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俗通义校注》 汉 应劭 撰     风俗通义序〔一〕      昔仲尼没而微言阙,七十子丧而大义乖〔五〕。重遭战国,约从连横〔六〕,好恶殊心〔七〕,真伪纷争〔八〕:故春秋分为五〔九〕;诗分为四〔一0〕;易有数家之传〔一一〕;并以诸子百家之言〔一二〕,纷然殽乱〔一三〕,莫知所从。   〔一〕 朱藏元本作“大德新刊校正风俗通义序”。   〔二〕 “太山”,当作“泰山”,后汉书应劭传亦作“太山”,此范晔避祖讳改;何本、郎本、钟本作“泰山”。   〔三〕 何本、郎本、钟本“应劭” 上有“南顿”二字。应劭,范书有传。劭之字,范书作仲远,李贤注:“谢承书、应氏谱并云字仲远,续汉书文士传作仲援,汉官仪又作仲瑗,未知孰是。”惠栋后汉书补注曰:“刘宽碑阴有故吏南顿应劭仲瑗,洪适云:‘汉官仪作瑗。’官仪既劭所着,又此碑可据,则知远、援皆非也。”器案:文心雕龙议对篇:“仲瑗博古而铨贯以叙。”水经河水注东阿县下引应仲瑗,正作瑗,亦其证。郎本正文大题下署名亦作“汉南顿应劭仲瑗着”。今案:古人名字率以音近字代之,惟昔然矣,如见于史记仲尼弟子列传之南宫括、论语作南宫适,曾蒧、论语作曾点,公伯缭、论语作公伯寮,皆其比也。应氏字仲远,则其名当作卲,卲字从卩,子结反,高也。名卲字仲远,义正相应。俗书卲、劭二字多混,晋人陈卲,晋书本传作陈卲,隋书经籍志作陈劭;传见三国志魏书之刘劭,官至散骑常侍,晋书刑法志作散骑常侍刘卲,亦其比也。   〔四〕 “撰”字,朱藏元本、吴本、两京本、胡本、汪本无。何本移此十字于序文末。按本传云:“又删定律令,为汉仪,建安元年乃奏之,… …献帝善之。二年,诏拜劭为袁绍军谋校尉。时始迁都于许,旧章堙没,书记罕存,劭慨然叹息,乃缀集所闻,着汉官礼仪故事,……录为状人纪,又论当时行事,着中汉辑序,撰风俗通,……凡所着述百三十六篇,又集解汉书,皆传于时。后卒于邺。”本序云:“今王室大坏,九州幅裂,乱靡有定,生民无几。私惧后进,益以迷昧,聊以不才,举尔所知,方以类聚,凡三十一卷,谓之风俗通义。”与本传所叙相合。盖风俗通义之撰成,当在弃泰山郡奔袁绍以后;书中劭自叙经历,最晚为“承乏东岳,忝素六载”,劭以中平六年拜泰山太守,至兴平元年弃官归袁绍,前后适为六年。此书成于归袁以后,犹题为“泰山太守”者,盖从其所历之高官。后汉书郑玄传载:“时大将军袁绍总兵冀州,遣使要玄,大会宾客。……时汝南应劭亦归于绍,因自赞曰:‘ 故太山太守应仲远北面称弟子何如?’”盖其自称官阀如此也。三国志吴书张昭传注:“汝南主簿应劭议云云,事在风俗通,昭着论驳之。”按此谓应劭作旧君议,时为汝南主簿,其事收入风俗通,非谓作风俗通在为汝南主簿时也。又案:三国志魏书武纪注引世语:“曹嵩在泰山华县,太祖令泰山太守应劭送家诣兖州。劭兵未至,陶谦密遣数千骑掩捕,嵩家以为劭迎,不设备。谦兵至,杀太祖弟于门中,嵩惧,穿后垣先出其妾,妾肥不能得出,嵩逃于厕,与妾俱被害,阖门皆死。劭惧,弃官赴袁绍。后太祖定冀州,劭时已死。”按曹操取邺,在建安九年秋,则劭盖死于是年也。   〔五〕 汉书艺文志:“昔仲尼没而微言绝,七十子丧而大义乖。”注:“李奇曰:‘隐微不显之言也。’师古曰:‘精微要妙之言也。七十子,谓弟子达者七十二人,举其成数,故言七十。’”又刘歆传载歆移书让太常博士:“及夫子没而微言绝,七十子卒而大义乖。”家语孔安国序:“孔子既没而微言绝,七十二弟子终而大义乖。”范□春秋谷梁传序:“盖九流分而微言隐,异端作而大义乖。”文选让太常博士书李善注引论语谶(崇爵谶)曰:“子夏六十四人共撰仲尼微言。”吕延济注曰:“大义谓诗、书、礼、乐之义也。”据此,则所谓“仲尼微言”,即论语是也。   〔六〕 韩非子五蠹篇:“从者,合众弱以攻一强也;而衡者,事一强以攻众弱也。”淮南子泰族篇:“张仪、苏秦之从衡。”许慎注:“苏秦合六国为从,张仪说为衡。”文选西都赋注引文颖曰:“ 关东为从,关西为横。”衡、横古通。文选过秦论:“ 约从离横。”李善注:“言诸侯结约为从,欲以分离秦横也。”   〔七〕 汉书艺文志诸子略:“时君世主,好恶殊方。”此应氏所本。   〔八〕 汉书艺文志:“战国从横,真伪分争。”此应氏所本。案汉书宣纪:“使真伪毋相乱。”法言重黎篇:“欲雠伪者必假真。”徐干中论考伪篇:“仲尼之没,于今数百年矣,其间圣人不作,唐、虞之法微,三代之教息,大道陵迟,人伦之中不定。于是惑世盗名之徒,因夫民之离圣教日久也,生邪端,造异术,假先王之遗训以缘饰之,文同而实违,貌合而神远,自谓得圣人之真也;各兼说特论,诬谣一世之人,诱以伪成之名,惧以虚至之谤,使人憧憧乎得亡,惙惙而不定,丧其故性,而不自知其迷也。”   〔九〕 汉书艺文志:“故春秋分为五。”注:“韦昭曰:‘谓左氏、公羊、谷梁、邹氏、夹氏也。’”   〔一0〕汉书艺文志:“诗分为四。 ”注:“韦昭曰:‘谓毛氏、齐、鲁、韩。’”   〔一一〕汉书艺文志:“易有数家之传。”此应氏所本。又艺文志六艺略云:“凡易十三家,二百九十四篇。”隋书经籍志云:“犹以去圣既远,而经籍散佚,简札错乱,而传说纰谬;遂使书分为二,诗分为三,论语有齐、鲁之殊,春秋有数家之传。”此则行文便辞,非实事求是之论矣。   〔一二〕汉书艺文志诸子略:“诸子十家,其可观者,九家而已。”十家谓儒、道、阴阳、法、名、墨、纵横、杂、小说,十家去小说,故曰九家。艺文志又曰:“凡诸子百八十九家,四千三百二十四篇。”汉书武纪赞:“罢黜百家。”注:“师古曰:‘ 百家谓诸子杂说。’”后汉书安纪:“永初四年二月诏谒者刘珍及五经博士校定东观五经、诸子、传记、百家、艺术,整齐脱误,是正文字。”注:“前书曰:‘凡诸子百六(案当作“八”)十九家。’言百家,举全数也。”器案:史记甘茂传:“事下蔡史举先生,学百家之说。”范睢传:“五帝、三代之事,百家之说,吾亦知之。”五帝本纪:“百家言黄帝,其文不雅驯。”则秦、汉间人已有百家之说也。   〔一三〕“殽乱”,何本、郎本、钟本作“散乱”,臆改。汉书艺文志曰:“诸子之言,纷然殽乱。”注:“师古曰:‘殽,杂也。’”此应氏所本。广弘明集载阮孝绪七录序曰:“逮于战国,殊俗异政。百家竞起,九流互作。”     汉兴,儒者〔一〕竞〔二〕复比谊会意〔三〕,为之章句〔四〕,家有五六,皆析文便辞,弥以驰远〔五〕;缀文之士〔六〕,杂袭龙鳞〔七〕,训注说难,转相陵高,积如丘山〔八〕,可谓繁富者矣。而至于俗间行语,众所共传,积非习贯〔九〕,莫能原察〔一0〕。今王室大坏,九州幅裂〔一一〕,乱靡有定〔一二〕,生民无几。〔一三〕私惧后进〔一四〕,益以迷昧,聊以不才,举尔所知〔一五〕,方以类聚〔一六〕,凡一十卷〔一七〕,谓之风俗通义,言通于流俗之过谬〔一八〕,而事该之于义理也〔一九〕。   〔一〕 儒者义详本书佚文。   〔二〕 “竞”,原校云:“一本作 ‘竟’。”朱藏元本同。严可均辑全后汉文引元刻本风俗通校语云:“一本作‘兴’。”   〔三〕 “比谊”谊、义古通。吕氏春秋高诱序:“若有纰缪不经,后之君子,断而裁之,比其义焉。”比义义与此同。周礼大司寇:“ 凡庶民之狱讼,以邦成弊之。”郑众注:“邦成,若今时决事比也。”贾公彦疏:“若令律有其断事,皆依旧事断之;其无条所,比类以决之,故云决事比。”器案:此文比字,亦比类、比例之义。汉书文纪:“比类从事。”师古注:“类比而从事。” 又刑法志:“决事比万三千四百七十二事。”师古曰: “比,以例相比况也。”后汉书陈宠传:“宠为鲍昱撰辞讼比七卷,决事科条,皆以事类相从。”又应劭传: “辄撰具……决事比例。”诸比字义并同。   〔四〕 章句之学,先汉已有之。后汉书徐防传载:“防以五经久远,圣意难明,宜为章句,以悟后学,上疏曰:‘臣闻诗、书、礼、乐,定自孔子,发明章句,始于子夏。’”汉书艺文志载易经有章句施、孟、梁丘氏各二篇,尚书有欧阳章句三十一卷,大小夏侯章句各二十九卷,春秋有公羊章句、谷梁章句,又刘歆传载:“歆治左氏,引传文以解经,转相发明,由是章句义理备焉。”张禹传载:“禹为师,以上难数对己问经,为论语章句献之。”夏侯建传载:“自师事胜及欧阳高,左右采获,又从五经诸儒问,与尚书相出入者,牵引以次章句,具文饰说。”后汉书桓郁传载:“明帝自制五家要说章句(注引华峤书作五行章句),令郁校定于宣明殿。”又杨终传载:“作春秋外传,改定章句。”赵岐传载:“作孟子章句。”牟长传载: “着尚书章句。”何晏论语集解叙:“安昌侯张禹,本受鲁论,兼讲齐说,善者从之,号曰张侯论,为世所贵;包氏、周氏章句出焉。”唐书艺文志:“自六艺焚于秦,师传之道中绝,而简编讹缺,学者莫得其本真,于是诸儒章句之学兴。”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一毛诗诂训传名义考曰:“汉儒说经,莫不先通训诂。汉书扬雄传言:‘雄少而好学,不为章句,训故通而已。’儒林传言:‘丁宽作易说二万言,训故举大义而已。’而后汉书桓谭传亦言:‘谭遍通五经,皆训诂大义,不为章句。’则知训诂与章句有辨:章句者,离章辨句,委曲支派,而语多傅会,繁而不杀,蔡邕所谓‘前儒特为章句者,皆用其意傅,非其本旨’。刘勰所谓‘秦延君之注尧典十余万字,朱普之解尚书三十万言,所以通人恶烦,羞学章句也’。训诂则博习古文,通其转注假借,不烦章解句释,而奥义自辟,班固所谓‘古文读应尔雅,故解古今语而可知也’。”   〔五〕 汉书艺文志六艺略:“后世经传,既已乖离,博学者又不思多闻阙疑之义,而务碎义逃难,便辞巧说,破坏形体,说五字之文,至于二三万言;后进弥以驰逐,故幼童而守一艺,白首而后能言。安其所习,毁所不见,终以自蔽:此学者之大患也。 ”应氏即本此。“ 驰远”汉志作“驰逐”。礼记王制:“析言破律。”   〔六〕 汉书刘向传赞:“自孔子后,缀文之士众矣。”文选皇甫谧三都赋序:“缀文之士,不率典言。”缀文,汉人又谓之属文。汉书楚元王传:“辟彊字少卿,亦好读诗,能属文。”颜师古注曰: “属文,谓会缀文辞也。”又贾谊传:“能读诗、书,属文。”师古曰:“属谓缀辑之也,言其能文也。”案缀文即缀字成句,联句成章,组章成篇也。又汉书刘歆传:“缀学之士。”义与此同。   〔七〕 文选西都赋:“提封五万,疆埸绮分,沟塍刻镂,原隰龙鳞。”吕延济注:“绮纷、刻镂、龙鳞,皆地之畦疆,相交错成文章。”龙鳞,汉人又多用作“鱼鳞”,义并同。史记淮阴侯传:“天下之士,云合雾集,鱼鳞杂遝。”汉书蒯通传作“鱼鳞杂袭”,师古曰:“杂袭犹杂沓,言相杂而累积。”又刘向传:“鱼鳞左右。”师古曰:“言在帝之左右,相次若鱼鳞也。”又本书正失篇:“杂袭继踵。”   〔八〕 后汉书郑玄传论:“自秦焚六经,圣文埃灭。汉兴,诸儒颇修艺文,及东京学者,亦各名家。而守文之徒,滞固所禀,异端纷纭。互相诡激;遂令经有数家,家有数说,章句多者,或迺百余言。”所论与此同也。文选求立太宰碑表注引七略:“孝武皇帝□丞相公孙弘,广开献书之路,百年之间,书积如山。”御览六○七引本书:“ 武帝广开献书之路,立五经博士,开弟子员,设科射策,劝以官禄,讫于元始,百有余年,书积如丘山,传业浸众,枝叶繁滋,经说百万言,盖禄利之路然也。”   〔九〕 汉书贾谊传:“孔子曰:‘ 少成若天性,习贯如自然。’”师古曰:“贯亦习也。 ”案:贯、惯通。   〔一0〕苏颂苏魏公集六六校风俗通义题序引意林所载折当篇目录云:“泰山太守臣劭再拜上书曰:‘秦皇焚书坑儒,六艺缺亡。高祖受命,四海乂安,往往于壁柱石室之中,得其遗文,竹朽帛裂,残缺不备。至国家行事,俗间流语,莫能原察。故三代遣輶轩使者,经绝域,采方言,令人君不出户牖而知异俗之语耳。’”   〔一一〕三国志魏书崔琰传:“琰对曰:‘今天下分崩,九州幅裂。’”   〔一二〕诗小雅节南山:“不吊昊天,乱靡有定。”郑玄笺云:“定,止。天下之乱,无肯止之者。”   〔一三〕诗小雅頍弁:“死丧无日,无几相见。”笺云:“王政既衰,我无所依怙,死亡无有日数,能复几何,与王相见也。”汉书五行志中之上:“民生几何,谁能毋偷。”师古曰:“几何,言无多时也。”   〔一四〕论语先进篇:“子曰:‘先进于礼乐,野人也;后进于礼乐,君子也。’”释文引包曰:“先进、后进,谓士先后辈也。”郑曰:“先进、后进,谓学也。”   〔一五〕论语子路篇:“仲弓为季氏宰,问政,子曰:‘先有司,赦小过,举贤才。’曰: ‘焉知贤才而举之?’曰:‘举尔所知;尔所不知,人其舍诸!’”   〔一六〕易系辞上:“方以类聚,物以群分。”语又见礼记乐记。   〔一七〕“凡一十卷”,程本、奇赏本作“凡十一卷”,误。朱筠曰:“案文献通考,陈氏云:‘风俗通义,唐志三十卷,今惟存十卷。’此序自云一十卷,盖后人刻本所改,当作‘三十’。”卢文弨群书拾补作“凡三十一卷”,云:“今多作‘凡一十卷,乃妄人所改。”案严可均辑全后汉文作“凡三十一卷 ”,乃严氏校改,非所见为三十一卷本也。   〔一八〕续汉书五行志五补注:“风俗通曰:‘劭故往视之,何在其有人也,走漏污处,腻赭流漉,壁有他剥数寸曲折耳。’劭又通之曰云云。” 又:“风俗通曰:‘光和四年四月:南宫中黄门寺有一男子’云云,臣昭注曰:‘检观前通,各有未直’云云。”刘昭用通字,即本应氏自序之义。   〔一九〕后汉书本传:“撰风俗通,以辩物类名号,释时俗嫌疑,文虽不典,后世服其洽闻。”三国志魏书王粲传注引华峤汉后书:“子劭,字仲远,亦博学多识,尤好事,诸所撰述,风俗通等,凡百余篇,辞虽不典,世服其博闻。”史通自叙篇:“民者,冥也,冥然罔知。率彼愚蒙,墙面而视。或讹音鄙句,莫究本源;或守株胶柱,动多拘忌:故应劭风俗通生焉。”诸子汇函曰:“应劭,汉太山太守,着书寓同风易俗之意。”又曰:“作风俗通,为一时钜典,诚为政辨风正俗之本也。”     风者,天气有寒暖,地形有险易〔一〕,水泉有美恶,草木有刚柔也〔二〕。俗者,含血之类〔三〕,像〔四〕之而生,故言语歌讴异声,鼓舞动作殊形,或直或邪,或善或淫也〔五〕。圣人〔六〕作〔七〕而均齐之,咸归于正;圣人废,则还其本俗〔八〕。尚书:“ 天子巡守〔九〕,至于岱宗〔一0〕,觐诸侯〔一一〕,见百年〔一二〕,命大师陈诗,以观民风俗〔一三〕。”孝经曰:“移风易俗,莫善于乐〔一四〕。”传曰:“百里不同风,千里不同俗,户异政,人殊服〔一五〕。”由此言之:为政之要,辩风正俗〔一六〕,最其上也〔一七〕。   〔一〕 卢文弨曰:“‘险易’,御览作‘阴阳’。”徐友兰曰:“ 谨案:当是‘●易’,故讹‘险易 ’。●见干坤凿度,虽伪书,然所用古字,当有元本,第错画多讹易耳,正与穆天子传类也。●字当从二日,与●、●、●同意,许君解●字为云覆日,正与●义近也。昍讹□,上今夺为●,下●讹从,遂为险字。”器案:文献通考经籍考卷四十引亦作“阴阳”,此盖别本。孙子始计篇:“地者,远近、险易、广狭、死生也。 ”淮南子兵略篇:“易则用车,险则用骑。”高诱注曰:“易,平地也。”   〔二〕 意林无“也”字。汉书五行志下之上注:“应劭曰:‘风,土地风俗也。’”   〔三〕 史记律书:“自含血戴角之兽,见犯则校。”则凡动物俱可以含血称之。此文含血之类,则指人类。后汉书赵壹传:“使干皮复含血,枯骨复被肉。”亦正谓圆颅方趾之伦耳。   〔四〕 “像”,意林、通考作“象 ”,古通。   〔五〕 礼记王制:“凡居民财,必因天地寒暖燥湿,广谷大川易制,民生其间者异俗,刚柔轻重迟速异齐。”   〔六〕 意林引本书:“易云:‘利见大人。’大人与圣人,其义一也。”类聚等引本书: “圣者,声也,通也,言其闻声知情,通于天地,条畅万物,故曰圣也。”详佚文。   〔七〕 作谓兴起,读如孟子公孙丑上“贤圣之君六七作”之作。   〔八〕 汉书地理志下:“凡民函五常之性,而其刚柔缓急音声不同,系水土之风气,故谓之风。好恶取舍,动静亡常,随君上之情欲,故谓之俗。孔子曰:‘移风易俗,莫善于乐。’言圣王在上,统理人伦,必移其本而易其末,此混同天下,壹之呼中和,然后王教成也。”刘昼新论风俗章:“风者,气也。俗者,习也。土地水泉,气有缓急,声有高下,谓之风焉。人居此地,习以成性,谓之俗焉。风有厚薄,俗有淳浇,明王之化,当移风使之雅,易俗使之正。”   〔九〕 “守”,吴本、郎本、钟本、汪本、郑本及全后汉文作“狩”,古通。   〔一0〕文见孔本尚书舜典,窃疑此及下文俱出尚书大传。本书引经文及经说多相混。白虎通德论巡守篇所引尚书大传,与此下文同,此二句自应与下文相连属,知书传引经文而释之如此也。又此及下文俱见礼记王制篇,陈立白虎通疏证卷六云:“盖伏生引以释书也。”岱宗,详后正失篇封泰山禅梁父及山泽篇五岳。   〔一一〕“觐”,尚书大传作“见” ,礼记作“觐”。   〔一二〕“见”,尚书大传作“问” 。路史后纪十二疏仡纪引郑玄注:“百年,老成人;见,尊之至。”则郑本大传仍作“见”。王制郑注:“觐,见也,就见老人。”汉书万石君传:“问百年,民所疾苦。”   〔一三〕白虎通巡守篇引尚书大传: “见诸侯,问百年,命大师陈诗,以观民风俗。”汉书艺文志六艺略曰:“古有采诗之官,王者所以观风俗,知得失,自考正也。”又食货志曰:“春秋之月,群居者将散,行人振木铎,徇于路以采诗;献之大师,比其音律,以闻于天子。故曰:王者不窥牖户而知天下。” 又礼乐志:“乃立乐府,采诗夜诵。”师古曰:“采诗,依古遒人徇路,采取百姓讴谣,以知政教得失也。” 王制郑注:“陈诗,谓采其诗而视之。”疏云:“此谓王巡守,见诸侯毕,乃命其方诸侯大师--是掌乐之官,各陈其国风之诗,以观其政令之善恶:若政善,诗辞亦善,政恶,诗辞亦恶;观其诗则知君政善恶。故天保诗云:‘民之质矣,日用饮食。’是其政和;若其政恶,则十月之交‘彻我墙屋,田卒污莱’是也。”器案:采诗,汉代又谓之举谣言。后汉书羊续传:“为南阳太守,……采问风谣,然后乃进。”又郅寿传:“圣王听歌谣于路。”又刘陶传:“诏以谣言举刺史二千石,由是诸坐谣言征者,悉拜议郎。”又蔡邕传:“ 又令三公谣言奏事。”又范滂传: “后诏三府椽属举谣言。”又李郃传:“和帝分遣使者至州县观采风谣。”三国志魏书武纪注引魏书:“灵帝诏书敕三府举奏,……民为作谣言者,免罢之。”后汉书蔡邕传注引汉官仪:“三公听采长吏臧否,人所疾苦,还条奏之,是为举谣言者也。”   〔一四〕引孝经,见广要道章。汉书五行志下:“夫天子省乐以作风。”注:“应劭曰:‘ 风,土地风俗也。省中和之风以作乐,然后可移恶风移恶俗也。’”   〔一五〕汉书王吉传:“百里不同风,千里不同俗,户异政,人殊服。”又货殖传:“国异政,家殊俗。”   〔一六〕“辩”,文选王元长三月三日曲水诗序注引作“辨”;集注残本引“政”作“正” 。   〔一七〕晏子春秋内篇问上景公问明王之教民何若章:“古者,百里而异习,千里而殊俗,故明王脩道,一民同俗。”     周、秦常以岁八月遣輶轩之使,求异代方言,还奏籍之,藏于秘室〔一〕。及嬴氏之亡,遗脱漏弃,无见之者〔二〕。蜀人严君平有千余言〔三〕,林闾翁孺〔四〕才有梗概之法〔五〕,扬雄好之,天下孝廉〔六〕卫卒〔七〕交会,周章质问〔八〕,以次注续,二十七年,尔乃治正〔九〕,凡九千字,其所发明,犹未若尔雅之闳丽也,张竦以为悬诸日月不刊之书〔一0〕;予实顽闇,无能述演,岂敢比隆于斯人哉〔一一〕!顾惟述作之功〔一二〕,故聊光启之耳。   〔一〕 意林、文选七命注、又颜延年曲水诗序注、文选曲水诗序集注及任彦升宣德皇后令集注、事类赋五引俱无“岁”字,御览七七九、职官分纪四五引有。“遣輶轩之使求异代方言”,意林作“遣輶轩使者采异代方(道藏本误“芳”)言”。七命注、曲水诗序注及集注、宣德皇后令集注引无“遣”字,书钞四0、御览引有。“求”,书钞、分纪、事类赋作“ 采”,御览、全后汉文作“采”,拾补引孙曰:“文选颜延年曲水诗序注引此作‘采’(器案:六臣本作“采 ”),七命注作‘采’(器案:宣德皇后令集注作“采 ”),意林同。”事类赋引“代”作“俗”,臆改。“ 还奏籍之”,御览、分纪引无“ 籍”字。“藏于秘室”,意林、七命注、事类赋作“藏之秘府”。器案:说文车部:“輶,轻车也。”文选吴都赋:“輶轩蓼扰。”李周翰注: “輶轩,轻车也。”异代方言者,异谓异语,代谓代语。方言十云:“皆南楚、江、湘之间代语也。”郭注: “凡以异语相易谓之代也。”又十三注:“鼻、祖,皆始之别名也,转复训以为居,所谓代语者也。”事类赋引作“异俗方言”,所谓不知妄作也。奏籍者,据扬雄答刘歆书:“尝闻先代輶轩之使,奏籍之书,皆藏于周、秦之室。”郭璞方言序:“盖闻方言之作,出乎輶轩之使,所以巡游万国,采览异言,车轨之所交,人迹之所蹈,靡不毕载,以为奏籍。”奏籍,盖谓奏进之簿籍,御览、分纪无“籍”字,非是。秘室者,汉书艺文志:“于是建藏书之策,置写书之官,下及诸子传说,皆充秘府。”注:“如淳曰:‘刘歆七略曰:外则有太常、太史、博士之藏,内则有延阁、广内、秘室之府。’ ”则秘室又称秘府也。   〔二〕 意林作“及嬴氏之亡,遗弃殆尽”。   〔三〕 道藏本意林“千”作“十” ,误。戴震方言疏证曰:“案常璩华阳国志:‘高尚逸民严遵,字君平,成都人。’又云:‘严君平经德秉哲。’汉书地理志:‘后有王褒、严遵、扬雄之徒,文章冠天下。’又王贡两龚鲍传:‘蜀有严君平,博览无不通;扬雄少时从游学,蜀人爱敬,至今称焉。’严遵即庄遵,汉显宗孝明皇帝讳庄,始改为严。扬雄法言开明篇:‘蜀庄沈冥,蜀庄之才之珍也。’吴秘注云:‘庄遵字君平。’洪迈容斋随笔以法言不讳庄字,何独至此书而曰严?不知本书不讳而后人改之者多矣。此书下文 ‘蜀人有扬、庄者’,不改庄字,岂独习于严君平之称而妄改之与?”   〔四〕 意林“孺”下有“者”字。拾补云:“华阳国志:‘林闾,字翁孺,临邛人,扬雄师也。’”戴氏疏证曰:“案广韵:‘林闾氏,出自嬴姓。文字志云:后汉有蜀郡林闾翁孺,博学善书。’而华阳国志乃云:‘林闾字公孺,临邛人,扬雄师之。见方言。’又云:‘ 林翁儒训诰玄远。’似以为林姓闾名,且公孺、翁儒,讹舛互异;据此书,林闾定是复姓。”钱绎方言笺疏云:“案王应麟姓氏急就篇云:‘汉扬雄书:林闾妇,蜀郡掌氏子。’其误与常璩同。”   〔五〕 钱绎笺疏曰:“方言卷十三云:‘梗,略也。’注云:‘梗概大略也。’张衡东京赋:‘故粗为宾言其梗概如此。’薛综注云:‘梗概,不纤密,言粗举大纲如此之言也。’后汉书杜笃传云: ‘故略其梗概。’李贤注:‘梗概,犹言粗略也。’左思魏都赋云:‘时梗概于滮池。’声转而为辜较,孝经云:‘盖天子之孝也。’孔传云:‘盖者,辜较之辞。 ’刘炫述义云:‘辜较,犹梗概也,孝道既广,举其大略也。’”   〔六〕 汉书武纪:“元光元年冬十一月,初令郡国举孝廉各一人。”颜师古注曰:“孝谓善事父母者,廉谓清洁有廉隅者。”武纪又载:“元朔元年,有司奏议曰:‘今诏书昭先帝圣绪,令二千石举孝廉,所以化元元,移风易俗也。不举孝,不奉诏,当以不敬论;不察廉,不胜任也,当免。”北堂书钞设官部引汉官仪:“和帝诏曰:‘大郡口五十万,举孝廉二人。’”后汉书和纪:“永元十三年九月诏:‘其令缘边郡口十万以上,岁举孝廉一人,不满十万,二岁举一人,五万以下,三岁举一人。’”案后汉书丁鸿传:“ 时大郡口五六十万,举孝廉二人,小郡口二十万,并有蛮、夷者,亦举二人,帝(和帝)以为不均,下公卿会议。鸿与司空刘方上言:‘凡口率之科,宜有阶品,蛮、夷错杂,不得为数。自今郡国率二十万口岁举孝廉一人,四十万二人,六十万三人,八十万四人,百万五人,百二十万六人,不满二十万,二岁一人,不满十万,三岁一人。’帝从之。”和帝诏盖即据丁、刘之言。续汉书百官志五:“郡太守、王国相,本注曰:‘岁尽,遣吏上计,并举孝廉,郡口二十万举一人。’”当时名额分配比例,亦随时随地而异宜;举二人或举一人,则俱谓举孝与廉各二人或各一人,安帝永初二年诏所谓居乡里有廉清孝顺之称者,亦分别言之,故曰兴廉举孝,非谓孝廉为一人也。岁尽者,刘昭注补引卢植周礼小行人“秋献功”注曰:“计断九月,因秦以十月为正故也。”又后汉书顺纪载:“阳嘉元年冬十一月辛卯,初令郡国举孝廉,限年四十以上,诸生通章句,文吏能笺奏,乃得应选。”则举孝廉又有限年之制也。又案:意林、书钞七九引傅子:“闲岁察举孝廉而上之,皆是九州百郡之士,风异俗殊,所尚不同。”则扬雄之所以向天下孝廉周章质问者,正以其风异俗殊,所尚不同也。   〔七〕 续汉书百官志五注引汉官仪:“民年二十三为正,一岁以为卫士,……年五十六老衰,乃得免为民,就田。”卫卒即卫士。   〔八〕 汉书武纪:“南越献驯象。 ”应劭注曰:“驯者,教能拜起,周章从人意也。”楚辞九歌云中君:“聊遨游兮周章。”王逸注:“周章,犹周流也。”颜氏家训勉学篇:“齐有宦者内参田鹏鸾,……时伺间隙,周章询请。”文选杨德祖答临淄侯笺:“自周章于省览,何遑高视哉!”张铣注曰:“周章,驰逐也。”隋书王贞传:“谢齐王索文集启:‘咫尺天人,周章不暇。’”按周章犹言周流章皇,文选羽猎赋:“章皇周流。”注:“章皇,犹仿徨也;周流,周匝流行也。”   〔九〕 刘淇助字辨略三曰:“此尔字,犹云斯也,然后也。尔既训此,故得转为斯也。”   〔一0〕张竦,字伯松,见汉书张敞杜邺陈遵传,即王莽传所谓“欲求封,过张伯松”者也。扬雄答刘歆书:“常闻先代輶轩之使,奏籍之书,皆藏于周、秦之室。及其破也,遗弃无见之者。独蜀人有严君平、临邛林闾翁孺者,深好训诂,犹见輶轩之使所奏言。翁孺与雄外家牵连之亲,又君平过误有以私遇少而与雄也。君平财有千言耳,翁孺梗概之法略有。翁孺往数岁死,妇蜀郡掌氏子,无子而去。而雄始能草文,先作县邸铭、王佴颂、阶达铭及成都城四隅铭;蜀人有杨庄者为郎,诵之于成帝,成帝好之,以为似相如。雄以此得外见。此数者,皆都水君尝见也,故不复奏。雄为郎之岁,自奏:少不得学,而心好沈博绝丽之文,愿不受三岁之奉,且休脱直事之繇,得肆心广意,以自克就。有诏:‘不可夺奉,令尚书赐笔墨钱六万,得观书于石室。’(据疏证本)如是,后一岁,作绣补、灵节、龙骨之铭诗三章,成帝好之,遂得尽意。故天下上计孝廉及内郡卫卒会者,雄常把三寸弱翰,齎油素四尺,以问其异语,归即以铅镝次之于椠,二十七岁于今矣;而语言或交错相反,方复论思详悉集之。燕其疑张伯松不好雄赋颂之文,然亦有以奇之,常为雄道言其父及其先君熹典训,属雄以此篇目,颇示其成者,伯松曰:‘ 是县日月不刊之书也。’”戴氏疏证曰:“据上云:‘ 语言或交错相反,方复论思详悉集之。’是歆求方言时,雄撰集尚未成,此云‘示其成者’,正以见有未成者耳。今书中有仅举其字,不辨何方云然,盖方言究属雄未成之书。洪迈以汉书本传无所谓方言,艺文志亦不载方言,遂疑非雄作。又云:‘书称汝、颍之间,先汉人无此语也。’则书内举水名以表其地者多矣,何以先汉人不得称汝、颍之间邪?应劭风俗通义序云:‘周、秦常以岁八月,遣輶轩之使,……张竦以为悬诸日月不刊之书。’任昉南徐州萧公行状:‘并勒成一家,悬诸日月。’李善注云:‘扬雄方言曰:雄以此篇目烦示其成者张伯松,伯松曰:是悬诸日月不刊之书也。’此注重 ‘伯松’二字,有讹舛。”(器案“伯松”二字不重,属上句读之,其理自贯。)钱氏笺疏曰:“按汉书扬雄传备列雄所着书,独无方言。常璩华阳国志及艺文志小学类亦但有训纂一篇,儒家有雄所序三十八篇,亦不及方言。东汉一百九十年中,未有称扬子作方言者;至汉末应劭风俗通义序始称:‘周、秦以岁八月,遣輶轩之使,……二十七年,尔乃始正。’又劭注汉书引杨雄方言一条。是称扬子作方言者,案自劭始。至魏孙炎注尔雅,吴薛综述二京解,晋杜预注左传,张载、刘逵注三都赋,皆递相证引;沿及东晋,郭氏遂注其书;后儒称扬子方言,盖由于是。郭氏云:‘三五之篇着。’与歆书‘ 十五篇’之数正合。而隋书经籍志云:‘方言十二卷。’旧唐书称:‘别国方言十三卷。 ’是并十五为十三,断在郭注后、隋以前无疑矣。又风俗通义序取答书语,详具本末,云:‘方言凡九千字。 ’今计本文实万一千九百余字,盖子云此书本未成也。观其答刘歆书言:‘ 交错相反,方复论思详悉集之。’ 又云:‘张伯松属雄以此篇目,颇示其成者。’又云: ‘如可宽假延期,必不敢有爱。’其曰‘方复论思详悉集之’,则正在构缀时也;曰‘颇示其成者’,则尚有未成者也;曰‘宽假延期,必不敢有爱’,则谓他时成书之后也;书中自十二卷以下,大率皆仅举其字,不言何方,其明证也。当歆求书时,撰集未备,歆欲借观未得,故七录不载,汉志亦不着录。至卷帙字数之不同,或子云既卒之后,侯芭之徒,搜其遗稿,私相传述,不免辗转附盗,如徐铉之增说文,故字多于前;厥后传其学者,以汉志无方言之名,而小学家有别字十三篇,不着撰人名氏,恐其假借影附,故证其实出于扬子,遂并为一十三卷,以就其数,故卷减于旧欤?至宋志又云十四卷,当因刘歆书及扬子答书向附籍卷末者,亦别为卷而并数之,无可疑也。”器案:华阳国志蜀都士女篇言 “典莫正于尔雅,故作方言。”当即本之应氏“言其所发明,犹未若尔雅之闳丽”之说,钱氏言“常志不言扬子作方言”,可谓失之眉睫。汉志着录之别字,钱大昕三史拾遗亦以为:“即扬雄所撰方言十三卷也。本名輶轩使者绝代语释别国方言,或称别字,或称方言,皆省文。”案后汉书光武十王传载东平王所着有别字,盖仿雄书而为之。   〔一一〕意林作“余虽不才,敢比隆于斯人”。史记刘敬传:“哭泣之声未绝,伤痍者未起,而欲比隆于成、康之时,臣窃以为不侔也。”   〔一二〕礼记乐记:“作者之谓圣,述者之谓明,明圣者,述作之谓也。”郑玄注:“述谓训其义也。”疏云:“作者之谓圣,圣者,通达物理,故作者之谓圣,则尧、舜、禹、汤是也。述者之谓明,明者,辨说是非,故修述者之谓明,则子游、子夏之属是也。”     昔客为齐王画者〔一〕,王问:“画孰最难?孰最易?〔二〕”曰:“犬马最难,鬼魅最易。”犬马旦暮在人之前,不类不可,类之故难;鬼魅无形,无形者不见,不见故易〔三〕。今俗语虽云浮浅,〔四〕然贤愚所共咨论,有似犬马,其为难矣;并综事宜于今者,孔子称:“幸苟有过,人必知之。〔五〕”俾诸明哲〔六〕,幸详览焉。   〔一〕 何本、郎本、程本、钟本无 “客”字。   〔二〕 何本、郎本、程本、钟本、郑本作“最易”,无“孰”字。   〔三〕 何本、郎本、钟本作“无形者不见故易”,不重‘不见’二字。按韩非子外储说左上:“客有为齐王画者,齐王问曰:‘画孰最难者?’ 曰:‘犬马最难。’‘孰最易者?’曰:‘鬼魅最易。 ’夫犬马,人所知也,旦暮罄于前,不可类之,故难。鬼魅无形者,不罄于前,故易之也。”即此文所本。淮南子泛论篇:“今夫图工好画鬼魅而憎图狗马者,何也?鬼魅不世出,而狗马可日见也。夫存危治乱,非智不能,而道先(从王念孙说乙正)称古,虽愚有余;故不用之法,圣王弗行,不验之言,圣王弗听。”后汉书张衡传:“譬犹画工恶图犬马,而好作鬼魅,诚以实事难形,而虚伪不穷也。”刘昼新论正赏篇:“由今之人画鬼魅者易为巧,摹犬马者难为工,何者?鬼魅质虚,而犬马质露也。”   〔四〕 汉书东方朔传赞:“其事浮浅。”   〔五〕 论语述而篇:“陈司败问: ‘昭公知礼乎?’孔子曰:‘知礼。’孔子退。揖巫马期而进之,曰:‘吾闻君子不党。君子亦党乎?君取于吴为同姓,谓之吴孟子。君而知礼,孰不知礼!’巫马期以告,子曰:‘丘也幸苟有过,人必知之。’”   〔六〕 诗大雅蒸民:“既明且哲,以保其身。”汉书刑法志:“躬明悊之性。”悊即哲字,说文心部悊下云:“‘哲’或从心。” 皇霸第一  风俗通义皇霸卷一〔一〕      盖天地剖分,万物萌毓〔三〕;非有典艺〔四〕之文,坚基可据,推当今以览太古,自昭昭而本冥冥〔五〕,乃欲审其事而建其论,董其是非而综其详略〔六〕,言也实为难哉!故易纪三皇,书叙唐、虞,惟天为大,唯尧则之,巍巍其有成功,焕乎其有文章〔七〕。自是以来,载籍昭澈。然而立谈者人异,缀文者家舛〔八〕,斯乃杨朱哭于歧路〔九〕,墨翟悲于练素者也〔一0〕。是以上述三皇,下记〔一一〕六国,备其终始曰皇霸。   〔一〕 程本、郑本“第”上有“卷 ”字,何本、胡本、钟本作“卷一”,今从元本。苏颂校风俗通义题序载三十一卷本篇名、卷第云:“独皇霸一篇,同为第一。”   〔二〕 何本、胡本、钟本有此一行,今从之。   〔三〕 萌毓即萌育,易蛊卦:‘君子以果行育德。’释文:“王肃本作‘毓德’。”汉书五行志中之上:“孕毓根核。”师古曰:“‘ 毓’字与‘育’同。”   〔四〕 类聚五二引王粲儒吏论:“ 古者,八岁入小学,学六甲、五方、书计之事,……文法典艺,具存于此矣。”典艺,犹言经典。贾谊新书六本篇:“诗、书、易、春秋、礼、乐,六者之本,谓之六艺。”汉书艺文志有六艺略,师古曰:“六艺,六经也。”   〔五〕 庄子知北游:“夫昭昭生于冥冥。”淮南人间篇:“人能由昭昭于冥冥,则几于通矣。”又要略篇:“昭昭之通冥冥。”又缪称篇:“人能贯冥冥入于昭昭,可与言至矣。”汉书外戚孝武李夫人传:‘去彼昭昭,就冥冥兮。’则以“昭昭”与“冥冥”对文,为汉人习惯用法。昭昭亦作照照,淮南子泰族篇:“由冥冥至照照。”又:“从冥冥见照照。”   〔六〕 “详略”,原作“详矣”,拾补曰:“疑。”刘师培风俗通义书后曰:“‘矣’疑 ‘略’。”今据改正。   〔七〕 论语泰伯篇:“子曰:‘大哉!尧之为君也!巍巍乎惟天为大,唯尧则之。荡荡乎民无能名焉,巍巍乎其有成功也,焕乎其有文章。”集解:“孔安国曰:‘则,法也;美尧能法天而行化也。 ’何晏曰:‘功成化隆,高大巍巍也。焕,明也;其立文垂制,复着明也。’”   〔八〕 汉、魏、六朝人以“家”、 “人”对文,“家”、“人”义同,详辽海引年器撰“ 家”“人”对文解。   〔九〕 “歧”原作“岐”,今改。   〔一0〕程本、郑本“练素”作“丝素”,郎本校云:“俗本作‘丝素’,今从宋本。”案:淮南子说林篇:“杨子见逵路而哭之,为其可以南可以北;墨子见练丝而泣之,为其可以黄可以黑。”   〔一一〕郎本、程本、郑本“记”作 “纪”。      ○三皇〔一〕     春秋运斗枢说:“伏羲、女娲、神农,是三皇也。〔二〕”皇者天〔三〕,天不言,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四〕;三皇垂拱无为〔五〕,设言而民不违〔六〕,道德玄泊〔七〕,有似皇天,故称曰皇。〔八〕皇者,中也,光也,弘也;含弘〔九〕履中,开阴阳〔一0〕,布刚上〔一一〕,含皇极〔一二〕,其施光明,指天画地〔一三〕,神化潜通〔一四〕,煌煌盛美〔一五〕,不可胜量。礼号谥记说:〔一六〕“伏羲、祝融、神农。〔一七〕”含文嘉记〔一八〕:“虙戏,燧人,神农〔一九〕。伏者,别也,变也〔二0〕;戏者〔二一〕,献也,法也;伏羲始别八卦,以变化天下,天下法则,咸伏贡献,故曰伏羲也〔二二〕。燧人始钻木取火〔二三〕,炮生为熟,令人无复腹疾〔二四〕,有异于禽兽,遂天之意,故曰遂人也〔二五〕。神农,神者,信也;农者,浓也;始作耒耜,教民耕种,美其衣食,德浓厚若神〔二六〕,故为神农也。”尚书大传说:“ 遂人为遂皇,伏羲为戏皇,神农为农皇也。遂人以火纪〔二七〕,火,太阳也〔二八〕,阳尊,故讬遂皇于天;伏羲以人事纪,故讬戏皇于人:盖天非人不因〔二九〕,人非天不成也。神农以地纪〔三0〕,悉地力,种 ●疏〔三一〕,故讬农皇于地:天地人之道备〔三二〕,而三五之运兴矣。〔三三〕”   〔一〕 潜夫论五德志篇:“世传三皇、五帝,多以为伏羲、神农为二皇;其一,或曰燧人,或曰祝融,或曰女娲,其是与非,未可知也。”   〔二〕 礼记曲礼疏、路史后纪二载郑玄注中候敕省图引运斗枢:“ 伏牺、神农、女娲为三皇。”郑玄注明堂位引春秋纬说同,正义引作春秋运斗枢差德命叙。御览七六引春秋运斗枢作:“虙牺,女娲,神农,是谓三皇也。”吕氏春秋用众篇高诱注:“三皇:伏羲,神农,女娲也。”盖亦本春秋纬为说。   〔三〕 诗大雅文王:“思皇多士。 ”毛传:“皇,天也。”   〔四〕 论语阳货篇:“子曰:‘天何言哉!四时行焉,百物生焉。天何言哉!’”   〔五〕 尚书武成:“垂拱而天下治。”蔡沈集传曰:“垂衣拱手而天下自治。”   〔六〕 御览七七引“设”作“谨” ,拔萃引“民”作“明”,俱不可据。晋书刑法志:“ 三皇设言而民不违,五帝画象而民知禁。”正与此同。淮南子泛论篇:“神农无制令而民从。”高诱注:“无制令,结绳以治也。”义与此可互参。   〔七〕 玄泊,谓玄冥寂泊。陆机七征:“玄虚子耽性冲素,雍容玄泊。”   〔八〕 公羊传成公八年,何休注: “德合玄者称皇。孔子曰:‘皇象玄,逍遥术,无文字,德明谥。’”疏以为春秋说文。   〔九〕 “含弘”,御览引作“合元 ”,与所引运斗枢合。   〔一0〕御览引无“开阴阳”三字,明以三字为句也。   〔一一〕“布刚正”,郑本“刚”作 “纲”,御览作“网”,俱未可据。“正”原作“上” ,今从吴本、拔萃本改正。陈立白虎通疏证二号篇引此句作“布纪纲上”,刘师培则以为“‘刚’下疑脱‘柔 ’字”,俱有未当,盖未董其是非,从而句读不明耳。   〔一二〕郑本、御览“含”作“合” 。尚书洪范:“五皇极,皇建其有极。”汉书五行志上:“次五曰建用皇极。”应劭注曰:“皇,大;极,中也。”   〔一三〕后汉书侯霸传:“韩歆指天画地,言甚刚切。”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不仰视天而俯画地。”集解:“张晏曰:‘视天,占三光也;画地,知分野所在也。’”指天与视天义同。   〔一四〕御览七六引春秋运斗枢:“ 皇者,合元履中,开阴布纲,指天画地,神化潜通。”   〔一五〕御览七六引应劭汉官仪:“ 皇者,大也,言其煌煌盛美。”蔡邕独断上:“皇者,煌也,盛德煌煌,无所不照。”类聚一一、文选西京赋注引尚书刑德放:“皇者,煌煌也。”初学记九、御览七六、西京赋注引春秋元命包:“皇者,煌煌也。”初学记九、御览七六引书帝命验及尚书纬:“皇者,煌煌也。”白虎通号篇:“号之为皇者,煌煌人莫违也。” 文选东都赋注引春秋元命包:“伏羲,女娲,神农为三皇。”高诱吕氏春秋用众、孝行二篇注并云:“三皇:伏羲,神农,女娲也。”水经渭水注:“庖羲之后,有帝女娲焉,与神农为三皇矣。”是并以女娲为三皇者。   〔一六〕郎本校云:“或无‘说’字。”   〔一七〕白虎通号篇:“三皇者,何谓也?谓伏羲,神农,燧人;或曰:伏羲,神农,祝融也。礼曰:‘伏羲,神农,祝融,三皇也。’”所引之礼,即号谥记,亦汉人引经与经说不分之证。   〔一八〕器案:以上下文例之,“记 ”疑当作“说”。   〔一九〕“燧人”,拾补以为当作“ 遂人”。案:礼记曲礼疏引宋均注援神契引甄耀度,亦谓燧人、伏羲、神农为三皇。   〔二0〕御览七八、路史后纪一注引礼含文嘉,无“变也”二字。   〔二一〕“戏”,御览作“牺”,路史注作“羲”。又路史注无“法也”二字。   〔二二〕类聚一一、御览七八、路史后纪一注引礼含文嘉:“伏羲德洽上下,天应以鸟兽文章,地应以龟书,伏羲乃则象作易。”易系辞下释文: “‘牺’,孟、京作‘戏’,云:‘伏,服也;戏,化也。’”   〔二三〕“燧”,拾补校作“遂”,云:“‘燧’非,上亦当改。”何本、汪本、郑本“始 ”讹“取”。   〔二四〕郑本删“复”字,类聚一一、初学记九、御览七八引含文嘉无“复”字,路史后纪五注引含文嘉作“有”。拾补载臧镛堂、顾明说:“旧本‘复’、‘腹’二字,必本来止一‘复’字,古与‘ 腹’通用,吕览季冬纪可证。后人记‘腹’字于旁,遂误并写入,当删‘ 腹’留‘复’。”卢文弨曰:“‘ 腹’字易晓,故不从其说;然此亦学者所当知也,仍着之。”   〔二五〕“遂人”,初学记、御览作 “燧人”,类聚、路史注作“遂人”。案:礼纬说三皇名,俱以同音字为训,如伏者别也,(说文:“●,迫也,读若易虙羲氏。”盖古无轻唇音也。此以别训伏,正是一例。)变也;戏者,献也,法也;神者,信也;农者,浓也。准此,则礼含文嘉此文正自作燧人,故以遂天之意释之。卢氏谓当作“遂人”,盖未观其会通,今所不从。白虎通号篇:“谓之燧人何?钻木燧取火,教民熟食,养人利性,避臭去毒,谓之燧人也。”盖亦用礼纬说。   〔二六〕“德浓厚若神”,路史后纪三注引含文嘉作“德信浓厚若神”,御览七八引含文嘉作“其德浓厚若神”。白虎通号篇:“谓之神农何?古之人民,皆食禽兽肉;至于神农,人民众多,禽兽不足,于是神农因天之时,分地之利,制耒耜,教民农作,神而化之,使民宜之,故谓之神农也。”   〔二七〕类聚一一、初学记九引尚书大传,“纪”下有“官”字,此引无“官”字,与下文例同。   〔二八〕拾补曰:“御览无‘太’字,是。”器案:御览七七引本书,又七八引尚书大传,俱无“太”字。   〔二九〕宋本御览卷七七引“因”作 “固”,未可据。   〔三0〕“以地纪”三字,原无,今据卢文弨说校补。拾补云:“‘ 以地纪’,本无此三字,今大传略说有,与上下文一例,兹补入。”   〔三一〕“种●疏”,吴本作“种□ 疏”汇函本、拔萃本作“种百疏”,御览引作“植谷” ,无“疏”字。案:干禄字书:“●,谷俗字。”今所见唐写本诸书,“谷”多作“●”,与此正同。拾补校作“ ●”,云:“即谷字,但禾居左居中小异耳。各本上从●,下从木,如论衡偶会篇、高诱注吕氏春秋季秋纪,齐民要术引海内经,皆同,乃后来转写之误,字书唯篇海独从禾,今并上正之。”朱筠曰:“案说文解字:‘●,续也,百谷之总名,从禾●声。’●即谷字。疏通蔬,假借字也。”   〔三二〕原无“之”字,今据御览七七引补,与下文一例。   〔三三〕尚书大传略说下:“遂人为遂皇,伏羲为戏皇,神农为农皇也。遂人以火纪,火,大阳也,阳尊,故讬遂皇于天;伏羲以人事纪,故讬戏皇于人。盖王非人不固,人非天不成也。神农以地纪,悉地力,种谷蔬,故讬农皇于地。天地人之道,而三五之运兴矣。”     谨案〔一〕:易称〔二〕:“古者,伏羲氏之王天下也,仰则观象于天,俯则观法于地,始作八卦,以通神明之德,以类万物之情,结绳为网罟,以田以渔〔三〕。伏羲氏没,神农氏作,斫木为耜,揉木为耒,耒耜之利,以教天下,日中为市,致天下之民。通其变,使民不倦,神而化之,使民宜之。〔四〕”唯独叙二皇〔五〕,不及遂人;遂人功重于祝融、女娲,文明大见〔六〕,大传之义,斯近之矣。   〔一〕 钟本案语低一格,以下所有案语并同。器案:案犹考也,荀子不苟篇:“国乱而治之者,非案乱而治之之谓也。”杨倞注:“案,据也。 ”汉书贾谊传:“臣谨稽之天地,验之往古,按之当今之务。”师古曰:“稽,考也。”案、按古通。   〔二〕 引易,见系辞下。   〔三〕 胡本、钟本“田”作“佃” ,与系辞同,古通。御览七八引春秋内事:“伏牺氏以木德王天下。天下之人,未有室宅,未有水火之和;于是乃仰观天文,俯察地理,始画八卦,定天地之位,分阴阳之数,推列三光,建分八节,以爻应气,凡二十四气,消息祸福,以制吉凶。”   〔四〕 系辞“通其变”上有“神农氏没,黄帝、尧、舜氏作”云云,此盖传钞者误省。汉书百官公卿表注,应劭曰:“虙羲氏始作八卦,神农氏为耒耜,黄帝氏作衣服,神而化之,使民宜之。”又武纪注,应劭曰:“黄帝、尧、舜,祖述伏羲、神农,结网耒耜,以日中为市,交易之业,因其所利,变而通之,使民知之,不苦倦也。”所述黄帝、尧、舜事,亦本系辞为说,俱出应氏一人之手,不应有所违啎,明此本有,而为传钞者误省之也。   〔五〕 淮南子原道篇:“泰古二皇。”高诱注:“二皇,伏羲、神农也。”御览七七引许注:“庖牺、神农。”又缪称篇:“昔二皇,凤至于庭。”文选长笛赋注引高诱注曰:“二皇,伏羲、神农也。”潜夫论五德志篇说同。独断上:“古天子庖牺氏、神农氏称皇。”则以伏羲、神农为二皇,盖汉儒旧说。郎本作“二王”,非。   〔六〕 “大见”,原作“文见”,朱筠曰:“恐误。”按何本、郑本、拾补引一本作“大见”,今据改正。易干卦文言:“见龙在田,天下文明。”正义:“阳气在田,始生万物,故天下有文章而光明也。”      ○五帝〔一〕     易传、礼记、春秋国语、太史公记〔二〕:黄帝、颛顼、帝喾、帝尧、帝舜是五帝也〔三〕。   〔一〕 史记五帝本纪第一,小题下正义云:“案太史公依世本、大戴礼,以黄帝、颛顼、帝喾、唐尧、虞舜为五帝,谯周、应劭、宋均皆同。”   〔二〕 太史公记,即后人改题之史记,先汉人俱称为太史公记,或太史公书,或太史公传,或太史公。褚少孙补龟策传:“窃好太史公传。”扬子法言君子篇:“淮南说之用,不如太史公之用也。太史公,圣人将有取焉。”汉书艺文志:“太史公百三十篇,冯商所续太史公七篇。”汉书杨恽传:“恽始读外祖太史公记。”又宣元六王传:“东平王宇上疏求诸子及太史公书,……大将军王凤言……太史公书有战国纵横权谲之谋。”又叙传上:“自东平思王以叔父求太史公、诸子书。”后汉书窦融传:“乃赐融以外属图及太史公五宗、外戚世家、魏其侯列传。”又范升传:“时难者以太史公多引左氏,升上太史公违戾五经、谬孔子言,及左氏春秋不可录者三十一事。”又陈元传:“博士范升等所议奏左氏春秋不可立,及太史公违戾,凡四十五事。”又杨终传:“后受诏删太史公书为十余万言。”按史记太史公自序:“凡百三十篇,五十二万六千五百字,为太史公书。”索隐:“案桓谭云:‘迁所着书成,以示东方朔,朔皆署曰太史公。’则谓太史公是朔称也;亦恐其说未尽,盖迁自尊其父着述,称之曰公。或云:‘迁外孙杨恽所称。’事或当尔也。”是是书题署为太史公,有出自司马迁、东方朔及杨恽三说,总之,初不名为史记也。应氏称为太史公记,亦从其朔也。后汉书班彪传乃谓:“司马迁着史记。”此范蔚宗之言,非班氏父子之文也。三国志魏书.王肃传:“帝又问:‘司马迁以受刑之故,内怀隐切,着史记,非贬孝武。’”是史记为太史公书专名,始于魏世也。清人乃谓:“史记之名,当起叔皮父子,观汉五行志及后书班彪传可见。”(梁玉绳史记志疑。梁氏之误,齐召南考证、钱大昕三史拾遗、沈钦韩汉书疏证、洪颐烜读书丛录已质言之也。)或又谓:“盖晋后着录,改从今名。 ”(王先谦汉书补注)皆无稽之言,不足致诘也。   〔三〕 白虎通号篇:“五帝者,何谓也?礼曰:‘黄帝、颛顼、帝喾、帝尧、帝舜也。’ 易曰:‘黄帝、尧、舜氏作。’书曰:‘帝尧、帝舜。 ’(尧典)”史记五帝本纪:“予观春秋国语,其发明五帝德、帝系姓章矣。”(大戴礼记有是二篇。)器案:世本及高诱吕氏春秋用众、先己、执一、孝行各篇注,并以黄帝、颛顼、帝喾、尧、舜为五帝。鲁语上:“ 黄帝能成命百物,以明民共财,颛顼能修之,帝喾能序三辰以固民,尧能单均刑法以仪民,舜勤民事而野死, ……故有虞氏褅黄帝而祖颛顼,郊尧而宗舜。”韦昭注:“此上四者,谓祭天以配食也。祭昊天于圜丘曰褅,祭五帝于明堂曰祖,宗祭上帝于南郊曰郊。有虞氏出自黄帝、颛顼之后,故褅黄帝而祖颛顼;舜受禅于尧,故郊尧。礼祭法:‘有虞氏郊喾而宗尧。’与此异者,舜在时则宗尧,舜崩而子孙宗舜,故郊尧耳。”此即司马迁、应劭称国语言五帝所本,故韦昭举“祭五帝”以实之也。     谨按:易〔一〕、尚书大传,天立五帝以为相,四时施生,法度明察,春夏庆赏,秋冬刑罚〔二〕。帝者任德设刑〔三〕,以则象之,言其能行天道〔四〕,举错审谛〔五〕。黄帝始制冠冕,垂衣裳,上栋下宇,以避风雨〔六〕,礼文法度,兴事创业。黄者,光也〔七〕,厚也,中和之色,德施四季〔八〕,与地同功,故先黄以别之也〔九〕。颛者,专也;顼者,信也〔一0〕;言其承文,易之以质,〔一一〕使天下蒙化〔一二〕,皆贵贞悫也〔一三〕。喾者,考也,成也,言其考明法度,醇美喾然,若酒之芬香也〔一四〕。尧者,高也,饶也〔一五〕,言其隆兴焕炳,最高明也〔一六〕。舜者,推也〔一七〕,循也〔一八〕,言其推行道德,循尧绪也〔一九〕。   〔一〕 此本易系辞下言所谓圣人制器尚象之事为言。   〔二〕 王闿运尚书大传补注六略说下据白虎通引佚文云:“天立五帝以为相,四时施生,法度明察,春夏庆赏,秋冬刑罚。”今白虎通无文,盖即风俗通之误。   〔三〕 钟本“刑”误“形”。   〔四〕 御览七七引“天道”作“大道”,不可据。   〔五〕 御览引“错”作“措”,古通。又引“谛”下有“也”字,是,当据补。御览七六引应劭汉官仪:“帝者,德象天地,言其能行天道,举措审谛,父天母地,为天下主。”文选西京赋注、初学记九、御览七六引春秋元命包:“帝者,谛也。”后汉书李云传:“露布上书移副三府,引孔子曰:‘帝者,谛也。’”注引春秋运斗枢曰:“五帝修名立功,修德成化,统调阴阳,招类使神,故称帝。帝之言谛也。” 郑玄注:“审谛于物色也。”礼记玉藻正义、明堂位正义引孝经援神契:“帝者,谛也。”尚书尧典正义:“ 言帝者,天之一名,所以名帝。帝者,谛也,言天荡然无心,忘于物我,言公平通远,举事审谛,故谓之帝也。”   〔六〕 系辞“避”作“待”。   〔七〕 释名释采帛:“黄,晃也,犹晃晃象日光也。”说文黄部:“黄,地之色也,从田,从●,●亦声,●,古文光。”黄从光得声,故二字古多通用。左传襄公二十年:“陈侯之弟黄出奔楚。” 公羊、谷梁并作“光”。文选东京赋注引瑞应图:“腾黄,神马,一名吉光。”汉书天文志:“黄道,一曰光道。”水经济水二注:“齐人言广音与光同。”   〔八〕 “施”字各本俱脱,御览引有,拾补据补,是,今从之。白虎通疏证号篇引作“德与四季同功,故先王以别之也”,向壁虚造,大抵葫芦汉书之流亚耳。   〔九〕 郎本“以”作“而”。史记封禅书:“或曰,黄帝得土德,黄龙地螾见。”集解: “应劭曰:‘螾,丘蚓也。黄帝土德,故地见其神。蚓大五六围,长十余丈。’”白虎通号篇:“黄者,中和之色,(又见五行篇。)自然之性,万世不易;黄帝始作制度,得其中和,万世常存,故称黄帝也。”又谥篇:“黄帝先黄后帝者何?古者质,生死同称,各持行,合而言之,美者在上。黄帝始制法度,得道之中,万世不易,后世虽圣,莫能与同也。后世德与天同,亦得称帝,不能制作,故不得复称黄帝。”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质文篇:“黄帝之先谥,(凌曙曰:“黄,谥也,在帝上,故曰先谥。”)四帝之后谥,何也?曰:帝号必存,五帝代首天之色,号至五而反;周人之王轩辕,直首天黄号,故曰黄帝。云帝号尊而谥卑,故四帝后谥也。 ”   〔一0〕御览引有“悫也”二字。   〔一一〕“文易”二字原倒植,拾补据御览引乙正,是,今从之。   〔一二〕拾补云:“御览‘蒙’作‘ 遵’。”   〔一三〕白虎通号篇:“谓之颛顼何?颛者,专也;顼者,正也;能专正天人之道,故谓之颛顼也。”通典一0四引五经通义:“颛顼者,颛犹专,顼犹愉,幼少而王,以致太平,常自愉,嗛约自小之意,故两字为谥。”   〔一四〕白虎通号篇:“谓之帝喾何?喾者,极也,言其能施行,穷极道德也。”陈立疏证曰:“说文学部:‘喾,急告之甚也,从告,学省声。 ’释玄应说喾与酷音义皆同。案急告者,喾之本训,引申为穷极之义。史记三代年表、管子侈靡篇作帝□,集韵:‘□通作喾。’史记注引世纪作帝□,山海经大荒经作‘帝俊生后稷’,注:‘帝俊即喾。’案俊为才德极出之名,故喾亦训极。言道德穷极,礼祭法:‘帝喾能序星辰以固民。’是其事也。”   〔一五〕御览引脱“饶也”二字。   〔一六〕白虎通号篇:“谓之尧者何?尧犹峣峣也,至高之貌,清妙高远,优游博衍,众圣之主,百王之长也。”疏证曰:“广雅释言云:‘尧,峣也。’广雅释诂及方言云:‘峣,高也。’风俗通引书传此文云云,说文垚部:‘尧,高也,从垚在兀上,高远也。古文作●。’案说文:‘垚,土高貌。’又云:‘兀,高而上平也。’高之上又增以高,是至高之貌也。汉书扬雄传注:‘尧,硗硗至高之貌。’说文:‘ 峣,焦峣,山高貌也。’以峣训尧,以高训峣,皆叠韵训也。”   〔一七〕御览引“推”作“准”,拾补曰:“‘推’乃‘准’之误,准音近舜。”孙志祖读书脞录四曰:“案准舜音虽相近,然‘推行道德’,文义较明,若作准行,颇觉不古。白虎通号篇:‘舜犹● 也,言能推信尧道而行之。’可证推字之义。且广雅释诂三:‘●,推也。’●,古舜字,益可信是推非准矣。”案孙说是,五帝之名,应氏虽多以声近之字相训,然有二训以上时,其字亦有不以声近者为准,如黄者厚也、顼者信也、喾者成也之类,盖所以补声训字之不足也。此文既以声近字之循训舜,故以推行之义足循,而必欲改推为准,或且据此以改白虎通及广雅之文则凿矣。   〔一八〕意林“循”讹“修”。   〔一九〕旧本“推行道德”误植在“ 舜者”上,拾补依御览乙正,今从之;意林作“舜者,推也,修也,言推修尧之绪”,虽有讹脱,其文序固未颠倒也。王念孙广雅疏证、陈寿祺尚书大传定本引此文已移正。白虎通号篇:“谓之舜者何?舜犹●●也,言能推信尧道而行之。”陈立疏证引此文亦移正。刘师培白虎通论补释曰:“‘推’乃‘ 准’字之讹,风俗通同。盖彼文所引书传,凡帝王之名,均以声近之字相训,故知彼推字当作准;知彼文推当作准,则此文亦然。广韵训舜为推,亦准字之讹。”案刘说失之凿,前已举正矣。      ○三王〔一〕     礼号谥记说〔二〕:“夏禹、殷汤、周武王,是三王也。”尚书说:“文王作罚,刑兹无赦。〔三〕”诗说:“有命自天,命此文王。〔四〕”“文王受命,有此武功。〔五〕”“仪刑文王,万国作孚。〔六〕”春秋说:“王者孰谓?谓文王也。〔七〕”   〔一〕 汉书扬雄传注:“应劭曰: ‘三王:夏,殷,周。’”又百官公卿表上注:“张晏曰:‘五帝自以德不及三皇,故自去其皇号;三王又以德不及五帝,自损称王。’”   〔二〕 意林无“记”字,未可据。   〔三〕 尚书康诰文。   〔四〕 诗大雅文王有声文。   〔五〕 诗大雅灵台文。   〔六〕 诗大雅文王,“国”作“邦 ”,此汉人避汉高帝刘邦讳改。   〔七〕 钟本“谓”字不重,非。此公羊传隐公元年文,疏引春秋元命包:“王者孰谓?文王也。疑(拟)三代,谓疑(拟)文王。”白虎通号篇:“三王者,何谓也?夏、殷、周也。故礼士冠经曰: ‘周弁,殷冔,夏收,三王共皮弁也。’”陈立疏证曰:“案三王之名,定于后世。周人尊文王为受命祖,故孝经圣治云:‘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于明堂,以配上帝。’文王亲迎于渭,即以亲迎为天子之礼;文王造舟为梁,即以造舟为天子之制:是周人之尊文王,在武王之上,何得援论语服事之说,以相难也?诗文王序云:‘ 文王受命作周也。’汉志引刘歆作三统历,考上世帝王,以为文王受命九年而崩。易干凿度云:‘入戊午蔀二十九年伐崇,作灵台,改正朔,布王号于天下,受箓应河图。’诗疏引我应说,文王之戒武王曰:‘我终之后,恒称太子,河、洛复告,尊朕称王。’又引元命苞曰:‘西伯既得丹书,于是称王,改正朔。’诗棫朴云:‘左右趣之。’笺云:‘左右之诸臣,皆趣疾于事,谓相助积薪,唯天子祭天始燔柴。’ 繁露亦引此诗,以说郊祭。据诸经纬之文,则文王在时,固已称王。孟子告子下:‘三王之罪人也。’赵注亦以禹、汤、文王当之也。”     谨案:易称:“汤、武革命。〔一〕”尚书:“ 武王戎车三百两,虎贲八百人〔二〕,擒纣于牧之野。〔三〕”“惟十有三祀,王访于箕子。〔四〕”诗云“ 亮彼武王,袭伐大商。〔五〕”“胜殷遏刘,耆定武功。〔六〕”由是言之:武王审矣。论语:“文王率殷之叛国,〔七〕”“以服事殷。〔八〕”时尚臣属,何缘便得列三王哉?〔九〕经美文王,三分天下有其二〔一0〕,王业始兆于此耳。俗儒〔一一〕新生〔一二〕,不能采综,多共辨论〔一三〕,至于讼□;大王、王季,皆见追号,岂可复谓已王乎?禹者,辅也,辅续舜后,庶绩洪茂。自尧以上王者〔一四〕,子孙据国而起,功德浸盛,故造美论〔一五〕。舜、禹本以白衣砥行显名〔一六〕,升为天子,虽复更制〔一七〕,不如〔一八〕名着,故因名焉。经曰:“有鳏在下曰虞舜”〔一九〕,“佥曰伯禹”〔二0〕,“禹平水土”〔二一〕,是也。汤者,攘也,昌也,言其攘除不轨,改亳为商,成就王道,天下炽盛〔二二〕。文、武皆以其所长。夫擅国之谓王,能制割之谓王,制杀生之威之谓王〔二三〕,王者,往也,为天下所归往也〔二四〕。   〔一〕 周易革卦文。   〔二〕 拾补引孙志祖曰:“案书序:‘虎贲三百人。’孟子言三千人,本书卷二引书亦同,此云八百,讹。”器案御览二四一引汉官仪:“虎贲中郎将,古官也。书称:‘武王伐纣,戎车三百两,虎贲三百人,擒纣于牧之野。’言其猛怒如虎之奔赴。平帝元始元年,更名虎贲郎。古有勇者孟贲,故改奔为贲。”后汉书顺纪注引汉官仪曰:“书称‘虎贲三百人’ ,言其猛怒如虎之奔赴也。”本书正失篇又引作“虎贲三千人”。按墨子明鬼篇下云:“武王以择车百两,虎贲之卒四百人,先庶国节窥戎,与殷人战于牧之野。” 综上所述,则武王所率虎贲之士,有三百人、四百人、八百人、三千人四说,疑莫能明也。孙星衍尚书今古文注疏书序第三十下曰:“‘三百人’,当是‘ 三千’之误也。司马法云:‘革车一乘,士十人,徒二十人。’乐记云:‘虎贲之士说剑。’则虎贲即士也;一乘十人,三百乘则三千人矣。”   〔三〕 “擒”,拔萃本作“禽”,古通。书序:“武王戎车三百两,虎贲三百人,与受战于牧野,作牧誓。”段玉裁撰异曰:“孟子尽心篇:‘ 武王之伐殷也,革车三百两,虎贲三千人。’史记周本纪:‘遂率戎车三百两,虎贲三千人,甲士四万五千人,以东伐纣。’吕氏春秋简选、贵因二篇皆云:‘武王简车三百,虎贲三千,以要甲子之事,而纣为禽。’韩非子(初见秦篇)、战国策(魏策、赵策,又见史记苏秦传)皆云:‘武王将素甲三千领,战一日,破纣之国。’江氏叔澐曰:‘三百人当为三千人,司马法曰:革车一乘,士十人,徒二十人。乐记曰:虎贲之士说剑。然则虎贲,士也,一乘十人,三百两则三千人矣。’玉裁谓江说近是。此时周礼未备,不必泥于周礼‘虎士八百人’之数。虎贲,言其勇也,盖周以此勇士灭殷,后因之设虎贲氏。风俗通义皇霸篇:‘尚书,武王戎车三百两,虎贲八百人,擒纣于牧之野。’与今本异。孔晁注逸周书(克殷解)所言士卒虎贲之数亦未审。”器案:翟灏四书考异亦主三千人之说,梁玉绳史记志疑又从书序说,莫衷一是,盖亦难言之类,故应劭亦持两端之论也。   〔四〕 尚书洪范文。   〔五〕 毛诗大明作“凉彼武王,肆伐大商”,释文引韩诗“凉”作“亮”,与此合,仲远用鲁诗也。“肆”之与“袭”,亦毛、鲁之异。   〔六〕 周颂武文。   〔七〕 “文王率殷之叛国”,论语无文,而见于左传,襄公四年传云:“文王率殷之叛国以事殷。”应氏此书,同时引及二家之说者,率并为一文,而总出书名于前,疑“论语”上本有“左传”二字,而传钞者夺之也。后汉书西羌传:“及文王为西伯,西有昆夷之患,北有猃狁之难,遂攘戎、狄而戍之,莫不宾服,乃率西戎征殷之叛国以事殷纣。”李贤注亦据左传为说,亦可证也。   〔八〕 论语泰伯篇:‘三分天下有其二,以服事殷。”   〔九〕 案辨文王不受命改元称王始于此文,其后,孔颖达尚书泰誓正义、周易正义卷一论卦辞爻辞谁作,及张守节史记周本纪正义俱本之。   〔一0〕详前注八。   〔一一〕后汉书杜林传注引风俗通: “若能纳而不能出,能言而不能行,讲诵而已,无能往来,此俗儒也。”荀子儒效篇:“●然若终身之虏,而不敢有他志,是俗儒者也。”   〔一二〕汉书张禹传:“新学小生,乱道误人。”新生,犹言新学小生也。   〔一三〕何本、郎本、钟本“共”作 “其”,未可据。   〔一四〕原衍“也”字,御览引无,今据删。   〔一五〕御览引“美论”作“美谥” 。   〔一六〕白衣,谓非贵显。史记儒林传:“公孙弘以春秋白衣为天子三公。”   〔一七〕御览引“更制”作“制谥” 。   〔一八〕御览引“不如”作“不知” 。   〔一九〕书尧典文。   〔二0〕书尧典文。   〔二一〕书吕刑文,又尧典:“女平水土。”   〔二二〕御览“炽盛”作“炽昌”。   〔二三〕拾补曰:“‘能制割’,当作‘能专利害’,此三句本范睢语,见秦策。”   〔二四〕御览引无“为”字。谷梁传庄公三年:“其曰王者,民之所归往也。”韩诗外传五:“王者,往也,天下往之谓王。”说文:“ 王,天下所归往也。”白虎通号篇:“王者,往也,天下所归往也。”春秋繁露灭国篇: “王者,民之所往。”又深察名号篇:“王者,往也。 ”御览七六引易干凿度:“王者,天下所归往。”类聚一一引春秋考耀文:“王者,往也,神所输向,人所乐归。”类聚一一、御览七六引春秋文耀钩:“王者,往也,神所向往,人所乐归。”文选西京赋注、初学记九、御览七六引春秋元命包:“王者,往也,神之所输向,人所乐归也。”吕氏春秋下贤篇:“王也者,天下之往也。”意林、史记秦本纪正义、长短经通变篇、御览四0三引桓谭新论:“王者,往也,言其惠泽优游,天下归往也。”      ○五伯〔一〕     春秋说,齐桓、晋文、秦缪、宋襄、楚庄是五伯也〔二〕。   〔一〕 胡本、钟本“五伯”作“五霸”,下同。   〔二〕 白虎通号篇:“或曰:五霸,谓齐桓公、晋文公、秦穆公、宋襄公、楚庄王也。” 赵岐孟子告子下注、高诱吕氏春秋当务篇注同,俱用春秋说也。案旧说五伯,凡有五种,除上列者外,其以为昆吾、大彭、豕韦、齐桓、晋文者,则白虎通号篇、诗谱疏引服虔左传注、高诱吕氏春秋先己篇注、杜预左传成公二年注是也;其以为齐桓、晋文、楚庄、吴阖庐、越勾践者,则荀子王霸篇,吕氏春秋当染篇是也;其以为齐桓、晋文、秦穆、楚庄、吴阖庐者,则白虎通号篇是也;其以为齐桓、宋襄、晋文、秦穆、吴夫差者,则颜师古汉书诸侯王表注(顾炎武日知录袭之)是也:要之,皆未明晰伯、霸之分,致言有异同耳。伯于此具有二义,一为五等爵之伯,一为诸侯长之伯,古人以后者别于前者,读伯如霸,后遂与霸混耳。孟子离娄音义引丁公着曰:“霸者,长也,言为诸侯之长。”即其一证。礼记王制:“二百一十国以为州,州有伯。”左传哀公十三年:“晋人曰:‘于姬我为伯。’……子服景伯对使者曰:‘王合诸侯,则伯帅侯牧以见于王,伯合诸侯,则侯帅子男以见于伯。’”注:“伯,诸侯长。” 郑语:“其后八姓,于周未有侯伯。……昆吾为夏伯矣,大彭、豕韦为商伯矣。”韦昭注:“侯伯,诸侯之伯。”左传成公二年注:“五伯:夏伯昆吾,商伯大彭、豕韦,周伯齐桓、晋文。”考左传庄公二十七年:“王使召伯廖赐齐侯(桓公)命。”注:“赐命为侯伯。” 又僖公二十八年:“王命尹氏及王子虎、内史叔兴父命晋侯(文公)为侯伯。”尚书有文侯之命。齐策上:“ 王斗曰:‘昔先君桓公,……九合诸侯,一匡天下,天子授籍,立为太伯。’”盖齐桓授籍,晋文策命,此以霸而为伯也,故春秋家有齐桓、晋文为二伯之说,此即齐桓、晋文之与夏昆吾、商大彭、豕韦所以称为五伯也。至于不言夏、商之伯,而以齐桓、晋文为春秋五霸称首者,此则孟子所谓“以力假仁者”之霸君耳。应氏此文,通言齐桓、晋文、秦穆、宋襄、楚庄,则合当正名为五霸,始不失其本柢耳。     谨案:春秋左氏传〔一〕,夏后太康,娱于耽乐,不循民事〔二〕,诸侯僭差;于是昆吾氏乃为盟主,诛不从命,以尊王室。及殷之衰也,大彭氏、豕韦氏复续其绪〔三〕,所谓王道废而霸业兴者也。〔四〕齐桓九合一匡〔五〕,率成王室〔六〕,责彊楚之罪,复菁茅之贡〔七〕;晋文为践土之会〔八〕,修朝聘之礼〔九〕,纳襄克带〔一0〕,翼戴天子〔一一〕。孔子称 “民到于今受其赐〔一二〕”。又曰:“齐桓正而不谲,晋文谲而不正。〔一三〕”至于三国,既无叹誉一言;而缪公受郑甘言,置戍而去〔一四〕,违黄发之计〔一五〕,而遇殽之败〔一六〕,杀贤臣百里奚〔一七〕,以子车氏为殉,诗黄鸟之所为作〔一八〕,故谥曰缪〔一九〕;襄公不度德量力,〔二0〕慕名而不综实,六鶂五石〔二一〕,先着其异〔二二〕,覆军残身,终为僇笑;庄王僭号,自下摩上〔二三〕,观兵京师,问鼎轻重〔二四〕,恃强肆忿,几亡宋国,易子析骸,厥祸亦巨〔二五〕:皆无兴微继绝〔二六〕、尊事王家之功〔二七〕。世之纪事者,不详察其本末,至书于竹帛,同之伯功〔二八〕,或〔二九〕误后生,岂不暗乎!伯者,长也,白也〔三0〕,言其咸建五长,功实明白也〔三一〕。或曰:霸者,把也,驳也,言把持天子政令,纠率同盟也〔三二〕。桓公问管仲:“吾何君也? ”对曰:“狄困于卫,复兵不救,须灭乃往存之,仁不纯,为霸君也。〔三三〕”盖三统者,天地人之始,道之大纲也〔三四〕;五行者,品物之宗也〔三五〕;道以三兴,德以五成。故三皇五帝、三王五伯。至道不远,三五复反〔三六〕;譬若循连镮〔三七〕,顺鼎耳〔三八〕,穷则反本,终则复始也〔三九〕。   〔一〕 案“传”当作“说”,此左氏先师说五霸文也。国语郑语:“昆吾为夏伯矣,大彭、豕韦为商伯矣。”左氏先师以春秋外传明伯始于夏、商,为春秋以前之三伯,而孔子又有叹誉桓、文之言,故通三代之霸君而为五伯也。   〔二〕 拾补校“循”作“修”,二字古书多混。   〔三〕 汉书韦贤传应劭注曰:“国语曰:‘大彭、豕韦为商伯。’”   〔四〕 白虎通号篇:“昔三王之道衰,而五霸存其政,帅诸侯,朝天子,正天下之化,兴复中国,攘除夷、狄,故谓之霸也。”左传成公二年正义、论语宪问篇疏引郑玄论语注云:“天子衰,诸侯兴,故曰霸。霸,把也,言把持王者之政教;故其字或作伯,或作霸也。”按程本、郑本、拔萃本“霸业”作“ 伯业”。   〔五〕 论语宪问篇:“桓公九合诸侯,不以兵车。”管子小匡篇:“兵车之会六,乘车之会三。”史记齐世家、封禅书并云:“兵车之会三,乘车之会六。”与管子互异。论语义疏、经典释文、论语正义引郑玄云:“庄十三年会柯,十四年会鄄,十五年又会鄄,十六年会幽,二十七年又会幽,僖元年会柽,二年会贯,五年会首戴,七年会宁母。”则举其数以实之。而自隋刘炫以至清代诸儒,数九合者,异说纷纭,莫衷一是。唯朱熹集注曰:“九,春秋传作纠,督也。 ”说最弘通。考管子小匡篇、晏子春秋问下篇、荀子王霸篇、韩非子十过篇、吕氏春秋勿躬篇、大戴礼记保傅篇、淮南子泛论篇、新序杂事篇、说苑尊贤篇、论衡书虚篇,皆以“九合诸侯”与“一匡天下”对言。案说文鸟部:“鸠,鹘鸼也,从鸟九声。”段玉裁注曰:“经传多假鸠为逑为勼,辵部曰:‘逑,敛聚也。’勹部曰:‘勼,聚也。’”器案庄子天下篇:‘而九杂天下之川。”释文:“‘九’,本亦作‘鸠’,聚也。”桓公九合诸侯、盖九假为鸠,其义为聚,犹云桓公聚合诸侯云尔。宪问篇又曰:“管子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集解引马融曰:“匡,正也;天子微弱,桓公帅诸侯以尊周室,一正天下。”汉书郊祀志注:“一匡天下,谓定襄王为天子之位也。”   〔六〕 率成,犹言遵率辅成。左传宣公十二年:“昔平王命我先君文侯曰:‘与郑夹辅周室,毋废王命。’今郑不率。”杜预注:“率,遵也。 ”   〔七〕 “菁茅”,原作“青茅”,程本、郑本作“包茅”郎本校云:“俗本作‘包茅’,今从宋本。”拾补校作“菁茅”,云:“‘青’讹。” 器案:卢校是,今从之。书禹贡:“荆州包匦菁茅。” 管子封禅篇:“江、淮之间,一茅而三脊,名曰菁茅。 ”韩非子外储说左上:“仲父曰:‘必不得已,楚之菁茅不贡于天子三年矣,君不如举兵为天子伐楚。’”俱作“菁茅”,可证。左传僖公四年:“管仲对曰:‘尔贡包茅不入,王祭不共,无以缩酒,寡人是征。’”史记齐世家集解引贾逵云:“包茅,菁茅匦之也,以供祭祀。”   〔八〕 左传僖公二十八年:“夏四月,戊辰,晋侯、宋公、齐国归父、崔夭、秦小子慭次于城濮,……楚师败绩,……晋师三日馆谷,及癸酉而还。甲午,至于衡雍,作王宫于践土。……五月丙午,晋侯及郑伯盟于衡雍。癸亥,王子虎盟诸侯于王庭。… …君子谓是盟也信;谓晋于是役也,能以德攻。”史记晋世家集解引服虔曰:“王庭,践土也。”   〔九〕 左传昭公三年,子太叔曰: “文、襄之霸也,令诸侯三岁而聘,五岁而朝。”是其事也。   〔一0〕何本、郎本、程本、钟本、郑本“克”误“冠”。朱筠曰:‘案带即左氏母弟之宠子带也。僖公二十五年:‘晋侯辞秦师而下,三月,至于阳樊,右师围温,左师逆王。四月,王入于王城;取太叔于温,杀之于隰城。’即是事也。”刘师培曰:“ ‘纳襄克带’,似指讨子带言,‘冠’为误字。”   〔一一〕左传昭公九年:“翼戴天子,而加之以共。”杜预注:“翼,佐也,谓辅翼而推戴之也。”   〔一二〕论语宪问篇文。   〔一三〕论语宪问篇文,应氏引此文上下倒植,翟灏四书考异、俞樾古书疑义举例俱以为上下两句易置之例。集解引郑玄曰:“谲,诈也,谓召于天子,而使诸侯朝之。仲尼曰:‘以臣召君,不可以训,故书曰天王狩于河阳。’是谲而不正也。”又引马融曰:“伐楚以公义,责包茅之贡不入,问昭王南征不还,是正而不谲也。”   〔一四〕“戍”原作“戎”,拾补校作“戍”,今据改正。左传僖公三十年:“九月甲午,晋侯、秦伯围郑,以其无礼于晋,且贰于楚也。晋军函陵,秦军汜南。佚之狐言于郑伯曰:‘国危矣,若使烛之武见秦君,师必退。’公从之。辞曰:‘臣之壮也,犹不如人;今老矣,无能为也已!’公曰:‘吾不能早用子,今急而求子,是寡人之过也;然郑亡,子亦有不利焉。’许之,夜缒而出,见秦伯曰:“秦、晋围郑,郑既知亡矣。若亡郑而有益于君,敢以烦执事;越国以鄙远,君知其难也,焉用亡郑以陪邻?邻之厚,君之薄也。若舍郑以为东道主,行李之往来,共其乏困,君亦无所害。且君尝为晋君赐矣,许君焦、瑕,朝济而夕设版焉:君之所知也。夫晋何厌之有,既东封郑,又欲肆其西封;不阙秦,焉取之?阙秦以利晋,惟君图之。” 秦伯说,与郑人盟,使杞子、逢孙、杨孙戍之,乃还。 ”史记十二诸侯年表:“秦穆公三十年,围郑,有奇言,即去。”奇言,甘言,俱谓烛之武说秦君也。   〔一五〕尚书秦誓:“虽则云然,尚犹询兹黄发,则罔所愆。”书序曰:“秦穆公伐郑,晋襄公帅师败诸崤,还归,作秦誓。”尔雅释诂上:“黄发,齯齿,鲐背,□,老寿也。”郭璞注:“黄发,发落更生黄者。”疏引舍人曰:“黄发,老人发白复黄也。”礼记曲礼:“ 故君子式黄发。”正义:“黄发,太老人也,人初老,则发白,太老,则发黄。”汉书息夫躬传:“昔秦缪公不从百里奚、蹇叔之言,以败其师,悔过自责,疾诖误之臣,思黄发之言,名垂于后世。 ”又李寻传:“寻说王根曰:‘昔秦穆公说諓諓之言,任仡仡之勇,身受大辱,社稷几亡,悔过自责,思惟黄发,任用百里奚,卒伯西域,德列王道。’”秦缪违黄发之计而败师,思黄发之言而称霸,综观前后,义实相成,时因应氏此文而汇及之。   〔一六〕春秋僖三十三年。   〔一七〕杀百里奚云云,与蒙毅语合,见下注引史记蒙恬传,谢肇浙文海披沙以为“纰缪失实”者,失之目治。   〔一八〕左传文公五年:“秦伯任好卒,以子车氏之三子奄息、仲行、针虎为殉,皆秦之良也,国人哀之,为之赋黄鸟。”诗秦风黄鸟序:“黄鸟,哀三良也,国人刺穆公以人从死,而作是诗也。”史记秦本纪:“三十九年,缪公卒,葬雍,从死者百七十七人,秦之良臣子舆氏三人,名曰奄息、仲行、针虎,亦在从死之中,秦人哀之,为作歌黄鸟之诗。”正义引应劭云:“秦穆公与群臣饮,酒酣,公曰:‘ 生共此乐,死共此哀。’于是奄息、仲行、针虎许诺;及公薨,皆从死,黄鸟诗所为作也。”(汉书匡衡传注引应劭同)盖用鲁诗说。毛诗三称子车,孔疏引左传作子舆,与史记同,舆、车字异义同。案黄鸟之什,左传言赋诗,应劭言作诗,其义一也。诗绿衣序云“作是序”,载驰序云“赋是诗”,知作诗与赋诗义固同也。   〔一九〕周书谥法篇:“名与实爽曰谬。”通作缪,蔡邕独断:“名实相反为缪。”史记蒙恬传:“蒙毅曰:‘秦穆公杀三良而死罪百里奚,而非其罪,故立号曰缪。’”论衡福虚篇:“且近难以秦穆公、晋文公,曰:夫谥者,行之迹也,迹生时行以为死谥。穆者,误乱之名;文者,德惠之表。”皮日休皮子文薮秦穆谥缪论云:“晋惠公之在位,作宗庙之蠹蝎,为社稷之稂莠,一立十五年,其为害也大矣。今之学者,以秦穆为缪,尚疑其谥,得斯人也,可以谥缪为定。 ”据此诸说,则缪为缪戾之缪,旧有是说;而吴曾辨误录下尚谓“后世称穆而不称缪”,谢肇浙文海披沙犹举以与鲁缪、关壮锡相比,是知一十而不知二五也。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四曰:“古书昭穆之穆,与谥法之缪,二字相乱。礼记大传:‘序以昭缪。’注:‘缪读为穆,声之误也。’坊记:阳侯杀缪侯而窃其夫人。’释文:‘缪音穆。’公羊传:‘葬宋缪公。’释文:‘缪音穆,凡此后仿此。’史记蒙恬传:‘昔者,秦穆公杀三良而死罪百里奚,而非其罪也,故立号曰缪。’然则秦缪公之谥,当读如缪,所谓名与实爽曰缪也。蒙恬(案当作蒙毅)秦人,其言必有自矣。”   〔二0〕左传隐公十一年:“不度德,不量力。”   〔二一〕“鶂”,何本作“鹢”。六鶂五石,见春秋僖公十六年,公羊、谷梁作“鶂”,左传作“鹢”,释文:“‘鹢’本或作‘鶂’。”说文鸟部引春秋传亦作“鶂”。   〔二二〕公羊传僖公十六年:“五石六鹢,何以书?记异也。”汉书五行志下之上:“厘公(即僖公)十六年正月,六鶂退蜚过宋都。左氏传曰: ‘风也。’刘歆以为风发于它所,至宋而高、鶂高蜚而逢之,则退,经以见者为文,故记退蜚,传以实应着言风,常风之罚也;象宋襄公区雾自用,不容臣下,逆司马子鱼之谏,而与彊楚争盟,后六年,为楚所执,应六鶂之数也。”又下之下云:“厘公十六年正月戊申朔,陨石于宋五。是月,六鶂退蜚过宋都。董仲舒、刘向以为象宋襄公欲行伯道,将自败之戒也。……天戒若曰,德薄国小,勿恃炕阳,欲长诸侯,与彊大争,必受其害。”公羊解诂云:“石者,阴德之专者也;鹢者,鸟中之耿介者;皆有似宋襄公之行。襄公欲行霸事,不纳公子目夷之谋,事事耿介自用,卒以五年见执,六年终败,如五石六鹢之数。”是三传先师咸以五石六鹢为宋襄图霸取败之异也。易林蹇之蛊、困之坤并云:“六鹢退飞,为襄败祥。”后汉书襄楷传:“春秋五石陨宋,其后襄公为楚所执。”三国志魏书管辂传注引辂别传:“ 宋襄失德,六鶂并退。”俱本春秋先师说也。   〔二三〕汉书贾邹枚路传赞:“贾山自下劘上。”孟康曰:“劘谓剀切之也。”苏林曰:“ 劘音摩,厉也。”器案:汉书叙传述贾邹枚路传第二十作“自下摩上”,摩谓切劘也,续汉书五行志一亦作“ 自下摩上”。   〔二四〕左传宣公三年:“楚子伐陆浑之戎,遂至于雒,观兵于周疆。定王使王孙满劳楚子;楚子问鼎之大小轻重焉。”史记楚世家集解引服虔曰:“陆浑在洛西南。观兵,陈兵于周也。”国语周语上:“ 先王耀德不观兵。”韦昭注:“观,示也。”   〔二五〕左传宣公十五年:“敝邑易子而食,析骸以爨。”杜注:“ 爨,炊也。”又公羊传、吕氏春秋行论篇、韩诗外传一皆有此说。   〔二六〕论语尧曰篇:“兴灭国,继绝世。”皇侃义疏曰:“若有国为前人非理而灭之者,新王当更为兴起之也。若贤人之世被绝不祀者,当为立后系之,使得仍享祀也。”   〔二七〕朱藏元本、仿元本、吴本、胡本、郎本、程本、钟本、汪本、拔萃本“王家”作“ 王室”。文选魏都赋注、西征赋注引汉官仪:“帝室,犹古言王室。”   〔二八〕伯功,即方伯之职,亦即下文所谓五长是也。伯霸之分,此文至为明晰。   〔二九〕或,惑通。   〔三0〕意林作“伯者,白也,长也 ”。   〔三一〕句末原无“也”字,天中记三0引有,今据补。尚书益稷:“外薄四海,咸建五长。”孔传:“言至海诸侯五国,立贤者一人为方伯,谓之五长,以相统治,以奖王室。”白虎通爵篇:“伯者,白也。(据卢校)”礼记王制正义、公羊传隐公元年疏引春秋元命苞:“伯者,伯之为言白也,明白于德也。”独断上:“伯者,白也,明白于德。”礼记曲礼下:“五官之长曰伯。”   〔三二〕拾补曰:“意林作‘言其把持天下之政’,元刻‘子’亦作‘下’。案左传正义载康成说云‘言把持王者之政教’,则作‘天子’是。” 器案:今所据大德本及朱藏元本作“子”不作“下”,与卢所见元本异。白虎通号篇:“霸犹迫也,把也,迫胁诸侯,把持王政。”玄应一切经音义二引国语贾逵注:“霸犹把也,言把持诸侯之权也。”广韵四十祃:“ 霸,把也,把持诸侯之权。”唐写本唐韵四十祃:“国语云:‘霸,把持诸侯之权。’”群经音辨三人部:“ 伯,把持诸侯也。”所言即国语贾逵注文。礼记祭义疏引中候注:“霸,把也,把天子之事也。”诗谱序及甫田序疏引同。左传成公二年疏:“郑云:‘霸,把,言把持王者之政教。’”又十八年疏:“霸者,把也,把持王政。”论语宪问篇疏引郑注:“天子衰,诸侯兴,故曰霸。霸者,把也,言把持王者之政教,故其字作伯,或作霸也。”类聚五一引环济要略:“伯,把也,持政事也。”又释名释亲属:“伯,把也,把持家政也。 ”义亦可互参。汉书王莽传下:“伯者,继空续乏,以成历数,故其道驳。”荀子王霸篇:“粹而王,驳而霸。”语又见淮南子缪称篇、韩诗外传五。应氏“纠率同盟”之言,即“駮正”之义也。   〔三三〕御览五三六、初学记一三引尚书中候:“惟岁二月,侯在东馆叹曰:‘于戏仲父,寡人闻古霸王封泰山,刻石纪号,立显象;今寡人名为何君?’管子曰:‘卫困于狄,案兵,须灭乃存之,仁不纯,为霸君。’”诗定之方中疏引乐纬稽耀嘉亦有“ 狄人与卫战,桓公不救,于其败也,然后救之”之言。管子所谓“仁不纯”者,即舛驳之意也。   〔三四〕汉书成纪:“绥和元年诏: ‘盖闻王者必存二王之后,所以通三统也。’”师古曰:“天地人是为三统,二王之后并己为三。”又律历志上:“三统者,天施地化,人事之纪也。”李奇曰:“ 统,绪也。”又刘向传:“王者必通三统。”应劭曰: “二王之后与己为三统也。”孟康曰:“天地人之始也。”张晏曰:“一曰天统,谓周十一月建子为正,天始施之端也;二曰地统,谓殷以十二月建丑为正,地始化之端也;三曰人统,谓夏以十三月建寅为正,人始成之端也。”师古曰:“诸家之说,皆不备也,言王者象天地人之三统,故存三代也。”后汉书陈宠传:“宠奏曰:‘夫冬至之节,阳气始萌,故十一月有兰射干芸荔之应,时令曰:诸生荡,安形体。天以为正,周以为春;十二月,阳气上通,雉雊鸡乳,地以为正,殷以为春;十三月,(李贤曰:“今正月也。”)阳气已至,天地已交,万物皆出,蛰虫始振,人以为正,夏以为春:三微成着,以通三统,周以天元,殷以地元,夏以人元。 ’”李贤曰:“统者,统一岁之事;王者三正递用,周环无穷,故曰通三统。”   〔三五〕白虎通五行篇:“五行者,何谓也?谓金、木、水、火、土也。”   〔三六〕后汉书郎顗传注引春秋合诚图:“至道不远,三五而反。”宋均注:“三,三正也;五,五行也。三正五行,王者改代之际会也,能于此际自新如初,则通无穷也。”   〔三七〕镮同环。   〔三八〕说文鼎部:“鼎,三足两耳,和五味之宝器也。”   〔三九〕公羊传隐公元年疏引尚书大传略说:“物有三变,故正色有三,天有三生三死,故土有三王,王特一生死,是故周人以日至为正,殷人以日至三十日为正,夏以日至六十日为正;是故三统三正,若循连环,周则复始,穷则反本。”御览七六引逸周书:“三王之统若循环,周则复始,穷则反本。”春秋繁露三代改制质文篇:“故同时称帝者五,称王者三,所以昭五瑞,通三统也。”礼记表记疏引元命包:“三王有失,故立三教以相变,夏人之立教以忠,其失野,故救野莫若敬;殷人之立教以敬,其失鬼,故救鬼莫若文;周人之立教以文,其失荡,故救荡莫若忠:如此循环,周则复始,穷则相承者也。”史记高祖本纪:“太史公曰:‘夏之政忠,忠之敝,小人以野,故殷人承之以敬;敬之敝,小人以鬼,故周人承之以文;文之敝,小人以僿,故救僿莫若以忠。三王之道若循环,终而复始。’”秦、汉间人,囿于所习,相率为此历史循环之论,则以时代与阶级局限为之也。      ○六国〔一〕     楚之先,出自帝颛顼〔二〕。其裔孙曰陆终,娶于鬼方氏,是谓女溃〔三〕,盖孕而三年不育,启其左胁,三人出焉,启其右胁,三人又出焉〔四〕;其六曰季连〔五〕,是为芊〔六〕。其后有鬻熊子,为文王师〔七〕。成王举文、武懃劳〔八〕,而封熊绎于楚,食子男之采,其十世称王。怀王信任〔九〕佞臣上官、子简〔一0〕,斥远忠臣;屈原作离骚之赋,自投汨罗〔一一〕。王〔一二〕因为张仪〔一三〕所欺,客死于秦。到王负刍〔一四〕,遂为秦所灭。百姓哀之,为之语曰:“楚虽三户,亡秦必楚。〔一五〕”自颛顼至负刍六十四世,凡千六百一十六载。   〔一〕 燕策一:“苏代见燕王哙曰:‘凡天下战国七,燕处弱焉。’”文选东京赋:“七雄并争。”薛综注:“七雄,韩、魏、赵、燕、齐、楚、秦也。”盖世言战国,大抵以七为具,此述当时各国兴废,而不及秦,盖应氏别有新秦一篇,故此不复及之也。   〔二〕 史记楚世家作“楚之先祖,出自帝颛顼”,有“祖”字。器案秦本纪:“秦之先,帝颛顼之苗裔。”越世家:“其先,禹之苗裔。”赵世家:“赵之先,与秦共祖。”“先”下皆无“祖”字;应氏此文,即本史记,亦无“祖”字,今本史记有“祖 ”字,疑出后人妄增。   〔三〕 “溃”原作“渍”,今据拾补校改。拾补云:“‘渍’讹,古今人表、水经注皆作 ‘溃’,大戴礼作‘隤’,世本作‘嬇’。”翟云升校正古今人表引一本作“女渍”,与此误同。   〔四〕 拾补曰:“‘又’疑衍。” 器案楚世家正义:“陆终娶鬼方氏之妹,谓之女嬇,产六子,孕而不毓,三年,启其右胁,六人出焉。”说与此异。   〔五〕 楚世家:“一曰昆吾,二曰参胡,三曰彭祖,四曰会人,五曰曹姓,六曰季连。”   〔六〕 拾补曰:“‘是’与‘氏’ 同。”器案:“是”之作“氏”,说详王氏经传释词九,三国志吴书是仪传:“本姓氏,孔融嘲云:‘氏字民无上。’因改为是。”即其比也。   〔七〕 汉书艺文志诸子略道家:“ 鬻子二十二篇。”本注:“名熊,为周师,自文王以下问焉,周封为楚祖。”文心雕龙诸子篇:“至鬻熊知道,而文王谘询,余事遗文,录为鬻子。子自肇始,莫先于兹。”   〔八〕 楚世家“懃劳”之下有“之后嗣”三字,义较明晰。名贤氏族言行类稿一引熊克家谱:“鬻熊为文王师,着书一卷,号鬻熊子。成王时,举文、武勤劳之后嗣,而以子男之田,封鬻熊曾孙绎于楚,是为楚子熊绎也。”   〔九〕 “怀王”下原无“信任”二字,拾补曰:“‘怀王’下当有‘信任’二字。”今据补。   〔一0〕“简”原作“简”,吴本、程本、汪本作“兰”,钟本作“ 简”,今据改。拾补曰:“‘简’ 讹,案兰与椒,明见离骚,不合有异名,今从程本。” 徐友兰拾补识语曰:“案‘简’当为‘简’,汉人书艸竹通用,简即兰别字,毛公诗传:‘简,兰也。’二见,以今字释古字也。”器案:从间从阑之字古多混,墨子备穴篇:“堞高六尺,部广四尺,皆为弩简格。”旧注:“简同阑。”韩非子难三篇:“吾闻庞●氏之子不孝。”论衡非韩篇作“龙□是”,孔丛子公仪篇作“龙栏氏”。史记高纪:“则使龙且、周兰往击之。”集解:“徐广曰:‘兰一作简。’”后汉书袁术传:“奔其部曲陈简、雷薄于灊山。”三国志魏书袁术传作“陈兰 ”,俱其证。   〔一一〕程本“罗”作“●”,涉上文“汨”字偏旁而误增。水经湘水注:“汨水又西为屈潭即汨罗渊也,屈原怀沙自沉于此,故渊潭以屈为名。盖贾谊、史迁皆尝经此,弭楫江波,投吊书于渊。渊北有屈原庙。”   〔一二〕“王”原作“水”,程本作 “王”,今从之。拾补曰:“‘ 王’属下句,是。”   〔一三〕汉书武纪注,应劭曰:“张仪为秦昭王相,为衡说以抑诸侯。”   〔一四〕郎本、程本、郑本“到”作 “至”。   〔一五〕史记项羽本纪:“夫秦灭六国,楚最无罪。自怀王入秦不反,楚人怜之至今,故楚南公曰:‘楚虽三户,亡秦必楚也。’”集解:“瓒曰:‘楚人怨秦,虽三户犹足以亡秦也。’”索隐:“臣瓒与苏林解同。”张耒宛丘题跋一以此为楚甘公说楚语,盖甘、南音近之误。器案:三户或举地名以实之,失之凿矣。三户自以人言,盖言怨毒之于人深耳。北齐书文宣纪:“天保七年诏曰:‘三户之民,空张郡目。’ ”亦囿于旧说耳。     燕召公奭,与周同姓〔一〕;武王灭纣,封召公于燕〔二〕;成王时,入据三公,出为二伯,自陕以西,召公主之〔三〕,当农桑之时,重为所烦劳〔四〕不舍乡亭〔五〕,止于棠树之下〔六〕,听讼决狱,百姓各得其所。寿百九十余乃卒〔七〕。后人思其德美〔八〕,爱其树而不敢伐,诗甘棠之所作也〔九〕。九世称侯,八世称公,十世称王。到王喜,为秦所灭。燕外迫蛮、貊〔一0〕,内笮齐、晋〔一一〕,崎岖彊国之间,最为弱小,几灭者数矣;然社稷血食〔一二〕者八九百载,于姬姓独后亡:非盛德之遗烈,岂其然乎!   〔一〕 梁玉绳史记志疑曰:“谷梁庄三十年传云:‘燕,周之分子也。’白虎通王者不臣章:‘召公,文王子。’论衡气寿篇:‘召公,周公之兄。’书、诗疏及诗、礼(乐记)释文引皇甫谧曰:‘ 文王庶子。’书君奭疏及史记集解引谯周曰:‘周之支族。’皇甫之说本白虎通、论衡,然不可信。孔颖达、陆德明并言左传富辰数文昭十六国无燕,则召公必非文王子,斥士安为谬。盖既为周同姓,称分子也,称支族也可。”左暄三余偶笔一曰:“谷梁传曰:‘燕,周之分子也。’分子者,犹曲礼之言支子,大传之言别子也。逸周书作雒解:‘三叔及殷、东徐、奄及熊、盈以略,周公、召公,内弭父兄,外抚诸侯。’祭公解:‘王曰,我亦维有若文祖、周公,暨列祖召公。’此召公为文王子之确证。白虎通曰:‘子得为父臣者,不遗善之义也。诗云:文、武受命,召公维翰。召公,文王子也。’则召公为文王子,汉人已明言之;皇甫谧帝王世纪以为文王庶子,盖本谷梁氏‘燕,周之分子’,故云然,非无据也。司马迁云:‘召公与周同姓。’按史记于毕公亦云‘与周同姓’,亦可谓毕公非文王子哉?’器案:梁、左说是,汉书古今人表亦云‘周同姓’。分子即别子,古别字作●,形与分近而致误。   〔二〕 史记燕世家作“北燕”,正义引应劭曰:“南燕,姞姓之国,黄帝之后也。”   〔三〕 公羊传隐公五年:“自陕而东者,周公主之;自陕而西者,召公主之。”何休注: “陕者,盖今弘农陕县是也。”白虎通封诸侯篇:“王者所以有二伯者,分职而后授政,欲其亟成也。王制曰:‘ 八伯各以其属,属于天子之老二人,分天下以为左右,曰二伯。’诗云:‘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春秋公羊传曰:‘自陕以东,周公主之;自陕以西,召公主之。’不分南北何?东方被圣人化日少,西方被圣人化日久,故分东西,意圣人主其难,贤者主其易,乃俱致太平也;又欲令同有阴阳寒暑之节,共法度也。所以分陕者,是国中也,若言面八百四十国也。”又巡狩篇:“三岁一闰,天道小备;五岁再闰,天道大备。故五年一巡守;三年二伯出述职黜陟;一年物有终始,岁有所成,方伯行国;时有所生,诸侯行邑。传曰:‘ 周公入为三公,出作二伯,中分天下,出黜陟。’诗曰:‘周公东征,四国是皇。’言东征述职,周公黜陟而天下皆正也。又曰:‘蔽芾甘棠,勿翦勿伐,召伯所茇。’言召公述职,亲说舍于野树之下也。”凌曙公羊问答曰:“郡国志:‘陕县有陕陌,二伯所分。’括地志:‘陕原,在陕州陕县西南二十五里,分陕从原为界。’集古录:‘ 陕州石柱,相传以为周、召分陕所立,以别地里。’御览引十道志云:‘陕州陕郡,禹贡豫州之域,周为二伯分陕之地,即古虢国。’”器案水经河水注四:“河南,即陕城也,昔周、召分伯,以此城为东西之别。”   〔四〕 拾补曰:“‘所’字衍。” 器案诗甘棠郑笺:“召伯听男女之讼,不重烦劳百姓,止舍小棠之下而听断焉。”重犹难也,见汉书元纪注,蜀石经“重”上无“不”字,是,此亦云“重为烦劳” ,皆可证今本郑笺之误。   〔五〕 续汉书百官志五:“列侯所食县为侯国。”本注:“承秦爵二十等为彻侯,……功大者食县,小者食乡亭。”御览一九四引风俗通:“谨案春秋国语:‘疆有寓望。’谓今亭也,民所安定也。亭有楼。从高省,丁声也。汉家因秦,大率十里一亭。亭,留也,今语有亭待,盖行旅宿食之所馆也。亭亦平也,讼诤,吏留辨处,勿失其正也。”   〔六〕 拾补曰:“文选为宋公脩楚元王墓教注作‘止甘棠之下’。”器案集注本引与今本同。初学记一七、御览四0二引乐纬声动仪:“召公,贤者也,明不能与圣人分职,常战栗恐惧,故舍于树下而听断焉,劳身苦体,然后乃与圣人齐,是故周南无美,而召南有之也。”今案此说召公舍止树下听断之故,亦汉师遗说也。   〔七〕 论衡气寿篇:“邵公,周公之兄也,至康王之时,尚为太保,出入百有余岁矣。” 又曰:“传称邵公百八十。”赵岐孟子尽心篇上注:“ 寿若召公。”竹书纪年:“周康王二十四年,召康公薨。”全祖望经史问答曰:“康王即位之后,召公不见,则已薨矣。周初诸老,无及昭王之世者,若百八十,则及胶舟之变矣,当是传闻之误。”   〔八〕 文选王元长永明九年策秀才文集注引无“美”字。   〔九〕 此鲁诗说也,韩诗外传一、说苑贵德篇说此义略同。燕世家:“召公巡行乡邑,有棠树,决狱政事其下,自侯伯至庶人,各得其所,无失职者。召公卒而民人思召公之政,怀棠树不敢伐,哥咏之,作甘棠之诗。”又商君传集解引新序:“昔周、召施善政,及其死也,后世思之,‘蔽芾甘棠’之诗是也。尝舍于树下,后世思其德,不忍伐其树,况害其身乎?”汉书王吉传:“昔召公述职,当民事时,舍于棠下而听断焉。是时,人皆得其所。后世思其仁恩,至乎不伐甘棠--甘棠之诗是也。”   〔一0〕燕世家“外”作“北”,王念孙据此校改。   〔一一〕笮迫同义,汉书王莽传下: “迫笮青、徐盗贼。”说文竹部:“笮,迫也。”   〔一二〕燕世家:“太史公曰:‘召公奭可谓仁矣!甘棠且思之,况其人乎!燕北迫蛮、貉,内措齐、晋,崎岖彊国之间,最为弱小,几灭者数矣;然社稷血食者八九百岁,于姬姓独后亡,岂非召公之烈耶!’”应氏此文本之。汉书高纪下:“使其社稷不得血食。”师古曰:“祭者尚血腥,故曰血食也。”     韩之先,与周同姓。武子事晋献公,封于韩原,因以为姓。韩厥因卜者之繇,陈成季之功〔一〕,绍赵氏之孤,建程婴之义,为晋名卿,寔天所相〔二〕。其四代,始与赵、魏俱得列为诸侯矣〔三〕。五世称王,到王安,为秦所灭。   〔一〕 左传成公八年:“韩厥言于晋侯曰:‘成季之勋,宣孟之忠,而无后,为善者其惧矣。三代之令王,皆数百年保天之禄;夫岂无辟王,赖前哲以免也。周书曰:不敢侮鳏寡。所以明德也。’乃立武而反其田焉。”杜注:“成季,赵衰。”案赵世家:“晋襄公之六年,而赵衰卒,谥为成季。”则成乃谥也。   〔二〕 史记韩世家:“晋景公十七年病,卜,大业之不遂者为祟。韩厥称赵成季之功,今后无祀,以感景公。景公问曰:‘尚有世乎?’厥于是言赵武,而复与故赵氏田邑,续赵氏祀。”案此事又见说苑复恩篇、新序节士篇、论衡吉验篇,而左传成公八年疏云:“于时,晋君明臣强,无容有岸贾辄厕其间,得如此专恣。”史通申左篇、容斋随笔十、困学纪闻一一、赵翼廿二史札记、梁玉绳史记志疑皆谓程婴、杵臼事不可信。   〔三〕 史记韩世家:“太史公曰: ‘韩厥之感晋景,绍赵氏之孤子武,以成程婴、公孙杵臼之义,此天下之阴德也。韩氏之功,于晋未观其大者,然与赵、魏终为诸侯十余世,宜乎哉!’”     魏之先,毕公高之后也。毕公与周同姓,武王灭纣,封高于毕,因以为姓。其裔孙曰毕万,事晋献公;献公伐魏,灭之,以封万。卜偃曰:‘毕万之后必大。万,盈数;魏,大名也。天子曰兆民,诸侯曰万民;今名之大〔一〕,以从盈数〔二〕,以是有众,不亦宜乎!〔三〕’其六世称侯,侯之孙称王,到王假,为秦所灭。   〔一〕 左传闵公元年同,史记晋世家、魏世家“名”并作“命”,名、命古通。   〔二〕 魏世家“盈”作“满”,避汉惠帝刘盈讳改。史记索隐述赞云:“毕公之苗,因国为姓,大名始赏,盈数自正。”刘子新论鄙名章:“昔毕万以盈大会福。”   〔三〕 此二句,左传、史记俱作“ 其必有众”。     赵之先,与秦同祖〔一〕。其裔孙曰造父,幸于周穆王〔二〕,为御骅骝、騄耳之乘,西谒西王母〔三〕,东灭徐偃王,日驰千里;〔四〕帝念其功,赐以赵城,因以为姓。子叔带始去周事晋〔五〕。其后,简子地过于诸侯,权重于晋君。简子疾,五日,不知人;大夫皆惧,呼医扁鹊视之。出,董安于问扁鹊〔六〕,曰:“血脉治也,勿怪。昔秦穆公尝如此,七日而寤〔七〕,寤之日,告公孙支与子舆〔八〕曰:‘我之帝所,甚乐。吾所以久者,适有学也〔九〕。帝告我:晋国且大乱,五世不安〔一0〕,其后将霸,未老而死;霸者之子,且令国男女无别。〔一一〕’公孙支书而藏之,秦策于是出〔一二〕。夫献公之乱,文公之霸,而襄公之败秦师于殽〔一三〕,而归纵淫:此子之所闻。今主君〔一四〕之病与之同,不出三日,病必闲〔一五〕,有言也。”居二日半,简子寤,语大夫曰:“我之帝所乐〔一六〕,与百神游于钧天广乐于九奏万舞〔一七〕,不类三代之乐,其声动心。有一熊欲援我,帝令我射之〔一八〕,中,熊死。有罴来,我又射之,中,罴死。帝甚嘉之,赐我二笥,皆有副〔一九〕。吾见儿在帝侧,属我翟犬〔二0〕,曰:‘及汝子之壮也,以赐之。’帝告我:‘晋国且衰,七世而亡〔二一〕,嬴姓将大,败周人于范魁之西,亦不能有也。〔二二〕’”董安于受言而藏之〔二三〕,以扁鹊之言告简子〔二四〕,赐扁鹊田四万亩。他日,简子出,有人当道〔二五〕,辟之不去〔二六〕,从者将刃之〔二七〕,当道者曰:“吾欲有谒于主君。〔二八〕”从者以闻,简子召之曰:“嘻,吾有所见子晰也!〔二九〕”当道者曰:“ 屏左右,愿有以谒。”简子屏人。当道者曰:“主君之病〔三0〕,臣在帝侧。”简子曰:“然。子之见我何为?”当道者曰:“帝令主君射熊罴,皆死。”简子曰:“是且何也?”当道者曰:“晋国且大难,主君首之,帝令主灭二卿,夫熊罴皆其祖也。”简子曰:“帝赐我二笥皆有副,何也?”当道者曰:“主君之子,将克二国于翟,皆子姓也。〔三一〕”简子曰:“吾见儿在帝侧,属我一翟犬〔三二〕,曰:‘及汝子之长以赐之。’夫儿何说以赐翟犬?〔三三〕”当道者曰:“儿,主君之子也,翟犬,代之先也,主君之子,其必有代〔三四〕。及主君之后嗣,且有革政〔三五〕而胡服,并二国于翟。”简子问其姓而延之以官,当道者曰:“臣野人,致帝命耳。”遂不见。无几,范、中行作乱,简子灭之,此熊之效应也。简子卒,无恤立,是为襄子。智伯攻襄子,襄子奔保晋阳〔三六〕,原过从,后,至王泽〔三七〕,见三人,自带以上不可见〔三八〕,与原过竹二节〔三九〕,莫通,曰〔四0〕:“为我以是遗赵无恤。”原过既至,以告。襄子〔四一〕斋三日,亲自剖竹,有朱书曰:“无恤,余霍太山阳侯天使〔四二〕,三月丙戌,余将使汝灭智氏〔四三〕,亦立我百邑〔四四〕,余将使赐若林胡之地;至于后世,且有伉王,赤黑,龙面鸟属〔四五〕,须眉髭髯,大膺大匈,脩下而冯上〔四六〕,左任介乘〔四七〕,奄有河宗〔四八〕,至于休溷、诸□〔四九〕,南伐晋别〔五0〕,北灭黑姑。〔 五一〕”襄子再拜,受三神之令。三国攻晋阳,岁余,乃以汾水灌其城〔五二〕,城不没者三板。城中悬釜而炊,易子而食。张孟谈乃夜出见韩、魏,韩、魏反与合谋而灭智氏〔五三〕,共分其地。于是赵北有代,南并知山〔五四〕,遂祀三神于百邑,使原过主霍太山〔五五〕。至武灵王,竟胡服骑射,辟地千里。到王迁〔五六〕,信秦反间之言,杀其良将李牧,而任赵括〔五七〕,遂为所灭。此童谣曰:“赵为号,秦为笑,以为不信,视地上生毛。〔五八〕”   〔一〕 史记陆贾列传:“秦任刑法不变,卒灭赵氏。”集解:“骃案:赵氏,秦姓也。” 索隐:“案韦昭云:‘秦,伯益后,与赵同出蜚廉,至造父,有功于缪王,封之赵城,由此一姓赵氏。’”汉书陆贾传郑氏注:“秦之先造父,封于赵城,其后以为姓。”器案:由于秦、赵同祖,故后世或称秦为赵,如文选曹子建求自试表:“绝缨盗马之臣赦,楚、赵以济其难。”李善注引吕氏春秋爱士篇秦穆公失右服事说盗马;御览八0六引河图天灵,称祖龙为赵王政:此秦而谓之赵者。或称赵为秦,如文选王元长永明九年策秀才文:“访游禽于绝涧,作霸秦基。”李善注引韩非子内储说上董阏于为赵上地守事,云:“赵与秦共祖,虽赵亦号曰秦。”此赵而谓之秦者。文选左太冲魏都赋:“ 亿若大帝之所兴作,二嬴之所曾聆。”李善注:“史记曰:‘赵氏之先,与秦同祖。’然则秦、赵同姓,故曰二嬴也。”此则秦、赵又皆称为嬴矣。   〔二〕 “幸”字原无,史记赵世家作“造父幸于周穆王”,日本翻刻钟本,于“于”字上傍添“幸”字,是,今据订补。   〔三〕 赵世家:“缪王使造父御,西巡狩,见西王母,乐之忘归。”竹书纪年:“周缪王十七年,西征,见西王母。”穆天子传三:“ 穆王觞西王母于瑶池之上。西征,至于昆仑之丘,见西王母。”   〔四〕 此据赵世家为说,秦本纪同,潜夫论志氏姓篇亦据史记为说。案竹书纪年:“周穆王十三年秋,徐戎侵洛。冬十月,造父御王入于宗周。十四年,王帅楚子伐徐戎,克之。”博物志七引徐偃王志曰:“徐君宫人,娠而生卵,以为不祥,弃之水滨。独孤母有犬名鹄苍,猎于水滨,得所弃卵,衔以东归。独孤母以为异,覆暖之,遂沸成儿,生时正偃,故以为名。徐君宫中闻之,乃更录取。长而仁智,袭君徐国。后鹄苍临死,生角而九尾,实黄龙也;偃王又葬之徐界中,今见有狗垄。偃王既主其国,仁义着闻,欲舟行上国,乃通沟陈、蔡之间,得朱弓矢,以己得天瑞,遂因名为弓,自称徐偃王,江、淮诸侯皆伏从--伏从者三十六国。周王闻之,遣使乘驿,一日至楚,使伐之。偃王仁不忍斗害其民,为楚所败,逃去彭城武原县东山下,百姓随之者以万数,后遂名其山为徐山。山上立石室,有神灵,民人祈祷,今皆见存。”后汉书东夷传:“ 后徐夷僭号,乃率九夷以伐京周,西至河上。穆王畏其方炽,乃分东方诸侯,命徐偃王主之。偃王处潢池东,地方五百里,行仁义,陆地而朝者三十有六国。穆王后得骥騄之乘,乃使造父御以告楚,令伐徐,一日而至;于是楚文王大举兵而灭之。偃王仁而无权,不忍斗其人,故致于败,乃北走彭城武原县东山下,百姓随之者以万数,因名其山为徐山。”传说相同。但韩非子五蠹篇、淮南子说山篇、说苑指武篇、楚辞七谏皆以为伐徐者楚文王,而淮南子人间篇又以为楚庄王,盖所闻异辞也。   〔五〕 “去”原作“生”,拾补据史记校改,今从之。案赵世家自造父已下六世至奄父,奄父生叔带;是叔带去造父已七世矣。“子”字疑,或 “叔带”上为“奄父子”或“奄父生”三字。   〔六〕 史记扁鹊传文。日本古钞本、三条本及赵世家、论衡纪妖篇俱重“扁鹊”二字,当据补。   〔七〕 “七日而寤”,史记封禅书、汉书郊祀志上作“五日不寤”。   〔八〕 公孙支,字子桑。子舆即子车。庄子大宗师有“子舆与子桑友”之说。   〔九〕 “也”,程本、郑本作“者 ”,未可据,史记、论衡俱作“ 也”。   〔一0〕梁玉绳曰:“‘五世’当是 ‘三世’,盖晋献公、惠公、怀公也。”   〔一一〕赵世家作“霸者之子且令而国男女无别”,扁鹊传同。器案:男女无别,即下文所谓“襄公从淫”是也。   〔一二〕此用扁鹊传文,赵世家作“ 秦谶于是出矣”。封禅书:“秦缪公立,病卧五日不寤,寤乃言:‘梦见上帝,上帝命缪公平晋乱。’史书而记藏之府。”汉书郊祀志同。文选西京赋:“昔者,大帝悦秦缪公而觐之,飨以钧天广乐,帝有醉焉,乃为金策,锡用此土,而翦诸鹑首。”李善注:“虞喜志林曰:‘喭曰:天帝醉,秦暴金误陨石坠。谓秦缪公梦天帝奏钧天广乐,已有此喭。’列仙传赞:‘秦缪公受金策,祚世之业。’”御览十三、八七二、九二二引尚书中候:“维天降纪,秦伯出狩,至于咸阳;天震大雷,有火流下,化为白雀,衔箓丹书,集于公车,曰:‘秦伯霸也。’”言穆公之霸,与此言秦策事同。习学记言谓:“此医师之语,不足信也。”   〔一三〕“而襄公之败秦师于殽”,拾补云:“‘之’字衍。”器案:史记、论衡俱无“之 ”字。   〔一四〕器案:通鉴一注:“春秋以来,大夫之家臣谓大夫曰主。”寻左传宣公二年:“锄麑曰:‘不忘恭敬,民之主也。’”谓赵盾也。昭公五年:“晏子谓子罕:‘能用善人,民之主也。’”皆谓大夫曰主。其后,诸侯之大夫有化家为国者,亦相沿称主或主君,盖所以别于周室封建之诸侯耳。左传昭公二十九年,齐侯使高张唁公称主君,杜预注云:“比公于大夫。”史记鲁世家:“齐景公使人赐昭公书,自谓主君。”集解引服虔曰:“大夫称主,比公于大夫,故称主君。”战国策魏策:“魏婴觞诸侯于范台,……鲁君曰:‘……主君之尊,仪狄之酒也;主君之味,易牙之调也。’”史记甘茂传:“乐羊拔中山,魏文示之谤书。乐羊曰:‘此非臣之功也,主君之力也。’”吕氏春秋爱士篇:“赵简子有两白骡,而甚爱之。阳城胥渠处广门之官,夜款门而谒曰:‘主君之臣胥渠有疾。’” 治要及册府元龟七三二引高诱注俱云:“大夫称主君。 ”晋语载乐氏之臣辛俞曰:“三世仕家,君之;再世以下,主之。”然则魏、赵、韩三家盖以大夫而为诸侯,故称主君。左传载齐侯唁鲁昭公之辞,子家子以为“齐卑君矣”即指斥鲁君为主君耳。在等级制度严明时代,此种称谓,极有分寸,故当时慎之如此。   〔一五〕“病必间”下,拾补据史记补“间必”二字。器案:论衡亦有“间必”二字。又案论语子罕篇:“病间。”注:“少差曰间。”礼记文王世子篇:“旬有二日乃间。”注:“间犹瘳也。”疏云:“ 病重时,病常在身,无少间空隙;病今既损,其间有空隙,故云间。”   〔一六〕史记、论衡“乐”上有“甚 ”字。   〔一七〕拾补曰:“‘于’字衍。” 器案列子周穆王篇:“清都紫微,钧天广乐,帝之所居。”说与此异。   〔一八〕“帝令我射之”,原无“帝令我”三字,拾补据史记校补。器案:论衡纪妖、奇怪二篇亦有此三字,与下文当道者说合,今据补。   〔一九〕谓笥中之策,皆有副贰之本也。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 臧诸宗庙,副在有司。”师古曰: “副,贰也。其列侯功籍,已臧于宗庙,副贰之本,又在有司。”   〔二0〕拾补据史记校作“帝属我翟犬”。器案论衡纪妖篇同。   〔二一〕“七”原作“十”,拾补据史记校改作“七”。器案正义云:“谓晋定公、出公、哀公、幽公、烈公、孝公、静公为七世。”今据改正。论衡纪妖篇亦误为“十世”。   〔二二〕赵世家此下尚有“今余思虞舜之勋,适余将以其胄女孟姚配而七世之孙”二十一字,论衡纪妖篇亦有,扁鹊传无文,此从扁鹊传也。   〔二三〕“而”下,史记、论衡纪妖篇并有“书”字。   〔二四〕史记、论衡纪妖篇并重“简子”二字。   〔二五〕“人”字,论衡奇怪篇作“ 鬼”,下同。   〔二六〕器案左传成公二年:“辟女子。”杜注:“使辟君也。”又五年:“伯宗辟重,曰辟传。”孟子离娄下:“行辟人可也。”赵注:“辟除人,使卑辟尊也。”吕氏春秋举难篇:“辟任车。”义并同。周礼大司寇:“使其属□。”郑注:“故书□作避。杜子春云:‘ 避当为辟。’玄谓:‘□,止行也。’”又乡士:“大祭祀、大丧纪、大军旅、大宾客,则各掌其乡之禁令,帅其属夹道而跸。三公若有邦事,则为前驱而辟;其丧纪亦如之。”据此诸义,则辟读为跸或□,谓已来者挥之去,将来者止之行也。   〔二七〕原作“从者将刃”,拾补据史记校作“从者怒,将刃之”。案论衡纪妖篇作“从者将拘之”,今参校补“之”字。   〔二八〕“欲有”,原作“有欲”,拾补校作“欲有”。器按史记、论衡纪妖篇正作“欲有 ”,今据乙正。   〔二九〕陈仁锡史铨曰:“晰,明也,谓梦中明见子耳。”顾炎武、徐孚远、钱大昕、俞正燮说同,索隐谓“其名曰子晰”者,非是。论衡“晰” 作“游”,亦形近之误。   〔三0〕论衡“曰”下有“日者”二字,史记日本古钞本、三条本,“日者”二字在“病” 字下,当据补。   〔三一〕正义谓:“代及智氏也。” 器案:据下文,则谓范氏、中行氏也。   〔三二〕“属”上,史记、论衡纪妖篇有“帝”字,当据补。“我”字,元本残缺,今据朱藏元本及余本补。   〔三三〕“说”字,论衡纪妖篇同,史记作“谓”。   〔三四〕“其”字,史记、论衡纪妖篇作“且”。   〔三五〕左传襄公十四年:“失则革之。”杜注:“革,更也。”   〔三六〕“奔”下原有“之”字,拾补以为衍文,今据删。   〔三七〕水经汾水注:“浍水又西,至王泽,注于汾水。晋智伯瑶攻赵襄子,襄子奔保晋阳。原过后至,遇三人于此泽,自带以下不见,持竹节与原过曰:‘为我遗无恤。’原过受之于是泽,所谓王泽也。”案:王泽在今山西新绛县西南七里。   〔三八〕“自带以上不可见”,史记、论衡纪妖篇俱作“自带以上可见,自带以下不可见” ,水经注作“自带以下不见”,此疑当从水经注改“上 ”为“下”,或从史记、论衡订补耳。   〔三九〕“原”何本误“言”,又“ 二”作“三”。朱筠曰:“案节有二,以蔽上下,中藏朱书,不必三也,当从大德本作‘二’。”   〔四0〕原无“曰”字,史记、论衡纪妖篇俱有,今据补。   〔四一〕史记、论衡纪妖篇俱重“襄子”二字。   〔四二〕“天使”,原作“大吏”,今据史记校改。史记并重“山”字。水经汾水注:“原过水西阜上有原过祠。怀道协灵,受书天使。”天使为春秋、战国时习言之神道,左传宣公三年:“燕姞梦天使与己兰。”又成公五年:“婴梦天使谓己。”皆其证。论衡作“天子”非是。水经汾水注云:“汾水又南与彘水合。水出东北太岳山,禹贡所谓岳阳也,即霍太山矣。”太平寰宇记四三:“霍山一名太岳,在县(霍邑)东三十里,禹贡曰:‘壶口、雷首,至于太岳。’郑康成注:‘今河东彘县有霍太山,周礼职方氏冀州镇曰霍山是也。’”   〔四三〕“灭”上原有“及”字,拾补校“及”作“反”。拾补识语云:“案此字当去,史记亦作‘反’,皆因下‘反灭’衍也。”案论衡正无“ 及”字,今据删。   〔四四〕“百邑”原作“三百邑”,史记、论衡俱作“百邑”,下文亦作“百邑”,水经汾水注:“观阜,故百邑也。”作“百邑”是,今据删正。   〔四五〕“属”,当从史记作“噣” 。   〔四六〕“脩下而冯上”,史记无“ 上”字,李笠曰:“‘冯’下,当依风俗通补‘上’字,上句‘大膺大□’对举,下句‘左衽介乘’亦对举,此句亦当以‘脩下’与‘冯上’对也。上文‘龙面而鸟噣’,与此句同一例。文选吴都赋:‘洲渚冯隆。’刘注:‘冯隆,高貌。’盖谓伉王下体长而上体高耳。”   〔四七〕“任”,史记作“衽”。方苞曰:“介,甲也。此指武灵王变服习骑射事。左衽,变服也;介乘,谓甲而乘马习骑射。”   〔四八〕“河宗”,原作“河室”,今据史记校改。正义云:“穆天子传云:‘河宗之子孙则(当作“□”)柏絮。’按在龙门河之上流,岚、胜二州之地也。”器案:穆天子传见卷一。尚书尧典:“ 禋于六宗。”贾逵曰:“六宗,谓日宗、月宗、星宗、岱宗、海宗、河宗也。”   〔四九〕“□”,史记作“貉”,正义曰:“音陌,自河宗、休溷、诸貉,乃戎、狄之地也。”   〔五0〕正义曰:“赵南伐晋之别邑,谓韩、魏之邑也。”   〔五一〕正义曰:“亦戎国。”   〔五二〕“以”,史记作“引”。   〔五三〕御览八九六、事类赋八引汲冢琐语:“智伯既败,将出走,梦火见于西方,乃出奔秦;又梦火见于南方,遂奔楚也。”则智伯又未身死也,姑存之以待质疑。   〔五四〕“知山”,史记作“知氏” 。   〔五五〕正义曰:“括地志云:‘三神祠,今名原过祠,今在霍山侧也。’”水经汾水注: “彘水又西流迳观阜北,故百邑也。原过之从襄子也,受竹书于王泽,以告襄子:‘襄子斋三日,三月丙戌,余将使汝反灭智氏,汝亦立我于百邑也。’襄子拜受三神之命,遂灭智氏,祠三神于百邑,使原过主之。世谓其处为观阜也。”案太平寰宇记四三:“观堆祠在霍邑县东南三十里,堆高三丈,周回十里,俗谓其处为观阜。”观阜,今名观□峰,在山西霍县霍山北。   〔五六〕“王迁”,史记作“幽缪王迁”,集解曰:“徐广曰:‘又云湣王。’世本云:‘ 孝成王丹生悼襄王偃,偃生今王迁。’年表及史考,赵迁皆无谥。”器案太史公曰:“吾闻冯王孙曰:‘赵王迁,其母倡也。’”冯唐传亦作“赵王迁”,应氏此文,即本龙门,则史记原作“王迁”,可知。淮南子泰族篇亦云:“赵王迁流于房陵。”而“幽缪王”,赵策作 “幽王”,列女传赵悼倡后传作“幽闵”、此皆索隐所谓“人臣窃追谥之”者也,不足据。史通疑古篇作“赵王嘉迁于房陵”,大误。   〔五七〕拾补曰:“钱云:‘括与牧不同时,此应氏误。’”拾补识语曰:“‘括’当为‘ 匆’。”札移曰:“案代李牧者,史记赵世家作‘赵匆 ’,李牧传及战国策赵策又作‘赵葱’,疑应氏本作‘ 葱’,或作‘总’,‘总’俗书作‘捴’,与‘括’形近,因误而为‘括’,此传写之失,非仲远之误也。”   〔五八〕史记“上”作“之”。其文云:“王迁六年,大饥,民讹言曰:‘赵为号,秦为笑,以为不信,视地之生毛!’”案公羊传宣公十二年: “锡之不毛之地。”何注:“硗埆不生五谷曰不毛。” 文选七命注:“凡地之所生谓之毛。”此盖谓赵受天灾,颗粒不收,而秦人幸灾乐祸也。下二句谓,如谓言之不信,试看地上之出产如何也。     陈完字敬仲,陈厉公之子也〔一〕。初,懿氏卜妻之〔二〕,其繇〔三〕曰:“是谓‘凤凰于飞,和鸣锵锵〔四〕。有妫之后〔五〕,将育于姜〔六〕。五世其昌,并于正卿;八世之后,莫之与京〔七〕。’”周史有以周易筮之〔八〕,遇观之否〔九〕,曰:“是谓‘ 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一0〕’此其代陈有国乎!不在此,其在异国〔一一〕;非此其身,在其子孙〔一二〕:光远而自他有耀者也〔一三〕。”厉公为蔡所灭杀〔一四〕,国内乱;完奔于齐,齐侯以为卿,辞曰:“羁旅之臣〔一五〕,幸若获宥,及于宽政,赦其不闲教训,而免诸罪戾,弛于负檐〔一六〕,君之惠也,所获多矣;敢辱高位,以速官谤。诗云:‘翘翘车乘,招我以弓;岂不欲往,畏我友朋。〔一七〕’”使为工正〔一八〕。饮桓公酒,乐〔一九〕,曰:“以火。〔二0〕”辞曰:“臣卜其昼,未卜其夜,不敢。〔二一〕”君子曰〔二二〕:“酒以成礼,弗继以淫〔二三〕,义也。以君成礼,弗纳于淫,仁也。”桓公嘉之,爱敬日新,位比高、国〔二四〕,始食田采,姓田氏焉〔二五〕。六世田成杀简公〔二六〕。其三世曰和,迁康公于海上,食一城以祠太公以下〔二七〕。后魏文侯乃使使言周天子及诸侯,列言于周室〔二八〕。其孙曰威王〔二九〕。到王建用后胜之计〔三0〕,又宾客多受秦金,劝王朝秦,不脩战备,〔三一〕秦兵平步入临灾〔三二〕,民无敢格者,迁王建于共。国人歌之曰:“ 松耶柏耶,亡建共者客耶!〔三三〕”疾建用客之不详也〔三四〕。   〔一〕 史记陈杞世家、田敬仲世家俱谓厉公名佗,左传则谓厉公名跃,集解、索隐引谯周所谓“世家与传违”也。   〔二〕 二世家俱谓齐懿仲。汉书文纪注引应劭曰:“卜,以荆灼龟。”   〔三〕 汉书文纪:“占曰:‘大横庚庚云云。’”李奇曰:“占谓其繇也。”师古曰:“ 繇音丈救反,本作籀,籀,书也,谓读卜辞。”   〔四〕 左传庄公二十二年杜注:“ 雄曰凤,雌曰皇,雌雄俱飞,相和而鸣锵锵然也,犹敬仲夫妻有声誉。”   〔五〕 杜注曰:“妫,陈姓。”御览一六八引颖容曰:“舜居西城,本曰妫汭。”汉书地理志:“汉中郡:西城。”应劭曰:“世本:‘妫虚,在西城北,舜之居。’”   〔六〕 杜注:“姜,齐姓。”左传隐公八年:“不为夫妇,何以能育。”   〔七〕 陈世家集解引服虔曰:“言完后五世,与卿并列。”左传疏云:“与卿并,为上大夫也。”又集解引贾逵曰:“京,大也。”正义谓五世为陈无宇,八世为田常。   〔八〕 田世家太史公曰:“盖孔子晚而喜易,易之为术,幽明远矣,非通人达才,孰能注意焉。故周太史之卦田敬仲完,占至十世之后,及完奔齐,懿仲卜之亦云。”则谓懿氏卜妻,亦以易占之耳。   〔九〕 史记陈世家集解引贾逵曰: “坤下巽上,观;坤下干上,否;观爻在六四,变而之否。”论衡卜筮篇:“卜曰逢,筮曰遇。”   〔一0〕史记陈世家集解:“杜预曰:‘此周易观卦六四爻辞也。易之为书,六爻皆有变象,又有互体,圣人随其义而论之。’易正义云:‘居观在近,而得其位,明习国之礼仪,故宜利宾于王庭,为王宾也。’否卦义曰:‘否,闭之也,非是人道交通之时,不利君子为正也。上下不交,而天下无国也。言利宾于王庭,值无国之世,故刺君子为不正,必代君有国。’”   〔一一〕史记陈世家正义:“六四爻变,内卦为本国,外卦为异国。”   〔一二〕史记陈世家正义:“内卦为身,外卦为子孙,在外,故知在子孙也。”   〔一三〕汉书叙传幽通赋注引应劭曰:“陈完少时,其父厉公使周史卜得居有齐国之卦也。 ”   〔一四〕拾补曰:“‘灭’衍。”   〔一五〕史记陈世家集解:“贾逵曰:‘羁,寄;旅,客也。’”   〔一六〕朱藏元本、仿元本、吴本、胡本、郎本、程本、钟本、汪本“檐”作“担”。   〔一七〕左传庄公二十二年,杜注云:“逸诗也。翘翘,远貌也。古者,聘士以弓。言虽贪显命,惧为朋友所讥责也。”器案:诗王风汉广疏:“ 庄二十二年左传引逸诗曰:‘翘翘车乘。’即云‘招我以弓’,明其远,故服虔云:‘翘翘,远貌。’”据此,则杜预用服注也。左传昭公二十年:“齐侯田于沛,招虞人以弓,不进,曰:‘先君之田,□以招大夫,弓以招士,皮冠以招虞人。臣不见皮冠,故不进。’”则是以弓招而不往,亦据虞人言之,孟子所谓“以大夫之招招虞人,虞人死不敢往”者是也。   〔一八〕左传庄公二十二年,杜注: “掌百工之官。”   〔一九〕左传庄公二十二年,杜注: “齐桓贤之,故就其家会。据主人之辞,故言饮桓公酒。”器案:此如秦公子针九献飨晋侯之类。   〔二0〕左传庄公二十二年作“公曰:‘以火继之。’”   〔二一〕左传疏引服虔曰:“臣将享君,必卜之,示戒慎也。”又曰:“‘未卜其夜’者,诗云:‘厌厌夜饮,在宗载考。’郑玄云:‘ 考,成也。夜饮之礼,在宗室同姓则成,于庶姓让之则止。’引此敬仲之事云:‘此之谓不成。’是言敬仲非齐同姓,故不敢也。”器案:晏子春秋杂篇“晏子饮景公酒,日暮,公呼具火,晏子辞曰:‘婴已卜其日,未卜其夜。’”条(又见说苑反质篇)言“晏子饮景公酒,令酒必新,家老曰:‘财不足云云。’”此即将享君必卜之类也。   〔二二〕史记十二诸侯年表:“是以孔子明王道,干七十余君,莫能用,故西观周室,论史记旧闻,兴于鲁而次春秋,……以制义法。……七十子之徒,口受其传指,为有所刺讥褒讳挹损之文辞,不可以书见也。鲁君子左丘明惧弟子人人异端,各安其意,失其真,故因孔子史记,具论其语,成左氏春秋。”据此,则春秋内传、外传中之“君子曰”,皆左氏之辞也。隋书魏澹传载魏史义例:“案丘明亚圣之才,发扬圣旨,言‘君子曰’者,无非甚泰,其间寻常,直书而已。”此说得其本柢。韩非子外储说左上载宋襄与楚战,有“君子曰”,文虽有讹舛,要之,必左氏传旧有此文,因而致误耳。或以为刘歆伪窜,诬矣。   〔二三〕御览八四三引左传注:“夜饮(今误‘淫’)为淫乐也。”   〔二四〕左传僖公十二年:“王以上卿之礼飨管仲,管仲辞曰:‘臣贱有司也,有天子之二守国、高在。’”杜注:“国子、高子,天子所命为齐守臣,皆上卿也。”   〔二五〕史记田敬仲完世家集解引应劭曰:“始食采地于田,由是改姓田氏。”索隐引应劭曰:“始食采于田。”此文“始食田采”,亦谓始食采于田耳。   〔二六〕史记邹阳传集解引应劭曰: “田常事齐简公,简公说之,而杀简公。”田常杀简公,见左传哀公十四年。简公名壬。   〔二七〕史记齐世家:“(康公)十九年,田常曾孙田和始为诸侯,迁康公海滨。”史记田敬仲完世家:“宣公卒,子康公贷立。贷立十四年,淫于酒妇人,不听政,太公乃迁康公于海上,食一城以奉其先祀。”云“十四年”者,盖谓贷之不听政自十四年起,至十九年,田和乃迁之也。十二诸侯年表亦在十九年。   〔二八〕史记田敬仲完世家:“三年,太公与魏文侯会浊泽,求为诸侯。魏文侯乃使使言周天子及诸侯,请立齐相田和为诸侯。周天子许之。”刘师培曰:“‘言’疑‘名’讹。”   〔二九〕器案:此下疑脱说威王业绩之文。史记田敬仲完世家云:“ 于是齐最彊于诸侯,自称为王,以令天下。”此文当据史记订补,否则“其孙曰威王”云云,便无着落也。   〔三0〕史记田敬仲完世家:“四十四年,秦兵击齐,齐王听相后胜计,不战,以兵降秦。 ”   〔三一〕战国策齐策下:“后胜相齐,多受秦间金玉,使宾客入秦,皆为变辞(变齐所命辞),劝王朝秦,不脩攻战之备。”史记田敬仲完世家: “后胜相齐,多受秦间金,多使宾客入秦,秦又多予金,客皆为反间,劝王去从朝秦,不脩攻战之备。”器案:此即李斯传所谓“阴遣谋士,齎持金玉,以游说诸侯 ”之事也。   〔三二〕史记田敬仲完世家“平步” 二字作“卒”字。   〔三三〕“亡”,齐策、史记田敬仲完世家并作“住”。齐策曰:“ 处之共、松柏之间,饿而死。”汉书地理志,河内有共县,续汉书地理志同。器案:松柏,疑即荀子彊国篇所谓松柏之塞。   〔三四〕史记田敬仲完世家索隐:“ 谓不详审用客,不知其善否也。”纲目集览二:“正误曰:‘齐人疾王建听信奸人宾客,不与诸侯合从,以亡其国。’”器按淮南子泰族篇:“齐王建有三过人之巧,而身虏于秦者,不知贤也。”     谨案:战国策、太史公记〔一〕:秦孝公据殽、函之固〔二〕,拥雍州之地〔三〕,君臣戮力〔四〕,以窥周室,有席卷〔五〕天下、囊括八荒之意〔六〕。当是之时,商君佐之〔七〕,内立法度〔八〕,务耕织,脩守战之备〔九〕,外恃〔一0〕猛将锐卒,因闲〔一一〕伺隙,略定西河之城〔一二〕,南并汉中〔一三〕,西定巴、蜀〔一四〕,东割膏腴之壤〔一五〕,收要害之郡〔一六〕,诸侯恐惧,会盟而谋〔一七〕,不爱尊爵重宝〔一八〕,以致天下之士。当此之时,齐有孟尝〔一九〕,赵有平原〔二0〕,楚有春申〔二一〕,魏有信陵〔二二〕。夫四豪者〔二三〕,皆明智〔二四〕而忠信,宽厚爱人〔二五〕;兼韩、魏、燕、赵、宋、卫、中山之众〔二六〕,其后复有宁越〔二七〕、苏秦〔二八〕、杜赫〔二九〕之属为之谋,陈轸〔三0〕、召滑〔三一〕、乐毅〔三二〕之徒通其意,吴起〔三三〕、孙膑〔三四〕、廉颇〔三五〕之属制其兵〔三六〕;尝以十倍之地,百万之军〔三七〕攻秦〔三八〕。秦人开关延敌,六国之师,遁逃而不敢进〔三九〕,秦无一矢遗鍭之费〔四0〕,而关东已困。〔四一〕于是从散约败〔四二〕,争割地而赂秦;秦有余力,而制其弊。及至始皇〔四三〕,承六世之遗烈〔四四〕,抗长策而御宇内,〔四五〕吞二周而叱诸侯〔四六〕,履至尊而制六合〔四七〕,兼帝皇而威四海〔四八〕。于时议者,恨楚之疏远屈原,魏不用公子无忌,故国削以至于亡。秦因愚弱之极运〔四九〕,震电之萧条,混一海内,为汉驱除〔五0〕。盖乘天之所坏,谁能枝之〔五一〕,虽阿衡宰政〔五二〕,贲、育驭戎〔五三〕,何益于事。且有彊兵〔五四〕良谋,杂袭继踵,每辄挫衄,亦足以袪蔽启蒙矣〔五五〕。始皇自以关中〔五六〕之固,金城千里〔五七〕,子孙帝王万世之业也〔五八〕,遂恣睢旧习,矫任其私知〔五九〕,坑儒燔书〔六0〕,以愚其黔首〔六一〕,穷奢肆欲,力役无餍,毒流诸夏,乱延蛮、貊;由是二世绝祀,以成大汉之资〔六二〕。高祖〔六三〕践祚〔六四〕,四海乂安〔六五〕。世宗〔六六〕攘夷辟〔六七〕境,崇演礼学,制度文章,冠于百王矣〔六八〕。   〔一〕 史记秦始皇本纪引贾生言,又见陈涉世家,汉书陈胜项籍传赞因之。汉书注、文选过秦论注引应劭曰:“贾生书有过秦二篇,言秦之过,此第一篇也,司马迁取以为赞,班固因之。”案贾子新书过秦论分上中下三篇。又案:应氏此书,凡一时同引数书,往往并列所举之书名于文前,后即不复分别冠以某书之名,如本篇五帝条引易、尚书大传,正失篇封泰山禅梁父条引尚书、礼,及此文引战国策、太史公记是也。此与史记始皇本纪赞着“贾谊、司马迁曰云云”,周礼钟师疏引五经异义“谨案古山海经、邹子书云云” ,史记甘茂列传索隐:“案山海经(海内经)、启筮云云”,南齐书孔稚圭传稚圭上新建律注表:“又闻老子、仲尼曰云云”,俱为古书特有之例,桂馥书史记秦始皇本纪赞后谓此当作“司马迁曰贾谊曰”,通览未周,妄欲持论,不足致诘也。   〔二〕 战国策秦策下:“苏秦说秦王曰:‘大王之国,东有肴、函之固。’”高诱注:“ 肴在渑池西,函关,旧在弘农城北门外。”   〔三〕 水经渭水注引应劭曰:“积高曰雍。”   〔四〕 史、汉、新书、文选“戮力 ”俱作“固守”。   〔五〕 通鉴四九注:“席卷者,言其势便易也。”   〔六〕 史记、新书、文选作“有席卷天下,包举宇内,囊括四海之意,并吞八荒之心”,汉书作“有席卷天下、包举宇内、囊括四海、并吞八荒之心”。史记集解引张晏曰:“括,结囊也,言其能包含天下。”汉书颜注曰:“八方荒忽极远之地也。”案八荒犹言四荒,汉书文纪:“四荒之外。”注:“师古曰:‘戎、狄荒服,故曰四荒,言其荒忽,去来无常也。尔雅曰:孤竹、北户、西王母、日下,谓之四荒。’ ”   〔七〕 汉书叙传:“商鞅挟三术以钻孝公。”注引应劭曰:“王霸、富国、强兵为三术也。”史记商君列传赞集解引新序论:“秦孝公保崤、函之固,以广雍州之地,东并河南,北收上郡,国富兵强,长雄诸侯,周室归籍,四方来贺,为战国霸君,秦遂以强,六世而并诸侯,亦皆商君之谋也。”(善谋篇)   〔八〕 汉书武纪注:“应劭曰:‘ 卫公孙鞅为秦孝公相,封于商,号商君。’李奇曰:‘ 商鞅为法,赏不失卑,刑不讳尊,然深刻无恩德。’” 后魏书刑罚志言商君以法经六篇入秦。   〔九〕 荀子议兵篇:“秦之卫鞅,世之所谓善用兵者也。”史记商君列传:“太史公曰: ‘余尝读商君开塞、耕战书,与其人行事相类。’”索隐:“按商君书,开谓刑严峻则政化开,塞谓布恩赏则政化塞,其意本于严刑少恩。又为田开阡陌,及言斩敌首赐爵,是耕战书也。”正义:“商君书有农战篇,有开塞篇,五卷三十六篇(汉书艺文志法家着录二十九篇)。开谓峻法严刑,政化开行也;塞谓布恩,则政化杜塞也;耕谓开阡陌封疆,则农为耕也;战谓斩敌首,等级赐爵,则士卒勇于公战也。”案汉书艺文志兵权谋家有公孙鞅二十七篇,则商君固知兵者也。文选“备”作 “具”。   〔一0〕胡本脱“恃”字。   〔一一〕大德本“间”作“问”,系坏文,各本俱作“间”。   〔一二〕“外恃”三句,史记、汉书、新书、文选俱作“外连衡而斗诸侯,于是秦人拱手而取西河之外”。战国策齐策下:“苏子说齐闵王曰:‘ 卫鞅谋于秦王,魏王大恐。当是时,秦垂拱受西河之外。’”史记樗里子传:“魏亡西河之外。”正义:“谓同、华等州。”汉官仪:“凡郡名或以川源、西河、河东是也。”尚书禹贡正义:“龙门之河,在冀州西界,故谓之西河。”   〔一三〕“并”,始皇本纪作“兼” ,陈涉世家、汉书、新书、文选并作“取”。   〔一四〕“定”,史记、汉书、新书、文选作“举”。   〔一五〕器案史记李斯传载斯谏逐客书曰:“孝公用商鞅之法,移风易俗,民以殷盛,国以富彊,百姓乐用,诸侯亲服,获楚、魏之师,举地千里,至今治彊。惠王用张仪之计,拔三川之地,西并巴、蜀,北收上郡,南取汉中,包九夷,制鄢、郢,东据成皋之险,割膏腴之壤,遂散六国之从,使之西面事秦。 ”则此为张仪相秦事,此文未明晰。盐铁论非鞅篇:“ 大夫曰:‘昔商君相秦也,内立法度,严刑罚,饬政教,奸伪无所容。外设百倍之利,收山泽之税,国富民强,器械完饰,蓄积有余。是以征敌伐国,攘地斥境,不赋百姓而师以赡。故利用不竭而民不知,地尽西河而民不苦。’”亦不言商君相秦时有经营汉中、巴、蜀、上郡之事。   〔一六〕“收”上新书有“北”字,是。此举四方言之,“北”字不可夺。李斯谏逐客书、新序善谋篇亦作“北收上郡”。文选蜀都赋:“内函要害于膏腴。”刘渊林注:“要害,地险隘也;膏腴,土地肥沃也。”资治通鉴释文二九:“在我为要,在彼为害,故曰要害。”   〔一七〕“谋”下,史记、汉书、新书、文选俱有“弱秦”二字。   〔一八〕史记、汉书、新书、文选作 “不爱珍器重宝肥饶(史记秦始皇本纪“饶”作“美” )之地”。   〔一九〕孟尝君,史记有传。   〔二0〕平原君,史记有传。   〔二一〕春申君,史记有传。汉书陈胜传注引应劭曰:“楚相黄歇。”   〔二二〕信陵君,史记有传。   〔二三〕“豪”,史记、新书、文选作“君”,汉书作“贤”。   〔二四〕郎本“智”作“志”,未可据。   〔二五〕“爱”上,史记、汉书、新书、文选有“而”字,当据补。   〔二六〕史记秦始皇本纪“燕”下有 “齐、楚”二字。王念孙曰:“ 有是也,下文两言‘九国之师’,又云‘陈涉之位,不齿于齐、楚、燕、赵、韩、魏、宋、卫、中山之君’,是其证;今本汉书及史记陈涉世家、贾子、文选脱‘齐、楚’二字。”器案:风俗通此文亦脱,当据王说补。   〔二七〕宁越,赵中牟人,见吕氏春秋抟志篇及不广篇高诱注。   〔二八〕苏秦,史记有传。汉书武纪注:“应劭曰:‘苏秦为关东从长。’”   〔二九〕杜赫,周人,见战国策周策、楚策,及吕氏春秋谕大篇高诱注。   〔三0〕索隐:“陈轸,夏人,亦仕秦。”   〔三一〕“召滑”,史记秦始皇本纪作“昭滑”,韩非子内储说下、史记陈涉世家作“邵滑 ”,正义作“昭滑”,索隐云:“楚人。”楚策作“卓滑”,一声之转。案昭为楚公族之一,作“昭”是。   〔三二〕乐毅,史记有传。   〔三三〕韩非子五蠹篇:“藏孙、吴之书者家有之。”汉书艺文志兵权谋家有吴起四十八篇,本注:“有别传。”案史记有吴起传,太史公曰:“ 吴起兵法,世多有。”   〔三四〕史记孙子传:“孙武既死,后百余岁有孙膑。膑生阿、鄄之间,膑亦孙武之后世子孙也。”阿、鄄皆齐邑,见史记司马穣苴传。汉书艺文志兵权谋家:“齐孙子八十九篇。”本注:“图四卷。 ”师古曰:“孙膑。”吕氏春秋不二篇:“孙膑贵势。 ”高诱注:“孙膑,楚人,为齐臣,作谋八十九篇,权之势也。”王符潜夫论贤难篇:“孙膑修能于楚。”则又以孙膑为楚人楚臣,当别有所本。   〔三五〕廉颇,史记有传。   〔三六〕以上取校史记、汉书、新书、文选,颇有省减,未辄以意订补。   〔三七〕“军”,汉书同,始皇本纪、新书、文选作“众”,陈涉世家作“师”。   〔三八〕史记秦始皇本纪、文选作“ 叩关而攻秦”,史记陈涉世家、汉书、新书作“仰关而攻秦”。   〔三九〕“六国”,史、汉、新书、文选俱作“九国”。案师言九国,并宋、卫、中山言之,应氏此文,自说六国,故迳改之耳。又“遁逃”,陈涉世家、文选同,新书作“逡遁”,秦始皇本纪作“逡巡遁逃”。   〔四0〕“一矢”,史、汉、新书、文选俱作“亡矢”。文选注:“ 李巡尔雅注曰:‘镞,以金为箭镝也。’”   〔四一〕史记陈陟世家、汉书“关东 ”作“天下”,秦始皇本纪、新书、文选“天下”下有 “诸侯”二字。   〔四二〕“败”,史记陈涉世家、汉书同,秦始皇本纪、新书、文选作“解”。   〔四三〕史记秦始皇本纪:“制曰: ‘朕为始皇帝,后世皆以世数计,二世三世,至于万世,传之无穷。’”   〔四四〕“承”,史记秦始皇本纪作 “续”,史记陈涉世家、新书、汉书、文选俱作“奋” 。师古曰:“孝公、惠文王、武王、昭襄王、孝文王、庄襄王,凡六君也。烈,业也。”   〔四五〕汉书注:“师古曰:‘以乘马为喻也,策所以挝马也。’”汉书武纪宇内注:“师古曰:‘天地四方为宇。’”   〔四六〕“叱”史、汉、新书、文选俱作“亡”,此疑形近而误。史记周本纪集解引应劭曰:“周孝王封伯翳之后为侯伯,与周别,五百载至昭王时,西周君臣自归受罪,献其邑三十六城合也。”索隐曰:“考王封其弟于河南为桓公,卒,子威公立,卒,子惠公立,长子曰西周公,又封少子于巩,仍袭父号,曰东周惠公,于是有东西二周也。按系本:‘西周桓公名揭,居河南;东周惠公名班,居洛阳。’是也。”   〔四七〕仪礼丧服传:“天子至尊也。”吕氏春秋审分篇高诱注:“ 六合,四方上下也。”   〔四八〕汉书、新书、文选俱作“执敲扑以鞭笞天下、威震四海”。独断上:“皇帝、皇王、后帝,皆君也。上古天子庖牺氏、神农氏称皇,尧、舜称帝,夏、殷、周称王,秦承周末,为汉驱除,自以德兼三皇,功包五帝,故并以为号。”类聚十一引汉杂事:“古者,天子称皇,其次称王;秦承百王之末,为汉驱除,自以德兼三皇、五帝,故并为号。”汉书百官公卿表上:“秦兼天下,建皇帝之号。”张晏曰:“五帝自以德不及三皇,故自去其皇号;三王又以德不及五帝,自损称王;秦自以德褒二行,故兼称之。”   〔四九〕文选宦者传论注引此句,顾氏以为佚文,失之目治。   〔五0〕史记秦汉之际月表:“秦既称帝,患兵革不休,以有诸侯也;于是无尺土之封,堕坏名城,销锋镝,锄豪桀,维万世之安。然王迹之兴,起于闾巷,合从讨伐,轶于三代;乡秦之禁,适足以资贤者,为驱除难耳。”汉书梅福传:“至秦则不然,张诽谤之罔,以为汉驱除。”类聚六引刘騊駼郡太守箴: “有嬴驱除。”初学记九引帝王世纪、及上引独断、汉杂事,俱有“为汉驱除”语。   〔五一〕“枝”,朱藏元本、仿元本、吴本、胡本、郎本、程本、汪本、钟本作“支”,支、枝古通,诗文王:“本支百世。”左传庄公六年作“ 枝”,春秋繁露王道篇引公羊传“支解”作“枝解”,左传公孙枝,史记李斯传作“公孙支”,即其比。国语周语下:“周诗有之:‘天之所支,不可坏也;其所坏,亦不可支也。’”注:“支,柱也。”左传定公元年:“汝叔宽曰:‘天之所坏,不可支也。’”后汉书郭泰传:“天之所废,不可支也。”焦氏易林一:“天之所坏,不可强支。”   〔五二〕汉书平纪宰衡注:“应劭曰:‘周公为太宰,伊尹为阿衡,采伊、周之尊也。’”   〔五三〕贲、育,孟贲、夏育,汉书淮南厉王传注:“应劭曰:‘卫孟贲。’”   〔五四〕钟本“兵”作“民”,不可据。   〔五五〕易序卦传:“蒙者,蒙也,物之稚也。”   〔五六〕史记高纪索隐引韦昭曰:“ 函谷、武关也。”又引三辅旧事曰:“西以散关为限,东以函谷为界,二关之中,谓之关中。”   〔五七〕史记留侯世家:“留侯曰: ‘夫关中,左殽、函,右陇、蜀,所谓金城千里,天府之国也。’”盐铁论险固篇:“秦左殽、函,右陇阺,前蜀、汉,后山、河,四塞以为固,金城千里也。”   〔五八〕钟本无“帝王”二字。史记高纪索隐、汉书高纪注引应劭曰:“始皇欲以一至万示不相袭,始者一,故至子称二世。”   〔五九〕吴本、汪本“知”作“智” 。   〔六0〕史记秦始皇本纪:“三十四年,……丞相李斯曰:‘……臣请史官非秦记,皆烧之;非博士官所职,天下敢有藏诗、书、百家语者,悉诣守尉杂烧之;有敢偶语诗、书者,弃市;以古非今者族;吏见知不举者,与同罪,令下三十日不烧,黥为城旦。所不去者,医药、卜筮、种树之书。若欲有学法令,以吏为师。’制曰:‘可。’……三十五年,……始皇闻亡,乃大怒曰:‘……诸生在咸阳者,吾使人廉问,或为訞言以乱黔首。’于是使御史悉案问诸生,诸生传相告引,乃自除犯禁者四百六十余人,皆坑之咸阳,使天下知之以惩后。”又儒林列传:“及秦之季世,焚诗、书,坑术士。”正义:“颜云:‘今新丰县温汤之处号愍儒乡。温汤西南三里有马谷,谷之西岸有坑,古相传以为坑儒处也。卫宏诏定古文尚书序云:秦既焚书,恐天下不从所改更法,而诸生到者拜为郎,前后七百人。乃密种瓜于骊山陵谷中温处,瓜实成,诏博士诸生说之,人言不同。乃令就视,为伏机;诸生贤儒皆至焉,方相难不决,因发机,从上填之以土,皆压,终乃无声也。’”案正义所引师古注,见汉书儒林传。师古所引卫宏说,又见御览九七八引古文奇字。太平寰宇记二七雍州昭应县:“坑儒谷,在县东南五里。始皇以骊山温处令人冬月种瓜,招天下儒者议之,说各不同,因发机陷之;唐玄宗改为旌儒乡,立旌儒庙。”盖自李隆基就坑儒谷改乡立庙,为之鸣冤叫屈,于是贾至有旌儒庙碑(文苑英华二四七、唐文粹二二、全唐文三六八),欧阳棐有旌儒庙碑阴(集古录目),章碣有焚书坑诗(唐摭言十),许浑有旌儒庙诗(丁卯集上),夏竦有焚书坑铭(文恭集二五),王安石有愍儒坑诗(临川文集三二),朱熹有记旌儒庙碑阴语(晦庵先生朱文公文集七一),吴莱有秦坑铭(渊颖吴先生集七),皆诋讥始皇之焚书坑儒。一犬吠影,百犬吠声,始皇此一果断行为,遂为千古积毁。案后汉书申屠蟠传载:“蟠独议曰: ‘昔战国之世,处士横议,列国之王,至为拥彗先驱,卒有坑儒焚书之祸。’”揭橥此举,实源于处士之横议,颇得始皇所洞察“诸生为訞言以乱黔首”之深旨。   〔六一〕史记秦始皇本纪:“二十六年,……秦初并天下,……更名民曰黔首。”集解:“ 应劭曰:‘黔,亦黎黑也。’”   〔六二〕朱国祯涌幢小品二国号云: “国号加大字,始于胡元,我朝因之,盖返左衽之旧,自合如此,且以别于小明王也。其言大汉、大唐、大宋者,乃臣子及外夷尊称之词。近见新安刻历祚考一书,于汉、唐、宋及司马晋,皆加大字,失其初矣。”器案:诗大明:“凉彼武王,肆伐大商。”国语吴语:“越曾足以为大虞乎?”对前朝俱加大字。史记陈涉世家: “陈涉乃立为王,号为张楚。”索隐:“案李奇云:‘ 欲张大楚国,故称张楚也。’”汉书陈胜传:“胜乃立为王,号为张楚。”