇有相类之处。但不能因此混为一人。此条云刘弘字禹孙,而邓弘字叔纪,两人字绝异。根据二人之字,即可将二人事迹区别开来。   刘梁〔一〕   梁字季少,病筋挛卒。范晔后汉书卷一四成武孝侯顺传李贤注〔一〕 “刘梁”,刘弘弟,事见范晔后汉书卷一四成武孝侯顺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各书皆不载刘梁追封爵谥,故此以姓名立目。   城阳恭王祉〔一〕   初名终,后改为祉。范晔后汉书卷一四城阳恭王祉传李贤注  刘敞曾祖节侯买,以长沙定王子封于零道之舂陵乡,为舂陵侯。〔二〕敞父仁嗣侯,〔三〕于时见户四百七十六,以舂陵地势下湿,有山林毒气,难以久处,上书愿减户徙南阳,留男子昌守坟墓,元帝许之。初元四年,徙南阳之白水乡,犹以舂陵为国名,遂与众弟钜鹿都尉回往家焉。〔四〕仁卒,敞谦俭好义,推父时金宝财产与昆弟。荆州刺史上其义行,拜卢江都尉。御览卷五一五   敞临庐江岁余,遭旱,行县,人持枯稻,自言稻皆枯。吏强责租。敞应曰:“太守事也。”载枯稻至太守所。酒数行,以语太守,太守曰:“无有。”敞以枯稻示之,太守曰:“都尉事邪?”敞怒叱太守曰:“鼠子何敢尔!”刺史举奏,莽征到长安,免就国。〔五〕范晔后汉书卷一四城阳恭王祉传李贤注   敞为嫡子终娶宣子女习为妻,〔六〕宣使嫡子姬送女入门,二十余日,义起兵。〔七〕范晔后汉书卷一四城阳恭王祉传李贤注   祉以建武二年三月见于怀宫。〔八〕范晔后汉书卷一四城阳恭王祉传李贤注   〔一〕 “城阳恭王祉”,舂陵侯敞之子,范晔后汉书卷一四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   〔二〕 “零道”,原误作“陵道”,聚珍本不误,今据改正,“舂陵乡,为”四字原脱,范晔后汉书城阳恭王祉传云:“敞曾祖父节侯买,以长沙定王子封于零道之舂陵乡,为舂陵侯。”今据增补。   〔三〕 “敞父仁嗣侯”,此句至“犹以舂陵为国名”诸句原作“敞父仁嗣侯,以舂陵地势下湿,有山林毒气,上书求减邑内徙。元帝初平四年,徙南阳之白水乡,犹以舂陵为国名”。按范晔后汉书城阳恭王祉传李贤注引云:“考侯仁于时见户四百七十六,上书愿减户徙南阳,留子男昌守坟墓,元帝许之。”又文选卷四张衡南都赋李善注引云:“舂陵节侯,长沙定王中子买。节侯生戴侯,戴侯生考侯,考侯仁以舂陵地势下湿,难以久处,上书愿徙南阳守坟墓。元帝许之,于是北徙。”今据范书李贤注、文选李善注增改数句。“初平”乃“初元”之讹,聚珍本不误,范书亦不误,今据校正。文选卷四张衡南都赋李善注又引“考侯仁徙封南阳白水乡”一句。   〔四〕 “遂与众弟钜鹿都尉回往家焉”,此句原无,姚本、聚珍本亦无,书钞卷四八引,今据增补。“众弟”,当作“从弟”。范晔后汉书城阳恭王祉传云:“遂与从弟钜鹿都尉回及宗族往家焉。”   〔五〕 “免就国”,此条御览卷八三九亦引,文字稍略。   〔六〕 “宣”,高陵侯翟宣,汉成帝时丞相翟方进之子。   〔七〕 “义”,翟宣之弟。义起兵反王莽事见汉书翟方进传所附翟义传。   〔八〕 “祉以建武二年三月见于怀宫”,范晔后汉书城阳恭王祉传云:“及更始降于赤眉,祉乃闲行亡奔洛阳。是时宗室唯祉先至,光武见之欢甚。建武二年,封为城阳王。”   东海恭王彊   东海恭王彊,〔一〕光武皇帝长子也。母郭后。建武二年六月,立为皇太子。十七年十月,郭后废为中山太后。自郭后废,彊不自安,数因左右陈诚,愿备藩辅。十九年六月,〔二〕彊废为东海王。二十八年十月,就国,兼食东海、鲁国二郡二十九县,〔三〕租入倍诸王,赏赐恩宠绝无伦比,〔四〕置虎贲旄头云罕,〔五〕宫殿设钟□之悬。〔六〕彊性聪达恭谦,〔七〕临之国,比上书让还东海十九县,又因皇太子固辞。上不许,以彊章示公卿大夫,深嘉叹之。御览卷一四八  东海王彊薨,〔八〕上发鲁相所上檄,下床伏地,举声尽哀,至长乐宫,白太后,因出幸津门亭发丧。〔九〕文选卷六0任昉齐竟陵文宣王行状李善注   东海王彊薨,追念彊雅性恭俭,不欲令厚葬以违其意,诏中常侍杜岑、东海傅相曰:〔一0〕“王恭谦好礼,以德自终。敕官属遣送,务行约省,茅车瓦器,以成王志。” 御览卷五五三   东海王彊孙顷王肃,性谦俭,修恭王法。〔一一〕永初中,以西羌未平,上钱二千万。元初中,复上缣万疋,〔一二〕以助国费。〔一三〕初学记卷一0   〔一〕 “东海恭王彊”,光武帝子,范晔后汉书四二有传。   〔二〕 “十九年六月”,此句上有“其”字,当系衍文。聚珍本无,今据删。   〔三〕 “兼食东海、鲁国二郡”,原无“兼”字,书钞卷七0两引皆有此字,今据增补。“鲁国”下原有“并”字,系衍文,聚珍本无,书钞卷七0两引皆无此字,今据删。   〔四〕 “绝无伦比”,原无“绝”字。万花谷后集卷七引作“绝无伦比”,今据增“绝”字。此四字姚本、聚珍本作“绝于伦比”,初学记卷一0引同。   〔五〕 “置”,原误作“致”,姚本、聚珍本作“置”,书钞卷七0两次引征、卷一三0一次引征皆作“置”。又初学记卷一0、御览卷六八0、万花谷后集卷七引亦作“置”,今据改正。“云罕”,此二字原无,书钞卷七0两引,其中一处引有此二字,今据增补。   〔六〕 “宫殿设钟□之悬”,类聚卷四四引有此句,字有脱漏。此句下聚珍本尚有“拟于乘舆”一句,各书所引皆无此句。范晔后汉书东海恭王彊传云:“帝以彊废不以过,去就有礼,故优以大封,兼食鲁郡,合二十九县。赐虎贲头,宫殿设钟□之县,拟于乘舆。”可能聚珍本即据范书增入。   〔七〕 “谦”,聚珍本作“谨”,书钞卷七0引同。   〔八〕 “东海王彊薨”,彊卒于明帝永平元年五月,葬于六月,见范晔后汉书明帝纪。   〔九〕 “津门亭”,范晔后汉书东海恭王彊传李贤注云:“津门,洛阳南面西头门也,一名津阳门。每门皆有亭。”   〔一0〕“傅相”,原误作“相传”,聚珍本作“傅相”,与范晔后汉书东海恭王彊传相合,今据改。   〔一一〕“修恭王法”,此句原无,姚本、聚珍本同,书钞卷七0引有,今据增补。   〔一二〕“复”,原无此字,姚本、聚珍本同,书钞卷七0引有,今据增补。   〔一三〕“费”,此字原无,姚本、聚珍本有,书钞卷七0引亦有“费”字,与范晔后汉书东海恭王彊传同,今据增补。此条万花谷后集卷七亦引,文字稍异。   沛献王辅   沛献王辅,〔一〕善京氏易。〔二〕永平五年秋,京师少雨,上御云台,召尚席取卦具自卦,〔三〕以周易卦林占之,〔四〕其繇曰:“蚁封穴户,大雨将集。”明日大雨。上即以诏书问辅曰:“道岂有是耶?”辅上书曰:“案易卦震之蹇,蚁封穴户,大雨将集。蹇,〔五〕艮下坎上,艮为山,坎为水。山出云为雨,〔六〕蚁穴居而知雨,将云雨,蚁封穴,〔七〕故以蚁为兴文。”〔八〕诏报曰:“善哉!王次序之。”〔九〕文选卷六0任昉齐竟陵文宣王行状李善注  沛王、楚王来朝,皆就国,〔一0〕明帝告诸王傅相,王诸子年五岁以上,皆令带列侯印,〔一一〕复送绶十九枚,为诸王子在道欲急带之也。书钞卷一三一   沛献王辅,性恭严有威,〔一二〕好经书,论集经传图谶,作五经通论。奉蕃以至没,〔一三〕遵履法度,未尝犯禁,称为贤王。初学记卷一0   〔一〕 “沛献王辅”,光武帝子,建武十五年封右翊公,十七年徙为中山王,二十年徙封沛王。范晔后汉书卷四二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三。   〔二〕 “善京氏易”,此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初学记卷二、卷一0,类聚卷二,御览卷一0、卷七二七,万花谷前集卷一引亦有,今据增补。   〔三〕 “自卦”,玉海卷三五、汉艺文志考证卷九引同。姚本、聚珍本作“自为卦”,初学记卷二引同,御览卷七二七引作“自作卦”。   〔四〕 “周易卦林”,聚珍本同,玉海卷三五引亦同。姚本无“卦”字,初学记卷二、卷一0,类聚卷二,御览卷一0、卷七二七,万花谷前集卷一引亦皆无“卦”字。汉艺文志考证卷九引作“京氏易林”。   〔五〕 “蹇”,原无此字,姚本、聚珍本有,初学记卷二、卷一0,类聚卷二,御览卷一0、卷七二七,万花谷前集卷一引亦皆有此字,今据增补。   〔六〕 “山”,原无此字,姚本、聚珍本有,初学记卷二、卷一0,类聚卷二,御览卷一0、卷七二七,万花谷前集卷一引皆有此字,今据增补。   〔七〕 “蚁封穴”,“穴”字下原有“者”字,从文义看不当有此字,聚珍本无,今据删。   〔八〕 “兴文”,聚珍本同。姚本作“兴居”,类聚卷二引与姚本同。万花谷前集卷一引作“雨居”。初学记卷二,御览卷一0、卷七二七引皆无“文”字。   〔九〕 “王次序之”,玉海卷一二三亦引此条,字句极略。   〔一0〕“皆”,此字聚珍本无,御览卷六八二引同。   〔一一〕“印”,聚珍本作“绶”,御览卷六八二引同。   〔一二〕“恭严有威”,此四字原无,姚本、聚珍本同,书钞卷七0引有,今据增补。   〔一三〕“奉蕃以至没”,“没”字下姚本、聚珍本有“身”字。   楚王英   楚王英奉送黄缣三十五疋、白纨五疋入赎,〔一〕楚相以闻,诏书还赎缣纨,以助伊蒲塞桑门之盛馔。〔二〕御览卷八一九  光武子楚王英谋反自杀。〔三〕御览卷二0一   〔一〕 “楚王英”,光武帝子,建武十五年封为楚公,十七年进爵为王。范晔后汉书卷四二有传。“赎”,原误作“蜀”,下文“赎”字同误,今据聚珍本校正。   〔二〕 “以助伊蒲塞桑门之盛馔”,此句文选卷二张衡西京赋李善注亦引,文字全同。范书楚王英传云:“英少时好游侠,交通宾客,晚节更喜黄老,学为浮屠斋戒祭祀。八年,诏令天下死罪皆入缣赎。英遣郎中令奉黄缣白纨三十匹诣国相曰:‘讬在蕃辅,过恶累积,欢喜大恩,奉送缣帛,以赎愆罪。’国相以闻。诏报曰:‘楚王诵黄老之微言,尚浮屠之仁祠,洁斋三月,与神为誓,何嫌何疑,当有悔吝?其还赎,以助伊蒲塞桑门之盛馔。’”李贤注云:“‘伊蒲塞’即‘优婆塞’也,中华翻为近住,言受戒行堪近僧住也。‘桑门’即‘沙门’。”   〔三〕 “光武子楚王英谋反自杀”,姚本无楚王英传,聚珍本虽有楚王英传,然而漏辑此条。据范晔后汉书楚王英传,明帝永平十三年,有人告楚王英大逆不道,英被废,徙丹阳泾县。十四年,英至丹阳,自杀。   济南安王康   济南安王康,〔一〕多殖财货,大治宫室,起内第,奴婢千四百人。〔二〕书钞卷七0   〔一〕 “济南安王康”,光武帝子,建武十五年封济南公,十七年进爵为王。范晔后汉书卷四二有传。   〔二〕 “奴婢千四百人”,此条聚珍本作“济南安王康,多殖财货,大修宫室,起内第,奴婢至千四百人,厩马千二百匹,私田八百顷,奢侈恣欲,游观无节”。与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七0所引全同,可见珍聚本所辑是据陈本书钞。此条末,陈本书钞注“补”字,即谓本文已作增补。考之范晔后汉书济南安王康传,可知陈本书钞所增改字句,均据范书。   东平宪王苍   东平王苍,〔一〕少好经书,雅有智慧。书钞卷七0  东平宪王苍,少有孝友之质,〔二〕宽仁弘雅。中元二年,光武帝崩,明帝诏曰:“东平王苍,宽博有谋,可以讬六尺之孤,临大节而不可夺,其以苍为骠骑将军,位在三公上。”〔三〕初学记卷一0   是时四方无虞,苍以天下化平,宜修礼乐,乃与公卿共议定南北郊冠冕车服制度,乃祖庙登歌八佾舞数。苍以亲辅政,尽心王室,每有议事,上未尝不见从,名称日重。〔四〕姚本   东平宪王苍开东合,〔五〕延英雄。御览卷四七四   东平宪王苍上书表荐名士左冯翊桓虞等,〔六〕虚己礼下,与参政事。御览卷四七四   上尝问东平王苍曰:“在家何业最乐?”苍对曰:“为善最乐。”上嗟叹之。〔七〕文选卷三八任昉为范始兴作求立太宰碑表李善注   东平王苍与诸王朝京师,〔八〕月余还。帝临送归宫,凄然怀思,乃遣使手诏诸国曰;“辞别之后,独坐不乐,因就车归,伏轼而吟,瞻望永怀,实劳我心,诵及采菽,〔九〕以增叹息。”类聚卷二九   明帝诏书示诸国曰:“诏问东平王苍处家何等最乐,王对曰:‘为善最乐。’”帝曰:“其言甚大,副其腰腹。”〔一0〕苍美鬓髯,〔一一〕腰带八尺二寸。〔一二〕类聚卷四五   上以所自作光武皇帝本纪示东平宪王苍,苍因上世祖受命中兴颂。〔一三〕上甚善之,以问校书郎,此与谁等,皆言类相如、扬雄,前代史岑比之。〔一四〕文选卷六0任昉齐竟陵文宣王行状李善注   建初三年,上赐东平王苍书曰:“岁月骛过,〔一五〕山陵浸远,孤心惨怆。飨卫士南宫,皇太后因过按行阅视旧时衣物。惟王孝友之德,今以光烈皇后假髻、帛巾各一、衣一箧遗王,〔一六〕可时瞻视,以慰凯风寒泉之思。〔一七〕今鲁国孔氏尚有仲尼车舆冠履,明德盛者,光灵远也。致宛马一匹。闻武帝歌天马,〔一八〕沾赤汗,今亲见其然,血从前髆上小孔中出。”〔一九〕万花谷后集卷一八,文选卷五八谢朓齐敬皇后哀策文、卷二三颜延之拜陵庙作李善注,御览卷七一五,书钞卷一九,类聚卷九三   四年,〔二0〕苍上疏愿朝。上以王触寒涉道,使中谒者赐乘舆貂裘。〔二一〕苍到洛阳,使鸿胪持节郊迎,引入,不在赞拜之位,升殿乃拜,上亲答拜。苍上疏曰:〔二二〕“赐奉朝请,咫尺天颜,事过典故。”诸王归国,上特留苍。〔二三〕赐以秘书列图、道术秘方。至八月饮酎毕,〔二四〕有司复奏遣苍,乃许之。手诏赐苍曰:“骨肉天性,〔二五〕诚不以远近亲疏,然数见颜色,情重昔时,中心恋恋,恻然不能言。”于是车驾祖送,流涕而诀。复赐乘舆服御,珍宝鞍马,钱布以亿万计。〔二六〕类聚卷四五   东平王苍到国后病水气喘逆,上遣太医丞相视之,小黄门侍疾。置驿马,传起居,以千里为程。〔二七〕御览卷七四三   东平王苍葬,章帝诏有司加赐鸾辂乘马,〔二八〕龙旗九旒,虎贲百人。御览卷五五三   章帝幸东平,祭东平王墓,云:“思其人,到其乡,〔二九〕其处在,其人亡。” 类聚卷三四   〔一〕 “东平王苍”,光武帝子,建武十五年封东平公,十七年进爵为王。范晔后汉书卷四二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三。   〔二〕 “质”,原误作“贤”,姚本、聚珍本作“质”,书钞卷七0、御览卷一五0引同,今据改正。   〔三〕 “位在三公上”,原无此句,聚珍本有,书钞卷七0、类聚卷四五、御览卷一五0引亦有,今据增补。此条书钞卷六四、类聚卷四八、御览卷二三八亦引,字句稍略。   〔四〕 “名称日重”,此条文字聚珍本亦有,不知二本辑自何书。陈禹谟刻本书钞卷六四引续汉书,与此全同。疑姚本误以续汉书文字辑入,而聚珍本辑者不察,又据姚本辑录。   〔五〕 “东合”,汉书公孙弘传云:“弘自见为举首,起徒步,数年至宰相封侯,于是起客馆,开东合以延贤人,与参谋议。”颜师古注云:“合者,小门也,东向开之,避当庭门而引宾客,以别于掾吏官属也。”   〔六〕 “名士”,聚珍本作“贤士”。   〔七〕 “上嗟叹之”,此条初学记卷一0引作“明帝尝从容问王:‘在家为人,何好最乐?’苍曰:‘为善最乐。’”御览卷四六八亦引,字句简略。   〔八〕 “东平王苍与诸王朝京师”,事在明帝永平十一年。   〔九〕 “采菽”,见诗小雅,为诸侯来朝,天子嘉之之作。   〔一0〕“副其腰腹”,“副”字御览卷一五0引作“称”。范晔后汉书东平王苍传云:永平“十一年,苍与诸王朝京师。月余,还国。帝临送归宫,凄然怀思,乃遣使手诏国中傅曰:‘辞别之后,独坐不乐,因就车归,伏轼而吟,瞻望永怀,诵及采菽,以增叹息。日者问东平王处家何等最乐,王言为善最乐,其言甚大,副其要腹矣。今送列侯印十九枚,诸王子年五岁已上能趋拜者,皆令带之。’”   〔一一〕“苍美鬓髯”,姚本作“苍体长,美须眉”。聚珍本作“苍体大,美须眉”。   〔一二〕“腰带八尺二寸”,此条书钞卷七0、御览卷三七一亦引,字句稍略。   〔一三〕“苍因上世祖受命中兴颂”,范晔后汉书东平王苍传云:明帝永平“十五年春,行幸东平,赐苍钱千五百万,布四万匹。帝以所作光武本纪示苍,苍因上光武受命中兴颂。帝甚善之,以其文典雅,特令校书郎贾逵为之训诂”。   〔一四〕“史岑”,范晔后汉书文苑传云:“王莽末,沛国史岑子孝亦以文章显,莽以为谒者,着颂、诔、复神、说疾凡四篇。”此条文选卷四七史孝山出师颂李善注亦引,文字稍有不同。   〔一五〕“骛过”,范晔后汉书东平王苍传同,初学记卷二0、书叙指南卷一三引作“惊迈”。   〔一六〕“假髻、帛巾各一、衣一箧遗王”,汉制考卷一引同,初学记卷二0引作“假紒、帛中衣各一箧遗王”。初学记所引有误,不可信据。范晔后汉书东平王苍传云:“今送光烈皇后假紒、帛巾各一,及衣一箧。”   〔一七〕“凯风”,见诗邶风。毛诗序云:“凯风,美孝子也。”诗云:“凯风自南,吹彼棘心。棘心夭夭,母氏劬劳。凯风自南,吹彼棘薪。母氏圣善,我无令人。爰有寒泉,在浚之下。有子七人,母氏劳苦。”   〔一八〕“天马”,汉书西域传云:“宛别邑七十余城,多善马。马汗血,言其先天马子也。”武帝纪太初四年云:“春,贰师将军广利斩大宛王首,获汗血马来。作西极天马之歌。”应劭注云:“大宛旧有天马种,蹋石汗血。汗从前肩髆出,如血,号一日千里。”范晔后汉书东平王苍传李贤注云:“前书天马歌曰:‘太一况,天马下,沾赤汗,沫流赭。’”   〔一九〕“血从前髆上小孔中出”,此条系连缀各书所引而成。万花谷后集卷一八引云:“永平三年,上赐东平王苍书曰:‘岁月惊迈,山陵寖远,孤心惨怆。今以光烈皇后假帛仲衣各一箧遗王,可时视瞻,以慰凯风寒泉之恩。’”文选卷一六潘岳寡妇赋李善注引云:“上赐东平王苍书曰:‘岁月骛过,山陵浸远。’”又卷五七颜延之陶征士诔李善注引云:“上赐东平王苍书曰:‘岁月骛过,山陵浸远。今鲁国孔氏尚有仲尼车舆冠履,明德盛者,光灵远也。’”又卷五八谢朓齐敬皇后哀策文李善注引云:“上赐东平王苍书曰:‘飨卫南宫,皇太后因过按行阅视旧时衣物。今以光烈皇后假结帛巾各一、衣一箧遗王,可视瞻,以慰凯风寒泉之思。’”又卷二三颜延之拜陵庙作李善注引云:“上赐东平王苍书曰:‘今送光烈皇后衣一箧。今鲁国孔氏尚有仲尼车舆冠履,明德盛者,光灵远也。’”御览卷七一五引云:“章帝诏东平王苍:‘惟王孝友之德,令以光烈皇后假髻帛巾各一、衣一箧遗王,可时瞻视,以慰凯风寒泉之思。’”书钞卷一九引云:“致宛马一匹。”类聚卷九三引云:“闻武帝歌天马,治赤汗,今亲见其然,血从前髆上小孔中出。”今综合以上各书所引,删除重复,厘订谬误,增补脱漏,按文理进行编次。范晔后汉书东平王苍传具载章帝所赐书,今录之如下:建初“三年,帝飨卫士于南宫,因从皇太后周行掖庭池阁,乃阅阴太后旧时器服,怆然动容,乃命留五时衣各一袭,及常所御衣合五十箧,余悉分布诸王主及子孙在京师者各有差。特赐苍及琅邪王京书曰:‘中大夫奉使,亲闻动静,嘉之何已!岁月骛过,山陵浸远,孤心凄怆,如何如何!闲飨卫士于南宫,因阅视旧时衣物,闻于师曰:“其物存,其人亡,不言哀而哀自至。”信矣。惟王孝友之德,亦岂不然!今送光烈皇后假紒帛巾各一,及衣一箧,可时奉瞻,以慰凯风寒泉之思,又欲令后生子孙得见先后衣服之制。今鲁国孔氏尚有仲尼车舆冠履,明德盛者,光灵远也。其光武皇帝器服,中元二年已赋诸国,故不复送。并遗宛马一匹,血从前髆上小孔中出。常闻武帝歌天马,沾赤汗,今亲见其然也。顷反虏尚屯,将帅在外,忧念遑遑,未有闲宁。愿王宝精神,加供养。苦言至戒,望之如喝。’”   〔二0〕“四年”,建初四年。此句上尚有“东平王苍,少有孝友之质,宽仁弘雅,帝即位,诏以为骠骑将军,位在三公上”数句,因与上文复出,今删去。   〔二一〕“貂裘”,原作“豹裘”,姚本、聚珍本同,书钞卷一二九、御览卷一五0引亦作“豹裘”。类聚卷六七、御览卷六九四引作“貂裘”,与范晔后汉书东平王苍传同,今据校改。   〔二二〕“苍上疏曰”,此句至“事过典故”诸句原无,文选卷二二颜延之车驾幸京口三月三日侍游曲阿后湖作李善注引云:“东平王苍上疏曰:‘赐奉朝请,咫尺天颜。’”又卷五六陆倕石阙铭李善注引云:“东平王苍上疏曰:‘事过典故。’”今据两处所引增补。姚本未辑此数句,聚珍本未辑“赐奉朝请,咫尺天颜”二句。范晔后汉书东平王苍传云:“六年冬,苍上疏求朝。……苍既至,升殿乃拜,天子亲答之。……苍以受恩过礼,情不自宁,上疏辞曰:‘臣闻贵有常尊,贱有等威,卑高列序,上下以理。陛下至德广施,慈爱骨肉,既赐奉朝请,咫尺天仪,而亲屈至尊,降礼下臣,每赐宴见,辄兴席改容,中宫亲拜,事过典故。臣惶怖战栗,诚不自安,每会见,踧踖无所措置。此非所以章示群下,安臣子也。’”   〔二三〕“上特留苍”,此句下原有“八月饮酎毕,大鸿胪奏遣苍发,上亲临送流涕,赏赐以亿万数”一段文字,今删去,取类聚卷二九所引“赐以秘书列图”至“钱布以亿万计”一段文字补入。   〔二四〕“饮酎”,酎为两次或多次复酿的醇酒。始酿于正月一日,至八月始成。汉制:天子八月于宗庙饮酎,令诸侯出金助祭。   〔二五〕“骨肉天性”,“肉”字下原衍“与”字,聚珍本无,与范晔后汉书东平王苍传同,今据删。   〔二六〕“钱布以亿万计”,此条书钞卷七0亦引,字句疏略。   〔二七〕“以千里为程”,此条书钞卷七0引,字句较简略。永乐大典卷二0三一0亦引,字句全同。   〔二八〕“章帝诏有司”,“章帝”下原衍“访”字,聚珍本无,今据删。   〔二九〕“到”,姚本、聚珍本同,书钞卷三五引作“至”。范晔后汉书东平王苍传云:“元和三年,行东巡守,幸东平宫,帝追感念苍,谓其诸子曰:‘思其人,至其乡,其处在,其人亡。’”   阜陵质王延   阜陵质王延在国侈泰骄佚。〔一〕书钞卷七0   〔一〕 “阜陵质王延”,光武帝子,建武十五年封淮阳公,十七年进爵为王,永平中徙为阜陵王。范晔后汉书四二有传。“侈泰骄佚”,聚珍本作“骄泰淫佚”。   广陵思王荆   广陵思王荆,〔一〕性刻急隐害,喜文法,有才能。中元二年,世祖崩,不悲哀,而作飞书与东海王彊,说之,令举兵为逆乱。彊得荆书,即执其行书者,封上之。以亲亲隐其事,遣荆止河南宫。〔二〕御览卷一五0  广陵王荆祝诅,〔三〕自杀。御卷二0一   〔一〕 “广陵思王荆”,光武帝子,与明帝同母所生。建武十五年封山阳公,十七年进爵为王,永平中徙为广陵王。范晔后汉书卷四二有传。   〔二〕 “遣荆止河南宫”,此条姚本、聚珍本均未辑录。   〔三〕 “祝诅”,原脱“祝”字,范晔后汉书广陵思王荆传云:荆“使巫祭祀祝诅,有司举奏,请诛之,荆自杀,立二十九年死”。今据增补。聚珍本无“祝诅”二字。   中山简王焉   简王焉以郭太后少子,〔一〕独留京师。书钞卷七0   〔一〕 “简王焉”,光武帝子,建武十五年封左翊公,十七年进爵为王,三十年徙封中山王。范晔后汉书卷四二有传。   琅邪孝王京   琅邪孝王京就国都,〔一〕雅好宫室,穷极技巧,壁带玉饰以金银。〔二〕类聚卷六一  光烈皇后崩,明帝悉以太后所遗金宝赐京。〔三〕聚珍本   〔一〕 “琅邪孝王京”,光武帝子,建武十五年封琅邪公,十七年进爵为王。范晔后汉书卷四二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三、华峤后汉书卷一。   〔二〕 “壁带玉饰以金银”,此句书钞卷七0引作“壁带饰玉”。范晔后汉书琅邪孝王京传云:“京都莒,好修宫室,穷极伎巧,殿馆壁带皆饰以金银。”李贤注云:“壁带,壁中之横木也,以金银为釭,饰其上。”   〔三〕 “明帝悉以太后所遗金宝赐京”,此条文字,不知聚珍本辑自何书。范晔后汉书琅邪孝王京传云:“光烈皇后崩,帝悉以太后遗金宝财物赐京。”   彭城靖王恭   恭赐号灵寿王,〔一〕未有国邑。〔二〕范晔后汉书卷五0彭城靖王恭传李善注  恭子男丁前妻物故,酺侮慢丁小妻,恭怒,闭酺马厩,酺亡,夜诣彭城县欲上书,恭遣从官仓头晓令归,数责之,乃自杀。〔三〕范晔后汉书卷五0彭城靖王恭传李贤注   丙为都乡侯,〔四〕国为安乡侯,丁为鲁阳乡侯。范晔后汉书卷五0彭城靖王恭传李贤注   定兄据卞亭侯,〔五〕弟光昭阳亭侯,固公梁亭侯,兴蒲亭侯,延昌城亭侯,祀梁父亭侯,坚西安亭侯,代林亭侯。范晔后汉书卷五0彭城靖王恭传李贤注   〔一〕 “恭”,明帝子,永平十五年封为钜鹿王,建初三年徙封江陵王,元和二年徙为六安王。章帝卒,遗诏徙封彭城王。范晔后汉书卷五0有传。   〔二〕 “未有国邑”,范晔后汉书彭城靖王恭传云:“彭城靖王恭,永平九年赐号灵寿王。”李贤注云:“东观记曰‘赐号,未有国邑’也。”此条即据李贤注所引,又参以范书酌定。   〔三〕 “乃自杀”,范晔后汉书彭城靖王恭传云:“元初三年,恭以事怒子酺,酺自杀。”   〔四〕 “丙为都乡侯”,恭有四子:道、丙、国、丁。范晔后汉书彭城靖王恭传云:“恭立四十六年薨,子考王道嗣。元初五年,封道弟三人为乡侯。”其下李贤引此条文字作注。   〔五〕 “定兄据卞亭侯”,范晔后汉书彭城靖王恭传云:“道立二十八年薨,子顷王定嗣。本初元年,封定兄弟九人皆为亭侯。”其下李贤引此条文字作注。   乐成靖王党   乐成靖王党,〔一〕善史书,〔二〕喜正文字。御览卷七四七   〔一〕 “乐成靖王党”,明帝子,永平九年赐号重熹王,十五年封乐成王。范晔后汉书卷五0有传。“靖”,原误作“静”,谥法有“靖”,云“柔德安众曰‘靖’,恭己鲜言曰‘靖’,宽乐令终曰‘靖’”。范书乐成靖王党传亦作“靖”,今据改正。   〔二〕 “史书”,汉书元帝纪赞云:“元帝多材艺,善史书。”应劭注云:“周宣王太史史籀所作大篆。”王先谦补注引钱大昕说云:“应说非也。汉律,太史试学童,能讽书九千字以上,乃得为吏。见艺文志。贡禹传:‘武帝时,盗贼起,郡国择便巧史书者,以为右职。俗皆曰:“何以礼义为?史书而仕宦”’。酷吏传:‘严延年善史书,所欲诛杀,奏成于手中,主簿亲近史,不得闻知。’盖史书者,令史所习之书,犹言隶书也。善史书者,谓能识字作隶书耳。”   乐成王苌〔一〕   安帝诏曰:〔二〕“乐成王居谅闇,衰服在身,弹棋为戏,不肯谒陵。” 御览卷七五五   〔一〕 “乐成王苌”,本为济北惠王寿子,乐成靖王党传国至其孙,无嗣而绝,安帝永宁元年以苌绍封。范晔后汉书卷五0乐成靖王党传、后汉纪卷一六略载其事。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三。   〔二〕 “安帝诏”,苌到国数月,骄淫不法,冀州刺史与国相举奏苌罪,安帝下诏谴责。事见范晔后汉书乐成靖王党传、后汉纪卷一六。   下邳惠王衍〔一〕   和帝赐恭诏曰:〔二〕“皇帝问彭城王始夏无恙。盖闻尧亲九族,万国协和,书典之所美也。下邳王被病沈滞之疾,昏乱不明,家用不宁,姬妾适庶,诸子分争,纷纷至今。前太子卬顽凶失道,陷于大辟,是后诸子更相诬告,迄今适嗣未知所定,朕甚伤之。惟王与下邳王恩义至亲,正此国嗣,非王而谁?礼重适庶之序,春秋之义大居正。孔子曰:‘惟仁者能好人,能恶人。’贵仁者所好恶得其中也。太子国之储嗣,可不慎欤!王其差次下邳诸子可为太子者上名,将及景风拜授印绶焉。” 范晔后汉书卷五0下邳惠王衍传李贤注   〔一〕 “下邳惠王衍”,明帝子,永平十五年封下邳王,范晔后汉书卷五0有传。   〔二〕 “和帝赐恭诏曰”,据范晔后汉书下邳惠王衍传载,衍就国后病荒忽,太子卬有罪废,诸姬争欲立子为嗣。和帝遂使彭城靖王恭至下邳正其嫡庶,故有此诏。后立子成为太子。李贤注引此诏原无“和帝”二字,今据文义增补。   梁节王畅〔一〕   梁节王畅上疏曰:“筋骨相连,命在丝发。”〔二〕文选卷二六谢灵运五言诗初发石首城李善注   〔一〕 “梁节王畅”,范晔后汉书卷五0有传。姚本、聚珍本漏辑梁节王畅事。   〔二〕 “筋骨相连,命在丝发”,梁节王畅少骄贵,不遵法度。和帝永元五年,豫州刺史梁相举奏畅不道,经考讯,畅不服。有司请征畅诣廷尉诏狱,和帝不许。有司重奏除畅国,徙九真。和帝不忍,但削二县。畅惭惧,遂上疏辞谢。此二语当即出此疏中。范晔后汉书梁节王畅传节录畅疏文,但漏载此二语。   清河王庆〔一〕   永元四年,移幸北宫章德殿,讲白虎观,庆得入省宿止。〔二〕初学记卷一0  十五年,有司以日食阴盛,奏遣诸王侯就国。诏曰:“甲子之异,责由一人。诸王幼稚,早离顾复,弱冠相育,常有蓼莪、凯风之哀。选懦之恩,知非国典,且复宿留。”〔三〕范晔后汉书卷五五清河孝王庆传李贤注   〔一〕 “清河王庆”,章帝子,初为皇太子,后被窦皇后所谮,废为清河王。和帝即位,待之甚渥。后庆长子祜入嗣帝统,是为安帝。安帝建光元年三月,追尊庆为孝德皇。聚珍本以“孝德皇”立目,按初学记卷一0、万花谷后集卷七皆引东观汉记“清河王庆传”,可见以“清河王庆”立目,比较符合东观汉记旧貌。清河王庆,范晔后汉书卷五五有传。   〔二〕 “庆得入省宿止”,此条万花谷后集卷七亦引,文字全同。   〔三〕 “且复宿留”,范晔后汉书清河孝王庆传云:“十五年,有司以日食阴盛,奏遣诸王侯就国。诏曰:‘甲子之异,责由一人。诸王幼稚,早离顾复,弱冠相育,常有蓼莪、凯风之哀。选懦之恩,知非国典,且复须留。’”李贤注云:“东观记‘须留’作‘宿留’。”此条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文字辑录。   平原王胜〔一〕   平原王葬,邓太后悲伤,命史官述其行迹,为作传诔,藏于王府。书钞卷一0二   〔一〕 “平原王胜”,和帝子,延平元年封,立八年卒。范晔后汉书卷五五有传。   孝穆皇〔一〕   〔一〕 “孝穆皇”,即河间孝王刘开,桓帝之祖,范晔后汉书卷五五有传。史通古今正史篇载东观汉记撰修经过云:“至元嘉元年,复令太中大夫边韶、大军营司马崔寔、议郎朱穆、曹寿杂作孝穆、崇二皇及顺烈皇后传,又增外戚传入安思等后。”浦起龙史通通释认为“‘孝穆’五字,传写讹脱,当作‘献穆、孝崇二皇后。’”。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云:“浦起龙通释谓‘“孝穆、崇二皇”五字,传写讹脱,当作“献穆、孝崇二皇后”’,则又非是。献穆皇后乃曹操之女,献帝之后,薨于魏景初元年,崔寔等死已久矣,安得为之作传乎?考桓帝纪云:‘本初元年闰月,即皇帝位。九月,追尊皇祖河间孝王曰孝穆皇,皇考蠡吾侯曰孝崇皇。’以其位号出于追尊,故皇而不帝,且不作纪而作传也。起龙不知此事,而欲轻改旧文,妄孰甚焉!”辨证所言甚是。孝穆皇传中文字未见他书引征,今全阙,仅存其目。此目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孝崇皇〔一〕   〔一〕 “孝崇皇”,即蠡吾侯刘翼,桓帝之父。据史通古今正史篇,东观汉记有孝崇皇传,参阅本书孝穆皇传注〔一〕。孝崇皇传中文字今全阙,仅存其目。此目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卷八   传三   东观汉记卷八   传三   刘玄   刘玄,〔一〕字圣公,光武族兄也。弟为人所杀,圣公结客欲报之。客犯法,圣公避吏于平林。吏系圣公父子张。圣公诈死,使人持丧归舂陵,吏乃出子张,圣公因自逃匿。王莽末,南方饥馑,〔二〕人庶群入野泽,掘凫茈而食,〔三〕更相侵夺。新市人王匡、王凤为平理诤讼,遂推为渠帅,众数百人。诸亡命往从之,数月间至七八千人,号新市兵。平林人陈牧、廖湛复聚众千余人,号平林兵。圣公入平林中,与伯升会,〔四〕遂共围宛。圣公号更始将军。自破甄阜等,众庶来降十余万。诸将立刘氏,南阳英雄皆归望于伯升。然汉兵以新市、平林为本,其将帅素习圣公,因欲立之。而朱鲔立坛城南淯水上,诣伯升。吕植通礼经,为谒者,将立圣公为天子仪以示诸将。〔五〕马武、王匡以为王莽未灭,不如且称王。张卬拔剑击地曰:〔六〕“称天公尚可,称天子何谓不可!”于是诸将军起,与圣公至于坛所,奉通天冠进圣公。于是圣公乃拜,冠,南面而立,改元为更始元年。上为太常偏将军。上破二公于昆阳城,〔七〕而更始收刘稷及伯升,即日皆物故。上驰诣宛谢罪,更始大惭。长安中兵攻王莽,斩首,收玺绶诣宛。〔八〕更始入便坐黄堂上视之,曰:“莽不如此,当与霍光等。”更始韩夫人曰:“莽不如此,帝那为得之?”〔九〕更始北都洛阳,李松等自长安传舆服御物,〔一0〕及中黄门从官至洛阳。关中咸相望天子,〔一一〕更始遂西发洛阳,〔一二〕李松奉引,车马奔,触北阙铁柱门,三马皆死。更始至长安,居东宫,钟鼓帷帐,宫人数千,官府闾里,御府帑藏,皆安堵如旧。〔一三〕更始上前殿,郎吏以次侍。更始愧恧,俯刮席与小常侍语,〔一四〕郎吏怪之。更始纳赵萌女为后,有宠,遂委政于赵萌,〔一五〕日在后庭与妇人□饮,〔一六〕诸将军言事,更始醉不能见。时不得已,〔一七〕乃令侍中坐帷内与语,诸将识非更始声,出皆怨之。韩夫人尤嗜酒,〔一八〕每侍饮,见常侍奏事,辄怒曰:“帝方对我饮,正用此时持事来乎!”〔一九〕起,抵破书案。〔二0〕所置牧守交错,州郡不知所从。赵萌以私事捽侍中。〔二一〕侍中曰:“陛下救我。”更始言:“大司马纵之。”萌曰:“臣不受诏。”遂斩之。更始在长安自恣,三辅苦之。〔二二〕又所署官爵皆群小,〔二三〕里闾语曰:〔二四〕“使儿居市决,作者不能得。佣之市空返,问何故,曰:今日骑都尉往会日也。”被服威仪,不似衣冠,〔二五〕或绣面衣、锦葱、诸于、襜褕,〔二六〕骂詈道路,〔二七〕为百姓之所贱。长安中为之歌曰:“灶下养,〔二八〕中郎将。烂羊胃,骑都尉。烂羊头,关内侯。”由是四方不复信向京师。雒阳人韩鸿为谒者,〔二九〕更始二年,使持节降河北,拜除二千石。其冬,赤眉十余万人入关。徐宣、樊崇等入至弘农枯枞山下,〔三0〕与更始将军苏茂战。崇北至蓩乡,转至湖。引兵入上林,〔三一〕更始骑出厨城门,〔三二〕诸妇女皆从后车呼更始,当下拜城。更始下马拜谢城,乃去,至高陵。上闻更始失城,乃下诏封更始为淮阳王,而赤眉刘盆子亦下诏以圣公为长沙王。更始仍许赤眉,求降,〔三三〕上玺绶,乃封为畏威侯。〔三四〕赤眉谢禄曰:〔三五〕“三辅兵多欲得更始,〔三六〕一旦失之,合兵攻公,自灭之道也。”〔三七〕遂害更始。〔三八〕诏邓禹收葬于霸陵。〔三九〕御览卷九0  下江王风、王延兵侵疆,〔四0〕与荆州牧战,钩牧车屏●泥,刺款款陪乘,〔四一〕度足以得牧,〔四二〕然不敢害,尚愿望赦。〔四三〕书钞卷一三九   三辅豪杰入长安,攻未央宫。庚戌,〔四四〕杜虞杀莽于渐台,〔四五〕东海公宾就得其首,传诣宛,封滑侯。〔四六〕类聚卷五一   〔一〕 “刘玄”,范晔后汉书卷一一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司马彪续汉书卷二。聚珍本把刘玄编入载记。按史通题目篇云:“东观以平林、下江诸人列为载记。”刘玄不属平林、下江,史通编次篇明言东观汉记作者“抑圣公于传内”,可见刘玄应编入传内。   〔二〕 “南方饥馑”,聚珍本同,范晔后汉书刘玄传亦同。书钞卷一五六引作“东方枯旱,民多饥饿”。御览卷三五、卷四八六引作“南方枯旱,民多饥饿”,卷九九四引同,惟脱“饥”字。   〔三〕 “凫茈”,即荸荠。“茈”,聚珍本同,书钞卷一五六、御览卷九九四引亦同。御览卷三五、卷四八六引作“茨”。   〔四〕 “伯升”,刘縯字,事详范晔后汉书本传。   〔五〕 “仪”,聚珍本作“议”。   〔六〕 “卬”,原作“印”,聚珍本作“卬”,与范晔后汉书刘玄传同。通鉴卷三九作“卬”,考异云:“司马彪续汉书‘卬’作‘印’,袁宏后汉纪作‘斤’,皆误,今从范晔后汉书。”   〔七〕 “二公”,谓王莽大司徒王寻、大司空王邑。王莽遣寻、邑征更始,刘秀破之于昆阳。事详本书光武帝纪。   〔八〕 “斩首,收玺绶诣宛”,据汉书王莽传,校尉东海公宾就斩莽首,持至汉大将军王宪。后传莽首诣更始,悬宛市。   〔九〕 “那”,原作“□”,与“那”字音同。聚珍本作“那”,今据改。   〔一0〕“传舆服御物”,聚珍本作“传送乘舆服御物”。   〔一一〕“相”,聚珍本作“想”。   〔一二〕“更始遂西发洛阳”,此句至“居东宫”诸句,原无“发洛阳”至“更始至长安”二十五字,聚珍本有,今据增补。水经注卷一六引云:“更始发洛阳,李松奉引,车马奔,触北阙铁柱门,三马皆死。”疑聚珍本“发洛阳”云云二十五字即据此辑录,并据文义增补“更始至长安”五字。水经注卷一六引洛阳故宫名云洛阳“有朱雀阙、白虎阙、苍龙阙、北阙、南宫阙”。玉海卷一六九引“北阙铁柱门”五字,并释“北阙”云:“阊阖门外夹建巨阙,以应天宿。阙前水南道右置登闻鼓以纳谏。”按范晔后汉书刘玄传云:“二年二月,更始自洛阳而西。初发,李松奉引,马惊奔,触北宫铁柱门,三马皆死。……王莽败,唯未央宫被焚而已,其余宫馆一无所毁。……更始既至,居长乐宫。”   〔一三〕“官府闾里,御府帑藏,皆安堵如旧”,此三句原作“官府里堵如旧”。聚珍本作“官府闾里,安堵如旧”,记纂渊海卷二九、合璧事类后集卷四九、翰苑新书卷三一引作“更始至长安,御府帑藏,皆按堵如故”,今据聚珍本和各书所引校补。   〔一四〕“更始愧恧,俯刮席与小常侍语”,此二句原作“更始顾,刮席与小常侍语”。类聚卷六九引云:“更始至长安,止前殿,郎吏以次侍。更始愧恧,俯刮席与小常侍语。”姚本同,今据删“顾”字,增“愧恧,俯”三字。此二句聚珍本与类聚引同。   〔一五〕“更始纳赵萌女为后,有宠,遂委政于赵萌”,原无“纳赵萌女为后,有宠,遂”九字,聚珍本有,御览卷三八八引亦有,今据增补。此三句御览卷四九七引作“更始纳赵萌女为夫人,有宠,遂委政于萌”。   〔一六〕“日在后庭与妇人□饮”,此下三句聚珍本作“日夜与妇人欢宴后庭,群臣欲言事,辄醉不能见”,御览卷三八八引同,卷四九七引“欲”字下衍“遂”字,余亦与聚珍本同。   〔一七〕“时不得已”,此下四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三八八引亦有,今据增补。御览卷四九七引作“乃令侍中坐帐内与语,诸将识非更始声,出皆怨”。   〔一八〕“韩夫人尤嗜酒”,此句上姚本、聚珍本有“更始”二字,书钞卷一三三,类聚卷六九,六帖卷一四,御览卷三八九、卷四八三、卷七一0,合璧事类外集卷五0引同。   〔一九〕“正用此时持事来乎”,此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书钞卷一三三、类聚卷六九、御览卷七一0引亦有,今据增补。御览卷三八九引作“正酣,何此时持事来乎”。   〔二0〕“抵破书案”,此句原误作“●书案破之”,姚本、聚珍本作“抵破书案”,书钞卷一三三,类聚卷六九,六帖卷一四,御览卷四八三、卷七一0,合璧事类外集卷五0引同,今据校改。“抵”,击也。   〔二一〕“捽”,聚珍本作“责”。   〔二二〕“更始在长安自恣,三辅苦之”,此二句原无,书钞卷一二九、御览卷六九三引,今据增补。   〔二三〕“署”,姚本、聚珍本作“置”,类聚卷四五、御览卷二0三引同。   〔二四〕“里闾语曰”,此句至“今日骑都尉往会日也”诸句原无,御览卷八二七引,今据增补。又“今日骑都尉往会日也”句下,御览卷八二七引尚有“犹是四方不复信向京师”一句,今依文义系于下文“关内侯”句下。“犹”乃“由”之讹,下文已校正。   〔二五〕“被服威仪,不似衣冠”,原无“威仪”、“衣冠”四字,书钞卷一二九引云:“被服威仪,不似衣冠。”今据增补。姚本作“被服威仪,不以衣冠”,御览卷六九五引同。聚珍本作“被服不法”。   〔二六〕“诸于”,原误作“诸服”,书钞卷一二九引云:“诸于、襜褕。”范晔后汉书刘玄传作“襜褕、诸于”,今据改正。汉书元后传颜师古注云:“诸于,大掖衣,即褂衣之类也。”“于”即“衧”之省。   〔二七〕“骂詈道路”,原无此句,聚珍本有,御览卷六九三亦引,今据增补。   〔二八〕“灶下养”,此下四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四五,御览卷二0三、卷四九五引亦有,范晔后汉书刘玄传同,今据增补。御览卷二四一引仅有“灶下养,中郎将”二句。   〔二九〕“雒阳人韩鸿为谒者”,此下四句原无,聚珍本有,今据增补。不知聚珍本从何书辑录。姚本亦有“洛阳人韩鸿为谒者,更始使持节降河北,拜除二千石”一段文字。   〔三0〕“除宣、樊崇等入至弘农枯枞山下”,此下四句原无,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刘玄传李贤注引,今据增补。通鉴卷四0亦引,字句稍异。此为更始三年时事。   〔三一〕“引兵入上林”,此句上聚珍本有“赤眉”二字,系据文义增入。   〔三二〕“厨城门”,范晔后汉书刘玄传李贤注引三辅黄图云:“洛城门,王莽改曰建子门,其内有长安厨官,俗名之为厨城门,今长安故城北面之中门是也。”   〔三三〕“更始仍许赤眉,求降”,聚珍本脱“赤眉”二字,“求”误作“来”。   〔三四〕“畏威侯”,聚珍本脱“侯”字。   〔三五〕“赤眉谢禄曰”,此阙文颇多。范晔后汉书刘玄传云:“赤眉下诏书曰:‘圣公降者,封长沙王。过二十日,勿受。’更始遣刘恭请降,赤眉使其将谢禄往受之。……封为畏威侯。刘恭复为固请,竟得封长沙王。更始常依谢禄居,刘恭亦拥护之。三辅苦赤眉暴虐,皆怜更始,而张卬等以为虑,谓禄曰:‘今诸营长多欲篡圣公者。一旦失之,合兵攻公,自灭之道也。’于是禄使从兵与更始共牧马于郊下,因令缢杀之。”由此可知,“谢禄曰”三字当作“张卬等以为虑,谓谢禄曰”。“赤眉”二字上下皆有脱文。   〔三六〕“三辅兵多欲得更始”,“欲得”二字原作空格。袁宏后汉纪卷三云:赤眉在长安,“贪其财物,因大放兵虏掠,因纵火烧宫室。三王谓谢禄曰:‘三辅营家多欲得更始者,一朝失之,必合兵攻赤眉,不如杀之也。’”今据增补“欲得”二字。   〔三七〕“合兵攻公,自灭之道也”,此二句原脱,文义未完,今据范晔后汉书刘玄传增补。   〔三八〕“遂害更始”,此句聚珍本脱。   〔三九〕“诏邓禹收葬于霸陵”,范晔后汉书刘玄传云:谢禄缢杀更始,“刘恭夜往收臧其尸。光武闻而伤焉,诏大司徒邓禹葬之于霸陵”。   〔四0〕“下江王风、王延兵侵疆”,此句有讹误。严可均四录堂校刊本书钞“风”作“凤”,“延”作“匡”。“疆”,与“彊”字通。   〔四一〕“钩牧车屏●泥,刺款款陪乘”,此二句多有讹误。范晔后汉书刘玄传云:“王莽末,……新市人王匡、王凤为平理诤讼,遂推为渠帅,众数百人。于是诸亡命马武、王常、成丹等往从之,共攻离乡聚,臧于绿林中,数月间至七八千人。地皇二年,荆州牧某发奔命二万人攻之,匡等相率迎击于云杜,大破牧军,杀数千人,尽获辎重。”李贤注引续汉书云:“牧欲北归随,武等复遮击之,钩牧车屏泥,刺杀其骖乘,然不敢杀牧也。”据此,此二句当作“钩牧车屏泥,刺杀其陪乘”。   〔四二〕“牧”,原误作“收”,据上文,此字当作“牧”,今迳改。   〔四三〕“尚愿望赦”,据范晔后汉书刘玄传,此条所述乃地皇二年事,因不便补入上条,故置于此。   〔四四〕“庚戌”,据汉书王莽传,庚戌为更始元年十月三日,而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则以诛莽系于九月。   〔四五〕“杜虞杀莽于渐台”,原无“杜虞”二字,聚珍本有,御览卷二00引亦有,今据增补。按汉书王莽传云:“商人杜吴杀莽,取其绶。”“渐台”,范晔后汉书刘玄传李贤注云:“太液池中台也。为水所渐润,故以为名。”   〔四六〕“封滑侯”,御览卷二00引作“封猾侯”。此条当是东观汉记刘玄传中文字。上条云:“长安中兵攻王莽,斩首,收玺绶诣宛。”与此条为同一事。御览卷九0所引上条文气贯通,无法把此条补缀其中,姑附于此。   朱鲔   朱鲔等遂会城南洧水上沙中,〔一〕设坛,立圣公为天子。〔二〕书钞卷一五九  鲔破,〔三〕上大喜,诸将军贺,思上尊号。〔四〕书钞卷八五   更始大司马朱鲔守洛阳,吴汉诸将围守数月不下。世祖以岑彭尝为鲔校尉,令彭说鲔曰:“赤眉已得长安,今公谁为守乎?萧王受命平定燕、赵,〔五〕百姓安土归心,贤俊四面云集。今北方清净,大兵来攻洛,保一城,欲何望乎?不如亟降。”鲔曰:“大司徒公被害时,〔六〕鲔与其谋,又谏更始无遣上北伐,自知罪深,故不敢降耳。”彭还诣河阳白上,上谓彭复往晓之:“夫建大事者,不忌小怨。今降,官爵可保,况诛罚乎?”上指水曰:“河水在此,吾不食言。”彭奉上旨,复至城下说鲔,因曰:“彭往者得执鞭侍从,蒙荐举拔擢,深受厚恩,思以报义,不敢负公。”鲔从城上下索曰:“必信,可乘上。”〔七〕彭趋索欲上。鲔见其不疑,即曰:“旦蚤与我会上东门外。”彭如期往,与鲔交马语。鲔轻骑诣彭降,彭为杀羊具食。鲔曰:〔八〕“身为降虏,未见吴公,诸将不敢食。”彭即令鲔自缚,与俱见吴公,将诣行在所河津亭。〔九〕上即时解鲔缚,复令彭夜送归洛阳。御览卷四六一   成德侯朱鲔玄孙杞,〔一0〕坐杀人国除。御览卷二0一   〔一〕 “朱鲔”,范晔后汉书无传。岑彭传云:“鲔,淮阳人。”“遂”,御览卷七四引作“共”。“城南洧水”,谓宛县南之洧水。袁宏后汉纪卷一“洧水”作“济水”,误。   〔二〕 “立圣公为天子”,更始元年二月,诸将立圣公为天子。圣公,刘玄字,事详范晔后汉书本传。   〔三〕 “鲔破”,此句下原有“河内”二字,系衍文,姚本、聚珍本皆无,唐类函卷一四四引亦无此二字,今据删。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云:建武元年,“朱鲔遣讨难将军苏茂攻温,冯异、寇恂与战,大破之,斩其将贾彊。于是诸将议上尊号”。通鉴卷四0建武元年载:“朱鲔闻王北征而河内孤,乃遣其将苏茂、贾彊将兵三万余人渡巩河,攻温,鲔自将数万人攻平阴以缀异。檄书至河内,寇恂即勒军驰出,并移告属县,发兵会温下。……旦日,合战,而冯异遣救及诸县兵适至,恂令士卒乘城鼓噪,大呼言曰:‘刘公兵到!’苏茂军闻之,陈动,恂因奔击,大破之。冯异亦渡河击朱鲔,鲔走。异与恂追至洛阳,环城一□而归。自是洛阳震恐,城门昼闭。异、恂移檄上状,诸将入贺,因上尊号。”与此可以互证。   〔四〕 “诸将军贺,思上尊号”,此二句姚本、聚珍本作“诸将贺之,恳上尊号”,唐类函卷一四四引同。   〔五〕 “萧王受命平定燕、赵”,更始二年,光武帝被封为萧王。袁宏后汉纪卷一更始元年载:“更始将使大将平河北,刘赐诸宗室无可使者,独有世祖也。朱鲔等以为不可,而左丞相曹竞父子用事,冯异劝世祖厚结焉。由是以世祖为大司马,遣平河北。”“萧王受命平定燕、赵”即谓此。四库全书考证云:“按是时光武已即位,史官载笔不应称萧王,恐抄撮记文者有讹。”   〔六〕 “大司徒公被害时”,“大司徒公”指光武帝兄刘伯升。更始立,以刘伯升为大司徒。范晔后汉书刘縯传云:“伯升部将宗人刘稷,数陷阵溃围,勇冠三军。时将兵击鲁阳,闻更始立,怒曰:‘本起兵图大事者,伯升兄弟也,今更始何为者邪?’更始君臣闻而心忌之。以稷为抗威将军,稷不肯拜。更始乃与诸将陈兵数千人,先收稷,将诛之。伯升固争。李轶、朱鲔因劝更始并执伯升,即日害之。”   〔七〕 “必信,可乘上”,此二句原作“当如此来”,今从御览卷七六六校改。范晔后汉书岑彭传作“必信,可乘此上”。   〔八〕 “曰”,原脱,聚珍本有,今据增补。   〔九〕 “将”,范晔后汉书岑彭传李贤注引无此字。   〔一0〕“成德侯朱鲔玄孙杞”,朱鲔以洛阳降光武帝,拜为平狄将军,封扶沟侯。见范晔后汉书岑彭传。范书未载鲔徙封成德侯事。鲔玄孙杞,亦不见范书。   申屠志   申屠志以功封汝阴王,〔一〕上书以非刘氏还王玺,改为颍阳侯。〔二〕御览卷二00   〔一〕 “申屠志”,范晔后汉书、袁宏后汉纪均未载此人,更始将有名申屠建者,不知是否为一人。   〔二〕 “改为颍阳侯”,“颍”字原误作“□”,今据聚珍本改正。范晔后汉书刘玄传云:“李松与棘阳人赵萌说更始,宜悉王诸功臣。朱鲔争之,以为高祖约,非刘氏不王。更始乃先封宗室太常将军刘祉为定陶王,刘赐为宛王,刘庆为燕王,刘歙为元氏王,大将军刘嘉为汉中王,刘信为汝阴王。后遂立王匡为比阳王,王凤为宜阳王,朱鲔为胶东王,卫尉大将军张卬为淮阳王,廷尉大将军王常为邓王,执金吾大将军廖湛为穣王,申屠建为平氏王,尚书胡殷为随王,柱天大将军李通为西平王,五威中郎将李轶为舞阴王,水衡大将军成丹为襄邑王,大司空陈牧为阴平王,骠骑大将军宋佻为颍阴王,尹尊为郾王。唯朱鲔辞曰:‘臣非刘宗,不敢干典。’遂让不受。”据此,封王者无申屠志,封汝阴王者乃刘信,非刘氏辞王封者仅朱鲔一人,与御览卷二00所引申屠志事无一相合之处。通鉴卷三九亦载更始封王事,与范书大同小异。   王郎〔一〕   宫婢生子,正与同时,即易之。〔二〕范晔后汉书卷一二王郎传李贤注  知命者谓侍郎韩公等。〔三〕范晔后汉书卷一二王郎传李贤注   王郎遣谏议大夫杜威持节诣军门,〔四〕上遣棨戟迎,延请入军。威称说实成帝遗体子舆也。上曰:“设使成帝复生,天下不可复得,况诈子舆乎!” 御览卷六八一   〔一〕 “王郎”,即王昌,赵国邯郸人,范晔后汉书卷一二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   〔二〕 “即易之”,范晔后汉书王郎传云:“初,王莽篡位,长安中或自称成帝子子舆者,莽杀之。郎缘是诈称真子舆,云‘母故成帝讴者,尝下殿卒僵,须臾有黄气从上下,半日乃解,遂□身就馆。赵后欲害之,伪易他人子,以故得全’”云云,其下李贤即引此条文字作注。   〔三〕 “知命者谓侍郎韩公等”,范晔后汉书王郎传云:赵缪王子刘林“立郎为天子,……移檄州郡曰:‘制诏部刺史、郡太守:朕,孝成皇帝子子舆也。昔遭赵氏之祸,因以王莽篡杀,赖知命者将护朕躬’”云云,其下李贤引此句作注。   〔四〕 “杜威”,本书光武纪作“杜长威”,范晔后汉书王郎传、袁宏后汉纪卷二作“杜威”。   苏茂〔一〕   苏茂杀淮阳太守,得其郡,营广乐。大司马吴汉围茂,茂将其精兵突至湖陵,〔二〕与刘永相会。〔三〕水经注卷八   〔一〕 “苏茂”,陈留人,范晔后汉书卷一二刘永传略载其事。   〔二〕 “湖陵”,聚珍本作“湖陵”,范晔后汉书刘永传、袁宏后汉纪卷四建武三年、通鉴卷四一建武三年皆作“湖陵”。按战国宋有胡陵邑,秦置湖陵县。汉书地理志山阳郡属县有湖陵,云:“禹贡‘浮于泗、淮,通于河’,水在南。莽曰湖陆。”颜师古注引应劭云:“章帝封东平王苍子为湖陵侯,更名湖陵。”   〔三〕 “与刘永相会”,范晔后汉书刘永传云:“建武二年夏,光武遣虎牙大将军盖延等伐永。初,陈留人苏茂为更始讨难将军,与朱鲔等守洛阳。鲔既降汉,茂亦归命,光武因使茂与盖延俱攻永。军中不相能,茂遂反,杀淮阳太守,掠得数县,据广乐而臣于永。永以茂为大司马、淮阳王。盖延遂围睢阳,数月,拔之,永将家属走虞。虞人反,杀其母及妻子,永与麾下数十人奔谯。苏茂、佼彊、周建合军救永,为盖延所败,茂奔还广乐,彊、建从永走保湖陵。三年春,永遣使立张步为齐王,董宪为海西王。于是遣大司马吴汉等围苏茂于广乐,周建率众救茂,茂、建战败,弃败复还湖陵,而睢阳人反城迎永。”可与此互证。   庞萌   庞萌为平狄将军,〔一〕与盖延共击董宪,〔二〕诏书独下延,〔三〕而不及萌,萌以为延谮己,自疑,遂反。上闻之,大怒,乃自将兵讨萌,与诸将书曰:“吾常以庞萌为社稷臣,将军得无笑其言乎?”御览卷四八三   〔一〕 “庞萌”,范晔后汉书卷一二有传。袁宏后汉纪卷五亦略载其事。“庞萌”二字下聚珍本有“山阳人”三字,系据范书庞萌传增补。   〔二〕 “与盖延共击董宪”,此为建武四年事。范晔后汉书盖延传载此事较详,其文云:建武“四年春,延又击苏茂、周建于蕲,进与董宪战留下,皆破之。因率平狄将军庞萌攻西防,拔之。复追败周建、苏茂于彭城,茂、建亡奔董宪,董宪将贲休举兰陵城降。宪闻之,自郯围休。时延及庞萌在楚,请往救之。……而董宪遂拔兰陵,杀贲休”。   〔三〕 “诏书独下延”,此句上原衍“昭”字,聚珍本无,范晔后汉书庞萌传同,今据删。   王闳   王闳者,〔一〕王莽叔父平阿侯谭子也。王莽篡位,潜忌闳,乃出为东郡太守。闳惧诛,常系药手内。莽败,汉兵起,闳独完全。御览卷九八四   〔一〕 “王闳”,范晔后汉书卷一二有传。   彭宠   彭宠,〔一〕字伯通,南阳宛人也。父宏,〔二〕哀帝时为渔阳太守,〔三〕有名于边。容貌饮食绝众。是时单于来朝,当道二千石皆选容貌饮食者,故宏徙为云中太守。御览卷二五九  彭宏元始中迁河南太守,〔四〕至渑池,夜逢小贼叩马,宏下车,曰:“将军哀之。”车中有监御史马况,〔五〕奏举,宏乃坐免。〔六〕书钞卷一三九   浮密奏宠,〔七〕上征之。宠既自疑,其妻劝宠无应征,“今渔阳大郡,兵马众多,奈何为人所奏,而弃此去”。宠与所亲信吏计议,吏皆怨浮,劝宠止不应征。〔八〕文选卷四一朱浮为幽州牧与彭宠书李善注   梦裸袒冠帻,〔九〕逾城,髡徒推之。宠堂上闻虾□声在火罏下,凿地求之,不得。〔一0〕范晔后汉书卷一二彭宠传李贤注   彭宠奴子密等三人共谋劫宠,〔一一〕宠时斋,独在便坐室中,〔一二〕昼卧。〔一三〕子密等三奴缚庞着床板,告外吏:“大王解斋,吏皆便休。”又用宠声呼其妻入室,见宠,惊曰:〔一四〕“奴反!”奴乃捽其妻头,击其颊。宠曰:“趣为诸将军辨装。”两奴将妻入取宠物,一奴守宠。宠谓奴曰:“若小儿,我素所爱,今解我缚,当以女珠妻若。”小奴见子密听其语,遂不得解。子密收金玉衣物,使宠妻缝两缣囊。夜解宠手,令作记告城门将军云:“今遣子密等诣子后兰卿所,〔一五〕其开门出,〔一六〕勿稽留。”书成,即断宠及妻头,置缣囊中,西入上告。世祖封子密为不义侯。〔一七〕御览卷五00   彭宠故旧渤海赵宽妻子家属依讬宠居,宽仇家赵伯有好奴,以赇宠。宠贪之,为尽杀宽家属。宠之□德不仁贪狼如此。〔一八〕御览卷四八一   〔一〕 “彭宠”,范晔后汉书卷一二有传。   〔二〕 “宏”,原作“容”,聚珍本同。按范晔后汉书彭宠传作“宏”,今据改。下同。   〔三〕 “哀帝时为渔阳太守”,姚本云:“彭宠为渔阳太守,容貌绝众。”把彭宏事误属彭宠。书钞卷七六引与姚本同误。   〔四〕 “彭宏元始中迁河南太守”,“宏”字原作“宠囗”,明正德年间竹东书舍抄本、结一庐藏旧抄本书钞作“宏”,则元始中迁河南太守者为宠父宏,孔广陶校注本书钞误,今校正。范晔后汉书彭宠传云:“宠少为郡吏,地皇中,为大司空士。”据此,宠在平帝元始年间,资历尚浅,不可能迁至河南太守。本条下文“宏”字亦误作“宠”,今一并改正。   〔五〕“有监御史马况”,书钞卷一三九孔广陶校注云:“‘监’字疑误。”   〔六〕 “宏乃坐免”,此条姚本、聚珍本均未辑录。   〔七〕 “浮密奏宠”,范晔后汉书朱浮传云:“光武遣吴汉诛更始幽州牧苗曾,乃拜浮为大将军幽州牧。……浮年少有才能,颇欲厉风迹,收士心,辟召州中名宿涿郡王岑之属,以为从事,及王莽时故吏二千石,皆引置幕府,乃多发诸郡仓谷,禀赡其妻子。渔阳太守彭宠以为天下未定,师旅方起,不宜多置官属,以损军实,不从其令。浮性矜急自多,颇有不平,因以峻文诋之。宠亦佷强,兼负其功,嫌怨转积。浮密奏宠遣吏迎妻而不迎其母,又受货贿,杀害友人,多积兵谷,意计难量。”   〔八〕 “劝宠止不应征”,范晔后汉书彭宠传云:“朱浮与宠不相能,浮数谮构之。建武二年春,诏征宠,宠意浮卖己,上疏愿与浮俱征。又与吴汉、盖延等书,盛言浮枉状,固求同征。帝不许,益以自疑。而其妻素刚,不堪抑屈,固劝无受召。宠又与常所亲信吏计议,皆怀怨于浮,莫有劝行者。”可与此相证。   〔九〕 “梦裸袒冠帻”,谓彭宠妻梦裸袒冠帻。   〔一0〕“不得”,此句御览卷九四九引作“无所得”。范晔后汉书彭宠传云:建武二年,宠叛汉。明年,“攻拔蓟城,自立为燕王。其妻数恶梦,又多见怪变”。其下李贤引此条文字作注。   〔一一〕“彭宠奴子密等三人共谋劫宠”,此句上姚本有“诏讨彭宠者封侯”一句,聚珍本同,惟无“彭”字。此为建武五年事。   〔一二〕“便坐室”,不是正室,乃便坐之室。   〔一三〕“昼卧”,原作“昼夜卧”,衍“夜”字。聚珍本作“昼卧”,类聚卷三五引同,今据删“夜”字。   〔一四〕“惊曰”,此句至“击其颊”四句原无,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彭宠传李贤注引,今据增补。   〔一五〕“今遣子密等诣子后兰卿所”,范晔后汉书彭宠传载,子后兰卿,彭宠从弟。光武帝征宠,宠不应征。光武帝遣子后兰卿喻之,宠因留子后兰卿,发兵叛汉。宠不信任子后兰卿,使将兵在外,故有此语。“子后兰卿”,原作“兰卿子后”,今从聚珍本、范书校改。   〔一六〕“其开门出”,原作“其开出”,聚珍本同。按范晔后汉书彭宠传作“速开门出”,则“开”下脱“门”字,今据范书增补。   〔一七〕“世祖封子密为不义侯”,原无此句,类聚卷三五引有,今据增补。姚本无此句,而有“世祖以奴杀主不义,复不可不封,乃封子密为不义侯”。聚珍本改“世祖”作“朝廷”,余与姚本同。御览卷二0一、事文类聚后集卷一七引云:“彭宠奴子密杀宠,诣阙降,封为不义侯。”   〔一八〕“宠之□德不仁贪狼如此”,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原误作“勃”。   卢芳〔一〕   芳,安定人。属国胡数千畔,在参蛮,芳从之,诈姓刘氏,自称西平王。会匈奴句林王将兵来降参蛮胡,芳因随入匈奴,留数年。单于以中国未定,欲辅立之,遣毋楼且王求入五原,与假号将军李兴等结谋,兴北至单于庭迎芳。芳外倚匈奴,内因兴等,故能广略边郡。范晔后汉书卷八九南匈奴列传李贤注   〔一〕 “卢芳”,字君期,范晔后汉书卷一二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张璠汉记。 卷九   传四   东观汉记卷九   传四   李通〔一〕   齐武王常杀通同母弟申屠臣,〔二〕上不得已过通,乃买半臿佩刀裹之。至通舍,时病卧,因持上手得刀。通异之,乃谓上曰:“一何武也!”上曰:“以备不虞耳。”〔三〕书钞卷一二三  王莽前队大夫诛谋反者,〔四〕李次元闻事发觉,被马欲出。〔五〕马驾在辕中,惶遽着鞍上马,出门顾见车方自觉,乃止。御览卷四六九   李通娶宁平公主。〔六〕为大司空。〔七〕通性谦恭,常避权势,谢病不视事。御览卷四二三   李通上疏曰:“臣经术短浅,智能空薄。”〔八〕文选卷三八任昉为齐明帝让宣城郡公第一表李善注   李通上大司空印绶,以特进奉朝请。及有司奏请封诸皇子,帝感通首创大谋,即日封通少子雄为邵陵侯。每幸南阳,常遣使者以太牢祀通父冢。〔九〕御览卷五二六   子音嗣。音卒,子定嗣。定卒,子箕嗣。〔一0〕范晔后汉书卷一五李通传李贤注   〔一〕 “李通”,字次元,南阳宛人,范晔后汉书卷一五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华峤后汉书卷一。   〔二〕 “申屠臣”,本书光武帝纪作“公孙臣”。   〔三〕 “以备不虞耳”,此条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一二三引作“齐武王尝杀通同母弟申徒臣,上恐其怨,不欲与轶相见。轶数请,上乃强见之。轶深达通意,上乃许往,意不安,买半臿佩刀怀之。至通舍,通甚悦,握上手,得半臿刀,谓上曰:‘一何武也!’上曰:‘仓卒时以备不虞耳。’”除首句外,文字与范晔后汉书李通传李贤注所引续汉书全同,疑陈本书钞此段文字系抄自续汉书。姚本、聚珍本所辑皆本陈本书钞,仅一二字歧异。   〔四〕 “前队大夫”,范晔后汉书李通传云:光武与李通“欲劫前队大夫及属正”,李贤注云:“前队大夫谓南阳太守甄阜也。”   〔五〕 “出”,御览卷三五八引作“亡”。   〔六〕 “宁平公主”,即光武女弟伯姬。   〔七〕 “为大司空”,据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建武七年五月,前将军李通为大司空,十二年九月免。   〔八〕 “智能空薄”,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九〕 “常遣使者以太牢祀通父冢”,“太”字原脱,聚珍本有,御览卷五五七引亦有,今据增补。此条御览卷二00亦引,字句稍略。   〔一0〕“子箕嗣”,范晔后汉书李通传云:通卒,“子音嗣。音卒,子定嗣。定卒,子黄嗣”。李贤注云:“东观记‘黄’字作‘箕’也。”此条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文句辑录。   邓晨   晨曾祖父隆,扬州刺史,祖父勋,交址刺史。范晔后汉书卷一五邓晨传李贤注  晨与上共载出,逢使者不下车,使者怒,颇加耻辱。上称江夏卒史,晨更名侯家丞。使者以其诈,将至亭,欲罪之,新野宰潘叔为请,得免。范晔后汉书卷一五邓晨传李贤注   邓晨,〔一〕南阳人,与上起兵,新野吏乃烧晨先祖祠堂,污池室宅,焚其冢墓。宗族皆怒,曰:“家自富足,何故随妇家入汤镬中?”〔二〕晨终无恨色。御览卷四八三   光武微时与邓晨观谶,云“刘秀当为天子”。或言“国师公刘秀当之”。〔三〕光武曰:“安知非仆乎?”建武三年,上征邓晨还京师,数宴见,说故旧平生为忻乐。晨从容谓帝曰:“仆竟辨之。”帝大笑。御览卷三九一   邓晨为陈留郡,〔四〕兴鸿郤陂,〔五〕益地数千顷,溉郡稻,常以丰熟,兼流给他郡。书钞卷三九   〔一〕 “邓晨”,字伟卿,范晔后汉书卷一五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司马彪续汉书卷二。   〔二〕 “何故随妇家入汤镬中”,邓晨娶光武姊元,故晨宗族有此语。   〔三〕 “国师公刘秀”,汉书刘歆传云:“歆以建平元年改名秀,字颖叔云。及王莽篡位,歆为国师。”颜师古注引应劭云:“河图赤伏符云:‘刘秀发兵捕不道,四夷云集龙斗野,四七之际火为主。’故改名,几以趣也。”   〔四〕 “为陈留郡”,即为陈留郡太守。据范晔后汉书邓晨传,晨未曾为陈留郡太守,建武十三年,曾拜汝南郡太守,此当作“为汝南郡”,下云晨兴鸿郤陂,陂即在汝南境内,可为确证。   〔五〕 “鸿郤陂”,原作“鸿都陂”,误。聚珍本尚不误,今据改正。范晔后汉书邓晨传云:建武十三年,为汝南太守,“兴鸿郤坡数千顷田”。鸿郤坡为武帝时开凿,引淮水为坡灌田,位于汝南郡慎阳、新息间。成帝时,关东大水,陂溢为害,翟方进为丞相,奏罢之。   来歙   来歙,〔一〕字君叔,南阳新野人也。父冲。〔二〕歙有大志慷慨,治春秋左氏,〔三〕东诣洛阳见上,上大喜,〔四〕曰:“君叔独劳苦。”即解所被襜襦以衣歙,〔五〕拜太中大夫。御览卷二四三  来歙,字君叔,南阳人也。建武五年,持节送马援,奉玺书于隗嚣。嚣遣子恂随入侍。时山东略定,帝谋西收嚣兵,〔六〕与俱伐蜀。嚣将王元说嚣,故狐疑不决。〔七〕歙素刚直,遂发愤责之曰:“国家以公知臧否,晓废兴,故以手书畅至意。足下推忠诚,〔八〕遣伯春委质,〔九〕是君臣父子信也。〔一0〕今乃欲从佞惑之言,为族灭之计,叛主负子,违背忠信。吉凶之决,在于今日。”因欲前刺嚣,嚣起入,部勒兵,将杀歙,歙徐杖节就车而去。御览卷七七八   上闻得略阳,〔一一〕甚悦。左右怪上数破大敌,今得小城,何足以喜?然上以略阳嚣所依阻,心腹已坏,则制其支体易也。范晔后汉书卷一五来歙传李贤注   嚣围来歙于略阳,世祖诏曰:“桃花水出,〔一二〕船槃皆至,〔一三〕郁夷、陈仓,〔一四〕分部而进者也。” 水经注卷一七   上大发关东兵,自将上陇,隗嚣众溃走,围解。于是置酒高会,劳赐诸将,来歙班坐绝席,在诸将之右,赐歙妻缣千疋。〔一五〕御览卷三0七   光武使来歙监诸将。〔一六〕御览卷二四0   来歙征公孙述,〔一七〕诏于汧积谷六万斛,驴四百头负驮。御览卷三三二   隗嚣破后,有五溪六种寇侵,见便钞掠,退阻营堑。来歙乃大治攻具冲车度堑,遂与五溪战,大破之。御览卷三三六   来歙与盖延攻公孙述将王元。〔一八〕破之,蜀人大惧,使刺客刺歙,〔一九〕歙未死,驰告盖延。延见歙,伏悲不能仰视。〔二0〕歙叱曰:“故呼卿,欲属以军事,而反效儿女子泣涕乎!”延收泪强起,受所诫。歙自书表,投笔抽刃而死。御览卷四八八   帝嘉歙忠节,复封歙弟由为宜西乡侯。〔二一〕范晔后汉书卷一五来歙传李贤注   〔一〕 “来歙”,范晔后汉书卷一五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   〔二〕 “父冲”,此句原无。范晔后汉书来歙传云:“父仲。”李贤注云:“东观记‘仲’作‘冲’。”此句即据李贤注增补。   〔三〕 “春秋左氏”,聚珍本作“左氏春秋”。   〔四〕 “东诣洛阳见上,上大喜”,原无下一“上”字,今据御览卷六九五引增补。此二句孔广陶校注本书钞卷一二九引作“世祖见歙,与之大欢”。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一二九引作“来歙与刘嘉俱诣洛阳,世祖见歙,与之大欢”。姚本、聚珍本即据陈本书钞辑录。   〔五〕 “所”,原脱,姚本、聚珍本有,御览卷六九五、范晔后汉书来歙传李贤注引亦有此字,今据增补。“衣”,御览卷六九五引作“赐”。   〔六〕 “收”,原误作“牧”,聚珍本作“收”,范晔后汉书来歙传同,今据改正。   〔七〕 “狐疑”,此二字原脱,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来歙传李贤注引亦有,今据增补。   〔八〕 “推”,原误作“拥”,聚珍本作“推”,范晔后汉书来歙传同,今据改正。   〔九〕 “遣伯春委质”,此句原脱误为“眷委质”。聚珍本作“遣伯春委质”,范晔后汉书来歙传同,今据改正。“伯春”,隗恂字。   〔一0〕“是君臣父子信也”,此句范晔后汉书来歙传作“是臣主之交信也”。   〔一一〕“上闻得略阳”,范晔后汉书来歙传云:建武“八年春,歙与征虏将军祭遵袭略阳,遵道病还,分遣精兵随歙,合二千余人,伐山开道,从番须、回中径至略阳,斩嚣守将金梁,因保其城。嚣大惊曰:‘何其神也!’其下李贤即引“上闻得略阳”云云作注。此句上聚珍本有“歙与征虏将军祭遵袭略阳,因保其城”二句,系据范书增补。   〔一二〕“桃花水”,汉书沟洫志载杜钦言治河之策,有“来春桃花水盛”之语,颜师古注云:“月令‘仲春之月,桃始华’。盖桃方华时,既有雨水,川谷冰泮,众流猥集,波澜盛长,故谓之桃华水耳。而韩诗传云‘三月桃华水’。”   〔一三〕船槃”,后汉书来歙传王先谦集解所载沈钦韩说引作“松槃”,并注云:“‘松槃’,或作‘船槃’,疑‘转般’之误。”   〔一四〕“郁夷、陈仓”,四库全书考证云:“按司马书郡国志右扶风有陈仓,无郁夷,盖东汉时省。”   〔一五〕“赐歙妻缣千疋”,“妻”字原脱,聚珍本有,书钞卷一九引亦有,范晔后汉书来歙传同,今据增补。此条御览卷八一八亦引,字句全同,而卷三九三引字句稍异。   〔一六〕“光武使来歙监诸将”,据范晔后汉书来歙传载,光武帝发关东兵解略阳之围后,“劳赐歙,班坐绝席,在诸将之右,赐歙妻缣千匹。诏使留屯长安、悉监护诸将”。   〔一七〕“来歙征公孙述”,姚本、聚珍本无此句,而有“因歙上疏宜选兵马,储积资粮”二句。按范晔后汉书来歙传云:“诏使留屯长安,悉监护诸将。歙因上书曰:‘公孙述以陇西、天水为藩蔽,故得延命假息。今二郡平荡,则述智计穷矣。宜益选兵马,储积资粮。……’帝然之。于是大转粮运。”其下李贤注云:“东观记曰:‘诏于汧积谷六万斛,驴四百头负驮。’”姚本、聚珍本“因歙上疏”云云二句系撮取范书大意增补。   〔一八〕“来歙与盖延攻公孙述将王元”,事在建武十一年。   〔一九〕“刺客”,此二字原无,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三五引亦有,今据增补。   〔二0〕“伏悲”,类聚卷三五、御览卷三八七引作“悲哀”。   〔二一〕“复封歙弟由为宜西乡侯”,范晔后汉书来歙传云:建武十三年,“帝嘉歙忠节,复封歙弟由为宜西侯”。李贤注云:“东观记曰‘宜西乡侯’。”此条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文句辑录。   邓禹   邓禹,〔一〕字仲华,南阳新野人。〔二〕年十三,能诵诗,受业长安。时上亦游学京师,禹年虽幼,而见上知非常人,遂相亲附。〔三〕御览卷三八四  邓禹,字仲华,南阳人也。更始既至雒阳,以世祖为大司马,使安集河北。禹闻之,自南阳发,北径渡河,追至邺谒,上见之甚欢,谓曰:“我得拜除长吏。生远来,宁欲仕耶?”禹曰:“不愿也。” 文选卷二五刘琨重赠卢谌李善注   邓禹闻上安集河北,〔四〕即杖策北渡,〔五〕追及于邺。上欣其至。禹进说曰:“更始虽都关西,今山东未安,赤眉、青犊之属,动以万数,三辅假号,往往群聚。更始既未有所挫,而不自听断,〔六〕诸将皆庸人屈起,〔七〕志在财币,争用威力,朝夕自快,非有忠良明智,深虑远图,欲尊主安民者。明公虽建蕃辅之功,〔八〕犹恐无所成立。〔九〕于今之计,莫如揽延英雄,〔一0〕务悦民心,立高祖之业,救万民之命。以公而虑天下,不足定也。”上大悦,因令左右号禹曰邓将军,常宿止于中,与定计议。御览卷四六一   上至广阿,〔一一〕止城门楼上,披舆地图,指示邓禹曰:“天下郡国如是,我乃始得一处,卿言天下不足定,何也?”〔一二〕类聚卷六三   上破邯郸,诛王郎,欲北发突骑。禹曰:“吴汉有智谋,诸将鲜能及者。”上以禹为知人。〔一三〕书钞卷三三   光武即位,拜邓禹为大司徒。制曰:〔一四〕“前将军邓禹,〔一五〕深执忠孝,与朕谋谟帷幄,决胜千里。孔子曰:‘自吾有回也,门人日以亲。’〔一六〕封禹为酂侯。” 文选卷三八任昉为范尚书让吏部封侯第一表李善注   赤眉入长安,邓禹乘胜独克,而师行有纪,皆望风相携以迎降者,日以千数,〔一七〕众号百万 类聚卷五九   邓禹为司徒,讨赤眉,不以时进,光武敕曰:“司徒,〔一八〕尧也;赤眉,桀也。今长安饥民。孰不延望?” 御览卷二0七   自冯愔反后,〔一九〕邓禹威稍损,又乏食。赤眉还入长安,邓禹与战,败走,至高陵,军士饥饿,皆食藻菜。〔二0〕帝乃征禹还,敕曰:“赤眉无谷,〔二一〕自当来降,吾折箠笞之,〔二二〕非诸将忧也。”〔二三〕御览卷三五   邓禹与赤眉战,赤眉佯败,弃辎重走,车皆载土,〔二四〕以豆覆其上。兵士饥,争取之。赤眉引还击之,军溃乱。时百姓饥,人相食,黄金一斤易豆五升,道路断隔,委输不至,军士悉以□实为粮。御览卷四八六   邓禹攻赤眉,辄不利,吏士散亡尽,禹独与二十四骑还诣雒阳。〔二五〕书钞卷一一七   建武中,邓禹罢三公,〔二六〕以列侯就第,位特进。〔二七〕书钞卷五二   邓禹,右将军官罢,以特进奉朝请。〔二八〕御览卷二四三   邓禹笃于经书,教学子孙。书钞卷九七   邓禹,字仲华,以元功拜太傅。进见东向,甚见尊宠。〔二九〕御览卷二0六   序曰:贤骏思圣主,风云从龙武,自然之应也。邓禹以弱冠睹废兴之兆,嬴粮策马,以追世祖,遂信竹帛之愿,〔三0〕建社稷之谋,袭萧何之爵位,可谓材难矣。受命之初,躬率六师。中兴治定,勒号泰山。圣上继体,立师傅,位三公,功德之极,而禹兼之。易称“利见大人”,诗有“自求多福”,其禹之谓与?〔三一〕史略卷三   〔一〕 “邓禹”,范晔后汉书卷一六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司马彪续汉书卷二、华峤后汉书卷一。   〔二〕 “南阳新野人”,文选卷四张衡南都赋李善注引云:“邓禹、吴汉并南阳人。”   〔三〕 “遂相亲附”,此句下原有“及汉兵起,即策杖北渡,追及上于邺”三句,因与下文重复,今删去。   〔四〕 “邓禹闻上安集河北”,此句至“上欣其至”诸句与上条内容重复,因文字出入较多,未作删削。   〔五〕 “杖策北渡”,书钞卷一一引,仅有此四字。   〔六〕 “不”,原无此字,依文义当有。聚珍本有,与范晔后汉书邓禹传同,今据增补。   〔七〕 “屈”,范晔后汉书邓禹传同,姚本、聚珍本作“崛”,类聚卷二五引同。按二字通。   〔八〕 “建”,原脱,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二五引亦有,与范晔后汉书邓禹传同,今据增补。   〔九〕 “成立”,原脱,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二五引亦有,与范晔后汉书邓禹传同,今据增补。   〔一0〕“揽延”,类聚卷二五引同,姚本、聚珍本作“延揽”,与范晔后汉书邓禹传同。   〔一一〕“上至广阿”,王郎起兵,光武帝击王郎,邓禹从至广阿。   〔一二〕“何也”,此据书钞卷九六、玉海卷一六四亦引,字句简略。此条文义未完,据范晔后汉书邓禹传,禹对曰:“方今海内殽乱,人思明君,犹赤子之慕慈母。古之兴者,在德薄厚,不以大小。”   〔一三〕“上以禹为知人”,此条姚本作“邓禹破邯郸,诛王郎,有智谋,诸将鲜及”,聚珍本同,惟无“邓”字。按二本及据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三三所引辑录,而余所据乃孔广陶校注本。孔本引云:“东观汉记邓禹传:上破邯郸”云云,可证此段文字当入邓禹传。御览卷四四二、卷六三一引东观汉记亦有相类内容,字句较详,聚珍本置入吴汉传,与范晔后汉书吴汉传相契合。今以书钞所引入邓禹传,而以御览所引入吴汉传。书钞所引原无“上以禹为知人”一句,今据御览卷四四二、卷六三一引增补。   〔一四〕“制曰”,文选卷五八王俭褚渊碑文李善注引作“策曰”。   〔一五〕“前将军邓禹”,此下四句原无,文选卷五八王俭褚渊碑文李善注引云:“前将军邓禹,与朕谋谟帷幄。”又卷四三丘迟与陈伯之书李善注引云:“诏邓禹曰:‘将军深执忠孝,与朕谋谟帷幄。’”书钞卷一三引云:“谋出帷幄,决胜千里。”今据各书所引增补。   〔一六〕“门人日以亲”,史记仲尼弟子列传云:“回年二十九,发尽白,蚤死。孔子哭之恸,曰:‘自吾有回,门人益亲。’”   〔一七〕“日”,原脱,聚珍本有,与范晔后汉书邓禹传同,今据增补。   〔一八〕“光武敕曰,司徒”,原脱“敕曰司”三字,聚珍本有,与范晔后汉书邓禹传同,今据增补。建武元年九月,赤眉入长安,三辅降邓禹者日以千数,禹众号称百万,诸将劝禹径攻长安。禹认为赤眉新拔长安,财富充实,锐不可当。他主张休兵上郡、北地、安定三郡,养精蓄锐,以待时机。于是禹引兵北去。光武帝以关中未定,禹久不进兵,遂有此敕,促禹进兵。事见范晔后汉书邓禹传。   〔一九〕“自冯愔反后,”此下三句原无,御览卷九六五引有,今据增补。光武帝下敕促禹进兵攻长安赤眉,禹不听,仍欲休兵北方。遣冯愔、宗歆守栒邑,二人争权相攻,愔杀歆反禹。事见范晔后汉书邓禹传。   〔二0〕“藻菜”,书钞卷一五六引作“桑叶”,御览卷九六五、事类赋卷二六引作“枣叶”。   〔二一〕“赤眉无谷”,“谷”字下御览卷六四九引有“食”字。   〔二二〕“吾折箠笞之”,“箠”字下书钞卷一四引有“以”字。   〔二三〕“非诸将忧也”,范晔后汉书邓禹传云:“赤眉复还入长安,禹与战,败走,至高陵,军士饥饿,皆食枣菜。帝乃征禹还,敕曰:‘赤眉无谷,自当来东,吾折捶笞之,非诸将忧也。无得复妄进兵。’”文字与此大同小异。   〔二四〕“车皆载土”,原脱“车”字,御览卷八四一引有,今据增补。此下二句聚珍本引作“皆载赤豆覆其上”,“载”下脱“土”字。   〔二五〕“禹独与二十四骑还诣雒阳”,“禹”字下原衍“强”字,姚本、聚珍本无,御览卷三00引亦无此字,今据删。“还”字原无,御览卷三00引有,今据增补。“雒阳”,姚本、聚珍本同,御览卷三00引亦作“雒阳”。按二字误,当作“宜阳”,范晔后汉书邓禹传、冯异传皆作“宜阳”。   〔二六〕“邓禹罢三公”,因与赤眉战败,罢大司徒官,事在建武三年闰正月。见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   〔二七〕“位特进”,此条御览卷二四三引作“建武中,邓禹失司徒,特进奉朝请”。   〔二八〕“以特进奉朝请”,范晔后汉书邓禹传云:建武“三年春,与车骑将军邓弘击赤眉,遂为所败,众皆死散。事在冯异传。独与二十四骑还诣宜阳,谢上大司徒、梁侯印绶。有诏归侯印绶。数月,拜右将军。……十三年,天下平定,诸臣皆增户邑,定封禹为高密侯,……其后左右将军官罢,以特进奉朝请”。   〔二九〕“甚见尊宠”,此条姚本、聚珍本均未辑录。范晔后汉书邓禹传云:“显宗即位,以禹先帝元功,拜为太傅,进见东向,甚见尊宠。”   〔三0〕“信”,与“伸”字通。   〔三一〕“其禹之谓与”,此条姚本、聚珍本均未辑录。   邓训   邓训,〔一〕字平叔,谦恕下士,无贵贱见之如旧,朋友子往来门内,视之如子,有过加鞭扑之教。太医皮巡从猎上林还,暮宿殿门下,寒疝病发。时训直事,闻巡声,起往问之,巡曰:“冀得火以熨背。”训身至太官门为求火,不得,乃以口嘘其背,复呼同庐郎共更嘘,至朝遂愈也。〔二〕范晔后汉书卷一六邓训传李贤注  邓训,字平叔,永平中,治滹□、石臼河,从都庐至羊肠仓,欲令通漕。太原吏民苦转运,所经三百八十九隘,前后没溺死者不可胜筭。建初三年,拜训谒者,使监领其事,更用驴辇,岁省亿万计,活徒士数千人。 御览卷三九六   邓训尝将黎阳营兵屯狐奴,〔三〕后迁护乌桓校尉,〔四〕黎阳营故吏皆恋慕,〔五〕故吏最贫羸者举国,念训尝所服药北州少乏,〔六〕又知训好青泥封书,从黎阳步推鹿车于雒阳市药,还过赵国易阳,〔七〕并载青泥一幞,〔八〕至上谷遗训。其得人心如是。〔九〕御览卷六0六   邓训为护乌桓校尉,吏士常大病疟,〔一0〕转易至数十人。训身煮汤药,〔一一〕咸得平愈。其无妻者,为适配偶。御览卷九八四   训坐私与扈通书,免归。燕人思慕,为之作歌。〔一二〕范晔后汉书卷一六邓训传李贤注   邓训拜张掖太守,〔一三〕以身率下,河西改俗,邻郡则之。书钞卷七五   训为护羌校尉,时迷吾子迷唐,别与武威种羌合兵万骑,来至塞下,未敢攻训,先欲胁月氏胡。训拥卫诸故,令不得战。〔一四〕范晔后汉书卷一六邓训传李贤注   训发湟中秦、胡、羌兵四千人,出塞掩击迷唐于雁谷。〔一五〕范晔后汉书卷一六邓训传李贤注   邓训为护羌校尉,乃发湟中六千人,〔一六〕令长史任尚将之,缝革为舡,乃置于□上以渡河,掩击胡羌卢落大豪,〔一七〕多有斩获。书钞卷一三七   邓训为护羌校尉,诸胡皆喜。羌俗,耻病死,每病临困,辄持刀以自刺。训闻有困病者,辄拘持束缚,〔一八〕不与兵刃,使医药疗治,愈者非一,〔一九〕小大莫不感悦。〔二0〕训病卒,〔二一〕吏民羌胡爱惜,旦夕临者数千人,〔二二〕或以刀自割,又刺杀犬马牛羊,曰:“邓使君已死,我曹皆死耳。”前乌桓吏士皆奔走道路,至以空城郭。家家立祠,〔二三〕每有病,辄祷求福。书钞卷六一   〔一〕 “邓训”,此下二句原仅有“训”字,依东观汉记体例,传首当有此二句。训为邓禹第六子,范晔后汉书卷一六有传。   〔二〕 “至朝遂愈也”,此条御览卷七二二亦引,文字微异。   〔三〕 “邓训尝将黎阳营兵屯狐奴”,“狐奴”二字范晔后汉书邓训传同。聚珍本作“渔阳”,御览卷七四引同。此句下聚珍本有“为幽部所归”一句,与范书一致。范书李贤注云:“汉官仪曰:‘中兴以幽、冀、并州兵克定天下,故于黎阳立营,以谒者监之。’狐奴,县,属渔阳郡也。”   〔四〕 “后迁护乌桓校尉”,建初六年,邓训迁护乌桓校尉。   〔五〕 “黎阳营故吏皆恋慕”,此句原无“营故吏皆恋慕”六字,聚珍本有,御览卷七四引亦有,惟“营”字误作“宫”,今据增补。   〔六〕 “念”,原作“志”,姚本、聚珍本作“念”,翰苑新书卷六二、范晔后汉书邓训传李贤注引亦作“念”,今从改。   〔七〕 “过”,原无此字,姚本、聚珍本有,翰苑新书卷六二、范晔后汉书邓训传李贤注引亦有此字,今据增补。   〔八〕 “幞”,姚本、聚珍本同,范晔后汉书邓训传李贤注引亦同。按此字当作“墣”。说文云:“墣,块也。”   〔九〕 “其得人心如是”,此条书钞卷一0四、记纂渊海卷八三、合璧事类续集卷四八、翰苑新书卷六五亦引,字句简略。   〔一0〕“常”,姚本同,范晔后汉书邓训传李贤注引亦同。聚珍本作“尝”,御览卷七四三引同。按二字通。   〔一一〕“训身煮汤药”,“身”字下姚本、聚珍本有“为”字,范晔后汉书邓训传李贤注引同。“煮”字御览卷七四三引作“主”。   〔一二〕“为之作歌”,范晔后汉书邓训传云:建初“八年,舞阴公主子梁扈有罪,训坐私与扈通书,征免归闾里”。李贤注引东观汉记云:“燕人思慕,为之作歌也。”此条即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辑录。   〔一三〕“邓训拜张掖太守”,范晔后汉书邓训传云:“元和三年,卢水胡反畔,以训为谒者,乘传到武威,拜张掖太守。”   〔一四〕“令不得战”,范晔后汉书邓训传云:“章和二年,护羌校尉张纡诱诛烧当种羌迷吾等,由是诸羌大怒,谋欲报怨,朝廷忧之。公卿举训代纡为校尉。诸羌激忿,遂相与解仇结婚,交质盟诅,众四万余人,期冰合度河攻训。先是小月氏胡分居塞内,胜兵者二三千骑,皆勇健富彊,每与羌战,常以少制多。虽首尾两端,汉亦时收其用。时迷吾子迷唐,别与武威种羌合兵万骑,来至塞下,未敢攻训,先欲胁月氏胡。训拥卫稽故,令不得战。”李贤注云:“‘稽故’谓稽留事故也。东观记‘稽故’字作‘诸故’也。”此条即据范书和李贤注辑录。字句虽然未必尽与东观汉记相符,但不会相去甚远。   〔一五〕“出塞掩击迷唐于雁谷”,范晔后汉书邓训传云:训“赏赂诸羌种,使相招诱。迷唐伯父号吾乃将其母及种人八百户,自塞外来降。训因发湟中秦、胡、羌兵四千人,出塞掩击迷唐于写谷。”李贤注云:“东观记‘写’作‘雁’。”是东观汉记载训发湟中兵掩击迷唐事。此条即据李贤注所引,又酌取范书文句辑录。   〔一六〕“乃发湟中六千人”,邓训先发湟中秦、胡、羌兵四千人,掩击迷唐于雁谷,迷唐众悉败散。春天,迷唐欲归故地,训又发湟中六千人击之。事详范晔后汉书邓训传。“湟中”二字原误作“湟内”,姚本、聚珍本作“湟中”,今据改。   〔一七〕“胡羌”,书钞卷一一六引作“诸羌”,御览卷七六九引作“明羌”。按任尚所击者为迷唐种羌,以及随从迷唐的小种羌,并没有击胡。此二字当以书钞卷一一六所引为是。   〔一八〕“束缚”,御览卷二四二引作“缠束”。   〔一九〕“愈者非一”,此句书钞卷三九引作“差者甚多”。   〔二0〕“小大”,书钞卷三五引作“大小”。   〔二一〕“训病卒”,此句上御览卷二四二引有“及”字。   〔二二〕“旦夕临者数千人”,“者”字下姚本、聚珍本有“日”字。   〔二三〕“家家立祠”,此下三句原无,书钞卷三九引,今据增补。聚珍本作“家家为立祠,每有疾病,辄祷请之,求福也”。   邓鸿〔一〕   永平六年,〔二〕邓鸿行车骑将军,位在九卿上,绝坐。书钞卷六四   〔一〕 “邓鸿”,邓禹少子,范晔后汉书卷一六邓禹传附载其事。   〔二〕 “永元六年”,当作“永平六年”。据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永元元年,车骑将军窦宪出鸡鹿塞,北击匈奴,邓鸿则出稒阳塞,与宪相佐,时鸿为度辽将军。六年,南单于安国从弟子侯逢反汉出塞,九月,以邓鸿行车骑将军事,与越骑校尉冯柱等率兵击讨。七年正月,行车骑将军邓鸿下狱死。邓禹传载邓鸿事云:“肃宗时,为度辽将军。永元中,与大将军窦宪俱出击匈奴,有功,征行车骑将军。出塞追畔胡逢侯,坐逗留,下岳死。”亦可证“永元”二字是。   邓陟   邓陟,〔一〕字昭伯。〔二〕邓训五子,〔三〕及女弟为贵人,立为皇后,〔四〕陟三迁虎贲中郎将。延平元年,拜为车骑将军、仪同三司。仪同三司始自陟也。〔五〕类聚卷四七  邓陟兄弟常居禁中,〔六〕陟谦退,不欲久在内,连求还第,太后乃许。御览卷四二三   永初元年,以定策增封邓陟三千户。〔七〕让不获,遂逃避使者,〔八〕间阙上疏,自陈情焉。〔九〕书钞卷四八   殇帝崩,惟安帝宜承大统,车骑将军邓陟定策禁中,〔一0〕封陟为上蔡侯。〔一一〕文选卷三八任昉为范尚书让吏部封侯第一表李善注   〔一〕 “邓陟”,邓训之子,范晔后汉书卷一六有传。“陟”字原作“骘”,范书邓骘传李贤注云:“东观记‘骘’作‘陟’。”通鉴卷四八胡三省注引此注同,今据改。书钞卷四八引亦作“陟”。   〔二〕 “字昭伯”,原误作“字昭明”,姚本、聚珍本作“字昭伯”,御览卷二四三引亦作“字昭伯”,与范晔后汉书邓骘传同,今据校正。   〔三〕 “邓训五子”,此下四句原无,御览卷四七0引,今据增补。   〔四〕 “立为皇后”,即和熹皇后。   〔五〕 “仪同三司始自陟也”,此条书钞卷五二、御览卷二四三亦引,字句稍略。   〔六〕 “陟”,原作“骘”,此条下同。“弟”,原脱,聚珍本有,与范晔后汉书邓骘传同,今据增补。   〔七〕 “以定策增封邓陟三千户”,“陟”字下姚本有“等”字,类聚卷二一、御览卷四二四引同。殇帝卒,邓太后与陟等定策立安帝。   〔八〕 “避”,原脱,姚本有,类聚卷二一,御览卷二0一、卷四二四引亦有,今据增补。   〔九〕 “间阙上疏,自陈情焉”,此二句姚本作“闭关上疏自陈”,类聚卷二一引同。按“间阙”二字当作“间关诣阙”。范晔后汉书邓骘传云:“骘等辞让不获,遂逃避使者,间关诣阙,上疏自陈。”   〔一0〕“陟”,原作“骘”,此条下同。   〔一一〕“封陟为上蔡侯”,聚珍本将此条与上条连缀为“殇帝崩,惟安帝宜承大统,陟定策禁中,封陟为上蔡侯,增封三千户,让不获,遂逃避使者,间关上疏自陈”。   邓悝   邓俚,〔一〕字叔昭。安帝即位,拜悝城门校尉。自延平之初,以国新遭大忧,故悝兄弟率常在中供养两宫,比上疏自陈:“愚闇粪朽,幸得遭值明盛,兄弟充列显位,并侍帷幄,豫闻政事,无拾遗一言之助,以补万分,而久在禁省,日月益长,罪责日深,唯陛下哀怜。” 御览卷五一五   〔一〕 “邓悝”,邓训第三子,范晔后汉书卷一六邓训传略载其事。   邓弘   邓弘,〔一〕字叔纪。和熹后兄也。〔二〕天资喜学,〔三〕师事刘述,常在师门,布衣徒行,讲诵孜孜。奴醉,击长寿亭长,亭长将诣第白之。弘即见亭长,赏钱五千,厉声曰:“健直当然。”〔四〕异日,奴复与宫中卫士忿争,〔五〕卫士欧箠奴,〔六〕弘闻,〔七〕复赏五千。〔八〕御览卷五00  邓弘收恤故旧,无所失,父所厚同郡郎中王临,年老贫乏,弘常居业给足,乞与衣裘舆马,施之终竟。御览卷四七六   邓弘薨,有司复请加谥曰昭成君,发五校轻车骑士为陈,至葬所,所施皆如霍光故事,皇太后但令门生挽送。〔九〕御览卷五五四   〔一〕 “邓弘”,邓训第四子,范晔后汉书卷一六邓骘传略载其事。   〔二〕 “和熹后兄也”,此句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三七引,今据增补。   〔三〕 “天资喜学”,此下五句原无,书钞卷九八引,今据增补。聚珍本亦有此五句,所不同者,“天资喜学”句下增入“年十五治欧阳尚书”一句,此句系取自书钞卷九八所引刘弘事。   〔四〕 “厉声曰,健直当然”,此二句原无,书钞卷三七引有,今据增补。聚珍本亦有此二句,作“励之曰,直健当然”。从文义来看,“励之”二字是。   〔五〕 “忿”,类聚卷三五引作“怒”。   〔六〕 “欧”,与“殴”字通。   〔七〕 “弘闻”,原误作“引问”,聚珍本作“弘闻”,类聚卷三五引同,今据校正。   〔八〕 “复赏五千”,此句聚珍本作“又与五千”,类聚卷三五引同。   〔九〕 “皇太后但令门生挽送”,“但令”二字原误作“皆曰”,今据聚珍本改。按范晔后汉书邓骘传云:弘卒,“将葬,有司复奏发五营轻车骑士,礼仪如霍光故事,太后皆不听,但白盖双骑,门生挽送”。据此,此句似当作“皇太后皆不听,但白盖双骑,门生挽送”。御览卷五五四所引“皆”下脱“不听,但”三字,“曰”乃“白”字之讹,其下又脱“盖双骑”三字。聚珍本乃据文义校改。   邓阊   邓阊,〔一〕字季昭,迁黄门侍郎。于时国家每有灾异水旱,阊侧身暴露,忧惧□□,形于颜色,公卿以下,咸高尚焉,汉兴以来,为外戚仪表。〔二〕初学记卷一二  邓太后报邓阊曰:“长归冥冥,〔三〕往而不反。” 初学卷二一曹植三良诗李善注   邓阊,字季昭,拜侍中,出则陪乘,入侍左右,忠言善谋,先纳善圣法诫臣辅之言,〔四〕朝夕献纳,虽得于上,身在亲近,不敢自恃,敬之心弥笃。〔五〕书钞卷五八   邓氏自中兴后,〔六〕累世宠贵,凡侯者二十九人,公二人,大将军以下十三人,中二千石十四人,州牧郡守四十八人,其余侍中、大夫、郎、谒者,不可胜数,东京莫与为比。〔七〕御览卷四七0   〔一〕 “邓阊”,邓训第五子,范晔后汉书卷一六邓骘传略载其事。   〔二〕 “为外戚仪表”,此条御览卷二二一亦引,仅个别字歧异。   〔三〕 “长归冥冥”,邓阊卒于安帝元初五年,见范晔后汉书邓骘传。   〔四〕 “先纳善圣法诫臣辅之言”,此句有脱误。姚本、聚珍本作“先纳圣善匡辅之言”。聚珍本注云:“此八字晏殊类要作‘皆先圣法象臣辅之言’。”   〔五〕 “敬之心弥笃”,此句姚本、聚珍本作“兢兢之心弥笃固也”。   〔六〕 “邓氏自中兴后”,此句上原尚引有以下一段文字:“邓训五子,及女弟为贵人,立为皇后,骘三迁虎贲中郎将,车骑将军、仪同三司,同三封始自骘也。”末句“同三”二字当作“仪同三司”。此段文字应为邓陟传中内容,今删去。   〔七〕 “东京莫与为比”,此系初学记卷一八、类聚卷五一、御览卷一九九亦引,字句较略。   邓豹   邓豹,〔一〕字伯庠,迁大匠,工无虚张之缮,徒无饥寒之色。书钞卷五四   〔一〕 “邓豹”,邓陟从弟,范晔后汉书卷一六邓骘传略载其事。   邓遵   邓遵,〔一〕元初中,〔二〕迁度辽将军,讨击羌虏,斩首八百余级,得铠弩刀矛戟楯匕首二三千枚。〔三〕御览卷三三九  邓遵破匈奴,得釜镬二三千枚。御览七五七   邓遵破匈奴,得剑匕首二三千枚。〔四〕御览卷三四六   邓遵破诸羌,〔五〕诏赐邓遵金刚鲜卑绲带一具,〔六〕虎头鞶囊一,〔七〕金错刀五十,辟把刀、墨再屈环横刀、金错屈尺八佩刀各一,金蚩尤辟兵钩一。〔八〕御览卷三四五   〔一〕 “邓遵”,邓陟从弟,范晔后汉书卷一六邓骘传、卷八七西羌传等篇略载其事。   〔二〕 “元初”,原作“永初”,聚珍本作“元初”,今据改。据范晔后汉书安帝纪,元初三年,邓遵率南匈奴击先零羌,此役遵为度辽将军。   〔三〕 “戟楯”,聚珍本作“战楯”。按“戟楯”二字是。   〔四〕 “得剑匕首二三千枚”,此句书钞卷一二二引同,惟“剑”字误作“战”。姚本、聚珍本作“得匕首三千枚”,与此异。   〔五〕 “邓遵破诸羌”,此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六九一引亦有,今据增补。姚本作“邓遵破匈奴”,书钞卷一二九、御览卷六九六引同。   〔六〕 “诏赐邓遵金刚鲜卑绲带一具”,“诏”字原脱,聚珍本有,御览卷三五四、玉海卷八六引亦有此字,今据增补。“刚”字原误作“对”,类聚卷六0引同误。姚本、聚珍本作“刚”,书钞卷一二九,御览卷六九一、卷六九六引同,今据校改。此句下书钞卷一二九引尚有“剑、银带各二”一句,同卷别处又仅引“银带”二字,均非完句。   〔七〕 “虎头鞶囊一”,此句原无,御览卷六九一引有,今据增补。聚珍本作“虎贲鞶囊一”,玉海卷八六引作“兽头鞶囊一枚”。   〔八〕 “金蚩尤辟兵钩一”,此句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一二四、御览卷三五四引亦有此句,今据增补。书钞卷一九引“赐金佩刀”一句,又引“赐辟兵钩”一句,皆出此条。玉海卷一五一引云:“建初中,以佩刀、书刀赐马严。又赐邓遵金错把刀、佩刀。”“又赐”云云亦出此条。   寇恂〔一〕   更始时,〔二〕大司马朱鲔在雒阳。上欲南定河内,问禹曰:〔三〕“诸将谁可使守河内者?”禹曰:“寇恂文武备足,有牧民御众之才。〔四〕河内富实,〔五〕南迫雒阳,非寇恂莫可使也。”上拜寇恂为河内太守,行大将军事。〔六〕御览卷四四二  上拜寇恂河内太守,恂移书属县,讲兵肄射,伐淇园之竹,〔七〕治矢百余万。〔八〕御览卷三四九   上传闻朱鲔破河内,〔九〕有顷,寇恂檄至,上大喜,曰:“吾知寇子翼可任也。”诸将军贺,因上尊号。御览卷五四三   寇恂为河内守,上即位,高邑军食急。〔一0〕恂以骊马送谷,〔二〕前后不绝。〔一三〕书钞卷一三九   光武以寇恂为河内太守,行大将军事。恂同门生董崇说恂曰:〔一三〕“上新即位,四方未定,而君以此时据大郡,此谗人所侧目,怨祸之府也,宜思功遂身退之计。”恂然其言,因病不视事。御览卷四六一   建武二年,寇恂为颍川太守,便道之官,〔一四〕郡大生旅豆,〔一五〕收得一万余斛,以应给诸营。〔一六〕御览卷八四一   执金吾贾复在汝南,部将杀人颍川,〔一七〕捕得,寇恂乃戮之于市。复以为耻,〔一八〕过颍川,谓左右曰:“吾今见恂,必手剑之。”恂知其谋,不欲与相见。恂曰:“昔蔺相如屈于廉颇者,为国也。”乃□属县盛供具,一人皆兼二人之馔。恂乃出迎于道,称疾还。贾复勒兵欲追之,而吏士皆醉,遂过去。恂遣谷崇以状闻,〔一九〕上乃征恂。恂至引见,〔二0〕时复先在座,欲起相避。上曰:“天下未定,两虎安得私斗?今日朕分之。”〔二一〕于是受赐,极欢宴,遂同载车出,相与结厚。御览卷四九六   寇恂为颍川守,郡中政理,〔二二〕贼不入界。〔二三〕书钞卷三五   寇恂为河内太守,征入为金吾,〔二四〕颍川盗贼群起。车驾南征,恂从至颍川,盗贼悉降。百姓遮道曰:“愿从陛下复借寇君一年。”上乃留恂。〔二五〕文选卷五九沈约齐故安陆昭王碑文李善注   隗嚣死,其将高峻拥兵据高平,帝入关,将自征之。〔二六〕寇恂时从。上议遣使降之,帝乃谓恂曰:“卿前止吾此举,今为吾行也。〔二七〕若峻不即降,引耿弇等五营击之。”〔二八〕恂奉玺书至高平,峻遣军师皇甫文谒,辞礼不屈。恂怒,将诛文。诸将谏曰:〔二九〕“高峻精兵万人,卒多强弩,〔三0〕西遮陇道,连年不下。今欲降之,反戮其使,无乃不可乎?”恂不应,遂斩之,遣其副归告峻曰:“军师无礼,已戮之矣。欲降,急降;〔三一〕不欲,固守。”峻惶恐,即日开城降。诸将皆贺,因曰:“敢问戮其使而降城,何也?”恂曰:“皇甫文,峻之腹心,其所计事者也。今来不屈,无心降耳。”〔三二〕诸将皆曰:“非所及也。” 御览卷四四八   〔一〕 “寇恂”,字子翼,范晔后汉书卷一六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   〔二〕 “更始时”,此句上聚珍本有“寇恂任郡为功曹,太守耿况甚器重之”二句,不知辑自何书。范晔后汉书寇恂传云:“寇恂,字子翼,上谷昌平人也,世为着姓。恂初为郡功曹,太守耿况甚重之。”   〔三〕 “禹”,邓禹。   〔四〕 “御众”,此二字原无,姚本、聚珍本有,书钞卷三三、御览卷六三一引亦有,今据增补。   〔五〕 “富实”,原作“富贵”,聚珍本作“富实”。按依文义“富实”二字为是,今据校改。   〔六〕 “行大将军事”,此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四六一引亦有,今据增补。   〔七〕 “淇园”,即诗卫风所咏淇奥,在今河南淇县境内。其地多竹,卫风淇奥篇云:“瞻彼淇奥,绿竹猗猗。”   〔八〕 “治矢百余万”,此条书钞卷一二五亦引,字句稍略。   〔九〕 “上传闻朱鲔破河内”,当时光武帝北伐燕、代,更始大司马朱鲔闻河内势孤,遣苏茂、贾彊统兵三万攻温,恂大破之,追斩贾彊。事详范晔后汉书寇恂传。   〔一0〕“高邑”,光武帝即皇帝位于鄗,改鄗为高邑。   〔一一〕“骊”,并驾。文选卷二张衡西京赋云:“骊驾四鹿。”薛综注云:“骊,犹罗列骈驾之也。”   〔一二〕“前后不绝”,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一三〕“董崇”,聚珍本作“董孛”。按“孛”字误,范晔后汉书寇恂传作“崇”。   〔一四〕“寇恂为颍川太守,便道之官”,“太守”以下六字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七四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五〕“旅”,寄也。“旅豆”,未经播种而自生的豆类。   〔一六〕“应”,聚珍本无此字。   〔一七〕“颍川”,聚珍本脱此二字。   〔一八〕“复以为耻”,范晔后汉书寇恂传云:“时尚草创,军营犯法,率多相容,恂乃戮之于市,复以为耻。”   〔一九〕“徇遣谷崇以状闻”,原无“遣谷崇”三字,聚珍本同。书钞卷一三九引云:“复耻之,欲手剑击恂,恂遣谷崇以闻。”今据此增补“遣谷崇”三字。   〔二0〕“引”,聚珍本作“乃”,误。   〔二一〕“今日朕分之”,此下五句聚珍本无,书钞卷一三九引,今据增补。“分”,解也。   〔二二〕“郡中政理”,此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寇恂传李贤注引亦有,今据增补。   〔二三〕“贼不入界”,此句姚本作“盗贼不入”,范晔后汉书寇恂传李贤注引同。聚珍本作“贼不入境”。   〔二四〕“寇恂为河内太守,征入为金吾”,寇恂先为河内太守,继为颍川太守,建武三年,拜汝南太守。七年,代朱浮为执金吾。见范晔后汉书寇恂传。   〔二五〕“上乃留恂”,此条记纂渊海卷六五亦引,字句略有不同。   〔二六〕“帝入关,将自征之”,时在建武十年。   〔二七〕“吾”,原脱,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寇恂传亦有此字,今据增补。   〔二八〕“五营”,聚珍本作“诸营”。按“五营”二字不误。范晔后汉书寇恂传载光武帝言云:“若峻不即降,引耿弇等五营击之。”   〔二九〕“诸将”,此二字原脱,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寇恂传亦有此二字,今据增补。   〔三0〕“卒”,聚珍本同,范晔后汉书寇恂传作“率”。   〔三一〕“急降”,聚珍本作“则降”。按“急”字于义较长。范晔后汉书寇恂传作“急”。   〔三二〕“无心降耳”,寇恂语尚未完,据范晔后汉书寇恂传所载,恂尚有以下数语:“全之则文得其计,杀之则峻亡其胆,是以降耳。”   冯异〔一〕   异荐邑子铫期、叔寿、殷建、左隆等,光武皆以为掾史。〔二〕范晔后汉书卷一七冯异传李贤注  齐武王以谮愬遇害,〔三〕上与众会饮食笑语如平常。冯异侍从亲近,见上独居,不御酒肉,坐卧枕席有泣涕处,异独入叩头,宽解上意。文选卷五九沈约齐故安陆昭王碑文李善注   冯异因间进说曰:“天下同苦王氏,思汉久矣。更始诸将纵横暴虐,所至虏掠,百姓失望。今专命方面,施行恩德。夫有桀、纣之乱,乃见汤、武之功。民人饥渴,易为充饱。宜急分遣官属,徇行郡县,理冤结,布惠泽。”上纳之。御览卷四六一   王朗起兵,上自蓟东南驰,晨夜草舍,〔四〕夜至饶阳燕蒌亭。〔五〕时天寒烈,众皆饥疲,冯异上豆粥。明旦,上谓诸将曰:“昨日得公孙豆粥,饥寒俱解。”〔六〕类聚卷五   上闻王郎军将至,复惊去。至南宫,天大雨,〔七〕上引车入道傍空舍,灶中有火,冯异抱薪,邓禹炊火,〔八〕上对灶炙衣。〔九〕冯异进一笥麦饭兔肩,因渡呼□河。〔一0〕书钞卷一二九   冯异,字公孙,为人谦退,与诸将相逢,辄引车避道。每止顿,诸将共论功伐,异常屏止树下,军中号“大树将军”。〔一一〕御览卷四二三   异敕吏士,非交战受敌,常行诸营之后,相逢引车避之,由是无争道变斗。〔一二〕范晔后汉书卷一七冯异传李贤注   更始遣舞阴王李轶、廪丘王田立、大司马朱鲔、白虎公陈矫将兵号三十万,与河南太守武勃共守雒阳。上乃拜异为孟津将军,军河上,以拒朱鲔等。〔一三〕范晔后汉书卷一七冯异传李贤注   上报异曰:〔一四〕“轶多诈不信,人不能得其要领,今移其书。” 范晔后汉书卷一七冯异传李贤注   上以冯异为孟津将车,屯河上,击走朱鲔,追至雒阳城门,环城一匝乃还。上闻之,大喜,诸将皆贺。御览卷四六七   黄龙见于河,〔一五〕诸将劝光武立,〔一六〕乃召冯异。冯异曰:“更始败亡,天下无主。”〔一七〕上曰:“我梦乘龙上天,〔一八〕觉悟,心中动悸。”异因下席再拜贺曰:“此天命发于精神。心中动悸,大王重慎之性也。”异遂与诸将定议上尊号。类聚卷七九   冯异,颍川人,建武中,〔一九〕征贼还过阳翟,诏异上冢,别下颍川太守、都尉及三百里内长吏皆会,〔二0〕使中大夫致牛酒,〔二一〕宗族会郡县给费。御览卷四七0   建武二年,遣冯异西击赤眉于关中,〔二二〕车驾送至河南,赐以乘舆七尺玉具剑,〔二三〕敕异曰:“念自修整,无为郡县所笑。”异顿首受命。类聚卷二九   黾池霍郎、陕王长、湖浊惠、华阴阳沈等称将军者皆降。