淡新档案选录行政编初集 目录   第一禀咸丰十年四月六日一一一○一-一、二(一)   香山港长佑宫首事张自得,为兴修捐题,请淡水厅给发示谕(附艋郊殷实头人名单)   第二牌式、仪注式光绪五年闰三月五日一一一○二-一(二)   新竹知县刘莅任,阅城牌示及仪注   第三禀光绪九年七月十三日一一一○五-一(三)   新竹县户粮税总书朱明、王海禀请知县:循例给发城隍庙普度经费   第四佥禀(抄)光绪八年二月二十九日一一一○六-一(五)   大安街郊铺金万和等,为修理大众爷庙,请巡抚岑捐办银两   第五示贴太岁(实则光绪)十五年九月二十九日一一一○七-一(六)   监醮新竹县都城隍,示贴建醮程序表   第六疏天运(实则光绪)十五年十月一一一○七-二(七)   新竹城绅董林汝梅等,疏请新竹县都城隍监理醮务   第七牌示天运(实则光绪)十五年十月十日一一一○七-三(八)   新竹县都城隍、监理醮务,饬司判等下属巡查驱邪   第八牌示光绪十五年十月十日一一一○七-四(一○)   新竹县都城隍、监理醮务,示告下属至期齐集,分班伺候   第九牌示天运(实则光绪)十五年十月十日一一一○七-五(一○)   新竹县都城隍、监理醮务,告戒道众守则   第一○牌示天运(实则光绪)十五年十月十日一一一○七-六(一二)   新竹县都城隍、监理醮务,示告谢范二役取缔孤魂   第一一示贴天运(实则光绪)十五年十月十日一一一○七-七(一三)   新竹县都城隍、监理醮务,示告孤魂候领衣食、冥资后,各返幽途,不准逗留   第一二疏天运(实则光绪)十七年十月十五日一一一○七-八(一四)   竹北一保联庄绅董彭殿华等,请新竹县都城隍监理醮务   第一三牌示太岁(实则光绪)十七年十月十六日一一一○七-九(一五)   新竹县都城隍、监理醮务,示告下属巡查驱邪   第一四牌示太岁(实则光绪)十七年十月十六日一一一○七-一○(一六)   新竹县都城隍、监理醮务,示告下属至期齐集   第一五札太岁(实则光绪)十七年十月十六日一一一○七-一一(一七)   新竹县都城隍、监理醮务,饬下属巡查驱邪   第一六示贴太岁(实则光绪)十七年十月十六日一一一○七-一二(一八)   监醮新竹县都城隍,示贴建醮程序表   第一七牌示太岁(实则光绪)十七年十月十六日一一一○七-一三(一九)   新竹县都城隍、监理醮务,示告下属至期齐集   第一八牌示太岁(实则光绪)十七年十月十六日一一一○七-一四(二○)   新竹县都城隍、监理醮务,示告孤魂候领衣食、冥资后,各返幽途,不准逗留   第一九票太岁(实则光绪)十七年十月十六日一一一○七-一五(二一)   新竹县都城隍、监理醮务,饬谢范二役取缔孤魂   第二○谕太岁(实则光绪)十七年十月十六日一一一○七-一六(二二)   监理醮务、新竹县城隍,谕经理醮局各绅董等,饬各庄士庶人等随缘助施   第二一佥禀道光二十七年十一月十七日一一一○八-一(二三)   沪尾街文昌祠董事林步云等,为营兵滋闹建祠,请淡水厅移会艋舺营诣勘谕止   第二二甘结状嘉庆二十五年一一二○一-一(二四)   书识李鸿图顶补淡水厅右典史,族邻李承烈等为之具结保证   第二三章程(第二四号之附件)一一二○二-一(二五)   淡水厅八房办案章程   第二四禀同治九年四月二十八月一一二○二-二(二八)   八房总书吴清等,请淡水厅批照旧章分掌   第二五禀光绪二年正月二十九日一一二○三-一(三○)   三快头役李禄遵饬,检卷取切结,禀缴已革胥吏许祥承办案卷   第二六清单(第二五号之附件))一一二○三-二(三一)   已革胥吏许祥承办案卷清单   第二七切结状光绪二年正月二十九日一一二○三-三(三二)   已革胥吏许祥检交承办案卷   第二八禀光绪二年二月十五日一一二○三-四(三三)   户总书胡方禀举其房下帮书黄畴,以承办已革胥吏前办案件   第二九单光绪四年三月十日一一二○四-一(三三)   台北知府林,因淡水厅裁缺,饬差吊销各匠首旧戳以凭换给新戳   第三○牌光绪四年三月十日一一二○四-二(三五)   台北知府林,对各匠首发给腰牌及戳记   第三一认充结状光绪四年三月一一二○四-三(三六)   灰匠首金万和认充   第三二保结状光绪四年三月一一二○四-四(三六)   工总书许廉,保结灰匠首金万和   第三三认充结状光绪四年三月一一二○四-五(三七)   炭匠首柯永求认充   第三四红禀光绪四年三月三十七日一一二○四-六(三七)   工总书许廉,禀报原灰匠首及炭匠首误差,并分别举金万和及柯永求充接   第三五禀光绪五年六月二十九日一一二○四-八(三八)   瓦匠首杨合兴,禀请新竹知县准予退办   第三六红禀光绪七年十月七日一一二○四-二二(三九)   木匠首萧秋月禀请退办,新竹知县徐不准   第三七禀光绪六年三月二日一一二○五-七(四○)   三班头役陈有等三人,禀举林惠等为挑夫首   第三八禀光绪六年三月十一日一一二○五-八(四二)   一皂头役陈有,禀举挑夫首(公号梁惠祥)   第三九认充状光绪六年三月十一日一一二○五-九(四三)   挑夫首李梁等三人认充   第四○保结状光绪六年三月十一日一一二○五-一○(四三)   铺户金联盛,保结挑夫首李梁等三人   第四一谕光绪六年三月十二日一一二○五-一一(四四)   新竹知县李,对挑夫首梁惠祥给发谕帖及戳记   第四二告示光绪六年三月十二日一一二○五-一二(四五)   新竹知县李,对郊铺等告示:雇倩挑货,务由挑夫首办理(附挑夫首   议立章程)   第四三谕光绪六年四月十日一一二○五-一三(四七)   新竹知县李,谕郊户金长和:郊中货担,半归官夫首办理   第四四红禀光绪七年八月十七日一一二○六-一(四九)   皂、快总役洪忠、许来,禀举姚景为三皂头役   第四五认充结状光绪七年八月一一二○六-二(五○)   三皂头役姚景认充   第四六保结状光绪七年八月一一二○六-三(五一)   皂、快总役洪忠、许来,保结三皂头役姚景   第四七甲谕光绪七年八月十八日一一二○六-四(五二)   新竹知县施,对三皂头役姚景给发谕帖及戳记   第四七乙牌示光绪七年八月十八日一一二○六-四(五三)   新竹县施,为三皂头役姚景充任,悬牌示知   第四八禀光绪七年九月二十八日一一二○七-一(五四)   头役徐祥等三人,因原郊铺夫首陈未等不愿充当官挑夫首,请新竹知县提讯充当   第四九提讯名单(堂谕)光绪七年十月十一日一一二○七-四(五五)   新竹知县徐,提讯原郊铺夫首蔡进发等,饬其充当夫头   第五○供词光绪七年十月十一日一一二○七-五(五六)   蔡进发等四人,供述:愿承当挑夫首或帮办差事   第五一红禀光绪七年十一月六日一一二○七-一○(五七)   挑夫首蔡进发,禀请新竹知县:饬令自爨店、轿夫首派拨挑夫、扛夫   第五二谕光绪七年十一月七日一一二○七-一一(五八)   新竹知县徐,发给挑夫首谕帖及戳记   第五三谕光绪七年十一月七日一一二○七-一二(六○)   新竹知县徐,饬纪吉等人,帮同挑夫首蔡进发差务   第五四谕光绪七年十一月七日一一二○七-一三(六○)   新竹知县徐,饬总夫首陈顶等派拨摃夫   第五五谕光绪七年十一月九日一一二○七-一四(六一)   新竹知县徐,饬自爨店林水等派拨挑夫,交由挑夫首呼唤第   五六红禀光绪七年十一月十五日一一二○七-一六(六二)   九八行倪连溪,以彼非自爨店,不克派拨挑夫,请新竹知县免责   第五七告示光绪八年正月十七日一一二○七-一八(六四)   新竹知县徐告示:遇大差临境,挑夫店、轿夫店须认真办理   第五八分谕光绪八年正月十七日一一二○七-一九(六五)   新竹知县徐,谕中港街、后垄街总理及地保:遇大差临境,须认真办理   第五九名单(堂谕)光绪十年六月廿六日一一二○七-二三(六六)   新竹知县徐,传讯挑夫首纪吉等,谕饬其派拨挑夫   第六○供词光绪十年六月廿六日一一二○七-二四(六七)   挑夫首纪结等供述:遵谕派拨挑夫   第六一甘结状光绪十年六月廿六日一一二○七-二五(六八)   纪结认定派拨挑夫   第六二公立约字光绪八年十一月一一二○七-四二(六九)   皂快总役暨三班头役,为挑夫首苦累,立约分摊养夫银   第六三谕光绪十二年正月九日一一二○七-四六(七○)   新竹知县方,饬郊户金长和、郊书吴士敬选举挑夫首   第六四红禀光绪八年二月七日一一二○八-一(七一)   一快总头役许来,保举一快粮差薛清   第六五禀光绪八年五月八日一一二○八-四一(七二)   一快粮差薛清禀请:仍准每年后垄等四社业户贴谷六十石,作为其辛劳资   第六六单光绪九年九月廿六日一一二一一-一(七三)   新竹知县周,饬快总头役许来,吊销已革皂总役洪忠谕戳   第六七禀光绪九年十月二日一一二一一-二(七四)   快总头役许来,禀缴已革皂总役洪忠谕戳   第六八红禀光绪九年十月四日一一二一一-三(七五)   快总头役许来,保举倪源为皂总头役   第六九认充结状光绪九年十月一一二一二-四(七五)   皂总头役倪源,具立认充结状   第七○保结状光绪九年十月一一二一二-五(七六)   快总头役许来,保结皂总头役倪源   第七一保结状光绪九年十月一一二一一-六(七六)   业户曾国兴,保结皂总头役倪源第七二甲牌示光绪九年十月十日一一二一一-七(七七)   新竹知县周,为皂总头役倪源充任,悬牌示知   第七二乙谕光绪九年十月十日一一二一一-七(七八)   新竹知县周,对皂总头役倪源给发谕戳   第七三红禀光绪十二年八月七日一一二一二-二(七九)   皂、快总头役倪源、许来,保举萧嘉为三皂头役   第七四认充结状光绪十二年八月一一二一二-三(八○)   三皂头役萧嘉,具立认充结状   第七五保结状光绪十二年八月一一二一二-四(八○)   皂、快总头役倪源、许来,保结三皂头役萧嘉   第七六甲谕光绪十二年八月十二日一一二一二-五(八一)   竹知县方,对三皂头役萧嘉给发谕戳   第七六乙牌示光绪十二年八月十二日一一二一二-五(八二)   新竹知县方,为三皂头役萧嘉充任,悬牌示知   第七七单光绪十二年八月十二日一一二一二-六(八三)   新竹知县方,饬皂、快总头役倪源、许来,吊销已革三皂头役李益谕戳,并跟交公事及人犯   第七八禀光绪十二年八月十六日一一二一二-七(八四)   皂、快总头役倪源、许来,禀缴已革三皂头役李益戳记,并禀报已点交公事及人犯   第七九禀光绪十二年八月廿五日一一二一二-八(八五)   皂、快总头役倪源、许来,禀缴已革三皂头役李益谕帖   第八○禀光绪十二年八月廿五日一一二一二-九(八六)   已革三皂头役李益,禀请新竹知县方,准其名卯留造   第八一红禀光绪十二年十二月十日一一二一三-一(八七)   咸菜瓮抚垦局帮办张济川,禀请新竹知县方,转详给假归葬伊父坟   第八二红禀光绪十六年正月廿九日一一二一五-一(八八)   堂书(传供)许兴,禀请新竹知县张,准予再承充   第八三禀光绪十七年三月十八日一一二一六-一(八九)   六轿班王秋菊等三人,禀请新竹知县,谕令大轿首李明,将夫价等按股拨分   第八四禀光绪二十年三月十三日一一二一七-一(九○)   户粮税总书陈荣,禀举郑镜清等三人为庄书   第八五保结状光绪二十年三月十三日一一二一七-二(九一)   户粮税总书陈荣,为庄书郑镜清等三人保结   第八六认充状光绪二十年三月十三日一一二一七-三(九二)   庄书郑镜清等三人认充甘结   第八七分谕光绪二十年三月十四日一一二一七-四(九三)   新竹知县刘,对庄书郑镜清等三人,分给谕戳   第八八出示光绪二十年三月十四日一一二一七-五(九四)   新竹知县刘,因庄书郑镜清等三人承充,出示晓谕各庄   第八九禀光绪二十年四月廿七日一一二一七-六(九五)   户粮税总书朱琛,议废庄书,改由户书办理催收   第九○谕光绪二十年六月廿三日一一二一七-一一(九七)   新竹知县范,对庄书朱呈玉发给谕戳   第九一出示光绪二十年六月廿三日一一二一七-一三(九九)   新竹知县范,因庄书朱呈玉充任而出示晓谕本城及各庄   第九二案由乾隆四十七年四月十八日一一三○一案由(一○○)   淡水厅奉巡抚杨牌行:查厅蠹庄德等拘禁勒差礼酷   第九三付乾隆五十四年七月十九日一一三○一-一(一○○)   淡水同知准台湾府关移:奉巡抚杨牌,饬查厅蠹拘禁酷勒一案,饬粮总书张升等赶办   第九四禀同治十三年九月七日一一三○四-一(一○三)   大甲站驿书吕洲,禀解遣领脱逃之跑勇温天送   第九五禀同治十三年九月七日一一三○四-四(一○五)   三快头役李禄,禀解脱逃之跑勇温天送   第九六提讯名单(堂谕)同治十三年九月十三日一一三○四-五(一○五)   淡水分府陈,提讯脱逃之跑勇温天送,并堂谕:限半月呈缴   第九七供词同治十三年九月十三日一一三○四-六(一○六)   脱逃跑勇温天送讯供   第九八禀同治十三年九月廿一日一一三○四-七(一○七)   三快头役李禄,因管犯温天送急病,禀报拨医调治   第九九单同治十三年九月廿五日一一三○四-八(一○八)   淡水分府陈,饬三快头役李禄,传医生潘春荫,诊视病犯温天送   第一○○覆讯名单(堂谕)同治十三年九月廿九日一一三○四-九(一○八)   淡水分府陈,覆讯脱逃跑勇温天送,堂谕:再限三日呈缴赃银物   第一○一供词同治十三年九月廿九日一一三○四-一○(一○九)   脱逃跑勇温天送再求宽限   第一○二比单(堂谕)同治十三年十月三日一一三○四-一一(一○九)   淡水分府陈,讯问脱逃跑勇温天送,并堂谕:准再限三日呈缴赃银物   第一○三供词同治十三年十月三日一一三○四-一二(一一○)   脱逃跑勇温天送三求宽限   第一○四比单(堂谕)同治十三年十月九日一一三○四-一三(一一○)   淡水分府陈,讯问脱逃跑勇温天送,并堂谕:限三日缴银   第一○五供词同治十三年十月九日一一三○四-一四(一一一)   脱逃跑勇温天送四求宽限   第一○六比单(堂谕)同治十三年十月十九日一一三○四-一五(一一一)   淡水分府陈,比催脱逃跑勇温天送,予以开释   第一○七供词同治十三年十月十九日一一三○四-一六(一一二)   脱逃跑勇温天送呈缴赃款,求开释   第一○八札光绪二年五月十八日一一三○五-一(一一二)   福建按察使张,饬淡水厅造报参罚事件   第一○九札光绪九年十一月十三日一一三○五-三(一一四)   福建按察使解,饬新竹县造报:承接缉已未拏获盗窃功过   第一一○札光绪十年二月十二日一一三○五-四(一一五)   台北知府陈,奉臬宪裴札,转饬新竹县:拏捕通缉犯并造报   第一一一清单(第一一二号之附件)一一三○六-一(一一六)   新旧户粮税总书吕祥与李登间交接各案卷   第一一二禀光绪五年五月十日一一三○六-二(一二○)   户粮税总书吕祥禀报:由原书李登接收案卷,并请新竹知县饬原书交出未流交案卷   第一一三分谕光绪五年七月廿五日一一三○六-六(一二一)   新竹知县刘,饬八房总书林江等及户粮税总书吕祥协同,将原户税粮总书李登未交接卷宗查检覆夺   第一一四申光绪五年七月廿五日一一三○六-八(一二三)   新竹知县刘,为户粮税总书李登病故,其经管案卷如何检交,请示   台北知府陈   第一一五札光绪五年八月九日一一三○六-九(一二四)   台北知府陈札新竹县:由县饬帮书及原户粮税总李登之家属将案卷缴县   第一一六札光绪五年八月廿六日一一三○八-一(一二六)   台北知府陈,准台湾知府周移,饬新竹知县查覆前斗六县丞袭养元家属有无在境   第一一七详光绪六年二月十三日一一三○八-一四(一二七)   新竹知县申覆台北知府陈:故斗六县丞袭养元家属不在境(附印结)   第一一八札光绪七年八月二日一一三○九-一(一二九)   福建巡抚岑,禁止书差需索   第一一九札光绪七年九月廿九日一一三一○-一(一三○)   福建巡抚岑,裁革县衙门灯油取给于差役,并严禁差役藉案勒索   第一二○申光绪七年十一月八日一一三一○-二(一三○)   新竹知县徐,申覆岑巡抚:县署自行买给灯油,并无取之于差役,差役亦无需索之弊   第一二一红禀光绪八年六月二十四日一一三一一-一(一三二)   新竹城总夫首陈顶禀告:杨九将小夫店交付别人代管,贻误差事,请知县饬其正身当差   第一二二票光绪九年七月一一三一一-六(一三三)   新竹知县周,就小夫店交付别人代管事,改差、催传(因无呈催而注销)   第一二三禀光绪九年四月(?)一一三一二-一五(一三四)   台北知府对巡抚、按察使、道台,禀报头役被控索诈案件之办案经过并请示   第一二四札光绪九年四月廿二日一一三一二-一六(一三五)   台北知府陈,将由巡抚发办事件之裁判,示知新竹县,并饬县府将门丁驱逐内渡   第一二五札光绪九年五月廿六日一一三一二-一八(一三九)   台北知府陈,札饬新竹县:将门丁驱逐内渡日期具报   第一二六单光绪九年七月九日一一三一二-一九(一四○)   新竹知县周,饬差王佐,克日押令粮丁纪禄登舟内渡   第一二七禀光绪九年七月十六日一一三一二-二一(一四一)   一皂头役王佐,对新竹知县禀报:已将粮丁纪禄押令登舟内渡   第一二八申光绪九年九月廿六日一一三一二-二四(一四二)   新竹知县周,申台北知府陈,已将粮丁纪禄押令登舟内渡   第一二九札光绪九年六月廿八日一一三一三-一(一四三)   台北知府陈,因层奉上级札:各属未完罚俸,须由各员应得俸银扣抵,转札新竹县   第一三○移光绪十年四月四日一一三一四-四(一四六)   前代理新竹知县周,移请现任新竹知县徐,比追头役等欠缴契税   第一三一比单(堂谕)光绪十年四月十二日一一三一四-七(一四七)   一皂馆记陈荣口供,及堂谕原本   第一三二供词光绪十年四月十二日一一三一四-七(一四八)   一皂馆记陈荣口供,及堂谕誊本   第一三三保状光绪十年四月十四日一一三一四-八(一四八)   户房书王海,保户书(即一皂馆记)陈荣欠缴契税分期缴清   第一三四比单(堂谕)光绪十年四月十八日一一三一四-九(一四九)   税差叶仁欠缴契税事件之提比,及堂谕原本   第一三五限缴状光绪十年四月十八日一一三一四-一○(一五○)   三皂站堂役许能等三人,保证税差叶仁限期缴契税   第一三六移光绪十年十二月六日一一三一五-六(一五○)   卸任新竹知县徐,将欠缴奏销册费银之被管押书办林贵,移送于新任知县彭   第一三七札光绪十二年八月九日一一三一八-一(一五一)   台北知府层奉吏部咨,札饬新竹县:厉行缉官揭参   第一三八提讯名单(堂谕)光绪十三年三月二十日一一三一九-一(一五四)   丈量(清书)陈钦、牵绳吕泉短量弓索事件,提讯及堂谕原本   第一三九提讯名单(堂谕)光绪十三年闰四月十六日一一三二一-二(一五四)   清书吴兴贪污事件,提讯及堂谕原本   第一四○供词光绪十三年闰四月十六日一一三二一-三(一五五)   清书吴兴贪污事件,清书及人证之口供   第一四一领状光绪十三年闰四月二十二日一一三二一-四(一五七)   铺民郭振春具领状,保人证在外候讯   第一四二名单(堂谕)光绪十三年八月十二日一一三二二-二(一五七)   粮差杨神、吕木索诈事件,提讯及堂谕原本   第一四三供词光绪十三年八月十二日一一三二二-三(一五八)   粮差杨神、吕木索诈事件,原被告口供   第一四四移光绪十四年四月四日一一三二三-一(一五九)   北路右营副总府翁,移送站兵吴瑞启遗失公文事件,移请新竹县提究   第一四五名单光绪十四年四月十三日一一三二三-一(一六○)   站名吴瑞启遗失公文之提讯   第一四六供词光绪十四年四月十三日一一三二三-三(一六一)   站兵吴瑞启遗失公文事件,被告口供   第一四七夹单禀光绪十四年四月十五日一一三二三-四(一六二)   新竹知县方,将站兵吴瑞启之口供,禀送邮政总局并请示   第一四八移光绪十四年四月十五日一一三二三-五(一六四)   新竹知县方,对北右营游府翁,移知讯问站兵吴瑞启之情形   第一四九详光绪十四年四月一一三二三-六(一六五)   台湾邮政总局,详请台湾巡抚刘,如何处理公文遗失事件   第一五○札光绪十四年四月十五日一一三二三-七(一六六)   台湾邮政总局,奉巡抚刘批示,转饬新竹县遵办   第一五一红禀光绪十四年四月十六日一一三二三-八(一六七)   新竹城绅士林汝梅等五人,禀请新竹县转详,宽免站兵吴瑞启就地正法   第一五二呈光绪十四年四月十六日一一三二三-九(一六九)   站兵吴瑞启之父吴郑清,呈请新竹县查情,网开一面   第一五三详光绪十四年四月十七日一一三二三-一○(一七○)   新竹知县方,详请邮政总局,将案情转详于巡抚刘   第一五四斩决名单光绪十四年四月十九日一一三二三-一二(一七二)   站兵吴瑞启斩决   第一五五札光绪十四年四月十七日一一三二三-一三(一七二)   福建台湾巡抚刘,饬新竹县即将站兵正法   第一五六夹单禀光绪十四年四月十九日一一三二三-一四(一七三)   抚院行营中军府周、北右营游府翁、新竹县令方,禀巡抚刘:监提犯兵正法日期,及查讯滋事情形   第一五七甲简文光绪十四年四月十七日一一三二三-二○(一七五)   新竹知县方,详请邮政总局,将案情转详于巡抚刘之简文   第一五七乙批光绪十四年四月十八日一一三二三-二一(一七六)   台湾邮政总局,对新竹知县详之批示   第一五八呈光绪十四年四月二十五日一一三二三-二八(一七七)   站兵吴瑞启之父吴郑清,呈控北右营字识翁林钰,勒索未遂,陷害伊子,请新竹知县方讯办   第一五九手摹结状光绪十四年四月一一三二三-二九(一七九)   站兵吴瑞启之父吴郑清、及其抱告吴氆郎,具摹结称其所呈控属实   第一六○移光绪十四年四月三十日一一三二三-三○(一七九)   新竹知县方,移请北右营游府翁,查覆站兵吴瑞启之父吴郑清所控是否属实   第一六一夹单禀光绪十四年四月二十六日一一三二三-三三(一八一)   抚院行营中军府周、北右营游府翁、新竹知县方,会禀巡抚刘:处理兵丁滋闹经过,并请示销案   第一六二简由及批光绪十四年四月二十二日一一三二三-三四、三五(一八二)   行营中军周、北右营翁、新竹知县方,会禀巡抚刘之简由,及巡抚刘批示   第一六三移光绪十四年五月三日一一三二三-三六(一八四)   行营中军周,录巡抚刘批,移会新竹县   第一六四催呈光绪十四年五月十四日一一三二三-四二(一八五)   站兵吴瑞启之父吴郑清,呈催讯办其子被陷害事件   第一六五移光绪十四年五月十四日一一三二三-四三(一八六)   北右营翁,移覆新竹知县方:吴郑清听讼棍唆使诬控,请予讯办   第一六六谕光绪十七年二月五日一一三二四-二(一八九)   新竹知县沈,饬前粮总书吕洲,将其任内应解府、道册费缴存   第一六七告示光绪十八年七月九日一一三二五-二(一九○)   台北知府陈,示禁对保、保长、乡长、街正、总理、业户、董事、庄正设馆收词   第一六八申光绪十八年七月二十八日一一三二五-三(一九一)   新竹知县沈,申覆台北知府陈:已遵札张贴告示,裁剩差保   第一六九禀光绪十八年八月十四日一一三二五-五(一九二)   一快头役梁鸿禀报:中港一快外馆设立缘由,并已遵谕撤除该馆   第一七○切结状光绪十八年八月十四日一一三二五-六(一九三)   一快头役梁鸿具结:尔后罔敢私设外馆对保名目   第一七一禀光绪十八年八月十七日一一三二五-七(一九四)   二快头役朱宗禀报:许厝港二快外馆设立缘由,并已遵谕撤除该馆   第一七二切结状光绪十八年八月十七日一一三二五-八(一九四)   二快头役朱宗具结:已撤除外馆   第一七三告示光绪二十年四月九日一一三二六-一(一九五)   新竹知县范,禁止署内役人强买及硬赊   第一七四告示光绪二十一年二月十二日一一三二六-二(一九六)   新竹知县王出示:市廛买卖,务要公平   第一七五札光绪六年七月二十八日一一四○一-三(一九七)   台北知府陈札行新竹县:奉臬道宪批示,典吏津贴由盐馆支领   第一七六札光绪九年十二月十日一一四○二-一(一九八)   台北知府陈札饬新竹县:应将光绪九年秋冬雨季分拨府当差民壮工食并补水银解府   第一七七申光绪九年十二月十五日一一四○二-三(一九九)   新竹知县朱,申解光绪九年冬季分拨府民状工食并补水银与台北府   第一七八批回光绪九年十二月十六日一一四○二-五(二○○)   新竹知县朱,批解光绪九年冬季分拨府民壮工食并补水银,及台北府批回   第一七九具领状光绪九年七月二十一日一一四○三-一(二○○)   新竹县民壮头役出义,具领光绪九年秋季分民壮三十六名工食银   第一八○具领状光绪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一一四○三-二(二○一)   新竹县大轿首张邦,具领光绪九年冬季大轿班工食   第一八一具领状光绪九年十一月十五日一一四○三-五(二○二)   新竹县斗级郑升,具领光绪九年秋冬两季工食银   第一八二具领状光绪九年十一月十五日一一四○三-六(二○二)   新竹县库子陈田,具领光绪九年秋冬两季工食银   第一八三具领状光绪九年十一月十七日一一四○三-七(二○三)   新竹县马快林汀,具领光绪九年秋冬两季工食银   第一八四具领状光绪九年十一月十七日一一四○三-八(二○三)   新竹县禁卒施建等四名,具领光绪九年秋冬两季工食银   第一八五具领状光绪九年十一月十九日一一四○三-九(二○四)   新竹县皂隶高登、徐祥,具领光绪九年秋冬两季工食银   第一八六具领状光绪九年十一月十九日一一四○三-一○(二○四)   新竹县铺司刘安,具领光绪九年秋冬两季工食银   第一八七具领状光绪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一一四○三-一一(二○五)   新竹县东、西班茶房头役刘福、林谨,具领光绪九年秋季分工食银   第一八八详光绪十四年十月八日一一四○五-四七(二○五)   新竹知县方,请示台北知府雷:拨府民壮工食银,因新章未详定,应在何款支解   第一八九简文及批光绪十四年十月十二、十一月一日一一四○五-四九、五○(二○六)   第一八八号(详)之简文,及台北知府雷批   第一九○副详光绪十四年十一月十一日一一四○五-五二、五三(二○八)   新竹知县方,奉台北知府雷批后,再请示,及台北府雷批   第一九一禀光绪十二年十二月十八日一一四○六-一(二一○)   新竹县户粮总书朱明等,为借垫保甲、垦隘亏旷,禀请知县寻款济置   第一九二清单(第一九一号之粘付)一一四○六-二(二一一)   新竹县户粮税房进出各款   第一九三禀光绪十四年一月一一四○六-三(二一五)   新竹县户粮税总书朱明、吕洲,因新章施行,经费短绌,禀请补助   第一九四清单(第一九三号之粘付)一一四○六-四(二一六)   竹北一、二保粮差进出各款(吕洲开呈)   第一九五清单(第一九三号之粘付)一一四○六-五(二一八)   竹南三、四保粮差进出各款(余春开呈)   第一九六清单(第一九三号之粘付)一一四○六-六(二二○)   竹南一、二保粮差进出各款   第一九七红白禀光绪十四年一月二十六日一一四○七-一(二二一)   新竹知县方,列举收支,禀请台北知府雷宽裕津贴   第一九八清折(第一九七号之粘付)一一四○七-二(二二三)   新竹县每年必须用款数目简明清折   第一九九附禀光绪十四年一月二十六日一一四○七-三(二二七)   新竹知县方,列举粮房进出款,附禀请台北府雷给予津贴   第二○○清折(第一九九号之粘付)一一四○七-四(二二八)   新竹县粮房每年进出款   第二○一红禀批光绪十四年三月二十日(到县)一一四○七-五(二三二)   台北知府雷,对新竹知县方禀(第一九七号)之批示   第二○二札光绪十四年二月三日一一四○八-一(二三二)   督办台北盐务总局,札饬新竹县:典史津贴前由包商从盐课内划给,自光绪十四年二月起,改由竹堑盐馆拨领   第二○三申光绪十五年正月六日一一四○九-八(二三四)   代理大甲巡检,向新竹县申送光绪十四年冬季分弓兵、民壮、皂隶役食银及半廉银印结   第二○四印领光绪十五年正月一一四○九-九(二三五)   上件附送之印领   第二○五副详及批光绪十五年五月初八日一一四○九-一三(二三六)   新竹知县方,详请布政使沈:大甲巡检之俸银是否照给,经批照给   第二○六申光绪十八年闰六月初六日一一四一○-四二(二三七)   新竹县典史萧启元,向新竹知县沈,申送光绪十八年春夏两季养廉银、增廉银、役食银、马夫工食银钤领   第二○七钤领光绪十八年闰六月初六日一一四一○-四三(二三八)   上件附送之钤领   第二○八札光绪十八年闰六月初九日一一四一○-四四(二三九)   新竹知县沈,札发光绪十八年春夏两季养廉等银与典史   第二○九副详及批光绪十八年九月初五日一一四一○-五一(二四○)   新竹知县沈详请布政使唐:典史光绪十八年春夏两季俸银是否照发;经唐批住支   第二一○移同治二年四月二十二日一一五○一-一(二四二)   淡水同知郑,移请英国驻台领事伯,转行移知通商海口各领事给发护照   第二一一照会同治二年四月二十六日一一五○一-二(二四三)   英国驻台领事伯,照会淡水同知郑:在香港采买白硝时,先将凭照移交领事盖印   第二一二护照同治二年四月二十八日一一五○一-三(二四四)   淡水分府郑,发给通事张乌豆护照,前往香港各口代购白硝   第二一三移同治二年四月二十八日一一五○一-四(二四五)   淡水分府郑,移请英国驻台领事伯,于张乌豆护照会印   第二一四照会(抄)同治七年十月二十四日一一五○二-一(二四六)   英国领事吉,对鹿港厅惩办哨丁案抗议,并覆送条款及示稿   第二一五条款(第二一四号之附抄件)一一五○二-二(二四八)   议定英商在台采办樟脑条款   第二一六札同治七年十一月初六日一一五○二-三(二五○)   台澎兵备道梁,及台湾知府叶,抄送「议定英商在台采办樟脑条款」及告示与淡水厅,并饬遵照办理   第二一七告示光绪十七年六月初九日一一五○三-四(二五二)   台北通商事务庄及台北知府吉晓谕:遇有迎神赛神,勿对天主教民捐题   第二一八札光绪五年四月三十日一一五○四-一(二五四)   台北知府陈,层奉总督何批,札知新竹县:遇有火器杀人犯逃匿洋行、洋船,应照会领事交出   第二一九咨(抄单)光绪八年十月初五日一一五○四-六(二五六)   刑部咨覆福建巡抚岑,督令臬司严饬所属:认真缉捕火器杀伤及械斗案   第二二○札光绪八年十二月十九日一一五○四-六(二五七)   台北知府陈,层奉刑部咨,札知新竹县:认真缉捕火器杀伤及械斗案   第二二一告示光绪七年八月初八日一一五○六-二(二五九)   福州将军穆、闽浙总督何、福建巡抚岑,据传教条约,晓谕军民保护教士及教民   第二二二移光绪十四年正月二十二日一一五○八-一(二六○)   淡水知县汪,移新竹知县方:将同治五年英商赞达租置民人园地契字请盖印卷宗,移查检送   第二二三移光绪十四年二月初一日一一五○八-二(二六二)   新竹知县方,移覆淡水知县汪:英商租置园地契字卷宗并无存堑署   第二二四禀光绪十四年二月初十日一一五○八-三(二六三)   新竹县一皂头役洪忠禀复:遵饬向各经书查明,并无办理英商租置园地,并禀缴经书切结   第二二五切结状光绪十四年二月一一五○八-四(二六四)   新竹县通商书吕祥具结:并无承前通商书流交英商赞达租置园地卷宗   第二二六切结状光绪十四年二月初十日一一五○八-五(二六四)   新竹县经书三十人具结:实无承办及代办英商租置园地事件   第二二七札光绪十七年八月二十二日一一五○九-三(二六五)   台北知府吉,层奉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咨,饬新竹县按季查报:境内教堂及教士   第二二八谕光绪十七年八月二十三日一一五○九-四(二六七)   新竹知县沈,饬三班头役查覆保内教堂及教士   第二二九图说(第二二九号之粘付)一一五○九-一二(二六九)   新竹县属教堂图绘   第二三○申光绪十七年八月三十日一一五○九-一三(二七○)   新竹知县沈,对臬道唐、台北知府吉、及通商总局,申报县内教堂及教士   第二三一清册光绪十七年八月三十日一一五○九-一四(二七一)   新竹知县沈,申报县内教堂及教士清册   第二三二札光绪十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一一五○九-一五(二七二)   台北知府吉,层奉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咨,饬新竹县缓查教堂及教士   第二三三札光绪十八年十月二十日一一五○九-一六(二七五)   分巡台澎兵备道顾,层奉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咨,饬新竹县续查教堂及教士   第二三四申光绪十八年十一月初八日一一五○九-二四(二七七)   新竹县对臬道顾、及台北知府龙,申报县内教堂及教士   第二三五清册光绪十八年十一月初八日一一五○九-二五(二七八)   新竹县申报县内教堂及教士清册   第二三六清册光绪十九年二月二十四日一一五○九-三五(二七九)   新竹知县沈,申报县内教堂及教士清册   第二三七清册光绪十九年十月十一日一一五○九-五五(二八一)   新竹知县叶,申报县内教堂及教士清册   第二三八函光绪二十一年三月十八日一一五一○-一(二八三)   苗栗知县沈、致新竹知县函:备桥夫、挑夫供洋教习之用   第二三九函光绪二十一年三月十九日一一五一○-二(二八四)   新竹知县王,致淡水知县李函:备桥夫、挑夫供洋教习之用   第二四○单光绪二十一年三月十九日一一五一○-三(二八五)   新竹知县王,饬三班护送洋教习至淡水县   第二四一移同治二年九月一一五一一-一(二八六)   办理通商事务区,移请淡水厅,派役会同哨丁前赴后垄、中港,巡缉私相买卖樟脑,并拘讯张乌豆   第二四二移咸丰七年八月二十五日一一六○一-一(二八八)   台湾知府孔,移催淡水同知马,移请其移会噶玛兰新任同知富:速行移接,并出具监交印结   第二四三移咸丰十一年正月十七日一一六○二-一(二九○)   前任淡水分府宁,将捐生捐款银单,移交于新任分府张   第二四四单(附回照)   咸丰十一年正月二十二日一一六○二-三(二九○)   前任淡水分府宁,单饬差役陈永:立赍公文一角及银单,投缴新任分府张,及共回照   第二四五移咸丰十一年正月二十七日一一六○二-七(二九一)   前任淡水分府宁,将各业户领买未完补谷限缴状,移送于新任分府张   第二四六移咸丰十一年正月十七日一一六○二-一○(二九二)   前任淡水分府宁,将人民投税契券移送于新任分府张   第二四七总折稿光绪六年十一月一一六○四-一(二九三)   监盘会算淡水县史令任接收邓令任仓项各款榖石交代总折稿(新竹知县施监盘)   第二四八四柱细册光绪八年五月一一六○四-二(二九八)   抄发台北府属各县光绪六年分额征供粟收支四柱册式第   二四九札光绪七年五月二十八日一一六○五-一(三○三)   台北知府陈,札委员徐铨,催办交代会算   第二五○移光绪九年八月二十八日一一六○六-一(三○五)   淡水知县朱,奉台北知府陈札委监盘,移知新竹县:将新旧任移交钱粮等款造册结报   第二五一移光绪九年十一月八日一一六○六-二(三○七)   代理新竹知县周,经查核前任徐所开交代总细册,移送覆折与前任徐及监盘淡水知县朱   第二五二移光绪九年十二月初九日一一六○六-三(三○八)   前代理新竹知县周,将卷簿移交于新任知县朱   第二五三副详及批光绪九年十一月初十日一一六○六-四(三一○)   监盘淡水知县朱、新任新竹知县徐及代理新竹知县周,将交代会算定折,详送于台北知府陈   第二五四议覆光绪十三年四月二十日一一六○九-一(三一二)   户部遵旨,对御史胡俊章光绪十三年原奏(州县交代,责成道府督催,实力严查)之议覆   第二五五札光绪十三年八月十二日一一六○九-二(三一六)   台北知府层奉上级札,将户部议覆,行知新竹县   第二五六札光绪十三年九月十九日一一六○九-三(三一八)   台北府层奉上级札行知新竹县:奏参州县未交银项折内,应声明分赔之该管各上司职名   第二五七副详及批光绪十五年十一月四日一一六一○-一(三二○)   前任新竹县将征存隘租银移交于新任,详请台湾善后总局查核,并该局批   第二五八清册光绪十五年十一月初一日一一六一○-二(三二二)   新竹县征存隘租银元本年续支各款数目清册稿   第二五九移光绪十五年十一月初八日一一六一○-三(三二五)   新竹前任知县方将征存隘租银移交于新任张   第二六○申光绪十五年十一月初十日一一六一○-四(三二六)   新竹知县张,将接收前任征存隘租银事申报巡抚、藩、道及府   第二六一副详及批光绪十五年十一月初四日一一六一○-五(三二七)   前任新竹知县方,将征存隘租银移交于新任,详请布政使查核,并该使批   第二六二移光绪十六年四月初八日一一六一○-七(三二九)   前任新竹知县张家属(右堂萧代)将征存隘租移交于新任沈   第二六三单同治九年十月初六日一一七○一-二(三三○)   淡水分府据口书禀请:饬差协同口书及澚甲,将浮出大枋封贮,交由澚甲收管   第二六四禀同治九年十月十一日一一七○一-三(三三一)   一皂头役禀明收贮大枋情形,并缴澚甲收管状   第二六五收管状同治九年十月十一日一一七○一-四(三三二)   澚甲具看守大枋收管状   第二六六呈同治九年闰十月十三日一一七○一-五(三三二)   林妈义以浮出大枋系其所有,呈请淡水分府查验,起封还管;批:不准   第二六七呈同治九年十一月十二日一一七○一-六(三三四)   铺户陈恒裕号以浮出大枋系其所有,呈请淡水分府查验给领;批:毋妄生觊觎   第二六八呈同治九年十一月十八日一一七○一-七(三三六)   铺户陈恒裕号呈称:该大枋实系己物,催淡水分府查验给领,如有虚词冒认,愿甘坐罪;批:毋庸多渎   第二六九谕同治九年十二月九日一一七○一-九(三三八)   淡水分府陈,谕饬明善堂绅董:将浮出大枋变卖,充为修整土城及起盖炮台之用   第二七○函同治十年五月初三日一一七○一-一○(三三九)   明善堂绅董复函淡水分府:已将大枋变价,但被人搁阻搬运,请发给印单   第二七一单同治十年五月初四日一一七○一-一一(三三九)   淡水分府陈,饬原差将大枋起封,押令车工运往明善堂   第二七二清单同治十年十月初四日一一七○二-一(三三九)   迎接新任台澎挂印总镇需用对象之清单   第二七三单同治十年十月初四日一一七○二-二(三四二)   淡水分府周,饬六班头役备派散役,至迎接之期,赍所需用物件伺候   第二七四分单同治十年十月初四日一一七○二-三(三四三)   淡水分府周,饬对保头役,协同澚甲预备渡船、竹筏,伺候总镇驾临   第二七五单同治十年十月初四日一一七○二-四(三四四)   淡水分府周,饬六班头役,向戏班借出长秀雉尾等物,以便迎接总镇之用   第二七六移同治十年十一月初五日一一七○二-五(三四五)   台湾知府蒋,移知淡水分府:台湾镇按临巡阅,理番厅备造屯番名册送查,至期听候点验   第二七七单同治十年十二月初六日一一七○二-六(三四七)   淡水分府周,饬大班头役,向戏班借出长秀雉尾等对象,作迎春应用   第二七八函同治十二年六月二十一日一一七○三-二(三四七)   蚶江分府潘,请淡水分府何,将难妇递交其家属   第二七九单同治十二年闰六月初五日一一七○三-三(三四九)   淡水分府何,饬原差赴艋管解难妇来辕   第二八○禀同治十二年闰六月初七日一一七○三-四(三五○)   差役禀报淡水分府:已解到难妇,请予提讯   第二八一单同治十二年闰六月八日一一七○三-五(三五一)   淡水分府何,饬差驰往猫里街传难妇之父兄赴辕   第二八二禀同治十二年闰六月十二日一一七○三-六(三五二)   差役禀报:已传到难妇之生母   第二八三提讯名单同治十二年闰六月十三日一一七○三-七(三五三)   难妇及其生母报到   第二八四供词(堂谕)同治十二年闰六月十三日一一七○三-八(三五三)   难妇及其生母口供   第二八五具领状同治十二年闰六月十三日一一七○三-九(三五五)   难妇生母具领其女   第二八六移同治十二年闰六月二十五日一一七○三-一○(三五五)   淡水分府何,移知蚶江分府及惠安知县:难妇已由其生母领回   第二八七札光绪七年九月十八日一一七○五-一(三五七)   台北府层奉巡抚札,行知新竹县:在基隆设立文报所委员专责   第二八八申光绪七年十一月十三日一一七○五-二(三五八)   新竹知县申巡抚、道台、台北府:新竹县递省公文,从台南文报局改由基隆文报局转递   第二八九札光绪七年十月廿一日一一七○六-一(三六○)   臬道札知各属:道署需用铺垫及一切器具,饬由台湾县代为给价,不得摊累各属   第二九○移光绪八年四月十一日一一七○七-一(三六一)   基隆分府徐,移解新埔街民翁东友夫妇,请新竹知县取具的实铺户保结移覆   第二九一保领状光绪八年四月二十四日一一七○七-二(三六二)   新埔街民翁缵绪,保领翁东友夫妇回家安业   第二九二牒光绪八年四月二十八日一一七○七-三(三六三)   新竹县对基隆分府牒:翁东友夫妇已由翁缵绪领回   第二九三札(附清单)光绪九年九月十二日一一七○八-一、二(三六四)   台北府奉臬道札,札饬新竹县:台湾各县每年应贴册费,应一律提解   第二九四移光绪十二年二月十八日一一七一○-一(三六七)   管带栋字副营移请新竹县:将私出藤草人犯差拘讯办   第二九五红禀光绪十二年二月二十七日一一七一○-三(三六九)   局董等佥禀新竹县:拟将犯禁采藤之人犯,将藤条作价认赔;知县批:应再酌量议罚   第二九六札光绪十五年十一月九日一一七一三-三(三七○)   台北府查核新苗分界应以中港大溪为界,饬新竹县会同苗栗知县,履勘定界,绘图具覆   第二九七移光绪十五年十一月初十日一一七一四-二(三七四)   苗栗县奉布政使司札,移请新竹县:遵批以中港大溪为界,订期会勘   第二九八详光绪十五年十一月廿八日一一七一四-七(三七五)   苗栗、新竹两县会勘定界绘图详覆巡抚刘、布政使沈等   第二九九移光绪十七年十一月初七日一一七一五-三(三八一)   淡水县将所承移卷宗,因已比对完毕而移还新竹县   第三○○行光绪十八年十二月初六日一一七一六-一(三八二)   台北府行新竹县:催令绅士林汝梅等,将登云会息银批解赴府   第三○一谕光绪十八年十二月初九日一一七一六-二(三八四)   新竹县奉台北府札,谕令绅士林汝梅等,将登云会半年息银备缴,以凭批解赴府   第三○二示光绪五年六月十一日一二一○一-五(三八五)   台北府出示:催晋赈各捐户换照   第三○三奏光绪八年(?)一二一○一-一九(三八七)   户部奏:为停捐已逾三年,谨申明节次奏定限期分别注销捐案   第三○四移光绪十一年四月初九日一二一○二-二(三九○)   新竹县儒学正堂、兼明志书院监院翁,向新竹县移领光绪十一年夏季分文庙香灯、俸斋、廪膳等银   第三○五印领光绪十一年四月日一二一○二-三(三九一)   新竹县儒学同右银项之印领   第三○六移光绪十一年四月十七日一二一○二-四(三九二)   新竹县移送同右银项于新竹县儒学   第三○七详光绪十四年十月初八日一二一○二-四四(三九三)   新竹县详请台湾布政使:本县文庙香灯等款及彰化火炬等款,俟本年新粮征收定案,再请编定坐支   第三○八简文及批光绪十四年十月二十五日一二一○二-四六(三九五)   右详之简文,及台湾布政使批:仰即分款开列清折具报   第三○九申光绪十四年十一月十一日一二一○二-四七(三九六)   新竹县申明上列各款原由,并详送清折于台湾布政使   第三一○折光绪十四年十一月十一日一二一○二-四八(三九七)   新竹县详送上列各款之清折于台湾布政使   第三一一副详及批光绪十四年十一月十四日、廿五日一二一○二-四九(三九九)   新竹县申(第三○九号)之副详,及台湾布政使批:各属存留款项,自光绪十四年起,各归各县坐支   第三一二红禀光绪二十年十月二十八日一二一○四-一(四○一)   考棚经理林汝梅等,禀送新竹县考棚修葺工料银估价单   第三一三清单光绪二十年十月(二十八日)一二一○四-二(四○二)   考棚修葺工料银之估计   第三一四红白禀光绪二十年十一月初一日一二一○四-三(四○三)   新竹县为修葺考棚,拟动支明志书院学租,禀请巡抚、布政司、臬道及台北府批示   第三一五清折光绪二十年十一月初一日一二一○四-四(四○五)   考棚应修各处估需工料之清折   第三一六禀批光绪二十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一二一○四-五(四○六)   布政使对新竹县禀(第三一四号)之批:已奉巡抚批,即遵照另札办理   第三一七札光绪二十年十一月三十日一二一○四-六(四○七)   布政使顾,奉巡抚唐批,移知新竹县:修葺考棚,准动支明志书院学租   第三一八禀批(红)光绪二十年十二月初五日一二一○四-七(四○八)   台北府对新竹县禀(第三一四号)之批   第三一九札光绪二十年十二月十五日一二一○四-八(四○九)   台北知府管,将巡抚唐批示,转知新竹县:准予动支明志书院学租修理考棚   第三二○具领状光绪二十年十一月廿四日一二一○四-九(四一○)   泥匠首向新竹县具领考棚工料银   第三二一呈道光二十年三月初三日一二二○一-一(四一一)   庄正黄绍坤因老病,呈请淡水分府准予退办   第三二二结状道光二十年三月初三日一二二○一-二(四一二)   庄正黄绍坤退办具结:并无推卸情弊   第三二三谕道光二十年五月初九日一二二○一-三(四一三)   淡水分府刘谕总理:协同庄副、庄耆等选举庄正   第三二四禀道光二十一年十一月初七日一二二○二-一(四一四)   新竹城东门总理之子周鹏程,因其父未及请假而回唐省亲,请知县准其顶办总理职   第三二五禀道光二十二年十一月十九日一二二○二-二(四一四)   新竹城南、西、北三门总理,遵分府谕,禀举林扬芳为东门总理   第三二六保结状道光二十二年十一月日一二二○二-三(四一五)   新竹城总理三人,保结林扬芳为东门总理   第三二七认充状道光二十二年十一月日一二二○二-四(四一六)   新竹城东门总理候选人林扬芳认充结状   第三二八禀道光二十二年十一月十九日一二二○二-五(四一六)   一皂役蒙分府谕,协同城工总理等,选举林扬芳为东门总理   第三二九验充名单道光二十二年十一月十九日一二二○二-六(四一七)   东门总理林扬芳之验充   第三三○禀道光二十三年五月十一日一二二○二-七(四一八)   郊铺户金长和等向淡水厅,佥举郭尚茂顶充已故北门总理郑用锺之缺   第三三一保结状道光二十三年五月十一日一二二○二-八(四一八)   郊铺户金长和等,保结郭尚茂为北门总理   第三三二认充状道光二十三年五月十一日一二二○二-九(四一九)   北门总理候选人郭尚茂之认充结状   第三三三验充名单道光二十三年五月十一日一二二○二-一○(四一九)   北门总理郭尚茂之验充   第三三四保结状道光二十三年九月初三日一二二○二-一一(四二○)   东门总理及铺户等,保结林承恩为西门总理   第三三五认充状道光二十三年九月初三日一二二○二-一二(四二○)   西门总理候选人林承恩之认充结状   第三三六禀道光二十三年九月三日一二二○二-一三(四二一)   一皂头役蒙淡水分府谕另举西门总理,将保结状及认充结状禀缴分府   第三三七验充名单道光二十三年九月初四日一二二○二-一四(四二二)   西门总理林承恩之验充   第三三八禀道光二十四年五月初九日一二二○二-一五(四二二)   北门总理郭尚茂因染病重听,禀请分府准予退办,并缴总理戳记   第三三九保结状道光二十四年五月十六日一二二○二-一六(四二三)   新竹城南、东、西三门总理,保结王礼让为北门总理   第三四○认充状道光二十四年五月十六日一二二○二-一七(四二三)   北门总理候选人王礼让之认充结状   第三四一禀道光二十四年五月十六日一二二○二-一八(四二四)   一皂头役蒙淡水分府谕另举北门总理,将保结状及认充状禀缴分府   第三四二验充名单道光二十四年五月十七日一二二○二-一九(四二四)   北门总理王礼让之验充   第三四三供词及堂谕道光二十四年五月十七日一二二○二-二○(四二五)   北门总理王礼让之供词及分府准充   第三四四单道光二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一二二○三-一(四二五)   淡水分府曹,饬差吊缴已革吞霄总理郑妈观戳记,并协同衿耆、铺户选举妥人接办   第三四五禀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十四日一二二○三-三(四二六)   三皂头役缴销已革吞霄总理郑妈观戳记   第三四六禀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十八日一二二○三-四(四二七)   竹南三保宛里街庄总理、街庄正、绅耆、通事、土目等,禀请淡水分府保留已革总理郑妈观之职   第三四七禀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十九日一二二○三-五(四二九)   三皂头役蒙淡水分府单,协同总理、绅衿、铺户等选举吞霄总理,禀缴保结、认充状   第三四八认充状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十九日一二二○三-六(四三○)   吞霄总理候选人刘振德之认充结状   第三四九保结状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十九日一二二○三-七(四三一)   生员陈锡福等,保结刘振德为吞霄总理   第三五○验充名单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二十日一二二○三-八(四三二)   吞霄总理刘振德之验充   第三五一供词及堂谕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二十日一二二○三-九(四三二)   吞霄总理刘振德之供词,及分府准充堂谕   第三五三呈道光二十三年闰七月十四日一二二○三-一一(四三三)   总理、义首等,禀举张妈喜为宛里街庄总理,萧兴等为族正,郑玉馨等为各庄庄正   第三五三公立请帖道光二十三年闰七月一二二○三-一四(四三五)   乡职等人公同立请帖,请张妈喜任苑里街总理   第三五四谕道光二十三年九月十五日一二二○三-一五(四三七)   淡水分府曹,对张妈喜给发苑里街总理谕令及戳记,并着该总理传知:族正听民间自行举办   第三五五禀道光二十三年十月二十四日一二二○三-一六(四三八)   吞霄街总理刘振德,禀缴联庄合约与淡水分府   第三五六同立合约道光二十三年十月一二二○三-一七(四三九)   竹南三保吞霄街庄合约   第三五七禀道光二十三年一月十六日一二二○三-一九(四四二)   头役禀复:古阿才不肯承充总理,据庄正王丙秀称:古开盛堪充   第三五八单道光二十三年十一月十一日一二二○三-二○(四四三)   淡水分府曹,单饬对头役,传古阿才赴辕验充吞霄总理(正本)   第三五九佥禀道光二十三年十一月三十日一二二○三-二二(四四四)   庄正、铺户等禀举梁壬生为吞霄总理   第三六○供词及堂谕道光二十三年十一月三十日一二二○三-二七(四四五)   总理梁壬生之供词,及分府曹准充堂谕   第三六一禀道光二十四年四月三十日一二二○三-二八(四四六)   总理、街庄正、保长暨铺户等,禀举陈存仁为竹南三保董事   第三六二保结状道光二十四年四月三十日一二二○三-二九(四四七)   总理、街庄正、保长暨铺户等,保结陈存仁为竹南三保董事   第三六三验充名单道光二十四年五月初三日一二二○三-三○(四四八)   竹南三保董事陈存仁之验充(具禀总理梁壬生亦在内)   第三六四供词及堂谕道光二十四年五月初三日一二二○三-三一(四四八)   陈存仁、梁壬生之供词,及分府准陈存仁充任竹南三保董事堂谕   第三六五谕咸丰七年六月二十九日一二二○五-一(四四九)   淡水分府马,谕饬中港闽粤总理叶廷禄等,邀集公同议定抽谷章程禀复   第三六六同立合约字咸丰七年六月一二二○五-二(四五○)   中港闽粤总局联庄合约   第三六七谕咸丰七年十月初九日一二二○五-三(四五二)   淡水分府马,谕充张肇基为田藔内庄保甲团练总局长,给发谕戳   第三六八禀同治五年十二月二十日一二二○六-一(四五三)   竹南二保铜锣湾福兴街八庄职员、生员、监生、业户、佃户、众铺户,禀举李沧玉为总理   第三六九禀同治六年正月初八日一二二○六-四(四五五)   一快总役禀请分府:对李沧玉赏给铜锣湾等处总理谕戳   第三七○谕同治六年正月十七日一二二○六-五(四五六)   淡水分府严,对李沧玉给铜锣湾等庄总理谕戳   第三七一佥禀同治六年正月二十九日一二二○七-一(四五七)   保正、总理等禀请分府:准九芎林总理刘维兰,兼理六张犁等庄总理   第三七二验充名单同治六年六月初二日一二二○七-七(四五九)   淡水分府严,提验总理刘维兰,并准充堂谕   第三七三供词及堂谕同治六年六月初二日一二二○七-八(四六○)   总理刘维兰供词及堂谕(缮本)   第三七四谕同治六年六月十四日一二二○七-九(四六○)   淡水分府严,对刘维兰给发六张犁等庄总理谕戳   第三七五禀同治六年九月二十一日一二二○九-一(四六一)   生员、职员、监生等,禀举下山、五和、树杞林、六张犁等四庄庄正   第三七六禀同治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一二二○九-一○(四六三)   生员、职员、监生、庄民等,禀举彭上岐为九芎林保长   第三七七出示同治七年二月三十日一二二○九-一三(四六四)   淡水分府严,斥革九芎林等庄总理、董事,出示庄民不得与之私相受授   第三七八谕同治七年四月九日一二二○九-一九(四六五)   淡水分府严,对九芎林等五庄庄正给发谕戳   第三七九出示同治七年闰四月二十二日一二二○九-二一(四六七)   淡水分府富,斥革中坜总理黄国安,出示中坜等庄,禁止向之受授   第三八○禀同治七年六月初四日一二二○九-二三(四六八)   竹北一保长刘永禀请分府富,饬九芎林保长分摊当差   第三八一佥禀同治七年八月二十八日一二二○九-二四(四六九)   绅衿、垦户、甲首、结首等,禀举徐安邦为九芎林等庄总理   第三八二单同治七年十月一二二○九-二七(四七一)   税总拟稿,传徐安邦验充;淡水分府富不照批   第三八三禀同治八年六月一二二○九-二八(四七二)   九芎林庄总理徐安邦已领戳记,未领谕帖,禀请分府发给   第三八四分单同治七年三月十二日一二二一○-一(四七三)   淡水分府严,饬对保头役二人前往一皂一快交界处,接运解到硝磺   第三八五单同治七年四月二十五日一二二一○-二(四七三)   淡水分府严,饬对役督同乡保长,接运军装等件到堑   第三八六咨同治九年十月初三日一二二一一-一(四七四)   后垄汛守府向,据后垄街陈姓禀,咨请淡水分府给发陈姓族长谕戳   第三八七佥禀同治九年十月初四日一二二一一-二(四七六)   绅衿、乡耆等禀举族长陈宗器   第三八八认充保结同治九年九月一二二一一-三(四七七)   绅衿、乡耆等保结族长陈宗器   第三八九单同治九年十月十五日一二二一一-四(四七八)   淡水分府陈,饬差传陈宗器验充族长   第三九○禀同治九年十一月十六日一二二一一-五(四七九)   头役禀缴旧族长谕戳、印单,并请示可否先行给发谕帖,日后补行验充   第三九一谕同治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一二二一一-六(四八○)   淡水分府陈,对族长陈宗器给发谕戳   第三九二佥禀同治十年十二月十一日一二二一二-一(四八一)   竹南二保铜锣湾等庄总理、绅衿,禀请发给联庄约首谕戳   第三九三合约字同治十年十一月一二二一二-二(四八三)   铜锣湾等八庄合约   第三九四保结状同治十年十二月一二二一二-三(四八五)   总理、隘首、庄耆、铺佃户等,保结铜锣湾等处联庄约首李逢年   第三九五佥禀同治十年十一月十一日一二二一二-四(四八六)   生员、监生、佃户等,禀举李逢年为铜锣湾等联庄公局局首(不准)   第三九六佥禀同治十一年四月初三日一二二一二-五(四八八)   生员、廪生、贡生、监生及庄耆等,禀举李逢年为铜锣湾总理(不准)   第三九七移同治十一年四月十九日一二二一三-一(四九○)   台湾府周蒙上级檄催,饬取府厅县志书、宪纲册,及各庄总董、乡保、甲长、头人清册,移知淡水厅   第三九八牒同治十一年五月初四日一二二一三-三(四九一)   淡水分府周牒送台湾府周:厅志下落,乡保甲长花名清册另送,先将总理、董事清册牒呈   第三九九清册同治十一年五月初四日一二二一三-四(四九二)   淡水分府周,造送淡水厅属各保总理,董事姓名清册   第四○○禀同治十一年十一月廿九日一二二一四-一(五○二)   中港、头份等庄总理黄玉堂禀请退办,并举谢焕光为新总理   第四○一佥禀同治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一二二一四-二(五○三)   绅衿、佃户、铺户等,禀举谢焕光为中港、头份等庄总理   第四○二验充名单同治十一年十二月十二日一二二一四-七(五○五)   淡水分府向,提验谢焕光,并堂谕准予充当头份街庄总理   第四○三供词同治十一年十二月十二日一二二一四-八(五○六)   头份等庄总理谢焕光之验充   第四○四谕同治十一年十二月十六日一二二一四-九(五○六)   淡水分府向,对头份等庄总理谢焕光给发谕戳   第四○五禀同治十三年八月二十二日一二二一五-一(五○八)   后垄街庄团练分局总理杜和安,禀请给发辖内二十四庄正副谕戳   第四○六清单同治十三年八月二十二日一二二一五-二(五○九)   后垄管辖二十四庄庄正副姓名清单   第四○七谕同治十三年八月二十四日一二二一五-三(五一○)   淡水分府陈,对后垄管辖二十四庄正副给发戳记   第四○八清单同治十三年九月十四日一二二一六-一(五一二)   大甲街总理、庄正名单   第四○九禀同治十三年九月初四日一二二一六-二(五一四)   大甲团练局绅董,禀举大甲总理及管辖内庄正   第四一○分谕同治十三年九月十四日一二二一六-三(五一五)   淡水分府对杜以忠、白达给发大甲总理谕戳   第四一一禀光绪二年五月初九日一二二一七-一(五一六)   一皂头役禀请分府:饬九芎林庄绅董、头人禀举总理   第四一二禀光绪二年五月十三日一二二一七-二(五一七)   九芎林等庄绅衿、垦户、乡耆、佃户、铺户等,禀举姜荣椿为总理   第四一三保结状光绪二年五月一二二一七-三(五二○)   九芎林等庄生监,职员四人,保结姜荣椿为总理   第四一四认充结状光绪二年五月一二二一七-四(五二一)   九芎林街庄总理姜荣椿认充结状   第四一五单光绪二年五月二十二日一二二一七-五(五二二)   淡水分府陈,饬一皂头役,传总理姜荣椿赴验   第四一六佥禀光绪四年二月十五日一二二一八-一(五二三)   一快头役、庄耆、约首等,禀举黄文绣为宝斗仁等庄总理   第四一七谕光绪四年二月二十七日一二二一八-五(五二四)   淡水分府陈,对黄文绣给发宝斗仁等庄总理谕戳   第四一八佥禀光绪四年三月十五日一二二一八-六(五二六)   垦户、结首、庄耆等,禀请革退总理黄文绣   第四一九签禀光绪四年三月二十八日一二二一八-七(五二八)   竹南一保南隘等庄垦户金同和等,为黄文诱(绣)贿差瞒充总理,签请台北府予以革换   第四二○禀光绪四年四月十三日一二二一八-一一(五三○)   总理黄文绣禀台北府:其充任并非名冒充,乃被金同和袒弊混禀   第四二一提讯名单(堂谕)光绪五年二月三十日一二二一八-一九(五三一)   台北府正堂陈,提讯原禀金同和、被禀黄文绣;并堂谕:准黄文绣退办   第四二二供词光绪五年二月三十日一二二一八-二○(五三一)   台北府正堂陈审判,被禀人供词   第四二三佥禀光绪五年闰三月初三日一二二一八-二一(五三二)   南隘等庄业主、垦户等,佥举郑承恩为南隘等庄总理   第四二四谕光绪五年三月初三日一二二一八-二五(五三四)   台北府正堂陈,对郑承恩给发南隘等庄总理谕戳   第四二五验充名单及供词光绪四年十一月廿九日一二二一九-一、二(五三五)   台北府正堂陈,验充范文华为新埔街庄总理   第四二六谕光绪四年十二月初四日一二二一九-三(五三六)   台北府正堂陈,对新埔街庄总理范文华给发谕戳   第四二七佥禀光绪五年四月十八日一二二二○-一(五三七)   红毛港庄地甲、庄耆等,禀请新竹县正堂刘,准予清庄除盗   第四二八票光绪五年五月初十日一二二二○-二(五三八)   新竹县正堂刘,饬对役传谕红毛港庄地甲、庄耆,举办清庄联甲、妥议章程备查   第四二九谕及出示光绪八年九月二十四日一二二二一-一(五四○)   新竹县正堂徐访闻邻境骚扰,谕示总理、乡保等人加意防范,并不准容留外庄生人   第四三○函复光绪八年九月三十日一二二二一-三(五四一)   新竹县正堂徐函覆大甲巡检许,并将匪会林盛逸入内山情形通知,请其防患   第四三一函光绪八年十月初五日一二二二一-四(五四二)   彰化县正堂朱干隆,通报匪情与新竹县正堂徐:匪首林盛潜逃内山、其党与星散   第四三二票光绪八年十月二十六日一二二二一-七(五四三)   新竹县正堂徐,票仰三头役购线拿解匪首林盛   第四三三谕光绪八年十月二十六日一二二二一-八(五四四)   新竹县正堂徐,谕鲤鱼潭总理、头人,协同兵役购拿逃犯林盛   第四三四移光绪八年十月二十六日一二二二一-九(五四五)   新竹县正堂徐,移请北路右营福:拨兵协同头役、总理、头人购拿逃犯林盛   第四三五札光绪八年十二月十九日一二二二一-一三(五四六)   台北府正堂陈,准台湾镇吴移开:蒙臬道刘批,胁从人免其深究,惟匪首林盛应设法严拿   第四三六佥禀光绪九年九月二十三日一二二二二-一(五四八)   大甲街例贡、业户、郊铺、众铺户禀请新竹知县:另谕充王文学为总理   第四三七谕光绪九年十月十四日一二二二二-五(五四九)   新竹县正堂周,给发谕戳与大甲街总理王文学第   四三八佥禀光绪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一二二二三-一(五五○)   九芎林庄生监、绅耆、铺户等,佥举卢保安为总理   第四三九谕光绪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一二二二三-四(五五二)   新竹县正堂周,发给谕戳与九芎林庄总理卢保安   第四四○禀光绪九年十二月初六日一二二二四-一(五五三)   吞霄街正等人,以总理林愈熏设馆收词、藉端骚扰,禀请斥革,并准予原总理复充   第四四一佥禀光绪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一二二二四-三(五五五)   吞霄街职员暨金和安众铺户等,禀请新竹知县,准已革总理林愈熏复充   第四四二佥禀光绪十年二月初一日一二二二五-一(五五六)   大溪墘庄业户、生监等,禀请新竹知县朱:吊销已革总理锺廷英谕戳   第四四三诉呈光绪十年二月八日一二二二六-一(五五八)   邱阿明诉请:令刘阿知等应归还伊所垫庄费   第四四四名单及簿约光绪九年九月吉日一二二二六-二(五五九)   大溪墘庄业户、总理、结首等,为对抗盐馆哨丁需索,庄众合约,互助分摊开费   第四四五谕光绪十一年十二月十八日一二二二七-四(五六一)   新竹县正堂方,发给谕戳与铜锣湾街庄总理曾道隆   第四四六佥禀光绪十二年二月初八日一二二二八-一(五六二)   咸菜瓮庄生员卫璧奎等,蒙新竹县正堂方面谕,禀举谢有时为总理   第四四七谕光绪十二年四月初九日一二二二八-四(五六二)   新竹县正堂方,发给谕戳与咸菜瓮总理谢有时   第四四八禀光绪十二年四月初三日一二二二九-一(五六四)   二皂头役杨桢禀请新竹知县方:发给谕戳与后垄街庄总理陈清溪   第四四九认充结状光绪十二年四月初三日一二二二九-二(五六四)   后垄街庄总理陈清溪之认充   第四五○保结状光绪十二年四月初三日一二二二九-三(五六五)   郊户金致和,保结陈清溪充当后垄街庄总理   第四五一禀光绪十二年四月初四日一二二二九-四(五六六)   二皂头役杨桢禀报:后垄总理杜和安,不遵谕造送户口清册,请新竹知县予以革究   第四五二谕光绪十二年四月初五日一二二二九-五(五六七)   新竹县正堂方,发给谕戳与后垄街庄总理陈清溪   第四五三谕光绪十二年五月二十日一二二三○-三(五六八)   新竹县正堂方,发给谕戳与三义河总理杨德友   第四五四佥禀光绪十二年十二月初二日一二二三一-一(五六九)   大隘北埔等庄生监、乡耆、殷绅等,禀举何廷辉为总理   第四五五禀光绪十二年十二月初八日一二二三一-四(五七一)   大隘南兴庄总理垦户金广福,禀举何廷辉为北埔等庄总理   第四五六谕光绪十二年十二月十四日一二二三一-五(五七二)   新竹县正堂方,发给谕戳与北埔等庄总理何廷辉   第四五七佥禀光绪十三年闰四月初五日一二二三二-一(五七三)   新埔街庄金广和、生监、铺户等,禀举朱廷龙为总理   第四五八谕光绪十三年闰四月初九日一二二三二-四(五七五)   新竹县正堂方,发给谕戳与新埔街庄总理朱廷龙   第四五九佥禀光绪十三年闰四月二十日一二二三三-一(五七六)   房里、苑里总理陈金源等,禀请斥革地保戴金升   第四六○禀光绪十三年九月初六日一二二三四-一(五七七)   大溪墘庄生监、庄耆、结首等,禀举刘兆棠为总理   第四六一谕光绪十三年九月十八日一二二三四-四(五七八)   新竹县正堂方,发给谕戳与大溪墘庄总理刘兆棠   第四六二谕光绪十三年十一月初五日一二二三五-四(五八○)   新竹县正堂方,发给谕戳与大坵园总理游赞平   第四六三佥呈光绪十四年二月初二日一二二三六-二(五八一)   蛤仔市、公馆等庄绅衿吴廷光等,禀举谢锡彰为总理   第四六四禀光绪十四年二月二十三日一二二三六-七(五八二)   隘寮庄职员张焕彩,禀告吴廷光捏刘缉光名字,禀举谢锡彰为总理   第四六五谕光绪十四年九月二十四日一二二三七-五(五八四)   新竹县正堂方,发给谕戳与芝葩里林青云   第四六六谕光绪十四年九月初十日一二二三八-一(五八五)   新竹县正堂方,发给谕戳与铜锣湾总理林思赞   第四六七谕光绪十四年十二月初五日一二二三九-四(五八六)   新竹县正堂方,发给谕戳与大湖总理吴定纲   第四六八禀光绪十四年十二月四日一二二四○-一(五八七)   吞霄街庄总理张凤岐禀举各庄正,请发给谕戳   第四六九清单(前件之附粘)一二二四○-二(五八八)   吞霄街下各庄之庄正名单   第四七○单光绪十五年五月十九日一二二四一-一(五八九)   新竹县正堂方,饬对役查明竹北二保分两段,将庄名开列并绘图   第四七一单光绪十五年五月十九日一二二四一-二(五八九)   新竹县正堂方,饬对役查明竹北一保分两段,将庄名开列并绘图   第四七二单光绪十五年五月十九日一二二四一-三(五九○)   新竹县正堂方,饬对役查明竹南一保分两段,将庄名开列并绘图   第四七三谕光绪十五年十一月初四日一二二四二-四(五九一)   新竹县正堂方,发给谕戳与树杞林等庄总理范士珍   第四七四佥禀光绪十六年闰二月二十五日一二二四三-一(五九二)   大隘双溪、月眉、南埔等庄绅耆,禀举蔡文光为总理   第四七五谕光绪十六年三月初二日一二二四三-四(五九三)   新竹县正堂张,发给谕戳与双溪等庄总理蔡文光 淡新档案选集行政编初集   ●第一禀咸丰十年四月六日一一一○一-一、二   香山港长佑宫首事张自得,为兴修捐题,请淡水厅给发示谕   (附艋郊殷实头人名单)   具禀堑郊香山港长佑宫首事,即总理张自得,为恳恩谕饬捐题银两,以资告竣事。缘香山自开港以来,迄今多年,为船只来往,郊商、乡民云集买卖之所。得于咸丰六年六月间,自备工本,建造该处天后宫一座,号长佑宫,踏定地基两■〈广外朗内〉(廊)并前后殿,计共六间。得于是年,先行自备工本,建造后殿一间,尚有两■〈广外朗内〉(廊)前后殿,未经造完,难于告竣庆成。兹得老迈无力,查堑、艋郊商、业户,殷富者多;欲再建复是庙,非费千金,实难有济。德(与「得」音通)思维圣母神功深远,万民赖庇。兴建之事,众所乐需,非蒙示谕堑、艋各郊商富、业户,按户鸠资修竣,以昭胜举,而成神宇,则物阜民康,均赖宪德,功岂(盖?)后世。理合沥情,粘单禀乞大老爷,诚心敬神,恩准示谕得等暨堑、艋殷富郊商、业户,按户鸠收,设簿登记,以成神宇,泽垂万世,沾恩,切叩。   计粘艋郊殷实头人名单一纸。   〔批〕即谕饬该总理,自向郊铺、殷户捐题,择吉兴修。   私记  长佑宫   咸丰拾年肆月初六日总理张自得具禀  戳记  署淡水分府秋、香山长佑宫、总理张自得   私记  金顺和街公记  私记  香山长佑宫公记   泉郊金晋顺北郊金万利头人总理蔡鹏桂   南北郊炉主职员黄万钟林正森林国忠吴光田谢廷铨   ●第二牌式、仪注式光绪五年闰三月五日一一一○二-一   新竹知县刘莅任,阅城牌示及仪注   钦加同知衔、署理新竹县正堂刘为示知事。本县定于本月初六日阅城,合行示知遵照,毋违。特示。   一、牌式   照得是日阅城,先发头、二、三炮,书差齐集伺候,请大老爷穿补服升舆,开道从吉利方,驾诣南门城楼下舆。兵丁送茶毕。请升舆,驾诣西门城楼,下舆。兵丁送茶毕。请升舆,驾诣北门城楼,下舆。兵丁送茶毕。请升舆,驾诣东门城楼,下舆。兵丁送茶毕。请升舆,驾由文庙背旋署。禄位高升。   一、仪注式   光绪伍年闰参月初五日,承工总周春(注)   钤记  新设台北府新竹县钤记   稿行  私记    (注)本案内(二至十五号)尚有:光绪五年九月十四日,正堂李;光绪六年四月廿五日,正堂施;光绪七年九月初五日,正堂徐;光绪九年十一月廿八日,正堂朱;光绪十年三月廿八日,正堂徐;光绪十年十二月,正堂彭(缓行);光绪十一年十一月十九日,正堂方;光绪十五年十一月初八日,正堂张;光绪十六年四月八日,正堂沈;光绪十七年八月廿二日,正堂沈;光绪十八年十二月初三日,正堂叶;光绪二十年二月廿四日,正堂刘;光绪二十年三月廿四日正堂范;光绪二十一年正月廿七日,正堂王之牌式及仪注式。以上均用同一式。于押日处及判行处,各贴长方形红纸条。   ●第三禀光绪九年七月十三日一一一○五-一   新竹县户粮税总书朱明、王海禀请知县:循例给发城隍庙普度经费   具禀案下户粮税总书朱明、王海,为中元在即,普度要需,恳请俯循旧章,按处给发,以资普度事。窃查:本署设立八房总科,惟户、粮、税三房,皆有厘头出息。是以年届七月中元之期,例应备办牲仪、果粽祭品,普度阴光,历将征收应得厘头项下,提支银元,作为城隍庙本衙门户、粮、税本馆三处普度动用资费,向章办理如斯。迨分治以来,各前任均将户、粮、税总厘头提上,而经管每月仅领纸饭银五十元,作为馆中帮书工伙、印串纸张,余无别款可筹。故将中元普度,每处计应需银五十元之左右,历任由署给发。本任叨蒙宪恩,赏充书等承办是缺,所有税契、正供等款厘头,仍蒙提上,而经管筹思,别无余款可挪。现届中元普度之期,例应循章办理,惟有仰恳恩施格外,泽及幽暝,俯准按处给发银元,俾书等经管,得以循例备办普祭等物,敬奉阴光,以昭诚敬,上下亦得以获福无疆也。合亟披情禀明,伏乞恩宪大老爷,恩泽覃敷,赈恤孤魂,俯准照章给发,俾可按处,循例普度,幽明均沾,德泽靡涯。切叩。   私记    〔批〕查明旧章酌给。   私记    光绪玖年柒月十三日禀  戳记  新竹县正堂周、给户粮税总书朱明、王海戳记   ●第四佥禀(抄)光绪八年二月二十九日一一一○六-一   大安街郊铺金万和等,为修理大众爷庙,请巡抚岑捐办银两   具佥禀竹南四保大安街郊铺金万和,暨董事陈兴、易云,铺户万发号、自成号、协源号、自源号、源美号、源荣号、吉金号、丹成号等,为港地损坏,庙宇将崩,恳乞恩准助资修理,以靖地方事。缘我安自开港以来,帆樯云集,所利者惟大众爷之灵佑。凡有四方士庶人等,诚求立应。今不料地方将坏,海浪屡屡飘崩,至大众庙埕里,而且冢埔骸骨,尽皆漂路,惨莫胜言。和等目击心伤,本欲附近鸠资修整,以振地方,而不敷甚多。幸逢宫保大人,大发慈悲,沿修万世之桥堤。和等爰即佥议,沥情冒恳,叩乞恩准帮助多少银两,集腋以便修造庙埕,及修冢赅,俾免枯骨漂路、庙埕崩坏,将来地方必然重荣。和等忝属地方有关,不得不沥情匍叩,伏乞宫保大人一片善心,恩准帮助银两,而神人佑沾,幽明感赖,阴隲齐天,公侯奕,沾感,切叩。   光绪八年二月廿九日到   太子少保、头品顶戴、兵部尚书、福建巡抚部院、一等轻车都尉岑批   大众爷庙名目,甚属不典,自系该处土神。今据称:庙址为海浪所侵,将就倾圮,埔冢骸骨,亦皆漂露,殊堪悯恻。仰新竹县督同该铺商等,筹捐经费,集有成数,堪以修理,再酌量提发公项,以为帮助可也。呈发,仍缴。卅。   光绪八年二月三十日奉   光绪八年二月日佥禀   ●第五示贴太岁(实则光绪)十五年九月二十九日一一一○七-一   监醮新竹县都城隍,示贴建醮程序表   监醮新竹都城隍示   酬恩庆成福醮,合属齐戒宜虔。   阳月廿二日起,禁止屠宰为先。   一切介鳞畜类,不许排列市廛。   街道张灯结彩,同期降福延年。   廿三黎明进表,道场经忏扬宣。   廿四莲灯夜放,普照水陆幽泉。   廿五华筵普施,超拔极乐登仙。   从此庆缘善积,士庶获福无边。   一、示贴城乡市镇   私记    太岁己丑年玖月廿九日稿   印  新竹县城隍印(紫色)   威灵公行  私记    ●第六疏天运(实则光绪)十五年十月一一一○七-二   新竹城绅董林汝梅等,疏请新竹县都城隍监理醮务   疏文(注)   具疏词,本城绅董林汝梅、郑如兰、李联萼、郑以典、陈廷襄、陈澄波、张、林为栋,暨合属士庶人等,为责无旁贷,循章渎请,佥乞〔亲〕临核转,护卫法坛事。缘自夏秋以〔来〕,膏雨愆期,骄阳亢烈,梅等忝属梓里,当经就于武庙设坛,叩乞据情转奏天曹,求赦既往之愆,速起沉疴之疾,俾合属居民,脱离苦厄,而乐安康。如蒙乞悯苦劫,而沛殊恩,梅等以渥沐天庥,除灾赦过。涓于本年十月廿三日,恭设华坛,启建三朝夕醮会一宗,仰答鸿慈。但醮事攸关,未敢擅便,理合联名叩乞,俯赐亲临监醮,一切科表,分别核转,以便接驾朝真。梅等诚惶诚恐,谨疏以闻。   天运己丑年十月日具疏词信绅林汝梅郑如兰李联萼郑以典陈廷襄陈澄波张林为栋等谨叩   (注)用黄纸。   ●第七牌示天运(实则光绪)十五年十月十日一一一○七-三   新竹县都城隍、监理醮务,饬司判等下属巡查驱邪   晋封威灵公、新竹县都城隍、监理醮务为悬牌示知事。本年十月初一日,据本城信绅林汝梅等佥称:「缘因夏秋以来,膏雨愆期,骄阳亢烈,梅等忝属梓里,当经就于武庙设坛,叩乞据情转奏天曹,求赦既往之愆,速起沉疴之疾,俾合属居民,脱离苦厄,而乐安康。如蒙乞悯苦劫,而沛殊恩,梅等以渥沐天庥,除灾赦过。涓于本年十月廿三日,恭设华坛,启建三朝夕醮会一宗,仰答鸿慈。但醮事攸关,未敢擅便,理合联名叩乞,俯赐亲临监醮,一切科表,分别核转,以便接驾朝真。梅等诚惶诚恐,谨疏以闻」等情,到堂。据此,除批示外,合行悬牌示知。为此牌,仰所属司判、吏役及各乡都土,司神等,一体遵照,至期务宜恪供厥职,遵依榜示期,分班巡查街道,驱逐邪魔,护卫法坛,廓清境域,以昭诚肃,而佑生灵。各宜凛遵,毋违,切切。须至牌者。   