注:“刘德曰:‘若云张大楚国也。’”又张耳传:“今已张大楚王陈。”师古曰:“言张建大楚之国,而王于陈也。”刘奉世曰:“案陈胜立为王,号张楚耳。云张大楚者,斥其号也。”据此,则陈涉建国之号,自称若此,广雅释诂:“张,大也。” 则当时称为张楚或大楚,其实一也。故淮南子兵略篇即谓“戍卒陈胜,兴于大泽,……称为大楚”也。汉书沟洫志:“大汉方制万里。”又司马迁传:“接其后事,讫于大汉。”又杨雄传上:“以函夏之大汉兮,彼曾何足与比功。”又解嘲:“今大汉左东海,右渠搜。”则自秦、汉之际以还,国号加大,已约定俗成矣。   〔六三〕汉书景纪注引应劭曰:“始取天下者为祖,高祖是也。”   〔六四〕拾补云:“‘祚’当作‘阼 ’,下并同。”   〔六五〕汉书五行志注引应劭曰:“ 艾,治也。”乂、艾通。   〔六六〕汉书宣纪:“尊孝武庙为世宗庙。”   〔六七〕“辟”字原无,拾补云:“ 疑脱一‘辟’字。”今据补。   〔六八〕汉书叙传下:“冠德于百王。”师古曰:“德为百王之上也。” 正失第二  风俗通义正失第二〔一〕     孔子曰:“众善焉,必察之;众恶焉,必察之。〔二〕”孟轲云:“尧、舜不胜其美,桀、纣不胜其恶。传言失指,图景失形。〔三〕”众口铄金〔四〕,积毁消骨〔五〕,久矣其患之也。是故乐正后夔有一足之论〔六〕,晋师己亥渡河,有三豕之文〔七〕,非夫大圣至明,孰能原析之乎?论语:“名不正则言不顺。〔八〕”易称:“ 失之毫厘,差以千里。〔九〕”故纠其谬曰正失也。   〔一〕 苏颂曰:“正失第二,子抄云:‘第六。’”   〔二〕 论语卫灵公章:“子曰:‘ 众恶之,必察焉;众好之,必察焉。’”潜夫论潜叹篇、传葛洪涉史随笔、司马光论选举状、又议贡举状、王安石答段缝书、王若虚滹南辨惑引此俱先好后恶,应氏引此语句又别,罗隐两同书真伪章又引作“众善者,必察焉;众恶者,必察焉”,引“好”作“善”,与应氏同,而俱与今本论语异。王注云:“或阿党比周,或其人特立不群,故好恶不可不察也。”岂所见本亦先好后恶耶?   〔三〕 史通疑古、惑经二篇并引孟子曰:“尧、舜不胜其美,桀、纣不胜其恶。”本篇下文孝文帝条引此二句,“美”作“善”。颜氏家训书证篇:“孟子曰:‘图景失形。’”伪孟子外书性善辨: “孟子曰:‘性善也,尧、舜不胜其美;习不善也,桀、纣不胜其恶。’”又孝经篇:“传言失指,图景失形。言治者而覈实。”列子杨朱篇:“天下之美,归之舜、禹、周、孔;天下之恶,归之桀、纣。”论衡变虚篇:“世间圣人莫不尧、舜,恶人莫不桀、纣。”尸子处道篇:“桀、纣之有天下也,四海之内皆乱,而关龙逢、王子比干不与焉,而谓之皆乱,其乱者众也。尧、舜之有天下也,四海之内皆治,而丹朱、商均不与焉,而谓之皆治,其治者众也。”(长短经势运篇引慎子同。)   〔四〕 详佚文。   〔五〕 史记张仪列传:“众口铄金,积毁消骨。”邹阳列传同。又汉书中山靖王传、邹阳传亦有此语。   〔六〕 详后文。   〔七〕 吕氏春秋察传篇:“子夏之晋,过卫,有读史记者,曰‘晋师三豕涉河’。子夏曰:‘非也,是己亥也。夫己与三相近,豕与亥相似。’ 至于晋而问之,则曰‘晋师己亥涉河’也。”又见家语七十二弟子解。案说文己古文作●,与三相似,亥古文作●,云:“古文亥为豕,与豕同。”又案:古书篇章,有先挈举其事于前,而后申述之者,此于韩非子一书中,尤为习见不□。今风俗通义此篇,于篇序中列举“ 夔一足”及“三豕渡河”事,前者篇内有文,后者无之,岂今本佚其文耶?   〔八〕 见子路篇。   〔九〕 易纬通卦验:“故正其本而万物理、失之豪厘,差以千里。”易纬坤灵图:“正其本,万物理,差之豪厘,谬以千里,故君子必谨其始。 ”文选竟陵王行状注引易纬干凿度:“正其本而万物理,失之豪厘,差之千里。”后汉书王充王符仲长统传论注引易纬:“差以毫厘,失之千里。”则此为易纬之文。而大戴礼记礼察篇:“易曰:‘君子慎始,差若豪厘,谬之千里。’”(小戴记经解篇同)贾子新书胎教篇:“易曰:‘正其本,万物理,失之豪厘,差之千里。 ’故君子慎始。”(大戴礼记保傅篇同)史记太史公自序:“故易曰:‘ 失之豪厘,差以千里。’”(汉书司马迁传同)汉书东方朔传:“易曰:‘正其本,万事理,失之豪厘,差之千里。’”(杜钦传引易曰:“正其本,万物理。”后汉书范升传亦引易此文。)说苑建本篇:“易曰:‘建其本而万物理,失之豪厘,差以千里。’故君子贵建本而立始。”皆直称易曰,与应氏同。考纬候起于哀、平,两戴所记为古记之文。贾谊、东方朔、司马迁时,纬候未出,何缘见之。小戴记经解孔疏以为易系辞文,今易系辞实无此文。太史公自序集解云:“ 今易无此语,纬有之。”汉书司马迁传注,师古曰:“今之易经及彖、系辞并无此语,所称易纬者则有之焉,斯盖易家之别说者也。”盖古人引经说,皆直称本经,此所引乃古易传文也。章太炎菿汉昌言四疑此为商瞿易传文,盖是也。列女传贞顺召南申女传:“传曰:‘正其本则万物理,失之豪厘,差之千里。’”所称之传,是易传也。抑尝进而论之,如史记封禅书引诗云:“纣在位,文王受命,政不及泰山。” 又河渠书引夏书曰:“禹抑洪水,十三年过家不入门,陆行乘车,水行载舟,泥行蹈毳,山行即桥,以别九州;随山浚川,任土作贡,通九道,陂九泽,度九山。” 说文欙下亦引虞书曰:“予乘四载:水行乘舟,陆行乘车,山行乘欙,泽行乘●。”又逑下引虞书:“ 怨匹曰逑。”旻下引虞书:“仁闵覆下(从段注本),则称旻天。”相下引易曰:“地可观者,莫可观于木。”凡此,皆于易、诗、书无文,亦当作如是观耳。后儒不知古人引经说,有直称本经之例,而辄疑其应如何如何,真痴人说梦也。于此有一适例,宋书礼志:“明帝即位,有改正朔之义。侍中高堂隆议曰:书曰:‘若稽古帝舜曰重华,建皇授政改朔。’ ”御览八一引尚书中候考河命:“曰若稽古帝舜曰重华,钦翼皇象。”文选永明十一年策秀才文注引尚书中候:“建皇授政改朔。”则高堂隆正以尚书纬为书经也。夫汉、晋人何以谓经纬为经说也?此自有故。礼记檀弓下正义:“易说者,郑引云易纬也。凡郑云说者,皆纬候也。时禁纬候,故转纬为说也。故郑志:‘张逸问:礼注曰书说,书说何书也?答曰:尚书纬也。当为注时,时在文网中,嫌引秘书,故诸所牵图谶,皆谓之说云。’”明夫此,益知强词夺理之徒之为好事也。       ○乐正后夔一足     俗说:夔一足而用精专,故能调畅于音乐〔一〕。   〔一〕 汉书东方朔传:“子夏为太常。”注引应劭曰:“‘子夏’当为‘夔’,夔知乐,故可以为太常。”     谨按:吕氏春秋〔一〕:“鲁哀公问于孔子:‘ 乐正夔一足,信乎?’孔子曰:‘昔者,舜以夔为乐正〔二〕,始治六律,和均五声〔三〕,以通八风,而天下服〔四〕。重黎〔五〕又荐能为音者,舜曰:夫乐天地之精,得失之节,故唯圣人为能和乐之本。夔能和之,〔六〕以平天下〔七〕,若夔者〔八〕,一而〔九〕足矣〔一0〕。故曰夔一足,非一足行。’〔一一〕”   〔一〕 察传篇文。   〔二〕 吕氏春秋高诱注曰:“乐官之正也。”器案:书尧典:“帝曰:‘夔,命汝典乐。 ’”尚书大传:“乐正定乐名。”仪礼通解续二六引郑康成注曰:“乐正,乐官之长,周礼曰大司乐。”左传昭公二十八年:“乐正后夔取之。”杜注:“夔,舜典乐之君长。”荀子成相篇:“夔为乐正鸟兽服。”韩非子外储说左下:“使(夔)为乐正。”说苑君道篇:“ 夔为乐正。”皆言夔为乐正,而史记五帝本纪云:“以夔为典乐”,盖误读尚书欤!   〔三〕 今本吕氏春秋无“均”字,文选长笛赋注、天中记六引有,与此合,当据补正。   〔四〕 高诱注曰:“六律,六气之律,阳为律,阴为吕,合十二也。五声,五行之声,宫、商、角、征、羽也。八风,八卦之风也。通和阴阳,故天下大服也。”   〔五〕 史记太史公自序:“昔在颛顼,命南正重以司天,北正黎以司地,唐、虞之际,绍重、黎之后,使复典之,至于夏、商,故重黎氏世序天地。其在周,程伯休甫,其后也。”索隐:“案重司天,而黎司地,是代序天地也。据左氏,重是少昊之子,黎乃颛顼之胤,二氏二正,所出各别,而史迁意欲合二氏为一,故总云‘在周,程伯休甫其后’,非也。”案楚世家亦云:“帝颛顼高阳者,黄帝之孙,昌意之子也。高阳生称,称生卷章,卷章生重黎。”晋书宣纪亦谓 “其先出自高阳之子重黎,为夏官祝融。”俱以重黎为一人,此盖本之吕氏春秋,察传篇云:“昔者,舜欲以乐传教于天下,乃令重黎举夔于草莽之中而进之,舜以为乐正。”高诱无注。楚世家索隐:“刘氏云:‘少昊氏之后曰重,颛顼氏之后曰重黎,对彼重则单称黎,若自言当家则称重黎,故楚及司马氏皆重黎之后,非关少昊之重。’”   〔六〕 高诱注曰:“和,调也。” 案礼记仲尼燕居篇有夔达于乐之说。   〔七〕 原脱“以”字,拾补据吕氏补,今从之。   〔八〕 “者”字原无,拾补据吕氏补,今从之。   〔九〕 “而”字原无,拾补据吕氏补,今从之。   〔一0〕后汉书曹褒传:“昔尧作大章,一夔足矣。”   〔一一〕拾补曰:“‘行’,吕氏、韩非子皆作‘也’。”器案:此事又见韩非子外储说左下、论衡书虚篇、孔丛子论书篇。考山海经大荒东经: “东海中有流波山,入海七千里,其上有兽,状似牛,苍身而无角,一足,出入水则必风雨,其光如日月,其声如雷,其名夔。”庄子秋水篇:“夔语蚿:‘吾以一足●踔而行,子无知矣;今子使万足,独奈何。’”又御览八九九、困学纪闻十、席上腐谈上引庄子:“声氏之牛夜亡而遇夔,止而问焉:‘我有四足,动而不善;子一足而超踊,何以然?’夔曰:‘以吾一足王于子矣。’”国语鲁语下韦昭注:“或云夔一足。”说文:“ 夔,神魖也,如龙一足。从攵,象有角手人面之形。” 此其所以附会乐正后夔而为一足之神魖也。      丁氏家穿井得一人 俗说:丁氏家穿井,得一人于井中也。     谨按:吕氏春秋〔一〕:“宋丁氏无井,常一人溉汲于外,及自穿井〔二〕,喜而告人〔三〕:‘吾穿井得一人。’传之,闻于宋君,公问其故,对曰:‘得一人之使〔四〕,非得一人于井中也。’”〔五〕   〔一〕 察传篇文。   〔二〕 今本吕氏作“及其家穿井” ,御览一八九引作“及自穿井”,与应氏所见本合。   〔三〕 “人”原作“之”,拾补校作“人”,案吕氏春秋作“告人”,今从之。   〔四〕 黄氏日钞曰:“免一人外汲,如得一人之使。”器案汉书食货志言“一月得四十五日”,彼言得日,此言得人,用法相同。   〔五〕 器案:此事又见论衡书虚篇。淮南子览冥篇:“寄汲不若凿井。”徐岳术数记遗: “此乃传之失实,犹公获夔一足,丁氏穿井而获一人也。”类聚九引范云悲故井诗:“已获丁氏利,方见管公 □。”俱本此为说。      ○封泰山禅梁父〔一〕     俗说:岱宗上有金箧玉策,能知人年寿脩短。武帝〔二〕探策得十八〔三〕,因到〔四〕读曰八十,其后果用耆长〔五〕。武帝出玺印石〔六〕,裁〔七〕有兆朕,奉车子侯〔八〕即没其印,乃止。武帝畏恶,亦杀去之〔九〕。封禅书说:“黄帝升封泰山,于是有龙垂胡〔一0〕髯下迎黄帝〔一一〕;黄帝上骑,群臣后宫从〔一二〕者七十余人〔一三〕,小臣独不得上,乃悉持龙髯,拔堕黄帝之弓。小臣〔一四〕百姓仰望黄帝,不能复〔一五〕,乃抱其弓而号,故世因曰乌号弓〔一六〕。孝武皇帝时,齐人公孙卿〔一七〕言:‘汉之圣者,在高祖之孙;今历正值黄帝之日,圣主亦当上封,则能神仙矣。’〔一八〕”   〔一〕 史记封禅书正义:“此泰山上,筑土为坛以祭天,报天之功,故曰封。泰山下小山上,除地报地之功,故曰禅--言禅者,神之也。”   〔二〕 汉书武纪注:“应劭曰:‘ 礼谥法:威强叡德曰武。’”   〔三〕 世说新语言语篇:“晋武帝始登阼,探策得一;王者世数,系此多少。帝既不悦,群臣失色,莫有能言者,侍中裴楷进曰:‘臣闻天得一以清,地得一以宁,侯王得一以为天下贞。’帝说,群臣叹服。”(又见晋书裴楷传)晋书载记慕容俊传:“ 初,石虎使人探策于华山,得玉版,文云:‘岁在申酉,不绝如线,岁在壬子,真人乃见。’”(又见十六国春秋二七)此俱探策之事也。   〔四〕 “到”字原脱,今据拾补订补。拾补曰:“脱,初学记有,意林作‘倒’。”案初学记见卷十三。   〔五〕 白帖二、一一、御览三九、纬略六、岱史遗迹纪、广博物志五、天中记八引俱作“ 因倒读曰八十,其后果寿八十”,又御览五三六引“耆 ”作“考”,“读”上亦有“倒”字。器案:“读”上有“ 倒”字是,观下文亦作“倒读”可知。唯作“寿八十”,与臣瓒“寿七十一”之说不合,未可从。王世贞宛委余编四曰:“风俗通云:‘ 汉武帝登太山探策,即祚之年得十八,因倒读之为八十,后寿至八十。’非也,帝寿自七十耳。考帝以元封元年封泰山,五年增封,以至后二年,恰十八年,神盖喻之矣。”   〔六〕 御览六八二引应劭汉官仪: “孔子称:‘封泰山,禅梁父,可得而数七十有二。’ 传曰:‘封者,以金泥银绳,印之以玺。’玺,施也,信也,古者尊卑共之。月令曰:‘固封玺。’春秋传: ‘襄公在楚,季武子从公冶问玺书,追而与之’是也。秦、汉以来,尊者以为名,乃使避。”   〔七〕 拾补曰:“史记封禅书索隐引‘裁’作‘财’。”   〔八〕 续汉书百官志二:“奉车都尉,比二千石。”本注曰:“无员,掌御乘舆车。”史记封禅书正义:“霍嬗子侯,去病子也。”汉书郊祀志上注引服虔说同。案霍光传:“去病子嬗,字子侯。” 汉又有宋子侯,即作董娇娆诗者,然则子侯之字,在汉亦常见者,犹子公、子卿之比也。洞仙传有车子侯传,即误读史、汉此文而杜撰者,道书之不可信类如此。   〔九〕 拾补云:“似当作‘故杀之 ’。”器案:封禅书索隐:“新论曰:‘武帝出玺印石,财有朕兆,子侯则没印,帝畏恶,故杀之。’风俗通亦云然。顾胤按武帝集,帝与子侯家语云:‘道士皆言子侯得仙,不足悲。’此说是也。”   〔一0〕拾补校“胡”作“胡”,云:“‘胡’俗。”   〔一一〕汉书礼乐志注:“应劭曰: ‘訾黄,一名乘黄,龙翼而马身,黄帝乘之而仙。’” 史记历书:“黄帝合而不死。”集解:“应劭曰:‘言黄帝造历得仙。’孟康曰:‘黄帝作历,历终始无穷已,故曰不死。’”此亦应劭言黄帝得仙之事,孟康解说,深得理中。   〔一二〕史记封禅书、汉书郊祀志上、论衡道虚篇“从”下有“上”字,当据补。   〔一三〕三辅黄图:“鼎湖宫在蓝田。昔黄帝采首山铜以铸鼎,鼎成,有龙下迎,帝仙去,小臣攀龙髯而上者七十二人。汉武帝于此建宫。”水经河水注四:“魏土地记曰:‘弘农湖县有轩辕黄帝登仙处。黄帝采首山之铜,铸鼎于荆山之下,有龙垂胡于鼎,黄帝登龙,从登者七十人,遂升于天,故名其地为鼎湖。荆山在冯翊,首山在蒲阪,与湖县相连。’晋书地道记、太康记并言:‘胡县也,汉武帝作湖,俗云黄帝自此乘龙上天也。’”云笈七签轩辕本纪亦言从上者七十二人。   〔一四〕史、汉及论衡俱无此“小臣 ”二字。   〔一五〕史、汉、论衡“不能复”作 “既上天”。汉书王莽传:“天凤六年下书,引紫图曰:‘太一、黄帝皆仙上天。’”   〔一六〕以上又见史记封禅书、汉书郊祀志上及论衡道虚篇。   〔一七〕公孙卿仕太中大夫,见汉书律历志。   〔一八〕史记封禅书:“齐人公孙卿曰:‘今年得宝鼎。’其冬辛巳朔旦冬至,与黄帝时等。卿有札书曰:‘黄帝得宝鼎宛朐,问于鬼臾区,鬼臾区对曰:黄帝得宝鼎神策,是岁己酉朔旦冬至,得天之纪,终而复始。于是黄帝迎日推策,后率二十岁,复朔旦冬至,凡二十推,三百八十年,黄帝仙登于天。’卿因所忠欲奏之。所忠视其书不经,疑其妄书,谢曰:‘ 宝鼎事已决矣,尚何以为?’卿因嬖人奏之。上大说,乃召问卿,对曰:‘受此书申公,申公已死。’上曰: ‘申公何人也?’卿曰:‘申公齐人,与安期生通,受黄帝言,无书,独有此鼎。书曰:汉兴,复当黄帝之时,曰:汉之圣者,在高祖之孙且曾孙也。宝鼎出,而与神通封禅。封禅七十二王,唯黄帝得上泰山封。申公曰:汉主亦当上封,上封则能仙登天矣。’”又见汉书郊祀志上。     谨按:尚书、礼:天子巡守〔一〕,岁二月,至于岱宗〔二〕。孔子称:“封泰山,禅梁父,可得而数者〔三〕七十有二。”盖王者受命易姓,改制应天,天〔四〕下太平,功成封禅,以告平也〔五〕。所以必于岱宗者,宗者〔六〕,长也〔七〕,万物之宗〔八〕,阴阳交代〔九〕,云〔一0〕触石而出〔一一〕,肤寸而合,不崇朝遍雨天下〔一二〕,唯泰山乎〔一三〕。封者,立石高一丈二赤〔一四〕,克〔一五〕之曰:“ 事天以礼,立身以义,事父〔一六〕以孝,成民〔一七〕以仁,四守〔一八〕之内,莫不为〔一九〕郡县〔二0〕,四夷〔二一〕八蛮,咸来贡职〔二二〕,与天无极〔二三〕,人民〔二四〕蕃息,天禄永得。〔二五〕 ”祭上玄尊而俎生鱼〔二六〕。坛广十二丈,高三尺,阶三等,必于其上,示增高也。克石纪号,〔二七〕着己绩也〔二八〕。或曰:金泥银绳,印之以玺〔二九〕。下禅梁父,礼祠地主,去事之杀,示增广也〔三0〕。禅谓坛墠,当有所与也〔三一〕。三皇禅于绎绎,明己功成而去,德者居之,绎绎者,无所指斥也〔三二〕。五帝禅于亭亭〔三三〕,德不及于皇,亭亭名山,其身禅予圣人〔三四〕。三王禅于梁父〔三五〕,梁者,信也,信父者子〔三六〕,言父子相信与也〔三七〕。孝武皇帝〔三八〕封广丈二尺,高九尺,其下有玉牒书秘书〔三九〕,江、淮间一茅三脊为神藉〔四0〕,五色土益杂封,纵远方奇兽飞禽及白雉,加祠〔四一〕,兕牛犀象之属〔四二〕。其赞〔四三〕享曰:“天增授皇帝泰元神筴,周而复始,皇帝敬拜泰壹。〔四四〕” 其夜有光如流星,昼有白云起封中〔四五〕。于是作明堂汶上〔四六〕,令诸侯各治邸〔四七〕,车驾前后五至祠〔四八〕,以元鼎六年告封〔四九〕,改为元封〔五0〕,武帝已年四〔五一〕十七矣,何缘反更得十八也〔五二〕?就若所云,明神祸福,必有征应,权时〔五三〕倒读,焉能诞招期乎〔五四〕?奉车子侯,骖乘弄臣〔五五〕,不预封事,何因操印没石?乃正暴病而死〔五六〕,悼惕〔五七〕无已〔五八〕。又言武帝与仙人对博,碁没石中,马蹄迹处,于今尚存〔五九〕,虚妄若此,非一事也。予以空伪〔六0〕,承乏〔六一〕东岳,忝素〔 六二〕六载〔六三〕,数聘〔六四〕祈祠〔六五〕,咨问长老贤通〔 六六〕上泰山者云,谓玺处克石,文昧难知也,殊无有金箧玉牒探筹之事。春秋以为“传闻不如亲见”〔六七〕,亲见之人〔六八〕,斯为审矣。传曰:“五帝圣焉死,三王仁焉死,五伯智焉死。〔六九〕”其陨落崩薨之日,不能咸至百年。诗云:“三后在天。〔七0〕 ”论语曰:“古皆没。〔七一〕”太史记:“黄帝葬于桥山。〔七二〕”骑龙升天,岂不怪乎?乌号弓者,柘桑之林〔七三〕,枝条畅茂,乌登其上,下垂〔七四〕着地,乌适飞去,从后〔七五〕拨杀;取以为弓,因名〔七六〕乌号耳〔七七〕。   〔一〕 郎本、程本、钟本“守”作 “狩”。   〔二〕 引书见尧典,释文云:“‘ 守’或作‘狩’。”礼记祭义有“天子巡守”文。器案:连举二书名或二作者名于前,继引其文,即不复分别言之,此为汉人着书通例,说详皇霸篇六国条。   〔三〕 胡本、郎本、钟本无“者” 字。御览六八二引应劭汉官仪:“孔子称:‘封泰山,禅梁父,可得而数七十有二。’”续汉书祭祀志补注、困学纪闻十引庄子:“易姓而王,封于泰山、禅梁父者,七十有二代,其有形兆垠堮,勒石凡千八百余处。” 史记封禅书正义、通典礼十四引韩诗外传:“孔子升泰山观易姓而王,可得而数者七十余人,不得而数者万数也。”史记孝武本纪正义、御览五三六引河图真纪钩: “王者封太山,禅梁父,易姓奉度,继兴崇功者,七十二君。”白虎通封禅篇:“孔子曰:‘升泰山观易姓之王,可得而数者,七十余君。’”初学记九、御览五三六引桓谭新论:“太山之上,有石刻凡千八百余处,而可识知者,七十有二。”淮南缪称篇:“泰山之上,有七十坛焉。”高注:“封乎泰山,盖七十二君也。”则言七十,盖举成数。又齐俗篇曰:“古之王封于泰山、禅于梁父,七十余圣。”司马相如封禅文:“续昭夏,崇号谥,略可道者,七十有二君。”说文解字叙:“封于泰山者,七十有二代。”论衡书虚篇:“太山之上,封可见者,七十有二。”又道虚篇:“泰山之上者七十有二君。”史记封禅书:“管仲曰:‘古者,封泰山,禅梁父者,七十二家,而夷吾所记者,十有二焉。’” 汉书郊祀志同,(又见管子封禅篇)是古自有封泰山者七十二君之说,梁玉绳史记志疑以为七十二代之说不可据,是固不知三皇之事,固若存若亡也,失之拘矣。   〔四〕 “天”字原脱,今补。白虎通封禅篇:“王者易姓而起,必升封泰山何?报告之义也。始受命之日,改制应天,天下太平,功成封禅,以告太平也。”此文本之,正有“天”字。   〔五〕 史记封禅书正义、书钞九一、御览五三六引五经通义:“易姓而王,致太平,必封泰山,禅梁父,荷天命以为王,使理群生,告太平于天,报群神之功。”论衡道虚篇:“泰山之上七十有二君,皆劳情苦思,忧念王事,然后功成事立,致治太平,太平则天下和安,乃升太山而封焉。”   〔六〕 “者”字原脱,据拾补校补。   〔七〕 “也”字原脱,据拾补校补。   〔八〕 “宗”,拾补校作“长”,刘师培曰:“书钞九十一作‘为物之始’。”案:御览五三六引作“始”。   〔九〕 何本“代”误“伐”。   〔一0〕“云”字原脱,拾补据山泽篇补,今从之。   〔一一〕文选蜀都赋注引春秋元命包:“山有含精藏云,故触石而出也。”   〔一二〕“遍雨”,何本、胡本、钟本误作“而遍”。诗卫风河广:“谁谓宋远,曾不崇朝。”郑笺:“崇,终也;行不终朝,亦喻近。”   〔一三〕白虎通封禅篇:“所以必于泰山何?万物之始,交代之处也。”白帖五、初学记五、御览三九引五经通义:“泰山,一名岱宗,言王者受命易姓,报功告成,必于岱宗也。东方万物始交代之处,宗,长也,言为群岳之长。”书钞九0、御览五三六引五经通义:“所以止封岱、太山者,五岳之长,群神之主,故独封于泰山,告太平于天,报群神之功。禅梁父者,太山之支属,能配泰山之德也。”案“ 触石”以下,又见山泽篇。   〔一四〕“赤”,郎本、程本、意林、史记封禅书正义、续汉书祭祀志上补注、御览五三六引作“尺”,器案:尺、赤古通,古文苑宋玉钓赋:“ 以出三赤之鱼,于数仞之水中。”王褒僮约:“三丈一树,八赤为行。”汉西岳石阙铭:“高二丈二赤。”北齐平等寺碑:“铜像一躯,高二丈八赤。”水经□水注:“广州记称:‘吴平,滕脩为刺史,脩乡人语脩,虾须长一赤,脩责以为虚,其人乃至东海,取虾须长四赤,速送示脩,脩始服谢。’”赤俱尺借字。又续汉志补注引“一丈”作“二丈”。   〔一五〕意林、续汉志补注“克”作 “刻”。拾补云:“‘刻’同,此书多作‘克’。”器案:续汉书祭祀志上:“元封元年三月,上东上泰山,乃上石立之泰山颠。”补注即引风俗通此文为说。   〔一六〕何本“父”作“亲”,臆改。   〔一七〕“民”,通典五四礼十四引作“人”,避唐讳改;程本、钟本、意林作“名”。   〔一八〕“守”,拾补云:“续汉书作‘海’,意林作‘方’。”   〔一九〕通典无“为”字。   〔二0〕拾补云:“续志同,意林作 ‘莫不帅服’,与韵协,是也。”   〔二一〕通典“夷”作“属”。   〔二二〕御览五三六作“咸贡其职” 。   〔二三〕“天”下原有“下”字,拾补云:“衍。”器案:卢说是也,汉书武纪注、续汉志注正无“下”字,今据删正。通典无此句。   〔二四〕通典“民”作“庶”,避唐讳改。   〔二五〕礼记乐记:“大飨之礼,尚玄酒而俎腥鱼。”荀子礼论:“ 大飨尚玄尊,俎生鱼。”吕氏适音:“大飨之礼,上玄尊而俎生鱼。”淮南诠言篇:“樽之尚玄酒,俎之先生鱼。”应氏此文本之。   〔二七〕通典“纪”作“改”,注云:“文出晋太康郡国志。”此杜佑自言所本,不知应氏早已言之,舍风俗通而用晋太康郡国志,亦眛于探原矣。   〔二八〕意林“己”作“功”。白虎通封禅篇:“必于其上何?因高告高,顺其类也。故升封者,增高也;下禅梁父之基,广厚也;皆刻石纪号者,着己之功迹,以自效也。”   〔二九〕“印之以玺”,原作“印之玺”,拾补依白虎通改作“封之以印玺”。器按:御览六八二引应劭汉官仪:“传曰:‘封者,以金泥银绳,印之以玺。玺,施也,信也,古者尊卑共之。’月令曰:‘ 固封玺。’春秋传:‘襄公在楚,武子使季冶问玺书而与之。’是也。秦、汉以来,尊者以为名,乃始避。”白虎通封禅篇:“或曰:‘ 封者,金泥银绳,封之以印玺。’ ”书钞九一、御览五三六引五经通义:“或曰:封以黄金为泥,以银为绳。经无明文,以义说之。”   〔三0〕白虎通封禅篇:“天以高为尊,地以厚为德,故增泰山之高以报天,附梁甫之基以报地,明天之命,功成事就,有益于天地,若高者加高,厚者加厚矣。”器谨案:汉书武纪:“元封元年,夏四月癸卯,上还登封泰山。”应劭注曰:“封者,坛广十二丈,高二丈,阶三等,封于其上,示增高也。刻石,纪绩也。立石三丈一尺,其辞曰:‘事天以礼,立身以义,事亲以孝,育民以仁,四守之内,莫不为郡县,四夷八蛮,咸来贡职,与天无极,人民蕃息,天禄永得。’尚玄酒而俎生鱼。下禅梁父,祀地主,示增广也。此古制也。武帝封广丈二尺,高九尺,其下则有縢书秘语,在郊祀志。”(顾秋碧以此为佚文,失之目晓。)应氏所引刻石文,于风俗通义,未着何代,于汉书集解,仅言古制,语焉不详,渻减实多,后儒臆逞,转滋目眯。刘昭于续汉书祭祀志上:“武帝元封元年封禅,立石泰山颠。”注引风俗通曰:“石高二丈一尺,刻之曰:‘事天以礼,立身以义,事父以孝,成民以仁,四海之内,莫不为郡县,四夷八蛮,咸来贡职,与天无极,人民蕃息,天禄永得。’”以为汉武帝,而岱帖录承其说,(泰山石刻记引岱帖录:“武帝纪功德文:‘事方(当作“天”)以礼,立身以义,事亲以孝,育民以仁,四守之内,莫不为郡囗县,四夷八蛮,咸来贡职,与天亡极,人民蕃息,天禄永得。’”通典十四引始皇立石颂德文:“事天以礼,立身以义,事父以孝,成人以仁,四守之海,莫不郡县,四属八蛮,咸来贡职,人庶蕃息,天禄永得。”原注出晋太康郡国志。则以为秦始皇,而通志承其说。通志礼略:“始皇立石颂德文曰: ‘事天以礼,立身以义,事父以孝,成人以仁,四守之内,莫不郡县,四属八蛮,咸来贡职,民庶蕃息,天禄永得。’”原注:“文出晋太康郡国志。”此则渔仲全袭君卿。史记秦始皇本纪正义引晋太康地记云:“为坛于太山以祭天,示增高也;为墠于梁父以祭地,示增广也。祭尚玄酒而俎鱼。墠皆广长十二丈,坛高三尺,阶三等,而树石太山之上,高三丈一尺,广三尺,秦之刻石云。”此文与风俗通相应,盖以仲瑗此文未明言何代,撰太康郡国志者,习闻泰山始皇刻石之说,故扳引此文,而以为秦之刻石云尔。寻岱史狩典纪载李斯篆刻石文:“事天以礼,立身以义,事父以孝,成人以仁,四海之内,莫不郡县,四夷八(原误“人”)蛮,咸来贡职,人庶蕃息,天禄永得。”下即顺接始皇刻石文“今(疑衍)皇帝临位,作制明法,臣下修饬”,至“化及无穷,遵奉遗诏,永承重戒”,十二韵,系据宋刘跂拓本,(“跂”原误“跋”,徐度却扫编亦作“ 跋”,它书皆作“刘跂字斯立”,今校改。)则以此为李斯篆刻石文,而与始皇刻石文混为一谈,其故何也?考始皇本纪:“二世东行郡县,李斯从,到碣石,并海南至会稽,而尽刻始皇所立刻石,石旁着大臣从者名,以章先帝成功盛德焉。皇帝曰:‘ 金石刻尽始皇帝所为也,今袭号而金石刻辞不称始皇帝,其于久远也,如后世为之者,不称成功盛德。’丞相臣斯、臣去疾,御史大夫臣德昧死言:‘臣请具刻诏书刻石,因明白矣。臣昧死请。’制曰:‘可。’”又汉书郊祀志:“二世元年,东巡碣石,并海南,历泰山,至会稽,皆礼祠之,而刻勒始皇所立石,书旁以章始皇之功德。”师古曰:“今此诸山,皆有始皇所刻石及胡亥重刻,其文并具存焉。”金薤琳琅跋秦峄山刻石云: “此碑自‘皇帝曰’以下,乃二世诏文,在始皇刻石之旁,予见泰山碑如此。”今案:由始皇本纪,则二世刻石旁之意,以原刻文但言皇帝,恐后世不知为始皇,故以诏书明白之,如秦权文之比,盖二世诏文,凡始皇所刻金石,一时俱刻之,惟泰山则并刻二世封禅文于始皇立石之上耳。其以为始皇者,固不审此与始皇刻石文体既殊,(始皇刻石文三句一韵,与此不同。)属辞又异也;其以为武帝者,亦不知武帝封禅,徒上石立之泰山颠,无文字,即今所传没字碑。( 日知录三一泰山立石条。宋于庭谓:“无字碑即二世所刻,久而无字,非当时即无字也。 ”见所作秦泰山刻石残字考,此从顾说。)刘跂泰山秦篆谱序云:“四面周围,悉有刻字,总二十二行,行十二字,(明李裕登泰山记亦云:“总二十二行,行各十二字。”文见岱史登览志,或作“十三字”,误。)字从西面起,以北东南为次,西面六行,北面三行,东面六行,南面七行,其末有‘制曰可’三字,复转在西南棱上。”又云:“其十二行是始皇辞,其十行是二世辞。”( 见宋文鉴九二、岱史遗迹纪,又详徐度却扫编下、赵彦卫云麓漫钞三)言之至为明晰。今考始皇本纪箸录所刻石文,其“二十有六年”,应从容斋随笔五载所见泰山祠石本作“□有六年”、“亲巡远方黎民”,应依刘谱作“亲●远黎”,凡十二韵,韵三句,句四字,总百四十四字,适为十二行。又二世诏书自“皇帝曰”至“制曰可”,凡七十八字;又仲瑗所引刻石文,“莫不为郡县”句,依刘谱删“为”字,“与天下无极”句,依汉书武纪注删“下”字,则句法一致,总四十二字,与二世诏书合计,得百二十字,以每行十二字计,适得十行,与斯立言“其十行是二世之辞” 合,则此为二世刻石文可知。斯立序又言:“乃为此谱,大凡篆字二百二十有二,其可读者百四十六( 又见金石录刘斯立序),今亦作篆字书之,其毁缺及漫灭不可见者七十有六,以史记文足之,注其下。”此当为始皇刻石及二世诏书于史记有征者言,以此二文总数适得二百二十有二,以总二十二行,行十二字计,得二百六十有四,于此去二百二十有二,则得四十二,适为二世刻石字数,以此益知此四十二字为二世刻石无疑矣。以二世刻石系刻于始皇所立石上,又同是李斯作篆,此其所以被后人误认为始皇之辞也。又据斯立言:“字从西面起,以北东南为次”,又言 “所谓五十许字者,在南面稍平处,人常所为拓,故士大夫多得见之”,而“制曰可”复在西南棱上。则二世诏书在南面占六行,始皇刻石文从西面起而北东,共占十二行,而东南两面尚余四行,即为二世刻石文地位,其序列当复如此。疑斯立仅据史记收始皇刻石文及二世诏书入谱,以其谱取在是正文字,而斯立未及检应氏书比校,故羡文剩字,概未钩稽;而撰岱史者,以此传自斯立,又以二世尽刻始皇刻石故,遂以此文冠于始皇刻石文之前,而不能辨,斯亦误矣。   〔三一〕大戴礼记保傅篇注:“禅谓除地于梁甫之阴,为墠以祭地也。变墠为禅,神之也。 ”   〔三二〕白虎通封禅篇:“三皇禅于绎绎之山,明己成功而去,有德者居之,绎绎者,无穷之义也。”御览五三六引礼记逸礼:“三皇禅云云,盛意也。”史、汉俱作云云,广雅释诂云:“云云,远也。”是云云有远盛二义,亦即白虎通无穷之谓也。则此之绎绎,或即云云也。   〔三三〕文选王融曲水诗叙注引逸礼:“三皇禅云云,五帝禅亭亭。”书钞九一引礼统:“ 五帝禅亭亭。”史记封禅书:“黄帝封泰山,禅亭亭。 ”索隐:“应劭曰:‘在钜平北十余里。’”汉书地理志上:“泰山郡钜平有亭亭山祠。”续汉书郡国志三: “泰山郡钜平,侯国,有亭禅山。”注:“即古所谓禅亭亭者也。”   〔三四〕白虎通封禅篇:“五帝禅于亭亭之山。亭亭者,制度审諟,道德着明也。”御览五三六引礼记逸礼:“五帝禅云云,特立于身也。”   〔三五〕广博物志九引此句至此断句,不误,今据正读。   〔三六〕此句原作“者信父者子”,拾补补“梁”字,并以“信父者子”为疑,今据白虎通封禅篇校补。   〔三七〕白虎通封禅篇:“三王禅于梁甫之山。梁者,信也;甫者,辅也;信辅天地之道而行之也。”(据陈立疏证本)御览五三六引礼记逸礼: “三王禅梁甫,义连延不绝,父死子继也。”   〔三八〕汉书惠纪注:“师古曰:‘ 孝子善述父之志,故汉家之谥,自惠帝以下皆称孝也。 ’”   〔三九〕拾补曰:“下‘书’字衍,否则上‘书’字句,下‘秘书’当作‘书秘’,别为句。”器案:续汉书祭祀志上补注引此作“封广丈二尺,高九尺,下有玉牒书也”,正是上“书”字断句。寻史记封禅书:“封广丈二尺,高九尺,其下则有玉牒书,书秘。”(汉书郊祀志同)正义引伍缉之从征记:“汉武封坛,广丈三尺,高丈,下有玉绿书,以金银为缕,封以玺。”(据会注考证本)后汉书张纯传:“中元元年,帝迺东巡岱宗,以纯视御史大夫从,并上元封旧仪及刻石文。”注:“武帝元封元年封禅仪:‘令侍中皮弁,搢绅射牛行事。封广丈二,高九尺,有玉牒书,书秘,其事皆禁。’”诸书皆作“ 书秘”。王先谦曰:‘恐所施非是,故秘其事。’旧唐书礼仪志:‘ 玄宗问玉牒之文,前代帝王,何故秘之?贺知章对曰:玉牒本是通于神明之意,前代帝王所求各异,或祷年算,或思神仙,其事微密,故莫知之。’”器案:宋会要辑稿二十一册礼二二之四:“宋真宗大中祥符元年四月二十三日,中舍夏侯晟上汉武帝封禅图,缋金玉匮石□距之状,各有注释。帝览之,以所载与旧典小异,诏详定所参校施行。”   〔四0〕史记封禅书正义:“括地志云:‘辰州卢溪县西南三百五十里,有苞茅山。’武陵记云:‘山际出苞茅,有刺而三脊,因名茅山。’是也。”(据会注考证本)案刘原父公是集有三脊茅记,易大过:“初六,藉用白茅。”   〔四一〕汉志作“颇以加祠”,史记补武纪同,封禅书作“颇以加礼”。   〔四二〕史、汉有“不用皆至泰山然后去”九字,此文以“纵”字直贯诸禽兽,故渻减下文也。张纯传注引封禅仪云:“禅肃然,天子亲拜,衣上黄。江、淮间一茅三脊为神藉,五色土杂封,纵远方奇禽之属也。”又略见通典五四礼十四。   〔四三〕“赞”字原无,拾补据封禅书补,今从之。   〔四四〕“壹”原误作“灵”,今从拾补校改。案史、汉俱作“一”,王先谦曰:“案册府元龟三十六:‘开元十三年封禅礼毕,中书令张说进称赐皇帝太一神策,周而复始。’宋史志:‘真宗封禅,摄中书令王旦跪称曰:天赐皇帝太一神策,周而复始。 ’皆依仿汉世为之,是泰元即泰一也。”   〔四五〕史记封禅书作“其夜若有光,有白云起封中”,汉志同。类聚三九引汉官仪:“元封封禅,昼有白气,夜有光下,天下阙石门。”   〔四六〕史记封禅书集解:“徐广曰:‘在元封二年秋。’”   〔四七〕史记封禅书:“又下诏曰: ‘古者,天子五载一巡狩,用事泰山,诸侯有朝宿地,其令诸侯各治邸泰山下。’”汉志同。此元封元年事,应氏引赞飨曰“天增授云云”,乃太初元年事,“其夜有光云云”,又是元封事,此文前后次序陵杂实甚,当依史、汉乙正之。   〔四八〕前后五次者,即元封元年、二年、太初元年、四年及征和四年也。   〔四九〕汉书武纪注引应劭曰:“得宝鼎故因是改元。”   〔五0〕汉书武纪注引应劭曰:“始封泰山,故改元。”   〔五一〕道藏本意林“四”误“三” 。   〔五二〕意林作“因何更得十八也” 。   〔五三〕文选朱叔元为幽州牧与彭宠书:“欲权时救急。”又见后汉书朱浮传。   〔五四〕意林“就若”以下五句作“ 若言倒读,神无福也”。   〔五五〕“弄臣”原作“上下臣”,拾补曰:“‘上’疑衍。”札移曰:“案卢校非也。‘ 骖乘上下臣’,当作‘骖乘弄臣’,此言奉车子侯年少,以恩泽侍左右如弄臣也。(弄臣见汉书申屠嘉传及佞幸传赞)弄俗书或作●,(见后魏孝文帝吊比干文、营州刺史高贞碑)盖旧本偶作俗体,展转传写,又误分为二,遂不可通。”(北堂书钞设官部引大戴礼记:“纵弄杂采。”今本保傅篇作“纵上下杂采”,与此可互证。)器案:孙校是也,今据改正。世说新语规箴篇:“ 王绪、王国宝相为唇齿,并上下权要。”宋本以下诸本俱如此作,唐写本作“并弄权要”,此尤为“弄”误为 “上下”二字之的证。龙龛手鉴二手部去声:“●、● 、□,三,俗,卢贡反。”则弄之俗字且有作“●”者也。汉书毋将隆传:“奏请收还武库兵器云:‘今贤等便僻弄臣,私恩微妾。’又云:‘民力分于弄臣,武兵设于微妾。’”蔡邕集荐太尉董卓可相国并自乞闲淫章:“威移群下,福在弄臣。”隋书刘行本传:“行本不从,正色而进曰:‘至尊置臣于庶子之位者,欲令辅导殿下以正道,非为殿下作弄臣也。’”武帝时又有弄儿,金日磾二子曾为之,见汉书金日磾传,盖即弄臣之比,梁简文帝乐府长安有狭邪行:“小息始得意,黄头作弄臣。”是其证。   〔五六〕“正”原作“止”,今据孙诒让说校改。札移曰:“‘止’当作‘正’,言子侯自以暴病死,非武帝所杀也。”案封禅书:“奉车子侯,暴病一日死。”汉志同。梁书许懋传:“子侯暴卒,厥足用伤。”   〔五七〕拾补曰:“‘惕’,程本‘ 愓’,当与‘伤’通。”   〔五八〕拾补云:“此明非帝杀之,上下亦必有脱文。”器案:封禅书:“奉车子侯暴病一日死。”(汉志同。汉书霍去病传:“去病子嬗,嬗字子侯,上爱之,为奉车都尉,从封泰山而薨。”)索隐:“ 新论云:‘武帝出玺印石,财有朕兆,子侯则没印,帝畏恶,则杀之。’风俗通亦云然。顾胤案武帝集,帝与子侯家语云:‘道士皆言子侯得仙,不足悲。’此说是也。”御览五九二引汉武帝集:“ 奉车子侯暴病一日死,上甚悼之,乃自为歌诗。”文心雕龙哀吊篇:“汉武封禅,而霍嬗(从唐写本)暴亡,帝伤而作诗,此亦哀辞也。”此正足以证成应说。   〔五九〕御览七五四引“对”作“共 ”,“没”作“投”,“存”作“在”。   〔六0〕汉书董仲舒传:“百官皆饰空言虚辞,而不顾实,外有事君之礼,内有背上之心,造伪饰诈,趣利无耻。”应劭所谓“空伪”,可与此互参。   〔六一〕左传成公二年:“摄官承乏。”注:“犹代匮也。”   〔六二〕类聚四八引江淹让尚书仆射表:“屡淹星鸟,每知忝素。”文选曹子建求自试表注引韩诗:“何谓素餐?素者,质也,人但有质朴,而无治民之材,名曰素餐。”   〔六三〕器案:范书劭传,以中平六年拜太山太守,至兴平元年,弃官归袁绍,前后适为六载。   〔六四〕“聘”,胡本作“经”,意林亦作“经”。   〔六五〕拾补据意林改“祠”作“祀 ”。   〔六六〕意林“通”下有“更”字。   〔六七〕公羊隐公元年:“所见异辞,所闻异辞,所传闻异辞。”注:“所见者,谓昭、定、哀;己与父时事也;所闻者,谓文、宣、成、襄,王父时事也;所传闻者,谓隐、桓、庄、闵、僖,高祖曾祖时事也。异辞者,见恩有厚薄,义有浅深。”春秋繁露楚庄王篇:“于所见,微其辞;于所闻,痛其祸;于传闻,杀其恩,与情俱也。是故逐季氏而言又雩,微其辞也;子赤弑弗忍言日,痛其祸也;子般弑而书乙未,杀其恩也。屈伸之志,详略之文皆应之,吾观其近近而远远,亲亲而疏疏也,亦知其贵贵而贱贱,重重而轻轻也,有知其厚厚而薄薄,善善而恶恶也,又知其阴阴而阳阳,白白而黑黑也。百物皆有合偶,偶之合之,仇之匹之,善矣。”史通杂说上:“语曰:‘传闻不如所见。’”   〔六八〕原无“亲”字,拾补云:“ 当作‘亲见之人’。”今据改正。   〔六九〕战国策秦策三:“五帝之圣焉而死,三王之仁焉而死,五伯之贤焉而死,乌获之力焉而死,奔、育之勇焉而死,死者人之所必不免也。” 又见史记范睢传。   〔七0〕大雅下武文。   〔七一〕拾补引钱大昕说,改“曰” 作“自”。器案:今论语颜渊篇作“自古皆有死”,古人引书,往往删改原文,牵就己说,如高诱注吕氏春秋审己篇引论语此章下文“民无信不立”,作“非信非立 ”是也,当存其旧,不必改作。   〔七二〕史记五帝本纪:“黄帝崩,葬桥山。”汉书武纪注引应劭曰:“桥山在上郡阳周县,有黄帝冢。”水经河水注三:“阳周县故城南桥山,昔二世赐蒙恬死于此,王莽更名上陵畤,上有黄帝冢故也。帝崩,惟弓剑存焉,故世称黄帝仙矣。”器案:太史公书,两汉尚无史记之名,汉书杨恽传:“始读外祖太史公记。”应氏此文作太史记,俱谓太史公书也。两汉书直作太史公书。   〔七三〕御览九二0引无“之林”二字,类聚六0引“林”作“枝”。周礼冬官考工记:“ 弓人为弓,……凡取干之道七,柘为上,檍次之,□桑次之,橘次之,木瓜次之,荆次之,竹为下。”   〔七四〕“下垂”,类聚、御览俱作 “垂下”。   〔七五〕“从后”,原作“后从”,今从类聚、御览引乙正。   〔七六〕类聚“名”作“为”。   〔七七〕汉书司马相如传注引应劭曰:“楚有柘桑,乌栖其上,枝下着地,不得飞,欲堕号呼,故曰乌号。”史记司马相如传索隐:“淮南子:“ 乌号:柘桑其材坚劲,乌栖其上,将飞,枝劲复起,摽呼其上;伐取其材为弓,因曰乌号。”古史考、风俗通皆同此说也。”器案:文选七发注、御览三四七、又九五八引古史考同。又淮南原道篇高注:“乌号:柘桑其材坚劲,乌歭其上,及其将飞,枝必桡下,劲能复起,巢(借作摷)乌随之,乌不敢飞,号呼其上,伐其枝以为弓,因曰乌号之弓也。一说:黄帝铸鼎于荆山鼎湖,得道而仙,乘龙而上,其臣援弓射龙,欲下黄帝不能也。乌,于也,号,呼也,于是抱弓而号,因名其弓为乌号之弓也。”太平寰宇记一一八引武陵记:“ 延溪有柘树千余顷,枝条茂畅,昔有乌集其上,枝下垂着地,乌去,枝振杀之,群乌号啸;楚人取其枝为弓,名曰乌号。”      ○叶令祠     俗说孝明帝时,尚书郎〔一〕河东〔二〕王乔,迁为叶令〔三〕,乔有神术〔四〕,每月朔〔五〕常诣台朝〔六〕,帝怪其来〔七〕数而无车骑,密令太史〔八〕候望,言其临至时,常〔九〕有双凫从东〔一0〕南飞来;因伏伺,见凫举罗〔一一〕,但得一双舄耳〔一二〕。使尚方〔一三〕识视〔一四〕,四年中所赐尚书官属履也〔一五〕。每当朝时,叶门〔一六〕鼓不击自鸣,闻于京师〔一七〕。后天下一玉棺于厅事前〔一八〕,令臣吏试入〔一九〕,终不动摇〔二0〕。乔:“ 天帝独欲召我〔二一〕。”沐浴服饰寝其中,盖便立覆,宿夜〔二二〕葬于城东〔二三〕,土自成坟〔二四〕,县中牛皆流汗吐舌〔二五〕,而人无知〔二六〕者,百姓为立祠〔二七〕,号叶君祠。牧守〔二八〕班禄,皆先谒拜,吏民祈祷,无不如意〔二九〕,若有违犯,立得祸。明帝迎取其鼓,置都亭〔三0〕下,略无音声。但云叶〔三一〕太史候望,在上西门上〔三二〕,遂以占星辰,省察气祥,言此令〔三三〕即仙人王乔者也〔三四〕。   〔一〕 初学记职官部引汉官仪:“ 尚书郎,初从三署郎选,诣尚书台试,每一郎缺,则试五人,先试笺奏,初入台,称郎中,满岁,称侍郎。” 御览二一五引汉官仪:“尚书郎,初上诣台,称守尚书郎,满岁,称尚书郎中,三年,称侍郎。”   〔二〕 汉官仪:“凡郡,或以川源,西河、河东是也。”(据孙星衍校集本)   〔三〕 初学记十四、类聚五0又九一、御览六九七引“叶”误作“ 邺”,搜神记一亦误作“邺”,叶,汉县属南阳郡。   〔四〕 “神术”,类聚五0无“术 ”字,孔本书钞七八作“精神”,俱非。   〔五〕 类聚两引、御览九一九引作 “朔望”,范书乔传、蒙求旧注亦作“朔望”。   〔六〕 汉官仪:“初,秦代少府遣吏四,一在殿中,主发书,故号尚书,尚犹主也,汉因秦置之,故尚书为中台,谒者为外台,御史为宪台,谓之三台。”(据孙星衍校集本)案台朝即尚书台之治所也。类聚九一、御览九一九引、范书、水经汝水注引搜神记神化篇俱作“ 常自县诣台朝”。   〔七〕 “来”字原无,书钞、御览二六六、六六二、六九七、九一九、类聚群书类编故事十、蒙求旧注及范书、水经注引搜神记俱有,今据补。   〔八〕 汉官仪:“太史令,属太常,秩六百石,掌天时星历,凡岁,奏新年历,凡国祭祀丧娶之事,奏良日,国有瑞应灾异,掌记之。”(据孙星衍校集本)   〔九〕 “常”,类聚、御览九一九、水经注作“辄”,范书亦作“ 辄”。   〔一0〕“东”字原无,书钞、类聚、御览二六六、六九七、九一九有,范书、水经注亦有,今据补正。   〔一一〕“罗”下,类聚、御览二六六、九一九有“张之”二字,范书、水经注亦有。   〔一二〕类聚、御览六九七引“双” 作“只”,范书同,群书类编故事无。徐友兰曰:“上云‘双凫’,此不当为‘只’。”   〔一三〕汉书百官公卿表,少府属官有尚方,注:“尚方,主作禁器物。”续汉书百官志三:“尚方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上手工作,御刀剑,诸好器物。”   〔一四〕拾补据太平寰宇记引校作“ 诏使尚方诊视”。器案:御览六九七引“尚”作“上” ,“视”作“是”,属下句读,非是。又九一九引、水经注引“识”皆作“诊”,范书同。今考本书怪神篇世间多有精物妖怪百端条,亦有“集诊”语,说文:“诊,视也。”汉书佞幸传:“有司奏请发贤棺,至狱诊视。”师古曰:“诊,验也。”楚辞王褒九怀:“乃自诊兮在兹。”王逸注:“徐自省视,至此处也。”搜神记十四高辛氏条:“王诊视之。”郦道元水经注序:“诊其沿路之所缠。”孔平仲珩璜新论一:“诊,不止脉也,视物皆可以为诊。后汉书王乔传‘使尚方诊视舄’是也。”盖世人习见识视,少见诊视,遂臆改耳。又搜神记“尚方”作“尚书”,亦是臆改。   〔一五〕“四”上,书钞有“乃”字,水经注、范书有“则”字。类聚五0“官属”作“郎属”。   〔一六〕“门”下,类聚、水经注有 “下”字,范书同。   〔一七〕京师,注详山泽篇京条。   〔一八〕通鉴八九注:“中庭曰听事,言受事察讼于是,汉、晋皆作听事,六朝以来,乃始加厂作厅。”   〔一九〕“试入”,水经注作“推排 ”,范书同。   〔二0〕“动摇”,水经注作“摇动 ”。   〔二一〕“我”下,水经注有“邪乃 ”二字,范书同。   〔二二〕“夜”,拾补云:“御览五五六作‘者’。”器案:水经注、群书类编故事俱作“ 昔”,范书同。   〔二三〕范书注云:“王乔墓在今叶县东。”通典州郡七:“叶县有古墓,在东,俗云王乔墓。”   〔二四〕拾补云:“‘坟’下北堂书钞九十二有‘其夕’二字。”器案:御览五五六、水经注、范书亦有“其夕”二字。   〔二五〕“吐舌”,水经注作“喘乏 ”,范书同。   〔二六〕“知”下,拾补云:“类聚有‘之’字。”   〔二七〕“者”下,拾补据御览校补 “百姓为立祠”五字。器案:水经注作“百姓乃为立庙 ”,范书同。   〔二八〕“守”,何本误“子”。   〔二九〕“意”,水经注作“应”,范书同。   〔三0〕通鉴六三注:“凡郡国县道治所,皆有都亭。”后汉书皇后纪注:“凡言都亭者,并城内亭也。”器案:元河南志卷二:“都亭二十四,华延俊洛阳记曰:‘城内都亭二十四:芳林亭,奉常亭,广世亭,昌益亭,广莫亭,定阳亭,遮要亭,暴室亭,广阳亭,西明亭,万岁亭,夕阳亭,东明亭,视中亭,东因亭,建春亭,止奸亭,德宫亭,东阳亭,千秋亭,安众亭,孝敬亭,清明亭。’(见延俊记,而失一名。)”   〔三一〕拾补云:“‘但云叶’,钱云:‘三字衍。’后汉书方术传云:‘略无复声焉。’ ”   〔三二〕元河南志卷二:“西面三门:北曰上西门,应劭汉官仪曰:‘上西门所以不纯白者,汉家厄于戊,故以丹饰之。’门上有铜璇玑玉衡。李尤有铭。”   〔三三〕“令”字,据朱藏元本、仿元本、胡本、钟本补。   〔三四〕器按:此事又见刘向列仙传及书钞七八引沈约俗说。史通书事篇:“范晔博采众书,裁成汉典,观其所取,颇有奇工;至于方术篇及诸蛮夷传,乃录王乔、左慈、廪君、槃瓠,言惟迂诞,事多诡越,可谓美玉之瑕,白圭之玷。惜哉,无是可也。”     谨按:春秋左氏传〔一〕:叶公子高,姓沈名诸梁;古者,令曰公,忠于社稷,惠恤万民,方城〔二〕之外,莫不欣戴。白公胜作乱,杀〔三〕子西、子期,劫惠王以兵。叶公自叶而入,至于北门,或遇之曰:“ 君胡不胄?国人望君如望慈父母焉,盗贼之矢若伤君,是绝民望也,若之何不胄?”乃胄而进,又遇一人曰: “何为胄?国人望君如望岁焉〔四〕,日日〔五〕以几〔六〕,若见君面,是得艾也〔七〕,人知不死,其亦无〔八〕有奋心〔九〕,犹将旌君以徇于国,而又掩面,以绝民望,不亦甚乎?”乃免胄而进之〔一0〕,与国人攻白公,白公〔一一〕奔山而逝〔一二〕,生烹石乞,迎反惠王,整肃官司,退而老于叶。及其终也,叶人追思而立祠〔一三〕。功施于民,以劳定国,兼兹二事,固祠典之所先也〔一四〕。此乃春秋之时,何有近孝明乎〔一五〕?周书〔一六〕称:“灵王太子晋,幼有盛德,聪明博达〔一七〕,师旷与言,弗能尚也〔一八〕。晋年十五,顾而问曰:‘吾闻大师能知人年之短长也。’师旷对曰:‘女色赤白,女声清〔一九〕,女〔二0〕色不寿〔二一〕。’晋曰:‘然。吾后三年,将上宾于天,女慎无言,祸将及女。’其后太子果死。 ”〔二二〕孔子闻之曰:“惜夫杀吾君也。”后世以其自豫知其死,传称王子乔仙〔二三〕。或人问仙,扬雄以为:“虙牺、神农、黄帝、尧、舜殒落,文王葬毕,孔子葬鲁城之北,独不爱其死乎?知非人之所能也。生乎生乎,吾恐名生而实死也。〔二四〕”国家〔二五〕畏天之威〔二六〕,思求谴告〔二七〕,故于上西门城上候望,近太史寺令丞〔二八〕躬亲;灵台位国之阳〔二九〕,又安〔三0〕别在宫中?惧有得失,故参之也,何有伺一飞凫,遂建其处乎?世之矫诬,岂一事哉〔三一〕!   〔一〕 见哀公十六年。   〔二〕 左传僖公四年:“楚国方城以为城。”又文公十六年注:“ 上庸县东有方城亭。”   〔三〕 “杀”字原无,今据拾补校补。   〔四〕 方崧卿韩集举正九引“如” 作“而”,古通。   〔五〕 “日日”,拾补云:“左传作‘日月’,语宽,作‘日日’是。”阮元左传注疏校勘记云:“纂图本下‘日’字作‘月’,案毛谊父六经正误云:‘日日’作‘日月’误。”   〔六〕 左传释文:“几,音冀,本或作‘冀’。”   〔七〕 汉书五行志注引应劭曰:“ 艾,治也。”   〔八〕 “无”,左传作“夫”。   〔九〕 拾补云:“‘无有’,言无不有也,古人语往往有之,不必以左氏为是,此为讹。 ”识语云:“谨案:无读同‘无亦亦也’之无。”   〔一0〕拾补云:“‘之’字衍。”   〔一一〕“白公”二字原不重,今据拾补校补。   〔一二〕“逝”,除大德本外,余本俱作“缢”,与左传同。   〔一三〕水经汝水注:“醴水又东,迳叶公庙北。庙前有叶公子高诸梁碑,旧秦、汉之世,庙道有双阙几筵,黄巾之乱,残毁颓阙。”   〔一四〕器谨案:汉书韦贤传:“礼记祀典曰:‘夫圣王之制祀也,功施于民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救大灾则祀之。’”今见礼记祭法篇,则汉时自有此名,应氏书祀典篇当即本此,此“祠典” 当是“祀典”之误,本书“祀”、“祠”二字互误者,固不仅此一处也。   〔一五〕史通采撰篇:“范晔增损东汉一代,自谓无惭良直,而王乔凫履,出于风俗通,左慈羊鸣,传于抱朴子,朱紫不别,秽莫大焉。”又书事篇:“范晔博采众书,裁成汉典,观其所取,颇有奇工;至于方术篇及诸蛮夷传,乃录王乔、左慈、廪君、盘瓠,言唯迂诞,事多诡越,可谓美玉之瑕,白圭之玷,惜哉,无是可也。”又杂说中:“夫学未该博,鉴非详正,凡所脩撰,多聚异闻,其为踳驳,难以觉悟。按应劭风俗通,载楚有叶君祠,即叶公诸梁庙也,而俗云孝明帝时,有河东王乔为叶令,尝飞凫入朝。及干宝搜神记,乃隐应氏所通,而收其流俗怪说。……既而宋求汉事,旁取令升之书,……编简一定,胶漆不移,故令俗之学者,说凫履登朝,则云汉书旧记,……摭彼虚辞,成兹实录。语曰:‘三人成市虎。’斯言其得之者乎。 ”   〔一六〕见太子晋篇。   〔一七〕器案:今逸周书无此二语,潜夫论志氏姓篇云:“周灵王之太子晋,幼有成德,聪明博达。”亦本周书,此盖其佚文也。成、盛古通。   〔一八〕尚,加也,论语里仁:“好仁者无以尚之。”   〔一九〕拾补云:“逸周书‘清’下有‘汗’字。”器案:潜夫论亦有“汗”字。逸周书二语互乙,潜夫论与此同。   〔二0〕“女”,拾补云:“逸周书 ‘火’。”器案:潜夫论亦作“ 火”。又潜夫论相列篇:“故师旷曰:‘赤色不寿。’火家性易灭也。”赤色亦火色也。   〔二一〕朱右曾集训校释曰:“声散而不收,如汗之出而不返,清为金,汗为火,故知其色赤白。金不胜火,则火为主,火必附木以炎,今无木,故不寿。”   〔二二〕类聚十六引春秋外传:“师旷见太子晋曰:‘吾闻太子之语,高于泰山,愿闻一言。’太子曰:‘吾闻太师之来,喜而又惧。汝知人年长短吉凶也。’师旷曰:‘君色赤,君声清,火色不寿。 ’太子曰:‘然。却后三年,吾上宾于帝,汝慎无言,殃将及汝。’太子时年十五,后三年而卒。”又见列仙传。   〔二三〕潜夫论志氏族篇:“孔子闻之曰:‘惜夫杀吾君也。’世人以其豫自知去期,故传称王子乔仙。”器案:汉书郊祀志上注引应劭曰:“列仙传曰:‘崔文子学仙于王子乔,化为白蜺,文子惊,引戈击之,俯而见之,王子乔之尸也,须臾则为大鸟飞而去。’”此亦传称王子乔仙之传说。   〔二四〕器案:法言君子篇:“或问:‘人言仙者有诸乎?’吁,吾闻宓羲、神农殁,黄帝、尧、舜殂落而死,文王葬毕,孔子鲁城之北,独子爱其死乎?非人之所及也,仙亦无益子之汇矣。或曰:圣人不师仙,厥术异也。圣人之于天下,耻一物之不知,仙人之于天下,耻一日之不生。曰:生乎生乎,名生而实死也。”语有脱讹,当据此参补。   〔二五〕汉人称天子为国家。如续汉书祭祀志上注引封禅仪所载之“ 国家居太守府舍”,“国家御首辇 ”,“国家台上北面”,“国家随后数百人”,“国家不劳”,“国家不听”等,国家俱指汉武帝。   〔二六〕诗周颂我将:“畏天之威,于时保之。”   〔二七〕陈仁锡曰:“辨明帝非祀王乔。”   〔二八〕续汉书百官志二:“太史丞一人,明堂及灵台丞一人,二百石。”本注曰:“二丞掌守明堂、灵台。灵台掌候日月星气,皆属太史。”   〔二九〕后汉书光武纪下注引汉宫阁疏:“灵台高三丈,十二门,天子曰灵台,诸侯曰观台。”三辅黄图:“汉灵台在长安西北八里,始曰清台,本为王者观阴阳天文之变,更名曰灵台。”盖西汉时灵台始曰清台,故汉书律历志上载元凤三年诏与丞相御史各一人杂候上林清台也。   〔三0〕“又”字原作“之安”,拾补云:“‘之安’二字讹,似当作‘又’。”今据改正。   〔三一〕徐文靖管城硕记二0:“丛书序曰:‘古有王子乔、王子晋,王氏多仙。’按:列仙传:‘王子乔,周灵王太子晋也。’周书太子晋解: ‘师旷曰:吾闻王子之语。王子应之曰:吾闻太师将来。’以其为太子,故又称王子也。楚辞:‘见王子而宿之兮。’齐袁彖诗:‘王子洛浦来。’谢灵运王子晋赞:‘王子爱清净。’梁陆罩咏笙诗:‘所美周王子,弄羽一参差。’李长吉诗:‘王子吹笙鹅管长。’皆单称王子也。晋何劭诗:‘羡昔王子晋,得道伊、洛滨。’ 又诗:‘幸遇王子晋,结交青云端。’王子晋即王子乔,非两人也,亦皆称为王子也。嵇康笙赋:‘子乔轻举。’郭璞诗:‘今乃见子乔。’江淹赞:‘子乔轻举。 ’庾信诗:‘浮丘迎子晋。’孔稚圭褚伯玉碑:‘子晋笙歌,王乔云举。’吴筠诗:‘复望子乔坛。’则已失王子之意矣。陆机前缓声歌:‘王、韩起太华。’注以为王子晋及韩终,缪矣。汉书王莽传:‘予皇祖叔父子侨,欲来迎我。’附会之词耳,王子晋岂王姓哉?李白诗:‘一随王乔去,长年至天宾。’又诗:‘ 天落白玉棺,王乔随叶县。’此后汉书方术传:‘王乔凫舄。’盖王姓也,虽楚辞有云: ‘从王乔而娱戏。’偶去一‘子’字,此亦如扬子云称扬云,谷子云称谷云,田子方称田方,不可即以王子乔为王氏矣。”器谨案:东汉方术传中人,类皆流俗所传,其中多有取古仙人名,附会为时人者。淮南齐俗篇已称王乔、赤诵子,(许注:“王乔,蜀武阳人。”)泰族篇作“王乔、赤松”,汉书王褒传:“圣主得贤臣颂:‘呼吸如侨、松。’”师古曰:“侨,王侨;松,赤松子;皆仙人也。”而东汉复有王乔。宋玉高唐赋已称上成郁林,(注以为方士)而东汉复有上成公,(范书作上成公,博物志七、水经洛水注、太平寰宇记五引仲长统语及抱朴子至理篇皆作卜成,误。)正一例也。又隋书经籍志有鸟情占一卷,王乔撰,则后人又因飞凫事而伪讬之耳。     燕太子丹仰叹〔一〕,天为雨粟,乌白头〔二〕,马生角,厨中木象生肉足〔三〕,井上株木跳度渎〔四〕。   〔一〕 “仰叹”二字原无,拾补据御览八四0引补,今从之。器案:史记荆轲传索隐引作 “丹乃仰天叹”,日本秘府略八六四引作“燕太子丹叹,天为雨粟”,同卷引张楚金翰苑注引此“叹”上有“ 仰”字,御览七六二引“秦留燕太子丹,天为雨粟”,天中记四五引作“ 燕太子丹仰天叹,天为雨粟”。   〔二〕 史记荆轲传正义引作“乌头白”。(会注考证本)   〔三〕 此句原作“厨人生害足”,拾补作“厨中杵生肉”,云:“ 旧作‘厨人生害足’,讹,据御览七六二改正,御览下有‘是数然也’四字,疑误。”(器案:宋本御览“数”作“不”,盖约应氏全文言,不误。)札移曰:“案卢校大误。此当作‘厨中木象生肉足’,御览惟‘中’、‘肉’”二字,足证今本之误,(干禄字书:“肉俗作●。”与害形近。)‘是’即‘ 足’之误,‘数然也’三字衍。论衡感虚篇载秦王誓云:‘使日再中,天雨粟,乌白头,马生角,厨门木象生肉足,乃得归。’是应篇亦云:‘厨门象生肉足。’(史记刺客传索隐云:“风俗通、论衡皆云:‘厩门木乌生肉足。’”“乌”盖“舄”之误,“●”俗“象”字,“厨”作“厩”,亦讹。)与仲远所说正同。木象即刻木为象人,(论衡谢短篇云:“使立桃象人门户。” 庄子田子方篇成玄英疏云:“象人,木偶土梗人也。” )象人以木为足,今故誓使生肉足也。御览作‘杵生肉 ’,则不可通。卢从之,傎矣。”器案:孙校是。孟子梁惠王:“始作俑者,其无后乎,为其象人而用之也。 ”韩子显学篇:“盘石千里,不可谓富;象人百万,不可谓强。”是象人之制,战国时自有之。今据改正。又案:敦煌变文集李陵变文:“害非单布,酒必重倾。” “害”亦“肉”之误,与此正同。   〔四〕 器案:此事又见史记荆轲传,论衡感虚、变动、是应三篇,博物志五,平津馆本燕丹子诸书,俱无“井上株木跳度渎”事,惟此独有也。考汉书艺文志诸子略杂家有荆轲论五篇,疑此即本之。     俗说:燕太子丹为质于秦,始皇执欲杀之,言能致此瑞者,可得生活〔一〕,丹有神灵,天为感应,于是遣〔二〕使归国。   〔一〕 汉书苏武传:“使牧羝,羝乳乃得归。”师古曰:“羝,牡羊也,羝不当产乳,故设此言示绝,其事若燕太子丹乌白头、马生角之比也。 ”   〔二〕 “遣”原作“建”,朱筠曰:“当从今本作‘遣’。”拾补校作“遣”。案:钟本作“遣”,今据改正。     谨按:太史记〔一〕:燕太子质〔二〕秦,始皇遇之益不善,丹恐而亡归;归求勇士荆轲、秦武阳〔三〕,函樊于期之首〔四〕,贡督亢之地图〔五〕,秦王大悦,礼而见之,变起两楹之间〔六〕,事败而荆轲立死〔七〕。始皇大怒,乃益发兵伐燕,燕王走保辽东,使使斩丹以谢秦〔八〕,燕亦遂灭。丹畏死逃归耳,自为其父所戮,手足圮〔九〕绝,安在其能使〔一0〕雨粟,其余云云乎〔一一〕?原其所以有兹语者,丹实好士,无所爱□也,故闾阎小论〔一二〕饰〔 一三〕成之耳。   〔一〕 太史记即太史公记,汉人称司马迁史记之名也,下文王阳能铸黄金条亦称太史记。   〔二〕 “质”原作“与”,拾补校作“留”。器案:当作“质”,草书“●”与“●”形近而讹,梁武帝书“贞”为“与上人”,“质”与“贞 ”形亦近,是其旁证。史记燕世家、荆轲传正作“质” ,邹阳传集解引应劭说亦作“质”,今据改正。   〔三〕 史记邹阳传集解引应劭曰: “燕太子丹质于秦,始皇遇之无礼,丹亡去,故厚养荆轲,令西刺秦王,精诚感天,白虹为之贯日也。”汉书邹阳传注引应劭同。据此,则此文“益”字疑衍,而“ 与”之当作“质”,更无疑矣。   〔四〕 史记刺客传:“秦将樊于期得罪于秦王,亡之燕,太子受而舍之。”   〔五〕 史记刺客传集解:“徐广曰:‘方城县有督亢亭。’骃案:刘向别录曰:‘督亢,膏腴之地。’”正义:“督亢坡在幽州范阳县东南十里。今固安县南有督亢陌,幽州南界。”水经涞水注:“ 孙畅之述画有督亢地图,言:‘燕太子丹使荆轲齎入秦,秦王杀轲,图亦绝灭。’”案孙畅之宋奉朝,有述艺叙略五卷,在隋书经籍志子部,御览七五九引孙畅之述画。   〔六〕 书钞六二引应氏汉官仪:“ 明帝诏书:‘昔燕太子丹,使荆轲劫始皇,变起两楹之间。’”续汉书百官志二注引荀绰百官表注亦引明帝此诏。贾谊新书淮难篇:“此非有白公、子胥之报于广都之中者,即疑有鱄诸、荆轲,起于两柱之间。”   〔七〕 汉书邹阳传:“轲湛七族。 ”注引应劭曰:“荆轲为燕刺秦始皇,不成而死,其族坐之。沈,没也。”史记邹阳传:“荆轲之湛七族。” 南齐书崔慧景传载偃上疏,亦云:“轲沉七族。”论衡语增篇:“秦王诛轲九族,复灭其一里。”   〔八〕 汉书李广传:“李广,陇西成纪人也,其先曰李信,秦时为将,逐得燕太子丹者也。”说与此异,应文本燕策。   〔九〕 文选东京赋注:“圮,绝也。”   〔一0〕“使”下疑脱“天”字。   〔一一〕汉书汲黯传:“上曰:‘吾欲云云。’”师古曰:“云云,犹言如此如此也,史略其辞耳。”案:此文言“其余云云”,亦略上文所言“ 乌白头,马生角,厨中木象生肉足,井上株木跳度渎” 之辞耳。   〔一二〕汉书艺文志叙小说家曰:“ 闾里小知者之所及。”又异姓诸侯王表注引应劭曰:“ 周礼:‘二十五家为闾。’阎音檐,门闾外旋下荫者谓之步檐也。”   〔一三〕“饰”原作“饬”,拾补云:“当为‘饰’。”器案:卢校是。本篇后文淮南王安神仙条云:“耻其如此,因饰诈说,后人吠声,遂传行耳。”义与此同,文正作“饰”。庄子外物篇:“饰小说以干县令。”即此文用“饰”字所本,今据改正。      ○孝文帝〔一〕     孝成皇帝〔二〕好诗、书,通览古今,闲〔三〕习朝廷仪礼,尤善汉家法度故事,常见中垒校尉刘向〔四〕,以世俗多传道:孝文皇帝,小〔五〕生于军,及长大有识,不知父所在,日祭于代〔六〕东门外;高帝数梦见一儿祭己,使使至代求之,果得文帝,立为代王。及后征到,后期,不得立,日为再中。及即位为天子,躬自节俭,集上书囊以为前殿帷〔七〕,常居明光宫听政〔八〕,为皇太薄后持三年服,庐居枕块如礼,至以发大病,知后子不能行三年之丧,更制三十六日服。治天下,致升平〔九〕,断狱三百人〔一0〕,粟升〔一一〕一钱。“有此事不?”向对曰〔一二〕:“皆不然。〔一三〕”   〔一〕 汉书文纪注引应劭曰:“谥法:‘慈惠爱民曰文。’”   〔二〕 汉书成纪注引应劭曰:“谥法:‘安民立政曰成。’”   〔三〕 “闲”,拾补校作“闲”。器案:闲、闲古通,不必改作。诗魏风十亩之间:“桑者闲闲兮。”释文:“闲本作闲。”尔雅释训注:“近处优闲。”释文:“闲本作闲。”文选上林赋注:“闲读曰闲。”俱其证也。   〔四〕 续汉书百官志四:“右属北军中候。”本注曰:“旧有中垒校尉,领北军营垒之事,有胡骑、虎贲校尉,皆武帝置。中兴省中垒。”卫宏汉旧仪:“中垒校尉,主北军垒门内。尉一人,主上书者狱,上章于公车,有不如法者,以付北军尉,北军尉以法治之。”(据孙星衍校集本)   〔五〕 东坡物类相感志四引“小” 作“少”。   〔六〕 汉书地理志代郡及代县下,并引应劭曰:“故代国。”案前汉代郡治桑干,后汉移治高都,文帝所封,先都晋阳,后徙中都,国与郡各别,故应劭云“故代国”矣。   〔七〕 “帷”,大德本误作“惟” 。汉书东方朔传:“愿近述孝文皇帝之时,当世耆老皆闻见之,贵为天子,富有四海,身衣弋绨,足履革舄,以韦带剑,莞蒲为席,兵木无刃,衣缊无文,集上书囊以为殿帷。”又贾谊传:“上文帝书云:‘且帝之身,自衣皂绨。’”扬雄传:“逮至圣文,随风乘流,方垂意于至宁,躬服节俭,绨衣不敝,革鞜不穿,大夏不居,木器无文。”贡禹传:“孝文皇帝衣绨履革。”文纪赞亦曰:“身衣弋绨,所幸慎夫人衣不曳地,帷帐无文绣,以示敦朴,为天下先。”后汉书郎顗传:“故孝文皇帝绨袍革舄,木器无文。”翟酺传:“故文帝爱百金于露台,饰帷帐于皂囊。”王符传:“昔孝文皇帝躬衣弋绨,革舄韦带。”(潜夫论浮侈篇尚有“集上书囊以为殿帷”句)马廖传:“上太后劝成德政疏:‘法太宗之隆德。’”注:“太宗,孝文也,玄默为化,身衣弋绨。”(东汉文鉴六引注作“孝文玄默,身衣弋绨”。)南齐书崔祖恩传:“陈政事启云:‘汉文集上书囊以为殿帷,身衣弋绨,以韦带剑,慎夫人衣不曳地。’” 金楼子兴王篇:“汉太宗恒,身衣弋绨,所幸慎夫人,衣不曳地,帏帐无文绣,常集上书囊以为殿帷,兵器无刃,以示敦朴,为天下先。”诸言文帝节俭,俱举其衣弋绨事,书钞一二八、御览六九七引应氏书:“孝文身履革舄而衣弋绨。”与班书合,疑应氏原书于“集上书囊以为前殿帷”上,本有“身履革舄而衣弋绨”,后遭刊落耳。又案:上书囊即皂囊,后汉书蔡邕传注、公孙瓒传注引汉官仪:“凡章表皆启封,其言密事得皂囊也。”   〔八〕 初学记职官部引汉官典职仪式选用:“尚书奏事于明光殿,省中画古烈士,重行书赞。”元河南志二:“明光殿,尚书郎奏事此殿。”   〔九〕 汉书梅福传:“孝文皇帝起于代谷,非周、召之师,伊、吕之佐也,循高祖之法,加以恭俭,当此之时,天下几平。”又曰:“ 升平可致。”注引张晏曰:“民有三年之储曰升平。”   〔一0〕札移曰:“案论衡艺增篇云:‘光武皇帝之时,郎中汝南贲光上书言孝文皇帝时居明光宫,天下断狱三人。颂美文帝,陈其效实。光武帝曰:孝文时不居明光宫,断狱不三人。’与此所说略同。此云‘断狱三百人’,未为甚少,疑当从论衡作‘三人’为是。”   〔一一〕“粟升”,拾补云:“初学记作‘米斗’,下同。”   〔一二〕“向”原作“同”,拾补校作“向”。案郎本、钟本作“向”,今据改正。   〔一三〕拾补曰:“钱云:‘下谨案云云,皆述向说,似不应跳行。’”     谨按:汉高三年,魏王豹叛汉附楚,汉使大将韩信击虏豹姬薄夫人,传诣雒阳织室〔一〕。汉王见薄姬,内后宫,幸之,生文帝,二年而为王者子,常居宫阙内,不弃捐军中,祭代东门。高皇后八年后九月己酉夕即位,就未央〔二〕,幸前殿,下赦令,即位时以昏夜,日不再中。文帝虽节俭,未央前殿至奢,雕文五采,画华榱壁〔三〕珰,轩槛皆饰以黄金,其势不可以书囊为帷,奢俭好丑,不相副侔。又文帝以后元六年己亥崩未央宫,在时平常听政宣室〔四〕,不居明光宫。及皇太薄后以孝景〔五〕二年四月壬子薨,葬南陵〔六〕,文帝先太后崩,不为皇太薄后持三年服。文帝遵汉家,基业初定,重承军旅之后,百姓新免于干戈之难,故文帝宜因〔七〕修秦余政教,轻刑事少〔八〕,与之休息,以俭约节欲自持,初开籍田〔九〕,躬劝农耕桑〔一0〕,务民之本,即位十余年,时五谷丰熟,百姓足,仓廪实,蓄积有余。然文帝本修黄、老之言〔一一〕,不甚好儒术,其治尚清净无为,以故礼乐庠序未修,民俗未能大化,苟温饱完结〔一二〕,所谓治安之国也〔一三〕。其后匈奴数犯塞〔一四〕,侵扰边境,单于深入寇掠,贼害北地都尉〔一五〕,杀略吏民,系虏老弱,驱畜产,烧积聚,候骑至甘泉〔一六〕,烽火通长安,京师震动,无不忧懑。是时,大发兴材官骑士十余万军长安〔一七〕,帝遣丞相灌婴击匈奴,文帝自劳兵至太原、代郡,由是北边置屯待战,设备备胡,兵连不解〔一八〕,转输骆驿〔一九〕,费损虚耗,因以年岁谷不登〔二0〕,百姓饥乏,谷籴常至石五百,时不升一钱。前待诏〔二一〕贾捐之为孝元皇帝〔二二〕言:“ 太宗〔二三〕时,民赋四十,断狱四百余。〔二四〕” 案太宗时民重犯法,治理不能过中宗之世,地节〔二五〕元年,天下断狱四万七千余人,如捐之言,复不类,前世断狱,皆以万数,不三百人。文帝即位二十三年,日月薄蚀〔二六〕,地数震动,毁坏民庐舍,关东二十九山,同日崩溃,水出,河决酸枣,大风坏都〔二七〕,雨雹如桃李,深者厚三尺,狗马及人皆生角,大雪蝗虫。文帝下诏书曰:“闲者,阴阳不调,日月薄蚀,年谷不登,大遭旱蝗饥馑之害,谪见天地,灾及万民。丞相、御史议可以佐〔二八〕百姓之急。〔二九〕”推此事类,似〔三0〕不及太宗之世〔三一〕,不可以为升平。上曰:“吾于临朝统政施号令何如?”向未及对,上谓向:“校尉帝师傅,耆旧洽闻,亲事先帝,历见三世得失,事无善恶,如闻知之,其言勿有所隐。”向曰:“文帝时政颇遗失,皆所谓悔□小疵耶〔三二〕。尝辇过郎署,问中郎冯唐〔三三〕以赵将廉颇、马服〔三四〕,唐言:‘今虽有此人,不能用也。’推辇而去,还归禁中〔三五〕,召责让,唐顿首陈言:‘闻之于祖父〔三六〕,道廉颇、李牧为边将〔三七〕,市租诸入〔三八〕,皆输莫府〔三九〕,而赵王不问多少,日击牛洒〔四0〕酒,劳赐士大夫,赏异有加〔四一〕,故能立威名。今臣窃闻云中太守魏尚,边之良将也,匈奴常犯塞为寇,尚追之,吏士争居前,乐尽死力〔四二〕,斩首上功,误差数级〔四三〕,下之吏,尚竟抵罪。由是言之:虽得廉颇、李牧,不能用也〔四四〕。’及河东太守季布,治郡有声,召欲以为御史大夫,左右或毁言使酒〔四五〕,后不用,布见辞去,自陈曰:‘臣幸得待罪〔四六〕河东,无故而见征召,此人必有以臣欺国者〔四七〕,既到无用,此人亦有以毁伤臣者。今以一人言则进之,以一人言则退之,臣恐天下有以见朝廷短也。’上有惭色,卒遣布之官。及太中大夫邓通,以佞幸吮□疡□汁〔四八〕见爱,拟于至亲,赐以蜀郡铜山〔四九〕,令得铸钱。通私家之富,侔于王者封君。〔五0〕又为微行〔五一〕,数幸通家。文帝代服衣罽〔五二〕,袭毡帽,骑骏马,从侍中〔五三〕近臣常侍期门〔五四〕武骑猎渐台〔 五五〕下,驰射狐兔,毕〔五六〕雉刺彘,是时,待诏贾山谏以为‘ 不宜数从郡国贤良吏出游猎,重令此人负名,不称其举。〔五七〕’及太中大夫贾谊,亦数谏〔五八〕止〔五九〕游猎,是时,谊与邓通俱侍中同位,谊又恶通为人,数廷讥之,由是疏远,迁为长沙太傅,〔六0〕既之官,内〔六一〕不自得,及渡湘水〔六二〕,投吊书曰:‘阘茸尊显,佞谀得意。〔六三〕’以哀屈原离谗邪之咎,亦因自伤为邓通等所愬也。〔六四〕”成帝曰:“其治天下,孰与孝宣皇帝?〔六五〕”向曰:“中宗之世,政教明,法令行,边境安,四夷亲,单于款塞〔六六〕,天下殷富,百姓康乐,其治过于太宗之时,亦以遭遇匈奴宾服,四夷和亲也。”上曰:“后世皆言文帝治天下几至太平,其德比周成王,此语何从生?” 向对曰:“生于言事。文帝礼言事者,不伤其意,群臣无小大,至即便从容言,上止辇听之,其言可者称善,不可者喜笑而已〔六七〕。言事多褒之,后人见遗文,则以为然。世之毁誉,莫能得实,审形者少〔六八〕,随声者多,或至以无为有。故曰:‘尧、舜不胜其善,桀、纣不胜其恶。’桀、纣非杀父与君也,而世有杀君父者,人皆言〔六九〕无道如桀、纣,此不胜其恶〔七0〕。故若文帝之仁贤,不胜其善,世俗褒扬,言其德比成王,治几太平也。然文帝之节俭约身〔七一〕,以率先天下,忍容言者,含咽臣子之短〔七二〕,此亦通〔七三〕人难及,似出于孝宣皇帝者也。如其聪明远识,不忘数十年事,制持万机〔七四〕,天资治理之材,恐文帝亦且不及孝宣皇帝。〔七五〕”向以为如此。及世间言文帝小生于军中,长大祭代东门外,使者求得之,因立为代王,征当即位,后期,日为之再中,集上书囊,以为前殿帷,常居明光宫〔七六〕听政,为薄太后持三年服,治天下,致升平,断狱三百人,粟一升一钱:凡此十余事,皆俗人所妄传〔七七〕,言过其实,及傅会,或〔七八〕以为前皆非是,如刘向言〔七九〕。   〔一〕 汉书宣纪注引应劭曰:“旧时有东西织室,织作文绣郊庙之服。”   〔二〕 史记高祖本纪:“萧丞相营作未央宫,立东阙、北阙、前殿、武库、太仓。”正义:“括地志云:‘未央宫,在雍州长安县西北十里长安故城中。’颜师古曰:‘未央殿虽南向,而当上书谒见之徒,皆诣北阙,公车司马亦在北焉,是则以北阙为正门,而又有东门东阙,至于西南两面,无门阙矣,萧何初立未央宫以厌胜之术,理宜然乎。’按北阙为正者,盖象秦作前殿,渡渭水属之咸阳,以象天极阁道绝汉抵营室。”   〔三〕 拾补“壁”校作“璧”。   〔四〕 史记贾生列传:“坐宣室。 ”集解:“苏林曰:‘未央前正室。’”索隐:“三辅故事云:‘宣室,在未央殿北。’”正义:“ 淮南子云:‘武王杀殷纣于宣室。 ’汉盖取旧名以名殿也。”   〔五〕 汉书景纪注引应劭曰:“谥法:‘布义行刚曰景。’”   〔六〕 太平寰宇记二五引汉旧仪补注:“南陵,即文帝薄太后葬之所,亦谓南霸陵,因置县以奉陵寝。”   〔七〕 “宜因”,拾补云:“钱疑倒。”   〔八〕 “事少”,拾补云:“亦倒。”   〔九〕 汉书文纪注引应劭曰:“古者,天子耕籍田千亩,为天下先。籍者,帝王典籍之常也。”   〔一0〕拾补云:“‘耕’衍。”   〔一一〕姜宸英湛园未定□一黄老论:“汉自曹参为齐相,奉盖公治道,贵清静而民自定。其后相汉,遂遵其术,以治天下,一时上下化之。及于再世,文帝为天子,窦太后为天下母,一切所以为治,无不本于黄、老,极其效,至于移风易俗,民气素朴,海内刑措,而石奋、汲黯、直不疑、司马谈、田叔、王生、乐钜公、刘辟疆父子之徒,所以修身齐家、治官莅民者,非黄、老无法也。”   〔一二〕苟读如“苟完苟美”之“苟 ”。   〔一三〕史记礼书:“孝文即位,有司议欲定仪礼,孝文好道家之言,以为繁礼饰貌,无益于治。”   〔一四〕文选出自蓟北门行注,宋本及集注本引无“数”字。   〔一五〕后汉书桓纪注引汉官仪:“ 秦郡有尉一人,典兵禁,捕盗贼,景帝更名都尉,建武十年省,惟边郡置都尉及属国都尉。’史记匈奴传:“ 汉孝文帝十四年,匈奴单于十四万骑入朝那、萧关,杀北地都尉卬,虏人民畜产甚多。遂至彭阳,使骑兵入烧回中宫,候骑至雍甘泉。”集解引徐广注“都尉卬”曰:“姓孙,其子单封为瓶侯。白丁反。”汉书冯唐传: “匈奴新大入朝那,杀北地都尉卬。”   〔一六〕文选西京赋薛综注:“应劭曰:‘甘泉,在冯翊云阳县。’”   〔一七〕汉书高纪下注引应劭曰:“ 材官,有材力者。”后汉书光武纪注引汉官仪:“高祖命天下郡国选能引关蹶张、材力武猛者,以为轻车、骑士、材官、楼船,常以立秋后,讲诣课试,各有员数。平地用车骑,山阻用材官,水泉用楼船。”史记匈奴列传:“匈奴复绝和亲,大入上郡、云中各三万骑,所杀略甚众而去。于是汉使三将军军屯北地,代屯句注,赵屯飞狐口,缘边亦各坚守,以备胡寇。又置三将军军长安西细柳、渭北棘门、霸上以备胡。胡骑入代句注,边烽火通于甘泉、长安数月。汉兵至边,匈奴亦去远塞,汉兵亦罢。”案又置之三将军,谓周亚夫、徐厉、刘礼也。   〔一八〕史记孝文本纪:“夫久结难连兵,中外之国,将何以自宁。”盐铁论和亲篇:“兵连而不息。”   〔一九〕“骆驿”,大德本如此作,朱藏元本以下各本俱作“络绎”。   〔二0〕拾补:“钱云:‘谷’衍。 ”器案:据下文,当衍“岁”字。   〔二一〕汉书哀纪注引应劭曰:“诸以材技征召,未有正官,故曰待诏。”   〔二二〕汉书元纪注引应劭曰:“谥法:‘行义悦民曰元。’”   〔二三〕汉书景纪注引应劭曰:“始取天下者为祖,高帝称高祖是也;始治天下者为宗,文帝称太宗是也。”   〔二四〕汉书文纪赞:“断狱数百,几至措刑,呜呼仁哉。”应劭曰:“措,置也,民不犯法,无所刑也。”又贾捐之传作“断狱数百,民赋四十 ”。   〔二五〕汉书宣纪注引应劭曰:“以先者地震,山崩水出,于是改年曰地节,欲令地得其节。”   〔二六〕文选谢宣远张子房诗注:“ 京房易飞候曰:‘凡日蚀皆于晦朔,不于晦朔蚀者名曰薄。’”   〔二七〕拾补云:“当指淮南、吴、楚。”   〔二八〕何本“佐”作“助”,臆改。   〔二九〕汉书文纪:“后元年……春三月……诏曰:‘间者,数年比不登,又有水旱疾疫之灾,朕甚忧之。愚而不明,未达其咎。意者,朕之政有所失,而行有过与?乃天道有不顺,地利或不得,人事多失和,鬼神废不享与?何以致此?将百官之奉养或费,无用之事或多与?何其民食之寡乏也?夫度田非益寡,而计民未加益,以口量地,其于古犹有余,而食之甚不足者,其咎安在?无乃百姓之从事于末,以害农者蕃,为酒醪以靡谷者多,六畜之食焉者众与?细大之义,吾未能得其中,其与丞相、列侯、吏二千石、博士议之,有可以佐百姓者,率意远思,无有所隐。’”器案:应氏此文与此当出一诏,而汉书为详,当取以参证。   〔三0〕大德本“似”误作“以”。   〔三一〕拾补曰:“钱、孙皆云:‘ 太’当作‘中’。”   〔三二〕“耶”,拾补云:“疑‘耳 ’。”拾补识语曰:“‘耶’、‘也’通。”易系辞上:“悔吝者,言乎其小疵也。”   〔三三〕史记冯唐列传:“唐以孝着为中郎署长。”集解引应劭曰:“此云孝子郎也。”或曰:“以至孝闻也。”   〔三四〕史记赵世家:“赵使赵奢将击秦,大破秦军阏与下,赐号为马服君。”正义:“因马服山为号也。虞喜志林云:‘马,兵之首也,号曰马服者,言能服马也。’括地志云:‘马服山,邯郸县西北十里也。’”   〔三五〕后汉书和纪注引汉官仪:“ 禁中者,门户有禁,非侍御不得入,故谓禁中。”   〔三六〕汉书冯唐传:“唐曰:‘臣大父在赵时为官帅将,善李牧。’”又冯奉世传:“在赵者为官帅将。”史记冯唐列传作“官卒将”。   〔三七〕拾补云:“‘廉颇’二字衍,颇未尝为边将。”徐氏拾补识误曰:“此便文类及,如淮南子言‘张仪、吴起车裂支解’矣。下云‘廉颇、李牧’,知‘廉颇’当有。”器案:史、汉俱无“廉颇 ”二字,涉上文羡。   〔三八〕史记冯唐列传:“臣大父言李牧为赵将,居边,军市之租,皆自用赏士。”索隐: “案谓军中立市,市有税,税即租也。”   〔三九〕史记廉颇蔺相如列传:“李牧者,赵之北边良将也,常居代雁门备匈奴,以便宜置吏,市租皆输入莫府,为士卒费。”集解:“ 如淳曰:‘将军征行无常处,所在为治,故言莫府。莫,大也。’”索隐:“按注如淳解 ‘莫,大也,云云’,又崔浩云:‘古者,出征为将帅,军还则罢,理无常处,以幕帟为府署,故曰莫府。’ 则‘莫’当作‘幕’,字之讹耳。”器案:后汉书班固传:“幕府新开。”字作“幕”,何本、郎本、程本、钟本作“幕”,“幕”、“莫”古通。   〔四0〕“洒”,拾补云:“与‘酾 ’通。”   〔四一〕“有”下原无“加”字,拾补云:“下疑脱。”器案:当脱“加”字,今补。   〔四二〕史、汉俱无此二句。   〔四三〕史、汉俱云:“差六级。”   〔四四〕史记同,汉书无“廉颇”。集解:“班固称扬子曰:‘孝文帝亲绌帝尊以信亚夫之军,曷为不能用颇、牧?彼将有激。’”王先谦曰:“ 上文数处皆言廉颇、李牧,因唐大父独善牧,故但言牧事。然举牧即以例颇,此处总结上文,仍应颇、牧并称,‘李’当为‘颇’,字之误也。治要引此正作‘陛下虽得颇、牧’,汉纪同,史记、通鉴并作‘陛下虽得廉颇、李牧’,本传赞:‘曷为不能用颇、牧?’以‘颇、牧’二字并称,亦其证。”器案:葵园说是,唯失引此文耳。   〔四五〕汉书季布传注引应劭曰:“ 使酒,酗酒也。”   〔四六〕史记季布列传索隐:“季布言己无功能,窃承恩宠,得待罪河东,其词典省而文也。”胡三省曰:“待罪者,谦言也,谓身居其官而不称职,则将有□旷之罪,故谓居职为待罪也。西都之臣,率有是言。”案司马迁报任少卿书:“待罪辇毂之下。 ”汉书张敞传:“ 待罪京兆。”俱其证。   〔四七〕“有”字原无,拾补补,按史、汉季布传俱有“有”字,今据补。   〔四八〕拾补云:“‘疡□汁’三字疑妄增。”器案:史、汉邓通传俱无此三字。   〔四九〕史记佞幸邓通传:“于是赐邓通蜀严道铜山。”正义:“括地志云:‘雅州荣经县北三里有铜山,即邓通得赐铜山铸钱者。’案荣经即严道。”   〔五0〕拾补云:“下二字亦妄增。 ”汉书食货志下注:“封君,受封邑者,谓公主及列侯之属也。”   〔五一〕汉书成纪注:“张晏曰:‘ 于后门出,从期门郎及私奴客十余人,白衣组帻,单骑出入市里,不复警跸,若微贱之所为,故曰微行。’” 案说文:“微,隐行也。”   〔五二〕“罽”原作“□”,从拾补校改。   〔五三〕汉官仪:“侍中,周官也,侍中便蕃左右,与帝升降卒思,近对拾遗补阙,百寮之中,莫密于兹。”(据孙星衍校集本)   〔五四〕汉书东方朔传:“八九月中,与侍中、常侍、武骑及待诏,陇西、北地良家子能骑射者,期诸殿门,故有‘期门’之号自此始。”又百官公卿表上:“期门掌执兵送从。”汉官仪:“孝武建元三年,初置期门,平帝元始元年,更名虎贲郎。”(据孙星衍校集本)   〔五五〕汉书郊祀志下:“于是作建章宫,……其北治大池渐台,高二十余丈,名曰泰液。 ”师古曰:“渐,浸也,台在池中,为水所浸,故曰渐台。一音子廉反,三辅黄图或为‘瀸’字,瀸亦浸耳。 ”   〔五六〕“毕”,大德本误作“果” ,钟本作“网”,亦妄改。   〔五七〕“举”原作“与”,拾补曰:“孙改‘举’。”今从之。汉书贾山传:“山上至言,有云:‘今从豪俊之臣,方正之士,直与之日日猎射,击兔伐狐,以伤大业,绝天下之望,臣窃悼之。…… 古者,大臣不媟,故君子不常见其齐严之色,肃敬之容。大臣不得与宴游,方正修洁之士,不得从射猎,使皆务其方以高其节,则群臣莫敢不正身修行,尽心以称大礼。’”此文盖即约至言之文。   〔五八〕“谏”原作“陈”,依拾补校改。   〔五九〕“止”,钟本作“上”。   〔六0〕文选吊屈原文注引作“因是文帝迁为长沙太傅”。汉官仪:“凡郡名,或以旧邑,长沙、丹阳是也。”   〔六一〕文选注“内”作“意”。   〔六二〕水经湘水注引应劭曰:“湘出零山。”   〔六三〕文选注“佞谀”作“谗谀” ,“意”作“志”。器谨案:史、汉谊本传、文选吊屈原文俱作“阘茸尊显兮谗谀得意”,是李注所见本与贾生原文合,当据改。又史记索隐:“案应劭、胡广云: ‘阘茸,不才之人,无六翮翱翔之用,而反尊贵。’” 文选奏弹刘整集注引公孙罗文选钞云:“三仓:‘阘茸,不肖也。’”   〔六四〕困学纪闻十七:“宋景文云:‘贾生思周鬼神,不能救邓通之谮。’(见宋景文集回郑资政书)考之汉史,无邓通谮贾生之事,盖误。” 谢肇浙文海披沙曰:“贾谊出傅长沙,人皆以为绛、灌为之也。风俗通义载刘向对成帝言:‘是时,贾谊与邓通俱侍中同位,谊恶通为人,数廷讥之,由是疏远,迁为长沙太傅,既之官,内不自得,及渡湘水,投吊书曰:阘茸尊显,佞谀得志。以哀屈原罹谗邪之咎,亦自伤为邓通所愬也。’乃绛、灌诸公犹蒙谮贤之名,何欤?宋景文云:‘贾生智周鬼神,不能救邓通之谮。’盖指此,而王浚仪困学纪闻以为‘考汉史无邓通事’,岂偶未之见邪?”王世贞宛委余编四:“按:谊前四年出长沙,又十余年而通始用事,了不相及也。”汪师韩文选理学权舆八:“贾谊吊屈原文序云:‘谊为长沙王太傅,既以谪去,意不自得,及渡湘水,为赋以吊屈原。’ 注曰:‘应劭风俗通曰:“贾谊与邓通俱侍中同位,数廷讥之,因是文帝迁为长沙王太傅,及渡湘水,投吊书曰:阘茸尊显,佞谀得意。以哀屈原离谗邪之咎,亦因自伤为邓通等所愬也。”’按汉书贾谊传曰:‘绛、灌、东阳侯冯敬之属尽害之。’不及邓通。考邓通自为黄头郎,至上大夫,汉书不载其年月,其寄死人家,在景帝时,则其尊显,应在文帝末年。若贾生自文帝初立,便因廷尉吴公之言,召为博士,超迁,岁中至太中大夫。考食货志,孝文五年,除盗铸钱令,使民放铸,贾生有退七福、行博祸之谏,其明年,贾生已在长沙矣。服鸟赋曰:‘单阏之岁,四月孟夏。’单阏乃文帝六年丁卯岁也。谊在长沙三年,又岁余,有宣室之诏,遂为梁怀王太傅,至文帝十一月而梁王胜薨,十二月而谊死。何以知之?传言:‘谊死后四岁,帝思贾生之言,立齐悼惠王子六人、淮南厉王子三人。’此是十六年五月事。贾生死时年三十三,盖生于高帝三年,而死于文帝十二年,又十一年而文帝始崩,邓通之尊显,其必在此十一年中矣。或云:志于谊谏放铸疏后,即云:‘是时,吴以诸侯即山铸钱,富埒天子,后卒叛逆;邓通大夫也,以铸钱财过王者,故吴、邓钱布天下。’疑谊所称法钱不立者,是指邓通辈而言。然志于叙吴、邓钱后,即接入武帝时事,则其所言‘是时’者,为时正广,岂得牵连合并耶?”说又见韩门缀学。孙志祖读书脞录续编四曰:“细读韩门之言,尤为臆度。汉志于谊谏放铸疏后,即承之云:‘是时,吴以诸侯即山铸钱,富埒天子,后卒叛逆;邓通大夫也,以铸钱财过王者。’是邓通之为大夫,与贾谊同时明矣,安得以下文接入武帝时事,而并以‘是时’二字,谓不在贾生上疏时乎?汉书云:‘绛、灌、东阳侯冯敬之属尽害之。’言‘之属’,则邓通在其中矣。班氏之意,谓通不屑数也。仲远距西京未远,其言必有据。”王荫祜贾子年谱曰:“贾子之见疏,太史公以为阨于绛、灌之属,然并次其传于屈原之后,其恉亦颇有不可晓者。及刘子政之说,见录于风俗通义,乃知贾子之不能安其位,实有若上官、靳尚者,媒糱于其内,其邂逅之奇,盖无一事不与屈原同,则太史公论着之义,非无微意于其间矣。”王耕心贾子次诂十六:“贾子之进退,不在绛、灌,而在邓通,刘子政所记详矣,先府君已箸其说于年谱之后,兹不具论。或疑其说为不必然。不知但求诸汉书,已有二证,至今犹可佐子政之说。贾子之谏放民铸钱,其论至精,而孝文不听;其不听者,所以为邓通也。贾子之复召,孝文自以为不能及,而终不肯留,仍出为梁太傅;其不留者非他,亦所以为邓通也。有是二证,则子政之说憭然矣。”王先谦曰:“案谊之立言,固宜有体,鸱鸮阘茸,必非以况绛、灌诸人,廷讥邓通,情事所有,应氏所传不妄也。”器谨案:汉书谊本传及文选吊屈原文序并云:“因以自喻。”即此文所谓“ 自伤”也。在杭、诒榖、鞠龛父子及葵园之说,为得其实;元美、韩门臆说不足据。又汉书本传赞曰:“刘向称贾谊言三代及秦治乱之意,其论甚美,通达国体,虽古之伊、管,未能远过也;使时见用,功化必盛,为庸臣所害,甚可悼痛云云。”疑即向对成帝问,或别录文也。(史记贾谊传集解引别录:“ 〔贾谊吊屈原赋〕因以自谕自恨也。”)   〔六五〕汉书宣纪注引应劭曰:“谥法:‘圣善周闻曰宣。’”   〔六六〕史记太史公自序:“重译款塞。”集解引应劭曰:“款,叩也,皆叩塞门来服从也。”   〔六七〕汉书爰盎传:“且陛下从代来,每朝,郎官者上书疏,未尝不止辇受,其言不可用,置之;言可采,未尝不称善。”又文纪赞:“群臣爰盎等谏说虽切,常假借纳用焉。”   〔六八〕“审形”,杨慎以为“审音 ”之误。   〔六九〕“言”字原无,拾补校补,钱云:“当有。”今据订补。   〔七0〕史通疑古篇:“刘向又曰: ‘世人有弑父害君,桀、纣不至是,而天下恶者,必以桀、纣为先。’”   〔七一〕论语颜渊篇:“克己复礼为仁。”集解:“马融曰:‘克己,约身。’”   〔七二〕书钞九引作“忍言容事人告臣子之短”,御览八八引同今本。   〔七三〕“通”,郎本、程本、奇赏本作“过”。   〔七四〕尚书皋陶谟:“一日二日万几。”“几”、“机”古通,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宰相,助理万机。”   〔七五〕“皇”字据奇赏本补。   〔七六〕“明光宫”,原作“光明宫 ”,拾补云:“倒。”今据乙正。   〔七七〕书钞一五六、御览三五、八三七引桓谭新论:“世俗咸曰:汉文帝躬俭约,修道德,以先天下,天下化之,故充实殷富,泽加黎庶,谷至石数十钱,上下饶羡也。”   〔七八〕“或”,拾补曰:“疑‘余 ’。”   〔七九〕史通外篇杂记下:“观刘向对成帝称武、宣行事,世传失实,事具风俗通,其言可谓明鉴者矣。”      ○东方朔     俗言:东方朔太白星精〔一〕,黄帝时为风后〔二〕,尧时为务成子〔三〕,周时为老聃〔四〕,在越为范蠡,在齐为鸱夷子皮〔五〕。言其神圣能兴王霸之业,变化无常〔六〕。   〔一〕 “朔”下,开元占经四六引有“者”字,又引应劭曰:“东方朔是太白精。”文选东方朔画赞注及集注残本引亦有“是”字。世说新语规箴篇注引列仙传:“朔是楚人,武帝时上书说便宜,拜郎中,宣帝初,弃官而去,共谓岁星也。”开元占经二三、御览五引汉武故事:“西王母使者至,东方朔死,上疑之,问使者,使者曰:‘朔是木帝精,为岁星,下游人中,以观天下,非陛下臣也。’上厚葬之。”曹植辨道论:“夫神仙之书,道家之言,乃言傅说上为辰尾宿,岁星降下为东方朔。”(据严可均辑本)   〔二〕 程本“后”误“伯”。潜夫论赞学:“黄帝师风后。”史记五帝本纪:“黄帝举风后。”集解:“郑玄曰:‘风后,黄帝三公也。’”正义:“帝王世纪云:‘黄帝得风后于海隅,登以为相。 ’”后汉书张衡传注引春秋内事曰:“黄帝师于风后,风后善于伏羲之道,故推演阴阳之事。”汉书艺文志兵书略:“风后十三篇。”本注:“图二卷,黄帝臣,依讬也。”又数术略:“风后孤虚二十卷。”案今传世有风后握奇经一卷,系唐以后人伪作。   〔三〕 荀子大略篇:“舜学于务成昭。”杨倞注引尸子:“务成昭教舜。”韩诗外传五: “尧学乎务成子附。”新序杂事五:“舜学于务成。” 白虎通辟雍篇:“帝尧师务成子。”潜夫论赞学篇:“ 尧师务成。”汉书艺文志诸子略:“务成子十一篇。” 本注:“称尧问,非古语。”又数术略:“务成子灾异应十四卷。”又方技略:“务成子阴道三十六卷。”   〔四〕 经典释文叙录:“葛洪云: ‘老子,文王时为主藏史,武王时为柱下史。’或云:老子在黄帝时为广成子。一云:为天老。在尧时为务光子,在殷时为彭祖,在周为柱下史。”庄子天地篇释文:“ 通变经云:‘老子从此天地开辟以来,吾身一千二百变,后世得道伯成子高是也。’”隶释三混元圣纪七引边韶老子碑铭:“道成化蝉脱渡世,自牺、农以来,世为圣者作师。”初学记二三引崔玄山濑乡记:“老子为十三圣师。”贾善翔犹龙传二为帝师章:“老氏自三皇、五帝变名易号,皆所以扶世立教,以授天下之人,……在帝尧时,……老君下为师,号务成子,……在帝舜时,……老君下为师,号尹寿子。” 云笈七签七太上老君开天经:“伏羲之时,老君下为师,号曰无化子,一名郁华子,神农时为大成子,祝融时为广寿子,黄帝时为力牧子,少昊时为随应子,颛顼时为元阳子,帝尧时为务成子,帝舜时为尹寿子,夏禹时为直宁子,周初时为郭叔子。”   〔五〕 “鸱夷子皮”,占经作“鸱夷”,意林、文选注及集注残本作“鸱夷子”。广博物志二引集仙传:“东方朔,太白星精,黄帝时为风后,尧时为务成子,周时为老子,越为范蠡,齐为鸱夷,言其变化无常也。”即袭应氏此文。神仙传:“老子,或云:上三皇时为元中法师,下三皇时为金阙帝君,伏羲时为郁华子,神农时为九灵老子,祝融时为广寿子,黄帝时为广成子,颛顼时为赤精子,帝喾时为禄图子,尧时为务成子,舜时为尹寿子,夏禹时为真行子,殷汤时为锡则子,文王时为文邑先生,一云守藏史。或云:在越为范蠡,在齐为鸱夷子,在吴为陶朱公,皆见于群书,不出神仙正经,未可据也。”案上引诸说,皆神仙家向壁虚造之荒唐之言,亦即应氏斥为“俗言”者也,即出“神仙正经”,亦可据耶?   〔六〕 文选注及集注残本引有“也 ”字,集仙传亦有,当据补。云谷杂记二引颜真卿东方朔画赞碑阴记云:“事迹则载在太史公书、汉书、风俗通、武帝内传。”     谨按:汉书〔一〕:“东方朔,平原人也〔二〕。孝武皇帝〔三〕时,招延贤良、文学之士,待以不次之位〔四〕,故四方〔五〕多上书言得失自炫鬻者〔六〕。于是朔诣阙自陈:‘十二失父〔七〕,长养兄嫂,年十三学书〔八〕,十四击剑〔九〕,十六诵诗〔一0〕,十九习孙、吴兵法〔一一〕,又常服子路之言〔一二〕。臣朔年二十三〔一三〕,长九尺三寸,目若悬珠,齿若编贝〔一四〕,勇若孟贲〔一五〕,捷若庆忌〔一六〕,廉如鲍叔〔一七〕,信若尾生〔一八〕,若此可以为天子大臣矣。’朔文辞不逊,高自称誉,由是见伟〔一九〕,稍益亲幸,官至太中大夫,倡优畜之,不豫国政。刘向〔 二0〕少时,数问长老贤人〔二一〕,通于事,及朔时人〔二二〕,皆云:朔口谐倡辩,不能持论〔二三〕,喜为凡庸〔二四〕诵说,故今〔二五〕后世多传闻者。而扬雄亦以为‘朔言不纯师,行不纯德,其流风遗书,蔑如也〔二六〕。然朔所以名过其实,以其恢诞〔二七〕多端,不名一行,应谐似优,不穷似智,正谏似直,秽德似隐,非夷、齐,是柳惠,其滑稽之雄乎!〔二八〕’朔之逢占〔二九〕射覆〔三0〕,其事浮浅,行于众〔三一〕,僮儿牧竖〔三二〕,莫不眩耀,而后之好事者〔三三〕,因取奇言怪语附着之耳〔三四〕,安在能神圣历世为辅佐哉〔三五〕?   〔一〕 见朔本传。   〔二〕 朔本传作“平原厌次人也” ,师古曰:“高祖功臣表有厌次侯爰类,是则厌次之名也,其来久矣;而说者乃云后汉始为县,于此致疑,斯未通也。”水经河水注三:“厌次县西有东方朔冢,侧有祠。”   〔三〕 汉书武纪注引应劭曰:“礼谥法:‘威强叡德曰武。’”   〔四〕 师古曰:“不拘常次,言超擢也。”   〔五〕 汉书“方”下有“士”字。   〔六〕 汉书“者”下有“以千数” 三字,师古曰:“炫,行卖也;鬻亦卖也。炫音州县之县,又音工县反。”   〔七〕 汉书“少失父母”。   〔八〕 “十三”,景佑本汉书同,它本及通志皆作“十二”,又下有“三冬文史足用”句。   〔九〕 汉书“十五学击剑”,师古曰:“击剑,遥击而中之,非斩刺也。”   〔一0〕汉书“十六学诗、书,诵二十二万言”。   〔一一〕韩非子五蠹篇:“境内皆言兵,藏孙,吴之书者家有之。”汉书艺文志兵书略:“ 吴孙子兵法八十二篇。”本注:“图九卷。”师古曰: “孙武也,臣于阖庐。”又:“齐孙子八十九篇。”本注:“图四卷。”师古曰:“孙膑。”又:“吴起四十八篇。”   〔一二〕服虔曰:“无宿诺。”刘攽曰:“子路之言,‘可使有勇者’。”刘敞曰:“既曰 ‘子路之言’,则‘无宿诺’者,非子路之言也。”   〔一三〕汉书“二十二”。   〔一四〕师古曰:“编,列次也。” 沈钦韩曰:“韩诗外传九引传曰:‘目如擗杏,齿如编贝。’古语已久。”   〔一五〕师古曰:“孟贲,卫人,古之勇士也。尸子说云:‘人谓孟贲,生乎?曰勇。贵乎?曰勇。富乎?曰勇。三者人之所难,而皆不足以易勇,故能摄三军,服猛兽也。’”   〔一六〕师古曰:“王子庆忌也,射之,矢满把,不能中,驷马追之,不能及也。”案:后汉书郑太传:“孟贲之勇,庆忌之捷。”   〔一七〕师古曰:“齐大夫也,与管仲分财,自取其少。”   〔一八〕师古曰:“尾生,古之信士,与女子期于梁下,待之不至,遇水而死。一曰即微生高也。”   〔一九〕师古曰:“以为大奇也。”   〔二0〕以下本汉书赞。   〔二一〕“人”字原脱,据汉书补。   〔二二〕“人”,汉书作“者”。   〔二三〕初学记七引刘向别录:“公孙龙持白马之论以度关。”汉书儒林传:“仲舒通五经,能持论,善属文。”   〔二四〕“凡庸”,汉书作“庸人” 。   〔二五〕“今”,汉书作“令”。   〔二六〕师古曰:“言辞义浅薄,不足称也。”   〔二七〕“恢诞”,汉书作“诙达” 。   〔二八〕器谨案:汉书“秽德似隐” 下,作“非夷、齐而是柳下惠,戒其子以上容,(注: “应劭曰:‘容身避害也。’”)首阳为拙,(注:“ 应劭曰:‘伯夷、叔齐,不食周粟,饿死首阳山为拙。 ’”)柱下为工,(注:“应劭曰:‘老子为周柱下史,朝隐,故终身无患,是为工也。’”)饱食安步,以仕易农,依隐玩世,诡时不逢,其滑稽之雄乎!”所引扬雄言,见法言渊骞篇:“或问:‘东方生名过实者,何也?’曰:‘应谐不穷,正谏秽德。应谐似优,不穷似哲,正谏似直,秽德似隐。’‘请问名。’曰:‘恢达。’‘恶比?’曰:‘非夷、齐而是柳下惠。戒其子以尚容,(李轨注:“戒其子以尚同。”)首阳为拙,柱下为工,饱食安坐,以仕易农,依隐玩世,诡时不逢,其滑稽之雄乎!’”子云此文,出以韵语,盖本朔之戒子,(文心雕龙诏策篇:“东方朔之戒子,亦顾命之作也。”)金楼子戒子篇、类聚二三、御览四五九引东方朔戒子:“明者处世,莫尚于中。(御览“忠”,天中记二六“中”下有“庸”字。)优哉游哉,与道相从,首阳为拙,柳惠为工。(御览作“柳下”,此即扬子 “非夷、齐,是柳下惠”语所本,金楼子、天中记作“ 柱下”,非是。)饱食安步,以仕代农,依隐玩世,诡时不逢。”应氏割裂其文,既失宫商,亦复□括不尽,非是,当据班书补正。   〔二九〕“占”,原作“古”,拾补校“占”,汉书同,今据改正。   〔三0〕论衡道虚篇:“朔善达占卜射覆。”又别通篇:“东方朔能达占射覆。”“达占” 亦“逢占”之讹,后汉书方术传“其流又有逢占”是也。洪颐烜读书丛录十二:“广韵去声三用:‘捀,灼龟视兆也。’说文:‘父容切,奉也。’颐烜案:史记龟策列传:‘摓策定数。’集解:‘徐广曰:摓音逢,一作逢。’索隐:‘摓谓两手执蓍,分而扐之,故云摓策。’捀即摓字之省。汉书东方朔传:‘逢占射覆。’逢与捀同,如淳曰:‘逢占,逢人所问而占之也。’师古曰:‘逢占,逆占事,犹云逆刺也。’非是。”类聚八八引东方朔占:“ 朔与弟子俱行,朔渴,令弟子叩边家门,不知室姓名,呼不应。朔复往,见博劳飞集其家李树下,朔谓弟子曰:‘主人姓李名博,汝呼当应。’ 室中人果有姓李名博,出与朔相见,即入取水与之。” 师古注“射覆”曰:“于覆器之下,而置诸物,令闇射之,故云射覆。”朔射守宫及树上寄生,见本传。   〔三一〕汉书“众”下有“庶”字。   〔三二〕汉书“僮”作“童”,“□” 作“竖”。   〔三三〕本书穷通篇:“闻汲令好事,欲往语之。”孟子万章上:“ 孟子曰:‘否,不然也,好事者为之也。’”通鉴一二0注:“好事,犹言好生事,微省其辞,若隐语然。”   〔三四〕汉书作“因取奇言怪语,附着之朔,故详录焉。”师古曰:“言此传所以详录朔之辞语者,为俗人多以奇异妄附于朔故耳,欲明传所不记,皆非其实也;而今之为汉书学者,犹更取他书杂说,假合东方朔之事,以博异闻,良可叹矣。他皆类此。着音直略反。”   〔三五〕明唐锦龙江梦余录一:“俗言:东方朔乃太白之精,黄帝时为风后,尧时为务成子,周时为老聃,在越为范蠡,在齐为鸱夷子皮。呜呼,岂有是哉!朔辨博谎谑,乃滑稽之雄耳。特以覆射多奇中,后世遂以为神,相与创为悠缪之谈,而不自知其流于矫诬矣。后汉光禄大夫郭宪着洞冥记亦云:‘朔母田氏女夷,年二百岁,颜如童子,生朔二日而死。’然世岂有二百岁生子者乎?尤可笑也。”      ○淮南王安神仙     俗说:淮南王安,招致〔一〕宾客方术之士数千人,作鸿宝〔二〕、苑秘、枕中之书,铸成黄白〔三〕,白日升天〔四〕。   〔一〕 汉书景十三王传:“淮南王安亦好书,所招致,多浮辩。”师古曰:“言无实用耳。”史记本传索隐引淮南要略:“安养士数千。”文选和王着作八公山诗注、御览四七四、四七五引淮南子: “淮南王安养士数千人。”楚辞招隐士篇序:“淮南王安博雅好古,招怀天下俊杰之士。”   〔二〕 胡本“宝”误“宾”。   〔三〕 汉书本传注:“张晏曰:‘ 黄,黄金;白,白银也。’”   〔四〕 汉书楚元王传:“上复兴神仙方术之事,而淮南有枕中鸿宝、苑秘书,(师古曰: “鸿宝、苑秘书,并道术篇名,藏在枕中,言常存录之,不漏泄也。”)书言神仙、使鬼物、为金之术,及邹衍重道延命方,世人莫见,而更生父德,武帝时治淮南狱,得其书,更生幼而读诵,以为奇,献之,言黄金可成。上令典尚方铸作事,费甚多,方不验,上乃下更生吏;吏劾更生铸伪黄金,系当死。更生兄阳城侯安民,上书入国户半赎更生罪,上亦奇其材,得逾冬减死论。 ”博物志七:“刘德治淮南王狱,得枕中鸿宝、苑秘书,及子向咸共奇之,信黄白之术可成,谓神仙之道可致,卒亦无验,乃以罹罪也。”汉书安本传、汉纪十二: “淮南王安好读书,招致宾客方术之士数千人,作内书二十一篇,外书甚众,中书八卷,言神仙黄白之事。” 论衡道虚篇:“儒书言淮南王学道,招会天下有道之人,倾一国之尊,下道术之士,并会淮南,奇方异术,莫不争出,王遂得道,举家升天,畜产皆仙,犬吠于天上,鸡鸣于云中。”葛洪神仙传四:“淮南王笃好儒学,兼占候方术,作内书二十二篇,又中篇八章,言神仙黄白之事,名为鸿宝、万毕三章,论变化之道,凡十万言。”器案:史记龟策列传褚先生曰:“臣为郎时,见万毕石朱方,传曰:‘有神龟,在江南嘉林中。’”索隐:“按万毕术中有石朱方,方中说嘉林中,故云传曰。 ”此为万毕术最早见于汉人着作中者,拾遗记萧绮录曰:“ 淮南子云:‘含电吐火之术,出于万毕之家。’”自此以后,见于着录者,隋志有淮南万毕经、淮南变化术二书,两唐志有淮南王万毕术,而苑秘书俄空焉。窃疑“万毕术”即“苑秘书”也,苑秘言其为神秘之苑囿,万毕言其为万有之网罗,为义既同,音亦相近也。     谨按:汉书〔一〕:“淮南王安,天资辨博,善为文辞〔二〕,孝武以属诸父〔三〕,甚尊之〔四〕。招募方伎怪迂之人,述神仙黄白之事,财殚力屈,无能成获,乃谋叛逆,克皇帝玺,丞相、将军、大夫已下印〔五〕,汉使符节、法冠〔六〕。赵王彭祖、列侯让等〔 七〕议曰:‘安废法,行邪僻,诈伪心〔八〕,以乱天下,营惑〔九〕百姓,背叛宗庙〔一0〕。春秋无将,将而必诛〔一一〕。安罪重于将,反形已定〔一二〕,图书印及他逆无道事验明白。〔一三〕’丞相弘、廷尉汤以闻〔一四〕。上使宗正〔一五〕以符节治王〔一六〕、安自杀,太子诸所与谋皆收夷〔一七〕,国除为九江郡。〔一八〕”亲伏白刃〔一九〕,与众弃之〔二0〕,安在其能神仙乎?安所养士,或颇漏亡,耻其如此,因饰诈说,后人吠声〔二一〕,遂传行耳〔二二〕。   〔一〕 见淮南王传。   〔二〕 高诱淮南子叙:“安为辨达,善属文。”   〔三〕 本传作“以安属为诸父”,师古曰:“安于天子服属为从父叔父。”   〔四〕 本传“甚尊重之”。   〔五〕 本传:“乃令官奴入宫中作皇帝玺,丞相、御史大夫、将军、吏二千石都官、令丞印,及旁近郡太守、都尉印,汉使节法冠。”   〔六〕 师古曰:“法冠,御史冠也,本楚王冠,秦灭楚,以其君冠赐御史。”   〔七〕 王先慎曰:“按功臣恩泽侯表,元朔间列侯无以让名者,‘ 让’疑作‘襄’;襄,平阳侯曹参元孙,元光五年嗣,十六年薨,元朔六年,正当嗣侯时,且据史、汉表,功臣位次,平阳第二,萧何第一,何曾孙胜,元朔元年坐不斋耐为隶臣,至元狩三年庆始绍封,故此时列侯与议,襄宜居首也。‘让’、‘襄’二字,古多相乱,周礼保氏注:‘襄尺井仪也。’释文: ‘襄本作让。’本书文三王传:‘ 梁平王襄。’索隐云:‘汉书作让。’今各本仍作‘襄’,是其证。”   〔八〕 本传:“安废法度,行邪辟,有诈伪心。”史记安传作“安废法行邪,怀诈伪心” 。   〔九〕 “营惑”,史记作“荧惑” 。师古曰:“营谓回绕之。”   〔一0〕史、汉俱有“妄作妖言”句。   〔一一〕春秋公羊传庄公三十一年、昭公元年并云:“君亲无将,将而诛焉。”春秋繁露王道篇:“君亲无将,将而诛。”汉书叔孙通传:“人臣无将,将即反罪,死无赦。”王莽传:“春秋之义,君亲无将,将而诛焉。”董贤传:“君亲无将,将而诛之。”史记会注考证本正义:“将,将带群众也。”按释文:“将如字,或子匠反,非也。”   〔一二〕史、汉“反”上俱有“谋” 字。   〔一三〕盐铁论晁错篇:“大夫曰: ‘春秋之法,君亲无将,将而必诛。故臣罪莫重于弑君,子罪莫重于弑父。日者,淮南、衡山修文学,招四方游士,山东儒墨,咸聚于江、淮之间,讲议集论,着书数十篇。然卒于背义不臣,谋叛逆,诛及宗族。’”   〔一四〕丞相公孙弘、廷尉张汤也。   〔一五〕后汉书安纪注引汉官仪:“ 宗正卿,秩中二千石。”   〔一六〕王先谦汉书补注曰:“据公卿表,宗正刘弃也,汲黯传作弃疾。”   〔一七〕宋藏元本以下诸本“收”皆作“取”,此从大德本,汉书作“收”。师古曰:“夷谓诛灭之。”   〔一八〕抱朴子内篇论仙所载,略与汉书同。   〔一九〕左传襄公三年正义:“伏剑,谓仰剑刃,身伏其上,而取死也。”   〔二0〕礼记王制:“刑人于市,与众弃之。”   〔二一〕本书怪神篇:“众犬吠声。 ”潜夫论贤难篇:“谚曰:‘一犬吠形,百犬吠声。’ ”   〔二二〕何本、胡本、钟本“行”作 “形”,朱筠曰:“‘行’,今本作‘形’,从大德本改正。”朱锡庚曰:“案‘传形’对‘吠声’言,当从今本为是。”器按:上文孝文帝条亦言:“审形者少,随声者多。”论衡道虚篇:“案淮南王刘安,孝武皇帝之时也,父长,以罪迁蜀严道,至雍道死。安嗣为王,恨父徙死,怀反逆之心,招会术人,欲为大事,伍被之属,充满殿堂,作道术之书,发怪奇之文,合景乱首八公之传,欲示神奇,若得道之状,道终不成,效验不立,乃与伍被谋为反事,事觉自杀,或言诛死。诛死自杀,同一实也。世见其书,深冥奇怪,又观八公之传,似若有效,则传称淮南王安仙而升天,失其实也。”器案:柳宗元李位墓志,称“位得刘向秘书,以能卒化黄白云云”,岂所谓枕中鸿宝、苑秘书者,至唐犹存耶?抑亦后人吠声之词也。      ○王阳能铸黄金〔一〕     汉书曰〔二〕说:“王阳虽儒生,自寒贱;然好车马衣服,极为鲜好〔三〕,而无金银文绣〔四〕之物,乃迁徙去处〔五〕,所载不过囊衣〔六〕,不蓄积余财,去位家居,亦布衣疏食〔七〕,天下服其廉而怪其奢,故俗传王阳能作黄金。〔八〕”   〔一〕 汉书本传:“王吉字子阳。 ”又王尊传、龚遂传及意林引杨泉物理论,并作“王阳 ”,艺文志六艺略:“传齐论者,昌邑中尉王吉。”又云:“唯王阳名家。”师古曰:“王吉字子阳,故谓之王阳。”   〔二〕 御览八一一引无“曰”字,是。   〔三〕 汉书“好”作“明”,下文正作“明”。   〔四〕 汉书“文绣”作“锦绣”。   〔五〕 拾补云:“‘去处’二字衍,御览无。”器按:汉书有。   〔六〕 师古曰:“囊之衣也,有底曰囊,无底曰橐。”   〔七〕 器案:“疏食”即“蔬食” ,淮南主术篇:“夏取果蓏,秋畜疏食。”高注:“菜蔬曰疏,谷食曰食。”礼记月令:“取蔬食。”郑注: “草木之实为蔬食。”   〔八〕 师古曰:“以其无所求取,不营产业,而车服鲜明,故谓自作黄金以给用。”器案:周易参同契:“淮南炼秋石,王阳加黄芽。”秋石、黄芽,俱谓神仙家炼丹之真铅。白居易对酒诗:“谩把参同契,难烧伏火砂。有时成白首,无处问黄芽。”即言黄白之术之不可信也。通志艺文略道家四外丹有指黄芽成太还丹歌三十首一卷,黄牙河车法一卷(当是“黄芽”)。道藏洞神部众术类“之”上,太古土兑经上有黄芽术,又“盛”上,庚道集二有养黄芽法及制黄芽法,他卷亦多有之,不悉记也。又通志艺文略道家四金石药有淮南王炼圣石法一卷,(当即“秋石”)炼金丹秋石诀一卷。案淮南炼秋石,王阳加黄芽,实为我国古代有关化学科学文献之最早记载,惜为神仙家所渲染,蒙以宗教迷信之色彩耳。     谨按:太史记:秦始皇欺于徐市之属,求三山于海中,通同道,〔一〕隐形体,弦诗〔二〕想蓬莱,而不免沙丘之祸。孝武皇帝兹〔 三〕益迷谬,文成、五利,处之不疑,妻以公主,赐以甲第〔四〕,家累万金,身佩四印,辞穷情得,亦旋枭裂〔五〕。淮南王安,锐精黄白〔六〕,庶几轻举,卒离亲伏白刃之罪。刘向得其遗文,奇而献之,成帝令典尚方铸作事,费甚多而方不验,劾〔七〕向大辟,系须冬狱〔八〕,兄阳成侯乞入国半,故得减死。秦、汉以天子之贵,四海之富〔九〕,淮南竭一国之贡税,向假尚方之饶,然不能有成者,夫物之变化,固自有极,王阳何人,独能乎哉?语曰:“金不可作,世不可度。〔一0〕”王阳居官食禄,虽为鲜明〔一一〕,车马衣服,亦能几所〔一二〕,何足怪〔一三〕之,乃传俗说,班固之论,陋于是矣〔一四〕。   〔一〕 “通同道”,何本、郎本、程本、钟本作“求神仙”,拾补云:“系妄改。”   〔二〕 “弦诗”,何本、郎本、程本、钟本作“自谓”,拾补云:“亦妄改。”器案:史记始皇本纪:“三十六年,使博士为仙真人诗,及行所游天下,传令乐人歌弦之。”即其事。文心雕龙明诗篇:“ 秦皇灭典,亦造仙诗。”案:史记封禅书正义引列仙传及抱朴子极言篇俱载安期生留书报始皇云:“后数千岁,求我于蓬莱山下。”始皇所造仙诗,岂为此而发耶?又案:曹植朔风诗:“弦歌荡思。 ”文心雕龙明诗篇:“黄帝云门,理不空弦。”(从唐写本)诗谱序正义:“黄帝有云门之乐,至周尚有云门,明其音乐和集。既能和集,必不空弦,弦之所歌,即是诗也。”柳宗元零陵赠李卿元侍御简吴武陵:“惜无协律者,窈眇弦吾诗。”弦字用法俱同,谓以诗歌被之管弦,故谓之弦诗,或曰弦歌也。   〔三〕 “兹”,拾补云:“‘滋’ 通。”   〔四〕 文选陆士衡君子有所思行注:“汉书音义曰:‘有甲乙次第,故曰甲第。’”   〔五〕 文选潘安仁西征赋注引汉书音义曰:“悬首于木曰枭。”通鉴九一注:“枭,不孝鸟。说文:‘日至捕枭磔之,以头挂木上,故今谓挂首为枭首。’”   〔六〕 锐精,犹言锐意专精,汉人习用语。刘歆与扬雄书:“经年锐精,以成此书。”王符潜夫论赞学篇:“董仲舒终身不闻家事,景君明经年不出户庭,得锐精其学而显昭其业者,家富也,富佚若彼而能勤精若此者,材子也。”   〔七〕 “劾”,何本、胡本、郎本、程本、钟本作“效”,不可据。   〔八〕 此句卢校作“系狱须冬”,器案:卢校非是。后汉书襄楷传:“永平旧典,诸当重论,皆须冬狱,先请后刑,所以重人命也。”寻汉律,郡国以日短至论,薄刑释,轻系,决狱考案,以立冬为断。司马迁报任少卿书所谓“迫季冬”者也。   〔九〕 孟子万章上:“贵为天子,富有四海。”汉书叙传上:“天子之贵,四海之富。”   〔一0〕汉书景纪:“中元六年十二月,定铸钱伪黄金弃市律。”注引孟康曰:“语曰:‘ 金可作,世可度。’”抱朴子内篇黄白:“故经曰:‘ 金可作也,世可度也。’”案“作”与“度”韵,后汉书廉范传:“百姓为便,迺歌之曰:‘廉叔度,来何暮!不禁火,民安作。平生无襦今五葱。’”注:“作,协韵,音则护反。”案“作”古读如“做”,集韵十一莫:“作,宗祚切,造也,俗作‘做’,非。”又案:楚辞远游集注:“度世,谓度越尘世而仙去也。”三国志魏书董昭传:“上疏陈末流之弊曰:‘至乃相谓,今世何忧不度邪?但求人道不勤,罗之不博耳。’”胡三省曰:“言广布党友,则互为羽翼,身安而无患,可以度世也。”义与此别。   〔一一〕“鲜明”,御览作“洁白” 。   〔一二〕拾补云:“所、许通,御览作‘何’。”   〔一三〕“怪”,御览作“推”。   〔一四〕东观汉纪、后汉书吴佑传并云:“马援以薏苡兴谤,王阳以衣囊徼名,嫌疑之间,诚先贤所宜慎也。”      ○宋均令虎渡江〔一〕     九江多虎,百姓苦之。前将〔二〕募民捕取〔三〕,武吏以除赋课,郡境界皆设陷阱。后太守宋均到,乃移记属县曰:“夫虎豹在山,鼋鼍在渊〔四〕,物性之所讬〔五〕。故江、淮之间有猛兽,犹江北〔六〕之有鸡豚。今数为民害者,咎在贪残居职使然〔七〕,而反逐捕,非政之本也〔八〕。坏槛阱,勿复课录,退贪残,进忠良。〔 九〕”后虎悉东渡江〔一0〕,不为民害〔一一〕。   〔一〕 事见后汉书宋均传及后汉纪九。后汉书宋均传:“宋均字叔庠,南阳安众人也。” 通鉴作“宗均”,胡三省注:“范书作‘宋均’。”赵明诚金石录有汉司空宗俱碑。王先谦曰:“案后汉书宋均传:‘均族子意,意孙俱,灵帝时为司空,余尝得宗资墓前龟膊上刻字,因以后汉帝纪及姓苑、姓纂诸书参考,以谓自均以下,其姓皆作宗,而列传转写为宋,误也。后得此碑,益知前言之不谬。党锢传注引谢承书云:‘宗资字叔都,南阳安众人也,家世为汉将相名臣,祖父均,自有传。’则‘宋’字传写误也。南蛮传中叙受降事,正作‘谒者宗均’,此即见于本书可参校者。广韵:‘宗姓,周卿宗伯之后,出南阳。’论衡程才篇:‘东海宗叔犀。’即此宋叔庠也。张说宋璟遗爱颂: ‘尚书东汉之雅望,黄门北齐之令德,宋氏世名,公济其美。’盖指均与宋钦道也。然则此传‘宗均’,讹为 ‘宋均’,自唐已然。”器案:王说是。后汉书桓纪: “延熹五年十一月,京兆虎牙都尉宗谦,坐臧下狱死。 ”续汉书天文志下作“宋谦”,此亦“宗”误为“宋” 之证。   〔二〕 器案:前将指前太守,汉代崇武事,诸刺史、太守皆称将,如前汉尹翁归为东海太守,于定国谓邑子曰:“此贤将。”孙宝为京兆尹,传云:“顾受将命,分当相直。”严延年为涿郡太守,传云:“赵绣见延年新将。”如后汉马援诫子书:“郡将下车辄切齿。”皇甫规自讼疏:“吏讬报将之怨。”张奂奏记段颎:“得过州将。”三国志魏书管辂传平原太守刘邠注引辂别传作“故郡将刘邠”。汉书严延年传注,师古曰:“谓郡守为郡将者,以其兼领武事也。”通鉴一四三注曰:“州刺史当方面,总兵权,故曰州将。 ”   〔三〕 尔雅释兽郭注:“汉律:‘ 捕虎一,购钱三千,其狗半之。’”   〔四〕 “渊”,范书作“水”,当是李贤避唐讳改。   〔五〕 范书“各有所讬”。   〔六〕 范书“北土”。   〔七〕 后汉书蔡邕传注引汉名臣奏张文上疏曰:“春秋义曰:‘……兽啮人者,象暴政若兽而啮人。’京房易传曰:‘小人不义而反尊荣,则虎食人。’”论衡遭虎篇:“变复之家,谓虎食人者,功曹为奸所致也。其意以为功曹众吏之率,虎亦诸禽之雄也,功曹为奸,采鱼于吏,故虎食人,以象其意。”又解除篇:“虎狼之来,应政失也。”又考光武问刘昆虎北渡河为何政所致,亦以虎害为应政之失也。   〔八〕 袁纪作“而令吏捕虎,非忧民之本也”,范书作“而劳勤张捕,非忧恤之本也”。   〔九〕 袁纪作“今务退贪残,进忠良,去窞饵,勿复课”,范书作“其务退奸贪,思进忠善,可一去槛阱,除削课制”。   〔一0〕御览八九一作“虎负子渡江 ”。   〔一一〕书钞七五引华峤后汉书:“ 均为九江太守,五日一听事,冬以日中,夏以平旦。时多虎,均曰:‘夫虎豹在山,鼋鼍在渊,物性之所讬。故江、淮之间有猛兽,犹江北之鸡豚也。数为民害,咎在贪残;今退贪残,进忠良,去槛阱。’虎遂东渡江去。”魏书高佑传:“昔宋均树德,害兽不过其乡。”水经淮水注:“阴陵,后汉九江郡治,时多虎灾,百姓苦之,南阳宗均为退贪残,进忠良,虎悉东渡江。”又案:后汉书法雄传:“迁南郡太守,……多虎狼之暴,前太守赏募张捕,反为所害者甚众,雄迺移书属县曰:‘ 凡虎狼之在山林,犹人之居城市。古者至化之世,猛兽不扰,皆由恩信宽泽,仁及飞走。太守虽不德,敢忘斯义。记到,其毁坏槛阱,不得妄捕山林。’是后虎害消息,人以获。”其事与此大同。     谨按:尚书:“武王戎车三百两,虎贲三千人。〔一〕”擒纣于牧野。言猛怒如虎之奔赴也〔二〕。诗美南仲:“阚如哮虎。〔三〕”易称:“大人虎变其文炳,君子豹变其文蔚。〔四〕”传曰:“山有猛虎,草木茂长。〔五〕”故天之所生,备物致用,非以伤人也;然时为害者,乃其政使然也。今均思求其政,举清黜浊,神明报应,宜不为灾。江渡七里,上下随流,近有二十余虎,山栖穴处,毛鬣婆娑〔六〕,岂能犯阳侯〔七〕,凌涛濑而横厉哉〔八〕?俚〔九〕语:“狐欲渡河,无柰尾何。〔一0〕”舟人楫棹,犹尚畏怖,不敢迎上,与之周旋。云悉东渡,谁指见者?尧、舜钦明〔一一〕在上,稷、契允懿于下,当此时也,宁复有虎耶?若均登据三事〔一二〕,德被四海,虎岂可抱负相随〔一三〕,乃至鬼方〔一四〕绝域〔一五〕之地乎?   〔一〕 见牧誓。注详皇霸篇三王条。   〔二〕 后汉书顺纪注、御览二四一引汉官仪:“虎贲中郎将,古官也。书称:‘武王伐纣,戎车三百两,虎贲八百人,擒纣于牧之野。’言其猛怒如虎之奔赴也。孝武建元三年,初置期门。平帝元始元年,更名虎贲郎。古有勇者孟贲,改奔为贲。”续汉书百官志二虎贲中郎将注:“虎贲旧作虎奔,言如虎之奔也。王莽以古有勇士孟贲,故名焉。”沈约宋书百官志说略同。汉书百官公卿表注师古曰:“贲读与奔同,言如猛兽之奔北。”书伪孔传:“勇士称也,若虎贲兽,言其猛也。皆百夫长。”案:诗鄘风:“鹑之奔奔。 ”左传襄公二十七年、礼记表记俱作“贲贲”,则奔、贲以同音通用,以勇士名改之说恐未谛。   〔三〕 今大雅常武“哮”作“虓” ,本书怪神篇亦作“虓”。器案:汉执金吾丞武荣碑、武班碑作“哮虎”,文选辨亡论上:“哮阚之群风验。 ”注引毛诗曰:“阚如虓虎。”七启:“哮阚之兽。” 注:“哮与虓同也。”一切经音义二:“唬、哮,古文虓同。”   〔四〕 革卦象辞。   〔五〕 淮南说山篇:“山有猛兽,林木为之不斩;园有螫虫,葵藿为之不采。”文子尚德篇同。汉书盖宽饶传:“郑昌上书颂宽饶曰:‘臣闻:山有猛兽,藜藿为之不采,(后汉书孔融传赞引“采” 作“ 采”,同。)盐铁论崇礼篇引此作春秋曰云云,则此语由来已久。   〔六〕 “婆娑”二字原无,御览引作“虎尾婆娑”,天中记六0引作“虎山栖穴处,毛能妾婆”。器谨案:“能妾”二字当是“鬣娑”二字之讹,“娑婆”二字又倒植,是御览、天中记所见本“毛鬣 ”下俱有“婆娑”二字,义较顺,今据订补。   〔七〕 汉书扬雄传:“陵阳侯之素波兮。”注应劭曰:“阳侯,古之诸侯也,有罪自投江,其神为大波。”   〔八〕 厉读与“深则厉”之厉同。以衣涉水曰厉。   〔九〕 水经河水一注。御览、离骚补注引“俚”作“里”。   〔一0〕水经注、离骚补注、天中记引“柰”作“如”。器谨案:易未济曰:“小狐汔济,濡其尾,无攸利。”彖曰:“濡其尾,无攸利,不续终也。”史记春申君传引易曰:“狐涉水,濡其尾。”此言始之易终之难也。(又见战国策秦策、新序善谋)正义曰:“言狐惜其尾,每涉水,举尾不令湿,比至极困则濡之。”王弼注谓:“小狐虽能渡,而无余力,将济而濡其尾,不能续终险难,未足以济也。”与此足相发明。   〔一一〕书尧典:“钦明文思安安。 ”释文引马融云:“威仪表备谓之钦,照临四方谓之明。”   〔一二〕器谨案:诗小雅雨无正:“ 三事大夫,莫肯夙夜。邦君诸侯,莫肯朝夕。”笺云: “王流在外,三公及诸侯随王而行者,皆无君臣之礼,不肯晨夜朝莫省王也。”此以三事为三公之始。至小雅十月之交、大雅常武、逸周书大匡、白虎通封公侯篇所言三事,则谓列国之三卿,与此有别。自西京以还,则率称三公为三事,汉书韦玄成传:“于赫三事。”注: “三事,三公也。”又:“登我三事。”注:“三事,三公之位,谓丞相也。”又:“三事惟□。”又:“赫赫三事。”后汉书章纪:“诏以赵熹为太傅,牟融为太尉。”即引诗“三事大夫”之文,注:“三事,三公也。”顺纪:“阳嘉元年,诏以刺史二千石之选,归任三司。”亦引“三事”文。徐稚传:“陈蕃、胡广上书荐稚等曰:‘若使擢登三事,协亮天工,必能宣翼盛德,增光日月也。’”(御览六三0引续汉书同)宋弘传: “将授三事,未克而卒。”刘恺传:“皆登三事。”周举传:“亮协三事。”班固传:“三事岳牧之僚。”注:“三事,三公也。”郑玄传:“公者,仁德之正号,不必三事大夫也。”(御览一五七引玄别传同)左雄传:“ 九卿位亚三事。”胡广传注引谢承后汉书:“赫赫三事。”蔡邕集太尉乔玄碑阴:“命君三事,时亮天功。”又太傅胡广碑:“七被三事。”又:“七统三事。”又:“命公三事。”汉司隶校尉杨淮碑:“ 功德牟盛,当究三事。”汉庐江太守范式碑:“未亮三事。”三国志魏书高柔传:“三公希与朝政疏:‘置之三事。’”抱朴子博喻篇:“华公让三事以推贤。”晋书周颙传:“敦曰:‘伯仁总角,于东宫相遇一面,便许之三事。’”世说新语排调篇注:“晋代名臣文集张敏头责子羽文:‘进无望于三事。 ’”   〔一三〕天中记作“虎岂可吒”。   〔一四〕文选符命论注:“鬼方,远方也。”   〔一五〕文选别赋注:“绝国,绝远之国也。”绝域与绝国义同。      ○彭城相袁元服     俗说:元服父字伯楚,为光禄卿,于服中生此子,时〔一〕年长矣,不孝莫大于无后〔二〕,故收〔三〕举之,君子不隐其过,因以服为字〔四〕。   〔一〕 “时”,意林作“自谓”。   〔二〕 孟子离娄上:“不孝有三,无后为大。”   〔三〕 程本“收”作“取”。   〔四〕 范书袁安传:“彭字伯楚,少传父业,历广汉、南阳太守,顺帝初为光禄勋,行至清,为吏,粗袍粝食,终于议郎。尚书胡广等,追表其有清洁之美,比前贡禹、第五伦,未蒙显赠,当时皆嗟叹之。”御览六九三引钟岏良吏传:“袁彭字伯楚,为南阳太守,政以清洁,粝食缊袍,不改其操。”     谨按:元服名贺〔一〕,汝南人也。祖父名原〔二〕为侍中〔三〕,安帝始加〔四〕元服,百官〔五〕会〔六〕贺〔七〕,临严〔八〕,垂出〔九〕,而孙适〔一0〕生,喜其加会〔一一〕,因名曰贺,字元服。原父安为司徒〔一二〕,忠蹇匪躬〔一三〕,尽诚事国,启发和帝,诛讨窦氏,中兴〔一四〕以来,最为名宰。原有堂构之称〔一五〕,矜于法度。伯楚名彭,清拟夷、叔〔一六〕,政则冉、季〔一七〕,历典三郡〔一八〕,致位上列〔一九〕。贺早失母,不复继室〔二0〕,云:“曾子失妻而不娶,曰:‘吾不及尹吉甫〔二一〕,子不如伯奇〔二二〕,以吉甫之贤,伯奇之孝,尚有放逐之败,我何人哉?’”及临病困,敕使〔二三〕:“留葬,侍卫先公。慎无迎取汝母丧柩,如亡者有知,往来不难;如其无知,祗为烦耳。虞舜葬于苍梧,二妃不从〔二四〕,经典〔二五〕明文,勿违吾志。〔二六〕”清高举动,皆此类也。何其在服中生子而名之〔二七〕贺者乎?虽至愚人,犹不云耳。予为萧令〔二八〕,周旋谒辞故司空〔二九〕宣伯应〔三0〕,贤相把臂〔三一〕,言:“易称:‘天地大德曰生。〔三二〕’今俗间多有禁忌生三子者〔三三〕,五月生者,以为妨害父母〔三四〕,服中子犯礼伤孝〔三五〕,莫肯收举。袁元服功德爵位,子孙巍巍,仁君所见。越王勾践民生三子与乳母〔三六〕。孟尝君对其父:‘若不受命于天,何不高户,谁能及者。〔三七〕’夫学问贵能行,君体博雅〔三八〕,政宜有异乎?”答曰:“齐、越〔三九〕之事,敬闻命矣。至于元服,其事如此。明公〔四0〕既为乡里〔四一〕,超然远览〔四二〕,何为过聆晋语〔四三〕,简在心事乎?〔四四〕”于是欣然悦服,续以大言:“苟有过,人必知之,〔四五〕我能胜仲尼哉!”元服子夏甫〔四六〕,前后征命,终不降志〔四七〕,亚作者之遗风矣〔四八〕。正甫〔四九〕亦有重名,今见沛相〔五0〕。载德五世〔五一〕,而被斯言之玷〔五二〕;恐多有宣公之论,故备记其终始。   〔一〕 意林有“母”字,误衍。   〔二〕 拾补云:“‘原’,御览‘ 京’,下同,后汉书袁闳列传注正引作‘京’。”朱筠曰:“后汉书袁闳列传注引此‘原’作‘京’。案:原字仲誉,礼记:‘赵文子与叔誉观乎九原。’从原是也。”朱锡庚曰:“案:京、原二字,古本通用,国语: ‘赵文子与叔向游于九京。’正作京字。”徐氏拾补识语曰:“谨案:古字通,如‘九原’为‘九京’矣。其字仲誉,原读乡原之原,誉读大夫曰誉之誉。”器案:御览见卷三六二。意林、天中记二四引亦作“京”。   〔三〕 后汉书袁安传:“安子,京、敞最知名。京字仲誉,习孟氏易,作难记三十万言,初拜郎中,稍迁侍中,出为蜀郡太守。”   〔四〕 “始加”,意林“时生”。   〔五〕 “官”,后汉书注作“僚” 。   〔六〕 “会”,意林“来”。   〔七〕 后汉书安纪:“永初三年春正月庚子,皇帝加元服。”注:“元服,谓加冠也。士冠礼曰:‘令月吉辰,加尔元服。’郑玄云:‘元,首也。’”器案:后汉书和纪:“永元三年春正月甲子,皇帝加元服。”注引东观记曰:“时太后诏袁安为宾,赐束帛乘马。”则是两朝嘉礼,安父子相继加会,则元服之为字,别有取乎此也,惜应说犹未尽耳。   〔八〕 拾补曰:“凡行礼,有司奏中严,谓庄严也。后汉书注引作‘临庄’,此当避明帝讳。”器案:本书穷通篇司徒中山祝恬条:“ 即严便出。”用法与此正同。后汉书吴汉列传:“每当出师,朝受诏,夕即引道,初无办严之日。”注:“严即装也,避明帝讳,故改之。”又陈纪传:“纪见祸乱方作,不复辨严,即时之郡。”注:“严读庄也。”通鉴八四注:“治严,犹治装也。” 又一三四注:“严,装也,成严,谓装束已成,俟期而发也。”案李、胡说是,此文临严,当读临装,与垂出始合。汉书王嘉传:“嘉遂装出见使者,再拜受诏。” 则临装即左传宣公二年所谓“盛服将朝”也。卢说非是。   〔九〕 “出”,意林误作“老”。   〔一0〕“适”,意林作“儿”。   〔一一〕札移曰:“案‘加’当作‘ 嘉’。”器案:何本、胡本、意林、后汉书注俱作“嘉 ”,当据改正。   〔一二〕续汉书百官志一:“司徒公一人。”本注:“掌人民事,凡教民孝弟,逊顺谦俭,养生送死之事,则议其制,建其度。凡四方民事功课,岁尽,则奏其殿最,而行赏罚。凡郊祀之事,掌省牲视濯,大丧则掌奉安梓宫。凡国有大疑大事,与太尉同。世祖即位,为大司徒,建武二十七年去‘大’。”   〔一三〕易蹇卦象曰:“王臣蹇蹇,匪躬之故。”   〔一四〕诗大雅烝民序:“烝民,尹吉甫美宣王也;任贤使能,周室中兴焉。”纲目集览二九:“凡王室中否而再兴,谓之中兴。春秋序:‘绍开中兴。’注:‘中,直仲反。’”   〔一五〕尚书大诰:“若考作室,既底法,厥子乃弗肯堂,矧肯构。”伪孔传:“以作室喻政治也。父已致法,子乃不肯为堂基,况肯构立屋乎? ”   〔一六〕器谨案:夷、叔谓伯夷、叔齐也,此为错举人名之例。三国志魏书公孙瓒传注引汉晋春秋:“袁绍与瓒书:‘爱过夷、叔,分着丹青。’ ”又王昶传:“昶戒子书:‘若夫山林之士,夷、叔之伦,甘长饿于首阳,安赴火于绵山。”书钞引应璩与扬州刺史刘文爽书:“足下内挹夷、叔之清节,外播二南之惠政。”乐府诗集引魏明帝步出夏门行:“步出夏门,东登首阳山,嗟哉夷、叔,仲尼称贤。”三国志蜀书郤正传:“释讥云:‘褊夷、叔之高怼。’”又魏书刘廙传注引傅子:“夷、叔忤武王以成名。”治要引傅子重爵篇:“不知所以致清,则虽举夷、叔,必犯其制矣。夫授夷、叔以事而薄其禄,……使夷、叔有父母,… …则夷、叔必犯矣。”文选辨命论:“夷、叔毙淑媛之言。”注引崔玮七蠲:“三王行化,夷、叔隐己。’晋书羊祜传:“武帝听羊祜不以侯敛诏:‘此夷、叔所以称贤,季子所以全节也。’”又杜预传:“预遗令曰: ‘北望夷、叔。’”弘明集正诬论:“夷、叔馁死。” 广弘明集释疑论:“夷、叔至仁,饿死西山。”陶渊明饮酒诗:“夷、叔在西山。”鲍照拟古诗:“徒称夷、叔贤。”南齐书张敬儿传:“太祖报沈攸之书云:‘比踪夷、叔。’”梁书刘显传:“刘之遴乞皇太子为刘显志铭启:‘之遴尝闻夷、叔、柳惠,不逢仲尼一言,则西山饿夫,东国黜士,名岂施于后世。’”王敬则与齐太祖书:“卿尝比迹夷、叔,何一旦行过桀、纣。’” 姚思廉梁书袁昂传论曰:“及抗疏高祖,无亏忠节,斯亦存夷、叔之风矣。”法苑珠林五五:“夷、叔至仁而饿死。”陈师道徐州学记:“治始于伏羲,更虞、夏、商至周而大备;行始于伊尹,更夷、叔、柳下惠至孔子而大成。”皆称伯夷、叔齐为夷、叔也。   〔一七〕论语先进篇:“政事:冉有,季路。”   〔一八〕“三郡”疑当作“二郡”,积画之误也,传言:“历广汉、南阳太守。”   〔一九〕书钞设官部引汉官仪:“大府,秩二千石。”上列者,盖指二千石以上之大吏也。后汉书赵典传:“身从衣褐之中,致位上列。”典时为太常,太常卿中二千石。曹植求自试表:“爵在上列。 ”江淹陆平原羁宦诗:“服义追上列,矫迹侧宫臣。”   〔二0〕意林删“贺”名,作“早丧妻,不肯娶”,盖蒙上“伯楚”言。   〔二一〕大德本“尹”误“用”。   〔二二〕家语弟子解:“曾参后母,遇之无恩,而供养不衰,及其妻以藜蒸不熟,遂出之,终身不娶妻,其子元请焉,告其子曰:‘高宗以后妻杀孝己,尹吉甫以后妻放伯奇;吾上不及高宗,中不及吉甫,庸知其得免于非乎?’”汉书王吉传:“骏为少府,时妻死,因不复娶,或问之,骏曰:‘德非曾参,子非华、元,亦何敢娶?’”如淳注:“华与元,曾参之二子也。韩诗外传曰:‘曾参丧妻不更娶,人问其故,曾子曰:‘以华元善人也。’”颜氏家训后娶篇:“吉甫、贤父也,伯奇、孝子也,以贤父御孝子,合得终于天性,而后妻闲之,伯奇遂放。曾参妇死,谓其子曰: ‘吾不及吉甫,汝不及伯奇。’王骏丧妻,亦谓人曰: ‘我不及曾参,子不如华、元。’并终身不娶。”琴操:“尹吉甫子伯奇,母早亡,更娶后妻,乃谮之吉甫曰:‘ 伯奇见妾美,有邪念。’吉甫曰: ‘伯奇慈心,岂有此也?’妻曰:‘置妾空房中,君登楼察之。’乃取蜂置衣领,令伯奇掇之,于是吉甫大怒,放伯奇于野。宣王出游,吉甫从,伯奇作歌以感之,宣王曰:‘此放子之词也。’吉甫感悟,射杀其妻。” 又案:后汉书朱晖传注引华峤书曰:“晖年五十失妻,昆弟欲为继室。晖叹曰:‘时俗希不以后妻败家者。’ 遂不复娶。”朱晖之言,可与此互参。   〔二三〕“使”,意林“便”。   〔二四〕礼记檀弓上:“舜葬于苍梧之野,盖二妃未之从也。”   〔二五〕汉人习以经典并称,汉书孙宝传:“周公上圣,召公大贤,尚犹有不相说,着于经典。”后汉书皇后纪上和熹邓皇后:“昼修妇业,暮诵经典,家人号曰诸生。”又朱佑传:“宜令三公,并去大名,以法经典。”又赵典传:“赵典字仲经。”义取相应。释名释典艺:“经,……可常用也。”亦谓经即典耳。   〔二六〕后汉书赵咨传:“遗书敕子胤:‘今则不然,并棺合椁,以为孝恺,丰资重襚,以昭恻隐,吾所不取也。昔舜葬苍梧,二妃不从,岂有匹配之会,守常之所乎?圣主明王,其犹若斯,况于品庶,礼所不及。古人时同即会,时乖则别,动静应礼,临事合宜。’”三国志魏书文纪引典论终制篇:“舜葬苍梧,二妃不从,延陵葬子,远在嬴、博,魂而有灵,无不之也。”   〔二七〕“之”,意林“作”。   〔二八〕拾补云:“本传不言。”   〔二九〕续汉书百官志一:“司空公一人。”本注曰:“掌水土事,凡营城起邑,浚沟洫,修坟防之事,则议其利,建其功。凡四方水土功课,岁尽,则奏其殿最,而行赏罚。凡郊祀之事,掌扫除乐器,大丧,则掌将校复土。凡国有大造大疑,谏争与太尉同。世祖即位为大司空,建武二十七年去大。”   〔三0〕拾补:“孙云:‘伯应名酆,桓帝九年为司空。’”器案:后汉书桓纪:“延熹九年十二月,光禄勋汝南宣酆为司空。”注:“ 酆字伯应,封东阳亭侯。”又灵纪:“建宁元年夏四月戊辰,司空宣酆免。”则仲瑗之为萧令,当在桓末灵初。   〔三一〕后汉书吕布传:“临别,把臂言誓。”广绝交论:“自昔把臂之英,金兰之友。”   〔三二〕系辞下文。   〔三三〕意林、御览三六一引风俗通:“不举并生三子。俗说:生子至于三,似六畜,言其妨父母,故不举之也。谨案:春秋国语:‘越王句践令民生二子者,与之饩,生三子者,与之乳母。’三子力不能独养,故与乳母,所以人民繁息,卒灭强吴,雪会稽之耻,行霸于中国也。古陆终氏娶于鬼方,谓之女嬇,是生六子,皆为诸侯。今人多生三子,子悉成长,父母完安;岂有天所孕育,而害其父母兄弟者哉?”   〔三四〕史记孟尝君列传索隐引风俗通:“俗说:五月五日生子,男害父,女害母。”疑即此文。刘昌诗芦浦笔记一:“风俗通云:‘五月五日生子,男害父,女害母。故田文生而婴告其母,令勿举,且曰:长与户齐,将不利其父母。’余考南史,王镇恶以是日生;家人以俗忌,欲出继疏宗,其祖猛曰:‘孟尝君以恶月生而相齐,是儿亦将兴吾门。’故名镇恶。又北史齐南阳王倬,五月五日生,脑不坏,死四百余日,颜色如生。唐崔信明生时五月五日,日方中,有异雀鸣集庭树。观此,则俗忌之说,固不足信也。”(吴翌凤镫窗丛录一袭其说)文海披沙:“五月五日,古人忌之,然田文称豪齐国,胡广天下中庸,崔信明以文章名,王镇恶以将略显,汉王凤、晋纪迈、张嘉、金田时秀,皆有时称;唯南阳王绰不轨被杀,道君皇帝终陷虏庭,若二人者,不举可也。”案:论衡四讳篇:“四曰讳举正月、五月子,以为正月、五月子,杀父与母,不得举也,已举之,父母祸死,则信而谓之真矣。”后汉书张奂传:“凡二月、五月产子,及与父母同月生者,悉杀之,奂示以义方,严加赏罚,风俗遂改。”通典六九引田琼四孤议有“俗人五月生子,妨忌之不举者”。此亦当时有关此种迷信风俗之记载。   〔三五〕后汉书陈蕃传:“民有赵宣,葬亲而不闭埏隧,因居其中,行服二十余年,乡邑称孝,州郡数礼请之,郡内以荐蕃。蕃与相见,问及妻子,而宣五子皆服中所生。蕃大怒曰:‘圣人制礼,贤者俯就,不肖企及。且祭不欲数,以其易黩故也。况乃寝宿冢藏,而孕育其中,诳时惑众,诬行鬼神乎!’遂致其罪。”此亦当时以服中生子为犯礼伤孝之事。   〔三六〕越语上:“生三人,公与之母。”韦注:“母,乳母也。”   〔三七〕史记孟尝君列传:“初,田婴有子四十余人,其贱妾有子名文,文以五月五日生,婴告其母曰:‘勿举也。’其母窃举生之,及长,其母因兄弟而见其子文于田婴。田婴怒其母曰:‘吾令若去此子,而敢生之,何也?’文顿首,因曰:‘君所以不举五月子者何故?’婴曰:‘五月子者,长与户齐,将不利其父母。’文曰:‘人生受命于天乎?将受命于户邪?’婴默然。文曰:‘必受命于天,君何忧焉。必受命于户,则可高其户耳,谁能至户者。’”(御览二一引“ 至”下有“户”字)   〔三八〕大德本“博”作“将”。   〔三九〕“越”原作“楚”,拾补云:“钱改‘越’。”器案:此盖传钞者习闻“齐、楚之事”之文而臆改之,钱校是,今从之。   〔四0〕通鉴九四注:“汉、魏以来,率呼宰辅岳牧为明公。今峤呼侃为仁公,盖取天下归仁之义。”器案:仁公之说,又可移注上文之仁君也。   〔四一〕乡里,犹言同乡,谓俱为汝南人也。世说新语贤媛篇:“许允为吏部郎,多用其乡里,魏明帝遣虎贲收之。其妇出诫允曰:‘明主可以理夺,难以情求。’既至,帝覈问之。允对曰:‘举尔所知,臣之乡人,臣所知也。云云。’”   〔四二〕汉书陈汤传:“远览之士,莫不计度。”又叙传上:“超然远览,渊然深识。”后汉书桓纪:“远览复子明辟之义,近慕先姑归授之法。 ”   〔四三〕“晋语”,拾补云:“疑。 ”拾补识语云:“谨案:晋、齐同字,当谓齐东野人之语也。”器案:疑当作“昔语”。   