〔二四〕范晔后汉书卷一七冯异传李贤注   异与赤眉遇于华阴,降其将刘始、王重等。〔二五〕范晔后汉书卷一七冯异传李贤注   冯异,字公孙,拜为征西将军,〔二六〕与赤眉相距。〔二七〕上命诸将士屯渑池,为赤眉所乘,反走上回溪阪。异复合兵追击,大破之殽底。玺书劳异曰:“垂翅回溪,奋翼渑池,失之东隅,收之桑榆。”〔二八〕文选卷一0潘岳西征赋李善注   使者宋嵩西上,因以章示异。〔二九〕范晔后汉书卷一七冯异传李贤注   光武引见冯异,〔三0〕诵于公卿曰:“是我起兵时主簿,为吾披荆棘定关中者也。” 书钞卷六九   上赐冯异玺书曰:“〔三一〕闻吏士精锐,水火不避,购赏之赐,必不令将军负丹青,失断金也。”〔三二〕御览卷二九九   〔一〕 “冯异”,字公孙,颍川父城人,范晔后汉书卷一七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华峤后汉书卷一。   〔二〕 “光武皆以为掾史”,范晔后汉书冯异传云:“光武署异为主簿,苗萌为从事。异因荐邑子铫期、叔寿、段建、左隆等,光武皆以为掾史,从至雒阳。”李贤注云:“东观记及续汉书‘段’并作‘殷’字。”此条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文句辑录。   〔三〕 “齐武王以谮愬遇害”,齐武王刘縯被更始所杀,事详本书和范晔后汉书齐武王縯传。   〔四〕 “晨夜草舍”,此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四八六引亦有,今据增补。   〔五〕 “饶阳”,此二字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四八六引亦有,今据增补。   〔六〕 “饥寒俱解”,此条书钞卷三、卷一四四,御览卷三四、卷一九四亦引,字句皆较简略。   〔七〕 “天大雨”,此句书钞卷一三五引作“大风雨”,卷一四四引作“天大风雨”,御览卷一0引作“遇大风雨”。   〔八〕 “炊”,御览卷一0引作“爇”,范晔后汉书冯异传作“□”,“爇”与“□”同。   〔九〕 “炙”,书钞卷三引同,御览卷一0引作“燎”,与范晔后汉书冯异传合。此句以上聚珍本编入光武帝纪,字句与此稍异。   〔一0〕“冯异进一笥麦饭兔肩,因渡呼□河”,此二句原无,书钞卷一三五引云:“冯异进一笥麦饭。”初学记卷二九引云:“冯异进麦饭兔肩,因渡呼□河。”今综合两书所引增补。此条书钞卷三、卷一四四,御览卷七一一亦引,字句皆较简略。   〔一一〕“军中号‘大树将军’”,此条聚珍本缀于本篇末,今据范晔后汉书冯异传编次。   〔一二〕“由是无争道变斗”,此条聚珍本置于本篇末“军中号‘大树将军’”条前,今依范晔后汉书冯异传编次。   〔一三〕“以拒朱鲔等”,范晔后汉书冯异传云:“时更始遣舞阴王李轶、廪丘王田立、大司马朱鲔、白虎公陈侨将兵号三十万,与河南太守武勃共守雒阳。光武……乃拜寇恂为河内太守,异为孟津将军,统二郡军河上,与恂合势,以拒朱鲔等。”李贤注云:“东观记‘侨’字作‘矫’。”由此可知,东观汉记载冯异与陈矫等相拒事。此条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文句辑录。   〔一四〕“上报异曰”,李轶等守雒阳,冯异屯兵河上,两军对峙。冯异与李轶通书劝降,轶有降意,致书于异,不与异争锋。异以实奏闻光武帝,光武帝遂以书报异,令异宣露轶书,使朱鲔知之。后来鲔怒,使人刺杀轶。事详范晔后汉书冯异传。   〔一五〕“黄龙见于河”,此句原无,姚本、聚珍本亦皆无此句。类聚卷九八引云:“黄龙见于河,冯异劝上即位。上曰:‘我昨夜梦骑赤龙上天,觉悟,心中动悸。’”云云。依文理“黄龙见于河”一句当在此处,今据增补。   〔一六〕“诸将劝光武立”,聚珍本无此句,而有“并上奏劝上立,曰:‘帝王不可以久旷。’”诸句。按文选卷三七刘琨劝进表李善注引云:“诸将上奏世祖曰:‘帝王不可以久旷。’”聚珍本即据李善注所引增删连缀。李善注所引当为光武帝纪中语,已入光武帝纪,此篇不再辑录。   〔一七〕“冯异曰,更始败亡,天下无主”,此三句原无,文选卷三七刘琨劝进表李善注引,今据增补。聚珍本亦有此三句,惟无“冯”字。   〔一八〕“我梦乘龙上天”,此句御览卷三九八、事文类聚后集卷二一引作“我昨夜梦乘赤龙上天”。   〔一九〕“建武中”,建武二年。   〔二0〕“三百里”,范晔后汉书冯异传作“二百里”。   〔二一〕“中大夫”,聚珍本作“太中大夫”。太中大夫秩千石,无固定员额。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云:“凡大夫、议郎皆掌顾问应对,无常事,唯诏令所使。”   〔二二〕“建武二年,遣冯异西击赤眉于关中”,此二句原无,而有“光武遣冯异讨赤眉”一句。初学记卷二二、御览卷三四二引有此二句,今据改。   〔二三〕“七尺玉具剑”,原作“七尺具剑”,姚本、聚珍本有“玉”字,编珠卷二、初学记卷二二、御览卷三四二、范晔后汉书冯异传李贤注引亦皆有“玉”字,今据增补。书钞卷一九引无“七尺玉”三字,系节引,不足为据。   〔二四〕“黾池霍郎、陕王长、湖浊惠、华阴阳沈等称将军者皆降”,范晔后汉书冯异传云:光武帝命异击赤眉,“异顿首受命,引而西,所至皆布威信。弘农群盗称将军者十余辈,皆率众降异”。所谓“十余辈”,即霍郎、王长、浊惠、阳沈等人。“黾”,与“渑”字同。   〔二五〕“降其将刘始、王重等”,范晔后汉书冯异传云:“异与赤眉遇于华阴,相拒六十余日,战数十合,降其将刘始、王宣等五千余人。”李贤注云:“东观记‘宣’作‘重’。”可知东观汉记载冯异收降刘始、王重事。此条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文句辑录。   〔二六〕“拜为征西将军”,时在建武三年春。御览卷二三九引云:“冯异为征西将军,入关征赤眉。”与此字句歧异。   〔二七〕“距”,与“拒”字通。   〔二八〕“失之东隅,收之桑榆”,此二句原无,聚珍本有,文选卷六左思魏都赋、卷二一颜延之五言诗秋胡、卷二四曹植五言诗赠白马王彪、卷三一刘铄五言诗拟行行重行行李善注皆引,今据增补。“东隅”,东方。日出东方,故以东隅指早晨。“桑榆”,日落时余光所在处,谓晚暮。   〔二九〕“使者宋嵩西上,因以章示异”,此二句上有阙文。范晔后汉书冯异传云:“异自以久在外,不自安,上书思慕阙廷,愿亲帷幄,帝不许。后人有章言异专制关中,斩长安令,威权至重,百姓归心,号为咸阳王。帝以章示异。”其下李贤引“使者宋嵩西上”二句作注。由范书可知东观汉记原书大意。此为建武五年事。   〔三0〕“光武引见冯异”,时在建武六年。   〔三一〕“上赐冯异玺书”,建武九年初,隗嚣病死,其将王元、周宗立嚣子纯为王,冯异攻之,公孙述遣将赵匡、田弇救纯。冯异攻匡、弇近一年,皆斩之。光武帝赐冯异玺书即在此时。事详范晔后汉书冯异传、通鉴卷四二。   〔三二〕“失断金也”,此条范晔后汉书冯异传李贤注亦引,字句微异。“断金”,意谓同心。易系辞云:“二人同心,其利断金。”   冯彰〔一〕   永平五年,封平乡侯,食郁林潭中。范晔后汉书卷一七冯异传李贤注  彰子普坐斗杀游徼,〔二〕会赦,国除。范晔后汉书卷一七冯异传李贤注   〔一〕 “冯彰”,冯异长子,事附见范晔后汉书卷一七冯异传。据范书,异封阳夏侯。建武十年,异卒,彰嗣。十三年,更封彰东缗侯。永平五年,又徙封平乡侯。   〔二〕 “彰子普”,此三字原无,为使文义明白,今据范晔后汉书冯异传增补。姚本、聚珍本有此三字,亦据范书补入。   岑彭   岑彭亡归宛,〔一〕与贰师严尤共城守。〔二〕范晔后汉书卷一七岑彭传李贤注  更始遣立威王张卬与将军淫伟镇淮阳,伟反,击走卬。彭引兵攻伟,破之。〔三〕范晔后汉书卷一七岑彭传李贤注   光武使吴汉收谢躬,令岑彭助汉为方略,拜为刺奸大将军,〔四〕督察众营。上以常自所持节授岑彭,从平河北。〔五〕书钞卷一三0   岑彭伐树木开道,直出黎丘。〔六〕文选卷三八傅亮为宋公至雒阳谒五陵表李善注   岑彭据津乡,〔七〕当江南荆、扬之咽喉,〔八〕清净江湖,诸蛮夷贡献,于是江南之珍奇食物始流通焉。〔九〕书钞卷一四二   岑彭引兵从车驾破天水,与吴汉围隗嚣于西城。敕彭曰:〔一0〕“两城若下,〔一一〕便可将兵南击蜀虏。人苦不知足,既平陇,复望蜀。〔一二〕每一发兵,头鬓为白。”〔一三〕御览卷三六三   岑彭与吴汉围隗嚣,〔一四〕时以缣囊盛土为堤,灌西城,谷水从地中数丈涌出,故城不拔。范晔后汉书卷一七岑彭传李贤注   彭东入弘农界,〔一五〕百姓持酒肉迎军,曰:“蒙将军为后拒,全子弟得生还也。” 范晔后汉书卷一七岑彭传李贤注   彭与吴汉发桂阳、零陵、长沙委输濯卒,凡六万余人,骑五千匹,皆会荆门。〔一六〕范晔后汉书卷一七岑彭传李贤注   彭若出界,〔一七〕即以太守号付后将军,选官属守州中长吏。范晔后汉书卷一七岑彭传李贤注   〔一〕 “岑彭”,字君然,南阳棘阳人,范晔后汉书卷一七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司马彪续汉书卷二、华峤后汉书卷一。   〔二〕 “与贰师严尤共城守”,范晔后汉书岑彭传云:“王莽时,守本县长。汉兵起,攻拔棘阳,彭将家属奔前队大夫甄阜。……及甄阜死,彭被创,亡归宛,与前队贰严说共城守。”李贤注云:“东观记云:‘与贰师严尤共城守。’”此条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文句辑录。按“贰师严尤”疑误,严尤为大司马,非为贰师。当以“前队贰严说”为是。“前队贰”即前队大夫贰,为前队大夫甄阜之副。   〔三〕 “破之”,范晔后汉书岑彭传云:“更始遣立威王张卬与将军徭伟镇淮阳,伟反,击走卬。彭引兵攻伟,破之。”李贤注云:“东观记‘徭’作‘淫’。”此条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文句辑录。   〔四〕 “拜为刺奸大将军”,此下二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六八一引亦有,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岑彭传李贤注引续汉书云:“时更始尚书令谢躬将六将军屯邺,兵横暴,为百姓所苦。上先遣吴汉往收之,故拜彭为刺奸将军。”   〔五〕 “从平河北”,此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六八一引亦有,今据增补。   〔六〕 “岑彭伐树木开道,直出黎丘”,此为建武三年伐秦丰时事。范晔后汉书岑彭传云:建武三年,“令彭率傅俊、臧宫、刘宏等三万余人南击秦丰,……潜兵度沔水,击其将张杨于阿头山,大破之。从山谷间伐木开道,直袭黎丘,击破诸屯兵”。后汉纪卷四亦略载此事。   〔七〕 “津乡”,邑名,在今湖北江陵县东。   〔八〕 “当江南荆、扬之咽喉”,范晔后汉书岑彭传李贤注仅引此句,作“津乡当荆、扬之咽喉”。   〔九〕 “于是江南之珍奇食物始流通焉”,此条姚本、聚珍本皆作“彭以将伐蜀汉,而津乡当荆、扬之咽喉,乃自引兵还屯津乡,因喻告诸蛮夷,诸蛮夷相率遣使贡献,于是江南之珍奇食物始流通焉”。按姚本、聚珍本“乃自引兵还屯津乡”以上诸句,系据范晔后汉书岑彭传和李贤注编次,其余诸句乃据陈禹谟刻本书钞辑录。陈刻本书钞此条末注“补”字,可见字句已据他书增补,已非旧貌。   〔一0〕“敕彭曰”,“彭”字下类聚卷一七引有“书”字。   〔一一〕“两城若下”,指西城与上邽二城。“两城”,类聚卷一七引作“西城”,误。范晔后汉书岑彭传云:建武“八年,彭引兵从车驾破天水,与吴汉围隗嚣于西城。时公孙述将李育将兵救嚣,守上邽,帝留盖延、耿弇围之,而车驾东归。敕彭书曰:‘两城若下,便可将兵南击蜀虏。人苦不知足,既平陇,复望蜀。每一发兵,头须为白。’”   〔一二〕“复”,类聚卷一七引作“重”。   〔一三〕“头鬓为白”,此条姚本、聚珍本均未辑录。   〔一四〕“岑彭与吴汉围隗嚣”,原无此句,书钞卷一三二,类聚卷六九,御览卷六九九、卷七0四引有,今据增补。此句姚本、聚珍本作“彭围隗嚣于西城”。   〔一五〕“彭东入弘农界”,岑彭围隗嚣于西城,嚣援军至,汉兵食尽而退。嚣出兵尾击,彭殿后拒嚣,全师东归。彭东入弘农界,即在此时。此句上姚本、聚珍本有“嚣尾击诸营,彭师殿”二句,系酌取范晔后汉书岑彭传文字补入。   〔一六〕“皆会荆门”,范晔后汉书岑彭传云:建武“十一年春,彭与吴汉及诛虏将军刘隆、辅威将军臧宫、骁骑将军刘歆,发南阳、武陵、南郡兵,又发桂阳、零陵、长沙委输桌卒,凡六万人,骑五千匹,皆会荆门”。李贤注云:“桌卒,持桌行船也。东观记作‘濯’。”此条即据李贤注和范书辑录。   〔一七〕“彭若出界”,范晔后汉书岑彭传云:建武十一年,彭与吴汉伐蜀,大破蜀兵,“诏彭守益州牧,所下郡,辄行太守事。”其下李贤即引东观汉记此条文字作注。   岑起〔一〕   起,元初中,坐事免。〔二〕范晔后汉书卷一七岑彭传李贤注   〔一〕 “岑起”,岑彭曾孙,范晔后汉书卷一七岑彭传略载其事。“起”字范书作“杞”。   〔二〕 “元初中,坐事免”,范晔后汉书岑彭传载,彭封舞阴侯。彭卒,子遵嗣,徙封细阳侯。“遵卒,子伉嗣。伉卒,子杞嗣,元初三年,坐事失国”。   贾复   贾复,〔一〕字君文,治尚书,事舞阴李生,李生奇之,谓门人曰:“贾生容貌志意如是,而勤于学,此将相之器。”〔二〕御览卷二三八  贾复为县掾,〔三〕迎盐河东,会盗贼起,等辈放散其盐,复独完还致县中。〔四〕御览卷八六五   复马羸,光武解右骖以赐之。〔五〕范晔后汉书卷一七贾复传李贤注   时上置两府官属,复与段孝共坐。孝谓复曰:“卿将军督,我大司马督,不得共坐。”复曰:“俱刘公吏,有何尊卑?”官属以复不逊,上调官属补长吏,共白欲以复为鄗尉,上署报不许。〔六〕范晔后汉书卷一七贾复传李贤注   贾复以偏将军从上拔邯郸,〔七〕击青犊于射犬,〔八〕大战,日中,〔九〕贼阵坚不却。上传召复曰:“吏士饥,且可朝食。”复曰:“先破之,然后食耳。”于是被羽先登,所向皆靡,诸将皆服其勇。御览卷三0二   贾复北与五校战于真定,大破之。复伤疮甚,〔一0〕上惊。复病寻愈,追及上,上见大喜。御览卷四六七   征诣雒阳,拜左将军,〔一一〕南击赤眉新城,转西入关,击盆子于渑池,破之。御览二三八   吴汉击蜀未破,上书请复自助,上不遣。范晔后汉书卷一七贾复传李贤注   上以复敢深入,〔一二〕希令远征,而壮其勇节,常自从之,故复少方面之勋。诸将每论功,复未曾有言。上辄曰:“贾君之功,我自知之。” 御览卷四三四   复阖门养威重,授易经,起大义。〔一三〕范晔后汉书卷一七贾复传李贤注   上以天下既定,思念欲完功臣爵土,不令以吏职为过,故皆以列侯就第也。〔一四〕范晔后汉书卷一七贾复传李贤注   〔一〕 “贾复”,范晔后汉书卷一七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华峤后汉书卷一、袁山松后汉书。   〔二〕 “此将相之器”,此句下尚有“征诣雒阳,拜左将军,南击赤眉新城,转西入关,击盆子于渑池,破之”诸句。此为建武三年事,今编次于后。   〔三〕 “贾复为县掾”,时在王莽末年。   〔四〕 “复独完还致县中”,此条书钞卷一四六亦引,字句稍略。   〔五〕 “复马羸,光武解右骖以赐之”,范晔后汉书贾复传云:复“因邓禹得召见,光武奇之,禹亦称有将帅节,于是署复破虏将军督盗贼。复马羸,光武解左骖以赐之”。李贤注云:“骖者,服外之马也。东观记、续汉书‘左’并作‘右’。”可知东观汉记载光武赐复右骖事。此条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文句辑录。   〔六〕 “上署报不许”,范晔后汉书贾复传云:“官属以复后来而好陵折等辈,调补鄗尉,光武曰:‘贾复有折冲千里之威,方任以职,勿得擅除。’”   〔七〕 “拔”,御览卷四三四引同,聚珍本作“攻”。   〔八〕 “于射犬”,此三字原无,聚珍本有,文选卷二七王粲五言诗从军李善注引亦有,今据增补。   〔九〕 “日中”,聚珍本作“至日中”,御览卷四三四引同。   〔一0〕“疮”,聚珍本作“创”,与范晔后汉书贾复传同。   〔一一〕“拜左将军”,据范晔后汉书贾复传,建武三年,复“迁左将军,别击赤眉于新城、渑池间,连破之。与帝会宜阳,降赤眉”。   〔一二〕“上以复敢深入”,此句上尚引有“贾复以偏将军从上拔邯郸,击青犊”云云一段文字,因与上文内容重复,删去不录。   〔一三〕“起”,聚珍本作“知”。按二字于义皆通。此句下聚珍本有“帝深然之,遂罢左右将军,复以侯就第,加位特进”四句,不知辑自何书。范晔后汉书贾复传云:建武“十三年,定封胶东侯,食郁秩、壮武、下密、即墨、梃、观阳,凡六县。复知帝欲偃干戈,修文德,不欲功臣拥众京师,乃与高密侯邓禹并剽甲兵,敦儒学。帝深然之,遂罢左右将军。复以列侯就第,加位特进”。疑聚珍本三句摘于此。   〔一四〕“故皆以列侯就第也”,聚珍本无此条。   贾宗   贾宗,〔一〕字武孺,为朔方太守。匈奴常犯塞,得生口,问:“太守为谁?”曰:“贾武孺。”曰:“宁贾将军子邪?”曰:“是。”皆放遣还,是后更不入塞。范晔后汉书卷一七贾宗传李贤注  贾宗,字武孺,为长水校尉。宗性方正,〔二〕奉职爱士,及在朝廷,数言便宜,深见亲异,赏赐殊厚。上美宗既有武节,又兼经术,每宴会,令与当世大儒司徒丁鸿问难经传。〔三〕书钞卷六一   〔一〕 “贾宗”,贾复少子,范晔后汉书卷一七有传,附于贾复传后。此下三句原无,聚珍本有。依文例,当有“贾宗,字武孺”二句,又据下文所述内容,当有“为朔方太守”句,今从聚珍本增补。范书贾宗传云:“宗字武孺,少有操行,多智略。初拜郎中,稍迁,建初中为朔方太守,……匈奴畏之,不敢入塞。”   〔二〕 “宗性方正”,聚珍本此句在上句“为长水校尉”句上。   〔三〕 “司徒丁鸿”,此四字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六一、御览卷二四二引亦有,今据增补。   冯骏   长沙中尉冯骏将兵诣彭,〔一〕玺书拜骏为威虏将军。范晔后汉书卷一七岑彭传李贤注   〔一〕 “冯骏”,范晔后汉书无传。光武帝建武五年,岑彭谕降江南,交址牧邓让与七郡太守遣使奉贡,冯骏将兵诣彭,可能就在此时,或略前。参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岑彭传。   张丰   涿郡太守张丰举兵反。〔一〕初,丰好方术,有道士言丰当为天子,以五彩囊盛石系丰肘,云“石中有玉玺”。丰信之,遂以反。〔二〕既当斩,〔三〕犹曰肘有玉玺,〔四〕椎破之,丰乃知被诈,仰天叹曰:“当死无所恨。”〔五〕御览卷五一   〔一〕 “张丰”,范晔后汉书无传,祭遵传略载其事。   〔二〕 “以”,聚珍本无此字。事类赋卷七引亦无此字。   〔三〕 “既当斩”,聚珍本作“既败当斩”,事类赋卷七引同。   〔四〕 “曰”,聚珍本作“言”。   〔五〕 “当死无所恨”,范晔后汉书祭遵传云:建武三年,“涿郡太守张丰执使者举兵反,自称无上大将军,与彭宠连兵。四年,遵与朱佑及建威大将军耿弇、骁骑将军刘喜俱击之。遵兵先至,急攻丰,丰功曹孟□执丰降。初,丰好方术,有道士言丰当为天子,以五彩囊裹石系丰肘,云石中有玉玺。丰信之,遂反。既执当斩,犹曰‘肘石有玉玺’。遵为椎破之,丰乃知被诈,仰天叹曰:‘当死无所恨!’”可与此互证。   秦丰〔一〕   丰,邔县人,少学长安,受律令,归为县吏。更始元年起兵,攻得邔、宜城、鄀、编、临沮、中庐、襄阳、邓、新野、穣、湖阳、蔡阳,兵合万人。〔二〕范晔后汉书卷一七岑彭传李贤注   〔一〕 “秦丰”,范晔后汉书无传,其事散见范书光武帝纪、岑彭传、朱佑传等篇。   〔二〕 “兵合万人”,范晔后汉书岑彭传云:“建武二年,使彭击荆州,下犨、叶等十余城。是时南方尤乱,南郡人秦丰据黎丘,自称楚黎王,略有十二县。”可与此相参证。   邓奉   光武以邓奉为辅汉将军。〔一〕御览卷二四0  邓奉拒光武瓜里。〔二〕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四刘昭注   〔一〕 “邓奉”,范晔后汉书无传,其事散见范书光武帝纪、岑彭传等篇。范书载奉为破虏将军,未载为辅汉将军。   〔二〕 “邓奉拒光武瓜里”,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四南阳郡下云:“宛,本申伯国,有南就聚,有瓜里津。”其下刘昭即引此句作注。聚珍本注云:“范书岑彭传,建武二年,帝遣吴汉伐南阳诸贼,汉军所过多侵暴。时邓奉谒归新野,怒汉掠其乡里,遂据淯阳反。三年,帝自将南征,破斩之。” 卷十   传五   东观汉记卷十   传五   吴汉   吴汉,〔一〕字子颜,南阳人。〔二〕韩鸿为使者,使持节,降河北,拜除二千石,人为言:“吴子颜,奇士也,可与计事。”〔三〕书钞卷七三  吴汉为人质厚少文,造次不能以辞语自达,邓禹及诸将多所荐举。〔四〕再三召见,〔五〕其后勤勤不离公门,上亦以其南阳人,渐亲之。〔六〕御览卷四六四   上既破邯郸,诛王郎,召邓禹宿,夜语曰:“吾欲北发幽州突骑,〔七〕诸将谁可使者?”禹曰:“吴汉可。吴汉与邓弘俱客苏弘,〔八〕称道之。禹数与语,其人勇鸷有智谋,诸将鲜能及者。”上于是以汉为大将军。汉遂斩幽州牧苗曾,上以禹为知人。御览卷四四二   吴汉与苏茂、周建战,〔九〕汉躬被甲持戟,告令诸部将曰:“闻鼓声皆大呼俱进,后至者斩。”遂鼓而进,贼兵大破。〔一0〕御览卷三五二   北击清河长垣及平原五里贼,皆平之。〔一一〕范晔后汉书卷一八吴汉传李贤注   吴汉击富平、获索二贼于平原。〔一二〕明年春,贼率五万余人夜攻汉营,军中惊乱,汉坚卧不动。〔一三〕御览卷三九三   公孙述大司马田戎将兵下江关,〔一四〕至南郡,据浮桥于江水,〔一五〕吴汉锯绝横桥,大破之。初学记卷七   吴汉进逼成都,阻江北为营,使副将武威将军刘禹将万余人屯于江南。〔一六〕范晔后汉书卷一八吴汉传李贤注   吴汉伐蜀,分营于水南水北,〔一七〕北营战不利,乃衔枚引兵往合水南营,大破公孙述。御览卷三五七   吴汉兵守成都,公孙述将延岑遣奇兵出吴汉兵后,袭击破汉,汉堕水,缘马尾得出。〔一八〕御览卷八九四   吴汉平成都,乘筏从江下巴郡,盗贼解散。〔一九〕书钞卷一三八   吴汉性忠厚,笃于事上,〔二0〕自初从征伐,〔二一〕常在左右,〔二二〕上未安,则侧足屏息,上安然后退舍。兵有不利,军营不完,〔二三〕汉常独缮檠其弓戟,〔二四〕阅其兵马,激扬吏士。上时令人视吴公何为,还言方作战攻具,上常曰:〔二五〕“吴公差强人意,〔二六〕隐若一敌国矣。”〔二七〕封汉广平侯。〔二八〕御览卷四一八   吴汉当出师,朝受诏,夕即引道,初无办严之日,〔二九〕故能常任职,以功名终。〔三0〕类聚卷五九   吴汉尝出征,妻子在后买田业。汉还,让之曰:“军师在外,吏士不足,何多买田宅乎!”遂尽以分与昆弟外家。〔三一〕御览卷四二九   吴汉爵位奉赐最尊重,然但治宅,〔三二〕不起巷第。〔三三〕夫人先死,〔三四〕薄葬小坟,不作祠堂,恭俭如此。疾笃,〔三五〕车驾亲临,问所欲言。对曰:“臣愚无所识知,唯愿慎无赦而已。”病薨,奏谥曰:“有司议宜以为武。”〔三六〕诏特赐曰忠侯。〔三七〕无后,国除。〔三八〕类聚卷四0   序曰:自古异代之忠,其详不可得闻也。已近观大汉高祖、世祖受命之会,建功垂名之忠,察其屈伸,固非乡举里选所能拔也。吴汉起乡亭,由逆旅假阶韩鸿,发筴彭宠,然后遇乎圣王,把旄杖钺,佐平诸夏,东征海嵎,北临塞漠,西逾陇山,南平巴、蜀,遂斩公孙述、延岑、刘永、董宪之首,斯其跨制州域,窃号帝王,章章可数者。熛起糜沸之徒,其所洒扫众矣。天下既定,将帅论功,吴公为大。览其战克行事,无知名,无勇功,令合于孙、吴。何者?建武之行师,计出于主心,胜决庙堂,将帅咸承玺书,倚威灵,以治克乱,以智取愚,其势然也。及汉持盈守位,劳谦小心,惧以终始,勒功帝佐,同名上古,盛矣哉!〔三九〕史略卷三   〔一〕 “吴汉”,范晔后汉书卷一八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华峤后汉书卷一。“吴”字书钞卷七三引时省,今补入。   〔二〕 “南阳人”,原无此句,聚珍本有,文选卷四张衡南都赋李善注、卷三八任昉为范尚书让吏部封侯第一表李善注、卷五二韦曜博弈论李善注引亦皆有此句,今据增补。   〔三〕 “可与计事”,此条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七三引作“汉字子颜,更始立,使使者韩鸿徇河北。或谓鸿曰:‘吴子颜,奇士也,可与计事。’鸿召见汉,甚悦之”。唐类函卷五七引同。姚本、聚珍本皆据陈禹谟刻本书钞辑录。   〔四〕 “多所荐举”,文选卷五二韦曜博弈论李善注引作“多举汉者”。   〔五〕 “再三召见”,此下四句原无,聚珍本有,文选卷五二韦曜博弈论李善注引亦有,今据增补。   〔六〕 “渐亲之”,此条文选卷三八任昉为范尚书让吏部封侯第一表李善注亦引,字句略于此。   〔七〕 “吾”,原无此字,御览卷六三一引有,今据增补。“发”,聚珍本作“伐”,误。御览卷六三一引作“发”,尚不误。范晔后汉书吴汉传云:“光武将发幽州兵,夜召邓禹,问可使行者。”   〔八〕 “吴汉与邓弘俱客苏弘”,此下三句原无,御览卷六三一引,今据增补。聚珍本亦有此三句,惟无“吴”字,又“苏弘”二字下有一“弘”字,余同。   〔九〕 “吴汉与苏茂、周建战”,事在建武三年,见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和吴汉传。   〔一0〕“破”,聚珍本作“败”。   〔一一〕“北击清河长垣及平原五里贼,皆平之”,范晔后汉书吴汉传云:建武四年,“又率陈俊及前将军王梁,击破五校贼于临平,追至东郡箕山,大破之。北击清河长直及平原五里贼,皆平之”。李贤注云:“东观记及续汉书‘长直’并作‘长垣’。按长垣,县名,在河南,不得言北击,而范书作长直,当是贼号,或因地以为名。”可知东观汉记载汉攻清河、平原事。此条即综合李贤注与范书而成。   〔一二〕“吴汉击富平、获索二贼于平原”,事在建武五年,见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通鉴卷四一。聚珍本注云:“此建武二年事。”误。范晔后汉书吴汉传载于建武四年,亦不确。   〔一三〕“汉”,原脱,依文义应有此字,聚珍本有,今据增补。   〔一四〕“公孙述大司马田戎将兵下江关”,事在建武十一年。“下江关”三字原误作“下江开”,聚珍本作“下江关”,玉海卷一七二引同,今据校正。   〔一五〕“水”,玉海卷一七二、记纂渊海卷八引同,姚本、聚珍本作“上”。   〔一六〕“使副将武威将军刘禹将万余人屯于江南”,范晔后汉书吴汉传云:汉攻拔广都,“遂自将步骑二万余人进逼成都,去城十余里,阻江北为营,作浮桥,使副将武威将军刘尚将万余人屯于江南,相去二十余里”。李贤注云:“东观记、续汉书‘尚’字并作‘禹’。”是东观汉记载汉与禹分屯江南北事。此条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字句辑录。   〔一七〕“分营于水南水北”,与上条为同一事。   〔一八〕“缘马尾得出”,此条事类赋卷二一亦引,文句稍异。姚本作“吴汉伐蜀,战败堕水,缘马尾得出”。类聚卷九三引与姚本同。   〔一九〕“盗贼解散”,此条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一三八引作“吴汉平成都,乃乘桴沿江下巴郡,杨伟、徐容等惶恐解散”,下注“补”字,即谓已用他书改补,已非书钞原貌。而姚本、聚珍本皆据陈禹谟刻本书钞辑录。按范晔后汉书吴汉传云:建武“十八年,蜀郡守将史歆反于成都,……而宕渠杨伟、朐□徐容等,起兵各数千人以应之。……汉率刘尚及太中大夫臧宫将万余人讨之。汉入武都,乃发广汉、巴、蜀三郡兵围成都,百余日城破,诛歆等。汉乃乘桴沿江下巴郡,杨伟、徐容等惶恐解散”。陈禹谟刻本书钞所引显然是依据范书改补。此条御览卷七七一引作“吴汉教乘筏从江下巴郡,盗贼解散”。   〔二0〕“笃于事上”,原无此句,聚珍本有,御览卷三三九引亦有,今据增补。   〔二一〕“初”,原脱,聚珍本有,御览卷三三九、文选卷三八任昉为范尚书让吏部封侯第一表李善注引亦有,今据增补。   〔二二〕“常”,原脱,聚珍本有,御览卷三三九引亦有,今据增补。   〔二三〕“军营不完”,此句聚珍本作“军营不如意”,御览卷三三九、文选卷三八任昉为范尚书让吏部封侯第一表李善注引同。   〔二四〕“其”,聚珍本无此字,文选卷三八任昉为范尚书让吏部封侯第一表李善注引亦无此字。“檠”,辅正弓弩的器具。淮南子修务训云:“弓待檠而后能调。”   〔二五〕“上常曰”,此三字聚珍本作“上赏嗟曰”,“赏”乃“尝”字之讹。文选卷三八任昉为范尚书让吏部封侯第一表李善注引作“上尝嗟曰”。   〔二六〕“意”,原脱,文义不完。聚珍本有,书钞卷一九引亦有,今据增补。   〔二七〕“隐若一敌国矣”,此句原作“隐若敌国”,聚珍本有“一”、“矣”二字,御览卷二七五、卷三三六,文选卷三八任昉为范尚书让吏部封侯第一表李善注引同,今据增补。   〔二八〕“封汉广平侯”,原无此句,聚珍本有,文选卷三八任昉为范尚书让吏部封侯第一表李善注引亦有此句,今据增补。此条聚珍本连缀于上御览卷四四二所引“上既破邯郸,诛王郎”条下,今据范晔后汉书吴汉传编次。   〔二九〕“办严”,即办装。明帝名庄,“装”与“庄”同音,为避明帝讳,“办装”改作“办严”。   〔三0〕“以功名终”,此条御览卷二七五亦引,文字全同。   〔三一〕“遂尽以分与昆弟外家”,此条书钞卷一一五、御览卷五一五亦引,字句稍略。   〔三二〕“然但治宅”,此句姚本同,聚珍本作“然但修里宅”,范晔后汉书吴汉传李贤注引与聚珍本同。   〔三三〕“巷”,此字姚本有,聚珍本无,范晔后汉书吴汉传李贤注引亦无。   〔三四〕“夫人先死”,此下三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吴汉传李贤注引亦有,今据增补。   〔三五〕“疾笃”,此句至“唯愿慎无赦而已”诸句原无,聚珍本有,类聚卷五二引亦有,今据增补。御览卷六五二引此数句,文字小异。   〔三六〕“奏谥曰,有司议宜以为武”,此二句姚本、聚珍本作“有司奏议以武为谥”,范晔后汉书吴汉传李贤注引同。   〔三七〕“诏”,原误作“昭”,姚本、聚珍本不误,范晔后汉书吴汉传李贤注引亦不误,今据校正。   〔三八〕“无后,国除”,此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二0一引亦有,今据增补。聚珍本注云:“范书本传:汉薨,子成嗣,至孙旦无子,国除。建初中,徙封旦弟筑阳侯盱为平春侯,奉汉后。盱卒,子胜嗣。与此异。”   〔三九〕“盛矣哉”,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盖延   盖延,〔一〕字巨卿,渔阳要阳人,〔二〕身长八尺,弯弓三百斤,以气势闻。〔三〕御览卷三八六  延为幽州从事。范晔后汉书卷一八盖延传李贤注   围刘永于睢阳,永惊惧,引兵走出鱼门,延追击,大破之。斩其鲁郡太守梁丘寿。又破永沛郡太守陈脩,斩之。〔四〕范晔后汉书卷一八盖延传李贤注   时盖延因斋戒祠高祖庙。〔五〕范晔后汉书卷一八盖延传李贤注   董宪将贲休举兰陵城降,宪闻之,自郯围休。时延及庞萌在楚,请往救之。帝敕曰:“可直往击郯,则兰陵必自解。”〔六〕范晔后汉书卷一八盖延传李贤注   延上疏辞曰:〔七〕“臣幸得受天戈,诛逆虏,奉职未称,久留天诛,常恐污辱名号,不及等伦。天下平定已后,曾无尺寸可数,不得预竹帛之编。明诏深闵,儆戒备具,每事奉循诏命,必不敢为国之忧也。”范晔后汉书卷一八盖延传李贤注   庞萌还攻盖延,〔八〕延与战,破之。〔九〕诏书劳延曰:“庞萌一夜反叛,相去不远,营壁不坚,殆令人齿相击,〔一0〕而将军闻之,夜告临淮、楚国,〔一一〕有不可动之节,吾甚美之。夜闻急少能若是。” 御览卷四六九   永初七年,邓太后绍封延曾孙恢为庐亭侯。〔一二〕范晔后汉书卷一八盖延传李贤注   〔一〕 “盖延”,范晔后汉书卷一八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华峤后汉书卷一。   〔二〕 “渔阳要阳人”,此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三四七引亦有,今据增补。   〔三〕 “以气势闻”,此条书钞卷一二五、类聚卷六0亦引,字句稍略。   〔四〕 “斩之”,范晔后汉书盖延传云:“光武即位,以延为虎牙将军。建武二年,……南伐刘永,先攻拔襄邑,进取麻乡,遂围永于睢阳。数月,尽收野麦,夜梯其城入。永惊惧,引兵走出东门,延追击,大破之。永弃军走谯,延进攻,拔薛,斩其鲁郡太守,而彭城、扶阳、杼秋、萧皆降。又破永沛郡太守,斩之。”“引兵走出东门”句下李贤注云:“东观记云:‘走出鱼门。’然则东门名鱼门也。”“斩其鲁郡太守”句下李贤注云:“东观记曰:‘鲁郡太守梁丘寿’也。”“又破永沛郡太守”句下李贤注云:“东观记曰:‘沛郡太守陈脩。’”此条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文句辑录。   〔五〕 “时盖延因斋戒祠高祖庙”,延屡败刘永,平定沛、楚、临淮,修高祖庙,置啬夫、祝宰、乐人。延斋戒祠高祖庙即在此时,见范晔后汉书盖延传。   〔六〕 “则兰陵必自解”,范晔后汉书盖延传云:建武“四年春,延又击苏茂、周建于蕲,进与董宪战留下,皆破之。因率平狄将军庞萌攻西防,拔之。复追败周建、苏茂于彭城,茂、建亡奔董宪,董宪将贲休举兰陵城降。宪闻之,自郯围休。时延及庞萌在楚,请往救之。帝敕曰:‘可直往捣剡,则兰陵必自解。’”李贤注云:“捣,击也。东观记作‘击’字。”是东观汉记载盖延请救兰陵贲休事。今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文句编定此条。   〔七〕 “延上疏辞曰”,延轻敌深入,光武数以书相诫,所以延有此奏。见范晔后汉书盖延传。   〔八〕 “庞萌还攻盖延”,建武五年三月,平狄将军庞萌反汉,杀楚郡太守孙萌而东附董宪。见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   〔九〕 “延与战,破之”,范晔后汉书盖延传云:“及庞萌反,攻杀楚郡太守,引军袭败延,延走,北度泗水,破舟□,坏津梁,仅而得免。”与此异。   〔一0〕“殆令人齿相击”,“齿”字下姚本、聚珍本有“欲”字,范晔后汉书盖延传李贤注、御览卷三三五、通鉴卷四一胡三省注引亦有“欲”字。   〔一一〕“而将军闻之,夜告临淮、楚国”,姚本、聚珍本脱“闻之”以下八字。   〔一二〕“邓太后绍封延曾孙恢为庐亭侯”,范晔后汉书盖延传云:“建武二年,更封安平侯。……十三年,增封定食万户。十五年,薨于位。子扶嗣。扶卒,子侧嗣。永平十三年,坐与舅王平谋反,伏诛,国除。永初七年,邓太后绍封延曾孙恢为芦亭侯。”李贤注云:“东观记作‘庐亭’。”此条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文句辑录。   陈俊〔一〕   俊初调补曲阳长,上曰:“欲与君为左右,小县何足贪乎?”俊即拜,解印绶,上以为安集掾。〔二〕范晔后汉书卷一八陈俊传李贤注  建武二年春,攻匡城贼,下四县。〔三〕范晔后汉书卷一八陈俊传李贤注   光武赐陈俊绛衣三百领,以衣中坚同心之士也。文选卷二七王粲五言诗从军李善注   〔一〕 “陈俊”,字子昭,南阳西鄂人,范晔后汉书卷一八有传。又见司马彪续汉书卷二、华峤后汉书卷一。   〔二〕 “上以为安集掾”,范晔后汉书陈俊传云:“更始立,以宗室刘嘉为太常将军,俊为长史。光武徇河北,嘉遗书荐俊,光武以为安集掾。”   〔三〕 “下四县”,范晔后汉书陈俊传云:“建武二年春,攻匡贼,下四县。”李贤注云:“东观记作‘匡城贼’。”此条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文句辑录。   陈浮〔一〕   诏书以祝阿益济南国,〔二〕故徙浮封蕲春侯。范晔后汉书卷一八陈俊传李贤注   〔一〕 “陈浮”,陈俊之子,范晔后汉书卷一八陈俊传略载其事。   〔二〕 “祝阿”,建武十三年,陈俊定封为祝阿侯,食邑祝阿。二十三年卒,子浮嗣,即徙封蕲春侯。   臧宫   臧宫,〔一〕字君翁,为辅威将军,〔二〕将兵击诸郡,至中卢,屯骆越。是时公孙述将田戎、任满与征南大将军岑彭相距于荆门,〔三〕诸将战,〔四〕数不利,越人谋欲畔汉附蜀。宫兵少,不足以制也。〔五〕会属县送委输牛车三百余两至,〔六〕宫即设变,夜断城门限,〔七〕令委输车回转出入,隆隆至明。越人候伺者闻车声不绝,而门限断,以官兵大来,〔八〕乃奉牛酒劳军,〔九〕由是遂安。书钞卷一三九  臧宫,字君公,〔一0〕以城门校尉转左中郎将,〔一一〕征武陵蛮。书钞卷六三   有德之君,以乐乐民。无德之君,以乐乐身。〔一二〕书钞卷二九   〔一〕 “臧宫”,颍川郏人,范晔后汉书卷一八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华峤后汉书卷一。   〔二〕 “为辅威将军”,“辅”字原作“建”,聚珍本作“辅”,御览卷二四0引云:“光武以臧宫为辅威将军。”今据改。范晔后汉书臧宫传云:建武五年,“帝使太中大夫持节拜宫为辅威将军”。   〔三〕 “与征南大将军岑彭相距于荆门”,此文原作“与汉军相距于荆门”,御览卷四九四引作“与征南大将军岑彭相距于荆门”,范晔后汉书臧宫传与御览所引同,今据改。   〔四〕 “诸将战”,此句御览卷四九四引作“彭等战”,范晔后汉书臧宫传与御览所引同。   〔五〕 “不足以制也”,此句御览卷四九四引作“力不能制”。   〔六〕 “会属县送委输牛车三百余两至”,此句御览卷四九四引作“会属县送委输车数百”。   〔七〕 “夜断城门限”,“夜”字下聚珍本有“使锯”二字,御览卷四九四引同。   〔八〕 “以官兵大来”,此句聚珍本作“以汉兵大来”,御览卷四九四引作“以汉兵大至”。   〔九〕 “乃奉牛酒劳军”,此句上御览卷四九四引有“其帅”二字。   〔一0〕“公”,与“翁”字通。   〔一一〕“以城门校尉转左中郎将”,范晔后汉书臧宫传载:建武十九年,单臣、傅镇反,入据原武城,臧宫斩之。“宫还,迁城门校尉,复转左中郎将。击武溪贼,至江陵,降之”。   〔一二〕“以乐乐身”,建武二十七年,臧宫与杨虚侯马武上书劝光武帝击匈奴,光武帝下诏表示反对,此数语即诏中语,见范晔后汉书臧宫传。姚本、聚珍本皆未辑此条。   耿况〔一〕   太史官曰:耿况、彭宠俱遭际会,顺时承风,〔二〕列为蕃辅,忠孝之策,千载一遇也。〔三〕文选卷四七袁宏三国名臣序赞李善注   〔一〕 “耿况”,范晔后汉书无传,耿弇传略载其事。   〔二〕 “承”,聚珍本作“乘”。按“承”字义长。   〔三〕 “千载一遇也”,此条文选卷四0任昉到大司马记室笺李善注亦引,字句较略。由此条可以知道东观汉记原有耿况传,今全篇散佚,此存数句乃传后史官论赞之语。   耿弇   耿弇,〔一〕字伯昭,扶风人。更始使侍御史黄党即封世祖为萧王,上在邯郸宫,〔二〕昼卧温明殿。耿弇入造床下请间,因说曰:“今更始失政,天下可驰檄而定。今使者来欲罢兵,不可听也。兵一罢,不可复会也。”上曰:“国家已都长安,天下大定,何用兵为?”弇曰:“青、徐之贼,〔三〕铜马、赤眉之属数十辈,辈数十万众,皆东至海,所向无前,圣公不能办也,〔四〕败必不久。”帝起坐曰:“卿失言,我击卿。”〔五〕弇曰:“大王哀厚弇如父子,故披赤心为大王陈事。”上曰:“我戏卿耳。何以言之?”弇曰:“百姓患苦王莽苛刻日久,闻刘氏复兴,莫不欣喜,望风从化,而去虎口就慈母,〔六〕倒戟横矢不足以喻明。〔七〕公首事,南破昆阳,败百万师。今复定河北,以义征伐,表善惩恶,躬自克薄以待士民,发号向应,望风而至。〔八〕天下至重,公可自取,无令他姓得之。”上曰:“卿若东得无为人道之。”弇曰:“此重事,不敢为人道也。”〔九〕御览卷四六一  耿弇讨张步,与济南王费邑合战,〔一0〕大破之,斩邑首,传诣行在。所断贼头入示巨里,〔一一〕归其亲属,外以执为思,内臣怖之。〔一二〕书钞卷一三九   光武以耿弇为建威大将军,从攻雒阳。〔一三〕御览卷二四0   张步都临淄,〔一四〕使弟玄武将军蓝将兵守西安,去临淄四十里,耿弇引军营临淄、西安之间。弇视西安城小而坚,蓝兵又精,未易攻也。临淄诸郡太守相与杂居,人不专一,其声虽大而虚,易攻。弇内欲攻之,告令军中治攻具,〔一五〕后五日攻西安,复纵生口令归。蓝闻之,晨夜守城。至其日夜半,〔一六〕令军皆食,会明,求乞攻西安,临淄不能救也。〔一七〕弇曰:“然吾故扬言欲攻西安,今方自忧治城具,而吾攻临淄,一日必拔,何救之有?吾得临淄即西安孤,必复亡矣,所谓一举而两得者也。〔一八〕且西安城坚,精兵二万人,攻之未可卒下,卒必多死伤。正使得其城,张蓝引兵突临淄,更强勒兵,凭城观人虚实,吾深入敌城,〔一九〕后无转输,旬月之间,〔二0〕不战而困,诸军不见是尔。”弇遂击临淄,至日中破之。张蓝闻临淄破,果将其众亡。御览卷三一七   张步攻耿弇营,合战,弇升王宫环台望之。〔二一〕耿弇击张步于东城,飞矢中弇股,以手中刀截之,〔二二〕军中无知者。〔二三〕御览卷三七二   张步攻耿弇,时上在鲁,闻弇为步所攻,自往救之,未至,陈俊谓弇曰:“虏兵盛,可且闭营休士,〔二四〕以须上来。”弇曰:“乘舆且到,臣子当击牛酾酒以待百官,反欲以贼虏遗君父耶?”乃出大战,自旦及昏,复大破之。后数日,车驾至临淄,自劳军也。御览卷四一七   弇凡平城阳、琅邪、高密、胶东、东莱、北海、齐、千乘、济南、平原、泰山、临淄等郡。范晔后汉书卷一九耿弇传李贤注   耿弇追张步,步奔平寿,乃肉袒负斧锧于军门,而弇勒兵入据其城,树十二郡旗鼓,〔二五〕令步兵各以郡人诣旗下,众尚十余万,辎重七千余两,〔二六〕皆罢归乡里。御览卷三四0   耿弇少好学,习父业。常见郡试骑士,〔二七〕建旗鼓,肄驰射,〔二八〕由是好将帅之事。凡所平郡三十六,〔二九〕屠城三百,未尝挫折。书钞卷一一五   〔一〕 “耿弇”,耿况之子,范晔后汉书卷一九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司马彪续汉书卷二、袁山松后汉书。此下三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三八九亦引。此三句当在传首,今补入。   〔二〕 “上在邯郸宫”,此句至“天下可驰檄而定”诸句原无,而有“罢兵,耿弇曰”五字。今删去原有五字,而据御览卷三九三所引增入“上在邯郸宫”云云数句。聚珍本有此数句,惟“耿弇入造床下请间”句“造”字误作“告”,又脱“因说”二字。   〔三〕 “之”,聚珍本作“大”。   〔四〕 “办”,范晔后汉书耿弇传李贤注云:“办犹成也。”   〔五〕 “击”,聚珍本作“系”。   〔六〕 “而”,聚珍本作“如”。   〔七〕 “喻明”,聚珍本作“明喻”。   〔八〕 “至”,聚珍本作“止”。   〔九〕 “不敢为人道也”,此句下聚珍本有“上以弇为建威大将军”一句,不知聚珍本辑自何书。范晔后汉书耿弇传云:“光武即位,拜弇为建威大将军。……建武二年,更封好畤侯。”   〔一0〕“耿弇讨张步,与济南王费邑合战”,事在建武五年。范晔后汉书张步传云:建武“五年,步闻帝将攻之,以其将费邑为济南王,屯历下。冬,建威大将军耿弇破斩费邑,进拔临淄”。通鉴卷四一所载较详,其文云:“张步闻耿弇将至,使其大将军费邑军历下,……费邑分遣弟敢守巨里。弇进兵先胁巨里,严令军中趣修攻具,宣敕诸部,后三日当悉力攻巨里城。阴缓生口,令得亡归,以弇期告邑。邑至日,果自将精兵三万人来救之。弇……即分三千人守巨里,自引精兵上冈阪,乘高合战,大战之,临陈斩邑,既而收首级以示城中,城中凶惧。费敢悉众亡归张步。”后汉纪卷五所载较通鉴稍略。   〔一一〕“所断贼头入示巨里”,此句上当有“以”字。   〔一二〕“外以执为思,内臣怖之”,此二句有讹误。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一三〕“从攻雒阳”,此句聚珍本未辑录。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载,建武元年六月,光武帝即皇帝位,七月,以大将军耿弇为建威大将军,旋遣弇率彊弩将军陈俊军五社津,备荥阳以东,使吴汉率十一将军围朱鲔于雒阳。九月,朱鲔降。   〔一四〕“张步都临淄”,范晔后汉书耿弇传云:“时张步都剧。”通鉴卷四一同。考之东观汉记下文,范书、通鉴所载为是。当时张步都剧,使张蓝率精兵二万守西安,诸郡太守合兵万余守临淄。三城西安在西,剧县在东,临淄居中。耿弇先击破临淄,使张步与张蓝隔绝,张蓝大惧,引兵亡归剧。   〔一五〕“令”,聚珍本作“命”。   〔一六〕“其”,聚珍本作“期”,与范晔后汉书耿弇传、后汉纪卷五同。   〔一七〕“会明,求乞攻西安,临淄不能救也”,“会明”二字下有脱文。后汉纪卷五云:“会明,至临淄城,军吏争之,以为‘攻临淄,而西安必救;攻西安,临淄不能救’。”通鉴卷四一云:“会明,至临淄城,护军荀梁争之,以为‘攻临淄,西安必救之;攻西安,临淄不能救,不如攻西安’。”据此可知脱文大意。   〔一八〕“所谓一举而两得者也”,此句书钞卷一一三引作“所以击一而得两也”。   〔一九〕“敌城”,聚珍本作“重地”,范晔后汉书耿弇传作“敌地”。   〔二0〕“月”,聚珍本作“日”。   〔二一〕“张步攻耿弇营,合战,盒升王宫环台望之”,此三句原无,首句御览卷三四五、卷四三四引,据补。范晔后汉书耿弇传云:张步引兵至临淄,“直攻弇营,与刘歆等合战,弇升王宫坏台望之”。李贤注云:“临淄本齐国所都,即齐王宫,中有坏台也。东观记作‘环台’。”“合战,弇升王宫环台望之”二句,系据李贤注和范书酌补。   〔二二〕“以手中刀截之”,此句姚本、聚珍本作“以佩刀摧之”,类聚卷六0引同。御览卷三四五、卷三四九、卷四三四引作“以佩刀截之”。   〔二三〕“军中”,姚本、聚珍本作“左右”,类聚卷六0,御览卷三四五、卷三四九、卷四三四引同。   〔二四〕“士”,聚珍本作“事”,误。范晔后汉书耿弇传载陈俊言曰:“剧虏兵盛,可且闭营休士,以须上来。”   〔二五〕“十”,原误作“下”,聚珍本作“十”,书钞卷一二0引同,范晔后汉书耿弇传、后汉纪卷五亦皆作“十”,今据改正。   〔二六〕“两”,原误作“而”,聚珍本作“两”,范晔后汉书耿弇传、后汉纪卷五同,今据改正。   〔二七〕“郡试”,姚本作“郡尉试”,范晔后汉书耿弇传同。聚珍本作“都尉试”。范书李贤注引汉官仪云:“岁终郡试之时,讲武勒兵,因以校猎,简其材力也。”   〔二八〕“肄驰射”,此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御览卷三八九引亦有,今据增补。   〔二九〕“三十六”,姚本同,聚珍本作“四十六”,与范晔后汉书耿弇传、通鉴卷四一相合。   耿国   耿国,〔一〕字叔宪。〔二〕范晔后汉书卷一九耿国传李贤注  为大司农,晓边事,能论议,数上便宜事,天子器之。〔三〕聚珍本   〔一〕 “耿国”,耿弇弟,范晔后汉书卷一九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   〔二〕 “字叔宪”,范晔后汉书耿国传云:“国字叔虑。”李贤注云:“东观记‘虑’作‘宪’。”此条即据此辑录。“宪”,初学记卷一二、御览卷二三二引司马彪续汉书皆作“虑”。   〔三〕 “天子器之”,此条不知聚珍本辑自何书。初学记卷一二、御览卷二三二引司马彪续汉书皆有此条文字,字句全同。按御览卷二三二先引东观汉记刘据事,下文即云:“又曰:高诩字季回,……又曰:羊融字子优,……”其下又引续汉书李固事,然后以“又曰”形式引征四条续汉书文字,耿国为大司农事即为其中的一条。疑聚珍本辑者阅读御览时,忽略了夹置在“又曰”中的“续汉书”三字,误把耿国为大司农一条系于东观汉记。   耿秉   耿秉与窦固出白山击车师,〔一〕后王安得震怖,从数百骑走出门,脱帽抱马足乞降。〔二〕书钞卷一二七  耿秉为征西将军,镇抚单于以下。〔三〕及薨,赐朱棺玉衣。〔四〕南单于举国发哀,〔五〕犁面流血。〔六〕御览卷三六五   耿秉性勇壮,而简易于事军,行常自被甲在前,休止不结营部。然远斥候,明要誓,有警,军阵立成,士卒皆乐为死。〔七〕御览卷二七九   〔一〕 “耿秉”,耿国之子,字伯初,范晔后汉书卷一九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华峤后汉书卷一。袁宏后汉纪卷一三亦略载其事。   〔二〕 “脱帽抱马足乞降”,此句范晔后汉书耿秉传李贤注引作“脱帽趋抱马□”。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三〕 “镇抚单于以下”,此句下聚珍本有“击匈奴,封美阳侯”二句。姚本亦有此二句,聚珍本即据姚本补缀。此二句不知辑自何书。范晔后汉书耿秉传云:“章和二年,复拜征西将军,副车骑将军窦宪击北匈奴,大破之。事并见宪传。封秉义阳侯,食邑三千户。”   〔四〕 “赐朱棺玉衣”,此句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九二、御览卷五五一皆引,今据增补。   〔五〕 “南单于举国发哀”,“哀”字御览卷三七五引同,聚珍本作“丧”,御览卷二三九引亦作“丧”。御览卷二七九引云:“匈奴闻秉死,举国号哭。”   〔六〕 “犁”,聚珍本作“剺”。按二字古通。剺,割也。“面”,聚珍本作“而”,误。   〔七〕 “士卒皆乐为死”,此条书钞卷一一五、御览卷四三四亦引,字句微异。依叙事先后,此条当置于上条“及薨”句上。   耿恭   耿恭,〔一〕字伯宗。永平中,始置西域都护、戊己校尉,乃以恭为戊己校尉,屯后王部金蒲城。〔二〕谒者关宠为戊己校尉,〔三〕屯前王部柳中城。恭至部,移檄乌孙,示汉威德,大昆弥以下皆欢喜,〔四〕遣使献名马,愿遣子入侍。书钞卷三六  匈奴破杀后王安得,〔五〕攻金蒲城,耿恭以毒药傅矢,传语匈奴:“汉家箭神,〔六〕中其疮者必有异。”〔七〕因发强弩射之,虏中矢者,视疮皆沸,〔八〕并大惊。相谓曰:“汉兵神,真可畏也。”遂解去。〔九〕御览卷三四九   耿恭以疏勒城傍有水,徙居之。匈奴来攻,绝其涧水。城中穿井十五丈,无水。吏士渴乏,笮马粪汁饮之。〔一0〕恭曰:“闻贰师将军拔佩刀刺山而飞泉出,〔一一〕今汉德神灵,岂有穷乎!”乃正衣服,向井拜,为吏请祷,身自率士负笼,有顷,飞泉涌出,吏士惊喜,皆称万岁。于是令士且勿饮,先和泥涂城,并扬示之。〔一二〕类聚卷九,御览卷六九、卷五四二、卷七六四,范晔后汉书卷一九耿恭传李贤注   耿恭在疏勒,救兵不至,〔一三〕车师复叛,与匈奴共攻恭。数月,〔一四〕食尽穷困,乃□铠弩,〔一五〕食其筋革。恭与士众推诚,〔一六〕共同死生,〔一七〕故无二心。书钞卷一一九   恭发疏勒时尚有二十六人,随路死没,三月至敦煌,唯余十三人。恭母先卒,及还,追行丧制,有诏使五官中郎将马严齎牛酒释服。〔一八〕范晔后汉书卷一九耿恭传李贤注   车师太子比特訾降。〔一九〕范晔后汉书卷一九耿恭传李贤注   恭坐将兵不忧军事,肆心纵欲,飞鹰走狗,游戏道上,虏至不敢出,得诏书怨怼,征下狱。〔二0〕聚珍本   耿氏自中兴以后讫建安之末,大将军九人,卿十三人,〔二一〕尚公主三人,列侯十九人,中郎将、护羌校尉及刺史、二千石数十百人,〔二二〕遂与汉兴衰。御览卷四七0   〔一〕 “耿恭”,耿国弟耿广之子,范晔后汉书卷一九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司马彪续汉书卷三。袁宏后汉纪卷一0亦略载其事。此句至“乃以恭为戊己校尉”诸句,原仅有“耿恭为戊己校尉”一句,今所增改,全据御览卷二四二所引。   〔二〕 “屯后王部金蒲城”,“后王部”原误作“后主部”,下“前王部”原误作“前主部”,今皆据范晔后汉书耿恭传改正。此下三句聚珍本未加辑录。   〔三〕 “关宠”,原作“门宠”。范晔后汉书耿恭传作“关宠”,御览卷一九二引司马彪续汉书与范书同,又续汉书五行志有“戊己校尉关宠”,是“门宠”乃“关宠”之讹,今据改正。   〔四〕 “欢喜”,此二字及下“遣使献名马,愿”六字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六一引亦有,今据增补。   〔五〕 “杀”,原误作“离”,今据聚珍本、范晔后汉书耿恭传校正。   〔六〕 “箭神”,书钞卷一二五引作“神箭”。   〔七〕 “中其疮者必有异”,书钞卷一二五引作“其中创者必有异”。   〔八〕 “疮”,书钞卷一二五引作“创”。   〔九〕 “遂解去”,范晔后汉书耿恭传云:“匈奴遂破杀后王安得,而攻金蒲城。恭乘城搏战,以毒药傅矢,传语匈奴曰:‘汉家神箭,其中疮者必有异。’因发彊弩射之。虏中矢者,视创皆沸,遂大惊。会天暴风雨,随雨击之,杀伤甚众。匈奴震怖,相谓曰:‘汉兵神,真可畏也。’遂解去。”   〔一0〕“笮”,压榨。   〔一一〕“贰师将军”,汉书李广利传云:“太初元年,以广利为贰师将军,发属国六千骑及郡国恶少年数万人以往,期至贰师城取善马,故号‘贰师将军’。”贰师城属大宛,故址在今苏联吉尔吉斯西南部马尔哈马特。   〔一二〕“并扬示之”,类聚卷九引云:“耿恭为校尉,居疏勒,匈奴来攻,城中穿井十五丈,无水。恭曰:‘闻贰师将军拔佩刀刺山而飞泉出,今汉德神灵,岂有穷乎!’乃正衣服,向井拜,为吏请祷。有顷,井泉濆出。”御览卷六九引云:“耿恭以疏勒城傍有水,徙居之。匈奴来攻,绝其涧水,吏笮马粪汁饮之。”又卷五四二引云:“耿恭于疏勒城穿井十五丈不得水,恭乃正衣服,向井再拜,为吏士祷水,身自率士挽笼,有飞泉涌出,大得水。吏士警喜,皆称万岁。”又卷七六四引云:“耿恭于疏勒城穿井十五丈不得水,恭乃正衣冠,向井再拜,为吏士祷水,身自率士负笼,有飞泉涌出,吏士惊喜,皆称万岁。”范晔后汉书耿恭传李贤注引云:“恭亲自挽笼,于是令士且勿饮,先和泥涂城,并扬示之。”此条即综合以上各书所引辑成。书钞卷八五、卷一四四亦引,字句均未超出上引各段文字。   〔一三〕“救兵不至”,范晔后汉书耿恭传云:“时焉耆、龟兹攻殁都护陈睦,北虏亦围关宠于柳中。会显宗崩,救兵不至。”   〔一四〕“数月”,此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御览卷四八六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五〕“乃□铠弩”,此句上御览卷三四八引有“士”字。   〔一六〕“恭”,此字原无,姚本、聚珍本有,御览卷三四八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七〕“共”,姚本、聚珍本皆无此字,御览卷三四八引同。按无“共”字,文气较顺。   〔一八〕“有诏使五官中郎将马严齎牛酒释服”,范晔后汉书耿恭传云:建初元年,恭“发疏勒时尚有二十六人,随路死没,三月至玉门,唯余十三人。……恭母先卒,及还,追行丧制,有诏使五官中郎将齎牛酒释服”。李贤于“三月至玉门”句下注云:“玉门,关名,属敦煌郡,在今沙州。臣贤按:酒泉郡又有玉门县,据东观记曰‘至敦煌’,明即玉门关也。”又于“五官中郎将”下注云:“据东观记,马严。”此条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文句辑录。通鉴卷四六胡三省注曾转引李贤注“玉门,关名”云云。   〔一九〕“车师太子比特訾降”,范晔后汉书耿恭传载,章帝初即位,遣征西将军耿秉救耿恭,建初元年正月,击车师,攻交河城,多所斩获,匈奴惊走,“车师复降”。其下李贤引东观汉记此语作注。   〔二0〕“征下狱”,此条不知聚珍本从何书辑出。聚珍本注云:“范书本传,恭是时为长水校尉,副马防征西羌,忤防,谒者李谭奏恭以罪。”   〔二一〕“大将军九人,卿十三人”,此二句姚本、聚珍本作“大将军二人,九卿十三人”,初学记卷一八引同。按范晔后汉书耿恭传云:“耿氏自中兴已后迄建安之末,大将军二人,将军九人,卿十三人。”是御览卷四七0所引“大”字下脱“将军二人”四字,其下“将军九人,卿十三人”八字不误。   〔二二〕“中郎将”,原脱“中”字,姚本、聚珍本有,初学记卷一八引同,今据增补。“数十百人”,姚本作“数百人”,初学记卷一八引同。聚珍本作“数十人”。按当作“数十百人”,范晔后汉书耿恭传云:“中郎将、护羌校尉及刺史、二千石数十百人。”可证。   铫期   铫期,〔一〕字次况,〔二〕为光武贼曹掾,从平河北。上至蓟,时王郎檄书到,〔三〕蓟中起兵应王郎。上趋驾出,百姓聚观,喧呼满道,遮路不得行。期骑马奋戟,瞠目大呼左右曰:“跸。”大众披辟。〔四〕后上即位,上笑曰:“卿欲遂跸耶?” 御览卷六八0  光武使邓禹发房子兵二千人,以铫期为偏将军,别攻真定宋子余贼,拔乐阳、稿、肥累者也。〔五〕水经注卷一0   铫期从击王郎将儿宏、刘奉于钜鹿下,期先登陷阵,手杀五十余人,创中额,〔六〕摄帻复战,〔七〕遂大破之。 御览卷三六四   铫期为太中大夫,从到雒阳,拜为卫尉。是时陇蜀未降,麻赋往□□屯。〔八〕上轻与期门近出。〔九〕期当车前叩头曰:“臣闻古今之戒,变生不意,诚不愿陛下微行数出。”有诏车骑罢还。〔一0〕书钞卷一三九   期疾病,使使者存问,加赐医药甚厚。其母问期当封何子?期言:“受国家恩深,常惭负,如死,不知当何以报国,何宜封子也!”上甚怜之。范晔后汉书卷二0铫期传李贤注   〔一〕 “铫期”,颍川郏人,范晔后汉书卷二0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   〔二〕 “字次况”,原脱“字”字,“况”又误“贶”,今据姚本、聚珍本和范晔后汉书铫期传校正。   〔三〕 “时王郎檄书到”,此句至“瞠目大呼左右曰”数句原作“蓟中应王郎,上惊去,吏民遮道不得行,期瞠目道左曰”。初学记卷一七引云:“铫期从光武略地,时王郎檄书到,蓟中起兵应王郎。上趋驾出,百姓聚观,喧呼满道,遮路不得行。期骑马奋戟,瞠目大呼左右曰:‘走。’众皆披靡。”今据初学记所引增改。   〔四〕 “辟”,姚本作“避”,书钞卷一三0引同。按二字古通。范晔后汉书铫期传作“靡”,与初学记卷一七所引相合。   〔五〕 “拔乐阳、稿、肥累者”,“拔”字聚珍本误作“援”。“稿”字水经注原误引作“禀”,聚珍本不误,今据改正。“肥累”,水经注原引作“肥垒”,聚珍本作“肥累”者是,今据改。范晔后汉书铫期传云:“期为裨将,与傅宽、吕晏俱属邓禹。徇傍县,又发房子兵。禹以期为能,独拜偏将军,授兵二千人,宽、晏各数百人。还言其状,光武甚善之。使期别徇真定宋子,攻拔乐阳、稿、肥累。”   〔六〕 “创”,原误作“疮”,聚珍本作“创”,与范晔后汉书铫期传同,今据改正。   〔七〕 “帻”,原误作“情”,聚珍本作“帻”,与范晔后汉书铫期传同,今据改正。   〔八〕 “麻赋往□□屯”,此句有脱误,无从校正。“赋”字疑当作“贼”。   〔九〕 “期门”,汉武帝时选拔陇西、天水、安定、北地、上郡、西河等六郡良家子组成。武帝微行游猎,则执兵扈从,期诸殿门。其长曰仆射,属光禄勋。范晔后汉书铫期传李贤注云:“武帝将出,必与北地良家子期于殿门,故曰‘期门’。”   〔一0〕“有诏车骑罢还”,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王霸〔一〕   袓父为诏狱丞。〔二〕范晔后汉书卷二0王霸传李贤注  上为大司马,以王霸为功曹令史,从渡河北,宾客随者数十人,稍稍引去,上谓霸曰:〔三〕“颍川从我者皆去,〔四〕而子独留,始验疾风知劲草。” 御览卷四一八   王郎起,上在蓟,郎移檄购上。上令王霸至市中募人,将以击郎。市人皆大笑,举手●揄之,〔五〕霸惭而去。〔六〕御览卷八二七   光武发邯郸,〔七〕晨夜驰骛,传闻王郎兵在后,〔八〕吏士惶恐。南至下曲阳呼□河,〔九〕导吏还言河水流澌,〔一0〕无船,不可渡。官属益惧,〔一一〕畏为王郎所及。〔一二〕上不然也,遣王霸往视之,实然。王霸恐惊众,〔一三〕虽不可渡,且临水止,尚可为阻,〔一四〕即还曰“冰坚可渡”。士众大喜。上笑曰:“果妄言也。”〔一五〕比至河,河流澌已合可履。〔一六〕上令霸护渡,马欲僵,以囊盛沙布冰上,〔一七〕遂得渡。渡未毕军,冰解。〔一八〕上谓霸曰:“安吾众能济者,卿力也。”谓官属曰:“王霸从我劳苦,前遇冰变,权时以安吏士,是天瑞也。为善不赏,〔一九〕无以劝后。”即日以霸为军正,赐爵关内侯。御览卷四四八   刘文及苏茂臣于刘永,〔二0〕上遣王霸讨之。霸至,遂闭门坚守,劳赐吏士,作倡乐,〔二一〕贼欢呼,〔二二〕雨射营中,中霸前酒樽,霸安坐不动。〔二三〕类聚卷七三   光武以王霸为讨虏将军,〔二四〕击董宪。〔二五〕御览卷二四0   王霸为上谷太守,脩飞狐道至平城,〔二六〕堆石布土,三百余里。初学记卷二四   〔一〕 “王霸”,字元伯,颍川颍阳人,范晔后汉书卷二0有传。   〔二〕 “诏狱”,奉诏系治罪犯之所。续汉书百官志云:“左平一人,六百石,掌平决诏狱。”   〔三〕 “上”,原脱,依文义当有此字,聚珍本未脱,今据增补。   〔四〕 “去”,聚珍本作“逝”,书钞卷一九引亦作“逝”,范晔后汉书王霸传同。   〔五〕 “●”,说文作“歋”,释云:“人相笑,相歋愈。”“●揄”,即“歋愈”。聚珍本作“揶揄”,御览卷四九一引作“耶榆”,卷四九八引作“耶歈”,卷四六六引作“邪揄”,范晔后汉书王霸传同。按字虽歧异,皆音同字通。   〔六〕 “霸惭而去”,御览卷四九一引同,卷四六六引作“霸惭懅而还”,卷四九八引作“霸惭遽而返”。按“遽”乃“懅”之讹。“懅”,惭也。   〔七〕 “光武发邯郸”,此句姚本、聚珍本作“上从邯郸避王郎兵”,类聚卷一0、御览卷八七三引同,惟“上”作“光武”。   〔八〕 “传闻王郎兵在后”,此句原脱误作“传闻后”,今据范晔后汉书王霸传校补。   〔九〕 “南”,此字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八七三引有,今据增补。   〔一0〕“言”,原脱,姚本、聚珍本有,书钞卷一三九、类聚卷一0、御览卷八七三引亦有此字,今据增补。   〔一一〕“官属益惧”,此句聚珍本作“左右皆惶”,类聚卷一0、御览卷八七三引同。书钞卷一三九引作“左右皆惶惧”。   〔一二〕“畏为王郎所及”,此句原无,御览卷八七三引有,今据增补。聚珍本亦有此句,惟无“王”字。   〔一三〕“遣王霸往视之,实然,王霸恐惊众”,此三句姚本、聚珍本作“上令王霸前瞻水,霸欲如实还报,恐惊官属”,书钞卷一三九引同。   〔一四〕“虽不可渡,且临水止,尚可为阻”,此三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一0引亦有,今据增补。御览卷八七三引亦有此三句,惟脱“可为”二字。   〔一五〕“言”,原脱,聚珍本有,类聚卷一0、御览卷八七三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六〕“可履”,此二字原无,书钞卷一三九、类聚卷一0、御览卷八七三引有,今据增补。   〔一七〕“马欲僵,以囊盛沙布冰上”,原脱上句,下句又误作“以沙土汾冰上”,今据御览卷八七三引校补。姚本、聚珍本作“马欲僵,各以囊盛沙布冰上”,书钞卷一五九引同。   〔一八〕“渡未毕军,冰解”,此二句姚本、聚珍本作“渡未毕数车而冰陷”,类聚卷一0引同,惟“车而”二字互倒。书钞卷一三九引作“未毕数车而冰还陷”,御览卷八七三引作“既度,未数里,冰陷也”。此二句以上事类赋卷八引作“光武自邯郸避王郎兵,南至丰,曲阳吏言:‘滹沱河流澌,无船,不可渡。’左右皆怖。上令王霸前视之,实然。霸念还言惊众,且白曰:‘冰坚可渡。’上大笑曰:‘果妄言也。’比至河,冰已合,上乃渡,未毕数车冰陷也”。   〔一九〕“为善不赏”,“不”字下原衍“费”字,聚珍本无,今据删。   〔二0〕“刘文及苏茂臣于刘永”,此句原脱误为“刘文及苏茂易永”,今据聚珍本校正。   〔二一〕“倡”,原误作“冒”,聚珍本作“倡”,御览卷七六一引同,今据改正。   〔二二〕“贼欢呼”,“贼”字上原衍“赋”字,今删去。“贼”字下聚珍本有“众”字。   〔二三〕“霸安坐不动”,此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三九三引亦有,今据增补。御览卷七六一引作“霸坐不动”。此条御览卷三九三引作“上幸谯,使王霸攻周建,贼雨射城中,中霸前酒□,霸安坐不动”。王霸攻苏茂、周建,事在建武四年,详见范晔后汉书王霸传。   〔二四〕“王霸为讨虏将军”,建武五年,王霸拜讨虏将军。   〔二五〕“击董宪”,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二六〕“王霸为上谷太守,脩飞狐道至平城”,建武九年,王霸拜上谷太守。十三年,为防御卢芳与匈奴、乌桓连兵扰边,霸与杜茂治飞狐道,堆石布土,筑起亭障,自代至平城三百余里。见范晔后汉书王霸传。   祭遵〔一〕   上过颍阳,〔二〕祭遵以县吏数进见,上爱其容仪,署为门下吏。御览卷三八九  祭遵从征河北,为军市令。舍中儿犯法,遵格杀之。上怒,命收遵。时主簿陈副谏曰:〔三〕“明公常欲众军整齐,今遵奉法不避,是教令行也。”上乃贷之,〔四〕以为刺奸将军。语诸将曰:“当备祭遵,吾舍中儿犯令尚杀之,必不私诸卿也。”〔五〕御览卷二三二   祭遵为征虏将军,〔六〕将兵北入箕关,与弘农、厌新、柏华聚、蛮中贼合战,〔七〕中弩矢,入口洞出,举袖掩口,血流袖中。众见遵伤,却退。遵呵吏士,吏士进战,皆一击十,大破之。御览卷四三四   祭遵袭略阳,〔八〕遣护军王忠皆持卤刀斧伐树开道。至略阳,袭隗嚣。御览卷三四五   隗嚣破,〔九〕上从长安东归过□,幸祭遵营,劳之,〔一0〕士众作黄门武乐,〔一一〕至夜御灯火。时遵有疾,〔一二〕诏赐重茵,覆以御盖。御览卷八七0   时遵屯□。〔一三〕诏书曰:“将军连年距难,众兵即却,复独按部,功劳烂然。兵退无宿戒,粮食不豫具,今乃调度,恐力不堪。国家知将军不易,亦不遗力。今送缣千匹,以赐吏士。”范晔后汉书卷二0祭遵传李贤注   祭遵奉公,赏赐与士卒,〔一四〕家无私财,身衣布衣韦葱,〔一五〕卧布被终身,〔一六〕夫人裳不加彩,士以此重之。〔一七〕类聚卷七0   祭遵病薨,丧至河南,诏遣百官皆诣丧所。上车驾素服往吊,望城门举音,遂哭而至哀恸。复幸城门,阅过丧车,〔一八〕瞻望涕泣。上亲临祠以太牢,仪如孝宣帝临霍将军故事。御览卷五六一   时下宣帝临霍将军仪,令公卿读视,以为故事。范晔后汉书卷二0祭遵传李贤注   祭遵薨,丧至河南,博士范升上疏曰:“遵为将军,取士皆用儒术,〔一九〕对酒娱乐,必雅歌投壶。又建为孔子立后,奏置五经大夫。虽在军旅,心存王室,不忘俎豆,〔二0〕可谓守死善道者也。”乃赠将军,给侯印绶,朱轮容车,〔二一〕遣校尉发骑士四百人,被玄甲、兜鍪,兵车军阵送葬。〔二二〕御览卷三五六   祭遵死后,每至朝会,上常叹曰:“安得忧国奉公之臣如祭征虏者!”〔二三〕御览卷六二一   上数嗟叹,卫尉铫期见上感恸,对曰:“陛下至仁,哀念祭遵不已,群臣各怀惭惧。”〔二四〕范晔后汉书卷二0祭遵传李贤注   颍阳侯祭遵无子,〔二五〕国除。御览卷二0一   〔一〕 “祭遵”,字弟孙,颍川颍阳人,范晔后汉书卷二0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司马彪续汉书卷二、华峤后汉书卷一。   〔二〕 “上过颍阳”,光武破王寻等,还过颍阳,时值更始元年,王莽地皇四年。   〔三〕 “陈副”,此二字姚本、聚珍本同,范晔后汉书祭遵传亦作“陈副”,而御览卷四二七引作“陈嗣”。   〔四〕 “贷”,聚珍本同,书钞卷三七引亦同。姚本作“贳”,书钞卷五五、御览卷四二七引亦作“贳”。按二字于义皆通。贷,宽免。贳,赦免。   〔五〕 “必不私诸卿也”,御览卷二四0、卷八二七亦引此条中一二语。   〔六〕 “祭遵为征虏将军”,建武二年春,祭遵拜征虏将军。   〔七〕 “柏华聚、蛮中贼”,原无“聚”字,范晔后汉书祭遵传李贤注、通鉴卷四0胡三省注引有,又无“中”字,聚珍本有,范书祭遵传亦有,今据增补。通鉴卷三二胡三省注引郦道元云:“河南新城县,故蛮子国也,县有鄤聚,今名蛮中。”   〔八〕 “祭遵袭略阳”,此句御览卷七六三引同,聚珍本未辑录。   〔九〕 “隗嚣破”,此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七0二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0〕“劳之”,此二字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七0二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一〕“黄门武乐”,后汉书祭遵传王先谦集解引沈钦韩云:“黄门,即黄门鼓吹,天子所以宴乐群臣。武乐,即短箫铙歌军乐也。”   〔一二〕“时遵有疾”,此下三句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一三四、御览卷七0二引亦有,今据增补。此条御览卷四七四、卷七0八亦引,字句较略。   〔一三〕“时遵屯汧”,此句聚珍本改作“遵独留汧”,其上又据范晔后汉书祭遵传增补“公孙述遣兵救隗嚣,吴汉、耿弇等悉奔还”二句。   〔一四〕“赏赐与士卒”,此句书钞卷一二九引作“赏赐与士共之”。   〔一五〕“韦葱”,此二字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一二九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六〕“终身”,此二字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一二九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七〕“士以此重之”,此句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一二九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八〕“阅过”,此二字原误作“遇”,姚本、聚珍本作“阅过”,范晔后汉书祭遵传李贤注引同,今据改。   〔一九〕“取士皆用儒术”,此下五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七四引亦有,今据增补。   〔二0〕“心存王室,不忘俎豆”,此二句聚珍本作“不忘王室”,非原书旧貌。   〔二一〕“朱轮容车”,此句原无,姚本、聚珍本亦未辑录,御览卷三五五引有,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祭遵传云:遵卒,“赠以将军、侯印绶,朱轮容车,介士军陈送葬”。   〔二二〕“兵车军阵送葬”,此条书钞卷一一五、类聚卷五九、御览卷七五三、合璧事类后集卷七四、翰苑新书卷五一、范晔后汉书祭遵传李贤注亦引,字句皆较简略。   〔二三〕“安得忧国奉公之臣如祭征虏者”,此条书钞卷一九、卷二九、卷三八,御览卷二三九,记纂渊海卷五八亦引,字句大同小异。   〔二四〕“群臣各怀惭惧”,范晔后汉书祭遵传云:“其后会朝,帝每叹曰:‘安得忧国奉公之臣如祭征虏者乎!’遵之见思若此。”其下李贤即引此段文字作注。   〔二五〕“颍阳侯祭遵”,建武二年,祭遵封为颍阳侯。   祭肜   祭肜,〔一〕字次孙,早孤,以至孝称。值天下乱,野无烟火,而祭肜独在冢侧。〔二〕每贼过,见其尚幼而有志节,奇而哀之。〔三〕御览卷五五七  祭肜为襄贲令,〔四〕是时盗贼尚未悉平,而襄贲清静。诏书增秩一等,赐缣百疋,策书勉励。〔五〕御览卷八一八   祭肜为辽东太守,〔六〕至则厉兵马,远斥候。肜有勇力,能贯三百斤弓,虏每犯塞,〔七〕常为士卒先锋,数破之。御览卷三四七   祭肜为辽东太守,鲜卑奉马一疋,貂裘二领。御览卷六九四   祭肜为辽东守,抚夷狄以恩信,皆畏而爱之。〔八〕书钞卷三五   祭肜为辽东太守,肜之威声扬于北方,胡夷皆来内附,〔九〕野无风尘,乃悉罢缘边屯兵。及肜卒,〔一0〕乌桓、鲜卑追思无已,每朝京师,过肜冢拜谒,仰天号泣乃去。御览卷二六0   祭肜素清俭,在辽东三十年,衣无储副。〔一一〕帝嘉其功效,赐钱百万,〔一二〕衣服刀剑,〔一三〕下至杯案食物,大小重沓。〔一四〕书钞卷一三三   祭肜膂力过人,常贯三百斤弓,入为太仆。从帝至鲁,〔一五〕过孔子讲堂,帝指子路室曰:“此太仆室也。〔一六〕太仆,吾之御侮也。”〔一七〕御览卷二三0   〔一〕 “祭肜”,范晔后汉书卷二0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袁宏后汉纪卷一0亦略载其事。“祭肜”二字原误作“□刐”,此条下同,聚珍本则误作“□删”。   〔二〕 “冢”,原误作“家”,今据范晔后汉书祭肜传改正。   〔三〕 “奇而哀之”,范晔后汉书祭肜传云:“肜字次孙,早孤,以至孝见称。遇天下乱,野无烟火,而独在冢侧。每贼过,见其尚幼而有志节,皆奇而哀之。”与此大同小异。因为聚珍本“祭肜”二字误作“□删”,遂以此条文字入□删传,并云□删时代不明,误甚。   〔四〕 “祭肜”,原误作“祭彤”,以下各条同误,皆据范晔后汉书祭肜传改正。“肜”与“融”字通。事类赋卷一三引东观汉记云:“祭肜贯三百斤弓。”“肜”字尚不误。   〔五〕 “策书勉励”,此条书钞卷七八亦引,字句较略。   〔六〕 “祭肜为辽东太守”,肜于建武十七年为辽东太守。   〔七〕 “虏每犯塞”,此下三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四三四引亦有,今据增补。   〔八〕 “皆畏而爱之”,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九〕 “胡夷”,文选卷二0陆云大将军宴会被命作诗李善注引同,聚珍本作“诸夷”。   〔一0〕“及肜卒”,按时间顺序,此下诸句当在本篇末。   〔一一〕“储副”,初学记卷二0、御览卷七一0、万花谷后集卷一八引同,姚本、聚珍本作“副储”,不知何据。   〔一二〕“钱百万”,此三字原无,姚本、聚珍本有,书钞卷一九、初学记卷二0、六帖卷四九、御览卷七一0、万花谷后集卷一八、合璧事类后集卷六引亦有此三字,今据增补。祭肜被赐,时在永平十二年。范晔后汉书祭肜传云:永平“十二年,征为太仆。肜在辽东几三十年,衣无兼副。显宗既嘉其功,又美肜清约,拜日,赐钱百万,马三匹,衣被刀剑,下至居室什物,大小无不悉备”。   〔一三〕“衣服刀剑”,此句姚本、聚珍本作“及衣冠刀剑”。   〔一四〕“沓”,御览卷七一0引同,姚本、聚珍本作“□”。按“沓”字义长。   〔一五〕“至鲁”,此二字原无,姚本、聚珍本有,书钞卷五四、御览卷三八六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六〕“此太仆室也”,此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书钞卷一九、卷五四,类聚卷四九,御览卷三八六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七〕“吾之御侮也”,尚书大传卷二殷传西伯戡耆云:“孔子曰:‘文王得四臣,丘亦得四友焉。自吾得回也,门人加亲,是非胥附与?自吾得赐也,远方之士日至,是非奔辏与?自吾得师也,前有辉,后有光,是非先后与?自吾得由也,恶言不入于门,是非御侮与?文王有四臣以免虎口,丘亦有四友以御侮。’”由字子路。   祭参〔一〕   鲜卑千余骑攻肥如城,杀略吏人,祭参坐沮败,下狱诛。〔二〕范晔后汉书卷四和帝纪李贤注   〔一〕 “祭参”,祭肜子,范晔后汉书卷二0祭肜传略载其事。   〔二〕 “下狱诛”,范晔后汉书和帝纪云:永元九年“八月,鲜卑寇肥如,辽东太守祭参下狱死”。   郭况   郭况谨慎,〔一〕上书,〔二〕除黄门侍郎,年十六。〔三〕书钞卷五八  郭况为城门校尉。〔四〕况,皇后弟,贵重,宾客辐凑,而况恭俭谦逊,遵奉法度,不敢骄奢。〔五〕御览卷五一五   郭况迁大鸿胪,上数幸其第,饮酒,赏赐金帛甚盛,〔六〕京师号况家为金穴,言其贵极也。〔七〕初学记卷一八   〔一〕 “郭况”,真定稿人,为光武郭皇后之弟,其事见范晔后汉书卷一0光武郭皇后纪。   〔二〕 “上书”,疑此二字为衍文。范晔后汉书光武郭皇后纪云:建武元年,“帝善况小心谨慎,年始十六,拜黄门侍郎”。   〔三〕 “年十六”,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四〕 “郭况为城门校尉”,建武十四年,况迁城门校尉。   〔五〕 “骄”,聚珍本作“一”。   〔六〕 “饮酒,赏赐金帛甚盛”,原无“饮酒,赏”三字,“饮酒”二字系据聚珍本和六帖卷七五引增补,“赏”字系据御览卷八一0引增补。   〔七〕 “言其贵极也”,此句聚珍本作“言富实也”,御览卷八一0、事类赋卷九引作“言其富贵”。此条万花谷别集卷一六亦引,字句大同小异。   邓让〔一〕   让夫人,光烈皇后姊也。范晔后汉书卷一七岑彭传李贤注   〔一〕 “邓让”,范晔后汉书无传。   孙咸〔一〕   谶曰:“孙咸征狄。”今以平狄将军孙咸行大司马事。咸以武名官,应图谶云。〔二〕书钞卷五一   〔一〕 “孙咸”,范晔后汉书无传。   〔二〕 “应图谶云”,此条文字当是诏命中语。类聚卷四七、御览卷二0九、范晔后汉书景丹传李贤注亦引,字句皆略于此。范书景丹传云:“世祖即位,以谶文用平狄将军孙咸行大司马,众咸不悦。”   蒋翊   蒋翊,〔一〕字元卿,后母憎之,伺翊寝,操斧斫之,值翊如厕。御览卷七六三   〔一〕 “蒋翊”,范晔后汉书无传。“翊”字当作“诩”。汉书王贡两龚鲍传云:“始隃麋郭钦,哀帝时为丞相司直,奏免豫州牧鲍宣、京兆尹薛修等,又奏董贤,左迁卢奴令,平帝时迁南郡太守。而杜陵蒋诩元卿为兖州刺史,亦以廉直为名。王莽居摄,钦、诩皆以病免官,归乡里。”范晔后汉书杨震传云:“父宝,习欧阳尚书。哀、平之世,隐居教授。居摄二年,与两龚、蒋诩俱征,遂遁逃,不知所处。”李贤注云:“蒋诩,字元卿。”皆可证。聚珍本亦作蒋翊,以为所处时代不详。据汉书、范书所载,诩生活于王莽时和东汉初年,聚珍本失考。   杨正   杨正为京兆功曹,〔一〕光武崩,京兆尹出西域,贾胡共起帷帐设祭,尹车过帐,胡牵车令拜。尹疑止车,正在前导曰:“礼,天子不食支庶,况夷狄乎!”□坏祭,遂去。御览卷二六四   〔一〕 “杨正”,不见范晔后汉书。   耿嵩   耿嵩,〔一〕字文都,钜鹿人。履清高之节,髫童介然特立,〔二〕不随于俗,乡党大人莫不敬异之。〔三〕王莽败,盗贼起,宗族在兵中,〔四〕谷食饥贵,人民相食,〔五〕宗家数百人,升合分粮。时嵩年十二三,宗人长少咸共推令主廪给,〔六〕莫不称平。御览卷四二九   〔一〕 “耿嵩”,不见范晔后汉书。   〔二〕 “髫”,聚珍本作“□”,类聚卷二二引同。   〔三〕 “大人”,聚珍本同,类聚卷二二引作“士大夫”。   〔四〕 “兵”,聚珍本同,类聚卷二二引作“草”。   〔五〕 “人民相食”,此句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一五八、类聚卷二二引亦有,今据增补。   〔六〕 “给”,此字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一五八、类聚卷二二引亦有,今据增补。   张重   张重,〔一〕日南计吏,形容短小,明帝问云:“何郡小吏?”答曰:“臣日南计吏,非小吏也。” 御览卷三七八   〔一〕 “张重”,范晔后汉书未载张重事迹。御览卷四引后汉书云:“张重字重笃,明帝时举孝廉。帝曰:‘何郡小吏?’答曰:‘臣日南吏。’帝曰:‘日南郡人应向北看日。’答曰:‘臣闻雁门不见垒雁为门,金城郡不见积金为郡。臣虽居日南,未尝向北看日。’”所述张重事迹稍详于御览卷三七八所引。   姜诗   姜诗,〔一〕字士游,广汉雒人。遭值年荒,〔二〕与妇佣作养母。贼经其里,〔三〕束兵安步,云“不可惊孝子”。母好饮江水,儿常取水溺死。夫妇痛,恐母知,诈云行学,岁作衣投于江中,〔四〕俄而涌泉,出于舍侧,味如江水,井旦出鲤鱼一双。〔五〕御览卷四一一  贼经姜诗里,不敢惊孝子,致米肉而去。诗埋之。后吏谴诗,掘出示之。〔六〕书钞卷一四五   〔一〕 “姜诗”,范晔后汉书卷八四有姜诗妻传,诗事即见传中。   〔二〕 “遭”,聚珍本作“适”。按二字于义皆通。   〔三〕 “贼经其里”,此句御览卷三八九引作“赤眉贼经其里落”。   〔四〕 “岁”,此字聚珍本重,御览卷三八九引亦重。按当作“岁岁”。   〔五〕 “井旦出鲤鱼一双”,“井”,御览卷九三六引作“并”,余同。此句姚本、聚珍本作“日生鲤一双”。事类赋卷二九亦引作“日生鲤一双”。   〔六〕 “掘出示之”,此条御览卷八六三亦引,字有讹脱。 卷十一  传六   东观汉记卷十一   传六   任光   任光,〔一〕字伯卿,初为乡啬夫。〔二〕汉兵攻宛,军人见光冠服鲜明,令解衣,将斩而夺之。会光禄勋刘赐适至,视光容貌长者,乃救全之。御览卷六四六  扶柳县廷掾持王郎檄诣府白光,光斩之于市。〔三〕范晔后汉书卷二一任光传李贤注   光武平河北,任光伯卿暮入堂阳,使骑皆炬火,〔四〕天地赫然尽赤,堂阳惊怖,即夜降。御览卷八七0   〔一〕 “任光”,南阳宛人,范晔后汉书卷二一有传。   〔二〕 “乡啬夫”,续汉书百官志云:“其乡小者,县置啬夫一人。主知民善恶,为役先后,知民贫富,为赋多少,平其差品。”   〔三〕 “光斩之于市”,范晔后汉书任光传云:“更始至雒阳,以光为信都太守。及王郎起,郡国皆降之,光独不肯,遂与都尉李忠、令万脩、功曹阮况、五官掾郭唐等同心固守。廷掾持王郎檄诣府白光,光斩之于市,以徇百姓。”李贤注云:“东观记扶柳县廷掾。”此条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字句辑录。   〔四〕 “使”,原误作“悬”,聚珍本作“使”,今据改。范晔后汉书任光传云:“世祖遂与光等投暮入堂阳界,使骑各持炬火。”   任隗〔一〕   任隗从羽林监迁虎贲中郎将。〔二〕御览卷二四一  建武八年,〔三〕始置将作大匠,自任隗始。六帖卷七五   任隗,字仲和,拜司空。〔四〕永元初,外戚秉权,朝臣畏竦,莫敢抗省。惟隗与袁安同心合意,〔五〕数犯严谏,〔六〕举窦宪并诸党,免官争奏。〔七〕书钞卷五二   屯卒,〔八〕子腾嗣。〔九〕范晔后汉书卷二一任隗传李贤注   〔一〕 “任隗”,任光之子,范晔后汉书卷二一有传。又见袁山松后汉书。袁宏后汉纪卷一三亦略载其事。   〔二〕 “任隗从羽林监迁虎贲中郎将”,御览卷二四一引云:“马廖、任隗皆从羽林监迁虎贲中郎将。”辑录此条时已删去马廖。   〔三〕 “建武八年”,姚本同,聚珍本作“建武元年”。按此当作“建初元年”。续汉书百官志刘昭注引蔡质汉仪云:将作大匠“位次河南尹,光武中元二年省,谒者领之,章帝建初元年复置”。建初元年复置将作大匠时,即以任隗为此官。范晔后汉书任隗传云:“肃宗即位,雅相敬爱,数称其行,以为将作大匠。将作大匠自建武以来常谒者兼之,至隗乃置真焉。”此可为确证。   〔四〕 “拜司空”,时在章帝章和元年。   〔五〕 “合意”,姚本、聚珍本作“毕力”,系据陈禹谟刻本书钞。   〔六〕 “严”,姚本同,聚珍本作“颜”。按“颜”字是。   〔七〕 “举窦宪并诸党,免官争奏”,此二句姚本、聚珍本皆无,与陈禹谟刻本书钞同。   〔八〕 “屯”,任隗之子。   〔九〕 “子腾嗣”,范晔后汉书任隗传云:隗“永元四年薨,子屯嗣。帝追思隗忠,擢屯为步兵校尉,徙封西阳侯。屯卒,子胜嗣”。李贤注云:“东观汉记‘胜’作‘腾’。”此条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字句辑录。   李忠   李忠,〔一〕字仲都,〔二〕父为高密中尉,忠发兵奉世祖,〔三〕为右将军,封武固侯。时无绶,上自解所佩绶以赐之。书钞卷六四  上初至不脱衣带,衣服垢薄,使忠解澣长襦,忠更作新袍□鲜支小单衣□而上之。〔四〕范晔后汉书卷二一李忠传李贤注   上会诸将,问破贼所得物,唯李忠独无所掠。上曰:“我欲赐之,诸君无望乎?”〔五〕即以所乘大骊马及绣被衣物赐之。类聚卷九三   王郎遣将攻信都,信都大姓马宠等开城内之,收太守宗广及李忠母妻子,皆系狱,而令亲属招呼忠。时宠弟从忠为校尉,忠即时召见,责数以背恩反城,因格杀之。诸将皆惊曰:“家属在人手中,杀其弟,何猛也!”忠曰:“若纵贼不诛,则二心也。”上闻而美之,谓忠曰:“今吾兵已成也,将军可归救老母妻子。”〔六〕忠曰:“蒙明公大恩,思得效命,诚不敢内顾宗亲。” 御览卷四一七   病湿痹,免。〔七〕范晔后汉书卷二一李忠传李贤注   〔一〕 “李忠”,东莱黄人,范晔后汉书卷二一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   〔二〕 “字仲都”,范晔后汉书李忠传同,袁宏后汉纪卷五云“字仲卿”。   〔三〕 “父为高密中尉,忠发兵奉世祖”,此二句原无。范晔后汉书李忠传云:“父为高密都尉。”李贤注云:“东观记、续汉书并云‘中尉’。”“父为高密中尉”句即据此增补。“忠发兵奉世祖”句则据书钞卷一三一、御览卷六八二引增补。聚珍本有此二句。“高密中尉”、“高密都尉”,当以“高密中尉”为是。范书李忠传李贤注云:“郡国志高密,侯国。百官志皇子封,每国傅相各一人,中尉一人,比二千石,职如郡都尉,主盗贼。高密非郡,为‘都’字者误。”   〔四〕 “鲜支”,原作“解支”,不成词,姚本、聚珍本同。后汉书李忠传王先谦集解引沈钦韩云:“‘解支’当作‘鲜支’。广雅:‘鲜支,绢也。’‘小单衣’,盖汗衫。”今据沈说校改。   〔五〕 “上曰,我欲赐之,诸君无望乎”,此三句原无,御览卷八一五引有,今据增补。聚珍本亦有此三句,“君”字下有“得”字,与范晔后汉书李忠传同。   〔六〕 “老”,聚珍本同,范晔后汉书李忠传亦作“老”。初学记卷一七引作“若”。   〔七〕 “病湿痹,免”,建武六年,李忠为丹阳太守,十四年,三公奏课为天下第一,迁豫章太守,忠病湿痹免官即在此时。见范晔后汉书李忠传。   李纯〔一〕   永平二年,坐纯母礼杀威弟季。〔二〕范晔后汉书卷二一李忠传李贤注   〔一〕 “李纯”,李忠之孙,范晔后汉书卷二一李忠传略载其事。   〔二〕 “永平二年,坐纯母礼杀威弟季”,范晔后汉书李忠传云:忠于“建武二年,更封中水侯。……十九年,卒,子威嗣。威卒,子纯嗣。永平九年,坐母杀纯叔父,国除”。一云“永平二年”,一云“永平九年”,未知孰是。熊方补后汉书年表卷三异姓诸侯载李纯“永平九年,坐罪,国除。永初七年,复封琴亭”。   邳彤   邳彤,〔一〕字伟君,〔二〕信都人也。王莽分钜鹿为和成郡,〔三〕居下曲阳,以彤为卒正。更始即位,上以大司马平河北,至曲阳,彤举城降,为后大将军。御览卷二三八  信都反为王郎,所置信都王捕系邳彤父弟及妻子,〔四〕使为手书呼彤曰:“降者封爵,不降者灭族。”〔五〕彤泣报曰:“事君者不得顾家。彤亲所以至今得安于信都者,刘公之恩。公事方争国,不得复念私也。”初学记卷一七   〔一〕 “邳彤”,范晔后汉书卷二一有传。   〔二〕 “字伟君”,原作“字玮君”,聚珍本作“字伟君”,范晔后汉书邳彤传同,今据校改。   〔三〕 “王莽分钜鹿为和成郡”,此下三句原无,而有“为曲阳卒正”一句。范晔后汉书邳彤传李贤注引此三句,今据增补,而删去原“为曲阳卒正”一句。通鉴地理通释卷七引亦有此三句,惟“和成郡”误为“和戎郡”,“以彤”作“以邳彤”。范书光武帝纪李贤注仅引首句,“和成郡”亦误作“和戎郡”。   〔四〕 “邳彤”,原误作“祭彤”。   〔五〕 “灭族”,御览卷四一七引作“族灭”,范晔后汉书邳彤传同。   刘植〔一〕   光武以刘植为骁骑将军,〔二〕攻中山。御览卷二三八  昌成侯桓公孙述,〔三〕坐与楚谋反,国除。御览卷二0一   〔一〕 “刘植”,字伯先,钜鹿昌城人,范晔后汉书卷二一有传。   〔二〕 “刘植”,原误作“刘桓”,聚珍本不误,今据改正。   〔三〕 “昌成侯桓公孙述”,“桓”字乃“植”字之讹,“公”字系衍文。范晔后汉书刘植传云:“建武二年,更封植为昌城侯。讨密县贼,战殁。子向嗣。……卒,子述嗣,永平十五年,坐与楚王英谋反,国除。”   刘歆   刘歆,〔一〕字细君。〔二〕范晔后汉书卷二一刘植传李贤注   〔一〕 “刘歆”,刘植从兄,范晔后汉书卷二一刘植传略载其事。   〔二〕 “字细君”,范晔后汉书刘植传云:“王郎起,植与弟喜、从兄歆率宗族宾客,聚兵数千人据昌城。”李贤注云:“东观记‘喜’作‘嘉’,字共仲;歆字细君也。”本条即据此辑录。   刘嘉   刘嘉,〔一〕字共仲。〔二〕范晔后汉书卷二一刘植传李贤注  建武九年,〔三〕以刘嘉为骁骑将军,〔四〕攻涿郡。御览卷二三八   〔一〕 “刘嘉”,范晔后汉书卷二一刘植传略载其事。范书作“刘喜”。四库全书考证云:“按此别一刘嘉,非范书宗室四王三侯之顺阳怀侯嘉也。”   〔二〕 “字共仲”,范晔后汉书刘植传云植“弟喜”,李贤注云:“东观记‘喜’作‘嘉’,字共仲。”本条即据此辑录。   〔三〕 “建武九年”,聚珍本作“建武四年”。按范晔后汉书刘植传云:“建武二年,更封植为昌城侯。讨密县贼,战殁。子向嗣。帝使喜代将植营,复为骁骑将军,封观津侯。”据此,刘嘉为骁骑将军在建武二年。   〔四〕 “刘嘉”,原作“刘喜”,聚珍本作“刘嘉”,今据改。   耿纯   耿纯于邯郸见上,〔一〕遂自结纳,献马及缣帛数百疋。 御览卷八一八  王郎举尊号,欲收纯,纯持节与从吏夜逃出城,驻节道中,诏取行者车马,得数十,驰归宋子,与从兄欣、宿、植俱诣上所在卢奴,言王郎反状。范晔后汉书卷二一耿纯传李贤注   耿纯,字伯山,率宗族宾客二千余人,皆衣缣襜褕、绛巾,奉迎上于费。〔二〕上目之,大悦。〔三〕书钞卷一二七   耿纯率宗族归光武,时郡国多降邯郸,纯兄归烧宗家庐舍。上以问纯,纯曰:“恐宗人宾客,卒有不同,〔四〕故焚烧庐舍,绝其反顾之望。”上大笑。类聚卷六四   时真定王刘扬造作谶记云:“赤九之后,瘿扬为主。”扬病瘿,欲以惑众。建武二年,遣纯持节,行赦令于幽、冀。至真定,时扬弟临邑侯让及从兄绀各拥兵万余人,扬自恃众强而纯意安静,即从官属诣之。扬入见纯,纯接以礼敬,因延请其兄弟,皆入,迺闭合悉诛之。〔五〕范晔后汉书卷二一耿纯传李贤注   耿纯,字伯山,钜鹿人。请治一郡,尽力自效。上笑曰:“卿乃欲以治民自效。”乃拜纯为东郡太守,后坐事免。上过东郡,数千人号呼涕泣,云“愿复得耿君”。上复以纯为东郡太守。御览卷二六0   〔一〕 “耿纯”,范晔后汉书卷二一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耿纯于邯郸见上”,更始元年十月,更始以光武行大司马事,持节北渡河,镇慰州郡,进至邯郸。耿纯见光武即在此时。   〔二〕 “费”,范晔后汉书耿纯传作“育”。书钞卷一二九,御览卷六九三、卷八一九亦引,字句略同。   〔三〕 “大悦”,此条与上条聚珍本连缀为“王郎举尊号,欲收纯,纯持节与从吏夜遁出城,驻节道中,诏取行者车马数十,持归宋子。光武自蓟东南驰,纯与从昆弟欣、宿、植共率宗族宾客二千余人,皆衣缣襜褕、绛巾奉迎,诣上所在卢奴,言王郎所反之状。上拜纯为前将军,封耿乡侯”。按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一二九引云:“王郎反,世祖自蓟东南驰,耿纯与从弟欣、宿、植共率宗族宾客二千余人,皆衣缣襜褕、绛衣,奉迎牙育,拜纯为前将军。”又卷一二七引云:“耿纯率宗族宾客二千余人,皆衣缣襜褕,绛衣绛巾,奉迎世祖,世祖拜纯为前将军,封耿乡侯。”很明显,聚珍本此段文字系本范书耿纯传李贤注、陈本书钞卷一二九和卷一二七所引两段文字辑录,又略有改易。陈本书钞两段文字末皆注“补”字,即谓已据他书增补。考之范晔后汉书,可知陈本书钞皆据范书耿纯传增补。陈本书钞既经窜改,聚珍本所辑自然有失东观汉记原貌。   〔四〕 “卒”,姚本、聚珍本同,御览卷一八一引亦同,记纂渊海卷五二引作“半”。范晔后汉书耿纯传载耿纯语云:“犹恐宗人宾客半有不同心者,故燔烧屋室,绝其反顾之望。”   〔五〕 “迺闭合悉诛之”,范晔后汉书耿纯传云:“时真定王刘扬复造作谶记云:‘赤九之后,瘿扬为主。’扬病瘿,欲以惑众,与绵曼贼交通。建武二年春,遣骑都尉陈副、游击将军邓隆征扬,扬闭城门,不内副等。乃复遣纯持节,行赦令于幽、冀,所过并使慰劳王侯。密敕纯曰:‘刘扬若见,因而收之。’纯从吏士百余骑与副、隆会元氏,俱至真定,止传舍。扬称病不谒,以纯真定宗室之出,遣使与纯书,欲相见。纯报曰:‘奉使见王侯牧守,不得先谒,如欲面会,宜出传舍。’时扬弟临邑侯让及从兄细各拥兵万余人,扬自恃众强而纯意安静,即从官属诣之,兄弟并将轻兵在门外。扬入见纯,纯接以礼敬,因延请其兄弟,皆入,迺闭合悉诛之。”李贤于“时扬弟临邑侯让及从兄细”下注云:“东观记、续汉书‘细’并作‘绀’。”据此知东观汉记载耿纯谋诛刘扬等人事。此条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文句辑录。虽然与东观汉记旧貌不尽相符,但亦可略得其梗概。   朱祜〔一〕   朱福,字仲先。〔二〕南阳宛人也。少孤,归外家复阳刘氏。〔三〕上为舂陵侯讼逋租于大司马严尤,时福亦为复阳侯讼逋租于尤,尤止车独与上语,不视福等。上归,戏福曰:“严公宁视卿耶?”〔四〕书钞卷一三九  上复以朱祜为护军,〔五〕常舍止于中。祜侍宴,从容曰:“长安政乱,〔六〕公有日角之相。”〔七〕从以观上风采。〔八〕上曰:“召刺奸收护军!”祜由是不复言。御览卷三六三   光武起拜朱祜建义大将军,〔九〕赐绛八百疋。〔一0〕御览卷八一四   光武以朱祜为建义将军,攻朱鲔。御览卷二四0   收得所盗茂陵武帝庙衣、印、绶。〔一一〕范晔后汉书卷二二朱佑传李贤注   封朱祜为鬲侯,〔一二〕邑七千三百户。祜自陈功薄而国大,愿受南阳五百户足矣,上不许。〔一三〕御览卷二0一   光武尝与朱福共车而出,过候司隶陈崇。崇,南阳人也,与上通家。福持车在外,以为上当自达道,今崇请之,上不说,辞出就车,崇大笑,曰:“独我当相见,念卿不复,故不道也。”常戏狎之如是,福愈恭慎自附。〔一四〕书钞卷一三九   上在长安时,尝与祜共买蜜合药。上追念之,赐祜白蜜一石,问:“何如在长安时共买蜜乎?”其亲厚如此。〔一五〕范晔后汉书卷二二朱佑传李贤注   初,光武学长安时,过朱祜,祜尝留上,须讲竟,乃谈话。〔一六〕及帝登位,车驾幸祜第,〔一七〕上谓祜曰:〔一八〕“主人得无去我讲乎?”祜曰:“不敢。” 文选卷三八任昉为范尚书让吏部封侯第一表李善注   〔一〕 “朱祜”,范晔后汉书卷二二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朱祜事书钞、类聚、六帖、御览、文选李善注、范书李贤注多有征引,“祜”字几乎全引作“佑”,范书朱佑传亦作“佑”。按范书朱佑传李贤注云:“东观记‘佑’作‘福’,避安帝讳。”书钞卷一三九即引作“福”。安帝名祜,是朱祜名当作“祜”,不应作“佑”。祜义为福,所以东观汉记为避安帝讳,把“祜”改作“福”,取其同义。类聚卷五五引作“祜”,尚不误。以下各条所引,“祜”字皆误作“佑”,今一并改正,不再另出校记。   〔二〕 “字仲先”,原误作“字仲光”,类聚卷五五、御览卷六一五引作“字仲先”,与范晔后汉书朱佑传同,今据改正。   〔三〕 “少孤,归外家复阳刘氏”,此二句原无。水经注卷三0引云:“朱佑少孤,归外家复阳刘氏。”今据增补。“复阳”为南阳郡属县,因位于大复山之阳,故名。据水经注卷三0所载,大复山南有朱祜庙,“庙前有碑,是南阳郭苞立。又二碑,并是汉延熹中守令所造,文辞鄙拙,殆不可观”。   〔四〕 “严公宁视卿耶”,此条文字本书光武帝纪中已经辑录。但从“朱福,字仲先,南阳宛人也”诸语来看,此条又应是朱祜传中文字。今以此条入朱祜传,而以他书所引入光武帝纪。范晔后汉书中一事见于两篇者颇多,东观汉记也有同类情况。   〔五〕 “上复以朱祜为护军”,光武兄刘伯升为大司徒时,以祜为护军。后来光武为大司马,讨河北,复以祜为护军。见范晔后汉书朱佑传。   〔六〕 “政”,与范晔后汉书朱佑传同,聚珍本作“兵”,书钞卷六四引亦作“兵”。   〔七〕 “日角”,额骨中央部分隆起,为帝王之相。   〔八〕 “从以观上风采”,此句书钞卷六四引作“欲以观上旨”。   〔九〕 “光武起拜朱祜建义大将军”,光武初即位,即以祜为建义大将军。见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   〔一0〕“赐绛八百疋”,范晔后汉书、后汉纪、通鉴皆不载赐绛事。下条云祜攻朱鲔,不知赐绛与攻朱鲔二事何者在先。   〔一一〕“收得所盗茂陵武帝庙衣、印、绶”,范晔后汉书朱佑传云:“延岑自败于穣,遂与秦丰将张成合,佑率征虏将军祭遵与战于东阳,大破之,临阵斩成,延岑败走归丰。佑收得印绶九十七。”与此为同一事,时在建武三年。   〔一二〕“封朱祜为鬲侯”,祜初封安阳侯,建武二年,更封堵阳侯,十三年,定封鬲侯。见范晔后汉书朱佑传。   〔一三〕“上不许”,此条类聚卷二一、御览卷四二四、范晔后汉书朱佑传李贤注亦引,字句稍略。   〔一四〕“福愈恭慎自附”,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一五〕“其亲厚如此”,此条书钞卷一四七,类聚卷八一,六帖卷一六,御览卷八二八、卷八五七、卷九八四亦引,字句大同小异。   〔一六〕“话”,聚珍本同,姚本作“语”,类聚卷五五、御览卷六一五引亦作“语”。   〔一七〕“第”,聚珍本同,姚本作“家”,类聚卷五五、御览卷六一五引亦作“家”。   〔一八〕“上谓祜曰”,此句原作“问”,姚本、聚珍本作“上谓祜曰”,类聚卷五五引同,今据改。   景丹〔一〕   王莽时举有德行、能言语、通政事、明文学之士,丹以言语为固德侯相。〔二〕范晔后汉书卷二二景丹传李贤注  景丹率众至广阿。〔三〕上在广阿,闻外有大兵来,登城,勒兵在西门楼。上问:“何等兵?”丹等对言:“上谷、渔阳兵。”上曰:“为谁来乎?”对曰:“为刘公。”即请丹入,人人劳勉,恩意甚备。〔四〕范晔后汉书卷二二景丹传李贤注   光武以景丹为骠骑将军。〔五〕类聚卷四八   建武二年,定封景丹栎阳侯。上谓丹曰:“今关东故王国,虽数县,不过栎阳万户邑。〔六〕富贵不归故乡,如衣锦夜行,故以封卿。”〔七〕御览卷二00   丹从上至怀,病疟,见上在前,〔八〕疟发寒栗。上笑曰:“闻壮士不病疟,今汉大将军反病疟邪?”使小黄门扶起,赐医药。