一、牌示悬挂辕门   私记    天运己丑年拾月初十日稿   印  新竹县城隍印(紫色)   威灵公行  私记    ●第八牌示光绪十五年十月十日一一一○七-四   新竹县都城隍、监理醮务,示告下属至期齐集,分班伺候   晋封威灵公、新竹县都城隍、监理醮务为牌示事。照得本爵职掌阴阳,权司监醮,定于本月廿二日,亲诣法坛监理,一切科表,分别核转外,合行悬牌示知。为此牌,仰所属司判、吏役等,一体遵照,至期齐集,分班伺候,勿得参差。各宜凛遵,毋违。须牌。   一、牌示悬挂辕门   私记    光绪拾伍年拾月初十日稿   印  新竹县城隍印(紫色)   威灵公行  私记    ●第九牌示天运(实则光绪)十五年十月十日一一一○七-五   新竹县都城隍、监理醮务,告戒道众守则   晋封威灵公、新竹县都城隍、监理醮务示   酬恩庆成福醮,法坛供设斯堂。   示尔在坛道众,各宜恪静端方,   内则凛严斋戒,外维洁整冠裳,   行止雍容有度,语言简讷有章。   一切专司执事,举动毋涉慌忙。   道众诵经礼忏,音韵尤贵谐详。   慎勿交头接耳,亵渎嬉笑轻狂。   不许无端出入,声色触秽道场。   天威不违咫尺,尤须敬谨恭庄。   为此谆谆告戒,其各遵照毋忘。   一、牌示悬挂坛前   私记    天运己丑年拾月初十日稿   印  新竹县城隍印(紫色)   威灵公行  私记    ●第一○牌示天运(实则光绪)十五年十月十日一一一○七-六   新竹县都城隍、监理醮务,示告谢范二役取缔孤魂   晋封威灵公、新竹县都城隍、监理醮务为遣牌示知事。现值醮务,定于本月二十三日起,至廿五夜完满。循例普照十方,水陆幽滞男女孤魂等众衣食,除先期谕饬城乡绅耆、郊户、士庶等,随缘乐施外,合行遣牌示知。为此牌,仰谢范二役,即便遵照,至期亲诣坛前,照章监放。水陆幽滞男女孤魂等众衣食,待焚给冥资后,饬令各返幽途,不准藉端滋扰。如敢故违,许即按名拿解来辕,从严惩办。该役等,毋稍纵延,切切。须牌。   一、牌示悬挂坛前   私记    天运己丑年拾月初十日稿   印  新竹县城隍印(紫色)   威灵公行  私记    ●第一一示贴天运(实则光绪)十五年十月十日一一一○七-七   新竹县都城隍,监理醮务,示告孤魂候领衣食、冥资后,各返幽途,不准逗留   晋封威灵公、新竹县都城隍、监理醮务为示知事。照得醮务,定于本月二十三日起,至二十五日完满。除先期谕饬城乡土庶、郊户,随缘助施外,合行示知。为此示,仰合属水陆幽滞男女孤魂等众咸悉:尔等至期,务须齐集,分班听候,领受衣食,待焚给冥资后,各返幽途,不准藉端逗遛、附草依木、扰害生灵。如敢故违,定即拿究不贷。俱各凛遵,毋违。特示。   一、示贴四城坛前   私记    天运己丑年拾月初十日稿   印  新竹县城隍印(紫色)   威灵公行  私记    ●第一二疏天运(实则光绪)十七年十月十五日一一一○七-八   竹北一保联庄绅董彭殿华等,请新竹县都城隍监理醮务   疏文(注)   具疏词,竹北一保联庄绅董彭殿华、詹鹏材、曾捷胜、彭世和、陈四和、郑献瑞、曾永发、官九和、陈义生、陈源顺、锺逢源、刘长和、刘正记、陈九思、彭良桐,暨联庄士庶人等,为责无旁贷,循章渎请佥乞,俯赐亲临监督,护卫法坛事。缘因去岁夏秋间,时气流行,异灾暴作,华等忝属梓里,当经邀集众等,恭设香案,据情叩祷,求赦既往之愆,速起沉疴之疾;已蒙殊恩宥释,咸沐平安。华等既渥天庥,理当叩答。敬涓本年十月二十四日,爰集众等虔设华坛,启建五朝夕道场,三旦夕释典醮会,共成一宗,   上酬鸿慈。但事关醮典,责无旁贷。恭惟公爷为阴阳之主宰,掌祸福之权衡,合亟联名,佥乞恩期下逮,俯赐亲临,监督护卫,分别核转科表,以便接驾朝真。华等诚惶诚恐,不胜恳祷之至。   谨疏   以闻。   〔批〕据词已悉,候示期亲诣   法坛监理,一面转饬各司土知照可也。词存。  私记    天运辛卯年拾月十五日具疏词竹北联庄绅董彭殿华等   私记    (注)用黄纸。   ●第一三牌示太岁(实则光绪)十七年十月十六日一一一○七-九   新竹县都城隍、监理醮务,示告下属巡查驱邪   监理醮务、新竹县都城隍,为悬牌示知事。本年十月十五日,据竹北一保联庄绅董彭殿华暨士庶人等佥称:「缘因去年夏秋间,(照词云云叙至)谨疏以闻」等情,到堂。据此,除批示外,合行悬牌示知。为此牌,仰所属司判、吏役,及该庄都土等,一体遵照,至期,务宜恪供厥职,分班巡查街道,驱逐邪魔,护卫法坛,肃清境域,以昭诚敬,而佑生灵。俱各凛遵,毋违,切切。须至牌者。   一、牌示悬挂辕门   私记    太岁辛卯年拾月十六日稿(注)   印  新竹县城隍印(紫色)   都城隍行  私记    (注一)本文件与下二件相连,年月日及判行相同。   ●第一四牌示太岁(实则光绪)十七年十月十六日一一一○七-一○   新竹县都城隍监理醮务,示告下属至期齐集   前衔〔监理醮务、新竹县都城隍〕为牌示事。照得本爵定于日,亲诣竹北一堡树杞林联庄法坛,监理醮务。除先期悬牌示知外,合行遣牌。为此牌,仰所属当境司土等,至期,务即前途伺候。所有一切邪魅,先行驱逐出境,勿许庇护。分班恭迎宪驾遥临,各宜凛遵,毋违。须牌。   一、牌示发贴高脚牌   私记    太岁辛卯年拾月十六日稿(注)   印  新竹县城隍印(紫色)   都城隍行  私记    (注)本文件与上一件及下一件相连,年月日及判行相同。   ●第一五、札太岁(实则光绪)十七年十月十六日一一一○七-一一   新竹县都城隍,监理醮务,饬下属巡查驱邪   前衔〔监理醮务、新竹县都城隍〕为行知事。本年十月十五日,据竹北一保彭殿华等佥称:「(照词云云叙至)谨疏以闻」,到堂。据此,除悬牌示知外,合行札饬。为此札,仰所属司判、吏役、该乡都土等,即便遵照。至期,务宜恪供厥职,遵依榜示期,巡查街道,驱逐邪魔,护卫法坛,肃清境域,以昭诚敬,而佑生灵。俱各凛遵,毋违,切切。特札。   一、札饬所属司判、吏役、该乡都土   私记    太岁辛卯年拾月十六日稿(注)   印  新竹县城隍印(紫色)   都城隍行  私记    (注)本文件与上二件相连,年月日及判行相同。   ●第一六示贴太岁(实则光绪)十七年十月十六日一一一○七-一二   监醮新竹县都城隍,示贴建醮程序表   监理醮务、新竹县都城隍示   酬恩祈安福醮,联庄斋戒宜虔。   阳月念壹日起,禁止屠宰为先,   一切介鳞畜类,不许排列市廛。   街道张灯结彩,同期降福延年。   念肆黎明进表,道场经忏扬宣。   念陆莲灯夜放,普照水陆幽泉。   念柒华筵普施,超拔极乐登仙。   从此庆缘善积,士庶获福无边。   一、示贴市镇坛前   私记    太岁辛卯年拾月十六日稿(注)   印  新竹县城隍印(紫色)   都城隍行  私记    (注)本文件与下三件相连,年月日及判行相同。   ●第一七牌示太岁(实则光绪)十七年十月十六日一一一○七-一三   新竹县都城隍、监理醮务,示告下属至期齐集   前衔〔监理醮务、新竹县都城隍〕为牌示事。照得本爵职掌阴阳,权司监醮,定于日,亲诣竹北树杞林联庄法坛监理,一切科表,分别核转外,合行遣牌示知。为此牌,仰所属司神等,一体遵照。至期齐集,随同前往,勿得参差,各宜凛遵,毋违。须牌。   一、牌示悬挂头门   私记    太岁辛卯年拾月十六日稿(注)   印  新竹县城隍印(紫色)   都城隍行  私记    (注)本文件与上一件及下二件相连,年月日及判行相同。   ●第一八牌示太岁(实则光绪)十七年十月十六日一一一○七-一四   新竹县都城隍、监理醮务,示告孤魂候领衣食、冥资后,各返幽途,不准逗留   前衔〔监理醮务、新竹县都城隍〕为晓示事。照得醮务,定于二十四日起,至二十七日完满。除先期谕饬经理局董,分派联庄士庶,随缘助施外,合行出示晓谕。为此示,仰所属水陆幽滞、无祀男女孤魂等众咸悉:尔等至期,务宜齐集,分班伺候,领受衣食,待焚给冥资后,各返幽途,勿许藉端逗遛、附草依木、扰害生灵。如敢故违,定即拿究不贷。俱各凛遵,毋违。特示。   一、示贴大士坛前   私记    太岁辛卯年拾月十六日稿(注)   印  新竹县城隍印(紫色)   都城隍行  私记    (注)本文件与上二件及下一件相连,年月日及判行相同。   ●第一九票太岁(实则光绪)十七年十月十六日一一一○七-一五   新竹县都城隍、监理醮务,饬谢范二役取缔孤魂   前衔〔监理醮务、新竹县都城隍〕为票饬事。现值醮务,定于二十四日起,至二十七日完满。循例普照十方,水陆幽滞、无祀男女孤魂等众衣食,除先期转饬随缘助施、并出示晓谕外,合行票饬。为此票,仰谢范二役,即便遵照,至期,亲诣坛前,照章监放,领受衣食后,饬令各返幽途,不许藉端逗遛、滋扰。如敢抗违,许即拿解来辕,以凭从严究办。该役等毋稍纵延。切切。   一、票饬谢范二役   私记    太岁辛卯年拾月十六日稿   印  新竹县城隍印(紫色)   都城隍行  私记    ●第二○谕太岁(实则光绪)十七年十月十六日一一一○七-一六   监理醮务、新竹县城隍,谕经理醮局各绅董等,饬各庄士庶人等随缘助施   监理醮务,新竹县城隍为谕饬事。照得醮务,定于本月二十三日起,至二十九日完满。除先期晓示外,合行谕饬。为此谕,仰经理醮局各绅董等咸悉:务即预先转饬各庄士庶人等,随缘助施,至期挑赴坛前,以便饬派谢范二役,照章监放,以昭诚敬,而佑生灵。俱各凛遵,毋违,切切。特谕。   一、谕仰经理醮局绅董   私记    太岁辛卯年拾月十六日稿   印  新竹县城隍印(紫色)   都城隍行  私记    ●第二一佥禀道光二十七年十一月十七日一一一○八-一   沪尾街文昌祠董事林步云等,为营兵滋闹建祠,请淡水厅移会艋舺营诣勘谕止   具佥禀沪尾街文昌祠董事林步云、何淡嘉、陈四铨、陈词裕、张振咏、张世庇、翁种玉、林长安、高时若,贡生林春和、林宗衡、王国良、方玉斌,廪生林炳旗、林及锋、黄敬、生员苏衮荣、李文元、陈宅仁、黄敦,监生利瓦伊岩、高明德,职员翁裕佳,暨各生童等,为挟私阻挠文祠延搁,佥恳会勘谕止,以便竣工事。缘云等上年佥请黄前宪,重修沪尾崎仔顶文昌祠,蒙示谕,印发捐簿,捐廉陆拾员为倡。本年八月十九日兴工,有沪营目兵陈顺、陈祥等,自请充雇小工,云等以兴工需役之际,许以雇倩。岂料该兵希图荫丁,不共兴作,初亦忍受全好。迨乎本月初十日,祠已盖瓦垂成,不用小工。该兵竟不听辞,仍欲如前,混领工资;当场色怒,罔与争较。乃于十四日,套同恶兵十余人,出阻祠工,赶殴匠人,藉称伤碍兵房,动起兵器,飞石相加。云等以修建文祠,乃为振兴斯文起见,倘一经较闹,反为不美,喝令将祠停工,〔奔向〕该地营主不面。现街庄人众纷纷,皆言营□,系在炮台,离崎仔顶一里之外,岂容藉词兵房,阻挠文庙;且白日兴起□枪,势难阻遏,一旦酿〔祸〕,咎将〔谁〕属?合亟相率连名,佥恳公祖大老爷,尊崇圣神,珍重文教,准即移会参府,诣勘谕止,以竣文祠,而完义举,合属讴歌。切禀。   道光二十七年十一月日具禀十七   ●第二二甘结状嘉庆二十五年一一二○一-一   书识李鸿图顶补淡水厅右典史,族邻李承烈等为之具结保证   具甘结状人族长李承烈、左邻陈南熏、右邻黄日省,今于与甘结,为钦奉恩诏敬陈管见事。结得族邻内李鸿图,现年贰拾肆〔岁〕□□〔无〕须,在淡防厅充当书识,为人诚实,办事妥协,并无欠粮缘事、及别衙门重役、官仆、假捏姓名,亦无文武〔生〕员、父子、兄〔弟冒〕充,以及匪为、过犯、违碍等弊,堪以顶补右典吏,不敢隐瞒捏结。合具甘结是实。   左邻陈南熏(画押)   嘉庆二十五年□〔月〕日具甘结族长李承烈(画押)   右邻黄日省(画押)(注)   (注)三名之画押,均画于纸背。   ●第二三章程(第二四号之附件)一一二○二-一   淡水厅八房办案章程   计开列〔八房办〕案章程(注)   一、升授官员,报捐贡监,及登挂各书卯册,应归吏房办理。   一、开设蔗廍、牛磨、当饷,及地丁、钱粮、耗羡,示禁小钱,并设秤等项,应归户总办理。   一、报垦田园,升科赋税,及仓务、正供、采买、屯饷、配运官榖等项,应归粮总办理。   一、控争田土、第宅,及田房税契,抗欠佃、社、业户各租,佥举保长、总董、庄正副,编造门牌,分别良莠,应归户、税房办理。   一、学校、考试、义节、名分、庆谢、婚姻、祀产、祭祀、祀典、学租、行香、唱礼、祈祷雨晴、寺祝、庙僧、道士、团头、屠户,及寻常奸情,控争坟山,示禁卖买鸦片、栽种英菽,应归礼房办理。   一、海洋港■〈氵义〉,开挖澚口,发给商渔船牌照,及拿获海洋盗匪,船上禁物,并船只遭风搁浅、被抢,奔辕喊冤呈控,营兵报欠钱债,递解革兵回籍,又在澚居民滋事,登注各班役卯,应归兵房办理。   一、□□〔赌〕博、私宰、结会、打架、奸拐、卷逃、强奸、轮奸、剪辫,首告子弟赌荡,生番杀人,人有急事,奔辕喊冤呈控、〔扭交〕,及赴案控验伤痕,并告发冢劫棺、毁坟灭骸、戕伤坟穴等案,又指明伤痕呈请辜医,二比滋事,乡保禀〔请谕〕止,已保辜死者(原注:不必批准辜医字样),不论何事由,应〔归〕刑房办理。(原注:如保辜无指明伤痕,谕止无乡保禀报),仍照事由,分别归办〔注〕□。(原注:〔命〕案依死〔日归办〕,验伤按日对班次第轮〔办〕。□□□□□□□均依呈报日归办。再〔命案〕归死日,由来已久。然向议,如系夜间致毙,以上下半夜〔分〕别;但黑夜之间,难定时刻,易致争端。今改议,夜间致死命案,自申至寅,归是日值刑;如系卯刻毙命,即属明晨管局,归明晨之日值办。总之,以天明为断。倘出门致毙,呈控不知死日,系见尸之日归办。如无见尸之日,即归呈报值刑之日归办)。   一、兴筑、制造军工木料,及油车、铁铺、铸户,并一切工匠、皮藔、饭店、开濠、凿池、埤塘、沟圳,拿获私儎铁祸(锅之讹)、硝磺、铅药等项,应归工房办理。   一、兵民控欠钱债,及批发、仰讯等项(原注:查寻常新事者),应归承发房办理。   一、公出、勘验,往返程途,及在公馆、署前递收新呈,应归随行书办理。如在公座递收,则不得归随行。   一、公出乡征,久住在艋,及到公馆十日之内,递收新词,归随行各书分办。十日外,仍照本衙章程归办(原注:倘十日内有命盗、抢劫重案,亦应归各经管办理)。随行不得混争。   一、接奉各宪札檄,及各属详禀,营汛咨移(系新事者),以文后押〔填日子〕为准,查照事由,分别归办,(原注:如有列款粘抄,归首条之经管承收),分付各经管遵办。(原注:至接奉一切刑例,应止收存备考〔统〕□□经管,俾有专责。其历年应办例案,系各值经管,照章仍归自办外,有收〔新〕□□□归办文件,今参旧议,概以文后填押日子,归之值刑收办明白,将案卷交刑总收档,以免散漫,日久不至遗失。今特更议,永为定程,均苦乐之中,仍寓责成之意也)。   一、批驳未准呈词,暂交承发房收贮,后再递呈批准者,检同未准呈词,查明呈内所告何事由,呈后墨押何日子,应归何房,分别发交,毋许承发房私匿窃办,致干查究。   一、案断结,另作新词瞒翻者,查出,归还原案经承办理。旧议,检前归后,殊不顺理。兹特更正,永为定程。   一、呈内胪列三房、四房事由,抽为标赏。   以上十五条,毋论巨细利害,〔承引〕归办,各书永远□□。倘此外尚有一二未录(以下缺)。   (注)本文件系下一件之附件。又文内注明为「原注」者,原文系写成双行。   ●第二四禀同治九年四月二十八日一一二○二-二   八房总书吴青等,请淡水厅批照旧章分掌   案〔下八房〕总书吴青、郑禄、谢坤、胡芳、蓝翔、杜名高、刘春波、锺昌等,为乞整旧章,以杜争推,以均苦乐,以肃衙规事。□□衙门设立吏、户、礼、兵、刑、工、粮税、承发名目,原有按照事由,分司其事。无论上行、自理、关提、仰发,不分利害案件,均一办理。每月应缴油朱、包封纸,又轮贴端书旬报雨晴工食、纸张,以及渡海夫银,均系要紧公事,刻难鈌(缺)欠。至承办值刑攻劫之案,获犯通报,纸张耗费,全冀值日应归各案,稍有些资弥补。前经各房总书,禀明丁前宪,开列条款,议定增补章程:应归案件,其一呈而胪列二、三件事由者,抽为标赏,以杜争推而均苦乐,立案可稽。兹因日久弊生,利争、害推,章程又复废弛。讵有散卯书,并无带办经管,亦无帮书劳绩,窥伺呈词,些有微利,混行窃办。甚至随行在艋,遇有事主到艋催讯,混作新词截办。公旋在署,各书仍在艋仓居住,则案分上下,适值向经管检卷,无从稽查,视经管徒为虚设耳。且衙门设承发科,原为案件出入、挂号,以便稽查,历来如斯。因恩前宪任内,地方分类,路途梗塞,念民人往返维难,遇有紧急要件,凶殴重伤,暂在艋仓提验、口供、呈词,包封寄署批示,径由承发房挂发,一时权宜之举。续后地方安〔靖〕□□□□常在艋仓传递呈词,不由署承发科挂发;原被垒垒,岐分两案,百弊欉生。或假代书,或假印票,带案下乡,索诈庄民,皆由公旋、各书不旋之弊(注一)。嗣后应请在艋各案,公往随往,公旋随旋,庶案不致分岐,查检亦有绪矣。各书在署(注二),常川照章奉公,各房经管,亦有应办各案,自可免冀标赏;应缴诸费,不致有盈亏,苦乐得均。青等邀集公议,请循旧章,衙规得肃,利弊得肃,通衙幸甚。理合开列原议旧章各款禀恳。伏乞大老爷电察,批照旧章,准给谕饬,俾新进衙门者咸知遵照。切叩。   〔计粘〕缴章程条款一纸。   〔批〕各房书吏,原有专司,自应各执其事。所有控案之应需标赏者,原所(以)杜包讼之弊。该书等所议条款,多有未洽。现经按款批明,着即遵照办理。至淡北紧要事件,准于艋仓递呈,本为便民之〔举〕。惟出入案件,仍须由本署承发科挂号,以便稽查。候即谕饬各书,一体遵照。粘单附。   同治九年四月廿八日〔禀〕   盖有戳记八颗,均由「署分府陈」给领,由上右至下左:粮总书郑禄、刑总书杜名高、兵总书蓝翔、工总书刘春波、礼总书郑禄、吏总书吴青、户总书胡方、承发总书锺昌各戳记   (注一)公旋,指分府由艋舺回厅。又有楣批:「案卷不在署,大干例禁,亦且弊端百出。现衙署修好,应各归科(为)是」。  私记    (注二)有侧注:何以并不在署?   ●第二五禀光绪二年正月二十九日一一二○三-一   三快头役李禄遵饬,检卷取切结,禀缴已革胥吏许详承办案卷   台下三快头役李禄叩首叩禀,为遵饬检卷,取结禀缴电察事。缘蒙单,仰立着革书许祥,速将承办新旧案卷,克日检齐,点交禀缴等因。役遵饬,前向许祥查检新旧各案,计共九件,另红禀一张,并取具切结前来。理合禀缴,伏乞大老爷电察施行。切叩。   计夹宪单一道、结状一纸、案卷九宗、另红禀一张。   分府陈批:悉单销,结存。案卷、红禀,候另标妥书承办。  私记    私记    私记    〔批〕该房总书,即举妥书标办。如有作弊情事,定惟举者是问。(注)   〔光绪〕二年正月二十九日叩  戳记  淡水分府陈、给三快班头役、李禄戳记   (注)此批之笔迹,与前批不同。下面有私记,与前批之私记同。惟前批另有一私记。   ●第二六清单第(第二五号之附件)一一二○三-二   已革胥吏许祥承办案卷清单   计开所有承办案件姓名开列:   一件陈镇华具控林镯等抗覆由卷壹宗。于十二月廿一日检在署,未蒙发房外,尚有陈镇华红呈一张夹缴。理合签明。   一件郑朝经具控卓印等抗覆由卷壹宗。   一件王李氏具控王昆岗强夺庙租由卷一宗。   一件陈青华具控陈宽裕覆租由卷一宗。   一件洪育才具控陈维明抢刈由卷一宗。   一件江龙具禀陈丙南投称:伊妻高甘凉被拐卷逃由卷一宗。   一件郑阿二具控伊子郑额被盗殴抢由卷一宗。   一件淡水儒学梁申称被盗陈燕窃偷由卷一宗。   一件募勇委员李指送陈廷浪撞骗勇银由卷一宗。   一件北右府黄片请严拿梁戆仔打断城锁由卷一宗。   共案卷九宗。   ●第二七切结状光绪二年正月二十九日一一二○三-三   已革胥吏许祥检交承办案卷   具切结状革书许祥,今当大老爷台前,结得祥承办新旧钱刑各案件共玖件,蒙宪单,饬值役李禄检卷等因,祥遵单,随将所有承办新旧案件,如数检交李禄,禀缴赴辕察夺;余并无隐匿各案等情。如有等情,察出,愿甘坐罪。合具切结是实。   粘新旧各案姓名单壹纸。(注)   私记    〔批〕附卷,粘单存。   私记    光绪二年正月二十九日具切结状革书许祥(画押)   (注)本件系一一二○三-一之附件。   ●第二八禀光绪二年二月十五日一一二○三-四   户总书胡方禀举其房下帮书黄畴,以承办已革胥吏前办案件   案下户总书胡方,为遵批禀举,恳恩标赏归办事。缘据三快头役李禄禀缴革书许〔祥〕承办民词各案,计共九宗,又红禀一张;蒙批:著书即举妥书接办等因。兹书查有房下帮书黄畴一名,为人诚实,公事可靠,堪以接办。缘蒙批饬,理合禀举。伏乞大老爷电察,恩将革书许祥承办案件,标赏黄畴接办。沾恩。切叩。   分府陈批:革书许祥承办各案,准归黄畴接办。如有舞弊,定惟该书是问。  私记    〔光绪〕二年二月十五日禀  戳记  特授分府陈、给户总书、故方戳记   ●第二九单光绪四年三月十日一一二○四-一   台北知府林,因淡水厅裁缺,饬差吊销各匠首旧戳以凭换新戳   特调福建台北府正堂、加三级、随带加二级、纪录十次林为特饬吊换事。照得各匠首原领、裁缺淡水厅戳记,应行吊换,合行票饬。为此票,仰许来立着后开有名各匠首,速将前领戳记,克日缴销,以凭换给新戳。该役毋得刻延干咎,速速。   计开:   木匠首萧秋月泥匠首蔡和全炭匠首刘兴铁匠首许济时瓦匠首杨合兴竹匠首蔡欉灰匠首金长春   一、单仰本役许来   禀查本衙额设各匠,均要在城居住,以便呼唤,供应差务。兹因灰匠首金长春,居住艋舺内山,每遇紧要差事,往往呼唤无人;及灰匠首刘兴,亦无在城居住。均属误差。下书忝属经管,有关责成,理合禀明。应否扣除,另举妥人接充之处,伏乞电察,示遵施行。切叩。   私记    〔批〕照案饬换。(注一)   私记    禀查军工料厂,经已奉停;而料差庄和并无当差,理合签请电夺施行。叩。(注二)   私记    光绪肆年三月初十日承工总   关防  新设台北府之关防   稿行  私记    (注一)此禀条用红纸,系工总签条,贴在文首栏上,私记二颗盖在骑缝处,圆形私记似为幕友,长方者似为正堂所用。   (注二)此禀条亦贴在栏上,用红纸。   ●第三○牌光绪四年三月十日一一二○四-二   台北知府林,对各匠首发给腰牌及戳记   特调福建台北府正堂、加三级、随带加二级、纪录十次林为给发牌戳事。照得额设某匠首,向系按任颁给牌戳,责令奉公,并令约束小匠,毋许滋事,历经饬遵在案。兹本府莅任,除另票吊销裁缺淡水厅前给戳记外,合行换给。为此牌,仰某匠首某某,即便遵照,承领牌戳,约束小匠,伺候办公,毋许窝藏匪类、开场聚赌、并入番界抽藤吊鹿、烧■〈酉兼〉、煎栳及一切不法情事。如有不遵约束,许即指名禀究。仍即查造小匠名册呈送,核给腰牌,均毋违延。须牌。   计发戳记一颗。   一、牌给木匠首萧秋月灰匠首金万和泥匠首蔡和全瓦匠首杨合兴铁匠首蔡欉竹筏匠首蔡欉炭匠首柯永求   私记    光绪四年三月初十日承许廉   稿行  私记    ●第三一认充结状光绪四年三月一一二○四-三   灰匠首金万和认充   具认充结状人金万和,今当大人台前,认得和接充灰匠首额缺,在衙当差,自当小心奉公,不敢玩误差事。合具认充状是实。   光绪四年三月□日具认充结状人金万和(画押)   ●第三二保结状光绪四年三月一一二○四-四   工总书许廉,保证灰匠首金万和具保结状工总书许廉,今当大人台前,保得金万和一名,为人诚实,兼有家室,堪以接充灰匠首额缺,柯永求一名,接充炭匠首额缺,小心当差,不敢玩误。如有玩误,惟廉是问。合具保结状是实。   光绪四年三月日具保结状工总书许廉(戳记未蒙给发)(注)   (注)此系贴红纸片。   ●第三三认充结状光绪四年三月一一二○四-五   炭匠首柯永求认充   具认充结状人柯永求,今当大人台前,认得求接充炭匠首额缺,在衙当差,自当小心奉公,不敢玩误差事。合具认充状是实。   光绪四年三月日具认充结状人柯永求(画押)   ●第三四红禀光绪四年三月二十七日一一二○四-六   工总书许廉,禀报原灰匠首及炭匠首误差,并分别举金万和及柯永求接充   具禀案下工总书许廉,为妥选举充,加结佥请,给赐牌戳,以便奉公事。缘本衙额设各匠,均要在城居住,以便呼唤,供应差务。兹因灰匠首金长春,居住艋舺内山,每遇紧要差事,往往呼唤无人,及炭匠首刘兴,亦无在城居住,均属误差。下书忝属经管,有关责成,先经据情佥明在案,经蒙批准:照案饬换,等因。蒙此,下书遵即妥选在城殷实灰匠金万和一名,为人诚实,兼有家室,堪以接充灰匠首额缺;及柯永求一名,接充炭匠首额缺。但未蒙给牌戳,不敢擅自趋前奉公,理合取具认充加结,粘呈。伏乞恩宪大人,恩准接充,给赐牌戳,以便常川,而专责成。沾感。切叩。   计呈认充状贰纸、保结状壹纸。   〔批〕金万和、柯永求准给谕戳,各充匠首。将来如敢藉以匠首为名,在外科派,即行究革。结附。十一   私记    光绪四年三月二十七日禀   ●第三五禀光绪五年六月二十九日一一二○四-八   瓦匠首杨合兴,禀请新竹知县准予退办   具禀台下瓦匠首杨合兴,为回籍省视,恳乞恩准退办事。缘兴蒙府厅各宪,准充瓦匠首,在署当差,换戳发牌,查取各小匠,不许窝藏匪类,名册缴送,历今十有余年。以来,公私无犯。痛兴原籍惠安县人氏,自兴父东渡,来堑经营,迁延年月,未曾回籍省视。且有祖坟损坏,急欲修理在即,诚如故延,有负子孙之志也。但兴在署充为瓦匠首,责有攸关,若不预先禀退,设有差事呼唤,岂不自取咎由乎?自思有愧,进退维谷。切闻:上古治民,以孝为先,宪台无不鸿便之恩,不蒙准兴退办回籍,诚恐遇公不周。除兴戳记已缴外,故敢披情冒渎。伏乞大老爷鸿便,恩准俯如所请退办,俾免公私两误。沾叩。   私记    〔批〕准退办。   私记    光绪五年六月二十九日具禀瓦匠首杨合兴(画押)   ●第三六红禀光绪七年十月七日一一二○四-二二   木匠首萧秋月禀请退办,新竹知县徐不准   具禀台下木匠首萧秋月,禀为将情禀明,恩准退办,以回内渡事。缘月充当木匠首,小心奉公,迨至宪恩莅任以来,月所有应缴眠床、枋箱架等物,经已备缴,足用无误。兹本月间,接到内地家信,迭次报称:月母现年近七旬,染病在床,逐(着)月赶紧内渡,朝夕奉老。切思月有匠首之责,若不禀恳恩准退办,诚恐公事临时贻误责咎。不已,将情预先禀恳,伏乞大老爷恩准退办,俾得内渡奉亲,沾感不忘。切叩。   正堂徐批:据称母老患病,禀请退办,本可照准,现奉抚宪开筑大甲溪堤工,本邑地方应备木匠二十名,业已限令该匠首,照数雇备,着即遵照,不得藉此推诿。十一  私记    光绪七年十月初七日具禀(戳记未蒙换给)(注)   (注)此系贴红纸片。   ●第三七禀光绪六年三月二日一一二○五-七   三班头役陈有等三人,禀举林惠等为挑夫首   台下三班头役陈有、徐祥、陈宝同叩首叩禀,为蒙饬举充,恳给谕戳示遵事。缘因挑夫首最难举充。伏查郑前厅宪任内,适逢军务大差临境,小夫首贻误逃走。当经选举庄道等五人轮流合办,筹议条款,分别贴费归办,章程出示晓谕,遵办在案,历来已久。但旧章凡逼大差、硝磺到地,责成该夫首预先养夫,并随时雇倩小夫接运。前有栳担出息、及年间城乡牛车每辆,年应贴该夫首差费银壹元,以为弥补赔累之需。嗣因日久弊生,津贴不一,致滋累不胜繁,挑夫首渐次事故别图,无人承充。兹蒙单,饬举充,役等先经妥选李梁一名,佥举在案。缘以责任关重,诚恐独力难支,爰再选举林惠、陈祥二名,皆为诚实,有家有室,堪以承充挑夫首,帮同李梁,按月轮流各旬日当差。倘遇大差、硝磺,需夫繁多者,仍应协同办理。似此,不致贻误要差,恳给谕戳承领,以专责成。所有牛车,前因贴费不一,甚至借口。兹议酌减,毋论城乡,凡有牛车一辆,每年一律贴费银五角,归该夫首向收,贴补赔累。如斯更易,在车户轻者易纳,该夫首积少成多,恪遵宪谕,庶免唇舌。至郊行,每雇车运货物,到城外起盘,入城交收,前系萧姓办理,向无承当官差,应归官办。惟念由来已久,似可通融。凡有郊货,半归原办萧姓,以资度日;半归官夫首承办,而补苦累,俾两得其平。恳饬郊行议定章程,匀分苦乐。其余散挑夫首、以及自爨店,每店按年均有贴费,如遇大差,仍应配夫协办,及所有按站夫价,一概率由旧章程,从兹更始。恳请出示,晓谕城乡、郊铺、自爨店、散夫店、车户人等,一体遵照,俾免借口阻碍,实为公便。役等为公务起见,爰敢佥议末情,禀恳。伏乞大老爷电察,俯准出示,给发谕戳承充。沾叩。   〔批〕照议出示,一面给发谕戳承充。   光绪六年三月初二日禀  戳记  县正堂李、给三班头役、陈宝戳记  戳记  县正堂李、给一皂班头役、陈有戳记  戳记  县正堂李、给一快班头役、徐祥戳记   ●第三八禀光绪六年三月十一日一一二○五-八   一皂头役陈有,禀举挑夫首(公号梁惠祥)   台下一皂头役陈有等叩首叩禀,为经蒙准充,妥议公号,取具认充、保结,禀缴备查事。缘因役等举充李梁、林惠、陈祥三人,轮流充办挑夫首;蒙批:照议出示,给发谕戳,准充等因。兹据李梁、林惠、陈祥三人妥议,举出公号梁惠祥,以为轮流合办当差,专责无误。兹役合再取具认充、保结,据情禀恳大老爷,恩准给发谕戳当差,俾免悬误,实为德便。沾叩。   计缴认保各结二纸。   〔批〕准充轮流当差,保结附。  私记    光绪六年三月十一日禀十一  戳记  县正堂李、给一皂班头役、陈有戳记   ●第三九认充状光绪六年三月十一日一一二○五-九   挑夫首李梁等三人认充   具认充状人李梁、林惠、陈祥等,今当大老爷台前,认充得梁等蒙充挑夫首,妥议,举出公号梁惠祥,勿论轮办、合办,一切差事,自应认真、实力当差,不敢玩误、推诱(诿)、别生枝节各等情。如有此情,甘愿坐罪。合具认充状是实。   〔批〕附卷。  私记    光绪六年三月十一日具认充状人林惠(画押)、李梁(画押)、陈祥(画押)   ●第四○保结状光绪六年三月十一日一一二○五-一○   铺户金联盛,保结挑夫首李梁等三人   具保结状人金联盛,今当大老爷台前,保结得李梁、林惠、陈祥三名,议举公号梁惠祥,充办挑夫首,凡有轮办、合办一切差事,自当勤慎、实力供差,不敢玩误、推诿、别生事端等情。如有此情,惟盛是问。合具保结状是实。   〔批〕附卷。  私记    光绪六年三月十一日具保结状人金联盛  私记    金联盛兑货支取不凭   ●第四一谕光绪六年三月十二日一一二○五-一一   新竹知县李,对挑夫首梁惠祥给发谕帖及戳记   即补清军府、摄理新竹县正堂李为给发谕戳,以专责成事。案据三班头役陈有、徐祥、陈宝等禀称:「本城挑夫首陈长兴无力办理,役等先经妥选李梁一名,佥举在案。缘以责任关重,诚恐独力难支,爰再选举林惠、陈祥二名,均系有家有室,为人诚实,堪以充当挑夫首额缺。兹三人妥议章程,约定公号梁惠祥,逐月旬日轮流当差;倘遇大差、硝磺,需夫繁多者,仍应协同办理,不致贻误。理合取具认充,加具保结,佥请俯准出示,给发谕戳承充」等情。据此,除出示准充外,合行给发谕戳。为此谕,仰该挑夫首梁惠祥,即便遵照,务须勤慎当差,约束小夫,毋许滋事。如有逃夫、疏失,惟尔等是问。至需用夫价,照例实开,毋得稍有浮冒,致干查究,毋违。特谕。   计发戳记壹颗。   一、谕仰   私记    光绪六年三月十二日承兵总   钤记  新设台北府新竹县钤记   稿行  私记    ●第四二告示光绪六年三月十二日一一二○五-一二   新竹知县李,对郊铺等告示:雇倩挑货,务由挑夫首办理   (附挑夫首议立章程)   前衔〔即补清军府、摄理新竹县正堂李〕为出示晓谕归办事。(云云,照前稿叙至)据此,除准充给发谕戳外,合行出示。为此示,仰该郊铺及自爨店、散夫店、车户人等,一体知悉:嗣后尔等雇倩挑运布担、货担,务归挑夫首梁惠祥办理。所有应贴资费,遵照后开议定章程条款,永远遵行。至贫民自行肩挑贸易,不在此例。不得藉端勒索,致干查究。各宜凛遵,毋违。特示。   计开挑夫首议立章程条款(注一)   一议:公号梁惠祥官戳一颗,给梁等挑夫首三人,轮流值日,收执奉公。如遇大差,梁等三人,仍协同帮理,苦乐均分,不得推诿。(注二)   一议:除梁等挑夫首三人以外,其余散挑夫首、以及自爨店,每店按年,应贴梁等银壹元,以为值事办公之费。如遇大差,各店仍应配夫协办,不得推诿。(注三)   一议:遇有过路官员,派办摃夫,每名每站,定价制钱四百文,每杠按重壹百贰拾觔。挑夫每担按重七十觔,及本官应办大差、委员差事价数,仍照旧章办理,毋庸增减。   一议:郊行布担及栳担,概归梁等挑夫首轮流,拨夫挑运值办,以资奉公。(注四)   一议:村庄牛车,向有配运硝磺之例,久归挑夫首拨运。兹议酌减,毋谕城乡,凡有牛车壹辆,每年一律贴费银五角,归梁等挑夫首向收,以资奉公。(注五)   一、分示仰头重溪头份街、大湖口猫里街、署前六甲街、四城门北门街、中港街新埔街、后垄街香山街、吞霄街房里街    头重溪 头份街   大湖口 猫里街   署前  六甲街   一、分示仰 四城门 北门街        三月十二日送稿   中港街 新埔街      查  月十三日稿发   后垄街 香山街      考  月十五日送签   吞霄街 房里街         月 即日签发   私记    光绪六年三月十二日承兵总   钤记  新设台北府新竹县钤记   稿行  私记    (注一)一一二○五-二○(条款),除于下文(注一)至(注五)所述者与本件有差异外,其余部分相同。再参阅后件(第四三号)。   (注二)「梁惠祥」、「梁等」,一一二○五-二○作「金协安」、「安等」。   (注三)「梁等」,一一二○五-二○作「安等」。   (注四)「概归梁等」、「以资奉公」,一一二○五-二分别作「半归安等」、「半口归原办萧姓,以匀苦乐而资奉公」。   (注五)「梁等」,一一二○五-二○作「安等」。   ●第四三谕光绪六年四月十日一一二○五-一三   新竹知县李,谕郊户金长和:郊中货担,半归官夫首办理   即补清军府、摄理新竹县正堂李为谕饬妥议拨办事。案据三班头役陈有、徐祥、陈宝等禀称:「本城挑夫首陈长兴无力办理,缘因挑夫首最难举充。伏查郑前宪任内,适逢军务、大差临境,小夫首贻误逃走。当经选举庄道等五人轮流合办,筹议条款,分别贴费归办章程,出示晓谕,遵办在案,历来已久;但旧章:凡遇大差、硝磺到地,责成该夫首,随时雇倩小夫接运。前有栳担出息,及年间城乡牛车,每辆年贴夫首费银壹元,以为赔累之需。嗣因牛车贴费不一,甚至借口。兹议酌减,毋论城乡,凡有牛车一辆,每年一律贴费银五角,归该夫首向收,贴补赔累。至郊行每雇车运货物,到城外起盘,入城交收,前系萧姓办理,向无承当官差,应归官办。惟念由来已久,似可通融。凡有郊货,半归原办萧姓,以资度日;半归官夫首承办,而补苦累,两得其平。(注)恳饬郊行议定章程,匀分苦乐。其余散挑夫首,以及自爨店,每店按年均有贴费,如遇大差,仍应配夫协办。所有按站夫价,一概率由旧章。兹蒙单饬举充,役等先经妥选李梁一名,佥举在案。缘以责任关重,诚恐独力难支,爰再选举林惠、陈祥二名,均有家有室,为人诚实,堪以充当挑夫首额缺。兹三人妥议章程,约定公号梁惠祥,逐月旬日轮流当差。倘遇大差、硝磺,需夫繁多者,仍应协同办理,不致贻误。理合取具认充,加具保结,佥请俯准出示,给发谕戳承充」等情。据此,除出示、给发谕戳准充外,合行谕饬。为此谕,仰该郊户金长和,即便遵照,速为妥议。凡郊中货担,半归官夫首梁惠祥办理,半归原办萧姓拨夫挑运,立定章程,以免互相争办,致滋事端。仍将议办缘由禀复,毋稍违延。特谕。   一、谕仰郊户金长和   四月初二日送稿   查  月十一日稿发   考  月十二日送签   月十三日签发   私记    光绪六年四月初十日承兵总   钤记  新设台北府新竹县钤记   稿行  私记    (注)参阅前件(第四二号)下各注。   ●第四四红禀光绪七年八月十七日一一二○六-一   皂、快总役洪忠、许来,禀举姚景为三皂头役   具禀台下皂总役洪忠、快总役许来等,为遵饬遴选接充,恩准给发谕戳,以专责成事。缘蒙钧单,仰役等知悉,照得三皂头役蔡昆,前在吞霄,因案误公示革,悬缺两月。兹大差不日将到,南路离县窵远,应办行台尖宿各站事宜,须有责成,方无遗误等因。蒙此,役等遵即就于各班中,选举得姚景一名,为人诚实,兼有家室,公事谙练,可靠,堪以接充三皂额缺。但未禀蒙恩准给发谕戳,不敢趋前报效。役等理合取具认充、保结状前来,禀恳。伏乞大老爷一笔阳春,恩准将姚景一名接充三皂额缺,并给发谕戳,以便奉公。沾叩。   计粘认充、保结贰纸。   光绪七年八月十七日具禀  戳记  县正堂施、给皂总班头役、洪忠戳记  戳记  县正堂施、给快总班头役、许来戳记   洪忠等禀批十七日(注)   如果姚景诚实可靠,公事谙练,准接充三皂头役。候给发谕戳,以专责成。认充保结并附。  私记    (注)此批写在白纸条上,粘贴于禀。   ●第四五认充结状光绪七年八月一一二○六-二   三皂头役姚景认充   具认充结状人姚景,年四十一岁,原籍晋江县。今当大老爷台前,认充得景蒙充三皂头役额缺,小心奉公,所有红白契、钱粮、正供各款公项,按卯填缴,不敢侵渔、玩误等情。如有等情,愿甘坐罪。合具认充状是实。   〔批〕附卷。  私记    光绪七年八月日具认充人姚景(画押)   ●第四六保结状光绪七年八月一一二○六-三   皂、快总役洪忠、许来,保结三皂头役姚景   具保结状,台下皂快总役洪忠、许来等,今当大老爷台前,保结得姚景一名,为人诚实,兼有家室,公事可靠,所有钱粮正供及红白契各款公项,按卯填缴,不敢侵渔、玩误等情。如有等情,惟忠等是问。合具保结状是实。   〔批〕附卷。  私记    光绪七年八月日具保结状  戳记  县正堂施、给皂总班头役、洪忠戳记  戳记  县正堂施、给快总班总役、许来戳记   ●第四七甲谕光绪七年八月十八日一一二○六-四   新竹知县施,对三皂头役姚景给发谕帖及戳记   钦加同知衔、署新竹县正堂施为给发谕戳事。照得本衙门额设各班头役,均关责成。查三皂头役蔡昆,前在吞霄误公,业经示革在案。兹据皂、快总头役洪忠、许来佥称:「现在三皂保内,公事繁多,役缺未便久悬。就于各班中,遴选站堂妥役姚景一名,公事谙练,为人诚实,兼有室家可靠,堪以接充三皂头役当差,俾免贻误。取具认、保各结,叩请给发谕戳」等情。据此,除批示准充、并悬牌示知外,合给谕戳。为此谕,仰该役即便遵照,立驰该管保内办理差务;所有应征供耗税契各公项,务须按卯填清,不许侵渔短欠。倘有命盗要案,尤宜随时缉获,毋得怠惰,致干重咎,不贷。切切。此谕。   计发戳式一颗。   一、谕仰新充三皂头役姚景   私记    光绪七年八月十八日兵承周春   钤记  新设台北府新竹县钤记   稿行十八  私记    ●第四七乙牌示光绪七年八月十八日一一二○六-四   新竹知县施,为三皂头役姚景充任,县牌示知   钦加同知衔、署新竹县正堂施为悬牌示知事。照得本衙门额设各班头役,均关责成。查三皂头役蔡昆,前在吞霄误公,业经示革在案。兹据皂、快总头役洪忠、许来佥称:「现在三皂保内,公事繁多,役缺未便久悬。就于各班中,遴选站堂妥役姚景一名,公事谙练,为人诚实,兼有室家可靠,堪以接充三皂头役当差,俾免贻误。取具认保各结,叩请给发谕戳」等情。据此,除批示准充、并给发谕饬外,合行牌示。为此牌,仰合衙书役及保内民番人等,一体遵照,毋违。须牌。   一、牌示发头门晓谕。   私记    光绪七年八月十八日兵承周春   钤记  新设台北府新竹县钤记   稿行十八  私记    ●第四八、禀光绪七年九月二十八日一一二○七-一   头役徐祥等三人,因原郊铺夫首陈未等不愿充当官挑夫首,禀请新竹知县提讯充当   台下一快头役徐祥、一皂头役高登、三皂头役姚景同叩首跪叩禀,为选举不遵,乞迅单提讯充事。缘本城原设挑夫首额缺一名,约束散夫。凡遇大小差事,计有若干担额,即着该夫首备办,免致延误。祇为该缺,毫无出息,亏资苦办,以使悬缺日久,乏人承充。兹蒙着役等,遴选举办,等因。遵即妥议,就役等三班,每年各津出钱给仟文,计每年参拾仟文。其往来宿夫自爨店,每年俱各津出番银肆元,以此贰项弥补挑夫首亏负之资,亦属可行之处。查有原当郊铺夫首陈未、陈沙、纪吉、蔡进发等,素有夫额,堪以充当斯缺。但役等着此数人,选其一人,出为承充,伊等坚执不从。若不禀恳宪单,仰役等提到讯充,诚恐久悬,延误公事。理合将情禀乞大老爷电夺,施行。沾叩。   私记    〔批〕候即饬提讯夺。   私记    光绪七年九月廿八日同叩  戳记  县正堂徐、给一皂班头役、高登戳记  戳记  县正堂徐、给一快班头役、徐祥戳记  戳记  县正堂徐、给三皂班头役、姚景戳记   ●第四九提讯名单(堂谕)光绪七年十月十一日一一二○七-四   新竹知县徐,提讯原郊铺夫首蔡进发等,饬其充当夫头   提讯名单承兵总差高登等   计开   原当郊萧万不到   铺夫首陈未陈沙纪吉玩刁蔡进发   〔堂谕〕蔡进发人尚诚实,且有室家,着令充当夫头。萧万、陈沙、纪吉,着令帮同办差。取具甘结附卷。如敢推诿,即行究责不贷。此谕。   〔光绪七年〕十月十一日讯(新竹县正堂徐)   ●第五○供词光绪七年十月十一日一一二○七-五   蔡进发等四人供述:愿承当挑夫首或帮办差事   据萧万供:年廿三岁,原籍晋江县,现住本城,开挑夫店度活。今蒙提讯,断令小的,和蔡进发帮办挑夫差事,小的当堂具结,不敢延误就是。   据陈沙供:年五十二岁,原籍惠安县,现住仑仔庄,有妻无子,那挑夫店,本是别人开的,落后小的承办。今蒙提讯,断令小的,和蔡进发帮办挑夫差事,小的当堂具结,小的认真办理就是。   据纪吉供:年卅二岁,在台生长,现住本城,开客店度活。今蒙提讯,断令小的,和蔡进发帮办挑夫差事,小的当堂具结,小的小心就是。   据蔡进发供:年四十五岁,原籍同安县,现住北门口,父故母在,有妻子,开客店为业。小的恐办差事不来,恳求明察。那路站夫价钱三百五十文,这挑夫不肯。现在三站挑夫价银要二元之多。今蒙提讯,断令小的充当挑夫首,小的当堂具结,谨慎办理就是。   堂谕(缮抄,与第四九号同)。   〔光绪七年〕十月十一日供值缮彭璜   ●第五一红禀光绪七年十一月六日一一二○七-一○   挑夫首蔡进发,禀请新竹知县:饬令自爨店、轿夫首派拨挑夫、扛夫   具禀本城挑夫首蔡进发,为养夫无资,累垫难堪,乞准恩宥,体恤下情,分别定案事。窃查前郑厅宪、暨各前宪任内,适逢大差临境,及接运硝磺等件,均系责成挑夫首办理。前经选举庄道、李梁等,先后充当挑夫首,以循旧章承办,均有预先养夫,屡次赔累夫价,该夫首各自逃往,别图生涯。续后再举金协安,接充斯缺,经蒙前宪示谕,着各车户,以照旧章,津贴养夫之需,未据收取分文,竟被各车户捏词,赴抚宪扳舆呈控,登将金协安正法,累及家属,倾家荡产,惨不胜言。但此挑夫首一缺,无资养夫,最难办理。嗣因三班头役酌议,每班每年,愿贴出钱拾仟文,及自爨店每间贴出银肆元,暨各郊铺布担、栳担,均归挑夫首挑运等情具禀,并举发与纪吉等四人,选出一人,充为夫头。经蒙当堂,赏发接充斯缺;着纪吉等三人,与发帮同办理等因。发无不凛遵。再四思维,而自爨店贴出银元一款,发不敢承领,诚恐多生枝节,前车可鉴。况大宪按临在即,不可久悬,合应仰恳仁宪,谕饬各自爨店陈服、林水、倪连溪、骆佞、陈仲春、林全、李全等,每人配定挑夫拾名,并着纪吉等三人,与发协同雇倩夫额,而免推诿。惟摃夫一款,不蒙谕着轿夫首派拨小夫扛抬、各司其事,庶免互相卸责,而散夫亦免临时呼唤不齐,贻误非轻。合亟陈明,伏乞大老爷,俯念赤子,恩准分别定案。可否给发谕戳,以专责成,俾免临时周章,以重永久。沾感。切叩。   〔批〕据称大差临境,所需人夫,该夫首独力难支,请饬自爨店陈服等,每间帮贴挑夫拾名,并着轿夫首派拨摃夫,暨纪吉等三人协同雇倩夫额,均属公允。应准分别谕饬照办。其夫价一体,由署照章发给。至谕、戳候即核给可也。初六  私记    光绪七年十一月初六日具禀本城挑夫首蔡进发(指印)   ●第五二谕光绪七年十一月七日一一二○七-一一   新竹知县徐,发给挑夫首谕帖及戳记   钦加同知衔、调授新竹县正堂徐为给发谕戳承充,以专责成事。案据三班头役高登、徐祥、姚景等禀称:「以本城挑夫首一缺,尚未举充有人,经伊等招得原当郊铺夫首蔡进发、萧万、陈沙、纪吉,素有夫额,堪以充当斯缺;并由伊等三班妥议,每年各津贴钱拾仟文,计共参拾仟文。再令自爨店,年各津贴银元,以资贴补挑夫首供差。禀经本县提讯,着令蔡进发接充夫首,并令萧万等三人帮同办理差事,取具甘结在案。   据蔡进发:以自爨店津贴银元一层,恐多窒碍,请改令陈服等,每间配夫拾名,并着纪吉等协同雇倩夫额,及谕饬轿夫首,派拨摃夫扛抬对象,庶免互相诿卸」等情,具禀前来。除批准照办、并分谕饬遵外,合行给发谕戳。为此谕,仰总挑夫首蔡进发,即便遵照,务须约束小夫,勤慎当差,毋许滋事。如逢大差,准予自爨店陈服等,每间配夫拾名,暨准纪吉、萧万、陈沙帮同办理。并宜传唤各夫,伺候挑运,所需夫价,照章据实开报,由署给发。各夫倘有脱逃、疏失,定惟该夫首是问,决不宽贷,凛之。特谕。(注)   计发戳记壹颗。   一、谕仰   光绪七年十一月初七日承兵总   钤记    私记    新设台北府新竹县钤记   县正堂徐行  私记    (注)本文件系内稿,其正本(给与蔡进发)为一一二○七-四一(谕)。   ●第五三谕光绪七年十一月七日一一二○七-一二   新竹知县徐,饬纪吉等人,帮同挑夫首蔡进发差务   钦加同知衔、调授新竹县正堂徐为谕饬协同办理事。(云云照前稿叙至)除批准照办、并分谕饬遵外,合行谕饬。为此谕,仰纪吉、萧万、陈沙,即便遵照。嗣后如逢   大宪按临,务须帮同挑夫首蔡进发,雇倩人夫,小心当差,不得临时推诿、躲避。如敢故违,定即一体查究,决不姑宽。各宜凛遵,毋违。特谕。   一、谕仰   光绪七年十一月初七日承兵总   钤记    私记    新设台北府新竹县钤记   县正堂徐行  私记    ●第五四谕光绪七年十一月七日一一二○七-一三   新竹知县徐,饬总夫首陈顶等派拨摃夫   钦加同知衔、调授新竹县正堂徐为谕饬遵办事。(云云照前叙至)除批准照办、并分谕饬遵外,合行谕饬。为此谕,仰该总夫首陈顶等,即便遵照,遇有大差临境,务须督同各轿夫首,派拨摃夫,预备竹摃,扛抬物件。所需夫价,照章由署实给,毋得浮冒。倘敢推诿、贻误,及扛夫脱逃、疏失,定惟该夫首等是问,决不姑宽,各宜凛遵,毋违。特谕。   一、谕仰   光绪七年十一月初七日承兵总   钤记    私记    新设台北府新竹县钤记   县正堂徐行  私记    ●第五五谕光绪七年十一月九日一一二○七-一四   新竹知县徐,饬自爨店林水等派拨挑夫,交由挑失首呼唤   钦加同知衔、调授新竹县正堂徐为谕饬遵办事。(云云照前叙至)除批准照办、并分谕饬遵外,合行谕饬。为此谕,仰各自爨店某等,即便遵照,遇有大差临境,尔等每店,务须预雇挑夫拾名,交由总挑夫首蔡进发呼唤挑运,所需夫价,照章由署实给,断不缺少分文。倘敢临时推诿、贻误,定即查究不贷,毋违。特谕。   一、分谕仰骆佞、林全、林水、陈仲春、陈服、李全、倪连溪   光绪七年十一月初七日承兵总   钤记    私记    新设台北府新竹县钤记   县正堂徐行  私记    ●第五六红禀光绪七年十一月十五日一一二○七-一六   九八行倪连溪,以彼非自爨店,不克派拨挑夫,请新竹知县免责   具禀人本城西门街商民泉成号即倪连溪,为签恳归责,免致误公,乞恩统归责成,以恤业商事。缘溪开张商贾,倚售货物店铺,原是生理为业。从前以来,所倚系是荖叶、鱼补等货;各府县地方,亦有客商倚售货物店铺,俗名九八行。而况溪铺内,并无肩挑等伙,奚堪派雇,以废生业。祇逢宫保大人复临,差事原有责成。讵知三班局谋蔡进发,索诈不遂,瞒禀溪为自爨店,致蒙谕,饬预雇挑夫。然而溪乃市井良民,守份安业。况事有专责,以防贻误。现已举充挑夫首,则差事原属挑夫首办理,岂得推诿,而及于为商乎?且溪赋性愚蠢,素以生理为活,公事未谙,雇挑维艰,不但素非责成,无夫可雇,而且路途远涉,人地两疏,恐被逃夫无处跟究,岂不大亏商民,非独溪受亏,有应归之咎,而宪天被累,亦不得辞其责。溪属在业商,未谙行挑,难觅妥夫,有误公事。若不签明恳免,倘有误公,咎将谁归?非蒙恩准,统归挑夫首,责成雇倩挑夫,业商奚安?无奈沥情签叩。伏乞青天大老爷,阳春有脚,恩准统归挑夫首,责成雇倩挑夫,业商有赖,万世公侯。沾感。切叩。   〔批〕前据挑夫首蔡进发,以抚宪按临在即,所有应用挑夫,伊一人不及雇倩,禀请谕饬各自爨店代雇等情。当经谕饬,每间代雇挑夫拾名帮同。应役夫价,仍由县照章给发,并不累及商民。该店户与陈服,何得藉词推诿?着即遵照前谕办理,毋稍延误。切切。十七  私记    光绪七年十一月十五日具禀人本城西门街商民泉成号即倪连溪  私记    ●第五七告示光绪八年正月十七日一一二○七-一八   新竹知县徐告示:遇大差临境,挑夫店、轿夫店须认真办理   钦加同知衔、调授新竹县正堂徐为出示晓谕事。案据一快站堂役戴传禀称:「窃查本衙门,原设有挑夫、轿夫,以应大宪按临,扛挑物件。兹各站尖宿地方,虽有多设夫店,一逢宪差临境,欲雇民夫帮凑,竟敢多方勒索,稍有弗遂,即以乏夫推诿,希图卸责。如中港夫店叶仁、叶牵、连仲、林金城、林萍,及后垄夫店杨添、朱旺、陈愿、朱送等,正月间,屡次吊夫,置身度外,是其明证也。现值大甲堤工未竣,差使络绎不绝,请出示晓谕,并饬中港、后垄等处各总保,认真办理,以循向章,而免贻误」等情。据此,查此次抚宪由大甲前往台北,凡有经过尖宿各站,多有逃夫,而各该处夫店,又多方刁难,不肯雇倩人夫,实属不成事体。据禀前情,除批示并分谕饬遵外,合行示谕。为此示,仰某街挑夫店、轿夫店人等知悉:自示之后,凡遇大差临境,倘有缺乏人夫,应由该地总保,雇倩齐集,帮同扛挑物件;所需夫价,仍照旧章,由署给发,断不缺少分文。倘敢临时推诿、贻误,定提该夫店为首之人,从严究办,决不姑宽。慎之,毋违。特示。   一、出示中港街、后垄街   光绪八年正月十七日承兵总(注)   钤记    私记    新设台北府新竹县钤记   县正堂徐行  私记    (注)此文件系与下一件相连,年月日及判行,同下一件。日子处,系写在红纸片上。   ●第五八分谕光绪八年正月十七日一一二○七-一九   新竹知县徐,谕中港街、后垄街总理及地保:遇大差临境,须认真办理   前衔〔钦加同知衔、调授新竹县正堂徐〕为谕饬遵办事。(云云照前叙至)除批示并晓谕外,合行谕饬。为此谕,仰某街总理、保长即便遵照:嗣后凡遇大差临境,倘有缺乏人夫,尔等务须认真就地预雇小夫,由该对保呼唤齐集,帮同扛挑物件。所需夫价,照章由署实给,断不缺少分文。倘敢临时推诿,贻误,及小夫脱逃、踈失,定惟尔等是问,决不宽贷。各宜凛遵,毋违。特谕。   一、分谕仰中港街总理叶楚、地保陈人和后垄街总理杜和安、地保郑文福   光绪八年正月十七日承兵总(注一)   钤记  新设台北府、新竹县钤记  私记    县正堂徐行  私记    (注)「十七」两字,系写在粘贴红纸片上。   ●第五九名单(堂谕)光绪十年六月廿六日一一二○七-二三   新竹知县徐,传讯挑夫首纪吉等,谕饬其派拨挑夫   名单承兵总差值对役   计开(注)   纪结交一皂陈沙交快总萧万交快总古怪李全交三皂蔡进发交一快   〔堂谕〕既经认清夫子,即具结附卷。此谕。   〔光绪十年〕六月二十六日讯(新竹县正堂徐)   (注)「纪结」姓名,以前文件作「纪吉」。   ●第六○供词光绪十年六月廿六日一一二○七-二四   挑夫首纪结等供述:遵谕派拨挑夫   据纪结即黄三奇供:小的蒙前宪谕,饬小的与挑夫首蔡进发帮同挑运,如逢大差临境,若有雇夫壹百名,小的应帮雇拾名,交与夫首呼唤,伺候挑运。经蒙当堂,着小的们派定小夫廿四名,赴明早挑担,小的不敢推诿。诚恐一时无人可倩,恳蒙照彰化县站钱,实给与小夫挑工,庶免贻误公事。总求明察就是。   据萧棕嫂供:那萧万是小妇人儿子,现时未有在家,而陈沙有病在床,无人可替他,唤小妇人到案。余与纪结供同。   据陈沙供:与萧棕嫂供同。   据李全供:小的系开往来客店,有人上下,可以安宿。小的并非开挑夫店,现在小的店内小夫,实在无一名。斯时蒙前宪谕,饬小的应与挑夫首帮办,如逢大差过境,小的帮雇小夫拾名,交与夫首呼唤,伺候挑运。经蒙着小的派倩小夫廿四名,明早应齐挑运,小的不敢推诿。诚恐一时难雇齐备,恳蒙明察恩典就是。   据蔡进发供:蒙前宪赏小的接办挑夫首额缺,着纪结、陈沙、萧万们,与小的协办帮办,如逢大差过境,所有行李等件,自当均派小夫,伺候挑运。倘有委员由新竹经过,此乃小差,小的应当自己派拨夫额挑运。现在大军不日临境,小的邀这纪结、陈沙、萧万们,预早雇夫伺候。他称:每百名应出拾名,互相推诿。恳求当堂着纪结等,派定夫额,以免临时贻误公事。现经彰化每站给钱五百文,小的由署每担每站给领钱四百文,而小夫不肯减价。恳蒙明察恩典就是。   〔光绪十年〕六月二十八日供游干值缮   ●第六一甘结状光绪十年六月廿六日一一二○七-二五   纪结认定派拨挑夫   具甘结状人纪结,今当大老爷台前,结得结等,与挑夫首蔡进发帮办雇夫,预备挑运。如逢各差及大宪过境,所有员弁督带军装、行李等件,结等自当与夫首,均派夫额足数,伺候挑运,不敢推诿、贻误公事。如有此情,愿甘治罪。合具甘结状是实。(注)   〔批〕附卷  私记    光绪十年六月二十六日具甘结状人纪结即黄三奇(指印)   (注)一一二○七-二六、二七、二八、二九各甘结状(具结人萧棕嫂即萧万、陈沙、李全、蔡进发),略同于本件。   ●第六二公立约字光绪八年十一月一一二○七-四二   皂快总役暨三班头役,为挑夫首苦累,立约分摊养夫银   公立约字人(注),皂总洪忠、快总许来,暨三班头役高登、徐祥、洪清等,因本署挑夫首额缺,淡厅之时,向有车夫给贴当差,无累于缺;近自分治以后,适遇抚宪岑,毋庸挑夫索取车夫分文,致以现充之夫首蔡再发,际此大差,养夫维艰,当差十分苦办。忠等恐误公事,三班有关责成,是以爰集,议定章程,不论有无大差,三班头役每年共出钱三万文,按定自三月间起,听夫首蔡再发,逐月向各班支钱壹仟文,为养夫之用。如大宪及小差,应吊挑夫,不论多少名数,抑或走担赔项,该发一力抵当,不能推卸、贻误,亦不能与各班多索分文。此乃因公起见,各班亦不能拖欠、贻累。倘有等情,何班所欠若干,按照如数摊派夫额。违者,公同禀官究办。口恐无凭,公立约字壹纸,付执为照。   批明:一年如大差三翻五次吃亏,发俱皆抵当;三班一年应贴三万文,不能以无大差不出。   批明:宪谕自爨店年贴夫额,发在外跟(?)派。倘有一、二推诿,五班应协同夫首追赶。   代笔人颜克铭   光绪八年十一月日公立约字人皂总洪忠、快总许来、暨三班头役徐祥、高登、洪清盖戳记五颗: 县正堂徐、给皂总班头役、洪忠戳记 县正堂周、给快总班头役、许来戳记 县正堂徐、给一皂班头役、高登戳记 新竹县正堂徐、给一快班头役、徐祥戳记 县正堂徐、给三皂班头头役、洪清戳记(注)此约字似由头役交付班夫首蔡发收存,该人退办时缴回者。   ●第六三谕光绪十二年正月九日一一二○七-四六   新竹知县方,饬郊户金长和、郊书吴士敬选举挑夫首   钦加五品衔、特授埔里抚民分府、摄理新竹县正堂方为谕饬妥议覆夺事。案据八班头役倪源、许来等禀称:「本署额设挑夫首一缺,查前次系由金长和、郊书选举。现在原充挑夫首蔡再发即蔡进发一名,经已退办,尚有帮办夫首数人。据称:蒙彭前宪有谕,饬金长和、郊书选举顶充,将郊铺船只往来货物,概归挑夫首雇挑,以作养夫之源。现经差事孔多,理合将情恳请,再行谕饬金长和、郊书举办」等情,具禀前来。查各郊户货到,必须雇夫挑运,现据该役等禀请,归挑夫首承挑,事属可行。但不准分外苛索,致滋扰害。除批饬该役等妥议、并公同举充外,合行谕饬妥议。为此谕,仰该郊户书,即便遵照,迅邀各郊铺,公同妥议,所有船只装载货物入港,有与郊铺交关往来之货担,概归挑夫首搬挑。其夫价每担每十里若干,仍照向章妥议,勿得争多较短。倘敢不遵多索,准即指禀严办。该郊户书等,作速妥议,或有诚实、谙练、可靠之人,出为承充挑夫首额缺,仍由八班头役举充,以专责成。现在差事甚多,未便久悬,限二日内,速将妥议情形,据实禀复赴县,以凭察夺。该郊户书等,毋得诿延,速速。特谕。   一、谕仰郊户金长和、书举人吴士敬   光绪十二年正月初九日承兵总   印    私记    新竹县印   正堂方行  私记    ●第六四红禀光绪八年二月七日一一二○八-一   一快总头役许来,保举一快粮差薛清   台下代办一快总头役许来,禀为悬缺未充,遴妥接补,赶收公项,以专责成事。缘因一快粮差李忠,经本月因病身故,现在开征在即,遗缺尚未补充。兹查帮伙薛清,素有李忠帮办,公项熟识,为人诚实,兼有家室,堪以接充粮差额缺。但未恳准赐夘,未敢擅便趋前奉公。下役代办之责,恐误公项,理合取具认充,加具保结,连名禀乞大老爷,一笔阳春,赐夘准予薛清接充粮差额缺,饬承造册,以专责成。沾叩。   计夹缴认充、保结状各一纸。   〔批〕据称:薛清为人诚实,兼有家室,堪充粮差额缺,准饬房注册,并给戳记承充。将来如有误公、亏欠,仍惟该头役是问,认、保结并附。二月初八  私记    光绪八年二月初七日叩  戳记  县正堂徐、给快总班头役、许来戳记   ●第六五禀光绪八年五月八日一一二○八-四   一快粮差薛清禀请:仍准每年后垄等四社业户贴谷六十石,作为其辛劳资   台下一快粮差役薛清叩首跪叩禀,为据情禀明,恳准明察、恩恤,奉公有赖事。缘清本年二月间,蒙赏充粮差,每月逢九,催收供、屯、钱粮公项,罔敢误公。兹因竹南二保后垄等社番耆吴瑞安等,控奉抚宪,禀中路厅,四皂社差需索规费,出示勒石,严行禁止,并将单开各陋规谷石,一并革除告示,札发,等因。但清查此款,承上以来,每年四社业户,应贴谷六十石,作为粮差辛劳之资。现今被其禀准勒石示禁,清奉公全年所望些少微资,一旦禁除。若不禀请恩准,格外批示、转详,照章应贴,亏清奉公无资。不已,将情禀明,伏乞大老爷电察施行,奉公有赖。沾叩。   正堂批:此案现奉   道宪行查提究,该粮差尚敢明目张胆,直言不讳,并请转详,照章贴纳,实属愍不畏法,荒谬已极,特斥。  私记    私记    光绪八年五月初八日叩   ●第六六单光绪九年九月廿六日一一二一一-一   新竹知县周,饬快总头役许来,吊销已革皂总役洪忠谕戳   钦加五品衔、代理新竹县正堂周单仰快总头役许来,立吊已革皂总役洪忠原领谕戳,克日随单,禀缴赴县,以凭核销。该总役毋得刻延,干咎。火速,火速。   一、单仰   私记    光绪九年九月二十六日承吕祥   印  新竹县印   正堂周行  私记    ●第六七禀光绪九年十月二日一一二一一-二   快总头役许来,禀缴已革皂总役洪忠谕戳   台下快总头役许来叩首跪叩禀,为遵单禀缴事。缘蒙单,仰立吊已革皂总原领谕戳,克日缴案等因。该役遵饬吊到。理合将所吊谕戳禀缴,伏乞大老爷电察施行。切叩。   计缴谕一道、戳一颗。   正堂批:悉,谕戳存销  私记    私记    光绪九年十月初二日叩  戳记  县正堂周、给快总班头役、许来戳记   ●第六八红禀光绪九年十月四日一一二一一-三   快总头役许来,保举倪源为皂总头役   具禀台下快总头役许来,为悬缺赏充事。缘据本衙门,额设有皂总,催收公事。兹查原充皂总之洪忠,缘案究革,此缺尚悬,例应保举接充,庶免久延。其中查得:公事谙练,兼有家室,惟有倪源,堪以接充斯缺,以冀始终无怠,不负拣选之意。理合取具认充、保结各状粘连,禀乞大老爷电夺,恩如所请,准倪源接充,给发谕戳,以便奉公,沾恩不特一人已也。切叩。   计粘认充、保结各一纸。   〔批〕皂总悬缺,姑准倪源接充。  私记    光绪九年十月初四日具禀  戳记  县正堂周、给快总班头役、许来戳记   ●第六九认充结状光绪九年十月一一二一二-四   皂总头役倪源,具立认充结状   具认充结状人倪源,今当大老爷台前,认充得源蒙准赏充皂总一缺,所有催收各款公事,宜当竭力图报,不敢玩误情弊。合具认充结状是实。   光绪九年十月日具认充结状人倪源(画押)   ●第七○保结状光绪九年十月一一二一二-五   快总头役许来,保结皂总头役倪源   具保结状台下快总头役许来,今当大老爷台前,保结得倪源一名,为人诚实,公事谙练,蒙准接充皂总一缺,所有催缴三班红白契及各款公事,不敢玩误等情。如有等情,惟来是问。合具保结状是实。   光绪九年十月日具保结状  戳记  县正堂周、给快总班头役、许来戳记   ●第七一保结状光绪九年十月一一二一一-六   业户曾国兴,保结皂总头役倪源   具保结状本城业户曾国兴,今当大老爷台前,保得倪源一名,蒙准赏充皂总一缺,所有三班红白契、钱粮、正供等款,宜当竭力催缴,不敢玩误等情。如有此情,惟兴是问。合具保结状是实。   光绪九年十月日具保结状业户  私记  萃丰庄业户曾国兴图记   ●第七二甲牌示光绪九年十月十日一一二一一-七   新竹知县周,为皂总头役倪源充任,悬牌示知   钦加五品衔、代理新竹县正堂周为悬牌示知事。照得本衙门,额设皂快总役,有督催公项之责。兹查皂总役洪忠,缘案斥革,其缺未便旷悬,应即就于各班役遴选。查有站堂役倪源一名,在署奉公有年,督催勤谨,堪以接充皂总役缺。据快总役许来,取具认充各结,禀保前来。除批示、准予接充外,合行牌示。为此牌,仰合衙书役,一体遵照,毋违。须牌。   一、牌示   光绪九年十月初十日兵承吕祥   印    私记    新竹县印   正堂周行  私记    ●第七二乙谕光绪九年十月十日一一二一一-七   新竹知县周,对皂总头役倪源给发谕戳   钦加五品衔、代理新竹县正堂周,为给发谕戳事。照得本衙门,额设皂快总役,有督催公项之责。兹查皂总役洪忠,缘案斥革,其缺未便旷悬,应即就于各班役遴选。查有站堂役倪源一名,在署奉公有年,督催勤谨,堪以接充皂总役缺。据快总役许来取具认充各结,禀保前来。除批示、准予接充外,合给谕戳。为此谕,仰接充皂总役倪源,即便遵照,小心奉公,认真办事。至督催公项,尤宜勤谨,毋得玩误,致干究革。凛之。特谕。   计发戳式一颗。   一、谕仰   光绪九年十月初十日兵承吕祥   印    私记    新竹县印   正堂周行  私记    ●第七三红禀光绪十二年八月七日一一二一二-二   皂、快总头役倪源、许来,保举萧嘉为三皂头役   具禀台下皂、快总头役倪源、许来,为遴选举充,恳恩给发谕戳,悬牌示知,以便奉公,而专责成事。缘本衙门额设六班,各有应收公项,及办缉命盗等案,责成关重。第查三皂头役李益,所当差事,致误者多,役经禀明在案。蒙批:「三皂李益,如果年老力衰,致误公事,自应斥革另充,以专责成。现禀萧嘉接充,能否胜任,均候提案验充可也」等因。(注)经蒙堂验,分别革充。役细查萧嘉一名,为人诚实,奉公已久,保内熟悉,兼有家室可靠,似能胜任三皂斯缺。但未蒙恩准接充,不敢趋前效劳。理合取具认充,加具保结,粘连禀恳。伏乞大老爷首重公事,恩准萧嘉一名,接充三皂头役,并给发谕戳,悬牌示知,以便奉公而专责成。沾感。切叩。   计粘认充、保结状贰纸。   正堂方批:三皂李益因年老,屡误公事,现经斥革,遗缺准予所请萧嘉充当,候分别给发谕戳,悬牌,以凭奉公。充、保各结附。  私记    光绪十二年八月初七日具禀  戳记  县正堂方、给皂总头役、倪源戳记  戳记  县正堂方、给快总头役、许来戳记   (注)一一二一二-一。   ●第七四认充结状光绪十二年八月一一二一二-三   三皂头役萧嘉,具立认充结状   具认充结状人萧嘉,今当大老爷台前,认充得蒙准接充三皂头役额缺,所有应收缴红白契、钱粮、正供等款公项,及遇保内命盗各案,宜当极力办理,不敢玩误、非为情弊。如有非为情弊,愿甘坐咎。合具认充结状是实。   〔批〕附卷。  私记    光绪十二年八月日具认充结状人萧嘉(画押)   ●第七五保结状光绪十二年八月一一二一二-四   皂、快总头役倪源、许来,保结三皂头役萧嘉   具保结状台下皂、快总头役倪源、许来,今当大老爷台前,保得萧嘉一名,蒙准接充三皂头额缺,所有钱粮、正供、红白契各款公项,及遇命盗等案,宜当极力收缴、办理,不敢玩误、非为等情。如有等情,惟源等是问。合具保给状是实。   〔批〕附卷。  私记    光绪十二年八月日具保结状  戳记  县正堂方、给皂总头役、倪源戳记  戳记  县正堂方、给快总头役、许来戳记   ●第七六甲谕光绪十二年八月十二日一一二一二-五   新竹知县方,对三皂头役萧嘉给发谕戳   钦加五品衔、特授埔里抚民分府、署新竹县正堂方为给发谕戳事。照得本衙门额设各班头役,均有责成,不容旷悬。查三皂头役李益,因年老、误公示革;所遗斯缺,现据皂总役倪源等禀举,班下有站堂役萧嘉,奉公有年,办事勤慎,堪以接充三皂班役等情,出具充、保各结,具禀前来。除提验、批示准充外,合给谕戳。为此谕,仰接充三皂头役萧嘉,即便遵照,将发去谕戳,分别查收,照刊奉公。嗣后每遇保内命盗要案,务须随时禀报,获犯解究,所有带征供屯、钱粮、红白契各款公项,尤宜按卯填缴清楚,毋得浸渔短欠、始勤终怠,亦不得收受投词、藉端办案,以及擅自私押人犯各情弊。倘敢故违,定干革究不贷,切切。特谕。   计发戳式壹颗。   一、谕仰   光绪十二年八月十二日兵承吕祥   印    私记    新竹县印   正堂方行  私记    ●第七六乙牌示光绪十二年八月十二日一一二一二-五   新竹知县方,为三皂头役萧嘉充任,悬牌示知   钦加五品衔、特授埔里抚民分府、署新竹县正堂方为悬牌示知事。照得本衙门额设各班头役,均有责成,不容旷悬。查三皂头役李益,因年老、误公示革,所遗斯缺,现据倪总役皂源等禀举,班下有站堂役萧嘉,奉公有年,办事勤慎,堪以接充三皂班役等情,出具充、保各结,具禀前来。除提验、批示准充外,合行牌示。为此牌,仰合衙书役、及保内民番人等,一体遵照,毋违。须牌。   一、牌示   光绪十二年八月十二日兵承吕祥   印记    私记    新竹县印   正堂方行  私记    ●第七七单光绪十二年八月十二日一一二一二-六   新竹知县方,饬皂、快总头役倪源、许来,吊销已革三皂头役李益谕戳,并跟交公事及人犯   钦加五品衔、特授埔里抚民分府、署新竹县正堂方,单仰皂总头役倪源、快总头役许来,立将已革三皂头役李益承领谕戳,先行缴销,并将该管保内应办各公事,及看守人犯,克日跟同,如数点交接充三皂头役萧嘉,接收看管。仍将点交情形,禀复赴县,以凭核夺。该总役毋稍刻延,干咎。火速,火速。   一、单仰   光绪十二年八月十二日兵承吕祥   印    私记    新竹县印   正堂方行  私记    ●第七八禀光绪十二年八月十六日一一二一二-七   皂、快总头役倪源、许来,禀缴已革三皂头役李益戳记,并禀报已点交公事及人犯   台下皂总头役倪源、快总头役许来叩首跪叩禀,为遵饬点着,据情禀复事。缘蒙单,仰立将已革三皂头役李益承领谕戳,先行缴销,并将该管保内应办各公事,及看守人犯,克日如数点交接充三皂头役萧嘉接收看管,等因。奉此,遵即着缴谕戳,即据李益称:前蒙给戳,并无给谕,惟缴出戳记一颗。其犯人亦即点交萧嘉接收清楚。缘奉前因,理合将点交情形,并吊到戳记夹缴。伏乞大老爷电夺施行。沾叩。   计缴宪单一道戳记一颗。   正堂方批:据禀已悉,缴到戳记谕单,一并存销。  私记    光绪十二年八月十六日叩  戳记  县正堂方、给皂总头役、倪源戳记  戳记  县正堂方、给快总头役、许来戳记   ●第七九禀光绪十二年八月廿五日一一二一二-八   皂、快总头役倪源、许来,禀缴已革三皂头役李益谕帖   台下皂总头役倪源、快总头役许来叩首跪叩禀,为遵饬续吊,禀缴事。缘蒙饬吊已革三皂头役李益谕戳,禀缴核销,等因。奉此,役遵饬,经先吊到戳记一颗,禀缴在案。兹续吊谕一道,带到前来,理合夹缴。伏乞大老爷电夺施行。沾叩。   计缴宪谕一道。   正堂方批:已革三皂李益,既经前县任内领有谕戳,该役自应一并追起缴销,以杜冒混之弊,竟敢抽匿谕单抗缴,该役前禀当为朦混,显系通同舞弊,实属藐法。本应斥革,姑宽,各记大过三次,饬承注册,以示儆戒。谕存销。  私记    私记    李益尚有未完事件,着令该役,查明禀复核办。如有再徇纵,定当并究不贷。凛之。  私记    光绪十二年八月廿五日叩  戳记  县正堂方、给皂总头役、倪源戳记  戳记  县正堂方、给快总头役、许来戳记   ●第八○禀光绪十二年八月廿五日一一二一二-九   已革三皂头役李益,禀请新竹知县方,准其名卯留造   台下差役李益叩首跪叩禀,为恳准留夘,以便奉公事。缘役蒙徐前宪赏充三皂头役,小心奉公,敢不期尽厥责。兹蒙示革,役敢不凛遵。但役柒、捌两月,多填白契数千,兼给发印契,税银尚未收清,似可缴恩体恤下情,开仁中之仁,施格外之恩,准将役名夘,饬房留造,以便趋前奉公。至所缴白契、及给发印契,役自应赶催清款,以图责外奉公报效。荷沐之至。合亟禀乞大老爷,恩如所请施行。沾叩。   正堂方批:该革役竟敢抽匿谕单抗缴,希图冒混、讹诈之计,实属不法胆大。若是,何事而不可为,所请留夘之处,不准。  私记    光绪十二年八月二十五日叩  私记    ●第八一红禀光绪十二年十二月十日一一二一三-一   咸菜瓮抚垦局帮办张济川,禀请新竹知县方,转详给假归葬伊父坟   具禀治贡生张济川,为恳准转详请假归葬事。窃生一介乡愚,毫无知识,本春奉谕帮办咸局垦抚事宜。初次奉公,每虞贻误。旋又续奉专办咸局宪史谕开,转奉爵抚宪刘饬生驻办南河抚务,月给公费洋银贰拾元,遵经赴南设局开办,具报在案。至前拾月爵宪巡视过境,又奉面谕,募勇百名,由生管带,分布巡防。高厚鸿慈,有加无已,图报固力有未逮,服事实分不容辞,何敢趋逸避劳,自干咎戾。缘生故父窀穸未宜,墓延未建,计今三载,恨抱终天。迨本春,始于竹北二保溪南地方,购就阴地壹所,当拟夏间,择吉迁葬,曾经冒昧,陈三次请假;乃蒙局宪史先后批示,谆谆慰留。其时南河一带番社甫归,且适裁并咸局员绅,撙节经费,生自当勉力兼顾,期实效而免虚靡,又何敢固违宪批,始终干渎,祇得勤情办理,冀可稍报涓埃。今托恩威,地方尚称安谧,计生从事抚局,先后已将一周,各社化番亦渐驯熟;尤幸咸局已奉爵宪檄派,叶委宪到地专办,干练勤能,民番悦服。且距南河匪远,自能兼顾有余。似此抚务有赖之时,而生故有乞假归葬之日。加之,昨奉宪谕,饬生随同委员驰赴竹北二保,帮理清丈。若蒙给假归葬,则幽明沾感。且墓山近在该处,藉可就地帮理丈量。用敢沥情,禀恳公祖察核,俯赐转详,请暂给假两月,归葬父坟,并办清丈,庶于奉公之中,得遂葬亲之志。所有南河抚番事务,准暂卸交咸局叶委员一手经理。其防勇百名,系生饬由通事刘得龙等,募齐分布,并准点交叶委宪,暂行代管,仍由刘得龙等分布防卫,自可无虞。生一俟葬事完竣,即当销假回与,图报将来。沾叩,切禀。   正堂方批:所请各节,候即转禀请宪示祗遵。该贡生一面径禀咸菜瓮抚垦委员叶,核明详办可也。  私记    光绪十二年十二月初十日具禀治贡生张济川(画押)   ●第八二红禀光绪十六年正月廿九日一一二一五-一   堂书(传供)许兴,禀请新竹知县张,准予再承充   具禀案下堂书许兴,为恳请批准接办,以便奉公当差,以资度活事。缘兴自幼在衙学习传供,迨淡厅分治时,由堂总分拨传供,值日:每月初一日起,至初五日止,计五日,与兴胞弟许礼轮流堂差。不幸去年胞弟亡故,而兴徃艋,不在家中。至兴回家,始知不能接办,未敢趋前奉公效劳。现据堂总书蓝俊保举,恳恩垂怜,批准承充,以便奉公差遣。惟有仰恳,伏乞恩宪大老爷一笔阳春,恩准接办,公侯奕世。沾恩,切叩。   正堂张批:据禀已悉,候着堂总书协与该书,一体轮流,值堂传供可也。  私记    光绪十六年正月二十九日具禀案下堂书许兴(画押)   ●第八三禀光绪十七年三月十八日一一二一六-一   大轿班王秋菊等三人,禀请新竹知县,谕令大轿首李明,将夫价等按股拨分   具禀台下大轿班王秋菊、廖清和、李瑞成等,为差事平当,苦乐不匀,叩乞谕饬按利拨分,以资奉公有赖事。缘菊等于去年间,鸠备资本,与其李明即李〔宝篆〕(注)合伙,荷蒙赏充大轿班差事,无不小心奉公。罔料李明心存无厌,〔每有〕下乡诣勘,夫价、花红及蒙屡次恩赐标赏票件,应款所利,暨(概)该明〔经〕手掌收,侵吞肥己。切思明系单人,苟非菊等在署奉公,差事难〔免〕贻误。且差事既已平当,则资利焉能独肥乎?似此苦众乐己,非蒙恩准,谕令按利拨分,以匀苦乐,亏菊等奉公奚赖,心何以甘?合亟据情禀叩,伏乞恩宪大老爷,父母公心,恩准如请,施行饬分。沾感,切叩。   〔批〕候谕今嗣后按股拨分。  私记    光绪十七年三月十八日具禀台下大轿班廖清和(画押)王秋菊(画押)李瑞成(画押)   (注)据一一二一六-二补之,以下亦同。   ●第八四禀光绪二十年三月十三日一一二一七-一   户粮税总书陈荣,禀举郑镜清等三人为庄书   具禀案下户粮税总书陈荣,为选举妥充,恳恩给发谕戳,以专责成事(注)。缘蒙前宪方遵照宪饬,原设有庄书额缺,以便稽查逃粮、越占等弊,业经各前宪举充妥办在案。但前庄书陈永等,并不遵章办事,致蒙叶前宪吊销。第查庄书催收,有关逃粮、匿契,未便久悬。兹蒙饬举,下书妥选,房下有帮书郑镜清、林成、陈华三名,在科房奉公有年,公事熟识,有家有室,堪充竹北一、二保、竹南一保庄书之责。如蒙俯准,理合取具认充、保结,粘连禀请。伏乞大老爷恩准给发谕戳,以专责成。沾叩。   计粘连认充、保结各壹纸。   〔批〕准予保充,候给谕戳承领,结式纸附。  私记    私记    光绪二十年三月十三日禀  戳记  县正堂刘、给户粮总书、陈荣戳记   (注)前面粘有纸条:「各保庄书额缺,仍照案派设,以专责成。即着粮总选举,禀候核夺。三月初七日  私记    ●第八五保结状光绪二十年三月十三日一一二一七-二   户粮税总书陈荣,为庄书郑镜清等三人保结   具保结状,案下户粮税总书陈荣,今当大老爷台前,保结得郑镜清、林成、陈华三名,接充竹北一保、二保、竹南一保各庄书,均系有家有室,公事谙练,堪以接充斯缺,罔敢贻误、非为情弊。如有等情,惟荣是问。合具保结状是实。   〔批〕附卷  私记    私记    光绪二十年三月十三日具保结状  戳记  县正堂刘、给户粮税总书、陈荣戳记   ●第八六认充状光绪二十年三月十三日一一二一七-三   庄书郑镜清等三人认充结状   具认充状人,郑镜清年三十八岁,原籍同安县人;林成年三十一岁,漳浦县人;陈华年三十六岁,晋安县人。今当大老爷台前,认充得清竹北一保庄书,成竹北二保庄书,华竹南一保庄书,以便稽查逃粮、匿税等弊,罔敢贻误、非为情弊。如有等情,愿甘坐罪。合具认充状是实。   〔批〕附卷。  私记    私记    光绪二十年三月十三日具认充状人林成(画押)郑镜清(画押)陈华(画押)   ●第八七分谕光绪二十年三月十四日一一二一七-四   新竹知县刘,对庄书郑镜清等三人,分给谕戳   补用直隶州、代理新竹县正堂刘为谕饬承充接办事。案据户粮税总书陈荣禀称:「缘奉宪饬,设立庄书额缺,以便稽查逃粮、越占等弊,业经各前宪举充办理在案。嗣因庄书陈永等,并不遵章办事,致蒙叶前宪吊销。第查庄书有关催收,并稽察逃粮、匿契,未便久悬。兹蒙饬举,查有房下帮书郑镜清、林成、陈华,公事熟识,有家有家,堪充竹北一、二保、竹南一保庄书之责。禀请给发谕戳,以专责成」等情。据此,除禀批示、并给戳式外,合行谕饬。为此谕,仰竹北一、二保、竹南一保庄书郑镜清、林成、陈华即便遵照。务须遵照宪章,认真办理,毋得额外需索,致干提究。凛之,切切。特谕。   计发戳记一颗。   竹北二保林成   一、分谕仰竹北一保庄书郑镜清竹南一保陈华   光绪二十年三月十四日承吏总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正堂刘行  私记    ●第八八出示光绪二十年三月十四日一一二一七-五   新竹知县刘,因庄书郑镜清等三人承充,出示晓谕各庄   补用直隶州、代理新竹县正堂刘为出示晓谕事。案奉宪饬,设立庄书额缺,以为稽查逃粮、匿契等弊,业经各前县,遵照定章,举充办理,分别示谕在案。嗣因庄书陈永等,并不遵章办事,复经叶前县吊销,尚未举充。兹本县莅任,查庄书有关稽察催收、逃粮、匿契之责,未便久悬。饬据户粮总书陈荣禀举林成、郑镜清、陈华三名,公事熟识,有家有室,堪充竹北一、二保、竹南一保庄书额缺等情,取具认保各结,禀请核办前来。除禀批示,并给发谕戳,颁发印簿承充外,合行出示。为此示,仰合邑绅民、业户人等知悉:尔等须知,庄书原为查办催收,并稽查欺隐、逃粮等弊。嗣后,凡有典买田园、房屋、山场,应即持契,向该书报明挂号,按照户粮甲数,催收过割清楚,由该庄书于契内盖戳为记;一面备价赍契,赴县投税。倘敢隐匿、抗税,许该庄书指名禀究。该庄书仍照定章,每契价百元,向买主算给办公经费银伍角,毋得分外加索,致干未便。凛之,切切。特示。   一、出示本城各庄   光绪二十年三月十四日承吏总   印记  新竹县印  私记    正堂刘行  私记    ●第八九禀光绪二十年四月廿七日一一二一七-六   户粮税总书朱琛,议废庄书,改由户书办理催收   具禀案下户粮税总书朱琛,为禀请示遵事。缘本邑清理田赋案内,奉宪札,饬议设庄书一条,以为稽查逃粮、越占情弊等因,当经各前宪,谕令吕登瀛等,先后承充在案。