〔四四〕论语尧曰篇:“帝臣不蔽,简在帝心。”集解:“言桀居帝臣之位,罪过不可隐蔽,以其简在天心故。”   〔四五〕论语述而篇:“子曰:‘丘也幸,苟有过,人必知之。’”   〔四六〕袁闳字夏甫,传附袁安传。   〔四七〕论语微子篇:“子曰:‘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伯夷、叔齐与!’”   〔四八〕论语宪问篇:“子曰:‘作者七人矣。’”   〔四九〕袁忠字正甫,传附袁安传。   〔五0〕史记高祖功臣侯者年表:“ 至太初,百年之间,见侯五。”汉书王莽传上:“宣帝曾孙有见王五人。”师古曰:“王之见在者。”器案:此文之“见沛相”,与“见侯”、“见王”,见字义俱同,犹今言现在也。传云:“初平中为沛相。”   〔五一〕御览四七0引司马彪续汉书:“袁安字召公,桓帝初,迁太尉。弟汤,字仲和,累迁司徒。汤有子逢、成、隗。成左中郎;逢字周阳,灵帝时为司空。隗字次阳,亦至司徒、太傅,封都乡侯。四叶五公。’(又见群辅录)范书安传曰:“初,安父殁,母使安访求葬地,道逢三书生,问安何之,安为言其故,生乃指一处云:‘葬此地,当世为上公。’须臾不见。安异之,于是遂葬其所占之地,故累世隆盛焉。 ”(又见录异记)后汉纪二五:“光熹元年,四月壬戌,诏以袁隗为太傅,曰:‘后将军袁隗,德量宽重,奕世忠恪。’”案后汉书袁绍传:“伍琼等阴为绍说卓曰:‘袁氏树恩四世,门生故吏,遍于天下。’”是当时俱谓袁氏隆盛,蝉联四世,应氏独曰五世,盖自仲瑗弃郡归袁,于撰述此书时,并袁绍而计之也。   〔五二〕诗大雅抑:“白圭之玷,尚可磨也;斯言之玷,不可为也。” 愆礼第三  风俗通义愆礼第三〔一〕     夫圣人之制礼也,事有其制,曲有其防〔二〕,为其可传,为其可继〔三〕,贤者俯就,不肖跂及〔四〕。是故子张过而子夏不及,〔五〕然则无愈;子路丧姊〔六〕,期而不除,仲尼以为大讥〔七〕;况于忍能矫情,直意而已也哉?诗云:“不愆不忘,帅由旧章〔八〕。”论语:“不为礼,无以立。〔九〕”故注近世苟妄曰愆礼也。   〔一〕 苏颂曰:“□礼第三,子抄云:‘第八。’”案愆籀文作□。   〔二〕 汉书礼乐志:“事为之制,曲为之防,故称:‘礼经三百,威仪三千。’”师古曰:“言每事立制,委曲防闲也。”王念孙读书杂志曰: “案大事曰事,小事曰曲。事为之制,礼仪三百也;曲为之防,威仪三千也。礼器:‘曲礼三千。’郑注:‘ 曲犹事也。’中庸:‘其次致曲。’注:‘曲犹小小之事也。’淮南缪称篇:‘察一曲者。’高诱注曰:‘一曲,一事也。’主术篇曰:‘不偏一曲,不党一事。’ 事为之制,曲为之防,相对为文,则曲非委曲之谓。”   〔三〕 礼记檀弓上:“弁人有其母死而孺子泣者,孔子曰:‘哀则哀矣,而难为继也。夫礼为可传也,为可继也,故哭踊有节。’”又见家语曲礼子贡问篇。   〔四〕 大德本“跂”误“跋”,各本俱作“跂”,今改。礼记檀弓上:“子思曰‘先王之制礼也,过之者俯而就之,不至焉者,跂而及之。’” 家语曲礼子贡问篇:“先王制礼,过之者俯而就之,不至者企而及之。”后汉书陈蕃传注:“礼记曰:‘三年之丧,可复父母之恩也,贤者俯而就之,不肖者企而及之。’”   〔五〕 论语先进篇:“子贡问:‘ 师与商也孰贤?’子曰:‘师也过,商也不及。’曰: ‘然则师愈与?’子曰:‘过犹不及。’”   〔六〕 大德本“姊”误作“□”,各本俱作“姊”,今据改正。   〔七〕 礼记檀弓上:“子路有姊之丧,可以除之矣,而弗除也。孔子曰:‘何弗除也?’ 子路曰:‘吾寡兄弟而弗忍也。’孔子曰:‘ 先王制礼,行道之人,皆弗忍也。 ’子路闻之,遂除之。”上引家语,即袭用此文。   〔八〕 “帅”,拾补校作“率”。案胡本、钟本作“率”,然此疑仲远用三家诗。   〔九〕 论语季氏篇“不为礼”作“ 不学礼”,隋书何妥传作“不读礼”。     九江太守〔一〕武陵〔二〕陈子威〔三〕,生不识母,常自悲感;游学京师,还于陵谷中,见〔四〕一老母,年六十余,因就问:“ 母姓为何?”曰:“陈家女李氏。”“何故独行?” 曰:“我孤独,〔五〕欲依亲家。”子威再拜长跪自白曰:“子威少失慈母〔六〕,姓陈〔七〕,舅氏亦李,又母与亡亲同年,会遇于此,乃天意也。”因〔八〕载归家,供养以为母〔九〕。   〔一〕 汉书地理志上,九江郡注引应劭曰:“江自庐江、寻阳分为九。”   〔二〕 后汉书刘表传注引应劭汉官仪:“荆州管长沙,零陵,桂阳,南阳,江夏(“夏” 原误“陵”),武陵,南郡。”   〔三〕 “陈子”二字原脱,拾补云:“二字脱,孙补。”今案永乐大典一0八一三引有“ 陈”字,缺“子”字,孙志祖说是,今据补。   〔四〕 “见”,胡本误“是”。   〔五〕 广雅释诂:“孤,独也。”   〔六〕 拾补曰:“此谓亲母,与下 ‘慈母如母’不同。”   〔七〕 拾补曰:“此二字当在‘子威’下,语较顺。”   〔八〕 “因”,大典作“引”。   〔九〕 器案止观辅行传弘决四之三引萧广济孝子传:“昔五郡人:谓中山郡、常山郡恒州、魏郡魏州、钜鹿郡邢州、赵郡赵州。此五人者,少去乡里,孤无父母,相随至卫国,结为兄弟:长字元重,次叔重,次仲重,次季重,次稚重。朝夕相事,财累三千。于空城中,见一老母,兄弟议曰:‘拜此老母,以之为母。’因拜曰:‘愿为母。’母乃许焉,事之若亲。经二十四年,母忽染患,口不能言;五子仰天而叹曰:‘如何孝诚无感,母忽染患,而不能言!若我有感,使母得语。’应时能言,谓五子曰:‘我本是太原阳猛之女,嫁同郡张文坚,文坚身死。我有儿名乌遗,七岁值乱,遂亡所之。我子胸前有七星之文,右足下有黑子。’语未竟而卒。五子送丧,会朝歌令晨出,忘其记囊,谓五子所窃,收三重禁,二重诣河内告枉,具书始末。河内太守乃是乌遗,因大哭曰:‘吾生不识父母,而母为他所养!’驰放三重,复奏五重为五县令。”其事与此相近,而尤为奇特,时因应氏此文而附及之,于以见封建礼教中人之深之为何等也。     谨按:礼:“继母如母,慈母如母。〔一〕”谓继父之室〔二〕,慈爱己者〔三〕,皆有母道,故事之如母也。何有道路之人而定省〔四〕?世间共传丁兰克〔五〕木而事之〔六〕,今此之事,岂不是似?如仁人恻隐〔七〕,哀其无归,直〔八〕可收养,无事正母之号耳〔九〕。   〔一〕 仪礼丧服文。   〔二〕 拾补曰:“此谓继母。”   〔三〕 “者”字各本俱无,拾补曰:“脱,当有,补之,此谓慈母。”今据补。   〔四〕 礼记曲礼上:“凡为人子之礼,冬温而夏凊,昏定而晨省。”郑玄注:“定谓安其床衽也。省,问其安否何如。”   〔五〕 “克”,各本及琅邪代醉编十五引俱作“刻”,“克”俗字。   〔六〕 武梁祠堂画像:“丁兰二亲终后,立木为父,邻人假物,●乃借与。”法苑珠林四九引刘向孝子传:“丁兰,河内野王人也,年十五,丧母,刻木作母事之,供养如生。兰妻夜火灼母面,母面发疮。经二日,妻头发自落,如刀锯截,然后谢过。兰移母大道,使妻从服,三年拜服。一夜,忽如风雨,而母自还。邻人所假借,母颜和即与,不和则不与。”(蒙求旧注、御览三九六并引孝子传)又注引郑缉之孝子传、御览四一四引孙盛逸人传、又四八二引搜神记,俱言丁兰刻木事亲事。   〔七〕 孟子公孙丑朱注:“恻,伤之切也;隐,痛之深也。”   〔八〕 直,犹但也。   〔九〕 张鼎思琅邪代醉编十五曰: “愚谓哀其无归,非威本意,其意以寄己思亲之念耳,此即门人欲事有若之意也。似则似矣,岂真吾母哉?牵于情而不能断之以义,故君子有不取焉。情不能忘,为丁兰可也。”     大将军掾〔一〕炖煌〔二〕宣度〔三〕,为师太常〔四〕张文明制杖〔五〕。   〔一〕 后汉书东平宪王传注引应劭汉官仪:“将军掾属二十九人,中大夫,无员;令史四十一人。”   〔二〕 汉书地理志下,敦煌郡注引应劭曰:“敦,大也;煌,盛也。”   〔三〕 宣氏,见佚文姓氏篇。   〔四〕 后汉书光武纪注引汉官仪: “太常,古官也,书曰伯夷,欲令国家盛大,社稷常存,故称太常,以列侯为之,重宗庙也。”   〔五〕 器谨案:张文明疑即张焕(一作“奂”),焕字然明,由大司农转太常,故本文及过誉篇、后汉书列女传、陶渊明集圣贤群辅录凉州三明条,俱以太常称之。后汉书本传称:“焕养徒千人。” 宣度当即其一。惟焕字范书及御览一八一引谢承后汉书俱云然明,此作“ 文”,即“然”之坏文,当据改正。     谨案:礼记:“孔子之丧,门人疑所服。子贡曰:‘昔夫子之丧颜回,若丧子而无服,至子路亦然。请丧夫子如丧〔一〕父而无服。〔二〕’群居则否。〔三〕”今人乃为制杖,同之于父〔四〕。论者既不匡纠,而云观过知仁〔五〕,谓心之哀恻,终始一者也。凡今杖者,皆在权戚之门,至有家遭齐衰〔六〕同生之痛,俯伏坟墓,而不归来,真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也;无他也,庶福报耳。凡庸小生,夫何讥称;然宣度凉州〔七〕名士,吾是以云耳。   〔一〕 “丧”字原无,拾补云:“ 脱,钱补。”按钱大昕说是,礼记正有,今从之。   〔二〕 见礼记檀弓上。   〔三〕 “则”下,拾补据檀弓补“ 绖,出则”三字。   〔四〕 汉书扬雄传:“雄天凤五年卒,侯芭为起坟,丧之三年。”后汉书李郃传:“郃年八十余,卒于家。门人上党冯胄独制服行丧三年,时人异之。”又李恂传:“太守颍川李鸿请署功曹,未及到,而州辟为从事。会鸿卒,而送鸿还乡里,既葬,留起 □坟,持丧三年。”水经汾水注:“界休城东有征士郭林宗、宋子浚二碑,其碑文云:‘建宁二年正月丁亥卒。凡我四方同好之人,永怀哀痛,乃树碑表墓,昭录行云。陈留蔡伯喈、范阳卢子干、扶风马日磾等,远道来奔丧。持朋友服心丧期年者,如韩子助、宋子浚二十四人。其余门人着锡衰者千数。’”两汉人多以此为名高,盖皆本孔门所传之礼教而行之,所云持丧制服,盖皆制心丧之服,而非衰麻三年也。   〔五〕 论语里仁篇文。   〔六〕 齐衰,为封建社会居丧之上服,以麻布为之。齐,缉也,以其缉边,故曰齐衰。齐衰三年之丧,父没为母,为继母,为慈母;父在为母齐衰期。见仪礼丧服。   〔七〕 “凉州”,胡本误“梁州” ,敦煌郡属凉州,不属梁州。     山阳太守汝南薛恭祖〔一〕,丧其妻,不哭,临殡,于棺上大言:“自同恩好,四十余年,服食禄赐,男女成人,幸不为夭,夫复何恨哉!今相及也。〔二〕 ”   〔一〕 御览四一0引汝南先贤传: “薛勤,字恭祖。”   〔二〕 白帖一七引张璠后汉纪:“ 山阳太守薛勤,丧妻不哭,将殡,临之曰:‘幸不为夭,复何恨。’”     谨按:礼为适妻杖〔一〕,重于宗也。妻者,既齐于己〔二〕,澄漠酒醴,以养舅姑〔三〕,契阔〔四〕中馈〔五〕,经理蚕织,垂统〔六〕传重〔七〕,其为恩笃勤至矣〔八〕。且鸟兽之微,尚有回翔之思,啁 □之痛〔九〕;何有死丧之感〔一0〕,终始永绝,而曾无恻容〔一一〕?当〔一二〕内崩伤,外自矜饬。此为矫情,伪之至也。俚语:“妇死腹悲,唯身知之。” 又言“妻非礼所与。”此何礼也?岂不悖哉!太尉〔一三〕山阳王龚〔一四〕,与诸子并杖〔一五〕;太傅〔一六〕汝南陈蕃〔一七〕、袁隗〔一八〕,皆制衰绖,列在服位,躬入隧〔一九〕,哀以送之,近得礼中〔二0〕;王公诸子魏〔二一〕杖,亦过矣。   〔一〕 见仪礼丧服。   〔二〕 白虎通嫁娶篇:“妻者,齐也,与夫齐体。”说文:“妻,妇与夫齐者也。”礼记曲礼下注,内则注俱曰:“妻之言齐也。”释名释亲属:“士庶人曰妻,妻,齐也,夫贱不足以尊称,故等齐言也。”广雅释亲:“妻,齐也。”后汉书樊英传及御览四三二引英别传俱曰:“妻,齐也。”礼记郊特牲云:“夫婚礼万世之始也,一与之齐,终身不改。”   〔三〕 此两句原作“澄洒酒以养姑舅”,今据卢文弨、洪颐烜、孙诒让诸人说校改。拾补云:“(“酒”下)似脱一‘浆’字。”札移曰:“案此当作‘澄漠酒醴,以养舅姑’,列女传宋鲍女宗传云:‘ 澈漠酒醴,羞馈食,以事舅姑。’ (“澈”当作“澄”,详前。)即仲远所本,卢校失考。”器案:札移三于列女传贤明传宋鲍女宗“澈漠酒醴羞馈食以事舅姑”条云:“王读澈属上句,以‘事夫室 ’为句,注云:‘澈,洁也。漠与羃同。孟子母云:羃酒浆也。’洪颐烜云:‘澈当作澄,与澄字同。澄漠酒醴,言其清也。礼运云:澄酒在下。’梁云:‘澈,说文水部系传引作澄,尔雅:漠,清也。’案此当从洪、梁读,澈当从徐引作澄。风俗通义愆礼篇云:‘澄洒(当作“ 漠”)酒醴(此字今本脱。),以养姑舅。’即本此文。”   〔四〕 诗邶风击鼓:“死生契阔。 ”毛传:“勤苦也。”   〔五〕 易家人:“无攸遂,在中馈,贞吉。”正义:“妇人之道,巽顺为常,无所必遂;其所职主在于家中馈食供祭而已。”   〔六〕 孟子梁惠王下:“君子创业垂统,为可继也。”疏云:“君子在上,基创其业,垂统法于后,盖令后世可以继续而承之耳。”   〔七〕 仪礼丧服:“父为长子。传曰:何以三年也?正体于上,又乃将所传重也。”郑注:“此言为父后者,然后为长子三年,重其当先祖之正体,又以其将代己为宗庙主也。”按在宗法社会,凡适子有废疾,不堪主宗庙,或子庶而孙适,即以丧祭及宗庙之重传于其孙,谓之传重。重即虞祭前用以依神之物。   〔八〕 诗鸱鸮:“恩斯勤斯。”毛传:“恩,爱。”郑笺:“殷勤于此。”   〔九〕 礼记三年问:“凡生天地之间者,有血气之属必有知,有知之属,莫不知爱其类。今是大鸟兽,则失丧其群匹,越月逾时焉,则必返巡,过其故乡,翔回焉,鸣号焉,蹢躅焉,踟蹰焉,然后乃能去之;小者至于燕雀,犹有啁□之顷焉,然后乃能去之。”又见荀子礼论篇。抱朴子外篇仁明:“蜎飞蝡动,亦能有仁,故其意爱弘于长育,哀伤着于啁□。”   〔一0〕“感”,拾补云:“似当作 ‘戚’。”器案:当作“威”,诗小雅常棣:“死丧之威,兄弟永怀。”此盖用其文。   〔一一〕荀子礼论:“事生饰始也,送死饰终也,终始具,而孝子之事毕,圣人之道备矣。 ”   〔一二〕朱藏元本、仿元本、两京本、胡本、郎本、程本、钟本、郑本“当”上有“尚”字,形近误衍。   〔一三〕后汉书光武纪注引应劭汉官仪:“太尉,秦官也,武帝更名大司马。”   〔一四〕“龚”,仿元本、何本同,余本俱作“袭”,拾补据孙校改作“龚”,云:“下同。范书有传。”今案袁宏后汉纪、谢承后汉书、张璠后汉纪俱作“龚”,引见后。   〔一五〕袁宏后汉纪一九:“龚字伯宗,山阳高平人。初,龚夫人卒,龚与诸子并扶杖行服。是时,山阳太守薛勤,丧妻不哭,将殡,临之曰:‘ 幸不为夭,复何恨哉!’议者两讥焉。”三国志魏书王粲传注引张璠后汉纪:“龚字伯宗,有高名于天下,顺帝时为太尉。(文选王仲宣诔注引同)初,山阳太守薛勤,丧妻不哭,将殡,临之曰:‘幸不为夭,复何恨哉!’及龚妻卒,龚与诸子并杖行服。时人或两讥焉。” (白帖一七引同)案袁、张所谓“两讥”者,当即指风俗通义而言。   〔一六〕续汉书百官志一:“太傅,上公一人。”注补引应劭汉官仪曰:“傅者,覆也。”   〔一七〕后汉书王龚传言:“龚迁汝南太守,引进郡人黄宪、陈蕃等。”御览九三六引谢承后汉书:“陈蕃为郡法曹吏,正月朝见其主龚,客有贡于龚者,龚曰:‘汝南乃有此鱼。’蕃曰:‘鱼大,且明府之德。’”据此,则陈蕃为王龚故吏可知。   〔一八〕案后汉书灵纪:“光熹元年,后将军袁隗为太傅。”则此文所言太傅,实包举袁隗在内。但应氏所言“近得礼中”之举,不可得而详也。   〔一九〕后汉书陈蕃传:“民有赵宣,葬亲而不闭埏隧,因居其中。”注:“埏隧,今人墓道也。杜预注左传云:‘掘地通路曰隧。’”   〔二0〕礼中,犹言中礼,以过与不及皆非中,故中礼谓之得礼中。三国志魏书王朗传注引魏名臣奏(“奏”字原脱,今补)虞载、王朗节省奏: “政充事猥,威仪繁富,隆于三代,近过礼中。”过礼中,即谓不中礼也。   〔二一〕“魏”,拾补曰:“疑‘猥 ’。”     弘农〔一〕太守河内吴匡伯康〔二〕,少服职事,号为敏达,为侍御史〔三〕,与长乐少府〔四〕黄琼〔五〕,共佐清河王事〔六〕,文书卬成〔七〕,甚嘉异之。后匡去济南相〔八〕,琼为司空〔九〕,比比〔一0〕援举,起家〔一一〕,拜尚书〔一二〕,迁弘农,班诏劝耕〔一三〕,道于渑池,间琼薨〔一四〕,即发丧制服,上病,载辇车还府。   〔一〕 御览一五九引汉官仪:“弘农,弘,大也,所以广大农业也。”   〔二〕 案续汉书天文志下:“中平六年,司隶校尉袁绍诛灭中官,大将军部曲将吴匡,攻杀车骑将军何苗,死者数千人。”似非此人。   〔三〕 后汉书何敞传论注引汉官仪:“侍御史,周官也,为柱下史,冠法冠。”   〔四〕 御览一七三引汉宫阙名:“ 长安有长乐宫。”注云:“长乐等宫,或在京师,或在外郡,或帝王所居,或祠祀所在,因事以置。”书钞设官部引汉官仪:“少府,掌山泽陂池之税,名曰禁钱,以给私养,自别为藏。少者,小也,故称少府。秩中二千石。大用由司农,小用由少府,故曰小藏。”   〔五〕 黄琼,后汉书有传,唯此所言为长乐少府及佐清河王事,本传不载。   〔六〕 清河王,见后汉书章帝八王传,吴、黄共佐清河王事,盖在刘蒜嗣位时。   〔七〕 汉书刑法志:“文书盈于几阁。”盖谓公文书也。说文卩部:“卬,望也。”段玉裁注:“卬与仰义别,仰训举,卬训望,今则仰行而卬废,且多改卬为仰矣。小雅车辖曰:‘高山卬止。’笺云:‘卬,慕。’过秦论:‘常以十倍之地,百万之众,卬关而攻秦。’俗本作‘叩’作‘仰’,皆字误声误耳。”案应氏此文正作‘卬’,段氏失举。   〔八〕 济南王,见后汉书光武十王传,匡为济南相,盖在刘广嗣位时。   〔九〕 黄琼传:“元嘉元年迁司空。”续汉书百官志一:“司空公一人。”本注曰:“掌水土事。凡营造城邑,浚沟洫,修坟防之事,则议其利,建其功。凡四方水土功课,岁尽,则奏其殿最,而行赏罚。凡郊祀之事,掌扫除乐器,大丧,则掌将校复土。凡国有大造大疑,谏争与太尉同。世祖即位为大司空,建武二十七年去大。”注补引应劭汉官仪:“绥和元年,罢御史大夫官,法周制,初置司空。议者又以县道官狱司空,故覆加大为大司空,亦所以别大小之文。”   〔一0〕汉书哀纪颜注:“比比,犹言频频也。”   〔一一〕史记晁错传:“时邓公免,起家为九卿。”起家谓自其家中起用也。   〔一二〕汉官仪:“尚书,唐、虞官也。书曰:‘龙作纳言,朕命惟允。’诗曰:‘惟仲山甫,王之喉舌。’宣王以中兴。秦改尚书,汉亦尊此官,典机密也。”(据孙星衍校集本)   〔一三〕续汉书百官志五注补引蔡质汉仪:“诏书旧典,刺史班宣,周行郡国,省察治政,黜陟能否,断理冤狱。”   〔一四〕拾补“间”校作“闻”。按本传及后汉纪,琼卒在延熹七年,时年七十九。     谨按:春秋:“大夫出使,闻父母之丧,徐行而不反,君追还之,礼也。〔一〕”匡虽为琼所援举,由郡县功曹〔二〕、州治中〔三〕、兵曹〔四〕位朝廷尚书也,凡所按选,岂得复为君臣者耶〔五〕?今匡与琼其是矣,剖符〔六〕守境,劝民耕桑,肆省冤疑,和解仇怨,国之大事,所当勤恤〔七〕,而顾私恩,傲狠〔八〕自遂,若宫车晏驾〔九〕,何以过兹?论者不深察,而归之厚〔一0〕,多有是言,及其人患失,而亦曰其然。司空袁周阳〔一一〕举荀慈明有道,〔一二〕太尉邓伯条〔一三〕举訾孟直方正〔一四〕,二公薨,皆制齐衰,世非一〔一五〕。然荀、訾通儒〔一六〕,于义足责。或举者名位斥落,子孙无继,多不亲至,何乃衰乎?过与不及〔一七〕,古人同称,吊服之制,斯近之矣。   〔一〕 春秋公羊传宣公八年:“大夫以君命出,闻丧,徐行而不反。”注:“闻丧者,闻父母之丧。徐行者,不忍疾行。又为君当使人追代之。 ”春秋繁露精华篇:“徐行不反者,谓不以亲害尊,不以私妨公也。”白虎通德论丧服篇:“大夫使受命而出,闻父母之丧,非君命不反者,盖重君也。故春秋传曰:‘大夫以君命出,闻丧徐行不反。’”说苑奉使篇: “徐行而不反者,谓出使道闻君亲之丧也。”   〔二〕 续汉书百官志五:“功曹史,主选署功劳。”御览二六四引韦昭辩释名:“曹,群也;功曹,吏所群聚。”后汉书张酺传注引汉官仪:“ 功曹,郡之极位。”   〔三〕 御览二六三引汉官仪:“司隶功曹从事,即治中也。”通典三二:“治中从事史一人,居中治事,主众曹文书,汉制也。”   〔四〕 续汉书百官志四:“兵曹从事,主兵事。”   〔五〕 汉、魏时,以属吏与主官为君臣关系。本书过誉篇载郅君章论汝南太守欧阳歙举繇延云:“此既无君,又复无臣,君臣俱丧,孰与偏有。 ”后汉书独行戴就列传:“仕郡仓曹掾,扬州刺史欧阳参,奏太守成公浮臧罪,遣部从事薛安,案仓库簿领,攸就于钱塘县狱,幽囚考掠,五毒参至,就慷慨直辞, ……‘柰何诬枉忠良,强相掠理,令臣谤其君,子证其父。’”三国志魏书陈矫传:“初,矫为郡功曹,使过泰山,泰山太守东郡薛悌异之,结为亲友,戏谓矫曰: ‘以郡吏而交二千石,邻国君屈从陪臣游,不亦可乎! ’”   〔六〕 戴就传:“太守剖符大臣。 ”汉书高纪下:“始剖符封功臣曹参等为通侯。”师古曰:“剖,破也,与其合符而分授之也。”续汉书百官志五州郡本注曰:“凡郡国皆掌治民,进贤劝功,决讼检奸。常以春行所主县,劝民农桑,振救乏绝。秋、冬,遣无害吏案讯诸囚,平其罪法,论课殿最。”   〔七〕 国语周语上:“勤恤民隐,而除其害也。”韦注:“恤,忧也。”   〔八〕 左传文公十八年:“傲狠明德。”又昭公二十六年:“傲狠威仪。”   〔九〕 详佚文。   〔一0〕论语学而篇:“民德归厚也。”又颜渊篇:“天下归仁焉。”又尧曰篇:“天下之民归心焉。”礼记哀公问篇:“万姓归之名,谓之君子。”本书过誉篇:“归其义勇。”又十反篇:“京师归德。”三国志魏书裴潜传注引魏略:“世归其洁而不宗其余。”抱朴子外篇审举:“亲族称其孝友,邦闾归其信义。”归字义同,并谓归服也。   〔一一〕后汉书袁安传:“逢字周阳,以累世三公子,宽厚笃信,着称于时。灵帝立,逢以太仆豫议,增封三百户,后为司空也。”   〔一二〕后汉书荀爽传:“爽字慈明,一名谞,党禁解,五府并辟,司空袁逢举有道,不应;及逢卒,爽制服三年,当世往往化以为俗。时人多不行妻服,虽在亲忧,犹有吊问丧疾者。又私谥其君父及诸名士,爽皆引据大义正之经典,虽不悉变,亦颇有改。”案有道为汉代选举制度之一,郭泰亦尝为太常赵典举有道,见后汉书本传。   〔一三〕拾补曰:“钱云:‘当是邓盛,灵帝纪注云:字伯能。’”   〔一四〕方正,亦汉代选举制度之一,汉书董仲舒传:“举贤良、方正之士,论谊考问。”   〔一五〕日知录十七座主门生条引用此文作“若此类者非一”。   〔一六〕后汉书贾逵列传注引风俗通:“授先王之制,立当时之事,纲纪国体,原本要化,此通儒也。”   〔一七〕礼记丧服四制:“贤者不得过,不肖者不得不及。”     河南尹〔一〕太山羊翩祖〔二〕,在家;平原相〔三〕封子衡葬母,子衡故临〔四〕太山数十日,时翩祖去河南矣,子衡四从子曼慈复为太山,士大夫用此行〔五〕者数百人,皆齐衰绖带,时与〔六〕太尉府自劾〔七〕归家,故侍御史胡毋季皮〔八〕独过相候,求欲作衰,谓:“君不为子衡作吏,何制服?”曰:“众人若此,不可独否。”又谓:“足下径行自可,今反相历〔九〕,令子失礼,仆豫〔一0〕愆。古有吊服,可依其制。”因为裁缟冠帻袍单衣,定,大为同作〔一一〕所非。然颍川有识陈元方〔一二〕、韩元长〔一三〕、綦毋广明〔一四〕咸〔一五〕嘉是焉。   〔一〕 类聚五0引汉官仪:“河南尹,所理周地也。洛阳本周城,周之衰微,分为西周,秦兼天下,置三川守-河、雒、伊也,汉更名河南,孝武皇帝增曰太守,世祖中兴,徙都雒阳,改号为尹。尹,正也,诗曰:‘赫赫师尹。’”   〔二〕 拾补曰:“钱云:‘党锢传:羊陟字嗣祖,太山梁父人,拜河南尹。当即其人。翩疑字误。’”器按:陶潜集圣贤群辅录亦作“ 嗣祖”,此误。唯御览六九三引古今善言曰:“续出黄纸补袍,以示使人。时人谣曰:‘ 天下清苦羊续祖。’”考羊续字兴祖,别是一人,天下清苦之谣,所歌者为嗣祖而非兴祖,(此谣最先着于陶录,渊明序羊陟于八顾之中,亦与蔚宗合。)而以纸补袍者为兴祖而非嗣祖,(初学记二一、御览四二五、又七0七引谢承后汉书作“唯卧一幅布绹,穿败,糊纸补之”,古今善言作“补袍”,当即一事,盖传者异辞耳。)范泰误以天下清苦之谣属兴祖,转写者又误以兴祖为续祖,皆不可从。   〔三〕 水经河水注引应劭地理风俗记:“原博平也,故曰平原也,县故平原郡治也。”后汉书桓纪:“建和二年夏四月丙子,封帝弟顾为平原王。”封子衡为平原相,当在刘顾时。唯“顾”河间王传作“ 硕”,孝崇匽皇后纪作“石”,硕、石古通,则作“顾”者非也。   〔四〕 临,谓临长。国语晋语:“ 临长晋国。”韦注:“临,监也。”本书过誉篇:“幸来临郡。”又山泽篇:“予前临郡。”三国志魏书常林传:“王府君以文武高才,临吾鄙郡。”又刘馥传:“ 应璩书与刘靖曰:‘入作纳言,出临京任。’”又和洽传注引汝南先贤传:“广陵徐孟本来临汝南,闻劭高名,请为功曹。”临俱谓临长。   〔五〕 “行”下,拾补曰:“疑脱 ‘服’字。”   〔六〕 “与”,拾补曰:“疑‘于 ’。”   〔七〕 “劾”,胡文焕本误作“效 ”。   〔八〕 三国志魏书袁绍传注引汉末名士录:“胡毋班字季皮,太山人,少与山阳度尚,东平张邈等八人,并轻财赴义,振济人士,世谓之八厨。 ”(又见后汉书袁绍传注引)集圣贤群辅录:“海内珍奇胡毋季皮。”   〔九〕 “历”,拾补云:“疑。” 器案:当作“摩”,谓相摩切也。易系辞:“刚柔相摩。”汉书董仲舒传:“摩民以谊。”师古曰:“摩谓砥砺也。”此正用其义。周礼遂师:“及窆抱磨。”注: “磨者,适历,执绋者名也。”释文:“磨,刘音历。 ”   〔一0〕“豫”,拾补曰:“下疑脱 ‘有’字。”   〔一一〕“作”,拾补曰:“疑‘行 ’。”   〔一二〕陈元方名纪,传附见后汉书陈寔传。古文苑邯郸淳鸿胪陈君碑云:“大将军何进表选名儒,君为举首,公车特征,起家拜五官中郎将,将到,迁侍中,旬有八日,出相平原,会孝灵晏驾,贼臣秉政云云。”则陈元方亦在封子衡之后相平原者。   〔一三〕后汉书韩韶列传:“子融,字元长,少能辨理,而不为章句学,声名甚盛,五府并辟,献帝初,至太仆,年七十卒。”又袁绍列传注引海内先贤传:“韩融,字元长,颍川人。”   〔一四〕后汉书刘表传、三国志魏书刘表传注引英雄记有綦毋闿,疑即其人,名闿字广明,义固相应也。   〔一五〕何本、郎本、程本、钟本“ 咸”作“威”,误。     谨按:礼:“为旧君齐衰三月。〔一〕”谓策名委质〔二〕,为臣吏〔三〕者也。子衡临郡日浅,无他功惠,又非其身;翩祖位则亚卿〔四〕,雅有〔五〕令称,义当纲纪人伦〔六〕,为之节文。而首倡导,犯礼违制,使东岳一郡朦朦焉,岂不愍哉!由郕人失兄,子罪为之衰〔七〕,虽失于子衡,归于曼慈者矣。   〔一〕 仪礼丧服传曰:“大夫为旧君,何以服齐衰三月也?大夫去,君埽其宗庙,故服齐衰三月也,言与民同也,何大夫之谓乎?言其以道去君而犹未绝也。”   〔二〕 左传僖公二十三年:“策名委质。”杜注:“名书于所臣之策,屈膝而君事之。” 史记仲尼弟子列传索隐引服虔注左氏云:“古者始仕,必先书其名于策,委死之质于君,然后为臣,示必死节于其君也。”案质读为贽,死质,谓雉也。孟子滕文公篇赵注:“质,臣所执以见君者也。国语晋语九韦注: “质,贽也。士质以雉,委质而退。”   〔三〕 郎本、程本、钟本、郑本、奇赏本“吏”作“使”。   〔四〕 左传文公六年:“先君是以爱其子而仕诸秦,为亚卿焉。”杜注:“亚,次也。” 史记乐毅传:“不谋父兄,以为亚卿。”此文亚卿,则谓郡守为九卿之亚也,即三国志魏书韩暨传所谓“班亚九卿”也。   〔五〕 “有”,钟本误作“又”。   〔六〕 汉书武纪:“元朔元年诏: ‘二千石官长,纪纲人伦。’”师古曰:“谓郡之守尉,县之令长。”又司马迁传:“礼纲纪人伦。”   〔七〕 礼记檀弓下:“成人有其兄死而不为衰者,闻子皋将为成宰,遂为衰。成人曰:‘ 蚕则绩而蟹有匡,范则冠而蝉有緌,兄则死而子皋为之衰。’”释文:“‘成’本或作‘郕’。”     太原郝子廉〔一〕,饥〔二〕不得食,寒不得衣,一介不取诸人〔三〕。曾过娣〔四〕饭,留十五钱〔五〕,默置席下去。每行饮水,常投一钱井中〔六〕。   〔一〕 御览五一七引作“郝廉”,蒙求旧注作“郝子廉”,疑御览脱一“子”字。   〔二〕 奇赏本“饥”作“饥”,未可据。   〔三〕 孟子万章篇:“一介不以与人,一介不以取诸人。”赵岐注:“一介草不以与人,亦不以取于人也。”焦循正义:“方言:‘芥,草也。 ’赵氏读介为芥,故以草释之也。”   〔四〕 大德本、朱藏元本、仿元本、两京本、胡本、类纂本作“娣”,吴本、何本、郎本、程本、钟本、汪本、郑本、奇赏本、白帖、御览及蒙求旧注俱作“姊”。   〔五〕 白帖六引作“过姊留饭,密留五十钱于席上而去”。御览作“曾过姊家□,留五十文置席下而去”。蒙求旧注作“过姊家,姊设饭,遂暗留金席下而去”。   〔六〕 蒙求旧注作“常远行于路饮马,辄投钱于井中”。器案后汉书梁冀传:“时太原郝洁、胡武,皆危言高论,与袁着友善。先是洁等连名,奏记三府,荐海内高士,而不诣冀。冀追怒之,又疑为着党,敕中都官移檄捕前奏记者,并杀之,遂诛武家,死者六十余人。洁初逃亡,知不得免,因舆榇奏书冀门,书入,仰药而死,家乃得全。及冀诛,有诏以礼祀着等。”今考洁与子廉名字相应,又俱籍太原,其行谊又极相似,疑此之郝子廉,即范书之郝洁也。又案御览六二引三辅决录:“项中山饮马渭水,日与三钱以偿之。 ”其钓名沽誉,亦郝子廉之流亚欤!     谨按易称:“天地交,万物生;人道交,功勋成。〔一〕”语:“愿车马衣轻〔二〕裘,与朋友共弊〔三〕之〔四〕,而无憾。”士相见之礼,贽用腒雉,受而不拒〔五〕,而交答焉〔六〕。唯祭饭〔 七〕然后拜之。孔子食于〔八〕施氏,未尝不饱〔九〕。何有同生之家,而顾钱者哉〔一0〕?伤恩薄礼,弊之至也。孟轲讥仲子吐鶂鶂之羹,而食井上苦李〔一一〕。鲍焦耕田而食,穿井而饮,非妻所织不衣,饿于山中,食枣,或问之:“此枣子所种耶〔一二〕?”遂呕吐〔一三〕,立枯而死〔一四〕。世不乏异,惟其□ 。孔子疾时贪昧,退思狂狷;狷者有所不为,亦其介也〔一五〕。   〔一〕 器案:此所引盖易泰“天地交”下传文,扬子法言修身篇亦用此文,未标出处。李轨注曰:“天地之交以道,人道之交以理,俱当顺天人之道理,而无所迕逆也。”   〔二〕 拾补曰:“钱云:‘论语古本无“轻”字,此疑后人所增。’”   〔三〕 拾补曰:“‘敝’,元本‘ 弊’,与皇侃本同。”器按:朱藏元本以下各本俱作“ 敝”。   〔四〕 拾补曰:“句。”器案:白虎通纲纪篇引论语云:“子路曰:‘愿车马衣轻裘,与朋友共敝之。’”北齐书唐邕传:“显祖尝解所服裘赐邕云:‘朕意在车马衣裘,与卿共敝。’”张载论语说曰:“仲由乐善,故车马衣裘,与贤者共敝,从‘愿’ 字至‘敝之’为句。”俱以“敝之”断句。   〔五〕 “拒”,大德本作“距”,余本俱作“拒”,今据改正。   〔六〕 见仪礼士相见礼。   〔七〕 “饭”,拾补曰:“似当作 ‘肉’。”   〔八〕 “于”下,拾补曰:“省‘ 少’字。”   〔九〕 “尝”,大德本作“当”,余本俱作“尝”,今据改正。礼记杂记下:“孔子曰: ‘吾食于少施氏而饱,少施氏食我以礼。’”(家语曲礼子夏问篇袭用其文。)   〔一0〕汉书晁错传:“顾其功。” 师古曰:“顾,雠也。”又季布传:“顾金钱。”后汉书宦者传:“贱买十分雇一。”注:“雇谓酬其价也。 ”顾、雇古通。   〔一一〕今本孟子滕文公篇作“出而哇之”,论衡刺孟篇作“出而吐之”,御览八六三引孟子亦作“出而吐之”,高士传作“出门哇而吐之”,朱熹集注亦训“哇”为“吐”。   〔一二〕“种”,类聚八七作“殖” ,白帖三0、书林事类韵会六0作“植”;御览九六五 “种耶”作“植也”。   〔一三〕“遂呕吐”,类聚作“遂强呕吐”,白帖作“遂欧吐”,御览作“遂强吐”,则此文“呕”上本有“强”字。山海经海外北经有欧丝之野,郭注谓“吐丝”,“欧”、“呕”古通。   〔一四〕韩诗外传一:“鲍焦衣弊肤见,挈畚持蔬,遇子贡于道,子贡曰:‘吾子何以至于此也?’鲍焦曰:‘天下之遗德教者众矣,吾何以不至于此也!吾闻之:世不己知,而行之不已者,爽行也;上不己用,而干之不止者,是毁廉也;行爽廉毁,然且弗舍,惑于利者也。’子贡曰:‘吾闻之:非其世者,不生其利;污其君者,不履其土;非其世而持其蔬,诗曰:溥天之下,莫非王土。此谁有之?’鲍焦曰:‘于戏!吾闻贤者重进而轻退,廉者易愧而轻死。’于是弃其蔬而立槁于洛水之上。”器案:它书载此事者亦多,唯颇有异辞,新序节士篇、三国志魏书文帝传注引献帝传载魏文帝答司马懿等再陈符命令、史记邹阳列传索隐引列士传、汉书邹阳传注俱以或问为子贡问,食枣为持蔬。后汉书崔骃传达旨:“或木茹而长饥。”注引说苑:“ 鲍焦食木实。”刘昼新论忘瑕篇袁孝政注亦谓:“鲍焦拾木实。”潜夫论贤难篇云:“鲍焦立枯于道左。”抱朴子外篇逸民又云:“鲍焦死于桥上。”是皆传闻之异辞耳。韩非子八说篇:“鲍焦立枯。”旧注:“立死若木之枯也。”又案韩诗外传九:“ 皋鱼立槁而死。”说苑立节篇:“遂立枯于彭山之上。 ”立枯、立槁义同。曹丕答司马懿等再陈符命令亦云: “鲍焦感子贡之言,弃其蔬而槁死。”   〔一五〕论语子路篇:“子曰:‘不得中行而与之,必也狂狷乎!狂者进取,狷者有所不为也。’”又见孟子尽心章下。     南阳〔一〕张伯大,邓子敬〔二〕小伯大三年,以兄礼事之。伯〔三〕卧床上,敬寝下小榻,言:“常恐清旦朝拜。〔四〕”俱去乡里,居缑氏城中,亦教授,坐养声价〔五〕,伯大为议郎〔六〕、益州〔七〕太守,子敬辟司徒,公车征〔八〕。   〔一〕 水经清水注引应劭地理风俗记:“河内,殷国也,周名之为南阳。”又曰:“晋始启南阳,今南阳城是也。其地在晋山南、河北,故曰南阳。”   〔二〕 拾补曰:“疑有脱文,否亦当重‘子敬’二字。”   〔三〕 文选赭白马赋注引“张伯坐养声价”,亦称伯大为伯。   〔四〕 “常”下拾补疑当有“称” 字。案今断作“言:‘常恐清旦朝拜。’”义自通,无烦补字。   〔五〕 诗大雅酌:“遵养时晦。” 毛传:“养,取也。”陈奂传疏:“养训取者,月令: ‘群鸟养羞。’注:‘羞谓所食。’则养羞犹言取食也。礼记射义篇:‘养诸侯而兵不用。’犹言不用师徒曰取也。荀子君子篇:‘论法圣王,则知所贵矣,论知所贵,则知所养矣。’犹言知所取法也。孟子告子篇:‘ 舍其梧槚,养其樲棘。’犹言舍梧槚而取樲棘也。‘养其一指而失其肩背’,犹言取一指而失肩背也。‘为其养小以失大也,于己取之而已矣’,赵岐注云:‘皆在己之所养。’养为取,则取为养,皆其义证。”器案:此文养亦当训为取,“坐养声价”,犹言坐取声价也。汉书朱博传:“齐部舒缓养名。”师古曰:“言齐人之俗,其性迟缓,多自高大,以养名声。”抱朴子外篇正郭:“扬名养誉。”世说新语政事篇注引晋阳秋:“乱头养望,自谓宏达。”北齐书魏收传:“收作枕中篇曰:‘不养望于丘壑,不待价于城市。’”养名、养誉、养望义并同。后汉书姜肱传:“ 吾以虚获实,遂藉声价。”又边让传:“阶级名位,亦宜超然,若复随辈而进,非所以章环伟之高价,昭知人之绝明。”南史张敷传:“ 名价日重。”文选江文通别赋:“ 方衔感于一剑,非买价于泉里。”又诣建平王上书:“ 退不饰诗、书以惊愚,进不买名声于天下。”综此数文观之,则声价即谓名声也。后汉书袁绍列传:“中常侍赵忠言于省内曰:‘袁本初坐作声价。’”三国志魏书袁绍传注引英雄记:“中常侍赵忠谓诸黄门曰:‘袁本初坐作声价。’”坐作亦坐养之义。坐养者,谓无故而自取也。三国志魏书陈思王传:“上疏陈审举之义曰: ‘昔骐骥之于吴阪,可谓困矣,及其伯乐相之,孙邮御之,形体不劳,而坐取千里。’”又王朗传注引魏名臣奏载王朗节省奏:“ 粮蓄于仓,勇蓄于势,虽坐曜烈威,而众未动。”诸坐字义俱同。文选鲍明远芜城赋:“ 惊砂坐飞。”李善注:“无故而飞曰坐飞。”张茂先杂诗:“兰膏坐自凝。”李善注:“无故自凝曰坐。”张景阳杂诗:“百籁坐自吟。”李善注:“无故自吟曰坐。”据此,则坐养声价,谓无故而自取得名声也。   〔六〕 书钞设官部引汉官仪:“议郎、郎中,秦官也。议郎秩比六百石,特征贤良、方正、敦朴、有道第公府掾,试博士者拜郎中。”   〔七〕 水经江水注引应劭地理风俗记:“华阳黑水惟梁州。汉武帝元朔二年改梁州曰益州,以新启犍为、牂柯、越嶲州之疆壤益广,故称益云。 ”   〔八〕 汉官仪:“公车司马令,周官也,秩六百石,冠一梁,掌殿司马门,夜徼宫中,天下上事及阙下,(案和帝纪注引作“诸上书诣阙下者,皆集奏之”。)凡所征召,皆总领之。”(据孙星衍校集本)     谨按:礼记:“十年兄事之,五年肩随之。〔一〕”诗云:“如切如磋〔二〕,如琢如磨。〔三〕”朋友衎衎訚訚〔四〕,各长其仪也。凡兄弟相爱,尚同舆而出〔五〕,同床而寝〔六〕;今相校三年耳,幸无骨肉之属,坐作鬼怪〔七〕,旦朝言恐。论语:“恭而无礼则劳。〔八〕”且晏平仲称善与人交〔九〕,岂徒拜伏而已哉?易设四科,出处语默〔一0〕。传曰:“朝廷之人,入而不能出;山林之民,往而不能反。〔一一〕”二者各有所长。而弃圣绝知〔一二〕,遯世〔一三〕保真,当窜深山,乐天知命〔一四〕。今居缑氏,息偃〔一五〕城郭,往来帝都,招延宾客,无益诲人〔一六〕,拱默〔一七〕而已,饰虚矜伪〔一八〕,诳世耀名,辞细即巨,终为利动。春秋讥宋伯姬女而不妇〔一九〕。今二子屑屑〔二0〕,远大失矣〔二一〕。   〔一〕 礼记曲礼上:“十年以长则兄事之,五年以长则肩随之。”   〔二〕 “磋”,大德本、朱藏元本、两京本、程本误作“嗟”,今从余本。   〔三〕 诗卫风淇奥文。   〔四〕 论语乡党篇:“孔子于乡党,訚訚如也。”孔安国注:“訚訚,中正之貌。”后汉书袁安列传:“訚訚衎衎,得礼之容。”说文:“訚,和说而诤也。”论语子路篇:“朋友切切偲偲。”集解引马曰:“切切偲偲,切责之貌。”正义:“切切偲偲,相切责之貌。朋友以道义切瑳琢磨,故施于朋友也。 ”   〔五〕 史记梁孝王世家:“入则侍景帝同辇,出则同车。”(又见汉书文三王传)史记淮南衡山列传:“入朝甚横,从上入苑囿猎,与上同车。 ”(又见汉书淮南王传)后汉书清河孝王庆传:“入则共室,出则同舆。”   〔六〕 汉书金日磾传:“日磾两子赏、建俱侍中,与昭帝略同年,共卧起。”后汉书姜肱传:“肱与二弟仲海、季江,俱以孝行着闻,其友爱天至,常共卧起,及各娶妻,兄弟相恋,不能别寝。”注引谢承书:“兄弟同被而寝。”   〔七〕 “坐作鬼怪”,谓无故而自作鬼怪也。   〔八〕 泰伯篇文。   〔九〕 论语公冶长篇:“晏平仲善与人交,久而敬之。”   〔一0〕易系辞:“君子之道,或出或处,或默或语。”   〔一一〕“反”,胡本误作“友”。器案:此文及后十反篇聘士彭城姜肱条按语,俱本汉书王贡两龚鲍传赞(班书正复先引易系辞,次及此文也)。今考此文见韩诗外传五,原文作“朝廷之士为禄,故入而不能出;山林之士为名,故往而不能返。”后汉书谢该传注引韩诗外传作“山林之士为名,故往而不能反;朝廷之士为禄,故入而不能出也。”文前后次序倒植,与班书合而与今本韩诗外传异。抱朴子外篇嘉遁:“ 夫入而不出者谓之耽宠忘退,往而不反者谓之不仕无义。”   〔一二〕老子道经:“绝圣弃智,民利百倍。”   〔一三〕易干卦文言:“遯世无闷。 ”楚辞卜居:“宁超然高举以保真乎。”淮南泛论:“ 全性保真。”   〔一四〕易系辞:“乐天知命故不忧。”   〔一五〕诗小雅北山:“或息偃在床,或不已于行。”   〔一六〕论语述而篇:“诲人不倦。 ”   〔一七〕汉书鲍宣传:“以拱默尸禄为智。”后汉书左雄传:“今公卿以下,类多拱默。” 又冯衍传:“拱默避罪。”三国志魏书杜恕传:“尸禄以为高,拱嘿以为智。”又陈群传注:“或讥群居位拱默。”本书过誉篇:“何有同岁相临,而可拱默者哉? ”通鉴三四胡三省注:“拱默,拱手而默然不言也。”   〔一八〕韩非子六反篇:“虚旧之学不谈,矜诬之行不饰。”又难一篇:“矜伪不长,盖虚不久。”王念孙、俞樾校皆以“矜”为“务”之误,据此,则“矜伪”连文,即本韩子,不得以为误也。   〔一九〕左传襄公三十年:“甲午,宋大灾,宋伯姬卒,待姆也。君子谓宋共姬女而不妇,女待人妇义事也。”注:“义从宜也。”伯姬时年六十左右,事详列女传贞顺传宋恭伯姬。   〔二0〕汉书董仲舒传:“所为屑屑。”师古曰:“屑屑,动作之貌。”又王莽传:“晨夜屑屑。”说文:“屑,动作切切也。”广雅释训:“屑屑,不安也。”   〔二一〕拾补曰:“如以失其远者大者解,亦通。余疑当是‘远大夫矣’,与上‘女而不妇 ’,文意更相承。”     公车征士汝南袁夏甫〔一〕,少举孝廉〔二〕,为司徒掾〔三〕,人间之事,无所关也〔四〕。其后,闭户塞牖,不见宾客。清旦,东向再拜朝其母〔五〕,念时时〔六〕往就之,子亦不得见,复逾〔 七〕拜耳〔八〕。头不着巾,身无单衣,足常木跷,食止□〔九〕菜,云我无益家事,莫之能彊。及母终亡,不列服位〔一0〕。   〔一〕 “袁”字各本俱脱,拾补据孙校补,今从之。   〔二〕 书钞设官部引应劭汉官仪: “孝廉,古之贡士,耆儒甲科之谓也。”   〔三〕 后汉书光武纪注、梁冀传注引汉官仪:“司徒府掾属三十一人,秩千石,令史及御属三十六人。”   〔四〕 “关”,大德本作“阙”,朱藏元本以下各本俱作“关”,今从之。拾补附举正曰:“余初以‘阙’字为是,及细阅本传,闳少即苦身修节,不应征举,从父馈之,皆不受。是早于世间事不复相关矣。此姑俟后人定之。”   〔五〕 拾补云:“当重。”   〔六〕 拾补云:“误重。”   〔七〕 拾补曰:“钱云:‘当本是隃字,与遥同。’”   〔八〕 拾补曰:“孙云:‘范书袁闳传云:母思闳时,往就之,母去,便自掩门。较此所言,犹为近理。’”   〔九〕 拾补曰:“钱云:‘当是● 字文坏。’”   〔一0〕后汉书袁闳列传:“袁闳字夏甫,少励操行,苦身脩节,累征聘举召,皆不应。延熹末,党事将作,闳遂散发绝世,欲投迹深林,以母老,不宜远遁,乃筑土室,四周于庭,不为户,自牖纳饮食而已。旦于室中东向拜母。母思闳时,往就视。母去,便自掩闭;兄弟妻子,莫得见也。及母殁,不为制服设位;时莫能名,或以为狂生。”后汉纪二二:“于是袁闳筑室于庭,日于室中东向拜母,去前后门户,及母丧,亦不制服位。”御览五0八引皇甫士安高士传:“ 袁闳字夏甫,汝南人也。筑室于庭中,闭门不见客。旦于室中向母拜,虽子往,不得见也;子亦向户拜而去。首不着巾,身无单衣,足着木履。母死,不列服位。公车再征不诣。范滂美而称之曰:‘隐不违亲,身不绝俗,可谓至贤也。’”(又见六九八引)又五五六引汝南先贤传:“袁闳字夏甫,延熹末,党事将作,闳遂散发,乃筑土室,四周于庭,潜身十八年,终于土室之中。临卒,敕其子曰:‘勿设殡棺衣衾之备也,但着裈衫疏布,单衣幅巾,榇尸于板床之上,五百墼为藏。’”     谨按:孝经:“生事爱敬,死事哀戚。〔一〕” 一家之中,谕〔 二〕若异域,下床闇拜,远于爱敬者矣。祖载崩隧,又不能送,远于哀戚者矣。巾所以饰首,衣所以蔽形〔三〕,此乃士君子所以自别于夷、狄者也;唯丧者、讼者,露首草舍〔四〕,余曷有哉?长沮、丈人〔五〕,避世之士,由讯〔六〕子路,杀鸡黍,见其子焉〔七〕;何有藏一室中,不出户庭?以此为高,斯亦婞婞〔八〕。鲤趋而〔九〕过庭,闻诗闻礼,而陈亢喜于得三〔一0〕,不当近之,何乃若兹者乎!   〔一〕 丧亲章文。   〔二〕 “谕”,大德本、朱藏元本、郑本同,余本作“逾”,拾补曰:“谕,譬也。”   〔三〕 晏子春秋内篇谏下:“冠足以修敬,不务其饰;衣足以掩形,不务其美。”吕氏春秋审为篇:“冠所以饰首也,衣所以饰身也。”   〔四〕 晏子春秋内篇谏下:“臣闻介胄坐陈不席,狱讼不席,尸在堂上不席(从王校),三者皆忧也。”说苑杂言篇作“婴闻之,唯丧与狱坐于地。”颜氏家训风操篇:“梁世被系劾者,子孙弟侄,皆诣阙三日,露跣陈谢;子孙有官,自陈解职;子则草屩粗衣,蓬头垢面,周章道路,要候执事,叩头流血,申诉冤枉。若配徒隶,诸子并立草庵于所署门,不敢宁宅,动经旬日,官司驱遣,然后始退。”   〔五〕 见论语微子篇。翟灏考异曰:“此牵言长沮。”   〔六〕 “由讯”,大德本、朱藏元本、仿元本、两京本作“由●”,胡本作“由讥”,何本、郎本、程本、钟本作“犹止”,拾补从元本作“讯 ”,今从之。拾补又云:“此书‘由’‘犹’多互用。 ”   〔七〕 此用论语文,“黍”上疑脱 “为”字。汉书郑明传:“畜鸡种黍,俟见二子。”亦本论语,明“黍”上当脱一字也。   〔八〕 孟子公孙丑下:“悻悻然见于其面。”音义引丁音:“悻悻字当作婞,很也。”   〔九〕 拾补曰:“此字当亦熟论语者所加。”   〔一0〕论语季氏篇:“陈亢问于伯鱼曰:‘子亦有异闻乎?’对曰:‘未也。尝独立,鲤趋而过庭,曰:学诗乎?对曰:未也。不学诗,无以言。鲤退而学诗。他日,又独立,鲤趋而过庭,曰:学礼乎?对曰:未也。不学礼,无以立。鲤退而学礼。闻斯二者。’陈亢退而喜曰:‘问一得三:闻诗,闻礼,又闻君子之远其子也。’”     公车征士豫章〔一〕徐孺子,比为太尉黄琼〔二〕所辟,礼文有加;孺子隐者,初不答命。琼薨,既葬,负●●〔三〕涉〔四〕,齎一盘〔五〕,醊〔六〕哭于坟前。孙子琰故五官郎将〔七〕,以长孙制杖,闻有哭者,不知其谁,亦于倚庐〔八〕哀泣而已。孺子无有谒刺〔九〕,事讫便去,子琰大怪其故,遣琼门生〔一0〕茅季玮〔一一〕追请辞谢,终不肯还〔一二〕。   〔一〕 水经赣水注、御览九五七引汉官仪:“凡郡名或以所出,豫章,章树生于庭中是也。”   〔二〕 黄琼,后汉书有传。   〔三〕 “●●”二字,各本俱同,拾补校作“算”字,引钱大昕曰:“是‘算’字之误。史记汲郑列传:‘其馈遗人,不过算器食。’徐广云: ‘算,竹器。’士冠礼:‘爵弁,皮弁,缁布冠,各一匴。’注:‘匴,竹器,古文匴为篹。’算即匴之省。说文:‘匴,渌米籔也。’匴本竹器,或以渌米,或以盛食物,或以贮衣冠,随人所用;则徐孺子所负者,疑即此物矣。下文‘涉齎’之‘涉’,亦当作‘ 步’。”汉书郑当时传:“然其馈遗人,不过具器食。”沈钦韩疏证曰:“‘具’,史记作‘算’,徐广曰:‘算,竹器。’按管子版法解:‘ 成事以●者,用称量也。’注:‘●,竹器,所以量物者,音质。”考字书无●字,说文:‘籫,竹器也。’ 则作算、●者,皆籫之坏脱,此作具,益非。风俗通愆礼篇:‘太尉黄琼葬,豫章徐孺子负●●步,齎一盘醊哭。’钱大昕正‘●●’是‘算’之讹。(案钱说又见十驾斋养新录十四)然此本字亦与管子同作●,皆籫之误。”朱筠曰:“案范蔚宗书徐稚传:‘负粮徒步。’ 注引谢承书云:‘负笈赴吊。’合观二说,知此文‘负 ●●涉’,当是‘负笈徒步’四字也。何以知之?案笈、箧同训同韵,笈本作极,说文:‘驴上负也,从木及声。’韵会引说文系传徐案:‘今人为木床,以跨驴背,以负载物,即古之极也。极之言箧也,今作笈,极即笈字,古人多负笈,谓自负之也。’然则笈又与箧通矣。今文横●则近肉,盖●乃箧之讹也。若●乃走之讹, □又彳之讹,离合入下字也。遍检字书,‘●●’既绝无其文,其殆别淮、三豕之似者耶!”后汉书集解引朱杭曰:“‘●●’当为‘笈奔’之讹。”张澍养素堂文集三一●●字释:“ 读者多不识为何物,余以字意诊之,竹下肉,当是竹萌,萌即笋,马援书所谓‘越骆之箘 ’,箘亦笋也。箘亦作●,●当即●字。●或是●字,阳羡茶有罗●,谓罗片也。●●者,当是暴干之笋片耳。管子轻重篇有笝字,疑与●同。钱詹事大昕谓‘●是 ●字之讹’。按●作筭,亦作□,又与匴同,与●字形相远也。且孺子远吊,而负●何为者?得毋以程坚磨镜例之耶?”案上引诸家之文,除张说失之穿凿而外,其余皆可供参考,以待后定。   〔四〕 “涉”,拾补校作“步”。今案范书徐稚传、高士传正俱作“徒步”,详后。   〔五〕 拾补曰:“‘一盘’二字疑后人所加。”案颜师古注汉书郑当时传“具器食”云: “犹今言一盘食也。”盖即本此为说,无须致疑。   〔六〕 通鉴五四注云:“醊,酹酒也。”   〔七〕 “五官郎将”,何本、郎本、钟本、奇赏本作“五官中郎将”。范书黄琼传:“孙琬,字子琰,琼为司徒,琬以公孙拜童子郎,辞病不就,知名京师,稍迁,至五官中郎将。”御览二四一引汉官仪:“五官中郎将,秦官也,秩比二千石,三署郎属焉。”   〔八〕 仪礼丧服:“居倚庐寝苫枕块。”正义曰:“倚庐,孝子所居,在门外东壁,倚木为庐,故既夕记云:‘居倚庐。’郑注云:‘ 倚木为庐,在中门外,东方北户。 ’”   〔九〕 通鉴五四注:“谒犹刺也。 ”   〔一0〕顾炎武日知录二四曰:“后汉书贾逵传:‘皆拜逵所选弟子及门生为千乘王国郎。 ’是弟子与门生为二。欧阳公孔宙碑阴题名跋曰:‘汉世公卿,多自教授,聚徒常数百人,其亲受业者为弟子,转相传授者为门生。今宙碑残缺,其姓名邑里仅可见者才六十二人,其称弟子者十人,门生者四十三人,故吏者八人,故民者一人。’愚谓汉人以受学者为弟子,其依附名势者为门生。郅寿传:‘时大将军窦宪以外戚之宠,威倾天下。宪常使门生齎书诣寿,有所请讬。’ 杨彪传:‘黄门令王甫,使门生于京兆界辜榷官财物七千余万。’宪外戚,甫奄人也,安得有传授之门生乎? ”   〔一一〕茅容字季伟,见范书郭泰传,玮、伟虽异,当即其人。茅容事又见袁宏后汉纪二三,初学记十七、书钞一四三、御览八四七引谢承后汉书,范书郭泰传注、御览四一四引郭林宗别传,俱作茅容字季伟,抱朴子外篇清鉴亦作季伟。   〔一二〕范书徐稚传:“稚尝为太尉黄琼所辟,不就,及琼卒归葬,乃负粮徒步,到江夏赴之,设鸡酒薄祭,哭毕而去,不告姓名。时会者四方名士郭林宗等数十人,闻之,疑其稚也,乃选能言语生茅容轻骑追之,及于涂,容为设饭,共言稼穑之事,临诀去,谓容曰:‘为我谢郭林宗,大树将颠,非一绳所维,何为栖栖,不遑宁处?’”袁宏后汉纪二二:“初,稚少时,游国学中,江夏黄琼教授于家,故稚从之谘访大义。琼后仕进,位至三司,稚绝不复交。及琼薨当葬,稚乃往赴进酹,哀哭而去,人莫知者。时天下名士,四方远近,无不会者,各言:‘豫章徐孺子来,何不相见。’推问丧宰,曰:‘顷宁有书生来邪?’对曰:‘ 先时有一书生来,衣□薄而哭不哀,不记姓字。’佥曰:‘必孺子也。’于是推选能言者陈留茅季伟候相与见,沽酒市肉,稚为饮食。季伟请国家之事,稚不答;更问稼穑之家,稚乃答。季伟还,为诸君说之。或曰:‘ 孔子云:可与言而不与言,失人。稚其失人乎!’林宗曰:‘不如君言也。孺子之为人也,清洁高廉,饥不可得食,寒不可得衣,而为季伟饮酒食肉,此为已知季伟之贤故也。所以不答国事者,其智可及,其愚不可及也,何不知之乎!’”谢承后汉书:“稚前后为州郡选举,诸公所辟,虽不就,有死丧,负笈赴吊。常于家豫炙鸡一只,以一两绵絮渍酒,日中暴干以裹鸡,径到所赴家隧外,以水渍绵,使有酒气升,米饭白茅为藉,以鸡置前,醊酒毕,留谒即去,不见丧主。(据孙志祖补佚本,又见御览八一九引。)类聚七0、御览七一七引魏文帝海内士品录:“徐孺子尝事江夏黄公,黄公薨,孺子往会葬,无资以自致,齎磨镜具自随,每所在,赁磨镜取资,然后得前,既至,祭毕而还。”御览四0三引海内先贤行状:“徐孺子征聘,未尝出门,赴丧不远万里。尝事江夏黄公,薨,往会其葬,家贫,无以自供, □磨镜具自随,每至所在,赁磨镜取资,然后得前,既至,设祭哭毕而返。”又五0八引皇甫士安高士传:“ 徐孺子连辟公府,不诣,未尝答命。公薨,辄身自赴吊。太守黄琼亦尝辟稚,至琼薨归葬江夏,稚既闻,即负笈徒步豫章三十( 疑“千”误)余里,夏(有误)琼墓前,致酹而哭之。”     谨按:礼,凡吊〔一〕丧者,既哭,兴踊〔二〕,进问其故,哀之至也。孺子所以经三千里,越度〔三〕山川而亲至者,非徒徇〔四〕于己,顾义报乎?哭醊坟前,是也;讫,当即其帐衾,问劳子琰--子琰宿有善名,在礼无违〔五〕,傥见微阙,教诲可乎!如何倏忽〔六〕,甚于路人〔七〕?昔黔敖〔八〕忽于嗟来;然君子犹以为其嗟可去,谢可食。今与黄有恩故矣,孝子寝伏苫块〔九〕,又孺子〔 一0〕到便诣坟,无介,夫何为哉?   〔一〕 “吊”,何本误作“追”。   〔二〕 穆天子传记盛姬之丧:“士女错踊,九踊(原缺,今补。)乃终。”郭璞注:“错,互也。哭则三踊,三哭而九踊,所谓成踊者也。”   〔三〕 “度”,何本作“渡”。   〔四〕 “徇”,朱藏元本同,余本俱作“□”,古通。文选吴都赋注:“亡身从物曰徇,夸物示人亦曰徇。”又鵩鸟赋注:“曲身从物曰徇。”   〔五〕 论语为政篇:“孟懿子问孝,子曰:‘无违。’樊迟御,子告之曰:‘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樊迟曰:‘何谓也?’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六〕 楚辞九歌少司命:“倏而来兮忽而逝。”倏通作悠,尔雅释训:“倏倏,□□,罹祸毒也。”郝氏义疏:“倏倏即悠悠。”   〔七〕 本书十反篇:“忽于路人。 ”义与此同,单文曰忽,重文即曰倏忽也。   〔八〕 “敖”,何本作“傲”,未可据。事见礼记檀弓下,又见新序节士篇、吕氏春秋介立篇注,俱作“其嗟也可去,其谢也可食”。后汉书赵壹传亦言:“其嗟可去,谢也可食。”   〔九〕 拾补云:“下当云:‘宜有慰问’,今不知脱几字。”仪礼丧服:“居倚庐,寝苫枕块。”又既夕礼:“寝苫枕块。”注:“苫,编□;块,堛也。”   〔一0〕奇赏本“孺子”作“躬己” 。    过誉第四  风俗通义过誉第四〔一〕     孔子称:“大哉!中庸之为德,其至矣乎!〔二〕 ”又曰:“君子之道,忠恕而已。〔三〕”至于讦以为直〔四〕,隐以为义,枉以为厚,伪以为名,此众人之所致誉,而明主之所必讨;盖观过知仁,〔五〕谓中心笃诚,而无妨于化者,故覆〔六〕其违理曰过誉也。   〔一〕 苏颂曰:“过誉第四,子抄云:‘第七。’”   〔二〕 今论语雍也篇作“子曰:‘ 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无“大哉”二字,有“ 也”字。礼记中庸:“子曰:‘中庸其至矣乎!’”释文:“一本作‘中庸之为德,其至矣乎’。”与应氏引合。   〔三〕 今论语里仁篇作“曾子曰: ‘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此以为孔子语。金楼子立言篇亦以此为孔子语。   〔四〕 论语阳货篇:“恶讦以为直。”   〔五〕 论语里仁篇文。   〔六〕 “覆”,郎本作“覈”。     长沙太守汝南郅恽君章〔一〕,少时,为郡功曹〔二〕。郡俗冬飨〔三〕,百里内县,皆齎牛酒〔四〕,到府〔五〕宴饮。时太守司徒欧阳歙〔六〕,临飨,礼讫,教〔七〕曰:“西部督邮〔八〕繇延〔九〕,天资忠贞,禀性公方,典部折冲〔一0〕,摧破奸雄〔一一〕,不严而治。书曰:‘安民则惠,黎民怀之。〔一二〕’盖举善以教,则不能者劝〔一三〕,今与诸儒,共论延功,显之于朝。〔一四〕”主簿〔一五〕读教〔一六〕,户吏〔一七〕引延受赐。恽前跪曰〔一八〕: “司正举觥〔一九〕,以君之罪,告谢于天,明府〔二0〕有言而误,不可覆掩〔二一〕。按延资〔二二〕性贪邪,外方内圆〔二三〕,朋党构〔二四〕奸,罔上害民〔二五〕,所在荒乱〔二六〕,虚而不治〔二七〕,怨慝并作〔二八〕,百姓苦之〔二九〕。而明府以恶为善,股肱莫争〔三0〕。此既无君,又复无臣〔三一〕,君臣俱丧,孰与偏有〔三二〕。君虽倾危,臣子扶持〔三三〕,不至于亡〔三四〕。恽敢再拜奉觥。〔三五〕”歙甚惭。   〔一〕 书钞二四引华峤后汉书:“ 郅恽拜长沙太守,崇教化,表异行。”   〔二〕 续汉书百官志五:“功曹,主选署功劳。”后汉书张酺传注引汉官仪:“督邮、功曹,郡之极位。”   〔三〕 后汉纪七同,后汉书本传、御览二六四引东观汉纪俱作“十月享会”。   〔四〕 古者,无故不饮酒,汉律且有“三人以上无故群饮酒,罚金四两”之文(汉书文纪文颖注引)。此因冬飨,故百里内县,皆持牛与酒,到府合聚饮食也。至牛酒之赐,出自朝廷,见于汉书者,则习见不□也。   〔五〕 后汉书张湛列传注:“郡守所居曰府。”   〔六〕 后汉书欧阳歙列传:“建武五年,坐事免官,明年,拜扬州牧,迁汝南太守,推用贤俊,政称异迹。”东观汉纪:“歙迁汝南太守,推用贤俊,吏民从化。为大司徒,坐在汝南赃罪,死狱中。 ”   〔七〕 通鉴一六六注:“教谓教令,州郡下令谓之教。”   〔八〕 续汉书百官志五:“郡守其监属县,有五部督邮曹掾一人。”案五部谓中部、东部、南部、西部、北部也,本文之西部督邮即其一,怪神篇有北部督邮。   〔九〕 后汉书注:“繇姓,咎繇之后。繇音遥。”惠栋曰:“繇与谣同。孙勉引诗曰:‘ 我歌且繇。’潜夫论有谣姓,即繇也。注‘繇姓咎繇之后,见风俗通。’”   〔一0〕范书无此句,袁纪作“典部折衡”。器案:“冲”、“衡”古多互误,如御览八七七引吕氏春秋“天冲”,今本明理篇误作“天衡”,汉书扬雄传下“首冲”,萧该音义曰:“今汉书或误作‘ 衡’者,非也。”古今佛道论衡,日本国见在书目误作古今佛道论冲,俱其证,袁记误,当据应氏书是正。御览二五三引韦昭辩释名:“督邮,主诸县罚,以负邮殷纠摄之也。”盖汉时督邮之职如此。隶释八冀州从事张表碑:“初仕郡为督邮,鹰撮霆击,威德日隆,纠剔苛 ●,抵拂顽□,属城祗肃,千里折中。”类聚四九引孔融卫尉张俭碑铭:“君以西部督邮上侯览祸乱凶国之罪,鞫没●奸,以巨万计。”所言与此文可互证。   〔一一〕“摧”,袁纪作“推”,误。“雄”,范书作“凶”。   〔一二〕皋陶谟文。   〔一三〕今论语为政篇作“举善而教不能则劝”。李赓芸炳烛编一:“古读以‘举善而教’ 为句,风俗通:‘汝南太守欧阳歙下教云:盖举善以教,则不能者劝。’后汉书卓茂传:‘举善而教,口无恶言。’三国志徐邈传云:‘举善而教,仲尼所美。’顾劭传:‘举善以教,风化大行。’陆绩传裴松之注云: ‘臣闻唐、虞之政,举善而教。’”器案:自“书曰” 至此,范书、东观纪俱无,袁纪有。   〔一四〕朝,汉人谓郡治为朝。本书十反篇:“郡以伊为主簿,迎新太守,曰:‘我是宰士,何可委质二朝乎?’”二朝,谓安定郡之新旧太守也。后汉书王堂传:“教掾史曰:‘其宪章朝右。’”又法真传:“太守请见之……曰:‘昔鲁哀公虽为不肖,而仲尼称臣;太守虚欲以功曹相屈,光赞本朝,何如? ’”尹宙碑言“纲纪本朝”,“ 正色立朝。”俱谓郡治为朝也。   〔一五〕续汉书百官志四:“主簿录阁下事,省文书。”御览二六五引韦昭辩释名:“主簿,主诸簿书。簿,普也,普关诸事。”   〔一六〕范书“读”下有“书”字,袁纪无。惠栋曰:“‘书’字衍。”   〔一七〕范书、袁纪俱作“户曹”,续汉书百官志一:“户曹主民户祠祀农桑。”   〔一八〕袁纪同,范书、东观纪俱作 “恽于下坐愀然前曰”。   〔一九〕后汉书注:“司正,举礼仪者。觥,罚爵也,以角为之。”晋语:“晋献公饮大夫酒,今司正实爵。”注:“司正,正宾主之礼者,其职无常官,饮酒则设之。”案仪礼乡饮酒礼:“作相为司正。”(乡射礼同)燕礼:“请立司正,公许,射人遂为司正。”大射仪:“请立司正,公许,摈者遂为司正。”是其职无常官也。说详胡匡衷仪礼释官。   〔二0〕后汉书张湛传注:“郡守所居曰府。明府者,尊高之称,韩延寿为东郡太守,门卒谓之明府,亦其义也。”案明府之称,李贤所举,见汉书韩延寿传,外此其余,如本书十反篇,汉书孙宝传、何并传、龚遂传,后汉书张俭传、刘宠传、刘翊传、高获传、钟皓传,皆有明府之称。又如御览八三五引续汉书刘宠传、九三六引谢承后汉书陈蕃为郡法曹吏,九三八引东观汉记吴良为郡议曹掾,三国志钟繇传注引先贤行状、华歆传注引虞溥江表传,亦有明府之文。盖汉人多以明字加于称谓之上,以示尊重,如明太子、明公、明将军、明使君等之称,亦屡见不鲜,与此称太守为明府,正相类耳。   〔二一〕此二句,范书、东观纪无,袁纪有。   〔二二〕“资”,范书、东观纪同,袁纪作“质”。   〔二三〕后汉书、东观纪“圆”作“ 员”。李贤注:“言延外示方直,而内实柔弱也。孔子曰:‘色厉而内荏。’”器案:此谓延表里不如一也。盐铁论论儒篇:“孔子能方不能圆。”   〔二四〕“构”,原作“构”,校补校作“构”,案仿元本、郎本、钟本作“构”,范书、东观纪亦作“构”,今据改正。   〔二五〕“民”,范书作“人”,当出唐人所改。“外方”以下三句,袁纪无。   〔二六〕汉书礼乐志:“一朝失礼,则荒乱及之矣。”三国志魏书武帝传注:“自遭荒乱,率乏粮谷。”荒乱,谓荒年乱世也。   〔二七〕“虚”,袁纪作“虐”。范书无此句。   〔二八〕“怨”,袁纪作“冤”。   〔二九〕“苦”,袁纪作“怨”。范书无此句。“所在”以下四句,东观纪无。   〔三0〕此句,袁纪同,范书作“股肱以直为曲”,东观纪作“以直为曲”。   〔三一〕汉世郡县,犹古之诸侯(语本后汉书左雄传),自辟属吏,恩礼如古陪臣,故太守令长,于属吏得蒙君父之称,虽于朝廷,不以为嫌也。郅恽事而外,见于后汉书者,若虞诩传:“先是宁阳主簿诣阙,诉其县令之枉……诩駮之曰:‘主簿所讼,乃君父之怨。’”公孙瓒传:“为郡小吏,……太守刘君坐事……徙日南,瓒……祭辞先人……曰:‘昔为人子,今为人臣,当诣日南,……便当长辞坟茔。’”刘表传:“遣从事韩嵩诣曹操,观望虚实,……嵩对曰:‘ 嵩至京师,天子假嵩一职,……则成天子之臣,将军之故吏耳,不复为将军死也。’”景君碑:“府君欲养,臣子弗留。”三国志董卓传注引谢承后汉书:“伍孚字德瑜,少有大节,为郡门下书佐。其本邑长有罪,太守使孚出教,敕曹下督邮收之。孚不肯受教,伏地仰谏曰:‘ 君虽不君,臣不可不臣,明府柰何令孚受教,敕外收本邑长乎?’”高堂隆传:“隆为督邮,督军名泰山太守薛恺,隆按剑叱曰:‘临臣名君,义之所讨也。’”钟毓传:“入为御史中丞侍中廷尉,听君父已后,臣子得为理谤,毓所创也。”晋书向雄传:“太守吴毅尝以公事罪雄,后迁黄门侍郎,武帝闻之,令雄复君臣之好。雄不得已,乃诣毅再拜曰:‘向获诏命,君臣义绝如何?’于是即去,武帝闻之大怒。” 皆谓长官为君父。   〔三二〕袁纪作“孰举有罪”。   〔三三〕论语季氏篇:“周任有言曰:‘陈力就列,不能者止。’危而不持,颠而不扶,则将焉用彼相矣。”   〔三四〕“君臣俱丧”以下五句,范书、东观纪俱无,袁纪有。   〔三五〕东观纪无“再拜”二字。     谨按:礼谏有五,风为上,狷为下〔一〕。故入则造膝,出则诡辞〔二〕,善则称君,过则称己〔三〕;暴谏露言,罪之大者〔四〕。而歙于飨中,用延为吏,以紫乱朱〔五〕,大妨王命,造次颠沛,〔六〕不及讽谕,虽举觥彊歙可行也。今恽久见授任,职在昭德塞违〔七〕,为官择人,知延贪邪,罔上害民,所在荒乱,怨慝并作,此为恶积愆,非一旦一夕之渐也〔八〕。孔子以匹夫,朋徒无几,习射矍相之圃,三哲〔九〕而去者过半〔一0〕。汝南,中土大郡,方城四十〔一一〕,养老复敬〔一二〕化之〔一三〕。至延奸舋彰着,无与比崇。臧文仲有言:“见无礼于君者,若鹰鹯之逐鸟雀〔一四〕。”“农夫之务去草也”〔一五〕,何敢宿留〔一六〕?不即弹黜奸佞,而须于万人之中,乃暴引之,是为陷君〔一七〕。君子不临深以为高,不因少以为多〔一八〕,况创病君父,以为己功者哉?而论者苟眩虚声,以为美谈〔一九〕。汝南,楚之界也,其俗急疾有气决〔二0〕。然自君章之后,转相放式,好干上怵忮,以采名誉,末流论起于爱憎,政在陪隶也〔二一〕。   〔一〕 文选为宋公求加赠刘前将军表注、臣轨下慎密章注引无“狷为下”三字,盖断章摘句耳。又臣轨注“风”作“讽”,古通。案后汉书李云传论:“礼有五谏,讽为上。”注:“五谏,谓讽谏、顺谏、窥谏、指谏、陷谏也。讽谏者,知祸患之萌而讽告也;顺谏者,出辞逊顺,不逆君心也;窥谏者,视君颜色而谏也;指谏者,质指其事而谏也;陷谏者,言国之害,忘身为君也。见大戴礼。”案今大戴礼佚此文。说苑正谏篇:“谏有五:一曰正谏,二曰降谏,三曰忠谏,四曰戆谏,五曰讽谏。孔子曰:‘吾其从讽谏矣乎。’”白虎通谏诤篇:“人怀五常,故知谏有五:其一曰讽谏,二曰顺谏,三曰窥谏,四曰指谏,五曰陷谏。讽谏者,智也,知祸患之萌,深睹其事未彰,而讽告焉,此智之性也。顺谏者,仁也,出辞逊顺,不逆君心,此仁之性也。窥谏者,礼也,视君颜色,不悦且却,悦则复前,以礼进退,此礼之性也。指谏者,信也,指者质也,质相其事而谏,此信之性也。陷谏者,义也,恻隐发于中,直言国之害,励志忘生,为君不避丧身,此义之性也。孔子曰:‘谏有五,吾从讽之谏。’”公羊传庄公二十四年解诂:“谏有五:一曰讽谏。孔子曰: ‘家不藏甲,邑无百雉之城,季氏自堕之。’是也。二曰顺谏,曹羁是也。三曰直谏,子家驹是也。四曰争谏,子反请归是也。五曰戆谏,百里子、蹇叔子是也。” 家语辨政篇:“孔子曰:‘忠臣之谏君,有五义焉:一曰谲谏,二曰戆谏,三曰降谏,四曰直谏,五曰讽谏,唯度主而行之。吾其从讽谏乎。’”诸书言五谏,颇有出入,故详录其文。应氏引礼“ 狷为下”,盖即大戴礼、白虎通之陷谏,故下文以“陷君”言之也。   〔二〕 拾补曰:“文选注引下二句上有‘礼曰’二字。”   〔三〕 “膝”,拾补曰:“公羊传是‘辟’字,而后来承用皆作‘ 膝’。”器案:此谷梁传文公六年文,抱经偶失检。原注云:“辟,君也,诡辞而出,不以实告人也。”韩诗外传三:“故善则称君,过则称己,臣下之义也。”蔡邕集杨赐碑:“匡辅本朝,忠言嘉谋,造膝危辞,言听升纳,亦不敢宣,密识潜功,贻于帝躬,家无遗草,论者不见。”又郑固碑:“造膝佹辞。”危、佹与诡通。文选傅亮为宋公求加赠刘前将军表吕延济注:“造膝,谓近天子,纳谏言也。”   〔四〕 白虎通谏诤篇:“事君进思尽忠,退思补过,去而不讪,谏而不露。”   〔五〕 论语阳货篇:“恶紫之夺朱也。”   〔六〕 论语里仁篇:“君子无终食之间违仁,造次必于是,颠沛必于是。”集解引马融曰:“造次,急遽;颠沛,偃仆;虽急遽偃仆不违仁。”   〔七〕 左传桓公六年文。   〔八〕 易坤卦文言:“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所由来者渐矣。”汉书司马迁传:“非一朝一夕之故,其渐久矣。”   〔九〕 拾补云:“‘哲’与‘誓’ 同,逸周书商誓解,‘哲王’作‘誓王’。”   〔一0〕礼记射义:“孔子射于矍相之圃,盖观者如堵墙,射至于司马,使子路执弓矢出延射曰:‘贲军之将,亡国之大夫,与为人后者不入,其余皆入。’盖去者半,入者半。”注:“‘延’或为‘ 誓’。”器案:应氏所据礼记,与郑氏所引或本正合,正义亦以誓众言之。   〔一一〕汉书地理志、续汉书郡国志俱言汝南郡三十七城,此言四十,举成数言。两京本“ 方”误“万”。   〔一二〕“敬”,拾补曰:“疑‘教 ’。”   〔一三〕拾补曰:“或有脱字。”   〔一四〕见左传文公十八年。   〔一五〕此左传隐公六年所载周任之言也。细玩应氏此文,似误揉合此二文为臧文仲之言,非是。   〔一六〕宿留,汉人常语。史记封禅书:“宿留海上。”补武纪:“ 宿留之。”索隐:“音秀溜,宿留,迟待之意。”汉书五行志中之下:“王音因雉雊上言:‘……其宿留晓告人,具备深切。’”郊祀志:“宿留海上。”师古曰:“宿留,谓有所须待也。宿音先欲(马班字类作“就”)反,留音力就反。”李寻传:“ 宿留瞽言。”后汉书来历传:“此诚圣恩所宜宿留。” 东观汉纪和帝诏:“且复宿留。”文选求通亲亲表注引东观汉纪:“黄香留为尚书令,上疏云:‘以锥刀小用,蒙见宿留。’”治要引桓谭新论:“如遭上忽略,不宿留而听行其事,则当受强死也。”公羊传僖公元年注:“宿留城之。”孟子万章篇赵岐注:“宿留以答之。 ”又公孙丑篇:“故且宿留。”音义:“宿留,上音秀,下音霤。”列子黄帝篇释文:“留之,力救切,谓宿留而视之也。”   〔一七〕案左传僖公十五年:“陷君于败。”又昭公二十五年:“陷君于难”,“陷君于大难”,即此文“陷君”之义。   〔一八〕礼记儒行篇:“不临深而为高,不加少而为多。”大德本“ 因”误“囚”,宋本及余本俱作“ 因”。   〔一九〕公羊传闵公二年:“鲁人至今以为美谈,曰犹望高子也。”   〔二0〕管子水地篇:“楚之水淖弱而清,故其民轻果而贼。”史记货殖列传:“夫自淮北、沛、陈、汝南、南郡,此西楚也,其俗剽轻易发怒。 ”汉书地理志下:“汝南之别,皆急疾有气势。”扬雄荆州牧箴:“风剽以悍,气锐以刚。”释名释州国:“ 楚,辛也,其地蛮多而性急,数有战争,相争相害,辛楚之祸也。”初学记八引河图:“荆、扬角征会,气漂轻人声急。”论衡率性篇:“楚促急。”尚书禹贡疏、公羊传庄公十年疏、尔雅释地疏引李巡尔雅注:“荆州其气燥刚,禀性彊梁,故曰荆,荆,彊也。”阮籍乐论:“楚、越之风好勇,故其俗轻死。”刘昼新论风俗篇:“楚、越之风好勇,其俗赴死而不顾。”   〔二一〕本书十反篇:“未离陪隶,不与宾于王。”后汉书袁绍传:“拔于陪隶之中。”注:“陪,重也。左传曰:‘王臣公,公臣卿,卿臣大夫,大夫臣士,士臣皂,皂臣隶,隶臣僚,僚臣仆,仆臣台。’又曰:‘是无陪台也。’陪隶犹陪台。”器案:左传云云,见昭公七年,正义云:“隶,隶属于吏也。 ”三国志魏书陈思王传:“昔毛遂赵之陪隶,犹假锥囊之喻,以寤主立功。”     司空颍川韩棱,少时为郡主簿〔一〕,太守兴〔二〕被风病,恍忽〔三〕误乱,棱阴扶辅其政,出入二年〔四〕,署置教令无愆失。兴子尝出教,欲转徙吏,棱执不听,由是发露被考,兴免官,棱坐禁固〔五〕。章帝即位,一切原除也〔六〕。   〔一〕 范书棱本传、袁纪十四俱谓为郡功曹,与此异。案汉代郡吏,主簿与功曹,并称要职,盖总省众事,职亲地近,秩位虽卑,而委任在诸曹之右,故当时往往以之相提并论。后汉书王堂传:“为汝南太守,教掾史曰:‘其宪章朝右,简覈才职,委功曹陈蕃;匡政理务,拾遗补阙,任主簿应嗣。’自是委诚求当,不复妄有辞教,郡内称治。”又王涣传:“太守陈宠入为大司农,和帝问曰:‘在郡何以为理?’宠顿首曰:‘臣任功曹王涣以简贤进能,主簿镡显以拾遗补阙,臣奉宣诏书而已。’和帝大说。”应氏与范、袁二氏互异之故,或即以其时常以之并称耶。   〔二〕 范书、袁纪俱云葛兴,此当补“葛”字。   〔三〕 “忽”,郎本、钟本作“惚 ”,下同。   〔四〕 “出入二年”,范书同,袁纪作“辅助经年”。   〔五〕 “由是”以下三句,袁纪作 “讼书以棱掩蔽兴疾,专郡事,不得复为吏”,范书作 “因令怨者章之,事下按验,吏以棱掩蔽兴病,专典郡职,遂至禁锢”。案左传成公二年:“子反请以重币锢之。”杜注:“禁锢勿令仕。”正义:“说文:‘锢,铸塞也。’铁器穿穴者,铸铁以塞之,使不漏;禁人使不得仕宦者,其事亦似之,故谓之禁锢,今世犹然。”   〔六〕 范书云显宗,与应氏异。     谨按:易称:“守位以仁。〔一〕”尚书:“无旷庶官。〔二〕”诗云:“彼君子不素餐兮。〔三〕” 论语:“陈力就列,不能者止。〔四〕”汉典,吏病百日,应免〔五〕。所以恤民急病,惩俗逋慝也。今兴官尊任重,经略千里,当听讼侍祠〔六〕,班诏劝课,早朝旰食〔七〕,夕惕若厉〔八〕,不以荣禄为乐,而以黔首为忧,位过招殃〔九〕,灵督其舋,风疾恍忽,有加无瘳。棱统机括〔一0〕,知其虚实,当听上病,以礼选引;何有上欺天子,中诬方伯〔一一〕,下诳吏民,扶辅耄乱,政自己出,虽幸无阙,罪已不容于诛矣。为人谋而不忠〔一二〕,爱人而以姑息〔一三〕,凡人不可,况于君子乎?上令兴负贪昧之罪,子被署用之愆,章问汹赫,父子湮没。执事如此,谓礼义何!棱宜禁固终身,中原非是。   〔一〕 系辞下文。   〔二〕 皋陶谟文。   〔三〕 魏风伐檀文,今本“君子” 下有“兮”字。   〔四〕 季氏篇文。   〔五〕 史记汲黯列传:“黯多病,病且满三月,上常赐告者数。”集解:“如淳曰:‘杜钦所谓病满赐告,诏恩也。’”汉书汲黯传同。沈钦韩曰:“病满三月则当免,故优假之,复赐告也。唐会要八十一:‘职事官假满百日,即合停解。长庆二年四月,御史台奏检校司空兼太子少傅严绶疾病,假满百日,合停。敕严绶年位俱高,须加优异,宜依旧秩未要举停。’此则出自特恩,其常员百日例罢,沿汉制也。皇甫湜集韩文公神道碑云:‘病满三月免。’”器案:史记高纪集解:“孟康曰:‘汉律,二千石有予告、赐告。予告者,在官有功,最法所当得者也。赐告者,病满三月当免,天子优赐复其告,使得带印绶,将官属,归家治病也。’”(又见汉书高纪注)后汉书蔡邕列传注: “前书音义曰:‘吏病满百日当免也。’”册府元龟九0六:“魏李丰曰:‘台制,病满百日当解禄。’”当亦沿汉制也。   〔六〕 文选让吏部封侯表注引汉官典职仪式选用:“四姓侍祠。”汉书郊祀志上:“泰山自有秘祠其巅,而泰山下祠五帝,各如其方,黄帝并赤帝所,有司侍祠焉。”侍祠,犹言陪祭。   〔七〕 左传昭公二十年:“楚君大夫其旰食乎!”杜注:“旰,晏也。”   〔八〕 易干卦文。   〔九〕 钟本“殃”作“破”。   〔一0〕庄子齐物篇:“其发若机括。”成疏:“机,弩牙也;括,箭括也。”   〔一一〕盐铁论除狭篇:“今守、相亲剖符赞拜,莅一郡之众,古方伯之位也。受命专制,宰割千里,不御于内。”   〔一二〕论语学而篇文。   〔一三〕礼记檀弓上文。     太原周党伯况,少为乡〔一〕佐〔二〕发党过于人中辱之〔三〕。党学春秋长安,闻报雠之义〔四〕,辍讲下辞归报雠,到与乡〔五〕佐相闻,期〔六〕斗日,乡佐多从正〔七〕往,使乡佐先拔刀,然后相击。佐欲直,令正击之,党被创,困乏,佐服其义勇〔八〕,箯舆养之〔九〕;数日苏兴,乃知非其家,即径归。其立勇果,乃至于是。   〔一〕 “乡”,元误作“卿”,据孙校改正。   〔二〕 器案:范书党本传、御览四八一、四九六引东观汉纪俱作“ 乡佐”。拾补曰:“续汉书百官志:‘乡佐,属乡,主民收赋税。’”案百官志五注引风俗通:“国家制度,大率十里一乡。”   〔三〕 御览四八一引东观纪作“乡佐尝众中辱党父”,误。范书亦以为辱党,与应氏同。   〔四〕 范书李贤注:“春秋书‘纪侯大去其国’,公羊传曰:‘大去者何?灭也。孰灭之?齐灭之。曷为不言齐灭之?为襄公讳也。齐襄公九世祖哀公,亨于周,纪侯谮之也,故襄公雠于纪。九世犹可复雠乎?虽百世可也。’”   〔五〕 元亦误作“卿”,下同,据范书、东观纪改。   〔六〕 范书“期”下有“克”字。   〔七〕 御览四九六引东观汉纪“正 ”作“兵”,此亦当作“兵”,形近而误,下同。   〔八〕 惠栋曰:“案春秋之义,复雠以死败为荣,故乡佐服其义也。义见何氏公羊。”   〔九〕 范书作“舆归养之”。说文:“箯,竹舆也。”公羊传文公十五年:“齐人归公孙敖之丧,笋将而来也。”注:“笋者,竹箯,一名便舆。”史记陈余传:“上使泄公持节问之,箯舆前。”集解:“韦昭曰:‘舆如今舆床,人舆以行。’”索隐: “服虔曰:‘编竹木如今峻,可以粪除也。’”御览四八一引东观汉纪作“与归养之”,误。     谨按:孝经:“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一〕”乐正子春下堂而伤足,三月〔二〕不出,既瘳矣,犹有忧色。身无择行,口无择言〔三〕,脩身慎行,恐辱先也。而伯况被发,则得就业,乡佐虽云凶暴,何缘侵己?今见辱者,必有以招之。身自取焉,何尤于人。亲不可辱,在我何伤。凡报雠者,谓为父兄耳〔四〕,岂以一朝之忿,而肆其狂怒者哉〔五〕?既远春秋之义,殆令〔六〕先祖不复血食,不孝不智,而两有之;归其义勇,其义何居〔七〕?   〔一〕 开宗明义章文。   〔二〕 礼记祭义、大戴礼记曾子大孝篇、吕氏春秋孝行篇“三月”俱作“数月”,吕览旧校云:“一作‘三月’。”与此同。   〔三〕 孝经卿大夫章文。三国志魏书邴原传引原别传:“原亦以高远清白,颐志澹泊,口无择言,身无择行,故英伟之士向焉。”(又见册府元龟五九八)论衡自纪篇:“口无择言,笔无择文。”案尚书吕刑:“敬忌,罔或有择言在身。”王引之述闻曰:“择读为斁,洪范:‘彝伦攸斁。’郑注训斁为败(史记宋世家集解),说文:‘●,败也。’引商书曰: ‘彝伦攸●。’斁、●、释,古音并同。”   〔四〕 公羊传定公四年:“父不受诛,子复雠,可也;父受诛,子复雠,推刃之道也,复雠不除害。”   〔五〕 论语子路篇:“一朝之忿,忘其身以及其亲,非惑与?”案下文“不智”,即承论语“惑”字而言。荀子荣辱篇:“斗者忘其身者也,行其少顷之怒,而丧终身之躯,然且为之,是忘其身也。 ”   〔六〕 “令”原作“今”,从拾补校改。   〔七〕 御览四四一引杜预女记:“ 申屠蟠奏记外黄令梁配云:‘昔太原周党,感春秋之义,辞师复雠,当时论者,犹高其节。’”又见后汉纪二五。     汝南陈茂君因〔一〕,为荆州刺史〔二〕,时南阳太守灌恂,本名清能,茂不入宛城〔三〕,引车到城东,为友人卫修母拜,到州。〔四〕恂〔五〕先是茂客,仕苍梧还,到修家〔六〕,见修母妇,说修坐事系狱当死,因诣府门,移辞乞恩,随辈露首〔七〕,入坊中,〔八〕容止严恪,须眉甚伟。太守大惊,不觉自起,立赐巾延请,甚嘉敬之,即焉出修。南阳士大夫谓恂〔九〕能救解修。茂弹绳不挠,修竟极罪,恂亦以它事去。南阳疾恶〔一0〕杀修,为之语曰:“卫修有事,陈茂治之〔一一〕,卫修无事,陈茂杀之。”   〔一〕 谢承后汉书:“汝南陈茂,尝为交址别驾。旧刺史行部,不渡涨海。刺史周敞欲到珠崖、儋耳,茂谏曰:‘不宜履险。’敞不听,涉海遇风,船欲颠覆。茂拔剑诃骂水神,风即止息,方得济。 ”( 书钞七三、类聚八、白帖六、御览六0、文选芜城赋注、游赤石进帆海诗注引)当即此人。   〔二〕 御览二五五引黄泰交广记: “秦兼天下,改州牧为刺史,朱明之时,则出巡行封部,玄英之月,则还诣天府表奏。刺史,言其刺举不法,史者,使也。”   〔三〕 宛城,南阳郡治。   〔四〕 拾补曰:“此下叙次舛错,甚不明白,今欲稍加改易,未必尽如原文,但略使情事分明而已。此数语先叙茂之本意如此,然后到州也。”   〔五〕 拾补校“恂”作“修”。   〔六〕 “到”上,拾补校补“茂” 字。又曰:“此方正叙,故知上是先探茂之本意,不然,复矣。”   〔七〕 愆礼篇:“丧者、讼者,露首草舍。”凡谢罪皆免冠谢,故称露首。汉书黄霸传: “尚书令受丞相对,霸免冠谢罪。”霍光传:“入免冠顿首谢。”朱云传:“左将军辛庆忌免冠解印绶,叩头殿下。”   〔八〕 御览五二六引汝南先贤传: “薛苞归先人冢侧坊中。”文选景福殿赋注:“坊,别屋也。”   〔九〕 拾补校“恂”作“茂”。   〔一0〕拾补校“恶”作“茂”。   〔一一〕拾补校“治”作“活”,云:“与‘杀’协。”     谨按:春秋:“王人之微,处于诸侯之上。〔一〕”坐则专席,止则专馆,朱轩驾驷,威烈赫奕〔二〕。就恂素为官速谤〔三〕,当便入传〔四〕,引见诘问,纠其赃状,以时列闻〔五〕。文王日昃不暇食〔六〕,周公坐而俟旦〔七〕,且非为己私,皆公也。何有忘百姓涂炭之急〔八〕,便迺光昭旧交之问乎〔九〕?鲍宣州牧,行部〔 一0〕多宿下亭〔一一〕,司直举劾〔一二〕,以为轻威损〔一三〕命,坐之刑黜〔一四〕。今茂泯弃天常〔一五〕,进止由己。孰使毁之?小人誉之,自我为之,古人病诸,以为大讥〔一六〕。茂与修善,由〔一七〕鸱鸮之爱其子,适所以害之者〔一八〕。   〔一〕 公羊传僖公八年:“春王正月,公会王人、齐侯、宋公、卫侯、许男、曹伯、陈世子钦、郑世子华,盟于洮。王人者何?微者也。曷为序乎诸侯之上?先王命也。”谷梁传曰:“王人之先诸侯,何也?贵王命也。朝服虽敝,必加于上;弁冕虽旧,必加于首;周室虽衰,必先诸侯。”周礼内司服职注: “春秋之义,王人虽微者,犹序乎诸侯之上,所以尊尊也。”汉书翟方进传:“春秋之义,王人微者,序乎诸侯之上,尊王命也。”贞观政要纳谏篇附直谏篇:“传称王人虽微,列于诸侯之上,诸侯用之为公即是公,用之为卿即是卿,若不为公卿,即下士于诸侯也。”   〔二〕 此当是汉师春秋遗说。   〔三〕 左传庄公二十二年:“敢辱高位,以速官谤。”   〔四〕 后汉书光武纪上注:“传舍,客馆也。传音知恋反。”   〔五〕 列读如六朝人弹事列称之列。文选报任少卿书:“终不能自列。”李善注:“说文:‘列,分解也。’”则自我辩解亦谓之列。   〔六〕 尚书无逸:“文王自朝至于日中昃,不遑暇食。”国语楚语左史倚相引周书曰:“ 文王至于日中昃,不遑暇食。”史记周本纪:“文王日中不暇食以待士。”汉书董仲舒传:“周文王至于日昃不暇食。”   〔七〕 孟子离娄下:“周公思兼三王以施四事,其有不合者,仰而思之,夜以继日,幸而得之,坐以待旦。”   〔八〕 尚书仲虺之诰:“民坠涂炭。”孔传:“民之危险,若陷泥坠火。”   〔九〕 “问”,元大德本误作“门 ”,宋本及余本俱作“问”。左传隐公三年:“光昭先君之令德。”   〔一0〕汉书朱博传:“为刺史行部。”师古曰:“行音下更反。”续汉书百官志五:“诸州常以八月巡行所部郡国,录囚徒,考殿最。”   〔一一〕下条亦有下亭,亭之制详佚文,下亭犹言下县下邑,盖以别于京师、郡、县治之都亭也。   〔一二〕续汉书百官志一:“司徒公一人,本注:‘世祖即位,以武帝故事置司直,居丞相府,助督录诸州,建武十八年省也。’”刘昭注:“献帝起居注曰:‘建安八年十二月,复置司直,不属司徒,掌督中都官,不领诸州。九年十二月,诏司直比司隶校尉,坐同席,在上,假传,置从事三人,书佐四人。 ’”后汉书献纪:“建安八年,初置司直官,督中都官。”李贤注:“司直秩比二千石,武帝元狩五年置,掌佐丞相,举不法也。建武十一年省,今复置之。”惠栋补注曰:“汉名臣奏张禹奏曰:‘案今丞相奏事,司直持案,长史持簿。’栋案其时司直,掌督中都官,不属司徒也。”   〔一三〕“损”,胡本误“捐”。   〔一四〕汉书鲍宣传:“宣字子都,渤海高城人也。哀帝初,大司空何武除宣为西曹掾,甚敬重焉,荐宣为谏大夫,迁豫州牧,岁余,丞相司直郭钦奏宣:‘举错烦苛,代二千石署吏听讼,所察过诏条,行部乘传去法驾,驾一马,舍宿乡亭,为众所非。’ 宣坐免归家。”周寿昌汉书注补正曰:“景纪:‘中六年五月,特诏车驾衣服宜称,不如法令者,上丞相、御史请之。’张敞传:‘敞无威仪,时罢朝会,使御吏驱,自以便面拊马。终以此不得大位。’宣领豫州牧,位甚尊而行部简略,故郭钦以违制劾奏。后汉书谢夷吾传:‘为钜鹿太守,以行春乘柴车,从两吏,冀州刺史上其仪序失中,有损国令,左转下邳令。’盖其制至后汉犹然也。”   〔一五〕左传哀公六年:“夏书曰: ‘惟彼陶唐,帅彼天常。’”杜注:“言尧循天之常道。”   〔一六〕淮南子说山篇:“小人之誉人,反以为损。”注引谚曰:“ 问谁毁之,小人誉之。”应氏此文,正与高合,拾补未能详考,遂云“文有讹误”,失之专辄。   〔一七〕“由”,通“犹”。   〔一八〕吕氏春秋分职篇:“譬白公之啬,若枭之爱其子也。”注:“枭爱其子,子长而食其母也。”(淮南道应篇同)意林引桓谭新论:“枭生子,长食其母,乃能飞。”诗邶风旄丘:“流离之子。 ”陆玑疏云:“流离,枭也,自关而西,谓枭为流离。其子适长大,还食其母。故张奂云‘鹠鷅食母’,许慎云‘枭,不孝鸟’是也。”刘子新论贪爱章:“炎洲有鸟,其名曰枭,妪伏其子,百日而长,羽翼既成,食母而飞。”禽经:“枭鸱害母。”注云:“枭在巢,母哺之,羽翼成,啄母自翔去也。”文选檄吴将校部曲文注:“韩诗曰:‘鸱鸮,既取我子,无毁我室。’鸱鸮,鸋鴃,鸟名也。鸱鸮所以爱养其子者,适以病之。爱养其子者,谓坚固其窠巢。病之者,谓不知托于大树茂枝,反敷之苇●,风至●折巢覆,有子则死、有卵则破,是其病也。”今案:荀子劝学篇载此事作蒙鸠,大戴礼记劝学篇作●鸠,说苑善说篇作鹪鹩,类聚九二引诗义疏云:“鸱鸮似黄雀而小,喙刺如锥,取茅为窠,以麻紩之,悬着树枝。幽州谓之鹞鴃,或曰巧妇,或曰女匠,关西谓之篾雀。诗曰:‘肇允彼桃虫。’今鹪鹩是也。”陈乔枞三家诗遗说考引应氏此文云:“鲁家说鸱鸮与韩同。”     度辽将军〔一〕安定皇甫规威明〔二〕,连在大位,欲退避弟,〔三〕数上病,不见听,会友人上郡太守王旻〔四〕物故〔五〕,规素缟到下亭迎丧〔六〕,发服送之〔七〕,因令客密告并州刺史胡芳〔八〕,言规擅远军营,赴私违公,当及举奏〔九〕。答曰:“威明欲得避弟,故作激发〔一0〕,我为朝廷惜其功用,何能为此私家计耶?〔一一〕”规后为中郎将,督并、凉、益三州,时有党事,惧见及,因先自上言〔一二〕:“臣前荐故太常〔一三〕张涣〔一四〕,才任将帅〔一五〕,是附党也。又臣论输左校〔一六〕,时太学生张凤等上书讼臣,是为党人所附也〔一七〕。昔有畏舟之危,而自投水者,盖忧难与处乐其亟决。〔一八〕”   〔一〕 汉书昭纪注引应劭曰:“当度辽水往击之,故以度辽为官号。”后汉书安纪注引汉官仪:“度辽将军屯五原曼柏县。”   〔二〕 范书规本传云:“安定朝那人。”汉书地理志下“安定朝那”注引应劭曰:“史记故戎那邑也。”惠栋曰:“孙勉云:‘汉初有皇父鸾者,自鲁徙居武陵,改父为甫,后汉安定太守隽始居安定朝那,为西州着姓,又徙居京兆。’”   〔三〕 拾补云:“范书讹‘第’,注亦谬解,依此书作‘弟’为是。”钱大昕曰:“避弟,谓己避位,而弟得辟召也。”器案:作“弟”是,范书鲁恭传:“恭怜(其弟)丕小,欲先就其名,讬疾不仕,郡数以礼请,谢不肯应。”则避弟欲就其名者,东汉尚有鲁恭,非止有一皇甫规也。西汉有韦玄成让爵辟兄,事亦相类。   〔四〕 后汉书灵纪:“熹平六年十二月,永安太仆王旻下狱死。”或即此人。   〔五〕 汉书苏武传注,师古曰:“ 物故,谓死也,言其同于鬼物而故也。一说,不欲斥言,但言其所服用之物,皆已故耳。”器案:物借歾字,说文:“歾,终也。”师古所载二说,都属望文生训。   〔六〕 范书作“规缟素越界到下亭迎之”。   〔七〕 范书无此句。   〔八〕 通鉴胡注云:“度辽将军屯西河界,并州刺史所部也。”案上引汉官仪,谓度辽将军屯五原曼柏,胡三省谓屯西河界,盖以五原、西河二郡,俱属并州,胡氏因而致误,并亦未详其所在,仅就地望为言也。   〔九〕 “及”,范书作“急”,急亦从及得声。   〔一0〕范书作“威明欲避第仕涂,故激发我耳”。   〔一一〕范书作“吾当为朝廷爱才,何能由此子计邪”。   〔一二〕范书作“及党事大起,天下名贤,多见染逮,规虽为名将,素誉不高,自以西州豪杰,耻不得豫,乃先自上言云云”御览六三0引续汉书同。   〔一三〕后汉书光武纪上:“光武为太常偏将军。”注:“前书曰:‘奉常,秦官,景帝更名太常。’应劭汉官仪曰:‘欲令国家盛大,社稷常存,故称太常。’”   〔一四〕“焕”,范书、续汉书俱作 “奂”,当据改。拾补曰:“范书作‘故大司农张奂(器按续汉书同),奂由大司农转太常,规荐以自代之时,奂为中郎将。”   〔一五〕范书、续汉书俱无此句。按规本传云:“征拜度辽将军,至营数月,上书荐中郎将张奂以自代,曰:‘臣闻人无常俗,而政有治乱,兵无强弱,而将有能否。伏见中郎将张奂才略兼优,宜正元帅,以从众望;若犹谓愚臣宜充军事者,愿乞冗官,以为奂副。’朝廷从之。”通鉴注:“元帅,谓度辽将军也。”   〔一六〕范书“臣”下有“昔”字。李贤注引汉官仪:“左校,属将作大匠也。”   〔一七〕规本传:“以余寇不绝,坐系廷尉,论输左校。诸公及太学生张凤等三百余人,诣阙讼之。”案后汉书李膺传:“时侍御史景毅,其子为膺门徒,不及于谴;毅慨然曰:‘本谓膺贤,遣子师之;岂可漏夺名籍,苟安而已?”遂自表以免。时人义之。”此亦当时附党之事,自是一时风尚。   〔一八〕“昔有”以下,范书作“臣宜坐之”。札移曰:“‘与处’,应氏谨案述此语作‘ 于处’,于义较长。此皇甫规自言身负大罪,忧难安处,冀朝廷亟决,心以为乐;故应氏断之云‘杀决可也’ ,即承规自请之辞而言。(卢氏谓规罪不至此●仲远,言之太易,未喻其恉。又案淮南子泛论训云:‘楚人有乘船而遇大风者,波至而恐,自投于水。’皇甫规盖本于彼。)”     谨按:诗云:“淑人君子,其仪不忒;其仪不忒,正是四国。”〔一〕传曰:“一心可以事百君,百心不可事一君。〔二〕”论语:“夫子温良恭俭让以得之。〔三〕”立朝忘家,即戎忘身〔四〕。身且忘之,况于弟乎?方殊俗越溢,大为边害,朝廷比辟公〔五〕旰食。规义在出身,折冲弭难;而诛伐已定,当见镇慰。何有挟功,苟念去位?弟实隽德,不患无位〔六〕。而〔七〕徒阘茸,何所堪施?彊推毂之〔八〕,乱仪干度。孝武皇帝为骠骑将军〔九〕霍去病治第舍〔一0〕,敕令视之,曰:“匈奴不灭,何以家为!”去病外戚末属,一切〔一一〕武夫,尚能抗节洪毅;而规世家纯儒〔一二〕,何独负哉〔一三〕?又以党事先自劳炫。如有白验,其于及己〔一四〕;而形兆求不可得,唯是从〔一五〕,何惮于病〔一六〕?曰“畏舟之危,自投于水,忧难于处乐其亟决”,主幸必不坐。太〔一七〕誓有云:“民之所欲,天必从之。”天作孽,犹可违;自作孽,不可逭。〔一八〕人之所忌,炎〔一九〕自取之〔二0〕。盖〔二一〕、严、〔二二〕杨恽,勋着王室,言事过差,皆伏大辟,以隆主威,抑骄侵也〔二三〕。规顾弟,私也;离局〔二四〕,奸也;诱巧,诈也;畏舟,慢也:四罪是矣,杀决可也〔二五〕。   〔一〕 曹风鸤鸠文。   〔二〕 晏子春秋内篇问下:“晏子曰:‘一心可以事百君,百心不可以事一君。’”(器案“百心”原作“三心”,涉上“三君之心”而误,兹据孔丛子诘墨篇及意林、类聚二0引校改。)说苑反质篇:“一心可以事百君,百心不可以事一君。”(又见列女传母仪魏芒慈母传。又说苑谈丛篇亦有此文。)   〔三〕 学而篇文。   〔四〕 文选西征赋注引六韬:“为将者受命忘家,当敌忘身。”尉缭子武议篇:“将受命之日忘其家,张军宿野忘其亲,援枹而鼓忘其身。”史记司马穣苴传:“将受命之日则忘其家,临军约束则忘其亲,援枹鼓之急则忘其身。”孔丛子问军礼篇:“古者,大将受命而出,则忘其家,即戎陈师,则忘其身。 ”说苑指武篇:“受命而出忘其国,即戎忘其家,闻枹鼓之声,唯恐不胜,忘其身,故必死。”后汉书高彪传:“古之君子,即戎忘身。”刘子新论兵术篇:“临军之日,则忘其亲,援枹之时,则忘其身。”   〔五〕 拾补曰:“‘比辟公’三字疑衍。”   〔六〕 论语里仁篇:“不患无位,患所以立。”   〔七〕 “而”,拾补曰:“‘如’ 同。”   〔八〕 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推毂赵绾为御史大夫。”索隐:“ 按推毂,谓自卑下之,如为之推车毂也。”又郑当时传:“其推毂士及官属丞史。”正义曰:“推毂,谓荐举人如车毂转运无穷也。”汉书窦婴田蚡传注:“推毂,谓升荐之,若转车毂之为。”   〔九〕 御览二三八引应劭汉官仪: “汉兴,置骠骑将军,位次丞相。”   〔一0〕大德本、朱藏元本、仿元本、两京本、胡本“第”误“弟”,宋本及余本作“第” ,与史记卫将军骠骑传、汉书霍去病传合。又汉书无“ 舍”字。   〔一一〕史记荆燕王世家:“皆高祖一切功臣。”索隐:“犹一例同时也。”   〔一二〕案范书规本传:“以诗、易教授门徒三百人。”蔡中郎集荐皇甫规表:“伏见护羌校尉皇甫规,少明经术,道为儒宗。”陶渊明集圣贤群辅录:“文帝令及甄表状:‘规少有岐嶷正直之节,对策指刺黄门,梁冀不能用,退隐山谷,敦乐诗、书。’ ”仲远称规为纯儒,盖即谓此。   〔一三〕器案:负谓不如人也,此本当时课殿最之制为言,盖指斥皇甫之不如霍也。汉书儿宽传:“以负租课殿,当免。”春秋繁露考功名篇,言考试法分九等,三三列之,各有上中下三等,以一为最,五为中,九为殿。有余归之于中,中而上者有得,中而下者有负,得少者以一益之至于四,负多者以四减之至于一,此其大较也。续汉书百官志五注补引胡广曰: “秋冬岁尽,各计县户口垦田,钱谷出入,盗贼多少,上其集簿,丞尉以下,岁诣郡课校其功,功多尤为最者,于廷尉(当作“慰”)劳勉之,以劝其后,负多尤为殿者,于后曹别责,以纠怠慢也。诸对辞穷尤困收主者。掾史关白太守,使取法丞尉缚责以明下,转相督敕,为民除害也。明帝诏书‘不得僇辱黄绶’,以别小人吏也。”后汉书光武纪下:“建武十六年冬十月,遣使者下郡国……其牧守令长,坐界内盗贼而不收捕者,又以畏懦捐城委守者,皆不以为负,但取获贼多少为殿最,唯蔽匿者迺罪之。”又章纪:“ 元和元年二月甲戌诏:‘自牛疫以来,谷食连少,良繇吏教未至,刺史二千石不以为负。其令郡国募人无田欲徙它界就肥饶者,恣听之,到在所,赐给公田,为雇耕佣赁种□,贳与田器,勿收租五岁,除算三年,其后欲还本乡者勿禁。’”诸所言负,皆以胡广汉官解诂所列各条为准,建武十六年诏所课者,即以“盗贼多少”为功负也,元和元年诏所课者,即以 “钱谷出入”为功负也,李贤乃释负为忧,误矣。   〔一四〕拾补曰:“此下有讹脱。”   〔一五〕案此句疑当作“唯□是从” ,“唯”下脱一字。   〔一六〕左传僖公七年:“心则不竞,何惮于病。”   〔一七〕“太”,拾补校作“大”,案今本尚书作“泰”。   〔一八〕此四句,尚书太甲中文。   〔一九〕“炎”,拾补曰:“‘焰’ 同。”朱筠曰:“今本‘天’字固误,‘炎’字似由‘ 焰’字之讹欤?”案何本误作“天”。   〔二0〕左传庄公十四年:“人之所忌,其气焰以取之。”释文:“ 传作‘炎’,音艳,注仍作‘焰’ 。”案:石经、敦煌卷子本作“炎”,汉书五行志、艺文志并作“炎”,颜师古曰:“‘炎’读与‘焰’同。 ”潜夫论巫列篇亦作“炎”,续汉书五行志赞曰:“妖岂或妄,气炎以观。”   〔二一〕“盖”,拾补曰:“指宽饶。”   〔二二〕“严”,拾补曰:“当谓严助,然其死不因言事。”   〔二三〕盖宽饶、杨恽事,并详汉书本传。   〔二四〕左传成公十五年:“栾针曰:‘侵官,冒也;失官,慢也;离局,奸也。’”即此文所本。杜注:“远其部曲为离局。”后汉书袁绍传: “讨曹操檄曰:‘时冀州方有北向之警,未遑离局。’ ”亦用左传文,义与此同。规擅远军营,劭通之曰:“ 离局奸也。”此亦春秋决事比之义也。又案:白帖十二引礼:“各司其局。”抱朴子外篇君道:“立朝牧民者,不得侵官越局。”局义与此同,即部分之谓也。   〔二五〕拾补曰:“规之罪不至此,何言之太易耶!”     南阳五〔一〕世公〔二〕,为广汉太守,与司徒长史〔三〕段辽叔同岁〔四〕,辽叔太子〔五〕名旧,才操卤〔六〕钝,小子髡既见齿乡党,到见股肱曰:“ 太守与辽叔同岁,恩结缔素,薄命早亡,幸来临郡〔七〕,今年且以此相饶〔八〕,举其子,如无罪,得至后岁贯鱼之次〔九〕,敬不有违。”有主簿〔一0〕柳对曰:“明府谨终追远〔一一〕,兴微继绝;然旧实不如髡,宜可授之。”世公于是厉声曰:“丈夫相临,儿女尚欲举之,何谓高下之间耶?释兄用弟,此为故殃段氏之家,岂称相遭遇之意乎?”竟举旧也。世公转换南阳,与东莱太守蔡伯起同岁,欲举其子,伯起自乞子瓒尚弱,而弟琰幸以成人,是岁举琰,明年复举瓒。瓒十四未可见众,常称病,遣诣生,交到十八〔一二〕,乃始出治剧〔一三〕平春长,上书:“臣甫弱冠,未任宰御,乞留宿卫。”尚书劾奏:“增年受选,减年避剧〔一四〕,请免瓒官。”诏书:“左迁武当左尉。〔一五〕 ”会车骑将军冯绲〔一六〕南征武陵蛮、夷,绲与伯起同时公府辟,瓒为军曲候〔一七〕。瓒归卧家,军功除新阳长〔一八〕,官至下邳相〔一九〕。   〔一〕 拾补曰:“五姓,乃五子胥之后。”案广韵于五字注云‘五姓’,而于伍字不言姓,故伍参,汉书古今人表作五参,伍员,吕氏春秋异宝篇、抱朴子嘉遁篇作五员,而古今人表作五子胥也。   〔二〕 案华阳国志蜀郡士女王阜字世公,以世公为字,正与此同,事类赋二三、御览九0六引萧广济孝子传,伍袭字世公,疑即此人。   〔三〕 御览二0九引汉官仪:“太尉、司徒、司空长史,秩比千石,号为毗佐三台,助和鼎味。”   〔四〕 同岁,谓同年被选举之人。下文:“世公转换南阳,与东莱太守蔡伯起同岁。”穷通篇:“萧令吴斌,与司徒韩演同岁。”孔丛子连丛子下:“鲁人有同岁上计而死者。”汉敦煌长史武班碑: “金乡长,河间高阳史恢等追维昔日同岁,即署孝廉。 ”柳敏碑:“县长同岁犍为属国赵台公。”后汉书李固传:“有同岁生得罪于冀,亡奔邵。”御览四0九引三辅决录:“游殷为胡轸所害,同郡吉伯房、郭公休与殷同岁相善,为缌麻三月。”又二六八引汝南先贤传:“ 黄浮字隐公,阳安人,除为虑长、濮阳令,同岁子为都市掾,犯法当死,一郡尽为之请,浮曰:‘周公诛二弟,石碏讨其子,今维同岁子,浮所不能教也。’三国志魏书武帝传:“公与韩遂父同岁孝廉。”又注引魏武故事:“武帝让县自明杰志令:‘孤始举孝廉,……顾视同岁中年有五十,未名为老,内自图之,从此却去三十年,待天下清,始与同岁中始举者等耳。’”案孔融、陈群皆有同岁论,后汉书董卓传注引同岁名,盖犹后世之所谓同年录。   〔五〕 “太”,拾补校作“大”。   〔六〕 “卤”,拾补云:“‘鲁’ 同。”   〔七〕 临谓临莅。本书山泽篇林条:“予前临郡。”文选蔡伯喈陈太丘碑文:“河南尹种府君临郡。”又潘安仁杨荆州诔,前言“临轵作令”,后言“君莅其任”。   〔八〕 相饶,犹言相容。三国志魏书文帝传注:“吴质,济阴人也,自以少时,不为本郡所饶。”抱朴子自序篇:“洪者,君之第三子也,生晚,为二亲所娇饶,不见督以书史。”吴均去妾赠夫诗: “愿君忆畴昔,片言时见饶。”北齐书樊逊传:“逊少学,常为兄仲优饶。”隋书刘炫传:“自序云:‘性本愚蔽,家业贫窭,为父兄所饶,厕缙绅之末。’”诸饶字义与此同,可以互证。   〔九〕 易剥卦:“六五,贯鱼以宫人宠,无不利。”注:“贯鱼,谓此众阴也,骈头相次,似贯鱼也。”此用为铨次而进意。通典十四选举二: “至和帝时,梁武帝为丞相,上表曰:‘前代选官,皆立选簿,应在贯鱼,自有诠次,胄籍升降,行能臧否,或素定怀抱,或得之余论,故得简通宾客,无俟扫门。 ’”   〔一0〕通鉴三三胡注:“汉三公府皆有主簿,录省众事。簿,文籍也,以版书之。”   〔一一〕论语学而篇:“慎终追远,民德归厚也。”孔安国曰:“慎终者,丧终其哀;追远者,祭尽其敬。君能行此二者,民化其德,皆归于厚也。”   〔一二〕汉人年十八始服官政。汉书儒林传:“太常择民年十八以上,仪状端正者,补博士弟子。”又霍去病传:“以皇后姊子,年十八为侍中。 ”又终军传:“年十八选为博士弟子,至府受遣;太守闻其有异材,召见军,甚奇之,与交结。军揖太守而去,至长安上书言事,武帝异其文,拜为谒者,给事中。 ”与此可以互证。又“诣”疑“ 诸”讹。   〔一三〕案汉代县分剧平二种,后汉书安纪:“永初元年诏:‘自今长吏被考竟未报,自非父母丧,无故辄去职者,剧县十岁,平县五岁以上,乃得次用。’”汉旧仪上:“刺史举民有茂材,移名丞相,丞相考召,取明经一科,明律令一科,能治剧一科,各一人。”潜夫论考绩篇:“明经、宽博、武猛、治剧,此皆名自命而号自定。”   〔一四〕三国志魏书司马朗传:“十二试经为童子郎,监试者以其身体壮大,疑朗匿年,劾问,朗曰:‘朗之内外,累世长大,朗虽稚弱,无仰高之风,损年以求早成,非志所为也。’监试者异之。” 宋书孝义何子平传:“母本侧庶,籍注失实,年未及养,而籍年已满,便去职归家。时镇军将军顾觊之为州上纲,谓曰:‘尊上年实未八十,亲故所知,州中差有微禄,当启相留。’子平曰:‘公家正取信黄籍,籍年既至,便应扶侍私庭,何容以实年未满,苟冒荣利。’” 此则因其亲籍年不实,而自引退。盖古代服政官有限年之制,于是速成之辈,躁进之徒,往往有匿年以求入仕途者,据此所载,则自汉时已然矣。尔后则官年与实年之弊端,殆与封建制度相终始焉。   〔一五〕续汉书百官志五:“尉,大县二人,小县一人。”本注曰:“尉主盗贼,凡有贼发,主名不立,则推索行寻,案察奸宄,以起端绪。”注引应劭汉官曰:“大县,丞、左右尉,所谓命卿三人;小县,一尉一丞,命卿二人。”   〔一六〕详怪神篇。   〔一七〕续汉书百官志一:“大将军营五部,……部下有曲,曲有军候一人,比六百石。” 钟本“候”作“尉”,非是。   〔一八〕水经颍水注引应劭曰:“新阳县在新水之阳。”   〔一九〕汉书地理志上,东海郡下邳注引应劭曰:“邳在薛,其后徙此,故曰下邳。”水经泗水注引应劭曰:“奚仲自薛徙居之,故曰下邳也。” 案后汉书孝明八王传,刘衍封下邳王,蔡瓒为下邳相,当在愍王刘意时。俞樾茶香室丛钞三曰:“案此一事,可见汉时弊政,不减后世。五世公所到之处,其举孝廉,但举其年家子耳,甚者,子弟蝉联,而及乳臭之儿,亦忝名器,斯今人所不至此也。至于增年减年,以意为之,当时文籍,漫无稽考,可以想见。及为尚书所劾,乃又夤缘戎幕,叨冒军功,高卧家中,策勋幕府。然则近代军功保举之滥,亦犹行者之道矣。”     谨按:古无孝廉,唯有贡士〔一〕,贡士恩义,经传无以〔二〕也。春秋诸侯朝觐会遇,大夫亦豫其好。礼记曰:“大夫三月葬,同位毕至〔三〕。”此言谨终悼亡,不说子弟当见宠拔也。鲁有后成叔〔四〕聘卫,右宰谷〔五〕留而觞之,陈乐而不乐,酒酣而不饮〔六〕,送〔七〕以璧〔八〕,其妻孥,●宅〔九〕而居之,分禄而食之,其子长乃〔一0〕辟〔一一〕。孔子称:“可寄百里之命,讬六尺之孤,临大节而不可夺。〔一二〕”相于〔一三〕之义,具于此矣。语有曰:“ 白头如新,交盖如旧。〔一四〕”箪食壶浆〔一五〕,会于树阴,临别眷眷,念在报效;何有同岁相临,而可拱默者哉?春秋因其可褒而褒之〔一六〕,若乃世公二郡之举,斯为过矣。然世人亦多浅薄,在者无慇勤之谊〔一七〕,亡者无顾覆之施,饥〔一八〕寒缓急〔一九〕,视之若遗;非徒如此而已,至有可否之际,受刑诛者。人各有心,两不得中〔二0〕。夫孝廉平除〔二一〕,则有社稷民人〔二二〕,伤及民人,实宜料度,以为后图〔二三〕。   〔一〕 书钞设官部引汉官仪:“孝廉古之贡士,耆儒甲科之谓也。”   〔二〕 “以”,拾补云:“疑‘文 ’。”器案:疑当作“有”,“ 以”古作“□”,与“有”形近而误。   〔三〕 此左传隐公元年文,礼记王制、杂记俱言“大夫三月而葬”,无下句;语又见说苑修文篇。   〔四〕 “后”元作“右”,今改。文选嵇康幽愤诗注引左传、礼记檀弓上,俱云“后成叔 ”,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定公十年及鲁语上作“郈成叔 ”,吕氏春秋观表篇、孔丛子陈士义篇作“郈成子”,左传襄公十四年作“厚成叔”,释文云:“‘厚’本或作‘郈’。”案:左传昭公二十五年,“季、郈之鸡斗 ”,史记鲁世家集解:“徐广曰:‘郈一本作厚,世本亦然。’”古今人表“厚昭伯”,注云:“即郈昭伯。 ”史记鲁世家索隐:“郈昭伯称厚氏。”潜夫论志氏姓篇:“鲁之公族有后氏。”礼记檀弓“后木”,疏引世本作“厚氏”。说文:“垕,古文厚。”集韵:“或作 ‘●’。”则作“后”、作“厚”,皆“郈”之变文也。   〔五〕 拾补曰:“吕氏春秋观表篇有‘臣’字。”器按:孔丛子陈士义篇、古今人表亦有 “臣”字,左传襄公十四年无“臣”字。   〔六〕 “不饮”,拾补云:“二字衍。”   〔七〕 “送”下,拾补校补“之” 字。   〔八〕 “璧”下,拾补据吕氏春秋、孔丛子补“及宁喜之难作,右宰谷(亦去“臣”字)死之,后成叔使人迎”十七字。   〔九〕 拾补曰:“两书皆作‘隔’ ,‘●’疑字误。”拾补识语曰:“‘●’读为‘摄乎大国之间’之‘摄’。”器案:卢校是,‘●’即“隔 ”形近而误。   〔一0〕“乃”下,拾补校补“反其 ”二字。   〔一一〕“辟”,拾补校作“璧”。   〔一二〕论语泰伯篇曾子语。晋书阎缵传引“可以讬六尺之孤,临大节而不可夺”,以为孔子语,与此合。   〔一三〕潜夫论交际篇:“俗人之相于也,有利生亲,积亲生爱。”又释难篇:“夫尧、舜之相于人也,非戈与伐也。”汪继培笺云:“ 相于,两相交被之辞。文五年左传疏引郑康成箴膏肓云:‘礼,天子于二王后之丧,含为先,襚次之,赙次之;于诸侯,含之,赗之;小君亦如之;于诸侯臣,襚之;诸侯相于如天子于二王后。’仪礼聘礼郑注:‘大问曰聘,诸侯相于,久无事,使卿相问之礼。’易林蒙之巽:‘患解忧除,王母相于,与喜俱来,使我安居。’艺文类聚五十三孔融与韦休甫书曰:‘疾动,不得复与足下岸帻广坐,举杯相于,以为邑邑。’急就篇有尚自于,一人言自于,二人言相于。吕氏春秋不侵篇云:‘豫让国士也,而犹以人之于己也为念。’高诱注:‘于犹厚也。’相于亦相厚之意矣。” 器案:曹子建乐府当来日大难:“ 广情故,心相厚。”御览六八八引繁钦定情诗:“何以结相于,金薄画惨头。”晋书左贵嫔传:“为离思赋曰:‘况骨肉之相于兮,永缅邈而两绝。’”读曲歌:“君行负怜事,那得厚相于。”杜甫赠李八秘书别三十韵:“良友惜相于。”是相于一词,自汉、魏至唐人犹相沿用之。寻左传庄公九年:“管夷吾治于高傒。”杜注:“言管仲治理政事之才,多于敬仲。”又成公二年:“余虽欲于巩伯。”于亦厚意。诗秦风权舆两“于我乎”,笺所谓“其意勤勤然”,亦厚义也。马融广成颂:“淤赐犒功。”然则“于”亦“淤 ”之借字也。   〔一四〕史记邹阳列传:“谚曰:‘ 有白头如新,倾盖如故。’”集解:“桓谭新论曰:‘ 言内有以相知与否,不在新故也。’”索隐:“案服虔云:‘人不相知,自初交至白头,犹如新也。(倾盖如故)如吴札、郑侨也。’按家语:‘孔子遇程子于途,倾盖而语。’又志林云:‘倾盖者,道行相遇,軿车对语,两盖相切、小欹之,故曰倾也。’”汉书邹阳传注:“孟康曰:‘初相识,至白头不相知。’文颖曰:‘ 倾盖,犹交盖,驻车也。’”语又见新序杂事三。   〔一五〕孟子梁惠王下:“箪食壶浆,以迎王师。”   〔一六〕公羊传隐公元年:“因其可褒而褒之。”十反篇亦载此语。   〔一七〕此句元作“在者无之”,何本、钟本、拾补引严于鈇本作“ 在者寡慇勤之谊”,郑作“在者无 □□之□”,今酌补“慇勤”“谊”三字。   〔一八〕“饥”,程本、钟本作“饥 ”。   〔一九〕缓急二字,偏义复词。   〔二0〕“两不得中”,何本、钟本作“两不可得”。   〔二一〕平,平议也。   〔二二〕论语先进篇:“子路曰:‘ 有民人焉,有社稷焉,何必读书,然后为学?’”孔安国曰:“言治民事神,于是而习之,亦学也。”   〔二三〕左传桓公六年:“以为后图。”正义曰:“以为在后图谋。”案:三国志魏书邴原传注引邴原别传:“孔融曰:‘往者,应仲远为泰山太守,举一孝廉,旬月之间而杀之。夫君人厚薄,何常之有?’原对曰:‘仲远举孝廉,杀之,其义焉在?夫孝廉,国之俊选也,举之若是,则杀之非也;若杀之是,则举之非也。诗云:彼己之子,不遂其媾。盖讥之也。语云:爱之欲其生,恶之欲其死,既欲其生,又欲其死,是惑也。仲远之惑甚矣,明府奚取焉。’”仲远之举孝廉而杀之,与此之议孝廉之平除,事可比义,故附及之。     汝南戴幼起,三年服竟,让财〔一〕与兄,将妻子出客舍中,住官池田〔二〕以耕种。为上计史〔三〕,独车载衣资〔四〕,表汝南太守上计史戴绍车。后举孝廉,为陕令。   〔一〕 “财”,郎本误“则”。   〔二〕 汉书宣纪:“诏:‘池□未御幸者,假与贫民。’”应劭注曰:“池,陂池也;□,禁苑也。”   〔三〕 后汉书应奉列传注引谢承书:“奉少为上计吏,许驯为计掾。”刘攽曰:“案‘吏 ’当为‘史’,总而言,掾、史皆吏,别而言之不同,上计有史有掾也。”案刘说是,本书正作上计史。续汉书百官志五:“秋冬集课上计于所属郡国。”注补引胡广曰:“秋冬岁尽,各计县户口垦田,钱谷入出,盗贼多少,上其集簿,丞尉以下,岁诣郡课校其功,功多尤为最者,于廷尉(借作“慰”)劳勉之,以劝其后,负多尤为殿者,于后曹别责,以纠怠慢也。诸对辞穷尤困收主者,掾、史关白太守,使取法丞尉缚责以明下,转相督敕,为民除害也。明帝诏书‘不得僇辱黄绶’,以别小人吏也。”   〔四〕 汉书朱买臣传:“买臣随上计吏为卒,将重车至长安。”师古曰:“买臣身自充卒,而与计吏将重车也。载衣食具曰重车。重音直用反。 ”据此,则上计吏当别有车,故应氏按语亦以推独车为言,此载衣资者,即所谓重车是也。     谨按:礼有东宫西宫,辟子之私,不足则资,有余亦归之于宗也〔一〕。此言兄弟无离异之义也。凡让财者类与弟〔二〕,子弟尚幼,恩情〔三〕注,希有与兄。既出之日,可居冢〔四〕下,冢无屋,宗家〔五〕犹有赢〔六〕田庐田,可首粥力者耳〔七〕,何必官池客舍。既推独车,复表其上,为其〔八〕饰伪,良亦昭晰。幼起同辟有薛孟尝者〔九〕,与弟子共居,弟子常〔一0〕求分,力〔一一〕不能止,固〔一二〕乃听之,都与,奴婢引〔一三〕其老者,曰:“与我共事〔一四〕,汝不能使之。”田屋取其荒坏者,曰:“我少时所作买〔一五〕,意所恋也。”器物取其久者〔一六〕,曰:“我服食久,身口安之也。〔一七〕”外有共分之名,内实十三耳。子弟〔一八〕无几尽之,辄复更分,如此者数〔一九〕。传称袁盎三兄子分而供其公家之费〔二0〕,此则〔二一〕然矣。论语:“泰伯三让,民无得而称之焉。〔二二〕”何有让数十万,畏人而〔二三〕不知,欲令皦皦〔二四〕,乃如是乎?方之袁、薛,差以千里。凡同居,上也;通有无,次也;让其下耳〔二五〕。况若幼起,仍〔二六〕斯不足贵矣。   〔一〕 仪礼丧服传:“故昆弟之义无分,然而有分者,则辟子之私也。子不私其父则不成为子,故有东宫,有西宫,有南宫,有北宫,异居而同财,有余则归之宗,不足则资之宗。”   〔二〕 “弟”上,拾补校补“子” 字。   〔三〕 “情”下,拾补云:“下脱一字。”   〔四〕 “冢”,两京本误作“家” ,下同。御览五二六、九七五引汝南先贤传曰:“薛苞归先人冢侧坊中,种稻以祭祀,芋以充饥。”冢侧犹冢下也。   〔五〕 后汉书樊弘列传:“与宗家亲属作营堑自守,老弱归之者千余家。”宗家,犹言宗人。   〔六〕 “赢”元作“羸”,今据拾补校改。   〔七〕 “首”,拾补校作“身”,云:“‘粥身’又见下卷,乃勤力之意。”   〔八〕 “为其”,拾补曰:“似倒。”   〔九〕 御览一八一引华峤后汉书: “汝南薛苞字孟尝。”又四一四引汝南先贤传:“薛苞字孟尝,西平人。”   〔一0〕“常”,郎本作“当”,未可据。   〔一一〕“力”,拾补云:“范书作 ‘包’,乃孟尝之名,上‘薛’字下或当有‘包’字。 ”   〔一二〕“固”,拾补校作“因”。   〔一三〕引亦取也,与下文言取,互文见义。后汉书孔融传注引融家传:“每与诸兄共食梨,融辄引小者。大人问其故,答曰:‘我小儿,法当取小者。’”御览三八五引孔融别传亦谓:“每与诸兄共食梨,引小者,人问其故,答曰:‘我小儿,法当取小。’”前言引,后言取,以互文见义,与此正同。   〔一四〕案范书刘赵淳于江刘周赵列传序、后汉纪十一、御览四一四引汝南先贤传、又五一二引华峤后汉书、颜氏家训后娶篇俱作“与我共事久” ,语意较完,当据补正。   〔一五〕拾补曰:“范书作‘吾少时所理’。”器案:家训与范书同,华书、袁纪、汝南先贤传俱作“吾少时所治”。   〔一六〕器案:“久”读为“旧”,论语宪问篇集解引孔注:“久要,旧约也。”汉书述魏豹田儋韩信传赞:“曷惟其旧。”与起、朽韵,应劭曰:“言不能久也。”文选答宾戏注引项岱曰:“久,旧也。”   〔一七〕“安之”,郎本误乙作“之安”。   〔一八〕“子弟”,拾补校作“弟子 ”。   〔一九〕范书刘赵淳于江刘周赵列传序:“安帝时,汝南薛苞孟尝,好学笃行,丧母,以至孝闻。及父娶后妻而憎包,分出之;包日夜号泣不能去,至被欧杖。不得已,庐于舍外,旦入而洒扫;父怒,又逐之。乃庐于里门,昏晨不废,积岁余,父母惭而还之。后行六年服,丧过乎哀。既而弟子求分财异居,包不能止,乃中分其财,奴婢引其老者,曰:‘与我共事久,若不能使也。’田庐取其荒顿者,曰:‘ 吾少时所理,意所恋也。’器物取朽败者,曰:‘吾素所服食,身口所安也。’弟子数破其产,辄复赈给。”序末注云:“自此已上,并华峤之词也。”后汉纪十一:“弟子求出居,苞不能止,乃中分财,奴婢引其老者,曰:‘与我共事久,若不能使也。’田庐取其荒者,曰:‘吾少时所治,意所恋也。’ 器取朽者,曰:‘我服之久,身所安也。’”御览四一四引汝南先贤传:“既而弟子求分异居,苞不能止,乃中分其财,奴婢引其老者,曰:‘与我共事久居(疑“ 若”误)不能使也。’田庐取其荒者,曰:‘吾少时所治,意所恋也。’器物取朽败者,曰:‘我素所服食,身口所安。’弟子数破其产,续复赈给。”又五一二引华峤后汉书:“薛苞弟子求出,苞不敢止,乃中分其财,奴婢引其老者,曰:‘与我共事久,若不能使也。’ 田庐取其荒顿者,曰:‘吾少时所治,意所恋也。’器物取其朽败者,曰:‘我服食已久,身口所安也。’”   〔二0〕论衡定贤篇:“袁将军再与兄子分家财,多有以为恩义。”   〔二一〕“则”,何本、钟本作“其 ”。   〔二二〕论语泰伯篇:“子曰:‘泰伯其可谓至德也已矣,三以天下让,民无得而称焉。’ ”   〔二三〕“而”,拾补云:“衍。”   〔二四〕后汉书黄琼传:“皦皦者易污。”通鉴胡注曰:“皦皦,玉石之白也。”   〔二五〕日知录十三曰:“应劭风俗通曰:‘凡兄弟,同居,上也;通有无,次也;让其下耳。’岂非中庸之行,而今人以为难能者哉?”   〔二六〕“仍”,拾补云:“疑。”     江夏太守河内〔一〕赵仲让,举司隶〔二〕茂材,为高唐令,密〔三〕乘舆车,径至高唐,变易名姓,止都亭中十余日,默入市里,观省风俗,已,呼亭长问:“新令为谁?从何官来?何时到也?”曰:“县已遣吏迎,垂有起居。〔四〕”曰:“正我是也。”亭长怖,遽拜谒,竟,便具吏。其日入舍,乃谒府,数十日无故便去。为郡功曹所选,颇有不用,因称狂,乱首走出府门。太守以其宿有重名,忍而不罪。后为大将军〔五〕梁冀从事中郎〔六〕,冬月坐庭中,向日解衣〔七〕裘捕〔八〕虱,已,因倾卧〔九〕,厥形悉表露〔一0〕。将军夫人襄城君〔一一〕云:“不洁清,当亟推问。”将军叹〔一二〕曰:“是赵从事〔一三〕,绝〔一四〕高士也。”他事若此非一也〔一五〕。   〔一〕 “河内”,御览九五一引作 “河南”。水经清水注引应劭地理风俗记:“河内,殷国也,周名之为南阳,又曰‘晋始启南阳’,今南阳城是也,秦始皇改曰脩武。”又见汉书地理志脩武注引应劭。   〔二〕 后汉书光武纪下注引汉官仪:“司隶校尉部河南、河内、右扶风、左冯翊、京兆、河东、弘农七郡于河南洛阳,故谓东京为司隶。”   〔三〕 “密”,何本、钟本作“不 ”。   〔四〕 拾补曰:“‘垂有起居’,言垂即有动静相闻耳。一本‘垂’作‘乘’,误。”案两京本误作“乘”。垂,犹今言即将,后汉书独行赵苞传:“遣使迎母及妻子,垂当到郡。”垂字义与此同。   〔五〕 续汉书百官志一注引蔡质汉仪:“汉兴,置大将军、骠骑,位次丞相。”   〔六〕 “中郎”原作“中郎将”,今据拾补校删。拾补曰:“‘将’字衍,御览无。”案御览九五一引作“郎中”,字误倒植,纬略四引有“将 ”字,误同今本。续汉书百官志一:“大将军从事中郎二人,六百石。本注曰:‘职参谋议。’”   〔七〕 御览“衣”作“坏”。   〔八〕 纬略“捕”作“搏”。   〔九〕 纬略“倾”作“鸱”。   〔一0〕“厥形悉表露”,谓暴露阴部也。三国志魏书袁绍传:“遂勒兵捕诸阉人,无少长皆杀之,或无须而误死者,至自发露形体而后得免。” 亦谓发露阴部,示与阉宦有别也。御览六九六引语林: “桓宣武性俭,着故裈,上马不调,□败,五形遂露。 ”意亦同。   〔一一〕后汉书梁冀传:“弘农人宰宣,素性佞邪,欲取媚于冀,迺上言:‘大将军有周公之功,今既封诸子,则其妻宜为邑君。’诏遂封冀妻孙寿为襄城君,兼食阳翟,租岁入五千万,加赐赤绂,比长公主。”御览作“襄成”,误。   〔一二〕“叹”,御览作“笑”,纬略无。   〔一三〕此句纬略作“我从事中郎” 。   〔一四〕御览、纬略“绝”下有“清 ”字。   〔一五〕俞樾茶香室丛钞三曰:“此事已开魏、晋竹林诸贤风气矣。然襄城君即孙寿也,赵君玩之,薄其人耳,应仲远但执礼法以议之,似未识其雅意。”     谨按:诗云:“不愆不忘,率由旧章。〔一〕” 左氏传曰:“旧章不可无也。〔二〕”凡张官置吏〔三〕,为之律度〔四〕,故能摄固〔五〕其位,天下无觊觎也〔六〕。今仲让不先谒府,乃径到县,俱〔七〕谍吏民,尔乃入舍。论语:“升车〔八〕必正立〔九〕,执绥,不内顾。〔一0〕”不掩不备,不见人短见〔一一〕。礼记:“ 户有二屦不入。〔一二〕”“将上堂,声必扬。〔一三〕”家且犹若此,况于长吏乎?君子之仕,行其道也〔一四〕,民未见德,唯诈是闻〔一五〕,远荐功曹,策名委质〔一六〕,就有不合,当徐告退,古〔一七〕既待放,须起〔一八〕乃逝,何得乱道〔一九〕,进退自由,傲很天常〔二0〕,若无君父?洪范陈五事,以貌为首〔二一〕,孝经列三法,以服为先〔二二〕。仲让居有田业,加之禄赐,势可免冻馁之厄,未必须冬日之暖也,利不体皆此也〔二三〕。河内,殷之旧都,国分为三,康叔之风既激〔二四〕,而纣之化由〔二五〕存,其俗士大夫本矜〔二六〕好大言〔二七〕,而少实行〔二八〕。   〔一〕 诗大雅假乐文。   〔二〕 左传哀公三年文。   〔三〕 后汉书光武纪下:“建武六年六月辛卯,诏曰:‘夫张官置吏,所以为人也。’” 李贤注:“管子曰:‘张官置吏,所以奉王之法。’” 惠栋补注:“白虎通:‘列土为疆,非为诸侯,张官设府,非为卿大夫,皆为民也。’”器案后汉书桓谭传: “上疏陈时政所宜,曰:‘夫张官置吏,以理万人。’ ”亦用此文。   〔四〕 左传文公六年:“为之律度。”史记夏本纪:“声为律,身为度。”索隐:“言禹声音应钟律。”集解:“王肃曰:‘以身为法度。’”   〔五〕 国语晋语四:“乃能摄固,保其土房。”韦注:“摄,持也。”   〔六〕 左传桓公二年:“是以民服事其上,而下无觊觎。”   〔七〕 “俱”,拾补云:“讹,疑是‘伺’。”   〔八〕 拾补曰:“下‘必正立执绥不’六字,定后人妄增,正立执绥,于此义无所当,何故引之?鲁论语无‘不’字,汉人引用多从鲁。”   〔九〕 史记夏侯婴列传集解引应劭曰:“古者皆立乘。”汉书夏侯婴传注引同。   〔一0〕论语乡党篇:“升车,必正立,执绥,车中不内顾。”   〔一一〕“短见”,拾补曰:“‘见 ’字衍。”案叶抱崧说叩引此作“升车,必正立,执绥,车中不内顾,不掩不备,不见人短见”,以为论语文,失之目治。   〔一二〕礼记曲礼上“户”下有“外 ”字。   〔一三〕并见曲礼上。   〔一四〕论语微子篇:“君子之仕也,行其义也。”   〔一五〕左传僖公二十三年:“卜偃曰:‘民不见德,而唯戮是闻。’”   〔一六〕左传僖公二十三年:“策名委贽。”贽、质古通。史记仲尼弟子列传集解引服虔曰:“古者始仕,必先书其名于策,委死之贽于君,然后为臣,示必死节于其君也。”   〔一七〕器案:“古”疑“若”。   〔一八〕“须起”,拾补云:“二字疑讹。”   〔一九〕札移曰:“案目云:‘因称狂乱首,走出府门。’则‘道’当作‘首’。”器案:首、道古通,王氏读书杂志已详之矣。   〔二0〕左传文公十八年:“傲很明德,以乱天常。”   〔二一〕尚书洪范:“二五事:一曰貌,二曰言,三曰视,四曰听,五曰思。貌曰恭,言曰从,视曰明,思曰睿。恭作肃,从作乂,明作哲,聪作谋,睿作圣。”   〔二二〕孝经卿大夫章:“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三者备矣,然后能守其宗庙。”   〔二三〕拾补云:“此六字当为衍文。”徐友兰曰:“此盖道厥形表露之失,当从丘盖,未便刊落也。”   〔二四〕郎本原校云:“‘激’一本作‘歇’。”   〔二五〕“由”通“犹”,钟本作“ 犹”。   〔二六〕拾补云:“‘矜’下当有一 ‘夸’字。”拾补识语曰:“‘ 夸’烂为‘本’,倒在‘矜’上。 ”   〔二七〕史记高纪:“刘季好大言。 ”汉书郊祀志:“栾大好大言。”   〔二八〕汉书地理志下:“河内本殷之故都。周既灭殷,分其畿内为三国,诗风邶、庸、卫国是也。……河内殷虚,更属于晋,康叔之风既歇,而纣之化犹存,故俗刚彊,多豪桀侵夺,薄恩礼,好生分。”管子水地篇:“齐、晋之水,枯旱而运,●墆而杂,故其民谄谀葆诈,巧佞而好利。”  十反第五  风俗通义十反第五〔一〕     易记出处默语〔二〕,书美“九德咸事”〔三〕,同归殊涂,一致百虑〔四〕,不期相反,各有云〔五〕尚而已。是故伯夷让国以采薇〔六〕,展禽不去于所生〔七〕;孔丘周流以应聘〔八〕,长沮隐居而耦耕〔九〕;墨翟摩顶以放踵〔一0〕,杨朱一毛而不为〔一一〕;干木息偃以藩魏〔一二〕,包胥重□而存郢〔一三〕;夷吾朱纮以三归〔一四〕,平仲辞邑而濯缨〔一五〕;惠施从车以百乘〔一六〕,桑扈徒步而裸形〔一七〕;宁戚商歌以干禄〔一八〕,颜阖逾墙而遁荣〔一九〕;高柴趣门以避难,季路求人而陨零〔二0〕;端木结驷以货殖,颜回屡空而弗营〔二一〕;孟献高宇以美室〔二二〕,原宪蓬门而株楹〔二三〕。传曰:“人心不同,有如其面。〔二四〕”古今行事〔二五〕,是则然矣,比其舛曰十反〔二六〕。   〔一〕 苏颂曰:“十反第五,子抄云:‘第九。’”器案:自此以下各卷,大德本元有墨块阙不等,今悉依宋本补订,不另详也。   〔二〕 易系辞上,已注愆礼篇。   〔三〕 书皋陶谟文。   〔四〕 易系辞下:“天下同归而殊涂,一致而百虑。”   〔五〕 文选陆士衡答贾长渊诗注引应劭汉书注:“云,有也。”器按:云犹所也,汉书李寻传:“各有云为。”义与此同。   〔六〕 史记伯夷列传:“伯夷、叔齐,孤竹君之二子也,父欲立叔齐,及父卒,叔齐让伯夷,伯夷曰:‘父命也。’遂逃去。叔齐亦不肯立而逃之,国人立其中子。于是伯夷、叔齐闻西伯昌善养老,盍往归焉,及至西伯卒。武王载木主,号为文王,东伐纣。伯夷、叔齐叩马而谏曰:‘父死不葬,爰及干戈,可谓孝乎?以臣弑君,可谓仁乎?’左右欲兵之,太公曰:‘此义人也。’扶而去之。武王已平殷乱,天下宗周,而伯夷、叔齐耻之,义不食周粟,隐于首阳山,采薇而食之,及饿且死,作歌,其辞曰:‘登彼西山兮,采其薇矣。以暴易暴兮,不知其非矣。神农、虞、夏,忽焉没兮,我安适归矣。于嗟徂兮,命之衰矣。’遂饿死于首阳山。”   〔七〕 论语微子篇:“柳下惠为士师,三黜,人曰:‘子未可以去乎?’曰:‘直道而事人,焉往而不三黜。枉道而事人,何必去父母之邦。’ ”展禽即柳下惠,所生即谓父母之邦。   〔八〕 陆贾新语本行篇:“夫子… …周流天下,无所合意。”盐铁论论儒篇:“孔子周流。”赵岐孟子题辞:“慕仲尼周流忧世。”   〔九〕 论语微子篇:“长沮、桀溺耦而耕。”集解引郑玄曰:“长沮、桀溺,隐者也。耜广五寸,二耜为耦。”   〔一0〕孟子尽心上:“墨子兼爱,摩顶放踵,利天下为之。”赵岐注:“墨子,墨翟也。兼爱他人,摩突其顶,下至于踵,以利天下,己乐为之也。”   〔一一〕孟子尽心上:“杨子最为我,拔一毛而利天下,不为也。”赵注:“杨子,杨朱也。为我,为己也。拔己一毛,以利天下之民,不肯为也。”拾补曰:“‘为’或是‘应’字,协韵。”器案:为字古韵属歌部,与耕部对转,如●声有赢有嬴是也,故此与耕部字通协,卢说非是。   〔一二〕事详吕氏春秋期贤篇、淮南子脩务篇、新序杂事五、史记魏世家、论衡非韩篇、高士传。广韵二十九换引氏姓篇云:“段氏,段干木之后。”史记老子列传集解、路史国名纪乙引风俗通云:“ 姓段,名干木。”淮南注、论衡、魏都赋:“干木之德。”楚辞九辨王逸注:“干木阖门而辞相。”俱称干木。姓苑、通志氏族略五、路史国名纪乙、程大中四书逸笺并谓段干姓,木名。考史记老子列传:“老子之子名宗,为魏将,封于段干。”国策齐策一高注:“段干,姓。”三辅决录:“段干木之子隐如入关;去干字为段。”则段干为复姓,明矣。古人复姓,多取下字连名称之,故孙叔敖为叔敖,公牛哀为牛哀,司马迁为马迁,东方朔为方朔等,不可计极,段干木称干木,正其比也。史记集解、齐东野语一并谓风俗通作姓段名干木,盖不知古人语例耳。又案:息偃当作偃息,幽通赋:“木偃息以藩魏。”吕氏春秋顺说篇高注:“段干木偃息以安魏。”赵岐孟子公孙丑下孟子谓蚳□章章指:“段干木偃寝而式闾。”三国志魏书卫臻传载明帝诏:“昔干木偃息,义压强秦。”左太冲咏史诗:“吾希段干木,偃息藩魏君。”字皆作偃息是其证。   〔一三〕“□”,朱藏元本、仿元本、两京本、胡本、郎本、钟本、类纂本误作“玺”。札移曰:“案‘玺’当为‘□’之误,淮南脩务训云:‘ 申包胥曾茧重胝,七日七夜,至于秦庭。’(干禄字书:“ 茧,俗作□。”)器案:应氏此二言,原本班固幽通赋,班赋曰:“ 木偃息以蕃魏兮,申重茧以存荆。 ”彼文正作“重茧”,师古注云:“茧,足下伤起如茧也。……昭王反国,将赏包胥,包胥辞曰:‘吾所以重茧为君耳,非为身也。’逃不受赏。”案包胥辞赏事,详载战国策楚策、淮南修务、说苑至公、新序义勇,包胥辞曰云云,俱不作“重□为君”,颜氏此注殆依正文为说耳。宋策:“墨子百舍重茧。”高诱注:“重茧,累胝也。”淮南脩务:“昔者,楚欲攻宋,墨子闻而悼之,自鲁趋而十日十夜,足重茧而不休息,裂衣裳裹足,至于郢见楚王。”后汉书冯衍传:“田邑报衍书:‘ 昔墨翟累茧救宋,申包胥重胝存楚。’”抱朴子博喻篇:“墨翟以重茧怡颜。”梁书武纪上:“府僚重请曰: ‘虽复累茧救宋,重胝存楚,居今观古,曾何足云。’ ”包胥重茧之说,殆借用墨翟事。又案:礼记内则:“ 执麻枲,治丝茧,织纴组紃,学女事以共衣服。”列女传贤明宋鲍女宗传用其文,“茧”作“□”。又王制“ 茧栗”,释文:“字又作‘□’,公典反。”史记货殖白圭传:“岁孰取谷,与之丝漆□。”俱为“茧”字古又作“□”之证。   〔一四〕“纮”原作“弦”,朱筠曰:“案‘朱弦’当作‘朱纮’。”器案礼记杂记下:“ 孔子曰:“管仲镂簋而朱纮,旅树而反坫,山节而藻梲,贤大夫也,而难为上也。’即应氏所本,朱校是,今据改正。论语八佾篇:“管氏有三归。”   〔一五〕“辞”,钟本误作“息”。晏子春秋内篇杂上:“晏子为庄公臣,言大用,每朝赐爵益邑;俄而不用,每朝致邑与爵,爵邑尽,退朝而乘,嘳然而叹,终而笑。其仆曰:‘何叹笑相从数也?’ 晏子曰:‘吾叹也,哀吾君不免于难;吾笑也,喜吾自得也,吾亦无死矣。’崔杼果弑庄公。”孟子离娄上: “有孺子歌曰:‘沧浪之水清兮,可以濯我缨;沧浪之水浊兮,可以濯我足。’”   〔一六〕淮南齐俗篇:“惠子从车百乘以过孟诸,庄子见之,弃其余鱼。”   〔一七〕“桑”字原脱,何本、钟本有“伯”字,类纂本、合雅本有“桑”字,拾补校补“ 桑”字,今从之。今案楚辞涉江:“桑扈裸行。”王逸注:“桑扈,隐士也,去衣裸裎,效夷、狄也。‘裸’ 一作‘裸’。”说苑修文篇:“孔子曰:‘可也简。’ 简者易野也,易野者,无礼文也。孔子见子桑伯子,子桑伯子不衣冠而处。弟子曰:‘ 夫子何为见此人乎?’曰:‘其质美而无文,吾欲说而文之。’孔子去,子桑伯子门人不说,曰:‘何为见孔子乎?’曰:‘其质美而文繁,吾欲说而去其文。’故曰文质修者,谓之君子;有质而无文,谓之易野。”   〔一八〕史记邹阳列传:“晋宁戚饭牛车下,而桓公任之以国。”集解引应劭曰:“齐桓公夜出迎客,而宁戚疾击其牛角,商歌曰:‘南山矸,白石烂,生不逢尧与舜禅,短布单衣适至骭,从昏饭牛薄夜半,长夜漫漫何时旦。’公召与语,说之,以为大夫。”汉书邹阳传注引应劭说同,惟“商歌”作“高歌” ,宋祁以为“高”字合作“商”。器案管子小问、淮南道应、泛论二篇、列女传辩通齐管妾婧传、新序杂事五及孟子告子下赵岐注、离骚王逸注、淮南泛论、缪称二篇高注,俱作“商歌”,宋校是也。考宁戚歌见于记载者各异,其以为歌硕鼠者,说苑善说(据后汉书马融列传注引,今本误作“顾见”)及吕氏春秋举难高注是也;其以为歌南山、沧浪、东门三歌者,蒙求旧注引三齐略记,后汉书蔡邕传注、孟子告子下疏、洪兴祖离骚补注、困学纪闻三引三齐记载南山歌,与应氏所引同,文选江文通杂体诗集注引钞作“南山峨峨白石粲,下有寒泉文章僈,中有鲤鱼长尺半,裋布单衣裁至骭,生不遭尧与舜禅,长夜漫漫何时旦?黄特上阪且休息,细锉大豆在尔侧,吾将与尔相齐国。”艺文类聚四三引宁戚扣牛角歌云:“沧浪之水白石粲,中有鲤鱼长尺半,縠布单衣裁至骭,清朝饭牛至夜半。黄犊上阪且休息,吾将舍汝相齐国。”(御览五九引三齐略记:“沧浪水,在齐城西南十五里,康衢,则宁戚扣牛角歌于此也。”)文选成公子安啸赋注引东门歌云:“出东门兮厉石班,上有松柏兮清且兰。粗布衣兮缊缕,时不遇兮尧、舜主。牛兮努力食细草,大臣在尔侧,吾当与尔适楚国。” 冯惟讷古诗纪引刘向别录载戚歌南山、沧浪、东门三首,杨慎风雅逸篇六引东门歌,亦云:“刘向别录所载。 ”考古书引别录无此文,此恐是明人谰言。冯氏诗纪又引蜩笑外稿云:“此歌不类春秋时人语,盖后世所拟者,高诱注吕氏春秋,谓戚所歌乃诗硕鼠之辞,虽未见所据,亦可知南山白石之歌,诱初未之见也。然其辞亦激烈,足以动人。”其以为歌白水之诗者,刘子新论适才篇袁孝政注:“宁戚初仕于齐,佯为商人,见桓公,乃扣角而歌,歌曰:‘浩浩之泉,游游之鱼,怀德不仕,乃容将军者也。’”案袁氏此说,本管子小问及列女传辩通齐管妾婧传,彼文谓“古有白水之诗是也。”综上所述,是宁戚商歌有三说也。论语为政篇:“ 子张学干禄。”   〔一九〕汉书扬雄传解嘲注:“应劭曰:‘鲁君闻颜阖贤,欲以为相,使者往聘,因凿后垣而亡。’”以为凿垣,与此文异。案此事详庄子让王篇、吕氏春秋贵生篇,高诱注以为逾坯,淮南齐俗篇、宋玉九辩王逸注以为凿培,是旧有二说也。   〔二0〕左传哀公十五年:“季子将入,遇子羔将出,曰:‘门已闭矣。’季子曰:‘吾姑至焉。’子羔曰:‘弗及,不践其难。’季子曰:‘食焉不辟其难。’子羔遂出。子路入,及门,公孙敢门焉,曰:“无入为也。’季子曰:‘是公孙,求利焉而逃其难,由不然,利其禄,必救其患。’有使者出,乃入,曰:‘大子焉用孔悝,虽杀之,必或继之。’且曰: ‘大子无勇,若燔台半,必舍孔叔。’大子闻之惧,下石乞。盂黶敌子路,以戈击之,断缨,子路曰:‘君子死,冠不免。’结缨而死。孔子闻卫乱,曰:‘柴也其来,由也死矣。’”案此事又详史记卫康叔世家及仲尼弟子列传。御览三六六引论语隐义曰:“卫蒯聩乱,子路兴师往,有狐黯者,当师曰:‘子欲入耶?’曰:‘ 然。’黯从城上下麻绳钓子路,半城,问曰:‘为师耶?为君耶?’曰:‘在君为君,在师为师。’黯因投之,折其左股,不死,黯开城欲杀之,子路目如明星之光耀,黯不能前,谓曰:‘畏子之目,愿覆之。’子路以衣袂覆目,黯遂杀之。”又御览三七四、广志二五引幽通赋注:“卫蒯聩乱,子羔灭鬓,衣妇人衣,逃得出,曰:‘父子争国,吾何为其间乎!’”则又传闻异辞也。   〔二一〕论语先进篇:“子曰:‘回也其庶乎!屡空。赐不受命,而货殖焉,亿则屡中。’ ”汉书货殖传:“子赣既学于仲尼,退而仕卫,发贮鬻财曹、鲁之间,七十子之徒最为饶。而颜渊箪食瓢饮,在于陋巷。子赣结驷连骑,束帛之币,聘享诸侯,所至国君,无不分庭,与之抗礼。然孔子贤颜渊而讥子赣,曰:‘回也其庶乎!屡空。赐不受命,而货殖焉,意则屡中。’”   〔二二〕器案:“孟献”疑当作“晋献”。礼记檀弓下:“晋献文子成室,晋大夫发焉,张老曰:‘美哉轮焉,美哉奂焉。’”郑注:“ 轮,轮囷,言高大。奂言众多。” 又晋语八:“赵文子为室,斫其椽而砻之,张老夕焉而见之,不谒而归。”当即其事。   〔二三〕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原宪字子思,……孔子卒,原宪遂亡在草泽中,子贡相卫,而结驷连骑,排藜藿,入穷阎,过谢原宪。宪摄敝衣冠见子贡。子贡耻之曰:‘夫子岂病乎?’原宪曰:‘吾闻之:无财者谓之贫,学道而不能行者谓之病。若宪贫也,非病也。’子贡惭,不怿而去,终身耻其言之过也。”(又见庄子让王篇)   〔二四〕左传襄公三十一年:“人心之不同,如其面焉。”   〔二五〕汉书翟方进传:“自道行事以赎论。”刘敞曰:“汉时人言行事、成事,皆谓已行已成事也。王充书亦有之。”案:行事,亦言成事、往事、已事、故事,说详王念孙读书杂志汉书十二。   〔二六〕“舛”,钟本误作“外”。案:十反,指上言十者,事物相反。韩非子有六反篇,亦言言实相反者有六事,应氏即拟为之。     