还归雒阳,病遂加。范晔后汉书卷二二景丹传李贤注   拜弘农太守,曰:“弘农逼近京师,知将军病,但得将军威重,卧而镇之可也。”〔九〕书钞卷七五   〔一〕 “景丹”,字孙卿,冯翊栎阳人,范晔后汉书卷二二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   〔二〕 “丹以言语为固德侯相”,此句原无,范晔后汉书景丹传云:“王莽时举四科,丹以言语为固德侯相。”李贤注云:“东观记曰:‘王莽时举有德行、能言语、通政事、明文学之士。’”东观汉记有“丹以言语为固德侯相”一句,文义方完,今据范书增补。   〔三〕 “景丹率众至广阿”,此句原无,御览卷七0八引有,今据增补。聚珍本亦有此句,惟删“景”字。据范晔后汉书景丹传所载,更始立,遣使者徇上谷,景丹与连率耿况降,丹拜上谷长史。王郎起兵,丹与况共谋拒郎,况使丹等统兵南归光武。   〔四〕 “恩意甚备”,此条御览卷三五八引作“景丹将兵诣上,上劳勉丹,出至城外兵所,下马坐鞍旃毾□上”。末句“上”字下姚本、御览卷七0八引有“设酒肉”三字,当以“上设酒肉”四字作一句读。   〔五〕 “光武以景丹为骠骑将军”,光武即位时,以丹为骠骑将军。   〔六〕 “邑”,此字原脱,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五一引亦有,今据增补。   〔七〕 “故以封卿”,此条书钞卷四七引作“景丹,栎阳人,帝谓丹曰:‘今关东,王故乡也。富贵不归故乡,如衣锦夜行,故以封卿也。’”字句与御览卷二00所引稍异。   〔八〕 “见上在前”,此句姚本作“上在前”,聚珍本作“在上前”,御览卷七四三引亦作“在上前”。   〔九〕 “卧而镇之可也”,此条姚本作“景丹拜弘农太守,丹时病,帝以其旧将,欲令强起领郡事,乃夜召入,谓曰:‘弘农逼近京师,知将军病,但得将军威重,卧以镇之足矣。’”聚珍本首句无“景丹”二字,又无“丹时病,帝以其旧将”二句,“帝”作“上”,余与姚本同。按姚本系据陈禹谟刻本书钞引,陈本书钞惟“弘农逼近京师”作“贼逼近京师”。聚珍本亦据陈本书钞,字句又略作删削。   王梁〔一〕   光武拜王梁为大司空,以武强为侯国。〔二〕水经注卷一0  王梁为中郎将,与景丹、祭遵合击蛮中,〔三〕破之,诏梁别北守天中关。初学记卷七   〔一〕 “王梁”,字君严,渔阳要阳人,范晔后汉书卷二二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华峤后汉书卷一。   〔二〕 “以武强为侯国”,原无“武强”二字,水经注卷一0云:“衡漳又东北右合张平口故沟,上承武强渊,渊之西南水侧有武强县故治,故渊得其名焉。东观汉记曰:‘光武拜王梁为大司空,以为侯国。’”所引东观汉记因承上文,“以为侯国”句省略“武强”二字,今增补。按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载严不职封武强侯。两汉时无武强县,惠栋后汉书补注疑为乡亭之名。范晔后汉书王梁传云:“世祖……即位,议选大司空,而赤伏符曰‘王梁主卫作玄武’,帝以野王卫之所徙,玄武水神之名,司空水土之官也,于是擢拜梁为大司空,封武强侯。”   〔三〕 “祭遵合击蛮中”,此文原误脱为“蔡遵合击蛮”,今据聚珍本校正。范晔后汉书祭遵传云:“建武二年春,拜征虏将军,定封颍阳侯,与骠骑大将军景丹、建义大将军朱佑、汉忠将军王常、骑都尉王梁、臧宫等入箕关,南击弘农、厌新、柏华蛮中贼。”   马成   马成为郏令,〔一〕上征河北,成羸衣步担,渡河诣上。 御览卷八二九  马成缮治亭障,〔二〕自西河至渭桥,河上至安邑,太原至井陉,中山至邺,皆筑保壁,起烽燧,十里一候。 书钞卷一一九   〔一〕 “马成”,字君迁,南阳棘阳人,范晔后汉书卷二二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华峤后汉书卷一。“郏”,原误作“郯”,聚珍本作“郏”,范书马成传同,今据改正。   〔二〕 “缮”,御览卷三三五引同,聚珍本作“善”,类聚卷八0引亦作“善”。“亭障”,聚珍本作“障塞”,类聚卷八0、御览卷三三五引同。   刘隆〔一〕   建武时,天下垦田多不实,诏下州郡检覈其事,百姓嗟怨。时州郡各遣使奏事,帝见陈留吏牍上有书,视之,云“颍川、弘农可问,河南、南阳不可问”。帝诘吏由趣,吏不服,抵言于长安街得之。帝怒。时东海公年十二,在幄后言曰:“吏受郡敕,当欲以垦田相方耳。”帝曰:“即如此,何故言河南、南阳不可问?”对曰:“河南帝城,多近臣,南阳帝乡,多近亲,田宅逾制,不可为准。”帝令虎贲诘问吏,吏首服,如显宗言。遣谒者考实,具知奸状。〔二〕类聚卷一六,御览卷一九五、卷六0六  建武二十年,〔三〕左中郎将刘隆为骠骑将军,即日行大司马事。类聚卷四八   〔一〕 “刘隆”,字元伯,南阳人,范晔后汉书卷二二有传。   〔二〕 “具知奸状”,类聚卷一六引云:“建武时,天下垦田不实,诏下州郡检其事。帝见陈留牍上有书曰:‘颍川、弘农可问,河南、南阳不可问。’帝诘吏由趣,吏不服,抵言于长安街得之。帝怒。时明帝年十二,在幄后曰:‘吏受郡敕,当欲以垦田相方耳。’帝曰:‘即如此,河南、南阳不可问?’对曰:‘河南帝城,多近臣,南阳帝乡,多近亲,田宅逾制,不可为准。’帝令诘问,乃首服,如显宗言。”御览卷一九五引云:“建武时,天下垦田皆不实,诏下州郡检实。时州郡各遣使奏事,帝见陈留史牍上有书,视之,云‘颍川、弘农可问,河南、南阳不可问’。帝诘史,言于长寿街得之。”又卷六0六引云:“时天下垦田多不实,诏检覆覈,百姓嗟怨。诸郡遣使,帝见陈留吏牍上有书,视之,云‘颍川、弘农可问,河南、南阳不可问’。上得之,怒。时东海公年十二,在幄后言曰:‘吏受郡敕,欲以垦田相方耳。’帝曰:‘即如此,何故言河可问?’对曰:‘河南帝城,多近臣,南阳帝乡,多近亲,田宅逾制,不可为准。’帝令虎贲诘问吏,吏首服。遣谒者考实,具知奸状。”此条即系综合上述三处所引辑录。聚珍本把此事系于明帝纪。按范晔后汉书刘隆传云:建武“十一年,守南郡太守,岁余,上将军印绶。十三年,增邑,更封竟陵侯。是时天下垦田多不实,又户口年纪互有增减。十五年,诏下州郡检覈其事,而刺史太守多不平均,或优饶豪右,侵刻羸弱,百姓嗟怨,遮道号呼。时诸郡各遣使奏事,帝见陈留吏牍上有书,视之,云‘颍川、弘农可问,河南、南阳不可问’。帝诘吏由趣,吏不肯服,抵言于长寿街上得之。时显宗为东海公,年十二,在幄后言曰:‘吏受郡敕,当欲以垦田相方耳。’帝曰:‘即如此,何故言河南、南阳不可问?’对曰:‘河南帝城,多近臣,南阳帝乡,多近亲,田宅逾制,不可为准。’帝令虎贲将诘问吏,吏乃实首服。如显宗对。于是谴谒者考知,具知奸状。明年,隆坐征下狱”。据范书可知此条文字系出刘隆传。   〔三〕 “建武二十年”,原误作“永平二十五年”,聚珍本作“建武二十年”,今据改。按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载,建武二十年五月辛亥,大司马吴汉卒,六月壬辰,左中郎将刘隆为骠骑将军,行大司马事。   傅俊   傅俊从上迎击王寻等于阳关,〔一〕汉兵反走,还汝水上,〔二〕上以手饮水,〔三〕澡盥须眉尘垢,〔四〕谓俊曰:“今日罢倦甚,诸卿宁惫邪?” 范晔后汉书卷二二傅俊传李贤注  傅俊以建武二年从至河内,时渔阳未下,遣俊持节使征宛王刘赐,迎光烈皇后于淯阳邓奉家,时为皇后佑落车发至宛,〔五〕迎宁平公主。〔六〕书钞卷一三九   〔一〕 “傅俊”,字子卫,颍川襄城人,范晔后汉书卷二二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华峤后汉书卷一。“王寻等”,此三字御览卷六三引作“王莽二公”。   〔二〕 “还汝水上”,“还”字下御览卷六三引有“到”字。   〔三〕 “上以手饮水”,水经注卷二一引无“上”字,而有“于涯”二字。御览卷六三引有“上”字,其下又有“于水岸”三字。   〔四〕 “澡盥须眉尘垢”,此句水经注卷二一、御览卷六三引作“澡颊尘垢”。   〔五〕 “佑落”,此二字有误。   〔六〕 “迎宁平公主”,范晔后汉书光烈阴皇后纪云:“更始元年六月,遂纳后于宛当成里,时年十九。及光武为司隶校尉,方西之雒阳,令后归新野。及邓奉起兵,后兄识为之将,后随家属徙淯阳,止于奉舍。光武及位,令侍中傅俊迎后,与胡阳、宁平主诸宫人俱到雒阳,以后为贵人。”与此可以互证。   坚镡   坚镡,〔一〕字子皮。〔二〕范晔后汉书卷二二坚镡传李贤注  光武以坚镡为扬化将军。〔三〕御览卷二四0   坚镡北当董欣,〔四〕一年间道路隔绝,〔五〕粮馈不属,镡疏食菜羹,与士众共之。〔六〕书钞卷一一五   〔一〕 “坚镡”,颍川襄城人,范晔后汉书卷二二有传。   〔二〕 “字子皮”,范晔后汉书坚镡传云:“坚镡,字子伋。”李贤注云:“东观记‘伋’作‘皮’。”此条即据李贤注和范书辑录。   〔三〕 “坚镡为扬化将军”,光武即位之初,即以坚镡为扬化将军。   〔四〕 “坚镡北当董欣”,时在建武二年,事详范晔后汉书坚镡传。   〔五〕 “一”,原脱,今据范晔后汉书坚镡传增补。   〔六〕 “与士众共之”,此条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一一五引作“坚镡独孤绝,南拒邓奉,北当董欣,一年间道路隔塞,粮馈不至,食蔬菜,与士卒共劳苦。每急辄先当矢石,身被三创,以此能全其众。及帝征南阳,击破欣、奉,以镡为左曹,常从征伐”。其下注“补”字,即谓已据他书增改。考之范晔后汉书,可知陈本书钞增改全据范书坚镡传。聚珍本此条系据陈本书钞辑录,仅删去“每急辄先当矢石”以下诸句。   马武〔一〕   建武六年,马武与众将上陇击隗嚣,身被甲兜鍪,〔二〕持戟奔击,杀数十人,〔三〕嚣追兵尽还,武中矢伤。御览卷三五六   〔一〕 “马武”,字子张,南阳湖阳人,范晔后汉书卷二二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司马彪续汉书卷二。   〔二〕 “身被甲兜鍪”,此句聚珍本作“身被兜鍪铠甲”。   〔三〕 “十”,范晔后汉书马武传作“千”。 卷十二  传七   东观汉记卷十二   传七   窦融〔一〕   以军功封宁武男。〔二〕范晔后汉书卷二三窦融传李贤注  河西太守窦融遣使献□驼。〔三〕初学记卷二九   遣司马虞封间行通书。〔四〕范晔后汉书卷二三窦融传李贤注   竺曾弟婴报怨,杀属国侯王胤等,曾惭而去郡,融承制拜曾为武锋将军。〔五〕范晔后汉书卷二三窦融传李贤注   窦融将兵牧叙州。〔六〕书钞卷三二   诏封窦融曰:“行河西五郡大将军、叙州牧、张掖属国都尉窦融,执志忠孝,〔七〕扶微救危,仇疾反虏隗嚣,率厉五郡精兵,羌胡毕集,兵不血刃,而虏土崩瓦解,功既大矣。笃意分明,断之不疑,吾甚嘉之。其以六安安丰、阳泉、蓼、安风凡四县封融为安丰侯。”〔八〕御览卷二00   窦融光武时数辞爵位,不许,〔九〕因上疏曰:“臣融年五十三,有一子,年十五,质性顽钝,臣融朝夕教导以经艺,不得令观天文,见谶记,诚欲令恭肃畏事,恂恂脩道,〔一0〕不愿其有才能,〔一一〕何况乃当传以连城广土,享侯国哉!”〔一二〕他日会见,〔一三〕迎诏曰:“公欲让职还土,〔一四〕今相见,不宜论也。”类聚卷二一   窦融嗣子穆尚内黄公主,而融弟显亲侯窦友嗣子固尚沮阳公主,〔一五〕穆长子勋尚东海恭王女。〔一六〕窦氏一公,〔一七〕两侯,三公主,四二千石,相与并代,〔一八〕自祖至孙,官府□第相望,〔一九〕奴婢千数,虽亲戚功臣,莫与为比。初学记卷一八   融年老,〔二0〕子孙骄慢,乞骸骨归第,诏许之。融卒,谒者奏穆父子自谓失势,帝令将家属归本郡。〔二一〕书钞卷三二   〔一〕 “窦融”,字周公,扶风平陵人,范晔后汉书卷二三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华峤后汉书卷一。   〔二〕 “以军功封宁武男”,范晔后汉书窦融传云:“王莽居摄中,为强弩将军司马,东击翟义,还攻槐里,以军功封建武男。”李贤注云:“东观记、续汉书并云‘宁武男’。”本条即据此辑录。   〔三〕 “河西太守窦融遣使献□驼”,此条御览卷九0一亦引,文字全同。范晔后汉书窦融传云:建武“五年夏,遣长史刘钧奉书献马”。与此当为同一事。   〔四〕 “遣司马虞封间行通书”,范晔后汉书窦融传云:融“复遣钧上书曰:‘……谨遣同产弟友诣阙,口陈区区。’友至高平,会嚣反叛,道绝,驰还,遣司马席封间行通书”。李贤注:“东观记及续汉书‘席’皆作‘虞’字。”本条即据此辑录。聚珍本作“令弟友诣阙,道绝,驰还,遣司马虞封间行通书”,亦据李贤注和范书辑录。   〔五〕 “融承制拜曾为武锋将军”,范晔后汉书窦融传云:建武“七年夏,酒泉太守竺曾以弟报怨杀人而去郡,融承制拜曾为武锋将军,更以辛肜代之”。其下李贤即引此段文字作注。李贤注首句原无“竺”字,又无“融承制”一句,为使文义完足,今据范书增补。通鉴卷四二亦引此条,仅有“曾弟婴报怨,杀属国侯王胤等”二句。   〔六〕 “窦融将兵牧叙州”,此句下原有“窦宪兄弟并列位,威镇四海”二句,为窦宪传中语,今删去,移入窦宪传。   〔七〕 “执志”,聚珍本同,姚本作“允执”,书钞卷四七引同。   〔八〕 “六安安丰、阳泉、蓼、安风”,聚珍本无“六安”二字,范晔后汉书窦融传同。姚本有,类聚卷五一引亦有。按六安旧为侯国,安丰、阳泉、蓼、安风四县皆属六安国。“阳泉”原误作“阳原”,“安风”原脱“风”字,姚本、聚珍本皆不误,类聚卷五一引亦不误,今据校正。   〔九〕 “不许”,此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四二四引亦有,今据增补。此句上聚珍本尚有“不欲传子”一句,不知据何书所引辑录。   〔一0〕“脩”,姚本、聚珍本同,御览卷四二四引作“循”,范晔后汉书窦融传亦作“循”。按二字于义皆通。   〔一一〕“愿”,原误作“显”,聚珍本作“愿”,御览卷四二四引同,今据改正。   〔一二〕“享侯国哉”,此句类聚卷五一引作“享诸侯之国哉”,御览卷二0一引同,惟“哉”字作“也”,御览卷四二四引作“享诸侯国哉”。   〔一三〕“他日会见”,此下五句原无,类聚卷五一引,今据增补。聚珍本亦有此五句,“迎诏曰”作“迎诏融曰”,余与此同。路子复藏明抄本书钞卷四八引此五句与聚珍本同。御览卷二0一亦引,字句微异。   〔一四〕“公”,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二0一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五〕“沮阳公主”,姚本、聚珍本同,御览卷四七0引作“泾阳公主”。按当作“涅阳公主”,范晔后汉书窦融传云:“友子固,亦尚光武女涅阳公主。”又皇后纪载:光武帝五女,“皇女中礼,十五年封涅阳公主,适显亲侯大鸿胪窦固,肃宗尊为长公主”。李贤注云:“涅阳,属南阳郡。”   〔一六〕“东海恭王”,御览卷四七0引同,姚本、聚珍本皆误作“东海公主”。范晔后汉书窦融传云:“穆子勋,尚东海恭王彊女沘阳公主。”   〔一七〕“一公”,姚本同,初学记卷二四、御览卷四七0引亦同,聚珍本作“一王”。   〔一八〕“相与并代”,此句原无,初学记卷二四引有,今据增补。   〔一九〕“□”,初学记卷二四引作“邸”,于义较长。   〔二0〕“融年老”,此句上原有“窦融长子穆,穆子勋,并尚公主”三句,因与上重复,今删去。   〔二一〕“帝令将家属归本郡”,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窦固   窦固,〔一〕字孟孙,少为黄门郎,谦让有节操。书钞卷五八  中元二年,〔二〕以窦固为中郎将,监羽林左骑。破西羌还,〔三〕是时窦氏公、侯、二千石并在朝廷,门内尚三公主,赏赐恩宠荣于当世,亲戚功臣无与为等也。御览卷四七0   明帝欲征匈奴,窦固议曰:“塞外草美,马不须谷。”类聚卷九三   窦固为奉车都尉,〔四〕与驸马都尉耿秉等北征匈奴,遂灭西域,开通三十六国。在边数年,羌胡亲爱之。羌胡见客,〔五〕炙肉未熟,人人长跪前割之,血流指间,进之于固,固辄为啖,不秽贱之,是以爱之如父母也。〔六〕御览卷四七五   窦固,字孟孙,为卫尉,〔七〕奉两宫宿卫。上而见重当世,仁厚恭谨;下而赈施宗族,甚有名称。〔八〕书钞卷五三   〔一〕 “窦固”,窦融弟窦友之子,范晔后汉书卷二三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   〔二〕 “中元二年”,原脱“二”字,聚珍本作“中元元年”。按范晔后汉书窦固传云:“中元元年,袭父友封显亲侯。显宗即位,迁中郎将,监羽林士。”显宗即位时为中元二年,此时窦固为中郎将。今据范书增补“二”字。   〔三〕 “破西羌还”,此为明帝永平末年时事。按时间顺序,当叙于下“窦固为奉车都尉”云云一条之后。   〔四〕 “窦固为奉车都尉”,时在明帝永平十五年,见范晔后汉书明帝纪、窦固传。   〔五〕 “羌胡见客”,此句以下一段文字原作“炙肉未熟,人人长跪前割,血流指间,进之于固,固辄为啖,不秽贱也,是以亲之如父”。凡与此不同处,皆据范晔后汉书窦固传李贤注所引校改。   〔六〕 “是以爱之如父母也”,羌胡爱窦固事书钞卷一四五两引,字句皆较此简略。   〔七〕 “为卫尉”,章帝建初八年,代马防为卫尉。见范晔后汉书窦固传。   〔八〕 “甚有名称”,此条书钞卷五三两引,另一处所引字句较此简略。   窦宪   窦宪恃宫掖声势,〔一〕遂以贱直夺沁水公主园田,〔二〕公主不敢诉。后肃宗驾出过园,指以问宪,宪阴呜不得对。〔三〕发觉,帝大怒,召宪切责曰:“今贵主尚见枉夺,何况小臣乎!”〔四〕御览卷四八三  章帝崩,窦太后临政,窦宪为大将军,食邑二万户,弟景执金吾,瑰将作大匠、光禄勋。〔五〕初学记卷一八   窦宪作大将军,置长史、司马员吏官属,位次太傅。〔六〕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刘昭注   大将军窦宪封武阳侯,〔七〕食邑二万户,宪固辞封。诏曰:〔八〕“大将军宪前岁出征,克灭北狄,朝加封赏,固辞不受。舅氏旧典,并蒙爵土。〔九〕其封宪冠军侯,邑二万户。” 御览卷二0一   窦宪兄弟并列位,〔一0〕威镇四海。书钞卷三二   窦宪以特进见礼依三公,〔一一〕并未开封。书钞卷五二   〔一〕 “窦宪”,字伯度,窦融曾孙,范晔后汉书卷二三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   〔二〕 “沁水公主园田”,原仅存“沁园”二字,今据聚珍本和范晔后汉书窦宪传增补。“沁水公主”,名致,明帝女,永平三年封沁水公主,适高密侯邓干。   〔三〕 “阴呜”,聚珍本作“阴喝”,范晔后汉书窦宪传同。按“阴呜”、“阴喝”,义皆为噎塞。范书李贤注云:“喝”字“或作‘呜’”。是李贤时范书有作“喝”者,也有作“呜”者。   〔四〕 “小臣”,聚珍本作“小民”,范晔后汉书窦宪传作“小人”。   〔五〕 “瑰将作大匠、光禄勋”,此条御览卷四七0亦引,文字全同。   〔六〕 “位次太傅”,范晔后汉书窦宪传云:“旧大将军位在三公下,置官属依太尉。宪威权震朝廷,公卿希旨,奏宪位次太傅下,三公上;长史、司马秩中二千石,从事中郎二人六百石,自下各有增。”   〔七〕 “武阳侯”,原作“舞阳侯”,聚珍本作“武阳侯”,今据校改。范晔后汉书窦宪传载,和帝永元元年,窦宪出击匈奴,登燕然山,刻石勒功而还。“诏使中郎将持节即五原拜宪大将军,封武阳侯,食邑二万户”。通鉴卷四七胡三省注云:“郡国志东郡有东武阳县,泰山郡有南武阳侯国,宪其封南武阳欤?”   〔八〕 “诏曰”,此诏在永元二年。   〔九〕 “舅氏旧典,并蒙爵土”,西汉时,帝舅一般皆封为侯,故和帝诏中有此语。   〔一0〕“窦宪兄弟并列位”,此句上原有“窦融将兵牧凉州”一句,为窦融传中语,今删去,移入窦融传。此下二句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一一〕“见礼”,原误倒作“礼见”,聚珍本不误,今据改正。   窦章〔一〕   时谓东观为老氏藏室。〔二〕聚珍本  窦章女初入掖庭为贵人,〔三〕早卒。帝追思之,诏史官树碑颂德,帝自为之辞。〔四〕书钞卷一0二   〔一〕 “窦章”,字伯向,窦融玄孙,窦万全少子,范晔后汉书卷二三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华峤后汉书卷一。   〔二〕 “时谓东观为老氏藏室”,此条不知聚珍本从何书辑录。范晔后汉书窦章传云:“永初中,三辅遭羌寇,章……讲读不辍。太仆邓康闻其名,请欲与交,章不肯往,康以此益重焉。是时学者称东观为老氏臧室,道家蓬莱山,康遂荐章入东观为校书郎。”此条上下皆有阙文。   〔三〕 “女”,原误作“从母”。范晔后汉书窦章传云:“顺帝初,章女年十二,能属文,以才貌选入掖庭,有宠,与梁皇后并为贵人。”今据校正。   〔四〕 “帝自为之辞”,范晔后汉书窦章传作“章自为之辞”。此条聚珍本未辑录。   马援   马援,〔一〕字文渊,扶风茂陵人。〔二〕世说新语言语篇、御览卷二六0  远祖徙茂陵成欢里。〔三〕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援传李贤注   通生宾,〔四〕宣帝时以郎持节,号使君,使君生仲,仲官至玄武司马;仲生援。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援传李贤注   援三兄,〔五〕况字长平,〔六〕余字圣卿,员字季主。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援传李贤注   受齐诗,师事颍川满昌。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援传李贤注   援以况出为河南太守,次两兄为吏京师,见家用不足,乃辞况欲就边郡畜牧。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援传李贤注   马援外类倜傥简易,而内重礼,事寡嫂,虽在阃内,〔七〕必帻然后见之也。〔八〕书钞卷一二七   马援为郡督邮,送囚至府,囚有重罪,援哀而纵之,亡命北地,遇赦留。御览卷六四二   马援叹曰:“凡殖产,〔九〕贵其能施民也,〔一0〕否则守钱奴耳。”〔一一〕乃尽散以班昆弟故旧,身衣羊裘皮葱。书钞卷一二九   隗嚣甚重马援,以为绥德将军。时公孙述称帝,嚣使援往观之。援素与述同乡里,相善,以为至当握手迎如平生,而述方盛陈陛卫,〔一二〕以延援入,〔一三〕交拜礼毕,就馆,更为援制荅布单衣、交让冠,〔一四〕会百官于宗庙,立旧交之位。述鸾旗旄骑,警跸就车,礼甚盛,欲以援封侯,食大将军位。〔一五〕宾客皆乐留,援晓之,因而辞归,谓嚣曰:“子阳井底蛙耳,〔一六〕不如专意东方。”嚣乃使援奉书洛阳。〔一七〕援初到,〔一八〕敕令中黄门引入,时上在宣德殿南庑下,但帻坐。上迎,笑谓之曰:“卿遨游二帝间,见卿,使人惭。”援顿首谢曰:“当今之世,非独君择臣,臣亦择君。臣与公孙述同县,少小相善。〔一九〕臣前至蜀,述陛戟而后进臣。今臣远来,〔二0〕陛下何知非刺客而简易如此?”于是上复笑曰:“卿非刺客,顾说客耳。”援乃曰:“天下反覆,自盗名字者不可胜数。今见陛下,恢廓大度,同符高祖,乃知帝王自有真也。”帝甚壮之。〔二一〕御览卷七七八   援说嚣曰:“前到朝廷,上凡十四见。开心见诚。”〔二二〕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援传李贤注、书钞卷九   马援与杨广书曰:〔二三〕“车丞相高祖园寝郎,〔二四〕一月九迁为丞相者,知武帝恨诛卫太子,上书讼之。” 文选卷三八任昉为范尚书让吏部封侯第一表李善注   上自征隗嚣,〔二五〕至漆,诸侯多以王师之重,不宜远入险阻,计未决。会召马援,因说隗嚣侧足无所立,〔二六〕将帅土崩之势,兵进必破之状,于上前聚米为山川,指画地势,〔二七〕上曰:“虏在吾目中矣。”〔二八〕嚣众大溃。〔二九〕御览卷二七五   马援为陇西太守,〔三0〕击羌,中矢贯腓胫,〔三一〕上闻,赐羊三千、牛三百头以养病。御览卷三七二   帝从援议,诏武威太守梁统,悉还金城客民。〔三二〕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援传李贤注   马援,字文渊,扶风人。为陇西太守,务开宽信,恩以待下,〔三三〕任吏以职,但总大体而已。宾客故人,日满其门。诸曹时白外事,辄曰:“此丞、掾任,何足相烦。若大姓侵小民,黠羌欲旅距,〔三四〕此乃太守事耳。” 御览卷二六0   马援从陇西太守迁虎贲中郎将。〔三五〕御览卷二四一   马援在陇西,上书曰:“富民之本,在于食货,宜如旧铸五铢钱。”三府凡十三难,〔三六〕援一一解之,条奏其状。帝从之,天下赖其便。〔三七〕类聚卷六六   马援自还京师,数被进见。援长七尺五寸,〔三八〕色理发肤眉目容貌如画。闲进对,〔三九〕尤善述前事,每言及三辅长者至闾里少年皆可观,皇太子、诸王闻者,莫不属耳忘倦。御览卷三七九   马援击寻阳山贼,上书曰:“除其竹木,譬如婴儿头多虮虱而剃之,荡荡然虮虱无所复依。”书奏,上大悦,出尚玺书,数日,黄门取头虱章持入,〔四0〕因出小黄门头有虱者,皆剃之。〔四一〕御览卷九五一   光武以马援为伏波将军。〔四二〕御览卷二四0   援上书:“臣所假伏波将军印,书‘伏’字,‘犬’外向。城皋令印,‘皋’字为‘白’下‘羊’;丞印‘四’下‘羊’;尉印‘白’下‘人’,‘人’下‘羊’。即一县长吏,印文不同,恐天下不正者多。符印所以为信也,所宜齐同。”荐晓古文字者,事下大司空正郡国印章。奏可。〔四三〕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援传李贤注   马援好事,〔四四〕至荔浦,见冬笋名笣笋,上言:“禹贡‘厥笣橘柚’,疑谓是也,其味美于春夏笋。”〔四五〕御览卷九六三   马援击交址,〔四六〕从容谓官属曰:“吾从弟少游尝哀吾慷慨多大志,曰:‘士生一世,但取衣食裁足,乘下泽车,〔四七〕御款段马,〔四八〕为郡掾吏,守坟墓,乡里称为善人,斯可矣。致求盈余,〔四九〕但自苦耳。’当吾在浪泊、西里、乌间,〔五0〕虏未灭之时,下潦上雾,毒气熏蒸,〔五一〕仰视乌鸢跕跕堕水中,〔五二〕卧念少游平生时语,何可得也!” 书钞卷一三九   马援与兄子严敦书云:〔五三〕“学庞伯高不就,〔五四〕犹为谨敕士,所谓刻鹄不成尚类鹜者。效杜季良而不成,〔五五〕陷为天下轻薄子,所谓画虎不成反类狗也。”〔五六〕御览卷九一九   马援平交址,上言太守苏定张眼视钱,〔五七〕●目讨贼,〔五八〕怯于战功,宜加切敕。后定果下狱。御览卷四九一   马援于交址铸铜马,奏曰:“臣闻行天者莫如龙,行地者莫如马。臣援师事杨子阿。〔五九〕孝武帝时,善相马者东门京铸作铜马法献之,立马于鲁班门外,更名曰金马门。臣既备数家骨法,以所得骆越铜,铸以为马,高二尺五寸,〔六0〕围四尺五寸,谨献。”诏置马德阳殿下。类聚卷九三   马援振旅还京师,赐衣服、酒、床、什器,粟五百斛,侯车一乘,朝见位次随九卿之□。〔六一〕书钞卷一三九   马援曰:“方今匈奴、乌桓尚扰北边,欲自请击之。男儿要当死于边野,以马革裹尸还墓耳,〔六二〕何能卧床上在儿女子手中耶?”故人孟冀曰:“谅为烈士,当如此矣!”〔六三〕御览卷四三八   马援行亭鄣,到右北平,诏书赐援钜鹿缣三百疋。 御览卷八一八   马援,字文渊,建武二十四年,威武将军刘尚击武陵五溪蛮夷,〔六四〕深入,军没。援因复请行。时年六十二,帝愍其老,未许之。援自请曰:“臣尚能被甲上马。”帝令试之。援据鞍顾眄,以示可用。帝笑曰:“矍铄哉是翁也!”〔六五〕遂遣援。御览卷二七四   二月到武陵临乡。〔六六〕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援传李贤注   〔一〕 “马援”,范晔后汉书卷二四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司马彪续汉书卷二。   〔二〕 “扶风茂陵人”,世说新语言语篇引东观汉记云:“马援,字文渊,茂陵人”云云。又御览卷二六0引云:“马援,字文渊,扶风人”云云。此条即据二书所引辑录。   〔三〕 “远祖徙茂陵成欢里”,原无“远祖”二字。范晔后汉书马援传云:“其先赵奢为赵将,号曰马服君,子孙因为氏。武帝时,以吏二千石自邯郸徙焉。”其下李贤注引东观汉记“徙茂陵成欢里”一语作注。为使文义完足,今据范书大意增补“远祖”二字。此条姚本、聚珍本作“远祖以吏二千石自邯郸徙茂陵成欢里”,亦据李贤注和范书辑录。   〔四〕 “通”,马援曾祖,以功封重合侯,因兄马何罗反,通受牵连被诛。   〔五〕 “援三兄”,此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系据范晔后汉书马援传增补。为使文义完足,今亦补入。   〔六〕 “长平”,姚本、聚珍本作“君平”。   〔七〕 “阃”,御览卷六八七、文选卷四0任昉奏弹刘整李善注引作“闺”。   〔八〕 “必帻然后见之也”,御览卷六八七引同,惟无“也”字。文选卷四0任昉奏弹刘整李善注引作“必冠然后入见”。   〔九〕 “凡殖产”,此句姚本、聚珍本作“凡殖货财产”,系据陈禹谟刻本书钞,与范晔后汉书马援传同。   〔一0〕“民”,姚本、聚珍本作“赈”,系据陈禹谟刻本书钞,与范晔后汉书马援传同。   〔一一〕“奴”,姚本作“卤”,聚珍本作“虏”。“卤”、“虏”二字通。陈禹谟刻本书钞作“虏”,与范晔后汉书马援传同。   〔一二〕“方”,聚珍本作“乃”。   〔一三〕“以延”,此二字聚珍本作“引”。   〔一四〕“荅布”,原作“都布”,书钞卷一二八引同,聚珍本作“荅布”,范晔后汉书马援传作“都布”,李贤注云:“东观汉记‘都’作‘荅’。”今据聚珍本和李贤注改。汉书货殖传云:“荅布皮革千石。”颜师古注云:“粗厚之布也。……荅者,厚重之貌。”   〔一五〕“欲以援封侯,食大将军位”,此二句聚珍本作“欲授以封侯大将军位”,范晔后汉书马援传同,惟“授”字下有“援”字。   〔一六〕“子阳”,公孙述字子阳。   〔一七〕“嚣乃使援奉书洛阳”,时在建武四年冬。   〔一八〕“援初到”,此句至“但帻坐”数句原无,而有“援至,引见于宣德殿”二句。今删去原有二句,据范晔后汉书马援传李贤注补入“援初到”至“但帻坐”数句。聚珍本有此数句,“但”误作“袒”。御览卷六八七引云:“马援初见,帝令中黄门引入,上在宣德殿南庑下,但帻坐。”与范书李贤注所引文字微异。   〔一九〕“臣与公孙述同县,少小相善”,原无“同县少小”四字,聚珍本有,御览卷三五二引亦有,今据增补。   〔二0〕“臣”,原无此字,聚珍本有,御览卷三五二引亦有,今据增补。   〔二一〕“帝甚壮之”,原无此句,世说新语言语篇引有,今据增补。此条书钞卷四、卷八、卷九,初学记卷二六,御览卷九0、卷六八四,事类赋卷一二亦引,字句极为简略。   〔二二〕“开心见诚”,范晔后汉书马援传云:“建武四年冬,嚣使援奉书洛阳。……太中大夫来歙持节送援西归陇右,……援说嚣曰:‘前到朝廷,上引见数十,每接宴语,自夕至旦,才明勇略,非人敌也。且开心见诚,无所隐伏,阔达多大节,略与高帝同。经学博览,政事文辩,前世无比。’”“上引见数十”句下李贤注云:“东观汉记曰凡十四见。”书钞卷九引云:“开心见诚。”此条即据李贤注和书钞卷九所引,又酌取范书文句辑录。   〔二三〕“马援与杨广书曰”,隗嚣遣子恂入质于汉,援携家属随恂归洛阳。后隗嚣狐疑,发兵拒汉。援为汉谋画灭嚣,游说嚣将叛嚣,又为书与嚣将杨广,使广劝嚣归汉。见范晔后汉书马援传。   〔二四〕“车丞相高祖园寝郎”,“车丞相”即车千秋。汉书本传云:“千秋为高寝郎,会卫太子为江充所谮败,久之,千秋上急变讼太子冤,曰:‘子弄父兵,罪当笞;天子之子过误杀人,当何罪哉!臣尝梦见一白头翁教臣言。’是时,上颇知太子惶恐无他意,乃大感悟,召见千秋。……立拜千秋为大鸿胪。数月,遂代刘屈牦为丞相,封富民侯。千秋无他材能术学,又无伐阅功劳,特以一言寤意,旬月取宰相封侯。”范晔后汉书马援传备载援与杨广书,然无“车丞相高祖园寝郎”云云一段文字,是被范晔所删。   〔二五〕“上自征隗嚣”,事在建武八年。   〔二六〕“因说隗嚣侧足无所立”,“侧足”五字原无。文选卷二0曹植五言诗送应氏李善注引东观汉记云:“马援曰:‘隗嚣侧足无所立。’”今据文义摘取“侧足”五字补缀于此。此句聚珍本作“因说嚣侧足而立”。   〔二七〕“于上前聚米为山川,指画地势”,此二句原脱“川”字、“地势”二字,聚珍本有,今据增补。类聚卷七二引云“聚米为山川地势”,有“川地势”三字,然“地”字上又脱“指画”二字。   〔二八〕“上曰,虏在吾目中矣”,此二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七二引亦有,今据增补。文选卷五七潘岳哀永逝文李善注引作“世祖曰:‘虏在吾目中。’”   〔二九〕“嚣众大溃”,范晔后汉书马援传云:建武“八年,帝自西征嚣,至漆,诸将多以王师之重,不宜远入险阻,计冘豫未决。会召援,夜至,帝大喜,引入,具以群议质之。援因说隗嚣将帅有土崩之势,兵进有必破之状。又于帝前聚米为山谷,指画形势,开示众军所从道径往来,分析曲折,昭然可晓。帝曰:‘虏在吾目中矣。’明旦,遂进军至第一,嚣众大溃”。与此可以互参。   〔三0〕“马援为陇西太守”,时在建武十一年。   〔三一〕“胫”,原误作“胀”,聚珍本作“胫”,今据改。范晔后汉书马援传云:“援中矢贯胫。”   〔三二〕“悉还金城客民”,范晔后汉书马援传云:“朝臣以金城破羌之西,涂远多寇,议欲弃之。援上言,破羌以西城多完牢,易可依固,其田土肥壤,灌溉流通。如令羌在湟中,则为害不休,不可弃也。帝然之,于是诏武威太守,令悉还金城客民。”“于是诏武威太守”句下李贤注云:“东观记曰梁统也。”此条即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辑录。   〔三三〕“务开宽信,恩以待下”,此二句聚珍本作“务开恩信,宽以待下”。从文义来看,聚珍本为是。范晔后汉书马援传旧刻本亦作“务开宽信,恩以待下”,中华书局点校本已改作“务开恩信,宽以待下”。   〔三四〕“旅距”,范晔后汉书马援传李贤注云:“不从之貌。”王先谦集解云:“旅距,聚众相拒耳。注非。”   〔三五〕“马援从陇西太守迁虎贲中郎将”,马援为陇西太守六年,征入为虎贲中郎将。见范晔后汉书马援传。   〔三六〕“三府凡十三难”,此句至“帝从之”数句原无,范晔后汉书马援传云:“初,援在陇西上书,言宜如旧铸五铢钱。事下三府,三府奏以为未可许,事遂寝。及援还,从公府求得前奏,难十余条,乃随牒解释,更具表言。帝从之,天下赖其便。”李贤注云:“东观记曰:‘凡十三难,援一一解之,条奏其状也。’”此数句即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增补。   〔三七〕“天下赖其便”,此条聚珍本连缀为“在陇西上书曰:‘富民之本,在于食货,宜如旧铸五铢钱。’天下赖其便。三府以为未可,凡十三难,援一一解之,条奏其状”。“天下赖其便”句不应置于“宜如旧铸五铢钱”句下,当移在本条末。   〔三八〕“援长七尺五寸”,此下二句原作“为人明白,眉目如画”,今据范晔后汉书马援传李贤注引校改。类聚卷一七、永乐大典卷一九六三六引云:“马援眉目如画。”御览卷三六五引云:“马援自还京师,数被进见,为人须髯眉目如画。”   〔三九〕“闲”,聚珍本作“娴”。按二字通,义为熟练。   〔四0〕“出尚玺书,数日,黄门取头虱章持入”,此三句原无,御览卷五九四引,今据增补。“出尚玺书”句有讹误。聚珍本作“出尚书,尽数日,敕黄门取头虱章特入”,首句、末句皆有讹误。后汉书马援传王先谦集解引作“出付尚书,尽数日,敕黄门取头虱章持入”,“出付尚书”一句,文义可通,似无误。   〔四一〕“皆剃之”,此条记纂渊海卷一00、合璧事类别集卷九三亦引,字句微异。   〔四二〕“光武以马援为伏波将军”,建武十七年,以援为伏波将军,南击交址征侧。事详范晔后汉书马援传、通鉴卷四三。   〔四三〕“奏可”,此条书钞卷一三一、御览卷六八三、玉海卷八四、东汉会要卷九亦引,字句稍异。   〔四四〕“好事”,此二字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九六六引亦有,今据增补。   〔四五〕“其味美于春夏笋”,此条记纂渊海卷九六亦引,字句较略。   〔四六〕“击交址”,此三字原无,类聚卷九二、卷九三,御览卷九二三、记纂渊海卷九七引有,今据增补。   〔四七〕“下泽车”,利于在泽间行走的短毂车。周礼冬官考工记云:“车人为车,……行泽者欲短毂,行山者欲长毂,短毂则利,长毂则安。”   〔四八〕“款段”,马行迟缓貌。范晔后汉书马援传李贤注:“款犹缓也,言形段迟缓也。”   〔四九〕“致求盈余”,此句姚本、聚珍本作“求益盈余”,类聚卷九三引同。   〔五0〕“当吾在浪泊、西里、乌间”,此句以下一段文字原无,御览卷三九0引有,今据增补。姚本、聚珍本亦有此段文字,又书钞卷一五一,类聚卷二、卷九二,御览卷一五、卷九二三,记纂渊海卷九七,文选卷二八鲍照苦热行李善注皆引此段文字,字句互有同异。此句原脱“西”字、“乌”字。按姚本云:“吾在浪泊、西里、乌间。”聚珍本云:“吾在浪泊、西里、坞间。”书钞卷一五一引云:“吾在浪泊、西里、坞间。”类聚卷二引云:“吾在浪泊、西里、乌闲。”今据增补“西”字、“乌”字。四库全书考证云:“马援谓官属曰:‘吾在浪泊、西里、乌间。’按‘乌间’,太平御览及范书本传俱无‘乌’字。恐是地名。”考证所谓太平御览,系指御览卷一五。卷一五引云:“吾在浪泊、西里间。”   〔五一〕“熏”,类聚卷九二、御览卷九二三、记纂渊海卷九七、文选卷二八鲍照苦热行李善注引作“上”。   〔五二〕“乌鸢”,书钞卷一五一引作“鸢飞”,范晔后汉书马援传作“飞鸢”。“跕跕”,范书李贤注云:“堕貌也。”   〔五三〕“马援与兄子严敦书云”,马援兄子严、敦并喜讥议,交通侠客。援时在交址,遂遣书相诫。   〔五四〕“庞伯高”,聚珍本作“龙伯高”,范晔后汉书马援传同。范书马援传载援书云:“龙伯高敦厚周慎,口无择言,谦约节俭,廉公有威,吾爱之重之,愿汝曹效之。”据范书马援传,伯高名述,京兆人,为山都长,后擢为零陵太守。   〔五五〕“杜季良”,范晔后汉书马援传载援书云:“杜季良豪侠好义,忧人之忧,乐人之乐,清浊无所失,父丧致客,数郡毕至,吾爱之重之,不愿汝曹效也。”季良名保,京兆人,为越骑司马,见范书马援传。   〔五六〕“所谓画虎不成反类狗也”,此条御览卷七五0亦引,字句较略。   〔五七〕“苏定”,为交址太守,逼反交址女子征侧,事见范晔后汉书南蛮西南夷传。   〔五八〕“●目”,眇目细视。“讨”,原误作“计”,聚珍本作“讨”,今据改正。   〔五九〕“臣援师事杨子阿”,此文义未完,其下当有阙文。范晔后汉书马援传载援表云:“臣援尝师事子阿,受相马骨法。”此句下当据范书增补“受相马骨法”一句。   〔六0〕“二”,聚珍本作“三”,范晔后汉书马援传同。   〔六一〕“朝见位次随九卿之囗”,疑“之”字下脱“列”字。此条聚珍本作“援振旅还京师,赐车一乘”。书钞卷一九引作“马援振旅京师,赐车一乘”。范晔后汉书马援传云:建武“二十年秋,振旅还京师,军吏经瘴疫死者十四五。赐援兵车一乘,朝见位次九卿”。   〔六二〕“墓”,御览卷四三四引同,聚珍本作“葬”。按“葬”字是,范晔后汉书马援传作“葬”。   〔六三〕“当”,原误作“尚”,聚珍本作“当”,范晔后汉书马援传同,今据改正。   〔六四〕“刘尚”,原误作“刘向”。聚珍本作“刘禹”。按类聚卷五九、御览卷三五五引皆作“刘尚”,范晔后汉书马援传同。又范书光武帝纪、公孙述传、来歙传、祭遵传、马成传、宋均传、南蛮西南夷传,司马彪续汉书天文志、五行志,袁宏后汉纪卷八亦皆作“刘尚”。然范书来歙传李贤注云:“东观记、续汉书‘尚’字并作‘禹’。”   〔六五〕“矍铄哉是翁也”,范晔后汉书马援传同,李贤注云:“东观记作‘●哉是翁’。”聚珍本从之。然类聚卷一八、卷五九,御览卷三五五、卷三八三引皆作“矍铄哉是翁也”。   〔六六〕“二月到武陵临乡”,据范晔后汉书马援传,建武二十四年,援率军击武陵五溪蛮,“明年春,军至临乡”。是此“二月”当在建武二十五年。   马廖〔一〕   廖少习易经,清约沈静。援击武溪无功,卒于师,廖不得嗣爵。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廖传李贤注  马廖、任傀皆从羽林监迁虎贲中郎将。〔二〕御览卷二四一   马廖上疏长乐宫曰:〔三〕“夫改政移风,必有其本。长安语曰:‘城中好高髻,〔四〕四方高一尺。城中好广眉,四方过半额。〔五〕城中好广袖,〔六〕四方用疋帛。’” 御览卷三六四   司隶校尉梁松奏特进防、光、廖、廖子豫,〔七〕三家奴婢千人,〔八〕兄弟父子并受爵土,荣显冠世,多买京师膏腴美田,作大庐,近带城郭,妨困小民。御览卷八二一   〔一〕 “马廖”,字敬平,马援长子,范晔后汉书卷二四有传。又见谢承后汉书卷一。   〔二〕 “马廖、任傀皆从羽林监迁虎贲中郎将”,范晔后汉书马廖传云:“少以父任为郎。明德皇后既立,拜廖为羽林左监、虎贲中郎将。”“任傀”,即任隗,事详范晔后汉书本传。   〔三〕 “长乐宫”,此三字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三七三引亦有,今据增补。   〔四〕 “城中好高髻”,此下二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三七三引亦有,今据增补。   〔五〕 “过”,聚珍本作“且”,范晔后汉书马廖传同。   〔六〕 “城中好广袖”,此下二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八一八亦有,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马廖传作“城中好大袖,四方全疋帛”。   〔七〕 “司隶校尉梁松奏特进防、光、廖、廖子豫”,聚珍本注云:“范书梁松殁于显宗永平四年,马氏之败在肃宗建初八年,于时松殁已久,此文有误。”   〔八〕 “三家奴婢千人”,此句原无,御览卷五00引云:“司隶校尉梁松奏特进马防兄廖、廖子孙三家奴婢千人。”今据增补。“兄”当为“光”之讹,“孙”当为“豫”之讹。所谓“三家”,系指马援子廖、防、光三家。聚珍本未辑此句。范晔后汉书马防传云:“防兄弟贵盛,奴婢各千人已上。”御览卷四七0引东观汉记马防传亦云防“兄弟奴婢各千人已上”。   马防〔一〕   永平十五年,〔二〕上始欲征匈奴,与窦固等议出兵调度,皆以为塞外草美,可不须马谷,〔三〕其各以。〔四〕固等将兵到炖煌,当出塞上,请马谷。上以固言前后相违,怒不与谷。皆言按军出塞,无谷马故事。马防言:“当与谷。”〔五〕上曰:“何以言之?”防对曰:“宣帝时,五将出征,按其奏言:〔六〕‘匈奴候骑得汉马矢,见其中有粟,知汉兵出,以故引去。’以是言之,马当与谷。”上善其用意微致,〔七〕敕下调马谷,防遂见亲近。〔八〕御览卷八九四  马防征西羌,〔九〕上喜防功,〔一0〕令史官作颂,颂其功伐。书钞卷一0二   章帝建初三年,〔一一〕马防为车骑将军、城门校尉,置掾史,位在九卿上,绝席,班同三事。〔一二〕诏封兄弟二人各六千户,防为颍阳侯,〔一三〕特以前参医药,懃劳省闼,绥定西羌,〔一四〕以襄城羹亭千二百五十户增防,〔一五〕身带三绶,宠贵至盛。〔一六〕御览卷六八二   马防,字公平,〔一七〕为光禄勋,宿卫宫省。上数幸防府,赏赐饮食,行每日出。〔一八〕书钞卷五三   大予丞鲍邺等上作乐事,下防。防奏言:“建初二年七月邺上言,天子食饮,必顺于四时五味,而有食举之乐。所以顺天地,养神明,求福应也。今官雅乐独有黄钟,而食举乐但有太簇,皆不应月律,恐伤气类。可作十二月均,各应其月气。公卿朝会,得闻月律,乃能感天,和气宜应。诏下太常评焉。太常上言,作乐器直钱百四十六万,奏寝。今明诏复下,臣防以为可须上天之明时,因岁首之嘉月,发太簇之律,奏雅颂之音,以迎和气。”时以作乐器费多,遂独行十月迎气乐也。〔一九〕隋书音乐志   马防,字孝孙,拜执金吾,〔二0〕性矜严公正,上言孝章,〔二一〕议多见用。〔二二〕书钞卷五四   马防子钜,为常从小侯,六年正月斋宫中,上欲冠钜,夜拜为黄门侍郎,〔二三〕御章台下殿,陈鼎俎,自临冠之。防兄弟奴婢各千人已上。〔二四〕御览卷五四0   马防多牧马畜,赋敛羌胡。〔二五〕帝不喜之,数加谴敕,所以禁遏甚备,由是权势稍损,宾客亦衰。御览卷六二七   〔一〕 “马防”,马援第三子,范晔后汉书卷二四有传。又见华峤后汉书卷一、张璠汉记。   〔二〕 “永平十五年”,此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八三七引亦有,今据增补。   〔三〕 “马谷”,聚珍本作“谷马”,御览卷八三七引同。   〔四〕 “其各以”,此下有脱文,无从校补。   〔五〕 “当与谷”,此句至“对曰”诸句原无,姚本、聚珍本亦未辑录,御览卷八三七引,今据增补。“当”字原误作“常”,依文义校改。   〔六〕 “按其奏言”,此句原无,御览卷八三七引,今据增补。姚本、聚珍本作“其奏言”,类聚卷九三引同。   〔七〕 “微致”,原作“微动”,不成辞。御览卷八三七引作“微致”,当是,今据改正。聚珍本作“微至”。   〔八〕 “防遂见亲近”,此条类聚卷八五亦引,字句较简略。   〔九〕 “马防征西羌”,事在章帝建初二年。   〔一0〕“喜”,姚本同,聚珍本作“嘉”。   〔一一〕“章帝建初三年”,此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书钞卷五二引亦有,今据增补。据范晔后汉书马防传,肃宗即位,拜防中郎将,稍迁城门校尉。建初二年,金城、陇西羌皆反,拜防行车骑将军事,率军击羌。明年,诏征防还,拜车骑将军,城门校尉如故。   〔一二〕“班同三事”,此句原无,书钞卷五二引云:“马防,章帝建初三年,防为车骑将军,班同三事。”翰苑新书卷三六引云:“马防班同三事。”今据增补。姚本有此句,聚珍本脱。水经注卷二二引云:“汉封车骑将军马防为侯国,防城门校尉,位在九卿上,绝席。”字句省略颇多。   〔一三〕“诏封兄弟二人各六千户,防为颍阳侯”,原无“兄弟二人各六千户,防为”十字,姚本、聚珍本有,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马防传云:建初“四年,封防颍阳侯,光为许侯,兄弟二人各六千户”。此二句类聚卷五一引作“马防兄弟三人各六千户,防为颍阳侯”,御览卷一九九引作“封马防兄弟三人各六千户,为颍阳侯”,卷四七0引作“诏封防兄弟三人各三千户,防为颍阳侯”,卷五一五引作“马防兄弟二人皆各六千户”,皆有讹脱。   〔一四〕“绥定西羌”,原无此句,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五一、御览卷一九九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五〕“羹亭”,原作“美亭”,御览卷一九九引同。姚本、聚珍本作“羹亭”,类聚卷五一引同,今从改。水经注卷二一云:汝水又东南流径不羹城南,其地为亭,“东观汉记曰:‘车骑马防以前参药,勤劳省闼,增封侯国襄城羹亭千二百五十户。’即此亭也”。“千二百五十户”,姚本、聚珍本作“一千二百户”,类聚卷五一、御览卷一九九引同。范晔后汉书马防传作“千三百五十户”。   〔一六〕“身带三绶,宠贵至盛”,记纂渊海卷七一引此二句。   〔一七〕“字公平”,范晔后汉书马防传云防字江平,书钞卷五四、御览卷二三七、翰苑新书卷三三引东观汉记又云防字孝孙。   〔一八〕“行每日出”,此句有脱误。其下原有“上征讨四方,令防居守京师,抚百姓,治宫室,起学官”数句。按书钞卷五三下条注文云:“续汉书:‘李通字次元,为光禄勋。时上征讨四方,令通居守京师,抚百姓,治宫室,起学官。’”是书钞卷五三所引东观汉记“上征讨四方”云云,系由下条误入,今删去不录。   〔一九〕“时以作乐器费多,遂独行十月迎气乐也”,此二句原无,范晔后汉书章帝纪李贤注引东观汉记云:“马防上言:‘圣人作乐,所以宣气致和,顺阴阳也。臣愚以为可因岁首发太簇之律,奏雅颂之音,以迎和气。’时以作乐器费多,遂独行十月迎气乐也。”今据增补。“十月迎气乐”,范书马防传作“十二月迎气乐”。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据范书章帝纪李贤注所引辑录。玉海卷六、卷一二、卷一0四亦引此条文字,卷六据隋书音乐志引,卷一二所引与范书李贤注同,卷一0四亦同李贤注,然又略有增补。   〔二0〕“拜执金吾”,据范晔后汉书马防传,防未曾拜执金吾,其弟光曾自越骑校尉迁执金吾。   〔二一〕“上言孝章”,此句有讹误。御览卷二三七引作“上事处”,亦有误。   〔二二〕“议多见用”,“议”原误作“义”,今据御览卷二三七、翰苑新书卷三三引改正。此条姚本作“马防,字孝孙,拜金吾,性矜严公正,数言政事,多见采用”,系据陈禹谟刻本书钞辑录。聚珍本仅取姚本末三句,首句上补“防”字。万花谷续集卷三亦引此条,字句较略。   〔二三〕“黄门侍郎”,原无“侍”字,初学记卷一二,御览卷二0一、卷四七0引有,今据增补。   〔二四〕“防兄弟奴婢各千人已上”,此句原无,聚珍本有,今据增补。御览卷四七0引有此句,仅无“防”字。此条书钞卷五八、初学记卷一四亦引,字句大同小异。   〔二五〕“赋敛羌胡”,书钞卷四一仅引此一句。   马光〔一〕   光遭母丧,哀恸感伤,形骸骨立。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防传李贤注  马光,字叔山,为卫尉,上以光谨敕畏慎,特亲异之。〔二〕书钞卷五三   马光,字叔山,监越骑校尉。视事,帅厉吏士,〔三〕教习有方。〔四〕时五校尉令在北军营中,光以为五校尉主禁兵武备,〔五〕所以宿卫两宫,不宜在一处,表请二校尉附北宫。诏书许越骑、射声等治北宫。〔六〕书钞卷六一   章帝与舅马光诏曰:“朝送鹿脍,宁用饭也。” 御览卷八六二   马光,字叔山,拜太仆,视事减省诸费,岁千万以上。书钞卷五四   光前坐党附窦宪,〔七〕归国,为宪客奴所诬告。奴名玉当。初,窦氏有事,玉当亡,私从光乞,不与。恨去,怀挟欲中光。官捕得玉当,因告言光与宪有恶谋,光以被诬不能自明,乃自杀。光死后,宪他奴郭扈自出证明光、宪无恶言,光子朗上书迎光丧葬旧茔,诏许之。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防传李贤注   〔一〕 “马光”,马援第三子,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援传、马防传略载其事。   〔二〕 “特亲异之”,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三〕 “视事,帅厉吏士”,此二句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六一凡四引东观汉记马光传,其中两引亦有此二句,今据增补。   〔四〕 “教习有方”,原无此句,姚本、聚珍本有,今据增补。书钞卷六一有一处引作“教习吾兵”。按姚本、聚珍本系据陈禹谟刻本书钞。   〔五〕 “主禁兵武备”,此五字原无,姚本、聚珍本有,书钞卷六一有一处引东观汉记亦有此五字,今据增补。   〔六〕 “等”,姚本、聚珍本作“寺”。   〔七〕 “光前坐党附窦宪”,此下三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李贤注引,今据增补。此三句下李贤注尚引有“乃自杀”一句,因与下文重复,今删去。据范书和帝纪,光自杀于永元六年二月。   马客卿〔一〕   马援子客卿,〔二〕幼而歧嶷,年六岁,能应接诸公,专对宾客。尝有死罪亡命者来过,客卿逃匿不令人知。外若讷而内沉敏。〔三〕援甚奇之,〔四〕以为将相器,故以客卿字焉。御览卷三八四   〔一〕 “马客卿”,马援第四子,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援传附载其事。客卿为字,依史例当以名标目。因客卿名不可考,姑以字立目。袁宏后汉纪卷九云:“客卿幼而奇嶷。初,援南定百越,北征匈奴,谋议之士集于门下。客卿年六岁,能应接诸公,专对宾客。尝有死罪亡命者,客卿逃匿之,不令人知。援甚奇之,以为壮大必任将相,故以秦时官号字焉。”   〔二〕 “子”,原误作“字”,聚珍本不误,今据改正。   〔三〕 “内”,原脱,聚珍本有,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马援传云:客卿“外若讷而内沉敏”。   〔四〕 “援”,原误作“兄”,聚珍本不误,范晔后汉书马援传亦作“援”,今据改正。   马严〔一〕   余卒时,严七岁,依姊婿父九江连率平阿侯王述。〔二〕明年,母复终,会述失郡,居沛郡。建武三年,余外孙右扶风曹贡为梧安侯相,迎严归,养视之。至四年,叔父援从车驾东征,过梧安,乃将严兄弟西。严年十三至雒阳,留寄郎朱仲孙舍,大奴步护视之也。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严传李贤注  严从其故门生肆都学击剑,习骑射。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严传李贤注   从司徒祭酒陈元受春秋左氏。〔三〕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严传李贤注   帝诏马严留仁寿闼,与校书郎杜抚、班固定建武注记。〔四〕御览卷一八四   显宗拜马严持兵长史,将北军五校士、羽林兵三千人,屯西河美稷,卫护南单于,听置司马、从事。牧守谒敬,同之将军。敕严过武库,〔五〕祭蚩尤,帝亲御阿阁,〔六〕观其士众,时人荣之。御览卷五二六   马严拜御史中丞,〔七〕赐冠帻衣服车马。严为司马,职典兰台,外营州牧,举劾按章,申明旧典,奉法察举,无所回避,百寮惮之。〔八〕书钞卷六二   马严,字威卿,为五官中郎将,边境每有事,辄下严处便宜。上初立,汲汲欲知下情,引纳严,敕有所闻见辄言。帝令自今以往,诸上便宜封表,遣子以往,都使诣省门,帝自劳以手书。书钞卷六三   马严为陈留太守。〔九〕建初中,严病,遣功曹史李龚奉章诣阙。上亲召见龚,〔一0〕问疾病形状,以黄金十斤、葛缚佩刀、书刀、革带付龚,〔一一〕赐严,遣太医送方药。〔一二〕类聚卷六0   〔一〕 “马严”,字威卿,马援兄马余之子,范晔后汉书卷二四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   〔二〕 “依姊婿父九江连率平阿侯王述”,据汉书元后传载,成帝河平二年,王谭被封为平阿侯。谭卒,子仁嗣。仁卒,子术嗣,时为平帝元始三年。“王述”与“王术”为一人。范晔后汉书马援传云:“援兄子婿王磐子石,王莽从兄平阿侯仁之子也。”则王述当为马严姊婿之昆弟,此云姊婿父,不可据。   〔三〕 “从司徒祭酒陈元受春秋左氏”,范晔后汉书马严传云:严“从平原杨太伯讲学,专心坟典,能通春秋左氏”。李贤注云:“东观记曰从司徒祭酒陈元受之。”此条即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辑录。   〔四〕 “与校书郎杜抚、班固定建武注记”,原脱“郎”字,聚珍本未脱,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马严传云:“明德皇后既立,严乃闭门自守,犹复虑致讥嫌,遂更徙北地,断绝宾客。永平十五年,皇后敕使移居洛阳。显宗召见,……有诏留仁寿闼,与校书郎杜抚、班固等杂定建武注记。”此条玉海卷一六九亦引,文字微异。   〔五〕 “武库”,为藏兵器之所,令一人,秩六百石。   〔六〕 “阿”,范晔后汉书马严传李贤注云:“曲也。”   〔七〕 “马严拜御史中丞”,此句合璧事类后集卷二五、翰苑新书卷一三引作“马严,字威卿,拜中丞”。范晔后汉书马严传云:“肃宗即位,征拜侍御史中丞。”   〔八〕 “百寮惮之”,此条姚本未辑录,聚珍本作“拜中丞,严举劾按章,申明旧典,奉法察举,无所回避,百寮惮之”,脱漏颇多。   〔九〕 “马严为陈留太守”,时在建初二年。   〔一0〕“亲”,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三四五、卷八一九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一〕“书刀”,姚本、聚珍本作“书带”,误。御览卷三四五引云:“以黄金十斤、佩刀、书刀、革带付龚。”玉海卷一五一引云:“建初中,以佩刀、书刀赐马严。”又引云:“建初中,以书刀赐马严。”皆可证“书刀”二字是。   〔一二〕“遣太医送方药”,原无此句,御览卷三四五引,今据增补。聚珍本亦有此句,句末增一“也”字。书钞卷一九引云:“马严病,并送方药。”   马融〔一〕   马融与伯世书曰:〔二〕“愦愦愁思,犹不解怀。思在竹间,放狗逐麋。晚秋涉冬,大苍出笼。〔三〕黄棘下菟,芼以干蔡。以送余日,兹乐而已。”御览卷九二六  马融才高博洽,为通儒,教养诸生,常有千数。涿郡卢植、北海郑玄,皆其徒也。善鼓瑟,好吹笛,达生任性,不拘儒者之节。居宇器服,多存侈饰。常坐高堂,施绛纱帐,前授生徒,后列女乐,弟子以次相传,鲜有入其室者。〔四〕御览卷四九三   〔一〕 “马融”,字季长,马严第五子,范晔后汉书卷六0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三、司马彪续汉书卷四、华峤后汉书卷二。袁宏后汉纪卷一九亦略载其事。   〔二〕 “伯世”,谢伯世。类聚卷九一载马融与谢伯世书。   〔三〕 “大苍”,谓鹰。   〔四〕 “鲜有入其室者”,此条御览卷八一六,记纂渊海卷四0、卷五一亦引,字句皆较简略。   马棱〔一〕   从兄毅,张掖属国都尉。〔二〕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棱传李贤注  马棱,字伯威,为广陵太守,郡界常有蝗虫伤谷,谷价贵。棱有威德,奏罢盐官,振贫羸,薄赋税,蝗虫飞入海,化为鱼虾。兴复陂湖,增岁租十余万斛。〔三〕书钞卷七五、类聚卷一00、御览卷九四三、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棱传李贤注   马棱为会稽太守,诏诘会稽车牛不务坚强,车皆以桃枝细簟。〔四〕御览卷七0八   〔一〕 “马棱”,马援族孙,范晔后汉书卷二四有传。   〔二〕 “从兄毅,张掖属国都尉”,范晔后汉书马棱传云:棱“少孤,依从兄毅共居业,恩犹同产”。李贤注引东观汉记云:“毅,张掖属国都尉。”此条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从兄”二字辑录。   〔三〕 “增岁租十余万斛”,书钞卷七五引云:“马援为广陵太守,郡界常有蝗虫伤谷,援有威德,蝗虫飞入海,化为鱼虾。”“援”乃“棱”字之讹。类聚卷一00引云:“马棱为广棱太守,郡连有蝗虫,谷价贵。棱奏罢盐官,振贫羸,薄赋税,蝗虫飞入海,化为鱼虾。”御览卷九四三引云:“马棱,字伯威,为广陵太守,奏罢盐官,赈贫羸,薄赋税,蝗虫飞入海,化为鱼虾。”范晔后汉书马棱传李贤注引云:“棱在广陵,蝗虫入江海,化为鱼虾,兴彼陂湖,增岁租十余万斛。”此条即综合各书所引辑录。事文类聚前集卷五,合璧事类卷二0、别集卷八七、别集卷九四,记纂渊海卷五、卷九九,玉海卷二三亦引,字句皆较简略。   〔四〕 “车皆以桃枝细簟”,“枝”字下书钞卷一三三引有“竹”字。   朱勃   朱勃,〔一〕字叔阳,〔二〕年十二能诵诗、书。常候马援兄况。勃衣方领,能矩步,〔三〕辞言娴雅。援裁知书,见之自失。况知其意,酌酒慰援曰:〔四〕“朱勃小器速成,智尽此耳,卒当从汝禀学,勿畏也。”勃未二十,右扶风请试守渭城宰。〔五〕及援为将军,封侯,而勃位不过县令。援后虽贵,常待以旧恩而卑侮之,勃愈自亲。及援遇谗,唯勃能终焉。御览卷五一五  朱勃上书理援曰:“八年,车驾讨隗嚣,豪强略城,酋羌煞吏,〔六〕唯独狄道为国坚守,士民饥馑,乃啖弩煮履。〔七〕寄命漏刻。〔八〕援谋如涌泉,势如转圆。〔九〕救倒悬之急,存几亡之城。〔一0〕飞鸟跱衡,〔一一〕马惊触虎,物类相生,亦无不有。” 书钞卷一五六   章帝下诏曰:“告平陵令、丞:县人故云阳令朱勃,建武中以伏波将军爵土不传,上书陈状,不顾罪戾,怀旌善之志,有烈士之风。诗云:‘无言不雠,无德不报。’其以县见谷二千斛赐勃子若孙,勿令远诣阙谢。” 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援传李贤注   〔一〕 “朱勃”,范晔后汉书卷二四马援传略载其事。   〔二〕 “字叔阳”,此句下聚珍本有“扶风平陵人”一句。   〔三〕 “矩步”,原作“行步”,聚珍本作“矩步”,御览卷四四二亦引作“矩步”。按当作“矩步”,范晔后汉书马援传即作“矩步”,李贤注:“矩步者,回旋皆中规矩。”   〔四〕 “酌酒慰援曰”,此句上聚珍本有“乃自”二字,御览卷四四二引同。   〔五〕 “试守”,暂时署理某官,以试其才能。汉制,一县之宰可试守,试守一岁,如果称职,则可即真,食其全俸。   〔六〕 “酋羌煞吏”,书钞卷一三六引同,聚珍本作“酋长杀吏”,御览卷三四八引作“羌反杀吏”。   〔七〕 “啖弩煮履”,御览卷三四八引同。聚珍本作“煮履啖弩”,书钞卷一三六引与聚珍本同。御览卷四八六引作“啖弩煮履”。   〔八〕 “寄命漏刻”,原无此句,聚珍本有,御览卷四八六引亦有此句,今据增补。   〔九〕 “援谋如涌泉,势如转圆”,此二句原无,御览卷四四八、文选卷五六曹植王仲宣诔李善注引有,今据增补。聚珍本亦有此二句,惟“圆”作“规”。   〔一0〕“救倒悬之急,存几亡之城”,此二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三四八引亦有此二句,与范晔后汉书马援传同,今据增补。   〔一一〕“飞鸟跱衡”,此下四句原无,聚珍本有,文选卷一四颜延之赭白马赋李善注亦有此四句,今据增补。“衡”,聚珍本误作“冲”。   樊重   樊重,〔一〕字君云,世善农稼,好货殖。〔二〕御览卷八二二  樊重治家产业,起庐舍,高楼连阁,陂池灌注,竹木成林,六畜杂果,〔三〕檀漆桑麻,闭门成市。〔四〕类聚卷六五   樊重,字君云,南阳人。家素富,外孙何氏兄弟争财,重耻之,以田二顷解其忿讼。〔五〕县中称美,推为三老。年八十余终。〔六〕其素所假贷人间数百万,〔七〕遗令焚削文契。债家闻者皆惭,争往偿之,诸子从敕,竟不肯受。御览卷五九八   樊重,世祖即位,追尊樊氏,封为寿张敬侯。书钞卷四七   〔一〕 “樊重”,范晔后汉书卷三二樊宏传、袁宏后汉纪卷七略载其事。   〔二〕 “好货殖”,此条类聚卷六五亦引,字句稍略。   〔三〕 “六畜杂果”,此下二句原无,御览卷八二七引有,今据增补。姚本、聚珍本皆未辑此下二句。   〔四〕 “闭门成市”,初学记卷一八引云:“樊重素富,闭门成市。”   〔五〕 “讼”,此字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四九一引同,今据增补。   〔六〕 “终”,此字上御览卷四九一引有“临”字,以“临终”二字作一句读。   〔七〕 “素”,此字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一0四、御览卷四九一引同,今据增补。   樊宏   樊宏,〔一〕字靡卿,拜光禄大夫,位特进。〔二〕御览卷四三0  樊宏封长罗侯,〔三〕建武十有三年,徙都尉,〔四〕封谢侯。十五年,徙封寿张侯,薨。〔五〕书钞卷四八   樊宏为人谦慎,常诫其子曰:“富贵盈溢,未有能终者。天道恶满而好谦,〔六〕前世贵戚皆明戒也。保身全己,岂不乐哉!”每当朝会,〔七〕迎期先到,俯伏待事,时至乃起。帝闻之,敕驺临朝乃告,勿令豫到。及病困,车驾临问其所欲言,宏顿首自陈:“无功享食大国,愿还寿张,食小乡亭。”上悲伤其言而不许。御览卷四二三   〔一〕 “樊宏”,樊重长子,范晔后汉书卷三二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三、华峤后汉书卷一。   〔二〕 “拜光禄大夫,位特进”,此为光武帝即位时事。此下尚引有以下一段文字:“宏为人谦慎,每当朝会,先到,俯伏待事,时至乃起。上闻之,敕驺临朝乃告,勿令豫到。”因与下文重复,今删去。   〔三〕 “樊宏封长罗侯”,时在建武五年。   〔四〕 “徙”,姚本、聚珍本作“从”。   〔五〕 “薨”,姚本、聚珍本无此字。据范晔后汉书樊宏传载,宏卒于建武二十七年。   〔六〕 “天道恶满而好谦”,此句至“岂不乐哉”数句原无,聚珍本有,类聚卷二三引亦有,今据增补。御览卷四五八引亦有此数句,惟“前世贵戚皆明戒也”句脱“皆”字。   〔七〕 “每当朝会”,此句至“勿令豫到”数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二四三引亦有,今据增补。御览卷二四三引“每当朝会”句脱“当”字,“敕驺临朝乃告”句脱“驺”字,而御览卷四三0引皆未脱。   樊鯈   樊鯈,〔一〕字长鱼,事后母至孝,〔二〕母常病痈,鯈昼夜匍伏,不离左右,至为吮痈。〔三〕御览卷四一二  樊鯈至孝,母终,上遣中黄门朝暮餐食。〔四〕文选卷五九沈约齐故安陆昭王碑文李善注   野王献甘胶、膏饧,每作大发,〔五〕吏以为饶利。樊鯈知之,临薨奏焉。御览卷八五二   〔一〕 “樊鯈”,樊宏长子,范晔后汉书卷三二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三。袁宏后汉纪卷一0亦略载其事。初学记卷一七引云:“雍倏,字长鱼,事母至孝,母尝病□,倏昼夜匍伏,不离左右,至为吮□。”姚本、聚珍本把“倏”字正作“鯈”,然不知改“雍”作“樊”,遂使姚本、聚珍本皆误以樊鯈、雍鯈为二人。姚本于雍鯈传注云:“范书阙。”聚珍本亦置雍鯈于时代不可考之列。   〔二〕 “后”,原脱,永乐大典卷六六二、卷一0八一二引亦脱此字。聚珍本有,御览卷七四二引亦有,范晔后汉书樊鯈传同,今据增补。   〔三〕 “痈”,永乐大典卷一0八一二引同,御览卷七四二、永乐大典卷六六二引作“嗽”。   〔四〕 “上遣中黄门朝暮餐食”,范晔后汉书樊鯈传云:鯈“事后母至孝,及母卒,哀思过礼,毁病不支,世祖常遣中黄门朝暮送饘粥”。   〔五〕 “每作大发”,此句范晔后汉书樊鯈传作“每辄扰人”。   樊梵   樊梵,〔一〕字文高,为尚书郎,〔二〕每当直事,〔三〕常晨驻车待漏。〔四〕虽在闲署,冠剑不解于身。每斋祠,恐失时,乃张灯俯伏。〔五〕为郎二十三岁,〔六〕未尝被奏,三署服其慎重。〔七〕御览卷二一五   〔一〕 “樊梵”,樊鯈第三子,范晔后汉书樊鯈传略载其事。   〔二〕 “尚书”,此二字原脱,聚珍本有,御览卷四三0引亦有,今据增补。   〔三〕 “当”,原误作“尝”,姚本、聚珍本作“当”,书钞卷三六、卷六0,类聚卷六八,御览卷二、卷四三0,海录碎事卷一二,文选卷五九沈约齐故安陆昭王碑文李善注引同,今据改正。   〔四〕 “常晨驻车待漏”,原无“常晨”二字,书钞卷六0、玉海卷一一引同。而类聚卷六八、御览卷二、海录碎事卷一二、文选卷五九沈约齐故安陆昭王碑文李善注引云“常晨驻车待漏”,皆有“常晨”二字,今据增补。聚珍本作“常晨驻马待漏”,御览卷四三0引同。   〔五〕 “乃”,此字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四三0引亦有,今据增补。   〔六〕 “二十三岁”,书钞卷三六、卷六0引作“二十岁”。按“二十三岁”是。范晔后汉书樊鯈传云:“梵字文高,为郎二十余年。”   〔七〕 “三署”,范晔后汉书和帝纪云:“元兴元年春正月戊午,引三署郎召见禁中。”李贤注引汉官仪云:“三署谓五官署也,左、右署也,各置中郎将以司之。”“慎重”,聚珍本作“慎也”,书钞卷六0引同,而卷三六引作“重慎”。   樊准   樊准,〔一〕字幼陵,为州从事,〔二〕临职公正,〔三〕不发私书,世称冰清。〔四〕书钞卷三七  樊准见当世学者少惧,〔五〕先王道术陵迟,乃上疏曰:〔六〕“光武受命中兴之初,〔七〕群雄扰于冀州,旌旗乱于大泽,然犹投戈讲学,息马论道。孝明皇帝尤垂意于经学,即位删定乖疑,〔八〕稽合图谶,封师太常桓荣为关内侯,亲自制作五行章句,每享射礼毕,〔九〕正坐自讲,诸儒并听,四方欣欣。是时学者尤盛,〔一0〕冠带搢绅游辟雍,观化者以亿计。” 御览卷六一三   樊准,字幼陵,〔一一〕为御史中丞,执宪御下,举正非法,百僚震悚。〔一二〕书钞卷六二   樊准拜尚书令,沈深博雅,〔一三〕明习汉家故事。〔一四〕周密畏慎。〔一五〕书钞卷五九   〔一〕 “樊准”,樊宏族曾孙,范晔后汉书卷三二有传,“准”作“准”。李贤注云:“‘准’或作‘准’。”姚本把樊准和樊准误分为二人,樊准列于卷四,樊准列于卷七,谬甚。   〔二〕 “为州从事”,书钞卷七三、御览卷二六五引同,姚本、聚珍本作“为别驾从事”,系据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七三所引辑录。   〔三〕 “临职”,书钞卷七三引作“坚直”。   〔四〕 “世称冰清”,此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书钞卷七三引同,今据增补。此条书钞卷七七亦引,字句较为简略。   〔五〕 “惧”,聚珍本作“悯”。   〔六〕 “乃上疏曰”,邓太后临朝,儒学陵替,樊准乃上此疏。   〔七〕 “光武”,此二字下聚珍本有“皇帝”二字。   〔八〕 “孝明皇帝尤垂意于经学,即位删定乖疑”,此二句聚珍本作“孝明皇帝尤垂情古典,游意经艺,删定乖疑”。   〔九〕 “毕”,原脱,依文义当有此字。聚珍本有,今据增补。   〔一0〕“尤”,聚珍本作“大”。   〔一一〕“幼陵”,原误作“初陵”,书钞卷三六、御览卷二二五引皆不误,今据改正。   〔一二〕“悚”,书钞卷三六、御览卷二二五引同,姚本、聚珍本作“栗”,系据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三六所引辑录。   〔一三〕“沈深博雅”,聚珍本无此句。   〔一四〕“明习汉家故事”,原脱“家”字,姚本、聚珍本有,初学记卷一一、类聚卷四八引亦有,今据增补。“故”字姚本、聚珍本作“旧”,类聚卷四八引亦作“旧”,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五九、初学记卷一一、御览卷二一0引作“故”。   〔一五〕“周密畏慎”,此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四八、御览卷二一0引亦有,今据增补。   阴睦〔一〕   建武三年,〔二〕追尊贵人父睦为宣恩侯。睦,皇后父也。书钞卷四七   〔一〕 “阴睦”,南阳新野人,光烈阴皇后父,范晔后汉书卷一0光烈阴皇后纪略载其事,“睦”字作“陆”。李贤注云:“东观记:‘有阴子公者,生子方,方生幼公,公生君孟,名睦,即后之父也。’今世本‘睦’作‘陆’。”   〔二〕 “三年”,聚珍本作“二年”。据范晔后汉书光烈阴皇后纪,建武九年,下诏追尊阴陆为宣恩哀侯。   阴识   阴识为执金吾,〔一〕居位数十年,与宾客语,不及国家,其重慎如此。〔二〕御览卷四三0  阴识为执金吾,入则造也。〔三〕书钞卷五四   〔一〕 “阴识”,字次伯,阴睦长子,范晔后汉书卷三二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三。袁宏后汉纪卷七亦略载其事。   〔二〕 “其重慎如此”,此条书钞卷五四亦引,字句稍有不同。   〔三〕 “入则造也”,此句有脱文。姚本、聚珍本皆无此条。   阴兴   阴兴,〔一〕字君陵,为期门仆射,从上出入,常操小盖,疾风暴雨,屏翳左右,泥涂隘狭,自投车下,脱葱解履,涉淖至膝。〔二〕御览卷三八六  上欲封阴兴,〔三〕置印绶于前,兴固让曰:“臣未有先登陷阵之功,而一家数人并蒙爵土,令天下觖望,诚不愿。”〔四〕帝嘉兴之让,不夺其志。〔五〕御览卷四二四   阴兴,字君陵,尽忠竭思,其无益于国,虽在骨肉,不以私好害公义。与张宗、鲜于褒不相善,〔六〕而知其有用,犹称其所长而荐之。〔七〕张汜、杜禽之徒与兴厚善,〔八〕以其华而少实,私货以财,终不为言,是以世称其忠平。御览卷四二九   兴夫人薨,会葬,诏使五官中郎将持节至墓赐印绶,诏追封加谥兴曰鲖阳翼侯。书钞卷四七   初,阴氏世奉管仲之祀于邑,谓之“相君子”。至子方,以累积恩德,为神所飨,腊日晨炊于灶,神见,再拜受庆。时有黄羊,因以祠之。自是富殖百万,田至七百顷。后世子孙,常以腊日奉祠灶神以黄羊。〔九〕类聚卷八0   〔一〕 “阴兴”,阴睦次子,范晔后汉书卷三二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三。袁宏后汉纪卷七亦略载其事。   〔二〕 “膝”,聚珍本作“踝”。   〔三〕 “阴兴”,原误作“樊兴”。   〔四〕 “诚不愿”,聚珍本未辑此句。范晔后汉书阴兴传作“至诚不愿”。袁宏后汉纪卷七作“臣诚不愿”。   〔五〕 “不夺其志”,此条书钞卷四八、类聚卷五一、御览卷二0一亦引,字句微异。   〔六〕 “与张宗、鲜于褒不相善”,此句姚本、聚珍本作“与同郡张宗、上谷鲜于褒不相好”,与范晔后汉书阴兴传同。“善”字原误作“喜”,书钞卷三七引云“与张宗、鲜于褒不相善”,今据改。   〔七〕 “荐”,书钞卷三七引同,姚本、聚珍本作“达”,与范晔后汉书阴兴传同。   〔八〕 “张汜、杜禽之徒与兴厚善”,书钞卷三七引同,惟“与兴”二字作“兴与”。“张汜”二字上姚本、聚珍本有“友人”二字,与范晔后汉书阴兴传同。   〔九〕 “常以腊日奉祠灶神以黄羊”,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按风俗通义祀典篇云:“汉记:‘南阳阴子方积恩好施,喜祀灶,腊日晨炊而灶神见,再拜受神,时有黄羊,因以祀之。其孙识,执金吾,封原鹿侯;兴,卫尉,鲖阳侯。家凡二侯,牧守数十。其后子孙常以腊日祀灶以黄羊。’”“汉记”,即指东观汉记。所引与类聚卷八0略有不同。   阴傅   阴傅封隐强侯。〔一〕七年,以隐强属西,〔二〕徙封于丹阳,为期思侯。〔三〕书钞卷四八   〔一〕 “阴傅”,阴兴第二子,范晔后汉书卷三二阴兴传略载其事。“傅”字范书作“博”。“隐强侯”,姚本、聚珍本作“□强侯”,范书同,李贤注云:“□强,县属汝南郡,在□水之北。”阴傅于永平元年封隐强侯。   〔二〕 “以隐强属西”,此下有阙文。   〔三〕 “徙封于丹阳,为期思侯”,聚珍本注云:“司马彪郡国志□强、期思并属汝南郡,丹阳无期思地,此文有误。” 卷十三  传八   东观汉记卷十三   传八   卓茂   卓茂,〔一〕字子康,〔二〕南阳人也。文选卷三八任昉为范尚书让吏部封侯第一表李善注  卓茂为丞相史,〔三〕尝出,道中有人认茂马者。茂问失马几日,〔四〕对曰:“月余矣。”茂曰:“然此马畜已数年。”遂解马与之,曰:“即非所失,幸至丞相府还我。”乃步挽车去。后马主自得马,〔五〕惭愧诣府,叩头谢归焉。〔六〕类聚卷九三   卓茂,字子康,南阳人。迁密令,视民如子,口无恶言,吏民亲爱而不忍欺之。民尝有言部亭长受其米肉遗者,〔七〕茂问之曰:“亭长从汝求乎?为汝有事属之而受乎?〔八〕将平居以恩意遗之乎?”民曰:“往遗之耳。”茂曰:“遗之而受,何故言耶?”民曰:“窃闻贤明之君,〔九〕使民不畏吏,吏不取民。今我畏吏,是以遗之。”茂曰:“凡人所以贵于禽兽者,以有仁爱,知相敬事也。今邻里尚致馈,此乃相亲,况吏民乎?凡人之生,群居杂处,故有经纪礼义以相交接。汝独不欲修之,宁能高飞远去,不在人间耶?亭长素为善吏,〔一0〕岁时遗之,礼也。”民曰:“苟如此,律何故禁之?”茂笑曰:“律设大法,礼从人情。今我以礼教汝,必无怨恶。以律治汝,何所措其手足乎?”时天下大蝗,河南二十余县皆被其灾,独不入密界。督邮言之,〔一一〕太守不信,自出按行,〔一二〕见乃服焉。御览卷二六七   守令与茂并居,久之,吏人不归往守令。〔一三〕范晔后汉书卷二五卓茂传李贤注   是时王莽秉政,置大司农六部丞,劝课农桑,迁茂为京部丞,密人老少皆涕泣随送。〔一四〕范晔后汉书卷二五卓茂传李贤注   上初即位,先访求茂,〔一五〕茂谒见,时年七十余矣。〔一六〕建武元年诏曰:“故密令卓茂,束身自脩,执节淳固,断断无他,其心休休焉。夫士诚能为人所不能为,则名冠天下,当受天下重赏。故武王诛纣,封比干之墓,表商容之闾。今以茂为太傅,封褒德侯,〔一七〕赐安车一乘,衣一袭,金五百斤。”〔一八〕御览卷二0一   茂为人恬荡乐道,惟实不为华貌,行己在于清浊之间,自束发至白首,与人未尝有争竞。范晔后汉书卷二五卓茂传李贤注   〔一〕 “卓茂”,范晔后汉书卷二五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   〔二〕 “字子康”,原误作“字子容”,聚珍本作“字子康”,书钞卷五二,御览卷二0六、卷二六七引亦作“字子康”,与范晔后汉书卓茂传同,今据改正。   〔三〕 “丞相史”,时孔光为丞相,茂为孔光府史。孔光为丞相是在哀帝年间。   〔四〕 “茂问失马几日”,此句御览卷四九一引作“茂问亡马几时乎”。   〔五〕 “后马主自得马”,此句聚珍本作“后日马主自得其马”,御览卷四九一引同。   〔六〕 “惭愧诣府,叩头谢归焉”,此二句原作“惭愧诣茂”,今据聚珍本、御览卷四九一引校改。   〔七〕 “部亭长”,即所部亭长。   〔八〕 “属”,读作“嘱”。   〔九〕 “明”,范晔后汉书卓茂传同,聚珍本作“圣”。   〔一0〕“亭长素为善吏”,此下三句原无,御览卷八六三引,今据增补。聚珍本亦有此下三句,但连缀于上文“知相敬事也”句下。今据范晔后汉书卓茂传置此。   〔一一〕“督邮”,汉制,郡监属县,设五部,部有督邮掾,以察诸县。见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   〔一二〕“行”,原误作“幸”,聚珍本作“行”,范晔后汉书卓茂传同,今据改正。   〔一三〕“吏人不归往守令”,此条上有阙文。范晔后汉书卓茂传云:茂“迁密令,……初,茂到县,有所废置,吏人笑之,邻城闻者皆蚩其不能。河南郡为置守令,茂不为嫌,理事自若。数年,教化大行,道不拾遗”。可见此条上当有“河南郡为置守令”一句。姚本、聚珍本已增入。聚珍本将此条连缀于上条“视民如子”句前。   〔一四〕“密人老少皆涕泣随送”,此条全为范晔后汉书卓茂传中文字,李贤于此段文字下注云:“王莽摄政,置大司农部丞十三人,人部一州,劝课农桑。今书及东观记并言六部。”从李贤注来看,东观汉记卓茂传当有王莽秉政,茂为京部丞事,今摘录范书文句编次于此。范书文句虽然未必与东观汉记尽符,但亦不会相去太远。   〔一五〕“上初即位,先访求茂”,此二句原无,御览卷七一0引,今据增补。“求”字下御览引有“贤”字,系衍文,今删去。   〔一六〕“茂谒见,时年七十余矣”,此二句原无,御览卷二0六引,今据增补。御览引原无“时”字、“矣”字,范晔后汉书卓茂传李贤注引有,今据增补。   〔一七〕“褒德侯”,书钞卷四八、卷一二九,御览卷七一0引皆同。范晔后汉书卓茂传作“褒德侯”,李贤注云:“东观记、续汉书皆作‘宣德侯’。”聚珍本、御览卷二0六引东观汉记、书钞卷五二引应劭汉官皆作“宣德侯”。疑东观汉记传本有作“褒德侯”者,也有作“宣德侯”者。   〔一八〕“金五百斤”,范晔后汉书卓茂传作“絮五百斤”。似以范书为是。此条书钞卷一九、记纂渊海卷七一亦引,字句极略。聚珍本作“光武即位,先访求茂,茂时年七十余矣。诏封茂宣德侯,以茂为太傅,赐几杖、安车一乘”。事类赋卷一四引作“光武拜密令卓茂为太傅,封褒德侯,赐之几杖”。   鲁恭   鲁恭,〔一〕字仲康,扶风人。父建武初为武陵太守,〔二〕卒官。时恭年十二,弟丕年七岁,〔三〕昼夜号踊不绝声,郡中赙赠无所受。及归服丧,礼过成人。耽思闭门讲诵,〔四〕兄弟双高。太尉赵喜闻鲁恭志行,〔五〕每岁时遣子送米肉,辞让不敢当。恭怜丕小,欲先就其名,〔六〕讬疾不仕。郡数以礼请,谢不肯应。母强遣之,〔七〕恭不得已而行,〔八〕因留新丰教授。丕举秀才,〔九〕恭乃始为郡吏。〔一0〕御览卷五一五  鲁恭为中牟令,宿讼许伯等争陂泽田,积年州郡不决。恭平理曲直,各退自相责让。文选卷五九沈约齐故安陆昭王碑文李善注   鲁恭为中牟令,时郡国螟伤稼,犬牙缘界,不入中牟。河南尹袁安闻之,疑其不实,使仁恕掾肥亲往察之。〔一一〕恭随行阡陌,俱坐桑下,有雉过止其傍,傍有童儿。亲曰:“何不捕之?”儿言“雉方将鶵”。亲嘿然有顷,与恭诀曰:〔一二〕“所以来者,〔一三〕欲察君之治迹耳。今虫不犯境,此一异也。化及鸟兽,此二异也。竖子有仁心,三异也。府掾久留,〔一四〕担扰贤者。”具以状白安。〔一五〕类聚卷一00   帝时伐匈奴,鲁恭上疏谏曰:〔一六〕“窃见窦宪、耿秉,衔使奉命,〔一七〕暴师于外。陛下亲劳,忧在军役,诚欲以安定边陲,为民除害。臣思之,未见其便。数年以来,民食不足,国无蓄积,〔一八〕盛春兴发,〔一九〕扰动天下,妨废农时,以事夷狄,非所以垂意于中国,悯念民命也。”御览卷四五三   鲁恭上疏曰:“举无遗策,动不失其中。”〔二0〕文选卷五三陆机辩亡论李善注   五月姤卦用事。〔二一〕范晔后汉书卷二五鲁恭传李贤注   〔一〕 “鲁恭”,范晔后汉书卷二五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华峤后汉书卷一。袁宏后汉纪卷一四、卷一六亦略载其事。   〔二〕 “建武初”,此三字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三八四引亦有,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鲁恭传云:恭“父某,建武初为武陵太守,卒官”。   〔三〕 “丕”,原误作“平”,下同,聚珍本不误,范晔后汉书鲁恭传亦不误,今据改。   〔四〕 “耽思闭门讲诵”,此下二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四二五引亦有,今据增补。“耽思”上下脱漏二字,“耽思”与所脱二字原为四字句,其下“闭门讲诵”为另一四字句。   〔五〕 “太尉赵喜闻鲁恭志行”,此下三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八六三引亦有,今据增补。此三句御览卷四二五引作“太尉赵喜岁时遗子送米肉,辞让不受”,“遗”乃“遣”字之误。“赵喜”,聚珍本作“赵□”,范晔后汉书本传亦作“赵□”。按“喜”、“□”,古今字。   〔六〕 “欲先就其名”,此句上原衍“不”字,文义全非。聚珍本无,御览卷四一六引亦无,今据删。范晔后汉书鲁恭传云:“恭怜丕小,欲先就其名,讬疾不仕。”   〔七〕 “母强遣之”,原脱“遣”字,聚珍本有,御览卷四一六引亦有,今据增补。   〔八〕 “行”,聚珍本同,御览卷四一六引作“西”,与范晔后汉书鲁恭传相合。   〔九〕 “丕举秀才”,聚珍本同,御览卷四一六引作“丕举方正”。此句上聚珍本有“建初中”一句。范晔后汉书鲁恭传云:“建初初,丕举方正。”聚珍本“建初中”一句,即据此改补。   〔一0〕“恭乃始为郡吏”,此条御览卷三八四亦引,只有“礼过成人”以上诸句。   〔一一〕“仁恕掾”,范晔后汉书鲁恭传李贤注:“主狱,属河南尹,见汉官仪。”   〔一二〕“亲嘿然有顷,与恭诀曰”,原仅有“亲”、“曰”二字,其他七字聚珍本有,御览卷九一七引亦有,今据增补。“嘿”,与“默”字同,聚珍本已改作“默”。   〔一三〕“所以来者”,聚珍本同,文选卷三六王融永明十一年策秀才文李善注、卷五九沈约齐故安陆昭王碑文李善注引皆同,独御览卷九一七引作“本来考君界有无虫耳”,似非原书旧文。   〔一四〕“府掾久留”,此下二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九一七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五〕“具以状白安”,此句聚珍本作“因还府具以状白安”,御览卷九一七引同,仅无“具”字。此条类聚卷九0亦引,文字简略。   〔一六〕“鲁恭”,其下原有“王”字,显系衍文,聚珍本无,今据删。   〔一七〕“衔”,原作“御”,“御使”,不成词。聚珍本作“衔”,今据改。   〔一八〕“蓄”,此字原脱,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鲁恭传同,今据增补。   〔一九〕“发”,此字原脱,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鲁恭传有“今乃以盛春之月,兴发军役,扰动天下”云云诸语,可见聚珍本补“发”字是正确的,今从之。   〔二0〕“动不失其中”,鲁恭上疏颇多,此疏不见范晔后汉书鲁恭传,又疏前后语阙,无从判断此疏为何时所上。此条文选卷五六曹植王仲宣诔李善注亦引,文字全同。   〔二一〕“五月姤卦用事”,范晔后汉书鲁恭传载,和帝末年,下令麦秋得案验薄刑,而州郡好以苛察为政,遂以盛夏断狱。鲁恭上疏谏止。此语即为疏中语。范书鲁恭传节录此疏,可参阅。李贤注云:“姤卦巽下干上,初六,一阴爻生,五月之卦也。”   鲁丕   鲁丕,〔一〕字叔陵,专心于学,朝夕孜孜,〔二〕兼通五经,〔三〕为当世大儒。拜赵相,〔四〕为政尚宽惠礼让,虽有官,不废教授,门人常有数百,关东号曰“五经复兴鲁叔陵”。〔五〕书钞卷一00  和帝召诸儒,鲁丕与侍中贾逵、尚书令黄香等相难数事,〔六〕帝善丕对,罢朝,特赐官帻履□。〔七〕书钞卷一三六   〔一〕 “鲁丕”,范晔后汉书卷二五鲁恭传附有鲁丕传。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袁宏后汉纪卷一六亦略载鲁丕事。   〔二〕 “专心于学,朝夕孜孜”,原无此二句,书钞卷六七引有,今据增补。此二句姚本、聚珍本作“性沈深好学,孳孳不倦”。按此二句非东观汉记旧文,姚本从范晔后汉书鲁丕传中摘补,聚珍本又抄自姚本。   〔三〕 “兼通五经”,此句下姚本、聚珍本有“以鲁诗、尚书教授”。按范晔后汉书鲁丕传云:丕“兼通五经,以鲁诗、尚书教授,为当世名儒”。姚本、聚珍本所增一句,即本于此。   〔四〕 “拜赵相”,此下五句原无,御览卷二四八引有,今据增补。此五句姚本作“拜赵相,门生就学者百余人”,与范晔后汉书鲁丕传全同。聚珍本“不废教授”句脱“授”字,“门人常有数百”句与姚本同,其余文字与御览卷二四八所引无异。   〔五〕 “五经复兴鲁叔陵”,此条书钞卷九六两引,御览卷六一五亦引,文字均较简略。   〔六〕 “和帝召诸儒,鲁丕与侍中贾逵、尚书令黄香等相难数事”,原无“尚书令黄香”五字,类聚卷七0引有,今据增补。御览卷六九七引有“黄香”二字,脱“尚书令”三字。“相难”,谓以经义互相问难。   〔七〕 “特赐官帻履□”,“特”字下御览卷六九七引有“颁”字。范晔后汉书鲁丕传云:永元十一年,“和帝因朝会,召见诸儒,丕与侍中贾逵、尚书令黄香等相难数事,帝善丕说,罢朝,特赐冠帻履□一袭”。事又见通鉴卷八四。姚本、聚珍本皆以此条入和帝纪,字句与此微异。   魏霸   魏伯,〔一〕字乔卿,〔二〕济阴人也。建初中为郎。伯孤兄弟子来候,伯以所乘车马遣送之。归至成皋,〔三〕郎官有乘皂盖车者,见兄子乘车,疑而格杀之。伯闻悲泪,昼夜泣涕,生病。〔四〕书钞卷一三九  魏霸,字乔卿,为钜鹿太守,〔五〕妻子不到官舍。常念兄嫂在家勤苦,己独专乐,〔六〕故掌服□粝,不食鱼肉之味,妇亲蚕桑,服机杼,子躬耕农,与兄弟子同苦乐,不得有异。乡里慕其行,化之。〔七〕御览卷五一五   魏霸为钜鹿太守,霸性清约质朴,为政宽恕,正色而已,不求备于人。掾吏有过,辄私责数,不改,休罢之,终不暴扬其恶。御览卷二六0   魏霸,字叔卿,为将作大匠,〔八〕吏皆怀恩,人自竭节作业,无谴过。〔九〕书钞卷五四   魏霸延平元年仕为光禄大夫,妻死,〔一0〕长兄更为娶妻。〔一一〕妻至官舍,〔一二〕霸笑曰:“年老,儿子备具,何用空养他家老妪为?”即自入拜其妻,手奉案前跪。霸曰:〔一三〕“夫人视老夫复何中空,〔一四〕而远失计义,〔一五〕不敢相屈。”〔一六〕即拜而出。妻惭求去,〔一七〕遂送还之。书钞卷八五   〔一〕 “魏伯”,范晔后汉书卷二五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袁宏后汉纪卷一四亦略载其事。“伯”,与“霸”字同。   〔二〕 “字乔卿”,聚珍本注云:“一本作‘字延年’。”御览卷四九一引云“魏霸字延年,仕为光禄大夫”,书钞卷五四又引云“魏霸字叔卿”,皆不可据信。按御览卷七一0引云:“魏霸延平元年仕为光禄大夫。”御览卷四九一所引“魏霸字延年,仕为光禄大夫”二句,疑即由东观汉记这段文字脱误而成。范晔后汉书魏霸传载霸字乔卿,初学记卷一七引谢承后汉书亦载霸字乔卿,可证“乔卿”二字不误。   〔三〕 “归”,聚珍本无此字。   〔四〕 “生病”,聚珍本作“至病”,与上句连读。   〔五〕 “为钜鹿太守”,姚本、聚珍本同,书钞卷三五、续编珠卷一引亦同,独类聚卷二一引作“为长史”。   〔六〕 “专”,姚本、聚珍本作“尊”,类聚卷二一引同。按“尊”字是,初学记卷一七引谢承后汉书亦作“尊”。   〔七〕 “乡里慕其行,化之”,原无“之”字,语义未完,姚本、聚珍本有“之”字,初学记卷一七引谢承后汉书同,今据增补。此二句类聚卷二一引作“乡里皆慕其化”。   〔八〕 “为将作大匠”,据范晔后汉书魏霸传,霸于和帝永元十六年征拜将作大匠。   〔九〕 “无谴过”,此句下姚本、聚珍本有“之事”二字。   〔一0〕“魏霸延平元年仕为光禄大夫,妻死”,原无“延平元年仕为光禄大夫”十字,姚本、聚珍本有,御览卷七一0引亦有,今据增补。书钞卷一三三,御览卷四九一、卷五四二引亦载霸仕为光禄大夫,只是文字略异。范晔后汉书魏霸传云:“延平元年,代尹勤为太常。明年,以病致仕,为光禄大夫。”是霸为光禄大夫在延平二年,此引东观汉记“元年”下可能有删节。   〔一一〕“更”,姚本、聚珍本作“伯”,书钞卷一三三,御览卷四九一、卷五四二、卷七一0亦皆引作“伯”。按霸与其兄不应同名,“伯”字有误。   〔一二〕“妻”,姚本、聚珍本作“送”,书钞卷一三三,御览卷四九一、卷五四二、卷七一0亦皆引作“送”。   〔一三〕“即自入拜其妻,手奉案前跪。霸曰”,此三句姚本同。聚珍本“拜”作“辞”,书钞卷一三三引无“霸”字,御览卷四九一引“拜”作“辞”,无“手”字,“跪霸”作“因跪”,御览卷五四二、卷七一0引“跪霸”作“因跪”,余亦同。   〔一四〕“空”,聚珍本脱此字。   〔一五〕“远”,聚珍本作“遂”,御览卷四九一引亦作“遂”。   〔一六〕“不敢相屈”,原无此句,姚本、聚珍本有,书钞卷一三三,御览卷五四二、卷七一0引亦有,今据增补。御览卷四九一引作“不敢屈”,偶脱“相”字。   〔一七〕“妻惭求去”,此下二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五四二引亦有,今据增补。   刘宽   刘宽迁南阳太守,〔一〕温仁多恕,吏民有过,但用蒲鞭罚之,示辱而已。〔二〕类聚卷八二  刘宽简略嗜酒,尝坐客,使苍头市酒,迂久,〔三〕大醉而还。对客骂曰:“畜生。”宽遣人视奴,疑必自杀。〔四〕类聚卷三五   刘宽性简略,夫人欲试宽意,伺当朝会,装严已讫,使婢奉肉羹,〔五〕翻污朝衣。婢遽收之,〔六〕宽神色不异,乃徐言:“羹烂汝手?”〔七〕合璧事类卷五四   〔一〕 “刘宽”,字文饶,弘农华阴人,范晔后汉书卷二五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司马彪续汉书卷二、华峤后汉书卷一。袁宏后汉纪卷二五,隶释卷一一太尉刘宽碑、刘宽后碑亦略载其事。“迁南阳太守”,范书刘宽传云:“延熹八年,征拜尚书令,迁南阳太守,典历三郡。”而太尉刘宽碑云宽延熹八年,“迁东海相,以德兴化,泽臻民物。复迁南阳太守”。   〔二〕 “示辱而已”,此条御览卷九九九亦引,字句微异。   〔三〕 “迂久”,此句原无,御览卷四六六、卷五00引有,今据增补。   〔四〕 “疑必自杀”,此条姚本和御览卷四六六、卷五00所引与此字句大同小异。惟聚珍本较详,全文作“宽简略嗜酒,尝有客,遣苍头市酒,迂久,大醉而还。客不堪之,骂曰:‘畜产。’宽须臾遣人视奴,疑必自杀。顾左右曰:‘此人也,骂言畜产,辱孰甚焉。吾惧其死也。’”与范晔后汉书刘宽传字句大略相同,不知聚珍本据何书辑录。   〔五〕 “使婢奉肉羹”,“使”字下书钞卷一二九引有“侍”字,范晔后汉书刘宽传同。   〔六〕 “遽”,此字原无,聚珍本有,六帖卷二0、御览卷五00引亦有,范晔后汉书刘宽传同,今据增补。   〔七〕 “羹烂汝手”,此条初学记卷一九、类聚卷三五、万花谷后集卷一六亦引,字句微异。   伏湛〔一〕   上自将击彭宠,〔二〕伏惠公谏曰:“臣闻文王享国五十,伐崇七年,而三分天下有二。至武王,四海乃宾。陛下承大乱之极,出入四年,中国未化,远者不服,而远征边郡,四方闻之,莫不怪疑,愿思之。” 御览卷四五三  南阳太守杜诗上疏荐伏惠公曰:〔三〕“窃见故大司徒阳都侯伏惠公自行束脩,〔四〕讫无毁玷,〔五〕笃信好学,〔六〕守死善道,经为人师,行为仪表,秉节持重,有不可夺。〔七〕众贤百姓,乡望德义。〔八〕微过斥退,久不复用,识者愍惜,儒士痛心。湛容貌堂堂,〔九〕国之光辉,智略谋虑,朝之渊薮。龆龀励志,〔一0〕白首不衰。实足以先后王室,名足以光示远人。武公、庄公所以砥砺蕃屏,劝进忠信,令四方诸侯咸乐回首,仰望京师。柱石之臣,宜居辅弼,出入禁门,补阙拾遗。”〔一一〕御览卷六三一   〔一〕 “伏湛”,字惠公,琅邪东武人,范晔后汉书卷二六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袁山松后汉书。   〔二〕 “上自将击彭宠”,建武二年,彭宠反汉。三年,光武帝欲自将兵击之。时伏湛为大司徒,上疏谏阻,遂遣耿弇击宠。   〔三〕 “南阳太守杜诗上疏荐伏惠公曰”,建武五年冬,光武帝征张步,伏湛留守。时蒸祭高庙,河南尹、司隶校尉于庙中争论,湛不举奏,被免去大司徒之职。六年,徙封不其侯,遣就国,故有杜诗上疏荐伏湛事。见范晔后汉书伏湛传。   〔四〕 “自行束脩”,谓初入学官之时。汉代年十五左右始行束脩,入学官。   〔五〕 “讫”,竟也。   〔六〕 “学”,原作“死”,涉下文而误。聚珍本作“学”,书钞卷三三引同,与范晔后汉书伏湛传相合,今据改正。   〔七〕 “秉节持重,有不可夺”,此二句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三三亦引,今据增补。“夺”字下当有“之志”二字,范晔后汉书伏湛传载杜诗荐湛疏云:“秉节持重,有不可夺之志。”   〔八〕 “乡”,范晔后汉书伏湛传作“仰”。   〔九〕 “湛容貌堂堂”,此句至“宜居辅弼”句原无,聚珍本有,今据增补。其中“容貌堂堂”至“名足以光示远人”诸句和“柱石之臣,宜居辅弼”二句,御览卷三八九引,“武公、庄公所以砥砺蕃屏”至“仰望京师”四句,范晔后汉书伏湛传李贤注引。   〔一0〕“龆龀”,谓童年。范晔后汉书伏湛传作“髫发”。   〔一一〕“出入禁门,补阙拾遗”,此二句原无,聚珍本有,文选卷一0潘岳西征赋李善注亦引,今据增补。文选卷二八鲍照乐府放歌行李善注引作“出入禁门,补拾遗阙”。此条御览卷三七九、文选卷四七袁宏三国名臣序赞李善注亦引,然皆极简略。   伏盛   伏盛,〔一〕字伯明。范晔后汉书卷二六伏隆传李贤注  张步遣其掾孙昱随盛诣阙上书,献鳆鱼。〔二〕范晔后汉书卷二六伏隆传李贤注   〔一〕 “伏盛”,伏湛之子,范晔后汉书卷二六有传。“盛”,范书作“隆”,云“字伯文”。李贤注云:“东观记‘隆’作‘盛’,字伯明。”按“盛”字当改作“隆”。为避殇帝讳,修史者改“隆”作“盛”。   〔二〕 “张步遣其掾孙昱随盛诣阙上书,献鳆鱼”,范晔后汉书伏隆传云:“张步遣使随隆诣阙上书,献鳆鱼。”李贤注云:“东观记:步遣其掾孙昱随之。”此条即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辑录。   伏恭〔一〕   恭字叔齐,伏湛同产兄子也。范晔后汉书卷二六牟融传李贤注   〔一〕 “伏恭”,范晔后汉书卷七九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华峤后汉书卷二。   伏晨〔一〕   晨尚高平公主。范晔后汉书卷二六伏湛传李贤注   〔一〕 “伏晨”,伏湛少子伏翕之孙,范晔后汉书无传。   侯霸   侯霸,〔一〕字君房,有威重,〔二〕为太子舍人。〔三〕书钞卷六六  从钟宁君受律。范晔后汉书卷二六侯霸传李贤注   侯霸,字君房,河南密人也。〔四〕为临淮太守,治有能名。〔五〕及王莽之败,霸保固自守,〔六〕卒全一郡。更始元年,遣谒者侯盛、荆州刺史费遂齎玺书征霸,〔七〕百姓老弱相携号哭,遮使者车,或当道而卧。皆曰:“乞侯君复留期年。”〔八〕民乃诫乳妇勿得举子,侯君当去,必不能全。使者虑霸就征,临淮必乱,不敢受玺书,〔九〕而具以状闻。〔一0〕御览卷二六0   侯霸为尚书令,〔一一〕深见任用。〔一二〕类聚卷四八   〔一〕 “侯霸”,范晔后汉书卷二六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袁山松后汉书。袁宏后汉纪卷五亦略载其事。   〔二〕 “有威重”,此句御览卷二四六引作“为人严而有威”。   〔三〕 “为太子舍人”,范晔后汉书侯霸传云:“成帝时,任霸为太子舍人。”   〔四〕 “河南密人也”,此句原无,书钞卷一三九引,今据增补。“河南”二字原误作“河内”,今据范晔后汉书侯霸传校改。汉书地理志河南有密县。   〔五〕 “为临淮太守,治有能名”,此二句姚本作“霸为淮平大尹,政理有能名”。聚珍本同,惟无“霸”字。书钞卷一三九引作“为临淮太守,郡以致治”。袁宏后汉纪卷五亦云侯霸于王莽时“为临淮太守”。按临淮郡,王莽改为淮平。范晔后汉书侯霸传云:“后为淮平大尹,政理有能名。”   〔六〕 “自”,原脱,今据范晔后汉书侯霸传增补。此句聚珍本作“霸保守临淮”,文选卷五九沈约齐故安陆昭王碑文李善注引同。   〔七〕 “遣谒者侯盛、荆州刺史费遂齎玺书征霸”,此句原作“遣使征霸”,姚本、聚珍本作“遣谒者侯盛、荆州刺史费遂齎玺书征霸”,范晔后汉书侯霸传李贤注引同,今据改。