嗣因光绪十九年六月间,叶前宪任内,察悉原设庄书,历办数年,并不竭力办公,徒恣需索;买业之人,虽向该庄书过割户名,该庄书仅取笔资,虚应故事,并无照章造册、汇报换名。因而纠葛纷纭,避延国课者有之,民间兴讼者亦有之,实属不成事体。蒙将该庄书谕戳吊销,谕令户书朱明专责办理;或户书耳目未周,乡里小民买得田业,入城亦有未便,即令各该柜书,就近帮同办理。一面着令设立实征户册,如本年有过户,来年即将实征册,换抄所过之名,即可知业已卖过何人,而向催收,免被推诿,庶征粮不致舛错,过户亦为有着,足令周妥。迨刘前宪抵任,乃有陈华等,又不照归户粮书承办,而故意变名禀充,以图久远之计。独不思庄书之设,徒有过户之费,而无过户之实。仅该庄书自知过户之姓名,而粮书不知过户系何人,以致向催钱粮,每每卖者之人,推称业已卖出,须向买者催收;买者之人,推称业未买断,须由卖者承完。互相诿延,无从稽查。应请准照叶前宪任内,归于户粮书专办,并各保柜书兼办。着令凡有业户,赍契前来过户,该柜书即问明甲数、粮额相符,并分别已未税契,逐一登载。至十月底,将本年所过几户,汇造柳条清册,送候次年抄征,即就所过之名,换入征册。不特钱粮可以一目了然,即税契亦不能隐匿矣。似此情形,可否仰恳宪恩俯赐,准将前充庄书之谕戳吊销,归于户粮书专办,并各保柜书兼办之处,理合据情禀明。伏乞大老爷电夺示遵。沾感,切叩。   〔批〕查庄书之设,由粮总书举充,各前任皆有之,非刘前县新设也。迨叶前县始改归户粮房。如果户粮房办有成效,刘前县亦必不改易,率照旧章,事甚简便,何必多此一举。兹据称:户粮房兼办,既可知实征粮数,催收不致舛错,所禀亦属有理。本应归办,维刘前县所充庄书未久,一旦遽易生事,恐于公无济。惟另设庄书,各办各事,又虞民间推收过户,与夫征收钱粮、税契,诸多窒碍。本县思维至再,不若该庄书归户粮房所管,以期联络。所充之郑镜清等,能否实事求是,由该粮书,查明具结,送候核夺,可也。  私记    私记    光绪二十年四月二十七日具禀  戳记  县正堂范、给户粮税总书、朱琛戳记   ●第九○谕光绪二十年六月廿三日一一二一七-一一   新竹知县范,对庄书朱呈玉发给谕戳   赏戴花翎、在任候补直隶州、本任台湾县、调署新竹县正堂、随带加二级范为谕饬承充事。案据户粮税总书朱琛禀称:「缘本邑清理田赋案内,奉宪饬,设立庄书,以便稽查逃粮、越占情弊,当经各前宪,举充办理在案。第查庄书之设,专司催收过户,原为稽查粮额起见。今庄书郑镜清等,过户为过户,而征粮为征粮,各办各事;以致业户买卖之后,向催钱粮,每每互相诿延,催收为难。兹查有朱呈玉一名,为人诚实,公事熟识,兼有家室,堪以承充竹北一、二、竹南一各保庄书之责,俾得着令在书房下,凡有过户,随时就于实征户册,更换户名,以期联络,而便稽查」等情。并取具认充、保结粘连,禀请给发谕戳前来。据此,除禀批示,并出示晓谕,暨颁发印簿,随时登记外,合行给发谕戳。为此谕,仰该庄书朱呈玉,即便遵照。嗣后凡遇各保内,各业户有典卖田园、房屋、山场,即令赍契报明挂号,按照契载户粮、甲数,立时推收过户,于契内盖戳为据。一面填打印簿,每季造册送核;一面知会户粮税总书,在于征粮户〔册内〕注明,先行催纳契税。以后因时征粮,该庄书仍照前定章程,收买户每契价百元,取费银五角,不得分外需索。务须照章办理,均毋违延,致干咎戾。切切。特谕。   计发戳记一颗。   一、谕仰   光绪二十年六月二十三日承粮总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正堂范行  私记    ●第九一出示光绪二十年六月廿三日一一二一七-一三   新竹知县范,因庄书朱呈玉充任,出示晓谕本城及各庄   赏戴花翎、在任候补直隶州、本任台湾县、调署新竹县正堂,随带加二级范为出示晓谕事。案奉宪饬,设立庄书额缺,以为稽查逃粮、匿契等弊,业经各前县遵照定章,举充办理,分别示谕在案。兹据户粮税总书朱琛,以「庄书之设,专司推收过户,原为稽查粮额起见。今郑镜清等,过户为过户,而征粮为征粮,各办各事;以致业户买卖之后,向催钱粮,每每互相诿延,催收为难。禀举朱呈玉一名,堪以承充竹北一、二、竹南一各保庄书额缺,俾得赍令在于粮房下承办。凡有过户,可以随时将实征户册,更换户名,以期联络,而便稽查」等情。取具认、保各结前来。据此,查核所禀,系为慎重粮额起见。除禀批示,并给发谕戳,颁发印簿,随时登记,按季造册送核外,合行出示。为此示,仰合邑绅民、业户人等知悉:尔等须知,庄书原为查办催收,并稽查欺隐逃粮等弊。嗣后凡有典买田园、房屋、山场,应即持契,向现充庄书朱呈玉报明挂号,按照户粮甲数,推收过户清楚,由该庄书于契内盖戳为记。该业户随即备价,赍契赴县投税。以后按时完粮,倘敢隐匿抗税,许该庄书指名禀究。该庄书仍照定章,每契价百元,向买主算给办公经费银五角;毋得分外加索,致干未便。凛之,切切。特示。   一、出示本城各庄   光绪二十年六月二十三日承粮总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正堂范行  私记    ●第九二案由乾隆四十七年四月十八日一一三○一案由   淡水厅奉巡抚杨牌行:查厅蠹庄德等拘禁酷勒差礼   一件厅蠹迭刑等事。乾隆四十七年四月十八日奉署抚部院杨牌行,查淡水厅民陈喜呈控厅蠹庄德等,诬禀伊兄陈谅等采买,拘禁酷勒差礼一案。   印  淡水厅骑缝印   ●第九三付乾隆五十四年七月十九日一一三○一-一   淡水同知准台湾府关移:奉巡抚杨牌,饬查厅蠹拘禁酷勒一案,饬粮总书张升等赶办   □。(注一)毋轻信地保查覆,毋滥授佐杂(注二)讯供,随到案之后〔先〕,(注三)权事理之轻重,以次〔赶办〕,〔定限文到〕□□内一月,扫数完结,其中设有原告畏质潜逃,或被、证逃亡、物故,无从拘讯,即按例详销。或事非重大,无关风化伦常,非常赦所不原,两造不愿终讼者,□□□□□□□□□(注四)饬清厘之后,各属如再因循,不审不覆,该管上司,立即揭参。如该上司不揭,即并一照徇庇例,参奏办理,并移行。于文到之日,出具『限内不结,愿甘参处』遵依备案。该□□□□□□□摘叙各衙门积案事由,挨顺年月,于二日内汇总,缮具清折呈送,以凭察核,毋违等因。奉此,除开册呈送院宪查核外,合亟飞饬备札,仰府速即遵照□□□□□□□查办。如应解司严审者,即将犯卷迅速详解,以凭勘转。其应由道府提审查办者,并即勒限催提,议拟详司察转。其无须提讯,责成该县审详者,务须□□□□□□□□□□□□〔公〕定,断毋轻信地保查覆,毋滥授佐噪声供,随到案之先后,权事理之轻重,以次赶办,定限文到五日,扫数完结详报。间或有原告畏质,要证逃亡,事〔非重大〕,〔无关〕(注五)风化伦常,非常赦所不原,两造不愿终讼者,或准请息,或按例详销,不得仍前因循。倘再不审不覆,及应解犯卷,不行解审,该府即行严揭请参,毋稍徇违。□□□□〔先〕将现在查办缘由,并出具『限内不结,愿甘参处』遵依各三本,送司以凭呈送备案。至本司衙门移道,并批发各府、州、厅、县各词讼案件,未经办结者,亦复不少。此次〔既〕□□□〔清〕厘,尤应一体办理,迅速移行所属各厅、县,暨该府衙门,一律着承,先行赶紧,查开事由,挨顺年月,分晰登注,将如何办理缘由,于二日内汇总,缮具清册,星飞送〔司以凭〕(注六)核办。案关奏明清查尘案,限期紧迫,均勿违延,致干参咎,火速等因。计抄册一本,内开:一件厅蠹迭刑等事,乾隆四十七年四月十八日,奉署抚部院杨〔牌行〕(注七):查淡水厅民陈喜,呈控厅蠹庄德等,诬禀伊兄陈谅等采买拘禁酷勒差礼一案,到府。蒙此,查此案先为厅蠹迭刑等事,业经备移查讯,各去后,延今未准□□移解。现奉宪催严切,未便延缓。兹蒙前因,合再开单移催。为此备关,烦依事理,刻将单内所开陈喜控庄德等一案,查照前移供看,及陈喜续控各情节,即日齐犯□议拟解府,以凭转解道宪讯详。案关奏明清厘要件,未便再延,致干参处,切速、切速等因。计粘单一纸。准此,查此案,先准关移,业经付办去后,兹准前因,合再催〔办〕。〔为〕(注八)此付,仰粮总书张升、陈璧,即将单开陈喜控告庄德等一案,遵照来文事理,毋再违延,干咎。速速。须付。   计粘单一纸。   右付。准此。   乾隆五十四年七月十九日给   关防  印文不明,似为淡水厅关防   付行  私记    (注一)本付前部残缺,但似系淡水分府准台湾府移,而饬付粮总赶办者。   (注二)以上十二字,依残缺字面,且参看后文补之。   (注三)后先二字,后文作「先后」。   (注四)此数缺字,依后文,似是「或准请息,或按例详销」。   (注五)此五字,依前文补之。   (注六)此三字,以意补之。   (注七)据本件案由补之。   (注八)以意补之。   ●第九四禀同治十三年九月七日一一三○四-一   大甲站驿书吕洲,禀解遣领脱逃之跑勇温天送   具禀案下、派办大甲站驿书吕洲,为遣领脱逃,拿获解案,禀请察讯究追事。缘前月十九日,因专跑勇温天送赴署,支领工食、行粮,计银十三元五角,〔书〕令回家取挪长衫、夹裘、短衫裤、小帽等件,于二十二日,在署起身。讵料该勇,见财晕心,突起昧良,思欲逃脱,乃于念二日至后垄,托站馆代其写信,到下书处报病,因信以为然。及至数日不返,打听,始知将饷项、衣物一切逃逸。下书曾经函致站务专书,请先回明在案。书疾,专人四处查拏,迨至二十八日回报,逃在彰属梧栖港。书随派勇,往查无讹,即将该逃勇,指交该地乡保。书向三皂请拨一、二帮伙,互为帮解。据蔡照称:伊无闲暇帮伙,与伊无预,不肯派拨。再三与相,又云:欲解费。是以迟至初二日,无奈转请大甲司,派差协差勇,抵解来甲。查检,银物俱逝。据称:银在后垄赌完,衣物至梧栖典尽,唯领簿三本、红簿二本存。似此恶徒,无良若是,罔法已极。合亟禀解赴   辕,恳请察追严惩,俾知有法纪,庶不敢效尤。理合据情禀解。伏乞大老爷电察,讯追施行。再此名系跑勇郑清荐补陈古之缺,有信可稽,合并声明。沾感。切叩。   计粘失单壹纸、郑日升信壹封。   分府陈批:已批李禄禀内,失单、原信并附。据称领簿三本、红簿二本尚存,究竟存在何处,着再明白禀复。  私记    私记    (同治十三年)九月初七日叩 图记 寓大由站记   ●第九五禀同治十三年九月七日一一三○四-四   三快头役李禄,禀解脱逃之跑勇温天送   台下三快头役李禄叩首叩禀,为解交禀讯事。缘据大甲站书吕洲禀称:「署内给银一十三元五角,交与跑勇温天送,带赴大甲站馆,给发勇资,被温天送花销脱逃,跟至彰属梧栖港,拏获逃勇温天送一名,解案究追」等情,交役管带。理合禀讯。伏乞大老爷电察施行。切叩。   分府陈批:温天送吞没勇粮,殊属可恶,既据获解,候即提案严究。  私记    私记    〔同治十三年〕九月初七日叩   ●第九六提讯名单(堂谕)同治十三年九月十三日一一三○四-五   淡水分府陈,提讯脱逃之跑勇温天送,并堂谕:限半月呈缴   提讯名单承温程差李禄   计开  私记    吞没勇粮温天送   〔堂谕〕当堂重责贰百板,洋银、衣物等,限半月,如数呈缴。如违,严办不贷。此判。   〔同治十三年〕九月十三日讯(淡水分府陈)   ●第九七供词同治十三年九月十三日一一三○四-六   脱逃跑勇温天送讯供   据温天送供:年廿七岁,原籍南安县,在台生长,父故母在,无兄弟,有妻子,现住北门外仑仔庄,充当跑勇,系郑日升保举小的。因小的在署领工食银十三元五角,并带站书吕洲浅长衫一件、小帽一件、绵短裘一件、只(紫)花短裘一件、寄染白布一疋、雨伞一枝等物,要往大甲,途至后垄,被那黄缺威,邀小的食酒,串谋陈苟、林丽、李天下等,诱小的赌博,将小的所带工食银十三元五角,一概赢去,连衣物尽行典尽是实。兹蒙提讯,小的实系饮酒失误,甘愿当堂出结,求限半月内,将银物赔缴,总求格外恩典就是。   堂谕(缮抄,同第九六号)   〔同治十三年〕九月十三日供   ●第九八禀同治十三年九月廿一日一一三○四-七   三快头役李禄,因管犯温天送急病,禀报拨医调治   戳记  头门馆验记   台下三快头役李禄叩首叩禀,为管犯急病,禀报拨医事。缘跑勇温天送一名,脱逃勇资银一十四元,经站书吕洲获解。禀蒙堑司主提讯,交役管带押追等因。不料该犯于此廿一日晚戍刻,突染风痧肚痛,手足冰冷,该役登备药服,罔效,合亟据情禀报。伏乞大老爷恩迅拨医调治。切叩。   〔批〕加紧拨医调治。  私记    〔同治十三年〕九月二十一日叩   ●第九九单同治十三年九月廿五日一一三○四-八   淡水分府陈,饬三快头役李禄,传医生潘春荫,诊视病犯温天送   赏戴花翎、特授台湾北路淡水分府陈,单仰李禄,立传医生潘春荫,前往外室,诊视犯人温天送一名病症,小心用药调治,务痊,禀复赴辕,以凭察核。该差毋得刻延,干咎。速速。   一、单仰  私记    同治十三年九月二十五日承端书温程   关防  北路淡水捕盗同知关防   稿行   ●第一○○覆讯名单(堂谕)同治十三年九月廿九日一一三○四-九   淡水分府陈,覆讯脱逃跑勇温天送,堂谕:再限三日呈缴赃银物   覆讯名单承温程差李禄   计开  私记    差带温天送   〔堂谕〕再限三日内呈缴,如违,重比不贷。此谕。   〔同治十三年〕九月二十九日讯(淡水分府陈)   ●第一○一供词同治十三年九月廿九日一一三○四-一○   脱逃跑勇温天送再求宽限   据温天送供:现在小的母亲不肯倍(赔)出,只有小的■〈女只〉子,肯先出银五元,余外尚且不敷,总求再限几日,小的自当备齐缴案,恩典就是。   堂谕:再限三日内呈缴,如违,重比不贷。此谕。   〔同治十三年〕九月廿九日供   许廉缮   ●第一○二比单(堂谕)同治十三年十月三日一一三○四-一一   淡水分府陈,讯问脱逃跑勇温天送,并堂谕:准再限三日呈缴赃银物   比单承温程差李禄   计开  私记    差带温天送系比追吞没勇粮延不交缴由。   〔堂谕〕提比,据称:伊毋承认,求再限三日呈缴。姑准免究,着仍交差带。此谕。   〔同治十三年〕十月初三日比(淡水分府陈)   ●第一○三供词同治十三年十月三日一一三○四-一二   脱逃跑勇温天送三求宽限   据温天送供:现在小的母亲甘愿认赔,因银项未齐,不敢缴案。今蒙提比,总求再限三日,备齐缴案。如无,甘愿坐罪。恩典就是。   堂谕:提比,据称:伊母承认,求再限三日呈缴。姑准免究,着仍交差带。此谕。   〔同治十三年〕十月初三日供   许尘缮   ●第一○四比单(堂谕)同治十三年十月九日一一三○四-一三   淡水分府陈,讯问脱逃跑勇温天送,并堂谕:限三日缴银   比单承温程差李禄   计开:   差带温天送系第四次比追,吞没勇粮延不交缴由。   〔堂谕〕限三日缴银。(朱书)   〔同治十三年〕十月初九日比(淡水分府陈)   ●第一○五供词同治十三年十月九日一一三○四-一四   脱逃跑勇温天送四求宽限   据温天送供:小的母亲在外措备,尚未齐足,求限三日,将银如数缴案就是。   堂谕:限三日缴银,此谕。   〔同治十三年〕十月初九日供   刘坤值缮   ●第一○六比单(堂谕)同治十三年十月十九日一一三○四-一五   淡水分府陈,比催脱逃跑勇温天送,予以开释   比单承温程差李禄   计开   差带温天送比催吞没勇粮由。   〔堂谕〕开释。(朱书)   〔同治十三年〕十月十九日比(淡水分府陈)   ●第一○七供词同治十三年十月十九日一一三○四-一六   脱逃跑勇温天送呈缴赃款,求开释   据温天送供:小的现已备齐洋银十二元五角呈缴,以后不敢赌博。求明察开恩是了。   堂谕:当堂开释。此谕。   〔同治十三年〕十月十九日供   ●第一○八札光绪二年五月十八日一一三○五-一   福建按察使张,饬淡水厅造报参罚事件   札淡水厅(注一)   钦加布政使衔、福建提刑按察使司按察使、统辖全省驿传事务、策勇巴图鲁张为饬催造报事。照得奉准部咨,文武各衙门,应将已未开报参罚事件,按月分造确册,出具印结,由司汇核、详咨等因,迭经严催赶造,迄今造送寥寥。查此款开报参罚册结,有关文武官阶黜陟,且为考核要件,瞬届汇造此项册籍之时,自应照例,分别移饬,查明档案,将有无参罚、功过之案,妥造清册送司,以凭核办,难容任意诿延。除移营查案,开造送核外,合亟飞催。为此札,仰该厅速即遵照来札,克日设立专书,逐细查明,历任同本任内,已开参各案,何案将届四参?何案开至几参止?何案未经开报?何案记过几次?务将各案,挨顺年月,分晰造具清册,加具『并无遗漏』印甘各结,勒限即日内,星飞送司,以凭汇核、详咨。倘再玩延,揭参不贷。凛之,速速。此札。   〔批〕归档。(注二)   〔批〕可将前任清理情形,明晰详覆,该承妥速叙稿,检同监押犯册送核,速速。十八(注三)   光绪二年五月十八日   关防  福建按察使司关防(印文不清)   承发房挂讫(注四)   七月初七日奉   (注一)淡水分府于文首批:「从前曾否奉文,有无造册,着该承即速查覆」。初七  私记    (注二)「归档」系粘批。   (注三)以上系粘批。   (注四)此五字系印戳。   ●第一○九札光绪九年十一月十三日一一三○五-三   福建按察使解,饬新竹县造报:承接缉已未拏获盗窃功过   札新竹县   钦命盐运使衔、署福建按察使司、盐法道解为飞催赶办事。照得各属承接缉已未拏获盗窃功过一款,例应按年分别,开列专兼■〈纟允〉各职名,声明任卸日期,造册送司,由司于十一月内,汇册详请,分咨军机处,暨吏、兵、刑各部科,会同汇奏,难容延误。乃该县视为具文,应造光绪八年分前项清册,节经札催,迄未造送,大属不成事体。合再专札飞催。为此札,仰该县立遵来札,速将延不造送玩误之经胥,先行提案责革。一面另选干书,限文到三日内,赶将光绪八年分,已未拏获承接缉水陆盗窃功过等案,分别盗、窃二项,明晰造具清册,星飞送司,立等汇核、详咨。素关咨达要件,倘再仍前玩泄,延不造送,定即由司委员,前往督催,并将怠玩之员,详请记过,毋贻后悔,凛之,速速。此札。   光绪九年十一月十三日   关防  福建按察使司关防(印文不清)十二月廿四日奉   ●第一一○札光绪十年二月十二日一一三○五-四   台北知府陈,奉臬宪裴札,转饬新竹县:拏捕通缉犯并造报   札新竹县   钦加三品衔、台北府正堂、加一级、随带加八级、纪录四次陈为札饬事。光绪十年正月十一日,奉臬宪裴札开:「案查各省通缉逃犯王成等起,及现年陆续饬缉各犯,均关命盗重情,原不能概置海捕,付侦缉于不见、不闻。况犯之有无弋获,应行照例,按季造册详咨。乃近日未见弋获一犯,而册报又属寥寥。似此因循,成何事体?现届年底汇办之际,难容再延,亟应尽札催办。除移行务饬拏办外,合亟札催。为此札,仰该府立即遵照先今来札,严饬所属各厅县巡检,会营在于所辖村庄、乡市、城厢、僻壤,分头巡缉,并于船双出入各口岸,随时认真稽查,实力侦缉,务期有犯必获,解讯究办,毋使潜匿漏网。一面查明,现在有无弋获,限文到三日内,分起造具清册,每件各三本,会营出具『并无遗漏』印结,开具迟延职名,随册详送,以凭汇核详咨。限期久逾,如再仍前延搁,该府即行遵照定章,详请记过。毋再徇延,火速,此札」等因。奉此,除分行外,合就札饬。为此札,仰该县立即遵照宪札,指饬办理,切勿搁延,致干未便。火速,切速。此札。   光绪十年二月十二日札   印  台北府印十四日奉   ●第一一一清单(第一一二号之附件)一一三○六-一   新旧户粮税总书吕祥与李登间交接各案卷   计开李登交接各案清单   一、总甲林汀禀报米价骤昂卷壹宗。   一、严饬各对役查明民间置买业契押税卷壹宗。   一、请编钱粮等项印串字号卷壹宗。   一、票饬粮差催收正杂钱粮及应办各事宜卷壹宗。   一、奏第六次茶叶、洋药加捐军饷,请奖抄折行知卷壹宗。   一、招商运米厘费,照章完缴卷壹宗。   一、暂设皂快、门子等项,详请批示卷壹宗。   一、饬造早稻收成分数文册卷壹宗。   一、饬吊各总董谕戳缴换卷壹宗。   一、饬吊各垦隘谕戳缴换卷壹宗。   一、散给北右营闰三月分米票卷壹宗。   一、李少怀短装米石、侵蚀银元卷壹宗。   以上各卷,系本任内之案,理合登明。   一、潘升元告陈德益吞粮废隘卷壹宗。   一、黄传祖告锺石妹盗收隘谷卷壹宗。   一、潘文起勘丈五股林充公卷壹宗。   一、钱朝拔告锺增禄越占一案。   一、金和兴告徐元官抗吞一案卷壹宗。   一、金广福即姜绍基禀请换给谕戳,并附周懋祥、林恒茂等卷壹宗。   一、准鹿港厅陈牒,据潘清秀等告陈沛霖拥佃攻抢卷壹宗。   一、廖连氏告郑国梁,伊女被番杀毙卷壹宗。   一、夏太和禀林陵等抗纳卷壹宗。   一、姜绍基禀郑国梁计欠屯谷卷壹宗。   一、钱玉来等禀林有志等串谋霸收卷壹宗。   一、竹堑隆恩官黄朝品禀金草等抗纳卷壹宗。   一、宛兴财禀林九即林贵春串通阻收卷壹宗。   一、徐熙禀曾雀等抗租卷壹宗。   一、汪进生告曾国兴即金镕侥欠卷壹宗。   一、奉道宪夏转奉巡抚吴批据钱登云禀屯饷照给卷壹宗。   一、刘子谦禀刘春波已故,准伊经理卷壹宗。   一、罗运连告张进生抗吞隘谷卷壹宗。   一、郑吉利告曾国兴侥欠抗租卷壹宗。   一、陈福成禀郑国梁废弛隘务卷壹宗。   一、吴礼记禀许锦天抗租卷壹宗。   一、林寿记告林阿生抗纳卷壹宗。   一、张进生禀请给示谕垦福昌庄山场卷壹宗。   一、郑如汉告蔡照侥还借项卷壹宗。   一、莫张和禀黄阿报等抗纳卷壹宗。又附鹿厅陈牒知:莫张和充当文壹件。   一、潘清汉佥连日昌充当咸菜瓮垦户卷壹宗。   一、台湾府蒋关催造报早稻收成卷壹宗。   一、台湾府周移造晚稻收成卷壹宗。   又关催造送二麦收成卷壹宗。   一、饬吊屯丁迎接护送卷壹宗。   一、严押业户完缴上房册费卷壹宗。   一、请编供屯印串字号卷壹宗。   一、示各业户开征完缴供屯卷壹宗。   一、严押竹南三、四保各契户投税卷壹宗。   一、九芎林督收屯租卷壹宗。   一、中港等处督收屯租卷壹宗。   一、杨梅坜等庄督收屯租卷壹宗。   一、蛤仔市等处督收屯租卷壹宗。   一、严禁高抬米价卷壹宗。   一、清查户口清册卷壹宗。   一、谕各垦户隘首护卫庄民,并附各庄总董禀联庄规费由、分饬查明各隘处所丁粮由卷壹宗。   一、金广福禀隘粮不敷,请谕饬各业户摊捐由卷壹宗。   一、金广福告吴再兴等抗贴隘谷由卷壹宗。   一、金广福即姜荣华请印串收抵隘粮由卷壹宗。   一、刘春波禀郑禄抗交卷簿由卷壹宗。   一、金广福即周如蛙禀蔡俊匿甲抗租由卷壹宗。   一、徐超禀姜荣华匿甲不报由卷壹宗。   一、金广福禀郭珍等抗贴隘粮霸耕田卷壹宗。   一、金广福禀郭陈苏占界由卷壹宗。   以上共卷陆拾壹宗。   ●第一一二禀光绪五年五月十日一一三○六-二   户粮税总书吕祥禀报:由原书李登接收案卷,并请新竹知县饬原书交出未流交案卷   具禀案下户粮税总书吕祥,为据情禀明事。切祥荷蒙赏充户粮税总书额缺,凡有应办事件,莫不勤慎从公,以冀毋负厥责。溯自承充以来,应行举办各卷,俱向前粮税书李登检出办理。兹仅接收现办之案,计陆拾壹宗,逐件声列清单,粘连呈核。惟查粮税经管公事浩大,而卷宗繁多,除检交之外,所有未交现办、停办各案,亦属不少。书迭向前粮总李登催检,据李登家属述称:「粮税各案,尚有历任应办流交,及应办交代各案,均系关重。现在李登亲往艋舺,面禀府宪请示,作何分别交缴之处,请容李登回堑,自当遵照禀缴」等语。书思:卷宗件件紧要,迄今未据交清,倘遇应办之件,势必临时莫及,贻误之咎谁归?该书有承办责成,理合据情禀明。应否单着李登回堑,逐件缴交,抑或申请府宪,转饬交出?书未敢擅专。理合将接收现办各案,计陆拾壹宗,粘列清单呈叩,伏乞大老爷电夺施行。叩。   计粘呈前粮总书李登检交各案清单壹纸。   〔批〕尚有何案应归县存档,即谕李登查覆。   光绪五年五月初十日禀  戳记  新竹县正堂刘、给户粮税总书、吕祥戳记   ●第一一三分谕光绪五年七月廿五日一一三○六-六   新竹知县刘,饬八房总书林江等及户粮税总书吕祥协同,将原户税粮总书李登未交接卷宗查检覆夺   钦加同知衔、署新竹县正堂刘,为谕饬协同查检覆夺事。本年七月二十五日,据户种税总书吕祥禀称:「祥蒙充户粮税总经管,所有应办事件,莫不勤慎办理。奈因前粮税书李登,仅有检交现办案卷计六十一宗,前经列单禀明,并蒙详府押发,未据检交。迨李登之妻病故,家中存卷乏人看守,又经禀蒙批示在案。兹查李登于本月二十二日,抱病回家,至二十四日因病身故。伊弟在艋,儿媳幼稚,粮税卷宗尚存未交者不少。现在无人守顾,窃恐被人搬抽、遗失,咎将谁归?叩乞详请示遵。一面谕饬八房总书,协差眼同查检,以免遗失」等情。据此,除批示、并详请示遵外,合行谕饬。为此谕,仰八房总书林江、李杰、朱明、刘坤、周春、蓝翔、许礼、吕洲等(户粮税总书吕祥等)(注一)即便遵照,协同户粮税总书吕祥(八房总书林江等)(注二),督同值役蔡昆,速抵前粮税书李登家中,将尚存未交粮税卷宗、册簿等项,当场眼同查检,逐件登簿,连同卷宗,禀送覆辕,以凭核发归档。案卷关重,该书等毋得疏忽、延误干咎。切切。特谕。   一、分谕仰   光绪五年七月二十五日承户粮税总书吕祥   钤记  新设台北府新竹县钤记  私记    稿行  私记    (注一)「八房总书以下至吕洲等」二十一字,系迭行中之右行。括孤内系左行。   (注二)「户粮税总书吕祥」八字,系迭行中之右行。括号内系左行。   ●第一一四申光绪五年七月廿五日一一三○六-八   新竹知县刘,为户粮税总书李登病故,其经管案卷如何检交,请示台北知府陈   同知衔、署新竹县知县为申报事。本年柒月贰拾伍日,据卑县户粮税总书吕祥禀称:「祥蒙准充户粮税总,经管所有应办事件,勤慎办理。奈因前粮税书李登,仅有检交现办案卷,计陆拾壹宗,其余均未检交。迨李登之妻病故,家中存卷乏人看守,又经禀,蒙批示在案。兹查李登于本月贰拾贰日抱病回家,至贰拾肆日因病身故。伊弟在艋,儿媳幼稚。粮税卷宗尚存、未交者不少,现在无人守顾,窃恐被人抽匿,叩乞详请示遵。一面谕饬八房总书,协差眼同查检,以免遗失」等情。据此,卑职伏查:粮税经管案件繁多,除交代款目不必归县者,应听带郡外,其粮书亦有承办词讼等案卷应归县,乃仅检交现办陆拾壹宗,则未交者自当不少。兹该书既已身故,据禀家无壮丁,遗失堪虞,自属实情。除派八房书林江等,暨现办户粮税书吕祥,督同值役,眼同查检,逐件登簿,分别申送存档外,合先具文,申报宪台察核。为此备由具申。伏乞照验施行。须至申者。   一、申   台北府正堂陈  私记    光绪伍年柒月廿五日承户粮税总吕祥   钤记  新设台北府新竹县钤记   稿行  私记    ●第一一五札光绪五年八月九日一一三○六-九   台北知府陈札新竹县:由县饬帮书及原户粮税总李登家属将案卷缴县   速将检出案卷,开单详报  私记  (注)   札新竹县   赏戴花翎、署理台北府正堂、卓异候升陈为札饬追缴事。案据该县申称:「以厅书李登匿卷不缴,申请押发追缴」。当经限令,立即赴县检送。嗣因该书报病,未经赴竹;又经勒令医治病痊,前赴该县,检缴存房案卷。去后,兹据李登帮书来府禀称:「以李登回堑之后,因病身故,求请赏给棺殓之资」。除由府酌赏洋银贰拾元以示体恤,并将该故书所遗艋寓册卷,就近饬差,查吊追缴外,所有堑粮税所存册卷繁多,不胜枚举:如历任交代移交册卷,及各营放饷月米、从前营借陈培桂等任内未还、所借库款卷宗,与所办清赋册案,正供、屯租、税契一切征解簿册,批回文卷,先后社仓捐户存储底案,均关稽查要件。该书既故,该家属与帮书王海,即应逐件开报缴出。乃延今未据报缴,合行札饬。为此札,仰该县立即遵照,饬差将该故书李登身前经管粮税各册卷,不论何项公事,均令帮书王海,与该家属,逐一开报缴县,不准匿留片纸双字;并所吊前给谕戳缴销。该县仍将缴到册卷文件,开列事由,汇造一册。内有应行留县者,即归县发房存档。如有应归府案,不能为两县分拨者,即将各案封固,派差起解来府,以凭点收归档,而杜抽匿。或应行知县案,即由府饬承,抄案补行。该县仍将遵办缘由具覆,毋延,切速,火速。特札。   光绪五年八月初九日札   关防    私记    新设台北府之关防五年八月十一日奉   (注)此系新竹知县之私记。  私记    ●第一一六札光绪五年八月廿六日一一三○八-一   台北知府陈,准台湾知府周移,饬新竹知县查覆:前斗六县丞龚养元家属有无在境   札新竹县   赏戴花翎、署理台北府正堂、卓异候升陈为饬查事。本年六月二十六日,准台湾府周移开:「蒙前藩宪潘批敝府详请发还咸丰十一年台饷内,奉划已故斗六县丞龚养元欠解周墩县丞任内征存地丁银贰百壹拾伍两贰钱零四厘缘由,奉批:『查此案,节据各前府具详到司,业经批府,饬县查明龚养元家属,现在台湾何处,克即追解归款,不得率请发还,据详前由,仰即遵照办理』等因。当查龚故县丞欠解前项银两,前蒙宪檄,节饬嘉义县,查明该县丞家属是否在台,分别追解。且恐逗遛他处,又经移行各属,通查在案。旋准澎湖、噶玛兰两厅,并据凤、嘉两县,均以并无龚养元家属在境,先后牒详结覆前来,尚有未覆各处,节经催查,仍未覆到。除再分催外,合再照案移请。为此备移贵府,烦依来移,转饬各县,确查已故斗六门县丞龚养元家属,如有逗遛在境,希即提移覆。倘无在境,亦即饬县,取具各保切结,加结呈送,转移过府,以便汇案转详。幸勿有缓,望切,望切。须至移者」等由,过府。准此,除分行外,合就饬查。为此札,仰该县官吏,即便遵照,确查已故斗六县丞家属有无在境,有则提解,无则具结送府,以便转移汇详。切勿稍延,毋违。此札。   光绪五年八月廿六日札   关防  新设台北府之关防   五年八月廿七日奉   ●第一一七详光绪六年二月十三日一一三○八-一四   新竹知县申覆台北知府陈:故斗六县丞龚养元家属不在境(附印结)   代理新竹县知县为遵查申覆事。案奉宪台札开:「案准台湾府周移,奉前藩宪潘批,敝府详请发还咸丰十一年(云云照文全叙至)(注)切速,特札」等因。奉此,查先奉宪檄,遵即饬据三班头役,协同总保确查,并无已故斗六县丞垄养元家属逗留在境,具结禀复前来;卑职覆查无异。理合加具印结,详覆宪台察核汇转,实为公便。为此备由具申。伏乞照详施行。须至申者。   计申送印结壹纸。   代理新竹县知县,今于与印结,饬据三班头役协同总保确查,并无已故斗六县丞龚养元家属逗留在境,出具『不敢隐匿纵容』切结,禀复前来。卑职覆查无异。理合加具印结,是实。   一、详   本府宪陈   光绪陆年贰月十三日承粮总   钤记    私记    新设台北府新竹县钤记   稿行十四  私记    (注)据一一三○八-一二(札)如次:「台饷内奉划,已故斗六县丞龚养元,欠解周墩县丞任内征存地丁银二百一十五两二钱零四厘缘由一案,移请转饬,确查已故斗六县丞龚养元家属有无逗留在境,取结呈送移覆等由」。   ●第一一八札光绪七年八月二日一一三○九-一   福建巡抚岑,禁止书差需索   札   太子少保、头品顶戴、兵部尚书、巡抚部院、一等轻车都尉岑为通行查禁事。照得本部院,奉命渡台,督办防务,不惟备御外侮,举凡害民之人,皆宜随时殄灭,以安民生。兹据经过地方绅民公呈,各县衙门书差,每遇词讼事件,需索收呈、传呈、堂讯、和息各项使费,愈加愈多;复有暗摆名目,任意勒索。种种害民,深堪痛恨。除出示严禁外,合行札饬。为此仰该县遵照,即将前项弊端,赶紧革除,并严饬各差役,不准再藉案勒索。倘敢故违,一经查出,定尽法惩办,仍将该县纵容之处,据实奏参,毋谓言之不预也,凛遵。特札。   右札仰新竹县,准此。   光绪七年八月初三日   关防  提督军务兼巡抚福建地方关防(紫色)   八月初四日奉   ●第一一九札光绪七年九月廿九日一一三一○-一   福建巡抚岑,裁革县衙门灯油取给于差役,并严禁差役藉案勒索   (注)   札   太子少保、头品顶戴、兵部尚书、巡抚部院、一等轻车都尉岑为札饬遵办事。照得本部院访闻台湾各县衙门,每日所用灯油,皆取之于差役,而差役则藉案需索,取之于民。此等弊端,亟应裁革。除分札饬遵外,合行札饬。为此仰该县遵照,嗣后不准再向差役索取供应,并严饬该差役等,不得藉案勒索。如敢故违,定行并究不贷。毋违。特札。   右札仰新竹县,准此。   光绪七年九月廿九日   关防  提督军务兼巡抚福建地方关防(紫色)   七年十一月初八日奉   (注)贴有字条:「发房归档初八日」,盖  私记  。此似系新竹知县批。   ●第一二○申光绪七年十一月八日一一三一○-二   新竹知县徐,申覆岑巡抚:县署自行买给灯油,并无取之于差役,差役亦无需索之弊   同知衔、台北府新竹县知县,为申覆事。本年十一月初五日,蒙宪台札开:「照得本部院访闻:台湾各县衙门(云云照文叙至)毋违,特札」等因。奉此,遵查,卑县署内每日所用灯油,均由卑职自行买给,并无取之于差役。是官吏既无仰给于差,则差役自无需索之弊。缘奉前因,理合据实申覆宪台察核。为此备由具申,伏乞照验施行。须至申者。   一、申   抚宪岑   光绪柒年拾壹月初八日承工总吕祥   钤记    私记    新设台北府新竹县钤记   正堂徐行  私记    ●第一二一红禀光绪八年六月廿四日一一三一一-一   新竹城总夫首陈顶禀告:杨九将小夫店交付别人代管,贻误差事,请知县饬其正身当差   具禀人本城总夫首陈顶,为替理不妥,贻害匪轻,恳乞饬传杨九,正身经理,俾免贻累事。切本城小夫簥(轿)店计贰拾户,轮流当差,勿分苦乐,顷刻难容。缘有苏文枝,其父身故,遗管北门外泉兴号小夫店一户,于去年柒月间,突有虎仔山庄杨九,出首承贌。所有官办吊夫差事,亦系照常一律接办。讵杨九贌过之后,转用郑春风,出为替理,数月以来,凡遇宪辕吊夫差事,倘在风雨夜间之候,无不推诿。但杨九住居离城八里之遥,星夜鞭长莫及,甚不见面;而郑春风推称,非伊名字,不干责成,置若罔闻,贻累同事之人。且查郑春风,本非安分之徒,蛇蝎之辈,乘此掌管小夫人众,迭次喝党,较闹滋端,难以枚举。切思:杨九既愿出首承贌,自当正身在店管理,岂得混交着恶郑春风,动辄凶横、强悍妄作之徒替办。不惟不循规矩,不听约束,势将贻误差事,咎将维(谁)归?顶忝属责成攸关,若不未雨而绸缪,临渴掘井,噬脐而莫及。情〔亟〕披叩,伏乞大老爷,恩准饬传杨九,正身在店当差。一面驱逐着恶郑春风,不准替办,合属共颂靡涯。切叩。   〔批〕据称该处小夫轿店杨九,不自经理,交付郑春风代管,有误差事。候差传杨九等到案讯夺。  私记    光绪捌年六月廿四日具禀人本城总夫首陈顶 戳记  府正堂陈、给总夫首、陈丁戳记   ●第一二二票光绪九年七月一一三一一-六   新竹知县周,就小夫店交付别人代管事,改差、催传(因无呈催而注销)   钦加五品衔、代理新竹县正堂周为改催讯究事。案据本城总夫首陈顶禀称:「以北门外泉兴号小夫店杨九,不自经理,交付郑春风代管,有误差事,禀请讯办」等情。业经饬差传讯。嗣据郑春风具诉人,经前县催传未到。查原差高登禀请退办,合行改催。为此票,仰接办头投,迅协总保,立传后开有名原被人等各正身,限日内禀带赴县,以凭讯究。该役毋得玩延干比。速速。   计开:   被告具诉郑春风杨九郑春风诉呈内串谋苏大毛李成贌主苏文机具禀夫首陈顶   一、票仰接办头役   光绪九年七月日承朱明   县正堂周(注)   (注)此内稿前面,有批注:「久无呈催,应即注销」。  私记  故正堂不判行。   ●第一二三禀光绪九年四月(?)一一三一二-一五   台北知府对巡抚、按察使、道台,禀报头役被控索诈案件之办案经过并请示   敬〔再〕禀者(注),新竹县役徐祥,前被监生张琼荣、民人王居、隘首张进生等,在前抚宪岑行辕,控告藉案索诈、抢掳、毙命,经蒙亲提人证,研讯不承,而张琼荣、卢阿六则称,并未具控,名被冒佥,发还该县,会同委员何令如谨,讯明实系虚诬,禀奉批府核明,仍请准其效力当差等情。详蒙抚宪张以革役徐祥,自宜出示招告,如果久无控发,再行通详请示等因。批司转行下府,遵经卑府札饬新竹县,出示招告去后,兹据该县徐令禀称:「自上年十二月出示招告以来,迄今数月,并无一人控告徐祥不法情事。此次五块厝庄游妈意家被贼致毙事主一案,旋即破获从犯锺阿枝一名,亦系该役所获,尚属妥干、得力之差,不可多得,禀请仍准其效力当差」等情,前来。查该役徐祥熟悉内山地方,拏犯最称出力。此卑府前在裁缺淡水厅任时,所深知者。现查其被告,既系虚诬,招告又无人控,且屡获重犯,不无微劳足录,自应仰恳宪恩,准其照常当差,以示激劝。是否有当,理合禀请大人察核示遵,实为公便。肃此。恭请勋安。伏乞垂鉴。除禀抚、臬、道宪外,卑府○○谨禀。   (注)本禀系一一三一二-一六(札)、即下引第一二四号之粘件,乃台北府正堂申抚、皋、道宪者。   ●第一二四札光绪九年四月廿二日一一三一二-一六   台北知府陈,将由巡抚发办事件之裁判,示知新竹县,并饬县将门丁驱逐内渡   札   钦加三品衔、台北府正堂、加一级、随带加八级纪录四次陈为札饬事。案奉抚宪张批:「据新竹县革役杨祥上控呈称:『快役徐祥因案斥革,县主将一快赏伊充当,孰意权丁侯二、纪二勒索谢礼四百余元,礼契六千元,经二爷手致送,并代徐祥还旧欠红契银一百三十元。讵徐祥既得漏网,又贿赂侯二,夤缘复充,将伊平空示革,致馆中家器数百金,尽被霸占,叩乞饬道亲提,讯追究革』等情。奉批:该役因公斥革,犹敢任意〔哓〕渎,实属藐玩。惟所称徐传二即徐祥,前经犯案革去,何得变名复〔充〕?门丁受贿,有无实据?仰台北府确切查明,一并提案质讯,分别究追,惩办具报。此案务须切实跟究,断不准稍涉含糊,致干未便」等因。蒙此,查此案,先据该革役杨祥,赴府呈同前情,业经批饬该县,解讯在案。奉批前因,遵即派差守提去后,兹该县将被告差役徐祥、门丁侯二即侯锟、纪二即纪禄,过付叶二即叶升,连同卷宗解讯前来。本府随提质讯,据原告杨祥供称:「伊向当新竹县伙役,前年一快总役徐祥,被人在岑抚宪处控告,斥革后,县主因伊拏获盗犯翁番婆,即将一快缺,赏伊充当,时有门丁侯二、纪二,向伊索取保结银一百元,过堂银一百元,挂牌银一百元,均缴由跟班叶二即叶升转交。又徐祥欠缴税契银九十四元,亦归伊名下代缴,致伊欠缴税契六十元,被县主斥革,令徐祥接充,欲拏伊押追;伊因情急,脱逃上控,今蒙提讯,求追还侯二等原收谢礼三百元」等情。又据徐祥供称:「伊在淡水厅、新竹县充当快总役,前后十五年,奉公向无贻误。前年冬间,被人挟嫌冒佥监生张琼荣、隘首张进生等公禀,在岑抚宪行辕混告,藉案索诈抢掳毙命,致蒙斥革,讯系诬捏;蒙县主禀请,照旧当差,并未用贿谋充。伊前年被革之后,系杨祥接充,伊差馆办公之所,历年所置家用器具,值银三百余元;杨祥向伊借用,言明:贴银九十四元,划抵伊未缴契价,伊未缴契价。嗣杨祥因办公不力,欠缴税契银元,被县主示革,赏伊复充,查点馆内器具,被杨祥搬匿,失少大半,所存不值百元,反倒诬伊霸占家器,求明察追办。伊差馆中各人所置器具,均有烙号可认」等语。又据门丁侯锟、纪禄同供:「伊等跟新竹县徐大老多年,蒙派稿案钱粮;署中各项公事,均系主人自裁,伊等无从舞弊。杨祥前因拿获盗犯翁番婆,主人当堂赏充一快总役。后因其办公疲玩,案犯屡限不获,税契催缴不前,上年五月十五卯,侵欠契价银六十元零八角四瓣,迭追不缴,致蒙主人斥革,仍令徐祥复充;一面饬拏杨祥押追。不料杨祥惧罪脱逃,捏词上控,希图抵制。尚求明察究诬」。质之过付叶升,据称:「杨祥前因获盗有功,经主人当堂赏充,岂肯出谢礼三、四百元之多,总求明察就是」。各等供。据此,本府查,差役用贿谋充,应于未充之前,讲定财礼若干;事后过付,必有在场见证之人。此案杨祥承充新竹县一快头役,据称因拏获盗犯翁番婆出力,该县当堂赏充,既非预先钻谋,则门丁侯锟等,何能勒索谢礼。且其先后上控呈内均称:「被索谢礼四百余元,代徐祥完税契一百三十元」,及至提案质讯,又称:「谢礼三百元,代缴税契价银九十四元」,数目亦前后不符,又不能指出实在凭据。其为斥革后,捏词诬赖,已不待辩而明。且查杨祥被革之由,实因办公疲玩,侵欠税契银元所致;乃一经革卯,惧被押追,辄敢脱逃,混行上控。此种刁风,断不可长。现在业经质讯明确,俯首无词。该革役杨祥,应即枷号一个月,限满,杖责发落,以示惩儆。其侵欠税契银六十元零,着令即速措缴,不得挨延。门丁侯锟、纪禄,此案被控勒索谢礼,虽讯无实据,而本府访查其平时,跟官日久,熟悉公事,颇能得主人欢,因而声名甚属平常;应即驱逐内渡,不准在台逗留,免招物议。徐祥讯无谋充情事,应与并未过付谢礼之叶二即叶升,均毋庸议。除详请抚宪销案,并详明臬、道宪外,合行饬遵。为此札,仰该县立即遵照,将迭次被控之门丁侯锟、纪禄两名,克日驱逐内渡,不准其在台逗留,以免招物议。并将发去案卷一宗,查收具复。毋违。此札。   计札发案卷一宗,粘抄禀稿一纸。   光绪九年四月廿二日札四月廿九日发办   印  台北府印   九年四月廿五日奉  私记    ●第一二五札光绪九年五月廿六日一一三一二-一八   台北知府陈,札饬新竹县:将门丁驱逐内渡日期具报   札新竹县   钦加三品衔、台北府正堂、加一级、随带加八级、纪录四次陈为札饬事。本年五月初九日,奉本道宪刘批本府详,该县革役杨祥上控徐祥:因案斥革,串通权丁侯二等,买嘱复充一案,遵批讯结缘由。奉批:「据详及另单均悉,县差杨祥因欠税契被革,辄敢捏赃,诬控门丁、快役,殊属刁狡。应如所拟,枷杖示儆,并追税银完缴。徐祥、叶二讯无谋充、过付事情,均免置议;徐祥并准照旧当差。侯锟、纪禄虽未得受谢礼,惟既声名不好,应速驱逐内渡,不准逗留;仍饬将该丁等,驱逐出口日期,查明具报。仰即知照,仍候抚宪暨臬司批示,缴」等因。奉此,查此案,先经本府抄详,饬遵令,将该丁侯锟、纪禄驱逐内渡具报在案。兹奉前因,合就札饬。为此札,仰该县即便遵照,将该丁等驱逐出口日期,克日查明具报,毋延,切切。此札。   光绪九年五月廿六日札   印  台北府印  私记    九年五月十九日奉   ●第一二六单光绪九年七月九日一一三一二-一九   新竹知县周,饬差王佐,克日押令粮丁纪禄登舟内渡   钦加五品衔、代理新竹县正堂周,为特饬押回内渡事。案查革役杨祥上控徐祥:串通权丁纪禄等纳贿复充等情一案,经蒙本府宪提讯断结,饬令将该丁驱逐内渡等因。奉此,查该丁尚复迟留未去,实属玩违,合饬押回。为此单,仰对役王佐,立将前任粮丁纪禄一名,克日押令登舟内渡,沿途毋许稍有逗留,致干办究。仍将押令出口日期,禀复赴县,以凭具报。该役毋稍迟延干咎。火速。须单。   一、单仰   光绪玖年柒月初九日承吕祥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正堂周行  私记    ●第一二七禀光绪九年七月十六日一一三一二-二一   一皂头役王佐,对新竹知县禀报:已将粮丁纪禄押令登舟内渡   台下一皂头役王佐叩首跪叩禀,为遵饬押回,据情禀复察夺事。案查革役杨祥上控徐祥:串通权丁纪禄等纳贿复充等情一案,经蒙本府宪提讯断结,饬令将该丁驱逐内渡等因。奉此,查该丁尚复迟留未去,蒙单饬役,立将前任粮丁纪禄一名,克日押令登舟内渡,沿途毋许稍有逗留;仍将押令出口日期,禀复赴县,以凭具详等因。兹役遵饬,押令前任粮丁纪禄一名,此十四日,在于本口旧港,登舟内渡。缘蒙单饬前因,合将押回情形,据实禀复。伏乞大老爷电察施行。沾叩。   计缴宪单一道。   正堂批:悉,候具文申报,单销。  私记    私记    光绪九年七月十六日叩  戳记  县正堂周、给一皂班头役、王佐戳记   ●第一二八申光绪九年九月廿六日一一三一二-二四   新竹知县周,申台北知府陈,已将粮丁纪禄押令登舟内渡   五品衔、代理新竹县为详覆事。本年七月十三日,奉宪台札,奉臬宪解札开,奉抚宪张批据府详,卑县革役杨祥上控徐祥因案斥革(云云照札叙至)切切,特札等因。(注)奉此,遵查该门丁侯鲲,已于六月二十三日,随同徐令,在于本港之香山口登舟。其粮丁纪禄,亦于七月十四日出口内渡。缘奉前因,除另查具覆外,理合先将该丁出口日期,具文申覆宪台察核。须至申者。   一、申   本府宪陈   光绪玖年九月廿六日承吕祥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正堂周行  私记    (注)参阅一一三一二—二○(札)   ●第一二九札光绪九年六月廿八日一一三一三—一   台北知府陈,因层奉上级札:各属未完罚俸,须由各员应得俸银扣抵,转扎新竹县   札新竹县   钦加三品衔、台北府正堂、加一级、随带加八级、纪录四次陈为转行事。本年六月十一日,奉藩宪沈札开:「奉署巡抚部院张宪案:『光绪九年四月初一日,准户部咨:〈福建司案呈:先准福建巡抚,将闽省光绪七年分,应造六年以前文职各官未完节年降住罚俸银数,造册送部;当经本部,将原册片送吏部,查明册造各官事故,是否相符。去后,今于光绪八年十二月二十二等日,陆续查覆,同原册送回前来。查定例:《外任大小文武官,未完原任降罚俸银,病故、休致者,概予免追。革职官文员,自知县以上,核追食过编俸;州同以下,因贪婪枉法,亦追食过编俸;因公革职者,仍予免追。凡因公革职官、以及未完浮罚俸银,仍不必勒追。一面移咨吏部,暂行注册,俟将来,或遇捐复原官,或续行录用,即知照新任,照数扣缴》,各等语。今据福建巡抚册报前因,查册开:《一、光绪元年起至六年止,文职各官未完降住罚俸银一十万一千一百八十六两六钱七分四厘》等语。查前项未完罚俸银两,本部核与光绪六年分本节年册报,银数相符。既据该抚查明各官事故声请,分别俟补官及服阕日完纳,并照例免追,应于后款核覆。《一、光泽县知县居哲未完银二十二两五钱,该员已改教回籍,应请于原省新任完纳》等语。查该县居哲,原籍究系何省、何州县,原册并未声明,应令该抚即饬查明声覆,以便行文查扣。《一、署邵武府知府梁元桂未完银一百五两,该员业已告假回籍;又五县赛巡检周伟望未完银一十两五钱七厘,该员业已告养;又漳平县知县高岱武未完银一百三十九两,该员业已告病,均请俟回闽及病痊补官日完纳;又安溪县典史陈际虞、候补知县黄兰、试用知县程森、未入流林廷璋等,未完银一千八百五十七两四分,均已丁忧,俟服阕补官日完纳》各等语。查告假知府梁元桂等事故,既据吏部覆称,均属相符;所有各该员未完罚俸银两,自应准其俟补官日如数完纳。相应移咨吏部暂行注册,一俟该员等补官日,即行知照过部,以便行文查扣。《一、龙岩州知〔州〕联兴未完银四百四两二钱二分二厘,该员业已勒休;又浔美场大使高源未完银三两四钱四分三厘,该员业已参革;又候补道张启煊未完银一千九百九十五两,华崶县丞蒋文荣未完银六两八钱八分六厘,南靖县典史郦国梁未完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上洋通判孔广澄未完银四百八十两,叶坊巡检梁凤岐未完银一百五十七两六钱,建宁县典史陈启明未完银一百四十四两九钱三分五厘,清流县知县王梁未完银三百六两六钱二分五厘,福安县典史章照未完银一百五十七两六钱,渔溪巡检向成烈未完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鹿港同知石鸣韶未完银八十两,台湾县白鸾卿未完银八十五两五钱,候补同知高望曾未完银三百二十一两七钱五分,候补知县丁汝梅未完银一百四十六两二钱五分,试用知县裘澄宗未完银一千七十九两七钱五分,试用知县朱典煌未完银三百零八两七钱五分,试用知县邓厚成未完银三百九十二两二钱五分,候补县丞钱鼎升未完银二十两六钱五分八厘,试用县丞江心亨未完银二十两六钱五分八厘,试用府经历张开勋未完银五十两,试用从九品周士廉未完银四十九两一钱二分,试用从九品姚燧未完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共银五千八百九十七两八钱九分二厘,各该员均已病故,应请照例免追》各等语。查册造告休及病故各员,既据吏部覆称,均属相符,所有未完罚俸银两,请照例免追之处,本部核与定例符合,自应准其免追。《一、未完银九万二千七百四十七两七分》等语。本部按册核算,实剩应追未完银数相符,应仍咨福建巡抚,即饬在于各该员应得俸银内,照例扣抵。如自行完纳,亦即存库入拨,报部查核,均毋任延可也〉等因,到本署部院。准此,合就饬行。为此,仰司官吏,即便查照办理,毋迟,须案』等因。奉此,查各属未完罚俸银两,应即赶紧解司报拨,合行札饬。为此札,仰该府即便遵照部行事理,应解罚俸,赶解归款,以凭报拨,毋得违延干咎。凛之,速速。此札」等因,到府。奉此,除分行外,合就转行。为此札,仰该县官吏,即便遵照宪札办理,毋违。此札。   光绪九年六月廿八日札  私记    印  台北府印九年六月廿九日奉   ●第一三○移光绪十年四月四日一一三一四—四   前代理新竹知县周,移请现任新竹知县徐,比追头役等欠缴契税   移文  钤记  台北府新竹县典史钤记   光绪十年四月初四日到   钦加五品衔、前代理新竹县正堂周,为特再移请比追事。窃照敝县前在代理任内,经征税契一款,除络续收缴外,缘一皂王佐、一快吴瑞、三皂江云、皂总倪源等,欠缴税契银计共七百九十七元零,屡催未缴。敝县交卸已久,传呼不应,业将该役等所欠数目,列单移请比追在案,迄今日久,仍未备缴分厘,实属疲玩已极。查税契银两攸关报解正款,岂容该役等,若此凭意玩延?合再移请。为此移诣贵县,请烦查照粘单内欠缴数目,分别严提比追,俾清公款,深感舟谊。望切,望速。须至移者。   计粘单一纸。(注一)   右移   调授新竹县正堂徐   光绪十年四月初四日移   钤记  台北府新竹县典史钤记   借印(注二)   (注一)单系一一三一四—五,乃各差役所欠缴税契银两之清单。   (注二)前代理新竹县正堂周,因不能用县印,故借用典史钤记。   ●第一三一比单(堂谕)光绪十年四月十二日一一三一四—七   一皂馆记陈荣口供,及堂谕原本   比单  私记  承税总差皂总   计开:   一皂馆记陈荣   〔堂谕〕既据张河等保结,限三日内缴钱。(注)如到期不清,惟该役是问。此谕。   〔光绪十年〕四月十二日比(正堂徐)   (注)钱字,依第一三二号系「银」字。   ●第一三二供词光绪十年四月十二日一一三一四—七   一皂馆记陈荣口供,及堂谕誊本   据陈荣供:小的尚欠公款银壹百余元,现在外面催收,若有到手,随即投缴,不敢贻误。今蒙提讯,总求宽限三日,小的缴清,沾恩就是。   堂谕:既据张河等保结,限三日内缴银。如到期不清,惟该役是问。此谕。   〔光绪十年〕四月十二日供   值缮彭璜   ●第一三三保状光绪十年四月十四日一一三一四—八   户房书王海,保户书(即一皂馆记)陈荣欠缴契税分期缴清   具保状人台下户房书王海,今当大老爷台下,承保得户书陈荣所欠周前主税契公款银壹百八十六元八角七瓣三尖一周七末,兹光备缴银三十元,其余的限于四月终,缴银六十六元八角七瓣三尖一周七末;五月初十日,缴银三十元;五月贰十日,缴银三十元;五月终,缴银三十元。共壹百八十六元八角七瓣三尖一周七末,尽限五月内,如数缴清,断不敢逾限、拖欠分厘。如敢逾限拖欠,惟保人是问。除向周前宪具结外,所具保状是实。   〔批〕附卷。  私记    光绪十年四月十四日立保状台下户书王海(画押)   ●第一三四比单(堂谕)光绪十年四月十八日一一三一四—九   税差叶仁欠缴契税事件之提比,及堂谕原本   比单  私记  承税总差皂总   计开:   在押税差叶仁   〔堂谕〕既据纪永、许能、陈镛等,具限月底先缴五十元,准如所请。如到期不缴,惟该役等是问。叶仁仍管押。此谕。   〔光绪十年〕肆月十八日比(正堂徐)   ●第一三五限缴状光绪十年四月十八日一一三一四-一○   三皂站堂役许能等三人,保证税差叶仁限期缴契税   具限缴状台下三皂站堂役陈镛、许能、纪永,今当大老爷台前,限得叶仁所欠前宪周契银,至此月终,缴银伍拾元,不敢冒限等情。如有等情,惟能等是问。合具缴限状是实。   〔批〕附卷。  私记    光绪拾年四月十八日具限缴状人陈镛(画押)许能(画押)纪永(画押)   ●第一三六移光绪十年十二月六日一一三一五—六   卸任新竹知县徐,将欠缴奏销册费银之被管押书办林贵,移送于新任知县彭   钦加同知衔、调授新竹县正堂徐,为移交事。案照书办林贵一名,系敝任内欠缴奏销册费番银贰百零壹元,未据照数备缴,业经饬据三皂头役李益管带押追在案。兹值交卸,合就专文移交。为此移诣贵县,请烦查照办理。须至移者。   计移送:   管带林贵壹名,系押追欠缴册费银元由。   一、移   新任新竹县正堂彭   光绪拾年拾贰月初六日承粮总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正堂徐行  私记    ●第一三七札光绪十二年八月九日一一三一八—一   台北知府层奉吏部咨,札饬新竹县:厉行缉官揭参   札新竹县   署理台北府、候补府正堂、军功随带加二级、纪录五次雷为札饬事。本年七月二十四日,蒙本道宪陈札开:「本年七月初九日,奉爵抚宪刘宪案:『光绪十二年六月二十七日,准吏部咨〈考功司案呈,再查臣部处分定例内开《命案凶犯在逃,扣限六个月查参,将承缉官住俸,勒限一年缉拿;二限不获,罚俸一年,再限一年缉拿;三限不获,罚俸二年,仍再限一年缉拿;四限不获,降一级留任,凶犯照案缉拿。又凡道路、村庄被劫,以失事之日起,扣限四个月,盗犯未获,题参疏防,将承缉州县印捕官住俸,限一年缉拿。限满不获,降一级留任,再限一年缉拿。三限不获,再留任一年缉拿。四限不获,照所降之级调用。如情重命案、及抢夺良家妇女之案,以三参限满,俱应降调。城内民居、与衙署仓库被劫、并重犯中途脱逃,暨盗案严参,监犯越狱各案,以二参限满,俱应降革离任》。是各项案件,按限参处,立法极为详备,原以责成地方官认真缉捕,以靖凶徒。乃近来各省命盗等案,其讳匿不报者,臣部固无从查察;而开参到部之案,每有迟至数年或十数年,始行开参。及至开参之后,又每以一、二参为止,咨报四参者,不过十之一、二;并有三、四参到部,而初、二参并未开参考,无案可稽,臣部亦无从核议。甚至严参勒限缉拿之案,亦往往不行复参。是虽有展参之名,终无降革之实。定例视为具文,盗贼因之纵恣。若不严行考核,则毫无忌惮;缉捕废弛,于政体大有关碍。拟请:嗣后各直省地方官,如有讳匿不报之案,该督抚一经访闻,或别经发觉,必须破除情面,据实严参。至开参报部之案,即按例限,挨次查参,不得遗漏颠倒。并请:自光绪十二年正月为始,由各省臬司,将所属未获案件,共有若干起;何件已满几参,于某日咨部议处;何件未满参限,尚未咨部;逐件分晰注明,并将事主失事日期,一并声叙,汇列清单,每届半年,专案咨报吏部一次。其初次单内未结之案,二次单内仍须开载;以此类推,不得以一报了事。倘查有已逾例限,并不揭参者,即将承缉之员,照任意耽延例,指名参处。如所报单内,有遗漏舛错,或延不报部,臣部即随时参奏,查取该管各上司职名,随案核议。似此严行考核,庶各该地方官知所儆畏,捕务必日事讲求矣。如蒙俞允,臣部即通行各省督抚、将军、府尹,一体钦遵办理。是否有当,理合附片具奏。光绪十二年四月初七日具奏。本日奉旨:《依议,钦此》。相应通行,知照该省可也〉等因,到本爵部院。准此,合就饬行。为此仰该道,即便转行查照,毋违,须案』等因,到道。奉此,除分行外,合就札饬,札到该府,立即转行所属,一体查照,毋违。此札」等因。蒙此,除分行外,合就札饬。为此,仰县官吏即便一体,遵照办理。毋违。此札。   光绪拾贰年捌月初九日札   印  台北府印光绪十二年八月十一日奉   私记    ●第一三八提讯名单(堂谕)光绪十三年三月二十日一一三一九—一   丈量(清书)陈钦、牵绳吕泉短量弓索事件,提讯及堂谕原本   名单承粮总差值役   计开:   丈量陈钦牵绳吕泉   〔堂谕〕提讯该书役,虽无舞弊实据,乃以两弓作一戈,其〔为〕居心巧诈,情形显见,若不重办,不足以儆将来。即予分别枷责,满日释放。此谕。   〔光绪十三年〕参月廿日讯(新竹县正堂方)   ●第一三九提讯名单(堂谕)光绪十三年闰四月十六日一一三二一—二   清书吴兴贪污事件,提讯及堂谕原本   提讯名单承粮总差高登、张河   计开:   业户郑维匡田禀许送廿元。(注)郭武祥田禀称亲见出费四元。吴清芳田禀称同出费银六元。清书吴兴   〔堂谕〕前据田禀称:「有郭其兴、郭凉、张妈喜、陈志考、郑维匡、吴清芳等,均有出费」。当经传讯,并提经手清书吴兴质讯。兹据差传郑维匡、郭武祥、吴清芳,并由大甲巡检解到吴兴,先后到案,当堂研讯,均称:实无受授情弊。查田现已晋郡,应俟传来对质,吴兴交粮总看管,郭武祥交差暂带,听候覆讯。其郑维匡、吴清芳释回,务须随传随到。此谕。   〔光绪十三年〕闰肆月十六日讯(新竹县正堂方)   (注)田(人姓)字下空二格(名未详)。下文亦同。   ●第一四○供词光绪十三年闰四月十六日一一三二一—三   清书吴兴贪污事件,清书及人证之口供   据郑〔维匡〕供:年三十六岁,原籍〔同安〕县,现住宛里街,读书为业。那家〔业〕小的弟郎掌理,小的不晓得家业若干。当日丈田之时,是佃人前往,并无被书差索取银元;如虚坐罪。兹蒙讯,求明察就是。   据郭武祥供:年二十六岁,现住猫盂庄,耕种自己租谷四十余担。前日委员清丈,小的并无拿银四元与书差;乃小的若有拿银与他,因何丈单至今未刈?如虚,(愿)甘坐罪。兹蒙讯,求明察就是。   据吴清芳供:年四十一岁,原籍漳州,现住宛里街。小的有田业一段,大小租谷五十五担。当日清丈,是佃人前往,并无支银六元与书差,亦无听见书差支他人的钱是实。如虚,(愿)甘坐罪。兹蒙讯,求明察就是。   据吴兴供:年三十二岁,原籍南安县,现住北门街前,做生理。至去年十月间,在潘委员处当清书,因三月廿一日开丈,有一个姓田的,□向〔小的〕云:该牵绳们弄弊。后他欲向小的借钱,那时小的应借他四角。至三更,他强拿小的枕箱,二比较闹,时有郭秀才前来,将小的枕箱开看,只有五、六元。后郭秀才就将枕箱收去。因潘委员经已来城,只有阮委员在该处,亦有郭秀才可证。当日有一丈书姓彭、一个牵绳姓林。现在小的有皮箱一个内衣服、并五张契据,在潘委员处。兹蒙讯,求明察就是。   〔光绪十三年〕闰四月十六日供   〔值〕缮游干   ●第一四一领状光绪十三年闰四月二十二日一一三二一—四   铺民郭振春具领状,保人证在外候讯   具领状铺民郭振春〔今当〕大老爷台前,领得郭武祥一名,〔保外〕候讯,随传随到,不敢冒领。合具领状是实。   〔批〕附卷。   戳记  新竹县正堂方、给发广籍代、书林本戳记   光绪十三年闰四月廿贰日具领状人郭振春(画押)   ●第一四二名单(堂谕)光绪十三年八月十二日一一三二二—二   粮差杨神、吕木索诈事件,提讯及堂谕原本   名单承粮总差   计开:   陈乌鳅吕木   杨神   〔堂谕〕陈乌秋并非总理,该役岂有不知,勒令带丈,显系图索。且该役二人供词各异,大有不实不尽,薄予责惩逐革,以为滋事者戒。陈乌秋取保开释。此谕。   〔光绪〕十三年捌月十二日讯(正堂方)   ●第一四三供词光绪十三年八月十二日一一三二二—三   粮差杨神、吕木索诈事件,原被告口供   据陈乌鲫(鳅)供:年五十五岁,原籍惠安县,现住隙仔庄,父母俱故,有妻子,耕种为活。小的之父,前充总理已故,有十余年。总理系蔡文承充,随同委员履丈。缘因小的初七早,往山挑草,这杨神们,到小的家中,欲行图索,与妻口角,向委员称小的抗丈,致蒙提案;察悉小的业已报丈,不加深究,取保释回安业,沾恩就是。   据杨神供称:于初七日下午,往告这陈乌鰤(鳅)插界报丈,同其口角。兹蒙提讯,察悉索勒不遂属实。当堂笞责,不加深究。沾恩就是。   据吕木供称:充当粮差帮伙,随同委员履丈。于初七早,往告这陈乌鰤(鳅)插界报丈,经其妻称,伊夫外出。至午后,这杨神同其妻口角,回明委员。兹蒙提讯,察悉索勒不遂属实,当堂笞责,不加深究,求恩典就是。   〔光绪〕十三年八月十二日供   值缮陈炳   ●第一四四移光绪十四年四月四日一一三二三—一   北路右营副总府翁,移送站兵吴瑞启遗失公文事件,移请新竹县提究   移文  钤记  北路右营钤记(印文不清)   光绪十四年四月日到   特授福建台湾北路右营副总府翁为移送讯办事。本年四月初四日,据城汛把总郑飞熊禀称:「本年肆月初二日,据竹堑站书林春发、头目郑聚龙等报称:『肆月初一日戌刻,接收大湖〔口〕站递到:台北府雷,发台湾府程公文壹角,加粘牌单;艋舺参〔府〕周,发台镇中协林公文壹角,又发台镇署包封壹个;台北抚署,发武毅右军朱禀封壹件;新竹县,发彰化县李公文壹角,又发大甲司公文壹角;北右营,发镇宪万公文壹角,又发后垄汛杨千总公文壹角,又发吞霄汛颜外委公文壹角,又发大〔甲〕汛张守备公文壹角,又发嘉志阁汛林额外公文壹角。以上公文计九角、包封壹个、禀封壹件。登时派兵〔吴瑞启漏〕夜飞递后垄站。讵该兵不知作何,私雇民人王传代递。是夜王传行至中港,时近三更,闯入娼家,〔扭殴滋端〕。时王传惧咎,带逃公文,不知去向。   迨至次日,未见前站〔收条〕,随着头目郑〔聚龙抵往〕,沿途查访无踪』等情。据此,把总当经饬派干兵分路〔查寻〕,至今参天,渺无踪迹。理合将玩兵吴瑞启壹名,抗误要公,具文禀送,伏乞察办施行,须至禀者」等情。计禀送兵丁吴瑞启壹名到敝府。据此,当经饬派弁兵,分路追寻,并出示悬赏,各去后;除禀请本镇宪暨咨邮政局示遵外,理合备文移送。为此备移贵县,请烦查照,希迅饬差,协同弁兵,四处购获王传到案,追出公文各〔件〕,讯究、详办,实为公便。望切,望速。须至移者。   计移送   兵丁吴瑞启壹名   右移   钦加五品衔、特授埔里抚民分府、调署新竹县正堂方   光绪拾肆年肆月初肆日   钤记  北路右营钤记(印文不清)   ●第一四五名单光绪十四年四月十三日一一三二三—二   站兵吴瑞启遗失公文事件之提讯   名单兵承吕祥差值役   计开:   兵丁吴瑞启   〔光绪十四年〕肆月十三日   ●第一四六供词光绪十四年四月十三日一一三二三—三   站兵吴瑞启遗失公文事件,被告口供   据吴瑞启供:年二十七岁,原籍晋江县人,充北右营兵丁,本年二月,奉派城站跑兵。本年四月初一日戌刻,城站书林春发,发交兵丁公文九角、包封一个、禀封一个,递送后垄站转递。小的随即起身跑送,因家有八旬老母,忽患痰壅气闭病症,家中专人在路遇见,报知。小的因有公事在身,本不敢雇替代送回去;有素好之王传,自愿代送,小的随将公文、包封、灯火,一并交王传,代送后垄站收递。小的即回家,延医调治母病。所托王传代送公文,恐有不妥,小的当即自行赶上。讵王传走至中港,灯火被风吹灭,走入民家点火,不肯;不知作何争闹,将该民家桌上杂物毁坏。王传恐虑其告发,随弃包封逃遁。小的即沿途查寻未见,报知城汛转报。小的又雇得林得福等,四处查寻,在于山藔寻获公文、包封,查点并无缺少,当即送站,报明转送。今蒙提讯,总求宽恩就是。   〔光绪拾肆年〕肆月十三日供   ●第一四七夹单禀光绪十四年四月十五日一一三二三—四   新竹知县方,将站兵吴瑞启之口供,禀送邮政总局并请示   敬禀者,窃案准北右营翁游击移开:「本年四月初四日,据城汛把总郑飞熊禀称:(云云照移叙至)须至移者」等由,计移送兵丁吴瑞启一名到县。准此,卑职当经饬差,协同总保,沿途查追去后;一面提讯该兵丁吴瑞启,供称:「本年四月初一日戌刻,城站书林春发发交兵丁公文九角、包封一个、禀封一个,递送后垄站转递,随即起身跑送。因家有八旬老母,忽患痰壅气闭病症,家中专人在路遇见,报知。伊因有公事在身,本不敢雇替代送回去;有素好之王传,自愿代送,随将公文、包封、灯火,一并交王传,代送后垄站收递。伊即回家,延医调治母病。所托王传代送公文,恐有不妥,当即自行赶上。讵王传走至中港,灯火被风吹灭,走入民家点火,不肯;不知作何争闹,将该民家桌上杂物毁坏。王传恐虑其告发,随弃包封逃遁。伊即沿途查寻未见,报知城汛转报。伊又雇同林得福等,四处查寻,在于山藔寻获公文、包封,查点并无缺少,当即送站,报明转送」等语。   并据该差禀复前来。卑职伏查,该兵丁吴瑞启,递送公文,并不自行递送,竟敢托王传送去,致中途遗失公文,实属胆玩已极。惟察核情由,实因母病沉重,托王传代送公文,出于万不得已所致;且一经回家,延医调治清楚,恐王传代送不妥,即自行赶上,尚属慎重公事。现又雇同林得福等,寻获公文,并无缺少,核与玩误公事,有心雇替代送遗失者,稍有区别。除饬差查缉王传讯办,并将讯供缘由移覆外,应否如何办理之处,卑职未敢擅便。理合将讯供缘由,具文禀请大人察核,俯赐批示祇遵,实为公便。肃此,具禀。恭请勋安。伏乞垂鉴。卑职○○谨禀。   一、夹单禀   邮政总局宪   禀、提讯营兵兵丁吴瑞启,据供:因母病,托王传代送,公文遗失,现雇同林得福等,寻获公文,并无缺少由。   私记    光绪十四年四月十五日兵承吕祥   印  新竹县印禀填十五日申   正堂方行   ●第一四八移光绪十四年四月十五日一一三二三—五   新竹知县方,对北右营游府翁,移知讯问站兵吴瑞启之情形   钦加五品衔、特授埔里分府、署新竹县正堂方为移覆事。案准贵府移开:「本年四月初四日,据城泛把总郑飞熊禀称:(云云照移叙至)须至移者」等由(注一),计移送兵丁吴瑞启一名到县。准此,当经饬差,协同总保、查追去后;一面提讯该兵丁吴瑞启供称:(云云照前稿叙至)稍有区别(注二)。除将该兵丁吴瑞启看管,一面饬差查缉王传讯办,并具文申报邮政总局宪察核外,合就备移。为此移诣贵府,请烦查照办理,望切,望切。须至移者。   一、移   北右营游府翁   光绪十四年四月十五日兵承吕祥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正堂方行   (注一)参阅一一三二三—一(第一四四号)。   (注二)参阅一一三二三—四(第一四七号)。   ●第一四九详光绪十四年四月一一三二三—六   台湾邮政总局,详请台湾巡抚刘,如何处理公文遗失事件   为详请事(注)。光绪十四年四月初六日,准台湾北路右营新竹翁尤吉咨称:「本年四月初四日,据城汛把总郑飞熊禀称:『本年四月初二日,据竹堑城站驿书林春发、头目郑聚龙等报称:〈四月初一日戌刻,接收大湖口站递到:台北府雷,发台湾府程公文一角,加粘牌单;艋参府周,发台镇中协林公文一角,又发台镇署包封一个;台北抚署,发武毅右军朱禀封一件;新竹县,发彰化县李公文一角,又发大甲司公文一角;北右营,发台镇宪万公文一角,又发后垄汛杨千总公文一角,又发吞霄汛颜外委公文一角,又发大甲汛张守备公文一角,又发加志阁汛林额外公文一角。以上公文计九角、包封一个、禀封一件。登时派兵吴瑞启,漏夜飞递后垄站。讵该兵不知作何,私雇民人王传代递。是夜王传行至中港,时近三更,闯入娼家,扭殴滋端。时王传惧咎,带逃公文,不知去向。迨至次日,未见前站收条,随着头目郑聚龙抵往,沿途查访无踪〉等情。据此,把总当经饬派干兵,分路查寻,至今三天,渺无踪迹。理合将玩兵吴瑞启一名,抗误要公,具文禀送,伏乞察办施行,须至禀者』等情。计禀送兵丁吴瑞启一名到敝府。据此,当经先行送县,讯究管押。一面饬派弁兵,协同县役,四处购〔获〕王传到案,追出公文各件,并出示悬赏,各去后,兹于本月初五日,据把总郑飞熊禀称:『本日未刻,有民人林得福,在于中港之山藔途中〔拾得〕』,前来报向敝府。细查属实,果系王传抛弃途中,远扬逃脱。随收公文等件,检点无遗,即交本站书目□□飞送,沿途转递交投,并即赏给林得福洋银十二元,以奖鼓励。所有玩兵吴瑞启抗误要公,现已锁押看守。应如何拟办之处,敝府未敢擅便。理合备文咨请查照办理,赐复施行」等由,到局。准此查吴瑞启身充站兵,凡遇递送公文,理应亲身跑递,竟敢率行雇倩民人,实属妄为已极,应请从严惩办,而儆效尤。站书林春发、头目郑聚龙,责司督率,任听雇倩民人,亦有应得之咎。应〔作如何〕办理,未敢擅拟。理合具文详请宪台察核,俯赐批示,以便移遵,实为公便。为此备由,呈乞照详施行。   (注)本抄详系一一三二三—七(第一五○号)之粘件,乃邮政总局申详于巡抚者。   ●第一五○札光绪十四年四月十五日一一三二三—七   台湾邮政总局奉巡抚刘批示,转饬新竹县遵办   札新竹县方令福建台湾邮政总局为录批札饬事。光绪十四年四月十二日,奉爵抚宪批本总局详:「台湾北路右营新竹翁游击,据城汛把总郑飞熊禀报,竹堑城站兵丁吴瑞启,雇民人递送公文,中途滋事,畏咎逃匿。嗣经悬赏查回,咨局核明覆请示」缘由,奉批:「据详,营兵吴瑞启玩视要公,私自雇替,遗失公文,妄为已极,着即正法,以儆将来,而肃营规。其站书林春发、头目郑聚龙,责司督率,任听雇倩,咎有应得,各照不应重律杖责,以儆玩忽。仰移北右营游击,遵照察看林春发等,如果不能胜任,即行撤换,毋稍迁就。仍行县饬缉王传讯究。此缴」等因。奉此,除咨移查照办理外,合行抄详札饬。为此札,仰该县即便遵照宪批事指,迅即签差缉获王传,到案讯究,具覆办理。切速。此札。   计粘抄详一纸。   光绪十四年四月十五日   关防  办理全台邮政总局关防   光绪十四年四月十六日奉   ●第一五一红禀光绪十四年四月十六日一一三二三—八   新竹城绅士林汝梅等五人,禀请新竹县转详,宽免站兵吴瑞启就地正法   具佥禀绅士林汝梅、郑如兰、李联萼、高廷琛、陈浚芝,为罪实应得,情有可矜,佥乞据情转详,以超蚁命事。缘有北右兵丁吴瑞启,因此本月初一日,轮值递送公文跑上,中途闻报老亲暴病危急,专人赶回,该兵念亲情切,不得已,转请王传代递。罔料王传一介村愚,未识递送公文有关紧〔要〕,跑至中港,因敲门乞火,口角滋闹,致将公文遗失,旋经该兵知觉,需钱追回,转递前站,回营销差。不意,营主任一字识,擅行动禀,致蒙钦宪批饬,拟将该兵就地正法,以儆将来。伏念递误公文,乃法所应究,梅等诚未便干预。第以该兵承祀两祧,亲年老耄,子属冲幼。兼之,因孝致杀,似觉情有可矜。乡里、亲友知该兵平日安分,倍为悯恻。故敢同声,吁乞网开一面。且经此帅威一振,各营震惧,已可垂戒将来,则不杀之恩,足以肃邮程,而严于鈇钺矣。梅等忝属梓里,目睹该兵,情实堪怜,且为一家性命所关。合亟沥情,联名佥乞公祖大老爷,俯念生死攸关,恩期破格,据情转求,以超生命,则再造之恩,同于覆载。沾叩。   光绪十四年四月日佥禀高廷琛(画押)郑如兰(画押)林汝梅(画押)李联萼(画押)陈浚芝(画押)   ●第一五二呈光绪十四年四月十六日一一三二三—九   站兵吴瑞启之父吴郑清,呈请新竹县查情,网开一面   具呈人吴郑清,住本城保东门街、晋江属(注一)   戳记  新竹县正堂方、给发泉籍代、书黄为戳记   具呈状人吴郑清,年八十岁,住东门街,抱告吴九义、年三十三岁。为罪有应得,恩可仰邀,恳乞据情转详,以超生命事。切清子吴瑞启,投充北右营兵丁,于本月初一日,轮值公文,驰向前站,适因老病暴发,家无五尺之童,无所倚望,不得己,端人赶回,将文件倩交王传转递。罔料村愚未暗紧要公文,跑至中港,敲门乞火,互相口角,致将公文遗失。清子闻知,随即赶往,需钱赎回,转递前站,回营销差。不意,营主任一字识,不知情形,加重禀报,致蒙钦宪批饬,令将清子就地正法,以儆效尤。伏思清年届古稀,单生此子,养生送死,更无他人,抢地呼天,进退狼狈。惟有仰恳宪恩,网开一面,据情转详,俾得承嗣两祧保全蚁命。清生当衔环,死当结草。势迫沥情,叩阶哀〔乞〕(注二)仁宪大老爷笔下超生,恩准〔迅〕(注三)如所请施行,再造之恩实同覆载。沾叩。   光绪十四年四月十六日具呈人吴郑清   (注一)用状式纸。   (注二)据一一三二三—四七副状(即本文件之副状)补之。   (注三)据一一三二三—四七副状(即本文件之副状)补之。   ●第一五三详光绪十四年四月十七日一一三二三—一○   新竹知县方,详请邮政总局,将案情转详于巡抚刘   五品衔、台湾府埔里社通判、署台北府新竹县,为详请察核转详事。本年四月十六日,奉宪台札开:「奉爵抚宪批本总局详,台湾北路右营新竹翁游击(云云照札叙至)此札」等因,(注一)计粘抄详一纸到县。奉此,卑职查此案,先准北路右营翁游击,移送兵丁吴瑞启到县,当经提讯。据供:「伊递送公文,原系自行递送,因家中专人,报知老母患病,所以倩王传送去;不料王传在途,将公文遗失,伊自行雇同林得福等寻回」等语。业将讯供缘由,具文禀报在案。奉札前因,北右营翁游击,正提兵丁吴瑞启一名,遵批办理,而各营兵众心不服,纷纷借口,俱称:「吴瑞启倩王传代送公文,实因老母患病所致;且王传遗失公文,系吴瑞启自行设法寻回,并无遗失缺少。原详不将下情详细叙入,致干宪怒,批饬正法。此系营主之栽冤」等语;聚拥协署求宽。卑职当即前往弹压、谕解。翁游击亦自行进郡面求,随即起程,各兵心始服散回。卑职回署后,即据绅士林汝梅、李联萼、高廷琛、陈浚芝等佥禀:「北右营兵丁吴瑞启(云云照呈叙至)合亟沥情,俯念生死攸关,恩期破格,据情转求,以超生命」等情。并据吴郑清呈称:「切清子吴瑞启,接充北右营兵丁(云云照呈叙至)惟有仰恳网开一面,据情转详,俾得承嗣两祧,保全蚁命」等情。(注二)各到县。据此,卑职伏查:兵丁吴瑞启,倩王传代送公文遗失,虽系吴瑞启自行设法寻回,究属咎有应得。现奉爵抚宪批,饬将该兵吴瑞启正法,自应遵照办理。兹据该绅等联名佥禀内称:营中原详,不将吴瑞启下情叙入详内,系属错误。无怪各营兵纷纷借口冤枉,既据该绅等具禀前来,卑职不得不据情转详,以顺舆情。除饬差严缉王传讯究具报外,理合据情,具文详请宪台察核,俯赐转详,实为公便。为此备由具申。伏乞照详施行。须至详者。   一、详   台湾邮政总局宪   光绪十四年四月十七日兵承吕祥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文填十七日申   正堂方行  私记    (注一)参阅一一三二三—七(第一五○号)。   (注二)参阅一一三二三—九(第一五二号)。   ●第一五四斩决名单光绪十四年四月十九日一一三二三—一二   站兵吴瑞启斩决   轨决名单   计开:   玩兵吴瑞启   〔光绪十四年〕四月十九日   ●第一五五札光绪十四年四月十七日一一三二三—一三   福建台湾巡抚刘,饬新竹县即将站兵正法   头品顶戴、兵部侍郎、福建台湾巡抚部院、兼管海关、学政、一等男刘为札饬事。照得新竹营兵吴瑞启跑递公文,竟敢雇人顺带,遗失多件,例应正法,以肃军政。据该营游击翁曦面禀:奉文后,该营兵丁胆敢聚众玩抗,不遵法令,骇人听闻。除立派中军周起凤,会同翁游击,带勇前往查办外,为此札饬。札到该县,俟周中军到后,务将犯兵吴瑞启即行正法,并严拏滋事为首兵丁,并千把不能随同弹压情形,详细查明,交周中军解回台北,分别讯办,以儆凶玩而肃营规。毋稍徇纵,致干并究。切切。特札。   右札仰新竹县,准此。   光绪十四年四月十七日   关防  福建台湾巡抚关防(紫色)   ●第一五六夹单禀光绪十四年四月十九日一一三二三—一四   抚院行营中军府周、北右营游府翁、新竹县令方,禀巡抚刘:监提犯兵正法日期,及查讯滋事情形   敬会禀者,窃标下起○(注一)奉宪台札,饬带勇前往新竹,将犯兵吴瑞启即行正法,并查办滋事情形等因,随即禀辞,带勇起程,于四月十九日辰刻,驰抵新竹。标下○遵即随同回新。卑职祖○先于四月十八日,奉宪台札开:「照得新竹营兵吴瑞启跑递公文,竟敢雇人顺带,遗失多件,例应正法,以肃军政。据该营游击翁曦面禀:奉文后,该营兵丁胆敢聚众玩抗,不遵法令,骇人听闻。除立派中军周起凤,会同翁游击,带勇前往查办外,为此札饬。札到该县,俟周中军到后,务将犯兵吴瑞启即行正法,并严拏滋事为首兵丁,并千把不能随同弹压情形,详细查明,交周中军解回台北,分别讯办,以儆凶玩而肃营规。毋稍徇纵,致干并究。切切。特札」等因。奉此,查该犯兵吴瑞启一名,业经监禁在案,奉饬前因,标下起○会同标下○、卑职祖○,即于四月十九日,监提该犯兵吴瑞启一名正身,当堂绑赴市曹,斩首悬竿示众,各兵民均相安无事。至营兵滋事一节,标下等传同把总郑飞熊、暨头目等查讯,据供:「当时系该犯兵吴瑞启之家属、亲友,沿途喊哭,随后跟看闲人甚多,同进协署求情,一时拥挤,旋即弹压散回,各营兵并不敢聚众滋事、抗违」等语。再三究诘,矢口不移。该把总所称是否尽实,除再访查明确,严拿解究外,理合将该犯兵吴瑞启处决日期,具文禀报爵帅大人察核。肃此具禀,恭请勋安。伏乞垂鉴。标下起○、标下○、卑职祖○谨会禀。会禀监提犯兵吴瑞启正法日期,并查讯滋事大概情形由。(注二)   一、夹单禀   爵抚宪刘   光绪十四年四月十九日稿   禀二十日发   钤记  北右营钤记,印文不清   私印  新竹县印   北右营游府翁行  私记    抚院行营中军府周行  私记    新竹县正堂方行  私记    (注一)此禀系周中军(名起凤)、翁游府(名曦)、方正堂(名祖荫)之会禀。文中「起○」、「○」、「祖○」,乃此三名之代号。又会禀于镇宪万(一一三二三—一五),其禀意略同。再新竹县禀于藩宪、道宪及府宪(一一三二三—一六),禀于邮政总局宪及营务处宪(一一三二三—一九),均略同。   (注二)此系「夹单」,其正本参阅一一三二三—三四、三五(第一六二号)。   ●第一五七甲简文光绪十四年四月十七日一一三二三—二○   新竹知县方,详请邮政总局,将案情转详于巡抚刘之简文   简文  印  新竹县印   十八  私记    五品衔、台湾府埔里社通判、署台北府新竹县,为详请察核转详事。