太尉〔一〕沛国刘矩叔方〔二〕,父〔三〕字叔辽,累祖卿尹,〔四〕好学敦整,土名〔五〕不休扬,又无力援,仕进陵迟。而叔方雅有高问,远近伟之,州郡辟请,未尝答命,往来京师,委质通门。〔六〕太尉徐防〔七〕、太傅〔八〕桓焉〔九〕二公,嘉其孝敬,慰愍契阔〔一0〕,为之先后〔一一〕,叔辽由此辟公府博士〔一二〕,征议郎〔一三〕。叔方尔乃翻然〔一四〕改志,以礼进退,三登台羇〔一五〕,号为名宰〔一六〕。   〔一〕 续汉书百官志一:“太尉公一人。”本注曰:“掌四方兵事功课,岁尽,即奏其殿最,而行赏罚。凡郊祀之事,掌亚献;大丧则告谥南郊。凡国有大造大疑,则与司徒、司空通而论之;国有过事,则与三公通谏争之。世祖即位,改为大司马,建武二十七年,改为太尉。”注引应劭曰:“自上安下曰尉,武官悉以为称。”   〔二〕 后汉书循吏列传:“刘矩、字叔方,沛国萧人也。”又皇甫规传注引应劭汉官仪: “刘矩字叔方。”   〔三〕 “父”,拾补据范书校作“ 叔父”。器案:卢校非也,汉人叔侄亦称父子。孙志祖读书脞录六:“古人称叔侄亦曰父子,汉书疏广传:‘ 父子并为师傅。’谓广为太子太傅,其兄子受为少傅也。后汉书蔡邕传:‘阳球飞章言邕及质,邕上书自陈,如臣父子,欲相伤陷。’晋书谢安传:‘朝仪欲以谢玄为荆州刺史,谢安以父子名位太重。’质乃邕之叔父,玄亦安之兄子也。又通鉴卷一百十:‘慕舆护曰:以子拒父犹可,况以父拒子乎?’慕容德于宝为叔父,亦称父子,晋以后则罕见矣。”今案:孙说是,应氏此文,亦是叔侄称父子之证,卢氏据范书补作“叔父”,非也。   〔四〕 案后汉书顺纪:“永建二年,秋七月庚子,太常刘光为太尉,录尚书事。”注:“ 刘光字仲辽,即太尉刘矩之弟。”案仲辽即叔辽,是矩叔父,非弟也。刘矩传称“叔父光,顺帝时为司徒。” 案顺纪:“永建四年秋八月丁巳,太尉刘光免。”则光卒官太尉,云司徒,亦误。又案:累祖犹言历代。后汉书何敞传:“累祖蒙恩,至臣八代。”   〔五〕 土名,即当时所谓乡曲之誉。后汉书和纪:“永元五年三月戊子诏曰:‘选举良才,为政之本,科别行能,必由乡曲。’”盖当时进身之阶,率由乡举里选,故土名对于仕宦前途,关系綦重。三国志魏书王粲传注引魏略:“始吴质为单家,少游遨贵戚间,盖不与乡里相沈浮,故虽已出官,本国犹不与之土名。”又引吴质别传:“土名不扬,谥为丑侯。” 则土名之说,曹魏时犹然。魏书傅嘏传注、世说文学篇注引傅子:“邓飏好变通,合徒党,鬻声名于闾阎。” 晋书孙楚传:“才藻卓绝,爽迈不群,多所陵傲,缺乡曲之誉,年四十余,始参镇东军事。”抱朴子自叙:“ 持乡论者,则卖选举以取谢。”由上所引吴质、邓飏、孙楚、葛洪诸事观之,皆可说明土名对于仕宦之关系也。   〔六〕 文选西都赋:“立十二之通门。”蜀都赋:“辟二九之通门。”吴都赋:“通门二八。”则所谓“委质通门”,犹言从政于辇毂之下也。   〔七〕 后汉书徐防列传:“防字谒卿,沛国铚人也,延平元年,迁太尉。”   〔八〕 续汉书百官志一:“太傅上公一人。”本注曰:“掌以善导,无常职。世祖以卓茂为太傅,薨,因省,其后,每帝初即位,辄置太傅,录尚书事,薨辄省。”注引应劭汉官仪曰:“傅者,覆也。”   〔九〕 后汉书桓焉列传:“焉字叔元,永宁中,顺帝立为皇太子,以焉为太子少傅,月余,迁太傅。”书钞五九引华峤后汉书:“桓焉明经笃行,有名称,以尚书授安帝,拜太傅,录尚书,复入授顺帝于禁中,因宴见,奏宜引三公尚书入省事,天子从之。”   〔一0〕契阔,谓勤苦,详愆礼篇注。   〔一一〕尚书大传殷传:“文王,胥附、奔辏、先后、御侮,谓之四邻,以免于牖里之害。 ”诗大雅绵:“予曰有先后。”正义:“先后者,此臣能相导礼仪,使依法典,在君前后,故曰先后也。”   〔一二〕御览二三六引应劭汉官仪: “博士,秦官也。博者,通博古今;士者,辩于然否。孝武帝建元五年,初置五经博士,秩六百石。太常差次有明威重者一人为祭酒,总领纲纪。”   〔一三〕书钞设官部引汉官仪:“议郎、郎中,秦官也。议郎,秩比六百石,特征贤良方正,敦朴有道,第公府掾试博士者拜郎中。”   〔一四〕孟子万章上:“汤三使往聘之,既而幡然改曰云云。”赵注:“幡,反也。”荀子大略篇:“幡然。”杨注:“‘幡’与‘翻’同。”文选檄吴将校部曲文:“翻然大举。”刘良注:“翻然,回飞貌。”   〔一五〕汉人以三公为台羇,台即三台,羇者三公命服。北史豆卢雄传论:“后登台羇。” 又尉迟迥传:“论职推台羇。”   〔一六〕后汉书刘矩传:“矩字叔方,沛国萧人也。叔父光,顺帝时为司徒。矩少有高节,以叔父辽未得仕进,遂绝州郡之命。太尉朱宠、太傅桓焉嘉其忠义,故叔辽以此为诸公所辟,拜议郎。”     阳翟令左冯翊田辉叔都,兄字〔一〕威〔二〕都,俱合〔三〕纯懿,不陨洪祚。叔都最为知名,郡常欲〔四〕为察授之〔五〕,辉耻越贤兄,惧不得免,因缘他疾,遂讬病喑。家人妻子,莫知其情,人数恐灼〔六〕,持之有度。后在田舍,天连阴雨,友人张子平、吉仲考等,密〔七〕共穿逾〔八〕,夺取衣衾,穷夜独处,迫切至矣,然无声响〔九〕,徒喑喑而已。子平因前抱持曰:“我某公也〔一0〕,谓汝〔一一〕避兄耳,何意真然耶?天丧斯人,吾侪将何效乎!”相对歔欷,哀动左右。间积四岁,威都〔一二〕果举,迁安定长史,〔一三〕据辎乘緌,还历乡里,荐祀祖考。叔都沃醊神坐,俯仰因语。是月,司隶、太尉、大将军同时并辟,为侍御史〔一四〕,举茂才〔一五〕,不幸早陨。威都官至武都太守〔一六〕。   〔一〕 类林一引无“字”字。   〔二〕 钟本“威”误“成”。   〔三〕 “合”,拾补云:“疑‘含 ’。”案类林作“称”。   〔四〕 拾补曰:“疑脱‘使’字。 ”   〔五〕 拾补曰:“‘之’字衍。” 器案:原文不脱不衍,卢校俱非是。察谓察举,汉书文翁传:“少好学,通春秋,以郡县吏察举。”授谓授职,后文“封祈、周乘为太守李张所举,函封未发,张病物故,夫人于柩侧,下帷见六孝廉曰:‘李氏蒙国厚恩,据重任,咨嘉休懿,相授岁贡云云。’”即察授之事也。   〔六〕 器案:“恐灼”不辞,疑当作“恐猲”,汉书王子侯表上:“葛魁侯戚,元鼎三年,坐缚家吏恐猲受赇,弃市。”师古曰:“猲,谓以威力胁人也。猲音呼葛反。”又下:“承乡侯德天,鸿嘉二年,坐恐猲国人、受财臧五百以上免。”此“恐猲” 连文之证,“猲”、“灼”形近而误。   〔七〕 “密”,钟本误“褒”。   〔八〕 淮南齐俗篇:“故有大路龙旗,羽盖委緌,结驷连骑,则必有穿窬、拊楗、抽箕、逾备之奸。”论语阳货篇:“譬诸小人,其犹穿窬之盗也与。”穿逾即穿窬。   〔九〕 “响”原作“飨”,今从郎本、郑本及类林改正。   〔一0〕史记郦生列传:“郦生曰: ‘举大事不细谨,盛德不辞让,而公不为若更言。’” 自称为公,与此相同。   〔一一〕类林“汝”下有“阳”字。   〔一二〕朱藏元本、胡本、郎本、钟本“威”误“戚”,郎本校云:“一本作‘威都’。”   〔一三〕续汉书百官志五:“每郡置太守一人,二千石;丞一人,郡当边戍者,丞为长史。 ”   〔一四〕后汉书何敞传注引汉官仪: “侍御史,周官也,为柱下史,冠法冠。”   〔一五〕“才”,胡本作“材”,古通。汉书武纪:“元封五年诏:‘其令州郡察吏民有茂材异等,可为将相及使绝国者。’”注:“应劭曰:‘ 旧言秀才,避光武讳称茂才。’师古曰:‘茂,美也。 ’”后汉书黄琬传:“旧制,光禄举三署郎,以高功久次才德尤异者为茂才四行。时权富子弟多以人事得举,而贫约守志者,以穷退见遗,京师为之谣曰:‘欲得不能,光禄茂才。’”   〔一六〕汉书地理志下,武都郡注引应劭曰:“故白马氐、羌。”     太尉掾〔一〕汝南范滂孟博〔二〕,天资聪叡,辩于持论〔三〕,举孝廉〔四〕光禄主事〔五〕,京师归德,四方影附〔六〕。父字叔矩〔七〕,遭母忧,既葬之后,饘粥不赡,叔矩谓其兄弟:“礼不言事〔八〕,辩〔九〕杖而起;今俱匍匐号啕〔一0〕,上阙奠酹,下困糊口〔一一〕,非孝道也。”因将人客〔一二〕于九江,田种畜牧〔一三〕,多所收获〔一四〕,以解债,负土成冢〔一五〕,立祀。三年服阕,二兄仕进。叔矩以自替于丧纪〔一六〕,独寝坟侧,服制如初,哀犹未歇。郡举至孝〔一七〕,拜中司〔一八〕勾章长,病去官,博士征,兄忧不行〔一九〕。司徒梁国盛允字子嗣,为议郎,〔二0〕慕孟博之德,贪树于有礼〔二一〕,谓孟博:“家公〔二二〕区区〔二三〕,欲辟大臣,宜令邑人廉荐之。”孟博厉声曰:“老夫〔二四〕年尊,绝意世事〔二五〕;又海内清高,当路非一。” 退而告人:“子嗣欲德我,我不受也。”子嗣亦以恨,遂不得辟。孟博病去受事,而常干宰相之职。   〔一〕 “太尉掾”三字,各本误入上条“武威太守”之下,拾补云:“圆围误在此(案指 “太尉掾”三字)下,当移三字之上。文选王文宪集序注引‘太尉范滂辨于持论’,盖脱一‘掾’字。”器案:文选赠河阳诗注引作“太尉掾范滂,天资聪叡”,今据移正。   〔二〕 后汉书范滂传:“滂字孟博,汝南征羌人也。”注:“征羌,解见来歙传。谢承书曰:‘汝南细阳人也。’”按来歙传:“以歙有平羌、陇之功,故改汝南之当乡县为征羌国焉。”   〔三〕 汉书严助传:“朔、皋不根持论,上颇俳优畜之。”师古曰:“论议委随,不能持正,如树木之无根柢也。”又儒林传:“仲舒通五经,能持论,善属文。”案:持论谓坚持所立之论也。   〔四〕 孝廉,注见本书序。   〔五〕 唐六典一引汉官仪:“光禄勋有南北庐主事、三署主事,于诸郎之中,察茂才高第者为之,秩四百石,次补尚书郎,出宰百里。”通典二二职官四:“主事二,汉有之。”原注:“汉光禄勋有南北庐主事,主三署之事,于诸郎之中,察茂才高第者为之。后汉范滂字孟博,自光禄四行迁光禄主事,时陈蕃为光禄勋,滂执公仪诣蕃,蕃亦不止,滂怀恨,投板,弃官而去。郭泰闻之曰:‘若范孟博者,岂以公礼格之。’蕃乃谢。又胡伯蕃、公沙穆并为之。”案汉书张安世传:“为光禄勋,郎有醉,小便殿上。主事白行法,安世曰:‘何以知其不及水浆邪?如何以小过成罪。 ’”此即光禄主事也。后汉书张霸传:“举孝廉光禄主事。”注:“光禄卿之主事也,见汉官仪。”独行戴封传:“后举孝廉光禄主事。”又戴就传:“太守刘宠举就孝廉光禄主事。”注:“风俗通曰:‘光禄奉□举就为主事。’”   〔六〕 文选答宾戏:“其余猋飞景附,霅煜其间者,盖不可胜载。”张铣注:“如影之附形。”三国志魏书司马朗传注引司马彪序传:“朗祖父俊字元异,博学好古,倜傥有大度,长八尺三寸,腰带十围,仪状魁岸,与众有异,乡党宗族,咸景附焉。” 又辛毗传:“今刘、孙用事,众皆影附。”抱朴子外篇正郭:“声誉翕熠,秦、胡景附。”颜氏家训勉学篇: “何晏、王弼,祖述玄宗,递相夸尚,景附草靡。”   〔七〕 后汉书范滂传注引谢承书曰:“滂父显,故龙舒侯相也。”   〔八〕 礼记丧大记:“既葬,与人立,君言王事,不言国事;大夫士言公事,不言家事。 ”即此文所本。拾补谓“礼不言事辨”句,非是。   〔九〕 “辩”,胡本、郑本作“辨 ”,辨杖即治杖,犹辨装之为治装也。“起”,吴本误 “记”,钟本作“立”。   〔一0〕易同人:“先号啕而后笑。 ”   〔一一〕左传隐公十一年:“糊口于四方。”说文:“糊,寄食也。”   〔一二〕杜甫遣兴诗:“问知人客姓。”人客字本此。   〔一三〕宋本、朱藏元本、仿元本、两京本、胡本、郎本、钟本“畜”作“蓄”,古通。   〔一四〕宋本“收”作“全”。   〔一五〕“冢”,两京本误“家”。   〔一六〕礼记文王世子:“丧纪以服之轻重为序。”郑注:“纪犹事也。”吕氏春秋十月纪:“饬丧纪。”高注:“纪,数也。”   〔一七〕至孝,为汉代选举之一科。后汉书安纪:“永初五年,诏举至孝与行卓异者。”桓纪:“建和元年,诏举至孝、笃行之士。”献纪:“建安五年,诏三公举至孝二人,九卿、校尉、郡国守相各一人。”赵咨列传:“大司农陈豨举咨至孝、有道。” 荀爽列传:“太常赵典举爽至孝。”繁阳令碑阴有至孝 □夔君威。   〔一八〕唐人以中丞为中司,则此谓御史中丞也。   〔一九〕朱彝尊曰:“东汉风俗之厚,期功之丧,咸得弃官持服,如贾逵以祖父,戴封以伯父,西鄂长杨弼以伯母,繁阳令杨君以叔父,上虞长度尚以从父,韦义、杨仁、刘衡以兄,思善侯相杨着以从兄,太常丞谯玄、槐里令曹全以弟,广平令仲定以姊,王纯以妹,马融以兄子,陈寔以期丧,皆去官;范滂父字叔矩,以博士征,因兄丧不行;圉令赵君,司徒杨公辟,以兄忧不至;陈重当迁会稽太守,遭姊忧去官;至晋而嵇绍拜徐州刺史,以长子丧去职;陶潜以程氏妹丧自免:见于史传及碑版,如此之多。盖古人尚孝义,薄禄位,故能行其心之所安也。通典曰:‘安帝初,长吏多避事去官,乃自非父母之服,不得去职。’自是因咽废食之见,后人于父母之丧,且有不去官者矣。”   〔二0〕“嗣”元作“翩”,今据孙诒让说校改。札移曰:“案后汉书桓帝纪李注云:‘允字子代。’与此不同。水经获水注云:‘卢城城东有汉司徒盛允墓碑:允字伯世,梁国虞人也。’郦引碑文,最为可据。后汉书注‘世’作‘代’者,唐人避太宗讳改耳。此作‘翩’者,实当为‘嗣’字,‘嗣’与‘世 ’音正相近也。汉隶‘嗣’或作‘●’(见隶释汉石经残碑尚书),与‘翩’形近,故传写易误。前愆礼篇河南尹太山羊翩祖,后汉书羊陟传作‘字嗣祖’,‘翩’ 亦‘ 嗣’之误,是其证矣。”器案:孙校是,今据改。“嗣”、“世”古通,史记韩世家:“ 景公问曰:‘尚有世乎?’”即借“世”为“嗣”。又据郦引碑文,“子”亦当作“伯”,“伯”古通作“百 ”,( 如“伍伯”作“五百”之比)“百 ”草书作“●”,又讹为“子”耳。又案:孙所引桓纪文,见延熹二年,又“三年七月,司空盛允为司徒。”   〔二一〕国语周语上:“树于有礼,艾人必丰。”晋语四:“树于有礼必有艾。”   〔二二〕器案后汉书王丹列传:“丹征为太子少傅,时大司徒侯霸欲交友,及丹被征,遣子昱候于道,昱拜车下,丹下答之,昱曰:‘家公欲与君结交,何为见拜?’丹曰:‘君房有是言,丹未之许也。’”此子称父为家公者,应氏此文,则又可称人之父为家公也。世说新语政事篇:“袁公问陈元方:‘贤家君在太丘云云。’”即其此类。刘表与袁谭书,称谭父绍为太公,(后汉书袁谭传)晋简文与郗超语,谓超父愔为尊公,(晋书简文纪)此亦称人父为公之例。颜氏家训风操篇:“昔侯霸之子孙,称其祖父曰家公。”则祖父亦称家公也。   〔二三〕广雅释训:“区区,爱也。 ”文选古诗:“一心抱区区。”后汉书何敞传:“臣敞区区,诚欲计策两安。”   〔二四〕“老夫”,胡本、郑本作“ 老父”,御览八五九引亦作“老父”,寻上文“允谓孟博家公”,及应氏案语,自以作“老父”为是,当据改正。   〔二五〕御览引“事”作“仕”。     谨按:礼:“父为士,子为天子。〔一〕”武王建有周之号,谥大王、王季,言王业肇于此矣〔二〕。越裳〔三〕重九译,献白雉,周公荐陈祖庙,曰:“先人之德。〔四〕”有天下,尊归于父,此人道之极〔五〕。前汉诏曰:“〔六〕海内〔七〕大乱,兵革并起〔八〕,朕被坚执锐〔九〕,自率〔一0〕士卒,犯危难,平暴乱〔一一〕,偃兵〔一二〕息民,天下大安,此皆太公之教训也〔一三〕。今上尊号曰太上皇。〔一四〕”春秋之义,“因其可褒而褒之”〔一五〕。孝经曰:“敬其父则子悦。〔一六〕”叔矩则其孝敬〔一七〕,则粥身苦思,率礼无违矣。则其友于〔一八〕,则褒兄委荣,尽其哀情矣〔一九〕。则其学艺,则家法〔二0〕洽览,诲人不倦矣〔二一〕。则其政事,则施于已试,靡有阙遗矣。君子百行〔二二〕,子产有四〔二三〕。凡在他姓,尚宜褒之,况于父乎?敬意之至,犹用夷悦〔二四〕,况于宠族乎?抗〔二五〕爽言以拒厚旨,抑所生〔二六〕以为己高,忍能厉然独享其荣,若乃不令之下愚〔二七〕,流货贿〔二八〕于权嬖,此罪人也。田辉讬疾,上也;刘矩屈体,次也;范滂吾无取焉耳。   〔一〕 礼记丧服小记:“父为士,子为天子、诸侯,则祭以天子、诸侯,其尸服以士服。 ”此似有脱文。   〔二〕 礼记大传:“牧之野,武王之大事也,既事而退,柴于上帝,祈于社稷,设奠于牧室,遂率天下诸侯,执豆笾,逡奔走,追王大王□父、王季历、文王昌,不以卑临尊也。”疏云:“中庸云: ‘周公追王太王、王季’者,谓以王礼改葬耳;不改葬文王者,以王礼葬故也;此太王、王季追王者,迹所由兴,故追王也;所以追王者,以子为天子,而不以卑临尊,若非王迹所由,不必追王也。故小记云:‘父为士,子为天子、诸侯,祭以天子、诸侯,其尸服以士服。 ’是也。”   〔三〕 “裳”,拾补作“常”,古通,胡本误作“尝”。   〔四〕 御览七八五引尚书大传:“ 交趾之南有越裳国,周公居摄六年,制礼作乐,天下和平;越裳以三象重译而献白雉,曰:‘道路悠远,山川阻深,音使不通,故重译而朝。’成王以归周公,公曰:‘ 德不加焉,则君子不飨其质;政不施焉,则君子不臣其人;吾何以获此赐也?’其使请曰:‘吾受命吾国之黄耇曰:久矣,天之无别(列)风淮(淫)雨,意者,中国有圣人乎?有则盍往朝之。’周公乃归之于王,称先王之神致,以荐于宗庙。周德既衰,于是稍绝。”是应氏此文,原本尚书大传,而陈氏定本、皮氏疏证俱未引以为说,何也。   〔五〕 汉书高纪:“六年诏云:‘ 子有天下,尊归于父,此人道之极也。’”   〔六〕 见汉书高纪六年。   〔七〕 “海内”,汉书作“天下” 。   〔八〕 汉书有“万民苦殃”句。   〔九〕 汉书“朕”下有“亲”字。师古曰:“被坚,谓甲胄也。”又陈胜传注:“师古曰 ‘坚,坚甲也;锐,利兵也。’”   〔一0〕汉书“率”作“帅”。   〔一一〕汉书有“立诸侯”句。   〔一二〕吕氏春秋荡兵篇:“古圣王有义兵而无有偃兵。”高注:“ 偃,止。”   〔一三〕汉书有“诸王、通侯、将军、群卿大夫已尊朕为皇帝,而太公未有号”二十二字。   〔一四〕汉书作“今上尊号太公曰太上皇”。   〔一五〕公羊传隐公元年:“公及邾娄仪父盟于昧,……与公盟者众矣,曷为独褒乎此?因其可褒者而褒之。”   〔一六〕广要道章文。   〔一七〕左传文公十八年:“夫莒仆,则其孝敬,则弑其君父矣;则其忠信,则窃其宝玉矣。”此文拟之,每句第一则字作动词用,第二则字作副词用。   〔一八〕后汉书史弼列传:“陛下隆于友于。”注:“友,亲也。尚书(君陈)曰:‘惟孝友于兄弟。’”惠栋曰:“蔡邕石经论语云:‘书云:孝于惟孝,友于兄弟。’包咸云:‘孝于惟孝,美大孝之辞也。友于兄弟,善于兄弟施行也。所行有政道,即与为政同。’今流俗本作‘孝乎’,梅氏伪撰尚书,以 ‘惟孝’属下读,改‘孝于’为‘孝乎’,遂失本真也。”钱大昕曰:“案袁绍传亦云:‘友于之性,生于自然。’六朝人好用此语,三国志陈思王传:‘今之否隔,友于同忧。’吴三嗣主传:‘友于之义薄矣。’许靖传注:‘处室则友于不穆。’晋书长沙王乂传:‘友于十人,同产皇室。’东莱王蕤传:‘曾无友于之情。’ 孝友传论:‘笃友于而宣范。’宋书庐江王袆传:‘克敷友于。’桂阳王休范传:‘先帝穆于友于。’范泰传:‘ 孝慈天至,友于过隆。’南齐书豫章王嶷传:‘友于之爱,垂友于之性,朕友于之深。’ 王思远传:‘友于甚至。’梁书陈伯之传:‘朱鲔涉血于友于。’南史齐文惠太子传:‘太子见上,友于既至。’梁临川王宏传:‘武帝于友于甚厚。’袁彖传:‘ 辨谳之日,友于让生。’北史李顺传:‘笃于友于,见称于世。’李谧传:‘幼事兄玚,恭顺尽友于之诚。’ 薛聪传:‘友于笃穆。’房彦谦传:‘上划圣主友于之意。’要皆滥觞于后汉也。”器案:惠、钱说是,惜失引应氏此文。又陶潜庚子岁五月中从都还阻风于规林诗:“一欣侍温颜,再喜见友于。”南史刘湛传:“友于素笃。”可为钱说补证。苕溪渔隐丛话前集十二引洪驹父诗话:“世谓兄弟为友于,谓子孙为贻厥者,歇后语也。”   〔一九〕器案:哀读为爱,乐记:“ ●直而慈爱者。”郑注:“爱或为哀。”管子形势解: “见爱之交,几于不结。”形势篇“爱”作“ 哀”。吕氏春秋报更篇:“人主胡可以不务哀士。”高注:“哀,爱也。”淮南说山篇: “各哀其所生。”高注:“哀犹爱也。”释名释言语: “哀,爱也,爱乃思念之也。”论语阳货篇:“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爱又借为哀。并哀、爱通借之证。   〔二0〕后汉书质纪:“先能通经者,各令随家法。”注:“儒生为诗者,谓之诗家,礼者谓之礼家,故言各随家法也。’徐防传:“伏见太学博士弟子,皆以意说,不修家法。”注:“诸经为业,各自名家。”   〔二一〕论语述而篇,孔丘两言“诲人不倦”。   〔二二〕说苑谈丛篇:“百行之本一言也。”孔丛子连丛子上与子琳书:“学者所以饬百行也。”东观汉记鲍永传:“仁者百行之宗。”诗氓郑笺:“士有百行,功过可以相除。”孝经音义引郑玄孝经序、高诱吕氏春秋孝行览注并言:“孝为百行之首。” 书钞六三引钟离意别传:“正色乡党,百行优备。”论衡累害篇:“动百行,作万事。”邯郸淳鸿胪钟纪碑铭:“内苞九德,外兼百行。”类聚二三引程晓女典篇: “丈夫百行,以功补过。”类聚四七引陆机吴大司马陆抗诔:“质文殊涂,百行异辙。”文选嵇叔夜与山巨源绝交书:“君子百行,殊涂而同致。”南齐书陆澄传: “王俭答澄书曰:‘仆以此书( 孝经),明百行之首,实人伦所先。’”刘孝威奉和简文帝太子诗:“百行纪司成。”敦煌遗书有百行章,备列百行之目。   〔二三〕论语公冶长:“子谓:‘子产有君子之道四焉:其行己也恭,其事上也敬,其养民也惠,其使民也义。’”应氏谓此为百行之四,盖先儒旧说。   〔二四〕家语五帝德:“四海之内,舟舆所及,莫不夷悦。”尔雅释言:“恞,悦也。”   〔二五〕文选西京赋注:“抗,举也。”尔雅释言:“爽,差也,忒也。”   〔二六〕诗小雅小宛:“毋忝尔所生。”   〔二七〕诗小雅十月之交:“不宁不令。”国语齐语:“寡君有不令之臣。”令,善也。论语阳货篇:“唯上智与下愚不移。”   〔二八〕大德本、朱藏元本、仿元本、胡本、钟本“贿”作“财”。     巴郡太守〔一〕太山但望〔二〕伯门〔三〕,为司徒掾,同产〔 四〕子作客杀人〔五〕系狱〔六〕,望自劾去,星行电征〔七〕,数日〔八〕归,趋〔九〕诣府,露〔一0〕首肉袒〔一一〕,辞谢太守太尉李固〔一二〕,谢〔一三〕与相见,顿头流血,自说:“弟薄命早亡,以孤〔一四〕为讬,无〔一五〕义方之教〔一六〕,自陷罪恶,自男穿〔一七〕既与〔一八〕知情〔一九〕,幸有微胤,乞以代之。”言甚哀切。李公达于原度,即活出之〔二0〕。   〔一〕 汉书地理志上,巴郡注引应劭曰:“左氏:‘巴子使韩服告楚。’”   〔二〕 拾补引孙云:“御览四百廿一‘但’作‘任’。”器案:“ 任”字误,华阳国志巴志作“但” ,书钞六八引亦作“但”。   〔三〕 “门”,拾补云:“御览作 ‘闿’。”器案:书钞亦作“闿”,(陈俞本误“门” )华阳国志作“阖”,“阖”、“门”俱“闿”之误,闿望义正相应。   〔四〕 史记文纪:“今犯法已论,而使母罪之父母、妻子、同产坐之,乃为收帑,朕甚不取。”文又见汉书刑法志,汉书元纪:“封外祖父平恩戴侯同产弟子中常侍许嘉为平恩侯,奉戴侯后。”后汉书明纪:“爵过公乘,得移与子若同产、同产子。”注:“同产,同母兄弟也。”拾补“产”下据御览补“弟 ”字,云:“旧无,然可省。”器案:书钞亦有“弟” 字。   〔五〕 “人”字,拾补据御览补,今从之。   〔六〕 “狱”字,拾补据御览补,今从之。   〔七〕 晋书夏统传:“每采梠求食,星行夜归。”星行,谓戴星而行也。陆机答兄书:“ 羲阳趣驾,炎华电征。”电征,谓遄行如电掣之疾也。   〔八〕 拾补云:“二字御览无。”   〔九〕 “趋”,拾补云:“御览作 ‘便道’。”   〔一0〕“露”,大德本作“路”,系描字,不可据。   〔一一〕注详愆礼篇袁夏甫少举孝廉条案语。   〔一二〕李固,后汉书有传。   〔一三〕“谢”,胡本、御览作“请 ”。   〔一四〕“孤”上,御览有“遗”字。   〔一五〕“无”,拾补云:“御览作 ‘望失’二字,是。”   〔一六〕左传隐公三年:“臣闻爱子教之以义方。”礼记乐记:“而民乡方。”注:“方,道也。”   〔一七〕“自”,拾补据御览校作“ 息”。   〔一八〕“与”,御览作“豫”。   〔一九〕后汉书孔融传融议引汉律: “与罪人交关三日已上,皆应知情。”   〔二0〕拾补曰:“御览‘李公于是原活出之’。”     高唐令乐安〔一〕周●〔二〕孟玉〔三〕,为大〔四〕将军掾,弟子〔五〕使客杀人,捕得,太守盛亮,阴为宿留。●〔六〕亦自劾去,诣府,亮与相见,不乞请,又不辞谢〔七〕。亮告宾客:‘周孟玉欲作抗〔八〕直,不恤其亲,我何能枉宪〔九〕乎?’遂毙〔一0〕于狱。弟妇不哭死子而哭孟玉。世人误之,犹以为高〔一一〕。   〔一〕 水经济水二注:“应劭曰: ‘乐安县,取休令之名矣。’”   〔二〕 “●”,原误作“纠”,拾补云:“范书作‘璆’。”今据孙诒让说校改,见下条。   〔三〕 札移曰:“案‘纠’疑‘● ’之误,古从翏声、□声字多通用。集韵五十一幼有● 字,云:‘玉器。’”器案:范书陈蕃传:“ 蕃为乐安太守,郡人周璆,高洁之士,前后郡守招命,莫肯至,唯蕃能致焉,字而不名,特为置一榻,去则悬之。璆字孟玉,临济人,有美名。 ”书钞三六引袁山松后汉书:“周璆为高唐令。”御览四七四引袁山松后汉书:“周璆字孟玉,为乐城令,逍遥无事,县中大治,去官,征聘不至。陈蕃为太守,璆来置榻,去悬之。”又七0六引谢承后汉书:“周璆字孟玉,陈蕃为太守,璆来置一榻,去则悬之也。”群辅录引文帝令及甄表状:“征士乐安周璆字孟玉,体清纯之性,蹈高洁之行,前后十五辟皆不就,除高唐令,色斯而举。时陈仲举、李元礼、陈仲弓皆难其高风。”世说新语言语篇注引伏滔集论青楚人物:“后汉时周孟玉,此青士有才德者也。”又后汉书徐璆传:“璆字孟玉。”字亦作“璆”,书钞六八、御览五一二引作“□” ,正是与“●”形近而误耳。今从孙校改正,下并同。   〔四〕 “大”,御览作“右”。   〔五〕 书钞三七引有“奕”字。   〔六〕 “●”,书钞三七作“周” 。   〔七〕 书钞六八引此二句作“不请弟子之命”,御览引此二句作“ 了不论弟子之命”。   〔八〕 “抗”,书钞三七作“亢” ,亢、抗古通,汉书陈胜项籍传赞:“不亢于九国之师。”师古曰:“亢读与抗同。”又高纪上:“ 沛公还军亢父。”注:“郑氏曰: ‘亢音人相抗答。’”抗直为汉人习用语,犹言持直不挠也。史记邹阳传赞:“邹阳辞虽不逊,然其比物连类,有足悲者,亦可谓抗直不挠矣。”汉书陈万年传:“ 子咸,字子康,年十八,以万年任为郎,有异材,抗直数言事,刺讥近臣,书数十上。”   〔九〕 书钞三七“宪”上有“王” 字。   〔一0〕“遂毙”,书钞、御览作“ 遂俱尽”。   〔一一〕书钞、御览引此二句作“孟玉由此为高”。     谨按:春秋:叔牙为庆父杀般,闵公大恶之甚,而季子缘狱有所归,不探其情,缓追逸贼,亲亲之道〔一〕。州吁既杀其君,而虐用其人〔二〕,石碏恶之,而厚与焉〔三〕。大义灭亲,君子犹曰:纯臣之道备矣,于恩未也;君亲无将,王诛宜耳〔四〕。今二家之子,幸非元恶;但望诚心内发,哀情外露,义动君子,合礼中矣。周●苟执果毅,忽如路人。昔乐羊为魏伐中山,歠其子羹,文侯壮其功而疑其心。秦西巴触〔五〕命放麑〔六〕,而孟氏旋进其位;麑犹不忍,况弟子乎〔七〕?孟轲讥无恻隐之心〔八〕,传曰:“于厚者薄,则无所不薄矣。〔九〕”   〔一〕 拾补曰:“叔牙欲弑而未成,即为季子酖死,其弑二君,皆庆父也,此误记。”器案:事详左传庄公三十二年。闵公二年,公子庆父出奔莒,公羊传于公薨云:“缓追逸贼,亲亲之道也。”春秋繁露王道篇:“鲁季子之免罪,吴季子之让国,明亲亲之恩也。”汉书邹阳传:“公子庆父使仆人杀子般,狱有所归,季子不探其情而诛焉。庆父亲杀闵公,季子缓追免贼,春秋以为亲亲之道也。”盐铁论周秦篇:“ 闻兄弟缓追以免贼。”并用公羊义。   〔二〕 左传隐公四年,“人”作“ 民”,此唐人避讳改。   〔三〕 “厚”,程本、郎本误作“ 后”,札移曰:“案‘后’当为‘厚’,左隐三年传云:‘其子厚与州吁游。’是也。”器案:左传隐公四年:“君子曰:‘石碏纯臣也,恶州吁而厚与焉。大义灭亲,其是之谓乎!’”应氏正用此文,孙校引三年传,未当。   〔四〕 器案:“王”当作“将”,盖原作小二,即上文“将”之重文,后人转写,误为“ 王”耳。说详正失篇。   〔五〕 “触”原作“蜀”,程本、郎本作“属”,今据孙校改正。拾补云:“‘蜀’因连 ‘巴’字而误写,非有形声可求,程本强改作‘属’,义何取乎?今定作‘违’。”札移曰:“案‘蜀’当为 ‘触’,周礼司●,郑注:‘尚书大传云:触易君命。 ’卢校非。”器按:孙校是,汉书元纪:“永光元年诏:‘民渐薄俗,去礼义,触刑法。’”义正同。   〔六〕 “麑”原作“兽”,今据卢校改。拾补云:“下云‘麑犹不忍’,明当作‘麑’字。”识语曰:“谨案:‘麑’无由讹‘兽’,当是午易耳。此既作‘麑’,下当为‘兽’是也。”   〔七〕 韩非子说林上:“乐羊为魏将而攻中山,其子在中山,中山之君烹其子而遗之羹,乐羊坐于幕下而啜之,尽一杯。文侯谓堵师赞曰:‘乐羊以我故而食其子之肉。’答曰:‘其子而食之,且谁不食。’乐羊罢中山,文侯赏其功而疑其心。孟孙猎得麑,使秦西巴持之归,其母随之而啼,秦西巴弗忍而与之,孟孙适至而求麑,答曰:‘ 余弗忍而与其母。’孟孙大怒,逐之;居三月,复召以为其子傅,其御曰:‘曩将罪之,今召以为子傅,何也?’孟孙曰:‘夫不忍麑,又且忍吾子乎?’故曰:巧诈不如拙诚,乐羊以有功见疑,秦西巴以有罪益信。”案此事又见淮南人闲篇、说苑贵德篇。又战国策魏策、中山策载乐羊事,白帖二六、八五引董仲舒春秋决狱载秦西巴事。   〔八〕 孟子公孙丑上:“无恻隐之心非人也。”   〔九〕 孟子尽心上:“于所厚者薄,无所不薄也。”此文“厚”上疑脱“所”字。     豫章太守汝南封祈〔一〕武兴、泰山太守周乘子居〔二〕,为太守〔三〕李张〔四〕所举,函封未发,张病物故,夫人于柩侧下帷见六孝廉〔五〕,曰:“李氏蒙国厚恩,据重任,咨〔六〕嘉休懿,相授岁贡〔七〕,上欲报称圣朝,下欲流惠氓隶〔八〕;今李氏获保首领以天年终〔九〕,而诸君各怀进退,未肯发引。妾幸有三孤,足统丧纪;正相追随〔一0〕,蓬颗〔一一〕坟柏,何若曜德王室〔一二〕,昭显亡者?亡者有灵,实宠赖之。殁而不朽〔一三〕,此其然乎!”于是周乘顾谓左右:“诸君欲行,周乘当止者,莫逮郎君,尽其哀恻。〔一四〕”乘与郑伯坚〔一五〕即日辞行,祈与黄叔度〔一六〕、郅伯向、盛孔叔留随□柩〔一七〕。乘拜郎,迁陵长,治无异称,意亦薄之。某官与祈相反〔一八〕,俱为侍御史,公车令〔一九〕,享相位焉〔二0〕。   〔一〕 “祈”,孔本书钞七九引作 “新”。   〔二〕 世说新语赏誉篇注引汝南先贤传:“周乘字子居,汝南安城人,天姿聪明,高峙岳立,非陈仲举、黄叔度之俦,则不交也。仲举尝叹曰: ‘周子居者,真治国之器也。’为太山太守,甚有惠政。”   〔三〕 “守”字原脱,拾补校补,今从之。   〔四〕 “李张”,孔本书钞七九引作“李章”,下同。案焦氏类林二引杜元凯女戒、五总志引汝南传、群辅录、小学绀珠六俱作“李伥”。   〔五〕 后汉书种皓列传:“歆谓之曰:‘今当举六孝廉。’”书钞七九引陈群同岁论:“ 初选孝廉,乡举里选选,郡举一人,后积增至六人也。 ”   〔六〕 “咨”,孔本书钞误作“浴 ”。   〔七〕 汉书食货志上:“诸侯岁贡少学之异者于天子。”后汉书蔡邕传下:“古者取士,必使诸侯岁贡。”注:“尚书大传曰:‘古者,诸侯之于天子,三年一贡士。’”案孟浩然送张参明经举兼向泾州觐省诗:“孝廉因岁贡。”本此。   〔八〕 史记秦始皇本纪赞:“甿隶之人。”集解:“如淳曰:‘甿,古氓字,民也。’”   〔九〕 左传隐公三年:“若以大夫之灵,得保首领以没。”国语楚语二:“若得保其首领以殁。”韦昭注:“保首领,免刑诛也。”汉书张安世传:“专精神以辅天年。”   〔一0〕“正”疑当作“止”,此谓六孝廉,非指三孤,寻文义自明。   〔一一〕“蓬颗”,原作“蓬□”,拾补云:“梁处素疑‘□’字。”器按当作“蓬颗”,汉书贾山传:“使其后世曾不得蓬颗蔽冢而讬葬焉。” 注“颗谓土块。”颗草书作●,与□相似致误,今改正。   〔一二〕文选魏都赋注、西征赋注引应劭汉官仪:“帝室犹古言王室。”   〔一三〕左传襄公二十四年:“古人有言曰:‘死而不朽。’”   〔一四〕拾补云:“语不明了,上下必有脱文。”器谨案:女戒、汝南传俱作:“子居叹曰:‘不有行者莫宣公,不有止者莫恤居。’”疑此文原作“诸君欲行者,周乘当之”,谓己在行者数中耳。止、之篆文相似,移写者又误移植“者”字于“止”字下,遂致不可句读。   〔一五〕“郑伯坚”,女戒、群辅录、汝南传、小学绀珠作“艾伯坚”。   〔一六〕后汉书黄宪传:“宪初举孝廉,又辟公府,友人劝其仕,宪亦不拒之,暂到京师而还竟无就。”据风俗通此文,则宪初举孝廉,亦未尝到京师,其暂到京师,或辟公府后事也。   〔一七〕案东汉人多为举主行丧制服。后汉书傅燮传:“再举孝廉,闻所举将丧,乃弃官行服。”桓鸾传:“太守向苗举鸾孝廉,苗卒,鸾去胶东令职,奔丧,终三年乃归。”荀彧传:“袁逢举爽有道,不应,及逢卒,爽制服三年。”清波杂志五:“后汉董翊举孝廉,为须昌令,闻举将丧,解官归。”此亦其比。汉代郡守兼总兵权,故称郡守为将。   〔一八〕拾补云:“此句又有讹脱。 ”   〔一九〕续汉书百官志二:“公车司马令一人,六百石。”本注曰:“掌宫南阙门,凡吏民上章,四方贡献及征诣公车者。”应劭汉官仪上:“公车司马令,周官也,秩六百石,冠一梁,掌殿司马门,夜徼宫中,天下上事及阙下,(案和帝纪注引作“诸上书诣阙下者皆集奏之”。)凡所征召,皆总领之。”(据孙星衍校集本)   〔二0〕群辅录:“周子居、黄叔度、艾伯坚、郅伯向、封武兴、盛孔叔。右汝南六孝廉。太守李伥选此六人,以应岁举,受版未行,伥死,子居等遂驻行丧。伥妻于柩侧下帷见之,厉以宜行。子居叹曰:‘不有行者莫宣公,不有止者莫恤居。’于是与伯坚即日辞行;封、黄四人留随柩。事见杜元凯女戒。” (焦氏类林二引女戒同,又见小学绀珠六)五总志引汝南传:“太守李伥选周子居、黄叔度、艾伯坚、郅伯向、封武兴、盛孔叔为六孝廉,以应岁举,未行,伥死,子居等遂驻行丧。伥妻于柩侧下帐见六孝廉,厉以宜行。子居叹曰:‘不有行者莫宣公,不有止者莫恤居。’ 于是与伯坚即日辞行,留封、黄四人随柩。时人以为知礼。”刘师培左盦集七据书钞七九引作“豫章太守李章举汝南封新、太山日(以今本“周”字为长)爽等为孝廉,日等未行,章病物故”,谓“较今本为昭”。案此文经书钞删节,其讹脱较今本为甚,刘说未当。     谨按:孝经:“资于事父以事君。〔一〕”“君亲临之,厚莫重焉。〔二〕”春秋国语:“民生于三,事之如一。〔三〕”礼:“斩衰,公士大夫众臣为其君。〔四〕”乘虽见察授〔五〕,函封未发,未离陪隶〔六〕,不与宾于王〔七〕,爵诸临城社,民神之主也〔八〕,义当服懃,关其祀纪。夫人虽有恳切之教,盖子不以从令为孝,〔九〕而乘嚣然要勒〔一0〕同侪,去丧即宠,谓能有功异也,明试无效〔一一〕,亦旋告退,安在其显君父德美之有。   〔一〕 见士章,何本“事父”误为 “父母”。   〔二〕 圣治章文。   〔三〕 晋语一:“民生于三,事之如一:父生之,师教之,君食之;非父不生,非食不长,非教不知,生之族也,故一事之。”   〔四〕 “臣”原作“生”,胡本作 “士”,今据卢、孙说校改。拾补校改“生”作“臣” 。札移曰:“案‘生’当作‘臣’,仪礼丧服斩衰经云:‘公士大夫之众臣为其君,布带绳履。’仲远即引彼文。”   〔五〕 察授,谓察举孝廉,使之服官从政也。   〔六〕 陪隶,前已出注,谓郡国之吏也。文选卢子谅赠刘琨诗注引傅子:“汉武元光初,郡国举孝廉,元封五年举秀才,历世相承,皆向郡国称故吏。”盖当时守、相所辟之吏,于郡国义属君臣,于汉朝则为陪臣重隶也,故汉人之于举主率称故吏也。   〔七〕 易观卦:“观国之光,利用宾于王。”   〔八〕 左传僖公十九年:“民,神之主也。”   〔九〕 文选永明九年策秀才文李善注引风俗通:“子以不从令为孝,后生固宜是革,浸以为俗,岂不谬哉?”   〔一0〕何本“勒”误“勤”。   〔一一〕书舜典、左传僖公二十七年俱有“明试以功”语。汉书宣纪地节二年注引应劭曰: “敷,陈也,各自奏陈其言,然后试之以官,考其功德也。”此文“明试无效”,即谓试之以官,迄无功德也。     河内太守府〔一〕庐江〔二〕周景仲向〔三〕,每举孝廉,请之上堂,家人宴饮,皆令平仰〔四〕,言笑晏晏〔五〕,如是三四;临发〔六〕,赠以衣齐〔七〕,皆出自中。子弟中外〔八〕,过历职署,逾于所望,曰:“移臣作子,于之何有。〔九〕”   〔一〕 “府”,拾补云:“疑衍。 ”   〔二〕 汉书地理志上注、水经淮水注引应劭曰:“故庐子国。”   〔三〕 “向”,拾补云:“范书本传作‘飨’。”器案:三国志吴书周瑜传注、书钞七二、御览二六三引谢承后汉书亦作“周景字仲向”,“向 ”、“飨”古多互误,如汉书宣纪:“上帝嘉向。”注:“ 向读飨。”汉纪三正作“飨”,此误“飨”为“向”也。汉书叙传:“故能为鬼神所福飨,天下所归往。”后汉纪五作“向”,此误“向”为“ 飨”也。范书党锢传有蕃向字嘉景,(群辅录、马永易实宾录五引三君八俊录、小学绀珠六并同),与此名字正复相应,范书误。   〔四〕 三国志魏书王粲传注、世说新语言语篇注引典略:“刘桢字公干,东平宁阳人,… …妙选文学,使桢随侍太子,酒酣坐欢,乃使夫人甄氏出拜,坐上客多伏,而桢独平视。他日,公闻,乃收桢,减死输作部。”又王粲传注引吴质别传:“帝尝召质及曹休欢会,命郭后出见质等,帝曰:‘卿仰谛视之。 ’其至亲如此。”礼记曲礼注:“平视,谓视面也。” 然则,平谓视面,仰谓谛视。   〔五〕 “晏晏”,大德本(描字)、类纂本作“宴宴”,古多混用。诗卫风氓:“言笑晏晏。”毛传:“晏晏,和柔也。”抱朴子外篇疾缪:“ 要呼愦杂,入室视妻。……何必房集内宴,尔乃款诚着,妻妾饮会,然后分好昵哉?”则此风气,魏、晋时犹然也。   〔六〕 汉书元纪,“临遣。”注引应劭曰:“自临面约敕乃遣之。”   〔七〕 “齐”,拾补云:“‘资’ 同。”器案:易旅卦:“得其资斧。”释文:“‘资’ ,子夏及众家本皆作‘齐’。”周礼考工记注:“故书 ‘资’作‘齐’。杜子春云:‘齐当为资。’”皆“齐 ”、“资”通用之证。   〔八〕 中外,谓母之兄弟之子。世说新语言语篇:“张玄之、顾敷是顾和中外孙。”又赏誉篇下:“谢胡儿作着作郎,尝作王堪传,不谙堪是何似人,咨谢公,谢公答曰:‘世胄亦被遇。堪,烈之子,阮千里姨兄弟,潘安仁中外,安仁诗所谓子亲伊姑,我父唯舅,是许允婿。’”注:“岳集曰:‘堪为成都王军司马,岳送至北邙别,作诗曰:微微发肤,受之父母。峨峨王侯,中外之首。子亲伊姑,我父唯舅。’”   〔九〕 拾补云:“吴志周瑜传注亦同范书云:‘臣子同贯,若之何不厚。’”案三国志魏书卫臻传:“夏侯惇为陈留太守,举臻计吏,命妇出宴。臻以为末世之俗,非礼之正。”     河内太守司徒颍川韩演伯南〔一〕,举孝廉,唯临辞,一与相见,无所宠拔,曰:“我已举若,岂可令恩偏〔二〕积于一门乎?〔三〕”   〔一〕 “演”,拾补云:“张璠汉纪作‘縯’。”器案:范书韩棱传:“棱孙演,顺帝时为丹阳太守,政有能名。桓帝时为司徒,大将军梁冀被诛,演坐阿党抵罪,以减罪论,遣归本郡,后复征拜司隶校尉。”注:“演字伯南。”案桓纪:“永寿元年六月,司空房植免,太常韩縯为司空。三年冬十一月,司空韩縯为司徒。延熹二年八月,司徒韩縯、司空孙朗下狱。”则字又作“縯”,胡广传、黄琼传同;周景传、宦者单超传作“演”,与风俗通同。续汉书五行志一: “到其(延熹)八年,桓帝因日蚀之变,乃拜故司徒韩寅为司隶校尉,以次诛锄,京都正清。”注:“案本传:‘寅诛左悺,贬具瑗。’虽克折奸首,群阉相蒙,京都未为正清。”据此,则韩伯南之名又作“寅”,窃疑正当作“縯”,以字少见,传写误为“演”或“寅”也。又据刘昭注,则续汉书韩寅有传。   〔二〕 钟本“偏”作“宠”,涉上文而误。   〔三〕 范书周景传:“景字仲飨,辟大将军梁冀府,稍迁豫州刺史、河内太守,好贤爱士,其拔才荐善,常恐不及,每至岁时,延请举吏,入上后堂,与共宴会,如此数四,乃遣之,赠送什物,无不充备。既而选其父兄子弟,事相优异,尝曰:‘臣子同贯,若之何不厚。’先是,司徒韩演在河内,志在无私,举吏当行,一辞而已,恩亦不及其家,曰:“我举若可矣,岂可令偏积一门。’故当时论者,议此二人。” 三国志吴书周瑜传注引张璠汉纪:“初景历位牧守,好善爱士,每岁举孝廉,延请入上后堂,与家人宴会,如此者数四,及赠送既备,又选用其子弟,常称曰:‘移臣作子,于政何有。’先是,司徒韩縯为河内太守,在公无私,所举一辞而已,后亦不及其门户,曰:‘我举若可矣,不令恩偏称一家也。’当时论者,或两讥焉。 ”案范书、张纪之所谓‘当时论者’,即指应劭也。     谨按:春秋左氏传:“夫举无他也,唯善所在,亲疏〔一〕一也。〔二〕”“祈奚〔三〕称其雠不为谄,立其子不为比,举其偏不为党,建一官而三物成”〔四〕,晋国赖之,君子归焉。盖人君者,辟门开窗〔五〕,号啕博求〔六〕,得贤而〔七〕赏,闻善若惊〔八〕,无适也,无莫也〔九〕。周不综臧否,而务蕴崇之〔一0〕,韩演不唯善是务,越此一概〔一一〕。夫不择而彊〔一二〕用之,与可用而败之,其罪一也。   〔一〕 大德本“疏”作“疏”,二字古多混用。   〔二〕 昭公二十八年文。   〔三〕 “祈奚”,左传作“祁奚” ,吕氏春秋开春篇亦作“祈奚”,与此同。器案:祁、祈古通,史记五帝本纪索隐:“尧姓伊祁氏。”魏书高纪:“怀州民伊祈苟,初自称尧后应王,聚众于重山。 ”是二字通用之证。   〔四〕 左传襄公三年文。   〔五〕 尚书尧典:“辟四门,明四目,达四聪。”段玉裁古文尚书撰异曰:“左传文公十八年,杜注曰:‘辟四门,达四窗,以宾礼众贤。’(释文曰:“‘窗’本亦作‘聪’。”)或疑不应作‘窗 ’。考风俗通十反篇曰:‘盖人君者,辟门开窗,号啕博求。’此亦用尧典也。盖古文尚书本作‘□’,‘窗 ’者‘□’之或字,‘□’又‘ 窗’之俗体,‘聪’又‘□’之同音字,作‘□’而或如字,或读为‘聪’,犹之‘台’ 可读为‘怡’,‘尼’可读为‘昵’,‘庸’可读为‘ 镛’也。(作“窗”正合惠氏定宇明堂之说)”器谨案:汉书平纪注引应劭曰:“明堂所以正四时,出教化。明堂上圜下方,八窗四达,布政之宫,在国之阳,上八窗,法八风,四达法四时,九室法九州,十二重法十二月,三十六户法三十六雨,七十二□法七十二风。”释名释宫室:“窗,聪也,于内窥外为聪明也。”大戴礼记盛德篇:“一室而有四户八聪。”张衡东京赋:“复庙重屋,八达九房。”薛综注:“八达谓八窗也。”御览五三三引礼含文嘉:“明堂者,八□四闼,□通八卦之气。”初学记十三、类聚三八引孝经援神契:“明堂者,天子布政之宫,八□四闼,上圆下方,在国之阳。 ”隋书礼仪志一:“梁武帝明堂制:‘郑玄据援神契亦云上圆下方,又云四窗八达。’”后汉书郅寿传:“侍御史何敞上疏理之曰:‘臣闻圣王辟四门,开四聪。’ ”以辟门开聪对言,与应氏同,“聪”亦当作“ 窗”,是汉、魏、六朝人所见古文尚书固皆作“开四窗”也。   〔六〕 后汉书崔骃传:“思辅弼以偷存兮,亦号啕以酬咨。”李贤注:“号啕,哀呼也。 ”器案:崔骃、应劭,俱用“号啕”为求贤之意。   〔七〕 而,犹若也,而与若互文见义。   〔八〕 国语楚语下:“阖庐闻一善若惊,得一士若赏。”   〔九〕 论语里仁篇:“子曰:‘君子之于天下也,无适也,无莫也,义之与比。’”皇疏引范宁曰:“适莫,犹厚薄也。比,亲也。君子与人无有偏颇厚薄,唯仁义是亲也。”白虎通谏诤篇:“君所以不为臣隐何?以为君之与臣,无适无莫,义之与比,为赏一善而众臣劝,罚一恶而众臣惧,若为卑隐为不可殆也。”后汉书文苑刘梁传:“ 又着辩和同之论,其辞曰:‘…… 君子之于事也,无适无莫,必考之以义焉。……是以君子之行,周而不比,和而不同,以救过为正,以匡恶为忠。……故君子之行,动则思义,不为利回,不为义疚,进退周旋,唯道是务,苟失其道,则兄弟不阿,苟得其义,虽仇雠不废,故解狐蒙祁奚之荐云云。’”持论引证与应氏相同。三国志魏书陈群传:“群转为侍中,领丞相东西曹掾,在朝无适无莫,雅杖名义,不以非道假人。”又常林传注引常沐豫作终制诫其子以俭葬,曰:“庄周阔达,无所适莫。”又夏侯玄传注引魏略:“ 曹爽专政,丰依违二公间,无有适莫。”   〔一0〕左传隐公六年:“芟夷蕴崇之。”杜注:“蕴,积也。崇,聚也。”   〔一一〕一概,犹言一律。楚辞九章怀沙:“同揉玉石兮,一概而相量。”   〔一二〕大德本“彊”误“疆”。     安定太守汝南胡伊伯、建〔一〕平长樊绍孟建,俱为司空虞放掾属〔二〕,放〔三〕逊位自劾还家,郡以伊为主簿,迎新太守,曰:“我是宰士〔四〕,何可委质于二朝乎?〔五〕”因出门名户,占系〔六〕陈国。绍曰:“柳下惠不去父母之国〔七〕,君子不辞下位。〔八〕”独行服事。后公黄琼〔九〕,大以为恨,移书汝南,论正主者〔一0〕吏,绝绍文书,而更辟伊。   〔一〕 “建”,拾补云:“下疑有脱字。”徐氏识语云:“谨案‘ 建平长’连文,当是‘伯’下有夺。”器案:疑即夺“建”字,盖传写重文作小二,最易夺去也。   〔二〕 范书虞延传:“延从孙放字子仲,少为太尉杨震门徒。”又桓纪:“延熹三年,太常虞放为司空。”注:“放字子仲,陈留人也。”   〔三〕 “放”,大德本误作“故” ,系描字。   〔四〕 宰士,谓公卿之属官。盐铁论刺议:“文学曰:‘今子(丞相史)处宰士之列。’ ”汉书翟方进传:“请遣掾史以宰士督察。”师古曰: “谓丞相掾史为宰士者,言其宰相之属官而位为士也。 ”又王莽传下:“至成群党,遮略乘传宰士。”后汉书周荣传:“蒙先帝大恩,以历宰二城,今复得备宰士。 ”注:“荣辟司徒府,故称宰士。”义详下文按语。   〔五〕 汉代州治,亦称为朝,尹宙碑:“纲纪本朝。”又言:“正色立朝。”此属吏称郡守为朝也。后汉书法真传:“太守曰:‘昔哀公虽不肖,孔子称臣;太守虚薄,欲以功曹相屈,光赞本朝,何如?’”此郡守自称为朝也。此文“二朝”,亦属吏对新旧太守之称也。   〔六〕 占系,即占度户口,系着名籍。汉书宣纪:“流民自占八万余口。”注:“谓自隐度其户口,而着名籍也。”   〔七〕 论语微子篇:“柳下惠为士师,三黜。人曰:‘子未可以去乎?’曰:‘直道而事人,焉往而不三黜?枉道而事人,何必去父母之邦?’ ”汉石经讳“邦”作“国”。   〔八〕 孟子公孙丑上:“柳下惠不羞污君,不卑小官。”   〔九〕 黄琼,范书有传。   〔一0〕主者,犹言主办之人。续汉书百官志一注引汉官仪:“顷者,举谣言者,掾属令史都会殿上,主者大言:‘某州郡行状云何。’善者同声称之,不善者各尔衔枚。”     谨按:春秋尊公曰宰,其吏为士。言于四海,无所不统焉〔一〕。孟轲称:“不枉尺以直寻,况于枉寻以直尺?〔二〕”柳下惠不枉道以事人,故三黜而不去,孔子谓之不恭〔三〕。今绍见编,会以礼游引耳,其义不同于此。伊心明审,自求多福〔四〕。近灵帝之末,司徒掾弘农董君考上名典,君事不得自劾,暂以家急假〔五〕,太守李〔六〕崇请乞相见,俯领功曹,与俱班录讫乃谢遣。时公袁隗〔七〕意亦非之,然〔八〕弹纠。自是之后,弥以滋甚,郡用从事〔九〕,县用府吏,上下溷淆,良可秽〔一0〕也。诗云:“虽无老成人,尚有典刑。〔一一〕”国之大纲也,可不申敕小惩而大戒哉〔一二〕?   〔一〕 公羊传隐公元年:“秋七月,天王使宰咺来归惠公仲子之赗。宰者何?官也。”解诂:“以周公加宰,知为官也。”传又云:“ 曷为以官氏宰士也?”解诂云:“ 天子上士以名氏通,中士以官禄,下士略称人。”又僖公九年:“宰周公者何?天子之为政者也。”盐铁论刺义篇:“春秋士不载文,而书咺者,以为宰士也。”   〔二〕 孟子滕文公下:“且夫枉尺而直寻者,以利言也。如以利,则枉寻直尺而利,亦可为与?”此文用其意。   〔三〕 翟灏四书考异曰:“按此岂孟子引孔子言以为断,传写者讹‘孔’为‘孟’欤?法言渊骞篇:‘或问:柳下惠非朝隐者欤?曰:君子谓之不恭。’后汉书黄琼传:‘君子谓伯夷隘,柳下惠不恭。’概称君子,未定其果属谁也。”器案:此盖应氏杂举论、孟之文,而误孟为孔耳,翟说未当。   〔四〕 诗大雅文王文。   〔五〕 史记高纪:“高祖为亭长时,常告归。”集解:“李斐曰:‘休谒之名也,吉曰告,凶曰宁。’孟康曰:‘古者名吏休假曰告,告又音喾。’汉律:‘吏二千石有予告赐告。予告者,任官有功最,法所当得者也;赐告者,病满三月,当免,天下优赐复其告,使得带印绂,将官属归家治疾也。’”索隐:“韦昭曰:‘告,请归乞假也。’”   〔六〕 “李”,从宋本,余本俱作 “季”。   〔七〕 范书袁安传:“逢弟隗,少历显官,先逢为三公。”注:“ 隗字次阳。”   〔八〕 “然”,拾补云:“疑脱‘ 不’字。”   〔九〕 强汝询汉州郡县吏制考:“ 部郡国从事,每郡国各一人,主督促文书,察举非法,其民为吏所冤,及盗贼辞讼事自言于刺史者,各属所部从事治之。东汉时,刺史举劾,不复覆案,从事为刺史耳目,其权益重,得自举案二千石,郡僚掾以下,则径自收考,守相至称为上司焉。”(参续汉志、朱博、朱浮、第五种、史弼、桥玄等传)   〔一0〕钟本“秽”作“畏”,音近之误。   〔一一〕大雅荡文。   〔一二〕“戒”,大德本作“诫”,古通。易系辞:“小惩而大诫。”     宗正〔一〕南阳刘祖奉为郡属曹吏,左骑校尉〔二〕薛丞君卓为户曹史〔三〕,太守公孙庆当祠章陵,旧俗常以衣冠〔四〕子孙,容止端严,学问通览〔五〕,任顾问〔六〕者,以为御史〔七〕,时功曹白用刘祖〔八〕,祖曰:“既讬帝王肺腑〔九〕,过闻前训,不能备光辉胥附〔一0〕之任,而身当侧身陪乘〔一一〕,执策握革〔一二〕,有死而已,无能为役。〔一三〕 ”薛丞因前自白:“今明公垂出〔一四〕,未有御者,虽云不敏〔一五〕,敢充人乏。〔一六〕”周旋进退〔一七〕,补察时阙,言出成谟,大见敬重;亦以祖为高,岁尽,俱举孝廉。   〔一〕 “正”,两京本作“止”,钟本作“政”,俱误。汉书百官公卿表:“宗正,秦官。”注引应劭曰:“周成王之时,彤伯入为宗正也。”   〔二〕 后汉书曹褒传注引汉官仪: “羽林左骑,秩六百石,领羽林,属光禄勋也。”   〔三〕 续汉书百官志一:“户曹,主民户祠祀农桑。”   〔四〕 汉书杜钦传:“故京师(从王念孙校)衣冠谓钦为盲杜子夏以相别。”师古曰:“ 衣冠,谓士大夫也。”后汉书霍谞传:“光衣冠子孙。 ”又党锢羊陟传:“家世衣冠族。”御览二一五引魏略:“ 姜维家本衣冠,不愿为将。”袁子正书:“古者命士以上皆有冠冕,故谓之冠族。”文选奏弹王源集注引钞曰:“衣冠,簪缨人也。”欧阳修撰王道卿制曰:“唐将相之后,能以勋名自继其家者,号称衣冠盛事。”通鉴三二注:“衣冠,当时士大夫及贵游子弟也。”   〔五〕 论衡定贤篇:“以通览古今,秘隐传记无所不记为贤乎?……若太史公及刘子政之徒,……则有博览通达之名矣。”   〔六〕 后汉书章纪:“皆欲置于左右,顾问省纳。”续汉书百官志三:“侍中,本注曰: ‘无员,掌侍左右,赞导众事,顾问应对。’”抱朴子吴失篇:“不别菽麦之同异,而忝叨顾问之近任。”晋书段灼传:“臣无陆生之才,不在顾问之地。”   〔七〕 “御史”,拾补云:“‘史 ’疑衍。”器案:疑亦州郡之属官,谓执御之史,与御史大夫之属官有别。后汉书韦彪传:“今岁垂尽,当选御史,意在相荐,子其宿留乎。”当即此御史也。   〔八〕 据此,则祖为名,上文“奉 ”字之上或下当有脱文耳。   〔九〕 汉书楚元王传:“臣幸得讬肺附。”师古曰:“旧解云:‘ 肺附,谓肝肺相附着,犹言心膂也。’一说:‘肺谓斫木之肺札也。自谓于帝室,犹肺札附于大材木也。’”王念孙读书杂志五曰:“案一说近之。然既言附,又言讬,则语意重出。余谓肺附皆谓木皮也,说文曰:‘朴,木皮也。柿,削木札朴也。’作 ‘肺’者,假借字耳。后汉书方术传云:‘风吹削肺’ 是也。(今本“肺”误作“哺”,颜氏家训已辩之。)小雅角弓笺曰:‘附,木桴也。’正义曰:‘桴谓木表之粗皮也。’桴、附、朴,声并相近,肺、附,语之转耳。言己为帝室微末之亲,如木皮之讬于木也。下文云:‘臣幸得讬末属。’是其证矣。田蚡传曰:‘蚡以肺附为相。’中山靖王传曰:‘得蒙肺附。’卫青传曰: ‘青幸得以肺附待罪行间。’宣六王传曰:‘博幸得肺附。’师丹传曰:‘肺附何患不富贵。’王莽传曰:‘ 伏自惟念得讬肺附。’史记惠景间侯者表序曰:‘诸侯子弟若肺附。’(今本“附”作“腑”,因“肺”字而误。凡“肺附”字作“肺腑”者皆误,古书“藏府”字亦无作“腑”者。)后汉书卢芳传曰:‘以肺附之故。 ’太玄亲次:‘八曰肺附干糇,其干已良。’义并同也。若以肺为肺肝之肺,则义不可通。”案王说是,此文义亦如之。   〔一0〕尚书大传殷传:“文王胥附、奔辏、先后、御侮,谓之四邻,以免于牖里之害。” 诗大雅绵作“疏附”,毛传:“率下亲上曰疏附。”郑笺:“疏附,使疏者亲也。”   〔一一〕周礼夏官齐右:“行则陪乘。”注:“陪乘,参乘,谓车右也。”   〔一二〕周礼夏官大驭:“仆左执辔。”礼记曲礼上:“执策分辔驱之。”   〔一三〕左传成公二年:“克于先大夫,无能为役。”杜注:“不中为之使役。”   〔一四〕“垂”,两京本误作“乘” 。通鉴九四注:“汉、魏以来,率呼宰辅岳牧为明公。 ”   〔一五〕汉书文纪:“十五年春诏: ‘以不敏不明,而久抚临天下,朕甚自媿。’”师古曰:“敏,材识捷疾。”   〔一六〕“乏”原作“之”,卢校作 “乏”,今据改正。   〔一七〕“退”原作“对”,钟本作 “退”,今从之。左传僖公二十三年:“左执鞭弭,右属櫜鞬,以与周旋。”     谨案:周礼保氏:“掌六艺之教,其一曰御。” 论语曰:“吾何执,执御乎。〔一〕”“子适卫,冉子仆。〔二〕”有,政事之士,〔三〕列于四友〔四〕,然犹御者,不为役也。春秋左氏传:“晋悼公即位,程郑为乘马御,训群驺知礼。〔五〕”今国家〔六〕大驾,〔七〕大仆亲御〔八〕,他出,奉车都尉御〔九〕,宁可复言执策握革,而辞让之乎?凡黔首皆五帝子孙,何独今之肺附〔一0〕,当见优异也?宗庙之人,或在圳亩,人之化也,何日之有〔一一〕。旧时长吏质朴,子皆驾御,故曰从儿〔一二〕。君臣父子,其揆一也〔一三〕,臣不肯御,子〔一四〕岂可然。公孙〔一五〕遂偃蹇〔一六〕不使,下陵上替,能无乱乎〔一七〕?刘祖幸免罪戾,而见褒赏,公孙于是失政刑矣〔一八〕。   〔一〕 子罕篇文。   〔二〕 论语子路篇文,“冉子”,今本作“冉有”,春秋繁露仁义法篇、论衡问孔篇、皇疏本俱作“冉子”,与此同。   〔三〕 论语先进篇:“政事:冉有,季路。”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同。   〔四〕 尚书大传曰:“文王,胥附、奔辏、先后、御侮,谓之四邻,以免于牖里之害。懿子曰:‘夫子亦有四邻乎?’孔子曰:‘文王得四臣,丘亦得四友焉:自吾得回也,门人加亲,是非胥附与?自吾得赐也,远方之士日至,是非奔辏与?自吾得师也,前有辉,后有光,是非先后与?自吾得由也,恶言不入于门,是非御侮与?文王有四臣以免虎口,丘有四友以御侮。’”(据皮锡瑞疏证本)集圣贤群辅录载孔子四友同,是四友无冉有也。“四友”当作“四科”,陶渊明集与子俨等疏:“子夏有言:‘死生有命,富贵在天。’四友之人,亲受音旨,发斯谈者,将非穷途不可妄求,寿夭永无外请故邪?”“ 四友”亦是“四科”之误。   〔五〕 成公十八年传文。   〔六〕 汉人称天子为国家,续汉书祭祀志上注引应劭汉官仪:“马第伯封禅仪记:‘十五日始斋,国家居太守府舍。’又:‘国家上见之。’” 即谓天子为国家。   〔七〕 续汉书舆服志上:“乘舆大驾,公卿奉引,太仆御,大将军参乘。”   〔八〕 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太仆,秦官。”注:“应劭曰:‘周穆王所置也,盖太御众仆之长,中大夫也。’”   〔九〕 “御”字原无,今据卢校补。续汉书舆服志上:“乘舆法驾,八卿不在卤簿中,河南尹、执金吾、雒阳令奉引,奉车郎御,侍中参乘。” 御览二四一引韦昭辩释名曰:“奉车都尉奉天子乘舆。辩云:‘奉车都尉主乘舆乘车,尊不敢言主,故言奉。 ’”   〔一0〕“附”原作“腑”,今改。   〔一一〕公羊传宣公十二年:“何日之有。”解诂:“何日之有,犹无有日。”   〔一二〕三国志魏书贾逵传注引魏略:“杨沛前后宰历城守,不以私计介意,又不肯以事贵人,故身退之后,家无余积,治疾于家,借舍从儿,无他奴婢。”案世说新语德行篇:“陈太丘诣荀朗陵,贫俭无仆役,乃使元方将车。”此即所谓从儿也,盖以儿辈充从役之事,故谓之从儿也。   〔一三〕孟子离娄下:“先圣后圣,其揆一也。”   〔一四〕“子”原作“乎”,今据拾补校改。   〔一五〕“孙”原作“子”,拾补疑作“孙”,今据改正。下文亦作“公孙”,可证。   〔一六〕后汉书蔡邕传:“董卓为司空,闻邕名高,辟之,称疾不就,卓大怒曰:‘我力能族人,蔡邕遂偃蹇者,不旋踵矣。’”用法与此正同。文选张平子思玄赋:“偃蹇夭矫,娩以连卷兮。”李善注:“偃蹇,骄傲之貌也。”   〔一七〕左传昭公十八年:“于是乎下陵上替,能无乱乎?”正义:“于是在下者陵侮其上,在上者替废其位,上下失分,能无乱乎?”   〔一八〕左传隐公十一年:“郑伯使卒出豭,行出犬鸡,以诅射颖考叔者。君子谓庄公失政刑矣。政以治民,刑以正邪,既无德政,又无威刑,是以及邪。”     聘士〔一〕彭城姜肱伯淮〔二〕,京兆〔三〕韦着休明〔四〕,灵帝践祚〔五〕,太后临朝,陈、窦以忠见害,中常侍〔六〕曹节〔 七〕秉国之权,大作威福〔八〕,冀宠名贤,以弭己谤,于是起姜〔 九〕肱为犍为太守,着东海相。肱告其人:“吾以虚获实,蕴藉声价,盛明之际,尚不委质,况今政在家哉!〔一0〕”遂乘桴浮海〔一一〕,莫知所极〔一二〕。而着欢以承命,驾言宵征〔一三〕,民不见德,唯〔一四〕戮是闻〔一五〕,论输左校〔一六〕。   〔一〕 南史陶季直传:“淡于荣利,屡召不起,号曰聘君。”义与此同。   〔二〕 “淮”原作“雅”,今校改。拾补曰:“孙云:‘范书肱本传字伯淮,以其弟字仲海、季江例之,是“淮”非“雅”明矣。’”器案:蔡邕集彭城姜肱碑、群辅录引续汉书及善文、御览四九九又七0七引海内先贤传、又四二0引谢承后汉书、蒙求旧注俱作“姜肱字伯淮”。道藏本抱朴子逸民篇作“伯雅”,亦当作“淮”。   〔三〕 御览一五七引应劭汉官仪: “京兆,绝高曰京,京,大也;十亿曰兆。京兆云者,欲令帝都殷盈也。”水经河水注二引应劭说,“殷盈” 误作“启益”。   〔四〕 后汉书徐稚传:“延熹二年,尚书令陈蕃、仆射胡广等,上书荐稚等曰:‘臣闻善人天地之纪,政之所由也。诗云:思皇多士,生此王国。天挺俊乂,为陛下出,当辅弼明时,左右大业者也。伏见处士豫章徐稚、彭城姜肱、汝南袁闳、京兆韦着、颍川李昙,德行纯备,着于人听;若使擢登三事,协亮天工,必能翼宣盛美,增光日月矣。’桓帝乃以安车玄纁,备礼征之,(以上又见御览六三0引续汉书)并不至。帝因问蕃曰:‘徐稚、袁闳、韦着,谁为先后?’ 蕃对曰:‘闳生出公族,闻道渐训。着长于三辅礼义之俗,所谓不扶自直,不镂自雕。至于稚者,爰生江南卑薄之域,而角立杰出,宜当为先。’”(以上又见御览四四五引谢承后汉书)又向栩传:“又与彭城姜肱,京兆韦着并征,栩不应也。”   〔五〕 器案:焦氏类林五下引此段文,前尚有“桓帝尝征姜肱,不至,乃下彭城,使画工图肱形状。肱卧于幽闇,以被韬面,言感眩疾,不欲出风。工竟不得见之云云”,与范书所叙合,当据补。   〔六〕 续汉书百官志三:“中常侍千石。”本注曰:“宦者无员,掌侍左右,从入内宫,赞导内众事,顾问应对给事。”   〔七〕 曹节,见后汉书宦者传。   〔八〕 尚书洪范:“惟辟作福,惟辟作威,惟辟玉食。臣无有作福作威玉食。臣之有作福作威玉食,其害于而家,凶于而国,人用侧颇僻,民用僭忒。”   〔九〕 大德本“姜”误“家”。   〔一0〕天中记九引此句作“今政在私门,夫何为哉”。左传昭公三年:“政在家门。”   〔一一〕论语公冶长:“子曰:‘道不行,乘桴浮于海,从我者,其由与。’”   〔一二〕类林引“其极”二字作“所之”。天中记引尚有“时人以为非凡”六字。后汉书肱本传:“后与徐稚俱征,不至。桓帝乃下彭城,使画工图其形状。肱卧于幽闇,以被韬面,言感眩疾,不欲出风。工竟不得见之。中常侍曹节等专执政事,新诛太傅陈蕃、大将军窦武,欲借宠贤德,以释众望,乃白征肱为太守。肱得诏,乃私告其友曰:‘吾以虚获实,遂藉声价,明明在上,犹当固其本志,况今政在阉竖,夫何为哉?’乃隐身遯命,远浮海滨。再以玄纁聘,不就,即拜太中大夫,诏书至门,(注引谢承书曰:“灵帝手笔下诏曰:‘肱抗凌云之志,养浩然之气,以朕德薄,未肯降志。昔许由不屈,王道为化;夷、齐不挠,周德不亏。郡以礼优顺,勿失其意。’”)肱使家人对云: ‘久病就医,遂羸服闲行,窜伏青州界中,卖卜给食,召命得断,家亦不知其处。’历年乃还。”抱朴子逸民篇:“桓帝以玄纁玉帛,安车轺轮聘姜伯雅,就拜太中大夫、犍为太守,不起。”事类赋六引高士传:“姜肱十辟公府,九举有道,皆不就。灵帝时,曹节白帝征肱,隐身遯命,浮桴人海也。”   〔一三〕诗召南小星:“肃肃宵征。 ”   〔一四〕何本“唯”误“淮”。   〔一五〕左传僖公二十三年:“民不见德,而唯戮是闻。”   〔一六〕后汉书韦彪传:“豹子着,字休明,少以经行知名,不应州郡之命,大将军梁冀辟不就。延熹二年,桓帝公车备礼征,至霸陵,称疾归,乃入云阳山采药不返,有司举奏加罪,帝时原之;复诏京兆尹重以礼敦劝,着遂不就征。灵帝即位,中常侍曹节以陈蕃、窦氏既诛,海内多怨,欲借宠时贤以为名,白帝就家拜着东海相,诏书迫切,不得已解巾之郡,政任威刑,为受罚者所奏,坐输左校。”袁宏后汉纪二十三:“陈、窦之诛,海内冤之,曹节善招礼名贤,以卫其罪,乃言于帝,就拜姜肱为犍为太守,韦着为东海相,诏书迫切,肱浮海遁逃,卒不屈去。着不得已,遂解巾临郡,为政任威刑,妻子放恣,为受罚家所告,论输左校。”后汉书皇甫规传注引汉官仪:“左校署,属将作大匠。”     谨按:易称:“君子之道,或出或处,或默或语。〔一〕”传曰:“朝廷之人,入而不能出;山林之士,往而不能返。”言各有长也〔二〕。孔子嘉虞仲、夷逸〔三〕,作者七人〔四〕,亦终隐约〔五〕。姜肱高尚其事〔六〕,见得思义〔七〕,岂不绰绰然有余裕哉!〔八〕韦着迈种其德〔九〕,少有云补〔一0〕,可也;虐刑以逞,〔一一〕民心怨痛,德薄位尊,力小任重,古人惧□,鲜能不及矣。〔一二〕   〔一〕 系辞文。   〔二〕 注详愆礼篇。   〔三〕 论语微子篇:“逸民:伯夷、叔齐、虞仲、夷逸、朱张、柳下惠、少连。……谓: ‘虞仲、夷逸,隐居放言,身中清,废中权。’”   〔四〕 论语宪问篇:“子曰:‘贤者辟世,其次辟地,其次辟色。’子曰:‘作者七人矣。’”集解引包曰:“作,为也,为之者凡七人。”皇疏引王弼曰:“七人:伯夷、叔齐、虞仲、夷逸、朱张、柳下惠、少连也。”后汉书黄琼传注引论语注:“七人,谓伯夷、叔齐、虞仲、夷逸、朱张、柳下惠、少连。”殆即王弼释疑说,群辅录载七人后说,即参用王说。据应氏此文,以虞仲、夷逸等为七人,盖汉师旧说。   〔五〕 汉书司马迁传:“诗、书隐约。”师古曰:“隐,忧也;约,屈也。”   〔六〕 易蛊卦:“不事王侯,高尚其事。”   〔七〕 论语季氏篇载孔子语,子张篇载子张语并同。   〔八〕 诗小雅角弓:“绰绰有裕。 ”孟子公孙丑:“岂不绰绰然有余裕哉?”   〔九〕 左传庄公八年:“夏书曰: ‘皋陶迈种德。’”杜注:“迈,勉也。”   〔一0〕文选陆士衡答贾长渊诗注引汉书应劭注云:“云,有也。”器案:云犹所也。汉书诸葛丰传:“有未云补。”文选傅长虞赠何劭王济诗: “进则无云补。”俱言所补,与此义同。   〔一一〕左传僖公二十三年:“淫刑以逞,谁则无罪。”   〔一二〕拾补曰:“‘能’疑衍。” 徐氏识语云:“谨案:能,语词。礼记‘民鲜能久矣’ ,即论语‘民鲜久矣’。”器案:易系辞下:“易曰: ‘其亡其亡,系于苞桑。’子曰:‘德薄而位尊,知小而谋大,力少而任重,鲜不及矣。’”应语本此。     赵相汝南李统,少幼,为冀州刺史阮况〔一〕所奏“耳目不聪明”〔二〕;股肱掾史,咸用忿愤,欲诣阙自理。统闻知之,历收其家,遣吏追还,曰:“相〔三〕久忝重任,负于素餐〔四〕,年渐七十,礼在悬车〔五〕,顷被疾病,念存首丘〔六〕,比自乞归,未见听许,州家〔七〕幸能为,相〔八〕得去,实上愿也。〔九〕”居无几,果征。时冀州有疑狱,章帝见问统。统处当〔一0〕详平,克〔一一〕厌上心,曰:“君大聪明,刺史〔一二〕侵君。〔一三〕”统曰:“臣受国厚恩,官尊禄重,不能自竭,有以报称,久〔一四〕抱重疾,气力羸露〔一五〕,耳聋目眩,守虚陨越〔一六〕,自分奄忽〔 一七〕填壑,猥〔一八〕得承望阙廷,亲见御座,不胜其喜,权时有瘳〔一九〕,辞出之后,必复故〔二0〕也,刺史不侵臣也。”上悦其逊,即日免况,拜统侍中〔二一〕。   〔一〕 “阮”字原脱,拾补据御览六四0补,今从之。后汉书任光传:“更始至洛阳,以光为信都太守。及王郎起,郡国皆降之,光独不肯,遂与都尉李忠、令万脩、功曹阮况、五官掾郭唐等同心固守。”又朱晖传:“后为郡吏,太守阮况,尝欲市晖婢,晖不从。及况卒,晖乃厚赠送其家,人或讥焉,晖曰:‘前阮府君有求于我,所以不敢闻命,诚恐以财货污君,今而相送,明吾非有爱也。’”当即此人。朱筠以为“大德本‘况’上阙一字,当是‘为’字”,非是。   〔二〕 御览引作“耳目不聪,宜免职任”。   〔三〕 “相”,何本、郎本、程本、钟本作“统”,郎本校云:“ ‘统久’一本作‘相久’。”拾补云:“(程本作“统”)不当从。”朱筠曰:“盖自吏口称‘相’为是,从大德本改正。”   〔四〕 文选傅长虞赠何劭王济诗注引韩诗曰:“何谓素餐?素者质,人但有质朴,无治民之材,名曰素餐。”   〔五〕 汉书韦贤传:“韦孟在邹诗:‘悬车之义,以洎小臣。’”注:“应劭曰:‘古者,七十悬车致仕。’”礼记王制:“七十致政则悬车。 ”白虎通致仕篇:“臣年七十悬车致仕者,臣以执事趋走为职,七十阳道极,耳目不聪明跂踦之属,是以退老去,避贤者路,所以长廉远耻也。悬车,示不用也。” 公羊传桓公五年注:“礼七十悬车致仕。”疏云:“旧说云:‘日在悬舆,一日之暮。人年七十,亦一世之暮,而致其政事于君,故曰悬与致仕。’”孝经开宗明义章释文、正义引郑注:“七十行步不逮,县车致仕。” 文选蔡伯喈陈太丘碑文:“及文书赦宥,时年已七十,遂隐丘山,悬车告老。”论衡自纪篇:“年渐七十,时可悬舆。”三国志魏书徐宣传:“宣曰:‘七十有悬车之礼,今已六十八,可以去矣。’”又陈矫传:“七十有悬车之礼。”司马贞补史记序:“七十列传,取悬车之暮齿。”器案:淮南子天文篇:“日至于悲泉,爰息其马,是谓县车。”公羊疏引旧说本此。   〔六〕 说文:“狐……死则首丘。 ”白虎通封禅篇:“狐死首丘,不忘本也。”   〔七〕 “州家”,郎本、程本作“ 皇家”,不可从。郎本校云:“ ‘皇家’一作‘州家’。”三国志吴书太史慈传:“慈仕郡奏曹,会郡与州有隙,州章已去,慈晨夜到洛阳,取州章截败之,因通郡章,州家更有章,不复见理,由是为州家所嫉。”州家亦谓州刺史也。刺史之称为州家,盖亦如天子之称为国家也。唐人诗文多称刺史为州家,本此。   〔八〕 何本、郎本、程本、钟本“ 相”作“统”。   〔九〕 何本、郎本、程本、钟本“ 上愿”作“至愿”。   〔一0〕汉书刑法志:“宣帝诏曰: ‘今遣廷史与郡鞠狱,任轻禄薄,其为置廷平,秩六百石,员四人,其务平之,以称朕意。’”注:“如淳曰:‘以囚辞决狱事为鞠,谓疑狱也。’”又:“二千石官以其罪名当报之。”师古曰:“当谓处断也。”   〔一一〕御览“克”作“克”。   〔一二〕“刺史”,拾补曰:“御览有‘下’字。”徐氏识语云:“ 谨案此因下‘刺史不侵臣’长‘不 ’字,或更为‘下’耳。”案宋本御览作“不”不作“ 下”。   〔一三〕御览“侵”作“亲”,不可据。   〔一四〕钟本“久”作“大”。   〔一五〕左传昭公元年:“勿使有所壅闭湫底,以露其体。”杜注:“露,羸也,壹之则血气集滞,而体羸露。”孟子滕文公:“是率天下而路也。”赵注:“是率导天下人以羸露之困也。”战国策秦策:“士民潞病于内。”高注:“路羸于内。”吕氏春秋不屈篇:“士民罢潞。”高注:“潞,羸也。”案露、路、潞音义俱同。   〔一六〕左传僖公九年:“恐陨越于下。”杜注:“陨越,颠坠也。”   〔一七〕文选马季长长笛赋:“奄忽灭没。”注:“方言曰:‘奄,遽也。’”   〔一八〕后汉书邓骘传注:“猥,曲也。”   〔一九〕文选朱叔元为幽州牧与彭宠书:“欲权时救急。”权时,犹今言暂时。   〔二0〕“故”,钟本作“固”。   〔二一〕汉书百官公卿表侍中注引应劭曰:“入侍天子,故曰侍中。”又详孙星衍校集汉官仪上。     司徒九江朱伥〔一〕,以年老,为司隶虞诩所奏〔二〕,耳目不聪明,见掾属大怒曰:“颠而不扶,焉用彼相〔三〕?君劳臣辱,何用为?”于是东合祭酒〔四〕周举曰:“昔圣帝明王,莫不历象日月星辰〔五〕,以为镜戒;荧惑比有变异,岂能手书,密以上闻?” 伥曰:“可自力也〔六〕。”举为创草〔七〕:“臣闻易曰:‘天垂象,见吉凶。〔八〕’‘观乎天文,以察时变。〔九〕’臣窃见九月庚辰,今月丙辰,过荧惑于东井辟,金光辉合,并移时乃出。臣〔一0〕经术浅末〔一一〕,不晓天官〔一二〕,见其非常,昭昭再见,诚切怪之。臣〔一三〕诚懑愤。夫月者太阴,荧惑火星,不宜相干。臣闻盛德之主,不能无异,但当变改,有以供御。孔子曰:‘虽明天子,荧惑必谋。〔一四〕’ 祸福之征,慎察用之。孝宣皇帝地节元年,〔一五〕月蚀荧惑,明年有霍氏乱〔一六〕。孔子曰:‘火上不可握,荧惑班变,不可息志,帝应其修无极。〔一七〕’ 此言荧惑火精,尤史家所宜察也。楚庄曰:‘灾异不见,寡人其亡。〔一八〕’今变异屡臻,此天以佑助汉室,觉悟国家也。臣诚惧史官畏忌,不敢极言〔一九〕,惟陛下深留圣思〔二0〕,按图书之文〔二一〕,鉴古今之戒,召见方正,极言而靡讳,亲贤纳忠,推诚应人,犹影响也〔二二〕。宋景公有善言,荧惑徙舍,延年益寿〔二三〕。况乎至尊〔二四〕,感不旋日〔二五〕。书曰:‘天威棐谌。’言天德辅诚也〔二六〕。周公将没,戒成王以左右常伯〔二七〕、常任、准人、缀衣、虎贲〔二八〕。言此五官,存亡之机,不可不谨也。臣愿陛下思周旦之言,详左右清禁之内,谨供养之官,严宿卫之身,申敕屡省,务知戒慎,以退未萌,以此无疆〔二九〕。谨匍匐自力,手书密上。”上览伥表,嘉其忠谟,伥目数病,手能细书〔三0〕。诩案大臣,苟肆私意。诩坐上谢,伥蒙慰劳。   〔一〕 后汉书顺纪:“永建元年,长乐少府九江朱伥为司徒。”注:“朱伥,字孙卿,寿春人也。伥音丑良反。”又来历传:“太中大夫朱伥。 ”注:“伥音丑羊反。”又丁鸿传:“门下由是益盛,远方至者数千人,彭城刘恺、北海巴茂、九江朱伥,皆至公卿。”又刘恺传:“伥能说经书,而用心褊狭。” 又周举传:“后长乐少府朱伥代郃为司徒。”注:“伥音丑良反。”颜氏家训风操篇:“后汉有朱张字孙卿。 ”字作“张”,误。   〔二〕 后汉书虞诩传:“虞诩,字升卿,陈国武平人也。永建元年,代陈禅为司隶校尉。 ”御览六四二引续汉书:“虞诩字叔卿,陈留圉人。祖为狱吏,尝效于公之治狱,及诩生,经曰:‘吾虽不及于公,子卿至丞相,冀得为九卿。’故字诩曰叔卿。至尚书令。”   〔三〕 论语季氏篇:“危而不持,颠而不扶,则将焉用彼相矣?”   〔四〕 后汉书周磐传:“颍川太守韩崇召蔡顺为东合祭酒。”司空孔扶碑:“扶当国时,辟史晨之父为东合祭酒。”又有南合祭酒,说文许冲表:“臣父故大尉南合祭酒慎。”经典释文叙录:“陈元为司空南合祭酒。”又有西合祭酒,晋书卫玠传:“玠为太傅西合祭酒。”汉旧仪:“丞相设四科之辟,第一辟曰:德行高妙,志节清白,补西曹南合祭酒。”   〔五〕 尚书尧典:“历象日月星辰。”史记五帝本纪:“数法日月星辰。”索隐:“尚书作‘历象日月’,则此言数法,是训历象二字,谓命羲、和以历数之法,观察日月星辰之早晚,以敬授人时也。”   〔六〕 三国志魏书曹爽传注引魏末传:“司马懿谓李胜曰:‘今当与君别,自顾气力转微,后必不更会,因欲自力,设薄主人,生死共别,令师、昭兄弟,结君为友,不可相舍去,副懿区区之心。’ ”唐书白志坚传:“硁硁自力,有知数。”自力犹言自尽其力。钟本“力”作“立”,非是。   〔七〕 论语宪问篇:“为命,裨谌草创之。”器按:范书周举传:“后长乐少府朱伥代郃为司徒,举犹为吏。时孙程等坐怀表上殿争功,帝怒,悉徙封远县,洛阳令促期发遣。举说朱伥曰:‘朝廷在西钟下时,非孙程等岂立?虽韩、彭、吴、贾之功,何以加诸。今忘其大德,录其小过;如道路夭折,帝有杀功臣之讥。及今未去,宜急表之。”伥曰:‘今诏怒,二尚书已奏其事,吾独表此,必致罪谴。’举曰:‘明公年过八十,位为台辅,不于今时竭忠报国,惜身安宠,欲以何求?禄位虽全,必陷佞邪之讥,谏而获罪,犹有忠贞之名。若举言不足采,请从此辞。”伥乃表谏,帝果从之。”疑此与应书载举所作奏,当为一事,而蔚宗省其表耳。   〔八〕 系辞上文。   〔九〕 贲卦文。   〔一0〕“臣”字原无,拾补校补,今从之。   〔一一〕汉书东平思王传:“诏书又敕傅相:‘自今以来,非五经之正术,敢以游猎非礼道王者,辄以名闻。’”又:“后三岁,天子诏有司曰: ‘今闻王改行自新,尊修经术。’”又翟方进传:“当以经术进,努力为诸生学问。”案汉时以经术饰吏事,故言政事者,率以经术为准绳。   〔一二〕史记天官书索隐:“案天文有五官,官者,星官也,星座有尊卑,若人之官曹列位,故曰天官。”案天官谓掌天文之官,因而名其业亦曰天官,太史公自序所谓“学天官于唐都”是也。   〔一三〕“臣”字原无,据拾补校补补。   〔一四〕汉书天文志:“荧惑,天子理也,故曰:虽有明天子,必视荧惑所在。”隋书天文志中亦有“虽有明天子,必视荧惑所在”之文。案:开元占经三0引石氏曰:“荧惑,天子之理也,东西南北无常,五月而出。’又引荆州占曰:“荧惑,上承天一,下主司天下人臣之过,司骄、司奢、司祸、司贼、司饥、司荒、司死、司丧、司日、司直、司兵、司乱,荧惑无不主之。王者礼义,荧惑不留其国;凶殃,荧惑罚之。”   〔一五〕汉书宣纪注引应劭曰:“以先者地震,山崩水出,于是改年曰地节,欲令地得其节。”   〔一六〕汉书天文志:“地节元年,正月戊午,乙夜月食荧惑,荧惑在角亢,占曰:忧在宫中,非贼而盗也,有内乱,谗臣在旁,其辛酉,荧惑入氐中,氐,天子之宫,荧惑入之,有贼臣。”又曰:“ 四年,故大将军霍光夫人、显将军霍禹、范明友,奉车霍山,及诸昆弟宾婚为侍中诸曹九卿群守,皆谋反,咸伏其辜。”器案:汉书纪、传,俱载霍氏乱在地节四年,与志相合,此作明年(地节元年之明年),误,当据改。   〔一七〕开元占经三0引吴龚天文书:“荧惑,火之精,其位在南方,赤帝之子,方伯之象也,为天候主气成败,司察妖孽,东西南北无有常,出则有兵,入则兵败,周旋止息,乃为死丧。”   〔一八〕春秋繁露必仁且智篇:“楚庄王以天不见灾,地不见孽,则祷之于山川曰:‘天其将亡予邪?不说吾过,极吾罪也?’”案此事又见说苑君道篇、后汉书明纪永平三年诏、论衡谴告篇、渚宫旧事一。   〔一九〕汉书文纪:“二年诏:‘举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者,以匡朕之不逮。’”极言、极谏义同。   〔二0〕“思”,郎本误“恩”。   〔二一〕后汉书班彪传注:“图书,河图、洛书也。”又桓谭传注:“图书,即谶纬符命之类也。”汉书艺文志天文家有图书秘记十七篇。   〔二二〕书大禹谟:“惠迪吉,从逆凶,惟影响。”后汉书郎顗传:“天之应人,敏于影响。”   〔二三〕吕氏春秋制乐篇:“宋景公之时,荧惑在心,公惧,召子韦而问焉,曰:‘荧惑在心,何也?’子韦曰:‘荧惑者,天罚也;心者,宋之分野也;祸当于君。虽然,可移于宰相。’公曰:‘宰相,所与治国家也,而移死焉,不祥。’子韦曰:‘可移于民。’公曰:‘民死,寡人将谁为君乎?宁独死。 ’子韦曰:‘可移于岁。’公曰:‘岁害则民饥,民饥必死,为人君而杀其民以自活也,其谁以我为君乎?是寡人之命固尽已,子无复言矣。’子韦还走,北面载拜曰:‘臣敢贺君,天之处高而听卑,君有至德之言三,天必三赏君,今夕荧惑其徙三舍,君延年二十一岁。’ 公曰:‘子何以知之?’对曰:‘有三善言,必有三赏。荧惑必三徙舍,舍行七星,星一徙当一年,三七二十一,臣故曰君延年二十一岁矣。臣请伏于陛下以伺候之,荧惑不徙,臣请死。’公曰:‘可。’是夕荧惑果徙三舍。”案此事又见淮南道应篇、史记宋世家、新序杂事四、论衡变虚、无形二篇。   〔二四〕文选东京赋:“降至尊以训慕。”注:“至尊,天子也。”   〔二五〕汉书李寻传:“子孙之福,不旋日而至。”蔡邕答诏问灾异:“易传曰:‘阳感天,不旋日。’”不旋日,犹言日影不移,极言其速。   〔二六〕康诰:“天畏棐忱。”汉书叙传:“幽通赋:‘实棐谌而相训。’”注引应劭曰: “棐,辅也;谌,诚也。”三国志魏书公孙瓒传注引汉晋春秋:“袁绍与公孙瓒书:‘天威棐谌。’”与此合。器案:威、畏古通,尔雅释诂:“棐,□也。”郭注、文选幽通赋注引书,“畏”皆作“威”,广雅释诂: “威,德也。”周颂有客:“既有淫威,降福孔夷。” 正义:“言有德,故易福。”宣光五经从横,以德释威,当有所本。伪孔云:“天德可畏,以其辅诚。”盖不知旧训,故望文生义,而增字以解经也。又文选注引“ 谌”作“忱”,云:“‘谌’与‘忱’,古字通。”按书大诰:“天棐忱辞。”汉书孔光传引“忱”作“谌” ,孔彪碑用书文作“上帝棐谌”,诗大明:“ 天难忱斯。”说文引作“谌”,荡:“其命匪谌。”说文引作“忱”,广韵:“‘忱’与 ‘谌’同。”   〔二七〕文选陈太丘碑注引汉官仪: “侍中,周官,号曰常伯,选于诸伯,言其道德可常尊也。”又东京赋注、藉田赋注、安陆王碑注引汉官仪“ 侍中,周成王常伯任侍中,殿下称制,出即陪乘,佩玺抱剑。”   〔二八〕按见尚书立政,书序云:“ 周公作立政。”此云:“周公将没戒成王云云。”其说不同。考举父防,师事徐州刺史盖豫,受古文尚书,则举此说,盖亦古文师说也。   〔二九〕大德本“疆”误“彊”,系后描字。   〔三0〕后汉书循吏传序:“其以手迹赐方国者,皆一札十行,细书成文,勤约之风,行于上下。”     谨按:论语:“能以礼让为国乎?何有。〔一〕 ”“夫子温良恭俭让以得之。〔二〕”传曰:“心苟不竞,何惮于病。〔三〕”朱伥位极人臣,视事数年,讫无一言,弥缝时阙〔四〕。又伥年且九十,足以惛愦,义当自引,以避贤路〔五〕,就使有枉,欣以俟命耳,何能乃发忿〔六〕,欲自提理。周举为人谋而不忠〔七〕,维讫〔八〕匡陈,起自营卫。夫奉义顺之谓礼,爱人而不以德〔九〕,不可谓仁,信不由中〔一0〕,文辞何为?向遇中宗永平之政〔一一〕,救罪不暇,何慰劳之有?李统内省不疚〔一二〕,进退温雅,明主是察,终为长者〔一三〕。   〔一〕 里仁文。   〔二〕 学而文。   〔三〕 左传僖公七年:“谚有之: ‘心则不竞,何惮于病。’”   〔四〕 左传僖公二十六年:“弥缝其阙。”   〔五〕 史记万石君传:“愿归丞相侯印,乞骸骨归,避贤者路。”谓避让贤者出仕之路也。   〔六〕 拾补云:“‘能’衍。”识语云:“谨案:能、乃声近通用。淮南子:‘此何遽不能为福乎?’艺文类聚引‘能’作‘乃’。汉书匈奴传:‘然后乃备。’汉纪‘乃’作‘能’。此文当是‘能 ’字,后人识‘乃’于旁,错厕正文耳。”   〔七〕 论语学而篇:“为人谋而不忠乎?”   〔八〕 “维讫”,拾补云:“二字疑。”器案:疑是“虽讬”二字讹。   〔九〕 礼记檀弓上:“君子之爱人也以德。”   〔一0〕左传隐公三年:“信不由中。”   〔一一〕汉书刑法志:“自建武、永平,朝无威福之臣,邑无豪杰之使,以口率计断狱,少于成、哀之间什八,可谓清矣。”   〔一二〕论语颜渊篇:“内省不疚。 ”   〔一三〕慧琳一切经音义二三引风俗通:“春秋之末,郑有贤人者着书一篇,号郑长者,谓年长德艾,事长于人,以之为长者也。”意林引风俗通:“礼云:‘群居五人,长者必异席。’今呼权贵作长者,非也。”     蜀郡太守颍川刘胜季陵,去官在家,闭门却扫〔一〕,岁致敬郡县,答问而已,无所褒贬,虽自枝叶〔二〕,莫〔三〕力。太仆杜密周甫,亦去北海相,在家,每至郡县,多所陈说,笺记括属〔四〕;太守王昱,颇厌苦之,语次〔五〕:“闻得京师书,公卿举故大臣刘季陵,高士也,当急见征。”密知以见激,因曰:“ 明府在九重〔六〕之内,臣吏惶畏天威,莫敢尽情。刘胜位故大夫,见礼上宾〔七〕,俯伏甚于鳖猬,泠涩比如寒蜒〔八〕,无能往来,此罪人也〔九〕。清隽就义,隐居笃学,时所不综,而密达之,冤疑勋贤,成陈之罪,所折〔一0〕而密启之〔一一〕,明府赏刑〔一二〕得中,令问休扬〔一三〕,虽自天然之姿〔一四〕,犹有万分之一〔一五〕。诗不云乎:‘雨我公田,遂及我私。〔一六〕’人情所有,庶不为阙,既不善是,多见讥论,夫何为哉?”于是昱甚悦服,待之弥厚〔一七〕。   〔一〕 后汉书杜密传作“闭门扫轨 ”,李贤注:“轨,车迹也。言绝人事。”   〔二〕 左传文公七年:“公族者,公室之枝叶也。”白虎通五行篇:“亲属臣谏不相去,何法?法木枝叶不相离也。”   〔三〕 “莫”下,拾补云:“疑脱 ‘为致’二字。”   〔四〕 拾补云:“‘括’疑‘聒’ 。”器案:广博物志十七引作“ 讬”,范书杜密传:“每谒守令,多所陈讬。”“括”当为“讬”之误,卢说非。   〔五〕 史记黥布传:“从容语次,誉赫长者也。”汉书循吏黄霸传:“吏民见者,语次寻绎。”案庄子田子方篇:“胸次”,注云:“ 次,中也。”语次,犹今说话间也。   〔六〕 楚辞九辩:“岂不郁陶而思君兮,君之门以九重。”   〔七〕 通鉴五五作“位为大夫,见礼上宾。”胡注:“位为大夫,谓在朝列也。见礼上宾,谓郡守接遇之也。”   〔八〕 西京杂记二:“元狩二年,大寒,雪深五尺许,野鸟兽皆死,牛马皆蜷缩如猬。” 文选鲍照代出自北门行:“马毛缩如猬。”“ 寒蜒”,拾补曰:“范书作‘蝉’ 。”器案章怀注云:“寒蝉,谓寂默也。楚辞曰:‘悲哉,秋之为气也,蝉寂寞而无声。’”方言十一:“寒蜩,螀也,似小蝉而青。”今案:寒蜩即寒蝉,蝉之一种,至秋深天寒则不鸣,故称喑蜩。北史尉古真传:“ 瑾好学吴人摇唇振足,为人所哂,见人好笑,时论比之寒蝉。”   〔九〕 后汉书杜林传注引风俗通: “若能纳而不能出,能言而不能行,讲诵而已,无能往来,此俗儒也。”器案尚书君奭:“无能往来,兹迪彝教,文王蔑德,降于国人。”伪孔传:“有五贤臣,犹曰其少,无所能往来,而五人以此道德教文王,以精微之德,下政令于国人。言虽圣人,亦须良佐。”汉书朱云传:“云数上书,言丞相韦玄成,容身保位,亡能往来。”李奇注曰:“不能有所前却也。”   〔一0〕“所折”,拾补云:“疑有讹脱。”   〔一一〕器案:范书此段作“今志义力行之贤,而密达之,违道失节之士,而密纠之”。   〔一二〕“刑”,大德本、何本同,范书亦作“刑”,朱藏元本、仿元本、两京本、胡本、郎本、程本、钟本、奇赏本作“贤”。   〔一三〕“问”,胡本、郎本作“闻 ”。纲目集览十一:“令,善;休,美也。‘问’与‘ 闻’通,并音文运反,谓美善之名闻播扬也。”   〔一四〕文选陆士衡宴玄圃园诗注引桓谭新论:“圣人天然之姿,所以绝人远者也。”后汉书第五伦传:“陛下即位,躬天然之德。”天然,犹言自然。   〔一五〕淮南泰族:“夫欲治之主不世出,而可与治之臣不万一。”汉书张释之传:“有如万分一。”又谷永传:“不能褒扬万一。”师古曰:“ 言万分之一。”文选典引:“窃作典引一篇,虽不足雍容明盛万分之一,犹启发愤满,觉悟童蒙。”义俱同,为今语“万一”所本。   〔一六〕小雅大田文。   〔一七〕范书杜密传:“杜密字周甫,颍川阳城人也,为人沈质,少有厉俗志,为司徒胡广所辟,稍迁代郡太守,征,三迁太山太守,北海相。后密去官还家,每谒守令,多所陈讬。同郡刘胜,亦自蜀郡告归乡里,闭门扫轨,无所干及。太守王昱谓密曰: ‘刘季陵清高士,公卿多举之者。’密知昱激己,对曰:‘刘胜位为大夫,见礼上宾,而知善不荐,闻恶无言,隐情惜己,自同寒蝉,此罪人也。今志义力行之贤而密达之,违道失节之士而密纠之,使明府赏刑得中,令闻休扬,不亦万分之一乎?’昱惭服,待之弥厚。”     谨按:论语:“澹台灭明,非公事未尝至于偃之室也。〔一〕”“君子思不出其位。〔二〕”孟轲亦以为“达则兼济天下,穷则独善其身。〔三〕”刘胜在约思纯〔四〕,其静已甚,若时意宴及,言论折中〔五〕,亦无嫌也。杜密婆娑〔六〕府县,干与王政,就若所云,犹有公私;既见讥切,不蹴坐谢负,而多伐善〔七〕,以为己力,〔八〕惟颜之厚〔九〕,博而俗矣〔一0〕。   〔一〕 雍也篇文。   〔二〕 宪问篇文。   〔三〕 孟子尽心上作“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此盖记忆偶倒,在古书中往往有之。如吕氏春秋重言篇引诗“何其久也,必有以也,何其处也,必有与也”,今诗式微作“何其处也,必有与也,何其久也,必有以也”。玉篇人部仕下引论语“学而优则仕,仕而优则学”,金楼子立言下同,今论语子张篇作“仕而优则学,学而优则仕”,是其证。   〔四〕 左传昭公二十八年:“在约思纯。”   〔五〕 史记孔子世家赞:“折中于夫子。”索隐:“离骚云:‘明五帝以折中。’王叔师云:‘折中,正也。’宋均云:‘折,断也;中,当也。按言欲折断其物而用之,与度相中当,故以言其折中也。’”   〔六〕 诗陈风东门之枌:“婆娑其下。”汉书叙传答宾戏:“婆娑呼术艺之场。”文选注引项岱曰:“婆娑,偃息也。”广雅释言:“ 媻娑,往来貌。”晋书王述传:“ 王昶白笺于文皇帝曰:‘昔与南阳宗世林共为东宫官属,世林少得好名,州里瞻敬,及其年老,汲汲自励,恐见废弃。世人咸共笑之。若天假其寿,致仕之车,不为此公婆娑之事。’”义与此同。   〔七〕 论语公冶长:“愿无伐善,无施劳。”   〔八〕 左传僖公二十四年:“贪天之功,以为己力。”   〔九〕 书五子之歌:“郁陶乎予心,颜厚有忸怩。”潘岳闲居赋:“虽吾颜之云厚,犹内媿于宁、蘧。”   〔一0〕困学纪闻十二:“为杜密之居乡,犹效陈孟公、杜季良也;为刘胜之居乡,犹效张伯松、龙季高也;制行者宜知所择。”胡氏读史管见四:“或问:‘刘胜、杜密,所处谁贤?’曰:‘胜贤。如密之论,轩扬激发,固非常士所及;然胜之行,深潜静退,可为乡里之式。如密之论,非惟犯出位之讥,亦取祸辱之道也;遇王昱贤者,故能容之耳。’”陆树声长水日钞曰:“余以为为刘胜易,为杜密难。使密所陈讬,一出于公,而足以取信则可;不然,则宁为刘季陵者之不至失己也。此鲁男子所谓:‘以我之不可,学柳下惠之可。’”   声音第六  风俗通义声音第六〔一〕     易称:“先王作乐崇德,殷荐之上帝,以配祖考。〔二〕”诗云:“钟鼓锽锽,磬管枪枪,降福穣穣。〔三〕”书曰:“击石拊石,百兽率舞。〔四〕”鸟兽且犹感应,而况于人乎?况于鬼神乎?夫乐者,圣人所以动〔五〕天地,感鬼神〔六〕,按〔七〕万民,成性类者也。故黄帝作咸池〔八〕,颛顼作六茎〔九〕,喾作五英〔一0〕,尧作大章〔一一〕,舜作韶〔一二〕,禹作夏〔一三〕,汤作护,〔一四〕武王作武〔一五〕,周公作勺〔一六〕。勺,言能斟勺先祖之道也〔一七〕;武,言以〔一八〕功定天下也;护,言救民也;夏,大承二帝也;韶,继尧也〔一九〕;大章,章之也〔二0〕;五英,英华茂也〔二一〕;六茎,及根茎也〔二二〕;咸池,备矣〔二三〕。其后,周室陵迟,礼崩乐坏〔二四〕,诸侯恣行,竞悦所习,桑间、濮上〔二五〕,郑、卫、宋、赵之声,弥以放远,滔湮心耳,乃忘和平〔二六〕,乱政伤民,致疾损寿。重遭暴秦,遂以阙忘〔二七〕。汉兴,制氏世掌大乐,颇能纪其铿锵,而不能说其义〔二八〕。武帝始定郊祀,巡省〔二九〕告封,乐官多所增饰,然非雅正〔三0〕,故继其条畅曰声音也〔三一〕。   〔一〕 苏颂曰:“声音六,子抄云:‘十三。’”   〔二〕 豫卦文。   〔三〕 周颂执竞文也,今诗作“磬管将将”,荀子富国篇作“管磬玱玱”,说文作“管磬 ●●”,古同声通假,盖三家诗异文也。毛传:“将将,声和貌;穣穣,众也。”   〔四〕 尧典文。   〔五〕 汉书礼乐志“动”作“感” 。   〔六〕 汉志作“通神明”。   〔七〕 “按”,汉志作“安”,按左传襄公十一年:“乐以安德。”安子义长。大戴礼记礼三本篇:“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 ”性、生古通。   〔八〕 白虎通礼乐篇:“礼记曰: ‘黄帝乐曰咸池。’”庄子天地篇:“黄帝张咸池之乐,于洞庭之野。”吕氏春秋古乐篇:“黄帝又命伶伦与荣将铸十二钟,以和五音,以施音韶,以仲春之月,乙卯之日,日在奎,始奏之,命之曰咸池。”文选啸赋注引乐纬动声仪,初学记十五引乐协图征,礼记乐记疏、类聚四一、御览五六六、初学记十五引乐纬,并云:“ 黄帝乐曰咸池。”白虎通礼乐篇:“黄帝曰咸池者,言大施天下之道而行之,天之所生,地之所载,咸蒙德施也。”初学记十五引刘向五经通义:“黄帝所以为咸池者何?咸,皆也,施也,(“施”上脱“池”字)黄帝时道皆施于民。”乐记:“咸池,备矣。”郑注:“咸,皆也;池之言施也。言德之无不施也。”( 周礼大司乐注同)初学记十五引乐纬注:“池音施,道施于民,故曰咸池。”又引宋均乐协图征注:“咸,皆也;池,取无所不浸;德润万物,故定以为乐名也。”御览五六六引乐纬注:“池,施也,道施于民,故曰咸池。”   〔九〕 广雅释乐“茎”作“●”。白虎通:“礼记曰:‘颛顼乐曰六茎。’”又:“颛顼曰六茎者,言和律吕以调阴阳。茎者,万物也。”乐记疏引乐纬:“颛顼曰五茎。”宋均注:“五茎者,能为五行之道立根茎也。”(书钞一0五引乐纬及注,类聚四一引乐纬,初学记十五引乐协图征及宋均注,文选魏都赋注,又傅毅舞赋、周礼大司乐疏引乐纬动声仪,并同。)初学记十五引乐纬:“颛顼曰五茎。”注:“道有根茎,故曰五茎。”御览五六六引乐纬:“颛顼曰六茎。”注:“道有根茎,故曰六茎。”通典乐典一:“ 颛顼作六茎。”注:“茎,根也,谓泽及下也。又乐纬云:‘乐名五茎。’”   〔一0〕广雅“英”作“韺”。白虎通:“礼记曰:‘帝喾乐曰五英。’”又:“帝喾曰五英者,言能调和五声以养万物,调其英华也。”乐记疏引乐纬:“帝喾曰六英。”宋均注:“为六合之英华。 ”类聚四一引乐纬:“帝喾曰六英。”通典:“帝喾作五英。”注:“英谓华茂也。又乐纬云:‘乐名六英。 ’”初学记十五引乐纬:“帝喾曰六英。”注:“道有英华,故曰六英。”御览五六六引乐纬:“帝喾曰五英。”注:“道有英华,故曰五英。”吕氏春秋古乐篇: “帝喾命咸黑作为声,歌九招、六列、六英。”困学纪闻五:“乐纬动声仪:‘颛顼之乐曰五茎,帝喾之乐曰六英。’汉志、白虎通云:‘六茎、五英。’帝王世纪:‘高阳作五英,高辛作六茎(宋翔凤集校本失引此条)。’列子注(周穆王篇)以六莹为帝喾乐,通鉴外纪(卷一)云:‘汉志、世纪放六乐撰其名,故多异。’ ”   〔一一〕乐记:“大章,章之也。” 郑注:“尧乐名也,言尧德章明也。”疏引乐纬:“尧作大章。”白虎通:“礼记曰:‘尧乐曰大章。’”又:“尧曰大章者,大明天地人之道也。”书钞一0五引乐纬:“尧曰大章。”注:“言其德光被四表,格于上下,其道大章明也。”类聚四一引乐纬:“尧曰大章。 ”初学记十五引乐纬曰:“尧曰大章。”注:“尧时仁义大行,法度章明,故曰大章。”御览五六六引乐纬: “尧曰大章。”注:“尧时仁义大行,法度彰明,故曰大章。”吕氏春秋古乐篇:“帝尧立,乃命质为乐,质乃效山林溪谷之音以歌,乃以麋●置□而鼓之,乃拊石击石,以象上帝玉磬之音,以致舞百兽;瞽叟乃拌五弦之瑟,作以为十五弦之瑟,命之曰大章,以祭上帝。”   〔一二〕“韶”,汉志作“招”,下同。乐记:“韶,继也。”注:“舜乐名也。韶之言绍也,言舜能绍尧之德。周礼曰:‘大招。’”疏引乐纬:“舜曰箫韶。”又引元命苞:“舜之时,民乐绍尧业,故云韶之言绍也。”白虎通:“礼记曰:‘舜乐曰箫韶。’”又:“舜曰箫韶者,舜能继尧之道也。”春秋繁露楚庄王篇:“舜时民乐其昭尧之业也,故曰韶。韶者,昭也。”公羊传隐公五年,何注:“舜曰箫韶,舜时民乐其脩绍尧道也。”周礼大司乐大磬,注:“大磬,舜乐也,言其德能绍尧之道也。”论语八佾疏引元命苞:“舜之时,民乐其绍尧业。”书钞一0五引乐纬: “舜乐曰箫韶。”注:“韶,绍也,言绍尧之德。”类聚四一引乐纬:“舜曰箫韶。”初学记十五引乐纬:“ 舜曰箫韶。”注:“韶,继也,舜继尧之后,循行其道,故曰箫韶。”御览五六六引乐纬:“舜曰箫韶。”注:“韶,绍也,舜绍尧之后,脩行其道,故曰箫韶。” 类聚十一、御览五六六引元命苞:“舜之时,民乐其绍尧业,故乐名韶,韶者,绍也。”吕氏春秋古乐篇:“ 帝舜乃命质脩九招、六列、六英,以明帝德。”   〔一三〕乐记:“夏,大也。”注: “禹乐名也,言禹能大尧、舜之德。周礼曰大夏。”疏引乐纬:“禹曰大夏。”周礼大司乐大夏注:“禹乐也,禹治水傅土,言其德能大中国也。”白虎通:“礼记曰:‘禹乐曰大夏。’”又:“禹曰大夏者,言禹能顺二圣之道而行之,故曰大夏也。”春秋繁露楚庄王篇: “禹之时,民乐其三圣相继,故夏,夏者大也。’初学记十五引乐纬:“禹曰大夏。”注:“禹承二帝之后,道重太平,故曰大夏。”又引乐协图征:“禹乐曰大夏。”宋均注:“其德能大诸夏也。”御览五六六引乐纬:“禹曰大夏。”注:“禹承二帝之后,道重太平,故曰大夏。”类聚十一、御览五六六引春秋元命苞曰:“ 禹之时,民大乐其骈三圣相继,故乐名大夏,夏者大也。”公羊隐公五年注:“禹之时,民乐其三圣相继,故夏,夏者大也。”吕氏春秋古乐篇:“禹于是命皋陶作夏籥、九成,以昭其功。”   〔一四〕郎本校云:“‘护’,俗本作‘濩’,今从宋本。”周礼大司乐大濩,注:“大濩,汤乐也,汤以宽治民,而除其邪,言其德能使天下得其所也。”白虎通:“礼记曰:‘汤乐曰大濩。’”又:“ 汤曰大濩者,言汤承衰,能护民之急也。”春秋繁露楚庄王篇:“汤之时,民乐其救之于患害也故頀,頀者救也。”公羊隐公五年注:“ 殷曰大护,殷时民大乐其护己也。 ”乐记疏引元命苞:“汤之时,民乐其救之于患害,故曰濩,救世申救之,故民得所。”类聚十二引元命苞: “汤之时,民大乐其救于患害,故护者救也。”又四一引乐纬:“殷曰濩。”初学记十五引乐纬:“殷曰大濩。”注:“汤承衰而起,濩先王之道,故曰大获。获音护。”类聚十一御览五六六引春秋元命苞:“汤之时,民大乐其救于患害,故乐名大濩,濩者救也。”墨子三辩篇:“汤放桀,因先王之乐,又自作乐,命曰护。” 吕氏春秋古乐篇:“汤命伊尹作为大护。”   〔一五〕“作”,吴本、汪本误“所 ”。周礼大司乐大武,注:“大武,武王乐也,武王伐纣,以除其害,言其德能成武功。”疏引元命苞:“文王时,民大乐其兴师征伐,故曰武。”白虎通:“礼记曰:‘周乐曰大武,象,周公之乐曰酌,合曰大武。’ ”又:“合曰大武者,天下始乐周公之征伐行武,故诗人歌之曰:‘王赫斯怒,爰整其旅。’当此之时,乐文王之怒以定天下,故乐其武也。”春秋繁露楚庄王篇: “文王之时,民乐其兴师征伐也,故武,武者伐也。” 又曰:“当是时,纣为无道,诸侯大乱,民乐文王之怒而咏歌之也。周人德已洽天下,反本以为乐,谓之大武,言民所始乐者武也云尔。”又三代改制篇:“文王作武乐,武王作象乐。”初学记十五引乐纬:“ 周又曰大武。”御览五六六引乐纬同。类聚十一、御览五六六引春秋元命苞:“武王之时,民乐其兴师征伐,故乐名武,武者伐也。”公羊隐公五年注:“周曰大武,周时民乐其伐纣也。”庄子天下篇:“ 武王、周公作武。”荀子儒效篇: “武王诛纣,合天下立声乐,于是武、象起,而韶、濩废矣。”吕氏春秋古乐篇:“武王即位,以六师伐殷,六师未至,以锐师克之于牧野,乃荐俘馘于京太室,乃命周公为作大武。”孙诒让周礼正义曰:“案乐记说大武之舞云:‘总干而山立,武王之事也;发扬蹈厉,太公之志也;武乱皆坐,周公之事也。’是大武有武王、太公、周公之事,则为武王命周公所作无疑。庄子天下篇亦云:‘文王有辟雍之乐,武王、周公作武。’董子及春秋纬并谓‘文王作武’,失之。”   〔一六〕白虎通:“礼记曰:‘周公之乐曰酌。’”又:“周公曰酌者,言周公辅成王,能斟酌文、武之道而成之也。”独断:“勺,一章九句,告成大武,言能酌文、武之道,以养天下也。”类聚四一引乐纬:“周曰酌。”初学记十五、御览五六六引乐纬:“周曰勺。”注:“周承衰而起,斟酌文、武之道,故曰勺。”诗周颂酌序:“言能酌先祖之道以养天下,故以酌为名。”左传宣公十二年疏引诗序,“酌”作 “汋”。器案:酌、汋古通,周礼士师:“掌士之八成,一曰邦汋。”注:“郑司农读汋如酌酒尊中之酌。” 诗酌序释文:“‘ 酌’本作‘汋’。”左传宣公十二年、荀子礼篇引诗皆作“汋”。   〔一七〕“勺”,意林、吴本、汪本作“酌”。汉志无“斟”字。   〔一八〕意林有“武”字,汉志无。   〔一九〕意林作“韶者,绍尧也”。   〔二0〕意林作“章者,彰也”。   〔二一〕意林作“英者,华也”。   〔二二〕汉志同,师古曰:“泽及下也。”   〔二三〕自篇首至此,用汉书礼乐志文。   〔二四〕汉书武纪元朔五年夏六月诏:“盖闻导民以礼,风之以乐。今礼坏乐崩,朕甚闵焉。”   〔二五〕汉志注,应劭曰:“桑间,卫地;濮上,濮水之上;皆好新声。”   〔二六〕左传昭公元年:“滔湮心耳,乃忘和平。”   〔二七〕“忘”,拾补云:“似当作 ‘亡’。”拾补识语云:“汉人忘、亡通用,说苑引诗 ‘不忘’作‘不亡’,汉书戾太子传注:‘忘,亡也。 ’”   〔二八〕汉书礼乐志:“汉兴,乐家有制氏,以雅乐声律,世世在太乐官,但能纪其铿枪鼓舞,而不能言其义。”又见艺文志。   〔二九〕“省”,郎本误“首”。   〔三0〕汉书礼乐志:“至武帝定郊祀之礼,祠太一于甘泉,就干位也;祭后土于汾阳,泽中方丘也。乃立乐府,采诗夜诵,有赵、代、秦、楚之讴,以李延年为协律都尉,多举司马相如等数十人,造为诗赋,略论律吕,以合八音之调云云。”两都赋序: “至于武、宣之世,乃崇礼官,考文章,内设金马、石渠之署,外兴乐府协律之事。”文心雕龙乐府篇:“暨孝武崇礼,始立乐府,总赵、代之音,撮齐、楚之气,延年以曼声协律,朱、马以骚体制歌,桂华杂曲,丽而不经,赤雁群篇,靡而非典,河间荐雅而罕御,故汲黯致讥于天马也。”(事详礼乐志)   〔三一〕原不分段,今依全书例分之。     昔皇〔一〕帝使伶伦〔二〕自大夏之西〔三〕,昆仑之阴〔四〕,取竹于嶰谷生,其窍厚均者〔五〕,断两节而吹之〔六〕,以为黄钟之管〔七〕,制十二筒〔八〕,以听凤之鸣;其雄鸣为六,雌鸣亦为六,天地之风气正而十二律定〔九〕,五声于是乎生,八音于是乎出。声者,宫、商、角、征、羽也,音者,土曰埙〔一0〕,匏曰笙〔一一〕,革曰鼓,竹曰管,丝曰弦,石曰磬,金曰钟,木曰柷〔一二〕。诗曰〔一三〕:“ 鹤鸣九皋〔一四〕,声闻于天。”书:“八音克谐,无相夺伦。〔一五〕”由是言之:声本音末也〔一六〕。   〔一〕 “皇”,吴本、钟本、汪本作“黄”,拾补曰:“‘皇’与‘黄’通。此条当提行起。”   〔二〕 吕氏春秋古乐篇高注:“伶伦,黄帝臣。”   〔三〕 古乐篇高注:“大夏,西方之山。”器案:逸周书史记篇有西夏之国,盖即谓此,非华夏之夏也。春秋时,陈公子少西字子夏,郑公孙夏字子西,俱以地取义,故高云“大夏西方之山”也。汉书律历志上注,应劭曰:“大夏,西戎之国也。”   〔四〕 “昆仑”,汉志作“昆仑” 。   〔五〕 汉志注,应劭曰:“生者,治也。窍,孔也。”   〔六〕 汉志“节”下有“间”字,吕览古乐、说苑修文并有,当据补。   〔七〕 “管”,拾补曰:“汉书、吕览皆作‘宫’。”器案:说苑亦作“宫”,高注云: “断竹长三寸九分,吹之,音中黄钟之宫。”五行大义四引帝王世纪作“管”。   〔八〕 “筒”,吴本误“筒”。晋书律志上引传亦作“筒”。吕览作“筒”,高注云:“ 六律六吕各有管,故曰十二筒。”   〔九〕 “定”原作“之”,器谨案:“之”当作“定”,“定”俗作“●”,“之”即“ ●”之缺文。汉志:“天地之风气正,十二律定。”注,孟康曰:“律得风气而成声,风和乃律调也。”臣瓒曰:“风气正则十二月之气各应其律,不失其序。”吕览音律篇亦作“天地之风气正,则十二律定矣。”可证。今据改正。说苑修文篇作“天地之风气正,十二律至也”,“至”亦“定”之讹。   〔一0〕汉志注引应劭曰:“世本: ‘暴辛公作埙。’”   〔一一〕汉志注引应劭曰:“世本: ‘随作笙。’”   〔一二〕自“昔皇帝”至此,用汉书律历志。   〔一三〕见小雅鹤鸣。   〔一四〕今本作“鹤鸣于九皋”。按史记东方朔传引诗无“于”字,文选东方朔答客难亦无 “于”字,古钞本文选集注及汉书东方朔传则俱有“于 ”字,论衡艺增篇、三国志蜀书秦宓传、华阳国志刘后主志、后汉书张衡传注、初学记一、白帖一九四、文选注十三又二四又四二、贾昌朝群经音辨引俱无“于”字,说文鹤下、焦氏易林一及二、希麟续一切经音义四引抱朴子,俱云“鹤鸣九皋”,亦无“于”字,唐石经有 “于”字,今本并因之。卢文弨龙城札记:“‘□’一作‘ 皋’,当作‘□’,即古‘泽’字。”   〔一五〕尧典文。   〔一六〕白虎通礼乐篇:“声五音八何?声为本,出于五行,音为末,象八风,故乐记曰: ‘声成文谓之音,知音而乐之,谓之乐也。’”乐书要录五引五经通义:“何谓声?何谓音?曰:声也,人之本性也,情生于心,而形于声,声成文谓之音。宫、商、角、征、羽,五声也。八音者,谓金、石、革、木、匏、土、丝、竹。五声之散为文章,谓之音也。”      ○商     谨按:刘歆钟律书〔一〕:“商者,章也〔二〕,物成熟〔三〕,可章度也〔四〕。”五行为金,五常为义,五事为言,凡归为臣。〔五〕   〔一〕 意林作“刘向云”。汉书律历志上:“汉兴,北平侯张苍首律历事。孝武帝时,乐官考正。至元始中,王莽秉政,欲燿名誉,征天下通知钟律者百余人,使羲和刘歆等,典领条奏,言之最详。 ”晋书律历志:“王莽之际,考论音律,刘歆条奏,大率有五:一曰备数,一、十、百、千、万也;二曰和声,宫、商、角、征、羽也;三曰审度,分、寸、尺、丈、引也;四曰嘉量,籥、合、升、斗、斛也;五曰权衡,铢、两、斤、钧、石也。班固因而志之。”   〔二〕 汉书律历志上:“商之为言章也。”玉海、天中记四二引徐景安乐书引刘歆说:“ 商者,章也,臣也,其声敏疾,如臣之节而为敏。”器案:汉书此志,即就刘歆书删其伪辞,取其正义而成之者,故晋志引此志直云刘歆序论。困学纪闻五:“朱子语录云:‘汉礼乐志刘歆说乐处亦好。”汉志无刘歆说乐,此记录之误,近思续录亦误取之。”今考应氏此书、及北史牛弘传、隋书牛弘传、御览二五俱引刘歆钟律书,则刘歆说乐者,钟律书也。陆德明、徐景安引刘歆说,亦当出钟律书。   〔三〕 “熟”,意林作“就”。   〔四〕 汉志:“商之为言章也,物成熟,可章度也。”尔雅释乐释文:“刘歆云:‘商,章也,物成熟,可章度也。’”白虎通礼乐篇:“商,张也,阴气开张,阳气始降也。”汉纪:“商者,量也,物盛而可量度也。”晋书乐志上:“商为臣,商之为言强也,谓金性之坚强也。”   〔五〕 “商为臣”,出乐记,下同。“五行、五常、五事”云云,并详汉志。“凡归”云云,则汉志所谓“以君臣民事物言之”者也,下并同。乐记正义引乐纬声动仪:“商为臣,臣者,当发明君之号令,其声散以明,其和温以断,动肺也。”      ○角     谨按:刘歆钟律书:“角者,触也,物触地而出〔一〕,戴芒角也。〔二〕”五行为木,五常为仁,五事为貌,凡归为民〔三〕。   〔一〕 意林作“物触地戴芒角而生也”。   〔二〕 汉志、尔雅释文引刘歆并同,徐景安乐书引刘歆说:“角者,触也,民也,其声圆长,经贯清浊,如民之象而为经。”白虎通:“角者,跃也,阳气动跃。”晋志:“角为民,角之为言触也,谓象诸阳气触物而生也。”   〔三〕 乐记正义引乐纬动声仪:“ 角为民,民者,当约俭不奢僭差,故其声防以约,其和清以静,动肝也。”      ○宫     谨按:刘歆钟律书:“宫者,中也,居中央,畅四方,倡〔一〕始施生,为四声纲也。〔二〕”五行为土,五常为信,五事为思,凡归为君〔三〕。   〔一〕 “倡”,汉志、尔雅释文作 “唱”。   〔二〕 汉志、尔雅释文引刘歆同,徐景安乐书引刘歆说:“宫者,中也,君也,为四音之纲,其声重厚,如君之德而为重。”白虎通:“宫者,容也,含也,含容四时者也。”晋志:“宫为君,宫之为言中也,中和之道,无往而不理焉。”   〔三〕 乐记正义引乐纬动声仪:“ 宫为君,君者,当宽大容众,故其声宏以舒,其和清以柔,动脾也。”      ○征     谨按:刘歆钟律书:‘征者,祉也,物盛大而繁祉也〔一〕。五行为火,五常为礼,五事为视,凡归为事〔二〕。   〔一〕 汉志、尔雅释文引刘歆同,徐景安乐书引刘歆说:“征者,祉也,事也,其声抑扬递续,其音如事之绪(天中记“续”)而为迭。”白虎通:“征者,止也,阳气止。”晋志:“征为事,征之为言止也,言物胜则止也。”   〔二〕 乐记正义引乐纬动声仪:“ 征为事,事者,君子之功既当急就之,其事勿久流亡,故其声贬以疾,其和平以切,动心也。”      ○羽     谨按:刘歆钟律书:“羽者,宇也,物聚〔一〕藏,宇覆之也。〔二〕”五行为水,五常为智,五事为听〔三〕,凡归为物〔四〕。故闻其〔五〕宫声,使人温润而广大;闻其商声,使人方正而好义;闻其角声,使人整齐而好礼;闻其征声,使人恻隐〔六〕而博爱;闻其羽声,使人善养而好施〔七〕。宫声乱者,则其君骄;商声错者,则其臣坏;角声缪者,则其民怨;征声洪者,则其事难;羽声差者,则其物乱〔八〕。春宫秋律,百卉必雕〔九〕;秋宫春律,万物必荣;夏宫冬律,雨雹必降;冬宫夏律,雷必发声〔一0〕。夫音乐至重,所感者大,故曰:“知礼乐之情者能作,识〔一一〕礼乐之文者能述。作者之谓圣,述者之谓明,明圣者,述作之谓也。〔一二〕”   〔一〕 “聚”,钟本作“始”,臆改。   〔二〕 汉志、尔雅释文引刘歆同,徐景安乐书引刘向说:“羽者,宇也,物也,其声低平掩映,自下而高,五音备成,如物之聚而为柳也。”白虎通:“羽者,纾也,阴气在上,阳气在下。”晋志: “羽之为言舒也,言阳气将复,万物孳育而舒生也。”   〔三〕 “听”原作“德”,朱筠云:“当作‘听’。”案汉志正作“听”,今据改正。   〔四〕 乐记正义引乐纬声动仪:“ 羽为物,物者,不齐委聚,故其声以虚,其和断以散,动肾也。”   〔五〕 意林无五“其”字。   〔六〕 “恻隐”,意林作“隐恻” 。   〔七〕 说郛载五经通义:“闻宫声,使人温良而宽大(初学记十五引作“闻宫声,无不温雅而和之”);闻商声,使人方廉而好义;闻角声,使人恻隐而爱人;闻征声,使人乐养而好施(初学记“闻征声,无不善养而好施者也”);闻羽声,使人恭俭而好礼(初学记“圣人闻羽声,无不恭俭谦让”)。”据此,则子骏述父说而参以异闻也。韩诗外传八:“汤作护,闻其宫声,使人温良而宽大;闻其商声,使人方廉而好义;闻其角声,使人恻隐而爱仁;闻其征声,使人乐养而好施;闻其羽声,使人恭敬而好礼。”史记乐书:“故闻宫音,使人温舒而广大;闻商音,使人方正而好义;闻角音,使人恻隐而爱人;闻征音,使人乐善而好施;闻羽音,使人整齐而好礼。”白虎通礼乐篇:“ 闻角声,莫不恻隐而慈者;闻征声,莫不喜养好施者;闻商声,莫不刚断而立事者;闻羽声,莫不深思而远虑者;闻宫声,莫不温润而宽和者也。”公羊隐公五年注:“闻宫声,则使人温雅而广大;闻商声,则使人方正而好义;闻角声,则使人恻隐而好仁;闻征声,则使人整齐而好礼;闻羽声,则使人乐养而好施。”疏云:“ 温雅而广大者,土之性也;方正而好义者,金之性也;恻隐而好仁者,木之性也;整齐而好礼者,火之性也;乐养而好施者,水之性也。”初学记十五引邯郸绰五经析疑:“闻角声无不恻隐而慈者,闻商声无不断割而亡事也(当从白虎通作“立事”)。”晋志:“是以闻其宫声,使人温良而宽大;闻其商声,使人方廉而好义;闻其角声,使人恻隐而仁爱;闻其征声,使人乐养而好施;闻其羽声,使人恭俭而好礼。”器谨案:听音知德,本按五行立说,此盖儒先旧义,而引用或殊,应氏谓闻角声使人整齐而好礼,闻征声使人恻隐而博爱,与韩诗说、太史公书、白虎通、公羊解诂俱异,准五常角为仁,征为礼之说,则此适当互易耳。又应氏谓闻羽声使人善养而好闻(从意林本),羽于五常为智,岂白虎通所谓深思远虑耶。   〔八〕 拾补校“缪”为“谬”,案:二字古通。礼记乐记:“宫乱则荒,其君骄;商乱则陂,其官坏;角乱则忧,其民怨;征乱则哀,其事勤;羽乱则危,其财匮。”郑注:“君臣民事物其道乱,则其音应而乱。”史记乐书:“宫乱则荒,其君骄;商乱则槌,其臣坏;角乱则忧,其民怨;征乱则哀,其事勤;羽乱则危,其财匮。”又见说苑修文篇。   〔九〕 “雕”,御览二五又五六六引作“凋”。   〔一0〕“雹”,拾补校作“电”。案北史及隋书牛弘传俱引刘歆钟律书“春宫秋律”以下八句。   〔一一〕“识”,御览五六五引作“ 知”,案:乐记作“识”。   〔一二〕礼记乐记文。      ○埙〔一〕     谨按:世本:“暴辛公作埙。〔二〕”诗云:“天之诱民,如埙如篪。〔三〕”埙,烧土为之〔四〕,围五寸半,长三寸半,有四孔,其二通,凡为六孔〔五〕。   〔一〕 原校:“一作‘埙’者,古今字也。”器案:御览五八一引作“埙,一作‘埙’字也”,在正文“凡为六孔”下。   〔二〕 汉书律历志注引应劭、广韵二十二元、文选长笛赋注,俱引世本此文,御览五八一引较详,具见后文。   〔三〕 大雅板作“天之牖民,如埙如篪”,此毛、鲁之异。   〔四〕 拾补据书钞引校原句“烧土也”为“烧土为之也”。按:卢所据见陈本书钞一一一,孔本作“三礼投壶图云:‘埙,烧土为之,雅埙如土,大如鸡子也。’”与应氏文不合,且亦非引风俗通也。寻御览五八一引作“烧土为也”,今参酌御览同卷引乐书及宋书乐志定为“烧土为之”。   〔五〕 御览五八一:“世本曰:‘ 埙,暴新公所造。’亦不知何人,周畿内有暴国,岂其时人乎?本作‘埙’,围五寸半,长三寸半,凡六孔。宋均注云:‘暴公国(当作“周”)平王诸侯也。’” 又引乐书:“埙者,喧也,周平王时暴辛公烧土为之。 ”案宋书乐志一:“八音,三曰土,土,埙也。世本云:‘暴新公所造。’亦不知何代人也。周畿内有暴国,岂其时人乎?烧土为之,大如鹅卵,锐上平底,形似称锤,六孔。尔雅云:‘大者曰嘂,嘂音叫。小者如鸡子。’”诗疏引古史考,以为“古者,埙篪尚矣,周幽王时,暴辛公善埙,苏成公善篪,记者以为作,谬矣。” 是谯周以暴辛公为周幽王时人,并埙亦非其所作,直好之耳。      ○笙     谨按:世本:“随作笙。〔一〕”长四寸,十二簧,像凤之身,正月之音也,物生故谓之笙〔二〕。诗云:“我有嘉宾,鼓瑟吹笙。〔三〕”大笙谓之●,小者〔四〕谓之和〔五〕。   〔一〕 汉书律历志注引应劭注、书钞一一0、类聚四四、初学记十六、通志乐略、路史后纪二注,俱引世本此文,宋均注:“随,女娲臣也。” 礼记明堂位:“女娲氏之笙簧。”   〔二〕 说文:“笙,十三簧,象凤之身也。笙,正月之音,物生,故谓之笙。大者谓之巢,小者谓之和。”白虎通礼乐篇:“笙者,太簇之气,象万物之生,故曰笙,有七政之节焉,有六合之和焉,天下乐之,故谓之笙。”释名释乐器:“笙,生也,竹之贯匏,象物贯地而生也,以匏为之,故曰匏也。”初学记十六、御览五八一引邯郸绰五经析疑:“夫笙者,法万物始生,导达阴阳之气,故有长短,黄钟为始,象法凤皇。”器谨案:古书言笙者,皆云小者十三簧,书钞一一0引三礼图:“雅笙,簧十三,上六下七。”此即白虎通所谓“有七政之节,六合之和”之说也,此作 “十二簧”,非,当据改正。   〔三〕 小雅鹿鸣文。   〔四〕 吴本“者”作“笙”。   〔五〕 钟本“和”下有“也”字。尔雅释乐:“大笙谓之巢,小者谓之和。”释文引孙炎云:“巢,高也,言其声高;和,应和于笙。”李巡云:“小者,声少音出和也。”御览五八一引舍人云:“ 大笙音声众而高也,小者音相和也。”      ○鼓     谨按:易称:“鼓之以雷霆,圣人则之。〔一〕” 不知谁所作也〔二〕。鼓者,郭也,春分之音也,万物郭皮甲而出〔三〕,故谓之鼓〔四〕。周礼六鼓〔五〕:雷鼓八面〔六〕,路鼓四面〔七〕,睾鼓、晋鼓皆二面〔八〕。诗云:“击鼓其镗。〔九〕”论语:“小子鸣鼓而攻之,可也。〔一0〕”   〔一〕 系辞上文。   〔二〕 宋书乐志一、初学记十六、御览五八二引“作”作“造”。通志乐略引世本:“夷作鼓。”   〔三〕 初学记引无“皮”字。   〔四〕 初学记引“鼓者,郭也”至 “故谓之鼓”,在“易称‘鼓之以雷霆’”之前。白帖十八、书林事类韵会五四引作“鼓者,春分之音,以助万物发生”。说文:“鼓,郭也,春分之音,万物郭皮甲而出,故谓之鼓。”释名释音乐:“鼓,郭也,张皮以冒之,其中空也。”白虎通礼乐篇:“鼓,震音,烦气也,万物愤懑,震而出,雷以动之,温以暖之,风以散之,雨以濡之,奋至德之声,感和平之气也。同声相应,同气相求,神明报应,天地佑之,其本乃在万物之始耶,故谓之鼓也。”汉书律历志注,师古曰:“鼓者,郭也,言郭张皮而为之也。”   〔五〕 周礼地官鼓人:“掌教六鼓。”   〔六〕 鼓人:“以雷鼓鼓神祀。” 郑注:“雷鼓八面。”说文鼓下引周礼:“六鼓,雷鼓八面。”文选东京赋薛综注、宋书乐志、魏书礼志崔逸说并同,大司乐先郑注以为“雷鼓六面”,与此异。   〔七〕 鼓人:“以路鼓鼓鬼享。” 注:“路鼓,四面鼓也。”说文引周礼:“路鼓四面。 ”宋志:“四面者路鼓。”大司乐先郑注以为“路鼓两面”,与此异。   〔八〕 鼓人:“以鼛鼓鼓役事,以晋鼓鼓金奏。”说文引周礼:“ 鼖鼓、皋鼓、晋鼓皆两面。”“皋 ”通作“睾”,俱为“鼛”之借字。鼓人疏云:“案韗人为皋陶,有晋鼓、鼖鼓、皋鼓,三者非祭祀之鼓,皆两面,则路鼓祭宗庙,宜四面,灵鼓祭地祗,尊于宗庙,宜六面,雷鼓祀天神,又尊于地祗,宜八面。”考工记韗人疏云:“以六鼓差之者,鼓人‘雷鼓祀天,灵鼓祭地,路鼓享鬼’,下二鼓,据鼓人‘鼖鼓鼓军事,皋鼓鼓役事’,惟此鼓经不言其名,五鼓已配讫,惟有晋鼓当此鼓可知。故引贾侍中云:‘晋鼓大而短近晋鼓也。’此后郑所解也。”器谨案:应氏此文,全本许氏说文解字,应据补“灵鼓六面,鼖鼓二面”之文,以足六鼓之数,今本疑出后人臆删。   〔九〕 邶风击鼓文。   〔一0〕先进文。      ○管     谨按:诗云:“嘒嘒管声。〔一〕”“萧管备举。〔二〕”礼乐记:“管,漆竹长一尺,六孔,十二月之音也。象〔三〕物贯地而牙,故谓之管。〔四〕”尚书大传〔五〕:“舜之时〔六〕,西王母来献其白玉琯。〔七〕”昔章帝时〔八〕,零陵文学奚景〔九〕,于冷道〔一0〕舜祠〔一一〕下得生〔一二〕白玉管〔一三〕,知古以玉为管,后乃易之以竹〔一四〕耳。夫以玉作音,故神人和,凤皇仪也〔一五〕。   〔一〕 商颂那文。   〔二〕 周颂有瞽文。   〔三〕 “象”字原无,今据书钞一一二、御览五八0引补。   〔四〕 汉书律历志注,孟康曰:“ 礼乐器记:‘管,漆竹长一尺,六孔。’”器谨案:乐器即今本礼记乐记篇佚文,而孟康犹得见之也。汉书艺文志六艺略礼类:“乐记二十三篇。”礼记乐记正义曰:“ 此于别录属乐记,盖十一篇合为一篇,谓有乐本,有乐论,有乐施,有乐言,有乐礼,有乐情,有乐化,有乐象,有宾牟贾,有师乙,有魏文侯,今虽合此,略有分焉。十一篇入礼记,在礼记前也。至刘向为别录时,更载所入乐记十一篇,又载余十二篇,总为二十三篇也。别录十一篇下次奏乐第十二,乐器第十三,乐作第十四,意始第十五,乐穆第十六,说律第十七,季札第十八,乐道第十九,乐义第二十,昭本第二十一,招颂第二十二,窦公第二十三,是也。”又案:说文:“管如篪,六孔,十二月之音,物开地牙,故谓之管。”宋书乐志、御览五八0引蔡邕月令章句: “管者,形长一尺,围寸,有六孔,无底,其器今亡。 ”广雅释乐:“管,象●,长尺,围寸,六孔,无底。 ”尔雅释乐郭注:“管,长尺,围寸,并漆之,有底,贾氏以为如篪,六孔。”   〔五〕 宋本、仿元本“传”误“傅 ”。   〔六〕 五色线下引作“武帝时”,误。   〔七〕 汉志注,孟康曰:“尚书大传:‘西王母来献白玉琯。’”说文竹部琯下曰:“古者管以玉(从段校),舜之时,西王母来献其白琯。” 大戴礼记少闲篇:“西王母献白玉琯。”   〔八〕 大戴记注作“明帝时”,误。   〔九〕 初学记十五引“文学”作“ 太守”,文选闲居赋注引“景”下有“仲”字,五色线引作“零陵人文子景”,俱误。太平广记二0三、苏轼送刘寺丞赴余姚诗施注引不误。此用说文,详下。   〔一0〕汉书地理志上泠道,注:“ 应卲曰:‘泠水出丹阳宛陵西,北入江。’”   〔一一〕水经湘水注:“九疑山之东北,泠道县界,又有舜庙。”   〔一二〕初学记、太平广记、路史余论九、苏诗施注引“生”作“笙”,说文、宋书乐志亦作“笙”,当据改。汉志孟注、大戴记卢注俱无“笙” 字。   〔一三〕初学记、五色线引“管”作 “琯”,下同。说文、宋志、孟康、卢辩俱作“琯”。开元占经一一三引异苑:“零陵文学奚景,于舜祠下得玉管一,即西王母所献玉琯也。”   〔一四〕“竹”,太平广记有“为琯 ”二字。   〔一五〕郎本“皇”作“凰”,后起字。说文:“前零陵文学姓奚,于泠道舜祠下,得笙白玉琯。夫以玉作音,故神人以和,凤皇来仪也。”隋书律历志上引萧吉乐谱云:“汉章帝时,零陵文学史奚景,于泠道县舜庙下,得玉律度为此尺。”      ○瑟     谨按:世本:“宓羲作瑟,长八尺一寸〔一〕,四十五弦。”黄帝书:“泰帝使素女鼓瑟而悲〔二〕,帝禁不止,故破其瑟为二十五弦。〔三〕”春秋:“师旷为晋平公奏清征〔四〕之音,有玄鹤二八,从南方来,进〔五〕于廊门之危〔六〕,再奏之而成列,三奏之则延鵛〔七〕舒翼而舞〔八〕,音中宫商,声闻于天。平公大说,坐者皆喜,平公提觞而起,为师旷寿,反坐而问曰:‘音莫悲于清征乎?〔九〕’师旷曰:‘不如清角。〔一0〕’平公曰:‘清角可得闻乎?’师旷曰: ‘不可。昔黄帝驾象车〔一一〕,六交龙〔一二〕,毕方并辖〔一三〕,蚩尤居前〔一四〕,风伯进扫,雨师洒道〔一五〕,虎狼〔一六〕在后,虫蛇伏地〔一七〕,大合鬼神于太山之上〔一八〕,作为清角〔一九〕;今主君〔二0〕德薄,不足以听之,听之,将恐有败。 ’平公曰:‘寡人老矣,所好者音也,愿遂闻之。’师旷不得已而鼓之,一奏之,有云从西北起,再奏之,暴风亟至,大雨沣沛,裂帷幕,破俎豆,堕廊瓦,坐者散走〔二一〕,平公恐惧,伏于室侧〔二二〕,身遂疾痛〔二三〕,晋国大旱,赤地三年〔二四〕。故曰:不务德〔二五〕治而好五音,则穷身之事也。〔二六〕”今瑟长五尺五寸,非正器也〔二七〕。   〔一〕 原无“瑟长”二字,今据拾补校补。   〔二〕 文选张平子思玄赋注引高诱淮南子注:“素女,黄帝时方术之女也。”   〔三〕 尔雅释乐疏、广韵七栉、书钞一0九、通志乐略、路史后纪十二注、古今事物考五引世本并云:“庖羲氏作瑟五十弦,黄帝使素女鼓之,哀不自胜,乃破为二十五弦,具二均声。”与此异。史记封禅书:“太帝使素女鼓五十弦瑟,悲,帝禁不止,故破其瑟为二十五弦。”(补武纪及汉书郊祀志同)书钞一0九引帝王世纪:“黄帝损庖羲之瑟为二十五弦,长七尺二寸。”王嘉拾遗记:“黄帝使素女鼓庖羲氏之瑟,满席悲不能已,后破为七尺二寸,二十五弦。”御览五七六引三礼图:“雅瑟长八尺一寸,广二尺八寸,二十三弦,其常用者十九弦,其余四弦,谓之蕃羸也。颂瑟七尺二寸,广尺八寸,二十五弦尽用也。”   〔四〕 诸子拔萃“征”误“贞”。   〔五〕 “进”,韩非子十过篇、史记乐书、论衡感虚篇、纪妖篇作“集”。   〔六〕 “危”原作“扈”,拾补曰:“当作‘危’,韩非作‘垝’。注:‘栋端也。’” 器案:论衡两篇俱作“危”,礼记丧大记:“ 中屋覆危。”注:“危,栋上也。 ”   〔七〕 “鵛”,拾补校作“颈”,案郎本、钟本、拔萃本作“颈”,韩非、史记、论衡俱作“颈”,“鵛”是俗字。游仙窟注引作“头”。又胡本、拔萃本“颈”下有“而鸣”二字。   〔八〕 类聚四四、文选司马彪赠山涛诗注、颜延之曲水诗序注、刘伶酒德颂注引马融琴赋:“昔师旷三奏而神物下降,玄鹤二八,轩舞于庭,何琴德之深哉!”又案:楚辞九叹王注:“师旷鼓瑟,天下玄鹤,皆御明月之珠以舞。”书钞一0九、初学记十六引韩非子:“师旷鼓琴,有玄鹤御明月珠,在庭中舞。”疑即此事。   〔九〕 论衡“音”作“乐”。   〔一0〕文选南都赋注引许慎淮南子注:“清角弦急,其声清也。”   〔一一〕文选上林赋:“乘镂象。” 张揖注:“镂象,象路也,以象牙镂其车辂。”颜延年马赋:“代骖象舆。”注引韩子此文及孔丛子云:“楚昭王以安车象饰,因宰予以遗孔子。”楚辞云:“杂瑶象以为车。”   〔一二〕“六”字原无,今据拾补校补。墨子、韩非子、论衡俱有“ 六”字。驾四马谓之驷,驾六马谓之六。淮南原道篇:“乘云车,六云蜺。”(从王校)齐俗篇:“六骐骥,驷駃騠。”七发:“六驾蛟龙,附从太白。”上林赋:“乘镂象,六玉虬。”甘泉赋:“ 驷苍螭,六素虬。”羽猎赋:“六白虎,载灵舆。”西京赋:“驾雕轸,六骏駮。”皆其证。文选七发李善注:“以蛟龙若马而驾之,其数六也。”墨子、韩非子“ 交”作“蛟”。   〔一三〕山海经西山经:“章莪之山,……有鸟焉,其状如鹤,一足,赤文青质而白喙,名曰毕方,其鸣自叫也,见则其邑有讹火。”淮南泛论篇:“木生毕方。”高注:“木之精也,状如鸟,青色赤脚,一足,不食五谷。”文选东京赋薛注:“毕方,父老神也,如鸟两足一翼,常御火,在人家作怪。”扬雄羽猎赋:“蚩尤并毂。”并毂犹言侠毂,公羊哀公四年注:“齐、晋前驱,滕、薛侠毂,鲁、卫骖乘。”又十三年注:“齐、晋前驱,吴、卫骖乘,滕、薛侠毂。” 韵会:“侠,并也。”   〔一四〕山海经大荒北经:“蚩尤作兵伐黄帝,黄帝乃令应龙攻之冀州之野。应龙畜水,蚩尤请风伯、雨师纵大风雨,黄帝乃下天女曰魃,雨止,遂杀蚩尤。”史记五帝本纪正义引龙鱼河图:“黄帝摄政,有蚩尤兄弟八十一人,并兽身人语,铜头铁额,食沙石子,造立兵仗刀戟大弩,威振天下,诛杀无道不慈仁。万民欲令黄帝行天子事,黄帝以仁义不能禁止蚩尤,乃仰天而叹;天遣玄女下授黄帝兵信神符,制伏蚩尤,帝因使之主兵,以制八方。蚩尤没后,天下复扰乱,黄帝遂画蚩尤形象以威天下,天下咸谓蚩尤不死,八方万邦,皆为弭服。”   〔一五〕淮南原道篇:“令雨师洒道,使风伯埽尘。”高诱注:“雨师,毕星也,诗云:‘ 月丽于毕,俾滂沱矣。’风伯,箕星,月丽于箕风扬沙。”   〔一六〕“虎狼”下,韩非、论衡纪妖多“在前,鬼神”四字。   〔一七〕“虫蛇”,韩非作“腾蛇” ,“伏地”下有“凤皇覆上”四字;论衡有“白云覆上 ”四字。   〔一八〕“太山”,韩非作“泰山” ,御览七九引韩子、论衡作“西大山”,王先慎曰:“ 小泰山称东泰山,故泰山为西泰山。”   〔一九〕庄子天运篇:“北门成问黄帝曰:‘帝张咸池之乐于洞庭之野,……建之以太清。 ’”盖即谓清角也。   〔二0〕主君注见皇霸篇六国条。   〔二一〕“坐”上原有“凡”字,拾补云:“韩无。”识语云:“案‘凡’乃‘瓦’之讹文,当去。”器案:徐校是,今据删。“散”字,郎本误作“败”字。   〔二二〕“侧”,大德本误描作“恻 ”。韩非作“伏于廊室之间”。   〔二三〕“疾痛”,韩非、淮南子览冥篇、论衡俱作“癃病”。   〔二四〕御览七六七引庄子亦载此事。后汉书臧宫传注:“赤地,言在地之物皆尽。”   〔二五〕韩非“德”作“听”。   〔二六〕以上见韩非子十过篇。   〔二七〕尔雅释乐:“大瑟谓之洒。 ”郭注:“长八尺一寸。”则此长五尺五寸者,岂所谓小瑟者耶。      ○磬     谨按:世本:“毋句作磬。〔一〕”尚书:“豫州锡贡磬错。〔 二〕”诗云:“笙磬同音。〔三〕”论语:“子击磬〔四〕于卫,有荷蒉而过者,曰:‘有心哉!’〔五〕 ”   〔一〕 礼记明堂位注、山海经海内经注、原本玉篇磬部、初学记十六、御览五七六并引世本此文。初学记又引注曰:“乐录又曰:‘磬,叔所造。’未知孰是。无句,尧臣也。”御览同卷引古史考亦云:“无句,尧时人。”又引世本:“叔所造,不知何代人。”又引通礼义纂:“黄帝使伶伦造磬。”古今事物考五:“皇图要记曰:‘帝喾造钟磬。’通纂曰:‘ 黄帝使伶伦造磬。’”器案:说文亦云:“古者,毋句氏作磬。”礼记明堂位:“叔之离磬。”   〔二〕 禹贡文。   〔三〕 小雅鼓钟文。   〔四〕 大德本、两京本“击磬”二字倒植。   〔五〕 宪问篇文。      ○钟     谨按:世本:“垂作钟。〔一〕”秋分之音也〔二〕。诗:“鼓钟于宫,声闻于外。〔三〕”论语云:“ 乐云乐云,钟鼓云乎哉〔四〕?”周景王将铸大钟,单穆公谏曰〔五〕:“夫先王之制钟也,大不出均〔六〕,重不过石,律度量衡,于是乎生,小大器用,于是乎出,故圣人慎之。今王作钟,听之弗及〔七〕,比之不度,钟声〔八〕不可以知和,制度不可以出节,无益于乐,而鲜〔九〕民财,将焉用之?〔一0〕”   〔一〕 明堂位注、海内经注、广韵二钟、初学记十六并引世本此文。   〔二〕 说文:“钟,秋分之音,物种成。古者,垂作钟。”初学记十六引五经通义:“钟,秋分之音也。”书钞一0八引五经通义:“ 钟者,秋分之气。万物至秋而成,至冬而藏,物之坚成不灭绝莫如金,故金为钟,相继不绝也。”白虎通礼乐篇:“钟之为言动也,阴气用事,万物动成,钟为气用金为声也。”   〔三〕 小雅白华文。   〔四〕 阳货篇文。   〔五〕 “曰”字原无,今补。   〔六〕 “均”,国语周语下作“钧 ”,韦注:“钧,所以钧音之法也,以木长七尺,有弦系之,以为钧法也。”   〔七〕 孔本书钞一0八引国语作“ 德之弗反”。   〔八〕 “声”原作“磬”,拾补依周语校改,今从之。   〔九〕 鲜读为斯,谓尽也。   〔一0〕以上见周语中。      ○柷     谨按:礼乐记〔一〕:“柷,漆桶,方画木,方三尺五寸,高尺五寸,中有椎,止其名也〔二〕,用柷止音为节。〔三〕”书曰:“ 合止柷敔,笙镛以间。〔四〕”声所以〔五〕五者,系五行也,音所以八者,系八风也〔六〕。传曰:“八音之变,不可胜听也。〔七〕”由〔八〕经五艺六〔九〕,而其枝别叶布,繁华无已也。   〔一〕 礼乐记有乐器章,前既明之矣,张揖上广雅表:“叔孙通撰置礼记,文不违古。今俗所传三篇尔雅,或言仲尼所增,或言子夏所益,或言叔孙通所补,或言沛郡梁文所考。”然则礼记中不仅乐器一篇取自尔雅也。公羊宣公十二年注:“礼:‘天子造舟,诸侯维舟,大夫方舟,士特舟。’”说文引此四句亦作礼,乃尔雅释水文也。孟子万章下:“帝馆甥于贰室。”赵注云:“礼记:‘妻父曰外舅,谓我舅者,吾谓之甥。’”乃尔雅释亲文也。白虎通三纲六纪篇: “男子先生称兄,后生称弟,女子先生者为姊,后生者为妹。”称礼亲属记,乃尔雅释亲文也。应氏本书此篇后籁条引礼乐记,亦见尔雅释乐也。   〔二〕 此句:原止作一“上”字,拾补曰:“疑‘止’字,当云‘ 止其名也’,文有脱误。”器按:尔雅释乐:“所以鼓柷谓之止。”郭注:“止者,其椎名也。”今从卢校补正。   〔三〕 说文:“柷,乐木空也,所以止音为节。”周礼小师郑司农注:“柷如漆筒,中有椎。”疏引尚书郑注:“柷,状如漆筒,中有椎,合之者投椎于其中而撞之。”吕氏春秋仲夏纪高注:“柷如漆桶,中有木椎,左右击以节乐。”广雅释乐:“柷象桶,方三尺五寸,深尺八寸,四角有升鼠。”释名释乐器:“柷状如漆桶,柷如物始见柷柷然也。祝,始也,故训柷为始以作乐也。”尔雅释乐郭注:“柷如漆桶,方二尺四寸,深一尺八寸,中有椎柄,连底挏之,令左右击。止者其椎名。”   〔四〕 益稷文。合谓合人声与乐声。止节谓合始终而言之。   〔五〕 拾补曰:“御览有‘有’字,下句亦同。”器案:文选张景阳七命注引无“有”字。   〔六〕 白虎通礼乐篇:“声五音八何?声为本,出于五行;音为末,象八风。故乐记曰: ‘声成文,谓之音;知音而乐之,谓之乐也。’”   〔七〕 淮南原道篇:“音之数不过五,而五音之变,不可胜听。”与此微异。   〔八〕 由,通犹。   〔九〕 汉书艺文志:“歆于是总群书而奏其七略,故有辑略,有六艺略……”师古曰:“ 六艺,六经也。”       ○琴     谨按:世本:“神农作琴。〔一〕”尚书:“舜弹五弦之琴,歌南风之诗,而天下治。〔二〕”诗云:“ 我有嘉宾,鼓瑟鼓琴。〔三〕”雅琴者,乐之统也〔四〕,与八音并行〔五〕,然君子所常御者,琴最亲密〔六〕,不离于身,非必陈设于宗庙乡党,非若钟鼓罗列于虡悬也〔七〕,虽在穷阎陋巷,深山幽谷,犹不失琴,以为琴之大小得中,而声音和,大声不喧哗而流漫〔八〕,小声不湮灭而不闻,〔九〕适足以和人意气,感人〔一0〕善心〔一一〕。故琴之为言禁也,雅之为言正也,言君子守正以自禁也〔一二〕。夫以正雅之声,动感正意,故善心胜,邪恶禁;是以古之圣人君子,慎所以自感,因邪禁之适,故近之闲居,则为从容以致思焉〔一三〕,如有所穷困,其道闭塞,不得施行,及有所通达而用事,则着之于琴,以杼〔一四〕其意,以示后人;其道行和乐而作者,命其曲曰畅〔一五〕,畅者,言其道之美畅,犹不敢自安,不骄不溢,好礼不〔一六〕以畅其意也〔一七〕;其遇〔一八〕闭塞,忧愁而作者,命其曲曰操,操者,言遇灾遭害,困厄穷迫,虽怨恨失意,犹守礼义,不惧不慑,乐道而不失其操者也〔一九〕。伯子牙方鼓琴,钟子期听之,而意在高山,子期曰:“善哉乎,巍巍若太山!”顷〔二0〕之间而意在流水,钟子又曰:“善哉乎,汤汤若江、河!”子期死,伯牙破琴绝弦,终身不复鼓,以为世无足为音者也〔二一〕。今琴长四尺五寸,法四时五行也;七弦者,法七星也〔二二〕。   〔一〕 史记乐书正义、初学记十六、乐府诗集五七并引世本此文。说文:“琴,神农所作。”御览五七七、路史后纪三注引扬雄琴清英,初学记十六、御览五七九、路史后纪三注引桓谭新论,书钞一0九引傅玄琴赋序,并以为神农作。   〔二〕 陈寿祺尚书大传定本云:“ 尚书无此文,盖出书传。”皮锡瑞疏证曰:“礼记乐记:‘昔者,舜作五弦之琴以歌南风。’注:‘ 南风,长养之风也,以言父母之长养己,其辞未闻也。’正义:‘案圣证论引尸子及家语难郑云:昔者,舜弹五弦之琴,其辞曰:南风之薰兮,可以解吾民之愠兮,南风之时兮,可以阜吾民之财兮。郑云其辞未闻,失其义也。’今案马昭云:‘家语,王肃所增加,非郑所见;又尸子杂说,不可取证正经,故言未闻也。’”今案:乐府诗集五七引扬雄琴清英:“ 舜弹五弦之琴而天下化。”应说义又本此。   〔三〕 小雅鹿鸣文。   〔四〕 拾补曰:“‘雅’,初学记(十六)、类聚(四四)引无,案当有。”器案:孔本书钞一0九、御览五七九引亦无“雅”字,又书钞引“ 统”作“纪”。   〔五〕 书钞引“并”作“兼”,又引此句下有“由君臣之相得”句,初学记同卷另一条引作“与八音并行,君臣以相御”,类聚作“与八音并行,君臣以相御也”,御览同卷别引作“与八音并行,君臣以相御也”。初学记、御览引此条,俱与“君子所常御”条别行,则应氏原书自有“由君臣之相得”或“君臣以相御”句,承“与八音并行”句下,移录者以与下句“然君子所常御者”相似,遂夺之耳,而不知下句“ 然君子”云云,正紧承上句为言,然犹然则也,拾补以此为“君子所常御”句异文,非是。   