此句书钞卷一三九引同,惟“齎”字作“赉”。文选卷五九沈约齐故安陆昭王碑文李善注引作“遣谒者侯盛齎玺书征霸”。   〔八〕 “期年”,此二字原无,聚珍本云:“愿复留霸期年。”文选卷五九沈约齐故安陆昭王碑文李善注引同,今据增补。   〔九〕 “受”,聚珍本作“授”,范晔后汉书侯霸传同。按二字通。   〔一0〕“而具以状闻”,此条书钞卷三五亦引,字句简略。   〔一一〕“侯霸为尚书令”,范晔后汉书侯霸传云:“建武四年,光武征霸与车驾会寿春,拜尚书令。”   〔一二〕“深见任用”,此条御览卷二一0亦引,文字全同。   韩歆   韩歆,〔一〕字翁君,南阳人。以从征伐有功,封扶阳侯。好直言,为司徒,〔二〕尝因朝会帝读隗嚣、公孙述相与书,歆曰:“亡国之君皆有才,桀、纣亦有才。”上大怒,以为激发,免归田里。上犹不释,复诏就责,歆及子婴皆自杀。御览卷四八三   〔一〕 “韩歆”,范晔后汉书卷二六侯霸传略载其事。   〔二〕 “为司徒”,建武十三年,从沛郡太守代侯霸为大司徒。见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   宋弘   上尝问宋弘通博之士,〔一〕弘荐沛国桓谭才学洽闻,几及杨雄、刘向父子。于是召谭拜议郎、给事中。上每宴,辄令鼓琴,好其繁声。弘闻之,不悦,悔于荐举。闻谭内出,正朝服坐府上,〔二〕遣吏召之。谭至,不与席而让之曰:〔三〕“吾所以荐子者,欲令辅国家以道德,〔四〕而今数进郑声以乱雅乐,〔五〕非颂德忠正也。”〔六〕后大会群臣,上使谭鼓琴,见弘,失其常度。上怪而问之,弘乃离席免冠谢曰:“臣所以荐桓谭者,望能以忠正导主,而令朝廷耽悦郑声,〔七〕臣之罪也。”其后不复令谭给事中。〔八〕御览卷六三一  宋弘为司空,〔九〕常受俸得盐豉千斛,〔一0〕遣诸生迎取上河,令粜之。盐贱,诸生不粜,弘怒,便遣,及其贱,悉粜卖,不与民争利。〔一一〕御览卷八二八   宋弘尝燕见,御坐新施屏风,图画烈女,〔一二〕帝数顾视之。弘正容言曰:“未见好德如好色者。”上即为撤之。时上姊胡阳公主新寡,〔一三〕上与共论朝臣,微观其意。主曰:“宋公威容德器,群臣莫及。”上曰:“方且图之。”后弘见上,令主坐屏风后,因谓弘曰:“谚言贵易交,富易妻,人情乎?”弘曰:“臣闻贫贱之交不可忘,糟糠之妻不下堂。”上顾谓主曰:“事不谐矣。”类聚卷六九   〔一〕 “宋弘”,字仲子,京兆长安人,范晔后汉书卷二六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袁山松后汉书。“上尝问宋弘通博之士”,当在建武初年宋弘为大司空时。“通博”,书钞卷一0九、类聚卷四四引作“通儒”。四库全书考证云:“按‘通儒之士’,或传写有讹,考范书本传作‘通博之士’,太平御览引本书与范书同,文义较妥。”   〔二〕 “正朝服坐府上”,此句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三七引亦有,今据增补。御览卷五七七引无“正朝服”三字,而有“坐府上”三字。   〔三〕 “与”,原误作“举”,聚珍本作“与”,书钞卷三七引同,范晔后汉书宋弘传亦作“与”,今据改正。   〔四〕 “德”,原无此字,书钞卷三七引有,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宋弘传载弘让桓谭曰:“吾所以荐子者,欲令辅国家以道德也。”   〔五〕 “郑声”,史记乐书云:“郑、卫之音,乱世之音也。”汉书礼乐志云:“周室大坏,诸侯恣行,设两观,乘大路。陪臣管仲、季氏之属,三归雍彻,八佾舞廷。制度遂坏,陵夷而不反,桑间、濮上、郑、卫、宋、赵之声并出,内则致疾损寿,外则乱政伤民。”颜师古注云:“郑、卫、宋、赵诸国,亦皆有淫声。”   〔六〕 “颂”,聚珍本作“硕”。   〔七〕 “令”,原误作“今”,“耽”,原误作“钦”,皆据聚珍本改正。范晔后汉书宋弘传载弘言云:“臣所以荐桓谭者,望能以忠正导主,而令朝廷耽悦郑声,臣之罪也。”   〔八〕 “其后不复令谭给事中”,此句原无,聚珍本有,类聚卷四四引亦有,今据增补。此句御览卷五七七引作“故不复令谭给事”。此条书钞卷三三、事类赋卷一一亦引,字句较略。   〔九〕 “宋弘为司空”,原作“司空宋弘”,书钞卷三八引作“宋弘为司空”,今从改。   〔一0〕“常”,书钞卷三八、御览卷四二五引作“尝”。按二字通。   〔一一〕“不与民争利”,此条姚本作“宋弘为司空,尝受俸得盐,令诸生粜,诸生以贱不粜。弘怒,悉贱粜,不与民争利”。系据书钞卷三八所引辑录。聚珍本同,只是删去首句。   〔一二〕“图画烈女”,原脱“图”字,姚本、聚珍本有,书钞卷一三二,六帖卷一四,御览卷七0一、卷七五0引亦有此字,今据增补。“烈”,书钞卷一三二引同,姚本、聚珍本作“列”,六帖卷一四,御览卷七0一、卷七五0引同,范晔后汉书宋弘传亦作“列”。按二字通。   〔一三〕“胡阳公主”,姚本、聚珍本作“湖阳公主”,御览卷七0一引同,范晔后汉书宋弘传亦同。按当作“湖阳公主”,史书一般都作“湖阳公主”,然而也偶有作“胡阳公主”者,如范晔后汉书光烈阴皇后纪云:“光武即位,令侍中傅俊迎后,与胡阳、宁平主诸宫人俱到洛阳。”湖阳公主名黄,建武二年,封为湖阳长公主。见范书北海靖王兴传。   冯勤   冯勤,〔一〕字伟伯,〔二〕魏郡人。曾祖父杨,宣帝时为弘农太守,有八子,皆为二千石,赵魏间荣之,号“万石”焉。〔三〕兄弟形皆伟壮,唯勤祖偃长不满七尺,〔四〕常自谓短陋,恐子孙似之,乃为子伉娶长妻,〔五〕生勤,长八尺三寸。御览卷三七七  偃为黎阳令。范晔后汉书卷二六冯勤传李贤注   冯勤初为太守铫期功曹,有高能称。〔六〕书钞卷七七   魏郡太守范横上疏荐勤。范晔后汉书卷二六冯勤传李贤注   冯勤为郎中,给事尚书。以图议军粮,在事精勤,遂见亲识,由是使典诸侯封事。勤差量功次轻重,〔七〕国土远近,地势丰薄,〔八〕不相逾越,莫不厌服焉。自是封爵之制,非勤不定。御览卷一九八   冯勤迁司徒。〔九〕是时三公多见罪退,上欲令以善自终,〔一0〕乃因宴见从容戒之曰:“朱浮上不忠于君,下陵轹同列,终以中伤,放逐受诛,〔一一〕虽复追加赏赐,不足以偿不訾之身。〔一二〕忠臣孝子,览照前世,〔一三〕以为鉴戒。〔一四〕能尽忠于国,事君无二,则爵赏光乎当世,〔一五〕功名列于不朽,〔一六〕可不勉哉!” 御览卷四五八   中元元年,车驾西幸长安,祠园陵还,勤燕见前殿尽日,归府,因病喘逆,上使太医疗视,赏赐钱帛,遂薨。范晔后汉书卷二六冯勤传李贤注   冯奋弟由,黄门侍郎,尚安平公主。〔一七〕范晔后汉书卷二六冯勤传李贤注   〔一〕 “冯勤”,范晔后汉书卷二六有传。   〔二〕 “伟伯”,原误作“卫伯”,聚珍本作“伟伯”,御览卷二五九引同,与范晔后汉书冯勤传相合。   〔三〕 “号‘万石’焉”,此句姚本、聚珍本作“号为冯万石”,类聚卷五0引同。书钞卷七四引作“号曰冯万石”。   〔四〕 “祖偃”,原误作“祖优知”,聚珍本作“祖偃”,今据改正。范晔后汉书冯勤传云:“勤祖父偃。”   〔五〕 “伉”,原误作“泛”,聚珍本作“伉”,范晔后汉书冯勤传同,今据改正。   〔六〕 “有高能称”,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七〕 “勤差量功次轻重”,此下七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五一亦引,今据增补。   〔八〕 “薄”,原误作“王”,姚本、聚珍本作“薄”,范晔后汉书冯勤传同,今据改正。   〔九〕 “冯勤迁司徒”,建武二十七年冯勤为司徒。见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   〔一0〕“上欲令以善自终”,此句姚本、聚珍本作“上贤勤,欲令以善自珍”。范晔后汉书冯勤传云:“帝贤勤,欲令以善自终。”   〔一一〕“终以中伤,放逐受诛”,此二句姚本、聚珍本作“竟以中伤人臣,放逐遭诛”。类聚卷二三引作“竟以中伤人臣,放逐受诛”。按范晔后汉书冯勤传载光武帝言云:“朱浮上不忠于君,下陵轹同列,竟以中伤至今,死生吉凶未可知,岂不惜哉!人臣放逐受诛,虽复追加赏赐赙祭,不足以偿不訾之身。”可见此文有节删。   〔一二〕“不足以偿不訾之身”,范晔后汉书冯勤传李贤注云:“‘訾’,量也。言无量可比之,贵重之极也。‘訾’与‘资’同。”   〔一三〕“览”,原作“鉴”,姚本、聚珍本作“览”,书钞卷一八、类聚卷二三引同,范晔后汉书冯勤传亦作“览”,今据改。   〔一四〕“鉴”,姚本、聚珍本作“镜”,书钞卷一八、类聚卷二三引同,范晔后汉书冯勤传亦作“镜”。   〔一五〕“光”,原误作“先”,姚本、聚珍本作“光”,类聚卷二三引同,范晔后汉书冯勤传亦作“光”,今据改正。   〔一六〕“功”,原脱,姚本、聚珍本有此字,类聚卷二三引同,范晔后汉书冯勤传亦有此字,今据增补。   〔一七〕“尚安平公主”,范晔后汉书冯勤传云:勤中子顺,尚平阳长公主,“建初八年,以顺中子奋袭主爵为平阳侯,薨,无子。永元七年,诏书复封奋兄羽林右监劲为平阳侯,奉公主之祀。奋弟由,黄门侍郎,尚平安公主。”李贤注云:“章帝女也。臣贤按:东观记亦云安平,皇后纪云由尚平邑公主,纪、传不同,未知孰是。”此条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文句辑录。李贤注引作“安平”,范书作“平安公主”,亦相互有异。   郭贺   郭贺,〔一〕字乔卿,为荆州刺史。明帝到南阳巡守,赐三公之服,去幨帷,使百姓见之,以彰有德。〔二〕书钞卷七二   〔一〕 “郭贺”,范晔后汉书卷二六蔡茂传附载郭贺事迹。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   〔二〕 “以彰有德”,此条文字聚珍本作“郭贺,字乔卿,洛阳人,为荆州刺史,百姓歌之曰:‘厥德文明。’治有殊政。显宗巡狩,赐以三公之服,黻冕之旒”。书钞卷三六引作“郭贺为荆州刺史,百姓歌之曰:‘厥德文明。’”卷三九引作“郭贺为荆州刺史,治有殊政。显宗巡狩,赐以三公之服,鳖冕之旒”。“鳖”,即“黻”字之误。姚本、书钞卷三0引皆较简略。   赵憙   赵憙,〔一〕字伯阳,南阳宛人也。〔二〕少有节操,从兄为人所杀,无子,憙十五,常思欲报之。乃挟兵结客,后遂往复仇。而仇家皆疾病,无相拒者。憙以因疾报杀,非仁者心,且释之而去,顾谓仇曰:“尔曹若健,远相避也。”后病愈,悉自缚诣憙,不与相见,后竟杀之。〔三〕御览卷四八一  更始即位,舞阴大姓李氏拥城不下,更始遣柱天将军李宝降之,不肯,云:“闻宛之赵氏有孤孙憙,〔四〕信义着闻,愿得降之。”更始征憙,使诣舞阴,李氏遂降。御览卷四二0   赵憙为赤眉兵所围,〔五〕迫急,乃亡走,与友人韩仲伯等数十人,携小弱,越山出武关。仲伯以妇色美,虑有强暴者,而己受其害,欲弃之于道。憙责怒仲伯,〔六〕不听,以泥涂仲伯妇面,〔七〕载以鹿车,身自推之。〔八〕每逢贼欲逼夺,憙辄为求哀,〔九〕言其病,〔一0〕以此得免。〔一一〕御览卷四0七   赵憙为赤眉所迫,亡走,遇更始亲属,皆裸跣涂炭,饥困不能前。憙见之悲感,所装缣帛资粮,悉以与之。御览卷四一九   敕憙从骑都尉储融受兵二百人,〔一二〕通利道路。憙白上,不愿受融兵,单车驰往,度其形况。上许之。范晔后汉书卷二六赵憙传李贤注   赵憙,〔一三〕字伯阳,为平原太守,〔一四〕后青州大蝗,入平原界辄死,岁屡有年,百姓歌之。类聚卷五0   建武二十六年,上延集内戚宴会,诸夫人各前言为赵憙所济活。〔一五〕帝甚嘉之。后征憙入为太仆,引见谓曰:“卿非但为英雄所保也,妇人亦怀卿之恩。”厚加赏赐。御览卷四七九   草创苟合,〔一六〕未有还人,盖憙至此,请徙之令尽也。范晔后汉书卷二六赵憙传李贤注   太尉赵憙上言宜登封岱宗,正三雍之礼。玉海卷九五   太尉赵憙以日蚀免。〔一七〕书钞卷五一   赵憙,〔一八〕字伯阳,为卫尉,行太尉事,〔一九〕性周密,尽心事上,内典宿卫,夙夜匪懈,恩宠甚厚。遭母忧,上疏乞身行服,〔二0〕帝不许,〔二一〕遣使者为释服。〔二二〕书钞卷五三   憙内典宿卫,外干宰职,正身立朝,未尝懈惰。及帝崩,复典丧事,再奉大行,礼事修举。肃宗即位,进为太傅。〔二三〕聚珍本   诏云:“行太尉事卫尉赵憙,〔二四〕三叶在位,〔二五〕为国元老,其以憙为太傅。”时年八十,而心力克壮,继母在,〔二六〕朝夕瞻省,傍无几杖,言不称老,达练事体,明解朝章,虽无謇直之风,屡有补阙之益。〔二七〕初学记卷一一   赵憙奋迅行伍。〔二八〕文选卷一0潘岳西征赋李善注   〔一〕 “赵憙”,范晔后汉书卷二六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袁宏后汉纪卷八亦略载其事。“憙”字原作“喜”,本条下文同,姚本、聚珍本作“憙”,他书或引作“憙”,或引作“喜”。按当以“憙”字为是。   〔二〕 “南阳宛人”,原脱“阳”字。范晔后汉书赵憙传云:“南阳宛人也。”今据增补。   〔三〕 “后竟杀之”,此条类聚卷三三亦引,字句稍略。   〔四〕 “憙”,原作“喜”,本条下文同。   〔五〕 “赵憙为赤眉兵所围”,据范晔后汉书赵憙传记载,更始拜憙为五威偏将军,以功拜中郎将,封勇功侯。更始败,憙为赤眉兵所围。“憙”,原作“喜”,本条下文同。   〔六〕 “憙责怒仲伯”,原作“喜怒”,聚珍本作“憙责怒仲伯”,今从改。御览卷三八0引与聚珍本同,惟“憙”字作“喜”。   〔七〕 “仲伯”,原脱“伯”字。此二字聚珍本作“其”,御览卷三八0引同。   〔八〕 “自”,原脱,聚珍本有,御览卷三八0引同,范晔后汉书赵憙传亦有此字,今据增补。   〔九〕 “辄为求哀”,此四字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三八0引亦有此四字,今据增补。   〔一0〕“其”,此字原脱,聚珍本有,御览卷三八0引亦有此字,今据增补。   〔一一〕“以此得免”,范晔后汉书赵憙传同,聚珍本作“遂脱”,御览卷三八0引同。   〔一二〕“敕憙从骑都尉储融受兵二百人”,范晔后汉书赵憙传云:“时江南未宾,道路不通,以憙守简阳侯相。憙不肯受兵,单车驰之简阳。”其下李贤引“敕憙”云云作注。此句上姚本有“帝以憙守简阳侯相”一句,聚珍本有“光武以憙守简阳侯相”一句,皆系酌取范书文字增补。   〔一三〕“憙”,原作“喜”。   〔一四〕“为平原太守”,此句下姚本、聚珍本有“于是擢举义行,诛锄奸恶”二句。按书钞卷七六引东观汉记云:“赵君憙为平原太守,百姓歌之。”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七六此条已改引后汉书,有“于是擢举义行,诛锄奸恶”二句,与今本范晔后汉书赵憙传相合。姚本、聚珍本“于是”云云二句,系据陈本书钞或范书增补。   〔一五〕“憙”,原作“喜”,本条下文同。   〔一六〕“草创苟合”,范晔后汉书赵憙传云:建武“二十七年,拜太尉,赐爵关内侯。时南单于称臣,乌桓、鲜卑并来入朝,帝令憙典边事,思为长久规。憙上复缘边诸郡,幽、并二州由是而定。”其下李贤引“草创苟合”云云作注。按范书光武帝纪载,建武十五年二月,徙雁门、代郡、上谷三郡民,置常山关、居庸关以东。二十年,省五原郡,徙其吏人置河东。二十五年,南单于臣服于汉,遣子入侍。乌桓大人率众内属。二十六年,遣中郎将段郴授南单于玺绶,令入居云中。至此,原来先后被迁徙的云中、五原、朔方、北地、定襄、雁门、上谷、代八郡民,亦令归还本土,并使谒者带领弛刑徒修理城郭。但返回边郡的人并不多。所谓“草创苟合,未有还人”,就是指这种情况来说的。二十七年,赵憙上奏复缘边诸郡,八郡民才又徙还本土。   〔一七〕“太尉赵憙以日蚀免”,此句聚珍本作“拜太尉,以日蚀免”。注云:“范书本传,建武二十七年拜太尉,明帝永平三年,坐考中山相薛脩不实免,非因日蚀也。且以灾异策免三公,自安帝时徐防始,光武时未有此,此文疑误。”   〔一八〕“憙”,原作“喜”。   〔一九〕“行太尉事”,此句原无,书钞卷五三别处引此条有此句,今据增补。据范晔后汉书赵憙传载,明帝永平三年春,憙坐考中山相薛脩不实免,同年冬代窦融为卫尉。八年,代虞延行太尉事。   〔二0〕“遭母忧,上疏乞身行服”,此二句原作“母殁,故乞身行服”。书钞卷九三引作“遭母忧,上疏乞身行丧”。今参酌书钞卷九三所引校改。此二句姚本、聚珍本作“母殁,乞身行服”。   〔二一〕“帝”,姚本、聚珍本作“显宗”,书钞卷九三引同。   〔二二〕“遣使者为释服”,此句原无,书钞卷九三引有,今据增补。姚本、聚珍本亦有此句,只是无“者”字,此句下又有“赏赐恩宠甚渥”一句。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九三引云:“遣使者为释服,赏赐恩宠甚渥。”可见姚本、聚珍本系据陈本书钞辑录,又偶脱“者”字。   〔二三〕“进为太傅”,此条不知聚珍本从何书辑录,文字与范晔后汉书赵憙传全同。   〔二四〕“卫尉”此二字原无,类聚卷四六引有,今据增补。“憙”,原作“喜”,本条下文同。   〔二五〕“叶”,类聚卷四六、合璧事类后集卷一一引作“世”。   〔二六〕“继母在”,此句下合璧事类后集卷一一引有“堂”字。   〔二七〕“屡有补阙之益”,此条姚本、聚珍本作“诏曰:‘行太尉事赵憙,三叶在位,为国元老,其以憙为太傅。’”“时年八十”以下各句漏辑。御览卷二0六亦引此条,字句与姚本、聚珍本略同。   〔二八〕“赵憙奋迅行伍”,聚珍本将此句编于传首“赵憙,字伯阳”二句下。四库全书考证云:“此条永乐大典及姚本无之,当是序中语。”   牟融   牟融,〔一〕字子优,迁大司农,居职修治,又善论议,朝廷皆服其能。帝数嗟叹,以为才堪宰相。〔二〕唐类函卷四七   〔一〕 “牟融”,北海安丘人,范晔后汉书卷二六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袁宏后汉纪卷一0亦略载其事。   〔二〕 “以为才堪宰相”,此条姚本全同。书钞卷五四引作“牟融,字子优,为大司农,性明达,朝廷称为名卿”。书钞卷三六,类聚卷四九,初学记卷一二,六帖卷七五,万花谷别集卷八,记纂渊海卷三一,合璧事类后集卷三三、卷三五,翰苑新书卷二一、卷二二亦皆引此条,字句与书钞卷五四所引大同小异。聚珍本作“牟融,字子优,迁大司农,性明达,居职修治,又善论议,朝廷称为名卿。帝数嗟叹,以为才堪宰相”。内容详于诸书所引,系综合各书所引连缀而成。御览卷二三二引云:“羊融,字子优,为大司农,性明达,称为名卿。”“羊融”即“牟融”之讹,聚珍本辑者不加细考,遂以羊融另立一传,辑入此条文字,编于不明时代的人物之列,大误。   韦彪   韦彪上议曰:〔一〕“二千石皆以选出京师,剖符典千里。”〔二〕文选卷二九嵇康杂诗李善注   〔一〕 “韦彪”,字孟达,扶风平陵人,范晔后汉书卷二六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华峤后汉书卷一。袁宏后汉纪卷一一亦略载其事。据范书载,建初中,韦彪为大鸿胪,当时上书言事者,大多认为郡国贡举率非功次,吏事日坏,咎在州郡,有诏下公卿朝臣议。韦彪上议,认为贡举关键“在于选二千石,二千石贤,则贡举皆得其人矣”。文选李善注所引韦彪议中二语,已被范书节删。   〔二〕 “剖符典千里”,此条文选卷五七潘岳马汧督诔李善注亦引,文字与此全同。   韦豹   韦豹,〔一〕字季明。数年辟公府,〔二〕辄以事去。司徒刘恺辟之,谓曰:“卿轻人,好去就,故爵位不逾。〔三〕今岁垂尽,当辟御史,意在相荐,子其留乎?”豹曰:“犬马齿衰,〔四〕岂敢久待。荐之私,〔五〕非所敢当。”遂跣而起,恺追之,遥去不顾。〔六〕御览卷六三一   〔一〕 “韦豹”,韦彪族子,范晔后汉书卷二六韦彪传附载其事。   〔二〕 “数年辟公府”,聚珍本无“年”字。按“年”字系衍文,范晔后汉书韦彪传无此字。下文云:“卿轻人,好去就。”正承“数辟公府”为言。   〔三〕 “逾”,聚珍本同,范晔后汉书韦彪传作“跻”。   〔四〕 “犬”,聚珍本作“夫”。按“犬”字是,范晔后汉书韦彪传作“犬”。   〔五〕 “荐之私”,从上下句来看,此当四字为句。聚珍本“荐”上有“论”字,于义不通,必是误字。范晔后汉书韦彪传载韦豹言云:“犬马齿衰,……不堪久待,选荐之私,非所敢当。”是“荐”字上脱“选”字。   〔六〕 “遥”,聚珍本同,范晔后汉书韦彪传作“径”,于义较长。   桓虞   桓虞,〔一〕字伯春,〔二〕时迁尚书仆射,〔三〕据法断事,周密平正,以为能,擢为南阳太守。〔四〕书钞卷五九   〔一〕 “桓虞”,范晔后汉书无传。袁宏后汉纪卷一一略载其事。   〔二〕 “字伯春”,范晔后汉书章帝纪章和元年李贤注:“桓虞,字仲春,冯翊万年人。”建初四年注亦云“字仲春”。又袁宏后汉纪卷一一亦云:“虞字仲春。”   〔三〕 “时迁尚书仆射”,陈禹谟刻本书钞无“时”字,姚本、聚珍本亦无“时”字。此句上聚珍本有“冯翊万年人”一句,疑是据上引范书李贤注增入。   〔四〕 “擢为南阳太守”,范晔后汉书章帝纪云:建初四年五月甲戌,“南阳太守桓虞为司徒”。据此,桓虞擢为南阳太守当在建初四年前。   赵勤   赵勤,〔一〕字益卿,〔二〕刘赐姊子。勤童幼有志操,往来赐家,国租适到,时勤在旁,赐指钱示勤曰:“拜,乞汝三十万。”〔三〕勤曰:“拜而得钱,非义所取。”终不肯拜。〔四〕御览卷八三五  赵勤,字孟卿,南阳棘人。〔五〕明达好学,介然特立。太守骆珍召署曹吏,至掾督邮。太守桓虞下车,叶令雍霸及新野令皆不遵法,乃署勤督邮,〔六〕到叶见霸,不问县事,但高谈清论以激厉之,霸即陈责解印绶去。〔七〕勤还入新野界,令闻霸已去,遣吏奏记陈罪,复还印绶去。虞乃叹曰:“善吏如良鹰矣,下□即中。”〔八〕御览卷二五三   赵勤,南阳人,太守桓虞召为功曹,〔九〕委以郡事。尝有重客过,欲讬一士,令为曹吏。虞曰:“我有贤功曹赵勤,当与议之。”□于内中听,〔一0〕虞乃问勤,勤对曰:“恐未合,众客曰止,〔一一〕止,勿复道。”〔一二〕御览卷二六四   〔一〕 “赵勤”,范晔后汉书未见。   〔二〕 “字益卿”,姚本、聚珍本同,御览卷二五三引作“字孟卿”。   〔三〕 “乞”,给与。“三十”,姚本同,事类赋卷一0引亦同。聚珍本作“二”。   〔四〕 “终不肯拜”,此句下聚珍本注云:“此段一本作‘勤少孤,尝从人贷钱。或以钱示勤曰:“汝起拜,即与汝。”勤曰:“拜汝得钱非义。”终不肯拜。’”所谓“一本”,即指姚本。姚本辑有这段文字。此条书钞卷八五引作“勤少孤,往来刘赐家,赐指钱示勤曰:‘汝起拜赐汝。’勤曰:‘拜而得钱,非义所取。’终不肯拜”。   〔五〕 “棘”,南阳郡无棘县,当作“棘阳”。   〔六〕 “署”,原误作“复”,姚本、聚珍本作“署”,书钞卷七七引同,今据改。   〔七〕 “陈责”,当作“自责”。姚本、聚珍本无,书钞卷七七引亦无此二字。   〔八〕 “下□即中”,此条御览卷九二六、事类赋卷一八、文选卷二八鲍照东武吟李善注亦引,文字疏略。“□”,臂套,以皮为之。   〔九〕 “功曹”,即郡守下的功曹史,主要掌管人事,也与闻一郡政务。汉代县也置功曹。   〔一0〕“听”,与“厅”字通。   〔一一〕“众客”,据上文,当作“重客”。   〔一二〕“勿复道”,此条书钞卷三四、卷七七亦引,仅有前四句,文字微异。   王阜   王阜,〔一〕字世公,蜀郡人。少好经学,年十一,辞父母,欲出精庐。〔二〕以尚少,〔三〕不见听。后阜窃书诵尽,日辞,欲之犍为定生学经,取钱二千、〔四〕布二端去。母追求到武阳北男谒舍家得阜,将还。后岁余,白父升曰:“令我出学仕宦,〔五〕傥至到今,毋乘跛马车。”升怜其言,听之定所受韩诗,年七十为食侍谋,童子传授业,声闻乡里。〔六〕书钞卷一三九  王阜,字世公,为重泉令,政治肃清,举县畏惮,〔七〕吏民向化,鸾鸟集止学宫。〔八〕阜使校官掾长涉叠为张雅乐,〔九〕击磬,鸟举足垂翼,应声而舞,〔一0〕翾翔复上县庭屋,〔一一〕十余日乃去。〔一二〕御览卷二六七   王阜为益州太守,边郡吏多放纵。阜以法绳正吏民,不敢犯禁,政教清静,百姓安业,时有神马见滇河中,〔一三〕甘露降,芝草生,〔一四〕白乌见,连有瑞应。世谓其持法平,政宽慈,〔一五〕惠化所致。〔一六〕御览卷二六0   王阜为益州太守,大将军窦宪贵盛,以绛罽襜褕与阜,阜不受。〔一七〕尝移书益州,取六百万。阜疑有奸诈,以状上。宪遣奴驺帐下吏李文迎钱,〔一八〕阜以诏书未报,距不与文。积二十余日,诏书报,给文以钱市马。 御览卷八三五   〔一〕 “王阜”,范晔后汉书无传,西南夷传略载其事,但“阜”字作“追”。其事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五、华阳国志先贤士女总赞。   〔二〕 “父”,孔广陶校注本书钞无此字,但明正德竹东书舍抄本、结一庐藏旧抄本等皆有“父”字。聚珍本和文选卷三八任昉为范始兴作求立太宰碑表李善注引亦有“父”字,今据增补。“精庐”,亦称“精舍”,集生徒讲学之所。   〔三〕 “以尚少”,孔广陶校注本书钞原误倒为“尚以少”,明正德竹东书舍抄本、结一庐抄本等尚不误,今从之。此句聚珍本作“以少”,文选卷三八任昉为范始兴作求立太宰碑表李善注作“以尚幼”。   〔四〕 “取”,聚珍本作“携”。   〔五〕 “令”,聚珍本作“今”。按“令”字是。   〔六〕 “年七十为食侍谋,童子传授业,声闻乡里”,聚珍本注云:“此段文义难明。”按前二句有讹脱,文义大致是说王阜以少年传授生徒。“七十”当作“十七”。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一三九引谢承后汉书云:“王阜幼好经学,年十一,辞父母,欲出就学,父母以阜少不允。阜窃书负箧,乘跛马车,从安定受韩诗。年十七经业大就,声闻乡里。”辞虽与东观汉记多所不同,但“七十”二字足可据此得到纠正。   〔七〕 “政治肃清,举县畏惮”,此二句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七八引亦有,今据增补。   〔八〕 “鸾鸟集止学宫”,聚珍本有巴异传,辑有以下一段文字:“巴异为重泉令,吏民向化,鸾鸟止学宫。”“巴异”即“王阜”之讹。辑者不察,遂误以为东汉有巴异一人。   〔九〕 “阜使校官掾长涉叠为张雅乐”,此句字有舛误。县令属官没有以“校官掾”为称者。六帖卷九四、合璧事类别集卷六二引作“授官椽”,亦误。汉无“长涉”,“涉”或是“沙”字之讹。姚本作“阜使官掾沙叠为张雅乐”,聚珍本作“阜使五官掾长沙叠为张雅乐”,书钞卷七八,类聚卷九0、卷九九引作“阜使掾汝叠为张雅乐”,御览卷九一六引作“阜使掾沙叠为乐”,孰是孰非,不能确考。   〔一0〕“应声而舞”,此句合璧事类别集卷六三引作“应乐声而飞舞”。   〔一一〕“翾”,姚本、聚珍本同,书钞卷七八、类聚卷九九皆引作“翱”。   〔一二〕“十余日乃去”,此条书钞卷三五、卷一0八,初学记卷一六,御览卷五七六,记纂渊海卷七八、合璧事类外集卷一四亦引,字句较此简略。   〔一三〕“时有神马见滇河中”,原无此句,书钞卷七五引有,今据增补。此句聚珍本作“神马四出滇河中”,类聚卷五0引作“神马四出镇河中”,是聚珍本据类聚,又校正了“镇”字之讹。   〔一四〕“芝草生”,原无此句,聚珍本亦无,书钞卷七五引有,今据增补。   〔一五〕“世谓其持法平,政宽慈”,此二句姚本、聚珍本作“世谓其用法平正宽兹”,类聚卷五0引同。   〔一六〕“惠化所致”,“惠”字原误作“有”,聚珍本、类聚卷五0引尚不误,今据改。此条稽瑞引作“章帝元和二年,王阜为益州牧,白乌见”,字句极略。   〔一七〕“以绛罽襜褕与阜,阜不受”,此二句原无,聚珍本、御览卷六九三引有,今据增补。   〔一八〕“遣”,原误作“追”。聚珍本作“遣”,甚是,今据改。   宋杨〔一〕   宋义后有宋昌。〔二〕史记卷一0孝文本纪索隐  安帝永宁元年,〔三〕遣大鸿胪持节至墓赐印绶,追封当阳侯。〔四〕书钞卷四七   〔一〕 “宋杨”,“杨”字姚本同,聚珍本作“扬”,书钞卷四七引作“阳”。范晔后汉书卷五五清河孝王庆传略载宋杨事。   〔二〕 “宋义后有宋昌”,范晔后汉书清河孝王庆传云:“清河孝王庆,母宋贵人。贵人,宋昌八世孙,扶风平陵人也。父杨,以恭孝称于乡闾,不应州郡之命。”据此可知宋杨为宋昌七世孙。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三〕 “永宁元年”,姚本同,聚珍本作“永宁二年”。   〔四〕 “追封当阳侯”,据范晔后汉书清河孝王庆传记载,殇帝死后,庆子祜嗣立,是为安帝。安帝追谥宋贵人曰敬隐后,追封宋杨为当阳侯,谥穆。 卷十四  传九   东观汉记卷十四   传九   宣秉   宣秉建武元年拜御史中丞,〔一〕上特诏御史中丞与司隶校尉、尚书令会同并专席而坐,故京师号曰“三独坐”。〔二〕御览卷二二五   〔一〕 “宣秉”,字巨公,冯翊云阳人,范晔后汉书卷二七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袁宏后汉纪卷六亦略载其事。   〔二〕 “故京师号曰‘三独坐’”,此条书钞卷六一、卷一三三,类聚卷六九,御览卷七0九亦引,文字微异。   宣彪   宣彪官至玄菟太守。〔一〕范晔后汉书卷二七宣秉传李贤注   〔一〕 “宣彪”,事附见范晔后汉书卷二七宣秉传。   张湛   张湛,〔一〕字子孝,右扶风人。以笃行纯淑,乡里归德,虽居幽室闇处,自整顿,〔二〕三辅以为仪表。御览卷四0三  张湛为冯翊,〔三〕见府寺门即下。主簿进曰:“位尊德重,不宜自轻。”湛曰:“礼,下公门,〔四〕何谓轻哉?” 类聚卷二一   张湛为光禄勋,〔五〕帝临朝,或有惰容,湛辄谏其失。常乘白马,上每见湛,辄言“白马生且复谏矣”。〔六〕类聚卷九三   张湛,字子孝,为光禄大夫,〔七〕数正谏威仪不如法度者。湛常乘白马,上有异政,辄言“白马生且复谏矣”。〔八〕书钞卷五六   张湛,字子孝,为太子太傅,及郭后废,〔九〕因称疾不朝,〔一0〕拜太中大夫,病居中东门候舍,〔一一〕故时人号中东门君。帝数存问赏赐。后大司徒戴涉被诛,〔一二〕帝强起湛以代之。至朝堂,遗失溲,〔一三〕因自陈疾笃,不能复任朝事,遂罢之。〔一四〕御览卷二四四   〔一〕 “张湛”,范晔后汉书卷二七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袁宏后汉纪卷七亦略载其事。   〔二〕 “自整顿”,“自”字上聚珍本有“必”字。按当有“必”字,范晔后汉书张湛传云:“居处幽室,必自修整。”   〔三〕 “张湛”,原误作“张堪”。张堪,字君游,南阳宛人,未曾为冯翊。而张湛于建武初年为左冯翊,见范晔后汉书本传、袁宏后汉纪卷七。此条下文“湛”字原亦误作“堪”,今一并校正。   〔四〕 “礼,下公门”,礼记曲礼云:“大夫士下公门,式路马。”郑玄注:“皆广敬也。”   〔五〕 “张湛为光禄勋”,建武五年,张湛为光禄勋。见范晔后汉书本传。   〔六〕 “辄言白马生且复谏矣”,此条御览卷八九四亦引,文字全同。   〔七〕 “为光禄大夫”,建武七年,张湛为光禄大夫。见范晔后汉书本传。   〔八〕 “辄言白马生且复谏矣”,此条类聚卷二四、卷四九,御览卷二四三亦引,字句稍略。   〔九〕 “郭后”,名圣通,建武二年,立为皇后。十七年,废为中山王太后。见范晔后汉书光武郭皇后纪。   〔一0〕“不朝”,此二字原无,书钞卷六五引有此二字,今据增补。   〔一一〕“中东门候舍”,范晔后汉书张湛传李贤注云:“汉官仪曰:‘洛阳十二门,东面三门,最北门名上东门,次南曰中东门。每门校尉一人,秩二千石;司马一人,秩千石;候一人,秩六千石。’‘候舍’,盖候之所居。”   〔一二〕“大司徒戴涉被诛”,建武十五年,戴涉为大司徒。二十年,下狱死。见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   〔一三〕“遗失溲”,“溲”字下聚珍本有“便”字,范晔后汉书张湛传同。   〔一四〕“遂罢之”,此条书钞卷五六亦引,字句较略。   王丹   王丹,〔一〕字仲回,京兆人也。每岁农时,载酒肴,便于田头大树下饮食劝勉之,因留其余酒肴而去。范晔后汉书卷二七王丹传李贤注  王丹闾里有丧忧,辄度其资用,教之俭约,因为其制日定葬,其亲丧不过留殡一月,其下以轻重为差。御览卷五五三   王丹资性清白,疾恶豪强。〔二〕时河南太守同郡陈遵,关西之大侠也。其友人丧亲,遵为护丧事,〔三〕赙助甚丰。〔四〕丹乃怀缣一疋,陈之于主人前,曰:“如丹此缣,出自机杼。”遵闻而有惭色。御览卷八一八   更始时,遵为大司马护军,出使匈奴,过辞于丹。〔五〕丹曰:“俱遭世反覆,〔六〕唯我二人为天地所遗。〔七〕今子当之绝域,无以相赠,赠子以不拜。”遂揖而别,遵甚悦之。〔八〕范晔后汉书卷二七王丹传李贤注   邓禹平三辅,粮乏,王丹上麦二千斛。禹高其节义,表丹领左冯翊。〔九〕御览卷八三八   王丹为太子少傅,蹇蹇正直。〔一0〕翰苑新书卷二八   司徒侯霸欲与王丹定交,〔一一〕丹被征,霸遣子昱往。〔一二〕昱道遇丹,拜于车下,丹答之。昱曰:“家公欲与君投分,何为拜子孙耶?”丹曰:“君房有是言,〔一三〕王丹未之许。”〔一四〕御览卷五四二   王丹子有同门生丧亲,家在中山,白丹欲往奔慰。结侣将行,丹怒挞之五十,〔一五〕令寄缣二匹以祠焉。〔一六〕或问其故,丹曰:“交道之难,未易言也。” 御览卷八一八   王丹,字仲回,初有荐士于丹者,丹选举之,而后所举者陷罪,丹免,〔一七〕客惭自绝。〔一八〕俄而征丹复为太子太傅,乃呼客见之,谓曰:“何量丹之薄?”不为设食以罚之,〔一九〕相待如旧。御览卷六三一   〔一〕 “王丹”,范晔后汉书卷二七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袁宏后汉纪卷五亦略载其事。此下四句原无,御览卷四三一引云:“王丹,字仲因,每岁农时,辄载酒肴于田间,候勤者与而劳之。”“仲因”乃“仲回”之讹。今据增补“王丹,字仲回”、“每岁农时”三句。“京兆人也”一句,系据御览卷四九一增补。聚珍本有此四句。   〔二〕 “资性清白,疾恶豪强”,此二句聚珍本连缀在首条“京兆人也”句下,叙事次序舛乱。此二句是概括语,下即叙述“资性清白,疾恶豪强”的具体事例,文理自当如此。御览卷四九一引与此相同,范晔后汉书王丹传叙事次序亦与此相同。   〔三〕 “遵为护丧事”,“遵”字下记纂渊海卷五八引有“亲”字。   〔四〕 “丰”,记纂渊海卷五八引作“厚”。   〔五〕 “过辞于丹”,此条初学记卷一八两引,一引此句下有“临诀”二字。   〔六〕 “俱遭世反覆”,“世”字原脱,类聚卷二九、御览卷五四二、合璧事类续集卷四六引有,今据增补。聚珍本作“时”,与御览卷四七八引同。此条初学记卷一八两引,一引此句作“俱遭时变”。   〔七〕 “地”,此字原脱,聚珍本有,初学记卷一八,类聚卷二九,御览卷四七八、卷五四二,合璧事类续集卷四六引亦有,今据增补。   〔八〕 “遵甚悦之”,此条书钞卷八五、六帖卷三四、鸣沙石室古籍丛残所收古类书亦引,文字较简。   〔九〕 “表丹领左冯翊”,范晔后汉书王丹传云:“禹表丹领左冯翊,称疾不视事,免归。后征为太子少傅。”   〔一0〕“蹇蹇正直”,此条合璧事类后集卷四五亦引,字有讹误。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一一〕“司徒侯霸欲与王丹定交”,此句原舛误为“司徒侯覆欲王丹者定交”,聚珍本作“司徒侯霸欲与王丹定交”,书钞卷八五引作“侯霸欲与王丹定交”,今据以厘正。   〔一二〕“往”,聚珍本作“候”,书钞卷八五亦引作“候”,范晔后汉书王丹传同。   〔一三〕“君房”,侯霸字。   〔一四〕“王丹”,书钞卷八五引作“我”。   〔一五〕“丹怒挞之五十”,此句原作“丹怒而挞之”,今据范晔后汉书王丹传李贤注引校改。   〔一六〕“令寄缣二匹以祠焉”,此句原无“二匹”二字。范晔后汉书王丹传李贤注引作“寄帛二匹以祠焉”,今据增补“二匹”二字。   〔一七〕“丹免”,聚珍本作“丹坐免”。   〔一八〕“惭”,原误作“暂”,聚珍本不误,今据改。范晔后汉书王丹传亦作“惭”。   〔一九〕“设食”,范晔后汉书王丹传同,聚珍本作“设席食”。   陈遵   陈遵破匈奴,〔一〕诏赐駮犀剑。〔二〕书钞卷一二二   〔一〕 “陈遵”,字孟公,杜陵人,汉书卷九二有传。范晔后汉书卷二七王丹传、本书王丹传皆略载其事。   〔二〕 “诏赐駮犀剑”,“駮犀剑”三字原误作“骇犀剑”,姚本作“駮犀剑”,陈禹谟刻本书钞同,今据改正。按范晔后汉书冯石传云:石“为安帝所宠。帝尝幸其府,留饮十许日,赐駮犀具剑、佩刀、紫艾绶、玉玦各一”。可证字当作“駮”。“駮犀剑”,即以斑犀为装饰的剑。此条编珠卷二引作“光武赐陈导骇犀剑”,御览卷三四二引作“光武有骇犀之剑,以赐陈遵”,所引皆有讹误。聚珍本有陈导传,辑有“光武赐陈导骇犀剑”一条文字。“陈导”即“陈遵”之讹。   王良   王良,〔一〕字仲子,〔二〕东海人。少清高。为大司徒司直,〔三〕在位恭俭,妻子不入官舍,布被瓦器。时司徒吏鲍恢以事到东海,〔四〕过候其家,〔五〕而良妻布裙徒跣曳柴,〔六〕从田中归。恢告曰:“我司徒吏也,〔七〕故来受书,〔八〕欲见夫人。”妻曰:“妾是也。”恢乃下拜,叹息而还。〔九〕御览卷四三一  王良以疾归,一岁复征,至荥阳,疾笃,不任进道,乃过其友人。友人不肯见,曰:“不有忠言奇谋而取大位,何其往来屑屑不惮烦也!”〔一0〕遂拒之。良惭,自后连征,辄称疾。〔一一〕类聚卷七五   〔一〕 “王良”,范晔后汉书卷二七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袁宏后汉纪卷六亦略载其事。   〔二〕 “字仲子”,此下三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四一0引亦有,今据增补。   〔三〕 “司直”,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云:“世祖即位,以武帝故事,置司直,居丞相府,助督录诸州,建武十八年省也。”   〔四〕 “司徒吏”,聚珍本同,姚本作“司徒史”,类聚卷七0亦引作“司徒史”,与范晔后汉书王良传相合。司徒属官有长史一人,令史及御属三十六人。当时鲍恢为长史还是令史,不详。范书王良传载,建武六年,王良代宣秉为大司徒司直。袁宏后汉纪卷六作“司徒掾”。   〔五〕 “过”,原无此字,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七0引亦有,今据增补。   〔六〕 “徒跣”,此二字原无,姚本、聚珍本有,书钞卷一二九、御览卷六九六、范晔后汉书王良传李贤注引亦有,今据增补。   〔七〕 “司徒吏”,姚本、聚珍本同,类聚卷七0引亦同,范晔后汉书王良传作“司徒史”。袁宏后汉纪卷六作“司徒掾”。   〔八〕 “受”,原作“授”,姚本、聚珍本作“受”,类聚卷七0亦引作“受”,今据改。   〔九〕 “叹息而还”,此条御览卷七0七亦引,文字较简略。   〔一0〕“屑屑”,忙碌不安定貌。   〔一一〕“辄称疾”,此条御览卷四一0引,文字微异。永乐大典卷二0三一一亦引,字句全同。   杜林   杜林于河西得漆书古文尚书经一卷,〔一〕每遭困厄,握抱此经。〔二〕御览卷六一九  杜林寄隗嚣地,〔三〕终不降志辱身,至簪蒿席草,不食其粟。〔四〕嚣乃出令曰:〔五〕“杜伯山天子所不能臣,诸侯所不能友,盖伯夷、叔齐耻食周粟。令且从师友之位,〔六〕须道开通,使顺其志。”林虽拘于嚣,而终不屈节。建武六年,弟成物故,嚣乃听林持丧东归。既遣而悔,追令刺客杨贤于陇坻遮杀之,贤见林身推鹿车,〔七〕载致弟丧,〔八〕乃叹曰:“当今之世,谁能行义?我虽小人,何忍杀义士。”因亡去。御览卷七七五   杜林,字伯山,扶风人。为侍御史。〔九〕先与郑兴同寓陇右,乃荐之。上乃征兴为太中大夫。御览卷六三一   杜林上疏曰:〔一0〕“臣闻营河、雒以为民,刻肌肤以为刑,封疆画界以建诸侯,井田什一以供国用,三代之所同。及至汉兴,因时宜,趋时务,省烦苛,取实事,不苟贪高亢之论。是以去土中之京师,就关内之远都。除肉刑之重律,用髡钳之轻法。郡县不置世禄之家,农人三十而税一。〔一一〕政卑易行,礼简易从。民无愚智,〔一二〕思仰汉德,乐承汉祀。基业特起,不因缘尧。尧远于汉,民不晓信,言提其耳,终不悦谕。后稷近于周,民户知之,世据以兴,基由其祚,本与汉异。郊祀高帝,诚从民望,得万国之欢心,天下福应,莫大于此。民奉种祀,且犹世主,不失先俗。群臣佥荐鲧,考绩不成,九载乃殛。宗庙至重,众心难违,不可卒改。诗云:‘不愆不忘,率由旧章。’明当尊用祖宗之故文章也。宜如旧制,以解天下之惑,合于易之所谓‘先天而天不违,后天而奉天时’义。方军师在外,祭可且如元年郊祭故事。”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刘昭注   建武八年间,郡国比大水,〔一三〕涌泉盈溢。杜林以为仓卒时兵擅权作威,张氏虽皆降散,〔一四〕犹尚有遗脱,长吏制御无术,令得复炽,元元侵陵之所致也。上疏曰:“臣闻先王无二道,明圣用而治。见恶如农夫之务去草焉,芟夷蕴崇之,绝其本根,勿使能殖,畏其易也。古今通道,传其法于有根。狼子野心,奔马善惊。成王深知其终卒之患,故以殷氏六族分伯禽,七族分康叔,怀姓九宗分唐叔,捡押其奸宄,又迁其余于成周,旧地杂俗,旦夕拘录,所以挫其强御之力,诎其骄恣之节也。及汉初兴,上稽旧章,合符重规,徙齐诸田,楚昭、屈、景,燕,赵,韩,魏之后,以稍弱六国强宗。邑里无营利之家,野泽无兼并之民,万里之统,海内赖安。后辄因衰粗之痛,胁以送终之义,故遂相率而陪园陵,无反顾之心。追观往法,政皆神道设教,强干弱枝,本支百世之要也。是以皆永享康宁之福,无怵惕之忧,继嗣承业,恭己而治,盖此助也。其被灾害民轻薄无累重者,两府遣吏护送饶谷之郡。或惧死亡,卒为佣赁,亦所以消散其口,救赡全其性命也。昔鲁隐有贤行,将致国于桓公,乃留连贪位,不能早退。况草创兵长,卒无德能,直以扰乱,乘时擅权,作威玉食,狙猱之意,徼幸之望,曼延无足,张步之计是也。小民负县官不过身死,负兵家灭门殄世。陛下昭然独见成败之端,或属诸侯官府,元元少得举首仰视,而尚遗脱,二千石失制御之道,令得复昌炽从横。比年大雨,水潦暴长,涌泉盈溢,灾坏城郭官寺,吏民庐舍,溃徙离处,溃成坑坎。臣闻水,阴类也。易卦‘地上有水比’,言性不相害,故曰乐也。而猥相毁垫沦失,常败百姓安居。殆阴下相为蠹贼,有小大胜负不齐,均不得其所,侵陵之象也。诗云:‘畏天之威,于时保之。’唯陛下留神明察,往来惧思,天下幸甚。”司马彪续汉书五行志刘昭注   杜林,字伯山,迁大司徒司直。〔一五〕百僚知林以明德用,甚尊惮之。书钞卷六二   杜林,字伯山,〔一六〕为光禄勋,〔一七〕周密敬慎,选举称平,郎有好学,辄见诱进。书钞卷五三   杜林,字伯山,与马援同乡里,〔一八〕素相亲厚。援从南方还,时林马适死,援令子持马一匹遗林,曰:“朋友有车马之馈,可具以备乏。”林受之。居数月,林遣子奉书曰:“将军内施九族,外有宾客,〔一九〕望恩者多。林父子两人食列卿禄,常有盈,今送钱五万。”援受之,谓子曰:“人当以此为法,是伯山所以胜我也。”〔二0〕御览卷八九四   王又以师数加馈遗,〔二一〕林不敢受,常辞以道上禀假有余,苦以车重,无所置之。范晔后汉书卷二七杜林传李贤注   杜林代张纯为大司空,〔二二〕务于无为。〔二三〕类聚卷四七   〔一〕 “杜林”,范晔后汉书卷二七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   〔二〕 “握抱此经”,此条书钞卷一0一亦引,字句较略。   〔三〕 “杜林寄隗嚣地”,“地”字原脱,姚本、聚珍本有,御览卷九九七、范晔后汉书杜林传李贤注引亦有此字,今据增补。此下二句事类赋卷一六引作“杜林寄隗嚣而终不屈节”。   〔四〕 “至簪蒿席草,不食其粟”,此二句原窜至下文“杜伯山天子所不能臣”句下,今据姚本、聚珍本和御览卷九九七、范晔后汉书杜林传李贤注所引校正。文选卷五九任昉刘先生夫人墓志李善注引云:“梁统与杜林书曰:‘君非隗嚣,不降志辱身,至簪蒿席草,不食其粟。’”以“至簪蒿席草”云云为梁统与杜林书中语,与此不同。   〔五〕 “嚣”,原无此字,据文义当有“嚣”字,聚珍本有,今据增补。   〔六〕 “令”,聚珍本同,范晔后汉书杜林传作“今”。   〔七〕 “鹿车”,一种小车。御览卷七七五引风俗通义云:“鹿车窄小,裁容一鹿也。或云乐车,乘牛马者,锉斩饮饲达曙,今乘此虽为劳极,然入传舍,偃卧无忧,故曰乐车。无牛马而能行者,独一人所致耳。”   〔八〕 “弟”,御览卷四二0引同,范晔后汉书杜林传亦同,聚珍本作“成”。   〔九〕 “为侍御史”,原脱“侍”字,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五三引亦有此字,范晔后汉书杜林传同,今据增补。   〔一0〕“杜林上疏曰”,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云:建武“七年五月,诏三公曰:‘汉当郊尧。其与卿大夫、博士议。’”杜林认为汉业特起,功不缘尧,遂上此疏。范晔后汉书杜林传亦载此事。   〔一一〕“税”,姚本、聚珍本作“取”。   〔一二〕“民无”,姚本作“无有”,聚珍本作“人无”,范晔后汉书杜林传李贤注引同。   〔一三〕“比”,聚珍本作“七”,误。   〔一四〕“张氏虽皆降散”,“张氏”谓张步。建武初,步据有齐地,后光武帝讨步,步降,封为安丘侯,与家属居洛阳。八年夏,步携妻子逃奔临淮,与弟弘、蓝欲招其旧部,乘船入海,被琅邪太守陈俊追杀。事详范晔后汉书张步传。   〔一五〕“大司徒司直”,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云:“世祖即位,以武帝故事,置司直,居丞相府,助督录诸州,建武十八年省也。”   〔一六〕“字伯山”,原误作“字仲子”。   〔一七〕“为光禄勋”,建武十一年,杜林代郭宪为光禄勋。见范晔后汉书杜林传。   〔一八〕“同”,原脱此字,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杜林传李贤注引亦有此字,今据增补。   〔一九〕“有”,事类赋卷二一引作“存”。按二字于义皆通。“存”,恤养。   〔二0〕“是伯山所以胜我也”,此条类聚卷六六、御览卷八三五亦引,字句大同小异。   〔二一〕“王又以师数加馈遗”,建武十九年,皇太子彊废为东海王,以杜林为王傅。此所谓“王”,即指东海王彊。此句姚本、聚珍本作“王以师故数加馈遗”,其上又有“林为东海王傅”一句。二本所增,系据范晔后汉书杜林传。   〔二二〕“杜林代张纯为大司空”,此文有误。据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建武二十二年冬十月,大司空朱浮免,光禄勋杜林为大司空。二十三年秋八月,杜林卒。冬十月,太仆张纯为大司空。又杜林传云:建武二十二年,“代朱浮为大司空”。张纯传云:建武“二十三年,代杜林为大司空”。与光武帝纪相合。   〔二三〕“务于无为”,此条御览卷二0八亦引,字句全同。   郭丹   郭丹,〔一〕字少卿,南阳人。累世千石,父稚为丹买田宅居业。丹为司徒,〔二〕视事五年,薨。赐送甚宠,〔三〕百官会朝,诏问丹家,时宗正刘匡对曰:“郭丹为三公,典牧州郡,田亩不增。”御览卷八二一  郭丹从师长安,买符入函谷关,〔四〕乃慨然叹曰:“丹不乘使者车,终不出关。”既至京师,尝为都讲,诸儒咸钦重之。〔五〕更始二年,三公举丹贤能,征为谏议大夫,持节使归南阳,安集受降。丹自去家十有二年,〔六〕果乘高车出关,如其志。〔七〕书钞卷一三九   郭丹为更始谏议大夫,使南阳,安集受降。更始败,〔八〕丹无所归节传,以弊布缠裹节,如担负状,昼伏夜行,求谒更始妻子,奉还节传,因归乡里。书钞卷一三0   郭丹为郡功曹,荐阴□、程胡、鲁歆自代。太守杜诗曰:“古者卿士让位,今功曹稽古经,〔九〕可为至德。编署黄堂,〔一0〕以为后法。”〔一一〕御览卷二六四   郭丹师事公孙昌,敬重,常持蒲编席,人异之。〔一一〕御览卷七0九   郭丹为司徒,在朝名清廉公正。〔一二〕类聚卷四七   〔一〕 “郭丹”,范晔后汉书卷二七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袁宏后汉纪卷九亦略载其事。   〔二〕 “丹为司徒”,此下各句当在郭丹传篇末。   〔三〕 “赐送甚宠”,此下二句原无,路子复藏明抄本、徐氏明抄本、五川居士藏明抄本、傅增湘藏明抄本、清四录堂抄本书钞卷三八引皆有此二句,今据增补。   〔四〕 “符”,书钞卷四0、卷五六,初学记卷一二,御览卷二二三、卷七七三引同。御览卷七七八引作“传”,卷八二八引作“繻”。按“传”即符信,“繻”亦为符信。汉书终军传记载:“初,军从济南当诣博士,步入关,关吏予军繻。军问:‘以此何为?’吏曰:‘为复传,还当以合符。’军曰:‘大丈夫西游,终不复传还。’弃繻而去。”颜师古注引张晏云:“繻,符也。书帛裂而分之,若券契矣。”又引苏林云:“繻,帛边也。旧关出入皆以传。传烦,因裂繻头合以为符信也。”汉代关符制度大略如此。   〔五〕 “钦”,范晔后汉书郭丹传作“敬”。   〔六〕 “丹自去家十有二年”,御览卷七七八引同,范晔后汉书郭丹传亦同,书钞卷四0引仅无“有”字,聚珍本无“丹”、“有”二字。而书钞卷五六引作“自去家十有三年”,姚本和初学记卷一二、御览卷二二三引作“自去家十三年”。   〔七〕 “如其志”,此条合璧事类别集卷八引作“郭丹初之长安,过宛,从宛人陈兆买入关符,以入函谷关。既入,封符乞人,曰:‘不乘使车不出关。’丹自入关后,十二年不归,后如关,竟如本志”。六帖卷九、类聚卷六所引与合璧事类别集卷八文字稍有不同,初学记卷七、范晔后汉书郭丹传李贤注所引较为简略。“陈兆”,六帖卷九引同,类聚卷六、范晔后汉书郭丹传李贤注皆引作“陈洮”,聚珍本亦作“陈洮”。   〔八〕 “更始败”,此下二句御览卷六八一引作“更始败,诸将军悉归上,普获封爵,丹无所归节传”,聚珍本同,惟“获”字作“赐”。   〔九〕 “今功曹稽古经”,“稽”字下聚珍本有“含”字,文选卷四六任昉王文宪集序李善注引同。按史记周本纪正义引括地志云:“诗云:‘虞、芮质厥成。’毛苌云:‘虞、芮之君相与争田,久而不平,乃相谓曰:“西伯仁人,盍往质焉。”乃相与朝周。入其境,则耕者让畔,行者让路。入其邑,男女异路,斑白不提挈。入其朝,士让为大夫,大夫让为卿。二国君相谓曰:“我等小人,不可履君子之庭。”乃相让所争地以为闲原。’”杜诗说郭丹“稽古经”,即指此。   〔一0〕“黄堂”,太守处理公务之所。   〔一一〕“以为后法”,六帖卷七七也引有以上一段文字,但较此简略。   〔一二〕“常持蒲编席,人异之”,此二句聚珍本作“常待重编席,显异之”。按“常”,与“尝”字通。古人席地而坐,蒲席厚软,“持蒲编席”,表示敬重。“重编席”,即双层的席子。用这种席子相待,也是敬重的表示。   〔一三〕“在朝名清廉公正”,此条御览卷二0七亦引。书钞卷三八、卷五二引仅无“名”字,余全同。   吴良   吴良,〔一〕字大仪,齐国临淄人,以清白方正称于乡里。为郡议曹掾,正旦掾入贺,〔二〕太守门下掾王望前言曰:“齐郡败乱,遭离盗贼,人民饥饿,不闻鸡鸣狗吠之音。〔三〕明府视事五年,土地开辟,盗贼灭息,五谷丰熟,家给人足。今日岁首,诚上雅寿。”掾皆称万岁。〔四〕良跪曰:〔五〕“门下掾佞谄,〔六〕明府无受其觞。〔七〕盗贼未弭,〔八〕人民困乏,〔九〕不能家给人足。于今议曹掾尚无葱,〔一0〕宁为家给人足耶?”望曰:〔一一〕“议曹惰寙,自无葱,宁足为不家给人足邪?”太守曰:“此生言是。”遂不举觞,赐鳆鱼百枚。宴罢,〔一二〕教署功曹,良耻以言受官,不拜。御览卷四二七  良习大夏侯尚书。〔一三〕范晔后汉书卷二七吴良传李贤注   吴良以清白方正称,东平王苍辟为西曹掾,数谏正苍,多善策。苍上表荐良。御览卷二四九   东平王苍荐吏吴良,〔一四〕上以章示公卿,曰:“前见良头须皎然,〔一五〕衣冠甚伟,求贤助国,宰相之职,萧何荐韩信,〔一六〕设坛即拜,不复考试,以良为议郎。”〔一七〕御览卷六三一   永平中,车驾出,信阳侯阴就干车骑,突卤簿。车府令齐国徐匡钩就车,〔一八〕收奴送狱。〔一九〕诏书遣匡,自系。〔二0〕吴良上书言:“信阳侯骄慢,干突车骑,〔二一〕无人臣礼,大不敬,〔二二〕匡执法守正而下狱,臣恐政化由是堕矣。”〔二三〕于是诏出匡,左迁即丘长。〔二四〕书钞卷五五   吴良为司徒长史,以清白方正称。〔二五〕书钞卷三七   〔一〕 “吴良”,范晔后汉书卷二七有传。   〔二〕 “正旦掾入贺”,此句姚本、聚珍本作“岁旦与掾吏入贺”,书钞卷三七、御览卷二六四皆引作“岁旦与掾史入贺”,范晔后汉书吴良传同。此“掾”指郡中诸曹掾史。   〔三〕 “狗”,姚本、聚珍本和范晔后汉书吴良传李贤注引皆作“犬”。   〔四〕 “掾”,姚本和御览卷五三九、范晔后汉书吴良传李贤注引作“掾史”,聚珍本作“掾吏”。   〔五〕 “良跪曰”,此句书钞卷一二九,御览卷五三九、卷九三八引同,姚本、聚珍本和范晔后汉书吴良传李贤注引皆作“良时跪曰”,书钞卷三七引作“良终于下坐勃然作进曰”,御览卷二六四引作“良于下席勃然进曰”。   〔六〕 “门下掾佞谄”,此句御览卷五三九、范晔后汉书吴良传李贤注引皆同,姚本、聚珍本作“门下掾谄佞”,书钞卷一二九引作“门下掾侮谄”。御览卷九三八引作“门下侯谄”,字有讹脱。书钞卷三七引作“望,佞邪之人,欺谄无状”,御览卷二六四引同,仅无“望”字。按以上诸书所引,字句间有异同,似以书钞卷三七所引接近原貌。   〔七〕 “明府无受其觞”,此句书钞卷三七、御览卷二六四皆引作“愿勿受其觞”。   〔八〕 “弭”,书钞卷一二九引同,姚本、聚珍本作“尽”,御览卷五三九、范晔后汉书吴良传李贤注亦引作“尽”。   〔九〕 “民”,御览卷五三九引同,姚本、聚珍本和范晔后汉书吴良传李贤注引作“庶”。   〔一0〕“于今议曹掾尚无葱”,此句姚本、聚珍本和范晔后汉书吴良传李贤注引作“今良曹掾,尚无葱”,书钞卷一二九引同,仅无“良”字,御览卷五三九引亦同,仅无“今”字。   〔一一〕“望曰”,此下四句原无,姚本、聚珍本和范晔后汉书吴良传李贤注引有,今据增补。   〔一二〕“宴罢”,此下四句御览卷二六四引作“宴罢,转良为功曹,耻以言受进,终不肯谒”。书钞卷三七引“耻”上有“良”字,末句无“肯”字,余与御览卷二六四引同。聚珍本无“宴罢”二字,“耻”上有“良”字,余与御览引全同。御览卷九三八引作“教署功曹,良耻以言受官,遂不肯谒”。   〔一三〕“良习大夏侯尚书”,此句聚珍本在上条“为郡议曹掾”句前。按范晔后汉书吴良传载东平王刘苍上疏荐吴良云:“躬俭安贫,白首一节,又治尚书,学通师法。”此处李贤注引东观汉记“良习大夏侯尚书”一句。据此,“良习”云云也可能是刘苍疏中之语。   〔一四〕“东平王苍荐吏吴良”,“苍”字下书钞卷五六引有“上疏”二字。   〔一五〕“前见良头须皎然”,此下四句原无,聚珍本有,又御览卷三七四引云:“吴良为东平王所荐,诏曰:‘前见良头须皎然,衣冠甚伟,求贤助国,宰相之职,今以良为议郎。’”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吴良传载显宗语,与此略同。   〔一六〕“荐”,书钞卷五六引作“举”。   〔一七〕“以良为议郎”,“以”字上聚珍本和书钞卷五六、御览卷三七四引有“今”字,范晔后汉书吴良传同,当据增补。此条类聚卷五三亦引,字有脱漏。   〔一八〕“钩”,范晔后汉书吴良传李贤注云:“留也。”王先谦集解引惠栋云:“王幼学云:‘古兵有钩有镶,引来曰钩,推去曰镶。’”   〔一九〕“收奴送狱”,此句聚珍本作“收御者送狱”,范晔后汉书吴良传同。书钞卷三七、御览卷二三0引作“收送狱”。按此句当以聚珍本为是。   〔二0〕“自系”,此句有脱字。聚珍本作“匡自系狱”,范晔后汉书吴良传同。书钞卷三七引作“自系狱”,御览卷二三0引作“自系不出”。   〔二一〕“干突车骑”,此句原无,御览卷二三0引有,今据增补。   〔二二〕“大不敬”,此句原无,御览卷二三0引有,今据增补。   〔二三〕“臣恐政化由是堕矣”,此句聚珍本作“恐政化由是而坠”,书钞卷三七引作“恐政化由是而隳矣”,御览卷二三0引作“臣恐陛下政化由是隳矣”。范晔后汉书吴良传作“臣恐圣化由是而弛”。文字虽异,意思相同。   〔二四〕“即丘”,县名,属东海郡。书钞卷三七引作“昴丘”,误。按范晔后汉书吴良传载:“帝虽赦匡,犹左转良为即丘长。”是左迁者为吴良,而不是徐匡,“左迁即丘长”句上有脱文。   〔二五〕“以清白方正称”,此条书钞卷六八、御览卷二0九亦引。   承宫   承宫,〔一〕字少子,琅邪姑幕人。〔二〕少孤,年八岁,人令牧豕。〔三〕乡里徐子盛明春秋经,授诸生数百人。宫过其庐下,见诸生讲诵,好之,因弃猪而听经。〔四〕猪主怪不还,行索,见宫,〔五〕欲笞之。〔六〕门下生共禁止,因留精舍门下,〔七〕拾薪,〔八〕执苦数年,〔九〕遂通经。御览卷九0三  承宫遭王莽篡位,天下扰攘,盗贼并起,宫遂避世汉中。建武四年,将妻子之华阴山谷,〔一0〕耕种禾黍,临熟,人就认之,宫悉推与而去,由是显名。类聚卷二一   永平中,征承宫为博士,迁左中郎将。〔一一〕数纳忠谏,论议切直,名播匈奴。时单于遣使求欲得见宫,诏□宫自整饰。宫对曰:“夷狄炫名,非识实也。臣状丑,不可以示远,宜选长大威容者。”帝乃以大鸿胪魏应代之。御览卷三八二   〔一〕 “承宫”,范晔后汉书卷二七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司马彪续汉书卷三。袁宏后汉纪卷一0亦略载其事。   〔二〕 “姑幕”,二字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三八四引作“姑苏”,字虽然讹误,然而可证原书有“姑幕”二字,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承宫传云:宫“琅邪姑幕人也”。   〔三〕 “人令牧豕”,此句姚本、聚珍本和类聚卷六四、御览卷三八四引皆作“为人牧猪”。   〔四〕 “弃”,御览卷三八四引同,御览卷六一一、范晔后汉书承宫传李贤注引续汉书亦作“弃”。姚本、聚珍本作“忘”,类聚卷六四引作“亡”。按三字于义皆通。   〔五〕 “行索,见宫”,此二句类聚卷六四引作“行求索,见宫”,文气较顺。御览卷三八四引作“来索,见宫”,“来”乃“求”字之讹。姚本、聚珍本作“行求索,见生”,“生”乃“宫”字之讹。   〔六〕 “之”,原无此字,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六四、御览卷三八四引亦有,今据增补。   〔七〕 “精舍”,精庐,学舍。   〔八〕 “拾薪”,聚珍本作“樵薪”,御览卷三八四引同。   〔九〕 “执苦数年”,范晔后汉书承宫传、御览卷六一一引续汉书同。聚珍本作“执苦数十年”。   〔一0〕“华阴山谷”,姚本、聚珍本同,御览卷四二四、卷八二二引亦同。类聚卷八五引作“蒙阴山谷”,范晔后汉书承宫传作“蒙阴山”。按华阴为弘农郡属县,在华山之北。蒙阴为泰山郡属县,境内有蒙山。   〔一一〕“左中郎将”,原脱“将”字,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承宫传亦有此字,今据增补。左中郎将,隶属光禄勋,秩比二千石,主左署郎。   郑均   郑均,〔一〕字仲虞,任城人也。治尚书,好黄老,澹泊无欲,清静自守,不慕游宦。兄仲,为县游徼,颇受礼遗。均数谏止,不听,即脱身出作。〔二〕岁余,得数万钱,归以与兄,曰:“钱尽可复得,为坐吏赃,终身捐弃。”兄感其语,遂为廉洁,称清白吏。〔三〕御览卷五一五  均失兄,养孤兄子甚笃,〔四〕已冠娶,出令别居,并门,尽推财与之,使得一尊其母,然后随护视振给之。范晔后汉书卷二七郑均传李贤注   郑均,字仲虞,拜侍御史,引见极问,乃上封事。上甚悦,赐车马衣服。〔五〕书钞卷六二   均遣子英奉章诣阙,〔六〕诏召见英,问均所苦,赐以冠帻钱布。范晔后汉书卷二七郑均传李贤注   赐羊一头,〔七〕酒二斗,终其身。范晔后汉书卷二七郑均传李贤注   郑均,字仲虞,为尚书,淡泊无欲。章帝东巡,过任城,乃幸均舍,敕赐尚书禄,以终其身,〔八〕故时人号为“白衣尚书”。书钞卷六0   〔一〕 “郑均”,范晔后汉书卷二七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   〔二〕 “作”,原无此字,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六六、御览卷八三五引亦有,今据增补。有“作”字,于义较长。   〔三〕 “称清白吏”,此条范晔后汉书郑均传李贤注亦引,然仅有“兄仲”二句。   〔四〕 “均失兄,养孤兄子甚笃”,御览卷五一二引作“郑均好义笃实,事寡嫂,收儿,恩礼甚至”。“收儿”句有脱文,疑当作“收孤儿”。   〔五〕 “上甚悦,赐车马衣服”,书钞卷六二另引东观汉记无此二句,而有“月余,迁尚书”二句。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加辑录。   〔六〕 “均遣子英奉章诣阙”,此句上姚本有“均屡辟不诣,公车特征,再迁尚书,肃宗敬重之,后以病告归”五句,聚珍本“再迁尚书”一句作“月余,迁尚书”,其上又有“拜侍御史”一句,余与姚本同。按姚本、聚珍本增出的文字似据范晔后汉书郑均传删补,为使文义完整,置于此句之上。   〔七〕 “终其身”,此条上姚本、聚珍本有“元和元年,与毛义”七字。按范晔后汉书郑均传云:“元和元年,诏告庐江太守、东平相曰:‘议郎郑均,束脩安贫,恭俭节整,前在机密,及病致仕,守善贞固,黄发不怠。又前安邑令毛义,躬履逊让,……其赐均、义谷各千斛,常以八月长吏存问,赐羊酒,显兹异行。’明年,帝东巡过任城,乃幸均舍,□赐尚书禄,以终其身。”由此可以看出范书李贤注所引大意。姚本、聚珍本所增七字,系撮取范书大意缀补。   〔八〕 “以终其身”,原无此句,姚本、聚珍本有,鸣沙石室古籍丛残古类书、类聚卷四八、御览卷二一二引亦皆有此句,今据增补。   赵温〔一〕   赵典兄子温,〔二〕初为京兆郡丞,〔三〕叹曰:“大丈夫生当雄飞,安能雌伏!”〔四〕遂弃官而去。后官至三公。〔五〕御览卷二五   〔一〕 “赵温”,字子柔,蜀郡成都人,范晔后汉书卷二七赵典传略载其事。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华阳国志卷一巴志。   〔二〕 “赵典兄子温”,聚珍本无此句,而有“赵温,字子柔,蜀郡成都人”三句。此句六帖卷四一引作“赵温子柔”,“温”字下脱“字”字。   〔三〕 “初为京兆郡丞”,姚本无“郡”字,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三二、唐类函卷六三引同。孔广陶校注本书钞卷三二、六帖卷四一引有“郡”字。按两汉时人皆不称京兆为郡,此“郡”字当系衍文。   〔四〕 “大丈夫生当雄飞,安能雌伏”,书叙指南卷一一饥寒贫贱下云:“贱贫曰雌伏。”即本此。其下注云:“东观记赵温。”   〔五〕 “后官至三公”,范晔后汉书赵典传云:“典兄子谦,谦弟温,相继为三公。……温字子柔,初为京兆丞,叹曰:‘大丈夫当雄飞,安能雌伏!’遂弃官去。……献帝西迁都,为侍中,同舆辇至长安,封江南亭侯,代杨彪为司空,免,顷之,复为司徒,录尚书事。”据献帝纪,初平四年,太常赵温代杨彪为司空,旋免。兴平元年,由卫尉为司徒,录尚书事,建安十三年免。   桓谭   桓谭,〔一〕字君山,〔二〕少好学,遍治五经,能文,有绝才,喜非毁俗儒,由是多见排抑。哀、平时,位不过郎。书钞卷一00  光武即位,拜议郎。〔三〕文选卷五刘峻辩命论李善注   中家子为之保役,〔四〕受计上疏,趋走俯伏,譬若臣仆,坐而分利。〔五〕范晔后汉书卷二八桓谭传李贤注   贾人多通侈靡之物,罗纨绮绣,杂彩玩好,以淫人耳目,而竭尽其财。是为下树奢媒而置贫本也。求人之俭约富足,何可得乎?夫俗难卒变,而人不可暴化。宜抑其路,使之稍自衰焉。范晔后汉书卷二八桓谭传李贤注   矫称孔丘,为谶记以误人主。〔六〕范晔后汉书卷二八桓谭传李贤注   桓谭讥讪图谶,〔七〕有诏会议灵台所处,〔八〕上谓桓谭曰:“天下事吾欲以谶决之,〔九〕何如?”谭默然良久,曰:“臣不读谶。”上问其故,谭复极言谶之非经。上大怒,曰:“桓谭非圣无法,将下斩之。”谭叩头流血,良久得解。由是失旨,〔一0〕遂不复转迁,出为六安郡丞。之官,意忽忽不乐,道病卒,时年七十余。御览卷四八三   光武读之,□言卷大,令皆别为上下,凡二十九篇。〔一一〕范晔后汉书卷二八桓谭传李贤注   琴道未毕,但有发首一章。〔一二〕范晔后汉书卷二八桓谭传李贤注   桓谭,字君山,沛人。章帝元和中,行巡狩,至沛,令使者祠谭冢,乡里以为荣。〔一三〕御览卷五二六   〔一〕 “桓谭”,范晔后汉书卷二八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袁宏后汉纪卷四亦略载其事。   〔二〕 “字君山”,此下三句原无,文选卷五四刘峻辩命论李善注引,今据增补。   〔三〕 “拜议郎”,此条文字之下原引有诏会云台,桓谭非谶事,为避免与下文重复,今删去。   〔四〕 “中家”,赀产为中等之家。   〔五〕 “坐而分利”,桓谭拜议郎,上疏陈时政所宜。此条文字与下条文字皆为疏中语。此疏范晔后汉书桓谭传载之较详。   〔六〕 “为谶记以误人主”,光武帝信谶,多以决嫌疑。桓谭上疏抨击谶记,此段文字即疏中语。   〔七〕 “桓谭讥讪图谶”,原无此句,聚珍本有,书钞卷九六两引亦有此句,今据增补。   〔八〕 “处”,原无此字,姚本、聚珍本有,书钞卷七七、御览卷二五三引亦有,今据增补。   〔九〕 “以”,原脱此字,聚珍本有,书钞卷七七、卷九六,文选卷五四刘峻辩命论李善注亦有,今据增补。   〔一0〕“由是失旨”,此下诸句原无,仅有“出为六安郡丞”一句。文选卷五四刘峻辩命论李善注引云:“谭叩头流血,乃贳,由是失旨,遂不复转迁,出补六安太守丞。之官,意不乐,道病卒。”书钞卷七七引云:“帝怒,出为六安郡丞,意不乐,道病卒。”御览卷二五三引云:“……上大怒曰:‘桓谭非圣无法,将下斩之。’谭叩头流血,良久乃得解。出为六安郡丞。意忽忽不乐,病卒,时年七十余。”今据三书所引增补。   〔一一〕“凡二十九篇”,范晔后汉书桓谭传云:“初,谭着书言当世行事二十九篇,号曰新论,上书献之,世祖善焉。”其下李善引此条文字作注。聚珍本已摘取范书文字补于此条文字之上,以使文义完整可读。据李贤注,新论诸目次第为一本造,二王霸,三求辅,四言体,五见征,六谴非,七启寤,八袪蔽,九正经,十识通,十一离事,十二道赋,十三辨惑,十四述策,十五闵友,十六琴道。本造、述策、闵友、琴道各一篇,其余分为上下两篇,总计二十八篇。大概在新论原本中,本造、述策、闵友三目中有一目分为上下两篇。   〔一二〕“但有发首一章”,此条玉海卷一一0亦引,文字全同。   〔一三〕“乡里以为荣”,此条类聚卷三八亦引,文字略有不同。   冯衍〔一〕   其先上党潞人,曾祖父奉世徙杜陵。范晔后汉书卷二八冯衍传李贤注  野王生座,袭父爵为关内侯,座生衍。范晔后汉书卷二八冯衍传李贤注   冯衍说吴汉曰:〔二〕“得道之兵,鼓不振尘。” 文选卷一0潘岳西征赋李善注   衍更始时为偏将军,与鲍永相善。更始即败,固守不以时下。建武初,为扬化大将军掾,辟邓禹府,数奏记于禹,陈政言事。〔三〕曰:“衍闻明君不恶切悫之言,以测幽冥之论;忠臣不顾争引之患,以达万机之变。是故君臣两兴,功名兼立,铭勒金石,令问不忘。今衍幸逢宽明之日,将值危言之时,〔四〕岂敢拱默避罪,而不竭其诚哉!伏念天下离王莽之害久矣。始自东郡之师,〔五〕继以西海之役,〔六〕巴、蜀没于南夷,〔七〕缘边破于北狄,〔八〕远征万里,暴兵累年,祸拿未解,兵连不息,刑法弥深,赋敛愈重。众彊之党,横击于外,百僚之臣,贪残于内,元元无聊,饥寒并臻,父子流亡,夫妇离散,庐落丘墟,田畴芜秽,疾疫大兴,灾异蜂起。于是江湖之上,海岱之滨,风腾波涌,更相骀藉,〔九〕四垂之人,肝脑涂地,死亡之数,不啻太半,殃咎之毒,痛入骨髓,匹夫僮妇,咸怀怨怒。皇帝以圣德威灵,龙兴凤举,率宛、叶之众,将散乱之兵,歃血昆阳,长驱武关,破百万之阵,摧九虎之军,〔一0〕雷震四海,席卷天下,攘除祸乱,诛灭无道,一期之间,海内大定。继高祖之休烈,修文、武之绝业,社稷复存,炎精更辉,〔一一〕德冠往初,功无与二。天下自以去亡新,就圣汉,当蒙其福而赖其愿。树恩布德,易以周洽,其犹顺惊风而飞鸿毛也。然而诸将虏掠,逆伦绝理,杀人父子,妻人妇女,燔其室屋,略其财产,饥者毛食,〔一二〕寒者裸跣,冤结失望,无所归命。今大将军以明淑之德,秉大使之权,统三军之政,存抚并州之人,惠爱之诚,加乎百姓,高世之声,闻乎群士,故其延颈企踵而望者,非特一人也。且大将军之事,岂得珪璧其行,束修其心而已哉?〔一三〕将定国家之大业,成天地之元功也。昔周宣中兴之主,齐桓霸彊之君耳,犹有申伯、召虎、夷吾、吉甫攘其蝥贼,安其疆宇。况乎万里之汉,明帝复兴,而大将军为之梁栋,此诚不可以忽也。且衍闻之,兵久则力屈,人愁则变生。今邯郸之贼未灭,〔一四〕真定之际复扰,〔一五〕而大将军所部不过百里,守城不休,战军不息,兵革云翔,百姓震骇,奈何自怠,不为深忧?夫并州之地,东带石陉关,〔一六〕北逼彊胡,年谷独熟,人庶多资,斯四战之地,攻守之场也。如其不虞,何以待之?故曰‘德不素积,人不为用。备不豫具,难以应卒’。今生人之命,县于将军,将军所杖,必须良才,宜改易非任,更选贤能。夫十室之邑,必有忠信。无谓无贤,路有圣人。〔一七〕审得其人,以承大将军之明,虽则山泽之人,无不感德,思乐为用矣。然后简精锐之卒,发屯守之士,三军既整,甲兵已具,相其土地之饶,观其水泉之利,制屯田之术,习战射之教,则威风远畅,人安其业矣。若镇太原,抚上党,收百姓之欢心,树名贤之良佐,天下无变,则足以显声誉,一朝有事,则可以建大功。惟大将军开日月之明,发深渊之虑,监六经之论,观孙、吴之策,省群议之是非,详众士之白黑,以超周南之迹,垂甘棠之风,令夫功烈施于千载,富贵传于无穷。伊、望之策,何以加兹。”范晔后汉书卷二八冯衍传李贤注   西归故里。〔一八〕书钞卷三二   款子乔于中野兮,遇伯成而定虑。〔一九〕范晔后汉书卷二八冯衍传李贤注   伏朱楼而四望兮,采三奇之华灵。〔二0〕范晔后汉书卷二八冯衍传李贤注   揵八枳而为篱兮,筑蕙若而为室。〔二一〕范晔后汉书卷二八冯衍传李贤注   冯敬通废于家,娶北地任氏女为妻,〔二二〕忌不得畜媵妾,儿女常自操井臼也。文选卷三八任昉为范尚书让吏部封侯第一表李善注   冯敬通少有淑傥之志,明帝以为衍材过其实,〔二三〕抑而不用,遂陷□失志,〔二四〕以寿终于家。文选卷五四刘峻辩命论李善注   〔一〕 “冯衍”,字敬通,京兆杜陵人,范晔后汉书卷二八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华峤后汉书卷一。   〔二〕 “冯衍说吴汉曰”,原脱“说”字,聚珍本有,今据增补。聚珍本注云:“范书,更始二年,吴汉为大将军,斩更始幽州牧苗曾,衍时为更始立汉将军。”   〔三〕 “陈政言事”,范晔后汉书冯衍传云:“更始二年,遣尚书仆射鲍永行大将军事,安集北方。衍因以计说永曰:‘衍闻明君不恶切悫之言,以测幽冥之论’”云云。李贤引东观汉记“衍更始时为偏将军”至“陈政言事”一段文字作注,李贤注又云:“自‘明君’以下,皆是谏邓禹之词,非劝鲍永之说,不知何据,有此乖违。”从此注来看,范书冯衍传所载“衍闻明君不恶切悫之言”云云,在李贤看到的东观汉记传本中,系为冯衍谏邓禹之词。下面所辑冯衍谏词,就是根据李贤注从范书中辑录的。聚珍本亦辑有冯衍谏词。而姚本冯衍传未辑,注云:“相其词义,说永为近。”文选卷一一王逸鲁灵光殿赋李善注引云:“冯衍说鲍永曰:‘社稷复存,炎精更辉。’”又卷五九王巾头陀寺碑文李善注引云:“冯衍说鲍永曰:‘衍珪璧其行,束修其心。’”与姚本注文相合。   〔四〕 “危言之时”,谓有道之时。“危”,正也。或云高也。论语宪问云:“子曰:‘邦有道,危言危行。’”   〔五〕 “东郡之师”,王莽居摄二年,东郡太守翟义起兵于东郡讨莽,莽遣孙建、王邑等八将军击义。事详汉书王莽传、翟义传。   〔六〕 “西海之役”,汉书王莽传云:居摄元年,“西羌庞恬、傅幡等怨莽夺其地作西海郡,反攻西海太守程永,永奔走。莽诛永,遣护羌校尉窦况击之”。   〔七〕 “巴、蜀没于南夷”,汉书西南夷传云:“王莽篡位,改汉制,贬钩町王以为侯。王邯怨恨,牂牁大尹周钦诈杀邯。邯弟承攻杀钦,州郡击之,不能服。三边蛮夷秋扰尽反,复杀益州大尹程隆。莽遣平蛮将军冯茂发巴、蜀、犍为吏士,赋敛取足于民,以击益州。出入三年,疾疫死者什七,巴蜀骚动。莽征茂还,诛之。更遣宁始将军廉丹与庸部牧史熊大发天水、陇西骑士,广汉、巴、蜀,犍为吏民十万人,转输者合二十万人,击之。始至,颇斩首数千,其后军粮前后不相及,士卒饥疫,三岁余死者数万。而粤嶲蛮夷任贵亦杀太守牧根,自立为邛谷王。”   〔八〕 “缘边破于北狄”,汉书匈奴传云:王莽始建国三年,乌珠留单于“遣左骨都侯、右伊秩訾王呼卢訾及左贤王乐将兵入云中益寿塞,大杀吏民。……是后,单于历告左右部都尉、诸边王,入塞寇盗,大辈万余,中辈数千,少者数百,杀雁门、朔方太守、都尉,略吏民畜产不可胜数,缘边虚耗”。   〔九〕 “骀”,史记天官书云:“兵相骀藉,不可胜数。”汉书天文志作“跆藉”,是“骀”与“跆”通。“骀藉”,犹言践踏。   〔一0〕“摧九虎之军”,王莽地皇四年,下江兵邓晔、于匡攻武关,莽拜将军九人,皆以“虎”为号,号曰“九虎”,率军拒晔、匡。后六虎败走,其中二虎自杀,四虎逃亡;三虎郭钦、陈翚、成重收散卒,保京师仓。事详汉书王莽传。   〔一一〕“炎精”,谓火德。汉代一些学者根据五德终始说,认为汉承尧后,以火德而王。   〔一二〕“毛”,草也。四库全书考证云:“衍集作‘无’。”   〔一三〕“岂得珪璧其行,束修其心而已哉”,范晔后汉书冯衍传李贤注云:“言当恢廓规摹,不可空自清洁,徒约束修身而已。”   〔一四〕“邯郸之贼”,谓王郎。   〔一五〕“真定之际复扰”,谓真定王刘扬起兵附王郎事。更始元年,更始以光武帝行大司马事,北定河北时,王郎起兵,据邯郸,自立为天子。当时真定王刘扬起兵以附王郎,众十余万。见范晔后汉书刘植传。   〔一六〕“东带石陉关”,范晔后汉书冯衍传原作“东带名关”。李贤注云:“东观记作‘石陉关’。”今据校改。   〔一七〕“无谓无贤,路有圣人”,范晔后汉书冯衍传无此二句,李贤注引东观汉记有。   〔一八〕“西归故里”,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范晔后汉书冯衍传云:“卫尉阴兴、新阳侯阴就以外戚贵显,深敬重衍,衍遂与之交结,由是为诸王所聘请,寻为司隶从事。帝惩西京外戚宾客,故皆以法绳之,大者抵死徙,其余至贬黜。衍由此得罪,尝自诣狱,有诏赦不问。西归故郡,闭门自保,不敢复与亲故通。”   〔一九〕“款子乔于中野兮,遇伯成而定虑”,范晔后汉书冯衍传载,建武末年,衍上书自陈,仍不被起用。衍不得志,撰显志赋以明己志。赋见范书。其中有二句云:“款子高于中野兮,遇伯成而定虑。”李贤注云:“庄子曰:‘伯成子高,唐虞时为诸侯,至禹为天子,乃去而耕。禹往见之,曰:“尧理天下,吾子立为诸侯。尧授舜,舜授予,子去而耕,其故何也?”子高曰:“昔尧理天下,至公无私,不赏而人劝,不罚而人畏。今子赏而不劝,罚而不威,德自此衰,刑自此作。夫子盍行,无留吾事。”耕而不顾。’‘款’,诚也。真人即谓子高。……东观记‘高’字作‘乔’,谓仙人王子乔也,义亦通。”此条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文句辑录。   〔二0〕“伏朱楼而四望兮,采三奇之华灵”,范晔后汉书冯衍传载衍显志赋云:“伏朱楼而四望兮,采三秀之华英。”李贤注云:“前书曰:‘仙人好楼居。’故云‘伏朱楼而四望’也。楚词曰:‘采三秀于山间。’王逸曰:‘谓芝草也。’东观记及衍集‘秀’字作‘奇’,‘英’字作‘灵’。按下云‘食五芝之茂英’,此若是‘芝’,不宜重说,但不知三奇是何草也。范改‘奇’为‘秀’,恐失之矣。”此条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文句辑录。   〔二一〕“揵八枳而为篱兮,筑蕙若而为室”,范晔后汉书冯衍传载衍显志赋云:“揵六枳而为篱兮,筑蕙若而为室。”李贤注云:“‘揵’,立也。‘枳’,芬木也。晏子曰:‘江南为橘,江北为枳。’枳之为木,芳而多刺,可以为篱。此云‘六枳’,东观记作‘八枳’。按周书小开篇曰:‘呜呼!汝何敬非时?何择非德?德枳维大人,大人枳维公,公枳维卿,卿枳维大夫,大夫枳维士,登登皇皇,君枳维国,国枳维都,都枳维邑,邑枳维家,家枳维欲无疆。’言上下相维,递为藩蔽也。其数有八,与东观记同,此为六。”此条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文句辑录。   〔二二〕“娶北地任氏女为妻”,范晔后汉书冯衍传李贤注引衍集载衍妻事甚详。   〔二三〕“材”,文选卷一六江淹恨赋李善注引作“才”。按二字同。   〔二四〕“陷□”,不遇貌。   冯豹   冯豹,〔一〕字仲文,后母恶之,尝因豹夜卧,引刀斫之,正值其起,〔二〕中被获免。御览卷七0七  冯豹,字仲文,好儒学,以诗传教授,〔三〕乡里为之语曰:“道德斌斌冯仲文。”御览卷六一四   冯豹每奏事未报,常服省阁下,〔四〕或从昏至明。天子默使小黄门持被覆之,曰:“勿惊之。”御览卷七0七   豹为武威太守,视事二年,河西称之。〔五〕聚珍本   〔一〕 “冯豹”,冯衍子,范晔后汉书卷二八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华峤后汉书卷一。   〔二〕 “正值其起”,此句聚珍本作“豹正起”。   〔三〕 “以诗传教授”,范晔后汉书冯豹传云:“长好儒学,以诗、春秋教丽山下。”书钞卷九七引此上数句,文字全同。   〔四〕 “省阁”,聚珍本作“省门”。按“省阁”二字是。范晔后汉书冯豹传云:“举孝廉,拜尚书郎,忠勤不懈。每奏事未报,常俯伏省阁,或从昏至明。”   〔五〕 “河西称之”,此条不知聚珍本从何书辑录。范晔后汉书冯豹传云:“和帝初,数言边事,奏置戊己校尉,城郭诸国复率旧职。迁武威太守,视事二年,河西称之,复征入为尚书。”   田邑〔一〕   邑,冯翊莲芍人也。其先齐诸田,父丰,为王莽着威将军。邑有大节,涉学艺,能善属文。〔二〕范晔后汉书卷二八冯衍传李贤注  田邑,字伯玉,为上党太守。时更始遣鲍永、冯衍屯太原,永、衍恐其先降,说之曰:“晏婴临盟,拟以曲戟,不易其辞。”〔三〕御览卷三五二   邓禹使积弩将军冯愔将兵击邑,愔悉得邑母弟妻子。〔四〕范晔后汉书卷二八冯衍传李贤注   遣骑都尉弓里游、谏大夫何叔武,〔五〕即拜邑为上党太守。范晔后汉书卷二八冯衍传李贤注   衍与邑素誓刎颈,俱受重任。〔六〕范晔后汉书卷二八冯衍传李贤注   邑书曰:〔七〕“愚闻丈夫不释故而改图,哲士不徼幸而出危。今君长故主败不能死,〔八〕新帝立不肯降,拥众而据壁,欲袭六国之从。与邑同事一朝,内为刎颈之盟,兴兵背畔,攻取涅城。破君长之国,坏父母之乡,首难结怨,轻弄凶器。人心难知,何意君长当为此计。昔者韩信将兵,无敌天下,功不世出,略不再见,威执项羽,名出高帝,不知天时,就烹于汉。智伯分国,即有三晋,欲大无已,身死地分,头为饮器。〔九〕君长衔命出征,拥带徒士,上党阨不能救,河东畔不能取,朝有颠沛之忧,国有分崩之祸,上无仇牧之节,〔一0〕下无不占之志。〔一一〕天之所坏,人不能支。君长将兵不与韩信同日而论,威行得众不及智伯万分之半,不见天时,不知厌足。欲明人臣之义,当先知故主之未然;欲贪天下之利,宜及新主之未为。今故主已败,新主既成,四海为罗网,天下为敌人,举足遇害,动摇触患,履深泉之薄冰不为号,〔一二〕涉千钧之发机不知惧,何如其知也?绝鲍氏之姓,废子都之业,诵尧之言,服桀之行,悲夫命也。张舒内行邪孽,不遵孝友,疏其父族,外附妻党,已收三族,将行其法。能逃不自诣者舒也,能夷舒宗者予也。”永、邑遂结怨焉。范晔后汉书卷二八冯衍传李贤注   为渔阳太守,未到官,道病,征还,为谏议大夫,病卒。范晔后汉书卷二八冯衍传李贤注   邑年三十,历卿大夫,号归罢,〔一三〕厌事,少所嗜欲。〔一四〕史记卷八高祖本纪索隐   〔一〕 “田邑”,范晔后汉书无传,其事略见范书卷二八冯衍传。   〔二〕 “能善属文”,此句下尚有“为渔阳太守,未到官,道病,征还,为谏议大夫,病卒”数句,已移后。   〔三〕 “晏婴临盟,拟以曲戟,不易其辞”,晏子春秋内篇杂上云:“崔杼既弑庄公而立景公,杼与庆封相之,劫诸将军大夫及显士庶人于太宫之坎上,令无得不盟者。为坛三仞,陷其下,以甲千列环其内外,盟者皆脱剑而入。维晏子不肯,崔杼许之。有敢不盟者,戟拘其颈,剑承其心,令自盟曰:‘不与崔、庆而与公室者,受其不祥。言不疾,指不至血者死。’所杀七人。次及晏子,晏子奉杯血,仰天叹曰:‘呜呼!崔子为无道,而弑其君,不与公室而与崔、庆者,受此不祥。’俛而饮血。崔子谓晏子曰:‘子变子言,则齐国吾与子共之;子不变子言,戟既在脰,剑既在心,维子图之也。’晏子曰:‘劫吾以刃,而失其志,非勇也;回吾以利,而倍其君,非义也。崔子!子独不为夫诗乎!诗云:“莫莫葛藟,施于条枝。恺恺君子,求福不回。”今婴且可以回而求福乎?曲刃钩之,直兵推之,婴不革矣。’崔杼将杀之,或曰:‘不可,子以子之君无道而杀之,今其臣有道之士也,又从而杀之,不可以为教矣。’崔子遂舍之。”又见新序义勇篇。   〔四〕 “愔悉得邑母弟妻子”,范晔后汉书冯衍传云:“及世祖即位,遣宗正刘延攻天井关,与田邑连战十余合,延不得进。邑迎母弟妻子,为延所获。”与此所载不同。   〔五〕 “遣骑都尉弓里游、谏大夫何叔武”,范晔后汉书冯衍传云:“邑闻更始败,乃遣使诣洛阳献璧马,即拜为上党太守。”其下李贤引此文作注。此句上姚本、聚珍本有“后邑闻更始败,乃归世祖,世祖”十二字,系据范书冯衍传文义增补。   〔六〕 “俱受重任”,谓冯衍与田邑俱受更始重任。   〔七〕 “邑书曰”,更始死后,田邑降于光武帝,拜上党太守。冯衍忿邑背叛,遗书邑责之。邑报书于衍,劝衍降,衍不从。当时讹传更始随赤眉在北方,衍信之,与鲍永屯兵界休,移书上党,云更始在雍。鲍永遣弟升及子婿张舒诱降涅城。张舒家在上党,邑悉系之,又为此书劝永降。事详范晔后汉书冯衍传。   〔八〕 “君长”,鲍永字。   〔九〕 “头为饮器”,通鉴卷一载:“三家分智氏之田,赵襄子漆智伯之头,以为饮器。”   〔一0〕“仇牧之节”,春秋庄公十二年云:“秋八月甲午,宋万弑其君捷及其大夫仇牧。”公羊传云:“万尝与庄公战,获乎庄公。庄公归,散舍诸宫中,数月然后归之。归反,为大夫于宋。与闵公博,妇人皆在侧。万曰:‘甚矣,鲁侯之淑、鲁侯之美也!天下诸侯宜为君者,唯鲁侯尔。’闵公矜此妇人,妒其言。顾曰:‘此虏也。尔虏焉故?鲁侯之美恶乎至?’万怒,搏闵公,绝其脰。仇牧闻君弑,趋而至,遇之于门,手剑而叱之。万臂摋仇牧,碎其首,齿着乎门阖。仇牧可谓不畏彊御矣。”又见新序义勇篇。   〔一一〕“不占之志”,新序义勇篇云:“齐崔杼弑庄公也,有陈不占者,闻君难,将赴之。比去,餐则失匕,上车失轼。御者曰:‘怯如是,去有益乎?’不占曰:‘死君,义也;无勇,私也。不以私害公。’遂往,闻战斗之声,恐骇而死。人曰‘不占可谓仁者之勇也’。”   〔一二〕“泉”,聚珍本作“渊”。按当作“渊”,后人避唐高祖李渊讳,改作“泉”。   〔一三〕“号归”,与“告归”义同。   〔一四〕“少所嗜欲”,范晔后汉书冯衍传载田邑报冯衍书云:“邑年三十,历任卿士,性少嗜欲,情厌事为。”字句相近。   申屠刚   申屠刚,〔一〕字巨卿,扶风人。性刚直忠正,志节抗厉,常慕史□、汲黯之为人。〔二〕涉猎书记,果于行义。元始中,举贤良对策:“昔周公豫防祸首,〔三〕先遣伯禽守封于鲁,离断至亲,以义割恩,使己尊宠,不加其后。”言甚切直。建武初,征拜侍御史,迁尚书令,謇謇多直言,〔四〕无所屈挠。时陇蜀未平,上尝欲近出,刚谏上不听,刚以头轫乘舆车轮,〔五〕马不得前。〔六〕御览卷四二七   〔一〕 “申屠刚”,范晔后汉书卷二九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三、华峤后汉书卷一。袁宏后汉纪卷七亦略载其事。   〔二〕 “史□”,字子鱼,春秋时卫大夫。韩诗外传卷七载:“昔者卫大夫史鱼病且死,谓其子曰:“我数言蘧伯玉之贤而不能进,弥子瑕不肖而不能退。为人臣生不能进贤而退不肖,死不当治丧正堂,殡我于室足矣。”卫君问其故,其子以父言闻。君造然召蘧伯玉而贵之,而退弥子瑕,徙殡于正堂,成礼而后去。生以身谏,死以尸谏,可谓直矣。”贾子新书胎教篇、新序杂事亦载此事。论语卫灵公篇云:“子曰:‘直哉史鱼!邦有道,如矢;邦无道,如矢。’”“汲黯”,字长孺,汉武帝时官主爵都尉,任气节,行修洁,直言敢谏,事详汉书本传。   〔三〕 “昔周公豫防祸首”,此下六句原无,范晔后汉书申屠刚传李贤注引有,今据增补。   〔四〕 “言”,原脱此字,姚本、聚珍本有,书钞卷三七、类聚卷四八、御览卷二一0引亦有,今据增补。   〔五〕 “轫”,阻止车轮转动的木头,车起时要撤去此木。这里指申屠刚以头充轫,阻止车轮转动。   〔六〕 “马不得前”,此条合璧事类后集卷二五亦引,文字较简略。   鲍永   鲍永,〔一〕字君长,上党人也。少有志操,治欧阳尚书,〔二〕事后母至孝,妻尝于母前叱狗,而永即去之。〔三〕初学记卷一七  鲍永为郡功曹,时有称侍中止传舍者,太守赵兴欲出谒。永以不宜出,当车拔佩刀,兴因还。后数日,诏书下捕之,果矫称使者,由是知名。〔四〕御览卷二六四   鲍永,字君长,拜仆射,行将军事,〔五〕将兵安集河东。永好文德,虽行将军,常衣皂襜褕,〔六〕路称鲍尚书兵马。〔七〕初学记卷一一   时永得置偏裨将五人。〔八〕范晔后汉书卷二八冯衍传李贤注   光武即位,遣谏议大夫储大伯持节征永诣行在所。永疑不从,乃收系大伯,封大伯所持节于晋阳传舍壁中,〔九〕遣信人驰至长安。范晔后汉书卷二九鲍永传李贤注   永遣升及舒等谋使营尉李匡先反涅城,〔一0〕开门内兵,杀其县长冯晏,立故谒者祝回为涅长。范晔后汉书卷二八冯衍传李贤注   昔更始以鲍永行大将军,更始没,永与冯钦共罢兵,幅巾以居,降于上。书钞卷一二七   上谓鲍永曰:“我攻怀三日兵不下,关东畏卿,且将故人往。”即拜永谏大夫。至怀,谓太守曰:“足下所以坚不下者,未知孰是也。今圣主即位,天下以定,不降何待?”即开城降。永说下怀,〔一一〕上大喜,与永对食。御览卷四六七   赐洛阳上商里宅。范晔后汉书卷二九鲍永传李贤注   鲍永,字君长,为鲁郡太守。时彭丰等不肯降。后孔子阙里无故荆棘自辟,从讲室扫除至孔里。永异之,召郡府丞谓曰:“方今阨急而阙里无故自涤,意岂夫子欲令太守大行飨,〔一二〕诛无状也?”〔一三〕乃修学校礼,请丰等会,手格杀之。御览卷一五七   鲍永为司隶校尉,〔一四〕时赵王良从上送中郎将来歙丧还,〔一五〕入夏城门中,〔一六〕与五官将军相逢,〔一七〕道迫,良怒,召门候岑尊,叩头马前。永劾奏良曰:“今月二十七日,〔一八〕车驾临故中郎将来歙丧还,车驾过,须臾赵王良从后到,与右中郎将张邯相逢城门中,道迫狭,叱邯旋车,又召门候岑尊诘责,使前走数十步。按良诸侯藩臣,蒙恩入侍,知尊帝城门候吏六百石,〔一九〕而肆意加怒,令叩头都道,奔走马头前,〔二0〕无藩臣之礼,大不敬也。”御览卷二五0   鲍永为司隶校尉,矜严公正,平陵鲍恢为从事,〔二一〕恢亦抗直不避强御。〔二二〕诏曰:“贵戚且敛手,〔二三〕以避二鲍。”〔二四〕御览卷二六五   鲍永,字君长,为司隶校尉,行县到京兆灞陵,过更始冢,引车入陌,欲下,从事谏止之。永曰:“亲北面事人,何忍车过其墓。〔二五〕虽以获罪,司隶不辞也。”〔二六〕遂下车,哭尽哀。西至右扶风,〔二七〕椎牛上苟谏冢。〔二八〕上闻之,〔二九〕问公卿曰:“奉使如此,何如?”时太中大夫张堪对曰:“仁者百行之宗,忠者礼义之主也。〔三0〕仁不遗旧,忠不忘君,行之高者也。”上悦。御览卷四二0   诏书迎下永曰:〔三一〕“君晨夜冒犯霜露,精神亦已劳矣。以君帷幄近臣,其以永为兖州牧。”范晔后汉书卷二九鲍永传李贤注   〔一〕 “鲍永”,范晔后汉书卷二九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司马彪续汉书卷三。   〔二〕 “治欧阳尚书”,此句原无,姚本、聚珍本亦未辑录。类聚卷九四引有此句,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鲍永传作“习欧阳尚书”。   〔三〕 “而永即去之”,此条六帖卷二0、御览卷四一二、永乐大典卷一0八一二亦引,字句稍略。   〔四〕 “由是知名”,此条书钞卷七七亦引,字句简略。   〔五〕 “拜仆射,行将军事”,范晔后汉书鲍永传云:“更始二年征,再迁尚书仆射,行大将军事,持节将兵,安集河东、并州、朔部,得自置偏裨,辄行军法。”   〔六〕 “常衣皂襜褕”,此句原作“常皂襜”,御览卷二一一引同。姚本、聚珍本作“常衣皂襜褕”,范晔后汉书鲍永传李贤注引同,今据校改。   〔七〕 “马”,原无此字,御览卷二一一引同。姚本、聚珍本有此字,范晔后汉书鲍永传李贤注引同,今据增补。   〔八〕 “时永得置偏裨将五人”,范晔后汉书冯衍传云:“永既素重衍,为且受使得自置偏裨,乃以衍为立汉将军。”其下李贤引此句作注。当时鲍永行大将军事,得自置偏裨将。   〔九〕 “封大伯所持节于晋阳传舍壁中”,范晔后汉书鲍永传李贤注仅引此下二句,其上“光武即位”云云四句,系据范书鲍永传增补,以使文义完足。   〔一0〕“永遣升及舒等谋使营尉李匡先反涅城”,范晔后汉书冯衍传云:“及世祖即位,遣宗正刘延攻天井关,与田邑连战十余合,延不得进。……后邑闻更始败,乃遣使诣洛阳献璧马,即拜为上党太守。因遣使者招永、衍,永、衍等疑不肯降。……或讹言更始随赤眉在北,永、衍信之,故屯兵界休,方移书上党,云皇帝在雍,以惑百姓。永遣弟升及子婿张舒诱降涅城。”其下李贤引“永遣升及舒等”云云作注。李贤注原无“永遣”二字,今据范书增补,以使文义完足。姚本增“鲍永遣”三字,聚珍本增“永遣”二字。   〔一一〕“永说下怀”,此句原无,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鲍永传李贤注引亦有,今据增补。通鉴卷四0载:建武二年,“鲍永、冯衍审知更始已亡,乃发丧,出储大伯等,封土印绶,悉罢兵,幅巾诣河内”。通鉴考异云:“鲍永传称‘永等降于河内,时攻怀未拔,帝谓永曰:“我攻怀三日而城不下,关东畏服卿,可且将故人自往城下譬之。”即拜永谏议大夫。至怀,乃说更始河内太守,于是开城而降’。按光武未都洛阳以前屡幸怀,又祠高祖于怀宫,并无更始河内太守据怀事。本纪亦无攻怀一节。按田邑书称‘主亡一岁,莫知所定’。则永、衍之降必在此年。而帝纪光武此年不曾幸河内,但有幸脩武事。然则永、衍实降于脩武。脩武,亦河内县也。其称降怀等事,当是史误。故皆略之。”   〔一二〕“意”,聚珍本无此字。   〔一三〕“诛无状也”,范晔后汉书鲍永传载永言云:“方今危急而阙里自开,斯岂夫子欲令太守行礼,助吾诛无道邪?”“也”与“邪”通。   〔一四〕“鲍永为司隶校尉”,建武十一年,鲍永为司隶校尉。见范晔后汉书鲍永传。   〔一五〕“赵王良从上送中郎将来歙丧还”,范晔后汉书来歙传载,建武十一年,来歙击公孙述,遇刺身亡。光武帝“使太中大夫赠歙中郎将、征羌侯印绶,谥曰节侯,谒者护丧事。丧还洛阳,乘舆缟素临吊送葬。”与此可以互相印证。“赵王良”,光武帝叔父,事详范书本传。   〔一六〕“夏城门”,洛阳伽蓝记序云:洛阳“北面有二门,西头曰大夏门,汉曰夏门,魏晋曰大夏门”。   〔一七〕“五官将军”,后汉书鲍永传王先谦集解引刘攽云:“五官无将军之称,盖‘军’字本是‘车’字。”中华书局点校本后汉书鲍永传李贤注亦引东观汉记此文,已改“军”作“车”。   〔一八〕“今月二十七日”,据通鉴卷四二所载,“今月”当指六月。   〔一九〕“知尊帝城门候吏六百石”,此句上聚珍本有“宜”字。“门”字下原有“使”字,从文义看,应为衍文,聚珍本无此字,今据删。   〔二0〕“奔”,此字原无,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鲍永传李贤注引亦有此字,今据增补。   〔二一〕“平陵鲍恢为从事”,此句聚珍本作“以平陵鲍恢为都官从事”。范晔后汉书鲍永传云:永为司隶校尉,“乃辟扶风鲍恢为都官从事”。   〔二二〕“恢亦抗直不避强御”,原无“不避强御”四字。此句聚珍本作“并伉直不避强御”,书钞卷三七引作“并抗直不避强御”,今据增补“不避强御”四字。   〔二三〕“贵戚且敛手”,“且”字下聚珍本有“当”字。范晔后汉书鲍永传云:“贵戚且宜敛手。”   〔二四〕“以避二鲍”,此句下聚珍本有“其见惮如此”一句,范晔后汉书鲍永传同。   〔二五〕“何忍车”,此三字原无,聚珍本有,初学记卷一七、御览卷四一八引亦有,今据增补。   〔二六〕“辞”,御览卷四一八引同。聚珍本作“避”,范晔后汉书鲍永传同,初学记卷一七引作“辟”。按“避”、“辟”二字古通。   〔二七〕“西”,范晔后汉书鲍永传同。聚珍本作“而”,御览卷四一八引同。   〔二八〕“椎”,原误作“推”,御览卷四一八引同误。聚珍本作“椎”,范晔后汉书鲍永传同,今据改正。“苟谏”,鲍永父宣,哀帝时任司隶校尉,为王莽所杀。永为郡功曹,王莽欲灭宣子孙,都尉路平承风望旨,欲加害于永。苟谏为太守,以永为吏,常置府中,加以保护。苟谏卒,永送谏丧至扶风。事详范书鲍永传。   〔二九〕“闻之”,此二字原脱,聚珍本有,初学记卷一七、御览卷四一八引亦有此二字,今据增补。   〔三0〕“主”,原误作“至”。聚珍本作“主”,御览卷四一八引同,范晔后汉书鲍永传亦作“主”,今据改正。   〔三一〕“诏书迎下永曰”,范晔后汉书鲍永传云:“后大司徒韩歆坐事,永固请之不得,以此忤帝意,出为东海相。坐度田不实,被征,诸郡守多下狱。永至成皋,诏书逆拜为兖州牧,便道之官。”其下李贤引“诏书迎下永曰”云云作注。此句上姚本、聚珍本皆有“永以度田不实,被征”二句,系取范书文字增补。   鲍昱   鲍昱为沘阳长,〔一〕县人赵坚杀人系狱,〔二〕其父母诣昱,自言年七十余唯有一子,适新娶,今系狱当死,长无种类,涕泣求哀。昱怜其言,令将妻入狱,解械止宿,遂任身有子。范晔后汉书卷二九鲍昱传李贤注  光武二十三年,太尉鲍昱兼卫尉。〔三〕类聚卷四九   鲍昱,字文渊,拜司隶校尉,〔四〕诏昱诣尚书,使封胡降檄。上遣小黄门问昱有所怪不?对曰:“臣闻故事通官不着姓,又当司徒露布,〔五〕怪使司隶而着姓也。”帝报曰:“吾欲令天下知忠臣之子复为司隶。” 御览卷四一八   时司徒辞讼久者至十数年,〔六〕比例轻重,非其事类,错杂难知。昱奏定辞讼七卷,〔七〕决事都目八卷,以齐同法令,息遏人讼也。范晔后汉书卷二九鲍昱传李贤注   〔一〕 “鲍昱”,鲍永子,范晔后汉书卷二九有传,云字文泉,而御览卷四一八引东观汉记云字文渊,书钞卷六一引续汉书云昱字守文。按“文渊”二字是,为避唐高祖李渊讳,“渊”字改作“泉”。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三、袁宏后汉纪卷一一亦略载其事。“鲍昱为沘阳长”,此句原无,今据御览卷六四三引增补。“沘阳”,御览引作“泚阳”,聚珍本云“鲍昱,字文渊,泚阳长”,亦作“泚阳”。按“泚阳”乃“沘阳”之讹。东汉县无泚阳,而有沘阳,或作“比阳”,属南阳郡,因地处比水之阳,故名,故治所在今河南泌阳县。范书鲍昱传云昱“为沘阳长”,字尚不误。   〔二〕 “县人”,原作“沘阳人”,今从御览卷六四三引改。聚珍本作“邑人”。   〔三〕 “太尉鲍昱兼卫尉”,此条御览卷二三0引同。按范晔后汉书、袁宏后汉纪皆不载昱为太尉和卫卫尉,疑此文有误。   〔四〕 “拜司隶校尉”,光武帝中元元年,鲍昱拜司隶校尉。见范晔后汉书鲍昱传。   〔五〕 “故事通官不着姓,又当司徒露布”,范晔后汉书鲍昱传李贤注引汉官仪云:“群臣上书,公卿校尉诸将不言姓。凡制书皆玺封,尚书令重封。唯赦赎令司徒印,露布州郡。”   〔六〕 “时司徒辞讼久者至十数年”,“时”字玉海卷六五引作“建初中”。明帝永平十七年,鲍昱为司徒。见范晔后汉书鲍昱传。   〔七〕 “辞讼七卷”,玉海卷六五引作“辞讼比七卷”。   郅恽   郅恽,〔一〕字君章,上书谏王莽,令就臣位。莽大怒,即收系恽。难即害之,〔二〕使黄门胁导恽,令为狂疾惚恍,不自知所言。恽曰:“所言皆天文,非狂人所造作。”御览卷七三九  郅恽之友董子张父及叔为乡里盛氏一时所残害,〔三〕子张病困将终,恽往候子张。〔四〕子张视恽,歔欷不能言,〔五〕恽曰:“吾知子不悲天命长短,而痛二父雠不复也。”子张但目击而已。〔六〕恽即将客遮仇人,取其头以示子张,子张□,气因绝。〔七〕恽见令,以状首。令应之迟,趋出诣狱。令跣追之,不及,即自入狱谢恽,〔八〕拔刃自向以要恽曰:“子不从我出,敢不以死明心乎!”恽遂出。御览卷四七三   汝南太守欧阳歙召郅恽为功曹,〔九〕汝南旧俗,十月飨会,百里内皆齎牛酒到府饮宴。时临飨礼毕,歙教曰:〔一0〕“西部督邮繇延,〔一一〕天资忠贞,不严而治。今与众儒共论延功,显之于朝。”〔一二〕恽于下座愀然前曰:“案延资性贪邪,外方内员,朋党构奸,罔上害民。明府以恶为善,〔一三〕以直从曲,此既无君,又复无臣。〔一四〕恽敢奉觥。”歙色惭,不知所为。门下掾郑敬进曰:“君明臣直,功曹言切,明府德也。”歙意少解,曰:“实歙罪也”。御览卷二六四   郅恽,字君章,汝南人也。郑次都隐于弋阳山中。恽即去,从次都止,渔钓甚娱,留数十日。恽喟然叹曰:“天生俊士,以为民也。鸟兽不可与同群,子从我为伊尹乎?将为许、巢而去尧、舜也?”〔一五〕次都曰:“吾年耄矣,安得从子?子勉正性命,勿劳神以害生。”告别而去。恽客于江夏,郡举孝廉为郎。〔一六〕文选卷四二应璩与从弟君苗君胄书李善注   郅恽为上东城门候。〔一七〕上尝夜出,还,〔一八〕拒关,诏开门欲入,恽不纳。上令从门间识面。恽曰:“火明辽远。”〔一九〕恽遂不开。〔二0〕明日,恽上书曰:“昔文王不敢盘于游田,以万民惟忧。而陛下远猎山林,以夜继昼,其如社稷宗庙何?诚小臣所窃忧也。”由是上特重之。御览卷四五三   郅恽为长沙,〔二一〕长沙有义士古初,遭父丧未葬,□人火起,及初舍。棺不可移,初冒火伏棺上,会火灭。〔二二〕御览卷五五一   坐前长沙太守张禁多受遗送千万,〔二三〕以恽不推劾,故左迁芒长。〔二四〕范晔后汉书卷二九郅恽传李贤注   芒守丞韩龚受大盗丁仲钱,阿拥之,加笞八百,不死,入见恽,称仲健。恽怒,以所杖铁杖捶龚。龚出怨怼,遂杀仲,恽故坐免。范晔后汉书卷二九郅恽传李贤注   〔一〕 “郅恽”,范晔后汉书卷二九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华峤后汉书卷一。袁宏后汉纪卷七、风俗通义过誉篇亦略载其事。   