除将兵丁吴瑞启倩王传代送公文延误,奉批,饬即正法,因营中原详错误,致各营兵众心不服,纷纷借口,并据绅士林汝梅等,联名佥请,据情转求各缘由,全录正详不复冗叙外,理合摘具简文,详请宪台察核,俯赐转详,实为公便。为此备由具申,伏乞照详施行。须至申者。(注)   一、申   台湾邮政总局宪   光绪十四年四月十七日知县方祖荫   印  新竹县印   (注)此简文(简详)之正详,参阅第一五三号。   ●第一五七乙批光绪十四年四月十八日一一三二三—二一   台湾邮政总局,对新竹知县详之批示   福建台湾邮政总局批:据详及另禀均悉。查此案,昨奉爵抚宪札饬:「照得新竹营兵吴瑞启,雇人顺带公文,遗失多件,例应正法,以肃军政。据该营游击翁曦面禀:奉文后,该营兵丁胆敢聚众玩抗,不遵法令。除立派中军周起凤,会同翁游击,带勇前往查办,并札新竹县,务将犯兵吴瑞启即行正法,并严拿滋事兵丁,及千把不能随同弹压,详细查明,交周中军解回台北,分别讯办,暨分札饬遵外,札局移行,遵照办理」等因。当经分别移行在案,未便再行详请。至翁游府未将该犯兵下情禀明一层,现在爵抚宪委中军艋舺营周参府,到地查办,自然水落石出。仰即知照。缴。十八  私记    骑缝印(办理全台邮政总局关防)   新竹县光绪十四年四月二十日奉   私记    ●第一五八呈光绪十四年四月二十五日一一三二三—二八   站兵吴瑞启之父吴郑清,呈控北右营字识翁林钰,勒索未遂,陷害伊子,请新竹知县方讯办   具呈人吴郑清,住本城保东门街庄,惠安属   戳记  新竹县正堂方、给发泉籍代、书黄为戳记   具呈状人吴郑清,年八十岁,住本城,抱告吴氆郎,年五十九岁。为索诈不遂,挟恨妄禀,恩饬拘讯,详请究偿事。缘清子吴瑞启,投充北右营兵丁,因代递公文至香山,适以老病暴发,该子孝道循笃,闻报奔回,误倩王传转递。罔料王传竟将公文遗失,清子闻知,旋即需钱赎回,递交前站,回营销差。岂知营主毫无成见,任听字识翁林钰把持,有钱者生,无钱者死,勒索清子番银贰拾元。明允,彼则不报;当许拾贰元,反触其怒,擅行加重妄详,致蒙营宪请令,将清子正法。嗟嗟!清年逾古稀,单有此子,况承两祀;今一旦遭诬杀没,养生、送死,更无可托,糊口无资,旦夕奚生。呼天跄地,惨不胜言。此等良心卓丧,不顾死〔活〕,竟因索诈不遂,陷及无辜。若不禀恳,饬拘讯明,详请究偿,不特贪徒得志,而且亏子含冤九泉,且将来何以惩贪毒,而正捏陷之罪。势迫情惨,冒死哀乞青天大老爷,为孱伸冤,恩乞提集质讯,转详施行。沾叩。   钦加五品衔特授台湾埔里抚民分府署理新竹县正堂方批:   尔子吴瑞启雇王传代送公文,以致中途滋事遗失,已奉爵宪悉批,饬将吴瑞启正法,以肃邮政在案。现据呈各情是否属实,侯据情备移北右营游府,查明移复核办,摹结姑附。  私记    计粘摹结一纸。   光绪十四年四月二十五日具呈人吴郑清   ●第一五九手摹结状光绪十四年四月一一三二三—二九   站兵吴瑞启之父吴郑清,及其抱告吴氆郎,称具摹结,称其所呈控属实   具摹结状本城民人吴郑清、吴氆郎等,今当大老爷台前,与摹结事。清等实结得:委系被翁林钰勒索清子洋银贰拾员;如无此情,清等自当坐罪。理合出具摹结是实。   戳记  新竹县正堂方、给发泉籍代、书黄为戳记   光绪十四年四月日具手摹结状人吴郑清氆郎同摹样(吴郑清摹)(吴氆郎摹)   ●第一六○移光绪十四年四月三十日一一三二三—三○   新竹知县方,移请北右营游府翁,查覆站兵吴瑞启之父吴郑清所控是否属实   钦加五品衔、特授埔里分府、署新竹县正堂方为移请查覆事。本年四月二十五日,据本城民吴郑清呈称:「缘清子吴瑞启,投充北右营兵丁,因代递公文至香山,适以老病暴发,该子孝道循笃,闻报奔回,误倩王传转递。罔料王传竟将公文遗失,清子闻知,旋即需钱赎回,递交前站,回营销差。岂知营主毫无成见,任听字识翁林钰把持,有钱者生,无钱者死,勒索清子番银贰拾元。如允,彼则不报;当许拾元,反触其怒,擅行加重妄详,致蒙营宪请令,将清子正法。嗟嗟!清年逾古稀,单有此子,况承两祀;今一旦遭诬杀没,养生、送死,更无可托。若不禀恳,饬拘讯明,详请究偿,不特贪徒得志,而且亏清子含冤九泉。恩乞提集质讯,转详施行。切叩」等情,到县。据此,除批示外,合就备移。为此移诣贵游府,请烦查明:吴郑清所控翁林钰各情,是否属实,务祈移覆过县,以便核办。望切,望切。须至移者。   一、移   北右营游府翁   光绪十四年四月三十日兵承吕祥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正堂方行  私记    ●第一六一夹单禀光绪十四年四月二十六日一一三二三—三三   抚院行营中军府周、北右营游府翁、新竹知县方,会禀巡抚刘:处理兵下滋闹经过,并请示销案   敬会禀者,本年四月二十五日,奉宪台批据标下等,会禀监提犯兵吴瑞启正法日期,并查讯滋事大概情形由,奉批:「据禀已悉,(云云照批叙至)切切,此缴」等因。(注一)奉此,标下等遵查,此案先经提讯把总郑飞熊、头目王志春等,均称:「当时系该犯兵吴瑞启家属进署求情,间人拥挤观看,旋即弹压散回,并无兵丁滋事」等语。标下等复经详细访查,当时实系该兵丁吴瑞启家属,首先人署,聚之间人,随同观看,一时拥挤纷议,并非目兵聚众滋事。该营城汛把总,不能先事预防,究有不合;姑念该把总郑飞熊,一介微弁,且于闻信后,随即前往弹压,情尚可原。惟查该管头目王志春,平时不能约束,咎属难辞,当经标下等,即将该头目重责二百棍,斥革,以儆怠玩而肃营规。除由卑职祖○勒差,查缉王传到案,另行讯究具报外,缘奉前因,理合具文,禀请爵帅大人察核,俯赐先营销案,批示祇遵,实为公便。肃此具禀,恭请勋安,伏乞垂鉴。标下起○、○、卑职祖○谨会禀。   会禀访查系闲人拥挤观看,并非目兵聚众滋事,当将头目王志春重责斥革,请示销案由。(注二)   一、夹单禀   爵抚宪刘   光绪十四年四月二十六日稿   钤记  北右营钤记,印文不清   关防  福建台湾巡抚部院行营中军关防   印  新竹县印   北右营游府翁行   抚院行营军府周行   新竹县正堂方行   (注一)参阅一一三二三—三五(第一六二号)。   (注二)此段系简由稿,以备巡抚批示之用者。对此会禀之批示,参阅一一三二三—三六(第一六三号)。   ●第一六二简由及批光绪十四年四月二十二日一一三二三—三四、三五   行营中军周、北右营翁、新竹知县方,会禀巡抚刘之简由,及巡抚刘批示   标下北右营游击翁曦   标下行营中军周起凤   五品衔署新竹县知县方祖荫   会禀监提犯兵吴瑞启正法日期并查讯滋事大概情形由(注一)   光绪十四年四月二十一日(注二)   钤记  北右营钤记(印文不清)   印  新竹县印   头品顶戴、兵部侍郎、福建台湾巡抚部院、兼管海关、学政、一等男刘批:   据禀已悉,犯兵吴瑞启既经正法示众,兵民均各相安,办理尚为妥速。跟看闲人,一时拥挤,在所不免;其中必有目兵聚众滋事,并官弁不能弹压。仰中军会同翁游击、方令,务必确查滋事情形,据实会同禀复察办,毋稍轻纵。切切。此缴。廿二  私记    骑缝印(福建台湾巡抚关防)   周中军参将   光绪十四年五月初十日奉   (注一)参阅第一五六号(注二)。   (注二)此系禀到巡抚部院之日期。   ●第一六三移光绪十四年五月三日一一三二三—三六   行营中军周,录巡抚刘批,移会新竹县   移文  关防  福建台湾巡抚部院行营中军关防   私记    光绪十四年五月初六日到   福建台湾巡抚部院行营中军、兼署艋舺营水陆等处地方参府周为录批移会事。窃照前奉抚宪札饬,会办吴瑞启一案,当经敝府驰赴新竹会同办理,查明,详奉宪批:「既据会同确查禀复,着照所拟,将头目王志春重责斥革,以示惩儆,先营销案。仰中军转移遵照,并移新竹县勒缉王传讯究具报。此缴」等因。奉此,相应备文录批,移请遵照批指,办理详覆。为此,合移贵县核察,请烦查照施行。须至移者。   右移   新竹县正堂方   光绪十四年五月初三日移   关防  福建台湾巡抚部院行营中军关防   ●第一六四催呈光绪十四年五月十四日一一三二三—四二   站兵吴瑞启之父吴郑清,呈催讯办其子被陷害事件   具呈人吴郑清,住本城南门庄,晋江属   经承工总   代书  戳记  新竹县正堂方、给发泉籍代、书黄为戳记   原差   做状自稿   具催呈状人吴郑清,年八十岁,住本城内,抱告吴氆郎,年五十九岁。为恃符延压,冤沉奚伸,乞迅饬拘究偿而免冤滥事。缘清具告营劣翁林钰索诈不遂,陷及无辜等情一案,词备前呈,蒙批叙后,足见仁宪至公至明,惩恶锄奸至意。清幸喜天日重见,子冤得冀超生。罔料翁林钰鬼域(蜮)异常,避匿游署,营主受其迷惑,任将延压,不移不覆,致子冤闭重泉,莫奈伊何。嗟嗟!人命重情,营主复敢徇护袒庇,殊属令人骇闻。亏清一介老耄,狼狈相依,惨难言状,惟有仰邀宪威,就紧签差,严拘翁林钰讯究抵偿,以儆刁狡而安孱耄。势迫情极,哀乞仁宪大老爷,俯念人命关重,恩迅施行,以免延压,而杜弊窦。公侯奕世。沾叩。   钦加五品衔、特授台湾埔里抚民分府、署理新竹县正堂方批:   候移催核办。   光绪十四年五月十四日具呈人吴郑清   〔光绪十四年四月廿五日〕批:尔子吴瑞启雇王传代送公文,以致中途滋事遗失,已奉爵抚宪批,饬将瑞启正法,以肃邮政在案。现据呈各情是否属实,候据情备移北右营游府,查明移复核办,摹结姑附。(注)   (注)参阅第一五八号(呈)。   ●第一六五移光绪十四年五月十四日一一三二三—四三   北右营翁,移覆新竹知县方:吴郑清听讼棍唆使诬控,请予讯办   移文  钤记  北路右营钤记(印文不清)  私记    光绪十四年五月十五日到   特授台湾北路右营副总府翁为移覆事。(注)本年五月初九日,准贵县移开:「本年四月二十五日,据本城民吴郑清呈称:『缘清子吴瑞启,投充北右营兵丁,因代递公文至香山,适以老病暴发,该子孝道循笃,闻报奔回,误倩王传转递。罔料王传竟将公文遗失,清子闻知,旋即需钱赎回,递交前站,回营销差。岂知营主毫无成见,任听字识翁林钰把持,有钱者生,无钱者死,勒索清子番银贰拾元。如允,彼则不报;当许拾贰元,反触其怒,擅行加重妄详,致蒙营宪请令,将清子正法。嗟嗟!清年逾古稀,单有此子,况承两祀,今一旦遭诬杀没,养生、送死,更无可托。若不禀恳饬拘讯明,详请究偿,不特贪徒得志,而且亏清〔子含〕冤九泉。恩乞提集质讯,转详施行。切叩』等情,到县。据此,除批示外,合就备文移诣,请烦查明:吴郑清所控翁林钰各情,是否属实,务祈移覆过县,以便核办。望切,望切。须至移者」等由。准此,查此案,当日站兵吴瑞启雇倩民人,递送公文,中途滋事,畏咎逃匿,系由城站书林春发、头目郑聚龙等禀报,城汛把总郑飞熊,将情转禀前来。经敝府确查属实,当即悬赏查回,转禀本镇宪,暨咨邮政总局核明覆办,请示缘由,并移请贵县讯究管押。旋准覆到,讯据吴瑞启供词不讳,核与郑把总所禀情节相符。嗣准邮政总局录批移〔知〕:奉爵抚宪刘札开:「照得新竹营兵吴瑞启跑递公文,竟敢雇人顺带,遗失多件,例应正法,以肃军政。立派周中军带勇会同贵县,俟同中军到后,务将犯兵吴瑞启即行正法」各等因。奉此,遵经会同处决,禀报批销在案。乃吴郑清既知伊子吴瑞启为雇倩误公,罪有应得,何得枝节丛生,听唆架诬,希图索诈,实属藐法欺官,妄为已极。且所控翁林钰,并非营中字识,乃系敝府延请专办书启,权衡由官操〔柄〕,焉能任听把持?至于此案,应归邮政经管承办,照禀照转,亦无加重妄详;胆敢捏称勒索银元。查当吴瑞启提讯之日,全无供指究竟经手何人,凭何诉据;仅以空言塞责,殊属荒谬。兹准前由,敝府查:翁林钰持躬洁白,素所深信,现被郑清冒姓假父,捏控情节,责无其事。况此案亦与翁林钰毫无干涉,明系郑清乃吴瑞启之岳丈,到署求帮,不肯,反敢听棍唆使,假冒捏诬控官,而讼书显然包弊,各犯科条。合就备文移覆。为此移诣贵县,请烦查照核办,希迅饬拘,究讼惩儆,以为藐法控官者戒,实为公便。望切,望速。须至移者。   右移   钦加五品衔、署理新竹县正堂方   钤记  北路右营钤记(印文不清)   光绪十四年五月十四日移   (注)此移系对新竹知县方移请之覆文,参阅一一三二三—三○(第一六○号)。   ●第一六六谕光绪十七年二月五日一一三二四—二   新竹知县沈,饬前粮总书吕洲,将其任内应解府、道册费缴存   钦加同知衔、特授苗栗县、代理新竹县正堂沈为谕饬捐缴事。案查,本邑年应捐解:晴雨报府房册费番银参拾陆元,又新章奉饬解送道辕户粮书办公册费番贰拾元,又道府房保甲册费银壹拾捌两,向系各归各任解送。所有十六年分各册费银元,本任内应自四月夏季起,作为本任之额。其自正月起至三月底止,系属张故任之额。核计张任应捐春季分晴雨报册费番玖元,又道辕户粮书册费番伍元,又保甲册费银肆两伍钱,未据该前粮书按款缴存。现当递年清解之际,合行谕饬。为此谕,仰该前粮书,即便遵照,按款备足,克日缴送,以凭汇解,毋稍刻延。切切。特谕。   一、谕仰:前粮总书吕洲   光绪十七年二月初五日承粮总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正堂沈行  私记    ●第一六七告示光绪十八年七月九日一一三二五—二   台北知府陈,示禁对保、保长、乡长、街正、总理、业户、董事、庄正设馆收词   钦加盐运使衔、在任候补道、署理台北府正堂、提调全台善后、专办台北通商局事务、加四级陈为出示严禁事。照得府属各处,向有对保、保长、乡长、街正、总理、业户、董事、庄正各名目,擅自设馆,私收投词,讹索词礼,肥己害民,殊堪痛恨。业经陈前府出示严禁,并移行厅县封禁私馆,并将对保等项,分别裁汰,严谕裁剩差保,毋再受词擅办,暨详奉前抚宪批:饬重申禁令,以安闾阎,各在案。兹本府访闻,各属差保,日久玩生,故智复萌,近仍有对保等项名目,分设私馆,擅收投词,索取规礼,种种不法,皆为例所当禁,本应即行严办,未忍不教而诛。除移行各属,一体严禁外,合亟出示晓谕。为此示,仰合属军民人等知悉:尔等须知,国有官长,职在理民;乡有族亲,可以和众。其对保、保长、乡长、总理、街正、业户、董事、庄正各名目,皆违例私设,意在赚钱。嗣后,除命盗案,许尸亲、事主,向地保面投报官外;其余户婚、田土、钱债、口角细故,祇许投告族长、公亲理处。理处不了,告官求断,永远不准差保人等,收受投词,任意勒索。如敢故违,一经访闻,或被告发,定将该差保等从重究治,并将投告之乡民,一并拏办,决不宽贷。其各凛遵,毋违。特示。   光绪十八年七月十九日给   印  台北府印   实贴晓谕   ●第一六八申光绪十八年七月二十八日一一三二五—三   新竹知县沈,申覆台北知府陈:已遵札张贴告示,裁剩差保   补用同知、本任宜兰县、调署新竹县,为申覆事。光绪十八年七月二十一日,蒙宪台札开:「照得府属各处,向有对保、保长、乡长、街正、总理、业户、董事、庄正各名目,擅自设馆,私收投词,讹索词礼,肥己害民。(云云叙至)此札」等因(注)。计札发告示一道。蒙此,遵查对保等项,私受投词,藉以渔利,于民无益而有损。得蒙   宪台出示禁止,以挽锢习,闾阎受惠靡穷。卑职遵将对保各项名目,分别裁汰,严谕裁剩差保,不准再蹈前弊,有犯,重办不贷;并将奉颁告示照抄多张,分发各乡,实贴晓谕。合将贴过处所,开具清折,具文申覆宪台察查。为此备由,呈乞照验施行。须至申者。   计申送清折一扣。   一、申   本府宪陈   光绪十八年七月二十八日承刑总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正堂沈行廿六  私记    (注)参阅一一三二五—一,其大意与一一三二五—二(告示,即第一六七号)相同。   ●第一六九禀光绪十八年八月十四日一一三二五—五   一快头役梁鸿禀报:中港一快外馆设立缘由,并巳遵谕撤除该馆   台下一快头役梁鸿叩首跪叩禀,为遵谕禀复事。缘蒙谕饬:「案奉府宪,禁除对保投词示谕在案。今日中港民人锺庆眼呈称:『交一快外馆』;此等名目,何时添设?如向有外馆,何以不除?着即禀复」,等因。役切查:此款自淡厅以来,向系中港街尖站,设防大宪按临,及官员经过辨差住宿之所。一面带收白契,并发红契,民间产业买卖,以期就近深知,俾免匿税无闻。非外馆对保名目,亦非役添设。今蒙示禁,遵照赶除明白。其余两班,自行具结外,理合据情禀明,加具切结,前来夹缴。伏乞大老爷电察示遵。沾叩。   计缴钧单一道,切结状一纸。   正堂沈批:互相劝诫,勿蹈刑章。单销,结附。  私记    私记    光绪十八年八月十四日叩  戳记  县正堂沈、给一快头役、梁鸿戳记   ●第一七○切结状光绪十八年八月十四日一一三二五—六   一快头役梁鸿具结:尔后罔敢私设外馆对保名目   具切结状一快头役梁鸿,今当大老爷台前,结得一快保中港,从今以后,罔敢私设外馆对保名目。如有此情,役甘当坐咎。合具切结状缴案是实。   光绪十八年八月十四日具切结状  戳记  县正堂沈、给一快头役、梁鸿戳记   ●第一七一禀光绪十八年八月十七日一一三二五—七   二快头役朱宗禀报:许厝港二快外馆设立缘由,并已遵谕撤除该馆   台下二快头役朱宗叩首跪叩禀,为蒙单仰除,夹结禀缴事。缘蒙宪朱单:「仰除外馆,着一快禀复,其余两班有无此等名目,备结附案」等因。但许厝港、二陂港与淡交界,往返一百六十里,系前淡水厅任内,屡因洋船失事,设立外馆驰报至今。兹蒙仰除,役立即迅往许厝港,将外馆撤除。加具切结夹连,禀乞大老爷电察施行。沾叩。   计夹切结一纸。   正堂沈批:既将外馆毁除,不准再行私设。倘有私收投词,拏人私押等弊,查出,重办不贷。结附。  私记    私记    光绪十八年八月十七日叩  戳记  县正堂沈、给二快头役、朱宗戳记   ●第一七二切结状光绪十八年八月十七日一一三二五—八   二快头役朱宗具结:已撤除外馆   具切结状二快头役朱宗,今当大老爷台前结得,蒙宪朱单:「仰除外馆,备结附案」等因,役立即迅往许厝港庄,将向设外馆撤除。合具切结状是实。   光绪十八年八月十七日具切结状  戳记  县正堂沈、给二快头役、朱宗戳记   ●第一七三告示光绪二十年四月九日一一三二六—一   新竹知县范,禁止署内役人强买及硬赊   赏戴花翎、在任候补直隶州、本任台湾县、调署新竹县正堂、随带加二级范为出示晓谕事。照得本县署内厨役人等,如在城厢店铺,购买货物,均经谕令,查照市平市价,现钱交易,不准恃强硬买、赊欠,藉以安我商贾。合行示知。为此示,仰城厢铺户人等知悉:嗣后,如有本署厨役人等,在街铺中购买菜物,不照公平市值,短价强买,以及硬赊情事,准尔等赴辕喊控,自当立予提究。自示之后,倘各该铺户,私自任其赊去,将来欠项无着,则是咎由自取,本县概置不理,勿谓言之不早也。其各凛遵,切切。特示。   一、出示本城厢各处   光绪二十年四月初九日承粮总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正堂范行  私记    ●第一七四告示光绪二十一年二月十二日一一三二六—二   新竹知县王出示:市廛买卖,务安公平   新竹县正堂王示   市廛买卖,务安公平。   切勿高抬,致碍行情。   一、出示   光绪二十一年二月十二日承粮总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正堂王行十三  私记    ●第一七五札光绪六年七月二十八日一一四○一—三   台北知府陈札行新竹县:奉臬道宪批示,典吏津贴由盐馆支领   〔批〕即移盐局,并札该典史,查照办理。  私记  (注)   札新竹县   钦加三品衔、补用知府、署台北府正堂、卓异候升陈为行知事。照得本府具详宜兰、新竹两典史应领津贴办公银两,请于北路盐馆就近支给,以示体恤缘由,兹于七月二十日,奉臬道宪张批:「来详阅悉,应如所请,自光绪六年四月起,宜兰典史月领津贴,由基隆盐馆就近拨给;又新竹典史月领津贴,由竹堑馆就近拨给。每银一元,仍以六八计算,并均于历过月日后,始准照给。希即分饬知照」。又奉全台盐务总局宪批:「来详阅悉,宜兰典史并新竹典史月领津贴银两,准如所请,由该员等按月备具文领,就近分赴基隆、竹堑各总馆请领;仍候分饬该总馆知照可也」。各等因。奉此,除分行外,合就行知。为此札,仰该县即便转饬遵照,毋违。此札。   光绪六年七月二十八日札八月初二日奉   关防  新设台北府之关防  戳记    (注)新竹知县批。   ●第一七六札光绪九年十二月十日一一四○二—一   台北知府陈札饬新竹县:应将光绪九年秋冬两季分拨府当差民壮工食并补水银解府   秋季役食,前任如未批解,应即连同冬季并解。该承即查明检卷,叙稿送核。  私记  (注)   札新竹县   钦加三品衔、台北府正堂、加一级、随带加八级、纪录四次陈为札催批解事。案查该县应解本年秋季分,拨府当差民壮工食银一十二两四钱,除扣六分,减平银七钱四分四厘外,实应银一十一两六钱五分六厘;又随加二分补水银二钱三分三厘,共银一十一两八钱八分九厘。前因逾期,未据批解,业经先后札催在案,迄今仍未解到。现在冬季又届。合行并催。为此札,仰该县即便遵照,迅将光绪九年秋、冬两季分,前项工食银两,克日照数批解来府,以凭给发,毋再违延,切速。特札。   光绪九年十二月初十日札   印  台北府印  戳记    十二日奉   (注)此系新竹县批注。查此私记系幕友之所有,似系幕友代批(参阅一一四○二—三、四)。   ●第一七七申光绪九年十二月十五日一一四○二—三   新竹知县朱,申解光绪九年冬季分拨府民壮工食并补水银与台北府   署理新竹县知县,为遵札批解事。本年十二月十二日,奉宪台札开:「案查该县应解本年秋季分,拨府当差民壮工食(云云照文叙至)切速。特札」等因。奉此,查本年秋季分,民壮工食、并补水共银壹拾壹两捌钱捌分玖厘,业经前县周,今于十一月十八日批解,至二十七日奉到批回在案。卑职遵将光绪九年冬季分,九四民壮工食、并补水银一十一两八钱八分九厘,理合备具文批,申解宪台,察核转给,俯赐印发批回备案,实为公便。为此备由具申。伏乞照验施行。须至申者。   计申解:光绪九年冬季分,民壮工食并补水银一十一两八钱八分九厘。   一、申   本府陈   光绪九年十二月十五日承粮总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正堂朱行  私记    ●第一七八批回光绪九年十二月十六日一一四○二-五   新竹知县朱,批解光绪九年冬季分拨府民壮工食并补水银,及台北府批回   署理新竹县知县,为批解事。除外,今差值役,立即管解后项银文,前赴钦加三品衔、台北府正堂、加一级、随带加八级、纪录四次陈辕下投缴,候奉印给批回缴销。该役毋得踈忽,致干提究。须至批者。计批解   光绪九年冬季分,民壮工食并补水银壹拾壹两捌钱捌分玖厘。   公文壹角。   批回  印  台北府印右批差吴瑞准此   光绪九年二月十六日给   印  新竹县印   县押限回日销   ●第一七九具领状光绪九年七月二十一日一一四○三-一   新竹县民壮头役出义,具领光绪九年秋季分民壮三十六名工食银   具领状台下民壮头役出义,今当大老爷台前,领得光绪九年秋季分民壮三十六名,每名每季一两五钱五分,该工食银五十五两八钱,除减平外,实银五十二两四钱五分二厘,该役领回散给,不敢冒领。合具领状是实。   〔批〕照给,领状附卷。  私记    私记    光绪九年七月二十一日具领状民壮头役出义  戳记  县正堂周、给民壮役、出义戳记   ●第一八○具领状光绪九年(十二月)二十五日一一四○三-二   新竹县大轿首张邦,具领光绪九年冬季大轿班工食   具领状人台下大轿首张邦等,今当大老爷台前,请领得光绪九年冬季份工食银壹拾两零捌钱伍分,扣除减平银陆钱五分外,实应银壹拾两零贰钱。邦等领回奉公,不敢冒领。合具领状是实。   〔批〕除减平外,实应给银十两零一钱九分九厘正。给领之状附。  私记    私记    光绪九年十月二十五日具领状大轿首张邦(画押)   ●第一八一具领状光绪九年十一月十五日一一四○三—五   新竹县斗级郑升,具领光绪九年秋冬两季工食银   具领状台下斗级郑升,今当大老爷台前,承领得光绪九年分秋、冬两季工食银壹拾贰两肆钱,除扣减平外,实应领银壹拾壹两陆钱伍分陆厘,中间不敢冒领。合具领状是实。   〔批〕准领,领状附卷。  私记    光绪九年十一月十五日具领状台下斗级郑升   ●第一八二具领状光绪九年十一月十五日一一四○三—六   新竹县库子陈田,具领光绪九年秋冬两季工食银   具领状台下库子陈田,今当大老爷台前,承领得光绪九年分秋、冬两季工食银壹拾贰两肆钱,除扣减平外,实应领银壹拾壹两陆钱伍分陆厘,中间不敢冒领。合具领状是实。   〔批〕准领,领状附卷。  私记    光绪九年十一月十五日具领状台下库子陈田   ●第一八三具领状光绪九年十一月十七日一一四○三—七   新竹县马快林汀,具领光绪九年秋冬两季工食银   具领状台下马快林汀,今当大老爷台前,承领得光绪九年分秋、冬两季工食银贰拾肆两捌钱,除扣减平外,实应领银贰拾参两参钱壹分贰厘,中间不敢冒领。合具领状是实。   〔批〕准领,领状附卷。  私记    光绪九年十一月十七日具领状台下马快役林汀   ●第一八四具领状光绪九年十一月十七日一一四○三—八   新竹县禁卒施建等四名,具领光绪九年秋冬两季工食银   具领状台下禁卒施建、张清、许元、郭德,今当大老爷台前,承领得光绪九年分秋、冬两季工食银贰拾肆两捌钱,除扣减平外,实应领钱贰拾参两参钱壹分贰厘,中间不敢冒领。合具领状是实。   〔批〕准领,领状附卷。  私记    光绪九年十一月十七日具领状台下禁卒施建许元张清郭德   ●第一八五具领状光绪九年十一月十九日一一四○三—九   新竹县皂隶高登、徐祥,具领光绪九年秋冬两季工食银   具领状台下皂隶高登、徐祥,今当大老爷台前,领得光绪九年分秋、冬两季工食银肆拾玖两陆钱,除扣减平外,实应银肆拾陆两陆钱贰分肆厘,中间不敢冒领。合具领状是实。   〔批〕附卷。  私记    光绪九年十一月十九日具领状台下皂隶高登徐祥   ●第一八六具领状光绪九年十一月十九日一一四○三—一○   新竹县铺司刘安,具领光绪九年秋冬两季工食银   具领状台下铺司刘安等,今当大老爷台前,领得光绪九年分秋、冬两季工食银柒拾肆两贰钱壹分肆厘,除扣减平外,实应领银陆拾玖两柒钱陆分壹厘壹毫陆丝,中间不敢冒领。合具领状是实。   〔批〕准领,领状附卷。  私记    光绪九年十一月十九日具领状台下铺司刘安   ●第一八七具领状光绪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一一四○三—一一   新竹县东、西班荼房头役刘福、林谨,具领光绪九年秋季分工食银   具领状台下东、西班茶房头役刘福、林谨,今当大老爷台前,领光绪九年秋季分工食纹库参两壹钱,扣除补平银壹钱捌分陆厘,尚领实银贰两玖钱壹分肆厘。合具领状是实。   私记    〔批〕附卷。  私记    光绪九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具领状台下东西班茶房头刘福(画押)林谨(画押)   ●第一八八详光绪十四年十月八日一一四○五—四七   新竹知县方,请示台北知府雷:拨府民壮工食银,因新章未详定,应在何款支解   五品衔、台湾府埔里社通判、署新竹县,为详请批示祇遵事。本年十月初二日,奉宪台札开:「照得该县应解光绪十四年春夏秋三季拨府当差民壮工食银三十七两二钱,(云云照札叙至)毋再稍延,切速,此札」等因。奉此,卑职遵查,此项民壮工食,原在钱粮项下解支,现在新粮尚未定案,额编之款亦未详定,此项工食应在何款支解,卑职未敢轻便。理合具文,详请宪台察核批示遵行,实为公便。为此备由具申,伏乞照详施行。须至详者。   一、详   本府宪雷   光绪十四年十月初八日承粮总   印  新竹县印   正堂方行   ●第一八九简文及批光绪十四年十月十二、十一月一日一一四○五—四九、五○   第一八八号(详)之简文,及台北知府雷批   简文  印  新竹县印   十四年十月十六日到(注一)   五品衔、台湾府埔里社通判、署新竹县,为详请批示祗遵事。除将请示拨府当差民壮工食,应在何款动支各缘由,备录正详,不复冗叙外,理合摘具简文,详请宪台察核,批示遵行,实为公便。为此备由具申,伏乞照详施行。须至简文者。   右申   特授台北府正堂、加一级、军功加二级、纪录五次雷   光绪十四年十月十二日知县方祖荫   印  新竹县印   特授台北府正堂、加一级、军功加二级、纪录五次雷批:该县季应解府之民壮工食,系在额设民壮内抽拨,赴府当差。据称:该邑钱粮现未定案,额编之款亦未详定,固属实情。惟查该邑额编之款,不仅拨府当差民壮工食一项,即该县衙门亦有役食,且有廪膳、衣粮、春秋祭祀各款,究竟该县本年春秋及廪膳、衣粮各项,是否均未借款开支?仰再详晰查复核夺。此缴。  印    新竹县   光绪十四年十一月初一日奉(注二)   (注一)简文到府之日期。   (注二)新竹县奉台北府批日期。   ●第一九○副详光绪十四年十一月十一日一一四○五—五二、五三   新竹知县方,奉台北知府雷批后,再请示,及台北府雷批   〔批〕照办速办,即批解。   副详  印  新竹县印   十四年十一月十三日到   五品衔、台湾府埔里社通判、署新竹县,为遵查详覆事。本年十一月初一日,蒙宪台批卑县「详请示拨府当差民壮工食,应在何款动支」各缘由,蒙批:「该县季应解府之民壮工食,系在额设民壮内抽拨,赴府当差。据称:该邑钱粮现未定案,额编之款亦未详定,固属实情。惟查该邑额编之款,不仅拨府当差民壮工食一项,即该县衙门亦有役食,且有廪膳、衣粮、春秋祭祀各款,究竟该县本年春秋祭祀及廪膳、衣粮各项,是否均未借款开支?仰再详晰查覆,核夺。此缴」等因。蒙此,卑职遵查,本年春秋祭祀,以及孤粮、役食等项,无款可支,均系卑职暂行挪款垫给,从前挪动者,无非单费一款,且亦不敢具报。现在改作钱粮,尤应另筹归补。惟额编之款,终须动支钱粮,或将卑邑额编役食,及拨府等款,仍在钱粮项下暂支,俟新粮坐支定案,再行详办理。合详请宪台察核,俯赐批示祇遵,实为公便。为此备由具申,伏乞照详施行。须至副详者。   右详   特授台北府正堂、加一级、军功加二级、纪录五次雷   光绪十四年十一月十一日知县方祖荫   印  新竹县印   特授台北府正堂、加一级、军功加二级、纪录五次雷批:查各属额编坐支各款,本年春初,即奉藩宪,连同兵米价详明,由各县暂就单费内,借动垫用,一俟新赋开征,即就新赋动给,并将借动丈费,按数拨还,行府转饬在案。是各款动支钱粮,久已评定有案,并非无款可支。仰即查照前奉宪行办理,迅将拨府民壮工食解送,毋再接延,切切。此缴。  私记    骑缝印(台北府印)   新竹县  印    光绪十四年十二月初七日奉   私记    ●第一九一禀光绪十二年十二月十八日一一四○六—一   新竹县户粮总书朱明等,为借垫保甲,垦隘亏旷,禀请知县寻款济置   案下户粮税总书朱明、吕洲,禀为借垫保甲、垦隘,亏旷甚巨,现岁暮在即,完欠难移,恳恩逾格,寻款济置,以均苦乐事。缘自三月,蒙宪谕,饬派书随办保甲,并先筹济纸张、工伙,加将来清赋,该书一手经理,并荷面谕,为书详请立案(批注:可),永承斯责。此即广开宏仁,尤寓爱育至意。第是承办保甲,加雇帮书六名,随行编查,继而汇造册报(批注:保甲之册,迄今尚未造齐,仰即速办,切切);旋又另派三名,专责办理抚垦、隘租公事。在在繁琑(琐),递月所需薪伙、纸张、油腊等项,积垫番银陆佰余元(批注:恐断不能用如此之多)。原邀宪意,以清丈似可藉诸弥补(批注:清丈弥补,无非舞弊而已);然屡沐大宪体国便民,谆谆示谕,告诫綦严。是上自委员,下至差保,均各凛遵不苟,染指毫无,似无截长补短之处。但下书责司书办奉役,在所应得,岂敢多赘。惟是向囊无蓄,巨垫难堪,兹际岁暮,四处借贷者,迫逼取讨;积欠帮伙者,屡索度岁。下书思维不已,是不得不披胆告陈。为此泐乞恩宪大老爷鸿慈,逾格恩赐,筹款抵垫,以均苦乐,则感深恩于无既矣(批注:请问有何项可提。即若大差过境,计赔四千余元,同事一律,亦属无法)。再下书更有恳者,窃自开办清赋,下书仅领得总书一名之薪水,所有局设帮书二名,每月册报,并不匀均缮写,仅有清书之名而已(批注:着禀总办核示)。兹又奉府札,以腊月起,即应汇办总图报册,又邀添设图清书二名,是统计有四名,以之与下书合团办理,庶得稍为措手,似可邀恩,准归下书遴派(批注:现今汇造图册,应新添清书二名,工食照给,该书领用可也)。从兹以降,不论局事、县事,遇清赋字样,即归此四名与下书公〔同〕分手办理,以免遇急周章。是否有当,并乞鸿裁。沾感,切叩。   〔批〕悉。  私记    光绪十二年十二月十八日禀  戳记  新竹县正堂方、给户粮税总书、朱明吕洲戳记   ●第一九二清单(第一九一号之粘付)一一四○六—二   新竹县户粮税房进出各款   谨将下书房下进出各款,开列呈送宪鉴,詧核施行。   今开:每月应给项下:一、正、付主稿贰名,月给辛劳银拾陆元。一、征比并印数目贰名,月给辛劳银捌元。一、征比税契壹名,月给辛劳银肆元。一、签稿壹名,月给辛劳银肆元。一、堂口壹名,月给辛劳银肆元。一、专办米票,月给辛劳银参元。一、上行帮书贰名,共给辛劳银柒元。一、帮书陆名,共给辛劳银壹拾捌元。一、刷串,月给辛劳银贰元。一、馆丁,月给辛劳银贰元。一、厨子壹名,月给辛劳银参元。一、挑水、舂米、打什,月给辛劳壹元伍角。一、月缴纸笔墨应银参元零。一、月缴油朱银参元。一、月缴各款封筒应银参元零。一、馆内自用纸笔墨应银肆元零。一、月贴旬报书纸工银贰元元。一、馆内油、火烛、茶应银伍元。一、伙食、米菜、牙祭,共应银贰拾伍元:每月米三石余,应银拾元;柴一千斤,应银三元;每日菜钱参佰,共应银柒元伍角;初二、十六牙祭银贰元;猪油银壹元伍角;火炭银一元。以上每月共应银壹佰壹拾余元。年应用番银壹千肆百贰拾余元。年额应需项下:一、奏销册费银贰佰零壹元。另开解费银贰元,倩办笔资银拾贰元。一、报早晚稻收成册费银壹拾肆元。另开解费银伍角。倩办笔资银肆元。一、报二麦收成册费银柒元。另开解费银伍角,倩办笔资银肆元。一、报晴粮价册费银参拾陆元。一、查糖廍委员盘川银肆拾元。一、专办奏销主稿笔资银拾陆元。一、三节、两寿礼,以及应酬、各庙香缘,应银壹百零元。一、本署大堂、又及城隍庙、本馆三处,中元普度,应银壹百元。以上年共需银伍百参拾余元,连月费统共需银壹千玖百伍拾余元。   应领薪水项下:一、月领工伙银伍拾元,年共银陆百元。应收厘余各款项下:一、正供厘余,应银肆百柒拾余元:除本色外,折色谷参千零,每石应的,共该银前数。一、钱粮厘余,应银柒拾柒元零:查钱粮每元应的银壹角,共该银前数。一、糖廍年贌银陆拾元。一、应分契尾银,每张壹角:查此件年额约用伍、陆百张。一、屯租贌价,应分银壹百陆拾元。一、领中元普度银壹百元。一、奏销年应收银参百零元。   前件,查此奏销册费,向由各番汉业户所出,去年被包社刘维奎阻挠,仅收参拾元,理合登明。以上连辛工,年共应收银壹千捌百参拾余元。   除外,年尚不敷银壹百余元,向蒙体恤给赏。去年又短收银贰、参百元,宜应另请饬追,合并声明。   ●第一九三禀光绪十四年一月一一四○六—三   新竹县户粮税总书朱明、吕洲,因新章施行,经费短绌,禀请补助   具禀案下户粮税总书朱明、吕洲,为事繁费大,当此更易新章,出资奚从?合亟列明进出,仰恳裁夺示遵事。窃书等承充户、粮、税三房,均关征收课款,公事繁,自必经费浩大。每月开销工伙、纸张,应银壹百十余元;又年额应缴晴雨粮价、早晚稻、二麦、奏销各册费,共该需银伍百余元。惟月蒙给发辛伙银伍拾元,又应得钱粮、供屯厘余银壹千零元。去年被包社者阻挠,少收银参百余元。既在收数不敷,自必垫累难免。如前年,又蒙饬办保甲,六堡各派清书六名,每名月给辛工、簥(轿)价银十二元,自三月起,而至七、八月止,连纸张,统共费银伍、陆百元,共计垫累银九百余元,经下书禀明在案。旋又邀饬办理抚垦,而隘租,越而清丈继至。原帮书止可四名,因而用至六、七名、十数名不一。今兹清丈蒇,而又蒙派缮算,各书随局办给红单,公事接踵而至,繁琑(琐)较前数倍。第既服斯役,敢不竭蹶奉公。惟是现蒙大宪示谕,本年惟有专办给换红单,不征旧款。既如是,则下书此辛费、厘余,伊谁所出?且上房各册费,凭何藉资?至如昨蒙饬办保甲时,蒙宪台钧谕,欲为立案,永供斯缺。此在宪恩逾格栽培则可,若将来遇不原情之当事,则又难为言也。设若不敢殒越定案,亦必计之以典规。然此则全藉宏力之施为,下书敢不仰盛膏泽〔于可〕待。惟正竭蹶难置之中,又遇更易新章之候,如此繁费,究应凭何藉资?理合开具进出清单粘连,禀乞恩宪大老爷,电察批示,抑为据情详请施行,则仰藉帡幪,不独下书已也。沾感,切叩。   再查明日猫里分治,即新邑之出息厘余,十仅存四耳,合并登明。谨再叩。   计呈进出清单壹纸。   光绪十四年正月日禀  戳记  新竹县正堂方、给户粮税总书、朱明吕洲戳记   ●第一九四清单(第一九三号之粘付)一一四○六—四   竹北一、二保粮差进出各款(吕洲开呈)   谨将竹北一、二保粮差,年额进出各款,开列呈电。   今开:   进款项下:   一、年额收各业户应贴辛劳共银参百参拾余元。   又收二皂、三皂、一快、三快四班粮差,年贴迎春、开征办差费用银玖元。   以上共应收银参百四十余元。   出款项下:   一、年应开迎春备办费用银贰拾元。   一、年二月开小征备办费用银捌元。   又贴一皂、二快上忙费银贰拾参元。   一、五月开大征备办费用银捌元。   又贴一皂、二快下忙费银贰拾参元。   一、雇催收课项帮伙三名,每名年给辛工三十六元,共银壹百零八元。   又每月三夘出庄收课,往返酌开饭食洋一元,全年计壹拾贰元。   一、雇厨子一名,全年开辛工银壹拾捌元。   一、馆租全年开银参拾元。   一、伙食米每月18石,全年酌开银肆拾元。   一、柴炭每月酌开银贰元,全年计贰拾肆元。   一、油肭什费,月酌开银贰元,全年计贰拾肆元。   一、菜钱每月酌开银五元,全年计陆拾元。   以上全年共应开银参百九十八元。另如遇上宪按临,应办马草,开费多少不定。对除外,年尚不敷银五拾余元,历蒙宪恩标赏票件,得资弥补,合此禀明。   〔光绪十四年〕正月日粮差吕忠开呈   ●第一九五清单(第一九三号之粘付)一一四○六—五   竹南三、四保粮差进出各款(余春开呈)   谨将竹南三、四保粮差,年额进出各款,开列呈电。   今开:   进款项下:   一、年额收各业户应贴辛劳,共银贰百壹拾元。   出款项下:   一、年应贴首保备差备办迎春、开征费用银五元。   又贴三皂、三快上下忙费银共贰拾元。   一、雇催收课项帮伙二名,每名年给辛工银三十六元,共银柒拾贰元。   又每月三夘出庄收课,往返酌开饭食洋一元,全年计壹拾贰元。   一、雇厨子一名,全年开辛工银壹拾捌元。   一、馆租全年开银贰拾肆元。   一、伙食米每月 石,全年酌开银参拾贰元。   一、柴炭全年酌开银贰拾元。   一、油肭什费全年酌开银壹拾捌元。   一、菜钱全年酌开银肆拾贰元。   以上全年共应开银贰百陆拾参元。   另凡遇大宪按临,应办马草,开费多少不定。对除外,年尚不敷银五拾参元,历蒙宪恩标赏票件,得资弥补,合此禀明。   〔光绪十四年〕正月日粮差余春开呈   ●第一九五清单(第一九三号之粘付)一一四○六—五   竹南三、四保粮差进出各款(余春开呈)   谨将竹南三、四保粮差,年额进出各款,开列呈电。   今开:   进款项下:   一、年额收各业户应贴辛劳,共银贰百壹拾元。   出款项下:   一、年应贴首保备差备办迎春、开征费用银五元。   又贴三皂、三快上下忙费银共贰拾元。   一、雇催收课项帮伙二名,每名年给辛工银三十六元,共银柒拾贰元。   又每月三夘出庄收课,往返酌开饭食洋一元,全年计壹拾贰元。   一、雇厨子一名,全年开辛工银壹拾捌元。   一、馆租全年开银贰拾肆元。   一、伙食米每月 石,全年酌开银参拾贰元。   一、柴炭全年酌开银贰拾元。   一、油肭什费全年酌开银壹拾捌元。   一、菜钱全年酌开银肆拾贰元。   以上全年共应开银贰百陆拾参元。   另凡遇大宪按临,应办马草,开费多少不定。对除外,年尚不敷银五拾参元,历蒙宪恩标赏票件,得资弥补,合此禀明。   〔光绪十四年〕正月日粮差余春开呈   ●第一九六清单(第一九三号之粘付)一一四○六—六   竹南一、二保粮差进出各款   遵将竹南一、二保粮差,年额进出各款,开列呈电。   今开:   进款项下:   一、年额应收各业户贴辛劳银,共九十余元。   出款项下:   一、年应贴迎春帮一皂粮差办费用银四元。   一、每年一快、二皂上下忙,二、五月开大、小征,合应费用银贰拾元。   一、馆租全年开二十四元。   一、伙食粮米每月10斗,全年二十二元。   一、柴炭每月的开银壹元,全年壹拾贰元。   一、油什费每月开银壹元,全年壹拾贰元。   一、菜钱每月参元,全年参拾陆元。   以上每年应开银壹百参拾四元。扣除外,每年不敷银 十元。另如遇上宪按临,应办马草,开费多少不定。历蒙宪恩赏票件,以资弥补,合此登明。   〔光绪十四年〕正月日   ●第一九七红白禀光绪十四年一月二十六日一一四○七—一   新竹知县方,列举收支,禀请台北知府雷宽裕津贴   敬禀者:窃蒙宪谕,本年改征新粮,各县议给津贴,卑邑拟给一万元等因。伏查卑邑公事,比别邑为更多,地段亦甚宽广,不过山溪多,而平地狭。是以应征正供,年额无多,其实地当孔道,酬应繁于他人,本系瘠缺,非简缺也。且卑职一介穷员,夙累极重,家口、亲戚亦复不少,每年以万余元之进款,尚须亏短数千金,非剜新而补旧,即挪东以应西。目下隘租一款,挪用盈万,补苴已属无日。若津贴过少,无以措施,窃恐累上加累,尚不具论;还虑呼应不灵,贻误地方要公,获戾匪浅。所谓饮食不赡,何暇治礼义哉!种种苦情,难以枚举,谅在列宪英明洞鉴之中,无俟卑职缕陈也。合将每年实用款目,细开清折,禀请大人核詧,俯赐转回,实为恩便。倘大宪未许酌加,或将岁收无定之区区口费,暂缓扣抵津贴,俾轻赔累。将来政令既定,则用人用款,均可裁汰,再行酌提,出自逾格鸿施。临禀迫切待命之至。谨肃具禀,恭请勋安。伏乞慈鉴。卑职○○谨禀。   禀送用款清折由。   计禀呈清折一扣。   一、红白禀   本府宪雷   光绪十四年正月二十六日承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正堂方行  私记    ●第一九八清折(第一九七号之粘付)一一四○七—二   新竹县每年必须用款数目简明清折   谨将卑邑每年在所必需切实用款数目,开具简明清折,呈送宪鉴。   计开:一、训导年支俸斋各项银九十七两九钱六分。前件训导一员,年支俸银四十两;斋夫一名,年支半年工食银九两三钱;门斗一名,年支工食银九两三钱;廪膳生四名,支廪粮一十一两五钱七分三厘;膳夫一名,支工食银六两六钱六分七厘;文庙香灯银二两五钱二分。以上共合前数。一、春秋二丁、及祈晴、祷雨各项银一百七十二两三钱五分七厘。前件文庙、山川、社稷等坛祠祭品银一百二十三两二钱,武庙祭品银一十八两,文昌祠祭品银一十八两,祈晴、祷雨香仪银一两二钱,拜贺、救护香仪六钱,修理各坛银一十一两三钱五分七厘,以上共合前数。一、新科举人、进士花币等项银三十九两八钱五分八厘。前件会试举人盘川三十两,进士花红二两,举人花红银二两二钱三分三厘,县学岁贡生旗匾银六钱二分五厘,共合前数。一、铺司兵工食、火巨,年应支银一百四十八两四钱二分八厘。一、役食各项,年应实支番二千七百零七元二角。前件长班四名,茶房四名,听差四名,把衙二名,内外更夫四名,打扫夫二名,皂隶十六名,马快八名,轿、伞、扇夫九名,禁卒八名,库子一名,斗级四名,民壮二十八名,共九十四名。每名日给工食银八瓣,每月共支番二百二十五元六角。查额编仅支九十三名,每名年支银六两三钱,共支银五百七十六两六钱,核与现支不敷银一千三百七十二两五钱八分四厘。现在实支银应前数。一、囚粮年支番七百六十六元八角。前件囚犯十二名,日给口粮银四瓣,月支十四元四角;押犯四十名,日给口粮银三瓣,月支番三十六元;礅犯十五名,日给口粮银三瓣,月支番十三元五角。查额编仅银二十两,各犯不敷支食,势必饿毙,不得不捐筹支给,每年编支,核与现用不敷银五百三十二两零九分六厘,理合登明。一、道府每届岁试应缴考棚经费番一千五百元。前件科考之年,仅缴一千二百五十元,合并声明。一、供差项下,年支番一千八百元。   前件,除无定供应不计外,每届考试,道府过境一次,夫价办应一切计需番六百元,寻常过境及护送人役工食,每月约需一百元,共合前数。一、幕友年节敬岁需番银三百元。一、束修各项,年支番二千六百二十元。前件刑名年修一千元,钱榖年修八百元,书启年修二百四十元,账房年修二百四十元,阅卷年修一百元,征收年修一百二十元,朱墨年修一百二十元,共合前数。一、各衙门外费项下,年支番一千元。前件各辕向章年节酌给,并经承笔资、册费等项,约银前数。理合登明。一、养济院口粮、衣布项下,年支番一千元。前件月支口粮番八十元,共九百六十元;尚有病故收埋费约需四十元,共合前数。查例支一百九十两零六钱九分,核与现支不敷银五百二十九两三钱一分。一、护勇、庖丁、水火夫工食项下,年支番一千六百八十元。前件护勇二十名,每名月支工食五元,共一百元;庖丁四名,月支工食六元,共二十四元;水火夫四名,每名月支工食四元,共十六元。计合前数。一、添雇壮勇二十名,每名每月五元,年共一千二百元。   前件,遇有蛮横殴差,以及聚众、拐逃、奸赌等案,并赴乡分手催粮,押解课银,分派巡防,未便节节请兵,必须雇用。理合登明。一、粮书年支工食番六百元。前件系该承备办公文纸张,以及添贴雇倩书手,月需五十元,共支前数。一、年节赏项,年支番三百元。前件系犒赏勇丁、什役人等,每节约需一百元,共合前数。一、伙食项下,年支番一千六百九十六元。前件亲丁二十人,每日各支伙食银一角,月支六十元。跟丁等二十人,每日各支伙食八瓣,月支番四十八元。年节及酬应各酒席,约需番四百元。一、油灼,茶酒、点心什项,年支番六百元。前件月需番五十元,共合前数。共支银四百五十贰两六钱零三厘,折六百二十八元。番一万八千八百七十四元。每年统共应用壹万玖千伍百零贰元。以上各款,仅就应需定款,切实开呈。其儒学斋夫、巡典役食,系在别县协济者,均未开入。又有家乡、亲族,以及内地戚友,投奔而来,或供伙食,或送川资,每年不下千元。又亲丁、眷口用度添补、医药各项,每年亦不下千元,款目琐屑,未敢渎呈,不列此,连同正项一万八千余元,计全年用款总不下二万元,除所入之款外,年须赔累数千元。理合登明。   一、折式   光绪十四年正月二十六日承   印  新竹县印  红纸    私记    正堂方行  红纸    私记    ●第一九九附禀光绪十四年一月二十六日一一四○七—三   新竹知县方,列举粮房进出款,附禀请台北府雷给予津贴   敬再禀者,卑邑钱粮等款,及有关款目之事,向归粮房收缴承办,公事极多,该书每年用款,亦复不少。盖乡民顽蠢,向无自封投柜输完。粮书则某庄某人应完何粮若干,无不深悉;本年改征新粮,将来督饬催追,殆亦不免。但不令经手银钱,亦不予以事权,则无虞舞弊矣。该书向年用款固多,现在当可樽节,然总难拐腹从公。合将原开清折,转呈宪鉴詧夺施行。合再肃禀。恭请勋安。卑职谨再禀。   一、附禀   本府宪雷   光绪十四年正月二十八日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正堂方行  私记    ●第二○○清折(第一九九号之粘付)一一四○七—四   新竹县粮房每年进出款   谨将卑县粮房经每年办公进出款项,据实开列,呈送宪鉴。   今开:   每月应给项下:   一、正、付主稿贰名,月给辛工银拾陆元。一、征比并印数目贰名,月给辛工银捌元。一、征比税契壹名,月给辛工银伍元。一、缮写、核对壹名,月给辛工银肆元。一、承办听审记供壹名,月给辛工银肆元。一、专办米票,月给辛工银参元。一、上行详禀缮核帮书贰名,月给辛工银共柒元。一、寻常分缮帮书伍名,每月共给辛工银壹拾伍元。去年清赋事烦,添用至捌名。一、印刷串票,月给辛工银贰元。一、馆丁,月给辛工银贰元。一、厨子壹名,月给辛工银参元一、挑水、舂米、打什,月给辛工银壹元伍角。一、月用纸笔墨,应银陆元。一、月用油朱,银参元。一、月用各款封筒,应银贰元零。一、月贴旬报书纸张,银壹元。一、馆内油火、烛茶,应银伍元。一、伙食、米菜、牙祭,共应银贰拾伍元。每月米参石余,应银拾元;柴一千斤,应银参元;每日菜钱参百,共应银柒元伍角;初二、十六牙祭银贰元;猪油银壹元伍角;火山灰银一元。以上每月共应银壹百壹拾参元。年共应用番银壹千参百伍拾陆元。年额应需项下:一、奏销册费银贰百零壹元。另开解费银贰元。一、报早晚稻收成册费银壹拾肆元。另开解费银伍角。一、报二麦收成册费银柒元。另开解费银伍角。一、报晴雨粮价册费银参拾陆元。一、查糖廍委员盘川银肆拾元。一、专办奏销笔资银壹拾陆元。一、三节、两寿礼,以及应酬各庙香缘,应银壹百零元。一、本署、以及城隍庙、本馆三处,中元普渡应银壹百元。以上年共需银伍百壹拾余元,连月费统共需银壹千捌百柒拾余元。   应领薪水项下:一、月领工伙银伍拾元,年共陆百元。   应收厘头各款项下:一、正供厘头,应银肆百伍拾余元。一、钱粮厘头,应银陆拾余元。一、糖廍年贌银陆拾元。一、应分契尾银每张壹角。一、屯租贌价,应分银壹百陆拾元。一、领中元普渡银陆拾陆元。一、奏销年应收银参百零元。前件去年仅收参拾元,理合登明。以上,年共应收银壹千捌百余元,去年尚有短收参百元。查折开各款,均系核实开报。县中所有经理款目,清赋、隘租、屯租、正供,并一切杂项,均责成该房书承办。公事极烦,责任极重,即本年抽收单费,改征新粮,该书亦有应办之事。应如何赏给津贴办公,以免贻误,而示体恤之处,出自恩施。理合登明。   ●第二○一红禀批光绪十四年三月二十日(到县)一一四○七—五   台北知府雷,对新竹知县方禀(第一九七号)之批示   五品衔、台湾府埔里社通判、署新竹县知县方祖荫   禀送用款清折由  印  新竹县印   特授台北府正堂、加一级、军功加二级、纪录五次雷批:查台北厅县各缺,繁简不同,其用款亦多寡互异,早邀藩宪洞察。何县应给津贴若干,现尚未奉议定,将来自有准则数目,通饬遵照。据称拟给一万元,系属意度之词。至于俸工、役食,应在征收新粮项下开支,亦不在出款之内。现禀多属误会,应毋庸议。此缴。清折存。   骑缝印(台北府印)   新竹县   十四年三月二十日奉   私记    ●第二○二札光绪十四年二月三日一一四○八—一   督办台北盐务总局,札饬新竹县:典史津贴前由包商从盐课内划给,自光绪十四年二月起,改由竹堑盐馆拨领   札新竹县   钦命布政使衔、军械处存记、督办台北盐务总局、福建遇缺题奏道、裴凌阿巴图鲁陈,为札饬事。案查该县典史缺分瘠苦,年由盐课项下,提给津贴六八番银三百六十元,上年饬由该县催收竹堑包商金联和解缴盐课内,按月就近划给,至上年十二月底,以资办公。现查竹堑盐务,自本年二月起,改归官办,由局派员办理。所有该县典史,自本年正月起,应领前项津贴银两,应行改由竹堑盐馆拨领,以免往返领解之烦。除分行遵照外,合就札饬。为此札,仰该县即便查照,毋违。此札。   私记    光绪十四年二月初三日   关防  督办台北盐务总局关防   私记    光绪十四年二月初五日奉   ●第二○三申光绪十五年正月六日一一四○九—八   代理大甲巡检,向新竹县申送光绪十四年冬季分弓兵、民壮、皂隶役食银及半廉银印结   该承速即核办,初一具报飞速勿延。(注)   私记    私记    申文  钤记  大甲巡检钤记(印文不清)   私记    光绪十五年正月初八日到   代理大甲巡检,为申请役食、半廉银两事。窃卑衙额设弓兵壹拾捌名,民壮肆名,皂隶贰名,全年应领役食银柒拾两零陆分,业经请领至光绪拾肆年秋季分止在案。兹应领光绪拾肆年冬季分,役食银壹拾柒两伍钱壹分伍厘,又冬季分半廉银贰两伍钱,贰共银贰拾两零壹分伍厘,除扣减平银壹两贰钱零玖毫外,实应领银壹拾捌两捌钱壹分肆厘壹毫。理合备具印领,申请宪台察核,俯赐札发领给,实为公便。为此备文,申乞照验施行。须至申者。   计申送:印领壹纸。   右申   钦加五品衔、特授埔里抚民分府、在任候补直隶州清军府、摄理新竹县正堂方   光绪十五年正月初六日巡检朱岱源   钤记  大甲巡检钤记(印文不清)   (注)新竹知县批。   ●第二○四印领光绪十五年正月一一四○九—九   上件附送之印领   代理大甲巡检今于与印领为请领事。依率领得光绪拾肆年冬季分役食银壹拾柒两伍钱壹分伍厘,又冬季分半廉银贰两伍钱,二共银贰拾两零壹分伍厘。除扣减平外,实领银壹拾捌两捌钱壹分肆厘壹毫。合具印领是实。   光绪十五年正月日巡检朱岱源   钤记  大甲巡检钤记(印文不清)   ●第二○五副详及批光绪十五年五月初八日一一四○九—一三   新竹知县方,详请布政使沈:大甲巡检之俸银是否照给,经批照给   光绪十五年五月十二日到(注)   副详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在任候补同知、直隶州知州、本任埔里社通判、署台北府新竹县为详请事。案据大甲巡检朱岱源请:将应领光绪拾肆年冬季分俸廉、役食各项银两,领回办公,备具印领请发等由。据此,查前项俸廉、役食,前经卑职详奉宪台批饬,由县暂行坐支,俟清赋粮额大定,该县与苗栗划界,再行改编等因,业经遵办支发;至拾肆年秋季止,并详报在案。兹据请领冬季银两,除养廉、役食,提支新粮给发外,其俸银是否照数支给之处,理合具文详请宪台察核,批示祇遵,实为公便。为此备由具申,伏乞照详施行。须至副详者。   右详   奏委署理福建台湾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沈   光绪十五年五月初八日知县方祖荫   印  新竹县印   奏委署理福建台湾布政使司布政使沈批:   查大甲巡检朱岱源,现无奉议罚俸案件。据请光绪十四年冬季分俸银,应准支食。仰即遵照给领,具报。此缴。初二  私记    骑缝印(福建台湾布政使印)   监印官代理布库大使姚近范   新竹县  戳记    光绪十五年六月初六日奉   私记    (注)此系副详到布政使司之日期。   ●第二○六申光绪十八年闰六月初六日一一四一○—四二   新竹县典史萧启元,向新竹知县沈、申送光绪十八年春夏雨季养廉银、增廉银、役食银、马夫工食银钤领   申文  钤记  台北府新竹县史钤记   光绪十八年闰六月初八日   私记    典史为申请给发养廉、役食银两事。窃卑职应领养廉、役食银两,业经请领至光绪十七年冬季止。兹再请领光绪十八年正月起、六月底止,春夏两季养廉银壹拾两,增廉银壹拾两,役食银壹拾伍两伍钱,马夫工食银参两壹钱,共应领银参拾捌两陆钱;除扣六分减平银贰两参钱壹分陆厘外,实领银参拾陆两贰钱捌分肆厘。理合备具铃领,具文申请宪台詧核,俯赐给发承领,实为公便。为此备由具申,伏乞照验施行。须至申者。   计申送钤领壹纸。   右申   新竹县正堂沈   光绪十八年闰六月初六日典史萧启元   钤记  台北府新竹县典史钤记   ●第二○七钤领光绪十八年闰六月初六日一一四一○—四三   上件附送之钤领   典史今于与请钤领事。遵领得光绪十八年正月起、闰六月底止,春夏两季养廉银壹拾两,增廉银壹拾两,役食银壹拾伍两伍钱,马夫工食银参两壹钱,共银参拾捌两陆钱;除扣减平外,实应领银参〔拾〕陆两贰钱捌分肆厘。合具钤领是实。   光绪十八年闰六月初六日典史萧启元   钤记  台北府新竹县典史钤记   ●第二○八札光绪十八年闰六月初九日一一四一○—四四   新竹知县沈,札发光绪十八年春夏雨季养廉等银与典史   即补清军府、本任宜兰县、调署新竹县正堂沈,为札发事。本年闰六月初六日,据该典史请领光绪十八年正月起,至闰六月底止,春夏两季养廉银一十两,增廉银一十两,役食银一十五两五钱,马夫工食银三两一钱,共应领银三十八两六钱;除扣六分减平银二两三钱一分六厘外,实领银三十六两二钱八分四厘,备领申请给发等由,计申送钤领一纸到县。据此,查核领数相符,合行札发。为此札,仰该典史即便遵照,立将发去后开养廉、役食银两,照数点收,具报查考,毋违。特札。   计札发本年分春夏两季连闰养廉、增廉、役食,除扣平外,九四实银三十六两二钱八分四厘。   一、札典史   十三日发银并签。   光绪十八年闰六月初九日承粮总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正堂沈行初十  私记    ●第二○九副详及批光绪十八年九月初五日一一四一○—五一   新竹知县沈详请布政使唐:典史光绪十八年春夏雨季俸银是否照发;经唐批住支   副详  印  新竹县印   光绪十八年九月初八日到   补用同知、本任宜兰县、调署台北府新竹县,为详请示遵事。案据卑县典史萧启元申称:「光绪十八年正月起,至六月底止,春夏两季俸银,共库平银壹拾伍两柒钱陆分,除扣六分减平银玖钱肆分伍厘陆毫外,实应领库平银壹拾肆两捌钱壹分肆厘肆毫。理合备具钤领,申请察核,俯赐承领」等情,计申送钤领壹纸到县。据此,查该典史有无参议罚俸案件?请领前项俸银,可否准予承领?理合具文详请宪台察核,俯赐批示祇遵,实为公便。为此备由,呈乞照详施行。须至副详者。   右申   钦命福建台湾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霍伽春巴图鲁唐   光绪十八年九月初五日知县沈继曾   印  新竹县印   头品顶戴、台湾等处承宣布政使司、霍伽春巴图鲁唐批:沈前令具详:该县典史萧启元请领十八年春夏季俸银等由,查光绪十七年二月三十日,奉准部咨,新竹县客民王阿接被抢拒伤一案,应将初参限内接缉不力之新竹县典史萧启元,照例罚俸一年;再限一年缉拏。又于十八年三月初九日奉准部咨,新竹县客民王阿接被抢拒伤一案,应将初参限内接缉再限不力之新竹县典史萧启元,照例罚俸一年,盗犯照案缉拏。各等因。据请前项俸银,应照例住支,仰即转饬遵照。缴。  私记    骑缝印(福建台湾布政使印)   新竹县   光绪十九年五月八日奉   私记    ●第二一○移同治二年四月二十二日一一五○一—一   淡水同知郑,移请英国驻台领事伯,转行移知通商海口各领事给发护照   加府衔、署淡水分府郑为移请转移给照运,以济军火事。窃照彰化逆氛未靖,迭犯敝辖大甲地方,业经调募兵勇,分投防堵。现因各路军营乏硝配药,在地无处可买,军营待用孔殷。本分府已饬洋船通事张乌豆前内地,代购白硝壹百担,运来台,赴艋仓交收配用。惟查白硝一项,例禁出洋,诚恐经过关津留难阻滞。除分移内地各海关查照外,合就移请。为此备移贵领事,希即转移通商海口贵国各领事,一体知照。遇有该通事张乌豆,买运前项白硝到关,如果验明属实,祈即给发护照,迅速放行,俾免迟误。军火急需,幸勿延缓,望切,望速。须至移者。   一、移   伯领事  私记    同治二年四月二十二日承   关防  北路淡水捕盗同知关防   稿行  私记    ●第二一一照会同治二年四月二十六日一一五○一—二   英国驻台领事伯,照会淡水同知郑:在香港采买白硝时,先将凭照移交领事盖印   照会(注一)   大英钦命驻镇台湾办理通商事务署领事府伯为照覆事。昨日准贵分府照会,内开:因彰化剿匪紧急,要需军火,业经给照通事张乌豆,前往内地采买白硝一百担到台,以济急需等由。准此,敝领事查此案,此硝准否出洋,系贵督宪管理之事。该通事张乌豆应将凭照,先呈贵督宪,查明确实,准其采买,各口领事,必不致阻留。但如往香港一口采买,则贵分府必须先将凭照移交敝领事处,以便盖印,写明:系属台湾剿匪待需军火之用,准其放行可也。会(注二)就照覆。为此照会贵分府,请烦查照办理。望切,望切。须至照会者。   右照会   大清台湾淡水分府郑   一千八百六十三年六月十三日同治二年四月念六日(注三)   (注一)照会在第一折,盖有「驻台湾领事府」(H B M ConsulforFormosa)图记(圆形)。   (注二)会字似是合之误。   (注三)年月处,盖有图记(圆形)。   ●第二一二护照同治二年四月二十八日一一五○一—三   淡水分府郑,发给通事张乌豆护照,前往香港各口代购白硝   钦加府衔、署淡水分府郑为给发护照事。照得彰化逆匪,迭犯大甲,业经调募兵勇,择要严防,各营军火紧急,乏硝配药,在地无处可买,即饬通事张乌豆前往香港各口,代为采买白硝一百担。诚恐经过处所,留难阻滞,合行给发护照。为此照,仰该通事张乌豆,迅即赍带印照,前往香港各口,代买顶上白硝一百担,运儎来台,赴艋交缴。所有经过关津海口,验照放行,毋得留难阻滞。须至护照者。(注一)   一、照仰   私记    同治二年四月二十八日承工总(注二)   关防  北路淡水捕盗同知关防   稿行  私记    (注一)一一五○一—五,给通事赵安国护照,亦相同。   (注二)本文件,于内稿与一一五○一—四(第二一三号)粘连,年月日及判行亦同时为之。   ●第二一三移同治二年四月二十八日一一五○一—四   淡水分府郑,移请英国驻台领事伯,于张乌豆护照会印   大清国加府衔、署淡水分府郑为移请会印护照事。本年四月二十六日,准贵领事覆准敝分府照会内开:「给照张乌豆前往内地,采买白硝一百担,以济军火等由。准此,查白硝准否出洋,系贵督宪管理之事,该通事张乌豆凭照采买,各口领事,必不致于阻留。惟往香港一口采买,必须先将凭照移交敝领事处,盖印放行」等由。准此,除给发护照外,合先移请会印。为此备移贵领事,请烦查照,会印施行。须至移者。(注)   一、移   伯领事   私记    同治二年四月二十八日承工总   关防  北路淡水捕盗同知关防   稿行  私记    (注)一一五○一—六移,亦相同。   ●第二一四照会(抄)同治七年十月二十四日一一五○二—一   英国领事吉,对鹿港厅惩办哨丁案抗议,并覆送条款及示稿   照会(注一)   大英钦命办理台湾二口(注二)兼办布、丹、法三国通商事务领事府吉为照核覆事。本月二十三日,接到贵道来函,附稿三件,照会条款一件,又照会开:「于九月二十日由台湾府接准敝领事复文内称:『俱已知悉,并无他词,请转覆查照』等由;业经分别转投,行令注销完结,各在案。是哨丁陈阿用前已照例责惩,接有敝领事来文,覆准销案。中国犯罪之人,例无重复科罪。相应抄录敝领事前次照覆台湾府叶原文,仍行注销完(注三),毋庸再行复究,以免重复而合定例」等由。准此敝领事因实知:鹿港厅名为责惩陈阿用,而所杖责者,非陈阿用本身。迨敝领事接阅叶府来文,请注销案,想欲据情驳回,恐徒多辩论,苟延各案,所以〔并无〕他词;惟有调战船督办而已,非实无词也。总望贵道迅速饬拏陈阿用到台郡,敝领事亦可讯办,以实了办,非重复也。查条款一案可以举行,立逐一抄贴以为合同之据。惟示稿中敝领事有添删数句,即一〔概〕可以照贵道示稿,令缮贴出台郡、嘉义、彰化、鹿港、五叉、竹堑、沪尾、鸡笼、噶马囒、艋舺、盐水港、天(大)目降、南庄、凤山邑、三块厝、旧城、阿公店、楠仔坑、大湖、阿教(猴)、阿里港、苓仔藔、东港、蓝(林)仔边、万丹、潮洲庄、山猪毛□各等处晓谕,又切将此示另缮九道,送交敝领事,以便自阅。其余各案犯,务速拘拿惩办,以赴注销完案。兹仍将示稿三件附还,以便贵道令缮发贴,合就照覆。为此照覆贵道,请烦查照施行。须至照会者。   计粘条款一纸,另照还示稿三纸。   右照会   大清钦加按察使衔、查办全台通商事务、福建兴泉永海防兵备道曾   同治七年十月二十四日未刻照会   (注一)此系一一五○二—三(第二一六号)之附抄件。   (注二)二口,依一一五○二—三,似指沪尾、旗后而言。   (注三)完字下,似漏「结」字。   ●第二一五条款(第二一四号之附抄件)一一五○二—二   议定英商在台采办樟脑条款   条款(注一)   今将会同贵道台议定英商在台采办樟脑条款,开列于右。(注二)   计开:   一、台湾樟脑官厂,应即裁撤。嗣后按照「善后条约」第七款所载,设立子口,准洋商领照,前往内地买办,土货章程,令其赴关报明监督,填给三联运照税单,单内注明:本商充完内地半税;并填写本商姓名、本行字号,加用「该商前往内地,须用中国华船,不准搭坐洋船,致犯入〔官〕之例」字样。或本人或雇用华伙,赍赴台属内地,自华民采买,装入中国华船,运至沪尾、旗后有约各口,赴关请验,照例完税,正子(注三)并缴盘运洋船,出口不必另设子口。如系仅持防护本身游历执照,并无运货印照,私行贸运者,应逢关约税,遇卡抽厘。倘并无单照,又无准其前往执照者,照同治五年通商摘要五条第一款所载,即将该商所有货物,全数查罚入官。若私用外国船双,开往不通商口岸,私做买卖者,照英国条约第四十一款,船货并入官。   一、洋商及华伙顾坐中国商船,领有单照,前往台属内地买脑,照同治五年通商摘要五条第二款所载,祇许居住华商行铺之中,不准在彼长住,租赁房屋,私开行栈。凡照章请有单照,照完税饷者,此外一切抽厘,概与洋商无涉。   一、洋商及华伙,自入内地,向华民买脑,务须银货两交,公平交易。倘有私借,成本被人拖欠不还,或设计诓骗侵蚀,以及冒险深入内山,致被生番抢劫、杀伤情事,均不得具禀;领事官照会中国地方官,拏犯追办。   一、洋商及华伙,领照运脑,如在地方官该管界内被匪抢掳,许即禀明领官,核对海关印单,照请地方官获犯追办。如全未追出,或追不及数,但照中国定例,将本犯治罪,不能赔偿。   一、台属樟脑,现议裁撤官厂,任听华洋商民自行买卖,免其禁止。应由敝道先行单衔出示,送交贵领事,张贴备查。仍移知台湾道府,分别通饬各属,并出示晓谕脑户、商民,一体遵守。至台湾梁护道前发:禁止中国商民,不准私行买卖樟脑,违则按照偷运樟板硝磺出洋例治罪等由一案告示,准即撤销,作为废纸,以免歧异。   以上约定章程五条,即覆请贵道台查照备案,藉作彼此执为合同之据,以示取信。   (注一)在第二一四号与第二一五号之间,后件系前件之附件。   (注二)右字系「左」之误抄。   (注三)正子似指正口、子口而言。   ●第二一六札同治七年十一月初六日一一五○二—三   台澎兵备道梁,及台湾知府叶,抄送「议定英商在台采办樟脑条款」及告示与淡水厅,并饬遵照办理   札淡水厅   十一月十七日奉到   钦加道衔、护理福建分巡台澎兵备道、兼提督学政梁署福建台湾府正堂、加十级、纪录一次叶抄稿行知事。本年十月二十六日,准兴泉永道曾移开:「窃敝道前奉两院宪会衔,牌委带印东渡,会督查办台属未结洋案,业于抵郡后,会同贵道暨台湾府叶商定。嗣后台属所产樟脑,应行裁撤官厂,停止收售,任听华洋商民,自行公平议价买卖,永息争端。旋由敝道订知台湾府梁,偕赴旗后,节次亲诣英国办理台湾二口,兼办布、丹、法三国通商事务领事官吉必勋公署,先将洋人领照,自入内地采买樟脑一事,议定章程条款,并饬拟示稿,逐一备文照知去后,旋于本年十月二十五日,准吉领事照抄原约条款,作为合同之据,汇案照覆前来。敝道复核相符,应行照议,分别移行,出示晓谕,俾资遵守。除饬缮单衔告示,照送吉领事张贴备案,并分移沪尾、旗后二口海关委员,一体照知税务司、各国领事官,一面另移台湾府出示晓谕,暨转饬地方官遵办外,合就抄稿移送,烦为查照抄稿事理,饬将条约五款,各行备案存查,以凭将来执约照办。一面饬缮告示多张,分发台属各厅、县、县丞,遍行实贴晓谕。仍责成地方官,督率各番社头目、衿耆、地保人等,在于煎脑处所,分别认真弹压稽查,以杜匪踪而安商贾,断不准需索一文,致滋借口。先将缮发告示,同转饬遵照情形,移覆备查,是为至要。望切,望速」等由。计抄送吉领事原文约定条款、并告示稿一纸。准此,除会同出示晓谕外,合就转行。为此札,仰该厅立将发到告示,一体实贴,并督饬所属县丞、巡检,认真办理。仍将贴过告示处所、并遵办缘由,具报备查。毋延。此札。   计抄发:吉领事原文约定条款一纸,并照抄告示,另会示各四道。   关防  分巡台澎兵备道关防   同治七年十二月初六日札   印  福建台湾府印   ●第二一七告示光绪十七年六月初九日一一五○三—四   台北通商事务庄及台北知府吉晓谕:遇有迎神赛神,勿对天主教民捐题   会办台北通商事务、候选道庄调补台北府正堂、兼办通商事务、卓异候升吉为出示晓谕事。本年六月初三日,奉护理台湾巡抚部院沈宪札:「准英国驻扎台北兼办日、德、奥三国通商事务何署领事照会:『现据日国教士禀称:〈伊来台北传教,系遵条约,深恐在地军民人等,不知天主圣教,原系为善之道,恳请照会地方官出示晓谕。又习教之民,向例地方迎神赛会之事,勿与勒捐,并请声明〉等情。查该教士所传天主教,与耶苏教,事同一律,均系劝人为善。台北耶苏教传习已久,民教相安,遇有迎神赛会题捐之事,教民向不预闻。兹据该教士所禀,诸与约章向例相符。理合照会察照,出示遍贴各内地乡庄,咸使周知,以免怀疑生事而靖地方』等由,到本护院。札府遵照出示,分发所属晓谕具报」等因。奉此,查日国和约第六款:天主教原系为善之道,凡有传授、习学者,一体保护。其安分守法,不得刻待、禁阻。又查向办章程,教民遇有各项公费,如差徭及一切有益等项,亦应照不习教者,一律应差摊派;惟迎神赛会等事,不得摊派各等因,久经通行遵办在案。兹奉前因,合亟示谕。为此示,仰阁属军民诸色人等知悉。尔等须知:天主教与耶苏教同一,劝人为善。各教民果系安分守法,自应一体看待,毋得猜疑生端。至于地方应捐公费,除差徭及一切有益等项,仍遵向章办理外,其迎神赛会等事,不得勒摊、勒派,以符定章,而免生事务。各遵照毋违。特示。   右谕通知。   关防  办理台湾海口通商事务关防   光绪十七年六月初九日给   印  台北府印实贴晓谕   ●第二一八札光绪五年四月三十日一一五○四—一   台北知府陈,层奉总督何批,札知新竹县:遇有火器杀人犯逃匿洋行、洋船,应照会领事交出   札新竹县(注)   赏戴花翎、署理台北府正堂、卓异候升陈为行知事。本年四月十三日,奉福建通商总局司道宪札开:「准皋司衙门移开:『光绪五年三月初五日,奉总督部堂何批据与泉永道通禀,查明同安县黄令任内,铳毙命案多起,未能破获情形缘由,奉批:〈前据同安县详报柯敬命案,当于该县另详陈果命案文内,批示在案。火器杀人之犯,死者最为惨毒,必须设法缉获,照例严办,以儆凶蛮,而雪尸亲之忿恨。如凶犯逃匿洋行,登舟出洋,兵役查知,即应禀官,照会领事,转饬该洋行、船主交出。现禀谓:惟有束手相看,莫敢往拿,是何缘故?若以此为获犯艰难,则与故纵何异?应由司移会通商局司道,申明条约,通饬地方官。嗣后,不准一任凶犯逃出外洋,是为至要。至所称:黄令于理烦治剧,实非所长,应否量调中简之缺等语,应移会藩司,妥议详夺,仰福建按察司分别办理。仍候抚部院批示,缴〉等因。奉此,并准兴泉永道移覆到司。查该县通报林缠铳伤柯敬等案,先奉院宪批司,业经移行遵照在案。兹奉前批,除移行查照办理外,合就移局查照宪批事理,申明条约,通饬遵办,并照会各领事,一体照约办理。望切,望切』等因。准此,查英国条约第二十一款内开〈中国民人,因犯法逃在香港,或潜住英国船中者,中国官照会英国官,访查严拏,查明实系罪犯,交出通商各口。倘有中国犯罪民人,潜匿英国船中、房屋,一经中国官员照会,领事官即行交出,不得隐匿、袒庇〉等语。是中国案犯,如有潜〔匿〕外国船中或洋行内,应可按约,由地方官照会领事官,查明交出,归案审办。乃同安县黄令,计不出此,转谓束手相看,莫敢往拏;岂原颁条约,尚未寓目耶?相应由局申明条约,通饬各属,遇有似此案件,务须按约妥办,免致犯逃莫获,要案久悬。并饬同安县,即将此案情节、及凶犯何人、逃匿何处洋行、及该洋行是何字号、隶于何国管辖,切实具覆,以凭由局照会该国领事,照约办理。除咨皋司衙门、并移饬遵办外,合就饬行。为此札,仰该府即便转饬所属,一体遵照,毋违。此札」等因。奉查案犯逃匿洋栈、洋船,本有通商和约项目,自应按约办理。惟台北县分新设,而府中奉发一部,不能分发;应由未经奉发各该县,详请省会通商总局宪颁发条约,俾有遵守。除行淡、宜两县外,合就转行。为此札,仰该县即便遵照办理,毋违,切切。此札。   光绪五年四月三十日札   关防  新设台北府之关防五年五月初三日奉  私记    (注)一一五○四—三(台北府正堂陈札),关于通商条约,与此札相同。   ●第二一九咨(抄单)光绪八年十月初五日一一五○四—六   刑部咨覆福建巡抚岑,督同臬司严饬所属:认真缉捕火器杀伤及械斗案   据福建巡抚岑咨称:「同安县民李彩,被叶看铳伤身死,凶犯脱逃,初参承缉同文职失察竹铳一案;又同安县民王时,被人杀伤身死,并无失物情形,凶犯脱逃,二参承缉一案;又惠安县民林春花、林春生,被无服族人林一百、林光漳刀铳致伤身死,凶犯脱逃,二参承缉一案;又惠安县民江闹烂,被无服族人江闹花戳伤身死,凶犯脱逃,二参承缉一案;又惠安县民王情,被无服族人王尊等殴伤身死,凶犯脱逃,二参承缉一案;又惠安县民任乌马,被何万利等铳伤身死,凶犯脱逃,二参承缉一案:以上六案,例限已满,犯仍未获,所有承缉不力各文职,失察竹铳各职名,除咨吏部外,相应咨达」等因,前来。查议处文职,事隶吏部,该抚既经分咨,应听吏部查议;仍知照吏部。未获各案犯,仍令该抚饬缉,务获究办。再查该省人命案件,每年不下一、二百起,其中火器杀人之案,尤层见迭出,而缉获正凶,照例惩办者,甚属寥寥。缉捕已属废弛,复统加察核其实,系凶犯在逃远扬者固多;而该县因案涉烦难,惮于讯办,借口承缉不力,仅以开参了事者,恐亦在所不免。是有案可稽者,尚难凭信;其未经报部者,更不知凡几。即如该省械斗之风,甲于天下,例有明文,乃十数年以来,从未见办过一案,具题到部,是其明证。总然各该下属,狃于积习,率多玩视人命,纷纷效尤,而各该上司,自臬司以至道、府,不能严行参效,反代为捏词欺餙,甚或创为外结之说,恃为得计,遂致相习成风。死者诸多含冤,生者因而漏网,殊非慎重刑章之道。若不力加整顿,视为具文,尚复成何政体?应令该抚督同臬司,严饬所属,遵照定章,认真缉拿详办。倘仍前玩泄,即行严参。务使有犯必惩,以儆凶顽而昭宪典。相应咨覆该抚可也。   ●第二二○札光绪八年十二月十九月一一五○四—六   台北知府陈,层奉刑部咨,札知新竹县:认真缉捕火器杀伤及械斗案   札新竹县  印  台北府印   钦加三品衔、台北府正堂、加一级、随带加八级、纪录四次陈为札饬事。本年十一月二十七日,奉臬宪张札开:「奉署巡抚部院张案验『光绪八年十月初五日,准刑部咨,福建司案呈:〈所有前事〉等因,相应抄单,行文福建巡抚查照可也,计单』等因,到本署部院。准此行司,即便转饬严缉,务获究办。至闽省命案,逃凶甚多,火器杀人者层见迭出,械斗之习未尽革除,应查照部咨通饬,实力整顿,认真缉捕,务使有犯必惩,以儆凶顽,而昭宪典。倘再仍前玩泄,即由司择尤揭请严参,毋违,切切。计粘单一纸」等因。奉此,查各属详报火器杀人之案,踵至踏来,凶犯绝无弋获。现奉部诘,亟应认真缉拏,按例究办,难任仍前玩泄。除通行遵照外,合亟札饬。为此札,仰该府即便遵照,严饬所属,将火器杀人、及械斗首要各犯,遵照部咨,实力整顿,认真缉捕,务使有犯必惩,以儆凶顽,而昭宪典。倘再仍前玩泄,遇案不拏,定即由司择尤揭请严参。毋违,凛之,速速。此札。计粘抄一纸」等因。奉此,除分行外,合就札饬。为此札,仰该县即使遵照,将火器杀人及械斗首要各犯,遵照   部咨,实力整顿,认真缉捕,毋稍泄玩,致干揭参。毋违,切切。此札。   计粘单一纸。   光绪八年十二月十九日札   印  台北府印  私记    十二月二十三日奉   私记  十二月二十五日发办   ●第二二一告示光绪七年八月初八日一一五○六--二   福州将军穆、闽浙总督何、福建巡抚岑,据传教条约,晓谕军民保获教士及教民   镇守福州等处将军、兼管闽海关事务、统辖福建陆□□□□□营、世袭云骑尉、西林巴图鲁穆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总督福建浙江等处地军务、兼理粮饷盐课何太子少保、头品顶戴、兵部尚书、兼都察院右都御史、巡抚福建等处地方提督军务、兼理粮饷一等轻车都尉岑为晓谕事。照得各国教士,在于中国传教,条约载明:「其教原系劝人为善,凡欲施诸己者,亦如是施诸人。所有安分传教、习教之人,当一体矜恤、保护」等语。教士、教民既已遵奉教规,安分传习,地方官理当保护,地方百姓理当厚待,节经出示晓谕在案。其赁租屋地,设建教堂,均要各出情愿,不准互相勒掯。其租据,应由领事官,照送地方官,查明有无违碍情事,分别盖印存执。其或暂时租赁房屋,亦须先期报明地方官,以便保护。