〔六〕 说苑修文篇:“乐之可密者,琴最宜焉。”   〔七〕 拾补云:“此二句御览作‘ 非若钟鼓陈于宗庙,列于□悬也’。”器案:初学记亦与御览同。   〔八〕 “喧哗”原作“哗人”,拾补依初学记改作“喧哗”。器案:御览、天中记四二亦作“喧哗”,今据改正。慧琳一切经音义八0引嵇康瑟赋:“不喧哗而流漫。”案:荀子乐论:“乐姚冶以险,则民流僈鄙贱矣。”说苑反质篇:“钟鼓之乐,流漫无穷。”文选嵇康琴赋:“纷●●以流漫。”李周翰注:“涩●、流漫,乱极长远声也。”   〔九〕 文选成公子安啸赋注引新论琴道:“大声不振华而流漫,细声不堙灭而不闻。”   〔一0〕“人”,拾补云:“初学记 ‘发’。”器案:御览、天中记亦作“发”。   〔一一〕御览五七九引大周正乐曰: “琴所以脩身理性,反其天真也,君子所以常御不离于身,非若钟鼓陈于宗庙,列于□悬也。以其大小得中,而声音和,大声不喧哗而流漫,小声不湮灭而不闻,适足以和人意气,感发善心也。”即本风俗通为说。   〔一二〕文选长门赋注引七略:“雅琴,琴之言禁也,雅之言正也,君子守正以自禁也。” 通典一四四、御览五七七引扬雄琴清英:“昔者,神农造琴,以定神,禁淫嬖,去邪欲,反其真者也。”说文:“ 琴,禁也。”白虎通礼乐篇:“琴者,禁也,所以禁止淫邪,正人心也。”玉篇十六引桓谭新论:“琴,神农造也。琴之言禁也,君子守以自禁也。”广雅释诂:“琴者,禁也。”乐府诗集五七琴曲歌辞:“琴者,先王所以脩身理性,禁邪防淫者也。是故君子无故不去其身。唐书乐志曰:‘琴,禁也,夏至之音,阴气初动,禁物之淫心也。’”   〔一三〕后汉书曹褒传注引刘向别录:“君子因雅琴之适,故从容以致思焉。”   〔一四〕“杼”,郎本、程本作“舒 ”。拾补曰:“‘抒’同,程本‘舒’,是后人所改。 ”   〔一五〕群书通要丁二引作“凡琴曲和乐而作,名之曰曲”,误。   〔一六〕“不”,拾补云:“下脱一字。”识语云:“‘不’因上三‘不’字而长,好礼乐道,本论语‘富而好礼,贫而乐道’,无庸●字。”   〔一七〕御览七五九引大周正乐:“ 凡琴曲和乐而作,命之曰畅,畅者,言其道之美畅,从不敢自安也。”即本此文。文选琴赋注、七发注引新论琴道:“尧畅远则兼善天下,无不畅通,故谓之畅。” 又引七略:“雅畅第十七。”乐府诗集五七引琴论:“ 和乐而作,命之曰畅,言达则兼济天下,而美畅其道也。”   〔一八〕史记宋微子世家集解引“遇 ”作“道”,别录亦作“道”。   〔一九〕史记宋世家集解“失”作“ 改”。曾慥类说三六引作“凡琴曲和乐而作者谓之畅,因忧而作者谓之操,今通呼曰操,非也”。后汉书曹褒传注引别录:“其道闭塞,悲愁而作者,名其曲曰操,言遇灾害,不失其操也。”御览引大周正乐:“忧愁而作,命之曰操。操者,言困阨危迫,犹不失其操也。” 即本此文。文选芜城赋注、长门赋注、舞赋注引新论琴道篇:“琴有伯夷之操,夫遭遇异时,穷则独善其身,故谓之操。”乐府诗集五七引琴论:“忧愁而作,命之曰操,言穷则独善其身,而不失其操也。”   〔二0〕徐本“顷”误“顶”。   〔二一〕事又见列子汤问篇、吕氏春秋本味篇、韩诗外传九、说苑尊贤篇,御览十引傅子: “昔者,伯牙子游于泰山之阴,逢暴雨,止于岩下,援琴而鼓之,为淋雨之音,更造崩山之曲,每奏,钟期辄穷其趣,曰:‘善哉,子之听也。’”当即一事而异辞耳。   〔二二〕御览五七七引此下尚有“大弦为君,小弦为臣,文王、武王加二弦,以合君臣之恩 ”二十一字,当据补。乐府诗集五七引“七弦”下无“ 者”字。初学记十六、御览五七七、乐府诗集五七引琴操:“伏羲作琴,长三尺六寸六分,象三百六十六日,广六寸,象六合,文上曰池,池者,水也,言其平。下曰滨(御览“宕”),滨者,服也;前广后狭,象尊卑也;上圆下方,法天地也;五弦象五行,(御览“五弦官也”)大弦君也,宽和而温;小弦臣也,清廉不乱;文王、武王加二弦,(御览无武王)以合君臣之恩。” 初学记、乐府诗集同卷又引释智匠乐录:“文王加一,武王加一,今称二弦为文武弦。”御览五七九引琴书: “琴长三尺六寸,法□之数;上圆而敛,象天也;下方相平,法地也;十三徽配十二律,余一象闰也;本五弦,宫、商、角、征、羽也,加二弦,文武也。至后汉蔡邕又加二弦,象九星,在人法九窍,其象有异,传于代四,所象凤首翅足尾。南方朱雀,为乐之本也,五分其身,以三为上,以二为下,三天两地之义也。上广下狭,尊卑之象也。中翅八寸,象八风。腰广四寸,象四时。轸圆象阴阳转而不穷也。临乐承露用枣,唇用梓,未达先贤深意也。”      ○空侯〔一〕     谨按:汉书〔二〕:“孝武皇帝赛〔三〕南越,祷祠太一〔四〕后土,始用乐人侯调,依琴作坎坎之乐〔五〕,言其坎坎应节奏也,〔六〕侯以姓冠章耳。〔七〕”或说:空侯取其空中〔八〕。琴瑟皆空,何独坎侯耶?斯论是也。诗云:“坎坎鼓我。〔九〕”是其文也〔一0〕。   〔一〕 原注:“又坎侯。”案书钞一一0引作“箜篌”,初学记十六、类聚四四、古今韵会举要一、纲目集览四三引作“箜篌一名坎侯”,白帖十八引作“箜篌一名坎篌”,谢氏诗源引作“箜侯曰坎侯”。凡将篇:“钟磬竽笙筑坎侯。”   〔二〕 见郊祀志上。   〔三〕 “赛”,汉书作“塞”,史记封禅书、补武纪亦作“塞”。器案:塞借赛字,封禅书:“冬塞祷祠。”索隐:“塞,先代反,与赛同,今报神福也。”郊祀志同,师古曰:“塞谓报其所祈也。音先代反。”后汉书曹节传注:“塞,报祠也,字当为赛,通用。”说文新附字:“赛,报也。”管子小问篇:“桓公践位,令衅社塞祷。”则其来尚矣。   〔四〕 大德本、汪本、徐本“太一 ”作“太乙”,初学记、书钞、白帖引作“太一”,类聚作“太山太一”,案史、汉俱作“太一”,无“太山 ”。   〔五〕 拾补校作“依琴作坎侯”,识语云:“前文‘始用乐人侯调’,后文‘侯以姓冠章 ’,此当去‘侯’,或‘侯’下●‘坎’。”案白帖作 “依琴作坎”,事物纪原二引作“依琴作坎侯”。   〔六〕 初学记、书钞、类聚、白帖引俱无“奏”字。   〔七〕 封禅书集解徐广曰:“应劭云:‘武帝令乐人侯调始造此器。’”(王应麟急就篇补注三引同)文选箜篌引注引应劭汉书注:“ 使乐人侯调作之,取其坎坎应节也,因以其姓号名曰坎侯。”宋书乐志一:“空侯,初名坎侯。武帝赛灭南越,祠太一后土,用乐,令乐人侯晖依琴作坎侯,言其坎坎应节奏也。侯者,因工人姓尔,后言空,音讹也。”旧唐书音乐志二:“箜篌,汉武帝使乐人侯调所作,以祠太一。或云侯辉所作。其声坎坎应节,谓之坎侯,声讹为箜篌。或谓师延靡靡乐,非也。旧说亦依琴制,今按其形,似瑟而小,七弦,用拨弹之,如琵琶。竖箜篌,胡乐也,汉灵帝好之,体曲而长,二十有二弦,竖抱于怀,用两手齐奏,俗谓之擘箜篌。凤首箜篌,有项如轸。”乐府古题要解下:“旧史称汉武帝灭南越,祠太乙后土,令乐人侯晖依琴造坎侯,言坎坎节应也,侯,工人之姓,因曰坎侯,后讹为箜篌也。”乐府解题:“汉武灭南粤,令乐人侯晖依琴造坎,音坎坎应节,以侯姓名坎侯。”古今事物考五:“风俗通:‘汉武帝令乐人侯调,依琴作坎侯。’杜佑曰: ‘其声坎坎应节,故曰坎侯,讹为空侯。侯者,因乐人姓也。’”   〔八〕 释名释乐器:“箜篌,盖空国之侯所存也。”通鉴汉纪三十六注引世本:“空侯,空国侯所造。”段安节乐府杂录:“以其亡国之音,故号空国之侯。”是又一说也。   〔九〕 小雅伐木文。   〔一0〕俞樾茶香室丛钞一:“按此,知诗所谓‘坎坎鼓我’者,鼓琴鼓瑟皆是,毛传无文,郑笺云:‘为我击鼓坎坎然。’非古义也。诗‘鼓我 ’与‘舞我’同,鼓非乐器也,琴瑟皆可鼓,何必击鼓乃谓之鼓乎?”      ○筝     谨按:礼乐记:“筝〔一〕五弦,筑身也。〔二〕 ”今并、凉〔 三〕二州筝形如瑟,不知谁所改作也〔四〕。或曰:秦蒙恬所造〔五〕。   〔一〕 “筝”字原脱,据拾补校补。   〔二〕 拾补云:“宋书乐志引‘筝,筑身而瑟弦’。”钱大昕曰:“案通鉴注卷六十引云:‘筝,秦声,五弦筑身。筝者,上圆象天,下平象地,中空象六合,弦柱十二,拟十二月,乃仁智之器也。 ’下接‘今并、凉’云云。”器按:群书通要丁二引云:“筝者,上圆象天,下平象地,中空准六合,弦柱十二,准十二月,乃仁智之器也。”是元人所见本,俱有此文。又此所引乐记,乃佚礼文,说已见前。说文:“ 筝,鼓弦筑身乐也。”(从御览五七六引)初学记十六引“ 筝,秦声也,或曰:蒙恬所造”,在“五弦筑身”前,又事物纪原二引作“筝,秦声也,而五弦,今十三弦,不知谁作”。今本脱“筝秦声也” 句。史记李斯传:“夫击瓮叩□,弹筝搏髀,而歌呼呜呜快耳目者,真秦之声也。”隋书音乐志:“筝,十三弦,所谓秦声,蒙恬所作也。”据此,则此文“五弦” 上当补“秦声”二字,“筑身也”下,当补元人所引“ 上圆象天”一段。   〔三〕 事始“凉”误“梁”。   〔四〕 器案:御览五七六引此下尚有“按京房制五音,唯加瑟十三弦,此乃筝也,今雅乐筝十二弦也,他乐皆十三弦,如筝稍小,曰云和,乐府不用”四十字。   〔五〕 文选筝赋注引无“秦”字。倭名类聚钞六引作“神农造筝,或曰蒙恬所造,秦声也 ”。宋书乐志一、初学记十六、书钞一一0、御览五七六引傅玄筝赋序(类聚四四引作傅子):“筝,秦声也,以为蒙恬所造。今观其器,上圆象天,下平象地,中空准六合,弦柱拟十二月,体合法度,节究哀乐,设之则四象在,鼓之则五音发,斯乃仁智之器,岂蒙恬亡国之臣所能关思哉。”      ○筑     谨按:太史公记〔一〕:“燕太子丹遣〔二〕荆轲欲西刺秦王,与客送之易水,而设祖道,高渐离击筑,荆轲和歌,为濮上音〔三〕,士皆垂发涕泣〔四〕,后为羽声,慷慨而索,瞠目,发尽上指冠。〔五〕荆轲入秦,事败而死。渐离变名易姓〔六〕,为人庸保〔七〕,匿作于宋子〔八〕,久之,作苦,闻其家堂上〔九〕客击筑,伎痒〔一0〕不能毋〔一一〕出言,曰:‘彼有善不善。〔一二〕’从者告其主曰:‘彼庸乃知音,窃言是非。’家丈〔一三〕人作乐,召前使击筑,一坐称美〔一四〕,赐酒;而渐离念久畏约,毋穷已时〔一五〕,乃退,出〔一六〕装匣中筑,与其善衣,更容貌而前,莫不惊愕,下与亢礼〔一七〕,以为上客,使击筑歌,无不涕泣而去者。宋子客传之,闻于秦始皇,始皇召见,人有识者,乃高渐离;始皇惜其善击筑,重〔一八〕杀之,乃矐其目〔一九〕,使击筑,未尝不称善,稍益近之。渐离乃以铅置筑木〔二0〕中,后进得近,举筑扑始皇,不中,于是遂诛。〔二一〕”   〔一〕 见刺客列传。   〔二〕 “遣”,徐本误“达”。   〔三〕 拾补据史记校作“为变征之声”。   〔四〕 拾补云:“‘发’史作‘泪 ’。”识语:“‘泪’是后人因下文‘发尽上指冠’更之,无义。”案汉书中山靖王传注:“应劭曰:‘燕太子丹,遣荆轲刺秦王,宾客祖于易水之上,渐离击筑,士皆垂泣,荆轲不能复食也。’”亦不作“发”,当从拾补说校改。   〔五〕 水经易水注引阚骃称:“燕太子丹遣荆轲刺秦王,与宾客知谋者祖道,皆素衣冠送之于易水之上。荆轲起为寿,歌曰:‘风萧萧兮易水寒,壮士一去兮不复还。’高渐离击筑,宋如意和之,为壮声,士发皆冲冠,为哀声,士皆流涕于此也。”然则所谓濮上之音即哀声,羽声即壮声也。   〔六〕 文选射猎赋注引作“变姓易名”。   〔七〕 刺客列传索隐:“案谓庸作于酒家,言可保信,故云庸保。鹖冠子曰:‘伊尹保酒。’”   〔八〕 史记集解:“徐广曰:‘县名也,今属钜鹿。’”册府元龟九四八“作”作“依” 。   〔九〕 颜氏家训书证篇、靖康缃素杂记二引“上”有“有”字。   〔一0〕“痒”,拾补曰:“文选注引作‘养’,乃正体。”   〔一一〕“毋”字原无,朱筠曰:“ 文选射雉赋注引作‘伎养不能毋出言’,颜氏家训引此作‘伎痒不能无出言’,据此应增一‘无’字。”拾补曰:“脱,选注有,颜氏家训作‘无’。”案靖康缃素杂记引作“伎养不能无出言”,今据朱、卢校补。   〔一二〕今史记“伎养”作“傍偟” ,颜氏家训曰:“案伎痒者,怀其伎而腹痒也,是以潘岳射雉赋亦云:‘徒心烦而伎痒。’今史记并作‘徘徊 ’,或作‘彷徨不能无出言’,是为俗传写误耳。”案文选李善注:“有伎艺欲逞曰伎养。”   〔一三〕“丈”,史记作“大”,单行本索隐作“丈”,册府作“主”。   〔一四〕“美”,史记作“善”。   〔一五〕史记、册府作“念久隐畏约无穷时”,索隐曰:“约谓贫贱俭约,既为庸保常畏人,故云畏约,所以论语云:‘不可以久处约。’”器案:索隐说是,史记秦始皇本纪:“尉缭曰:‘秦王为人,……居约,易出人下。’”义与此同。   〔一六〕拾补“出”下补“其”字。   〔一七〕史记汲黯列传正义、汉书高纪下注引应劭曰:“亢礼,长揖不拜也。”   〔一八〕文选喻巴蜀檄文注:“重,难也。”本书穷通篇虞卿条:“ 魏齐闻信陵君之初重见之。”史记范雎传“重”即作“难”。   〔一九〕史记集解:“矐音海各反。 ”索隐:“海各反,一音角,说者云:‘以马屎熏令失明。’”   〔二0〕“木”字,拾补云:“衍。 ”索隐曰:“案刘氏云:‘铅为挺,着筑中,令重以击人。’”器案英人斯氏劫去唐写本卢藏用春秋后语燕语第十注(斯一四三九)引应劭作“押中”,则“木中” 当是“柙中”之误。   〔二一〕此事又见战国策燕策三、论衡书虚篇。器按:史记高纪正义、汉书高纪下注引应劭,文选荆轲歌注引应劭汉书注,唐写本卢藏用春秋后语注引应劭,急就篇王应麟补注引应劭,并云:“筑状似琴( 一作“瑟”)而大,头安弦,以竹击之,故名曰筑。”今考应氏此篇释乐器者,俱详其性状,惟此独否,当据应注以补之也。      ○缶     谨按:易称:“日□之离,不鼓缶而歌。〔一〕” 诗云:“坎其击缶,宛丘之道。〔二〕”缶者,瓦器,所以盛浆〔三〕,秦人鼓之以节歌〔四〕。太史公记〔五〕:“赵惠文王与秦昭王会于渑池,秦王饮,酒酣,曰:‘寡人窃闻赵王好音,请奏瑟。’赵王鼓瑟,秦御史前〔六〕曰:‘某日〔七〕,秦王与赵王会饮,令赵王鼓瑟。’蔺相如前曰〔八〕:‘窃闻秦王善为秦声,请奏缶以相乐。〔九〕’秦王怒不许〔一0〕。于是相如进曰:‘五步之内,相如请得以颈血溅大王矣。’左右欲刃相如〔一一〕,张目叱之,皆靡。于是秦王不怿,为一击缶。相如顾召御史书曰〔一二〕:‘秦王为赵王击缶也。〔 一三〕’”   〔一〕 离卦文。   〔二〕 陈风宛丘文。黄佐曰:“缶,秦声也,陈师从胡公于丰,众习其声以归,国人化之。”   〔三〕 史记蔺相如传集解、书钞一一一引“浆”上有“酒”字。   〔四〕 孔本书钞此下有“象形也” 三字,说文缶下云:“缶,瓦器,所以盛酒浆,秦人鼓之以节歌,象形。”即此所本。汉书杨恽传注引应劭,文选报孙会宗书注引应劭汉书注,并云:“缶,瓦器也,秦人击之以节歌。”汉书五行志中之下,师古注曰: “缶,盎也,即今之盆。”演繁露四:“应劭风俗通: ‘缶者,瓦器,所以节歌。”易曰:‘日□之离,不鼓缶而歌,则大耋之嗟凶。’杨恽传:‘击缶而呼呜呜者,真秦声也。’由此言之:击缶者,皆击之以节其歌,非缶而自能出声也。”   〔五〕 见蔺相如传。   〔六〕 史记“前”下有“书”字,今此下文亦有“书”字,当据补。   〔七〕 史记作“某年月日”。   〔八〕 史记“曰”下有“赵王”二字。   〔九〕 史记作“请奉盆□秦王以相娱乐”,王念孙、张文虎据文选西征赋注、御览五八四引改“奉”为“奏”,云:“奏,进也。”器按:此文正作“奏”,王、张俱失引。   〔一0〕郎本“许”误作“计”。   〔一一〕史记重“相如”二字,当据订补。   〔一二〕史记“曰”下有“某年月日 ”四字。   〔一三〕御览引史记作“赵王使秦王击缶”。水经谷水注:“谷水又东迳秦、赵二城南,世谓之俱利城。耆彦曰:‘昔秦、赵之会,各据一城,秦王使赵王鼓瑟,蔺相如令秦王击缶处也。’”案:俱利城又见魏书地形志上、通典州郡七、元和郡县志五、舆地广记五、太平寰宇记五。      ○笛〔一〕     谨按〔二〕:乐记:“武帝时〔三〕丘仲之所作也〔四〕。笛者,涤也〔五〕,所以荡〔六〕涤邪秽〔七〕,纳之于〔八〕雅正也。〔九〕”长二〔一0〕尺四寸,七孔〔一一〕。其后又有羌笛,马融笛赋曰:“近世双笛从羌起〔一二〕,羌人伐竹未〔一三〕及已,龙鸣水中不见己〔一四〕,截竹吹之音相似〔一五〕,剡〔一六〕其上孔通洞之,材〔一七〕以当檛便易持〔一八〕,京君明贤〔一九〕识音律,故本四孔加以一,君明所加孔后出,是谓商声五音毕。〔二0〕”   〔一〕 原注:“‘篴’同。”案礼记明堂位音义:“笛本又作‘篴’,音狄。”玉篇:“ 篴,同笛。”   〔二〕 拾补曰:“脱‘礼’字,下同。”识语曰:“谨按:刘子政校书,得乐记二十三篇,小戴记止断取十一篇耳,仲远所引当是乐器篇语,在余十二篇中,不当有‘礼’字。郑君周官注:‘狸首在乐记。’蔡中郎明堂论引乐记:‘武王伐殷,为俘馘于京大室。’都无‘ 礼’字可证也。”   〔三〕 拾补云:“书钞有‘工人’ 二字。”按孔本无;事类赋十一、御览五八0有。   〔四〕 通典乐典四引“丘”作“邱 ”。礼部韵略二十三锡笛下曰:“按说文:‘七孔筒也。’羌笛三(五)孔,风俗通云:‘武帝时丘仲所作。 ’则以羌笛为丘仲作。”宋书乐志一:“笛,案马融长笛赋,此器起近世,出于羌中京房备其五音。又称丘仲工其事。不言仲所造。风俗通则曰:‘丘仲造笛,武帝时人,其后更有羌笛。’三说不同,未详孰实。”吴翌凤灯窗丛录二曰:“风俗通曰:‘笛,武帝时丘仲所作。’非也,高祖初入咸阳宫,得玉笛长二尺三寸,二十六孔,铭曰昭华之琯。在武帝前。”   〔五〕 释名释乐器:“篴,涤也,其声涤涤然也。”   〔六〕 初学记十六、类聚四四、书钞一一一、事类赋、群书通要丁二引无“荡”字。   〔七〕 周礼春官笙师职篴,杜子春读为荡涤之涤。朱筠曰:“文选马融长笛赋注引此作‘ 涤荡邪志’。”案史记乐书:“荡涤邪秽。”   〔八〕 书钞无“之于”二字;类聚、文选注、事类赋、群书通要无“于”字。   〔九〕 希麟续一切经音义四引作“ 笛,涤也,言涤去邪秽,纳正气也”,与此异。御览五八0引乐书:“笛者,涤也,丘仲所作,可以涤荡邪气,出扬正声。”   〔一0〕“二”,拾补云:“初学记、书钞皆作‘一’,类聚无。”案:苏轼李委吹笛诗冯注“二”作“一”,御览、通志乐略二、事物纪原二无。   〔一一〕苏诗冯注引“七孔”作“六孔”。   〔一二〕案:此句上,文选马融长笛赋冠以“其辞曰”,李周翰曰:“此丘仲所言之辞也。 ”李善曰:“风俗通曰:‘又有羌笛。’然( 读为“然则”)羌笛与笛,二器不同。”   〔一三〕“未”,从宋本、钟本,余本俱误“木”,朱筠曰:“‘木’当作‘未’。”拾补校作“未”。   〔一四〕“己”原作“后”,朱筠曰:“‘后’当作‘己’。”拾补校作“己”,长笛赋作 “己”,今据改正。李善曰“己谓龙也。”   〔一五〕文选“音”作“声”。旧钞本李冶古今黈五:“季长谓龙吟水中不见羌人,羌人故得截竹吹之,以效其声,而文选音注,大与此别,不见之见,音胡炼反,张铣注云:‘龙吟水中,不见其身。 ’李善注云:‘己谓龙也。’皆谓在水中不显现其身,实违马旨。”   〔一六〕刘良曰:“剡,削也。”   〔一七〕“材”,文选作“裁”,同。   〔一八〕“持”,宋本、大德本、朱藏元本、仿元本误作“特”,文选“檛”作“簻”,“ 特”作“持”。梦溪笔谈五:“马融笛赋云:‘裁以当簻便易持。’李善注云:‘簻,马策也,裁笛以当马簻,故便易持。’此缪说也,笛安可为马策。簻,管也,古人谓乐之管为簻,故潘岳笙赋云:‘脩簻内辟,余箫外逶。’裁以当簻者,余器多裁众簻以成音,此笛但裁一簻,五音皆具,当簻之工,不假繁猥,所以便而易持也。”(丹铅录袭用此说)西溪丛语下驳存中说云:“ 据说文簻、檛并音张瓜反,箠也,不闻以簻为乐管。潘岳笙赋乃用檛字,云:‘脩檛内辟。’注云:‘修,长;檛,大;辟,开也。’自与簻字不同,言羌人裁之以当马策,言易执持,而复可吹也。”演繁露八:“予案急就章曰:‘吹鞭箛●课后先。’唐韵曰:‘箛,竹也。’说文:‘●,吹筒也。’玉篇亦曰:‘●,吹筒也,以竹为鞭,中空可吹,故曰吹鞭也。’簻即马策,可以策马,又可为笛,一物两用,军旅之便,故云易持也。今行阵间皆有笛,即古吹鞭之制也,括岂不见急就章书,而臆立此难也耶?”   〔一九〕“京君明贤”,拾补校作“ 易京君明”,盖从文选也。初学记十六引长笛赋作“京房君明识音律”。   〔二0〕“毕”字原无,朱筠、卢文弨俱据文选补“毕”字,今从之。李善注:“沈约宋书:‘笛,京房备其五音。’”      ○批把〔一〕     谨按:此近世〔二〕乐家所作,不知谁也〔三〕。以手批把〔四〕,因以为〔五〕名〔六〕。长三尺五寸,法天地人与五行〔七〕,四弦象四时〔八〕。   〔一〕 拾补曰:“释名皆从木。” 器按:它书引此,多作“琵琶”,琵琶,说文新附字。   〔二〕 玉篇琴部、白帖十八、事物纪原二引“世”作“代”。   〔三〕 朱筠曰:“玉篇琴部引此作 ‘近代乐家所制,不知所造’。”案:书钞一一0、类聚四四引“谁”下有“作”字。初学记十六、白帖、段安节琵琶录、御览三八三引作“不知所起”,事物纪原作“ 不知其始”。   〔四〕 宋书乐志一、意林作“琵琶 ”。通典乐四、旧唐书音乐志二、通志乐二、御览作“ 以手琵琶之”。   〔五〕 意林“为”作“得”。   〔六〕 释名释乐器:“枇杷,本出于胡中,马上所鼓也,推手前曰枇,引手却曰杷,象其鼓时,因以为名也。”   〔七〕 朱筠曰:“玉篇琴部引作‘ 象三才五行’。”   〔八〕 初学记、类聚、御览句末有 “也”字。宋书乐志一:“琵琶,傅玄琵琶赋曰:‘汉遣乌孙公主嫁昆弥,念其行道思慕,故使工人裁筝、筑,为马上之乐。欲从方俗语,故名琵琶,取其易传于外国也。’风俗通云:‘以手琵琶,因以为名。’杜挚云:‘长城之役,弦□而鼓之。’并未详孰实,其器不列四厢。”旧唐书音乐志二:“琵琶,四弦,汉乐也。初,秦长城之役,有弦□而鼓之者。及汉武帝嫁宗女于乌孙,乃裁筝、筑为马上乐,以慰其乡国之思。推而远之曰琵,引而近之曰琶,言其便于事也。今清乐奏琵琶,俗谓之‘秦汉子’,圆体修颈而小,疑是弦□之遗制。其他皆充上锐下,曲颈,形制稍大,疑此是汉制。兼似两制者,谓之‘秦汉’,盖通用秦、汉之法。梁史称侯景之将害简文也,使太乐令彭隽齎曲颈琵琶就帝饮,则南朝似无。曲颈者,亦本出胡中。五弦琵琶稍小,盖北国所出。风俗通云:‘以手琵琶之。’案旧琵琶,皆以木拨弹之,太宗贞观中始有手弹之法,今所谓搊琵琶者是也。风俗通所谓‘以手琶琵之’,乃非用拨之义,岂上世固有搊之者耶?      ○竽     谨按:礼记:“管三十六簧也〔一〕,长四尺二寸。〔二〕”今二十三管。   〔一〕 拾补“礼”下补“乐”字, “管”校改“竽”。识语曰:“ 按:说文解字亦云‘管三十六簧’ ,知‘管’是,此与‘武帝时丘仲之所作也’,无‘笛 ’字同例。”器案:汉人着书,多以正文连标题读者,此于列女传及说文解字习见之,卢校非是,徐说亦未得其会通。周礼春官笙师职云:“笙师掌教□竽。”郑司农云:“竽,三十六簧。”广雅释乐:“竽象笙,三十六管。”御览五八一引通礼义纂:“汉武帝时丘仲作竽笙,三十六管。”   〔二〕 笙师疏、御览五八一引易通卦验:“冬至吹黄钟之律,间音以竽。竽长四尺二寸。 ”郑玄注云:“竽,管类,用竹为之,形参差,象鸟翼,鸟火禽,火数七,冬至之时吹之,冬,水用事,水数六,六七四十二,竽之长,盖取于此也。”      ○簧     谨按:世本:“女娲作簧。〔一〕”簧,笙中簧也〔二〕。诗云:“吹笙鼓簧,承筐是将。〔三〕”   〔一〕 御览五八一引世本此文同,又引宋均注曰:“女娲,黄帝臣也。”   〔二〕 释名释乐器:“笙,生也,其中污空以受簧也。”   〔三〕 小雅鹿鸣文。      ○籥     谨按:周礼:“籥师氏掌教国子吹籥。〔一〕”诗云:“以籥不僭。〔二〕”籥乐之器,竹管,三孔,所以和众声也〔三〕。   〔一〕 春官籥师职文。   〔二〕 小雅鼓钟文。   〔三〕 拾补云:“‘之’字衍。” 器案:书钞一一一引“声”作“ 音”。说文:“龠,乐之竹管,三孔,以和众声也。”应氏正用此文,乃衍“器”字,非衍“之”字也。周礼笙师注、礼记少仪注、尔雅释乐注并云:“籥如笛,三孔。”      ○篪〔一〕     谨按:世本:“苏成公作篪。”管乐,十孔,长尺一寸〔二〕。诗云:“伯氏吹埙,仲氏吹篪。〔三〕”   〔一〕 原注:“●、□同。”器案:两京本无此三字。程本、郎本“●”作“●”,胡本、钟本作“‘篪’与‘池’同”,讹。说文作●,集韵五支:“●或作篪,亦作□。”程本、郎本作“●”者,尔雅释乐:“大篪谓之沂。”御览五八0引舍人曰: “大篪其声悲沂锵然也。”释文引李、孙云:“篪声悲,沂者悲也。”“●”即“沂”字。   〔二〕 尔雅释乐释文引世本:“篪,苏成公所作,长一尺二寸。”广韵五支引世本:“篪,苏成公所作也。”御览五八0引世本:“苏成公造篪,吹孔有嘴如酸枣。苏成公,平王时侯也。”后汉书明纪注引世本:“暴辛公作篪,以竹为之,长尺四寸,有八孔。”毛诗序:‘何人斯、苏公刺暴公也。”“仲氏吹篪”,郑笺云:“谓相应和如埙篪,以言宜相亲爱也。世遂以为苏成公作。”宋书乐志一:“篪,世本云: ‘暴新公所造。’旧志云:‘一曰管。史臣案:非也。虽不知暴新公何代人,而非舜前人明矣。舜时西王母献管,则是已有其器,新公安得造篪乎?’尔雅曰:‘篪,大者尺四寸,围三寸曰沂。’沂音银,一名翘。小者尺二寸。今有胡篪,出于胡吹,非雅器也。”   〔三〕 小雅何人斯文。今本“埙” 作“埙”。      ○箫〔一〕     谨按:尚书:“舜作〔二〕,箫韶九成,凤皇〔三〕来仪。〔四〕”其形参差,像凤之翼〔五〕,十管,长一尺〔六〕。   〔一〕 朱锡庚曰:“题间之‘箫’ 字,当连下文作‘箫,谨按尚书:舜作’为句,其义自明。”按:朱说是,前已明之矣。   〔二〕 事始引作“舜作箫”,此不明汉人句读,而以臆为之。   〔三〕 “皇”原作“凰”,俗字,今从尚书校改。   〔四〕 益稷文,马融注云:“以鸟兽为笋□。”器案:尔雅释乐疏、初学记十六、类聚四四、书钞一一一、白帖十八、御览五八一、楚辞九歌补注及集注、续一切经音义三、古今事物考五引此,俱作 “舜作箫”,下文或承“其形参差”,或接“以象凤翼 ”,路史后纪十一注、文献通考引世本:“舜造箫,其形参差,象凤翼,管长二尺。”疑此文原当作“谨按:尚书:‘箫韶九成,凤皇来仪。’世本:‘舜作箫。’ 其形参差云云”。   〔五〕 说文竹部:“箫,参差,管乐,象凤之翼。”御览五八一引易说郑玄注:“箫亦管,形似鸟翼,鸟,火禽也,火数七,夏时火用事,二七十四,箫之长由此也。”九歌:“望夫君兮未来,吹参差兮谁思。”王注:“言若洞箫也。”文选洞箫赋:“ 吹参差而入道德兮,故永御而可贵。”荀子解蔽篇:“ 凤皇秋秋,其声若箫。”是箫形象凤翼,其音亦象凤声也。   〔六〕 拾补云:“类聚‘长三尺’ ,御览‘长尺二寸’,与初学记颂箫同。”器案:诗周颂有瞽正义、尔雅疏、陈景元南华真经章句音义二引作 “长二尺”,书钞同今本,事物纪原作“长尺二寸”,古今事物考作“长一尺二寸”。隋书音乐志下:“竹之属三:一曰箫,十六管,长二尺,舜所造者也;二曰篪,长尺四寸,八孔,苏公所造者也;三曰笛,凡十二孔,汉武帝丘仲所作者也;京房备五音,有七孔,以应七声,黄钟之笛,长二尺八寸四分四厘有奇,其余亦上下相次,以为长短。”      ○籁     谨按:礼乐记:“三孔籥也,大者谓之产,其中谓之仲,小者谓之箹。〔一〕”   〔一〕 说文竹部:“籁,三孔籥也,大者谓之笙(当作“簅”,形近而误,尔雅释文正作 “簅”),其中谓之籁,小者谓之箹。”尔雅释乐:“ 大籥谓之产,其中谓之仲,小者谓之箹。”御览五八0引舍人云:“仲,其声适中,仲吕也;小者,形声细小曰箹也。”      ○箛〔一〕     谨按:汉书旧注:“箛,吹鞭也〔二〕。箛者,怃也,言其节怃威仪。〔三〕”   〔一〕 “箛”原作“菰”,下同,今俱改正。   〔二〕 说文:“箛,吹鞭也。”急就章:“箛●起居课后先。”颜师古注曰:“箛,吹鞭也。●,吹筒也。起居,谓晨夜卧及休食时,督作之司,以此二者,为之节度。”初学记十五引应劭汉卤簿云:“ 骑执箛。”宋书乐志一曰:“笳,杜挚笳赋云:‘李伯阳入西戎所造。’汉旧注曰:‘箛,号曰吹鞭。’晋先蚕仪注:‘车驾住,吹小箛;发,吹大箛。’箛即笳也。又有胡笳,汉旧筝笛录(初学记十五、太平御览五八一引作“汉旧录”)有其曲,不记所出本末。”(初学记、御览引尚有“笳者,胡人卷芦叶吹之以作乐也,故曰胡笳”二句。)陈旸乐书曰:“ 汉有吹鞭之号,笳之类也,乃状大类马鞭,今牧童多卷芦叶吹之也。”   〔三〕 洪颐烜读书丛录曰:“风俗通声音篇引汉书旧注云:‘菰,吹鞭也。菰,怃也,言其节怃威仪。’又引汉书注云:‘荻,角也,言其声音荻荻,名自定也。’师古叙例,惟服虔与劭同时,余诸家皆在劭后,则劭以前注汉书者亦多矣。”器案:此条引汉书旧注,下条引汉书注,又史记高纪集解引风俗通曰:“汉书注:‘沛人语初发声皆言其,其者,楚言也,高祖始登帝位,教令言其,其后以为常耳。’”此三者当即一书,盖皆汉旧注之误也,作“汉书旧注”者,误衍“书”字,作“汉书注”者,“书”又“旧”之误耳。宋书乐志引汉书注云:“箛号曰吹鞭云云。”即其明证;汉旧注盖即汉旧仪,仪注义同,非注解之注也。卫宏撰汉旧仪四卷,旧唐书经籍志作汉书仪,“书”即 “旧”字形讹,新唐书艺文志作汉书旧仪,“书”又“ 旧”之讹羡,其致误之由,正与风俗通相似,洪氏竟以为汉书注,非也。      ○●〔一〕     谨按:汉书注:“●,筒也〔二〕,言其声音●● ,名自定也。”   〔一〕 “●”原作“荻”,下同,今校改。   〔二〕 “筒”原作“●”,胡本、郎本、程本、钟本作“筒”,今据改正。说文:“●,吹筒也。”穆天子传六注:“●,今戟吏所吹者。”广韵三十五笑:“●,竹箫,洛阳亭长所吹。” 穷通第七  风俗通义穷通第七〔一〕     易称:“悬象着明,莫大乎日月。〔二〕”然时有昏晦。诗美:“滔滔江、汉,南北之纪。〔三〕”然时有壅滞。论语“固天纵之〔 四〕”,莫盛于圣,然时有困否。日月不失其体,故蔽而复明;江、汉不失其源,故穷而复通;圣人不失其德,故废而复兴。非唯圣人,俾尔□厚〔五〕,夫有恒者,亦允臻矣〔六〕。是故君子厄穷而不闵,劳辱而不苟〔七〕,乐天知命〔八〕,无怨尤焉〔九〕,故录先否后喜〔一0〕曰穷通也。   〔一〕 苏颂曰:“穷通七,子抄云:‘十五。’”   〔二〕 易系辞上文。   〔三〕 诗小雅四月文。“北”,拾补曰:“‘国’之误,似非异文。”徐璈诗经广诂曰: “汉在北,江在南,故云南北之纪。诗人盖从事于江、汉间也。”   〔四〕 程荣本“天”误“大”。此子罕篇文。全祖望经史问答:“ 问:‘固天纵之,吾丈句读甚新,但果何出,幸详示其所自。’答:此本汉应仲远风俗通,亡友雪汀,最赏其说。盖多能本不足以言圣,亦有圣而不多能者。太宰不足以知圣,故有此言,子贡则本末并到,故曰‘固天纵之’,兼该一切;‘将圣而又多能也’,则‘将’字‘ 又’字俱圆融,此突过前人者。”   〔五〕 诗小雅天保:“俾尔单厚。 ”潜夫论慎微篇引与此同。   〔六〕 论语述而篇:“得见有恒者,斯可矣。”   〔七〕 孟子公孙丑上:“遗佚而不怨,阨穷而不悯。”韩诗外传一:“阨穷而不悯,劳辱而不苟。”列女传贞顺卫夫人传:“厄穷而不闵,劳辱而不苟。”   〔八〕 易系辞上:“乐天知命故不忧。”   〔九〕 论语宪问篇:“不怨天,不尤人。”   〔一0〕易否卦:“上九,倾否,先否后喜。”     孔子困于陈、蔡之间〔一〕,七日不尝粒〔二〕,藜羹不糁〔三〕,而犹弦琴于室〔四〕。颜回释菜于户外〔五〕,子路、子贡相与言曰:“夫子逐于鲁,削迹于卫,拔树于宋〔六〕,今复见厄于此。杀夫子者无罪,籍夫子者不禁〔七〕;夫子弦歌鼓舞,未尝绝音〔八〕。盖君子之无耻也若此乎?〔九〕”颜渊无以对,以告孔子〔一0〕。孔子恬然推琴,喟然而叹曰:“由与赐小人也,召,吾语之。”子路与子贡入,子路曰: “如此可谓穷矣。〔一一〕”夫子曰:“由,是何言也?君子通于道之谓通,穷于道之谓穷。今丘抱仁义之道,以遭乱世〔一二〕之患,其何穷之为?故内省而不疚于道〔一三〕,临难而不失其德。大寒〔一四〕既至,霜雪既降,吾是以知松柏之茂也〔一五〕。昔者〔一六〕桓公得之莒,晋〔一七〕文公得之曹,越得之会稽〔一八〕,陈、蔡之厄,于丘〔一九〕其幸乎!〔二0〕 ”自卫反鲁,删诗、书,定礼、乐,制春秋之义,着素王之法〔二一〕,复相定公,会于夹谷,昭旧以正其礼,抗辞以拒其侮,齐人谢过,来归郓、讙、龟阴之田焉〔二二〕。   〔一〕 两京本、胡本、程本此条不跳行另起,盖朱藏元本、仿元本解题末句适至行末而止,两京本等据之,遂致行款不分耳。   〔二〕 吕氏春秋任数篇同,慎人篇作“七日不尝食”,庄子山木篇、天运篇、让王篇、荀子宥坐篇作“七日不火食”,韩诗外传七、说苑杂言篇、家语在厄篇作“七日不食”。   〔三〕 庄子让王篇同,释文:“糁,素感反。”吕览慎人篇、韩诗外传、说苑、荀子、墨子非儒下作“●”,杨倞注:“●与糁同,苏览反。” 家语作“充”。   〔四〕 庄子让王篇、吕览慎人篇作 “弦歌于室”,庄子秋水篇作“ 弦歌不惙”,韩诗外传作“读书习礼、乐不休”,说苑作“读诗、书治礼不休”。   〔五〕 庄子让王篇作“颜回择菜” ,吕览慎人篇作“颜回择菜于外”,释、择古通。   〔六〕 庄子天运篇作“伐树于宋,削迹于卫”,让王篇作“夫子再逐于鲁,削迹于卫,伐树于宋,穷于商、周,围于陈、蔡”,(卷子本无“再 ”字,无“商周围于”四字。)吕览慎人篇作“夫子逐于鲁,削迹于卫,伐树于宋”,旧校云:“‘伐’一作 ‘拔’。”与应氏同。   〔七〕 吕览慎人篇高注:“藉犹辱也。”庄子让王篇释文:“藉,毁也,陵藉也,一云凿也,或云系也。”   〔八〕 庄子让王篇“舞”作“琴” ,吕览慎人篇作“舞”。   〔九〕 吕览慎人篇作“盖君子之无所丑也若此乎”,注:“丑犹耻也。”   〔一0〕庄子让王篇作“入告孔子” ,吕览慎人作“入以告孔子”,此当据补“入”字。   〔一一〕庄子让王篇同,吕览慎人篇作“子贡曰”,今案论语卫灵公篇亦作子路语,吕览非是。   〔一二〕“世”,宋本如是,余本俱作“性”,庄子让王篇、吕览慎人篇作“世”,今从宋本。   〔一三〕“而”字原无,今据拾补校补。“疚”,庄子让王篇作“穷”。   〔一四〕“大寒”,吕览慎人篇、淮南俶真篇同,庄子让王篇作“天寒”。   〔一五〕论语子罕篇:“岁寒然后知松柏之后凋也。”   〔一六〕“者”,郎本误作“有”。   〔一七〕拾补曰:“‘晋’衍,吕无。”   〔一八〕吕览慎人篇同。庄子让王篇无此三句,陈碧虚庄子阙误引江南古藏本有。荀子宥坐篇作“昔晋公子重耳,霸心生于曹,越王句践霸心生于会稽,齐桓公小白霸心生于莒”,说苑作“昔者,齐桓公霸心生于莒,句践霸心生于会稽,晋文公生于骊氏” ,家语作“是以晋重耳之有霸心生于曹、卫,越王句践之有霸心生于会稽”。   〔一九〕“丘”,大德本误作“立” 。   〔二0〕按陈、蔡之厄,又见史记孔子世家、琴操、类聚引典略。冲波传又言采桑女为七言之诗教孔子,穿九曲明珠以解陈、蔡之围。   〔二一〕杜预春秋左氏传序:“说者以为仲尼自卫反鲁,脩春秋,立素王,丘明为素臣。” 正义曰:“麟是帝王之瑞,故有素王之说。言孔子自以身为素王,故作春秋,立素王之法;丘明自以身为素臣,故为素王作左氏之传。汉、魏诸儒,皆为此说。董仲舒对策云:‘孔子作春秋,先正王而系以万事,是素王之文焉。’贾逵春秋序云:‘孔子览史记,就是非之说,立素王之法。’郑玄六艺论云:‘孔子既西狩获麟,自号素王,为后世受命之君,制明王之法。’卢钦公羊序云:‘孔子自因鲁史记而脩春秋,制素王之道。’是先儒皆言孔子立素王也。孔子家语称齐太史子余叹美孔子言曰:‘天其素王之乎!’素,空也,言无位而空王之也。彼子余美孔子之深,原上天之意,故为此言耳,非是孔子自号为素王,先儒盖因此而谬,遂言春秋立素王之法,左丘明述仲尼之道,故复以为素臣。其言丘明为素臣,未知谁所说也。”(困学纪闻八袭用正义此文。)今案淮南主术篇:“专行教道,以成素王。”论衡超奇篇:“孔子作春秋以示王意,然则孔子之春秋,素王之业也;诸子之传书,素相之事也。”又定贤篇:“ 孔子不王,素王之业,在于春秋。”太史公自序:“壶遂曰:‘孔子作春秋,垂空文以断礼义,当一王之法。 ’”史记儒林传:“因史记作春秋,以当王法,其辞微而旨博。”文选曹摅思友人诗注引论语崇爵谶:“子夏共撰仲尼微言,以当素王。”左传序释文:“王,于况反。”   〔二二〕事见左传定公十年及史记孔子世家。“讙”,史记作“汶阳”,集解引服虔曰:“ 三田,汶阳田也。”崔述曰:‘郓、讙、龟阴,乃九年阳虎以之奔齐者,皆在汶水之阳,故传前云‘反我汶阳之田’,后云‘来归郓、讙、龟阴之田’。”     孟轲受业于子思〔一〕,既通〔二〕,游于诸侯,所言皆以为迂远而阔于事情〔三〕,然终不屈道趣舍〔四〕,枉尺以直寻〔五〕。尝仕于齐,位至卿,后不能用。孟子去齐〔六〕,尹士曰:“不识王之不可以为汤、武,则是不明也;识其不可,然且至,则是干禄也;〔七〕千里而见王,不遇故去,三宿而后出画〔八〕,是何濡滞也?〔九〕”轲曰:“夫尹士乌知予哉!千里而见王,是予所欲也,不遇故去,岂予所欲哉?予不得已也。予三宿而出画,于予心犹以为速,王庶几改诸〔一0〕,王如改之〔一一〕,则必反予。夫出画而王不予追也,予然后浩然有归志。〔一二〕”鲁平公驾,将见孟子,嬖人臧仓谓曰:‘何哉?君所谓〔一三〕轻身以先于匹夫者,以为贤乎?’乐正子曰:“克告于君〔一四〕,君将为来见也,嬖人有臧仓者沮君,君是以不果。”曰:“行或使之,止或尼之,行止非人之所能也,吾不遇于鲁侯,天也,臧氏之子,焉能使予不遇哉!〔一五〕”又绝粮于邹、薛〔一六〕,困殆甚〔一七〕,退与万章之徒,序诗、书、仲尼之意〔一八〕,作书中、外十一篇〔一九〕,以为:“圣王不作,诸侯恣行〔二0〕,处士横议〔二一〕,杨朱、墨翟之言,盈于天下,天下之言,不归杨则归墨,杨氏为我〔二二〕,是无君也,墨氏兼爱〔二三〕,是无父也,无父无君,是禽兽也。杨、墨之道不息,孔子之道不着,是邪说诬民,充塞仁义也,仁义充塞,则率兽食人,人将相食也;吾为此惧,闲先王〔二四〕之道,距杨、墨,放淫辞,正人心,熄邪说,以承三圣者〔二五〕。予岂好辩哉?予不得已也。〔二六〕”梁惠王复聘请之,以为上卿。   〔一〕 列女传母仪邹孟母篇:“孟子师事子思。”汉书艺文志:“ 孟子,子思弟子。”赵岐孟子题辞:“师事孔子之孙子思。”史记本传索隐引王劭说,以 “人”为衍字,亦以为受业子思之门,子思子( 郡斋读书志引)、孔丛子等书更载思、孟问答之辞,于是自韩愈、李翱以下,至毛奇龄四书剩言,皆以为学于子思,与应氏之言合。而史记本传以为受业子思之门人,今所传孟子外书则谓子思之子曰子上,轲尝学焉。今考自孔丘卒至齐宣王元年,凡百五十年,孔丘卒时,子思为丧主,计其时当已年长;孟轲游齐,在去梁之后,见梁惠王时,即呼之为叟,则其时孟轲已老,中间更不了百五十年,纵使子思、孟轲俱长寿,恐亦未得亲相授受,孟子自言“私淑诸人”,则亦后人所谓“门生门下见门生”之比耳。史迁之言,当得其实。故詹景凤詹氏性理小辨子思孟子考、谭贞默三经见圣编、梁玉绳史记志疑、周广业孟子四考、黄玉蟾孟子年谱、管同孟子年谱皆从之;应氏仍持“受业于子思 ”之说,盖亦未之思耳。   〔二〕 史记、列女传俱作“道既通 ”。   〔三〕 史记孟轲传:“道既通,游事齐宣王,宣王不能用。适梁,梁惠王不果所言,则见以为迂远而阔于事情。”   〔四〕 林春溥孟子列传纂、焦循孟子题辞正义引“舍”改作“合”。   〔五〕 孟子滕文公下:“陈代曰: ‘不见诸侯,宜若小然。今一见之,大则以王,小则以霸。且志曰:枉尺而直寻。宜若可为也。’”赵注:“ 枉尺直寻,欲使孟子屈己信道,故言‘宜若可为也’。 ”赵岐孟子题辞:“慕仲尼,周流忧世,遂以儒道游于诸侯,思济斯民,然由不肯枉尺直寻,时君咸谓之迂阔于事,终莫能听纳其说。”   〔六〕 梁玉绳史记志疑:“孟子游历,史先齐后梁,赵岐孟子注、风俗通穷通篇并同,古史从之,然年数不合,说在六国表,当从通鉴始游梁、继仕齐为是。通鉴盖据列女传母仪篇也。孙奕示儿编曰:‘ 七篇之书,以梁惠王冠首,以齐宣王之问继其后,则先后有序可见矣,故列传为难信。’ (朱子序说两存之)”案孟轲游宦,顾炎武日知录、阎若璩孟子生卒年月考、王懋竑白田草堂集、周广业孟子四考、曹之升孟子年谱、江永群经补义、任兆麟孟子考、林春溥孟子列传纂、陆宝泉孟子时事考征、蒋一鉴孟子章句考年、黄本骥孟子年谱、黄式三周季编略诸书,言之详矣,兹不列举。   〔七〕 孟子“禄”作“泽”。   〔八〕 “画”原作“昼”,朱藏元本仅下文“夫出画而王不予追也”句之“画”不误,今据改正。史记田单传画邑,集解引刘熙曰:“ 画,音获。”水经淄水注、史记田单传正义引括地志作“澅”,说苑立节篇又作“盖”,音近借用。   〔九〕 史记集解引刘熙曰:“画,齐西南近邑。”正义引括地志云:“戟里城在临淄西北三十里,春秋时棘邑。……澅邑,蠋所居,即此邑,因澅水为名也。”水经淄水注:“澅水出时水,东去临淄十八里,所谓澅中也。”据此,则画为临淄西南近邑,孟子三宿而后出画,故尹士以为濡滞也。   〔一0〕今本孟子“诸”作“之”,论衡刺孟篇亦作“诸”。   〔一一〕孟子“之”作“诸”。   〔一二〕见孟子公孙丑下。   〔一三〕“谓”,孟子作“为”,古通。   〔一四〕刘节广文选:“鲁平公与齐宣王会于凫绎山下,乐正克备道孟子于平公曰:‘孟子私淑仲尼,其德辅仁长民,其道发政施仁,君何不见乎?’”此后人拟文耳。   〔一五〕见孟子梁惠王下。   〔一六〕孟子公孙丑下:“当在薛也,予有戒心,辞曰:‘闻戒,故为兵馈之。’予何为不受?”绝粮于邹未详。考孟子去薛即反邹(史记孟轲列传),时有恶人欲恶孟子(赵注),或即困孟子于邹、薛之间,故应氏说为绝粮于邹、薛,一如孔丘之在陈绝粮,亦说为阨于陈、蔡之间也。类聚三五、初学记十八引应璩与董仲连书:“孟轲困于梁、宋,宣尼饥于陈、蔡。”说又与此异。   〔一七〕史记本传作“所如者不合” 。   〔一八〕本传作“序诗、书,述仲尼之意”,淮南泛论篇高注作“叙诗、书、仲尼之意”,与应氏合。   〔一九〕赵岐孟子题辞:“孟子着书七篇,……又有外书四篇:性善辨,文说,孝经,为正。其文不能弘深,不与内篇相似,似非孟子本真,后世依放而讬之者也。”案汉书艺文志亦云十一卷,即包举外书为言。   〔二0〕“恣行”,孟子作“放恣” ,汉书异姓诸侯王表注引应劭说,亦作“恣行”,与此同。   〔二一〕异姓诸侯王表注:“应劭曰:‘孟子云:圣王不作,诸侯恣行,处士横议。’”   〔二二〕吕氏春秋不二篇:“阳生贵己。”金楼子着书篇:“杨朱贵己。”淮南泛论篇:“ 全性保真,不以物累形,杨子之所立也,而孟子非之。 ”   〔二三〕吕氏春秋不二篇:“墨翟贵廉。”尔雅疏一引尸子广泽篇:“墨子贵兼。”案墨子有兼爱篇,孟子辟墨,亦祇言其兼爱无父,吕氏作“廉 ”,非是。   〔二四〕“王”,孟子作“圣”,下文亦言“圣人复起”,此作“王”,当是“圣”之坏文。   〔二五〕三圣,谓禹、周公、孔子也。   〔二六〕见孟子滕文公下。     孙况〔一〕齐威、宣王之时〔二〕,聚天下贤士于稷下〔三〕,尊宠之〔四〕,若邹衍、田骈、淳于髡之属甚众〔五〕,号曰列大夫〔六〕,皆世所称,咸作书刺世。是时,孙卿有秀才,年十五〔七〕,始来游学。诸子之事,皆以为非先王之法也。孙卿善为诗、礼、易、春秋,至襄王时,而孙卿最为老师,齐尚循〔八〕列大夫之缺,而孙卿三为祭酒焉〔九〕。齐人或谗孙卿〔一0〕,乃适楚,楚相春申君以为兰陵令〔一一〕,人或谓春申君:“汤以七十里,文王以百里,孙卿贤者也,今与之百里地,楚其危乎!”春申君谢之,孙卿去之,游赵〔一二〕,应聘于秦〔一三〕。是时,七国交争,尚于权诈;而孙卿守礼义,贵术籍,虽见穷摈,而犹不黜其志〔一四〕,作书数十篇〔一五〕,疾浊世之政,国乱君危相属〔一六〕,不遵〔一七〕大道,而营乎巫祝〔一八〕,信禨祥〔一九〕,苏秦、张仪以邪道说诸侯,以大贵显,随〔二0〕而笑之曰:“夫不以其道进者,必不以其道亡。〔二一〕”又小五伯,以为仲尼之门,羞称其功〔二二〕。后客或谓春申君曰:“伊尹去夏入殷,殷王而夏衰;管仲去鲁入齐,鲁弱而齐彊〔二三〕。故贤者所在,君尊国安〔二四〕;今孙况天下贤人,所去之国,其不安乎?”春申君使请〔二五〕孙况,况遗春申君书,刺楚国,因为歌赋,以遗春申君〔二六〕;春申君恨,复固谢孙卿〔二七〕,因不得已,乃行,复为兰陵令焉〔二八〕。   〔一〕 朱藏元本、仿元本、胡本、程本不跳行另起,盖大德本上行“上卿”二字适在行末故误仞为相承耳。郎本“上卿”下作”号,即知应分段。今从宋本。   〔二〕 刘向校孙卿书录作“齐宣王、威王之时”。案史记儒林传:“然齐、鲁之间,学者独不废也,于威、宣之际,孟子、荀卿之列,咸遵夫子之业而润色之,以学显于当世。”汉书儒林传同。是威王在宣王之前,应说是,刘录非。胡元仪郇卿别传考异二十二事,引应劭,惟作齐威王时,无宣王,盖以臆妄为笔削耳。   〔三〕 水经淄水注:“刘向别录以稷为齐城门名也,谈说之士,期会于稷门下,故曰稷下也。”书钞八三引虞喜志林:“齐有稷山,立馆其下,以待周游学士,因以为名。”则别一说也。稷山在今山东省临淄县西十三里。   〔四〕 “之”字原无,据史记孟荀列传、刘向校孙卿书录补。   〔五〕 史记田完世家:“宣王喜文学,游说之士,自如驺衍、淳于髡、田骈、接予、慎到、环渊之徒七十六人,皆赐列第,为上大夫,不治而议论,是以齐稷下学士复盛,且数百千人。”盐铁论论儒篇:“齐宣王褒儒尊学,孟轲、淳于髡之徒,受上大夫之禄,不任职而论国事,盖齐稷下先生千有余人。”   〔六〕 汉书樊哙传:“赐爵列大夫。”文颖曰:“即公大夫也,爵第七级。”   〔七〕 史记本传作五十,刘向书录同,颜氏家训勉学篇:“荀卿五十,始来游学,犹为硕儒。”郡斋读书志引刘向序作“十五”,并详考适楚归赵之年,其说允当。今考宣王十八年,稷下学士复盛,且数百千人,下距襄王时,凡四十余年,彼时荀子已年六十余,故曰老师。拾补谓“以所当之世考之,似年十五是”,其说是也。   〔八〕 “循”,拾补曰:“史作‘ 脩’,刘向序录同。”   〔九〕 意林引风俗通:“礼云:‘ 饮酒必祭,尊其先也。’孙卿在齐,最是老师,故三称祭酒。”史记淮南王安传集解、汉书伍被传注引应劭曰:“礼:‘饮酒必祭,示有先也。’故称祭酒,尊之也。”案续汉书百官志二庄引胡广汉官解诂曰:“官名祭酒,皆一位之元长者也。古礼,宾客得主人馔,则老者一人举酒,以祭于地。旧说以为示有先。”御览二三六引韦昭辩释名:“祭酒者,谓祭六神,以酒醊之也。辨云:凡会同飨宴,必尊长先用酒以祭先,故曰祭酒,汉时,吴王年长,以为刘氏祭酒是也。”案汉以吴王为祭酒,见汉书伍被传。汉书苏武传:“以武着节老臣,会朝朔望,号称祭酒。”师古曰:“加祭酒之号,所以示优等也。”后汉书班超传:“其后行诣相者曰:‘祭酒,布衣诸生耳。’”注:“一坐所尊,则先祭酒,今称祭酒,相尊敬之词也。”   〔一0〕拾补据史记重“孙卿”二字。   〔一一〕盐铁论论儒篇:“齐威、宣之世,显贤进士(此二句从张敦仁校),国家富强,威行敌国。及湣王奋二世之余烈,南举楚、淮,北并巨宋,苞十二国,西摧三晋,却彊秦,五国宾从,邹、鲁之君,泗上诸侯皆入臣;矜功不休,百姓不堪,诸儒谏不从,各分散:慎到、捷子亡去,田骈如薛,而孙卿适楚。内无良臣,故诸侯合谋而攻之。”今案荀子强国篇云:“荀子说齐相国曰:‘今巨楚县吾前,大燕□吾后,劲魏钩吾右,西壤之不绝如绳,楚人则乃有襄贲、开阳,以临吾左,是一国作谋,则三国必起而乘我,如是则齐必断而为四三,国若假城然耳。’”其言盖当湣王之世,湣王再攻破燕、魏,与秦击楚,使公子将,大有功,故荀卿为是言。其后,六国伐齐,燕入临淄,楚、魏共取淮北,卒如荀卿言。此当即桓次公所谓诸儒谏之事。谏而不听,未必去,孟子所谓我无官守,无言责,则吾进退岂不绰绰然有余裕者是也。盖当时客卿之例,大率如此也。其后,襄王时,齐人或谗荀卿,荀卿乃适楚,楚相春申君以为兰陵令。考春申君相楚,在楚考烈王元年,当齐王建三年,则荀卿之去齐适楚,当在襄王末或王建初也。次公概括之于湣王时,未可以为征信。   〔一二〕自“人或谓春申君”起,至此止,又见韩诗外传四、战国策楚策四。   〔一三〕刘向校孙卿书录:“孙卿之应聘于诸侯,见秦昭王,昭王方喜战伐,而孙卿以三王之法说之,及秦相应侯皆不能用也。”案今荀子儒效篇有“秦昭王问儒无益于人国”一章,彊国篇有“应侯问入秦何见”一章,即其事也。   〔一四〕案刘向校孙卿书录叙孙卿游赵在应聘于秦之后,云:“至赵,与孙膑议兵于赵孝成王前,孙膑为变诈之兵,孙膑以王兵难之,不能对也。卒不能用。孙卿道守礼义,行应绳墨,安贫贱。”   〔一五〕汉书艺文志诸子略:“孙卿子三十三篇。”本注:“名况,赵人,为齐稷下祭酒,有列传。”师古曰:“本曰荀卿,避宣帝讳,故曰孙。 ”案荀子议兵篇称孙卿子,此自着其氏也。谢墉荀子笺释:“荀卿又称孙卿,自司马贞、颜师古以来,相承以为避汉宣帝讳,故改荀为孙。考汉宣帝名询,汉时尚不避嫌名,且如后汉李恂,与荀淑、荀爽、荀悦、荀彧,俱书本字,讵反于周时人名,见诸载籍者而改称之?若然,则左传自荀息至荀瑶多矣,何不改耶?且即前汉书任敖、公孙傲,俱不避元帝之名骜也。盖荀音同孙,语遂移易,如荆轲在卫,卫人谓之庆卿,而之燕,燕人谓之荆卿;又如张良为韩信都,潜夫论云:‘信都者,司徒也,俗音不正,曰信都,或曰申徒或胜屠,然其本一司徒耳。’然则荀之为孙,正如此比,以为避宣帝讳,当不其然。”器案:今本荀子三十二篇,汉志云三十三者,盖并目录(篇目及叙录)一卷数之,古书着录,往往与传本有一卷之差者,其故在此,王应麟汉书艺文志考证乃谓“当作三十二篇”,失之专辄。   〔一六〕“国”上,拾补补“亡”字,云:“脱,史有。”覆校云:“旧无‘亡’字,不可补。史作‘亡国乱君’,此作‘国乱君危’,不可合为一。(屈原传作“亡国乱君相随属”)”案刘向书录亦作“ 亡国乱君相属”。   〔一七〕“遵”,拾补曰:“史记、刘向皆作‘遂’。”   〔一八〕说文:“巫,祝也,女能事无形,以舞降神者也。”史记五宗世家:“江都王建信巫祝。”   〔一九〕吕氏春秋异宝篇:“荆人信鬼而越人信禨。”高诱注:“言荆人畏鬼神,越人信吉凶之禨祥。”说文鬼部云:“吴人鬼,越人□。”史记五宗世家:“赵王彭祖不好治宫室禨祥。”集解:“服虔曰:‘求福也。’”索隐:“按埤苍云:‘禨,祅祥也。’列子云:‘ 荆人鬼,越人禨。’谓楚信鬼神,而越信禨祥也。”   〔二0〕“随”,刘向书录作“退” 。   〔二一〕“亡”,宋本、元大德本、宋藏元本、仿元本、两京本作“ 士”,何本、郎本、程本作“仕” ,朱筠曰:“‘士’当作‘仕’。”拾补校作“亡”,云:“今从刘向。”案拾补校是,今从之。   〔二二〕荀子仲尼篇:“仲尼之门(据王念孙校),五尺之□子,言羞称乎五伯。”春秋繁露对胶西王越大夫不得为仁篇:“仲尼之门,五尺童子,言羞称五伯。”(又见汉书董仲舒传)刘向书录:“ 孟子、孙卿、董先生皆小五伯,以为仲尼之门,五尺童子,皆羞称五伯。”   〔二三〕“彊”,从宋本、郎本;大德本、朱藏元本、仿元本、两京本、胡本、徐本俱误作 “疆”。   〔二四〕楚策作“君尊国荣”,刘向书录与应氏同,韩诗外传作“君善国安”,“善”当为 “尊”之讹。   〔二五〕“请”,楚策、韩诗外传同,刘向书录作“聘”。   〔二六〕韩诗外传载其赋曰:“琁玉瑶珠不知佩,杂布与锦不知异,闾娵、子都莫之媒,嫫母、力父是之喜。以盲为明,以聋为聪,以是为非,以吉为凶,呜呼上天,曷维其同。”文又见楚策,小有异同。   〔二七〕此十一字,拾补依刘向补,今从之。   〔二八〕案应氏此文,悉本刘向校孙卿书录。     虞卿,游说之士也〔一〕,一见赵孝成王,赐黄金百镒,白璧一双,再见拜为上卿,故号为虞卿〔二〕。其后,范雎之仇魏齐亡过平原君,于是秦昭王请平原君,愿为布衣之交〔三〕,与饮数日,请曰:“周文王得吕尚而以为太公,齐桓公得管夷吾而以为仲父,今范君亦寡人之叔父也〔四〕。范君之仇,在君之家,愿使人取其头〔五〕;不然,吾不出君于关。”平原君曰: “贵而交者为贱也〔六〕,富而友者为贫也〔七〕。夫魏齐者,胜之交也〔八〕,在固不出,况今又不在臣所乎?〔九〕”昭王乃遗赵王书曰:“范君〔一0〕之仇魏齐在平原君家,王使人疾持其头来;不然,吾举兵而伐赵,又不出王之弟于关。〔一一〕”赵孝成王乃发卒围平原君家,急,魏齐夜亡,出见赵相虞卿,虞卿度王终不可说,乃解其印,与魏齐闲行〔一二〕;念诸侯莫可以赴急者〔一三〕,乃复走大梁〔一四〕,欲因信陵以至楚。而信陵君闻之,畏秦,犹与〔一五〕,未肯见,曰:‘虞卿何如人哉?’时侯嬴在傍,曰:“人固未易知,知人亦未易也。夫虞卿一见赵王,赐白璧一双,黄金百斤〔一六〕,再见拜为上卿,三见卒〔一七〕受相印,封〔一八〕万户侯。当是之时,天下争知之。夫魏齐穷困,过虞卿,虞卿不敢重爵禄之尊,解相印,捐万户侯,而闲行以急士穷,而归公子,公子曰何如人,知人固未易也。〔一九〕”信陵君大惭,驾如野迎之。魏齐闻〔二0〕信陵君之初重见之〔二一〕,大怒而自刎。赵王闻之,卒取其头与秦;秦乃遣平原君〔二二〕。虞卿遂留于魏。魏、赵畏秦,莫复用。困而不得意,乃着书八篇,号虞氏春秋焉〔二三〕。   〔一〕 荀悦汉纪十:“世有三游,德之贼也:一曰游侠,二曰游说,三曰游行。……饰辩词,设诈谋,以要时势者,谓之游说。”   〔二〕 史记平原君虞卿列传集解: “谯周曰:‘食邑于虞。’”索隐:“赵之虞,在河东大阳县,今之虞乡县是也。”汉书地理志上河东郡大阳注:“应劭曰:‘在大河之阳。’”徐孚远曰:“虞系食邑,则虞卿姓名,今皆不传也。”   〔三〕 史记范雎蔡泽列传:“秦昭王闻魏齐在平原君所,欲为范雎必报其仇,乃详为好书遗平原君曰:‘寡人闻君之高义,愿与君为布衣之友,君幸过寡人,愿与君为十日之饮。’”“布衣之交”,史作“布衣之友”,今案册府元龟八五四亦作“布衣之友”,与应氏同。   〔四〕 案齐桓公以管仲为仲父,秦始皇称吕不韦为仲父,仲父犹叔父也,盖春秋、战国时,相沿如此称谓。   〔五〕 史记作“愿使人归取其头来 ”。   〔六〕 史记“而”下有“为”字, “交”作“友”,日本泷川资言会注考证据索隐本、秘阁抄本、枫山本、三条本校作“交”,与应氏合。   〔七〕 史记“而”下有“为”字, “友”作“交”。   〔八〕 史记“交”作“友”。   〔九〕 先汉人对人率自称为臣,史记刺客列传载聂政与严仲子对答皆自称为臣,高祖本纪,吕公自称为臣,集解:“张晏曰:‘古人相与语,多自称臣,自卑下之道,若今人相与语,皆自称仆。’” 文选西都赋李周翰注:“臣者,男子之贱称,古人谦退皆称之。”   〔一0〕史记此句上有“王之弟在秦 ”句。   〔一一〕钱大昕曰:“平原君为惠文王之弟,于孝成王为叔父,此时惠文已没,不当更称弟。”器案:“叔”古文作“●”,见古文尚书尧典、集韵、隶续载左传石经遗字,与“弟”相似。又从叔从吊之字,古多通用,如“不淑”假为“不吊”,“俶诡” 假为“吊诡”是也。钱氏知“弟”为误,而不言致误之由,故补之。   〔一二〕史记“闲行”上有“亡”字。胡三省曰:“闲,空也,投空隙而行。”   〔一三〕“赴急”,史记作“急抵” 。   〔一四〕册府无“大”字。   〔一五〕“犹与”,史记作“犹豫” ,豫、与古通,汉书淮南厉王长传:“计犹与未决。” 师古曰:“‘与’读曰‘豫’。”一切经音义十九:“ ‘豫’,古文作‘与’。”   〔一六〕史记“斤”作“镒”。   〔一七〕“卒”,元误作“平”,拾补据史记校改,今从之。   〔一八〕“封”字元脱,拾补据史记补,今从之。   〔一九〕史记作“人固不易知,知人亦未易也”。   〔二0〕“闻”,宋本、郎本、程本同;余本误作“间”,朱筠校作“闻”。   〔二一〕史记“重”作“难”。   〔二二〕以上见史记范雎传。   〔二三〕史记本传:“虞卿既以魏齐之故,不重万户侯卿相之印,与魏齐间行,卒去赵,困于梁。魏齐已死,不得意,乃着书,上采春秋,下观近世,曰节义、称号、揣摩、政谋凡八篇,以刺讥国家得失,世传之曰虞氏春秋。”又十二诸侯年表序:“赵孝成王时,其相虞卿上采春秋,下观近世,亦着八篇,号为虞氏春秋。”案虞氏春秋,汉书艺文志诸子略云十五篇,与史迁所言异。章学诚校雠通义曰:“或初止八篇,而刘向校书,为之分析篇次,未可知也。”今有马国翰辑本。     孟尝君〔一〕逐〔二〕于齐,见反,谭子〔三〕迎于澅〔四〕曰:“君怨于齐大夫乎?”孟尝君曰:“ 有。”谭子曰:“如〔五〕意则杀之乎?夫富贵则人争归之,贫贱则人争去之,此物之必至,而理之固然也〔六〕,愿君勿怨。请以市论〔七〕:朝而盈焉,夕而虚焉,非朝爱之而夕憎之也,求在故往,亡故去。”孟尝君曰:“谨受命。”于是削所怨者名而已〔八〕。   〔一〕 朱藏元本、仿元本、两京本、胡本、郎本、程本、钟本不提行,亦因大德本上行“ 春秋焉”字,适至行末而止,致有此误耳。   〔二〕 宋本“逐”误“遂”,余本不误,今从之。   〔三〕 齐策四作“谭拾子”。   〔四〕 “澅”原作“●”,今据翟灏、桂馥、王贤仪说校改。拾补曰:“当作‘澅’,翟晴江云:“水经注淄水云:澅水出时水东,去临淄城十八里。困学纪闻传写作●,字书未尝有●字也。此即孟子宿于画之画,今本亦误作书。’”札朴曰:“风俗通:‘孟尝君逐于齐,见反,谭子迎于澅。’史记田单传:‘燕入齐,闻昼邑人王蠋贤,封以万家。’水经注淄水云:‘王蠋墓在澅水南山西。’馥谓孟子‘ 宿于昼’,当作‘澅’,盖地以水得名,传写省水作画,又讹作昼。广韵:‘澅,水名,在齐。’”王贤仪家言随记曰:“历城,古谭子国,诗:‘谭公维私。’诗序:‘谭大夫所作。’风俗通有‘ 谭子迎于澅,(即三宿出画地)对孟尝君语’。齐侯伐谭,谭子奔莒,后无闻焉。国在东平陵西南。(右扶风有平陵,故加东字。平陵旧城在省东八十里。)”   〔五〕 齐策“如”作“满”。   〔六〕 齐策作“谭拾子曰:‘事有必至,理有固然,君知之乎?’孟尝君曰:‘不知。’ 谭拾子曰:‘事之必至者,死也;理之固然者,富贵则就之,贫贱则去之;此事之必至,理之固然者。’”潜夫论交际篇:“势有常趣,理有固然:富贵则人争附之,此势之常趣也;贫贱则人争去之,此理之固然也。” (从汪笺本)   〔七〕 “论”,齐策作“谕”,鲁连子作“论”,与应氏同,详下条。   〔八〕 齐策作“乃取所怨五百牒削去之,不敢以为言。”类聚六五、文选张景阳杂诗注、女史箴注引鲁连子:“孟尝君逐于齐,谭子曰:‘富贵则就,贫贱则去,此物之必至,而理固然也。愿君勿怨。请以市论:市,朝则盈,夕则虚,非朝爱而夕则憎之也,势使然。’”今案:史记孟尝君传以此为冯欢对孟尝君,其文曰:“自齐王毁废孟尝君,诸客皆去,后召而复之,冯欢迎之,未到,孟尝君太息叹曰:‘文常好客,遇客无所敢失,食客三千有余人,先生所知也。客见文一日废,皆背文而去,莫顾文者;今赖先生得复其位,客亦有何面目复见文乎?如复见文者,必唾其面而大辱之。’冯欢结辔下拜,孟尝君下车接之曰:‘先生为客谢乎?’冯欢曰:‘非为客谢也,为君之言失。夫物有必至,事有固然,君知之乎?’孟尝君曰:‘愚不知所谓也。’曰:‘生者必有死,物之必至也;富贵多士,贫贱寡友,事之固然也。君独不见夫朝趋市者乎?平明侧肩争门而入,日暮之后,过市朝者,掉臂而不顾,非好朝而恶暮,所期物亡其中。今君失位,宾客皆去,不足以怨士,而徒绝宾客之路,愿君遇客如故。’孟尝君再拜曰:‘敬从命矣。闻先生之言,敢不奉教焉! ’”案:史记廉颇传:“廉颇之免长平归也,失势之时,故客尽去,及复用为将,客又复至。廉颇曰:‘客退矣!’客曰:‘吁,君何见之晚也。夫天下以市道交,君有势,我则从君,君无势则去,此固其理也,有何怨乎?’”以市道相交,即谭子之所谓“以市论”也,本篇按语,已慨乎言之矣。     韩信常从南昌亭长食〔一〕,数月〔二〕,亭长妻患之〔三〕,乃晨早食〔四〕,食时,信往,不为具食。信亦知〔五〕意,遂〔六〕绝去,钓城下〔七〕,有一漂母见信饥〔八〕,饭之,竟漂数十日。信曰:“ 吾必重报母。”母怒曰:“大丈夫不能自食,吾哀王孙耳〔九〕,岂望报乎!”淮阴少年有〔一0〕侮信者〔一一〕,曰:“ 君虽姣丽,好带长剑,怯耳,能死,刺我,不能,则出我跨下。〔一二〕”于是信熟视之,俛出跨下,匍匐〔一三〕;一市人皆笑,以为信怯。后佐命大汉,功冠天下,封为楚王;赐所食母千金,及亭长与百钱〔一四〕,曰:“公〔一五〕,小人也,为德不竟。〔一六〕 ”召辱信〔一七〕之少年,以为中尉〔一八〕,告诸侯〔一九〕将相曰:“此人〔二0〕壮士也,方辱我时,岂不能杀之,杀之无名〔二一〕,故忍至于此也。〔二二〕”   〔一〕 史记淮阴侯列传索隐引楚汉春秋作新昌亭长。   〔二〕 史记有,汉书韩信传无。王先慎曰:“下文‘信谓亭长曰:公,小人,为德不竟。 ’明从食之日久矣,若无‘数月’二字,则与下语不合,史有,班氏删之,非也。”   〔三〕 “患”,史记同,汉书作“ 苦”。   〔四〕 史、汉俱作“乃晨炊蓐食” 。   〔五〕 “知”下,史、汉俱有“其 ”字。   〔六〕 汉书“遂”作“自”。   〔七〕 汉书作“至城下钓”。   〔八〕 “见信饥”,史记同,汉书作“哀之”,应氏此文盖杂采史、汉而成。   〔九〕 史、汉俱作“吾哀王孙而进食”,索隐:“刘德曰:‘秦末多失国,言王孙、公子,尊之也。’”   〔一0〕“有”,史记同,汉书作“ 又”,古通。   〔一一〕“者”,史记有,汉书无。   〔一二〕史记作“若虽长大,好带刀剑,中情怯耳。众辱之,曰,信能死,刺我,不能死,出我葱下”,汉书同,其“葱下”作“跨下”,与应氏同。   〔一三〕“匍匐”,史记作“蒲伏” ,案左传昭公十二年:“奉壶饮冰以蒲伏焉。”释文: “本又作‘匍匐’。”盖轻唇音古皆读为重唇音也。汉书无此二字。   〔一四〕“钱”下原无“曰”字,史、汉俱有,今据补。   〔一五〕战国以来,诸侯相王,秦、汉之际,人与人间之称谓,遂打破从前等级之束缚,争以公、卿相称,即对卑贱者亦然,下条韩安国称狱吏田甲为公,与此正是一例。   〔一六〕师古曰:“言晨炊蓐食。”   〔一七〕“信”,史、汉作“己”。   〔一八〕续汉书百官志五:“王国中尉一人,比二千石。”本注曰:“职如郡都尉,主盗贼。”御览二四八引汉旧仪:“王国置太傅、相公、尉各一人,秩二千石,以辅王。”   〔一九〕史、汉俱无“侯”字,此误衍。   〔二0〕史、汉俱无“人”字。   〔二一〕史记文同,汉书两“杀”字皆作“死”,周寿昌曰:“杀者专就少年言,死者兼己身言也。”   〔二二〕史记作“故忍而就于此”,汉书作“故忍而就此”,师古曰:“就,成也,成今日之功。”此文“忍”下,亦得据补“而”字。     韩安国为梁中大夫〔一〕,坐法抵罪,蒙狱吏田甲辱安国〔二〕,安国曰:“死灰独不复燃乎?〔三〕 ”田甲曰:“燃则溺之。”居无几〔四〕,梁内史〔五〕缺,孝景皇帝遣使者即拜安国为内史,起徒中为二千石。田甲亡〔六〕。安国曰:“甲不就官,我灭乃宗。〔 七〕”甲肉袒谢〔八〕。安国笑曰〔九〕:“公等可与治乎!〔一0〕”卒善遇之。   〔一〕 续汉书百官志五:“王国大夫,比六百石。”本注曰:“无员,掌奉王使至京都奉璧贺正月,及使诸国,本皆持节,后去节。”中大夫即王国大夫,李祖楙曰:“中大夫见宗室四王三侯、光武十王、章八王传。”   〔二〕 史记韩长孺列传索隐:“蒙,县名,属梁国也。”顾炎武曰:“史记万石君传:‘ 长子建,次子甲,次子乙,次子庆。’甲、乙非名也,失其名而假以名之也。韩安国传狱吏曰田甲,张汤传汤之客曰甲,汉书高五王传齐宦者徐甲,严助传闽越王弟甲,疑亦同此。”   〔三〕 史记、汉书韩安国传“燃” 俱作“然”,燃,后起字。   〔四〕 “几”,汉书同,史记作“ 何”。   〔五〕 续汉书百官志五:“内史主治民。”   〔六〕 汉书同,史记“亡”下有“ 走”字。   〔七〕 史、汉“乃”俱作“而”。   〔八〕 汉书同,史记“甲”下有“ 因”字。   〔九〕 史记有“可溺矣”三字,汉书无,与此同。   〔一0〕史、汉“可”俱作“足”,索隐曰:“案不足与绳治之。”师古注引一说同。     李广去云中太守,屏〔一〕居蓝田南山中〔二〕,射猎,尝〔三〕夜从〔四〕一骑出饮田间〔五〕,还,霸陵尉呵止广〔六〕,广骑曰:“故李将军。”尉曰:“今将军尚不得夜行,何故也?”宿亭下〔七〕。居无何,匈奴入辽西〔八〕,大为边害,于是孝武皇帝乃召广为北平太守〔九〕,广请霸陵尉与俱,至军斩之,上书谢罪〔一0〕。上报曰:“将军者,国之爪牙也〔一一〕。司马法曰:‘登车不式,遭丧不服。〔一二〕 ’振旅抚师,以征不服,率三军之心,同战士之力,故怒形则千里竦,威振则万物伏,是以名声暴于夷、貊〔一三〕,威棱憺乎邻国。夫报忿除害,捐残去杀〔一四〕,朕之所图于将军也;若乃免冠徒跣,稽颡请罪〔一五〕,岂称〔一六〕朕之指哉!〔一七〕”   〔一〕 史记李将军列传、汉书李广传同,册府元龟四四八作“并居”,胡本作“平居”,俱非是。屏居,谓屏人而索处也。   〔二〕 史记魏其武安侯列传:“魏其谢病,屏居蓝田南山之下。”汉书窦婴传同,师古曰:“屏,隐也。”王先谦曰:“李广传亦云:‘广屏居蓝田南山中,射猎。’盖蓝田南山,在当日为朝贵屏居游乐之所。”   〔三〕 “尝”,宋本、吴本作“常 ”,余本及册府作“当”,史、汉作“尝”,案“常” 、“尝”古多混用,今从史、汉校正。   〔四〕 胡本“从”误“走”。   〔五〕 史、汉俱作“从人田间饮” 。   〔六〕 索隐:“案百官志云:‘尉,大县二人,主盗贼,凡有贼发,则推索寻案之也。’ ”   〔七〕 汉书“宿”下有“广”字,史记作“止广宿亭下”。   〔八〕 “辽西”,史、汉同,册府作“陇西”,宋祁引越本汉书亦作“陇西”,王先谦曰:“事在元朔元年,见武纪、匈奴传,越本误也。”   〔九〕 史、汉俱作“右北平太守” ,器案:汉、魏俱言右北平,去“右”字,自太平寰宇记始,此盖宋代刻风俗通义时所删去。由汉书后文“弥节白檀,以临右北平”注,孟康曰:“白檀,县名,属右北平。”(汉志,白檀属渔阳,渔阳、右北平俱属幽州。)观之,当作“右北平”为是。   〔一0〕以下史记无,汉书有。又见水经濡水注。   〔一一〕书钞设官部引汉官仪:“武帝西征西夷,有前、后、左、右将军,为国爪牙,所以扬示威灵,折冲万里。”   〔一二〕沈钦韩曰:“司马法:‘兵车不式,城上不趋。’无‘遭丧不服’语。”案文海披沙人臣专杀条载此事“服”作“报”,盖误字。   〔一三〕汉书“貊”作“貉”,同。   〔一四〕论语子路篇:“善人为邦百年,亦可以胜残去杀矣。”   〔一五〕汉书匡衡传:“免冠徒跣待罪。”申屠嘉传:“免冠徒跣谢。”凡谢罪皆免冠,重则徒跣。   〔一六〕汉书无“称”字。   〔一七〕汉书此下尚有“将军其率师东辕,弥节白檀,以临右北平,盛秋”十八字。     太尉〔一〕沛国刘矩叔方,为尚书令〔二〕,失将军〔三〕梁冀意,迁常山相,去官。冀妻兄孙礼〔四〕为沛相,矩不敢还乡里,访友人彭城环玉都;玉都素敬重矩,欲得其意,喜于见归,为除处所,意气〔五〕周密。人有请〔六〕玉都者:“祸至无日〔七〕,何宜为其主乎?”玉都因事远出,家人不复占问,暑则郁蒸,寒则凛冻,且饥〔八〕且渴〔九〕,如此一年。矩素直亮〔一0〕,众谈同愁。冀亦举寤,转薄为厚,上补从事中郎〔一一〕,复为尚书令,五卿三公,为国光镇。玉都惭悔自绝。   〔一〕 后汉书光武纪注引汉官仪: “太尉,秦官也,武帝更名大司马。”   〔二〕 御览二一0引汉官仪:“尚书令,主赞奏总典纲纪,无所不统,秩千石,故公为之者,朝会不陛奏事,增秩二千石,天子所服五时衣,赐尚书令,其三公、列卿、将、大夫、五营校尉行复道中,遇尚书令、仆射、左右丞皆回车豫避,卫士传不得纡台官,台官过,乃得去。”   〔三〕 后汉书本传作“大将军”。   〔四〕 “礼”,本传作“祉”,一本作“社”。   〔五〕 后韩演条云:“意气过于所望。”潜夫论爱日篇:“趋府庭者,非朝哺不得通,非意气不得见。”汪继培笺曰:“汉书宣帝纪元康六年诏曰:‘或擅兴繇饰厨传,称过使客。’韦昭曰:‘厨谓饮食,传谓传食,言修饰意气,以称过使而已。’后汉书仲长统传昌言法戒篇云:‘近臣外戚宦竖,请托不行,意气不满,立能陷人于不测之祸。’独行陆绩传云: ‘使者大怒,以为狱门吏卒,通传意气。’蜀志法正传云:‘以意气相致。’邓芝传云:‘性刚简,不饰意气。’风俗通穷通篇云:‘韩演为丹阳太守,法车征,从事汝南阎符迎之于杼秋,意气过于所望。’庄子列御寇篇:‘小夫之知,不离苞苴竿牍。’释文引司马彪注云:‘竿牍谓竹简为书以相遗,修意气也。’世说纰缪篇云:‘虞啸父为奉武侍中,帝从容问曰:“卿在门下,初不闻有所献替。”虞家富春,近海,谓帝望其意气,对曰:“天时尚暖,□鱼虾●未可致,寻当有所上。” 献帝抚掌大笑。’以馈献为意气,汉、晋人习语也。” 器案:汪说是,风俗通此文,亦谓馈献为意气。御览八六0引魏略:“贫寒者本姓石,后还长安,车骑将军郭淮以意气呼之,问其所欲,亦不肯言,淮因与脯糒及衣财,取脯一胸、糒一升而止。”意气义与此同。   〔六〕 广博物志二0引“请”作“ 谓”。   〔七〕 左传宣公十二年:“祸至之无日。”   〔八〕 胡本“饥”作“饥”,二字古常混用。   〔九〕 自“访友人彭城环玉都”起,至此,本传略作“乃投彭城友人家”,此文较详,可补范书。   〔一0〕本传云:“矩性亮直。”   〔一一〕本传作“岁余,冀意少悟,乃止,补从事中郎”,寻应氏此文,疑范书“止”字系 “上”字之误。续汉书百官志一:“将军,从事中郎二人,六百石。”本注曰:“职参谋议。”     司徒〔一〕中山〔二〕祝恬字伯休〔三〕,公车征,道得温病,〔四〕过友人邺令谢着,着距不通〔五〕,因载病去。至汲〔六〕,积六七日,止客舍中〔七〕,诸生曰:“今君所苦沈结,困无医师,闻汲令好事,欲往语之。”恬曰:“谢着,我旧友也,尚不相见视,〔八〕汲令初不相知〔九〕,语〔一0〕之何益?死生命也,医药曷为?”诸生事急,坐相守吉凶,莫见收举,便至寺门口白〔一一〕。时令汝南应融义高,闻之惊愕,即严便出,径诣床蓐,手抆〔一二〕摸,对之垂涕,曰:“伯休不世英才,当为〔一三〕国家干辅。人何有生相知者,默止客舍,不为人所知,邂逅不自贞哉〔一四〕?家上有尊老,下有弱小,愿相随俱入解传。〔一五〕”伯休辞让,融遂不听,归取衣车,厚其荐蓐,躬自御之〔一六〕,手为丸药,口尝饘粥,身自分热〔一七〕,三四日间,加甚劣极,便制衣棺器送终之具。后稍加损〔一八〕,又谓伯休:“吉凶不讳,忧怖交心,间粗作备具。〔一九〕”相对悲喜,宿止传中。数十日〔二0〕,伯休彊健,入舍后,室家酣宴,乃别。伯休到拜侍中尚书仆射令〔二一〕、豫章太守、大将军从事中郎。义高为庐江太守〔二二〕。八年,遭母丧,停柩官舍,章百余上,得听行服,未阕,而恬拜司隶,荐融自代,历典五郡,名冠远近。着去邺,浅薄流闻,不为〔二三〕公府所取。   〔一〕 朱藏元本、仿元本、郎本、程本、钟本不跳行另起,亦因大德本上行“自绝”字适到行末,故误仞为相承也。   〔二〕 汉书地理志下注引应劭曰: “中山故国。”   〔三〕 后汉书桓纪:“延熹二年,光禄大夫中山祝恬为司徒。”注:“恬字伯休,卢奴人。”拾补曰:“‘字’字衍。”续汉书百官志一司徒公注引汉官仪曰:“王莽时议以汉无司徒官,故定三公之号曰大司马、大司徒、大司空,世祖即位,因而不改。蔡质汉仪曰:‘司徒府与苍龙阙对,厌于尊者,不敢号府。’应劭曰:此不然。丞相旧位,在长安时,府有四出门,随时听事,明帝本欲依之,迫于太尉、司空,但为东西门耳。国每有大议,天子车驾亲幸其殿。殿西王侯以下更衣并存。每岁州郡听采长吏臧否,民所疾苦,还条奏之,是为之举谣言者也。顷者,举谣言者,掾属令史都会殿上,主者大言某州郡行状云何;善者同声称之,不善者各尔衔枚,大较皆取无名势,其中或有爱憎微裁,黜陟之闇昧也。若乃中山祝恬,践周、召之列,当轴处中,忘謇谔之节,惮首尾之讥,悬囊捉撮,无能清澄,其与申徒须责邓通,王嘉封还诏书,邈矣乎。” 案应劭言司徒官制,并斥言伯休,故详录之。   〔四〕 此句,意林作“在道得温疾 ”。   〔五〕 此句,意林作“着拒不受” ,类林二作“着距不与通”。大德本、吴本、何本、胡本、郎本、程本、钟本、汪本、郑本“距”作“拒”,古通。   〔六〕 意林“汲”下有“郡”字。   〔七〕 类林作“止客舍中六七日” 。   〔八〕 此句,意林作“尚不相容” ,类林作“尚不见视”。   〔九〕 “知”,意林作“识”。   〔一0〕“语”,意林作“告”。   〔一一〕“诸生事急”至“便至寺门口白”,意林作“诸生潜告汲令”。本书佚文:“寺,司也,诸官府所止皆曰寺。”又:“寺者,嗣也,理事之吏,嗣续于其中也。”   〔一二〕“抆”,原作“收”,今据拾补校改。   〔一三〕意林“为”作“作”。   〔一四〕“人何有生相知者”以下四句,意林作“何乃默止客舍,不遣人知”,类林作“何有默止客舍,邂逅不自贞哉”。文选嵇叔夜与山巨源绝交书:“岂可见黄门而称贞哉?”   〔一五〕类林“解”作“廨”,拾补云:“犹廨舍。”郎本“传”误“傅”。   〔一六〕意林作“躬御而归”。   〔一七〕世说惑溺篇:“荀奉倩与妇至笃,冬月,妇病热,乃出中庭自取冷,还以身熨之。 ”即此身自分热之举也。   〔一八〕此句,意林作“疾渐损”,类林作“后病稍损”,此“加”字盖涉上文而衍。   〔一九〕此句,意林作“已备凶具” 。   〔二0〕“数十日”,原作“数十余日”,不辞,意林、类林俱无“ 余”字,今据删。   〔二一〕续汉书百官志三:“尚书仆射一人,六百石。”本注曰:“ 署尚书事,令不在,则奏下众事。 ”注补引蔡质汉仪曰:“仆射主封门,掌授廪假钱谷。凡三公、列卿、将、大夫、五营校尉,行复道中,遇尚书仆射、左右丞郎、御史中丞、侍御史,皆避车,豫相回避;卫士传不得迕台官,台官过后乃得去。”意林无 “仆射”二字。   〔二二〕汉书地理志上注:“应劭曰:‘故庐子国。’”   〔二三〕类林“不”上有“遂”字。意林“为”误“谓”。     司徒颍川韩演伯南,为丹阳太守〔一〕,坐从兄季朝为南阳太守刺探尚书〔二〕,演法车征,以非身中赃舋,道路听其从容。至萧,萧令吴斌,演同岁也,未至,谓其宾从:“到萧乃一相劳。”而斌内之狴犴〔三〕,坚其镮挺〔四〕,躬将兵马,送之出境。从事汝南阎符迎之于杼秋,相得〔五〕,令止传舍,解其桎梏,入与相见,为致肴异〔六〕,曰:“明府所在流称,今以公征,往便原除,不宜深入以介意。〔七〕”意气过于所望。到亦遇赦。其间无几,演为沛相,斌去官,乃〔八〕临中台〔九〕,首辟符焉。   〔一〕 后汉书韩棱传:“孙演,顺帝时为丹阳太守,政有能名,桓帝时为司徒。”注:“ 演字伯南。”汉官仪:“凡郡或以旧邑,丹阳是也。” (据孙星衍校集本)   〔二〕 后汉书质帝纪:“南阳太守韩昭坐赃下狱死。”注引东观汉记曰:“强赋一亿五千万,槛车征,下狱。”范书及东观汉记所言即此事,可相发明,应氏言演以非身赃舋,则季朝乃以赃罪死,而非坐刺探尚书,此文疑有脱误,不然,则“非身赃舋” 云云,无所着落也。案周礼秋官士师“邦汋”注:“刺探尚书事。”宋书百官志:“刺之为言,犹参觇也。” 写书亦谓之刺,汉志所云“不得刺尚书事”是也。然则刺探者,谓探知秘事而私写之,盖汉律有此文。又案:由范书知季朝为韩昭字,其名字义正相应。   〔三〕 狴犴,详见佚文。   〔四〕 札移曰:“案‘挺’疑当作 ‘楗’,说文木部云:‘楗,距门也。’坚其镮楗,谓置狱中,防闲严密也。”   〔五〕 拾补曰:“疑当有‘甚讙’ 二字。”   〔六〕 器案:“异”疑当作“馔” ,形近而误。   〔七〕 拾补曰:“‘入’字衍。”   〔八〕 “乃”,拾补校作“及”。   〔九〕 中台,谓司徒。后汉书刘玄传:“三公上应台宿。”注引春秋汉含孳:“三公在天为三台。”又郎顗传:“反之,则白虹贯日,以甲乙见者,则谴在中台。自司徒居位,阴阳多谬,……立春以来,金气再见云云。”注:“韩诗外传曰:‘三公者何?司空、司徒、司马也。司马主天,司空主地,司徒主人。故阴阳不调,星辰失度,责之司马;山陵崩绝,川谷不流,责之司空;五谷不殖,草木不茂,责之司徒。 ’甲乙东方主春,生殖五谷之时也,而白虹以甲乙日见,明责在司徒也。”     太傅〔一〕汝南陈蕃仲举,去光禄勋〔二〕,还到临颍巨陵亭,〔三〕从者击亭卒数下,亭长闭门收其诸生人客〔四〕,皆厌毒痛,欲复收蕃,蕃曰:“我故大臣,有罪,州郡尚当先请,今约敕儿客无素〔五〕,幸皆坐之,何谓乃欲相及?〔六〕”相守数时,会行亭掾至,困〔七〕乃得免。时令范伯弟亦即杀其亭长。蕃本召陵〔八〕,父梁父令,别仕平舆〔九〕,其祖河东太守〔一0〕,冢在召陵,岁时往祠〔一一〕,以先人所出,重难解亭〔一二〕,止诸冢舍。时令刘子兴,亦本凡庸,不肯出候,股肱争之,尔乃会其冢上。蕃持板迎之〔一三〕,长跪;令徐乃下车,即坐,不命去板,辞意又不谦恪,蕃深忿之。令去,顾谓宾客:“平舆老夫何欲召陵令哉?不但为诸家〔一四〕故耶!而为小竖子所慢。孔子曰:‘假我数年乎!〔一五〕’”其明年,桓帝赫然诛五侯邓氏〔一六〕,海内望风草偃〔一七〕,子兴以脏〔一八〕疾〔一九〕见弹,埋于当世矣。蕃起于家,为尚书仆射、太中大夫〔二0〕、太尉〔二一〕。   〔一〕 续汉书百官志一:“太傅,上公一人。”本注曰:“掌以善导,无常职。世祖以卓茂为太傅,薨,因省,其后,每帝初即位,辄置太傅,录尚书事,薨辄省。”注引应劭汉官仪曰:“傅者,覆也。”   〔二〕 续汉书百官志二:“光禄勋,卿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掌宿卫宫殿门户,典谒署郎更直执戟宿卫门户,考其德行,而进退之,郊祀之事掌三献。”御览二二九引应劭汉官仪曰:“光,明也;禄,爵也;勋,功也。言光禄典郎谒诸虎贲羽林,举不妄得,赏不失劳,故曰光禄勋。”   〔三〕 水经潩水注引京相璠曰:“ 颍川临颍县东北二十五里,有故巨陵亭,古大陵也。” 案:大陵见左传庄公十四年。   〔四〕 “闭”,大德本描作“闲” ,徐本从之,非是。   〔五〕 汉书江充传:“使人谢充曰:‘非爱车马,诚不欲令上闻之,以教敕亡素者,惟江君裁之。’”文选晋纪总论:“于时,天下非暂弱也,军旅非无素也。”李周翰注:“素,习也。”   〔六〕 拾补曰:“‘谓’疑‘为’ 。”   〔七〕 广博物志十六引“困”作“ 因”。   〔八〕 拾补曰:“疑脱‘人’字。 ”   〔九〕 拾补曰:“或当有‘因家焉 ’三字。”汉书地理志上注引应劭曰:“平舆,故沈子国,今沈亭是也。”   〔一0〕后汉书陈蕃传:“陈蕃字仲举,汝南平舆人也。祖河东太守。”史略其父,可据此订补。   〔一一〕胡本“祠”误“嗣”。   〔一二〕解亭,即廨舍。   〔一三〕御览二一三引汉官仪:“令史见仆射尚书执板拜,见丞郎执板揖。”唐六典一引汉官仪:“丞郎见令仆射执板拜,朝贺对揖。丞郎见尚书执板对揖。”后汉书范滂传:“时陈蕃为光禄勋,滂执公仪诣蕃,蕃不止之,滂怀恨,投版,弃官而去。”注:“版,笏也。”   〔一四〕“诸家”,拾补曰:“疑‘ 诣冢’。”   〔一五〕论语述而篇:“假”作“加 ”,史记孔子世家亦作“假我数年”,正义云:“假,借。”朱熹集注:“元城刘忠定公自言,尝读他论,‘ 加’作‘假’,盖‘加’、‘假’声相近而误读。”   〔一六〕五侯邓氏,盖指南乡侯邓万世,南顿侯邓康、后更封大县为沘阳侯,昆阳侯邓统,安阳侯邓会,淯阳侯邓秉,见后汉书桓帝邓皇后纪。纪言:“八年,诏废后,送暴室,以忧死。……从父河南尹万世及会皆下狱死,统等亦系暴室,免官爵,归本郡,财物没入县官。”此言桓帝诛五侯邓氏,足补史之阙文。   〔一七〕论语颜渊篇:“君子之德风,小人之德草,草上之风必偃。”   〔一八〕“●”,拾补校作“赃”。   〔一九〕“疾”,拾补曰:“似误。 ”器案:疑是“吏”字。   〔二0〕续汉书百官志二:“太中大夫,千石。”本注云:“无员。”御览二四三引韦昭辨释名:“太中大夫,大夫之中最高大也。”   〔二一〕后汉书桓纪:“延熹八年,(二月)癸亥,皇后邓氏废。河南尹邓万世、虎贲中郎将邓会下狱死。……五月丙戌,太尉杨秉薨。……秋七月,太中大夫陈蕃为太尉。”     谨按:尚书曰:“人惟求旧。〔一〕”诗云:“ 虽有兄弟,不如友生。〔二〕”论语:“久要不忘平生之言。〔三〕”周礼九两:“ 友以任得民。〔四〕”是以隋会〔五〕图其身而不遗其友〔六〕,鲍叔度其德〔七〕而固推管子〔八〕;厥后陵迟,弥已凋玩,伐木有鸟鸣之刺〔九〕,谷风有弃予之怨〔一0〕,陈余、张耳,携手遯秦,友〔一一〕犹父子,及据国争权,还为豺虎〔一二〕。自〔一三〕汉所称,王、贡弹冠,萧、朱结绶〔一四〕,博、育复隙其终〔一五〕,始以交为难,况容悦偶合〔一六〕,而能申固其好者哉?故长平之吏,移于冠军〔一七〕,魏其之客,移于武安〔一八〕,郑当〔一九〕、汲黯,亦旋复然,翟公疾之,乃书〔二0〕其门:“一死一生,乃知交情。一贵一贱,交情乃见。〔二一〕”自古患焉,非直今也。韩信宠秩,出跨下之人,斯难能也。安国不念旧恶〔二二〕,合礼中平。李广因威归忿,非义之理。宣尼暨陈〔二三〕,皆降而复升,兼济天下〔二四〕。唯虞卿逼于彊秦,独善其身,缵述篇籍,垂训后昆〔二五〕。昔子夏心战则惧,道胜如肥〔二六〕;何必高位丰爵〔二七〕以为融懿也〔二八〕。   〔一〕 盘庚文。   〔二〕 小雅常棣文。   〔三〕 宪问篇文。   〔四〕 周礼太宰职云:“以九两系邦国之民,……八曰,友以任得民。”注:“两犹耦也。友谓同井相合,耦耡作者。”大德本、徐本“友”作 “交”,未可据。   〔五〕 “隋”,拾补云:“‘随’ 省,如周、随之亦省为‘隋’也。”   〔六〕 事详宣公十二年左传邲之役。   〔七〕 左传隐公十一年:“不度德,不量力。”   〔八〕 左传庄公九年:“管仲请囚,鲍叔受之,及堂阜而税之,归而以告曰:‘管夷吾治于高傒,使相可也。’公从之。”   〔九〕 小雅伐木:“伐木丁丁,鸟鸣嘤嘤。出自幽谷,迁于乔木。嘤其鸣矣,求其友声。相彼鸟矣,犹求友声;矧伊人矣,不求友声。”案蔡中郎集正交论:“周德始衰,颂声复寝,伐木有‘鸟鸣’ 之刺。”与此说同,是汉人以小雅为刺诗。   〔一0〕小雅谷风:“习习谷风,维风及雨。将恐将惧,维予与女。将安将乐,女转弃予。习习谷风,维风及颓。将恐将惧,置予于怀。将安将乐,弃予如遗。”小序云:“谷风,刺幽王也,天下俗薄,朋友道绝焉。”   〔一一〕“友”,拾补云:“疑‘交 ’。”   〔一二〕史记张耳陈余列传:“然张耳、陈余始居约时,相然信以死,岂顾问哉?及据国争权,卒相灭亡,何乡者相慕用之诚,后相倍之戾也?岂非以利哉!”(汉书张耳陈余传赞同)又淮阴侯传:“ 蒯生曰:‘常山王、成安君,此二人相与,天下至欢也;然而卒相禽者,何也?患生于多欲,而人心难测也。 ’”(又见汉书蒯通传)潜夫论交际篇:“陈余、张耳,老相全灭,而无感痛。”   〔一三〕“自”,大德本描作“目” ,徐本从之,非是。   〔一四〕汉书萧望之传:“子育,少与陈咸、朱博为友,着闻当世;往者有王阳、贡公,故长安语曰:‘萧、朱结绶,王、贡弹冠。’言其相荐达也。”又王吉传:“世称:‘王阳在位,贡公弹冠。’ 言其取舍同也。”   〔一五〕“终”,奇赏本作“后”。拾补曰:“当本是‘末’字,‘ 张、陈凶其终,萧、朱隙其末’,是王丹语,(案见后汉书本传)后人误以‘博、育复隙 ’为句,因改‘末’为‘终’,以与下‘始’字连文耳。”器案:“终”字不必改“末”,应氏不必全袭王丹语,何况王丹亦以“凶终”、“隙末”互文,未必“末 ”是而“终”非也。若奇赏改为“后”,则诚如拾补所云耳。三国志吴书诸葛恪传:“恪与陆逊书:‘是故张、陈至于血刃,萧、朱不终其好。’”字亦作“ 终”。   〔一六〕孟子尽心篇:“有事君人者,事是君则为容悦者也。”   〔一七〕史记卫将军骠骑传:“自是之后,大将军青日退,而骠骑日益贵,举大将军故人门下多去事骠骑,辄得官爵,唯任安不肯。”( 又见汉书卫青霍去病传)   〔一八〕史记魏其武安侯传:“魏其、武安由此以侯家居。武安侯虽不任职,以王太后故亲幸,数言事多效;天下吏士趋势利者,皆去魏其归武安。”(又见汉书窦田灌韩传)潜夫论交际篇:“昔魏其之客,流于武安;长平之吏,移于冠军。”   〔一九〕拾补曰:“省一‘时’字,如晋重耳之言晋重。”案此亦当时割截名字之一例。   〔二0〕“乃书”,宋本作“大铭” ,今从余本。   〔二一〕史记汲郑传:“太史公曰: ‘夫以汲黯之贤,有势则宾客十倍,无势则否,况众人乎?下邽翟公有言,始翟公为廷尉,宾客阗门,及废,门外可设雀罗。翟公复为廷尉,宾客欲往,翟公乃大署其门曰:一死一生,乃知交情;一贫一富,乃知交态;一贵一贱,交情乃见。’汲、郑亦云,悲夫。”(汉书张冯汲郑传同)说苑谈丛篇:“ 一死一生,乃知交情;一贫一富,乃知交态;一贵一贱,交情乃见;一浮一没,交情乃出。”   〔二二〕论语公冶长篇:“不念旧恶,怨是用希。”   〔二三〕汉书平纪:“元始元年六月,……追谥孔子曰褒成宣尼公。”陈,谓陈蕃。   〔二四〕孟子尽心上:“穷则独善其身,达则兼善天下。”   〔二五〕尚书仲虺之诰:“垂裕后昆。”   〔二六〕韩非子喻老篇:“子夏见曾子,曾子曰:‘何肥也?’对曰:‘战胜故肥也。’曾子:‘何谓也?’子夏曰:‘吾入见先王之义则荣之,出见富贵之乐又荣之,两者战于胸中,未知胜负故臞,今先王之义胜故肥。’”淮南子原道篇:“子夏心战而臞,得道而肥。”又精神篇:“子夏见曾子,一臞一肥,曾子问其故,曰:‘出见富贵之乐而欲之,入见先王之道又说之,两者心战故臞,先王之道胜故肥。’”又说山篇作“子见子夏曰:‘何肥?’”王念孙以为“子 ”当作“曾子”。又韩诗外传二、御览三七八引尸子,载闵子骞事略同。此文“如”读为“而”。   〔二七〕“位”,何本作“禄”。朱锡庚曰:“案自是‘位高爵丰’,古文倒用句法如是。 ”   〔二八〕顾梦鹤揽茞微言曰:“风俗通称:陈蕃失势,县令刘子兴肆其侵侮;刘矩见忤时宰,友人环玉都多所摧折;祝恬被疾,见拒于深交之谢着,而雅不相知之应融卒恤之;韩演被逮,见困于同岁之吴斌,而素昧生平之阎符独劳苦之。呜呼,缓急人所时有也,柰何以凉德自处如此!然则虞卿以魏齐而去相,魏其为灌夫而杀身,彼独何人哉!求之末俗,良亦难矣。” 祀典第八  风俗通义祀典第八〔一〕     礼:“天子祭天地山川,岁遍。〔二〕”春秋国语〔三〕:“凡禘郊宗祖报,此五者,国之典礼〔四〕;加之以社稷山川之神,皆有功烈于民者也;及前哲令德之人,所以为质者也〔五〕;及天之三辰,所昭〔六〕仰也;地之五行,所生殖也;九州名山川泽,所出财用也:非是族也,不在祀典。”礼矣〔七〕。论语:“非其鬼而祭之,谄也。〔八〕”又曰:“淫祀无福〔九〕。”是以泰山不享季氏之旅〔一0〕,而易美西邻之禴祭〔一一〕,盖重祀而不贵牲,敬宝而不求华也。自高祖受命,郊祀〔一二〕祈望〔一三〕,世有所增,武帝尤敬鬼神〔一四〕,于时盛矣。至平帝时,天地六宗〔一五〕已下,及诸小神,凡千七百所〔一六〕。今营夷寓泯〔一七〕,宰器阙亡,盖物盛则衰,自然之道,天其或者〔一八〕,欲反本也,故记叙神物曰祀典也。   〔一〕 苏颂曰:“祀典八,子抄云:‘二十。’……又意林以‘祀典’为‘仪礼’。”   〔二〕 礼记曲礼下:“天子祭天地,祭四方,祭山川,祭五祀,岁遍。”疏云:“岁遍者,谓五方之帝,迎气、雩祀、明堂及郊,虽有重者,诸神捴遍,故云岁遍。”   〔三〕 鲁语上文。   〔四〕 “礼”,国语“祀”。   〔五〕 国语“质”上有“明”字。   〔六〕 “昭”,郎本、钟本作“招 ”,国语作“瞻”。拾补覆校曰:“祭法是‘瞻仰’,此与汉书郊祀志同。”   〔七〕 拾补:“孙云:‘礼’字似在下文‘又曰’中间,脱在此,但下卷所引亦同,或二字皆衍文。”器案:此文又见礼记祭法及汉书郊祀志。   〔八〕 为政文。   〔九〕 此礼记曲礼下文,“又”疑 “礼”讹。   〔一0〕论语八佾篇:“季氏旅于泰山,子谓冉有曰:‘女弗能救与?’对曰:‘不能。’ 子曰:‘呜呼,曾谓泰山不如林放乎?’”包注曰:“ 神不享非礼,林放尚知问礼,泰山之神反不如林放邪,欲诬而祭之。”   〔一一〕易既济:“九五,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王注:“牛,祭之盛者也;禴,祭之薄者也。居既济之时,而处尊位,物皆盛矣,将何为焉?其所务者,祭祀而已。祭祀之盛,莫盛修德,故沼沚之毛,苹蘩之菜,可羞于鬼神;故黍稷非馨,明德惟馨;是以东邻杀牛,不如西邻之禴祭,实受其福也。”汉书郊祀志注:“ 东邻,谓商纣也。西邻,周文王也。禴祭,谓禴煮新菜以祭,言祭祀之道,莫盛脩德,故纣之牛牲,不如文王之苹藻。”   〔一二〕水经渭水注下:“渠南有汉圜丘,成帝建始二年罢雍五畤,始祀皇天上帝于长安南郊。”应劭注曰:“天郊在长安南,即此也。”   〔一三〕书舜典:“望于山川。”   〔一四〕汉书郊祀志:“武帝初即位,尤敬鬼神之祀。”   〔一五〕书舜典:“禋于六宗。”续汉书祭祀志中注:“李氏家书曰:‘司空李郃侍祠南郊,不见六宗祠,奏曰:案尚书肆类于上帝,禋于六宗。六宗者,上不及天,下不及地,傍不及四方,在六合之中,助阴阳,化成万物。汉初甘泉、汾阴天地亦禋六宗;孝成之时,匡衡奏立南北郊祀,复祀六宗。及王莽谓六宗易六子也。建武都雒阳,制祀不道祭,六宗由是废不血食。’……六宗之议,自伏生及乎后代,各有不同。……寻虞书所称‘肆类于上帝’,是祭天,天不言天,而曰上帝,帝是天神之极,举帝则天神斯尽,日月星辰,从可知也。‘ 禋于六宗’,是实祭地,地不言地,而曰六宗,宗是地数之中,举中是以该数社稷等祀,从可知也。天称神上,地表数中,仰观俯察,所以为异。宗者,崇尊之称,斯亦尽敬之谓也。”   〔一六〕汉书郊祀志:“莽遂崇鬼神淫祀,至其末年,自天地六宗以下,至诸小鬼神,凡千七百所。”通典礼十五:“平帝末年,崇淫祀,自天地六宗以下,凡千七百所。”   〔一七〕器案:“寓”当作“宇”,形近而讹。说文,宇,籀文宇字。文选东京赋:“德寓天覆。”注:“‘宇’与‘宇’同。”汉书叙传:“攸攸外寓。”吴都赋刘注引作“悠悠外宇”,亦“寓”为 “宇”误之证。淮南俶真篇:“夫牛蹄之涔,无尺之鲤,块阜之山,无丈之材,所以然者,何也?皆其营宇狭小,而不能容巨大也。”(又见刘子观量篇)此营宇连文之证,与此以营宇对文,义正相同。   〔一八〕左传僖公十九年、二十三年、哀公元年,俱有“天其或者”语。      ○先农     谨按:春秋左氏传〔一〕曰:“夏四月,三卜郊,不从,乃免牲,孟献子曰:‘吾乃今而知有卜筮。夫郊祀后稷,以祈农事也,是故启蛰而郊,郊而后耕。今既耕而卜郊〔二〕,宜其不从也。’”周四月,今二月也,先农之时也〔三〕。孝文帝二年诏曰:‘农者,天下之本,其开籍田〔四〕,朕躬帅耕〔五〕,以给宗庙粢盛。〔六〕”今民间名曰田官〔七〕。古者,使民如借,故曰籍田〔八〕。   〔一〕 见襄公七年。   〔二〕 “卜郊”上,石经有“后” 字,宋本无,正义及礼记曲礼正义引亦无,与此合。   〔三〕 后汉书明纪注、续汉书礼仪志补注、书钞九一、御览五三二引汉旧仪:“春始东耕于籍田,祠先农黄帝也。祠以一牢,百官皆从,大赐三辅二百里孝悌、力田、三老布帛。”续汉书祭祀志下: “以乙未日祠先农于乙地。”   〔四〕 应劭注曰:“古者,天子耕籍田千亩,为天下先。籍者,帝王典籍之常也。”   〔五〕 汉书文纪作“朕亲率耕”。   〔六〕 书钞九一引应劭注:“黍稷曰粢,在器中曰盛。”今汉书作师古注。周礼天官甸师职:“掌帅其属而耕耨王籍,以时入之,以供粢盛。” 国语周语上:“宣王即位,不籍千亩,虢文公曰:‘不可。夫民之大事在农,上帝粢盛于是乎出,民之蕃庶于是乎生。’”   〔七〕 “田官”,拾补校作“官田 ”。   〔八〕 礼记王制注:“籍之言借也,借民力,治公田,美恶取于此,不税民之所自治也。 ”诗载芟笺:“籍之言借也。”初学记三引蔡邕月令章句:“籍者,借人力以成其功,故曰籍。”国语周语韦注:“籍,借也,借民力以为之。”孟子滕文公上疏引徐邈曰:“籍,借也,谓借民力治公田,不税民之私也。”       ○社神     孝经说:“社者,土地之主,土地广博,不可遍敬,故封土以为社而祀之,报功也。〔一〕”周礼说:“ 二十五家置一社。〔二〕”但为田祖报求。诗云:“乃立冢土。〔三〕”又曰:“以御田祖,以祈甘雨。〔四〕”   〔一〕 世说新语方正篇注引作“孝经称‘社者,土也,广博不可备敬,故封土以为社而祀之,报功也’。”周礼大宗伯疏引孝经援神契:“社者,五土之总神。”续汉书祭祀志注、通典四五注、初学记十三、书钞八七、类聚三九、御览三一又五三二引孝经纬:“社,土地之主也,土地广博,不可尽敬,故封土为社,以报功也。”白虎通社稷篇:“王者所以有社稷何?为天下求福报功。人非土不立,非谷不食,土地广博,不可遍敬也,五谷众多,不可一一而祭也,故封土立社,示有土也。稷,五谷之长,故立稷而祭之也。稷者,得阴阳中和之气,而用尤多,故为长也。”御览五三二引礼记外传:“国以民为本,人以食为天,故建国君民,先命立社,地广谷多,不可遍祭,故于国城之内,立坛祭之,亲之也,日用甲,尊之也。”   〔二〕 说文社下云:“周礼:‘二十五家为社。’”亦通谓经说为本经也。史记鲁世家集解引贾逵左传注、吕氏春秋慎大篇高注、左传哀公十五年杜注并同,盖周礼家旧有此说。汉书五行志中之下注:“ 臣瓒曰:‘旧制,二十五家为一社。而民或十家五家共为田社,是私社。’”   〔三〕 大雅绵文。   〔四〕 小雅甫田文。     谨按:春秋左氏传〔一〕曰:“共工氏有子曰句龙佐颛顼,能平九土〔二〕,为后土〔三〕,故封为上公,祀以为社,非地祇。〔四〕”   〔一〕 见昭公二十九年。   〔二〕 “九土”,礼记祭法作“九州”,杜注作“水土”,国语鲁语上作“九土”,与此同。   〔三〕 今左传作“共工氏有子曰句龙,为后土”。汉书百官公卿表注,应劭曰:“共工氏有子曰句龙,为后土,五行之官,封为上公,祀为贵神。”独断上:“社神,盖共工氏之子句龙也,能平水土,帝颛顼之世,举以为士正,天下赖其功,尧祠以为社。”蔡邕集陈留东昏库上里社碑:“社祀之建尚矣,昔在圣帝,有五行之官,而共工子句龙为后土;及其没也,遂为社祀。故曰:社者,土地之主也。”册府元龟三二引应劭曰:“汤遭天旱七年,明德以荐,而旱不止,故迁社,以弃代为稷,欲迁句龙,而德莫继,故作夏社。”   〔四〕 世说注引作“然则社自祀句龙,非土之祭也”。礼记郊特牲正义、书钞八七、御览五三二引五经异义:“今孝经说曰:‘社者,土地之主,土地广博,不可遍敬,封五土以为社。”古左氏说: ‘共工氏有子曰句龙,为后土,后土为社。’许君谨案,亦曰:‘春秋称公社,今人称社神为社公,故知社是上公,非地祇。’驳云:‘社祭土而主阴气,又云,社者,神地之道谓社神,但言上公,失之矣,今人亦谓雷曰雷公,天曰天公,岂上公也?’”尚书召诰正义:“ 左氏说:‘社稷惟祭句龙,后稷,人神而已。’孝经说:‘社为土神,稷为谷神,句龙、后稷配食者。”又汤誓正义:“汉世儒者,说社稷有二,左氏说:‘社祭句龙,稷祭柱、弃,惟祭人神而已。’孝经说:‘社为土神,稷为谷神,句龙、柱、弃是配食者也。’”      ○稷神     孝经说:“稷者,五谷之长,五谷众多,不可遍祭,故立稷而祭之。〔一〕”   〔一〕 周礼大司徒疏、续汉书祭祀志注、通典四五注、初学记十三、书钞八七、类聚三九、御览三一又五三二引孝经援神契:“稷,五谷之长也,谷众不可遍祀,故立稷神祀之。”独断上:“稷神,盖厉山氏之子柱也,柱能植百谷,帝颛顼之世,举以为田正,天下赖其功;周弃亦播殖百谷,以稷五谷之长也,因以稷名其神也。社稷二神功同,故同堂别坛,俱在未地。”余并详上条。     谨按:春秋左氏传〔一〕:“有烈山氏之子曰柱,能殖百谷疏〔 二〕果,故立以为稷正也〔三〕;周弃亦以为稷,自商以来祀之。〔 四〕”礼缘生以事死,故社稷人祀之也,则祭稷谷,不得稷米,稷反自食也〔五〕。而邾文公用缯子于次睢之社〔六〕,司马子鱼曰:“ 古者,六畜不相为用〔七〕,祭以为人也,民〔八〕,神之主也,用人,其谁享之?”诗云:“吉日庚午,既伯既祷。〔九〕”岂复杀马以祭马乎?孝经之说,于斯悖矣。米之神为稷,故以癸未日祠稷于西南,水胜火为金相也。   〔一〕 见昭公二十九年。   〔二〕 “疏”,何本作“蔬”,古通。礼记曲礼:“稷曰嘉疏。”释文:“‘疏’本作‘ 蔬’。”论语述而:“饭疏食。”释文:“‘ 疏’本作‘蔬’。”此二字通用之证。   〔三〕 汉书百官表后稷,注引应劭曰:“后,主也,为此稷官之主也。”   〔四〕 器案此文有讹羡,今左传云:“有烈山氏之子曰柱为稷,自夏以上祀之;周弃亦为稷,自商以来祀之。”国语鲁语上:“昔烈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柱,能殖百谷百蔬,夏之兴也,(器案: “兴”当为“衰”,尚书汤誓正义引此曰:“‘兴’当为‘衰’字之误。”祭法正作“衰”。左传昭公二十九年注:“汤既胜夏,废柱而以弃代之。”亦是指夏衰时言。详器读国语杂志。)周弃继之,故祀以为稷。”礼记祭法:“厉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农,能殖百谷,夏之衰也,周弃继之,故祀以为稷。”   〔五〕 拾补曰:“此文有讹,当云 ‘若稷是谷神,祭之用稷,反自食也’,‘也’与‘邪 ’通。应氏以社稷是人神,驳孝经说,其实上所引出援神契,文不全,通典亦引其说云:‘稷乃原隰之中,能生五谷之祇。原隰之祇,祭谷何害?’”札移云:“案卢校非也。‘则’与‘即’通,‘不得稷米稷’,当作 ‘不以稷米祭稷’,此篇说社稷五祀,皆本许氏五经异义说,礼记郊特牲孔疏引异义:‘许君谨案:礼缘生及死,故社稷人事之,既祭稷谷,不得但以稷米祭稷,反自食。’可据以校此文。”器按:郊特牲疏引异义:“ 今孝经说:‘稷者,五谷之长,谷众多,不可遍敬,故立稷而祭之。’古左氏说:‘列山氏之子曰柱,死祀以为稷,稷是田正,周弃亦为稷,自商以来祀之’,下接 ‘许君谨案’云云”,孙引未备,故补之。   〔六〕 左传僖公十九年,“缯”作 “鄫”,杜注:“睢水出受汴,东经陈留、梁、谯、沛、彭城县入泗。此水次有妖神,东夷皆社祠之,盖杀人而用祭也。”器案博物志:“琅邪临沂县东界次睢有大丛社,民谓之食人社,即次睢之社也。”   〔七〕 杜注:“谓若祭马先不用马也。”器案:左传昭公十一年:“申无宇曰:‘五牲不相为用。’”亦是此意。   〔八〕 “民”下,原有“人”字,左传无,此后人以避唐讳旁注“ 人”字误增,十反篇亦有此文,正无“人”字,今据删。   〔九〕 小雅吉日作“吉日维戊,既伯既祷”,此疑涉下章“吉日庚午”而误。毛传:“维戊,顺类乘牡也。伯,马祖也。重物慎微,将用马力,必先为之祷其祖。祷,祷获也。”笺云:“戊,刚日也,故乘牡为顺类也。”尔雅释天:“既伯既祷,马祭也。”郭注:“伯,祭马祖也,将用马力,必将祭其先。 ”周官甸祝“马禂”,杜子春曰“禂,祷也,为马祷无疾。”引尔雅为证。说文禂下云:“祷牲马祭也,从示周声。诗曰:‘既祃既禂。’”盖三家异文。汉书叙传引诗“是类是祃”,注引应劭曰:“礼,将征伐,告天而祭,谓之类,告以事类也。至所征伐之地,表而祭之,谓之祃。祃者,马也;马者,兵之首,故祭其先神也。”说与此异,盖误以师祭为马祭,故又从而为之辞耳。      ○灵星     俗说:县令问主簿:“灵星在城东南,何法?〔一〕”主簿仰答曰:“唯灵星所以在东南者,亦不知也。〔二〕”   〔一〕 史记封禅书正义引庙记、续汉书祭祀志下注引三辅故事、御览五三二引三辅旧事,并云:“长安城东十里有灵星祠。”通典礼四:“周制:仲秋之月,祭灵星于国之东南。”   〔二〕 论衡祭意篇:“世儒案礼,不知灵星何祀,其难晓而不识,说县官名曰明星云云。 ”疑此即当时案礼之事也。     汉书郊祀志:“高祖五年,初置灵星,祀后稷也,欧爵簸扬〔一〕,田农之事也。〔二〕”   〔一〕 “欧”当作“驱”,续汉书祭祀志下作“驱”,汉书百官公卿表下注:“‘驱’读与‘驱’同。”又韩信传注:“‘驱’与‘驱’同。” 文选风赋注:“‘驱’,古‘驱’字。”   〔二〕 史记封禅书、汉书郊祀志并云:“其后二岁,(前言“天下已定”,乃高帝五年,此言“其后二岁”,则七年也。)或言曰:‘ 周兴而邑立后稷之祠,至今血食天下。’于是高祖制诏御史:‘其令天下立灵星祠,常以岁时祠以牛。’”按玉海九九以其后二岁,即高祖八年。续汉书祭祀志谓“汉兴八年,高祖立灵星祠”,通典礼四同,论衡祭意篇又谓“高皇帝四年,诏天下祭灵星 ”,独断上、汉旧仪(封禅书正义引)并云在高祖五年,与此同。北史刘芳传:“芳疏云:灵星本非礼事,兆自汉初,专为祈田,恒隶郡县。郊祀志云:‘高祖五年制诏御史,其令天下立灵星祠,牲用太牢,县邑令长得祠。’晋祠令云:‘郡县国祠稷社先农,县又祠灵星。 ’此灵星在天下诸县之明据也。”续汉书祭祀志下:“ 汉兴八年,有言:‘周兴而邑立后稷之祀。’于是高帝令天下立灵星祠,言祠后稷而谓之灵星者,以后稷又配食星也。旧说:星谓天田星也。一曰:龙左角为天田官,主谷,祀用壬辰位祠之,壬为水,辰为龙,就其类也,牲用太牢,县邑令长侍祠,舞者用童男十六人,舞者象教田,初为芟除,次耕种,次耘耨驱爵及获刈春簸之形,象其功也。”     谨按:祀典,既以立稷,又有先农,无为灵星,复祀后稷也。左中郎将〔一〕贾逵说,以为龙第三有天田星,灵者神也,故祀以报功〔二〕。辰之神为灵星〔三〕,故以壬辰日祀灵星于东南〔四〕,金胜木为土相〔五〕。   〔一〕 后汉书贾逵传:“和帝即位,永元三年,以逵为左中郎将。”书钞设官部引汉官仪:“五官,左、右中郎将,秦官也,秩比二千石,凡郎官,皆主更,直执戟宿卫。”   〔二〕 独断上:“旧说曰:灵星,火星也。一曰:龙星,火为天田。”史记封禅书集解、汉书郊祀志注并引张晏云:“龙星左角曰天田,则农祥也,晨见而祭。”   〔三〕 刘宝楠愈愚录二曰:“灵星,即龙星角亢也,故又曰角星;龙属辰为大火,故又曰火星;辰为农祥,故又曰农祥;又曰天田星;星色赤,又曰赤星;灵通作零,又曰零星。”案:淮南主术篇: “君人主其犹零星之尸。”后汉书高句骊传云:“好祠鬼神、社稷、零星。”字皆作“零”。   〔四〕 后汉书东夷传注引“辰”上无“壬”字。朱亦栋群书札记曰:“零星二字,切音为辰,此古真、青之所以通也,犹曰辰星云尔。祠于东南者,因其方也。”   〔五〕 史记封禅书正义引汉旧仪: “五年,脩复周家旧祠,祀后稷于东南,为民祈农,报厥功。夏则龙星见而始雩,龙星左角为天田,右角为天庭,天田为司马,教人种百谷为稷。灵者,神也,辰之神为灵星,故以壬辰日祠灵星于东南,金胜木为土相也。”案:毛诗丝衣序:“绎宾,尸也。高子曰:‘灵星之尸也。’”说者谓高子与孟子同时,即所谓“固哉高叟”者,则灵星之祭,自周已然。汉因周祭后稷而立灵星之祀者,周、汉皆祀天田,以后稷配之也。古之祀典,尤重农事,故稷与先农,不嫌重复,何独疑于灵星之重祀后稷哉?刘芳袭仲远之说,谓灵星本非礼事,兆自汉初,非也。      ○灶神     礼器记曰:“臧文仲安知礼?燔柴于灶,灶者,老妇之祭也,故盛于盆,尊于瓶。〔一〕”   〔一〕 今礼记礼器,“灶”作“奥 ”,郑注:“‘奥’当为‘爨’,字之误也。或作‘灶 ’。……老妇,先炊者;盆、瓶,炊器也。明此祭先炊,非祭火神,燔柴似失之。”正义:“或作‘灶’者,诸礼记本有作‘灶’字,故云或也。”器案:应氏所见礼记,字正作“灶”。     周礼说:“颛顼氏有子曰黎,为祝融〔一〕,祀以为灶神。〔二〕”   〔一〕 此古周礼说,见五经异义(详后)。史记历书集解引应劭曰:“黎,阴官也。”汉书百官公卿表注,应劭曰:“颛顼氏有子曰黎,为祝融五行之官,封为上公,祀为贵神。”   〔二〕 说文:“周礼以灶祠祝融。 ”(今本脱,段从史记五帝本纪索隐补。)左传昭公二十九年疏引贾逵云:“祝融祀于灶。”淮南时则篇注云:“祝融,吴回为高辛氏火正,死为火神,讬祀于灶。 ”并用古周礼说。淮南泛论篇:“炎帝作火,死而为灶。”炎帝为火德之帝,祝融为火官之神,故同有灶神之说也。     谨按:明堂月令:“孟冬之月,其祀灶也〔一〕。五祀之神,王者所祭〔二〕,古之神圣,有功德于民,非老妇也。〔三〕”汉记:“南阳阴子方〔四〕积恩好施,喜祀灶,腊日晨炊,而灶神见〔五〕,再拜受神〔六〕,时有黄羊,因以祀之〔七〕。其孙识〔八〕,执金吾〔九〕,封原鹿侯。兴卫尉,鲖阳侯〔一0〕。家凡二侯〔一一〕,牧守数十。其后子孙常以腊日祀灶以黄羊。〔一二〕”   〔一〕 明堂月令,即小戴记之月令,蔡邕作月令章句,即据小戴记,其释月令篇名云:“ 成法具备,各从时月藏之明堂,所以示承祖考神明,不敢泄渎之义,故以明堂冠月令以名其篇。”今礼记月令作“ 孟夏之月”,吕氏春秋四月纪同。应氏此篇,多本五经异义,通典、御览引异义,亦作“ 孟夏之月”(详后),此作“孟冬之月”,误。   〔二〕 五祀有二。一为五行之祀,左传昭公二十九年:“魏献子问蔡墨曰:‘社稷五祀,谁氏之五官也?’对曰:‘少皞氏有四叔:曰重,曰该,曰修,曰熙。实能金木及水。重为句芒,该为蓐收,修及熙为玄冥,此其三祀也。颛顼氏有子曰黎,为祝融,共工氏有子曰句龙为后土,此其二祀也。’”大宗伯:“以血祭祭五祀。”后郑所谓“五官之神”是也。一则月令所谓“春祀户,夏祀灶,中央祀中霤,秋祀门,冬祀行”是也。并见礼记祭法。   〔三〕 礼记礼器正义引五经异义: “灶神,今礼戴说引此燔柴盆瓶之事。古周礼说:‘颛顼氏有子曰黎,为祝融,祀以为灶神。’(荆楚岁时记注引“古周礼”以下十九字)许君谨案同周礼。”郑驳之云:“祝融乃古火官之长,犹后稷为尧司马,其尊如是,王者祭之,但就灶陉,一何陋也?祝融乃是五祀之神,祀于四郊,而祭火神于灶,于礼乖也。”御览五二九引五经异义曰:“大戴说礼器云:‘灶者,老妇之祭。’许君按月令‘孟夏之月,其祀灶,五祀之神,王者所祭,非老妇也。’”郑玄曰:“灶神祝融是老妇。” 通典礼十一引许慎云:“月令:‘孟夏祀灶’,王者所祭,古之有功德于人,非老妇也。”郑玄云:“为祭五祀,灶在庙门外之东,祀灶礼设主于灶陉,祝融乃古火官之长,犹后稷为尧司马,上公也。今但就灶陉而祭之,屈上公之神,何其陋也。”又月令云:“其帝炎帝,其神祝融。”文列在上,与祀灶绝远,而推合之,文义不次,焉得为义也。又左传云:“五官之神,生为上公,死为贵神。”若祭之灶神,岂得谓贵神乎?特牲馈食礼云:“尸谡而祭饎,爨以谢先炊者之功。”知灶是祭老妇,报先炊之义也。臧文仲燔柴于灶,夫子讥之,云:“盛于盆,尊于瓶”者,是祝融之神,岂可以盆瓶之器,置于陉而祭之乎?   〔四〕 器按:此事又见后汉书阴兴传、搜神记四及蒙求旧注。蒙求旧注以子方为阴识祖父,搜神记亦云:“至识三世而遂繁昌。”与此合。范书未详,足补其阙。   〔五〕 李贤注引杂五行书曰:“灶神名禅,字子郭,衣黄衣,被发,从灶中出,知其名呼之,可除凶恶,宜市猪肝泥灶,令妇孝。”器按:史记封禅书:“少翁以方,盖夜致王夫人及灶鬼之貌云。” 又见汉书郊祀志。庄子达生篇:“灶有髻。”释文引司马云:“髻,灶神,着赤衣,状如美女。”史记武纪索隐引司马彪注庄子云:“浩,灶神也,如美女,衣赤。 ”李弘范音诰,则庄子一作“浩”。玉烛宝典十二引灶书:“灶神,姓苏名吉利妇名博颊。”荆楚岁时记:“ 灶神名苏吉利。”魏志管辂传云:“王基家贱妇人生一儿,堕地即走入灶中,辂曰:‘直宋无忌之妖,将其入灶也。’”史记封禅书集解、类聚八0引白泽图:“火之精曰宋无忌。”髻、吉、忌,声俱近。酉阳杂俎曰: “灶神名隗,状如美女。”又云:“姓张名单,字子郭,一云名壤子。”道藏太清部感应篇注引传云:“灶神状如美人,有六女,即六癸玉女。一云,灶有三十六神。又苏吉利妇,姓王名博颊,张单妻,字卿吉,六女皆名察治”汪政灶觚录引礼纬含文嘉:“灶下小儿名绳,呼之吉。”   〔六〕 “神”,拾补云:“范书‘ 庆’字是。”器案:搜神记亦作“庆”。窃疑风俗通自作“福”,此涉上文“神”字而误,所谓“祭神受福” 也,不必改从范书。   〔七〕 玉烛宝典十二引荆楚记:“ 以黄犬祭之,谓之黄羊。阴氏世蒙其福。古今注:‘狗一名黄羊。’”   〔八〕 阴识,后汉书有传。   〔九〕 续汉书百官志四:“执金吾一人,中二千石。”本注曰:“ 掌宫外戒非常水火之事,月三绕行宫外,及主兵器,吾犹御也。”注引应劭曰:“执金革以御非常。”   〔一0〕汉书地理志上汝南郡鲖阳注、水经汝水注引应劭曰:“在鲖水之阳。”   〔一一〕拾补:“孙云:‘案阴兴卒于光武世,未尝封侯,永平初,乃封兴子庆为鲖阳侯,兴弟就新阳侯,庆弟博濦强侯。凡侯者四人,不止二侯也。’”器案:后汉纪明纪:“永平元年四月癸卯,封故卫尉兴子庆为鲖(原误“鲷”)阳侯。”疑当从袁纪作“卫尉兴子庆为鲖阳侯”。又“二侯”,搜神记亦作 “四侯”。据阴识传:“识卒,子躬嗣。躬弟子纲,女为和帝皇后,封纲吴房侯。”则实为五侯,疑“二”为 “五”坏文。   〔一二〕后汉书阴兴传:“宣帝时,阴子方至孝有仁恩,腊日晨炊而灶神形见,子方再拜受庆,家有黄羊,因以祀之。自是已后,暴至巨富,田有七百余顷,舆马仆隶,比于邦君。子方常言:‘我子孙必将彊大。’至识三世,而遂繁昌,故后常以腊祀灶而荐黄羊焉。”搜神记四:“汉宣帝时,南阳阴子方者,性至孝,积恩好施,喜祀灶,腊日晨炊,而灶神形见,后暴至巨富,田七百余顷,舆马仆隶,比于邦君。子方尝言:‘我子孙必将彊大。’至识三世,而遂繁昌,家凡四侯,牧守数十,故后世子孙尝以腊日祀灶,而荐黄羊焉。”       ○风伯〔一〕     楚辞说〔二〕:“后飞廉使奔属。〔三〕”飞廉,风伯也〔四〕。   〔一〕 汉书郊祀志上:“雍有日月、参辰、南北斗、荧惑、太白、岁星、填星、辰星、二十八宿、风伯、雨师、四海、九臣、十四臣、诸布、诸严、诸逐之属,百有余庙。”师古曰:“风伯,飞廉也;雨师,屏翳也,一曰屏号。而说者乃谓风伯、箕星也,雨师、毕星也,此志既言二十八宿,又有风伯、雨师,则知非箕毕也。”   〔二〕 意林“说”作“云”。   〔三〕 离骚文。   〔四〕 意林作“风伯飞廉”。汉书扬雄传注:“应劭曰:‘楚辞云:鸾皇为余先戒兮,后飞廉使奔属,云师告余以未具。飞廉,风伯也。’”     谨按:周礼〔一〕:“以●燎祀风师。〔二〕” 风师者,箕星也〔三〕,箕主簸扬〔四〕,能致风气。易巽为长女也〔五〕,长者伯〔六〕,故曰风伯〔七〕。鼓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八〕,养成万物,有功于人,王者祀以报功也。戌〔九〕之神为风伯,故以丙戌日祀于西北,火胜金为木相也〔一0〕。   〔一〕 见大宗伯。   〔二〕 “●”,朱藏元本,仿元本、两京本、胡本、郎本、钟本、汪本作“柳”。拾补曰:“‘●’即‘●’字,说文以为‘槱’之重文,此下亦仍作‘槱’。”器案:周礼“风师”作“飌师”。   〔三〕 文选东都赋注引“风师者” 三字作“风伯”。周礼郑注:“ 风师,箕也。”书尧典、洪范郑注、独断、淮南原道篇高注说同。   〔四〕 意林、文选思玄赋注无“箕 ”字。   〔五〕 思玄赋注、天中记二引俱无 “也”字。易说卦:“巽一索而得女,故谓之长女。” 又曰:“巽为长女。”   〔六〕 “伯”下,思玄赋注有“之 ”字,天中记有“也”字。白虎通姓名篇:“伯者,长也。”   〔七〕 独断上:“风伯,箕星也,其象在天,能兴风。”汉书武纪注、水经谷水注引应劭曰:“飞廉,神禽,能致风气者也。明帝永平五年,至长安迎取飞廉并铜马,置上西门之外,名平乐馆,董卓悉销以为钱。”   〔八〕 易系辞上:“鼓之以雷霆,润之以风雨。”语又见礼记乐记。   〔九〕 意林“戌”误“戊”。   〔一0〕续汉书祭祀志下:“以丙戌日祠风伯于戌地。”通典礼四:“后汉以丙戌日祀风师于戌地。”唐会要二二、御览五二九引刘向五经通义: “王者所以因郊祭日月、星辰、风伯、雨师、山川,何?以为皆有功于民,故祭之也,皆天地之别神从官也,缘天地之意,亦欲及之,故岁一祭之。礼日出于南门外,礼月、四渎于北门外,礼山川丘陵于西门外,礼风伯、雨师于东门外,礼各即其位也,以示明之。其祭之奈何乎。曰:祭日者悬,奈月者毁,祭风者明,祭雨者布,祭山者沉,各象其貌也。”      ○雨师     春秋左氏传说:“共工之子,为玄冥师。〔一〕” “郑大夫子产禳于玄冥。〔二〕”雨师也〔三〕。   〔一〕 拾补曰:“案左昭元年传: ‘金天氏有裔子曰昧,为玄冥师。’又二十九年传云: ‘少皞氏有四叔,脩及熙为玄冥。’说者谓昧当是脩、熙之后,金天氏,少皞也,非共工,共工有子曰句龙,为后土,亦见传,此疑误说。”器案:汉书百官公卿表注,应劭曰:“少昊有四叔,重为句芒,胲为蓐收,脩及熙为玄冥。五行之官,皆封为上公,祀为贵神。”又扬雄传注,应劭曰:“颛顼、玄冥,皆北方之神,主杀戮也。”   〔二〕 见昭公十八年。   〔三〕 意林作“雨师,玄冥也”,白帖一、群书通要甲二引作“玄冥为雨师”,疑此文当重“玄冥”二字,作“玄冥,雨师也”。     谨按:周礼〔一〕:“以槱燎祀雨师。”雨师者,毕星也〔二〕。诗云:“月离于毕,俾滂沱矣。〔三〕”易师卦:“师者,众也。”土中之众者莫若水〔四〕,雷震百里〔五〕,风亦如之。至于太山,不崇朝而遍雨天下,异于雷风,其德散大,故雨独称师也〔六〕。丑之神为雨师,故以己丑日祀雨师于东北,土胜水为火相也〔七〕。   〔一〕 见大宗伯文。   〔二〕 郑注:“雨师,毕也。”书尧典、洪范郑注、独断、淮南原道篇高注说同。   〔三〕 小雅渐渐之石文。   〔四〕 原作“易师封也,土中之众者莫若水,众者师也”,今依拾补乙正如此。   〔五〕 易震卦:“雷震百里。”   〔六〕 独断上:“雨师,毕星也,其象在天,能兴雨。”独断以雨师及上之风伯、灵星、社稷、先农为六神。   〔七〕 续汉书祭祀志下:“以己丑日祠雨师于丑地。”通典礼四:“后汉以己丑日祀雨师于丑地。”       ○桃梗  苇茭  画虎     谨按:黄帝书〔一〕:“上古之时,有荼与郁垒昆弟二人〔二〕,性能执鬼〔三〕,度朔山上立桃树下〔四〕,简阅百鬼,无道理,妄为人祸害〔五〕,荼与郁垒缚以苇索〔六〕,执以食虎。〔七〕”于是县官常以腊除夕〔八〕,饰桃人〔九〕,垂苇茭〔一0〕,画虎于门,皆追效于前事,冀以卫凶也〔一一〕。桃梗,梗者,更也〔一二〕,岁终更始受介祉也〔一三〕。战国策、齐语〔一四〕:“孟尝君将西入秦,谏者千数,而弗听;苏秦欲止之〔一五〕,曰:‘臣之来也,过于● 上〔一六〕,有土偶人焉,与桃梗相与语〔一七〕,谓土偶人曰〔一八〕:子西岸之土也,埏子以为人〔一九〕,至岁八月,天霖雨,涩水至,则子残矣。曰:不然。吾西岸之土也,残则复西岸耳。今子东国桃木也〔二0〕,削子以为人,隆雨下〔二一〕,涩水至,泆子而去〔二二〕,泛泛将何如矣。夫秦四塞之国〔二三〕,譬若虎口,而入之,则不知其可。’孟尝乃止。”春秋左氏传〔二四〕曰:“鲁襄公朝楚,会楚康王卒〔二五〕,楚人使公亲襚〔二六〕,公患之。叔孙穆叔曰:‘ 祓殡而襚,则布帛也。〔二七〕’乃使巫以桃茢先祓殡〔二八〕,楚人弗禁,既而悔之。〔二九〕”“古者,日在北陆而藏冰〔三0〕,深山穷谷,其藏之也,黑牡秬黍,以享司寒〔三一〕;其出之也,桃弧棘矢,以除其灾也。〔三二〕”苇茭,传曰:“雈苇有藂。〔三三〕”吕氏春秋〔三四〕:“汤始得伊尹,祓之于庙,薰以萑苇。〔三五〕”周礼:“卿大夫之子,名曰门子。〔三六〕”论语:“谁能出不由户。〔三七〕”故用苇者,欲人子孙蕃殖〔三八〕,不失其类,有如萑苇〔三九〕。茭者,交易,阴阳代兴也〔四0〕。虎者,阳物,百兽之长也〔四一〕,能执搏挫锐,噬食鬼魅〔四二〕,今人卒得恶悟〔四三〕,烧虎皮饮之〔四四〕,击其爪〔四五〕,亦能辟恶,此其验也〔四六〕。   〔一〕 续汉书礼仪志中注、岁时广记五、群书类编故事二引俱脱“ 书”字,鼠璞引“书”下有“称” 字。   〔二〕 文选东京赋注、礼仪志中注、书钞一五五、御览八九一、岁时广记引“荼”上有“ 神”字。论衡订鬼篇、礼仪志中注引山海经及论衡乱龙篇、独断上俱作“神荼”。又类聚八六、御览九六七、路史余论三引“郁垒”作“郁律”,慧琳音义十一引云:“又一名郁律。”宋本续汉书礼仪志中注、岁时广记引作“郁櫑”,又引山海经作“ 郁儡”。俞正燮癸巳存稿十三:“ 风俗通引黄帝书:‘神荼、郁律兄弟二人,性能执鬼,居度朔山桃树下。’引此言者甚多,或以为黄帝书,或以为山海经,‘荼’或作‘蔡’,‘律’或作‘垒’,义虽太古,亦经浅人附会。汉蔡邕独断云:‘岁竟,画荼垒,并悬苇索以御凶。’晋司马彪续汉书礼仪志云: ‘大傩讫,设桃梗、郁儡。’是专有荼垒或郁儡一桃木人,而不云神荼、神蔡。晋葛洪枕中书云:‘玄都大真王言蔡郁垒为东方鬼帝。’语虽不可据,然可知汉、魏、晋道士相传神蔡郁垒止是一神,姓蔡名郁垒,汉时宫廷礼制,亦以为一人,而通儒及汉时道家黄帝书,皆以为二人,乃知古礼制、古儒说、古道说,各不相喻也。审究其义,神荼、郁律,由桃椎展转生故事耳。”器案:玉烛宝典一引括地图:“桃都山有大桃树,槃屈三千里,上有金鸡,日照入,此鸡则鸣,于是晨鸡悉鸣。下有二神,一名郁,一名垒,并执苇索以伺不祥之鬼,得而煞之。”则谓郁、垒为二神。玄中记又谓二神左名隆,右名●。俱此一神话之传闻异辞也。   〔三〕 汉书艺文志杂占类有执不祥劾鬼物八卷。   〔四〕 “立”原作“章”,义不可通。文选注、书钞、御览、路史、岁时广记俱无“章” 字,今案“章”字乃“立”字之讹,论衡乱龙篇正作“ 立桃树下”,今据改正。类聚“朔”作“索”,云笈七签九九轩辕本纪:“黄帝书说东海有度索山,或曰度朔山,讹呼也。(此山间以竹索悬而度也)山有神荼、郁垒神,能御凶鬼,为百姓除患,制驱傩之礼以象之。” 又岁时广记、群书类编故事引“度”上有“于”字。   〔五〕 “无道理”上,文选注重“ 百鬼”二字,玉烛宝典一、慧琳音义、御览八九一重“ 鬼”字。又御览九六七引作“鬼妄榾(音骨)人”,“ 榾”疑“滑”讹,路史作“鬼妄滑人者”,岁时广记作 “简阅百鬼之无道者”。   〔六〕 御览九六七、路史“缚”作 “援”。   〔七〕 岁时广记、群书类编故事“ 食”作“饲”,慧琳音义作“饴”,即“饲”之讹。   〔八〕 岁时广记“除”作“祭”。   〔九〕 玉烛宝典一引庄子:“斫鸡于户,县苇灰于其上,插桃其旁,连灰其下,而鬼畏之。”淮南诠言篇:“羿死于桃棓。”注:“棓,大杖,以桃木为之,以击杀羿,自是以来,鬼畏桃也。”汉书景十三王传:“取桃灰毒药并煮之。”盖所以禁陶望卿死后不能为厉鬼也。御览九六七引典术:“桃者,五木之精也,故压伏邪气者也。桃之精生在鬼门,制百鬼,故今作桃人梗着门以压邪,此仙木也。”   〔一0〕书钞“垂”作“承”。齐民要术十、慧琳音义、类聚、岁时广记、鼠璞引“茭”作 “索”,御览九六七作“垂苇索交”,盖“索”为“茭 ”之旁注字,后人或迳以“索”代“茭”,御览则并以旁注字入正文,又误“茭”为“交”也。寻说文竹部: “筊,索也。”则“茭”当作“筊”,古从艸从竹之字多混也,此书上文言“韦索”,则字本作“筊”可知。续汉书礼仪志中注:“夏后氏金行,作苇茭,言气交也。殷人水德,以螺首填其闭塞,使如螺也。周人木德,以桃为梗,言气相更也。今人元日以苇插户。螺则今之门镮也。桃梗,今之桃符也。”   〔一一〕书钞、御览八九一、岁时广记“卫”作“御”,山海经、独断同。山海经云:“于是黄帝乃作礼,以时驱之,立大桃人,门户画神荼、郁垒与虎,悬苇以御凶。”则以为黄帝。论衡乱龙篇:“ 故今县官斩桃为人,立之户侧;画虎之形,着之门阑。 ”与此同。慧琳音义引此云:“于是黄帝作礼驱(原误 “欧”)之,立桃人于门户,画荼与郁垒与虎以象之。今俗法每以腊终除夕,饰桃人,垂苇索,画虎于门,左右置二灯象虎眼以祛不祥。”亦以为黄帝,盖参合搜神记为之,非风俗通原如此也。释常谈中云:“搜神记及风俗通云:‘东海之中度朔山,山有盘桃,屈曲三千里,枝间东北有二鬼,一名郁垒,一名神荼,万鬼皆怕之。今岁首立桃符于门,画此之形,以辟鬼也。”此为揉合二书之证。玉烛宝典一、御览二九引玄中记:“东南有桃都山,山上有大树,名曰桃都,枝相去三千里。上有天鸡,日初出,光照此木,天鸡则鸣,群鸡皆随之鸣。下有二神,左名隆,右名●,并执苇索,伺不祥之鬼,得而杀之。今人正朝作两桃人立门旁,以雄鸡毛置索中,盖遗象也。”(据鲁迅古小说钩沈本)此又异说也。嘉定赤城志三九纪遗门,又以为桃都山在台州,盖就神话而名其山以实之也。   〔一二〕周礼女祝:“掌以时招梗禬禳之事,以除疾殃。”杜子春读“梗”为“更”。   〔一三〕宋书礼志一:“旧时,岁旦常设苇茭、桃梗,磔鸡于宫及百寺门,以禳恶气。汉仪则仲夏之月设之,有桃卯(当从续汉书礼仪志中作“桃印”),无磔鸡。”戴埴鼠璞:“风俗通曰:‘黄帝书称:上古之时,有兄弟二人荼与郁垒,用度朔上桃树以制百鬼,于是县官以腊除饰桃人,垂苇索。’岁时记: ‘桃者,五行之精,压伏邪气,制百鬼。’本草经曰: ‘枭桃在树不落,杀百鬼。’山海经云:‘东海度朔山有大桃树,蟠屈三千里,其东北曰鬼门,万鬼出入也。有二神曰神荼,曰郁垒;黄帝象之,立桃版于户。’淮南子曰:‘羿死于桃棓。’注云:‘棓,大杖,以击煞羿,由是鬼畏桃。今人以桃梗作代岁旦植门以辟鬼。’ 后汉礼仪志曰:‘代有所尚,周人木德,以桃为梗,言气相梗。梗,更也。’庄子曰:‘插桃枝于户,童子不畏而鬼畏之。’桃之制鬼,见于传记者不一,而六经亦自可考,檀弓曰:‘君临臣丧,以巫祝桃茢。’传曰: ‘楚人使公视禭,公使巫以桃茢先祓殡。’周礼戎右: ‘赞牛弭桃茢。’郑司农于丧祝云:‘丧祝与巫以桃厉执戈在王前。’以桃茇除,虽圣人不废,例以巫家之说而鄙之,可乎?”   〔一四〕拾补云:“‘语’衍。”拾补识语云:“案齐语如谓太史公世家为世家言矣,战国策本名长短语。”   〔一五〕史记孟尝君传以此为苏代。   〔一六〕“●”原作“涩”,拾补校作“●”,云:“‘●’即‘淄’字,作‘涩’讹。” 今据改正。水经淄水注引应劭地理风俗记:“ 淄入濡。”   〔一七〕史记作“木偶人与土偶人相与语”。战国策赵策一:“苏秦说李兑云云”,亦引此喻,作土梗与木梗,岁时广记五引战国策高诱注云:“ 东海中有山名度朔,上有大桃树,其枝间东北曰鬼门,下有二神人,一曰余与,二曰郁雷,主治害鬼,故世刊此桃余与、郁雷,正岁以置门户,号之曰桃梗。”   〔一八〕拾补“谓”上据战国策及御览引补“桃梗”二字。   〔一九〕“埏”,齐策作“挻”,老子:“挻埴以为器。”释文:“ 挻,始然反,河上云:‘和也。’ 声类云:‘柔也。’”   〔二0〕续汉书注“国”下有“之” 字,齐策作“今子东国之桃梗也”,亦有“之”字,当据补。说苑正谏篇“东国”作“东园”。   〔二一〕齐策“隆”作“降”。器案:隆、降古通,礼记丧服小记注:“以不贰降。”释文:“‘降’一本作‘隆’。”战国策魏策:“ 休祲降于天。”曾、刘本作“休烈隆于天”。说文隆从生降声。书大传隆谷,郑注:“隆读如厖降之降。”荀子天论:“隆礼尊贤而王。”韩诗外传作“降”。盖隆从降声,古音本同,如诗“我心则降”,即读“降”为“隆”也。隆雨,即上文之霖雨,霖、隆古同声通用,诗云汉以临与融、宗、宫、躬通押,汉避殇帝讳,改隆虑作林虑,俱其证。   〔二二〕“去”字原无,拾补据齐策补,今从之。   〔二三〕史记苏秦传:“秦四塞之国。”正义:“东有黄河、有函谷、蒲津、龙门、合河等关;南山及武关、峣关;西有大陇山及陇山关、大震、乌兰等关;北有黄河、南塞:是四塞之国。”   〔二四〕见襄公二十九年。   〔二五〕楚康王卒在二十八年十二月乙未。   〔二六〕杜注:“诸侯有遣使赗禭之礼,今楚欲依遣使之比也。”   〔二七〕左传“帛”作“币”,注云:“先使巫祓除殡之,凶邪而行禭礼,与朝而布币,无以异也。”   〔二八〕杜注:“茢,黍穣也。”案檀弓下:“君临臣丧,以巫祝桃茢执戈恶之也。”郑注:“桃,鬼所恶。茢,萑苕,可扫不祥也。”正义:“ 下云:‘荆人使公亲禭,巫先拂柩。’时荆王以襄二十八年十二月死,至明年正月,则殡来已久,得有始行袭礼,巫先拂柩者。彼云袭者,谓加衣于殡,非为尸加衣,故下云拂柩。及左传云‘祓殡而禭’,是既禭也。公以楚人无礼于己,故公用天子未袭之前,君临臣丧之法,以巫祝桃茢也。”又案说文:“●,黍穣也。茢,芀也。”又释芀曰:“苇华也。”芀亦作苕,尔雅谓之薍。郑玄注周礼:“ 茢,苕帚。”诗毛传:“薍为萑,萑苕盖谓薍穗。”据此,则茢乃萑苕之帚,杜训为黍稷,改字说经,究不如从本训之为得也。   〔二九〕杜注:“礼,君临臣丧乃祓殡,故楚悔之也。”器案:礼记檀弓下载此云:“襄公朝于荆,康王卒,荆人曰:‘必请袭。’鲁人曰:‘非礼也。’荆人强之,巫先拂柩,荆人悔之。”郑注云: “巫祝,桃茢,君临臣丧之礼。”即本檀弓本文为说,杜祓殡之说,未知何据。   〔三0〕以下左传昭公四年文。杜注:“陆,道也,谓夏十二月,日在虚危,冰坚而藏之也。”   〔三一〕杜注:“黑牡,黑牲也。秬,黑黍也。司寒,玄冥,北方之神也,故物皆用黑。有事于冰,故祭其神也。”   〔三二〕杜注:“桃弓棘箭,所以禳除凶邪,将御至尊故也。”古今注上舆服:“辟恶车,秦制也,桃弓苇矢,所以祓除不祥。”   〔三三〕淮南说林篇:“雚苇有丛。 ”雚、萑古通。   〔三四〕见本味篇。   〔三五〕今本吕览脱“薰以萑苇”句,严可均辑全秦文据本书及续汉书礼仪志注引补。   〔三六〕大宗伯职:“其正室皆谓之门子。”郑注:“正室,适子也,将代父当门者也。” 左传襄公十年:“大夫诸司门子弗顺。”   〔三七〕雍也文。   〔三八〕续汉书礼仪志注引“殖”作 “植”。   〔三九〕诗小雅小弁:“萑苇淠淠。 ”毛传:“淠淠,众也。”   〔四0〕续汉书礼仪志中桃印:“代以所尚为饰,夏后氏金行,作苇茭,言气交也。”   〔四一〕“也”,胡本作“者”,误。   〔四二〕拾补曰:“续汉志注:‘能击鸷牲,食魑魅者也。’”   〔四三〕“恶”下原有“遇”字,拾补以为衍文,今据删。御览八九一、事类赋二0引作“ 今人卒得病”。   〔四四〕“悟烧”二字原倒,依拾补校乙。史记天官书:“鬼哭若呼,其人逢俉。”集解: “俉,迎也。”索隐曰:“俉音五故反,逢俉,谓相逢而惊也。亦作迕,音同。”器案:此文“悟”借“俉” 字,转钞者旁注“遇”字,遂误增人,拾补以为“忤” 同,未达一间。   〔四五〕御览作“系其衣服”,事类赋作“系之衣服”。   〔四六〕御览、事类赋“其”作“甚 ”。      ○雄鸡     俗说:鸡鸣将旦,为人起居;门亦昏闭晨开,扞难守固;礼贵报功,故门户用鸡也。     青史子书〔一〕说:“鸡者,东方之牲也〔二〕,岁终更始,辨秩东作〔三〕,万物触户而出,故以鸡祀祭也。”   〔一〕 汉书艺文志小说家有青史子五十七篇,本注:“古史官记事也。”通志氏族略引贾执姓氏英贤录:“青史子,晋太史董狐之子,受封青史之田,因氏焉。汉书艺文志:‘青史子着书。’”案书亡,马国翰有辑本,亦见丁晏佚礼扶微。   〔二〕 贾子新书胎教篇引青史氏记说王太子悬弧之礼仪曰:“东方之弧以梧,梧者,东方之木,春也;其牲以鸡,鸡者,东方之牲也。”   〔三〕 尚书尧典:“平秩东作。” 周礼冯相氏郑注:“辨秩东作。”正义:“据书传而言。”史记五帝本纪索隐引尚书大传:“辩秩东作。”辩与辨通。隶释六北海相景君铭:“辨秩东衍。”文选典引:“惇睦辨章之化洽。”李善注:“尚书曰:‘平章百姓。’辨与平,古字通也。”     太史丞〔一〕邓平〔二〕说:“腊者,所以迎刑送德也〔三〕,大寒至,常恐阴胜〔四〕,故以戌日腊。戌者,土气也〔五〕,用其日杀鸡以谢刑德〔六〕,雄着门,雌着户,以和阴阳,调寒暑〔七〕,节风雨也。〔八〕”   〔一〕 两京本不提行,盖朱藏元本、仿元本,上行适至行末而止,两京本遂误连贯之也。   〔二〕 汉书律历志上,叙造太初历,首选邓平,又云:“迺诏迁用邓平所造八十一分律历,罢废尤疏远者十七家,复使校历律昏明。宦者淳于陵渠复覆太初历晦朔弦望皆最密,日月如合璧,五星如连珠。陵渠奏状,遂用邓平历,以平为太史丞。”   〔三〕 拾补云:“似误,下云‘谢刑德’,此当是送刑德,御览十三引独断云:“腊但送不迎。’况春气将至,何反言迎刑乎?其误明矣。”   〔四〕 灌畦暇语“胜”下有“阳” 字。   〔五〕 “土气”,暇语引同宋本,裴玄新语亦作“土气”(详后引),大德本以下各本俱作“温气”,不可据。   〔六〕 “日”上原有“气”字,暇语无,今从之。暇语并无“刑”字。   〔七〕 “调寒暑”,原作“调寒配水”,札移曰:“案‘调寒配水’,疑当作‘调寒暑,配水旱(“配”字亦疑有误)’。”器案:灌畦暇语作 “以和阴阳,谓寒暑,节风雨也”,此文“配水”二字即“ 暑”之讹羡,孙氏曲为之说,非也。   〔八〕 书钞一五五、类聚四、御览二九、草堂诗笺三二鸡注引裴玄新语:“正朝,悬官煞羊,悬其头于门,又磔鸡以副之。俗说以厌疠气,玄以问河南任君(疑当作“伏君”),任君曰:“是月也,土气上升,草木萌动,羊吃百草,鸡啄五谷,杀之以助生气也。’”     谨按:春秋左氏传〔一〕:“周大夫宾孟适郊,见雄鸡自断其尾,归以告景王曰:‘惮其为牺也。〔二〕’”山海经曰:“祠鬼神皆以雄鸡。〔三〕”鲁郊祀常以丹鸡,祝曰:“以斯鶾音赤羽,去鲁侯之咎。〔四〕”今人卒得鬼刺痱,悟,杀雄鸡以傅其心上〔五〕,病贼风者,作鸡散〔六〕,东门鸡头可以治蛊〔七〕。由此言之:鸡主以御死辟恶也。   〔一〕 见昭公二十二年。   〔二〕 左传:“宾孟适郊,见雄鸡自断其尾,问之,侍者曰:‘自惮其牺也。’遽归告王,且曰:‘鸡其惮为人用乎?人异于是,牺者实用人,人牺实难,己牺何害?’王弗应。”国语周语下:“景王既杀下门子,宾孟适郊,见雄鸡自断其尾,问之,侍者曰:‘惮其牺也。’遽归告王,曰:‘吾见雄鸡自断其尾,而人曰:‘惮其牺也。吾以为信畜矣,人牺实难,己牺何害?抑其恶为人用也乎?则可也。人异于是,牺者实用人也。’王弗应。”杜预注曰:“畏其为宗庙奉牺牲,故自残毁也。”韦昭注曰:“纯美为牺,祭祀所用也。言鸡自断其尾者,惧为宗庙所用也。”器案:周礼牧人:“祭祀共牺牲。”郑注:“牺牲,毛羽完具也。”盖祭祀之牺牲,当选其毛羽完具者耳。   〔三〕 西次二经云:“其祠出毛一雄鸡。”北山首经、北次二经、中次三经、中次八经、中次十经,皆言“祠之用雄鸡”。   〔四〕 “祝曰”云云,原作“祀日以其朝声赤羽去鲁侯之咎”,拾补校作“祝曰,以斯鶾音赤羽,去鲁侯之咎”,云:“皆钱以说文校改。”器案:说文鶾下云:“鸡肥翰音者也。(从段改)从鸟● 声。鲁郊以丹鸡,祝曰:‘以斯鶾音赤羽,去鲁侯之咎。’”盖此所引乃鲁郊礼文,鲁郊礼汉时犹存,故春秋繁露、说文、五经异义及风俗通皆得引之。曲礼:“凡祭宗庙之礼,鸡曰翰音。”   〔五〕 “傅”,胡本、程本皆如此作,余本俱误作“传”。御览八八四引志怪:“夏侯弘忽行江陵,逢一大鬼,提弓戟急走,小鬼数百从之,弘畏惧,下路避之,大鬼过后,捉一小鬼,问:‘此是何物?’曰:‘广州大杀。’弘曰:‘以此矛戟何为?’ 曰:‘以此杀人,若中心腹者辄死,中余处不至于死。 ’弘曰:‘治此病者有方不?’鬼曰:‘杀乌鸡薄心即差。’弘曰:‘今欲行何?’鬼曰:‘当荆、杨二州。 ’尔时,此二州皆行心腹病,略无不死者;弘在荆州,教人杀乌鸡薄之,十得八九。今中恶用乌鸡,自弘之由也。”据此,则以为晋时事,实则此为先民积累之验方,故神其说若鬼遗方也。   〔六〕 御览九一八有“治之”二字。   〔七〕 此即淮南说山篇所谓“鸡头已□”者,彼注以鸡头为芡,失之。齐民要术三、御览九一八引四民月令:“东门磔白鸡头。”原注:“可以合法药。”      ○杀狗磔邑四门     俗说:狗别宾主,善守御〔一〕,故着四门,以辟盗贼也〔二〕。   〔一〕 御览九0五引“御”作“卫 ”。隋书五行志上引洪范五行传:“犬,守御者也。”   〔二〕 御览“盗贼”作“恶”。     谨按:月令:“九门磔禳,以毕春气。〔一〕” 盖天子之城,十有二门,东方三门,生气之门也,不欲使死物见于生门,故独于九门杀犬磔禳。犬者金畜〔二〕,禳者却也,抑金使不害春之时所生〔三〕,令万物遂成其性,火当受而长之,故曰以毕春气〔四〕。功成而退,木行终也。   〔一〕 六艺流别十七引尚书大传: “季春之月,九门磔禳,出疫于郊,以禳春气。”与郑引王居明堂礼同。   〔二〕 礼记月令注:“犬,金畜也。”吕氏春秋孟秋纪、仲秋纪注同。周礼庖人注:“犬属司寇,金也。”   〔三〕 “春之时”,拾补校作“春时之”。   〔四〕 器按:月令:“毋出九门。 ”郑注:“天子九门者,路门也,应门也,雉门也,库门也,皋门也,城门也,近郊门也,远郊门也,关门也。”郑于下“九门磔禳”无注,或遂以为明与上文相同。考郑注九门,系指远近而言,天子十二门,则指方位而言,吕氏春秋季春纪:“九门磔禳,以毕春气。”高诱注:“九门,三方九门也,嫌非王气所在,故磔犬羊以禳,木气尽之,故曰以毕春气也。”淮南时则篇注同,与应说合;高为卢植弟子,疑俱出卢植解诂,当举此文及高注,以补郑注之阙。灌畦暇语:“月令‘九门磔禳,以毕春气’。盖天子十二门,东方三门,生气所出入,不欲以死物厌之,故独磔于九门。犬者金畜,禳者却也,抑金使不害春之生,命万物遂成其性,火当受而长之,故曰以毕春气。”     太史公记:“秦德公〔一〕始杀狗磔邑四门,以御蛊灾。〔二〕”今人杀白犬以血题门户〔三〕,正月白犬血辟除不祥,取法于此也。   〔一〕 御览九0五作“秦始皇”,误,史记秦本纪、封禅书及汉书郊祀志俱作“秦德公” 。   〔二〕 御览作“以御凶灾”,郎本、程本、郑本“灾”误作“蓄”。封禅书:“秦德公时,磔狗邑四门,以御蛊灾。”索隐:“案左传云:‘皿虫为蛊。’枭磔之,鬼亦为蛊,故月令云:‘大傩旁磔。’注云:‘磔,禳也,厉鬼为蛊,将出害人,旁磔于四方之门。’故此亦磔狗邑四门也。风俗通云:‘杀狗磔禳也。’”   〔三〕 御览有“曰”字。      ○膢     谨按:韩子书:“山居谷汲者,膢腊而买水。〔一〕”楚俗常以十二月祭饮食也〔二〕。又曰:“尝新始杀也,食新曰●膢。〔三〕”   〔一〕 续汉书礼仪志中注引“买” 作“置”,韩非子五蠹篇作“相遗以水”。   〔二〕 器案:“楚俗”句上当脱“ 说文”二字,下文“又曰”,即承此而言,如无此二字,则“又曰”将何所指也?说文:“膢,楚俗以二月祭饮食也。”古唐类范一五五、孔本书钞一五五、御览三三引说文俱作“十二月”,与风俗通合。拾补曰:“玉篇、广韵皆云:‘ 冀州八月,楚俗二月。’今案当作 ‘十二月’,说文脱‘十’字,后皆承其误耳。下文‘ 尝新’,即指八月言。曰膢腊,腊非十二月而何?”   〔三〕 续汉志注作“当新始杀食曰貙膢”,书钞作“貙膢”,说文作“一曰祈谷食新曰离膢”。器案:汉书韦玄成传注,晋灼曰:“汉仪注:‘ 立秋貙娄又尝粢。’”武纪注,如淳曰:“汉仪注:‘ 立秋貙膢。’”苏林曰:“膢,祭名也。貙,虎属,常以立秋祭兽。王者亦以此日出猎,还以祭宗庙,故有貙膢之祭也。”古今注亦作“貙膢”,续汉志作“貙刘” ,盐铁论论灾篇作“貙蒌”,膢、蒌俱从娄声,娄、刘同音通假,汉书娄敬传:“娄者,刘也。”即其证。      ○腊     谨按:礼传:“夏曰嘉平,殷曰清祀,周曰大蜡,汉改为腊。〔 一〕”腊者,猎也,言田猎取禽兽〔二〕,以祭祀其先祖也〔三〕。或曰:腊者,接也,新故交接,故大祭以报功也〔四〕。汉家火行衰于戌,故曰腊也〔五〕。   〔一〕 大事记解题三、云麓漫钞三、急就篇补注四引作“秦、汉曰腊”。事类赋五、书林事类韵会一00作“夏曰清祀,殷曰嘉平”。世说新语德行篇注引五经要义:“三代名腊:夏曰嘉平,殷曰清祀,周曰大蜡,总谓之腊。’礼记月令疏引蔡邕章句: “夏曰清祀,殷曰嘉平,周曰蜡,秦曰腊。”靖康缃素杂记四:“案礼记外传云:‘蜡祭即腊祭也,夏曰清祀,殷曰嘉平,周谓之蜡祭,秦曰腊。’……风俗通云云,此云‘秦曰腊’,盖汉仍之也。”说与此异。独断说四代腊之别名,仍云:“夏曰嘉平,殷曰清祀,周曰大蜡,汉曰腊。”又与所为月令章句不同,一人之说,而矛盾如此,未知何故。   〔二〕 原无“禽”字,拾补覆校云:“据李善注闲居赋引作‘言猎取禽兽’,一切经音义十四引,亦有‘禽’字,当补入。”今据补。   〔三〕 类聚五、事类赋五、玉堂嘉话六、岁时广记三九“田”作“ 因”。原本书钞一五五“取”作“ 收”。左传僖公五年正义、文选闲居赋注、岁时广记“ 祭”下无“祀”字。后汉书陈宠传注引作“腊者,岁终祭众神之名”。玄应四分律音义作“腊,猎也,猎取禽兽,祭先祖也,此岁终祭神之名也”,群书通要甲七引作“腊者,岁终大祭也”,靖康缃素杂记作“腊者,远近祭众神之名”,今本脱“岁终祭众神之名也”句,当据补。月令郑注:“腊,谓以田猎所得禽祭也。”   〔四〕 拾补据御览引“故”为“狎猎”二字。器案:玉烛宝典十二、事类赋、书林事类韵会亦作“狎猎”。世说新语德行篇注、宝典、类聚五、御览三三、岁时广记引晋博士张亮议:“传曰:‘腊,接也,祭宜在新故交接也。”俗谓腊之明日为初岁,秦、汉以来有贺,此古之遗语也。”隋书礼仪志二:“开皇四年诏:‘古称腊者,接也,取新故交接。’”即据此为言。急就篇:“祠祀社稷丛腊奉。”颜注:“腊,接也,广祭百神也。”释氏要览下、入众篇经音疏、增辉记皆云:“腊,接也。”   〔五〕 拾补据类聚、御览引校作“ 故此日腊也”,又云:“御览‘ 故以戌为腊也’。”拾补识语曰: “案下一事,‘故以午祖也’,此当从御览,去‘为’ 字。”器案:后汉书陈宠传注、缃素杂记引俱作“故腊用戌日也”,事类赋作“故以戌为腊”。说文云:“冬至后三戌为腊。”盖以汉火行言之。又礼仪志中注、通典礼四、书钞一五五引魏台访议:“高堂隆曰:‘帝王各以其行之盛而祖,以其终而腊。……火生于寅,盛于午,终于戌,故火家以午祖,以戌腊。’秦静曰:‘古礼出行有祖祭,岁终有蜡腊,无正月必祖之祀。汉氏以午祖,以戌腊。午,南方,故以祖;冬者,岁之终,物毕成,故以戌腊。而小数之学者,因为之说,非典文也。’”成伯玙礼记外传:“周,木德;汉,火德。各以其五行之王日为祖,其休废日为腊也。火王午,木王卯,水王子,金王酉,而腊各用其废日。”      ○祖     谨按:礼传〔一〕:“共工之子曰脩〔二〕,好远游,舟车所至,足迹所达〔三〕,靡不穷览,故祀以为祖神。〔四〕”祖者,徂也。诗云:“韩侯出祖,清酒百壶。〔五〕”左氏传〔六〕:“襄公将适楚,梦周公祖而遣之。〔七〕”是其事也。诗云:“吉日庚午。〔 八〕”汉家盛于午,故以午祖也〔九〕。   〔一〕 玉函山房辑佚书载风俗通此文,以为荀爽礼传。   〔二〕 史记五宗世家索隐、续汉书礼仪志中注、后汉书马成传注及荀彧传注引“工”下俱有“氏”字。   〔三〕 “达”,马成传注作“逮” 。   〔四〕 朱筠曰:“后汉陈咸传注引此作‘死为祖神’。”器案:通典礼十一引白虎通云: “共工氏之子曰脩,好远游,车舟所至,足迹所达,靡不穷览,故祀以为祖神。”类聚五社部、岁时广记十四祠社神引此文作“故祀以为社神”,与前社神条混,非是。倭名类聚抄一引作“故其死后,祀以为祖神”。   〔五〕 大雅韩奕文。   〔六〕 见昭公七年。   〔七〕 后汉书吴佑传注:“祖道之礼,封土为軷坛也。五经要义曰:‘祖道,行祭,为道路祈也。’周礼:‘大驭掌王玉路以祀及祀軷。’注云:‘祀軷者,封土象山于路侧,以菩刍棘柏为神主,祭之,以车轹軷而去,喻无险难。’”   〔八〕 小雅吉日文。汉书翼奉传: “王者吉午酉也,诗曰:‘吉日庚午。’”   〔九〕 续汉志注、靖康缃素杂记四及五引俱作“汉家火行,火盛于午,故以午日为祖也” 。独断上:“赤帝以戌午祖。”注:“赤帝,炎帝,火行。”类聚四三引魏文帝答繁钦书:“是日戌午,祖于北园。”宋书礼志二、类聚五、书钞一五五、初学记十三引晋嵇含祖道赋序:“祖之在于俗尚矣,自天子至庶人,莫不咸用,有汉卜曰丙午云云。”      ○禊     谨按:周礼〔一〕:“男巫掌望祀望衍,旁招以茅〔二〕;女巫掌岁时,以祓除衅浴。〔三〕”禊者,洁也〔四〕。春者,蠢也,蠢蠢摇动也〔五〕。尚书:“ 以殷仲春,厥民析。〔六〕”言人解析也〔七〕。疗生疾之时,故于水上衅洁之也〔八〕。巳者,祉也〔八〕,邪疾已去,祈介祉也〔一0〕。   〔一〕 春官文。   〔二〕 周礼“望衍”下有“授号” 二字,注:“杜子春云:‘望衍,谓衍祭也;授号,以所祭之名号授之;旁招,以茅招四方之所望祭者。’玄谓:衍读为延,声之误也。望祀,谓有牲粢盛者。延,进也,谓但用币致其神。二者,诅祝所授类造攻说禬禜之神号,男巫为之招。”   〔三〕 拾补云:“见周礼。续汉礼仪志注,‘衅浴’作‘疾病’,文选颜延年曲水诗序注同,初学记、御览皆同。”器案:白帖一、岁华纪丽一、乐府诗集八0、缃素杂记四、岁时广记十八、桑世昌兰亭考十二、群书通要甲六引亦作“疾病”。周礼云: “女巫掌岁时祓除衅浴。”郑注:“岁时祓除,如今三月上巳如水上之类。衅浴,谓以香薰草药沐浴也。”   〔四〕 岁华纪丽“禊”作“祓”,误。续汉志注、南齐书礼志上、文选颜延年曲水诗序注、闲居赋注、白帖、乐府诗集、岁时广记、海录碎事二、书林事类韵会五0“洁”俱作“洁”,南齐书并有“ 言自洁濯也”一句。   〔五〕 续汉志注、乐府诗集不重“ 蠢”字。礼记乡饮酒义:“春之为言蠢也。”汉书律历志:“春,蠢也,物蠢生,迺动运。”释名释天:“春,蠢也,万物蠢然而生也。”春秋繁露王道通三篇又阳尊阴卑篇:“春之为言犹偆偆也。”白虎通五行篇:春之为言偆偆动也。”蠢、偆通假。   〔六〕 尧典文。郎本“民”误“明 ”。吕氏春秋仲春纪高注:“尚书:‘厥民祈。’散布在野。”   〔七〕 “析也”二字原无,拾补据礼仪志注、文选注补,又云:“ 下尚有脱字。”器案:乐府诗集、兰亭考亦有“析也”二字,今据补正。   〔八〕 朱筠曰:“唐类函岁时部引此作‘盥洁之也’、‘衅’当从类函作‘盥’。”拾补曰:“‘衅’,御览‘盥’。”又云:“此下有脱文,当言‘日用上巳’,下方可承。”器案:曲水诗序注引此文云:“于水上盥洁也。”岁时广记亦作“盥”。闲居赋注引此云:“ 仲春之时,于水上祓除,故事取于清洁也。”白帖一、岁时广记“洁”作“洁”,海录碎事作“于水上盥洁也”。续汉书礼仪志上:“是月上巳,官民皆洁于东流水上,自(从周举传注)洗濯祓除,去宿垢疢,为大洁。洁者,言阳气布畅,万物讫去,始洁之也。”文选王元长三月三日曲水诗序注引礼传曰: “禊者,洁也,仲春之时,于水上衅洁也。”则风俗通此义,亦本荀爽礼传为说。   〔九〕 拾补云:“己乃十干之己。 ”拾补识语云:“案古书以上辰,上巳连举,意是辰巳之巳,巳之为止,古今达诂,此文释巳为祉,亦佳证矣。”器案:卢说非,徐说是。史记律书:“巳者,言阳气之已尽也。”汉书律历志:“已(音以)盛于巳。” 太玄玄数:“辰巳午。”注云:“巳取其已盛。”淮南天文篇:“巳则生已定也。”说文:“巳,已也,四月阳气已出,阴气已臧,万物见,成文章。”释名释天: “巳,已也,阳气毕布已也,如出有所为,毕已复还而入也。”是汉人皆以辰巳之巳,取终已为义。   〔一0〕“介”原作“分”,朱筠曰:“唐类函引作‘祈介祉也’,‘分’当从类函作‘介 ’。”器案:朱校是,曲水诗序注、又集注残本钞曰、御览三0、岁时广记、纲目集览十一引俱作“介”,今据改正。文选颜延年曲水诗序注引仲长统昌言:“周礼:‘女巫掌岁时,祓除疾病。’禊者,洁也,于水上盥洁也。巳者,祉也,邪疾已去,祈介祉也。”      ○司命     谨按:诗云:“芃芃棫朴,薪之槱之。〔一〕”周礼:“以槱燎祀司中司命。〔二〕”司命,文昌也。司中,文昌下六星也〔三〕。槱者,积薪燔柴也。今民间独祀司命耳〔四〕,刻木长尺二寸为人像,行者檐箧中〔五〕,居者别作小屋,齐地〔六〕大尊重之,汝南余郡亦多有〔七〕,皆祠以□〔八〕,率以春秋之月〔九〕。   〔一〕 大雅棫朴文。   〔二〕 原作“周礼槱燎司中司命” ,今据续汉书祭祀志中注引校改,文见大宗伯。   〔三〕 原作“文昌也司中文昌上六星也”,今据孙诒让说校改。拾补校作“司中、文昌第五星也,司命、文昌第四星也”,覆校云:“ 今依康成说改,续汉志注所引,亦止云‘文昌上六星也’。”札移曰:“此文当作‘周礼以槱燎祀司中司命,司命(今本涉上脱此二字),文昌也,司中,文昌下(今本讹“上”)六星也’,周礼大宗伯,先郑注云:‘司中,三能三阶也。’司命文昌,犹彼云文昌宫星也。司中文昌下六星,即指三能也。三能即三台六星,在文昌宫之下,开元占经引春秋元命苞云:‘魁下六星,两两而比曰三能。’三能在斗魁下,则亦在文昌之下矣。此篇说五祀社稷,皆不从康成说,卢氏不察,辄依后郑义以改此文,不知仲远自从先郑义也。”器案:仲远与康成同时,仲远撰风俗通义时,盖尚未见三礼郑注也。   〔四〕 续汉志注“独”作“犹”。礼记祭法司命郑注云:“此非大神所祈报大事者也,小神居人之间,司察小过,作谴告者尔。”又曰:“司命主督察三命。”器案:管子法法篇:“有故为其杀生,急于司命也。”史记封禅书:“神君最贵者,曰太一,其佐曰太禁、司命之属。”后汉书赵壹传:“迺收之于斗极,还之于司命。”此即世俗所传南斗注生、北斗注死之说,后世乃以人鬼实之,或以为张仲、或以为文翁,均之不足信也。   〔五〕 拾补云:“‘檐’一作‘置 ’。”器案:续汉志注作“置”。   〔六〕 “地”上原有“天”字,续汉志注无,是,今据删。   〔七〕 续汉志注“余”作“诸”, “有”下有“者”字。   〔八〕 “□”原作“腊”,拾补校作“□”,云:“‘猪’同。”器案:续汉志注作“猪 ”,说文●下云:“以豚祠司命。”卢校是,今据改正。   〔九〕 祭法郑注:“时民家或春秋祠司命。”   怪神第九  风俗通义怪神第九〔一〕     礼:天子祭天地、五岳、四渎,诸侯不过其望也,大夫五祀,士门户,庶人祖〔二〕。盖非其鬼而祭之,谄也〔三〕。又曰:“淫祀无福。〔四〕”是以隐公将祭钟巫〔五〕,遇贼蒍氏〔六〕;二世欲解淫神,阎乐劫弑〔七〕;仲尼不许子路之祷,而消息之节平〔八〕;荀罃不从桑林之祟〔九〕,而晋侯之疾间〔一0〕。由是观之:则淫躁而畏者〔一一〕,灾自取之,厥咎向〔一二〕应,反诚据义,内省不疚者〔一三〕,物莫能动,祸转为福矣。传曰:“神者,申也。〔一四〕怪者,疑也。〔一五〕”孔子称“土之怪为坟羊”〔一六〕,论语:“子不语怪、力、乱、神。〔一七〕”故采其晃着者曰怪神也。   〔一〕 苏颂曰:“神怪九,子抄云:‘三十一。’”   〔二〕 礼记曲礼下:“天子祭天地,祭四方,祭山川,祭五祀,岁遍。诸侯方祀祭山川,祭五祀,岁遍。大夫祭五祀,岁遍。士祭其先。”又王制:“天子祭天地,诸侯祭社稷,大夫祭五祀。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诸侯祭名山大川之在其地者。”公羊传僖公三十一年:“天子祭天,诸侯祭土。天子有方望之事,无所不通。诸侯,山川有不在其封内者,则不祭也。”左传哀公六年:“楚昭王曰:‘三代命祀,祭不越望。’”   〔三〕 见论语为政篇。   〔四〕 礼记曲礼下:“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淫祀无福。”   〔五〕 见左传隐公十一年及史记鲁世家,集解引贾逵曰:“钟巫,祭名也。”   〔六〕 “蒍”,拾补曰:“左传作 ‘寪’,此从史记。”   〔七〕 事详史记秦本纪二世三年。通鉴三三:“祖母冯太后自养视,数祷祠解。”胡注: “师古曰:‘解音懈。’余按韵书,解音懈者,释‘除也’,祷祠以除灾也。贾公彦曰:‘求福曰祷,祷礼轻;得求曰祠,祠礼重。’”   〔八〕 论语述而篇:“子病,子路请祷,子曰:‘有诸?’子路对曰:‘有之。诔曰:祷尔干上下神祇。’子曰:‘丘之祷久矣。’”世说新语规箴篇:“殷顗病困,……殷荆州……往与顗别,涕零,属以消息所患。”   〔九〕 “祟”,程本误作“崇”,拾补校作“禜”。案下阳城景王祠条亦云:“晋悼不解桑林之祟”,彼文,程本不误,卢校非是。   〔一0〕左传襄公十年:“晋侯惧,还及着雍,疾,卜,桑林见。荀偃、士□欲奔请祷焉,荀罃不可,曰:‘我辞礼矣,彼则以之,犹有鬼神,于彼加之。’晋侯有间。”杜注:“闲,疾差也。”   〔一一〕论衡状留篇:“轻燥早成,祸害暴疾。”淫躁与轻燥义近。   〔一二〕“向”,胡本、郎本、程本作“飨”,拾补曰:“‘响’通,作‘飨’讹。”   〔一三〕论语颜渊篇:“内省不疚,夫何忧何惧?”   〔一四〕五行大义论诸神:“神,申也,万物皆有质,碍屈而不申,神是清虚之气,无所拥滞,故曰申也。”论衡论死篇:“神者,伸也,伸复无已,终而复始。”说文:“申,神也。”杜伯簋:“□孝于皇申且考。”用“申”为“神”字。   〔一五〕未详。淮南泛论注:“疑,怪也。”   〔一六〕国语鲁语下:“季桓子穿井,获如土缶,其中有羊焉,使问之仲尼曰:‘吾穿井而获狗,何也?’对曰:‘以丘之所闻,羊也。丘闻之:木石之怪曰夔□□,水之怪曰龙罔象,土之怪曰坟羊。 ’”又见韩诗外传、史记孔子世家、说苑辩物篇、淮南泛论篇、家语辩物篇、广雅释天、博物志九、搜神记十二。“坟”,它书或作“羵”,说文无羵字。   〔一七〕述而篇文。      ○世间多有见怪惊怖以自伤者     谨按:管子书:“齐公出于泽〔一〕,见衣紫衣〔二〕,大如毂,长如辕,拱手而立〔三〕。还归,寝疾,数月不出〔四〕。有皇士〔五〕者,见公语,惊〔六〕曰:‘物恶能伤公!公自伤也。此所谓泽神委蛇者也,唯霸主乃得见之。’于是桓公欣然笑,不终日而病愈。〔七〕”予之祖父郴〔八〕,为汲令,以夏至日诣见〔九〕主簿杜宣,赐酒〔一0〕,时北壁上有悬赤弩〔一一〕,照于杯〔一二〕,形如蛇〔一三〕,宣畏〔一四〕恶之,然不敢不饮,其日,便得胸腹痛切,妨损饮食,大用羸露,攻治万端,不为愈。后郴因事过至宣家,窥视,问其变故,云:“畏此蛇,蛇入腹中。”郴还听事〔一五〕,思惟良久,顾见悬弩,必是也。则使门下史将铃下〔一六〕侍徐扶辇载〔一七〕宣,于故处设酒,杯中故〔一八〕复有蛇,因谓宣:“ 此壁上弩〔一九〕影耳,非有〔二0〕他怪。”宣〔二一〕遂解,甚夷怿〔二二〕,由是瘳平,官至尚书,历四郡,有威名焉〔二三〕。   〔一〕 拾补曰:“案此事,今管子书无之,唯庄子达生篇文多与此同,‘齐公’作‘桓公 ’,此脱‘桓’字。又‘出’作‘田’。”   〔二〕 拾补曰:“此下,庄有‘而朱冠’三字。”   〔三〕 庄作“捧其首而立”。   〔四〕 “数月”,庄作“数日”,释文引司马本作“数月”,原本玉篇言部引庄子亦作“ 数月”,与此同。   〔五〕 “皇士”,拾补曰:“庄作 ‘皇子告敖’。”   〔六〕 拾补曰:“‘公语’下,当有‘之’字,否则‘语惊’二字衍。”   〔七〕 庄子达生篇:“桓公田于泽,管仲御,见鬼焉,公抚管仲之手曰:‘仲父何见?’ 对曰:‘臣无所见。’公反,诶诒为病,数日不出。齐士有皇子告敖者曰:‘公则自伤,鬼恶能伤公。夫忿滀之气,散而不反,则为不足;上而不下,则使人善怒;下而不上,则使人善忘;不上不下,中身当心则为病。 ’桓公曰:‘然则有鬼乎?’曰:‘有。沈有履,灶有髻,户内之烦壤,雷霆处之;东北方之下者,倍阿鲑蠪跃之;西北方之下者,则泆阳处之。水有罔象,丘有峷,山有夔,野有仿徨,泽有委蛇。’公曰:‘请问委蛇之状。’皇子曰:‘委蛇其大如毂,其长如辕,紫衣而朱冠。其为物也,恶闻雷车之声,则捧其首而立。见之者殆乎霸。’桓公冁然而笑曰:‘此寡人之所见者也。 ’于是正衣冠与之坐,不终日而不知病之去也。”器案:“ 委蛇”,字又转作“委维”、“延维”、“委邪”,山海经大荒南经:“苍梧之野,爰有委维。”郭注:“即委蛇也。”又:“岳山有延维。” 又海内经:“有神焉,人首蛇身,长如辕,(郭注:“ 大如车毂,泽神也。”)左右有首,(郭注:“歧头。 ”)衣紫衣,冠□冠,名曰延维,(郭注:“委蛇。” )人主得而飨食之,伯天下。”郭注:“齐桓公出田于大泽,见之,遂霸诸侯。亦见庄周,作‘朱冠’。”博物志一:“泽有委邪,状如毂,长蛇音也,见之者霸。 ”容斋五笔谓:“委蛇二字凡十二变,一曰委蛇,本于诗羔羊:‘退食自公,委蛇委蛇。’毛公注:‘行可从迹也。’郑笺:‘委曲自得之貌。’委,于危反。蛇音移。左传引此句,杜注云:‘顺貌。’庄子载齐威公泽中所见,其名亦同。”郭璞、洪迈说委蛇,俱引庄子,疑此亦当作庄子。   〔八〕 永乐大典二0三一一引无“ 父”字。西溪丛语上引“郴”误“彬”。后汉书应奉传:“奉字世叔,汝南南顿人也。曾祖父顺,字仲华,生十子,皆有才学。中子叠,江夏太守。叠生郴,武陵太守。郴生奉,奉子劭。”拾补曰:“礼云:‘临文不讳。’今人作父祖行状,空其名,请他人填讳,出于近世,非古也。或遂有不填者,本欲扬名,而深没其名,即并世人尚有不尽知者,况后世乎?此甚不可也。然劭屡斥祖父名,亦所未安。”   〔九〕 “诣见”,西溪丛语、永乐大典作“请”,类聚六0、御览七三八、鼠璞引亦作“ 请”。   〔一0〕拾补云:“此文似倒,当云 ‘主簿杜宣诣见,因赐之酒’,文亦有脱也。”器案:如类聚、御览、大典、丛语、鼠璞所引,文义自通,不必乙补。   〔一一〕御览引“赤弩”作“弓”。   〔一二〕拾补据类聚引“杯”下增“ 中”字。案:书钞一二五、御览、丛语、苕溪渔隐丛话前十一、鼠璞、大典引俱有“中”字。   〔一三〕拾补据类聚引“形”上补“ 其”字。案:书钞、御览、大典引亦有“其”字。   〔一四〕丛语、大典引无“畏”字。   〔一五〕通鉴八九注:“中庭曰听事,言受事察讼于是。汉、魏皆作‘听事’,六朝以来,乃始加厂作厅。”   〔一六〕武梁祠画象有铃下,后汉书酷吏周纡传:“又问铃下。”注:“汉官仪曰:‘铃下、侍合、辟车,此皆以名自定者也。’”世说新语方正篇注引孔氏志怪:“门中一铃下。”爱日斋丛钞一:“ 常子然瑰,本河朔农家,一村数十百家皆常氏,多不通谱。子然既为御史,一村之人,名皆从玉,虽走使、铃下皆然。”通鉴注:“有使令则掣铃以呼之,因以为名。”   〔一七〕“郴还听事”至“扶辇载宣 ”,大典作“后郴使宣”。   〔一八〕大典无“故”字。   〔一九〕御览“弩”作“弓”。   〔二0〕御览无“有”字。   〔二一〕类聚、御览“宣”下有“意 ”字;鼠璞“遂”下有“意”字。   〔二二〕大典“夷怿”作“怡怿”。器案:诗小雅节南山:“既夷既怿。”毛传:“怿,服也。”郑笺:“夷,说也。”正义:“既已和悦,既以怿服。”   〔二三〕器谨案:晋书乐广传:“尝有亲客,久阔不复来,广问其故,答曰:‘前在坐,蒙赐酒,方欲饮,见杯中有蛇,意甚畏之,既饮而疾。’ 于时河南听事壁上有角漆画作蛇,广意杯中蛇,即角影也,复置酒于前处,谓客曰:‘酒中复有所见不?’答曰:‘所见如初。’广乃告其所以,客豁然意解,沉痾顿愈。”困学纪闻十三:“乐广客蛇影,与风俗通所载杜宣事同。”戴埴鼠璞:“大率奇事易失实,虎石、蛇杯,意义略同,皆有二出。”御览二三引抱朴子云:“ 予祖郴,为汲令,以夏至日请主簿杜宣赐酒,北壁上有悬赤弩,照于杯中,形如蛇,宣恶之,及饮得疾。后郴知之,使宣于旧处设酒,于杯中犹有蛇,因谓宣曰:‘ 此弩影耳。’宣遂意解。”继昌以“予祖郴”上,当有 “应劭云”或“风俗通云”等字。案日知录卷二十有引古必用原文条,以为“凡引前人之言,必用原文”,举水经江水注引盛弘之荆州记“所指今上,则南宋文帝以宜都王即帝位之事,古人不以为嫌。”案顾氏所发明甚是,今此抱朴子之“祖郴”,孔颖达五经正义之“大隋 ”,亦其证也,时因此而连类及之。      ○世间多有恶梦变难必效     谨按:晏子春秋:“齐景公病水十日〔一〕,夜梦与二日斗而不胜,晏子朝,公曰〔二〕:‘吾梦与二日斗,寡人不胜,我其死也?’晏子对曰:‘请召占梦者。〔三〕’立〔四〕于闺,使〔五〕以车迎召〔六〕占梦者,至曰:‘曷为见召?’晏子曰〔七〕:‘公梦与二日斗,不胜,恐必死也。〔八〕’占梦者曰:‘请反具〔九〕书。’晏子曰:‘无反书。公无所病,病者阴也〔一0〕,日者,阳也,一阴不胜二阳,公病将已。〔一一〕’居三日,公病大愈,且赐占梦者〔一二〕,曰:‘此非臣之功〔一三〕也,晏子教臣对也。〔一四〕’公召晏子,将赐之〔一五〕,晏子曰:‘占梦者以臣之言对〔一六〕,故有益也。使臣身言之〔一七〕,则不信矣。此占梦者之力也,臣无功焉。’公召吏〔一八〕而使两赐之〔一九〕,晏子不为〔二0〕夺人之功,占〔二一〕梦者不蔽人之能。”   〔一〕 晏子春秋内篇杂下作“卧十数日”,御览三九八引晏子无“ 卧”字。   〔二〕 晏子“曰”下有“夕者”二字。   〔三〕 史记五帝本纪正义引帝王世纪:“黄帝因梦,求得风后、力牧,因着占梦经十一种。”汉书艺文志数术略杂占有黄帝长柳占梦十一卷,甘德长柳占梦二十卷。   〔四〕 晏子“立”作“出”。   〔五〕 “使”下,拾补曰:“晏子有‘人’字。”   〔六〕 拾补曰:“下‘召’字晏无。”   〔七〕 晏子“曰”下有“夜者”二字。   〔八〕 晏子作“公曰:‘寡人死乎?故请君占梦,是所为也。’”   〔九〕 “具”,晏子作“其”,御览三九八引晏子亦作“其”,俱误,当据此校正。   〔一0〕晏子此句作“公所病者阴也 ”,御览引晏子作“所病者阴也”。   〔一一〕案:晏子此下有“以是对。占梦者入,公曰:‘寡人梦与二日斗而不胜,寡人死乎?’占梦者对曰:‘公之所病阴也,日者阳也,一阴不胜二阳,公病将已。’”四十八字,较此为明皙。拾补据晏子补“占者以是对”五字。   〔一二〕拾补据晏子补重“占梦者” 三字。   〔一三〕拾补曰:“晏‘功’作‘力 ’。”案御览三九八引晏子亦作“功”。   〔一四〕晏子无“对”字。   〔一五〕晏子“将”作“且”。   〔一六〕拾补曰:“‘臣’非,晏作 ‘占’。”今案:孙校本晏子“ 臣”作“占”,吴覆元本作“臣” ,御览三九八引晏子作“臣”。   〔一七〕“使臣身言之”,晏子作“ 使臣言之”,意林引晏子作“臣若自对”,御览七四三引晏子,作“若使臣言”。器案:尔雅释诂:“身,余,我也。”郭注:“今人亦自呼为身。”疏:“身,自谓也。”通鉴一一八注:“晋人多自称为身。”案韩非子喻老篇:“句践入宦于吴,身执干戈,为吴王先马。 ”身执干戈即亲执干戈也。史记项羽本纪:“宋义乃遣其子宋襄相齐,身送之,至无盐。”身送之即亲送之也。此文身言之,即亲言之也。   〔一八〕郎本“吏”误“使”。   〔一九〕“赐之”下,晏子有“日以 ”二字。   〔二0〕“不为”,拾补云:“二字似倒。”案晏子无“为”字。   〔二一〕晏子“占”上有“以”字。      ○城阳景王祠     谨按:汉书〔一〕:“朱虚侯〔二〕刘章,齐悼惠王子,高祖孙也。宿卫长安,年二十,有气力。高后摄政,诸吕擅恣,章私忿之。尝入侍宴〔三〕饮,章为酒吏,自请曰:‘臣将种也〔四〕,请得军法行酒。〔五〕’有诏可。酒酣〔六〕,章进歌舞〔七〕,已而复曰:‘请为太后耕田歌。〔八〕’太后笑曰:‘顾汝父知田耳〔九〕,若生而为王者子〔一0〕,安知田乎?’ 曰:‘臣知之。深耕广〔一一〕种,立苗欲疏〔一二〕,非其种者,锄而去之。〔一三〕’太后默然。顷之,诸吕有亡酒者〔一四〕,章拔剑追斩之,而还报曰:‘ 有亡酒一人,臣谨行军法斩之。’太后左右大惊,业许之矣,无以罪也。自是诸吕畏惮,虽大臣亦皆依之〔一五〕。高后崩,诸吕作乱,欲危社稷,章与周勃共诛灭之,尊立文帝,封城阳王,赐黄金千斤,立二年薨。城阳今莒县是也〔一六〕。自琅玡、青州六郡〔一七〕,乃渤海都邑乡亭聚落〔一八〕,皆为立祠〔一九〕,造饰五二千石车〔二0〕,商人次第为之,立服带绶,备置官属,烹杀讴歌,纷籍连日,转相诳曜,言有神明,其谴问祸福立〔二一〕应,历载弥久,莫之匡纠,唯乐安太守〔二二〕陈蕃、济南相曹操,一切禁绝,肃然政清〔二三〕。陈、曹之后,稍复如故〔二四〕,安有鬼神,能为病者哉?予为营陵令〔二五〕,以为章本封朱虚,并食此县,春秋国语:“以劳定国,能御大灾。〔二六〕”凡在于他,尚列祀典。章亲高祖之孙〔二七〕,进说耕田,军法行酒,时固有大志矣。及诛诸吕,尊立太宗,功冠天下,社稷已宁,同姓如此,功烈如彼,余郡禁之可也,朱虚与莒,宜常血食〔二八〕。于是乃移书曰:“到闻此俗,旧多淫祀,糜〔二九〕财妨农,长乱积惑,其侈可忿,其愚可愍〔三0〕。昔仲尼不许子路之祷,晋悼不解桑林之祟,死生有命〔三一〕,吉凶由人〔三二〕,哀我〔三三〕黔黎,渐染迷谬,岂乐也哉?莫之征〔三四〕耳。今条下〔三五〕禁,申约吏民,为陈利害,其有犯者,便收朝廷;若私遗脱,弥弥不绝,主者髡截〔三六〕,叹无及已。城阳景王,县甚尊之。惟王弱冠,内侍帷幄,吕氏恣睢,将危汉室,独先见识,权发酒令,抑邪〔三七〕扶正,忠义洪毅,其歆禋祀,礼亦宜之;于驾乘烹杀,倡优男女杂错,是何谓也?三边纷〔三八〕拏,师老〔三九〕器弊,朝廷旰食〔四0〕,百姓嚣然〔四一〕。礼兴在有,年饥则损〔四二〕。自今听岁再祀,备物〔四三〕而已,不得杀牛,远近他倡,赋会宗〔四四〕落,造设纷华,方廉察之,明为身计,而复僭失,罚与上同。明除见处,勿后中觉。”   〔一〕 高五王传。   〔二〕 水经巨洋水注引地理风俗记:“朱虚县,丹山在西南,丹水所出,东入海,丹水由朱虚丘阜矣,故言朱虚。”   〔三〕 “宴”,汉书作“燕”,古通。   〔四〕 史记陈涉世家:“陈胜曰: ‘王侯将相,宁有种乎?’”   〔五〕 汉书“军”上有“以”字。   〔六〕 史记高纪集解、玄应一切经音义十三、又五七引应劭曰:“ 不醉不醒曰酣。”   〔七〕 汉书“舞”作“舞”。   〔八〕 汉书作“请为太后言耕田” ,史记齐悼惠王世家作“请为太后言耕田歌”,师古曰:“欲申讽喻也。”   〔九〕 师古曰:“顾,念也。汝父,谓高帝也。”   〔一0〕汉书无“者”字。   〔一一〕“广”,汉书作“穊”,史记同。   〔一二〕师古曰:“穊,稠也。穊种者,言多生子孙也。疏立者四散置之,令为藩辅也。穊音冀。”   〔一三〕师古曰:“以斥诸吕也。”   〔一四〕师古曰:“避酒而逃亡。”   〔一五〕汉书作“虽大臣皆依朱虚侯,刘氏为彊”。   〔一六〕汉书诸侯王表云:“都莒。 ”   〔一七〕后汉书史弼传注引应劭汉官仪:“济南、乐安、齐国、北海、东莱、平原六郡,青州所管也。青州在齐国临淄。”   〔一八〕文选东京赋注:“小于乡曰聚。”又吴都赋注:“落,居也。”   〔一九〕后汉书刘盆子传:“军中常有齐巫,鼓舞祠城阳景王,以求福助。巫狂言:‘景王大怒曰:当为县官,何故为贼?’”注:“以其定诸吕,安社稷,故郡国皆为立祠焉,盆子承其后,故军中祠之。”又耿弇传注引伏琛齐地记:“小城内有汉景王祠。”又琅邪孝王京传:“京国中有城阳景王祠,吏人奉祠,神数下,言宫中多有不便利。”水经渭水注:“赤眉樊崇于县郭北设坛祠城阳景王。”   〔二0〕拾补云:“造二千石车五两也,故下云‘商人次第为之’,其非一车明矣。魏志太祖纪注引魏书云:‘贾人或假二千石舆服导从,作倡乐。’文各不同也。”   〔二一〕“立”,胡本作“历”。   〔二二〕“太守”,原作“太傅”,寻后汉书陈蕃传,书钞七四引谢承后汉书,俱作“蕃为乐安太守”,此作“太傅”,误。水经济水注引应劭地理风俗记:“临济,乐安太守治。”   〔二三〕三国志魏书武纪:“光和末,迁为济南相,禁断淫祀,奸宄逃窜,郡界肃然。”注引魏书曰:“初,城阳景王刘章以有功于汉,故其国为立祠,青州诸郡,转相仿效,济南尤盛,至六百余祠,贾人或假二千石舆服导从,作倡乐,奢侈日甚,民坐贫穷,历世长吏,无敢禁绝者。太祖到,皆毁坏祠屋,止绝官吏民不得祠祀。及至秉政,遂除奸邪鬼神之事,淫祠由此遂绝。”又注引魏武故事载自明本志令:“故在济南,始除残去秽。”又注引魏书:“黄巾移书太祖云:‘ 昔在济南,毁坏神坛,其道乃与中黄太乙同,似若知道。’”俱指此事。抱朴子内篇道意:“魏武禁淫祀之俗,而洪庆来假。”宋书礼志四:“ 汉时城阳人以刘章有功于汉,为之立祠,青州诸郡,转相放效,济南尤甚;及魏武帝为济南相,皆毁之。”通典礼十五:“魏武王秉汉政,普除淫祀。”陈蕃事未详。   〔二四〕搜神记七:“元康五年…… 蛇入临淄汉城阳景王祠。”是晋时尚有此祠也。   〔二五〕汉书地理志注:“应劭曰: ‘师尚父封于营丘,陵亦丘也。’”意林引风俗通:“ 余为营陵令,正触太岁,主簿令余东北上,余不从,在事五月,迁太山守。”   〔二六〕国语鲁语上:“夫圣王之制祀也,法施于民则祀之,以死勤事则祀之,以劳定国则祀之,能御大灾则祀之,能扞大患则祀之;非是族也,不在祀典。昔烈山氏之有天下也,其子曰柱,能殖百谷百蔬,夏之兴也,周弃继之,故祀以为稷。共工氏之伯九有也,其子曰后土,能平九土,故祀以为社。黄帝能成命百物,以明民共财,颛顼能修之,帝喾能序三辰以固民,尧能单均刑法以仪民,舜勤民事而野死,鲧鄣洪水而殛死,禹能以德脩鲧之功,契为司徒而民辑,冥勤其官而水死,汤以宽治民而除其邪,稷勤百谷而山死,文王以文昭,武王以武烈去民之秽;故有虞氏禘黄帝而祖颛顼,郊尧而宗舜;夏后氏禘黄帝而祖颛顼,郊鲧而宗禹;商人禘舜而祖契,郊冥而宗汤;周人禘喾而郊稷,祖文王而宗武王。幕能帅颛顼者也,有虞氏报焉;杼能帅禹者也,夏后氏报焉;上甲微能帅契者也,商人报焉;高圉大王能帅稷者也,周人报焉。凡禘、郊、宗、祖、报,此五者,国之典祀也;加之以社稷山川之神,皆有功烈于民者也;及前哲令德之人,所以为明质也;及天之三辰,民所以瞻仰也;及地之五行,所以生殖也;及九州名山泽,所以出财用也:非是,不在祀典。” 又见礼记祭法。   〔二七〕在亲戚称谓上加以亲字,以示其为直系亲属或最亲近之戚属。史记淮南王传:“大王亲高皇帝孙。”又梁孝王世家:“李太后亲平王之大母也。”春秋繁露竹林篇:“齐顷公亲齐桓公之孙。” 说苑善说篇:“鄂君子皙亲楚王母弟也。”晋书武悼杨皇后传:“贾妃亲是其女。”此数亲字义并同。   〔二八〕后汉书邓禹传注:“血祀,谓祭庙杀牲,取血以告神也。”此血食义同。   〔二九〕“糜”,朱藏元本、两京本、胡本、郎本、钟本、郑本、奇赏本作“靡”,“靡” “糜”古通。汉书文纪后元年诏:“为酒醪以靡谷者多。”师古曰:“靡音糜。”   〔三0〕论语公冶长:“其知可及也,其愚不可及也。”   〔三一〕论语颜渊:“死生有命,富贵在天。”   〔三二〕左传僖公十六年:“吉凶由人。”   〔三三〕“我”,大德本以下各本俱作“哉”,此从宋本。   〔三四〕“征”,拾补曰:“‘惩’ 同。”   〔三五〕“下”,元作“丸”,郎本、程本、奇赏本作“下”,今据改正。   〔三六〕主者,主事之吏。汉书王陵传:“上亦问左丞相平,平曰:‘各有主者。’上曰: ‘主者为谁乎?’平曰:‘陛下即问决狱责廷尉,问钱谷责治粟内史。’”后汉书何敞传:“二府闻敞行,皆遣主者随之。”注:“主者,谓主知盗贼之曹也。”   〔三七〕“邪”,严辑全后汉文误作 “雅”。   〔三八〕三边,指北、西、南三边,当时又称为三方或三垂。“纷”,郎本、全后汉文作“ 分”。汉书霍去病传:“汉、匈奴相纷拏,杀伤大当。 ”师古曰:“纷拏,乱相持搏也。”盐铁论和亲篇:“ 祸纷拏而不解。”后汉书冯衍传:“祸拏未解,兵连不息。”   〔三九〕左传僖公四年:“师老矣。 ”   〔四0〕左传昭公二十年:“楚君大夫其旰食乎。”杜注:“旰,晏也。”   〔四一〕文选养生论:“终朝未食则嚣然思食。”李注:“嚣然,饥意也。”   〔四二〕周礼地官大司徒:“以荒政十有二聚万民,七曰眚礼。”注:“眚礼,谓杀吉礼也。”又司农注:“眚礼,掌客职所谓‘凶荒杀礼’者也。”诗野有死□传:“凶荒则杀礼。”又有狐序:“古者,凶荒则杀礼。”   〔四三〕易系辞上:“备物致用。”   〔四四〕楚辞招魂:“室家遂宗。” 注:“宗,众也。”     九江〔一〕逡〔二〕遒有唐、居二山〔三〕,名〔四〕有神,众巫共为取公妪〔五〕,岁易〔六〕,男不得复娶,女不得复嫁,百姓苦〔七〕之。   〔一〕 汉书地理志注:“应劭曰: ‘江自庐江寻阳分为九。’”   〔二〕 “逡”,拾补曰:“前、后汉志俱作‘浚’。”器案:后汉书宋均传、册府元龟六八九俱作“浚”,此盖涉下文偏旁而误。   〔三〕 “二”字原无,据拾补校补。拾补曰:“宋均传作‘唐、后二山’,作‘二山’是。”器案:续汉书郡国志,浚遒县属九江郡,刘昭补注:“案宋均传,县有唐、后二山。”俱作“唐、后二山 ”,应氏作“唐居山”误。惟宋均传注以浚遒县属庐江郡亦误,当据此及郡国志校正。   〔四〕 “名”,拾补据宋均传校作 “各”。   〔五〕 宋均传:“众巫遂取百姓男女,以为公妪。”注:“以男为山公,以女为山妪,犹祭之有尸主也。”   〔六〕 拾补据宋均传,于“岁”下补“岁改”二字。   〔七〕 “苦”,大德本误描作“若 ”,徐本从之,非是。     谨按:时太守宋均到官,主者白出钱,给聘男〔一〕女,均曰:“众巫与神合契,知其旨欲,卒取小民不相当。”于是敕条巫家男女以备公妪〔二〕,巫扣头服罪,乃杀之,是后遂绝〔三〕。   〔一〕 “男”下原有“子”字,拾补云:“‘子’字衍。”今据删订。   〔二〕 宋均传作“均乃下书曰:‘ 自今以后,为山娶者,皆娶巫家,勿扰良民。’”   〔三〕 抱朴子内篇道意:“宋庐江罢绝山祭,而福禄永终。”“宋庐江”亦当作“宋九江 ”。     会稽〔一〕俗多淫祀〔二〕,好卜筮〔三〕,民一〔四〕以牛祭,巫祝赋敛受谢,民畏其口,惧被祟,不敢拒逆〔五〕;是以财尽于鬼神,产匮于祭祀。或贫家不能以时祀,至竟言不敢食牛肉〔六〕,或发病且死,先为牛鸣,其畏惧如此。   〔一〕 水经河水注、御览一五七引应劭汉官仪:“凡郡或以号令,禹合诸侯,大计东冶之山,会稽是也。”   〔二〕 意林引无“俗”字。   〔三〕 汉书文纪注引应劭曰:“龟曰兆,筮曰卦,卜以荆灼龟。”   〔四〕 后汉书第五伦传“一”作“ 常”。   〔五〕 自“巫祝赋敛”至此,第五伦传、后汉纪十及册府元龟六八九俱无此文。   〔六〕 “肉”原作“害”,卢校作 “肉”。器案:“害”即“●”讹,卢校是也,今从之。“或贫家”以下至此,后汉纪作“或家贫不能以时祷祀,至讳言牛,不敢食其肉”,后汉书作“其自食牛肉而不以荐祠者”。     谨按:时太守司空第五伦到官,先禁绝之〔一〕,掾吏〔二〕皆谏,伦曰:“夫建功立事在敢断〔三〕,为政当信经义〔四〕,经〔 五〕言:‘淫祀无福〔六〕’,‘非其鬼而祭之,谄也。〔七〕’律‘不得屠杀少齿。〔八〕’令鬼神有知〔九〕,不妄饮食〔一0〕民间;使其无知,又何能祸人。”遂移书属县,晓谕百姓:“民不得有出门之祀〔一一〕,督课部吏,张设罪罚,犯,尉以下坐,祀〔一二〕依讬鬼神,恐怖愚民,皆按论之。有屠牛〔一三〕,辄行罚。”民初恐怖,颇摇动不安,或接祝〔一四〕妄言,伦敕之愈急,后遂断,无复有祸祟矣〔一五〕。   〔一〕 意林引作“严科绝之”。自此以下,至“又何能祸人”,后汉书无。   〔二〕 汉制,太守属官有五官掾、门下掾、文学掾等。   〔三〕 后汉纪作“在于为政”。   〔四〕 此亦西汉人昌言以经术饰吏事之义。   〔五〕 “经”字原无,今据后汉纪订补。   〔六〕 礼记曲礼下:“非其所祭而祭之,名曰淫祀,淫祀无福。”郑注:“妄祭,神不飨。”   〔七〕 论语为政:“非其鬼而祭之,谄也。”郑注:“人神曰鬼。非其祖考而祭之者,是谄求福。”   〔八〕 后汉纪无此句。汉人以经目律,故律与经简同长二尺四寸,此尤经、律并重之证。汉人称牛马年龄为齿,此引汉律,即谓畜牲少齿,不得屠杀也。淮南说山篇高注:“王法禁杀牛,民犯禁杀之者诛。”魏新律序:“汉贼律有欺谩、诈伪,逾封、矫制,贼伐树木,杀伤人畜产,及诸亡印、储峙不办。”   〔九〕 后汉纪有“而祭之”三字。   〔一0〕后汉纪“食”下有“于”字。   〔一一〕盐铁论散不足篇:“古者,庶人鱼菽之祭,春秋修其祖庙,士一庙,大夫三,以时有事于五祀,盖无出门之祭。”   〔一二〕拾补云:“‘祀’字疑衍。 ”   〔一三〕“牛”原作“生”,拾补云:“疑‘牛’。”按后汉书、后汉纪俱作“牛”,今据改。   〔一四〕“接祝”,拾补曰:“伦传作‘祝诅’。”   〔一五〕抱朴子内篇道意:“第五公诛除妖道,而既寿且贵。”      ○鲍君神〔一〕     谨按:汝南鲖阳〔二〕有于田〔三〕得□者,其主未往取也,商车十余乘经泽中行,望见此□着绳,因持去,念其不事〔四〕,持一鲍鱼〔五〕置其处。有顷,其主往,不见所得□,反见鲍君〔六〕,泽中非人道路,怪其如是,大以为神〔七〕,转相告语,治病求福,多有效验,因为起祀舍〔八〕,众巫数十,帷〔九〕帐钟鼓,方数百里皆来祷祀,号鲍君神〔一0〕。其后数年,鲍鱼主来历祠下,寻问其故,曰:“此我鱼也,当有何神。”上堂取之,遂〔一一〕从此坏〔一二〕。传曰:“物之所聚斯有神。”言人共奖成〔一三〕之耳。   〔一〕 韩非子说林上:“涸泽蛇将徙,有小蛇谓大蛇曰:‘子行而我随之,人以为蛇之行者耳,必有杀子;不如相衔,负我以行,人以为我为神君也。’”则称神异为君,战国时已如是,此书之鲍君、李君,义正如是。   〔二〕 汉书地理志注、水经汝水注引应劭曰:“县在鲖水之阳。”   〔三〕 “于田”,辨惑编一引作“ 男子”。   〔四〕 拾补曰:“抱朴子作‘犹念取之不事’。”辨惑编“不事”下有“而得”二字。   〔五〕 史记货殖传:“鲍千钧。” 索隐:“渍曰鲍。”汉书货殖传注,师古曰:“鲍,今之□鱼也。”玉篇:“□,盐渍鱼也。”说文:“鲍,饐鱼也。”饐即□之变文。   〔六〕 朱藏元本、仿元本、两京本、胡本、郎本、程本、钟本、辨惑编、广博物志十四, “君”作“鱼”。   〔七〕 此二句,辨惑编作“怪之以为神”。   〔八〕 “祀”,拾补云:“疑‘祠 ’。”器案:广博物志正作“祠”,辨惑编“起祀舍” 作“立庙”。抱朴子内篇道意作“因共为起屋立庙”。   〔九〕 “帷”,广博物志作“帏” 。   〔一0〕“君”,辨惑编作“鱼”。   〔一一〕“遂”,辨惑编作“庙”。   〔一二〕抱朴子内篇道意:“昔汝南有人于田中设绳罥以捕獐,而得者,其主未觉,有行人见之,因窃取獐(以上十六字,据太平广记三一五引抱朴子补)而去,犹念取之不事,其上有鲍鱼者,乃以一头置罥中而去。本主来,于罥中得鲍鱼,怪之以为神,不敢持归。于是村里闻之,因共为起屋立庙,号为鲍君;后转多奉之者,丹楹藻梲,钟鼓不绝,病或有偶愈者,则谓有神,行道经过,莫不致祀焉。积七八年,鲍鱼主后行过庙下,问其故,人具为之说,其鲍鱼主乃曰: ‘此是我鱼耳,何神之有。’于是乃息。”即本应氏此文。刘敬叔记鳣父庙事,与此为同一类型之故事,其异苑五曰:“会稽石亭埭有大枫树,其中空朽,每雨水,辄满溢。有估客载生鳣至此,聊放一头于朽树中,以为狡狯;村民见之,以为鱼鳣非树中之物,咸谓是神,乃依树起屋,宰牲祭祀,未尝虚日,因遂名鳣父庙;人有祈祷及秽慢,则祸福立至。后估客返,见其如此,即取作臛,于是遂绝。”   〔一三〕国语周语中:“以奖王室。 ”韦注:“奖,成也。”      ○李君神     谨按:汝南南顿〔一〕张助,于田中种禾〔二〕,见李核〔三〕,意欲持去,顾见空桑中有土,因殖种,以余浆溉灌〔四〕,后人见桑中反复生李,转相告语〔五〕,有病目痛者,息阴下〔六〕,言李君令我目〔七〕愈,谢以一豚〔八〕。目痛小疾,亦行自愈〔九〕。众犬吠声〔一0〕,因盲者得视,远近翕赫,其下车骑常数千百,酒肉滂沱〔一一〕。闲一岁余〔一二〕,张助远出来还〔一三〕,见之,惊云〔一四〕:“此有何神,乃我所种耳。〔一五〕”因就斫也。〔一六〕   〔一〕 史记楚世家正义、汉书地理志注引应劭曰:“大顿子国,姬姓也,逼于陈,后南徙,故曰南顿也。”   〔二〕 太平广记三一五引作“南顿人张助者,耕于田中,种禾”。   〔三〕 拾补云:“抱朴子‘核’作 ‘栽’。”器案:太平广记引“ 见”下有“一”字,抱朴子道意篇亦有“一”字。   〔四〕 广记引作“及掘取之,以湿土封其根,置空桑中,遂忘取之,助后作远职,不在” ,文与此异,与抱朴子同,详见下注。   〔五〕 广记引作“其后里中人见桑中忽生李,谓之神”,抱朴子同。   〔六〕 广记引作“荫息此桑下,因祝之”,抱朴子同。   〔七〕 “目”,大德本误描作“自 ”。   〔八〕 广记引作“言李君能令我目愈者谢一豚”,抱朴子“豚”作“□”。   〔九〕 广记引作“其目偶愈,便杀豚祭之”,抱朴子同。   〔一0〕注见正失篇。   〔一一〕广记引作“传者过差,便言此树能令盲者得视,远近翕然,互来请福,其下常车马填溢,酒肉滂沱”,抱朴子同。   〔一二〕广记作“如此数年”,抱朴子同。   〔一三〕广记引“远出”作“罢职” ,抱朴子同。   〔一四〕广记引作“乃曰”,抱朴子同。   〔一五〕广记引作“此是我昔所置李核耳,何有神乎”,抱朴子同。   〔一六〕广记引作“乃斫去”,抱朴子作“乃斫去,便止也”,搜神记五作“因就斫之”。案太平广记所引风俗通,与应氏文异,而与葛氏文合,则今本为后人所删改者多矣。      ○石贤士神〔一〕     谨按:汝南汝阳〔二〕彭氏墓路头立一石人〔三〕,在石兽后。〔四〕田家老母,到市买数片饵〔五〕,暑热行疲,顿息石人下小瞑,遗一片饵去,忽不自觉〔六〕。行道人有见者,时客适会,问何〔 七〕因有是饵?客聊调之〔八〕:“石人能治病,愈者来谢之。”转语〔九〕:“头痛者摩石人头,腹痛者摩其〔一0〕腹,亦还自摩,他处放此。〔一一〕”凡人病自愈者,因言得其福力〔一二〕,号曰贤士〔一三〕;辎辇毂击〔一四〕帷帐绛天〔一五〕,丝竹之音,闻数十里,尉部常往护视〔一六〕,数年亦自歇,沫〔一七〕复其故矣〔一八〕。   〔一〕 “神”,胡本作“传”,拾补云:“‘传’讹。”器案:太平广记三一五引抱朴子载此事,标题为着饵石人。   〔二〕 汉书地理志汝南郡汝阳注,应劭曰:“汝水出弘农,入淮。”   〔三〕 拾补曰:“御览八六0作‘ 墓近大道,有一石人’。”器案:抱朴子道意篇作“汝阳(从太平广记三一五引)彭氏墓近大道,墓口有一石人”。   〔四〕 封氏闻见记六引作“汝南彭氏墓头,立石人石兽”。   〔五〕 御览七四一引“饵”作“饼 ”,抱朴子作“饼”,广记引抱朴子又作“饵”,二字形义俱近。   〔六〕 封氏闻见记引作“暑热行疲,息石人下,遗一片饵”,御览七四一引作“田家老母市饼,置道边石人头上,既而忘之”,又八六0引作“ 田家老母到市买数片饵以归,过荫墓树下,以饵着石人头,忽去而忘之”。抱朴子作“田家老母到市买数片饼以归,天热,过荫彭氏墓口树下,以所买之饼,暂着石人头上,忽然便去,而忘取之”。   〔七〕 “何”字原无,据拾补校补。   〔八〕 闻见记作“客来见,道行人因调之云”。   〔九〕 闻见记作“石人能愈病,人来谢者,转相告语”,御览两引俱作“转以相语”,抱朴子亦作“转以相语”,此文省二字,义反晦,当据补。   〔一0〕“其”,御览两引俱作“石人”,抱朴子同。   〔一一〕“放此”,原作“于此”,拾补曰:“二字疑有讹脱。”器案:“于”为“放”形近之误,韩鄂四时纂要卷一“占月影”下云:“他月仿此。”“黑道”下云:“他月仿此。”“推六道”下云:“ 他月仿此。”句法放此,放、仿古通。御览十六引京氏律术:“孟春之月,则太簇为宫,沽洗为商,●宾为角,南吕为征,应钟为羽,大吕为变宫,夷则为变征,他月效此也。”(据宋本)“效此” 亦是“ 放此”之误。他处放此者,谓于人身上他处有病痛者,即于其处摩石人,亦还自摩也。   〔一二〕“力”,封氏闻见记作“乃 ”,秦本仍作“力”。   〔一三〕封氏闻见记作“石贤士”,御览八六0作“贤君”,准“鲍君”、“李君”例,作 “贤君”是。   〔一四〕封氏闻见记“辇”作“骈” 。   〔一五〕“天”,郎本、程本作“缯 ”,拾补云:“‘绛天’二字见封燕然山铭,旧作‘绛缯’,误。”器案:文选张衡思玄赋:“扬芒熛而绛天兮。”吕延济注:“绛,赤也,言南方火气盛芒角,天为赤色也。”续汉书百官志五补注引汉官仪:“烟炎绛天。”隶释十二执金吾丞武荣碑:“□旗绛天。”宋书索虏传:“长沙王义欣檄司兖二州云:‘红旗绛天。’ ”此俱作“绛天”之证。抱朴子外篇诘鲍:“ 流血绛路。”梁书武纪上:“移檄京邑文:‘朱旗绛寓。’”用法相同。封氏闻见记一本 “绛”作“障”,傅玄魏德颂:“朱旗翳天。”,障、翳义近。   〔一六〕汉代都尉于郡内分部而治,故称尉部。说文:“护,救视也。”   〔一七〕“沫”,何本、郎本、程本、郑本作“末”,汉书沟洫志注,师古曰:“沫音本末之末。”封氏闻见记作“数年稍自休歇”。   〔一八〕御览七四一引作“后饼母为说乃止”,又八六0引作“数年前饵母闻之,为人说之,乃无复往者”。此文省饵母申说事,当据补。抱朴子道意篇:“汝阳彭氏墓近大道,墓口有一石人。田家老母到市买数片饼以归,天热,过荫彭氏墓口树下,以所买之饼,暂着石人头上,忽然便去,而忘取之。行路人见石人头上有饼,怪而问之,或人(太平广记引“人” 下有“调”字)云:‘此石上(广记作“人”)有神,能治病,愈者以饼来谢之。’如此转以相语,云:‘头痛者摩石人头,腹痛者摩石人腹,亦还以自摩,无不愈者。’遂千里来就石人治病,初但鸡肋(广记作“初具鸡豚”),后用牛羊,为立帷帐,管弦不绝,如此数年。忽日前忘饵母闻之,乃为人说,始无复往者。”即袭用此文。      ○世间多有亡人魄持其家语声气,所说良是     谨按:陈国张汉直,到〔一〕南阳从京兆尹〔二〕延叔坚读〔三〕左氏传〔四〕,行后数月,鬼物〔五〕持其女弟言〔六〕:“我病〔七〕死丧在陌上,常苦饥〔八〕寒,操一〔九〕量〔一0〕不借,〔一一〕挂屋〔一二〕后楮〔一三〕上,傅〔一四〕子方送我五百钱,在北墉〔一五〕中〔一六〕,皆亡〔一七〕取之。又买〔一八〕李幼一头牛〔一九〕,本券〔二0〕在书箧中。”往求索之〔二一〕,悉如其言。妇尚不知有此妹〔二二〕,新从□〔二三〕家来〔二四〕,非其所及〔二五〕。家〔二六〕人哀伤,益以为审。父母诸弟,衰绖到来〔二七〕迎丧,去精舍〔二八〕数里,遇汉直与诸生十余人相随〔二九〕,汉直顾见其家〔三0〕,怪其如此。家见汉直,谓其鬼也〔三一〕,惝惘〔三二〕良久〔三三〕。汉直乃前为父拜〔三四〕,说其本末,且悲且喜〔三五〕。凡所闻见,若此非一。夫死者、澌也,鬼者、归也,精气消越,骨肉归于土也〔三六〕。夏后氏用明器,殷人用祭器,周人兼用之,视民疑也〔三七〕。子贡问孔子:“死者其有知乎?”曰:“赐,尔死自知之,由未晚也。〔三八〕”董无心云〔三九〕:“杜伯死,亲射宣王于镐京〔四0〕,子以为桀、纣所杀,足以成军,可不须汤、武之众。〔四一〕”古事既察,且复以今验之。人相啖食,甚于畜生。凡菜肝〔四二〕鳖瘕〔四三〕,尚能病人。人用物精多〔四四〕,有生之最灵者也〔四五〕,何不芥蒂于其胸腹〔四六〕,而割裂之哉?犹〔四七〕死者无知审〔四八〕矣。而时有汉直为狗鼠之所为〔四九〕。   〔一〕 太平广记三一六引“到”作 “至”。   〔二〕 续汉书百官志四:“河南尹一人,主京都特奉朝请。其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三人,汉初都长安,皆秩中二千石,谓之三辅。中兴都洛阳,更以河南郡为尹,以三辅陵庙所在,不改其号,但减其秩。”御览一五七引汉官仪:“京兆,绝高曰京,京,大也。十亿曰兆,欲令帝都殷盛也。”续汉书郡国志一注引应劭汉官曰:“尹,正也。郡府听事壁诸尹画赞,肇自建武,讫于阳嘉,注其清浊进退,所谓不隐过,不虚誉,甚得述事之实,后人是瞻,足以劝惧,虽春秋采毫毛之善,贬纤介之恶,不避王公,无以过此,尤着明也。”   〔三〕 广记引“读”作“学”,搜神记十七亦作“学”。   〔四〕 后汉书延笃传:“延笃字叔坚,南阳犨人也,少从颍川唐溪典受左氏传,旬日能讽诵之,典深敬焉。桓帝以博士征,拜议郎,与朱穆、边韶共着作东观,稍迁侍中,迁左冯翊,又徙京兆尹。先是陈留边凤为京兆尹,亦有能名,郡人为之语曰:‘前有赵、张、三王,后有边、延二君。’”   〔五〕 史记齐悼惠王世家:“及魏勃少时,欲求见齐相曹参,家贫无以自通,乃常独早夜扫齐相舍人门外,相舍怪之,以为物而伺之,得勃。” 索隐:“姚氏云:‘物,怪物。’”又留侯世家赞:“ 学者多言无鬼神,然言有物。”说文:“●,老物精也。”论衡订鬼篇:“鬼者,老物精也。”   〔六〕 广记、搜神记作“持其妹,为之扬言曰”。   〔七〕 “病”原作“痛”,拾补校作“病”,案广记、搜神记正作“病”,今据改正。   〔八〕 “饥”,程本、郑本、广记作“饥”。   〔九〕 “一”,广记作“一三”,搜神记作“二三”。   〔一0〕匡谬正俗七:“或问曰:‘ 今人呼履舄屐屩之属一具为一量,于义何邪?’答曰: ‘字当作“两”,诗云:葛屦五两者,相偶之名,履之属二乃成具,故谓之两,两音转变,故为量耳。’”   〔一一〕“借”,郎本、程本误“措 ”。方言四:“菲履麻作者谓之不借。”释名释衣服: “齐人谓草履曰屝,屝,皮也,以皮作之,或曰不借,言贱易有,宜各自蓄之,不假借人也。”古今注:“不借者,草履也,以其轻贱易得,故人人自有,不假借于人,故名不借也。”仪礼丧服传绳屝注、说文綼下、盐铁论散不足篇俱作“不借”,贾疏云:“谓之不借者,此凶荼履,不得从人借,亦不得借人。”则又与轻贱之义异。孟子尽心篇:“犹弃敝蹝也。”赵注、齐民要术杂说引四民月令作“不惜”。又释名:“齐人云‘搏腊 ’。”周礼夏官弁师玉□,郑读如薄借綦之綦,俱一音之转也。   〔一二〕“屋”原作“柴”,今据广记、搜神记校改。   〔一三〕“楮”原作“昔”,今据广记、搜神记校改。   〔一四〕“傅”原作“传”,拾补校作“傅”,案广记正作“傅”,今据改正。   〔一五〕“墉”,拾补校作“牖”。案:广记作“牖”,搜神记作“ 墉”。   〔一六〕“中”,广记、搜神记作“ 下”。   〔一七〕“亡”,拾补校作“忘”。案:广记作“忘”,搜神记作“ 亡”,古通。   〔一八〕“买”字原无,拾补校补。今案:广记、搜神记正有“买”字,今据补。   〔一九〕“一头牛”,广记作“牛一头”。   〔二0〕朱筠曰:“何氏汉魏丛书本作‘文券’,大德本作‘杰’字,不可解。”案大德本及朱藏元本俱作“本券”,朱说不可信。   〔二一〕“往求索之”,广记作“往索”。   〔二二〕“妹”原作“女”,广记、搜神记俱作“妹”,今据改正。   〔二三〕“□”,拾补曰:“‘婿’ 之俗体,盖‘胥’字或作‘□’,后屡变而‘月’遂从 ‘耳’,汉唐公□碑‘婿’作‘●’,今又变而从‘工 ’从‘几’,然自是本来如此,非后来所改也。”器案:广韵九鱼:“胥俗作□。”考之汉人,如韩敕孔晁礼器碑、桐柏淮源晁碑、司空宗俱碑、巴郡太守张纳碑、张寿碑,戚伯着碑、金广延母碑、殽坑祠碑阴、杨震碑阴及魏公卿上尊号奏、北齐南阳祠寺碑,固已书“胥” 为“□”,“●”,亦或作又误为“咠”,故从“胥” 之“ 婿”或作“●”,仪礼土昏礼:“ 婿,夫也。”释文:“俗作‘●’。”或又作“●”,礼记昏义:“婿执雁入。”释文:“‘婿’本又作‘● ’。”王羲之女婿帖:“取卿为女●。”并作“●”,(唐公防碑作“●”)干禄字书以为俗字者也。翟云升隶篇云:“依字从士从胥,俗从‘知’下作‘耳’,其字似‘智’,故水经注‘婿乡’或讹作‘智乡’,并讹 ‘婿水’为‘智水’也。”字又或作“□”,方言三: “□谓之倩。凡民男而□谓之臧。”(汉书司马迁传应劭注引方言亦作“□”)应氏此文亦作“□”,左传文公八年:“复致公婿池之封。”释文:“俗作‘□’。 ”干禄字书以为通字者也。诗有女同车笺:“婿御轮三周。”释文:“本作‘●’。”仪礼士昏礼注:“婿之室也。”释文:“本作‘●’。”顾炎武金石文字记曰:“婿字一传为‘●’,再传为‘●’,三传为‘□’ ,四传为‘●’,皆‘胥’之变也。”   〔二四〕广记作“妹新归宁”。   〔二五〕“及”字原无,拾补校补。案:广记及搜神记俱有“及”字,今据补正。   〔二六〕“家”原作“受”,拾补校作“家”。案:广记、搜神记俱作“家”,今据改正。   〔二七〕“衰绖到来”,拾补校作“ 椎结”。案:广记作“椎结”。   〔二八〕搜神记无“精”字。器案:汉人谓讲读之所为精舍,后汉书姜肱传:“乃就精庐,求见征君。”注:“精庐,即精舍也。”又党锢刘淑传:“立精舍讲授,诸生常数百人。”又儒林包咸传:“ 往东海,立精舍讲授。”又蔡玄传:“精庐暂建。”注:“精庐,讲读之所。”三国志魏书武帝传注引武帝让县自明本志令:“于谯东五十里筑精舍,欲秋夏读书,冬春射猎。”俱其证。   〔二九〕“随”原作“追”,拾补校作“随”。案:广记作“随”,今据改正。   〔三0〕“家”,广记、搜神记作“ 家人”。   〔三一〕广记作“良以为鬼也”。   〔三二〕“惝惘”,广记作“惝恍” ,搜神记作“怅惘”。   〔三三〕“良久”,广记作“有间” 。   〔三四〕广记无“拜”字。   〔三五〕广记作“为父说其本末如此,得知妖物之为”。   〔三六〕白虎通崩薨篇:“庶人死曰死,魂魄去亡,死之为言澌也,精气穷也。”(御览五四八引春秋说题辞同)说文:“●,澌也,人所离也。 ”广雅释言:“死,澌也。”曲礼:“庶人曰死。”注:“ 死之言澌也。”释名释丧制:“人始气绝曰死,死,澌也,就消澌也。”物理论:“人含气而生,精气尽而死,死犹澌也。”(据严可均辑本)素问热论注:“死犹●也,言精气皆●也。”尔雅释训:“鬼之为言归也。”说文:“人之所归为鬼。”列子天瑞篇:“精神离形,各归其真,故谓之鬼,鬼,归也,归其真宅。”御览八八三引韩诗外传:“人死曰鬼,鬼者归也,精气归于天,肉归于土,血归于水,脉归于泽,声归于雷,动作归于风,眼归于日月,骨归于木,筋归于山,齿归于石,膏归于露,发归于草,呼吸之气复归于人。”(又见李冶古今黈六引)说苑反质篇:“ 精神者,天之有也,形骸者,地之有也,精神离形而各归其真,故谓之鬼,鬼之为言归也。”(并见汉书杨王孙传及汉纪)礼记祭法注:“鬼之言归也。”家语哀公问政篇:“孔子曰:‘人生有气有魄。气者,神之盛也,众生必死,死必归土,此谓鬼。魂气归天,此谓神。合鬼与神享之,教之至也。骨肉弊于下,化为野土,其气扬于上,此神之着也。’”论衡论死篇:“人死,精神升天,骸骨归土,故谓之鬼。”尸子:“鬼者,归也,故古人以死人为归人。”   〔三七〕礼记檀弓上:“仲宪言于曾子曰:‘夏后氏用明器,示民无知也;殷人用祭器,示民有知也;周人兼用之,示民疑也。’曾子曰:‘其不然乎!其不然乎!夫明器,鬼器也;祭器,人器也。夫古之人,胡为而死其亲乎?’”说又见家语公西赤问章。白虎通三教篇:“夏后氏用明器,殷人用祭器,周人兼用之,何谓?曰:夏后氏教以忠,故先明器,以夺孝子之心也;殷人教以敬,故先祭器,敬之至也;周人教以文,故兼用之,周人意至文也。孔子曰:‘之死而致死之,不仁,而不可为也。之死而致生之,不知,而不可为也。故有死道焉,以夺孝子之心也;有生道焉,使人勿倍也。’”示、视古通。   〔三八〕拾补曰:“由、犹同。”说苑辨物篇:“子贡问孔子:‘死人有知无知也?’孔子曰:‘吾欲言死者有知也,恐孝子顺孙妨生以送死也;欲言无知,恐不孝子孙弃不葬也。赐欲知死人有知将无知也,死徐自知之,犹未晚也。’”家语致思篇略同。   〔三九〕汉书艺文志儒家:“董子一篇。”班氏自注:“名无心,难墨子。”论衡福虚篇: “儒家之徒董无心,墨家之徒缠子,相见讲道。缠子称墨家右鬼神,是引秦缪公有明德,上帝赐之九年。董子难以尧、舜不赐年,桀、纣不夭死。”案:隋、唐、宋诸史志,并载儒家董子一卷,明时尚有传本,见陈第世善堂书目,今则佚矣。马国翰辑有四条,孙诒让以董子即缠子,辑有佚文六条,俱失收此文,当据补。   〔四0〕墨子明鬼篇引此事为验,论衡薄葬篇云:“墨家之议,自违其术。其薄葬而又右鬼,右鬼引效,以杜伯为验。杜伯死人,如谓杜伯为鬼,则夫死者审有知,如有知而薄之,是怒死人也。情欲厚而恶薄,以薄受死者之责,虽右鬼其何益哉?如以鬼非死,则其信杜伯非也。如以鬼是死人,则其薄葬非也。术用乖错,首尾相违,故以为非。非与是不明,皆不可行。”   〔四一〕论衡福虚篇载儒家之徒董无心,墨家之役缠子相见讲道。意林引缠子言,与儒者董无心论难。玉海引中兴馆阁书目云:“董子一卷,与学墨者缠子辩明鬼之非,缠子屈焉云云。”疑此亦是与缠子论难之辞。御览九0八引缠子:“桀为天下,酒浊而杀厨人。纣王天下,熊蹯不熟,而杀庖人。”意林引缠子:“董子曰:‘子信鬼神,何异以踵解结,终无益也。’缠子不能应。”当即论难此事之文也。   〔四二〕器案“菜肝”疑当作“马肝 ”,篆文●与●形近。史记封禅书:“文成食马肝而死。”又儒林传:“食肉不食马肝。”(汉书同)又扁鹊仓公传:“淳于司马食马肝致病。”论衡言毒篇:“食走马之肝杀人。”   〔四三〕鳖瘕,未详,史记扁鹊仓公传:“临灾泛里女子薄五蛲瘕为病。”盖与鳖瘕病似。   〔四四〕左传昭公七年:“用物精多。”   〔四五〕尚书泰誓上:“惟人万物之灵。”汉书刑法志:“人,有生之最灵者也。”列子杨朱篇:“人肖天地之类,怀五常之性,有生之最灵者也。”五行大义四引桓谭新论:“人抱天地之体,怀纯粹之精,有生之最灵者也。”向子期难养生论:“夫人受形于造化,与万物并存,有生之最灵者也。”   〔四六〕“芥蒂”当作“蒂芥”,司马相如子虚赋:“吞若云梦者八九于其胸中,曾不蒂芥。”文选西京赋:“睚眦虿芥。”李善注:“ 张揖子虚赋注:‘蒂介,刺鲠也。 ’虿与蒂同,并丑介切。”汉书贾谊传:“细故蒂芥,何足以疑。”史记贾生传作“□□”,索隐引张揖曰: “□□,鲠刺也,以言细微事,不足□介我心,故于此云何足以疑之者也。”鹖冠子世兵篇用其言,又作“● □”。   〔四七〕拾补曰:“此又以‘犹’为 ‘由’。”   〔四八〕“审”下原有“者”字,拾补云:“‘者’衍。”今据删。   〔四九〕器案:狗鼠者,贱之之辞。世说新语贤媛篇:“魏武帝崩,文帝悉取武帝宫人自侍,及帝病困,卞后出看疾,太后入户,见直侍并是昔日所爱幸者,太后问:‘何时来耶?’云:‘正伏魄时过。’因不复前而叹曰:‘狗鼠不食汝余,死故应尔。’ 至山陵亦竟不临。”      ○世间亡者,多有见神,语言饮食,其家信以为是,益用悲伤     谨按:司空南阳来季德〔一〕停丧在殡,忽然〔二〕坐祭床上,颜色服饰,声气熟是也,孙儿妇女,以次教诫〔三〕,事有条贯,鞭挞〔四〕奴婢,皆得其过,饮食饱满〔五〕,辞诀而去,家人大哀剥〔六〕断绝,如是三四〔七〕,家益厌苦。其后饮醉形坏〔八〕,但得老狗,便朴杀之,推问里头沽酒家狗〔九〕。   〔一〕 后汉书来历传:“来艳字季德,少好学下士,开馆养徒,少历显位,灵帝时,再迁司空。”又灵纪:“建宁四年夏四月,太常来艳为司空。”注:“艳字季德,南阳新野人。”又:“光和元年夏四月,太常来艳为司空。九月,司空来艳薨。”   〔二〕 搜神记十八有“见形”二字。   〔三〕 搜神记“诫”作“戒”。   〔四〕 搜神记“挞”作“扑”。   〔五〕 “饱满”,搜神记作“既绝 ”。   〔六〕 搜神记“剥”作“割”。   〔七〕 搜神记“三四”作“数年” 。   〔八〕 搜神记“坏”作“露”。   〔九〕 此句搜神记作“推问之则里中沽酒家狗”。御览八八五、九0五引桓谭新论:“吕仲子婢死,有女儿年四岁,葬后数来抚循之,亦能为儿沐头浣濯,甚恶之,以告方士,云:‘其家青狗为之,杀之则止。’婢遂不复来。杨仲文亦言:所知家姬死,已敛未葬,忽起饮酒食,醉后而坐棺前祭床上,如是三四,家益厌苦,其后醉行,坏垣得老狗,便行打杀之,推问,乃里头沽家狗。”搜神记四:“汉时东莱郡陈司空薨,经周年,忽然还家,在床而坐,约束子孙,与平生无异;饮酒食肉,间论幽冥事,历历来往不一,专事感妇,子孙致敬,无异生前。忽一度还家,饮酒醉卧在床,子孙乃近前审视之。元是村中沽酒家老犬也。从此便无踪迹。”今案:此三事与应氏所载者大同小异,倘即所谓世间多有之谓也。      ○世间多有狗作变怪,扑杀之,以血涂门户然众〔一〕得咎殃     谨按:桂阳太守汝南李叔坚〔二〕,少时,为〔三〕从事,在家,狗人立行〔四〕,家〔五〕言当杀之〔六〕,叔坚云:“犬马喻君子〔七〕,狗见人行,效之,何伤?〔八〕”叔坚见〔九〕县令还,〔一0〕解冠榻上,狗戴持走〔一一〕,家大惊,时〔一二〕复云: “误触冠,冠缨挂着之耳。〔一三〕”狗于灶前蓄火〔一四〕,家益怔忪〔一五〕,复云:“儿婢〔一六〕皆在田中,狗助蓄火,幸可不烦邻里,此有何恶。〔一七〕”里中相骂,不言无狗怪〔一八〕,遂不肯杀,后数日,狗自暴死〔一九〕,卒无纤介之异〔二0〕。叔坚辟太尉掾〔二一〕、固陵长、原武令,终享大位。子条蜀郡都尉〔二二〕,威龙司徒掾。凡变怪皆〔二三〕妇女下贱,何者?小人愚而善畏,欲信〔二四〕其说,类复裨增;文人亦不证察,与俱悼慑、邪气承〔二五〕虚,故速咎证。易曰:“其亡斯自取灾。〔二六〕”若叔坚者,心固于金石〔二七〕,妖至而不惧,自求多福〔二八〕,壮矣乎〔二九〕!   〔一〕 “众”,拾补云:“疑讹,或‘众’当作‘免’。”器案:卢说非是,“众”古通 “终”,楚辞远游:“羡韩众之得一。”王注:“‘众 ’一作‘终’。”洪兴祖补注引列仙传作韩终。说文: “螽,蝗也,从□●声。●古文终字。●,螽或从虫众声。”公羊哀公十二年:“冬十有二月,●。”释文: “‘●’,本亦作‘螽’。”注云:“比年再●。”疏作“比年再螽”。类聚一00引春秋佐助期:“螽之为虫,赤头甲身,而翼飞行,阴中阳也。螽之为言众暴众也。”宋均注:“螽象众暴众,故一作●也。”此皆“ 众”、“终”古通之证。史记刺客传:“众终莫能就。 ”王念孙曰:“‘众’与‘终’一字,一本作‘终’,一本作‘众’,后人并存之耳。韩策无‘众’字。”盖史记本作“众”,风俗通用法,正与之相同也。   〔二〕 “李”,拾补云:“类聚‘ 韦’。”器案:意林、御览九0五、事类赋二三引及搜神记十八俱作“李”,太平广记四三八引作“ 汉汝南李叔坚”。   〔三〕 “为”下,拾补补“州”字,云:“脱,意林有,类聚无。”今按:意林“为”作 “作”,广记脱“为”字,御览、广记、事类赋无“州 ”字,搜神记亦无。   〔四〕 拾补“立”下补“而”字。今案:意林引作“家有狗,作人立”,御览引作“在家狗如人立行”,广记引作“其家犬忽人立而行”,事类赋及搜神记作“家有狗人行”,律以“豕人立而啼”句法,补“而”字是。   〔五〕 “家”下拾补补“人”字。今案:御览、广记、事类赋及搜神记俱有“人”字。   〔六〕 广记作“咸请杀之”。   〔七〕 汉书孔光传:“臣光智谋浅短,犬马齿臷。”陈书章昭达传:“臣当效犬马之劳,以尽臣节。”   〔八〕 意林引作“此狗喻人,人行何害”,广记引作“见人行而效之,何伤也”。   〔九〕 “见”,御览同,意林作“ 作”,类聚九四作“为”。   〔一0〕意林无“还”字,类聚、御览有。   〔一一〕意林作“狗戴之而走”,广记作“狗戴之以走”,类聚、御览与今本合。   〔一二〕“时”,拾补校作“愕”,按:拾补乃据类聚校也,御览、事类赋作“坚”,广记无此字。   〔一三〕意林作“此狗误触冠缨,冠缨挂其耳矣”。   〔一四〕意林引作“犬复与人灶前畜火”,类聚作“狗又上灶”,御览作“狗于灶前畜火” ,广记作“犬寻又于灶前畜火”,事类赋及搜神记作“ 狗又于灶前蓄火”,蓄、畜通,积也。淮南说山篇:“ 畜火井中。”   〔一五〕“怔忪”,事类赋及搜神记作“怔营”,文选王褒四子讲德论:“百姓征彸。”五臣本“征彸”作“怔忪”,李善注引方言曰:“征彸,惶遽也。”   〔一六〕类聚“婢”作“妇”。   〔一七〕“家益怔忪”下,意林引作 “邻里告之,叔坚曰:‘狗能蓄火,幸不须人(此依道藏本,武英殿本作“烦人”)’”。御览作“ 家益怪,坚复云:‘儿婢皆在田中,狗助畜火,狗何能作怪。’”广记作“家人益惊愕,叔坚曰:‘儿婢皆在田中,犬助畜火,幸可不烦邻里,亦何恶也。’”   〔一八〕意林、类聚、御览、广记引俱无。   〔一九〕类聚、御览引同,广记作“ 居旬日,犬自死”。意林引“自”作“遂”。   〔二0〕事类赋“卒”上有“家”字。类聚、御览、广记引“纤介”作“纤芥”,搜神记亦作“纤芥”。器案:介、芥通。春秋繁露王道篇:“春秋纪纤芥之失。”说苑至公篇、论衡问孔篇俱作“纤介 ”;孟子万章篇“一介不以与人,一介不以取诸人”,意林作“一芥”;论衡知实篇:“天下之人,有如伯夷之廉,不取一芥于人。”仲任以伊尹事为伯夷,亦作“ 一芥”。   〔二一〕类聚无“掾”字,非是。   〔二二〕后汉书独行彭脩传注引应劭汉官仪曰:“都尉,秦官也,本名郡尉,掌佐太守,典其武职,秩比二千石,孝景时更名都尉。”   〔二三〕“皆”,拾补作“多”,云:“有脱字,或是‘由’字。”   〔二四〕信读为伸。   〔二五〕“承”,拾补校作“乘”。   〔二六〕易顺鼎读经琐记:“风俗通引易曰:‘斯自取灾。’易无此语,疑‘其所取灾’之异。”器案:“其亡其亡”,否九五爻辞,“ 斯其所取灾”,旅初六爻辞。   〔二七〕胡本重“固于金石”句,拾补云:“误。”淮南原道篇:“ 利贯金石。”   〔二八〕诗大雅文王:“自求多福。 ”   〔二九〕唐锦梦余录曰:“见怪不可惊怖,但宜镇之以静,如桓公见紫衣之神,周南见怪鼠之语,李叔坚不杀戴冠之犬,马公亮大书入窗之手,是皆能以气胜之也。夫怪岂能伤人,所患者人不能持守,乃自伤耳。”     昔晋文公出猎,见大蛇,高如堤,其长竟路,文公曰:“天子见妖则修德,诸侯修政,大夫修官〔一〕,士修身。〔二〕”乃即斋馆〔三〕,忘食与寝,请庙曰:“孤牺牲瘯蠡〔四〕,币帛不厚,罪一也;游逸无度,不恤国政,罪二也;赋役重数,刑罚懆克〔五〕,罪三也;有三罪矣,敢逃死乎!〔六〕”其夜,守蛇吏梦天杀蛇曰:“ 何故当圣君道为?”及明视之,则已臭烂〔七〕。   〔一〕 “官”原作“宫”,何本、胡本作“家”,札移曰:“案‘ 宫’当为‘官’,形近而讹,贾子新书春秋篇云:‘大夫梦恶则修官。’”(亦见新序杂事二)今据改正。   〔二〕 器谨案:后汉书杨赐传、治要引桓谭新论引周书曰:“天子见怪则修德,诸侯见怪则修政,卿大夫见怪则修职,士庶人见怪则修身。”则晋文此语,又本之周书。   〔三〕 王勃拜南郊颂:“斋馆云深。”   〔四〕 左传桓公六年:“故奉牲以告曰:‘博硕肥腯。’谓民力之普存也,谓其畜之硕大蕃滋也,谓其不疾瘯蠡也,谓其备腯咸有也。”疏云: “瘯蠡,畜之小病。”   〔五〕 拾补云:“懆克,惨刻通。 ”   〔六〕 器案:应氏此文载文公以三事自责之辞,原本新序,新书则作以五事自责,博物志载此事,不详文公自责之辞。   〔七〕 新书春秋篇:“晋文公出畋,前驱还白:‘前有大蛇,高若堤,横道而处。’文公曰:‘还车而归。’其御曰:‘臣闻祥则迎之,见妖则陵之。今前有妖,请以从吾者攻之。’文公曰:‘不可。吾闻之曰:天子梦恶则脩道,诸侯梦恶则脩政,大夫梦恶则脩官,庶人梦恶则脩身,若是则祸不至。今我有失行,而天招以夭,我若攻之,是逆天命也。’乃归齐伯(‘伯’当即‘宫’字之误。)而请于庙曰:‘孤实不佞,不能尊道,吾罪一;执政不贤,左右不良,吾罪二;饬政不谨,民人不信,吾罪三;本务不脩,以咎百姓,吾罪四;齐肃不庄,粢盛不洁,吾罪五。请兴贤遂能,而章德行善,以道百姓,毋复前过。’乃退而脩政,居三日而梦天诛大蛇曰:‘尔何敢当明君之路?’文公觉,使人视之,蛇已鱼烂矣,文公大说,信其道而行之不解,遂至于伯。故曰:‘见妖而迎以德,妖反为福也。’”新序杂事二:“晋文公出猎,前驱曰:‘前有大蛇,高如堤,阻道竟之。’文公曰:‘寡人闻之:诸侯梦恶则修德,大夫梦恶则脩官,士梦恶则修身,如是而祸不至矣。今寡人有过,天以戒寡人,还车而返。’ 前驱曰:‘臣闻之:喜者无赏,怒者无刑,今祸福已在前矣,不可变,何不遂驱之。’文公曰:‘不然。夫神不胜道,而妖亦不胜德,祸福未发,犹可化也。’还车反,宿斋三日,请于庙曰:‘孤少牺不肥,币不厚,罪一也;孤好弋猎,无度数,罪二也;孤多赋敛,重刑罚,罪三也。请自今以来者,关市无征,泽梁毋赋敛,赦罪人,旧田半税,新田不税。’行此令未半旬,守蛇吏梦大帝杀蛇曰:‘何故当圣君之道为?而罪当死。’发梦视蛇臭腐矣,谒之,文公曰:‘然,夫神果不胜道,而妖亦不胜德,柰何其无究理而任天也,应之以德而已。’”博物志七:“晋文公出,大蛇当道如拱,文公反脩德,使吏守蛇,吏梦天杀蛇曰:‘何故当圣君道?’ 觉而视蛇,则自死也。”(太平广记二九一引“自死” 作“臭”。)     武帝时迷于鬼神,尤信越巫〔一〕,董仲舒数以为言。武帝欲验其道,令巫诅仲舒;仲舒朝服南面,诵咏经论,不能伤害,而巫者忽死〔二〕。   〔一〕 史记封禅书:“越人勇之乃言:‘越人俗鬼,而其祠皆见鬼,数有效。昔东瓯王敬鬼,寿百六十岁,后世怠慢,故衰耗。’乃令越巫立越祝祠,安台无坛,亦祠天神上帝百鬼,而以鸡卜。上信之,越祠鸡卜始用。”又见补武纪及汉书郊祀志。   〔二〕 谢应芳辨惑编二引用此文,误为白虎通。      ○世间多有精物妖怪百端     谨按:鲁相右扶风〔一〕臧仲英为侍御史〔二〕,家人作食,设桉,欻〔三〕有不清尘土投污之;炊临熟,不知釜处〔四〕;兵弩自行;火从箧簏中起,衣物烧尽〔五〕,而簏故完;妇女婢使悉亡其镜,数日〔六〕堂下掷庭中,有人声言:“汝镜。〔七〕”女孙〔八〕年三四岁,亡之,求不能得,二三日乃于清〔九〕中粪下啼:若此非一。汝南有许季山者〔一0〕,素善卜卦,言:“家当有老青狗物,〔一一〕内中婉〔一二〕御者〔一三〕益喜与〔一四〕为之。诚欲绝,杀此狗,遣益喜归乡里。”皆如其言,因断无纤介,仲英迁太尉长史〔一五〕。   〔一〕 续汉书百官志四:“河南尹一人,主京都特奉朝请。其京兆尹、左冯翊、右扶风,三人,汉初都长安,皆秩中二千石,谓之三辅,中兴都雒阳,更以河南郡为尹,以三辅陵庙所在,不改其号,但减其秩。”   〔二〕 续汉书百官志三:“侍御史十五人,六百石。”本注曰:“ 掌察举非法,受公卿群吏奏事,有违失举劾之。凡郊庙之祠,及大朝会、大封拜,则二人监威仪,有违失则劾奏。”   〔三〕 “欻”,郎本、程本、郑本作“欻”。文选西京赋:“欻从背见。”薛综注:“欻之言忽也。”王褒九怀:“霾土忽兮塺塺。”   〔四〕 御览八六九引作“欲炊而失釜”。   〔五〕 “烧尽”,御览作“尽烧” ,搜神记三亦同。   〔六〕 搜神记“日”下有“从”字。   〔七〕 搜神记作“还汝镜”。   〔八〕 “女孙”,郎本作“孙女” 。   〔九〕 “清”,搜神记作“圊”,拾补云:“‘圊’本字。”器案,周礼内竖:“执亵器以从。”郑注:“亵器,清器。”史记万石君传厕牏,集解、索隐俱引孟康曰:“厕,行清。”荀子王制篇: “修采清,易道路。”杨注:“采谓采去其秽,清谓使之清洁。”清即谓厕也。说文:“厕,清也。”急就篇:“屏厕清溷粪土壤。”   〔一0〕后汉书许曼传:“许曼者,汝南平舆人也,祖父峻,字季山,善卜占之术,多有显验,时人方之前世京房。自云:‘少尝笃病三年,不愈,乃谒太山请命,行遇道士张巨君,授以方术。’所着易林,至今行于世。”   〔一一〕拾补云:“‘物’字疑衍。 ”札移曰:“案古书多谓鬼魅为物,汉书郊祀志云:‘ 有物曰蛇。’颜注云:‘物谓鬼神也。’春秋繁露王道篇云:‘干溪有物女。’此云狗物,犹言狗魅也,非衍。”器案:孙说是,物训鬼魅,注前世间多有亡人魄持其家语声气所说良是条。   〔一二〕“婉”,搜神记作“侍”。   〔一三〕“者”下,搜神记有“名” 字。   〔一四〕“与”下,搜神记有“共” 字。   〔一五〕搜神记:“右扶风臧仲英(太平广记三五九引无“右”字)为侍御史,家人作食设案,有不清尘土投污之(广记作“有尘垢在焉”);炊临熟,不知釜处;兵弩自行;火从箧簏中起,衣物尽烧,而箧簏故完;妇女婢使,一旦尽失其镜,数日从堂下掷庭中,有人声言:‘还汝镜。’女孙年三四岁,亡之,求不知处,两三日乃于圊中粪下啼:若此非一。汝南许季山者,素善卜卦,卜之曰:‘家当有老青狗物(广记无“物”字),内中侍御者名益(广记作“盖”,下同)喜,与共为之,诚欲绝,杀此狗,遣益喜归乡里。 ’仲英从之,怪遂绝,后徙为太尉长史,迁鲁相。”续汉书百官志一:“太尉长史一人,千石。”本注曰:“ 署诸曹事。”     汝南汝阳〔一〕西门亭〔二〕有鬼魅,宾客宿止〔三〕,有〔四〕死亡,其厉厌者,皆亡发〔五〕失精〔六〕,寻问其故,云:“先时颇已有怪物,其后,郡侍奉掾〔七〕宜禄郑奇来〔八〕,去亭六七里,有一端正妇人〔九〕,乞得〔一0〕寄载,奇初难之〔一一〕,然后上车,入亭,趋至楼下,吏〔一二〕卒檄〔一三〕,白:‘楼不可上。’奇曰〔一四〕:‘我不恶也。 ’时亦昏冥,遂上楼,与妇人栖〔一五〕宿,未明发去〔一六〕。亭卒上楼扫除,见死妇,大惊,走白亭长。亭长击鼓会诸庐吏〔一七〕,共〔一八〕集诊之,乃亭西北八里吴氏妇新亡,以〔一九〕夜临殡,火灭,火〔二0〕至失之;家〔二一〕即持去。奇发行数里,腹痛,到南顿〔二二〕利阳亭加剧,物故,楼遂无敢复上。〔二三〕”   〔一〕 汉书地理志注引应劭曰:“ 汝水出弘农,入淮。”   〔二〕 “亭”上,拾补引孙云:“ 御览九一二有‘习武’二字。”   〔三〕 周礼遗人职:“三十里有宿。”郑注:“宿,可止宿,若今之亭有室矣。”续汉书百官志五注引风俗通:“汉家因秦,大率十里一亭,亭,留也,盖行旅宿会之所馆。”案:后汉书独行王忳传:“ 除郿令,到官,至斄亭,亭长曰: ‘亭有鬼,数杀过客,不可宿也。’忳曰:‘仁胜凶邪,德除不祥,何鬼之避?’即入亭止宿。”此皆可证明汉代亭制,有室可止宿。   〔四〕 “有”,拾补校作“多”。案:太平广记三一七引作“多”,搜神记十六作“辄有 ”。   〔五〕 御览九四六引幽明录:“淮南郡有物髡发。”太平广记四七三引作“取人头髻”。魏书灵征志:“太和元年,狐截人发,灵太后召而鞭之。”北齐书后主纪:“武平四年正月,邺都、并州,并有狐媚,多截人发。”   〔六〕 文选西京赋:“丧精亡魂。 ”精谓精魂精灵。   〔七〕 “侍”原作“待”,拾补校作“侍”,今案:胡本、郎本、广记作“侍”,搜神记亦作“侍”,今据改正。   〔八〕 “来”,广记作“休”。   〔九〕 “端正”,广记作“美”。   〔一0〕广记、搜神记无“得”字。   〔一一〕拾补云:“下似有脱文。”   〔一二〕“吏”,广记同,程本误“ 来”,搜神记作“亭”。   〔一三〕“檄”,拾补云:“疑‘复 ’。”札移云:“案‘檄’疑当作‘徼’,徼白即谓遮徼告白,广雅释诂云:‘徼,遮也。’”案:广记、搜神记俱无“檄”字。   〔一四〕“奇”字原无,拾补校补,案:广记、搜神记俱有“奇”字,今据补正。   〔一五〕“栖”,拾补校作“接”,今案:广记引作“接”。   〔一六〕诗小雅小宛:“明发不寐。 ”   〔一七〕文选西都赋:“周庐千列。 ”李注:“史记卫令:‘周庐设卒甚谨。’汉书音义: ‘张晏曰:直宿曰庐。’”据此,则郡国亦有庐卒之制。   〔一八〕“共”,大德本误描作“其 ”,徐本从之,非是。   〔一九〕广记、搜神记无“以”字。   〔二0〕广记、搜神记“火”上有“ 及”字。   〔二一〕广记、搜神记“家”上有“ 其”字。   〔二二〕“南顿”原作“新顿”,拾补校改。今案:广记、搜神记作“南顿”,汉志汝南郡有南顿,今从之。   〔二三〕搜神记:“后汉时,汝南汝阳西门亭有鬼魅,宾客止宿,辄有死亡,其厉厌者,皆亡发失精,寻问其故,云:‘先时颇已有怪物,其后,郡侍奉掾宜禄郑奇来,去亭六七里,有一端正妇人,乞寄载,奇初难之,然后上车,入亭,趋至楼下,亭卒白:楼不可上。奇云:吾不恐也。时亦昏冥,遂上楼,与妇人栖宿,未明发去。亭卒上楼扫除,见一死妇,大惊,走白亭长。亭长击鼓,会诸庐吏,共集诊之,乃亭西北八里吴氏妇新亡,夜临殡,火灭,及火至,失之,其家即持去。奇发行数里,腹痛,到南顿利阳亭加剧,物故。楼遂无敢复上。’”     谨按:北部督邮〔一〕西平〔二〕郅〔三〕伯夷〔四〕,年三十所〔五〕,大有才决,长沙太守郅君章〔六〕孙也,日晡时到亭〔七〕,敕前导人〔八〕,录事掾〔九〕白:“今尚早,可至前亭。”曰:“欲作文书,便留。”吏卒惶怖,言当解去,传云:“督邮欲于楼上观望,亟扫除。”须臾便上,未冥楼镫〔一0〕,阶下复有火,敕〔一一〕:“我思道,不可见火,灭去。”吏知必有变,当用赴照,但藏置壶中耳〔一二〕。既冥,整服坐诵六甲〔一三〕、孝经〔一四〕、易本讫〔一五〕、卧有顷,更转东首,絮巾结两足帻冠之〔一六〕,密拔剑解带,夜时,有正黑〔一七〕者四五尺,稍高,走至柱屋,因覆伯夷,伯夷〔一八〕持被掩足,跣脱几失,再三,徐以剑带系〔一九〕魅脚,呼下火上,照视老狸正赤,略无衣毛,持下烧杀,明旦发楼屋,得所髡人结〔二0〕百余〔二一〕,因从此绝。伯夷举孝廉,益阳长〔二二〕。楚辞云:“鳖令尸亡〔二三〕,溯江而上,到□山下苏起,蜀人神之,尊立为王。〔二四〕”汉淮阳太守尹齐,其治严酷,死未及殓,怨家欲烧之,尸亦飞去〔二五〕。见于书传。楼上新妇〔二六〕,岂虚也哉?   〔一〕 续汉书百官志五:“郡守其监属县,有五部督邮曹掾一人。”案:汉郡置督邮,因地制宜,分东西南北中五部,本书过誉篇有长沙郡西部督邮繇延,御览七0四引汝南先贤传:“范滂被诘,受几许赃赇,滂曰:‘曾为北部督邮,汝阳令有记囊表里六尺,若以此为赃,赃直六十耳。’”此亦汝南郡之北部督邮也。御览二五三引刘熙辨释名曰:“督邮,主诸县罚,以负邮殷纠摄之也。”   〔二〕 汉书地理志汝南郡西平,注引应劭曰:“故柏子国也,今柏亭是。”   〔三〕 “郅”原作“到”,拾补校作“郅”,云:“‘到’讹。”器案:类聚八0、御览九一二引作“郅”,今据改正。抱朴子登涉篇作“□” ,原注云:“一作‘郅’。”今案:御览六七一引抱朴子正作“郅”。搜神记十八、搜神后记作“郅”。御览二五三引列异记、九0五引续搜神记误作“刘”。   〔四〕 拾补云:“见续搜神记。”   〔五〕 “所”,搜神记作“许”,古通。   〔六〕 “郅君章”原作“到若章” ,拾补据钱校改,今从之。拾补云:“范书有郅恽传,字君章。”器案:后汉纪七、御览七三九引东观汉纪、范书范式传注及御览三九七引谢承后汉书俱作郅君章,本书过誉篇作郅君章,不误,搜神记作到若章,亦误。   〔七〕 御览引列异记作“惧武亭” 。   〔八〕 拾补曰:“下‘便留’二字,疑当系此。”札移曰:“案‘ 人’当作‘入’,谓令入亭止宿也。卢校不解,欲移下文‘便留’二字着此下,大误。” 器案:搜神记作“敕前导人且止”,干记即用应氏此文,并“且止”与下文“今尚早可至前亭”,辞气亦相应,疑当从搜神记订补。   〔九〕 录事掾他书未见,续汉书百官志五:“主记室史,主录记书催期会。”或即是也。   〔一0〕拾补云:“有脱文。”器案:类聚引作“止楼上,燃数灯”。   〔一一〕搜神记“敕”下有“云”字。   〔一二〕搜神记“耳”作“日”,属下为句。   〔一三〕汉书艺文志数术略五行有风鼓六甲二十四卷,后汉书方术传注:“遁甲,推六甲之阴而隐甲也。今书七志有遁甲经。”   〔一四〕类聚六九引汉献帝传:“尚书令王允奏曰:‘太史令王立说孝经六隐事,能消却奸邪。’常以良日,允与立入为帝诵孝经一章,以丈二竹簟,画九宫其上,随日时而出入焉。及允被害,乃不复行也。”御览七0八引东观汉记:“尚书令王允奏云: ‘太史令王立说孝经六隐事,令朝廷行之,消灾却邪,有益圣躬。’诏曰:‘闻王者当修德尔,不闻孔子制孝经有此而却邪者也。’允固奏请曰:‘立学深厚,此圣人秘奥,行之无损。’帝乃从之,常以良日,王允与王立入为帝诵孝经一章,以丈二竹簟,画九宫其上,随日时而出入焉。”又见后汉纪二六。后汉书向栩传:“但遣将于河上,北向读孝经,贼当自消灭。”伯夷此事,亦其邻类。   〔一五〕三国志魏书管辂传注引辂别传:“时年十五,来至官舍读书,始读诗、论语及易本。”又曰:“辂言始读诗、论、易本,学问微浅。”北史儒林权会传:“曾夜出城东门,会独乘一驴,忽有二人,一人牵头,一人随后,有似相助;其回动轻漂,有异生人。渐失路,不由本道,心甚怪之,遂诵易经上篇第一卷,不尽,前后二人忽然离散,会亦不觉,堕驴迷闷,至明始觉,方知堕处,乃是郭外,去家数里。”所言易经,疑亦是易本也。又御览引“讫”误“记”。   〔一六〕“絮巾”,原误作“拿巾” ,札移云:“案方言:‘大巾,陈、颍之间谓之帤。’ 说文云:‘帤,巾帤也。’玉篇云:‘帤,大巾也。’ 史记绛侯世家云:‘太后以冒絮提文帝。’集解晋灼云:‘ 巴蜀异物志谓头上巾为冒絮。’此拿巾即巾帤,续汉书舆服志云:‘ 帻,文者长耳,武者短耳。’此云两足,疑即两耳矣。”器案:御览引列异记作“以絮巾结两足,以帻冠之”。三国志魏书阎温传注引魏略:“ 岐着絮巾布葱,常于市中贩胡饼。”絮巾即帤巾,今据改正。   〔一七〕诗蟋蟀疏:“蟋蟀,似蝗而小,正黑,有光泽如漆。”正黑,犹言纯黑,下文正赤,亦谓纯赤。御览“黑”作“异”,非是。   〔一八〕“伯夷”二字原不重,拾补云:“二字当重。”今案:搜神记、列异记正重二字,今据补正。   〔一九〕“系”原作“击”,列异记作“系”,细绎上文,作“系”良是,今据改正。周礼考工记、说文殳部以□为击,汉孔彪碑及汉书景纪则以 □为系,是二字古混用之证。   〔二0〕御览引“结”作“髻”,搜神记同;列异记作“结”。结、髻古通,汉书陆贾传: “尉佗魁结箕踞见贾。”注:“结读曰髻。”是其证。   〔二一〕列异记云:“旧说狸髡千人得为神也。”器案:魏书灵征志:“太和元年,狐截人发,灵太后召而鞭之。”北齐书后主纪:“武平四年正月,邺都、并州,并有狐媚,多截人发。”御览九四六引幽明录:“淮南郡有物髡发。”太平广记四七三引作 “取人头髻”此皆列异所谓旧说之证。   〔二二〕汉书地理志长沙国益阳注引应劭曰:“在益水之阳。”水经资水注引同。续汉书百官志五注引应劭汉官曰:“前书百官表云:‘ 万户以上为令,万户以下为长。’ 三边始孝武皇帝所开县,户数百而或为令,荆、扬、江南七郡,惟有临湘、南昌、吴三令尔,及南阳穣中土沃民稠,四五万户而为长。桓帝时,以汝南阳安为女公主邑,改号为令,主薨,复复其故,若此为系其本俗令长以水土为之,及秩高下,皆无明文,班固通儒,述一代之书,斯近其真。”案:范书劭本传云:“凡朝廷制度,百官典式,多劭所立。”劭此文云:“郅伯夷为益阳长。”当必可据,而范书桓纪及度尚传俱云“益阳令” ,当从此作“长”为允。又案:抱朴子登涉篇:“林虑山下有一亭,其中有鬼,每宿者,或死或病。常夜有数十人,衣色或黄或白或黑,或男或女。后郅伯夷(校见前)者过之宿,明灯烛而坐,诵经,夜半有十余人来,与伯夷对坐,自共樗蒲博戏。伯夷密以镜照之,乃是群犬也。伯夷乃执烛起,佯误以烛烬爇其衣,乃作燋毛气。伯夷怀小刀,因捉一人而刺之,初作人叫,死而成犬。余犬悉走,于是遂绝,乃镜之力也。”搜神记:“北部督邮西平郅(原误“到”)伯夷,年三十许,大有才决,长沙太守郅君章孙也。日晡时到亭,敕前导人且止,录白掾白:‘今尚早,可至前亭。’曰:‘欲作文书,便留。’吏卒惶怖,言当解去,传云:‘督邮欲于楼上观望,亟扫除。’须臾便上,未瞑,楼镫,阶下复有火,敕云:‘我思道,不可见火,灭去。’吏知必有变,当用赴照,但藏置壶中。日既瞑,整服坐诵六甲、孝经、易本讫,卧有顷,更转东首,以拏巾结两足帻冠之,密拔剑解带。夜时,有正黑者四五尺稍高,走至柱屋,因覆伯夷,伯夷持被掩之,足跣脱几失再三,以剑带系魅脚,呼下火上,照视之,老狐正赤,略无衣毛,持下烧杀。明旦,发楼屋,得所髡人髻百余,因此遂绝。 ”续搜神记:“林虑山下有一亭,每过宿者或病死,常云有十许人,男女合杂,衣或黑或白,辄来为害。有郅伯夷者过宿,明烛而坐,诵经,至中夜,忽有十余人来,与伯夷并坐薄博。伯夷密以镜照之,乃是群犬;因执烛起,阳误以烛烧其衣,作燃毛气。伯夷怀刀捉一人刺之,初作人,遂死灭犬,余悉走去。”器案:应氏此文郑奇条叙汝阳西门亭有鬼魅之事,郅伯夷条叙鬼魅之所由绝灭,本为一事,故郅伯夷条云“到亭”,即承“汝阳西门亭”而言,又云“得所髡人结百余”,即承“其厉厌者皆亡发失精”而言,其事本末颇具如此。自葛稚川采此事,以附益其登山用镜之说,遂改为林虑山,而陶渊明后记因之。今考汉书地理志河内郡隆虑注引应劭曰:“隆虑山在北,避殇帝名,改曰林虑也。”林虑隶河内,属司隶校尉部,汝阳隶汝南,属豫州刺史部,州郡隔绝,相去有间,自不得掍,干记袭用此文不误。此二条本为一事,只扳引郅伯夷事,而所言之亭,遂不能指实,并失文章前后照应之法。然应氏原文之分段属辞,固可由干记断其与今本相同,叙事既竟,然后着论,或综论全事,或分论一事,其有事迹昭晰,为人所共喻者,则存而不论,此应氏本书之通例,卢氏未明此二条,本叙一事,遂谓“楚辞云云”以下一段,似当在上条 “楼遂无敢复上”之后,误矣。   〔二三〕拾补云:“此一段似当在上条‘楼遂无敢复上’之后,上当有‘谨案’二字,提行起,今脱在此,误。”按:卢说不可从,已见上注。   〔二四〕器案:今本楚辞无此文,文亦不类,疑非出楚辞,亦或楚辞说也。后汉书张衡传注、文选思玄赋注、御览八八八、九二三、事类赋六、蒙求旧注引蜀王本纪:“望帝积百余岁。荆有一人名鳖令(一作“灵”),其尸亡去,荆人求之不得。鳖令尸随江水上至郫,遂活,与望帝相见,望帝以鳖令为相。时玉山出水,若尧之洪水,望帝不能治,使鳖令决玉山,民得安处。鳖令治水去后,望帝与其妻通,惭愧,自以德薄,不如鳖令,乃委国授之而去,如尧之禅舜。鳖令即位,号曰开明帝。”水经江水注引来敏本蜀论、太平广记三七四引蜀记,同。本书佚文,亦详此事。   〔二五〕史记酷吏传:“后数岁,尹齐亦以淮阳都尉病死,家直不满五十金。所诛灭,淮阳甚多,及死,仇家欲烧其尸,尸亡归葬。”集解:“徐广曰:‘尹齐死,未及敛,恐怨家欲烧之,尸亦飞去。 ’”汉书酷吏传:“尹齐,东郡茌平人也,以刀笔吏稍迁至御史,事张汤,汤数称以为廉。武帝使督盗贼,斩伐不避贵势,迁关都尉,声甚于宁成,上以为能,拜为中尉,吏民益雕敝,轻齐木彊少文,豪恶吏伏匿,而善吏不能为治,以故事多废抵罪,后复为淮阳都尉。王温舒败后数年,病死,家直不满五十金。所诛灭,淮阳甚多,及死,仇家欲烧其尸,妻亡去归葬。”应氏引鳖令及尹齐事,俱以尸亡证楼上新妇,(扬雄蜀都赋:“昔天地降生杜●密促之君,则荆上亡尸之相。”张衡思玄赋:“鳖令殪而尸亡兮,取蜀禅而引世。”俱用尸亡事。)史记作“仇家欲烧其尸,尸亡去归葬”,论衡死伪篇作“怨家欲烧其尸,亡去归葬”,与应氏合,汉书作 “怨家欲烧其尸,妻亡归葬”,王先谦补注:“史记作 ‘尸亡去归葬’,徐广注:‘未及敛,尸亦飞去。’风俗通怪神篇说同,公羊:‘陈侯鲍甲戌之日亡,己丑之日死(同尸)而得。’疏亦引此事为证,班氏盖以为诞而易之。”器案:王充亦以此为失实之言,不验之语,故倡为窃举持亡之说,而黄氏日钞、顾氏日知录从之,盖所以破怪神之说也。潜夫论巫列篇亦有飞尸说,甚矣,人之好怪也。“淮阳太守”,史、汉、论衡俱作“淮阳都尉”,此盖应氏之误,当据改正。   〔二六〕汉、魏、六朝人通称妇为新妇,故上言妇,此又言新妇也。麈史辨误曰:“吕氏春秋曰:‘白圭……何事比我于新妇乎?’按今之尊者斥卑者之妇曰新妇,卑对尊称其妻及妇人,凡自称者则亦然,则世人之语,岂无所稽哉?而不学者辄易之曰媳妇,又曰室妇,不知何也。”       ○世间多有伐木血出以为怪者     谨按〔一〕:桂阳太守〔二〕江夏〔三〕张辽叔高〔四〕,去□令〔五〕,家居买田,田〔六〕中有大树十余围〔七〕,扶疏〔八〕盖数亩地,播不生谷,遣客伐之,六七〔九〕血出,客惊怖,归具事白叔高〔一0〕。叔高大怒曰〔一一〕:“老树汁出〔一二〕,此何等血?〔一三〕”因自严〔一四〕行,复斫之,血大流洒〔一五〕,叔高使先斫其枝,上有一空处〔一六〕,白头公可长四五尺〔一七〕,忽出往赴〔一八〕叔高,叔〔一九〕高乃逆格之,凡杀四头〔二0〕,左右皆怖伏地〔二一〕,而叔〔二二〕高恬如也。徐熟视,非人非兽也〔二三〕,遂伐其树。其年〔二四〕司空辟〔二五〕侍御史兖州刺史,以〔二六〕二千石之尊,过乡里,荐祝祖考;白日绣衣〔二七〕,荣羡如此〔二八〕,其祸安居?春秋国语曰:“木石之怪夔魍魉。〔二九〕 ”物恶能害人乎〔三0〕?   〔一〕 搜神记十八有“魏”字,误。太平广记四一五引无,法苑珠林四二引搜神记、广记三五九引法苑珠林、御览八八六引列异传俱无“魏”字。   〔二〕 汉书地理志注引应劭曰:“ 桂水所出,东北入湘。”   〔三〕 汉书地理志注引应劭曰:“ 沔水自江别至南郡华容为夏水,过郡入江,故曰江夏。 ”   〔四〕 御览九五二、广记四一五引 “辽”下有“字”字,搜神记亦有。法苑珠林引搜神记作“张遗字升高”,广记引法苑珠林又作“张遗字叔高 ”。器案:说文:“辽,远也。”广雅释诂:“高,远也。”名高字远,义正相会,作“辽”为是。又“升” 亦当作“叔”,盖草书“叔”字与“升”相似误。   〔五〕 搜神记作“去鄢陵”,御览八八六引列异传作“家居鄢陵”。器案:此文当作“去 □陵令”,后汉书宋宏传有□陵令,“鄢”一作“□” ,见左传庄公二十八年释文引字林,汉书地理志作“傿陵”。   〔六〕 “田”,御览引列异传作“ 里”。   〔七〕 淮南说山篇:“求大三围之本。”一围有三寸、五寸及一抱诸说。   〔八〕 说文:“枎,扶疏四布也。 ”文选上林赋注:“扶疏,四布也。”   〔九〕 宋本、朱藏元本、仿元本、两京本、胡本、郎本、程本、徐本作“六七”,余本作 “木中”,御览九五二引作“六七下血出”,拾补校作 “有赤汁六七斗出”。今案:广记引正作“有赤汁六七斗出”,而搜神记、列异传文又不同,详后附引。   〔一0〕御览引作“归以其事白叔高 ”,广记引作“归具白叔高”。   〔一一〕“叔高大怒曰”,原作“大怒”,拾补校作“叔高大怒曰”。今案:广记引作“高怒曰”,搜神记作“叔高大怒曰”,今据改正。   〔一二〕御览引作“树木汁出”,广记引作“树老赤汁”,搜神记及列异传俱作“树老汁赤 ”。   〔一三〕御览引“等”作“言”,广记引作“有何等血”。器案:何等为汉人习语,作“言 ”者误。史记三王世家褚先生补:“王夫人曰:‘陛下在,妾又何等可言者。’”孟子公孙丑篇:“敢问夫子恶乎长?”赵注:“丑问孟子才志所长何等。”吕氏春秋爱类篇:“其何故也?”高注:“为何等故也。”论衡感虚篇:“尧何等力?”又道虚篇:“实黄帝者何等也?”又:“所谓尸解者何等也?”又语增篇:“何等洁者?”又艺增篇:“此何等民者?”又:“何等贤者?”又非韩篇:“夫法度之公者谓何等也?”又刺孟篇:“名世者谓何等也?”又诘术篇:“所谓十日者何等也?”颜氏家训书证篇:“又问东宫旧事六色罽□是何等物?”匡谬正俗六曰:“问曰:‘俗谓何物为底,义何训?’答曰:‘此本言何等物,其后遂省,但言(有讹羡)直云等物耳。等字本音都在反,转音丁儿反,左太冲吴都赋云:“ 畛畷无数,膏腴兼倍,原隰殊品,窳隆异等。”盖其证也。今吴、越之人,呼齐等为丁儿反。应瑗诗云:“文章不经国,筐篚无尺书,用等称才学,往往见叹誉。”(文选题作应璩诗)此言讥其用何等才学见叹誉而为言乎?以是知去“何”而直言“等” ,其言已旧,今人不详其本,乃作底字,非也。’”   〔一四〕广记引无“严”字,搜神记有。   〔一五〕御览引无“洒”字,广记、搜神记有。   〔一六〕广记引无“上”字,御览、搜神记有。   〔一七〕御览引无此句,广记、搜神记句上有“见”字,拾补校补“ 见”字。   〔一八〕广记引无“赴”字,御览、搜神记有。   〔一九〕“叔”字原脱,拾补校补。案广记引正有,今从之。   〔二0〕御览引作“如此凡杀四头” ,广记引作“如此凡数四”。   〔二一〕广记引“左”上有“顾”字。   〔二二〕“叔”字原脱,今据朱藏元本、仿元本、胡本、郎本、钟本校补。   〔二三〕御览引无“非兽”二字,广记、搜神记有。   〔二四〕“其年”下原有“同”字,何本、郎本、程本、钟本作“应”,搜神记亦作“应” ,拾补云:“‘同’字衍,程本作‘应’,亦臆改。” 今案:广记引正无此字,今从之。   〔二五〕“辟”下,拾补据广记补“ 高为”二字。   〔二六〕“以”下广记引有“居”字。   〔二七〕御览引作“衣□”,搜神记作“绣衣”。器案:绣、□同字,绣衣一作锦衣,史记项羽本纪:“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汉书项羽传作“衣锦”。汉书朱买臣传:“上拜买臣会稽太守,上谓买臣曰:‘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今子何如?’”东观汉纪:“建武二年,封景丹为栎阳侯,上谓曰:‘富贵不归故乡,如衣锦夜行,故以封卿。’”(又见后汉书景丹传)苏武书:“夜行被绣,不足为荣。 ”华阳国志巴志:“帝谓目曰:‘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耳。’”南史柳庆远传:“为雍州刺史,帝饯于新亭,曰:‘卿衣锦还乡,朕无西顾之忧矣。’”唐书张士贵传:“从平东都,授虢州刺史,高祖谓之曰:‘ 欲卿衣锦昼游耳。’”宋韩琦有昼锦堂,欧阳修为记,蔡襄书石。   〔二八〕后汉书宗室四王三侯传注: “绣衣御史,武帝置,名绣者,尊宠之也。”   〔二九〕“魍魉”,今本鲁语下作“ □□”,列异传同,史记孔子世家作“罔阆”,博物志作“罔两”,又独言木不及石。案自“春秋国语曰”以下,搜神记移在“遂伐其木”句下,作“此所谓‘木石之怪夔□□’者乎”,文义较顺,此文置在此间,与上下文俱不应,甚非宅句安章之道,疑当从搜神记为当也。   〔三0〕搜神记十八:“魏(校见前)桂阳太守江夏张辽字叔高,去鄢陵,家居买田,田中有大树十余围,枝叶扶疏,盖地数亩,不生谷,遣客伐之,斧数下,有赤汁六七斗出,(法苑珠林引作“树大血出”)客惊怖,归白叔高。叔高大怒曰:‘树老汁赤,如何得怪?’( 珠林引作“此何得怪”,广记引珠林作“此等何怪”。)因自严行复斫之,(珠林、广记俱作“因自斫之”。)血大流洒,(珠林、广记“洒” 俱作“出”。)叔高使先斫其枝,上有一空处,见白头公可长四尺长,突出往赴叔高,(珠林“赴”作“趁” ,广记误作“称”。)高以刀逆格之,如此凡杀四五头并死。(广记“死”误“出”。)左右皆惊怖伏地,叔高神虑怡然如旧,(珠林、广记俱作“恬然”,与风俗通合。)徐熟视非人非兽,(珠林、广记俱作“似人非人,似兽非兽”。)遂伐其木,此所谓“木石之怪夔□ □’者乎。(珠林、广记同。)是岁,应司空辟侍御史兖州刺史,以二千石之尊,过乡里,荐祝祖考,白日绣衣,荣羡,竟无他怪。”御览八八六引列异传:“桂阳太守张叔高家居鄢陵,里中有树大十围,遣客斫之,树大血出,客惊怖,叔高曰:‘树老汁赤耳。’斫之,血大流出,空处有一白头翁,出走,高以刀斫杀之,所谓 ‘木石之怪夔□□’乎?”      ○世间多有蛇作怪者     谨按:车骑将军〔一〕巴郡〔二〕冯绲鸿卿〔三〕为议郎,发绶笥,有二赤蛇,可长三尺〔四〕,分南北走,大用忧怖。许季山孙曼字宁方〔五〕,得其先人秘要,绲请使卜,云:“君后三岁,当为边将,东北〔六〕四五千〔七〕里,官以东为名〔八〕,复五年〔九〕,为大将军,南征,此吉祥也。〔一0〕”鸿卿意〔一一〕解,实应且惑。居无几,拜尚书、辽东太守、廷尉、太常〔一二〕。会武陵蛮夷黄高,攻烧南郡,鸿卿以威名素着,选登亚将,统六师之任〔一三〕,奋虓虎之势〔一四〕,后为屯骑校尉、将作大匠、河南尹〔一五〕,复再临理,官纪数方面〔一六〕,如宁方之言。春秋:“外蛇与内蛇斗。〔一七〕”文帝时亦复有此〔一八〕,传、志着其云为〔一九〕,而鸿卿独以终吉,岂所谓“或得神以昌”乎〔二0〕?   〔一〕 续汉书百官志一:“将军不常置。”本注曰:“掌征伐背叛,比公者四:第一大将军,次骠骑将军,次车骑将军,次卫将军。又有前后左右将军。”补注引汉仪:“车骑、卫将军、左右前后,皆金紫,位次上卿,典京师兵卫,四夷屯警。”   〔二〕 汉书地理志巴郡注引应劭曰:“左氏:‘巴子使韩服告楚。’”   〔三〕 御览九三四引“绲”下有“ 字”字。案赵明诚金石锦云:“ 汉车骑将军冯绲碑,碑云:‘字皇卿。’与范史异。”(碑见隶释七)陈思宝刻丛编十八:“汉故车骑将军冯公之碑,篆额冯公名绲,巴郡宕渠人,碑云:‘字皇卿。’而本传作鸿卿。”今案:后汉书本传、书钞六四引谢承后汉书、华阳国志梁益宁三州先汉以来士女目录俱作鸿卿,与应氏合,疑不能明也。   〔四〕 “三”,今从宋本,余本俱作“二”,拾补云:“‘二’,类聚‘三’。”今考御览九三四、广记四五六引俱作“三”,搜神记九作“二 ”。   〔五〕 “曼”字原无,拾补云:“ 孙云:‘范书方术传,许曼祖父峻,字季山。宁方盖曼字也。’”器案:御览九三四引作“许季山孙宪”,搜神记亦作“许季山孙宪字宁方”,“宪”字形与“曼” 近而误,足证“孙”下原有“曼”字,不然,则“字” 字将无所着落也。   〔六〕 御览九三四引“东北”作“ 东地”,拾补校作“控地”。   〔七〕 “千”字原无,拾补据御览九三四引补。今案:御览六八二引亦有“千”字,范书许曼传作“当东北行三千里”,今据补。   〔八〕 器案:汉时诸刺史太守,皆得称将,如马援诫子书:“郡将下车辄切齿。”皇甫规自讼疏:“吏推报将之怨。”张奂奏记段颎:“得过州将。”之等皆是也。此云当为边将,官以东为名,即下所出辽东太守是也。   〔九〕 类聚九六、御览九三四引“ 复”作“后”。   〔一0〕“也”字原无,拾补校补。案类聚、御览六八二又九三四及广记引俱有“也”字,今据订补。惟白帖二九及广记引此句在“卜云”下,搜神记同。谢肇浙五杂组六:“风角之术,起于汉末,赤蛇分道,许曼知太守为边官。”   〔一一〕“意”下原有“威名”二字,拾补云:“二字疑衍。”器案:此涉下文而误衍,卢说是,今据删。   〔一二〕类聚、御览六八二引作“拜辽东太守”,广记引作“寻拜辽东太守”。   〔一三〕御览六八二引无此句。   〔一四〕自“之势”起,至下条“到秋节迁北”止,宋本缺此一页。虓虎,已注正失篇。   〔一五〕应劭汉官仪:“河南尹,所治,周地也,洛阳,本成周,周之衰微,分为东、西周。秦兼天下,置三川守,河、雒、伊也。汉更名河南,孝武皇帝增曰太守。世祖中兴,徙都雒阳,改号为尹,尹,正也。诗曰:‘赫赫师尹。’”(据孙星衍校集本)   〔一六〕后汉书耿纯传:“时李轶兄弟用事,专制方面。”案方面犹言一面,史记留侯世家:“独韩信可属大事,当一面。”又:“独以一面专制诸侯。”   〔一七〕左传庄公十四年:“初,内蛇与外蛇斗于郑南门中,内蛇死六年而厉公入,公闻之,闻于申繻曰:‘犹有妖乎?’对曰:‘人之所忌,其气焰以取之,妖由人兴,人无衅焉,妖不自作,人弃常则妖兴,故有妖。’”后汉书杨赐传:“故春秋两蛇斗于郑门,昭公殆以亡败。”   〔一八〕汉书武纪:“太始四年秋七月,赵有蛇从郭外入邑,与邑中蛇群斗孝文庙下,(服虔曰:“赵所立孝文庙也。”)邑中蛇死。”又五行志:“武帝太始四年七月,有蛇从郭外入邑,与邑中蛇斗孝文庙下,邑中蛇死,后二年秋,有卫太子事,事自赵人江充起。”(搜神记六同)是汉书二文俱作武帝时,应氏作文帝时,系涉汉书言孝文庙而误,当据改正。   〔一九〕传谓左传,志谓汉志。   〔二0〕左传庄公三十二年:“故有得神以兴,亦有以亡。”后汉书杨赐传:“臣闻之经传:或得神以昌,或得神以亡。”亦作“昌”,与应氏合。后汉书方术许曼传:“许曼者,汝南平舆人也。祖父峻,字季山,善卜占之术,多有显验,时人方之前世京房。曼少传峻学,桓帝时,陇西太守冯绲始拜郡,开绶笥,有两赤蛇,分南北走。绲令曼筮之,卦成,曼曰: ‘三岁之后,君当为边将,官有东名,当东北行三千里,复五年,更为大将军,南征。’延熹元年,绲出为辽东太守,讨鲜卑,五年,复拜车骑将军,击武陵蛮贼,皆如占,其余多类此云。”搜神记九:“车骑将军巴郡冯绲字鸿卿,初为议郎,发绶笥,有二赤蛇,可长二尺,分南北走,大用忧怖。许季山孙宪字宁方,得其先人秘要,绲请使卜云:‘此吉祥也,君后三岁,当为边将,东北四五里,官以东为名,后五年,从大将军南征。 ’居无何,拜尚书郎、辽东太守、南征将军。”      ○世间人家多有见赤白光为变怪者     谨案:太尉梁国桥玄公祖〔一〕,为司徒长史〔二〕,五月末所〔三〕,于中门外卧,夜半后,见东壁正白〔四〕,如开门明,呼问左右,左右莫见,因起自往手●摸之〔五〕,壁自如故,还床复见之,心大悸动。其旦,予适往候之,语次相告;因为说:“乡人有董彦兴者,即许季山外孙也,其探赜〔六〕索隐〔七〕,穷神知化〔八〕,虽眭孟〔九〕京房〔一0〕,无以过也。然天性褊狭,羞于卜术。间来候师王叔茂,请起往迎。”须臾,便与俱还。公祖虚礼盛馔,下席行觞。彦兴自陈:“下土〔一一〕诸生,无他异分,币重言甘〔一二〕,诚有踧踖〔一三〕,颇能别者〔一四〕,愿得从事。”公祖辞让再三,尔乃听之。曰:“府君当有怪--白光如门明者,然不为害也。六月上旬鸡鸣时〔一五〕,南方哭声,吉也。到秋节,迁北〔一六〕,行〔一七〕郡以金为名,位至将军三公。”公祖曰:“怪异如此,救族不暇,何能致望于所不图?此相饶耳。〔一八〕”到六月九日未明,太尉杨秉暴薨〔一九〕。七月二〔二0〕日,拜钜鹿太守,〔二一〕钜边有金。后为度辽将军,历登三事〔二二〕。今妖见此,而应在彼,犹赵鞅梦童子裸歌而吴入郢也〔二三〕。   〔一〕 桥玄,范书有传。   〔二〕 续汉书百官志一:“司徒公 ……长史一人,千石。”御览二0九引应劭汉官仪:“ 太尉、司徒、司空长史,秩比千石,号为毗佐三台,助成鼎味。”   〔三〕 所犹许也。   〔四〕 说苑反质篇:“白当正白,黑当正黑。”释名释衣服:“袒衣,袒,坦也,坦然正白,无文彩也。”正白即纯白,犹上文郅伯夷条之言正黑正赤也。   〔五〕 “●摸”,原作“收莫”,拾补校作“●摸”,今案:穷通篇祝恬条亦有“手●摸 ”语,今据校改。搜神记三作“扪摸”。   〔六〕 “赜”原误“颐”,今从拾补校改。   〔七〕 易系辞上:“探赜索隐。” 又:“圣人有以见天下之赜。”释文:“‘赜’,京氏作‘啧’。”案:赜,说文无,徐铉说文叙辨俗书讹谬不合六书之体者,以“赜”为假借之字,当通用“啧” 。   〔八〕 易系辞下:“穷神知化,德之盛也。”   〔九〕 眭弘,字孟,汉书本传载其推大石自立、僵柳复起,为匹夫为天子之兆,后孝宣帝果兴于民间。注引应劭云:“眭,音桂。”   〔一0〕京房,字君明,精占验之术,详汉书本传。   〔一一〕诗邶风日月:“日居月诸,照临下土。”又鲁颂閟宫:“奄有下土,缵禹之绪。”   〔一二〕左传昭公十一年:“币重言甘,诱我也。”   〔一三〕论语乡党篇:“踧踖如也。 ”集解引马融曰:“踧踖,恭敬之貌。”   〔一四〕谷梁襄公六年:“由别之而不别也。”范宁注:“别犹识也。”   〔一五〕汉书王莽传上:“以鸡鸣为时。”胡三省曰:“以丑时为十二时之始。”   〔一六〕胡本“北”误“比”。   〔一七〕“行”上,宋本缺一页。   〔一八〕鲍照乐府:“日月流迈不相饶。”隋书刘炫传:“自赞曰:‘家业贫窭,为父兄所饶。’”饶字义与此同,谓相容也。   〔一九〕拾补曰:“钱云:‘案桓纪秉以延熹八年五月丙戌薨,桥本传不云为钜鹿太守,皆与史不合。’”器案:杨秉字叔节,范书有传,御览二0七引张璠后汉纪作字叔卿,今考袁宏后汉纪二二、蔡中郎集太尉桥玄碑、陶潜集圣贤群辅录、古籍丛残古类书第一种贞男部俱作字叔节,作叔卿误。又袁纪及蔡中郎集俱云秉薨在延熹八年五月丙戌。   〔二0〕搜神记“二”作“七”。   〔二一〕札移曰:“案蔡中郎集太尉桥公碑,亦载其尝为钜鹿太守,范书疏略失载耳,卢殊失考。”器案:中郎集太尉桥玄碑阴,亦载玄拜钜鹿太守。水经浊漳水注引应劭曰:“鹿者,林之大者也。尚书曰:‘尧将禅舜,纳之大麓之野,烈风雷雨不迷,致之以昭华之玉而县取目焉。’”(又见汉书地理志注引)   〔二二〕纲目集览二七:“三公主天地人之事,故曰三事。”又详正失篇注。   〔二三〕左传昭公三十一年:“十二月辛亥朔,日有食之。是夜也,赵简子梦童子裸而转以歌,旦以占诸史墨曰:‘吾梦如是,今而日食,何也? ’对曰:‘六年及此月也,吴其入郢乎?终亦弗克,入郢必以庚辰,(定公四年十一月庚辰,吴入郢。)日月在辰尾,庚午之日,日始有谪,火胜金,故弗克。’” 搜神记三:“太尉桥玄字公祖,梁国人也,初为司徒长史,五月末,于中门卧,夜半后,见东壁正白,如开门明,呼问左右,左右莫见,因起自往手扪摸之,壁自如故,还床复见,心大怖恐。其友应劭适往候之,语次相告。劭曰:‘乡人有董彦兴者,即许季山外孙也,其探赜索隐,穷神知化,虽眭孟、京房,无以过也。然天性褊狭,羞于卜筮者。间来候师王叔茂,请往迎之。’须臾,便与俱来。公祖虚礼盛馔,下席行觞。彦兴自陈: ‘下土诸生,无他异分,币重言甘,诚有踧踖,颇能别者,愿得从事。’公祖辞让再三,尔乃听之。曰:‘府君当有怪--白光如门明者,然不为害也。六月上旬鸡鸣时,闻南家器,即吉。到秋节,迁北,行郡以金为名,位至将军三公。’公祖曰:‘怪异如此,救族不暇,何能致望于所不图,此相饶耳。’至六月九日未明,太尉杨秉暴薨。七月七日,拜钜鹿太守,钜边有金。后为度辽将军,历登三事。” 山泽第十  风俗通义山泽第十〔一〕     孝经曰:“圣不独立,智不独治,神不过天地,同灵造虚,由立五岳,设三台。〔二〕”传曰:“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其余或伯或子男,大小为差。〔三〕”尚书:“咸秩无文。〔四〕”王者报功,以次秩之,无有文也〔五〕。易称:“山泽通气。〔六〕”礼: “名山大泽,不以封诸侯。〔七〕”故积其类曰山泽也。   〔一〕 苏颂曰:“山泽十,子抄云:‘二十四。’”   〔二〕 马国翰以下引传为援神契,定此为孝经纬援神契文。黄奭曰:“案风俗通原文引作孝经,今孝经无其文,据列仙传引作援神契,其为纬文无疑。朱彝尊经义考仅引‘圣不独立’二句,以为纬语,疏矣。”札移曰:“案孝经无此文,考刘向列仙传赞云:‘援神契言神不过天地,造灵洞虚,犹立五岳,设三台。’与此文同,则是孝经纬文。汉人引经、纬,不甚分别也。‘同灵造虚’,‘同’疑‘洞’之误。”谭献复堂日记五曰:“此当为孝经纬文,古微书、纬□皆失采记之。”   〔三〕 礼记王制:“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注:“视,视其牲器之数。”尚书大传夏传:“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其余山川视伯,小者视子男。”注:“所视者,谓其牲币、粢盛、笾豆、爵献之数,非谓尊卑。”(据陈寿祺定本)说苑辨物篇:“五岳者,何谓也?泰山,东岳也;霍山,南岳也;华山,西岳也;常山,北岳也;嵩高山,中岳也。五岳何以视三公?能大布云雨焉,能大敛云雨焉。云触石而出,肤寸而合,不崇朝而雨天下,施德博大,故视三公也。四渎者,何谓也?江、河、淮、济也。四渎何以视诸侯?能荡涤垢浊焉,能通百川于海焉,能出云雨千里焉,施德甚大,故视诸侯也。山川何以视子男也?能出物焉,能润泽物焉,能生云雨,为恩多,然品类以百数,故视子男也。书曰:‘禋于六宗,望秩于山川,遍于群神矣。’”后汉书襄楷传注、书钞五0引孝经援神契:“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 ”书钞九一引诗含神雾:“五岳视三公,岱宗为之长,封禅往焉。”又详公羊传僖公三十一年注、史记封禅书、汉书郊祀志及博物志一。   〔四〕 雒诰文。   〔五〕 孙星衍曰:“咸秩,谓遍序其尊卑;无文,谓礼质无文。何氏注公羊、郑注王制皆云:‘春秋变周之文,从殷之质。’是周尚文,殷尚质;此言‘无文’者,用殷礼祀之。汉书翟方进传云:‘ 定五畤庙祧,咸秩亡文。’注:‘孟康曰:诸废祀无文籍,咸祭之。’与应氏不同者,或古文说也。”阮元咸秩无文解:“书洛诰:‘周公曰:王肇称殷礼,祀于新邑,咸秩无文。’又曰:‘称秩元祀,咸秩无文。’此两言‘无文’者,谓无诗也。古人称诗之入乐者曰文,故子夏诗大序曰:‘声成文谓之音。’又曰:‘主文而谲谏。’郑康成曰:‘声谓宫、商、角、征、羽也。声成文者,宫商上下相应。主文,主与乐之宫商相应也。 ’孟子曰:‘不以文害辞。’赵岐曰:‘文,诗之文章。’然则周公祀明堂之时,但秩序祀礼,仍用殷礼,而乐则殷乐,诗不可用,周乐诗又未敢遽作,故曰‘咸秩无文’也。周颂及文王之什等诗,皆周公祀明堂,归政后在镐京所作也。”器案:僖公三十一年公羊传:“山川有能润于百里者,天子秩而祭之。”汉书郊祀志:“ 天子祭天下名山大川,怀柔百神,咸秩无文。”师古曰:“ 秩,序也,旧无礼文者,皆以次序而祭之。”后汉书章纪:“诏曰:‘今山川鬼神,应典礼者,尚未咸秩。’”注:“咸,皆也;秩,序也;言山川之神,尚未次序而祭之,书曰:‘咸秩无文。’”   〔六〕 易说卦两见此文。周语下: “川,气之导也。”注:“导,达也。易曰:‘山泽通气。’又疏为川谷,以导其气。”博物志一:“山泽通气,以兴云雨,云气触石,肤寸而合,不崇朝以雨。” 黄宗炎曰:“山能灌泽成川,泽能蒸山作云,是谓通气。”   〔七〕 礼记王制文。        ○五岳     东方泰山,诗云:“泰山岩岩,鲁邦所瞻。〔一〕 ”尊曰岱宗,岱者,长也〔二〕,万物之始,阴阳交代〔三〕,云触石而出〔四〕,肤寸而合,不崇朝而遍雨天下〔五〕,其惟泰山乎!故为五岳之长。王者受命易姓,改制应天,功成封禅,以告天地〔六〕。孔子曰: “封泰山,禅梁父,可得而数,七十有二。〔七〕”岱宗庙在博县西北三十里〔八〕,山虞长守之〔九〕。十月曰〔一0〕合冻,腊月曰涸冻,正月曰解冻〔一一〕,皆太守自〔一二〕侍祠,若有秽疾〔一三〕,代行事,法七十万五千三牲,燔柴〔一四〕,上福脯〔一五〕三十朐,县次〔一六〕传送京师〔一七〕。四岳皆同王〔一八〕礼。南方衡山,一名霍山〔一九〕,霍者,万物盛长〔二0〕,垂枝布叶,霍然而大〔二一〕。庙在庐江〔二二〕灊县〔二三〕。西方华山,〔二四〕华者,华也〔二五〕,万物滋熟〔二六〕,变华〔二七〕于〔二八〕西方也〔二九〕。庙在弘农华阴县〔三0〕。北方恒山,恒者,常也,万物伏藏于北方有常也〔三一〕。庙在中山上曲阳县〔三二〕。中央曰嵩高〔三三〕,嵩者,高也〔三四〕,诗云:“嵩高惟岳,峻极于天。〔三五〕”庙在颍川阳城县〔三六〕。   〔一〕 鲁颂閟宫文。   〔二〕 拾补“尊”上据续汉书祭祀志补“泰山山之”四字,“尊”下补“者一”二字,“ 岱者”下据书舜典正义、左传昭公四年正义引补“始也宗者”四字。器案:诗大雅崧高疏引作“泰山,山之尊。一曰岱宗,岱,始也;宗,长也”,又周颂时迈疏引作“岱,始也;宗,长也”,尔雅释山疏引作“泰山,山之尊。一曰岱宗,岱,始也;宗,长也”,杜甫望岳诗王洙注引与崧高疏、释山疏同,续汉书祭祀志中刘昭注引“始”作“胎”。诸书释五岳之名,俱以双声□韵为训,始、胎同台声,始字汉读当与今异。   〔三〕 御览十八引三礼义宗:“东岳所以谓之岱者,代谢之义,阳春用事,除故生新,万物更生,相代之道,故以代为名也。”费长房历代三宝记九引提谓经:“东方泰山,汉言代岳,阴阳交代,故谓代岳。”(又见续高僧传一)倪思宽二初斋读书记五曰:“愚案万物之始,阴阳交代,后世泰山治鬼之说,实造端于此。”   〔四〕 类聚七、御览三八引春秋元命包:“山者,气之苞含,所以含精藏云,故触石而出。”   〔五〕 魏鹤山师友雅言:“肤寸之肤,投壶有一字注:‘侧指为肤。’握拳便有四寸,古者以声为律身为度。在靖有一农者买牛,谓自顶至膊有十九肤者,良邦近古,犹有古字存于世。”又曰:“因说肤寸字,在靖州有买牛者,谓顶阔四肤者,良遂问何如为肤?云:铺四指为一肤。及读投壶‘注筹室中五扶,堂上七扶,庭中九扶。’注:‘铺四指曰扶,一指案寸。春秋传曰:肤寸而合。’是扶肤同音。”阮福肤寸而合解:“肤之音与扶相通。礼记投壶:‘室中五扶,堂上七扶,庭中九扶。’郑康成注:‘铺四指曰扶,一指按寸。春秋传曰:肤寸而合。’伏生尚书大传:‘扶寸而合。’郑康成注:‘四指为扶,音肤。’韩非子: ‘上失扶寸。’注:‘四指为扶。’玉篇、广韵皆作扶。由是观之:则肤、扶声之转,可见古人通用也。所谓 ‘肤寸而合’者,如云出山,散而不合,则不得雨,今肤寸而合,如人以两手之四指平铺,先分两处,向下覆之,由分而合,渐肖云合之状,合之甚易,故云‘肤寸而合,不崇朝而雨遍天下’,非谓泰山之云,相离四寸而合也。”   〔六〕 尚书大传:“五岳皆触石而出云,扶寸而合,不崇朝而雨天下。”注:“四指为扶。”(据陈寿祺定本)公羊传僖公三十一年:“触石而出,肤寸而合,不崇朝而遍雨乎天下者,唯泰山尔。” 注:“侧手为肤,按指为寸。言其触石理而出,无有肤寸而不合。崇,重也;不重朝,言一朝也。”(文选张景阳杂诗注引何休曰:“四指为肤。”与今本异。)白虎通封禅篇:“王者易姓而起,必升封泰山,何?报告之义也。始受命之日,改制应天,天下太平,功成封禅,以告太平也。所以必于泰山者何?万物之始,交代之处也。”又巡狩篇:“东方为岱宗者何?言万物更相代于东方也。”白帖六、初学记五、御览二九引五经通义:“泰山一名岱宗,言王者受命易姓,报功告成,必于岱宗也。东方万物始交代之处。宗,长也,言为群岳之长。”书钞九一引刘向五经通义:“太山,五岳之长,故独封太山,告太平于天,报神功也。”御览十八引崔灵恩三礼义宗:“东岳谓之岱者,代谢之义,阳春用事,除故生新,万物更生,相代之道,故以岱为名也。” 汉书眭弘传:“泰山者,岱宗之岳,王者易姓告成之处。”后汉书安纪注:“太山,王者告代之处,为五岳之宗,故曰岱宗。”   〔七〕 古书言封泰山、禅梁父者,其说不一。御览六八二引汉官仪:“孔子称封太山、禅梁父,可得而数,七十有二。”史记封禅书:“管仲曰:‘古者,封泰山、禅梁父者,七十二家,而夷吾所记者,十有二焉。’”御览五三六引河图真纪钩:“王者封泰山、禅梁父,异姓奉度,继兴崇功者,七十二君。 ”又引典略:“建武三十年,有司奏封禅,诏曰:‘灾异连仍,日月薄蚀,百姓怨叹,而有事于太山,污七十二代编录,以羊皮杂貂裘,何彊颜耶!’”又引孙严宋书:“臣逢千载之会,愿上封禅书一篇,使声齐七十二代。”此以为七十二者也。白虎通封禅篇:“故孔子曰:‘升泰山观易姓之王,可得而数者,七十余君。’” 史记封禅书正义引韩诗外传:“孔子升泰山,观易姓而王,可得而数者,七十余人,不得而数者万数也。”(又见尚书序正义、小学绀珠五引)晋书礼志:“自开辟以来,封禅者七十余君。”此以为七十余者也。御览五三六引张华封禅议:“立德济世,扬晖仁风,以登封太山者,七十有四家,其谥号可知者,十有四也。”此以为七十四者也。张华以七十二为七十四,十二为十四,盖兼秦皇、汉武记之也。   〔八〕 汉书郊祀志下:“自是五岳、四渎,皆有常礼,东岳泰山于博,中岳泰室于嵩高,南岳灊山于灊,西岳华山于华阴,北岳常山于上曲阳。 ”汉书地理志:“博有泰山庙,岱山在西北求山上。” 史记封禅书正义引括地志:“泰山一曰岱宗,东岳也,在兖州博城县西北三十里。”申鉴时事篇黄省曾注引汉制:“岱宗庙在博县西北三十里,山虞长守之。”疑本应氏此文。   〔九〕 周礼地官山虞注:“虞,度也,度知山之大小及所生者。”又:“山虞掌山林之政令,物为之厉,而为之守禁。”注:“物为之厉,每物有蕃界也。为之守禁,为守者设禁令也。守者,谓其地之民占伐林木者也。郑司农云:‘厉,遮列守之。’”   〔一0〕“曰”原误作“日”,今据拾补校改。拾补校“日”为“曰”,云:“下皆同。” 器案:后汉书祭祀志上注引作“博县十月祀岱宗,名曰合冻”,不误,今据改正。   〔一一〕御览五二六引汉旧仪:“祭五岳,祠用三正色牲,十月涸冻,二月解冻,皆祭祀,乘传车,称使者。”   〔一二〕岱史望典纪引无“自”字。   〔一三〕通志五八选举一:“凡举士不得有金痍痼疾,督邮书其版,举主保之。”(其督邮版状曰:“身无金痍痼疾云云。”)案后汉书朱浮传注引汉官仪载举状云:“身无金痍痼疾。”有秽疾不得侍祠,盖亦有金痍痼疾不得应举之比。   〔一四〕文选甘泉赋注引应劭汉书注:“柴,牲玉之香也。”   〔一五〕汉书贾谊传:“上方受厘坐宣室。”应劭曰:“厘,祭余肉也。汉仪注:‘祭天地五畤,皇帝不自行祠,还致福。’厘音禧。”师古曰: “禧,福也,借厘字为之耳,言受神之福也。”书钞一四五引风俗通:“俗说:膊,大脯也。案太山博县,每岁十月,祠太山,脯阔一尺,长五分。”   〔一六〕汉书武纪:“起官寺市里,募徙贫民,县次给食。”又平纪:“征吏民有明当世之务,习先圣之术者,县次续食,令与计偕。”县次犹言所经过之县也。   〔一七〕“皆太守”以下,拾补据续汉书祭祀志上注引校作“皆太守洁斋,亲自执事,作脯广一尺,长五寸,既祀讫,取泰山君夫人坐前脯三十朐,太守拜章,县次驿马,传送雒阳。”按申鉴注引汉制:“ 皆太守自侍祠,法七十万五千三牲,燔柴,上福脯三十朐,县次传送京师。”黄山曰:“ 说文:‘朐,脯挺也。’朐与挺皆脯名,以同物通训。公羊昭二十五年传何注:‘屈曰朐,申曰脡。’士虞礼郑注:‘古文“脡”为“挺”。’曲礼郑注:‘屈中曰朐。’是朐为脯之屈中者,作脯广一尺长五寸,故须中屈之。”   〔一八〕“同王”旧倒植,今从拾补校改。   〔一九〕“山”字原无,从拾补校补。   〔二0〕诗大雅崧高正义、左传昭公四年正义、尔雅释山疏引“万物”上有“言”字。   〔二一〕“霍然而大”,诗正义、左传正义、尔雅疏作“霍然大也”。白虎通巡狩篇:“南方为霍山者何?霍之为言护也,言太阳用事,护养万物也。”御览二一引崔灵恩三礼义宗:“南岳谓之霍,霍者护也,言阳气用事,盛夏之日,护养万物,故以为称。”又三八引白虎通:“南方衡山者,上承景宿,铨德均物,故曰衡山。”   〔二二〕汉书地理志注引应劭曰:“ 庐江,故庐子国。”又武纪:“ 元封五年,登灊天柱山。”应劭曰:“灊音若潜。南岳霍山在灊,县名,属庐江。”   〔二三〕汉书地理志:“灊,天柱山在南,有祠。”水经禹贡山水泽地所在:“霍山为南岳,在庐江灊县西南。”注:“天柱山也。”申鉴注引汉制:“衡庙在庐江灊县。”尔雅释山:“霍山为南岳。 ”注:“即天柱山。”史记封禅书:“上巡南郡,至江陵而东,登礼灊之天柱山,号曰南岳。”又见补武纪、汉书郊祀志及搜神记。盖汉武以衡山辽阔,因谶纬皆以霍山为南岳,故移其神于此也。御览三九引徐灵期南岳记:“衡山者,五岳之南岳也,其来尚矣,至于轩辕,乃以灊霍之山为副焉,故尔雅云:‘霍山为南岳。’盖因其副焉。(或云衡山一名霍山)至汉武南巡,又以衡山辽远,道隔江、汉,于是乃徙南岳之祭于庐江灊山,亦承轩辕副义也。”是其故也。洪颐烜筠轩文钞霍山为南岳解:“尔雅释山述五岳,一云:‘江南衡。’李巡曰:‘衡,南岳衡山也。’一云:‘霍山为南岳。’郭璞曰:‘霍山,今庐江灊县,灊水出焉,别名天柱山。汉武帝以衡辽阔,故移其神于此,今其土俗人皆呼之为南岳。’案汉书地理志长沙国湘南下注云:‘ 禹贡衡山在东南,荆州山。’庐江郡灊下注云:‘天柱山在南,有祠。’班孟坚作志,在武帝移易衡山以后,故注岳祠于天柱山下,并未以天柱为霍山也。霍山即衡山,应劭风俗通云:‘衡山一名霍山。’衡之与霍,犹泰之与岱,是一山有二名也。故孙炎注尔雅,以霍山为误,当作衡山。李善注文选游天台山赋引尔雅:‘衡山为南岳。’当即据孙炎所改之本。是霍山在汉武未易以前,即荆州衡山之别名,汉武既易以后,后人始以名灊县之天柱山。故水经记山水泽地所在云:‘霍山为南岳,在庐江灊县西南。’又泚水篇云:‘泚水出庐江灊县西南霍山东北。’张揖广雅云:‘ 天柱谓之霍山。’皆据移易以后言也。郭景纯注尔雅独云:‘南岳本以两山为名,非从近也。而学者多以霍山不得为南岳。’又言:‘从汉武帝始乃名之。’如此言为武帝在尔雅之前乎?斯不然矣。景纯此言,明驳孙炎不知汉武移易南岳,以衡山辽旷,因移岳祠于天柱下,并非以天柱有霍山之名,举以当南岳也。若天柱本名霍山,既有尔雅此文可证,汉志灊县下当称霍山,不当称天柱矣。且衡山江南,天柱在江北,若霍山即天柱,尔雅所举,不应前后互异。故应仲援以霍山即衡山,而不分为二,其所言与汉志、尔雅合,视景纯为覈实也。” 郝懿行尔雅义疏,亦依洪氏为说,不具录。若朱字绿杜溪文稿有南岳考二卷,则文更繁富也。   〔二四〕“崋”俗作“华”,本书宋本以下各本及广博物志五引此文,“●山”、“●者” 、“●阴”字皆作“●”。说文山部●下云:“山在弘农华阴,从山,华省声。”九经字样山部●下云:“经典相承用‘华’字。”今案:汉西岳●山庙碑、西岳● 山亭碑、樊毅脩●岳庙碑、樊毅复●下民租碑,凡说● 山字皆从山作●。   〔二五〕“华”,拾补据书正义、左传正义校作“变”。案所据正义,见诗大雅荡、崧高、左传昭公四年,又尔雅释山疏引亦作“变”。徐氏识语曰:“案崋、变声义都远,西方成实,变义不类也。切谓变与●近,俗作●,与夸近,故讹耳。此当为‘●也,万物□●,由西方也’。尔雅释草:‘芺蓟,其实荂。’注:‘其实也。’荂即●字,知●有实义。方言: ‘□,荂也。’故□荎盎文,‘然’为‘□’讹,故或为‘成’,‘滋于’本为‘兹●’,‘兹’为‘●’之上,‘●’为‘●’之下,讹错傎到,其迹可寻也。”   〔二六〕宋本、大德本作“熟”,余本俱作“然”,广博物志引亦作“然”。拾补曰:“‘ 滋然’二字左正义作‘成’。”器案:诗正义、尔雅疏亦作“成”。   〔二七〕“华”,拾补校作“由”。器按:诗正义、左传正义、尔雅疏作“由”。   〔二八〕“于”,拾补云:“书无左有。”器案:诗正义、尔雅疏亦有。   〔二九〕白虎通巡狩篇:“西方为华山者何?华之为言获也,言万物成熟可得获也。”初学记五引白虎通:“西岳华山,少阴用事,万物生华,故曰华山。”   〔三0〕汉书地理志:“华阴,太华山在南,有祠。”申鉴注引汉制:“华庙在弘农华阴县。”   〔三一〕白虎通巡狩篇:“北方为恒山者何?恒,常也,万物伏藏于北方有常也。”白帖二引白虎通作“阴阳终其常久,故曰常山。”初学记五引白虎通作“阴终阳始,故其道长久,故曰常山。”   〔三二〕汉书地理志注引应劭曰:“ 中山,中山故国。”志又云:“ 上曲阳,恒山北谷在西北,有祠。 ”申鉴注引汉制:“恒庙在中山上曲阳县。”   〔三三〕“嵩高”,广博物志引作“ 嵩山”。今案尔雅释山:“山大而高崧。”郭注:“今中岳嵩高,盖依此名。”释文:“‘崧’又作‘嵩’。 ”五经文字:“‘崧’作‘嵩’同,又通作‘崇’。” 国语周语:“融降于崇山。”韦昭注:“崇,崇高山也。夏居阳城,崇高所近。”是崇高即嵩高也。后汉书灵纪:“熹平五年夏四月,复崇高山名为嵩高山。”注: “前书:‘武帝祠中岳,改嵩高为崇高。’东观记曰: ‘使中郎将堂溪典请雨,因上言改之,名为嵩高山。’ ”则嵩高与崇高之命名,盖亦随时王典制而改易也。“ 崇”又通作“崇”,考工记释文云:“‘崇’本亦作古 ‘崇’字。”汉书郊祀志及地理志并作“崇高”,注云:“‘□’,古‘崇’字。”唐写本经典释文舜典第二崇山云:“古崇字。”薛季宣本古文尚书亦作“崇”。   〔三四〕拾补云:“尔雅疏下有‘言高大也’四字。”今案诗正义亦有四字。白虎通巡狩篇:“中央为嵩高者何?嵩言其高大也,中央之岳独加高字者何?中央居四方之中而高,故曰嵩高山。”御览三八引白虎通:“嵩者高也,言峻大矣,处中以领四方。 ”释名释山:“嵩,竦也,亦高称也。”尔雅释诂:“ 崇,崧,高也。”说文山部:“ 崇,嵬高也。”   〔三五〕诗大雅荡崧高文。礼记孔子闲居引“崧”作“嵩”,文心雕龙夸饰篇:“嵩高极天。”亦作“嵩”,与此同。俞樾茶香室丛钞一云:“按毛传:‘嵩,高貌。岳,四岳也。’不专言中岳。应氏之说,或本三家欤?宋楼钥攻媿集跋先大父嵩岳图云: ‘嵩高维岳,峻极于天,巍然居四岳之中,盖天下之绝境也。’亦以‘嵩高维岳’为指中岳。”   〔三六〕汉书地理志:“颍川郡崇高,武帝置,以奉太室山,是为中岳,有太室、少室山庙。古文以崇高为外方山也。”师古曰:“‘崇’古‘崇 ’字。”(又见武纪及史记封禅书)申鉴注引汉制:“ 嵩县在颍川阳成县。”器案:汉志阳城下不言有嵩庙,疑仲瑗就所近言之。汉书武纪注引应劭曰:“嵩高县有上、中、下万岁里。”盖因汉武登嵩高,吏卒咸闻呼万岁者三,后因设此里也。     谨按:尚书:“岁二月东巡狩,至于岱宗,柴,岱宗,泰山也〔 一〕--望秩于山川,遂见东后〔二〕,东后〔三〕,诸侯也--合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修五礼、五玉、三帛、二牲、一死贽。五月南巡狩,至于南岳,--南岳,衡山也--八月西巡狩,至于西岳,--西岳,华〔四〕山也--十二〔五〕月北巡狩,至于北岳,--北岳,恒山也--皆如岱宗之礼。〔六〕”中岳〔七〕,嵩高也,王者所居,故不巡焉。巡者,循也;狩者,守〔八〕也;道德太平,恐远近〔九〕不同化,幽隐有不得所者,故自亲〔一0〕行之也〔一一〕。所以五载一出者,盖五岁再闰,天道大备〔一二〕。岳者捔〔一三〕功考德〔一四〕,黜陟幽明〔一五〕也〔一六〕。   〔一〕 此引古文未终,即于其间为之训故之辞。下加破折号者同。   〔二〕 今舜典作“肆觐东后”。段玉裁古文尚书撰异曰:“‘肆’,周礼大行人注、五帝本纪、封禅书、汉书郊祀志、后汉书律历志元和二年诏、白虎通巡狩篇、春秋公羊隐公八年何注、风俗通义山泽卷十皆作‘遂’。”   〔三〕 “东后”,拾补云:“下当有‘东方’二字。”今案:封禅书、郊祀志俱作“东后者”。   〔四〕 “华”,当从上文作“●” 。   〔五〕 “二”,当作“一”。   〔六〕 尚书舜典:“岁二月东巡守,至于岱宗,柴,望秩于山川,肆觐东后,协时月,正日,同律度量衡,修五礼、五玉、三帛、二生、一死贽,如五器,卒乃复。五月南巡守,至于南岳,如岱礼。八月西巡守,至于西岳,如初。十有一月朔巡守,至于北岳,如西礼。”   〔七〕 “岳”字原无,今补。   〔八〕 “守”,拾补云:“当作‘ 牧’,见所校白虎通。”   〔九〕 “近”字原无,拾补云:“ 脱,类聚有。”器案:御览五三七引亦有,今据补正。   〔一0〕“自亲”,拾补据白虎通校作“亲自”。案御览引“自亲”上有“必”字。   〔一一〕白虎通巡狩篇:“王者所以巡狩者何?巡者循也,狩者牧也,为天下巡行守牧民也。道德太平,恐远近不同化,幽隐不得所者,故必亲自行之,谨敬重民之至也。”(据陈立疏证本)孟子梁惠王:“巡狩者,巡所守也。”文选东都赋注引逸礼:“ 巡狩者何?巡者循也,狩者牧也,谓天子巡行守牧也。 ”公羊传隐公八年解诂:“五年亲自巡守,巡犹循也,狩犹守也,循行守视之辞,亦不可国至人见,为烦扰,故至四岳,知四方之政而已。”疏云:“尧典文也。” 陈寿祺尚书大传定本以为唐传。   〔一二〕白虎通巡狩篇:“所以不岁巡守何?为太烦也,过五年为大疏也,因天道,时有所生,岁有所成,三岁一闰,天道小备,五岁再闰,天道大备,故五载一巡守。”后汉书张纯传引礼稽命嘉:“ 三年一闰,天道小备,五年再闰,天道大备。”御览五三七引逸礼:“王者必制巡狩之礼何?尊天重民也。所以五年一巡狩何?五岁再闰,天道大备。所以至四岳者,盛德之山,四方之中,能兴云致雨也。巡狩者何?巡,循也,狩,牧也,为天循行牧民也。”   