〔二〕 “难即害之”,范晔后汉书郅恽传载,恽上书王莽,引经据谶,劝说王莽下就臣位。王莽劾以大逆,收系诏狱。但由于郅恽据经谶,所以不便立刻害之。   〔三〕 “叔”,姚本、聚珍本作“叔父”,御览卷五一二、范晔后汉书郅恽传李贤注引同。   〔四〕 “往候子张”,原作“往候张”,姚本作“候子张”,类聚卷三三引同,今据增“子”字。聚珍本作“往候之”,御览卷四0七、卷五一二引同。御览四八一引作“候之”。下文“取其头以示子张,子张□”二句,原亦脱“子”字。   〔五〕 “不能言”,此三字原无,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三三,御览卷四0七、卷四八一引同,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郅恽传亦有此三字。   〔六〕 “子张但目击而已”,此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四0七引同,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郅恽传亦有此句。   〔七〕 “子张□,气因绝”,此二句姚本、聚珍本作“子张见而气绝”,类聚卷三三,御览卷四0七、卷四八一引同,范晔后汉书郅恽传亦同。御览卷五一二引作“子张见之,悲喜,因绝”。   〔八〕 “恽”,聚珍本作“之”。   〔九〕 “汝南太守欧阳歙”,光武帝建武七年继寇恂任汝南太守,见范晔后汉书欧阳歙传。   〔一0〕“教”,谕告之词,其义与“令”同。文选傅亮为宋公修张良庙教李善注:“秦法,诸公王称教。教者,教示于人也。”汉代郡中下令谓之“教”。   〔一一〕“西部督邮”,督邮为郡之佐吏,掌管监察属县,考课殿最,分东、南、西、北、中部,统称五部督邮。   〔一二〕“朝”,汉代郡守府寺亦可称“朝”。范晔后汉书法真传云:真“性恬静寡欲,不交人间事。太守请见之,真乃幅巾诣谒。太守曰:‘……太守虚薄,欲以功曹相屈,光赞本朝,何如?’风俗通义十反篇安定太守胡伊条云:“郡以伊为主薄,迎新太守,曰:‘我是宰士,何可委质于二朝乎!’”皆称郡守治所为“朝”。   〔一三〕“明府”,范晔后汉书张湛传李贤注:“郡守所居四府。明府者,尊高之称。”汉人又有明公、明使君、明太子之称,加“明”字,以示尊崇。   〔一四〕“此既无君,又复无臣”,汉代制度,郡县可以自辟属吏,地位与古代的陪臣相类似,所以太守于功曹,得蒙君父之称。   〔一五〕“许、巢”,“许”指许由,庄子让王篇云:“尧以天下让许田,许由不受。”潜夫论交际篇云:“许由让其帝位。”“巢”,指“巢父”,皇甫谧高士传卷上云:“巢父者,尧时隐人也。山居不营世利,年老,以树为巢而寝其上,故时人号曰巢父。”尧以天下相让,不受。   〔一六〕“郡举孝廉为郎”,此条文选卷六0任昉齐竟陵文宣王行状李善注亦引,文字极简。   〔一七〕“上东城门”,洛阳伽蓝记序云:洛阳“东面有三门,北头第一门曰建春门,汉曰上东门,阮籍诗曰‘步出上东门’是也。”太平寰宇记卷三云:“上东门,洛阳东面门也。”   〔一八〕“上尝夜出,还”,此二句水经注卷一六引作“光武尝出夜还”。太平寰宇记卷三引作“光武夜还”。   〔一九〕“恽曰:‘火明辽远’”,此二句原无,水经注卷一六引有,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郅恽传云:恽“为上东城门候。帝尝出猎,车驾夜还,恽拒关不开。帝令从者见面于门间。恽曰:‘火明辽远。’遂不受诏。”   〔二0〕“恽遂不开”,此句水经注卷一六引作“遂拒不开”,太平寰宇记卷三引作“恽不纳”。   〔二一〕“郅恽为长沙”,此句原无,类聚卷八0、合璧事类外集卷五五引有,今据增补。“为长沙”,即为长沙太守。   〔二二〕“会火灭”,此句姚本作“俄而火灭”,类聚卷二0引同。聚珍本作“会火灭”,合璧事类外集卷五五引同。此句下聚珍本又有“以为孝感所致云”一句。御览卷八六八、记纂渊海卷五引作“火乃灭”。姚本、聚珍本皆立有“古初”一目,只收录此条文字。范晔后汉书郅恽传载:“恽再迁长沙太守。先是长沙有孝子古初,遭父丧未葬,邻人失火,初匍匐柩上,以身扞火,火为之灭。恽甄异之,以为首举。”可见此条文字当入郅恽传,今依范书编次。   〔二三〕“坐前长沙太守张禁多受遗送千万”,此承上文郅恽为长沙太守为言。   〔二四〕“芒长”,原无此二字,聚珍本有,与范晔后汉书郅恽传相合,今据增补。   苏竟   苏竟与刘歆子恭书曰:〔一〕“前世以磨研编简之才,与国师公从事出入者砚耳。”〔二〕书钞卷一0四   〔一〕 “苏竟”,范晔后汉书卷三0有传。“子恭”,此二字上聚珍本有“兄”字,当据增补。按汉书董仲舒传赞云:“向曾孙龚。”恭与龚为一人。范晔后汉书苏竟传云:“初,延岑护军邓仲况拥兵据南阳阴县为寇,而刘歆兄子龚为其谋主。竟时在南阳,与龚书晓之。”李贤注:“前书及三辅决录并云向曾孙,今言歆兄子,则不同也。”   〔二〕 “与国师公从事出入者砚耳”,此句聚珍本作“与国右史公从事出者惟砚也”,类聚卷五八引作“与国右史公从事出入”。按王莽时刘歆为国师,“国右史公”即“国师公”之误。“者砚耳”三字当系衍文,范晔后汉书苏竟传无。   郭伋   郭伋为颍川太守,〔一〕辞去之官,〔二〕光武诏曰:“郡得贤能太守,去帝城不远,河润九里,〔三〕冀京师并蒙其福也。” 御览卷二六0  郭伋,字细侯,河南人也。在并州素结恩德,〔四〕行部到西河美稷,有童儿数百,各骑竹马,于道次迎拜。〔五〕伋问曰:“儿曹何自远来?”对曰:“闻使君到,喜,故迎。”〔六〕诸儿复送到郭外,〔七〕问“使君何日当还”。伋语别驾从事计日告之。〔八〕行部还入美稷界,先期一日。伋念负诸童儿,〔九〕遂止于野亭,须期乃入。〔一0〕御览卷二五六   郭伋为并州,伋知卢芳夙贼,〔一一〕难卒以力制,常严烽候,明购赏,以结寇心。御览卷三三五   〔一〕 “郭伋”,范晔后汉书卷三一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三、华峤后汉书卷一、张璠汉记。   〔二〕 “辞去之官”,此下二句聚珍本作“召见辞谒,帝劳之曰”,文选卷六0任昉齐竟陵文宣王行状李善注引同。范晔后汉书郭伋传亦作“召见”云云八字。   〔三〕 “河”,原误作“何”,聚珍本作“河”,书钞卷一一、文选卷六0任昉齐竟陵文宣王行状李善注引同,今据改。范晔后汉书郭伋传李贤注引庄子云:“河润九里,泽及三族。”   〔四〕 “在并州素结恩德”,此句下聚珍本有“老小相携道路”一句。据范晔后汉书郭伋传,建武十一年,省朔方刺史属并州,以伋为并州牧。   〔五〕 “于道次”,原无此三字,聚珍本有,御览卷四六七引同,今据增补。   〔六〕 “闻使君到,喜,故迎”,此三句聚珍本作“闻使君始到,喜,故奉迎”。御览四六七引作“闻使君到,喜,故来奉迎”。   〔七〕 “到”,聚珍本作“出”。   〔八〕 “语”,原误作“曰”,御览卷二六三引作“语”,今据改。聚珍本作“使”,似依文义校改。   〔九〕 “伋念负诸童儿”,此句聚珍本作“伋谓违信”。   〔一0〕“须期乃入”,水经注卷三引云:“郭伋,字细侯,为并州牧。前在州素有恩德,老小相□道路。行部到西河美稷,数百小儿各骑竹马迎拜。伋问儿曹何自远来,曰:‘闻使君到,喜,故迎。’伋谢而发去。诸儿复送郭外,问‘使君何日还’。伋计日告之。及还,先期一日,念小儿,即止野亭,须期至乃往。”字句稍略于此。事又见史通暗惑篇。   〔一一〕“夙”,此字原无,聚珍本有,类聚卷八0引亦有,今据增补。   杜诗   杜诗,〔一〕字君公。建武元年,杜诗为侍御史,安集洛阳。时将军萧广放纵兵士,暴横民间。〔二〕诗敕晓不改,遂格杀广,还以状闻。上召见,赐以棨戟,〔三〕复使之河东,诛降逆贼杨异等。御览卷六八一  杜诗,字君公,为南阳太守,〔四〕性节俭而治清平,以诛暴立威信,善于计略,省爱民役。造作水排,〔五〕铸为农器,用力省,见功多。时人方于召信臣,故南阳人为之语:“前有召父,后有杜母。”〔六〕御览卷二六0   南阳太守杜诗坐遣客为弟报仇,被征,会病卒,丧无所归,诏使持丧郡国邸,赙绢千疋。〔七〕御览卷八一七   〔一〕 “杜诗”,此下二句原无,聚珍本有,书钞卷三六引亦有,今据增补。杜诗,范晔后汉书卷三一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张璠汉记。   〔二〕 “暴横”,聚珍本作“猝暴”。   〔三〕 “棨戟”,范晔后汉书杜诗传李贤注引汉杂事云:“汉制,假棨戟以代斧钺。”古今注卷上云:“棨戟,殳之遗象也。诗所谓‘伯也执殳,为王前驱’。殳,前驱之器也,以木为之,后世滋伪,无复典刑,以赤油韬之,亦谓之油戟,亦谓之棨戟。”   〔四〕 “为南阳太守”,光武帝建武七年,杜诗由汝南都尉迁南阳太守,见范晔后汉书杜诗传。   〔五〕 “水排”,范晔后汉书杜诗传李贤注:“冶铸者为排以吹炭,今激水以鼓之也。‘排’当作囊’,古字通用也。”笺注倭名类聚抄卷五云:“‘囊’,东观汉记作‘排’。则知‘囊’,俗‘排’字。”   〔六〕 “后有杜母”,此条书钞卷三六亦引,文字极为简略。   〔七〕 “千疋”,范晔后汉书杜诗传同,聚珍本作“七千疋”,不知何据。“七”字疑为衍文。   孔奋   窦融请孔奋署议曹掾,〔一〕守姑臧长。天下扰乱,唯西河独安,而姑臧称为富邑,通货胡羌,市日四合,〔二〕每居县者,不盈数日,〔三〕辄致丰积。御览卷八二七  孔奋,字君鱼,右扶风茂陵人。守姑臧长。七年,〔四〕诏书以为奋在姑臧治有绝迹,赐爵关内侯。奋素孝,供养至谨,在姑臧唯老母极膳,妻子饭食葱芥,时人笑之。或嘲奋曰:“置脂膏中,不能自润。”而奋不改其操。〔五〕御览卷二六七   孔奋为武都郡丞,时郡为隗嚣余党所攻,〔六〕杀太守,得奋妻子。奋追贼,贼推奋妻子于军前。奋年五十,惟有一子,不顾,遂擒贼,而其子见屠。帝嘉其忠,迁武都太守。御览卷三一0   孔奋笃于骨肉,弟奇在雒阳为诸生,分禄奉以供给其粮用,四时送衣,下至脂烛,每有所食甘美,辄分减以遗奇。〔七〕御览卷四一六   〔一〕 “孔奋”,范晔后汉书卷三一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三、华峤后汉书卷一。光武帝建武五年,河西大将军窦融署孔奋为议曹掾,见范书孔奋传。   〔二〕 “市日四合”,周礼地官司市云:“大市日昃而市,百族为主。朝市朝时而市,商贾为主。夕市夕时而市,贩夫贩妇为主。”是古代集市一日三合。此云“市日四合”,足见其人货殷繁。   〔三〕 “数日”,聚珍本作“数月”,与范晔后汉书孔奋传相合。按当作“数月”。   〔四〕 “七年”,范晔后汉书孔奋传云:建武“八年,赐爵关内侯”。   〔五〕 “而奋不改其操”,此条文字聚珍本作“奋在姑臧四年,财物不增,惟老母极膳,妻子但菜食。或嘲奋曰:‘直脂膏中,亦不能自润。’而奋不改其操。诏书以奋在姑臧治有绝迹,赐爵关内侯”。书钞卷三八引作“孔奋,字君鱼,右扶风人。为姑臧长,老母珍膳,妻子但食葱菜,为众所笑,谓之弱劣。嘲奋曰:‘置脂膏中,不能自润。’而奋不改其操也”。御览卷九七七引作“孔奋,字君鱼,为姑臧长,时天下乱,河西独安。前长居官数月,辄致赀产。奋在姑臧四岁,财物不增,唯老母极膳,妻子但食葱菜。或嘲奋曰:‘置脂膏中,不能不润。’”又类聚卷八三、御览卷四二五亦引,文字互有异同。按御览卷二六七所引叙事次序与范晔后汉书孔奋传相同,而聚珍本连缀失次,不可据。   〔六〕 “时郡为隗嚣余党所攻”,“时”字下原有“在”字,文义扞格难通。按范晔后汉书孔奋传云:奋“除武都郡丞。时陇西余贼隗茂等夜攻府舍,残杀郡守,贼畏奋追急,乃执其妻子,欲以为质。奋年已五十,唯有一子,终不顾望,遂穷力讨之。……贼窘惧逼急,乃推奋妻子以置军前,冀当退却,而击之愈厉,遂禽灭茂等,奋妻子亦为所杀。世祖下诏褒美,拜为武都太守。”所叙事极为清楚。今参酌范书删“在”字,文义始通。聚珍本作“妻时在郡,为隗嚣余党所攻杀,太守得奋妻子”。虽然增补“妻”字,与下文连读,义亦不可解,聚珍本不足为据。   〔七〕 “辄分减以遗奇”,此条初学记卷一七、御览卷五一五、续编珠卷一亦引,文字稍有不同。   张堪   张堪,〔一〕字君游,年六岁,〔二〕受业长安,治梁丘易,才美而高,京师号曰“圣童”。御览卷三八四  张堪为蜀郡,〔三〕公孙述遣击之。堪有同心之士三千人,相谓曰:“张君养我曹,为今日也。”乃选习水军三百人,〔四〕遂斩竹为箄渡水,余人击蜀,〔五〕遂免大难。〔六〕书钞卷一三八   张堪,字君游,南阳人。试守蜀郡,与吴汉并力讨公孙述,遂破蜀。汉先遣堪入成都,〔七〕镇抚吏民。时珍宝珠玉委积无数,堪录簿上官,秋毫无所取。〔八〕书钞卷三八   堪字君游,南阳人,去蜀郡乘折辕车,白布被囊。 书钞卷三八   张堪,字君游,试守蜀郡太守,迁渔阳太守,有惠政,〔九〕开治稻田八千余顷,教民种田,〔一0〕百姓以殷富。〔一一〕童谣歌云:“桑无附枝,麦穗两岐。张君为政,乐不可支。”〔一三〕视事八年,匈奴不敢犯塞。〔一三〕类聚卷五0   光武诏曰:“平阳丞李善称故令范迁于张堪,〔一四〕令人面热汗出,其赐堪家杂缯百疋,以表廉吏。”〔一五〕御览卷三八七   上尝召见诸郡计吏,问其风土,及前后守令能否。蜀郡计掾樊显进曰:“渔阳太守张堪昔在蜀,其仁以惠下,威能讨奸。前公孙述破时,珍宝山积,卷握之物,足富十世,而堪去职之日,乘折辕车,布被囊而已。”上闻叹息。以显陈堪行有效,即除鱼复令。〔一六〕类聚卷七0   〔一〕 “张堪”,范晔后汉书卷三一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三、华峤后汉书卷一。袁宏后汉纪卷六亦略载其事。   〔二〕 “年六岁”,聚珍本同,范晔后汉书张堪传作“年十六”。   〔三〕 “张堪为蜀郡”,此句姚本、聚珍本作“堪守蜀郡”。聚珍本注云:“范书本传不载堪为蜀守。”按范晔后汉书张堪传云:“世祖……即位,中郎将来歙荐堪,召拜郎中,三迁为谒者。使送委输缣帛,并领骑七千匹,诣大司马吴汉伐公孙述,在道追拜蜀郡太守。”聚珍本误注。此句御览卷七七一引作“张堪为陪义长”。   〔四〕 “习”,姚本同,聚珍本作“择”。   〔五〕 “余人击蜀”,姚本、聚珍本无此句。   〔六〕 “大”,姚本、聚珍本无此字。   〔七〕 “堪”,原无此字,姚本、聚珍本有,今据增补。   〔八〕 “秋毫无所取”,此句上原有“称”字,显系衍文。姚本、聚珍本无此字,今据删。   〔九〕 “有惠政”,原无此句,聚珍本有,书钞卷三五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0〕“教民种田”,姚本同,聚珍本作“教民种作”,书钞卷三五两引亦作“教民种作”,编珠卷四,类聚卷一九、卷八五,御览卷二六0、卷八三八,文选卷三六王融永明十一年策秀才文李善注引作“劝民耕种”,初学记卷二七、御览卷四六五引作“劝人耕种”。   〔一一〕“以殷富”,“以”字下编珠卷四,初学记卷二七,类聚卷一九、卷八五,御览卷四六五、卷八三八,文选卷三六王融永明十一年策秀才文李善注引皆有“致”字,当据增补。   〔一二〕“支”,原作“为”,姚本同,聚珍本作“支”,编珠卷四,书钞卷三五,类聚卷八五,御览卷二六0、卷四六五、卷八三八,文选卷三六王融永明十一年策秀才文李善注皆引作“支”。按“支”字是,与上文“岐”字韵相协,范晔后汉书张堪传亦作“支”,今据校改。   〔一三〕“匈奴不敢犯塞”,此条书钞卷三九亦引,文字较此简略。   〔一四〕“丞”,聚珍本误作“称”。   〔一五〕“以表廉吏”,此事范晔后汉书张堪传未载,就此条文字内容来看,也无从确定年代。聚珍本系于张堪传末。   〔一六〕“以显陈堪行有效,即除鱼复令”,此二句原无,书钞卷七九引云:“上常召见诸郡计吏,问太守谁最能者,及蜀郡计掾樊显,进曰:‘张堪仁惠清廉,无与为比。’上以显陈堪行有效,即除鱼复令。”今据增补。姚本、聚珍本作“以显陈堪行有效,即除渔阳令”。按“鱼复令”三字是,范晔后汉书张堪传云:“拜显为鱼复长。”李贤注:“鱼复,县,属巴郡。”又按姚本、聚珍本立有樊显一目,系以此条文字。据范晔后汉书,此条文字当在张堪传中,今从范书编排。此条文字书钞卷三九引作“张堪,世祖召见诸郡计吏,问前后太守能否。蜀郡计掾樊显曰:‘张堪昔在蜀,其仁足惠下,威能讨奸。’”卷一三九亦引,字句大同小异。   廉范   廉范,〔一〕字叔度,京兆人也。父客死蜀汉,〔二〕范与客步负丧归。〔三〕至葭萌,舡触石破没,范持棺柩,遂俱沈溺。众伤其义,钩求得之,仅免于死。太守张穆持筒中布数箧与范,〔四〕范曰:“石生坚,兰生香,前后相违,不忍行也。”遂不受。御览卷四一二  廉范为云中太守,始到,烽火日通。故事,虏出度五千人,〔五〕乃移书旁郡求助。吏白今虏兵度出五千,请移警檄。范不听,遂选精兵,自将出至近县,令老弱城守而追之。类聚卷八0   廉范,字叔度,为蜀郡太守。成都邑宇逼侧,〔六〕旧制,禁民夜作以防火,而更相隐蔽,烧者日日相属。范乃毁削前令,但严使储水,百姓为便。乃歌之云:“廉叔度,来何暮?不禁火,民安堵。昔无襦,今五葱。”〔七〕类聚卷五0   廉范为蜀郡守,令民不禁火,百姓皆喜,家得其愿,时生子皆以廉为名者千。御览卷三六二   肃宗崩,〔八〕廉范奔赴敬陵。时庐江郡严麟奉章吊国,〔九〕俱会于路。麟乘小车,涂深马死,不能自进。范见而愍然,命从骑下马与之,不告而去。麟事毕,不知马所归,缘路访之。或谓麟曰:“故蜀郡太守廉叔度,好赒人穷,今奔国丧,当是耳。”麟亦素闻范名,以为然,即牵马造门,谢而归之。世伏其好义。御览卷四二0   〔一〕 “廉范”,范晔后汉书卷三一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三、华峤后汉书卷一。袁宏后汉纪卷九亦略载其事。   〔二〕 “父”,御览卷五五0引同,聚珍本作“祖父”。按“父”字是。范晔后汉书廉范传云:“范父遭丧乱,客死于蜀汉,范遂流寓西州。西州平,归乡里。年十五,辞母西迎父丧。”所述极为明确。范祖父丹,为王莽所倚重,率军与赤眉交战,败死无盐,事见范晔后汉书刘玄刘盆子传、冯衍传,丹绝无“客死蜀汉”之事。袁宏后汉纪卷九亦云:“范字叔度,杜陵人。祖父丹,王莽时为大司马。范父遭乱,客死于蜀。”   〔三〕 “范与客步负丧归”,“范”字下聚珍本有“年十五”三字。按御览卷四二五引有“廉范年十五至蜀迎祖母丧”一句,卷八二0引同,惟“至”字作“入”,是知原书有“年十五”三字,当据增补。   〔四〕 “太守张穆持筒中布数箧与范”,此下各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四二五、卷八二0引亦有,今据增补。   〔五〕 “度”,估计。   〔六〕 “成都邑宇逼侧”,此句至“百姓为便”各句姚本、聚珍本全同,类聚卷八0引作“成都地迫屋狭,百姓夜作,以供衣食。又禁火,民复弊之,失火者日属。范令夜作,但使储水,百姓皆悦”。“弊”字误,当作“蔽”。事类赋卷八引作“成都地迫屋狭,百姓夜作,以供衣食。又禁火,民覆蔽之,失火者日属。范放令夜作,但使储水,百姓皆悦”。御览卷八六八引与类聚大体相同。   〔七〕 “昔无襦,今五葱”,此二句姚本、聚珍本同,事类赋卷八引亦同。徐氏明抄本书钞卷三九引作“生平无一襦,今有五葱”。蒋光□藏清抄本书钞卷三九引作“平生无衣襦,今有五葱”。御览卷四六五引作“平生无襦,今五葱”,范晔后汉书廉范传同,书钞卷一二九引亦与御览同,仅“五”字误作“乃”。御览卷八六八引作“昔日无襦,今五葱”。此条书钞卷三五、类聚卷一九、御览卷六九五亦引,文字节删较多。   〔八〕 “肃宗崩”,范晔后汉书廉范传同。聚珍本作“章和二年,帝崩”,书钞卷一三九引同。   〔九〕 “时庐江郡严麟奉章吊国”,此句至“不能自进”一段文字,姚本、类聚卷九三引大同小异,范晔后汉书廉范传所载也大体相同。聚珍本作“还入城,见道中有诸生乘小车马顿死泥中,诸生立旁,不能自进。时范问为谁,所从来。生白庐江太守掾严麟为太守奉章来吊”。所引内容稍详。书钞卷一三九引作“还入城,见道中有诸生乘小车,马预死泥中,诸生立旁。时范问为谁,所从来,生曰庐江太守掾严麟,为太守奉章来吊”。“预”乃“顿”之讹。聚珍本即从书钞中辑出,并参考御览卷四二0所引补入“不能自进”一句。   王堂   王堂为汝南太守,〔一〕教掾吏曰:“其宪章朝右,委功曹陈蕃。”〔二〕聚珍本   〔一〕 “王堂”,字敬伯,广汉郪人,范晔后汉书卷三一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张璠汉记。   〔二〕 “委功曹陈蕃”,此条不知聚珍本从何书辑录。文选卷二五卢谌赠刘琨李善注引张璠汉记字句与此全同。范晔后汉书王堂传云:王堂“迁汝南太守,搜才礼士,不苟自专,乃教掾史曰:‘古人劳于求贤,逸于任使,故能化清于上,事缉于下。其宪章朝右,简覈才职,委功曹陈蕃。匡政理务,拾遗补阙,任主簿应嗣。庶循名责实,察言观效焉。’” 卷十五  传十   东观汉记卷十五   传十   朱浮   朱浮与彭宠书,〔一〕责之曰:“伯通自伐,〔二〕以为功高天下。往时辽东有豕,生子白头,〔三〕异而献之。行至河东,见群豕皆白,怀惭而还。若以子之功,论于朝廷,则为辽东豕也。”初学记卷二九  上不征彭宠,〔四〕朱浮上疏切谏曰:“连年距守,吏士疲劳,甲胄生虮虱,弓弩不得弛,上下相率焦心,大兵冀蒙救护生活之恩。陛下辄忘之于河北,诚不知所以然。”御览卷三五六   朱浮上疏曰:“陛下率礼无违。”〔五〕文选卷四张衡南都赋李善注   朱浮为大司空,〔六〕坐卖国恩,〔七〕以为威福。书钞卷五二   〔一〕 “朱浮”,字叔元,沛国萧人,范晔后汉书卷三三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三。“朱浮与彭宠书”,建武初年,光武帝拜浮为大将军幽州牧,宠为渔阳太守,二人不协,嫌怨积深,宠举兵攻浮,浮遂与宠书责之。范书朱浮传载其书云:“盖闻知者顺时而谋,愚者逆理而动,常窃悲京城太叔以不知足而无贤辅,卒自弃于郑也。伯通以名字典郡,有佐命之功,临人亲职,爱惜仓库,而浮秉征伐之任,欲权时救急,二者皆为国耳。即疑浮相谮,何不诣阙自陈,而为族灭之计乎?朝廷之于伯通,恩亦厚矣,委以大郡,任以威武,事有柱石之寄,情同子孙之亲。匹夫媵母尚能致命一餐,岂有身带三绶,职典大邦,而不顾恩义,生心外畔者乎!伯通与吏人语,何以为颜?行步拜起,何以为容?坐卧念之,何以为心?引镜窥影,何施眉目?举措建功,何以为人?惜乎弃休令之嘉名,造枭鸱之逆谋,捐传世之庆祚,招破败之重灾,高论尧舜之道,不忍桀、纣之性,生为世笑,死为愚鬼,不亦哀乎!伯通与耿侠游俱起佐命,同被国恩。侠游谦让,屡有降挹之言;而伯通自伐,以为功高天下。往时辽东有豕,生子白头,异而献之,行至河东,见群豕皆白,怀惭而还。若以子之功论于朝廷,则为辽东豕也。今乃愚妄,自比六国。六国之时,其势各盛,廓土数千里,胜兵将百万,故能据国相持,多历年世。今天下几里,列郡几城,柰何以区区渔阳而结怨天子?此犹河滨之人捧土以塞孟津,多见其不知量也!方今天下适定,海内愿安,士无贤不肖,皆乐立名于世。而伯通独中风狂走,自捐盛时,内听骄妇之失计,外信谗邪之谀言,长为群后恶法,永为功臣鉴戒,岂不误哉!定海内者无私雠,勿以前事自误,愿留意顾老母幼弟。凡举事无为亲厚者所痛,而为见雠者所快。”文选卷四一亦载此书,李善注云:“东观汉记亦载此书,大意虽同,辞旨全别,盖录事者取舍有详略矣。”   〔二〕 “伯通自伐”,文选卷四0任昉到大司马记室笺李善注引朱浮与彭宠书,仅有此下二句。“伯通”,彭宠字。   〔三〕 “子”,原脱,聚珍本有,御览卷九0三、记纂渊海卷九八引亦有此字,今据增补。   〔四〕 “上不征彭宠”,此句原误作“上征鼓宠”,今据聚珍本改正。据范晔后汉书朱浮传记载,彭宠举兵攻浮叛汉,涿郡太守张丰亦举兵反。光武帝未能亲自将兵击讨,只遣游击将军邓隆暗中助浮。   〔五〕 “陛下率礼无违”,范晔后汉书朱浮传云:“旧制,州牧奏二千石长吏不任位者,事皆先下三公,三公遣掾史案验,然后黜退。帝时用明察,不复委任三府,而权归刺举之吏。浮复上疏曰:‘陛下清明履约,率礼无违,自宗室诸王、外家后亲,皆奉遵绳墨,无党势之名’”云云。   〔六〕 “朱浮为大司空”,建武二十年,朱浮代窦融为大司空。二十二年,坐卖弄国恩免。见范晔后汉书朱浮传。   〔七〕 “坐”,姚本、聚珍本无此字。   冯鲂〔一〕   其先魏之别封曰华侯,华侯孙长卿食采冯城,因以氏焉。鲂父名杨。范晔后汉书卷三三冯鲂传李贤注  冯鲂为司空,〔二〕坐免陇西太守邓融免官。书钞卷五二   明帝诏曰:“冯鲂以忠孝典禁兵,〔三〕出入八年,数进忠言直谏,其还故爵为杨邑侯,赐以玉玦。”〔四〕编珠卷三   永平十五年,上行幸诸国,敕鲂车驾发后,将缇骑宿玄武门复道上,领南宫吏士,保给床席,子孙得到鲂所。诏曰:“南宫复道多恶风寒,左右老人居之且病痱。〔五〕内者多取帷帐,东西完塞诸窗,望令致密。”〔六〕书钞卷一一七,范晔后汉书冯鲂传李贤注,御览卷六九九、卷七四二   冯鲂,字孝孙,父子兄弟并带青紫,三世侍中。〔七〕书钞卷五八   〔一〕 “冯鲂”,南阳湖阳人,范晔后汉书卷三三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司马彪续汉书卷三。   〔二〕 “冯鲂为司空”,“冯鲂”二字原作“冯犹”。陈禹谟刻本书钞、唐类函卷三六引作“冯模”,姚本、聚珍本同,皆以冯鲂、冯模分为两传。姚本注云:“范书阙。”聚珍本亦认为冯模时代不可考。按“冯犹”、“冯模”皆“冯鲂”之讹。范晔后汉书冯鲂传云:光武帝“中元元年,从东封岱宗,行卫尉事。还,代张纯为司空。……永平四年,坐考陇西太守邓融,听任奸吏,策免”。   〔三〕 “典禁兵”,原脱“禁”字,书钞卷一二八引有此字,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冯鲂传云:永平“七年,代阴嵩为执金吾”。“典禁兵”即指此。   〔四〕 “赐以玉玦”,此条御览卷六九二、玉海卷九0亦引,字句稍略。据范晔后汉书冯鲂传载,光武帝中元二年,冯鲂封为杨邑乡侯。明帝永平四年,坐考陇西太守邓融,听任奸吏,策免,削爵土。十四年,明帝下诏复故爵土。   〔五〕 “痱”,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云:“病痱。”索隐云:“痱音肥,风病也。”   〔六〕 “望令致密”,书钞卷一一七引云:“冯鲂,永平十五年,上行幸诸国,敕鲂车驾发后,将缇骑宿玄武门。”范晔后汉书冯鲂传李贤注引云:“敕鲂车驾发后,将缇骑宿玄武门复道上,领南宫吏士,保给床席,子孙得到鲂所。”御览卷六九九引云:“冯鲂,永平中,上行幸诸国,敕鲂车驾发后,将缇骑宿玄武门复道上,诏:‘南宫复道多恶风寒,老人居之且病靡苦,内者多取帷帐,东西竟塞诸窗,望令致密。’”又卷七四二引云:“明帝行幸诸国,敕执金吾冯鲂将缇骑宿玄武门复道上,诏曰:‘复道多风寒,左右老人且病痱。多取帷帐,东西完塞窗,皆令致密。’”此条即综合各书所引辑录。御览卷三00、玉海卷一三七亦引,字句皆较简略。   〔七〕 “三世侍中”,“世”字姚本、聚珍本作“代”。此条初学记卷一二、御览卷二一九亦引,字句全同。   冯石〔一〕   冯鲂孙石,袭母公主封获嘉侯,为侍中,稍迁卫尉,能取悦当世,为安帝所宠。帝尝幸其府,留饮十余日,〔二〕赐駮犀具剑、佩刀、紫艾绶、玉玦各一。〔三〕书钞卷一三一   〔一〕 “冯石”,冯鲂子冯柱次子,范晔后汉书卷三三冯鲂传略载其事。   〔二〕 “余”,姚本、聚珍本作“许”,系据陈禹谟刻本书钞。书钞卷一二二、御览卷三四二、事类赋卷一三引作“数”。   〔三〕 “駮犀具剑”,“駮”原作“骏”,误。姚本、聚珍本作“駮”,御览卷三四二引同,今据改正。范晔后汉书冯鲂传亦作“駮”,李贤注云:“以班犀饰剑也。”以“班”释“駮”,益证字当作“駮”。   虞延   虞延,〔一〕陈留人。〔二〕光武东巡,过小黄,〔三〕高帝母昭灵后园陵在焉。延为部督邮,〔四〕诏呼引见,问园陵之事。〔五〕延占拜可观,〔六〕其园陵树□皆谙其数,俎豆牺牲,颇晓其礼。帝善之,敕延从驾到鲁。还经封丘,城门下小,不容羽盖。上怒,使挞侍御史。延因陛见引咎,以为罪在督邮。上诏曰:“以陈留督邮虞延故,贷御史罪。”〔七〕御览卷二五三  虞延字子大,陈留人。孝明帝时,有新野功曹邓寅,〔八〕以外戚小侯每豫朝会,而容姿趋步,有出于众。显宗目之,〔九〕顾左右曰:“朕之仪貌,岂若此人!”特赐舆马衣服。〔一0〕延以寅虽有容仪而无实行,未尝加礼。上乃诏令自称南阳功曹诣阙,〔一一〕拜郎中,迁玄武司马。寅在职不服父丧,帝闻,乃叹曰:“‘知人则哲,惟帝难之。’信哉斯言!”以延为明。〔一二〕御览卷四四二   〔一〕 “虞延”,范晔后汉书卷三三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司马彪续汉书卷三。袁宏后汉纪卷九亦略载其事。   〔二〕 “陈留人”,此下三句御览卷三八九引作“陈留人,为都督邮,世祖闻而奇之,二十年东巡,路过小黄”。“都督邮”当作“部督邮”。部督邮为郡之佐吏,负责监察属县,考课殿最,分东、南、西、北、中部,称为五部督邮。   〔三〕 “小黄”,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云“光武巡狩至外黄”。按“小黄”不误,为陈留郡属县。范晔后汉书虞延传李贤注引汉官仪注云:“高帝母起兵时死小黄北,后为作陵庙于小黄。”又引陈留风俗传云:“沛公起兵野战,丧皇妣于黄乡。天下平,乃使使者梓宫招魂幽野,有丹蛇在水,自洗濯,入于梓宫,其浴处仍有遗发,故谥曰昭灵夫人,因作园陵、寝殿、司马门、钟□、卫守。”   〔四〕 “部都邮”,书钞卷七七引同,姚本、范晔后汉书亦作“部都邮”。御览卷三七九引无“部”字,聚珍本作“郡”。据袁宏后汉纪记载,虞延当时为南部督邮。   〔五〕 “问园陵之事”,此句下御览卷三七九、卷三八九引有“进止从容”一句。   〔六〕 “占拜可观”,范晔后汉书虞延传同,书钞卷七七引作“瞻拜可观”,御览卷三七九、卷三八九引作“跪拜可观”,卷四三二引作“占对可观”,文字虽异,义皆可通。   〔七〕 “贷”,范晔后汉书虞延传作“贳”。按“贷”,宽免。“贳”,与“赦”字通。二字义相近。御览卷三八九引有如下一段文字:“俎豆牺牲,颇晓其礼,帝善之,敕延从驾西尽郡界,赐钱及剑带佩刀还郡。”据范晔后汉书虞延传,“延从驾”以下十六字当在“贷御史罪”句下。   〔八〕 “孝明帝时,有新野功曹邓寅”,此二句御览卷二六四引作“永平初,新野功曹邓寅”。“邓寅”,范晔后汉书虞延传作“邓衍”。   〔九〕 “显宗”,此二字御览卷二六四引作“上”。   〔一0〕“衣服”,原误作“之服”,聚珍本作“衣服”,御览卷二六四引同,范晔后汉书虞延传亦同,今据改正。   〔一一〕“上乃诏令自称南阳功曹诣阙”,此句原无,御览卷二六四引有,今据增补。聚珍本亦有此句,但无“诏”字。范晔后汉书虞延传云:“延以衍虽有容仪而无实行,未尝加礼。帝既异之,乃诏令自称南阳功曹诣阙。既到,拜郎中,迁玄武司马。”又李贤注引谢承后汉书云:“延知衍华不副实,行不配容,积三年不用,于是上乃自敕衍称南阳功曹诣阙。”   〔一二〕“以延为明”,聚珍本无此句,而有“寅闻惭而退”一句。御览卷二六四引亦无此句,而有“寅闻而惭退”一句。范晔后汉书虞延传云:“衍惭而退,由是以延为明。”   郑弘〔一〕   会稽郑弘为邹县令,〔二〕鲁春雨霜,邹谷独无灾。书钞卷三五  太尉郑弘,以日蚀免。〔三〕书钞卷三五   〔一〕 “郑弘”,字巨君,会稽山阴人,范晔后汉书卷三三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袁宏后汉纪卷一二亦略载其事。   〔二〕 “会稽郑弘为邹县令”,此句聚珍本作“会稽郑弘字巨君,为邹县令”。   〔三〕 “太尉郑弘,以日蚀免”,书钞卷五一引云:“太尉张酺、郑洪、徐防、赵喜、随延、宠桓,并以日蚀免。”“郑洪”系“郑弘”之讹。此二句即据书钞所引辑录。聚珍本作“为太尉,以日食免”。据范晔后汉书郑弘传,元和元年,代邓彪为太尉,后为窦宪迫害去官,不言以日蚀免。章帝纪云元和三年“太尉郑弘免”,亦不言以日蚀免。袁宏后汉纪卷一二亦未言以日蚀免。   梁统〔一〕   其先与秦同祖,出于伯益,别封于梁。范晔后汉书卷三四梁统传李贤注  桥子溥,〔二〕溥子延,以明军谋特除西域司马。延生统。范晔后汉书卷三四梁统传李贤注   元帝初元五年,〔三〕轻殊死刑三十四事,哀帝建平元年,轻殊死刑八十一事,其四十二事手杀人者减死一等。范晔后汉书卷三四梁统传李贤注   五帝有流殛放杀之诛,〔四〕三王有大辟刻肌之法,是以五帝、三王之刑,除残去乱。鞭扑不可弛于家,〔五〕刑罚不可废于国,征伐不可偃于天下,用之有本末,行之有逆顺耳。书钞卷四三   统对尚书状曰:〔六〕“元寿二年,三辅盗贼群辈并起,至燔烧茂陵都邑,烟火见未央宫,前代所未尝有。其后陇西新兴,北地任横、任崖,西河漕况,越州度郡,万里交结,或从远方,四面会合,遂攻取库兵,劫略吏人,国家开封侯之科,以军法追捕,仅能破散也。”范晔后汉书卷三四梁统传李贤注   〔一〕 “梁统”,字仲宁,安定乌氏人,范晔后汉书卷三四有传。又有司马彪续汉书卷三。   〔二〕 “桥子溥”,范晔后汉书梁统传云:“统高祖父子都,自河东迁居北地,子都子桥。”其下李贤引东观汉记“桥子溥”云云作注。此句上姚本、聚珍本已据范书增补“统高祖父子都,自河东迁居北地,子都子桥”三句。   〔三〕 “元帝初元五年”,范晔后汉书梁统传云:“统在朝廷,数陈便宜。以为法令既轻,下奸不胜,宜重刑罚,以遵旧典,乃上疏。”此即疏中语。范书载梁统疏,此下诸句作“臣窃见元哀二帝轻死之刑以一百二十三事,手杀人者减死一等”。四库全书考证云:“考范书所载减轻条目,其数与原文不合,盖缘元帝所轻三十四事,范书未曾统计耳,赖本书载统疏原文,可订其讹。”   〔四〕 “五帝有流殛放杀之诛”,此文与上文同为梁统疏中语。“杀”,聚珍本作“窜”。按陈禹谟刻本书钞卷四三、唐类函卷七八引皆作“杀”,范晔后汉书梁统传亦作“杀”,无作“窜”者。姚本此条全脱。聚珍本作“窜”,纯系辑者臆改。   〔五〕 “鞭扑不可弛于家”,此下五句原无,聚珍本有,唐类函卷七八引,今据增补。   〔六〕 “统对尚书状曰”,梁统上疏建议重刑罚,议者以为不可施行。统又上言,表示“愿得召见,若对尚书近臣,口陈其要”。光武帝令尚书问状,故有统对尚书状一事。   梁竦〔一〕   彼仲尼之佐鲁兮,〔二〕先严断而后弘衍。虽离谗以呜邑兮,卒暴诛于两观。〔三〕殷伊尹之协德兮,〔四〕暨太甲而俱宁。岂齐量其几微兮,徒信己以荣名。虽吞刀以奉命兮,〔五〕抉目眦于门闾。吴荒萌其已殖兮,可信颜于王庐?〔六〕图往镜来兮,关北在篇。〔七〕君名既泯没兮,〔八〕后辟亦然。屈平濯德兮,洁显芬香。句践罪种兮,越嗣不长。〔九〕重耳忽推兮,六卿卒强。〔一0〕赵殒鸣犊兮,秦人入疆。〔一一〕乐毅奔赵兮,燕亦是丧。〔一二〕武安赐命兮,昭以不王。〔一三〕蒙宗不幸兮,长平颠荒。〔一四〕范父乞身兮,楚项不昌。〔一五〕何尔生不先后兮,推洪勋以遐迈。服荔裳如朱绂兮,骋鸾路于奔濑。历苍梧之崇丘兮,宗虞氏之俊乂。临众渎之神林兮,东敕职于蓬碣。祖圣道而垂典兮,褒忠孝以为珍。既匡救而不得兮,必殒命而后仁。惟贾傅其违指兮,〔一六〕何杨生之欺真。〔一七〕彼皇麟之高举兮,熙太清之悠悠。临岷川以怆恨兮,〔一八〕指丹海以为期。〔一九〕范晔后汉书卷三四梁统传李贤注〔一〕 “梁竦”,字叔敬,梁统子,范晔后汉书卷三四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司马彪续汉书卷三。   〔二〕 “彼仲尼之佐鲁兮”,范晔后汉书梁竦传云:竦“坐兄松事,与弟恭俱徙九真。既徂南土,历江、湖,济沅、湘,感悼子胥、屈原以非辜沈身,乃作悼骚赋,系玄石而沈之”。此下即悼骚赋中文字。史记孔子世家云:“定公十四年,孔子年五十六,由大司寇行摄相事。”“仲尼之佐鲁”,即谓此。   〔三〕 “虽离谗以呜邑兮,卒暴诛于两观”,“离”,遭也。“呜邑”,二字或作“呜唈”,呜咽也。“暴诛于两观”,指诛少正卯事。刘子心隐篇云:“少正卯在鲁,与孔子同时,孔子门人三盈三虚。”说苑指武篇云:“孔子为鲁司寇,七月而诛少正卯于东观之下。”袁宏后汉纪卷一二元和二年载郑弘对章帝之语云:“窦宪,奸臣也,有少正卯之行,未被两观之诛。”   〔四〕 “伊尹”,姚本、聚珍本误作“伊周”。   〔五〕 “虽吞刀以奉命兮”,“虽”字聚珍本注云:“疑作‘胥’。”四库全书考证云:“按竦赋本以悼子胥、屈原,此句正用伍员事也。‘虽’字疑是‘胥’字之讹。”聚珍本注、考证所疑近是。史记伍子胥列传载:吴王夫差信太宰嚭之谗,“乃使使赐伍子胥属镂之剑,曰:‘子以此死。’伍子胥仰天叹曰:‘嗟乎!谗臣嚭为乱矣,王乃反诛我。我令若父霸。自若未立时,诸公子争立,我以死争之于先王,几不得立。若既得立,欲分吴国予我,我顾不敢望也。然今若听谀臣言以杀长者。’乃告其舍人曰:‘必树吾墓上以梓,令可以为器;而抉吾眼县吴东门之上,以观越寇之入灭吴也。’乃自刭死”。   〔六〕 “信”,与“伸”字通。“王庐”,指吴王阖庐,为吴王夫差之父。   〔七〕 “关北在篇”,此句文义不明,字有讹误。“北”字姚本作一方格,表示脱一字。   〔八〕 “君名既泯没兮”,“名”字下姚本、聚珍本皆有“其”字。   〔九〕 “句践罪种兮,越嗣不长”,越王句践平吴,横行江、淮,号称霸王。句践谋臣范蠡认为越王“可与共患难,不可与共乐”,遂离开越国。而句践另一谋臣大夫种则称病不朝。有人谗种欲作乱,句践乃赐种剑,迫令自杀。种遂自杀。种卒后,越王七传至无彊,被楚所杀,越从此败散。事详史记越王句践世家。   〔一0〕“重耳忽推兮,六卿卒强”,重耳以献公骊姬之乱出亡,后归晋得立,是为晋文公。晋文公赏从亡者及功臣,以赵衰为原大夫,居原,任国政;以魏武子袭魏氏之后,列为大夫,治于魏;又封赏司空季子、狐偃等,从亡者介子推未能得到封赏。介子推认为:“献公子九人,唯君在矣。惠、怀无亲,外内弃之;天未绝晋,必得有主,主晋祀者,非君而谁?天实开之,二三子以为己力,不亦诬乎?窃人之财,犹曰是盗,况贪天之功以为己力乎?下冒其罪,上赏其奸,上下相蒙,难与处矣!”遂隐居不出。晋至昭公时,六卿赵、魏、韩、范、中行、智氏势盛,公室卑微。此所云“重耳忽推”,即指忽视介子推之言,封赏赵衰、魏武子等,导致后来六卿之强。事见史记晋世家、赵世家、魏世家。   〔一一〕“赵殒鸣犊兮,秦人入疆”,“鸣犊”,即窦鸣犊。史记孔子世家云:“孔子既不得用于卫,于西见赵简子。至于河而闻窦鸣犊、舜华之死也,临河而叹曰:‘美哉水,洋洋乎!丘之不济此,命也夫!’子贡趋而进曰:‘敢问何谓也?’孔子曰:‘窦鸣犊、舜华,晋国之贤大夫也。赵简子未得志之时,须此两人而后从政;及其已得志,杀之乃从政。丘闻之也,刳胎杀夭则麒麟不至郊,竭泽涸渔则蛟龙不合阴阳,覆巢毁卵则凤皇不翔。何则?君子讳伤其类也。夫鸟兽之于不义也尚知辟之,而况乎丘哉!’”是鸣犊曾辅佐赵简子,赵简子从政后杀之。“赵殒鸣犊”即谓此。“秦人入疆”,指赵王迁时秦兵入邯郸,赵亡。   〔一二〕“乐毅奔赵兮,燕亦是丧”,燕王哙时,齐兵入燕,攻破燕国,燕王哙死,燕昭王嗣立。昭王卑身厚币以招贤者,乐毅自魏往,昭王二十八年,为燕上将军,与秦、楚、三晋合谋伐齐,齐兵败。燕军攻入齐都临淄,齐城不下者独聊、莒、即墨。昭王卒,子惠王立,因与乐毅有隙,不加信任,使骑劫代乐毅为将,乐毅亡走赵。齐田单以即墨击败燕军,骑劫死,燕兵引归,齐悉复得其故城,此后燕国力衰败。事见史记燕召公世家。   〔一三〕“武安赐命兮,昭以不王”,“武安”,即白起。白起事秦昭王,以功封武安君。武安君晚年与昭王相应侯范睢有隙。昭王四十八年,使五大夫王陵攻赵邯郸,少利。四十九年正月,发兵佐陵,陵战不善。昭王欲使武安君代陵为将,武安君称病不肯行。昭王使王龁代陵,围邯郸,不能拔。楚又使春申君和信陵君将兵攻秦,秦军多有亡失。昭王、应侯欲起用武安君,武安君遂称病笃。于是昭王免武安君为士伍。诸侯军急攻秦军,秦军屡次败退。昭王使人遣武安君,不得留咸阳。武安君既行,出咸阳西门十里,至杜邮,昭王与应侯群臣议曰:“白起之迁,其意尚怏怏不服,有余言。”昭王乃使使者赐之剑,令自裁,武安君遂自杀,此即所谓“武安赐命”。武安君死后,王龁未能攻拔邯郸,引兵而去。“昭以不王”,即谓此。事详史记白起列传、秦本纪。   〔一四〕“蒙宗不幸兮,长平颠荒”,“蒙宗”,犹言“蒙氏”,指蒙恬、蒙毅。秦始皇尊宠蒙氏,蒙恬任外事,多年统兵在外,居上郡,威震匈奴;蒙毅在内位至上卿,出则骖乘,入则御前。始皇死,胡亥、赵高处死蒙恬、蒙毅。“蒙宗不幸”,即指此。事详史记蒙恬列传。“长平颠荒”,指秦二世胡亥被赵高、阎乐困杀于望夷宫。因望夷宫在长陵西北长平观道东故亭处,故云“长平颠荒”。事详史记秦始皇本纪。   〔一五〕“范父乞身兮,楚项不昌”,“范父”,谓范增,项羽谋士,羽尊之为“亚父”。楚、汉相争时,刘邦采用陈平之计,离间项羽、范增。项羽对范增发生怀疑,范增怒曰:“天下事大定矣,君王自为之。愿赐骸骨归卒伍。”项羽许之。范增离开项羽,未至彭城,疽发背而死。范增死后,项羽所建立的楚政权日渐衰弱,终于被刘邦所灭。事详史记项羽本纪。   〔一六〕“贾傅其违指兮”,“贾傅”,指贾谊,谊先后为长沙王太傅、梁怀王太傅。贾谊建议文帝改正朔,易服色,法制度,定官名,兴礼乐,又草具诸事仪法,色尚黄,数用五,悉更秦法。因遭到大臣的反对,文帝未能采纳其议。后来谊又上疏言诸侯地连数郡,当稍削其地,文帝亦未能采纳。“违指”之言当即指此。事详史记、汉书贾谊本传。   〔一七〕“杨生之欺真”,“杨生”,指杨雄。王莽篡汉,建立新朝,雄曾事莽。在东汉人看来,刘汉为“真”,新莽为“伪”。因雄事莽,故云“欺真”。   〔一八〕“岷川”,即岷水,出自蜀境,古人视为江水正源。   〔一九〕“指丹海以为期”,“丹海”,川名,拾遗记卷一云:“舜葬苍梧之野,有鸟如雀,丹州而来,吐五色之气,……常游丹海之际,时来苍梧之野。”又名丹渊,汉书律历志云:唐帝“让天下于虞,使子朱处于丹渊为诸侯”。此句下聚珍本尚有以下一段文字:“永元九年,制诏三公、大鸿胪曰:‘夫孝莫大于尊尊亲亲,其义一也。追命外祖,以笃亲亲。其追封谥皇太后父竦为褒亲愍侯,好爵显服,以慰母心。’”姚本亦有此文,然“永元九年”误作“永和元年”。据书钞卷四七所引,此文出和帝纪,今编入和帝纪。   梁商〔一〕   商少持韩诗,兼读众书传记,天资聪敏,昭达万情。举措动作,直推雅性,务在诚实,不为华饰。孝友着于闾阈,明信结于友朋。其在朝廷,俨恪矜严,威而不猛。退食私馆,接宾待客,宽和肃敬。忧人之忧,乐人之乐,皆若在己。轻财货,不为蓄积,故衣裘裁足卒岁,奴婢车马供用而已。朝廷由是敬惮委任焉。范晔后汉书卷三四梁商传李贤注  梁商,字伯夏,安定乌氏人。〔二〕常曰:“多藏厚亡,为子孙累。”每租奉到及两宫赏赐,便置中门外,未尝入藏,悉分与昆弟中外。〔三〕御览卷五一五   梁商,〔四〕饥年谷贵,有饿馁,辄遣苍头以车载米盐菜钱,〔五〕于四城散乞贫民。〔六〕书钞卷三九   梁商上书曰:“猥复超起宿德。”〔七〕文选卷四二应璩与侍郎曹长思书李善注   商病笃,敕子冀等曰:“吾以不德,享受多福,生无以辅益朝庭,死必耗费帑藏,衣衾饭唅玉匣珠贝之属,何益朽骨。百僚劳攘,纷华道路,祇增尘垢。虽云礼制,亦有权时。方今边郡不宁,〔八〕盗贼未息,岂宜重为国损。气绝之后,载至冢舍,即时殡敛。敛以时服,皆以故衣,无更裁制。殡已开冢,冢开即葬。祭食如前,〔九〕无用三牲。孝子善述父志,不宜违我言也。”〔一0〕聚珍本   梁商薨,给赐东园□车、朱寿器、银镂、黄金玉匣。〔一一〕书钞卷九二   初,帝作诔曰:“孰云忠侯,〔一二〕不闻其音。背去国家,都兹玄阴。幽居冥冥,靡所且穷。” 范晔后汉书卷三四梁商传李贤注   梁商朝廷敬惮,其委任自前世外戚见礼过尊显所未曾有。〔一三〕商门无驻马请谒之宾,谦虚抑损,九命弥恭,汉兴已来,妃后之家亦无商比。御览卷四二三   〔一〕 “梁商”,梁竦次子梁雍之子,范晔后汉书卷三四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司马彪续汉书卷三。   〔二〕 “安定乌氏人”,四库全书考证云:“考史家体例,凡子孙附于祖父传者,但于祖父传中书明为某地人,后此更不复载。此条当是梁统传文,后来采摘东观汉记者移入商传。”   〔三〕 “悉分与昆弟中外”,此条记纂渊海卷四八亦引,字句微异。   〔四〕 “梁商”,原误作“梁高”,姚本同误,并立梁高传。按范晔后汉书无梁高,“梁高”乃“梁商”之讹。商轻财好施,此所载事与商行迹相符。聚珍本把此条辑入梁商传,甚是。   〔五〕 “盐”,姚本、聚珍本无此字。   〔六〕 “于四城散乞贫民”,此句姚本、聚珍本作“于四城外给与贫民”。   〔七〕 “猥复超起宿德”,此句文义不明,当有脱误。   〔八〕 “郡”,姚本作“境”,范晔后汉书梁商传同。   〔九〕 “前”,姚本同,范晔后汉书梁商传作“存”。   〔一0〕“不宜违我言也”,此条不知聚珍本从何书辑录。   〔一一〕“朱寿器”,原作“寿朱器”,姚本、聚珍本作“朱寿器”,初学记卷一四、御览卷五五一引同,今据改。“匣”,原作“柜”,姚本、聚珍本作“匣”,初学记卷一四、御览卷五五一引同,今据改。范晔后汉书梁商传云:“赐以东园朱寿器、银镂、黄肠、玉匣、什物二十八种。”   〔一二〕“忠侯”,永建元年,梁商袭父封乘氏侯,卒赐谥忠侯。见范晔后汉书梁商传。   〔一三〕“其委任自前世外戚见礼过尊显所未曾有”,此有讹误,似当作“其委任礼过尊显,前世外戚所未曾有”。聚珍本作“其委任自前世外戚礼遇所未曾有”。   梁冀〔一〕   父商献美人支通期于顺帝。〔二〕范晔后汉书卷三四梁冀传李贤注  梁冀僭侈,作平上軿车。〔三〕事类赋卷一六   永昌太守铸黄金之蛇献之冀,益州刺史种皓发其事。大将军夫人躬先率礼,淑慎其身,超号为开封君,即大将军梁冀妻也。〔四〕聚珍本   〔一〕 “梁冀”,字伯卓,梁商长子,范晔后汉书卷三四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司马彪续汉书卷三、华峤后汉书卷一、张璠汉记。   〔二〕 “父商献美人支通期于顺帝”,范晔后汉书梁冀传云:“初,父商献美人友通期于顺帝,通期有微过,帝以归商,商不敢留而出嫁之,冀即遣客盗还通期。”李贤注云:“东观记‘友’作‘支’。”此条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文句辑录   〔三〕 “作平上軿车”,此条上聚珍本尚有以下一段文字:“梁冀拜步兵校尉,上书:‘列校之职,上应天工,下厌群望,实非愚臣所宜。’”姚本亦辑有此段文字。按二本系据陈禹谟刻本书钞卷六一辑录。据孔广陶校注本书钞和御览卷二四二所引,“梁冀”当作“梁不疑”。今于梁冀传中不录此条,而辑入梁不疑传。   〔四〕 “即大将军梁冀妻也”,此条不知聚珍本从何书辑录。“永昌太守铸黄金之蛇献之冀,益州刺史种皓发其事”为一事,“大将军夫人躬先率礼”云云又为一事,二事不相关涉,聚珍本当从两处辑录。聚珍本注云:“‘大将军夫人’以下十九字当是诏策之词,‘即大将军梁冀妻也’句恐为后人加注,而节录者误作正文。又范书本传,冀妻孙寿封襄城君。梁商传:夫人阴氏薨,追号开封君。此以号开封君者为冀妻,疑亦有误。”   梁不疑   梁不疑拜步兵校尉,〔一〕上书曰:“列校之职,上应天工,下厌群望,〔二〕实非过少所宜任也。” 书钞卷六一   〔一〕 “梁不疑”,梁商次子,范晔后汉书无传,梁冀传略载其事。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司马彪续汉书卷三。   〔二〕 “群”,原作“郡”,御览卷二四二引作“群”,今据改。   张纯   张纯,〔一〕字伯仁,建武初,先诣阙,封武始侯。〔二〕文选卷三八任昉为萧扬州荐士表李善注  张纯,字伯仁,为太中大夫,〔三〕在朝廷累世,明习故事。建武初定,旧典多缺,每有疑义,辄以访问,以断是非,一日或数四引见。〔四〕书钞卷五六   张纯,字伯仁,为虎贲中郎将,纯素重慎周密,时上封事,辄削去草。御览卷四三   张纯,字伯仁,为大司空,〔五〕务于无为。〔六〕书钞卷五二   张纯,字伯仁。建武二十六年,纯奏议云:“三年一祫,五年一禘。禘之为言谛,谛定昭穆尊卑之义也。禘祭以夏四月。夏者阳气在上,阴气在下,故正尊卑之义也。祫祭以冬十月。〔七〕冬者五谷成熟,时备礼成,〔八〕骨肉合聚饮食也。”〔九〕书钞卷九0   子奋,字稚通。兄根,常被病。纯病困,敕家丞翕曰:〔一0〕“吾无功于时,猥蒙爵土,身死之后,勿议传国之事。”纯薨,大行移书问嗣,翕上书奋。中元二年,诏书封奋。奋上书曰:“根不病,哀臣小称病,令翕立后。臣时在河南冢庐,臣见纯前告翕语,自以兄弟不当蒙爵土之恩,愿下有司。”帝以奋违诏,收下狱,奋乃袭封。奋既嗣爵,谦俭节约,闺门和平。〔一一〕文选卷三八任昉为萧扬州荐士表李善注、书钞卷四八、类聚卷五一、御览卷五一五   〔一〕 “张纯”,京兆杜陵人,范晔后汉书卷三五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三。袁宏后汉纪卷八亦略载其事。   〔二〕 “封武始侯”,此句下尚有“子奋,字稚通”云云一段文字,已移置于后。   〔三〕 “为太中大夫”,建武五年张纯为太中大夫。见范晔后汉书张纯传。   〔四〕 “或数四引见”,此条唐类函卷五0引作“张纯,字伯仁,为太中大夫,在朝累世,明习故事。建武初,旧典多阙,每有疑议,辄以访纯,自郊庙婚冠丧纪礼仪多所正定,一日或数四引见”。姚本即据唐类函所引辑录,字句全同。聚珍本亦同,仅删“张纯,字伯仁”五字。   〔五〕 “为大司空”,建武二十三年,代杜林为大司空。见范晔后汉书张纯传。   〔六〕 “务于无为”,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七〕 “祫祭以冬十月”,原误作“禘祭以冬十二月”。范晔后汉书张纯传载纯奏议云:“祫祭以冬十月。”今据改正。   〔八〕 “时”,范晔后汉书张纯传所载纯奏议作“物”。   〔九〕 “骨肉合聚饮食也”,此条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九0引云:“建武二十六年,诏纯曰:‘禘、祫之祭,不行已久矣,宜据经典,详为其制。’纯奏曰:‘礼三年一祫,五年一禘。春秋传曰:“大祫者何?合祭也。”毁庙及未毁庙之主皆登,合食乎太祖,五年而再殷。汉旧制三年一祫,毁庙主合食高庙,存庙主未尝合祭。元始五年,诸王公列侯庙会,始为禘祭。又前十八年亲幸长安,亦行此礼。禘之为言谛,谛定昭穆尊卑之义也。禘祭以夏四月,夏者阳气在上,阴气在下,故正尊卑之义也。祫祭以冬十月,冬者五谷成熟,物备礼成,故合聚饮食也。斯典之废,于兹八年,谓可如礼施行,以时定议。’帝从之,自是禘、祫遂定。”其下注“补”字,即谓已据他书增补。查范晔后汉书张纯传,可知陈本书钞系据范书张纯传增补。姚本、聚珍本皆从陈本书钞辑录。   〔一0〕“家丞翕”,范晔后汉书张纯传李贤注云:“东观记曰家丞名歙。”   〔一一〕“闺门和平”,文选卷三八任昉为萧扬州荐士表李善注引云:“子奋,字稚通。兄根,常被病。纯病困,敕家丞翕:‘司空无功,爵不当传嗣。’纯薨,大行移书问嗣,翕上书夺,诏封奋。奋上书曰:‘根不病,哀臣小称病,今翕移臣。’”“夺”字乃“奋”字之误。书钞卷四八引云:“纯临死,谓家人曰:‘吾无功于时,猥蒙爵土,身死之后,勿议传国之事。’”类聚卷五一引云:“张纯临终,谓家丞曰:‘吾无功于时,猥蒙爵土,身死之后,勿议传国爵。’子奋,上诏奋嗣爵,奋称纯遗旨,固不肯受。帝以奋违诏,收下狱,奋乃袭封。”御览卷五一五引云:“张纯封武始侯,有子根、奋。及纯病,敕家丞翕曰:‘无功于国,猥蒙大恩,爵不当及于后嗣。’纯薨,大行移书问嗣,奋。中元二年,诏书封奋。奋上书曰:‘不病,哀臣小称疾,令翕立后。臣时在河南冢庐,臣见纯前告翕语,自以兄弟不当蒙袭爵之恩,愿下有司。’诏不听。奋既嗣爵,谦俭节约,闺门和平。”“大行移书问嗣,奋”,“奋”字上脱“翕上书”三字。此条即综合各书所引辑录。   曹褒   曹褒,〔一〕字叔通,笃学有大度,〔二〕常慕叔孙通为汉礼仪,昼夜研精沉思,〔三〕寝则怀铅笔,行则诵文书。〔四〕当其念至,忽忘所之。〔五〕事类赋卷一五  褒笃学有大度,举孝廉,拜车府令。书钞卷五五   曹褒在射声,〔六〕营舍有停棺不葬百余所,褒亲自履行,问其意故。吏对曰:“此等多是建武以来绝无后者。”褒怆然,为买空地,悉葬其无主者,设祭以祀之。迁城门校尉、将作大匠。〔七〕时疾疫,褒巡行病徒,〔八〕为致医药,经理饘粥,多蒙济活。〔九〕御览卷四一九   曹褒为河内太守,〔一0〕时旱,春至六月无雨,谷贵,百姓颇流离。褒到,省吏职,〔一一〕退去贪残,屡得澍雨。其秋大熟,百姓给足,流民皆还。〔一二〕御览卷一一   〔一〕 “曹褒”,范晔后汉书卷三五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三。袁宏后汉纪卷一二亦略载其事。   〔二〕 “有大度”,此三字原无,书钞卷五五引有,今据增补。   〔三〕 “研精”,此二字原无,书钞卷一0四引有,今据增补。   〔四〕 “文书”,书钞卷九八、类聚卷五五引作“诗书”。   〔五〕 “忽忘所之”,此条书钞卷九七两次引征,字句较略。   〔六〕 “射声”,即射声校尉,掌宿卫兵,秩比二千石。据范晔后汉书曹褒传,褒于永元四年迁此官。   〔七〕 “迁城门校尉、将作大匠”,此句原无“城门校尉”四字,聚珍本有,书钞卷三九引亦有,今据增补。按范晔后汉书曹褒传亦云褒由射声校尉“迁城门校尉、将作大匠”。   〔八〕 “褒巡行病徒”,此下四句聚珍本作“褒愍哀病徒,亲自省治,医药饘粥,多蒙济活”。书钞卷三九引作“愍哀病徒,亲自省致,医药粥糜,好者知感”。聚珍本是综合书钞、御览所引而成,个别文字又作了校改。   〔九〕 “多蒙济活”,此条御览卷八五九亦引,字句疏略。   〔一0〕“曹褒为河内太守”,据范晔后汉书曹褒传,褒在永元七年为河内太守。   〔一一〕“省吏职”,此句当是四字句,与以下几句文例相同。范晔后汉书曹褒传作“省吏并职”,当据补“并”字。   〔一二〕“流民皆还”,“民”字范晔后汉书曹褒传作“□”,误。此条姚本、聚珍本漏辑。   郑兴   郑兴从博士金子严为左氏春秋。〔一〕范晔后汉书卷三六郑兴传李贤注  光武帝问郊记事,郑兴曰:“臣不为谶。”上曰:“卿之不学,非之耶?”兴曰:“臣于书有所未学,无所非之也。”〔二〕书钞卷九六   〔一〕 “郑兴”,字少赣,河南开封人,范晔后汉书卷三六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司马彪续汉书卷三、华峤后汉书卷一。袁宏后汉纪卷六亦略载其事。   〔二〕 “无所非之也”,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郑众   郑众,〔一〕字仲师,建武中,太子及山阳王因虎贲将梁松请众,〔二〕欲为通引籍,〔三〕赂遗缣帛,众悉辞不受,谓松曰:“太子储君,无外交义,汉有旧防,诸王不宜通宾客。”松讽以长者难逆。众曰:“犯禁触罪,不如守法而死。”太子及王皆奇之。〔四〕书钞卷三七  庐江献鼎,诏召郑众问齐桓公之鼎在柏寝台,见何书?春秋左氏有鼎事几?众对状,除为郎中。〔五〕御览卷七五六   永平八年,〔六〕匈奴遣使求和亲,上遣郑众持节使匈奴。众素刚烈,至北庭,虏欲令拜,众不为屈。单于大怒,围守闭之,不与水火,欲胁服众,众拔刃自誓,〔七〕单于恐而止。御览卷四三八   永平中,遣郑众使北匈奴,众因上书言:“臣前奉使,不为匈奴拜,单于恚恨,〔八〕故兵围臣。〔九〕今复衔命,必凌折臣。臣诚不忍将大汉节对毡裘独拜。〔一0〕如令匈奴遂能服臣,将有损大汉之强。”上不听,众不得已,既行,后果为匈奴所杀。〔一一〕类聚卷六八   〔一〕 “郑众”,范晔后汉书卷三六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三、华峤后汉书卷一。袁宏后汉纪卷一四亦略载其事。   〔二〕 “虎贲将”,聚珍本作“虎贲中郎将”,与范晔后汉书郑众传同。   〔三〕 “欲为通引籍”,此句聚珍本作“欲为通籍”,御览卷四二七引同。范晔后汉书郑众传作“欲为通义,引籍出入殿中”。   〔四〕 “太子及王皆奇之”,聚珍本脱此句。   〔五〕 “除为郎中”,此条事类赋卷一六、玉海卷八八亦引,文字微异。   〔六〕 “永平”,原误作“永和”。永平为明帝年号,永和为顺帝年号。郑众卒于章帝建初八年,没有活到顺帝时期,“永和”二字必误。聚珍本作“永平”,与范晔后汉书郑众传合,今据改正。   〔七〕 “众拔刃自誓”,原无“众”字。此句姚本、聚珍本作“众拔刀自誓”,书钞卷四0引作“众按刀自誓”,今据补“众”字。   〔八〕 “恚恨”,原误作“悉恨”,姚本同误。御览卷六八一引作“恚恨”,与范晔后汉书郑众传同,今据校改。聚珍本作“恚怒”。   〔九〕 “故兵围臣”,此句姚本、聚珍本作“放兵围臣”,御览卷六八一引作“遣兵围臣”,范晔后汉书郑众传作“故遣兵围臣”。按范书当是东观汉记旧文。   〔一0〕“独”,此字原无,书叙指南卷一九引亦无此字,聚珍本有,御览卷三四一、卷六八一,记纂渊海卷四九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一〕“后果为匈奴所杀”,此句疑为类聚作者妄加。据范晔后汉书郑众传记载,众被迫北使匈奴,在路途上连续上书,有诏追还,拘系廷尉,会赦归家。建初六年,代邓彪为大司农,八年卒官。书钞卷五四两引华峤后汉书,亦言郑众为大司农。是众非为匈奴所杀,而卒于任大司农时期。   范升   范升,〔一〕字辨卿,迁博士,每有大议,辄见访问。书钞卷六七   〔一〕 “范升”,范晔后汉书卷三六有传。   陈元   陈元上疏曰:〔一〕“抉瑕擿衅,掩其弘美。”〔二〕文选卷二五傅咸赠何劭王济李善注  光武兴立左氏,而桓谭、卫宏并共毁訾,故中道而废。〔三〕聚珍本   〔一〕 “陈元”,范晔后汉书卷三六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华峤后汉书卷一。四库全书考证云:“陈元传,按此传姚本前后两见,一编王綝传后,一编尹勤传后,并讹贺玄,永乐大典同。”   〔二〕 “掩其弘美”,陈元习左氏春秋,光武帝建武初,议立左氏传博士,范升奏以为左氏传浅末,不宜立。陈元诣阙上疏辩之。范晔后汉书陈元传详载其事。此二句即疏中语。   〔三〕 “故中道而废”,此条聚珍本辑录,不知摘自何书。   贾逵   贾逵,〔一〕字景伯,能讲左氏及五经本文,以大小夏侯尚书教授。长八尺二寸,〔二〕诸儒为之语曰:“问事不休贾长头。” 御览卷六一五  明帝永平十七年,〔三〕神雀五色翔集京师,帝以问临邑侯刘复,〔四〕不能对,荐贾逵博物。〔五〕对曰:“昔武王修父之业,鸑鷟鸣于岐山,〔六〕宣帝威怀戎狄,神雀仍集,〔七〕此降胡之征也。”〔八〕帝召贾逵,〔九〕敕兰台给笔札,使作神雀颂。〔一0〕稽瑞   建初元年,贾逵入北宫虎观、南宫云台,〔一一〕使出左氏大义,书奏,上嘉之,赐布五百疋、衣一袭。〔一二〕御览卷八二0   贾逵,字景伯,拜侍中。〔一三〕逵在朝侍帷幄,兼领秘书近署,甚见纳用。书钞卷五八   〔一〕 “贾逵”,范晔后汉书卷三六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司马彪续汉书卷三、华峤后汉书卷二。袁宏后汉纪卷一二亦略载其事。   〔二〕 “长八尺二寸”,此句原无,聚珍本把此句置于“字景伯”之下。御览卷三七七引云:“贾逵长八尺二寸,京师为之语曰:‘问事不休贾长头。’”范晔后汉书贾逵传云:“逵悉传父业,弱冠能诵左氏传及五经本文,以大夏侯尚书教授,……身长八尺二寸,诸儒为之语曰:‘问事不休贾长头。’”是此句当在“诸儒为之语曰”句上。   〔三〕 “永平十七年”,类聚卷九九、御览卷九二二、事类赋卷一九误引作“永安十七年”,姚本同误。聚珍本尚不误。玉海卷六0云:“贾逵传:‘显宗永平中,有神爵集宫殿官府,冠羽有五采色,帝异之,以问临邑侯刘复,复不能对,荐逵博学多识,帝乃召逵问之。……因敕兰台给笔札,使作神雀颂。’”“显宗永平中”句下注:“东观记永平十四年。”可见王应麟所看到的东观汉记“永平十七年”作“永平十四年”。   〔四〕 “临邑侯”,原误作“瑞邑侯”。刘复为刘兴之子,建武三十年封临邑侯,见范晔后汉书北海靖王兴传。贾逵传亦作“临邑侯”,今据改正。   〔五〕 “贾逵”,原脱“逵”字。   〔六〕 “鸑鷟鸣于岐山”,范晔后汉书贾逵传李贤注云:“鸑鷟,凤之别名也。周大夫内史过对周惠王曰:‘周之兴也,鸑鷟鸣于岐山。’事见国语也。”   〔七〕 “仍”,频也。   〔八〕 “此降胡之征也”,原脱“胡之征也”四字,文义未完,据范晔后汉书贾逵传当有此四字,今据增补。李贤注云:“宣帝时神雀再见,改为年号,后匈奴降服,呼韩入朝也。”   〔九〕 “帝召贾逵”,此下三句原无,书钞卷一0四引有,今据增补。   〔一0〕“使作神雀颂”,此条御览卷九二二、事类赋卷一九引作“永安十七年,公卿以神雀五色翔集京师,奉觞上寿,令贾逵作神雀颂”。   〔一一〕“虎观”,当作“白虎观”。范晔后汉书贾逵传云:“建初元年,诏逵入讲北宫白虎观、南宫云台。”   〔一二〕“赐布五百疋、衣一袭”,此条文选卷三九江淹诣建平王上书李善注、卷五四刘峻辩命论李善注亦引,文字较为简略。   〔一三〕“拜侍中”,此句以下四句姚本、聚珍本作“拜侍中,领骑都尉,内备帷幄,兼领秘书近署,甚见信用”,与范晔后汉书贾逵传无一字之别。疑姚本系据范书增改,而聚珍本又移用姚本文字。   司马均〔一〕   争曲直者,辄言“敢祝少宾乎”?心不直者,终不敢祝也。〔二〕范晔后汉书卷三六贾逵传李贤注   〔一〕 “司马均”,其事略载范晔后汉书卷三六贾逵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八。   〔二〕 “终不敢祝也”,范晔后汉书贾逵传云:“逵荐东莱司马均、陈国汝郁,帝即征之,并蒙优礼。均字少宾,安贫好学,隐居教授,不应辟命。信诚行乎州里,乡人有所计争,辄令祝少宾,不直者终无敢言。”其下李贤即引东观汉记此条文字作注。姚本、聚珍本在此条文字前据范书增入“司马均,字少宾,东莱人,隐居教授,诚信行乎州里,乡人有”二十二字。   汝郁   汝郁,〔一〕字叔异,陈国人。年五岁,母病,不能饮食,郁常抱持啼泣,〔二〕亦不肯饮食。母怜之,强为餐饭,欺言已愈。郁察母亲色不平,〔三〕辄复不食。宗亲共奇异之,因字曰“异”。〔四〕御览卷四一二  汝郁再征,载病诣公车,〔五〕尚书敕郁自力受拜。郁乘辇白衣诣止车门,〔六〕台遣两当关扶郁,〔七〕入拜郎中。 文选卷四三嵇康与山巨源绝交书李善注   〔一〕 “汝郁”,范晔后汉书卷三六贾逵传略载其事。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五。   〔二〕 “常抱持啼泣”,此五字原无,姚本、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贾逵传李贤注引亦有,今据增补。初学记卷一七引脱“泣”字,有前四字。   〔三〕 “母亲色”,初学记卷一七、类林卷一引作“母颜色”,“亲”乃“颜”之误。姚本、聚珍本作“母色”,类聚卷七二引同。“不”,初学记卷一七引同,姚本、聚珍本作“未”,类聚卷七二引亦作“未”。   〔四〕 “因字曰‘异’”,聚珍本脱此句。此条御览卷五一五、卷八四七亦引,文字较简略。   〔五〕 “公车”,范晔后汉书丁鸿传李贤注:“署名,公车所在,因以名。诸待诏者,皆居以待命。”又光武帝纪李贤注引汉官仪云:“公车掌殿司马门,天下上事及征召皆总领之。”   〔六〕 “止车门”,聚珍本同。疑当作“公车门”。   〔七〕 “当关”,谓守门者。   张霸   张霸,〔一〕字伯饶,蜀郡成都人。年数岁,有所啖,必先让父母,乡里号曰“张曾子”。九岁通春秋,〔二〕复欲进业,父母语“汝小何能多曰”。〔三〕御览卷四一二  张霸,字伯饶,以樊鯈删严氏公羊春秋犹多繁词,〔四〕乃减为二十万言,更名张氏之学。书钞卷一0一   张霸博览五经,孙林、刘固等并慕之,市宅其傍以就学。〔五〕书钞卷九六   〔一〕 “张霸”,范晔后汉书卷三六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二、司马彪续汉书卷三。   〔二〕 “九岁”,聚珍本同,范晔后汉书张霸传作“七岁”。   〔三〕 “汝小何能多曰”,字有脱误。聚珍本作“汝小何能多少”,字亦有误。按范晔后汉书张霸传云:“七岁通春秋,复欲进余经,父母曰‘汝小未能也’,霸曰‘我饶为之’,故字曰‘饶’焉。”据此,东观汉记“汝小”六字当作“汝小何能,霸曰”,其下又有脱漏。   〔四〕 “樊鯈”,原作“樊鯈”,姚本、聚珍本作“樊倏”,御览卷六一0引同。按“鯈”字是。范晔后汉书樊宏传附载樊鯈事,名作“鯈”,并云字长鱼。鯈为鱼名,以“鯈”为名,与字长鱼义相关连,这正符合古人名与字的一般规律。   〔五〕 “市宅其傍以就学”,此条书钞卷九六两次征引。范晔后汉书张霸传亦载此事。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张楷   张楷,〔一〕字公超,隐居弘农山中,学者随之,所居成市,后华阴山南遂有公超市。〔二〕书钞卷九六   〔一〕 “张楷”,范晔后汉书卷三六张霸传后附有张楷传。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二、华峤后汉书卷一亦略载其事。   〔二〕 “后华阴山南遂有公超市”,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桓荣   桓荣,〔一〕字春卿,沛郡龙亢人也。荣本齐桓公后。〔二〕桓公作伯,支庶用其谥立族命氏焉。少学长安,治欧阳尚书,事博士朱普,贫窭无资,〔三〕常客佣以自给,精力不倦,十五年不窥家。〔四〕御览卷四八四  桓荣勤学,讲论不怠。〔五〕书钞卷九七   桓荣拜议郎,入侍太子,每朝会,辄令荣于公卿前敷奏经书,帝称善,曰:“得卿几晚。”〔六〕初学记卷二一   欧阳尚书博士缺,上欲用桓荣,荣叩头让曰:〔七〕“臣经术浅薄,不如同门生郎中彭闳、扬州从事皋弘。”帝曰:“俞,往,女谐。”〔八〕因拜荣为博士,引闳为议郎。〔九〕车驾幸太学,会诸博士论难于前,荣被服儒衣,温恭有蕴藉,明经义,每以礼让相厌,〔一0〕不以辞长人,儒者莫之及,特为加赏赐。又诏诸生雅吹击磬,尽日乃罢。〔一一〕御览卷四二四   桓荣为博士,入会庭中,诏赐奇□,受者皆怀之,荣独举手奉以拜。帝笑指之曰:〔一二〕“此真儒生也。”愈见敬厚。御览卷三九一   桓荣常寝病,〔一三〕太子朝夕遣中人问疾,赐以帷帐奴婢,曰:“如有不讳,无忧家室也。”后病愈,入复侍讲。类聚卷六八   建安二十八年,大会百官,诏问谁可傅太子者。群臣承意,皆言太子舅执金吾阴识可。博士张佚正色曰:“今陛下立太子,为阴氏乎?为天下乎?即为阴氏,则阴侯可;为天下,则固宜用天下之贤才。”上称善,曰:“欲置傅者,以辅太子也。今博士不难正朕,况太子乎!”即拜为太子太傅。〔一四〕御览卷二四四   建武二十八年,〔一五〕以桓荣为少傅,赐以辎车乘马。荣大会诸生,陈车马印绶,曰:“今日所蒙,〔一六〕稽古之力也,可不勉乎!” 御览卷二四四   太子执报桓荣书曰:“君慎疾加餐,重爱玉体。”〔一七〕文选卷二四曹植又赠丁仪王粲李善注   初,桓荣遭仓卒困厄时,尝与族人桓元卿俱捃拾,投闲辄诵诗。〔一八〕元卿谓荣曰:“卿但尽气尔,当安复施用时乎?”〔一九〕荣笑而不应。后荣为太常,元卿来候荣,荣诸弟子谓曰:〔二0〕“平生笑君尽气,今何如?”元卿曰:“我农民,安能预知此。”御览卷三九一   显宗即位,尊桓荣以师礼。常幸太常府,令荣坐东面,设几杖,会百官骠骑将军东平王苍以下、荣门生数百人,天子亲自执业,时执经生避位发难,〔二一〕上谦曰“太师在是”。即罢,悉以太官供具赐太常家,其恩礼如此。永平二年,辟雍初成,拜荣为五更。〔二二〕每大射养老礼毕,上辄引荣及弟子升堂,执经自为下说。〔二三〕御览卷四0四   明帝诏曰:“五更沛国桓荣,以尚书辅朕十有余年,〔二四〕诗云:〔二五〕‘日就月将,示我显德行。’其赐爵关内侯,食邑五千户。”〔二六〕书钞卷四八   〔一〕 “桓荣”,范晔后汉书卷三七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三、华峤后汉书卷一。袁宏后汉纪卷九亦略载其事。   〔二〕 “荣本齐桓公后”,此下三句原无,范晔后汉书桓荣传李贤注引,就文理来看,此下三句当置于此。聚珍本即如此连缀。又此句下原引有“也”字,据上下文气,不当有此字,聚珍本已删,今从之。   〔三〕 “资”,原脱此字,聚珍本有,与范晔后汉书桓荣传同,今据增补。   〔四〕 “十五年不窥家”,此条文选卷三八任昉为范尚书让吏部封侯第一表李善注引作“桓荣字春卿,沛国人也。治欧阳尚书,事九江朱文刚,穷极师道,赐荣爵关内侯”。据汉书儒林传,朱普字公文,李善注引作“朱文刚”,误。   〔五〕 “讲论不怠”,从叙事文理来看,此条应在上条“少学长安”句前。   〔六〕 “曰:得卿几晚”,此五字原无,类聚卷四六引云:“桓荣授皇太子经,每朝,令荣于公卿前说经。上曰:‘得卿几晚。’因除博士。”今据补。此条书钞卷六七引作“桓荣授皇太子经,每朝会,辄令荣于公卿前说经”。又御览卷六一五亦引,文字与初学记卷二一引全同。   〔七〕 “荣”,原脱,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二一引亦有,今据增补。   〔八〕 “俞,往,女谐”,范晔后汉书桓荣传李贤注:“‘俞’,然也。然其所举,□令往,言汝能和谐此官。”   〔九〕 “引闳为议郎”,范晔后汉书桓荣传云:“引闳、弘为议郎。”   〔一0〕“每以礼让相厌”,“礼”字下原衍“义”字,聚珍本无,与范晔后汉书桓荣传相合,今据删。“厌”,服也。   〔一一〕“尽日乃罢”,此句下尚有“荣卒,子郁当袭爵,上书让于兄子泛,显宗不许,不得已受封,而悉以租入与之。帝以郁先师子,有礼让,甚见亲厚”一段文字,因与桓郁传重出,今删去。此条文选卷五0范晔逸民传论李善注亦引,字句极为简略。杜工部草堂诗笺卷一赠比部萧郎中十兄亦引,仅有“桓荣温恭有蕴藉”一句。   〔一二〕“指”,原误作“止”,聚珍本作“指”,与范晔后汉书桓荣传同,今据改正。   〔一三〕“常”,姚本、聚珍本作“尝”。按二字通。   〔一四〕“即拜为太子太傅”,此条为桓荣传中文字,范晔后汉书桓荣传亦载此事,字句几乎全然相同。范书于“即拜为太子太傅”句下云:“而以荣为少傅,赐以辎车、乘马。荣大会诸生,陈其车马、印绶,曰:‘今日所蒙,稽古之力也,可不勉哉!’”姚本未辑录此条文字,聚珍本另立张佚传,以此条文字列置其中。   〔一五〕“建武”,原误作“建兴”,聚珍本不误,今据改正。   〔一六〕“今日所蒙”,聚珍本同,六帖卷七五、记纂渊海卷三三引作“今日之荣”。   〔一七〕“重爱玉体”,据范晔后汉书桓荣传载,桓荣为太子少傅,以太子经学成毕,上疏归道,故太子报书。此即书中语。此条聚珍本连缀于上条之前,据范书桓荣传当置于此。   〔一八〕“投闲辄诵诗”,此句姚本作“投闲辄诵”,书钞卷九七引同。聚珍本作“投间辄诵诗”,御览卷八二四引作“投闲辄讲”。   〔一九〕“安复”,聚珍本同,御览卷八二四引作“复有”。   〔二0〕“荣诸弟子谓曰”,原脱“荣”字、“弟”字,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桓荣传李贤注引亦有,今据增补。   〔二一〕“时执经生避位发难”,此下二句原作“每言‘太师在是’”,今据范晔后汉书桓荣传李贤注引校改。   〔二二〕“五更”,礼记文王世子云:“遂设三老五更,群老之席位焉。”郑玄注:“三老五更各一人也,皆年老更事致仕者也,天子以父兄养之,示天下之孝悌也。”汉书礼乐志云:“养三老五更于辟雍。”范晔后汉书明帝纪云:永平二年“冬十月壬子,幸辟雍,初行养老礼。诏曰:‘……令月元日,复践辟雍。尊事三老,兄事五更,安车□轮,供绥执绶。……’”此时三老为李躬,五更即桓荣。   〔二三〕“执经自为下说”,“下说”二字聚珍本作“辩说”。范晔后汉书桓荣传李贤注:“‘下说’谓下语而讲说之也。”此条翰苑新书卷二一引作“桓荣为太常,上幸太常府,荣东面坐,设九宾会。后为五更禄终厥身”。初学记卷一八、类聚卷四九、御览卷六一五、续编珠卷一亦引,文字较简略。   〔二四〕“辅”,姚本、聚珍本作“授”,范晔后汉书桓荣传李贤注引同。范晔后汉书明帝纪永平二年载明帝诏,字亦作“授”。书钞卷六七引作“教”。书钞卷六七所引已辑入明帝纪。   〔二五〕“诗云”,此下三句原无,而有“示我以德行”一句。姚本、聚珍本作“诗云”三句,范晔后汉书桓荣传李贤注引同,今据改。   〔二六〕“五千户”,姚本、聚珍本作“五百户”,而范晔后汉书明帝纪、桓荣传作“五千户”,书钞卷六七引同。此条书钞卷一二亦引,字句疏略。   桓郁〔一〕   桓荣卒,子郁当袭爵,让于兄子,显宗不许,不得已受封,而悉以租入与之。〔二〕类聚卷五一  永平十四年为议郎,〔三〕迁侍中。范晔后汉书卷三七桓郁传李贤注   上谓郁曰:〔四〕“卿经及先师,致复文雅。”其冬,上亲于辟雍自讲所制五行章句已,复令郁说一篇。上谓郁曰:“我为孔子,卿为子夏,起予者商也。”又问郁曰:“子几人能传学?”郁曰:“臣子皆未能传学,孤兄子一人学方起。”〔五〕上曰:“努力教之,有起者即白之。”〔六〕范晔后汉书卷三七桓郁传李贤注   皇太子赐郁鞍马、刀剑,郁乃上疏皇太子曰:“伏见太子体性自然,包含今古,谦谦允恭,天下共见。郁父子受恩,无以明益,夙夜惭惧,诚思自竭。愚以为太子上当合圣心,下当卓绝于众,宜思远虑,以光朝廷。”〔七〕范晔后汉书卷三七桓郁传李贤注   和帝永元三年,〔八〕西谒园陵,桓郁兼羽林中郎将从,〔九〕赐马二匹,〔一0〕并鞍勒、防汗。〔一一〕御览卷三五九   桓荣子郁,以明经复为太常。〔一二〕类聚卷四九   〔一〕 “桓郁”,范晔后汉书卷三七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华峤后汉书卷一。袁宏后汉纪卷九亦略载其事。   〔二〕 “而悉以租入与之”,此条御览卷五一二亦引,文字与此全同。   〔三〕 “永平十四年为议郎”,此句上聚珍本有“上以郁先师子,有礼让,甚见亲厚,郁以”十五字,是据范晔后汉书桓郁传增入。   〔四〕 “上谓郁曰”,此句上聚珍本有“上自制五家要说章句,令郁校定于宣明殿”二句,是据范晔后汉书桓郁传增入。   〔五〕 “孤兄子一人学方起”,四库全书考证云:“考李贤范书桓荣传注引华峤书云:‘荣长子雍早卒。’范书郁传云:‘荣卒,郁当袭爵,让于兄子泛。’则郁所谓‘学方起’者,当指泛言。”   〔六〕 “有起者即白之”,此条御览卷六一五,玉海卷二六、卷二八、卷一五九亦引,字句较为简略。   〔七〕 “以光朝廷”,范晔后汉书桓荣传云:“永平十五年,入授皇太子经,迁越骑校尉,诏□太子、诸王各奉贺致礼。郁数进忠言,多见采纳。”其下李贤即引此条文字作注。   〔八〕 “永平三年”,姚本、聚珍本作“永元二年”,初学记卷二二引作“永元元年”,皆误。据范晔后汉书和帝纪,和帝于永元三年“冬十月癸未,行幸长安”。“十一月癸卯,祠高庙,遂有事十一陵”。下文所云“西谒园陵”事即指此。永元元年、二年皆无西谒园陵之举。   〔九〕 “从”,姚本、聚珍本无此字,初学记卷二二引亦无此字。   〔一0〕“赐马二匹”,此句上姚本、聚珍本有“上”字,初学记卷二二引亦有“上”字。   〔一一〕“防汗”,即鞈,革制的胸甲,当心着之,可以御矢。   〔一二〕“以明经复为太常”,此条原作“桓荣为太常,上幸太常府,荣东面坐,设九宾会。子郁,以明经复为太常”。“设九宾会”以上诸句是桓荣传中文字,为免重复,今删去。据范晔后汉书桓郁传,和帝永元四年,郁代丁鸿为太常。   桓焉   桓焉为太傅,〔一〕以母忧自乞解职,听以大夫行丧。逾年,使赐牛酒,〔二〕夺服,即拜光禄大夫,迁太常。书钞卷九三   〔一〕 “桓焉”,桓郁第三子,范晔后汉书卷三七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华峤后汉书卷一。   〔二〕 “使赐”,姚本、聚珍本作“诏使赐”,御览卷五四六引作“诏赐”。   桓典   桓典,〔一〕字公雅,举孝廉为郎中。居无几,国相王吉以罪被诛,〔二〕故人亲戚莫敢至者。典独弃官收敛归葬,服丧三年,负土成坟,为立祠堂,尽礼而去。御览卷四二0  桓典为御史,是时宦者执政,典无所回避,常乘骢马,京师畏惮,为之语曰:“行行且止,避骢马御史。”〔三〕类聚卷九三   〔一〕 “桓典”,桓焉中子桓顺之子,范晔后汉书卷三七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三、华峤后汉书卷一。   〔二〕 “国相”,指沛国相。   〔三〕 “避骢马御史”,此条御览卷八九四亦引,文字稍异。   桓鸾〔一〕   鸾父良,龙舒侯相。范晔后汉书卷三七桓鸾传李贤注  鸾贞亮之性,着乎幼冲。学览六经,莫不贯综。推财孤寡,分贿友朋。泰于待贤,狭于养己。常着大布褞袍,粝食醋餐。范晔后汉书卷三七桓鸾传李贤注   除陈留巳吾长,旬月闲迁河内汲令。范晔后汉书卷三七桓鸾传李贤注   〔一〕 “桓鸾”,桓焉弟桓良之子,范晔后汉书卷三七有传。   桓礹〔一〕   礹到吴郡,〔二〕扬州刺史刘繇振给谷食衣服所乏者,〔三〕悉不受。后东适会稽,住止山阴县故鲁相钟离意舍,太守王朗饷给粮食、布帛、牛羊,一无所留。临去之际,屋中尺寸之物,悉疏付主人,纤微不漏。移居扬州从事屈豫室中,中庭橘树一株,遇实熟,乃以竹藩树四面,风吹落两实,以绳系着树枝。每当危亡之急,其志弥固,宾客从者皆肃其行。范晔后汉书卷三七桓礹传李贤注   〔一〕 “桓礹”,范晔后汉书卷三七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二。范书云:“晔字文林,一名严。”李贤注“东观记‘严’作‘礹’”。   〔二〕 “礹到吴郡”,此句上聚珍本有“桓礹,字文林,尤修志介,一餐不受于人,不应辟命,初平中,天下乱”数句,系摘范晔后汉书桓晔传文句增补。   〔三〕 “刘繇”,姚本同,聚珍本作“刘孙”,误。刘繇,字正礼,为扬州刺史,范晔后汉书献帝纪、许劭传、陶谦传、袁术传、刘宠传均有记载。   丁綝   綝字幼春,〔一〕定陵人也。伉健有武略。范晔后汉书卷一七冯异传李贤注  丁綝从上渡河,拜河南太守。〔二〕及封功臣,上令各言所乐,谓綝曰:“诸将皆欲县,子独求乡,何也?”綝曰:“昔孙叔敖敕其子,受封必求硗确之地。〔三〕今綝能薄功微,得乡厚矣。”上从之,封为定陵新安乡侯,食五千户。〔四〕后徙封陵阳侯。类聚卷五一   〔一〕 “丁綝”,范晔后汉书卷三七丁鸿传略载其事。   〔二〕 “拜河南太守”,原无此句,聚珍本有,御览卷二0一引同,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丁鸿传载,建武元年,丁綝拜河南太守。   〔三〕 “硗确”,瘠薄之地。吕氏春秋异宝篇云:“孙叔敖疾,将死,戒其子曰:‘王数封我矣,吾不受也。为我死,王则封汝,必无受利地。楚、越之间有寝之丘者,而名甚恶。荆人畏鬼,而越人信机。可长有者,其唯此也。’孙叔敖死,王果以美地封其子,而子辞,请寝之丘,故至今不失。”事又见列子说符篇、淮南子人间训。   〔四〕 “食五千户”,原无此句,聚珍本有,今据增补。御览卷二0一引亦有此句,只是脱“五”字。范晔后汉书丁鸿传云:丁綝“封定陵新安乡侯,食邑五千户”。   丁鸿   丁鸿年十三,〔一〕从桓荣受欧阳尚书,三年而明章句,善论难,为都讲,〔二〕遂笃志精锐,布衣荷担,不远千里。御览卷三八四  丁鸿父綝,从征伐,鸿独与弟盛居,怜盛幼少而共寒苦。及綝卒,鸿当袭封,上书让国于盛,书不报。既葬,乃挂衰绖于冢庐而去,〔三〕留书与盛曰:“鸿贪经书,不顾恩义,弱而随师,生不供养,死不饭唅,皇天祖祢,并不佑助,身被大病,不任茅土。前上疾状,愿辞爵,章不报。迫于当封,谨自放弃。”〔四〕御览卷五一五   丁鸿让国于弟盛,逃去。鸿初与九江人鲍骏同事桓荣,甚相友善。及鸿亡,骏遇于东海,阳狂不识骏。骏乃止而让之曰:“今子以兄弟私恩而绝父不灭之基,可谓智乎?”鸿感怆,〔五〕垂涕叹息,乃还就国。御览卷七三九   丁鸿,字孝公,〔六〕兼射声校尉。〔七〕肃宗召鸿与太常楼望、少府成封、屯骑校尉桓郁、卫士令贾逵等论定五经同异于白虎观,〔八〕鸿最明,诸人称之。上叹嗟其才,〔九〕号之曰“殿中无双丁孝公”,赐钱二十万。〔一0〕书钞卷六一   元和二年,车驾东□狩,鸿以少府从。上奏曰:“臣闻古之帝王,统治天下,五载巡狩,至于岱宗,柴祭于天,望秩山川,协时月正日,同斗斛权衡,使人不争。陛下尊履蒸蒸,奉承弘业,祀五帝于明堂,配以光武,二祖四宗,咸有告祀。瞻望太山,嘉泽降澍,柴祭之日,白气上升,与燎烟合,黄鹄群翔,所谓神人以和,答响之休符也。”上善焉。范晔后汉书卷三七丁鸿传李贤注   以庐江郡为六安国,徙封为马亭侯。〔一一〕范晔后汉书卷三七丁鸿传李贤注   永元四年,〔一二〕司徒丁鸿兼卫尉。类聚卷四九   日蚀,司徒丁鸿上疏曰:〔一三〕“臣闻春秋日蚀三十六,而弑君三十六,〔一四〕变不空生。夫帝王不宜以重器假人,观古及汉倾危之祸,靡不由世位擅宠之家。伏见大将军,〔一五〕刺史二千石初除谒辞,求通待报,虽奉玺书,受台敕,不敢去,至数十日。背公室,向私门,此乃上威损,下权盛。〔一六〕外附之臣,〔一七〕依讬权门,谄谀以求容媚,宜诛之。”御览卷四五三   鸿薨,子湛嗣。湛卒,子浮嗣。浮卒,子夔嗣。〔一八〕范晔后汉书卷三七丁鸿传李贤注   〔一〕 “丁鸿”,范晔后汉书卷三七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三、华峤后汉书卷一。袁宏后汉纪卷一三亦略载其事。   〔二〕 “都讲”,主持讲学之人。范晔后汉书侯霸传云:霸“师事九江太守房元,治谷梁春秋,为元都讲”。   〔三〕 “冢”,原误作“家”,聚珍本作“冢”。书钞卷四八两引,一引作“冢”,御览卷二0一引亦作“冢”,今据改。   〔四〕 “弃”,聚珍本脱此字。   〔五〕 “怆”,聚珍本同,文选卷三八任昉为褚谘议蓁让兄袭封表李善注引作“悟”,与范晔后汉书丁鸿传同。   〔六〕 “字孝公”,文选卷三八任昉为褚谘议蓁让兄袭封表李善注引作“字季公”,不可信。范晔后汉书丁鸿传作“字孝公”。   〔七〕 “兼射声校尉”,和帝永元十年,丁鸿被征诣公车,不久拜侍中。十三年,以侍中兼射声校尉,见范晔后汉书丁鸿传。   〔八〕 “肃宗召鸿与太常楼望、少府成封、屯骑校尉桓郁、卫士令贾逵等论定五经同异于白虎观”,此句书钞卷六一原引作“肃宗召鸿与诸儒桓郁、贾逵等论定五经同异于白虎观”,范晔后汉书丁鸿传李贤注,玉海卷四二、卷一六六引作“与太常楼望、少府成封、屯骑校尉桓郁、卫士令贾逵等集议”。此句即据诸书所引合校而成。   〔九〕 “上叹嗟其才”,此下诸句书钞卷六一原引作“帝数嗟叹曰:‘殿中无双丁孝公。’”今据范晔后汉书丁鸿传李贤注引增改。   〔一0〕“赐钱二十万”,此条聚珍本作“兼射声校尉。肃宗诏与太常楼望、少府成封、屯骑校尉桓郁、卫士令贾逵等集议五经同异于白虎观,使五官中郎将魏应主承制问难,侍中淳于恭奏上,上亲称制临决。上嗟叹鸿才,号之曰‘殿中无双丁孝公’,赐钱二十万”。所增字句,与范晔后汉书丁鸿传大体相同。   〔一一〕“徙封为马亭侯”,范晔后汉书丁鸿传云:“元和三年,徙封马亭乡侯。”李贤注:东观汉记云“‘以庐江为六安国’,所以徙封为马亭侯”。此条文字即据此酌定。姚本、聚珍本作“元和三年,以庐江郡为六安国,徙封鸿为马亭侯”。也是据范书和李贤注增改。   〔一二〕“永元四年”,原作“永元二年”,御览卷二三0引作“永元三年”,皆误。范晔后汉书丁鸿传云:“永元四年,代袁安为司徒。是时窦太后临政,宪兄弟各擅威权。鸿因日食,上封事,……书奏十余日,帝以鸿行太尉兼卫尉,屯南、北宫。于是收大将军印绶,宪及诸弟皆自杀。”今据校正。范书和帝纪载永元四年闰三月,太常丁鸿为司徒,可见鸿兼卫尉不可能在永元四年以前。   〔一三〕“日蚀,司徒丁鸿上疏曰”,范晔后汉书和帝纪载,永元四年闰三月,太常丁鸿为司徒,六月戊戌朔,日食。丁鸿上疏当在此月。   〔一四〕“弑”,原误作“杀”,聚珍本作“弑”,范晔后汉书丁鸿传同,今据改。“三十六”,聚珍本同,范书作“三十二”。李贤注云:“刘向上书云:‘弑君三十六。’今据春秋与刘向同,而东观及续汉、范氏诸本皆云‘三十二’,盖误也。”是东观汉记原文作“三十二”。   〔一五〕“伏见大将军”,此下有脱文。范晔后汉书丁鸿传载鸿疏云:“今大将军虽欲敕身自约,不敢僭差,然而天下远近皆惶怖承旨,刺史二千石初除谒辞,求通待报,虽奉符玺,受台敕,不敢便去,久者至数十日。”由此可以看出,所脱文字为“虽欲”至“承旨”二十一字。   〔一六〕“下权盛”,据范晔后汉书丁鸿传,此句下删削颇多,其中有“闲者月满先节,过望不亏,此臣骄溢背君,事功独行也”诸句,李贤注云:“‘月满先节’,谓未及望而满也。东观记作‘先节’,俗本作‘失节’,字之误也。”可见东观汉记原有“闲者月满先节”诸语,御览卷四五三引时删去。   〔一七〕“外附之臣”,谓背离公室,□附私家的臣属。   〔一八〕“子夔嗣”,范晔后汉书丁鸿传云:永元“六年,鸿薨,赐赠有加常礼。子湛嗣。湛卒,子浮嗣。浮卒,子夏嗣”。李贤注云:“东观记及续汉书‘夏’字作‘夔’也。”此条文字即综合范书和李贤注辑出。姚本、聚珍本同。   杨乔   杨乔曰:〔一〕“臣伏念二千石,〔二〕典牧千里。” 文选卷三八张悛为吴令谢询求为诸孙置守冢人表李善注   〔一〕 “杨乔”,会稽乌伤人。聚珍本以为时代不可考。按范晔后汉书杨琁传云:“兄乔,为尚书,容仪伟丽,数上言政事。桓帝爱其才貌,诏妻以公主。乔固辞不听,遂闭口不食,七日而死。”又循吏孟尝传云:“桓帝时,尚书同郡杨乔上书荐尝。”是杨乔为桓帝时人。   〔二〕 “念”,聚珍本作“见”。   毛义   庐江毛义,〔一〕性恭俭谦约,〔二〕少时家贫,以孝行称。〔三〕南阳张奉慕其名,〔四〕往候之。坐有顷,府檄适至,以义守令。〔五〕义奉而入白母,〔六〕喜动颜色。书钞卷一0三   〔一〕 “毛义”,范晔后汉书卷三九刘赵淳于江刘周赵列传序、袁宏后汉纪卷一一略载其事。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七、华峤后汉书卷一。   〔二〕 “性恭俭谦约”,原无此句,聚珍本有,御览卷五九七引亦有,今据增补。   〔三〕 “以孝行称”,此句下聚珍本有“为安阳尉”一句。按范晔后汉书刘赵淳于江刘周赵列传序李贤注引云:“义为安阳尉,府檄到,当守令。”通鉴卷四六胡三省注引云:“义为安阳尉,府檄至。”聚珍本所增即据此。   〔四〕 “名”,御览卷五九七引同,姚本、聚珍本作“义”,类聚卷五八引亦作“义”。   〔五〕 “以义守令”,“守”,摄代。“令”,县令。通鉴卷四六章帝元和元年载:“南阳张奉慕义名,往候之,坐定而府檄适至,以义守安阳令。”是以毛义摄代安阳县令。   〔六〕 “奉”,姚本、聚珍本作“奉檄”,类聚卷五八引同,御览卷五九七引作“摄檄”。   薛苞   汝南薛苞,〔一〕字孟尝,丧母,以至孝闻。父娶后妻而憎苞,分出,〔二〕日夜号泣,不能去,至被欧杖。不得已,庐于舍外,旦入而洒扫。父怒,又逐之。乃庐于里门,晨昏不废。积岁余,父母惭而还之。御览卷四九一   〔一〕 “薛苞”,范晔后汉书无传,刘平等人传序略载其事,“苞”字作“包”。其事又见袁宏后汉纪卷一一。   〔二〕 “分出”,范晔后汉书刘平等人传序作“分出之”。   刘平   刘平,〔一〕字公子,楚郡人。更始时,天下乱,平弟仲为贼所杀。其后贼忽然而至,平扶侍其母,奔走逃难,抱仲遗腹女而弃其子。母欲还取之,平不听,曰:“力不能两活,仲不可以绝类。”遂去不顾,与母俱匿野泽中。平朝出求食,逢饿贼,〔二〕将烹之,叩头曰:“今旦为老母求菜,〔三〕老母待归为命,愿得归,食母毕,还就。”因涕泣,〔四〕贼哀而遣之。平还,食母讫,因白曰:“属与贼期,义不可欺。”遂还诣贼。众皆大惊,相谓曰:“常闻烈士,〔五〕今乃见之。去矣,吾不忍食子。”于是得全。平既免脱,〔六〕乃摭荚得三升豆,以谢贼恩。御览卷四二0  刘平,字公子,以仁孝着闻,永平三年为宗正。〔七〕书钞卷五三   〔一〕 “刘平”,范晔后汉书卷三九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二、司马彪续汉书卷三、华峤后汉书卷一。袁宏后汉纪卷九亦略载其事。   〔二〕 “逢饿贼”,范晔后汉书刘平传同,聚珍本作“为饿贼所得”。   〔三〕 “今旦为老母求菜”,刘平语聚珍本作“今旦为老母求菜,老母饥,少气,待归为命。愿得归,饭母毕,还就死”。类聚卷八五引作“老母饥,少气力,待平为命。愿得还,饭食母,驰来就死”。御览卷八四一引与类聚卷八五引同,仅无“力”字、“食”字。按刘平语中“母待归为命”一句,当从范晔后汉书刘平传作“母待旷为命”。刘平初名旷。   〔四〕 “因涕泣”,类聚卷八五引作“涕泣发于肝胆”。   〔五〕 “常”,聚珍本作“尝”。按二字通。   〔六〕 “平既免脱”,此下三句原无,今据御览卷八四一引增补。聚珍本有此三句,仅无“脱”字。类聚卷八五引作“乃摭三升豆,以谢贼恩”。   〔七〕 “永平三年为宗正”,此句下姚本、聚珍本尚有“数荐达名士承宫、郇恁等”一句。范晔后汉书刘平传有此句,疑聚珍本据范书增补。此条初学记卷一二、御览卷二三0、合璧事类后集卷二三、翰苑新书卷二二亦引,文字略同。又六帖卷七五、卷七七亦引,“宗正”二字皆误为“祭酒”。   赵孝   赵孝父为田禾将军,〔一〕孝尝从长安来,欲止亭。亭长难之,言有贵客过,扫洒,不欲秽污地,良久乃听止。吏因问曰:“田禾将军子从长安来何时发?〔二〕几日至?”孝曰:“寻到矣。”御览卷一九四  赵孝为郎,每告归,往来常白衣步担,过道上邮亭,但称书生,寄止于亭门塾。〔三〕御览卷一八五   赵孝,字长平,沛国蕲人。王莽时,天下乱,人相食,孝弟礼为饿贼所得,孝闻,即自缚诣贼,曰:“礼久饿羸瘦,不如孝肥。”饿贼大惊,并放之。〔四〕初学记卷一七   赵孝,字长平,建武初,天下新定,谷食尚少,孝得谷,炊将熟,〔五〕令弟礼夫妻使出,〔六〕比还,孝夫妻共茹蔬菜,〔七〕礼夫妻来归,告言已食,辄独饭之。积久,礼心怪疑,后掩伺见之,亦不肯复出,〔八〕遂共蔬食,兄弟怡怡,乡里归德。〔九〕御览卷八四七   〔一〕 “赵孝”,范晔后汉书卷三九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二、华峤后汉书卷一。袁宏后汉纪卷九亦略载其事。“田禾将军”,王莽时置此将军,掌管北边屯田之事。   〔二〕 “田禾将军”,原脱“禾”字,今据上文增补。   〔三〕 “寄止于亭门塾”,以上两条聚珍本作“赵孝,字长平,沛国蕲人,父为田禾将军。孝为郎,归告,每往来,常白衣步担。尝从长安来,过直上邮亭,亭长难之,告有贵客过,洒扫”。其下“不欲秽污地”云云诸句与御览卷一九四引同,而“田禾将军子”句“禾”字未脱。   〔四〕 “并放之”,此条类聚卷二一、续编珠卷一亦引,字句大同小异。   〔五〕 “将”,原脱,姚本、聚珍本有,书钞卷一四三,初学记卷一七,御览卷四一六、卷五一五、卷八三七引皆有此字,今据增补。   〔六〕 “使出”,姚本、初学记卷一七引同,御览卷四一六、卷五一五、卷八三七引皆无“使”字。聚珍本作“俱出外”,类林卷一引同。   〔七〕 “比还,孝夫妻共茹蔬菜”,此下五句聚珍本作“孝夫妇共蔬食,比礼夫妻归,即曰‘我已食讫’,以谷饭独与之”。姚本和初学记卷一七、御览卷八三七引与御览卷八四七引同,惟“茹蔬菜”三字作“蔬食茹菜”。按“蔬食茹菜”四字当为原书旧貌,书钞卷一四三引东观汉记赵孝事,标目即作“蔬食茹菜”。又御览卷四一六、卷五一五引各句次序亦与御览卷八四七引同,只是个别文字歧异。   〔八〕 “亦不肯复出”,“肯复”二字原作“肯后”,御览卷八三七引作“复肯”,可知“肯后”乃“肯复”之讹,今改正。此句聚珍本和御览卷五一五引作“亦不肯食”,御览卷四一六引同,惟无“亦”字。   〔九〕 “乡里归德”,此条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一四三引作“赵孝,字长平,建武初,天下新定,谷食贵。孝得谷,炊将熟,时弟他出,至莫始回,孝待之同饭,虽蔬食茹菜,兄弟怡怡”。所述与他处所引略有不同。此句下聚珍本尚有以下一段文字:“孝辟太尉府,显宗闻其行,官至长乐卫尉,弟礼为御史中丞。帝嘉其笃行,宠异之,诏礼十日就长乐卫尉府,太官送供具,相对尽欢。数年,礼卒,令孝从官属送丧归也。”此段文字不知从何书辑出,范晔后汉书赵孝传、书钞卷五三引华峤后汉书、袁宏后汉纪卷九亦载有相类内容,字句间有异同。   魏谭   魏谭,〔一〕字少闻,〔二〕王莽末,政乱,盗贼起,人民相食。谭为夷所得,〔三〕等辈数十皆缚束,当稍就啖。见谭貌谨敕,独放,令主炊养。有夷长公哀谭,〔四〕谓曰:“汝曹皆当以次死,哀纵汝,急宜去。”〔五〕谭不肯去,叩头曰:“我常为诸君主炊养,〔六〕食馨肉肌香,余皆菜食,羸瘦,肉腥臊不可食,愿先等辈死。”长公义之,即相谓此儿有义,可哀纵也。贼遂皆放之,数十人皆得脱。御览卷四二0  魏谭有一孤兄子,年一二岁,常自养视,遭饥馑,分升合以相生活。〔七〕谭时有一女,生裁数月,念无谷食,终不能两全,弃其女,养活兄子,州郡高其义。御览卷五一二   〔一〕 “魏谭”,范晔后汉书卷三九赵孝传附有魏谭传。   〔二〕 “少闻”,聚珍本作“少间”,范晔后汉书赵孝传附魏谭传作“少闲”。按“间”与“闲”,二字同。此下聚珍本有“琅邪人”一句。   〔三〕 “夷”,聚珍本作“贼”,下同。   〔四〕 “夷长公”,范晔后汉书赵孝传附魏谭传云:“贼有夷长公。”李贤注:“夷,姓也。”按“夷”疑指少数民族,“长公”似为夷族下级头目之称。   〔五〕 “急宜去”,此句聚珍本作“急从此去”,范晔后汉书赵孝传附魏谭传同。   〔六〕 “常”,聚珍本作“尝”。按二字通。   〔七〕 “生”,聚珍本作“存”。   倪萌   倪萌,〔一〕字子明,齐国临淄人也。仁孝敦笃,不好荣贵,常勤身田农。遭岁仓卒,兵革并起,人民馁饿相啖,与兄俱出城采蔬,为赤眉贼所得,欲杀啖之。萌诣贼叩头言:〔二〕“兄年老羸瘠,不如萌肥健,愿代兄。”贼义而不啖,命归求豆来赎兄。〔三〕萌归不能得豆,复自缚诣贼,贼遂放之。〔四〕初学记卷一七   〔一〕 “倪萌”,范晔后汉书卷三九赵孝传后附载其事。“倪”字范书作“儿”,二字同。   〔二〕 “萌”,此字原无,姚本、聚珍本同。御览卷三七八、卷八四一引有,今据增补。   〔三〕 “命归求豆来赎兄”,此下诸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八四一引亦有,今据增补。   〔四〕 “贼遂放之”,此条续编珠卷一亦引,字句与初学记卷一七引同。   王琳   汝南王琳字巨尉,〔一〕年十余,丧父母,遭大乱,百姓奔逃,唯琳兄弟独守冢庐。〔二〕弟季出,遇赤眉贼,将为哺。琳自缚,请先季死,贼矜而放之。类聚卷二一   〔一〕 “汝南王琳字巨尉”,此句原仅有“王琳”二字,聚珍本有“汝南”、“字巨尉”五字,御览卷四一六、卷四二0引同,今据增补。王琳,范晔后汉书卷三九赵孝传后附载其事。   〔二〕 “冢”,原作“家”,聚珍本作“冢”。按“冢”字是,范晔后汉书赵孝传后载王琳事云:“琳兄弟独守冢庐,号泣不绝。”“冢”与“冢”,二字同。   淳于恭   淳于恭以谦俭推让为节,〔一〕家有山田橡树,人有盗取之者,恭助为收拾。载之归,乃知是恭。其盗还橡,〔二〕恭不受。〔三〕类聚卷二一  淳于恭,字孟孙,北海淳于人。以谦俭推让为节,人有刈恭禾者,〔四〕恭见之,〔五〕念其愧,因伏草中,至去乃起。恭家井在门外,上有盆,邻里牧牛儿争饮牛。〔六〕恭恶其争,多置器其上,〔七〕为预汲水满之。小儿复争,恭各语其家父母,父母乃禁怒之,里落皆化而不争。御览卷四0三   淳于恭养兄崇孤儿,教诲学问,时不如意辄呼责,〔八〕数以捶自击其胫,欲以感之。儿惭负,不敢复有过。〔九〕御览卷五一二   〔一〕 “淳于恭”,姓淳于,名恭。范晔后汉书卷三九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三。   〔二〕 “橡”,亦称橡子,即栎实,可食。范晔后汉书李恂传记载,恂免官后,“徙新安关下,拾橡实以自资”。   〔三〕 “恭不受”,此句下原有“人又有盗刈恭禾者,恭见之,念其愧,因伏草中,至去乃起”数句,为避免与下条重出,今删去。此条御览卷四二四、卷四九一亦引,文字大同小异。   〔四〕 “者”,原无,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八五,御览卷四二四、卷四九一引亦有此字,今据增补。   〔五〕 “恭”,原无,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八五,御览卷四二四、卷四九一、卷八三九引亦有此字,今据增补。   〔六〕 “儿”,聚珍本作“而”,误。   〔七〕 “多置器其上”,事类赋卷八引云:“淳于恭家井在门所,邻儿饮牛,恭恶不净,多置器在井上。”字句多所删改。   〔八〕 “呼”,原作“平”,于此无义,必是误字。聚珍本作“呼”,当是。“呼”字残破,舛误为“平”。今依聚珍本校正。   〔九〕 “不敢复有过”,此条聚珍本置于上条“至去乃起”句下。按以上三条记述了淳于恭的四件事情,一为恭助盗橡者,二为伏草中不见盗禾者,三为置器井旁,不令牧牛儿争,这些举动使得“里落皆化而不争”。四为教诲兄子事,与以上三事不为一类,在东观汉记中,教诲兄子事当在以上三事之后。范晔后汉书淳于恭传云:恭“家有山田果树,人或侵盗,辄助为收采。又见偷刈禾者,恭念其愧,因伏草中,盗去乃起,里落化之。王莽末,岁饥兵起,恭兄崇将为盗所亨,恭请代,得俱免。后崇卒,恭养孤幼,教诲学问,有不如法,辄反用杖自箠,以感悟之,儿惭而改过”。由此也可看出,“里落化之”以上为一类内容,以下为另一类内容。东观汉记所记恭教诲兄子事当序在“里落皆化而不争”句后,聚珍本连缀于第三事之前,舛乱失次。   江革   江革,〔一〕字次翁,〔二〕客东海下邳,佣赁以养父母。下邳知其孝,市买辄与好善者,〔三〕虽无钱,任贳与之。御览卷八二七  江革专心养母,幅巾屣屩。〔四〕文选卷四三孔稚珪北山移文李善注   江革母年八十,革不欲摇动之,常自居辕内挽车,不用牛马。〔五〕书钞卷一四一   永平中,江革为五官中郎将,每朝会,〔六〕帝诏使虎贲迎送扶掖。〔七〕革每进拜,上辄自礼之,〔八〕小有疾,〔九〕辄太官送食,宠遇甚厚。京师贵戚卫尉顺阳侯马廖、侍中窦宪等各奉书致礼遗革,〔一0〕终不发书,无所当受,〔一一〕上以此重之。〔一二〕御览卷四七四   〔一〕 “江革”,范晔后汉书卷三九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二、华峤后汉书卷一。袁宏后汉纪卷一一亦略载其事。   