至于迎神、建庙、演剧等事,不准向奉教人出钱,以免多事,庶几民教相安,各无怨嫌,用体我国家怀柔远人之意。合行剀切晓谕。为此示,仰绅耆、军民人等知悉:须知教士建堂传教,载在条约。其中有族众盗卖,或有碍方向情事,宜先呈明地方官办理,不得擅行滋扰生事,以明地主之谊。所有安分传教、习教之人,同洋人到地游历,均须以礼相待,不得侮辱、阻挠,致伤和气。至奉教之华人,遇有讼事,应由地方官照例办理,教士亦不得干预。自此次明示晓谕之后,该绅耆、军民人等,各宜遵守。倘敢故违,定即严拏究办。凛之。特示。   右谕通知   光绪七年八月初八日给   ●第二二二移光绪十四年正月二十二日一一五○八--一   淡水知县汪,移新竹知县方:将同治五年英商赞达租置民人园地契字请盖印卷宗,移查检送   赶即查明移送,速  私记    移文  印  淡水县印  私记    光绪十四年正月二十三日到   补用府、即补清军府、特调淡水县正堂、随带加五级、卓异候升汪为移请查检办事。案准英领事翟照会:「案查鸡笼口、三沙湾地方,前经英商赞达,永远租置民人王国治园地一段,以为起盖楼房之需,当同治五年五月间,曾据该英商呈请盖印;随经敝前任额副领事官,于同治五年五月初四日,将该租约一式三纸,照请前通商府冯,转移前淡水厅王,查实盖印。旋于是年七月十五日,准经冯前府照覆,并移还厅中,盖印前项租据二纸;其余一纸,即留厅署备查等由。各在案。嗣后,该英商倒账,此业即归怡和行掌管。怡和行继又转让与华商瑞云号叶清渠执掌。近因叶清渠病故,其子叶宗鉴,又将该业并历手英华契据,转售与英商得忌利士行为业。兹据呈缴注簿立案前来。理合将原永远租据批明英文,并注华文,以便照送,请为查照盖印。即希验印移还,以凭分别留给。其前此抽存厅署备案之租据,亦希检出,就近一律注明,庶将来易于稽考,实为公便。须至照会者」等由。计照送华英各契据到县。准此,查同治五年,系前厅王在任,所有一切公事案卷,概在竹堑厅署。此案经屡饬府县通商经管查检,均无存档,自必在贵署无疑。理合移请查检。为此备移贵县,请烦查照,希即饬承查检移送,以便核办。望切,望速。须至移者。   右移   新竹县正堂方   光绪十四年正月二十二日移   印  淡水县印   ●第二二三移光绪十四年二月初一日一一五○八--二   新竹知县方,移覆淡水知县汪:英商租置园地契字卷宗并无存堑署   钦加五品衔、特授埔里分府、署新竹县正堂方为移覆事。本年正月二十三月,准贵县移开:「案准英国翟领事照会(云云照文叙至)须至移者等由」。准此,敝县当即饬承,查检档案。兹据该书吕祥禀称:「从前淡厅旧治,以艋舺为行辕,书承长住办公,所有附近艋舺无无民词,以及通商各案,概归艋舺办理存档。现在四处遍查,实在无存堑署,莫从检送」等情。除取具各经承切结备查外,合就移覆。为此移诣贵县,请烦查照。须至移者。   一、移   淡水县正堂汪   光绪十四年二月初一日承通商书吕祥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文填初一日发   正堂方行  私记    ●第二二四禀光绪十四年二月初十日一一五○八--三   新竹县一皂头役洪忠禀复:遵饬向名经书查明,并无办理英商租置园地,并禀缴经书切结   台下一皂头役洪忠叩首跪叩禀,为遵饬查检据情覆夺事。缘蒙单:「仰立向各经书查明,有无承办及代办同治五年间,前淡厅王任内,英商赞达永远租置民人王国治园地契字,请盖印卷宗,克日随单检送。若无承办,即按名取具切结禀送」等因。役遵单,立即逐一往查,而粘单内开各经书,均称伊无承办此案,亦无与人代办,并无可检送。各具有切结一纸,交役禀缴。理合禀缴。伏乞大老爷电夺施行。沾叩。   计夹宪单一道、切结二纸。   正堂方批:据禀已悉,结附。   光绪十四年二月初十日叩  戳记  县正堂方、给一皂头役、洪忠戳记   ●第二二五切结状光绪十四年二月一一五○八--四   新竹县通商书吕祥具结:并无承前通商书流交英商赞达租置园地卷宗   具切结状通商书吕祥,今当大老爷台前,结得祥并无承前通商书流交「同治五年间英商赞达置买王国治园地一段,起建楼房契字,请盖印存档」卷宗。祥不敢隐匿捏饰情弊。如有此情,愿甘坐究。合具切结状是实。   〔批〕存查。   光绪十四年二月日具切结状通商书吕祥(画押)   ●第二二六切结状光绪十四年二月初十日一一五○八--五   新竹县经书三十人具结:实无承办及代办英商租置园地事件   具切结状,案下经书陈畴等,今当大老爷台前,结得畴等实无承办及代办「同治五年间前淡厅王任内,英商赞达永远租置民人王国治园地契字,请盖印」卷宗可检送。合具切结状是实。   〔批〕存查。  私记    私记    光绪十四年二月初十日具切结状   林沧(画押)彭龙(画押)陈荣(画押)周□(画押)□□(画押)陈畴(画押)林贵(画押)余腾(画押)吴宗(画押)□□(画押)朱明(画押)郑赞(画押)朱元(画押)蔡□(画押)□□(画押)吕洲(画押)蓝俊(画押)叶鹏(画押)洪云(画押)李鸿(画押)杨明(画押)蓝翔(画押)吕景钦(画押)李源(画押)黄炳(画押)李玉华(画押)许礼(画押)张鹏(画押)黄酿(画押)陈炳(画押)   ●第二二七札光绪十七年八月二十二日一一五○九--三   台北知府吉,层奉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咨,饬新竹县按季查报:境内教堂及教士   札新竹县(注)   特调台北府正堂、卓异候升、加十级、纪录十次吉为札饬遵办事。本年八月十九日,蒙护理臬道宪唐钉封行开:「本年八月初八日,奉闽浙总督部堂卞钉封牌开:『本年七月十七日,承准钦命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咨开:<照得洋人建堂设教,载在条约,岂能置之度外。而各省教堂,共有几处,设在某县、某乡,各该管上司衙门,恐无案可稽。本署向未准咨报有案,遇有滋闹教堂之事,茫然不办,甚非思患预防之意。本年四、五月间,长江上下游一带,会匪聚众,滋扰教堂,竟有一县焚烧数处者。大约各教士于唪经教堂外,又将育婴、施医各处所,概名曰教堂,以致地方官无从稽察。一旦变起仓卒,防不胜防,而洋人已架词饶舌。若先经分别查明,当不致临时舛误,卒难因应。相应咨行贵督,分饬该管地方官,将境内共有大教堂几处,小教堂几处,堂属某国某教,各堂是否洋式抑系华式,教士是何名姓,系属何国之人,是否俱系洋人,堂内有无育婴、施医各事,分别确查,按季册报本衙门,以凭稽核。惟当芜湖等处滋事之后,则查办此事,不可稍涉矜张。各处教堂,有经领事官照会者,有经教士自报者,有在照会、自报之外者,务须严饬地方官,不事虚憍,随宜履勘,更不得假手胥役,致多骚扰。且不妨预告教士,以清查教堂处所,原备他日保护起见,切勿另生疑虑。此系中国自理之事,各国教士设堂于此,自以得中国保护为乐。地方有司,自行查理,所查仅堂外住址,并非堂内教规,无害公法也>等因,到本部堂。承准此,合行饬遵。为此牌,仰该道即速移饬各地方官,一体遵照办理,查明具报,毋迟。须牌』等因,到道。奉此,除移行外,合就通行。为此行府,希即移行遵照,先行确查具覆;一面按季造册通报,勿延,切切。此行」等因。蒙此,除移行外,合就札饬。为此札,仰该县即便遵照,立将境内共有大教堂几处,小教堂几处,堂属某国某教,各堂是否洋式抑华式,教士是何姓名,系属何国之人,是否俱系洋人,堂内有无育婴、施医等事,该教堂设在何处,迅即详细查明,妥为开导,履勘造册申覆。并嗣后有无添盖教堂,更换教士,随时确查记档,按季册报,以凭稽核。此系总署特咨事件,上季之册,务于下季首月具报,毋得违延。切切。此札。   光绪十七年八月二十二日札   印  台北府印八月二十三日西刻到   (注)一一五○九--一,按察使唐札新竹县,与本件相同(等因以下,前件无之。又一一五○九--一一,台北通商局札新竹县亦同。   ●第二二八谕光绪十七年八月二十三日一一五○九--四   新竹知县沈,饬三班头役查覆保内教堂及教士   钦加同知衔、本任宜兰县、调署新竹县正堂沈为谕饬确切查覆事。照得各国洋人,在于各处建堂传教,不止一所,现奉大宪札饬查报,以便稽察保护,合行谕饬。为此谕,仰各该头役知悉,克即协同地保,分往该管保内,无论城内、乡间,确切查明何处有何国建设教堂,大教堂几处,小教堂几处,某堂系属某国某教士,其堂是否洋式,抑系华式,某堂有教士几人,是何姓名,系何国之人,堂内有无育婴、施医等事;限两日内,详细查明,绘图造册,明白注说,呈覆赴县,以凭核办。如教士询问,答以奉官饬查,为保护起见,更不妨向各堂明白查问,但不许矜张骚优,致生事端。此系奉宪特饬要件,该役务须谨慎从事,委速查覆,毋稍玩延,致干重咎。毋违。此谕。   一、谕仰三班头役   光绪十七年八月二十三日承工总吕祥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正堂沈行  私记    ●第二二九图说(第二三○号之粘付)一一五○九--一二   新竹县属教堂图绘      此系中港街大英国教堂自   新竹城内至此计二十五里(图形缺)   此系土牛庄大   英国茅屋教堂(图形缺)   此系新竹城内大英国陈教士住眷(图形缺)   此系新竹城内   大英国教堂(图形缺)   此系月眉庄大英国教堂   自新竹城内至此计三十里(图形缺)   此系红毛港庄大英国茅屋教堂   自新竹城内至此计二十二里(图形缺)   ●第二三○申光绪十七年八月三十日一一五○九--一三   新竹知县沈,对臬道唐、台北知府吉、及通商总局,申报县内教堂及教士   同知衔、本任宜兰县、调署台北府新竹县,为遵饬造送事。案蒙宪台、护理臬道宪唐钉封札开:「本年八月初八日,奉闽浙总督部堂卞钉封牌开:(云云照札叙至)切切此札」等因。蒙此,卑前县未及查报卸事,卑职抵任;复于本年八月二十三、九月初二等日,蒙本府宪、通商总局、宪台行,同前因。遵即查明:卑辖城乡,共有英国大小教堂四处,堂屋俱系华式,仅有华人教士居住传道,并无洋人在内。间有施医、发药,俱无育婴情事。当经逐一履勘明白,理合绘图造册,具文申送宪台察转。除报臬道宪、通商总局外,为此备由,呈乞照验施行。须至申者。   计申送:清册一本、教堂图说一纸。   一、申   道唐   本府宪吉   通商总局   光绪七年八月卅日通商承吕祥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正堂沈行  私记    ●第二三一清册光绪十七年八月三十日一一五○九--一四   新竹知县沈,申报县内教堂及教士清册   同知衔、本任宜兰县、调署台北府新竹县,为造送事。遵将卑县境内,建设大小教堂,并教士人数姓名,造具清册,呈送察核。   今开:〔注〕   一、卑县城内,义学左边,有英国教堂一座,系华式,堂内并无洋人,仅有华教士陈鹏霄一名,系属淡水县人,并无育婴、施医等事。又卑县城内考棚边,有该教士住眷房屋一所,号为公馆,合并登明。   一、卑辖竹北一保月眉庄,离城三十余里,有英国小教堂一座,系华式,堂内并无洋人,有华教士陈克华一名,并妻在内居住,系淡水县人,亦无育婴、施医等事。理合登明。   一、卑辖竹北二保红毛港庄,离城二十余里,有英国小教堂,华式茅屋一座,堂内并无洋人,有传道李昆弟一名,系淡水县籍,此八月间,调往中港传道。该堂现系教民陈万勇看守,堂内间有施药,并无育婴情事。理合登明。   一、卑辖竹南一保中港街,离城二十五里,有英国小教堂一座,系华式,堂内仅有华教士李昆弟一名,并无育婴,间有施医发药。理合登明。   一、册式   光绪十七年八月三十日通商承吕祥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正堂沈行  私记    (注)列条栏上,有通商承吕祥签条(用红纸,下文1.)及批注(下文2.,此似系幕友所作,其私记与本内稿押日子处所盖之私记相同)如次:「1.禀查教士系属洋人,其华人称为传道,该差所禀为教士,照此造报,是否合式?理合签明,伏乞电夺示遵。沾叩。2.教士、传道俱系华言,若洋人,则别有名目。总之,入教者,文人曰教士,粗人则曰教民,非必洋人乃可称为教士也。  私记    ●第二三二札光绪十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一一五○九--一五   台北知府吉,层奉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咨,饬新竹县缓查教堂及教士   札新竹县   特调台北府正堂、卓异候升、加十级、纪录十次吉为行知事。本年十一月二十二日,蒙护理臬道宪唐札:「本年十一月初五日,奉闽浙总督部堂卞宪牌:『本年十月初十日承准钦命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咨开:<清查各属教堂一事,本衙门业于本年六月二十五日,行文贵督,查照办理,并通行各省照办在案。嗣准法国驻京大臣照称:《现时长江一带滋闹,尚未安静,若按期严察,诚恐愚民无知,未免群情怀疑,请通行各省,饬令地方官暂行停止稽查》等语。又于六月间,法国林大臣,来署会晤,复以《稽查教堂之举甚为不便,地方官原系好意;但百姓因此更加疑惑,祇可俟教案办结后,再行商办,此时无须向外间领事及主教等办理》等因前来。查清查教堂一事,原为便于保护起见,且所查仅堂外住址,并非堂内教规,亦系中国自理之事,于教堂毫无干碍。乃法使屡次来署哓渎,且又照催停办;盖因目下各省教案甫定,若遽纷纷查问,转恐百姓因此疑心,别生枝节。除电知南、北洋大臣,山东、山西巡抚照办外,相应咨行贵督,饬令地方官,于各处教堂,暂缓稽查可也,等因>到本部堂。准此,合行饬遵。为此牌,仰该道转行查照办理,毋违。须牌』等因。同日又奉前护抚宪沈案行前因,各到道。奉此,除分行外,合就行知。为此行府,希即移行所属,一体遵照办理,勿违,此行」。本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又蒙台藩宪唐札开:「奉前护理巡抚部院沈案行:『光绪十七年十月十九日,准兵部火票,递到钦命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咨:<清查各属教堂一事,本衙门业于本年六月二十五日,行文贵抚,查照办理,并通行各省照办在案。嗣准法国驻京大臣称:《现时长江一带滋闹,尚未安静,若按期严察,诚恐愚民无知,未免群情怀疑,请通行各省,饬令地方官暂行停止稽查》等语。又于六月间,法国林大臣,来署会晤,复以《稽查教堂之举甚为不便,地方官原系好意,但百姓因此更加疑惑,祇可俟教案办结后,再行商办,此时无须向外间领事及主教等办理》等因前来。查清查教堂一事,原为便于保护起见,且所查仅堂外住址,并非堂内教规,亦系中国自理之事,于教堂毫无干碍。乃法使屡次来署哓渎,且又照催停办;盖因目下各省教案甫定,若遽纷纷查问,转恐百姓因此疑心,别生枝节。除电知南、北洋大臣,山东、山西巡抚照办外,相应咨行贵抚,饬令地方官,于各处教堂暂缓稽查可也>等因,到本护院。承准此,查清查各属教堂一事,前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咨,当经分行司道通饬各属,遵照分别确查在案。兹承准前因行司,希即饬令各地方官,于各处教堂暂缓稽查,以安民教,切切』等因到司。奉此,除移台湾道转饬查照外,合行札饬。为此札,仰该府即便遵照,转饬所属,将境内教堂暂缓稽查。切切,毋违。此札」各等因。蒙此,除移行外,合就行知。为此札,仰该县即便遵照办理,毋违。此札。   光绪十七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札   印  台北府印  戳记    光绪十七年十二月初一日奉   ●第二三三札光绪十八年十月二十日一一五○九--一六   分巡台澎兵备道顾,层奉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咨,饬新竹县续查教堂及教士   札新竹县   钦命福建分巡台澎兵备道、兼按察使衔顾为通饬事。本年十月十三日,奉抚宪邵抄案内开:「光绪十八年九月二十七日,准兵部火票,递到钦命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咨:『照得各国教士来华传教,设立教堂,本为条约所准,中国疆宇广阔,各省、府、州、县、卫,共有外国教堂若干,中为某教,其所设教堂为洋式、为华式,各省未据开送,即询诸各国使馆,亦无可考;每遇教案,骤难查埋。当于光绪十七年六月二十五日,通行各直省查报;续以沿江教案未了,间有胥役往查,不明事体,致滋西人口实。法使请停,因于九月十八日,通行缓办各在案。现在沿江教案,次第办竣,各省教堂住址,仅准北洋大臣咨送直隶境内教堂数目,此外均未查报。合行咨会,即希贵抚,查照上年通行文件,饬属妥办。但查境内共有教堂几处,坐落某地,系何国教士;不必干预堂内教规,致滋口舌。查清后,早日具报本衙门为要』等因,到本部。承准此,查清查教堂一事,上年准总理各国事务衙门咨,业经沈前护院,分行司道,通饬各属遵照,分别确查在案。兹承准前因,合就饬行。为此仰该道,即便通饬各地方官,遵照总理衙门咨行,分别确查妥办,由道汇核详咨,毋延,切切,须案」。又于本年十月十五日,奉闽浙总督部堂谭宪牌前因,各到道。奉此,卷查:此案前奉宪行,当经唐前护道通行,确查具覆;一面饬令按季造册送府,由府汇造,送道核转详咨。续奉宪行,暂缓稽查等因,又经分行遵照,各在案。兹奉各前因,复查此案,已据各该厅县申覆查报,并据基隆厅、台湾县报至本年秋季分止,宜兰县报至本年夏季分止。此外各该厅县,均未据查报。应即饬令将本年秋季,赶紧补报,以凭汇核详咨。除通行外,合就札饬。为此札,仰该县立即遵照,限文到十日内,迅自本年秋季分起,逐一详细查明,前项教堂有无增设,分别大小、洋式、华式,将秋季分,查造送道,汇核详咨。嗣后即按季,接续造报上季之册,务于下季初旬造报,不得迟逾。均毋违延,切切。此札。   光绪十八年十月二十日札   关防  分巡台澎兵备道关防   光绪十八年十月二十七日奉  戳记    ●第二三四申光绪十八年十一月初八日一一五○九--二四   新竹县对臬道顾、及台北知府龙,申报县内教堂及教士   补用同知、本任台北府宜兰县、调署新竹县,为造报事。案蒙宪札,饬即查明所辖,各国建设教堂几处,系何国,何教士几人,是何姓名人氏,堂内有无育婴、施药等事,分别大小样式,目前有无增设?自本年秋季起,按季造报等因。此案前经查明具报。兹蒙前因,覆查光绪十八年秋季分,卑辖城乡,共有英国建设大小教堂四处,堂屋俱系华式,仅有华教士居住传道,并无洋人在内。间有施医发药,俱无育婴情事,理合绘图造册,具文申报宪台,察查汇转。除报臬道宪外,为此备由,呈乞照验施行。须至申者。   计申送:清册一本、教堂图说一纸。   一、申   臬道宪顾   本府宪龙   光绪十八年十一月初八日通商承吕祥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正堂沈行初八  私记    ●第二三五清册光绪十八年十一月初八日一一五○九--二五   新竹县申报县内教堂及教士清册   补用同知、本任台北府宜兰县、调署新竹县,为造送事。遵将光绪十八年秋季分,卑县境内建设大小教堂,并教士人数姓名,造具清册,呈送察核。   今开:   一、卑县内义学左边,有英国教堂一座,系华式。堂内并无洋人,仅有华教士刘澄清一名,系苗栗县人,挈其妻室、子女在内居住,合并登明。   一、卑辖竹北一保月眉庄,离城三十余里,有英国教堂一座,系华式。堂内并无洋人,有华教士陈克华一名,并一妻一子在内居住,系淡水县人。亦无育婴、施药等事,合并登明。   一、卑辖竹北二保红毛港庄,离城二十余里,有英国小教堂,华式茅屋一座。堂内并无洋人,有传道刘庆云一名,系苗栗县人。并无育婴,间有施医,合并登明。   一、卑辖竹南一保中港街,离城二十五里,有英国小教堂一座,系华式。内有华教士庄鼎周一名,系本邑人,又教读颜新到,系苗栗县人。并无育婴,惟有施医。教民男女四十余人,合并登明。   光绪十八年十一月初八日册   正堂沈行初八  私记    ●第二三六清册光绪十九年二月二十四日一一五○九--三五   新竹知县沈,申报县内教堂及教士清册   台北府新竹县为造送事(注)。遵将光绪十八年冬季分,卑县境内建设大小教堂,并教士人数姓名,造具清册,呈送察核。   今开:   一、卑县城内义学左边,有英国教堂一座,系华式。堂内并无洋人,有华教士刘澄清一名,系苗栗县人,挈其妻室、子女在内居住。并无育婴、施药等事。又卑县城内考棚边,有房屋一所,号为公馆,无人居住,合并登明。   一、卑辖竹北一保月眉庄,离城三十余里,有英国教堂一座,系华式。堂内并无洋人,有华教士陈克华一名,系淡水县人,一妻一子在内居住。亦无育婴、施医等事,合并登明。   一、卑辖竹北二保红毛港庄,离城二十余里,有英国小教堂,华式茅屋一座。堂内并无洋人,有传道刘庆云一名,系苗栗县人。并无育婴,间有施医。教民三十余人,合并登明。   一、卑辖竹南一保中港街,离城二十五里,有英国小教堂一座,系华式。内有华教士庄鼎周一名,系本邑人,又教读颜新到,系苗栗县人。并无育婴,惟有施医。教民男女四十余人,合并登明。   一、卑辖竹南一保土牛庄,离城二十五里,光绪十八年冬季,有增设英国小教堂一座,系华式。堂内并无洋人,有华教士林天送一名,系本邑人。并无育婴,惟有施药。教民二十余人,合并登明。   一、册式   光绪十九年二月二十四日册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正堂叶行二十四  私记    (注)一一五○九--三七、四六,与此相同。   ●第二三七清册光绪十九年十月十一日一一五○九--五五   新竹知县叶,申报县内教堂及教士清册   台北府新竹县为造送事(注)。遵将光绪十九年秋季分,卑县境内建设大小教堂,并教士人数姓名,造具清册,呈送察核。   今开:   一、卑县城内义学左边,有英国教堂一座,系华式。堂内并无洋人,有华教士萧种蓝一名,系漳州府人氏,挈其妻室、子媳在内居住。并无育婴、施药等事。又卑县城内考棚边有房屋一所,号为公馆,无人居住,合并登明。   一、卑县北门外近城左畔,光绪十九年秋季,有增设英国教堂一座,系华式。堂内并无洋人。有华教士张仁寿一名,系本邑人。并无育婴、施药等事,合并登明。   一、卑辖竹一保月眉庄,离城三十余里,有英国教堂一座,系华式。堂内并无洋人,有华教土林耀宗一名,系惠安县人。并无育婴、施药等事,合并登明。   一、卑辖竹北二保红毛港庄,离城二十余里,有英国小教堂,华式茅屋一座。堂内并无洋人,有教士林焕章一名,系本邑人,有家属在内居住。并无育婴,间有施药。教民三十余人,合并登明。   一、卑辖竹北二保大湖口,离城二十余里,光绪十九年秋季,有增设英国小教堂一座,系向华民邹阿石税出。因前税之人尚未搬清,现在北势仔庄张阿寿之护厝,暂行礼拜;拟俟年底,即移大湖口街开堂。有华教士许圳清一名,教民二十余人,合并登明。   一、卑辖竹南一保中港街,离城二十五里,有英国小教堂一座,系华式。内有华教士庄鼎周一名,系本邑人。现无教读,亦无育婴,惟有施医。教民男女四十余人,合并登明。   一、卑辖竹南一保土牛庄,离城二十五里,有英国小教堂一座,系华式。堂内并无洋人,有华教士林天送一名,系本邑人。并无育婴,惟有施药。教民二十余人,合并登明。   一、册式   光绪十九年十月十一日册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正堂叶行十五  私记    (注一)一一五○九--六五、七四、八二、九一、一○○,与此相同。   ●第二三八函光绪二十一年三月十八日一一五一○--一   苗栗知县沈,致新竹知县函:备轿夫、挑夫供洋教习之用   径启者,顷准彰化县函开:「本月十六日午刻,接云林县来函,转准前途来电:』兹有抚宪约来洋教习上下六人,十三日由陆赴北,速备轿六顶、挑夫十余名,合行函达,嘱即请照办』等因。(注一)除敝处照备外,用特飞布照办」等因。除敝处应付外,用特专布,即祈转致新竹等由,除弟处照办外,用特驰布,务祈进翁仁兄大人查照办理是祷。顺请升安。   弟沈茂荫书三月十八日(注二)   新竹县正堂   王大老爷升启(注三)   (注一)「函达嘱」三字,依一一五一○--二(函)补之。   (注二)年代,依一一五一○--二(函),系光绪二十一年。   (注三)信封面书。   ●第二三九函光绪二十一年三月十九日一一五一○--二   新竹知县王,致淡水知县李函:备轿夫、挑夫供洋教习之用   径启者,刻接沈槐翁来信,转准前途来函:「兹有抚宪约来洋教习上下六人,由陆赴北,速备轿六顶、挑夫十余名,合行函达,嘱即照等由」。除弟处搭坐火车外,用特专函布达,务祈丽翁仁兄大人查照,是所盼祷。顺请升安。唯□、不具。   愚弟王○○顿首   一、函致   淡水县正堂李   光绪二十一年三月十九日承通商吕祥(注)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正堂王行十九  私记    (注)依一一五一○--三补之。   ●第二四○单光绪二十一年三月十九日一一五一○--三   新竹知县王,饬三班护送洋教习至淡水县   署新竹县正堂、兼通志局纂修、加十级纪录十次王,单仰三班头役,协同亲勇,小心护送抚宪约来之洋教习上下五人,前赴淡水县正堂李衙门交替,守候回照销差。该役沿途务须小心护送,毋使受惊。速速,须单。   计护送:洋教习二名,跟随二名,华人一名,共五名。   一、单仰三班   光绪二十一年三月十九日通商承吕祥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正堂王行十九  私记    ●第二四一移同治二年九月一一五一一--一   办理通商事务区,移请淡水厅,派役会同哨丁前赴后垄、中港,巡缉私相买卖樟脑,并拘讯张乌豆   移文  私记  办理台湾海口通商事务关防   办理台湾海口通商税务、候补道区为移请查究事。窃照本道,奉上宪奏奉谕□□□办理通商事务,自六月二十二日开关以来,所到各国洋船,已有二十余号,均系照常买卖,毫无争执。诚以彼此议定条约,永归和好,故本道诸事优容,不使各国洋商稍有委屈,以示柔远之意。不料前月二十九日,有温〔洛〕渭拾洋船进口,经代理领事麻非厘,带同船主率洛文与出海张乌豆,来关声称:伊有本银七千二百元,交付艋舺黄禄头定买樟栳,今船已到口,无栳应付等语。本道即令其具禀领事,照会来关;或径赴关具禀,以凭转移地方官查办。讵该船主一味恃蛮,向关坐索,经麻非厘劝阻不听,大肆咆哮,初则殴打家人,继将哨丁梁安额角戳伤;当经本道函致贵分府,向黄禄头查询去后,兹据复称:传询黄禄头禀称:「收受张乌豆芙蓉膏八箱,估价七千二百元,兑换樟栳四百担;原约:八月间船到交清。后因该船潜在中港一带,偷载私栳,届期未及驶来;此次船到沪尾,向其收栳。黄禄头责其误期爽约,栳已他售,须宽限十日,方能备办,并非不付」。讵该出海,虑及关上查究走私、偷税之事,唆使该船主出头,恃蛮行凶等情前来。查张乌豆向系勾通洋船,在于中港等处,任意停泊,私收樟栳,旧岁冬间,曾经贵前任秋亲往查拏,起出私栳,并将张乌豆一名,悬赏严拏在案。开关以后,本道亦访闻:该出海有在中港私相买卖;经遣妥丁,前往密查。因尚未查实,是以暂缓深究。乃张乌豆胆敢唆使船主,来关逞凶,希图先发制人。是张乌豆一名,实为罪之魁,祸之首。若不拘案严办,将来奸商纷纷效尤,勾结洋船,私闯各口,销货偷税,成何事体。除将该船主率洛文来关,肆凶戳伤哨丁各情,通禀各大宪,请即会同驻省领事,查照和约章程究办外,其张乌豆本有旧案,漏网未获,应仍由地方官查案拏究。且现闻:又欲前往后垄、中港偷儎私栳,亟须密查。合行移请。为此备移贵分府,请烦查照,立即派拨干役,会同哨丁,前赴后垄、中港,严密巡缉。如遇该船进口,私相买卖,即行严拏送案,听候究罚。一面查照旧卷,饬拘张乌豆,从严研讯,究出前后私闯口岸,销售货物,偷漏税银各实情,录供移复过关,以凭转禀究办,勿稍任延。望切,望切。须至移者。   右移   钦加府衔署、淡水总捕分府郑   〔同治二〕年九月(注)   关防  办理台湾海口通商事务关防   〔注〕年代似为同治二年,参阅一一五○一--三。   ●第二四二移咸丰七年八月二十五日一一六○一--一   台湾知府孔,移催淡水同知马,请其移会噶玛兰新任同知富:速行移接,并出具监交印结   即移办。  私记    移文  印  福建台湾府印   钦加盐运使司衔、福建台湾府正堂、加十级、纪录十次孔为移催监盘结报事。窃查兰厅富倅,奉宪檄饬,前赴兰厅本任,接印任事,所有秋前厅任内,经手收支、仓库、及一切应入交代等项银谷,例应依限盘收,造册结报,业经移委贵厅监盘。去后,迄今曾否盘收清楚,未准造册结报。除催兰厅赶紧接收,造册结报外,合就移催。为此备移贵分府,希即移会现任兰厅富,速将前厅秋任内,经手收支、仓库、正什各款银谷,以及一切应入交代等项,克日催令按款造册、移交,监同盘收清楚,出具监盘印结七本,移送过府,以便察转,勿再任延,望速,望速。须至移者。   右移   福建台湾北路淡防总捕分府   咸丰七年八月二十五日移   印  福建台湾府印  私记    九月二十四日奉   私记    ●第二四三移咸丰十一年正月十七日一一六○二--一   前任淡水分府宁,将捐生捐款银单,移交于新任分府张   前署淡水分府宁为移交催追事。案蒙前学道宪裕发交淡厅捐生何梦元共银单三张,计捐项六百元,饬即催追,如数禀解归款等因。迭经饬差催追去后,未据缴到。兹敝分府卸篆,合就移交。为此备移贵分府,请烦查收,照案饬催,究追禀解,实为公便。望切,望切。须至移者。   计移送:捐生何梦元银单三张。   一、移   前任署台湾北路淡水分府宁钤记   钤记    私记    咸丰十一年正月十七日承粮总   稿行  私记    ●第二四四单(附回照)咸丰十一年正月二十二日一一六○二--三   前任淡水分府宁,单饬差役陈永:立赍公文一角及银单,投缴新任分府张,及其回照   前署淡水总捕分府宁单仰本役立赍公文一角,又银单三张,飞赴新任淡水分府张衙门投缴,守取回照销差。去役毋得刻延,干咨,火速。   计开:公文一角、银单三张。   差陈永   回照   关防  北路淡水捕粮同知关防   咸丰十一年正月二十二日给   分府行   钤记  前任署台湾北路淡水分府宁钤记   ●第二四五移咸丰十一年正月二十七日一一六○二--七   前任淡水分府宁,将各业户领买未完补谷限缴状,移送于新任分府张   前置淡水分府宁为移交催收归补事。窃照敝分府,接受前任流交各业户领买未完补谷,除造册移送,请抵库款外,所有各业户具领谷价限缴状一百一十纸,合就移送。为此备移贵分府,请烦查照,希即饬差,催押各业户,迅将领买未完补谷,克日完缴,收抵归款,幸勿延缓,望切、望切。须至移者。   计移送:各业户领买补谷领状一百一十纸,又粘单一纸。照抄。   一、移   新任淡水分府张   私记    咸丰十一年正月二十七日承粮总   钤记  前任台湾北路淡水分府宁钤记   稿行  私记    ●第二四五移咸丰十一年正月二十七日一一六○二--七   前任淡水分府宁,将各业户领买未完补谷限缴状,移送于新任分府张   前置淡水分府宁为移交催收归补事。窃照敝分府,接受前任流交各业户领买未完补谷,除造册移送,请抵库款外,所有各业户具领谷价限缴状一百一十纸,合就移送。为此备移贵分府,请烦查照,希即饬差,催押各业户,迅将领买未完补谷,克日完缴,收抵归款,幸勿延缓,望切、望切。须至移者。   计移送:各业户领买补谷领状一百一十纸,又粘单一纸。照抄。   一、移   新任淡水分府张   私记    咸丰十一年正月二十七日承粮总   钤记  前任台湾北路淡水分府宁钤记   稿行  私记    ●第二四七总折稿光绪六年十一月一一六○四--一   监盘会算淡水县史令任,接收邓令任仓项各款榖石交代总折稿(新竹知县施监盘)   钤记  新设台北府淡水县钤记   监盘会算淡水县史令任接收邓令任仓项各款榖石交代总折稿(注一)   监盘台北府新竹县施锡卫、前署台北府淡水县邓宗尧、现任台北府淡水县史映奎,为请严交代察核事。谨(今)(注二)将卑职映奎,接收卑职宗尧前在淡水县,自光绪五年三月二十四日分治设县到任起,至六年七月二十六卸事前一日止,任内经手收支仓项榖石,三面会算,分别应交、应抵各款数目,开具联衔总折,呈(移)送(注三)察(查)核。(注四)须至总折者。谨(今)开:   仓款应交项下:   一、应交光绪五年分正供、官庄余谷四千九百二十一石六斗一升一合七勺二抄九撮。   前件查总报、流水各簿,实征是年正供、官庄谷八千五百九十八石三斗七升一合七勺二抄九撮。除碾放兵米外,应交前数。原折列交谷四百一十五石九斗九升零,另有已除未解余谷,合计列补,理合登明。   又补交同治十一年分官庄余谷三石五斗七升。   又补交同治十二年分官庄余谷六石七斗五升。   又补交同治十三年分官庄余谷八石七斗八升。   又补交光绪元年分官庄余谷一十九石七斗二升零四勺。   又补交光绪二年分官庄余谷三十九石九斗六升五合八勺。   又补交光绪三年分官庄余谷四十八石六斗四升六合二勺二抄。   又补交光绪四年分官庄余谷五百二十一石九斗七升五合三勺九抄。   前七件系已除未解之款,分年列补。理合登明。   一、应交光绪六年分正供、官庄余谷二千五百二十七石九斗三升二合零八抄六撮。   前件查原交谷二千五百二十五石零,系支除沪尾营,附销把总黄国华、外委韩文辉二员五、六两月米,合谷二石三斗六升,与例未符。今将附销前数,归入截旷项下补除。仍于正供、官庄余谷,更正列交。理合登明。   一、应交光绪五年分艋舺营截旷兵米,合谷三十二石九斗四升。   又沪尾营截旷兵米,合谷一百九十一石二斗四升。   又北中营截旷兵米,合谷二十石零七斗六升。   一、应交光绪六年分艋舺营截旷兵米,合谷三十四石一斗。   又沪尾营截旷兵米,合谷一百四十三石八斗内,除附销把总黄国华、外委韩文辉二员五、六两月米,合谷二石三斗六升,实存谷一百四十一石四斗四升。   一、补交光绪五年分官捐谷一石五斗七升四合四勺。   又民捐谷三石九斗三升五合九勺。   一、补交光绪六年分官捐谷一石一斗三升八合九勺。   又民捐谷二石八斗四升七合。   前四件,查淡水厅额捐,官捐谷四石,民捐谷一十石,分治案内,未议如何匀分,又无行知到县,此款有关达部,未便擅派定额若干,当经分别酌拟,详请宪示遵办;一面暂行列补,如奉多派,仍再补交。理合登明。   共应交并补交谷八千五百二十八石九斗二升七合八勺二抄五撮,分别折银,汇入库折列交。理合登明。   应议项下:   一、各年分余谷,暂行援案,折银列交代解,将来如奉指驳提解,仍应补交,不得推诿。理合登明。   一、截旷兵米,业经各营造册送府,由府汇入奏销案内,详报藩宪察核。将来难免提解,应照旧章,一三折算列交。理合登明。   一、由府垫放光绪五年正、二、三等月艋、沪二营兵米,前奉札提,均已解还。惟艋舺营截旷兵米,详请,未奉札发。公议:剔归台北府兼摄县事期内造报。理合登明。   一、艋舺、沪尾、北中各营,如有已关未支兵米,由现任移请补交,未便代垫。理合登明。   一、裁缺淡水厅各任仓款榖石,无论已未会算结报,皆与新设县缺无涉,应于光绪五年三月二十三日台北府兼摄县事期内截止,递任造报。理合登明。   借钤   钤记  台北府淡水县典史钤记   钤记  新设台北府新竹县钤记  私记    钤记  新设台北府淡水县钤记  私记    光绪六年十一月日册   前署淡水县正堂邓行  私记    监盘新竹县正堂施行  私记    现任淡水县正堂史行  私记    (注一)本折稿系册式,封面一叶,本文四叶。此行系封面叶。   (注二)原文「谨今」写双行。用「谨」写者,系呈送上级;用「今」字者,乃新旧任及监盘互换。下文   谨(今)亦同。   (注三)原文「呈移」写双行。用「呈」字者,系呈送上级;用「移」字者,乃新旧任及监盘互换。   (注四)原文「察查」写双行。用「察」字者,对上级;用「查」字者,乃对新旧任及监盘。   ●第二四八四柱细册光绪八年五月一一六○四--二   抄发台北府属各县光绪六年分额征供栗收支四柱册式   抄发台北府属各县光绪六年分,额征供栗收支四柱细册(注一)   印  台北府印   台北府总   光绪六年分   旧管   额征台湾府属,划归管理,应征正供,并奇武■〈老〉庄谷共粟二万二千三百九石四斗九斗(注二)六合四勺九抄五撮。   又应接征光绪五年分,粟一千七百八十石五斗七升六勺一抄五撮。   又应接征光绪四年分,粟三千二百五石七斗三升一合四勺五抄七撮。   又应接征光绪三年分,粟三千三百五石二斗六升九合九抄九撮。   又应接征光绪二年分,粟三千四十六石一斗六升六合四勺四抄二撮。   又应接征光绪元年分,粟三千三百八十二石三斗七升二合九勺七撮。   又应撮(接)征同治十三年分,粟三千四百一十六石七斗一升八合三勺四抄二撮。   又应接征同治十二年分,粟三千二百五十八石七斗六升五合一勺二抄二撮。   又应接征同治十一年分,粟三千一百二十石三斗五升五合三勺八抄六撮。   以上额征、接征共粟四万六千八百二十五石四斗四升五合八勺六抄五撮。   新收   一、收征完光绪六年分,粟二万三百七十二石八斗六合六勺一抄四撮。   一、收续完光绪五年分,粟四十九石五升一合八勺三抄一撮。   一、收续完光绪四年分,粟四石六斗二升三合九勺九抄一撮。   一、收续完光绪三年分,粟三石九斗六合六勺一抄。   一、收续完光绪二年分,粟二石八升七合八勺二抄。   一、收续完光绪元年分,粟四石一斗八升一合一勺七抄三撮。   一、收续完同治十三年分粟,四石一斗三升七合一勺二抄。   一、收续完同治十二年分粟,一十石八斗一升五合七抄三撮。   一、收续完同治十一年分粟,二十一石二升七合六勺四抄。   以上共收粟二万四百七十一石九斗一升七合八勺七抄二撮。   开除   一、拨北路、中右、艋、沪等营光绪六年分,兵米粟四千四百六十一石五斗六升。   一、拨给噶玛兰营光绪六年分,兵米粟一千六百七十九石八斗二升。   一、拨宜兰县光绪六年分粟,变价拨收,余租项下,凑给兵饷经费银,合粟三千二百一十八石七斗四升八勺七抄。   一、拨淡水县光绪六年分截兵余粟,变价凑给不敷,留支各款,先拨银,合粟一百二十七石四斗二升九合四勺。   一、拨征完光绪五年分粟,归还光绪五年分,应存正供粟四十九石五升一分八勺三抄一撮。   一、拨征完光绪四年分粟,归还宜兰县光绪四年分,应截未给噶玛兰营兵米粟四石六斗二升三合九勺九抄一撮。   一、拨征完光绪三年分粟,归还宜兰县光绪三年分,应截未给噶玛兰营兵米粟三石九斗六合六勺一抄。   一、拨征完光绪二年分粟,归还宜兰县光绪二年分,应截未给噶玛兰营兵米粟二石八升七合八勺二抄。   一、拨征完光绪元年分粟,归还光绪元年分,应存供粟四石一斗八升一合一勺七抄三撮。   一、拨征完同治十三年分粟,归还宜兰县同治十三年分,应戳未给噶玛兰营兵米粟四石一斗三升七合一勺二抄。   一、拨征完同治十二年分粟,归还宜兰县同治十二年分,应给米给噶玛兰营兵米粟一十石八斗一升五合零七抄三撮。   一、拨征完同治十一年分粟,归还宜兰县同治十一年分,应截未给噶玛兰营兵米粟一十八石一斗八升九合四勺一抄。   一、拨征完同治十一年分粟,归还同治十一年分,应存正供粟二石八斗三升八合二勺三抄。   以上共除粟九千五百八十七石三斗八升一合五勺二抄八撮。   实在   应存粟一万八百八十四石五斗三升六合三勺四抄四撮内:   存北路、中右、艋舺、沪尾、噶玛兰营,光绪六年分,兵米粟五千九百一十六石八斗二升。   前件应存兵粟,原系应扣各营缺截建旷项下,缘各营兵米奏册,逾限尚未造报,无凭核计,俯俟严催造报,再行拨归建旷报存。如有应支米扣粟石,归于次年   奏销动支四柱册内,分别补收补除,以昭核实。理合登明。   存光绪六年分正供粟四千九百六十七石七斗一升六合三勺四抄四撮。   尚未完光绪六年分,正供粟一千九百三十七石四斗九合八勺八抄一撮。   尚未完光绪五年分,正供粟一千七百三十一石五斗一升八合七勺八抄四撮。   尚未完光绪四年分,粟三千二百一石一斗七合四勺六抄六撮内,应补未给噶玛兰营兵米粟二百六十六石三斗二升八合八勺九抄九撮,应征正供粟二千九百三十四石七斗七升八合五勺六抄七撮。   尚未完光绪三年分,粟三千三百一石三斗六升二合四勺八抄九撮内,应补米给噶玛兰营兵米粟五百三十五石三斗六升六合四抄六撮,应征正供粟二千七百六十五石九斗九升六合四勺四抄三撮。   尚未完光绪二年分,粟三千四十四石七升八合六勺二抄二撮内,应补未给噶玛兰营兵米粟五十六石三斗五升七合四勺九抄,应征正供粟二千九百八十七石七斗二升一合一勺三抄二撮。   尚未完光绪元年分,正供粟三千三百七十八石一斗九升一合七勺三抄四撮。   尚未完同治十三年分,粟三千四百一十二石五斗八升一合二勺二抄二撮内,应补未给噶玛兰营兵米粟七石七斗二升八合七勺,应征正供粟三千四百四石八斗五升二合五勺二抄五撮。   尚未完同治十二年分,粟三千二百四十七石九斗五升四抄九撮内,应补未给噶玛兰营兵米粟七十七石九斗七升四合七勺一抄七撮,应征正供粟三千一百六十九石九斗七升五合三勺三抄二撮。   尚未完同治十一年分正供粟三千九十九石三斗二分七合七勺四抄六撮。以上节年共未完粟二万六千三百五十三石五斗二升七合九勺九抄三撮内,该府属应督征之淡水、新竹二县各应分匀,带征淡水厅原报未完同治十一年起,至光绪四年止,民欠供粟若干,因甫经分界,尚未厘定,俯俟饬催册报。如有续完粟石,统归下届奏销,一并分别造报。理合登明。   光绪八年五月日册   印  台北府印   (注一)本册系册式,封面一叶,本文五叶。此行系封面叶。   (注二)斗字系「升」之误。   ●第二四九札光绪七年五月二十八日一一六○五--一   台北知府陈,札委员徐铨,催办交代会算   札委员徐铨   钦加三品衔、即补府、署台北府正堂、卓异候升陈为札委催办事。本年五月初七日,准兼理台湾府孙移开:「案蒙会办交代事务司道宪,批据督催台湾交代委员、试用从九品丁鹿宾禀乞销差,另赐委员催办缘由。奉批:『据禀已悉,仰台湾府转饬遵照,一面将台属各厅县新旧交代,会同台北府,就近委员守催,赶紧分别勒限算定,造册结报,切勿任延,干咎。此缴』等因。蒙此,查台属各厅县,积压未清交代,经敝前府详明,设局勒办。截至同治十二年底止,已提算者共有四十八起,未算者四起;均系款目纠缠,或由本员离台、病故,以致莫能一时并算。其前次奉驳未改各交代,共四十八起,及续提算定盘案,均应迅速勒催查改,造册结报。又经周前府,于同治十三年正月间,详报撤局文内,议请:自十三年六月初一日起,另限年半,设局查办,即将各属前派友胥,仍令赴局,以凭督饬,漏夜次第办理,其散失案卷,亦可就近借查,详奉省局宪札示核办。正在移行办理间,适值台郡筹办海防,原到友胥,均已乘机散回;迨事竣,则相率因循,以致又复耽搁。再查同治十二年以后,未算、未结之盘案,复计多起;若不责成各现任,上紧设法厘办,恐致仍旧推诿,愈积愈多,欲求盘案全清,终无可待。上年间,□委员丁鹿宾赍奉省会交代总局宪札催;复经周前府,将台北交代,移请查追起办;并详奉会办交代事务司道宪批:『据详已悉,除将台北府所属交代,另檄严催起办外,仰即遵照,迅将该府所属各县,前次驳改,及续算未结交代,赶紧由府分别勒限办造。现奉部行交代定限綦严,切勿泛视、徇延,致干并参,凛之。此缴』等因。又经遵批,移行严催。去后,兹蒙前因,除转饬丁从九遵照,并另委员分赴台南各属,守催赶办外,合就移会。为此备移,请烦查照宪批,将台北所属新旧交代,就近委员守催,分别勒限算定,造册结报。至前次奉驳未改交代,亦即勒令先行改送。望切,望切。须至移者」等由,过府。准此,查台北积压未清交代,迭奉省、局宪檄催清办,迄今日久,未据各属办竣具报。兹准前由,除分饬赶办外,合行札委。为此札,仰该员立即遵照,迅即驰赴淡新各属,会同该县,催令经胥,即将未结新旧各任交代,上紧赶办,分别算定,造册结报,毋稍任延,致干未便。切切。此札。   光绪七年五月二十八日札   ●第二五○移光绪九年八月二十八日一一六○六--一   淡水知县朱,奉台北知府陈札委监盘,移知新竹县:将新旧任移交钱粮等款造册结报   移文  印  淡水县印  私记    九年九月初三日到   私记    即用县、代理台北府淡水县正堂朱为移知事。本年八月十七日,奉本府宪陈札开:「照得州县交代,例限两月算结;其代理帘缺,及道、府委代人员,到任在两月以上,应一律将前任经手仓库款项,查明接收清楚,开折结报。前奉省宪详明,通饬遵办有案。兹查新县徐令,因病请假交卸,周令接代,已逾两月;应即饬令,将徐令任内征收钱粮、供屯、税契,并解给各款交代,一律接收。除分别札饬外,合就饬委,为此札,仰该县立即遵照,将代理新竹县周交志侃,办接徐令锡祉任内经手仓库款目,监同赶紧会算,盘收清楚,录折送查;一面造册结报。毋稍徇延。切切。此札」等因。奉此,合就移知。为此备移贵县,请烦查照,希将应接贵前县徐令仓库、正杂各款交代,赶紧查开,覆折订期,三面会算,定折结报,幸勿迟延。望切,望速。须至移者。   右移   代理新竹县正堂周   光绪九年八月二十八日移   印  淡水县印   ●第二五一移光绪九年十一月八日一一六○六--二   代理新竹知县周,经查核前任徐所开交代总细册,移送覆折与前任徐及监盘淡水知县朱   钦加五品衔、代理新竹县正堂周为严交代之察核事。案蒙本府宪札开:「该前县徐令交卸交代,应由该令接收,饬委淡水县监盘外,札饬遵照,接收会算」等因。并准徐(贵)任移送光绪七年九月初四日到任起,至九年六月初六卸事前一日止,任内经手收支库项、正杂捐摊银番,并各前任流交、流抵各款交代总细册折到县。即经敝县查核,分别应交、应抵、抵补、应删、应议,开具覆折。除移徐前任会算(请监盘核算)外,合就备文移送(覆)。为此移诣贵县(前县),请烦查照,希将移到覆折,订期监(会)算。望切,望切。须至移者。(注)   计移送覆折壹扣。   一、移   监盘淡水县正堂朱   本任新竹县正堂徐   私记    光绪九年十一月初六日承粮总   印  新竹县印   正堂周行  私记    (注)本件受文者有两人:文中附括号者,系发给「本任(即前任)新竹县正堂徐」;括号上者,乃发给「监盘淡水县正堂朱」部分。   ●第二五二移光绪九年十二月初九日一一六○六--三   前代理新竹知县周,将卷簿移交于新任知县朱   前代理新竹县正堂周为交代事。案蒙本府宪陈札:「以敝县代理新竹篆务,已逾三月,所有前县徐任交代,应即照章接办,并委淡水县监盘会算」等因。遵经会同查算,将徐任经手、及接收前任流交、流抵库款,核定总折,分送行印在案。兹敝县交卸,除俟徐任定折缮齐录送外,合并汇造大交代册折,连同各卷簿,一并移交。为此备移贵县,请烦查照,希即接收核算。望切,望速。须至移者。   计移送:   交代库款总折一扣。钱粮清册壹本。耗羡清册壹本。正供清册壹本。税契清册壹本。当税清册壹本。垫支俸斋铺兵工食等款清册壹本。屯租清册壹本。渡租清册壹本。学租清册壹本。快官庄租清册壹本。减平清册壹本。一成减廉清册壹本。就廉扣捐资助册壹本。官民捐谷清册壹本。扣收截旷兵米清册一本。代收大甲等三泛兵米清册壹本。捐存考费清册一本。正供总报簿壹本,存房。番■〈勹外云内〉丁廍饷耗羡当税等项总报簿壹本,存房。税契总报簿壹本,存房。屯租总红簿一本,存房。征收学租卷壹宗,存房。征收渡租卷壹宗,存房。征收快官庄租卷壹宗,存房。支放兵米卷壹宗,存房。收回截旷兵米卷壹宗,存房。支给各役工食卷壹宗,存房。支给簿壹本,存房。祭祀卷壹宗,存房。移给俸斋卷壹宗,存房。奉划协济屯饷卷壹宗,存房。奉划公捐资助卷壹宗,存房。支给隘粮卷壹宗,存房。支给渡夫工食卷壹宗,存房。考书院卷壹宗,存房。学租支给簿壹本,存房。详领驿站经费抵解余谷卷壹宗,存房。详领津贴抵解税契卷壹宗,存房。详请支收交代款项卷壹宗,存房。清丈屯田卷壹宗,存房。清理田赋卷壹宗,存房。禀复免■〈勹外云内〉正供卷壹宗,存房。三邑会详请应(?)考费卷一宗,存房。奉发凤嘉彰等邑协济俸役养廉册卷一宗,存房。   一、移   新任新竹县正堂朱   私记    光绪玖年十二月初九日承户总   钤记  台北府新竹县典史钤记   正堂周行  私记    ●第二五三副详及批光绪九年十一月初十日一一六○六--四   监盘淡水知县朱、新任新竹知县徐及代理新竹知县周,将交代会算定折,详送台北知府陈   副详  印  淡水县印   新任新竹县知县徐锡祉、代理新竹县知县周志侃、监盘淡水县知县朱承烈为详请事。窃照卑职锡祉奉宪调补新竹县缺,自光绪柒年玖月初肆日到任,本年肆月间,因病请假;蒙委卑职志侃代理,于陆月初陆日,交卸接代,业将任内经手仓库各款,造册移送。卑职志侃抵任已逾月,奉宪台饬催,接收交代;并委卑职承烈监盘,经即检查,案据逐款稽核,开具覆折分送。内有支给制换玖年分驿站衣旗银三拾肆两一款,历年均系陆月开支。卑职锡祉照章制换,将所垫银三拾肆两,汇同驿站经费银柒百肆拾肆两,共银柒百柒拾捌两,请抵应解光绪捌年分余榖价银;一面入册开除。嗣驿站经费银柒百肆拾肆两,奉全台支应局宪批示准抵,而衣旗银三拾肆两,未奉一并批示。卑职志侃接篆后,前项衣旗,亦有制换,移请补交。现经监盘,卑职承烈查明,新竹县玖年分,驿站衣旗银三拾肆两,卑职锡祉交卸,已届应换之期,卑职志侃亦有发给。公议:归前后任各半开支,以昭公允,庶盘案得以速清,不致借口稽延。所有卑职锡祉应销玖年分一半衣旗银壹拾柒两,仍请抵完应解捌年分余榖贰拾捌石三斗三升三合三勺三抄。卑职志侃应销玖年分一半衣旗银壹拾柒两,请抵完玖年分余榖贰拾捌石三斗三升三合三勺三抄。除将交代会算定折外,理合具文,详请宪台察核,俯赐批示祇遵,实为公便。除详本道宪、全台支应局宪外,为此备由具申,伏乞照详施行。须至副详者。   右详   钦加三品衔、台北府正堂、加一级、随带加八级、纪录四次陈   借印  钤记  台北府新竹县典史钤记   光绪玖年拾壹月初十日知县徐锡祉知县朱承烈知县周志侃   印  淡水县印   印  新竹县印   钦加三品衔、台北府正堂、加一级、随带加八级、纪录四次陈批:   据详已悉,仰新竹县,候奉本道宪暨全台支应局宪批示,分移遵办。此缴。   骑缝印(台北府印)十二月廿七日奉   新竹县   私记    ●第二五四议覆光绪十三年四月二十日一一六○九--一   户部遵旨,对御史胡俊章光绪十三年原奏(州县交代,责成道府督催,实力严查)之议覆   粘单   户部谨奏。为遵旨议奏事。查光绪十三年四月二十日,由军机处抄出军机大臣面奉谕旨,御史胡俊章奏,州县交代,请饬部定章,责成道府督催等语;着户部议奏。钦此,钦遵。将原奏一并抄交到部。据原奏内称:「查州县亏空,近有二等:一系病故之员,一系参劾之员。迨至查抄,万不抵一。道府为州县亲临上司,果能于上下两忙后,及一岁之终,将所属州县,应解正什一切款项,应留支者,准其留支外,其余必勒限一月,扫数解司;否即由道府详参。州县亏空,该上司,例应分成代赔,请饬定章通行」等语。臣等查,州县亏空钱粮,雍正年间,钦奉谕旨纳定亿例,分别治罪。乾隆年间,迭奉上谕,严切申儆。诚以贪不惩,则奸不止;法不立,则令不行。故凡遇亏空之案,无不立办,并无不重办。当时大小官吏洗手奉公,仓库正供,丝毛无欺,职是故也。数十年来,军务倥偬,仕途淆杂。朝廷崇尚宽大,而巧官夤缘为奸,遂致钱粮正款,视为私囊,任意亏挪,并已革、已故之员,其本人家属,皆拚一查抄之名,将库款有意席卷,假作亏空,尤为近年恶习。各该上司,曲为弥缝,往往亏空者,不即参劾者多。已革、已故之员,迨至查抄,万不抵一。甚且以查无其人,公然登诸禀牍,而国帑竟归无着矣。臣等以为:与其惩于事后,何如防于事先。故于光绪十年奏定新章,各州县于上下忙征完时,将应解一切正什款项,尽数解司。该管道、府、直隶州,亲赴属库,核对盘验,查明的数,出具甘结送部;较之旧例,更为严密。各省督抚,亦力加振作,参返之案,比比皆是。今该御史请将州县正什款项,除留支外,勒限一月,扫数解司;否则即由道府详参。其意为杜绝征存不解起见,与臣部前定新章实相表里。各道、府、州,果能平时考查催提,俾属库一无久存不解之项,彼已革、己故者,自无从施其伎俩。至所称该上司,例应分成代赔,请饬定章一节,查州县亏空,本有知府分赔之条。道光七年,钦奉上谕:「嗣后各州县亏空银米,被参后,先在本犯及家属名下,照例按限催返。如限满,完不足数,查明家产尽绝,实在不能返缴者,即将未完数目,作为十成,无论原案是侵、是挪,俱着不行揭报之知府、直隶州知州,分赔五成,勒限追缴,其余五成,着失察之道员分赔二成,藩司分赔二成,巡抚分赔一成,均照代赔例限,按银数多寡,分年完缴。倘有两案,准将前案银两,依限清完后,再行接续追缴。至从前已参未结各案,亦照此分别核赔等因。钦此」。立法周详,似无可再议,惟功令虽严,而奉行不力。且臣部则例,屡经修改,不免前后参差。臣等公同商酌,拟请明发谕旨,饬下各直省督抚,嗣后州县正什钱粮税课,务须随征随解;其一切应解款项,亦必随时解司,不准稽延。并于上下两忙,各截数后,限一个月内解清。倘有已征未解,立即撤参。并责令本管道、府、州,亲赴属库,盘查核对,加结申解。将来如有亏空,即将道、府、直隶州,照盘查不实例议处。一面于本员名下,勒限着追。加完不足数,即按所亏之数,分作十成,该管知府、知州,分赔五成;出结之道员,分赔二成;失察之藩司,分赔二成;督抚分赔一成,以示惩儆。其有扶同询(注)隐者,弊在知府、直州,则令知府、直州独赔;弊在各上司,则令各上司加倍罚赔,仍均照例议处。又查吏部处分则例内载:「督抚题参州县亏空,即于疏内将该管上司应否分赔之处,一并查明具题。若不报明,降三级调用,公罪」等语。应令嗣后各督抚,奏参州县亏空,即随案陈明。如亏短之州县,将来无完交,或交不足数,凡应行分赔之该管各上司职名,一并随折开明,以免日久推延,易为查考。倘再漏未声叙,臣部即照吏部处分则例奏参。如蒙俞允,并请明谕,通饬遵行。至臣部则例中参差各条,容臣等陆续奏明更正,以期划一。所有臣等遵旨训奏缘由,谨恭折具陈。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谨奏。   (注)询字似系「徇」之误。   ●第二五五札光绪十三年八月十二月一一六○九--二   台北知府雷层奉上级札,将户部议覆,行知新竹县   札新竹县   特授台北府正堂、加一级、军功加二级、纪录五次雷为行知事。本年七月二十一日,奉会办交代事务、福建布政使司张,督粮道潘宪札:「奉督宪兼管巡抚事杨案行,『光绪十三年六月二十五日,准兵部火票,递到户部咨福建司案,呈准北档房传付内称:<本部议覆御史胡俊章奏,州县交代,请饬部定章,责成道府督催一折,光绪十三年五月二十九日具奏,本日奉上谕:《前据御史胡俊章奏,州县交代,请饬部定章,责成道府督催等语。当令户部议奏。兹据该部酌核定议,所称盘库加给分成罚赔,及题参折内声明,该管上司应行分赔各节,旧例新章本极周密;乃各该省奉行不力,甚至设法弥缝,所有亏空州县,直至已故、已革,始行参劾;此等积习,殊堪痛恨。嗣后各督抚办理交代之案,即着遵照部议,督饬藩司及该管道、府、直隶州,随时实力严查。如各该管上司,有心容隐,并不揭报,即行据实奏参,着落赔缴,分别议处。总之,立法虽善,尤在用人。各直省督抚,均当慎选良吏,俭以养廉,务期下不扰民,上不亏帑,以重库款而除积弊。将此通谕知之,钦此》。相应传付江南等司,赴本档房抄录原奏,自行具稿,行文各该督抚,一体钦遵办理等因,前来。相应抄录原奏,恭录谕旨,飞咨闽浙总督兼福建巡抚转饬,一体钦遵办理可也。计单>等因,到本兼管巡抚事督部堂。准此,合就饬行备案到司立即移行钦遵查照办理。嗣后详参州县亏空,务将应行分赔之该管各上司职名,随案陈明,免干吏议,切切。计粘单一纸,等因』。奉此,除移行遵照外,合就札行。为此札,仰该府立即遵照办理。嗣后详参州县亏空,务将应行分赔之道、府、州职名,随案声明,免干吏议。毋违,此札」,等因。奉此,除分行外,合就行知。为此札,仰该县官吏,即便知照。此札。   计粘单一纸。   光绪十三年八月十二日札   印  台北府印   光绪十三年八月十四日  私记  奉   ●第二五六札光绪十三年九月十九日一一六○九--三   台北府层奉上级札,行知新竹县:奏参州县未交银项折内,应声明分赔之该管各上司职名   札   特授台北府正堂、加一级、军功加二级、纪录五次雷为行知事。本年九月初十日,奉藩宪邵札开:「本年九月初一日,奉爵抚宪刘案行:『光绪十三年八月二十六日,准兵部火票,递到户部咨<福建司案呈案,《查本年五月间,本部议覆御史胡俊章奏,州县交代请饬部定章,责成道府督催折内议,令各直省,嗣后各州县正杂钱粮、税课,务须随征随解,不准稽延,并责令该管道、府、直隶州,亲赴属库盘查,加结申详。将来如有亏空,即将道、府、直隶州议处。一面于本员名下勒追。如完不足数,即按所亏之数,分作十成:该管知府、直隶州,分赔五成;出结之道员,分赔二成;失察之藩司,分赔二成;督抚分赔一成。其有扶同徇隐者,弊在知府、直隶州,则令独赔;弊在各上司,则令加倍罚赔。仍均照例议处。又吏部处分则例内载:督抚题参州县亏空,即于疏内,将该管上司应否分赔之处,一并查明具题;若不声明者,降三级调用,公罪。应令各督抚于奏参州县亏空,即随案陈明。如亏短之州县,将来无力完交,或交不足数,应行分赔之该管各上司职名,一并随折开明,以免日后推延。倘再漏未声叙,照例奏参》等因,奏奉谕旨,通行遵办在案。兹查直、闽二省,近来奏参州县未清交项银两折内,并未将亏短之州县,将来无力完交,或交不足数,应行分赔之该管各上司职名,随折声明,自系尚未接奉部文所致,姑免深究。相应再行飞咨台湾巡抚,嗣后所属州县,如有亏短未清银两,即照本部前次奏定章程,于奏参折内声明。如州县亏短银两,将来无力完交,或交不足数,应行分赔。该管各上司职名,随折声叙,不得再有遗漏。倘再查有未经详细声叙者,本部定行照案奏参,以为玩视部章者戒可也>等因,到本爵部院。准此,行司即便遵照办理,并移善后局查照』等因。奉此,除移行查照外,合就行知。为此,仰府官吏,即使移行所属厅、县,一体遵照办理,毋违,此札」等因,到府。奉此,除分别移行外,合就行知。为此札,仰该县官吏,即便遵照办理,毋违。此札。   光绪十三年九月十九日札   印  台北府印   光绪十三年九月廿一日奉  私记    ●第二五七副详及批光绪十五年十一月四日一一六一○--一   前任新竹县将征存隘租银移交于新任,详请台湾善后总局查核,并该局批   副详  印  新竹县印   十五年十一月初七日到   在任候补同知、直隶州知州、本任台湾埔里社通判、署台北府新竹县,为详送事。窃照卑职前收光绪拾贰、三年隘租银元,暨奉拨各项经费各数目,业经先后造册,详报在案。兹查光绪拾肆年拾贰月底报册内开:存通用番银壹仟壹百柒拾捌元伍角肆瓣贰尖贰周贰末,加以现册,收回卑职前借租银抵支拾肆年分津贴番银玖千柒百贰拾贰元贰角贰瓣零贰周贰末三皮,共应存通用番银壹万零玖百元零柒角陆瓣贰尖肆周肆末三皮内,除本年分先后拨给林绅汝梅铁路经费,并委员李国栋借支等款,共番银捌千肆百伍拾元外,计尚存通用番银贰千肆百伍拾元零柒角陆瓣贰尖肆周肆末三皮。因卑职现值交卸,业将所存前项番银,扫数筹足,移交现署县张令廷■〈木干〉接收在案。理合造册,具文详报宪台察核。除详爵抚宪暨台藩宪外,为此备由具申。伏乞照详施行。须至副详者。   计详送   清册壹本。   右申   善后总局司道宪   台湾善后总局批:   据详送该县经收隘租,及本年续支各款清册到局,饬核数目相符。仰即移交张令妥为存储,听候拨用。仍候宫保爵抚宪暨藩司衙门批示。缴。册存。十一月初十日   光绪拾伍年拾壹月初肆日知县方祖荫   印  新竹县印   骑缝印(台湾善后总局关防)   新竹县   十五年十一月十三日  私记  奉   ●第二五八清册光绪十五年十一月初一日一一六一○--二   新竹县征存隘租银元本年续支各款数目清册稿   造送卑县征存隘租银元本年续支各款数目清册稿在任候补同知、直隶州知州、本任埔里社通判、署台北府新竹县,为造送事。谨将卑县征存隘租银元、暨归还支拨各款数目,备造四柱清册,呈送察核。须至册者。   谨开:   隘租项下   旧管:   一、前次册报应存通用番银一千一百七十八元五角四瓣二尖二周二末。   新收:   一、收卑县前次借动租银抵支十四年分津贴,奉饬赶征平余归补,仍还隘租银七千两,七二合番九千七百二十二元二角二瓣零二周二末三皮。   以上共管收银一万零九百元零零七角六瓣二尖四周四末三皮。   开除:   一、光绪十五年正月份,林绅汝梅借支第六次番银五百元。   前件,业经详奉准支,取有钤领备案。理合登明。   一、正月初二日,潘译委员李国栋借支番银三百元   前件,详奉准支,取有墨领备案。理合登明。   一、二月分林绅汝梅借支第七次番银二百元。   前件,详奉准支,取有铃领备案。理合登明。   一、二月初二日,潘译委员李国栋借支番银一百五十元。   前件,详奉批准,取有墨领备索。理合登明。   一、三月分林绅汝梅借支第八次番银三百元。   前件,详奉准支,取有钤领备案。理合登明。   一、六月分借支第九次番银二千元。   前件,详奉准支,取有钤领备案。理合登明。   一、八月分借支第十次番银一千元。   前件,详奉准支取,有钤领备案。理合登明。   一、九月分借支第十一次番银一千元。   前件,详奉准支,取有钤领备案。理合登明。   一、十月分借支第十二次番银一千元。   前件,详奉准支,取有钤领备案。理合登明。   一、十月分借支第十三次番银二千元。   前件,正在造报间,复于十月二十三日,接准林绅备移钤领借支,业经具文详报。理合登明。   以上共借给支除番银八千四百五十元。   实在:   一、存通用番银二千四百五十元零七角六瓣二尖四周四末三皮。   前件,业级卑职照数筹足,移交现署县张令廷■〈木干〉接收在案。理合登明。   私记    光绪十五年十一月初一日册   印  新竹县印   正堂方行  私记    ●第二五九移光绪十五年十一月初八日一一六一○--三   新竹前任知县方,将征存隘租银移交于新任张   移文  钤记  台北府新竹县典史钤记   五年十一月初九日到   特授埔里分府、在任候补清军府直隶州、前署新竹县正堂方为移交事。案照敝县征存光绪十二、三年隘租银元,除奉拨各款外,尚存通用番银贰千肆百伍拾元零柒角六瓣贰尖四周四末三皮,系存备修造铁路应用之款。兹值交卸,合就移交,为此移诣贵县,请烦查照点收,印发回照备案。望切,望速。须至移者。   计移送:   报销卷壹宗存房。   实存隘租通用番银贰千肆百伍拾元零柒角六瓣贰尖四周四末三皮。   右移   新任新竹县正堂张   光绪拾伍年拾壹月初捌日移   钤记  台北府新竹县典史钤记   提用典史钤记   ●第二六○申光绪十五年十一月初十日一一六一○--四一   新竹知县张,将接收前任征存隘租银事,申报巡抚、藩、道及府   同知衔、本任德化县、调署台北府新竹县,为申报事。本年十一月初九,准前署县方令移开:案照敝县征存光绪十二、十三年隘租银元,除奉拨各款外,尚存通用番银二千四百五十元零七角六瓣二尖四周四末三皮,系存备修造铁路应用之款。兹值交卸,合就移交,计移送实存隘租通用番银二千四百五十元零七角六瓣二尖四周四末三皮到县。准此,卑职遵即接收存库备拨。理合具文。申报宪台察核。除报某宪外,为此备由,呈乞照验施行。须至申者。   一、申   爵抚宪刘   藩宪沈   本道宪   本府宪   〔批〕本县接收方前任移单费、并隘租两款,通用番银,应具文申报。着即分叙各稿速送。初十日  钤记    私记    光绪拾伍年拾壹月初拾日承粮总   印  新竹县印填十二日申   正堂张行  私记    ●第二六一副详及批光绪十五年十一月初四日一一六一○--五   前任新竹知县方,将征存隘租银移交于新任,详请布政使查核,并该使批   私记    光绪十年十一月初七日到   副详  印  新竹县印   在任候补同知、直隶州知州、本任台湾埔里社通判、署台北府新竹县,为详送事。窃照卑职前收光绪拾贰、三年隘租银元,暨奉拨各项经费各数目,业经先后造册详报在案。兹查光绪拾肆年拾贰月底报册内开:存通用番银壹仟壹百柒拾捌元伍角肆瓣贰尖贰周贰末,加以现册,收回卑职前借租银抵支拾肆年分津贴番银玖千柒百贰拾贰元贰角贰瓣零贰周贰末参皮,共应存通用番银壹万零玖百元零零柒角陆瓣贰尖肆周肆末三皮内,除本年分先后拨给林绅汝梅铁路经费,并委员李国栋借支等款,共番银捌千肆百伍拾元外,计尚存通用番银贰千肆百伍拾元零柒角陆瓣贰尖肆周肆末三皮。因卑职现值交卸,业将所存前项番银,扫数筹足,移交现署县张令廷■〈木干〉接收在案。理合造册,具文详报宪台察核。除详爵抚宁暨善后局宪外,为此备由具申。伏乞照详施行。须至副详者。   计详送:   清册壹本。   右申   奏委署理福建台湾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沈   奏委署理福建台湾布政使司布政使沈批:   该前县方令任内,共征何年分隘租若干,据禀除拨支外,尚存隘租番银贰千四百五十元零,是否相符,仰现署新竹县张令查明复夺。一面转移知照。仍候宫保爵抚宪暨善后局批示,缴。册存。  私记    光绪拾伍年拾壹月初肆日知县方祖荫   印  新竹县印   骑缝印(布政使司)   新竹县  私记    十五年十一月十七日奉   ●第二六二移光绪十六年四月初八日一一六一○--七   前任新竹知县张家属(右堂萧代)将征存隘租移交于新任沈   原任德化县、前署新竹县正堂张家属,为移交事。案准方前县移交隘租通用番银二千四百五十元零七角六辨二尖四周四末三皮,系应备拨铁路经费之用。兹值贵县莅任,合就照数移交。为此移诣贵县,请烦查限点收。并希印给回照备案。须至移者。   计移交:   隘租通用番银二千四百五十元零七角六辨二尖四周四末三皮。   一、移   新任新竹县正堂沈   私记    光绪十六年四月初八日承粮总   钤记  台北府新竹县典史钤记   右堂萧代行   ●第二六三单同治九年十月初六日一一七○一--二   淡水分府据口书禀请,饬差协同口书及澚甲,将浮出大枋封贮,交由澚甲收管   调署淡水分府陈为饬封事。本年十月初五日,据香山港口书杨义合禀称:「香山港口近日,突浮出大枋贰块,无人管理,现在民人争夺纷纷,诚恐争较滋端,禀请饬封」等情。据此,除出示外,合行饬封。为此单,仰对役,协同口书、澚甲,立将浮出大枋贰块,克日封交澚甲看守,并量明长短、阔狭,取具收管,禀缴赴辕察夺。该役毋得刻延,干咎。火速。   计发封条贰道。   一、单仰对役汤才   私记    同治玖年拾月初六日兵承胡方   关防  北路淡水捕盐同知关防   稿行  私记    ●第二六四禀同治九年十月十一日一一七○一--三   一皂头役禀明收贮大枋情形,并缴澚甲收管状   台下一皂头役汤才叩首叩禀,为遵单封交,取具收管,禀缴事。缘蒙单,仰协同香山港口书、澚甲,立将浮出大枋贰块,克日封交澚甲看守,并量明长短、阔狭,取具收管,禀缴赴辕察夺等因。该役遵即协同澚甲金顺兴等抵地,将该枋量明,一大块:长三丈伍尺捌寸,阔壹尺柒寸伍分,厚玖寸;一小块:长三丈贰尺伍寸,阔壹尺捌寸,厚七寸伍分。共贰块,封交澚甲金顺兴看守,取具收管状一纸,前来禀缴。伏乞大老爷电察施行。沾叩。   计缴钤单一道。又澚甲金顺兴收管状一纸。   〔批〕禀悉,收管附。  私记    (同治玖年)十月十一日叩  戳记  署分府陈、给一皂班头役、汤才戳记   ●第二六五收管状同治九年十月十一日一一七○一--四   澚甲具看守大枋收管状   具收管状香山港澚甲金顺兴,今当大老爷台前,收管得封过大枋贰块,并量明:大块长三丈伍尺捌寸,阔壹尺柒七寸伍分,厚玖寸;小块长三丈贰尺伍寸,阔壹尺捌寸,厚柒寸伍分。交兴看守,合具收管状是实。   同治玖年拾月十一日具收管状  戳记  署淡水分府陈、给香山口、澚甲金顺兴戳记   ●第二六六呈同治九年闰十月十三日一一七○一--五   林妈义以浮出大枋系其所有,呈请淡水分府查验,起封还管;批:不准   被告住做状自稿   干证住歇家   地保住认僇   具呈人林妈义、住本城保书院边、漳州属、离城里   经承代书原差  戳记  淡水分府陈、给粤籍代书、赖世安戳记   具呈状人林妈义,年六十六岁,住书院边抱告林魁年贰十六岁系本告侄住   为原物有据,混禀陷害,恳恩查验起封还管事。缘义前受本城业户林恒茂雇佣,采办木料,道光二十七年,该业户林恒茂出资本银三千二百元,买过本城泉源泰号王秀水番木大料三十五件,际(似系除之讹)备用外,尚剩四件,留存香山港内,盖用「恒丰」字样烙号为据,归义掌管。不料是年八月二十五日夜,风潮浪涌,该木料被沙沉没,寻捞未获。幸本年八月杪,海潮复涌,现出前沉番木料二件:一件三丈四尺,一件三丈七尺五寸;经义识认,委系原物,烙号尚在可凭,丈数符合。随即雇工抬起海岸,众所周知,并无畏义(议)。抵(只)因该义近奉宪谕,重修本城内天后宫官庙,各邑绅董、头人,着义赴淡北一带,捐募漳郡殷业银项出外,突被口书扬义合挟嫌影射,恃势混禀,致蒙饬封等因。独不思物各有主,虚实难瞒众口,烙号尚在,原物有证可凭。不蒙恩准查验起封给还,血本何赖?势亟沥情,叩乞大老爷,廉明素着,恩准饬差,查验起封还管。孱民有天,合属讴歌。切叩。   署台湾北路淡水总捕分府,加十级,纪录十次陈批:   香山港口封存木料二件,据称系尔于道光二十七年间,为林恒茂采买番木,尚剩四条,归尔掌管,盖有「恒丰」烙号,是年八月间,被风潮飘没等语。查时阅二十余年,该木久经沙水冲击,纵不致朽烂,烙号当亦模糊。即使确有字号,亦系尔事后一面之词,何足凭证?况查口书杨义合于十月间禀称:该木尚浮港口;现呈则称:业于八月间,经尔雇工捞抬海岸;且所称长短尺寸,亦核与差禀不符。种种弊窦,谓非饰词冒认,其谁信之?不准。并斥。  私记    同治九年闰十月十三日具呈人林妈义   ●第二六七呈同治九年十一月十二日一一七○一--六   铺户陈桓裕号以浮出大枋系其所有,呈请淡水分府查验给领;批:毋妄生觊觎   被告住做状自稿   干证住歇家   地保住认戳   具呈人铺户陈恒裕号,住竹南一保中港街,同安属,离城二十五里   经承代书原差  戳记  淡水分府陈、给粤籍代书、申民□戳记(注)   具诉呈状人铺户陈恒裕号,年岁,住中港街抱告陈忠年卅岁系本告辛劳住   为埋寄有据,图索混禀,恳乞查验给领事。切裕前在中港街,合本开张恒芳号生理。于丁己年,由内地买儎船料,修造商船一号,牌名「金恒升」,尚剩加连二料二件:一件长三丈七尺五寸,厚一尺,面二尺;又一件长三丈四尺,厚八寸,面三尺。因恐风日损坏,是以埋寄在香山顶藔「合茂号」店后,附近海墘。时该料面首尾,俱印刻「恒芳」字号;及赈簿记明,凿凿炳据。不意埋寄日久,沙泥被潮□□□。该料于此九月间露见。突有前充澚甲林妈义,心存图占,阴将字号削去,出首混争。经裕闻知,投明香山总理萧合兴,及该地郊铺人等,公同查验。该料面凿刻字号,虽然削灭,而前打铁印字据,尚在可验;以是,总保公人理斥还裕。讵义图索不遂,串谋口书,架以海面浮见之料,混请封收;已蒙饬封,看守在案,闻者莫不骇异。伏思物各有主,岂容混图混禀;而且当时埋寄近附之人,俱各周知。不蒙恩准查验给领,血本奚归?合亟据实,叩乞大老爷电察施行,沾恩不朽。切叩。   署台湾北路淡水总捕分府、加十级、纪录十次陈批:   如果该木料系尔之物,当林妈义争执之时,何不赴案呈告?现经饬封日久,率行混请给还,显见捏词冒认,前据林妈义具呈,已明晰批示矣。此项封存料件,应候变价,拨充公用,以杜争端。该铺户毋妄生觊觎可也。  私记    同治玖年拾壹月十二日具呈人铺户陈恒裕号   (注)戳记上面,又盖私记。   ●第二六八呈同治九年十一月十八日一一七○一--七   铺户陈恒裕号呈称:该大枋实系己物,催淡水分府查验给领,如有虚词冒认,愿甘坐罪;批:毋庸多渎   被告住做状自稿   干证住歇家   地保住认戳   具呈人铺户陈恒裕号,住竹南一保中港街,同安属、离城二十五里   经承代书原差  戳记  淡水分府陈、给粤籍代书,申民□戳记(注一)   具呈状人铺户陈裕号,年岁,住中港街抱告陈忠年卅岁系本告辛劳住为实系己物,并非冒认,催乞迅饬查验,实给、虚坐事。切裕于此十二日,以埋寄有据,图索混禀,具控林妈义等情一案,词备前卷;蒙批录后,不胜骇异。无如该料贰件,系裕修船遗剩,埋寄顶藔「合茂」店后,附近周知。而且该料面凿刻字号,虽然被恶削去,而铁印「恒芳」字号尚在,前经投明总理、暨郊铺人等,查明号据、赈簿,理斥归还于裕收管;是以无事呈控。不料奸恶林妈义图索不遂,串谋口书,混禀瞒耸,到蒙饬封。伏思:物各有主,苟非己物,安敢妄生冒认干咎。宪台为民父母,清廉夙着,奚认以有主之物,而听奸人瞒禀,变价充公。揆之情理,奚堪吃亏,不蒙恩饬查验账簿、号据,给领归还。如有处词冒认,愿甘坐罪。势亟沥情催叩。伏乞大老爷,电察虚实,恩准迅饬查验号据,起封给领,沾恩不朽。切叩。   署台湾北路淡水总捕分府、加十级、纪录十次陈批:   该木料饬封已久,该铺户先时既未呈明,率以事后之词,混请给领。断难取信。仍着遵照前批,毋庸多渎。  私记    同治玖年拾壹月十八日具呈人铺户陈恒裕号   原告于年本月十二日呈批:如果该木料系尔之物,当林妈义争执之时,何不赴案呈告?现经饬封日久,率行混请给还,显见捏词冒认,前据林妈义具呈,已明晰批示矣。此项封存料件,应候变价,拨(充公用),以杜争端。该铺户毋(妄生觊觎)可也。(注二)   (注一)戳记上面,又盖私记。   (注二)()内字,据第二六七号补之。   ●第二六九谕同治九年十二月九日一一七○一--九   淡水分府陈,谕饬明善堂绅董:将浮出大枋变卖,充为修整土城及起盖炮台之用   特授澎湖分府、署淡水分府陈为谕饬变价,以充公用事。案据香山港口书杨义合禀称:「香山港口浮出大枋贰块,无人管理,现在民人争夺纷纷,诚恐争较滋端,禀请饬封」等情。当经饬封,取具收管附卷。旋据林妈义及铺户陈恒裕,先后赴案具呈,均经批饬充公在案。兹查堑垣土城损坏,并须另建炮台,应需公项。合行谕饬估变充分。为此谕,仰明善堂绅董郑如梁等,即便遵照,立将封存香山口前项木料贰株,克日招商估价变卖。所变价银,即充为修整土城,及起造炮台之用。仍将估变、修造缘由,禀报察查,毋得违延。特谕。   一、谕仰明善堂绅董   私记    同治玖年拾贰月初九日承工总   关防  北路淡水捕盗同知关防   稿行  私记    ●第二七○函同治十年五月初三日一一七○一--一○   明善堂绅董复函淡水分府:已将大枋变价,但被人搁阻搬运,请发给印单   香根公祖大人赐览:明善堂前奉札饬,将香山所封木变价。今买主郑隆记缴价捌拾元,起造南门炮台,今日往运,被该地张、曾、林三姓人拦阻。应请发给印单,再往运去,以免滋闹。顷接奉示函,已悉一一。贞甫亦有函催,势难复缓。郑林已约,随即措缴矣。肃此奉复。敬请钧安。治晚生翁林莘谨启。   ●第二七一单同治十年五月初四日一一七○一--一一   淡水分府陈,饬原差将大枋起封,押令车工运往明善堂   钦加府衔、澎湖分府、署淡水分府陈单仰原差汤才,迅往香山口岸,协同总保,立将前封该处浮起木板贰块,刻即起封,押令车工,运赴堑城明善堂绅董交收,变价,以便充为修造土城、炮台公用。倘冇棍徒藉端拦阻,许即扭禀赴辕,以凭察究。该差毋得玩延干咎。速速。   一、单仰   私记    同治拾年五月初四日承刘春波   关防  北路淡水捕盗同知关防   稿行  私记    ●第二七二清单同治十年十月初四日一一七○二--一   迎接新任台澎挂印总镇需用对象之清单   今开:   钦命大牌一对。   新任台澎挂印总镇牌一对。   肃静、回避牌各一对。   大锣、掌号各一对。   火牌、兵权各一对。   角路一对。   节棍一对。   朱棍一对。   天听一对。   箭斗一对。   金瓜一对。   钱枪一对。   龙头一对。   提炉一对。   清道一对。   巡视一对。   飞龙一对。   飞虎一对。   掌扇一枝。   凉伞一枝。   乌、红帽各一对。   