〔一三〕“桷”,原作“埆”,拾补校作“捔”,今从之。案诗召南行露正义引五经异义: “狱者埆也,囚证于埆核之处。”盖涉彼而误。   〔一四〕拾补作“捔考功德”,云: “旧倒,据书、左正义、尔雅疏乙正。”   〔一五〕“幽明”,拾补云:“三书皆无此二字。”   〔一六〕白虎通巡狩篇:“岳者何谓也?岳之为言捔也,捔功德也。”广雅释山:“岳,确也。”广韵三觉:“岳,捔也。”礼记王制疏:“岳者何?岳之为言捔也,捔功德也。必先于此岱宗者,言万物皆相代于东方,故岁二月东巡守,至于岱宗,宗者尊也,岱为五岳之首,故为尊也。”又案诗大雅荡崧高疏引作“岳捔考功德,黜陟也。”尚书、左传正义及尔雅疏合。        ○四渎     河出炖煌〔一〕塞外昆仑山,发源注海〔二〕。易:“河出图,圣人则之。〔三〕”禹贡:“九河既道。 ”诗曰:“河水洋洋。〔四〕”庙在河南荥阳县〔五〕。河堤谒者〔六〕掌四渎,礼祠与五岳同〔七〕。江出蜀郡湔氐徼外〔八〕崏山,入海〔九〕。诗云:“江、汉陶陶。〔一0〕”禹贡:“江、汉朝宗于海。”庙在广陵江都县。〔一一〕淮出南阳平氏桐柏大复山东南〔一二〕,入海〔一三〕。禹贡:“海、岱及淮,淮、沂其乂。”诗云:“淮水汤汤。〔一四〕”庙在平氏县〔一五〕。济出常山房子〔一六〕赞皇山,东入沮〔一七〕。禹贡:“浮于汶,达于济。”庙在东郡临邑县〔一八〕。   〔一〕 汉书地理志“炖煌”作“敦煌”,注引应劭曰:“敦,大也;煌,盛也。”   〔二〕 说文水部:“河水出焞煌塞外昆仑山,发原注海。”   〔三〕 系辞上文。   〔四〕 卫风硕人文。   〔五〕 汉书地理志河南郡荥阳注引应劭曰:“故虢国,今虢亭是也。”史记封禅书:“水曰河,祠临晋。”索隐:“韦昭曰:‘冯翊县,地理志临晋有河水祠。’”正义:“即同州冯翊县,本汉临晋县,收大荔,秦获之,更名。括地志云:‘大河祠在同州朝邑县南三十里。’”汉书郊祀志:“水曰河,祠临晋。”师古曰:“即今之同州朝邑县界。”郊祀志下又云:“自是五岳、四渎,皆有常礼,河于临晋。”师古曰:“冯翊之县也,临河西岸。”地理志:“临晋有河水祠。”续汉书郡国志同。封禅书,郊祀志并云:“高帝时河巫祠河于临晋”,应氏此文云“祠河于荥阳”,申鉴注引汉制:“河庙在河南荥阳县。”水经河水注五:“河水又东经五龙坞北,坞临长河,有五龙祠,应劭云:‘昆仑山庙在河南荥阳县。’疑即此祠,所未详。 ”则谓河庙在荥阳,郦道元已疑之矣。   〔六〕 河堤谒者,见水经济水注引应劭汉官仪,又河水注有河堤谒者王景、王诲、司马登等。   〔七〕 汉书郊祀志:“自是五岳、四渎皆有常祀,东岳泰山于博,中岳泰室于嵩高,南岳灊山于灊,西岳华山于华阴,北岳常山于上曲阳,河于临晋,江于江都,淮于平氏,济于临邑界中,皆使者持节侍祠,唯泰山与河岁五祠,江水四,余皆一祷而三祠云。”御览五二六引卫宏汉旧仪:“祭五岳,祠用三正色牲,十月涸冻,二月解冻,皆祭祀,乘传车称使者。祭四渎,用三正色牲,沈珪,有车马绀盖。”   〔八〕 “湔氐徼外”,原作“湔流互徼外”,拾补校作“湔氐道徼外”,朱筠曰:“‘氐 ’讹作‘互’,‘流’字衍,当作‘江出江都湔氐徼外 ’,据许氏说文江字解更正。”今参卢、朱二家说校改。   〔九〕 说文水部:“江水出蜀湔氐徼外崏山,入海。”   〔一0〕今大雅荡之什江汉作“江、汉浮浮”,王引之经义述闻谓当作“江、汉滔滔,武夫浮浮”,与二章言“江、汉汤汤,武夫洸洸”相应,其说曰:“风俗通山泽篇引此诗曰:‘江、汉陶陶。’‘ 陶’与‘滔’古字通,(楚辞九章“滔滔孟夏兮”,史记屈原传作“陶陶”。)若非经文本作‘滔滔’,何以应劭引作‘江、汉陶陶’?(风俗通穷通篇云:“诗美 ‘滔滔江、汉,南国之纪’。”所引乃四月六章也,此云“江、汉陶陶”,则引江汉首章也。)此其明证也。上句为‘江、汉滔滔’,则下句当为‘武夫浮浮’明甚,而孔氏正义已据误本作解,陆氏释文亦不列古今本之异同,则当时已上下互讹,莫能是正矣。”   〔一一〕汉书地理志:“江都有江水祠。”郊祀志:“江水祠蜀,宣帝改祠于江都。”续汉书郡国志:“江都有江水祠。”水经淮水注:“应劭地理风俗记曰:‘江都县为一都之会,故曰江都也。’县有江水祠,俗谓之伍相庙也,子胥但配食耳,岁三祭与五岳同,旧江水道也。”申鉴注引汉制:“江庙在广陵江都县。”史记封禅书:“江水祠蜀。”索隐:“案风俗通云:‘江出崏山,崏山庙在江都。’地理志:‘江都有江水祠。’盖汉初祠之于源,后祠之于委也。”正义:“括地志云:‘江渎祠在益州成都县南八里,秦并天下,江水祠蜀。’”   〔一二〕水经淮水注引“氏”下有“ 县”字,“东南”上有“在”字。   〔一三〕说文水部:“淮水出南阳平氏桐柏大复山东南,入海。”   〔一四〕小雅谷风之什鼓钟文。   〔一五〕桐柏淮源庙碑:“以淮出平氏,始于大复,潜行地中,见于阳口,立庙桐柏,春秋宗奉,□异告愬,水旱请求,位比诸侯。”水经淮水注:“桐柏大复山……山南有淮源庙,庙前有碑,是南阳郭苞立,又二碑并是汉延熹中守令所造,文辞鄙拙,殆不可观。”续汉书郡国志注:“荆州记曰:‘桐柏山淮源涌发其中,潜流三十里,东出大复山南,山南有淮源庙。’”申鉴注引汉制:“淮庙在平氏县。”七修类稿二引中都志:“风俗通曰:‘淮庙在唐州,庙前槐树下有一泉眼,淮水出焉,其源甚窄。’”郎锳曰:“今考风俗通无有,实谬论也。”案汉无唐州之名,唐代始置,后改淮安郡,寻复曰唐州。风俗通何得有唐州之称,此实中都志之谬论耳。   〔一六〕水经济水注一:“山海经曰:‘王屋之山,联水出焉,西北流注于秦泽。’郭景纯云:‘联、沇声相近,即沇水也,潜行地下,至共山南,复出于东丘,今原城东北有东丘城。’孔安国曰:‘ 泉源为沇,流出为济。’春秋说题辞曰:‘济,齐也;齐、度也,贞也。’风俗通曰:‘济出常山房子县赞皇山,庙在东郡临邑县。济者,齐也,齐其度量也。’余按二济同名,所出不同,乡流亦别,斯乃应氏之非矣。 ”拾补云:“此非四渎之济,郦道元已议其误。案四渎之济,本作●字,说文:‘●,沇也。’汉书地理志: ‘河东垣县,王屋山在东北,沇水所出。’●亦作泲,后人与济混用无别,故致斯误。”器案说文系传云:“ 汉书:‘房子县赞皇山,济水所出,东至廮陶入泜,此非四渎之济,四渎之济,古皆作泲,今人多乱之。’” 辨济、泲二水甚明,张华博物志一亦以出王屋之济,为四渎之济,证以说文:“泲,沇也,东入于海。沇水出河东东垣王屋山,东为泲。”则济、泲二水,自不相混,道元以下,辨之者众,兹不具。   〔一七〕朱筠曰:“‘沮’当作‘泜 ’,据说文济字解更正。”器案:汉书地理志:“常山房子,赞皇山,石济水所出,东至廮陶入泜。”说文: “济水出常山房子赞皇山,东入泜。”又泜下云:“水在常山。”沮水,水经、汉志“直路”下俱云:“出北地直路,入洛。”不言受济水,此作“沮”,误。   〔一八〕汉书地理志:“临邑有泲庙。”师古曰:“泲亦济水字也。”续汉书郡国志:“临邑有泲庙。”水经四:“济水又北过临邑东。”注引地理志曰:“县有济水祠也。”申鉴注引汉制:“济庙在东郡临邑县。”     谨按:尚书大传〔一〕、礼三正记:“江、河、淮、济为四渎。〔二〕渎者,通也,所以通中国垢浊,民陵居,殖五谷也〔三〕。江者,贡也,珍物可贡献也〔四〕。河者,播也,播为九流,出龙图也〔五〕。淮者,均〔六〕,均其务〔七〕也〔八〕。济者,齐,齐其度量也。〔九〕”   〔一〕 宋本、吴本、两京本、胡本、郎本“大”作“太”,不可据;宋藏元本、仿元本“ 大传”更误作“太傅”。   〔二〕 陈寿祺定本以此为夏传文。   〔三〕 永乐大典本水经河水注引作 “江、淮、河、济为四渎,渎,通也,所以通中国垢浊 ”。尔雅释水:“江、河、淮、济为四渎,四渎者,发源注海者也。”白虎通巡狩篇:“谓之渎何?渎者,浊也,中国垢浊,发源东注海,其功着大,故称渎也。” 释名释水:“天下大水四,谓之四渎,江、河、淮、济是也。渎,独也,各独出其所而入海也。”水经二河水:“河水又东北流四渎津。”注:“津西侧岸临河有四渎祠,东对四渎口,河水东分济,亦曰沛水,受河也。然荥口水右断门不通,始自是出,东北流迳九里,与清水合。考沛渎自河入济,自沛入淮,达江,水径周通,故有四渎之名也。”王观国学林四:“唐书许敬宗传: ‘高宗东封泰山,以敬宗领使,次濮阳,帝曰:“天下洪流巨谷,不载祀典,济甚细,而在四渎,何哉?”敬宗对曰:“渎之言独也,不因余水,独能赴海者也。济潜流屡绝,状虽微细,独而尊也。”’观国按:前汉郊祀志曰:‘天子祭名山大川,五岳视三公,四渎视诸侯。’颜师古注曰:‘江、河、淮、济为四渎,渎者,发源而注海者也。’所谓发源而注海者,江、河、淮、济皆发源于西,而注乎东,受他水而不为他水之所受,有直通之意,故谓之渎。天下洪流巨谷虽多,然自发源以往,皆为他水之所受,未有如四渎,不为他水之所受;许敬宗乃言渎独也,不因余水,独能赴海,其说非也。渎与独虽同音,而其义则大不同,岂遽以渎为独耶?四渎正因受余水,而不为余水之所夺,故能直赴于海,而敬宗乃言不因余水独能赴海,非也。禹贡:‘导沇水,东流为济,入于河,溢为荥,东出于陶丘北,又东至于菏,又东北会于汶,又北东入于海。’前汉地理志引禹贡‘沇水东流为泲。’颜师古注曰:‘泉出王屋山名为沇,流去乃为泲也。泲与济同。’盖济水虽潜流屡绝,而亦自发源赴海,不为他水之所夺,故居四渎之数,而敬宗以为独而尊,亦非也。渎亦通用窦字,周礼大宗伯:‘以血祭五祀五岳。’郑注曰:‘不见四窦者,四窦,五岳之匹,或省文也。’小宗伯:‘兆五帝于四郊,四望、四类亦如之。’郑氏注曰:‘四望,五岳;四类,四窦也。’窦亦直通之意,渎与窦虽异文而义则同,以此观之,则四渎或读为四窦。春秋桓公十二年左氏传曰:‘乃宋公盟于勾渎之丘。’杜预注:‘勾渎之丘,榖丘也。’释文:‘勾音钩,渎音豆。’又哀公六年左氏传曰:‘拘江说囚王豹于勾窦之丘。’释文:‘窦音豆。’然则渎、窦二字通用矣。郑康成读四渎谓之四窦,则四渎或读为四窦,可知矣。”   〔四〕 拾补据水经注校补“所出” 二字于“珍物”上。器案:永乐大典本水经江水注引作 “出珍物可贡献”,文选江赋注引作“江者贡也,为其出物可贡”。帝范审官篇注引作“出珍物,可贡献也” 。御览六0引作“江,贡也,所出珍物可贡献也”。群书通要甲集九引作“所出珍物,可献贡也”。广雅释水:“江,贡也。”释名释水:“ 江,公也,诸水流入其中,所公共也。”(据毕沅校本)水经江水注引释名:“江,共也,小水流入其中,所公共也。’”文选江赋注引释名: “江者,公也,所出物不私,故曰公也。”   〔五〕 “播也”二字原无,拾补据水经注校补。器案:永乐大典本水经注河水注五引作“ 河,播也,(太平寰宇记引水经注此文,下尚有“昔禹治洪水”五字)播为九河,自此始也”。御览六一引作 “河,播也,播为九州也”。广雅释水:“河,何也。 ”诗玄鸟笺:“河之言何也。”水经河水注引春秋说题辞:“河之为言荷也,荷精分布,怀阴引度也。”释名释水:“河,下也,随地下处而流通也。”   〔六〕 拾补曰:“水经注引‘淮,均也’,此不加‘也’字亦可,书中自有此文法,下‘ 济者齐’同。”   〔七〕 拾补曰:“水经注引春秋说题辞,‘务’作‘势’。”   〔八〕 广雅释水:“淮,均也。” 释名释水:“淮,围也,围绕扬州北界,东至海也。” 水经淮水注、御览六一引春秋说题辞:“淮者,均其势也。”地理志淮浦注引应劭曰:“淮,涯也。”水经淮水注引应劭曰:“淮,崖也。”崖、涯字同。   〔九〕 水经济水注引作“济,齐其度量也”,注又引春秋说题辞:“济之为言齐也,齐者,度也;度者,贞也。”广雅释水:“济,济也。”释名释水:“济,济也,源出河北,济河而南也。”        ○林     谨按:诗云:“殷商之旅,其会如林。〔一〕”传曰:“山林之士,往而不能反。〔二〕”礼记将至〔三〕泰山,必先有事于配林。〔四〕林,树木之所藂〔五〕生也〔六〕。今配林在泰山西南五六里,予前临郡,因侍祀之行,故往观之,树木盖不足言〔七〕,犹七八百载间有衰索乎〔八〕!   〔一〕 大雅文王文。   〔二〕 注见愆礼篇。   〔三〕 “礼记将至”,拾补曰:“ 疑是‘礼将祀’三字,‘至’字当为衍文。礼器本作‘ 齐人将有事于泰山’,此或约省其文也。程本改‘祀’ 为‘记’,书中无此例。”   〔四〕 续汉书祭祀志上:“建武三十年三月,上幸鲁,过泰山,告太守以上过,故承诏祭山及梁父。时虎贲中郎将梁松等议:‘记曰:齐将有事泰山,先有事配林。盖诸侯之礼也。河、岳视公侯,王者祭焉,宜无即事之渐,不祭配林。’”注:“卢植注曰:‘配林,小山,林麓配泰山者也。谓诸侯不郊天,泰山,巡省所考,五岳之宗,故有事将祀之,先即其渐,天子则否矣。’”案礼器郑注:“配林,林名。”正义:“配林是泰山之从祀者也,故先告从祀,然后祭泰山,此皆积渐从小至大之义也。”公羊传成公十七年何注作“蜚林”,释文:“蜚,芳尾反,又音配。”惠栋曰:“古‘配’字读为‘妃’,故‘配林’一作‘蜚林 ’,音相近。”   〔五〕 “藂”原作“聚”,今从拾补校改。   〔六〕 说文:“平土有丛木曰林。 ”淮南说林篇高注、文选西京赋薛注:“木丛生曰林。 ”吕氏春秋安死篇高注:“木藂生曰林。”释名释山: “山中丛木曰林,林,森也,森森然也。”御览五七引蔡邕月令章句:“丛木曰林。”   〔七〕 御览五七引作“配林在泰山西南五六里,金树木,盖不足言”,疑有脱误。   〔八〕 犹、由通,此通春秋至汉末言之。        ○麓     谨按:尚书:“尧禅舜,纳于大麓。〔一〕”麓,林属于山者也〔二〕。春秋:“沙麓崩。〔三〕”传曰:“麓者,山足也。〔四〕”诗云:“瞻彼旱麓。〔五〕”易称:“即鹿无虞,以从禽也。〔六〕”   〔一〕 尧典文。   〔二〕 水经浊漳水注、汉书地理志上钜鹿注引应劭曰:“鹿者,林之大也。尚书曰:‘尧将禅舜,纳之大麓之野,烈风雷雨不迷,致之以昭华之玉,而县取目焉。’”案所引尚书,当是大传文。史记尧本纪:“尧使舜入山林川泽,暴风雷雨,舜行不迷。 ”舜本纪:“入于大麓,烈风雷雨不迷。”淮南泰族篇:“既入大麓,烈风雷雨而不迷。”高注:“林属于山曰麓。尧使舜入林麓之中,遭大风雨而不迷也。”论衡吉验篇:“尧使舜入大麓之野,虎狼不搏,蝮蛇不噬,逢烈风疾雨,行不迷惑。”(又见乱龙篇)僖公十四年谷梁传:“林属于山为鹿。”说文麓下引一曰:“林属于山为麓。”   〔三〕 见僖公十四年,今本“麓” 作“鹿”。   〔四〕 诗旱麓传:“麓,山足也。 ”书尧典释文引马、郑云:“麓,山足也。”路史发挥五引尚书大传郑注:“山足曰麓,麓者,录也。”易屯卦集解引虞翻曰:“山足称鹿,鹿,林也。”   〔五〕 大雅文王之什旱麓文。周语引诗作“旱鹿”,韦注:“山足曰鹿。”   〔六〕 屯卦文。释文:“王肃作‘ 麓’,云:‘山足。’虞翻曰:‘艮为山,山足称麓。 ’”集解引虞注作“鹿”。李赓芸炳烛编云:“李鼎祚集解载虞翻注及应劭风俗通皆以鹿为山足作麓,正字作鹿,古省,春秋僖十四年‘沙鹿崩’,亦省麓作鹿也。魏志王粲传:‘易称即鹿无虞,谚有掩目捕雀。’文选左思魏都赋:‘即鹿纵而匪禁。’淮南缪称训高诱注云:‘鹿以喻民。’则皆以为麋鹿之鹿。”        ○京     谨按:尔雅:“丘之绝高大者为京。〔一〕”谓非人力所能成,乃天地性自然也〔二〕。春秋左氏传:“ 莫之与京。〔三〕”国语:“赵文子与叔向游于九京。〔四〕”今京兆〔五〕、京师〔六〕,其义取于此〔七〕。   〔一〕 释丘文。尔雅作“绝高为之京,非人为之丘”。   〔二〕 御览五六、一五五、长安志二引作“京谓非人力所能成,天地性自然也”。郭注京云:“人力所作。”丘云:“地自然也。”御览一五七引应劭汉官仪:“绝高曰京,京,大也。”说文:“京,人所为绝高丘也。”又:“丘之高也,非人所为也。 ”   〔三〕 庄公二十二年文。   〔四〕 晋语八作“赵文子与叔向游于九原”,韦注:“‘原’当作‘京’也,京,晋墓地。”宋庠本作京,注曰:“‘京’当作‘原’,九原,晋墓地。”黄丕烈曰:“檀弓载此事作‘原’,又:‘ 以从先大夫于九京也。’郑注:‘晋卿大夫之墓地在九原,“京”盖字之误,当作“原”。’”案韦解云“此当作京”者,考水经汾水注云:“京陵县故城,于春秋为九原之地,其京尚存,汉兴,增陵于其下,故曰京陵。”地理、郡国二志皆曰京陵,是韦正依当日地名,傅合赵文子从先大夫于九京为说,与郑不同,郑易“京” 为“原”,此则易“原”为“京”耳。司马彪云:“京陵,春秋时九京。”是亦从“京”不从“原”也。别本 “京”、“原”互异,乃宋公序误用郑改韦。   〔五〕 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内史,周官,秦因之,掌治京师,景帝二年分置左内史、右内史,武帝太初元年,更名京兆尹。”注:“ 张晏曰:‘地绝高曰京。左传曰: “莫之与京。”十亿曰兆。尹,正也。’师古曰:‘京,大也;兆者,众数。言大众所在,故云京兆也。’” 应劭汉官仪:“京兆,绝高曰京,京,大也;十亿曰兆。欲令帝都殷盛也。”(据孙星衍校集本)   〔六〕 公羊传桓公九年:“京师者何?天子之居也。京者何?大也;师者何?众也;天子之居,必以众大之辞言之。”白虎通京师:“ 京师者何谓也?千里之邑号也。京,大也;师,众也;天子所居,故以大众言之。明什倍诸侯,法日月之经千里。春秋传曰:‘京师,天子之居也。’王制曰:‘天子之田方千里。’”独断上:“天子所都曰京师。京,水也,地下之众者,莫过于水,地上之众者,莫过于人。京,大;师,众也。故曰京师也。”   〔七〕 御览、长安志引作“京师义亦取此”。        ○陵     谨按:诗云:“如山如陵。〔一〕”易曰:“伏戎于莽,升其高陵。〔二〕”又:“天险不可升,地险山川丘陵。〔三〕”春秋左氏传曰:“殽有二陵:其南陵,夏后皋之墓也;其北陵,文王之所避风雨也。〔四〕 ”殽在弘农渑池县,其语曰:“东殽、西殽,渑池所高。〔五〕”国语:“周单子会晋厉公于加陵。〔六〕” 尔雅曰:“陵莫大于加陵。〔七〕”言其独高厉也〔八〕。陵有天性〔九〕自然者〔一0〕。今王公坟垄,各称陵也〔一一〕。   〔一〕 诗无此文,小雅天保、鲁颂閟宫俱有“如冈如陵”语,疑此乃应氏用三家诗。   〔二〕 同人文。   〔三〕 坎文。   〔四〕 僖公三十二年文。   〔五〕 御览四二引西征记:“崤山上不得鸣鼓角,鸣则风雨总至。自东崤至西崤三十里,东崤长阪数里,峻阜绝涧,车不得方轨。西崤全是石阪,十二里,险绝不异东崤。”草堂诗笺十三潼关吏注引永初山川古今记:“渑池有二崤;东为左崤,西为右崤,悉长坡数十里,路阻深涧,屈曲盘纡,车不得方轨也。”   〔六〕 拾补曰:“即柯陵,见周语下,宋庠补音:‘“柯陵”或作“加陵”。’案淮南人间训亦作‘嘉陵’。”   〔七〕 释地文,郭注云:“所在未闻。”翟灏尔雅补郭曰:“应劭风俗通义山泽卷引国语 ‘周单子会晋厉公于加陵’,下又引尔雅此文。今国语无会加陵事,惟周语柯陵之会,宋庠补音曰:‘柯,古何反,今本或作加陵,内传及二传皆是柯,又无别音,设作加字,亦当音柯。’然则宋初所见国语,固犹有以柯陵为加陵者。单襄公与晋厉公会,正是柯陵,而淮南子人间训亦云:‘晋厉公合诸侯于嘉陵。’嘉与加同音通借,汉人所引,既各如是,不得谓加非是本字,而必亦柯音矣。韦昭、杜预俱云:‘柯陵,郑西地。’左传庄公十四年:‘晋厉公自栎侵郑,及大陵。’大陵亦郑地,疑即此陵矣。盖此陵于诸陵中为独大,故当时又号之曰大陵。”案钱大昕潜研堂文集十答问七,亦举淮南之嘉陵,谓“‘嘉’与‘加’同,即春秋之柯陵也”。   〔八〕 案“厉”疑当作“广”,涉上文“晋厉公”而误,御览五三引春秋说题辞:“陵之为言棱也,辅山成其广,层棱扶推,益厥长也。”即此高广之义也。水经延江水注引诗曰:“高平曰陵。”高平与高广义亦近。   〔九〕 “性”,拾补据水经渭水下注引校作“生”。   〔一0〕拾补云:“水经注有‘也’ 字。”   〔一一〕拾补曰:“水经注无‘各’ 字‘也’字。”刘宝楠汉石例墓域称陵(北海相景君碑、丹阳太守郭旻碑)下云:“日知录(二十四)据水经注引风俗通、后汉书明、章二帝纪、西京杂记及曹公祭桥玄文、陈思王上书,谓人臣得称陵。又据旧唐书德● 传卢粲驳武承训造陵之奏,谓‘陵之称施于尊极,不属王公已下,此自南北朝以后然尔’。审是则人臣不得称陵,由来已久。案水经注滱水篇云:‘滱水又东迳京邱北,南对汉中王顷王陵,北对君子岸,岸上有哀王子宪王陵,滱水又东,迳白土北,南即靖王子康王陵,又东迳汉哀王陵北,冢有二坟,故世谓之两女陵,非也。’ 漯水篇云:‘漯水又东迳燕王陵南。’此汉代人臣得称陵也。济水一云:‘又东迳秦相魏冉冢南,世谓之安平陵。’此战国时得称陵也。河水四云:‘其水东南迳子夏陵北。’汾水篇云:‘襄陵县西北有晋襄公陵。’颜师古注汉书地理志,亦以河东郡襄陵为晋襄公之陵。陈留郡襄邑,本承匡襄陵乡也,宋襄公所葬。此春秋时诸侯及大夫士皆得称陵。河水四引阚骃十三州记曰:‘雷首山南有古冢,陵柏蔚然,俗谓之夷齐墓。’似商、周之际,已通名陵,顾氏谓始于赵秦,恐非。”器案:汉时人臣坟垄称陵者,尚有陈陵,为陈元方祖父坟,见太平寰宇记一陈留县。至于董仲舒墓俗呼虾蟆陵,则苏颋垄土记及宋敏求长安志九亦载之。        ○丘     谨按:尚书:“民乃降丘度土。〔一〕”尧遭洪水,万民皆山栖巢居,以避其害,禹决江疏河,民乃下丘,营度爽垲〔二〕之场而邑落〔三〕之,故丘之字,二人立一上,一者地也,四方高〔四〕,中央下,像形也〔五〕。诗云:“至于顿丘。〔六〕”“宛丘之下。〔 七〕”论语:“他人之贤丘陵也。〔八〕”尔雅曰: “天下有名丘五,其三在河南,其二在河北。〔九〕”   〔一〕 禹贡:“桑土既蚕,是降丘宅土。”段玉裁撰异曰:“风俗通义山泽篇曰:‘谨按尚书:民乃降丘度土。’此今文尚书也。‘是’字作‘ 民乃’二字,‘宅’作‘度’,此文字异者七百有余之目也。凡古文尚书‘宅’字,今文作‘度’,说见尧典(“宅嵎夷”下),扬子方言曰:‘度,居也。’史记夏本纪:‘于是民得下丘居土。’司马所据今文尚书,亦当作‘民乃降丘度土’,‘度土’作‘居土’,亦如 ‘度西曰柳谷’作‘居西’也。王伯厚艺文志考举汉儒所引‘民降丘宅土’,未详见何书,地理志:‘是降丘宅土。’盖或用古文尚书改之也。”器案:诗大雅文王有声:“宅是镐京。”坊记引作“度”,诗皇矣:“此维与宅。”论衡初禀篇引作“度”,书尧典:“宅西。 ”周礼缝人注引作“度”,舜典:“五流有宅,五宅三居。”史记五帝本纪二“宅”字并作“度”,禹贡:“ 三危既宅。”夏本纪亦作“度”。   〔二〕 左传昭公三年:“景公欲更晏子之宅,曰:‘请更诸爽垲者。’”杜注:“就高燥也。”文选蜀都赋:“营新宫于爽垲。”刘渊林注:“ 爽垲,高明也。”又西京赋李周翰注:“爽,明也;垲,大也。”   〔三〕 后汉书东夷传:“夫余国… …其邑落皆主属诸加。挹娄国……其邑落各有大人。东沃沮国有邑落长帅。”   〔四〕 程本“方”误“不”。   〔五〕 说文:“丘,土之高也,非人所为也。从北从一、一,地也。人居在丘北,故从北,中邦之居,在昆仑东南。一曰:四方高,中央下为丘,象形。”又:“北,乖也,从二人相背。”释名释丧制:“丘,象丘形也。”今案:说文:“屯从屮贯一” ,“才从-上贯一”,“之从屮从一”,“旦从日见一上”,“立从大立一之上”,“ 至,鸟飞从高下至地也,从一”, “氏从氏下箸一”,“且从几足有二横,一其下地也。 ”此从一皆训为地。   〔六〕 卫风氓文。毛传:“丘一成为顿丘。”释名释丘同,尔雅释丘作敦。   〔七〕 陈风宛丘文。毛传:“四方高,中央下曰宛丘。”尔雅释丘:“宛中,宛丘。”又云:“丘上有丘为宛丘,陈有宛丘。”释名释丘:“中央下曰宛丘,有丘宛宛如偃器也。”   〔八〕 子张文。   〔九〕 释丘文。        ○墟     谨按:尚书:“舜生姚墟。〔一〕”传曰:“郭氏之墟。”墟者〔二〕,虚也。郭氏,古之诸侯,善善不能用,恶恶不能去〔三〕,故善人怨焉,恶人存〔四〕焉,是以败为丘墟也〔五〕。今故庐居处高下者,亦名为墟〔六〕。姚墟在济阴城〔七〕阳县,帝颛顼之墟,〔八〕阏伯之墟是也〔九〕。   〔一〕 陈寿祺大传定本以此为大传文,段玉裁撰异以此为今文尚书,当在尧典“有鳏在下曰虞舜”下,林春溥古书拾遗亦以为书佚文。史记始皇本纪正义引孝经援神契曰:“舜生姚墟。”   〔二〕 庄子秋水篇释文、一切经音义十三、五三引无“者”字。   〔三〕 黄石公三略上:“善善不进,恶恶不退,贤者隐蔽,不肖在位,国受其害。”   〔四〕 桓谭新论“存”作“仇”。   〔五〕 新序杂事四:“昔者,齐桓公出游于野,见亡国故城--郭氏之墟,问于野人曰: ‘是为何墟?’野人曰:‘是为郭氏(御览五六引作“ 虢”,误)之墟。’桓公曰:‘郭氏者曷为墟?’野人曰:‘郭氏者,善善而恶恶。’桓公曰:‘善善而恶恶,人之善行也,其所以为墟者,何也?’野人曰:‘善善而不能行,恶恶而不能去,是以为墟也。’桓公归,以语管仲,曰:‘其人为谁?’桓公曰:‘不知也。’ 管仲曰:‘君亦一郭也。’于是桓公招野人而赏焉。” 群书治要引新论谴非篇:“昔齐桓公出见一故墟而问之,或对曰:‘郭氏之墟也。’复问:‘郭氏曷为墟?’ 曰:‘善善而恶恶焉。’桓公曰:‘善善恶恶,乃所以为存,而反为墟,何也?’曰:‘善善而不能用,恶恶而不能去。彼善人知其贵己而不用,则怨之,恶人见其贱己而不好,则仇之。夫与善人为怨,恶人为仇,欲毋亡得乎?’”说文郭下云:“齐之郭氏虚,善善不能进,恶恶不能退,是以亡国也。”贞观政要纳谏篇:“珪对曰:‘臣闻于管子曰:“齐桓公之郭国,问其父老曰:郭何故亡?父老曰:以其善善而恶恶也。桓公曰:若子之言,乃贤君也,何至于亡?父老曰:不然。郭君善善而不能用,恶恶而不能去,所以亡也。”’”   〔六〕 汉书王莽传注:“墟,故居也。”文选西征赋注:“声类曰:‘墟,故所居也。’ ”礼记檀弓下疏:“凡旧居皆曰墟。”左传昭公十七年疏:“虚者,旧居之处也。”   〔七〕 “城”,拾补曰:“汉志作 ‘成’,他纪、传亦作‘城’。”   〔八〕 汉书地理志下:“春秋经曰:‘卫□于帝丘。’今之濮阳是也,本颛顼之虚,故谓之帝丘。”又东郡濮阳下注曰:“卫成公自楚丘徙此,故帝丘颛顼虚。应劭曰:‘濮水南入钜野。’”   〔九〕 左传襄公九年:“陶唐氏之火正阏伯居商丘。”杜注:“商丘在宋地。”疏云:“ 梁国睢阳县也。”又昭公元年:“迁阏伯于商丘,主辰。”注:“商丘,宋地。”续汉书郡国志二:“睢阳,本宋国阏伯墟。”        ○阜     谨按:诗云:“如山如阜。〔一〕”春秋左氏传: “鲁公伯禽宅曲阜之地。〔二〕”阜者,茂也〔三〕,言平地隆踊〔四〕,不属于山陵也〔五〕。今曲阜在鲁城中,委曲长七八里〔六〕,雒北芒阪,〔七〕即为阜也。   〔一〕 小雅天保文。   〔二〕 今左传无此语,书费誓序: “鲁侯伯禽宅曲阜。”疑应氏系用此文。   〔三〕 释名释山:“土山曰阜,阜,厚也,言高厚也。”   〔四〕 书钞一五七引“隆”作“陆 ”,不可据。   〔五〕 尔雅释地李注:“土山独高大名阜。”   〔六〕 续汉书郡国志二:“鲁国,古奄国。”注:“应劭曰:‘曲阜在鲁城中,委曲长七八里。’”书钞引此文作“七八百里”,衍“ 百”字。   〔七〕 书钞“阪”作“阪”。续汉书郡国志一:“雒阳注:‘皇览曰:县东北山,苌弘冢;县北芒山道西,吕不韦冢也。’”        ○培〔一〕     谨按:春秋左氏传:“培塿无松柏。〔二〕”言其卑小〔三〕。部者,阜之类也〔四〕,今齐、鲁之间,田中少高卬,名之为部矣。〔五〕   〔一〕 拾补曰:“当作‘部’,疑与下‘培塿’,皆近人所改。”   〔二〕 拾补曰:“见襄廿四年传,此作‘培塿’,非。观下文两‘ 部’字犹不改,可证本皆作‘部’ 字,御览‘部’皆改作‘培塿’,不可从。”器按:御览引见卷五十六。说文附下引左传作“附娄”,淮南原道篇注:“嵝读●嵝无松柏之嵝。”则又作“●嵝”,并音近通假。倭名类聚钞一引“培塿”与今本同,源顺自注云:“上音部,下音嵝。”方言:“冢,秦、晋之间或谓之培,自关而东谓之丘,小者谓之塿。”郭注: “培,音部。”书钞一五七引墨子:“培塿之工,即生松柏。”   〔三〕 晋语八:“松柏不生埤。” 注“埤,下湿也。”   〔四〕 书钞、御览引作“培塿者,即阜之类也”。刘师培曰:“此承上文引左传言,似以作‘培塿’为长。”   〔五〕 御览引作“田中小高者名之为培塿矣”,倭名类聚钞引作“ 培塿,田中小高者也”。        ○薮     谨按:尔雅:“薮者,泽也。〔一〕”薮之为言厚也〔二〕,草木鱼鳖,所以厚养人君与百姓也〔三〕。鲁有泰〔四〕野,晋有泰陆,秦有阳纡,宋有孟诸,楚有云梦,吴有具区,齐有海隅,燕有昭余祁,郑有圃田,周有焦汉〔五〕濩。今汉有九州之薮:扬州曰具区,在吴县之西〔六〕;荆州曰云梦,在华容县南〔七〕,今有云梦长掌之;豫州曰圃田,在中牟县西〔八〕;青州曰孟诸,不知在何处〔九〕;兖州曰大野,在钜野县北〔一0〕;雍州曰弦蒲〔一一〕,在汧县北蒲谷亭〔一二〕;幽州曰奚养,在虒〔一三〕县东〔一四〕;冀州曰泰陆,在钜鹿县西北〔一五〕;并州曰昭余祈,在邬县北〔一六〕;其一薮,推求未得其处〔一七〕。尚书:“纣为逋逃渊薮。〔一八〕”春秋左氏传曰:“山薮藏疾。〔一九〕”又曰:“薮之薪蒸,虞候守之。〔二0〕”是也。   〔一〕 释地作“薮,泽之别名也” 。   〔二〕 尔雅释地疏、御览七二引作 “薮,厚也”。   〔三〕 尔雅疏引作“有草木鱼鳖,所以厚养人也”,御览引同此本,当据尔雅疏引“草木 ”添“有”字为允。   〔四〕 “泰”,拾补校作“大”,云:“下句同。”器案:此所引尔雅颇有异文,盖应氏所见本与郭注本异,不必以今本尔雅改风俗通。   〔五〕 “汉”,拾补云:“衍。” 案盖涉下文而误。   〔六〕 汉书地理志会稽郡吴下云: “具区泽在西,扬州薮,古文以为震泽。”续汉书郡国志四吴郡云:“吴,本国,震泽在西,后名具区泽。”   〔七〕 汉书地理志南郡华容下云: “云梦泽在南,荆州薮。”注引应劭曰:“春秋‘许迁于容城’是。”续汉书郡国志四南郡云:“华容,侯国,云梦泽在南。”   〔八〕 汉书地理志河南郡中牟下云:“圃田泽在西,豫州薮。”续汉书郡国志一河南尹云:“中牟有圃田泽。”水经渠水注:“风俗通曰:‘渠者,水所居也。’渠水自河与泲乱流,东迳荣泽北,东南分泲,历中牟县之圃田泽北,与阳武分水,故述征记曰:‘践县境便睹斯卉,穷则知逾界。’今虽不能然,谅亦非谬。诗所谓‘东有圃草’也。皇武子曰:‘郑之有原圃,犹秦之有具圃。’泽在中牟县西,西限长城,东极官渡,北佩渠水,东北四十许里,南北二十许里,中有沙冈,上下二十四浦,津流迳通,渊潭相接,各有名焉。”   〔九〕 汉书地理志梁国睢阳县:“ 禹贡明诸泽在东北。”周礼职方氏郑注:“望诸,明都也,在睢阳。”吕氏春秋有始篇:“宋之孟诸。”高注:“孟诸在梁国睢阳之东北。”淮南地形篇高注同。尔雅释地:“宋有孟诸。”郭注:“今在梁国睢阳县东北。”左传僖公二十八年:“楚子玉梦河神谓己曰:‘吾赐汝孟诸之麋。’”杜注:“在睢阳县东北。”是东汉、西晋诸儒尚知其处,仲远云不知,何也?续汉书郡国志二于梁国睢阳下,遂不出孟诸泽之名,岂亦承其误耶?然刘注于睢阳有阳梁聚下别引左传、尔雅言孟诸之文,与注他泽例同,岂续志有脱文与?   〔一0〕“钜野”,原作“钜鹿”,今校改。钜鹿属冀州,不属兖州,汉书地理志山阳郡钜野本注云:“大野泽在北,兖州薮。”续汉书郡国志二山阳郡云:“钜野有大野泽。”   〔一一〕逸周书职方解作“彊蒲”,盖字之误。   〔一二〕汉书地理志右扶风汧下云: “北有薄谷乡、弦中谷,雍州弦蒲薮。”续汉书郡国志一右扶风汧下不出弦蒲泽,注云:“尔雅曰:‘十薮,秦有阳纡。’郭璞曰:‘在县西。’”又于弘农华阴下注云:“吕氏春秋九薮云:‘秦之阳华。’高注曰:‘ 或在华阴西。’”今案:周礼职方氏雍州云:“其泽薮曰弦蒲。”郑注:“弦蒲在汧。”冀州云:“其泽薮曰杨纡。”郑注:“所在未闻。”及郭璞注尔雅释地“秦有杨陓”云:“今在扶风汧县西。”郦道元注水经汧水云:“汧水出汧县之蒲谷乡,决为弦蒲薮。”及刘昭郡国志注,皆以职方之弦蒲,即尔雅之杨陓。邵晋涵尔雅正义曰:“雍、冀二州,同一泽薮,而异其名,窃所未详。”   〔一三〕“虒”,原作“虎”,今据拾补校正。徐友兰识语曰:“汉地理志:‘奚养幽州薮,在琅邪长广县西。’案长广在今山东莱州府,虒奚在今直隶顺天府,不相应。切以‘虎’为‘黄’讹,后汉之黄,当先汉之睡,与长广近矣。”   〔一四〕拾补曰:“考汉志奚养在琅邪长广县。周礼注同。此云虒,当即续汉郡国志之傂奚县,属渔阳,前志作●奚,●音题,疑形近而误。”器案:班志●奚下、刘志傂奚下本文及注,俱未出奚养薮名,周礼注及汉志俱云:“奚养幽州薮,在琅邪长广县西。”则此仍当在长广县西,他书亦未有言奚养在渔阳之傂奚者,拾补说未安。   〔一五〕汉书地理志钜鹿郡钜鹿下注云:“禹贡大陆泽在北。”又引应劭曰:“鹿,林之大者也。”续汉书郡国志二钜鹿郡钜鹿云:“故大鹿,有大陆泽。”   〔一六〕“邬”原作“鄢”,今据拾补校改。汉书地理志太原郡邬县本注云:“九泽在北,是为昭余祁,并州薮也。”   〔一七〕器案:寻应氏上文,此当指周之焦濩,尔雅释地:“周有焦濩。”郭注:“今扶风池阳县瓠中是也。”汉书地理志左冯翊池阳注引应劭曰:“在池水之阳。”未及薮名。续汉书郡国志一左冯翊池阳下注云:“尔雅十薮,周有焦濩。郭璞曰:‘县瓠中是也。’”小雅六月:“整居焦濩。”正义引孙炎云:“周,岐周,并此及弦蒲,是雍州有二薮也。”仲远言“推求未得其处”,何也?晋书地理志:“ 扶风郡池阳县,今为西安府三原县,焦濩泽在泾阳县界。”元和郡县志:“焦濩薮,亦名瓠口即所谓郑、白二渠是也。”   〔一八〕引书今佚,又见左传昭公七年。段玉裁古文尚书撰异云:“ 此亦今文尚书袭故语为说,与左氏合。”   〔一九〕宣公十五年文。   〔二0〕昭公二十年文。        ○泽     谨按:尚书:“雷夏既泽。〔一〕”诗云:“彼泽之陂,有蒲与荷。〔二〕”传曰:“水草交厝,名之为泽。〔三〕”泽者,言其润泽万物,以阜民用也〔四〕。春秋左氏传曰:“泽之莞蒲,舟鲛守之。〔五〕”韩诗内传:“舜渔雷泽。〔六〕”雷泽在济阴城阳县〔七〕。   〔一〕 禹贡文。   〔二〕 陈风泽陂文。叶抱崧说叩引风俗通“有蒲与荷”,“蒲”作“薮”,谓为鲁诗,不知所据为何本也。   〔三〕 尔雅释水:“水草交为湄。 ”疏引李巡注:“水中有草木交会曰湄。”“湄”亦作 “麋”,诗巧言:“居河之麋。”毛传:“水草交谓之麋。”释文:“‘麋’本作‘湄’。”尔雅释水注即作 “湄”。左传襄公十四年注:“居河之麋。”释文:“ ‘麋’本作‘湄’。”又僖公二十八年:“吾赐汝孟诸之麋。”杜注:“孟诸,宋薮泽。水草之交曰麋。”是河泽皆得言湄,自其水草之交言之则曰湄,自其水之所居者言之则为泽也。   〔四〕 释名释地:“下而有水曰泽,言润泽也。”   〔五〕 昭公二十年文。   〔六〕 玉函山房●佚书、宋绵初内传征俱未收此文。   〔七〕 续汉书郡国志三:“济阴郡成阳有雷泽。”案:舜又有渔于濩泽之说,水经沁水注:“东迳濩泽,墨子曰:‘舜渔濩泽。’(今尚贤篇作 “雷泽”)应劭曰:‘泽在县西北。’”县谓阳阿县,汉书地理志河东郡阳阿县濩泽注引应劭同。元和郡县志:“濩泽在阳城县西北十二里。”则舜渔之地,应亦两主之。        ○沆〔一〕     谨按:传曰:“沆者,莽也〔二〕,言其平望莽莽〔三〕无涯〔 四〕际也。〔五〕”沆,泽之无水,斥卤之类〔六〕也〔七〕。今俗语亦曰沆泽〔八〕。   〔一〕 “沆”原作“沈”,拾补曰:“当从说文作‘沆’,下并同。”今据改正。   〔二〕 拾补曰:“水经巨马水注引作‘沆漭’,无‘者’字。”器案:天中记十八引亦作 “漭”,文选西京赋薛琮注:“沆漭,犹洸潒,亦宽大也。”后汉书马融传:“瀇瀁沆漭。”注:“并水貌也。”   〔三〕 拾补曰:“水经注作‘言乎淫淫漭漭’。”案:天中记引同水经注。   〔四〕 拾补曰:“‘涯’,水经注 ‘崖’。”案:天中记亦作“崖”。   〔五〕 史记燕世家正义引作“亢,莽也,言平望漭漭,无涯际也”,(据日本会注考证本)御览七0引作“言其平望泛莽,无崖际也”。器案:涯、崖字通,说文有□无涯,尔雅释水:“浒,水□。 ”字或作涯,淮南原道篇高注:“浔,□也。”文选谢希逸宋孝武宣贵妃诔注、沈休文应诏乐游苑诗注引许慎注作“浔,涯也”,江赋注引作“浔,水涯也”。庄子天道篇:“而积敛无崖。”成玄英疏云:“略无涯峙。 ”俱其证。   〔六〕 “类”,拾补云:“水经注 ‘谓’。”器案:史记会注考证本正义、天中记引亦作 “谓”。   〔七〕 说文:“沆,大水也,从水,亢声。一曰:大泽貌。”徐锴系传引博物志:“停水,东方曰都,一名沆。”御览七0引述征记:“齐人谓湖曰沆。”汉书刑法志:“除山川沈斥城池邑居园囿术路三千六百井。”汉纪孝文纪“沈斥”作“沆斥”,王制正义引异义:“ 左氏说曰:‘赋法积四十五井,除山井坑岸三十六井,定出赋九井。’”“岸”亦“斥” 之误。文选西京赋:“绝坑逾斥。”书钞酒食部五引齐地记:“齐有皮邱坑,民煮坑水为盐。”水经胶水注: “胶水北历土山注于海,土山以北悉盐□。”“□”亦当作“坑”,“坑”、“坑”通用。   〔八〕 郎本脱“泽”字。后汉书马融传广成颂:“弥纶坑泽。”水经巨马水注:“巨马水又东经督亢泽,荆轲传之督亢地图也。”下引风俗通此文。御览三六引淮南地形篇“东南方曰沅泽”,今本淮南作“元泽”,“元泽”即“亢泽”之误,“沅泽”即 “沆泽”之误,是“沆泽”又通作“亢泽”、“坑泽” 、“坑泽”也。        ○沛     谨按:尚书〔一〕、春秋公羊传:“齐桓公〔二〕循海而东,师大陷沛泽之中。〔三〕”左氏传〔四〕: “齐景公〔五〕田于沛,招虞人以弓。〔六〕”传曰: ‘送逸禽之超大沛。〔七〕”沛者,草木之蔽茂〔八〕,禽兽之所蔽匿也。   〔一〕 拾补曰:“此或引大传,有脱文,今大传亦无考。”   〔二〕 “桓”原作“景”,拾补曰:“‘景’非,此见僖四年。”今按:此盖涉下文而误,卢校是,今据改正。   〔三〕 何休注云:“草棘曰沛,渐洳曰泽。”孟子滕文公:“园囿污池沛泽多。”赵注: “沛,草水之所生也。泽,水也。”   〔四〕 拾补曰:“见昭卅年。”   〔五〕 “公”字原无,今据拾补校补。   〔六〕 孟子万章下:“齐景公田,招虞人以旌。”   〔七〕 未详所出。淮南览冥篇:“ 过归雁于碣石,轶鹍鸡于姑余。”文意相似。   〔八〕 诗甘棠:“蔽芾甘棠。”张迁碑:“蔽沛棠树。”易丰卦:“丰其沛。”释文引子夏传作“芾”,芾、沛通。说文无芾字,●下云:“艸木盛,●●然,读若辈。”当为正字。        ○湖     谨按:春秋国语:“伍子胥谏吴王:‘与我争五湖之利,非越乎?’及越灭吴,范蠡乘扁舟于〔一〕五湖。〔二〕”湖者,都也〔三〕,言流渎四面所猥〔四〕都〔五〕也〔六〕,川泽所仰以溉灌也。〔七〕今卢江临湖〔八〕、丹阳芜湖县是也。   〔一〕 “于”,拾补曰:“类聚‘ 如’。”案书钞一三七引“于”上有“游”字。   〔二〕 按事见吴语、越语、说文● 下引吴语“于其心也●然”,亦称为春秋国语,汉书艺文志国语列入六艺略春秋类。   〔三〕 “都也”二字原无,今据拾补校补。拾补曰:“二字脱,以初学记补,下同。”器案:吴郡志四八引亦有“都也”二字。   〔四〕 “猥”,钟本作“徼”,拾补校作“隈”。   〔五〕 “都”字原无,拾补校补,今从之。   〔六〕 御览六六、天中记十引作“ 湖,都也,流渎四面所隈都也”。   〔七〕 说文:“湖,大陂也,川泽所仰以灌溉也。”   〔八〕 “湖”字原无,今据拾补校补。        ○陂     谨按:传曰:“陂者,繁也。〔一〕”言因下钟水以繁利万物也。今陂皆以溉灌,今汝南富陂〔二〕县是也。   〔一〕 拾补曰:“钱云:‘古读繁如婆,与陂音相近。’”   〔二〕 “陂”,拾补曰:“汉志‘ 波’,水经注‘陂’。”        ○渠     谨按:传曰:“渠者,水所居也。〔一〕”秦时韩人郑国穿渠,孝武帝时赵中大夫白公复穿渠,故其语曰:“田于何所?池阳〔二〕谷口〔三〕。郑国在前,白渠起后〔四〕。举锸为云,决渠为雨。泾水一石,其□ 数斗〔五〕。且溉且粪〔六〕,长我稷黍。衣食京师,数百万口。〔七〕”又郑当时穿渠以利漕运,若此非一,官民俱赖其饶焉〔八〕。   〔一〕 说文:“渠,水所居。”   〔二〕 汉书地理志上:“左冯翊池阳。”注:“应劭曰:‘在池水之阳。’”   〔三〕 史记河渠书索隐:“瓠口即谷口。”案此谷口,即汉书地理志上九嵕山东之谷口。   〔四〕 “起”,水经渭水注引作“ 在”,今案汉书沟洫志正作“在”,作“在”是。   〔五〕 此言泾河水中含泥量之大。   〔六〕 汉书沟洫志注:“如淳曰: ‘水渟淤泥,可以当粪。’”   〔七〕 拾补曰:“汉书‘亿万之口 ’。”汉纪作“百万余口”。   〔八〕 事并见史记河渠书、汉书沟洫志、水经渭水注。        ○沟     谨按:周礼:“沟者,沟也〔一〕,广四尺,深四尺。〔二〕”汉书“高祖与项羽要,割鸿沟以东为楚” 是也〔三〕。鸿沟在荥阳县〔四〕。   〔一〕 拾补曰:“此无义理,当依匠人作‘九夫为井,井间广四尺,深四尺谓之沟’,与下一例。”器按:释名释水:“水注谷曰沟,田间之水亦曰沟。沟,构也,纵横相交构也。”疑此当作“传曰:‘ 沟,构也,言纵横相交构也。’周礼:‘沟广四尺,深四尺。’”今本有脱误,遂不可解。拾补迳改从周礼,亦未可从。   〔二〕 说文:“沟,水渎,广四尺,深四尺。”周礼遂人注:“遂、沟、洫、浍,皆所以通水于川也。遂广深各二尺,沟倍之,洫倍沟,浍广二寻,深二仞。”汉书沟洫志注引应劭曰:“沟广四尺,深四尺,洫广深倍于沟。”   〔三〕 史记高纪:“中分天下,割鸿沟而西者为汉,鸿沟而东者为楚。”正义引应劭曰: “在荥阳东二十里。”器按:汉书高纪、项羽传俱言割荥阳,史记则言鸿沟,疑此当作“汉书”为允。   〔四〕 水经济水注一:“济渠水断阪沟,惟承此始,故云汳受□然矣;亦谓之鸿沟水,盖因汉、楚分王,指水为断故也,郡国志曰‘荥阳有鸿沟水’是也。盖因城地而变名为川流之异目。”杨守敬疏曰:“案史记项羽本纪:‘羽与汉约,中分天下,割鸿沟以西者为汉,鸿沟以东者为楚。’裴骃、司马贞引文颖说,以官渡水为鸿沟,刘昭、颜师古并以为据。考渠水出荥阳北,河东南,迳阳武县为官渡水,又迳大梁城东南入颍,言楚、汉事者,或主荥阳,应劭注汉书,谓 ‘鸿沟在荥阳东南二十里’是也;或主大梁,张华谓‘ 始皇凿渠引河水以灌大梁,谓之鸿沟,楚、汉会此处’ 是也。盖鸿沟之约,未几即爽约,故人无定说。郦氏于此篇,叙荥阳鸿沟,于渠水篇叙大梁鸿沟,并有‘汉、楚指水’之说,乃两存之。至□然水亦谓之鸿沟者,则因济渠水断汴沟,惟承此水,并渠水之上流,被以鸿沟之名耳。’又渠水注:“渠水于此有阴沟、鸿沟之称焉。项羽与汉高分王,指是水以为东西之别。苏秦说魏襄王曰:‘大王之地,南有鸿沟’是也。故尉氏县有波乡、波亭,鸿沟乡、鸿沟亭,皆藉水以立称也。今萧县西亦有鸿沟亭,梁国睢阳县有鸿口亭,先后谈者,亦指此以为楚、汉之分王,非也,盖春秋之所谓红泽者也。” 范守己御龙子集十七璅谭一豫谭云:“汉书云:‘荥阳下引河,东南为鸿沟,以通宋、郑、陈、蔡、曹、卫,与济、汝、淮、泗合流,南入于淮者也。其支派与宋、郑、陈、蔡诸水,皆相流通。厥后河徙不常,故流遂绝。正统间河自中牟南行,由开封西南经通许、睢、陈支流入淮,由是汴南诸水之故迹俱没于河,已而河复北徙,止遗河形弥漫而已,古迹茫然,莫可复辨。今西华犹称古鸿沟。”        ○洫     谨按:周礼:“十里为成,成间广八尺,深八尺,故〔一〕谓之洫。〔二〕”论语曰:“禹尽力乎沟洫。〔三〕”   〔一〕 “故”,拾补曰:“衍。”   〔二〕 考工记匠人文。   〔三〕 泰伯文。说文:“十里为成,成间广八尺,深八尺谓之洫。从水血声。论语曰:‘ 尽力乎沟洫。’” 佚文  风俗通义佚文   ○声音   相,拊也,所以辅相于乐。奏乐之时,先击相。(御览五八四)   器案:礼记乐记:“治乱以相,讯疾以雅。”郑玄注:“相即柎也,亦以节乐。柎者,以韦为衣,装之以糠,糠一名柎,因以名焉。今齐人或谓糠为相。”孔颖达疏:“相即柎也,所以辅助于乐,故谓柎为相。”孔疏即本之应说。   雅,形如漆筒,有椎。礼云:“讯疾以雅”是也。(御览五八四)   击壤,形如履,长三四寸,下僮以为戏。(路史后纪十)   壤,木为之,前广后锐,长尺四寸,阔三寸,未戏先侧一壤于地,远三四十步,以手中壤击之,故曰击壤。(罗氏识遗九)   古琴歌曲有五,如鹿鸣、驺虞之类;操有十二,如将归、拘幽、履霜、别鹤之类;引有九,如烈女、湘妃、霹灵、思归、走马之类;又有二十一章,如阳春弄、连珠弄之类。(类说三六)   九引:烈女(楚樊妃),伯妃(鲁伯妃),思归(卫女),霹雳(楚商梁),走马(樗里牧恭),箜篌(霍子高,即公无渡河),琴引(秦屠门高),楚引(楚龙丘子)。(合璧事类前五七、小学绀珠四)   清角、黄帝之琴,号钟、齐桓公琴,绕梁、楚庄王琴,绿绮、司马相如琴,焦尾、蔡邕琴,凤皇、赵飞燕琴。(天中记四二)   梧桐生于峄阳山岩石之上,采东南孙枝以为琴,声清雅。(事类赋二五、御览九五六、桐谱下器用篇又杂说篇、苏轼次韵和王巩诗施注、天中记五一)   十月谓之应钟何?应者,应也;钟者,动也;言万物应阳而动,不藏也。(意林、御览二七、合璧事类前十四)   器案:白虎通五行篇:“十月谓之应钟何?应者,应也;钟者,动也;言万物应阳而动,下藏也。”“下藏”,风俗通作“不藏”,疑“不” 字是,谓时至十月,一阳复生,故不藏也。   十二月律,谓之大吕何?大者,太也;旅,拒也;言阳气欲出,阴不许也。吕之言拒也,旅拒难之也。 (意林、御览二七)   器案:“旅抑”,原作“依即” ,钱大昕、卢文弨俱疑“即”当作“抑”。器案:白虎通五行篇:“十二月律,谓之大吕何?大者,大也;吕者,拒也;言阳气欲出,阴不许也。吕之为言拒也,旅抑拒难之也。”字正作“旅抑”,今据改正。    ○祀典   太山岩石松树,郁郁苍苍如云中。(文选赠白马王彪诗注、又刘桢公宴诗注、又谢朓之宣城诗注)   器案:续汉书祭祀志上注、通典礼典引应劭汉官仪:“马第伯封禅仪记曰:‘仰视岩石松树,郁郁苍苍,若在云中。’”   谨案:自郊貙膢,春秋飨射,天子射麑掩雉,献诸宗庙,扶阳发滞,养老致敬,化之至也。(御览三三)    四夷(器案:苏颂记风俗通义存佚篇名及其次第,云“第八并篇名亦亡”,以今所辑佚文观之,即四夷也,今辄代拟之。)   东方曰夷者,东方仁,好生,万物抵触地而出。夷者,抵也,其类有九:一曰玄菟,二曰乐浪,三曰高骊,四曰满饰(一作蒲饰),五曰凫臾,六曰索家,七曰东屠,八曰倭人,九曰天鄙。南方曰蛮者,君臣同川而浴,极为简慢。蛮者,慢也,其类有八:一曰天竺,二曰垓首,三曰僬侥,四曰跂踵,五曰穿胸,六曰儋耳,七曰狗轵,八曰旁脊。西方曰戎者,斩伐杀生,不得其中。戎者,凶也,其类有六:一曰侥夷,二曰戎夷,三曰老白,四曰耆羌,五曰鼻息,六曰天刚。北方曰狄者,父子叔嫂,同穴无别。狄者,辟也,其行邪辟,其类有五:一曰月支,二曰秽貊,三曰匈奴,四曰单于,五曰白屋。(礼记王制疏、尔雅释地疏、罗氏识遗一0、郑樵尔雅注、通鉴三三注)   王制云:“东方曰夷,夷者,柢也,言仁而好生,万物柢地而出。”(后汉书东夷传文,注云:“见风俗通”)   羌乃三苗,姜姓之裔。(通鉴释文一0)   器案:同卷又引“裔”作“别” 。   羌本西戎,卑贱者也,主牧羊,故羌字从羊人,因以为号。无君臣上下,健者为豪,不能相一,种别部分,强者陵弱,转相抄盗,男子战死以为吉,病终者谓之凶。(御览七九四)   诸羌种落炽盛,大为边害。(文选谢灵运传论注)   氐言抵冒贪饕,至死好利。乐在山溪,本西南夷,别种号曰白马,孝武皇帝遣中郎将郭昌等引兵征之,降服,以为武都郡。(史记匈奴传索隐、御览七九四、通鉴释文一0、又一三、纲目集览一八、又二0)   器案:史记索隐:“西接氐、羌,案风俗通云:‘二氐,本西南夷种。’地理志云:‘ 武都有白马氐。’”   貊者,谨案:春秋传:“大貊、小貊。”貊,略也,云无礼法,不知送往劳来,无宗庙粢盛,赋敛轻薄也。(御览七八0)   胡者,谨案:汉书:“山戎之别种也。”又胡者,互也,言其被发左衽,言语贽币,事殊互也。殷时曰獯粥,改曰匈奴。(史记匈奴传索隐、通鉴六注)   器案:水经河水注二:“应劭曰:‘反舌左衽,不与华同,须有译言乃通也。’”   楼烦,故楼烦胡地也。(史记匈奴传正义)   器案:索隐引应劭曰同。   春秋传曰:“狄本山戎之别种也,其后分居,号曰赤翟、白翟。”(史记晋世家正义)   器案:此据会注考证本。   昔高辛氏有犬戎之寇,帝患其侵暴,而征伐不克,乃访募天下有能得犬戎之将吴将军头者,购黄金千镒,邑万家,又妻以少女。时帝有畜狗,其毛五采,名曰槃瓠,下令之后,槃瓠遂衔人头,造阙下。群臣怪而诊之,乃吴将军首也。帝大喜,而计槃瓠不可妻之以女,又无封爵之道,议欲有报,而未知所宜。女闻之,以为帝皇下令,不可违信,因请行;帝不得已,乃以女配槃瓠。槃瓠得女,负而走,入南山,止石室中,所处险绝,人迹不至。于是女解去衣裳,为仆鉴之结,着独力之衣。帝悲思之,遣使寻求,辄遇风雨震晦,使者不得进。经三年,生子一十二人,六男六女,槃瓠死后,因自相夫妻,织绩木皮,染以草实,好五色衣服,制裁皆有尾形。其母后归,以状白帝,于是使迎诸子,衣裳斑兰,语言侏离,好入山壑,不乐平旷;帝顺其意,赐以名山广泽。其后滋蔓,号曰蛮夷,外痴内黠,安土重旧,以先父有功,母帝之女,田作贾贩,无关梁符传租税之赋,有邑君长,皆赐印绶,冠用獭皮,名渠曰精夫,相呼为姎徒。(后汉书南蛮传文,注云: “此已上,并见风俗通。”)   器案:槃瓠神话,又见搜神记十四、水经沅水注、后汉书南蛮传注及御览八七五引魏略,荒诞不稽,可无录也。史通书事篇曰:“范晔博采众书,裁成汉典,观其所取,颇有奇工,至于方术篇及诸蛮夷传,乃录王乔、左慈、廪君、槃瓠,言虽迂诞,事多诡越,可谓美玉之暇,白圭之玷,惜哉,无是可也。 ”   哀牢夷者,其先有妇人名沙壹,居于牢山,尝捕鱼水中,触沈木,若有感,因怀□十月,产子男十人,后沈木化为龙,出水上,沙壹忽闻龙语曰:“若为我生子,今悉何在?”九子见龙惊走,独小子不能去,背龙而坐,龙因舐之。其母鸟语,谓背为九,谓坐为隆,因名子曰九隆。及后长大,诸兄以九隆能为父所舐而黠,遂共推以为王。后牢山下有一夫一妇,复生十女子,九隆兄弟皆娶以为妻。后渐相滋长,种人皆刻画其身,象龙文,衣皆着尾。(后汉书西南夷传文,注云:‘自此以上,并见风俗通也。’)   器案:九隆神话,又见华阳国志四南中志永昌郡、御览三六一引益部耆旧传。   巴有賨人,剽勇。高帝为汉王时,阆中人范目说高祖募取賨人,定三秦,封目为阆中慈凫乡侯,并复除目所发賨人卢、朴、沓、鄂、度、夕、袭七姓,不供租赋。阆中有渝水,賨人左右居,锐气善舞,高祖乐其猛锐,数观其舞,后令乐府习之。(文选蜀都赋注)   器案:华阳国志一巴志:“汉高帝灭秦,为汉王,王巴、蜀。阆中人范目有恩信方略,知帝必定天下,说帝,为募发賨民,要与共定秦。秦地既定,封目为长安建章乡侯。帝将讨关东,賨民皆思归,帝嘉其功,而难伤其意,遂听还巴,谓目曰:‘富贵不归故乡,如衣绣夜行耳。’徙封阆中慈乡侯,目固辞,乃封渡沔县侯,故世谓亡秦范三侯也。目复除民罗、朴、昝、鄂、度、夕、龚七姓,不供租赋。阆中有渝水,賨民多居水左右,天性劲勇,初为汉前锋陷阵,锐气喜舞,高帝善之,曰:‘此武王伐纣之歌也。’乃令乐人习学之,今所谓巴渝舞也。”后汉书南蛮传载板楯七姓作罗、朴、督、鄂、度、夕、龚。罗、卢一声之转。文选注引孙盛蜀谱:“朴音浮。”三国时有巴东太守朴胡。沓、昝、督三字,疑当从昝为是。袭、龚二字,或则以为作“龚”者误也。汉书礼乐志:“巴俞鼓员三十六人。”师古曰:“巴,巴人也,俞,俞人也,当高祖初为汉王,得巴、俞人,并趫捷善斗,与之定三秦,灭楚,因存其武乐也。巴俞之乐,因此始也。巴即今之巴州,俞即今之渝州,各其本地。”   槃瓠之后,输布一匹二丈,是谓賨布。廪君之巴氏,出幏布八丈。(文选魏都赋注)   廪君乘土船,下至夷城,石岸曲,水亦曲,廪君望之如穴状,曰:“我既道穴中,又入此柰何。”石岸为崩,广三丈余,陛级之。廪君行至上岸,上岸有平石,广长五丈,休其上投算,投算处皆有石,因立城其旁。(书钞一五八)   器案:书钞一六0引蜀录同。又御览三七引世本:“禀君名务相,姓巴,与樊氏、晖氏、相氏,凡五姓俱出皆争神,以土为舡,雕文画之,而浮水中,其舡浮,因立为君。它舡不能浮,独禀君舡浮,因立为君。”   秦始皇遣蒙恬筑长城,徒士犯罪,亡依鲜卑山,后遂□息;今皆髡头衣赭,亡徒之明效也。(书钞四五、御览六四七)   器案:论衡寒温篇:“亡秦之路,赤衣比肩。”   ○古制(以下略本苏颂所列次第,就其可识别者而汇辑之。)   周礼:“五党为州。”州,畴也;畴,类也。州有长,使之相周足也,字从重川。尧遭洪水,居水中高土曰州。(类聚六、玉烛宝典一二、御览一五七、止观辅行传弘决四之三、天中记一三)   周制:天子方千里,分为百县,县有四郡。郡者,群也。故左氏传曰:“上大夫受县,下大夫受郡。” 至秦始皇初,置三十六郡以监县,县,平也。(意林、史记秦始皇本纪正义、类聚六、御览一五七、天中记一三)   器案:此说与说文郡下、吕氏春秋季夏纪、季冬纪高注合。左氏传云云,见哀公二年。   周礼:“百里曰同。”所以奖王室,协风俗,总名为县,县,●也,首也,从系倒首,与县易偏矣。言当●静,平徭役也。(水经河水注二、御览一五七、玉海二0、天中记一三)   卢文弨曰:“案:‘首也’疑当从意林作‘平也’,‘●’与‘ 平’,皆与‘县’声相谐合,下方云‘倒首’,上必不以首为正释,且‘从系’亦当作‘ 从●’,与说文自别。下云‘●静平傜役’,正申说● 也平也之义,‘首也’之训,殊无意理。”器案:“与县易偏”,今从永乐大典本水经注,天中记同,盖谓县之为字,与首倒易其偏旁也。他本作“举首易偏”,非是。又案:司马法:“地方百里为一同。”(左传昭公二十三年注同)汉书艺文志六艺略礼着录军礼司马法百五十五篇,今存者仅一卷,盖其残余耳。   周礼:“五家为邻,四邻为里。”春秋国语:“ 五家为轨,十轨为里。”里者,止也,里有司,司五十家,共居止,春秋通其所也。(续汉书百官志五注、广韵六止、御览一五七、希麟续一切经音义一、又三、事文类聚续四、群书通要甲一0、天中记一六)   器案:“春秋通其所也”,宋本后汉书“春秋”作“旧欣”。引春秋国语者,齐语文也。又案:汉书异姓诸侯王表注引应劭说闾阎,疑风俗通亦当有此文,文云:“周礼:‘二十五家为闾阎。’音檐。门闾外旋下荫谓之步檐也。”   国家制度,大率十里一乡。(续汉书百官志五注)   谨案:春秋国语:“疆有寓望。”谓今之亭也,民所安定也。亭有楼,从高省,丁声也。汉家因秦,大率十里一亭,亭,留也,今县有亭长。又语有亭待,盖行旅宿食所馆也。亭亦平也,民有争讼,吏留平处,勿失其正也。亭吏旧名负弩,改为亭长,亭长者,一亭之长率也。陈、楚、宋、魏谓之亭父,齐谓之师。(原本玉篇高部、汉书高纪上注、续汉书百官志五注、书钞七九、御览一九四、营造法式总释上、职官分纪四二、大事记解题三、玉海一七五、天中记一四)   器案:“平处”一作“辨处”,今从原本玉篇。平、辨古通,尚书尧典:“平秩东作。 ”史记五帝本纪索隐引尚书大传作“辩秩东作”,即其证。“疆有寓望”,见国语周语中,韦注:“境界之上,有寄寓之舍,候望之人。”说文高部:“亭,民所安定也。亭有楼。从高省,丁声。”此用说文义。方言三:“楚、东海之间,亭父谓之亭公,卒谓之弩父。”注:“主儋幔弩导幨,因名。”汉书高纪上注引应劭曰: “旧时,亭有两卒:一为亭父,掌开闭扫除;一为求盗,掌逐捕盗贼。”后汉书陈忠传注引谢承后汉书:“施延,家贫母老,周流佣赁,……后到吴郡海盐,取卒月直,赁作半路亭父,以养其母。是时,吴、会未分,山阴冯敷为督邮,到县,延持□往,敷知其贤者云云。” 与应氏所言“亭父掌开闭扫除”合,是亭父乃赁作。楚、东海之间,亭卒谓之弩父,盖即求盗,俱以父名,其义一也。风俗通谓“陈、楚、宋、魏谓之亭父”,“父 ”字恐讹。   中人城北四十里有左人亭,鲜虞故邑。(御览一六一)   器案:水经滱水注引应劭曰:“ 左人城,在唐县西北四十里。”   光武中兴以来,五曹诏书,题乡亭壁,岁补正,多有阙误。永建中,兖州刺史过翔,笺撰卷别,改着板上,一劳而久逸。(御览五九三)   拾补曰:“‘过翔’,广韵八戈作‘过栩’。”   器案:汉时诏令皆奏可施行,成帝初置尚书员五人掌之,故谓之五曹诏书,见后汉书应劭传。   杀青书可缮写。谨案:刘向别录曰:“杀青者,直治青竹作简书之耳。”新竹有汗,善朽蠹,凡作简者,皆于火上炙干之,陈、楚之间谓之汗,汗者,去其汗也。吴、越曰杀,杀亦治也。刘向为孝成皇帝典校书籍,二十余年,皆先书竹,为易刊定,可缮写者,以上素也。由是言之:杀青者竹,斯为明矣。今东观书,竹素也。(书钞一0四、初学记二八、文选张景阳杂诗注、又刘孝标重奏刘秣陵沼书注、事类赋二四、御览六0六、九六二、王荆文公诗注三三、黄山谷谢郑闳中惠高丽画扇诗任注)   案:刘向别录义曰:“周宣王太史作大篆也。” (文选魏都赋六臣本注)   案:刘向别录:“雠校,一人读书,校其上下,得谬误为校;一人持本,一人读书,若怨家相对为雠。 ”(文选魏都赋注、慧琳一切经音义七七)   拾补曰:“‘怨’同‘冤’。”    姓氏(案四库全书风俗通义有附录一卷,乃从永乐大典“通”字韵中所载马总意林节本姓氏篇裒集而成者。嗣后,朱筠、钱大昕、卢文弨、严可均、张澍、顾櫰三、姚东升、徐友兰、陈汉章、王仁俊,俱有辑补,而张澍并为之注焉;则应书此篇虽亡,经后人之钩沉辑佚,庶几可复旧观矣。然诸家俱以四声为次,固非应氏之旧,虽失本真,此亦无可如何者,吾亦时且从众焉。至其自相抵牾之处,亦颇为之是正,夫岂故为薄古哉,亦将以之信今云耳。篇名旧引多歧出,今从苏颂所见,定为姓氏,盖汉人亦习称姓某氏云。)   万类之中,惟人为贵。春秋左氏传:“官有世功,则有官族,邑亦如之。”公羊讥卫灭邢,论语贬昭公娶于吴,讳同姓也。盖姓有九:或氏于号,或氏于谥,或氏于爵,或氏于国,或氏于官,或氏于字,或氏于居,或氏于事,或氏于职。以号,唐、虞、夏、殷也;以谥,戴、武、宣,穆也;以爵,王、公、侯、伯也;以国,齐(一作“ 曹”)、鲁、宋、卫也;以官,司马、司徒、司寇、司空、司城也;以字,伯、仲、叔、季也;以居,城、郭、园、池也;以事,巫、卜、陶、匠也;以职,三乌、五鹿、青牛、白马也。(北史高构传、姓纂二十三元、御览三六二、广韵五支、十虞、十二齐、六豪、十四清、十姥、一送、十九代、四十一漾、一屋、姓解一、三、古今姓氏书辨证五支、十二齐、通志氏族略、古今源流至论后七、困学纪闻二0、小学绀珠七、急就篇补注二、姓氏急就篇上、通鉴注一、五、二二九)   器案:广韵十二齐、姓解三、古今源流至论后七俱引作风俗通氏姓篇序。春秋左氏传: “官有世功云云。”见隐公八年。春秋公羊传僖公二十五年:“春王正月丙午,卫侯毁灭邢。卫侯毁何以名?绝。曷为绝之?灭同姓也。”又哀公十二年:“夏五月甲辰,孟子卒。孟子者何?昭公之夫人也。其称孟子何?讳娶同姓,盖吴女也。”论语述而篇:“陈司败问: ‘昭公知礼乎?’孔子曰:‘知礼。’孔子退,揖巫马期而进之曰:‘吾闻君子不党,君子亦党乎?君取于吴,为同姓,谓之吴孟子。君而知礼,孰不知礼!’巫马期以告。子曰:‘ 丘也幸,苟有过,人必知之。’”   齐、鲁、宋、卫四族,齐为之长。(姓解三)   张、王、李、赵,黄帝赐姓也。(姓解三)   器案:广韵十阳引作:“风俗传:‘张、王、李、赵,黄帝赐姓也。’”   东方氏,伏羲之后,帝出于震,位主东方,子孙因以为氏焉。( 姓纂一、通志氏族略、能改斋漫录五、辨误录下、类稿五七、路史后纪一、五、合璧事类续三0、通鉴注一七)平原厌次,汉太中大夫东方朔。(能改斋漫录五)   东郭氏,东郭牙,齐大夫,咸阳,其后也。(史记平准书索隐)   东陵氏,东陵侯邵平,子孙氏焉。(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辨证二)   东关氏,晋东关嬖五之后,汉有将军北亭侯东关义。(古今姓氏书辨证二)   僮氏,汉有交址刺史僮尹。(广韵一东、姓解一、姓氏急就篇上、通鉴注六二、卮林四)   铜鞮氏,晋铜鞮伯华之后。铜鞮,晋之别邑也。 (通志氏族略)   中氏,汉有少府卿中京。(广韵一东、姓解一、姓氏急就篇上、卮林四)   中行氏,穆子后。(路史后纪九下)   中垒氏,刘向为中垒校尉,支孙以官为氏。(姓纂一、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辨证二)   冲氏,汉有博士冲和。(姓解一、古今姓氏书辨证一)   终古氏,桀内史终古,后氏焉。(姓纂一、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辨证二)   器案:吕氏春秋先识篇:“夏太史令终古,出其图法 执而泣之,夏桀迷惑,暴乱愈甚,太史令终古乃出奔如商。”淮南泛论篇:“ 夏之将亡,太史令终古先奔于商,三年而桀乃亡。”此应氏所本,通志讹为“纣内史”,钱大昕以下诸家悉据之,而不知是正,所谓以讹传讹也。   钟离氏,钟离,子国,在九江,盖其后徙于此,吴灭之。(路史国名纪二)   嵩氏,汉有嵩极玄子。(古今姓氏书辨证一)   弓氏,鲁大夫叔弓之后,汉有光禄勋弓祉。(姓解二、卮林四)   熊氏,黄帝有熊氏之后也。(姓解二)   公旗氏。(古今姓氏书辨证二引姓源韵谱)   公文氏,卫有公文要。(姓解三)   公叔氏,卫大夫公叔文子。(姓解三)   公乘氏,鲁有公乘子皮,见列女传。(晋书音义六、姓源韵谱)   公宾氏,鲁大夫公宾庚之后。(后汉书刘玄传注、姓氏急就篇下、通鉴注汉纪三一)   公族氏,晋成公立嫡子为公族大夫,韩无忌号公族穆子,见左氏传。(后汉书党锢传注、姓氏急就篇下)   公玉氏,齐湣王臣有公玉冉,其后也。(史记封禅书索隐、武纪索隐)   器案:吕氏春秋审己篇、正名篇、过理篇及新序杂事五,俱作公玉丹,此作“冉”,疑误。战国策燕策上作公玉曰,“曰”亦是误字。   功氏,晋大司功景子之后,晋有功景。(姓解一、古今姓氏书辨证一、类稿二、姓氏急就篇上)   蒙氏,东蒙主,以蒙山为氏,秦有将军蒙骜,骜生武,武生恬,皆仕秦。(姓纂一、通志氏族略、类稿二、合璧事类续二四、通鉴注四、彊识略三三)   农氏,神农之后。(广韵二冬、姓氏急就篇上、韵会二冬)   龙丘氏,吴郡,汉时博士龙丘长。(姓纂一、通志氏族略、姓氏急就篇下)   器案:“博士”通志作“高士” ,广韵十一尤云:“汉有吴人龙丘苌,隐居不屈。”寻后汉书循吏任延传:“吴有龙丘苌者,隐居太末,志不降辱,王莽时,四辅三公,连辟不到,掾吏白请召之,延曰:‘龙丘先生躬德履义,有原宪、伯夷之节,都尉埽洒其门,犹惧辱焉,召之不可。’遣功曹奉谒,修书记,致医药,吏使相望于道,积一岁,苌乃乘辇诣府门,愿得先死备录。延辞让再三,遂署议曹祭酒。苌寻病卒。”据此,则“博士”当作“高士”。   雍氏,周文王第十二子也,雍伯之后,以国为姓,今或音雍州之雍,郑大夫有雍纠,楚有雍子,齐有雍廪,宋有雍锄,汉什邡侯雍齿,沛人也。(通志氏族略、类稿二、急就篇补注一、合璧事类续二五、通鉴注八)   重氏,颛顼重黎之后,少昊时,重为南正,司天之事,黎为北正,司地之事。(姓纂一、通志氏族略、类稿二)   移氏,齐公子雍,食采于移,其后氏焉,汉有弘农太守移良。( 后汉书杨震传注、广韵五支、姓解二、容斋五笔一、古今姓氏书辨证三、路史后纪四、又国名纪四、姓氏急就篇上、通鉴注汉纪四二)   器案:移良见杨震传。   为氏,汉有南郡太守为昆。(广韵五支、容斋五笔一、姓氏急就篇上)   随氏,随侯之后,汉有博士随何,又有右扶风随蕃。(广韵五支、急就篇补注一)   岐氏,岐伯,黄帝师。(类稿四引风俗传)   羲氏,尧卿羲仲之后。(广韵五支、姓解二、姓氏急就篇上)   戏阳氏,卫有戏阳速。(姓解二)   皮氏,周卿士樊仲皮之后,汉有皮尚,又有皮延至孝,后汉有谏议大夫皮究。(姓纂二、类稿三、秘笈新书别二、合璧事类续一六、翰苑新书后六、彊识略三三)   离氏,离娄,孟子门人,汉有中庶子离常之。(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辨证三、类稿四)   訾氏,帝喾妃,訾娵氏女,汉有楼虚侯訾顺。(通志氏族略、类稿四、合璧事类续二七、急就篇补注二、彊识略三三)   器案:楼虚侯訾顺,见汉书景武昭宣元成功臣表。   卑氏,郑大夫卑谌之后,汉有北平太守卑躬,议郎卑整。(后汉书皇后纪下注、容斋五笔一、古今姓氏书辨证三、姓氏急就篇上)   器案:卑谌,汉书古今人表同,左传襄公二十九年、论语宪问篇作裨谌。广韵五支引胡太傅碑有太傅椽雁门卑整,今本蔡邕集误作毕整,后汉书皇后纪下有议郎卑整,即其人也。   裨氏,郑有裨灶明天文。(姓解二)   器案:裨灶见左传昭公十七年、十八年。   差氏,人姓。(急就篇补注二)   池氏,汉有中牟令池瑗。(广韵五支、姓氏急就篇上、卮林四)   夷维氏,故莱,夷维邑也,盖因邑为姓。(史记鲁仲连传正义引应劭)   师氏,师,乐人,瞽者之称,晋有师旷,鲁有师乙,郑有师悝、师触、师蠲、师成,又师服,晋大夫也。汉有东海师中作雅琴师氏八篇。(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辨证三、类稿四、合璧事类续二七、彊识略三三)   器案:汉书艺文志六艺略乐类: “雅琴师氏八篇。”本注:“名中,东海人,传言师旷后。”书钞一0九引别录:“师氏雅琴者,名忠,东海下邳人,传云言师旷之后,至今邳俗犹多好琴也。”   师尹氏,师尹,三公官也,以官为姓。(诗经小雅节南山正义)   鸱夷氏,本范蠡也,后人以为氏。(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辨证三)   资氏,资成,陈留人。(姓纂二、通志氏族略、类稿四)   尸氏,其先封于尸乡,故为尸氏,齐相有尸臣。 (通志氏族略、类稿四、姓氏急就篇上)   伊氏,汉有议郎伊推,又伊嘉为雁门都尉,石显党。(姓纂二、类稿四)   器案:伊推见汉书儒林瑕丘江公传,伊嘉见佞幸石显传。   累氏,累祖之后,晋七舆大夫累虎,里克、丕豹之党。(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辨证三、类稿四)   器案:类稿“虎”作“彪”。   邳氏,奚仲为夏车正,自薛封邳,其后以为氏焉,后汉二十八将有卫尉信都邳彤。(广韵六脂、姓解一、通志氏族略、类稿四、姓氏急就篇上、通鉴注汉纪三一)   器案:水经泗水注引应劭曰:“ 邳在薛。”又曰:“奚仲自薛徙居之,故曰下邳也。”   司鸿氏,古有司鸿苟,着书,汉中大夫司鸿仪,谏议大夫司鸿荀。(通志氏族略、姓解三、古今姓氏书辨证四)   司功氏。(通志氏族略)   司马氏。(通志氏族略)   司寇氏,苏忿生为武王司寇,后以官为氏,礼记司寇惠子,鲁大夫。(姓纂二、广韵五十候、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辨证四)   期氏,楚大夫居期思城,因以为姓。(古今姓氏书辨证四、类稿四、姓氏急就篇上)   期思氏,古有期思国,国人以为氏。(广韵七之、姓解一、古今姓氏书辨证四)   旗氏,齐卿公孙灶,惠公孙也,生栾施,字子旗,子孙以王父字为氏,后汉有旗流甘,九江太守旗光。 (通志氏族略、姓解三、类稿四、卮林四)   旗思氏,楚大夫居旗思城,因以为氏。(姓纂二)   器案:此即前期思氏之误。   綦毋氏,汉有廷尉綦毋参;晋大夫綦毋张,战国策綦毋子与公孙龙争辩。(姓纂二、通志氏族略、姓解三)   器案:綦毋参见后汉书班勇传   □丘氏,勇士□丘欣。(姓解二)   飞廉氏,飞廉国,秦所灭,因氏焉,汉书光禄大夫飞廉安国。( 姓纂二)   器案:汉书无文,“书”疑当作 “有”。   非氏,非子伯益之后。(广韵八微、姓纂四、姓解三)   器案:汉书河渠志有大司农非调。   肥氏,汉有肥韶、英布将肥铢,又仁恕掾肥亲。 (姓纂二、通志氏族略“铢”作“赫” )   孙诒榖曰:“‘肥赫’即下条之 ‘贲赫’。”   器案:孙说是。史记黥布传:“ 中大夫贲赫。”集解、索隐并云:“贲音肥。”汉书黥布传师古注同,姓纂“赫”作“铢”,误。   贲氏,秦非子之后,汉有贲赫,礼有县贲父。(晋书音义六九、通志氏族略、通鉴注一一)   器案:县贲父见礼记檀弓上。   威氏,齐威王之后,以田氏始王,故其后以为氏。(广韵八微、通志氏族略、姓解二、姓氏急就篇上)   威王氏,汉有中郎威王弼,出自楚威王后。(广韵八微、十阳、通志氏族略、姓解二、姓氏急就篇下)   几氏,宋大夫仲几之后,以王父字为氏。(姓纂二)   鱼氏,宋桓公子目夷,字子鱼,贤而有谋,子孙以王父字为氏,汉有长安富人鱼翁俶也。(广韵九鱼、姓纂二、通志氏族略、姓解二、通鉴释文二一、二四、通鉴注晋纪二0、纲目集览四一)   器案:长安富贾鱼翁叔,见汉书张汤传。   鱼孙氏,宋大夫鱼石奔楚,在国者因氏焉。(姓纂二、路史后纪一0)   舒氏,舒子之后,以国为姓。(姓纂二、类稿八、合璧事类续一八)   渠丘氏,莒有渠丘公,因氏焉。(姓纂二、路史国名纪二)   器案:渠丘公见左传成公八年,路史“莒”作“鲁”,误。   余氏,秦由余之后,以国为姓,代居歙州。(广韵九鱼、姓纂三、通志氏族略、通鉴释文二七、类稿六、合璧事类续一六、翰苑新书后六、秘笈新书别二、姓氏急就篇上、通鉴注唐纪七三)   器案:姓纂新安望下引此,秘笈新书“歙”作“陕”,疑误。   夫余氏,吴公子夫概奔楚,余子在吴者,以夫余为氏。(广韵九鱼、姓纂二、姓解三、通志氏族略)   沮氏,黄帝时史官沮诵之后。(后汉书献纪注、通鉴释文七)   樗里氏,琴引有樗里牧恭。(姓氏急就篇上)   于陵氏,陈仲子,齐世家也,辞爵灌园,居于于陵,因氏焉,汉有议郎于陵钦。(姓纂二、姓解三、齐乘四、通志氏族略、急就篇补注二)   诸氏,汉有雒阳令诸于。(广韵九鱼、容斋五笔一)   器案:南唐书:“诸佑,蕲州独木人。”注:“诸音查。”   诸葛氏,葛婴为陈涉将军,有功非罪而诛,孝文帝追录封其孙诸县侯,因并氏焉。(三国志吴书诸葛瑾传注、广韵九鱼、姓纂二、通志氏族略、通鉴释文一二、姓解一、类稿五六、合璧事类续三0、秘笈新书别三、姓氏急就篇下、通鉴注汉纪二0)   储氏,齐大夫储子之后也。(后汉书鲍永传注)   屠氏,汉末有屠景先,河东人也。(姓纂三、类稿五、通志氏族略)   屠门氏,秦屠门高。(姓氏急就篇下)   虞氏,凡氏之兴九事,一氏于号,唐、虞、夏、殷是也。(广韵十虞)   虞丘氏,晋有虞丘书为乘马御。(姓解二)   器案:虞丘书见左传襄公十六年。   驺氏,越王句践之后。(姓解二)   毋车氏,乐安毋车伯奇,为下邳相,有主簿步邵南,时人称毋车府君步主簿。(广韵十虞、姓解三)   巫氏,凡氏于事,巫、卜、匠、陶也,殷有巫咸、巫贤,汉有冀州刺史巫捷,又有巫都着养性经也。(广韵十虞、姓纂二、通志氏族略、类稿八、合璧事类续二三、卮林四)   瞿氏,汉有南阳太守瞿茂。(姓解三、姓氏急就篇下、卮林四)   须氏,太昊风姓之后,有须句国,又殷有密须,并以国为氏,魏有须贾,汉有平陆侯须无,绍封传四代。(姓纂二、广韵十虞、一切经音义九、姓解一、类稿八、合璧事类续一八、姓氏急就篇上、通鉴注周纪五)   须卜氏,匈奴贵姓有须卜氏。(纲目集览七)   器案:汉书匈奴传下、王莽传下有右骨都侯须卜当。   区氏,欧冶子之后,转为区氏,又音欧,吴有区景,长沙人,官至苍梧太守。(类稿八)   案:广韵十虞区下云:“后汉末有长沙区景。”   蒲氏,汉有詹事蒲昌,又有蒲遵。(姓纂三、广韵十一模、姓解二、通志氏族略、类稿七、合璧事类续二四、通鉴注二九一)   器案:东观汉纪马援传:“受齐诗,师事颍川蒲昌,昌受诗于匡衡。”字作“蒲”,与此同;而汉书则作满昌,字君都,颍川人,詹事,见沟洫志、韦玄成传、王嘉传、王莽传中,满、蒲二字,形近易误,如“州满”一作“州蒲”,即其明证。   胡毋氏,本陈胡公之后也,公子完奔齐,齐宣王母弟,别封毋乡,远本胡公,近取毋邑,故曰胡毋氏也。(后汉书献纪注、通鉴释文七、通鉴注汉纪四八、纲目集览一七)   壶氏,汉有谏议大夫壶遂。(广韵十一模)   器案:壶遂见汉书律历志、韩安国传及司马迁传。   徒人氏,齐有徒人费。(姓解一)   屠氏,汉末有屠景先。(姓纂三、类稿五、合璧事类续二四)   屠门氏,秦有屠门高。(姓氏急就篇下)   涂氏,涂山氏之后,汉有谏议大夫涂恽,治尚书。(后汉书贾逵传注、广韵十一模、通志氏族略、类稿八、玉海三七、姓氏急就篇上、卮林四)   器案:涂恽,字子真,平陵人,受尚书,见汉书儒林张山拊传,类纂作“汉有谏议大夫涂禅,又涂子真治尚书”,既误“恽”为“禅”,又误分为二人,不可据。   齐氏,氏于国。(古今姓氏书辩证十二齐)   器案:并详篇首序。   黎氏,九黎之后,尚书:“西伯戡黎。”亦见毛诗,左传齐大夫黎弥、黎且,字亦作犁。(姓纂三、通志氏族略、类稿八、合璧事类续二四)   器案:左传定公九年作犁弥。   鞮氏,晋铜鞮伯华之后也。(姓纂三、通志氏族略、类稿八)   稽氏,稽黄,秦贤人也。(姓纂三、通志氏族略、类稿八)   西乡氏,宋大夫西乡错之后,尸子有隐者西乡曹。(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四、路史后纪十)   洼氏,汉有大鸿胪洼丹。洼音圭。(后汉书儒林传注、广韵十二齐)   枚氏,六国有贤人枚被。(通鉴注一七)   裴氏,伯益之后。(后汉书桓纪注)   案:姓解三引作“非氏,有非子者,伯益之后也”。   哀氏,鲁哀公之后,因谥以为姓,汉有哀章。(后汉书刘玄传注、古今姓氏书辩证六、类稿十、路史后纪十、姓氏急就篇下)   台氏,金天氏裔孙曰台骀,其后氏焉,汉有侍中台崇。(后汉书献纪注、姓氏急就篇上)   器案:台崇即见献纪。   来氏,楚有来英,汉功臣表:‘轪侯来苍。’(通志氏族略、类稿九)   器案:软侯黎苍有作来苍者,此亦其证。   真氏,汉有太尉长史真佑。(姓纂三、广韵十七真、通志氏族略、姓解三、类稿一二、卮林四)   器案:姓纂作真俗,疑误。   新垣氏,魏将新垣衍,毕公高之后,汉书文帝时,新垣平善望气。(通志氏族略)   神氏,神农之后,汉有骑都尉神曜。(姓纂三、广韵十七真、类稿一一、路史后纪四、姓氏急就篇上、卮林四)   申公氏,申公巫臣之后,汉太子傅申公。(姓解三、古今姓氏书辩证六)   申徒氏,本申屠氏,随音改为申徒,尸子:“申徒狄,夏贤人也,汤以天下授之,耻以不义闻,己自投于河。”庄子:“申徒嘉,兀者,郑人也。”汉有西屏将军申徒建。胜屠,即申徒也。(史记酷吏传索隐、姓纂三、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六、急就篇补注二)   器案:申屠建更始西屏将军,见汉书游侠原涉传、王莽传下,后汉书刘玄传,“西屏” 或作“西平”,非是。   秦氏,氏于国。(古今姓氏书辩证十二齐)   频氏,汉有酒泉太守频畅。(姓纂三、广韵十七真、姓解一、通志氏族略、容斋五笔一、姓氏急就篇上)   器案:姓解云:“一云名旸。”   淳于氏,春秋时小国也,桓五年不复其国,一号州淳于公,子孙以国为氏。(姓纂三、通志氏族略、通鉴释文一七、类稿五六)   器案:汉书地理志:“北海郡淳于。”注:“应劭曰:‘春秋州公如曹。左传曰:淳于公如曹。’臣瓒曰:‘州,国名也,淳于,公国之所都。’”左传见桓公五年。   伦氏,黄帝乐人伶伦氏之后。(广韵十八谆、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六、类稿一一、姓氏急就篇上)   春氏,楚相黄歇号春申君,子孙氏焉。(姓纂三、通志氏族略、类稿一一)   钧氏,楚大夫元钧之后,汉有御史钧喜。(姓纂三、广韵十八谆、通志氏族略、类稿一一、姓氏急就篇上、卮林四)   器案:广韵作“侍中钧喜”。   文氏,周文王支庶,以谥为氏,越大夫文种。(姓纂三、通志氏族略、类稿一二、合璧事类续二七、翰苑新书后六、秘笈新书别二)   闻人氏,少正卯,鲁之闻人也,其后遂以闻人为氏,汉有太子舍人闻人通汉、沛人,治后氏礼。(后汉书灵纪注、通志氏族略、姓解一、类稿五七、合璧事类续三0、通鉴注汉纪四八、通鉴纲目集览二二、二八)   器案:闻人通汉字子方,见汉书儒林孟卿传,类稿作“闻人通”,脱“汉”字。   芸氏,晋大夫芸贤,见战国策。(姓纂三、类稿一二)   器案:类稿作芸质。   云氏,祝融之后。(姓纂三、类稿一二)   芬氏,晋大夫芬贤。(通志氏族略)   顾櫰三曰:“疑‘芸贤’之伪。 ”案:广韵二十文芸下无文,芬下云:“又姓,战国策晋有大夫芬质。”则未必“芬”误而“芸”是也。   殷氏,氏于号,唐、虞、夏、殷是也。(急就章补注二)   勤氏,鲁有大夫勤成。(通志氏族略、姓解一、古今姓氏书辩证七、姓氏急就篇下)   元氏,魏武侯公子元食邑于此,因而遂氏焉。(汉书地理志魏郡元城注引应劭)   器案:姓纂四:“元氏,左传卫大夫元咺之后,其先食采于元,因氏焉。”说与此异。   垣氏,垣,秦邑,因以为氏,秦始皇有将垣齮,汉有西河太守垣恭。(后汉书公孙述传注、古今姓氏书辩证七、姓氏急就篇下、卮林四)   钱大昕曰:“今本史记作‘桓齮 ’。”   园氏,姓于所居,城、郭、园、池是也。(姓纂四、类稿一四、姓氏急就篇上)郑穆公之子圈,其后为姓,至秦博士逃难,乃改为园。(齐东野语五)   轩氏,轩辕之后,汉有谏议大夫轩和。(姓纂四、通志氏族略、类稿一四)   轩辕氏,轩辕,即黄帝也,姓公孙,或言姓姬。 (通志氏族略)   器案:张澍据路史收入轩丘氏。寻路史国名纪三:“轩丘,楚文庶子采邑。”不言出风俗通。汉书梁孝王传有轩丘豹。   孙阳氏,秦穆公时孙阳伯乐善相马,汉有侍御史孙阳敖。(古今姓氏书辩证七)   器案:姓纂四引风俗通孙阳氏一条,文大误,说详后栎阳氏条。   尊氏,太昊诸侯尊卢氏之后。(广韵二十三魂、姓解三、路史前纪八、姓氏急就篇上)   尊卢氏,太昊之世侯者。(路史前纪八)   屯氏,汉有常山太守屯莫如。(急就篇补注二、困学纪闻一二、卮林四)   困学纪闻曰:“儒林传‘毛莫如少路’,宋景文公引萧该音义:‘案风俗通姓氏篇。混沌氏,太昊之良佐,汉有屯莫如,为常山太守。’案此莫如姓非毛,应作屯,音徒本反。愚案:沟洫志云:‘ 自塞宣房后,河复北决于馆陶,分为屯氏河。’颜师古注:‘屯音大门反。而隋室分析州县,误以为毛氏河,乃置毛州,失之甚矣。’以此语之,则屯、毛之相混久矣。屯之为氏,于此可考。广韵云:‘后蜀录有法部尚书屯度。’”案:汉书杜钦传:“幸赖陛下至明,遣使者毛莫如先考验,卒得其奸。”李寻传:“光录勋平当、光禄大夫毛莫如与御史中丞、廷尉杂治。”儒林施雠传:“鲁伯授太山毛莫如少府,……莫如至常山太守。 ”字皆误作“毛”,自宋祁以来,多有质言其误者矣。   盆成氏,盆成括仕齐,孟轲知其必死,其子逃难,改氏成焉。( 广韵二十三魂、姓解三、古今姓氏书辩证七)   贲氏,鲁有贲浦。(通志氏族略、类稿一四、合璧事类续二一、通鉴注汉纪四)   根牟氏,根牟子,六国时贤者,着书七篇。(广韵二十四痕、姓解二、古今姓氏书辩证七、类稿一四、姓氏急就篇下)   陆玑草木虫鱼疏:“孔子删诗授卜商,商为之序,以授鲁人曾申,申授魏人李克,克授鲁人孟仲子,仲子授根牟子,根牟子授赵人荀卿,荀卿授鲁国毛亨,毛亨作训诂传,以授赵国毛苌,时人谓亨为大毛公,苌为小毛公。”   恩氏,陈大夫成仲不恩之后。(广韵二十四痕、姓解一、古今姓氏书辩证七、类稿一四、姓氏急就篇上)   韩氏,韩之先出于唐叔虞,曲沃桓叔之子万食邑于韩原,因以为氏。(姓解三)   邯郸氏,因国为姓,汉有卫尉邯郸义。(广韵二十五寒、姓解一、路史国名纪二、通鉴注六一)   丹氏,晋有大夫丹木。(广韵二十五寒、姓解三、姓氏急就篇上)   安氏,汉有安成为太守。(姓纂四、广韵二十五寒、通志氏族略、类稿一六、合璧事类续一五、姓氏急就篇上)   器案:姓纂、类稿俱无“为太守 ”三字。汉书艺文志诸子略小说家:“待诏臣安成未央术一篇。”应劭注:“道家也,好养生事,为未央之术。”当即其人。   莞苏,楚大夫,见吕氏春秋,汉有莞路,为御史中丞。(宋景文公笔记中、急就篇补注一)   卢文弨曰:“莞路,见汉书儒林颜安乐传中,宋所见本是艸下完,故引为证。萧该音丸,又音官,与师古云‘亦管字’异。但吕氏春秋长见篇作‘苋嘻’,苋或莞字之误欤?莞苏,见新序一,作莞苏。”陈汉章曰:“案新序杂事一正本吕氏春秋,苋、莞字古通,非字之误。周易夬:‘九五,苋陆。’释文:‘苋字一作莞。’集解引虞翻注:‘苋,说也,读夫子苋尔而笑之苋。’论语阳货篇:‘夫子莞尔而笑。’ 释文作苋,云:‘本今作莞。’说文艸部有苋有莞,又部首苋字云:‘山羊细角者,从苜,从兔足。’唐韵: ‘胡官切。’与莞字同纽,据萧该所引应劭所见吕氏春秋古字,与刘向所见同,故称莞苏为莞氏祖。张氏删之,非也。”器案:说苑君道篇作“莞饶”,潜夫论慎微篇作“管苏”,后汉书宦者传论:“勃貂、莞苏,有功于楚、晋。”以莞苏为宦者,未详所本。   冠氏,古贤者鹖冠子之后。(广韵二十六桓、通志氏族略、类稿一五、姓氏急就篇上)   瞒氏,荆蛮之后,本姓蛮,其枝裔随音变改为瞒氏。(广韵二十六桓、古今姓氏书辩证八、类稿一五、路史后纪六、姓氏急就篇下、通鉴注三四)   关氏,关令尹喜之后,汉长水校尉关并。(广韵二十七删、通志氏族略、姓解一、古今姓氏书辩证八、类稿一六、合璧事类续二八、通鉴注三六、彊识录三三)   器案:关并,姓解作“关阳”,寻汉书沟洫志:“长水校尉平陵关并。”师古曰:“桓谭新论云:‘并字子阳。’”姓解作“关阳”,误。   班氏,楚令尹斗班之后。(广韵二十七删、希麟续一切经音义一0、姓解二)   □氏,汉有南郡太守□秘。(卮林四)   山氏,古烈山氏之后,晋大夫山祈,汉有武都太守山昱。(姓纂四、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八、类稿一六、路史后纪四、合璧事类续二三、排韵氏族大全二、姓氏急就篇下、彊识略三三)   器案:益州刺史山昱,见后汉书桓纪延熹四年及南蛮西南夷莋都夷传。   千氏,汉有蜀郡都尉千献。(姓解三、姓氏急就篇上、卮林四)   弦氏,弦子后,左传郑有商人弦高。(广韵一先、礼部韵略条式、姓氏急就篇上)   田氏,陈敬仲始食采地于田,由是改姓田氏。(史记陈敬仲完世家集解、索隐引应劭)   渊氏,齐大夫渊湫。(姓解一)   玄氏,玄都,古诸侯国也,子孙以国为氏焉。(通志氏族略、类稿一七、通鉴注晋纪二二)   县氏,县成父,孔子门人,见史记,汉有甘陵相县芝。(通志氏族略、类稿四五)   器案:史记仲尼弟子列传:“县成,字子祺。”正义:“县音玄。”广韵二十三霰:“ 县,又姓,孔子弟子县单父。”类稿从之,列入去声,今从正义音,“成”广韵作“单”,亦非。   鲜氏,武王封其子于朝鲜,其子食采于朝鲜,因氏焉。(后汉书第五伦传注)   钱氏,黄帝之后,有为文王师者,封为钱府官,后以为氏。(姓解三)   □氏,吴人也。(姓解三)   绵氏,孟子有绵驹善歌。(姓解三)   宣氏,宋宣公之后,氏于谥,汉有宣虎、宣义,后汉有宣秉、司空宣酆。(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九、类稿一七、路史后纪一0、合璧事类续二一、急就篇补注二、姓氏急就篇上)   器案:宣虎,南安侯,见汉书高惠高后文功臣表;宣义,土军侯,亦见功臣表。宣秉,后汉书有传。宣酆,字伯应,汝南人,东阳亭侯,见后汉书桓纪及灵纪。   虔氏,黄帝之后,庄子有虔天根。(通志氏族略、类稿一七)   拾补云:“路史云:‘虔氏出黄帝。’”案见路史国名纪一。类稿同卷又有天氏,云: “庄子有天根,注云:‘人姓名。’”   骞氏,仲尼弟子闵子骞之后,以王父字为氏。(广韵二仙、通志氏族略、类稿一七、通鉴释文二一、通鉴注二0三)   圈氏,楚鬻熊之后为圈;郑穆公之子圈,其后为姓,至秦博士逃难,乃改为园。(通志氏族略、类稿三八、齐东野语五)   器案:类稿列入去声。   萧氏,宋乐叔以讨南宫万立御说之功,受封于萧,列附庸之国,汉相国萧何,即其后氏也。(广韵三萧、急就篇补注一、姓氏急就篇上)   刀氏,齐大夫竖刀之后,战国时有刀勃,汉有刀闲,齐人,以富闻,子孙居勃海,后汉有刀韪。(广韵三萧、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一0、学林九、类稿一八、通鉴释文一六、合璧事类续一九、彊识略三三)   器案:辩证“刀”作“貂”。   聊氏,聊苍,为汉侍中,着子书。(广韵三萧、通志氏族略、姓解二、古今姓氏书辩证一0、类稿一八、学林三、姓氏急就篇下、卮林四)   器案:通志、类稿云:“着书号聊子。”汉书艺文志纵横家:“ 待诏金马聊苍三篇。”本注:“赵人,武帝时。”师古曰:“严助传作胶苍,而此志作聊,志、传不同,未知孰是。”器案:东方朔传亦作“胶苍”,作“胶”者通假字。   廖氏,古有廖叔安,左传作飂,盖其后也,汉有廖觊,为钜鹿太守。(姓纂五、通志氏族略、类稿四八、合璧事类续二六、翰苑新书后七、秘笈新书别三、通鉴注汉纪三0、彊识略三三)   器案:左传见昭公二十九年。汉书古今人表作“廖叔安”,师古曰:“左氏传作‘飂’ ,同,音力周反,又力授反。”案:类稿即从力授反之音,收入去声。   超氏,汉有太尉超喜。(卮林四)   器案:类稿一八作“汉有太仆超喜。”未记出处。   晁氏,卫大夫史晁之后,汉有晁错。(广韵四宵、姓氏急就篇上、通鉴注汉纪七)   焦氏,姬姓国也。按史记:周武王封神农之后于焦,后以国为姓。左传曰:“虞、虢、焦、滑,皆姬姓也,为晋所灭。”汉有外黄令焦贡。(类稿一八、合璧事类续二三)   器案:汉书京房传:“治易,事梁人焦延寿,延寿字赣,赣贫贱,以好学得幸梁王,王共其资用,令极意,学既成,为郡吏,察举补小黄令。 ”师古曰:“赣音贡。”   饶氏,汉有饶斌,为渔阳太守。(广韵四宵、姓氏急就篇上)   徭氏,东越王徭,句践之后,其后以徭为姓。(后汉书岑彭传注、古今姓氏书辩证一0、姓氏急就篇上)   器案:姓氏急就篇作“摇”,与广韵同。   招氏,汉有大鸿胪招猛。(类稿一八、合璧事类续二四、卮林四)   苗氏,楚大夫伯棼之后,贲皇奔晋,食采于苗,因而氏焉。汉有长水校尉苗浦,王莽时有苗欣。(广韵四宵、类稿一八、合璧事类续二四、通鉴注汉纪二九)   器案:五威将军苗欣,见汉书王莽传中。   蟜氏,黄帝孙蟜极之后。(类稿一八)   又案:广韵入三十小,云:“汉有跷慎。”通志氏族略引作“侨”。   麃氏,秦始皇将军麃公之后。麃,秦邑。汉有麃宣、麃礼。(姓解三、古今姓氏书辩证一一、姓氏急就篇上)   高堂氏,齐卿高敬仲,食采于高堂,因氏焉。(通志氏族略、类稿五七、通鉴注魏纪五)   案:路史国名纪一:“高堂,风俗通云:‘高徯采。’”谓高徯食采于高堂也。   皋氏,汉有司徒长史皋诲。(通志氏族略、类稿二0)   毛氏,毛伯,文王子也,见左传。汉有毛樗之,为寿张令。(宋景文公笔记中引萧该音义、姓氏急就篇下)   陶氏,凡事于事,巫、卜、陶、匠是也。(古今姓氏书辩证一一、急就篇补注二、姓氏急就篇上)   敖氏,颛顼大敖之后。(路史后纪八)   那氏,朝那,东夷也,其后单姓那氏。(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一二、类稿二一、合璧事类续二七、彊识略三三)   阿氏,阿衡,伊尹号,言倚之如秤,其后氏焉。 (广韵七歌、通志氏族略、姓解二、古今姓氏书辩证一二、路史后纪四、姓氏急就篇上)   过氏,过国,夏诸侯,后因为氏,汉有兖州刺史过栩。(广韵八戈、姓解一、古今姓氏书辩证一二、急就篇补注一、卮林四)   器案:姓解作“过诩”,辩证作 “过羽”,卮林作“过杇”,云:“一作‘过栩’。” 案:御览五九三引本书有兖州刺史过翔,文各不同,未知孰是。类稿二一作“过栩”,未言出何书。   麻氏,齐大夫麻婴之后,汉麻光为御史大夫,又麻达注论语。( 广韵九麻、通志氏族略、姓解三、类稿二一、路史国名纪三、通鉴释文二二、合璧事类续一八、通鉴注九五)   器案:麻光,治历,大司农中丞,见汉书历律志。麻达,后汉人。   车氏,舜之后也,陈敬仲奔齐,称田氏,至汉丞相田千秋,以年老,得乘小车出入省中,时号车丞相,子孙以为氏。(姓解二)   器案:车丞相云云,见汉书车千秋传。   蛇丘氏,济北有蛇丘惑,为河内太守。(姓解二)   器案:姓纂五:“蛇邱,济北,河(误)汉河内太守蛇邱惑生重,济北太守,女适羊续。”姓纂此文多误,“羊续”或是“羊续祖”,则“河汉”当是“后汉”。   佘丘氏,有佘丘炳。(姓解二)   家氏,汉有家羡,为剧令。(广韵九麻、类稿二一、合璧事类续二二、姓氏急就篇上)   瑕丘氏,鲁桓公庶子食采于瑕丘,子孙氏焉。(古今姓氏书辩证一二)   器案:张澍据氏族略补“项羽纪:‘汉有瑕丘申阳’。”考申阳,瑕丘人,张说误。   巴氏,汉有太常巴茂。(姓解三)   又案:巴茂,北海人,见后汉书丁鸿传。   沙氏,晋有沙广。(姓纂五、姓解一)   牙氏,周穆王大司徒君牙之后,以王父字为氏。 (广韵九麻、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一二、类稿二一)   阳成氏,阳成胥渠,晋隐士也,汉有谏议大夫阳成公衡。(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一四)   器案:阳成胥渠,见吕氏春秋爱士篇。御览八一五引桓谭新论:“阳城子张名衡,蜀郡人,王翁与吾俱为讲乐祭酒,及寝疾,预买棺椁,多下锦绣,立被发冢。”论衡对作篇有阳成子张作乐,超奇篇又云:“阳成子长作乐经。”又续史记者有阳城衡,见后汉书班彪传注(史通古今正史篇作“卫衡”,非是。),当即此人。元和姓纂十:“伯成氏,风俗通:‘ 伯成咠渠,晋隐士。谏议大夫伯成衡,功臣表吾侯伯成延,传封六代。成或作城,王莽时伯成修献符命。’” 案:姓纂此条“伯成”实“阳成”之误,“伯成咠渠” 即“阳成胥渠”之误,据吕览胥渠固晋人也。汉书功臣侯表有梧齐侯阳城延,无吾侯伯成延,功臣侯表,延子敬侯去疾,去疾子靖侯偃,偃子戎奴,延六世孙注梧公士,元康四年诏复家,所谓传封六代也。又王莽传下有即阳成脩献符命。皆与姓纂所引风俗通合,足征“伯成 ”为“阳城”之误。   梁氏,伯益治水,封于梁。(路史后纪八)   商丘氏,卫大夫食邑于商丘,因以为氏,汉有御史大夫秺侯商丘成,又有商丘子胥,高邑人,见列仙传。(韵谱)   器案:“侯”字原脱,姓纂五亦脱,大鸿胪御史大夫秺侯商丘成,见汉书功臣侯表及百官公卿表。   章氏,秦有将军章邯。(姓解三)   昌氏,黄帝子昌意之后。(通志氏族略、类稿二六、合璧事类续一四、彊识略三三)   疆氏,晋有大夫疆剑,汉有疆华,又汉阳太守疆释之。(通志氏族略、类稿二七、通鉴注汉纪三二)   张氏,张、王、李、赵,皆黄帝赐姓也。又晋国有解张、高张侯,自此晋国有张氏。(广韵十阳、姓解二、通鉴注一)   器案:广韵作“风俗传”。   穣氏,田穣苴,诸田之族,穣,所食之邑,因以氏焉。(通志氏族略、类稿二七)   方氏,方雷氏之后。(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一三、类稿二六、合璧事类续一四、排韵氏族大全四、彊识略三三)   器案:大全“雷”误作“霄”。   襄氏,楚大夫襄老之后。(后汉书襄楷传注、姓氏急就篇上)   将匠氏,汉官有将匠少府,因为氏。(姓纂五、通志氏族略)   常丘氏,常丘崎。(姓解三)   尝氏,齐孟尝君之后。(广韵十阳、古今姓氏书辩证一三、姓氏急就篇上)   匡氏,鲁邑也,句须为之宰,其后氏焉,汉有匡衡。(广韵十阳、通鉴注汉纪二0)   王人氏,王人子突之后,因氏焉,汉有安平太守王人宰公。(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一四)   王史氏,周先王太史,号王史氏。(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一四)   芳氏,汉有幽州刺史芳乘。(广韵十阳、通志氏族略、姓解二、古今姓氏书辩证一四、类稿二七、姓氏急就篇上、通鉴注汉纪三三、卮林四)   器案:姓解作“芳乘敷”,辩证作“芳华敷”,寻广韵十阳:“ 风俗通云:‘汉幽州刺史芳乘。’ 敷方切。”姓解、辩证妄以反切音属上读,非是。辩证 “乘”作“华”,亦形近之误。   堂氏,堂,楚邑,大夫五尚为之,其后氏焉。(广韵十一唐、姓解三、姓氏急就篇上、续事始、彊识略三三)   器案:姓解云:“风俗通:‘楚伍尚为堂邑大夫。’即棠溪也。今扬州六合县是其地。伍尚时,有以棠为氏者,后人写字讹,乃有堂姓。”案:左传昭公二十年作“棠”,“棠”、“堂”古通,见鲁峻碑。   唐溪氏,吴夫概王奔楚,封唐溪,因以为氏。(后汉书延笃传注)   器案:李贤注云:“‘唐’与‘ 堂’同也。”   苍氏,八凯苍舒之后,汉有江夏太守苍英,子孙遂为江夏人。( 通志氏族略、类稿二七)   仓氏,黄帝史官仓颉之后,春秋时,周有仓葛。 (合璧事类续二五)   器案:广韵十一唐:“仓,又姓,黄帝史官仓颉之后。”不言出处。苍葛见左传僖公二十五年。   皇氏,三皇之后,因氏焉。左传,郑大夫皇颉、皇辰,宋有皇氏,世为上卿,本皇父充石之后,以字为氏,汉有琅邪相皇运。(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一五、类稿二七)   臧孙氏,鲁有臧孙辰。(姓解二)   横氏,韩王子成,号横阳君,其后为氏。(广韵十二庚、通志氏族略、姓解二、类稿二八、姓氏急就篇下)   京氏,郑武公子段,封于京,号京城大叔,其后氏焉。汉有京房,本姓李,字君明,后推律自定为京氏。(广韵十二庚、姓解三、姓氏急就篇上、通鉴注汉纪二一)   荆氏,汉有九江太守荆修。(容斋五笔一)   卿氏,赵相虞卿之后,战国有卿秦为魏将。或云:项羽将卿子冠军宋义之后,后汉有卿仲辽。(广韵十二庚、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一六、类稿二八、姓氏急就篇上)   器案:卿秦,燕王喜将,此作魏将,非是。史记燕召公世家:“ 今王喜四年,……卒起二军,车二千乘,栗腹将而攻鄗,卿秦攻代云云。”“卿秦”,战国策燕策作“庆秦”,卿、庆古通。又卿仲辽,见后汉书文苑黄香传。   甥氏,晋大夫吕甥之后。(广韵十二庚、姓解三、类稿二八、姓氏急就篇上)   器案:类稿有黥氏无甥氏,并引此文于黥氏之下,非是。   行氏,汉有行佑为赵相。(后汉书光武纪注、姓氏急就篇上、卮林四)   衡氏,衡,阿衡也,伊尹官也,见诗传,子孙以衡为氏。一云:鲁公子衡之后,以王父字为氏,汉有衡咸,讲学祭酒。(广韵十二庚、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二八、宋景文笔记中引萧该音义、类稿二八、合璧事类续二六、彊识略三三)   器案:衡咸字长宾,传梁丘易,王莽讲学大夫,见汉书儒林传。   营氏,周成王卿士营伯之后,汉有京兆尹营郃。 (广韵十四清、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一六、类稿二八)   婴氏,晋大夫季婴之后。(广韵十四清,通志氏族略、姓解三、古今姓氏书辩证一六、类稿二八、姓氏急就篇上)   器案:通志、辩证、类稿作“晋大夫赵婴齐之后”,姓解作“齐大夫晏婴之后,遂有单姓者”。徐友兰曰:“案‘晋’、‘齐’通用,易、春秋有之。此当赵婴齐是,盖应以赵婴为复姓。”   城氏,姓于氏者,城、郭、园、池是也。(广韵十四清、姓解一、类稿二八、姓氏急就篇下)   名氏,楚大夫彭名之后也。(姓解一)   青氏,青史善着书。(示儿编一五)   器案:类稿二九云:“青阳氏之后亦为青氏。”   青乌氏,汉有青乌子善数术。(广韵十五青、姓解三、五百家注柳先生集一三孙注、姓氏急就篇下)   青阳氏、青阳,黄帝子也,始得姓焉,见国语。汉有东海太守青阳愔,又东海王国中尉青阳精。(广韵十五青、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十七、路史后纪七、永乐大典六三八0)   器案:永乐大典见纯常子枝语三七引。   青牛氏。(广韵十五青)   青史氏。(杜甫赠郑十八贲诗分门集注)   器案:汉书艺文志诸子略小说家着录青史子五十七篇,大戴礼记保傅篇引青史氏之记。   丁若氏,齐丁公子懿伯食采于若,因氏焉。(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一七)   器案:姓纂五:“丁若氏,晋遂兴令丁若贤,字宏固。”孙星衍、洪莹校云:“案风俗通:‘齐丁公子懿伯食采于若,因氏焉。’原本作‘子若’,当是‘丁若’之误。”   灵氏,齐灵公之后,或云宋公子灵围龟之后,晋有饿者灵辄。( 广韵十五青、姓解一、姓氏急就篇上)   伶氏,周有大夫伶州鸠。(后汉书灵纪注)   泠氏,黄帝时典乐泠伦之后。(通志氏族略)   器案:通鉴三三注:“古者乐工谓之泠人,因以为氏。”   冥氏,冥,侯国,姒姓,禹后,见史记,汉书有冥都,为丞相史。(广韵十五青、汉书儒林传、宋祁笔记、卮林四)   器案:汉书儒林传,冥都,泰山人。   瓶氏,汉有太子少傅瓶守。(广韵十五青、姓解二、古今姓氏书辩证一七、姓氏急就篇上、卮林四)   器案:姓解作“瓶中”,“中” 字恐误。   乘氏,楚大夫子乘之后,以王父字为氏。又乘睢,古贤人。(通志氏族略、类稿二九)   胜屠氏,汉有河东太守胜屠公。(姓氏急就篇下)   器案:胜屠公,见汉书宁成传。   弘氏,卫大夫弘演之后,汉有宦者弘恭,为中书令。(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一七、类稿二九、合璧事类续二六)   恒氏,楚大夫恒思公之后,见世本,汉有东安长恒裴,子孙因居之。(姓纂五、通志氏族略)   猷氏,卫有猷康。(通志氏族略、姓解二、古今姓氏书辩证一八、姓氏急就篇下)   由章氏,由余,秦相也,见史记,汉有由章至,长沙太傅。(宋景文公笔记中、姓解三、急就篇补注一、姓氏急就篇上)   器案:姓解作“长沙太守”。汉书儒林瑕丘江公传:“丁姓至中山太傅,授楚申章昌曼君,为博士,至长沙太傅。”李奇曰:“姓申章,名昌,字曼君。”宋祁曰:“萧该音义曰:‘晋灼作“由章 ”。’予案风俗通义姓氏篇云:‘由余,秦相也,见史记。汉有由章至,长沙太傅。’今宜作由章阳夏公。” 案:广韵十七真有“申章昌”,“申”当为“由”之误。   牛氏,汉有牛崇为陇西主簿,马文渊为太守,羊喜为功曹,凉部云:“三牲备具。”(广韵十八尤、急就篇补注一、姓氏急就篇上、广博物志七)   犨氏,晋大夫郤犨之后。(广韵十八尤、姓氏急就篇上)   周生,姓也。(后汉书冯衍传注)   州氏,晋有州绰、州宾,其先食采于州,因以为氏。(通志氏族略、类稿三二、通鉴注魏纪七)   丘氏,鲁左丘明之后,又齐太公封于营丘,支孙以地为氏,世居扶风,汉末丘俊持节江淮,属王莽篡位,遂留江左,居吴兴也。(广韵十八尤、兼明书五引唐韵、急就篇补注一、姓氏急就篇上、通鉴注魏纪十、又隋纪四)   器案:史记楚元王世家索隐引应劭曰:“丘,姓也。”   谋氏,周卿士祭公谋父之后,以王父字为氏。(姓纂五、广韵十八尤、姓解一、通志氏族略、姓氏急就篇上)   牟氏,牟,子国,祝融之后,后因氏焉,汉有太尉牟融。(广韵十八尤、通志氏族略、姓解二、类稿三二、姓氏急就篇上、通鉴注汉纪三七)   侯叟氏,飂叔安之后。(路史后纪八)   侯史氏,董狐为晋侯史官,因氏焉。汉桑弘羊故吏侯史吴匿弘羊子迁,后汉侯史干为东莱太守,因家焉。(姓纂五、通志氏族略、宋本辩证十九侯)   器案:侯史吴见汉书杜延年传。   娄氏,邾娄之国,子孙或以娄为氏,或以邾娄为氏,左传齐大夫娄禋。(姓纂五、通志氏族略、类稿三二、合璧事类续一九)   畴氏,挚畴,古之诸侯,后有挚畴氏、挚氏、畴氏,或即任姓之挚,以国为氏。(类稿三二、路史国名纪六)   林氏,林放之后,至林玉为相,有九子,号十德之门,又居九门,见戚苑。(姓纂五、广韵二十一侵、秘笈新书别三、翰苑新书后七、合璧事类续一九、姓氏急就篇上、通鉴注二三七)   斟灌氏,夏诸侯也,子孙氏焉。(通志氏族略)   箴氏,卫大夫箴庄子。(广韵二十一侵、姓氏急就篇上)   器案:左传僖公二十八年作“针庄子”,“箴”、“针”古通,左传宣公四年有“箴尹克黄”,定公四年有“针尹固”,即其证。   金氏,少昊金天氏之后。(姓纂五、类稿三三、合璧事类续一二)   阴氏,阴康氏之后,周有阴不佞,阴里人也,管修自齐适楚,为阴大夫,其后氏焉。后汉光武阴皇后,其先则宣帝时祀灶者阴子方之后也,弟将军阴识,识弟兴。(广韵二十一侵、通志氏族略、姓解二、类稿三三、路史前纪九、合璧事类续二五、通鉴注汉纪三二)   器案:阴不佞,见左传昭公二十四年。   岑氏,古岑子国之后,汉有岑彭。(广韵二十一侵、通鉴释文五、姓氏急就篇上、纲目集览八)   南氏,楚大夫南遗。(姓解三)   堪氏,八元仲堪之后。(广韵二十二覃、姓解一、姓氏急就篇上)   甘氏,甘,夏时侯国也,以国为氏。(类稿三三、合璧事类续二四)   澹台氏,澹台灭明,字子羽,武城人,汉有博士澹台恭。(通志氏族略)   顾櫰三曰:‘澹台恭,即杜抚弟子澹台敬伯也。’器案:后汉书儒林薛汉传:“弟子犍为杜抚、会稽澹台敬伯、钜鹿韩伯高最知名。”顾秋碧以为杜抚弟子,非是。   三乌氏,凡氏于职,三乌、五鹿,有三乌大夫,因氏焉,汉有三乌郡为上都计。(通志氏族略、姓氏急就篇下、永乐大典二三四六、卮林四)   永乐大典见纯常子枝语三七引,卮林作“沛上计三乌群”。文苑英华四八二引张柬之对策:“应氏着书,具表三乌之始。”   三伉氏,卫邑也,晋公子重耳封舅犯于三伉,支孙氏焉,汉有少府三伉充宗,代郡有阳县有三伉氏。(姓纂五)   陈汉章曰:“‘有阳’当作‘阳原’。”   聃氏,周文王第十子聃季载之后。(通志氏族略)   兼氏,卫公子兼之后。(广韵二十五添、姓纂五、通志氏族略、类稿三三)   函氏,汉有豫章太守函熙。(卮林四)   董氏,本飂叔安之裔子,董父实甚好龙,帝舜加焉,赐姓曰董。(姓解二)   被氏,汉有牂柯太守被条。(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二九、类稿三四)   委氏,汉太原太守委进。(广韵四纸、姓解一、姓氏急就篇下、卮林四)   李氏,李伯阳之后。(广韵六止)   俟氏,有俟子,古贤人,着书。(姓纂六、广韵六止、通志氏族略、姓解一、古今姓氏书辩证二二、类稿三四)   器案:姓纂、通志、类稿作“六国时人”;姓解云:“着书八篇。”汉书艺文志儒家有 “俟子一篇”,注云:“李奇曰:‘或作侔子。’”   子氏,左传有子锄商,郑大夫子人九。(姓纂六、类稿三四)   孙星衍、洪莹校刻姓纂注云:“ 左传:‘叔孙氏之车子锄商。’杜注:‘车子,微者,锄商名。’此文附会不合。”陈汉章曰:“此校大误。汉书古今人表中下明着子锄商,应劭同时人服虔注左传亦云:‘车,车士,微者也,子姓,锄商名。’其后王肃注家语辨物解同服虔,安得以杜预一说而疑应劭附会?特‘子人九’与左传称‘子人氏’不合耳。”   子仲氏,鲁宣公子仲之后。(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二二)   陈汉章曰:“案辩证引作‘陈宣公子子仲之后’。而引诗‘子仲之子’辨其误,然诗又有公孙子仲,陈士元姓□引姓苑亦云:‘陈宣公子后。 ’又引姓源:‘宋司马子仲皇野后。’是子仲氏所自出非一,不独鲁公子慭字子仲也。”   子献氏,齐大夫子献之后也,楚文王之时,子献辽为大夫。(姓纂六、通志氏族略)   几氏,宋大夫仲几之后,以王父字为氏。(通志氏族略)   舋氏,鲁大夫舋夏。(姓解三)   鬼谷氏,鬼谷先生,六国时纵横家。(史记苏秦传集解、通鉴注周纪二、通鉴纲目集览一)   旅氏,周大夫子旅之后,汉高功臣昌平侯旅卿,传封六代。(通志氏族略、类稿三六)   器案:汉书功臣表作“昌圉侯” ,此误。   处氏,史记赵有辨士处子,故有处姓也。汉有北海相处兴,又有陈留相处就。(史记孟荀列传集解、后汉书酷吏李章传注、姓纂六、广韵八语、容斋五笔一、姓解二、类稿三六、姓氏急就篇上)   案汉书艺文志诸子略法家:“处子九篇。”师古曰:“史记云:‘赵有处子。’”寻史记孟荀传作“剧子”,古通。处兴,即见李章传,云“ 太守处兴”,姓纂作“北郡太守”,误。   所氏,宋大夫华所事之后,汉有谏议大夫所忠。 (史记司马相如传正义、后汉书独行刘茂传注、姓纂六、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二三、类稿三六、急就篇补注一、姓氏急就篇下、困学纪闻七)   器案:通志、类稿“华所事”作 “所华”,钱大昕曰:“按左氏传有‘华御事’,未见名‘所事’者。”   楚氏,芊姓,鬻熊封楚,以国为姓,左传鲁有楚尹、楚丘,赵襄子家臣楚隆。(姓纂六、古今姓氏书辩证十二、类稿三六)   禹氏,禹支庶以谥为姓。(姓纂六、路史后纪一三)   甫氏,甫侯之后。(广韵九麌、类稿三七、姓氏急就篇下)   府氏,汉有司徒掾府悝。(广韵九麌、通志氏族略、姓解三、古今姓氏书辩证二三、类稿三七、姓氏急就篇上、卮林四)   武氏,宋武公之后,氏于谥,秦末武臣自立为赵王,项羽之客有武涉,魏将武满,汉有武虎、武让、武勃。(广韵九麌、急就篇补注一、姓氏急就篇上)   器案:武臣见汉书高纪及陈胜、陈余、蒯通、严安等传,武涉见汉书项籍、韩信、蒯通等传,武满见汉书高纪,武虎见汉书功臣表,武让见汉书翟方进传,武勃见后汉书冯异传。   武强氏,汉武强侯王梁,其后因封为氏。(广韵九麌、姓解二、姓氏急就篇下)   武成氏,赵平原君胜,封武城,因氏焉。(姓纂六、通志氏族略、路史后纪七)   器案:“封武城”,通志、路史作“封武成君”,误,史记平原君传:“封于东武城。 ”今从姓纂。   辅氏,智果以智伯刚愎必亡,其别辅氏,汉有辅狠为尚书令。( 姓纂六)   孙星衍、洪莹校注曰:“案汉有尚书令辅粮,此作狠,不同,粮亦俗字,疑误。”器案:战国策赵策上:“智过见君之不用也,言之不听,出更其姓为辅氏。”   鲁氏,凡氏于国,齐、鲁、宋、卫是也。(广韵十二齐、急就篇补注一)   古氏、周有古公□父,其后氏焉,晋平公时有舟人古乘。(后汉书东平王苍传注、姓纂六、通志氏族略、合璧事类续一七、彊识略三三)   古成氏,即苦成之后,随音改焉,汉有广汉都尉古成云。(姓纂六、通志氏族略)   陈汉章曰:“三家辑本并据通志入上声,与五鹿、五王氏并列,不知其误始郑樵也。潜夫论志氏姓云:‘苦成,后人书之或为枯,不喜枯、苦之字,则更书之曰古成氏。’广韵十四清云:‘汉有广汉太守古成云。古音枯。’然则古成读为平声,应劭必同王符说,三家并失考。”   虎氏,汉有合浦太守虎旗,其先八元伯虎之后。 (广韵十姥、古今姓氏书辩证二四、容斋五笔一、类稿三七、姓氏急就篇上)   扈氏,赵有扈辄。(广韵十姥、礼部韵略十姥、姓解一、类稿三七、合璧事类续二六)   苦氏,苦成,越大夫,汉苦均为会稽太守,苦音库。(姓纂六)   器案:通志氏族略:“风俗通云:‘苦成,乃言音变为库成。’”   五王氏,齐自威、宣、湣、襄至建五王,因以为氏。(通志氏族略)   五鸠氏,赵有将军五鸠卢。(姓解二)   五鹿氏,五鹿,卫邑也,晋公子重耳,封舅犯于五鹿,支孙氏焉,汉有少府五鹿充宗。(通志氏族略、通鉴释文四、古今姓氏书辩证二四)   邸氏,汉有上郡太守邸杜。(广韵十一荠、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二四、容斋五笔一、类稿三四、姓氏急就篇上)   器案:通志、类稿“杜”作“社 ”。   辨氏,汉有度辽将军辨皓。(广韵十五海、姓解三、姓氏急就篇上、卮林四)   器案:姓纂六:“汉渡辽将军辨皓,见英贤传。”   尹氏,师尹,三公官也,以官为姓,周有尹吉甫、尹喜,汉尹咸、尹赏、尹齐,后汉尹敏。(姓纂六、类稿三八、西溪丛语下、合璧事类续一六、彊识略三三)   尹公氏,卫有尹公佗。(姓解三)   隐氏,汉有隐翁、河间太守隐□。(姓解二、姓氏急就篇上)   蹇氏,汉有蹇兰,为交趾刺史。(通志氏族略、类稿三八)   圈氏,楚鬻熊之后,一本云,本姓□氏,郑穆公之后,秦末为博士,逃难改为圈氏。(类纂三八)   混沌氏,少昊氏之良佐,汉有屯莫如,为常山太守。(宋景文公笔记中引萧该汉书音义、路史前纪四、急就篇补注二、姓氏急就篇下、困学纪闻一二、卮林四)   管氏,管夷吾,齐桓佐也,见论语,汉有管虢,为西河太守。( 宋景文公笔记中、急就篇补注一)   器案:“汉书儒林颜安乐传:“ 疏广授琅邪管路,路为御史中丞。”宋祁曰:“萧该音义:‘案草下完,音丸,又音官。’今汉书本却作草下完。风俗通姓氏篇有管、莞二姓,云:‘莞苏,楚大夫,见吕氏春秋,汉有莞路,为御史中丞。’即此是也。又有管姓,云:‘ 管夷吾,齐桓佐也,见论语,汉有管虢,为西河太守。’今莞路是草下完,非竹下完及竹下官,由来读者多惑,检风俗通乃知。”   满氏,荆蛮有瞒氏,音舛变为满,汉有满昌。(广韵二十四缓、通志氏族略、通鉴释文七、类稿三八、合璧事类续三六、通鉴注三四、彊识略三三)   器案:满昌见汉书沟洫志、及韦玄成、王嘉、后苍、王莽等传。   铣氏,升平中,钩弋有鲜卑人御史中丞铣管。(姓解二)   器案:升平为东晋穆帝年号,此文有误。   典氏,汉有校尉典韦。(姓纂七、通志氏族略、类稿三八)   显氏,显甫为周卿。(广韵二十七铣、姓氏急就篇上)   器案:显甫见诗大雅韩奕。   衍氏,宋微仲衍之后。(通志氏族略、类稿三八)   勉氏,汉有上郡太守勉昂。(姓解三、姓氏急就篇下)   矫氏,晋大夫矫父之后。(后汉书逸民矫慎传注、姓氏急就篇下)   昊氏,昊英氏之后,一云少昊之后。(姓纂七、通志氏族略、类稿三九)   老氏,颛顼子老童之后,左传宋有老佐,论语老彭即彭祖也,或云,老氏,老聃、老莱子之后。(姓纂七、通志氏族略、类稿三九、姓解一)   我氏,我子,六国时人,着书号我子。(姓纂七、类稿三九)   器案:汉书艺文志诸子略墨家“ 我子一篇。”师古曰:“刘向别录云:‘为墨子之学。 ’”   下门氏,晋大夫下门聪。(姓纂三)   社南氏,其先齐倡,徙居社南,因以为氏。(广韵三十五马、姓解一、古今姓氏书辩证二六、姓氏急就篇下)   器案:姓纂六引风俗通:“祖南与社南,皆齐倡也,汉高惕娶扶风祖南氏。”说与广韵异,今附于此。   社北氏,凡氏于职,社北、五鹿,有社北大夫,因氏焉,汉有社北郡为沛郡上计。(姓纂七)   器案:通志氏族略、姓解一、古今姓氏书辩证二六、姓氏急就篇下作“社北氏,与社南皆齐倡,后有居社北者,自称社北氏。”   蒋氏,周公之裔。(广韵三十六养、通鉴释文四)   壤驷氏,息公子边为大夫氏焉,汉有光禄大夫宜陵侯壤驷射。( 姓纂七)   孙星衍、洪莹校注曰:“案:家语孔子弟子有壤驷赤,秦人。”   广氏,广成子之后。(姓纂七、通志氏族略、类稿三九、合璧事类续二七、排韵氏族大全七、彊识略三三)   丙氏,齐有大夫丙歜。(广韵三十八梗、姓解三)   景氏,景凤。(姓解一)   隐氏,汉有隐翁、河间太守隐□。(姓解二、姓氏急就篇一)   靖氏,单靖公之后,以谥为氏,一云,齐田氏之族,靖郭君之后。(姓纂七、广韵四十静、通志氏族略、姓氏急就篇上)   有氏,有巢氏之后,仲尼弟子有若,鲁人,汉有有禄。(元和姓纂七、通志氏族略、姓解三、类稿四0、姓氏急就篇下)   器案:姓解、姓氏急就篇作“汉有光禄勋有光。”   又案:汉书百官公卿表光禄勋有 “有禄”,作“有光”疑误。   糗氏,汉有糗宗,为嬴长。(广韵四十四有、通志氏族略、姓解二、古今姓氏书辩证三四、类稿四0、姓氏急就篇上,卮林四)   咎氏,汤司空咎单,左传咎犯,即舅字也。(姓纂七、类稿四0、姓氏急就篇上)   酉氏,黄帝之后,见国语。(类稿四0)   寿氏,吴王寿梦之后,吴大夫寿于姚,汉末兖州牧寿良。(后汉书方术传注、册府元龟八七六、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三四、类稿四0、排韵氏族大全七、合璧事类续二五、通鉴注宋纪一二)   郈氏,鲁大夫郈昭伯食采于郈,因氏焉。(姓纂七、类稿四0)   耦氏,宋卿华耦之后,汉有侍中耦嘉。(姓纂七、广韵四十五厚、通志氏族略、类稿四0、姓氏急就篇下、卮林四)   奄氏,奄,国号也,尚书云:“成王既践奄。” 左传秦大夫奄息,其后也。(姓纂七、古今姓氏书辩证二八、类稿四一)   仲氏,汤左相有仲虺,孔子弟子仲由,汉有廷尉仲定。(广韵一送、姓解一)   赵明诚金石录十六廷尉仲定碑: “定,汉史无传,惟风俗通、元和姓纂具载姓名官爵,今案姓纂云:‘汉有廷尉仲定。’此当同也。”   用氏,古有用国,见毛诗,汉有高唐令用虬、名士录有高士用羽之。(姓纂八、通志氏族略、容斋五笔一、类稿四二、路史国名纪六)   孙星衍、洪莹校注曰:“毛诗有用国,未详。”孙星衍平津馆文稿上用国考:“应劭云:‘出毛诗’者,桑中篇有‘孟弋、孟庸’,毛传以弋、庸为姓,孔氏正义不能言其所出。钱少詹大昕,以古书‘ 庸’与‘阎’通,左氏传‘阎职’ ,史记齐世家作‘庸职’是也。嘉靖山东通志:“古用国,在今高唐州地,故有用姓,引名士录有用羽之,盖以国为氏。太平寰宇记:‘古高唐城,在禹县城南五十里。’盖汉县在今高唐、禹城交界,庸职正是齐人。古庸、用亦通字,是孟庸、庸职、用虬、用羽之、当为一族,其故城在禹城、高唐之间,既可释毛诗,亦可补方志之缺。卢学士文弨辑风俗通逸文,删‘见毛诗’三字,盖不知其指孟庸也。禹城县旧志古迹,不载用国,因据嘉靖通志增入之,而为之考。”陈汉章曰:“风俗通所谓‘古有用国,见毛诗’者,即毛诗鄘国也。古鄘与庸通,汉书地理志:‘诗风邶、庸、卫国。’师古注: ‘“庸”字或作“鄘。”’说文:‘鄘从邑庸声。庸从用从庚。’故庸又与用通,尧典‘征庸’,疏:‘庸声近用,故为用。’皋陶谟:‘帝庸作歌。’史记夏本纪作‘帝用作此歌’,又‘五刑五用哉’,后汉书梁纯传作‘五庸’,皆其证也。鄘国之为用姓,正犹雝国之变为雍姓矣。”   雍氏,周文王第十三子雍伯之后,以国为姓,今或音雍州之雍,汉雍齿,沛人。(姓纂八、广韵三用、大金集礼二三、急就篇补注一、通鉴注八)   类稿四二:“雍,本于龙反,俗呼去声,今附上平声。”案:左传桓公十一年雍姞,释文:“音于龙反。”   被氏,汉有牂柯太守被条。(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二九、类稿三四)   义氏,义伯阳卿也,汉有南阳太守义纵。(姓纂八、类稿四二)   义渠氏,狄国,为秦所灭,因氏焉,汉有光禄大夫义渠安国。( 通志氏族略、姓解二、古今姓氏书辩证二九)   器案:义渠安国见汉书赵充国传。   挚氏,挚畴,古诸侯也,见毛诗,周有挚荒。(姓纂八、通志氏族略、类稿四二、路史国名纪六)   器案:挚荒见左传昭公二十二年。   挚畴氏,古之诸侯后有挚畴氏。(路史国名纪六)   遂氏,虞后,商人窴之遂。(路史后纪十一)   备氏,宋封人备之后。(广韵六至、姓氏急就篇上)   利氏,汉有利干,为中山相。(广韵六至、通鉴注十一)   肆氏,宋大夫肆臣之后,汉渔阳太守肆敏,子孙因居之。(姓纂八、通志氏族略、姓解一、类稿四二)   懿氏,齐懿公之后。(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二九、类稿四二)   季连氏,晋有棠邑大夫季连齐。(姓解二)   嗣氏,卫嗣君之后。(广韵七至、类稿四二、姓氏急就篇上)   食氏,食我,韩公子也,见战国策,汉有食子公,为博士。食音嗣。(唐写唐韵卌一职、广韵二十四职、通志氏族略、宋景文公笔记中、姓解二、类稿五二、卮林四)   器案:广韵“子”误“于”,通志、类稿“公”作“通”。食我,见韩非子说林上。食子公,见汉书儒林赵子传。   忌氏,周公忌父之后,以王父字为氏。(广韵七至、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二九、类稿四二、姓氏急就篇上)   贵氏,陆终之后,汉有贵迁为庐江太守。(姓纂八、广韵八未、通志氏族略、容斋五笔一、类稿四二、姓氏急就篇上)   既氏,吴夫概王之后,因避仇,改为既氏,汉有安南长史既凉。(姓纂八、通志氏族略、类稿四二)   器案:通志作“汉有长安长既长 ”,未可据。   御氏、汉有司空史御长卿。(史记殷本纪索隐)   器案:史记殷本纪集解:“皇览曰:‘汤冢在济阴亳县北东郭,去县三里,冢四方,方各十步,高七尺,上平处平地。汉哀帝建平元年,大司空御史长卿,案行水灾,因行汤冢。’”索隐:“长卿,诸本多作劫姓,按风俗通有御氏,为汉司空御史,其名长卿。明劫非也。亦有劫弥,不得为御史。”洪颐烜读书丛录十七曰:“案‘大司空’下,不得言‘御史’ ,劫、御声相近,此本作‘大司空史御长卿’,传写者误乙作‘御史’,而因以劫为姓。水经汳水注引皇览作 ‘大司空史却长卿’,‘却’即‘御’字之讹。”张文虎舒艺室续笔十九曰:“集解‘御史’当作‘史御’,索隐‘司空’下‘御’字衍。”   御龙氏,陶唐氏之后有刘累学扰龙,事夏孔甲,赐氏曰御龙氏。(通志氏族略)   遇氏,汉有遇冲,为河内太守。(姓纂八、广韵十遇、通志氏族略、姓解三、容斋五笔一、古今姓氏书辩证十遇、类稿四三、姓氏急就篇上)   器案:姓纂、辩证、类稿“河内 ”作“东安”。   铸氏,铸国也,尧后也,在济北蛇丘县,左传,臧宣叔娶于铸。后世以国为氏。(姓纂八、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十遇、类稿四三)   傅氏,说筑于傅岩,因以为姓。(古今姓氏书辩证三0)   露氏,汉有上党都尉露平。(唐写本唐韵十一暮、广韵十一暮、通志氏族略、类稿四三、姓氏急就篇上、卮林四)   器案:后汉书鲍永传有上党都尉路平,姓纂八露、路分为二氏,风俗通作露平,疑误。   布氏,赵有布子,善相马。(通志氏族略、类稿四三)   库氏,古守库大夫之后,以官为氏,汉文、景时有仓氏、库氏,后汉窦融传有辅义侯库钧。(姓纂八、广韵十一暮、古今姓氏书辩证十一暮、类稿四三、合璧事类续二七、姓氏急就篇上、疆识略三三)   器案:姓纂作“后汉窦融传有库辅、库义、库侯”,误。   库成氏,本亦苦成也,方言音变为库成。(姓纂八、通志氏族略、宋本古今姓氏书辩证十一暮)   步氏,汉有步邵为下邳主簿,车伯琦为明府,时人为之语曰:“ 车府君,步主簿。”(姓解一)   帝畴氏。(路史前纪四)   □氏。(玄应一切经音义三、慧琳一切经音义九、又三五)   器案:汉书王莽传下有中常侍□恽,韦昭音徒计反。   第八氏,亦齐诸田之后,田广弟田英,为第八门,因氏焉,王莽时有讲学大夫第八矫。(姓纂八、通志氏族略)   计氏,汉计子勋为司空掾。(姓纂八)   蓟氏,汉有蓟子训为司空。(宋本古今姓氏书辩证十二霁)   桂氏,汉有扬州刺史桂褒。(通志氏族略、类稿四三)   昋氏,彭城昋景以为计掾。(晋书音义七九)   器案:姓纂八:“昋音桂,或作炅,汉卫尉昋横,彭城,汉上计掾昋景云,见姓苑。城阳,后汉陈球碑:‘城阳炅横被诛,有四子守坟墓,改姓炅氏;一子居徐州郡,云之先也,姓昋氏;一子居幽州,姓桂氏;一子居华阴,姓炔氏;皆九画,以避难也。’”类稿“云”作“昙”,云一作“云”。又“华阴 ”作“华阳”。汉书儒林师丹传有博士炔钦,师古注引苏林曰:“炔音桂。”   厉氏,齐厉公之后,汉有魏郡太守义阳侯厉温。 (通志氏族略、姓解三、类稿四三、合璧事类续二四、姓氏急就篇下)   励氏,后汉魏郡太守义阳侯励温,见功臣表。(姓纂八)   器案此二条,实为一姓。考汉书功臣表有匈奴厉温敦,降封义阳侯,即此文所本,则其全名为厉温敦,各书所引,俱脱“敦”字。又“义阳侯 ”有作“美阳侯”,“汉”有作“后汉”者,俱误。至谓为“齐厉公之后”,尤属臆测之言,盖厉温敦本匈奴人,焉得为齐厉公之后也。   世氏,战国时有秦大夫世钧,汉有世宠,又世硕着子书。(广韵十三祭、类稿四三)   器案:“世硕着子书”,原误为 “世顾者子书”,今校正。汉书艺文志诸子略儒家:“ 世子二十一篇。”本注:“名硕,陈人也,七十子之弟子。”案王充论衡本性篇:“周人世硕以为人性有善有恶,举人之善性,养而致之,则善长;恶性,养而致之,则恶长:如此,则性各有阴阳善恶,在所养焉。故世子作养书一篇。”   太史氏,汉有尚书郎太史禀。(姓解三)   太阳氏,卫大夫太阳速。(姓纂八)   孙星衍、洪莹校曰:“案:左传为戏阳速。”   艾氏,庞俭母艾氏。(姓纂八、广韵十四泰、姓解二、宋本古今姓氏书辩证十四泰、姓氏急就篇上、通鉴注晋纪二四)   大氏,大庭氏之后,又大填、大山稽,黄帝师,大颖为颛顼师。礼记曰:“大连,东夷之子。”(姓纂八、通志氏族略、宋本古今姓氏书辩证十四泰、类稿四四)   孙星衍、洪莹校曰:“案:古今人表‘颖’作‘款’。”案:类稿作“款”。   大庭氏。(路史前纪六)   会氏,陆终之子会乙之后,汉有武阳令会相。(姓纂八、类稿四四)   器案:“会相”,类稿作“会炳 ”,广韵十四泰云:“汉有会栩。”字又作“栩”,疑不能明也。古今人表女溃注云:“会乙也。”   赖氏,汉有交址太守赖先。(唐写本唐韵十二泰、广韵十四泰、姓解一、容斋五笔一、姓氏急就篇下、通鉴注六六)   蒯氏,晋大夫蒯得之后,见左传、礼记,汉有蒯彻。(姓纂八、通志氏族略、类稿四四、合璧事类续二八、彊识略三三)   快氏,汉有快钦。(姓解一)   器案:此当即“炔钦”之误,已见上文“昋氏”下,姓纂八、类稿四四俱云:“汉书: ‘齐人快钦治尚书。’”亦误。   内史氏,周内史叔兴之后,因官氏焉,周又有内史过。(姓纂九、通志氏族略)   载氏,姬姓之后,春秋有载国。(广韵十九代、宋本古今姓氏书辩证十九代、路史后纪十、姓氏急就篇上)   陈汉章曰:“广韵十九代注引风俗通但云:‘姬姓之后。’姓氏急就篇又引‘春秋有载国’。三家不复分别,而引路史。张氏又引郑樵云:‘ 疑即戴姓之讹。’不知载、戴二字古通,春秋之戴姓,出自宋之子姓,非即姬姓之国。春秋隐公十年:‘宋、蔡、卫伐戴。’公羊、谷梁经并作‘伐载’,汉书五行志亦作‘戴’,师古注:‘读者多误为载,故隋置载州。’此国与宋无涉。杜预释例、顾栋高大事表并失考风俗通,何论郑樵。”   信氏,魏公子信陵君之后。(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三二、类稿四四)   信都氏,张敖尚汉鲁元公主,封于信都,因氏焉。(姓纂九、通志氏族略)   胤氏,夏时侯国,子孙氏焉。(姓纂九、通志氏族略、路史国名纪六)   遴氏,遴到,为韩大夫,着遴子三十篇。(姓纂九)   慎氏,慎到,为韩大夫,着慎子三十篇。   器案:史记孟荀列传:“慎到,赵人,学黄老道德之术,故着十二论。”汉书艺文志诸子略法家:“慎子四十二篇。”本注:“名到,先申、韩,申、韩称之”此作三十篇,疑有误。又此条与上遴氏条文全同,疑作遴者亦因音近而改,犹昋氏之比也。   晋氏,出自姬姓,周武王子唐叔虞封为晋侯,传国二十代,为韩、魏、赵所灭,子孙以国为姓。(古今姓氏书辩证三二)   靳氏,楚大夫靳尚,汉有信武侯靳歙,又汾阳侯靳强。(姓纂九、类稿四四、合璧事类续二二)   器案:“靳尚汉有信武侯”七字原脱,今据孙星衍、洪莹校补。   建氏,楚太子建之后,汉有建公,见元后传。(姓纂九、通志氏族略、类稿四五)   献氏,晋献公之后,有秦大夫献则,战国时有献渊。(姓纂九、广韵二十五愿、通志氏族略、宋本古今姓氏书辩证二十五愿、类稿四五、姓氏急就篇上)   顿氏,顿子国,今南顿是也,后为楚所灭,子孙以国为氏,汉有顿肃。(姓纂九、类稿四五)   灌氏,斟灌之后,子孙以国为氏焉,汉丞相颍阴侯灌婴,婴孙贤汝阴侯,又太仆灌夫父张孟尝为婴舍人,易姓灌氏,列仙传有灌光。(姓纂九、通鉴注九、宋本古今姓氏书辩证二十九换、类稿四五)   孙星衍、洪莹校曰:“案汉书,贤封临汝侯。”   段氏,段干木之后,姓段,名干木。(史记老子列传集解、广韵二十九换、路史国名纪二、齐东野语一、姓氏急就篇上)   器案:姓纂九段氏下引三辅决录云:“段氏,李老君之自出,段干木之子隐如入关,去干为段氏。”孙星衍、洪莹校曰:“案段干氏,罗泌谓 ‘初邑段,后邑干,因邑为氏。’魏世家有段干子,田世家有段干朋,风俗通以为姓段名干木,盖以吕氏春秋 ‘干木富于义’,魏都赋‘干木之德自解纷’之言误之,唐表遂谓‘封段为干木大夫’,疏矣。又木子名同,为赵相,无隐如名。此云‘入关为段氏’,亦属傅会。且春秋时以段名者,如郑印段、公孙段,宋褚孙段,或其后以名为氏,亦未可知,未必定为共叔后也。”   谏氏,周礼有司谏氏,因以为氏,汉有持书侍御史谏忠。(唐写本唐韵卅谏、广韵三十谏、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三二、类稿四五、姓氏急就篇上、卮林四)   器案:类稿无“侍”字,广韵、通志、姓氏急就篇作“治书侍史”,辩证、卮林作“治书御史”。   晏氏,汉司隶校尉晏称,汉书御史晏忠。(姓纂九)   器案:“晏称”原作“晏南”,类稿四五引姓纂作“晏称”,今据校正,后汉书张酺传有司隶校尉晏称。   贱氏,汉有北平太守贱琼。(唐写本唐韵卅三线、姓纂九、广韵三十三线、宋本古今姓氏书辩证三十三线、类稿四五、容斋五笔一、通志氏族略、姓氏急就篇上)   器案:姓纂、类稿“北平”上有 “左”字,当是“右”字之误。   变氏,辽东人姓也。(姓解三)   孝氏,齐孝公之后。(唐写本唐韵卅六效、广韵三十六效、姓氏急就篇上)   豹氏,八元叔豹之后。(唐写本唐韵卅六效,广韵三十六效、姓解二、路史前纪九、姓氏急就篇上)   到氏,汉有东平太守到质。(容斋五笔一)   暴氏,暴辛公,周诸侯也,秦有将军暴鸢、汉御史大夫暴胜之。(姓纂九、通志氏族略、类稿四五、路史后纪九下、合璧事类续二三、排韵氏族大全八、诗地理考三)   器案:暴胜之见汉书武纪、百官公卿表及刘屈厘、王欣、□不疑、孝元王皇后等传。   播氏,播□武,商末贤人。(姓纂九、宋本古今姓氏书辩证三十九过、类稿四五)   谢丘氏,周宣王支子食采谢丘,因氏焉,汉书古今人表鲁有谢丘章。(姓纂九、通志氏族略)   夜氏。(古今姓氏书辩证三三)   ●氏,新郑人,杨●村,在县西二十五里邢山东。(姓纂九、通志氏族略、类稿四六)   畅氏,出姜姓。(古今姓氏书辩证三三)   匠氏,凡氏于事者,巫、卜、陶、匠是也,古有匠石。(广韵四十一漾、通志氏族略、姓解三、姓氏急就篇上)   望氏,齐太公望之后。(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三三、类稿四六)   伉氏,汉有伉喜为中大夫。(唐写本唐韵卌二宕、广韵四十二宕、姓解一、宋本古今姓氏书辩证四十二宕、姓氏急就篇上)   抗氏,卫大夫三抗之后,汉有抗喜为汉中太守。 (后汉书桓纪注、古今姓氏书辩证三三、姓氏急就篇上、卮林四)   器案:伉、抗实一姓,故王应麟两存之,邓名世、孙星衍、洪莹皆以为“伉”当作“抗 ”。   旷氏,师旷之后。(通志氏族略、类稿四六、古今姓氏书辩证三三)   敬氏,陈敬仲之后,后汉有扬州刺史敬歆。(唐写本唐韵卌五敬、广韵四十二映、通鉴注一一五)   陈汉章曰:“案集古录、金石录跋汉扬州刺史敬使君碑并云:‘ 姓苑载风俗通有敬歆。’三家并未考及。”   庆忌氏。(姓氏急就篇下)   令氏,楚令尹子文之后。(史记文纪索隐、通鉴注汉纪七)   救氏,汉有谏议大夫救人。(唐写本唐韵卌九宥、广韵四十九宥、通志氏族略、姓解三、宋本古今姓氏书辩证四十九宥、类稿四八、姓氏急就篇上、卮林四)   器案:“广韵、姓解、辩证、姓氏急就篇、卮林“人”作“仁”,古通,通志、类稿作 “乂”,形近而误。   昼氏,齐大夫食邑于昼,后因氏焉。(姓纂九、唐写本唐韵卌九宥、姓解三、宋本古今姓氏书辩证四十九宥、通志氏族略、类稿四八、路史国名纪六、姓氏急就篇上)   副氏,周公忌父之后,以王父字为氏。(姓纂九)   孙星衍、洪莹校曰:“案:魏志副吕氏改为副氏,又为吕氏,此言忌父后为副氏,当有脱误。”   富氏,汉有富留人为公田使者。(姓纂九)   廖氏。   器案:或列入去声,今列入平声,已见前。   寇氏,苏忿生为武王司寇,后以官为氏,后汉有寇恂。(广韵五十候、通志氏族略、姓氏急就篇上)   窦氏,夏后相遭有穷氏之难,其妃方娠,逃出自窦,而生少康,其后氏焉,汉有窦婴。(唐写本唐韵五十候、广韵五十候、通鉴注汉纪五、姓解一)   窦公氏,魏文侯时,有乐人窦公氏献古文乐书一篇。(姓解一、古今姓氏书辩证三四)   器案:汉书艺文志六艺略:“六国之君,魏文侯最为好古。孝文时,得其乐人窦公,献其书,乃周官大宗伯之大司乐章也。”师古注引桓谭新论云:“窦公年百八十岁,两目皆盲,文帝奇之,问曰:‘ 何因至此?’对曰:‘臣年十三失明,父母哀其不及众技,教鼓琴,臣导引无所服饵。’ ”   监氏,卫康叔为连属之监,其后氏焉。(姓纂九、广韵五十九鉴、通志氏族略、姓解三、宋本古今姓氏书辩证五十九鉴、类稿四八、姓氏急就篇上)   谷梁氏,谷梁名赤,子夏门人。(经典释文叙录、意林、容斋续笔一四、玉海艺文四0)   器案:孝经序疏引“门人”作“ 弟子”。   禄氏,殷纣子武庚字禄父,其后以王父字为氏。 (姓纂十、通志氏族略、类稿四九、合璧事类续二七、永乐大典一九六九五、彊识略三三)   器案:永乐大典见纯常子枝语三七引。   鹿氏,汉有巴郡太守鹿旗。(唐写本唐韵一屋、广韵一屋、容斋五笔一、通鉴注晋纪二0)   卜氏,凡氏于事,巫、卜、陶、匠是也,春秋鲁大夫卜齮,鲁庄公车右卜国。(古今姓氏书辩证三五)   濮阳氏,长沙太守濮阳逸。(姓解一)   沐氏,汉有东平太守沐宠。(唐写本唐韵一屋、广韵一屋,容斋五笔一、姓氏急就篇下、通鉴注汉纪四六、卮林四)   宓氏,宓康公之后,以国为氏,史记仲尼弟子宓不齐字子贱,鲁人。