〔二〕 “字次翁”,此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二四一引江革拜五官中郎将事有“江革,字次翁”之文,今据增补“字次翁”一句。   〔三〕 “买”,聚珍本作“贾”。   〔四〕 “幅巾屣屩”,“屣屩”,聚珍本作“屐履”,文选卷二一颜延年秋胡诗李善注引同。此条杜工部草堂诗笺卷八引作“江革养母,幅巾屐履”。   〔五〕 “不用牛马”,此条御览卷七七五亦引,文字稍有不同。   〔六〕 “每朝会”,原无“每”字,姚本、聚珍本有,御览卷二四一引亦有,今据增补。此句书钞卷六三引作“每有朝会”,亦有“每”字。   〔七〕 “迎送扶掖”,原脱“送”字,御览卷三六九引有,今据增补。此四字姚本、聚珍本作“扶持”二字,书钞卷六三、御览卷二四一引同。   〔八〕 “上辄自礼之”,此句姚本、聚珍本作“恒自礼焉”。书钞卷六三引作“常自礼之”,孔广陶书钞注云:“‘恒’作‘常’,系唐人转写避穆宗讳也。”御览卷二四一引作“帝自礼之”。   〔九〕 “小有疾”,此下三句姚本作“时有疾不会,辄敕大臣送醪膳,恩宠莫与为比”。“臣”字当作“官”。聚珍本“臣”作“官”,“醪膳”作“餐醪”,余与姚本同。书钞卷六三引与聚珍本全同。   〔一0〕“窦宪”,其下姚本、聚珍本有“慕其行”三字,与范晔后汉书江革传相合。   〔一一〕“当”,姚本、聚珍本作“报”,范晔后汉书江革传亦作“报”。   〔一二〕“上以此重之”,此句姚本、聚珍本作“帝闻而益善之”,范晔后汉书江革传同。   刘般   刘般,〔一〕字伯兴,〔二〕兼屯骑校尉。〔三〕时五校官显职闲,〔四〕府寺宽敞,舆服光丽,伎巧毕给,故多宗室肺腑居之。御览卷二四二  刘般字伯兴,〔五〕为太仆,在朝尽节,〔六〕夙夜不怠。书钞卷五四   刘般字伯兴,迁宗正,〔七〕在朝廷竭忠尽节,勤身忧国,〔八〕夙夜不怠,数纳嘉谋,州郡便宜,〔九〕清净畏慎,受职修治,振施宗族。御览卷二三0   〔一〕 “刘般”,原作“刘磐”。书钞卷五三、卷五四、卷六一,初学记卷一二,六帖卷七五、卷七七,御览卷二三0皆引刘般事迹片段,字皆作“刘般”,姚本、聚珍本亦作“刘般”,今从之。刘般,范晔后汉书卷三九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华峤后汉书卷一。   〔二〕 “字伯兴”,原作“字仲兴”,书钞卷六一引刘般为屯骑校尉事,亦云“字仲兴”,皆误。初学记卷一二、御览卷二三0引刘般为宗正事,皆云“字伯兴”,与聚珍本合,范晔后汉书刘般传亦云:“字伯兴”,今据改。   〔三〕 “兼屯骑校尉”,范晔后汉书刘般传载:“永平……十年,征般行执金吾事,从至南阳,还为朝侯。明年,兼屯骑校尉。”   〔四〕 “五校”,范晔后汉书刘般传同。书钞卷六一引作“五校尉”,聚珍本同。按有无“尉”字,均无妨文义。五校尉,指屯骑校尉、越骑校尉、步兵校尉、长水校尉、射声校尉。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刘昭注云:“大驾卤簿,五校在前,各有鼓吹一部。”   〔五〕 “伯兴”,原误作“与伯”。   〔六〕 “在朝尽节”,此句姚本、聚珍本作“在朝竭忠尽节”,初学记卷一二引东观汉记云:“刘般字伯兴,代名忠孝,在朝竭忠尽节。建初元年,拜为宗正。”据此,此句上又有“世名忠孝”一句。初学记“代”字原作“世”,避唐太宗李世民讳改。六帖卷七五、卷七七引亦有“代名忠孝”一句。   〔七〕 “迁宗正”,此句姚本、聚珍本作“建初元年,拜为宗正”。与初学记卷一二所引全同。按范晔后汉书刘般传云:“建初二年,迁宗正。”   〔八〕 “勤身忧国”,此句姚本、聚珍本作“忧勤国事”,书钞卷五三引作“勤忧国事”,字异而义同。   〔九〕 “州郡便宜”,此下四句姚本、聚珍本无。   刘恺   刘恺,〔一〕字伯豫,以当袭父般爵,〔二〕让与弟宪,遁逃避封。〔三〕久之,章和中,〔四〕有司奏请绝国,上美其义,特优加之,〔五〕恺犹不出。有司复奏之,侍中贾逵上书曰:“孔子称‘能以礼让为国,于从政乎何有’。”和帝纳之,下诏曰:〔六〕“故居巢侯刘般嗣子恺,当袭父般爵,而称父遗意,致国弟宪,遁亡七年,所守弥固。盖王法崇善,成人之美。其听宪嗣爵。”乃征恺,拜为郎,稍迁侍中。恺之入朝,在位者莫不仰其风行。御览卷四二四   〔一〕 “刘恺”,范晔后汉书卷三九刘般传附有刘恺传。又见汪文台辑华峤后汉书卷一。书钞卷四八引有此条,首云“东观汉记刘恺传云”,可知东观汉记有刘恺传。   〔二〕 “以当袭父般爵”,此句下聚珍本有“封居巢侯”一句,御览卷二0一引亦有此句,但作“居崇侯”。按“居巢侯”是,东汉有居巢县,属庐江郡。据范晔后汉书刘般传,般于建武九年封灾丘侯,后徙封杼秋侯,永平元年又徙为居巢侯。   〔三〕 “遁逃避封”,“遁”字原脱,聚珍本、御览卷五一五引皆有“遁”字,范晔后汉书刘般传附刘恺传同,今据增补。   〔四〕 “久之,章和中”,此二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五一五引亦有此二句,范晔后汉书刘般传附刘恺传同,今据增补。   〔五〕 “加”,御览卷五一五引同,此字误。聚珍本作“嘉”。“加”乃“嘉”的残破字。范晔后汉书刘般传附刘恺传作“假”,于义亦通。   〔六〕 “下诏”,原误倒作“诏下”,聚珍本作“下诏”,范晔后汉书刘般传附刘恺传同,今据改。   蔡顺〔一〕   蔡君仲,汝南人。王莽乱,人相食。君仲取桑椹,赤黑异器。贼问所以,君仲云:“黑与母,赤自食。”贼义之,遗盐二斗,〔二〕受而不食。〔三〕御览卷九五五   〔一〕 “蔡顺”,字君仲,范晔后汉书卷三九周磐传附载其事。   〔二〕 “斗”,事类赋卷二五引作“升”。   〔三〕 “受而不食”,此条类聚卷八八亦引,字句略简。   赵咨   赵咨,〔一〕字文楚,东郡燕人,大司农陈奇举咨至孝,〔二〕躬率子孙耕农为养。盗尝夜往劫之,咨恐母惊惧,乃先至门迎盗,因请为设食,谢曰:“老母八十,疾病须养,居贫无储,〔三〕乞少置衣粮,〔四〕妻子余物无所惜。”〔五〕诸盗皆惭叹,跪曰:“所犯无状,干暴贤者。”言毕奔走。类聚卷二0   〔一〕 “赵咨”,范晔后汉书卷三九有传。   〔二〕 “字文楚,东郡燕人,大司农陈奇举咨至孝”,此三句原仅有“至孝”二字,今据御览卷四一二引增补。   〔三〕 “无储”,此二字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四一二引亦有,今据增补。   〔四〕 “少”,原无此字,聚珍本有,御览卷四一二引亦有,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赵咨传载咨言云:“老母八十,疾病须养,居贫,朝夕无储,乞少置衣粮。”   〔五〕 “妻子余物无所惜”,此句御览卷四一二引作“妻子余物,一无所请”,与范晔后汉书赵咨传同。 卷十六  传十一   东观汉记卷十六   传十一   班彪   班彪避地河西,〔一〕大将军窦融以为从事,深敬待,〔二〕后接以师友之道。〔三〕御览卷二六五   〔一〕 “班彪”,范晔后汉书卷四0有传。“河西”,原误作“河南”,聚珍本作“河西”,书钞卷三四引同,今据改正。班彪二十多岁时,三辅大乱,当时隗嚣拥众天水,欲逐鹿天下。班彪避难从之,着王命论,阐明天命归汉,想感悟隗嚣。嚣不悟,于是,班彪避地河西。事见范书。   〔二〕 “深敬待”,此句聚珍本作“深相敬爱”,范晔后汉书班彪传作“深敬待之”。   〔三〕 “后”,聚珍本无此字,书钞卷三四引作“数”。按依文义当无“后”字,范晔后汉书班彪传即无此字。   班固   班固,〔一〕字孟坚,年九岁,能属文诵诗赋。及长,遂博贯载籍,九流百家之言,无不穷究。学无常师,不为章句,举大义而已。〔二〕性宽和容众,不以才能高人,诸儒以此慕之。御览卷三八四  时人有上言班固私改作史记,诏下京兆收系。固弟超诣阙上书,具陈固不敢妄作,但续父所记述汉事。〔三〕史略卷二   班固征诣校书,除兰台令史,迁为郎,典校秘书,令卒前所续史记也。〔四〕初学记卷二一   固数入读书禁中,〔五〕每行巡狩,辄献赋颂。〔六〕类聚卷五六   〔一〕 “班固”,范晔后汉书卷四0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二、司马彪续汉书卷三、华峤后汉书卷一。袁宏后汉纪卷一三亦略载其事。   〔二〕 “举”,原脱此字,聚珍本有,与范晔后汉书班固传相合,今据增补。   〔三〕 “但续父所记述汉事”,此条初学记卷二一、御览卷六0三亦引。   〔四〕 “令卒前所续史记也”,“令”字下原衍“史”字,聚珍本无,今据删。   〔五〕 “固数入读书禁中”,此句前原有“班固,字孟坚,九岁能作赋颂”三句,为避免与上文重复,今删去。   〔六〕 “辄献赋颂”,此条书钞卷一0二、御览卷六0二亦引,文字略异。   班超   班超,〔一〕字仲升,〔二〕扶风平陵人,徐令彪之子也。为人大志,不脩细节。然内孝谨,居家常执勤苦,不耻劳辱。有口辩,而涉猎书传。〔三〕御览卷四六三  超持公羊春秋,多所窥览。范晔后汉书卷四七班超传   班超,字仲升,家贫,恒为官佣写书,〔四〕尝辍书投笔叹曰:“大丈夫当效傅介子、张骞立功异域,以取封侯,安能久事笔砚乎!”〔五〕御览卷八二九   班超行诣相者,相者曰:〔六〕“祭酒,〔七〕布衣诸生耳,而当封侯万里之外。”超问其状。相者指曰:“生鷰颌虎颈,飞而食肉,此万里侯相也。”〔八〕御览卷七二九   永平中,窦固击匈奴,班超为假司马,将兵别击伊吾,战于蒲类海,多斩首虏。固又遣与从事郭恂俱使西域,鄯善王广礼敬甚备,后更疏懈。超谓其官属曰:“宁觉广志意薄乎?此必有北虏使来也。”召侍胡,诈之曰:“匈奴使来数日?安在?”侍胡具服。超悉会其吏士三十六人,酒酣,激怒曰:“不探虎穴,不得虎子。当今之计,独有因夜以火攻虏,使彼不知我多少,必大震怖,可殄尽。鄯善破胆,功成事立也。”众曰:“善。”遂将吏士往奔虏营。超手格杀三人,斩得匈奴节使屋赖带、副使比离支首及节。〔九〕明日乃还告郭恂,恂大惊,既而色动。超知其意,举手曰:“掾虽不行,班超何心独擅之乎?”恂乃悦。鄯善一国震怖。窦固具上超功,并求更选使使西域。〔一0〕帝壮超,诏固曰:“吏如班超,何故不遣而选乎?今以超为军司马,令遂前功。”固欲益其兵,超曰:“愿得本所从三十余人,足以备有虞,多益为重烦。”〔一一〕御览卷四三四   班超使西域,于阗王广德,〔一二〕超至,礼意甚疏。其俗信巫,巫言:〔一三〕“神怒何故向汉?汉使有骊马,急求取以祠我。”广德就超请马,超许之,而令巫自来取马。有顷,巫至,超即斩其首送广德,因辞让之。御览卷七三四   班超上疏曰:“臣乘圣汉威神,出万死之志,〔一四〕冀效铅刀一割之用。”〔一五〕文选卷二一左思咏史李善注   建初八年,拜班超为将兵长史,〔一六〕假鼓吹幢麾。书钞卷一三0   疏勒王忠说康居王借兵,还据顿中。〔一七〕范晔后汉书卷四七班超传李贤注   班超讨焉耆王广,广遣其左将北□支奉迎超,〔一八〕赐而遣。焉耆国有苇桥之险,广乃绝桥,不欲令汉军入国。超更从他道渡。御览卷七三   班超定西域五十余国,〔一九〕其以汉中郡南郑之西乡户千封超为定远侯。〔二0〕范晔后汉书卷四七班超传李贤注   班超自以久在绝域,年老思土,上疏曰:“臣常恐年衰,奄忽僵仆。不敢望到酒泉郡,但愿生入玉门关。” 御览卷三八三   时安息遣使献大爵、师子,超遣子勇随入塞。〔二一〕范晔后汉书卷四七班超传李贤注   班超在西域三十一岁。还洛阳,拜为射声校尉。御览卷二四二   班超为都护,以任尚代超。尚谓超曰:“君在外国三十余年,而小人猥承君后,宜有以诲之。”超曰:“塞外吏士,本非孝子顺孙,皆以过罪徙补边。而蛮夷怀鸟兽之心,难禁易败。〔二二〕今君性严急,水清无大鱼,察政不得下和。〔二三〕宜阳为简易,宽小过,捴大纲而已。”〔二四〕类聚卷二三   〔一〕 “班超”,范晔后汉书卷四七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二、司马彪续汉书卷三、华峤后汉书卷一、张璠汉记。袁宏后汉纪卷一0亦略载其事。   〔二〕 “字仲升”,原误作“字仲叔”,姚本、聚珍本不误,书钞卷四七,御览卷六0五、卷六一四、卷八二九引亦不误,今据改正。   〔三〕 “而涉猎书传”,此条御览卷四三一亦引,文字节删颇多。   〔四〕 “恒”,书钞卷一0四引作“常”。   〔五〕 “安能久事笔砚乎”,此句文选卷三八任昉为萧扬州荐士表李善注引作“安久笔耕乎”,李注又云:“东观汉记‘耕’或为‘研’。”此条姚本作“班超孝谨家贫,尝为官佣书以供养,久劳苦,尝辍业投笔叹曰:‘大丈夫无他志略,犹当效傅介子、张骞立功异域,以取封侯,安能久事笔研间乎!’”聚珍本与上文连缀时删“班超孝谨”四字,又“尝”作“恒”,余与姚本同。按二本所辑是据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一0一所引,陈本此条末注“补”字,即谓字句已利用他书增补。以范晔后汉书班超传相校,即可发现陈禹谟增补系据范书。此条书钞卷一0一引征一次,卷一0四引征两次,又初学记卷二一,御览卷六0五、卷六一四,类林卷一四,事类赋卷一五亦引,文字间有异同。   〔六〕 “行诣相者,相者曰”,此七字姚本、聚珍本作“行诣相者,曰”五字,类聚卷七五引同。御览卷三六九引作“常行遇见相工,工谓超曰”十字。   〔七〕 “祭酒”,范晔后汉书班超传李贤注:“一坐所尊,则先祭酒。今称祭酒,相尊敬之词也。”   〔八〕 “此万里侯相也”,此条文选卷三八任昉为范尚书让吏部封侯第一表李善注亦引,字句甚简。   〔九〕 “斩得匈奴节使屋赖带、副使比离支首及节”,此句原作“斩其使”,今据范晔后汉书班超传李贤注引改。聚珍本已据范书李贤注校改。   〔一0〕“使使”,原误作“彼”。聚珍本作“使使”,与范晔后汉书班超传相合,今据改正。   〔一一〕“烦”,聚珍本作“累”。   〔一二〕“于阗王广德”,此下有脱文。范晔后汉书班超传云:“是时于窴王广德新攻破莎车,遂雄张南道,而匈奴遣使监护其国。超既西,先至于窴,广德礼意甚疏。”由此可知脱文大意。   〔一三〕“巫言”,原脱“巫”字,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班超传同,今据增补。   〔一四〕“出万死之志”,原无此句,聚珍本有,御览卷三四五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五〕“冀效铅刀一割之用”,“效”字聚珍本作“立”,御览卷三四五、文选卷二七王粲从军行李善注引亦作“立”。章帝建初三年,班超意欲平定西域诸国,上疏请兵。此即疏中语。此疏范晔后汉书班超传记载较详。   〔一六〕“拜”,姚本、聚珍本作“称”,类聚卷六八亦引作“称”。按“称”字误。范晔后汉书班超传云:建初“八年,拜超为将兵长史,假鼓吹幢麾”。   〔一七〕“还据顿中”,范晔后汉书班超传云:疏勒王忠“说康居王借兵,还据损中,密与龟兹谋,遣使诈降于超。超内知其奸而外伪许之。忠大喜,即从轻骑诣超。超密勒兵待之,为供张设乐。酒行,乃叱吏缚忠斩之”。李贤注:“东观记作‘顿中’,续汉及华峤书并作‘损中’,本或作‘植’,未知孰是也。”由此可知东观汉记有班超斩疏勒王忠事。今参酌范书和李贤注所引,列此二句,以供参考。通鉴卷四七胡三省注又曾转引李贤注。   〔一八〕“北□支”,原误作“比□友”,聚珍本不误,今据改正。范晔后汉书班超传作“北□支”。   〔一九〕“班超定西域五十余国”,此句原无,类聚卷五一、御览卷二00引有,今据增补。   〔二0〕“其以汉中郡南郑之西乡户千封超为定远侯”,此句为和帝永元七年诏中语。此条书钞卷四七、通鉴卷四八胡三省注亦引,文字不尽相同。   〔二一〕“超遣子勇随入塞”,此条通鉴卷四八胡三省注亦引,文字全同。   〔二二〕“禁”,姚本、聚珍本同,范晔后汉书班超传作“养”。   〔二三〕“察政不得下和”,“不”字下原衍“及”字,姚本、聚珍本无,与范晔后汉书班超传相合,今据删。   〔二四〕“捴大纲而已”,此条聚珍本系于上条之前。据范晔后汉书班超传,此为传末追述之词,今从范书置于传尾。   班始   班始尚清河孝王女阴城公主,〔一〕阴城公主名贤得。〔二〕范晔后汉书卷六顺帝纪李贤注   〔一〕 “班始”,班超长子班雄之子,范晔后汉书卷四七班超传附载其事。“班始尚清河孝王女阴城公主”,原无此句,为使文义明白,摘引范书增补。   〔二〕 “贤得”,司马彪续汉书天文志作“坚得”。   第五伦〔一〕   时米石万钱,〔二〕人相食,伦独收养孤兄子、外孙,分粮共食,死生相守,乡里以此贤之。范晔后汉书卷四一第五伦传李贤注  第五伦为乡啬夫,平徭役,理怨滞,得民之欢心。〔三〕书钞卷七九   伦步担往候之,〔四〕留十余日,将伦上堂,令妻子出相对,以属讬焉。范晔后汉书卷四一第五伦传李贤注   第五伦自度仕宦牢落,〔五〕遂将家属客河东,变易姓名,自称王伯齐,常与奴载盐北至太原贩卖,每所止客舍,〔六〕去辄为粪除,〔七〕道上号曰道士,〔八〕开门请求,不复责舍宿直。〔九〕御览卷一九五   第五伦,〔一0〕字伯鱼,京兆尹阎兴召为主簿。时长安市未有秩,又铸钱官奸轨所集,无能整齐理之者。兴署伦督铸钱掾,领长安市。平铨衡,正斗斛。〔一一〕其后小人争讼,〔一二〕皆云“第五掾所平,市无奸枉”。范晔后汉书卷四一第五伦传李贤注   第五伦每见光武诏书,常叹曰:“此圣主也,当何由一得见快矣。”〔一三〕等辈笑之曰:“汝三皇时人也,说将尚不下,安能动万乘主耶?”〔一四〕伦曰:“未遇知己,道不同故耳。”〔一五〕御览卷五九三   诸王当归国,诏书选三署郎补王家长吏,〔一六〕除伦为淮阳王医工长。时辈除者多,绶尽,但假印,伦请于王,王赐之绶。御览卷六八二   上问第五伦曰:“闻卿为吏挝妻父,不过从兄饭,宁有之也?”伦对曰:“臣三娶妻皆无父。臣生遭饥扰攘,〔一七〕米石万钱,不敢妄过人饭。” 御览卷四八六   光武问第五伦曰:“闻卿为市掾,人有遗卿母一笥饼,卿从外来见之,夺母饲,探口中饼出之,〔一八〕有之乎?”伦对曰:“实无此,众人以臣愚蔽,故为出此言耳。”〔一九〕御览卷八六0   第五伦性节俭,作会稽郡,〔二0〕虽为二千石,卧布被,自养马,妻炊爨,受俸禄常求赤米,与小吏受等,财留一月俸,〔二一〕余皆贱粜与民饥羸者。〔二二〕类聚卷七二   第五伦为会稽守,为事征,〔二三〕百姓攀辕扣马呼曰:“舍我何之!”第五伦密委去。百姓闻之,乘船追之,交错水中,其得民心如此。〔二四〕类聚卷七一   第五伦为会稽太守,免官归田里,躬与奴共发株棘田种麦,〔二五〕不交通人物。御览卷八二二   第五伦为司空,奉公不挠,言议果决,〔二六〕无所依违,诸子谏止,辄叱之。每上封自作草,不复示掾吏。或民奏记言便宜,便封上。〔二七〕后自陈老病,〔二八〕以二千石禄俸终厥身。御览卷四五三   去年伏诛者,〔二九〕刺史一人,太守三人,减死罪二人,凡六人。范晔后汉书卷四一第五伦传李贤注   〔一〕 “第五伦”,范晔后汉书卷四一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二、司马彪续汉书卷三、华峤后汉书卷一。袁宏后汉纪卷一0、风俗通义怪神篇会稽俗多淫祀条亦略载其事。   〔二〕 “时米石万钱”,此句上聚珍本有“第五伦,字伯鱼,京兆长陵人,修行清白。王莽末,盗贼起”六句。按范晔后汉书第五伦传云:“第五伦,字伯鱼,京兆长陵人也。其先齐诸田,诸田徙园陵者多,故以次第为氏。伦少介然有义行。王莽末,盗贼起,宗族闾里争往附之。”又御览卷四二五引续汉书云:“第五伦,字伯鱼,京兆长陵人。伦修行清白,尝召见,上曰:‘闻卿为吏不过从弟兄饭,宁有之耶?’”聚珍本所增六句,疑为斟酌后汉诸史补缀,然亦大体得东观汉记旧貌。   〔三〕 “得民之欢心”,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无。   〔四〕 “伦步担往候之”,“之”字聚珍本作“鲜于褒”,非原书之旧。范晔后汉书第五伦传云:“伦始以营长诣郡尹鲜于褒,褒见而异之,署为吏。后褒坐事左转高唐令,临去,握伦臂诀曰:‘恨相知晚。’”其下李贤引东观汉记“伦步担”云云作注。与范书对照阅读,此条文义甚明,无烦改字。   〔五〕 “牢落”,茫茫然无着落。   〔六〕 “止”,姚本、聚珍本作“至”。   〔七〕 “粪除”,范晔后汉书第五伦传李贤注:“犹埽除也。”   〔八〕 “道上”,姚本、聚珍本同,范晔后汉书第五伦传作“陌上”。“陌上”犹言街上。   〔九〕 “不复责舍宿直”,此条文选卷六左思魏都赋李善注亦引,然仅有首句。   〔一0〕“第五伦”,此下三句原无,御览卷四二九引有,今据增补。   〔一一〕“平铨衡,正斗斛”,此二句原脱。书钞卷三七引云:“伦为督铸钱掾,领长安市。伦平诠衡,正斗斛,市无阿枉,百姓悦服。”“诠”乃“铨”之讹。又御览卷四二九引云:“第五伦,字伯鱼,京兆尹阎兴召为主簿。时长安铸钱多奸巧,乃署伦为督铸钱掾,领长安市长。伦平铨衡,正斗斛,市无阿枉,百姓悦服。”御览卷八二七引云:“京兆尹阎兴召第五伦署督铸掾,领长安市,平铨衡,正斗,其后小民争讼,辄云‘第五掾平,市无奸枉欺诈之巧’。”“斗”字下脱“斛”字。今据补“平铨衡,正斗斛”二句。   〔一二〕“人”,姚本同,聚珍本作“民”。   〔一三〕“快”,聚珍本作“决”,范晔后汉书第五伦传亦作“决”。按二字义虽不同,然于此皆可通。“快”,言其心情畅快。“决”,犹今言见分晓。   〔一四〕“说将尚不下,安能动万乘主耶”,“下”、“安”二字原脱,文义不可晓。聚珍本有此二字,范晔后汉书第五伦传同,今据增补。“将”,谓郡守。汉代郡守为一郡长官,除了负责全郡政务外,也握有军权,故郡守亦可以“将”相称。范书第五伦传李贤注引华峤后汉书云:“盖延代鲜于褒为冯翊,多非法。伦数切谏,延恨之,故滞不得举。”“说将尚不下”即谓此。   〔一五〕“同”,原误作“可”。聚珍本作“同”,范晔后汉书第五伦传同,今据改。此条书钞卷一0三亦引,较此简略。   〔一六〕“长吏”,原作“长史”。按此所云“长吏”,即指淮阳王医工长。医工长,主管医药之事,与礼乐长、卫士长、永巷长、祠祀长皆为王国长吏,秩比四百石。聚珍本作“长吏”,尚不误,今据改。范晔后汉书第五伦传云:“建武二十七年,举孝廉,补淮阳国医工长,随王之国。”   〔一七〕“臣生遭饥扰攘”,此句聚珍本作“臣生遭饥馑”,范晔后汉书第五伦传作“少遭饥乱”。   〔一八〕“探口中饼出之”,原脱“之”字,书钞卷一三五、初学记卷二六、御览卷七一一引皆有此字,今据增补。光武帝诸语姚本作“闻卿为市掾,有人遗卿母一笥饼,知从外来,夺之,母遂探口饼出之,有诸”。聚珍本惟“知从”上有“卿”字,余与姚本同。   〔一九〕“故为出此言耳”,此条书钞卷一四四亦引,较此疏略。   〔二0〕“作会稽郡”,谓为会稽郡太守。   〔二一〕“财”,与“才”字通。“才”字今已简化为“才”。   〔二二〕“余皆贱粜与民饥羸者”,此条御览卷二六0引作“第五伦,字伯鱼,为会稽太守,性节俭,虽身居二千石位,常蔬食布衣,妻自炊爨”。卷四三一引作“第五伦性节俭,虽为二千石,常衣布,躬莝养马,妻炊爨饮食,受俸禄常取赤米”。文字稍异。此条书钞卷三八、卷一二九,御览卷六九五亦引,较为简略。   〔二三〕“为事征”,据范晔后汉书第五伦传,事在永平五年。   〔二四〕“其得民心如此”,此条书钞卷三五引作“第五伦为会稽守,代到,百姓攀车”。御览卷二六0引作“初代到当发,百姓老小阗府门,攀车叩马啼呼曰:‘舍我何之!’其得人心见爱如此”。   〔二五〕“躬与奴共发株棘田种麦”,此句原作“身自耕种”。御览卷八三八引云:“第五伦免归田,躬与奴共发株棘田种麦。”今据改。此条聚珍本作“伦免官归田里,不交通人物,躬与奴共发棘田种麦”。各句次序与御览所引不同,文字微异。   〔二六〕“言议果决”,原作“言事”二字,类聚卷四七、御览卷二0八引同。书钞卷五二、御览卷二0八皆引作“言议果决”,今据改。   〔二七〕“便封上”,聚珍本作“便上封”。按当作“便封上”。范晔后汉书第五伦传云:“吏上奏记及便宜者,亦并封上。”可证。   〔二八〕“后自陈老病”,此下二句原无,聚珍本亦漏辑。御览卷二0八引有,今据增补。   〔二九〕“去年伏诛者”,此下一段文字因李贤注所引过于简略,致使文义不甚明确。范晔后汉书第五伦传载伦于章帝时上疏褒美时政云:“陛下即位,躬天然之德,体晏晏之姿,以宽弘临下,出入四年,前岁诛刺史、二千石贪残者六人。斯皆明圣所鉴,非群下所及。”“去年伏诛者”云云,或即第五伦疏中语,而范书略有改易。   玄贺   玄贺迁邺令,〔一〕政教大行。〔二〕书钞卷七八  玄贺,字文和,〔三〕迁九江太守,行县持干糒,但就温汤而已。迁泲相,临发日,〔四〕百姓扶车叩马,啼泣随之。书钞卷七六   〔一〕 “玄贺”,原作“元贺”。聚珍本作“玄贺”,书钞卷一四七引同,今从改。姚本作“贺玄”,御览卷八六0引亦作“贺玄”,二字误倒。玄贺,范晔后汉书无传,第五伦传言及其事。   〔二〕 “教”,姚本、聚珍本作“化”。   〔三〕 “字文和”,聚珍本作“字文弘”,书钞卷一四七、御览卷八六0引同。按华阳国志卷一二益梁宁三州先汉以来士女目录云:“政事,大司农玄贺,字文和,宕渠人也。”   〔四〕 “迁泲相,临发日”,聚珍本无此二句,而有“临去日”一句。“泲相”,当谓泲国之相。后汉侯国无以“泲”为名者,“泲”字有误。   钟离意   钟离意辟大司徒侯霸府,〔一〕诏部送徒诣河内,时冬寒,徒病不能行。路过弘农,意辄移属县使作徒衣,县不得已与之,而上书言状,意亦具以闻。上得奏,以见霸,〔二〕曰:“君所使掾何乃仁于用心?诚良吏也!”〔三〕御览卷四一九  意在堂邑,为政爱利,轻刑慎罚,抚循百姓如赤子。初到县,市无屋,意出奉钱帅人作屋。人齎茅竹或持材木,争起趋作,〔四〕浃日而成。〔五〕功作既毕,为解土,〔六〕祝曰:“兴功役者令,百姓无事。如有祸祟,令自当之。”人皆大悦。范晔后汉书卷四一钟离意传李贤注   显宗时,钟离意为尚书,交趾太守坐赃千金,征还伏法,诏以资物班赐群臣。〔七〕意得珠玑,悉以委地,而不拜赐。上怪问其故。对曰:“臣闻孔子忍渴于盗泉之水,曾参回车于胜母之闾,〔八〕恶其名也。〔九〕此赃秽之宝,〔一0〕诚不敢拜受。”帝嗟叹曰:“清乎尚书之言!”乃更以库钱三十万赐之。类聚卷八四   显宗时,诏赐降胡缣,尚书案事,误以十为百。上见司农上簿,大怒,召郎将笞之。钟离意因叩头曰:“过误之失,常人所容。若以懈慢为愆,则臣位大,罪重,郎位小,罪轻,咎皆在臣,臣当先坐。”乃解衣就笞,〔一一〕帝意乃解。御览卷八一八   明帝欲起北宫,〔一二〕尚书仆射钟离意上书谏,出为鲁相。后起德阳殿,殿成,百官大会,上谓公卿曰:“钟离尚书若在,不得成此殿。”〔一三〕类聚卷六二   〔一〕 “钟离意”,字子阿,范晔后汉书卷四一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二、司马彪续汉书卷三、华峤后汉书卷一。   〔二〕 “见”,聚珍本同。范晔后汉书钟离意传亦作“见”,王先谦集解引顾炎武云:“‘见’当作‘视’,古‘示’字作‘视’,谓以意奏示霸也。”按“见”字不误,“见”者,示也。   〔三〕 “诚良吏也”,此条书钞卷一二九亦引,字句较此简略。   〔四〕 “起”,姚本、聚珍本作“赴”,御览卷二六七引亦作“赴”。“赴”字义长。   〔五〕 “浃日而成”,“浃”原误作“决”,姚本、聚珍本亦误。御览卷一八一引作“浃”,甚是,今据改。国语楚语下云:“远不过三月,近不过浃日。”韦昭注:“浃日,十日也。”此句御览卷二六七引作“不日而成”。   〔六〕 “解土”,姚本、聚珍本同,御览卷二六七引亦同,而卷一八一引作“民士”。按“解土”、“民士”,于义皆通。如作“民士”,则连下句读。   〔七〕 “资”,御览卷八0二引同,姚本、聚珍本作“赀”。按二字同。“班”,事类赋卷九引作“颁”。   〔八〕 “孔子忍渴于盗泉之水,曾参回车于胜母之闾”,“闾”字原误作“间”,姚本、聚珍本作“闾”,御览卷八0二,记纂渊海卷四九、卷五0亦皆引作“闾”,今据改。说苑谈丛篇云:“邑名胜母,曾子不入,水名盗泉,孔子不饮,丑其声也。”论衡问孔篇云:“孔子不饮盗泉之水,曾子不入胜母之闾避恶去污,不以义耻辱名也。”刘昼新论鄙名篇云:“水名盗泉,尼父不漱,邑名朝歌,颜渊不舍,里名胜母,曾子还轫。”而淮南子说山训云“曾子立孝,不过胜母之闾,……曾子立廉,不饮盗泉”,所记与此不同。据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二所载,鲁国卞县有盗泉。   〔九〕 “其”,事类赋卷九引作“恶”。   〔一0〕“宝”,姚本同,范晔后汉书钟离意传亦同。聚珍本作“物”,六帖卷七、御览卷八0二、事类赋卷九、合璧事类外集卷六三亦皆引作“物”。   〔一一〕“笞”,聚珍本作“格”,范晔后汉书钟离意传亦作“格”。   〔一二〕“明帝欲起北宫”,范晔后汉书钟离意传载:“永平三年夏旱,而大起北宫。”明帝纪永平三年载:“是岁,起北宫及诸官府。”   〔一三〕“不得成此殿”,此条御览卷一七五亦引,文字全同。   宋均   宋均为九江太守,〔一〕有唐山神祠,嫁娶皆取民间男女,百姓患之,长吏莫敢改焉。均乃移书曰:“自今已去,当为唐山娶巫家女。”其后乃绝。〔二〕书钞卷三九  宋均为九江太守,建武中,山阳、楚郡多蝗蜚,南到九江,辄东西别去,由是名称。类聚卷一00   永平七年,宋均征为尚书令,忠正直言,数讷策谋,每駮议,未尝不合上意。类聚卷四八   〔一〕 “宋均”,字叔庠,南阳安众人,范晔后汉书卷四一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二、司马彪续汉书卷三、华峤后汉书卷一。袁宏后汉纪卷九亦略载其事。   〔二〕 “其后乃绝”,此条唐类函卷六七所录书钞引作“宋均,字叔庠,为九江太守,有两山,名曰唐、后山,有神祠,众至共为嫁娶,皆取百姓男女,不复要娶巫家女,百姓患之,长吏莫敢改之。均乃移书曰:‘自今已去,当为山娶巫家女。’其后乃绝”。姚本、聚珍本与唐类函全同。按风俗通义怪神篇九江逡遒有唐居山条亦载宋均废绝为唐、居二山之神娶妇事。   朱晖   朱晖,〔一〕字文季,南阳宛人。其先宋微子之后也,〔二〕以国氏姓。〔三〕周衰,诸侯灭宋,奔砀,易姓为朱,后徙于宛。范晔后汉书卷四三朱晖传李贤注  晖外祖父孔休,以德行称于代。〔四〕范晔后汉书卷四三朱晖传李贤注   朱晖,字文季,南阳人。晖早孤,有气决。年十三,莽败,天下乱,与外氏家属从田间奔入宛城。〔五〕道遇群贼,贼操兵弩欲□夺妇女衣物。〔六〕昆弟宾客皆惶迫,伏地莫敢动。晖拔剑前曰:“财物皆可取,诸母衣不可得。今日朱晖死日也!”贼见其小,〔七〕壮其志,笑曰:“童子内刀。”遂舍之。御览卷四三四   朱晖为郡督邮,太守阮况当嫁女,欲买晖婢,不与。〔八〕及况卒,晖送金三斤。〔九〕人问其故,晖曰:“前不与婢者,恐以财货污府君耳。今重送者,以明己心也。” 御览卷五00   骠骑将军东平王苍辟朱晖为掾,正月旦,将军当奉璧贺。故事,少府给璧。时阴就为少府,吏甚骄慢,求不可得。晖遥见就主簿持璧,谓曰:“我数闻璧,〔一0〕未尝见,借观之。”主簿授晖,晖授令史。〔一一〕主簿遽白,就曰:“朱掾义士,勿求之。”苍罢朝,谓晖曰:“掾自视孰与蔺相如?” 类聚卷八四   朱晖,字文季,再迁临淮太守。晖好节□,有所拔用,皆厉行之士。表善黜恶,抑强绝邪,〔一二〕岁常丰熟。〔一三〕吏民畏爱,〔一四〕为之歌曰:〔一五〕“强直自遂,南阳朱季。吏畏其威,民怀其惠。”〔一六〕御览卷二六0   建武十六年,四方牛大疫,临淮独不疫,〔一七〕邻郡人多牵牛入界。〔一八〕范晔后汉书卷四三朱晖传李贤注   坐考长吏囚死狱中,〔一九〕州奏免官。〔二0〕范晔后汉书卷四三朱晖传李贤注   朱晖同县张堪有名德,每与相见,常接以友道。晖以堪宿望盛名,〔二一〕未敢安之。堪至把晖臂曰:“欲以妻子讬朱生。”〔二二〕晖举手不敢答。堪后仕为渔阳太守,晖自为临淮太守,绝相闻见。堪后物故,〔二三〕时南阳饥,堪妻子贫穷,晖乃自往候视,见其困厄,〔二四〕分所有以赈给之。岁送谷五十斛,〔二五〕帛五匹以为常。〔二六〕御览卷四0七   〔一〕 “朱晖”,范晔后汉书卷四三有传。袁宏后汉纪卷一二亦略载其事。此下三句原无,御览卷四二七引朱晖为临淮太守事,开头有此三句,今据增补。又聚珍本、御览卷四三四引亦有此三句,仅无“宛”字。   〔二〕 “其先宋微子之后也”,“其先”二字急就篇卷一王应麟补注、姓氏急就篇卷上引皆同。姚本、聚珍本作“晖之先”,二本乃辑者所改,以求文义明白。   〔三〕 “姓”,姚本、聚珍本皆有此字,急就篇卷一王应麟补注、姓氏急就篇卷上引皆无此字。   〔四〕 “代”,当作“世”。“代”字乃后人避唐太宗李世民讳改。   〔五〕 “外氏”,聚珍本同,姚本作“舅母”,书钞卷一二三、御览卷三四五引亦作“舅母”。   〔六〕 “□”,姚本无此字,书钞卷一二三、御览卷三四五引亦无此字。聚珍本作“裸”,与“□”字同。   〔七〕 “见”,聚珍本作“义”。   〔八〕 “不与”,此句姚本作“晖不与”,类聚卷三五引同。聚珍本作“晖不敢与”,范晔后汉书朱晖传李贤注引同。   〔九〕 “晖送金三斤”,姚本、类聚卷三五引同,聚珍本、范晔后汉书朱晖传李贤注引作“晖送其家金三斤”。   〔一0〕“数”,范晔后汉书朱晖传同,姚本、聚珍本作“素”。   〔一一〕“令史”,原误作“令使”,姚本、聚珍本作“令史”,范晔后汉书朱晖传、袁宏后汉纪卷一二同,今据改。   〔一二〕“表善黜恶,抑强绝邪”,此二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四二七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三〕“岁常丰熟”,原无此句,聚珍本有,御览卷四六五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四〕“吏民畏爱”,类聚卷五0引同,范晔后汉书朱晖传亦同。聚珍本作“吏民畏而爱之”,书钞卷七四引与聚珍本同。御览卷四二七引作“吏民怀而爱之”,“怀”字虽然于义可通,但非原书之旧,作“畏”方与吏民所歌相合。   〔一五〕“为”,原误作“谓”。聚珍本作“为”,类聚卷五0、御览卷四六五亦皆引作“为”,今据改。   〔一六〕“民怀其惠”,此条书钞卷三六引征两次,卷三九引征一次,皆极疏略。   〔一七〕“疫”,原无此字,姚本、聚珍本有,书钞卷七五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八〕“邻郡人多牵牛入界”,“界”字姚本、聚珍本同,书钞卷七五引作“境”。此条书钞卷三五亦引,字句简略。   〔一九〕“坐考长吏囚死狱中”,此句上姚本、聚珍本有“晖为守数年”一句,系辑者为上下文义完足而增入。   〔二0〕“州奏免官”,此条文字御览卷四六亦引,字句全同。   〔二一〕“宿望盛名”,聚珍本作“宿成名德”,文选卷五五刘峻广绝交论李善注引与聚珍本同。   〔二二〕“欲”,文选卷四0谢朓拜中军记室辞隋王笺李善注引作“愿”。   〔二三〕“堪后物故”,此句原无,聚珍本有,文选卷五五刘峻广绝交论李善注亦引有此句,今据增补。“物故”,亡故。汉书苏武传颜师古注:“物故谓死也,言其同于鬼物而故也。一说不欲斥言,但云其所服用之物皆已故耳。”   〔二四〕“见其困厄”,原脱“见”、“厄”二字,聚珍本有,文选卷五五刘峻广绝交论李善注引亦有,今据增补。   〔二五〕“岁送谷五十斛”,此下二句聚珍本有,文选卷五五刘峻广绝交论李善注引亦有,今据增补。   〔二六〕“帛五匹以为常”,此条文选卷四七袁宏三国名臣序赞李善注亦引,文字极为简略。   乐恢   乐恢,〔一〕字伯奇,父亲,为县吏,有罪,令欲杀之。恢年十一,常伏寺东门外冻地,昼夜啼泣,令乃出亲。御览卷四八八  京兆尹张恂召恢,署户曹史。范晔后汉书卷四三乐恢传李贤注   窦宪出征匈奴,恢上书谏曰:〔二〕“春秋之义,王者不理夷狄。得其地不可垦发,得其人无益于政,故明王之于夷狄,羇縻而已。孔子曰:‘远人不服,则修文德以来之。’以汉之盛,不务修舜、禹、周公之德,而无故兴干戈,动兵革,以求无用之物,臣诚惑之!”范晔后汉书卷四三乐恢传李贤注   〔一〕 “乐恢”,范晔后汉书卷四三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三、华峤后汉书卷一。袁宏后汉纪卷一三亦略载其事。   〔二〕 “窦宪出征匈奴,恢上书谏曰”,范晔后汉书乐恢传载:恢“征拜议郎,会车骑将军窦宪出征匈奴,恢数上书谏争,朝廷称其忠”。其下李贤注云:“东观记载恢所上书谏曰:春秋之义”云云。今为使文义完整可读,据范书增入上句,下句采李贤注,并删“所”字。   何敞〔一〕   何脩生成,为汉胶东相;成生果,为太中大夫;果生比干,为丹阳都尉;比干生寿,蜀郡太守;寿生显,京辅都尉;显生鄢,光禄大夫;鄢生宠,济南都尉;宠生敞。范晔后汉书卷四三何敞传李贤注  比干迁廷尉正,〔二〕张汤为廷尉,以残酷见任,增饰法律,比干常争之,〔三〕存者千数。〔四〕御览卷二三一   高谭等百八十五人推财相让。〔五〕范晔后汉书卷四三何敞传李贤注   〔一〕 “何敞”,范晔后汉书卷四三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华峤后汉书卷一。   〔二〕 “比干迁廷尉正”,此句上原有“何敞字”三字。按何敞字文高,为比干五世孙,此三字有误,今删去。廷尉正为廷尉的主要员吏,秩六百石。   〔三〕 “比干”,原误作“敞”。聚珍本不误,书钞卷五五引亦不误,今据改。“常”,原作“尝”。聚珍本作“常”,书钞卷五五引同。按“尝”字古时可写作“常”,“常常”、“经常”之“常”,不可写作“尝”,今据聚珍本和书钞卷五五所引改作“常”。   〔四〕 “存者千数”,此条聚珍本连缀在上条“为丹阳都尉”句下,合于文理。   〔五〕 “高谭等百八十五人推财相让”,范晔后汉书何敞传载:敞“迁汝南太守,……在职以宽和为政,……是以郡中无怨声,百姓化其恩礼。其出居者,皆归养其父母,追行丧服,推财相让者二百许人”。其下李贤引此语作注。   邓彪   邓彪,〔一〕字智伯,〔三〕南阳人也。父邯,世祖中兴,从征伐,以功封鄳侯。〔三〕彪少修孝行,厉志清高,与同郡宗武伯、翟敬伯、陈绥伯、张弟伯同志好,〔四〕齐名,称“南阳五伯”。彪以嫡长为世子,邯薨,彪当嗣爵,让国与异母弟凤。明帝高其节,诏书听许凤袭爵,彪仕州郡。御览卷五一五  邓彪,字智伯,为太尉,在位清白,以廉谨率下。〔五〕书钞卷五一   邓彪,字智伯,刘宠参、王龚及李修皆以病免,〔六〕赐彪比二千石俸终厥身。书钞卷五一   赐羊一头,酒二石。〔七〕范晔后汉书卷四四邓彪传李贤注   〔一〕 “邓彪”,范晔后汉书卷四四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三、华峤后汉书卷一。袁宏后汉纪卷一二亦略载其事。   〔二〕 “智伯”,二字原误倒,书钞卷三八、卷五一,类聚卷四六,御览卷二0七皆引作“智伯”,范晔后汉书邓彪传、袁宏后汉纪卷一二同,今据乙正。   〔三〕 “鄳侯”,原误作“郸侯”。聚珍本作“鄳侯”,范晔后汉书邓彪传同,今据改。鄳为县,属江夏郡,见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   〔四〕 “同郡”,姚本同,范晔后汉书邓彪传李贤注引亦同。聚珍本作“东郡”,误,读下文自明。   〔五〕 “以廉谨率下”,“谨”字姚本、聚珍本作“让”,书钞卷三八、御览卷二0七亦皆引作“让”。书钞卷五一孔广陶校注云:“本钞改‘谨’者,宋人传钞改避濮安懿王讳也。”以上一段文字类聚卷四六亦引,字句有删节。此句下姚本、聚珍本有“为百僚式,视事四年,以疾乞骸骨,赐策罢,赠钱三十万,所在以二千石俸终其身”六句,不知辑自何书。范晔后汉书邓彪传云:“彪在位清白,为百僚式。视事四年,以疾乞骸骨。元和元年,赐策罢,赠钱三十万,在所以二千石奉终其身。”疑姚本、聚珍本所增六句即本于范书。   〔六〕 “刘宠参、王龚及李修皆以病免”,“刘宠参”,不见范晔后汉书。“王龚”,安帝时为司隶校尉,迁汝南太守,顺帝时历官太仆、太常、司空、太尉等官。事详范晔后汉书本传。“李修”,安帝时为光禄勋,迁太尉,见范晔后汉书安帝纪。邓彪卒于和帝永元五年,与王龚、李修拜官并不同时,王、李二人的“病免”与邓彪赐俸毫无关涉,此句必是窜乱文字,当删去。   〔七〕 “赐羊一头,酒二石”,范晔后汉书邓彪传云:“元和元年,赐策罢,赠钱三十万,在所以二千石奉终其身。又诏太常四时致宗庙之胙,河南尹遣丞保问,常以八月旦奉羊、酒。”其下李贤引此文作注。   张况〔一〕   况迁涿郡太守,时年八十,不任兵马,上疏乞身,诏许之。后诏问起居何如,子歆对曰:“如故。”诏曰:“家人居不足赡,且以一县自养。”复以况为常山关长。会赤眉攻关城,况出战死,上甚哀之。范晔后汉书卷四四张禹传李贤注   〔一〕 “张况”,赵国襄国人,张禹祖父,范晔后汉书卷四四张禹传略载其事。   张歆〔一〕   歆守皋长,〔二〕有报父仇贼自出,歆召囚诣合,曰:“欲自受其辞。”即入,解械饮食,便发遣,遂弃官亡命,〔三〕逢赦出,由是乡里服其高义。范晔后汉书卷四四张禹传李贤注  歆为相时,〔四〕王新归国,宾客放纵,干乱法禁,歆将令尉入宫搜捕,王白上,歆坐左迁为汲令,卒官。范晔后汉书卷四四张禹传李贤注   〔一〕 “张歆”,张况之子,范晔后汉书卷四四张禹传略载其事。   〔二〕 “歆守皋长”,此句御览卷二六六引作“张歆守平皋长”。   〔三〕 “遂弃官亡命”,范晔后汉书张禹传云:“父歆,初以报仇逃亡。”与此不同。   〔四〕 “歆为相时”,据范晔后汉书张禹传,歆仕为淮阳相。   张禹〔一〕   禹好学,习欧阳尚书,事太常桓荣,恶衣食。范晔后汉书卷四四张禹传李贤注  张禹,字伯达,作九府吏,〔二〕为廷尉府北曹吏,〔三〕断狱处事执平,〔四〕为京师所称。明帝以其明达法理,〔五〕有张释之风,超迁非次,拜廷尉。书钞卷五三   坡水广二十里,〔六〕径且百里,在道西,其东有田可万顷。〔七〕范晔后汉书卷四四张禹传李贤注   禹巡行守舍,止大树下,食糒干饭屑饮水而已。〔八〕后年,邻国贫人来归之者,茅屋草庐千户,屠酤成市。垦田千余顷,〔九〕得谷百万余斛。范晔后汉书卷四四张禹传李贤注   闰当从行县,从书佐假车马什物。禹闻之,令直符责问,闰具以实对。禹以宰士惶恐首实,令自致徐狱。〔一0〕范晔后汉书卷四四张禹传李贤注   和帝南巡祠园庙,张禹以太尉留守北宫,〔一一〕太官朝夕送食,赐闟登具物,除子男盛为郎。〔一二〕范晔后汉书卷四四张禹传李贤注   张禹为太傅,录尚书事,〔一三〕邓太后以殇帝初育,欲令重臣居禁内,乃诏禹与三公绝席。〔一四〕类聚卷六九   〔一〕 “张禹”,张歆之子,范晔后汉书卷四四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三。   〔二〕 “作九府吏”,姚本、聚珍本皆无此句。   〔三〕 “为廷尉府北曹吏”,此句姚本作“永平六年,张禹为廷尉府北曹吏”,聚珍本无“张”字,余与姚本同。   〔四〕 “断狱”,姚本、聚珍本皆无此二字。   〔五〕 “明”,原无此字,姚本、聚珍本有,今据增补。   〔六〕 “坡”,与“陂”字同。   〔七〕 “其东有田可万顷”,此条文义未完。范晔后汉书张禹传云:“元和……三年,迁下邳相,徐县北界有蒲阳坡,傍多良田,而堙废莫修。禹为开水门,通引灌溉,遂成孰田数百顷。劝率吏民,假与种粮,亲自勉劳,遂大收谷实。”在“徐县北界有蒲阳坡”句下李贤即引此条文字作注。姚本、聚珍本已据范书增补,此条首句上补“徐县北界有蒲阳坡”一句,末句下补“禹为开水门,通引灌溉,率吏民,假与种粮”四句。此条玉海卷二三亦引,字句微异。   〔八〕 “干饭屑”,此三字原无,姚本、聚珍本有,御览卷八六0、晏元献公类要卷二0引亦有,今据增补。   〔九〕 “垦田千余顷”,姚本同,聚珍本“田”下有“四”字。按不当有“四”字,范晔后汉书张禹传云:“后岁至垦田千余顷。”可证。晏元献公类要卷二0引无“四”字。   〔十〕 “令自致徐狱”,范晔后汉书张禹传云:禹“迁下邳相。。。。。。功曹史戴闰,故太尉掾也,权动郡内。有小谴,禹令自致徐狱,然后正其法”。与此可以互证。   〔一一〕“和帝南巡祠园庙,张禹以太尉留守北宫”,此二句原作“禹留守北宫”,今据御览卷二五二引增改。永元十五年,和帝南巡祠园庙,禹以太尉兼卫尉留守。见范晔后汉书张禹传。   〔一二〕“除子男盛为郎”,此条合璧事类后集卷七一亦引,字句较为简略。   〔一三〕“录尚书事”,原脱“录”、“事”二字,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张禹传同,今据增补。   〔一四〕“乃诏禹与三公绝席”,聚珍本作“乃诏禹舍宫中,给帷帐□褥,大官朝夕进食,五日一归府,每朝见,特赞,与三公绝席”,与范晔后汉书张禹传全同,疑聚珍本据范书增补。此条御览卷七0九亦引,文字与类聚卷六九所引无异。   徐防   徐防,〔一〕字谒卿,举孝廉,周密畏慎,台阁典职十年,奉事三世,未尝有过者也。〔二〕书钞卷六0  防上疏曰:“试论语本文章句,但通度,勿以射策。冀令学者务本,有所一心,专精师门,思核经意,事得其实,道得其真。于此弘广经术,尊重圣业,有益于化。虽从来久,六经衰微,学问寖浅,诚宜反本,改矫其失。”范晔后汉书卷四四徐防传李贤注   郡国被水灾,比州湮没,死者以千数。灾异数降。西羌反叛,杀略人吏。京师淫雨,蟊贼伤稼穑。防比上书自陈过咎,遂策免。〔三〕范晔后汉书卷四四徐防传李贤注   以日食免。〔四〕书钞卷五一   〔一〕 “徐防”,范晔后汉书卷四四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二、华峤后汉书卷一。   〔二〕 “未尝有过者也”,姚本未辑徐防事,聚珍本虽加辑录,但脱漏此条。范晔后汉书徐防传云:“永平中,举孝廉,除为郎。防体貌矜严,占对可观,显宗异之,特补尚书郎。职典枢机,周密畏慎,奉事二帝,未尝有过。”与东观汉记事同词异。   〔三〕 “遂策免”,指被免去太尉之职。据范晔后汉书安帝纪载,永初元年九月庚午,太尉徐防免。徐防传云:“延平元年,迁太尉。……安帝即位,以定策封龙乡侯,食邑千一百户。其年以灾异寇贼策免,就国。凡三公以灾异策免,始自防也。”   〔四〕 “以日食免”,范晔后汉书和李贤注引东观汉记皆言徐防以灾异策免,书钞卷二二引谢承后汉书,类聚卷四六、御览卷二0七引华峤后汉书也都说徐防以灾异寇贼策免。书钞卷五一云“以日食免”,未必可信。   张敏〔一〕   今君所苦未瘳,〔二〕有司奏君年体衰羸,郊庙礼仪仍有旷废。鼎足之任不可以缺,重以职事留君。其上司空印绶。范晔后汉书卷四四张敏传李贤注   〔一〕 “张敏”,字伯达,河间鄚人,范晔后汉书卷四四有传。   〔二〕 “今君所苦未瘳”,范晔后汉书张敏传云:“永初元年,征拜司空,在位奉法而已。视事三岁,以病乞身,不听。六年春,行大射礼,陪位顿仆,乃策罢之。”此即罢敏策文。此句上姚本有“敏以行大射礼陪位顿仆,策曰”二句,聚珍本有“张敏以行大射礼陪位顿仆,乃策曰”二句,皆系撮取范书文句增补。   胡广   胡广为太傅,〔一〕总录尚书事。时年八十,而心力克壮。继母在堂,朝夕瞻省,傍无几杖,言不称老。〔二〕达练事体,明解朝章。虽无謇直之风,屡有补阙之益。御览卷二0六   〔一〕 “胡广”,字伯始,南郡华容人,范晔后汉书卷四四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二、司马彪续汉书卷三。袁宏后汉纪卷二三,蔡中郎文集卷四太傅安乐乡文恭侯胡公碑、二胡公碑亦略载其事。“为太傅”,据范书灵帝纪,建宁元年九月,中常侍曹节矫诏诛太傅陈蕃等,以司徒胡广为太傅,录尚书事。熹平元年卒。   〔二〕 “言不称老”,礼记曲礼云:“夫为人子者,出必告,反必面,所游必有常,所习必有业,恒言不称老。”   袁安   袁安为尹十余年,〔一〕政令公平,未尝以赃罪鞠人。常叹曰:“凡士之学,高欲望宰相,下及牧守,锢人于圣代,〔二〕尹不忍为也。” 文选卷六0任昉齐竟陵文宣王行状李善注  和帝始加元服,〔三〕时太后诏袁安为宾,赐束帛、乘马。〔四〕范晔后汉书卷四和帝纪李贤注   袁安为司徒,每朝会,忧念王室,未尝不流涕也。〔五〕书钞卷五二   〔一〕 “袁安”,范晔后汉书卷四五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三、华峤后汉书卷一。希古楼金石萃编卷六有汉司徒袁安碑,所载事与范书袁安传不尽相合。范书记载,永平十三年,楚王英谋为逆。明年,袁安拜楚郡太守。岁余,征为河南尹。建初八年,迁为太仆。据此推算,袁安为河南尹十一、二年。范书云“在职十年”,是举其成数。   〔二〕 “代”,聚珍本同,范晔后汉书袁安传作“世”。按当作“世”,“代”字乃后人避唐太宗李世民讳改。   〔三〕 “元服”,汉书昭帝纪颜师古注:“元,首也。冠者首之所着,故曰元服。”   〔四〕 “赐束帛、乘马”,范晔后汉书和帝纪云:永元“三年春正月甲子,皇帝加元服”。李贤注引东观汉记云:“时太后诏袁安为宾,赐束帛、乘马。”此条即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辑录。   〔五〕 “未尝不流涕也”,此条类聚卷四七、御览卷二0七亦引。   张酺〔一〕   充与光武同门学,〔二〕光武即位,求问充,充已死。范晔后汉书卷四五张酺传李贤注  永平九年,〔三〕诏为四姓小侯开学,置五经师,张酺以明经授于南宫。山堂考索卷二二   太子家时为奢侈物,〔四〕未尝不正谏,甚见重焉。范晔后汉书卷四五张酺传李贤注   显宗以张酺受皇太子业,甚得辅导之体,章帝即位,出拜东郡太守,〔五〕赐钱三十万。〔六〕元和二年,东巡狩,幸东郡,引酺及门生并郡掾吏并会庭中。帝先备弟子之仪,使酺讲尚书一篇,时使尚书令王鲔与酺相难,〔七〕上甚欣悦,然后修君臣之礼,赏赐殊特。御览卷四0四   酺为东郡太守,下车擢贤俊,击豪强,赏赐分明,郡中肃然。〔八〕书钞卷七四   青从此除步兵司马。酺伤青不遂,复举其子孝廉。〔九〕范晔后汉书卷四五张酺传李贤注   酺为东郡太守,罚断勇义。〔一0〕迁魏郡太守,百姓垂涕送之盈道。〔一一〕书钞卷七六   和帝初,张酺下言:“臣闻王者法天,荧惑奏事太微,故州牧刺史入奏事,所以通下问,知外事也。数十年以来,重其道归烦挠,故时止勿奏事,今因以为故事。臣以为刺史视事满岁,〔一二〕可令奏事如旧典,问州中风俗,恐好恶过所道,〔一三〕事所闻见,考课众职,下章所告及所自举有意者,赏异之。其尤无状,逆诏书,行罪法,冀敕戒其余,令各敬慎所职,于以衰灭贪邪便佞。” 玉海卷六一   张酺迁河南尹,京师肃然。〔一四〕翰苑新书卷四二   张酺拜太尉,章帝诏射声校尉曹褒案汉旧仪制汉礼,酺以为褒制礼非祯祥之特达,有似异端之术,上疏曰:“褒不被刑诛,无以绝毁实乱道之路。” 文选卷四六任昉王文宪集序李善注   张酺,〔一五〕字孟侯,为太尉,父尚在,酺每迁转,乃一到雒。父来,适会正腊,公卿罢朝,俱贺岁,奉酒上酺父寿,极欣宴,〔一六〕莫不嘉其荣也。御览卷二0七   以日蚀免。〔一七〕书钞卷五一   〔一〕 “张酺”,范晔后汉书卷四五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二、华峤后汉书卷一、张璠汉记。袁宏后汉纪卷一四亦略载其事。   〔二〕 “充与光武同门学”,此句上姚本有“酺祖父”三字,聚珍本有“张酺,字孟侯,祖父”七字,皆是据范晔后汉书张酺传增补,以使文义完整可读。   〔三〕 “九年”,初学记卷二一引误作“元年”。聚珍本云:“永平九年,诏为四姓小侯开学,置五经师,酺以尚书授于南宫。”本书明帝纪亦载永平九年,诏为四姓小侯置学。又范晔后汉书张酺传云:“永平九年,显宗为四姓小侯开学于南宫,置五经师。酺以尚书教授,数讲于御前。”   〔四〕 “太子家时为奢侈物”,此句上聚珍本有“令入授皇太子”一句。范晔后汉书张酺传云:“酺为人质直,守经义,每侍讲闲隙,数有匡正之辞,以严见惮。”李贤于其下引东观汉记“太子家时为奢侈物”云云作注。   〔五〕 “太守”,二字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四七四引亦有,今据增补。   〔六〕 “赐钱三十万”,原无此句,聚珍本有。书钞卷一九引云:“张酺为东郡守,赐钱三十万。”按范晔后汉书张酺传载,张酺为东郡太守,不愿之郡,有诏赐装钱三十万。书钞所引“赐钱三十万”一句,聚珍本补于“出拜东郡太守”句下是正确的,今从之。   〔七〕 “时使尚书令王鲔与酺相难”,此下二句原无,范晔后汉书张酺传李贤注引有,今据增补。   〔八〕 “郡中肃然”,此条聚珍本连缀于上条“赐钱三十万”句下,与范晔后汉书张酺传所叙次序相合。   〔九〕 “复举其子孝廉”,范晔后汉书张酺传载,东郡郡吏王青的祖父翁,因反王莽死事,父隆于建武中为保护郡都尉死难,青亦被矢贯咽。张酺“上疏荐青三世死节,宜蒙显异。奏下三公,由此为司空所辟”。其下李贤即引此条东观汉记文字作注。此条文字因节删过多,文义未能完足。聚珍本斟酌范书,在此条文字上增补了“郡吏王青,三世死节”二句,并把此条连缀于上条“郡中肃然”句下。   〔一0〕“勇义”,聚珍本同,姚本作“义勇”。   〔一一〕“盈道”,姚本无此二字,聚珍本作“满道”。   〔一二〕“臣”,此字下聚珍本有“愚”字,玉海卷一三一引亦有“愚”字。   〔一三〕“恐好恶过所道”,原无此句以下一段文字,聚珍本有,今据增补。   〔一四〕“京师肃然”,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合璧事类后集卷七一引有这一段文字。   〔一五〕“酺”,原误作“辅”,下同。类聚卷四六引同误。   〔一六〕“极欣宴”,姚本、聚珍本作“极欢”,类聚卷四六引同。   〔一七〕“以日蚀免”,范晔后汉书张酺传载,张酺廷叱司隶校尉晏称,司徒吕盖奏酺有失礼仪,因被策免,与东观汉记记载不同。范书和帝纪云:永元五年“十一月乙丑,太仆张酺为太尉”,十二年“秋七月辛亥朔,日有食之。九月戊午,太尉张酺免”。日食与张酺被免相去两个月,二事不相关涉。   韩棱   韩棱,〔一〕字伯师,颍川人也。为下邳令,视事未期,〔二〕吏民爱慕,时邻县皆雹伤稼,唯下邳界独无。〔三〕御览卷二六七  韩棱为功曹,〔四〕性直甚畏。〔五〕太守葛兴风病,棱阴代其政,扶持二年。〔六〕书钞卷三四   韩棱迁南阳太守,下车表行义,拔幽滞,权豪慑伏。书钞卷七四   〔一〕 “韩棱”,范晔后汉书卷四五有传。袁宏后汉纪卷一四亦略载其事。   〔二〕 “期”,姚本、聚珍本同,书钞卷七八、御览卷一四引亦同。初学记卷二、六帖卷二引作“周”。   〔三〕 “唯下邳界独无”,此条书钞卷三五亦引,文字较简略。   〔四〕 “韩棱为功曹”,范晔后汉书韩棱传、袁宏后汉纪卷一四亦云棱为郡功曹,而风俗通义过誉篇云棱为郡主簿。汉代郡吏,功曹与主簿均为要职,地位在诸曹之右,当时往往相提并论。范晔后汉书王涣传云:太守陈宠“入为大司农,和帝问曰:‘在郡何以为理?’宠顿首谢曰:‘臣任功曹王涣以简贤选能,主簿镡显拾遗补阙,臣奉宣诏书而已。’帝大悦。”   〔五〕 “甚畏”,字有讹误,疑当作“慎畏”。   〔六〕 “扶持二年”,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周荣   周荣,〔一〕字平孙,〔二〕为尚书令,在纳言,管机密,尽心奉职,夙夜不怠。〔三〕书钞卷五九   〔一〕 “周荣”,范晔后汉书卷四五有传。   〔二〕 “字平孙”,姚本、聚珍本无此句。   〔三〕 “夙夜不怠”,此条书钞卷三六亦引,文字较此简略。   郭躬   郭躬家世掌法,〔一〕务在宽平。章和元年,〔二〕赦天下系囚在四月丙子以前减死罪一等,勿笞,诣金城,而文不及亡命未发觉者。〔三〕躬上封事曰:“伏惟天恩莫不荡宥,〔四〕死罪以下并蒙更生,而亡命捕得独不沾泽。臣以为赦前犯死罪而系在赦后者,可皆勿笞诣金城,以全民命,有益于边。”〔五〕上善之,即下诏赦焉。御览卷六五二   〔一〕 “郭躬”,字仲孙,颍川阳翟人,范晔后汉书卷四六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三。袁宏后汉纪卷一二亦略载其事。   〔二〕 “元年”,二字原无,聚珍本有,初学记卷二0引亦有此二字,范晔后汉书郭躬传同,今据增补。有“元年”二字,下文“四月丙子”才有所承。   〔三〕 “未发觉者”,此四字原无,聚珍本有,初学记卷二0引亦有此四字,范晔后汉书郭躬传同,今据增补。   〔四〕 “天”,原误作“大”,初学记卷二0引同误。聚珍本作“天”,范晔后汉书郭躬传同,今据改。   〔五〕 “有益于边”,原无“有”、“于”二字,聚珍本有,初学记卷二0引亦有此二字,范晔后汉书郭躬传同,今据增补。   赵兴   司隶校尉下邳赵兴不□讳忌,〔一〕每入官舍,辄更缮修馆宇,移穿改筑,故犯妖禁,而家人爵禄,益用丰炽,官至颍川太守。子峻,太傅,以才器称。孙安世,鲁相。三叶皆为司隶,时称其盛。〔二〕聚珍本   〔一〕 “赵兴”,范晔后汉书卷四六郭躬传附载其事。   〔二〕 “时称其盛”,此条不知聚珍本辑自何书。范晔后汉书郭躬传所记赵兴事与此文字大同小异。   陈宠   陈宠曾祖父咸,〔一〕成、哀间以明律令为侍御史。〔二〕王莽篡位,父子相将归乡里,闭门不出入,乃收家中律令文书壁藏之,以俟圣主。〔三〕咸常敕戒子孙,为人议法,当依轻者,虽有百金之利,无与人重。〔四〕故世谓陈氏持法宽。御览卷六三七  陈宠辟司徒鲍昱府。掾属专尚交游,以不肯亲事为高。宠常非之,独勤以物务。〔五〕御览卷四三一   陈宠,字昭公,沛人,为尚书。宠性纯淑,〔六〕周密重慎,时所表荐,辄自手书削草,〔七〕人莫得知。常言人臣之义,苦不畏慎。自在枢机,谢遣门人,不复教授,绝知友之路。〔八〕御览卷四三0   明帝时决狱多近于重,尚书陈宠上疏谏曰:“先王之政,赏不僭,刑不滥,与其不得已,宁僭,故古贤君叹相重式者,〔九〕重刑之至也。”御览卷四五三   陈宠,字昭公,沛国人也。转广汉太守,先是雒阳城南,每阴雨,〔一0〕常有哭声闻于府中,宠使案行。昔岁仓卒时,骸骨不葬者多,宠乃敕县葬埋,由是即绝也。文选卷六0谢惠连祭古冢文李善注   陈宠为廷尉,〔一一〕有疑狱,辄手笔作议,所活者甚多。〔一二〕类聚卷四九   〔一〕 “陈宠”,范晔后汉书卷四六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二、华峤后汉书卷一、张璠汉记。袁宏后汉纪卷一五亦略载其事。   〔二〕 “成、哀”,类聚卷五四引同,范晔后汉书陈宠传云咸“成、哀间以律令为尚书”。姚本、聚珍本作“哀、平”,书钞卷六二两引、御览卷二二七引皆与姚本、聚珍本同。   〔三〕 “圣主”,姚本、聚珍本同,御览卷二二七引亦同,类聚卷五四引作“明王”。   〔四〕 “无与人重”,此句御览卷二二七引同,姚本作“慎毋与人重”,聚珍本作“慎毋与人重比”,书钞卷六二、类聚卷五四引作“无与人重比”,书钞卷六二又一处引作“无与人重议”。   〔五〕 “以”,聚珍本作“心”,范晔后汉书陈宠传同。按“心”字义长。   〔六〕 “纯淑”,二字原无,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五三、御览卷六三一引亦有,今据增补。   〔七〕 “削草”,二字原无,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五三、御览卷六三一引亦有,今据增补。汉代书写材料主要使用竹简,“削草”即谓把写在竹简上的草稿用刀刮削掉。   〔八〕 “绝知友之路”,此条翰苑新书卷一四亦引,文字简略。   〔九〕 “故古贤君叹相重式者”,此句有舛误,聚珍本作“故古贤君相叹息重戒者”。   〔一0〕“雨”,原无此字,聚珍本有,御览卷三七五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一〕“陈宠为廷尉”,和帝永元六年,陈宠代郭躬为廷尉,见范晔后汉书陈宠传。   〔一二〕“所活者甚多”,此条书钞卷三九、御览卷二三一亦引,字句稍有不同。   陈忠   陈忠为尚书令,〔一〕数进忠言,辞旨弘丽,〔二〕前后所奏,悉条于宫上阁,〔三〕以为故事。御览卷二一0  陈忠上疏称:“语曰:‘迎新千里远,〔四〕送故不出门。’”〔五〕御览卷四九五   〔一〕 “陈忠”,范晔后汉书卷四六陈宠传后附陈忠传。   〔二〕 “辞旨弘丽”,此句聚珍本作“辞采鸿丽”。   〔三〕 “悉条于宫上阁”,此句有舛误,“上”字当在“条”字下,“宫”当作“官”。聚珍本作“悉上于官阁”。   〔四〕 “远”,此字原无,聚珍本同。记纂渊海卷四三引东观汉记“迎新千里远,送故不出门”二语,今据增补“远”字。   〔五〕 “送故不出门”,“故”字聚珍本作“旧”。陈忠此疏不知何时所上,范晔后汉书陈忠传未载。   尹勤   尹勤治韩诗,〔一〕事薛汉。身牧豕,事亲至孝,无有交游,门生荆棘。〔二〕类聚卷八九〔一〕 “尹勤”,范晔后汉书无传,陈宠传略载其事。聚珍本于“勤”字下增入“字叔梁,南阳人”六字。按范书云:陈宠为司空,“在位三年薨,以太常南阳尹勤代为司空。勤字叔梁”。聚珍本所增六字即据此。   〔二〕 “门生荆棘”,此条御览卷九五九亦引,仅无“事薛汉”一句,余全同。   梁讽   梁讽征匈奴,〔一〕屯北军于边,〔二〕告以大汉威灵,〔三〕招之。匈奴畏感,奔驰来南。〔四〕讽辄为幡信,〔五〕遣诣大营,〔六〕前后万余人,相属于道。〔七〕书钞卷一二0   〔一〕 “梁讽”,范晔后汉书卷二三窦宪传、卷四七梁慬传略载其事。“梁讽”二字下聚珍本有“北地弋居人”一句。梁讽为梁慬之父,范书梁慬传云慬“北地弋居人”,聚珍本所增即据此。   〔二〕 “北”,姚本、聚珍本无此字。   〔三〕 “告”,姚本、聚珍本无此字。按如无“告”字,则“以大汉威灵”句当与“招之”句连读。   〔四〕 “南”,姚本、聚珍本作“降”。按“降”字是。   〔五〕 “幡信”,姚本、聚珍本作“信幡”。姚本按云:“信幡,意如今之令箭。”   〔六〕 “遣诣大营”,此句姚本、聚珍本作“遣还营”。   〔七〕 “相属于道”,原无此句,姚本、聚珍本有,今据增补。   何熙   何熙,〔一〕字子温,〔二〕身长八尺,体貌魁梧,与人绝异。和帝伟其貌,特拜谒者。熙能为威容,赞拜殿中,声动左右。为御史中丞,群僚惮之。〔三〕聚珍本   〔一〕 “何熙”,范晔后汉书梁慬传后附载其事。又见汪文台辑华峤后汉书卷一。   〔二〕 “字子温”,原脱“子”字,书钞卷六二引有,今据增补。   〔三〕 “群僚惮之”,此条姚本作“何熙,字曰温,为御史中丞,群僚惮之”。书钞卷六二引作“何熙,字子温,为御史中丞,群僚惮之”。范晔后汉书梁慬传云:“何熙,字孟孙,陈国人。少有大志。永元中,为谒者。身长八尺五寸,善为威容,赞拜殿中,音动左右。和帝伟之,擢为御史中丞,历司隶校尉、大司农。”可见聚珍本所辑,既不是根据姚本和书钞,也不是根据范书,当另有所本。聚珍本在“何熙字”三字下注云:“此下原阙一字。”是聚珍本所据书引东观汉记脱漏“子”字。   应顺   应顺,〔一〕字仲华,汝南人。〔二〕少与同郡许敬善。敬家贫亲老,无子,为敬去妻更娶。御览卷四0七  应顺,〔三〕字仲华,为东平相,〔四〕事后母至孝,精诚感应,梓树生厅前屋上,徙置府庭,繁茂长大。〔五〕御览卷五一一   〔一〕 “应顺”,范晔后汉书卷四八应奉传略载其事。   〔二〕 “汝南人”,聚珍本作“汝南南顿人”,“南顿”二字疑据范晔后汉书应奉传增补。   〔三〕 “顺”,原误作“慎”。   〔四〕 “为东平相”,范晔后汉书陈宠传云:“东平相应顺守正不阿。”李贤注:“东平王苍孙敞之相也。”   〔五〕 “繁茂长大”,书钞卷七五引东观汉记韦顺传云:“转东平相,赏罚必信,有柿树生厅,屈从庭中,遂茂。顺至孝,行感于天地生也。”字句与御览卷五一一所引稍异。韦顺传乃“应顺传”之讹。活字本书钞作“应顺传”,甚是。姚本有韦顺传,此条文字辑作“韦顺转东平相,赏罚必信,有柿树生厅屋上,徙庭中,遂茂。至孝行感于天地生也”。“韦顺”未能正作“应顺”。范晔后汉书应奉传李贤注引华峤书云:“仲华少给事郡县,为吏清公,不发私书。举孝廉,尚书郎转右丞,迁冀州刺史,廉直无私。迁东平相,赏罚必信,吏不敢犯。有梓树生于厅事室上,事后母至孝,众以为孝感之应。”   应奉   应奉为武陵太守,〔一〕兴学校,举侧陋,政称远弥。〔二〕聚珍本   〔一〕 “应奉”,范晔后汉书卷四八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一、司马彪续汉书卷三、华峤后汉书卷一、袁山松后汉书。   〔二〕 “政称远弥”,此条姚本无,聚珍本有,不知辑自何书。范晔后汉书应奉传云:“武陵蛮詹山等四千余人反叛,执县令,屯结连年。诏下公卿议,四府举奉才堪将帅。永兴元年,拜武陵太守。到官慰纳,山等皆悉降散。于是兴学校,举仄陋,政称变俗。”由此看来,此条有节删。   应劭   应劭,〔一〕字仲远,〔二〕汝南南顿人。父奉,司隶校尉。劭少便笃学,博览多闻。〔三〕姚本   〔一〕 “应劭”,范晔后汉书卷四八应奉传后附有应劭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二、司马彪续汉书卷三、华峤后汉书卷一。   〔二〕 “字仲远”,范晔后汉书应劭传同,李贤注:“谢承书、应氏谱并云‘字仲远’,续汉书文士传作‘仲援’,汉官仪又作‘仲瑗’,未知孰是。”按王先谦后汉书集解引惠栋说,云太尉刘宽碑碑阴有“故吏南顿应劭仲瑗”一句。刘宽,范晔后汉书有传,卒于中平二年。碑文所记当无误。水经注卷二东阿县下有应仲瑗,文心雕龙议对篇有“仲瑗博古,而铨贯有叙”之语,应劭字亦作“仲瑗”,与刘宽碑相吻合。   〔三〕 “博览多闻”,此条聚珍本亦有辑录,惟阙“汝南南顿人”一句。姚本、聚珍本辑自何书,不详。   李恂   李恂遭父母丧,〔一〕六年躬自负土树柏,常住冢下。〔二〕类聚卷八八  李恂为兖州刺史,〔三〕所种小麦、葫蒜,悉付从事,一无所留,清约率下,常席羊皮,卧布被,食不二味。〔四〕御览卷二五六   为张掖太守,有威重名。时大将军窦宪将兵屯武威,天下州郡远近莫不修礼遗。恂奉公不阿,为宪所奏免,复征为西域副校尉。西域殷富,多珍宝,诸国侍子及督使贾胡数遗恂奴婢、宛马、金银、香罽之属,〔五〕一无所受。〔六〕聚珍本   李恂为武威太守,后坐事免,无田宅财产,居山泽,结草为庐。御览卷一八一   李恂饷遗无所受,处新安关下,〔七〕拾橡实为食。〔八〕类聚卷六   〔一〕 “李恂”,范晔后汉书卷五一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三。   〔二〕 “常住冢下”,此条事类赋卷二五引,文字全同。御览卷九五四、合璧事类别集卷四九亦引,文字略有不同。   〔三〕 “李恂为兖州刺史”,据范晔后汉书李恂传,恂为兖州刺史在章帝时。   〔四〕 “卧布被,食不二味”,原无“卧”字,类林卷四引有,今据补入。又无“食不二味”句,聚珍本有,书钞卷三八、御览卷四三一引亦有,今据增补。此条书钞卷七二、类聚卷四九、御览卷九七七、合璧事类后集卷六六、翰苑新书卷四六亦引,文字大同小异。   〔五〕 “督使贾胡”,范晔后汉书李恂传李贤注:“督使,主蕃国之使也。贾胡,胡之商贾也。”   〔六〕 “一无所受”,此条辑自聚珍本,聚珍本又辑自何书,不详。范晔后汉书李恂传亦有此段文字。   〔七〕 “新安关”,即函谷关,汉武帝时徙函谷关于新安。   〔八〕 “拾橡实为食”,范晔后汉书李恂传载此事云:怐“迁武威太守。后坐事免,步归乡里,潜居山泽,结草为庐,独与诸生织席自给。会西羌反畔,恂到田舍,为所执获。羌素闻其名,放遣之。恂因诣洛阳谢。时岁荒,司空张敏、司徒鲁恭等各遣子馈粮,悉无所受。徙居新安关下,拾橡实以自资”。“橡”,即栎实,又称橡子,可充食料。   庞参   庞参,〔一〕字仲达,拜汉阳太守。郡民任棠者,有奇节,参到,先候之。棠不与言,但以薤一本,〔二〕水一杯,置户屏前,自抱孙儿伏于户下。参思其微意,良久曰:“棠是欲晓太守也。水者,欲吾清也。拔大本薤,欲吾击强宗也。抱儿当户,欲吾开门恤孤也。”于是叹息而还。参在职,果能抑豪助弱,以惠政得民。文选卷五九沈约齐故安陆昭王碑文李善注  庞参为太尉,〔三〕以灾异策免。〔四〕书钞卷五一   〔一〕 “庞参”,河南缑氏人,范晔后汉书卷五一有传。   〔二〕 “但以薤一本”,“一”字下范晔后汉书庞参传有“大”字。据下文,当有此字。   〔三〕 “庞参”,原误作“宠三”。   〔四〕 “以灾异策免”,此句原误作“灾异策之中免”,今据聚珍本校改。范晔后汉书庞参传云:“尚书仆射虞诩荐参有宰相器能,以为太尉,录尚书事。……后参夫人疾前妻子,投于井而杀之。参素于洛阳令祝良不平,良闻之,率吏卒入太尉府案实其事,乃上参罪,遂因灾异策免。”   祝良   祝良为洛阳令,〔一〕常侍樊丰妻杀侍婢置井中,良收其妻杀之。〔二〕御览卷五00   〔一〕 “祝良”,范晔后汉书卷五一庞参传略载其事。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七。范书庞参传李贤注引谢承后汉书云:“良字邵平,长沙人。聪明博学有才干,以廉平见称。”   〔二〕 “良收其妻杀之”,类聚卷三五引谢承后汉书亦载此事。   陈龟   陈龟为五原太守,〔一〕后卒,〔二〕西域胡夷,并、凉民庶,咸为举哀,吊祭其墓。〔三〕聚珍本   〔一〕 “陈龟”,字叔珍,上党泫氏人,范晔后汉书卷五一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二。“为五原太守”,范书陈龟传云:“永建中,举孝廉,五迁五原太守。”   〔二〕 “后卒”,范晔后汉书陈龟传云:“大将军梁冀与龟有隙,……冀暴虐日甚,龟上疏言其罪状,请诛之,帝不省,自知必为冀所害,不食七日而死。”   〔三〕 “吊祭其墓”,此条不知聚珍本从何书辑录。   巢堪   巢堪为司空,〔一〕十四年,〔二〕自乞上印绶,〔三〕赐千石俸终其身。〔四〕书钞卷五二   〔一〕 “巢堪为司空”,“堪”字下聚珍本有“字次朗,太山南城人”二句。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李贤注:“堪字次朗,太山南城人。”聚珍本“字次朗”二句即据此增补。巢堪,范晔后汉书无传。   〔二〕 “十四年”,指和帝永元十四年。据范晔后汉书和帝纪记载,巢堪于永元十年,由太常拜司空,十四年免。   〔三〕 “自乞上印绶”,此句六帖卷七一引作“归印绶”。   〔四〕 “终其身”,此三字聚珍本无,六帖卷七一引亦无。   郑璩   郑璩,〔一〕字平卿,黎阳人也。〔二〕建初五年,〔三〕辟司徒府,拜待御史,上疏曰:“臣斗筲之小吏,擢在察视之官,职任过分,当刺邪矫枉。”诏书示官府曰:“璩尽节刚正,〔四〕亦何陵迟之有。赐璩素六十匹。”由是显名,转司隶校尉。〔五〕书钞卷六二  郑璩为汉阳太守,〔六〕以严刻见称。书钞卷七五   〔一〕 “郑璩”,范晔后汉书无传。“璩”字姚本、聚珍本同,类聚卷八五、御览卷八一四、范晔后汉书张酺传李贤注引皆作“据”。范书梁竦传、张酺传述及郑璩事,亦作“据”。   〔二〕 “黎阳人也”,原无此句,姚本、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张酺传李贤注引有,今据增补。   〔三〕 “建初五年”,此下二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八一四引亦有,今据增补。   〔四〕 “尽节刚正”,姚本、聚珍本同,类聚卷八五引作“守正尽节”。   〔五〕 “转司隶校尉”,原无此句,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张酺传李贤注引云:“据字平卿,黎阳人也。为侍御史,转司□校尉。”据文理,“转司隶校尉”句应在“由是显名”句下,今补入。此条书钞卷六二又引征一次,字句疏略。   〔六〕 “郑璩为汉阳太守”,范晔后汉书梁竦传载:竦“有三男三女,肃宗纳其二女,皆为贵人。小贵人生和帝,窦皇后养以为子,而竦家私相庆。后诸窦闻之,恐梁氏得志,终为己害,建初八年,遂谮杀二贵人,而陷竦等以恶逆。诏使汉阳太守郑据传考竦罪,死狱中。”据此,郑璩为汉阳太守是在建初八年前后。   张表   张表,〔一〕字公仪,奉之子也。〔二〕遭父丧,疾病旷年,目无所见,耳无所闻。服阕,医药救疗,历岁乃瘳。每弹琴恻怆不能成声,见酒肉未尝不泣,宗人亲厚节会饮食宴,为其不复设乐。〔三〕御览卷四一二   〔一〕 “张表”,范晔后汉书未载其事。   〔二〕 “奉”,范晔后汉书刘赵淳于江刘周传序略载其事,言“中兴,庐江毛义少节,家贫,以孝行称。南阳人张奉慕其名,往候之”。由此可知,奉籍南阳,生活在光武帝时期。   〔三〕 “为其不复设乐”,此句聚珍本作“为表不设乐”。 卷十七  传十二   东观汉记卷十七   传十二   崔篆   崔篆王莽时为郡文学,〔一〕以明经征诣公车。太保甄丰举为步兵校尉,篆辞曰:“吾闻伐国不问仁人,战阵不访儒士。此举奚至哉?”遂投劾归。〔二〕御览卷二四二  崔篆为建新大尹,〔三〕篆叹曰:“吾生值浇、羿之君,上有老母,下有兄弟,安得独洁己而危所生哉?”乃单车到官,称疾,三年不视事行县。〔四〕门下掾倪敞谏,篆乃强起班春。〔五〕所至之县,狱犴填满。篆垂涕曰:“嗟乎!刑罚不中,乃陷民于阱。此皆何罪,而至于是乎!”〔六〕遂平理,所出二千余人。掾吏叩头谏曰:“诚仁者之心,然独为君子,将有悔乎!”篆曰:“邾文公不以一人易其身,〔七〕君子谓之知命。如煞一大尹赎二千人,〔八〕盖所愿也。”遂称疾去。御览卷六四三   〔一〕 “崔篆”,范晔后汉书卷五二崔骃传附载其事。史通古今正史篇载:桓帝时,崔寔等于“儒林传、入崔篆诸人”,又作“顺帝功臣孙程、郭愿及郑众、蔡伦等传”。可见东观汉记有崔篆传,而范书删之。   〔二〕 “遂投劾归”,此条书钞卷三二、记纂渊海卷五七亦引,字句较为简略。   〔三〕 “建新”,王莽改千乘郡为建新。“大尹”,即郡守,王莽改称大尹。   〔四〕 “行县”,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云:“凡郡国皆掌治民,进贤劝功,决讼检奸。常以春行所主县,劝民农桑,振救乏绝。”   〔五〕 “班春”,范晔后汉书崔骃传李贤注:“班布春令。”   〔六〕 “而至”,此二字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六四三引亦有此二字,今据增补。   〔七〕 “邾文公不以一人易其身”,左传文公十三年载:“邾文公卜迁于绎。史曰:‘利于民而不利于君。’邾子曰:‘苟利于民,孤之利也。天生民而树之君,以利之也。民既利矣,孤必与焉。’……遂迁于绎。五月,邾文公卒。君子曰:‘知命。’”   〔八〕 “一”,此字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四一九引亦有此字,今据增补。   崔骃〔一〕   窦宪为车骑将军,辟崔骃为掾。宪府贵重,掾属三十人,皆故刺史、二千石,唯骃以处士年少擢在其间。宪擅权骄恣,骃数谏之。及出征匈奴,道路愈多不法,骃为主簿,前后奏记数十,指切长短。宪不能容,稍疏之,因察骃高第,出为长岑长。〔二〕骃自以远去,不得意,遂不之官而归,卒于家。御览卷四五三   〔一〕 “崔骃”,字亭伯,涿郡安平人,范晔后汉书卷五二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华峤后汉书卷一、袁山松后汉书。袁宏后汉纪卷一二亦略载其事。   〔二〕 “长岑”,原脱“长”字,聚珍本有,与范晔后汉书崔骃传相合,今据增补。长岑,乐浪郡属县。   崔瑗   崔瑗爱士,〔一〕好宾客,盛修殽膳,殚极滋味,不问余产。御览卷四0五   〔一〕 “崔瑗”,范晔后汉书卷五二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三、华峤后汉书卷一。   崔寔   崔寔为五原太守,〔一〕时不种麻,不纺绩。寔到官,劝种麻,命工伐木作机,以教民纺绩。〔二〕书钞卷七四   〔一〕 “崔寔”,范晔后汉书卷五二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三、华峤后汉书卷一。   〔二〕 “以教民纺绩”,此条姚本作“崔寔为五原太守,五原土宜麻桑,而俗不知纺绩,民冬月无衣,积细草而卧其中,见吏则衣草而出。寔至官,劝种麻,命工伐木作机纺车,教民纺绩”。聚珍本惟“俗”字作“民”,余与姚本同。   申屠蟠〔一〕   申屠蟠同郡缑氏女玉为父报雠,杀夫氏之党,吏执玉以告外黄令梁配,〔二〕欲论杀玉。蟠时年十五,为诸生,〔三〕进谏曰:“玉之节义,足以感无耻之孙,激忍辱之子。不遭明时,当表旌庐墓,况在清听,而不加哀矜!”配善其言,乃为谳得减死论。〔四〕乡人称美之。御览卷四八一   〔一〕 “申屠蟠”,字子龙,陈留外黄人,范晔后汉书卷五三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三、司马彪续汉书卷四、华峤后汉书卷一。袁宏后汉纪卷二五亦略载其事。   〔二〕 “吏执玉以告外黄令梁配”,范晔后汉书申屠蟠传李贤注引续汉书云:“同县大女缑玉为从父报仇,杀夫之从母兄李士,姑执玉以告吏。”   〔三〕 “诸生”,原误作“书生”,范晔后汉书申屠蟠传作“诸生”,今据改正。   〔四〕 “谳”,请也。   闵贡   闵贡,〔一〕字仲叔,太原人也。恬静养神,〔二〕弗役于物。与周党相友,党每过仲叔,共唅菽饮水,〔三〕无菜茹。类聚卷八五  闵仲叔,太原人也,与周党友,尝遗其生蒜,〔四〕仲叔叹曰:“我欲省烦耳。”受而不食。类聚卷八五   司徒侯霸辟闵仲叔,〔五〕到,〔六〕与相见,劳问之,不及政事。仲叔曰:“始被明公辟,且喜且惧。及奉见明公,喜惧皆去。所望明公问属何以为政,美俗成化,令蒸庶得所。〔七〕以仲叔为不足耶,不当辟也。如以为任用而不使臣之,〔八〕则为失人,是以喜惧皆去。”便辞而出。〔九〕御览卷二0九   闵仲叔居安邑,老病家贫,不能买肉,〔一0〕日买一片猪肝,屠者或不肯为断。安邑令候之,问诸子何饭食,对曰:“但食猪肝,屠者或不肯与之。”〔一一〕令出敕市吏,后买辄得。仲叔怪问之,〔一二〕其子道状,乃叹曰:“闵仲叔岂以口腹累安邑耶?”遂去之沛。〔一三〕御览卷四八四   〔一〕 “闵贡”,此下二句原作“闵仲叔”,聚珍本作“闵贡,字仲叔”,文选卷四二应璩与侍郎曹长思书李善注引同,今据增补。闵贡,范晔后汉书卷五三周黄徐姜申屠传序、袁宏后汉纪卷五略载其事。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七、谢沈后汉书。   〔二〕 “恬静养神”,此下二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四0七引亦有,今据增补。   〔三〕 “唅”,姚本、聚珍本作“啜”。按此字御览卷八四一、合璧事类别集卷五八引同,御览卷四0七、文选卷四二应璩与侍郎曹长思书李善注引作“含”。“含”,与“唅”字同。范晔后汉书周黄徐姜申屠传序亦作“含”。各书未见作“啜”字者。姚本、聚珍本作“啜”,无据。   〔四〕 “生蒜”,原作“生麻”,姚本、聚珍本同,御览卷八四一引亦作“生麻”。按下文云“受而不食”,“生麻”不可食,二字必有误。范晔后汉书周黄徐姜申屠传序云:党“遗以生蒜,受而不食”。李贤注引皇甫谧高士传云:“党见仲叔食无菜,遗之生蒜。仲叔曰:‘我欲省烦耳,今更作烦邪?’受而不食。”可证“生麻”乃“生蒜”之讹,今改正。   〔五〕 “司徒侯霸辟闵仲叔”,书钞卷六八两引此条,一引此句下有“为属”二字。   〔六〕 “到”,姚本作“留”,书钞卷六八两引,一引同,一引作“引”。如作“留”或“引”,则应与下句连读。   〔七〕 “令蒸庶得所”,此句原无,聚珍本亦无。书钞卷六八引有,今据增补。姚本有此句,但误作“令日廉得所”。   〔八〕 “臣”,原误作“陈”,聚珍本作“臣”,今据改。   〔九〕 “便辞而出”,此句聚珍本同,姚本作“遂以辞出自劾”。   〔一0〕“不能买肉”,此句姚本、聚珍本作“不能得钱买肉”,类聚卷九四引同。   〔一一〕“者”,原无此字,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九四,御览卷三八三、卷四二五、卷八二八引亦有此字,今据增补。   〔一二〕“之”,原无此字,范晔后汉书周黄徐姜申屠传序有,今据增补。   〔一三〕“遂去之沛”,此条初学记卷二六,御览卷八二七、卷八六三,类林卷一三亦引,字句较为简略。   荀恁   荀恁,〔一〕字君大,雁门人也。永平中,骠骑将军东平宪王苍辟恁,署祭酒,敬礼焉。后朝会,上戏之曰:“先帝征君不奉,〔二〕骠骑辟反来,何也?”对曰:“先帝秉德惠下,臣故不来。骠骑将军执法检下,臣故不敢不来。”〔三〕文选卷六0齐竟陵文宣王行状李善注   〔一〕 “荀恁”,姚本作“郇恁”,书钞卷三四引亦作“郇恁”。范晔后汉书卷五三周黄徐姜申屠传序载荀恁事迹,字作“荀恁”,而刘平传又作“郇恁”。“荀恁”至“敬礼焉”一段文字,书钞卷六九引无,而有“东平王苍为骠骑,开东合,延贤士,荐鸿门,郇恁隐居教授,辟为祭酒”数句。   〔二〕 “奉”,字误,当作“来”,二字形近易误。范晔后汉书周黄徐姜申屠传序作“至”。   〔三〕 “臣故不敢不来”,此条聚珍本作“郇恁,字君大,雁门人也。隐居教授,东平宪王苍为骠骑,开东合,延贤士,辟恁,署为祭酒,敬礼焉。后朝会,明帝戏之曰:‘先帝征君不来,骠骑辟君而来,何也?’恁曰:‘先君秉德以惠下,臣可以礼进退。骠骑执法御臣,臣惧法而至。’月余遂去官”。文字详于文选卷六0所引。   冯良   南阳冯良少作县吏,〔一〕耻在冢役,因坏车杀马,毁裂衣冠。主挞之。从杜抚学。妻子见车有死马,谓为盗贼所害。良志行高洁,约礼者也。〔二〕书钞卷七七   〔一〕 “冯良”,范晔后汉书卷五三周燮传、袁宏后汉纪卷一七略载其事。范书云良字君郎,袁纪云良字君卿。   〔二〕 “约礼者也”,此有脱误。范晔后汉书周燮传云:良“志行高整,非礼不动”。袁宏后汉纪卷一七云:良“虽处幽闇,必自整顿,非礼不动”。此条唐类函卷六0引作“冯良少作县吏,耻在冢役,因坏车杀马,毁裂衣冠,从杜抚学”。姚本同。聚珍本“冯良少作县吏”句作“冯良字君郎,南阳人,少作县吏”,余亦与唐类函所引同。此条陈禹谟刻本书钞引作“冯良少作县吏,耻在冢役”,多有脱漏。   杨震   杨震,〔一〕字伯起,少好学,〔二〕受欧阳尚书于太常桓郁,〔三〕明经博览,无不穷究。诸儒为之语曰:“关西孔子杨伯起。” 御览卷六一二  杨震,字伯起,弘农人。性公廉,不受私谒,子孙常蔬食步行,故旧长者或欲令为开产业,震不肯,曰:“使后世称为清白吏子孙,以此遗之,不亦厚乎!”为东莱太守,道经昌邑,邑令王密故所举茂才,夜怀金十斤以遗震。震曰:“故人知君,君不知故人,何也?”密曰:“夜无知者。”震曰:“天知,神知,何谓无知?”〔四〕御览卷四二五   杨震为太尉,性忠诚,〔五〕每陈谏诤,中常侍樊丰等谮之,收印绶,归本郡。震到洛阳都亭,顾谓子及门生曰:“吾蒙恩居上司,奸臣狡猾而不能诛,嬖人倾乱而不能禁,〔六〕帑藏空虚,赏赐不节,而不能塞,何面以见日月。”遂仰鸩而死。书钞卷五一   〔一〕 “杨震”,范晔后汉书卷五四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三、司马彪续汉书卷四、华峤后汉书卷一、袁山松后汉书。袁宏后汉纪卷一七、隶释卷一二太尉杨震碑亦略载其事。   〔二〕 “少好学”,此句原无,御览卷四九五引有“少学”二字。范晔后汉书杨震传云:“震少好学,受欧阳尚书于太常桓郁。”是“少学”二字当作“少好学”三字,今据补入。   〔三〕 “太常”,此二字原无,御览卷四九五引有,范晔后汉书杨震传同,今据增补。   〔四〕 “何谓无知”,此条书钞卷三七、卷三八亦引,字句简略。   〔五〕 “性忠诚”,此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初学记卷一一引亦有此句,今据增补。   〔六〕 “嬖人”,姚本、聚珍本作“宠嬖”,初学记卷一一引同。范晔后汉书杨震传载震言云:“疾奸臣狡猾而不能诛,恶嬖女倾乱而不能禁。”   杨秉   杨秉谏桓帝曰:〔一〕“王者至尊,出入有常,警跸而行,清室而止。”〔二〕御览卷六八0   〔一〕 “杨秉”,字叔节,杨震中子,范晔后汉书卷五四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四。袁宏后汉纪卷二二、蔡中郎文集卷三司空杨秉碑亦略载其事。   〔二〕 “清室而止”,姚本、聚珍本皆未辑此句。此条书钞卷一三0亦引,字句稍有不同。范晔后汉书杨秉传云:“桓帝即位,以明尚书征入劝讲,拜太中大夫、左中郎将,迁侍中、尚书。帝时微行,私过幸河南尹梁胤府舍。是日大风拔树,昼昏,秉因上疏谏曰:‘……王者至尊,出入有常,警跸而行,静室而止。……’”   杨赐〔一〕   光和中,有虹蜺昼降嘉德殿,上引杨赐等入金商门崇德署,〔二〕问以祥异。对曰:“按春秋谶曰:‘天投蜺,天下怨,〔三〕海内乱。’加四百之期,象见吉凶,圣人则之。〔四〕今妾媵嬖人阉尹之徒,共专国朝,欺罔日月。而今缙绅之徒委伏畎亩,口诵尧、舜之言,身蹈绝俗之行,亡捐沟壑,〔五〕不见逮及,冠履倒易,陵谷代处。” 御览卷四五三  杨赐,字伯献,代刘郃为司徒,〔六〕帝欲造毕圭灵昆苑,赐上疏谏曰:“窃闻使者并规度城南民田,〔七〕欲以为苑。昔先王造囿,裁足以脩三驱之礼,薪莱刍牧,皆悉往焉。先帝之制,左开鸿池,右作上林,不奢不约,以合礼中。今猥规郊城之地,以为苑囿,广坏田园,废居民,畜禽兽,殆非所谓保赤子之义。”御览卷四五三   杨赐以病罢。〔八〕居无何,拜太常,诏赐御府衣一袭,自所服冠帻绶,玉壶革带,金错钩佩。〔九〕初学记卷二0   〔一〕 “杨赐”,杨秉之子,范晔后汉书卷五四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四。袁宏后汉纪卷二五,蔡中郎文集卷三汉太尉杨公碑、文烈侯杨公碑亦略载其事。   〔二〕 “上引杨赐等入金商门崇德署”,时杨赐为光禄大夫。“崇德署”三字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八七八引亦有,范晔后汉书杨赐传同,今据增补。后汉书杨赐传王先谦集解引蔡邕集云:“光和元年七月十日,诏书尺一,召光禄大夫杨赐,谏议大夫马日磾,议郎张华、蔡邕,太史令单飏诣金商门,引入崇德殿署内南辟帏中为都坐,漏入未尽三刻,中常侍育阳侯曹节、冠军侯王甫从东省出就都坐。东西十门,刘宠、庞训北面,赐南面,日磾、华、邕西面,受诏书各一通,尺一木板草两。常侍又谕旨:‘朝廷以灾异忧惧,特旨密问政事所变改施行,务令分明。’赐等称臣再拜受诏,起就坐,又人各二处,给笔砚为对。”可与此互证。   〔三〕 “天下怨”,此三字原作“恐”,今据聚珍本和范晔后汉书杨赐传校改。御览卷八七八引作“天下恐”,仅“恐”字有误。   〔四〕 “加四百之期,象见吉凶,圣人则之”,范晔后汉书杨赐传载赐对云:“……案春秋谶曰:‘天投蜺,天下怨,海内乱。’加四百之期,亦复垂及。昔虹贯牛山,管仲谏桓公无近妃宫。易曰:‘天垂象,见吉凶,圣人则之。’……”是此文多有删节。“加四百之期”,谓汉祚终于四百年。范书献帝纪赞云:“终我四百。”李贤注引春秋演孔图云:“刘四百岁之际,褒汉王辅,皇王以期,有名不就。”可见当时谶书有汉祚以四百年为期之说。   〔五〕 “亡”,范晔后汉书杨赐传作“弃”。   〔六〕 “代刘郃为司徒”,据范晔后汉书灵帝纪,杨赐两为司徒,熹平五年,从光禄大夫代袁隗为司徒,明年免。光和二年,司徒刘郃下狱死,赐从光禄勋为司徒,四年免。   〔七〕 “窃闻使者并规度城南民田”,“并”字下范晔后汉书杨赐传有“出”字。   〔八〕 “杨赐以病罢”,谓光和四年罢司徒官。   〔九〕 “金错钩佩”,此条书钞卷一九、类聚卷六七、御览卷六九六、万花谷后集卷一八、玉海卷九0亦引,字句互有同异。   张纲〔一〕   梁冀作平上軿车,侍御史张纲独埋轮于洛阳都亭,〔二〕曰:“豺狼当路,安问狐狸!”遂奏冀。御览卷七七三   〔一〕 “张纲”,字文纪,犍为武阳人,范晔后汉书卷五六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三、司马彪续汉书卷四。   〔二〕 “侍御史张纲独埋轮于洛阳都亭”,顺帝汉安元年八月,遣杜乔、周举、郭遵、冯羡、栾巴、周栩、刘班、张纲八使巡行风俗,举实臧否。七使皆受命之部,独张纲埋其车轮于洛阳都亭,上书奏劾梁冀。事见范晔后汉书顺帝纪、张纲传。   陈球   陈球迁繁阳令,〔一〕清高不动。〔二〕姚本  陈球为零陵,州兵朱盖等反。球城守,弦大木为弓,羽矛为矢,引机发之,射千余步,斩盖等。〔三〕事类赋卷一三   〔一〕 “陈球”,字伯真,下邳淮浦人,范晔后汉书卷五六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三、司马彪续汉书卷四、张璠汉记。“迁”,聚珍本作“为”。   〔二〕 “清高不动”,此条不知姚本从何书辑录。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七八、唐类函卷六0引续汉书与此条文字全同,疑此条出续汉书,姚本误辑,而聚珍本又据姚本辑录。范晔后汉书陈球传云:“阳嘉中,举孝廉,稍迁繁阳令。时魏郡太守讽县求纳货贿,球不与之,太守怒而挝督邮,欲令逐球。督邮不肯,曰:‘魏郡十五城,独繁阳有异政,今受命逐之,将致议于天下矣。’太守乃止。”隶释卷一0太尉陈球碑云:“换东城门候,虔恭职司,夙夜匪解。迁繁阳令,宽以□□温。”可与此相证。   〔三〕 “斩盖等”,范晔后汉书陈球传云:球“辟公府,举高第,拜侍御史。是时桂阳黠贼李研等群聚寇钞,陆梁荆部,州郡懦弱,不能禁,太尉杨秉表球为零陵太守。球到,设方略,期月间,贼虏消散。而州兵朱盖等反,与桂阳贼胡兰数万人转攻零陵。零陵下湿,编木为城,不可守备,郡中惶恐。掾史白遣家避难,球怒曰:‘太守分国虎符,受任一邦,岂顾妻孥而沮国威重乎?复言者斩!”乃悉内吏人老弱,与共城守,弦大木为弓,羽矛为矢,引机发之,远射千余步,多所杀伤。贼复激流灌城,球辄于内因地势反决水淹贼。相拒十余日,不能下。会中郎将度尚将救兵至,球募士卒,与尚共破斩朱盖等”。所述情节较详,事类赋所引东观汉记当有节删。   杜安   杜安,〔一〕字伯夷,〔二〕贵戚慕其名,或遗其书,〔三〕安不发,悉壁藏之。后捕贵戚宾客,安开壁出书,〔四〕而封如故,由是不罹其患。御览卷四三0   〔一〕 “杜安”,范晔后汉书卷五七杜根传略载其事。   〔二〕 “字伯夷”,此句下聚珍本有“颍川定陵人”一句,系据范晔后汉书杜根传增补。   〔三〕 “其”,聚珍本同。按原本作“之”。范晔后汉书杜根传云:“京师贵戚慕其名,或遗之书。”同书乐恢传李贤注引华峤后汉书与范书同。   〔四〕 “开”,原误作“闻”,聚珍本作“开”,今据改。范晔后汉书杜根传,又乐恢传李贤注引华峤后汉书亦皆作“开”。   杜根〔一〕   和熹邓后临朝,权在外戚。杜根以安帝年长,宜亲政事,乃与同时郎上书直谏。〔二〕太后大怒,收执根等,令盛以缣囊,〔三〕于殿上扑杀之。执法者以根知名,语行事人使不加力,既而载出城外,根得苏。太后使人检视,遂诈死,三日,目中生蛆,因得逃窜也。及邓氏诛,〔四〕根方归,征拜侍御史。〔五〕御览卷四九四   〔一〕 “杜根”,字伯坚,颍川定陵人,范晔后汉书卷五七有传。   〔二〕 “同时”,范晔后汉书杜根传同,聚珍本作“同舍”。   〔三〕 “缣”,原误作“嫌”。聚珍本作“缣”,范晔后汉书杜根传同,今据改。   〔四〕 “及邓氏诛”,此下三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四八三引亦有,今据增补。   〔五〕 “征拜侍御史”,此条御览卷三六六亦引,文字简略。   李云   白马令李云。〔一〕桓帝诛大将军梁冀,而中常侍单超等五人皆以诛冀功并封列侯。又立掖庭民女亳氏为皇后,数月间,后家封四人,〔二〕赏赐巨万。时地数震裂,众灾频降。云素刚,忧国,乃露布上书,〔三〕移副三府,〔四〕曰:“孔子曰:‘帝者,谛也。’〔五〕今官位错乱,小人谄进,财货公行,政令日损,〔六〕是帝欲不谛乎?”帝得奏,震怒,下有司送云黄门北寺狱。御览卷四五三  白马令李云坐直谏系狱,弘农五官掾杜众伤其忠直获罪,上书愿与云俱得死,遂俱死狱中。御览卷二六四   〔一〕 “李云”,字行祖,甘陵人,范晔后汉书卷五七有传。   〔二〕 “后家封四人”,范晔后汉书李云传李贤注云:“时封后兄康为比阳侯,弟统昆阳侯,统从兄会安阳侯,统弟秉为淯阳侯。”   〔三〕 “露布”,不加封检,公开宣露。   〔四〕 “副”,此字原脱,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李云传亦有此字,今据增补。“副”即副本。   〔五〕 “帝者,谛也”,独断卷上云:“帝者,谛也,能行天道,事天审谛。”风俗通义皇霸篇五帝条云:“帝者任德设刑以则象之。言其能行天道,举错审谛。”御览卷七六引汉官仪云:“帝者德象天地,言其能行天道,举错审谛,父天母地,为天下主。”范晔后汉书李云传李贤注引春秋运斗枢云:“五帝修名立功,修德成化,统调阴阳,招类使神,故称帝。帝之言谛也。”又引郑玄注云:“审谛于物也。”初学记卷九、御览卷七六引春秋元命包,又礼记玉藻正义、明堂位正义引孝经援神契,并云“帝者,谛也”。可见以“谛”释“帝”,是汉人的一种普遍观念。   〔六〕 “令”,范晔后汉书李云传作“化”。   蔡邕   蔡邕,〔一〕诏问有黑气堕温明殿东庭中,如车盖,腾起奋迅,五色,有头,体长十余丈,形似龙,似虹蜺。邕对:“虹着于天,而降施于庭,以臣所闻,则所谓天投蜺者也。”〔二〕聚珍本  虹昼见御座殿庭前,〔三〕色青赤。上引邕问之,对曰:“虹蜺,小女子之祥。”〔四〕聚珍本   蔡邕徙朔方,〔五〕上书求还,续成十志。〔六〕初学记卷二一   〔一〕 “蔡邕”,字伯喈,陈留圉人,范晔后汉书卷六0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三、司马彪续汉书卷四、华峤后汉书卷二、张璠汉记。袁宏后汉纪卷二七亦略载其事。   〔二〕 “则所谓天投蜺者也”,此条不知聚珍本从何书辑录。范晔后汉书灵帝纪光和元年载:“六月丁丑,有黑气堕所御温德殿庭中。”李贤注引东观汉记云:“堕所御温明殿庭中,如车盖隆起,奋迅,五色,有头,体长十余丈,形貌似龙。”字句略于聚珍本所辑。御览卷一四引名臣蔡邕奏云:“诏曰:‘有黑气堕温殿东庭中,如车盖,腾起奋迅,五色,有头,体长十余丈,形似龙,占者以虹蜺对。’‘虹着于天,而降于庭,以臣之闻,则天所投虹者也。’”字句有脱漏。疑聚珍本即据范书灵帝纪李贤注所引东观汉记和御览卷一四所引名臣奏辑录,字句又稍有校改。司马彪续汉书五行志云:“灵帝光和元年六月丁丑,有黑气堕北宫温明殿东庭中,黑如车盖,起奋讯,身五色,有头,体长十余丈,形貌似龙。上问蔡邕,对曰:‘所谓天投蜺者也。……’”   〔三〕 “虹昼见御座殿庭前”,范晔后汉书灵帝纪光和元年载:“秋七月壬子,青虹见御座玉堂后殿庭中。”李贤注云:“洛阳宫殿名,南宫有玉堂前、后殿。”而杨赐传云:“光和元年,有虹蜺昼降于嘉德殿前。”   〔四〕 “小女子之祥”,此条不知聚珍本从何书辑录。御览卷一四引张璠汉记云:“灵帝光和元年,虹昼见御座殿庭前,色青赤。上引蔡邕问之,对曰:‘虹蜺,小女子之祥。’”疑聚珍本误以汉记文字辑入东观汉记。   〔五〕 “蔡邕徙朔方”,光和元年,虹蜺昼降御座殿庭前,灵帝召邕等入崇德殿,使中常侍曹节、王甫就问灾异起因和消除灾异的措施。邕“披露失得,指陈政要”,触犯了曹节等权贵人物,获罪,与家属髡钳徙朔方。事详范晔后汉书蔡邕传、杨赐传。   〔六〕 “续成十志”,范晔后汉书蔡邕传云:“邕前在东观,与卢植、韩说等撰补后汉记,会遭事流离,不及得成,因上书自陈,奏其所着十意。”李贤注云:“犹前书十志也。邕别传曰:‘邕昔作汉记十意,未及奏上,遭事流离,因上书自陈曰:“臣既到徙所,乘塞守烽,职在候望,忧怖焦灼,无心能复操笔成草,致章阙廷。诚知圣朝不责臣谢,但怀愚心有所不竟。臣自在布衣,常以为汉书十志下尽王莽而止,光武以来唯记纪传,无续志者。臣所事师故太傅胡广,知臣颇识其门户,略以所有旧事与臣。虽未备悉,粗见首尾,积累思惟,二十余年。不在其位,非外史庶人所得擅述。天诱其衷,得备着作郎,建言十志皆当撰录。会臣被罪,逐放边野,恐所怀随躯朽腐,抱恨黄泉,遂不设施,谨先颠踣,科条诸志,臣欲删定者一,所当接续者四,前志所无臣欲着者五,及经典群书所宜捃摭,本奏诏书所当依据,分别首目,并书章左,惟陛下留神省察。臣谨因临戎长霍圉封上。”’有律历意第一,礼意第二,乐意第三,郊祀意第四,天文意第五,车服意第六。”史通称邕于熹平中作“朝会、车服二志”,是十意中又有朝会意。今十意中可考者仅七篇,其余三篇已无从得知。   左雄〔一〕   刘据为大司农,以职事被谴,召诣尚书,将加捶挞。尚书左雄谏帝曰:“九卿位亚三公,行则鸣玉。〔二〕孝明永平始加扑罚,非古制也。”帝从之,卿于是始免扑捶。御览卷二三二   〔一〕 “左雄”,字伯豪,南阳涅阳人,范晔后汉书卷六一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三、司马彪续汉书卷四。   〔二〕 “行则鸣玉”,礼记玉藻云:“公侯佩山玄玉而朱组绶,大夫佩水苍玉而缁组绶。”   周举   周举,〔一〕字宣光,姿貌短陋,而博学洽闻,为儒者所宗,京师语曰:“五经纵横周宣光也。”〔二〕御览卷六一五   〔一〕 “周举”,汝南汝阳人,范晔后汉书卷六一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四、张璠汉记。袁宏后汉纪卷一九亦略载其事。   〔二〕 “也”,聚珍本无此字,范晔后汉书周举传、袁宏后汉纪卷一九同。   黄香   黄香,〔一〕字文强,〔二〕江夏安陆人。〔三〕父况为郡五官掾。〔四〕刘设教令署香门下孝子,〔五〕数占见。况举孝廉,贫无奴仆,香躬亲勤苦,〔六〕尽心供养,冬无葱被,而亲极滋味。暑即扇床枕,寒即以身温席。〔七〕书钞卷一二九  黄香,字文强,江夏安陆人。年九岁,失母,思慕憔悴,殆不免丧,乡人称其至孝。年十二,博览传记。京师号曰“日下无双,江夏黄香”。〔八〕御览卷三八四   黄香,字文强,年十二,家业虚贫,衣食不赡,舅龙乡侯为作衣被,不受。御览卷五二一   章帝诏黄香令诣东观,读所未尝见书,谓诸生曰:“此日下无双,江夏黄童也。”〔九〕御览卷六一六   章帝赐黄香淮南、孟子各一通。〔一0〕书钞卷一0一   黄香为郎,召诣安福殿,赐钱三万,黄白葛各一端。〔一一〕御览卷八一九   黄香知古今,记群书无不涉猎,〔一二〕兼好图谶天官星气钟律历筭,〔一三〕穷极道术。京师号曰“天下无双,江夏黄童”。国士瞻重,〔一四〕京师贵戚慕其声名,更馈衣物。拜尚书郎。