吹手六名。   后勇八名。   红、彩(注)衣刽子手二对。   以上应派执事六十四名。   印敕、顶马各一对。典吏办。头役借马。   (注)彩字,似系「绿」之讹,参阅第二七五、二七七号。   ●第二七三单同治十年十月初四日一一七○二--二   淡水分府周,饬六班头役备派散役,至迎接之期,赍所需用物件伺候   钦加府衔、即补直隶州正堂、署淡水分府周,为特饬拨办事。照得新任镇宪不日按临,所有执事,应赴前途迎接,合行饬拨。为此单,仰六班头役汤才、朱忠、王泰、蔡标、蔡照、林元,立即遵照粘单内开各件执事,备派班内散役各正身,至期赍赴前途,伺候迎接新任镇宪驾临。并选派干役四名,沿途督率,毋许参差、错落。倘有遗失、损坏,定惟该役是问。毋得违延干咎。火速、火速。   计粘单一纸。   一、单仰   私记    同治拾年拾月初四日兵承曾龙   关防  北路淡水捕盗同知关防   稿   ●第二七四分单同治十年十月初四日一一七○二--三   淡水分府周,饬对保头役,协同澚甲预备渡船、竹筏,伺候总镇驾临   钦加府衔、即补直隶州正堂、署淡水分府周(注)为饬吊事。照得新任镇宪,不日按临,凡经过溪河渡船、竹筏,亟应预备伺候,合行饬吊。为此单,仰对保头役王泰、蔡标,立协澚甲,多备渡船、竹筏,务须洗刷洁净,在于该管保内经过渡头处所,伺候宪驾,毋得临时延误,致干重究。火速、火速。   计发封条道   一、分单仰   私记    同治拾年拾月初四日兵承曾龙   关防  北路淡水捕盗同知关防   稿   (注)以上,原稿仅写:「前衔」。   ●第二七五单同治十年十月初四日一一七○二--四   淡水分府周,饬六班头役,向戏班借出长秀雉尾等物,以便迎接总镇之用   钦加府衔,即补直隶州正堂、署淡水分府周(注)单,仰六班头役汤才、朱忠、王泰、蔡标、蔡照、林元,速向戏班,借出长秀雉尾四对,刽子首额眉、红绿衣帽各二付,克日随单,禀缴赴辕,以凭派拨执事,伺候迎接新任镇宪,事毕给还。倘敢不遵,许即禀究。该差等均毋玩延干咎。火速、火速。   一、单仰   私记    同治拾年拾月初四日兵承曾龙   关防  北路淡水捕盗同知关防   稿   (注)以上,原稿仅写:「前衔」。   ●第二七六移同治十年十一月初五日一一七○二--五   台湾知府蒋,移知淡水分府周:台湾镇按临巡阅,理番厅备造屯番名册送查,至期听候点验   同治十年十一月十三日到  私记    移文  印  福建台湾府印署台湾府正堂蒋为转移事。本年十月二十一日,蒙本道宪定札开:「本年十月十五日,准镇台林咨开:『为照台湾镇每年冬间,例应巡查营伍地方,南至凤山、水底藔北至淡水、噶玛兰,无论冲僻营汛,均须一律按汛校阅兵丁,点验屯番等因,历经遵办在案。   兹本年冬季,例应巡阅。本镇定于于十月二十二日,循例由郡起程,先往南路,巡阅事毕,即回郡城,将镇道两标及城守安平各营阅看后,再赴北路一带,巡查地方,考阅营伍,查点屯番。所有沿途,经过各屯所,均应由理番各厅,预饬各屯番弁、通土,备造名册,转送本镇,顺途查点。其南北路各厅、县,已获盗劫各案重犯,如有应行就地勘办枭示者,应须委员随同前往,覆讯定拟,以便本镇督同提讯勘办。合就咨会,请烦查照,希即转行南北路理番各厅,预将各社番弁,备造屯番名册,先行送查,并饬番弁,带领屯番,携执腰牌,在于经过社口,听候本镇点验。所有应带委员,即请酌委妥干文员,随同前往,并先将衔名见覆施行』等由,到道。准此,除由道委员,随同前往外,合就行知,札到该府,立即移行南北路理番各厅,预将各社番弁,备造屯番名册,先行送查,并饬番升带领屯番,携执腰牌,在于经过社口,听候镇台点验,毋任延误。切切」等因。蒙此,合就转移。为此移诣贵分府,希即查照办理。须至移者。   右移   淡防分府周   同治十年十一月初五日移   关防  福建台湾府印   ●第二七七单同治十年十二月初六日一一七○二--六   淡水分府周,饬六班头役,向戏班借出长秀维尾等对象,作迎春应用   钦加府衔、即补直隶州正堂、署淡水分府周单,仰六班头役汤才、朱忠、王泰、蔡标、蔡照、林元,速向戏班,借出长秀雉尾四对,刽子手额眉二对,红绿衣四领,斩刀一付,克日随单,禀缴赴辕,以凭派扮执事,迎春应用。倘该戏班笼主等抗违不遵,即将笼主带究。仍将应用马匹二对,预早备办听用,勿致临时周章。该差等均毋违延干咎。火速、火速。   一、单仰   私记    同治拾年拾贰日初六日承兵曾龙   关防  北路淡水捕盗同知关防   稿行  私记    ●第二七八函同治十二年六月二十一日一一七○三--二   蚶江分府潘,请淡水分府何,将难妇递交其家属   径启者:顷接惠安县来信称:「敝邑生员陈宝书呈,有台湾、竹堑所辖乡民之女黄富娘,被县民林三元等拐骗到惠,旋经逃逸,遇见该生员,哭诉,代为函知伊父母,恳请拿究等情。当札良兴司,督差先将黄富娘押解到案。尚有黄桂妹一名,询据乡耆声称,已经搭船送回台地。查黄富娘系良家女子,因同出嫁之胞姊黄桂妹上街买布,遇有竹堑之素识某,告以船有船有(注一)客布便宜,勾引上船关禁,开驶来惠;并被林三元勒嫁不从,将发剪去。又据供称:在家已经许配有人,择于本年九月间完姻。除另备公牍外,查蚶江与竹堑对渡,风顺,一昼夜可到。祈为配渡」等因。准此,今弟派差,护送黄富娘东渡,俟到贵厅;务祈谕饬有家眷、老诚之役,暂为管带,毋使闲人出入,致生事端。一面饬传该家属领回,仍嫁原定之夫,以全贞节,功德无量。再弟于此事大费周章,兼以赔累不少。并恳迅发批回,并移覆备案,足纫舟谊。专泐,只请升安。诸惟悉照,不宣。名另具六月廿一日淡水分府何大老爷升启(注二)   同治十二年闰六月初五日到   潘文凤(注三)   (注一)「船有」迭句,后句似系衍字。   (注二)信封。   (注三)名片。   ●第二七九单同治十二年闰六月初五日一一七○三--三   淡水府何,饬原差赴艋管解难妇来辕   署淡水分府何,为饬解事。本年闰六月初五日,准蚶江分府潘,移解递籍难妇黄富娘一名到艋,合饬管解。为此单,仰原差蔡标、汤才等,立将黄富娘一名,沿途小心管解赴辕收讯,饬属领回安业。该差毋得违延干咎。火速,火速。须单。   计开:   难妇黄富娘一名散行公文一角   赴城口粮已给     又六月初五日发文   长文一角        批回一纸   查   月 同 日送稿   月 同 日判发   考   月 同 日送签   月 同 日发单   一、单仰   私记    同治拾贰年闰六月初五日承刑总   稿行  私记    ●第二八○禀同治十二年闰六月初七日一一七○三--四   差役禀报淡水分府:已解到难妇,请予提讯   台下二快、一皂头役蔡标、汤才同叩首叩禀,为遵单解到,禀请提讯事。缴蒙钧单,饬将蚶江分府潘移解递籍难妇黄富娘一名,沿途小心管解赴辕收讯,饬属领回安业等因。役等遵即派伙,小心解到前来。理合禀请,伏乞大老爷电察提讯。沾叩。   计夹缴钧单一道。   〔批〕着遵另单,传属讯领,单销。  私记    (同治拾贰年)闰六月初七日禀  戳记  署分府何、给二快班头役、蔡标戳记  戳记  署分府何、给一皂班头役、汤才戳记   ●第二八一单同治十二年闰六月八日一一七○三--五   淡水分府何,饬差驰往猫里街,传难妇之父兄赴辕   即补分府、署台湾北路淡水总捕分府何单,仰原差蔡标、汤才,立即驰往猫里街,协同总保,赶传黄富娘父兄蔡秀三、蔡阿福正身,克克日禀带赴辕,以凭讯明给领。并查黄富娘胞姊黄桂妹曾否回家,一并覆夺。去役毋稍刻延干咎。速速。   一、单差   私记    同治拾贰年闰六月初八日承刑总   关防  北路淡水捕盗同知关防   稿行  私记    ●第二八二禀同治十二年闰六月十二日一一七○三--六   差役禀报:已传到难妇之生母   台下二快、一皂头役蔡标、汤才等,同叩首叩禀,为据情禀复察夺事。缘蒙单,饬驰往猫里街,协同总保,赶传黄富娘父兄蔡秀三、蔡阿福,禀带赴辕,以凭讯明给领,并查黄富娘胞姊黄桂妹,曾否回家覆夺等因。役等遵即前往猫里街,细查黄富娘家有生母江氏、招夫谢秀三,生一男儿谢阿福,年方五岁。询据黄江氏称:黄桂妹、蔡秀三、蔡阿福,该地并无其人;而黄富娘当日系被猫里街蒋阿立、蒋林氏即阿四嫂名号桂妹,拐匿盐水港林春兰家,渡回内地等语。役等欲传谢秀三到案,祇因外出未回,现有黄富娘生母江氏到城,母子相认,陈明其情,相向而哭。可否将其生母禀讯,恳请示遵。兹蒙前因,理合据情禀请,伏乞大老爷察夺施行。沾叩。   计夹宪单一道。单,堂缴。   〔批〕准带江氏,禀候讯明、给领。  私记    私记    〔同治拾贰年〕又六月十二日禀  戳记  署分府何、给二快班头役、蔡标戳记  戳记  署分府何、给一皂班头役、汤才戳记   ●第二八三提讯名单同治十二年闰六月十三日一一七○三--七   难妇及其生母报到   提讯名单承刑总差蔡标、汤才   计开:   生母、给领黄江氏   难妇黄富娘   〔同治十二年〕闰六月拾三日讯   ●第二八四供词(堂谕)同治十二年闰六月十三日一一七○三--八   难妇及其生母口供   据黄江氏供:年四十一岁,丈夫镇平县人,在台生长,名叫长义,已故多年,并无兄弟,儿子只有单生这个女儿黄富凉,现住猫里街挑柴度活。因本年四月初六,小妇人这女儿富凉,被怜(注一)人蒋阿四夫妻拐骗来城,说要买布,途至香山地方,将小妇人女儿骗在船上,儎回内地贩卖。适那陈秀才以前来台,有与小妇人相识,写信前来通知,小妇人才晓得:女儿被人拐去内地。至这黄富凉,委系小妇人亲生女儿。今蒙提讯,总求开恩给领回家,小妇人不敢冒认就是。沾恩了。   据黄富凉供:年二十岁,父名长义,已死多年。这黄江氏是小女子母亲,小女子并无兄弟,现住猫里街挑柴度活。因本年四月初六日,那怜(注二)人蒋阿四夫妻,骗小女子来城买布,途至香山地方,就骗小女子上船买布。那船上的人,就将小女子儎回内地,要贩卖别人。小女子不从,自己执刀,将头发割断。适有内地那陈秀才前有来台,与小女子相识,他与小女子出头控告,蒙惠安县大老,吊小女子讯供,饬差将小女子配船回台,小女子至本月初九日到艋。至这黄江民委是小女子母亲。今蒙提讯,总求开恩就是。沾恩了。   堂谕:着黄江氏具领回家婚嫁。此谕。   〔同治十二年〕闰六月十三日供许廉缮   (注一)怜字似系「邻」之讹。   (注二)怜字似系「邻」之讹。   ●第二八五具领状同治十二年闰六月十三日一一七○三--九   难妇之生母具领其女   具领状人黄江氏,今当大老爷台前,领得氏女黄富娘一名,回家安业,不敢冒领。所具领状是实。   〔批〕附。  私记    戳记  署分府何、给粤籍代书、金承恩戳记   同治拾贰年闰陆月十三日具领状人黄江氏(指印)   ●第二八六移同治十二年闰六月二十五日一一七○三--一○   淡水分府何,移知蚶江分府及惠安知县:难妇已由其生母领回   即补分府、署台湾北路淡水分府何为移覆事。(注)本年闰六月初五日,准惠安县(贵县)文开:「本年五月二十四日,据卑县樟柿铺、埔上乡生员陈宝书呈称:『生前年渡台云云』(照文叙至)须至申者」。并送难妇黄富娘一名,供折一扣,暨准贵分府(蚶江分府潘)移递黄富娘一名,由沪尾口登岸到厅。准此,当经印发批回销差,并饬差传属取领。去后,兹据该差禀称:「往查黄富娘家,有生母江氏、招夫谢秀三、生男谢阿福年方五岁。询据黄江氏称:『黄桂妹、蔡秀三、蔡阿福,该地并无其人;而黄富娘当日系被猫里街蒋阿立、蒋林氏即阿四嫂名号桂妹,拐匿盐水港林春兰家,渡回内地』等语。谢秀三外出,带到黄江氏」,禀讯前来。随提黄富娘讯认,谢江氏委系该女生母,即当堂给领,取具领状附卷。又查同治十一年十二月十八日,据生员陈宝书,遣抱陈文炳呈称:「切生上年自唐来台,到甲教读,因男炳来报母病,检收行李二担,倩挑上堑雇船,十二月十五日,途至老衢崎,有林长裕、林福生,诱伊至盐水港北沪头地面,随喝恶伙林芋头、林碧、林坠、林双联、林文郎,并不识面数猛,将行李横抢伊家,理讨被辱,呈请严拏追究」等情。当经敝前分府向批,饬差保确查覆办。去后,旋据该差禀复:陈宝书物件,因寄匪船回籍,驶至北沪头搁浅破坏,致遭遗失;并据总理叶廷禄等具禀。嗣据陈宝书具催,又经差查禀复:林长裕、林芋头、林双联、抢夺陈宝书枕箱属实。又经催差查拘,并批饬陈宝书查明,被抢赃物是否实在匪船之内,着即据实吕覆。去后,未据覆到。兹准前由,合就查案移覆。为此备移贵分府(县),请烦查照施行。须至移者。   右移   蚶江分府潘   泉州府惠安县正堂吴   私记    同治拾贰年闰六月廿五日承杜名高、孙福   关防  北路淡水捕盗同知关防   稿行  私记    (注)此移之受文者两人:一为蚶江分府潘,二为惠安县正堂吴。文中()括号内,系移行惠安知县;括号上,乃移行蚶江分府。   ●第二八七札光绪七年九月十八日一一七○五--一   台北府层奉巡抚札,行知新竹县:在基隆设立文报所委员专责   札新竹县   钦加二品衔、补用知府、署台北府正堂、卓异候升陈为转行事。本年八月二十二日,奉臬道宪张札开:「光绪七年闰七月二十七日,奉宫保巡抚部院岑票开:『照得本部院现渡台督办防务,所有省署、行辕往来文报,及廷寄批折,暨行辕拜发奏折各夹板,在在均关紧要。凡由省来者,已饬本标中军参将,派弁领赍,搭坐轮船,递至基隆,交基隆通判,由驿转递前进。其自行辕发来者,亦由基隆,交轮船管驾,带至马尾投省交投。亟应委员,于基隆设立文报所,以专责成。兹查有候补知县吴恩庆、大挑教职陈春瀛,堪以胜任。除径给札委外,合行札知。为此,仰道查照,须牌』等因。奉此,合就札饬。为此札,仰该府即便转饬知照,毋延,此札』等因,到府。奉此,除移行外,合就行知。为此札,仰该县即便遵照。   私记    光绪七年九月十八日札  私记      印  台北府印   私记    七年九月廿一日奉   ●第二八八申光绪七年十一月十三日一一七○五--二   新竹知县申巡抚、道台、台北府:新竹县递省公文,从台南文报局   改由基隆文报局转递   同知衔、台北府新竹县,为遵札报明事。案蒙本府宪台札,蒙前台湾道、前宪台,前道宪札,奉宪台、抚宪票开:「照得本部院,现渡台督办务云云此札」等因。蒙此,遵查卑邑递省公文,向由台南文报局,等候便轮,汇总寄带晋省,计程七站。兹奉行知,在于台北基隆地方,复设一局,仅祇三站,程途较近。以后遇有递省公文,自应改由基隆转递,以期迅速而免耽误。缘蒙前因,合将遵办缘由,报明宪台察核。俯赐行知基隆文报局委员查照,实为公便。为此备文,呈乞照验施行。   一、申   抚、道、府宪   私记    光绪柒年拾壹月十三日承兵房吕祥   钤记  新设台北府新竹县钤记   正堂徐行  私记    ●第二八九札光绪七年十月廿一日一一七○六--一   臬道刘札知各属:道署需用铺垫及一切器具,饬由台湾县代为给价,不得摊累各属   札新竹县   钦命二品顶戴、按察使衔、分巡台澎兵备道、兼提督学政、音德本巴图鲁、加十级、纪录十次刘为札催事。照得本道,自履任后,凡有署中需用铺垫,及一切器具等物,先经饬由台湾县代为给价置办,仍饬将所用价银,逐款开单请领,即修理本道衙门,亦系查照向章,动用局存专款,均无须各属摊派。稽今日久,所有前项代给价银,尚未据台湾县开送,无凭核给。究竟实用器具等项银若干,应亟由台湾县于克日内,据实开单送辕,以凭核明给领,断不得有代垫、安衙、供差等项名目,摊累各属。是为至要。除饬遵外,合就札饬。为此札,仰该县立即遵照办理,毋违,切切。此札。   光绪七年十月廿一日札   关防  分巡台湾兵备道关防(注)   私记    七年十月廿五日奉   十月廿七日发办   (注)印文不清,据「清代台湾职官印录」(民国四十九年、台湾银行经济研究室)三二页补之。   ●第二九○移光绪八年四月十一日一一七○七--一   基隆分府徐,移解新埔街民翁东友夫妇,请新竹知县取具的实铺户保结移覆   移文  关防  台北府分防通判之关防   私记    八年四月十七日到   四月廿日发办   钦加同知衔、基隆分府徐为移请事。案据民人林红毛喊称:「伊姊嫁与翁东友为妻,现因私逃来基,毛仝东友往找,特被林蛟扣留」等语。又据翁东友喊控:「妻氏被林蛟扣留」等情。各据此,敝分府随即提集研讯,并查吊婚字。据翁东友之妻翁林氏供:「愿随夫回去」等语。当将该氏发交伊夫翁东友,当堂领回,取具领状;并林红毛眼仝见领,切结在案。惟应取翁东友认保切结,据该民供称:「伊在新埔地方生理,须赴该处,方有熟悉店铺保认」。查新埔地方,系隶贵县,敝署差役,均不熟识,人生地疏,恐难周妥,合就移请。为此备移贵县,请烦查照,希将送到翁东友夫妇二名饬收;一面派差押赴新埔地方,取具该处的实铺户,认保妥结,移覆备案。望切、祷切。须至移者。   计移送翁东友夫妇二名。   右移   新竹县正堂徐   光绪捌年肆月十一日   关防  台北府分防通判之关防   ●第二九一保领状光绪八年四月二十四日一一七○七--二   新埔街民翁缵绪,保领翁东友夫妇回家安业   具保领状,竹北一保新埔街民人翁缵绪,今当大老爷台前,领得翁东友与伊妻林氏,较闹回唐一案,兹蒙基隆厅宪讯断,着令友带回归家教训,友甘愿遵断在案。经蒙厅宪将友夫妻移交新竹县,递回原籍,着保领回安业等情一案,绪当堂领回,不敢冒领。如有此情,惟绪是问。合具保领状是实。   〔批〕附卷  私记    戳记  新竹县正堂徐、给漳籍代书、邱安邦戳记   光绪捌年肆月廿四日具保领状人翁缵绪(画押)   ●第二九二牒光绪八年四月二十八日一一七○七--三   新竹县对基隆分府牒:翁东友夫妇已由翁缵绪领回   同知衔、调授新竹县徐为牒覆事。本年四月十七日。准堂台移开:「据民人林红毛喊称:伊姊嫁与翁东友为妻(云云照文叙至)须至移者」等由。计移送翁东友夫妇二名到县。准此,兹据新埔街民翁缵绪赴县具保,当将翁东友夫妇二名,提交翁缵绪领回,取具领状附卷。合就备文,牒覆堂台,察核备查。为此,备由具牒。须至牒者。   计抄送:   翁缵绪领状一张。  私记    一、牒   基隆海防分府徐   私记    光绪捌年肆月廿八日承吕祥   钤记  新设台北府新竹县钤记   正堂徐行  私记    ●第二九三札(附清单)光绪九年九月十二日一一七○八--一、二   台北府奉臬道札,札饬新竹县:台湾各县每年应贴册费,应一律提解   计开:(注一)   该县每年应贴道书册费实银壹百一十五元八角五瓣。   又每年应贴府书,上下忙、总提解、埔地请察等案,册费银七十贰元。   又每年应贴府书,折报仓谷、额采循环仓谷、充公等案,册费银一百四十四元。   前二件年应解贴府书费银贰百一十六元。   札新竹县  印  台北府印(注二)   钦加二品衔、台北府正堂、加一级、随带加八级、纪录四次陈为札饬查议、批解事。光绪九年七月十八日,蒙本道宪刘札开:「案据本辕户粮书蔡择其、陈士杰等禀称:『窃台湾府属各县,每县年应给贴册费银二百七十元,迩来只折实银一百六十五元五角,续因折减、短扣,有名无实;而户粮各书,人众拥挤,业已各归各款,承办之书,禀请提解、给领在案。但其等承办台北户粮事务,从前台北未分治之先,淡、兰二厅,均有贴费,亦因短折、积欠,有名无实。迨台北分治,淡、新、宜三县初设,规模未成,莫敢遽请提解贴费,以致办公诸多拮据。刻下淡、新、宜三县,规模已成,所有应贴钱粮、积欠耗羡、条例民欠、遍审地亩、税契、榖数换充、仓库、柜书等十七案册费,核与台南各县,事同一辙,自应援案,一律提解贴费,以资办公。惟台北虽分治,淡、新、宜三县,究属新设,似难照台南一律给贴册费。可否援照台南各县给贴册费银数,查照七折核算折减,饬县提解给领,以资办公经费之处,伏候示定祇遵。如蒙允准,自当核实折减,禀候提解。为此,相率佥恳,并酌检台南案卷呈送,叩乞电察,恩准示定、饬提,俾办公有资,实叨恩便,沾叩』等情。据此,查前项册费,有关办公经费,固不可省。然台北淡、新、宜三县,究属新设,应否俯如该书等所禀,查照台南各县给贴册费银数,折减三成,以七成核算,每县应银一百一十五元八角五瓣,定案提解,以资办公?除批示外,合亟札饬。札到该府,立即遵照,限文到二十日内查明核议具覆,以凭饬提解给,用示体恤。一面核饬各县遵照办理,毋违,此札」等因,到府。蒙此,并据本辕户粮书胡桂芳禀称:「窃芳承办府房钱榖各款公事,最为繁琐,所需办公辛工、纸饭经费,月用甚巨,奈无厘头策应,全赖查照台南向章,各县就于征收供饷、税契厘头内,扣解每县每年应贴钱粮各案府书册费银二百一十六元,以资办公之费。查自设县以来,前因初设,规章未定,道书册费,亦未奉札提解,未敢即行请提,以致办公赔垫,清苦难堪。伏思:凡有钱粮各案册籍,向由府房汇造总册详送,经由道房核转,加文咨报。是于同治十二年间,经台南道、府书禀,蒙前道宪夏批定章程,各款册费,按以三成归道书,七成归府书,以为匀给办公等因。兹奉道宪札,提前项钱粮等案,道书册费,事同一律,府书册费,自应援照台南旧案,叩请并案饬解,赖以奉公,情亟具禀。理合将厅任准台湾前升府张粘单,移追钱榖各案,府书册费银元旧章原卷一宗,检缴呈送禀请,叩乞察核,俯准援案,列单一并,饬县遵解、给领,以资奉公,沾感,切叩」等情。据此,查各属造送各项册折,送由府、道衙门核转册费,自属在所必需。惟现在奉饬,道辕书办,每县每年应解册费银一百一十五元八角五瓣,本辕户粮书,又请援照台南各县向章,每县年贴册费银二百一十六元,应如何设筹,或由官捐,抑由县书贴送,亟应妥议章程,按时批解,以示体恤。除分饬妥议详覆外,合并列单札饬。为此札,仰该县官吏,立即遵照,迅将粘单内开:每年应贴道、府书各案册费银元,克日妥议详覆,批解来府,立等分别提给转详,毋稍玩延干咎,切切。此札。   计粘单一纸。   光绪九年九月十二日札   印  台北府印九年九月十五日奉   私记    (注一)一一七○八--一,系后件之附件(单)。   (注二)一一七○八--二,府印盖在骑缝处。   ●第二九四移光绪十二年二月十八日一一七一○--一   管带栋字副营移请新竹县:将私出藤草人犯,差拘讯办   移文  关防  管带栋字副营关防   二月十八日到   管带栋字副营、两江尽先即补协镇都督府、随带加二级袁〔为〕移请差拘严办事。窃本月十七日,据抚垦局丁勇刘寿等禀称:「本月〔十八〕(注一),前往截阻出山藤草各物,适有打牛崎庄民人许阿十,仝伊侄许〔阿戆〕,〔率〕(注二)带三十余人,挑藤出山。丁等向阻,该民人竟敢逞凶拒捕;并丁等截获藤条二十九担,均被砍碎。禀请拿办」等情。据此,因思此次办理抚垦事宜,宪谕:「所有各番社树藤、通草,禁止附近民人入山采取。均令化番自行采伐,由官收卖,使化番(注三)获价。稍有赢余,拨济抚番经费,俾各化番亦可藉资生计」等因。奉此,遵经会商设局,次第举办。讵迩日竟有不法庄民,相率入山,割取藤条,砍伐树木,当饬敝营弁勇,协仝局丁,择要阻拿。〔该〕(注四)打牛崎庄民人许阿十等,竟敢拒捕,实属藐玩已极。当此开办伊始,非请从严拿究,何以儆刁横,而伸禁令。理合备移。为此移请贵县,希烦查照来移事理,迅赐签差,限拿打牛崎庄许阿十等到案严办,俾刁横知儆,抚务有赖,实叨公便。须至移者。   右移   钦加五品衔、特授台湾埔里抚民分府、署理新竹县正堂方   光绪十二年二月十八日   关防  管带栋字副营关防   (注一)「十八」二字,据一一七一○--二(票)补之。   (注二)「阿戆率」三字,据一一七一○--二(票)补之。   (注三)「化番」二字,据意补之。   (注四)「该」字,据一一七一○--二(票)补之。   ●第二九五红禀光绪十二年二月二十七日一一七一○--三   局董等佥禀新竹县:拟将犯禁采藤之人犯,将藤条作价认赔;知县批:应再酌量议罚   具禀竹北二保咸菜瓮局董生员刘耀黎、卫璧奎,为据情禀明,邀恩裁夺事。切有打牛崎民人许阿十、许阿戆,与四处愚民,未闻禁令,采藤犯禁,于本月十八日,遇勇丁截获藤条二十九担。因不听阻,以致口角,均皆□□□□□局丁刘寿□□许阿十、许阿戆即行禀报。今蒙票差严拏,始知犯禁,难逃罪咎;遂托举充(总理)谢有时、垦户连日昌,前来求息,认罪遵罚。且云:二人皆系独子,家贫亲老,举家全靠养育;又兼农忙采茶之候,犹恐误耕等语。但事经禀案,不敢擅便。现拟将藤作价认赔,可否邀恩,悉听鸿裁。刻下四乡尽知禁令森严,再不敢入山擅取。生等忝在奉公,理合据情禀明。伏乞协台大人,如保赤子,恳恩电察施行。沾叩。   正堂方批:   现当举办招抚,凡番界内草木,不得擅行砍伐,固已早申禁令;乃许阿十等,竟敢违禁采取,实属愍不畏法。本应严拏惩办,以为玩视禁令者戒。据禀:该民等家贫亲老,农事方殷;自应宽其既往。惟是以截获之藤条,作认赔之罚款,求免示责过轻;应再酌量议罚,庶儆将来,而免效尤。着即遵照。  私记    光绪拾贰年贰月廿七日具禀局董生员总理谢有时谢耀黎垦户连日昌卫璧奎   ●第二九六札光绪十五年十一月九日一一七一三--三   台北府查核新苗分界应以中港大溪为界,饬新竹县会同苗栗知县,履勘定界,绘图具覆   札新竹县   钦加盐运使衔、在任候补道、福建台北府正堂、加一级、军功加二级、纪录五次雷,为饬遵事。本年十一月初四日,奉台藩宪沈批据新竹县方令祖荫禀,会商划分新、苗两邑地界,拟以沙仑崁分界缘由;奉批:「仰台北府遵照另札办理,并饬该令知照,仍候宫保爵抚宪批示,缴」。同日又奉批据苗栗县林令桂芬禀,新、苗分治,应以何处为界,请示遵办缘由;奉批:「仰台北府遵照另札办理,并饬林令知照,缴。图并发,覆日仍缴」。又奉札开:「据代理苗栗县林令桂芳禀称:『窃卑职仰荷宪恩,委代斯缺,叩辞后,行抵新竹,会晤方令,议商划界事宜。在方令,欲以苗栗沙仑为界;卑职因未历其地,未敢允从。旋即趋赴彰化,谒见程守,禀承一切。于十九日抵苗,接印任事,随即驰往方令所议沙仑之处查勘。该处即属苗栗保保界,离卑邑维祥庄建城之处,仅隔八里,其沙松浮,欲据为界,恐难经久。何以故?缘台北之风猛烈异常,而卑邑逼近内山,其风更甚。沙仑往往吹为地,指不胜数。与其苟安目前,不如作一劳永逸之计。查新辖之中港保之中,有大溪一条,溪北距新竹城三十里,溪南离卑邑亦有二十里。该溪直通内山,诚属天生界限;若以为界,最相得宜。正在禀请遵办间,据绅士、恩贡生刘廷珍等禀:<以沙仑难靠,不若中港溪之天生形堑。且溪南居民离苗较近,多愿归附,不愿远归新竹,请转详定界>等情,前来。卑职伏查:设官分职,原为便民,不在地之广狭。地多一里,即多一里之责任;少一里,即少一分之考成。卑职既蒙委任,何敢固执;以仑、以溪,毫无成见。惟事属便民,又不敢稍存膜视。究应以何为界,理合绘图,禀请察核,俯赐批示只遵。并请径饬新竹县订期会勘定界,实为公便』等情,计禀呈绘图一纸。正在核办间,据新竹县方令禀称:『窃照卑邑分设苗栗县治,前准署苗栗县林令到新晤商,卑职当将一切情形,会同商酌,并将卑邑应分竹南二、三、四保田园甲则、粮额、庄户、实征钱粮图册、单根各件,并该辖地方词讼卷宗,以及应拨书役,均经分别移送抽拨;一面申报宪鉴在案。伏查:应征钱粮,县治既分,各有专责,所有划归苗栗县管辖之保、庄,均经卑职截定征数,至林令接印前一日止,造册具报,自十月十九日起,移归苗邑接续征解。至应分界址,林令执意,以中港溪为界。卑职查:从前竹南一、二保,原定以中港溪之南沙仑崁为界,闻系自设淡水厅治以来,该两保即以崁分界区。是故,清丈之时,仍循其旧。如果新、苗两邑遵照此崁为界,则可将竹南二、三、四保地方划分,全归苗邑管辖。倘若以溪为界,又须以竹甫一保地方,截分三分之一,所有清赋粮额、图册,均须逐一改换,颇费周章。况台地每逢久雨大水,溪道时有变更,究不若原定之沙仑崁系属硬界。林令接印后,卑职即经酌拟备稿,商请会禀勘定。兹准林令函复,业已禀请宪台核示。除俟奉批遵办外,合将卑职会商分界大略情形,禀明察核,批示祇遵,实为公便』等情。各到司。据此,查新竹与苗栗分治,其界址必须确勘划清。前据方令以旧病复发,禀请委员代勘,业经批饬该府,饬委会勘在案。究竟应以何处分界为宜,亟应饬令勘复,由府核议详办。合行札饬。为此,仰府官吏立即遵照办理,并转行该二县知照,毋违」等因,计发绘图一纸。蒙此,并据新竹县方令禀同前由,各到府。奉、据此,本府查核,该二令所禀情形,如以沙仑为界,逼近苗栗建县之处仅止八里,局势太促。诚不如以中港大溪为界,北距新竹县城三十里,南距苗栗县城二十里,较为适中。且划分疆域,向以溪水为贵,沙仑究系陆地,并无一定可以指实之区,纵有一、二处可指,而亦不能处处俱有。溪道则天生形势,由内山而通海口,界址显然,非人所能移易;既无虑疆界之争,且可杜跨籍之弊。纵谓溪道水有迁移,而同属一溪之中,大致了然。且钱粮原准升除,此坍彼涨,两县仍以溪为界,于事并无窒碍。方令所称:以中港溪为界,竹南一保须截为两。本府查方令前送清赋图册,竹南一保今已改名中港,何妨将隶于苗者,名为中港南保;隶于新者,名为中港北保。前送清赋图册,系未分治以前之案,无所庸其更改。而界址既以溪为分,粮额应由县划清,各归各征。本府面禀藩宪,亦以中港溪道划分为然。前奉札饬委勘,即经由府檄委张令廷■〈木干〉会勘,并移知台湾府在案。兹奉前因,除再移知台湾府,并分饬印委各员遵照外,合就札饬。为此札,仰该县即便遵照札指,并照前札,会同履勘定界,绘图具覆,毋违,切切。此札。   光绪十五年十一月初九日札   印  台北府印  私记    十五年十一月十一日奉   ●第二九七移光绪十五年十一月初十日一一七一四--二   苗栗县奉布政使司札,移请新竹县:遵批以中港大溪为界,订期会勘   移文  印  苗栗县印  私记    十五年十一月十一日刊   代理台湾府苗栗县正堂、加十级、纪录十次林为移请会勘事。本年十一月初八日,奉藩宪沈札开:「本年十一月初四日,奉宫保爵抚宪刘批据署新竹县方令祖荫禀,新、苗两邑,拟以原定竹南一、二保界址之沙仑崁分界情形,请示缘由;奉批:『此案分界,并据苗栗林代令具禀到院。披阅各禀议论,似以中港溪分界为可采。仰布政司,迅即酌议,速分覆夺,毋延,缴』等因。又奉宫保爵抚宪刘批据代理苗栗县林令桂芬禀,卑邑新、苗分治,应以何处为界,请批示遵办缘由;奉批:『仰布政司,迅即查照新竹县方署令禀内批示办理,缴,图存』各等因,到司。奉此,查此案,先据该二县具禀到司,业经由司札饬台北府,转饬会勘,核议详办在案。兹奉前因,合就饬知。为此札,仰该县即使遵照,毋违,此札」等因。奉此,合就备移。为此移诣贵县,请烦查照,希即订期,移知会勘,以便定界。望切,望速。须至移者。   右移   新竹县正堂张   光绪拾伍年拾壹月初十日移   印  苗栗县印   ●第二九八详光绪十五年十一月廿八日一一七一四--七   苗栗、新竹两县书勘定界绘图详覆巡抚刘、布政使沈等   前署台北府新竹县,代理台湾府苗栗县,调署台北府新竹县,为会勘定界,绘图详覆事。案奉藩司宪台蕃宪札:「奉宫保宫保爵抚宪刘批据署新竹县令祖荫禀,新、苗两邑,拟以原定竹南一、二保界址之沙仑崁分界情形请示缘由;奉批:『此案分界,并据苗栗林代令具禀到院。披阅各禀议论,似以中港溪分界为可采。仰布政司,迅即酌议,速分复夺,毋延,缴』等因。又奉宫保宫保爵抚宪刘批据代理苗栗县林令桂芳禀,新、苗分治,应以何处为界,请示遵办缘由;奉批:『仰布政司,迅即查照新竹县方署令禀内批示办理,缴,图存』。各等因,到司。奉此,查此案,先据该二县具禀到司,业经批饬台北府,转饬会勘,核议详办在案。兹奉前因,合就饬知。札到该县,即便遵照,毋违,此札」等因。又奉本府宪台本府宪札,奉藩司宪台藩宪批据新竹县方令祖荫禀同前情;奉批『仰台北府,遵照另札办理,并饬该令知照』;仍候宫保爵抚宪批示,缴』。同日又奉批据苗栗县林令桂芬禀同前情;奉批:仰台北府遵照另札办理;并饬林令知照缴,图并发,覆日仍缴」。又奉札开:「据代理苗栗县林令桂芬禀称:『窃卑职抵苗,接印任事,随即驰往方令所议沙仑之处查勘。该处即属苗栗保保界,离卑邑维祥庄建城之处,仅隔八里,其沙松浮,恐难经久。查新辖之中港保之中,有大溪一条,溪北距新竹城三十里,溪南离卑邑亦有二十里,该溪直通内山,诚属天生界限;若以为界,最得相宜。理合绘图,禀请察核』等情。计禀旦绘图一纸。又据新竹县方令禀称:『卑职〔查从〕(注一)前竹南一、二保,原定以中港溪之南沙仑崁为界,闻系自设淡水厅治以来,该两保即以崁分界区。如果新、苗两邑(遵)照此崁为界,则可将竹南二、三、四保地方划分,全归苗邑管辖。倘若以溪〔为〕界,〔又须〕以竹南一保地方,截分三分之一,所有清赋粮额、图册,均须(逐一改换,颇费)周章。况台地每逢久雨大水,溪道时有变更,究不若原定之沙仑〔崁系属〕硬界。禀请察核』等情。各到司。据此,查新竹与苗栗分治,其界址必须〔确勘划〕清。究竟应以何处分界为宜,亟应饬令勘覆,由府核议详办,札饬遵照办理,并转行该二县知照。计发绘图一纸。并据新竹县方令禀同前由。各到府。奉、据此,查核该二令所禀情形,如以沙仑为界,逼近苗栗建县之处,仅止八里,局势太促,诚不如以中港大溪为界,北距新竹县城三十里,南距苗栗县城二十里,较为适中。且划分疆域,向以溪水为贵,沙仑究系陆地,并无一定可以指实之区。纵有一、二处可指,而亦不能处处俱有。溪道则天生形势,由内山而通海口,界址显然,非人所能移易;既无虑疆界之争,且可杜跨籍之弊。纵谓溪道水有迁移,而同属一溪之中,大致了然。且钱粮原准升除,此坍彼涨,两县仍以溪为界,于事并无窒碍。方令所称:以中港溪为界,竹南一保须截为两。查方令前送清赋图册,竹南一保今已改名中港,何妨将隶于苗者,名为中港南保;隶于新者,名为中港北保。前送清赋图册,系未分治以前之案,无所庸其更改。而界址既以溪为分,粮额应由县划清,各归各征。前奉札饬委勘,即经檄委张令延■〈木干〉会勘,并移知台湾府台湾府在案。兹奉前因,除再移知台湾府台湾府并分饬各员遵照外,札饬遵照札指,并照前札会同履勘定界,绘图具覆,此札」等因。又奉本府宪台本府宪札,奉藩司宪台藩宪批据新竹县方令祖荫禀,新、苗分界一案,现因身患咯血,恳请委员会同履勘缘由;奉批:『据禀已悉,仰台北府酌核委勘,并饬林令与方令知照缴,禀抄发』,等因。奉此,查新竹现委张令廷■〈木干〉署理,所有分界一案,应即委令该员会同方、林二令,妥为履勘,除移知台湾府台湾府,并饬方、林二令遵照外,合行札委。札仰该员,立即遵照,会同方、林二令履勘明白,定界绘图,禀复察夺」等因。又奉台湾府台湾府宪宪台札行前因。各到卑职。奉此,卑职等遵即订期,于十一月二十日,同赴□□,会勘得中港溪,西通外海,东达内山,自西至东,港口大溪一条,至公馆仔庄等处,分为中港南北两溪。中港北溪至溪心■〈土具〉庄,又分两两,(注二)过牛栏堵庄,复合为一。合而又分,中间系南埔庄,南溪迤南,北溪绕北,直抵东北内山,溪道迂长,难以分界。又中港南溪至六份仔庄,亦分为两,北至大桃坪庄,又分为二。南溪两条,均属迤南,北溪一条,过接隘仔庄,斜抵内山。当经卑职等三面会商,按照溪道形势而论,莫如中港口达南港溪至六份仔、大桃坪,过接隘仔等庄溪流为新、苗分界,最为相宜。各人意见相同,当于中港南溪之南边,立碑为界,溪边以南,归苗栗县管辖;溪以北,归新竹县管辖。计新竹县城起,至中港南溪止,二十八里;又自苗栗县城起,至中港南溪南边止,二十二里。归苗栗管者,名为中港南保;归新竹管者,名为中港北保。所有分归苗栗管辖之竹南二、三、四保田园甲则、粮额、庄户、实征钱粮图册、单根等件,业经卑职祖荫在任时,移交卑职桂芬接收核办在案。兹以中港南溪分界,尚有应分苗栗管辖之溪南各庄田园甲则、粮额、庄户,并实征钱粮册,容俟卑职廷■〈木干〉于本年十二月底,钱粮截数之后,即当吊齐各项册籍,按庄逐户,一一理分;另造田园甲则、粮额、户名清册,并光绪十四、五年分应完钱粮实征册,开年移送卑职桂芬接收,即于明春开征起,无谕新旧钱粮,统归卑职桂芬接征。一面仍由卑职廷■〈木干〉另行详办。将来卑职桂芬续征光绪十四年分钱粮若干,移归卑职廷■〈木干〉接收汇解。所有卑职祖荫暨卑职廷■〈木干〉已征苗栗管辖各保之光绪十五年分钱粮,亦由卑职廷■〈木干〉核出数目,移归卑职桂芬汇造奏销,以足分数。是否有当,合将会勘定界情形,绘具新、苗分界舆图,会议详请宫保宪台察核,俯赐批示定案,实为公便。除详某宪外,为此备由具申。伏乞照详施行。须至详册者。   计详送:   新苗分界舆图壹纸。   一、详爵抚宪刘台藩宪沈台澎道宪唐台北府宪雷台湾府宪程   印  苗栗县印   私记  填十二月初二日   光绪拾伍年十一月廿八日承粮工总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苗栗县正堂林行  印    前任新竹县正堂方行  印    调署台北府新竹县正堂张行  印    (注一)据一一七一三--三补之。下文〔〕内文字,亦同。   (注二)「两两」二字中,上字似系「为」之误。   ●第二九九移光绪十七年十一月初七日一一七一五--三   淡水县将所承移卷宗,因已比对完毕而移还新竹县   移文  印  淡水县印  私记    光绪十七年十一月初十日   即补清军府、调署台湾县、代理淡水县正堂、加十级、纪录十次孙为移还事。本年十一月初一日,准贵县移开:「案查隘首户名陈长顺、陈福成,其子武生陈绍藩,隶属新邑,现在敝县,因别有案,亟须该隘首之戳比对,以成信谳,移请查照,希即饬承,将该隘首所递,无论如何禀词,有盖该隘户戳记者,查检一件,移送过县,以凭比对。后即当移还等由。准此,敝县饬据该承,以陈福成系属垦户,并非隘首。查检盖有官给戳记禀词一纸,禀复前来。合就备文移送。为此移诣,请烦查照核对后,仍请移还归档」等由,计移送陈福成禀词一纸到县。准此,业经敝县查明对讫,合就移还。为此移诣贵县,请烦查照。希将移到陈福成原禀一扣,查收归档。望切,望速。须至移者。   计移送陈福成原禀一扣   右移   新竹县正堂沈   光绪拾柒年拾壹月初七日移   印  淡水县印   ●第三○○行光绪十八年十二月初六日一一七一六--一   台北府行新竹县:催令绅士林汝梅等,将登云会息银批解赴府   行新竹县   钦加知府衔、代理台北府正堂、即补清军府、兼办台北各口通商事务龙为行饬事。案查该属绅士林汝梅、李联萼、翁林萃、郑如梁、吴士敬等,承领陈前府前在淡水厅任内 捐存通用七二番银二千元,公存五处,每年不计闰,生息银三百元;至乡试之年,于七月初一日,核计按照生过息银,总收若干,作为全淡南北在学正途文生、贡生资送乡闱应试卷费之用,不论贫富,按名匀分。所有每年息银,历系半年收缴。除光绪十七年六月十七以前息银,前已收缴匀给清楚。其自十七年六月十八日起,至十八年六月十七日止,全年分息银三百元,亦据该前县申缴在案。兹查十八年六月十八日起,至十二月十七日止,不计闰,又已半年应缴息银一百五十元,合行饬缴。行到该县,即便遵照,催令绅士林汝梅、李联萼、翁林萃、郑如梁、吴士敬等,将应缴光绪十八年六月十日起至十二月十七日止,不计闰半年息银一百五十元,克日缴齐,备文批解赴府,以凭存俟下届乡试,寄省匀给多士买卷之资。毋延。此行。   光绪十八年十二月初六日行   印  台北附印   私记    光绪十八年十二月初七日奉   ●第三○一谕光绪十八年十二月初九日一一七一六--二   新竹县奉台北府札,谕令绅士林汝梅等,将登云会半年息银备缴,以凭批解赴府   特授新竹县正堂、加二级、纪录十次叶为谕饬完缴事。本年十二月初七日,奉本府宪龙札开:「案查(云云照文叙至)毋延,此札」等因。(注)奉此,合行饬催。为此谕,仰绅士林汝梅、李联萼暨郑如梁、翁林萃、吴士敬各家属等,速将前领陈前府宪捐存乡试登云会番银贰仟元,应缴光绪十八年六月十八日起至十二月十七日止,不计闰半年息银壹佰伍拾元,限三日内,如数备缴赴县,以凭备文批解。该绅士等,毋得稽延。切切。此谕。   一、谕仰   光绪拾捌年拾贰月初九日礼承林青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正堂叶行   (注)参阅第三○○号。   ●第三○二示光绪五年六月十一日一二一○一--五   台北府出示:催晋赈各捐户换照   赏戴花翎、署理台北府正堂、卓异候升、加七级、纪录十次陈为出示催缴换照事(注一)。照得晋赈停捐之后,各捐生给有实收未换部照各户,经本府随案禀请,开列姓名、官阶,先后请照补填换给。兹奉学道宪,按临台北考试,已将所请各照之有照可填者计十四户,又本府随册请奖填照、留存催换之贡、监职衔等照二十四户(注二),先经出示催换,至今未据缴齐。现在前请各照内实官及加衔、加给之应颁各照,俟奉续发到府,另有(注三)催缴。所有各照中之已奉发到府者,奉宪催缴,实收给照详报。刻下奖局久停,各捐生可到本府署中,缴收换照,并无书吏人等油,朱、纸、笔等项分厘之费,只要实收缴府,立时填照,即交赍收来缴之人领回。既无分厘费用,亦不必托人代换、代领,致有匿延、需索之端。除札县差催,并分谕南北经手绅董,又经饬差催缴外,合将第七次催换实收给照,禁收公费净尽缘由,列名示谕。为此示,仰经手各绅董,遵照列开各名,限日一律催收缴换。经此次示谕,分催不到,明是各捐户之不愿邀奖可知。本府体贴民心,一概详请注销,毋悔。特示。   光绪伍年陆月日给十一   发贴堑城县口晓谕。   截留各照催缴实收换照各捐户。   计开:   刘超先林芬洪辉东吕光邦林芬翁鸿飞刘其琮罗云锦陈景山郑士杰吴宏基吕庆云吕世清吴振芳李呈祥翁鸿飞陈景山罗云锦吴宝兴汤增敬傅国华傅喜云吴嘉趾郑士杰郑献瑞王再勋廖赞元刘其琮   又奉填发府催换各照捐生。   计开:   邹毓麟魏炳文姜荣富曾宗辉林芬王经邦吴振芳陈德周陈森和苏国芳   (注一)此示系台北府饬新竹县之札(一二一○一--三)之附件,其内容两者大致相同。   (注二)一二一○一--三札,写为二十户。   (注三)同上札,「有」字作「行」字。   ●第三○三奏光绪八年(?)一二一○一--一九   户部奏:为停捐已逾三年,谨申明节次奏定限期分别注销捐案   户部谨奏,为停捐已经三年,谨申明节次奏定限期,分别注销捐案,以清案牍而免牵混,恭折仰祈圣鉴事(注一)。窃查臣部自光绪五年,遵旨停捐,于是年四月十三日,将停捐未尽事宜,逐款开单,奏明立案内开:「外省捐案,除核覆照准者不计外,此外或呈请扣奖,或短交银两,或须声明原案,或须呈明出身,凡一切驳斥之案,自此次奉旨之日为始,予限三年,由各该省奏咨议覆,或由捐生自行呈明呈交,俾捐案得以清厘。如或逾限,即行注销」等语。又查六年六月二十日,臣部具奏酌复,由部改奖章程,并酌定限期折内声明:「将部驳另核请奖,及驳令补交银两各员,除力能补交各员,照案赴部补交外,其无力补交之人,准其将原领空照实收呈验,查照原折例案,改奖本身,移奖兄弟子侄。虚衔顶戴封典,不准改奖。实官员、贡、监生,并查照同治六年七月,臣部奏明捐资,五年定限,准其改奖、移奖。如逾原捐五年限期,并不呈请,即将原捐各案注销,以符定限」等语。均经奉旨允准,通行遵照,各在案。兹查停捐以来,业已三年,凡停捐限内到部之案,均经臣部遂(注二)案移议、准驳、奏咨、行知。其中部驳各捐生,遵照奏章,赴部补交银两者甚少。而无力补交,将原捐银数在部,呈请改奖衔封者较多。窃思停止捐输,原为停止实官,肃清仕途起见。是以臣部于五年四月,奏明予限三年,令捐生呈明补交银两,逾限即行注销,系专指报捐实官而言。至于改奖、移奖,臣部同治六年,奏明五年定限,准其改奖、移奖。扣(注三)逾五年限期,即行注销。是以臣部于光绪六年酌复,由部改奖折内,仍依原定五年限期。现在部驳原捐实官,短交银两各捐生,到部补交者,甚属寥寥,以致案悬莫结。相应请旨,饬示各省督抚,转饬晓谕各捐生,原捐实官,短交银两者,仍遵照臣部光绪五年四月十三日奏定三年限期,概令赴部补交清楚。倘再逾限,□□(注四)原捐实官注销,只准改奖虚衔封典。其改奖、移奖限期,仍以原捐实官核覆之日扣算,遵照五年定限办理。如逾五年限期,无论原捐实官、虚衔封典,概行注销,毋庸置议。再报捐实官内,有年未及岁,捐生欠交银两者,亦令遵照前定三年限内,一律补交,以归画一。至扣算注销捐案三年定限,其在五年四月十三日以前,由臣部议覆者,应令自五年四月十三日为始,其在五年四月十三日以后,由臣部议覆者,概令查照本案议覆之日为始。似此分别申明,则注销年限无可牵混,而捐案得以清厘矣。再原捐实官内,有分发捐省人员,核其捐案银数,本属相符,特以外省停止分发一年、二年不等,经臣部驳令该省停止分发;限满,再行核办。此项捐员,若逾三年限满,即将实官注销,未免向隅;应准其扣除各该省停止分发年数办理,以昭平允。如蒙俞允,应由臣部知照吏部、及各省督抚,遵照办理。所有分别申明注销捐案年限,谨缮折具陈,伏乞皇太后皇上圣鉴。谨奏。   户部为移会事。捐纳房案呈本部具奏申明,节次奏定限期,分别注销捐案年限一折,光绪八年二月二十六日具奏,本日奉旨:依议,钦此。相应刊印原奏,飞咨直隶总督,一体遵照可也。   计刊印原奏。   (注一)此奏系光绪八年六月十六日台北府札新竹县(一二一○一--二○)之粘单。   (注二)遂字似系「逐」之讹。   (注三)扣字似系「如」之讹。   (注四)□□似系「所有」。   ●第三○四移光绪十一年四月初九日一二一○二--二   新竹县儒学正堂、兼明志书院监院翁,向新竹县移领光绪十一年夏季分文庙香灯、俸斋、廪膳等银   移文  印  新竹县儒学记  私记    四月初九日到   私记    帮办新竹捐输、署新竹县儒学正堂、兼明志书院监院翁为移领事。敝学应领光绪十一年夏季分,文庙香灯、俸斋、门子、廪膳等款银,壹拾玖两捌钱肆分零柒毫五丝,除扣六分减平外,实支银壹拾捌两陆钱捌分捌厘壹毫正,理合备文移领。为此移诣贵县,请烦查照来移款项,希即逐一核算,包封过学,以凭分给,实为公便。望切,望速。须至移者。   计移送;印领壹纸。   右移   即补清军府、署新竹县正堂、随带加一级彭   光绪拾壹年肆月初九日移   印  新竹县儒学记   ●第三○五印领光绪十一年四月日一二一○二--三   新竹县儒学同右银项之印领   帮办新竹捐输、署新竹县儒学、兼明志书院监院,今于与印领事。依奉领得光绪十一年夏季分文庙香灯银陆钱三分,俸银拾两,斋夫一名半工食银贰两三钱贰分五厘,门斗一名半工食银贰两三钱贰分五厘,廪粮银贰两捌钱玖分三厘贰毫五丝,膳夫工食银壹两陆钱陆分柒厘五毫,共银壹拾玖两捌钱肆分零柒毫五丝,内香灯一款,例不扣平,计俸斋等款,除扣六分减平银壹两壹钱五分贰厘陆毫五丝外,连同香灯,共实银壹拾捌两陆钱捌分捌厘壹毫正,合具印领是实。   光绪拾壹年肆月日   印  新竹县儒学记   ●第三○六移光绪十一年四月十七日一二一○二--四   新竹县移送同右银项于新竹县儒学   即补清军府、署理新竹县正堂彭为移送给领事。本年四月初九日,准贵学移领光绪拾壹年夏季分文庙香灯、俸斋、门子、廪膳等款银,壹拾玖两捌钱肆分零柒毫伍丝,除扣六分减平外,实支银壹拾捌两陆钱捌分捌厘壹毫,合备印领,移请给领等由。准此,查俸斋、门斗工食,系坐编嘉义县:嗣经施任详,奉臬道宪批,归新竹垫应,再由县移取还款,自应汇同香灯、廪膳银两,一并筹款垫给。查核来领数目相符,合就移送。为此移诣贵学,请烦查收转给;仍希移覆备查。望切,望速。须至移者。   计移送:   光绪拾壹年夏季分   文庙香灯银陆钱三分。   俸银壹拾两,斋夫一名半、工食银贰两三钱贰分伍厘。   廪膳银贰两捌钱玖分三厘贰毫伍丝。   膳夫工食银壹两陆钱陆分柒厘伍毫。   门子一名半、工食银贰两三钱贰分伍厘。   以上共银壹拾玖两捌钱肆分零柒毫伍丝,内除香灯一款,例不扣平,计俸斋等款,应扣六分减平,银壹两壹钱伍分贰厘陆毫伍丝外,连同香灯共实支银壹拾捌两陆钱捌分捌厘壹毫正。   一、移   新竹县儒学正堂翁   光绪十一年四月十七日承户总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正堂彭行  私记    ●第三○七详光绪十四年十月初八日一二一○二--四四   新竹县详请台湾布政使:本县文庙香灯等款及彰化火炬等款,俟本年新粮征收定案,再请编定坐支   五品衔、台湾府埔里社通判、署台北府新竹县,为详请示遵事。本年九月十六日,准新竹县学训导蔡○移领本年秋季分文庙香灯、俸斋、门子、廪膳等款银二十两八钱一分九厘三毫三丝七忽,合备印领,移请给发等由。准此,查此项香灯、俸斋等银,系坐编嘉义县支给。嗣经施前令锡卫奉臬道宪批,归卑县垫应,再行移取归款。旋经各前县照数垫支,交卸时,列入交代作抵。兹经改省分治,新粮甫在启征,尚未大定。此项香灯、俸斋,及原编彰化之火炬等款,均系在所必需,不得已,照旧垫支,俟本年新粮征收完案,再请编定坐支。是否有当,理合具文,详请宪台察核,批示祇遵,实为公便。为此备由具申,伏乞照详施行。须至正详者。   一、详   台藩宪邵   光绪拾肆年拾月初八日承粮总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正堂方行   ●第三○八简文及批光绪十四年十月二十五日一二一○二--四六   右详之简文,及台湾布政使批:仰即分款开列清折具报   简文  私记  新竹县印   五品衔、台湾府埔里社通判、署台北府新竹县,为详请示遵事。除将请示新竹县学训导蔡凌霄移领香灯、俸斋,及原编彰化之火炬等款,均系在所必需,不得已,照旧垫支,列抵交代,俟新粮征收定案,再请编定坐支各缘由,备录正详,邀免冗叙外,理合摘具简文,申请宪台察核,批示祇遵,实为公便。为此备由具申,伏乞照详施行。须至简文者。   右申   钦命福建台湾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加十级、纪录十次邵   钦命福建台湾等处承宣布政使司邵批:   据详已悉,仰即分款开列清折具报,以凭核办。此缴。二十一  私记    光绪拾肆年十月十二日知县方祖阴   印  新竹县印   骑缝印(福建台湾布政使印)(注)   (注)此印文经与「清代台湾职官印录」(二页)核对。   ●第三○九申光绪十四年十一月十一日一二一○二--四七   新竹县申明上列各款原由,并详送清折于台湾布政使   五品衔、台湾府埔里社通判、署台北府新竹县,为开折详送事。本年十月二十五日,蒙宪台批卑县详:新竹县学训导移领香灯、俸斋等款,又原编彰化县之火炬等款,均系在所必需,不得不照旧垫支,列抵交代,俟新粮征收定案,再请编定坐支各缘由。奉批:「据详已悉,仰即分款开列清折具报,以凭核办。此缴」等因。奉此,卑职遵查,卑县儒学,除香灯、廪膳,仍归卑县照支外,所有俸斋各款,原编嘉义县协济。此外,有铺司火炬,及典史俸薪、役食,民壮工食等款,均归彰化县协济。此项名为协济,均须由县垫支,列抵交代;即有移请该两县解还,亦多置之不复,或以民欠未征为词,而请领者均属迫不及待。是以,本年详请照旧垫支。更有卑职衙门,祭祀孤粮、役食、廪膳、香灯等款,向在钱粮项下开支,现在新粮虽未征定,此项均系在所必需,业经挪款,照常支给。又有大甲巡检及典史俸廉、役食,自本年起,亦已奉文,即在卑县暂支。缘奉前因,除原编卑县之款,请免开列外,合将嘉、彰两县年应协济各项,开具清折,具文详送宪台,詧核示遵,实为公便。为此备由具申,伏乞照详施行。须正、付详者。   计详送:清折一扣。   一、申   台藩宪邵   光绪十四年十一月十一日承粮总   印  文曰:新竹县印  私记  文填十四日申   正堂方行  私记    ●第三一○折光绪十四年十一月十一日一二一○二--四八   新竹县详送上列各款之清折于台湾布政使   五品衔、台湾府埔里社通判、署台北府新竹县,谨将嘉彰两县,应协卑邑坐支俸斋,以及大甲铺司工食、火炬,并巡典俸廉、役食各款,开具清折,呈送察核。须至折者。   谨开:   嘉义县协济项下:   一、嘉义县年应协济卑邑儒学俸薪银四十两,又斋夫一名半工食银九两三钱,又门斗一名半工食银九两三钱,共银五十八两六钱。   前件自光绪十一年冬季分起,均未解到,由卑邑照章挪款垫支,将来列抵交代。理合登明。   彰化县协济项下:   一、彰化县年应协济卑邑大甲铺司工食、火炬银一百四十八两四钱二分八厘。又年应协济卑县民壮四名工食银二十四两八钱。   又年应协济卑邑典史俸薪银三十一两五钱二分。   又门子、皂隶、马夫、民壮工食银七十两零八钱六分。   前四件,自光绪十二年春季起,均未解到,照章由卑邑垫给,列抵交代。理合登明。   一、折式   光绪十四年十一月十一日承粮总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正堂方行  私记    ●第三一一副详及批光绪十四年十一月十四日、廿五日一二一○二--四九   新竹县申(第三○九号)之副详,及台湾布政使批:各属存留款项自光绪十四年起,各归各县坐支   光绪十四年十一月十六日到   副详  印  新竹县印   五品衔、台湾府埔里社通判、署台北府新竹县,为开折详送事。本年十月二十五日,蒙宪台批卑县详:新竹县学训导移领香灯、俸斋等款,又原编彰化县之火炬等款,均系在所必需,不得不照旧垫支,列抵交代,俟新粮征收定案,再请编定坐支各缘由。奉批:「据详已悉,仰即分款开列清折具报,以凭核办。此缴」等因。奉此,卑职遵查,卑县儒学,除香灯、廪膳,仍归卑县坐支外,所有俸斋各款,原编嘉义县协济。此外,有铺司火炬,及典史俸薪、役食、民壮工食等款,均归彰化县协济。此项名为协济,均须由县垫支,列抵交代;即有移请该两县解还,亦多置之不复,或以民欠未征为词,而请领者均属迫不及待。是以,本年详请照旧垫支。更有卑职衙门祭祀孤粮、役食、廪膳、香灯等款,向在钱粮项下开支,现在新粮虽未征定,此项均系在所必需,业经挪款,照常支给。又有大甲巡检及典史俸廉、役食,自本年起,亦已奉文,即在卑县暂支。缘奉前因,除原编卑县之款,请免开列外,合将嘉、彰两县年应协济各项,开具清折,具文详送宪台,察核示遵,实为公便。为此备由具申,伏乞照详施行。预至副详者。   计详送:清折一扣。   右申   钦命福建台湾承宣在政使司布政使、加十级纪录十次邵   钦命福建台湾等处承宣布政使司邵批:   查各属存留款项,自光绪十四年起,应各归各县坐支,毋庸协济。该县应给俸斋等款,本年应光行垫给,仍俟新赋征起坐支归款。仰即遵照办理。缴。折存。廿五  私记    光绪拾年拾壹月十四日知县方祖荫   骑缝印(福建台湾布政使印)(注)   新竹县   光绪十四年十一月廿八日奉   (注)此印文经与「清代台湾职官印录」(二页)核对。   ●第三一二红禀光绪二十年十月二十八日一二一○四--一   考棚经理林汝梅等,禀送新竹县考棚修葺工料银估价单   具禀考棚经理、绅董林汝梅、郑如兰、李联萼、陈浚芝、高廷琛、陈朝龙等,为考棚损坏,召匠议估,禀请拨款修葺事。切本邑考棚,近遭风雨损坏,若不预为修葺,诚恐风雨又来,更复崩塌,工费尤为浩大。且转瞬明春,岁试在即,若非赶速兴修,尤恐临时周章。当经绅等,面请宪示,召匠估修。兹据该匠估定,包修工料价银贰百柒拾伍元,开具清单前来,经绅等细核,所估工料各价,甚属公平。应请拨款发给,以便兴修。理合将召匠估定工料清单,禀请公祖大老爷电察施行。切禀。   计粘送清单壹纸。   正堂范批:   候勘明筹款,详请宪示,给发兴修。清单附。   光绪贰拾年拾月廿八日具禀绅董高廷琛(画押)李联萼(画押)林汝梅(画押)郑如兰(画押)陈浚芝(画押)陈朝龙(画押)   公记  办理新竹考棚公记   ●第三一三清单光绪二十年十月(二十八日)一二一○四--二   考棚修葺工料银之估计   清单   谨将考棚各处,修葺大小泥工、木工、砖瓦、灰、杠桷、枋料列明,核察。   令开:   一、奎楼后路壁,补草衫砖,厅换破砖,加三合土附基脚,泥工料的银三十元。   一、奎楼砖棚,换枋栏杆椅,及大堂厝顶,泥木工料二十元。   一、两廊补三合土,石棹椅歪斜竖正,泥工料银三十元。   一、川亭石砛杉柱十二支、石珠十二粒,泥木石工料银三十元。   一、两廊栏杆、及石砛,泥工料银十五元。   一、两廊厝顶,做天窗六十个,泥工料银十五元。   一、考棚内外周围补抹,泥工灰料银三十元。   一、照墙头门大规,及大砖庭,泥工料银十元。   一、西廊尾后坪,及向外三间倒坏,泥工砖灰瓦料五十元   又木工■〈木员〉桷枋料银二十八元。   一、两廊石棹脚、石椅脚,泥石工料银七元。   又铺棚口路石,工料银十元。   以上各款合共的银二百七十五元。(注)   大老爷升甲十月日录。   (注)银额本用码字,今改为数字。   ●第三一四红白禀光绪二十年十一月初一日一二一○四--三   新竹县为修葺考棚,拟动支明忠书院学租,禀请巡抚、布政司、臬道及台北府批示   在任候补直隶州、本任台湾县、调署台北府新竹县知县范○○谨禀大人阁下。敬禀者,案据卑邑经理考棚绅董林汝梅、郑如兰、李联萼、陈浚芝、高廷琛、陈朝龙等禀称:「本邑考棚,历遭风雨损坏,若不预为修葺,诚恐风雨又来,更复崩塌,工费尤为浩大。转瞬明春岁试,似宜赶速兴修,以免临时周章。当经绅等面商,召匠估修,饬据该匠撙节估计,实需工料银贰百柒拾伍元,开具应修处所工料数目清单,禀请筹款,给发兴修等情」。即经卑职亲诣考棚,按照单开应修各处,逐一查勘,或坍损,或倒坏,委实均应修理,不可稍缓之。工所估银数,尚无浮冒。似应准予筹款给修。惟卑邑别无闲款可筹,祇有明志书院学租项下,尚有余银,堪以筹拨。可否就款拨给兴修之处,卑职未敢擅专。理合禀恳大人察核,俯赐批示祇遵,实为公便。除禀某宪外,肃此具禀。恭请勋安。伏乞慈鉴。卑职○○谨禀。   计禀呈清折一扣。   一、红白禀   抚、藩、臬道、本府宪。   禀卑邑考棚损坏,可否筹款给修?俯赐批示祇遵由。   光绪贰拾年拾壹月初一日承工总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正堂范行  私记    ●第三一五清折光绪二十年十一月初一日一二一○四--四   考棚应修各处估需工料之清折   谨将考棚应修各处,估需工料银元数目,开具清折,呈送宪鉴。   订阅:   一、奎楼后路壁,补草衫砖,厅换破砖,加三合土附基脚,工料银三拾元   一、奎楼砖棚,换枋栏杆椅,及大堂厝顶,工料银贰拾元。   一、两廊补三合土,石棹椅歪斜竖正,工料银三拾元   一、川亭石砛杉柱十二枝、石珠十二粒,工料银三拾元。   一、两廊栏杆,及石砛,工料银壹拾伍元   一、两廊厝顶,做天窗六十个,工料银壹拾伍元。   一、考棚内外周围补抹泥灰,工料银三拾元。   一、照墙头门大规,及大砖庭,工料银拾元。   一、西廊尾后坪,及向外三间倒坏,泥灰砖瓦,工料银伍拾元。   又木工■〈木员〉桷枋料银贰拾捌元。   一、换两廊石棹脚、石椅脚,工料银柒元。   又铺棚口路石,工料银壹拾元。   以上共计银贰百柒拾伍元。   一、折式   光绪贰拾年拾壹月初一日承工总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正堂范行  私记    ●第三一六禀批光绪二十年十一月二十一日一二一○四--五   布政使对新竹县禀(第三一四号)之批:已奉巡抚批,即遵照另札办理   在任候补直隶州知州、台湾县知县、调署台北府新竹县知县范克承   禀卑邑考棚损坏,可否筹款给修,俯赐批示祇遵由。   二十年十一月初九到   钦命二品衔、署福建台湾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台湾道顾批:   现奉抚宪批司,已分别移行矣,仰即遵照另札办理,仍候臬道批示。缴。折存。廿一   骑缝印(福建台湾布政使印)   新竹县   二十年十一月三十日奉   ●第三一七札光绪二十年十一月三十日一二一○四--六   布政使顾,奉巡抚唐批,移知新竹县:修葺考棚,准动支明志书院学租   札新竹县   钦命二品衔、署福建台湾等处,承宣布政使司布政使、台湾道顾为饬遵事。本年十一月十三日,奉署台抚部院唐批据该县禀,卑邑考棚损坏,可否筹款给修,俯赐批示祇遵缘由。奉批:「该邑考棚损坏,既经饬匠估计,所需工料,应准在于明志书院学租项下动拨兴修,希布政司核明,速饬遵办。此致。折存」等因。并据该县禀同前情,到司。奉据此,除禀批示、并移行外,合行饬遵。为此札,仰该县即便遵照办理,毋违。此札。   光绪贰拾年拾壹月廿七日   印  福建台湾布政使印   贰拾年十一月三十日奉   私记    ●第三一八禀批(红)光绪二十年十二月初五日一二一○四--七   台北知府管,对新竹县禀(第三一四号)之批   在任候补直隶州知州、台湾县知县、调署新竹县知县范克承   禀卑邑考棚损坏,可否筹款给修,俯赐批示祇遵由。  印  新竹县印   十一月初九日到  私记    补授台北府正堂管批:   既据径禀,仰候   各宪批示。此缴。折存。初三   骑缝印(台北府印)   新竹县   十二月初五日奉   ●第三一九札光绪二十年十二月十五日一二一○四--八   台北知府管,将巡抚唐批示转知新竹县:准予动支明志书院学租修理考棚   札新竹县   补授台北府正堂管为转饬事。本年十一月二十八日,蒙台藩宪顾札开:「本年十一月十三日,奉署台抚部院唐批据调署新竹县范令克承禀,卑邑考棚损坏,可否筹款给修,俯赐批示祇遵缘由。奉批:『该邑考棚损坏,既经饬匠估计,所需工料应准在于明志书院学租项下,动拨兴修,希布政司核明,速饬遵办。此致。折存』等因。并据该县禀同前情,到司。奉据此,除禀批示、并移行外,合行饬遵。为此札,仰该府即便转饬遵照办理,毋违,此札」。同日又蒙署臬道宪陈批:「据该县禀同前由。蒙此,既据径禀,希台北府饬候抚宪暨藩司批示遵办。缴。清折存」,各等因。蒙此,合就转饬。为此札,仰该县即便遵照办理,毋违。此札。   光绪二十年十二月十五日札   印  台北府印  私记    廿年十二月十七日奉  私记    ●第三二○具领状光绪二十年十一月廿四日一二一○四--九   泥匠首向新竹县具领考棚工料银   具领包修考棚工料银状,泥匠首沈仰企,今当大老爷台前,领得包修考棚原估单开工料,实银贰佰柒拾伍大圆,前来采买砖瓦、灰木  私记    私记  等件,以凭兴工修理。合具包修工料领银状是实。   〔批〕准领,附卷  私记    私记    光绪贰拾年拾壹月廿四日具领包修考棚工料泥匠首沈仰企  私记  县正堂范、给泥匠首、沈仰企戳记   ●第三二一呈道光二十年三月初三日一二二○一--一   庄正黄绍坤因老病,呈请淡水分府准予退办   具呈状人黄绍坤年七十三岁系乌树林、石岗仔庄人离城三十五里为恳准怜赐退办,以免误公事。缘道光年间,奉前宪李(注一),谕给坤充当乌树林、石岗仔庄庄正,历来办公谨慎,不敢玩误。祇因上年坤忽沾疯疾之灾,左傍手足均被病废,举动维艰,不能出入,兼之七十有余,年老逾迈,众所周知。坤诚恐呼唤不及,将来误公,罪有干咎。是以恳恩谕饬该庄总理甘廷章,另行佥举妥人,充当斯缺,则感德靡既矣。合亟沥情,并粘结状,带缴戳记一颗,叩乞大老爷电察怜瘼,恩准退办,并谕饬总理甘廷章另举顶充,俾免误公。沾恩。切叩。   署台湾北路淡水海防管理民番总捕分府魏批   黄绍坤如果年老疾废,准予退办,候谕饬总理甘廷章,另举顶充可也。结状附。   计粘结状一纸。(注二)   道光贰拾年三月初三日具呈   (注一)淡水同知,道光年间任职者有四人:振青,道光六年;慎彝,道光六至九年;嗣业,道光九至十五年;廷壁,道光十五年(据新竹县志稿卷五第一册十三页)。   (注二)参阅第三二二号。   ●第三二二结状道光二十年三月初三日一二二○一--二   庄正黄绍坤退办具结:并无推卸情弊   具结状人黄绍坤,今当大老爷台前,结得坤实系身沾疾废,并无推卸情弊。如有此情,惟坤是问。合具结状是实。   计缴戳记一颗。   〔批〕附卷。   道光贰拾年三月初三月具结状人黄绍坤(画押)   ●第三二三谕道光二十年五月初九日一二二○一--三   淡水分府刘,谕总理:协同庄副、庄耆等选举庄正   特授淡水分府刘为谕饬佥举顶充事。本年三月初三日,据乌树林、石岗仔庄庄正黄绍坤呈称:「伊充该庄庄正,上年忽沾疯疾,至今手足病废,又兼年老,恳准退办,另饬举充」等情,计缴戳记一颗。经前分府批准退办在案。合行谕饬另举。为此谕,仰石岗仔庄总理甘廷章,迅协该庄副、庄耆等,立即选举有室有家,诚实谙练,堪以顶充该庄正额缺之人,取具认充各状,加具保结,佥禀赴辕,以凭验充,给戳办公。该总理等,毋得违延,干咎,速速。   一、谕仰   私记    道光贰拾年伍月初九日承税房   关防  北路淡水捕盗同知关防   分府刘行  私记    ●第三二四禀道光二十一年十一月初七日一二二○二--一   新竹城东门总理之子周鹏程,因其父未及请假而回唐省亲,请知县准其顶办总理职   具禀治下佾生周鹏程,为祖病、父回,恳恩暂行顶办事。缴程父周邦正蒙充总理,留台十余载,并未回唐。兹十月廿四日,程父往大甲阅圳,忽接家信,道及祖母在籍,年近九旬,染病沉重,催迫回家。程父伏恩劬劳之恩未报,急欲回首,诚恐有误公务,未敢擅便,本应赴辕给假。适有便船扬帆,赴掉而归。程父来信。嘱令赴辕禀叩,恳恩顶办。理合将情禀明,伏乞升宪大老爷,以孝教民,恳恩怜老,俯准暂行顶办。沾感,切叩。   〔批〕即饬各在城总理,禀举妥人接充。毋延。   道光二十年十一月初七日禀  戳记  特授淡水分府曹、给本城东门总、理周邦正戳记   ●第三二五禀道光二十二年十一月十九日一二二○二--二   新竹城南、西、北三门总狸,遵分府谕,禀举林扬芳为东门总理   具禀本城总理郑用锺、洪德梁、陈大彬,为遵谕佥举,禀明察夺事。缘东门总理周邦正,母病回唐,其子周鹏程禀请顶办。蒙批:「饬各总理佥举妥人接充,毋延」等因。该锺等遵谕,佥举林扬芳,其人素闻安分忠厚,堪充东门总理周邦正之缺。兹蒙谕饬,合将佥举缘由,粘连结状具禀。伏乞升宪大老爷察夺施行。切禀。   计粘结状一纸。   〔批〕候验充,认状、保结并附  私记    私记    道光二十二年十一月十九日具禀  戳记  特授淡水分府曹、给本城西门总理、洪德梁戳记  戳记  特授淡水分府曹、给本城南门总理、陈大彬戳记  戳记  特授淡水分府曹、给本城东门总理、郑用锺戳记   ●第三二六保结状道光二十二年十一月日一二二○二--三   新竹城总理三人,保结林扬芳为东门总理   具保结状总理郑用锺、洪德梁、陈大彬,今当大老爷台前,结得锺等佥举林扬芳,接充东门总理,小心办公,不敢玩误。如有玩误,惟锺等是问。合具保结状是实。   道光二十二年十一月日具保结状  戳记  特授淡水分府曹、给本城南门总理、陈大彬戳记  戳记  特授淡水分府曹、给本城北门总理、郑用锺戳记  戳记  特授淡水分府曹、给本城西门总理、洪德梁戳记   ●第三二七认充状道光二十二年十一月日一二二○二--四   新竹城东门总理候选人林扬芳认充结状   具认充状人林扬芳,年肆拾岁,原籍惠安县。今当大老爷台前,认充得芳接充东门总理,守分奉公,不敢玩误。合具认充状是实。   道光二十二年十一月日具认充状林扬芳(画押)   ●第三二八禀道光二十二年十一月十九日一二二○二--五   一皂役蒙分府谕,协同城工总理等,选举林扬芳为东门总理   台下一皂头役罗春叩首叩禀,为遵谕禀举,乞恩俯准着充,俾得趋效事。缘查东门总理周邦正,因母病回唐,所有总理遗缺,蒙谕,着春协同城工总理郑用锺等,另举妥人顶充等因。该春遵即协同城工总理郑用锺等,另选禀充。兹据郑用锺、洪德梁等,禀举得林扬芳一名,为人诚慎,有家有室,兼又协众,堪以接充东门总理斯缺。并据备具认充、保结状前来。理合禀缴。伏乞大老爷电夺,恩准着充,施行。叩。   计禀缴认充、保结状各一纸。   〔批〕批悉总理郑用锺等禀内。  私记    私记    〔道光二十二年〕十一月十九日叩  戳记  特授淡水分府曹、给一皂班头、役罗春戳记   ●第三二九验充名单道光二十二年十一月十九日一二二○二--六   东门总理林扬芳之验充   验充名单承税房差值头   计开   新充总理林杨芳   〔批〕准给戳。   〔道光二十二年〕十一月十九日   ●第三三○禀道光二十三年五月十一日一二二○二--七   郊铺户金长和等向淡水厅,佥举郭尚茂顶充已故北门总理郑用锺之缺   具佥禀本城郊铺户金长和等,为佥举顶充事。缘本城北门总理郑用锺因病身故,现在无人承顶,未便久延。和等爰就各郊铺,公同选举,兹查有铺民郭尚茂,为人诚实,有室有家,街众素所信服,堪以顶充北门总理之缺。与之奉公,不致有误。理合取具认充,加具保结,禀恳。伏乞升宪大老爷恩准验充,给戳办公,以专责成。均沾。切叩。   计禀缴认充、保结各壹纸。   〔批〕已验充矣。结状附。  私记    道光二十三年五月十一日具佥禀郊铺户  公记  竹堑金长和   ●第三三一保结状道光二十三年五月十一日一二二○二--八   郊铺户全长和等,保结郭尚茂为北门总理   具保结状,本城郊铺户金长和等,今当大老爷台前,结得郭尚茂为人诚实,有室有家,街众素所信悦,堪以顶充北门总理额缺,小心办公,不致玩误。合具保结状是实。   〔批〕附卷。  私记    道光二十三年五月十一日具保结状郊铺户  公记  竹堑金长和   ●第三三二认充状道光二十三年五月十一日一二二○二--九   北门总理候选人郭尚茂之认充结状   具认充状,郭尚茂今当大老爷台前,认充得茂充当北门总理额缺,小心奉公,不敢偏袒、玩误。合具认充状是实。   〔批〕附卷。   道光二十三年五月十一日具认充状郭尚茂(画押)   ●第三三三验充名单道光二十三年五月十一日一二二○二--一○   北门总理郭尚茂之验充   验充名单承税总差值头   计开   北门总理郭尚茂   〔道光二十三年〕伍月十一日   ●第三三四保结状道光二十三年九月初三日一二二○二--一一   东门总理及铺户等,保结林承恩为西门总理   具保结状,治下城工总理林扬芳、铺户宝源号、吉昌号等,今当大老爷台前,保结得林承恩一名,为人诚实,有家有室,办事公正,兼符众望,堪以顶充西门总理遗缺,小心奉公,不致玩误。合具保结状是实。   〔批〕附卷。  私记    道光二十三年九月初三日具保结状铺户铺记计二十五颗,从略。   戳记  特授淡水分府曹、给本城东门总理、林扬芳戳记   ●第三三五认充状道光二十三年九月初三日一二二○二--一二   西门总理候选人林承恩之认充结状   具认充状人林承恩,年五十七岁,原籍惠安县,今当大老爷台前,认充得恩顶充西门总理遗缺,小心奉公,不敢玩误。合具认充状是实。   〔批〕附卷。  私记    道光二十三年九月初三日具认充状林承恩(画押)   ●第三三六禀道光二十三年九月三日一二二○二--一三   一皂头役蒙淡水分府谕另举西门总理,将保结状及认充结状禀缴分府   台下一皂头役许成叩首叩禀,为据结禀举,乞恩俯准着充事。缘本城西门总理洪德梁废疾,不能办事。所有总理遗缺,蒙谕:着成另举妥人接充等因。该成凛遵。兹据城工总理林扬芳、铺户吉昌号、宝源号等,保举得林承恩一名,为人诚实,兼有室有家,办事公正,素协众望,堪以顶充西门总理遗缺。并据取具认充、保结各状前来。理合据情禀举。伏乞大老爷电察,恩准林承恩一名顶充西门总理遗缺,给发谕戳,俾得向前办公。沾叩。   计禀缴认充、保结状各一纸。   〔批〕候验充。   〔道光二十三年〕九月初三日叩  戳记  特授淡水分府曹、给一皂班头、役许成戳记   ●第三三七验充名单道光二十三年九月初四日一二二○二--一四   西门总理林承恩之验充   验充名单承税房差许成   计开   新充本城西门总理林承恩   〔批〕准充。   〔道光二十三年〕九月初四日   ●第三三八禀道光二十四年五月初九日一二二○二--一五   北门总理郭尚茂因染病重听,禀请分府准予退办,并缴总理戳记   具禀台下本城北门总理郭尚茂,为染病、重听,难以奉公,恳准退办,以免贻误事。缘茂于上年四月间,蒙恩顶充北门总理,勤慎奉公。罔料本年来,多染疾病,兼又重听,行走维艰,聪明有限,何以办公。诚恐贻误有干之责,理合缴戳,沥情禀乞老爷廉明,恩准退办,俾免贻误,沾感不既。切叩。   〔批〕准退办,仍选举妥人接充,截记销。   道光二十四年五月初九日具禀  戳记  特授淡水分府曹、给本城北门总理、郭尚茂戳记   ●第三三九保结状道光二十四年五月十六日一二二○二--一六   新竹城南、东、西三门总理,保结王礼让为北门总理   具保结状台下总理陈大彬、林扬芳、林承恩暨众郊铺长和号,今当大老爷台前,保结得监生王礼让一名,充当北门城内总理遗缺,小心奉公,不致违误,不敢冒结。合具保结状是实。   〔批〕附卷。   戳记  特授淡水分府曹、给本城东门总理、林扬芳戳记   道光贰拾肆年伍月十六日具保结状  戳记  特授淡水分府曹、给本城南门总理、陈大彬戳记  公记  长和公记  戳记  特授淡水分府曹、给本城西门总理、林承恩戳记   ●第三四○认充状道光二十四年五月十六日一二二○二--一七   北门总理候选人王礼让之认充结状   具认充状人王礼让,年伍拾岁,原籍晋江县,今当大老爷台前,认充得让充当本城北门总理遗缺,小心奉公,不敢玩误。合具认充是实。   〔批〕附卷。   道光贰拾肆年伍月十六日具认充状王礼让(画押)   ●第三四一禀道光二十四年五月十六日一二二○二--一八   一皂头役蒙淡水分府谕另举北门总理,将保结状及认充状禀缴分府   台下一皂头役锺勤叩首叩禀,为据结禀举,乞恩准着充,俾得趋效事。缘本城北门总理郭尚茂患病,不能办事,自行将戳缴销。蒙谕:着勤另举接充等因,该勤凛遵办理。兹据总理林扬芳、林承恩、郊铺长和号等,保举得王礼让一名,为人诚实,有家有室,办事公正,兼治众望,堪以顶充北门总理遗缺;并取具认充、保结各状前来。理合禀举,伏乞大老爷电察,恩准验充,给发谕戳,俾得向前办公。沾叩。   计禀缴认充、保结状各一纸。   〔批〕候验充给戳,认状、保结并附。   〔道光二十四年〕五月十六日叩  戳记  特授淡水分府曹、给一皂头役、锺勤戳记   ●第三四二验充名单道光二十四年五月十七日一二二○二--一九   北门总理王礼让之验充   验充名单   验充名单承税房差锺勤   计开:   王礼让验充北门总理。   〔道光二十四年〕伍月十七日   ●第三四三供词及堂谕道光二十四年五月十七日一二二○二--二○   北门总理王礼让之供词及分府准充   据王礼让:供年五十岁,原籍晋江县人,有妻子,现住本城北门内,开郊行生理。兹蒙赏给戳记,发交监生领回,认真办理,小心公事,不敢贻误,总求恩典。   谕:验得王礼让为人诚实,堪充北门总理,当堂给发戳记一颗,交该总理颌回,小心办事,毋得始勤终怠。此谕。   〔道光二十四年〕五月十七日供   ●第三四四单道光二十二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一二二○三--一   淡水分府曹,饬差吊缴已革吞霄总理郑妈观戳记,并协同衿耆、铺户选举妥人接办   特升府正堂、淡水分府曹为特饬吊缴事。照得吞霄总理郑妈观□□革退(注),所遗总理额缺,合行饬举接充。为此单,仰对保头役,立吊已革总理郑妈观戳记,即日禀缴察销;一面协同该地衿耆、铺户人等,选举诚实、谨慎、公事谙练之人,取具认充,加具保结,禀缴赴辕,以凭验充,给戳办公。该役毋得刻延干咎,速速。   一、单差对保朱宽   道光贰拾贰年拾壹月廿七日承税总   关防  北路淡水捕盗同知关防   稿行   (注)据第三四六号之禀批:误公斥革。   ●第三四五禀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十四日一二二○三--三   三皂头役缴销已革吞霄总理郑妈观戳记   台下三皂头役朱宽叩首叩禀,为遵饬吊到,禀缴察销事。缘蒙单:「仰立吊已革吞霄总理郑妈观戳记,即日禀缴察销。一面协同该地衿耆、铺户人等,选举诚实、勤慎、公事谙练之人,取具认充,加具保结,禀缴赴辕,以凭验充,给戳办公」等因。该宽凛遵办理,兹已吊到总理郑妈观戳记一颗前来。除协同该地衿耆、铺户人等,佥举诚实、妥洽之人接充遗缺外,合将吊到郑妈观戳记一颗,先行禀缴,伏乞大老爷察销施行。叩。   计缴郑妈观戳记一颗。   〔批〕悉,戳销。  私记    〔道光二十二年〕拾贰月十四日叩  戳记  特授淡水分府曹、给三皂头役、朱宽戳记   ●第三四六禀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十八日一二二○三--四   竹南三保宛里街庄总理、街庄正、绅耆、通事、土目等,禀请淡水分府保留已革总理郑妈观之职   具佥禀人竹南三保宛里街庄总理梁妈成、董事陈生、街正杨清河,山脚庄董正吕加己、苏德,猫盂庄正李玉柳、郭永顺,山柑庄正孙朱生、古林送,铺户恒升、聚利、恒美、发兴、文兴、恒德等,吞霄街街正王丙秀,北势庄正张文来,内湖庄正监生古松荣,南兴庄正邹蛮贵、甲首潘泼赖,南和庄隘首严新德,吞霄湾庄正杜赏,五里牌庄正张阿上,北势窝庄正黎里福,番社庄正陈仕翁、通事莫加袍、土目莫南茅,同众铺户泉发、瑞兴、振吉、协利等,为恳恩保留,乞准依旧充当,以安闾里,以靖地方事。