(姓纂十)   器案:密康公事见周语及列女传,字俱作密,姓纂引风俗通,以子贱为康公之后,则子贱之姓,当音美笔切,广韵一屋虙字下云:“ 又姓,虙子贱是也。”则音房六切。颜氏家训书证篇谓“伏生为子贱之后,子贱为虙戏之后”,与此所言迥异。   鞠氏,汉有尚书令鞠谭,或为曲氏,音讹转改,汉有曲衍。(唐写本唐韵一屋、姓纂十、广韵一屋、通志氏族略、姓解二、通鉴释文四、姓氏急就篇上、卮林四)   祝其氏,宋戴公之子公子祝其为大司寇,因氏焉,见世本,汉有清河都尉祝其承先。(姓纂十、通志氏族略、宋本古今姓氏书辩证一屋)   鄐氏,汉有东海太守鄐熙。(容斋五笔一)   宿氏,汉有雁门太守宿详。(唐写本唐韵一屋、广韵一屋、容斋五笔一、姓氏急就篇下、通鉴注魏纪四)   牧氏,汉有越嶲太守牧根。(唐写本唐韵一屋、广韵一屋、姓氏急就篇上、卮林四)   器案:“牧根”,广韵以下诸书俱误作“牧稂”,今从唐韵。后汉书南蛮西南夷邛都夷传云:“王莽时,郡守枚根。”御览七九一引后汉书及注俱作“枚根”,汉书西南夷传亦作“枚根”,与风俗通不同。   牧师氏。(广韵六脂、姓氏急就篇下)   沃氏,太甲子沃丁之后。(唐写本唐韵二沃、姓纂十、广韵二沃、宋本古今姓氏书辩证二沃、通志氏族略、类稿四九、合璧事类续二七、姓氏急就篇上、彊识略三三)   督氏,宋大夫华父督之后,晋有督戎,栾盈臣,汉有五原太守督瓒。(唐写本唐韵二沃、姓纂十、广韵二沃、姓解一、宋本古今姓氏书辩证二沃、容斋五笔一、通志氏族略、姓氏急就篇上)   器案:唐韵“督瓒”作“督□” ,姓解作“督琼,一名●”,辩证作“督琼”,姓氏急就篇作“督●”。   仆氏,汉有浑梁侯仆多。(广韵二沃,姓氏急就篇上、卮林四)   器案:“辉梁”当作“辉渠”,辉渠侯仆多见史记建元以来侯者年表及卫青传、汉书功臣侯表及霍去病传,功臣侯表“仆多”作“仆朋”,形近之误,姓氏急就篇因之而沿误。   顼氏,颛顼之后。(姓纂十、类稿四九)   蓐氏,蓐收之后。(宋本古今姓氏书辩证三烛、类稿四九、路史国名纪二、通志氏族略)   逯,秦邑也,其大夫氏焉,汉有大司空逯并。(后汉书郅恽传注、唐写本唐韵三烛、通志氏族略、姓解一、宋本古今姓氏书辩证三烛、类稿四九、路史国名纪六、合璧事类续二八、姓氏急就篇下)   器案:“大司空”通志作“大司马”,与汉书王莽传中合。逯并,见汉书王莽传中、翟方进传及恩泽侯表、后汉书郅恽传,唐韵作“ 逯普”,类稿、合璧事类作“逯石 ”,俱误。   续氏,汉有续相如。(姓解二)   器案:续相如使西域,封承父侯,见汉书功臣侯表。   亍氏,河东亍氏,楚有大夫亍衡。(姓解一、古今姓氏书辩证三六)   濯氏,汉有濯辑。(唐写本唐韵四觉、广韵四觉、姓解一、古今姓氏书辩证三六、路史国名纪六、姓氏急就篇上)   郅氏,郅,商时侯国也,见毛诗,子孙氏焉,汉有济南太守郅都。(姓纂十、通志氏族略、类稿五0、通鉴注一六)   孙星衍、洪莹校曰:“案:毛诗郅国未详。”   器案:类稿无“见毛诗”三字,当据删。   吉氏,周尹吉甫之后,汉有汉中太守吉恪。(通鉴注六八)   室中姓。(史记高祖功臣表索隐)   单行本索隐作“窒中”,器案:汉书功臣侯表亦作“室中”,作“窒”者疑误。姓纂十云:“汉书艺文志有室中周,着书十篇,王莽时,室中公避地汉中,汉功臣表清简侯室中同。”   密氏,密康公之后,以国为氏。(类稿五0)   密须氏,姞姓之国。(史记周本纪集解引应劭)   乙氏,汉有南郡太守乙世。(姓解三、古今姓氏书辩证三六)   屈侯氏,魏贤人屈侯鲋,汉有郎中令屈侯豫。(姓纂十、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三七、路史国名纪三)   述氏,鲁大夫仲述之后。(唐写本唐韵六术、广韵六术、古今姓氏书辩证三六)   恤氏,鲁有恤由。(姓解一)   阙氏,古阙者,官为姓。承阙党童子之后,纵横家有阙子着书,汉有荆州刺史阙翊。(后汉书献纪注、姓纂十、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三七、合璧事类续二七、姓氏急就篇上、通鉴注汉纪五二)   器案:汉书艺文志诸子略纵横家:“阙子一篇。”刘勰新论九流篇作“阚子”,非是。   谒氏,古有谒者官,因以为氏,汉有汝南太守谒涣(一作“琼”),又张汤小吏谒居。(广韵十月、通志氏族略、姓解一、古今姓氏书辩证三七、容斋五笔一、姓氏急就篇上)   器案:后汉书方术廖扶传作“谒焕”,华阳国志巴志亦作“谒焕”。   勃氏,宋左师勃之后也,晋有寺人勃鞮。(通志氏族略)   鹖冠氏,楚贤人,以鹖为冠,因氏焉,鹖冠子着书。(姓纂十、通志氏族略)   通志“贤”误“賨”,“鹖”误 “褐”。   器案:汉书艺文志诸子略道家: “鹖冠子一篇。”本注:“楚人,居深山,以鹖为冠。 ”师古曰:“以鹖鸟羽为冠。”   葛氏,葛天氏之裔,子孙氏焉。夏时葛伯,嬴姓国也,亦为葛氏。汉有颍川太守葛兴。(姓纂十、通志氏族略、路史前纪七、合璧事类续十四、翰苑新书后七、秘笈新书别三)   滑氏,汉有詹事滑典。(唐写本唐韵十四黠、广韵十四黠、姓氏急就篇上、卮林四)   颉氏,苍颉,古之贤人,颉卫,古之贤者。(唐写本唐韵十六□、广韵十六□、通志氏族略、姓解一、古今姓氏书辩证三七、姓氏急就篇上)   列氏,古帝王列山氏之后,子孙氏焉,郑有隐者列御寇着书八篇,号列子。(姓纂十,姓解一、宋本古今姓氏书辩证十七薛、类稿五三、路史后纪八、姓氏急就篇上)   列山氏。(路史后纪四)   列仙氏。(路史前纪四)   舌氏,越有大夫舌庸。(姓解一)   鄀氏,春秋时鄀国,以国为氏。(类稿五一)   铎氏,汉有廷尉铎政。(姓纂十、通志氏族略)   幕氏,舜祖幕之后,支孙以王父字为氏,见左传。(姓纂十、通志氏族略、类稿五一、路史后纪一二、合璧事类续二六、彊识略三三)   落氏,皋落氏,翟国也,此赤翟别种,以国为姓,见左传,汉有落下闳,巴郡人,撰太初历。(姓纂十、通志氏族略、类稿五一)   落下氏,汉有落下闳。(文选公孙弘传赞注)   作氏,周公之子胙侯,子孙因避地改为作氏,汉有涿郡太守作显。(姓纂十、通志氏族略、容斋五笔一)   薄氏,卫贤臣薄疑,汉高帝薄夫人生文帝,夫人弟昭,封轵侯,官至车骑将军,子戎奴嗣。(姓纂十、通志氏族略、类稿五一、合璧事类续二四、通鉴注周纪四)   器案:戎奴见汉书恩泽侯表,姓纂作“戍奴”,误。   博氏,汉有博子劳,善相马,望出淮南广平。(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三八、类稿五一)   器案:辩证作“汉有博劳吉,善相马”,广韵十九铎云:“博,又姓,古有博劳,善相马也。”疑博劳即伯乐之转音。   郭氏,氏于居,城、郭、园、池是也。(广韵十四清)   白马氏,微子乘白马朝周,因氏焉。一云,公孙瓒在幽州,乘白马,因以为氏。(姓纂十、广韵三十五马、通志氏族略、姓解三、宋本古今姓氏书辩证二十陌、路史后纪十、姓氏急就篇下)   白象氏,白象先生古隐者。(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三九)   白鹿氏,白鹿先生古贤人,着书。(姓纂十、通志氏族略)   帛氏,楚有帛州黎。(姓解三)   伯氏,嬴姓伯益之后,晋大夫伯宗生州犁,仕楚。(姓纂十、类稿五二)   百里氏,秦大夫百里奚之后,其先虞人,家于百里,因氏焉。( 通志氏族略)   柏氏,柏皇氏之后,又柏亮父为颛顼师,柏招帝喾师,柏冏为周太仆。柏国在汝南西平县,为楚所灭,子孙以国为氏。汉有柏始昌、柏英为大鸿胪,秦大将军柏直。(姓纂十、宋本古今姓氏书辩证二十陌、类稿五二、合璧事类续一三)   器案:柏直乃魏将,见汉书高纪上,此云“秦大将军”,误。柏始昌见汉书西南夷传。   柏成氏,伯成子高,尧时诸侯也。(通志氏族略)   笮氏,楚有笮伦。(姓解一、姓氏急就篇上、通鉴注汉纪六一)   器案:姓解作“●”,云:“又作‘笮’,注在竹部。”   赫氏,赫胥氏之后。(姓纂十、类稿五二、路史前纪七)   器案:“胥”,姓纂误作“咠” ,类稿误作“骨”,今从路史。   赫胥氏。(路史前纪七)   获氏,宋大夫猛获之后,以王父字为氏。(姓纂十、通志氏族略、类稿五二)   鬲氏,偃姓,咎繇后。(水经河水注五引应劭)   昔氏,周大夫封昔,因氏焉,汉有昔登为乌伤令。(唐写本唐韵十九昔、姓解一、宋本古今姓氏书辩证二十二昔、通志氏族略、类稿五二、路史国名纪六、容斋五笔一)   器案:唐韵、姓解“伤”误“阳 ”。   赤氏,帝喾师赤松子之后,见神仙传,单姓赤。 (姓纂十、通志氏族略、宋本古今姓氏书辩证二十二昔、类稿五二)   析氏,齐大夫析归父。(广韵二十三锡)   栎阳氏,汉景丹封栎阳侯,丹曾孙分,避乱陇西,因封为氏焉。(姓纂四、通志氏族略)   器案:姓纂引作‘景母封孙阳侯,丹曾孙汾,避乱陇西,因封为氏’,文多讹误,今据通志改正;通志‘陇西’误作‘栎阳’。景丹封栎阳侯,见后汉书本传。   职氏,汉有山阳令职供。(唐写本唐韵卌一职、广韵二十四职、姓解二、宋本古今姓氏书辩证二十四职、容斋五笔一、姓氏急就篇上)   器案:“供”,广韵、姓解、容斋五笔、姓氏急就篇作“洪”,今从唐韵及辩证。   啬氏,古啬夫,子孙因氏焉。(姓纂十、通志氏族略、类稿五二)   即氏,汉有单父令即费,其先食采即墨,因以命氏。(唐写本唐韵卌一职、姓纂十、广韵二十四职、通志氏族略、姓解二、宋本古今姓氏书辩证二十四职、姓氏急就篇下)   器案:“费”,唐韵作“贵”,广韵、容斋五笔作“卖”,今从姓纂等作“费”。   即墨氏,汉有即墨威为咸阳令。(姓解二)   稷氏,后稷之后。(唐写本唐韵卌一职)   墨夷氏,宋大夫有墨夷须、墨夷皋。(通志氏族略、古今姓氏书辩证四0)   墨胎氏,伯夷之国也,其君姓墨胎氏。(史记伯夷列传索隐引应劭)   北唐氏,晋有高人隐于北唐,因氏焉,汉有北唐子真治京氏易。(急就章注)   器案:姓纂十引英贤传作“晋有高人越者隐者,隐于北唐,因氏焉,汉有北唐子真治京氏易者”。   习氏,习,国名,汉有习响为陈相。(姓纂十、通志氏族略、类稿五三、合璧事类续二六、通鉴注魏纪四、彊识略三三)   袭氏,賨人七姓有袭氏。(姓氏急就篇上)   集氏,汉有外黄令集一。(广韵二十六缉、宋本古今姓氏书辩证二十六缉、容斋五笔一、姓氏急就篇上、通鉴注魏纪九)   拾补曰:“通鉴注‘集’作‘习 ’,疑彼误。”   汲氏,卫宣公太子伋之后,居汲,因以为氏。(姓纂十、通志氏族略、类稿五三、合璧事类续二二)   沓氏,賨人七姓有沓。(姓氏急就篇上)   纳氏。(急就章注)   叶氏,楚沈尹戌生诸梁,字子高,食采于叶,因氏焉。(姓纂十、通志氏族略、翰苑新书后七、秘笈新书别三、合璧事类续二四)   捷氏,邾公子捷灾之后,汉艺文志有捷子二篇,六国时人。(姓纂十、通志氏族略、类稿五三)   器案:汉书艺文志诸子略道家: “捷子二篇”本注:“齐人,武帝时说。”王念孙读书杂志以“武帝时说”四字,乃涉下条注“武帝时说于齐王”而误。器案:证以应氏此文,王说良是。   辄氏,卫出公辄之后,以王父字为氏,汉有辄终古。(姓纂十、通志氏族略)   器案:姓纂又云:“史记:‘钱塘辄终古封御儿侯。’”孙星衍、洪莹校曰:“案:史记作‘辕终古。’”器案:汉书功臣表、闽粤王传亦作 “辕终古”,此疑误。   荚氏,荚成僖子,晋大夫,见世本。(通志氏族略)   甲氏,太甲之后,一云郑大夫石甲之后。(姓纂十、通志氏族略、类稿五三)   邺氏,汉有梁令邺风。(唐写本唐韵卅三业、广韵二十三叶、姓解一、古今姓氏书辩证四0、类稿五三、姓氏急就篇下、卮林四)    ○讳篇   汝南主簿应劭议,宜为旧君讳,论者皆互有异同。 (三国志吴书张昭传,注云:“事在风俗通。”)   彭城孝廉张子矫议云:“若君臣不得相袭作名,周穆王讳满,至定王时,有王孙满,厉王讳胡,庄王之子名胡。”(意林)   周广业意林注曰:“三国志:‘ 张昭字子布,彭城人,弱冠为孝廉,与王朗共论旧君讳事。’裴松之注云:‘时汝南主簿应劭议,宜为旧君讳,论者皆互有异同,事在风俗通。昭着论略曰:周穆王讳满,至定王时,有王孙满者为大夫,是臣协君也。厉王讳胡,庄王之子名胡,其比众多。’”器案:左传成公十年疏:“汉末有汝南应劭作旧君讳议云:‘昔者,周穆王名满,晋厉公名寿满,又有王孙满,是同名不讳。’”“寿满”,史记晋世家作“寿曼”,王劭读书志、史通五行志杂驳篇作“州满”,“州”“寿”、“曼 ”“满”,音近相通。左传成公十年,经、传及杜注作 “州蒲”,释文云:“本或作‘ 州满’。”案作“蒲”者,“蒲” “满”形近之误。   茂才,旧言秀才,避光武讳称茂才。(汉书武纪元封五年诏注引应劭)   ○释忌   不举并生三子。俗说:生子至于三,似六畜,言其妨父母,故不举之也。谨案:春秋国语:“越王句践,令民生二子者,与之饩;生三子者,与之乳母。”三子不能独养,故与乳母,所以人民繁息,卒灭强吴,雪会稽之耻,行霸于中国也。古陆终氏娶于鬼方,谓之女嬇,是生六子,皆为诸侯。今人多生三子,子悉成长,父母完安,岂有天所孕育而害其父母兄弟者哉?(意林、御览三六一)   器案:“卒灭强吴”,道藏本意林作“遂灭强吴,何害之有”。本书正失篇:“今俗间多有禁忌,生三子者……以为妨害父母。”与此可以互证。开元占经一一三引天镜:“妇女一时生三男,不出三年,外国来伐;生三女,国有阴私。”与此文所载俗说,正复一脉相承。   不举寤生子。俗说:儿堕地便能开目视者,谓之寤生;举寤生子,妨父母。谨案:春秋左氏传:“郑武公娶于申,曰武姜,生庄公及共叔段。庄公寤生,惊姜氏,因名寤生。”武公老终天年,姜氏亦然,安有妨其父母乎?(御览三六一、西溪丛话上、困学纪闻六、群碎录)   不举父同月子。俗说:妨父也。谨案:左氏传: “桓公之子,与父同月生,因名子同。”汉明帝亦与光武同月生。(意林、御览三六一)   周广业意林注曰:“后汉书张奂传:‘武威郡俗多妖忌,凡二月五日生子,及与父母同月生者,悉杀之。’”器案:东观汉记:“光武皇帝建平元年十二月甲子夜,帝生。”又:“建武四年夏五月甲申,帝(明帝)生。”据此,则“十二月”、“五月 ”,必有一误,非“十二”误分“五”为二,即“五” 误合“十二”为一也。   俗说:五月五日生子,男害父,女害母。故田文生而婴告其母勿举,且曰:“长与户齐,将不利其父母。”(史记孟尝君传索隐、芦浦笔记一)   器案:本书正失篇:“今俗间多有禁忌,……五月生者,以为妨害父母。”论衡四讳篇:“四曰讳举正月、五月子。以为正月、五月子,杀父与母;不得已举之,父母祸死。”通典六九引田琼四孤议:“有俗人五月生子妨忌之,不举者。”此俱东汉时之言不举五月子者。至具事例,则有如正失篇言田文事者,又有西京杂记言:“王凤以五月五日生,其父欲不举,其叔曰:‘以田文推之,非不祥也。’遂举之。” 又有世说新语言:“胡广本姓黄,五月五日生,父母恶之,置之瓮中,投于江。胡公闻瓮中有儿啼,取之,养为己子,遂登三司。”(御览二一、三一引)   不举生鬓须子。俗说:人十四五,乃当生鬓须,今生而有之,妨害父母也。谨案:周书:“灵王生而有髭,王甚神圣,克修其职,诸侯服享,二世休和。”安在其有害乎?(御览三七四、天中记二二)   不宜归生。俗云:令入衰。案:妇人好以女易他男,故不许归。(意林)   卢文弨曰:“案句末疑脱一‘生 ’字。”周广业注曰:“出嫁女不宜归母家生子。”   宅不西益。俗说:西者为上,上益宅者,妨家长也。原其所以西上者,礼记:“南向北向,西方为上。 ”尔雅曰:“西南隅谓之隩。”尊长之处也。不西益者,难(一作“恐”)动摇之耳。审西益有害,增广三面,岂能独吉乎?(类聚六四、御览一八0、天中记一四)   器案:淮南人间篇:“鲁哀公欲西益宅,史争之,以为西益宅不祥。”许注:“西益宅,筑旧居之西,更为田宅。”论衡四讳篇:“ 俗有大讳四:一曰讳西益宅。西益宅谓之不祥,不祥必有死亡。相惧如此,故世莫敢西益宅。”案:新序杂事五、家语正论解又有“东益宅不祥 ”之说。   祝、阿不食生鱼。俗说:祝、阿凡有宾婚吉凶大会,有异馔,饭食自极至蒸鱼也。(书钞一五一)   俗说:临日月薄蚀而饮,令人蚀口。谨案:日,太阳之精,君之象也,日有蚀之,天子不举乐。里语: “不救蚀者,出行遇雨。”恐有安坐饮食,重惧也。(御览八四九)   俗说:雷鸣不得作酱,雷已发声作酱,令人腹内雷鸣。谨案:子路感雷精而生,尚刚好勇,死,卫人醢之,孔子覆醢,每闻雷,心恻怛耳。(书钞一四六、开元占经一0二、白帖五、御览一三、八六五、事类赋三、天中记四六)   器案:“作酱”,事类赋作“盖酱”。御览一三引论衡:“子路感雷精而生,尚刚好勇,亲涉卫难,结缨而死;孔子闻而覆醢,每闻雷鸣,乃中心恻怛。故后人忌焉,以为常也。”今本论衡四讳篇有云:“世讳作豆酱,恶闻雷,一人不食,欲使人急作,不欲积家逾至春也。”不知御览所引为是论衡此篇脱文,抑复他处佚文也。书钞一五二引论语说:“子路感雷精而生,尚刚好勇,亲涉卫难,结缨而死;孔子闻而覆醢,每闻雷鸣,乃中心恻怛。故后人忌焉,以为常也。”则此亦汉人习传之说。又案:李济翁资暇集中云: “人间多取正月晦日合酱,是日偶不暇为之者,则云时已失,大误也。又案:昔者,王政趋民正月作酱,是日以农事未兴之时,俾民乘此闲隙,备一岁调鼎之用,故绐云:‘雷鸣不作酱,腹中当鸣。’所贵今民不于三二月作酱,恐夺农事也。今不躬耕之家,何必以正晦为限,亦不须避雷,但问菽趋得法否耳。”盖亦本风俗通为言。   堪舆书云:“上朔会客,必斗争。”案:刘君阳为南阳牧,尝上朔设盛馔,了无斗者。(御览八四九)   俗云:五月到官,至免不迁。今年有茂才除萧令,五月到官,破日入舍,视事五月,四府所表,迁武陵令。余为营陵令,正触太岁,主余东北上,余不从,在事五月,迁太山守。(意林)   钱大昕曰:“‘免’似‘死’字,或‘老’字。”器案:“武陵令”当作“武陵守”,汉有武陵郡无武陵县,“令”字盖涉下文“营陵令”而误;由萧令迁武陵守,正犹劭之由营陵令迁太山守也。北齐书宋景业传:“或曰:‘阴阳书:五月不可入官,犯之,卒于其位。’”则此谬说至北齐时犹然。又案:后汉书赵典传注:“四府:太尉,司徒,司空,大将军府也。”   俗说:二人共澡手,令人斗争。良无异器,当共澡者,其祝曰:“人相爱,狗相啮。”言狗斗时,洒之以水,便自解也。(御览四九六)   坐不移樽。俗说:凡宴饮者,移转樽酒,令人斗争。(御览四九六、七六一)   器案:“令人斗争”,御览七六一作“令人讼诤”。   俗说:帷帐不可作衣,令人病疠。(书钞一三二、御览七00)   俗说:卧枕户砌者,鬼陷其头,令人病颠。(白帖三、御览七三九)   钱大昕曰:“‘陷’疑‘蹈’。案淮南泛论训云:‘枕户橉而卧者,鬼神跖其首。’跖、蹈义同。”器案:玉篇木部:“楚人呼门限曰橉。”   五月盖屋,令人头秃。谨案:易、月令,五月纯阳,姤卦用事,齐麦始死。夫政趣民收获,如寇盗之至,与时竞也。除黍稷,三豆当下,农功最务,间不容息,何得晏然除覆盖室寓乎?今天下诸郭皆讳秃,岂复家家五月盖屋邪?俗化扰扰,动成讹谬,尼父犹云“从众 ”,难复缕陈之也。(颜氏家训书证篇、玉烛宝典五、初学记四、白帖一、御览三一、记纂渊海二、岁华纪丽二、岁时广记三一、书林事类韵会五四、群碎录)   器案:酉阳杂俎十一广知:“俗讳五月上屋,言五月人蜕上屋,见影,魂当去。”则此俗讳,至唐代又有所发展。   五月五日,不得曝床荐席。(白帖一、岁华纪丽二、记传渊海二、书林事类韵会五四)   器案:御览二二引荆楚岁时记: “俗忌五月曝床荐席。”又引异苑:“新野庾寔尝以五月曝席,忽见一小儿死在席上,俄失之,其后寔子遂亡。或起于此。”又:“或问董勋曰:‘俗五月不上屋,云五月人脱上屋,见影,魂便亡。’勋答云:‘盖秦时王自为之,禁夏不得行,汉、魏未改。案月令:仲夏可以居高明,可以远眺望,可以升山陵,可以处台榭。郑玄云:顺阳在上也。今云不得上屋,正与礼反。敬叔云:见死小儿而禁曝床席。何以异于此乎?俗人月讳,何代无之,但当矫之归于正。’”案玉烛宝典五:“董勋问礼,俗云:五月望,礼有乘高为良,曰即其义也。世称恶月者,月令:‘仲夏,阴阳争,死生分,君子斋戒;止声色,节嗜欲。’案异苑:‘新野庾寔家常以五月曝荐,忽见一小儿死于席上,俄失所在,其后寔女子遂亡,故相传以为忌。’”宝典与御览引董勋问礼,互有详略,故并存之,以其可以取证应说也。   俗说:正月长子解浣衣被,令人死亡。谨案:论语:“死生有命,富贵在天。”补更小事,何乃成□?源其所以,正月之时,天甫凄栗,里语:“大暑在七,大寒在一。”一谓正月也。人家不能羸袍异裳,脱着身之衣,便为风寒所中,以生疹疾,疹疾不瘳,死亡必矣。或说:正月,臣存其君,子朝其父,九族州闾,礼贤当周,长子务于告庆,故未以解浣也。谚曰:“正月□ ,二月初,自□妃女煞丈夫。”不着洁衣,尔后大有俗节戏笑。(玉烛宝典一)   徒不上墓。俗说:新遭刑罪原解者,不可以上墓祠祀,令人死亡。谨案:孝经:“身体发肤,受之父母,曾子病困,启手足以归全也。”今遭刑者,髡首剔发,身被加笞,新出狴犴,臭秽不洁。凡祭祀者,孝子致斋贵馨香,如亲存也,时见子被刑,心有恻怆,缘生事死,恐神明不歆承,当不上墓耳。(御览六四二)   器案:论衡四讳篇“二曰:讳被刑为徒,不上丘墓。…实说其意,徒不上丘墓者有二义,义理之讳,非凶恶之忌也。徒用心以为先祖全而生之,子孙亦当全而归之。故曾子有疾,召门弟子曰:‘开予足,开予手,而今而后,吾知免夫。小子!’曾子重慎,临绝效全,喜免毁伤之祸也。孔子曰:‘身体发肤,受之父母,弗敢毁伤。’孝子怕入刑辟,刻画身体,毁伤发肤,少德泊行,不戒慎之所致也!愧负刑辱,深自刻责,故不升墓祀于先。古礼庙祭,今俗墓祀;故不升墓,惭负先人。一义也。墓者,鬼神所在,祭祀之处;祭祀之礼,斋戒洁清,重之至也。今已被刑,刑残之人,不宜与祭供侍先人;卑谦谨敬,退让自贱之意也。缘先祖之意,见子孙被刑,恻怛憯伤,恐其临祀,不忍歆享,故不上墓。二义也。”仲远所通,与仲任之意合。   汝南陈伯敬,行必矩步,坐必俨然,目有所见,不食其肉。(书钞一四五、御览三九三、八六三)   钱大昕曰:“案:后汉书郭躬传云:‘司徒河南吴雄,少时,家贫丧母,营人所不封土者,择葬其中,丧事趣办,不问时日,医巫皆言当族灭,而雄不顾。司隶校尉下邳赵兴,亦不恤讳忌,每入官舍,辄更缮修馆宇,移穿改筑,故犯妖禁,而家人爵禄,益用丰炽。汝南陈伯敬者,行必矩步,坐必端●,呵叱狗马,终不言死,目有所见,不食其肉,行路闻凶,便解驾留止,还触归忌,则寄宿乡亭,年老寖滞,不过举孝廉;后坐女婿亡吏,太守邵夔,怒而杀之。时人罔忌禁者,多谈为证焉。’此条疑风俗通之文,御览所引,即是此事,而词意未完。”器案:论衡辨祟篇:“涂上之暴尸,未必出以往亡;室中之殡柩,未必还以归忌。”则归忌为当时恶俗明矣。    服妖(拾补作“灾异”,云: “续汉书五行志:‘故泰山太守应劭,给事中董巴、散骑常侍谯周,并撰建武以来灾异。’故知当有灾异一篇。”其余诸家辑佚文者,亦作“灾异”。器案:苏颂所见意林引作“服妖”,今从之,并依五行志引序其次第焉。) 桓帝元嘉中,京师妇人作愁眉、啼妆、堕马髻、折腰步、龋齿笑。愁眉者,细而曲折;啼妆者,薄拭目下若啼痕;堕马髻者,侧在一边;折腰步者,足不任体,龋齿笑者,若齿痛不忻忻。始自梁冀家所为,京师翕然皆放效之。天戒若曰:将收捕冀,妇女忧愁,踧眉将啼也。(后汉书梁冀传注、意林、御览三六五、又四八八)   钱大昕曰:“案‘天戒’以下,语意未完,续五行志云:‘天戒若曰:兵马将往收捕,妇女忧愁,踧眉啼泣,吏卒掣顿,折其腰脊,令髻欹斜,虽强语笑,无复气味也。’”   延熹中,中常侍单超、左悺、徐璜、具瑗、唐衡,在帝左右,纵其奸慝,时人为之语曰:“左回天,徐转日,具独坐,唐应声。”言其信用甚于转圆也。(御览三九三、又四九六)   延熹中,京师长者,皆着木屐。妇女始嫁至,作漆画屐,五采为系。谨案:党事始发,传诣黄门北寺,临时惶恐,不能信天任命,多有逃亡不就考者,九族拘系,及所过历,长幼妇女,皆被桎梏,应木屐像矣。(原本玉篇系部、书钞一三六、北户录三、御览六四四、又六九八、倭名类聚钞四、天中记四八)   孝灵帝建宁中,京师长者,皆以苇辟方笥为妆,其时有识者窃言:苇方笥,郡国谳箧也,今珍用之,天下皆当有罪,谳于理官也。后党锢皆谳廷尉,人名悉苇方笥中,斯为验矣。(书钞一三五、御览七一一、天中记四九)   灵帝好胡服、胡帐、胡床,京师皆竞为之;后董卓拥胡兵掠宫掖。(御览六九九、又七0七、王荆文公诗注三0、净土三经音义二、倭名类聚钞六、事始、古今事物考七、天中记四九)   汉灵帝好胡舞。(书抄一0七、事始)   灵帝于西园宫中驾四白驴,躬自操辔,驰驱周旋,以为大乐;于是公卿贵戚转相仿,至乘轩以为骑从,价与马齐。凡人相骂曰死驴,丑恶之称也。董卓陵虐王室执政皆如死驴。(意林、御览九0一)   灵帝数以车骑将军过拜孽臣内孽,又赠亡人,显号加于顽凶,印绶污于腐尸;昔辛有睹被发之祥,知其为戎,今假号云集,不亦宜乎!(续汉书五行志一注引应劭)   灵帝时,京师宾婚嘉会,皆作魁□,酒酣之后,续以挽歌。魁□,丧家之乐;挽歌,执绋相偶和之者。天戒若曰:国家当急殄悴,诸贵乐皆死亡也。自灵帝崩后,京师坏灭,户有兼尸,虫而相食,魁□挽歌,斯之效乎!(续汉书五行志一注、御览五五二、事物纪原九)   器案:后汉书周举传:“阳嘉六年三月上巳日,商大会宾客,宴于洛水;举时称疾不往。商与亲昵,酣饮极欢,及酒阑倡罢,继以薤露之歌,坐中闻者,皆为掩涕。”即其事也,可以互证。   桓帝世谣曰:“直如弦,死道边;曲如钩,反封侯。”梁冀欲树幼主,李固欲立清河王,梁冀遂奏李固,死于狱中,曝尸路边。如钩,梁冀;如弦,李固。(意林)   桓帝之初,京师童谣曰:“车班班,入河间。” 言征灵帝者,轮班拥节,入河间也。(续汉书五行志一注)   桓帝初,京师谣曰:“游平卖印自有评,不避豪强及大姓。”( 通典三九、通考五七)   桓帝之末,京都童谣曰:“茅田一顷中有井,四方纤纤不可整。嚼复嚼,今年尚可后年譊。”于时,中常侍管霸、苏康,憎疾海内英哲,与长乐少府刘嚣、太常许永、尚书柳分、寻穆、史佟、司隶唐珍等,代作唇齿。史佟,左官偷进者也。(续汉书五行志一注)   京师谣歌曰:“乌腊,乌腊。”案:逆臣董卓,滔天虐民,穷凶极恶,关东举兵,欲共诛之,转顾望,莫肯先进,处处停兵数十万,若乌腊虫相随,横取之矣。(续汉书五行志一注)   中平中,京师歌董逃。董卓以董逃之歌,主为己发,大禁绝之,死者千数。灵帝之末,礼乐崩坏,赏刑失中,毁誉无验,竞饰伪服,以荡典制,远近翕然,咸名后生放声者为时人。有识者窃言:旧曰世人,次曰俗人,今更曰时人,此天促其期也。其间无几,天下大坏也。(续汉书五行志一注)   器案:古今注中音乐:“董逃歌,后汉游童所作也。后汉有董卓作乱,率以逃亡。后人习之,以为歌章;乐府奏之,以为儆戒焉”   千里草,何青青,十日卜,不得生。此董卓字也。青青,暴盛之貌。(意林)   灵帝光和七年,陈留济阴诸郡,西及成皋、阳武,城郭路边草生,作人状,操持矛弩,牛马万状,一一备具。后关东义兵,先起于宋、卫之郊。东郡太守桥瑁负众怙乱,陵蔑同盟,忿嫉同类,以殒厥命。陈留、济阴迎助,谓为离德,弃好即戎,吏民歼之。草妖之兴,岂不或信。(续汉书五行志二注、后汉书灵纪注、御览九九四、事类赋二四)   拾补曰:“五行志作‘中平元年 ’。”   夏禹庙中,有梅梁忽一春生枝叶。(御览九七0、事类赋二六)   中平中,怀陵上有雀万余乱斗杀,头县着树也。 (御览九二二)   光和中,雒阳男子夜龙,从兄阳求腊钱,龙假取繁数,颇厌患之;阳与钱千,龙意不满,欲破阳家,因持弓矢射玄武东阙,三发,吏士呵缚,首服。因是遣中常侍、尚书、御史中丞、直事御史、谒者、卫尉、司隶、河南尹、雒阳令,悉会发所。劭时为太尉议曹掾,白公邓盛:“夫礼设阙观,所以饰门,章于至尊,悬诸象魏,示民礼法也。故车过者下,步过者趋。今龙乃敢射阙,意慢事丑,次于大逆,宜遣主者参问变状。”公曰:“府不主盗贼,当与诸府相候。”劭曰:“丞相邴吉,以为道路死伤,既往之事,京兆、长安,职所穷逐,而住车问牛喘吐舌者,岂轻人而贵畜哉?顾念阴阳不和,必有所害,掾史尔乃悦服,汉书嘉其达大体。今龙所犯,然中外奔波,邴吉防患大豫,况于已形昭晰者哉?明公既处宰相大任,加掌兵戎之职,凡在荒裔,谓之大事;何有近目下而致逆节之萌者?孔子摄鲁司寇,非常卿也,折僭溢之端,消纤介之渐,从政三月,恶人走境,邑门不阖,外收强齐侵地,内亏三桓之威;区区小国,尚于趣舍,大汉之朝,焉可无乎?明公恬然谓非己,诗云:‘仪刑文王,万国作孚。’当为人制法,何必取法于人。”于是公意大悟,遣令史谢申,以铃下规应掾自行之,还具条奏。时灵帝诏报,恶恶止其身,龙以重论之,阳不坐。其后,车骑将军何苗与兄大将军进部兵,还相猜疑,对相攻击,战于阙下,苗死兵败,杀数千人,雒阳宫室内人烧尽。龙者,阳类,君之象也;夜者,不明之应也;此其象也。(续汉书五行志五注)   洪亮吉四史发伏曰:“盛以中平元年四月为太尉,至二年五月罢,则龙事当属中平中,非光和中也。”器案:邓盛字伯能,弘农人,见后汉书桓纪、灵纪及邓彪、王允等传。   光和元年,司徒长史冯巡马生胡子,问养马胡苍头,乃奸此马以生子。(续汉书五行志五注)   熹平二年六月,雒阳民讹言,虎贲寺东壁中有黄人形容,须眉良是,观者数万,省内悉出。劭时为郎,故往视之,何在其有人也,走漏污处,腻赭流漉,壁有他剥数寸曲折耳。谨案:季夏土,黄中行用事,又在壁中,壁亦土也,以见于虎贲寺者,虎贲,国之秘兵,扞难御侮。必示于东,东者,动也,言当出师,行将天下摇动也。天之以类告人,甚于影响也。(续汉书五行志五注)   光和四年四月,南宫中黄门寺,有一男子,长九尺,服白衣,中黄门解步呵问:“汝何等人?白衣妄入宫掖。”曰:“我梁伯,夏后,天使我为天子。”步欲前收取,因忽不见。谨案:尚书、春秋左传曰:伯益佐禹治水,封于梁。飂叔安有裔子曰董父,实甚好龙,龙多归之,帝舜嘉之,赐姓董氏。董氏之祖,与梁同焉。到光熹元年,董卓自外入,因闲乘衅,废帝杀后,百官总己,号令自由,杀戮决前,威重于王。梁本安定,而卓陇西人,俱凉州也。天戒若曰:卓不当专制夺矫,如白衣无宜兰入宫也。白衣见黄门寺,及卓之末,中黄门诛灭之际,事类如此,可谓无乎?(续汉书五行志五注、开元占经一一三、路史后纪八)   器案:刘昭注又引云:“见中黄门曹腾之家。”占经“我梁伯、夏后”作“我梁伯忧” ,误以“夏后”二字合为“忧”字。   灵帝光和二年,洛阳上西门外,女子生儿,两头异肩,四臂共胸,俱以为不祥,因弃去。朝廷瞀乱,上下无别,二头之象也。(开元占经一一三)   ○丧祭(苏颂所见意林引有此篇。)   礼,臣子无爵谥君父之义也,故群臣累其功美,葬日,遣太尉于南郊告天而谥之。(后汉书明纪注)   天子新崩,未有定谥,故且称大行皇帝,以别嗣主。(隋书礼仪志三、通典七九、后汉书安纪注、文选元皇后哀策文注、合璧事类前六二、癸辛杂识后集、纲目集览五0)   宫车晏驾。谨案:史记曰:“王稽谓范睢曰:‘ 夫事有不可知者,有不可柰何者。一旦宫车晏驾,是事不可知也;君虽恨于臣,是无可奈何。’谓秦昭王以天年终也。”昔周康王一旦晏起,诗人以为深刺。天子当夜寝早作,身省万机,如今崩殒,则为晏驾矣。(文选竟陵王行状注、又恨赋注)   器案:史记范睢传集解、汉书天文志注引应劭说晏驾同。艺文类聚三五、初学记一九引张超诮青衣赋:“周渐将衰,康王晏起。毕公喟然,深思古道,感彼关雎,德不双侣,得愿周公,妃以窈窕,防微消渐,讽喻君父。孔氏大之,列冠篇首。”以关雎为刺诗,与应说合。又案:意林引“秦昭王太后始临朝也”句,疑在“秦昭王以天年终也”句下。   梓宫者,礼,天子敛以梓器,宫者,存时所居,缘生事亡,因以为名。凡人呼棺,亦为宫也。(后汉书明纪注、文选齐敬皇后哀策文注、又宋孝武宣贵妃诔注、御览五五0、纲目集览一八)   葬之郭北,北首,求诸幽之道。(文选古诗十九首注、又咏怀诗注)   俗说:凡祭祀先祖,所以求福。方者,兴旭;相者,所以威厉鬼,驱罔像;方相欲以惊逐鬼魅。(书钞九二)   器案:续汉书礼仪志中注、通志礼引汉旧仪:“方相帅百隶及童女,以桃弧棘矢土鼓,鼓且射之,以赤丸五谷播洒之。”   俗说:亡人魂气飞扬,故作魌头以存之,言头体魌魌然盛大也。或谓魌头为触圹,殊方语也。(书钞九二、御览五五二)   器案:魌即荀子非相篇之倛,杨倞注:“倛,方相也。”又引韩侍郎(愈)曰:“四目为方相,两目为倛。”酉阳杂俎十三曰:“世人死者有作伎乐,名为乐丧。魌头,所以存亡者之魂气也。一名苏,衣被苏苏如也;一曰狂阻;一曰触圹。四目曰方相,两目曰僛。据费长房识李娥(一曰“俄”)药丸,谓之方相脑。则方相或鬼物也,前圣设官象之。”   墓上树柏,路头石虎。周礼:“方相氏,葬日入圹,驱魍象。”魍象好食亡者肝脑,人家不能常令方相立于墓侧以禁御之,而魍象畏虎与柏,故墓前立虎与柏。或说:秦穆公时,陈仓人掘地,得物若羊,将献之,道逢二童子,谓曰:“此名为蝹,常在地中食人脑,若杀之,以柏东南枝插其首。”由是墓侧皆树柏。(封氏闻见记六、事类赋二五、御览九五四、天中记五一)   器案:周礼夏官“驱魍象”作“ 驱方良”,释文:“方良:上音罔,下音两。”   谨案:礼,臣有大丧,三年不呼其门。(御览五四六)   葬小儿必于道边,伤其人道未成,故置于道侧,使视成人之道也。(书钞九二)   慎终悼亡。(文选潘安仁悼亡诗注)   ○宫室(苏颂所见意林引有此篇。)   论语:“夫子宫墙数仞。”礼记:“季武子入宫,不敢哭。”由是言之:宫,室,一也。秦、汉已来,尊者以宫为常号,下乃避之云室耳,已前贵贱无别。弟子职曰:“室中握手。”论语曰:“譬如宫墙。”由此言之:宫其外,室其内也。(意林、御览一七四、初学记二四、营造法式总释上、事物纪原八、急就篇补注三、天中记一三)   顾櫰三曰:“不敢者,杜氏,非武子,事载檀弓。大抵诸家所引,类多讹脱。”   殿堂宫室,象东井形,刻作荷菱,荷菱,水物也,所以厌火。( 类聚六二、六三、文选西京赋注、初学记七、广韵三十二霰、御览一七六、一八八、九七五、礼部韵略三十二霰、释氏要览下、净土三经音义一、嘉泰会稽志十二、纬略六、王荆文公诗注二九、陶山集六庙制议、埤雅十五、事文类聚续五、倭名类聚钞三、天中记十三)   鲁昭公设两观于门,是谓之阙,从门●声。(水经榖水注、营造法式总释上)   屋,止也。(广韵一屋)   闬,城外郭内里门也。闬,捍也,言为人藩屏以捍难也。(御览一八二、天中记十五)   钥施悬鱼,鱼翳伏渊源,欲令楗闭如此。(御览一八四)   钱大昕曰:“‘渊源’疑‘深渊 ’。”   府,聚也,公卿牧守府,道德之所藏;府,私府,赋贿之所聚也。(左传隐公七年疏、原本玉篇广部、意林、广韵九麌、一切经音义九、四六、通鉴注汉纪七)   器案:“赋贿”左传疏作“财货 ”,此从原本玉篇。   廷,平也,又正也,言县廷、郡廷、朝廷,皆取平均正直也。( 后汉书郭太传注、广韵十五青、通鉴注周纪二)   寺,司也,廷之有法度者也,诸官府所止曰寺。光武尝从皇考至南顿,故识官府寺舍。今尚书侍御史谒者所止,皆曰寺。故后代道场及祠宇皆取称焉。(文选吴都赋注、西征赋注、又刘桢赠徐干诗注、又应玚与岑文瑜书注、又在怀县作诗注、后汉书光武纪注、和纪注、又张湛传注、慧苑音义下、玄应一切经音义十四、五九、礼部韵略七志、通鉴注汉纪二三、又汉纪三五、新编事文类聚翰墨大全癸一)   顾櫰三曰:“案道场、祠宇,不类仲远语,恐有阑入。”案:道场、祠宇,仅见礼部韵略及翰墨大全。   皇后居椒房,以椒涂房,取其温且香也。(文选曹子建求通亲亲表集注残本钞引)   器案:后汉书皇后纪下注引汉官仪:“皇后称椒房,取其蕃实之义也。诗云:‘椒聊之实,蕃衍盈升。’”   案:天子有外屏,令臣下屏气息。(意林)   器案:荀子大略篇:“天子外屏,诸侯内屏,礼也,外屏不欲见外也,内屏不欲见内也。”淮南子主术篇:“天子外屏,所以自障也。”高诱注:“屏,树垣也。尔雅曰:‘门内之垣谓之树。’论语曰:‘围君树塞门。’诸侯在内,天子在外,故曰所以自障也。”(据治要引)   屏,卿大夫以帷,士以帘,稍有弟以自鄣蔽也,示臣临见自整,屏气处也。(广韵四十静、御览一八五、急就篇补注三)   钱大昕曰:“弟,古第字。”器案:公羊传庄公三十一年解诂、礼记郊特牲正义、仪礼觐礼疏引礼纬斗威仪:“礼,天子外屏,诸侯内屏,大夫以帘,士以帷。”说帘帷与此互易。   汉顾成庙设投老钩栏。(事文类聚别六、群书通要己四)   器案:汉书文纪注引应劭曰:“ 文帝自为庙,制度卑狭,若顾望而成,犹文王灵台,不日成之,故曰顾成。贾谊曰:‘因顾成之庙,为天下太宗,与汉无极。’”又案:古今注上:“枸栏,汉成帝顾成庙有三玉鼎、二真金鑪、槐树,悉为扶老枸栏,画风云龙角虚于其上。”据此,则“投老”当为“扶老” 之误;而古今注之“成帝”,则又“文帝”之误也。   门户铺首。谨案:百家书云:“公输般之水上,见蠡,谓之曰:‘开汝匣,见汝形。’蠡适出头,般以足画图之,蠡引闭其户,终不可得开,般遂施之门户,欲使闭藏当如此周密也。(类聚七四、历代名画记四、御览一八八、营造法式总释上、演繁露六、日闻录、古今事物考七、天中记五七)   拾补曰:“蠡音螺,‘匣’一作 ‘头’,‘施’一作‘设’。”器案:说文金部:“铺,箸门户铺首也。”水经渭水注十九:“渭桥旧有忖留神像,此神尝与鲁班语,班令其人出,忖留曰:‘我貌很丑,卿善物容,我不能出。’班于是拱手与言曰:‘ 出头见我。’忖留乃出,班于是以脚画地,忖留觉之,便没水,故置其像于水,惟背以上立。”盖即此神话而异传。又案:后“城门失火,殃及池鱼”条亦引百家书,汉书艺文志诸子略小说有百家百三十九卷,当即此书。史记五帝本纪:“太史公曰:‘百家言黄帝。’”又甘茂传:“学百家之说。”又范睢传:“百家之说,吾亦知之。”皆指是书也。   案世本:“鲧作城、郭。”城,盛也,从土盛声。郭,大也。( 意林、水经河水注二)   城之为言□,郭之为言廓,谓宽廓□受也。(慧苑华严音义上)   案:慧琳音义二一载慧苑音义, “□”作“盛”。   郭亦谓之郛,郛者亦大也。(初学记二四、御览一九三、天中记十三)   天子治居之城曰都,旧都曰邑也。(慧苑音义上、又下)   汉改邮为置,置者,度其远近之闲置之也。今吏邮书传府督邮职掌此。(后汉书郭太传注、续汉书舆服志上注)   器案:汉书文纪注:“如淳曰。 ‘律说:都吏,今督邮是也,闲惠晓事,即为文无害都吏。’”汉曹全碑、中部碑有邮书掾。   传舍。案:诸侯及使者有传信,乃得舍于传耳。今刺史行部车,号传车从事督邮。(意林、文选范云赠张徐州诗注、又任昉哭范仆射诗注、又册魏公九锡文注)   器案:汉书平纪注,如淳引律: “诸当乘传及发驾致传者,皆持尺五寸木传信,封以御史大夫印章,其乘传参封之。参,三也。有期会累封两端,端各两封,凡四封也。乘置驰传,五封也,两端各二,中央一也。轺传,两马再封之,一马一封也。”   南北曰阡,东西曰陌。河东以东西为阡,南北为陌。(原本玉篇□部、史记秦本纪索隐、意林、初学记二四、文选籍田赋注、又曹子建送应氏诗注、又陆士衡答张士然诗注、又江文通杂体诗注、御览一九五、草堂诗笺三0、朱熹开阡陌辨、困学纪闻十六、通考一、新编事文类聚翰墨大全后乙七、天中记十六)   里语云:“越陌度阡,更为客主。”(文选魏武帝短歌行注、史记秦本纪正义)   阡陌,田间道路也。(纲目集览六)   京师有长寿街、万岁街、士马街,若此非一。街者,□也,离也,四出之路,□离而别也。(意林、御览一九五、广韵十三佳)   “士马”下原脱“街”字,今据孙诒谷校补。后汉书刘隆传:“ 吏不肯服抵,言于长寿街上得之。 ”   菀,蕴也,言薪蒸所蕴积也。(意林、初学记二四、御览一九六、锦绣万花谷别二四、天中记十五)   拾补曰:“‘菀’与‘苑’同。 ”器案:锦绣万花谷作“苑”。荀子富国篇杨倞注:“ 宛读为蕴,暑气也。”   囿者,畜鱼鳖之处也。囿犹有也。(御览一九六、天中记十五)   园,援也,从囗,袁声,四皓园公,亦本园者。 (御览八二四)   秦筑长城,土皆紫色,谓之紫塞。南徼土色丹,谓之丹徼。塞者,壅塞夷、狄也。徼,绕也。(事文类聚别六,群书通要己四、纲目集览九)   器案:古今注上:“秦所筑长城,土色皆紫,汉亦然,故云紫塞也。塞者,塞也,所以拥塞夷、狄也。南方徼色赤,故谓之丹徼。徼,绕也,所以绕逆蛮、夷,使不得侵入中国也。”   池者,陂池,从水也声。(左传隐公三年正义)   孙子云:“金城汤池而无粟者,太公、墨翟,不能守之。”(意林)   孙子有金城汤池之说,后人因此开地为池,以养鱼鳖。(书钞一五九、初学记七、事文类聚续九、事物纪原八)   海,一云朝夕池,一云天池,亦云大壑、巨壑。 (初学记六)   ○市井(苏颂所见意林引有此篇。)   井,法也,节也,言法制居人,令节其饮食,无穷竭也。久不渫涤为井泥,易云:“井泥不食。”不停污曰井渫,易云:“井渫不食。”涤井曰浚井,水清曰洌井,易云:“井洌寒泉。”甃,聚砖修井也,易云:“ 井甃无咎。”(书钞一五九、初学记七、御览一八九、营造法式总释下、记纂渊海八、草堂诗笺十六、天中记一0)   雍丘县夏后公祠有神井,能致雾。(锦绣万花谷后二)   器案:“夏后公祠”语有误。   市,恃也,养赡老少,恃以不匮也。亦谓之市井。俗说:市井者,谓至市鬻卖者,当于井上洗濯,令其物香洁,及自严饰,乃到市也。谨案:春秋井田记:“ 人年三十,受田百亩,以食五口,五口为一户,父母妻子也。公田十亩,庐舍五亩,成田一顷十五亩,八家而九顷二十亩,共为一井。庐舍在内,贵人也;公田次之,重公也;私田在外,贱私也。井田之义:一曰无泄地气,二曰无费一家,三曰同风俗,四曰合巧拙,五曰通财货。因井为市,交易而退,故称市井也。”(诗陈风东门正义、后汉书循吏刘宠传注、初学记二四、御览一九一、八二七、事文类聚续三、合璧事类别十、文昌杂录五、草堂诗笺十八田舍注、天中记十六)   公羊传宣公十五年解诂:“是故圣人制井田之法而口分之,一夫一妇受田百亩,以养父母妻子,五口为一家,公田十亩,即所谓十一而税也。庐舍二亩半。凡为田一顷十二亩半,八家而九顷,共为一井,故曰井田。庐舍在内,贵人也;公田次之,重公也;私田在外,贱私也。井田之义:一曰无泄地气,二曰无费一家,三曰同风俗,四曰合巧拙,五曰通财货。因井田以为市,故俗语曰市井。”当亦本春秋井田记为说。   市者,百步为亩,秦孝公以□百卌步为亩,半为廛也。(原本玉篇广部)   器案:慧琳音义七七引风俗通云:“秦孝公以二百四十步为亩。”(详下篇)则此条阙文当是“二”字。   数纪(拾补作“论数”,云:“ 御览引风俗通论数曰:‘踦者,奇也。’论数当是篇名。”钱大昕、严可均说同。器案:苏魏公集校风俗通义题序作“数纪”,今从之,应氏亦自言“其数可纪”也。)   十十谓之百,十百谓之千,十千谓之万,十万谓之亿,十亿谓之兆,十兆谓之经,十经谓之垓,十垓谓之秭,十秭谓之选,十选谓之载,十载谓之极:有物者有事者,纪于此矣,过此往者,则其数可纪,其名未之或闻也。夫数,一为特、侯、奇、只,二为再、两、偶、双,三为参,四为乘。(术数纪遗注、原本玉篇系部、慧琳一切经音义三、六、九、十六、二七、三0,玄应一切经音义三、六,妙法莲华经释义上、御览七五0)   器案:慧琳音义二七、三0,玄应音义六“经”作“京”。又慧琳音义二七、三0、玄应音义三、六引“垓”下尚有“垓犹大数也”五字。拾补云:“‘秭’本讹‘捕’,下同。案孙子算经改;但下云:‘京生秭,秭生垓。’又不同。”又云:“‘侯 ’疑。”   千生万,万生亿,亿生兆,兆生京,京生秭,秭生垓,垓生壤,壤生沟,沟生涧,涧生正,正生载。载,地不能载也。(翻译名义集三、广韵五旨)   贾谊书曰:“数度之遗,以六为法。数度之始,始于微细。有形之物,莫细于豪,是故立一豪以为度,十豪为发,十发为厘,十厘为分,十分为寸,十寸为尺,备于六,故先王以为天下用也。”(御览七五0)   涉始于足,足率长十寸,十寸则尺,一跃三尺,法天地人,再跃则涉。(文选四子讲德论注、急就篇补注三)   器案:后汉书赵典传:“于易: ‘一为过,再为涉,三而弗改,灭其顶,凶。’”注: “易大过上六曰:‘过涉灭顶,凶。’”涉义与此同,拾补作“步”,非是。   八尺曰寻,倍寻曰常。(史记屈贾列传集解及汉书贾谊传注引应劭)   秦孝公以二百四十步为亩,五十亩为畦。(慧琳一切经音义七七)    踦者、奇也,履舄之一也。(御览六九七)   铢六则锤,锤,晖也;二锤则锱,锱,炽也,二锱则两也。(慧琳音义一00、玄应音义二0、七五)   圭,自然之形,阴阳之始也,四圭曰撮,三指撮之也。(汉书律历志上注引应劭)   十黍为絫,十絫为一铢。(同上)   斛者,角也。庾,三斛四斗;秉,二十四斛。(御览八三0)   ○新秦(苏颂所见意林引有此篇)   秦昭王听田贵之议,遣李冰为蜀郡太守,开成都两江,溉田万顷,无复水旱之灾,岁大丰熟。江水有神,岁取童女二人以为妇,不然,为水灾。主者白出钱百万以行聘,冰曰:“不须,吾自有女。”到时,装饰其女,当以沈江水,径至神祠,上神坐,举酒酹曰:“今得傅九族,江君大神,当见尊颜,相为进酒。”冰先投杯,但澹澹不耗,冰厉声曰:“江君相轻,当相伐耳。” 拔剑,忽然不见,良久,有两苍牛斗于岸旁,有闲,冰还,流汗,谓官属曰:“吾斗大极,当相助也,若欲知我,南向腰中正白者,我绶也。”主簿乃刺杀北面者,江神遂死,后无复患。蜀人慕其气决,凡壮健者,因名冰儿。(水经江水注一、类聚九四、书钞七四、一五六、史记河渠书正义、事类赋二二、御览二六二、六八二、八八二、八九九、大事记解题四、纪纂渊海九八、天中记九、七国考二)   器案:太平广记二九一、三一三引成都记,与此同。   秦昭王听田贵之议,以李冰为蜀守,开成都两江,造兴溉田,万顷以上,始皇得其利以并天下,立其祠也。(书钞七四)   秦政并吞六国,苞宇宙之弘敞。(文选齐敬皇后哀策文注)   秦相赵高,指鹿为马,束蒲为脯,二世不觉。(文选西征赋注、天中记四六)   陆贾新语辨惑:“秦二世之时,赵高驾鹿而从行,王曰:‘丞相何为驾鹿?’高曰:‘ 马也。’王曰:‘丞相误邪?以鹿为马也!’高曰:‘ 乃马也。陛下以臣之言为不然,愿问群臣。’于是乃问群臣,群臣半言马,半言鹿。”文选潘岳西征赋:“野蒲变而为脯,苑鹿化以为马。”张铣注:“赵高欲为乱,恐群臣不听,乃先设验,以蒲为脯,以鹿为马,献于二世,群臣言鹿言脯者皆诛之。”书钞一四五引古今注:“秦二世时,丞相赵高用事,乃先献蒲脯、鹿马,以验群臣也。”金楼子箴戒篇:“秦二世即位,自幽深宫,以鹿为马,以蒲为脯。”   ○狱法(苏颂所见意林引有此篇)   谨案:律者,法也。皋陶谟:“虞始造律。”萧何成以九章,此关诸百王不易之道也。时主所制曰令,汉书:“着于令甲。”夫吏者,治也,当先自正,然后正人,故文书下“如律令”,言当承宪履绳墨,动不失律令也。(唐律疏议名例篇、文选陈琳檄豫州文注,类聚五四、书钞四五、翻译名义集四、御览六三八、事始、事物纪原十、考古质疑四、演繁露二、路史后纪七、玉海六五、书林事类韵会一00、吏学指南)   拾补曰:“‘关诸’二字疑,书钞无。”器案:“此关”二字,书林事类作“比开”。   汉令:“蛮、夷、戎、狄,有罪当殊。”殊者,死也。(史记苏秦传集解)   易:“噬嗑为狱。”狱,十月之卦,从犬言声,二犬,亦所以守也。廷者,阳也,阳尚生长。狱者,阴也,阴主刑杀。故狱皆在廷北,顺其位。诗云:“宜犴宜狱。”犴,司空也。周礼:“凡万民之有罪过,未离于法者,桎梏以上,坐诸嘉石,役诸司空。”令平易道路也。(意林、御览六四三)   拾补曰:“意林云:‘狱字,二犬守,言无情状,犬亦得之。’与此所引小异。”器案:今诗小雅节南山作“宜岸宜狱”,释文:“ ‘岸’,韩诗作‘犴’。”三家诗字多同,此亦鲁诗也。说文:“狱,司空也。”汉书儒林王式传:“太后怒曰:‘安得司空城旦书乎?’”服虔注曰:“道家以儒法为急,比之于律令也。”案汉以司空主狱,故贾谊亦云“输诸司空”也。   周礼:“三王始作狱。”夏曰夏台,言不害人,若游观之台,桀拘汤是也。殷曰羑里,言不害人,若于闾里,纣拘文王是也。周曰囹圄,囹、令,圄、举也,言令人幽闭思愆,改恶为善,因原之也。今县官录囚,皆言举也。(意林、玉烛宝典二、初学记二0、慧琳一切经音义六、希麟续一切经音义二、御览六四三、事物纪原十、海录碎事二一、书林事类韵会九0、古今事物考八)   案:汉书礼乐志注引应劭曰:“ 囹圄,周狱名也。”   自辛为罪,令其辛苦忧之也。秦皇谓罪字似皇,故改为罪。(意林、御览六四一)   盗,逃也,言其昼伏夜奔,逃避人也。(诗小雅南山之什巧言疏)   囚,遒也,言辞穷情得,以罪诛遒也。礼:“罪人窴诸圜土。”故囚罪人置诸圆土,故囚字为囗中人,此其象也。(意林、初学记二0、御览六四二)   械,戒也,所以警戒,使为善也。桎,实也,言其下垂至地,然后吐情首实。(御览六四四)   顷者,廷尉多墙面,而苟充兹位;治书侍御史,不复平议谳当纠纷,岂一事哉!里语曰:“县官漫漫,冤死者半。”昔在清平之世,使明恕君子,哀矜折狱,尚有怨言,况在今时耶!(意林、御览二二六、四九六、职官分纪一四、翰苑新书二二)   意林注云:“应劭三国时人,当时有此语。”拾补曰:“‘冤’,意林作‘怨’。”器案:御览四九六亦作‘怨’。“冤”六朝、唐人别字作 “惌”,故“冤”多讹“怨”。   ○折当(苏颂所见意林引有此篇)   目录云:“泰山太守臣劭再拜上书曰:‘秦皇焚书坑儒,六艺缺亡;高祖受命,四海乂安,往往于壁柱石室之中,得其遗文,竹帛朽裂,残阙不备。至国家行事,俗间流语,莫能原察;故三代遣輶轩使者,经绝域,采方言,令人君不出户牖而知异俗之语耳。’”(苏颂苏魏公文集六六校风俗通义题序)   苏颂曰:“此其自叙如此,势当在卷首或卷末,今乃云第十,以此又知庾、马所载篇第,未必当然。”   汝南王叔汉,父子方,出游二十余年不还,叔汉作尚书郎,有人告子方死于汝南,即遣兄伯三往迎丧,叔汉即发哀,诏书赙钱二十万。即而子方从苍梧还,叔汉诣阙乞纳赙钱,受虚妄罪。灵帝诏将相大夫会议之,博士任敏议云:“凡人中寿七十,视父同侪亡,可制服也。子方在远,人指其处,不可验也,罪不可加焉。” 诏书:“还钱,复本官。”(意林)   济北李登,为从事史,病,得假归家,复移刺延期,后被召,登自嫌不甚羸瘦,谓双生弟宁曰:“我兄弟相似,人不能别,汝差类病者,代我至府。”宁曰: “府君大严,得毋不可。”登曰:“我新吏耳,无能识者,我自行见主,必死。”宁诣府,主不辨,后为人所言,事发觉,时相弊久,弟大怒曰:“济北尔乃欲相为也。”遂杀登。(书钞三二、御览六三四)   陈国张伯喈,弟仲喈妇炊于灶下,至井上,谓伯喈曰:“我今日妆宁好不?”伯喈曰:“我伯喈也。” 妇大惭愧。其夕时,伯喈到更衣,妇复牵伯喈曰:“今旦大误,谓伯喈为卿。”答曰:“我故伯喈也。”盖亲密无过夫妇,然尚如此,况于初未相见而责先识之乎?( 类聚三二、御览三九六、四九一、类说三六、渊海五八、黄山谷蜡梅诗任注)   器案:“喈”,一作“阶”,一作“偕”。暌车志载向汲事同。   陈留有富室翁,年九十无子,取田家女为妾,一交接,即气绝;后生得男,其女诬其淫佚有儿,曰:“ 我父死时年尊,何一夕便有子?”争财数年不能决。丞相邴吉出殿上决狱,云:“吾闻老翁子不耐寒,又无影,可共试之。”时八月,取同岁小儿,俱解衣裸之,此儿独言寒;复令并行日中,独无影。大小叹息,因以财与儿。(意林、书钞三六、四四、御览三八八、八三六、职官分纪三、合璧事类前三二、锦绣万花谷前十八、群书类编故事六、古今事物考一、天中记二三、稗史汇编七四)   器案:通典一六八、折狱龟鉴三亦载此事,不言出何书。   沛郡有富家公,资二千余万,小妇子年裁数岁,顷失其母,又无亲近,其大妇女甚不贤;公病困,思念恶□争其财,儿判不全,因呼族人为遗令云:“悉以财属女,但遗一剑与儿,年十五,以还付之。”其后儿大,姊不肯与剑,男乃诣郡自言求剑。谨案:时太守大司空何武也,得其辞,因录女及□,省其手书,顾谓掾史曰:“女性强梁,□复贪鄙,其父畏贼害其儿,又计小儿正得此财,不能全护,故且俾与女,内实寄之耳,不当以剑与之乎?夫剑者,亦所以决断也;限年十五者,度其子智力足以自活,此女□必不复还其剑,当闻县官,县官或能证察,得以见伸展也。凡庸何能思虑强远如是哉!”悉夺取财以与子,曰:“弊女恶□温饱十五岁,亦以幸矣。”于是论者乃服,谓武原情度事得其理。 (书钞四四、又一二二、御览六三九、八三六、折狱龟鉴八、棠阴比事下、困学纪闻十二)   器案:通典一六八亦载此事。   南郡谳:“女子何侍为许远妻,侍父何阳,素酗酒,从远假求,不悉如意,阳数骂詈,远谓侍:‘汝公复骂者,吾必揣之。’侍曰:‘共作夫妻,柰何相辱,揣我公者,搏若母矣。’其后阳复骂,远遂揣之。侍因上堂搏姑耳三下。司徒鲍宣决事曰:‘夫妇所以养姑者也,今□自辱其父,非姑所使;君子之于凡庸,尚不迁怒,况所尊重乎?当减死论。’”(书钞一二0、御览八四六)   陈国有赵佑者,酒后自相署,或称亭长、督邮;佑复于外骑马将绛幡,云:“我使者也。”司徒鲍宣决狱云:“骑马将幡,起于戏耳,无它恶意。”(书钞一二0、御览八四六)   汝南张妙会杜士,士家娶妇,酒后相戏,张妙缚杜士,捶二十下,又悬足指,士遂至死。鲍昱决事云: “酒后相戏,原其本心,无贼害之意,宜减死。”(意林、御览八四六)   周广业意林注曰:“昱字文泉,永平年汝南太守,后为司徒,奏定辞讼七卷,决事都目八卷,后书有传。”又曰:“案抱朴子(疾缪篇)云: ‘俗有戏妇法,于稠众中,问以丑言,或蹙以楚挞,系脚倒悬,酒客酗醟,不知限齐,至有踒折支体者,非峻刑不能止也。’观张妙之事,则汉末已然,薄俗成风,可叹也。”器案:群书治要引仲长统昌言:“今嫁娶之会,捶杖以督之戏谑,酒醴以趣之情欲,宣淫佚于广众之中,显阴私于族亲之闲,污风诡俗,生淫长□,莫此之甚,不可不断者也。”仲、应二氏所言,实后世闹房恶俗之由始。   临淮有一人,持一匹缣到市卖之,道遇雨而披戴,后人求共庇荫,因与一头之地;雨霁,当别,因共争斗,各云:“我缣。”诣府自言,太守丞相薛宣劾实,两人莫肯首服,宣曰:“缣直数百钱耳,何足纷纷,自致县。”呼骑吏中断缣,各与半;使追听之。后人曰:“ 受恩。”前撮之。缣主称冤不已。宣曰:“然,固知当尔也。”因结责之,具服,俾悉还本主。(意林、白帖十三、御览四九六、六三九、八一八、折狱龟鉴六、渊海六四、天中记二七)   器案:通典一六八、棠阴比事下俱载此事。   汝南陈公思,为五官掾,王子佑为兵曹,行会食下亭。子佑曾以官事考杀公思叔父斌,斌无子,公思欲为报仇,不能得,卒见子佑,不胜愤怒,便格杀之,还府归死。时太守太傅胡广,以为招罪人也,陈公思追念叔父,仁勇愤发,手刃仇敌,自归司败,便原遣之。(书钞七七、御览四八二)   颍川有富室,兄弟同居,两妇皆怀任,数月,长妇胎伤,因闭匿之;产期至,同到乳舍,弟妇生男、夜因盗取之,争讼三年,州郡不能决。丞相黄霸出坐殿前,令卒抱儿,去两妇各十余步,叱妇曰:“ 自往取之。”长妇抱持甚急,儿大啼叫;弟妇恐伤害之,因乃放与,而心甚自凄怆,长妇甚喜。霸曰:“此弟妇子也。”责问大妇,乃伏。(意林,书钞四四、御览三六一、六三九、折狱龟鉴六、棠阴比事上、天中记二七)   平原郡谳:“胡谭取周碧为妻,谭阴阳不属,令碧与李方、张少奸通,冀得其子。”(类聚三五)   巴郡宋迁,母名静,往阿奴家饮酒,迁母坐上失气,奴谓迁曰:“汝母在坐上,何无仪适?”迁曰:“ 肠痛,误耳,人各有气,岂止我母。”迁骂奴,奴乃持木枕击迁,遂死。(御览八四六)   扶风苏不违父为司隶李皓所逮,皓迁司农,不违穿府北垣,径上听事,听皓卧具,皓一宿数迁。(御览七0八、天中记四六)   器案:不违父苏谦为司隶李皓所逮,死狱中,见后汉书苏不韦传。不违即不韦,犹吕不韦一作吕不违也。   ○恕度(苏颂所见意林引有此篇)   汝南周霸,字翁仲,为太尉掾,妇于乳舍生女,自毒无男,时屠妇比卧得男,因相与私货易,裨钱数万。后翁仲为北海相,吏周光能见鬼,署为主簿,使还致敬于本郡县,因告光曰:“事讫,腊日可与小儿俱上冢,去家经十三年,不躬烝尝,主簿微察知,相先君宁息,会同饮食忻娱否?”往到于冢上,郎君沃酹,主簿俛伏在后,但见屠者弊衣蠡结,踞神坐,持刀割肉,有五时衣带青墨绶数人,仿徨阴堂东西□,不敢来前。光怪其故,还至,引见,问之,乞屏左右,起造于膝前,白事状如此。翁仲曰:“主簿出勿言。”因持剑上堂,问妪:“女何以养此子?”妪大怒曰:“君常言儿体质声气喜学似我,老公欲死,为作狂语。”翁仲具告之,曰: “祀祭如此,不具服,子母立截。”妪辞穷情竭,泣涕具陈其故。时子年已十八,呼与辞决曰:“凡有子者,欲以承先祖,先祖不享血食,无可奈何。”自以衣裘僮仆车马迎取其女;女嫁为卖□子妇,后适安平李文思,文思官至南阳太守。翁仲便养从弟子熙,为高邑令。神不歆非类,明矣,安得养他人子乎?(意林、书钞一四四、御览三六一、八八三、太平广记三一七)   拾补曰:“‘蠡结’即‘螺髻’ 。”案道藏本意林作“褴缕”。   赵孝以父田禾将军任为郎,每告归,白衣步担。尝从长安还,欲止邮亭;亭长闻孝当过,洒扫待之。孝既到,长不肯内,因问曰:“ 田禾将军子何时到?”孝曰:“寻到矣。”显宗皇帝闻孝名,诏拜谏议大夫,迁卫尉。(广博物志十六)   器案:此全本后汉书赵孝传,疑广博物志误引。   将作大匠陈国公孙志节,有苍头地余年十七,情性聪惠,仪状端正,工书疏。志节为户曹史,令地余归取资用,因持车马亡去,到丹阳,自云姓王名斌,字文高,遂留为诸曹史。志节拜扬州刺史,郡选曹史衣冠子弟,皆出斌下,乃用之。斌乞屏左右,叩头涕洟,曰:“ 斌即明使君地余也。”斌后为苍梧太守。(类聚三五、初学记十九、御览四八二、五00、天中记十九、广博物志十七)   杨范,字文端,齐人。齐、宋之乱,母在贼中,采椹藏于地,夜取之进母,如是非一。忽于地中得米十斛,上有字云:“米十斛,赐孝子杨范,以资给母。” (御览四一一、天中记二四、五一)   ○情遇(苏颂所见意林引有此篇)   百里奚为秦相,堂上作乐,所赁澣妇,自言知音,呼之,搏髀援琴,抚弦而歌者三。其一曰:“百里奚,五羊皮,忆别时,烹伏雌,炊扊□,今日富贵忘我为。 ”其二曰:“百里奚,初娶我时五羊皮,临当别时烹乳鸡,今适富贵忘我为。”其三曰:“百里奚,百里奚,母已死,葬南溪,坟以瓦,覆以柴,舂黄藜,搤伏鸡,西入秦,五羖皮,今日富贵捐我为。”问之,乃其故妻,还为夫妇也。(书钞一二八、乐府解题、乐府诗集六0、事类赋十一、御览五七二、群书通要乙二、古诗纪四)   器案:又见汉书邹阳传注引应劭。   司农黄昌为蜀郡太守,得所失妇,便为正室,使后妇下之。(通典八九虞眕议引)   器案:后汉书酷吏传、书钞七六引谢承汉后书、御览三七二引会稽典录,水经沔水下注:“江水又东迳黄桥下,临江有汉蜀郡太守黄昌宅,桥本昌创建也。昌时为州书佐,妻遇贼相失,后会于蜀,复修旧好。”   河南平阴庞俭,本魏郡邺人,遭仓卒之世,亡失其父,时俭三岁,弟才繦抱耳,流转客居庐里中,凿井,得钱千余万,遂温富。俭作府吏,躬亲家事,行求老苍头谨信属任者,年六十余,直二万钱,使主牛马耕种。有宾婚大会,母在堂上,酒酣,陈乐歌笑。奴在灶下助厨,窃言:“堂上老母,我妇也。”客罢,婢语次,说:“老奴无状,为妄语,所说不可道也。”穷诘其由,母谓婢试问其形状,奴曰:“家居邺时,在富乐里宛西,妇艾氏女,字阿横,大儿字阿痴,小儿曰越子,时为县吏,为人所略卖。阿横右足下有黑子,右腋下赤志如半栉。”母曰:“是汝公也。”因下堂相对啼泣:“ 儿妇前,为汝公拜。”即洗浴身,见衣被,遂为夫妇如初。俭子历二千石刺史七八人。时人为之语曰:“庐里诸庞,凿井得铜,买奴得公。”子孙羞之,言:“我先人初居庐里者兄弟二人,家买奴得公尔。”(类聚三五、白帖六、初学记十八、事类赋十、御览一八九、四七二、五00、八三六、蒙求旧注下、合璧事类外六一、天中记十七)   蜀郡任嘉,年三四岁时,父腾,为诸生,于汉中就师,有盗贼,道路断绝,蜀亦覆没,转客长沙,为州郡吏;后嘉为长沙太守,腾为奏曹掾,默知嘉实其子也,嘉母语次谓嘉曰:“奏曹任掾,则汝父也,但差老耳。”嘉曰:“天下岂独蜀有一任,夫人何以老更生邪意?”母曰:“咄,我守养汝数十年,无嫌讥,岂以垂没更失计哉?顾实真父,不可弃捐。”后嘉问掾:“声音何类太守?何州里邪?”掾曰:“本犍为武阳人,蓬转流宕到此。”母察审谛,又识左耳前赘,因出抱持,对之流涕。嘉自拔榻,歔欷哽咽。(御览二五九、天中记三四)   陈留太守泰山吴文章,少孤,遭忧衰之世,与兄伯武相失,别二十年,后相会下邳市中,争计共斗,伯武殴文章,文章欲报击之,心中凄怆,手不能举,大自怪也,因投杖于地,观者咸笑之;更相借问,乃亲兄也,相持涕泣。观者复曰:“兄校弟,不得报兄。”向者所笑,乃其义也。(御览五一六、八二七、东坡物类相感志卷四、类林一下)   器案:水经泗水注:“昔泰山吴伯武,少孤,与弟文章相失二十余年,遇于县市,文章欲殴伯武,心神悲恸,因相寻问,乃兄弟也。”   ○辑事(苏颂所见意林引有此篇)   彭祖寿年八百岁,犹恨唾远。(御览三八七)   器案:楚辞天问王逸注:“彭铿即彭祖,……至七百岁,犹曰:‘悔不寿,犹恨杖晚而唾远。’”   荆鳖令死,尸随水上,荆人求之,不得也。鳖令至岷山下,已复生起,见蜀望帝,帝使鳖令凿巫山,然后蜀得陆处。望帝自以德不如,以国禅与鳖令,为蜀王,号曰开明。(御览五六)   拾补曰:“案:怪神篇虽有鳖令事,而语不详,当别为一条。”器案:水经江水注一引来敏本蜀论:“荆人鳖令死,其尸随水上,荆人求之不得,鳖令至汶山下复生起,见望帝,--望帝者,杜宇也,从天下女子朱利,自江源出为宇妻,遂王于蜀,号曰望帝。--望帝立以为相。时巫山峡而蜀江不流,帝使鳖令凿巫峡道水,蜀得陆处,望帝自以德不若,遂以国禅,号曰开明。”又案:后汉书张衡传注、文选思玄赋注、事类赋六、御览八八八、九二三引扬雄蜀王本纪:“ 荆人鳖令死,其尸流亡,随江水上,至郫,遂活,与望帝相见,望帝以为相。时玉山出水,若尧之洪水,望帝不能治,使鳖令决玉山,民得安处。鳖令治水,去后,望帝与其妻通,惭愧,自以德薄,不如鳖令,乃委国授之而去,如尧之禅舜。鳖令即位,号曰开明帝。”据此,则“巫山”当是“玉山”之误。华阳国志蜀志言“开明决玉垒山以除水害”,玉山即玉垒山也。蜀中名胜记八:“金堂,峡口,相传鳖令所凿。”读史方舆纪要:“金堂县,县东二十里,高山拱峙,河流其中,相传望帝鳖令所凿,宋转运使韩琦续修之,以通舟楫,亦曰峡口。”四川通志十从之。   齐人不食而死也。(御览八四七引檀弓黔敖事,注引风俗通此文)   器案:愆礼篇言:“昔黔敖忽于嗟来,然君子犹以为其嗟可去,谢可食。”亦本檀弓为言。   伯鱼之生适有馈孔子鱼者,嘉以为瑞,故名鲤,字伯鱼。(御览九三五、事类赋二九)   吴王夫差,大败齐于艾陵,还,诛子胥,取其身流之江,抉其目东门,曰:“使汝视越之人吴也。”(匡谬正俗八)   吴王夫差羞见子胥,以帛幕面而死,故后人因之制面衣,以为常则也。(事物纪原九、事始)   天下之女白,不如越溪之女肌皙。(杜甫纳凉遇雨诗注)   器案:杜甫壮游诗:“越女天下白。”当亦本此。   颍川张钦孟孝,吴、楚反,与亚夫常为前锋,陷陈溃围,傍人观曰:“壮哉此君!”钦闻自矜,遂死军。(御览三八六)   汝南周勃,辟太尉清诏,使荆州。(后汉书第五种传注、通鉴五四注)   器案:第五种传:“永寿中,以司徒掾清诏,使冀州。”李贤注引风俗通此文,并释之曰:“盖三公府有清诏员,以承诏使也。”又范滂传: “时冀州饥荒,盗贼群起,乃以滂为清诏使,案察之。 ”   武帝广开献书之路,立五经博士,开弟子员,设科射策,劝以官禄,讫于元始,百有余年,书积如丘山,传业浸众,枝叶繁滋,经说百万言,盖利禄之路然也。(御览六0七)   文选为范始兴求立太宰碑表注引七略:“孝武皇帝敕公孙弘广开献书之路,百年之间,书积如丘山。”此文本之。   张仲春,武帝时人也,善雅歌,与李延年同时,每奏新歌,莫不称善,然不知休息,终至于败亡,以谕人之进退,当有节奏。(御览五七二)   昭帝时,大官上食,羹中有发,切中有土,令丞坐不谨敬,皆论。(御览八六一、天中记四六)   徐友兰曰:“疑‘饭’烂为‘切 ’。”   昭帝时,蒙人焦贡为小黄令,路不拾遗。诏迁贡,百姓挥涕守阙,求索还贡;天子听增贡之秩千石。贡之风化犹存,其民好学多贫,此其风也。(广博物志十七)   侯霸,字君房,为淮平大尹,政理有能名,及王莽败,霸保固自守,卒全一郡。更始元年,遣使征霸,百姓老弱,相携号哭,遮使者车,或当道而卧,皆曰“ 愿乞侯复留期年”。民乃诫乳妇,勿复举子,侯君当去,必不能全。使者虑霸就征,临淮必乱,不敢授玺书,而具以状闻。(天中记三四)   器案:此后汉书侯霸传文,疑天中记误引。   案:明帝起居注:“上东巡泰山,到荥阳,有乌飞鸣乘舆上,虎贲王吉射中之,作辞曰:‘乌乌哑哑,引弓射,洞左腋,陛下寿万岁,臣为二千石。’帝赐钱二百万,令亭壁悉画为乌也。”(文选赭白马赋注、初学记三0、御览七三六、九二0、天中记五九)   何敞为鬼苏珠娘按诛亭长龚寿。(南村辍耕录十四)   器案:搜神记十六、法苑珠林七四引冤魂志亦载此事。御览一九四引谢承后汉书:“仓梧广信女子苏娥,行宿鹊巢亭,为亭长龚寿所杀及婢,致富取财物埋置楼下。交址刺史周敞行部宿亭,觉寿奸罪,奏之,杀寿。”(列异传云:“鹄奔亭。”)则以为周敞。   陈龟迁京兆尹,民有疾病,则给医药,常使户曹巡行。(书钞七六)   东海王兴宗议曰:“晏平仲以齐君奢,故澣其朝冠,振其鹿裘。”(御览八二六)   颍川黄子廉者,每饮马,投钱于水中。(初学记二七、御览一八九、四二六、八三六、事类赋十、纪纂渊海四九、困学纪闻十八)   拾补曰:“案愆礼卷载郝子廉事,绝相类,此云颍川黄子廉,唯姓不同耳,岂本一事,而传者异与?”器案:渊海引此,与郝子廉过姊饭留钱事,合为一条。   南阳郦县有甘谷,谷中水甘美,云其山上大有菊华,水从山上流下,得其滋液,谷中三十余家,不复穿井,仰饮此水,上寿者百二三十,中者百余岁,七八十者,名之为夭,菊华轻身益气,令人坚强故也。司空王畅、太尉刘宽、太傅袁隗为南阳太守,闻有此事,令郦县月送水三十斛,用之饮食;诸公多患风眩,皆得瘳。 (类聚八一、初学记二七、御览五四、九九六、锦绣万花谷后三八、事文类聚二九、合璧事类别三九)   器案:抱朴子内篇仙药,袭用此文。   袁汤卒时年八十六,有子十二人。(后汉书袁安传注)   光禄奉肸上戴就为主事。(后汉书独行戴就传注)   谢自然,女道士也,果州人,居金泉山,昼夜不寐,忽有云气散漫,弥久仙去。(猗觉寮杂记上)   器案:谢自然,唐女道士,果州南充人,韩愈诗集卷一有谢自然诗一首,刘商有谢自然却还旧居诗,施肩吾有谢自然升仙诗,续神仙传、御览六六二引三洞珠囊、太平广记五五引集仙录,俱言谢自然为贞元时人,朱翌误记为风俗通文。   ○阴教(苏颂所见意林引有此篇)   女娲祷祠神祈而为女媒,因置昏姻,行媒始行明矣。夫昏以昏时,而昏繇此;因以因娅,而因乎人。姻者,姻之始,媒者,姻之聚,所谓昏因姻媒如此。(路史后纪二)   器案:文有脱误,惜不得善本以订补之。   女娲,伏希之妹。(路史后纪二)   又案:广雅十三佳:“娲,女娲,伏羲妹。”说即本此。   汉以八月算人,后家以金帛赂遗主者,以求入也。(后汉书皇后纪注、通考帝系考四)   列侯尚公主,国人尚翁主,以妻制夫,阳屈于阴尔。(初学记十、御览一五四、纪纂渊海八一、书林事类韵宝五三)   器案:汉书王吉传:“汉家列侯尚公主,诸侯则国人承翁主,使男事女,夫诎于妇,逆阴阳之位,故多女乱。”后汉书荀爽传:“今汉承秦法,设尚主之仪,以妻制夫,以卑临尊,迷于干坤之道,失阴阳之义。”   六宫采女凡数千人。案采者,择也,天子以岁八月,遣中大夫与掖庭丞相工,率于洛阳乡中阅视童女,年十三以上,二十以下,长壮皎洁有法相者,因载入后宫,故谓之采女也。(文选皇后纪论注、慧苑华严经音义上)   器案:后汉书皇后纪上:“汉法,常因八月算人,遣中大夫与掖庭丞及相工,于洛阳乡中,阅视良家童女,年十三以上,二十以下,姿色端丽,合法相者,载还后宫,择视可否,迺用登御。”通典三四文同,即用风俗通也。后汉书皇后纪下:“顺烈梁皇后,讳妠,……永建三年,与姑俱选入掖庭,时年十三,相工茅通见后,惊,再拜贺曰:‘此所谓日角偃月,相之极贵,臣所未尝见也。’”其事正可取证此事。   易称:“帝乙归妹,以祉元吉。”妇人谓嫁娶之礼曰归,归其妹于诸侯,亨终吉也。(初学记十)   拾补曰:“亨、享通。”   周礼媒氏,因三十之男,二十之女,冰泮鸣雁,于是乎合。(事类赋八)   织女七夕当渡河,使鹊为桥。(岁华纪丽三)   两袒。俗说:齐人有女,二人求之,东家子丑而富,西家子好而贫,父母疑不能决,问其女:“定所欲适,难指斥言者,偏袒令我知之。”女便两袒,怪问其故,云:“欲东家食,西家宿。”此为两袒者也。(类聚四0、御览三八二、类说三六、天中记十八)    ○辨惑(苏颂所见意林引有此篇)   俗有不□□语,谓之东野之言。(文选陈孔璋答东阿王笺集注陆善经引)   器案:□□疑“经之”二字,东野之言,即指齐东野人之语,见孟子万章上。   积习而成,不敢独否。(文选王文宪集序注)   子不以从令为孝,后主固宜是革,浸以为俗,岂不谬哉!(文选王融策秀才文注)   器案:十反篇“豫章太守汝南封祈武兴、泰山太守周乘子居”条,应劭案有“子不以从令为孝”语。   传曰:“后稷冬垦田,流汗而种,田不生者,人力非不至,天时不与。(御览三八七)   器案:汉书李寻传:“设上农夫而欲冬田,肉袒深耕,汗出种之,然犹不生者,非人心不至,天时不得也。”   俗说:天地开辟,未有人民,女娲抟黄土作人,务剧力不暇供,乃引□于泥中,举以为人。故富贵者黄土人也,贫贱者□人也。(御览七八、三六0、事物纪原一、广博物志九)   拾补云:“‘力’一作‘劣’。 ”   上古之时,草居露宿,冬则山南,夏则山北。(意林)   钱大昕曰:“‘上古’二句,亦见后‘无恙’条。然马氏先引此条,后引‘无恙’云云,不相连属,故别出之。”   无恙。俗说:恙,病也。凡人相见,及通书问,皆曰无恙。谨案:易传:“上古之世,草居露宿。”多被此毒。恙,噬人虫也,善入人腹,食人心,人每患苦之,故俗相劳问者云无恙,非为病也。(匡谬正俗八、类聚七五、史记刺客列传索隐、意林、御览三七六、七三九、通鉴纲目集览三四)   器案:事文类聚翰墨大全后一引作“恙,俗说:疾也,曰无恙疾邪?世俗相承,谓病轻为微恙”。“微恙”之说,当是附益。戴埴鼠璞下:“ 战国策:‘赵威后问齐使:岁无恙耶?王亦无恙耶?’ 晋顾恺之与殷仲堪笺:‘行人安稳,布帆无恙。’隋日本遣使称:‘日出处天子致书日没处天子无恙。’风俗通云:‘恙,毒虫也,喜伤人。古人草居露宿,相劳问曰无恙。’神异经云:‘北大荒中有兽,咋人则病,名曰●。●,恙也,常入人室屋,黄帝杀之。’北人无忧病谓无恙。苏氏演义亦以无忧病为无恙,恙之字同。或以为虫,或以为兽,或谓无忧病,广干禄书兼取忧及虫,事物纪原兼取忧及兽。予看广韵,其义极明,于恙字下云:‘忧也,病也,又噬虫善食人心也。’于●字云:‘●兽如师子,食虎豹及人。’是●与恙为二字,合而一之,神异经诞矣。”   俗说:膊,阔大脯也。案:泰山博县十月祠泰山,膊阔一尺,长五分。(书钞一四五)   器案:山泽篇言祀泰山有福脯。   祝阿不食生鱼。俗说:祝阿凡有宾婚吉凶大会,有异馔饭食,自极至蒸鱼也。(书钞一五一)   俗说:人饮如犊。人饮酒无量如犊也。(书钞一四八)   菟髌。俗说:腊正旦食得菟髌者,名之曰幸,赏以寒酒。幸者,善祥,令人吉利也。或说:食菟髌者,令人面免生髌,露见丑恶,今觉得之,嘉不为己疾也。谨案:尚书:“夏禹始作肉刑。”则天象而慎其过,故穿逾盗窃者髌。髌者,去其髌骨也。逮至暴秦,乱狱纠纷,烹俎车裂抽胁,黔首穷愁,饮泣永叹。凡人食得菟髌,以为佳瑞,物类相感,冀全己之髌也,所以有赏耳。(类聚五、书钞一五五、白帖一、初学记二九、御览三三、六四八、九0七、事类赋三三、岁时广记三九、书林事类韵会一00)   器案:白帖“正旦”作“正祖” 。   元日食鸡子一枚,以炼形也。(岁时广记五)   器案:岁华纪丽一、御览二九引周处风土记:“元旦当生吞鸡子一枚,谓之炼形。”御览二九、岁时广记五又引庄子:“乃有鸡子五熏炼形。 ”注:“正旦皆当生吞鸡子一枚。”今庄子无文,盖出庄子五十二篇本、陆德明经典释文叙录所谓“汉志‘庄子五十二篇’,即司马彪、孟氏所注是也,言多诡诞,或似山海经,或类占梦书”者也。   元日饮桃汤及柏叶酒。(岁时广记五)   器案:御览二九、岁时广记五引荆楚岁时记:“元旦服桃汤。桃者,五行之精,能厌伏邪气,制御百鬼。”   呼鸡曰朱朱。俗说:鸡本朱氏翁化而为之,今呼鸡皆朱朱也。谨案:说文解字:“喌,二口为讙,州其声也,读若祝。”祝者,诱致禽畜和顺之意,喌与朱音相似耳。(齐民要术六、兼明书五、初学记三0、御览九一八、事类赋十八、野客丛书十一、事文类聚后四六、事文类聚翰墨大全后戊七、纪纂渊海九七、群书通要庚七)   呼虎为李耳。俗说:虎本南郡中庐李氏公所化为,呼李耳因喜,呼班便怒。(御览八九一、事类赋二0、天中记六0)   器案:方言八:“虎,陈、魏、宋、楚之间,或谓之李父,江、淮、南楚之间,谓之李耳。”郭注:“虎食物值耳即止,以触其讳故。”   肃肃,虾蟆掉尾。俗说:虾蟆一跳八尺,再跳丈六,从春至冬,袒裸相逐,无他所作,掉尾肃肃。谨案:虾蟆既处水中,其尾又短,正使能掉之,岂能肃肃乎?原其所以,当言夏马。夏马患蝇蚋,掉尾振击,常肃肃也。虾蟆、夏马音相似。(类聚九三、御览九四九、类说三六、天中记五五)   器案:天中记“至冬”作“至夏 ”。又董仲舒葬下马陵,俗呼为虾蟆陵,音近之讹,与此正复相似。   户律:汉中、巴、蜀、广汉,自择伏日。俗说:汉中、巴、蜀、广汉,土地温暑,草木早生晚枯,气异中国,夷、狄畜之,故令自择伏日也。谨案:汉书:高帝分四郡之众,用良、平之策,还定三秦,席卷天下。盖君子所因者本也,论功定封,加以金帛,重复宠异,令自择伏日,不同于凡俗也。(类聚五、白帖一、岁华纪丽二、御览三一、事类赋四、岁时广记二五、书林事类韵会八八、天中记五)   器案:户律“诸郡自择伏日”,至魏时始改,见晋书刑法志引魏新律序。   赤春。俗说:赤春从人假贷,皆自乏之时。或说:当言斥春,春旧谷已□,新谷未登,乃指斥此时,相从假贷乎?斥与赤,音相似耳。谨案:诗曰:“春日迟迟,卉木萋萋。春日载阳,有鸣仓庚。”月令:“衣青衣,服苍玉。”尔雅云:“春曰青阳。”凡三春时,不得服赤也。今里语曰相斥触,原其所以,言不当触春从人求索也。(玉烛宝典一、御览二0)   器案:触春,犹程晓之言触热也。   夏至着五彩,辟兵,题曰游光。游光,厉鬼也,知其名者无温疾。五彩,避五兵也。案:人取新断织系户,亦此类也。谨案:织取新断二三寸帛,缀着衣衿,以己织缣告成于诸姑也。后世弥文,易以五彩。又永建中,京师大疫,云厉鬼字野重、游光。亦但流言,无指见之者。其后岁岁有病,人情愁怖,复增题之,冀以脱祸。今家人织新缣,皆取着后缣二寸许,系户上,此其验也。(书钞一五五、玉烛宝典五、岁时广记二四、御览二三、八一四、合璧事类前十六、广博物志四、天中记五)   器案:淮南说林:“曹氏之裂布,蛷者贵之。”高注:“楚人名布为曹。今俗间以始织布系着其旁,谓之曹布,烧以傅蝫蛷则愈,故蛷者贵之。”潜夫论浮侈篇:“或裂拆缯彩,裁广数分,长各五寸,缝绘佩之;或纺彩丝而縻,断截以绕臂:此长无益于吉凶,而空残灭缯丝,萦悸小民。”所说盖与此相类。文选东京赋:“殪野仲而歼游光。”注:“野仲、游光兄弟八人,恒在人间作怪也。”案:野仲即风俗通之野重。后汉书马融传:“捎罔两,拂游光。”注:“游光,神也,兄弟八人。”   五月五日,赐五色续命丝,俗说以益人命。(类聚四、初学记四、御览八一四、事类赋十、纪纂渊海二、岁时广记二一)   五月五日,以五彩丝系臂,名长命缕,一名续命缕,一名辟兵缯,一名五色缕,一名朱索,辟兵及鬼,命人不病温。又曰,亦因屈原。(类聚四、书钞一五五、初学记四、御览三一、事类赋四、岁时广记二一、事物纪原八、锦绣万花谷后四、事文类聚前九、书林事类韵会五四、群书通要甲七、古今事物考一、天中记五)   器案:御览三一、岁时广记二一、事物纪原又引云:“五月五日,集五色缯,辟兵。余问服君,服君曰:‘青赤白黑以为四方,黄为中央,襞方缀于胸前,以示妇人蚕功也。织麦●悬于门,以示农工成,转声以襞为辟兵耳。’”卢文弨、钱大昕以下诸家辑风俗通佚文者,俱收入此条。今案:此非应劭之言,乃裴玄之语也。玉烛宝典五引裴玄新言:“五色缯谓之辟兵。服君云:‘襞方以缀腹前,示养蚕之功也。又织麦●,同日俱成,以悬于门,彰收麦也。谓为辟兵,声之误。’”岁华纪丽二、天中记五引此俱作裴玄新语,今从之。新语、新言互出,盖传钞之误;服君,天中记作伏君,古通。裴玄新言中,率多与河南服君问答之语,今所见玉烛宝典一、岁华纪丽一、御览二九各另引有“以问河南伏君”之言,则信乎其为裴玄新言之书也。   八月一日是六神日,以露水调朱砂蘸小指,宜点灸,去百疾。( 天中记五)   器案:岁华纪丽三、天中记五引荆楚岁时记:“八月一日以朱墨点小儿,名为天灸,以厌病也。”   八月秋穣,可以杀瓠,取其色泽而坚,类从以为瓠死烧穣,瓜亡煮漆,即此是也。今俗畜瓠之家不烧穣,种瓜之家不焚漆。俗说:家人烧黍穣,则使田中瓠枯死也。(御览九七九、埤雅十六、天中记四六)   俗说:高祖与项羽战,败于京、索间,遁丛薄中,羽追求之,时鸠正鸣其上,追者以为必无人,遂得脱,及即位,异此鸟,故作鸠杖以赐老人也。谨案:少皞氏官五鸠,鸠民者,聚民也。周官罗氏:“ 献鸠养老。”汉无罗氏,故作鸠杖以扶老。(水经济水注、类聚九二、玉烛宝典一、御览七一0、九二一、太平寰宇记五二、避暑录话上、林下偶谈一、木笔杂钞上、天中记四八、五九)   器案:御览二九引三齐略:“荥阳有免井,汉沛公避项羽追,逃于井中,有双鸠集其上,人云沛公逃入井,羽曰:‘井中有人,鸠不集其上。 ’遂下道,沛公遂免难。后汉世元日放鸠,盖为此也。 ”太平广记一三五、说郛二五引殷芸小说:“荥阳板渚津原上有厄井,父老云:‘汉高祖曾避项羽于此井也,为双鸠所救。故俗语云:汉祖避难时,隐身厄井间,双鸠集其上,谁知下有人。’汉朝每正旦辄放双鸠,或起于此。”说与此异。又汉书高纪上:“与楚战荥阳南京、索间。”应劭注曰:“京,县名,今有大索、小索亭。”   禹入裸国,欣起而解裳。俗说:禹治洪水,乃播入裸国,君子入俗,不改其恒,于是欣然而解裳也。原其所以,当言皆裳。裸国,今吴郡是也,被发文身,裸以为饰,盖正朔所不及也,猥见大圣之君,悦禹文德,欣然皆着衣裳也。(御览六九六、天中记四七)   众口铄金。俗说:有美金于此,众人咸其诋訾,言其不纯,卖金者欲其必售,固取锻烧以见真,此为众口铄金。(类聚六三、史记邹阳传索隐、御览八一一、事文类聚别二一、纪纂渊海五0、群书通要丙七、天中记五0)   器案:国语周语下、战国策魏策上、鬼谷子权篇、新语辨惑篇、史记张仪传、邹阳传、汉书中山靖王传、邹阳传、楚辞九章惜诵、论衡言毒篇,并有“众口铄金”语。   众心成城。俗说:人同心者,可共筑起一城;同心共饮,雒阳酒可尽也。(类聚六三)   器案:国语周语下:“伶州鸠引谚曰:‘众心成城。’”韦昭注:“众心所好,莫之能败,其固如城也。”   钱刀。俗说:害中有利,利旁有刀,言人治生,卒多得钱财者,必有刀剑之祸也。案汉书曰:“王莽造大钱,作契刀、错刀、五铢钱,凡四品并行,故称钱刀也。”(事类赋十、御览八三六)   器案:“案汉书曰云云”,御览跳行另起,拾补以下诸辑本遂失之。“五铢钱”原作“ 错铢钱”,今从汉书食货志下改正。   城门失火,祸及池中鱼。俗说:司门尉姓池,名鱼,城门火,救之,烧死,故云然耳。谨案:百家书: “宋城门失火,因汲取池中水以沃灌之,池中空竭,鱼悉露见,但就取之,喻恶之滋,并中伤良谨也。”(类聚八0、九六、意林、广韵五支、事类赋八、御览八六九、九三五、太平广记四六六、类说三六、五色线上、群书通要丁六、通鉴注梁纪十六)   器案:汉书艺文志诸子略小说: “百家,百三十九卷。”应劭所引,当即其书。淮南说山篇:“宋君亡其珠,池中鱼为之惮。”   俗说:鸱白日目无见,常隐丘藂之间,亦深窜墙穴之内,因无得见兔鼠之无遗失于人屋下庭中。鸱贪鼠残奸邪,众所憎疾,有此异者,令人死亡也。(书钞一五八)   器案:鸱,鸱俗字,见龙龛手鉴卷二鸟部。   夜籴。俗说:市买者当清旦而行,日中交易所有,夕时便罢,无人也;今乃夜籴谷,明其痴騃不足也。凡靳不施惠者曰夜籴。(御览四九0、七三九、八二八)   俗说:齐人有空车行,鲁人有负釜者,便持釜置车中,行二三百里,临别,取釜,各不相问为谁;后车家系狱当死,釜主径往募人取之,穿壁未达,曰:“极哉!”车者怒,不肯出,釜主惭,欲与俱死。明日,主者以事白齐君,齐君义而原之。(意林、御览四二一、七五七、永乐大典一四九一二、天中记二六)   俗说:有功得赐金者,皆黄金也。谨案:孙子兵书:“日费千金。”千金,百万钱也,陈平谏楚千金,赠二疏五十斤,并黄金也。或云:一金亦是一万钱也。 (意林、御览六三三)   钱大昕曰:“‘谏’即‘闲’字,古通用。”钟山札记三说同。   咸如炭。俗说:咸亦与热正等,炭火不可以入口,人食得大咸,亦吐之。谨案:东海朐人,晓知盐法者,云:搅盐木多日,每燋黑如炭,非谓灶中火炭也。(御览八六五)   酢如蓂荚。谨案:孝经说:“古太平,蓂荚生阶,其味酸,王者取以调味,后以醯醢代之。”(意林、御览八六六、八七二)   顾櫰三曰:“案诗正义尚有‘涩如杜,苦如薏’,皆汉时里语也。”器案:御览八七三引孝经援神契曰:“王者德至于地,则蓂荚生。”汉人称经纬为经说,此亦一证。   俗说:□马啖宾客。宴食已阙,主意未尽,欲复饮酒,余无所施,更出脯鲝,椒姜盐豉,言其速疾如□ 马之传命。(书钞一四二、御览八四九)   案:方言:“豚,猪子也。”今人相骂曰孤豚之子,是也。(文选答客难注)   凡人相骂曰死驴,丑恶之称也。(事文类聚后三八)   俗说:大饿不在车饭。谓正得一车饭,不复活也。或曰:辅车上饭,小小不足济也。案:吴郡名酒杯为 ●,言大饿人得一●饭,无所益也。宁相六,不守熟。案:蒸饭更泥谓之馏,音与六相似也。(书钞一四四、御览四八六、八五0)   钱大昕曰:“●字见方言、广雅,曹宪音又音反。”拾补云:“ ‘更泥’,疑当从说文作‘气流’ 。”   瘦马不能度绳。俗说:马羸不能度绳索,言其极也。或云:不能度菜畦塍也。谨案:齐有绳水,裁广三四步,言马之疲,乃不能度此水耳。(类聚九三、御览八九七)   器案:“绳水”疑当作“渑水” 。   杀君马者,路旁儿也。俗说:长吏食厚禄,刍稿肥美,马肥希出,路旁小儿观之,却惊致死。案:长吏马肥,观者快马之走骤也,乘者喜其言,驱驰不已,至于瘠死。(类聚九三、御览八九七)   器案:通志乐略一,张敞为京兆条,文全同,汉书张敞传无文。   卖牛者勿握角,令不售。案:恐触人,故人不敢取也。(意林、事类赋二二、御览八九九)   月与星并无光,日照之,乃光耳。如以镜照日光,则影见壁,月初光见西方,月望后光见东北,一照也。(御览六)   案:御览四引刘向七略:“京房易说云:‘月与星至阴也,有影无光,日照之乃有光,喻如镜照日即有影见。月初,光见西方,望已后,光见东者,日所照也。’”案:“刘向”当作“刘歆”。   吴牛望月则喘,使之苦于日,见月怖,亦喘之矣。(事类赋一、御览四、苏轼南禅长老和诗不已故作六虫篇答之王注、埤雅二0、事文类聚前二、天中记一)   器案:世说新语言语篇:“满奋曰:‘臣犹吴牛,见月而喘。’”注:“今之水牛,唯生江、淮间,故谓之吴牛也。南土多暑,而此牛畏热,一见月,疑是日,所以见月则喘。”   桑车榆毂,声闻数里。俗说:凡人揉桑作车,又以榆为毂,牢彊朗彻,声响乃闻数里。(类聚八八、书钞一四一)   俗云:乱如蕴者,粪除不洁,艸芥集众,火就烧之,谓之蕴,言其烟气缊缊,取其希有淆乱。(御览八七一)   案:里语:“厚哉鲍、管,探肠案腹。”不清然尚不盥,何共财而生喜怒也。(御览三九五)   今宴饮大会,皆先黍臛。(书钞一四0、御览八五0)   铃柄施悬鱼,鱼者,欲君臣沈静,如鱼之入水,不可复得闻见也。(御览三三八)   器案:芝田录:“钥必以鱼者,取其不瞑目,守夜之意。”   谨案:诗曰:“手如柔荑。”荑者,茅始熟中穣也,既白且滑。(御览九九六、敬斋古今黈拾遗四)   ○嘉号(苏颂所见意林引有此篇)   四方皆有七宿,各成一形:东方成龙形;西方成虎形,南首而北尾;南方成鸟形;北方成龟形,西首而东尾。以南方之宿象鸟,故谓之朱鸟七宿者也。(草堂诗笺二四)   风者,天地之号令,谴告人君,风而靡者也。(书钞一五一)   器案:论衡感虚篇:“夫风者,气也,论者以为天地之号令也。”后汉书蔡邕传:“上疏曰:‘风者,天之号令,所以教人也。’”注:“翼氏风角曰:‘风者,天之号令,所以谴告人君也。’”   风或清明,来久长,不摇树木枝叶,离地三二丈者,此有龙德在其下。风或清明,不及地二三尺者,此君子之风也。(类聚一、御览九、广博物志三、天中记二)   狂风曰颲,凉风曰浏,微风曰飉,小风曰飕,小风从孔来曰●。(初学记一、御览九、事文类聚前二、合璧事类前二、广博物志三)   器案:事文类聚以下三书引“浏 ”作“飗”,“飉”作“●”。   五月有落梅风,江、淮以为信风。又有霖霪,号为梅雨,沾衣服,皆败黦。(事类赋二六、御览九七0、岁时广记二、合璧事类别四一、海录碎事一)   积冰曰凌,壮冰曰冻,冰流曰澌,冰解曰泮。(初学记七、御览六八、事文类聚前五、纪纂渊海二、合璧事类前四、事文类聚翰墨大全后甲一、群书通要甲五)   器案:吕氏春秋十一月纪:“仲冬之月,冰益壮。”说文水部:“澌,流冰也。”   言人清高,如冰之洁。(文选汉高祖功臣颂注)   夫火者,南方阳,光辉为明,圣人向之而治取其象也。(初学记二五、锦绣万花谷续八)   马称匹者,俗说:相马比君子,与人相匹。或曰:马夜行,目明照前四丈,故曰一匹。或说:度马纵横,适得一匹。或说:马死卖得一匹帛。或云:春秋左氏说:“诸侯相赠,乘马束帛。”束帛为匹,与马相匹耳。(类聚九三、史记货殖列传索隐、御览八一八、八九七、类说三六、千家注分类杜工部诗卷十七沙苑行王洙注、又分门集注杜诗沙苑行、事文类聚后三八、天中记五五、古今事物考八)   钱大昕曰:“文心雕龙指瑕篇云:‘周礼井赋,旧有匹马,而应劭释匹,或量首数蹄,斯岂辨物之要哉?原夫古之正名,车两而马匹,两称自以并耦为用:盖车贰佐乘,马俪骖服,服乘不只,故名号必双,名号一正,则虽单为匹矣。匹夫匹妇,亦配义也。夫车马小义,而历代莫悟,况钻灼经典,能不谬哉?”器案:货殖列传索隐引韩诗外传:“孔子与颜回登山,望见一匹练,前有蓝,视之果马。马光景一匹长也。”此为度马纵横适得一匹之证。汉书食货志:“布长四丈为匹。”说文:“匹,四丈。”   车一两,谓两两相与为体也。原其所以言两者,箱辕及轮,两两而耦,故称两耳;犹屦有两只,亦称为两,诗云:“葛屦五两。”即其类也。(尚书牧誓正义、诗齐风南山正义、史记货殖列传正义、类聚七一、御览七七三、七七六、通鉴注周纪四、又汉纪三三)   车有两轮,马有四匹,故车称两,马称匹。(诗召南鹊巢正义)   黄帝战蚩尤于涿鹿,常有五色云气,金枝玉叶,止于帝上,因作华盖。(事文类聚续二五、合璧事类外六0)   器案:古今注上:“华盖,黄帝所作。与蚩尤战于涿鹿之野,常有五色云气,金枝玉叶,止于帝上,有花葩之象,故因而作华盖也。”   武王伐纣,大风折盖,遂为曲盖。(合璧事类外六0)   器案:古今注上:“曲盖,太公所作。武王伐纣,大风折盖,太公因折盖之形,而制曲盖焉。”   鹿车,窄小裁容一鹿也。或云乐车,乘牛马者,锉斩饮饲达曙,今乘者虽为劳极,然入传舍,偃卧无忧,故曰乐车;无牛马而能行者,独一人所致耳。(书钞一四0、后汉书赵熹传注、御览七七五、通鉴注晋纪二0)   北俗三牛为一具,以备一犁。(陈士元俚言解二)   鎌刀自葵,积刍荛之效。(御览七六四)   拾补云:“‘自’疑‘刈’。”   刻苇伤盗为枪。(御览三五四)   合绳为纠。(史记贾生传索隐)   仗者,刀戟之总名也。(慧苑音义下)   器案:慧苑音义中两引俱作“风俗记”,此从卷下所引,卷下亦两引也。   匕首,其头类匕,故曰匕首,短而便用也。(史记邹阳传索隐、通鉴释文一、五、十二、二六)   器案:文选邹阳狱中上书注、史记黄善夫本引作“通俗文”。御览六九二引周迁舆服杂事曰:“应仲远云:‘昔荆轲逐秦王,其后谒者持匕首以备不虞,从此侍官执刀剑,汉高祖偃武修文,始制手板代焉。’”   矛长八尺谓之□。(书林事类韵会九二)   白鹇,古弓名。(御览三四七、困学纪闻十三、广博物志三二)   柘材为弓,弹而放快。(御览九五八)   器案:此疑是正失篇“乌号弓” 下佚文。   耳珠曰珰。(书钞一三五、御览七一八)   任大椿曰:“书钞、御览引此皆作‘风俗通’,乃‘通俗文’之误。”   火斗曰尉。(广韵八未)   器案:御览七一二引通俗文:“ 火斗曰●。”都穆铁网珊瑚十一汉熨斗条云:“或曰刁斗,非也。刁斗受一斗,昼炊饮食,夜持以行,如锁鋗而无缘,此器颇与今之所谓熨斗者无异,盖伸帛之器耳。”   织毛褥谓之□□。(广韵十虞、礼部韵略十虞、押韵释疑十虞、学林八、苏轼游灵隐寺得来诗复用前韵施注、急就篇补注二)   丸毛谓之踘。(御览七五四)   钱大昕曰:“以上四条,疑出服虔通俗文。”   笈,学士所以负书箱,如冠籍箱也。(御览七一一)   钱大昕曰:“题云‘风俗记’。 ”   两角曰菱,四角曰芰,总谓之水栗。(增修校正押韵释疑十六蒸、五窴)   橙皮可为酱齑。(御览九七一)   酱成于盐而咸于盐,夫物之变,有时而重。(类聚七二、书钞一四六、白帖五、御览八六五、天中记四六)   菖蒲放花,人得食之,长年。(御览九九九、事文类聚后三二、合璧事类别五五、群书通要庚五、天中记五三)   ○徽称(苏颂所见意林引有此篇)   丞者,承也;相者,助也。(类聚四五)   器案:汉书百官公卿表上注:“ 应劭曰:‘丞者,承也;相者,助也。’”   汉武帝讳彻,改曰通侯,或曰列侯。秦时,六国未平,将帅皆家关中,故称关内侯。通侯,言其功大,通于王室。列者,言其功德列箸,乃飨爵也。(御览一九八)   拾补曰:“‘箸’,古‘着’字。”案:汉书高纪下注、文选奏弹曹景宗注、奏弹王源注、报孙会宗书注引应劭曰:“通侯,旧曰彻侯,避武帝讳曰通侯,通亦彻也。通者,言其功德,通于王室也。”   御史中丞,旧持书御史也。(御览二二六)   三公一岁共食万石。(通典职官二、通考职官二)   器案:汉书百官公卿表上:“太师、太傅、太保,是为三公。”应劭注曰:“师,训也;傅,覆也;保,养也。”师古曰:“汉制,三公号称万石,其俸,月各二百五十斛谷。”   案:秦昭王太后始临朝也。牧守长不宜数易。案:尚书有考绩,孔子曰:“如有用我者,期月而已,三年有成。”子产从政三年,民乃歌之。贤圣尚须渐进,况中才乎?数易,岂不纷错道路也?(意林)   此条,拾补分为二条。周广业曰:“此条上下当有阙文。”   巴吾县者,宋杂陈、楚地,故梁国宁陵种龙乡也,今其都尉印文曰种龙。(锦绣万花谷后三六)   尚书御史台,皆以官仓头为史,主赋舍,凡守其门户。(续汉书百官志三注)   有秩,则田间大夫,言其官裁有秩耳。(续汉书百官志五注、大事记解题三、通鉴注周纪五)   啬者,省也;夫,赋也;言消息百姓,均其役赋。(续汉书百官志五注、急就篇补注四、通鉴注汉纪五、又汉纪四四)   器案:后汉书第五伦传:“为乡啬夫,平徭赋,理怨结,得人欢心。”   乘者,单夫之高爵。(书钞四八)   器案:此盖指公乘。   大夫衣凑带,不为正卫。(书钞四八)   古制本无奴婢,奴婢皆是犯事者,或原之。奴者,劣;婢者,卑陋;臧者,被臧罪,没入为官奴婢;获者,逃亡获得,为奴婢者也。(类聚三六、白帖六、意林、初学记十九、御览十九、翻译名义集二、净土音义二、李壁王荆文公诗注二、合璧事类前五四、群书通要乙九)   器案:汉书司马迁传注引应劭曰:“扬雄方言云:‘海、岱之间,骂奴曰臧,骂婢曰获,燕之北郊,民而□婢谓之臧,女而妇奴谓之获。’”   易云:“利见大人。”大人与圣人,其义一也。 (意林)   圣者,声也,通也,言其闻声知情,通于天地,条畅万物,故曰圣也。(类聚二0、唐写本唐韵卌七劲、广韵四十五劲、天中记二四)   器案:白虎通圣人篇:“圣人者何?圣者,通也,道也,声也,道无所不通,明无所不照,闻声知情,与天地合德,日月合明,四时合序,鬼神合吉凶云云。”又案:左传文公十七年:“葬我小君声姜。”公羊作“圣姜”,古今人表卫声公,索隐作“ 圣”,则二字同声通用。   贤者,坚也,坚中廉外。(御览四0二)   论语曰:“君子上达。”臧孙纥曰:“后有达者,将在孔丘乎。”(意林)   周广业曰:“此左传孟僖子述臧孙之言,以明今之达者将在孔子,非全是臧孙言也。”   儒者,区也,言其区别古今,居则玩圣哲之词,动则行典籍之道,稽先王之制,立当时之事,纲纪国体,原本要化,此通儒也。若能纳而不能出,能言而不能行,讲诵而已,无能往来,此俗儒也。(后汉书杜林传注、又贾逵传注、通鉴注汉纪十九)   章帝时,以贾逵为通儒,时人语曰:“问事不休贾长头。”(意林)   礼云:“群居五人,长者必异席。”今呼权贵作长者,非也。( 意林)   春秋之末,郑有贤人者着书一篇,号郑长者,谓年长德艾,事长于人,以之为长者也。(翻译名义集二、慧苑音义下、净土音义一)   器案:韩非子外储右上,两引郑长者言,又难二引郑长者言,汉书艺文志道家:“郑长者一篇。”本注:“六国时,先韩子,韩子称之。”师古曰:“别录云:‘郑人,不知姓名。’”   管子云:“先生施教,弟子则之。”非知古之道,是师者之称。诸生,弟子学者非一,故曰诸。先生者当如醒,学者譬如醉,言生俱醉,独有醒者。(意林)   钱大昕曰:“‘非知古之道,是师者之称’,此二语疑有讹,大意谓古者以先生为师之称也。”周广业曰:“韩诗外传:‘古之谓知道者曰先生,何也?犹言先醒也,不闻道术之人,冥于得失,眊眊乎其犹醉也。’应氏语盖本此,而文有脱误,不可强解。”器案:钱说未审,此文以为师者之称,非知古之道而已,周引韩诗外传解之,是也,文见韩诗外传六,贾子新书先醒篇说同。   祭酒,礼云:“饮酒必祭,尊其先也。”孙卿在齐,最是老师,故三称祭酒。(意林)   周广业曰:“‘老师’,旧作‘ 师老’,据史记及类聚改。御览作‘孙卿在齐襄时,最是老师,三为祭酒’。”又曰:“‘三称祭酒’之‘称 ’当作‘为’,史记索隐云:‘择席中之尊者当祭酒也,后因以为官名,吴王濞为刘氏祭酒是也。’”器案:史记淮南王安传集解引应劭曰:“礼,饭酒必祭,示有先也。故称祭酒,尊也。”本书穷通篇亦言荀卿三为祭酒事。   士,诗云:“殷士肤敏。”髦士俊秀,雅士博达,列士有不易之分,处士隐居放言。(意林、文选曹子建杂诗注、又补亡诗注、又鹦鹉赋注、又酒德颂注、草堂诗笺二三)   器案:汉书异姓诸侯王表注引应劭曰:“孟轲云:‘圣王不作,诸侯恣行,处士横议。 ’”又案:“列”一作“烈”。   易曰:“师贞,丈人吉。”非徒尊老,亦须德行先人也。传云:“杖德莫如信。”言其恩德可信杖也。 (意林、后山诗注一)   卢文弨曰:“案左传无‘德’字,此所说亦别解。”案:左传见襄公八年。   礼云:“十尺曰丈,成人之长也。”里语:“八尺男子。”夫者,肤也,言其知能肤敏弘毅也,故曰丈夫。(意林、杜甫徐卿二子歌集千家注)   论语曰:“匹夫匹妇。”传曰:“一昼一夜成一日,一男一女成一室。”案:古人男女作衣用二匹,今人单衣,故言匹夫。(意林)   周广业曰:“白虎通:‘庶人称匹夫者,匹,偶也,与其妻为偶,阴阳相成之义也。一夫一妇为一室,如成人不当使男女过时,无正偶也。’ 论语曰:‘匹夫匹妇之为谅也。’赵岐孟子注:‘匹夫,一夫也。’文心雕龙云:‘古名车以两、马以匹者,车贰佐乘,马匹骖服。服乘不只,故名号必双,由是虽单,亦名匹矣;匹夫匹妇,犹此义也。’案:古者,士以上皆有妾媵,虽庶人无之,夫妇合而成家,故举匹为名,因之呼单丁只妻亦云匹。”器案:引白虎通见爵篇。   夫人当龙变云起,不系乡里;若止系风俗,见善不徙,故谓之俗人。(意林)   “起”上原脱“云”字,周广业曰:“疑脱‘云’字,汉书叙传:‘云起龙襄,化为侯王。’”今据补正。又道藏本意林,“夫”字上接上条末“匹夫”为一条。   礼言:“简不肖。”案:生子鄙陋,不似父母,曰不肖。(意林、文选报任少卿书注)   器案:汉书刑法志:“夫人宵天地之□。”注:“应劭曰:‘宵,类也,头圜象天,足方象地。’师古曰:‘宵义与肖同,应说是也。故庸妄之人,谓之不肖,言其状□,无所象似也。□,古貌字。’”   方言:“人不事事而放荡,谓之无赖。”不可恃赖也。犹高祖谓太上皇云:“大人以臣无赖也。”(意林)   器案:汉书高纪下:“始大人常以臣亡赖。”注:“应劭曰:‘ 赖者,恃也。’”   ○心政及其它(苏颂所见意林引有心政篇。别有无所比附者,缀于其次。)   天地遵化。(书钞十、御览七七)   器案:书钞“遵”作“尊”。   易说:“天先春而后秋,地先生而后凋,日月先光而后幽,是以王者则之,亦先教而后刑。三皇结绳,五帝画象,三王肉刑,五霸黠巧,此言步骤稍有优劣也。”(御览七七、天中记一一)   拾补曰:“‘黠巧’二字疑。”   大禹阙百品之羞,而菲庖厨;殷汤寐寝黄屋,驾而乘露舆。(御览四三一、天中记二七)   拾补曰:“‘阙’疑。”案:论语泰伯篇:“禹……菲饮食而致孝乎鬼神。”   颜色厚,所顾盼若以亲密也。(文选嵇叔夜赠秀才入军诗注)   器案:十反篇:“惟颜之厚,薄而俗矣。”   汉书注:“沛人语初发声皆言其。其者,楚言也,高祖始登帝位,教令言其,后以为常。”(史记高祖本纪集解)   牛乃耕农之本,百姓所仰,为用最大,国家之为强弱也。建武之初军役亟动,牛亦损耗,农业颇废,米石万钱,天爱斯民,扶助圣主,事有征应,于是旅谷弥望,野茧被山。(类聚八五、御览八三七、天中记四五)   丁壮小犊,跳梁弄角,饮水数石,生刍十束,当风路夜,至死不曲。(御览八九九)   拾补曰:“‘路’、‘露’通。 ”器案:此疑是易林文,而御览误引,或应劭引用其文,而御览佚其通之之文也。今本易林家人之震云:“黄牛骍犊,东行折角,云云。”艮之屯云:“蹇牛折角,不能载角,云云。”文俱与此相似。   蓬生麻中,不扶自直。(类聚八五、事类赋二四、御览九九五)   器案:荀子劝学篇:“蓬生麻中,不扶而直。”此文本之。文又见大戴礼记曾子制言上、说苑谈丛、论衡程材、率性二篇。   舟漂泛似散莲花。(书钞一三七)   附录  风俗通义附录 ○范晔后汉书应劭传   劭字仲远,少笃学,博览多闻,灵帝时,举孝廉,辟车骑将军何苗掾。中平二年,汉阳贼边章、韩遂,与羌胡为寇,东侵三辅,时遣车骑将军皇甫嵩西讨之,嵩请发乌桓三千人。北军中候邹靖上言:“ 乌桓众弱,宜开募鲜卑。”事下四府,大将军掾韩卓议,以为“乌桓兵寡,而与鲜卑世为雠敌,若乌桓被发,则鲜卑必袭其家,乌桓闻之,当复弃军还救,非唯无益于实,乃更沮三军之情;邹靖居近边塞,究其态诈,若令靖募鲜卑轻骑五千,必有破敌之效”。劭驳之曰:“ 鲜卑隔在漠北,犬羊为群,无君长之帅,庐落之居,而天性贪暴,不拘信义,故数犯障塞,且无宁岁,唯至互市,乃来靡服,苟欲中国珍宝,非为畏威怀德,计获事足,旋踵为害,是以朝家外而不内,盖为此也。往者,匈奴反叛,度辽将军马续、乌桓校尉王元,发鲜卑五千余骑,又武威太守赵冲,亦率鲜卑征讨叛羌,斩获丑虏,既不足言,而鲜卑越溢,多为不法,裁以军令,则忿戾作乱,制御小缓,则陆掠残害,劫居人,钞商旅,啖人牛羊,掠人兵马,得赏既多,不肯去,复欲以物买铁,边将不听,便取缣帛,聚欲烧之,边将恐怖,畏其反叛,辞谢抚顺,无敢拒违。今狡寇未殄,而羌为巨害,如或致悔,其可追乎?臣愚以为可募陇西羌胡守善不叛者,简其精勇,多其牢赏;太守李参,沈静有谋,必能奖励,得其死力,当思渐消之略,不可仓卒望也。” 韩卓复与劭相难反覆,于是诏百官大会朝堂,皆从劭议。三年,举高第,再迁。六年,拜太山太守。初平二年,黄巾三十万众入郡界,劭纠率文武,连与贼战,前后斩首数千级,获生口老弱万余人,辎重二千两,贼皆退却,郡内以安。兴平元年,前太尉曹嵩及子德,从琅邪入太山,劭遣兵迎之,未到,而徐州牧陶谦,素怨嵩子操,数击之,乃使轻骑追嵩、德,并杀之于郡界。劭畏操诛,弃郡,奔冀州牧袁绍。初,安帝时,河间人尹次,颍川人史玉,皆坐杀人当死;次兄初及玉母军,并诣官曹,求代其命,因缢而物故;尚书陈忠以罪疑从轻,议活次、玉。劭后追驳之,据正典刑,有可存者。其议曰:“尚书称‘天秩有礼,五服五章哉!天讨有罪,五刑五用哉!’而孙卿亦云:‘凡制刑之本,将以禁暴恶,且惩其末也。凡爵列官秩,赏庆刑威,皆以类相从,使当其实也;若德不副位,能不称官,赏不酬功,刑不应罪,不祥莫大焉。杀人者死,伤人者刑,此百王之定制。’有法之成科,高祖入关,虽尚约法,然杀人者死,亦无宽降。夫时化则刑重,时乱则刑轻,书曰:‘刑罚时轻时重。’此之谓也。今次、玉公以清时,释其私憾,阻兵安忍,僵尸道路,朝恩在宽,幸至冬狱,而初、军愚狷,妄自投毙。昔召忽亲死子纠之难,而孔子曰:‘经于沟渎,人莫之知。’晁氏之父,非错刻峻,遂能自陨其命,班固亦云:‘不如赵母指括,以全其宗。 ’传曰:‘仆妾感慨而致死者,非能义勇,顾无虑耳。 ’夫刑罚威狱,以类天之震耀杀戮也,温慈和惠,以放天之生殖长育也。是故春一草枯则为灾,秋一木华亦为异;今杀无罪之初、军,而活当死之次、玉,其为枯华,不亦然乎?陈忠不详制刑之本,而信一时之仁,遂广引八议求生之端;夫亲故贤能,功贵勤宾,岂有次、玉当罪之科哉?若乃小大以情,原心定罪,此为求生,非谓代死可以生也。败法乱政,悔其可追。”劭凡为驳议三十篇,皆此类也。又删定律令,为汉仪,建安元年,乃奏之曰:“夫国之大事,莫尚载籍也。载籍也者,决嫌疑,明是非,赏刑之宜,允获厥中,俾后之人,永为监焉。故胶东相董仲舒,老病致仕,朝廷每有政议,数遣廷尉张汤亲至陋巷,问其得失,于是作春秋决狱二百三十二事,动以经对,言之详矣。逆臣董卓,荡覆王室,典宪焚燎,靡有孑遗,开辟以来,莫或兹酷。今大驾东迈,巡省许都,拔出险难,其命维新。臣累世受恩,荣祚丰衍,窃不自揆,贪少云补,辄撰具律本章句、尚书旧事、廷尉板令、决事比例、司徒都目、五曹诏书、及春秋断狱,凡二百五十篇,蠲去复重,为之节文,又集驳议三十篇,以类相从,凡八十二事,其见汉书二十五、汉记四,皆删叙润色,以全本体;其二十六,博采古今瑰玮之事,文章焕炳,德义可观;其二十七,臣所创造,岂繄自谓,必合道衷,心焉愤邑,聊以藉手。昔郑人以干鼠为璞,鬻之于周;宋愚夫亦宝燕石,缇□十重。夫睹之者,掩口卢胡而笑,斯文之俗,无乃类□。左氏实云:‘虽有姬、姜丝麻,不弃憔悴菅蒯。’盖所以代匮也。是用敢露顽才,厕于明哲之末,虽未足纲纪国体,宣洽时雍,庶几观察,增阐圣听,唯因万机之余暇,游意者览焉。”献帝善之。二年,诏拜劭为袁绍军谋校尉。时始迁都于许,旧章堙没,书记罕存,劭慨然叹息,乃缀集所闻,着汉官、礼仪故事,凡朝廷制度,百官典式,多劭所立。初,父奉为司隶时,并下诸官府郡国各上前人像赞,劭乃连缀其名,录为状人纪。又论当时行事,着中汉辑序。撰风俗通,以辩物类名号,识时俗嫌疑,文虽不典,后世服其洽闻。凡所着述百三十六篇,又集解汉书,皆传于时。后卒于邺。 ○三国志魏书王粲传注引华峤后汉书   应奉子劭,字仲远,亦博学多识,尤好事,诸所撰述,风俗通等,凡百余篇,辞虽不典,世服其博闻。 ○同上引续汉书   劭又着中汉辑叙、汉官仪及礼仪故事,凡十一种,百三十六卷,朝廷制度,百官仪式,所以不亡者,由劭记之。官至太山太守。 ○晋书祖纳传   王隐曰:“应仲远作风俗通,崔子真作政论,蔡伯喈作劝学篇,史游作急就章,犹皆行于世,便成没而不朽。” ○刘知几史通自叙篇   民者,冥也,冥然罔知,率彼愚蒙,墙面而视,或讹音鄙句,莫究本源,或守株胶柱,动多拘忌,故应劭风俗通生焉。 ○苏颂苏魏公文集校风俗通义题序   臣所校定风俗通义,崇文先阙本,臣以私本因官书校定,凡十卷,谨次第录。谨案:范晔后汉书:“应劭字仲远,汝南南顿人,历太山太守,后为军谋校尉,卒于邺。撰风俗通,以辨物类名号,释时俗嫌疑,文虽不典,后世服其洽闻。”然传不记其篇卷,惟梁录载风俗通义三十卷,隋书经籍志三十二卷、录一卷,唐志亦云三十卷,而臣某所传才十卷,初疑阙其下篇,历代诸儒,着书引据最多,而无若庾仲容子抄、马总意林、载之略备,今以其书校之,乃篇次不伦。然子抄但着卷第凡三十一,而不记篇名;意林则存篇名,而无卷第。今校其文意,粗可见者:独皇霸一篇,同为第一;其正失第二,子抄云第六;□礼三,子抄云第八;过誉四,子抄云第七;十反五,子抄云第九;声音六,子抄云十三;穷通七,子抄云十五;祀典八,子抄云二十;神怪九,子抄云三十一;山泽十,子抄云二十四。又意林以祀典为仪礼。其余篇名可见者:曰心政,曰古制,曰阴教,曰辨惑,曰折当,曰恕度,曰嘉号,曰徽称,曰情遇,曰姓氏,曰讳篇,曰释忌,曰辑事,曰服妖,曰丧祭,曰宫室,曰市井,曰数纪,曰新秦,曰狱法,其书并亡,而第八并篇名亦亡。又案意林于折当篇载目录云:“ 太山太守臣劭再拜上书曰:‘秦皇焚书坑儒,六艺缺亡;高祖受命,四海乂安,往往于壁柱石室之中,得其遗文,竹帛朽裂,残阙不备。至国家行事,俗间流语,莫能原察;故三代遣輶轩使者,经绝域,采方言,令人君不出户牖而知异俗之语耳。’”此其自叙如此,势当在卷首或卷末,今乃云第十,以此又知庾、马所载篇第,未必当然,故不复更改,谨以黄纸缮写,藏之馆阁。 ○洪迈容斋五笔卷六经解之名   晋、唐至今,诸儒训释六经,否则自立佳名,盖各以百数,其书曰传,曰解,曰章句而已。若战国迨汉,则其名简雅,一曰故,故者,通其指义也;书有夏侯解故,诗有鲁故、后氏故、韩故也。毛诗故训传,颜师古谓:“流俗改‘故训传’为‘诂’字,失真耳。”小学有杜林苍颉故。二曰微,谓释其微指,如春秋有左氏微、铎氏微、张氏微、虞卿微传。三曰通,如洼丹易通论名为洼君通,班固白虎通、应劭风俗通、唐刘知几史通、韩滉春秋通。凡此诸书,唯白虎通、风俗通仅存耳。 ○晁公武昭德先生郡斋读书志卷二子类   风俗通义十卷,右汉应劭撰。劭字仲远,奉之子,笃学博览多闻,灵帝时举孝廉,仕至泰山太守。撰风俗通,以辨物名号,释时俗嫌疑,文虽不典,世服其洽闻。(据袁州刊本) ○陈振孙直斋书录解题卷十   风俗通义十卷,汉泰山太守汝南应劭仲远撰,唐志三十卷,今惟存十卷,余略见庾仲容子钞。 ○丁黼跋   余在余杭,借本于会稽陈正卿,正卿盖得于中书徐渊子,讹舛已甚,殆不可读,爱其近古,钞录藏之,携至中都,得馆中本,及孔复君寺丞本,互加参考,始可句读,今刻之夔子;好古者或得善本,从而增改,是所望云。嘉定十三年秋七月庚子,东徐丁黼书。   器案:是年四月望日,丁黼刻古今注于夔门,相距仅三月耳。丁黼,宋史卷四百五十四有传。又案:魏了翁鹤山大全集卷三十六有答丁大监黼,卷三十七有与丁制副(黼,甲午),程公许沧洲尘缶编卷五有代上夔帅丁文伯,吴泳鹤林集卷三十褒忠庙碑云:‘成都守臣副四川制置使丁黼赐谥立庙。’ ○李晦跋   上行下效谓之风,众心安定谓之俗,移风易俗在则人,亡则书,此应劭风俗通所由作也。然汉世有其书,后人着述,多引以为证,今罕见全本。锡学比刊白虎通矣,风俗通一体书也,尚缺焉,三衢毛希圣挈来横经,锡守刘平父一见,以此勉之,遂绣梓于学。客有自锡山来者,道广文此意,征予跋语,余深嘉至教之浃洽,异书迭出,可为斯道贺,敬因其请而题于篇首云。大德丁未中和节,太中大夫行都水监李果题。   器案:拾补“李果”作“李晦” ,盖所据本漫漶不全,遂据谢居仁题辞及大德本白虎通张楷序所言之“耆儒李显翁晦”而臆改之,误矣。 ○谢居仁题辞   丰城双剑,张华谓“天生神物终当合”,古剑、古书,一也。白虎通与风俗通二书,并行于二千年前,不复见久矣;余观风西浙,至无锡,有耆儒李显翁晦来访,云:“鲁斋许文正公之门人刘平父世常,来守吾邦,尝刊白虎通于学,参政恪斋严公,题于卷首,方虑未得风俗通以完二书,未几,某之子元昭,录吴泮,得之于馆下生,以归,郡博士遂抄之,将并刻于学,愿求着语。”余曰:神物终合之论信然,喜而为序。大德乙巳阳月中议大夫江南浙西道肃政廉访副使谢居仁显卿题。 ○郎壁金序   尝闻汉有典司,号黄车使,其书九百四十,皆推本于周。盖周官有诵训,掌道方志,而训方氏又训四方之传道,及闾师、县师,各有其书,岂欲广其载记,亦欲借以范世耳。世衰,即有名儒,未尝引藉殿中,领校秘书,奉诏着作,独遇四海幅裂,豪杰并起,逐鹿中原,横遭祸害;如以其身驰骛功能则不合,若博学积闻,终老岩穴,声名腐朽,又非其心,乃创一家言,冀垂后世,而零坠散遗,湮烟废没,并其姓名,亦不复着者固多矣。汉季应劭,为一时名儒,受学郑玄,位不大显,乃昉古义作风俗通。夫四方风气,刚柔细大美丑,上下千古,历代不移,与天地终始,音律冥符,识其情者王,逸其轨者亡,故□皇霸;以迨季世,循环互转,无殊五音,先王作乐;荐殷莫重祀典,朝野祭飨,亦各有属;东西南北,神鬼所向,纷然莫纪;其与覆载同灵者惟山泽;虽卷析为四,义归于一,良足为立政致治者之助。予读隋书,史臣称高构工吏事,冯翊哑女,采樵生孕,据风俗通断其姓氏;则居民上者,何必一事相符,即置之座右,亦奚不可。家严嗜古,尝以文事饰吏治,即庭训不惮孜孜;予小子奉其教,若独乐园司马诲,虽不及向、歆父子,录书万卷,而锓其书以行世,经济皆从此始,犹愈于曹氏书仓,倪氏脩羊也。天启丙寅春仲,仁和后学郎壁金公府父题。 ○朱君复诸子酌淑   汝南应劭,博学多识,撰风俗通,以辩物类名号,释时俗嫌疑,文虽不典,后世服其洽闻。今观其书,视白虎通不啻过之。余独取其述刘向论文、宣二帝一条,尤古劲有法,可与子政诸疏,并绝千古。 ○方孝孺逊志斋集卷四读风俗通义   风俗通义三十篇,后汉末应劭所着,今所存者,皇霸、正失、愆礼、过誉、十反、声音、穷通、祀典、怪神、山泽十卷而已。其辞固无他奇,然语怪神之事,一以理胜之,足以解流俗之弊。又载当时人品,而具评其事,非按经受礼,不敢略于中臆之说,故至今传而不废也。后世着书者,厌常喜异,设为诡激邪曲之辨,以为高一时,虽可以动人,而无补于世,终不能如此书之传者众矣。天下之物,山岳有时而崩,金石有时而毁,惟至理之言,与天地并存;立言之士,其不可不务知道哉! ○蔡仲光谦斋文集卷五读风俗通义   善交友者,感其一事协于情,其余虽尽非者,仪型其一事可也;善读书者,聆其一言审于理,其余虽尽非者,佩服其一言可也:以此交人,故天下鲜废人;以此读书,故天下无废书。风俗通义,东汉应劭之书,其文质而肤疏,而锋锷不足用,数见数掩卷不即竟,及后见刘向论文及宣治之上下于成帝之朝,有味哉,何其言之闳深也!呜呼,此真忠臣之言哉!文帝,三代以后之令主也,亦三代以前之令主,而三代以后未有贤能过之者也。每读汉书,至终岁断狱数百,民赋四十,丁男三年而一事,未尝不叹息,诵其时,慕其德,以为后世不可几及;矧向为宗室遗老,去文帝时未远,而顾以综核不如宣帝少之哉?此其故不在文帝,而在成帝。当成帝时,国家承累世治平之后,百姓乂安,中国无事,蛮、夷无不带绶来朝;然而日食星孛,岷崩江竭,无云而雷,黄雾四塞,上天重戒,为汉灾异。而王氏之骄奢僭盛,其先墓在济南者,则梓柱生枝,扶疏出屋,以为其征。忠臣顾景怀忧,徘徊古今之际,权衡在心,而抑扬发为此论,于以激成帝之懦弱,而厉其气;盖成帝以温雅宽博之资,优游朝宁之间,而无雄断之略,不能总揽几务,察其变而图之,以转移危乱于未事之先,而因循以基王氏之祸,此其天资综核之材不足,而临朝渊嘿之度有余,法当缓文帝之宽仁,急宣帝之明察,其后成帝卒湛于酒色,无以自振,而忠臣以空言不能补救,遂赉恨以死;而世因谓向懵于是非,岂非世懵于知向也哉!予取风俗通义以此。 ○王钺读书蕞残   风俗通,汉应劭仲远所作。劭博览多闻,广所撰述;又以缀文之士,析文便辞,转相凌高,乃撰风俗通十卷,以辨物类名号,释时俗嫌疑。汉史谓“其文虽不典,后世服其洽闻”。今读之,诚哉其洽闻也!劭自叙其书,比诸画犬马之难;盖所裨在耳目之前,日用饮食之际,固当悬诸日月,与扬雄方言、蔡邕独断,同为不刊之书也。 ○朱筠风俗通补逸题识   辛未夏,宣室偶问赵高束脯事出何书,余据文选潘岳西征赋注引风俗通曰:“秦相赵高指鹿为马,束蒲为脯,二世不觉。”以对,遍检今本风俗通义十卷,实无其文。考文献通考:“陈氏云:‘风俗通义,唐志二十卷,今唯存十卷,余略见庾仲容子钞。’”盖此书在宋时已非完本矣。仲容字子仲,梁尚书左丞。陈氏称“子钞所取诸子之书百有五家”,近亦绝少传其书者,因历举文选注及后汉书注、唐类函、事类赋注所引风俗通义今本所无者,凡得十则,其余散见尚多,暇日便当旁搜艺林,补缀亡阙,录为一编。古书之亡者既多,今世又无强敏如古人张子孺辈者,虽其愚,不敢不及也。元黓涒滩九月下澣,大兴朱筠识。   案广韵所引风俗通义,多言姓氏者,皆今本所无,其十二齐注中引风俗通氏姓篇序曰:“四氏于国,齐、鲁、宋、卫是也。”考今本十卷十篇,篇有小序,而无氏姓一篇,乃知二十卷中,其亡十余篇矣。按隋人陆法言韵本,自唐仪凤中长孙讷言为之笺注,后郭知元更以朱笺三百字,宋景德、祥符中,敕命重修广韵,字虽增,其注不改也。今应氏书,在宋时已非完本,而氏姓篇名,独赖此韵不亡,则古书幸不幸耳。昭阳作噩如月朔,竹君甫书。   器案:朱氏据唐志二十卷误文为说,非是。   案:广韵所引风俗通义,今本所无者,凡录出百六十六则,其中为氏姓一篇言,凡百五十五则,其不能入此类者,仅十一则耳。盖应氏书此篇全亡,而广韵于氏姓字义所引据最该洽,如古书之不存者,世本、姓苑、百家谱数十种,皆赖之粗传,不独是书而已。但古人之书,有源有委,其用意甚深至,为学甚博大,今不得见全书,而徒撮其散失之言,一挂万漏,不足以存古人也。序称“氏之兴九事”,得其七而亡其二,可悲也夫!癸酉二月五日竹君氏书。    四库全书总目卷一百二十子部三十杂家类四风俗通义十卷附录一卷   汉应劭撰。劭字仲远,汝南人,尝举孝廉,中平六年,拜泰山太守,事迹具后汉书本传。马总意林称为三国时人,不知何据也。考隋书经籍志:“风俗通义三十一卷。”注云:“录一卷,应劭撰,梁三十卷。”唐书艺文志:‘应劭风俗通义三十卷。’崇文总目、读书志、书录解题,皆作十卷,与今本同,明吴琯刻古今逸史,又删其半,则更阙略矣。各卷皆有总题,题各有散目,题后略陈大意,而散目则先详其事,以谨案云云,辨证得失。皇霸为目五,正失为目十一,愆礼为目九,过誉为目八,十反为目十,音声为目二十有八,穷通为目十二,祀典为目十七,怪神为目十五,山泽为目十九。其自序云:“ 谓之风俗通义,言通于流俗之过谬,而事该之于义理也。”后汉书本传称:“撰风俗通,以辨物类名号,识时俗嫌疑。”不知何以删去“ 义”字,或流俗省文,如白虎通义之称白虎通,史家因之欤?其书因事立论,文辞清辨,可资博洽,大致如王充论衡,而叙述简明,则胜充之冗漫。旧本屡经传刻,失于校雠,颇有讹误,如十反类中,分范茂伯、郅朗伯为二事,而缺其断语;穷通类中,孙卿一事有书而无录;怪神类中,城阳景王祠一条,有录而无书;今并厘正。又宋陈彭年等修广韵,王应麟作姓氏急就篇,多引风俗通姓氏篇,是此篇至宋末犹存,今本无之,不知何时散佚。然考元大德丁未,无锡儒学刊本,前有李果序,后有宋嘉定十三年丁黼跋,称:“余在余杭借本于会稽陈正卿,正卿盖得于中书徐渊子,讹舛已甚,殆不可读,爱其近古,钞录藏之,携至中都,得馆中本及孔复君寺丞本,互相参考,始可句读,今刻之于夔子;好古者,或得旧本,从而增改,是所望云。”则宋宁宗时之本,已同今本,不知王氏何以得见是篇,或即从广韵注中辗转援引欤?永乐大典通字韵中,尚载有风俗通姓氏一篇,首题马总意林字所载,与广韵注多同,而不及广韵注之详,盖马总节本也;然今本意林无此文,当又属缺脱,今采附风俗通之末,存梗概焉。 ○四库全书简明目录卷十三子部杂家类风俗通义十卷附录一卷   汉应劭撰。后汉书劭本传作“风俗通”,省文也。原本三十卷,卷为一篇,分子目一百三十四。其姓氏一篇,自宋已佚,然散见永乐大典中,今裒为一篇,附录于末。其书考论典礼类白虎通义,纠正流俗类论衡,不名一体,故列之于杂说。 周广业意林注   风俗通三十一卷,应劭。案劭字仲远,汝南南顿人,太山太守,建安初,拜袁绍军谋校尉,着风俗通义,辨物类名号,时俗嫌疑,当时服其洽闻,或直称为风俗通。隋志云:“三十一卷,录一卷,梁三十卷。”唐志同,隋至宋时亡二十一卷,故宋志止十卷,今存,其篇次前后,与此不同,姑据所有注之。案:陈振孙书录云:“风俗通止存十卷,余略见庾仲容子钞。”今子钞已亡,马氏所录又甚简,所谓存十一于千百也。但是书实引于唐人注疏及类书者甚多,皆可藉以考见;近代着述家亦颇引风俗通,大都因袭他书,不复问本书完阙,似非传信之道。若明刻本直改应氏自序“方以类聚,凡一十卷,谓之风俗通义”,王世贞名文宗亦然,则更厚诬古人矣。 ○钱大昕十驾斋养新录卷十四风俗通义   应氏风俗通义,隋书经籍志称“三十一卷,录一卷 ”,马总意林亦云“三十一卷”,而新、旧唐志俱作“ 三十卷”,宋史及晁氏、陈氏书目,皆云“十卷”,则已失其三之二矣。今世所传,惟元大德刊本,前有行都水监李果序,后载宋嘉定十三年丁黼跋,知其书在南宋已难得。又言:“讹舛已甚,得馆中本及孔寺丞本,互相参校,始可句读,今刻之夔子,好古者,或得善本,从而增改,是所望云。”则其讹谬相承,非一日矣。卢学士召弓尝寓书问愆礼篇载“徐孺子负●●涉齎一盘醊 ”,“●●”二字何义。予答云:“此必●字之讹,史记郑当时传:‘其馈遗人不过●器食。’徐广云:‘● ,竹器也。’●与●同,说文:‘●,渌米籔也。’士冠礼:‘爵弁皮弁缁衣冠各一●。’注:‘●,竹器名。’本‘●’字,误分为两字,遂不可识矣。”予又尝采辑应氏逸文一册,学士见而喜之,为刊入群书拾补中,顷岁读马总意林、僧元应一切经音义等书,续有所得,惜学士已逝,不及增入矣。 ○王鸣盛十七史商榷卷三十六风俗通   应奉传:“奉子劭,撰风俗通,以辨物类名号,识时俗嫌疑,文虽不典,后世服其洽闻。论曰:“劭撰着篇籍,甄纪异知,虽云小道,亦有可观者焉。”案劭着述今存者,惟风俗通,前明新安吴琯刻仅四卷,予所藏有十卷,元大德丁未,无锡州守刘平父刻,系三衢毛希圣所携本,有太中大夫行都水监李果序,比俗刻多且倍之。然由今考之,此书卷帙甚富,此刻亦非全本,即如李贤注所引,出于此刻外者甚多,则知佚者多矣。劭,汉俗儒也,风俗通,小说家也,蔚宗讥其不典,又云“ 异知小道”,可谓知言。王充传云:“着论衡八十五篇,释物类同异,正时俗嫌疑。”此与风俗通品题略同,尤为妙解。盖两书正是一类,皆摭拾謏闻,郢书燕说也。 ○卢文弨群书拾补风俗通义   隋、唐志皆三十一卷,录一卷,至宋始作十卷,盖亡其二十一篇矣。今尚有仅刻四卷者,得十卷,即为足本。余所蓄乃明胡文焕本,脱误甚多,略以程荣本少为补缀,后又得元人刻本相校,殊无大异;乃考百家传记,互相参订,又得多闻强识之友,相助疏剔,始较胜于俗本,然去古久远,断不能尽无遗憾也。至于遗文,尚多散见,嘉定钱詹事,搜辑颇富,又经仁和孙侍御覆审,属为付梓,余因以所校本书先焉,倘有疏舛,更望直友惠以教言,使得改正,是幸。   器案:孙志祖颐谷吟稿自题深柳勘书图:“谢承后史谁曾睹,应劭遗编仅有存;(尝辑风俗通逸文,抱经老人采入群书拾补中。)排纂苦心忘岁月,柳花如絮记春痕。”卢文弨风俗通义逸文识语云:“ 此十卷外之所遗也。嘉定钱詹事晓征,采集颇富;仁和孙侍御诒谷复因其本重加订补,纵不能尽复旧观,然碎金断璧,终可宝爱,嗜古者所不忍遗也。” ○桂馥晚学集卷五书风俗通后   世传风俗通,残阙太甚,见于太平御览诸书者,今本多失载。余观书中名义,不无疏违,盖少年之作也。裴松之注张昭传云:“汝南主簿应劭议宜为旧君讳,论者皆互有异同,事在风俗通。昭着论驳之:‘周穆王讳满,至定王时有王孙满,其为大夫,是臣协君也。又厉王讳胡,及庄王之子名胡,其比众多;今应劭虽上尊旧君之名,而下无所断齐云云。’”馥案:劭官至太山太守,及与郑康成会袁本初坐上,又在去官之后,风俗通为郡吏时所成,故知为少作。然其书多沿袭说文,是汉人之好许学者。 ○周中孚郑堂读书记卷五十六风俗通义十卷(汉魏丛书本)   汉应劭撰。四库全书着录,又有附录一卷,隋志作三十一卷,注云:“录一卷,梁三十卷。”新、旧唐志俱作三十卷,崇文目、读书志、书录解题、通考、宋志,俱作十卷,与今本同,盖亡其二十一矣。是书每卷各为一目,曰皇霸,曰正失,曰愆礼,曰过誉,曰十反,曰音声,曰穷通,曰祀典,曰怪神,曰山泽。每目各有小序,又分子目一百三十九,谓之风俗通义,自序言: “通于流俗之过缪,而事该之于义理也。”后汉书本传称其:“撰风俗通(脱“义”字),以辨物类名号,识时俗嫌疑,文虽不典,后世服其洽闻。”又论之曰:“ 劭撰着篇籍,甄纪异知,虽云小道,亦有可观者焉。 ”盖仲远汉之俗儒,学无师授,其撰是书,颇近小说,蔚宗讥其“不典”,又云“异知小道”,可谓知言。王充传云:“着论衡八十五篇,释物类同异,正时俗嫌疑。”此与应氏书品题略同,尤为妙解。盖两书正是一类,皆摭拾謏闻,郢书燕说也。案是书原有姓氏一篇,久已散佚,今馆臣从宋重修广韵及永乐大典载意林所引(今意林本无此文),采附于末,惜不得文澜阁本以校补之。又卢抱经群书拾补于是书校勘极精审,又附有逸文一卷,凡类百条,皆十卷外之所遗也,碎金断璧,终可宝爱,以之钞附是书之末,亦属美观。秘书二十一种所收仅四卷,更非足本矣。 ○张澍养素堂文集卷三补风俗通姓氏篇序   昔春秋之时,周之史伯,鲁之众仲,郑之子羽、晋之胥臣,楚之观射父,皆善言族姓,炎、黄以来,如指诸掌;而以姓氏着书传后者,周则有左丘明世本之姓氏篇,战国则有荀况之血脉谱,汉则王符潜夫论之氏族志,邓氏官谱,颍川太守聊谋之百姓谱,征君管宁之姓氏歌,斯为最古,而泰山太守应劭风俗通姓氏篇继之,溯厥所祖,推究更改,虽有附会,大致典碻;惜其篇散逸,不为完书。马总意林,原有风俗通姓氏之篇,今亦阙如。予于辑世本之暇,辄搜简寻牍,粹荟成帙,复以穴管,正其疏漏。后见抱经卢氏群书拾补,亦辑此篇,殊多漏略,聊复刊布,贻之同好云。 ○黄廷鉴元大德本风俗通义跋   余向知二书有元人大字合刻本,间访藏书家,而鲜有着录者。嗣于道光初元,爱日精庐购得吴门士礼居所藏,祗白虎通刻单本,以为得所未见,而应氏书惜已佚。今夏,子雍明经出示近得二书元刊本,假归亟读一过,班书中十篇旧目,及书中同异处,足订俗本之伪者,卢氏校勘,已着其善。至应氏书,自宋以来无完帙,惟此十卷本仅存,而明代丛刊,讹缪滋甚;其元刻本今得合璧者,真绝无仅有。书中自来脱误者,亦与明无刻甚大异。然如卷一“建共”讹“楚共”(六国条),卷二 “收举”讹“取举”(袁伯服条),卷三“由讯”(“ 谇”通)讹“犹止”(夏甫条),卷五“起家”讹“ 起姜”(姜肱条),又“相”讹“统”,“州家”讹“ 皇家”(李统条),卷七“出昼”字三见,未作“画” ,(孟轲条。按“画”字是,其从“昼”者,系明人补刊所改也。)卷九“绛天”讹“绛缯”(石贤士神条)之类,得非元刊无由证后来窜易之失。如由犹、青菁、饰饬、京原、哲誓、齐资等字,古书多通假互用,后人不知,辄訾缪误而臆改者,皆可据是本正定之,益信元刊犹存古书真面,弥足宝贵矣。道光辛丑八月寒露后三日,八十拙叟黄廷鉴识。   又据卢氏群书拾补云,“曾见此书元刊本”,然所录李果序文,误作“李晦”,谢居仁序末“大德乙巳阳月中议大夫江南”十二字中脱空十字,“乙巳阳月” 误作“三阳月”,想其书漫漶不全,远逊此本矣。拙叟又识。 ○顾櫰三补辑风俗通义佚文自序   风俗通义旧称三十卷,至宋仅存十卷,近汝上王氏、新安汪氏、竹汀钱氏、召弓卢氏,皆有辑本,殿本并有钞缀姓氏一篇附后。予向有补辑佚文一卷,参考群籍,时有改正增益,各着其所出,间与各本不同,与各本同而刊本见存者不录。江宁顾櫰三。 谭献复堂日记卷五   阅风俗通义,仲远原书卅卷,今本十卷,阙佚多矣,不独姓氏一篇也。汉末文体疏拙,亦渐非博士家法。 ○龚自珍最录汉官仪   劭着书多,自劭以前,未之有也,皆轶不传,传者风俗通义,小学之旁支,小说之别祖也,予无所取。(中国学报第九期) ○陆心源仪顾堂集卷二风俗通义篇目考   风俗通义,隋书经籍志三十一卷,注云:“录一卷。”唐书艺文志三十卷,与隋志同,盖隋志并录计之,唐志不并录计之也。至宋已无完书,是以崇文总目所载惟十卷。元丰中,苏魏公以官私两本互校,次为十卷,即今所行本也(见苏魏公集卷六十六)。嗣后,郡斋读书志、书录解题、文献通考所载,无过十卷者。但风俗通原本虽佚,而庾仲容子抄、马总意林,宋时尚有全书,所录皆据三十卷本,此见于广韵、御览、通志者,所以多出今本外也。嘉定钱晓征始有逸文之辑,仁和孙诒谷继之,卢弨弓又加考订,刊入群书拾补中,于应氏书逸文,搜罗略备矣。惟原书三十卷,篇各有名,今自十篇之外,书亡而篇名亦亡,虽以钱、孙、卢三君之博洽,仅据太平御览、续汉书五行志,考得论数、灾异两篇名,其他未能详也。愚以苏魏公集校正风俗通义序考之,皇霸、正失、□礼、过誉、十反、声音、祀典、怪神、山泽十篇之外,其余篇名之见于意林者:曰心政,曰古制,曰阴教,曰辨惑,曰析当,曰恕度,曰嘉号,曰秽称,曰恃遇,曰姓氏,曰讳篇,曰释忌,曰辑事,曰服妖,曰丧祭,曰宫室,曰市井,曰数纪,曰新秦,曰狱法,凡二十目,合之今存十篇,适得三十篇,与唐书艺文志合,御览所引论数,当即数纪篇,卢氏据续汉五行志增灾异一目,恐未必然也。叙又引意林所载析当篇云:“泰山太守臣劭再拜上书曰:‘秦皇焚书坑儒,六艺缺亡;高祖受命,四海乂安往于壁柱石室之中,得其遗文,竹朽帛裂,残缺不备,至国家行事,俗间流语,莫能原察;故三代遣輶轩使者,经绝域,采方言,令人君不出户牖而知异俗之语耳。’”凡九十字,为群书拾补所遗,故并录之。   器案:陆谓原书三十卷,非是,说详余所撰校注叙例。又“秽称”、“恃遇”二目,亦误,今仍其旧,曾朴补后汉书艺文志考袭此沿其误,亦非也。 ○蒋国榜补辑风俗通义佚文跋   右补辑风俗通义佚文一卷,亦江宁顾秋碧先生着。应氏之书博综先秦古籍,为艺林瑰宝,其零章断句,散见于他书者甚伙,张氏澍有补辑姓氏篇一卷,钱氏大昕辑本,刻入群书拾补中;先生卢牟队文,甄采琐义,其用力可谓勤矣。惟其引史记高祖功臣表索隐注●中姓,案:●字字书所无,说文有●,即主字,与此不合。今以毛氏所刻单本索隐校之,其正文为“清简侯空中同” ,注云:“‘空’亦作‘窒’,窒中姓,见风俗通。” 应氏所引本此。先生“窒”作“●”,殆所见索隐本与今本不同与?既据索隐校改,仍存先生之真于此,以俟大雅正之。乡后学蒋国榜。 ○刘咸炘旧书别录卷四乙二风俗通义(壬戌三月)   是书三十一篇,今惟存十,佚篇名见于苏颂集风俗通义序者,凡二十目,曰心政、古制、阴教、辨惑、析当、恕度、嘉号、秽称、恃遇、姓氏、讳、释忘(当作 “忌”)、辑事、服妖、丧祭、宫室、市井、数纪、新秦、狱法。后汉书称其书“辨物类名号,释时俗嫌疑” 。昔之评者,大都视为考证之书,推其博洽,此耳食目论也。古之儒家,不尚繁博,考证杂记,不成家言。况皇霸、声音、山泽诸篇,但有引据,罕下己意;六国一节及穷通一篇,全钞古事,但加总论;怪神一篇,记琐事而少质正;考证如此,亦何贵哉!仲远在当时,盖徒博览而无师法者,故于儒生附会陋说,盲从而不知正,参差异说,又宛转而不敢决,引书多芜冗,造文多晦滞,盖自桓谭、王充以来,俗儒不少,仲远则其着者耳。然古人不苟着书,必有所为。此书以风俗名书,考证辨释,皆主于正俗讹,史通自叙曰:“民者,冥也,率彼里蒙,或讹音鄙句,莫究本源,或守株胶柱,动多拘忌,故风俗通生焉。”此实得其本旨。佚篇文中,尤多举俗说,古今子家,能留意闾巷风俗者,惟此书及鸡肋篇为善,昔人多忽之。然其佳处,犹不止是。吾读愆礼、过誉、十反诸篇,及亡篇名目,乃知劭之宗旨,尤在论正时风,所谓时俗嫌疑,非独名物杂事也。西汉重经学,诸大师以委蛇蕴藉致尊显,士习顽懦,一二清名之士,若王、贡、郑、严以廉洁称,而纪逡、两唐复以伪乱之,竟致王莽之乱,班书合传王、贡诸人,盖已切致意焉。东汉沿其遗习,日益偷薄,和、安以降,权奄执柄,吏多污黩,士愤而标节概,或养高山林,或广结僚友,多为矫行,以盗虚声,舍公事而从私谊,近成党锢之祸,远开流品之风,当世谈匡济者,如王符、崔实、仲长统等,皆持名法之论,欲核实整齐之,而曹操竟用其说,盖由是也。是书愆礼篇序着“忍能矫情直意”,过誉篇序着“讦以为直,隐以为义,枉以为厚,伪以为明 ”,其意固已明矣。其所刺讥,遍及钜公名臣,无所曲挠。然一据典礼,不杂申、商之说,平允纯正,斯为罕见。夫申、商之学,人皆知其悖于德教,而抑私从公,后世多用其说者,何哉?儒行不中,矫激自异以激之也。孟子非陈仲,盖已见之矣。论世而知其言,是书岂独一时得失之林乎?观其论郅恽而及汝南之俗,急疾气决,干上怵忮,以采名誉;论赵仲让而及河内之俗,好大言而少实行;综及土风,所以名书为风俗也。四库提要乃谓为“大致如王充,而叙述简明,胜于充之冗蔓”,是不知充主思测,劭主典证;充止正杂俗,劭兼议行谊,不可同论也。 ○陈汉章风俗通姓氏篇校补叙   风俗通有氏姓篇,或作姓氏,依史记称姓某氏例之,作姓氏者近是。元大德刻本风俗通十卷已佚此篇,四库书目提要称:“永乐大典通字韵中,尚载马总意林节本,辑为附录。”然今意林卷四,节录风俗通三十一篇,并无姓氏篇文,疑不能明者,一也;干、嘉间,余姚卢氏刻抱经堂丛书,内有补风俗通佚文者,其一为氏姓篇,以四声为次,或曰是嘉定钱氏所辑,刻入群书拾补中(书目答问),而拾补中案语,明着文弨之名,初无钱大昕一语,疑不能明者,二也;乌程严氏辑全后汉文卷卅九及四十,并是此篇佚文,卷首注云:“今从群书摘出,以四声编次为二卷。”检其文自此注外,与卢辑本无一字异,何其符合至斯耶?疑不能明者,三也;汉章既读卢、严二辑,旁证群书,和二辑尚未完备,将为之补苴罅漏,而武威张氏刻二酉堂丛书,乃亦有姓氏篇二卷,其自序称“抱经卢氏,殊多阙略”。可谓先得我心。继读其书,仍不能免阙略之讥,复有卢、严所已拾补者,张辑本转失之俄空焉(如广氏、阳成氏等),疑不能明者,四也。有此四疑,故校补之为一卷。凡姓氏已详于诸家辑本,止校其异同,不复词费,惟补诸家所未有者,必注明某书某卷,诚恐无征不信尔。壬申岁重九后四日,陈汉章叙。   案:陈氏此文,实为鲁莽灭裂,一无是处。今本意林非原书,故无姓氏篇文,苏颂校风俗通义题序,言之详矣。群书拾补所载之风俗通义逸文,实本之钱大昕,卢氏已于识语中,先后两言之,其“ 垣氏”下即赫然有“大昕案”之文,何言“初无钱大昕一语”也?潜研堂全集即收入风俗通义逸文,尤为出于钱氏之证。至严辑全文,本出攘窃,其风俗通佚文二卷,亦本之钱氏,其次第出处,全然相同,不过稍稍覆检所引之书,于卷第不同者,略加改正,并于钱氏指出“ 此条误重”之处,迳加删削而已。若陈氏不知“伯成胥渠”即“阳成胥渠”之误,乃以阳成氏事系伯成氏下,反讥张辑本之疏,诸如此等,于其不当疑者而疑,当疑者而不疑,驯致疑难重重,困惑而不能自解,得不谓之鲁莽灭裂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