御览卷二一五   黄香,字文强,拜尚书郎,数陈得失,赏赐常增异同位。时车驾居南宫,尚书新成,诏赐演什物。以香父在,赐卧几、灵寿杖。〔一五〕书钞卷六0   黄香为尚书郎,尝独止宿台上,昼夜不离省闼,上闻善之。〔一六〕御览卷二一五   黄香拜左丞,〔一七〕功满当迁,和帝留,〔一八〕增秩。书钞卷六0   黄香上疏曰:“以锥刀小用,蒙见宿留。”〔一九〕文选卷三七曹植求自试表李善注   黄香为尚书,晓习边事,每行军调度,动得事中。〔二0〕上知其勤,数加赏赐。御览卷二七八   黄香为尚书令,〔二一〕上爱其才,每朝台阁,遂见尊重。香之勤力忧公,畏慎周密,每用奏议,所建画未尝流布。然执事平法,常持轻类,全活非一。书钞卷五九   黄香,字文强,迁魏郡太守,〔二二〕俗每交代,〔二三〕添设储峙辄数千万。香未入界,移敕悉出所设什器。及到,颇有,即彻去。到官之日,不祭灶求福,闭门绝客。书钞卷三八   〔一〕 “黄香”,范晔后汉书卷八0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五、司马彪续汉书卷五。   〔二〕 “字文强”,学林卷七扇枕条云:范晔后汉书“香本传字文彊,而东观汉记字文孺。尝观诸史所引东观汉记,其言亦有无伦义而不可取信者,盖当时所记,多出于风传,如西京杂记、李肇国史补类,未必皆可信。而后之作史者往往多取而编入史中,不能不招瑕也”。他书所引东观汉记皆云黄香字文强,学林作者王观国所见东观汉记作“文孺”,字有讹误,不足为据。   〔三〕 “江夏安陆人”,此句原无,御览卷二六四、卷三八四引有,今据增补。   〔四〕 “掾”,原脱此字,书钞卷七七引有,今据增补。汉代制度,郡置五官掾,署功曹及诸曹事,为郡主要员吏之一。   〔五〕 “刘设教令署香门下孝子”,此句脱误较多。范晔后汉书黄香传云:香“年九岁,失母,思慕憔悴,殆不免丧,乡人称其至孝。年十二,太守刘护闻而召之,署门下孝子,甚见爱敬”。由是可以推知此句大意。   〔六〕 “躬亲勤苦”,书钞卷七七引作“躬勤劳苦”,初学记卷一七,类聚卷二0、卷六九,御览卷七0九引作“躬执勤苦”,御览卷二六四引作“躬勤左右”。   〔七〕 “暑即扇床枕,寒即以身温席”,此二句原无,姚本有,类聚卷二0引亦有,今据增补。又书钞卷一三三,初学记卷一七,类聚卷六九,御览卷二六四、卷四一二、卷七0二、卷七0七、卷七0九,类林卷一、卷一三,合璧事类外集卷五一亦引,文字互有异同。鸣沙石室古籍丛残所收古类书引作“冬温席,恐其寒,夏扇枕,恐其热”,字句多有改易。此条聚珍本据各书引征连缀为“黄香,字文彊,江夏安陆人也。父况,举孝廉,为郡五官掾,贫无奴仆,香躬执勤苦,尽心供养,冬无被葱,而亲极滋味,暑即扇床枕,寒即以身温席”。事类赋卷一四引作“黄香至孝,夏以扇侍于亲侧”。学林卷七扇枕条云:“后汉黄香传不载扇枕事,陶渊明作孝士传赞曰:‘黄香九岁失母,事父竭力以致孝养,暑月则扇床枕。’李瀚蒙求曰:‘黄香扇枕。’注蒙求者引东观汉记曰:‘黄香事母至孝,暑月扇枕。’在渊明传则云‘事父’,在东观汉记则云‘事母’,世患无所质证。观国按:后汉书黄香传:‘年九岁失母,思慕憔悴,殆不免丧,乡人称其至孝。年十二,太守刘护闻而召之,辟门下孝子。香家贫,内无仆妾,躬执苦勤,尽心奉养,遂博学经典。’盖本传先云‘九岁失母’,后云‘年十二,太守召为门下孝子,家贫,尽心奉养’,则香犹有父在而尽心奉养也,然则香为父扇枕可知矣。”   〔八〕 “日下无双,江夏黄香”,此二句御览卷四九五引作“天下无双,江夏黄童”。   〔九〕 “江夏黄童也”,此条书钞卷九八、类聚卷五五、鸣沙石室古籍丛残所收古类书亦引,文字大同小异。   〔一0〕“章帝赐黄香淮南、孟子各一通”,此条聚珍本连缀于上条之前,有失原书旧貌。书钞卷一九引云:“黄香诣东观,赐淮南、孟子。”可见黄香获赐淮南子、孟子二书是在诏许入东观读书之后。   〔一一〕“黄白葛各一端”,“葛”,聚珍本作“絺”。此条杜工部草堂诗笺补遗卷三送段功曹归广州引作“黄香为郎,召诣安福殿,赐白葛各一端”。文句有删节,“赐”字下又脱“黄”字。   〔一二〕“记”,此字上或下脱漏一字。御览卷六一二引谢承后汉书无此字。   〔一三〕“好”,姚本、聚珍本作“明”,初学记卷一一引同。   〔一四〕“国士瞻重”,此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初学记卷一一引同,今据增补。   〔一五〕“赐卧几、灵寿杖”,此条聚珍本仅辑“以香父尚在,赐卧几、灵寿杖”二句。按御览卷七一0引云:“黄香为尚书郎,以香父尚在,赐卧几、灵寿杖。”可见聚珍本是据御览辑录。此条书钞卷一九亦引,文字极简略。   〔一六〕“上闻善之”,此条书钞卷三六、卷六0亦引,文字微异。聚珍本把此条文字连缀于上条之前,与原书不符。范晔后汉书黄香传云:“后召诣安福殿言政事,拜尚书郎,数陈得失,赏赉增加。常独止宿台上,昼夜不离省闼,帝闻善之。”由是可知,陈得失,被赏赐在前,止宿台上,不离省闼在后。   〔一七〕“黄香拜左丞”,事在和帝永元四年,见范晔后汉书黄香传。   〔一八〕“和帝留”,晏元献公类要卷一四引同。聚珍本作“诏书留”。   〔一九〕“蒙见宿留”,此条文选卷三七曹植求通亲亲表李善注亦引。   〔二0〕“中”,聚珍本作“理”。   〔二一〕“黄香为尚书令”,和帝永元六年,黄香迁尚书令,见范晔后汉书黄香传。此下四句聚珍本无。   〔二二〕“迁魏郡太守”,事在殇帝延平元年,见范晔后汉书黄香传。   〔二三〕“俗每交代”,此句姚本、聚珍本作“俗每太守将交代”。   黄琼   黄琼,〔一〕字世英,以德行高妙,公车征拜议郎,〔二〕丰之职也。〔三〕书钞卷五六   〔一〕 “黄琼”,范晔后汉书卷六一有传。袁宏后汉纪卷二二亦略载其事。   〔二〕 “公车征拜议郎”,范晔后汉书黄琼传载:“永建中,公卿多荐琼者,于是与会稽贺纯、广汉杨厚俱公车征。……琼至,即拜议郎,稍迁尚书仆射。”   〔三〕 “丰之职也”,此句字有衍误,永乐大典卷二七二七引无“之”字。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此句。   黄琬   黄琬,〔一〕字子琰,江夏安陆人。琬少失父,曾祖香,祖琼,并有高名。〔二〕姚本   〔一〕 “黄琬”,范晔后汉书卷六一有传。袁宏后汉纪卷二七亦略载其事。   〔二〕 “并有高名”,此条又见聚珍本,惟无“江夏安陆人”一句。二本辑自何书,不详。   李固   李固,〔一〕字子坚,汉中南郑人也,司徒郃之子。固貌状有奇表,鼎角匿犀,足履龟文。〔二〕少好学,常步行随师,不远千里。御览卷七二九   〔一〕 “李固”,范晔后汉书卷六三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三、司马彪续汉书卷四、张璠汉记。   〔二〕 “鼎角匿犀,足履龟文”,范晔后汉书李固传李贤注云:“鼎角者,顶有骨如鼎足也。匿犀,伏犀也。谓骨当额上入发际隐起也。足履龟文者二千石,见相书。”   陈寔   陈寔在乡闾,〔一〕平心率物。有盗夜入其室,止于梁上。寔命子孙训之曰:“不善之人未必本不慈,习与性成,如梁上君子是也。”盗惊,自投地。寔徐譬之曰:“视君状貌,不似恶人,宜深克己反善,然当由贫,今遗绢二疋。”自是一县无复盗窃。〔二〕记纂渊海卷六0   〔一〕 “陈寔”,字仲弓,颍川许人,范晔后汉书卷六二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三、司马彪续汉书卷四、华峤后汉书卷二。袁宏后汉纪卷二三略载其事。蔡中郎文集卷二有文范先生陈仲弓铭、二陈太丘碑,隶释卷一八有太丘长陈寔坛碑,隶续卷一九有司空掾陈寔残碑,亦皆载录其事。   〔二〕 “自是一县无复盗窃”,范晔后汉书陈寔传云:“寔在乡闾,平心率物。……时岁荒民俭,有盗夜入其室,止于梁上。寔阴见,乃起自整拂,呼命子孙,正色训之曰:‘夫人不可不勉。不善之人未必本恶,习以性成,遂至于此,梁上君子者是矣!’盗大惊,自投于地,稽颡归罪。寔徐譬之曰:‘视君状貌,不似恶人,宜深克己反善。然此当由贫困。’令遗绢二匹。自是一县无复盗窃。”与此大同小异。   吴佑   吴佑,〔一〕字季英,陈留长垣人。父恢,为南海太守。佑年十二,恢欲杀青简以写经书,佑谏曰:“今大人逾越五岭,远在海滨,其俗旧多珍怪。此书若成,则载之兼两。昔马援以薏苡兴谤,〔二〕王阳以衣囊邀名。〔三〕嫌疑之间,诚先贤所慎也。”恢乃止,抚其首曰:“吴氏世不乏季子矣。”〔四〕御览卷三八四  吴佑年二十丧父独居,家无担石,而不受赡遗。常牧豕于长垣泽中,行吟经书。遇父故人,谓之曰:“卿二千石子,而杖鞭牧豕,纵子无耻,奈君父何?”佑辞谢而已,守志如初。〔五〕类聚卷九四   公沙穆来游太学,无资粮,乃变服客佣,为吴佑赁舂。佑与语,大惊,遂共定交于杵臼之间。〔六〕御览卷八二九   吴佑,字季英,陈留人。迁胶东侯相,〔七〕政唯仁简,以身率物。民有相争诉者,辄闭合自责,然后科其所讼,〔八〕以道譬之。或身到闾里,重相和解。自是之后,争隙省息,吏民不欺。御览卷二四八   〔一〕 “吴佑”,范晔后汉书卷六四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四、袁山松后汉书、张璠汉记。袁宏后汉纪卷二一亦略载其事。   〔二〕 “昔马援以薏苡兴谤”,范晔后汉书马援传云:“援在交址,常饵薏苡实,用能轻身省欲,以胜瘴气。南方薏苡实大,援欲以为种,军还,载之一车。时人以为南土珍怪,权贵皆望之。援时方有宠,故莫以闻。及卒后,有上书谮之者,以为前所载还,皆明珠文犀。马武与于陵侯侯昱等,皆以章言其状,帝益怒。援妻孥惶惧,不敢以丧还旧茔,裁买城西数亩地槁葬而已,宾客故人莫敢吊会。”李贤注引神农本草经云:“薏苡味甘,微寒,主风湿痹下气,除筋骨邪气,久服轻身益气。”   〔三〕 “王阳以衣囊邀名”,“王”字原误作“其”,聚珍本作“王”,与范晔后汉书吴佑传同,今据改正。王吉字子阳,汉书艺文志云:“传齐论者,昌邑中尉王吉、少府宋畸、御史大夫贡禹、尚书令五鹿充宗、胶东庸生,唯王阳名家。”颜师古注云:“王吉字子阳,故谓之王阳。”汉书王吉传云:吉“好车马衣服,其自奉养极为鲜明,而亡金银锦绣之物。及迁徙去处,所载不过囊衣,不畜积余财。去位家居,亦布衣疏食。天下服其廉而怪其奢,故俗传‘王阳能作黄金’”。风俗通义正失篇王阳能铸黄金条亦载此事。   〔四〕 “季子”,谓季札。   〔五〕 “守志如初”,此条初学记卷二九亦引,字句稍略。   〔六〕 “遂共定交于杵臼之间”,此条御览卷七六二亦引,字句微异。   〔七〕 “迁胶东侯相”,原无“侯”字,御览卷四一九引有此字,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吴佑传云:“佑以光禄四行迁胶东侯相。”   〔八〕 “然后科其所讼”,此句御览卷四一九引作“然后断其讼”。   任尚   任尚编草为船,〔一〕置于□上以渡河,掩击羌胡。书钞卷一三八   〔一〕 “任尚”,范晔后汉书无传,其事散见安帝纪、西羌传等篇。   张耽〔一〕   耽将吏兵,绳索相悬,上通天山。〔二〕范晔后汉书卷六顺帝纪李贤注   〔一〕 “张耽”,范晔后汉书无传。   〔二〕 “上通天山”,范晔后汉书顺帝纪永和六年载:“使匈奴中郎将张耽大破乌桓、羌胡于天山。”其下李贤引此文作注。   朱遂   中山相朱遂到官,〔一〕不出奉祠北岳。诏曰:“灾暴缘类,符验不虚,政失厥中,狼灾为应,至乃残食孩幼,朝廷愍悼,思惟咎征,博访其故。山岳尊灵,国所望秩,而遂比不奉祠,怠慢废典,不务恳恻,淫刑放滥,害加孕妇,毒流未生,感和致灾。其详思改救,追复所失。有不遵宪,举正以闻。”〔二〕司马彪续汉书五行志刘昭注   〔一〕 “朱遂”,不见范晔后汉书。   〔二〕 “举正以闻”,司马彪续汉书五行志云:“顺帝阳嘉元年十月中,望都蒲阴狼杀童儿九十七人。时李固对策,引京房易传曰:‘君将无道,害将及人,去之深山以全身,厥妖狼食人。’陛下觉寤,比求隐滞,故狼灾息。”其下刘昭引此条文字作注。   张奂   张奂,〔一〕字然明,为安定属国都尉。〔二〕羌离湳上奂马二十匹,〔三〕奂召主簿张祁入,于羌前以酒酹地曰:“使马如羊,〔四〕不以入厩。使金如粟,不得入怀。”尽还不受。类聚卷九三  张奂,使匈奴中郎将,〔五〕时休屠各及朔方乌桓并同反叛,〔六〕遂烧度辽将军门,〔七〕引屯赤坑,〔八〕烟火相望。兵众大恐,各欲亡去。奂安坐帷中,与弟子诵书自若,〔九〕军士稍安。〔一0〕初学记卷一八   桓帝时,〔一一〕张奂为武威太守,〔一二〕其妻怀孕,梦见带奂印绶,登楼而歌。乃讯之于占者,曰:“必生男,复临兹邦,〔一三〕命终此楼。”既而生猛,〔一四〕以建安中为武威太守,〔一五〕杀刺史邯郸商,州兵围之急,猛耻见擒,乃登楼自焚而死。御览卷三六0   〔一〕 “张奂”,敦煌渊泉人,范晔后汉书卷六五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四、司马彪续汉书卷四、华峤后汉书卷二。袁宏后汉纪卷二二亦略载其事。   〔二〕 “为安定属国都尉”,桓帝永寿元年,张奂为安定属国都尉。见范晔后汉书张奂传。   〔三〕 “羌离湳上奂马二十匹”,范晔后汉书张奂传云:“羌豪帅感奂恩德,上马二十匹,先零酋长又遗金鐻八枚。”故下文有“使金如粟”之语。此句下当有遗金鐻事,今脱去。   〔四〕 “如羊”,与下文“如粟”,皆以喻多。   〔五〕 “使匈奴中郎将”,原无“中郎将”三字,姚本、聚珍本同。书钞卷一三二、御览卷七00引有,今据增补。据范晔后汉书张奂传,奂由安定属国都尉迁使匈奴中郎将。   〔六〕 “时休屠各及朔方乌桓并同反叛”,原无“时”字、“各”字,御览卷七00引有,书钞卷一三二引亦有“各”字,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张奂传与此文字全同。   〔七〕 “遂烧度辽将军门”,范晔后汉书张奂传李贤注:“时度辽将军屯五原。”   〔八〕 “引屯赤坑”,此句姚本、聚珍本作“列屯赤地”,书钞卷一三二、初学记卷二五引同。按“引屯赤坑”句不误,范晔后汉书张奂传作“引屯赤坑”。“坑”、“坑”二字同。   〔九〕 “诵书”,书钞卷一三二引作“讲论”,御览卷七00引作“讲书”。   〔一0〕“军士稍安”,此条万花谷后集卷一六、合璧事类卷三三亦引,字句大同小异。   〔一一〕“桓帝时”,此句原无,御览卷三九九引有,今据增补。   〔一二〕“张奂为武威太守”,范晔后汉书张奂传云:“延熹元年,鲜卑寇边,奂率南单于击之,斩首数百级。明年,梁冀被诛,奂以故吏免官禁锢。……在家四岁,复拜武威太守。”   〔一三〕“兹”,御览卷三九九引作“此”。   〔一四〕“生猛”,御览卷三九九引作“生子猛”。   〔一五〕“以建安中为武威太守”,此句以下御览卷三九九引作“建安中为武威太守,前郡守邯郸商为猛所杀,据郡反,为韩遂所攻。自知必死,乃登楼自烧而终”。   段颎   段颎,〔一〕字纪明,有文武智略。窦谗等聚众为乱,〔二〕诏遣中郎将有文武者,尹颂时表用颎。其日拜颎,授节剑佩刀衣裳车马束帛,将平阳骑。颎到所,设施方略,纠举通急,行古司马兵法、孙吴之术,旬月群盗悉破。〔三〕书钞卷六三  段颎破羌,〔四〕明年春,余羌复与绕河大寇张掖。〔五〕颎下马大战,〔六〕力尽,虏亦引退。〔七〕颎追斩之,〔八〕且追且战,昼夜相攻,〔九〕割肉食雪,四十余日。书钞卷一五二   段颎上疏曰:“先零东羌讨之难破,降为上策,战为下计。”〔一0〕文选卷五六陆倕石阙铭李善注   太后诏云:“此以慰种光、马贤等亡魂也。”〔一一〕范晔后汉书卷六五段颎传李贤注   颎复追羌出桥门谷。〔一二〕范晔后汉书卷六五段颎传李贤注   段颎曰:“张奂事势相反,〔一三〕遂怀猜恨。”文选卷二八鲍照白头吟李善注   段颎起于徒中,为并州刺史,有功,征还京师。颎乘轻车,介士鼓吹,曲盖朱旗,马骑五万余匹,〔一四〕殷天蔽日,钲铎金鼓,雷振动地,连骑继迹,弥数十里。〔一五〕御览卷三三八   段颎灭羌,诏赐钱十万,〔一六〕七尺绛襜褕一具。〔一七〕书钞卷一二九   段颎灭羌,诏赐颎赤帻大冠一具。〔一八〕御览卷六八四   段颎上书曰:“又掠得羌侯君长金印四十三,铜印三十一,锡印一枚,及长史、司马、涉头、长燕、鸟校、棚水塞尉印五枚,紫绶三十八,〔一九〕艾绶二十八,〔二0〕黄绶二枚,皆簿入也。〔二一〕书钞卷一三一   〔一〕 “段颎”,武威姑臧人,范晔后汉书卷六五有传。   〔二〕 “窦谗”,此二字有误,据范晔后汉书段颎传当作“东郭窦、公孙举”。   〔三〕 “旬月群盗悉破”,此条陈禹谟刻本书钞卷六三引作“段颎有文武智略,时窦公,孙举等聚众三万人为乱,遣兵讨之,连年不克。桓帝诏公卿选将有文武者,司徒尹讼荐颎,乃拜为中郎将。颎到,设施方略,旬月群贼悉破”。姚本即据陈本书钞辑录,惟首句“段颎”下有“字纪明”三字。聚珍本亦有“字纪明”三字,“窦公、孙举”改作“东郭窦、公孙举”,与范晔后汉书段颎传相合。又“群贼”作“群盗”,余与陈本书钞同。   〔四〕 “段颎破羌”,“羌”字下姚本有一方格,聚珍本有“胡”字,与陈禹谟刻本书钞同。范晔后汉书段颎传云:“延熹二年,迁护羌校尉。会烧当、烧何、当煎、勒姐等八种羌寇陇西、金城塞,颎将兵及湟中义从羌万二千骑出湟谷,击破之。追讨南度河,使军吏田晏、夏育募先登,悬索相引,复战于罗亭,大破之,斩其酋豪以下二千级,获生口万余人,虏皆奔走。”   〔五〕 “余羌复与绕河大寇张掖”,此句姚本、聚珍本作“余羌复寇张掖”,与陈禹谟刻本书钞同。“绕河”,当作“烧何”,范晔后汉书段颎传云:延熹三年春,“余羌复与烧何大豪寇张掖”。   〔六〕 “颎下马大战”,“颎”字下姚本、聚珍本有“自”字,与陈禹谟刻本书钞同。   〔七〕 “虏”,姚本同,陈禹谟刻本作“卤”,字与“虏”通。聚珍本改作“羌”。   〔八〕 “斩”,姚本、聚珍本无此字,与陈禹谟刻本书钞同。   〔九〕 “昼夜相攻”,此下三句姚本、聚珍本作“昼夜兼行,食雪四十余日”,与陈禹谟刻本书钞同。   〔一0〕“战为下计”,据范晔后汉书段颎传所载,“东羌先零等自覆没征西将军马贤后,朝廷不能讨,遂数寇扰三辅”。桓帝诏问段颎方略,颎遂上疏深斥招降之谬,认为东羌先零等“狼子野心,难以恩纳,势穷虽服,兵去复动。唯当长矛挟胁,白刃加颈耳”。此所引当非颎语。   〔一一〕“此以慰种光、马贤等亡魂也”,据范晔后汉书段颎传载,灵帝建宁元年春,段颎将兵万余人,从彭阳直指高平,与先零诸种战于逢义山,大破之,斩首八千余级,获牛马羊二十八万头。时窦太后临朝,下诏褒美颎功,此其诏中语。“种光”,事不详,当是击诸羌战殁者。“马贤”,范书西羌传云:顺帝永和“五年夏,且冻、傅难种羌等遂反叛,攻金城,与西塞及湟中杂种羌胡大寇三辅,杀害长吏。……于是发京师近郡及诸州兵讨之,拜马贤为征西将军,……且冻分遣种人寇武都,烧陇关,掠苑马。六年春,马贤将五六千骑击之,到射姑山,贤军败,贤及二子皆战殁”。   〔一二〕“颎复追羌出桥门谷”,范晔后汉书段颎传云:建宁元年“夏,颎复追羌出桥门,至走马水上”。李贤注引东观汉记云:“段颎传曰出桥门谷也。”此条即据李贤注,又参考范书辑录。通鉴卷五六云:“段颎将轻兵追羌,出桥门。”胡三省注云:“据东观记,桥门,谷名。水经注云:‘桥门,即桥山之长城门也。’”   〔一三〕“张奂事势相反”,建宁元年夏,段颎复败诸羌,当时张奂上言:“东羌虽破,余种难尽,颎性轻果,虑负败难常。宜且以恩降,可无后悔。”诏书下颎,颎上奏辨之。此下二句为其奏中语。见范晔后汉书段颎传。   〔一四〕“马骑五万余匹”,此句原作“骑马”二字,姚本同。聚珍本作“马骑五万余匹”,御览卷三00引同,今据增改。书钞卷一三四引作“马骑五万匹”。   〔一五〕“连骑继迹,弥数十里”,此二句书钞卷七二引作“连骑从徒,弥数十里”,御览卷二五四引作“连骑相继数十里”。此条书钞卷一二一,类聚卷五0、卷六八,玉海卷八三,文选卷五七潘岳马汧督诔李善注亦引,字句较略。   〔一六〕“十万”,姚本同,御览卷六九三引亦同。聚珍本作“千万”。   〔一七〕“具”,姚本同,聚珍本作“领”,御览卷六九三引亦作“领”。   〔一八〕“诏赐颎赤帻大冠一具”,此条御览卷六八七、事类赋卷一二、玉海卷八一亦引。   〔一九〕“三十八”,御览卷六八二引作“十七”。   〔二0〕“艾绶二十八”,此句原无,御览卷六八二引有,今据增补。   〔二一〕“皆簿入”,姚本、聚珍本同,御览卷六八三引亦同,而卷六八二引作“皆入簿”。   陈蕃   陈蕃,〔一〕字仲举,为光禄勋,上疏切谏曰:“鄙谚云‘盗不过五女门’,以女能贫家也。今后宫之女数千,食肉衣绮,岂不贫困乎!”〔二〕书钞卷五三   〔一〕 “陈蕃”,汝南平舆人,范晔后汉书卷六六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四、司马彪续汉书卷四、袁山松后汉书。   〔二〕 “困”,姚本脱,聚珍本作“国”。按“国”字是。上言“贫家”,此言“贫国”,文正相对。范晔后汉书陈蕃传云:蕃“迁光禄勋。时封赏逾制,内宠猥盛,蕃乃上疏谏曰:‘……鄙谚言“盗不过五女门”,以女贫家也。今后宫之女,岂不贫国乎!……’”   王允   尚书令王允奏曰:〔一〕“太史令王立说孝经六隐事,能消却奸邪,常以良日。”〔二〕允与立入,为献帝诵孝经一章,以杖二竹簟画九宫其上,随日时而出入焉。〔三〕及允被害,乃不复行也。御览卷七0八   〔一〕 “王允”,字子师,太原祁人,范晔后汉书卷六六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四、华峤后汉书卷二、袁山松后汉书、张璠汉记。袁宏后汉纪卷二七亦略载其事。   〔二〕 “日”,原误作“月”,聚珍本不误,今据改正。   〔三〕 “而出”,此二字原无,聚珍本有,今据增补。   李膺〔一〕   李元礼,祖父修,安帝时,生子亮、叔、训、秀,号“四龙”,皆为牧守。〔二〕翰苑新书卷四六  李膺为蜀郡太守,〔三〕蜀之珍玩,不入于门,益州纪其政化。〔四〕聚珍本   〔一〕 “李膺”,字元礼,颍川襄城人,范晔后汉书卷六七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四、司马彪续汉书卷五、华峤后汉书卷二、谢沈后汉书、袁山松后汉书、张璠汉记。袁宏后汉纪卷二一亦略载其事。   〔二〕 “皆为牧守”,此条合璧事类后集卷六六亦引,字句全同。   〔三〕 “李膺为蜀郡太守”,“李膺”原误作“李庸”。据范晔后汉书李膺传,膺为渔阳太守,寻转蜀郡太守。   〔四〕 “益州纪其政化”,此条不知聚珍本从何书辑录。范晔后汉书李膺传李贤注引谢承后汉书云:膺“出补蜀郡太守,修庠序,设条教,明法令,威恩并行。蜀之珍玩,不入于门。益州纪其政化,朝廷举能理剧,转乌桓校尉”。   郭泰   童子魏照求入事郭泰,〔一〕供给洒扫。泰曰:“当精义讲书,何来相近?”照曰:“经师易获,人师难遭,欲以素丝之质,附近朱蓝。”〔二〕事类赋卷一0   〔一〕 “郭泰”,字林宗,范晔后汉书卷六八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四、司马彪续汉书卷五、袁山松后汉书。袁宏后汉纪卷二三亦略载其事。   〔二〕 “附近朱蓝”,此条事类赋卷一0引出“汉记”,当即指东观汉记。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此条。袁宏后汉纪卷二三载郭泰事云:“童子魏昭求入其房,供给洒扫。泰曰:‘年少当精义书,曷为求近我乎?’昭曰:‘盖闻经师易遇,人师难遭,故欲以素丝之质,附近朱蓝耳。’泰美其言,听与共止。”可与此相证。“年少当精义书”句,“义”字下脱“讲”字。   荀昙   荀昙,〔一〕字元智,颍川颍阴人,为广陵太守,正身疾恶。其兄昱为沛相,乃相与共除阉党。后昱与大将军窦武谋诛中官,与李膺俱死,昙亦禁锢终身。〔二〕聚珍本〔一〕 “荀昙”,范晔后汉书卷六二荀淑传略载其事。   〔二〕 “昙亦禁锢终身”,此条不知聚珍本辑自何书。   刘佑   刘佑为河东太守,〔一〕时属县令长率多中官子弟,百姓患之。佑到,摧其权强,平理冤结,政为三河表。〔二〕聚珍本   〔一〕 “刘佑”,字伯祖,中山安国人,范晔后汉书卷六七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四。   〔二〕 “政为三河表”,此条不知聚珍本从何书辑录。范晔后汉书刘佑传云:“迁佑河东太守。时属县令长率多中官子弟,百姓患之。佑到,黜其权强,平理冤结,政为三河表。”字句与此大略相同。“三河”,指河东、河内、河南。   宗资   汝南太守宗资等,〔一〕任用善士,朱紫区别。文选卷五五刘峻广绝交论李善注   〔一〕 “宗资”,范晔后汉书无传,党锢传李贤注引谢承后汉书云:“宗资,字叔都,南阳安众人也。家世为汉将相名臣。祖父均,自有传。资少在京师,学孟氏易、欧阳尚书。举孝廉,拜议郎,补御史中丞、汝南太守。署范滂为功曹,委任政事,推功于滂,不伐其美。任善之名,闻于海内。”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五亦略载宗资事迹。   符融   符融妻亡,〔一〕贫无殡敛,乡人欲为具棺服,融不肯受,曰:“古之亡者,弃之中野。唯妻子可以行志,但土埋藏而已。”〔二〕御览卷四八四   〔一〕 “符融”,字伟明,陈留浚仪人,范晔后汉书卷六八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七。   〔二〕 “但土埋藏而已”,范晔后汉书符融传李贤注引谢承汉后书云:“颍川张元祖,志行士也,来存融,吊其妻亡,知其如此,谓言‘足下欲尚古道,非不清妙;且礼设棺椁,制杖章,孔子曰“吾从周”’。便推所乘羸牛车,命融以给殡,融受而不辞。”   韩卓   韩卓,〔一〕腊日奴窃食祭其母,卓义其心,即日免之。〔二〕类聚卷三五   〔一〕 “韩卓”,范晔后汉书卷四八应劭传、卷六八符融传略载其事。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五、袁山松后汉书。此句下聚珍本有“字子助,陈留人”二句。据范书符融传,融为陈留人,韩卓与融同郡,曾为融所荐举。李贤注引袁山松后汉书云:“卓字子助。”   〔二〕 “即日免之”,此条御览卷五00亦引,字句稍异。   孔融   孔融上书曰:〔一〕“先帝褒厚老臣,惧其陨越,是故扶接助其气力。三公刺掖,近为忧之,非警戒也。云备大臣,非其类也。”〔二〕聚珍本   〔一〕 “孔融”,字文举,鲁国人,范晔后汉书卷七0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五、张璠汉记。袁宏后汉纪卷三0,三国志崔琰传裴松之注引九州春秋、魏氏春秋、世语等书亦略载其事。   〔二〕 “非其类也”,此条不知聚珍本从何书辑录。   皇甫嵩   皇甫嵩上言,〔一〕四姓权右,〔二〕咸各敛手也。文选卷四0沈约奏弹王源李善注   〔一〕 “皇甫嵩”,字义真,安定朝那人,范晔后汉书卷七一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四、司马彪续汉书卷五、华峤后汉书卷二、袁山松后汉书、张璠汉记。袁宏后汉纪卷二七亦略载其事。   〔二〕 “四姓”,明帝时外戚樊氏、郭氏、阴氏、马氏。皇甫嵩是灵帝时人,此“四姓”泛指外戚。   袁绍〔一〕   宾客所归,倾心折节。〔二〕书钞卷三四  士无贫贱,与之抗礼。书钞卷三四   〔一〕 “袁绍”,字本初,汝南汝阳人,范晔后汉书卷七四、三国志卷六有传。姚本、聚珍本皆无袁绍传。   〔二〕 “倾心折节”,范晔后汉书袁绍传云:“绍有姿貌威容,爱士养名。既累世台司,宾客所归,加倾心折节,莫不争赴其庭,士无贫贱,与之抗礼。”   吕布   吕布以奋威将军如三事。〔一〕书钞卷五二   〔一〕 “吕布”,字奉先,五原九原人,范晔后汉书卷七五、三国志卷七皆有传。“以奋威将军如三事”,吕布刺杀董卓,王允以布为奋威将军,假节,仪同三司。事见范书和三国志吕布传。   丘腾   〔一〕  腾知罪法深大,怀挟奸巧,稽留道路,下狱死。〔二〕范晔后汉书卷六冲帝纪李贤注   〔一〕 “丘腾”,范晔后汉书无传。   〔二〕 “下狱死”,范晔后汉书冲帝纪建康元年九月载:“己未,九江太守丘腾有罪,下狱死。”   韩昭〔一〕   强赋一亿五千万,槛车征下狱。〔二〕范晔后汉书卷六质帝纪李贤注   〔一〕 “韩昭”,范晔后汉书无传。   〔二〕 “槛车征下狱”,范晔后汉书质帝纪永□元年载:“冬十一月己丑,南阳太守韩昭坐赃下狱死。”其下李贤引此条文字作注。   赵序〔一〕   取钱缣三百七十五万。〔二〕范晔后汉书卷六质帝纪李贤注   〔一〕 “赵序”,范晔后汉书无传。   〔二〕 “取钱缣三百七十五万”,范晔后汉书质帝纪永□元年十一月载:“丙午,中郎将滕抚击广陵贼张婴,破之。丁未,中郎将赵序坐事弃市。”其下李贤引此条文字作注。通鉴卷五二胡三省注亦引此条文字。按范书滕抚传云:“建康元年,九江范容、周生等相聚反乱,屯聚历阳。……明年,广陵贼张婴等复聚众数千人反,据广陵。朝廷博求将帅,三公举抚有文武才,拜为九江都尉,与中郎将赵序助冯绲合州郡兵数万人共讨之。……拜抚中郎将,督扬徐二州事。抚复进击张婴,斩获千余人。赵序坐畏懦不进,诈增首级,征还弃市。”与东观汉记所载赵序死因有所不同。   韦毅   韦毅为陈留太守,〔一〕桓帝延熹九年,坐赃自杀。〔二〕聚珍本   〔一〕 “韦毅”,范晔后汉书无传。   〔二〕 “坐赃自杀”,此条不知聚珍本从何书辑录。范晔后汉书桓帝纪延熹九年三月载:“陈留太守韦毅坐赃自杀。”   周珌   周珌,〔一〕豫州刺史慎之子也。〔二〕范晔后汉书卷九献帝纪李贤注   〔一〕 “周珌”,“珌”或作“毖”,范晔后汉书无传。范书董卓传称“吏部尚书汉阳周珌”,三国志许靖传称“董卓秉政,以汉阳周毖为吏部尚书”,皆以珌为汉阳人。而范书董卓传李贤注云:“英雄记‘珌’作‘毖’,字仲远,武威人。”三国志董卓传裴松之注引英雄记亦云:“毖字仲远,武威人。”   〔二〕 “豫州刺史慎之子也”,范晔后汉书献帝纪初平元年二月载:“庚辰,董卓杀城门校尉伍琼、督军校尉周珌。”其下李贤引此条文字作注。   郭汜〔一〕   献帝幸弘农,郭汜日掳掠百官,妇女有美发者,皆断取之。〔二〕聚珍本   〔一〕 “郭汜”,其事散见范晔后汉书献帝纪、董卓传等篇,三国志董卓传等篇亦略载其事。范书董卓传李贤注引刘艾献帝纪云:“汜,张掖人。”三国志董卓传裴松之注引英雄记云:“汜,张掖人,一名多。”   〔二〕 “皆断取之”,此条不知聚珍本从何书辑录。 卷十八  传十三   东观汉记卷十八   传十三   卫飒   卫飒为桂阳太守,〔一〕凿山通道,列亭置驿。〔二〕六帖卷九  视事十年,征还。〔三〕飒到即引见,赐食于前。从吏二人,赐冠帻,钱人五千。范晔后汉书卷七六卫飒传李贤注   〔一〕 “卫飒”,范晔后汉书卷七六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华峤后汉书卷二。   〔二〕 “列亭置驿”,此条初学记卷二四亦引,仅个别文字有异。   〔三〕 “视事十年,征还”,此二句原无,是据范晔后汉书卫飒传增补。姚本、聚珍本有此二句。据范书,卫飒于光武帝建武二十五年被征诣京师,欲以为少府,因被疾未拜,以桂阳太守归家。   茨充〔一〕   充字子河,宛人也。初举孝廉,之京师,同侣马死,充到前亭,辄舍车持马还相迎,乡里号之曰“一马两车茨子河”。〔二〕范晔后汉书卷七六卫飒传李贤注  茨充为桂阳太守,〔三〕俗不种桑,无蚕织丝麻之利,类皆以麻枲头缊着衣,民堕窳,少□履,〔四〕盛冬皆以火燎。〔五〕充令属县教民益种桑柘,养蚕桑织履,复令种纻麻,数年之间,人赖其利,〔六〕衣履温暖。〔七〕御览卷八二三   元和中,荆州刺史上言:“臣行部入长沙界,观者皆徒跣。臣问御佐曰:‘人无履亦苦之否?’御佐对曰:‘十二月盛寒时并多剖裂血出,燃火燎之,春温或浓溃。建武中,桂阳太守茨充教人种桑蚕,人得其利,至今江南颇知桑蚕织履,皆充之化也。’”范晔后汉书卷七六卫飒传李贤注   〔一〕 “茨充”,范晔后汉书卷七六卫飒传附载其事。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八,但“茨充”误作“范充”。   〔二〕 “乡里号之曰‘一马两车茨子河’”,此条书钞卷一三九引作“茨充举孝廉,之京师,道杀一马,不能烦,不服假赁,充到前亭,辄舍车持马还相迎,乡里号之曰‘一马两车茨子河’”。字句颇多歧异。“烦”字有误,“服”当作“复”。   〔三〕 “茨充”,原讹作“范充”,书钞卷三九引不误,今据改。   〔四〕 “□”,即“粗”字。方言卷四云:“屝、屦、粗,履也。……南楚江沔总谓之粗。”释名释衣服云:“荆州人曰●,丝、麻、韦、草,皆同名也。”“●”与“粗”字同。   〔五〕 “盛冬皆以火燎”,此句下聚珍本有“足多剖裂”一句。   〔六〕 “人赖其利”,“赖”字原误作“刺”,永乐大典卷一三一九四引同误,聚珍本不误。此句书钞卷三九引作“大赖其利”。“赖”字亦不误,今据校正。   〔七〕 “衣履温暖”,水经注卷三九引云:“茨充,字子何,为桂阳太守,民惰懒,少粗履,足多剖裂。充教作履。今江南知织履,皆充之教也。”此系括引。“子何”乃“子河”之误。齐民要术序云:“茨充为桂阳令,俗不种桑,无蚕织丝麻之利,类皆以麻枲头贮衣。民惰窳,少粗履,足多剖裂血出,盛冬皆然火燎炙。充教民益种桑柘,养蚕织履,复令种纻麻,数年之间,大赖其利,衣履温暖。今江南知桑蚕织履,皆充之教也。”贾思勰所述疑即出东观汉记。“桂阳令”三字有误,当作“桂阳太守”,范晔后汉书云茨充继卫飒之后任桂阳太守。如果为令,则不能有“充令属县”之事。   任延   任延,〔一〕字长孙,南阳宛人。〔二〕更始拜为会稽西部都尉,〔三〕年十九,迎吏见其少,皆惊。及到,澹泊无为,下车遣吏以中牢具祠延陵季子。时天下新定,道路不通,〔四〕诸避世江南者皆未还,会稽多士。延到,皆礼之,聘请高行俊乂董子仪、严子陵等,待以师友之礼。行县所到,辄使劳孝子,崇礼养善如此。建武之初,上书言:“臣赞拜不由王庭,愿收骸骨。”诏书征延,民攀持毂涕泣。御览卷二四一  九真俗烧草种田。〔五〕范晔后汉书卷七六任延传李贤注   任延除细阳令,〔六〕每至岁时伏腊,辄休遣系囚徒,各使归家,并感其恩德,应期而还。有囚于家被病,自载诣狱,既至而死,延率掾吏殡于门外,百姓悦之。御览卷四三0   为武威太守,河西旧少雨泽,延乃置水官吏,修理沟渠,皆蒙其利益。〔七〕聚珍本   〔一〕 “任延”,范晔后汉书卷七六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五。   〔二〕 “阳”,此字原脱,聚珍本有,与范晔后汉书任延传相合,今据增补。   〔三〕 “会稽”,此二字原无,姚本、聚珍本有,书钞卷六三两引皆同,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任延传云:“更始元年,以延为大司马属,拜会稽都尉。”   〔四〕 “道路不通”,此句至“辄使劳孝子”一段文字姚本作“道路未通,避乱江南者皆未还中土,会稽颇称多士。延到乃聘请高行如董子仪、严子陵等,敬待以师友之礼,掾吏贫者辄分俸禄以赈给之。省诸卒,令耕公田,以周穷急。每时行县,辄使慰勉孝子,就餐饭之”。聚珍本惟“聘请高行”下有“俊乂”二字,系摘自御览卷二四一所引,余与姚本同。姚本、聚珍本此段文字是从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三七所引辑录,陈本书钞于此段文字末尾注曰“补”,就是说已经根据他书作了增补。以范晔后汉书任延传与陈本书钞进行对勘,即可发现,陈禹谟所作的增补全部抄自范书,这种情况,陈本书钞颇为常见。姚本、聚珍本又依陈本书钞□录,有失东观汉记旧貌。   〔五〕 “九真俗烧草种田”,姚本无此条,聚珍本把此条编入地理志。按范晔后汉书任延传云:“建武初,延上书愿乞骸骨,归拜王庭。诏征为九真太守。……九真俗以射猎为业,不知牛耕。”其下李贤引此语作注。此语当出自东观汉记任延传。   〔六〕 “细阳”,聚珍本作“睢阳”,范晔后汉书任延传同。   〔七〕 “皆蒙其利益”,此条不知聚珍本辑自何书。除首句外,文字与范晔后汉书任延传全同。   王景〔一〕   建初八年,王景为庐江太守,乃教民种桑养蚕。书钞卷三九  迁庐江太守,人不知牛耕,东有孙叔敖芍陂,景到,脩起芜废,教用犁耕,农人垦辟。〔二〕书钞卷七四   王景治俊仪,赐山海经、河渠书。书钞卷一九   〔一〕 “王景”,范晔后汉书卷七六有传。   〔二〕 “农人垦辟”,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此条。   秦彭   秦彭,〔一〕字国平,〔二〕为开阳城门候。〔三〕后拜颍川太守,老弱攀车,啼号填道。〔四〕文选卷五九沈约齐故安陆昭王碑文李善注  秦彭迁山阳太守,时山阳新遭地动后,饥旱谷贵,米石七八万,百姓穷困。彭下车经营劳来,为民四诫,〔五〕以定父母夫妻兄弟长幼之序,〔六〕择民能率众者,〔七〕以为乡三老,选乡三老为县三老,令与长吏参职,崇儒雅,贵庠序,上德化,〔八〕春秋飨射,升降揖让,〔九〕务礼示民,吏民畏爱,不敢欺犯。御览卷二六0   秦彭,字伯平,为山阳太守。郡人江伯欲嫁寡姊,姊不嫁,乃引镰自割。〔一0〕御览卷七六四、六帖卷一九   转颍川太守,〔二〕凤皇、骐驎、嘉禾、甘露之瑞集于郡境。元、成间宗族五人同为二千石,故号为“万石秦氏”。〔一二〕御览卷二六0   〔一〕 “秦彭”,范晔后汉书卷七六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失名氏后汉书。   〔二〕 “字国平”,聚珍本同。按秦彭字伯平,“国”乃“伯”字之讹。六帖卷一九引云“秦彭字伯平”,御览卷二六0引云“秦彭字伯本”,“本”字虽系误字,然“伯”字尚未失原书之旧。范晔后汉书秦彭传、汪文台辑失名氏后汉书亦皆云“秦彭字伯平”。   〔三〕 “为开阳城门候”,范晔后汉书秦彭传云:“彭同产女弟,显宗时入掖庭为贵人,有宠。永平七年,以彭贵人兄,随四姓小侯擢为开阳城门候。”李贤注:“续汉志:‘城门候一人,六百石。’开阳,城南面东头第一门也。”   〔四〕 “啼号填道”,此条记纂渊海卷六四亦引,文字微异。   〔五〕 “为民四诫”,聚珍本作“为民设四诫”。范晔后汉书秦彭传作“乃为人设四诫”,聚珍本“设”字即据范书增补。   〔六〕 “以定父母夫妻兄弟长幼之序”,“定”字原脱。此句聚珍本作“以定父母妻子长幼之序”,范晔后汉书秦彭传作“以定六亲长幼之礼”,今据增补“定”字。   〔七〕 “者”,此字原脱,聚珍本有,今据增补。   〔八〕 “上德化”,此句下聚珍本有“不任刑名”一句。按御览卷二六0另一处引云:“秦彭,字伯本,为山阳太守,以礼训民,不任刑名,崇好儒雅,百姓怀之,莫敢欺犯。”聚珍本“不任刑名”一句即据此增补。此段文字全是撮述大意,“不任刑名”一句未必是原书旧貌。   〔九〕 “升”,原误作“外”,聚珍本作“升”,今据改。   〔一0〕“乃引镰自割”,御览卷七六四引云:“山阳郡人江伯欲嫁姊,姊引镰欲自割。”六帖卷一九引云:“秦彭,字伯平,为山阳太守。欲嫁寡妹,妹不嫁,乃引镰自害。”此条综合二书所引辑录。汪文台辑失名氏后汉书载:“秦彭,字伯平,为山阳太守。民江伯欲嫁寡姊,姊乃引镰自割,伯因前救姊,触镰伤姊,遂亡。县正论法。彭曰:‘救无恶志也。’乃轻罪之。”可见六帖节删过多,竟使文义乖失。聚珍本据御览辑录,置于列女传中,在鲍宣妻之后,窜乱失次。   〔一一〕“转颍川太守”,此句上原引有“秦彭,字伯本”至“莫敢欺犯”八句,详见本篇注〔八〕。为避免与上面“秦彭迁山阳太守”一条重复,今删去。   〔一二〕“故号为‘万石秦氏’”,此条书钞卷七五两引,但都只有前二句,文字也略有出入。   王涣   王涣除河内温令,〔一〕商贾露宿,人开门卧。人为作谣曰:“王稚子代,未有平徭役。”〔二〕百姓喜。御览卷四六五  王涣为洛阳令,盗贼发,不得远走,〔三〕或藏沟渠,或伏瓮下。涣以方略取之,皆称神明。〔四〕御览卷七五八   王涣为洛阳令,马市正数从卖羹饭家乞贷,〔五〕不得辄殴骂之。至忿,煞正。捕得,〔六〕涣问知事实,便讽吏解遣。御览卷八六一   〔一〕 “王涣”,字稚子,广汉郪人,范晔后汉书卷七六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五。袁宏后汉纪卷一四亦略载其事。   〔二〕 “王稚子代,未有平徭役”,此二句义不明,必有舛误。   〔三〕 “得”,聚珍本无此字。   〔四〕 “皆称神明”,此条姚本作“王涣与洛阳令,方略捕贼,贼乃藏大瓮中,悉擒获”。字句有脱误。   〔五〕 “马市正”,马市长吏。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三“雒阳市长”刘昭注引汉官云:“市长一人,秩四百石。丞一人,二百石。……又有□棹丞,三百石,别治中水官,主水渠,在马市东。”是知马市在洛阳与□棹署相近。马市常为行刑之所。范晔后汉书灵帝纪中平元年载:“冬十月,皇甫嵩与黄巾贼战于广宗,获张角弟梁。角先死,乃戮其尸。”李贤注云:“发棺断头,传送马市。”司马彪续汉书天文志中载:“孝顺永建二年,……定远侯班始尚阴城公主坚得,斗争杀坚得,坐腰斩马市,同产皆弃市。”   〔六〕 “至忿,煞正,捕得”,聚珍本脱此三句,致使文义难解。   董宣   董宣为洛阳令,〔一〕击持豪强,〔二〕在县五年,七十四卒官。诏遣使者临视,唯布被覆尸,妻子对哭,有大麦数斛,〔三〕家无余财,上叹曰:“董宣死乃知贫耳!” 御览卷二六九〔一〕 “董宣”,范晔后汉书卷七七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五、司马彪续汉书卷五。   〔二〕 “击持”,聚珍本作“击搏”。按当作“击搏”,范晔后汉书董宣传云:宣“搏击豪彊,莫不震栗”。   〔三〕 “有大麦数斛”,原无此句,聚珍本同,御览卷八三八引有,令据增补。   樊晔   樊晔与世祖有旧,〔一〕世祖尝于新野坐文书事被拘,时晔为市吏,馈饵一笥,上德之。后拜为河东都尉,〔二〕临发之官,引见云台,赐御食衣被。上啁晔曰:“一笥饵得都尉,何如?”晔顿首曰:“小臣蒙恩,特见拔擢,陛下不忘往旧,臣得竭死自效。”御览卷二四一  樊晔为天水郡,〔三〕其政严猛,好申、韩之术,善恶立断,〔四〕不假下以权,道路不敢相盗,〔五〕商人行旅以钱物聚于大道旁,〔六〕曰:“以付樊父。”〔七〕后还其物如故。道不拾遗。〔八〕叙州为之语曰:〔九〕“游子常苦贫,力子天所富。〔一0〕宁见乳虎穴,〔一一〕不入冀府寺。〔一二〕大笑期必死,〔一三〕忿怒或见置。嗟我樊府君,安可再遭值。”〔一四〕御览卷二六二   〔一〕 “樊晔”,范晔后汉书卷七七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张璠汉记。   〔二〕 “都尉”,原脱“都”字,聚珍本有,书钞卷一九、卷六三,御览卷八六0引亦有,今据增补。   〔三〕 “樊晔为天水郡”,此句书钞卷七五两引皆作“樊晔拜天水太守”。   〔四〕 “善恶立断”,原无此句,姚本、聚珍本同,书钞卷七五两引此条,其中一引有此句,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樊晔传云:“拜晔为天水太守,政严猛,好申、韩法,善恶立断。”   〔五〕 “道路不敢相盗”,此句下聚珍本有“人有犯其禁者,率不生出狱,吏人及羌胡畏之。道不拾遗”诸句,与范晔后汉书樊晔传全同。   〔六〕 “商人行旅以钱物聚于大道旁”,原脱“聚”字,今据文义增补。此句姚本、聚珍本作“行旅至夜,聚衣装道旁”,与范晔后汉书樊晔传同。   〔七〕 “樊父”,姚本、聚珍本作“樊公”,与范晔后汉书樊晔传同。   〔八〕 “道不拾遗”,姚本、聚珍本无此句。   〔九〕 “语”,姚本、聚珍本作“歌”,书钞卷七五引同,范晔后汉书樊晔传亦作“歌”。   〔一0〕“游子常苦贫,力子天所富”,姚本、聚珍本无此二句,范晔后汉书樊晔传有。“力子”,李贤注云:“勤力之子。”   〔一一〕“乳虎”,产乳之虎。虎产乳育子时期,为护其子,搏噬更加凶猛,故以“乳虎”为喻。   〔一二〕“冀”,天水郡治所。樊晔为天水太守,居此县。“府”,原误作“城”,姚本、聚珍本作“府”,范晔后汉书樊晔传亦作“府”,今据改正。   〔一三〕“大笑期必死”,此下二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书钞卷七五引亦有,范晔后汉书樊晔传同,今据增补。   〔一四〕“安可再遭值”,此条书钞卷三六亦引,文字极疏略。   李章   李章为千乘太守,〔一〕坐诛斩盗贼过滥,征下狱免。〔二〕聚珍本   〔一〕 “李章”,范晔后汉书卷七七有传。   〔二〕 “征下狱免”,此条不知聚珍本从何书辑录,字句与范晔后汉书李章传同。   周纡   周纡迁齐相,〔一〕政治严酷,专任刑法。〔二〕书钞卷七五  周纡为渤海太守,赦令诏书到门不出,夜遣吏到属县尽决罪行刑。〔三〕坐征诣廷尉,系狱数日,免归。家贫,无以自赈赡,〔四〕身筑□以自给食。〔五〕章帝知,怜之,后以为郎。御览卷四八四   周纡,字文通,迁召陵侯相。廷掾擅行威杀人,〔六〕断手足,立寺门。〔七〕纡便往察。〔八〕书钞卷七八   周纡为洛阳令,见吏问大姓。吏曰:“南许里诸李。”纡厉声曰:“本问贵戚放横若马、窦等。”〔九〕书钞卷三六   〔一〕 “周纡”,范晔后汉书卷七七有传。   〔二〕 “专任刑法”,此条姚本、聚珍本均未辑录。   〔三〕 “尽”,原误作“书”,聚珍本作“尽”。按范晔后汉书周纡传云:“建初中,为勃海太守。每赦令到郡,辄隐闭不出,先遣使属县尽决刑罪,乃出诏书。坐征诣廷尉,免归。”可证“尽”字是,今据改。   〔四〕 “赈”,聚珍本无此字。   〔五〕 “□”,聚珍本作“墼”,御览卷七六七引作“堑”。按“墼”字是,范晔后汉书周纡传作“墼”。“墼”,砖坯。“自”,原无此字,聚珍本有,御览卷七六七引同,今据增补。   〔六〕 “廷掾”,司马彪续汉书百官志云:县“诸曹略如郡员,五官为廷掾,监乡五部,春夏为劝农掾,秋冬为制度掾”。   〔七〕 “寺”,左传隐公七年孔颖达疏引风俗通义云:“寺,司也,庭有法度,令官所止,皆曰寺。”范晔后汉书张湛传李贤注:“寺者,嗣也,理事之吏嗣续于其中也。”通鉴卷四三胡三省注:“寺,司也。诸官府所止皆曰寺。”   〔八〕 “便往察”,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范晔后汉书周纡传载此事云:纡“迁召陵侯相,廷掾惮纡严明,欲损其威,乃晨取死人断手足,立寺门。纡闻,便往至死人边,若与死人共语状。阴察视口眼有稻芒,乃密问守门人曰:‘悉谁载□入城者?’门者对:‘唯有廷掾耳。’又问铃下:‘外颇有疑令与死人语者不?’对曰:‘廷掾疑君。’乃收廷掾考问,具服‘不杀人,取道边死人’。后人莫敢欺者”。   〔九〕 “本问贵戚放横若马、窦等”,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范晔后汉书周纡传载此事云:纡“征拜洛阳令,下车,先问大姓主名,吏数闾里豪彊以对。纡厉声怒曰:‘本问贵戚若马、窦等辈,岂能知如此卖菜佣乎?’”   阳球   阳球,〔一〕字方正,为司隶校尉,〔二〕诣阙谢恩,表言常侍王甫罪过,奔车收送诏狱,自临考之,父子皆死于杖下。乃磔甫尸,署曰“贼臣王甫”。于是权门惶怖,莫不雀目鼠步,京师肃然。曹节见甫尸,乃收泪入言球罪,帝徙为卫尉。球叩头曰:“愿假臣一月,必令豺狼鸱枭,悉服其辜。”〔三〕唐类函卷五六   〔一〕 “阳球”,渔阳泉州人,范晔后汉书卷七七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五、司马彪续汉书卷五、华峤后汉书卷二。袁宏后汉纪卷二四亦略载其事。   〔二〕 “为司隶校尉”,范晔后汉书酷吏阳球传云:“光和二年,迁为司隶校尉。”   〔三〕 “悉服其辜”,此条姚本全同,聚珍本“诣阙”下有“上书”二字,“惶怖”下有“股栗”二字,余与此同。此条孔广陶校注本书钞卷六一引作“阳球,字方正,为司隶校尉,诣阙上书谢恩,表言常侍王甫罪过,奔车收送韶狱,自临考之,死以杖下。权门惶怖服悚,莫不雀目鼠步,京师肃然”。“以”字当作“于”,“服悚”当作“股栗”。陈禹谟刻本书钞卷六一引作“阳球为司隶校尉,诣阙谢恩,表云常侍王甫罪过,奔车收送诏狱,自临考之,死于杖下。权门惶怖,莫不雀目鼠步,京师肃然”。   郑众   郑众,〔一〕字季产,为人谨敏有心。永平中,初给事太子家。肃宗即位,拜小黄门,迁中常侍。和帝初,窦太后秉政,兄大将军宪等并窃威权,朝臣上下莫不附之,而众独一心王室,不事豪党,帝亲信焉。及宪兄弟图作不轨,众遂首谋诛之,以功迁大长秋。〔二〕聚珍本   〔一〕 “郑众”,范晔后汉书卷七八有传。袁宏后汉纪卷一0亦略载其事。据史通古今正史篇,东观汉记郑众传为桓帝时崔寔、曹寿、延笃等人所撰作。   〔二〕 “以功迁大长秋”,此条聚珍本辑录,不知摘自何书。字句与范晔后汉书郑众传大同小异。   蔡伦   蔡伦,〔一〕字敬仲,〔二〕为中常侍,有才学,尽忠重慎,每至休沐,〔三〕辄闭门绝宾客,曝体田野。御览卷四三0  黄门蔡伦,字敬仲,典作上方,造意用树皮及敝布、鱼网作纸,〔四〕奏上,〔五〕帝善其能,自是莫不用,天下咸称蔡侯纸也。〔六〕唐类函卷一0七   伦典上方,作纸,〔七〕用故麻造者谓之麻纸,用木皮名榖纸,用故鱼网名网纸。〔八〕事物纪原卷八   〔一〕 “蔡伦”,桂阳人,范晔后汉书卷七八有传。据史通古今正史篇,东观汉记蔡伦传为桓帝时崔寔、曹寿、延笃等人所作。   〔二〕 “字敬仲”,此句下聚珍本有“桂阳人”一句。   〔三〕 “沐”,原作“下”,为“沐”之残破字,聚珍本作“沐”,范晔后汉书蔡伦传同,今据改正。   〔四〕 “造意用树皮及敝布、鱼网作纸”,聚珍本注云:“一本作‘伦典尚方,作纸,用故麻名麻纸,木皮名谷纸,鱼网名网纸’。”按此所云“一本”,不知为何本。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一0四引舆服志云:“蔡侯纸,用故麻名麻纸,木皮名縠纸,故渔网名网纸。”御览卷六0五引董巴记云:“东京有蔡侯纸,即伦也。用故麻名麻纸,木皮名榖纸,用故鱼网作纸名网纸也。”事物纪原卷八引荆州记云:“汉顺帝时,蔡伦始以鱼网造纸。”又引王隐晋书云:“魏太和六年,张楫云:‘古之素帛,依书长短,随事截翻,枚数重沓,名番纸,故从系。后汉蔡伦以故布捣锉作之,故字从巾。”   〔五〕 “奏上”,此句姚本同,聚珍本作“元兴元年奏上之”,与范晔后汉书蔡伦传同。   〔六〕 “天下咸称蔡侯纸也”,孔广陶校注本书钞卷一0四引云:“蔡伦典作尚方,作纸。”初学记卷二一引云:“黄门蔡伦典作尚方,作纸,所谓蔡侯纸是也。”又引云:“伦典作尚方,作纸。”类聚卷五八引云:“黄门蔡伦,典作上方,作纸,所谓蔡侯纸也。”御览卷六0五、事类赋卷一五引与类聚同,惟“上”字作“尚”。各书所引,皆略于此。   〔七〕 “纸”,原误作“纳”。   〔八〕 “用故鱼网名网纸”,此条与上条文句略有重复,因大部分文句不同,而且内容较为重要,所以对此条文字与上条文字重复的地方未作节删。   孙程〔一〕   北新城人,卫康叔之胄孙林父之后。〔二〕范晔后汉书卷七八宦者孙程传李贤注  孙程为中黄门,安帝崩,初,江京等谮诬太子,废为济阴王,居西钟下,征北乡侯为嗣。〔三〕程等十八人杀江京、阎显等,立济阴王为帝,以功封程为浮阳侯,万户。御览卷二0一   中黄门孙程谋诛江京,后程于盛化门外与马国等相见,诈谓国曰:“天子与我枣脯,与若枣者,早成之。”〔四〕乃与国等共为谋立顺帝。御览卷九六五   孙程与王康等斩江京等,迎立济阴王,是为顺帝。阎显弟景为卫尉,从省中还外府,收兵至盛德门。尚书郭镇率直宿羽林出,逢景,景因斫镇,不中。镇剑击景堕车,左右以戟叉其胸,禽之,送廷尉。御览卷三五二   封中黄门王康华容侯,王国为郦侯。〔五〕御览卷二0一   〔一〕 “孙程”,字稚卿,范晔后汉书卷七八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五。据史通古今正史篇,东观汉记孙程传为桓帝时崔寔、曹寿、延笃等人所撰。   〔二〕 “卫康叔之胄孙林父之后”,范晔后汉书宦者孙程传李贤注云:“东观自此已下十九人,与程同功者皆叙其所承本系。盖当时史官惧程等威权,故曲为文饰。”由此可知,东观汉记具载与程同功者十八人。据范书宦者孙程传,此十八人当为中黄门王康、黄龙、彭恺、孟叔、李建、王成、张贤、史泛、马国、王道、李元、杨陀、陈予、赵封、李刚、魏猛、苗光,长乐太官丞王国。   〔三〕 “征北乡侯为嗣”,范晔后汉书顺帝纪载:“孝顺皇帝讳保,安帝之子也。……永宁元年,立为皇太子。延光三年,安帝乳母王圣、大长秋江京、中常侍樊丰谮太子乳母王男、厨监邴吉,杀之,太子数为叹息。王圣等惧有后祸,遂与丰、京共构陷太子,太子坐废为济阴王。明年三月,安帝崩,北乡侯立。……及北乡侯薨,车骑将军阎显及江京,与中常侍刘安、陈达等白太后,秘不发丧,而更征立诸国王子,乃闭宫门,屯兵自守。……中黄门孙程等十九人共斩江京、刘安、陈达等,迎济阴王于德阳殿西钟下,即皇帝位。”事又见宦者孙程传。据此,“征北乡侯为嗣”一句上当有阙文。   〔四〕 “早成之”,此句上事类赋卷二六引有“使”字。   〔五〕 “为郦侯”,此上五条聚珍本连缀为“孙程,字稚卿,北新城人,卫康叔之胄孙林父之后。为中黄门,安帝崩,初,江京等谮诬太子,废为济阴王,居西钟下,征北乡侯为嗣。程谋诛江京于盛化门外,与马国等相见,诈谓马国曰:‘天子与我枣脯,与若枣者,使早成之。’程等十八人收斩江京、阎显等,迎立济阴王,是为顺帝。阎显弟景为卫尉,从省中还外府,收兵至盛德门。尚书郭镇率直宿羽林出,逢景,景因斫镇,不中。镇剑击景堕车,左右以戟叉其胸,禽之,送廷尉。以功封程为浮阳侯,万户。又封中黄门王康华容侯、王国郦侯”。首二句系据范晔后汉书宦者孙程传增补,其余诸句亦间有增改。   苗光〔一〕   程赋枣脯,又分与光,〔二〕曰:“以为信,今暮其当着矣。”漏尽,光为尚席直事通灯,解剑置外,持灯入章台门,程等适入。光走出门,欲取剑,王康呼还,光不应。光得剑,欲还入,门已闭,光便守宜秋门,会李闰来,出光,因与俱迎济阴王幸南宫云台。诏书录功臣,令康疏名,康诈疏光入章台门。光谓康曰:“缓急有问者当相证也。”诏书封光东阿侯,食邑四千户,未受符策,光心不自安,诣黄门令自告。有司奏康、光欺诈主上,诏书勿问,遂封东阿侯,邑千户。范晔后汉书卷七八宦者孙程传李贤注   〔一〕 “苗光”,范晔后汉书无传,其事略见宦者孙程传。   〔二〕 “程赋枣脯,又分与光”,可参阅本书孙程传。   郭愿〔一〕   〔一〕 “郭愿”,不见范晔后汉书,事迹不详。史通古今正史篇称其为“顺帝功臣”,知其为顺帝时人。东观汉记有郭愿传,桓帝时由崔寔、曹寿、延笃等人所作,亦见史通古今正史篇。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卷五认为“郭愿”乃“郭镇”之误。郭镇于安帝延光中为尚书,及诛江京,郭镇率羽林士击杀卫尉阎景,封定颍侯,顺帝永建四年卒,范书郭躬传附载其事。姚本、聚珍本皆未收此目。   曹节  曹节上书曰:〔一〕“功薄赏厚,诚有踧踖也。”〔二〕文选卷四0阮籍为郑冲劝晋王笺李善注〔一〕 “曹节”,字汉丰,南阳新野人,范晔后汉书卷七八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五。   〔二〕 “诚有踧踖也”,聚珍本注云:“此书未知何时所上,要是滥赏时伪让之辞。”   刘昆   刘昆,〔一〕字桓公,少治施氏易,笃志好经学。〔二〕书钞卷九七  刘昆教授弟子恒五百余人,每春秋飨射,常备列典仪,以素木瓠叶为俎豆。御览卷七五九   刘昆,字桓公,以明经征拜为光禄勋,〔三〕授皇太子及诸王小侯五十人经。昆老退位,以二千石禄终其身。御览卷二二九   〔一〕 “刘昆”,范晔后汉书卷七九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五、司马彪续汉书卷五。   〔二〕 “志”,姚本、聚珍本无此字。   〔三〕 “以明经征拜”,原无此五字,聚珍本同。书钞卷五三引有,今据增补。   刘轶   刘轶,〔一〕字君文,永平中,以易生,〔二〕为中庶子,入侍讲。书钞卷六六   〔一〕 “刘轶”,刘昆之子,范晔后汉书卷七九刘昆传后略载其事。   〔二〕 “以易生”,此三字姚本、聚珍本皆无。按此三字有脱误,无从校正。   洼丹   洼丹,〔一〕字子玉,传孟氏易,〔二〕作通论七卷,世传之,〔三〕号洼君通论。书钞卷九九   〔一〕 “洼丹”,范晔后汉书卷七九有传。   〔二〕 “传孟氏易”,此句上姚本、聚珍本有“世”字。   〔三〕 “传”,御览卷六0九引同,姚本、聚珍本作“重”。   觟阳鸿   觟阳鸿,〔一〕字孟孙,〔二〕为世名儒,永平拜少府。书钞卷五四   〔一〕 “鲑阳鸿”,范晔后汉书卷七九洼丹传后附鲑阳鸿事。李贤注:“姓觟阳,名鸿也。‘觟’,音胡瓦反。其字从‘角’字,或作‘鲑’。从‘鱼’者,音胡佳反。”牟融传即作“鲑阳鸿”。   〔二〕 “字孟孙”,此句下聚珍本有“中山人”一句,姚本无。范晔后汉书洼丹传称“时中山觟阳鸿”,是鸿为中山人。   杨政   杨政,〔一〕字子行,〔二〕治梁丘易,与京兆祁圣元同好,俱名善说经书。〔三〕京师号曰:“说经硁硁杨子行,〔四〕论难幡幡祁圣元。”〔五〕书钞卷九八  杨政,字子行,师事博士范升。建武中,范升为太常丞,为去妻所诬告,坐事系狱,当伏重罪。政以车驾出时伏道边,抱升子持车叩头。武骑虎贲恐惊马,引弓射之,不去。旄头以戟叉政,伤胸前。政遂涕泣求哀,上即尺一出升。〔六〕御览御三五二   杨政,字子行,京兆人。尝过杨虚侯马武,武称疾见政,对机边床卧〔七〕欲令政拜床下。政入户,前排武,径上床坐。武恨,〔八〕语言不怿。政把武手责之曰:〔九〕“卿蒙国恩,备位藩臣,不思求贤助国,〔一0〕而骄天下英俊,今日摇者刀入胁。”〔一一〕左右大惊,以为见劫,操兵满侧,政颜色自若。会信阳侯至,责数武,令为朋友。其果勇敢折,皆此类也。御览卷四三四   〔一〕 “杨政”,范晔后汉书卷七九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五。   〔二〕 “字子行”,此句下聚珍本有“京兆人”一句,姚本无。按据御览卷四三四引当有此句。   〔三〕 “说经书”,三字姚本、聚珍本同,书钞卷九六、卷一00皆引作“谈说”。   〔四〕 “硁硁”,书钞卷九六、卷一00引同,姚本、聚珍本作“铿铿”,御览卷六一五引亦作“铿铿”。按“硁硁”,状声之词,用以形容击石之声果劲。“铿铿”,也是状声之词,多用来形容金属器乐撞击声,这里是比喻说理明确有力。   〔五〕 “幡幡”,书钞卷九六、卷一00引同。聚珍本作“僠僠”,御览卷六一五引亦作“僠僠”。按“幡”、“僠”,皆与“番”字通。“番番”,形容辞锋勇健。   〔六〕 “尺一”,即谓诏版。范晔后汉书陈蕃传载蕃疏云:“尺一选举,委尚书三公。”李贤注:“尺一谓板长尺一,以写诏书也。”   〔七〕 “对机边床卧”,“对”字上原衍“去”字,今删。此句姚本、聚珍本作“对几据床”,初学记卷一、御览卷四0七引同。按“机”,与“几”字同。   〔八〕 “恨”,御览卷三九三、卷四0七引同,姚本、聚珍本作“帐”,初学记卷一八亦引作“帐”。按“恨”字于义稍长。   〔九〕 “政把武手责之曰”,此句姚本、聚珍本作“因把臂责之曰”,初学记卷一八引作“政因把臂责之曰”。御览卷四0七引与初学记同,惟“臂”上有“武”字。   〔一0〕“助”,当作“报”。姚本、聚珍本作“报”,初学记卷一,御览卷三九三、卷四0七引亦皆作“报”。   〔一一〕“摇者”,此有脱误。聚珍本作“摇动者”,范晔后汉书杨政传作“动者”。从文义看,“摇”下或脱“动”字,或“摇”乃“动”字之讹。   欧阳歙   欧阳歙,〔一〕其先和伯从伏生受尚书,至于歙七世,皆为博士,敦于经学,恭俭好礼。御览卷二三六  欧阳歙为汝南太守,〔二〕策用贤俊,〔三〕吏民从化。书钞卷七五   大司徒欧阳歙坐在汝南赃罪死狱中,〔四〕歙掾陈元上书追讼之,言甚切至,帝乃赐棺木,赠赙三千疋。御览卷五五一   〔一〕 “欧阳歙”,字正思,乐安千乘人,范晔后汉书卷七九有传。风俗通义过誉篇亦略载其事。   〔二〕 “欧阳歙为汝南太守”,范晔后汉书欧阳歙传云:“世祖即位,始为河南尹,封被阳侯。建武五年,坐事免官。明年,拜扬州牧,迁汝南太守。”   〔三〕 “策”,姚本、聚珍本作“推”,二本系据陈禹谟刻本书钞辑录。   〔四〕 “大司徒欧阳歙坐在汝南赃罪死狱中”,建武十五年春正月,欧阳歙除大司徒,同年十一月坐赃罪下狱死。见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   戴凭   戴凭为侍中,〔一〕数进见问得失。上谓凭曰:“侍中当匡辅国政,勿有隐情。”凭对曰:“陛下严。”曰:“朕何用严?”凭曰:“伏见前太尉西曹掾蒋遵,清亮忠孝,学通古今,陛下纳肤受之诉,〔二〕遂致禁锢,世以是为严。”〔三〕上怒曰:“汝南子欲复党乎?”〔四〕凭出,〔五〕自系廷尉,诏出引见,凭谢曰:“臣无蹇谔之节,而有狂瞽之言,不能以尸伏谏,偷生苟活,诚惭圣朝。”上即□尚书解遵禁锢,拜凭虎贲中郎将,以侍中兼领之。〔六〕御览卷四二七  戴凭,字次仲,为侍中,正旦朝贺,百僚毕会,帝令群臣能说经者更相难诘,义有不通辄夺其席以益通者,凭遂重坐五十余席。〔七〕故京师为之语曰:“解经不穷戴侍中。”〔八〕御览卷二一九   〔一〕 “戴凭”,范晔后汉书卷七九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五。   〔二〕 “肤受之诉”,犹如在人皮肤之外,未得事物实情的诉词。论语颜渊篇云:“子张问明。子曰:‘浸润之谮,肤受之诉,不行焉,可谓明也已矣。浸润之谮,肤受之诉,不行焉,可谓远也已矣。’”   〔三〕 “以”,原误作“于”,聚珍本作“以”,御览卷四八三引亦作“以”,今据改正。   〔四〕 “汝南子”,谓戴凭,凭为汝南人。   〔五〕 “凭出”,此下三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四八三引亦有,今据增补。   〔六〕 “以侍中兼领之”,此条文选卷四七袁宏三国名臣序赞李善注亦引,字句疏略。   〔七〕 “遂”,岁华纪丽卷一引作“乃”。   〔八〕 “解经不穷戴侍中”,此条书钞卷一五五,类聚卷四,六帖卷四,御览卷二九、卷四九五,类林卷一三,事类赋卷四,万花谷前集卷四,合璧事类卷一五,翰苑新书卷六四亦引,文字略有异同。   牟长   牟长,〔一〕字君高,少笃学,治欧阳尚书,诸生着录前后万人。建武十四年,征为中散大夫。御览卷二四三  牟长,字君高,建武中拜少府,太子中庶子王异尚书比为长所侵,〔二〕诏敕异曰:〔三〕“少府大儒,不失法度。”其见优如此。书钞卷五四   〔一〕 “牟长”,范晔后汉书卷七九有传。   〔二〕 “太子中庶子王异尚书比为长所侵”,姚本、聚珍本无此句。句中“尚书”二字或衍或误。   〔三〕 “敕异”,此二字姚本、聚珍本无。   尹敏   尹敏为大司空掾,〔一〕上以敏博通,令校图谶。〔二〕书钞卷九六  尹敏与班彪相厚,〔三〕每相与谈,常晏暮不食,〔四〕昼即至冥,夜即彻旦。〔五〕彪曰:“相与久语,为俗人所怪,然钟子期死,伯牙破琴,曷为陶陶哉!” 文选卷五五刘峻广绝交论李善注   尹敏迁长陵令,永平五年,诏书捕男子周虑。虑素有名字,〔六〕与敏善,过候敏,敏坐系免官。出乃叹曰:“喑聋之徒,真世之有道者也,何谓察察而遇斯祸也!”〔七〕御览卷七四0   孔鲋藏尚书、孝经、论语于夫子旧堂壁中。〔八〕汉书卷三0艺文志颜师古注   〔一〕 “尹敏”,字幼季,南阳堵阳人,范晔后汉书卷七九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五、司马彪续汉书卷五。   〔二〕 “令校图谶”,此条姚本作“尹敏拜大司空府,上以敏博通经记,令校图谶。敏对曰:‘谶书非圣人所作,其中多近鄙别字,颇类世俗之辞,恐疑误后生。’”与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九六对勘,即可知姚本辑自陈本书钞。陈本书钞于此条文字末注“补”字,显然已据他书增补。校以范晔后汉书尹敏传,又可知陈禹谟增补全据范书。聚珍本与姚本同,仅“尹敏拜大司空府”作“辟大司空府”,其上又有“尹敏,字幼季,拜郎中”三句。   〔三〕 “相厚”,姚本、聚珍本作“亲善”,与范晔后汉书尹敏传同。书钞卷九八、卷一三三,初学记卷一八,类聚卷六九,御览卷四0七、卷六一七,续编珠卷一皆引作“相厚”,御览卷七一0引作“相友”。   〔四〕 “常晏暮不食”,此句姚本、聚珍本作“常日旰忘食”,书钞卷九八、卷一三三,类聚卷六九引作“常屏案不食”,初学记卷一八、御览卷四0七引作“常对案不食”,御览卷七一0引作“辄屏案不食”。   〔五〕 “夜即彻旦”,原无“即”字,初学记卷一八,御览卷四0七、卷六一七引有,今据增补。此句姚本、聚珍本作“夜则达旦”,书钞卷九八引同。   〔六〕 “名字”,聚珍本同,范晔后汉书尹敏传作“名称”。按范书二字是,当据校正。   〔七〕 “何谓察察而遇斯祸也”,此条文字聚珍本连缀于上条之前,今据范晔后汉书尹敏传记事先后排列。   〔八〕 “孔鲋藏尚书、孝经、论语于夫子旧堂壁中”,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汉书艺文志云:“易曰:‘河出图,雒出书,圣人则之。’故书之所起远矣,至孔子篹焉。”颜师古注云:“家语云:‘孔腾,字子襄,畏秦法峻急,藏尚书、孝经、论语于夫子旧堂壁中。’而汉记尹敏传云孔鲋所藏。二说不同,未知孰是。”“汉记”即东观汉记。此条即据颜师古注辑录,文字虽然未必与东观汉记尽合,但内容当大体如此。   高诩   高诩,〔一〕字季回,以儒学征,拜大司农,在朝以清白方正称。〔二〕初学记卷一二   〔一〕 “高诩”,范晔后汉书卷七九有传。   〔二〕 “在朝以清白方正称”,此条书钞卷三八、卷五四,类聚卷四九,六帖卷七五,御览卷二三二,合璧事类后集卷三五,翰苑新书卷二三亦引,文字大同小异。   魏应   魏应,〔一〕字君伯,〔二〕迁五官中郎将。〔三〕诸儒于白虎观讲论五经同异,应专掌问难。〔四〕书钞卷六三   〔一〕 “魏应”,范晔后汉书卷七九有传。   〔二〕 “字君伯”,此句下聚珍本有“任城人”一句。据范晔后汉书魏应传,应为任城人。   〔三〕 “迁”,唐类函卷五五载书钞所引东观汉记作“拜”,姚本、聚珍本同。   〔四〕 “应专掌问难”,此句唐类函卷五五载书钞所引东观汉记作“使应专掌难问”,姚本、聚珍本同。   薛汉   薛汉,〔一〕字子公,〔二〕才高名远,兼通书传,无不昭览,推道术尤精,教授常数百弟子,自远方至者着为录。〔三〕书钞卷六七   〔一〕 “薛汉”,范晔后汉书卷七九有传。   〔二〕 “字子公”,范晔后汉书薛汉传云“字公子”,廉范传李贤注亦云“汉字公子”。此句下聚珍本有“淮阳人”一句,姚本无。按范晔后汉书薛汉传载,汉为淮阳人。   〔三〕 “录”,册籍。   召驯   召驯,〔一〕字伯春,以志行称,乡里号之曰“德行恂恂召伯春”。以明经有智让,能讲论,拜议郎。章和中为光禄勋。〔二〕书钞卷五六   〔一〕 “召驯”,范晔后汉书卷七九有传。御览卷二二九引作“邵训”。永乐大典卷二七二七误引作“占驯”。   〔二〕 “章和中为光禄勋”,此句原无,御览卷二二九引有,今据增补。   周泽   周泽少修高节,〔一〕耿介特立,好学问,治严氏春秋,门徒数百人,隐居山野,不汲汲于时俗。拜太常,果敢,数有直言,朝廷嘉其清廉。〔二〕御览卷二二八  泽字稚都,少修高节。建武十六年,以耿介辟大司马府,〔三〕署议曹祭酒。书钞卷六九   周泽为渑池令,〔四〕克身俭约,妻子自亲釜灶。〔五〕类聚卷八0   北地太守廖信贪污下狱,诏以信田宅奴婢钱财赐廉吏太常周泽。〔六〕光禄易堪。〔七〕书钞卷三八   泽敬宗庙,常病在斋舍,〔八〕妻子怜其老病,窥问所苦。泽大怒,收妻诣狱,因自劾。〔九〕书钞卷三七   〔一〕 “周泽”,范晔后汉书卷七九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五。   〔二〕 “朝廷嘉其清廉”,书钞卷五三亦引有以上一段文字,字句与此微异。   〔三〕 “辟”,原误作“避”,今据范晔后汉书周泽传改正。   〔四〕 “周泽为渑池令”,据范晔后汉书周泽传和诸书所引东观汉记,周泽建武十六年辟大司马府,署议曹祭酒。中元元年迁渑池令,永平五年迁右中郎将,十年拜太常。东观汉记所载周泽事当依此为序。   〔五〕 “妻子自亲釜灶”,书钞卷七八亦引有以上一段文字,字句较此简略。   〔六〕 “太常周泽”,原误作“太守周绎”。据范晔后汉书周泽传,周泽曾官太常,而未任太守。聚珍本作“太常周泽”,字尚不误。   〔七〕 “光禄易堪”,范晔后汉书周泽传附载孙堪事迹云:“堪字子稚,河南缑氏人也。明经学,有志操,清白贞正,爱士大夫,然一毫未尝取于人,以节介气勇自行。……永平十一年,拜光禄勋。堪清廉,果于从政,数有直言,多见纳用。……堪行类于泽,故京师号曰‘二稚’。”万花谷后集卷一一引东观汉记亦略载孙堪事迹。书钞此条列于“廉洁”类中,文末可能述及周泽、孙堪皆清廉于时,并号“二稚”,后来仅残存“光禄易堪”四字。这四字,当是“光禄孙堪”之讹。   〔八〕 “常”书钞卷九0引司马彪续汉书作“尝”。按二字同。   〔九〕 “因自劾”,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无。   孙堪   孙堪,〔一〕字子稚,〔二〕为光禄勋,以清廉称,与周泽相类。泽字稚都,〔三〕京师号之为“二稚”。〔四〕御览卷二二九   〔一〕 “孙堪”,书钞卷五三引同,万花谷后集卷一一引作“孙湛”,姚本亦作“孙湛”,皆误。孙堪,范晔后汉书周泽传附载其事。   〔二〕 “子稚”,原误作“子雅”,书钞卷五三引亦误。今据范晔后汉书周泽传改正。   〔三〕 “稚都”,原误作“雅都”。范晔后汉书周泽传云:“周泽字稚都。”书钞卷六九引东观汉记周泽传云:“泽字稚都。”今据改。   〔四〕 “二稚”,原误作“二雅”。万花谷后集卷一一引亦误。周泽字稚都,孙堪字子稚,故云“二稚”。范晔后汉书周泽传云:“堪行类于泽,故京师号曰‘二稚’。”   甄宇   甄宇,〔一〕字长文,治严氏春秋,持学精微,以白衣教授,常数百人。〔二〕书钞卷九六  甄宇,北海人,建武中,为青州从事,〔三〕征拜博士。每腊,诏书赐博士羊,人一头,〔四〕羊有大小肥瘦。时博士祭酒议欲杀羊,称分其肉。宇曰:“不可。”又欲投钩,复耻之。宇因先自取其最瘦者,由是不复有争讼。后召会,诏问瘦羊甄博士,京师因以号之。〔五〕类聚卷九四   甄宇,字长文,拜太子少傅,清静少欲,〔六〕常称老氏知足之分也。书钞卷六五   甄宇,字长文,〔七〕子晋,晋子丞,〔八〕周泽董鲁平叔,〔九〕叔子轶,并以儒学拜议郎。书钞卷五六   〔一〕 “甄宇”,范晔后汉书卷七九有传。   〔二〕 “常数百人”,此条书钞卷九六另又引征一次,文字稍略。   〔三〕 “青州”,原无“青”字,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五、御览卷三三、事文类聚前集卷一二、合璧事类别集卷八三引亦有,今据增补。   〔四〕 “人一头”,原无此句,姚本、聚珍本有,书钞卷一五五、类聚卷五、事文类聚前集卷一二、合璧事类别集卷八三引亦有,今据增补。   〔五〕 “京师因以号之”,此条岁华纪丽卷四,御览卷二三六、卷九0二,事类赋卷二二,万花谷后集卷一一,玉海卷九九,范晔后汉书甄宇传李贤注亦引,字句均略于此。   〔六〕 “静”,姚本、聚珍本作“净”,书钞卷三六亦引作“净”。   〔七〕 “字长文”,原脱“长文”二字。永乐大典卷二七二七引作“字子普”。   〔八〕 “子晋,晋子丞”,此二句永乐大典卷二七二七引作“普传子承”,聚珍本引作“宇传子晋,晋传子承”。范晔后汉书甄宇传云:甄宇“传业子普,普传子承”。   〔九〕 “周泽董鲁平叔”,此六字永乐大典卷二七二七引同,聚珍本亦同。按此处字有讹脱,无从校正。   张玄   张玄,〔一〕字居真,〔二〕专意经书,方其讲论时,〔三〕至不食终日,忽然如不饥渴者也。书钞卷九八  张玄,字君夏,其学兼通数家。〔四〕书钞卷六七   〔一〕 “张玄”,范晔后汉书卷七九有传。   〔二〕 “字居真”,姚本一作“字君夏”,一作“字居真”,按语云:“玄不应有二字,‘居’类‘君’,‘真’类‘夏’,传写误耳。”聚珍本作“字君夏”,与范晔后汉书张玄传同。   〔三〕 “论”,姚本、聚珍本作“问”。   〔四〕 “其学兼通数家”,此句上姚本、聚珍本有“为博士”一句。据范晔后汉书张玄传记载,张玄曾为颜氏春秋博士。   李育   李育,〔一〕字元春,为侍中。时章帝西谒园陵,育陪乘,问旧事,育辄对,由是见重。〔二〕书钞卷五八   〔一〕 “李育”,范晔后汉书卷七九有传。   〔二〕 “由是见重”,此条书钞卷五八两引,字句全同。   杜笃   杜笃,〔一〕字季雅,客居美阳,与美阳令游,〔二〕数从之请讬,〔三〕不谐,颇相恨。令怒,收笃送京师。会大司马吴汉薨,世祖诏诸儒诔之。笃于狱中为诔,辞最高。帝美之,赐帛免刑。御览卷五九六  杜笃仕郡文学掾,以目疾,二十余年不窥京师。笃外高祖破羌将军辛武贤,以武略称。笃常叹曰:“杜氏文明善政,而笃不任为吏。辛氏秉义经武,而笃又怯于事。外内五世,至笃衰矣!”〔四〕御览卷四九九   〔一〕 “杜笃”,范晔后汉书卷八0有传。   〔二〕 “游”,姚本、聚珍本作“交游”,书钞卷一0二引同,而卷一00引作“交”。   〔三〕 “之”,姚本、聚珍本无此字,书钞卷一0二引同。   〔四〕 “至笃衰矣”,此条御览卷七四0亦引,内容多有阙略。   高彪   高彪除郎中,〔一〕校书东观。后迁外黄令,画彪形像,以劝学者。〔二〕聚珍本   〔一〕 “高彪”,字义方,吴郡无锡人,范晔后汉书卷八0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五。隶释卷一0外黄令高彪碑亦略载其事。   〔二〕 “以劝学者”,此条不知聚珍本辑自何书。范晔后汉书高彪传云:“郡举孝廉,试经第一,除郎中,校书东观,数奏赋、颂、奇文,因事讽谏,灵帝异之。……后迁外黄令,帝敕同僚临送,祖于上东门,诏东观画彪像,以劝学者。”   李业   公孙述欲征李业为博士,〔一〕业固不起,〔二〕乃遣人持鸩,不起便赐药,业乃饮鸩而死。御览卷九二七   〔一〕 “李业”,范晔后汉书卷八一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五。“为博士”,此三字聚珍本脱。   〔二〕 “固”,原误作“故”,聚珍本作“固”,与范晔后汉书李业传同,今据改正。   刘茂   刘茂,〔一〕字子卫,〔二〕为郡门下掾,〔三〕赤眉攻太原,茂负太守孙福逾墙出,藏城西门下空穴中,〔三〕担谷给福及妻子百余日,福表为议郎。书钞卷一五八   〔一〕 “刘茂”,范晔后汉书卷八一有传。据刘茂传所载,茂于建武二年为郡门下掾。   〔二〕 “字子卫”,此三字原脱,永乐大典卷二七二七引有,聚珍本亦有此句,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刘茂传云:“刘茂,字子卫。”   〔三〕 “城”,原作“地”,于义不通。永乐大典卷二七二七引作“城”,聚珍本亦作“城”,今据改。   所辅   所辅,〔一〕平原人,为县门下小吏。县令刘雄为贼所攻,欲以矛刺雄,辅前叩头,以身代雄。贼等遂戟刺辅,贯心洞背即死。东郡太守捕得贼,具以状上,诏书伤痛之。〔二〕御览卷三七六   〔一〕 “所辅”,范晔后汉书无传。“所”字原误作“许”,聚珍本作“所”,今据改。   〔二〕 “诏书伤痛之”,范晔后汉书刘茂传云:“永初二年,剧贼毕豪等入平原界,县令刘雄将吏士乘船追之。至厌次河,与贼合战。雄败,执雄,以矛刺之。时小吏所辅前叩头求哀,愿以身代雄。豪等纵雄而刺辅,贯心洞背即死。东郡太守捕得豪等,具以状上。诏书追伤之,赐钱二十万,除父为郎中。”   温序   温序,〔一〕字次房,迁护羌校尉,〔二〕行部,〔三〕为隗嚣别将苟宇所拘劫。〔四〕宇谓序曰:“子若与我并威同力,天下可图也。”序素有气力,大怒,叱宇等曰:“虏何敢迫胁汉将!”因以节挝杀数人。贼众争欲杀之,宇止之曰:〔五〕“此义士也,可赐以剑。”序受剑,衔须于口,〔六〕顾左右曰:“既为贼所迫杀,〔七〕无令须污土。”遂伏剑而死。御览卷四三八   〔一〕 “温序”,范晔后汉书卷八一有传。   〔二〕 “迁护羌校尉”,原无此句,御览卷六八一引有,今据增补。聚珍本亦有此句,作“为护羌校尉”,御览卷四三四引同。范晔后汉书温序传载:建武“六年,拜谒者,迁护羌校尉”。通鉴卷四二建武八年载:“校尉太原温序为嚣将苟宇所获。”通鉴考异云:“按序传及袁纪皆称‘序为护羌校尉’。检西羌传,九年方置此官,牛邯为之。又云:‘邯卒,职省。’则序无缘作‘护羌’,今但云‘校尉’。”   〔三〕 “行部”,原无此句,聚珍本有,御览卷四三四引亦有,今据增补。   〔四〕 “拘”,原无此字,聚珍本有,御览卷四三四、卷六八一引亦有此字,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温序传载:“序行部至襄武,为隗嚣别将苟宇所拘劫。”   〔五〕 “之”,原无此字,聚珍本同,御览卷四三四引有,今据增补。   〔六〕 “于口”,原无此二字,聚珍本有,御览卷四三四、卷六八一引亦有此二字,今据增补。   〔七〕 “既为”,原无此二字,聚珍本有,御览卷六八一引亦有此二字,今据增补。   索卢放   索卢放,〔一〕字君阳,东郡人。署门下掾。更始时,使者督行郡国,太守有事,当斩。放前对曰:“方今天下苦王氏之虐政,戴仰汉德。传车所过,未闻恩泽,而斩郡守,恐天下惶惧,各自疑也。使有功不如使有过。”遂解衣而前,愿代太守斩,使者义而赦之,由是显名。御览卷四二0   〔一〕 “索卢放”,姓索卢,名放,范晔后汉书卷八一有传。   李善   李善,〔一〕字次孙,南阳人,本同县李元苍头。〔二〕建武中疫疾,元家相继死没,唯孤儿续始生数旬,而有资财千万。诸奴婢私共计议,欲谋杀续,分财产。善乃潜负续逃亡,隐山阳瑕丘界中,亲自哺养,乳为生湩。〔三〕续孩抱,奉之不异长君,有事辄长跪请白,然后行之。闾里感其行,皆相率修义。续年十岁,善与归本县,修理旧业,告奴婢于长吏,悉收杀之。时钟离意为瑕丘令,上书荐善行状。御览卷四二0   〔一〕 “李善”,范晔后汉书卷八一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五。   〔二〕 “苍头”,汉代私家奴隶。汉书鲍宣传云:“苍头庐儿皆用致富,非天意也。”颜师古注引孟康云:“汉名奴为‘苍头’,非纯黑,以别于良人也。”   〔三〕 “湩”,原脱,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李善传、御览卷三七一引谢承后汉书亦皆有此字,今据增补。按“湩”,乳汁。   周嘉   周嘉仕郡为主簿,〔一〕王莽末,群贼入汝阳城,嘉从太守何敞讨贼,敞为流矢所中,〔二〕嘉谓贼众曰:〔三〕“卿曹皆民隶也,岂有还害其君者耶?”嘉请以死赎君命,因仰天号泣。贼于是相视曰:“此义士也。”给其车马,遣送之。〔四〕御览卷二六五   〔一〕 “周嘉”,范晔后汉书卷八一有传。“嘉”字原误作“喜”,下同,今皆改正。永乐大典卷一四六0八引不误,聚珍本亦不误。   〔二〕 “敞”,此字原脱,范晔后汉书周嘉传有,今据增补。   〔三〕 “嘉”,此字原脱,据范晔后汉书周嘉传当有“嘉”字,今增补。   〔四〕 “遣送之”,此条聚珍本作“周嘉仕郡为主簿,王莽末,群贼入汝阳城,嘉从太守何敞讨贼,敞为流矢所中,贼围绕数十重。嘉乃拥敞,以身扞之,呵贼曰:‘卿曹皆人隶也。为贼既逆,岂有还害其君者耶?’嘉请以死赎君命,因仰天号泣。群贼于是相视曰:‘此义士也。’给车马,遣送之。为零陵太守,视事七年,卒。零陵颂其遗爱,吏民为立祠焉”。字句详于御览卷二六五所引。永乐大典卷一四六0八引“遣送之”句以上一段文字。“为零陵太守”云云不知聚珍本辑自何书。   李充   李充兄弟六人,〔一〕出入更衣,家贫亲老,充妻劝异居。充使酿酒,会亲戚,充启其母曰:“此妇劝异居,不可奉祭祀,请去之。”遂叱出其妇。〔二〕御览卷四一二  鲁平为陈留太守,请充署功曹。充不受,平怒,乃援充以捐沟中,用谪署都亭长。〔三〕聚珍本   〔一〕 “李充”,字大逊,陈留人,范晔后汉书卷八一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六、司马彪续汉书卷五。   〔二〕 “出”,永乐大典卷一0八一四引同,聚珍本作“去”。   〔三〕 “因谪署都亭长”,此条不知聚珍本辑自何书。范晔后汉书李充传载此事云:“李充,字大逊,陈留人也。……太守鲁平请署功曹,不就。平怒,乃援充以捐沟中,因谪署县都亭长。”“都亭”,城内之亭。   范丹   范丹,〔一〕字史云,为莱芜长,遭党锢事,推鹿车,载妻子,捃拾自资,有时绝粮,丹言貌无改,闾里歌之曰:“甑中生尘范史云,釜中生鱼范莱芜。” 御览卷四六五   〔一〕 “范丹”,范晔后汉书卷八一范冉传云:“范冉,字史云,陈留外黄人也。”李贤注:“‘冉’或作‘丹’。”范冉传李贤注引袁山松后汉书作“冉”,符融传李贤注引谢承后汉书亦作“冉”。按字当作“丹”,初学记卷二0,类聚卷六、卷二九,御览卷四二五、卷六三四、卷七二五、卷七五七,文选卷三六任昉宣德皇后令李善注引谢承后汉书皆作“丹”。又初学记卷一八、类聚卷三五、御览卷四八四引亦皆作“丹”。范丹卒后,谥曰贞节先生。蔡中郎文集卷二贞节先生陈留范史云铭作“丹”,可为最确凿的证据。   刘翊   刘翊为汝南太守,〔一〕举郡人许靖计吏,察孝廉,除尚书郎,典选举。〔二〕聚珍本   〔一〕 “刘翊”,字子相,颍川颍阴人,范晔后汉书卷八一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六。“为汝南太守”,范书刘翊传失载。   〔二〕 “典选举”,此条不知聚珍本从何书辑录。三国志许靖传云:“许靖,字文休,汝南平舆人。……颍川刘翊为汝南太守,乃举靖计吏,察孝廉,除尚书郎,典选举。”   郭凤   郭凤,〔一〕字君张,〔二〕善说灾异,吉凶占应。病,先自知死日,豫令弟子市棺敛具,至其日,如言卒。御览卷五五一   〔一〕 “郭凤”,范晔后汉书无传,卷八二谢夷吾传略载其事。   〔二〕 “字君张”,此句下聚珍本有“勃海人”一句。范晔后汉书谢夷吾传云:“时博士勃海郭凤亦好图谶。”此即聚珍本增句所本。   郭玉   郭玉者,〔一〕广汉人也。学方诊之伎。和帝奇异之,乃试令嬖臣美手腕者与女子杂处帷中,使玉各诊一手。玉言:“左阳脉,右阴脉,有男女,疾若异人。〔二〕臣异其故。”帝叹称善。〔三〕聚珍本   〔一〕 “郭玉”,范晔后汉书卷八二有传。   〔二〕 “疾”,范晔后汉书郭玉传作“状”。   〔三〕 “帝叹称善”,此条不知聚珍本辑自何书。   逢萌   逢萌,〔一〕字子康,北海人。少有大节,志意抗厉,家贫,给事为县亭长。尉过迎拜,问事微久。尉去,举楯挝地,〔二〕叹曰:“大丈夫安能为人役耶?”遂去学问。御览卷二六九  莽居摄,子宇谏莽,而莽杀之。逢萌谓其友人曰:“三纲绝矣!不去,祸将及人。”即解冠挂东门而去。〔三〕御览卷六八四   逢萌素明阴阳,知莽将败,携家属于辽东,乃首戴盆盎,〔四〕哭于市,言曰:“新乎新乎!”〔五〕遂潜藏。〔六〕御览卷四八七   逢萌隐琅玡之劳山,非礼不动,聚落化之。北海太守遣吏奉谒,萌不诺。〔七〕太守遣吏捕之,民相率以石擿吏,皆流血奔走。御览卷三七五   逢萌被征上道,迷不知东西,云:“朝所征我者,为聪明叡智,有益于政,方面不知,安能济政?”即驾而归。〔八〕类聚卷六四   〔一〕 “逢萌”,范晔后汉书卷八三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五。袁宏后汉纪卷五亦略载其事。   〔二〕 “楯”,原作“举”,聚珍本作“楯”,御览卷三五七、记纂渊海卷四八引亦作“楯”,今据改。范晔后汉书逢萌传云:“时尉行过亭,萌候迎拜谒,既而掷楯叹曰。”可证“楯”字是。据汉官仪和续汉书百官志所载,亭长承望都尉,课徼巡,负责逐捕盗贼,平常设备五兵,即弓弩、戟、楯、刀剑、甲铠。所以尉过亭时,逢萌执楯以见。“挝”,御览卷三五七、记纂渊海卷四八引作“擿”。   〔三〕 “即解冠挂东门而去”,此句姚本同,事类赋卷一二引亦同。聚珍本作“解冠挂东都城门,归”,与范晔后汉书逢萌传同。李贤注:“汉宫殿名:‘东都门,今名青门也。’前书音义:‘长安东郭城北头第一门。’”此句下聚珍本尚有“将家浮海,客于辽东”二句,疑据范书增补。   〔四〕 “盆盎”,聚珍本作“兖器”,御览卷八五五引同。范晔后汉书逢萌传作“瓦盎”。   〔五〕 “新乎新乎”,范晔后汉书逢萌传同,李贤注:“王莽为新都侯,及篡,号新室,故哭之。”聚珍本作“辛乎辛乎”,御览卷八五五引作“辛乎”。按“辛乎辛乎”,于义亦通。“辛”与“新”音同,暗指王莽新室。   〔六〕 “遂潜藏”,此句下聚珍本有“不见”二字。御览卷八五五引作“因潜藏不见”。   〔七〕 “诺”,聚珍本作“答”,与范晔后汉书逢萌传同。   〔八〕 “即驾而归”,此条御览卷一九五亦引,文字全同。   周党   周党,〔一〕字伯况,太原人。至长安游学。初,乡佐发党徭道,〔二〕尝众中辱党父,〔三〕党怀之。后读春秋,闻复雠之义,〔四〕便辍讲而还,〔五〕与乡佐克日交刃。乡佐多从兵往,〔六〕使乡佐先拔刀,然后与相击。党为其所伤,〔七〕困顿。乡佐服其义勇,〔八〕舆归养之,〔九〕数日方苏,〔一0〕既悟而去。整身修志,州里称其高也。御览卷四八一  建武中,征周党,党着短布单衣,榖皮幓头,〔一一〕待见尚书。欲令更服,党曰:“朝廷本以是故征之,安可复更。”遂以见,自陈愿守所志,〔一二〕上听之。御览卷六八八   博士范升奏曰:“伏见太原周党、东海王良、山阳王成,使者三到,乃肯就车,脱衣解履,〔一三〕升于华毂,〔一四〕陛见帝庭,〔一五〕偃蹇傲慢,逡□进退,臣愿与并论灵台之下。”御览卷四九八   〔一〕 “周党”,范晔后汉书卷八三有传。袁宏后汉纪卷五、风俗通义过誉篇亦略载其事。   〔二〕 “乡佐”,汉制,十里一乡,乡有乡佐,主管征收赋税。“发党徭道”,此四字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四九六引亦有,今据增补。   〔三〕 “尝众中辱党父”,此句聚珍本作“于人中辱之”,御览卷四九六引同。按范晔后汉书周党传云:“初,乡佐尝众中辱党,党久怀之。”风俗通义过誉篇云;“太原周党伯况,少为乡佐发党过于人中辱之。”是被乡佐所辱者为党,非党父。“父”字或为衍文,或为“久”字之讹。   〔四〕 “后读春秋,闻复雠之义”,春秋庄公四年云:“纪侯大去其国。”公羊传云:“大去者何?灭也。孰灭之?齐灭之。曷为不言齐灭之?为襄公讳也。春秋为贤者讳。何贤乎襄公?复雠也。何雠尔?远祖也。哀公(襄公九世祖不辰)烹乎周,纪侯谮之。以襄公之为于此焉者,事祖祢之心尽矣。尽者何?襄公将复雠乎纪,卜之曰:‘师丧分焉。’‘寡人死之,不为不吉也。’远祖者几世乎?九世矣。九世犹可以复雠乎?虽百世可也。”此即春秋复雠之义。   〔五〕 “便”,原误作“更”,今据范晔后汉书周党传校正。   〔六〕 “乡佐多从兵往”,此下三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四九六引亦有,今据增补。   〔七〕 “党为其所伤”,此下聚珍本只有“乡佐服其义勇”一句,其余各句皆未辑录。“伤”字原误作“复”,今据范晔后汉书周党传校正。   〔八〕 “乡佐服其义勇”,原脱“其”、“勇”二字,聚珍本有,御览卷四九六引亦有,今据增补。   〔九〕 “舆”,原误作“与”。范晔后汉书周党传云:“乡佐服其义,舆归养之。”风俗通义过誉篇云:“佐服其义勇,箯舆养之。”今据校正。   〔一0〕“日”,原误作“月”,范晔后汉书周党传、风俗通义过誉篇作“日”,今据校正。   〔一一〕“幓头”,聚珍本同。范晔后汉书周党传、袁宏后汉纪卷五作“绡头”。范书周党传李贤注:“以榖树皮为绡头也。”又向栩传李贤注云:“说文:‘绡,生丝也,从糸肖声。’音消。按此字当作‘幧’,音此消反,其字从‘巾’。古诗云:‘少年见罗敷,脱巾着幧头。’郑玄注仪礼云:‘如今着幓头,自项中而前,交额上,却绕髻也。’”   〔一二〕“愿守所志”,“守”字下原衍“之”字,聚珍本无,与范晔后汉书周党传、袁宏后汉纪卷五相合,今据删。   〔一三〕“东海王良、山阳王成,使者三到,乃肯就车,脱衣”,此十八字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六九八引亦有,今据增补。“王成”,御览卷六九八误引作“王戎”。   〔一四〕“于”,原无此字,聚珍本有,御览卷六九八引亦有,今据增补。   〔一五〕“陛见帝庭”,“陛”下原衍“下”字,聚珍本、范晔后汉书周党传皆无此字,今据删。   王霸   王霸,〔一〕建武初,连征不至。霸安贫贱,居常茅屋蓬户,藜藿不厌。然乐道不怠,以寿终。御览卷一八一   〔一〕 “王霸”,字仲儒,太原广武人,范晔后汉书卷八三有传。袁宏后汉纪卷五亦略载其事。   严光   严光,〔一〕字子陵,耕于富春山,〔二〕后人名其钓处为严陵濑。初学记卷八  光武与子陵有旧,及登位,望之。陵隐于孤亭山,垂钓为业。时主天文者奏每日出常有客星同流。帝曰:“严子陵耳。”访得之,陵不受封。太平寰宇记卷九五   〔一〕 “严光”,范晔后汉书卷八三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失名氏后汉书。   〔二〕 “山”,此字原无,聚珍本有,万花谷后集卷六引亦有,今据增补。   井丹   井丹,〔一〕字大春,通五经,时人谓之语曰:“五经纷纶井大春。” 御览卷六一五  阴就要井丹,就起,左右进辇矣,曰:“吾闻桀、纣驾人车,〔三〕岂此邪?”就令去辇。〔四〕书钞卷一四0   〔一〕 “井丹”,范晔后汉书卷八三有传。袁宏后汉纪卷七亦略载其事。   〔二〕 “井大春”,“井”字下原衍“之”字,聚珍本无,与范晔后汉书井丹传相合,今据删。   〔三〕 “桀、纣驾人车”,范晔后汉书井丹传无“纣”字。李贤注引帝王纪云:“桀以人驾车。”   〔四〕 “就令去辇”,姚本未辑井丹事。聚珍本虽有井丹一目,但此条未能辑录。   梁鸿   梁鸿少孤,〔一〕以童幼诣太学受业,〔二〕治礼、诗、春秋,常独坐止,〔三〕不与人同食。比舍先炊已,〔四〕呼鸿及热釜炊。鸿曰:“童子鸿不因人热者也。”灭灶更燃火。〔五〕御览卷四二五  梁鸿家贫而尚节,博览无不通,毕乃牧豕于上林苑中,〔六〕曾误遗火,延及他舍,乃寻访烧者,问所失,〔七〕悉以豕偿之;其主犹以为少,鸿曰:“无他财,愿以身居作。”主人许,因为执勤不懈。耆老见鸿非恒人,乃共责让主人,而称鸿长者,于是始敬异,悉还其豕。鸿不受,乃去。类聚卷九四   梁鸿初与京邑萧友善约不为陪臣,及友为郡吏,〔八〕鸿以书责之而去。御览卷四一0   梁鸿乡里孟氏女,〔九〕容貌丑而有节操,多求之,不肯。父母问其所欲,曰:“得贤婿如梁鸿者。”鸿闻之,乃求之。〔一0〕梁鸿妻椎髻,着布衣,操作具而前。鸿大喜曰:“此真梁鸿妻也,能奉我矣。”字之曰德曜,名孟光。〔一一〕类聚卷六七   梁鸿乃将妻之霸陵山中,耕耘织作,以供衣食,弹琴诵书,〔一二〕以娱其志。御览卷八二二   梁鸿将之会稽,作诗曰:“维季春兮华色,〔一三〕麦含金兮方秀。”〔一四〕类聚卷三   梁鸿适吴,依大家皋伯通庑下,〔一五〕为人赁舂。每归,〔一六〕妻为具食,不敢于鸿前仰视,举案齐眉。伯通异之,〔一七〕曰:“彼佣赁能使妻敬之如此,非凡人也。” 类聚卷六九   梁鸿常闭户吟咏书记,遂潜思着书十余篇。〔一八〕御览卷三九二   梁鸿病困,〔一九〕与高伯通及会稽士大夫语曰:“昔延陵季子葬于嬴博之间,不归其乡,慎勿听妻子持尸柩去。”终后伯通等为求葬处,有要离冢高燥,众人曰:“要离,古烈士,今伯鸾亦清高,令相近。”遂葬要离冢旁,子孙归扶风。御览卷五五三   〔一〕 “梁鸿”,范晔后汉书卷八三有传。袁宏后汉纪卷一一亦略载其事。   〔二〕 “以童幼诣太学受业”,此下二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七二引同,今据增补。御览卷八四七引亦有此二句,惟“礼、诗”作“诗、礼”。   〔三〕 “坐”,原无此字,姚本、聚珍本有,类聚卷七二引亦有,今据增补。   〔四〕 “比舍”,聚珍本同,御览卷七五七引作“同房”。   〔五〕 “灭灶更燃火”,此条书钞卷一四三、永乐大典卷一四九一二亦引,字句较简略。   〔六〕 “牧豕于上林苑中”,姚本按云:“东汉高贤居贫多牧豕者,如吴佑、孙期、尹勤辈,岂皆学公孙丞相耶?无诋为牧猪奴也。”   〔七〕 “问所失”,此句姚本、聚珍本作“问所失财物”,类聚卷八0、御览卷八六八引作“问所烧财物”。   〔八〕 “友”,据上文当作“友善”。   〔九〕 “乡里”,原误作“乡皇”,聚珍本不误,今据改。“孟氏”,袁宏后汉纪卷一一作“赵氏”。   〔一0〕“乃求之”,此句下原有“女布襦裾,鸿曰:此真梁鸿妻也”三句。此三句系节引,删削颇多。今全删去,以御览卷三七三所引三十五字补之。   〔一一〕“名孟光”,原无“名”字,聚珍本有,汲古阁刻本和武英殿刻本范晔后汉书亦有“名”字,今据增补。惠栋后汉书补注引田艺衡说谓“孟”字衍。中华书局出版点校本范晔后汉书校勘记云:“张森楷校勘记谓本传作孟氏女,复名‘孟光’,则‘孟孟光’矣,非词也,据此可见孟光确姓赵氏。今按:御览五百二及袁纪均无‘名’字,不成文理,疑本作‘字之曰德曜,名光’,后人习见‘孟光’字,妄改‘名’字为‘孟’耳。”御览卷三八三引云孟氏女“名光”,可证有“名”字是,又“孟”字为衍文。此条御览卷四六七、卷六九五亦引,文字简略。御览卷三八二引与此出入较大,今录全文如下,以供参考:“梁鸿同郡孟氏,其女名光,状貌丑而黑,力能举石臼,择而不嫁,至年三十,鸿闻而聘之。”御览卷三七八、记纂渊海卷八一、合璧事类卷三0引与御览卷三八二引相类,文字节删较多。   〔一二〕“诵书”,聚珍本作“诵诗”。按字皆不误,范晔后汉书梁鸿传云“诵诗书”。   〔一三〕“华色”,姚本、聚珍本作“华阜”。按“华阜”二字是,与范晔后汉书梁鸿传合。   〔一四〕“含金”,姚本、聚珍本同,范晔后汉书梁鸿传作“含含”。按“含金”二字是。姚本按云:“此鸿避地居齐、鲁,将适吴而作也。诗一章二十六句,词调和平,不落楚骚窠臼。吴郡顺帝时始分,故本书作‘会稽’。”   〔一五〕“皋伯通”,或作“高伯通”。“庑”,堂边的廊屋。   〔一六〕“每归”,原无此句,聚珍本有,御览卷三六五、卷七一0引亦有,今据增补。此句御览卷八二九引作“为事归”。   〔一七〕“伯通异之”,姚本同,聚珍本作“伯通察而异之”,御览卷八二九引与聚珍本同。   〔一八〕“遂潜思着书十余篇”,此条类聚卷一九亦引,但仅有首句。   〔一九〕“梁鸿病困”,此句上书钞卷九二引有“梁鸿,字伯鸾,扶风人,隐于会稽”数句。“困”,范晔后汉书梁鸿传同,聚珍本作“因”。按二字于义均通。如作“因”,则应属下句读。   高凤   高凤,〔一〕南阳人,〔二〕诵读昼夜不绝声。〔三〕妻尝之田,曝麦于庭,以竿授凤,令护鸡。凤受竿诵经如故,〔四〕天大雷,暴雨流淹。〔五〕凤留意在经史,忽不视麦,麦随水漂去。〔六〕类聚卷八五  乡里有争财,持兵而斗,凤往解之,不已,乃脱巾请曰:“仁义逊让,奈何弃之!”争者感之,收兵谢罪。〔七〕聚珍本   高凤,字文通,南阳人也。凤年老,执志不倦,〔八〕声名着闻。太守连召请,恐不得免,自言凤本巫家,不应为吏,又与寡嫂诈讼田,遂不仕。文选卷四0任昉奏弹刘整李善注   〔一〕 “高凤”,范晔后汉书卷八三有传。又见汪文台辑谢承后汉书卷六、司马彪续汉书卷五。   〔二〕 “南阳人”,姚本、聚珍本同,御览卷八三八引作“南阳苑人”。按“苑”当作“叶”,南阳郡无苑县,而有叶县,范晔后汉书高凤传正作“叶”。御览卷六一一引谢承后汉书云高凤“南阳蔡人”,“蔡”字亦“叶”字之误。   〔三〕 “声”,原无此字,姚本、聚珍本同。书钞卷九七、卷九八,类聚卷五五,御览卷六一六引皆有“声”字,今据增补。   〔四〕 “凤”,原无此字,姚本、聚珍本有,御览卷六一六、卷八三八亦有“凤”字,今据增补。   〔五〕 “流淹”,姚本、聚珍本作“淹没”,御览卷八三八引作“流潦”。按“流潦”二字于义较长。   〔六〕 “麦随水漂去”,此条类聚卷五五、合璧事类别集卷五八亦引,文字疏略。   〔七〕 “收兵谢罪”,此条姚本无,聚珍本有,不知辑自何书。范晔后汉书高凤传云:“邻里有争财者,持兵而斗。凤往解之,不已,乃脱巾叩头,固请曰:‘仁义逊让,奈何弃之!’于是争财者怀感,投兵谢罪。”   〔八〕 “执志不倦”,原无此句,聚珍本有,御览卷七三四引亦有,今据增补。   鲍宣妻   鲍宣之妻,〔一〕桓氏女,字少君。宣尝就少君父学,父奇其清苦,〔二〕以女妻之,资送甚盛。〔三〕宣不悦,〔四〕谓妻曰:“少君生而娇富,〔五〕习美饰,而吾贫贱,〔六〕不敢当礼。”妻曰:“大人以先生修德守约,故使贱妾侍执巾栉。既奉君子,唯命是从。”宣笑曰:〔七〕“能如是,乃吾志也。”乃悉归侍御服饰,更着短布裳,与宣共挽鹿车归乡里。〔八〕拜姑礼毕,提瓮出汲,修行妇道,乡邦称之。书钞卷一二九   〔一〕 “鲍宣之妻”,范晔后汉书卷八四有传。   〔二〕 “父”,此字原无,姚本、聚珍本有,陈禹谟刻本书钞、御览卷六九六、唐类函卷一六九引亦有此字,今据增补。   〔三〕 “资送甚盛”,此句姚本、聚珍本作“装送甚盛”,御览卷六九六,记纂渊海卷四0、卷八一,唐类函卷一六九引同。陈禹谟刻本书钞引作“装送资贿甚盛”,与范晔后汉书列女鲍宣妻传同。陈本书钞此条末注云“补”,即谓字句已据他书增补。此句所增文字,系据范书。   〔四〕 “不悦”,此二字原无,姚本、聚珍本有,陈禹谟刻本书钞、唐类函卷一六九引亦有此二字,今据增补。   〔五〕 “娇富”,此二字姚本作“富骄”,陈禹谟刻本书钞、御览卷六九六、记纂渊海卷八一、唐类函卷一六九引同,范晔后汉书列女鲍宣妻传亦同。聚珍本作“骄富”。   〔六〕 “而”,此字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六九六、记纂渊海卷八一引亦有,今据增补。范晔后汉书列女鲍宣妻传载宣言云:“少君生富骄,习美饰,而吾实贫贱,不敢当礼。”   〔七〕 “宣笑曰”,此下三句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八〕 “与宣共挽鹿车归乡里”,此下五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陈禹谟刻本书钞、唐类函卷一六九引亦有,范晔后汉书列女鲍宣妻传所载同,今据增补。   