缘蒙宪单,仰头役到地,立吊已革总理郑妈观缴戳,另举妥人接充额缺等因,成等敢不遵办。随即鸠集吞宛联保总董、庄正副、衿耆、铺户,公同议定:该处总理另举未妥,保留为妥。人非尧舜,孰能无过。切查:该处街庄,西联大海,每有洋匪,登岸滋扰;东负深山,不无凶番,强盗贻害;南北通行大路,诚为要关。十三庄等处,又属闽粤杂处,民心不一,强弱并立,善恶攸分。是该总理之所以难举、难当。即欲举闽,难以服粤,举粤难以服闽。惟郑妈观承当是任四十余年,三退三举,无喜、无愠,不忮、不求,身虽粤籍,素不袒亲,乃闽人所心悦而诚服也。秉性刚直,果敢胆力,每次费用己财,为地方好事,修桥、造路,倡首捐缘,起盖天后宫,修理寿公祠,设立南和隘,防番御贼,街庄人众,每有大争小竞,立即向前阻止,小则理处息祸,大则禀究,不避嫌怨。所有一、二混指,悉被奸人诈骗,并非受赂之情。大事化小,小事化无,屡次擒解盗匪,案据。成同乡共井,深知卓见,该处总理责任匪轻。成等断不敢涉私保留;如有涉冒,成等愿甘坐罪。伏蒙廉宪明察,恩准依旧充当,俾郑妈观得以倍加踊跃奉公,成吞宛幸甚,地方幸甚。合得连名保留,禀请大老爷察夺施行。   〔批〕郑妈观误公斥革,应另举妥人接办,不得饰词混请复充。  私记    私记    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十八日具佥禀人竹南三保宛里街庄、吞霄街庄   戳记十八颗如次:1.竹南二保总理梁妈成2.日北山脚庄董事吕加己3.日北山脚庄庄正苏德4.宛里坑庄庄正李三才5.猫盂庄庄副李玉柳6.海墘厝庄庄正石送7.竹南三保火焰山隘首林福8.山柑庄庄正孙朱生9.北苓溪心庄庄正古阿琳10.竹南三保猫盂庄庄正郭世富11.苑里街董事陈生12.宛里衔街正杨清河13.北势庄庄正张文来   14.吞霄街正王丙秀15.道光十七年给竹南三保吞霄社角庄庄副陈仕旺(给者:加府衔分府娄)16.竹南三保保长谢明春17.日北社业户北合兴(给者:淡防分府王)18.不明(注)铺户记共三十一颗,从略;另有「古松林」私记。   (注)除15.、17.、18.外,均由「特授淡水分府曹」所给。   ●第三四七禀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十九日一二二○三--五   三皂头役蒙淡水分府单,协同总理、绅衿、铺户等选举吞霄总理,禀缴保结、认充状   台下三皂头役朱宽叩首叩禀,为选举,禀请恩准着充事。缘蒙单,仰协同该地衿耆、铺户人等,选举诚实、勤慎、公事谙练之人,取具认充,加具保结,禀缴赴辕,以凭验充,给戳办公等因。该宽遵饬即到地,协同选举。兹据总理梁妈成、生员陈锡福、监生古松荣、庄耆古开盛、铺户广发号、振利号等,遴选刘振德一名,接充该处总理;为人诚实,有室有家,勤慎办公,谙练公事。经宽立吊已革总理郑妈观戳记缴销外,并取具认充,加具保结状各一纸前来。理合禀请,伏乞大老爷电察,恩准着充,发给戳记,以便趋公施行。叩。   计缴认充、保结状各一纸。   〔批〕候验充给戳,认状、保结并附。  私记    〔道光二十二年〕拾贰月十九日叩  戳记  特授淡水分府曹、给三皂头役、朱宽戳记   ●第三四八认充状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十九日一二二○三--六   吞霄总理候选人刘振德之认充结状   具认充状刘振德,今当大老爷台前,结得德年四十二岁,原籍陆丰县,有室有家。兹认充吞霄总理额缺,小心奉公,不敢过误。合具认充状是宽。   〔批〕附卷。   道光贰拾贰年拾贰月十九日具认充状刘振德(画押)   ●第三四九保结状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十九日一二二○三--七   生员陈锡福等,保结刘振德为吞霄总理   具保结状,治下生员陈锡福、监生古松荣、总理梁妈成、街耆古开盛、林石禄、庄耆周阿东、李友生、铺户振利号、广发号、同今当大老爷台前,结得刘振德一名,为人诚实,公事谙练,兼有室家,堪以充当吞霄总理额缺,勤慎奉公,罔敢过误。合具保结是实。   〔批〕附卷。街耆林石禄(画押)   古开盛(画押)   戳记  特授淡水分府曹、给竹南三保、总理梁妈成戳记总理梁妈成  戳记    道光贰拾贰年拾贰月十九日具保结状生员陈锡福(画押)监生古松荣(画押)庄耆周阿东(画押)李友生(画押)   铺户振利号  铺记    广发号  铺记    ●第三五○验充名单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二十日一二二○三--八   吞霄总理刘振德之验充   验充名单承税房差朱宽   计开   新充总理刘振德   〔堂谕〕准认充(朱书)。   〔道光二十二年〕拾贰月廿日   ●第三五一供词及堂谕道光二十二年十二月二十日一二二○三--九   吞霄总理刘振德之供词,及分府准充堂谕   据刘振德供:年四十二岁,原籍陆丰县人,在台生长,有妻子,现住吞霄街开干果店生理度日。前总理郑妈观办理不善,经蒙示革,无人办事;所以对保差,同各绅士、庄耆们,保举小的前来,认充吞霄总理。小心奉公,作紧清庄、联庄,拏贼送案,不敢懈怠。恳准给发谕戳,交小的领回办事,就沾恩了。   谕:验得刘振德充当吞霄总理,务须秉公办事,不得朦混干咎。即准认充,给发戳记壹颗,交该总理领回。赶紧清庄、联庄,于扼要路径,搭盖更楼,派拨庄民支更把路;实力奉行,办有成效,自当从重奖赏,毋得始勤终怠。此谕。   〔道光二十二年〕拾贰月廿日供   ●第三五二呈道光二十三年闰七月十四日一二二○三--一一   总理、义首等,禀举张妈喜为宛里街庄总理,萧兴等为族正,郑玉馨等为各庄庄正   具佥呈台下竹南三保田藔庄总理梁妈成、宛里街绅士义首陈癸森、街正杨清河、董事陈升、吕加已、郭天送、庄正郭世富、陈盖淡、苏德、古阿琳、孙朱生、石送、李三才等,为遵谕选举,乞恩给戳办公,以专责成事。缘蒙钧单,饬差对保蔡然,立吊已革总理郑文博戳记,先行缴销(注)。成等仍即协同,选举诚实、秉正之人,堪充宛里街庄总理,取具认充、保结,禀缴验充,给僇办公等因。窃查总理为街庄之首,必须诚实、秉正、毫无偏袒之人,方堪胜任。兹成等遵谕,在于天后宫佥议,遴选得张妈喜,为人诚实,秉公持正,堪以按充宛里街庄总理额缺;萧兴、李抄、陈乌番、郭玉圭、沈番隆等五名,堪充宛里街族正;又郑玉馨堪充日北山脚族正,陈赞堪充房里庄正,刘坤堪充西势庄正,张妈爱堪充北势庄正,萧阿富堪充宛里坑庄正,李水堪充山柑尾庄正。但庄中自愿承充者,皆非秉正之人;以上新举族正、庄正,均系诚实、公正,本不肯充当斯缺,应请宪恩宽免赴验,先给戳记,俟宪驾按临之时,再行叩接面谕。理合先具保结愈叩。伏乞大老爷恩准,先给戳记,俾得分交承领办公,以专责成。至各人认充状,俯容另取呈缴,合并声明。叩。   计缴保结状一纸。   〔批〕张妈喜是否堪充总理,候验充,给戳承办。此外各庄正,应俟便道赴乡,察验着充。   至族正一项,应听民间自行举办,毋庸官为给戳。保结附。  私记    私记    道光贰拾三年闰柒月十四日具职员陈癸森   盖有戳记九颗   其中八颗均为特授淡水分府曹给:   竹南三保总理梁妈成   苑里街董事陈升   苑里坑庄庄正李三才   竹南三保猫盂庄庄正郭世富   海墘厝庄庄正石送   日北山脚庄庄正苏德   永兴庄庄正陈盖淡   日北山脚庄董事吕加已   另一颗为:理番分府、给房里社总通事、潘联登长行戳记   (注)参阅一二二○三--一○(单)。   ●第三五三公立请帖道光二十三年闰七月一二二○三--一四   乡职等人公同立请帖,请张妈喜任苑里街总理   公立请帖字,竹南三保田藔等庄总理梁妈成、宛里街绅士义首陈癸森、暨街庄董事、庄族正副、庄耆、通土人等,缘我宛里街庄等处,原设总理一名,约束街庄人众,捕盗缉匪等事;必须秉公持正,为众所悦服,方堪胜任。但前总理郑文博缘事示革,现蒙曹厅宪谕,饬成等遴选妥人接充因。兹会众在于慈和宫愈议,遴选得张妈喜观,为人诚实,公正无私,兼之轻财仗义,有厚道长者之风。是以公具请帖,请得张妈喜观出首,听成等佥赴厅主,给戳验充我宛里街庄等处总理,约束街庄民人等众。凡我街庄人等,以及大宗、巨族子侄人等,敢有刁玩,不听约束者,我等绅耆、董事、庄族正副,自当帮同捆解,送官究治。至于缉匪捕盗解堑,暨庄中应需一切公费,自当按照田甲、牛只,于联庄公约所定章程,鸠齐生放支用。一面禀请厅主出示,就我三保出产米石,发粜抽分,陆续收存,随起付用,决不敢致负赔累也。今欲有凭,合应公立请帖一道,付执为照。   道光贰拾三年闰柒月日公立请帖职员陈癸森   盖有戳记八颗   其中七颗均为「特授淡水分府曹」给:   竹南三保总理梁妈成   苑里街董事陈升   日北山脚庄董事吕加已   日北山脚庄庄正苏德   海墘厝庄庄正石送   永兴庄庄正陈盖淡   竹南三保猫盂庄庄正郭世富   另一颗为:理番分府房里社总通事潘联登长行戳记   ●第三五四谕道光二十三年九月十五日一二二○三--一五   淡水分府曹,对张妈喜给发苑里街总理谕令及戳记,并着该总理传知:族正听民间自行举办   特授淡水分府曹为给戳饬充事。照得竹南三保苑里街总理郑文博,业经革退,将戳吊销,当经谕饬该处衿耆、铺户,佥保顶充。去后,兹据田藔庄总理梁妈成、董事陈升、吕加已、义首陈癸森、街正杨清河、及各庄副等,佥举张妈喜一名,为人诚实,堪充苑里街总理;又萧兴、李抄、陈乌番、郭玉圭、沈番隆、郑玉馨等六名,堪充各姓族正;又陈赞、刘坤、张妈爱、萧阿富、李水等五名,堪充各庄庄正,请给谕戳奉公等情。据此,除禀批示外,合行谕知。为此谕,仰新充总理张妈喜,即将发去戳记一颗,遵照祇领。所有应行清庄、联庄一切事宜,务须认真办理,毋得阳奉阴违,致负委任。所保各庄正陈赞等,应候本分府,顺道赴乡,察验着充。至族正萧兴等,应听民间自行举办,毋庸官为给戳。即着该总理,传知遵照,毋违。此谕。   一、谕仰   道光贰拾三年玖月十五日承税房   关防  北路淡水捕盗同知关防   稿行   ●第三五五禀道光二十三年十月二十四日一二二○三--一六   吞霄街总理刘振德,禀缴联庄合约与淡水分府   具禀台下竹南三保吞霄街总理刘振德,为遵谕佥议条约,造缴察核事。缘德等,荷蒙宪台谕,着清庄联络,防拿盗匪,肃靖地方等因;仰沐宪恩,爱民除盗之至意。该德凛遵,会同各庄正副、乡保,佥议联庄,同立条款,造册禀缴。是否有当,该德合将遵议条约,造册禀缴,存卷备查。叩乞大老爷察核施行。叩。   计禀缴清庄联络条款册壹本。   〔批〕据禀清庄联约条款,极为允协,务宜持之以实,永久遵行,毋得始勤终怠,是为切要。清册存。  私记    私记    道光贰拾三年拾月廿四日具禀  戳记  特授淡水分府曹、给竹南三保、总理刘振德戳记   ●第三五六同立合约道光二十三年十月一二二○三--一七   竹南三保吞霄街庄合约   同立合约(注一)竹南三保吞霄街庄总理、各庄正副、铺民人等,为遵奉宪谕,清庄联络,防拿盗匪,备御■〈口英〉逆(注二),肃靖地方事。兹蒙分宪谕,饬该保内清庄联络,团练壮勇,防御盗匪■〈口英〉逆,良法美意等因。仰见仁宪为国为民之至意也。惟是官有正条,民须约议,遵即设于街公所齐集,总理、各庄正副、铺民人等,公同佥议,酌约防拿盗匪,备御■〈口英〉逆条规,各声叙分明,妥洽机宜,开列于左。既约以后,该保内总理、正副(注三)、铺民人等,务须凛遵宪谕,清庄联络,保护爱民,肃靖地方至意,宜照佥议,酌约规条而行;无分彼此,无挟嫌疑,守望相助,出入相友。如有一庄被盗偷劫,鸣锣喊救,各庄相应当同心协力,勿袖手旁观,庄民壮勇联络拿究,如有■〈口英〉逆肆扰,备御一体。庶盗匪知法敛迹,而■〈口英〉逆闻风鼠逃;可见保内地方均齐肃清,庄民安居乐业,共托光天化日之下,长享盛世升平之福,如有不遵宪谕,不依佥约,公同佥呈,究儆不贷。合同立佥约字一样,除一本缴存案外,各庄收执一本存照。   计开条目:   一约:遵宪谕,巡拿盗匪,各庄派拨壮勇,日夜支更,梭织巡查。如遇盗匪劫抢,以及■〈口英〉逆侵扰,鸣锣为号,各庄联络,协力攻击。   一约:遇有村庄被盗窃劫,以及道路行旅徃来,被盗匪劫抢,喊救闻声,该庄联络,相应协力围拿。如畏缩不前,以及袖手旁观,公议:该庄究盗、赔赃,禀究。   一约:如盗匪被追,走入某庄,该庄不拿,即就该庄究盗、赔赃。另各庄宜建高楼,得以登高瞭望。倘有不遵,惟庄正副是问。   一约:如有勾引盗贼,窝藏匪类者,被众等知觉,即将家资充公,并跟究盗匪拿究。   一约:如有追捉强盗,被强盗毙命者,公议给银壹佰大元,以助棺椁、衣衾之资。如有被强盗打伤者,公议请医调治痊愈。   一约:如有能当场打死强盗者,割耳鼻为证,公议赏银拾贰元。如有能当场拿获强盗者,赏银贰拾元。如有拿获强盗白昼截途者,查实,赏银陆大元   一约:如良善之人,被人扳累,及恃强欺弱者,众等共相佥呈,公禀究办。   一约:以上佥约条规内,应费用银员,即就街庄铺户人等,匀鸠交出付用,不得临时推诿、延误。违者,公议禀究。   一约:葫芦墩等处,宜暗托妥人打听;遇有盗贼入淡,先报总理,务得确实,公赏银壹大元。立刻飞报各庄正副、及宛里、日北等处衿耆、义首。总理集齐壮勇,把截要路,赶信之人,计程十里,赏工资钱贰佰文,合算给领。   一约:每日申刻,各庄正副,宜暗传口号,以免黑夜杀贼错误。   一约:近有一种游手好闲之徒,偷挖薗蔬、地瓜;但事虽小,不可不严。自约禁以后,凡有挑地瓜,宜在市廛买卖,不得私买、私卖。如有此情,公罚。   道光贰拾三年十月日同立合约  戳记    戳记十二颗如次:   (1)特授淡水分府曹、给竹南三保、总理刘振德戳记   (2)南兴庄、议给甲首、长行公记   (3)特授淡水分俯曹、给竹南三保保、长谢明春戳记   (4)特授淡水分府曹、给吞霄街正、王丙秀戳记   (5)特授淡水分府曹、给南兴庄庄正、邹阿蛮戳记   (6)特授淡水分府曹、给南和庄隘首、严德新戳记   (7)特授淡水分府曹、给北势庄庄正、张文来戳记   (8)特授淡水分府曾、给南兴庄庄正、高振达戳记   (9)特授淡水分府曹、给竹南三保内湖庄庄正、吴拨海戳记   (10)特授淡水分府曹、给五里牌庄、庄正张阿上戳记   (11)特授淡水分府曹、给竹南三保枫树窝、庄正李阿和戳记   (12)特授淡水分府曹、给吞霄湾庄、庄正杜赏戳记   (注一)此合约系册式,共六叶。封面一叶,写为「竹南三保吞霄街庄」,本文四叶,封底一叶。   (注二)■〈口英〉系英国。   (注三)正副之上,恐系漏了「庄」字。   ●第三五七禀道光二十三年一月十六日一二二○三--一九   头役禀复:古阿才不肯承充总理,据庄正王丙秀称:古开盛堪充   台下三皂头役蔡然叩首叩禀,为遵饬协举,禀请电夺事。缘蒙钧单谕称:「吞霄总理刘振德办事不前,已将戳记吊销。查有该处监生古阿才,为人诚实,堪充该总理额缺,仰协庄正王丙秀,立传古阿才赴辕认充」等因。役遵即徃传,据古阿才称:伊急欲回内地省亲,并修理祖坟,不能承充总理;坚不肯遵传。续据王丙秀称:「古开盛为人诚实,公事熟识,堪以充当该总理额缺」。应否准其充当,着即取具保结、认充,禀候给戳谕办之处,理合将情禀明。伏乞大老爷电夺施行。叩。   计缴钧单壹道。   〔批〕古开盛系已革总理,不准复充。仍着另举妥人,禀候察验。单销,另给。阅  私记    〔道光二十三年〕拾壹月十六日叩  戳记  特授淡水分府曹、给三皂班头、役蔡然戳记   ●第三五八单道光二十三年十一月十一日一二二○三--二○   淡水分府曹,单饬对头役,传古阿才赴辕验充吞霄总理(正本)   特授淡水分府曹为特饬举充事(注一)。照得吞霄总理刘振德,办事不前,已将戳记吊销。查有该处监生古阿才,为人诚实,堪以充当该总理额缺,合行饬充。为此单,仰对保头役,迅徃该地,协同庄正王丙秀、暨各庄正付(注二)等,立传监生古阿才一名正身,克日禀带赴辕,以凭验充给戳。一面取具认充、保结各状,缴案备查。该役毋得违延,干咎。速速。   差蔡结   (朱书)   (朱书)   道光二十三年十一月十一日给   关防  北路淡水捕盗同知关防   分府行   (朱书)   (注一)此单之内稿为一二二○三--一八。   (注二)据一二二○三、一八,「付」系「副」之误抄。   ●第三五九佥禀道光二十三年十一月三十日一二二○三--二二   庄正、铺户等,禀举梁壬生为吞霄总理   (具佥禀),〔内湖庄庄正吴拨海、五里碑庄正,张阿正〕,暨铺户成美号、源美号、合利号、和盛号等,为蒙饬举充,恩乞给戳,以便奉公事。切总理原为街庄而设,规约当由总理议立,缺非能久悬。缘□□□□□□□宪台饬,着举充接办公务。海等〔敢〕不凛遵。是以爰集谋议,思保内闽粤杂处,人烟绸密,事务浩繁,总理责任,关系甚重,非同小〔可〕,□□□□□□勤慎公务者,欲承办斯缺实难耳。细查梁壬生在街生理,凡有雀角、鼠牙,莫不向前办理,为人亦诚实,质直秉公,言能中理议,〔非〕阿谀苟从者比,实属堪充当总理之责。询谋佥同街庄,俱各悦依。非蒙恩准梁壬生接充办理,给与谕戳,则公务何能有奉,规约何人□□□□〔蒙饬着〕举,具结,佥乞□□□□□□□恩准梁壬生接充总理额缺,恳给与谕戳,俾奉公有赖,台海镜清,合保讴歌,沾感靡涯。切叩。   〔批〕候验充给戳,认状、保结并附。  私记    私记    〔道光贰拾三年〕拾壹月卅日同叩  戳记  三颗如次:   1特授淡水分府曹、给竹南三保内湖庄、庄正吴拨海戳记   2特授淡水分府曹、给吞霄湾庄、庄正杜赏戳记   3特授淡水分府曹、给五里碑庄庄、正张阿上戳记   又盖有铺户图记十四颗,从略。   〔缴认充保结〕状壹纸。   ●第三六○供词及堂谕道光二十三年十一月三十日一二二○三--二七   总理梁壬生之供词,及分府曹准充堂谕   据梁壬生供:年四十六岁,嘉应州人,在台生长,父母已故,兄弟六人,小的居二,有妻子,现住吞霄街生理,兄弟耕田。因吞霄街总理,尚无人充当,街众人等保举小的充当。以后小心办公,不敢玩误,求准充就是。   堂谕:梁壬生一名,已据街众保举,准予充当该总理额缺,当堂给戳一颗。以后务要小心办公可也。此谕。   〔道光二十三年〕十一月卅日   ●第三六一禀道光二十四年四月三十日一二二○三--二八   总理、街庄正、保长暨铺户等,禀举陈存仁为竹南三保董事   具佥禀竹南三保吞霄街总理梁壬生、街正王丙秀、保长刘黄成、庄正杜赏、张文来、暨众铺〔户等〕为公同佥举,接充旧缺,恩准给发谕戳,以便帮理庄规,约束地方事。缘生等该处保内,原有董事协办公务,前蒙示革,未蒙复充,诚恐地方有事,助治无人。生等爰是会同酌议,查有本街铺民陈存仁一人,素行端正,为人秉公,更兼谙练世事,刚直无私,街庄人民素所深服,堪以接充董事额缺,帮同总、保、街、庄正副,约束庄规,庶地方可保安靖。伏蒙宪聪明察,恩准陈存仁接充董事,以便专责奉公,不敢违误。生等念及地方关重,合亟佥举粘结,叩乞廉明大老爷秦镜高悬,慎重地方,恩准接充,给发谕戳,俾陈存仁得以帮理庄规,约束地方,合邑沾恩。切叩。   〔批〕候传验接充,结状附。   道光二十四年四月卅日具佥禀总理戳记五颗如次:特授淡水分府曹给   街正(1)吞霄总理梁壬生   保长(2)吞霄街正王丙秀   (3)竹南三保保长刘黄成   (4)吞霄湾庄庄正杜赏   铺户图记十六颗,从略。(5)北势庄庄正张文来   ●第三六二保结状道光二十四年四月三十日一二二○三--二九   总理、街庄正、保长暨铺户等,保结陈存仁为竹南三保董事   具保结状人竹南三保吞霄街总理梁壬生、街正王丙秀、保长刘黄成、庄正杜赏、张文来暨铺户等,今当大老爷台前,结得本街铺民陈存仁一人,堪充董事额缺,以便帮理地方,不敢泛举、滥保等情。如有情弊,生等愿甘坐罪。合具结状是实。   〔批〕附卷。   道光二十四年四月卅日具保结状人总理  戳记  (注)   (注)总理戳记,同第三六一号。尚有街正、保长、庄正之戳记,及铺户图记,均与第三六一号同。   ●第三六三验充名单道光二十四年五月初三日一二二○三--三○   竹南三保董事陈存仁之验充(具禀总理梁壬生亦在内)   验充名单承税房差蔡亮   计开:   新充董事陈存仁系充竹南三保吞霄董事   具禀总理梁壬生   〔道光二十四年〕五月初三日   ●第三六四供词及堂谕道光二十四年五月初三日一二二○三--三一   陈存仁、梁壬生之供词,及分府准陈存仁充任竹南三保董事堂谕   据陈存仁供:年卅岁,同安县人,有妻子,现住吞霄街,开油车生理。现在总理梁壬生,同众铺户及庄耆们,佥举小的出来充当董事,小心奉公,不敢延误,求准给戳,发交小的领回,实力办事 总求恩典。   据梁壬生供:这陈存仁委系诚实妥当,小的同街众们,佥举他来充当董事,不敢贻误公事,总求恩典。   谕:讯得陈存仁既系诚实妥当,准予充当董事。当堂给发戳记一颗领回,小心奉公,毋得始勤终怠,阳奉阴违,致干咎戾。倘敢玩误,惟该总理是问,凛之。此谕。   〔道光二十四年〕伍月初三日供初三   ●第三六五谕咸丰七年六月二十九日一二二○五--一   淡水分府马,谕饬中港闽粤总理叶廷禄等:邀集公同议定抽谷章程禀复   署淡水抚民海防分府马为谕饬邀集,公同议定抽谷章程禀复事。案据中港闽粤总理叶廷禄、温腾芳禀称:「缘此次上下地方,因匪徒造谣,抢夺阻挡租谷(云云照禀全叙)」等情,计粘章程合约一纸。据此,除示谕各庄绅耆、总董、头人等,遵照所议章程赶辨外,惟约内抽鸠租榖,业佃匀出一层,须公同酌议,以免后患。合行谕饬禀复。为此谕,仰闽粤总局总理叶廷禄、温腾芳等,即便遵照,立速邀〔集绅耆公同议定作何鸠抽〕租谷,每甲田应抽谷若干,不得过多,务即□□□□□□□□□议定抽谷章程,据实禀复赴辕,以凭□□□□□□□□□〔特〕谕。   一、谕仰   私记    〔咸丰柒〕年陆月廿九日承粮总   关防  北路淡水捕盗同知关防   搞行  私记    ●第三六六同立合约字咸丰七年六月一二二○五--二   中港闽粤总局联庄合约   同立合约字,内外庄闽粤总理叶廷禄、温腾芳、保正林定元、锺捷和、徐振福,暨各庄正副、殷铺户等,为遵谕联庄,以保地方事。窃得中港乃通港大路 上通淡水、新、艋,下通大甲、府、鹿,每有匪徒藉称往过住宿,窃劫、抢掠、造谣、分类,以致生民涂炭,父母、昆弟、妻子离散,皆遭匪徒之所累。前车既覆,后车当鉴。予等招集环庄殷绅、铺户、庄耆人等,公同酌议,务要设立章程,无分闽粤,好人连为一家,设局公举妥人,募带镇勇梭织巡罗,一遇窃劫、抢掠、造谣、分类、一切恶俗,公举围拿、解究。该匪如敢拒捕,〔遵〕宪示谕,格杀勿论之条。但思地方公事,彼此〔推〕□□□妥人出首,且非其人,莫能济事。兹有黄长生,为人正直,公举斯任之责。所要设局募丁工资、粮食以及赏罚一切费用,按照殷户田甲□□□□□条款□□□□□。   一议:内外庄闽粤人等,如有大小〔事〕,〔务〕□□□□□□□□□□□□□□□□□□□〔不能〕息事,从官判断,不得随便列械计较滋闹。如先列械滋闹,自先不是具论前理众(以下蛀蚀)   一议:近来〔每有〕匪徒藉端(以下十六字蛀蚀)外〔既议〕黄长生为内庄局主,募丁理办,情所难宽之处。黄长生务必带勇拿获,不得袒庇。该匪尚敢拒捕,遵宪谕〔示〕,格杀勿论。批照。   一议:拿盗经费,约就内外庄田甲抽派,隆恩每拾石大租〔为壹甲〕,□□〔每〕柒石六斗大租为壹申,业主出六,耕佃出四,内外庄一体通行,均就现耕人鸠收,不得推诿。批照。   一议:拿获真赃首盗壹名,给银花红拾贰元。能杀获真盗壹名,赏银陆元。被盗伤者,调医全愈。被贼至伤大命者,给传嗣葬费银陆拾元。报知有确证者,给银贰元。批照。   一议:获贼之后,如有挟仇,寻首事报覆(注)者,众人一力抵当,不得退缩。批照。   一议:各庄街人如有事,须以大炮为号,各庄民宜踊跃协力向前。如有一家不到,临阵退缩,与贼同情,即鸣众公罚,将其家资充公,解官究治,决不宽容。批照。   咸丰柒年陆月日同立合约字戳记六颗如次:   (1)奉宪清联庄、竹南壹保、中港街庄、公记   (2)署淡水分府丁、给中港内庄等处、总理温腾芳戳记   (3)署淡水分府张、给中港街庄总理、职员叶廷禄戳记   (4)署淡水分府丁、给中港街保正、职员林定元戳记   (5)署淡水分府张、给新举竹南一保中港田、藔庄保正徐振福僇记   (6)署淡水分府张、给新举竹南一保中港田、藔庄保正锺捷和戳记   (注)覆恐系复字之讹。   ●第三六七谕咸丰七年十月初九日一二二○五--三   淡水分府马,谕充张肇基为田藔内庄保甲团练总局长,给发谕戳   署淡水抚民海防分府马为给发谕戳,设局团练,以安地方事。照得清庄、联庄,设局团练,系奉旨饬办要件,本分府经谕饬各保。分别举充承办,淡南、淡北俱各佥举认充,遵办在案。惟竹南一保田藔河背内山一带等庄未行。兹据总理温腾芳禀称:「缘蒙迭谕清庄、联庄,编联保甲,设局团练,以安地方。遵即邀集绅耆、殷铺户酌议,有监生张肇基堪为局首,徐义龙堪为协办,职员徐巧生、林正松、黄廷缵、锺盛文、□□□、吴俊哲等,在局办事,跟拿各姓贼匪,庶地方可保安靖」等情。据此,经批示在案。查得内庄一带地方辽阔,相离中港较远,共为一局,难以兼顾。合行给发谕戳充办。为此谕,仰田藔内庄一带等庄总局长张肇基,协同帮办局务温腾芳、徐义龙等遵照、速即设局团练,同心协力,选派土著壮丁,每在阨要处所,巡防、堵御既严,匪徒无从驻足,良民得安。至于局中应需诸费,宜照妥议前发示谕旧章,每百租抽谷四石,业三、佃一,生理照本,鸠抽节用,不得任意苛派、勒索,致干查究。该局长等,果能实力奉行,拿盗解办,本分府定即从优奖赏。其各勉旃,毋违。此谕。   计发戳记一颗。   一、谕仰   咸丰柒年拾月初九日承税总   关防  北路淡水捕盗同知关防   稿行  私记    ●第三六八禀同治五年十二月二十日一二二○六--一   竹南二保铜锣湾福兴街八庄职员、生员、监生、业户、佃户、众铺户,禀举李沧玉为总理   佥禀竹南二保铜锣湾福兴街八庄、芎蕉湾庄等职员吴肇光、生员黄文龙、邱龙章、职员林上青、监生彭嘉谟、赖志森、业户刘焕文、陈仁位、陈琰合、徐辉龙、佃户吴福麟、谢新志,同众铺户等,为遴选得人,佥恳给发谕戳,以专责成,而安地方事。缘有竹南二保铜锣湾等庄,编联辽阔,人烟杂处,原举有总理曾福隆,专办责成。近因曾福隆年老,难以胜任,兼之移居别处,以致悬缺,尚未举充。迨至去年十月间,地方多舛,每有无赖之徒,结党横行,肆无忌惮。斯时庄民惊疑不一。爰是遨(注一)同各庄绅耆、业佃、铺户人等,设席妥议,立约联庄,选举得李沧玉,为人正直,公务谙练,兼有家室。是以先为接办总理事务,凡遇有庄中口角微嫌,大小事故,立即代为排解,劝处息事。及至有匪徒藉端搔(注二)扰庄民,均能实力督丁围拿,农民得以乐枕无忧,地方尚称安靖。现在庄邻和睦,众皆欣悦,堪以接充总理遗缺。第未禀蒙给发谕戳,专责奉公,光等不敢擅便。理合取具认充,加具保结,粘连佥叩。伏乞大老爷俯念地方关重,恳准给发谕戳,实力奉公,俾专责成,地方幸甚,合属沾恩。切叩。   计粘保结、认充各一纸。   〔批〕曾福隆身充总理,乃在官人役,果有移居别处,何以不先禀请另举接充,竟然来去自由,以致役缺悬旷。所禀果否属实,并李沧玉果否堪以顶充,候分别饬查,提验察夺。认充、保结附。  私记    同治伍年拾二月廿日具佥禀业户徐辉龙(画押)陈仁位(画押)刘焕文(画押)陈琰合(画押)生员邱龙章(画押)黄文龙(画押)职员吴肇光(画押)林上青(画押)监生彭嘉谟(画押)赖志森(画押)佃户吴福麟(画押)谢新志(画押)   其它尚有铺户图记十六颗,从略。   (注一)遨系邀之讹。   (注二)搔系骚之讹。   ●第三六九禀同治六年正月初八日一二二○六--四   一快总役禀请分府:对李沧玉赏给铜锣湾等处总理谕戳   具禀台下一快头役朱忠,禀为获匪出力,保固地方,禀恳恩迅赏给谕戳,以便奉公,以专责成事。缘因铜锣湾等处,迩年来风俗不古,匪徒猖獗,四处截抢、掳掠不休。兼之,总理遗缺,无人接办。是以街庄绅耆、族长、业佃、铺户人等,议请李沧玉一名,出为充当该地总理,协力勤慎办公,缉拿盗匪,俾地方稍得安靖。查李沧玉为人服众,公事谙练,有家有室,所有公事,无不小心、勤慎办理;经于去年十一月间,出力带丁,围获着匪夏阿海一名,禀解讯办在案。役思地方辽阔,又与内山毗连,第恐久悬,公事废弛,应请恩准,迅即赏给谕戳,俾得专责奉公。除该地职员吴肇光等具禀佥举、保结外,役忝对保之责,理合据情禀请。伏乞大老爷俯念地方关重,恩迅赏给谕戳,以便奉公,以专责成。沾叩。   〔批〕候提验饬充。  私记    同治陆年正月初八日叩  戳记  署淡水分府严、给一快班头、役朱忠戳记   ●第三七○谕同治六年正月十七日一二二○六--五   淡水分府严,对李沧玉给铜锣湾等庄总理谕戳   署淡水分府严为给发谕戳,以资奉公事。上年十二月二十日,据铜锣湾福兴街八庄职员吴肇光、生员黄文龙、监生彭嘉谟、业户刘焕文、暨众铺户等禀称:「缘有该庄地方辽阔,人烟杂处,原举总理曾福隆专办责成云云照禀全叙」等情,计粘认、保各状,佥请准充前来;并据对保差朱忠禀同前情。除提验外,合行谕饬。为此谕,仰李沧玉,即便承充铜锣湾等庄总理,小心奉公。凡有奸棍、盗恶,务须督丁围拿,解案究办。其庄民如有口角细故,即为秉公排解息事。切勿藉端需索,以及始勤终怠,致干究革。特谕。   计发戳记一颗。   一、谕仰   私记    同治六年正月十七日承税总   关防  北路淡水捕盗同知关防   稿行  私记    ●第三七一佥禀同治六年正月二十九日一二二○七--一   保正、总理等禀请分府:准九芎林总理刘维兰,兼理六张犁等庄总理   具佥禀治下竹北一保闽籍保正刘清云、总理黄国忠、粤籍垦户刘维翰即刘子谦、监生曾立本、陈鸿书、彭殿华、詹国和、暨铺户庄耆等,为人地妥洽,加结归办,佥恳给换谕戳,以专责成事。缘城东之六张犁等庄,尽属闽人居住,与粤庄九芎林等处毗连。凡庄民雀角细故,系云出为排解,奈人烟稠密,事务繁冗,一人难以支齐。前有总理陈道协帮,经已病故年久,在地遴选,无人接充;但九芎林总理刘维兰,自蒙前宪充当多年,公事熟悉,尚属勤劳,倘遇庄中大小事务往投,无分昼夜,克尽斯职,办理妥善,庄民悦服,众所歆羡。第六张犁等处,渠(注)城咫尺,兼是闽粤交界,非能事者,难胜斯任。设使归与粤籍总理帮办,更令闽粤和睦,庶几无虞,岂不两全其美。似可仰邀宪恩,准刘维兰充归闽粤总理,换给谕戳,专责奉公;不惟地方有靠,即公事免致贻误。兹云等欲和睦闽粤之心起见,势得联名加结佥叩。伏乞大老爷首重地方,俯以所请,恩准刘维兰充当六张犁、九芎林等庄闽粤总理,换给谕戳,以专责成,俾人地均沾。切叩。   计粘结状一纸。   〔批〕总理刘维兰既据该保正等佥举,公事熟悉,庄民悦服,堪以兼充六张犁等处总理,姑准提验察夺。粘结暂附。   监生曾立本(画押)彭殿华(画押)陈鸿书(画押)詹国和(画押)同治陆年正月廿九日具禀  私记  竹北一保、联庄约束公记  戳记  署淡水分府马、给九芎林猴洞庄、垦户刘维翰戳记   庄耆林阿到(画押)林兰香(画押)杨新德(画押)刘先□(画押)闽籍保正刘清云总理黄国忠   铺户图记三颗,从略。   代书戳记:淡水分府严、给粤籍代书、陈应升戳记   (注)渠系距字之讹。   ●第三七二验充名单同治六年六月初二日一二二○七--七   淡水分府严,提验总理刘维兰,并准充堂谕   验充名单承税总差汤才   计开   提验总理刘维兰   〔堂谕〕准加给总戳,谨慎奉公,毋得多事,致干咎戾。   〔同治六年〕陆月初二日   ●第三七三供词及堂谕同治六年六月初二日一二二○七--八   总理刘继兰供词及堂谕(缮本)   据刘维兰供:小的前蒙充当九芎林庄总理,兹保正刘青云,保举小的充当六张犁庄总理,不敢玩误公事,求准充,沾恩了。   堂谕:验充得刘维兰一名,准予充当六张犁总理,给僇,谨慎奉公,毋得多事,致干查究。此谕   〔同治六年〕六月初二月供初二   蓝翔缮   ●第三七四谕同治六年六月十四日一二二○七--九   淡水分府严,对刘维兰给发六张犁等庄总理谕戳   署淡水总捕分府严为给发谕戳奉公事。案据竹北一保闽籍保正刘青云、粤籍垦户刘维翰即刘子谦、总理黄国忠、监生曾本立、陈鸿书、彭殿华、詹国和,暨铺户、庄耆等禀称:「缘城东之六张犁等庄,尽属闽人居住,与粤庄九芎林等处毗连,(云云照禀全叙)」等情,计粘保、认结状各壹纸。据此,查九芎林总理刘维兰壹名,果否堪以兼当六张犁等庄总理,当经差传察验之后,旋据原差带到刘维兰,禀请验充,复经提验,准充在案。合行谕饬。为此谕,仰六张犁闽粤总理刘维兰即便遵照,速将发去戳记壹颗,祇领启用。所有闽粤两籍地方公事,务须认真妥办,毋得始勤终怠,致干提究。凛之,慎之。特谕。   计发戳记一颗。   一、谕仰   私记    同治陆年陆月十四日承税总   关防  北路淡水捕盗同知关防   稿行  私记    ●第三七五禀同治六年九月二十一日一二二○九--一   生员、职员、监生等,禀举下山、五和、树杞林、六张犁等四庄庄正   具禀竹北一保九芎林街,治下生员魏缵唐、职员刘嵩山、监生彭殿华、詹国和、罗在田、曾清机、林希贤、吴殿华、庄蓍郑家茂、彭德业等,为各庄保结,佥举庄正,恳准分谕给戳,以专责成,以靖地方事。缘九芎林一带等庄,五方辏集,兆姓杂居,善良固多,顽梗亦复不少。前蒙仁宪恩德所及,劝设义仓,凡厥庶民讴歌载道。但各庄榖硕,虽既捐输,而保护地方,尤为关切,不先筹于目前,恐莫济于当境。生等邀各绅富佥议,其各绅富,均愿具结各庄公正殷蓍充为庄正。倘该地有事,即就该庄理处;如处不息,即通传各庄庄正,一仝到地公办,不得凭空架影,受贿挟私,务必实心理处,秉公妥理。兹据九芎林、下山庄郑家茂等,结得许本立为庄正;五和庄曾清机等,结得罗廷英为庄正;树杞林庄彭殿华等,结得彭德贵为庄正;六张犁庄林希贤等,结得邱云开为庄正。以上所结四人,俱由各庄绅富采访,悉系老实忠厚,堪充庄正。生等生长于斯,地方念切,势得连名具禀,并附各绅富保结状肆纸。伏乞公祖大人万家生佛,俯念民依,恳准分给各庄庄正谕戳,俾得和衷共济,则地方幸甚,生等幸甚。切禀。又附许本立认充状一纸,罗廷英认充状一纸,彭德贵认充状一纸,邱云开认充状一纸,共四纸。连各保结状,计共捌纸。   〔批〕许本立等堪否充当庄正,候传案验明,再行给发谕戳办公。保结附。   林希贤(画押)   詹国和(画押)   曾清机(画押)   监生彭殿华(画押)   同治六年九月廿一日具禀治下生员魏缵唐(画押)职员刘嵩山(画押)监生罗在田(画押)职员吴殿华(画押)庄蓍郑家茂(画押)彭德业(画押)九芎林义仓(公记)九芎林铺户(公记)   ●第三七六禀同治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一二二○九--一○   生员、职员、监生、庄民等,禀举彭上岐为九芎林保长   具禀竹北一保九芎林街,治下生员魏缵唐、职员刘嵩山、监生罗在田、曾清机、庄民彭德业、彭云月等,为佥举保充,恳给谕戳,以专责成事。缘九芎林各庄,向来居民五方杂处,贤愚不一,无赖之徒,每藉端滋事,似不可无一保长,以专责成。前经垦户姜殿邦,于丁前宪任内,具禀保充在案。兹生等查得:中坑庄民彭上岐为人谨慎,地方熟悉,颇谙世务,堪以充当一保九芎林等庄保长。倘遇地方有口角细故,便可经投理处,似可为地方省事、省讼。势得联名具禀。伏乞公租大人电察,恩准保举验充;一面给发谕戳,以专责成,以便遵奉。生等幸甚,地方幸甚。切禀。计粘保结状壹纸,又彭上岐认充状壹纸,共贰纸。   〔批〕九芎林保长,现在有无人充当,抑系悬缺,未据声叙。所举彭上岐堪否接充,候传案验,给发谕戳。认充、保结状附。   同治六年十二月廿一日具禀治下庄民彭德业(画押)监生罗在田(画押)生员魏缵唐(画押)职员刘嵩山(画押)监生曾清机(画押)庄民彭云月(画押)九芎林义仓(公记)九芎林铺户(公记)   ●第三七七出示同治七年二月三十日一二二○九--一三   淡水分府严,斥革九芎林等庄总理、董事,出示庄民不得与之私相受授   署淡水总捕分府严为出示晓谕事。照得总董之设,原为办理地方公事,协拿命盗案犯,当选取诚实、谙练者出为充当;不应以贪婪者滥充斯缺,为乡民之害也。兹查九芎林等庄总董姜荣茂、刘维兰、曾鼎拔、徐振纲、彭捷科等,遇事需索,维利是图,殊非本分府除盗安民之至意,亟应斥革换充,以除民害。正在示革饬举间,兹据某等佥举,某等接充某庄庄正,当经发给谕戳,准充在案。除将姜荣茂等示革外,合行出示晓谕。为此示,仰九芎林等庄绅耆、乡民人等知悉:尔等须知,原设总董姜荣茂、刘维兰、曾鼎拔、徐振纲、彭捷科等五名,业经本分府示革在案。嗣后凡有地方公事,须向新充各庄正等投明妥办,不得仍向原设总董姜荣茂等,私相受授,串同索扰,致干并究。其各凛遵,毋违。特示   一、分示仰   私记    同治柒年贰月卅日承税总   关防  北路淡水捕盗同知关防   稿行   ●第三七八谕同治七年四月九日一二二○九--一九   淡水分府严,对九芎林等五庄庄正给发谕戳   署淡水总捕分府严为给发谕戳,以专责成事。本年二月二十八日,据竹北一保九芎林庄彭上岐、下山庄许本立、树杞林庄彭德贵、六张犁庄邱云开、五和庄罗廷英禀称:总董之设,原为办理地方公事,协拿命盗案犯,当选取诚实谙练者出为充当;不应以贪婪无厌者滥充斯缺,为乡民之害也。查原设总理姜荣茂、刘维兰、曾鼎拔、徐振网、彭捷科等,遇事需索,维利是图,当经本分府查明示革在案。兹某等公事颇谙,兼有家室,可否接充斯缺,经已禀明;蒙批准充。除出示晓谕外,合行给发谕戳。为此谕仰某庄某即便遵照,速将颁给谕戳祇领、遵办。凡有地方公事,务须实心办理,毋得始勤终怠,致干提究。凛之。特谕。   计发戳记各一颗。   一、分谕仰九芎林等庄邱云开许本立彭上岐彭德贵罗廷英   私记    同治柒年肆月初九日承税总   关防  北路淡水捕盗同知关防   稿行  私记    ●第三七九出示同治七年闰四月二十二日一二二○九--二一   淡水分府富,斥革中坜总理黄国安,出示中坜等庄,禁止向之受授   署淡水分府富为出示晓谕事。照得总理之设,原为办理地方公事,协拿命盗案犯,自应以诚实、谙练之人充当;不应以贪婪者滥充斯缺,为乡民之害也。兹查中坜总理黄国安,遇事需索,维利是图,殊非本分府除盗安民之意,亟应斥革换充,以锄民害。除示革外,合行出示晓谕。为此示,仰中坜等庄绅耆、乡民人等知悉:尔等须知,原设总理黄国安,业经本分府示革在案。以后凡有地方公事,不得仍向受授,串同索扰,致干查究。一面迅即秉公,佥举妥人,禀请接充。各宜凛遵,毋违。特示。   一、分示仰   私记    同治柒年闰四月廿二日承税总   关防  北路淡水捕盗同知关防   稿行  私记    ●第三八○禀同治七年六月初四日一二二○九--二三   竹北一保长刘永禀请分府富,饬九芎林保长分摊当差   具禀治下竹北一保保长刘永,为据情禀恳,恩准察批,饬限摊事。切永自承当竹堑首保保长,差务罔敢怠惰,所有辖内分办保伙,俱各遵循当差。凡遇硝磺、铅子、大差到境,应需挑工诸费,该保伙照章帮贴,历办如斯。惟辖内九芎林一带地方,亦是与永分办。查竹北保份,兼之内山,分办过半,前当之人,照旧匀摊,莫敢违误公冗。祸于本年二月间,严前宪任内,突有九芎林庄强恶彭上岐,贿赂该地棍绅魏赞唐,私自混乱行,保结彭上岐,承当九芎林等处保长,画地越篡,肆横办理,□□民财,藐法已极。永自今年正、三、闰四等月,三次遇得北路中嘉右三营运到硝铅、硫磺、暨军装计百余担,又备考试灯彩,合共开费钱三千余文,各保伙照旧帮贴,独九芎林保长彭上岐,胆恃魏赞唐威势,永与守取帮钱项,据彭上岐不但不坐摊,胆复刁称:伊是自向厅署,请领保长戳记办理,如何摊出硝磺挑工,他不知情。坚抗莫何。似此越篡保长,知法刁法,则永忝属首保,事有干责;其垫累钱文,被抗乌有,惨至极矣。现在中嘉右三营,有领硝磺、铅子百余担,一、二日再到;永预措挑工钱项,听候给发。非蒙恩准,迅调九芎林保长彭上岐到署,限摊挑工,以资给〔发〕□公允〔该永〕□□将情据禀恳,伏乞大老爷恩准施行。切叩。   〔批〕候差谕照章摊给。   同治七年六月初四日禀  戳记  淡水分府王、给竹北一保保、长刘永戳记   ●第三八一佥禀同治七年八月二十八日一二二○九--二四   绅衿、垦户、甲首、结首等,禀举徐安邦为九芎林等庄总理   具佥禀竹北一保九芎等庄监生陈鸿书、职员魏祥衢、垦户刘子谦、金和兴等,为相率佥举,恳恩准充给发谕戳,地方有赖事。窃:谓周礼有党正、里胥、鄼长、里宰之徒,迄至于今,由朝廷以及乡里,无不法上古之治。所以乡举总理,以调息庄民争端,督理乡中事务。然则总理之举,固不可废也。兹九芎林等庄,人烟稠密,公事浩繁,若无举一公正之人排难而解纷,每因鼠牙、雀角之争,酿成大案;或因蝇头小利,二比互控;或挟微隙私仇,以致械闘。种种弊端,难以枚举,皆由无正直之人以理之。今以联庄合议,众佃户相商,公举徐安邦,为人诚笃,公事谙练,正直无私,兼有家室,堪以充当总理,似可邀恩准充,俾众垦佃等,惟地方起见,亟应将举充形情,佥恳。伏乞升宪大老爷新政廉明,保民如赤,恩准徐安邦总理一名,发给谕戳,以便奉公,则地方幸甚,仝庄均感,万民戴德。切叩。   计粘认充、保结状贰纸。   〔批〕徐安邦堪否充当九芎林等庄总理,着即带案,听候验夺。认充、保结附。  私记    私记    戳记  署淡水分府富、给漳籍代书、孙捷登戳记同治柒年八月廿八日具佥禀监生陈鸿书(画押)职员魏祥衢  戳记  垦户刘子谦  戳记  淡水分府严、给九芎林猴洞等庄、垦户刘子谦戳记金和兴  戳记  署淡水分府郑、给联兴庄垦户、金和兴戳记   经承粮总抱呈工人林善  私记  九芎林、下山庄众佃户公记   甲首林许本立(画押)结首范阿富(画押)童生林冠英  公记  涂观佑(画押)范娘德(画押)   张贤彩(画押)庄耆邹来茂(画押)温捷科(画押)   庄阿生(画押)杨陈养(画押)佃户林天来(画押)   李阿宝(画押)邱丙生(画押)陈瑞荣(画押)   谢阿奇(画押)郑儒义(画押)姜阿贤(画押)   傅德华(画押)杨阿德(画押)范娘爱(画押)   古阿金(画押)刘丽水(画押)田阿强(画押)   陈阿运(画押)庄耆彭阿生(画押)林阿苟(画押)   职员赖举义(画押)姜林禄(画押)   童生黄云升(画押)黄阿统(画押)   图记十三颗,从略。   ●第三八二单同治七年十月一二二○九--二七   税总拟稿,传徐安邦验充,淡水分府富不照批   〔批〕徐安邦系徐振纲改名复充,已据○等赴厅具禀,着查照办理可也。  私记    署淡水总捕分府富单仰对役汤才,立即飞往九芎林庄,速将监生陈鸿书、职员魏祥衢等,佥举接充该庄总理之徐安邦一名正身,克日随单,禀带赴辕,以凭验充。去役毋得刻延干咎。速速。   一、单仰   同治柒年拾月日承税总   稿(注)   (注)稿不画「行」;但参阅文首批语。   ●第三八三禀同治八年六月一二二○九--二八   九芎林庄总理徐安邦已领戳记,未领谕帖,禀请分府发给   具禀治下竹北一保九芎林庄总理徐安邦,为禀请给谕,俾奉公有据,庄民遵守事。缘蒙仁宪赏充九芎林庄总理,虽给发戳记,其谕未蒙给发,凡遇庄中大小事务,俱称无谕,不能信从,办理维艰。奈未蒙给谕,所到各庄办理,庄民言无凭据,不敢向前办理。不蒙恩准给谕执凭,恐庄中所办大小事务,难服人心。邦忝属地方起见,责任攸关,不得已,沥情禀明。伏乞升宪大老爷恩准给谕施行,俾奉公有凭。沾叩。(注)   同治捌年陆月日禀  戳记  淡水分府富、给竹北一保九芎林、庄总理徐安邦戳记   经承税总   (注一)此禀无批。参看第三八二号,因徐安邦系徐振纲(据第三七七号被斥革)改名复充。   ●第三八四分单同治七年三月十二日一二二一○--一   淡水分府严,饬对保头役二人前往一皂一快交界处,接运解到硝磺   署淡水分府严单仰对保头役朱忠、蔡照,立吊车户足数,前往一皂、一快交界处所,接运解到硝磺六十八担,沿途小心,车运过保,交接着落。仍取乡保长接运收管状,禀缴备查。该役毋得违延,定提究革,不贷,速速。   一、分单   私记    同治七年三月十二日承工总   关防  北路淡水捕盗同知关防   稿行  私记    ●第三八五单同治七年四月二十五日一二二一○--二   淡水分府严,饬对役督同乡保长,接运军装等件到堑   署淡水分府严单仰对役汤才,立即督同乡保长,速吊车户足数,前往头重溪,接运军装等件,沿途小心,督运到堑,交北右营查收。该役等毋得玩延,干比,速速。   一、单仰   私记    同治七年四月廿五日工承刘春波   关防  北路淡水捕盗同知关防   稿行  私记    ●第三八六咨同治九年十月初三日一二二一一--一   后垄汛守府向,据后垄街陈姓禀,咨请淡水分府给发陈姓族长谕戳   咨文  钤记  福建台湾北路右营后珑汛千总之钤记   〔蓝〕领补用都阃府、署〔北路〕右营后垄汛守府向,为咨请察给谕戳,以便转发承领事。照得本年九月二十四日,据后垄街生员陈绍熙、乡耆陈仕乖、职员陈清凉、童生陈大宾、铺户成金号等禀称:「伊族内五方杂杂,人丁最多,其间贤愚不一,难保无睚(眦乡)曲等情。叨蒙前厅宪派族长一名,约束族丁,由来久矣。不意族长陈两端年纪老迈,专图生理,遇事惮烦。故自历宪以来,并不领戳办公,废弛年久,无关责成。伊等因公起见,不敢坐视悬旷。爰即公同妥举,查得本族内陈宗器一名,为人秉正,办事谨慎,堪以承充族长。但事未经举禀,无由上达。伊等不惴冒昧,敢陈末禀俯□〔就近〕察核,将情转请,合族幸甚」等情。据此,敝细查生员陈〔绍熙〕等所禀,情实意切,原系为公起见,办理得宜;且查陈宗器为人诚实,办事可靠,似可邀恩于格外。敝当经取具保结,并将原禀附交送察,实为公便,合就备咨。为此咨请贵分府,请烦查照来咨事理,希即给发谕戳,回文来汛,仍交来目吴〔清〕□〔赍〕回,以便转发承领,幸勿有缓。〔望〕切。须至咨〔者〕。   计送原禀一〔纸〕、保结状一纸。   右咨   台湾北路淡水总捕分府陈   同治玖年拾月初参日咨(注)   钤记  福建台湾北路右营后珑汛千总之钤记   (注)部分〔〕内文字,据第三八七号补之。   ●第三八七佥禀同治九年十月初四日一二二一一--二   绅衿、乡耆等禀举族长陈宗器   具佥禀竹南二保后垄街生员陈绍熙、乡耆〔陈〕仕乖、职员陈清〔凉〕、〔童生陈大宾〕、〔铺户成金号〕等,为佥举认充,恳给谕戳,以专责成事。切独力固所〔难支〕,〔众〕□□□易〔举〕□□〔族内五方〕杂杂,人丁最多,其间贤愚不一,难保无乡曲之嫌,叨蒙前宪额设族长一名,〔由来久矣〕。不意前族长陈两端,年纪老迈,专怀生理,遇事惮烦。故自历宪以来,并不〔领戳办公〕,废弛年久。熙等因公起见,爰即公同妥举族内陈宗器一名,为人秉正,办事〔谨慎〕,〔堪以〕举充族长。但事未经禀明,无由宪达,熙等理合将情,连名佥禀,并加具认〔充保〕结附缴,深叨〔恩〕便。伏乞仁宪大老爷□□准予佥举认充,恳乞给发谕戳,承领办公,以专责成,合〔族幸甚〕感。切叩。   分府陈批:   『近来各处惜费,不领戳者多□有给戳给谕者』。据禀,陈宗器一名堪充〔该〕姓族长,候饬陈两端将旧戳缴销,〔一〕面传验,以凭另给谕戳可也。保结附。  私记  (注)   铺户成金号  图记    乡耆陈仕乖(画押)   同治玖年拾月初四日具佥禀后垄街生员陈绍熙(画押)   承粮总职员陈清凉(画押)   童生陈大宾(画押)   (注)括号『』内,系涂销文字;又全件中括号〔〕内文字,据第三八六号及以意补之。   ●第三八八认充保结同治九年九月一二二一一--三   绅衿、乡耆等保结族长陈宗器   具认充保结状,竹南二保后陇街,生员陈绍熙、乡耆陈仕乖、职员陈清凉、童生陈大宾、铺户成金号等,今当大老爷台前,结得本族内陈宗器一名,为人秉正,身家清白,堪以认充族长,约束族丁;不敢冒充、滥保等情。如有此情,熙等愿甘坐咎,合具保结是实。   〔批〕附卷。   铺户成金号  私记    乡耆陈仁乖(画押)   同治玖年玖月日认充保结状生员陈绍熙(画押)   职员陈清凉(画押)   童生陈大宾(画押)   ●第三八九单同治九年十月十五日一二二一一--四   淡水分府陈,饬差传陈宗器验充族长   特授台湾澎湖分府、调署北路淡水分府陈单仰对役朱忠,立即飞往后垄街,协同总保,立传生员陈绍熙等佥举充当族长之陈宗器一名,克日□□□单禀带赴辕,以凭验充;并将旧族长陈两端原领谕戳。克日吊销,另给新戳,去役毋得刻延干咎,速速。   一、单仰   私记    同治玖年拾月十五日承粮总   关防  北路淡水捕盗同知关防   稿行  私记    ●第三九○禀同治九年十一月十六日一二二一一--五   头役禀缴旧族长谕戳、印单,并请示可否先行给发谕帖,日后补行验充   台下一快头役朱忠,叩首叩禀,为遵仰吊戳,禀恳察销,另给谕戳,以便奉公事。缘据生员陈绍熙等佥举陈宗器一名,接充该处族长;蒙单,仰役传赴验充,并将旧族长谕戳吊销,另给新戳等〔因〕。该役遵仰到地,立传族长陈宗器一名,赴辕验充。兹据生员陈绍熙所称,陈宗器一名,为人诚实,公事可靠,恳恩先行给发谕戳,以便奉公,俯〔准〕补验。应否先行给发谕戳,出自鸿裁。该役遵吊旧族长陈两端谕戳,理合禀缴察销。伏乞大老爷电察施行。切叩。   计粘宪单一道。   〔批〕陈姓族长陈宗器,姑准先给谕戳,俾资奉公〔可也〕。旧戳、印单均销。  私记    私记    〔同治玖年〕拾一月十六日禀  戳记  署分府陈、给一快班头役、朱忠戳记   ●第三九一谕同治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一二二一一--六   淡水分府陈,对族长陈宗器给发谕戳   特授台湾澎湖分府、调署北路淡水分府陈为给发谕戳,以资奉公事。案据后垄街生员陈绍熙等禀称:「缘熙等族内五方杂处,贤愚不一,叨蒙前宪额设族长一名,颇洽人望。不料前族长陈两端,年已老迈,遇事惮烦。爰是,公同妥举陈宗器一名,堪以接充族长,粘结,禀请给戳奉公」等情。并准后垄汛咨同前由。当经饬差传验。兹据该差朱忠禀复,并缴陈两端旧戳前来。除批示察销外,合〔行给〕发谕戳。为此谕,仰新族长陈宗器,即便遵照,立将发到戳记祇领。凡族中一切事务,务须妥为经理。如有细故,即排解息事。至族中人等,倘有不安本分,为歹作匪,务即随时禀究,毋稍偏徇,致干究革。切切。特谕。   计发戳记一颗。   一、谕仰   私记    同治玖年拾壹月廿七日承粮总   关防  北路淡水捕盗同知关防   稿行  私记    ●第三九二佥禀同治十年十二月十一日一二二一二--一   竹南二保铜锣湾等庄总理、绅衿,禀请发给联庄约首谕戳   具佥禀治下竹南二保总理彭继生、徐佳福、隘首金树福、廪生刘廷珍、陈德熙、生员邱龙章、黄文龙、吴文澜、李宴林、曾肇桢、刘廷翰、贡生刘联科、刘联超、监生彭嘉谟、吴耀南、刘容光,暨庄耆、铺佃户等,为规残俗败,互举调护,恳给谕戳,以便奉公,以保地方事。切国家有律令之政,政举而〔俗〕□;闾阎有条约之规,规残而俗败。维时若不互调章程,遴妥办理,将地方其何护乎?缘铜锣湾等庄,地属山隅,人烟稠密,溯从前,叨蒙王化,规条整肃,人心向义,风俗醇美,□亦盛世黎民,嬉游于〔光天〕化日之下哉!岂迩来俗坏风颓,人心不古,每有外处匪徒,入境掳抢,亦有本处宵小,引诱窝藏,敢胆十八成群,日则途伏伺掠,夜则明火攻劫,种种恶习,指难胜屈。无他,由其中办理之人不端,以致□□残废,即风俗亦由此而颓败。□□□有一二〔寓〕居邻庄,瞻彼俗残如此,责虽无关,心实□□□□□聚议,凡铜锣湾等庄,必先清庄,继同合约联庄,使□□可拒,□不得□□□□□□□□□□荷此任。故即日经众,举得妥人生员李逢年,公事谙练,为人诚实,兼有家室,可以倡联庄约束,办理公务,俾将来有各处匪徒肆起,亦可协力同济,即铜锣湾等处,不致有漏网匪徒。如能地方安靖,岂非仁宪之鸿恩,实百姓感德之难忘也。但未禀蒙给发约首谕戳,虽有约首之名,无约首之实,偶有事故,在草野,固可执约而行,恐事不测;在朝廷,其何以凭见乎?不得不连名佥叩。伏乞仁宪大老爷,俯念地方攸关,恩准给发李逢年约首谕戳,以便办理联庄公务,以靖地方。切叩。   分府周批:   铜锣湾庄一带,逼近内山,难保无土匪出没,□□□□掳,诚举一得□□人,办理清庄、联庄,俾资约束呼应,原于守望有益,〔特〕恐所举非人,则假公济私,武断乡曲,百姓反遭鱼肉。故前据李逢年等禀设保安局,赖廷芳等禀设联庄局,一概不准者,非故靳之,盖难其人也。兹据该总理等□禀举武生李逢年为约首,酌议规条,恳请给戳施行;察核规条,尚属简妥。惟各条所需经费,皆混称由公议给,由众酌议;究竟出自何处,必须先时秉公指定,则临时鸠指,方无高下、轻重之弊。着再妥议,到日,核示饬遵。   生员刘廷翰(画押)庄耆芎蕉湾谢镇安(画押)   曾肇桢(画押)中心埔谢阿泽(画押)   李宴林(图章)七十份邱德生(画押)   吴文澜(图章)四湖庄刘合昌(画押)   黄文龙(图章)三座屋赖细番(画押)   邱龙章(画押)继武庄刘捷云(画押)   同治拾年拾贰月十一日具禀铜锣湾庄刘廷珍(画押)樟树林吴阿安(画押)   廪生陈德熙(画押)高埔庄徐燕鼎(画押)   计粘约白一纸。刘联科(画押)九湖庄曾阿仁(画押)   贡生刘联超(画押)福兴庄赖天福(画押)   又保结状一纸监生彭嘉谟(画押)   吴耀南(画押)   刘容光(画押)   盖有戳记三颗如次:   (1)淡水分府富、给二保鸡笼内外庄、总理彭继生戳记   (2)加府衔分府富、给竹南二保猫里等庄、总理徐佳福戳记   (3)淡水分府富、给铜锣湾等庄、隘首金树福戳记   另盖有铺户图记二十一颗,从略。   ●第三九三合约字同治十年十一月一二二一二--二   铜锣湾等八庄合约   立合约字(注)铜锣湾庄、九湖庄、高埔庄、樟树林庄、三座屋庄、继武庄、芎中七庄、四湖庄等,为联络各庄,设立章程,以肃庄规,以靖地方事。切弭盗固贵立设,而保善尤在联庄。诚以庄联,则良弱可安;法立,则宵小知惧。迩来风俗日乖,弊端四起,所有匪徒,掳捉勒索,强抢扎屋。若不早立章程,其害何极?予等目击时艰,爰集众庄等,议定规条,凡在约内人等,倘有事务,阳奉阴违,徇情庇袒,查出,送官究办。所议之后,各庄诸姓,务宜父教其子,兄勉其弟,各安生业,共享太平,岂不美哉!今将所议规条,开列于左:   一议:匪徒掳抢、扎屋等情,该匪徒胆敢拒捕,有能当场格杀贼匪一名者,给赏花红银陆元。有能当场生擒贼匪一名者,给赏红银拾陆元。若□□□杀伤者,公议请医   〔调治〕。若重伤疾废者,公给养生银三拾元。倘若不测致毙者,公给出立嗣银捌拾元。此银由公议给而行。所议是实。   一议:各庄倘有大小事情,先行投明公理处。倘若不遵,禀官究办。倘各庄人□有窝藏贼匪,接赃引透者,查明,禀官严办。所议是实。   一议:约内人被匪徒掳捉、扎屋等事,公传知号炮为凭,每家壮丁,随即向前追赶。如有一名不到,查出,禀官究治。所议是实。   一议:庄内人被贼匪□欺、掳捉、牵牛、扎屋,众人同心协力;有当场拿获贼匪一名,给赏花红银四元,由公酌议给发。所议是实。   一议:约内庄人捉贼解费、赏封,系由庄众酌议而行。所议是实。   谢镇安赖阿开   谢阿贼曾阿连   邱德生吴定官   刘合昌吴(阿苟)   赖细番黄(阿四)   刘捷云陈武番   吴阿安罗阿传   同治拾年十一月日立合约字人邱细妹彭阿旺   曾阿仁吴福粦   赖天福涂阿五   陈琰合陈阿三   李腾华陈世纶   李林旺陈阿二   李鼎添   (注)此系一二二一二--一(即第三九二号)之附件(抄本)。   ●第三九四保结状同治十年十二月一二二一二--三   总理、隘首、庄耆、铺佃户等,保结铜锣湾等处联庄约首李逢年   具保结状人(注)总理彭继生、徐佳福、隘首金树福,暨庄耆、铺佃户等,今当大老爷台前,保结得生员李逢年一名,公事谙练,为人诚实,兼有家室,堪以当为铜锣湾等处联庄约首,办理公务。生等不敢扶同冒保。合具保结状是实。   同治拾年拾贰月日具保结状人  私记    戳记三颗如次:   (1)加府衔分府富、给竹南二保猫里等庄、总理徐佳福戳记   (2)淡水分府富、给铜锣湾等庄、隘首金树福戳记   (3)淡水分府富、给二保鸡笼内外庄、总理彭继生戳记   其它铺户图记二十颗,从略。   (注)此为一二二一二--一(即第三九二号)之附件。   ●第三九五佥禀同治十年十一月十一日一二二一二--四   生员、监生、佃户等,禀举李逢年为铜锣湾等联庄公局局首(不准)   具佥禀竹南二保铜锣湾等庄生员赖廷芳、邱龙章、吴文澜、陈德熙、李宴林,监生刘蓉光、刘耀先、彭嘉谟、吴耀南、刘森元,暨铺佃户等,为联庄□□,恳准给发谕戳,以便办理,以靖地方事。缘铜锣湾等庄,近来盗匪□□,□善慌张,皆由办理徇私,不能清庄、联庄,以致地方大蠹,流离转徙者□(不胜屈指)。生等目击时艰,欲为安辑之计,爰会同各庄衿耆、铺佃人等,妥议合设联庄公局一所,经众举得生员李逢年充当局首,办理联庄局务。诚以李逢年□经办局多年,谙练公务,而且为人诚实,有家有室,舆情妥协,堪以举□□□□举固出民心,而责成须凭宪谕。生等体除暴安良至意,念地方□□,〔势〕亟据情,连名佥叩。伏乞公祖大老爷俯从民欲,恩准将谕戳给领施行。沾叩。   分府周批:   前据武生李逢年等佥禀,设立保安局,恳□给发谕戳等情。当经本分府,以流弊滋□□反为民害,驳斥不准。兹该生等请以李〔逢年〕为联庄局首,变换名目,无非意在假公济私。且现在有人呈告李逢年等,以设局为词,勒□庄民资费;如果属实,尤见专擅妄为。□□挟嫌诬讦,候饬差确查覆夺。至所请〔李〕逢年为局首,给发谕之处,应毋庸议。  私记    生员陈德熙(画押)监生彭家谟(画押)   邱龙章(画押)刘耀先(画押)   赖廷芳(画押)刘蓉光(画押)   同治十年十一月十一日具佥禀吴文澜(画押)吴耀南(画押)   李宴林(画押)刘森元(画押)   佃户陈琰合(画押)佃户吴福麟(画押)   何保寿(画押)李苟妹(画押)   陈秀福(画押)罗福秀(画押)   罗阿传(画押)联属芎中七等庄   赖天福(画押)高〔埔庄〕   涂阿五(画押)〔樟树林庄〕   戳记  淡水分府富、给二保鸡笼内外庄、总理彭继生戳记   铺户图记二十三颗,从略。   ●第三九六佥禀同治十一年四月初三日一二二一二--五   生员、廪生、贡生、监生及庄耆等,禀举李逢年为铜锣湾总理(不准)   具佥禀治下竹南二保铜锣湾等庄总理彭继生、隘首金树福、廪生刘廷珍,暨垦户、绅耆等,为联庄有〔效〕□地咸宜,佥恳给发谕戳,以专责成,弭盗安良事。缘铜锣湾一带地方,近来匪徒狷獗,良民难安,平空掳禁、勒索者,指难胜屈。生等邀集绅耆,公同设法,议举武生李逢年倡首,联庄约束,设立章程,前经生等禀请保结在案。蒙批:「经费究竟出自何处,必须先时秉公指定,临时方无高下、轻重之弊,着再妥议,到日,核示饬遵」等因。诚见宪台爱民□□□意。盖斯地民人,无敢出入,畏掳捉以畏虎。幸李逢年不惮劳苦,不惜重资,认真设法,购拿真盗,彭□□□□□□□复擒,现据解认蒙讯在案,使匪闻稍潜,良民始得(安)矣。且李逢年子弟居多,家资颇裕,素乃急公,□□□□□□于地方,诚非鲜浅也。但经费一款,公议出在田甲,业六、佃四匀派;至生理铺户,按本银每百元者,出银贰角,□□□□就此匀派,以公济公,非一人能以私用,利无毫弊。似此,不蒙准李逢年领给总理谕戳,专责奉公,不惟地〔方〕□□□□□□匪徒恨拿报复,贻祸非轻。势再佥叩。伏乞大老爷俯念地方攸关,恩准给发铜锣湾总理谕戳,以专责成;再恳饬吊李沧玉谕戳,俾□□□〔遇〕□□   分府周批:   查同治十年十二月十日,据该总理等禀请,以武生李逢年充当铜锣湾约首,本分府周禀批:规条内经费无从出之处,批饬另议,□□□就田派捐,并就铺户量本匀捐,尚属可行。惟□改请给发总理论戳,恳将李沧玉谕戳吊销,前后不符,意在朦混,亦可见该总理之居心,办事□欠诚实正派,着仍不准。  私记    戳记  淡水分府富、给铜锣湾等庄、隘首金树福戳记   戳记  淡水分府富、给二保鸡笼内外庄、总理彭继生戳记   生员刘廷翰(注)   曾肇桢   李宴林庄耆芎蕉湾谢〔镇安〕   吴文澜〔中心〕埔〔谢阿泽〕   黄文龙七十份〔邱德生〕   邱龙章四湖庄刘合昌   同治拾壹年四月初三日具禀廪生刘廷珍三座屋赖细番   陈德熙继武庄刘〔捷云〕   贡生刘联科樟树〔林〕吴〔阿安〕   刘联超高埔庄徐燕鼎   监生彭嘉谟九湖庄曾阿仁   吴耀南福兴庄赖天福   刘容光   (注)姓名下画押,以下均同。   ●第三九七移同治十一年四月十九日一二二一三--一   台湾府周蒙上级檄催,饬取府厅县志书、宪纲册,及各庄总董、乡保、甲长、头人清册,移知淡水厅   移文  印  台湾府印  戳记    同治十一年四月廿六日到   私记    钦加道衔、台湾府正堂周为差催备送事。案蒙宪檄,严催饬取府厅县志书、及宪纲册,同各庄总董、乡保、甲长、头人姓名,一并造册,申送察核等因。查此案,先蒙省局司、道宪札饬,当经各前府,飞移赶办在案。旋奉臬道宪札催,又经节次移催。去后,迄今未准送到。兹敝府莅任,除差催台湾县,即将府县志书,先行划送外,合亟专差守催。为此备移贵分府,希将贵属志书刷印四部,同宪纲册,及各庄总董、乡保、甲长、头人姓名,何人得力,一并造册,详细注明;于文到即日内,备文发交来差,赍送赴府,以便转送,勿再缓延。切切。须至移者。   右移   福建台湾北路淡防总捕分府周   同治拾壹年肆月拾玖日移   印  台湾府印   ●第三九八牒同治十一年五月初四日一二二一三--三   淡水分府周牒送台湾府周:厅志下落,乡保甲长花名清册另送,先将总理、董事清册牒呈   加府衔、署台湾北路淡水厅周为牒送事。同治十一年四月二十六日,准堂台关开:「案蒙宪檄严催,饬取府厅县志书,及宪纲册,同各庄总董、乡保、甲长、头人姓名,一并造册申送察核等因,(云云照文全叙)」等由。准此,查敝辖志书,系陈前厅筹款,承修完竣,带省付梓,迄今有无蒇事,未准移知;此次莫从刷印,容即移查覆办。并将乡保甲长花名清册,饬承赶造,另文牒送外;所有敝厅各保总理、董事姓名,理合查造清册,先行具文牒呈堂台察核。为此备由具牒,须至正副牒呈者。   一、牒   本府周   私记    同治拾一年伍月初四日承张清税总   关防  北路淡水捕盗同知关防   稿行  私记    ●第三九九清册同治十一年五月初四日一二二一三--四   淡水分府周,造送淡水厅属各保总理、董事姓名清册   造送  私记    关防  北路淡水捕盗同知关防   遵饬查开淡属各保总理董事姓名清册稿(注一)(注二)   遵将淡属各保总理、董事,遵饬查开姓名,备造清册,呈送察核。须至清册者。   今开:   首保本城内   东门总理林来泽西门总理林益修西门外总理陈嘉福南门总理悬缺南门外总理刘贤文北门总理悬缺北门外总理黄应平树林头庄甲首王启明   竹南一保保长未充乡长王青中港街总理叶春魁后庄总理徐琳盛头份庄总理谢焕光三湾庄保长王者亨总理黄国霖   竹南二保保长刘保兴乡长朱顺安后垄街总理杜和安猫里街总理谢镇基六大庄总理徐佳福双连潭庄总理吴干德蛤仔市总理张焕彩三叉河总理杨德友李德龙圭隆庄总理彭继生黄永芳吴阿三铜锣湾庄总理李沧玉樟树林庄总理吴金生头二三四湖总理陈振纲鸭母坑庄总理彭清禄五湖庄绅董赖志达   竹南三保乡长沈士生保长蔡朝阳吞霄街总理张凤岐黄有升白沙墩庄总理陈明元宛里街至房里总理陈金源日北山庄总理陈振文   竹南四保保长陈有宽乡长蔡先明梁克忠大甲街总理谢玉麟王朝栋王昆岗蔡学礼内埔庄总理陈玉爵墩仔脚庄总理张贻谋大安港总理黄片   竹北一保保长柯进发乡长高石南势庄总理陈清辉牛埔庄总理吴有义香山街总理杨保泰羊藔、虎仔山庄总理郑德宗海口庄总理彭荣春九芎林总理叶国钦庄正许本立   刘世珍董事刘阿桶北埔庄总理黎德福   竹北二保保长邱和顺乡长范光能新埔街总理刘秉中董事张元清绅董陈朝纲   张云龙潘清汉曾如海石岗仔庄庄正范勤清   咸菜瓮总理罗光烈   杨英华六张梨庄正邱云开大湖口总理叶呈华杨梅坜、顶重溪总理邱殿安波罗汶庄总理黄锡兰张清荣庄正黄云升大溪墘总理吴德辉   徐国清董事周春贵   桃涧保总理邱紫来   吴振生南崁庄总理李荣裕董事赖向荣霄里庄总理吴维山三坑仔庄总理游建邦龙潭坡庄总理古史荣张维纲邱庆福董事黄安邦大姑崁总理林愈贤张新潭大坪顶总理王和龟仑口董事林良福总理陈奠邦中坜街总理悬缺董事张锦常   海山保三角涌庄总理周孙履陈玉芳总理林志道潭底庄总理简开瑞简国安   大加蚋保保长周廷玉乡长傅谦吉艋舺街总理蔡达琪奎府聚总理陈玉记溪洲底庄总理杨逢时   锡口街总理高永辉总理王义源后山埤庄总理林彩章南港庄总理杜冲霄新南庄总理潘文桂   拳山保保长高正和乡长陈荣球总理高宽裕深坑仔庄总理黄蟾辉高文印枧尾庄总理高星辉十五份庄总理林澄清林维学   摆接保保长游荣华乡长廖源成总理沈陈成枋桥庄总理林新传林永顺董事林仕升溪洲庄总理陈文忠   暗坑三城总理林松花   石定保总理陈明智庄正林帆贡董事陈开芳   李文英暖暖街总理吴盘枝   八里坌保保长柯合吉乡长蔡毓材总理赖瀛洲卓宗陈古文华曾文福董事蔡永安   兴直保保长程国安乡长李朱成总理高玉辉张云龙林鸣泉董事邵来宾   芝兰一保保长张文运乡长施桂馨总理赖文渊董事潘宗本   芝兰二保保长除合清乡长高秉和总理李宴林高良安陈世清董事陈正昌   芝兰三保保长周永安乡长林进清总理陈集贤沈廷玉简秉干   陈克铭朱源清   金包里保保长陈得旺总理李有察   黄宗严   鸡貂保保长吴金泰总理何拱辰保正张鸣岐董事王家齐许仙庄正谢再安柯庆庄左就陈启明   一、册式   私记    同治拾壹年伍月初四日承粮税总   关防  北路淡水捕盗同知关防   稿行  私记    (注一)清册封面一叶,册五叶,封底一叶,共七叶。似经过数次增删。删除部分,仍依清册稿圈除。   (注二)封面文写在左边,而在右边有如次签注:姓名务须核对底卷,毋任舛错,切切。  图记    ●第四○○禀同治十一年十一月廿九日一二二一四--一   中港、头份等庄总理黄玉堂禀请退办,并禀举谢焕光为新总理   具禀竹南一保中港、头份等庄总理黄玉堂,为承接有人,据情禀明事。缘堂自王前宪任内,充当中港、头份等庄总理之责,守法奉公,已有年矣。现堂年迈六旬,兼之,要回原籍家乡,且该管地方辽阔,责成甚重,未有妥人承接,故不敢妄行。是以,本年冬邀集该庄绅耆、业、佃、铺各户人等,设席妥议,当众遴选得监生谢焕光一名,为人诚实,有家有室,平日在庄,亦有出为排解息事,众所悦服,堪以承接堂此额缺总理之责。除街庄绅耆、业佃、铺户人等具结,佥禀举充外,理合将情禀明。伏乞大老爷首重地方,恩准先将堂缺批退,即给予谢焕光充当,以便奉公,庶地方得以安靖,万民戴德靡涯。沾感。切叩。   〔批〕据禀已悉,着即将谕戳缴销,余批廖金波禀内。着并遵照。  私记    私记    同治拾壹年拾壹月廿九日具禀  戳记  淡水分府王、给中港头份等庄、总理黄玉堂戳记   承粮总   ●第四○一佥禀同治十一年十一月二十九日一二二一四--二   绅衿、佃户、铺户等,禀举谢焕光为中港、头份等庄总理   具佥禀竹南一保中港、头份等庄职员廖金波、贡生锺鸿禧、林逢运、监生林济春、饶荣光、徐凤鸣、黄琼英、刘乔讳、林向荣、徐明善、黄逢用、陈祥生、佃户刘成运、锺尊贤、林连桂、黄德长、张展增、谢云生、徐庚祥、张宏庆,暨众铺户等,为遴选妥人,接充总理,佥恳给发谕戳,以专责成,以安地方事。切乡里选举总理,便可约束庄民,编联保甲,乃除暴而安善良也。缘竹南一保中港、头份街庄,遍联辽阔,人烟杂处,原举总理黄玉堂,专责奉公,近因年老,难以胜任,兼欲回唐,先前迭次辞责;但一时未有妥人可接,故延至此。兹本年冬,街庄绅耆、业佃、铺户人等,并邀集原总理黄玉堂会同,设席公议,选举得在街监生谢焕光一名,为人正直,素性可嘉,兼有家室,公事谙练,众皆悦服,堪以接充遗缺总理之责。而谢焕光虽经众议为妥,可接总理额缺;但未禀蒙给发谕戳,以专责成。波等切念地方攸关,不敢擅便。理合取具认充,加具保结,粘联佥叩。伏乞大老爷俯怜地方关重,恩准给予谢焕光总理谕戳,以便专责奉公,使地方安靖,良民得以乐枕无忧,合境沾感。切叩。   计粘认充、保结状各壹纸。   〔批〕该处总理黄玉堂,既因年老请退,现据该职等选举谢焕光,为人诚实,堪以接充,应准如禀,将黄玉堂退办;一面着令谢焕光赴案报验,以凭给戳奉公。应即遵照,毋违。认、保各结并附。  私记    私记    林逢运(画押)   贡生锺鸿禧(画押)   同治拾壹年拾壹月廿九日具佥禀职员廖金波(画押)   监生饶荣光(画押)   林济春(画押)   徐凤鸣(画押)   刘乔讳(画押)   林向荣(画押)   黄琼英(画押)   徐明善(画押)   黄逢用(画押)   陈祥生(画押)   佃户锺尊贤(画押)   刘成运(画押)   林连桂(画押)   黄德长(画押)   张展增(画押)   谢云生(画押)   张宏庆(画押)   徐庚祥(画押)   在下有铺户图记二十一颗,从略。   ●第四○二验充名单同治十一年十二月十二日一二二一四--七   淡水分府向,提验谢焕光,并堂谕准予充当头份街庄总理   名单承税总差朱忠   计开:   验充总理谢焕光   〔堂谕〕准给谕戳承充头份庄街总理,第该处附近内山,应即小心,督同乡保巡缉,无令匪徒潜入可也(注)。   〔同治拾壹年〕拾贰月十二日   (注)以上朱书。   ●第四○三供词同治十一年十二月十二日一二二一四--八   头份等街庄总理谢焕光之验充   据谢焕光供:年四十八岁,原籍嘉应州,在台生长,父在母故,兄弟二人,小的居长,有妻子,住头份街生理度活。那头份街离内山二十余里,总理黄玉堂六十余岁,办事公平,小的平时亦是与他帮办。该地公事,已经熟悉。今蒙提讯,验充该处总理,专当小心奉公,不敢有误就是。沾恩了。   〔同治拾壹年〕拾贰月十二日供十二   许廉缮   ●第四○四谕同治十一年十二月十六日一二二一四--九   淡水分府向,对头份等庄总理谢焕光给发谕戳   钦加府衔、署北路淡水分府向为给发谕戳,责成奉公事。本年十一月二十九日,据竹南一保头份等庄职员廖金波等禀称:「伊等庄内,原举黄玉堂充当总理,办理有年,近因年迈,欲回内地,亟应另行选举。现经公议,选得监生谢焕光一名,为人诚实,公事谙练,堪以接充该庄总理,取具认充状,加具保结,禀请验充」等情。并据前总理黄玉堂禀退前来。各据此,除饬据该差,传到谢焕光一名,当堂提验外,合行给戳,谕饬遵照。为此谕,仰该总理谢焕光,立将颁到戳记一颗,即日承领。务须勤慎奉公,整顿庄规,约束乡愚;安分守业,不得恃强逞闘、并容留匪类潜入境内。一面督同乡保,办理清庄事宜,严密稽查,巡缉盗匪;如有真赃正贼,务即严拿解案,毋稍纵延。至于庄内如有口舌细故,亦即排难解纷,妥为调处,不得唆弄是非,藉端需索。倘敢故违,一经察出,或被告发,定提究革不贷。凛之,切切,毋违。特谕。   计发戳记一颗。   一、谕仰总理谢焕光   私记    同治拾壹年拾贰月十六日承税总   关防  北路淡水捕盗同知关防   稿行  私记    ●第四○五禀同治十三年八月二十二日一二二一五--一   后垄街庄团练分局总理杜和安,禀请给发辖内二十四庄正副谕戳   具禀竹南二保后垄街庄团练分局总理杜和安,为禀请给发庄正谕戳,以专责成事。缘蒙宪谕:着安协同该地绅商、殷户等,办理团练壮丁,以资保卫等因。安奉谕之下,随经会同堑局派往绅董魏春鳌、高庭琛,及该地各绅商、郊铺妥议,佥举殷户生员谢克培、铺户监生苏纶为局董,遵于捌月拾壹日,就地开局,筹办公事。一面单传各庄庄正、庄副、耆民等到局,议办联甲派丁各事宜,以便遵照发给章程,次第举行。讵知各庄正、副人等承充,原有发给官戳,历任又无缴换。兹均以未蒙接到宪谕字样,视为无关专责,推诿不前。现在地方有事,用人之际,未便宕延。合将后垄管辖二十四庄庄正、副各姓名,开列清单呈送。伏乞大老爷恩准,分别给发该庄正、副等谕戳承领,以专责任,奉公有赖。沾感。切叩。   计粘清单壹纸。   分府陈批:据禀已悉,候即按名给发谕戳可也。粘单附。初二(注)   私记    同治拾三年捌月廿二日具禀竹南二保团练分局总理杜和安  戳记    特授淡水分府陈、给竹南二保后垄街、庄总理杜和安戳记   (注)初二,乃九月初二批也。   ●第四○六清单同治十三年八月二十二日一二二一五--二   后垄管辖二十四庄庄正副姓名清单   兹将后垄管辖二十四庄庄正副姓名开列清单呈送。(注)   计开:   后垄底庄庄正林得庄副黄狮松仔脚庄庄正颜万基庄副汪红   乌眉庄庄正郑金生庄副吴吉海口厝庄庄正黄丹庄副宋壮   打哪叭崎顶庄正陈添庄副王盛员宝庄庄正吴注庄副杨才   山边庄庄正林福寿庄副骆喜百三庄庄正黄清水庄副纪才   新港庄庄正陈阿金庄副萧阿九外埔庄庄正朱东庄副陈妈乞   柳树湾庄正陈昆玉庄副黄森水尾庄庄正林良庄副郑妈乞   大庄庄正郑妈等庄副谢泉水埔顶庄庄正周栗庄副魏开宗   田心仔庄庄正朱天因庄副林连旺社脚庄庄正张石来庄副陈友熊   溪洲庄庄正蔡瑞兰庄副陈枝后厝庄庄正林朝阳庄副李金   汕头庄庄正蔡菜鬃庄副黄天山子顶、潭内合庄庄正周阿丁庄副郑枝发   网弦仔庄庄正陈桢祥庄副吴得顶、下埒尾庄庄正李乌狮庄副吕全   北埔庄庄正陈元庄副黄前兴化庄庄正陈妈智庄副连清和   以上计共二十四庄   (注)此系第四○五号之附件   ●第四○七谕同治十三年八月二十四日一二二一五--三   淡水分府陈,对后垄管辖二十四庄正副给发戳记   赏戴花翎、特授淡水分府陈为给发谕戳,以专责成事。本年八月二十二日,据竹南二保后垄街庄团练分局总理杜和安禀称:「奉谕,协同该地绅商、殷户,办理团练,挑选壮丁,以资保卫地方;随即知会堑局派往绅董魏春鳌、高廷琛、及该地各绅商郊铺,妥议佥举生员谢克培、监生苏纶为局董,遵于八月十一日,就地开局。一面传集各庄庄正副、耆民,到局议办联甲派丁各事宜,以便遵照给发章程,次第举行。因各处庄正庄副人等承充,原有给发官戳,叩请准予发给,以便奉公」等情。并开具后垄各庄庄正、庄副姓名清单到厅。据此,除批示外,合行给发谕戳。为此谕,抑庄正副某,即便遵照,立将发到戳记,祇领收执;克速随同该处局董,督协总理、乡保,认真举办团练,挑选壮丁。务于谕到十日内,将各该庄所选壮丁,先行协同局董人等,造具名册,送候点验。一面办理清庄联甲各事宜,以期庄内居民,联为一气,不致匪类混迹,以资守卫而保桑梓。仍于要隘处所,设立望楼,派丁巡守。如遇盗警,督丁四出,鸣锣围获解案。或有庄民口角细故,即为排解息事。该庄正等,务须认真办理,不得任意玩忽,以及藉端索扰村民,致负委任而干重咎。凛之,慎之。特谕。   计发戳记一颗。   一、分谕仰某庄正副等。计四十八道。   私记  九月初二签发   同治拾三年捌月廿四日承税总李登   关防  北路淡水捕盗同知关防   稿行  私记    ●第四○八清单同治十三年九月十四日一二二一六--一   大甲街总理、庄正名单   谨将选举大甲街总理、庄正姓名列单□电   大甲街总理杜以忠白达此二名,请给谕戳发领。   各庄庄正   外水尾庄正李雁内水尾庄正李岱   顶山脚庄正赖国香下山脚庄正林发成   顶店庄正林涌山日南庄正郭庆   十三甲庄正林游东势社庄正林亮   西势社庄正郑泉北汕庄正陈海   南埔庄正庄金甲六庄正陈夏   中庄庄正杨南陈■〈豕单〉顶龟壳庄正黄国泰   下龟壳庄正叶两全月眉庄正张其北   中和庄正陈然旧社庄正陈玉爵   墩仔脚庄总理张贻谋庄正林乞顶庄仔庄正李登才南庄庄正陈全顶脚踏庄正黄天福下脚踏庄正黄教横圳庄正陈乌番松仔脚庄正陈传社尾庄正陈藤溪埔仔庄正吴送水汴头、六块厝庄正陈在家顶大安庄正吴泽下大安庄正李大升番仔藔庄正王阳营盘口庄正郭清盘三十甲庄正林木大甲东庄正陈海德兴庄正蔡智磁磘庄正陈水性后厝庄正郑戆三块庄正陈芬马鸣埔庄正朱居下五里牌庄正郭戆铁砧山脚庄正陈赛新厝仔庄正王塭头张五里牌庄正林峻树仔脚庄正蔡水九张犁庄正陈有志三张犁庄正陈天顺安定庄正张妈赞七块厝庄正张石三新庄仔庄正郭唱南势厝、东势尾、顶庄仔、埔姜林庄总理黄定安   以上请各颁戳记发领。   ●第四○九禀同治十三年九月初四日一二二一六--二   大甲团练局绅董,禀举大甲总理及管辖内庄正   具禀淡南大甲团练局诸绅董等,为佥举选充,颁发谕戳,〔而资〕供公事。窃奉大宪谕饬淡南城乡,一律举办联甲,挑选练丁,守望相助,仰见仁宪保卫民生、绥靖地方之至意。(绅)等谨当竭力奉行,遵经在于大甲城内适中之处设局,邀集村庄绅董,查照奉发章程,次第举办。唯大甲城庄辽阔,道里绵长,总理、庄正有地方之责,必须随同经理。所有各庄庄正,前由对保选举,禀沐批准,未蒙给戳。辰下各庄正,藉以未奉戳记,均各置身事外,而大甲街总理王朝栋、梁克忠,亦各观望不前,致公事办理为难。现值团练吃紧之际,必须添选熟识、哓事之人,悉心经理,庶地方团练不致贻误。兹查有杜以忠、白达二人,堪以承充大甲街总理,相应开列清单禀恳。伏乞公祖大老爷察夺,俯赐颁发总理杜以忠、白达谕戳,并乞迅给各庄正戳记,转交承领,以专责成,而资供公。切禀。   分府陈批:   候即分别给发谕戳,粘单附。至王朝栋、梁克忠,仍候本分府给谕,随同绅董办理,如再观望不前,本分府定不能于该总理曲宥也。   同治十三年九月初四日具佥禀淡南大甲团练局诸绅董禀   计列呈清单一纸。  公记  大甲团练局记   ●第四一○分谕同治十三年九月十四日一二二一六--三   淡水分府对杜以忠、白达给发大甲总理谕戳   赏戴花翎、特授淡水分府陈为给发谕戳,以专责成事。本年九月初四日,据大甲团练总局禀称:「大甲等处城庄,周围辽阔,道里绵长,所有各处庄正,前由对役选举,现值用人之际,均各置身事外,而原总理王朝栋等,亦各观望不前。爰是公同筹议:查有杜以忠、白达二人,堪以接充大甲街总理额缺,列单禀请颁发谕戳」等情。除批示、并将各庄正戳记发交外,合行给发谕戳。为此谕,仰大甲街总理杜以忠、白达,即便遵照,克日随同大甲团练局绅董,认真举办团练,并协同各庄正,妥速挑选壮丁,造册送由局(绅)汇呈点验。所有该处地方,如遇盗警,务须竭力巡拿、获送。倘遇民人口角细故,亦须排解息事。该总理等,毋得始勤终怠,致干提究。凛之。特谕。   一、分谕仰大甲总理某某   关防  北路淡水捕盗同知关防   同治拾三年玖月十四日承粮总李登   私记    稿行  私记    ●第四一一禀光绪二年五月初九日一二二一七--一   一皂头役禀请分府:饬九芎林庄绅董、头人禀举总理   台下一皂头役汤才叩首叩禀,为禀请饬着举充,以便约束地方察夺事。缘有九芎林庄总理刘世珍,役闻知于本年三月间,因病身故,现缺无人承办。凡有细事,俱无出首设法,而地方联庄约束,亦皆由于总理而立。况九芎林之处,地广民繁,斯缺何堪久悬?该役忝属对保,应请宪台,恩迅饬着该处绅董、头人,举妥接充总理额缺。出自鸿裁,该役理合将情禀请,伏乞大老爷电察施行。沾叩。   分府陈批:九芎林庄总理刘世珍既已病故,候饬该处绅董、头人选举接充。  私记    私记    〔光绪二年〕五月初九日禀  戳记  淡水分府陈、给一皂头役、汤才戳记   ●第四一二禀光绪二年五月十三日一二二一七--二   九芎林等庄绅衿、垦户、乡耆、佃户、铺户等,禀举姜荣椿为总理   具禀治下竹北一保九芎林等庄监生詹国和、生员魏缵唐、垦户徐荣章、业主潘坤光、门生詹鹏材、职员刘维垣、生员魏盛唐、监生林步蟾、监生曾清澜、职员詹廷安、职员魏祥衢、监生刘耀南、乡耆詹达材、徐富业、邓春松、詹五和、童生黄玉璋、陈鸿宾,暨众绅士、佃铺户人等,为总理悬缺,佥举承充,恳恩准给谕戳,以专责成,以靖地方事。切思:朝廷求硕辅,遴选必得忠孝之英;乡里立正人,办公须择明干之士。缘九芎林、五和庄、屘仔、树杞林,外至上下员山、下山、六张犁所有一带地方,自上年开垦以来,前经佥举姜秀銮充当总理,公正勤劳,名誉显赫。迨銮年老,经众再举銮侄姜殿魁接充总理,约束地方,最为安静。业蒙王前宪奖赐匾额「义卫乡闾」四字。及魁故后,经众又举伊子姜荣茂接充总理,亦能急公效义,排难解纷。足见继继绳绳,世济其美。况一保大小三十余庄,地广事繁,现总理彭捷科、徐安邦早已示革,即张林超、刘世珍近亦身亡。纵前举有庄正、乡保诸人,未免疏漏不及;倘有公干,谁为统率。生等忝属生长,念切地方,爰集众议,佥举姜荣椿承充总理,将九芎林等庄,归一专管。查其生平,正大光明,志足以绳其伯祖,才足以继其父兄,兼有身家,众皆悦服。唯蒙准给谕戳承充,俾额不多设,人不滥充,庶不负宪恩兴利除弊之至意也。势得连名佥禀,并粘保结。伏乞公祖太老爷好恶同民,恩准姜荣椿承充总理,迅给谕戳,俾一保地方,有专责成,以办公务。斯删除简,而选举当,僻疆幸甚,百姓爱甚,沾感。切叩。   计粘保结状壹纸。   分府陈批:   所举姜荣椿承充九芎林等庄总理,候传验,再给谕戳可也。认、保各结附。  私记    童生陈鸿宾   一保众绅士(公记)一保绅事长行公记   董事曾鼎拔   义仓绅董   童生黄玉璋(画押)(私记)(私记)   乡耆詹五和(画押)(私记)(私记)   徐富业(画押)(私记)   詹达材(画押)   邓春松(画押)   生员魏盛唐(画押)   职员詹延安(画押)   魏祥衢(私记)   刘维垣   詹鹏材(私记)   业主潘坤光   树杞林横山垦户徐荣章   五和庄屘仔   监生詹国和(私记)   光绪贰年五月十三日具禀治下竹北一保九芎林等庄生员魏缵唐(私记)   上下员山下山监生林步蟾(画押)   六张犁鹿场   曾清澜   刘耀南(画押)   众铺佃户   公记六颗如次:   (1)铺户公记   (2)九芎林铺户公记   (3)九芎林下山庄众佃户公记   (4)九芎林义仓   (5)给九芎林闽粤总局行记   (6)九芎林□□佃铺户长行公记   戳记五颗如次:   (1)署淡水分府唐、给竹北一保九芎林鹿藔坑、等庄义首刘维垣长行戳记   (2)特授淡水分府陈、给竹北一保九芎林庄、董事曾鼎拔戳记   (3)垦户戳记(文字不鲜明,垦户似为徐荣章)   (4)淡水分府王、给九芎林下庄、总理姜荣茂戳记   (5)淡水分府陈、给代书、黄正和戳记   钤记一颗   壹保团练总局钤记   私记七颗,从略。   ●第四一三保结状光绪二年五月一二二一七--三   九芎林等庄生监、职员四人,保结姜荣椿为总理   具保结状人竹北一保九芎林等庄,监生詹国和、生员魏缵唐、职员刘维垣、监生刘耀南等,今当大老爷台前,结得和等佥举姜荣椿一名,为人诚实,公事谙练,兼有家室,众皆悦服,尽堪承顶刘世珍身故、缺少总理、可以接充旧缺归一总理之额,专管九芎林一带内外各庄、并河北、河南等处,所有经投大小诸事务。必谨慎办公,顾守地方,不敢怠玩旷职,以及藉名索利等弊。如有此情,唯和等究坐。合具保结状是实。   戳记  淡水分府陈、给代书、黄正和戳记   戳记  署淡水分府唐、给竹北一保九芎林鹿寮坑、等庄义首刘维垣长行戳记   监生詹国和(画押)职员刘维垣(画押)   光绪贰年五月日具保结状人生员魏缵唐(私记)监生刘耀南(画押)   ●第四一四认充结状光绪二年五月一二二一七--四   九芎林街庄总理姜荣椿认充结状   具认充状人竹北一保九芎林街姜荣椿,今当大老爷台前结认,椿等一保等庄绅耆詹国和等,保举椿承顶刘世珍身故、已无总理、佥请接充旧缺归一总理之额,专管九芎林一带内外各庄、并河北、河南等处,所有经投大小诸事务。必谨慎奉公,顾守地方等因。椿蒙给谕戳以后,认甘接充总理之责,自当尽心赴义,实力办公,不敢怠玩旷职,致干罪咎。合具认充结状是实。   戳记  淡水分府陈、给代书、黄正和戳记   光绪贰年五月日具认充结状人姜荣椿(画押)  私记    ●第四一五单光绪二年五月二十二日一二二一七--五   淡水分府陈,饬一皂头役,传总理姜荣椿赴验   赏戴花翎、特授淡水分府陈为饬传验充事。本年五月十三日,据竹北一保九芎林等庄,监生詹国和、生员魏缵唐、垦户徐荣章、业主潘坤光,暨生员、职员、乡耆、铺户等佥称:「九芎林、五和庄等地方,大小三十余庄,民居稠密,所有公事,甚是繁冗。前充总理彭捷科、徐安邦等,早已示革,即如现今张林超、刘世珍,近亦以次殂谢;虽有乡耆、庄正,未免鞭长莫及之患。爰是,公同筹议,就于庄中,选得姜荣椿一名,为人诚实,公事谙练,堪以接充该地总理额缺」。取具认充,加具保结,粘连佥请准充前来。查此案,前据该差汤才禀称:「原充总理刘世珍因病身故,遇有公事,乏人办理,请饬举办」等情。当经批示在案。兹据前情,除批示外,合饬传验。为此单,仰原役汤才,立将该监生詹国和等佥举接充九芎林总理之姜荣椿一名正身,限三日内,禀带赴辕,以凭验充。去役毋得刻延,干咎,速速。   一、单仰   私记    光绪贰年五月廿二日承税总   关防  北路淡水捕盗同知关防   稿行  私记    ●第四一六佥禀光绪四年二月十五日一二二一八--一   一一快头役、庄耆、约首等,禀举黄文绣为宝斗仁等庄总理   具佥禀台下一快头役蔡谨、庄耆苏阿富、魏阿苟、周加齐、约首陈丕在、蔡光传、潘敦义、王雨水等,为总理悬缺,恳恩给发谕戳,以便奉公事。缘竹南一保宝斗仁等庄总理郑重开,于去年底病故,至今悬缺,未举接充。兹查宝斗仁等处地方,乃系总径之所,东透入内山,西透盐水港,往往有贩卖私盐由此经过,诚恐兹闹事端,务须约束,所以该处总理不能久悬。是以,邀同该处庄耆、佃户人等,佥同议举黄文绣一名,为人诚实,有家有室,公事谙练,堪以接充该处总理额缺。但未禀蒙准充,不敢擅便。理合取具认充,加具保结各状,粘连禀缴。伏乞升宪大老爷电察,恩准给发谕戳,俾黄文绣接充该处总理,以便奉公,地方有赖。沾,叩。   计粘认充、保结状贰纸。   〔批〕传验承充,状附。  私记    私记    庄耆苏阿富(画押)   魏阿苟(画押)   周加齐(画押)   光绪肆年贰月十五日佥禀  戳记  淡水分府陈、给一快班头役、蔡谨戳记   约首陈丕在(画押)   蔡光传(画押)   潘敦义(画押)   王雨水(画押)   ●第四一七谕光绪四年二月二十七日一二二一八--五   淡水分府陈,对黄文绣给发宝斗仁等庄总理谕戳   前衔〔赏戴花翎、补用府正堂、卓异候升陈〕为给发谕戳公事。本年二月十五日,据一快头役蔡谨、庄耆苏阿富等禀称:「竹南一保宝斗仁等庄,总理郑重开于去年底病故。该地乃系总径之所,东透入内山,西透盐水港,该处额缺,不能久悬。速同庄耆、佃户,佥举黄文绣一名,为人诚实,有家有室,公事谙练,堪以接充;粘缴认充、保结各状,禀请恩准接充,给发谕戳」等情。据此,除提验充外,合行给发谕戳。为此谕,仰接充宝斗仁等庄总理黄文绣遵照,速将颁给戳记,克日领回奉公。如遇地方有口角细故,务须出为排改息事。倘有盗警,尤宜督率壮丁,晓夜巡防。勿得始勤终怠,致负厥任,凛之。特谕。   计发戳记一颗。   一、谕仰   私记    光绪四年二月二十七日承粮总   关防  北路淡水捕盗同知关防   稿行  私记    ●第四一八佥禀光绪四年三月十五日一二二一八--六   垦户、结首、庄耆等,禀请革退总理黄文绣   具佥禀治下竹南一保南隘等庄垦户金同和,暨结首、庄耆、佃户等,为不洽众望,瞒贿举充,佥恳电察革换,以安乡闾事。缘南隘、中隘、竖林、深井等庄总理郑重开,原系该地业主、庄耆、佃户人等,众议举充;每年按佃,鸠贴谷石,以为办公资费。凡有庄中事故,不许擅收钱财,以杜勒诈、袒护之弊,庄众相安无异。不料郑重开于二月初九日病故,庄中正在议举其子郑承恩接缺顶充间,突有强族之黄文绣,素惯鱼肉村愚,为众所不齿,胆敢串同本城棍恶黄锦等合股鸠资,贿赂对役蔡谨,禀举瞒充;甫领谕戳,沿庄请帖,索收贺礼,种种妄为,庄众无不骇然。诚恐武断乡曲,颠倒是非,欺噬村愚;况系年轻狂徒,动辄生事,大为众望所未妥,众议哓哓。经和等将不堪充情形,赴陈前厅禀明在案;未蒙批示,而黄文绣恃充得意,声言仇德必报,又系强族之人,庄民罔不恐惧生端。和等相议,有关乡闾安危,不得不沥情,连名佥叩。伏乞新宪大人首重地方,锄强扶弱,电察革退,另充,以安乡闾,合乡感沾。切禀。   〔批〕据禀:黄文绣串同黄锦等,鸠资贿充总理,种种妄为。词属一面,应俟密查察究,未便率准革退。十七  私记    清讼局    戳记  台北府正堂林、给粤籍代书、彭仁让戳记   庄耆陈清江(画押)   结首潘妈送(画押)   光绪肆年三月十五日具禀垦户金同和(私记)   结首潘金蛟(画押)   庄耆吴清(画押)   李阿苟(画押)   江阿罗(画押)   邱阿兰(画押)   魏阿苟(画押)   卢峰(画押)   佃户潘火珠(画押)   范阿顺(画押)   江阿信(画押)   陈交(画押)   邱东斗(画押)   李阿应(画押)   ●第四一九签禀光绪四年三月二十八日一二二一八--七   竹南一保南隘等庄垦户金同和等,为黄文诱(绣)贿差瞒充总理,签请台北府予以革换   具签禀竹南一保南隘等庄,垦户金同和、结首潘妈送、潘金蛟、庄耆陈清江、吴青、李阿苟、江阿罪、邱阿兰、卢峰、魏阿苟、佃户潘火珠、范阿顺、江阿信、陈交、邱东斗、李阿应等,为遵批查确,据情陈明,乞准吊卷核查革究,以便选妥举充事。缘和等于本月十四日,连名赴阶佥禀:「黄文绣串套本城地棍黄锦,贿赂冒禀,瞒充总理」等情,悉载前禀。蒙批:「据禀:黄文绣串同黄锦等,鸠资贿充总理,种种妄为。词属一面,应俟密查察究,未便率准革退」等因。窃查南隘一带五庄,地方窵阔,曩因庄中,凡有细嫌微故,屡被地棍哄骗,动辄索诈,致滋事端。和等爰是会商业主郑吉利等,佥举郑重开充当该地总理,办事多年,无不秉公勤慎,众皆悦服。迨于二月初九日,郑重开身故,其庄耆、佃众,会商业主,仍举其子郑承恩。正在禀举间,突有地棍黄文绣,贿赂对役蔡谨,乘陈前厅交卸之日,混禀瞒充,到庄设馆请帖,更变名黄锦文,沿庄索派。细查黄文绣,即是黄锦变名,冒充该地总理;该处庄众业主,无一知觉。且黄锦系是本城夫首,无恶不作,以乡民为鱼肉,擅捏冒充。况前车可鉴,前经迭犯多案,藉命诬害陈开泰;及同治九年,陈前厅访闻,窝匿流棍,差拘究惩。有案可稽。不蒙吊检黄锦原案,核查革换,俨如猛虎添翼一般,庄中势必遭荼毒之惨,地方何安?不得不沥情,据实陈明。恳乞仁宪大人爱民如赤,保重地方,迅准查检核案饬革,〔另〕举妥充,乡闾能静,民业得安,万民讴颂。沾叩。   〔批〕总理黄文绣是否即系黄锦变名冒充?其从前曾否迭犯有案?仍候密饬差〔查〕,(注一)   一面吊核档卷察办。初三。  私记    私记    戳记  台北府正堂林、给粤籍代书、彭仁让戳记   佃户李阿应(画押)   邱东斗(画押)   陈交(画押)   江阿信(画押)   范阿顺(画押)   结首潘火珠(画押)   潘金蛟(画押)   潘妈送(画押)   光绪肆年三月廿八日具佥禀垦户首金同和(私记)   庄耆陈清江(画押)   吴清(画押)   李阿苟(画押)   江阿罪(画押)   邱阿兰(画押)   魏阿苟(画押)   卢峰(画押)(注二)   (注一)查字,据第四二○号补之。   (注二)依文首补之。   ●第四二○禀光绪四年四月十三日一二二一八--一一   总理黄文绣禀台北府:其充任并非变名冒充,乃被金同和袒弊混禀   具禀治下宝斗仁等庄总理黄文绣,为袒弊混禀,蒙批饬查;遵批,据情禀明事。缘绣住居南隘庄,因先父在日,庄中佥举保充庄正,官经数任,后保举改充总理,奉公数十年,毫无过犯,确证据可验。但绣父不幸病故,突被堑城金同和袒亲,兼南隘等庄,伊佃户孔多,集为保举堑城乡长郑重开,接充该地总理,不幸病故。该地庄耆与对保议:绣父奉公多年,侦知绣公事熟识,仍旧佥保绣充当该处总理,荷蒙陈厅主准充,发给谕戳,未经半月,秋毫无犯。罔料金同和系是郑姓,未知作何袒弊,迭行混禀,架捏绣即系黄锦变名冒充,扰乱天心。现绣住居竹南一保南隘庄,接充该处总理之缺。但黄锦与绣功堂兄弟,住居堑城,充当夫首,各从其业。无如金同和务须袒弊,仍然保举郑姓接充,迭行混禀。绣遵批,沥情禀明。伏乞仁宪大人电察施行。沾叩。   〔批〕据称黄锦系尔功服兄弟,并非变名冒充,是否金同和等袒弊混禀,着即邀同黄锦投案,候饬提金同和等质讯澈究。抄批附。十八。   戳记  台北府正堂林、给泉籍代书、许正其戳记   光绪四年四月十三日具禀黄文绣  戳记  特授淡水分府陈、给竹南一保宝斗仁等庄,总理黄文绣戳记   〔抄批〕金同和等批:总理黄文绣是否即系黄锦变名冒充?其从前曾否迭犯有案?仍候密饬差查;一面吊核档卷察办。   ●第四二一提讯名单(堂谕)光绪五年二月三十日一二二一八--一九   台北府正堂陈,提讯原禀金同和、被禀黄文绣;并堂谕:准黄文绣退办   提讯名单承粮总差许福   计开:   原禀垦户金同和即郑如坤   被禀总理黄文绣   金同和禀内串棍黄锦   〔堂谕〕该总理既愿退办,准如所请。至于充总理者,务必诚实可靠,素为乡党所钦佩,方与地方有益。候谕饬南隘等庄公正耆老,妥举一人接充可也。戳谕涂销。   〔光绪五年〕贰月日讯〔台北府正堂陈〕   ●第四二二供词光绪五年二月三十日一二二一八--二○   台北府正堂陈审判,被禀人供词   据黄文绣供:年五十二岁,原籍同安县,住南隘庄,贌耕金同和即北门水田街郑吉利之田,该处有十七八庄均系耕作良民。因庄耆佥举小的充当总理,经已给领谕戳。前有与田主言明,嗣因不肯与小的充当,禀明在案,小的即将谕戳禀缴。今蒙讯供,总求再着庄耆,另举妥人接充,沾恩就是。   堂谕(抄,与第四二一号同,从略)。   〔光绪五年〕二月卅日供   刘亮值缮(注)   (注)此四字系戳印。   ●第四二三佥禀光绪五年闰三月初三日一二二一八--二一   南隘等庄业主、垦户等,佥举郑承恩为南隘等庄总理   具佥禀竹南一保南隘、新城等庄,业主郑吉利,暨垦户金同和等,为选举妥洽,佥恳给发谕戳,以专责成事。缘南隘、新城等庄总理郑重开病故,被本城地棍黄锦,变名黄文绣,瞒举充,经垦户金同和等,先后禀控,荷蒙差传报审;而黄锦自行惧罪,摆串黄厚发顶名,将谕戳堂缴,请免提讯。已蒙批准,饬充,各在案。查此总理原系由和举设,鸠佃贴谷,以杜需索之弊,非有诚实、可靠之人,和等焉敢举充。现和等庄中,遴选得原总理郑重开之子郑承恩一名,为人诚实,兼有家室,随父办事有年,庄众洽望,堪以接充庄中总理。合取具认充,加具保结,夹连禀叩。伏乞大老爷电察,准给发谕戳,以专责成,则合乡感德。切叩。   计夹认充、保结各一纸。   〔批〕候验充,给谕戳。   馆事潘良田(画押)   潘妈送(画押)   庄耆潘玖(画押)   陈清江(画押)   (私记)吉利图书   光绪伍年闰三月初三日具佥禀(私记)金同和   结首姜秀睦(画押)   黄阿招(画押)   卢阿芳(画押)   邱阿宗(画押)   邱阿兰(画押)   薛贡(画押)   ●第四二四谕光绪五年三月初三日一二二一八--二五   台北府正堂陈,对郑承恩给发南隘等庄总理谕戳   前衔〔赏戴花翎、署台北府正堂陈〕为给发谕戳,以专责成事。本年闰三月初三日,据竹南一保南隘、新城等庄,业主郑吉利,暨垦户金同和等禀称:「该处总理郑重开病故,本城黄文锦变名黄文绣瞒充,经垦户金同和等先后禀控,荷蒙传审,而黄锦自行惧罪,摆串黄厚发顶名,将谕戳堂缴,请免提讯,已蒙批准,饬充在案。兹查此总理,原系和举设,鸠佃贴谷,以杜需索之弊。和等遴选得原总理郑重开之子郑承恩一名,为人诚实,兼有家室,办公有年,庄众洽望,堪充总理责成」。取具认、保各结,粘连禀请前来。除批示、传案验充外,合行给发谕戳。为此谕,仰该该总理郑承恩遵照,即将颁给谕戳承领,约束庄丁,务须安分守法。遇有庄民雀角微嫌,当为排解息事;常川督率壮丁,在乡巡防,以免宵小窃发。倘遇盗警,督同庄丁,捕获送案,勿得图诈婪赃,阳奉阴违,致负厥责,而干查究。凛之,慎之。特谕。   一、谕仰新充总理   私记    光绪五年闰三月初三日承粮总   关防  新设台北府之关防   稿行  私记    ●第四二五验充名单及供词光绪四年十一月廿九日一二二一九--一、二   台北府正堂陈,验充范文华为新埔街庄总理   验充名单承粮总带验对役陈有   计开:   验充新埔总理范文华   〔堂谕〕候给谕戳奉公可也。   〔光绪肆年〕十一月廿九日验   据范文华供:年四十二岁,原籍陆丰县,住竹北二保新埔街,小生意为活,有父母、妻子。因小的之父范辉光,充当新埔街庄总理,数十年无异,现已老迈不力。是以,该地街庄绅耆、铺户等,议举小的接充,赴案佥禀,蒙准验充在案。今蒙提验准充,候给谕戳奉公。如有大小事务,自当小心劝化,不敢懈怠。沾恩就是。   堂谕:候给谕戳奉公可也。   〔光绪肆年〕拾壹月廿九日廿九供   刘亮值缮   ●第四二六谕光绪四年十二月初四日一二二一九--三   台北府正堂陈,对新埔街庄总理范文华给发谕戳   赏戴花翎、署理台北府正堂陈为给发谕戳奉公事。本年拾月二十八日,据竹北二保新埔街庄监生苏黎照。暨绅耆、铺户等禀称:「新埔街庄地广民稠,事务繁杂,前二总理协办,诸务清息。及后总理范辉光因老,杜门不出,并不换戳,废弛公务。幸有其子范文华,现为族长,素行公正勤谨,可以接充其父总理额缺;取具认充结状,叩请接充等情」。据此,除批示、并传案验充外,合行给发谕戳。为此谕,仰新充总理范文华,即便遵照,速将颁给谕戳,承领奉公。如遇街庄大小事故,务须出为排解息事,毋许庄民聚赌滋端。倘有盗警,尤宜督率庄丁,协力围拿;并于冲要处所,晓夜梭巡,毋使盗贼逗遛境内。其有命案重情,并当据实禀报,慎勿包庇徇隐、以及索诈扰累,至干重咎。仍将范辉光旧戳缴案验销。凛之,慎之,毋违。特谕。   计发戳式一颗。   一、谕仰新充总理   私记    光绪四年十二月初四日承税总   关防  新设台北府之关防   ●第四二七佥禀光绪五年四月十八日一二二二○--一   红毛港庄地甲、庄耆等,禀请新竹县正堂刘,准予清庄除盗   具佥禀人地甲吴清明、庄耆吴元、许水等,为事关大患,不得不叩乞,佥请除盗清庄,以靖地方事。切我红毛港等处,自始基以来,久已俗尚淳朴,人尽敦崇,安居乐业,共享盛世。不料近年间,世风突变,匪类交加,异端争横,如虎负嵎,莫之敢撄,日则三五成群,强弱相欺,藉端掳勒,无人敢抵;夜则穿穴逾墙,朋比盗偷衣裳、财物,窝藏邻里。甚至山面五谷、地瓜、杂子,采取分肥。该地居民,望风徙避,种种恶习,为害胡底。纵有慎守,独力难支。明等忝属地甲、庄耆,目击心伤,不忍坐视。于是,爰集人众,连乡保结清庄除盗,各守乃业,实为劝善安良之至意。但事关大患,势如骑虎,特恐致惹是非,未免有干王法。合亟沥情,连名佥请。叩乞大老爷为民父母,电察施行,奕世公侯,沾感。切叩。   〔批〕清庄有无向章,候饬承查案,速办可也。  私记    戳记  新竹县正堂刘、给广籍代书、刘善教戳记   陈佑(画押)   许水(画押)   光绪五年四月十八日具佥禀人地甲吴清明(画押)庄蓍吴元(画押)   许居(画押)   林谈(画押)   许齐(画押)   业户徐国和(私记)   ●第四二八票光绪五年五月初十日一二二二○--二   新竹县正堂刘,饬对役传谕红毛港庄地甲、庄耆,举办清庄联甲,妥议章程备查   钦加同知衔、署新竹县正堂刘为饬议清庄事。照得清庄之设,原为弥盗安良之善政,年来抢窃频闻,皆由良莠无别。若不筹议条约,举办清庄,何以除匪盗而安善良?   兹据地甲吴清明等佥请前来,除批示外,合行票饬。为此票,仰对役立即传谕红毛港庄地甲吴清明、庄耆吴元等,立即遵照,速就该庄,邀集公正耆老、业户,即日举办清庄联甲,敦守望相助之谊。庄中良民,务宜父戒兄勉,劝导子弟,各守庄规,切勿勾通匪徒,混杂境内,滋害地方。倘有容留匿迹,鸣众解官讯究。平时无盗,则轮流巡查,协力防范。如遇抢窃,立即救护缉拿,总期实力奉行,慎勿虚应故事。仍着妥议章程条规,并将如何筹备经费,作何举办情形,开明清单,禀送赴辕,以凭察核备查。毋得藉端索扰滋弊,致干重咎。去役亦勿玩延,并干比究,不贷。速速。   一、票仰对役林渊  私记    钤记  新设台北府新竹县钤记   光绪伍年伍月初十日承税总吕祥   私记    稿行  私记    ●第四二九谕及出示光绪八年九月二十四日一二二二一--一   新竹县正堂徐访闻邻境骚扰,谕示总理、乡保等人加意防范,并不准容留外庄生人   钦加同知衔、调授新竹县正堂徐为谕饬遵办(出示晓谕)事。照得本县访闻,彰化县属葫芦墩等庄,现有不法匪徒,纠众滋事,业经彰化县、北路协会同剿办。查新竹大甲溪墩仔脚各处,与彰属葫芦墩等庄,界壤毗连,诚恐该匪徒,因彼处围拿过急,越境窜扰,亟应防患未然,先行布置,以免滋蔓难图。除出示晓谕(谕饬)大甲溪各处总理、乡保、垦户、隘首人等加意防范外,合行谕饬遵办(出示晓谕)。为此谕(示)仰该处总理、乡保、垦户、隘首人等知悉,嗣后遇有面生,形迹可疑之人,即行细心盘诘。倘言语支吾,或不服查询,即行捆送赴县,以便研讯解办。尔等仍传谕就近村保,开设烟馆、饭铺人等遵照,此后不准再行容留外来生人。如敢私自窝匿匪类,一经詧觉,并即据实指禀,勿稍姑容。本县为防患未然起见,尔等务各实力遵办,毋违。此谕(特示)。(注)   一、给谕出示   私记    光绪捌年玖月廿四日承刑总   印  新竹县印   正堂徐行  私记    (注)谕及出示并拟:括号内文字,系出示稿与谕稿不同处。   ●第四三○函复光绪八年九月三十日一二二二一--三   新竹县正堂徐函覆大甲巡检许,并将会匪林盛逸入内山情形通知,请其防患   即发(注)   径复者,日前接读惠函,以探闻彰化县,会同鹿港厅暨北路协,带兵剿办葫芦墩等庄,该庄与大甲溪连界,诚恐匪徒越境窜扰,必须预为防范,嘱即移查速覆等因。弟接信后,当即专函探询;刻接覆函,以彰属自地震星变后,即闻拣东堡潭仔墘,有素行无赖之林盛,倡立石头会名目,纠党数百人,围抢林其中住屋,彼此格闘,互伤多人。由县禀奉镇道宪檄,饬李参府带兵会县赴乡拿办,首犯林盛现已逸入内山,余党星散,人心大定,谣言顿息云云。除由弟处谕饬各该总保、庄正人等实力巡防外,还祈阁下随时留意,以期有备无患,是所盼祷。专此奉覆,顺颂升祺不既。   愚弟○○   一、复   大甲司许   私记    光绪捌年玖月卅日承刑总   印  新竹县印   正堂徐行  私记    (注)徐正堂批。   ●第四三一函光绪八年十月初五日一二二二一--四   彰化县正堂朱干隆,通报匪情与新竹县正堂徐:匪首林盛潜逃内山,其党与星散小翁仁兄大人阁下,昨奉惠书,备悉种切。前因敝辖拣东保莠民林盛,扎抢林其中滋事;并访闻:该犯暗纠党与,结会烧香,夜聚晓散。兼以地震星变之异,不无各有惶惑之心,谣言沸起,不可不防。当将情形禀奉道宪委派管带镇海左营李参戎,会同邹厅宪,相机察办。现在首犯潜逃内山,党与业经星散,事已清楚,勇亦撤回,讹言顿息,地方安谧如常。此等乌合之众,早料其无足济事。因台地人心浮动,易于煽惑;且县城兵力单弱,设有不虞,未敷调拨。故不得不先事预防,以杜祸乱之萌。至所以迟迟奉布者,实以事介疑似,未便张皇。兹承垂询殷殷,足见阁下智在人先,绸缪未雨,实钦佩之至。因关记注,用特寄慰。端此飞覆,敬请升安,即祈涵鉴。不一。   愚弟朱干隆顿首   ●第四三二票光绪八年十月二十六日一二二二一--七   新竹县正堂徐,票仰三头役购线拿解匪首林盛   钦加同知衔、调授新竹县正堂徐为特饬购拿解究事。本年十月十七日,准彰化县正堂朱移开:「敝县访闻:匪徒林盛聚党结会滋事,当经禀蒙臬道宪委员,会同查办。该犯林盛畏罪潜逃,党与解散;购线访查,该犯潜匿新竹鲤鱼潭地方。移请会营,遴派兵役,严谕该处总理、头人,协同敝县兵役,毋分畛域,严密购拿该逃犯林盛,务获解究」等因。准此,除会营派兵协拿外,合饬购拿。为此票,仰三班头役,迅往该处,协同弁兵、总保、头人,立即购拿逃犯林盛一名正身务获;限三日内,锁解赴县,以凭讯明解究。去役毋稍违延,干咎。火速,火速。   一、票差三班头役   私记    光绪捌年拾月廿六日承刑总   印  新竹县印   正堂徐行  私记    ●第四三三谕光绪八年十月二十六日一二二二一--八   新竹县正堂徐,谕鲤鱼潭总理、头人,协同兵役购拿逃犯林盛   前衔为谕饬购拿事。(云云照前叙至)除会营饬差严拿外(注一),合行谕饬。为此谕,仰鲤鱼潭总理、头人某,立即协同兵役购拿逃犯林盛一名,务获解究。尔等毋得稍事徇纵,致干重咎,凛之。特谕。   一、谕仰鲤鱼潭总理头人徐祥高登洪清(注二)   光绪捌年拾月廿六日承刑总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正堂徐行  私记    (注一)前衔及从略文稿,参阅第四三二号文件。   (注二)徐祥、高登、洪清系三班头役(参阅第四三二号),非总理头人。   ●第四三四移光绪八年十月二十六日一二二二一--九   新竹县正堂徐,移请北路右营福:拨兵协同头役、总理、头人购拿逃犯林盛   前衔〔钦加同知衔、调授新竹县正堂徐〕为移会购拿事。(云云照前叙至)除分饬差保一体购拿外,合就备移。为此移诣贵游府,请烦查照来移事理。希即拨兵,协同敝役,及该处总理、头人,严密购拿逃犯林盛一名,务获解县,以凭讯明解办,幸勿有缓,望切,望速。须至移者。   一、移   北路右营游府福   私记    光绪捌年拾月廿六日承刑总   印  新竹县印   正堂徐行  私记    ●第四三五札光绪八年十二月十九日一二二二一--一三   台北府正堂陈,准台湾镇吴移开:蒙臬道刘批,胁从人免其深究,惟匪首林盛应设法严拿   札新竹县钦加三品衔、台北府正堂、加一级、随带加八级、纪录四次陈为札饬事。本年十一月十七日,准台湾镇吴移开:「本年十一月二十一日,蒙臬道宪刘批北路协,会同李参将、中路同知、彰化县等,会禀查办匪徒林盛纠党结会一案,现在党与解散,地方安谧情形缘由;蒙批:『查该邑匪徒林盛纠众滋事,既经营、县会拿解散,所有胁从人等,姑准免其深究,俾省拖累。惟林盛越境潜匿,保无再出非为,亟应设法严拿,以绝根株。该营、县身任地方,责无旁贷,应即责成缉获究办,不得诿之邻封,希图了事。至该邑地方现已安谧,所有镇海左营、及中路同知,均先准予销。仰台湾府迅即分别移遵照。仍移知台北府,迅饬新竹县,一体严蜜(密)购拿逸犯林盛,务获,究办具报。并候台湾镇批示,此缴』等因。蒙此,除分移遵照外,合就转移。为此移诣贵府,希即查照宪批,迅饬新竹县,一体严蜜(密)购拿逸犯林盛,务获,究办具报,幸勿有缓,望切施行。须至移者」等由。准此,合行札饬。为此札,仰该县即便遵照,一体严蜜(密)购拿逸犯林盛,务获究报,毋违。此札。   光绪八年十二月十九日札   印  台北府印  私记  十二月廿三日奉   ●第四三六佥禀光绪九年九月二十三日一二二二二--一   大甲街例贡、业户、郊铺、众铺户,禀请新竹知县:另谕充王文学为总理   具佥禀竹南四保大甲街例贡张程材、业户王瑶记、郊铺泰和号、祥春号、兴瑞号、金振顺,暨众铺户等,为恳恩批准,发给谕戳,而补悬缺,以专责成事。窃思官有正条,民有私约。大甲自前宪刘给戳,充当总理,协办公事。迨至去年间,总理李呈祥、沈文锋相继而亡,现时不有总理,不惟公事乏人办理,抑且地方无人保防,虽蒙批准,充当蔡廷瑞;无如大甲土宇备极弹丸,公事尤甚浩繁,而且淡彰交界,冬防一切办理,更不可无人,诚恐蔡廷瑞一人,难以分身。材等爰是邀同商议,公举妥人办理,以防不测。惟查有本街旧总理王公平之子王文学,为人诚实,办事妥速,堪以保举充当总理,而专责成询谋。虽云佥同举充,未蒙准给,理合沥情联名佥禀。伏乞仁宪大老爷德政廉明,恩迅批准,发给谕戳,庶公事有赖,民情得安,沾感。切叩。   计禀缴认充、保结各一纸。   正堂周批:候查案验充,认保结附。   光绪玖年玖月廿三日具佥禀大甲街例贡张程材(画押)业户王瑶记(画押)祥春号  图记  祥和号  图记  郊铺兴瑞号  图记  暨众铺户等金振顺  图记    铺户图记十九颗,从略。   ●第四三七谕光绪九年十月十四日一二二二二--五   新竹县正堂周,给发谕戳与大甲街总理王文学   钦加五品衔、代理新竹县正堂周为给发谕戳奉公事。本年九月二十三日,据竹南四保大甲街例贡张程材等禀称:「大甲街总理李呈祥、沈文锋相继而亡,现时公事乏人办理。虽蒙批准蔡廷瑞充当,无如地广事繁,一人难以分理。爰议公举本街旧总理王公平之子王文学,为人诚实,办事妥速,堪以充当总理,取具认充、保结,禀请给发谕戳等情」。据此,除批示外,合给谕戳。为此谕,仰新充总理王文学即便遵照,速将颁发谕戳,克日承领。如遇地方大小事故,应即出为排解。现值冬令,筹防关要。倘有盗警,尤当督率壮丁护救,并围拿解办。该总理务须守法奉公,毋得生事扰民,致负厥任。凛之,慎之,毋违。须谕。   计发戳式壹颗。   一、谕仰   私记    光绪玖年拾月十四日承税总   印  新竹县印   正堂周行  私记    ●第四三八佥禀光绪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一二二二三--一   九芎林庄生监、绅耆、铺户等,佥举卢保安为总理   具佥禀竹北一保九芎林庄廪生陈叔宝、武生何玉鸣、职员彭殿华、监生彭廷辉,暨绅耆、铺户等,为地方关重,情具上达,具结佥保接充,以专责任事。缘宝等九芎林庄,原有总理林焕荣、即施前县主任内拿获到案之赌棍彭林狗,原性不改。此次复招设花会,致被汛弁指禀,既蒙饬差,协同垦户查拿,自应悔过;胆敢挟怨,妄禀良民包赌;现据树杞林庄众铺户佥禀。蒙批:「总理为安静地方而设,理宜排难解纷,林焕荣不能勤慎奉公,乃敢遇事滋扰,如果尽实,殊属玩法,候查明,严究革办」等因。捧读之下,足见仁宪明镜高悬,除暴安良,四方歌颂,感戴无已。窃思九芎林系偏僻之所,凡乡间遇有口角细故,亦需总理为之理劝息事。际此隆冬时候,盗贼蜂起,全赖总理协力巡捕。是以总理一缺,不可一日无人。林焕荣既蒙批革,自应举妥接充。兹宝等邀及绅耆、铺户人等,公同妥议,佥举得卢保安,为人诚实,公事谙练,堪以接充九芎林总理。理合粘具佥保切结,呈乞大老爷关念地方为重,恩迅批准接充,发给谕戳,以便奉公,下民感德。切叩。   计粘保结状、切结状各壹纸。   正堂周批:准保充结附。  私记    戳记  新竹县正堂周、给漳籍代书、许善教戳记   廪生陈叔宝(画押)   武生何玉鸣(画押)   光绪玖年拾壹月廿五日具佥禀职员彭殿花(画押)   监生彭廷辉(画押)   私记  一保团练保定局公记   其它,铺户图记十二颗,从略。   ●第四三九谕光绪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一二二二三--四   新竹县正堂周,发给谕戳与九芎林庄总理卢保安   钦加五品衔、代理新竹县正堂周为给发谕戳奉公事。本年十一月二十五日,据竹北一保九芎林庄廪生陈叔宝等禀称:「缘宝等九芎林庄,原有总理林焕荣、即施前宪任内拿获到案之赌棍彭林狗,原性不改,此次复招设花会,致被汛弁指禀。既蒙饬差,协同垦户查拿,自应悔过;胆敢挟怨,妄禀良民包赌,现据树杞林庄众铺户佥禀,既蒙批革,自应举妥接充。兹宝等邀及绅耆、铺户人等,公同妥议,佥举得卢保安,为人诚实,公事谙练,堪以接充九芎林总理;取具认充保结,禀请给发谕戳」等情。据此,除批示外,合给谕戳。为此谕,仰总理卢保安即便遵照,速将颁发谕戳,克日承领。如遇地方大小事故,应即出为排解。现值冬令,筹防关要。倘有盗警,尤当督率壮丁护救,并围拿解办。该总理务须守法奉公,毋得生事扰民,致负厥任。凛之,慎之,毋违。特谕。   计发戳式壹颗。   一、谕仰   私记    光绪玖年拾壹月廿五日承税总   印  新竹县印   正堂周行  私记    ●第四四○禀光绪九年十二月初六日一二二二四--一   吞霄街正等人,以总理林愈熏设馆收词、藉端骚扰,禀请斥革,并准予原总理复充   具禀竹南三保吞霄街街正刘凤翔、庄正叶国瑞、杨陈贵、暨铺户等,为总理不职,地方攸关,据实佥禀察夺事。缘吞霄十三庄,原举充总理张凤岐,奉谕清庄联甲,筹防缉捕,奉公将近十年,地方颇称安靖。因屡欲拿匪解□致命与匪,疾妒成仇,于七年九月间,总理张凤岐被匪报复攻杀,幸通街鸣锣,呼众解散。因禀控,碍及匪徒族长、该亲跟交字样,致蒙徐前宪提讯。不知作何换充,而林愈熏早欲谋充已久,乘机布摆接办。此等是非曲直,原非翔等所能代辩。惟林愈熏自承充以来,设馆收词,遇事生波。因此,地方多故。查其奉捐城工,原有堤夫额数较比,无如任意额外勒派。况庄民捐款,早已交清,其应转缴城局之款,拖欠不少,无非留作徐徐藉禀图诈之根。及吞霄江怀玉具禀被窃小故,而林愈熏亦藉此妄禀事外良民,黄心妇等多名,致被差扰;经承陈炳。又查前有河南勇在吞霄南势岭被同伴殴抢,伊亦乘此出单,勒派乡民。时被控,蒙徐前宪提讯,堂责在案;经承黄炳。并查庄民陈头因被人词投请办之故,竟被林愈熏牵牛抢物,兜人勒诈,其□陈蔡氏现告有案;经承翁隆珍。均有案卷可稽。值此隆冬之际,上下报抢,纷纷筹防一事,其竟不理,任听匪徒出没。以此论之,地方为害不浅。今日可见,原总理张凤岐办事尚属急公。其林愈熏在乡武断,所为实难尽数,仅将有案实事,略呈请核;应否革除换充,亦非翔等敢干末议。而张凤岐明系有家有业,丁多诚实,能以筹防缉捕,保固地方。应否责成换戳复充之处,翔等亦不敢擅便。现值岁暮冬防,总理不肯筹设,众论纷纷,翔等均忝地方起见,理合将情佥禀。伏乞仁宪大老爷俯念地方关重,恩准电夺施行。切叩。   正堂朱批:   查各处总理已奉   府宪通饬裁汰,据称吞霄总理林愈熏私收投词,藉端骚扰之处,已在应革之列。候即斥革示儆,造册汇报可也。  私记    光绪玖年拾贰月初六日具禀街正刘凤翔  戳记  庄正叶国瑞杨陈贵  戳记    戳记    戳记三颗如下:(1)新竹县正堂施、给吞霄街街正、刘凤翔戳记   (2)淡分府陈、给五里碑庄庄、正叶国瑞戳记   (3)淡分府陈、给竹仔林庄庄、正杨陈贵戳记   铺记图记十五颗,从略。   ●第四四一佥禀光绪九年十二月二十四日一二二二四--三   吞霄街职员暨金和安众铺户等,禀请新竹知县,准予已革总理林愈熏复充   具佥禀,治下竹南三保吞霄街职员江鹏程,暨金和安众铺户等,为奉公勤谨,地方安静,佥请恩准原充,以慰民望事。切程等安分守业,全赖办公者实心办理,地方始得无事。兹闻宪仰差吊回总理林愈熏戳记,众心不胜惊骇。忖思:林愈熏蒙前宪徐充当总理以来,凡遇街庄有大小事情,无不力为排解,且秉公守法,不敢苟且徇私,数年之内,地方共庆升平,乡曲多所依赖,群情爱慕,莫不共颂得人。伏乞仁宪下慰民望,恩准将总理仍给予林愈熏办理,俾闾阎免猛虎之伤,庶民得有鸠之庆,程等亦共沾保字之仁矣。势得连名佥叩,伏乞仁宪大老爷恩准施行。   正堂朱批:查各处总理,已奉   府宪通饬裁革,即无事故,亦可革;何况林愈熏复有私收投词情事。毋庸徇情袒禀,希图复充。不准。   庄锦源号   汤川盛号   职员林光福   生员邱光忠   光绪九年十二月廿四日具佥禀吞霄街职员江鹏程(画押)   巫怡顺号   黄金利号   公记  通霄街、众铺户金和安公记   ●第四四二佥禀光绪十年二月初一日一二二二五--一   大溪墘庄业户、生监等,禀请新竹知县朱:吊销已革总理锺廷英谕戳   具佥禀竹北二保大溪墘庄业户曾国兴、徐国和、生员何腾凤、例贡生徐祥云、张裕光、监生陈鸿熙、徐锡荣、童生何鸣凤、徐锡龄、结首锺鸿来、伍士课等,为既革未除,欺藐如故,叩迅吊销谕戳,以杜民患事。切恶不去,则善良不安;根不除,则萌芽复发。缘有总理锺廷英一名,溯未充任以前,赤仆单居,游赌为业。及冒充而后,倚恃身势,贪婪益盛。名曰奉公知法,实则假公犯法。凡遇事,不究情之虚实,只论财之重轻。遂欲者,转非为是;拂索者,明是亦非。睚眦小故,受其荼毒者,擢发难数。如去年春间,有铺民谢阿周,夜间被抢,锺延英既勘不报,后经前宪派差,着令查实具禀,延亦不报;续候数月,禀礼索定,始行具禀。此事属该管,虽责有难诿,而无财不可以为说。又去年七月,有业户徐熙拱,协同公差,奉票监收课租,被黄云标途夺,经徐姓呈请押放,而黄家将所夺之课租及车夫、车牛,指交该管总理徐国清不受,转赂越界锺廷英承领。此事非该管,而财可通神,亦不辞其咎矣。更有张阿恩与姜阿罕二比滋角,锺廷英胆将姜家指交牛猪等物,因厚索不依,辄敢变卖,两造堂讯,互指无异,均蒙仁宪及前宪斥革在案。但既革其名,而未除其实,现在谕戳犹存,依然怙恶不悛。府示不遵,犹敢擅收投词,酷虐乡民,种种欺藐如故,贪婪实出无厌。非蒙吊销,将异日仁宪升迁,废戳瞒换,不几芽萌复发,贻害胡底?势亟联名叩请。伏乞仁宪大老爷剪奸除弊,恩将既革总理锺廷英谕戳,迅饬朱单吊销,不惟兴等幸甚,即该属乡民,亦感戴二天矣。切叩。   正堂朱批:前因   府宪禁革总理,经本县于抵任后,随时访查,酌量斥革。凡有应换戳记,一概停止,以杜流弊。兹据禀称:总理锺廷英遇事招摇,殊属可恶。候即斥革,吊销前县所给谕戳可也。   童生何鸣凤(画押)   徐锡龄(画押)   私记  例贡生徐祥云(画押)   张裕光(画押)   光绪拾年二月初一日具佥禀竹北二保大溪墘庄业户曾国兴徐国和   生员何腾凤(画押)   监生陈鸿熙(画押)   私记  徐锡荣(画押)   结首锺鸿来(画押)   伍士课(画押)   ●第四四三诉呈光绪十年二月八日一二二二六--一   邱阿明诉请:令刘阿知等归还伊所垫庄开费   具诉呈状人邱阿明,年七十岁,住赤牛椆庄,抱告邱阿品,年三十八岁,为背约侥还,效尤独害,呈恳饬提,讯究,押还归款事。窃竹北二保大溪墘等庄,原属新竹子民,作何配买艋盐而食,每有在地无赖恶徒,不务农业,谋充艋馆哨丁为名,专工藉私图诈,各庄被害,何止一家?艋馆委员,道路遥远,耳目虽长,难免受其朦蔽,庄民难堪其毒。因思官有正条,民有私约,爰邀总理、业户及庄民人等,佥议规约。如果受诬,无论何家,公同保结,所开诸费,应照业产,摊开鸠贴,以免独力难支;设立簿约为据,在场佥名画押八十余人。佥议如此,非敢抗拒官长,实因保全之计。嗣有哨丁到庄,索扰、杀掠,总理徐国清会同庄众擒拿,解请送交前县主,致触委员,督带兵勇临办。幸举人吴士敬代求宽免,垫缴课项、饭食、夫价,尚未归还,致有控追。明又另开杂款计银壹百贰拾余元。讵料约内刘阿知等,息事之后,见利忘义,互相效尤,竟不摊出归还,致明独力难堪,无奈粘列名单、簿约,呈电恳请饬追,免明受害。伏乞老爷电察恩准,饬提刘阿知等究追,押还归款,合属沾恩。切叩。   署理台北府新竹县正堂、加十级、纪录十次朱批:   据呈如果属实,候饬令原差协同理还覆夺。粘抄附。   计粘名单、簿约壹纸。   光绪十年二月初八日具呈人邱阿明   原告吴士敬于光绪九年十一月二十四日呈批:查大潭等庄贩私滋事,始于廖赞元等坑不认配。及至拨勇临办,该业户为之求宽,且先垫缴课项,保全不少,何以盐仍抗配,借并不还?似此反复逞刁,殊为藐法。准即饬差提讯,分别究追察办。   ●第四四四名单及簿约光绪九年九月吉日一二二二六--二   大溪墘庄业户、总理、结首等,为对抗盐馆哨丁需索,庄众合约,互助分摊开费   簿约刘阿知李林水范姜祖等刘阿主徐阿古吕阿富胡清元徐阿招陈阿石陈顺和向阿元彭阿东刘阿水   光绪九年九月吉日,业户、总理、结首、庄耆、众庄人等,同议规条开列于左:   盖闻天道至公,善良必获厚福,王法无私,横恶必犯科条。自度守规蹈矩,可免是非。孰知闭门静坐,祸从天来。兹我赤牛椆庄,地称仁里,民皆淳厚,田多业广,庄民俱有耕作,未尝干及罔法之事。迩来生齿日繁,人益烟众,虽贤愚不一,亦维农耕是务,共相乐业,安居无事。不意,后来有本境棍恶叶阿固叔侄,乃系游手无赖之徒,深知良善可欺,谋充淡邑盐馆哨丁,以遂平地风波之计。常到庄中肆无忌惮,恃盐馆为靠山,无论男女避嫌,顺便拥入,藉缉私为大题,不分闺房卧所,任意搜寻。既无踪迹,平地兴波,甚敢潜带盐觔,强行诬赖;或往来暗藏于屋后,指无为有;或夤夜密置于埕前,架虚为实。种种加诬,众皆周知。如不从索贴费,必掳掠酷禁,遂致倾家荡产。庄民受其诬害,何止一家?皆系惧势莫敌,敢怨而不敢言耳。嗟乎!庄众原遵该处业户、总理约束,毋许染及私盐情事。我等咸买馆盐为食。况该庄距海十有余里,焉有十余里之遥,挑一担之海水,而煎觔余之私盐?乡村至愚,断不作此亏本之事。此情此理,显而易见,承办盐务之官长,何不察此显现之情理,而终受若辈之朦蔽?我等告诉无门,爰集庄众公同妥议,同立合约规条,设立簿据,佥名画押。以十家为一甲,无论何家何人,实被哨丁架祸,及到家图诈扰害者,约内甲首诸人,务宜出首救护。如从官司,应即公同保结,毋许观望不前。应开诸费,不论何款,约内有名人等,殷实有田业者,应鸠出番银伍元;贌田耕作者,应鸠出银三元;无田业、无耕作者,应鸠出银壹元。定限三日内交清楚。开用不敷,应再重加鸠足。倘有余剩,亦应照约,按名摊还,不得涉私侵渔。自约之后,各宜同心协力,趋前勿后,守望相助,临难相扶,愿约内诸人世守勿替,俾若辈不敢再生觊觎,是为序。   ●第四四五谕光绪十一年十二月十八日一二二二七--四   新竹县正堂方,发给谕戳与铜锣湾街庄总理曾道隆   钦加五品衔、特授埔里抚民分府、摄理新竹县正堂方为给发谕戳,以便奉公事。案查竹南二保铜锣湾街庄总理林思赞,因案示革,所遗斯缺,尚未接充。兹据贡生刘联科禀举曾道隆,为人诚实,公事谙练,谨慎勤劳,堪以充当斯缺,粘连认、保各结,恳请给发谕戳前来。除批示外,合行给发谕戳。为此谕,仰总理曾道隆,即便遵照,迅将发去戳记,查收奉公。凡有乡村雀角、细故,务须出为排解,勿使生端。倘逢盗贼窃发,责成该总理,督率庄民,拿犯解究。仍谨遵保甲条款,悉心办理,勤慎奉公;但不准藉端索诈乡民,以及作奸、犯科,致干查究。凛之,切切。特谕。   计发戳记壹颗。   一、谕仰铜锣湾总理曾道隆   光绪拾壹年拾贰月十八日承粮总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正堂方行  私记    ●第四四六佥禀光绪十二年二月初八日一二二二八--一   咸菜瓮庄生员卫璧奎等,蒙新竹县正堂方面谕,禀举谢有时为总理   具佥禀治下绅董生员卫璧奎、贡生张济川、生员刘耀藜等,为佥举总理,恳恩准给谕戳,以专责成事。缘蒙宪台面谕,就地佥举总理,生等查得庄耆谢有时,为人诚实,公事谙练,诚堪充当斯任。蒙谕之后,自当极力奉公,不敢贻误。理合呈明,伏乞父台大老爷察夺施行。沾叩。   贡生张济川(画押)   光绪十二年二月初八日具佥禀绅董生员卫璧奎(画押)   生员刘耀藜(画押)   正堂方批:谢有时准予充当总理,以专责成。惟该生等,并不出具保结呈送,着即循例赶紧补送,毋延。充、结附(注)。   (注)佥禀人补呈保结状,参阅一二二二八--三。   ●第四四七谕光绪十二年四月初九日一二二二八--四   新竹县正堂方,发给谕戳与咸菜瓮总理谢有时   钦加五品衔、特授埔里抚民分府、署理新竹县正堂方为给发谕戳,以专责成事。本年二月初八日,据绅董生员卫璧奎、贡生张济川、生员刘耀黎等禀称:缘蒙面谕,就地佥举总理。生等查得庄耆谢有时,为人诚实,公事谙练,诚堪充当咸菜瓮总理斯任,取具认充、保结,禀请前来。据此,除批示外,合行给发谕戳。为此谕,仰总理谢有时,立即遵照。嗣后保内民人,如有田土纠葛,以及口角细故,即行秉公,妥为解散,毋任争闘。倘有命盗重案,随时禀报;一面协差,拿犯捆送。至保甲一项,尤关要紧,即速按户,查明人口,填注清册,呈候填给门牌悬挂。该总理倘敢假公济私,藉端索扰,以及收受投词办案,一被告发,定即提案革究,决不姑宽,凛之。特谕。   计给发戳式一颗。   一、谕仰   光绪拾贰年肆月初九日承税总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正堂方行  私记    ●第四四八禀光绪十二年四月初三日一二二二九--一   二皂头役杨桢禀请新竹知县方:发给谕戳与后垄街庄总理陈清溪   附卷  私记  台下二皂班头役杨桢叩首叩禀,为妥议举充,恳准给发谕戳,以便趋前奉公有赖事。缘桢查街庄郊铺、绅商人等,佥举得本街陈清溪一名,充当街庄总理额缺,众等俱各悦从,兼有家室,公事练达,堪以充当斯缺,奉宪差遗,以及办理街庄事务。桢不敢擅便,理合禀明,叩乞大老爷恩准电察施行。切叩。   〔批〕准如所请充当,候分别给发谕戳,以凭奉公。结附。  私记    私记    光绪拾贰年四月初三日禀   ●第四四九认充结状光绪十二年四月初三日一二二二九--二   后垄街庄总理陈清溪之认充   具认充结状,竹南二保后垄街等庄陈清溪,今当大老爷台前,认充得后垄街等庄总理额缺,不敢武断乡曲、作奸、犯科。如有此情,溪愿甘坐罪。合具认充结状是实。   〔批〕附卷  私记    私记    光绪拾贰年肆月初三日具认充结状陈清溪(画押)   ●第四五○保结状光绪十二年四月初三日一二二二九--三   郊户金致和,保结陈清溪充当后垄街庄总理   具保结状,郊户金致和,今当大老爷台前,保结得陈清溪充当后垄街等庄总理,为人诚实,公事谙练,不敢妄为情事、作奸、犯科。如有此情,和愿甘坐罪。合具保结状是实。   〔批〕附卷  私记    私记    光绪拾贰年肆月初三日具保结状郊户金致和  公记  后垄街金致和公记   ●第四五一禀光绪十二年四月初四日一二二二九--四   二皂头役杨桢禀报:后垄总理杜和安,不遵谕造送户口清册,请新竹知县予以革究   台下二皂头役杨桢叩首跪叩禀,为玩抗不办,禀请电夺、革究事。缘蒙谕,着各总保查造男女丁口清册、禀缴等因;役奉此,遵即飞往,分别送办,俱各遵办。惟后垄总理杜和安,先后三款谕送,概不理办,置之度外,实属藐法。若不禀请革究,另举接充,诚恐将来效尤矣。但后接地方查造丁口清册,经着专责地保办理外,兹将原谕夹缴。伏乞大老爷电夺施行。沾叩。   计缴宪谕三道。   正堂方批:总理杜和安应办地方事宜,并不遵照办理,固属不合;而上年所发之谕,既不遵办,当时未据具禀,该役亦有非是。究竟杜和安因何置公事于不问,是否另有别故?候即传讯。缴谕存销。现今该处总理已遴充陈清溪接办,仰即知照。  私记    私记    光绪十二年四月初四日叩  戳记  县正堂方、给二皂头役、杨桢戳记   ●第四五二谕光绪十二年四月初五日一二二二九--五   新竹县正堂方,发给谕戳与后垄街庄总理陈清溪   钦加五品衔、特授埔里分府、署理新竹县正堂方为分别给发谕戳,以凭奉公事。本年四月初二月,据二皂班头役扬桢禀称:「缘桢查街庄郊铺绅商人等,(云云照禀叙至)理合禀明,叩乞电察施行」等情;并据郊户金致和、认充后垄街总理陈清溪,出具保、充各结,禀送到县。据此,查总理为一保之正,非素着勤能之人充当,难期胜任;且现奉查办保甲,新设厘金总理,均关责成,未便悬缺。陈清溪既经为人诚实,公事谙练,准予充当后垄街庄总理。除禀批示外,合行给发谕戳。为此谕,仰后垄街庄总理陈清溪,立即遵照,将发去戳式一颗,照刊奉公。嗣后保内民人,如有田土纠葛,以及口角细故,即行秉公,妥为解散,毋任争闘。倘有命盗重案,随时禀报;一面协差,拿犯捆送。至保甲一项,尤关要紧,即速按户,查明人口,填注清册,呈候填给门牌悬挂。该总理倘敢假公济私,藉端索扰,以及收受投词办案,一被告发,定即提案革究,决不姑宽,凛之。特谕。   计发戳式一颗。   一、谕仰总理陈清溪   光绪十二年四月初五日承粮总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正堂方行  私记    ●第四五三谕光绪十二年五月二十日一二二三○--三   新竹县正堂方,发给谕戳与三叉河总理杨德友   钦加五品衔、埔里分府、署理新竹县正堂方为给发谕戳事。缘据竹南二保三叉河职员赖元发等,禀举杨德友,明达庶务,秉正勤劳,堪充三叉河总理额缺,取结,佥请前来。据此,除批示外,合给谕戳。为此谕,仰该总理知悉:现当稽查保甲,清理赋税之时,尔宜认真遵办,不时挨户稽查,毋许匪类潜留保内,攘窃乡闾,贻害地方。至如保内设有睚眦细故,应当力为排解,勿得藉影图形,平地兴波,贻累商农,废弛事业。该总理如能实力奉行,本县自当从优奖赏。倘敢故违、妄作,三尺俱在,决无轻纵,凛切。特谕。   计发戳记一颗。   一、谕仰三叉河总理杨德友   光绪拾贰年伍月二十日承税总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正堂方行  私记    ●第四五四佥禀光绪十二年十二月初二日一二二三一--一   大隘北埔等庄生监、乡耆、殷绅等,禀举何廷辉为总理   具佥禀治下竹北一保大隘北埔等庄乡耆曾德友、生员曾学熙、彭裕谦、贡生曾云龙、刘国珍、监生姜桢、朱维清、彭修元、彭龙骧、庄福全、张焕章、彭汝章、彭炳文、黄廷亮、邱云麒、殷绅萧三达、彭德全、庄木才、陈良恭、何来发、黄细石、杨祥辉、彭承宙,及众铺户,为秉公妥举,联名结保,恳恩给发谕戳,准予办理,以安地方事。缘大隘北埔等庄,地方辽阔,公事繁剧,向来各庄大小公务,原由垦户金广福兼理,且设有何黎邱等总理,互为帮办。后皆陆续云亡,并未有续举接办。此数年间,在垦户,惟周懋祥一人经办;但彼垦务甚繁,其间鲜人帮理。故所办各务,殊觉难免疏漏。罔料周懋祥遽尔身故,现在乏人承办,各庄所有缘事,欲行投办者,咸苦于排解无人。况际此隆冬,犹恐匪徒入境,宵小潜踪,尤宜加意设法防守。似此,若不急为筹议,选举总理承办,地方奚赖?虽现有月眉总理田振纲,但其系原住月眉,彼即办其附近等庄,已觉身无余暇;距北埔尚有数庄之隔,更有鞭长莫及之虞。爰是,集众妥议,佥举何廷辉,素行端庄,为人正直,公务谙练,堪充总理责任,用以办理公务,诚为妥贴至当。然而事涉公务,地方攸关,若非恳□宪准饬办理,德等未敢擅便。势得联名结保,禀叩仁宪大老爷锄莠安良,恩准给出谕戳办理,则地方有赖,戴德甘棠,沾恩,切叩。   计粘认充、保结各壹纸。   正堂方批:应否添设总理之处,候谕饬金广福垦户姜绍基等查明,禀复核办。结状暂存。   何来发(画押)   张焕章(画押)庄木才(画押)   庄福全(画押)萧三达(画押)   新竹县正堂方、结漳籍代、书邓久戳记刘国珍(画押)邱云麒(画押)   戳记  曾云龙(画押)黄廷亮(画押)   曾学熙(画押)彭汝章(私记)   光绪十二年十二月初二日禀曾德文(画押)彭炳文(私记)   彭裕谦(画押)彭德全(画押)   姜荣桢(画押)陈良恭(画押)   朱维清(私记)黄细石(画押)   彭修元(画押)彭承寅(画押)   彭龙骧(画押)杨祥辉(画押)   另有铺户图记二十颗,从略。   ●第四五五禀光绪十二年十二月初八日一二二三一--四   大隘南兴庄总理垦户金广福,禀举何廷辉为北埔等庄总理   具禀治下竹北一保大隘南兴庄总垦户金广福,即职员姜绍基,为据情禀明事。缘于前月间,有辖下各庄绅耆、铺户等前来,向基商议,欲举何廷辉为北埔等庄总理。基思该庄原有总理缺额,后并未曾续举接办;裁度之下,当即应允。但思已有殷绅诸邑人等结保,似乎不必盖戳。兹蒙宪谕,饬基等查明禀复等因。夫此何廷辉,在昔原系基馆内办事之人,公事颇为谙练,为人正直。今众议举为总理,与基等帮办诸务,亦甚妥当。势得据情,禀叩仁宪大老爷爷给发谕戳,准予承办。沾恩,切叩。   正堂方批:据禀何廷辉为人正直,准予充当北埔等庄总理,候发给谕戳,以专责成。  私记    光绪十二年十二月初八日禀  戳记  新竹县正堂、给竹北一保南兴庄闽粤、总垦户金广福长行戳记   ●第四五六谕光绪十二年十二月十四日一二二三一--五   新竹县正堂方,发给谕戳与北埔等庄总理何廷辉   钦加五品衔、特授埔里抚民分府、署理新竹县正堂方为给发谕戳,以专责成事。据乡耆曾德友、生员曾学熙等举称:「窃查大隘北埔等庄,地方辽阔,公事繁剧,向来各庄大小公务,原由垦户金广福兼理,且设有何、黎、邱等总理,互为帮办,后皆陆续云亡,并未有续举接办。此数年间,在垦户,惟周懋祥一人经办;但彼垦务甚繁,其间鲜人帮理。故所办各务,殊觉难免疏漏。罔料周懋祥遽尔身故,现在乏人承办,各庄所有缘事,欲行投办者,咸苦于排解无人。况际此隆冬,犹恐匪徒入境,宵小潜踪,尤宜加意设法防守。兹查有何廷辉,素行端庄,为人正直,公务谙练,堪充总理责任」,取具认保结状,佥请准充前来。当经谕饬金广福等查覆。去后,兹据总垦户金广福姜绍基具禀到县。据此,除批示外,合给谕戳。为此谕,仰该总理,即便遵照,迅将发去戳式,照刊奉公。现际冬令,宵小最易窃发,应当巡缉防范。保内遇有命盗重案,立即举报,拿犯解送。所有睚眦雀角,尔宜悉心排解,勿使互讼公庭。凡遇应办之事,均须实力奉行,勿得怠情玩忽。但不得收受投词,藉端办案,致干革究,毋稍违延,凛之。特谕。   一、谕仰总理何廷辉   光绪十二年十二月十四日承税总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正堂方行  私记    ●第四五七佥禀光绪十三年闰四月初五日一二二三二--一   新埔街庄金广和、生监、铺户等,禀举朱廷龙为总理   具佥禀竹北二保新埔街庄金广和、贡生蔡景熙、职员曾如海、潘澄汉、胡清兰、胡万赐、贡生范达熙、刘国桢、监生苏锦荣、曾逢春、黄国光、苏焕章、范锡璋、陈玉峰暨铺户等,为遴选妥人,佥恳给发谕戳,以专责成事。缘熙等新埔各庄,原举有总理一额,约束庄民,缉拿盗匪,保守地方。前经选举总理范文华一名,于前月间,年老病故,公事乏人办理。兼之,地方辽阔,人烟杂处,又值清赋之际,不可一日约束无人。熙等念切地方攸关,爰遴选得本街职员朱廷龙一名,为人诚实,公事谙练,兼有家室,堪以接充斯缺。事虽熙等佥议选举,但未禀蒙准予承充,未敢擅便。理合取具认充,加具保结粘连,佥恳仁宪大老爷,俯念地方关重,恩准朱廷龙一名,接充新埔总理,并给发谕戳,以专责成。沾叩。   计粘认充保结各一纸。   正堂方批:朱廷龙既经为人诚实,准如充当该处总理。候发给谕戳,以凭奉公。充、保结状附。  私记    职员胡清兰  私记  苏锦荣(画押)   曾如海  私记  监生曾逢春(画押)   范锡璋(画押)   光绪十三年又四月初五日具佥禀金广和贡生蔡景熙  私记  贡生刘国桢  私记    范逢熙(画押)   职员潘澄汉(画押)苏焕章(画押)   胡万赐(画押)黄国光(画押)   陈玉峰(画押)   公记  广和宫公记   另图记九颗,从略。   ●第四五八谕光绪十三年闰四月初九日一二二三二--四   新竹县正堂方,发给谕戳与新埔街庄总理朱廷龙   钦加五品衔、特授埔里分府、署理新竹县正堂方为给发谕戳事。案据金广和、贡生蔡景熙,暨众铺户等佥禀称:「新埔庄原设总理一缺,以期约束庄民,缉拿盗匪,以梓地方。前经选举范文华,承办有年,现该总理前月间,因病身故,遗缺尚未得人承充。惟查新埔街庄,地方辽阔,人烟稠密,又值清查田赋,不可一日约束无人。兹遴选得职员朱廷龙一名,为人诚实,公事谙练,堪以接充总理额缺,取具认、保各结,佥请接充」等情。据此,除批示外,合给谕戳。为此谕,仰该总理,即便遵照,迅将发去谕戳,分别收刊奉公。嗣后,凡遇应办公事,务当小心妥为办理。保内如有口角细故,立即排解息事;倘有命盗重案,随即协保拿犯禀解,以凭讯办。该总理勿得始勤终怠,以及作奸、犯科,自贻伊戚。凛切,毋违。特谕。   计发戳记一颗。   一、谕仰接充总理朱廷龙   光绪十三年闰四月初九日承粮总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正堂方行  私记    ●第四五九佥禀光绪十三年闰四月二十日一二二三三--一   房里、苑里总理陈金源等,禀请斥革地保戴金升   具佥禀竹南三保房苑总理陈金源、张清和、生员蔡褒之、陈光昌,暨众铺户等,为捏名假号,改姓冒充,叩请提案斥革,吊戳注销,以杜奸弊事。缘房、苑地保戴金升,原系革夘杨捷升,前因被人控告,兼之累次误公,前宪提案斥革,不准复充。后又易名捏禀,希图侥幸,又被前宪查明怒斥。讵杨捷升狡计百出,胆敢改姓,变为戴金升,假捏陈光昌、蔡褒之名号,保举接充,瞒出前宪戳谕,殊属罔法。况身居一保之长,干系匪轻,迩来举动,矜其老手,不谨奉公,任意胡为,大失众望。源等忝属同保,若不声明,恐将来舞弊误公,事端拖累,咎将谁归?合亟连名佥叩,据情禀明。伏乞仁宪大老爷剔奸杜弊,恩准提案斥革;一面吊销戴金升戳记。地方有赖,沾感,切禀。   正堂方批:查戴金升并非新充地保,如果有捏名冒充情事,何以早不请革究?乃事隔数年,始行具禀。恐有挟嫌妄指情事。姑候饬差查明,追取戳记,吊销禀复察夺。   戳记  新竹县正堂徐、给房里街庄总理、陈金源戳记   光绪十三年又四月廿日具佥禀房、苑总理陈金源、张清和生员蔡褒之(画押)陈光昌(画押)暨众铺户等   戳记  县正堂徐、给苑里街庄总理、张清和戳记众铺户图记十五颗,从略。   ●第四六○禀光绪十三年九月初六日一二二三四--一   大溪墘庄生监、庄耆、结首等,禀举刘兆棠为总理   具禀竹北二保大溪墘庄生员廖赞元、黄龙伸、监生徐祥辉、罗如云、林广华,暨庄耆、结首等,为举妥接充,理亟佥叩,恳准给发谕戳,以便奉公事。缘元等大溪墘庄,原举有总理刘必桢一名,约束庄民,缉拿盗匪,保守地方。不料桢于去年十一月间病故,公事乏人办理。兼之,地方辽阔,人烟杂处,又值清赋之际,不可约束无人。元等念切地方攸关,兹查有刘必桢之子刘兆荣,实堪接充斯缺。前有二快头役朱宗取结,禀请在案,蒙批:「应由该处绅耆出具充、保各结」等因。奉读金批,足见明慎之至。但刘兆荣为人诚实,公事谙练,兼以谨慎勤劳,堪以接充总理之职,元等遵批取具认充,加具保结粘连,佥恳仁宪大老爷,俯念地方关重,恩准刘兆荣一名,接充大溪墘等庄总理,并给发谕戳,以专责成。沾感,切叩。   正堂方批:准予所请充当,候分别给发谕戳,以专责成,充、保结状附。  私记    庄耆谢帝祥(画押)   黎国桢(画押)   汤新鼎(画押)   王阿群(画押)   廖赞元(画押)监生徐祥辉(画押)光绪拾三年九月初六日具禀生员罗如云(画押)   黄龙伸(画押)林广华(画押)   结首谢阿贵(画押)   谢帝成(画押)   廖敬接(画押)   汤春生(画押)   ●第四六一谕光绪十三年九月十八日一二二三四--四   新竹县正堂方,发给谕戳与大溪墘庄总理刘兆棠   钦加五品衔、特授埔里分府、署理新竹县正堂方为给发谕戳事。本年九月初六日,据大溪墘生员廖赞元、黄龙伸,暨庄耆、结首等等禀称:「伊等大溪墘,原设总理刘必桢,约束庄民,缉拿盗匪,保守地方。不料该总理刘必桢,于去葭病故,公事乏人办理。兼之地方辽阔,人烟杂处,又值清赋之际,不可约束无人。兹查有刘必桢之子刘兆荣,为人诚实,公事谙练,谨慎勤劳,堪以接充总理之职;取具认保各结粘连,佥请接充」等情,到县。查刘兆荣前据对保朱宗禀举,业经批令:饬取绅耆佥保,禀请核办在案。兹据该绅耆,连结佥请前来 自应准如所请接充。除批示外,合给谕戳。为此谕,仰该总理,即便遵照,将发给谕戳,承领奉公。嗣后,保内如有鼠牙、雀角、钱债细故,立即出为排解、息事。遇有命盗情重等案,当即协拿凶贼禀报,以凭讯究。但不准收受投词,藉端办案。倘敢故违,一经访闻,或被告发,定即提案革究。凛之,切切。特谕。   计发戳记一颗。   一、谕仰大溪墘总理刘兆荣   光绪拾三年玖月十八日承粮总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正堂方行  私记    ●第四六二谕光绪十三年十一月初五日一二二三五--四   新竹县正堂方,发给谕戳与大坵园总理游赞平   钦加五品衔、特授埔里分府、署理新竹县正堂方为给发谕戳事。缘查竹北二保大坵园,僻近海滨,人稠事繁,原有额设总理一缺,约束乡里,而顾地方。讵该总理前年身故,遗缺乏人接充。兹据该地业户郭龙文、生员许升元、贡生邱希周,暨铺户、庄耆等佥称:有游赞平一名,为人诚实,公事谙练,兼有家室,堪以接充该处总理额缺,取具认、保各结,禀请接充前来。除禀批示外,合给谕戳。为此谕,仰该总理,即便遵照,迅将发去戳式,承领照刊,勤慎奉公。如遇庄中有鼠牙、雀角,务为排难、解纷。际此隆冬,宵小最易窃发,宜应联庄保甲,约束乡壮,保固里闾。倘有面生之人,勿许容留境内。严戒子弟勾结外人,使外来匪徒无可寄足。如闻有盗警,率众围拿,送案究治,本县自有优赏。倘敢玩忽故纵,以及收受投词,藉端办案,一经访闻,或被告发,定即提案革究。凛切。特谕。   计发戳记一颗。   一、谕仰大坵园总理游赞平   光绪十三年十一月初五日承粮总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正堂方行  私记    ●第四六三佥呈光绪十四年二月初二日一二二三六--二   蛤仔市、公馆等庄绅衿吴廷光等,禀举谢锡彰为总理   具佥呈治下竹南二保蛤仔市等庄,贡生刘缉光、生员吴廷光、刘廷骏、举人谢锡光、贡生林际春等,为公务攸关,佥举请示换戳,以便责成事。缘蛤仔市、公馆庄等处,先前总理系张焕彩责成,因老告退;谢锡彰承乏其间,办公则因端竟委,处世则排难解纷,比闾族党间,是亦非无小补也。而张焕彩明知误公之咎,责有难辞,竟敢另保私相狎■〈目匿〉之人。村思公馆庄为垦大湖必经之路,地方辽阔,公务浩繁,非其人,岂足胜其任哉!生等情关桑梓,势得联名佥举,请示换戳。伏乞升宪大老爷电夺,换给施行。沾叩。   正堂方批:查该处总理,先据张焕彩等禀举朱锦标承充,虽经批示,尚未给发谕戳。据禀,张焕彩禀保私人,不顾公事,殊属非是,宽免究。所有该处总理,既据该生等佥禀,以谢锡彰承充,应准照行。着即补具认、保各结呈送,以凭发给谕戳承领。该生等平日办事公正,所举之人必能胜任。如果将来误事,仍唯该生等是问。  私记    举人谢锡光(画押)   生员吴廷光(画押)   光绪十四年二月初二日治下贡生刘缉光(画押)   生员刘廷骏(画押)   贡生林际春(画押)   ●第四六四禀光绪十四年二月二十三日一二二三六--七   隘寮庄职员张焕彩,禀告吴廷光捏刘缉光名字,禀举谢锡彰为总理   具禀竹南二保隘藔庄职员张焕彩,为背□诬捏,举枉错直,恳请提集,到案质讯,以分黑白事。缘彩等正月间,佥禀保举朱锦标充当隘藔下等庄总理,已经批准在案,未蒙发给谕戳。讵料有麻齐藔庄之棍矜(衿)吴廷光,私受谢锡彰之贿,竟敢背捏猫里绅士刘缉光等之名,保禀复充,诬捏彩率保私人等情,谎禀瞒准。忖思:谢锡彰原系赌棍□□前宪已充过该处总理责成,因前次海防捐款,深吞误公,远逃窃匿,数月不面,害累地方殷实不浅,迭被□佃着着禀究,工承有案可据。此枉应宜错也。彼竟背捏而反举乎。细查朱锦标为人,颇属厚实,兼有家室。刻下地方公事,尚未责成,安见其误?而素在乡里,偶有口角细故,不惮微劳,常出为排解。由是上和下睦,庄众无不悦服,现邻里左右可证。此直固当举也。彼竟诬捏而偏错乎。伏念仁宪莅治以来,是非可否,明若观火,岂容刁矜(矜)猾辈受贿蒙眛哉!噫,真伪有别,全凭花押;邪正须分,端在鸿裁。似此背诬、架陷,好恶不公,若不蒙提集质讯,亏彩勤慎奉公二十〔余载〕,□□□棍衿(衿)一面情词,而致黑白无分。不已泐情,赴辕禀明。伏乞公祖大老爷彰善瘅恶,电察施行,地方幸甚。沾叩。   正堂方批:如果吴廷光背列贡生刘缉光等之名,捏词混禀,殊属不合。但岂不虑刘缉光等禀究,胆大若是。所禀亦难深信。惟刘缉光等,因何延不将谢锡彰充、保结状补送?候谕饬并查,速备送案,据实禀复可也。  私记    戳记  新竹县正堂方、给发广籍代、书林□戳记   光绪拾肆年贰月廿三日具禀职员张焕彩(画押)   抱禀张石□年三十   〔前批〕据禀已悉,准如所请充当,候即给发谕戳,以专责成。保结附。   ●第四六五谕光绪十四年九月二十四日一二二三七--五   新竹县正堂方,发给谕戳与芝葩里总理林青云   钦加五品衔、特授埔里分府、署新竹县正堂方为谕饬办理事。查芝葩里总理游赞平因病身故,斯缺旷悬日久。现当冬令之际,总理有巡防之责,似非才干练达之人,不能胜任。兹据业户郭文龙等佥请,林青云为人诚实可靠,办事勤能,堪令按充,取具认、保各结,禀请前来。除批示外,合给谕戳。为此谕,仰该总理林青云即便遵照,将发去谕戳,承领办理,以专责成。一面联庄保甲,务宜督率庄丁,联络逡巡;如有警闻,立即带同庄丁,围拿贼犯捆送。但不准挟嫌混拿,亦不准收受狡词,藉端办案,致干革究。凛切。特谕。   计发戳记一颗。   一、谕仰总理林青云   光绪拾肆年玖月廿四日承粮总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正堂方行  私记    ●第四六六谕光绪十四年九月初十日一二二三八--一   新竹县正堂方,发给谕戳与铜锣湾总理林思赞   钦加五品衔、特授埔里分府、署新竹县正堂方为谕饬承充事。查铜锣湾总理曾道隆奉公疲玩,声名甚劣,亟应斥革另充,以专责成。现当邻境有事之秋,总理有巡查联庄保卫之责,似非才干练达、熟悉之人,不能胜任。本县访查前总理林思赞,办事尚属勤能,堪令接充。除将曾道隆示革,并吊销谕戳外,合行谕给。为此谕,仰该总理林思赞,即便遵照复充,速即赴县领谕戳承办,并备呈充、保结状备案。一面速办团练,保固闾里;仍联庄保甲,随时督率庄丁,联络逡巡防卫。惟愿众志成城,共保地方于无虞,本县自当详请大宪格外优奖。慎勿怠惰取咎,凛切。特谕。   一、谕仰总理林思赞   光绪拾肆年玖月初十日承粮总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正堂方行  私记    ●第四六七谕光绪十四年十二月初五日一二二三九--四   新竹县正堂方,发给谕戳与大湖总理吴定纲   钦加五品衔、特授埔里分府、署新竹县正堂方为给发谕戳,以专责成事。据垦户金和成即吴定连、詹其祝等禀称:「窃思排难解纷,贤者乐此,立中生正,乡人好之。缘大湖垦辟以来,地方遥阔,俗尚敦庞,归化者熙熙,耕商者穰穰;但地阔则聚处众,人多则事务纷,非有秉直、诚实之人奉公理办,诚莫能胜其任也。兹有该地民人吴定纲,为人秉直、诚实,凡庄中口角细故,无不排难解纷,在地兼有业室。是以,众佃户、铺户等,到场商议,堪充此责。倘蒙准给发谕戳,俾有责成,上则可以奉公,下则可以为民,诚为两得其便;取具认保结状,佥请准充」等情。据此,除批示外,合给谕戳。为此谕,仰该总理即便遵照,迅将发去戳式,照刊奉公。现际冬令,宵小最易窃发,应当巡缉防范。保内遇有命盗重案,立即禀报,拿犯解送。所有睚眦、雀角,尔宜尽心排解,勿使互讼公庭。凡遇应办之事,均须实力奉行,毋得怠惰、玩忽。亦不得收受投词,藉端办案,致干革究。毋稍违延,凛之。特谕。   一、谕仰总理吴定纲   光绪十四年十二月初五日承税总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正堂方行  私记    ●第四六八禀光绪十四年十二月四日一二二四○--一   吞霄街庄总理张凤岐禀举各庄正,请发给谕戳   具禀竹南三保吞霄街庄总理张凤岐,为联庄妥举,盗源宜绝,恳准给发谕戳,以专责成,并□示禁,以杜后患事。切岐自充总理以来,总期地方安靖。情因彰属滋扰,仁宪窃恐不法之徒乘机生事;九月初旬,蒙宪驾临吞霄,面谕岐清庄联庄,并选各庄秉正之人,佥为庄正,具禀报名,以便给发谕戳,以专责成等因。足感宪衷安良之至意也。岐于九月初十日,在吞霄街内,先雇壮丁拾名,日则四处梭巡,夜则击铎防守;又复亲到各庄,将宪面谕,婉劝十三庄绅耆人等,务要联为一家,共明大义,严防匪徒。兹各庄绅耆,无不踊跃输将,是月十二日,传齐到街,公举各庄正直、勇果之人,以为庄正,酌定防御章程,无事则各安生业,出入相友,如遇匪类滋扰,当即协力擒拿,不得坐视偏徇。今各庄经已议联定规;但新举各庄正,非蒙给发谕戳,无以专责成。合将各庄正之姓名,逐一造明呈核,以便给发。惟该处仍有宵小之徒,开场聚赌,私宰耕牛,种种弊端,皆为酿祸之基。岐查觉,任阻不听,合恳示禁,以绝后患。〔现〕□〔吞霄〕街各铺户咸称:庄已联定,不肯鸠资雇勇。理合陈明。伏乞青天大老爷恩准谕戳给发施行。沾叩。   正堂方批:准予所请充当。至庄正系一庄之正,约束子弟,稽查匪类,并不管理邻庄事务,亦不〔干〕预公事,所请发给谕戳之处,应毋庸议。该处赌博、私宰,候出示禁止可也。   光绪十四年十二月初四日具禀  戳记  新竹县正堂方、给吞霄街庄总理、张凤岐戳记   计粘各庄庄正名单一纸。   ●第四六九清单(前件之附粘)一二二四○--二   吞霄街下各庄之庄正名单   今将新举各庄庄正姓名,开列呈送察核。   番仔藔庄正孟炳壬南势庄正田有明南兴庄庄正张清仁   梅树脚庄正张水勇南和庄庄正汤国立内湖庄正彭东海   枫树窝庄正曾来古四湖口庄正李清贤吞霄湾庄正赖仕番   望高藔庄正王三棋五里牌庄正叶料福圳头内庄正张开春   隘头庄正邱文开大坪顶庄正邱龙海竹仔林庄正陈妈亮   ●第四七○单光绪十五年五月十九日一二二四一--一   新竹县正堂方,饬对役查明竹北二保分两段,将庄名开列并绘图   特授埔里分府、在任候补清军府直隶州、署新竹县正堂方单仰对役,立即查明竹北二保拟分两段,以溪为界,溪南所管几庄,是何庄名,溪北所管几庄,是何庄名?务得逐细开单,注明绘图,限五日内,禀复赴县,以凭察夺。去役勿稍刻延,致干比咎。火速,火速。   一、单仰对役朱宗   光绪十五年五月十九日承粮总   印  新竹县印   正堂方行  私记    ●第四七一单光绪十五年五月十九日一二二四一--二   新竹县正堂方,饬对役查明竹北一保分两段,将庄名开列并绘图   前衔(注)单仰对役,立即查明竹北一保拟分两段,以金山面崁为界,崁上共几庄,崁下共几庄,是何庄名?务得逐细分别开单,注明绘具图说,限五日内,禀复赴县,以凭察夺。去役勿稍刻延,致干比咎。火速,火速。   一、单仰对役洪忠   光绪十五年五月十九日承粮总   印  新竹县印   正堂方行  私记    (注)前衔,参阅第四七○号。   ●第四七二单光绪十五年五月十九日一二二四一--三   新竹县正堂方,饬对役查明竹南一保分两段,将庄名开列并绘图   前衔(注)单仰对役,立即查明竹南一保,以中港溪直透为新竹、苗栗之界,溪南归苗栗,溪北归新竹,仍作为一保,共计几庄,是何庄名?务得逐细查开清单,绘具图说,限五日内,禀复赴县,以凭察夺。去役毋稍刻延,致干比咎。火速,火速。   一、单仰对役梁鸿   光绪十五年五月十九月承粮总   印  新竹县印   正堂方行  私记    (注)前衔,参阅第四七○号。   ●第四七三谕光绪十五年十一月初四日一二二四二--四   新竹县正堂方,发给谕戳与树杞林等庄总理范士珍   特授埔里分府、在任候补清军府直隶州、署新竹县正堂方,为给发谕戳接充事。本年十一月初二日,据九芎林、树杞林庄生员魏盛唐、廪生黄廷交等禀称:「缘有前充总理曾克明,(云云照禀叙至)出为理办,禀请恩准给发谕戳,以专责成」等情,计粘认充、保结各一纸。据此,除批示外,合行给发谕戳。为此谕,仰该总理,即便遵照,迅将发去戳式,照刊奉公。嗣后如有口角故,务须妥为排解息事。该总理,但不得藉端需索,致干重咎。毋违,切切。特谕。   计发   一、谕仰总理范士珍   光绪拾伍年拾壹月初四日承粮总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正堂方行  私记    ●第四七四佥禀光绪十六年闰二月二十五日一二二四三--一   大隘双溪、月眉、南埔等庄绅耆,禀举蔡文光为总理   具佥禀竹北一保大隘,双溪庄生员胡济清,月眉监生陈拔运、陈拔寿,南埔监生庄福全、黄廷亮等,为奉公有责,接办无人,佥恳准予举充,给发谕戳,以专责成事。窃维:循名核实,乡党有月旦之评;排难解纷,庄里重头目之选。今生等大隘,双溪、月眉各庄,上年原举有总理田振纲,充办有年,奉公罔懈。讵料去年十月,田振纲忽经病故,凡遇庄中大小事情,以及口角纷争细故,无人办理。生等爰为邀集各庄,公同妥议,现有蔡文光,其人素能和睦乡里;举凡庄中一切应办事宜,俱皆踊跃以行,不敢稍自推诿;且又忠厚纯笃,见义必为,非分不取,从无依徇淟涊之私,实有宽大含宏之度;言无苟且,时或慷慨以直谈,事必周全,独能从容以处世,立论必本至公,待人以和为贵。士庶为之揄扬,妇孺俱皆敬服。生等忖思:总理之举,上足以资办公,固贵矢勤而矢慎;下更以期干事,尤要克刚而克柔。是非不恤人言,从违勿执己见。兹蔡文光年方强壮,谙练有素,洵足以当生等各庄总理之缺。但未蒙准充,不敢擅便,合亟粘连保结,据情联名,禀叩仁宪大老爷,俯念地方攸关,恩迅准予举充,给发谕戳,庶责成专,而奉公有赖,沾恩靡涯。切叩。   正堂张批:蔡文光准充大隘双溪、月眉各庄总理,候饬经承注册,给发谕戳办公。保、甘结附。  私记    童生吴达光(私记)   监生陈拔运(画押)   陈拔寿(画押)   光绪十六年闰二月廿五日具佥禀生员胡济清(画押)   监生庄福全(画押)   黄廷亮(画押)   铺户蔡和荣(私记)   ●第四七五谕光绪十六年三月初二日一二二四三--四   新竹县正堂张,发给谕戳与双溪等庄总理蔡文光   钦加同知衔、本任德化县、调署新竹县正堂张为给发谕戳,以专责成事。案据竹北一保大隘,双溪庄生员胡济清,月眉监生陈拔运等,南埔监生庄福全等禀称:「大隘、双溪、月眉各庄,原有总理田振纲,去年十月病故,凡遇庄中大小事情,以及口角纷争细故,无人办理。爰为邀集各庄,公同妥议,现有蔡文光,其人素能和睦乡里,办事踊跃,且又忠厚纯笃,年方强壮,谙练有素,足以充当各该庄总理之缺,取具认、保各结,禀举接充」等情前来。据此,除批示外,合行给发谕戳。为此谕,仰大隘双溪、月眉等庄总理蔡文光,即便遵照。自充以后,凡遇庄中一切应办大小公事,务须实力奉行。至于庄民口角细故,亦即排解息事,毋许藉公需索舞弊,致干革究。凛之,切切。特谕。   计给发戳记一颗。   一、谕仰   光绪十六年三月初二日承粮总   印  新竹县印  私记    正堂张行  私记