庞淯母   酒泉庞淯母者,〔一〕赵氏之女,字娥。父为同县人所杀,而娥兄弟三人,俱疾物故。雠乃喜而自贺,以为莫己报也。娥阴怀感愤,乃潜备刀兵,常推车以候雠家,〔二〕十余年不能得。后遇于都亭,刺杀之,因诣县自首,曰:“父雠已报,请就刑戮。”禄福长尹嘉义之,〔三〕解印绶欲与俱亡。娥不肯去,曰:“怨塞身死,妾之明分。结罪治狱,君之常理。何敢苟生,以枉公法。”后遇赦得免。州郡表其闾。太常张奂嘉叹,以束帛礼之。〔四〕御览卷四八一   〔一〕 “庞淯母”,范晔后汉书卷八四有传。   〔二〕 “推车”,范晔后汉书庞淯母传作“帷车”。按“帷车”二字近于情理。既“潜备刀兵”,又“帷车”以隐身,便于袭杀雠家。   〔三〕 “禄福”,原作“福富”,误。司马彪续汉书郡国志五载酒泉郡有属县福禄,亦误。汉书地理志下酒泉郡载:“禄福,呼蚕水出南羌中,东北至会水入羌谷。莽曰显德。”三国志魏书庞淯传载赵娥为父复雠事,亦作“禄福”,曹全碑有“拜酒泉禄福长”之语,皆可证作“禄福”为是。“长”,汉制,大县置令,小县置长。“尹嘉”,原作“尹喜”,误。范书庞淯母传、三国志魏书庞淯传皆作“尹嘉”,今据改正。   〔四〕 “以束帛礼之”,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庞淯母复雠事,三国志魏书庞淯传裴松之注引皇甫谧列女传述之颇详,今录之如下:“酒泉烈女庞娥亲者,表氏庞子夏之妻,禄福赵君安之女也。君安为同县李寿所杀,娥亲有男弟三人,皆欲报雠,寿深以为备。会遭灾疫,三人皆死。寿闻大喜,请会宗族,共相庆贺,云:‘赵氏彊壮已尽,唯有女弱,何足复忧!’防备懈弛。娥亲子淯出行,闻寿此言,还以启娥亲。娥亲既素有报雠之心,及闻寿言,感激愈深,怆然陨涕曰:‘李寿,汝莫喜也,终不活汝!戴履天地,为吾门户,吾三子之羞也。焉知娥亲不手刃杀汝,而自儌幸邪?’阴市名刀,挟长持短,昼夜哀酸,志在杀寿。寿为人凶豪,闻娥亲之言,更乘马带刀,乡人皆畏惮之。比邻有徐氏妇,忧娥亲不能制,恐逆见中害,每谏止之,曰:‘李寿,男子也,凶恶有素,如今备卫在身。赵虽有猛烈之志,而彊弱不敌,邂逅不制,则为重受祸于寿,绝灭门户,痛辱不轻也。愿详举动,为门户之计。’娥亲曰:‘父母之雠,不同天地共日月者也。李寿不死,娥亲视息世间,活复何求!今虽三弟早死,门户泯绝,而娥亲犹在,岂可假手于人哉!若以卿心况我,则李寿不可得杀;论我之心,寿必为我所杀明矣。’夜数磨砺所持刀讫,扼腕切齿,悲涕长叹,家人及邻里咸共笑之。娥亲谓左右曰:‘卿等笑我,直以我女弱不能杀寿故也。要当以寿颈血污此刀刃,令汝辈见之。’遂弃家事,乘鹿车伺寿。至光和二年二月上旬,以白日清时,于都亭之前,与寿相遇,便下车扣寿马,叱之。寿惊愕,回马欲走,娥亲奋刀斫之,并伤其马。马惊,寿挤道边沟中。娥亲寻复就地斫之,探中树兰,折所持刀。寿被创未死,娥亲因前欲取寿所佩刀杀寿,寿护刀瞠目大呼,跳梁而起。娥亲乃挺身奋手,左抵其额,右桩其喉,反覆盘旋,应手而倒。遂拔其刀以截寿头,持诣都亭,归罪有司,徐步诣狱,辞颜不变。时禄福长汉阳尹嘉不忍论娥亲,即解印绶去官,弛法纵之。娥亲曰:‘雠塞身死,妾之明分也。治狱制刑,君之常典也。何敢贪生以枉官法?’乡人闻之,倾城奔往,观者如堵焉,莫不为之悲喜慷慨嗟叹也。守尉不敢公纵,阴语使去,以便宜自匿。娥亲抗声大言曰:‘枉法逃死,非妾本心。今雠人已雪,死则妾分,乞得归法以全国体。虽复万死,于娥亲毕足,不敢贪生为明廷负也。’尉故不听所执,娥亲复言曰:‘匹妇虽微,犹知宪制。杀人之罪,法所不纵。今既犯之,义无可逃。乞就刑戮,陨身朝市,肃明王法,娥亲之愿也。’辞气愈厉,面无惧色。尉知其难夺,彊载还家。凉州刺史周洪、酒泉太守刘班等并共表上,称其烈义,刊石立碑,显其门闾。太常弘农张奂贵尚所履,以束帛二十端礼之。海内闻之者,莫不改容赞善,高大其义。故黄门侍郎安定梁宽追述娥亲,为其作传。玄晏先生以为父母之雠,不与共天地,盖男子之所为也。而娥亲以女弱之微,念父辱之酷痛,感雠党之凶言,奋剑仇颈,人马俱摧,塞亡父之怨魂,雪三弟之永恨,近古以来,未之有也。诗云‘修我戈矛,与子同仇’,娥亲之谓也。” 卷十九  传十四   东观汉记卷十九   传十四   蒋叠   蒋叠,〔一〕字伯重,为太仆,久在台阁,文雅通达,明故事,在九卿位,〔二〕数言便宜,奏议可观。书钞卷五四   〔一〕 “蒋叠”,不见范晔后汉书,不知为何时人。   〔二〕 “位”,此字原脱,姚本、聚珍本有,结一庐旧藏本、百衲本、陈禹谟刻本书钞亦皆有“位”字,唐类函卷四七引同,今据增补。   丁邯   丁邯高节,〔一〕正直不挠,举孝廉为卿。〔二〕书钞卷七九   〔一〕 “丁邯”,不见范晔后汉书。聚珍本注云:“司马书刘昭注引赵岐三辅决录注云:‘邯字叔春,京兆阳陵人。’”   〔二〕 “为卿”,姚本、聚珍本无此二字。   须诵   须诵为郡主簿,〔一〕获罪诣狱,引械自椓口,口出齿,获免。书钞卷七三   〔一〕 “须诵”,范晔后汉书未载,不知为何时人。“为郡主簿”,此四字与下句“获罪”二字原无,姚本、聚珍本有,陈禹谟刻本书钞引同,今据增补。   周行   周行为泾令,〔一〕下车严峻,贵戚跼蹐,〔二〕京师肃清。 书钞卷七八   〔一〕 “周行”,范晔后汉书未载,不知为何时人。“为泾令”,泾县属丹阳郡,“为泾令”与下文“京师肃   〔二〕 清”毫无关涉,其下当有阙文。“跼蹐”,原误作“跼迹”,姚本、聚珍本作“跼蹐”,陈禹谟刻本书钞同,今据改正。“跼蹐”,恐惧貌。   刘训〔一〕   训字平叔,〔二〕拜车府令,〔三〕其夏东州郡国相惊,〔四〕有贼转至京师,吏民惊,皆奔城郭上。〔五〕训即夜诣省,欲令将禁兵据门以御之。〔六〕书钞卷五五   〔一〕 “刘训”,范晔后汉书未载,不知为何时人。   〔二〕 “字平叔”,此三字姚本、聚珍本无,陈禹谟刻本书钞、唐类函卷四七引同。   〔三〕 “车府令”,汉书百官公卿表云:“太仆,秦官,掌舆马,有两丞。属官有大厩、未央、家马三令,各五丞一尉。又车府、路軨、骑马、骏马四令丞。”续汉书百官志云:“车府令一人,六百石。主乘舆诸车。丞一人。”   〔四〕 “其夏”,此二字姚本、聚珍本作“时”,陈禹谟刻本书钞、唐类函卷四七引同。“州”,此字原误刻为“周”,姚本、聚珍本作“州”,书钞其他刻本、抄本皆不误,今据改正。   〔五〕 “上”,姚本、聚珍本无此字,唐类函卷四七引同,而陈禹谟刻本书钞有此字。   〔六〕 “禁”,姚本、聚珍本作“近”,陈禹谟刻本书钞、唐类函卷四七引同。   梁福〔一〕   司部灾蝗,〔二〕台召三府驱之。司空掾梁福曰:“普天之下,莫非王土,不审使臣驱蝗何之?灾蝗当以德消,不闻驱逐。”时号福为直掾。类聚卷一00   〔一〕 “梁福”,范晔后汉书未载,不知为何时人。   〔二〕 “司部”,即司隶校尉部。   范康   范康为司隶校尉,〔一〕务大纲,性节俭,常卧布被。〔二〕聚珍本   〔一〕 “范康”,范晔后汉书未载,不知为何时人。   〔二〕 “常卧布被”,此条不知聚珍本从何书辑录。   宗庆   宗庆,〔一〕字叔平,为长沙太守,民养子者三千余人,男女皆以“宗”为名。御览卷二六0   〔一〕 “宗庆”,范晔后汉书未载,不知为何时人。   喜夷   喜夷为寿阳令,〔一〕蝗入辄死。书钞卷三五   〔一〕 “喜夷”,范晔后汉书未载,不知为何时人。   卜福   卜福为廷尉,〔一〕执谦求退,上以为太中大夫。书钞卷五三   〔一〕 “卜福”,范晔后汉书未载,不知为何时人。   翟歆   翟歆,〔一〕字敬子,父于,以功封临沮侯。歆当嗣爵,以母年老国远,上书辞让,诏许,乃赐关内侯。御览卷二0一   〔一〕 “翟歆”,范晔后汉书未载,不知为何时人。   魏成   魏成曾孙纯坐讦讪,〔一〕国除。御览卷二0一   〔一〕 “魏成”,范晔后汉书未载,不知为何时人。“孙”,此字原脱,聚珍本有,今据增补。   毕寻   利取侯毕寻玄孙守奸人妻,〔一〕国除。御览卷二0一   〔一〕 “毕寻”,范晔后汉书未载,不知为何时人。   段普   首乡侯段普曾孙胜坐杀婢,〔一〕国除。御览卷二0一   〔一〕 “段普”,范晔后汉书未载,不知为何时人。   邢崇   夕阳侯邢崇孙之为贼所盗,〔一〕亡印绶,国除。御览卷二0一   〔一〕 “邢崇”,范晔后汉书未载,不知为何时人。   阴猛   阴猛好学温良,〔一〕称于儒林,以郎迁为太祝令。〔二〕御览卷二二九  阴猛以博通古今为太史令。〔三〕御览卷二三五   〔一〕 “阴猛”,范晔后汉书未载,不知为何时人。   〔二〕 “以郎迁为太祝令”,聚珍本无“以郎迁”三字。此条玉海卷一二三引作“阴猛好学温良,以郎迁太祝令”。   〔三〕 “为”,聚珍本作“迁”。   张意   张意拜骠骑将军,〔一〕讨东瓯,备水战之具,一战大破,所向无前。御览卷二三八   〔一〕 “张意”,范晔后汉书未载,不知为何时人。   沈丰   沈丰,〔一〕字圣达,为零陵太守,为政慎刑重杀,罪法辞讼,初不历狱,嫌疑不决,一断于口,鞭杖不举,市无刑戮。僚友有过,初不暴扬,有奇谋异略,辄为谈述,曰:“太守所不及也。”到官一年,甘露降,芝草生。御览卷二六0   〔一〕 “沈丰”,范晔后汉书未载,不知为何时人。   萧彪   萧彪,〔一〕字伯文,京兆杜陵人,累官巴郡太守,父老,乞供养。父有宾客,辄立屏风后,应受使命。父嗜饼,每自买进之。御览卷四一二   〔一〕 “萧彪”,范晔后汉书未载,不知为何时人。   陈嚣   陈嚣,〔一〕字君期,明韩诗,时语曰:“关东说诗陈君期。” 御览卷六一五   〔一〕 “陈嚣”,范晔后汉书未载,不知为何时人。 卷二十  传十五   东观汉记卷二十   传十五   匈奴南单于   匈奴南单于列传。〔一〕范晔后汉书卷八九南匈奴传李贤注  单于比,匈奴头曼十八代孙。〔二〕范晔后汉书卷八九南匈奴传李贤注   十二月癸丑,匈奴始分为南北单于。〔三〕范晔后汉书卷八九南匈奴传李贤注   建成二十五年,南单于遣左贤王击北单于,〔四〕北单于震怖,却地千余里。十三年中工官作橹车成,可驾数牛,尝送塞上。议者见车巧,相谓曰:“谶言汉九世当却夷千里,宁谓此邪?”〔五〕圣人之文,〔六〕与天券契。及胡隤怀,〔七〕数月而卑。〔八〕书钞卷一三九   建武二十六年,南单于遣使献骆驼二头,文马十匹。〔九〕初学记卷二0   建武中,南单于来朝,赐御食及橙、橘、龙眼、荔支。〔一0〕御览卷九七一   赐鹿蠡王玉具剑,〔一一〕羽盖车一驷,中郎将持节卫护焉。〔一二〕范晔后汉书卷四和帝纪李贤注   南单于上书献橐驼。单于岁祭三龙祠,走马斗橐驼,以为乐事。〔一三〕御览卷九0一   帝遣单于,〔一四〕飨赐作乐百戏,上幸离宫临观。〔一五〕类聚卷六二   〔一〕 “匈奴南单于列传”,范晔后汉书南匈奴传篇题下李贤注云:“前书直言匈奴传,不言南北,今称‘南’者,明其为北生义也。以南单于向化尤深,故举其顺者以冠之。东观记称匈奴南单于列传,范晔因去其‘单于’二字。”此条即据李贤注辑录。史通古今正史篇叙东观汉记撰修经过云:“伏无忌与谏议大夫黄景作诸王、王子、功臣、恩泽侯表,南单于、西羌传。”   〔二〕 “单于比,匈奴头曼十八代孙”,范晔后汉书南匈奴传李贤注云:“头曼即冒顿单于父,自头曼单于至比,父子相承十代,以单于相传乃十八代也。”   〔三〕 “十二月癸丑,匈奴始分为南北单于”,此条文字玉海卷一五二亦引,字句全同。范晔后汉书南匈奴传云:建武“二十二年,单于舆死,子左贤王乌达鞮侯立为单于。复死,弟左贤王蒲奴立为单于。比不得立,既怀愤恨。……比密遣汉人郭衡奉匈奴地图,二十三年,诣西河太守求内附。……二十四年春,八部大人共议立比为呼韩邪单于,以其大父尝依汉得安,故欲袭其号。于是款五原塞,愿永为蕃蔽,扞御北虏。帝用五官中郎将耿国议,乃许之。其冬,比自立为呼韩邪单于”。于是始有南北单于之分。其下李贤引此条文字作注。   〔四〕 “建武二十五年,南单于遣左贤王击北单于”,范晔后汉书光武帝纪建武二十五年云:“南单于遣使诣阙贡献,奉蕃称臣。又遣其左贤王击破北匈奴,却地千余里。”   〔五〕 “宁谓此邪”,范晔后汉书南匈奴传云:建武二十五年春,南单于比“遣弟左贤王莫将兵万余人击北单于弟薁鞬左贤王,生获之。又破北单于帐下,并得其众合万余人,马七千匹、牛羊万头。北单于震怖,却地千里。初,帝造战车,可驾数牛,上作楼橹,置于塞上,以拒匈奴。时人见者或相谓曰:‘谶言汉九世当却北狄地千里,岂谓此邪?’”可与此相证。   〔六〕 “圣人之文”,此下四句范晔后汉书南匈奴传无。   〔七〕 “怀”,字误,疑当作“坏”。   〔八〕 “数月而卑”,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九〕 “文马十匹”,此条万花谷后集卷一八亦引,字句全同。范晔后汉书南匈奴传云:建武二十六年,南单于比“遣使上书,献骆驼二头,文马十匹”。“文马”,谓马体毛色有文彩者。   〔一0〕“南单于来朝,赐御食及橙、橘、龙眼、荔支”,此条类聚卷八七,御览卷九六六、卷九七一,事类赋卷二七,记纂渊海卷九二,合璧事类卷四0亦引,字句稍略。范晔后汉书南匈奴传建武二十六年载:“单于岁尽辄遣奉奏,送侍子入朝,中郎将从事一人将领诣阙。汉遣谒者送前侍子还单于庭,交会道路。元正朝贺,拜祠陵庙毕,汉乃遣单于使,令谒者将送,赐彩缯千匹,锦四端,金十斤,太官御食酱及橙、橘、龙眼、荔支。”未言南单于来朝,此文有误。   〔一一〕“赐鹿蠡王玉具剑”,原无“鹿蠡王”三字,书钞卷一九引云:“赐鹿蠡王羽车一驷。”今据增补。聚珍本作“谷蠡王”。   〔一二〕“中郎将持节卫护焉”,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永元四年载:“春正月,北匈奴右谷蠡王于除鞬自立为单于,款塞乞降。遣大将军左校尉耿夔授玺绶。”其下李贤引此文作注。   〔一三〕“以为乐事”,此条姚本全未辑录,聚珍本仅辑有首句。初学记卷二九、六帖卷九七、合璧事类别集卷七六亦引此条文字,字句稍略。范晔后汉书南匈奴传云:“匈奴俗,岁有三龙祠,常以正月、五月、九月戊日祭天神。南单于既内附,兼祠汉帝,因会诸部,议国事,走马及骆驼为乐。”   〔一四〕“遣”,原误作“遗”,聚珍本不误,今据改正。   〔一五〕“上幸离宫临观”,范晔后汉书南匈奴传云:“呼兰若尸逐就单于兜楼储先在京师,汉安二年立之。天子临轩,大鸿胪持节拜授玺绶,引上殿。赐青盖驾驷、鼓车、安车、驸马骑、玉具刀剑、什物,给彩布二千匹。赐单于阏氏以下金锦错杂具,軿车马二乘。遣行中郎将持节护送单于归南庭。诏太常、大鸿胪与诸国侍子于广阳城门外祖会,飨赐作乐,角抵百戏。顺帝幸胡桃宫临观之。”   莋都夷〔一〕   朱酺,〔二〕明帝时为益州刺史,移书属郡,喻以圣德,白狼王等百余国重译来庭,歌诗三章,酺献之。〔三〕御览卷五七0  远夷乐德歌诗曰:堤官隗构,大汉是治。魏冒逾糟。与天合意。罔驿刘脾,吏译平端,旁莫支留。不从我来。征衣随旅,闻风向化,知唐桑艾。所见奇异。邪毗□□,多赐缯布,推潭仆远。甘美酒食。拓拒苏便,昌乐肉飞。局后仍离。屈申悉备。偻让龙洞,蛮夷贫薄。莫支度由。无所报嗣。阳雒僧鳞,愿主长寿。莫稚角存。子孙昌炽。远夷慕德歌诗曰:偻让皮尼,蛮夷所处。且交陵悟。日入之部。绳动随旅,慕义向化。路旦拣雒。归日出主。圣德渡诺,圣德深恩。魏菌度洗。与人富厚。综邪流藩,冬多霜雪。莋邪寻螺。夏多和雨。藐浔泸漓,寒温时适。菌补邪推。部人多有。辟危归险,涉危历险。莫受万柳。不远万里。术叠附德,去俗归德。仍路孳摸。心归慈母。远夷怀德歌诗曰:荒服之仪,荒服之外。犁籍怜怜。土地硗埆。阻苏邪犁,食肉衣皮。莫砀粗沐。不见盐谷。罔驿传微,吏译传风。是汉夜拒。大汉安乐。踪优路仁,携负归仁。雷折险龙。触冒险陕。伦狼藏幢,高山岐峻。扶路侧禄。缘崖磻石。息落服淫,木薄发家。理历髭雒。百宿到洛。捕茞菌毗,父子同赐。怀稿匹漏。怀抱匹帛。传室呼敕,传告种人。陵阳臣仆。长愿臣仆。〔四〕范晔后汉书卷八六西南夷莋都夷传   〔一〕 “莋都夷”,范晔后汉书卷八六有传。   〔二〕 “朱酺”,范晔后汉书西南夷莋都夷传作“朱辅”。李贤注云:“东观记‘辅’作‘酺’,梁国宁陵人也。”   〔三〕 “酺献之”,聚珍本有朱酺传,辑录有此条文字。按范晔后汉书西南夷莋都夷传云:“永平中,益州刺史梁国朱辅,好立功名,慷慨有大略。在州数岁,宣示汉德,威怀远夷。自汶山以西,前世所不至,正朔所未加。白狼、槃木、唐菆等百余国,户百三十余万,口六百万以上,举种奉贡,称为臣仆。辅上疏曰:‘臣闻诗云:“彼徂者岐,有夷之行。”传曰:“岐道虽僻,而人不远。”诗人诵咏,以为符验。今白狼王唐菆等慕化归义,作诗三章。路经邛来大山零高阪,峭危峻险,百倍岐道。繦负老幼,若归慈母。远夷之语,辞意难正。草木异种,鸟兽殊类。有犍为郡掾田恭与之习狎,颇晓其言,臣辄令讯其风俗,译其辞语。今遣从事史李陵与恭护送诣阙,并上其乐诗。昔在圣帝,舞四夷之乐。今之所上,庶备其一。’帝嘉之,事下史官,录其歌焉。”则此条文字当入西南夷莋都夷传。   〔四〕 “长愿臣仆”,此条玉海卷一五二亦引,字句微异。范晔后汉书西南夷莋都夷传载,永平中,益州刺史朱辅上莋都夷所作诗三章,范书载有全文。李贤于诗三章前注云:“东观记载其歌,并载夷人本语,并重译训诂为华言,今范史所载者是也。今录东观夷言,以为此注也。”可见东观汉记亦录有诗三章。这里所辑即据范书。范书所载诗三章,先记华言,下注夷语。从李贤注看来,东观汉记似乎先记夷语,再重译为华言。聚珍本即如此辑录,今从之。   西羌〔一〕   西羌祖爰剑为秦所奴隶,而亡藏岩穴中,见焚,有影象如虎,为蔽火,得不死。诸羌以为神,推以为豪。〔二〕御览卷三八八  护羌窦林奉使,〔三〕羌颠岸降,诣林,林欲以为功效,奏言大豪。后颠岸兄颠吾复诣林,林言其第一豪。问事状,林对前后两屈。林以诬罔诣狱。上不忍诛,免官。后凉州刺史奏林赃罪,复收系羽林监,遂死狱中。〔四〕文选卷二0潘岳四言诗关中李善注   羌什长巩便。〔五〕文选卷五七潘岳马汧督诔李善注   金城、陇西卑湳、勒姐种羌反,出塞外。〔六〕文选卷二0潘岳四言诗关中李善注   〔一〕 “西羌”,范晔后汉书卷八七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五。据史通古今正史篇所载。侍中伏无忌与谏议大夫黄景撰东观汉记西羌传。   〔二〕 “推以为豪”,范晔后汉书西羌传云:“羌无弋爰剑者,秦厉公时为秦所拘执,以为奴隶。不知爰剑何戎之别也。后得亡归,而秦人追之急,藏于岩穴中得免。羌人云爰剑初藏穴中,秦人焚之,有景象如虎,为其蔽火,得以不死。……诸羌见爰剑被焚不死,怪其神,共畏事之,推以为豪。”   〔三〕 “护羌窦林奉使”,“护羌”二字下脱“校尉”二字。窦林曾为护羌校尉,详下注。   〔四〕 “遂死狱中”,范晔后汉书西羌传云:“永平元年,复遣中郎将窦固、捕虏将军马武等击滇吾于西邯,大破之。……以谒者窦林领护羌校尉,居狄道。林为诸羌所信,而滇岸遂诣林降。林为下吏所欺,谬奏上滇岸以为大豪,承制封为归义侯,加号汉大都尉。明年,滇吾复降,林复奏其第一豪,与俱诣阙献见。帝怪一种两豪,疑其非实,以事诘林。林辞窘,乃伪对曰:‘滇岸即滇吾,陇西语不正耳。’帝穷验知之,怒而免林官。会凉州刺史又奏林臧罪,遂下狱死。”明帝纪永平二年载:“十二月,护羌校尉窦林下狱死。”   〔五〕 “羌什长巩便”,聚珍本注云:“此上下文阙。”   〔六〕 “金城、陇西卑湳、勒姐种羌反,出塞外”,范晔后汉书西羌传云:“肃宗建初元年,安夷县吏略妻卑湳种羌妇,吏为其夫所杀,安夷长宗延追之出塞,种人恐见诛,遂共杀延,而与勒姐及吾良二种相结为寇。陇西太守孙纯遣从事李睦及金城兵会和罗谷,与卑湳等战,斩首虏数百人。复拜故度辽将军吴棠领护羌校尉,居安夷。二年夏,迷吾遂与诸众聚兵,欲叛出塞。金城太守郝崇追之,战于荔谷,崇兵大败,崇轻骑得脱,死者二千余人。”   西域〔一〕   永元十三年,〔二〕安息王献条支大雀。〔三〕此雀卵大如瓮。〔四〕类聚卷九二   〔一〕 “西域”,范晔后汉书卷八八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五。   〔二〕 “永元十三年”,姚本、聚珍本作“永元二年”,御览卷九二二引作“永祚元年”,皆有讹误。范晔后汉书西域传载安息国云:“和帝永元……十三年,安息王满屈复献师子及条支大鸟,时谓之安息雀。”和帝纪永元十三年载:“冬十一月,安息国遣使献师子及条支大雀。”   〔三〕 “条支大雀”,范晔后汉书和帝纪李贤注引郭义恭广志云:“大雀颈及身膺蹄都似橐驼,举头高八九尺,张翅丈余,食大麦,其卵如瓮,即今之驼鸟也。”   〔四〕 “此雀卵大如瓮”,此句原无,姚本、聚珍本有,今据增补。不知二本从何书辑录。姚本此句下尚有“又永和九年,永昌献象牙、熊子”二句,亦不知辑自何书。顺帝永和只有六年,此云“九年”,误。 卷廿一  载记   东观汉记卷廿一   载记〔一〕   王常〔二〕   其先鄠人,常父博,成、哀问转客颍川舞阳,因家焉。范晔后汉书卷一五王常传李贤注  以常行南阳太守事,〔三〕诛不从命,封拜有功。范晔后汉书卷一五王常传李贤注   上于大会中指王常谓群臣曰:“此家率下江诸将辅翼汉室,心如金石,真忠臣也。”是日迁常为汉忠将军。〔四〕初学记卷一七   率骑都尉王霸共平沛郡贼苗虚。〔五〕范晔后汉书卷一五王常传李贤注。   王常为横野大将军,〔六〕位次与诸将绝席。〔七〕书钞卷一三三   山桑侯王常孙广坐楚事,国除。〔八〕御览卷二0一   〔一〕 “载记”,史通题目篇云:“东观以平林、下江诸人列为载记。”   〔二〕 “王常”,字颜卿,颍川舞阳人,范晔后汉书卷一五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据范书王常传载:“王莽末,亡命江夏。久之,与王凤、王匡等起兵云杜绿林中,聚众数万人,以常为偏裨,攻傍县。后与成丹、张卬别入南郡蓝口,号下江兵。”王常属下江,在东观汉记中当载在载记。   〔三〕 “以常行南阳太守事”,此句原无,范晔后汉书王常传云:“更始西都长安,以常行南阳太守事,令专命诛赏。”今据增补。   〔四〕 “是日迁常为汉忠将军”,“忠”字原误作“中”,聚珍本作“忠”,类聚卷二0引同,今据改。此条御览卷二四0、卷四一八亦引,文字大同小异。   〔五〕 “率骑都尉王霸共平沛郡贼苗虚”,范晔后汉书王常传云:建武五年,“率骑都尉王霸共平沛郡贼”。李贤注云:“东观记曰沛郡贼苗虚也。”本条即据此辑录。   〔六〕 “王常为横野大将军”,此为建武七年事,见范晔后汉书王常传。   〔七〕 “绝席”,独坐一席,以示地位尊显。御史大夫、尚书令、司隶校尉皆专席。此条类聚卷六九、御览卷七0九亦引。   〔八〕 “国除”,事在永平十四年。   刘盆子〔一〕   赤眉欲立宗室,以木札书符曰“上将军”,与两空札置笥中,大集会三老、从事,令刘盆子等三人居中央,一人奉符,以年次探之。盆子最幼,探得将军,三老等皆称臣。〔二〕聚珍本  刘盆子年十五,被发徒跣,卒见众拜,〔三〕恐惧啼泣。〔四〕从刘侠卿居,为盆子制朱绛单衣、半头赤帻、直綦履。〔五〕盆子朝夕朝,侠卿礼之。数祠城阳景王,使盆子乘军中鲜车大火马,〔六〕至祠所,盆子时欲出从牧儿,侠卿怒止之。军入左冯翊,至长安舍,盆子乘白盖小车,有尚书一人,亦小车绛袍衣裳相随,军中皆笑。诸牧儿共呼车曰:“盆子在中。”时欲驱出,前车不肯避也。书钞卷一三九   使盆子乘车入长安,时掖庭中宫女犹有数百千人,自更始败后,幽闭殿内,拔庭中芦菔根,〔七〕捕池鱼而食之。〔八〕聚珍本   更始死后,赤眉转从南山下,号称百万众。盆子乘王者车,驾三马,从数百骑,罢歌吹者廪食,〔九〕弃其数车道中,侍从者稍落。〔一0〕书钞卷一三九   刘盆子兄式侯旦请上曰:〔一一〕“盆子将百万众降,陛下何以待之?”上曰:“待君以不死耳。”书钞卷一一九   刘盆子将丞相以下二十余万人诣宜阳降,〔一二〕奉高皇帝玺绶,〔一三〕诏以属城门校尉,贼皆输铠甲兵弩矢矰,积城西门,〔一四〕适与熊耳山等。〔一五〕书钞卷一一九   〔一〕 “刘盆子”,太山式人,城阳景王章之后,范晔后汉书卷一一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袁山松后汉书。   〔二〕 “三老等皆称臣”,此条不知聚珍本从何书辑录。范晔后汉书刘盆子传云:樊崇等“欲立帝,求军中景王后者,得七十余人,唯盆子与茂及前西安侯刘孝最为近属。崇等议曰:‘闻古天子将兵称上将军。’乃书札为符曰‘上将军’,又以两空札置笥中,遂于郑北设坛场,祠城阳景王。诸三老、从事皆大会陛下,列盆子等三人居中立,以年次探札。盆子最幼,后探得符,诸将乃皆称臣拜”。与此大同小异。   〔三〕 “刘盆子年十五,被发徒跣,卒见众拜”,原无上二句,“卒见众拜”作“盆子见众拜”,今据聚珍本和御览卷三七三所引增改。此三句御览卷四八八引作“刘盆子字于,季十五,被发徒跣,卒见众拜”,字有讹误。“卒”,与“猝”字同。   〔四〕 “惧”,御览卷三七三、卷四八八引作“怖”。   〔五〕 “为盆子”,聚珍本作“侠卿为”。   〔六〕 “使盆子乘军中鲜车大火马”,此句至“前车不肯避也”一段文字聚珍本无。   〔七〕 “拔”,范晔后汉书刘盆子传、御览卷四八六引袁山松后汉书皆作“掘”。   〔八〕 “捕池鱼而食之”,此条不知聚珍本从何书辑录。字句与范晔后汉书刘盆子传微异。   〔九〕 “罢歌吹者廪食”,“吹”字下原有“之”字,系衍文,今去删。   〔一0〕“侍从者稍落”,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范晔后汉书刘盆子传云:“建武二年,……赤眉贪财物,复出大掠。城中粮食尽,遂收载珍宝,因大纵火烧宫室,引兵而西。过祠南郊,车甲兵马最为猛盛,众号百万。盆子乘王车,驾三马,从数百骑,乃自南山转掠城邑。”可与此相参证。   〔一一〕“刘盆子兄式侯旦请上曰”,此句姚本、聚珍本作“赤眉遇光武军,惊震不知所为,乃遣刘恭乞降曰”,系据陈禹谟刻本书钞辑录,与范晔后汉书刘盆子传文字全同。“式侯”,刘恭,刘盆子兄,随樊崇等降更始时,封为式侯。见范书刘盆子传。   〔一二〕“刘盆子将丞相以下二十余万人诣宜阳降”,原无“二十余万人诣宜阳”八字,初学记卷二二引云:“刘盆子与丞相已下二十余万人诣宜阳降。”御览卷三五五引云:“刘盆子与丞相二十万人诣宜阳降。”今据增补。此句姚本作“刘盆子及丞相徐宣以下二十余万人肉袒降”,聚珍本同,惟删“刘”字。   〔一三〕“奉高皇帝玺绶”,“帝”字下姚本、聚珍本有“传国”二字,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一一九引同。   〔一四〕“贼皆输铠甲兵弩矢矰,积城西门”,此二句姚本、聚珍本作“贼皆输铠仗,积兵甲宜阳城西”,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一一九引同,惟“仗”作“甲”。   〔一五〕“适”,姚本、聚珍本无此字,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一一九引同。初学记卷二二,御览卷三三九、卷三五五皆引作“高”。御览卷四二、事类赋卷七引作“积”。“等”,初学记卷二二,御览卷四二、卷三三九、卷三五五引同。姚本、聚珍本作“齐”,陈禹谟刻本书钞卷一一九引亦作“齐”。   樊崇   樊崇,〔一〕字细君。范晔后汉书卷一一刘盆子传李贤注  王莽天凤五年,〔二〕樊崇起兵于莒。〔三〕御览卷三六五   崇同郡东莞人逄安,字少子,东海临沂人徐宣,字骄稚,谢禄,字子奇,及杨音各起兵,合数万人,复引从崇。〔四〕范晔后汉书卷一一刘盆子传李贤注   樊崇欲与王莽战,恐其众与莽兵乱,乃皆朱其眉,以相识别,由是号曰赤眉。文选卷一0潘岳西征赋李善注   赤眉入安定、北地。至阳城,逢大雪,士多冻死。〔五〕书钞卷一五二   光武作飞虻箭以攻赤眉。〔六〕文选卷一六潘岳闲居赋李善注   赤眉平后,百姓饥饿,人相食,黄金一斤易豆五升。〔七〕御览卷八四一   〔一〕 “樊崇”,琅邪人,其事见范晔后汉书卷一一刘盆子传。   〔二〕 “王莽天凤五年”,此句聚珍本未辑录。   〔三〕 “樊崇起兵于莒”,此句下尚有“恐其众与莽兵乱,乃皆朱其眉,由是号曰赤眉”三句,因与下复出,今删去。   〔四〕 “复引从崇”,范晔后汉书刘盆子传云:“崇同郡人逄安,东海人徐宣、谢禄、杨音各起兵,合数万人,复引从崇。”李贤注云:“东观记曰逄,音庞。徐宣字骄稚,谢禄字子奇,皆东海临沂人。”此条即据李贤注,又酌取范书文句辑录。通鉴卷三九胡三省引“东观记曰逄,音庞”二句作注。王应麟急就篇补注引“东观记:徐宣字骄稚”二句作注。四库全书考证云:“考前汉书王莽传,赤眉力子都、樊崇等起于琅邪,本书不载子都名,当是阙佚。”   〔五〕 “士多冻死”,“士”字下聚珍本有“卒”字,陈禹谟刻本书钞同。范晔后汉书刘盆子传云:赤眉“自南山转掠城邑,与更始将军严春战于郿,破春,杀之,遂入安定、北地。至阳城、番须中,逢大雪,坑谷皆满,士多冻死”。与此为同一事。   〔六〕 “光武作飞虻箭以攻赤眉”,此条玉海卷一五0亦引,仅无“以”字。“飞虻”,箭名。文选卷一六潘岳闲居赋李善注引方言云:“凡箭三鎌,谓之羊头。三鎌六尺,谓之飞虻。”   〔七〕 “升”,聚珍本作“斗”。袁宏后汉纪卷四建武三年云:“豪杰往往屯聚,多者万人,少者数千人,转相攻击,百姓饥饿,黄金一斤五斗谷。”则“升”字当作“斗”。   吕母   海曲有吕母者,〔一〕子为县吏,〔二〕犯小罪,宰论杀之。吕母怨宰,密聚客,规以报仇。母家素丰,赀产数百万,乃益酿醇酒,买刀剑衣服。少年来沽者,皆贳与之,视其乏者,辄假衣裘,〔三〕不问多少。少年欲相与偿之,吕母泣曰:“县宰枉杀吾子,欲为报怨耳,诸君宁肯哀之乎!”少年许诺,相聚得数十百人,〔四〕因与吕母入海,自称将军,遂破海曲,执县宰杀之,以祭其子冢也。〔五〕御览卷四八一  宾客徐次子等自号“搤虎”。〔六〕范晔后汉书卷一一刘盆子传李贤注   〔一〕 “吕母”,其事见范晔后汉书卷一一刘盆子传。   〔二〕 “子为县吏”,范晔后汉书刘盆子传李贤注引续汉书云:“吕母子名育,为游徼,犯罪。”   〔三〕 “裘”,姚本、聚珍本作“装”,类聚卷三三引同。范晔后汉书刘盆子传作“裳”。   〔四〕 “数十百人”,范晔后汉书刘盆子传同。姚本、聚珍本作“数百人”,类聚卷三三引亦作“数百人”。   〔五〕 “以祭其子冢也”,此条姚本、聚珍本系据类聚卷三三所引辑录,字句较此简略。   〔六〕 “宾客徐次子等自号‘搤虎’”,范晔后汉书刘盆子传云:吕母欲为子报仇,“少年壮其意,又素受恩,皆许诺。其中勇士自号猛虎,遂相聚得数十百人”。其下李贤引此句作注。李贤注又云:“搤,音于责反,力可搤虎,言其勇也。今为‘猛’字,‘搤’与‘猛’相类也。”   隗嚣   隗嚣,〔一〕字季孟,天水人也。〔二〕御览卷四八0  隗嚣既立,〔三〕便聘平陵方望为军师。〔四〕望至,说嚣曰:“足下欲承天顺民,辅汉而起,今立者乃在南阳,〔五〕王莽尚据长安,虽欲以汉为名,其实无所受命,将何以见信于众?宜急立高庙,称臣奉祠,所谓‘神道设教’,〔六〕求助民神者也。且礼有损益,质文无常。削地开兆,茅茨土阶,以致其肃敬。〔七〕虽未备物,神明其舍诸。”嚣从其言。御览卷四六一   以王莽篡逆,〔八〕复汉之祚,乃立高祖、太宗之庙,称臣执事,史奉璧而告。〔九〕祝毕,有司穿坎于庭,割牲而盟。御览卷四八0   光武与隗嚣书曰:〔一0〕“苍蝇之飞,不过三数步,〔一一〕托骥之尾,得以绝群。” 御览卷九四四   隗嚣将王元说嚣曰:〔一二〕“昔更始西都,四方响应,天下喁喁,谓之太平,一旦坏败。今南有子阳,北有文伯,江湖海岱,王公十数,而欲牵儒生之说,弃千乘之基,计之不可者也。今天水完富,〔一三〕士马最强,北取西河,东收三辅,案秦旧迹,表里山河,元请以一丸泥为大王东封函谷关,此万世一时也。若计不及此,且畜养士马,据隘自守,旷日持久,以待四方之变,图王不成,其弊犹足以霸。”嚣然其计。〔一四〕类聚卷二五   杜林先去,余稍稍相随,东诣京师。〔一五〕范晔后汉书卷一三隗嚣传李贤注   隗嚣,故宰相府掾吏,〔一六〕善为文书,每上书移檄,士大夫莫不讽诵之也。〔一七〕书钞卷一0三   光武赐隗嚣书曰:〔一八〕“吾年已三十余,〔一九〕在兵中十岁,所更非一,厌浮语虚辞耳。”〔二0〕文选卷四二魏文帝与吴质书李善注   汉围隗嚣,〔二一〕嚣穷因。其大将王捷登城呼汉军曰:〔二二〕“为隗王城守者,皆必死无二心,愿诸军亟罢,请自杀以明之。”遂刎颈而死。御览卷四三八   时民饥馑,乃啖弩煮履。〔二三〕聚珍本   建武九年正月,〔二四〕隗嚣病饿,〔二五〕出城餐糗糒,〔二六〕腹胀恚愤而死。书钞卷一四七   隗嚣负陇城之固,纳王元之说,虽遣子春卿入质,犹持两端。世祖于是稍黜其礼,正君臣之义。〔二七〕御览卷四八0   〔一〕 “隗嚣”,范晔后汉书卷一三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   〔二〕 “天水人也”,此句下尚有“以王莽篡逆,复汉之祚”云云数句,已按叙事先后移至下文。   〔三〕 “隗嚣既立”,谓嚣为上将军。范晔后汉书隗嚣传载:“季父崔,素豪侠,能得众。闻更始立而莽兵连败,于是乃与兄义及上邽人杨广、冀人周宗谋起兵应汉。……聚众数千人,攻平襄,杀莽镇戎大尹。崔、广等以为举事宜立主以一众心,咸谓嚣素有名,好经书,遂共推为上将军。”   〔四〕 “便聘平陵方望为军师”,“便”字姚本、聚珍本作“使”,类聚卷二五引同。“师”字原作“帅”,姚本、聚珍本作“师”,类聚卷二五引同,今据改。范晔后汉书隗嚣传云:“嚣既立,遣使聘请平陵人方望,以为军师。”   〔五〕 “辅汉而起,今立者乃在南阳”,“起今”二字原误倒作“今起”,姚本、聚珍本作“起今”,类聚卷二五引同,今据乙正。   〔六〕 “神道设教”,易观卦彖辞云:“圣人以神道设教,而天下服矣。”   〔七〕 “以致其肃敬”,此句上原有“陛下”二字,系衍文。嚣时为上将军,方望不得以“陛下”相称。上文称“足下”,与嚣身份相埒。聚珍本无此二字,范晔后汉书隗嚣传同,今据删。   〔八〕 “以王莽篡逆”,此当与上条连读,所叙事相承。   〔九〕 “史奉璧而告”,范晔后汉书隗嚣传云:嚣从方望之言,“遂立庙邑东,祀高祖、太宗、世宗。嚣等皆称臣执事,史奉璧而告”。李贤注云:“史,祝史也。璧者,所以祀神也。”   〔一0〕“光武与隗嚣书”,建武三年,嚣上书诣阙,光武以殊礼相待。当时陈仓人吕鲔拥众数万,与公孙述相通,击三辅。嚣遣兵佐征西大将军冯异击之,吕鲔败走,光武帝即报以手书。见范晔后汉书隗嚣传。   〔一一〕“三数步”,聚珍本同,记纂渊海卷一00引作“十步”,范晔后汉书隗嚣传作“数步”。   〔一二〕“隗嚣将王元说嚣”,建武五年,光武帝遣来歙劝嚣遣子入侍,于是嚣遣长子恂随歙诣阙。而嚣将王元以为天下成败未可知,不愿专心事汉,故说嚣“据隘自守”,“以待四方之变”。事见范晔后汉书隗嚣传。   〔一三〕“完”,原误作“见”,姚本、聚珍本作“完”,御览卷四六一引同,范晔后汉书隗嚣传亦作“完”,今据改正。   〔一四〕“嚣然其计”,此条初学记卷七、类聚卷六、六帖卷九、御览卷七四、记纂渊海卷四三、合璧事类卷八亦引,字句较简略。   〔一五〕“东诣京师”,范晔后汉书隗嚣传云:“嚣心然元计,虽遣子入质,犹负其险阨,欲专方面。于是游士长者,稍稍去之。”其下李贤引此条文字作注。   〔一六〕“故宰相府掾吏”,姚本、聚珍本无“相”字,类聚卷五八引同。   〔一七〕“士大夫莫不讽诵之也”,范晔后汉书隗嚣传云:建武“六年,关东悉平。帝积苦兵间,以嚣子内侍,公孙述远据边陲,乃谓诸将曰:‘且当置此两子于度外耳。’因数腾书陇、蜀,告示祸福。嚣宾客、掾史多文学生,每所上事,当世士大夫皆讽诵之,故帝有所辞答,尤加意焉。”与此条所述略有不同。   〔一八〕“光武赐隗嚣书”,建武六年,公孙述攻南郡,光武帝诏嚣从天水伐蜀,嚣不从命,而使王元侵三辅。光武帝遂使来歙赐隗嚣书。事详范晔后汉书隗嚣传。   〔一九〕“吾年已三十余”,此句范晔后汉书隗嚣传作“吾年垂四十”。   〔二0〕“厌浮语虚辞耳”,此句下聚珍本有如下一条文字:“岑彭与吴汉围嚣于西城,敕彭书曰:‘西城若下,便可将兵南击蜀虏。人苦不知足,既平陇,复望蜀。每一发兵,头鬓为白。’”姚本隗嚣传亦收此条。按此条文字不当入隗嚣传,而应入岑彭传,范晔后汉书岑彭传载光武帝敕彭书。   〔二一〕“汉围隗嚣”,建武八年,吴汉与岑彭围隗嚣于西城。范晔后汉书岑彭传、吴汉传、隗嚣传皆载此事。   〔二二〕“其大将王捷登城呼汉军曰”,据范晔后汉书隗嚣传,当时隗嚣大将王捷在戎丘。   〔二三〕“乃啖弩煮履”,此条不知聚珍本从何书辑录。   〔二四〕“建武九年正月”,此句原无,聚珍本有,御览卷四八六引亦有,今据增补。   〔二五〕“病饿”,姚本、聚珍本作“病且饿”,与陈禹谟刻本书钞同。范晔后汉书隗嚣传亦作“病且饿”。   〔二六〕“糗”,原无此字,姚本、聚珍本有,御览卷四八六、卷八六0引亦有,今据增补。   〔二七〕“正君臣之义”,聚珍本注云:“此六句当是序中语。”   王元〔一〕   元,杜陵人。范晔后汉书卷一三隗嚣传李贤注。   〔一〕 “王元”,范晔后汉书无传。据范书光武帝纪和隗嚣传所载,元字惠孟,为隗嚣大将军。建武九年,隗嚣死。十年,元奔蜀,为公孙述将。十一年,降汉。初拜上蔡令,迁东平相,坐垦田不实,下狱死。   公孙述   公孙述,〔一〕字子阳,扶风茂陵人。其先武帝时,以吏二千石自无盐徙焉。范晔后汉书卷一三公孙述传李贤注  成帝末,述父仁为侍御史,任为太子舍人,稍加秩为郎焉。范晔后汉书卷一三公孙述传李贤注   公孙述补清水长,太守以其能,使兼治五县政。〔二〕书钞卷七八   初,副以汉中亭长聚众降成,自称辅汉将军。〔三〕范晔后汉书卷一三公孙述传李贤注   蜀郡功曹李熊说公孙述曰:“方今四海波荡,匹夫横议。将军割据千里,地方十城,若奋发盛德,以投天隙,霸王之业成矣。宜改名号,以镇百姓。”述曰:“吾亦虑之,公言起我意。”于是自立为蜀王。熊复说述曰:“今山东饥馑,人民相食,兵所屠灭,〔四〕城邑丘墟。蜀地沃野千里,土壤膏腴,果实所生,无谷而饱。女工之业,覆衣天下。名材竹干,不可胜用。又有鱼盐银铜之利,浮水转漕之便。北据汉中,杜褒、斜之涂,东守巴郡,拒扞关之口,地方数千里,战士不下百万。见利则出兵而略地,〔五〕无利则坚守而力农。东下汉水以窥秦地,南顺江流以震荆、扬,所谓用天因地,成功之资也。君有为之声,闻于天下,而名号未定,志士狐疑,宜即大位,使远人有所依归。”述遂自立为天子。〔六〕御览卷四六一   公孙述梦有人语之曰:“八厶子系,十二为期。”觉,语其妻,对曰:“朝闻道,夕死尚可,况十二乎!” 御览卷四00   公孙述,有龙出其府殿中,夜有光耀,述以为符瑞,因称尊号,改元曰龙兴。御览卷九二九   公孙述造十层赤楼也。御览卷一七六   公孙述自言手文有奇瑞,〔七〕数移书中国。上赐述书曰:“瑞应手掌成文,亦非吾所知。”御览卷三七0   光武与述书曰:〔八〕“承赤者,黄也;姓当涂,其名高也。” 范晔后汉书卷一三公孙述传李贤注   荆邯见东方渐平,〔九〕兵且西向,说公孙述曰:“兵者,帝王之大器,古今所不能废也。〔一0〕昔秦失其守,豪桀并起,汉祖无前人之迹,立锥之地,于战阵之中,〔一一〕躬自奋击,兵破身困数矣。然军败复合,创愈复战,何则?死而功成,逾于却就于灭亡。〔一二〕臣之愚计,以为宜及天下之望未绝,豪杰尚可招诱,急以此时发国内精兵,令田戎据江南之会,倚巫山之固,筑垒坚守,〔一三〕传檄吴、楚,长沙已南必随风而靡。令延岑出汉中,定三辅,天水、陇西拱手自服。如此,海内震摇,冀有大利。今东帝无尺寸之柄,〔一四〕驱乌合之众,跨马陷敌,所向辄平。不亟乘时与之分功,而坐谈武王之说,是效隗嚣欲为西伯也。”述然邯言,欲悉发北军屯士及山东客兵,使延岑、田戎分出两道,与汉中诸将合兵并势。蜀人及弟光以为不宜空国千里之外,决成败于一举,固争之,述乃止。御览卷四六一   隗嚣败,公孙述惧,欲安其众。成都郭外有秦时旧仓,改名白帝仓,自王莽以来常空。述诈使人言白帝仓出谷如山陵,百姓空市里往观之。述乃大会群臣,问曰:“白帝仓出谷乎?”皆对言“无”。述曰:“讹言不可信,道隗王破者复如此矣。” 御览卷四九四   汉兵守成都,〔一五〕公孙述谓延岑曰:“事当奈何?”岑曰:“男儿当死中求生,可坐穷乎!财物易聚耳,不宜有爱。”述乃悉散金帛,募敢死士五千余人,以配岑于市桥,〔一六〕伪建旗帜,鸣鼓挑战,而潜遣奇兵出吴汉军后,袭击破汉。汉堕水,缘马尾得出。御览卷三四一   〔一〕 “公孙述”,范晔后汉书卷一三有传。又见汪文台辑司马彪续汉书卷二。据范晔后汉书班固传、史通古今正史篇记载,在东观汉记中,公孙述列入载记。此下三句原无,聚珍本有,范晔后汉书公孙述传同,据本书体例亦当有此三句,今据增补。   〔二〕 “使兼治五县政”,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兼”,原误作“廉”,范晔后汉书公孙述传云:“述补清水长,……太守以其能,使兼摄五县。”今据校改。   〔三〕 “自称辅汉将军”,范晔后汉书公孙述传云:“及更始立,豪杰各起其县以应汉,南阳人宗成自称虎牙将军,入略汉中。……成等至成都,虏掠暴横,述意恶之。……述于是使人诈称汉使者自东方来,假述辅汉将军、蜀郡太守兼益州牧印绶。乃选精兵千余人,西击成等。比至成都,众数千人,遂攻成,大破之。成将垣副杀成,以其众降。”其下李贤引此条文字作注。此句下姚本、聚珍本有“述攻成,大破之,副杀成降”三句,系括取范书大意增补。   〔四〕 “屠”,原误作“属”,聚珍本作“屠”,范晔后汉书公孙述传同,今据改正。   〔五〕 “则”,此字原脱,聚珍本有此字,类聚卷二五引同,范晔后汉书公孙述传亦有此字,今据增补。补“则”字,方与下句文例一致。   〔六〕 “述遂自立为天子”按叙事顺序,此句当在下文“公孙述,有龙出其府殿中,夜有光耀,述以为符瑞,因称尊号”诸句之下。   〔七〕 “公孙述自言手文有奇瑞”,范晔后汉书公孙述传云:“有龙出其府殿中,夜有光耀,述以为符瑞,因刻其掌,文曰‘公孙帝’。”   〔八〕 “光武与述书”,此与上条所载光武帝赐述书当为同一事。范晔后汉书公孙述传云:“述亦好符命鬼神瑞应之事,妄引谶记。……引录运法云:‘废昌帝,立公孙。’……又自言手文有奇,及得龙兴之瑞,数移书中国,冀以感动众心。帝患之,乃与述书曰:‘图谶言“公孙”,即宣帝也。代汉者当涂高,君岂高之身邪?……’”其下李贤引“光武与述书曰”云云作注。   〔九〕 “荆邯见东方渐平”,原脱“见”字。此句聚珍本作“平陵人荆邯以东方渐平”,范晔后汉书公孙述传作“述骑都尉平陵人荆邯见东方将平”,今据补“见”字。   〔一0〕“古今所不能废也”,“所”字下原有“有”字,系衍文,聚珍本无,范晔后汉书公孙述传亦无此字,今据删。   〔一一〕“于战阵之中”,“于”字上范晔后汉书公孙述传有“起”字,于义较长。   〔一二〕“逾于却就于灭亡”,此句范晔后汉书公孙述传同,聚珍本作“愈于坐而灭亡”   〔一三〕“坚守”,聚珍本作“守坚”。按“坚守”二字义长,范晔后汉书公孙述传作“坚守”。   〔一四〕“今东帝无尺寸之柄”,此句以下一段文字原无,聚珍本有,今据增补。此段文字不知聚珍本辑自何书,字句与范晔后汉书公孙述传全同。“今东帝无尺寸之柄”云云,与上荆邯说公孙述之言并非一时。据范书所载,“荆邯见东方将平,兵且西向”,遂说公孙述击汉。公孙述征求群臣意见,博士吴柱曰:“昔武王伐殷,先观兵孟津,八百诸侯不期同辞,然犹还师以待天命。未闻无左右之助,而欲出师千里之外,以广封疆者也。”于是荆邯对以“今东帝无尺寸之柄”云云。   〔一五〕“汉兵守成都”,范晔后汉书公孙述传云:建武十二年“九月,吴汉又破斩其大司徒谢丰、执金吾袁吉,汉兵遂守成都”。   〔一六〕“市桥”,范晔后汉书公孙述传李贤注云:“市桥即七星之一桥也。李膺益州记曰:‘冲星桥,旧市桥也,在今成都县西南四里。’”   延岑〔一〕   筑阳县人。范晔后汉书卷一三公孙述传李贤注  延岑上光武皮襜褕,〔二〕宿下邑亭。亭长白言“睢阳贼衣绛罽襜,今宿客疑是”,乃发卒来,岑卧不动,吏谢去。御览卷六九三   〔一〕 “延岑”,范晔后汉书无传,公孙述传载其事云:建武“五年,延岑、田戎为汉兵所败,皆亡入蜀。岑字叔牙,南阳人。始起据汉中,又拥兵关西,所在破散,走至南阳,略有数县。戎,汝南人。初起兵夷陵,转寇郡县,众数万人。岑、戎并与秦丰合,丰俱以女妻之。及丰败,故二人皆降于述”。   〔二〕 “延岑上光武皮襜褕”,此句聚珍本作“岑衣虎皮襜褕”。从文义来看,当以聚珍本为是。   田戎   田戎,〔一〕西平人,与同郡人陈义客夷陵,为群盗。更始元年,义、戎将兵陷夷陵,陈义自称黎丘大将军,戎自称埽地大将军。〔二〕范晔后汉书卷一七岑彭传李贤注  戎至期日,灼龟卜降,兆中坼,遂止不降。〔三〕范晔后汉书卷一七岑彭传李贤注   〔一〕 “田戎”,范晔后汉书无传,其事散见光武帝纪、公孙述传、岑彭传等篇。   〔二〕 “戎自称埽地大将军”,范晔后汉书岑彭传云:建武三年,岑彭率三将军南击秦丰,秦丰败走,“秦丰相赵京举宜城降,拜为成汉将军,与彭共围丰于黎丘。时田戎拥众夷陵”。其下李贤即引此条文字作注。李贤注又引襄阳耆旧记云田戎又自号周成王,陈义又自称临江王。   〔三〕 “遂止不降”,范晔后汉书岑彭传载:建武四年,田戎闻秦丰被汉兵所围,“乃留辛臣守夷陵,自将兵沿江溯沔止黎丘,刻期日当降,而辛臣于后盗戎珍宝,从间道先降于彭,而以书招戎。戎疑必卖己,遂不敢降”。其下李贤即引此条文字作注。 卷廿二  散句   东观汉记卷廿二   散句〔一〕   主不稽古,无以承天。〔二〕书钞卷九   喜右学。〔三〕书钞卷一二   允恭玄默。书钞卷一五   保乐洽寿。书钞卷一五   四方乐业。书钞卷一五   吏民欢悦。〔四〕书钞卷一六   问三老。书钞卷一六   鸿胤奉统。书钞卷一七   赐及妻子。书钞卷一九   特赐御□。书钞卷一九   赐食于前。书钞卷一九   赐所乘骊马。书钞卷一九   感念沾襟。书钞卷一九   配干作合。书钞卷二三   龟筮并从。书钞卷二三   内摄时政,外怀狄戎。书钞卷二三   婉嫟慈孝。〔五〕书钞卷二四   内无忌克之心,不以旧恶介意。书钞卷二四   以匡主上。书钞卷二四   弘策授亲。书钞卷二四   有母仪之节。〔六〕书钞卷二四   婉顺慈孝,体性慈□。〔七〕书钞卷二四   躬执馈馔。书钞卷二四   亲奉定省,不避暑寒。书钞卷二四   不亲毉,〔八〕泣流离。书钞卷二四   哭声不绝,饮不入口。书钞卷二四   敬养尽于奉,存哀慎刑。〔九〕书钞卷二四   疏食骨立。〔一0〕书钞卷二四   素食竟期。书钞卷二四   □年白首,未尝不怆然泣涕。书钞卷二四   由礼。书钞卷二四   动与礼合。书钞卷二四   少而明达。书钞卷二五   聪叡天资。书钞卷二五   周密畏慎。书钞卷二五   原事得情。书钞卷二五   时有所问,对无遗失。书钞卷二五   有所不安,明陈其故。书钞卷二五   谦让日崇。〔一一〕书钞卷二五   膳不求珍。书钞卷二五   论寝彻旦。书钞卷二五   戟士收尚书。书钞卷二六   未曾私语。书钞卷二六   无令干乱吏治。〔一二〕书钞卷二六   外戚战栗,百寮肃然。书钞卷二六   听言视论,摘发其要。书钞卷二六   甲夜占书,丁夜尽笔。书钞卷二六   赐金盖车。〔一三〕书钞卷二六   容仪照曜绝异。〔一四〕书钞卷二六   令色卓绝。书钞卷二六   倾乱。书钞卷二六   徙居云台。〔一五〕书钞卷二六   丁明为大司马,〔一六〕颇害董贤宠,及丞相王嘉死,明甚怜之。上重贤,〔一七〕欲极其位,恨明如此,遂册免明,上印绶还第。〔一八〕书钞卷三二   止行过肃名赵李时铨不卒,陈义子问以旧事。〔一九〕书钞卷七七   少好黄老,常步担求师也。书钞卷九七   易于泰山之压鸡卵,轻于驷马之载鸿毛。书钞卷一一七   诏曰:“三辅皆好弹,一大老三官从旁举身曰:〔二0〕‘噫嘻哉!’”〔二一〕书钞卷一二四   后汉有南宫、北宫、胡桃宫。〔二二〕初学记卷二四   霍光薨,赐绣被百领。〔二三〕聚珍本   大恩。六帖卷四八   诏书令功臣家各自记功状,〔二四〕不得自增加,以变时事。或自道先祖形貌表相,无益事实。复曰齿长一寸,龙颜虎口,奇毛异骨,形容极变,亦非诏书之所知也。御览卷三六三   杨雄好着书,而口吃不能剧谈。御览卷四六四   许皇后父广汉,为宦者丞。上官桀谋反时,广汉部索,其殿中庐有索长数尺可以缚人者数千枚,满一箧缄封。广汉索不得,他吏往得之。广汉坐论为鬼薪,输掖庭,后为暴室啬夫。〔二五〕御览卷七六六   蚁封穴户,大雨将至。海录碎事卷一   孝明皇帝九子,七王不载母氏。〔二六〕范晔后汉书卷五0孝明八王传李贤注   建武,光武年号也。永平,孝明年号也。〔二七〕文选卷一班固东都赋李善注   和帝年号永初。文选卷九曹昭东征赋李善注   太史官曰:栗骇蓬转,〔二八〕因遇际会。文选卷一0潘岳西征赋李善注   西巡,幸长安。司马相如上疏曰:“夫清道而后行,犹时有衔橛之变。”〔二九〕文选卷一0潘岳西征赋李善注   耕或为研。文选卷三八任昉为萧扬州荐士表李善注   北虏遣使和亲。文选卷四三丘迟与陈伯之书李善注   太史官曰:明主劳神,忠臣毕力。〔三0〕文选卷四九干宝晋纪总论李善注   诏曰:“吏安其职,民乐其业。”〔三一〕文选卷四九干宝晋纪总论李善注   使先登侦之,言虏欲去。〔三二〕文选卷五七潘岳马汧督诔李善注   元始元年,拜王舜为太保。〔三三〕姚本   铜马贼帅东山荒秃、上淮况等,大肜渠帅樊重,尤来渠帅樊崇,五校贼帅高扈,檀乡贼帅董次仲,五楼贼帅张文,富平贼帅徐少,获索贼帅古师郎等。〔三四〕范晔后汉书卷一光武帝纪李贤注   岸宾上议:〔三五〕“二千石皆以选出,刻符典千里。”杜工部草堂诗笺补遗卷二一将赴成都草堂途中有作先寄严郑公五首笺注   太尉张酺、郑洪、徐防、赵喜、随延、宠桓,并以日蚀免。〔三六〕书钞卷五一   侍御史、东平相格班。〔三七〕通鉴卷一八二胡三省注   终利恭。〔三八〕广韵卷一   虽夸譀,犹令人热。〔三九〕广韵卷四   〔一〕 “散句”,凡本书散文碎句,无篇可归者,皆编入本篇。   〔二〕 “无以承天”,此条至“感念沾襟”条,皆载书钞帝王部。   〔三〕 “右”,陈禹谟刻本书钞,严可均校明黑格抄本书钞作“古”,唐类函卷二五引亦作“古”。   〔四〕 “吏民欢悦”,唐类函卷二六引作“欢悦吏民”。   〔五〕 “婉嫟慈孝”,此条至“有所不安,明陈其故”条,皆为书钞后妃部引“汉记”或“汉纪”中语。东观汉记,书钞中有时称“汉记”,有时亦称“汉纪”。书钞后妃部所称“汉记”或“汉纪”,当即指东观汉记。   〔六〕 “有母仪之节”,范晔后汉书光武郭皇后纪云:“光武郭皇后讳圣通,真定槁人也。为郡着姓。父昌,……娶真定恭王女,号郭主,生后及子况。郭主虽王家女,而好礼节俭,有母仪之德。”疑此句即出东观汉记光武郭皇后传。   〔七〕 “体性慈□”,脱文明正德戊寅抄本书钞作“爱”,路子复藏明抄本书钞作“惠”,唐类函卷二八引同。   〔八〕 “毉”,与“医”字同。   〔九〕 “敬养尽于奉,存哀慎刑”,此二句有讹误,无从引校。   〔一0〕“疏食骨立”,范晔后汉书和熹邓皇后纪云:“和熹邓皇后讳绥,太傅禹之孙也。父训,护羌校尉。……永元四年,当以选入,会训卒,后昼夜号泣,终三年不食盐菜,憔悴毁容,亲人不识之。”御览卷三七八引东观汉记云:“和熹邓后自遭大忧,及新野君仍丧,诸兄常悲伤思慕,羸瘦骨立,不能自胜。”此语与和熹邓皇后事相类。   〔一一〕“谦让日崇”,此条至“未曾私语”条皆在书钞后妃部。   〔一二〕“无令干乱吏治”,此条至“徙居云台”条,书钞后妃部引为“汉记”或“汉纪”中语。此“汉记”或“汉纪”,当即东观汉记。   〔一三〕“赐金盖车”,范晔后汉书和熹邓皇后纪载,和帝卒,殇帝立,尊邓皇后为太后。太后于和帝葬后,命赐周贵人、冯贵人王青盖车,不知与此是否为一事。   〔一四〕“容仪照曜绝异”,范晔后汉书和熹邓皇后纪云:“后长七尺二寸,姿颜姝丽,绝异于众,左右皆惊。”此句或出东观汉记和熹邓皇后传。   〔一五〕“徙居云台”,范晔后汉书桓思窦皇后纪载:桓帝卒,窦皇后为太后。“时太后父大将军武谋诛宦官,而中常侍曹节等矫诏杀武,迁太后于南宫云台,家属徙比景”。此句似为东观汉记桓思窦皇后传中语。   〔一六〕“丁明为大司马”,此句姚本、聚珍本作“丁明代傅喜为大司马”,唐类函卷六三引同。   〔一七〕“上重贤”,“上”字下姚本、聚珍本有“寖”字,唐类函卷六三引同。“寖”,益也。   〔一八〕“上印绶还第”,此条所载事见汉书佞幸董贤传,东观汉记当引及。   〔一九〕“陈义子问以旧事”,此条脱讹严重,无从校正。   〔二0〕“三官”,姚本、聚珍本皆无此二字,陈禹谟刻本书钞同。   〔二一〕“噫嘻哉”,此句姚本、聚珍本作“噫唏哉”,陈禹谟刻本书钞同。聚珍本注云:“此见虞世南北堂书钞,未知何帝诏文。”   〔二二〕“后汉有南宫、北宫、胡桃宫”,东观汉记作者不得有“后汉”之语。此为后人据东观汉记追记后汉事。   〔二三〕“赐绣被百领”,聚珍本注云此条“见北堂书钞”。具体见于何卷,不详。   〔二四〕“诏书令功臣家各自记功状”,不知此为何帝诏书,范晔后汉书、袁宏后汉纪皆失载。从内容来看,此诏书可能出自东汉初期。   〔二五〕“后为暴室啬夫”,此条文字出汉书外戚孝宣许皇后传,东观汉记作者亦或引及。   〔二六〕“孝明皇帝九子,七王不载母氏”,此非东观汉记旧文,而是略述原书内容。范晔后汉书孝明八王传云:“孝明皇帝九子:贾贵人生章帝,阴贵人生梁节王畅,余七王本书不载母氏。”李贤注云:“本书谓东观记也。”此二句即据李贤注,又参酌范书文句辑录。由于此二句不是东观汉记旧文,不便编于孝明八王传中,故置于散句篇,以供参考。   〔二七〕“孝明年号也”,此条与下条“和帝年号永初”,皆非东观汉记旧文,当是后人据东观汉记记事之语。   〔二八〕“栗骇”,原误作“票骇”,聚珍本尚不误,今据改正。高士奇天禄识余云:“东观书曰‘栗骇蓬转’,言栗房秋熟,惊跃而出也。”   〔二九〕“犹时有衔橛之变”,汉书司马相如传云:“尝从上至长杨猎,是时天子方好自击熊豕,驰逐野兽,相如因上疏谏。其辞曰:‘……且夫清道而后行,中路而驰,犹时有衔橛之变。……’”颜师古注云:“橛谓车之钩心也。衔橛之变,言马衔或断,钩心或出,则致倾败以伤人也。”   〔三0〕“忠臣毕力”,此条文选卷一0潘岳西征赋李善注引作“太史曰:忠臣毕力”。   〔三一〕“民乐其业”,此不知为何帝诏文。   〔三二〕“言虏欲去”,此句下原有“然侦,廉视也”二句,当系李善注释之语,不是东观汉记中的文字,今删去。   〔三三〕“拜王舜为太保”,此条不知姚本从何书辑录。聚珍本据姚本辑录此条,并注云:“此见班书王莽传。舜,莽从弟。本书载此,当是征引及之也。”   〔三四〕“获索贼帅古师郎等”,此条通鉴卷三九胡三省注亦引,文字全同。   〔三五〕“岸宾”,此二字有误。姚本、聚珍本皆不载岸宾之议。   〔三六〕“太尉张酺、郑洪、徐防、赵喜、随延、宠桓,并以日蚀免”,“郑洪”乃“郑弘”之讹,“赵喜”当作“赵熹”,“随延”乃“施延”之讹。张酺、郑弘、徐防、赵□、施延为太尉,以日蚀免事已分别辑入各人传中。“宠桓”二字有误,疑当作“朱宠、桓焉”,据范晔后汉书顺帝纪,朱宠于永建元年为太尉,二年“秋七月甲戌朔,日有食之。壬午,太尉朱宠、司徒朱伥罢”。永和五年,桓焉为太尉,汉安元年“冬十月辛未,太尉桓焉、司徒刘寿免”。   〔三七〕“侍御史、东平相格班”,通鉴卷一八二胡三省注云:“姓苑:‘格姓,允格之后。东观汉记有侍御史、东平相格班。’”此条即据胡三省注所引姓苑辑录。通鉴卷二0四胡三省注引姓谱,亦载“格姓”云云三句。又广韵卷五陌第二0“格”字下注云:“东观汉记有侍御史、东平相格班。”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三八〕“终利恭”,广韵卷一东第一“终”字下注云:“东观汉记有终利恭。”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三九〕“犹令人热”,广韵卷四阚第五四“譀”字下注云:“夸诞。东观汉记曰:‘虽夸譀,犹令人热。’”此条姚本、聚珍本皆未辑录。 补遗   补遗〔一〕   凡历所革,〔二〕以变律吕,相生至六十也。〔三〕文选卷五六陆倕新刻漏铭李善注   前汉志但载十二律,不及六十。〔四〕宋书律历志上   凡阳生阴曰下,阴生阳曰上。〔五〕汉书卷二一律历志上晋灼注   候钟律,权土炭,冬至阳气应,黄钟通,土炭轻而衡仰,夏至阴气应,蕤宾通,土炭重而衡低。进退先后,五日之中。〔六〕史记卷二七天官书集解引晋灼注   玉衡长八尺,孔径一寸,下端望之以视星宿。并县玑以象天,而以衡望之。转玑窥衡以知星宿。玑径八尺,圆二尺五寸而强。〔七〕山堂考索   言天体者有三家:一曰周髀,二曰宣夜,三曰浑天。宣夜之学绝无师法。周髀数术具存,孝验天状,多所违失,故史官不用。唯浑天者近得其情,今史官所用候台铜仪,则其法也。立八尺圆体之度,而具天地之象,以正黄道,以察发敛,以行日月,以步五纬。精微深妙,万世不易之道也。官有其器而无本书,前志亦阙而不论。臣求其旧文,连年不得。在东观,以治律未竟,未及成书。案略求索,窃不自量,卒欲寝伏仪下,思惟精意,案度成数,扶以文义,润以道术,着成篇章。罪恶无状,投畀有北,灰灭雨绝,世路无由。宣博问群臣,下及岩穴,知浑天之意者,使述其义,以裨天文志,撰建武以来星变彗孛占验着明者续其后。〔八〕司马彪续汉书卷一0天文志上刘昭注   宗庙迭毁议奏,国家大体,班固录汉书,乃置韦贤传末。臣以问胡广,广以为实宜在郊祀志,去中鬼神仙道之语,取贤传宗庙事置其中,既合孝明旨,又使祀事以类相从。〔九〕司马彪续汉书卷九祭祀志下刘昭注   孝明立世祖庙,以明再受命祖有功之义,后嗣遵俭,不复改立,皆藏主其中。圣明所制,一王之法也。自执事之吏,下至学士,莫能知其所以两庙之意,诚宜具录本事。建武乙未、元和丙寅诏书,下宗庙仪及斋令,宜入郊祀志,永为典式。〔一0〕司马彪续汉书卷九祭祀志下刘昭注   国家旧章,而幽僻藏蔽,莫之得见。〔一一〕司马彪续汉书卷二九舆服志上刘昭注   永平初,诏书下车服制度,中宫皇太子亲服重缯厚练,浣已复御,率下以俭化起机。诸侯王以下至于士庶,嫁娶被服,各有秩品。当传万世,扬光圣德。臣以为宜集旧事仪注本奏,以成志也。〔一二〕司马彪续汉书卷三0舆服志下刘昭注   俗人失其名,故名冕为平天冠,〔一三〕五时副车曰五帝,鸾旗曰鸡翘,〔一四〕耕根曰三盖,〔一五〕旗皆非一。〔一六〕御览卷七七三   〔一〕 “补遗”,本书打成纸型后,笔者又发现了东观汉记的一些佚文,今作为补遗部份,汇集于诸卷之末。   〔二〕 “历”,聚珍本作“律”,严可均全后汉文卷七0亦作“律”。按当以“律”字为是。   〔三〕 “相生至六十也”,此条为文选卷五六陆倕新刻漏铭李善注引“蔡邕律历志”之文。卷五已辑录,但据聚珍本,又注云“不知聚珍本从何书辑录”,误,当以此为正。   〔四〕 “不及六十”,宋书律历志上云:“蔡邕从朔方上书,云前汉志但载十二律,不及六十。”蔡邕之言当出律历志。宋书所引只是括引大意。   〔五〕 “阴生阳曰上”,据汉书律历志上晋灼注所引,此条文字出蔡邕律历志。   〔六〕 “五日之中”,据史记天官书集解晋灼注所引,此条文字出蔡邕律历志。   〔七〕 “圆二尺五寸而强”,“二尺五寸”当作“二丈五尺”。此条转引自顾櫰三补后汉书艺文志卷三。据顾櫰三注,此条出“山堂考索引蔡邕律历志”。   〔八〕 “撰建武以来星变彗孛占验着明者续其后”,据司马彪续汉书天文志上刘昭注所引,此条文字出蔡邕表志。所谓表志,就是蔡邕徙处朔方时奏上的十志。从此条所述内容来看,当是蔡邕天文志中的文字。初学记卷一载“蔡邕天文志言天体者三,一曰周髀,二曰宣夜,三曰浑天。”书律历志上颜师古注引晋灼说云:“蔡邕天文志‘浑天名察发敛,以行日月,以步五纬’。”所引皆略于此。本书卷五只列天文志一目,注云“此志全佚,未见他书征引”,不确。又引四库全书考证之说,断定表志不是蔡邕之志,显然有误,当以此为准。   〔九〕 “又使祀事以类相从”,据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下刘昭注所引,此条出蔡邕表志,观其内容,当是蔡邕郊祀志之文。   〔一0〕“永为典式”,据司马彪续汉书祭祀志下刘昭注所引,此条出蔡邕表志。从内容来看,当属蔡邕郊祀志。   〔一一〕“莫之得见”,司马彪续汉书舆服志上云:“乘舆大驾,公卿奉引,太仆御,大将军参乘。属车八十一乘,备千乘万骑。西都行祠天郊,甘泉备之。官有其注,名曰甘泉卤簿。”其下刘昭引此条蔡邕表志之文作注,从内容来看,当出蔡邕车服志。   〔一二〕“以成志也”,此条司马彪续汉书舆服志下刘昭注引为蔡邕表志之文。从所述内容来看,当出蔡邕车服志。   〔一三〕“名冕为平天冠”,司马彪续汉书舆服志下云:“冕冠,垂旒,前后邃延,玉藻。……冕皆广七寸,长尺二寸,前圆后方,朱绿里,玄上,前垂四寸,后垂三寸,系白玉珠为十二旒,以其绶采色为组缨。三公诸侯七旒,青玉为珠;卿大夫五旒,黑玉为珠。皆有前无后,各以其绶采色为组缨,旁垂黈纩。郊天地,宗祀,明堂,则冠之。”刘昭引蔡邕说注云:“鄙人不识,谓之平天冠。”   〔一四〕“鸾旗曰鸡翘”,文选张衡东京赋李善注引蔡邕车服志云:“鸾旗,俗人名曰鸡翘。”   〔一五〕“耕根曰三盖”,司马彪续汉书舆服志上云:“耕车,……有三盖,一曰芝车,置□耒耜之箙,上亲耕所乘也。”文选张衡东京赋薛综注云:“农舆三盖,所谓耕根车也。”   〔一六〕“旗皆非一”,此条为御览卷七七三引“蔡邕车服志”之文。司马彪续汉书舆服志上载乘舆、金根、安车、立车之制,其下刘昭注引蔡邕表志云:“以文义不着之故,俗人多失其名。五时副车曰五帝车,鸾旗曰鸡翘,耕根曰三盖,其比非一也。”与御览所引文字稍有不同。 附录   附录   刘知几史通古今正史篇:   ……在汉中兴,明帝始诏班固与睢阳令陈宗、长陵令尹敏、司隶从事孟异作世祖本纪,并撰功臣及新市、平林、公孙述事,作列传、载记二十八篇。自是以来,春秋考纪亦以焕炳,而忠臣义士莫之撰勒。于是又诏史官谒者仆射刘珍及谏议大夫李尤杂作记,表,名臣、节士、儒林、外戚诸传,起自光武,讫乎永初。事业垂竟而珍、尤继卒。复命侍中伏无忌与谏议大夫黄景作诸王、王子、功臣、恩泽侯表,南单于、西羌传,地理志。至元嘉元年,复令太中大夫边韶、大军营司马崔寔、议郎朱穆、曹寿杂作孝穆、崇二皇及顺烈皇后传,又增外戚传入安思等后,儒林传入崔篆诸人。寔、寿又与议郎延笃杂作百官表,顺帝功臣孙程、郭愿及郑众、蔡伦等传。凡百十有四篇,号曰汉记。熹平中,光禄大夫马日磾,议郎蔡邕、杨彪、卢植着作东观,接续纪传之可成者,而邕别作朝会、车服二志。后坐事徙朔方,上书求还,续成十志。会董卓作乱,大驾西迁,史臣废弃,旧文散佚。及在许都,杨彪颇存注记。至于名贤君子,自永初已下阙续。魏黄初中,唯着先贤表,故汉记残缺,至晋无成。   蔡邕别传(范晔后汉书蔡邕传李贤注引):   邕昔作汉记十意,未及奏上,遭事流离,因上书自陈曰:“臣既到徙所,乘塞守烽,职在候望,忧怖焦灼,无心能复操笔成草,致章阙廷。诚知圣朝不责臣谢,但怀愚心有所不竟。臣自在布衣,常以为汉书十志下尽王莽而止,光武已来唯记纪传,无续志者。臣所事师故太傅胡广,知臣颇识其门户,略以所有旧事与臣。虽未备悉,粗见首尾,积累思惟,二十余年。不在其位,非外史庶人所得擅述。天诱其衷,得备着作郎,建言十志皆当撰录。会臣被罪,逐放边野,恐所怀随躯朽腐,抱恨黄泉,遂不设施,谨先颠踣,科条诸志,臣欲删定者一,所当接续者四,前志所无臣欲着者五,及经典群书【所】宜捃摭,本奏诏书所当依据,分别首目,并书章左,惟陛下留神省察。臣谨因临戎长霍圉封上。”有律历意第一,礼意第二,乐意第三,郊祀意第四,天文意第五,车服意第六。   马端临文献通考经籍考二十二:   东观汉记十卷。  陈氏曰:“汉谒者仆射刘珍、校书郎刘騊駼等撰。初,班固在显宗朝尝撰世祖本纪、功臣列传、载记二十八篇。至永初中,珍、騊駼等着作东观,撰集汉记。其后蔡植、蔡邕、马日磾等皆尝补续。唐艺文志着录者一百二十卷,今所存者,惟吴汉、贾复、耿弇、寇恂、冯异、祭遵及景丹、盖延八人列传而已,其卷第凡十,而阙第七、八二卷,未知果当时之遗否也。”  罗鄂州序曰:“愿闻之上蔡任文源曰:‘家旧有东观汉记四十三卷,丙子渡江,亡去。后得蜀本,错误殆不可读,用秘阁本雠校,删着为八篇。洎见唐诸儒所引,参之以袁宏后汉纪、范晔后汉书,粗为全具,其疑以待博洽君子。’按显宗命班固为兰台令史,迁为郎,撰光武功臣、平林、新市、公孙述事,作列传、载记二十八篇。永宁元年,太后又诏刘珍与刘騊駼作建武以来名臣传。今此记所存,皆建武事,岂固及珍、騊駼所述邪?其文间类前汉书,又传后所题有‘太史官曰’,有‘序曰’者,此班、刘之所为分也。然固与珍传不载成书卷目,隋书经籍志称刘珍所撰汉记百四十三卷,新、旧唐书经籍艺文志皆百二十七卷,吴兢所藏与官书卷同,刘知几所有仅百十四篇,本朝欧阳公尝欲求于海外,后复散亡,今所存才此耳,岂不惜哉!然后汉成书,自刘珍、谢承、薛莹、司马彪、华峤、谢忱、袁崧、刘义庆、萧子显凡九家,唯华峤专述汉记,逮范晔总载诸家而成书,亦以华峤为主,后之欲考汉记者,于范氏之书犹有取焉。文源之言既然,愿以为此书乃汉世史臣亲记见闻,而袁、范出魏、晋后,以世揆之,不得为此。观高密侯一传,而纲领见矣。书虽不全,当共存录,因刻板于江夏郡,篇中往往有唐武后时字,不欲辄改。”   姚之骃后汉书补逸东观汉记序:   东观,后汉藏图书之所也。学者号称道家蓬莱,其清华为最,故马融、窦章、蔡邕辈皆于此乎校书。崔子玉东观箴曰:“洋洋东观,古之史官。左书君事,右记其言。”盖无论君举必书,即礼制灾祥,以暨名臣言行,罔不毕载。自明帝诏班固、陈宗、尹敏、孟异作世祖本纪及建武时功臣列传,后有刘珍、李尤杂作建武以后至永初间纪传,又命伏无忌、黄景作诸王、王子、恩泽侯,并单于、西羌,地理志,又边韶、崔寔、朱穆、曹寿作皇后外戚传、百官表及顺帝功臣传,成百一十四篇,号曰汉记,此后汉史之权舆也。熹平中,马日磾、蔡邕、杨彪、卢植续为东观汉记,而东观之书于是乎成焉。今兹所传,半为蔚宗所采入。顾蔚宗颇多阙略及互异者,大约世祖、显宗两朝事迹为烦。光和以后,本无记也。典午时以司马迁史记、班固汉书及东观记为三史,隋、唐以后乃渐遗逸。然披其枝叶,寻厥根荄,东观记,其后汉诸书之鼻祖乎!爰捃拾群籍,裒为八卷,虽残缺失序,聊以见大凡云。   四库全书总目东观汉记提要:   东观汉记二十四卷,永乐大典本。案东观汉记,隋书经籍志称长水校尉刘珍等撰。今考之范书,珍未尝为长水校尉,且此书创始在明帝时,不可题珍等居首。案范书班固传云:“明帝始诏班固与睢阳令陈宗、长陵令尹敏、司隶从事孟异共成世祖本纪,固又撰功臣、平林、新市、公孙述事,作列传、载纪二十八篇。”此汉记之初创也。刘知几史通古今正史篇云:“安帝诏史官谒者仆射刘珍、谏议大夫李尤杂作纪,表,名臣、节士、儒林、外戚诸传,起建武,讫永初。”范书刘珍传亦称邓太后诏珍与刘騊駼作建武以来名臣传,此汉记之初续也。史通又云:“珍、尤继卒,复命侍中伏无忌与谏议大夫黄景作诸王、王子、功臣、恩泽侯表,与单于、西羌传,地理志。元嘉元年,复令大中大夫边韶、大军营司马崔寔、议郎朱穆、曹寿杂作孝穆、崇二皇及顺烈皇后传,又增外戚传入安思等后,儒林传入崔篆诸人。寔、寿又与议郎延笃杂作百官表,顺帝功臣孙程、郭愿、郑众、蔡伦等传,凡百十有四篇,号曰汉记。”范书伏湛传亦云:“元嘉中,桓帝诏伏无忌与黄景、崔寔等共撰汉记。”延笃传亦称笃与朱穆、边韶共着作东观,此汉记之再续也。盖至是而史体粗备,乃肇有汉记之名。史通又云:“熹平中,光禄大夫马日磾,议郎蔡邕、杨彪、卢植着作东观,接续纪传之可成者,而邕别有朝会、车服二志。后坐事徙朔方,上书求还,续成十志。董卓作乱,旧文散逸,及在许都,杨彪颇存注纪。”案范书蔡邕传:“邕在东观,与卢植、韩说等撰补后汉记,所作灵纪及十意,又补诸列传四十二篇,因李傕之乱,多不存。”卢植传亦称熹平中,植与邕、说并在东观补续汉记。又刘昭补注司马书引袁崧书云:“刘洪与蔡邕共述律历纪。”又引谢承书云:“胡广博综旧仪,蔡邕因以为志。”又引谢沈书云:“蔡邕引中兴以来所修者为祭祀志。”章怀太子范书注称邕上书云:“臣科条诸志,所欲删定者一,所当接续者四,前志所无,臣欲着者五。”此汉记之三续也。其称东观者,后汉书注引雒阳宫殿名云:“南宫有东观。”范书窦章传云:“永初中,学者称东观为老氏藏室、道家蓬莱山。”盖东汉初,着述在兰台,至章、和以后,图籍盛于东观,修史者皆在是焉,故以名书。隋志称书凡一百四十三卷,而新旧唐书志则云一百二十六卷,又录一卷,盖唐时已有阙佚。隋志又称是书起光武,讫灵帝,今考列传之文,间纪及献帝时事,盖杨彪所补也。晋时以此书与史记、汉书为三史,人多习之,故六朝及初唐人隶事释书,类多征引。自唐章怀太子集诸儒注范书,盛行于代,此书遂微。北宋时尚有残本四十三卷,赵希弁读书附志、邵博闻见后录并称其书乃高丽所献,盖已罕得。南宋中兴书目则止存邓禹、吴汉、贾复、耿弇、寇恂、冯异、祭遵、景丹、盖延九传,共八卷,有蜀中刊本流传,而错误不可读。上蔡任文源始以秘阁本雠校,罗愿为序行之,刻版于江夏。又陈振孙书录解题称其所见本,卷第凡十二,而阙第七第八二卷。卷数虽似稍多,而核其列传之数,亦止九篇,则固无异于书目所载也。自元以来,此书已佚,永乐大典于邓、吴、贾、耿诸韵中并无汉记一语,则所谓九篇者,明初即已不存矣。本朝姚之骃撰后汉书补逸,曾搜集遗文,析为八卷。然所采衹据刘昭续汉书十志补注、后汉书注、虞世南北堂书钞、欧阳询艺文类聚、徐坚初学记五书,又往往掇拾不尽,挂漏殊多。今谨据姚本旧文,以永乐大典各韵所载,参考诸书,补其阙逸,所增者几十之六。其书久无刻版,传写多讹,姚本随文钞录,谬戾百出。且汉记目录虽佚,而纪、表、志、传、载记诸体例,史通及各书所载,梗概尚一一可寻。姚本不加考证。随意标题,割裂颠倒,不可殚数。今悉加厘正,分为帝纪三卷、年表一卷、志一卷、列传十七卷、载记一卷。其篇第无可考者,别为佚文一卷,而以汉纪与范书异同附录于末,虽残珪断璧,零落不完,而古泽斑斓,罔非瑰宝。书中所载,如章帝之诏增修群祀,杜林之议郊祀,东平王苍之议庙舞,并一朝大典,而范书均不详载其文。他如张顺预起义之谋,王常赞昆阳之策,杨政之严正,赵勤之洁清,亦复概从阙如,殊为疏略,惟赖兹残笈,读史者尚有所稽,则其有资考证,良非浅鲜,尤不可不亟为表章矣。   余嘉锡四库提要辨证卷五别史类:   东观汉记二十四卷。案东观汉记,隋书经籍志称长水校尉刘珍等撰。今考之范书,珍未尝为长水校尉。且此书创始在明帝时,不可题珍等居首。案范书班固传云:“明帝始诏班固与睢阳令陈宗、长陵令尹敏、司隶从事孟异共成世祖本纪。固又撰功臣、平林、新市、公孙述事,作列传、载记二十八篇。”此汉记之初创也。刘知几史通古今正史篇云:“安帝诏史官谒者仆射刘珍、谏议大夫李尤杂作纪,表,名臣、节士、儒林、外戚诸传,起建武,讫永初。”范书刘珍传亦称邓太后诏珍与刘騊駼作建武以来名臣传,此汉记之初续也。 嘉锡案:尝考隋书经籍志着录之例,其所注撰人,大率沿用旧本,题其着书时之官,故有一人所着书而前后署衔不同者。此书既题长水校尉刘珍等撰,必其在东观作汉记之时,正居是官耳。考范晔书文苑传云:“刘珍永初中为谒者仆射,邓太后诏使与校书刘騊駼、马融及五经博士校定东观五经、诸子传记、百家艺术。永宁元年,太后又诏珍与騊駼作建武以来名臣传。迁侍中、越骑校尉。”案汉制,谒者仆射,仅比千石,五校尉则皆比二千石。其位次之序,首屯骑,次越骑,次步兵,次长水,次射声。见续汉书百官志。前汉有八校尉,后汉省并其三。刘珍盖以谒者仆射入东观校书,遂受诏撰汉记,旋迁长水校尉。书成之后,始转为越骑耳。本传不言长水之迁者,以其居此官不久,略之也。此当据隋志以补范书,不当执范书以疑隋志。提要谓珍未尝为长水校尉,不免刻舟求剑矣。至于此书始创于班固,而隋志独以珍等居首者,盖亦有说。班固传云:“有人上书显宗,告固私改作国史者,而郡亦上其书。显宗甚奇之,召诣校书部,除兰台令史,与前睢阳令陈宗、长陵令尹敏、司隶从事孟异,共成世祖本纪。迁为郎,典校秘书。固又撰功臣、平林、新市、公孙述事,作列传、载记二十八篇,奏之。”史通古今正史篇则谓明帝诏固等作之。余尝推究其事,盖明帝见固所作汉书而奇之,知其有着作之才,因思先帝之功业,不可无纪述,遂诏固与陈宗等作为本纪。又因以及诸功臣,与所平服之群雄,以彰世祖之威德。东平王苍传云:“帝以所作光武本纪示苍,苍因上光武受命中兴颂。”以固等所撰而谓之自作,或者帝慎重其事,亦尝有所点定于其间。可见帝之所留意,独在于本纪,其列传自二十八篇之外,皆不复作。虽有草创之功,犹未足为建武一朝之完史也。且其着作之地在兰台及仁寿闼,见马严传。不在东观。其书或称汉史,北海靖王兴传。或称建武注记,马严传。尚未定名为汉记。后来虽编入刘珍等所作书中,此犹班固于太初以前全同太史,未闻有于汉书之下追题马迁之名者,何独怪东观汉记之不题班固耶?及夫刘珍等之奉诏着书也,其地已移于东观,其书有纪,有表,有名臣、节士、案范书北海靖王传云:“平望侯毅与刘珍着中兴以下名臣列士传。”疑史通所谓节士,即列士也。儒林、外戚诸传,至是始具国史之形。盖邓太后意嫌班固所作并建武一代事迹亦未全,其命珍等作汉记,实责以整齐旧闻。故珍等撰成上进时,自当并固等所作苞入其中,珍等亦必有所删润,非直录之而已。李尤传云:“召诣东观。安帝时为谏大夫,受诏与刘珍俱撰汉记。”汉记之名盖始于此。吴志韦曜传载华覈上疏救曜曰:“昔班固作汉书,文辞典雅。后刘珍、刘毅等作汉记,远不及固,叙传尤劣。”隋志正史类小序亦云:“先是,明帝召固为兰台令史,与陈宗等共成光武帝纪。擢固为郎,典校秘书。固撰后汉事,作列传、载记二十八篇。其后刘珍、刘毅、刘陶、案刘陶,后汉书有传,不言其入东观,此当是刘騊駼之误。伏无忌等相次着述东观,谓之汉记。”其言明白如此。然则着述东观,实自珍等始。汉记之称刘珍等撰,盖汉人旧本所题如此,故自三国至唐,相承无异词。提要乃谓不可以珍等为首,讵当改汉人之旧题,以未入东观之班固为首耶?且提要此篇所举汉记撰人姓名,仅以史通正史篇为主,并后汉书及史通他篇亦检阅未周,故不能完备。范书北海靖王兴传齐武王縯子,附縯传后。云:“兴子复为临邑侯。复好学,能文章,永平中与班固、贾逵共述汉史。”案贾逵曾与修汉史,仅见于此。而张澍养素堂集卷二十书东观汉记后乃曰:“和帝永和时中郎将贾逵,与谏议大夫李尤共撰,安帝永宁时,贾逵又与尚书令刘陶、谒者仆射刘珍、平望侯刘毅共撰。”不知所据何书,俟更详考。马严传援兄子云:“有诏留严仁寿闼,与校书郎杜抚、班固等杂定建武注记。”本书卷十马严传略同,亦见御览卷一百八十四引东观汉记。史通覈才篇亦引传玄云:“观孟坚汉书,实命代奇作,及与陈宗、尹敏、杜抚、马严撰中兴纪传,案杜抚在儒林传内,不言曾与班固共定注记。其文曾不足观。”是与班固等共成纪传者,尚有刘复、贾逵、马严、杜抚四人也。北海靖王兴传又云:“复子騊駼及从兄平望侯毅,并有才学,永宁中邓太后召毅及騊駼入东观,与谒者仆射刘珍着中兴以下名臣列士传。”按刘毅,文苑传有传,不言入东观撰汉记。史通史官建置篇云:“按刘、曹二史皆当代所撰,能成其事者,盖惟刘珍、蔡邕、王沈、鱼豢之徒耳,而旧史载其同作,非止一家,如王逸、阮籍,亦预其列。”考范书文苑传不言逸曾着作东观,但云“元初中举上计吏,为校书郎”而已。知几所谓旧史,盖指谢承、司马彪等书言之,然则与刘珍等俱撰汉记者,又有刘毅、王逸二人。逸事虽不甚着,而华覈及隋志固以珍、毅并举,此皆提要所未详者也。玉海卷四十六云:“安帝永初、永宁间刘珍、騊駼、张衡、李尤等撰集为汉记。”则于史通所举诸人外,又增出张衡。案衡本传云:“永初中刘珍、刘騊駼等着作东观,撰集汉记,因定汉家礼仪,上言请衡参论其事,会病卒,而衡常叹息,欲终成之。及为侍中,上疏请得专事东观,收检遗文,毕力补缀。书数上,竟不听。及后之着述,多不详典,时人以为恨。”是珍等虽尝请衡参论,而以珍等旋卒,中辍不行。衡虽自请补缀,亦不见听,故时人以其不得秉史笔为恨。史通覈才篇曰:“以张衡之文,而不闲于史。”正以衡未尝修史,犹之陈寿不常缀文也。章怀注载衡表自称“臣仰干史职”者,谓太史令耳,本传前已称太史令为史职。非谓史官之职。及至元嘉中伏无忌等奉诏撰集,则衡死已久矣,衡卒于永和四年,下距元嘉凡六年。玉海之说非也。   史通又云珍、尤继卒,复命侍中伏无忌与谏议大夫黄景作诸王、王子、功臣、恩泽侯表与单于、西羌传,地理志。元嘉元年,复令太中大夫边韶、大军营司马崔寔、议郎朱穆、曹寿杂作孝穆、崇二皇及顺烈皇后传,又增外戚传入安思等后,儒林传入崔篆诸人。寔、寿又与议郎延笃杂作百官表、顺帝功臣孙程、郭愿、郑众、蔡伦等传,凡百十有四篇,号曰汉记。范书伏湛传亦云元嘉中桓帝诏伏无忌与黄景、崔寔等共撰汉记。延笃传亦称笃与朱穆、边韶共着作东观,此汉记之再续也。盖至是而史体粗备,乃肇有汉记之名。   案史通正史篇云:“伏无忌与黄景作南单于、西羌传。”南单于者,南匈奴单于也。提要引作“与单于”,盖馆臣笔误耳。殿本阁本皆作“与”,知非手民之误。史通又云:“复令太中大夫边韶、大军营司马崔寔、议郎朱穆、曹寿,杂作孝穆、崇二皇及顺烈皇后传。”大军营司马官名,殊不经见。考之范书崔寔传云:“召拜议郎,迁大将军冀司马,与边韶、延笃着作东观。”盖史通传刻,脱一“将”字,浅人因不知冀为大将军之名,遂妄改为“营”,提要但知循文照录,而不知觉也。至于浦起龙通释谓“孝穆、崇二皇”五字传写讹脱,当作献穆孝崇二皇后,则又非是。黄叔琳训故补不言有讹脱。献穆皇后乃曹操之女,献帝之后,薨于魏景初元年,崔寔等死已久矣,安得为之作传乎?考桓帝纪云:“本初元年闰月,即皇帝位。九月,追尊皇祖河间孝王曰孝穆皇,皇考蠡吾侯曰孝崇皇。”以其位号出于追尊,故皇而不帝,且不作纪而作传也。起龙不知此事,而欲轻改旧文,妄孰甚焉!史通又云:“寔、寿又与议郎延笃杂作百官表、顺帝功臣孙程、郭愿及郑众、蔡伦等传。”按顺帝即位时,宦官以功封侯者十九人,姓名具见范书宦者孙程传,无郭愿其人,此盖郭镇之误。镇延光中安帝末为尚书,及诛江京,镇率羽林士击杀卫尉阎景,封定颍侯,事迹附见郭躬传。镇,躬弟子。盖顺帝时功臣甚众,有宦者,有士人,不可胜数,故举孙程、郭镇二人,以概其余耳。提要又不知其误,而反于郑众、蔡伦之上删去一“及”字,则似众、伦二人亦顺帝功臣矣。众卒于安帝元初元年,伦卒于邓太后崩后,盖安帝之建光元年。何其不思之甚哉!又考范书邓禹传云:“阊妻耿氏有节操,邓阊,禹之孙。养河南尹豹子嗣为阊后,耿氏教之书学,遂以通博称。永寿中与伏无忌、延笃着书东观,官至屯骑校尉。”玉海及张澍书后中均有邓嗣,盖本于此。是与伏无忌等同着书者,又有邓嗣,史通偶遗其名,提要亦不能补也。史通所谓凡百十有四篇者,谓合安帝永初中刘珍、李尤等之所撰,珍于永初中撰集汉记,见张衡传。及桓帝元嘉中伏无忌、黄景、无忌、景及崔寔于元嘉中奉诏,见伏湛传。边韶、崔寔、朱穆、曹寿、延笃等之所作,共得百十有四篇耳。其中兼有蔡邕、杨彪之作,说详于后。益以班固等所撰之二十八篇,加目录一篇,新唐志有录一篇。正如隋志着录一百四十三卷之数。古书多以一篇为一卷。知几生于初唐,故其所见之本,与隋志无以异也。所谓“号曰汉记”者,总一百四十二篇言之也。汉记之名,永初中已有之,提要误以为边韶、崔寔、延笃等所作为百十有四篇,故谓至是乃肇有汉记之名,其实史通之意,并不如此。姚振宗补后汉艺文志卷二所考,胜于提要,而言之未甚详明,故更考之如右。所说庸有相合者,振宗云史通谓元嘉时边韶等着作以后,综其书为百十四篇,号曰汉记。汉记之名,实定于安帝时。而非袭取之也,览者当自知之。   史通又云:“熹平中,光禄大夫马日磾,议郎蔡邕、杨彪、卢植着作东观,接续纪传之可成者,而邕别有朝会、车服二志。后坐事徙朔方,上书求还,续成十志。董卓作乱,旧文散逸,及在许都,杨彪颇存注纪。”案范书蔡邕传:“邕在东观,与卢植、韩说等撰补后汉记,所作灵纪及十志,又补诸列传四十二篇,因李傕之乱,多不存。”卢植传亦称熹平中,植与邕、说并在东观补续汉记。又刘昭补注司马书引袁崧书云:“刘洪与蔡邕共述律历纪。”又引谢承书云:“胡广博综旧仪,蔡邕因以为志。”又引谢沈书云:“蔡邕引中兴以来所修者为祭祀志。”章怀太子范书注称邕上书云:“臣科条诸志,所欲删定者一,所当接续者四,前志所无,臣欲着者五。”此汉记之三续也。   案史通原文续成十志下云:“会董卓作乱西迁,史臣废弃,旧文散逸。及在许都,明本无“及”字,此从通释。杨彪颇存注记,至于名贤君子,自永初以下阙续。魏黄初中,唯着先贤表,故汉记残缺,至晋无成。”所谓董卓作乱西迁者,谓初平元年三月卓挟献帝迁都长安时也。隋书牛弘传云:“孝献徙都,吏民扰乱,图书缣帛,皆取为帷囊,所载而西,裁七十余乘,属西京大乱,一时燔荡。”经籍志序所言董卓之乱云云,即本于此,惟改西京为两京,非是。蔡邕所着汉记之散逸,盖由于此。邕本传云:“其撰集汉事,未见录以继后史,适作灵纪及十志,又补诸列传四十二篇,因李傕之乱湮没,多不存。”案初平三年五月,兴平二年三月、十一月,皆有李傕之乱。董卓传言傕、汜共追乘舆,大战弘农东涧,董承、杨奉军败,辎重御物,符策典籍,略无所遗,事在兴平二年十一月。据献帝纪。此迁都长安后图书之又一厄也。蔡邕所着,或散于此时,亦未可知。史通所言,与后汉书年月不同,情状亦异。知几盖别有所本,今亦莫详其孰是,要之皆在建安以前耳。邕及杨彪所着,知几似皆未见其书,故并不言篇数,与叙班固、刘珍等异。然灵帝纪即邕所作,而隋志云:“东观汉记一百四十三卷,起光武记注至灵帝。”则灵纪尚存,邕所奏上十志之章,刘昭律历志注载其全篇,不遗一字。在本志末。邕虽有“分别首目,并书章左”之言,实未录其篇目。而章怀注邕传节录其文,末忽多出“有律历志第一、礼志第二、乐志第三、郊祀志第四、天文志第五、车服志第六”二十九字,王先谦以为乃章怀就当时所有者言之,非邕书辞,是也。见集解卷六十下校补。知几与章怀同时,不应所见本有异。然则邕所作纪志,并未全亡,当时虽为王允所恶,未见录以继后史,而隋、唐之际,则其残篇已编入汉记矣。今聚珍本有灵帝纪及律历志、礼志、乐志、郊祀志、车服志,独天文志全阙耳。杨彪所注记,知几未言其有所亡佚。北堂书钞卷三十四引有东观汉记袁绍传原无“传”字,凡二条:一条言“宾客所归,倾心折节”,一条言“士无贫贱,与之抗礼”。今本无绍传。及今本王允、孔融、蔡邕等传,必出彪手无疑。知几不容不见,而竟不言其篇数,盖与蔡邕残稿,即在刘珍等所撰百十有四篇之内,知几虽未暇检点,然亦知中有邕、彪之作,故补叙之于后,读者勿以辞害意可也。又案:蔡邕奏上十志章续汉律历志注引作蔡邕戍边上章。云:“臣自在布衣,常以为汉书十志下尽王莽,而世祖以来,惟有纪传,无续志者。不在其位,非外吏庶人所得擅述。天诱其衷,得备着作郎,建言十志皆当撰录。遂与议郎张华等分受之,难者皆以付臣。先治律历,以筹算为本,天文为验。郎中刘洪密于用算,故臣表上洪与共参思图牒,寻绎度数。”则与邕同撰志者,刘洪之外尚有议郎张华,此亦提要所未知者。华即邕本传所言与邕及杨赐、马日磾、单飏同被召入崇德殿,使中常侍就问灾异者也。   其称东观者,后汉书注引洛阳宫殿名云:“南宫有东观。”范书窦章传云:“永初中,学者称东观为老氏藏室、道家蓬莱山。”盖东汉初,着述在兰台,至章和以后,图籍盛于东观,修史者皆在是焉,故以名书。   案后汉书安帝纪云:“永初四年二月乙亥,诏谒者刘珍及五经博士校定东观五经诸子传记百家艺术,整齐脱误,是正文字。”注引洛阳宫殿名曰:“南宫有东观。”提要于出处不详,故复引焉。元河南志卷二引陆机洛阳记曰:“东观在南宫,高阁十二间。”广弘明集卷三阮孝绪七录序曰:“哀帝使歆嗣其前业,歆遂总括群篇,奏其七略。及后汉兰台,犹为书部。言后汉于兰台校定群书,犹依七略之部分也。又于东观及仁寿闼撰集新记。”隋志序略同。史通史官建置篇云:“汉氏中兴,明帝以班固为兰台令史,诏撰光武本纪及诸列传、载记。又杨子山为郡上计吏,献所作哀牢传,为帝所异,征诣兰台。见后汉书杨终传。斯则兰台之职者,盖当时着述之所也。自章和以后,图籍盛于东观,凡撰汉记,相继在乎其中,而都谓着作,竟无他称。”提要之言,全本史通。   隋志称书凡一百四十三卷,而新、旧唐志则云一百二十六卷,又录一卷,盖唐时已有阙佚。隋志又称是书起光武,讫灵帝。今考列传之文间纪及献帝时事,盖杨彪所补也。   案新唐志着录此书固云“一百二十六卷,又录一卷”。然旧唐志实作一百二十七卷,此虽仅于目录有不入卷数与入卷数之分,其书并无异同。但提要竟混称新、旧志,不加分别,则非也。刘知几史通作于中宗神龙时,自叙云:“今上即位,敕撰则天大圣皇后实录,退而私撰史通。”考晁志卷六则天实录撰于神龙二年。所见汉记尚为一百二十四篇,不云有所阙佚,仅除目录不数耳。旧唐志钞自开元九年以后毋煚所作之古今书录,见志序。相去不过十余年,而此书竟佚去十六卷者,盖煚但据集贤书院官本着录,其实民间所藏,固不仅如此也。唐末日人藤原佐世当唐昭宗时。日本国见在书目录云:“东观汉记百四十三卷,起光武,讫灵帝,长水校尉刘珍等撰。右隋书经籍志所载数也。而件汉记,姚振宗隋志考证卷十一云:“而件犹华言此件、前件。”案此用古训,而,如也。吉备大臣所将来也。其目录注云此书凡二本,一本百二十七卷,与集贤院见在书合。一本百四十一卷,与见书不合。又得零落四卷,又与两本目录不合。真备在唐国多处营求,竟不得其具本,故且随写得如件,今本朝见在书百四十二卷。”考之续日本纪,日本史臣菅野道真等撰。吉备其姓,真备者其名,续纪卷十六云:“圣武天皇天平十八年冬十月丁卯,从四位下下道朝臣真备赐姓吉备朝臣。”于彼国孝谦天皇天平胜宝三年十一月为入唐副使,见续纪卷十八。实唐玄宗之天宝十载也。其至长安当在次年。及天平胜宝六年正月,真备自唐归国,船着益久岛,见续纪卷十九。则为唐之天宝十三载矣。集贤院为天子藏书之处,唐六典卷九云:“集贤所写,皆御本也。”是也。真备既得见其书而亲检之,而其本仅百二十七卷,可见已散佚不全。毋煚古今书录之所载,即是此本矣。真备多处营求,而得百四十一卷之本,必系民间之所藏,宜其不着录于两唐志也。至所得零落四卷,当是别一残本,与两本皆不同。真备访得之后,以与两本互校,删除复重,多出佚文一卷。故佐世言其国现在书为百四十二卷耳。其书视隋志卷数所阙无几,且已溢出集贤院本之外,而真备犹复多处营求,岂必欲其一卷不阙耶?抑偶闻汉记残缺之言,误以为隋志所载亦非完本耶?不知史通所谓残缺者,谓蔡邕所着散逸不全,杨彪亦未能尽补,故憾其残缺无成,非谓魏、晋以后有所亡失也。此将于何处求之乎?日本所得此书,远过于唐中秘所藏,可谓艺林之星凤。然彼国所有中国古籍,今已先后并出,而不闻有此书,则其亡也亦已久矣。考皇宋事实类苑卷四十三引杨文公谈苑云:“景德三年予知银台进奏司,有日本僧入贡,遂召问之。僧不通华语,命以牍对,云身名寂照,号圆通大师。”又云:“书有史记、汉书、文选、五经、论语、孝经、尔雅、醉乡日月、御览、玉篇、蒋鲂歌、老列子、神仙传、朝野佥载、白集六帖、初学记,本国有国史秘府略、日本记、文馆词林、此非彼国人所撰,寂照误也。混元录等书,释氏论及疏抄传集之类,多至不可胜数。”按寂照所对,虽不足以尽彼国储藏之全,然既举及醉乡日月、朝野佥载诸短书,使东观汉记而在,宁肯置之不言?以此推之,则真备之所营求,佐世之所着录者,盖早已不存矣。此前人所未知,故不惜详考之如此。   晋时以此书与史记、汉书为三史,人多习之。故六朝及唐初人隶事释书,类多征引。自唐章怀太子集诸儒注范书,盛行于代,此书遂微。   案魏、晋之间以此书与史、汉为三史者,以诸家后汉书未出,三史之名始见吴志吕蒙传注引江表传孙权之语,其时谢承书恐尚未成。或出而不为人重耳。及宋范晔书出,能集诸家之成,梁代韦阐即有后汉音,隋志云:“梁有韦阐后汉音二卷,亡。”阐见梁书韦叡传。虽不详为何家,以意推之,必范书也。剡令刘昭遂集后汉同异,以注范晔书,世称博悉。见梁书文学传。昭,天监中人也。北魏刘芳亦撰范晔后汉书音一卷,见魏书卷五十五本传及隋唐志。芳以其父与于刘义宣之难奔魏,事在宋孝武帝孝建元年,而卒于魏世宗宣武帝延昌二年,即梁武之天监十二年也。二人固未尝相见,而其着书,先后同时。可见范晔之书已盛行于世,故为南北学者所重视。夫书无音注,则不便于诵习,诸家后汉史,自范晔书外,不闻有音注。惟梁人王规尝集后汉众家异同,注续汉书二百卷,见梁书本传。其体盖与刘昭同。司马彪之才,实不如蔚宗,规所以不惜殚力以注之者,以范书无志,究不得为全书也。及宣卿注范书纪传,取绍统之志以补之,斟酌尽善,其博悉盖亦非规所及,故能后来居上,规书遂因之以亡。隋志云:“梁有王韶后汉林二百卷,亡。”姚振宗疑即王规续汉书注,讹“规”为“韶”,盖是也。自刘昭以后,陈有宗道先生臧竞范汉音训,隋有萧该范汉音。皆三卷,见隋唐志。盖昭既为范书作注,遂大行于世,为学子所必读,故竞等为作音训,以便讽诵。东观汉记以下诸家,由是渐微,然仍存于世。两唐志可考。诸书引用不绝者,类事之家,以供渔猎;注书之人,用征出典耳。至于考史,必据范书。史通所谓世言汉中兴史者唯袁、范二家,是矣。谢启昆小学考卷四十九据隋志录刘芳以下后汉书音而论之曰:“隋、唐之间诸家后汉书俱在,而攻治后汉作音注者,皆据范书,是当日范书,已高出诸家,诸家渐就湮没,非无故矣。”斯诚笃论,然则范书之盛行,何必待至章怀之作注也哉?章怀之注成,独能令人弃刘昭注不读,而竞习东宫睿制之书耳。至于东观汉记及诸家后汉书,其不行固已甚久,若其遂至亡佚,则当在唐天宝以后至五代之间,于章怀无与焉。提要谓六朝、唐初人多征引汉记,自章怀注范书,而此书遂微,今考徐坚初学记成于开元十五年,详初学记本条下。其书裁三十卷,而引东观汉记至百有八条,又引东观记者二条。唐人刘赓者,不知何时人,作稽瑞一卷,其自叙曰:“方今元日朝会,上公上寿已,文部尚书奏天下瑞凡四。”案新唐书百官志云:“天宝十一载改吏部为文部,至德二载复旧。”则赓亦玄宗时人也。其书当作于十二载至十四载之间,书仅寥寥数十叶,而引东观汉记至十有四条,章怀注献于仪凤元年十二月,见旧唐书高宗纪。至是行于天下,近者五十年,谓至开元十五年。远者七十余年矣。谓至天宝十二载。二人着书,征引汉记之多犹如此,然则何尝因章怀之力而使之日及于微哉?提要之言,真臆说也。   北宋时尚有残本四十三卷,赵希弁读书附志、邵博闻见后录,并称其乃高丽所献,盖已罕得。南宋中兴书目则止存邓禹、吴汉、贾复、耿弇、寇恂、冯异、祭遵、景丹、盖延九传,共八卷,有蜀中刊本流传,而错误不可读。上蔡任文源始以秘阁本雠校,罗愿为序行之,刻版于江夏。又陈振孙书录解题称其所见本,卷第凡十二,而阙第七、第八二卷。卷数虽似稍多,而核其列传之数,亦止九篇,则固无异于书目所载也。自元以来,此书已佚,永乐大典于邓、吴、贾、耿诸韵中并无汉记一语,则所谓九篇者,明初即已不存矣。   案闻见后录卷九云:“神宗恶后汉书范晔姓名,欲更修之,求东观汉记,久之不得。后高丽以其本附医官某人来上,神宗已厌代矣。至元佑年高丽使人言状,访于书省,无知者。医官已死,于其家得之,藏于中秘。予尝写本于吕汲公家,亦弃之兵火中矣。”高丽献书之事,不见于续通鉴长编及宋史。然邵博以世家子记当时事,其言当必不虚。若赵希弁则去元佑远矣,读书附志内亦无此书,惟于卷上列子条下论及此事,与邵博略同,但删去其末两语,盖即剽取闻见后录耳。二人并不言其书为若干卷,通考经籍考杂史类引罗鄂州序曰:“愿闻之上蔡任文源曰:家旧有东观汉记四十三卷,丙子绍兴二十六年。渡江,亡去。后得蜀本,错误殆不可读,用秘阁本校雠,删着为八篇。洎见唐诸儒所引,参之以袁宏后汉纪、范晔后汉书,粗为全具,其疑以待博洽君子。”则四十三卷者,任文源所旧藏之书也。不知提要何缘据以为高丽本之卷数?邵博但称高丽以其本来上,未尝言其残阙不完。虽罗序又云:“本朝欧阳公尝欲求于海外,后复散亡,今所存才此耳。”则任文源所藏自当即是高丽本,然恶知医官家所得、邵博所写,非百二十七卷之旧,任文源所藏之四十三卷,为渡江以前所据之本,已是散佚之余也耶?罗序既言之不详,提要遽合邵、任两本为一事,言之凿凿,其亦不善阙疑矣。玉海卷四十六东观汉记条下引中兴书目云:“八卷,按隋志本一百四十三卷,唐吴兢家藏,已亡十六卷。今所存止邓禹、吴汉、贾复、景弇、耿弇之“耿”,宋人避太宗嫌名改为“景”。寇恂、冯异、祭遵、景丹、盖延九传。”此即提要所据也。然其卷一百六十六汉东观条又引中兴书目景弇作耿弇,而无景丹,九传作八传。同引一书,而前后不同,未详孰是。通考经籍考有东观汉记十卷,引陈氏曰:“唐艺文志着录者一百二十卷,今所存者,惟吴汉、贾复、耿弇、寇恂、冯异、祭遵及景丹、盖延八人列传而已。其卷第凡十,而阙七、八二卷,未如果当时之书否也?”盖书录解题之元本如此,而聚珍本解题卷七传记类此条,于一百二十卷作一百二十七卷,八人列传作九人列传。其卷第凡十,作其卷第凡十二。除“一百二十七卷”句下有馆臣校语,知为依唐志改正外,余皆不知何据。夫振孙所举吴汉等姓名,止有八人,则其列传安得有九?振孙所着录之汉纪为十卷,而阙其第七、八二卷,故止八卷,则其卷第安得为十二?疑亦馆臣所妄改,而提要误从之也。解题无邓禹,而中兴书目有之,此其显然不同者。提要顾谓振孙所见之本无异于书目,岂其然乎?考高似孙史略卷三曾引汉记邓禹传序、吴汉传序各一篇,序即传后之赞,罗愿云:传后所题,有“太史官曰”,有“序曰”者,此班、刘之所为分也。罗愿序亦曰:“观高密侯一传,而纲领见矣。”可见南宋官私各本之东观汉记皆有邓禹传,而陈振孙所见者又有残缺也。提要谓永乐大典于邓、吴、贾、耿诸韵中并无汉记一语,今案四库全书考证卷三十二于汉记邓禹祭遵两传内并引有永乐大典各一条,其殆得之他韵之中耶?提要明言九篇明初已不存,而叶昌炽藏书纪事诗卷一吕大防条下自注乃谓今四库本辑自永乐大典,然则其书明初尚存,不亡于南渡;是并提要亦未读也。   本朝姚之骃撰后汉书补逸,曾搜集遗文,析为八卷。然所采祇据刘昭续汉书十志补注、后汉书注、虞世南北堂书钞、欧阳询艺文类聚、徐坚初学记五书,又往往掇拾不尽,挂漏殊多。今谨据姚本旧文,以永乐大典各韵所载,参考诸书,补其阙逸,所增者几十之六。其书久无刻版,传写多讹,姚本随文钞录,谬戾百出。且汉记目录虽佚,而纪、志、表、传、载记诸体例,史通及各书所载,梗概尚一一可寻。姚本不加考证,随意标题,割裂颠倒,不可殚数。今悉加厘正,分为帝纪三卷、年表一卷、志一卷、列传十七卷、载记一卷。其篇第无可考者,别为佚文一卷,而以汉纪与范书异同,附录于末,虽残珪断璧,零落不完,而古泽斑斓,罔非瑰宝。   案总目于此书之下虽注为永乐大典本,其实馆臣重辑时,系以姚之骃本为主,参之以大典所载,然后旁考唐、宋诸类书,自北堂书钞至太平御览以补之。观提要此节,语意自明。若更读本书校语及佚文,与夫四库全书考证,尤可得其梗概。后人动称殿本东观汉记辑自永乐大典者,皆未细读本书之过也。大典所载,盖亦宋末或元、明人所辑,初非采自元书。否则南宋秘阁已止存列传九篇,安得如许之残编断句乎?姚本沿明人陃习,一概不着出处,馆臣从而效之,亦不举所出之书,遂使读者莫知所自来及其可信与否。夷考其实,即诸类书所引,亦复掇拾未尽。最甚者御览卷九十一章帝、和帝条,均引有东观汉记序数十言,今本竟不登一字。他若隋书音乐志牛弘等议乐引东观书马防传凡一百八十二言,今本防传只存“防上言,圣人作乐”云云五十四言。详见李慈铭越缦堂日记第三十三册。弘又引顺帝纪阳嘉二年冬十月庚午,以春秋为辟雍云云,文与范书不同,亦东观书之顺帝纪也。李氏亦言及之。汉书艺文志师古注引汉记尹敏传云:“孔鲋所藏。”历代名画记卷四叙蔡邕事自注云:“见东观汉记。”史记索隐于孝文帝纪注云:“东观汉纪宋杨传云:‘宋义之后有宋昌。’”今本皆未辑入。余如编珠、开元占经、证类本草、记纂渊海、玉海等书所引诸佚文,自一二条以至数条,今本亦一字不收。至于后来所出古书,若稽瑞、类林、杂说、晏公类要、史略之类,为馆臣所不及见者,更无论矣。以此推之,其所漏,岂可胜言!馆臣又于光武纪中凡称公、称上、称世祖处,皆改为帝,称王寻、王邑为二公处,二人皆莽之三公也。皆改为寻、邑,不惟失古书之真,直是不通文义。然则全书之中为所妄改者,又不知凡几矣。虽有搜集之功,不足抵疏谬之罪,安得博通之士起而网罗放失,重辑一完善之本乎!又案此篇草创于三十年前,原稿陋略,不足道。后来屡加修改,三易其稿,至戊子一九四八年。之夏始重付缮写。其明年冬十一月,乃得见今人东莞莫伯骥五十万卷楼群书跋文,其史部二有此书跋,云桐城姚柬之得一北宋刊本云云,而不言其何所本,遍考之不得。偶举以问吾友邓文如,之诚。久之始得复云:“此出近人刘声木清四川总督秉璋之子。撰苌楚斋随笔,然恐不足信。”余既闻其说,已而大病五阅月而后愈,又久之,乃求得其书观之,果见之于三笔卷十,略云:“东观汉记原本一百四十三卷,自唐久已散佚,桐城姚柬之任大定府知府,于道光某年得一北宋刊本,全书共五十册,太守所得中缺两册,初拟进呈内府,未果。旋毁于咸丰某年当是十年。桐城失守,深为可惜!”刘氏书他条多言见某书某卷,或闻之某人,独此条不着出处。既与柬之生不同时,不识何以知之?刘氏自言尝着有桐城文学渊源考及藏书纪事诗补遗,或曾于彼二书中详着其说,故于此不复及之耶?编者按:据刘声木先生近函云:“东观汉记记得似系从桐城萧敬孚(穆)手稿中录出,惟本无书名人名及来历。”然柬之自着之伯山诗文集十八卷,固未尝言有是书也。且据罗愿序,任文源所藏北宋本尚只存四十三卷,今柬之所得原书乃有五十册。纵以一册为一卷,亦已溢出任文源所藏本之外,以理推之,此必无之事也,则文如以为不足信也固宜。姑记之于此,以俟续考。庚寅孟秋七月自记。   本书辑佚校注引用书目和简称   东观汉记 简称姚本 清姚之骃辑 柏筠书屋后汉书补逸本   东观汉记 简称聚珍本 清干隆四库全书馆馆臣辑 武英殿聚珍本   易 中华书局出版十三经注疏本   尚书 中华书局出版十三经注疏本   诗 中华书局出版十三经注疏本   诗义会通 吴闿生撰 中华书局出版   周礼 中华书局出版十三经注疏本   礼记 中华书局出版十三经注疏本   春秋左传 中华书局出版十三经注疏本   春秋公羊传 中华书局出版十三经注疏本   论语 中华书局出版十三经注疏本   孝经 中华书局出版十三经注疏本   尔雅 中华书局出版十三经注疏本   说文解字 简称说文 汉许慎撰 中华书局影印本   方言 汉扬雄撰 科学出版社出版周祖谟校本   释名 汉刘熙撰 经训堂丛书毕沅疏证本   匡谬正俗 唐颜师古撰 清光绪三年湖北崇文书局刻本   广韵 宋陈彭年等撰 中华书局出版周祖谟校本   史记 汉司马迁撰 中华书局标点校勘本   汉书 汉班固撰 中华书局标点校勘本   后汉书 南朝宋范晔撰 中华书局标点校勘本   后汉书补注 清惠栋撰 粤雅堂丛书本   后汉书辨疑 清钱大昭撰 广雅书局丛书本   后汉书集解 清王先谦撰 商务印书馆国学基本丛书本   后汉书 吴谢承撰 清汪文台七家后汉书辑本   后汉书 晋薛莹撰 清汪文台七家后汉书辑本   续汉书 晋司马彪撰 清汪文台七家后汉书辑本   续汉书八志 晋司马彪撰 中华书局标点校勘本   后汉书 晋华峤撰 清汪文台七家后汉书辑本   后汉书 晋谢沈撰 清汪文台七家后汉书辑本   后汉书 晋袁山松撰 清汪文台七家后汉书辑本   汉记 晋张璠撰 清汪文台七家后汉书辑本   后汉纪 晋袁宏撰 清光绪述古堂刻本   补后汉书年表 宋熊方撰 收入中华书局出版后汉书三国志补表三十种中   三国志 晋陈寿撰 中华书局标点校勘本   宋书 南朝梁沈约撰 中华书局标点校勘本   隋书 唐魏征等撰 中华书局标点校勘本   资治通鉴 简称通鉴 宋司马光撰 中华书局标点校勘本   逸周书 抱经堂校定本   国语 上海古籍出版社排印本   列子 中华书局出版杨伯峻集释本   吕氏春秋 学林出版社出版陈奇猷校释本   淮南子 汉刘安撰 清光绪浙江书局刻本   新书 汉贾谊撰 广汉魏丛书本   新序 汉刘向撰 四部丛刊本   说苑 汉刘向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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